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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民眾篇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2-06-20
  • 更新時間:113-01-18

112-113年度「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常見問答-民眾篇

112.08.11版

Q1:「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下稱本方案)內容是什麼?

A1:為促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本方案為衛生福利部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補助15-30歲年輕族群每人3次心理諮商。

Q2:使用本方案有什麼條件限制嗎?

A2:年滿15歲至30歲有心理諮商需求者,只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皆可使用本方案。

Q3:使用本方案之心理諮商服務,需要支付其他費用嗎?

A3:本方案補助3次心理諮商費,惟合作機構可另收取掛號費等其他行政規費。建議於預約時,先向機構確認是否須另支付其他項目費用。

Q4:如何使用本方案的心理諮商?

A4:掌握4個口訣,查詢、預約、準備及諮商。

  1. 查詢:查詢本方案合作機構(各縣市心理諮商合作機構名單)。
  2. 預約:聯繫合作機構,預約使用服務。
  3. 準備: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4. 諮商:至合作機構接受諮商。

Q5:可以選擇居住地以外的合作機構進行心理諮商嗎?

A5:可以。本方案無戶籍或居住地縣市之限制。

Q6:可以使用通訊方式進行心理諮商嗎?

A6:可以。可查詢本方案合作機構名單中,有執行通訊心理諮商之機構,進行預約。

Q7:可以中途更換心理諮商之合作機構嗎?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是否有頻率或間隔時間的限制?

A7:可以。惟補助之次數合計以3次為限。另心理諮商頻率以每週一次為原則,若有短期密集心理諮商需求,需由合作機構提報心理諮商計畫,經衛生局同意始得執行。

Q8:已預約之心理諮商時間,若臨時有事不能去,怎麼辦?

A8:請提早通知已預約之合作機構,並更改預約時間。如連續2次無故未到,於第2次缺席日起90日內,將暫停補助資格。

Q9:如果3次補助額度用完,仍有心理諮商需求,該如何尋求協助?

A9:可以自費繼續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或由機構協助媒合社區中之心理健康服務資源,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網址:https://gov.tw/JSB)等。

Q10:如於本方案已接受過1次或2次服務,但要預約第2次或第3次服務時已超過30歲,還能申請補助嗎?

A10:可以。只要曾接受過1次服務,後續欲使用服務時雖超過30歲,只要仍在本方案執行期間內(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仍可申請補助,但每人合計以3次為限。

Q11:使用本方案為何要蒐集個人資料(含問卷內容)?

A11:為評估本方案成效及確保個案醫療權益,會由合作機構蒐集個人資料(含問卷),但蒐集之資料不會作其他目的之利用,並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宜,請放心。

Q12:外籍人士可以使用本方案嗎?

A12:為利高風險個案後續轉介醫療,外籍人士如有健保資格即可使用本方案(請於諮商時出示健保卡供機構確認)。

Q13:本方案所指轉介醫療機構是否具有強制性?

A13:後續轉介醫療機構需經個案本人同意,非屬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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