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這樣做房價就會降?關於居住正義解方的5個迷思

興建社會住宅、或增加房屋稅就能降低房價?台灣人對居住正義政策,常有的迷思或錯誤期待是什麼? 興建社會住宅、或增加房屋稅就能降低房價?台灣人對居住正義政策,常有的迷思或錯誤期待是什麼? 圖片來源:旻津 吳@Flikcr(CC BY-SA 2.0 DEED)

大選將至,居住正義政策依然是民眾檢驗候選人和政黨的標準之一。然而,居住正義的蘿蔔棒子討論了許多年,卻不見太多共識和進展。

其實,在對各政策深入研究前,對市場策略採保守態度並無不妥,畢竟許多民眾期待的政策效果,事實上可能與現實背道而馳。故本文以經濟學的理論和實證,提出5個台灣人對居住正義政策常有的迷思或錯誤期待。

迷思一:社會住宅有助於降低房價

從住宅經濟的角度出發,要降低房價唯一的途徑就是提高供給或降低需求。目前檯面上的政策,無論是囤房稅、調控利率、選擇性信用管制等,也都是藉由財稅和貨幣政策逼出空屋(供給)或降低投資(需求),進而降低房價。當然,在一些共產或極權國家,政府若能直接禁止買賣或規定價格,則另當別論。

那,為何說興建社會住宅可能無助於降低房價?首先,社會住宅有6年或12年的租賃期限,無法緩解長期的需求。即便沒有承租年限,大多數租戶不會想要一輩子住在社宅裡,社宅對他們而言比較像是中繼站,等到外面市場有不錯的物件,他們就會買房並搬出社宅。因此,在社宅的租客仍持續觀望一般買賣市場的情況下,市場需求就沒有下降,房價自然也不會下修。

事實上,社會住宅更像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如同租金補貼,它無法結構性地改善負擔問題,但能夠暫時幫助有需求者度過眼前的難關。因此,即使社宅對房市影響甚微,我仍認為它是必要的政策,只是民眾不應對社宅有錯誤的期待,認為它有助於降低房價。

迷思二:增加房屋稅就能降低房價

增加房屋稅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調漲房屋現值(稅基),另一個則是調升稅率。在台灣調升多屋者稅率,俗稱「囤房稅」,是最為廣泛討論的選項。尤其行政院於今年7月宣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後,囤房稅與抑制房價的關聯越結越深。

首先,就不動產租稅理論而言,對土地課稅能促進土地使用,然而對房屋課稅卻會阻礙土地利用。這是很直觀的道理。因為地價稅是固定成本,蓋越多、使用越密集,就會有越多分母來分攤稅負,故課徵地價稅是變相鼓勵地主增加土地使用;相反地,房屋稅是變動成本,蓋越多繳越多,地主自然會減少蓋的數量,因此課徵房屋稅反而可能會降低市場供給,導致房價上漲。

實證上,筆者於哈佛大學與住房研究聯合中心(Joint Center for Housing Studies)的研究指出:台北市於2014年7月實施的房屋稅累進稅率(即第一代囤房稅)在不同行政區有不同房價效果。在考量經濟、社會、環境和房屋個別特徵等因素後,大安、信義、士林有短期降價,松山、中正、內湖則是房價成長率被削弱,但其他區域不是沒有顯著影響,就是「越課越貴」。

台北市2014年囤房稅的效果。採差異分析法之固定效果模型。圖片來源:作者繪製

這個結果在意料之中,因為每個市場的供給、需求彈性不同,資本化效果當然不一樣。理論上,在剛性需求很強的區域(如好學區),賣方或房東自然有更多底氣將政府多課的稅轉嫁給消費者;然在供給彈性不足的區域,資本方可能需要自行吸收全部或一部分稅負才能留住消費者。

出乎意料的是,這份研究結果顯示囤房稅對於新成屋較多的區域較有效果,對於中古屋較多、整體需求仍高的邊陲區域則容易造成反效果。這個結果可歸因於台灣奇特的房屋現值公式,同一路段上的老屋和新成屋市場價格可能差不多,但由於折舊率的關係,老屋的稅基容易被低估,導致囤房稅對新成屋多的區域較有嚇阻效果,中古屋多的區段則有恃無恐。

另外,台灣的房屋稅、囤房稅的名目稅率是每年固定的(寫在房屋稅條例、各地方自治條例裡),跟美國每年配合隔年財政支出再訂定稅率的邏輯不同。因此,囤房稅屬於非財政目的的稅負,旨在干預市場,而不是真的要增加稅收。對於這種稅制,美國知名經濟學路德維希.馮.米賽斯(Ludwig von Mises)也發出提醒,長期下來容易降低市場供給,房價不降反升

迷思三:提高利率就能打房

誠如《致富的特權:二十年來我們為央行政策付出的代價》所描述,大部分政治人物偏好利率低,因為低利率讓民眾感覺銀行存款利息變少了,同時借錢買車、買房的利息也變少了,所以民眾開始提錢、借錢進行消費,塑造經濟繁榮的假象。因此,低利率時消費需求增加導致房價提升、高利率能夠打房,似乎變成了理所當然的道理,民眾和倡議團體無不向央行喊話,希望能提高利率打擊房價。

然而,近來美國抵押貸款利率(15年、30年固定利率)已突破7%大關,是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的最高點,但根據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表示,全美國中位數房價佔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仍從2019年的14%漲到2023年的29%,創下自1985年來的新高。明明提升利率應該能夠打房,為什麼在美國主要城市的房價卻絲毫不減呢?

畢馬威(KPMG)首席經濟學家黛安.斯旺克(Diane Swonk)表示:「即使在需求因利率上漲而受到打擊的市場中,供應仍然不足,價格很難下降。」經濟學人(Economist)也解釋高利率導致中古屋的屋主不願意換房,等同於被套牢,市場整體的供給因此下降,除了新屋市場依舊活躍外,整體房市呈現一個假死狀態(a state of suspended animation)。所以,提升利率雖然有利於打擊投資需求,但也會同時降低供給,房價是否會下修仍充滿了不確定性。

迷思四:實價課稅是萬靈丹

台灣的地價稅、房屋稅稅基與市價脫節早已不是新聞,根據台北市最新的《臺北市房屋稅標準價格調整委託研究案總結報告書》,房屋稅公告現值的實質稅率最低為111年北投區的0.3157%,最高為109年大安區的0.5490%,相較於美國多數城市實質稅率都在2~4%之間,差了將近10倍。由於台灣多數聲音認為高房價問題是由於實質稅率太低,因此實價課稅一直是政府追趕的目標。

然而,實價課稅之後就沒有問題了嗎?1960年代以前的美國,和現在台灣一樣主張財產估價和市價貼合,但加州1970年代房價飆漲的速度,從過去一年漲5%到一個月內漲5%,無論地方政府再如何用低稅率調節,民眾始終無法負擔因高房價帶來的高額財產稅。從此,美國大多城市反而是想辦法降低稅率、讓評估價格(assessed value)和市價脫鉤,房價越高的城市越是如此。

以加州為例,加州1978年通過了第13號法案(Proposition 13),除了把評估價格退回1976年的基準,只要所有權沒有移轉,所有房子都是以過去的買價來計算稅基,且每年評估價格增幅不得高於2%,即使出售了,重新評估的稅基也不得超過售價的1%。這不是個案,美國只有5個州沒有所謂「稅負與支出限制」(TELs)。當然,美國採用TELs的決定也付出了一些慘痛的代價,包含市場閉鎖、政府財務崩潰、公設品質下降、失業率等。

然而,實價課稅的困境是即時且顯而易見的,許多城市需要疊床架屋一些減稅措施,避免弱勢、一般薪資家庭無法負擔,而這些規定無法有效排富,間接導致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筆者並不認為實價課稅是錯誤政策,但我們必須認清可能的後果,不應該將其當成稅制改革的標準答案。

全國總歸戶是一個必要且正確的措施,但大家不要期待它能夠有效打房,資本化效果只是在不同縣市間來回流轉而已。圖片來源:旻津 吳@Flikcr(CC BY-SA 2.0 DEED)

迷思五:全國總歸戶是打房政策

行政院會於今年7月提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加重囤房稅外,也採取「全國總歸戶」,簡而言之就是將所有權人在不同縣市的房屋合併計算,檢驗「是否符合自住」的稅率資格。這是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政策,畢竟台灣自住的房屋可以容許3戶,在全國持有3戶以上的房屋仍以自住課稅,實在沒有道理。但它究竟能不能有效降低房價呢?

舉例來說,一個房東在桃園市郊、台北蛋黃區,各有3間房出租或待售,就會被依全國總歸6戶課最高稅率。如果你是房東會怎麼做?一個可能是把台北的房子申報自住,把桃園的房子賣掉。另一個可能是把台北的房子申報為自住,然後把桃園多繳的稅,在剛需較高的台北轉嫁出去。這是稅負資本化的基本原理,也是房東財務槓桿常有的思維。

第一種做法符合政策的期待,因為可以增加市場供給,順便降低投資需求。但第二種做法只是把低供給彈性的資本利得「虧損」,轉移到供給彈性高的市場,蛋黃區可能越來越難以負擔。這就是韓國首爾多年來發生的情形。因此,全國總歸戶是一個必要且正確的措施,但大家不要期待它能夠有效打房,資本化效果只是在不同縣市間來回流轉而已。

誠如筆者發表於2020年的期刊論文所述,居住正義包含居住權與正義論的內涵。居住權應保障人人有權享有適宜的居住水準,最直觀的就是住宅可負擔性。正義論則是將某一群體(如高收入)不應得的部分配給弱勢。然而,目前政府、各政黨候選人端出的居住正義解方,幾乎都著重在強化正義,懲罰有產階級以獲取平民的好感,對居住權、可負擔性卻是毫無建樹。

我建議要解決高房價問題,仍應回歸市場機制,誘因鼓勵建商興建或供給者釋出,或是取消非剛性需求的誘因,例如選擇性信用管制、購屋貸款規定。筆者特意強調以「誘因」來引導供需,就是提醒政府不應亂以棍棒干預市場。如同美國知名經濟學家湯瑪斯.索維爾(Thomas Sowell)所說:「最能負擔得起的房屋,存在於政府干預最少的市場」。同時呼應了路德維希.馮.米賽斯的提醒:「政府干預市場到一定程度,將會導致供給者完全消失,效果適得其反」。

在台灣,只要政府不強硬介入市場就會被認為打假球,不懲罰有錢的建商、房東就被認為官商勾結,但懲罰完資本家是否變相懲罰到社會底層的需求者,其實經濟學家已經一再提醒,端看執政者有沒有智慧在政治壓力中做出正確的選擇。本文並不是駁斥以上都是錯誤政策,而是政策的預期效果經常混淆不清或缺乏證據,若不以正視聽恐永遠無法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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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博士,前哈佛住宅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曾任職聯合國人居署、台北市政府。長期關注都市計劃、住宅政策等議題。曾為理想主義人士,後服膺於芝加哥學派,仍不斷嘗試從世界角度解決台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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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博士,前哈佛住宅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曾任職聯合國人居署、台北市政府。長期關注都市計劃、住宅政策等議題。曾為理想主義人士,後服膺於芝加哥學派,仍不斷嘗試從世界角度解決台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