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愛滋器捐案 9醫師不懲戒

台大愛滋器捐案 9醫師不懲戒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8日電)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北市醫懲會認為台大醫院愛滋器捐案,屬「制度上缺失」,所以「目前不適用移付懲戒」,做出「不懲戒」的決議。

衛生局主祕姜郁美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北市府醫師懲戒委員會6月11日開會,討論重點在醫師「是否有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以及病人「是否有受到重大傷害」,經討論後認為「目前不適用移付懲戒」,因而做出「不懲戒」的決議。

衛生局日前表示,此案關係人共9名,包含移植小組8名醫師以及台大醫院器官勸募召集人柯文哲。

姜郁美解釋,當天並非討論是否要懲戒9位醫師,而是討論全案是否適合進入醫懲會。委員認為依醫師懲戒辦法,主要是懲戒不適任醫師,或對重大過失對病人造成違害無法復原。但台大醫院器捐案屬「制度上缺失」,所以「目前不適用移付懲戒」,也就沒有後續懲處額度的問題。

姜郁美表示,當天開會並未動用表決,與會委員意見相近,但對於文字紀錄部分仍再三審酌,因此最終決議仍以正式會議紀錄為主。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全案最終會議紀錄將於2、3週完成後公告。

另外,姜郁美也說,檢方也在調查全案是否涉及業務過失,因此若有新事證,將再次召開醫懲會討論;衛生局也會對器捐醫院加強督考。

這起愛滋器捐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台大醫院檢核失誤,導致一名愛滋感染者捐出的心、肝、肺、腎等器官,陸續植入台大與成大醫院的5名病患體內,台大之後才發現錯誤。1010628

(圖為台大醫院,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