110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

2021-11-16T08:00:00 ~ 2021-11-23T18:00:00

活動資訊


110年全國國小盃羽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00025702號函核准

壹、宗  旨:為提升我國羽球競技運動發展,選拔優秀選手,特舉辦本賽事。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

伍、贊助單位:

               

陸、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1116日至1124日(場佈日期:11月15日)

柒、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捌、比賽項目:

(一)團體賽:1.男子六年級組 2.女子六年級組 3.男子五年級組 4.女子五年級組5.男子四年級組 6.女子四年級組。

(二)個人賽:

1.男子六年級單打 2.男子六年級雙打 3.女子六年級單打4.女子六年級雙打

5.男子五年級單打 6.男子五年級雙打7.女子五年級單打 8.女子五年級雙打。

玖、參加資格:

(一)各校參與團體賽,各隊選手至少四人唯不得超過十人,(領隊、管理各1名、教練至多3名)。團體賽每校各年級組別限報一隊,各選手參與團體賽限報一隊,參與個人賽,限報一項。

(二)以學校名稱組隊參加﹝限同校學生,轉學未滿一年者不得代表該校參與團體賽及個人賽(107年本會公告之轉學生排除條款即日起不適用),降級轉學之學生須以實際年齡參與相關組別﹞,選手須以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或學校統一開具證明為憑。

(三)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入學期限以本賽事領隊會議當日(110年11月15日)前一年即在組隊單位就學且設有學籍為限,需由校方提供入學證明                                                    

(四)團體賽報名,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高年級則不可報名低年級組。

(五)女性選手不得參加男子組比賽,男性選手亦不得參加女子組比賽。

壹拾、報  名:

一)網路報名:https://tinyurl.com/yfauopoz

二)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18: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會地址: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810室)

 聯絡電話:(02)8771-1440  傳真:(02) 2752-2740  聯絡人:洪珮芸小姐

四)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如有問題請加入官方LINE ID: @ctba87711440 詢查。

五)報名費:

1.團體賽:每隊新臺幣2,000

2.個人賽:單打每人新臺幣600、雙打每組新臺幣700

六)繳費方式:於報名系統內點選繳費紀錄 產生繳費條碼 虛擬帳號  16

(1)ATM轉帳繳款方式,銀行代碼  005 + 虛擬帳號  16 碼,手續費為自行負擔。

(2)臨櫃繳款方式,戶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須將虛擬帳號去除前2碼  00,再填寫帳號  14 ,可至土地銀行臨櫃繳款。

(3)報名費之收據開立,請於網站上務必填報需要開立收據之抬頭全銜名稱。

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明),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

(4) 繳費截止日:1101019日(週二)中午1200前,未繳費視同未完成報名, 則不納入抽籤作業不予出賽。.

壹拾壹、比賽用球: 優乃克比賽級羽球ACB 33。

壹拾貳、抽   籤:

 (一)1101021日(週四)下午1700於假體育署體育大樓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二)團體賽:

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隊伍為會內賽種子。

(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個人賽:1.上屆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

(當會內賽種子不足時,由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隊伍抽籤遞補之)。

2.上屆各組九-十六名之選手為資格賽種子。

3.甲組球員。

壹拾參、比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本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聯」最新規則)。

(二)團體賽:採單打三點加雙打二點共五點,勝三點為勝,選手不得兼點(同一人不得兼任
同一場比賽之單、雙打);各組比賽出場順序為單、單、雙、雙、單,各點比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三局二勝定勝負;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必要時得拆點同時進行比賽,球隊不得異議。。         

(三)個人賽:每人限參加一項,不可兼任單打及雙打;各組比賽均採「世界羽聯」21分,三局二勝定勝負。

(四)賽制:

團體賽:資格賽採循環賽制,會內賽採單淘汰賽制。

個人賽:一律採單淘汰賽制。

(五)如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相等則以下列局數計算之。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列分數計算之。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六)各參加比賽單位,團體賽比賽前30分鐘應填寫出場名單,提交大會競賽組。

(七)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若出賽學校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隊伍,且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有權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3.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空點過半即喪失參賽資格。

(八)本賽程經抽籤排定後,於賽前一週公布於本會網站。

(九)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1.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者,或無故棄權者(以球場掛鐘為準)。

2.有放水或打假球者。

3.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4.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無法證明本人者。

(十)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傷)無法出場者,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書,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

(十一)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調整,參賽選手務必遵守。

(十二)如遇抗議情事,抗議者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提正式抗議書並繳交新臺幣貳仟元保證金予大會,審判委員會召集人應立即召開審判委員會開會審議,審議結果為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保證金不退回。

壹拾肆、領隊會議:110年11月15日(週一) 下午15:00 (臺北體育館7樓)。

       裁判會議:110年11月16日(週二) 早上07:00(臺北體育館7樓)

壹拾伍、防疫相關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各單位務必配合實施。

(一)參賽人員:

參賽隊職員於賽會期間必須提供一次下列證明文件(其中一項即可),才可進場參賽;若無法提供證明視同放棄參賽,於入場前三日,例:11/16比賽進場須於11/13(六)後完成篩檢工作,並持陰性證明

1.賽前三天內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賽前三天內快篩陰性證明(可自行到各縣市快篩站進行快篩)。

3.賽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接種證明。(以第一次出賽日往前回推14日。例如11月16日出賽,則疫苗接種日期需於11月2日前)

4.自行採購快篩試劑,至耳鼻喉科or小兒科等相關診所由專業醫護人員來做快篩檢測認證,並提供陰性證明。(診斷證明)

5.選手健康聲明書。(只適用選手)【從協會官網 <國內賽事專區<國小盃 下載】

(二)應聘之執法裁判、委員及工作人員,亦需遵守上述規定並提供證明文件,始得進場執行相關業務工作。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球場除了比賽主審及比賽球員外,所有人員皆必須全程配戴口罩,並且禁止飲食(飲用水除外),且需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本會將於進場入口處嚴格執行相關防疫措施,敬請配合辦理。

(四)本賽事採閉門賽事,只允許當場參賽球員及教練(僅1位)進館比賽。

(五)所有人員如未遵守相關規定及措施者,將不得參賽及進入球場。

(六)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網站資訊https://reurl.cc/5lO8YV

(七)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1922 專線

壹拾陸、獎  勵:

(一)各組優勝隊伍由大會頒發獎盃(前三名)及獎狀。

(二)獎狀之發放標準如下:

 1.前三名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2.並列第五名之得獎單位每位選手及教練皆頒發獎狀乙紙。

  (頒獎時請務必穿著整齊球隊長袖運動服裝上台受獎)

壹拾柒、罰   則: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時,凡舉發(需舉證)經查核屬實,則取消該隊/該選手之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並禁止參與 有本協會主辦之賽事一年

壹拾捌、賽事過程中,大會保有賽事人員之肖像權,除經大會同意之媒體或申請錄影證之單位外,不得於會場進行拍照及錄影。違反相關規定者將請離會場並記錄,後續賽事將不得入場。

壹拾玖、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

貳  拾、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敬請參造:

         http://www.ctb.org.tw/download/file/%E7%BE%BD%E7%90%83%E5%8D%94%E6%9C%83.pdf

        聯絡人:洪珮芸 小姐

        電話:02-8771-1440

        傳真:02-2752-2740

        信箱:ctba.tw@gmail.com

貳拾壹、運動禁藥管制法敬請參照:

        http://www.ctb.org.tw/download/file/SKM_C364e21060411480.pdf

貳拾本規程由大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

 

線上服務窗口line id:@706mcriu(請加上@)洽詢報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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