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佛洛姆《愛的藝術》:在愛無能的世代,這本經典小書喚起大家投身於愛、相信愛的勇氣

【書評】佛洛姆《愛的藝術》:在愛無能的世代,這本經典小書喚起大家投身於愛、相信愛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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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佛洛姆指出,真正「在愛中」的狀態,乃是「體驗對方人格的無限性,對方便永遠不會這般熟悉,而克服阻隔的奇蹟也許可以每日重複發生」。換言之,以一種不熟悉的眼光觀看自己的伴侶,而非用「我已經很瞭解他」自以為是的態度去認識伴侶,便得以讓關係產生嶄新的生命。

文:李明翰

愛無能的世代?

在《愛無能的世代:追求獨特完美的自我,卻無能維繫關係的一代》中,作者米夏埃爾・納斯特(Michael Nast)認為,當今的年輕男女在感情上遇到問題時,常常以「我就是愛無能,所以沒辦法維持情感聯繫」的自我診斷,以一種不傷害他人的風度,將錯誤攬在自己身上。「這當然只是藉口,就像『那不是妳的問題,而是我,我們還是繼續當朋友吧』那種內容空洞的陳腔濫調。」【註1】以「愛無能」解釋關係失敗,看似是一種反省,但在納斯特眼中是一種「狹隘的自我評價」,「挑簡單的路走,這是一條不強迫自己進一步深入反省的路」【註2】

愛令人嚮往、心醉神迷,卻也在無數的日常中,帶來矛盾、痛苦與失望。我們沒有能力去愛,究竟是出了什麼問題呢?

談論現代愛情的作品成千上萬,為什麼《愛的藝術》這本小書可以暢銷65年,跨越時空,一再地感動全球無數的讀者呢?我想,正是因為本書不是市面上氾濫的「自助書籍」,而是以更深邃的眼光剖析現代人對愛情的渴望、迷惘與無能為力的感受,並喚起大家投身於愛、相信愛的勇氣。

作者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是著名的德裔精神分析學家,擅長以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去分析現代資本主義下人類的精神狀態。其經典著作《逃避自由》與《自我的追尋》便是探討人要如何在資本社會失去自由的景況下,重新找回自我,克服分離的焦慮與孤獨感。《愛的藝術》亦延續此脈絡,深刻探尋愛的真諦。佛洛姆相信,培養愛的能力,得以讓人成為成熟的個體,與自己合一、與世界合一。

他在《愛的藝術》便開宗明義地指出,現代人對於愛的誤解有三個。第一,大家認為愛的問題主要是「被愛」,而不是「去愛」。第二,愛的重點是對象的問題,而不是能力的問題。第三,大家認為「墜入情網」就是「在愛中」。這三種常見的誤解,讓我們以為愛不需要特別努力去學習。然而,佛洛姆認為,正因為愛是一種藝術,因此需要大量的知識與努力,才有辦法掌握其要領。針對上述三個誤解,佛洛姆在本書中提供了許多精彩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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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裔精神分析學家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

愛主要是給與,而非領受

第一,大家認為愛的問題主要是「被愛」,而不是「去愛」。這呈現於兩個面向。一方面,比起付出愛,我們更在意如何被愛,如何「變得可愛」。在資本主義社會的邏輯中,我們將自己化身為商品,期待透過各樣手段提升自己的吸引力,以期待自己能夠在愛情市場中被售出。大家喜歡什麼,我就努力變成什麼。另一方面,我們往往進入一段感情,是因為「需要別人」來填滿自身的空洞。我們渴望愛,是以「被愛」為基礎,卻常常在理想與現實的巨大落差下備感失望。

佛洛姆指出,有些人無法忍受自身的孤獨與分離感,因此以依賴或受虐的形式,渴望讓自己成為對方的一部份。「他是一切,我什麼也不是,而如果我能說我是什麼,我只能說我是他的一部份。」這乃是一種「偶像崇拜式」的愛【註3】。相對地,有些人則是讓別人成為自己的一部份,命令、傷害、剝削對方,以情緒勒索的形式來擴大自身。佛洛姆認為,這種「共生合一」(symbiotic union)的愛,乃是不成熟的愛,因為無論是支配者或被支配者,都是在沒有「完整性」(integrity)的情形下合而為一。雙方正因「不能沒有對方」,只能靠他人定義自我,因而無法呈現其完整的人格。

相對地,「成熟的愛是在保存一己完整性的前提下達成的合一……在愛中,出現了兩個人是一又仍然是二的弔詭」【註4】,其特色是表現在給予,而非領受。真正的愛,不會視給予為一種虧損、義務或犧牲的美德,而是「體驗到我的強壯、我的豐饒和我的能力……表現我的蓬勃生命力」【註5】。給予,意味著把「自己」給予出去,把生命裡的活生生事物給予出去。「在這樣的生命之給予中,他豐富了他人,以增強自己生命感的方式擴大了他人的生命感。他給予並不是為了領受,給予本身便是狂喜。」【註6】給予,讓雙方都會因著分享彼此的生命而喜樂。他們彼此成全,因而得以不斷共同創造新的事物。

因此,佛洛姆認為,「愛是一種喚起愛的能力,而無能於愛就是缺乏能力去喚起愛」【註7】。那些極度依賴他人、過度自我中心、剝削他人的戀人,乃是害怕把自己真實的樣子給予出去,因而害怕去愛。佛洛姆更指出:「雖然我們在意識層面害怕的是不被人愛,但我們真正的恐懼(通常是無意識的)是去愛。去愛意謂得不到擔保地委身,而把自己完全給出去,希望我們的愛會在被愛者身上喚起愛。愛是一種信仰行為,信心少的人愛也少。」【註8】

因此,與其說過度依賴或過度控制的戀人沒有能力去愛,不如說是害怕去愛。他們認為,如果不藉由順從與掌控的方式來緊抓著對方,來證明自己,那麼他們就是一個沒有價值的人。他們害怕展現自己脆弱的一面,因此把自己的內心封閉起來了。

如果我愛一個人,那我就會愛生命、愛世界、愛自己

第二,大家認為愛的重點是「對象」的問題,而不是「能力」的問題。這個想法隱含一個觀念,即只要我們發揮「選擇」的能力,就能找到與自己契合的靈魂伴侶。比起培養愛的能力,我們更在乎能否找到「對的人」。但是,佛洛姆卻指出,愛主要不是和一個特定的人建立關係,而是一種態度、性格的取向,「決定了與世界作為一個整體的聯繫性」【註9】

甚至,我們常聽到有人說,正因為我們愛特定的個人而不愛其他人,因此顯示愛之偉大與濃烈。然而,佛洛姆認為,不懂得愛其他人的戀人,其實不是真正的愛,而是一種共生性的依戀,或是擴大的自我中心主義。為何如此呢?佛洛姆指出,真正的愛,乃是先肯定人類整體的生命,才與特定的對象發展關係;對人類的愛並非一個抽象觀念,而是愛一個具體之人的「前提」。

「如果我真正愛一個人,我就會愛所有人,就會愛世界,就會愛生命。如果我能夠對某個人說『我愛你』,我必然也能夠說:『我愛你之中的每個人,我透過你愛世界,我愛你之中的我自己。』」【註10】佛洛姆也提到,情人間的愛之所以有排他性,並不意謂著與其他人疏離,而是因著自身的有限性,只能完全地與一個人發生融合。

確實,我們常看見彼此相愛的戀人,只是「互相認同」的兩個人。他們建立關係的方式,是尋求認同、尋求被理解,卻不願意向外界開放自己的生命,也不願意其他朋友進入他們的關係(並非指介入,而是指廣義的締結關係)。他們自成一個封閉的小宇宙,持續用既有的邏輯來經營感情。然而,正因為人類享有共同的人性,與其他人疏離,意味著與自己疏離。隨之而來的關係,便是一成不變的僵化、封閉,失去保持活潑與更新的動力。

但是,這樣是否意謂著愛的對象不重要?佛洛姆認為,愛的弔詭之處就在於它既肯定人類的一體性,又肯定關係需要某些特定、高度個人化的實踐方式。因此,愛的對象既重要,也不重要。重要,是因為我們只能以極為獨特的方式去愛一個獨特的個體;不重要,是因為我們都是一體,愛在本質上是出於一種意志與決心,而非選擇一個特定的對象。

愛是一同行動,一同成長,一同工作

第三,大家認為「墜入情網」就是「在愛中」。對很多人而言,談一段感情,就是要有心醉神迷的感受。他們將親密關係建立在性吸引上,期待克服因分離帶來的孤獨感。雖然性吸引力可以在短時間創造合一的感覺,但缺乏愛的性接觸,只會讓兩人間的隔閡跟原本一樣大。建立在肉體親密基礎上之感情,往往讓彼此的熟悉,轉變成失望與厭煩。他們不再有神奇的感覺,因而索性退出關係,尋找下一個墜如情網的對象。

佛洛姆指出,真正「在愛中」的狀態,乃是「體驗對方人格的無限性,對方便永遠不會這般熟悉,而克服阻隔的奇蹟也許可以每日重複發生」【註11】。換言之,以一種不熟悉的眼光觀看自己的伴侶,而非用「我已經很瞭解他」自以為是的態度去認識伴侶,便得以讓關係產生嶄新的生命。

佛洛姆生動地描述愛的動態特性:「愛乃是一項不斷的挑戰。它不是一個歇息之地,而是一同行動,一同成長,一同工作。在愛中,兩個人是從他們生命的本質去體驗自己,是透過與自己合一,而不是逃離自己去和對方合一……愛的存在只有一個證明:關係深邃,雙方各有活潑和強壯的生命力。這是愛的果實,也是愛賴以被辨識出來的標誌。」 【註12】

如果愛是一種喚起愛的能力,是愛自己與愛人類的能力,是一個不斷挑戰與行動的能力,那麼,我們到底要怎麼實踐這門藝術呢?我認為佛洛姆提到的「專注」與「信仰」,頗能給予讀者一些啟發。

專注,真誠的在場;信仰,相信愛的可靠性

專注意味著做每件事情時,全神投入。愛需要專注,因為專注帶來對自身生命的敏感度。透過專注地傾聽他人與自己內在的聲音,我們更有能力去理解焦慮、憤怒與沮喪背後的深層原因。專注要求雙方的在場,而非以其他瑣碎事情的託辭,逃避面對關係中真正的問題。

另外,佛洛姆也告誡我們,要避免瑣碎的談話。哪怕內容關乎國家大事,只要談論者沒有專注、沒有用心、沒有傾聽,就會是沒有意義的陳腔濫調。這樣的談話有害身心,因為它扼殺了真誠傾聽與回應的能力,也毫無疑問是浪費生命。

愛也需要信仰,這裡指的不是信仰一個人、觀念或宗教體系,而是「我確信他的基本態度、他的人格核心和他的愛是可靠的、不會改變的。這不是說一個人不會改變意見,而是說他的基本動機是不變的。例如,我確信他對生命和人性尊嚴的尊重是他人格的一部分,是不會改變的」【註13】

一方面,有信仰,意味著有能力做出承諾,堅信自己與他人的同一性(identity)不會改變,堅信大家的人格深處有不變的核心。對我而言,這即是愛與被愛的能力。因此,儘管人每天都在改變,而這些改變會帶來驚喜、歡笑、沮喪與衝突,但這背後不變的是,我們對於愛的渴望乃是共同的人性基礎。另一方面,有信仰,意味著對另一個人的潛能有信心。

佛洛姆認為,就如同母親對孩子的信心一樣,我們也應相信只要人獲得適當發展的條件,就能建立一個充滿平等、愛與正義的社會。正因這樣的秩序尚未完成,因此我們需要信心,需要對人類的愛產生信仰。「與愛相關的是,我們應該要信任自己的愛:相信這愛有能力喚起他人心裡的愛,相信這愛的可靠性。」【註14】

最後,佛洛姆也指出信仰與勇氣、冒險的關聯。「有信仰的前提是有勇氣、有去冒險的能力,隨時準備好接受痛苦和失望。任何堅持生活的第一要務是安全穩定的人,不可能有信仰。任何人如果把自己關在一個防禦體系中,以保持距離和占有作為安全措施,都是把自己變成一個囚犯。要能夠愛和被愛需要勇氣:斷定某些價值無比重要的勇氣,把一切押注在這些價值上的勇氣。」【註15】

失去靈魂的獨特與多元

在資本主義社會裡,人被轉換成可以在市場自由買賣的商品。我們提升自己的性吸引力、讓自己變得有趣,提升自己的「購買力」(選擇的能力)與「銷售力」(賣出的能力)乃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看似變得更自由、更多元,實則失去了真正的個性,宛如櫥窗前各種造型的衣服,當中卻沒有真正的生命。佛洛姆在《逃避自由》就曾指出,現代人真正悲哀的地方就在於,我們拚命想要保留一絲「與眾不同」的渴望,但除了「我很不一樣」以外,我們其實沒有什麼長處。失去靈魂的「獨特與多元」,只是為了滿足市場多樣性的新鮮感。

資本主義社會以市場的邏輯看待人的生命,大家在名為「自由」的旗幟下喪失了自身的自由。於是,我們變得孤單又無力。愛情,似乎成為了浮木,可以引領我們抵抗現代社會的冷漠與無意義感。然而,將愛情視作兩人的避風港,乃是兩人份的自我中心主義。雙方盡量讓彼此舒適,有一個可依賴、做自己的空間,但長期下來並無法與世界建立有意義的關係。

佛洛姆看見的,是人們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如何泅泳,用各樣的方式來滿足自身缺乏的事物。但或許他沒預見的是,「選擇」與「自由」在當今已蛻變成另一種含意了。

消極選擇:「自由地」退出關係

當今的選擇,已不再是透過選擇對象來表達情感上的自由,而是藉由選擇「不做選擇」,來自由地退出任何關係,無須羈絆與承諾。這種被社會學家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稱為「消極選擇」(negative choice)的狀態,乃是「以自由及自我實現為名義,拒絕、迴避或是退出承諾、糾葛和人際關係」【註16】。消極選擇者本身的心理狀態並非是消極的,相反地,他們藉由「否定或忽略他人來肯定自我的自由……它呈現了異性戀制度中自由之一切道德的模糊性」【註17】

在過去,交往、結婚、離婚的關係紐帶是穩定、具規範性、可預期的,它幾乎有一個明確的起點與終點,以及互動的框架腳本可依循。然而,當今的一夜情、無縫約炮(zipless fuck)、炮友(friends with benefits)、隨意性愛(casual sex)等性實踐,乃破除了傳統情感關係的結構與敘事目的,而是將享樂、自我實現、自我優化、具吸引力的身體當成賦予身分地位的標誌,以一種「無摩擦」的姿態進入或退出任何關係。「一個人的自由乃藉由不投入關係或是脫離關係的權利被不斷加以行使,我們不妨稱之為『寧願不要選擇』的過程:選擇在任何的階段斷離關係。」【註18】

解除關係,不是因感情遇到困難,因此以失敗告終;反而是感情從未開始,因而解除關係與成功或失敗的評價標準毫不相干。

結語:愛是每個人終極和真實的需要

我們認為滿足自身的慾望是重要的,因此我們不斷地期待、消費,再期待、再消費。我們「自由地」交易,「自由地」建立關係,又「自由地」退出關係。然而,這種自由,缺乏了真實的性格之展現,缺乏了受傷與脆弱,缺乏了冒險與勇氣,缺乏了把自我給予出去之能力。

或許,不期不待,就沒有傷害。然而,佛洛姆會回答說:「沒有愛,人類連一天也不能存在。」「因為愛是每個人終極和真實的需要。這種需要的被遮蔽並不意味著它不存在。分析愛的本性正是要去發現愛在今天的普遍匱乏,是要批判應對此負責的社會條件。相信愛可以成為一種社會現象而不只是例外的個別現象,是一個理性的信仰,其基礎是對人類本性的洞察。」【註19】

愛是我們存在的根基與意義。在愛無能的世代中,《愛的藝術》持續地邀請我們相信人乃是渴望愛,並有能力去愛。所以,翻開這本經典的小書吧,願我們都能重新喚醒愛的能力。

註釋

[1] 米夏埃爾・納斯特(Michael Nast),《愛無能的世代:追求獨特完美的自我,卻無能維繫關係的一代》(台北:天下,2017),頁343。

[2] 同上,頁344。

[3]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愛的藝術》(新北:木馬,2021),頁66。

[4] 同上,頁68。

[5] 同上,頁70。

[6] 同上,頁72。

[7] 同上,頁72。

[8] 同上,頁192-193。

[9] 同上,頁97。

[10] 同上,頁97-98。

[11] 同上,頁105。

[12] 同上,頁163-164。

[13] 同上,頁188。

[14] 同上,頁188-189。

[15] 同上,頁191。

[16] 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為什麼不愛了:更多自由卻更少承諾,社會學家的消極關係報告》(新北:聯經,2021),頁40。

[17] 同上,頁40-41。

[18] 同上,頁42。

[19]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愛的藝術》,頁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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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