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35週年 《台灣關係法》屹立不搖

  • 嚴思祺
  •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空軍參加軍事演習

圖像來源,Reuters

1978年12月15日,美國卡特政府宣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同時終止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1979年3月,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TRA),由美國總統卡特簽署生效,以規範往後的美台關係,並追溯自該年1月1日生效 。

今年適逢《台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台灣人權文化協會周一(15日)共同主辦「美國台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研討會」,邀集學者專家、學運領袖、年輕學子共同探討《台灣關係法》的影響層面,前副總統呂秀蓮與部分駐台代表也前來參加。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在研討會中表示,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之目的,即是避免使用「法律上」方式承認台灣問題,而改以「事實上」承認方式處理美國與台灣間關係。由於立法已35年,部分人士思索是否應與時俱進,透過修正《台灣關係法》來強化台美關係。但姜皇池認為,「沒事別惹事」。

姜皇池指出,當時美國立法部門強烈不滿行政部門利用國會休會期間宣佈和中國建交,加上東、西冷戰,意識型態對峙,美國行政部門中仍有支持台灣的聲音,而當時中國國力不強,經濟實力有限,台灣當時對美國國會的游說能力和實際影響力,更非中國可以比擬,所以當時通過的《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是相當友善的。

姜皇池並說,《台灣關係法》屬美國國內法,由於該法具有特殊性,數十年運作平穩,在此情況下,美國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皆不敢貿然修法。況且,現階段各方條件並不成熟,甚至不利於台灣,貿然推動修改《台灣關係法》,禍福難料。

姜皇池指出,當下中國已是世界強權國家,美國行政部門需要中國合作才能有所作為;中國對於美國國會的游說能力和實際影響力,更是無遠弗屆。在此大環境下,若是期待修改《台灣關係法》會對台灣更有利,恐怕是難上加難。

姜皇池建議,近來部分國家和中國關係緊張,尤其是中國軍力膨脹令周邊國家惴惴不安,台灣似乎應該努力去游說這些國家通過類似美國《台灣關係法》的立法,或許才是台灣突破國際困境之道。

改革與威脅

不過,其他學者有不同意見。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賴怡忠指出,美台關係攸關美國亞太再平衡政策的成敗,美國必須主動將台灣納入,否則美國的再平衡策略會出現重大缺口而無法成事。《台灣關係法》無法滿足這種高強度的戰略需要。拿掉一些過時不必要的限制,務實看待現在的戰略需要,是進行《台灣關係法》改革的原則。

部分與會者也指出,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正當地位面臨威脅,必須審慎應對。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提出警告,現今台灣最大的危機是馬英九政府與中國簽署任何政治協議的行動,其中包括軍事互信或以和平為名的任何文件,都會被國際社會認為「台灣正式承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動搖了美國《台灣關係法》的正當地位。

楊憲宏主張,台灣人應即刻加強具有台灣意識的心防、民防與國防,才能真正保衛台灣。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忠信指出,《台灣關係法》強調台灣的前途必須以和平方式決定,中國正是以經促統的和平方式,併吞台灣,不可不防。

許忠信主張,台灣不應在沒有與美日歐成立自由貿易區之前提下,即與中國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否則台灣將變成中國邊陲。

台灣地位的困局

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發長李明峻認為,《台灣關係法》35年來對西太平洋的穩定、和平,對台灣的安全、人權,以及台美之間的往來都有很大的幫助與保障。

李明峻表示,到目前為止,《台灣關係法》仍是美國處理台灣問題的基礎文件,

《台灣關係法》目前仍有其價值和需要,但《台灣關係法》是以「台灣地位未定論」為前提而制定的,有朝一日仍然必須廢除,台灣才能成為獨立的國家,加入國際社會。

關於台灣法律地位之發展,台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黃居正引述條約、國際實踐與最具權威的公法學者學說指出,過去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各種政治騙術如「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台灣是主權國家,早已獨立」以及「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全屬絕倫荒謬、自欺欺民的連篇鬼話。

黃居正主張,必須藉由台灣人民之行使自決權宣佈獨立,才能積極解決台灣地位的困局。

責編: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