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新竹市議員蔡惠婷今日陪同2位社工召開記者會。(記者陳凱力攝,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新竹市議員蔡惠婷今日(9/21)召開「社工請特休竟要回捐薪資?杜絕無良雇主刻不容緩」記者會,針對承辦新竹市社會處家暴中心委託業務的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社工請特休被迫回捐薪資,以及該協會其他違反《勞基法》之情形,要求新竹市政府立即介入進行調查,若有強迫回捐及違法事實,應停止委託給該協會的標案及補助。
任職於新竹市的社團法人「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一名社工,日前請特休的時候被職代的主管要求轉付6155元的職代費,且該筆金額不經過協會而是直接由社工轉至該主管個人帳戶,直到近日,這名社工欲請特休,找到另一位同事職代,並詢問其匯款事宜才發現只有自己是特例、需要額外支付「職代費」。
▲邱顯智說,過去社工界長期存在的薪資回捐不斷變形,讓原是鞏固社會安全網的第一線社工,淪為被欺壓的對象。
協會中的兩位社工師今日一同出席記者會。邱顯智表示,過去社工界長期存在的薪資回捐不斷變形,原本只是直接從社工師的薪水戶頭扣,後來被勞工局糾正開罰後又不斷「進化」,到現在巧立名目直接要社工私下匯到主管帳戶裡面,簡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原是鞏固社會安全網的第一線社工,現在卻淪為被欺壓的對象。
邱顯智委員解釋,勞動部在今年三月就發函給各縣市統一違法認定原則,重申全額受領後的工資,將一部份工資再回捐給單位或其他同事行為,等同沒完成「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義務,屬於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可按同法79條予以處罰。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說,許多社工為了養家餬口敢怒不敢言,長期隱忍,讓惡狼越養越肥。
邱顯智也指出,中央與地方針對薪資回捐懲罰不一致。衛福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要點明定「受補助單位不得以強制攤派或其他違反員工意願之方式要求薪資回捐。」如果違反該要點,「自查獲屬實之日起」一年不能受委託,情節重大最多可停止5年補助。但新竹市委託契約中,載明薪資回捐和不完全給付,「只要限期改善就不會停止補助」,若無改善至多停止兩年補助,即可繼續受委託,可說是間接替不當受託單位開後門。
蔡惠婷指出,新竹市政府勞動處接獲通報應馬上勞檢,陳情人表示受僱期間並未依法取得雇主的薪資明細,勞動處應立即徹查,該開罰就要開罰。社會處也必須釐清該協會薪資回捐的情形,如果違規情節重大,未來標案不應再委託該協會,避免社工繼續遭受不當對待。
▲蔡惠婷要求社會處應該立即調查,並停止該協會的補助。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說,薪資回捐在社工界層出不窮,且越來越踩在法律邊緣,許多社工可能剛出社會,對於勞動相關法規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就被雇主牽著走,甚至有雇主會恐嚇社工「你們也是共犯,如果檢舉,自己也會要背負法律責任」,也有社工因為經濟因素,擔心被離職,或是遭受職場冷暴力,只能選擇繼續隱忍。
蔡惠婷說,市府的調查必須要充分保護當事人,不能讓陳情人或吹哨者在職場遭受其他同仁與主管的異樣眼光,請新竹市政府拿出魄力,還給兩位社工師一個公道。同時也要求新竹市政府應立即介入調查,該還給社工的就要還,若還有查出其他重大違規,衛福部與地方社會局處應按情節停止補助。
▲邱顯智認為,衛福部明定違反規定「自查獲屬實之日起」1年不能受委託,情節重大可停止5年,但新竹市卻「只要限期改善就不會停止補助」,除非無改善才最多停止2年補助,簡直是變相開後門。
社會處回應,市府112年度委託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共計2個服務方案,合計聘用6名專業人員(1名督導、4名社工員及1名心理輔導員),今(112)年9月18日接獲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以通訊軟體通知,」該會在110年度疑似有社工人員薪資回捐事件」後即啟動調查。
社會處於19日上午前往該會新竹辦公室進行訪查,因涉及該會人事管理制度,社會處已請該會提供相關人力進用(含敘薪、管理、福利制度等)相關資料,並於今日會同勞工處進行勞動檢查,進一步調查申訴事件全貌。
社會處表示,市府社福方案委託契約規定均參考衛生福利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訂定,如發現受委託單位有薪資未全額給付或薪資回捐者,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或再經查獲者,2年內不再委託方案。
▲該協會要求請特休的社工,要匯款比例薪資到職代主管的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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