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基金 109 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 36 億 6,275 萬元,基
金用途 61 億 7,178 萬 8 千元,預計短絀 25 億 903 萬 8 千元,較 108
年度預算案短絀 14 億 7,998 萬 2 千元,增加短絀 10 億 2,905 萬 6 千元
(短絀增幅 69.53%)。謹就運動發展基金 109 年度預算案評估如下:
一、我國 2018 年亞運代表團創下佳績,惟尚有部分個別競賽項目未達
培訓計畫預期目標,允宜就賽後培訓及參賽等作業之檢討事項,
持續精進備戰 2020 年東京奧運
運動發展基金 109 年度預算案「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
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編列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移訓或比
賽經費 4 億 6,500 萬元、補助國家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辦理
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所需經費 8 億 7 千萬元與備戰 2020 東京奧運
黃金計畫 3 億元及強化優秀潛力青年、青少年選手培育,備戰 2024
奧運計畫 3 億元。經查:
(一)為備戰奧運,運動發展基金每年補助國訓中心及奧亞運體育
團體,辦理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及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
計畫;另為落實體育經費倍增之政策,自 107 年度新增備戰 2020
東京奧運及 2024 奧運計畫
1.據體育署表示,我國參加重大國際綜合性競技運動賽會之培
訓策略,係採取將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及世界大學
運動會等重大國際綜合性賽會之培訓體系連貫辦理,該基金
每年皆於「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編
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經費,及特定體育
團體(奧亞運類)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由 105
至 109 年度相關預算編列及執行(詳附表 1)觀之,補助國訓中
心辦理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預算由 105 年度 3.5 億餘元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