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要收費了!基隆市通過自治條例
2019/12/01 10:50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提出「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獲市議會審議通過,2012年4月2日以後無照擅自建造的違建,必須自行拆除或是強拆收費,市府會參考鄰近縣市的收費單價,依構造、建築規模等因素計算強拆費用。
監察院、審計部多次要求基隆市政府儘速研訂違章建築強拆收費相關規範,這次獲議會通過的「基隆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對象指2012年4月2日以後無照擅自建造者,須自行拆除或由市府強拆收費。
市議員莊敬聖、藍敏煌及張淵翔等人都關切收費標準公平與合理性,不能高過台北市收費標準。對此,都市發展處長徐燕興說,目的不是要罰,而是要遏止新違建增加,發佈實施後會加強違建內控程序,在新違建施工期間即進行查報,以達到遏止新違建、消弭違建泛濫的目標。
徐燕興表示,違章常見樣態有頂樓增建、一樓前後左右增建、遮雨棚等,依自治條例及暫訂收費標準估算,頂樓增建居室核定費用十三萬元、一樓增建遮雨棚四萬二千五百元,一樓增建廚房一萬四千元,並會參考鄰近縣市的收費單價,依構造、建築規模等因素收取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