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手機放褲袋也中招 3駕駛人斥警無理開罰

(馬六甲1日訊)3名駕駛人士申訴,他們分別被指駕駛時使用手機及頭盔沒有綁整齊而遭警員開罰單,但他們堅稱當時本身並沒有違反上述條規,令他們深感無辜,並對警方的做法深表不滿。

被指駕駛時使用手機的分別是商人陳燝豪及莫光榮,被指頭盔沒有綁整齊的則是退休人士陳海春,他們今日通過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召開記者會申訴遭警方不公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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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燝豪說,10月18日早上8時30分左右,他載著太太及兩名孩子準備到武吉市靈烈市議會公園晨運,當車子在王金輝路右轉駛入東街納時,他遭一名騎摩多的警員截停,並被指駕駛時使用手機。

他表示,當時車上兩有台手機,一台關機,另一台開著但沒有使用,他當時是邊駕車邊與太太聊天,儘管當下已向警員說明,但警員最後還是向他開罰單。

他補充,其兩名小孩也親眼見證本身沒有使用手機,他卻無故遭罰單,因此對警員的做法感到不解,也對警方留下了負面印象。

莫光榮也指出,10月21日早上11時許,他開車載著太太,途中在阿旺將軍路轉入敦阿里路時,被數名在路邊檢查車輛的警員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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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當時他也是邊駕車邊與太太聊天,但卻被警員指使用手機。

“我感到錯愕,當時我的手機在褲袋裡,警員的指責真是冤枉!”

赴警局投訴受冷待

他說,他當時也有向警員理論,但對方一直來回踱步,最後還是開罰單。由於本身沒有犯錯,他拒絕在罰單上簽名,警員就把罰單丟入他的車內。

對於無故接到罰單,他在事後第二天及第三天到交警處欲討回清白,但兩次去到警局都被冷待。

“我第二次去的時候,有個警員拿了我的聯絡電話,說會聯絡我,但直到現在都沒有下文。”

被指頭盔沒綁整齊的陳海春則說,10月7日下午5時30分許,他騎摩多準備返回武吉峇汝,經過敦阿里路時被警員截停,其中一名警員還是他認識的朋友。

“我的習慣是,當在路障中被截停時,我一定會脫下頭盔以示尊重,當時一名警員向我要求出示駕照,我拿駕照給他看後,就與那名認識的警員交談。不久檢查我的警員把駕照還回給我,我準備啟動摩多正想離開,他卻開罰單給我。”

他說,當警員要打印罰單時,一直往打印機上敲,敲了一陣,罰單才被印出來。他本身有老花眼,回到家中戴了眼鏡,才發現被警員指犯了“頭盔沒有綁整齊”的錯。

他聲稱,當警員開罰單給他時,並沒有說明他犯了什麼錯,他向警員理論時,對方更一度回應他“你以為你是誰?”,由於無故接罰單,他不滿地回說本身是大馬公民,另一名警員則提醒他不要大聲說話,否則警員有權力扣捕他。

陳海春說,他原本打算“破財消災”繳罰款了事,省下麻煩,但後來聽親友說在社交媒體看到有其他市民也曾遇到同樣狀況,因此他決定把事情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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