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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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鍾浩東 | 男 | 1915/12/15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49020 | 36 | 基隆中學校長 | 38年7月間,鍾浩東及在逃之藍明谷,組織「基隆市工作委員會」,以鍾浩東為書記,藍、李2人充工委,發展群眾,吸收黨員唐志堂,聽從李蒼降之領導。曾指示接近軍官,收買武器,調查地形,以備策應中共登陸。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 | 2 | 李蒼降 | 男 | 1924/6/25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49020 | 27 | 無業 | 李蒼降曾參加「新民主同志會」「台灣解放同盟」及領導和尚洲雙園支部士林電廠地質研究所各小組38年7月間派往基隆與在?之藍明谷組織基隆市工作委員會以鍾浩東為書記藍明谷李蒼降充工委發展群眾吸收黨員唐志堂聽受李蒼降之領導曾指示接近軍官收買武器調查地形以?策應奸匪登陸李蒼降所吸收者計有唐志堂江支會蔡新興許省五許省六等五名均經訓練指示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 | 3 | 張奕明 | 女 | 1924/8/17 | 廣東,普寧縣 | 高中 | 49020 | 28 | 基隆中學幹事 | 張奕明參加中共組織,擔任文化救亡工作,36年初來台,擔任印發光明報及反動口號,奉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8年12月2日署詳字175號代電處死刑。 | 死刑 | 死刑 | ||||
5 | 4 | 鍾國員 | 男 | 廣東, | 高中 | 49020 | 28 | 台灣省立基隆中學幹事 | 死刑 | 死刑 | ||||||
6 | 5 | 羅卓才 | 男 | 廣東, | 大學 | 49020 | 27 | 台灣省立基隆中學教員 | 死刑 | 死刑 | ||||||
7 | 6 | 談開誠 | 男 | 江蘇, | 大學 | 49020 | 25 | 宜蘭中學教員 | 死刑 | 死刑 | ||||||
8 | 7 | 江支會 | 男 | 1927/11/5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49020 | 24 | 准尉駕駛兵 | 李蒼降所吸收者計有唐志堂、江支會、蔡新興、許省五、許省六等5名。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9 | 8 | 蔡新興 | 男 | 1926/10/15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49020 | 26 | 基隆水產公司倉庫職員 | 李蒼降所吸收者計有唐志堂、江支會、蔡新興、許省五、許省六等5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3年17日 | 1953/6/1執行中因胃穿孔、急性腹膜炎死亡。 | |||
10 | 9 | 許省五 | 男 | 1920/7/26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49020 | 31 | 廣告店 | 李蒼降所吸收者計有唐志堂、江支會、蔡新興、許省五、許省六等5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1 | 10 | 許省六 | 男 | 1922/7/8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49020 | 29 | 廣告店 | 李蒼降所吸收者計有唐志堂、江支會、蔡新興、許省五、許省六等5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2 | 11 | 阮紅嬰 | 男 | 1928/2/6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49020 | 23 | 基隆造紙廠工人 | 阮紅嬰由林天河領導,於38年10月間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3 | 12 | 王荊樹 | 男 | 1922/4/19 | 台灣,高雄縣 | 專科 | 49020 | 29 | 醫師 | 王荊樹於38年春由藍明谷介紹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 | 13 | 蔡秋土 | 男 | 1925/4/2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49020 | 24 | 基隆造紙廠工人 | 蔡秋土、楊進興於39年4月由許省五介紹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9年11月8日 | ||||
15 | 14 | 蕭志明 | 女 | 廣東, | 高中 | 49020 | 29 | 無 | 蕭志明由其夫鍾國輝領導予三十七年七月間參加共產黨 | 05年 | ||||||
16 | 15 | 楊進興 | 男 | 1924/9/1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49020 | 27 | 基隆造紙廠工人 | 蔡秋土、楊進興於39年4月由許省五介紹入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7 | 16 | 曾碧麗 | 女 | 1926/3/25 | 台灣,基隆市 | 高中 | 即李曾碧麗,李蒼降之妻。獄中產女。 | 49020 | 23 | 無業 | 明知李蒼降為共黨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即李曾碧麗,李蒼降之妻。 | ||
18 | 17 | 張國隆 | 男 | 1925/6/15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49020 | 26 | 雜貨商 | 明知李蒼降為匪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9月15日 | ||||
19 | 18 | 唐志堂 | 男 | 1925/11/20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49020 | 26 | 軍民合作站書記 | 李蒼降吸收唐志堂,聽從李蒼降之領導。受指示接近軍官,收買武器,調查地形,以備策應奸匪登陸。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0 | 19 | 孫居清 | 男 | 1925/10/6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1920 | 26 | 台灣大學法學院三年級學生 | 孫居清於38年5月15日致其弟居旺函內,大肆辱罵政府,並研讀馬克思主義資本論等書,以致思想反動,不滿政府,並曾接受陳水木交閱光明報等刊物。 | 長期感訓 | 感化2年3月8日 | ||||
21 | 20 | 王明德 | 男 | 1932/8/1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21 | 工 | 明知其兄王三派為共黨且因案潛逃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23日 | |||||
22 | 21 | 游 英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49020 | 21 | 台大經濟系學生 | 感訓 | |||||||
23 | 22 | 詹照光 | 男 | 台灣,台北 | 大學 | 49020 | 21 | 學生 | 感訓 | |||||||
24 | 23 | 戴傳李 | 男 | 1926/11/28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49020 | 24 | 學生 | 戴傳李過去受日人統治,對政治無深刻認識,一時錯誤,擔任匪方工作,奉命從寬處理,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 | 感化2年1月4日 | ||||
25 | 24 | 郭文川 | 男 | 1929/10/15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49020 | 22 | 台北成功中學學生 | 參加匪黨為黨員。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1月13日 | ||||
26 | 25 | 余滄州 | 男 | 台灣,台北 | 高中 | 9288余滄洲? | 99299 | 9288余滄洲? | ||||||||
27 | 26 | 張英俊 | 男 | 1930/8/20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49020 | 20 | 不詳 | 擔任匪方工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19日 | ||||
28 | 27 | 鄭舜茂 | 男 | 1925/10/16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49020 | 25 | 不詳 | 擔任匪方工作。 | 無 | 發交感訓1年4月17日 | ||||
29 | 28 | 林獻香 | 男 | 1916/3/12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49020 | 35 | 基隆中學教員 | 擔任匪方工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3年 | ||||
30 | 29 | 廖為卿 | 男 | 1929/3/26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49020 | 20 | 基隆中學學生 | 廖為卿於38年12月9日扣押,嗣於39年3月5日發交新生總隊感訓,至39年12月14日保釋。 | 感訓 | 感化1年2月10日 | ||||
31 | 30 | 連世貴 | 男 | 1931/10/7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49020 | 18 | 不詳 | 參加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及共黨。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6日 | ||||
32 | 31 | 張源爵 | 男 | 1933/10/28 | 台灣,基隆市 | 高中 | 49020 | 18 | 基隆中學學生 | 擔任匪方工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2月26日 | ||||
33 | 32 | 邱連球 | 男 | 1914/5/19 | 台灣,屏東縣 | 初中 | 49020 | 36 | 農 | 邱連球於38年1月參加匪黨,擔任組織農民工作,並吸收張昌華等參加,於38年9月經國防部保密局查獲,以其尚能瞭解過去錯誤,坦承表示悔悟,經代電核准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死刑 | ||||
34 | 32 | 邱連球 | 男 | 1914/5/19 | 台灣,屏東縣 | 初中 | 52012 | 40 | 農 | 邱連球於38年1月參加匪黨,擔任組織農民工作,並吸收張昌華等參加,於38年9月經國防部保密局查獲,以其尚能瞭解過去錯誤,坦承表示悔悟,經代電核准感化,迨41年3月自首份子邱捷昌、鍾全如等供出係經邱連球吸收參加匪黨等情,案經本部軍事檢察官以發現新事證,認邱連球保留匪黨組織關係企圖伺機再行活動,未坦承悔悟,應受重刑之判決,經報奉國防部核准撤銷感化,另行依法起訴。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5 | 33 | 邱連和 | 男 | 台灣,高雄 | 小學 | 49020 | 36 | 商 | 感訓 | |||||||
36 | 34 | 李南鋒 | 男 | 1919/2/15 | 台灣,屏東縣 | 小學 | 49020 | 31 | 屏東市政府合作農廠雇員 | 擔任匪方工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3年 | ||||
37 | 35 | 吳振祥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49020 | 23 | 學生 | 感訓 | |||||||
38 | 36 | 姚清澤 | 男 | 台灣,台北 | 高中 | 49020 | 23 | 無 | 感訓 | |||||||
39 | 37 | 蔣薀瑜 | 女 | 台灣,台北 | 初中 | 49020 | 32 | 無 | 感訓 | |||||||
40 | 38 | 戴芷芳 | 女 | 台灣,台北 | 初中 | 49020 | 23 | 基隆中學圖書管理員 | 感訓 | |||||||
41 | 39 | 許遠東 | 男 | 台灣,新竹 | 大學 | 名銀行家。 | 49020 | 23 | 學生 | 感訓 | ||||||
42 | 40 | 劉特慎 | 男 | 廣東,揭陽縣 | 49030 | 30 | 潮州中學教員 | 劉特慎早於35年5月間在廣東普寧縣化名陳隆定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來台潛伏高雄以叛亂及乃第洪幼礁為掩護與叛徒葉崇培陳澤民等聯絡繼續推展農運工作使在逃叛徒李竹福邱連球鍾國輝劉某(名不詳)等分別負責設立佳冬屏東內浦溪州等支部並領導高雄縣朝州鎮民人類阿金等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43 | 41 | 李 份 | 男 | 1909/5/1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42 | 義合興鐵工廠辦事員 | 李份於民國36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復經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明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又指使民風報記者丁開拓指揮何玉麟(引誘陳玉堂加入匪幫未果)及直接指揮碼頭工人陳山水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4 | 42 | 朱子慧 | 男 | 1926/10/25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5 | 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 | 朱子慧於36年7月參加匪黨,36年間6月至8月間負責發展學運,指揮被告盧圭燦設立佳冬支部組織,並與同案被告李份、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以「自治協會工廠保衛團員工勵進會」等名義密籌組織, 於民國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柯天來、楊井、蘇來傳、劉順興,計劃使黨員林老得等人,負責設立大湖、左營等支部,俾於匪軍攻台動亂時保護學校及鄉村工廠。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5 | 43 | 丁開拓 | 男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1 | 高市民風報社記者 | 丁開拓指使何玉麟引誘陳玉堂加入匪幫未果. | 死刑 | 死刑 | ||||||
46 | 44 | 何玉麟 | 男 | 1926/2/9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5 | 彰化商業銀行鳳山支行會計 | 李份於36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復經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明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又指使民風報記者丁開拓指揮何玉麟(引誘陳玉堂加入匪幫未果)及直接指揮碼頭工人陳山水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7 | 45 | 陳山水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27 | 碼頭工 | 李份指揮陳山水等及陳成法於38年8月至10月間連續召集吳明生蔡廣華舉行會議宣揚匪區解放情形便其信仰匪黨並保衛工廠偵,訊中陳山水何玉麟於本年七月三日拘禁該局看守所第四號監房中計劃乘監守人員不備之時與其餘一二三號監房人犯商定信號準備逃監。 | 死刑 | 死刑 | ||||||
48 | 46 | 陳成法 | 男 | 1924/9/3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7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陳成法於38年8月至10月間,連續召集吳明生、蔡廣等舉行會議,宣揚匪區解放情形,使其信仰匪黨,並保衛工廠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9 | 47 | 謝添火 | 男 | 1913/2/7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38 | 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辦事員 | 劉特慎於35年5月間加匪黨,36年6月間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由洪幼樵為掩護,與葉崇培、陳澤民等聯絡,繼續推展農運工作。與李個福、邱連球、鍾國輝、劉某等分別負責設立支部,並領導活動。李份於參加匪黨後,與陳澤民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或間接招收黨員,謝添火、董玉準亦加入成立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及台灣省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支部,謝添火並為支部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0 | 48 | 蔡國智 | 男 | 1924/5/15 | 台灣,台南市人 | 49030 | 27 | 高雄肥料第三廠職員 | 劉特慎早於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接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由李份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1 | 48 | 蔡國智 | 男 | 1924/5/15 | 台灣,台南市人 | 76020 | 53 | 不詳 | 蔡國智涉嫌叛亂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8日 | |||||
52 | 49 | 蘇清源 | 男 | 1919/9/29 | 台灣,台南市 | 49030 | 32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械廠工人 | 共同被告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8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蘇清源等分任各該之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3 | 50 | 梁清泉 | 男 | 1926/12/2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5 | 高雄?業第一廠工人 | 同案被告劉特慎早於民國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投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4 | 51 | 謝水木 | 男 | 1924/6/25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7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務組統計員 | 李份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員工謝水木等,為各該廠支部,由謝水木等分任各該支部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5 | 52 | 董登源 | 男 | 1915/9/3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6 | 高雄鋁業廠工人 | 李份於民國36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匪徒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復經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名義,密籌組織高雄鋁業工廠等支部,由董登源任該高雄鋁業工廠支部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6 | 53 | 盧燦圭 | 男 | 1913/3/19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37 | 商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教員支部、路竹支部、大碑湖支部、左營支部、由林正忠、盧燦圭、林老得、孫順地等分任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7 | 54 | 李梆鈴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30 | 27 | 高雄肥料三廠職員 | 李份坦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支部蔡國智黃有智李梆鈴陳石倫組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械廠支部。 | 10年 | |||||||
58 | 55 | 連約安 | 男 | 1926/8/16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5 | 鹽埕國民學校教員 | 劉特慎早於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接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朱子慧先後於民國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9 | 56 | 林正忠 | 男 | 1921/8/6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0 | 高雄市商業學校教員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教員支部、路竹支部、大碑湖支部、左營支部、由林正忠、盧燦圭、林老得、孫順地等分任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60 | 57 | 陳金柱 | 男 | 1925/7/19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6 | 苓洲國民學校教員 | 劉特慎於35年5月間加匪黨,36年6月間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由洪幼樵為掩護,與葉崇培、陳澤民等聯絡,繼續推展農運工作。與李個福、邱連球、鍾國輝、劉某等分別負責設立支部,並領導活動。李份於參加匪黨後,與陳澤民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36年8月至38年8月間,蘇來傳、陳金柱等負責設立大湖、左營、鹽城等支部,俾於匪軍攻台動亂時保護學校及鄉村工廠等情,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一併緝捕歸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61 | 58 | 孫順地 | 男 | 1926/1/19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5 | 第一商業銀行左營辦事處出納主任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教員支部、路竹支部、大碑湖支部、左營支部、由林正忠、盧燦圭、林老得、孫順地等分任聯絡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62 | 59 | 黃朝林 | 男 | 1924/2/28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7 | 台南市西區協進國民學校教員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柯天來、楊井、蘇來傳、劉順興,計劃使黨員黃朝林等人,負責設立大湖、左營等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63 | 60 | 林老得 | 男 | 1925/12/14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6 | 大湖國民學校教員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柯天來、楊井、蘇來傳、劉順興,計劃使黨員林老得等人,負責設立大湖、左營等支部,俾於匪軍攻台動亂時保護學校及鄉村工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64 | 61 | 何朝根 | 男 | 1918/1/24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33 | 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司機 | 共同被告李份(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於36年11月加入匪黨組織,與共同被告朱子慧(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及另案被告陳澤民密設匪台灣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以「自治協會工廠保衛團員工勵進會」等名義,密籌組織謝添火、何朝根、董玉準、蘇舜義等私設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65 | 62 | 陳石碖 | 男 | 1923/3/20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8 | 高雄肥料第3廠事務員 | 劉特慎早於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接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66 | 63 | 林允成 | 男 | 1909/3/6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42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械廠工人 | 林允成、陳平順等私設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67 | 64 | 陳 成 | 男 | 1924/4/24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7 | 高雄?業廠工人 | 同案被告劉特慎早於民國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投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68 | 65 | 黃金煌 | 男 | 1928/7/9 | 台灣,澎湖縣 | 黃全煌? | 49030 | 23 | 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李份於36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黃金煌為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20日 | ||||
69 | 65 | 黃金煌 | 男 | 1928/7/9 | 台灣,澎湖縣 | 黃全煌? | 58090 | 33 | 工 | 黃金煌抄寫共黨言論及對工人之口號,在監思想仍未改正。 | 交付感化3年 | 2005/4/11 | ||||
70 | 66 | 莊識宰 | 男 | 1913/1/29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39 | 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工人 | 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莊識宰任台灣肥料公司高雄第3廠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1月22日 | |||||
71 | 67 | 黃有智 | 男 | 1920/1/13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2 | 高雄肥料第三廠機械工 | 劉特慎於35年5月間化名陳隆定投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以叛徒洪幼樵為掩護,與叛徒葉崇培、陳澤民等聯絡繼續推展農運工作,朱子慧於36年7月、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組織高雄鋁業工廠陳朔新等為各該廠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72 | 68 | 陳平順 | 男 | 1921/8/17 | 台灣,台中縣 | 49030 | 30 | 高雄鋁業工廠工人 | 李份密設匪台灣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以「自治協會工廠保衛團員工勵進會」等名義,密籌組織,被告林允成、陳平順等私設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73 | 69 | 李能賀 | 男 | 1910/1/8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41 | 高雄鋁業工廠工人 | 朱子慧、李份,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由李份擔任工運工作,化名陳姓,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高雄水泥公司高雄廠等工廠支部,李能賀為高雄鋁業工廠文書,亦經吸收加入。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74 | 70 | 陳朔新 | 男 | 1927/8/1 | 台灣,台南市 | 49030 | 24 | 高雄鋁業工廠工人 | 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組織,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組織高雄鋁業工廠陳朔新等為各該廠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1月22日 | |||||
75 | 71 | 洪國孝 | 男 | 1924/4/21 | 台灣,澎湖縣 | 49030 | 39 | 高雄鋁業工廠工人 | 洪國孝係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員工,私設支部,任支部負責人,以期達到控制農村保護工廠學校之目的。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76 | 72 | 吳罔度 | 男 | 1921/3/13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0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李份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員工吳罔度等,為各該廠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77 | 73 | 王金來 | 男 | 1917/10/7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4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劉特慎早於民國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接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由李份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78 | 74 | 陳太平 | 男 | 1923/10/10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1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陳太平等人密設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灣水泥高雄廠、台灣肥料公司高雄第3廠、台灣省鐵路高雄機械廠、台灣?業公司高雄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原名陳信利 | ||||
79 | 75 | 趙 樂 | 男 | 1916/4/25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35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同案被告朱子慧、李份與陳澤明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於民國36年起至38年9月間或直接招收黨員,或以自治協會員工福利會工廠保衛團等名義分別組織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場員工即被告趙樂等人為各該廠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0 | 76 | 蘇舜義 | 男 | 1925/4/21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6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統計員 | 李份(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於36年11月加入匪黨組織,與共同被告朱子慧(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及另案被告陳澤民密設匪台灣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以「自治協會工廠保衛團員工勵進會」等名義,密籌組織謝添火、何朝根、董玉準、蘇舜義等私設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11日 | |||||
81 | 77 | 董玉準 | 男 | 1923/5/6 | 台灣,嘉義市 | 49030 | 27 | 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李份於參加匪黨後,與陳澤民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或間接招收黨員,謝添火、董玉準亦加入成立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及台灣省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支部,謝添火並為支部聯絡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2 | 78 | 劉順興 | 男 | 1916/9/1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35 | 店員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柯天來、楊井、蘇來傳、劉順興,計劃使黨員林老得等人,負責設立大湖、左營等支部,俾於匪軍攻台動亂時保護學校及鄉村工廠等,案經察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3 | 79 | 柯天來 | 男 | 1923/7/19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8 | 站伕 | 共同被告李份(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於36年11月加入匪黨組織,與共同被告朱子慧(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及另案被告陳澤民密設匪台灣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以「自治協會工廠保衛團員工勵進會」等名義,密籌組織謝添火、何朝根、董玉準、蘇舜義等私設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4 | 80 | 楊 井 | 男 | 1904/6/9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47 | 菜飯 | 朱子慧先後於36年8月至38年8月間,組織新舊黨員,成立路竹支部,由盧燦圭負責聯絡,柯天來、楊井、蘇來傳、劉順興,計劃使黨員林老得等人,負責設立大湖、左營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5 | 81 | 葉安謙 | 男 | 1913/12/27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38 | 農 | 劉特慎早於35年5月間在廣東省普寧縣化名陳隆定接入匪黨,36年6月間,因避原籍縣政府緝捕,遂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高雄,繼續推展農運工作。又高雄市獅甲國民學校教員朱子慧,於36年7月、高雄市義合興鐵工廠職員李份,於同年11月間參加匪黨,與陳澤民密設匪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區地委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9日 | |||||
86 | 82 | 蘇來傳 | 男 | 1924/10/2 | 台灣,高雄縣 | 49030 | 27 | 店員 | 李份復指揮李成汯於民國38年8月至10月間連續召集吳明生等舉行會議,宣揚匪區解放情形,使其信仰匪黨,並保衛工廠。36年8月至38年8月間,蘇來傳、陳金柱等負責設立大湖、左營、鹽城等支部,俾於匪軍攻台動亂時保護學校及鄉村工廠等情,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一併緝捕歸案。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26日 | |||||
87 | 83 | 吳明生 | 男 | 1928/10/1 | 台灣,高雄市 | 49030 | 23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械廠工人 | 劉特慎於35年5月間加匪黨,36年6月間由叛徒洪仲樵介紹來台潛伏,由洪幼樵為掩護,與葉崇培、陳澤民等聯絡,繼續推展農運工作。與李個福、邱連球、鍾國輝、劉某等分別負責設立支部,並領導活動。李份於參加匪黨後,與陳澤民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於36年起至38年9月間,直接或間接招收黨員,謝添火、董玉準亦加入成立台灣水泥公司高雄廠及台灣省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支部,謝添火並為支部聯絡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88 | 84 | 蔡 廣 | 男 | 1927/8/13 | 台灣,台南縣 | 49030 | 24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械廠工人 | 李份於參加匪黨後,與陳澤民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地委,李份復指揮李成汯於民國38年8月至10月間連續召集蔡廣等舉行會議,宣揚匪區解放情形,使其信仰匪黨,並保衛工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11日 | |||||
89 | 85 | 陳玉堂 | 男 | 1914/7/6 | 台灣,澎湖縣 | 49030 | 37 | 高雄縣政府建設局技士 | 被告丁開拓指供何玉麟引誘陳玉堂加入匪黨未果。 | 無罪 | 羈押6月 | |||||
90 | 86 | 蔡孝乾 | 男 | 台灣,台中縣 | 49040 | 46 | 自新 | |||||||||
91 | 87 | 陳澤民 | 男 | 福建, | 49040 | 42 | 自新 | |||||||||
92 | 88 | 洪幼樵 | 男 | 廣東, | 49040 | 35 | 自新 | |||||||||
93 | 89 | 許敏蘭 | 女 | 安徽, | 49040 | 25 | 自新 | |||||||||
94 | 90 | 蔡寄天 | 男 | 廣東, | 49040 | 31 | 自新 | |||||||||
95 | 91 | 陳定中 | 男 | 1924/10/4 | 廣東,揭陽縣 | 49040 | 26 | 台灣糖業公司助理管理員 | 洪 樵與其妻許敏蘭欲赴香港,同住陳定中家候輪,且陳定中並與陳克鳴為洪 樵夫婦代辦申請出境手續,陳定中明知洪N樵為匪諜而包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6年8月8日 | |||||
96 | 92 | 陳克鳴 | 男 | 1923/7/20 | 廣東,潮陽縣 | 49040 | 27 | 台北市省立第二女子中學教員 | 陳克鳴、陳定中(共同被告)與洪@樵之弟洪淑樵同學,經洪淑樵介與洪@樵認識,於39年1月,洪@樵(化名劉志敬)及其妻許敏蘭(共同被告)赴香港之際,代為辦理申請出境手續,及洪匪夫婦先住陳定中家候輪。陳君明知洪@樵等為匪諜而為其包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有期徒刑6年8月5日 | |||||
97 | 93 | 馬雯鵑 | 女 | 1935/7/30 | 江蘇,吳縣 | 49040 | 16 | 無業 | 馬雯鵑係蔡孝乾(陳純真)之妻妹,年幼無依,35年隨蔡妻馬惠玲,由滬來台,去年4月馬惠玲返回蘇州,留與蔡孝乾居住台北,因年齡未滿18歲,雖未正式加入匪幫,實已參加組織,為蔡匪抄寫匪黨文件、送達書信等工作。 | 有期徒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2年10月16日 | 蔡孝乾妻妹,後與蔡成婚 | ||||
98 | 94 | 張志忠 | 男 | 台灣,嘉義縣 | 即張 梗。 | 49040 | 44 | 商 | 35年3月間與蔡孝乾由華東局城工部派來台灣由蔡孝乾主持組成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志忠擔任組織吸收廖瑞發楊克煌林樑材及李媽兜簡吉賴家等并至嘉義領導蔡建東擴張武裝組織轄有北港新港朴子小梅嘉義等隊合共人槍百餘於36年228組自治聯軍37年夏又密往出席香港會議後任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武工部長積極領導新竹地區組織工作吸收黨徒達二百八十餘名另草擬「鄉鎮工作」「關於三七五減租問題」「怎樣建立台灣人民的游擊武裝」等。 | 死刑 | 死刑 | |||||
99 | 95 | 謝 富 | 男 | 1905/1/26 | 台灣,台中市 | 49040 | 46 | 商 | 謝富於36年5月,由李舜雨介紹加入匪幫,與洪樵(即劉志敬,共同被告許敏蘭之夫)聯絡,供給叛徒經費,並有繳納黨費,洪匪組織台中工委會,原被派充工委不果,復吸收台中大肚鄉支部負責人陳孟德(另案經判處死刑確定在案)加以教育而成其爪牙。謝富為台灣省工委會主要分子。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00 | 96 | 林 青 | 男 | 廣東, | 49040 | 26 | 15年 | |||||||||
101 | 97 | 張世藩 | 男 | 廣東, | 49040 | 29 | 15年 | |||||||||
102 | 98 | 李振芳 | 男 | 台灣,台北 | 49040 | 47 | 15年 | |||||||||
103 | 99 | 楊克村 | 男 | 台灣,彰化 | 49040 | 38 | 15年 | |||||||||
104 | 100 | 林坤西 | 男 | 台灣,台中 | 49040 | 44 | 03年 | |||||||||
105 | 101 | 黃胤昌 | 男 | 江蘇,崇明島 | 49050 | 33 | 新台日報駐台北特派員 | 27年參加江蘇省政府舉辦之軍校幹部訓練班經陸州介紹加入共黨至35年5月間來台曾任民聲日報等編緝曾赴港與共方私密機關中國文化建業公司恢復聯來台工作。 | 10年 | 死刑 | (歷註:監禁中組織暴動處死1957/5/3行刑,但保安司令部無此資料。) | |||||
106 | 101 | 黃胤昌 | 男 | 江蘇,崇明島 | 54100 | 受刑人 | 獄內組織同監受刑人準備暴動。 | 死刑 | 死刑 | (歷註:監禁中組織暴動處死1957/5/3行刑,但保安司令部無此資料。執行日期相同,暫歸同一案) | ||||||
107 | 102 | 唐達聰 | 男 | 1925/2/4 | 湖南,長沙市 | 49050 | 26 | 新台日報副總編輯 | 35年浙大學生自治會主席邰浩然介紹參加匪黨,至37年冬,來台在天南日報社任編輯,與黃胤昌因職務上之接近,遂合辦新台日報,吸收青年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反動書報及信函共254件沒收。 | 有期徒刑10年 | |||||
108 | 103 | 黃鴻基 | 男 | 1910/9/10 | 福建,福州市 | 49050 | 39 | 無業 | 35年7月來台,先後以反動書籍多種,借予黃雄欽、常奮等閱讀。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9 | 104 | 丁 靜 | 女 | 1926/8/14 | 江蘇,泰縣 | 49050 | 25 | 彰化銀行秘書室辦事員 | 被告與叛亂犯黃胤昌來往,思想不純正。 | 感訓5月 | 感化5月 | |||||
110 | 105 | 古若賢 | 男 | 廣東, | 49050 | 29 | 感訓 | |||||||||
111 | 106 | 趙篤先 | 男 | 1921/6/12 | 山東,萊陽縣 | 49050 | 30 | 台中公賣局股長 | 涉有奸嫌。 | 無 | 發交感訓5月 | |||||
112 | 107 | 劉全禮 | 男 | 安東, | 49060 | 26 | 死刑 | 死刑 | ||||||||
113 | 108 | 郭秉衡 | 男 | 福建, | 49060 | 32 | 死刑 | 死刑 | ||||||||
114 | 109 | 張大禮 | 男 | 浙江, | 49060 | 32 | 死刑 | 死刑 | ||||||||
115 | 110 | 王 平 | 男 | 1920/1/27 | 浙江,樂清縣 | 49060 | 30 | 台灣氣象所技士 | 王平(氣象所技士)於38年12月,經張禮大介紹認識郭秉衡,轉介於洪國式後,即願意為匪搜集軍事情報,曾將氣象所所有之颱風警報電碼、氣象預報電碼、各氣象分所電台波長表密碼、指標飛行氣象電碼及地名電碼等交與郭秉衡,轉交洪匪。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即王昭烈 | ||||
116 | 111 | 鄒 曙 | 男 | 四川, | 49060 | 28 | 死刑 | 死刑 | ||||||||
117 | 112 | 華 震 | 男 | 松江, | 49060 | 34 | 洪國式與同鄉華震前在東北經商相識,38年6月同在已陷匪之上海,洪君乃向華君表示係匪中共中央方面負責調查研究任務,邀華君合作,來台潛伏並說明共黨正式黨員取得黨籍必經過程,經華君同意接受了解一般民意、國民黨在台灣新動向及爭取群眾等任務,同年9月,華君由香港來台,匿居其姐夫劉天民家,同年10月,洪君派劉光典來台與華君連絡,並視察其工作,同年12月,洪君亦相繼由香港來台。 | 死刑 | 死刑 | |||||||
118 | 113 | 劉天民 | 男 | 1912/12/16 | 遼寧,復縣 | 49060 | 40 | 北方企業行經理 | 劉天民(台中北方企業行經理)係華震之姊夫,同年9月,華君由香港來台,匿居劉天民家,同年10月,洪君派劉光典來台與華君連絡,並視察其工作,同年12月,洪君亦相繼由香港來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19 | 114 | 江德興 | 男 | 1917/3/12 | 台灣,新竹縣 | 49060 | 34 | 健元醫院院長 | 江德興係台中健元醫院院長,38年春,華震因曾在該院療病而相識,同年12月,華君突到院晤江君,談及上海解放情形,又陸續到院與江君討論台灣解放問題,並邀洪國式與江君晤面,介紹洪君係方從北平中央派來人員,對於台灣情形可作決定,囑預先聯繫,提供關於台灣之意見。江君已明知洪國式、華震為匪諜分子,有意包庇。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20 | 115 | 胡玉麟 | 男 | 遼寧, | 49060 | 39 | 死刑 | 死刑 | ||||||||
121 | 116 | 賴家振 | 男 | 江西, | 49060 | 38 | 03年 | |||||||||
122 | 117 | 蕭 楓 | 男 | 四川, | 49060 | 30 | 02年 | |||||||||
123 | 118 | 范垂業 | 男 | 遼寧, | 49060 | 43 | 02年 | |||||||||
124 | 119 | 錢 汾 | 女 | 浙江, | 49060 | 32 | 02年 | |||||||||
125 | 120 | 喬言忱 | 男 | 山東, | 49060 | 46 | 0年6月 | |||||||||
126 | 121 | 李宗昌 | 男 | 山東, | 49060 | 26 | 0年6月 | |||||||||
127 | 122 | 劉守維 | 男 | 河北,北平 | 49060 | 47 | 0年6月 | |||||||||
128 | 123 | 計梅真 | 女 | 江蘇,松江縣 | 50010 | 35 | 無 | 35年9月間計梅真錢靜芝奉命?袂來台投充台??務工?國語補習班教員十月間與上海共匪派來之章炎鳴?絡36年夏即由台?工作委員?負責人蔡孝乾(化名老鄭)領導成立支部,組織同學?姊妹?(又名親睦?)討論青年國?及婦女等問題灌輸左傾思想並組課外之登山唱歌游泳出版?物各種活動吸收同志利用幹部潛伏於?電部門?助要求改班借薪及提高待遇之各種運動並鼓勵幹部競?工?理事冀為活動之掩護及爭取幹部及群?之好感以廣收党徒擴大支部小組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129 | 124 | 錢靜芝 | 女 | 江蘇, | 50010 | 30 | 空軍子弟學校教員 | 35年9月間計梅真錢靜芝奉命?袂來台投充台??務工?國語補習班教員十月間與上海共匪派來之章炎鳴?絡36年夏即由台?工作委員?負責人蔡孝乾(化名老鄭)領導成立支部,組織同學?姊妹?(又名親睦?)討論青年國?及婦女等問題灌輸左傾思想並組課外之登山唱歌游泳出版?物各種活動吸收同志利用幹部潛伏於?電部門?助要求改班借薪及提高待遇之各種運動並鼓勵幹部競?工?理事冀為活動之掩護及爭取幹部及群?之好感以廣收党徒擴大支部小組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130 | 125 | 李振貴 | 男 | 1929/2/1 | 台灣,台北市 | 即李進貴。 | 50010 | 23 | 台灣防工總司令部軍事教導第1團第4營重4連第3排第9班上等兵學生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即李振貴 | |||
131 | 127 | 王文清 | 男 | 1927/3/28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4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2 | 128 | 許金玉 | 女 | 1921/12/8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30 | 北斗郵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133 | 129 | 高秀玉 | 女 | 1931/6/24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0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4 | 130 | 劉建修 | 男 | 1928/11/29 | 台灣,新竹縣 | 50010 | 25 | 台北電信局事務員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5 | 130 | 劉建修 | 男 | 1928/11/29 | 台灣,新竹縣 | 76020 | 49 | 商 | 劉建修曾犯叛亂罪,服刑期滿出獄後,63年間接受陳金火交閱「毛澤東傳」、「孫子與毛澤東戰略」等書,經陳金火介紹至三省書店,購閱共書,?轉交周漢卿、鄭登雲、游剛、黃文華等人閱讀。猶不時收聽芍黨廣播,?製成錄音帶收藏,又在新竹縣竹東鎮,大秦電器公司辦公室,公然發表利中共謬論,為匪宣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2年11月6日 | |||||
136 | 131 | 張欽傑 | 男 | 1928/1/23 | 台灣,台中縣 | 50010 | 23 | 台灣防工總司令部軍事教導第1團第3營第7連第3排第9班上等兵學生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7 | 132 | 鄭逢春 | 男 | 1925/3/24 | 台灣,台南市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錢敬芝吸收,負有參加競選工會理事、團結群眾吉吸收同志等使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38 | 133 | 宋世興 | 男 | 1926/5/11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5 | 台灣郵政管理局局員代理局長 | 由直接錢敬芝吸收,負有參加競選工會理事、團結群眾吉吸收同志等使命,應負參加叛亂組織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39 | 134 | 李熒台 | 男 | 1929/9/24 | 台灣,新竹縣 | 即李熒臺。 | 50010 | 22 | 台北電信局報務佐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李熒臺除自己參與組織外,並介紹他人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即李熒臺。 | |||
140 | 135 | 黃宏基 | 男 | 1925/4/7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黃宏眥ㄕ菑v參與組織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41 | 136 | 鍾阿棪 | 男 | 1918/11/28 | 台灣,新竹縣 | 鍾阿(禾炎) | 50010 | 33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鍾阿棪除自己參與組織外,並介紹他人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42 | 137 | 高木榮 | 男 | 1929/4/9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2 | 台北電信局松山營業處話務佐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高木榮除自己參與組織外,並介紹他人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10月3日 | |||||
143 | 137 | 高木榮 | 男 | 1929/4/9 | 台灣,台北市 | 53044 | 27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新生 | 高木榮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受被告崔乃彬之叛亂教育及明知被告陳南昌持有匪書「社會進化史」筆記而未檢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144 | 138 | 林 發 | 男 | 1925/5/20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林發除自己參與組織外,並介紹他人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45 | 139 | 陳再厚 | 男 | 1926/5/6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5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陳再厚除自己參與組織外,並介紹他人入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1年5月12日 | |||||
146 | 140 | 李 慶 | 男 | 1920/2/18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32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李慶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47 | 141 | 廖福隆 | 男 | 1915/1/27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36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等人,再由李振貴吸收廖福隆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48 | 142 | 李金火 | 男 | 1929/4/4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2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廠 | 李振貴吸收李金火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49 | 143 | 陳玉籐 | 男 | 1926/11/1 | 台灣,台北市 | 即陳玉藤。 | 50010 | 25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由李振貴吸收陳玉藤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即陳玉藤。 | |||
150 | 144 | 林金進 | 男 | 1923/9/15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8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林金進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51 | 145 | 鄭天福 | 男 | 1925/11/1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鄭天福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52 | 147 | 徐彩雲 | 女 | 1925/2/8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徐彩雲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1月24日 | |||||
153 | 148 | 蘇光輝 | 男 | 台北縣 | 50010 | 27 | 淡水鎮公所事務員 | 李萬順輾轉介紹陳再厚林發李國容林?飛郭承東張成已洪景麟蘇光輝李金火陳得銅葉萬吉等相?加入組織?常集合小組討論。 | 07年 | |||||||
154 | 149 | 林 坦 | 女 | 1926/11/10 | 台灣,台北縣 | 改名林垣。 | 50010 | 24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林垣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改名林垣。 | |||
155 | 150 | 張戊己 | 男 | 1923/3/17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8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張戊己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56 | 151 | 洪景麟 | 男 | 1929/10/30 | 台灣,彰化縣 | 50010 | 22 | 台灣郵政管理局一級試用員 | 李振貴吸收洪景麟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57 | 152 | 林?飛 | 男 | 1927/11/18 | 台灣,台北縣 | 即林煙飛。 | 50010 | 24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李振貴吸收林?飛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即林煙飛。 | |||
158 | 153 | 李國容 | 男 | 1925/2/8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6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李振貴吸收李國容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2月28日 | |||||
159 | 154 | 郭承東 | 男 | 1929/1/2 | 台灣,宜蘭縣 | 50010 | 21 | 台?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李萬順,經由李萬順輾轉介紹,郭承東經常參加小組討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 | |||||
160 | 155 | 陳得銅 | 男 | 1929/3/19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22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計梅真吸收李振貴,再由李振貴吸收李萬順,經由李萬順輾轉介紹,陳得銅經常參加小組討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61 | 156 | 葉萬吉 | 男 | 1928/10/15 | 台灣,台北縣 | 50010 | 33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李振貴吸收葉萬吉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62 | 157 | 曾國榕 | 男 | 福建, | 計梅真之夫 | 50010 | 45 | 台灣電信管理局秘書 | 07年 | 表上有名字但判決書影本中查無此人 | ||||||
163 | 158 | 黃蔭榕 | 男 | 1927/4/26 | 福建,龍溪縣 | 50020 | 23 | 台灣大學法學院學生 | 黃蔭榕曾在福建海疆專校領導反饑餓反內戰運動,36年來台在台中女中任職,接近奸黨份子紀紹明等閱讀反動雜誌書報,言論激烈思想左傾,並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華南局香港分局之組織,奉命協助台中學運計劃在台大組讀書會,因無隙可乘作罷。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164 | 159 | 張明宗 | 男 | 福建,長汀縣 | 50020 | 20 | 台中女中文書組長 | 黃蔭榕供負責中部學運 | 無罪 | 歷1p29錄為孫明宗感訓1年。 | ||||||
165 | 160 | 王漢章 | 男 | 1913/5/5 | 河北,新城縣 | (41)安潔307裁定 | 52318 | 39 | 無 | 被告王漢章於37年來台寄住紀紹明處時,認識匪徒黃蔭榕(已判刑),並由紀紹明介紹在台中市第1中學任教,至38年底,以學校當局認有匪嫌解職,嗣因台中市警察局查悉該王漢章係匪諜黃蔭榕工作關係人,將之逮捕,解送偵查。該被告與匪徒黃蔭榮等時相過從,思想左傾,認有感化必要,聲請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6月 | 黃蔭榕 | |||
166 | 161 | 吳 石 | 男 | 1897/8/15 | 福建,閩侯縣 | 50030 | 54 | 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 | 吳石前係國防部中將次長,38年春經投匪之立法委員何遂介紹,與共匪華東局敵工部駐港負責人劉棟平相識。同年秋,吳途次香港,劉囑吳至台後負責為匪蒐集軍事情報,並由吳仲禧告知陳寶倉已在台為匪工作,可與之聯絡。迨吳抵台後,與陳寶倉取得聯繫,陳曾供給關於台灣中南北部各防守區之部隊番號、兵力部屬,及民心士氣、美援等資料,由吳從事整理,連同職務上知悉之重要軍事情報,派聶曦持函前往香港,交由何遂轉致劉棟平收受。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167 | 162 | 朱諶之 | 女 | 浙江,鎮海縣 | 50030 | 46 | 無 | 同年11月底,共匪華東局敵工部復派女匪諜朱諶之來台負責與吳 石聯絡傳遞情報。 | 死刑 | 死刑 | 被捕時吞金自殺未果。 | |||||
168 | 163 | 陳寶倉 | 男 | 1900/3/6 | 河北,遵化縣 | 50030 | 51 | 聯勤總部第四兵站總監中將總監 | 吳石係前國防部中將次長,38年春,經投匪之立法委員何遂,介紹與共匪華東局敵工部駐港負責人劉?平相識,同年秋,吳由穗來台,途次香港,劉遂囑呈至台後負責為匪蒐集軍事情報,並有投匪之前第四軍區軍法監吳仲禧從中慫恿,告以前第四兵站總監陳寶倉已在台為匪工作,可與聯絡,協助採集情報,迨吳抵台後與陳取得聯繫後,陳曾供給關於台灣中南部各防守區之部隊番號、兵力部署及民心士氣、美援等資料,由吳從事整理,連同職務上所知悉之重要軍事情以、派聶曦持函前往香港,交由何遂轉致劉棟平收受。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169 | 164 | 聶 曦 | 男 | 1917/9/6 | 福建,閩清縣 | 50030 | 33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總務處交際科上校科長 | 吳石前係國防部中將次長,38年春經投匪之立法委員何遂介紹,與共匪華東局敵工部駐港負責人劉棟平相識。劉囑吳至台後負責為匪蒐集軍事情報,迨吳抵台後,與陳寶倉取得聯繫,陳曾供給關於台灣中南北部各防守區之部隊番號、兵力部屬,及民心士氣、美援等資料,由吳從事整理,連同職務上知悉之重要軍事情報,派聶曦持函前往香港,交由何遂轉致劉棟平收受。前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上校交際科科長聶曦,蒐集東南區軍政長官公署核定編制之文電,暨科長以上官佐姓名、住址、電話號碼,以及總統府各院會部在台首長臨時調查冊等密件,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170 | 165 | 王正均 | 男 | 福建,閩候縣 | 50030 | 27 | 國防部參謀?長辦公室少校副官 | 係吳石副官,受吳石之命與陳寶倉連繫,為吳石傳遞情報。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歷1p31記錄以(39)勁功字第0055號處死刑,判決書處刑07年。 | |||||
171 | 166 | 林志森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0030 | 31 | 國防部第四廳第五組中校參謀 | 將舟山六十七軍第四?位武器?目統計表四張交聶轉交旋又親自送交補給材料一次。 | 死刑 | 死刑 | 歷1p31記錄以(39)勁功字第0055號處死刑,判決書處刑10年。 | |||||
172 | 167 | 方克華 | 男 | 江蘇, | 50030 | 34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第一處第二科中校參謀 | 將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科長以上名冊補給區司令部官佐名冊及憲兵團長以上名單附函密封交王正均轉與吳石繼復將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科長以上簡歷冊該署所?部隊團長以上簡歷及各机?部隊正副主管名冊一併交聶曦轉交給吳。 | 10年 | 10年 | ||||||
173 | 168 | 李 朋 | 男 | 河北,天津市 | 大學 | 50040 | 32 | 台灣省政府秘書 | 李朋於38年11月27日受俄人西尼耐可夫之指使來台與汪?和合作搜集刺探我軍情?於同年12月初利用黃?黃正在前防衛司令部之?係得以參?鳳山陸軍訓練屏東女生大隊及砲兵?39年2月?向同部潘申慶探悉台?防衛工事運輸動員力量陸軍第六軍第八十軍駐防地區及美軍顧問仍在西子?等復因姘婦廖鳳娥之?係向廖乾元探悉海軍太字?軍艦及美將援華軍艦?量等因郝侃曾?託翻譯去新加坡文件藉以判?中英情?交換机構將於台?不守時?新加坡等事?据以轉?俄方。 | 死刑 | 死刑 | |||||
174 | 169 | 江聲和 | 男 | 河北,北平市 | 大學 | 50040 | 31 | 無 | 汪?和於31年7、8月?在成都市由陳逆甫子遞呈志願加入??國家政治保安部工作36年赴?又由陳逆介紹與俄人顧倫靜連絡擬在?設立諜台未果於38年2月?來台先後在台北市浦城街廈?街等地設立諜台將與被告虞文何俊臣及逃往大陸之李鑫等所談中美合作防守台?美艦測量高雄港施君弼游擊隊情形及空軍內容等為情?資料轉告俄方。 | 死刑 | 死刑 | |||||
175 | 170 | 裴 俊 | 女 | 四川, | 高中 | 50040 | 28 | 家務 | 裴俊明知乃夫汪?和架設秘密?台不法收發??係為?人作?諜竟然?助譯?加減?碼於汪?和工作時為之巡?守風。 | 死刑 | 死刑 | |||||
176 | 171 | 廖鳳娥 | 女 | 江西,吉水縣 | 高中 | 同案廖乾元之姐,李朋同居人 | 50040 | 27 | 台北省立醫院護士 | 與李朋同居形同夫妻,介紹其弟廖乾元與李 朋,助李探得軍機情報。 | 死刑 | 死刑 | ||||
177 | 172 | 潘申慶 | 男 | 1920/3/3 | 安徽,懷寧縣 | 大學 | 50040 | 31 | 前防衛司令部軍運指揮所上校主任兼防衛材料員委員會分配組組長 | 李 朋於38年6月間及39年2月間,利用曾任前防衛司令部孫司令官隨役參謀,適任該部軍運指揮所上校主任兼防衛材料動員委員會分配組組長潘申慶探悉關於台灣防衛工事、新軍訓練運輸動員、陸軍第6軍、第80軍駐防地區及美軍顧問仍在西子灣等情形,作為情報資料。 | 各處有期徒刑8年,各禠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10月20日 | ||||
178 | 173 | 廖乾元 | 男 | 江西, | 高中 | 50040 | 24 | 太昭艦少尉槍炮官 | 廖乾元於38年11月10日將中興艦?淺修理情形及同年12月將海軍太字號軍艦與美將援華軍艦?量等消息告知乃姐廖鳳娥。 | 10年 | ||||||
179 | 174 | 李光國 | 男 | 河北, | 高中 | 50040 | 22 | 太和艦少尉輪機官 | 李光國於任海軍桂?司令隨從參謀任內因廖?娥欲取回留置中興艦之行李?探听地址致於本年1月6日將所閱得中興軍艦艦長黎白周呈桂?司令信件?於該艦?淺修理情形函告廖?娥。 | 10年 | ||||||
180 | 175 | 黃 ? | 女 | 1926/7/5 | 湖南,長沙市 | 大學 | 即徐黃?。黃 正之姐。 | 50040 | 23 | 前防衛司令部女生指導處上尉指導員 | 黃?係前防衛司令部女生大隊兒童福利組少校主任,其妹黃正係同大隊生活指導處上尉指導員,渠等與在台為蘇俄從事間諜工作之李 朋係舊識,受李朋利用,以在該司令部之廣泛交際關係,介紹李朋認識該司令部官佐多人,使李朋得以參觀鳳山陸軍訓練情形、屏東女生大隊及砲兵團等,以窺探其內容,並據以轉報俄方。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徐黃? | ||
181 | 176 | 黃 正 | 女 | 1930/3/6 | 湖南,長沙市 | 大學 | 黃 ?妹,出獄後改名黃美之,「烽火儷人」作者。 | 50040 | 21 | 前防衛司令部女生大隊兒童福利組少校主任 | 黃?係前防衛司令部女生大隊兒童福利組少校主任,其妹黃正係同大隊生活指導處上尉指導員,渠等與在台為蘇俄從事間諜工作之李 朋係舊識,受李朋利用,以在該司令部之廣泛交際關係,介紹李朋認識該司令部官佐多人,使李朋得以參觀鳳山陸軍訓練情形、屏東女生大隊及砲兵團等,以窺探其內容,並據以轉報俄方。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82 | 177 | 郝侃曾 | 男 | 河北, | 50040 | 39 | 國防部二廳綜合研究組少將副組長 | 趙樹森李輝於本年1月5日、18日分別將各該服?之軍艦停泊地址任?等項及被告郝侃曾?於本年1月?託李朋翻譯將與鈕先銘去新加坡等情轉告英領事等各?洩漏與李朋。 | 07年 | |||||||
183 | 178 | 趙樹森 | 男 | 河南, | 高中 | 50040 | 32 | 太倉艦見習官 | 趙樹森李輝於本年1月5日、18日分別將各該服?之軍艦停泊地址任?等項及被告郝侃曾?於本年1月?託李朋翻譯將與鈕先銘去新加坡等情轉告英領事等各?洩漏與李朋。 | 02年6月 | ||||||
184 | 179 | 李 輝 | 男 | 江西, | 50040 | 21 | 太倉艦上等兵 | 趙樹森李輝於本年1月5日、18日分別將各該服?之軍艦停泊地址任?等項及被告郝侃曾?於本年1月?託李朋翻譯將與鈕先銘去新加坡等情轉告英領事等各?洩漏與李朋。 | 02年6月 | |||||||
185 | 180 | 虞 文 | 男 | 浙江, | 50040 | 46 | 商 | 虞文將其所知中美合作防守台?以高雄港為美海軍基地之机密消息洩漏與汪?和。 | 07年 | |||||||
186 | 181 | 何俊臣 | 男 | 1911/9/17 | 江蘇,吳縣 | 50040 | 39 | 商 | 何俊臣於本年農曆年節時,將國防部直屬江蘇省第1縱隊司令施君弼寄存其家之電機,係運往游擊基地太湖茅山等區,及所屬游擊隊人槍數量等告知汪聲和。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年11月7日 | |||||
187 | 182 | 李保謙 | 男 | 1912/3/23 | 河北,饒陽縣 | 50040 | 39 | 前防衛司令部參議 | 在家中搜出匪黨書籍目錄、反動書刊。 | 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1年 | |||||
188 | 183 | 莊漢江 | 男 | 1918/1/9 | 浙江,定海縣 | 50040 | 34 | 新聞記者 | 莊漢江與李朋同屋居住,過從甚密,思想行動?有不軌惟情?較?仍?予以感化以資料糾正。 | 另以命令定之 | 發交感訓1年 | |||||
189 | 184 | 曾文章 | 男 | 1927/8/13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4 | 大榮煤礦職員 | 曾文章於38年2月間結識張南輝,受其煽惑於同年11月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吸收張增傳、陳慈雄參加其組織,在家舉行小組會議,閱讀匪宣傳刊物「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綜合文摘」、「黎明報」並為匪對民眾宣傳共產邪說,張增傳與曾文章係幼年同學,經曾文章之誘惑,吸引於上年12月間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吸收郭玉崑、吳家祥等參加,先後在曾文章家舉行小組會議,曾受張南輝之命與曾文章圖劫本部工作人員葉、王二員之槍,並圖劫田寮火藥庫不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90 | 185 | 張增傳 | 男 | 1928/5/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5 | 商 | 曾文章於38年2月間結織張南輝,受其煽惑於同年11月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吸收張增傳、陳慈雄參加其組織,在家舉行小組會議,閱讀匪宣傳刊物「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綜合文摘」、「黎明報」並為匪對民眾宣傳共產邪說,張增傳與曾文章係幼年同學,經曾文章之誘惑,吸引於上年12月間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吸收郭玉崑、吳家祥等參加,先後在曾文章家舉行小組會議,曾受張南輝之命與曾文章圖劫本部工作人員葉、王二員之槍,並圖劫田寮火藥庫不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91 | 186 | 黃蘭芳 | 男 | 1919/12/18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0 | 32 | 商 | 黃蘭芳係張南輝表兄,為匪擔任宣傳工作,上年7月間經匪派赴香港從事連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192 | 187 | 林金成 | 男 | 1931/10/12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0 | 20 | 學生 | 林金成係匪民?工作小組組員,於上年夏間與吳尊盛、吳家田、方楹棟等陰謀搶劫竹南空軍倉庫槍枝未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5年4月7日 | 1975減刑15年 | |||
193 | 187 | 林金成 | 男 | 1931/10/12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75777 | 4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5年4月7日 | (64)諫減0038減刑15年。 | |||
194 | 188 | 郭玉崑 | 男 | 1929/12/2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2 | 商 | 陳慈雄由曾文章誘惑參加小組會2次,與郭玉崑、吳家祥、吳家田、張增傳同為匪民眾工作小組組員。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195 | 189 | 吳家祥 | 男 | 1929/6/16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2 | 鐵路剪票員 | 陳慈雄由曾文章誘惑參加小組會2次,與郭玉崑、吳家祥、吳家田、張增傳同為匪民眾工作小組組員。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196 | 190 | 陳慈雄 | 男 | 1928/8/1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3 | 工 | 陳慈雄由曾文章誘惑參加小組會2次,與郭玉崑、吳家祥、吳家田、張增傳同為匪民?工作小組組員。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197 | 191 | 黃元雙 | 男 | 1913/4/10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38 | 炭蔞 | 黃元雙與逃匪彭南華、江添進結識受其利用,在大河底及紙湖方面發展組織,由彭將曾榮進、張德有交其連絡指導建立小組。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198 | 192 | 曾榮進 | 男 | 1914/12/24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7 | 農 | 黃元雙與逃匪彭南華、江添進結識受其利用,在大河底及紙湖方面發展組織,由彭將曾榮進、張德有交其連絡指導建立小組。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199 | 193 | 張德有 | 男 | 1907/9/27 | 台灣,新竹縣 | 無 | 50050 | 44 | 農 | 黃元雙與逃匪彭南華、江添進結識受其利用,在大河底及紙湖方面發展組織,由彭將曾榮進、張德有交其連絡指導建立小組。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0 | 194 | 陳紹英 | 男 | 1925/2/13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0 | 26 | 三灣鄉農會總務股長 | 陳紹英、廖錦榮、徐龍耀受匪孫阿泉之煽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1 | 195 | 廖錦榮 | 男 | 1925/10/28 | 台灣,新竹縣 | 初中 | 50050 | 26 | 輾米廠 | 陳紹英、廖錦榮、徐龍耀受匪孫阿泉之煽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2 | 195 | 廖錦榮 | 男 | 1925/10/28 | 台灣,新竹縣 | 初中 | 54157 | 30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203 | 196 | 徐龍耀 | 男 | 1914/4/20 | 台灣,新竹縣 | 初中 | 50050 | 37 | 醫生 | 陳紹英、廖錦榮、徐龍耀受匪孫阿泉之煽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4 | 197 | 黃元盛 | 男 | 1916/2/3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35 | 養豬 | 黃元盛受彭南華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5 | 198 | 林萬來 | 男 | 1929/8/9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2 | 工 | 林萬來與張南輝係鄰居,曾為張招待黨羽。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6 | 199 | 徐木生 | 男 | 1919/3/1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2 | 農 | 徐木生係匪台灣省工委會所屬新竹地委竹南區委組織之黨員,曾吸收湯天忠參加農民團,並囑吸收農民盡力協助發展。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7 | 200 | 湯天忠 | 男 | 1925/12/7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6 | 工 | 徐木生係匪台灣省工委會所屬新竹地委竹南區委組織之黨員,曾吸收湯天忠參加農民團,並囑吸收農民盡力協助發展。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08 | 201 | 王清金 | 男 | 1922/10/23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9 | 工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劉?長受匪黃榮貴之誘惑先後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死刑 | 執行中52130案處死刑 | |||
209 | 201 | 王清金 | 男 | 1922/10/23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2130 | 32 | 受刑人 | 王清金於38年1月間經江添進吸收,參加民盟,受命組織匪地下武裝隊,吸收自首份子馮開興與黃阿田及同案被告彭金石參加,又各授命發展組織,準備響應朱毛匪幫進攻台灣。其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擴展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階段。 | 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39)安澄字第3068號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發監執行41年12月間該馮開興黃阿田自首交出各組織關係該王清金亦經呈奉國防部(42)廉龐字第1232號令准撤銷原判復審。 | |||
210 | 202 | 黃天貴 | 男 | 1913/8/6 | 台灣,新竹縣 | 無 | 50050 | 38 | 農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1 | 203 | 黃文和 | 男 | 1924/3/15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7 | 農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2 | 204 | 羅慶增 | 男 | 1922/2/2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9 | 農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3 | 205 | 劉雙長 | 男 | 1923/12/2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8 | 農 | 劉雙長受匪黃榮貴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4 | 206 | 黃榮貴 | 男 | 1914/11/17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7 | 農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5 | 207 | 江清貴 | 男 | 1931/2/27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20 | 農 | 王清金、黃天貴、張振文、黃文和、羅慶增、黃榮貴、江清貴均受匪江添進之誘惑,參加匪盟。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16 | 208 | 張振文 | 男 | 1933/2/1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0058 | 19 | 農 | 張振文與在逃匪黨江添進係同鄉,張君於38年3月間,經江君誘惑以「共產如來,佃農大家都有田分」等語後,立即表示同意,以口頭承諾參加。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17 | 210 | 黎阿展 | 男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50 | 40 | 農 | 黎阿展係匪張南輝之表兄藏匿張匪於其家遺留手榴單一枚隱匿不為告密檢舉。 | 03年 | ||||||
218 | 211 | 吳家田 | 男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8 | 18 | 新竹工職學生 | 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均矢口否認有參加叛?組織情事?本部訊据原密告人徐宣文亦?「他們(指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對於開?始終沒有參加我恐怕他們學校另有組織所以把他們的名字報上來他們日間上課晚間回來我也很注意他們始終沒發現他們有可疑的地方」又?「有一天晚上開?張增傳提議他們學生可以不可以參加張南輝說學生嘴?講話靠不住不要他們參加」等語是該被告等未參加叛?組織 | 無罪 | ||||||
219 | 212 | 吳尊盛 | 男 | 1932/8/8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8 | 20 | 學生 | 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均矢口否認有參加叛?組織情事?本部訊据原密告人徐宣文亦?「他們(指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對於開?始終沒有參加我恐怕他們學校另有組織所以把他們的名字報上來他們日間上課晚間回來我也很注意他們始終沒發現他們有可疑的地方」又?「有一天晚上開?張增傳提議他們學生可以不可以參加張南輝說學生嘴?講話靠不住不要他們參加」等語是該被告等未參加叛?組織 | 無罪 | 羈押1年 | ||||
220 | 213 | 方楹棟 | 男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58 | 19 | 新竹工職學生 | 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均矢口否認有參加叛?組織情事?本部訊据原密告人徐宣文亦?「他們(指吳家田吳尊盛方楹棟)對於開?始終沒有參加我恐怕他們學校另有組織所以把他們的名字報上來他們日間上課晚間回來我也很注意他們始終沒發現他們有可疑的地方」又?「有一天晚上開?張增傳提議他們學生可以不可以參加張南輝說學生嘴?講話靠不住不要他們參加」等語是該被告等未參加叛?組織 | 無罪 | ||||||
221 | 214 | 陳木金 | 男 | 1930/5/10 | 台灣,新竹縣 | 72071 | 42 | 商 | 陳木金在台北市信義路與金門街口,經營書攤,收購匪偽宣傳照片50張,於民國61年3月5日21時許,以新台幣2元一張之代價,售與警員孫子廷(當時著便服),孫子廷乃表明身分,將陳木金連同匪偽宣傳照片50張帶至派出所。 | 交付感化3年,匪偽宣傳照片50張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1)初特字第0053號 | ||||
222 | 215 | 孫 欽 | 男 | 河北, | 50050 | 37 | 中學教員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依判決書記載 | ||||||
223 | 216 | 劉戇順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40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於判決書 | ||||||
224 | 216 | 劉戇順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2211 | 42 | 農 | 林清日被控即係附號「山砲}之閹豬人,經在逃匪幹張南輝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及與劉戇順黃心匏同一小組并開會。 | 無罪 | |||||||
225 | 217 | 鍾阿火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6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於判決書 | ||||||
226 | 218 | 鍾阿淡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31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於判決書 | ||||||
227 | 219 | 劉增昌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1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28 | 220 | 黃心匏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0050 | 41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29 | 220 | 黃心匏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2211 | 43 | 農 | 林清日被控即係附號「山砲}之閹豬人,經在逃匪幹張南輝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及與劉戇順黃心匏同一小組并開會。 | 無罪 | |||||||
230 | 221 | 蕭鸞飛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9 | 葯商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31 | 222 | 賴石妹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42 | 無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32 | 223 | 徐福盛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8 | 農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33 | 224 | 張英哲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18 | 學生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34 | 225 | 劉金宏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4 | 火車站站伕 | 陳金孫欽劉贛順鍾阿火鍾阿淡劉增昌黃心匏蕭鸞飛賴石妹徐福張英哲劉金宏等訊據所供均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載判決書 | ||||||
235 | 226 | 楊 逵 | 男 | 台灣,台中市 | 49010 | 45 | 作家 | 發表和平宣言 | 12年 | 12年 | ||||||
236 | 227 | 江愛訓 | 女 | 福建, | 50030 | 31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第五處第三科中校參謀 | 將東南區各部隊官兵人數審核表冊面交與吳石並於談話中告以台?徵兵?額為三萬五千名等情。 | 07年 | |||||||
237 | 228 | 王濟甫 | 男 | 福建, | 50030 | 30 | 空軍訓練司令部空軍上尉三級參謀 | 於空軍?書?抄錄吳石所索資料分三次寄送後又與因吳談及我空軍各大隊番號駐地飛机種類性能由吳親自記錄。 | 05年 | |||||||
238 | 229 | 吳鶴予 | 男 | 1907/3/25 | 福建,漣江縣 | 50030 | 42 | 國防部少將副廳長 | 39年2月初,吳石命聶曦持條向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第三處上校副處長兼作戰指揮室主任黃德美借閱東南區匪我態勢圖,其經報請該處長吳鶴予允准後即將此圖密封親交吳石。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4年10月22日 | |||||
239 | 230 | 張伯哲 | 男 | 廣東, | 大學 | 50060 | 31 | 畜牧 | 台灣省工作委員?委員劉匪悉敬取得?繫由?指配工作与匪李喬 松等在台中組?支部充任幹事嗣又擴大為南投區工作委員?張乃升任工委下有草屯霧峰南投竹山四支部及直?小組等組?。 | 死刑 | 死刑 | |||||
240 | 231 | 陳福添 | 男 | 1923/6/1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8 | 無業 | 陳福添於民國36年8月經李舜雨介紹參加共黨,初任國民學校教員組織工作;民國37年5月底陳福添與共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委員劉志敬同赴香港參加匪黨台灣工作會議,至同年7月回台;37年9月。陳福添為保管李舜雨寄藏之手榴彈13枚,並將劉志敬所有之手槍5支轉交施部生修理;38年2月,台中市有市工作委員會之設立,由劉志敬領導,陳福添任該市工委員會工委兼書記,領導該市國民學校及中等學校學生所組各支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1 | 232 | 鄧錫章 | 男 | 1920/1/1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50060 | 32 | 省立台中第二中學教員 | 鄧錫章於37年6月,由陳福添介紹加入共黨,初任國民學校支部書記,38年夏參加匪台中工作幹部會議,與劉志敬、施部生認識後,充任台中市工委,不久陳福添因我方追緝甚嚴,離開台中,由鄧接替工作,所有公務員支部、商人支部、教員支部、大肚鄉支部,均歸鄧匪領導,並介紹李炳坤加入協助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2 | 233 | 李炳崑 | 男 | 1920/3/20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50060 | 31 | 家庭教師 | 李炳崑於民國38年5月,經鄧錫章吸收加入共黨後,鄧乃將商人支部、商業學校支部、第一中學支部、農學院支部及師範學校支等交伊負責,李又吸收吳約明、陳列珍、許燕輝等參加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3 | 234 | 陳孟德 | 男 | 1928/11/28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060 | 23 | 大肚鄉鄉民代表會書記 | 陳孟德係大肚鄉鄉民代表會書記,38年10月經不知名之謝姓者介紹參加匪黨,吸收黨徒組織大肚鄉支部,假借語文講習班名義講演時局新聞,誘惑群眾擴張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4 | 235 | 李繼仁 | 男 | 1924/8/11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7 | 北斗鎮農會供銷部主任 | 李繼仁係台中北斗中學教員,38年1月由同校教員呂煥章介紹參加共黨。李於同年6月吸收林烈臣、許丁科,12月又吸收李振山,同時簡慶雲吸收陳俊清,同年10月許丁科吸收王永富等組織北斗支部,由李繼仁領導,簡則充委員,與匪呂煥章、施部生聯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5 | 236 | 簡慶雲 | 男 | 1926/8/8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5 | 北斗初級中學宿舍台中縣立北斗初級中學教員 | 簡慶雲台中北斗中學教員,於民國38年1月由同校教員呂煥章介紹參加共黨;38年6月,李繼仁吸收許丁科等,同年10月,許君吸收王永富等組織北斗支部,由李繼仁領導,簡慶雲任委員,與匪呂煥章、施部生聯絡,同年12月,李繼仁吸收李振山,簡慶雲吸收陳俊清;39年2月,因北斗區田尾、永靖等鄉有共黨農民組織,簡慶雲依李繼仁之囑,指派李振山前往聯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46 | 237 | 謝桂芳 | 男 | 1926/8/30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0060 | 25 | 台中省立農學院學生 | 謝桂芳係省立台中農學院學生,38年3月,經陳福添介紹參加共黨,同年4月,吸收王敏宗、呂從周組織農學院支部,為該支部負責人,前後歸陳福添、李炳崑領導。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1年4月1日 | 1951/7/26執行中於綠島因肝癌死於綠島。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47 | 238 | 劉貞松 | 男 | 1930/10/25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1 | 無業 | 劉貞松係台中省立商業職業學校畢業生,於38年3月間,經該校教員陳俊業吸收合組「商校支部」,劉貞松係該支部負責人,受陳福添、鄧錫章、李炳崑等之指使,吸收黨徒,擴張聲勢。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9月11日 | ||||
248 | 239 | 王為清 | 男 | 1931/1/1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0 | 台灣省合作金庫彰化支庫助理員 | 江泰勇于37年夏騙誘許?進湯懋修合組商校支部而?貞松王為清均係該支部負責人?李炳崑領導。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10月 | ||||
249 | 240 | 王德勝 | 男 | 1920/8/12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31 | 雜貨攤販 | 王德勝係以雜貨小販為業,於民國38年1月經李炳崑介紹加入共黨,先後吸收陳炳煌、張萬年、朱英等,與李炳崑所吸收之許燕輝等組織商人支部,王君為支部負責人,前後由鄧錫章、李炳崑領導。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10月3日 | ||||
250 | 241 | 張彩雲 | 女 | 1926/6/10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5 | 省立台中醫院護士 | 張彩雲係省立台中醫院護士去年亦由賴姓者介紹參加匪党同年十二月吸收王月戀石寔寔同月賴又吸收游常娥合組婦女支部張彩雲為該支部負責人。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1年7月7日 | ||||
251 | 242 | 謝秋臨 | 男 | 1923/10/29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7 | 大肚鄉公所戶籍員 | 陳孟德吸收謝秋臨參加「大肚鄉支部」。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11月14日 | ||||
252 | 243 | 江漢津 | 男 | 1914/6/22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38 | 南陽國民學校教員 | 36年4月施部生吸收國民學校教員江漢津,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同時江漢津亦介紹國民學校教員廖金照加入該盟,組成豐原支部,由江負責內部聯絡,歸施匪領導;江漢津暨係匪黨支部組織縱橫聯絡之幹部分子。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5年3月7日 | 江春男(司馬文武)之堂伯。 | |||
253 | 244 | 李振山 | 男 | 1920/3/10 | 台灣,台中縣 | 初中 | 50060 | 31 | 台中縣田尾鄉農會指導股幹事 | 李振山於民國38年6月間,經由同案被告李維仁吸收,加入張伯哲等人所發展之共黨支部組織。旋因民國39年2月間,北斗、田尾、永清等鄉有共黨農民組織,即啣同案被告李繼仁、簡慶雲之命,負責前往連絡。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9月22日 | ||||
254 | 244 | 李振山 | 男 | 1920/3/10 | 台灣,台中縣 | 初中 | 55110 | 36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255 | 245 | 王永富 | 男 | 1927/10/16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4 | 泥水匠 | 李繼仁前係台中北斗中學教員,38年1月由同校教員呂煥章介紹參加共黨、李於同年6月吸收林烈臣、許丁科,同年10月許丁科吸收王永富等組織北斗支部,由李繼仁領導。39年2月因台中山上基地需要武裝人員,李乃派許丁科邀同王永富前往不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9月27日 | ||||
256 | 246 | 吳約明 | 男 | 1920/10/17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31 | 西藥商 | 李炳崑加入組織協助工作,李君又吸收吳約明參加組織;民國38年9月,吳約明依鄧錫章之囑,在大同國民學校及第一高女學校附近散發反動傳單。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8月11日 | ||||
257 | 247 | 陳列珍 | 男 | 1920/9/21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31 | 台中市中區區公所戶籍員 | 李炳崑係「商人支部」組織負責人,於38年吸收陳列珍參加該組織,受鄧匪錫章領導,同年9月,鄧將反動傳單交陳列珍散發。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10月4日 | ||||
258 | 248 | 王如山 | 男 | 1914/6/7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37 | 台灣省糧食局台中事務所駐倉員 | 王如山於38年1月由不知明之賴姓者介紹加入共黨,同年5、6月間吸收陳數德、黃煥修組織支部(按即公務員支部),王為該支部負責人,屬陳福添領導,同年3月王如山將陳福添所交之反動傳單20餘張散發從事宣傳煽動。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10月21日 | ||||
259 | 249 | 王敏宗 | 男 | 1928/2/10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060 | 23 | 台中省立農學院學生 | 謝桂芳係省立台中農學院學生,38年3月經陳福添介紹參加共黨,同年4月吸收王敏宗、呂從周組織支部(即農學院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0 | 250 | 江順濱 | 男 | 1928/2/29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3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江順濱係台中師範學校學生,於38年9月由同學黃伯和介紹參加民主自治同盟,與江森榮、林如松等籌組支部(即師範學校支部)由李炳崑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1 | 251 | 張振騰 | 男 | 1929/3/1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3 | 台灣省立地方行政專科學校學生 | 張振騰於民國38年經台中省立商業職校教員陳俊業吸收加入匪黨,與該校學生許學進、湯懋修合組商校支部,同在支部擔任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2 | 252 | 許學進 | 男 | 1931/2/23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0 |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許學進、湯懋修係台中省立商業職校學生,於38年3月間,與經該校教員陳俊業吸收加入匪黨之該校畢業學生劉貞松、王為清及張振騰等人組織商校支部,同在支部擔任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5年9月14日 | ||||
263 | 252 | 許學進 | 男 | 1931/2/23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3044 | 25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許學進係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移送本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之已決叛亂犯,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屢次密函已決叛亂犯張常美,教育以「爭取群眾」、「打破小圈子主義」,及五個觀點「階級物質勞動組織理論」等匪幫理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264 | 253 | 湯懋修 | 男 | 1929/7/23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1 |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台中省立商業職校教員陳俊業,吸收已畢業及在學學生數人加入匪黨,並於37年夏騙誘學生許學進、湯懋修合組商校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5 | 254 | 簡昭子 | 女 | 1931/9/28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改名簡照霞 | 50060 | 24 | 省立台中女子中學學生 | 台中省立商業職校教員陳俊業於民國37年夏誘騙許學進、湯懋修合組商校支部,並於民國38年3月間吸收該校學生江泰勇加入,江泰勇復於民國38年4月吸收台中省立女中學生簡昭子編為臨時組織,嗣後簡君仍在女中發展黨徒。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簡照霞。 | ||
266 | 255 | 陳汝芳 | 男 | 1930/5/1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1 | 省立台中第一中學學生 | 37年4月江泰勇吸收第一中學學生陳汝芳,編為臨時組織,嗣陳汝芳編在第一中學支部,由該校學生彭沐興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7 | 256 | 翁啟林 | 男 | 1919/10/1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2 | 農業教育影片公司台中製片廠練習生 | 38年5月彭沐興吸收同校學生翁啟林加入匪工作委員會台中第一中學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68 | 256 | 翁啟林 | 男 | 1919/10/1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4157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269 | 257 | 蔡茂宏 | 男 | 1930/6/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1 | 農業教育影片公司台中製片廠練習生 | 37年4月江泰勇吸收第一中學學生陳汝芳,編為臨時組織,嗣陳汝芳編在第一中學支部,由該校學生彭沐興領導。彭沐興又吸收同校學生翁啟林,翁啟林又吸收同校學生蔡茂宏、吳樹培加入該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0 | 258 | 吳樹培 | 男 | 1932/9/6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旅美銀行家吳澧培之兄。 | 50060 | 19 | 台中省立第一中學學生 | 台中省立商業學校學生江泰勇於37年夏與該校學生許學進、湯懋修合組商校支部,吳澍培被吸收加入該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吳澍培。 | ||
271 | 258 | 吳樹培 | 男 | 1932/9/6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旅美銀行家吳澧培之兄。 | 54157 | 23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272 | 259 | 蔡進盛 | 男 | 1928/9/29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3 | 台中市光復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蔡進盛係台中市光復國民學校教員,38年由同校教員廖學銳介紹參加共黨,加入國民學校支部,屬陳福添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3 | 260 | 張晃昇 | 男 | 1927/8/24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4 | 台中市光復國民學校教員 | 民國38年5月彭沐興吸收同校學生翁啟林加入匪工作委員會台中第一中學支部。張晃昇係台中市光復國民學校教員,於38年由同校教員廖學銳介紹參加共黨,加入國民學校支部,屬陳福添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4 | 261 | 陳炳煌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32 | 商販 | 王德勝由李炳崑介入共党先後吸收陳炳煌張萬年朱英与李炳崑所吸收 之許燕輝等組?商人支部王為支部負責人。 | 12年 | ||||||
275 | 262 | 張萬年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31 | 司機 | 王德勝由李炳崑介入共党先後吸收陳炳煌張萬年朱英与李炳崑所吸收 之許燕輝等組?商人支部王為支部負責人。 | 12年 | ||||||
276 | 263 | 許燕輝 | 男 | 1925/2/8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50060 | 26 | 台中市第一商業銀行辦事員 | 許燕輝於民國38年間,經李炳崑吸收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並與王德勝、吳約明、陳列珍等人合組商人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7 | 264 | 陳數德 | 男 | 1923/10/13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28 | 中區區公所助理會計 | 陳數德於民國38年夏,經共同被告王如山吸收加入公務員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8 | 265 | 黃煥修 | 男 | 1915/4/1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36 | 中區區公所區民代表會書記 | 王如山于去年一月由不知名之賴姓者介紹加入共党同年五六月間吸收陳數德黃煥修組?支部(按即公務員支部)王為該支部負責人?陳福添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79 | 266 | 張金杏 | 女 | 1932/5/1 | 台灣,台中縣 | 初中 | 50060 | 19 | 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台中縣大肚鄉鄉民代表會書記陳孟德於民國38年間加入共黨後,旋於同年間吸收張金杏等多人加入,籌組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80 | 267 | 周珪珍 | 男 | 1927/9/30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4 | 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周珪珍於37年被陳孟德吸收參加並組織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81 | 268 | 陳嫊珠 | 女 | 1928/1/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6 | 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陳孟德39年吸收陳嫊珠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82 | 269 | 宋盛淼 | 男 | 1924/3/17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7 | 翁子國民學校教員 | 江漢津吸收國校教員宋盛淼及教員張樹旺等參加台?民主自治同盟同時江漢津亦介紹國民校教員廖金照加入該盟組成豐原支部由江負責內部聯絡歸施部生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遞奪公權10年 | 死刑 | ||||
283 | 269 | 宋盛淼 | 男 | 1924/3/17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3044 | 30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吳聲達、張樹旺、宋盛淼、楊俊隆均係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移送本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之已決叛亂犯,渠等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感於韓戰即將結束,認為匪幫可能進侵台灣,遂秘密成立核心組織,分別以ABCD代表各該犯,由楊俊隆搜集資料,研究匪幫理論,解答問題,宋盛淼則負聯絡責任。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4 | 270 | 張樹旺 | 男 | 1920/11/11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31 | 翁子國民學校教員 | 36年4月施部生吸收國民校教員江漢津,同年春又吸收國民校教員宋盛淼,37年4月吸收教員張樹旺等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53044案處死刑。 | |||
285 | 270 | 張樹旺 | 男 | 1920/11/11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3044 | 36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中 | 張樹旺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成立核心組織,以ABCD分別代表各被告,秘密聯絡活動、研究匪幫理論、期待局勢轉變,對匪幫有所表現。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6 | 270 | 張樹旺 | 男 | 1920/11/11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6057 | 37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廖金照及另案判決之張樹旺於參加匪?組織後並有吸收林孟義劉喬木參加之新事證報奉國防部撤銷原判發達本部復審,已於45年1月13日執行槍決犯罪主體既不存在依法應予諭知不受理。 | 不受理 | |||||
287 | 271 | 廖金照 | 男 | 1913/1/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38 | 瑞穗國民學校教員 | 廖金照於37年4月在台中縣瑞穗國民學校任教員時,經已決叛徒江漢津吸收,書交自傳,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豐原支部組織後,於同年10月,又吸收另案已決叛徒林孟義參加,與該江漢津、林孟義同一小組,曾集會3、4次,向林孟義講解匪幫政策及解放台灣問題,給閱匪「觀察」雜誌,囑令爭取群眾,展開宣傳工作。 | 期徒刑12年褫奪公?10年 | 死刑 | 56057案處死刑。 | |||
288 | 271 | 廖金照 | 男 | 1913/1/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6057 | 44 | 受刑人 | 廖金照於37年4月在台中縣瑞穗國民學校任教員時,經江漢津吸收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豐原支部組織後,於同年10月,又吸收另案已決叛徒林孟義參加,與該江漢津、林孟義同一小組,曾集會3、4次,向林孟義講解匪幫政策及解放台灣問題,給閱匪「觀察」雜誌,囑令爭取群眾,展開宣傳工作,於39年逮捕歸案,對前述吸收林孟義參加匪幫組織等情,隱不吐實,經以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處刑。迨43年林孟義為國防部前保密局捕案,供出前情,本部發現該廖金照於參加匪幫組織後,並有吸收林孟義、劉喬木參加之新事證,報奉國防部核定復審。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9 | 272 | 林烈臣 | 男 | 1920/10/17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31 | 魚販 | 李繼仁前係台中北斗中學教員38年1月由同校教員呂煥章介紹參加共黨、李於同年6月吸收林烈臣、許丁科,同年10月許丁科吸收王永富等組織北斗支部,由李繼仁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0 | 273 | 陳俊清 | 男 | 1924/5/6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7 | 開設新生印書局 | 陳俊清經簡慶雲吸收加入北斗支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1 | 274 | 簡坤淵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5 | 台中師範學生 | 簡坤淵于36年二二八事?前即已參加共党旋失?絡于去年又?江泰勇介紹恢復關係。 | 12年 | 12年 | |||||
292 | 275 | 張常美 | 女 | 1931/10/24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出獄後嫁難友歐陽建華。子女皆音樂家。 | 50060 | 20 |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張常美於36年間由其同學吳明正之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3 | 275 | 張常美 | 女 | 1931/10/24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出獄後嫁難友歐陽建華。子女皆音樂家。 | 53044 | 23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徒刑12年 | 歷2p429附記。 | ||
294 | 276 | 李舜治 | 男 | 1927/9/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60 | 24 | 台灣省紡織公司烏日紡織廠職員 | 李舜治於38年3月,由其同學莊朝鐘介紹,加入共產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5 | 277 | 謝輝煌 | 男 | 1923/10/14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6 | 台中縣政府課員 | 謝輝煌於37年3月間由其友李舜雨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6 | 278 | 陳俊堂 | 男 | 1926/11/21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50060 | 25 | 台中農學院學生 | 陳俊堂於38年11月間經呂國照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97 | 279 | 朱 英 | 女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48 | 台北保健館護士 | 王德勝吸收入商人支部 | 05年 | ||||||
298 | 280 | 王月戀 | 女 | 1930/10/17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即江王月戀 | 50060 | 21 | 台中省立商業職業學校辦事員 | 張彩雲君於38年,經賴姓者介紹參加匪黨,同年12月吸收王月戀等合組婦女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江王月戀。 | ||
299 | 281 | 石實實 | 女 | 1931/7/29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0060 | 20 | 省立台中醫院助理護士 | 張彩雲由賴姓者介紹,參加匪黨,於38年12月間吸收石實實加入。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0 | 282 | 游常娥 | 男 | 1930/2/28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21 | 台中女子中學主計助理員 | 游常娥於38年12月間,由不知名之賴姓者吸收,合組婦女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1 | 283 | 顏文科 | 男 | 1932/3/2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19 | 台中紙廠工人 | 陳孟德於38年同年吸收賴銀海,39年1月間,賴君吸收顏文科等組織大肚鄉支部,由陳孟德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2 | 284 | 王鶴棋 | 男 | 1927/8/21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即王鶴祺。 | 50060 | 22 | 台中紙廠工人 | 王鶴祺於39年1月被賴銀海吸收參加「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王鶴祺 | ||
303 | 284 | 王鶴棋 | 男 | 1927/8/21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即王鶴祺。 | 58090 | 30 | 台中紙廠工人 | 王鶴祺於民國42年春,在前軍人監獄執行徒刑期間,竟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抄錄「國家的觀念」、「辯證法」、「黑格爾的歷史神學」等,暗自研究,以其在監思想仍未改正,予以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1月28日 | 即王鶴祺 | ||
304 | 285 | 趙寬仁 | 男 | 1929/6/15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2 | 台中紙廠工人 | 陳孟德係台中縣大肚鄉鄉民代表會書記,於38年10月經不知名之謝姓者介紹參加匪黨,同年吸收陳嫊珠、39年1月賴銀海吸收趙寬仁加入組織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5 | 286 | 黃焚柳 | 男 | 1922/11/5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9 | 大肚鄉農會合作社辦事員 | 黃焚柳於38年11月,經謝秋臨吸收加入「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6 | 287 | 劉 煌 | 男 | 1929/9/9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0 | 台中紙廠工人 | 劉 煌於38年11月由其同學紀坤淮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7 | 287 | 劉 煌 | 男 | 1929/9/9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8090 | 30 | 台中紙廠工人 | 劉 煌於民國42年春,在前軍人監獄執行徒刑期間,竟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抄錄「馬克斯理論」、「唯物論」等,暗自研究,以其在監思想仍未改正,予以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1月29日 | ||||
308 | 288 | 陳澄銓 | 男 | 1928/2/15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3 | 台中紙廠工人 | 劉 煌吸收陳澄銓,陳澄銓吸收萬 福,同時賴銀海又吸收陳煜樞,先後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09 | 289 | 萬 福 | 男 | 1929/2/22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2 | 台中紙廠工人 | 萬福於39年2月間,經由陳澄銓之吸收加入共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10 | 290 | 陳煜樞 | 男 | 1928/8/29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60 | 23 | 台中紙廠工人 | 劉 煌吸收陳澄銓,陳澄銓吸收萬 福,同時賴銀海又吸收陳煜樞,先後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大肚鄉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10日 | ||||
311 | 291 | 劉德慶 | 男 | 1932/6/11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50060 | 18 | 台中第一中學學生 | 劉德慶於36年由江泰勇介紹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3月7日 | ||||
312 | 292 | 林祚庭 | 男 | 台灣,台中 | 高中 | 50060 | 19 | 台中商職學生 | 涉嫌參加學生支部 | 無罪 | ||||||
313 | 293 | 施部生 | 男 | 1924/11/27 | 台灣,台北縣 | 50070 | 27 | 無業 | 施部生於36年5月間,由李舜雨吸收加入台灣工作委員會台中地區縣市工委會支部組織,曾分擔書記市委區委等偽職,負責吸收及領導社會一般左傾青年份子及學生為黨徒,經施部生吸收黨徒甚多,而部分黨徒因身分暴露,在市區不能立足,乃由匪台工委會中部負責人劉志敬計劃建立3個地下武裝大隊,以施部生、呂煥章、李漢堂分任隊長,期間施部生曾發動命令陳俊業等人攜帶刀槍竄入台中市倉庫利用合作社企圖搶劫未果。復帶同江?顯呂國昭前往寔施暗殺特務因夜間誤認同校教員畢克鈞為汪朝新將其擊斃,二月七日中午十二時許該陳俊業復探知該校出納組長林?華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4 | 294 | 呂煥章 | 男 | 1924/4/4 | 台灣,台中市 | 50070 | 27 | 無業 | 被告呂煥章於36年9月間由在逃之李舜南吸收加入奸匪組織台灣工作委員會台中地區縣市立委會支部組織,並擔任偽職,分別吸收黨徒,旋因部分黨徒身分暴露,乃奉令組織地下武裝部隊,於民國38年8月間進入鴨潭山嘯聚山林建立基地,從事叛亂行為,同年同月30日復發動與同案被告張建三等化裝旅客,出槍劫取台中通日月潭公路車上旅客金錢財物,並令司機下車後將車開走至白毛山及石崗另闢基地,實行經濟鬥爭及攻擊等特務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5 | 295 | 張建三 | 男 | 1931/1/30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0 | 無業 | 施部生吸收陳俊業、張建三等人,呂煥章率張建三等數人於38年8月間先進入鴨潭山上覓定基地,墾植作掩護。呂煥章發動由張建三與廖文珍化?旅客搭附台中通日月潭公路車該呂煥章親自等候於霧峰草湖站上車後各出槍向旅客?取新台幣二千六百七十元及手錶鋼筆眼鏡戒指金練等物並?令司機將車開至小路上遁逸。施部生率帶江泰勇張建三李金木預伏台中北區區公所附近路旁將林?華所攜公款一萬四仟八百餘元全數?去。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6 | 296 | 李金木 | 男 | 1927/4/9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4 | 總爺糖廠機關助手 | 謝瑞仁組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孫清誥李國民林書揚鍾益陳水泉黃阿華王金輝李金木蔡榮守除各參加該支部小組為党員經常參加開會討論工作之推進外並分別廣事宣傳及各勸誘多數人加入党徒力求擴展.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4年6月16日 | |||||
317 | 298 | 林如松 | 男 | 1927/12/4 | 台灣,台中市 | 50070 | 22 | 台中師範三年級學生 | 呂煥章吸收林如松等人,並由林如松轉介江森榮等人參加組織。被告林如松除加入匪黨外,該林如松並吸收同志發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8 | 299 | 彭沐興 | 男 | 1930/5/25 | 台灣,苗栗縣 | 50070 | 21 | 無業 | 彭沐興由在逃市委陳福添吸收之江泰勇轉介之吳明正所吸收,而彭沐興亦勸誘在逃之翁啟林等人,以及在逃各人犯所吸收之黨徒甚多,相繼參加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9 | 300 | 黃士性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4 | 台中山林管理所駐新社鄉森林幹事 | 劉嘉武吸收黃士性傅鍾韓再由黃士性吸收劉嘉武之弟劉嘉憲。 | 死刑 | 死刑 | ||||||
320 | 302 | 嚴勝河 | 男 | 1928/12/8 | 台灣,新竹縣 | 50070 | 23 | 無業 | 嚴勝河進入武裝基地參加叛亂之組織。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5年3月16日 | |||||
321 | 303 | 許溪河 | 男 | 1929/3/26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2 | 無業 | 許溪河進入武裝基地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22 | 303 | 許溪河 | 男 | 1929/3/26 | 台灣,台中縣 | 55110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323 | 305 | 劉水生 | 男 | 1931/1/18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0 |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劉水生進入武裝基地,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24 | 307 | 賴水池 | 男 | 1929/4/24 | 台灣,台中市 | 50070 | 22 | 雜貨商 | 同案被告李金木暨陳俊業吸收被告賴水池加入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中地區縣市工委會支部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25 | 307 | 賴水池 | 男 | 1929/4/24 | 台灣,台中市 | 54168 | 26 | 政治犯 | 賴水池前因參加叛亂組織,經國防部核定移送台灣軍人監獄轉綠島本部新生訓導處執行,於42年7月間組織「綠島自求解放委員會」以爭取群犯擴大組織等情,未經訊問,並無供述筆錄,難以推認被告等有被訴之犯罪事實。 | 無罪 | 徒刑15年 | |||||
326 | 308 | 隋宗清 | 男 | 1922/1/21 | 山東,棲霞縣 | 即隨宗清。 | 50070 | 29 | 台中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隋宗清自承對社會現實不滿言論,時發牢騷致兩度因匪嫌被逮,更覺環境不佳,乃受同事陳俊業以開墾種植為名,引帶上山居住竹子坑武裝基地,幫助搭蓋草寮工作,曾參加施部生等集會,討論關於上山原因解決生活情形以及如何掩護身分接近民眾等諸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即隨宗清 | |||
327 | 309 | 溫傳旺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45 | 代工 | 工作草寮鄰近施部生等藏居之草寮,而不告密檢舉。 | 02年 | |||||||
328 | 310 | 黃士樓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1 | 農 | 受乃兄黃士性?咐?隔?天赴武?基地草寮一次為防外人闖入如發現附近有外人要趕快通知消息並素與嚴勝河接近受其教育灌輸。 | 02年 | |||||||
329 | 311 | 梁錚卿 | 男 | 1919/5/3 | 廣東,梅縣 | 50080 | 33 | 農林牧場技正 | 梁錚卿早在廣東求學時期,即已加入朱毛匪幫,來台後,于38年4月間,於台中市經在逃謝漢光介紹與該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取得聯繫,先後歸由另案被告劉志敬、張伯哲領導,同年10月,成立直屬支部,梁錚卿並任該支部書記,同年12月間,被告周碧梧勸誘郭魯林交付台灣省陸軍兵力分佈情報乙件,經由周碧梧、黃蹈中、梁錚卿等遞交劉志敬等情。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0 | 312 | 黃蹈中 | 男 | 1917/10/1 | 廣東,孔源縣 | 50080 | 32 | 台中地方法院推事 | 被告黃蹈中於38年7月間,在台中市另案被告蔡寄天之勸介,由劉志敬吸收,參加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同年9月間被告受其上級命繕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當前局勢告同胞書」,交蔡寄天於台中印發。同年秋介紹周碧梧參加,並於10月1日與其同時宣誓加入匪幫,均由梁錚卿領導。自38年11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在黃蹈中家中開會6次。又同被告郭魯林交付之台灣省陸軍兵力分佈情報1件,輾經周碧梧、黃蹈中、梁錚卿及張伯哲,遞交劉志敬。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1 | 313 | 周碧梧 | 男 | 浙江,紹興縣 | 50082 | 30 | 澎湖地方法院推事 | 周碧梧?黃蹈中介紹与黃蹈中同時宣誓加入由梁錚卿領導直?支部梁錚卿並任該支部書記仍受張伯哲領導各別從事活動自三十八年十一月至三十九年二月間先後在黃蹈中家中開?六次。 | 死刑 | 死刑 | ||||||
332 | 314 | 郭魯林 | 男 | 1921/7/4 | 浙江,臨海縣 | 50082 | 30 | 補給司令部經理處上尉科員 | 周碧梧于38年間,在本省台中地方法院學習時,經另案被告黃蹈中介紹加入匪幫,至同年10月1日與黃蹈中同時宣誓參加由另案被告梁錚卿領導成立直屬支部,受另案被告張伯哲領導各別從事活動,自38年11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在黃蹈中家中開會6次,並於38年12月間曾勸誘其同學即前東南補給區司令部經理處科員郭魯林提供本省陸軍兵力分佈情報1件交其層送匪台灣工作委員會省委劉志敬。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 徒刑25年3月7日 | (64)諫減字第0072號減刑15年 | ||||
333 | 314 | 郭魯林 | 男 | 1921/7/4 | 浙江,臨海縣 | 75777 | 5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5年3月7日 | (64)諫減字第0072號減刑15年 | ||||
334 | 316 | 馬慰常 | 男 | 廣東,台山縣 | 50080 | 29 | 台中空軍飛机製造廠技士 | 于38年7、8月間即已知黃蹈中為匪諜乃不于告密檢?且時与往來 | 03年 | |||||||
335 | 318 | 洪炯松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90 | 23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05年 | |||||||
336 | 319 | 林庚錦 | 男 | 1901/1/4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90 | 50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5年1月5日 | ||||
337 | 320 | 李舜梆 | 男 | 1926/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90 | 25 | 教員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5年 | ||||
338 | 321 | 李鎮州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99099 | ||||||||||
339 | 322 | 鄒淑靜 | 女 | 1931/3/6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90 | 20 | 教員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5年 | ||||
340 | 323 | 林進風 | 男 | 1925/6/2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90 | 26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5年3月13日 | ||||
341 | 324 | 林明傳 | 男 | 1925/7/6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0090 | 26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5年 | ||||
342 | 325 | 張孫票 | 男 | 1928/3/3 | 台灣,台中縣 | 50090 | 23 | 農 | 不知林進風前往鳥溪鐵橋邊候接李漢堂而與之同行。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0日 | |||||
343 | 326 | 吳紹燻 | 男 | 台灣,台中 | 高中 | 50090 | 23 | 碧峰國校教員 | 自首 | |||||||
344 | 327 | 洪 右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0090 | 52 | 農 | 自新 | |||||||
345 | 328 | 洪朝東 | 男 | 1905/9/24 | 台灣,南投縣 | 自首 | 54007 | 48 | 農 | 洪朝東於38年3月,經洪麟兒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後,因日見大陸匪幫暴行,令人髮指,乃在里民大會席上公開發表反共言論,痛斥匪幫,被匪開除黨籍,即於39年4月向台中憲兵第8團第3營自首,經認定自首屬實,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自首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24日 | 洪麟兒 | |||
346 | 329 | 洪西謀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0090 | 41 | 農 | 自首 | |||||||
347 | 330 | 洪西坤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0090 | 49 | 農 | 自首 | |||||||
348 | 331 | 洪西串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0090 | 46 | 農 | 自首 | |||||||
349 | 332 | 洪西枝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0090 | 37 | 農 | 自首 | |||||||
350 | 333 | 簡 吉 | 男 | 台灣,雄縣 | 高中 | 50100 | 48 | 無 | 死刑 | 死刑 | ||||||
351 | 334 | 魏如羅 | 男 | 1920/1/12 | 台灣,桃園縣 | 50716 | 22 | 農 | 魏如羅於38年5月間,由另案已結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園支部書記朱耀珈介紹入黨,先後與在逃之李淦及周黃江(均不識名)等人?絡,研究山地蕃族風俗習慣等問題,曾由黃某交與共黨山地工作方針一書,譯成日文,並吸收已自首之巫?喜入黨及負責聯絡轉送反動書刊交閱。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
352 | 335 | 陳顯富 | 男 | 1920/4/14 | 台灣,嘉義市 | 專科 | 50101 | 30 | 文書店職員 | 陳顯富又名陳目田化姓黃氏,於37年8月間在台北第一女子中學,經同事黃怡珍介紹加入共黨,受簡吉領導,於38年9月間,任共黨台灣省山地工作委員會委員,曾介紹林立、楊熙文等參加組織並與林立進入山地調查教育、宗教和生產情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53 | 336 | 林瑞昌 | 男 | 1898/8/16 | 台灣,桃園縣 | 50300 | 56 | 台灣省議員 | 林瑞昌於38年夏,應陳顯富之邀,先後與告湯守仁、高澤照及簡吉等人,在台北市川端町月華園內聚會兩次,討論社會情形及匪黨對山地行政活動等問題。經陳指示組織「高砂族自治委員會」,擔任主席負責政治,湯守仁負責軍事。向山胞宣傳共黨主義展開山地工作,選派民族自決代表,並保護烏來及日月潭水源電力,以策應匪軍攻台。會後該林瑞昌、高澤照復分別與陳顯富、簡吉、林立及不識名之匪徒多人會晤聯絡。同年11月間該湯守仁奉陳顯富之命帶黃石巖黃弘毅等經嘉義縣民生商店進入阿里山及經黃弘毅先後引帶蔡孝乾等入山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54 | 337 | 吳金城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0100 | 28 | 死刑 | 死刑 | ||||||||
355 | 338 | 高澤照 | 男 | 1931/9/4 | 台灣,桃園縣 | 50300 | 40 | 桃園縣警察局大溪分局三光分駐所巡官 | 高澤照經陳匪顯富邀約,在台北市川端町月華園店內聚會兩次,討論社會情形及匪黨對山地行政活動等問題,經陳匪指示應組織共匪高砂族自治委員會,向山胞宣傳匪黨主義,掌握山地青年切實合作,展開山地匪黨工作,選派民族自決代表,並保護烏來及日月潭水源電力,以策應匪軍攻台。會後高澤照復與陳顯富、簡吉林及不識名之匪徒多人會晤聯絡。上開事實業據被告高澤照供認不諱,共同被告間互證屬實,被告辯稱因信任林瑞昌,委由林瑞昌向當局報告,然高澤照所謂信任林瑞昌,悉委諸辦理報告手續,而林瑞昌有無報告,渠則茫然不知,自不能任其徒拖空言。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1950/2/23槍決。 | ||||
356 | 339 | 林 立 | 男 | 1904/2/17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101 | 48 | 道生醫院院長 | 林立於38年11月間,經陳顯富、簡吉介紹加入共黨,受簡吉、蔡孝乾領導,因與高山族人湯守仁相熟,任吳鳳鄉阿里山鐵路沿線開闢工作,曾貸款5000元供給湯守仁經營樂野食品工廠,並將匪黨陳正辰送往吳鳳鄉樂野村教湯守仁藏匿,又將蔡孝乾妻妹藏匿在家,復與陳顯富進入山地調查教育生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57 | 340 | 卓中民 | 男 | 1924/2/10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101 | 27 | 商 | 卓中民化姓老江,於38年7月間,經簡吉介紹加入共黨,受簡吉領導,擔任山地高山族宣傳及抄寫文件,並負責發展高山族青年學生工作,曾發展林昭光、趙姓、黃姓、曾姓宣傳共產主義,並吸收李祥球加入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58 | 341 | 楊熙文 | 男 | 1920/1/14 | 台灣,嘉義市 | 高中 | 50101 | 30 | 教員 | 楊熙文於39年經陳顯富介紹參加共黨,初受老朱領導,旋改由台南小朱領導,至本年3月又受陳顯富領導,並介紹黃垚、高鈺鏜、林登茂參加組織,任台北嘉義間連絡員,聯絡吳鳳鄉教員廖圳、林良壽及朱家鄉各地教員,組織3人小組及開闢阿里山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59 | 342 | 黃雨生 | 男 | 1927/4/11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50101 | 27 | 商 | 黃雨生化名黃滿生,於36年8月經陳秉基介紹參加共黨,由葉城松領導,任共黨法學院支部幹事,擔任宣傳工作,並任阿里山樂野支部小組長,曾吸收王嘉福、郭文宜、余滄海等人參加組織,並曾參加托管派組織之台灣民主獨立黨,並隨湯守仁化裝高山族人前往高雄、台東等山地調查山地情形,曾參加湯守仁召集之高山族幹部會議,又於本年2月在樂野村舉辦夜學。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60 | 343 | 黃 天 | 男 | 1908/7/17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101 | 43 | 仲介 | 黃天於39年2月間,經簡吉介紹參加共黨,受簡吉之命前往香港送信與香港上級李登望,報告台灣匪黨組織情形,並藏匿簡吉在家,掩護其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61 | 344 | 黃 垚 | 男 | 1922/1/14 | 台灣,嘉義市 | 專科 | 50101 | 29 | 嘉義溶濟廠技術員 | 黃垚於38年12月經楊熙文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62 | 346 | 張進乾 | 男 | 1902/4/6 | 台灣,南投縣 | 50100 | 51 | 霧社衛生所主任醫師 | 吳金城加入朱毛匪幫後勸誘霧社衛生所主任醫師張進乾囑為幫助吸收山地青年加入叛亂組織未果,明知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2年2月23日 | |||||
363 | 347 | 顏金田 | 男 | 1910/9/6 | 台灣,南投縣 | 50100 | 42 | 商 | 共同被告顏吳金城、張進乾、顏金田顏。金田係顏匪錦華之堂弟,顏匪因參加匪黨為日政府判刑,返台仍予往還當,當吳匪金城持顏錦華函往晤,勸誘幫助發展山地組織工作未允,竟亦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顏金田承認吳匪金城曾持顏匪錦華之函與其見面,亦否認明知顏錦華等係屬匪諜。但查保密局原卷,顏金田曾供稱,顏錦華與我係堂兄弟,他在日據時代參加共黨活動我是知道的,但他於台灣光復後返台任政府工作時,我以為他是改變為親政府的人了,直到39年3月間,他介紹林鐵樹這一個不相識的人和我晤面,我才想到顏錦華原是一個共黨份子,並連想該林鐵樹亦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2年9月22日 | |||||
364 | 348 | 楊火木 | 男 | 1901/7/28 | 台灣,嘉義市 | 專科 | 50101 | 50 | 同愛醫院醫師 | 楊火木與林立為同學,林立曾向之宣傳共產主義。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8月22日 | ||||
365 | 349 | 吳茂松 | 男 | 1919/2/20 | 台灣,嘉義市 | 大學 | 50101 | 32 | 嘉義市女子中學教員 | 吳茂松曾在嘉義市女子任教員,因與校長陳慶元之子陳顯富相識,並由陳顯富介紹與楊熙文相識來,楊熙文曾對之言「解放軍可於5月來台灣」。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8月21日 | ||||
366 | 350 | 劉地春 | 男 | 1920/2/15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101 | 31 | 嘉義市國民學校教員 | 楊熙文於39年經陳顯富介紹參加共黨,劉地春與楊熙文在鹿滿小學同事,楊熙文曾向其宣傳共產主義,並告以解放軍7月間可來攻擊台灣。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4月18日 | ||||
367 | 351 | 林素愛 | 女 | 1920/2/1 | 台灣,高雄縣 | 高中 | 50101 | 21 | 藥劑師 | 林素愛其夫謝桂林因參加共黨被捕後不知下落,仍與被告簡吉往來。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8月14日 | ||||
368 | 352 | 黃秋爽 | 女 | 1931/9/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101 | 20 | 靜修女中學生 | 黃秋爽、黃秋笙係同案被告黃天之女,黃天因參加共黨,藏匿簡吉在家,被告黃秋爽並為簡吉代打「社會主義大意」1本,被告黃秋笙由簡吉給閱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9月7日 | ||||
369 | 353 | 黃秋笙 | 女 | 1933/9/3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101 | 18 | 無業 | 黃秋爽、黃秋笙係同案被告黃天之女,黃天因參加共黨,藏匿簡吉在家,被告黃秋爽並為簡吉代打「社會主義大意」1本,被告黃秋笙由簡吉給閱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9月13日 | 即邱黃秋遷。 | |||
370 | 354 | 張洪南 | 男 | 50100 | 交保 | |||||||||||
371 | 355 | 廖德良 | 男 | 50100 | 交保 | |||||||||||
372 | 356 | 施宜臻 | 男 | 50100 | 交保 | |||||||||||
373 | 357 | 施清輝 | 男 | 50100 | 交保 | |||||||||||
374 | 358 | 蘇藝林 | 男 | 河北,任秋縣 | 50110 | 33 | 國防部第三廳第一組中校參謀 | 蘇藝林陸續將其搜集之軍事文書圖表消息計有基隆要塞兵力駐地圖空軍總部購置防空器材預算表台?兵力部署概要圖裝甲兵運用計劃全台砲兵部隊調整情形台?二十萬分之一兵要地誌圖等十八種交與于非。 | 死刑 | 死刑 | ||||||
375 | 359 | 于 凱 | 男 | 1927/10/14 | 山東,萊陽縣 | 50110 | 24 | 台灣大學文學院歷史系二年級學生 | 于凱在38年10月間,經其同學梁學政介紹加入組織,吸收張慶及另行判決之姜民權,建立台大中心小組,在台?灣學進行活動,利用該校公開成立之耕耘社等團體,由張慶吸收同學多人,並調查軍事情報,至于凱自身除介紹蘇藝林、孫玉林加入于非匪諜組織外,又直接吸收國防醫學院學生葛仲卿命其組織自治會,控制該院學生爭取同學等任務。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76 | 360 | 安學林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0110 | 28 | 空軍醫學院看護中士 | 安學林參加于非領導之讀書會以及從空軍醫學院?亡?帶情報文件送赴天津交與中共中央並帶?秘密指示文件。 | 死刑 | 死刑 | ||||||
377 | 361 | 陳 平 | 男 | 1919/3/23 | 福建,晉江縣 | 又名陳奕善 | 72048 | 47 | 嘉義商工日報專員 | 陳 平於28年秋在福建省晉江縣民生農校讀書時,經同學李國泰介紹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34年12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即陳奕善 | |||
378 | 362 | 馬學樅 | 男 | 1906/2/26 | 河北,大興縣 | 又名馬羡常 | 50110 | 41 | 國語日報社校對 | 馬學樅參加匪諜組織,專代于非負責傳遞收轉信件,在三十九年一月間蘇藝林兩次送與秘密文件各一包,原封轉交于非,又曾將秘密文件一小包交與嚴明森收藏。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79 | 363 | 周一栗 | 男 | 福建, | 50110 | 27 | 花蓮廣益木材行職員 | [檔]5169、[檔]503159、[檔]5189 | 參加組織介紹徐毅加入並唆使其爭取同案另判之謝克倫又自行爭取另案判決之馮酬志未成乃於三十九年二月間潛往花蓮協助孫玉林工作。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46人 | ||||
380 | 364 | 嚴明森 | 男 | 廣東,四會縣 | 戴慶容之夫 | 50110 | 32 | 國語日報社編輯 | 于非任國語日報社編輯時即吸引該社同僚嚴明森馬學樅參加嚴明森?任情報策反工作爭取另案判決之國防部第二廳技術研究室組員段光洪等。 | 死刑 | 死刑 | |||||
381 | 365 | 李學樺 | 男 | 福建, | 99099 | |||||||||||
382 | 366 | 田子彬 | 男 | 河北,寧津縣 | 50110 | 27 | 高雄港務警察所巡官派?合檢?處工作 | 由蘇藝林介紹參加組織與于非晤談並約定其上船查?時如有以紗布黏貼臉上可問以「這是怎麼搞的」答?「沒有?係」或「不要緊」之記號隱語即係港九來台之匪諜應行設法接引入境以及有「魂」字之電信從港寄與即為于非回台之訊並曾企圖護送于非出入境未獲成功。 | 死刑 | 死刑 | ||||||
383 | 367 | 林振成 | 男 | 1918/2/1 | 台灣,台北縣 | 50110 | 33 | 花蓮廣益木材行及泰豐米廠股東 | 于非於同年二月間親往花蓮誘使與孫玉林合資經商之林振成簡桂生連絡南洋回台軍人建立地下武裝隊伍同時企圖利用所經營之木瓜山頭澳角等林場內工人組成山地武裝獲得同意並與林振成計劃偽造台幣以充經費首謀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84 | 368 | 簡桂生 | 男 | 1922/12/4 | 台灣,台北縣 | 50110 | 29 | 花蓮廣益木材行經理 | 之林振成簡桂生係返籍之日本派遣軍人經于非誘使連絡南洋回台軍人建立地下武裝隊伍同時企圖利用所經營之木瓜山頭澳角等林場內工人組成山地武裝獲得同意並與林振成計劃偽造台幣以充經費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85 | 369 | 劉維杰 | 男 | 山東,陽榖縣 | 50110 | 32 | 花蓮中華電影院收票員 | 用米湯繕寫保證書參加匪諜組織並向花蓮?路机廠取地圖一張交與孫玉林及代孫玉林向白靜寅接洽買槍與外勤證。 | 死刑 | 死刑 | ||||||
386 | 370 | 白靜寅 | 男 | 河南,孟縣 | 50110 | 32 | 台灣東部防守區司令部參謀處少校參謀 | 明知孫玉林為匪諜並曾報東部防守區司令部王副參謀長指示搜集匪諜證据不准發給外勤證。仍為欲騙取財物私行發給該防守區司令部諜報人員使用之外勤證便利匪諜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387 | 371 | 余 熙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110 | 32 | 台?省?林廳視察 | 陳平與安學林余熙等人同一小組?任于非之交通傳遞秘密文件共同策動安學林?帶情報文件送往天津並於檢查体格之後應征入營之時?避兵役匿居孫玉林處?同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388 | 372 | 孫玉林 | 男 | 1915/12/16 | 河北,寧津縣 | 即孫繼業,河北? | 50110 | 37 | 泰豐米廠經理 | 于非於同年二月間親往花蓮誘使與孫玉林合資經商之林振成簡桂生連絡南洋回台軍人建立地下武裝隊伍同時企圖利用所經營之木瓜山頭澳角等林場內工人組成山地武裝獲得同意並與林振成計劃偽造台幣以充經費首謀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即孫繼。河北? | |||
389 | 373 | 張 慶 | 男 | 1928/3/15 | 河南,商邱縣 | 50110 | 22 | 台灣大學文學院歷史系二年級學生 | 張慶參加匪諜組織,吸收同案另判之石小岑、路統信暨領導爭取另判之路齊書,以及爭取另判之來德裕、董仕榮並協助拍攝軍用地圖照片。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90 | 374 | 徐 毅 | 男 | 江西,南昌市 | 50110 | 32 | 灣省政府教育廳編審委員會幹事 | 參加匪諜組織吸收同案另判之謝克倫指示閱讀反動書刊並代陳平周一粟收轉信件。 | 死刑 | 死刑 | ||||||
391 | 375 | 葛仲卿 | 男 | 山東,海陽縣 | 50110 | 25 | 國防醫學院牙科三年級學生 | 38年12月間經于凱介紹閱讀反動書刊並命其在國防醫學院組織自治會把持全校學生俟匪?來台後藉此表功遂?手組織自治會時常與于凱?絡。 | 死刑 | 死刑 | ||||||
392 | 376 | 譚興坦 | 男 | 1919/4/1 | 湖南,湘鄉縣 | 50110 | 30 | 台灣省工礦公司總務部文書組監印 | 譚興坦者原係于非學生,並一度同事,於38年3月間與于非晤面後,加入組織受命待機爭取其任職之工礦公司董事長郭克悌,嗣風聞于非在政府查緝之中,乃數次通知逃亡,並資助旅費約月薪三分之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93 | 377 | 姜民權 | 女 | 1930/2/10 | 江蘇,松江縣 | 50111 | 21 | 台灣大學理學院物理系二年級學生 | 姜民權(化名藍天)於39年2月初,經于凱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中央社會部潛台間諜組織,隨同于凱及張慶在台灣大學成立三人中心小組,從事學運等活動,吸收盧覺慧為外圍份子,於同年2月23日晚間,應于凱之邀與張慶前往光榮照相館附近,代施警戒幫助蘇藝林拍攝軍用地圖,與張慶共同描繪地圖均供交付匪共之用。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9年10月18日 | |||||
394 | 378 | 胡連昇 | 男 | 1912/1/15 | 河北,保定縣 | 即胡保榮。 | 50111 | 32 | 小販 | 胡連昇對於明知同案另判之孫玉林、陳平(即鄭耀東)等人為匪諜,均曾代為傳遞信件,並在回返台南之後,於39年6月初函告陳平可到其家中隱匿。 | 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執行有期徒刑11年 | 徒刑10年 | 即胡保榮。 | |||
395 | 379 | 路齊書 | 男 | 1924/1/12 | 河南,寧陵縣 | 50111 | 28 | 陸軍第九十六軍六三四團輸送連上尉副連長 | 路齊書受其族弟路統信之爭取,為搜集馬公軍事地形圖,澎湖潮汐資料及調查軍事情報,由張慶指使路統信去函催促,乃覆信暗示已著手進行允予搜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5年 | |||||
396 | 380 | 徐國華 | 男 | 1925/11/28 | 河北,寧津縣 | 50111 | 26 | 無 | 徐國華於38年間經同案另判之田子彬介紹,先後與蘇藝林及在逃匪首于非(即朱芳春趙光?趙國棟王實)相熟識,知係匪諜而代為收轉函電傳遞軍事上之秘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397 | 381 | 游 飛 | 男 | 1891/12/23 | 福建,福州市 | 50111 | 59 | 台?省鐵路局專門委員兼防空情報所副所長 | 游飛於38年底受其外甥李學驊唆使以同學同鄉資格爭取前國防部次長吳石逃叛未遂並將鐵路局防空站哨分佈?聽任李學驊取去抄付予于非。 | 10年 | 後因綠島獄中組織案53044處死刑。 | |||||
398 | 381 | 游 飛 | 男 | 1891/12/23 | 福建,福州市 | 53044 | 64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中 | 游飛42年4月間,隨身攜帶「一致認為軍官及走狗為我們的敵人」、「?眾階級組織客觀時空對象」、「注意狗的行動」等字條,經本部軍事檢察官,認犯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被告游飛隨身攜帶有「一致認為軍官及走狗為我們的敵人」「群眾階級組織客觀時空對象」等字條。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99 | 382 | 關幸元 | 男 | 1926/1/2 | 山東,益都縣 | 50111 | 25 | 屏東市稅捐稽征處稅務員 | 關幸元於另行判決之孫玉林被通緝時,留其在家中匿住月餘不申報戶口,知係匪諜予以包庇不加檢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9年10月20日 | |||||
400 | 383 | 謝克倫 | 男 | 1922/10/14 | 江蘇,江陰縣 | 50111 | 35 | 台新棉織廠廠長 | 謝克倫於39年1月間,由同案另判之徐毅介紹參加潛台匪諜組織,閱讀反動書籍,並於案發時藏匿徐毅住其家中。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01 | 383 | 謝克倫 | 男 | 1922/10/14 | 江蘇,江陰縣 | 55052 | 34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除夕夜在台灣軍人監獄智監中唱匪歌化裝扭殃歌舞呼毛匪萬歲口號。 | 無罪 | ||||||
402 | 383 | 謝克倫 | 男 | 1922/10/14 | 江蘇,江陰縣 | 60920 | 35 | 政治犯 | 謝克倫於看守所唱共匪歌曲。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403 | 384 | 謝士楷 | 男 | 1924/12/4 | 江蘇,武遼縣 | 50111 | 27 | 招商局報務員 | 謝士楷於38年8月間,經同案另判之周一粟向之顯露匪諜身份後,乃表示在可能範圍內允予協助,迨39年間,周一粟曾托其沖洗拍攝地圖之膠片一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04 | 385 | 石小岑 | 男 | 1927/2/5 | 安徽,泗縣 | 50111 | 23 | 台灣大學農學院森林系三年級學生 | 石小岑與在逃匪諜梁學政接近,曾同往訪晤匪首于非,於39年3月間受張慶吸收參加匪諜組織,進行調查同學思想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05 | 386 | 路統信 | 男 | 1928/10/25 | 河南,睢縣 | 50111 | 23 | 台灣大學森林系二年級學生 | 路齊書受其族弟路統信之爭取,為搜集馬公軍事地形圖、澎湖潮汐資料及調查軍事情報,由張慶指使路統信去函催促,乃覆信暗示已著手進行允予搜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06 | 387 | 王玉祿 | 男 | 1918/6/8 | 河南,伊川縣 | 50111 | 32 | 國防醫學院第二大隊第二中隊少校中隊長 | 王玉祿明知孫玉林有匪諜通緝令,仍留其住宿國防醫學院中隊部內。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07 | 388 | 王平雷 | 男 | 1927/9/9 | 江蘇,鎮江縣 | 50111 | 23 | 台灣大學外文系三年級學生 | 王平雷受同案另判之嚴明森吸收加入匪諜組織,應允代為搜集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年。 | 徒刑5年26日 | |||||
408 | 389 | 夏淑仙 | 女 | 河北,定興縣 | 50111 | 23 | 台?大學農學院園藝系二年級學生 | 39年4月間向于凱處取得冒領之孫二林國民身份證乙紙交與在逃匪諜呂從周使用。 | 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 |||||||
409 | 390 | 李水井 | 男 | 1920/7/10 | 台灣,台南縣 | 專科 | 50120 | 31 | 無業 | 李水井於36年5月由王某介紹參加匪黨,於37年間先後介紹黃師簾等加入匪黨,組織台北市中等學校教員支部,自任書記,指揮本案被告楊廷椅領導之省立師範學院台大醫理各院,及由其聯絡陳水木所領導之新竹等地5支部,為共匪台灣工作委員會下學生工作委員會之負責人。對各大中學校師生從事學運擴大共匪組織以達其非法顛覆政府之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0 | 391 | 楊廷椅 | 男 | 1926/9/22 | 台灣,新竹市 | 大學 | 50120 | 25 | 無業 | 楊廷椅、陳水木於36年5月間參加匪黨組織,領導台大各院匪黨支部等及聯絡直接共匪黨員葉傳樺;該葉傳樺復領導其所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之李森並與李水井聯絡楊廷椅陳水木均於三十六年五月間同由廖瑞發介紹參加匪党組?至同年八月間受命與在逃之丁某陳炳基劉詔光五人組?台灣?生工作委員會分任?運工作楊廷椅除與陳水木曾相互領導台大各院匪党支部及師院一部匪党人員外並直接領導匪党師院支部台大?法工三院支部汐止支部基隆區之造船廠電信局水產公司及?絡直接共匪党員江源茂葉傳樺該葉傳樺復領導其所介紹參加匪党組織之李森孫天來並與李水井?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1 | 392 | 陳水木 | 男 | 1925/4/22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0120 | 26 | 無業 | 陳水木於36年5月間參加匪黨組織,同年8月受命組織台灣學生工作委員會,分任學運工作,領導台大各院匪黨支部等,並受李水井之命,至台南工作,領導高雄、嘉義、新竹、台中、台南5支部,以擴大共匪組織力量。於民國38年12月間吸收陳清度入黨,承李水井之命聯絡農民,於必要時指揮陳清度等,以擴展組織加強學習,準備武裝策應匪軍進攻,旋因政府肅奸工作嚴密,尚未著手即奉上級命令停止進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2 | 393 | 黃師廉 | 男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120 | 26 | 台南縣朴子國民學校教員 | 李水井判紹?師廉入組織,任嘉義支部書記先後吸收被告陳清度張碧江等加入組?調查當地各機關組??絡農民準?武裝策應匪軍進攻。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3 | 395 | 賴裕傳 | 男 | 1929/12/12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0120 | 22 | 高雄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賴裕傳於36年11月由陳水木介紹參加匪党後先後吸收張坤修陳金河加入組織至三十八年七月由師院畢業後任高雄商業職業?校教員旋任高雄支部書記領導林賜安洪天復林慧哲等人工作並與鄭澤雄聯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4 | 396 | 吳瑞爐 | 男 | 1928/10/8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120 | 23 | 台南縣立斗南中學教員 | 吳瑞爐於37年9月參加匪黨為師院支部委員,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畢業後與謝培元同為台中支部黨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5 | 397 | 王超倫 | 男 | 1927/10/13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120 | 24 | 台大工學院學生 | 台大之工學院友部書記王超倫,於37年4月經在逃之王子英介紹參加匪黨,曾直接受陳水木等之領導,先後吸收在逃之鄭正志、黃?鎮等加入組織,曾領導台大農工文理各院匪黨發展組織,控制自治會及宣傳等工作,其後直接受楊廷椅領導指示匪黨幹事張坤修、黨員孫進丁、葉雪淳、陳子元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6 | 398 | 鄭文峰 | 男 | 1929/1/14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50120 | 22 | 台大法學院學生 | 鄭文峰於37年6月由在逃之匪黨陳炳基介紹參加組織,至38年春任台大法學院支部委員兼小組長,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葉金柱及邱媽寅等,受命調查糖廠組織及農民情況,建立武裝小組,尚未著手旋被逮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7 | 399 | 葉盛吉 | 男 | 1923/10/25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120 | 28 | 省立療疾研究所宿舍醫生 | 被告葉盛吉對於37年9月參加匪黨,於39年2月吸收被告顏世鴻加入組織,重行建立台大醫學院支部,領導該被告顏世鴻等工作, 葉盛吉、鄭澤雄等,均為匪要潛伏各校,吸收大量黨徒,擴展共匪組織、調查各機關及農村情況,冀以武裝策應匪軍進攻奪取政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8 | 400 | 鄭澤雄 | 男 | 1926/5/16 | 台灣,澎湖縣 | 大學 | 50120 | 25 | 澎湖省立初級水產職業學校教員 | 鄭澤雄於36年10月由陳水木介紹參加匪黨,於37年底吸收林榮輝,由林榮輝吸收在逃之張金丙加入組織,任師院支部小組長,畢業後返原籍澎湖教育,以當地政府肅奸嚴密未有工作表現。以上均屬陳水木直接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用外,均沒收。 | 死刑 | ||||
419 | 401 | 張坤修 | 男 | 1928/1/14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0120 | 23 | 台大文學院學生 | 台大之工學院友部書記王超倫直接受楊廷椅領導指示匪黨幹事張坤修、黨員孫進丁、葉雪淳、陳子元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0 | 402 | 謝培元 | 男 | 1928/1/12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120 | 23 | 省立師範學院學生 | 吳瑞爐於37年參加匪黨為師院支部委員,一度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畢業後先後與謝培元同為台中支部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1 | 403 | 黃玉坤 | 男 | 1928/1/2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120 | 23 | 台南縣立初級中學教員 | 陳金目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於38年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黨黃玉坤、陳金河、邱世權、陳金火、紀經俊、王乃信等人工作。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2 | 404 | 洪天復 | 男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0120 | 24 | 高雄稅捐處事務員 | 賴裕傳於36年11月由陳水木介紹參加匪党後先後吸收張坤修陳金河加入組織至38年7月由師院畢業後任高雄商業職業?校教員旋任高雄支部書記領導林賜安洪天復林慧哲等人工作並與鄭澤雄聯絡。 | 15年 | ||||||
423 | 405 | 葉雪淳 | 男 | 1930/1/18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50120 | 21 | 台灣大學理學院地質系2年級學生 | 台大工?院支部書記王超倫于37年4月經在?之王子英介紹參加匪党曾直接受陳水木等之領導先後吸收在逃之鄭正志黃獻鎮等加入組?曾領導台大農工文理各院匪党發展組?控制自治會及宣傳等工作其後直接受楊廷椅領導指示匪党幹事張坤修党員孫進丁葉雪淳陳子元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4 | 406 | 葉傳樺 | 男 | 1928/9/24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120 | 22 | 省立師範學院博物系2年級學生 | 楊廷椅、陳水木於民國36年5月間參加匪黨組織,領導台大各院匪黨支部等及聯絡直接共匪黨員葉傳樺;該葉傳樺復領導其所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之李森並與李水井聯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5 | 407 | 王乃信 | 男 | 1928/12/19 | 台灣,台中市縣 | 大學 | 50120 | 23 | 雜貨 商 | 王乃信?加組織受陳水木等之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426 | 407 | 王乃信 | 男 | 1928/12/19 | 台灣,台中市縣 | 大學 | 76020 | 48 | 商 | 62年,經陳金火唆使,向李沛霖所營三省書店,購閱匪?宣傳書籍多次,並轉傳他人。六十四年二月,及十一月前後,蔡意誠、王乃信二度應陳明忠邀約與陳金火等人謀議,從事暴動,經決定先行分區展開共產主義思想教育,以擴大叛亂宣傳,由蔡意誠、王乃信分別在北部、中部地區活動。 | 10年 | 10年 | ||||
427 | 408 | 顏世鴻 | 男 | 1927/10/13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120 | 23 | 台灣大學醫學院4年級學生 | 葉盛吉對於37年9月參加匪黨,於39年2月吸收被告顏世鴻加入組織,重行建立台大醫學院支部,領導該被告顏世鴻等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28 | 409 | 陳清度 | 男 | 1924/4/13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120 | 27 | 台南縣朴子鎮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陳水木對吸收鄭澤雄加入組織,被告黃師廉對吸收陳清度參加組織,被告陳金目對領導被告陳金河等工作、賴裕傳對吸收陳金河等加入組織、被告吳瑞爐對領導被告鄭澤雄小組工作;被告葉盛吉對於37年9月參加匪黨,於39年2月吸收被告顏世鴻加入組織,重行建立台大醫學院支部,領導該被告顏世鴻等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29 | 410 | 張碧江 | 男 | 1929/11/3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120 | 24 | 台南縣朴子鎮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李水井參加叛亂組織,並吸收陳清度、張碧江等人入黨,旋在嘉義為共產黨嘉義支部重要幹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3年7月24日 | ||||
430 | 411 | 葉金柱 | 男 | 1925/11/18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120 | 26 | 台南縣東石國民學校教員 | 鄭文峰參加組織後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葉金柱及邱媽寅等,受命調查糖廠組織及農民情況,建立武裝小組,尚未著手旋被逮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31 | 412 | 林榮輝 | 男 | 1927/10/14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120 | 24 | 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3年級學生 | 鄭澤雄於36年10月由陳水木介紹參加匪黨,於37年底吸收林榮輝,由林榮輝吸收在逃之張金丙加入組織,任師院支部小組長均屬陳水木直接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32 | 413 | 紀經俊 | 男 | 1931/1/10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50120 | 20 | 省立師範學院史地系1年級學生 | 陳金目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於38年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黨黃玉坤、陳金河、邱世權、陳金火、紀經俊、王乃信等人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33 | 414 | 黃華昌 | 男 | 1929/3/4 | 台灣,新竹縣 | 專科 | 50120 | 22 | 竹匠 | 黃華昌於參加叛亂組織後為匪黨新竹小組黨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34 | 415 | 陳子元 | 男 | 1927/5/5 | 台灣,嘉義市 | 大學 | 50120 | 24 | 台灣大學農學院農經系3年級學生 | 台大之工學院支部書記王超倫直接受楊廷椅領導指示匪黨幹事張坤修、黨員孫進丁、葉雪淳、陳子元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35 | 416 | 陳瑞庚 | 男 | 1927/10/23 | 台灣,台南市 | 專科 | 50120 | 24 | 農 | 陳瑞庚參加匪黨,曾接受陳金目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36 | 417 | 邱世權 | 男 | 1926/8/11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120 | 25 | 省立台南工學院雇員 | 陳金目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於38年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黨黃玉坤、陳金河、邱世權、陳金火、紀經俊、王乃信等人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37 | 418 | 陳金火 | 男 | 1922/4/26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0120 | 29 | 台南縣政府稅務員 | 陳金目曾領導鄭澤雄小組工作,於38年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黨陳金火、紀經俊、王乃信等人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10年11月16日 | ||||
438 | 418 | 陳金火 | 男 | 1922/4/26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76020 | 54 | 七星藥廠外務員 | 陳金火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出獄後陳金火更積極圖謀叛亂,企圖內而組織群眾製造暴亂,外而勾聯共產匪幫,期媕野~合,顛覆政府,並本於思想為先,武器支應之觀念,先以叛亂犯出獄分子為對象,輔導學習共產主義理論,乃於民國62年先後向三省書店老闆李沛霖購得「馬克斯選集」、「毛澤東談文化大革命」等日文匪偽宣傳書籍及內容不妥書刊400冊,與陳明忠、王乃信等人,經常交相傳讀,並謀配合採取措施。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之。陳金火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徒刑10年 10年11月16日 | ||||
439 | 419 | 陳金河 | 男 | 1925/10/19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120 | 26 | 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3年級學生 | 賴裕傳對吸收陳金河加入組織, 陳金目領導陳金河等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0 | 419 | 陳金河 | 男 | 1925/10/19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364 | 27 | 受刑人 | 前於37年3月參加叛亂組織業經本部於39年9月1日(39)安潔字第二三○二號判決呈奉核定在案至其後脫離該組織於三十八年六月間由李上甲介紹又參加中國共產黨除曾吸收被告曾元晃吳祺瑞經拒絕參加外查無其他從事顛覆政府之積極工作核與前科之刑並無影?依法應諭知免訴。 | 免訴 | |||||
441 | 420 | 林慧哲 | 男 | 1929/7/26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120 | 22 | 省立台南第一中學教員 | 賴裕傳參加匪黨後吸收陳金河加入組織,領導林慧哲等人工作,並與鄭澤雄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2 | 421 | 李炎輝 | 男 | 1928/12/20 | 台灣,台南縣 | 專科 | 50120 | 23 | 省立地方行政幹部學校學生 | 被告陳瑞庚、李炎輝、孫進丁參加共匪組織,分別直接間接受陳水木等之命,從事發展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3 | 422 | 江源茂 | 男 | 1929/5/14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120 | 22 | 台灣大學經濟系2年級學生 | 楊廷椅於36年5月間,由廖瑞發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同年8月間,受命與在逃之丁某等5人組織台灣學生工作委員會,楊廷椅並直接領導匪黨師院支部、台大醫、法、工三院支部、汐止支部及聯絡共匪黨員江源茂。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4 | 423 | 曾文華 | 男 | 1924/12/22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50120 | 26 | 台北縣汐止中學教員 | 曾文華於37年12月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5 | 424 | 呂錫寬 | 男 | 1927/4/10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120 | 23 | 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學生 | 呂錫寬於38年5月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民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6 | 425 | 王春長 | 男 | 1928/4/1 | 台灣,基隆市 | 大學 | 50120 | 23 | 省立師學院博物系學生 | 林榮輝、王春長均先後參加匪黨,為師院支部黨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7 | 426 | 孫進丁 | 男 | 1927/12/3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0120 | 23 | 無業 | 孫進丁於37年9月由在逃匪黨學委劉治先介紹參加匪黨,為台大醫學院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8 | 427 | 邱媽寅 | 男 | 1925/10/19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120 | 26 | 台灣大學經濟系3年級學生 | 鄭文峰參加組織後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葉金柱及邱媽寅等,受命調查糖廠組織及農民情況,建立武裝小組,尚未著手旋被逮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9 | 428 | 黃正道 | 男 | 1925/11/20 | 台灣,嘉義市 | 大學 | 50120 | 26 | 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4年級學生 | 黃正道雖未參加匪黨,但與在逃之匪當莊輝彰交往,閱讀共匪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刊,並於38年4月間,參加師院罷課遊行,擔任糾察隊長,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等事件。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份無罪。 | 徒刑8年 | ||||
450 | 429 | 陳毓川 | 男 | 1927/6/15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120 | 23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2年級學生 | 陳毓川參加匪黨為師院支部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51 | 430 | 李 森 | 男 | 1919/12/25 | 台灣,台北市 | 無 | 50120 | 32 | 理髮匠 | 陳毓川李森孫天來等對于參加讀書會民主同盟,介紹人即葉傳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52 | 431 | 孫天來 | 男 | 1928/12/1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0120 | 23 | 惠東營造廠工程員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 | 葉傳樺復領導其所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之李森、孫天來,以擴大共匪組織力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無罪 | 徒刑5年 | ||||
453 | 431 | 孫天來 | 男 | 1928/12/1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6030 | 29 | 受刑人 | 涉嫌參與軍監周坤如案查非事實。 | 無罪 | |||||
454 | 432 | 黃采薇 | 女 | 1931/6/29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0120 | 18 | 台南女子中學高中3年級學生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執行 | 黃采薇參加匪黨組織受陳金目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感化3年 | 53045案感化3年 | |||
455 | 432 | 黃采薇 | 女 | 1931/6/29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3045 | 23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蔡炳紅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屢次密函已決叛亂犯黃采薇教育其「要打破小圈子主義」「我們是走?眾路線的」。 | 感化 | 徒刑5年+感化3年 | 50120案處刑5年 | |||
456 | 433 | 林賜安 | 男 | 1929/7/25 | 台灣,高雄縣 | 高中 | 50120 | 22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主計室佐理員 | 賴裕傳任高雄支部書記領導林賜安洪天復林慧哲等人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57 | 434 | 周春仁 | 男 | 1920/2/6 | 台灣,高雄縣 | 50120 | 31 | 農 | 陳金目於36年9月在師院由吳思漢介紹參加匪黨,曾利用不知情之周春仁轉交陳水木來函2、3次。 | 無罪 | 羈押4月5日 | |||||
458 | 435 | 王松川 | 男 | 台灣,台南 | 50130 | 37 | 自新 | |||||||||
459 | 436 | 黃槐庭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130 | 29 | 自新 | |||||||||
460 | 437 | 朱 炎 | 男 | 1914/6/15 | 台灣,高雄市 | 50130 | 42 | 介紹商 | 朱炎於38年6、7月間,與另案被告王松川共同發起組織台灣青年解放同盟,旨在反對政府,為匪外圍組織,朱炎並介紹舊屬蔡振堅、內弟戴振翮參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白朗林手槍1枝,子彈7發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461 | 438 | 蔡振堅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30 | 27 | 台糖第四分公司助理員 | 朱炎介紹參加同盟組織,任組長 | 10年 | |||||||
462 | 439 | 戴振翮 | 男 | 1925/6/20 | 台灣,台南縣 | 50130 | 29 | 教員 | 朱炎於民國38年6、7月間,與另案被告王松川共同發起組織台灣青年解放同盟,旨在反對政府,為匪外圍組織,朱炎並介紹舊屬蔡振堅、內弟戴振翮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63 | 440 | 郭琇琮 | 男 | 1918/11/2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005 | 33 | 台大醫學院助教授 | 郭琇琮曾任台灣大學醫學院助教,於36年6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吳思漢、許強等人加入,同年10月,擔任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委員,37年5月應匪黨上級之召,前往香港參加台灣幹部會議,6月底返台,擔任台北市工作委員會書記,領導台灣大學附屬醫院支部暨所屬各支部從事叛亂活動,38年10月間,轉至宜蘭羅東一帶建立蘭陽地區工作委員會至本年四月又轉至嘉義以雜貨商為掩護吳思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4 | 441 | 吳思漢 | 男 | 1924/10/20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005 | 27 | 無 | 吳思漢(原名吳調和)於36年7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即引潘啟昭等人參加組成支部,擔任書記,並吸收王耀勳等人參加,至38年春擔任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委員,與郭琇琮共同主持叛亂之組織及活動,領導草山支部等十個單位,38年底因工作暴露匿居阿里山蕃社,將潛伏叛徒組成逃亡幹部支部。其係台北市叛亂組織之首腦及主要幹部,策劃叛亂行動,指使匪徒實施煽誘動搖分子,擴張非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5 | 442 | 謝湧鏡 | 男 | 1937/9/10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0005 | 31 | 台灣大學熱帶醫學研究所血清室主任 | 謝湧鏡(化姓翁)係台灣大學熱帶醫學研究所血清研究室主任,於36年10月參加叛亂組織後,與林慶雲、許燈尖合組支部吸收鄧火生等入黨,並公開組織「士研會」實施反動宣傳與教育,企圖煽惑該醫學研究所內員工;並受台北市工委會命令指示草山支部:尋覓適當地點藏匿本省南部逃亡之叛徒,尋覓供設秘密電台地點,搜購武器接近軍人表示親善以備施行煽惑,調查圓山草山觀音山三角地帶形勢尋求可作武裝游擊之活動基地調查搜購救傷之醫療器械及指使謝新傑、吳金堂調查華南銀行及中國茶葉聯營公司情況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6 | 443 | 鄧火生 | 男 | 1920/9/13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0005 | 31 | 台灣旅行社餐車管理所佐理員 | 鄧火生(化名鄧東輝)於38年5月,經台灣大學熱帶醫學研究所血清研究室主任謝湧鏡(化姓翁)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與劉永福、蘇炳組織草山支部,充任書記,受謝湧鏡領導,著手搜購武器、尋覓武裝隊伍活動地區及安設秘密電台暨藏匿逃亡叛徒地點、搜集草山一帶地圖以及利用火車為通訊並傳遞物品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7 | 444 | 王耀勳 | 男 | 1922/10/11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005 | 29 | 台北市第六倉庫利用合作社總務主任 | 王耀勳於38年7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邵水木、蘇友鵬等人負責領導街頭支部及個別黨徒胡寶珍等,灌輸叛亂思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8 | 445 | 朱耀山加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005 | 30 | 自設朱內外科醫院 | 朱耀山加於37年1月參加叛?組織後與張德和及洪某組織支部充任書記並領導?園支部連絡叛徒林玉堂張水棉等預?在板橋建立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469 | 446 | 許 強 | 男 | 1913/12/13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腦神經外科名醫許達夫之父。 | 50005 | 38 | 台灣大學醫學院副教授兼附設醫院第三內科主任醫師 | 許強等均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擔任支部書記策劃叛亂行動,指使匪徒,實施煽誘動搖份子,擴展非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0 | 447 | 高添丁 | 男 | 1901/11/21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0005 | 51 | 漁販 | 高添丁於37年2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林麗南加入,與郭詞鴻合組支部充任書記,向菸酒公賣局展開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471 | 448 | 張國雄 | 男 | 1921/9/1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005 | 30 | 私立延平補習學校教員 | 被告張國雄係叛亂組織之首腦及主要幹部,策劃叛亂行動,指使匪徒實施煽誘動搖分子,擴張非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2 | 449 | 盧志彬 | 男 | 1919/7/1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005 | 31 | 無 | 盧盧志彬係台北市叛亂組織之首腦及主要匪幹,策劃叛亂行動、指使匪徒實施煽誘動搖份子教唆蘇芳宗連續偽造國民身分證、擴展非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3 | 450 | 楊松齡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05 | 28 | 開設文明堂商店 | 楊松齡經盧志彬吸收加入組織,由張國雄領導。 | 12年 | 死刑 | 42年53172案因林茂雄關係處死刑。 | ||||
474 | 450 | 楊松齡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3172 | 31 | 受刑人 | 楊松齡于39年5月間獲案未據將與林茂雄發生組織及授命工作關係情形坦白供承經本部於同年九月七日以(39)安潔字第2204號判決參加叛亂組織罰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七年奉准確定執行在案迨本42年4月因林茂雄被獲案供明前情軍事檢察官以發現新事證聲請覆審。 | 死刑 | 死刑 | |||||
475 | 451 | 劉永福 | 男 | 1917/3/21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0005 | 34 | 台灣旅行社圓山台灣大飯店酒吧招待 | 鄧火生於38年5月,經台灣大學熱帶醫學研究所血清研究室主任謝湧鏡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與劉永福、蘇炳組織草山支部,充任書記,受謝湧鏡領導,著手搜購武器、尋覓武裝隊伍活動地區及安設秘密電台暨藏匿逃亡叛徒地點、搜集草山一帶地圖以及利用火車為通訊並傳遞物品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6 | 452 | 蘇 炳 | 男 | 1923/9/21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8 | 台灣旅行社台北火車站公共食堂招待股代理股長 | 蘇 炳於38年5月參加叛亂組織後,與鄧火生籌組草山支部,著手實搜購武器,勘察草山附近地形,並刺探軍隊情況。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7 | 453 | 李東益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0005 | 30 | 小販 | 李東益於38年8月參加叛?組織隸?於草山支部曾往購辦槍械並預?往烏來山地察看地形發展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478 | 454 | 謝桂林 | 男 | 1920/1/2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0005 | 31 | 謝外科醫院 | 謝桂林於36年7月參加叛亂組織後供給其領導人陳大川舊台幣20萬元,並受陳之囑於38年夏季先後3次供給叛徒外省人鄭某新台幣300餘元,言明於新政府成立後歸還,核其前後4次供給叛徒金錢,參加叛亂之組織因而供給金錢藉以助長組織活動能力。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9 | 455 | 陳 宇 | 男 | 1919/11/21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0005 | 22 | 牛馬車修理店 | 陳宇於38年2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受其上級叛徒李蒼降之指示,負責與陳新得蔡世楊合組支部,並宣傳民間囤積食糧及保護工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4年11月22日 | ||||
480 | 456 | 呂聰明 | 男 | 1925/10/21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6 | 農 | 呂聰明於38年7月參加叛?組織後吸收潘水匱加入並宣傳民間囤積?食及設法保護工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81 | 457 | 謝新傑 | 男 | 1920/12/19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05 | 31 | 華南銀行營業部存款課課員 | 謝新傑38年2月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劉英德等加入,6月間受命調查華南銀行及中國茶葉聯營公司之經濟狀況。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82 | 458 | 林從周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005 | 23 | 台灣銀行會計室辦事員 | 林從周於36年12月參加叛?組織後與高懷國鄭文峰合組支部並吸收陳英泰加入。 | 15年 | ||||||
483 | 459 | 張秀伯 | 男 | 1928/1/11 | 台灣,台北縣 | 專科 | 50005 | 23 | 台北市城中區公所戶籍員 | 張秀伯係台北市城中區公所戶籍員,38年7月間,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高銓清加入,並偽造戶口謄本3、40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3月24日 | 1960/3/16執行中於綠島由斷崖墜落死亡。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484 | 460 | 蘇芳宗 | 男 | 1929/10/2 | 台灣,高雄縣 | 專科 | 50005 | 22 | 高雄縣政府民政局戶政課臨時雇員 | 蘇芳宗係高雄縣政府民政局戶政雇員,38年11月正式參加叛亂組織台灣民主革命同盟,39年3月起連續3次偽造國民身分證,計15張。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3月5日 | ||||
485 | 461 | 林義旭 | 男 | 1923/1/5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50005 | 28 | 台北縣三重國民學校教員 | 林義旭於36年5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邱奎璧黃昆彬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86 | 462 | 曾清根 | 男 | 1924/7/20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0005 | 27 | 台灣省漁會漁業指導員 | 曾清根於37年5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曾文樟顏東明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87 | 464 | 林麗南 | 男 | 1922/10/17 | 台灣,台中市 | 專科 | 50005 | 29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四科技士 | 林麗南於37年夏參加叛?組織後介紹陳海清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88 | 465 | 蔡意誠 | 男 | 1927/7/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0005 | 24 | 台灣化學工業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事務員 商 | 蔡意誠於38年3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林丕候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89 | 465 | 蔡意誠 | 男 | 1927/7/20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76020 | 49 | 商 | 62年,經陳金火唆使,向李沛霖所營三省書店,購閱匪?宣傳書籍多次,並轉傳他人。六十四年二月,及十一月前後,蔡意誠、王乃信二度應陳明忠邀約與陳金火等人謀議,從事暴動,經決定先行分區展開共產主義思想教育,以擴大叛亂宣傳,由蔡意誠、王乃信分別在北部、中部地區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10年 | ||||
490 | 467 | 高明柏 | 男 | 1930/10/27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0005 | 21 | 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臨時雇員 | 高明柏民國37年12月參加叛亂組織後,介紹蘇芳宗加入匪黨外圍組織「台灣民主革命同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91 | 468 | 楊成吳 | 男 | 1927/10/23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4 | 農 | 楊成吳於38年11月參加叛?組織並三次參預集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92 | 469 | 林雪嬌 | 女 | 1925/10/6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改名林至潔 | 50005 | 35 | 無業 | 郭琇琮(化名李志光林逸俊)曾充台灣大學醫學院助教,於民國36年6月間參加叛亂之組織後親自吸收吳思漢等人及其妻林雪嬌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即林至潔。 | ||
493 | 470 | 鄭溪北 | 男 | 1924/2/2 | 台灣,屏東縣 | 大學 | 50005 | 27 | 無業 | 鄭溪北於37年9月、曾文樟於38年夏季、蘇友鵬於38年10月均分別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94 | 470 | 鄭溪北 | 男 | 1924/2/2 | 台灣,屏東縣 | 大學 | 54157 | 31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495 | 472 | 李德輝 | 男 | 1918/12/2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0005 | 33 | 台灣省工礦公司化學工業分公司松山油漆廠工務課課長 | 李德輝於38年4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96 | 473 | 何明泉 | 男 | 1928/12/15 | 台灣,嘉義縣 | 初中 | 50005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木匠 | 何明泉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97 | 474 | 曾文樟 | 男 | 1925/9/10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6 | 小販 | 曾文樟38年夏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98 | 475 | 胡鑫麟 | 男 | 1919/4/12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005 | 32 |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眼科主任醫師 | 胡鑫麟胡寶珍潘水匱鄭添泰黃銚銘於38年7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99 | 476 | 胡寶珍 | 男 | 1924/10/25 | 台灣,屏東縣 | 大學 | 50005 | 27 |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皮膚科醫師 | 胡寶珍38年7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0 | 477 | 潘水匱 | 男 | 1925/4/12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6 | 農 | 胡鑫麟胡寶珍潘水匱鄭添泰黃銚銘於38年7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1 | 478 | 鄭添泰 | 男 | 1922/2/9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0005 | 29 | 省立台北醫院圖書管理員 | 胡鑫麟胡寶珍潘水匱鄭添泰黃銚銘於三十八年七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2 | 479 | 黃銚銘 | 男 | 1925/1/11 | 台灣,台北市 | 專科 | 50005 | 26 | 台灣旅行社庶務組辦事員 | 胡鑫麟胡寶珍潘水匱鄭添泰黃銚銘於三十八年七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3 | 480 | 邵水木 | 男 | 台灣,台南市 | 專科 | 50005 | 28 | 公論報會計課長 | 參加工委會之組織 | 10年 | 1954/10/14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504 | 481 | 劉碧堂 | 男 | 1923/2/11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005 | 28 | 台北縣立新莊初級中學教員 | 劉碧堂於38年9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8月18日 | 1956/1/30因直腸癌死於獄中。 | |||
505 | 482 | 蘇友鵬 | 男 | 1926/1/12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005 | 24 |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耳鼻喉科醫師 | 蘇友鵬於38年10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6 | 483 | 陳海清 | 男 | 1921/9/13 | 台灣,台北市 | 專科 | 50005 | 30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二酒廠技士 | 林麗南於37年夏參加叛?組織後介紹陳海清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7 | 484 | 蔡世揚 | 男 | 1926/12/20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50099 | 25 | 台灣省財政廳第一科辦事員 | 蔡世揚、陳新得於38年3月間,由另案匪諜犯李蒼降吸引,共同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受李之領導,預備在財政廳擴大群眾發展組織,著手進行類似讀書會之形式,利用左傾書刊並提出時事及現實問題加以討論,為影響群眾思想之方法,當國防部破獲郭琇琮等匪諜案後,於本年5月13日派員前往財政廳逮捕時,該蔡世揚、陳新得見機逃匿,至7月21日邀同鷺洲鄉鄉長李乾財陪往刑警總隊投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8 | 485 | 陳新得 | 男 | 1920/4/7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50099 | 31 | 台灣省財政廳第一科科員 | 蔡世揚、陳新得於38年3月間,由另案匪諜犯李蒼降吸引,共同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受李之領導,預備在財政廳擴大群眾發展組織,著手進行類似讀書會之形式,利用左傾書刊並提出時事及現實問題加以討論,為影響群眾思想之方法,當國防部破獲郭琇琮等匪諜案後,於本年5月13日派員前往財政廳逮捕時,該蔡世揚、陳新得見機逃匿,至7月21日邀同鷺洲鄉鄉長李乾財陪往刑警總隊投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9 | 486 | 吳定國 | 男 | 1922/2/2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30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第二酒廠工人 | 吳定國陳 勤於38年8月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0 | 487 | 陳 勤 | 女 | 1921/8/21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0005 | 30 | 福星國民學校教員 | 吳定國陳 勤於38年8月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1 | 488 | 吳振壽 | 男 | 1928/6/10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3 | 士林電工廠工人 | 沈招?於38年10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吳振?加入。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2 | 489 | 陳茂東 | 男 | 1929/1/31 | 台灣,台北縣 | 專科 | 50005 | 22 | 台灣省樟腦局南門工廠技術員 | 陳茂東於38年12月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3 | 490 | 林丕候 | 男 | 1923/11/4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0005 | 28 | 台灣化學工業製藥公司雇員 | 林丕候38年4月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4 | 491 | 陳炯澤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005 | 44 | 新莊初中校長 | 明知劉碧堂為匪諜不予告密檢舉反代為隱諱其住址。 | 01年 | ||||||
515 | 492 | 張添丁 | 男 | 1926/10/6 | 台灣,台北市 | 即張添丁 | 50131 | 25 | 台灣省鐵路局台北機廠車匠 | 吳思漢者係工委會委員會委員,介紹張添丁參加匪黨,張即吸收楊進豐、洪金木,蘇九等,合組機廠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添丁擔任書記,負責連絡,楊進豐吸收吳海瑞、郭兆慶。蘇九吸收陳鏗,參加該支部,由吳思漢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即張添丁。 | |||
516 | 493 | 李生財 | 男 | 1928/11/28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主計處檢查課貨運股事務員 | 曾清萬吸收朱永祥、李生財參加匪黨,3人合組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李生財擔任書記負責連絡,歸吳思漢領導。李生財又吸收楊清順、賴子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17 | 494 | 許欽宗 | 男 | 1922/10/10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9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許欽宗係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由其友陳義厚介紹參加入共黨,吸收陳景通、林飛豹、簡錫煌等合組台北機務段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許欽宗擔任書記,由吳思漢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18 | 495 | 林德旺 | 男 | 1923/6/9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8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林德旺經一陳姓不知名者,以愛國青年團為名介紹參加,而林德旺仍以此種名義,吸收司機林鏡明、林琳養,加入合組另一支部由林德旺負責連絡,林琳養吸收鄭添技,林鏡明吸收涂龍西,由吳思漢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19 | 496 | 朱永祥 | 男 | 1929/1/19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2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主計處檢查課司事 | 曾清萬吸收朱永祥、李生財參加匪黨,3人合組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李生財擔任書記負責連絡,歸吳思漢領導。朱永祥介紹王康旼、林明木、林傑鋼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20 | 497 | 楊進豐 | 男 | 1928/5/22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租立工場機車匠 | 張添丁吸收楊進豐、洪金木,蘇九等,合組機廠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添丁擔任書記,負責連絡。楊進豐吸收吳海瑞、郭兆慶參加該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1 | 498 | 洪金木 | 男 | 1928/5/10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器幫匠 | 張添丁吸收楊進豐、洪金木,蘇九等,合組機廠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添丁擔任書記,負責連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2 | 499 | 蘇 九 | 男 | 1927/9/10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4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技工 | 張添丁吸收楊進豐、洪金木,蘇九等,合組機廠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添丁擔任書記,負責連絡。蘇九吸收陳鏗參加該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3 | 500 | 吳海瑞 | 男 | 1930/12/5 | 台灣,台中縣 | 50131 | 21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租立工場技工 | 楊進豐吸收吳海瑞、郭兆慶參加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機廠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4 | 501 | 郭兆慶 | 男 | 1929/8/27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22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機車匠 | 機廠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添丁擔任書記,負責連絡,楊進豐吸收吳海瑞、郭兆慶。蘇九吸收陳鏗,參加該支部,由吳思漢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5 | 502 | 陳 鏗 | 男 | 1926/12/15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25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技工 | 蘇九吸收陳鏗,參加該工委會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台北機務段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6 | 503 | 楊清順 | 男 | 1927/4/12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主計處檢查課收發 | 李生財又吸收楊清順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楊清順吸收蔡漢清、林向榮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7 | 504 | 賴子煥 | 男 | 1928/12/20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訓練所書記 | 李生財吸收楊清順、賴子煥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8 | 505 | 蔡漢清 | 男 | 1928/5/16 | 台灣,台中縣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主計處文牘室事務員 | 楊清順吸收蔡漢清、林向榮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9 | 506 | 林向榮 | 男 | 1930/5/6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1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主計處工人 | 楊清順吸收蔡漢清、林向榮加入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支部。林向榮吸收陳健通、蕭成金,加入該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0 | 507 | 陳健通 | 男 | 1928/4/6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3 | 台灣省鐵路局主計處檢查課印票所職工 | 林向榮吸收該處檢查課印票員陳健通及台北站剪票司事蕭成金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1 | 508 | 蕭成金 | 男 | 1928/9/17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2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站剪票司事 | 林向榮吸收陳健通、蕭成金,加入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2 | 509 | 陳景通 | 男 | 1925/12/5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6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許欽宗吸收陳景通、林飛豹、簡錫煌等合組台北機務段支部,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許欽宗擔任書記,由吳思漢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3 | 510 | 林鏡明 | 男 | 1922/3/10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9 | 台灣?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林德旺以愛國青年團名義,吸收司機林鏡明、林琳養,加入合組台北機務段,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另一支部由林德旺負責連絡,林琳養吸收鄭添技,林鏡明吸收涂龍西,由吳思漢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4 | 511 | 林琳養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0131 | 25 | 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15年 | ||||||||
535 | 512 | 鄭添枝 | 男 | 1923/9/10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28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爐 | 林德旺以愛國青年團名義,吸收司機林鏡明、林琳養加入合組另一支部由林德旺負責連絡,林琳養吸收鄭添技,林鏡明吸收涂龍西,由吳思漢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6 | 513 | 涂龍西 | 男 | 1919/8/20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30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林德旺以愛國青年團名義,吸收司機林鏡明、林琳養,加入合組台北機務段,附屬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另一支部由林德旺負責連絡,林琳養吸收鄭添技,林鏡明吸收涂龍西,由吳思漢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7 | 514 | 王康旼 | 男 | 1927/9/25 | 台灣,台中縣 | 50131 | 24 | 台北縣私立淡江中學教員 | 朱永祥介紹王康旼、林明木、林傑鋼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8 | 515 | 林明木 | 男 | 1927/12/29 | 台灣,台北縣 | 50131 | 24 | 台灣省郵政管理局會計股助理會計員 | 朱永祥介紹王康旼、林明木、林傑鋼加入工委會鐵路局台北機主計處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39 | 516 | 林傑鋼 | 男 | 1927/4/22 | 台灣,新竹縣 | 50131 | 24 | 新竹縣政府民政局課員 | 朱永祥介紹王康旼、林明木、林傑鋼加入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主計處秘密組織主計處支部,附屬於台灣省工作委員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40 | 517 | 吳朝麒 | 男 | 江西, | 50140 | 21 | 台北監獄受刑人 | 於台北監獄服刑時號召政治犯成立「中國人民解放委員會台灣地下工作隊」俟共軍登台時協助解放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541 | 518 | 林如堉 | 男 | 1924/2/15 | 台灣,台北縣 | 49090 | 26 | 台北中學教員 | 林如堉因內亂罪經台灣高等法院判刑 | 03年6月 | 2001/1/4 | |||||
542 | 518 | 林如堉 | 男 | 1924/2/15 | 台灣,台北縣 | 50140 | 27 | 台北監獄受刑人 | 林如堉前因內亂罪經台灣高等法院判刑,在執行期中,組織「工作同志聯絡會」,繼續宣傳「馬列主義」,吸收李梓鼎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43 | 519 | 葉貽 | 男 | 1922/10/28 | 福建,安溪縣 | 50001 | 28 | 台北女子師範附屬小學教員 | 被告葉貽琠35年10月間,於福建安溪?內鄉任教期內,由同事傅維葵介紹加入共產黨,任該鄉支部書記兼政治指導員,並介紹該校學生呂碧玉、葉玉惠、吳秀?等3人加入為黨員。36年5月11日,參加偽閩中軍分區閩南愛國人民自衛軍所發動之福建晉江縣安海鎮暴動事件。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5年 | |||||
544 | 519 | 葉貽 | 男 | 1922/10/28 | 福建,安溪縣 | 50140 | 28 | 台北監獄監犯 | 台北監獄服刑期間參加吳朝麒、林如堉等組織之「「中國人民解放委員會台灣地下工作隊」,以「唯物史觀」、「社會學」、「八大事項,三大注意」、「中國向那裡去」之內容,對其他在監人犯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合併執行十五年。 | 徒刑15年 | |||||
545 | 520 | 李梓鼎 | 男 | 1920/5/12 | 福建,福安縣 | 50140 | 31 | 受刑人 | 李梓鼎因便利脫逃罪判刑在監執行,受林如堉之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於出獄後復化用各式姓名及隱語寫信與被告吳朝麒、葉貽瓻O持聯絡在本年5月間設法保釋吳朝麒。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546 | 521 | 葉登炎 | 男 | 台灣,台南 | 50140 | 35 | 05年 | |||||||||
547 | 522 | 沈鎮南 | 男 | 1903/4/12 | 江蘇,上海市 | 50150 | 49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前總經理 | 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協理宋以信轉道香港,密傳叛徒孫越崎口信,招致同公司前任總經理沈鎮南於同年8月間,去港與孫越崎會唔後,該沈鎮南密承意旨返台,加緊產糖,留存少賣,以減少政府外匯收入,增加該公司財產便於匪來台後,供其使用藉博匪幫歡心,苟全地位;並聽從叛徒吳兆洪指使,提高員工待遇,以便攏絡,供匪驅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548 | 523 | 林良桐 | 男 | 1909/5/9 | 福建,林森縣 | 50150 | 42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室主任 | 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協理宋以信,自我軍於民國38年5月撤離上海後,轉道香港,密傳叛徒孫越崎口信,招致同公司前任總經理沈鎮南於同年8月間,去港與孫越崎會唔後,該沈鎮南密承意旨返台,以匪軍將於39年5、6月攻佔台灣,遂以加緊產糖,留存少賣,以減少政府外匯收入,增加該公司財產便於匪來台後,供其使用藉博匪幫歡心,苟權地位;並聽從叛徒吳兆洪指使,提高員工待遇,以便攏絡,供匪驅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549 | 524 | 史國英 | 男 | 1903/9/24 | 江蘇,宜興縣 | 50150 | 46 | 國防部少將參議兼台糖公司公司顧問 | 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協理宋以信,自我軍於民國38年5月撤離上海後,轉道香港,密傳叛徒孫越崎口信,招致同公司前任總經理沈鎮南於同年8月間,去港與孫越崎會唔後,該沈鎮南密承意旨返台,以匪軍將於39年5、6月攻佔台灣,遂以加緊產糖,留存少賣,以減少政府外匯收入,增加該公司財產便於匪來台後,供其使用藉博匪幫歡心,苟權地位;並聽從叛徒吳兆洪指使,提高員工待遇,以便攏絡,供匪驅使。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50 | 526 | 雷大效 | 男 | 江西,南昌市 | 50405 | 34 | 台糖月眉糖廠鐵道課長 | 利用業務行為調查所屬鐵路橋樑結構及載重量等佈置準備迎共 | 10年 | |||||||
551 | 527 | 劉景祥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405 | 25 | 月眉糖廠僱員 | 與同廠同事張?以空白公文紙三張??月眉糖廠公印後分得一張備作離廠後証明 | 盜用公印徒刑1年,叛亂部份無罪 | |||||||
552 | 528 | 洪子瑜 | 男 | 1918/12/3 | 浙江,餘姚縣 | 50405 | 34 | 台灣糖業股份公司月眉糖廠副管理師 | 被告洪子瑜等思想因時局而動搖,或與被告邵毓秀等過從甚密,或閱讀傾向匪邦書籍,思想均受有毒害,應另以感訓以茲教育。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1月23日 | |||||
553 | 529 | 楊鴻松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405 | 33 | 月眉糖廠人事股長 | 思想因時局而動搖或與被告邵毓秀雷大?等過從甚密咸閱讀傾向匪?書刊思想均有受其毒害應另以命令感訓以資教育 | 感化 | |||||||
554 | 532 | 孫卓卿 | 男 | 1912/7/5 | 河北,安次縣 | 50405 | 40 | 台灣糖業股份公司事務課長 | 被告孫卓卿被控奸匪嫌疑,故矢口否認其事,並經解案機關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查報亦無有關實據,犯罪不能證明。惟孫卓卿思想因時局而動搖,或與同案被告邵毓秀、雷大效等過從甚密,或閱讀傾向匪幫書刊,思想受其毒害等,應另以命令感訓以資教育。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9月22日 | |||||
555 | 533 | 陳乃東 | 男 | 1913/3/20 | 福建,林森縣 | 50405 | 39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鐵道處長 | 被告陳乃東等思想因時局而動搖,或與被告邵毓秀等過從甚密,或閱讀傾向匪邦書籍,思想均受有毒害,應另以感訓以茲教育。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556 | 535 | 莊永基 | 男 | 1908/9/18 | 福建,林森縣 | 50405 | 44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鐵道處長 | 叛亂嫌疑案,莊永基應予感訓,另以命令定之(該犯經訊明尚無叛亂行為,惟思想左傾,發交感訓6月)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4月9日 | |||||
557 | 536 | 謝瑞仁 | 男 | 1909/1/4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42 | 麻豆鎮農會常務理事 | 謝瑞仁於36年9月間,由蔡國智函介奸匪吳江與之認識,10月間即繕具自傳正式參加匪黨,並由吳介紹與奸匪化名台南林之李媽兜認識後,直接與李聯絡,先以戚友農工為對象,吸收同志、擴充組織、團結農民、組織工人,該謝瑞仁乃先後吸收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並由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58 | 537 | 蔡國禮 | 男 | 1921/7/3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0 | 蔡內科醫院院主 | 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蔡國禮亦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繳案之左傾書籍全部沒收。 | 死刑 | |||||
559 | 538 | 張木火 | 男 | 1913/9/3 | 台灣,台中縣 | 50160 | 38 | 麻豆鎮縣立曾文初級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謝瑞仁乃先後吸收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並由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60 | 539 | 孫清誥 | 男 | 1920/3/2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1 | 麻豆鎮公所事務員 | 謝瑞仁於36年9月間,由蔡國智函介奸匪吳江與之認識,10月間即繕具自傳正式參加匪黨,並由吳介紹與奸匪化名台南林之李媽兜認識後,直接與李聯絡,先以戚友農工為對象,吸收同志、擴充組織、團結農民、組織工人,該謝瑞仁乃先後吸收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並由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1年4月25日 | |||||
561 | 540 | 李國民 | 男 | 1920/7/14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1 | 麻豆鎮公所民政股主任 | 謝瑞仁以戚友農工為對象,吸收同志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擴充組織、團結農民、組織工人,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張木火吸收李國民、吳登篡、侯穎川,李國民吸收柯士秘,並由孫清誥吸收莊順田、陳振圖、陳水盛、黃伴,又該蔡國禮亦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該林、鍾兩人,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2年8月10日 | |||||
562 | 541 | 林書揚 | 男 | 1926/2/7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5 | 無業 | 蔡國禮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該林、鍾兩人,兩人分別勸誘被告陳水泉及在逃之鍾本立鍾海鵝復經陳水泉介紹被告黃阿華王金輝蔡榮守再由黃阿華吸收被告李金木轉介被告王丙申黃金水林洲而王金輝則邀被告李大山王清波林怡賢李家輝以及鍾海鵝勸誘被告邱炳等三十餘人相?入党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4年6月15日 | |||||
563 | 542 | 鍾 益 | 男 | 1901/1/3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50 | 農 | 蔡國禮亦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該林、鍾兩人分別勸誘被告陳水泉及在逃之鍾本立鍾海鵝復經陳水泉介紹被告黃阿華王金輝蔡榮守再由黃阿華吸收。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1年4月24日 | |||||
564 | 543 | 陳水泉 | 男 | 1927/1/23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4 | 總爺糖廠會計 | 林書揚、鍾益分別勸誘被告陳水泉及在逃之鍾本立鍾海鵝復經陳水泉介紹被告黃阿華王金輝蔡榮守再由黃阿華吸收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7月19日 | |||||
565 | 544 | 黃阿華 | 男 | 1928/9/4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2 | 總爺糖廠鐵道課助理員 | 蔡國禮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該林、鍾兩人,兩人分別勸誘被告陳水泉及在逃之鍾本立鍾海鵝復經陳水泉介紹被告黃阿華王金輝蔡榮守再由黃阿華吸收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2年4月22日 | |||||
566 | 545 | 王金輝 | 男 | 1929/7/24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2 | 總爺糖廠製糖工 | 蔡國禮亦吸收在逃之蘇必凱及林書揚、鍾益,該林、鍾兩人,陳水泉介紹被告黃阿華王金輝蔡榮守再由黃阿華吸引被告李金木轉介被告王丙申黃金水林洲而王金輝則邀被告李大山王清波林怡賢李家輝以及鍾海鵝勸誘被告邱炳等三十餘人相?入党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33年7月21日 | |||||
567 | 546 | 李金木 | 男 | 台灣,台中市 | 99099 | 死刑 | 死刑 | |||||||||
568 | 547 | 蔡榮守 | 男 | 1929/12/2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2 | 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工員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2年4月22日 | |||||
569 | 548 | 郭天生 | 男 | 1898/4/10 | 台灣,台南縣 | 自殺,?1950/11/7因「深度窒息」(自縊?)死於獄中;誤植於民間版處死名單中。 | 50160 | 53 | 農 | 該謝瑞仁先後吸收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並由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5月7日 | 自殺?1950/11/7因「深度窒息」(自縊?)死於獄中;誤植於民間版處死名單中。 | |||
570 | 550 | 莊順田 | 男 | 1921/6/3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0 | 麻豆鎮公所事務員 | 孫清誥吸收莊順田、陳振圖、陳水盛、黃伴入謝瑞仁等人組織之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571 | 551 | 吳登纂 | 男 | 1910/9/30 | 台灣,台南縣 | 補2900正 | 50160 | 41 | 麻豆鎮代表會書記 | 張木火吸收李國民、吳登篡、侯穎川參加謝瑞仁等組織設立之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572 | 553 | 柯士秘 | 男 | 1920/11/2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1 | 曾文區署財政組辦事員 | 李國民吸收柯士秘參加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573 | 554 | 李鐵丁 | 男 | 1907/9/15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44 | 農 | 李?丁陳振圖陳水盛黃伴係?農民參加奸匪組織或負農村方面藉三七五減租作鼓動業佃紛爭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18日 | |||||
574 | 555 | 陳振圖 | 男 | 1910/7/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40 | 農 | 李?丁陳振圖陳水盛黃伴係?農民參加奸匪組織或負農村方面藉三七五減租作鼓動業佃紛爭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 | |||||
575 | 556 | 陳水盛 | 男 | 1919/5/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2 | 農 | 李?丁陳振圖陳水盛黃伴係?農民參加奸匪組織或負農村方面藉三七五減租作鼓動業佃紛爭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 | |||||
576 | 557 | 黃 伴 | 男 | 1916/12/3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5 | 農 | 李?丁陳振圖陳水盛黃伴係?農民參加奸匪組織或負農村方面藉三七五減租作鼓動業佃紛爭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1月3日 | |||||
577 | 558 | 林怡賢 | 男 | 1930/6/5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1 | 總爺糖廠酒精技工 | 林怡賢李家輝李大山係?工人參加奸匪組織負責糖廠方面協同保護財產備為將來歡迎共軍接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 | |||||
578 | 559 | 李家輝 | 男 | 1930/3/6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1 | 總爺糖廠員工 | 林怡賢李家輝李大山係?工人參加奸匪組織負責糖廠方面協同保護財產備為將來歡迎共軍接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 | |||||
579 | 560 | 李大山 | 男 | 1922/2/12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9 | 總爺糖廠工員 | 林怡賢李家輝李大山係?工人參加奸匪組織負責糖廠方面協同保護財產備為將來歡迎共軍接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2年 | |||||
580 | 561 | 王清波 | 男 | 1925/7/5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6 | 總爺糖廠工員 | 王清波王丙申黃金水林洲郭炳均係最近被勸誘參加以口頭答應入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81 | 562 | 王丙申 | 男 | 1925/5/2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6 | 總爺糖廠工員 | 王清波王丙申黃金水林洲郭炳均係被勸誘參加以口頭答應入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82 | 563 | 黃金水 | 男 | 1926/12/28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4 | 總爺糖廠機關助手 | 王清波王丙申黃金水林洲郭炳均係最近被勸誘參加以口頭答應入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83 | 564 | 林 洲 | 男 | 1946/12/2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5 | 總爺糖廠鐵道課機關助手 | 王清波王丙申黃金水林洲郭炳均係最近被勸誘參加以口頭答應入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84 | 565 | 邱 炳 | 男 | 1916/1/18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5 | 農 | 王清波王丙申黃金水林洲郭炳均係最近被勸誘參加以口頭答應入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85 | 566 | 胡 圖 | 男 | 1928/8/2 | 台灣,台南縣 | 即胡春祿。 | 50160 | 23 | 農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即胡春祿。 | |||
586 | 567 | 陳丁元 | 男 | 1928/11/6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3 | 總爺糖廠工員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587 | 568 | 柯文真 | 男 | 1926/6/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5 | 總爺糖廠工員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588 | 569 | 李清泉 | 男 | 1930/6/1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1 | 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合作社工役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589 | 570 | 李文炳 | 男 | 1929/1/2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2 | 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總務處圖書管理員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590 | 571 | 梁松德 | 男 | 1927/11/10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4 | 台灣糖業公司第三分公司工役 | 胡圖、陳丁元、柯文真、李清泉、李文炳、梁松德受王金輝、蔡榮守分別吸引,均未答應加入匪黨工作,惟該勸誘人竟敢出面吸引,被告等既經拒絕參加,卻不予舉發,足見雙方素常接近密切,具有同情心理,渠等思想錯誤,應予以明知為匪諜尚不檢舉罪科刑。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591 | 572 | 盧盛泉 | 男 | 1922/12/2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9 | 商 | 台北縣羅東鎮雜貨商盧盛泉,同羅東國民學校教員馮錦煇及其妹馮守娥,早於37年7月間,分別在台北市及羅東鎮參加中國共產黨,盧盛泉、馮錦煇並充該黨台灣省工作會工委,與陳某(名不詳)密設該黨蘭陽地區組織,以盧盛泉為書記,馮錦煇及陳某兼充支委,秘密吸收黨員,發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592 | 574 | 陳錦灶 | 男 | 1927/12/15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4 | 公務員 | 盧盛泉於38年4月介紹時為宜蘭市公所事務員之林茂松加入。而陳錦灶亦為宜蘭市公所事務員,於38年7月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93 | 575 | 林茂松 | 男 | 1920/11/14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31 | 公務員 | 盧盛泉即於三十八年四月介紹宜蘭市公所事務員林茂松,林茂松接管宜蘭市公所辦事員陳錦灶三十八年七月加入該黨後密設之宜蘭支部並指導陳錦灶及同年月入黨之同市自來水廠副廠長石阿泉同年十月入黨之礁溪鄉公所戶籍副主任吳長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94 | 576 | 陳文章 | 男 | 1920/1/4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31 | 工 |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密設該黨蘭陽地區組織,以盧盛泉為書記,馮錦煇及陳某兼充支委,秘密吸收黨員,發展組織。39年4月介紹蘇澳水泥廠工員陳文章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95 | 577 | 鄒朝松 | 男 | 1924/4/21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7 | 農 | 39年4月羅東鎮三星鄉月眉村農民鄒朝松加入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密設該黨蘭陽地區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96 | 578 | 馮守娥 | 女 | 1930/8/26 | 台灣,台北縣 | 陳明忠之妻,馮錦輝之妹。 | 50170 | 21 | 無 | 羅東國民學校教員馮錦煇及其妹馮守娥,早於37年7月間,分別在台北市及羅東鎮參加中國共產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97 | 579 | 盧盛坤 | 男 | 1920/4/20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31 | 工 | 39年4月陳文章招收蘇澳水泥廠工人盧盛坤、林田德入黨成立蘇澳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98 | 580 | 林田德 | 男 | 1928/3/11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3 | 工 | 39年4月陳文章招收蘇澳水泥廠工人盧盛坤、林田德入黨成立蘇澳支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99 | 581 | 石阿泉 | 男 | 1913/12/21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38 | 工 | 38年7月間宜蘭入共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600 | 582 | 吳長生 | 男 | 1918/8/24 | 台灣,台北縣 台灣,宜蘭縣 | 50170 | 33 | 公務員 | 蘭陽地區組織,以盧盛泉為書記,馮錦煇及陳某兼充支委,秘密吸收黨員,發展組織。吳長生於38年10月入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感化3年 | |||||
601 | 582 | 吳長生 | 男 | 1918/8/24 | 台灣,台北縣 台灣,宜蘭縣 | 58090 | 43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吳長生於民國42年春,在前軍人監獄執行徒刑期間,竟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抄錄「目前的局勢和我們的責任」報告詞,暗自研究,以其在監思想仍未改正,予以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徒刑5年+感化3年 | |||||
602 | 583 | 蕭素梅 | 女 | 1930/2/25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1 | 公務員 | 婦女小組馮守娥39年3月介紹羅東區署辦事員蕭素梅入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603 | 585 | 鄭金財 | 男 | 1924/9/27 | 台灣,宜蘭縣 | 50170 | 27 | 教員 | 馮錦輝介紹參加羅東國民學校小組。 | 05年 | ||||||
604 | 585 | 鄭金財 | 男 | 1924/9/27 | 台灣,宜蘭縣 | 72005 | 47 | 商 | 撰擬「台灣人民自治同盟」綱領、政治綱領、政治組織、「告台灣人民書」、「告全體同志書」、「台灣進行曲」、「論台灣人民自治」、「自治宣言」等反動文件,並繪製「台灣人民自治同盟」盟旗圖案,預備成立匪「台灣人民自治同盟」,企圖以已獲釋放叛亂犯為組織骨幹,推翻政府,掌握政權,進而擁護匪偽政權 | 12年 | ||||||
605 | 586 | 宋孟韶 | 男 | 1926/5/16 | 河北,北平市 | 50180 | 25 | 楊梅中學教員 | 宋孟韶於38年夏,經在逃叛徒宋增勳介紹參加共黨,經常與在逃胡玉麟、鄭煥生、鄭石林等聚會,討論問題,閱讀叛黨書籍。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06 | 586 | 宋孟韶 | 男 | 1926/5/16 | 河北,北平市 | 53044 | 41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涉嫌綠島吳聲達、陳 華案 | 無罪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07 | 586 | 宋孟韶 | 男 | 1926/5/16 | 河北,北平市 | 56050 | 41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受刑人 | 宋孟韶因陳華被判處死刑後,書寫反動文字,而予交付感化。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08 | 587 | 林漢爐 | 男 | 1922/10/20 | 台灣,新竹縣 | 50180 | 29 | 教員 | 林漢爐於38年8月間經宋增勳之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09 | 588 | 衛德全 | 男 | 1930/1/18 | 台灣,新竹縣 | 50180 | 21 | 教員 | 衛德全於39年3月間經鄭石林介紹參加共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10 | 589 | 鄭石棟 | 男 | 1928/11/25 | 台灣,新竹縣 | 50180 | 22 | 教員 | 鄭石棟於39年3月間經胡玉麟、鄭石林介紹參加共黨外圍組織「美術教學研究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611 | 590 | 徐木春 | 男 | 1926/9/20 | 台灣,新竹縣 | 50180 | 25 | 楊梅中學教員 | 徐木春明知宋增勳等為叛徒而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9月23日 | |||||
612 | 591 | 廖泰華 | 男 | 廣東, | 50190 | 34 | 12年 | |||||||||
613 | 592 | 黃祖權 | 男 | 1924/1/21 | 江蘇,上海市 | 50200 | 27 | 台南省立工學院助教 | 黃祖權對於38年2月間其經吳聲達吸收參加叛亂組織,至39年5月間由吳聲達率領調查該院附近營房數目。 | 有期徒刑12年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14 | 592 | 黃祖權 | 男 | 1924/1/21 | 江蘇,上海市 | 53044 | 32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15 | 592 | 黃祖權 | 男 | 1924/1/21 | 江蘇,上海市 | 56050 | 33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受刑人 | 黃祖權於44年7月26日陳華被判處死刑執行後,為表示哀悼,以「復仇」為題書寫「活生生地活生生地綁赴了刑場好小子你真的又來了這麼一手這能嚇壞了誰笑話你看一兩個倒了千萬個站起來了你聽這是誰的歌聲復仇的聲音在怒吼好小子你有種心裡就別發抖明天教你媽的一個也不跑了」等反動文字各一紙交由同房押犯許學進收藏。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徒刑12年+感化3年 | |||||
616 | 593 | 吳聲達 | 男 | 1925/8/14 | 湖南,湘鄉縣 | 50200 | 25 | 台南省立工學院助教 | 吳聲達於38年3月間受在逃匪諜許江新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并受其領導,於同年10月即39年4月,先後吸收同院建築工程系助教杜誠、黃祖權參加,自38年2月至同年10月間,與在逃匪徒許江新、呂丁南及王某等開會連絡10數次,互相報告在學校為匪工作情形及時局新聞等,至39年5月間受上級命令率同杜誠、黃祖權調查該院附近營房數目,由其彙報於呂丁南。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617 | 593 | 吳聲達 | 男 | 1925/8/14 | 湖南,湘鄉縣 | 53044 | 28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吳聲達張樹旺楊俊隆宋盛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感於韓戰?將結束認為匪?可能進侵台灣遂秘密成立核心組織分以ABCD代表各該犯由吳聲達楊俊隆搜集資料研究匪?理論解答問題張樹旺負經濟責任宋盛淼則負連絡責任吳聲達又將羅馬文匪歌「再接再勵」密交宋盛淼歌唱鼓勵其叛亂情緒。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618 | 594 | 杜 誠 | 男 | 江蘇,南京市 | 50200 | 32 | 台南省立工學院建築工程系助教 | 吳聲達吸收,參加開會十餘次並領道該校話劇研究會民謠組、音樂研究會中文組等活動為掩護。 | 12年 | |||||||
619 | 595 | 蘇寶藏 | 男 | 1915/5/5 | 福建,同安縣 | 50200 | 36 | 省立台南第一中學教員 | 被告蘇寶藏係省立台南第一中學教員,明知在押另案被告陳志明係參加叛亂組織之匪徒,而於31年底介紹其至福建泉州教書,36年2月間陳來台後復介紹其至台東文化國校教書,又於35年3、4月間介紹另一在押匪徒蔡莪菁至省立工學院附工中學教書。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1年4月26日 | |||||
620 | 596 | 吳錦年 | 男 | 福建, | 50210 | 21 | 04年 | |||||||||
621 | 597 | 楊清淇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0 | 大內鄉公所戶籍員 | 38年9月間經楊崇烈介紹加入組織,並吸收康海闊、楊辛丑等,成立大內支部,由楊清淇任支部書記。 | 死刑 | 死刑 | ||||||
622 | 598 | 楊鬧上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8 | 農 | 楊鬧上經楊崇烈介紹於38年7月間加入組織吸收楊長成組織石仔瀨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及農民互助會,由楊鬧上任支部書記兼麗澤同窗會會長,復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 | 死刑 | 死刑 | ||||||
623 | 599 | 鄭沂清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8 | 農 | 38年間由鄭國楨介紹參加成立鳴頭支部由鄭沂清任支部書記,下設伴工會及讀書會。 | 死刑 | 死刑 | ||||||
624 | 600 | 康海闊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7 | 大內鄉公所助理會計 | 楊清淇吸收康海闊、楊辛丑等,成立大內支部,由楊清淇任支部書記。 | 死刑 | 死刑 | ||||||
625 | 601 | 潘子欽 | 男 | 1910/12/9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1 | 農 | 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26 | 602 | 楊辛丑 | 男 | 1910/10/24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1 | 照相 | 楊崇烈38年6月間介紹楊清淇加入匪幫,由楊清淇先後吸收康海閣、楊辛丑,成立大內支部,由楊崇烈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27 | 603 | 楊長成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6 | 代書 | 楊鬧上經楊崇烈介紹於38年7月間加入組織吸收楊長成組織石仔瀨支部。 | 15年 | |||||||
628 | 604 | 楊左木 | 男 | 1909/7/4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2 | 商 | 楊鬧上經楊崇烈之介紹參加匪幫,吸收楊長成組織成立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29 | 605 | 陳招揚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5 | 農 | 楊鬧上介紹參加石仔瀨支部「農民互助會」。 | 15年 | 1964/8/14因肝癌保外就醫病故(年59)。 | ||||||
630 | 606 | 郭 伴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8 | 農 | 楊鬧上介紹參加石仔瀨支部「農民互助會」。 | 15年 | |||||||
631 | 607 | 葉河清 | 男 | 1923/4/18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8 | 農 | 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32 | 608 | 楊 勵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1 | 農 | 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 | 15年 | |||||||
633 | 609 | 黃德性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5 | 農 | 38年間由鄭國楨介紹參加成立鳴頭支部。 | 15年 | |||||||
634 | 610 | 鄭德安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5 | 農 | 38年間由鄭國楨介紹參加成立鳴頭支部。 | 15年 | |||||||
635 | 611 | 黃江河 | 男 | 1916/9/17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5 | 農 | 潘子欽於本年二月間介紹黃江河參加鳴頭支部由鄭沂清?任支部書記亦歸楊崇烈領導下設之伴工會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36 | 612 | 蕭本昌 | 男 | 1925/8/23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6 | 農 | 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37 | 613 | 翁水竹 | 男 | 1931/5/24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0 | 農 | 楊鬧上經楊崇烈之介紹參加匪幫,吸收楊長成組織成立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翁水竹楊達楊永成楊國麟亦均先後參加匪?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38 | 614 | 楊 達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6 | 農 | 楊達、楊永成、楊國麟、翁水竹先後參加組織。 | 15年 | |||||||
639 | 615 | 糠天寶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3 | 農 | 38年間由鄭國楨介紹參加成立鳴頭支部。 | 15年 | |||||||
640 | 616 | 鄭仙旺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22 | 農 | 38年間由鄭國楨介紹參加成立鳴頭支部。 | 15年 | |||||||
641 | 617 | 楊永成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0 | 農 | 楊達、楊永成、楊國麟、翁水竹先後參加組織。 | 15年 | |||||||
642 | 618 | 楊國麟 | 男 | 1917/9/26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34 | 農 | 楊鬧上經楊崇烈之介紹參加匪幫,吸收楊長成組織成立石仔瀨支部,受楊崇烈領導,支部下設麗澤同窗會與農民互助會,吸收楊左木、陳招揚為會員,陳元方吸收郭伴、葉河清、楊勵加入為會員,翁水竹楊達楊永成楊國麟亦均先後參加匪?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643 | 619 | 陳天房 | 男 | 1905/2/28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46 | 大內鄉鄉長 | 陳天房係大內鄉鄉長明知楊清淇、康海閣為匪諜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月22日 | |||||
644 | 620 | 楊江河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20 | 50 | 口湖國民學校校長 | 潘子欽吸收黃江河參加伴工會。 | 無罪 | |||||||
645 | 621 | 劉心如 | 女 | 50230 | 立法委員 | 被捕殺 | ||||||||||
646 | 622 | 劉秋波 | 男 | 1927/5/11 | 台灣,彰化市 | 小學 | 50240 | 24 | 煤炭行 | 劉秋波38年秋參加匪黨武裝組織,受匪首李漢堂之命,私藏日造手榴彈52枚,預備擴大叛亂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日造手榴彈49枚沒收。 | 死刑 | ||||
647 | 623 | 張金爐 | 男 | 1922/2/18 | 台灣,彰化市 | 無 | 50240 | 29 | 農 | 張金爐於38年秋參加匪黨武裝組織,受匪首李漢堂之命,私藏日造手榴彈52枚,預備擴大叛亂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48 | 624 | 王再龔 | 男 | 1928/7/12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3 | 木工 | 王再龔於38年10月間經黃壁泉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由施寶生(即施步生)領導,編入第一班為班員,曾介紹林達三參加組織,並於本年2月8日經叛徒李金木糾約夥同呂國昭、江永儉、施寶生等5人,白晝持械在台中大同路日本基地旁邊搶劫台中市省立商業學校出納組長林榮華領回該校經費1萬4千8百29元6角2分。又於同年6月間經林達三、李竹等介紹張文仲售賣美製3號左輪手槍1枝、子彈15粒與李金良,經其驗看成交•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49 | 625 | 李金良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50 | 23 | 木工 | 死刑 | 死刑 | |||||||
650 | 626 | 魏源溱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0250 | 24 | 空軍下士技工 | 死刑 | 死刑 | |||||||
651 | 627 | 謝奇明 | 男 | 1928/1/10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3 | 空軍第三廠中士技工 | 謝奇明於39年2月間,經李金木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受李金木領導,由魏源溱交藏槍械1枝。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52 | 628 | 林夷吾 | 男 | 1927/2/22 | 台灣,台南縣 | 50250 | 24 | 無 | 林夷吾於38年底,經李金木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39年初曾陸續介紹陳金水、張維明及魏耀宗加入組織。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53 | 629 | 翁德發 | 男 | 1929/11/16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2 | 台灣電力公司台中管理處管理員 | 翁德發於39年6月間,經李金良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並由李金良交藏槍械1枝。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654 | 630 | 朱振山 | 男 | 1929/10/10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2 | 空軍飛機三廠下士技工 | 朱振山於上年3月間,由李金水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受施寶山領導,與魏源溙、謝奇明3人為1組。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55 | 631 | 張騰亨 | 男 | 1925/12/15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5 | 台中市稅務稽徵處稅務員 | 被告張騰亨,于本年(39年)3月間。,經莊朝鍾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受莊朝鍾領導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56 | 632 | 彭金木 | 男 | 1927/11/15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4 | 台中樟腦局辦事員 | 彭金木於本年5月間經莊朝鍾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由李金良、呂國震等領導,曾閱讀新中國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57 | 632 | 彭金木 | 男 | 1927/11/15 | 台灣,台中市 | 53044 | 27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3年 | 歷2p429附記。 | ||||
658 | 633 | 廖天欣 | 男 | 1927/11/18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4 | 民聲日報編輯部校對 | 廖天欣於39年6月間由莊朝鍾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受莊朝鍾領導。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出獄後娶綠島相識女子董多美為妻 | ||||
659 | 634 | 林郁連 | 男 | 1924/4/25 | 台灣,台中縣 | 50250 | 27 | 台中市稅務稽徵處稅務員 | 林郁連對於本年(39年)3月由呂國震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由呂國震領導。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60 | 635 | 陳金水 | 男 | 1930/9/20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1 | 工 | 被告陳金水對於本年(39年)1月間由林夷吾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61 | 636 | 張維明 | 男 | 1930/6/10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1 | 台中中聯汽車修理廠技工 | 張維明於39年2月間,經林夷吾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由林夷吾領導,閱讀「馬克思批判」及「現在支那」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62 | 637 | 魏耀宗 | 男 | 1929/9/12 | 台灣,台中縣 | 50250 | 22 | 空軍第1製造廠2等駕駛員 | 林夷吾於38年底,經李金木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39年初曾陸續介紹陳金水、張維明及魏耀宗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裁判字號(39)安澄字第2963號應有誤改為(39)安潔字第3440號 | ||||
663 | 638 | 姜林生 | 男 | 1927/11/17 | 台灣,新竹縣 | 50250 | 24 | 飲食店店員 | 姜林生於39年3月間經張火傳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664 | 639 | 李 竹 | 男 | 1925/3/1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6 | 製榻榻米 | 被告李竹係叛徒李金木之弟,曾與林達三共同介紹李金良向張文仲購買槍彈,並在其家中交付。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10年 | |||||
665 | 640 | 溫秋榜 | 男 | 1926/3/18 | 台灣,台中縣 | 改名溫秋枋 | 50250 | 25 | 台中市中正派出所警員 | 溫秋榜與李竹林達三時有來往,並知林達三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分子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3年3月21日 | 改名溫秋榜。 | |||
666 | 641 | 張文仲 | 男 | 山東, | 50250 | 34 | 無 | 02年 | 販賣軍火罪 | |||||||
667 | 642 | 何振發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37 | 木工 | 02年 | ||||||||
668 | 643 | 江瑞堂 | 男 | 1931/1/15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19 | 學生 | 江瑞堂係匪犯江??之弟年幼好奇於上年7、8月間曾持江??手槍在外玩弄江??恐組?敗露將江瑞堂帶往竹子坑與匪徒為伍 | 02年 | ||||||
669 | 643 | 江瑞堂 | 男 | 1931/1/15 | 台灣,台中市 | 56095 | 24 | 電工 | 38年10月11月間與李金木張建三嚴勝河參加「台中市工委會」所屬「台中市街頭支部」組織同受其兄江榮顯(已格斃)領導旋經江榮顯帶同逃往竹子坑石岡等基地為匪煮飯及種蕃薯。 | 無期徒刑 | ||||||
670 | 644 | 曾炳南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50 | 42 | 商 | 無罪 | ||||||||
671 | 645 | 吳復春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50 | 61 | 農 | 無罪 | ||||||||
672 | 646 | 林達三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0250 | 20 | 葯商 | 判決書上未書明 | ||||||||
673 | 647 | 劉晉鈺 | 男 | 1900/9/24 | 福建,福州市 | 50270 | 52 |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長子登?、次子登元、三子登明皆參加共匪恐遭拘執先後離台,長子登?行前曾對劉晉鈺聲明已投共匪,並要求,如政府最後破壞電廠時,務必設法保全移交共匪,嗣後如有匪方代表王雁秋來訪,請與聯繫,劉允其所請,並故縱之。至同年6月上海陷敵後,有電力公司駐滬聯絡員嚴惠先,由滬轉道香港來台,交與資源委員會材料供應事務所香港辦事處主任李新民,囑帶已降匪黨之該會前電業處長陳中熙囑劉晉鈺處理800萬美元之電機材料之書函。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其財產。 | 死刑 | |||||
674 | 648 | 陳崑崙 | 男 | 1924/8/15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7 | 商 | 陳崑崙係陳篡地之姪於38年加入奸党工作研讀「光明報共產党史綱」等書負責台中支部吸收党員進行地下活動又有偕許聆音?占?張炎祈等往二水坑口山頂?晤陳篡地之事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獲案之反動書籍8本沒收。 | 死刑 | 即陳混淪 | ||||
675 | 649 | 許聆音 | 男 | 1912/5/17 | 台灣,台南縣 | 50260 | 39 | 商 | 許聆音係陳篡地之內兄於36年2月加入共党奉陳篡地之命負責台南支部38年9月偕謝信通至二水?晤陳崑崙及分送陳篡地所交之「光明報」「共產党党員修養」「工商政策」「毛澤東主義」「新民主政策」等書及吸收?家棟謝信通張炎祈等為党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676 | 650 | 謝信通 | 男 | 1921/6/22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0 | 工 | 謝信通於38年7月中旬由許聆音介紹于陳篡地參加奸匪工作並奉陳篡地之命分送「共產党党綱」「党章」「民主專政」「工商政策」「目前形勢」「光明報」等書以吸收党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677 | 651 | 陳順辰 | 男 | 1912/11/19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9 | 農 | 陳順辰係陳篡地之從兄參加其組織並任交通傳遞工作曾偕謝信通?家棟前往二水坑口山與陳篡地?絡多次並遞送信件書報。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678 | 652 | 張炎祈 | 男 | 1930/11/25 | 台灣,台南縣 | 50260 | 24 | 店員 | 張炎祈受許聆音之介紹加入共党曾與謝信通劉家棟同往二水山?訪晤陳篡地二次。 | 死刑 | 死刑 | 即張炎折 | ||||
679 | 653 | 陳進財 | 男 | 1929/2/17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2 | 商 | 陳進財參加叛?組?由陳崑崙向之宣傳共党政策如何好並供給光明報等反動刊物命之研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0 | 654 | 謝再添 | 男 | 1927/6/5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4 | 商 | 謝再添為陳崑崙所吸收之份子並受指示吸收王心堅楊言二人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1 | 655 | 羅樹溝 | 男 | 1916/6/6 | 台灣,台南縣 | 50260 | 34 | 農 | 羅樹溝於38年4月由許聆音之勸參加共党工作曾吸收陳國其鍾淵木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2 | 656 | 張炳章 | 男 | 1917/11/13 | 台灣,台南縣 | 50260 | 33 | 工 | 張炳章於參加匪党後?任宣傳工作曾閱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3 | 657 | 陳金澤 | 男 | 1925/10/3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6 | 營造廠 | 陳金澤初供自認?占?曾以台?解放集集鎮可歸伊管理云云足見其有參加叛?之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4 | 659 | 葛有朋 | 男 | 1913/3/26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8 | 辦事員 | 葛有朋于38年12月在劉占?家參加共党受其指示研讀「唯物論」「觀察」等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5 | 660 | 陳清一 | 男 | 1924/2/10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8 | 副鎮長 | 陳清一於37年6月時偕陳金澤葛有朋同至?占?家勸伊等參加台?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6 | 661 | 楊潘河 | 男 | 1925/5/26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8 | 技術員 | 楊潘河係?占?之親戚於38年12月加入共党並受命調查番社情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7 | 662 | 葉山林 | 男 | 1924/1/20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7 | 剪票員 | 葉山林於38年9月間因林振德之勸導參加其組?曾吸收王衫王有富未果並已知陳玻理已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8 | 663 | 陳玻理 | 男 | 1920/8/23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1 | 農 | 葉山林供認38年9月間因林振德之勸導參加其組?曾吸收王衫王有富未果並已知陳玻理已參加等語而陳玻理亦供認38年6月間參加共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689 | 664 | 賴鏡堂 | 男 | 1921/11/15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0 | 醫 | 賴鏡堂黃漢朝均堅不供承有參加陳崑崙之組?雖曾供給光明報馬克思主義等書但均未接受旋?收?等情核與初供相符自堪採信。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日 | |||||
690 | 665 | 黃漢朝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30 | 水桶商 | 賴鏡堂黃漢朝均堅不供承有參加陳崑崙之組?雖曾供給光明報馬克思主義等書但均未接受旋?收?等情核與初供相符自堪採信。 | 無罪 | |||||||
691 | 666 | 莊仁讚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2 | 農 | 犯罪均不能証明自不能使負共犯之刑責均諭知無罪 | 無罪 | |||||||
692 | 668 | 沈祈安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52 | 醫 | 犯罪均不能証明自不能使負共犯之刑責均諭知無罪 | 無罪 | |||||||
693 | 669 | 李文通 | 男 | 台灣,台南縣 | 228 | 50260 | 24 | 農 | 犯罪均不能証明自不能使負共犯之刑責均諭知無罪 | 無罪 | ||||||
694 | 670 | 賴金德 | 男 | 台灣,台中縣 | 228 | 50260 | 31 | 農 | 犯罪均不能証明自不能使負共犯之刑責均諭知無罪 | 無罪 | ||||||
695 | 671 | 陳能波 | 男 | 1922/12/29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8 | 商 | 陳能波??陳崑崙誘引參加組?均?拒絕核與審判中供?相符應認為犯罪不能証明。 | 無罪,感化 | 發交感訓1年 | |||||
696 | 672 | 李凱南 | 男 | 台灣,高雄縣 | 高中 | 50280 | 28 | 彌陀國校教員 | 36年5月由李武昌介紹參加共匪組織?任建立武裝基地以墾荒為掩護在山地秘密建立武裝地區收集槍械以配合匪軍攻台。 | 死刑 | 死刑 | |||||
697 | 673 | 蔡瑞欽 | 男 | 1918/12/2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280 | 34 | 台灣省教育會研究組組長 | 被告蔡瑞欽係台灣省教育會研究組組長,與黨匪份子何川、鄭海樹等相交莫逆,共同研讀匪黨邪書。36年6月由何川介紹參加黨匪組織,先後受何、鄭等人領導,擔任匪幫台南市工作委員會朴子鎮小組長,秘密從事匪諜活動。於37年7月介紹謝祖傳參加匪黨組織,並領導謝祖傳、楊舞井、王伯棟及林榮村等人。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698 | 674 | 謝傳祖 | 男 | 1925/1/19 | 台灣,苗栗縣 | 大學 | 50280 | 27 | 省立師範學院理化系四年級學生 | 謝傳祖君於7年7月由蔡瑞欽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受其領導,擔任發展黨員及宣導工作。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699 | 675 | 楊舞井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專科 | 50280 | 26 | 栗子崙國校教員 | 37年7月由鄭海樹(化姓朱)介紹參加匪黨組織王柏棟為台灣縣地政事務所業務員林榮村亦為台南栗子崙國民學校教員與楊舞井為同事楊自參加匪黨組織後即介紹王林二人一同參加匪黨先後集會多次。 | 死刑 | 死刑 | |||||
700 | 676 | 王柏棟 | 男 | 1929/1/10 | 台灣,台南市 | 初中 | 50280 | 23 | 台南縣地政事務所業務員 | 王柏棟為台南縣地政事務所業務員,由楊舞井介紹參加匪黨,先後集會多次,為匪黨朴子組組員,受蔡瑞欽(為匪幫台南市工作委員會朴子鎮小組長)領導。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01 | 677 | 林榮村 | 男 | 1929/6/4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280 | 23 | 台南縣栗子崙國民學校教員 | 林榮村為台南栗子崙國民學校教員,與楊舞井為同事,楊自參加匪黨組織後,即介紹林榮村一同參加匪黨,先後集會多次,與楊舞井、王柏棟為匪黨樸子組組員,受蔡瑞欽領導。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02 | 678 | 陳登龍 | 男 | 1931/11/26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50285 | 20 | 高雄中學高中二年級學生 | 陳登龍於38年8月間在台南縣大內鄉曾文區,由鄭強府介紹參加匪共組織,並答應為其吸收黨員,以便於匪軍登陸時配合工作,迨後鄭強府失業,陳登龍並為介紹工作及資助其旅費新台幣20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703 | 679 | 黃錦文 | 男 | 1922/4/12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0280 | 30 | 農 | 黃錦文原係台南縣農民,37年1月因受匪黨楊德銓之煽惑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吸收黨員,并為楊匪調查前日軍埋藏地下武器。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04 | 680 | 羅天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0280 | 33 | 農 | 39年2月由羅朝盛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受李凱南領導曾參加共匪集會及掩護逃亡匪諜。 | 死刑 | 死刑 | |||||
705 | 681 | 吳相故 | 男 | 1924/8/26 | 台灣,台南縣 | 無 | 50280 | 28 | 農 | 吳相故於38年10月由黃本士介紹參加共匪組織,曾掩護逃亡匪黨黨員及供給其食物。39年11月間,曾向本部自首並經核准交與台南諜報組運用有案,旋因該犯對國防部保密局不忠誠,復由本部撤銷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3年7月29日 | ||||
706 | 681 | 吳相故 | 男 | 1924/8/26 | 台灣,台南縣 | 無 | 53044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3年7月29日 | 歷2p429附記。 | ||||
707 | 682 | 羅安溪 | 男 | 1901/7/1 | 台灣,台南縣 | 無 | 自首判12年,羅瑞文之父。 | 50280 | 50 | 農 | 羅安溪、羅瑞文對於39年2月參加匪黨組織後,迭次參加匪黨集會。羅安溪於39年7月31日,羅瑞文於同年8月25日先後向保密局投案自首,同年10月1日發給自首證明書各1紙,嗣以渠等對李凱南等逃匿地點與所知情節,隱不報告欠缺忠誠,經予撤銷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年8月5日 | |||
708 | 683 | 羅瑞文 | 男 | 1926/4/8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自首,羅安溪之子。 | 50280 | 25 | 農 | 羅安溪、羅瑞文對於39年2月參加匪黨組織後,迭次參加匪黨集會。羅安溪於39年7月31日,羅瑞文於同年8月25日先後向保密局投案自首,同年10月1日發給自首證明書各1紙,嗣以渠等對李凱南等逃匿地點與所知情節,隱不報告欠缺忠誠,經予撤銷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709 | 684 | 江 再 | 男 | 1894/2/4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0280 | 58 | 台南縣玉井鄉副鄉長 | 江再與李媽兜為朋友,明知李為匪而故為隱徇。江再與李匪屬莫逆相交有年,平日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難免為邪說所騙惑,深受其毒,被告等刑期屆滿後,並應予感化3年。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 徒刑10年 | ||||
710 | 685 | 周金源 | 男 | 1914/4/22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280 | 38 | 農 | 周金源與匪台南地委書記李媽兜為朋友,知李為匪而故為隱徇。又其思想受騙惑深受其毒,刑期屆滿後并應感化3年。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 徒刑10年 | ||||
711 | 685 | 周金源 | 男 | 1914/4/22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與50280李凱南案之周金源為同一人。補償序號01609。 | ||||||
712 | 686 | 羅財寶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0280 | 36 | 農 | 羅財寶莊江田受李匪凱南之宣傳明知羅天賀羅安溪李凱南等為匪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 ||||||
713 | 687 | 莊江田 | 男 | 1926/9/3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0280 | 26 | 台南縣安定鄉南安國民學校教員 | 羅財寶莊江田受李匪凱南之宣傳明知羅天賀羅安溪李凱南等為匪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訓3年。 | |||||
714 | 688 | 黃欣儒 | 男 | 1927/5/21 | 江西,贛縣 | 1927/5/27出生? | 50281 | 35 | 通信兵第8團第3營第9連1等兵 | 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因匪軍迫境,思想動搖,同年6月間在江西萬安縣參加劉匪伯誠部興建會,準備歡迎匪軍,冀保生命財產。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及彭文龍等人分別於38年8月間及39年元月2日攜帶符號逃亡。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彭文龍、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等在本部總政治部供認不諱;惟被告等於審理中均翻異前供,經發保密局偵查亦認彭德懷最近17、8年以來遠在西北等地,未返江西贛州,無其直屬部隊,彭文龍等上項供述,當非真實。但查38年6、7月間,匪軍過江,共匪份子到處滲入,彭匪德懷本人雖不在江西,其匪黨假名誘惑,劉伯誠為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9月6日 | ||||
715 | 689 | 湯守仁 | 男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歷2p73) | 50300 | 21 | 高興行雜貨商 | 於38年夏由自首之林良壽介紹與陳顯富結識由陳邀約林瑞昌高澤照及簡吉等在台北川端町月華園店內聚會兩山地行政活動等問題組織高砂族自治委員會由林瑞昌擔任主席負責政治湯守仁負責軍事。 | 死刑 | 死刑 | |||||
716 | 690 | 高一生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47 | 吳鳳鄉鄉長 | 39年初蔡孝乾黃石巖等復命湯守仁邀集吳鳳鄉長高一生嘉義縣警察局巡官汪清山樂野村長武義德等在該村西神家中開會除武義德未及到會外餘均參加會中討論發展山地行政經濟等問題並當場散發反動宣傳單會後由武義德準備酒菜供應晚餐 | 死刑 | 死刑 | ||||||
717 | 695 | 武義德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32 | 吳鳳鄉樂野村村長 | 39年初蔡孝乾黃石巖等復命湯守仁邀集吳鳳鄉長高一生嘉義縣警察局巡官汪清山樂野村長武義德等在該村西神家中開會除武義德未及到會外餘均參加會中討論發展山地行政經濟等問題並當場散發反動宣傳單會後由武義德準備酒菜供應晚餐。 | 無期 | |||||||
718 | 696 | 杜孝生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33 | 吳鳳鄉衛生所主任 | 共同連續侵占公有財物 | 15年 | |||||||
719 | 697 | 廖麗川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33 | 商 | 共同對於主管之事務直接圖利 | 12年 | |||||||
720 | 698 | 應燕銘 | 男 | 浙江,鄞縣 | 50310 | 30 | 神杖輪理貨經理 | 香港廣大華行職員由經理浦亮疇囑其代理原運通公司駐該輪理貨部經理黃日東之職務來台購運食糖二千頓因缺貨未及裝運。 | 死刑 | 死刑 | ||||||
721 | 699 | 麥炳林 | 男 | 廣東,南海縣 | 50310 | 35 | 神杖輪管艙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2 | 700 | 李 松 | 男 | 廣東,寶安縣 | 50310 | 32 | 神杖輪管艙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3 | 701 | 葉 興 | 男 | 廣東,寶安縣 | 50310 | 36 | 神杖輪管艙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4 | 702 | 梁 泉 | 男 | 廣東,南海縣 | 50310 | 25 | 神杖輪管艙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5 | 703 | 黎 有 | 男 | 廣東,惠陽縣 | 50310 | 48 | 神杖輪管艙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6 | 704 | 何 萬 | 男 | 廣東,南海縣 | 50310 | 35 | 神杖輪理貨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7 | 705 | 周 錫 | 男 | 廣東,順德縣 | 50310 | 30 | 神杖輪理貨員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10年 | |||||||
728 | 706 | 趙慶章 | 男 | 浙江,吳興縣 | 50310 | 46 | 廣華行經理 | 廣大行原屬廣大華行,該行投共後更名繼續營運。 | 10年 | 原判+沒收財產,非常上訴(46)非審(四)字第0016號改判10年。 | ||||||
729 | 707 | 王群藝 | 男 | 1918/1/27 | 江蘇,武進縣 | 50310 | 33 | 廣華行聯絡員 | 廣大華行係匪盧緒章所經營下設各分行,為匪貿易部之代理商,曾經省府令禁止與之貿易有案。又查台北廣華行係廣大華行分號,王群藝為其香港聯絡員,受盧緒章授意改易行名掩人耳目,實際與香港廣大華行保持密切聯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原判+沒收財產,非常上訴(46)非審(四)字第0016號改判10年 | ||||
730 | 708 | 張子益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0310 | 39 | 商 | 張子益與在逃之吳國樹於六月六日潛攜黃金二百九十一兩七錢八分九厘經基隆金山行經理黃金山同交神杖輪水手長王利生水手鄭寶祿轉交水手鄭德賢收藏于鍊子艙內企圖走私香港 | 05年 | |||||||
731 | 709 | 梁鴻德 | 男 | 廣東,湛江縣 | 50310 | 27 | 神杖輪理貨長 | 神杖輪理貨部人員全係匪營之運通船務公司所派薪水為該公司所發並查獲運通公司所發指揮船長之航行命令其中船員梁鴻德周錫何萬麥炳林李松葉興梁泉黎有等曾分別於該該公司租用之「大中山」「大金山」「華中」等輪任職航行青島大連?台連雲港等地共同為匪運輸柴油?食布匹葯品等物資。 | 05年 | |||||||
732 | 710 | 王利生 | 男 | 河北,天津縣 | 50310 | 33 | 神杖輪水手長 | 張子益與在逃之吳國樹於六月六日潛攜黃金二百九十一兩七錢八分九厘經基隆金山行經理黃金山同交神杖輪水手長王利生水手鄭寶祿轉交水手鄭德賢收藏于鍊子艙內企圖走私香港 | 01年 | |||||||
733 | 711 | 鄭寶楠 | 男 | 河北, | 50310 | 24 | 01年 | 判決書上無此人。 | ||||||||
734 | 712 | 鄭德賢 | 男 | 河北,天津縣 | 50310 | 36 | 神杖輪水手 | 張子益與在逃之吳國樹於六月六日潛攜黃金二百九十一兩七錢八分九厘經基隆金山行經理黃金山同交神杖輪水手長王利生水手鄭寶祿轉交水手鄭德賢收藏于鍊子艙內企圖走私香港 | 01年 | |||||||
735 | 713 | 袁錦濤 | 男 | 1912/11/14 | 廣東,中山縣 | 50320 | 38 | 美國合眾社記者 | 袁錦濤以美國合眾社記者身分於38年6、7月起在廣州與蘇聯情報負責人,即塔斯社記者西尼耐可夫勾結聯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2年 | |||||
736 | 713 | 袁錦濤 | 男 | 1912/11/14 | 廣東,中山縣 | 63100 | 52 | 法新社台北分社代主任 | 袁錦濤於38年1月調派廣州工作,同年5、6月間,經陳碩華介與國際共產情報機構駐廣州負責人即塔斯社記者西尼耐可夫相識,當由西尼耐可夫吸收參加該國際共產情報組織,每月付給工作費港幣三百元,為其搜集我軍事政治上之秘密消息,於同年7、8月間,該袁錦濤將其所探悉之代總統李宗仁等重要官員對於剿匪軍事策略上不協調情形,軍事會議、軍事動態、行政院會議及人事任免調動等情報交付西尼耐可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12年1月17日 | |||||
737 | 714 | 王光熹 | 男 | 廣東, | 50320 | 30 | 01年06月 | |||||||||
738 | 715 | 盧伯臣 | 男 | 廣東, | 50320 | 30 | 01年 | |||||||||
739 | 716 | 黃紀男 | 男 | 1915/11/9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50330 | 36 |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督察 | 黃紀男任台獨份子廖文毅與共黨謝雪紅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之高級幹部,奔走海外向各方宣傳混淆視聽,38年6月間回台任台灣支部長,建立組織吸收盟員,意圖暴動、搶劫、暗殺與盜用埋藏日軍軍用物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9年1月10日 | ||||
740 | 716 | 黃紀男 | 男 | 1915/11/9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63020 | 51 | 華南銀行專員 | 黃紀男於47、8年間,與廖文毅連絡時偽「台灣再解放聯盟」改組為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廖文毅自任主席,於48年7、8月間,設立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指派黃紀男、廖史豪分任正副主任委員,再度從事叛亂活動。廖史豪吸收鍾謙順加入該組織。50年5、6月間,廖史豪黃與紀男等,集會討論暗殺政府軍政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3年10月25日 | ||||
741 | 716 | 黃紀男 | 男 | 1915/11/9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73010 | 58 | 公 | 不詳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190號減刑10年 | |||
742 | 717 | 廖史豪 | 男 | 1923/2/11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50330 | 28 | 農 | 廖史豪於37年8月間,由林順昌吸引加入廖文毅組織之「匪幫台灣再解放聯盟」,38年間提供私宅供集會及黨徒聯絡。 | 有期徒刑七年 | 有期徒刑8年2月28日 | ||||
743 | 717 | 廖史豪 | 男 | 1923/2/11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54171 | 32 | 受刑人 | 於37年8月在香港由林順昌吸收參加其叔廖文毅發起組織之台灣再解放聯盟38年間該聯盟台灣支部成立後擔任經濟組長將其住宅供作集會及黨徒聯絡場所並陸續以私產新台幣三千餘元充集會費用及黨徒補助費。39年7月9日以(39)安澄字第1834號判決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四年奉准確定執行在案茲國防部43年1月27日(43)清澈字第0183號令准將原判決該廖史豪參加叛亂組織罪刑及定執行刑部份撤銷發交本部依法覆審. | 無期徒刑 | 有期徒刑8年2月28日 | ||||
744 | 717 | 廖史豪 | 男 | 1923/2/11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3020 | 43 | 商 | 廖史豪於47、8年間,與廖文毅連絡時偽「台灣再解放聯盟」改組為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廖文毅自任主席,於48年7、8月間,設立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指派黃紀男、廖史豪分任正副主任委員,再度從事叛亂活動。廖史豪吸收鍾謙順加入該組織。50年5、6月間,廖史豪與黃紀男等,集會討論暗殺政府軍政首長,奪取政權計劃。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3年10月25日 | 因廖文毅回台投降獲釋。 | |||
745 | 718 | 鍾謙順 | 男 | 1914/12/3 | 台灣,新竹縣 | 50330 | 37 | 獸醫 | 鍾謙順於38年12月間,參加廖文毅之組織。 | 有期徒刑七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46 | 718 | 鍾謙順 | 男 | 1914/12/3 | 台灣,新竹縣 | 63020 | 51 | 農 | 鍾謙順於48年7月間,經廖史豪吸收加入該偽組織,並同在廖史豪家中集會討論發展組織。50年5、6月間,黃紀男與鍾謙順、廖慶瑞等又討論暗殺政府軍政首長,奪取政權計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9年8月29日 | |||||
747 | 718 | 鍾謙順 | 男 | 1914/12/3 | 台灣,新竹縣 | 73010 | 59 | 商 | 鍾謙順於58年夏,由黃紀男介紹其內弟張勝濱與之認識,鍾謙順即將中英文對照之叛國宣傳品交張勝濱閱讀,後由黃紀男收存;三人並共商擬藉機在美大使?前遊行示威,與警察發生衝突、爭取國際輿論支持與同情,以擴大叛國活動;同年8、9月間,黃紀男密約鍾謙順至其家中,介紹彭明敏與鍾見面,秘密協議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191號減刑10年,(64)警檢聲字第0191號 | ||||
748 | 719 | 溫炎煋 | 男 | 1926/5/30 | 台灣,嘉義縣 | 50330 | 27 | 居間 | 溫炎煋於38年12月間,經廖史豪交付藏匿廖文毅自香港密運四五曲尺手槍兩枝、子彈四十二發;又自港銜廖君命,帶來日軍軍用物資埋藏地圖一幀,交與黃紀男收藏,預備按區履勘。 | 有期徒刑七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49 | 720 | 偕約瑟 | 男 | 1915/11/8 | 台灣,基隆市 | 50330 | 36 | 運輸 | 偕約瑟於38年12月間,參加廖文毅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50 | 721 | 許劍雄 | 男 | 1928/3/16 | 台灣,高雄市 | 50330 | 23 | 學生 | 許劍雄於38年12月間,參加廖文毅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51 | 722 | 許朝卿 | 男 | 1928/8/6 | 台灣,嘉義縣 | 50330 | 23 | 學生 | 許朝卿於38年間,參加黃紀男奉廖文毅命組織之「台灣再解放聯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52 | 722 | 許朝卿 | 男 | 1928/8/6 | 台灣,嘉義縣 | 63020 | 37 | 台灣省立嘉義工業職業學校教員 | 許朝卿於49年間,閱覽廖文毅之叛亂信,並表贊同。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6年 | |||||
753 | 723 | 邱慶隆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0330 | 23 | 學生 | 涉嫌參加組織,罪證不足。 | 無罪 | |||||||
754 | 724 | 黃永香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0330 | 23 | 霧台鄉公所助勤 | 涉嫌參加組織,罪證不足。 | 無罪 | |||||||
755 | 725 | 鄭瓜瓞 | 男 | 1914/4/3 | 台灣,台北市 | 50330 | 37 | 台灣電力公司營業科科員 | 涉嫌參加組織,罪證不足。 | 無罪 | ||||||
756 | 725 | 鄭瓜瓞 | 男 | 1914/4/3 | 台灣,台北市 | 63020 | 51 | 台灣電力公司企劃處統計科副管理師 | 鄭瓜瓞原於36年5、6月間,與黃紀男謀議組織偽「台灣青年聯盟」,主張台灣托管,因黃紀男參加廖文毅組織之偽「台灣再解放聯盟」作罷,嗣黃紀男因參加廖文毅組織之偽「台灣再解放聯盟」從事叛亂活動,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罪行並確定執行。迨於50年間,黃紀男參加該「台灣再解放聯盟」改組後之「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並任主任委員,向鄭瓜瓞宣傳台獨,鄭瓜瓞亦表贊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757 | 726 | 陸效文 | 男 | 江蘇,崑縣 | 50340 | 28 | 國防部政治部新中國出版社編輯 | 37年4月受匪遼南軍區錄為預補党員為匪搜集情報五月上海淪陷派其來台工作改隸中共中央社?部並以陳道東歸其領導傳遞情報之範圍為軍隊佈防情形及其寔力美國在台灣之活動一般社會經濟情形台灣民眾對政府之態度及其活動情形38年10月遂偕同乘輪入台輕其同學陸以正介紹任興台公司襄理陳道東則與陸效文?手供給匪方情報第一次由興台公司職員李尉榮帶往香港送交陸海空軍佈防情形第二次以家信方式託乘□輪白俄警?阿那奴佑送香港係經濟情形及美援報導第三次情報係託外交部科長張志良帶港係陸軍調動情形。 | 死刑 | 死刑 | ||||||
758 | 727 | 陳道東 | 男 | 四川,武勝縣 | 50340 | 28 | 香港新聞編輯 | 陳道東奉匪要之命受陸效文之領導收受旅費偕同來台除幫助陸效文繕寫情報外並受陸效文之指派前往高雄向侯宏恩周芝雨刺探軍情未果自動吸收陸軍訓練部粟歲豐與海軍總部陳昌?向之數次搜集陸海軍情報之材料供給匪方 | 死刑 | 死刑 | ||||||
759 | 728 | 陳昌獻 | 男 | 四川,資陽縣 | 50340 | 29 | 海軍總司令部器材科科員 | 陳昌?與陳道東同期畢業在38年11月台北?晤時即知陳道東已參加匪党而竟交付海軍之秘密消息並為陳道東介紹粟歲豐供給軍事上之情報。 | 死刑 | 死刑 | ||||||
760 | 729 | 粟歲豐 | 男 | 四川,重慶市 | 50340 | 28 | 陸軍總司令部副官處上校科長 | 陳昌?與陳道東同期畢業在38年11月台北?晤時即知陳道東已參加匪党而竟交付海軍之秘密消息並為陳道東介紹粟歲豐供給軍事上之情報而被告粟歲豐因陳昌?之介紹明知陳道東為奸党將軍隊數字及駐地美籍記者柯克?裝?我軍數字洩漏二次並將油印陸軍駐地詳圖交付陳道東抄錄。 | 死刑 | 死刑 | ||||||
761 | 730 | 周芝雨 | 男 | 1913/4/18 | 湖南,長沙市 | 50340 | 38 | 陸軍總部軍法處處長 | 明知陸效文為匪方工作人員而命其設法重入?兵團煽惑軍人叛逃竟敢表示同意且被告與陸效文思想接近關係深切縱在審判中諉為不明陸效文之身分顯?置信自應以煽惑軍人逃叛未遂論處查該被告周芝雨毛鴻章所犯雖均未遂然因情節重大惡性甚深亦應各處死刑以昭炯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762 | 731 | 毛鴻章 | 男 | 江西,九江縣 | 50340 | 38 | 無 | 明知陸效文為匪方工作人員而命其設法重入?兵團煽惑軍人叛逃竟敢表示同意且被告與陸效文思想接近關係深切縱在審判中諉為不明陸效文之身分顯?置信自應以煽惑軍人逃叛未遂論處查該被告周芝雨毛鴻章所犯雖均未遂然因情節重大惡性甚深亦應各處死刑以昭炯戒。 | 死刑 | 死刑 | ||||||
763 | 732 | 何少泉 | 男 | 1918/5/16 | 浙江,杭州市 | 51139 | 35 | 聯勤總部軍眷管理處科長 | 38年4月間朱毛匪幫渡江南下,匪諜陸效文(另案已判死刑)潛入上海,正為匪搜集京滬?軍隊佈防情形,經人介紹結識何少泉,向其探知當時上海砲兵之單位與駐地及砲之數量口徑等項轉報匪方。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1年4月6日 | |||||
764 | 733 | 張志良 | 男 | 1923/8/27 | 江蘇,金壇縣 | 51139 | 29 | 外交部總務司庶務科長 | 陸效文於38年來台為匪搜集軍政經濟情報,先後供給匪方4次,其中2次托其同學張志良寄發。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765 | 734 | 陳上典 | 男 | 1922/6/24 | 福建,晉江縣 | 51139 | 30 | 興台公司業務部經理 | 陸效文於38年來台為匪搜集軍政經濟情報,於寓居台北興台公司時,遇其東北舊同事及同學陳上典,告以局勢緊張,命其交接台灣有力人物,並透露其身分。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16日 | |||||
766 | 735 | 張 秘 | 男 | 山西,山陰縣 | 50340 | 40 | 興台公司業務部組長 | 早知陸效文為匪工作人員徒以私交?係而不告密檢舉 | 02年 | |||||||
767 | 736 | 張逸先 | 男 | 安徽,合肥縣 | 張逸仙? | 50340 | 40 | 聯勤總部軍需署?秣組副組長 | 早知陸效文為匪工作人員徒以私交?係而不告密檢舉 | 持有軍用子彈01年,餘無罪 | ||||||
768 | 737 | 鄭臣蔽 | 男 | 台灣, | 50350 | 刑期同案均不詳 | ||||||||||
769 | 738 | 戴 龍 | 男 | 江蘇, | 50360 | 43 | 無 | 戴龍遠在19年?已加入匪黨雖至21年因故關係中斷復在去年1月充當江陰要塞司令部辦公室主任及首都衛戌司令部無錫指揮所錫武澄三縣聯防主任任內於共匪尚未渡江前再與共匪接上關係對於參加朱毛匪?華東軍區海軍聯絡處為高級情報員及奉派來台與王瀛成等聯絡搜集我方陸海空軍情報以密電及化學通信等方式傳遞港滬交與匪方。 | 死刑 | 死刑 | ||||||
770 | 739 | 王瀛成 | 男 | 江蘇, | 50360 | 35 | 空軍飛機修理廠檢驗課中尉二級檢驗員 | 戴龍奉派來台時由該處交與王桂英致王瀛成之信一封囑其到台聯絡並曾與王瀛成見面時互認同志議論建立電台未果據答應向同學藺廣心接洽利用公家電台發電亦未成成並曾供給關於空軍飛機種類數字等情報。 | 死刑 | 死刑 | ||||||
771 | 740 | 劉鳴鐘 | 男 | 1925/8/17 | 安徽,合肥 | 50360 | 26 | 天利實業公司會計 | 劉鳴鐘於39年間,與啣匪命意圖利用吸收建立關係,從而套取各種軍事秘密消息之同案被告戴龍會面與之往返密切經戴龍迭次向其查詢台灣海軍部組織情形艦艇名稱數量並命其介紹海軍朋友搜集海軍情報又告知渠與匪方華東區海軍部有熟欲為其介紹至匪方工作並希望建立電台之語該被告曾先後將自己在海軍工作時所知情形據實提供。 | 死刑 | 死刑 | |||||
772 | 741 | 戴濟光 | 男 | 1922/2/8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29 | 攤販 | 戴濟光與戴龍係本家及前同事本年3月間在定海第75軍第95師第285團當政幹隨軍經馬公撤退長假離隊聞知戴龍來台相與往返接談時告知戴龍舟山部隊全部撤?第七五軍第九五師駐番子田第六三軍駐嘉義並另駐裝甲兵一團馬公漁翁兩島有水雷倉庫及海軍造船廠該戴龍?命其此後部隊有調動隨時報告並囑其做事要有決心。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773 | 743 | 朱亞擎 | 男 | 1913/9/6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39 | 台南市警察局長 | 朱亞擎與戴龍有同鄉同學同事關係,戴龍於39年5月間至其家中住10餘日,談話中告知戴龍關廟現為第53軍駐訓,及其住屋後門女中學校內所駐部隊係九二師,嘉義駐有二零六師,美國顧問團有80餘人暨警察方面之制度勤務裝備等情形。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月1日 | |||||
774 | 744 | 黃石磊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099 | 40 | 06年 | |||||||||
775 | 745 | 劉訓迪 | 男 | 1927/6/17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27 | 空軍第六農場上士軍需 | 劉訓迪與戴龍係親戚關係原在空軍第廿大隊充傳達兵旋調現職為第六農場上士軍需於五六月間戴龍往訪時竟將其所知新竹駐有空軍第八大隊B24重轟炸機廿餘架及廿大隊C46運輸機四十餘架並每次出發轟炸地點為沿海岸線一帶情形告知戴龍 | 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 | 感化8月28日 | |||||
776 | 746 | 錢夢明 | 男 | 江蘇,南京市 | 50360 | 40 | 高雄港務警察所所員兼高雄防護團副團長 | 錢夢明與戴龍同學同事戴龍亦曾在其家中住一週餘詢問其海軍力量及陸軍部隊之代字該被告以高雄港口經常駐有兵艦三四艘及陸軍第五二軍二五師由舟山撤來駐防竹南云云均為該戴龍列入情報。 | 有期徒刑3年,遞奪公權2年 | |||||||
777 | 747 | 劉自強 | 男 | 安徽, | 50360 | 29 | 空軍高射?司令部上尉參謀 | 劉自?因乃兄與戴龍同事而友善據戴龍於偵查時供稱對高射?兵有六個團及駐地配備等情形係得諸劉自?。 | 03年 | |||||||
778 | 748 | 朱亞石 | 男 | 1926/3/29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25 | 基隆港務警察所巡官 | 朱君任職警察,面對匪諜既未查覺,復頻加應酬來往,不無嫌疑。 | 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779 | 749 | 沈 琪 | 男 | 1908/5/10 | 江蘇,高郵縣 | 50360 | 43 | 屏東防護團 | 被告沈琪係與戴龍同學,抵台後曾會面3次,並在其家中一宿,據稱除寒喧闊別及受教防護常識外,並不知戴龍身分,亦未談及軍事政治等問題,是該被告雖無犯罪之相當佐證,自屬嫌疑,應予感訓。 | 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7月12日 | |||||
780 | 750 | 王毓沅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34 | 攤販 | 王毓沅與戴龍素識來訪曾詢海軍有無朋友及海軍情形是否明瞭答以不熟及未明瞭僅坐談約一小時而去但據戴龍供稱該被告為其爭取之對象是該被告雖無犯罪之相當佐證自屬嫌疑應予以感訓。 | 感訓 | |||||||
781 | 751 | 江泰勇 | 男 | 1930/4/8 | 台灣,台中市 | 50370 | 21 | 無 | 江泰勇36年11月間經陳福添介紹參加台中市工作委員會台中商業職業學校支部任支部書記於「二二八」事件發生後為匪幫散發反動刊物並吸收陳汝芳等九人參加又於本39年12月間經施部生介紹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部武裝組織受施部生領導任織會計開闢鴨子潭基地為叛徒避匿之所。持械搶?台中省立商業職業學校經費一萬四千餘元以充基地經費;嘉義贊生醫院院長陳承訓之子陳光弘並予撕票。 | 死刑 | 死刑 | |||||
782 | 752 | 蔡江水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70 | 32 | 洋菜工廠廠主 | 江泰勇前往彰化約同黃 ?陳啟勳黃烽台共同參加於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時?架陳光弘,並由蔡江水起稿勒贖三偶元不成而撕票。 | 死刑 | 死刑 | ||||||
783 | 753 | 黃綠柳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0370 | 20 | 死刑 | 死刑 | (39)安澄3567無此人。 | |||||||
784 | 754 | 陳啟勳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0370 | 19 | 青果商 | 江泰勇前往彰化約同黃 ?陳啟勳黃烽台共同參加於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時?架陳光弘,並由蔡江水起稿勒贖三偶元不成而撕票。 | 死刑 | 死刑 | ||||||
785 | 755 | 黃烽台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0370 | 18 | 農 | 江泰勇前往彰化約同黃 ?陳啟勳黃烽台共同參加於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時?架陳光弘,並由蔡江水起稿勒贖三偶元不成而撕票。 | 死刑 | 死刑 | ||||||
786 | 756 | 周六如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0380 | 43 | 07年 | |||||||||
787 | 757 | 鄭清枝 | 男 | 福建, | 50380 | 31 | 07年 | |||||||||
788 | 758 | 江顯卿 | 男 | 福建, | 50380 | 28 | 07年 | |||||||||
789 | 759 | 阮君定 | 男 | 福建, | 50380 | 31 | 感訓 | |||||||||
790 | 760 | 阮來旺 | 男 | 福建, | 50380 | 39 | 感訓 | |||||||||
791 | 761 | 洪麟兒 | 男 | 1901/7/11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50 | 農 | 洪麟兒於36年12月在台中縣草屯鎮,由在逃之李喬松、李舜雨2人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初受李喬松之領導,後改受周某領導,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旋承周某之命,籌組匪黨南投區委會,任書記,以莊金標、江朝澤為委員,隸屬于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以領導或連絡匪黨南投草屯、霧峰等各支部,另有2個直屬小組黨員及個別連絡之黨員李清波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92 | 762 | 林庚盛 | 男 | 1917/3/18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4 | 掃蕩報霧峰分社業務員 | 林庚盛于37年3月由李喬松介紹?加共匪組?先後吸收被告戴承業陳錦坤(抱)許德興王炳輝等?任匪党霧?支部書記及命被告陳錦坤王炳輝等調查農村暨國軍擾民情形利用「三七五」減租向農民反宣傳激發民憤以利擴大組?建立共匪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93 | 763 | 莊金標 | 男 | 1915/11/1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6 | 營盤國門學校教導主任 | 莊金標於37年3月參加共匪組織,先後吸收在逃之吳紹燻、林庚錦等加入編入草屯支部,受被告洪麟兒之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94 | 764 | 江朝澤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9 | 台中縣立南投初中教員 | 死刑 | 死刑 | |||||||
795 | 765 | 王炳輝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8 | 商 | 死刑 | 死刑 | |||||||
796 | 766 | 黃守謙 | 男 | 1926/5/3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5 | 南投鎮公所幹事 | 江朝澤自38年6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黃守謙、廖本振、廖學經等參加任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曾命被告黃守謙調查國民党特務人員指導匪徒發展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797 | 767 | 楊 水 | 男 | 1897/9/4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54 | 農 | 李喬松吸收之黨員李清波、賴祖蔭、楊水及楊水吸收之石昭城等,先後參加匪黨組織後,編入上述各支部組織系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20日 | |||||
798 | 768 | 陳神傳 | 男 | 1958/12/10 | 台灣,台中縣 | 即陳神傅。 | 50390 | 40 | 醫 | 江朝澤37年6月,由在李舜雨介紹參加匪黨組織,38年間,吸收廖學經、廖本振等為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陳神傅、胡伯齡等由病故之同案被告陳清水輾轉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被編入上述各支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即陳神傅。 | |||
799 | 770 | 石昭城 | 男 | 1927/11/5 | 台灣,臺中縣 | 50390 | 24 | 教員 | 李喬松吸收之黨員李清波、賴祖蔭、楊水及楊水吸收之石昭城等,先後參加匪黨組織後,編入各支部組織系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1月3日 | |||||
800 | 771 | 陳淵松 | 男 | 1911/11/12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9 | 農 | 陳淵松對於由李喬松吸收參加匪黨組織,被編入各支部組織系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01 | 772 | 陳錦坤 | 男 | 1923/6/8 | 台灣,台中縣 | 即陳抱。 | 50390 | 28 | 商 | 林庚盛於於37年3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吸收戴承業、陳錦坤參加組織,林庚盛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曾命陳錦坤調查農村情形,利用375向農民反宣傳,企圖激發農民對政府之憤恨,以利擴大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即陳抱。 | |||
802 | 773 | 許德興 | 男 | 1897/2/16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54 | 漁夫 | 林庚盛於37年3月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先後吸收許德興等,並命許德興、王炳輝散貼匪黨傳單,調查國軍擾民情形等工作,企圖激發農民對政府之憤恨,以利擴大匪黨組織,建立匪黨政權,顛覆政府,實現其農民無貧富之理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月24日 | 1960/6/17由綠島保外就醫一個月內死亡。 | ||||
803 | 774 | 戴承業 | 男 | 1921/1/7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1 | 商 | 林庚盛於於37年3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吸收戴承業、陳錦坤參加組織,林庚盛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以戴承業為委員,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04 | 775 | 江清溪 | 男 | 1928/9/29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3 | 農 | 王炳輝輾轉吸收江清溪(又名炳耀)等人參加組織,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05 | 776 | 廖學經 | 男 | 1923/5/13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7 | 振興里長 | 江朝澤38年間,吸收廖學經、廖本振等為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06 | 777 | 王銀城 | 男 | 1906/7/15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45 | 南投糖場名間原料所主任 |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21日 | |||||
807 | 779 | 蔡萬雲 | 男 | 1908/1/7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44 | 農 |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08 | 780 | 林國藩 | 男 | 1923/10/14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8 | 農 | 林國藩經另案被告洪西以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18日 | |||||
809 | 781 | 洪 梓 | 男 | 1928/10/29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3 | 農 | 林庚盛于37年3月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于同年先後吸收戴承業、陳錦坤(又名抱)、許德興、王炳輝,復由王炳輝輾轉吸收王萬錡、江清溪(又名炳耀)、林日旗、洪梓等人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0 | 782 | 林日旗 | 男 | 1930/1/15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1 | 農 | 同案被告林庚盛於於民國37年3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吸收王炳輝,由王炳輝輾轉吸收林日旗等人參加組織,林庚盛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王炳輝為委員,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1 | 783 | 王萬錡 | 男 | 1928/8/20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3 | 農 | 林庚盛於37年3月間,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於同年先後吸收戴承業、王炳輝,復由王炳輝吸收王萬錡等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2 | 784 | 廖本振 | 男 | 1927/1/8 | 台灣,南投縣 | 50390 | 24 | 商 | 江朝澤係南投初級中學教員,37年6月,由在逃之李舜雨介紹參加匪黨組織,38年間,吸收廖學經、廖本振等為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陳神傅、胡伯齡等由病故之同案被告陳清水輾轉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被編入上述各支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3 | 785 | 洪錫珍 | 男 | 1920/12/9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1 | 農 |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洪錫珍等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4 | 787 | 洪淮山 | 男 | 1914/8/29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7 | 農 | 洪淮山於38年農曆9月間,由洪麟兒介紹,參加共匪組織,通知黨員參加會議,利用375減租作為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5 | 788 | 李清波 | 男 | 1912/8/1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39 | 農 | 李喬松吸收李清波、賴祖蔭等,先後參加匪黨組織,編入各支部組織系統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816 | 790 | 陳清水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74 | 農 | 不受理 | 保外就醫病故不受理。 | |||||||
817 | 791 | 許國漢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400 | 25 | 木履店東 | 許國漢於39年春,參加在逃吳德忠所組織之台灣民主同盟,同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該會,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復受吳德忠指示,以藉詞赴日缺乏路費為名,由吳啟達代撰書信14、5封交許國漢分致其諸親友籌募經濟,以充組織費用。 | 死刑 | 死刑 | ||||||
818 | 792 | 吳啟達 | 男 | 1931/2/15 | 台灣,桃園縣 | 50400 | 20 | 媒球商 | 許國漢於39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復受吳德忠指示,以藉詞赴日缺乏路費為名,由吳啟達代撰書信14、5封交許國漢分致其諸親友籌募經濟,以充組織費用。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819 | 794 | 葉永堅 | 男 | 福建, | 50400 | 28 | 吳啟達利用簡瑞銘、余允瑞、葉永堅等關係向鶯歌駐軍購得短槍三枝。 | 01年02月 | ||||||||
820 | 795 | 簡春喜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400 | 20 | 向啟達購買短槍一枝。 | 01年 | ||||||||
821 | 796 | 簡其福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400 | 20 | 借款與吳啟遠購買槍彈,並代向桃園駐軍購買槍枝。 | 01年 | ||||||||
822 | 797 | 陳明誠 | 男 | 1925/12/30 | 江蘇,阜寧縣 | 50410 | 25 | 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 | 陳明誠係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胡子丹係該艦航海下士,民國38年10月間,陳君受前在海軍玉泉艦充當輪機中士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平函囑,曾將本軍艦艇動態函告宋君;胡子丹雖未直接與宋平通信,但宋平與陳明誠往來之函件均曾過目;胡子丹與陳明誠私交甚篤,陳君受囑託搜集軍事上之秘密,胡君自難諉稱不知其事,既知而不報,則其與陳君有意思聯絡,應以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分別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13年11月4日 | |||||
823 | 798 | 胡子丹 | 男 | 1929/2/1 | 安徽,蕪湖縣 | 50410 | 21 | 海軍永昌軍艦電訊上士 | 陳明誠係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胡子丹係該艦航海下士,民國38年10月間,陳君受前在海軍玉泉艦充當輪機中士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平函囑,曾將本軍艦艇動態函告宋君;胡子丹雖未直接與宋平通信,但宋平與陳明誠往來之函件均曾過目;胡子丹與陳明誠私交甚篤,陳君受囑託搜集軍事上之秘密,胡君自難諉稱不知其事,既知而不報,則其與陳君有意思聯絡,應以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分別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10年 | |||||
824 | 799 | 李 鵬 | 男 | 1923/2/1 | 安徽,當塗縣 |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 | 50035 | 27 | 第三巡防艇隊彰化拖船上士代軍士長 | 咸寧艦/李 鵬(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於卅八年六月間有曾受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 平指使,組織江陰海軍第三練營第一期同學會,吸收叛亂份子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海軍先鋒營 | ||||
825 | 799 | 李 鵬 | 男 | 1923/2/1 | 安徽,當塗縣 |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 | 50410 | 28 | 第三巡防艇隊彰化拖船上士代軍士長 | 咸寧艦/李 鵬(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於卅八年六月間有曾受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 平指使,組織江陰海軍第三練營第一期同學會,吸收叛亂份子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海軍先鋒營 | |||
826 | 800 | 王永久 | 男 | 1928/3/25 | 湖南,鳳凰縣 | 50410 | 23 | 海軍玉泉軍艦電訊上士 | 查無王永久與投匪之宋時之通信事實不能證明犯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1年22日 | 海軍先鋒營 | ||||
827 | 801 | 陳 ? | 男 | 1894/6/18 | 台灣,台南縣 | 即陳窗。 | 50420 | 57 | 農 | 陳窗與楊德全(化名老王)認識,並由楊德全介紹加入匪幫,楊德全並利用陳窗與姜炎坤姊舅關係,於38年10月間誘姜炎坤加入匪幫。洪水流於38年7、8月間,由陳窗勸誘加入匪幫,於是楊匪自任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姜林獅加入後即面請退出,陳進金、朱鍬、陳全柱拒絕為匪,惟因畏奸匪報復,均不檢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即陳窗。姜炎坤之姐夫。 | |||
828 | 802 | 姜炎坤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32 | 下營??長 | 陳窗與姜炎坤姊舅?係於同年十月正式由陳窗勸誘加入楊德全任台灣工作委員?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陳?之妻舅。 | |||||
829 | 803 | 洪水流 | 男 | 1917/5/1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35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33年5月29日 | |||||
830 | 804 | 沈 學 | 男 | 1909/8/17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42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831 | 805 | 曾連清 | 男 | 1912/9/16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39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832 | 806 | 沈鬧拾 | 男 | 1897/7/20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54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9年7月24日 | |||||
833 | 807 | 曾 琴 | 女 | 1890/6/23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61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1月18日 | |||||
834 | 808 | 黃萬居 | 男 | 1906/4/22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45 | 農 | 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835 | 809 | 陳 全 | 男 | 1902/6/26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48 | 農 | 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陳全即練仔。 | ||||
836 | 810 | 張 清 | 男 | 1901/11/28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50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837 | 811 | 姜林獅 | 男 | 1908/9/26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43 | 木匠 | 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姜林獅加入後即面請退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838 | 813 | 朱 鍬 | 男 | 1895/1/21 | 台灣,台南縣 | 即朱揪 | 50420 | 56 | 農 |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月26日 | 即朱揪。 | |||
839 | 815 | 金木山 | 男 | 1930/2/5 | 台灣,嘉義縣 | 初中 | 51010 | 22 | 中國石油公司嘉義溶劑廠工人 | 金木山於民國38年春間,受朱毛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嘉義支部書記張棟材之誘惑,參加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與張棟材、蘇欐岑建立3人小組,擔任文化幹事,閱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論」等反動書刊,並在張棟材、金木山家中輪流舉行小組會議,密謀擴展組織,吸收新黨羽,39年秋,張棟材將部務交金木山代理,金遂藉其業務上之掩護,聯絡江槐村、蔡再修等,施以匪共教育,又羅致蔡伯玉,參加其組織,蔡乃虛與委蛇,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840 | 816 | 蘇欐岑 | 男 | 1932/1/2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1010 | 19 | 台南電力公司電務組實習生 | 蘇欐岑於民國38年春季,由另案已決之匪徒黃志超吸收加人「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擔任與張棟材、金木山同一小組之組織幹事,負責督導發展新黨羽,吸收陳榮華等參加組織,揭櫫「要推翻反動國民政府,才能挽救新中國,要團結廣大群眾力量,必須籠絡青年學生,參加偉大民族解放運動」之反動言論,為匪宣傳等事實;已據蘇欐岑、金木山等分別供認不諱,質之共同被告陳容華、馬再騰等亦指證屬實,是渠等從事各種叛亂活動,企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手手實行,事跡昭然,罪無可逭,應各處極刑,以昭冏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841 | 817 | 余榮枝 | 男 | 1929/8/10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1010 | 22 | 嘉義省立工業學校補習班學生 | 余榮枝於民國39年3月,經張棟材介紹加入讀書會,嗣并命其參加為共黨預備黨員等情;業據被告余榮枝供認不諱,與其自白書所述相符,并經被告金木山供證屬實,該被告已參加匪諜組織,犯罪情節,昭然若揭,自應科以適度之刑,以儆效尤。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3年 | ||||
842 | 818 | 江槐村 | 男 | 1932/3/8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即江槐?。 | 51010 | 19 | 西螺鎮公所經濟股員 | 江槐村於39年5月間,由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曾寫交自傳,並以反動書籍煽誘蘇金騰、柳阿成閱讀後,經蔡志愿介紹與金木山聯繫,往其家中開會2次。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3年 | 即江槐?。 | ||
843 | 819 | 蘇明哲 | 男 | 1931/9/21 | 台灣,雲林縣 | 51010 | 20 | 北港糖業公司實習生 | 蘇明哲、江槐村等於39年5月間,經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後,復經蔡君介紹與同案被告金木山聯繫,在金君家中開會2次;陳榮華於39年初,經蘇欐岑介紹,寫交自傳,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蘇明哲、陳榮華等人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各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844 | 820 | 陳榮華 | 男 | 1931/11/23 | 台灣,嘉義市 | 大學 | 51010 | 19 | 台灣大學化工系一年級學生 | 蘇明哲、江槐村等於39年5月間,經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後,復經蔡君介紹與同案被告金木山聯繫,在金君家中開會2次;陳榮華於39年初,經蘇欐岑介紹,寫交自傳,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蘇明哲、陳榮華等人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各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845 | 821 | 馬再騰 | 男 | 1930/2/3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1010 | 21 | 菸酒公賣局第六酒廠試用辦事員 | 被告馬再騰於39年4月間,經被告蘇欐岑介紹,分別加入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或其變相之讀書會,利用工作讀書之掩護,在教室田野間開會,研究時事、討論問題,及閱讀反動刊物,已據被告自白書及前後口供直承不諱,互證相符。質之同案被告金木山所供亦相吻合,則被告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殊堪認定。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846 | 822 | 郭聰輝 | 男 | 1931/10/16 | 台灣,嘉義市 | 高中 | 51010 | 22 | 嘉義省立工校三年級學生 | 郭聰輝於39年4月間,經同案被告蘇欐岑介紹加入「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變相之讀書會,並研讀反動書籍,數度參加開會討論問題,40年1月間被捕時,在其家中搜出「論農村工作」、「寂寞的群眾」、「第二貧乏物理」等反動書籍10餘本;原判決據郭、蘇等自白書及前後口供直承不諱,互證相符,渠等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殊堪認斷,應各予酌情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死刑 | ||||
847 | 822 | 郭聰輝 | 男 | 1931/10/16 | 台灣,嘉義市 | 高中 | 54100 | 24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參與馬時彥於42年2月間,在國防部前台灣軍人監獄發起邀同陳行中等核心負責人,秘密組織「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簡稱新聯會)。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與另案51010郭聰輝為同一人。移自民間版被處死名單。43審三字55號處死刑。 | |||
848 | 823 | 蔡再修 | 男 | 1932/2/26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1010 | 19 | 嘉義太保水上鄉公所民政股土地鑑證 | 蔡再修於民國39年5月間,由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之事實,業據其供認不諱,犯罪情節昭然若揭,自應科以適度之刑。以敬?尤。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849 | 824 | 顏慶福 | 男 | 1928/10/20 | 台灣,嘉義縣 | 初中 | 51010 | 24 | 代書 | 被告顏慶福矢口否認參加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或讀書會,但查同案被告金木山在本部供稱:39年1月,匪首張棟材曾至顏慶福家向其探詢農村狀況及375減租情形等語,是被告等雖不能證明有參加叛亂組織或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情,然與匪諜接近,其思想不正。按其情節,應予交付感訓,另以命令定之。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850 | 825 | 郭澤榮 | 男 | 1930/4/18 | 台灣,嘉義縣 | 初中 | 51010 | 22 | 公賣局嘉義鹽廠實習生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據報於41月間,先後逮捕共同被告金木山、郭聰輝、蘇欐岑、蔡再修等,并在渠等家中搜出「論農村工作」「寂寞的群眾」「第二貧乏物理」等反動書刊,連同嫌犯顏慶福及郭澤榮等共11名一併送辦等情,被告顏慶福及郭澤榮矢口否認有參加匪諜組織,但查被告金木山供稱:張棟材(在逃匪首)曾借與郭澤榮反動書1本,郭看後交我收傳,所以知道郭與張亦有來往等語,是被告雖不能證明有參加叛亂組織,或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然與匪嫌接近,并閱讀匪幫書籍,思想不純,應予交付感訓。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4月19日 | ||||
851 | 826 | 傅慶華 | 男 | 1924/11/29 | 台灣,高雄縣 | 51020 | 28 | 無 | 傅慶華前在台灣鋼鐵機械公司松山第六機械廠充技術員,於民國37年初受該廠警衛士陳文輝之引誘,意志思想轉變左傾,同年6月經謝匪傳祖介與林匪如育結識,由林匪介紹,經宣示後加入匪幫,嗣與謝匪發連合組第六機械廠小組,充任組長,從事領導組織工人,爭取工資等工作。38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52 | 827 | 吳聲潤 | 男 | 1924/6/2 | 台灣,高雄縣 | 51020 | 28 | 無 | 傅慶華38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53 | 828 | 詹溪川 | 男 | 1929/1/20 | 台灣,彰化縣 | 51020 | 26 | 農 | 傅慶華38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54 | 829 | 張萬枝 | 男 | 1931/1/30 | 台灣,高雄市 | 60060 | 31 | 台灣機械公司技工 | 張萬枝明知吳添丁為匪諜,於39年2月隨鄭進安至吳匪添丁逃匿處所台南縣學甲鄉聚會,至49年元月,吳添丁投案時止,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855 | 830 | 盧慶秀 | 男 | 1926/5/18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28 | 農 | 盧慶秀、伍金地、林瑞如、林琨隆等平日好務邪說,思想左傾,於39年6、7月間,劉捷因匪嫌送新生總隊訓練6月時,乘機向劉家借閱「新民主主義」等書籍,互相傳覽;同年9月間,盧慶秀倡議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伍金地、林瑞如、林琨隆等均附和欣然參加,事為國防部保密局偵悉解部。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23年11月29日 | 1975減刑15年,(64)警檢聲字第0022號 | ||||
856 | 830 | 盧慶秀 | 男 | 1926/5/18 | 台灣,屏東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3年11月29日 | |||||
857 | 831 | 林琨隆 | 男 | 1925/11/23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29 | 社皮國校教員 | 林琨隆等平日好務邪說,思想左傾,於39年6、7月間,劉捷因匪嫌送新生總隊訓練6月時,乘機向劉家借閱「新民主主義」等書籍,互相傳覽;同年9月間,盧慶秀倡議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林琨隆等均附和欣然參加,林琨隆併介紹伍石慧及已自首之劉素貞參加,事為國防部保密局偵悉解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858 | 832 | 伍金地 | 男 | 1913/5/2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41 | 農 | 伍金地等平日好務邪說,思想左傾,於39年6、7月間,劉捷因匪嫌送新生總隊訓練6月時,乘機向劉家借閱「新民主主義」等書籍,互相傳覽;同年9月間,盧慶秀倡議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伍金地等均附和欣然參加,事為國防部保密局偵悉解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 | |||||
859 | 833 | 林瑞如 | 男 | 1915/9/17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29 | 農 | 林瑞如等平日好務邪說,思想左傾,於39年6、7月間,劉捷因匪嫌送新生總隊訓練6月時,乘機向劉家借閱「新民主主義」等書籍,互相傳覽;同年9月間,盧慶秀倡議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伍金地、林瑞如、林琨隆等均附和欣然參加,林朝龍與林瑞如係屬族親,林瑞如曾向其宣傳,欲邀其參加組織而未果,事為國防部保密局偵悉解部。林瑞如供稱「起初大家看新民主主義的書,迨到39年9月間盧慶秀在我家提議組織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當時參加的有盧慶秀、伍金地、林琨隆和我共4人,我們是合議參加的,並無人介紹」等語,核與自首份子劉素貞到庭結證相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17日 | |||||
860 | 834 | 伍石慧 | 男 | 1929/5/24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25 | 農 | 39年9月間,伍石慧經林琨隆介紹參加盧慶秀倡議組成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伍石慧在國防部保密局供稱「我參加的是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是林琨隆介紹的」,核與其他共同被告供詞相符。伍石慧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科處。 |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29日 | |||||
861 | 835 | 林朝龍 | 男 | 1904/5/12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49 | 商 | 林朝龍與林瑞如係屬族親,林瑞如曾向其宣傳,欲邀其參加組織而未果,林朝龍對於明知林瑞如為匪諜一節雖據矢口否認,並稱「40年2月1日林瑞如在我家吃醉了酒,雖然說了很多共黨如何如何好的話,但我不明他是否共黨」等語為辯解,第卷查該被告在偵查庭中供稱「林瑞如在我家時,對我沒有講出共產黨組織的名稱,只講出共產黨的好話,意思是叫我參加共產黨」等語,是林朝龍諉稱不知被告林瑞如為共黨云云,顯欲飾詞避罪,殊不足採,自應依法論科。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862 | 836 | 石玉峰 | 男 | 1928/8/1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2001 | 25 | 無 | 石玉峰於38年間經在逃叛徒楊斌彥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與在逃叛徒羅吉月、陳光仁同一小組,受楊匪斌彥之領導,11月間在台灣大學吸收吳東烈與在逃施至成參加匪幫,均由在逃匪幹李潔監誓,石玉峰為小組長,40年7月間石玉峰逃至吳東烈家藏匿於山寮達半年之久同年七月間陳榮添以其所有國民身份證一紙交由吳東烈轉交石玉峰使用由吳東烈自行更換相片持為己有藉以掩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63 | 837 | 吳東烈 | 男 | 1928/8/10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2001 | 25 | 學生 | 吳東烈與陳榮添、在逃施至成係中學同學,吳君與施君於38年11月間,在台灣大學經石玉峰吸收參加匪幫,由李潔監誓,石君為小組長,40年7月間,石玉峰逃至吳君家中藏匿於山寮達半年之久,同年7月間,陳榮添以其所有國民身分證一紙交由吳君轉交石君使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64 | 838 | 陳榮添 | 男 | 1930/1/3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2001 | 23 | 學生 | 陳榮添與吳東烈、施至成係中學同學,時相往來,39年間陳榮添曾向施至成借「歷史唯物論」等書閱讀,47年7月間石玉峰逃至吳東烈家中,吳東烈收容藏匿於山寮達半年之久,同年7月陳榮添以其所有國民身份證一紙交由吳東烈轉交石玉峰使用,由吳東烈自行更換照片持為己有以掩護,陳榮添則於同月12日為報遺失向台南市西區區公所聲請補發。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65 | 839 | 張木生 | 男 | 1910/4/10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709 | 41 | 汐止鎮副鎮長 | 張木生於38年由李三才介紹加入匪幫汐止支部後,任該支部委員,並負責聯絡社會智識份子及協助支部書記李三才,發展農民工作,又藉副鎮長職位推行「三七五」減租運動時,乘機為匪宣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866 | 840 | 彭嘯生 | 男 | 湖北,黃陂縣 | 51060 | 37 | 無 | 死刑 | 死刑 | |||||||
867 | 841 | 李建章 | 男 | 1923/7/31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9 | 技工 | 李建章於37年11月經匪共林希鵬介紹參加匪共組織,受一姓洪不知其真姓名之匪共領導,經常與著名匪共莊榮權、羅坤春等集會,密謀叛亂,並介紹詹俊英參加匪共組織。嗣詹君又吸收吳揚水、吳瑞炯等加入匪共組織。李君時向青年學子宣傳匪共謬論,煽惑其走入歧途,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868 | 842 | 詹俊英 | 男 | 1932/2/3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0 | 店員 | 李建章介紹詹俊英參加匪共組織。嗣詹君又吸收吳揚水、吳瑞炯等加入匪共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869 | 843 | 吳庭彰 | 男 | 1920/3/3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32 | 司機 | 吳庭彰於37年11月,由共同被告李建章介紹參加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6年8月 | |||||
870 | 843 | 吳庭彰 | 男 | 1920/3/3 | 台灣,苗栗縣 | 76110 | 57 | 司機 | 侯德富61年間,復與前在軍人監獄同監房服刑之叛亂犯吳庭彰、張傑交往,吸收張傑介識之陳慶祥參加組織,命渠等填寫志願書,交其收存,並囑渠等多拉攏新生份子,以擴大組織,同年12月間中央民意代表及縣市議員改選時,復囑吳庭彰、張傑、陳慶祥分至中和?員山,及板橋市埔墘投票所進行搗亂工作。 | 06年8月 | 6年8月 | |||||
871 | 844 | 吳揚水 | 男 | 1942/3/18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3 | 教員 | 詹俊英吸收吳揚水、吳瑞炯等加入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72 | 845 | 吳瑞炯 | 男 | 1929/5/17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3 | 教員 | 詹俊英吸收吳揚水、吳瑞炯等加入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73 | 846 | 廖英輝 | 男 | 1931/11/8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1 | 學生 | 廖英輝於38年經匪共吳明正、謝裕發等介紹參加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74 | 847 | 陳權輿 | 男 | 1926/11/3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6 | 工 | 被告陳權輿於38年7月間,經匪共吳明正、謝裕發等引介,參加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75 | 848 | 邱熒燈 | 男 | 1928/8/26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4 | 商 | 邱熒燈於38年10月參加匪共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76 | 849 | 王漢國 | 男 | 台灣,苗粟縣 | 51070 | 22 | 商 | 受曾永賢之煽惑參加其領導之治安維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
877 | 850 | 曾雲城 | 男 | 台灣,苗粟縣 | 51070 | 43 | 農 | 曾雲城39年11月間知悉彭南華為共黨份子卻容許其?走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
878 | 851 | 林玉香 | 女 | 1929/6/16 | 台灣,苗粟縣 | 即吳林玉香。 | 51070 | 23 | 教員 | 林玉香為小學教員,於38年暑假期間,常至羅士光家聽取乃姐即在逃犯羅金蓮講解匪區情形。 | 感化,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8月10日 | 即吳林玉香 | |||
879 | 852 | 吳秀霞 | 女 | 台灣,苗粟縣 | 51070 | 21 | 教員 | 38年暑假中在羅士光家中聆聽匪共羅金蓮宣傳匪區情形。 | 感訓 | 感化未執行。 | ||||||
880 | 853 | 羅士光 | 男 | 1931/3/30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21 | 教員 | 吳秀霞、羅士光均為小學教員,38年暑假期間,常至羅士光家聽取乃姊(在逃犯)羅金蓮講解匪區情形。吳秀霞、羅士光聽匪共宣傳多次耳濡目染,思想受毒害自所難免,均應交付感化。 | 感化,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8月17日 | |||||
881 | 854 | 賴煥東 | 男 | 1922/3/27 | 台灣,苗栗縣 | 51070 | 30 | 教員 | 賴煥東為小學教員,於48年11月開始與匪共謝裕發來往,並受其宣傳應交付感化。 | 感化,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8月23日 | |||||
882 | 855 | 郭煥章 | 男 | 台灣,苗粟縣 | 51070 | 41 | 大安鄉公所幹事 | 曾聽謝裕發宣傳共區情形。 | 感訓 | |||||||
883 | 856 | 林礽階 | 男 | 1924/10/16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1080 | 29 | 竹東水泥廠採掘股股長 | 林君於38年4月間正式加入匪黨組織,擔任赤柯山支部書記,閱讀匪「人民民主專政」、「資本論」、「學什麼」等反動書籍,39年夏吸收同案被告盧阿道、鄧材維等數人,加入匪組織,並領導開會討論時事等問題。39年春,林君並曾陪同另案已決犯傅傳魁同往赤柯山,試驗傅君代製手榴彈等情。林君雖於審判中不坦白供承參加匪黨組織,但查林君於調查局即本部保安處供述,與其自白書所述相符,自難任其空言狡展,惟其被捕後,對於破獲竹東匪區等貢獻頗大,足證其深知悔悟,減輕其刑而勵自新。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4年 | ||||
884 | 857 | 傅傳魁 | 男 | 1922/6/27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1080 | 31 | 建設廳工業試驗所技佐 | 共同被告傳傳魁、林礽階、盧阿道、鄧材維、黃連勝、張文成。傅傳魁係傅慶華(另案被告)之堂侄,於39年春,曾受傅慶華之命代製黑色炸藥20格蘭姆,並接受其新台幣1千元,向朱德傳處購買黃色炸藥2百磅,當交傅匪慶華20磅後即代製手榴彈3枚,旋與該傅慶華及林礽階同往赤柯山試驗。核其罪行,傅傳魁顯係意圖供他人犯罪之用而持有炸藥與為叛徒製造彈藥,係觸犯刑法第187條及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4款,…仍應以為叛徒製造彈藥處以極刑。獲案黃色炸藥180磅係違禁物,又係供犯罪所用之物,依法應予?收。前述事實業據傅傳魁供認,核與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85 | 858 | 盧阿道 | 男 | 1925/8/29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1080 | 28 | 竹東水泥廠工人 | 盧阿道經林礽階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閱讀林匪交予之黎明報、光明報等反動報紙,繳納黨費每月5元,計5、6次,並為林礽階藏匿反動文件。被告盧阿道雖堅詞否認參加黨匪組織,惟在調查局及本部保安處偵訊時供認「我於39年夏,經林匪礽階介紹加入黨匪組織」,並經林匪礽階供證屬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886 | 859 | 鄧材維 | 男 | 1913/7/1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80 | 43 | 竹東水泥廠工人 | 同案被告林礽階於39年夏吸收鄧材維等加入匪組織,並領導開會、討論時事等問題;鄧材維經林匪礽階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後並閱讀林匪交與之黎明報、光明報等反動報紙,鄧匪曾繳納匪黨費每月5元,計2、3次。張文成明知林礽階、盧阿道為匪諜並接受其反動宣傳而不告密檢舉。被告鄧材維雖堅詞否認參加匪黨組織,惟該被告鄧材維在內政部調查局及本部保安處偵訊時供認「於39年夏經林匪礽階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經林匪礽階供證屬實。被告張文成雖以「不知林礽階、盧阿道係匪諜」為辯解,但該被告張文成在內政部調查局供稱「經林礽階勸誘參加匪黨組織但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9年3月25日 | 1960/8/20因心臟衰弱死於獄中。 | |||
887 | 860 | 黃連勝 | 男 | 1918/9/30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80 | 35 | 農 | 黃連勝、張文成等人明知同案被告林礽階、盧阿道為匪諜,並接受其反動宣傳而不告密檢舉,應依法論處。前述事實業據黃連勝在內政部調查局供稱「盧阿道曾勸成(黃連勝自稱)參加匪黨組織,但我不答應」,惟黃君在審理中辯稱,不知盧阿道係匪諜。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888 | 861 | 張文成 | 男 | 1922/8/2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80 | 31 | 農 | 同案被告林礽階於39年夏吸收鄧材維等加入匪組織,並領導開會、討論時事等問題;鄧材維經林匪礽階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後並閱讀林匪交與之黎明報、光明報等反動報紙,鄧匪曾繳納匪黨費每月5元,計2、3次。張文成明知林礽階、盧阿道為匪諜並接受其反動宣傳而不告密檢舉。被告鄧材維雖堅詞否認參加匪黨組織,惟該被告鄧材維在內政部調查局及本部保安處偵訊時供認「於39年夏經林匪礽階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經林匪礽階供證屬實。被告張文成雖以「不知林礽階、盧阿道係匪諜」為辯解,但該被告張文成在內政部調查局供稱「經林礽階勸誘參加匪黨組織但未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889 | 862 | 王顯明 | 男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自新 | 51165 | 25 | 鐵路局新竹檢車段檢車員 | 王顯明介紹、吸收鐵路局員工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新竹支部鐵路機務段小組。 | 自新 | |||||
890 | 863 | 鄭秋徒 | 男 | 1926/10/16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90 | 26 | 鐵路局火車司機 | 鄭秋徒於38年11月間在鐵路局新竹車站內經林佳楓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與陳傳枝、陳榮標為一小組,鄭秋徒曾在林佳楓家參加開會,並書寫反動標語,迨林佳楓逃匿後,復由其擔任小組負責人,陰謀叛亂。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91 | 864 | 王添進 | 男 | 1918/10/6 | 台灣,新竹市 | 初中 | 51090 | 34 | 鐵路局機務段修理匠 | 王添進於39年6月,由劉賽慧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並吸收許炳桐、曾仁根等2人加入組織,同為一小組,由王任小組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92 | 865 | 蕭清安 | 男 | 1924/10/20 | 台灣,新竹縣 | 初中 | 51090 | 28 | 鐵路局新竹站檢車員 | 蕭清安於38年11月間經業已自首之王顯明介紹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新竹鐵路機務段小組,擔任匪徒王顯明、林佳楓間之聯絡,並先後吸收余火珠、杜清鏜等2人加入組織,派余火珠調查鐵路局新竹站內及駐軍等情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93 | 866 | 余火珠 | 男 | 1929/12/2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90 | 23 | 鐵路局新竹站報務員 | 余火珠於39年2月間,經蕭清安介紹參加匪幫組織,曾奉蕭清安之命調查鐵路局新竹站內及駐軍等情形,口頭報告蕭清安一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94 | 867 | 楊 波 | 男 | 1925/8/29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165 | 28 | 鐵路局新竹站檢車員 | 楊 波於38年9月間在鐵路局新竹站經已自首之王顯明介紹參加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新竹支部鐵路機務段小組,在蕭清安(已另案辦)家開會一次,及擔任收集黨費併聯絡等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895 | 868 | 陳傳枝 | 男 | 1923/2/21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5 | 30 | 鐵路局新竹機務站火車司機 | 陳傳枝於38年冬由林逢祥介紹參加組織,受林逢祥領導,並先後開會兩次,研究「黨的手冊」及「開國文獻」。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896 | 869 | 陳榮標 | 男 | 1923/11/7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5 | 30 | 鐵路局新竹站火車司機 | 陳榮標於38年冬由在逃之匪幹林逢祥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受林逢祥領導,並先後開會兩次,研究「黨的手冊」及「開國文獻」等問題。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897 | 870 | 李彥青 | 男 | 1929/11/1 | 台灣,苗栗縣 | 初中 | 51165 | 24 | 鐵路局高雄栓車段檢車匠 | 李彥青於38年冬經王顯明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初未應允,嗣王改變方法,對李彥青談時事,並將人民專政等書交其閱讀始克成功,參加後曾開會兩次,討論三民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比較及打倒有產階級。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898 | 872 | 許炳桐 | 男 | 1920/1/15 | 台灣,新竹市 | 小學 | 51165 | 33 | 鐵路局機務段修理匠 | 許炳桐於39年夏由王添進(另案辦理)介紹,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899 | 873 | 蕭杜寶珠 | 女 | 1929/12/30 | 台灣,新竹縣 | 51165 | 24 | 家務 | 蕭杜寶珠為蕭清安之妻曾知其夫加入匪黨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年;緩刑2年。 | 徒刑3月 | |||||
900 | 874 | 林清良 | 男 | 1922/1/25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31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機務佐 | 林清良(職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機務佐)於37年2月間,由其同事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受洪某等領導,並先後吸收同案被告(同事)賴鳳朝、李詩澤入黨。37年10月間,藉提高各同事學識技能,建議該管電台主任准許設立國、英、數無線電等講習班,暗中吸收徐文贊、涂朝吉、簡萬坤、黃漢忠。38年3月間,林君奉命須聯絡同事感情,保護電台機器,聽候匪軍來台接收,乃於同年9月、10月間,與賴君、李君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同案被告(同事)徐文贊等人參加為隊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01 | 875 | 賴鳳朝 | 男 | 1929/1/11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24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機務佐 | 賴鳳朝、李詩澤分別於37年8月、38年3月經林清良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並於38年9、10月間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徐文贊、涂朝吉、簡萬坤、黃萬忠為隊員,並以研 究技術為名,集資購買電信器材零件,由林清良、賴鳳朝、徐文贊裝製收發報機2套共4部、收音機3架供獻上級及備為匪軍攻台時配合宣傳,除已將收音機2架送與周匪慎源外,餘均由賴鳳朝保藏,並由賴鳳傳先後介紹徐文贊、涂朝吉正式加入匪黨,成立匪桃園電信支部,賴鳳朝、李詩澤分任組織及宣傳幹事,經常開小組會,傳閱反動文件書籍、繳納黨費。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02 | 877 | 徐文贊 | 男 | 1929/7/9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24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技務佐 | 林清良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被告徐文贊、黃漢忠等人參加為隊員,並以研究技術為名,集資購買電信器材、零件,由該林清良、賴鳳朝、徐文贊裝製收發報機兩套共4部、收音機3架,以供獻上級及匪軍攻台時配合宣傳工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2年3月 | ||||
903 | 878 | ?朝吉 | 男 | 1930/5/21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23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發報台2等技務佐 | 賴鳳朝李詩澤組「無線電報國隊」邀徐文贊涂朝吉簡萬坤黃漢忠參加為隊員並集資購器材零件由林清良賴鳳朝徐文贊裝製收發報機兩套共四部收音機三架。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04 | 879 | 黃漢忠 | 男 | 1930/4/7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23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自動機室2等技務佐 | 38年9、10月間,林清良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被告徐文贊、黃漢忠等人參加為隊員,並以研究技術為名,集資購買電信器材、零件,由該林清良、賴鳳朝、徐文贊裝製收發報機兩套共4部、收音機3架,以供獻上級及匪軍攻台時配合宣傳工作。該林清良並奉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905 | 880 | 簡萬坤 | 男 | 1930/2/18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140 | 23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技務佐 | 林清良於37年9、10月間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被告簡萬坤等參加為隊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906 | 881 | 黎子松 | 男 | 廣東, | 大學 | 51170 | 35 | 新竹縣中教員 | 黎子松早於28年初在廣州參加匪幫並充任匪屬游擊隊政訓員後逃回家鄉旋受業廣州大學36年9月來台就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以大陸匪燄方張乃展開活動組設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入盟供閱匪幫書刊實施思想訓練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組織利用其所開之興中書店以為掩護販賣左傾書刊藉營業所得作為活動經費. | 死刑 | 死刑 | |||||
907 | 882 | 傅煒亮 | 男 | 1927/8/26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51170 | 25 | 台大工學院機械系學生 | 傅煒亮、鄭熙炳、張燦生於38年12月間受匪幹羅吉月吸收並領導加入朱毛匪幫組織,經常集會,從事調查同學思想,企圖吸收黨徒,擴大組織,並作攻擊政府之反宣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羅吉月 | |||
908 | 883 | 鄭熙炳 | 男 | 1922/3/30 | 台灣,花蓮縣 | 大學 | 51170 | 30 | 台灣省公路局修車廠試用工務員 | 傅煒亮、鄭熙炳、張燦生於38年12月間受匪幹羅吉月吸收並領導加入朱毛匪幫組織,經常集會,從事調查同學思想,企圖吸收黨徒,擴大組織,並作攻擊政府之反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09 | 884 | 張燦生 | 男 | 1928/3/19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1170 | 24 | 無 | 傅煒亮、鄭熙炳、張燦生於38年12月間受匪幹羅吉月吸收並領導加入朱毛匪幫組織,經常集會,從事調查同學思想,企圖吸收黨徒,擴大組織,並作攻擊政府之反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10 | 885 | 黃竹櫻 | 女 | 1932/7/3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1170 | 20 | 省立新竹師範學校學生 | 黎子松36年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入盟,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11 | 886 | 傅如芝 | 女 | 1932/9/3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1170 | 20 | 省立新竹女子中學學生 | 黎子松36年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入盟,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 | 10年,褫奪公權8年 | 死刑 | ||||
912 | 886 | 傅如芝 | 女 | 1932/9/3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3044 | 23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傅如芝42年7月由新生訓導處解本部保安處在該處看守所屢與已決犯陳 華秘密通信接受其教育並將陳華所交匪書「青年修養」二冊傳與已決犯方宗英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前案51170處刑10年。 | |||
913 | 887 | 鄭詩禮 | 男 | 1933/5/18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1170 | 19 | 新竹市立中學學生 | 黎子松36年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入盟,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914 | 888 | 周賢農 | 男 | 1933/12/5 | 台灣,新竹市 | 高中 | 51170 | 19 | 省立新竹中學學生 | 黎子松36年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入盟,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915 | 891 | 蔡 高 | 男 | 1925/1/25 | 浙江,平陽縣 | 高中 | 51170 | 27 | 省立新竹女子中學幹事 | 蔡 高38年下半年曾研讀勞動問題及人類是怎麼造成的等左傾書籍,並交傅如芝閱覽。 | 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 | ||||
916 | 892 | 饒菊秋 | 男 | 1918/11/20 | 江西,臨川縣 | 51100 | 30 | 輜汽第17團第2營中校營長 | 饒菊秋原係東北輜汽第七團第2營中校營長,瀋陽陷匪後,遭匪俘虜並解至集中營受訓。因其叔饒匪漱石任上海市委書記等偽職,推荐至江西省政府偽副主席方匪志純處工作。旋欲憑其在政府人事關係來台為匪立功,饒匪徇其所請,且指示潛台工作之重點,並給予匪華東局路條一紙及路費偽幣「人民券」8萬元。被告遂於39年初抵台後,即先後以軍校同學、同鄉及部屬等關係,廣事建立友誼,恪遵饒匪之指示,相機執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中共高幹鐃?石之侄。 | ||||
917 | 893 | 馬乘風 | 男 | 1906/8/16 | 河南,宜陽縣 | 51110 | 50 | 立法委員 | 馬乘風於38年1月25日自南京赴蕪湖訪晤當時第8兵團司令官劉汝明,以匪李德全誘降之廣播詞企圖策反劉汝明,後藉立法委員身份來台;並於40年5、7月間,先後為趙守志、楚鴻烈保證代為申請入境來台,並容留住宿介紹轉往嘉義商業職業學校充任教員予以包容庇護。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收;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 | 徒刑20年7月25日 | |||||
918 | 894 | 趙守志 | 男 | 河南, | 51110 | 45 | 嘉義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趙守志擬利用馬乘風等在台關係潛台密組偽「民革」台灣支部當經釐訂工作計劃報經匪偽核准離蘇赴港函託馬乘風保證代為申請入境於同年五月間來台伺機建立組織從事叛亂工作該趙守志於抵台後並立將渠參加偽「民革」經過情形詳告馬乘風猶容留住宿並於同年八月間為趙介紹轉往嘉義商業職業學校充任教員。 | 死刑 | 死刑 | ||||||
919 | 895 | 楚鴻烈 | 男 | 1913/9/17 | 河南,滎陽縣 | 51110 | 42 | 嘉義商業學校教員 | 楚鴻烈係前河南西華縣長匪幹楚 博之弟,38年大陸淪陷後與趙守志同留蘇州,對39年7月間趙守志自蘇州遄返開封,與匪要劉莪青等聯絡及參加偽「民革」組織等經過情形均屬知情,且與趙守志於40年元月間自蘇州赴港,託由馬乘風保證申請入境,同年7月間來台,抵台後未將趙守志參加偽「民革」情形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920 | 896 | 顧達川 | 男 | 江蘇,蘇州市 | 51130 | 37 | 無 | 36年6月15日四平戰役被俘編入匪「解放大隊」在通化受訓積極表現派任為匪校官隊代理隊長旋又任我軍校官百五六十名編成之軍官大隊隊長至同年11月遣返瀋陽迨39年9九月瀋陽失陷二度被俘使派為遼東區聯絡部調研科長38年3月復派被告至我防地作分化瓦解策反工作由匪解放團長王世英發交黃金一兩東北流通券二十萬元啣命南下第值上海淪陷被告乃持王匪世英函赴上海匪軍管會胡科長接洽經胡改派台灣擔任策反由匪公安廳長梁國斌交代被告「瓦解國軍」「分化國軍」「策反國軍」「組織??」等四項任務。 | 死刑 | 死刑 | ||||||
921 | 897 | 洪瑞棠 | 男 | 1925/3/15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自首撤消 | 51150 | 28 | 台灣省糧食局肥料運銷處第1組組員 | 洪瑞棠前在省立農學院肄業時,於37年底,受其同學王敏宗之煽惑,加入讀書會,繕交自傳,38年1月為匪黨正式黨員,受匪幹謝桂芳領導經常參加小組會,討論時局問題,從事宣傳攻擊政府等工作方針,並將反動書刊轉交群眾賴寶禎等閱讀,迨該組織被破獲,被告遂於39年5月底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經同年六月廿六日發給自首證在案旋發覺該被告在自首中于同月初間曾秘密與被通緝之匪幹黃慶聰連絡鼓勵繼續逃亡及與賴寶禎等之關係均未坦白自述由該局傳案以其確欠忠誠撤銷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王敏宗 | ||
922 | 898 | 李友邦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嚴秀峰之夫,李蒼降之叔。 | 51160 | 47 | 台灣省改造委員會改造委員 | 李友邦21年曾參加共黨青年團組織被浙江當局逮捕繁獄兩年釋出後於27年間在金華呈准設立台灣義勇隊時仍與匪幫皖浙閩贛聯絡總機構在金華密設之辦事處重要幹邵荃麟駱耕模葛琴杜青張英等工作聯絡資助其所辦之刀與筆月刊經費暨供共幹翁文章住宿以及帶同張英至閩轉台錄用匪幹潘華充任要職並其妻由潘匪介紹加入匪黨與叛徒季澐聯絡提供情報。 | 死刑 | 死刑 | 季 澐、嚴秀峰 | ||||
923 | 899 | 吳乃光 | 男 | 廣東,豐順縣 | 51180 | 32 | 屏東愛智書店店主 | 35年秋吳乃光啣匪中央政治局華南分局命來台與黃榮燦密取聯繫36年6月吳乃光潛往嘉義農校任教與匪黨員陳玉貞相戀共同發表荒謬言論熱望匪軍獲取勝利翌年二月吳因病離校介由郭遠之接替教席復向該校職員蘇茂藻等宣揚蘇俄政策歡迎匪軍來台,病愈後陳玉貞復出資與其在屏東開設愛智書店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924 | 900 | 郭遠之 | 男 | 1914/5/11 | 江西,萬載縣 | 51180 | 39 | 台灣省立嘉義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於25年就讀日本明治大學時參加李隆等叛亂組織,嗣郭遠之服務於前軍政部第3補訓處,由同事吳乃光介紹前往皖南投附薛暮橋未果來台後吳介紹郭遠之接替其嘉農教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25 | 903 | 張 南 | 男 | 廣東,大埔縣 | 51180 | 30 | 集納半月刊主編 | 吳乃光匿居台南除由陳玉貞竭資濟助外並由集納半月刊主編張 南代為捐募款項供其秘密活動。 | 15年 | |||||||
926 | 904 | 柯發仁 | 男 | 福建,順昌縣 | 51180 | 28 | 屏東中區國民兵隊隊? | 柯發仁於36年10月至37年2月間曾由郭遠之介紹閱讀「父與子」「處女地」「貴族之家」等書籍並曾為吳乃光覓址開設書店。 | 感化 | |||||||
927 | 905 | 陳宏基 | 男 | 1925/6/1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51190 | 28 | 台灣大學經濟系4年級學生 | 陳宏痋B徐茂德與叛徒陳蒼柳及自首份子廖水萬均係中學同學素有往 來,並曾聞見廖水萬讚揚匪幫誹謗政府,陳君並研讀馬克斯學說及「蘇聯2月及10月革命」、「蘇聯5年計劃」、「光明報」等匪方書刊;徐君亦閱覽「光明報」,復均時與陳蒼柳、廖水萬接近,受其宣傳濡染顯見渠等思想左傾。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4日 | ||||
928 | 906 | 徐茂德 | 男 | 1925/8/28 | 台灣,宜蘭縣 | 51190 | 28 | 羅東中學教員 | 徐茂德與叛徒陳蒼柳及自首份子廖水萬均係中學同學素有往 來,並曾聞見廖水萬讚揚匪幫誹謗政府閱讀「光明報」等匪方書刊復均時與陳蒼柳、廖水萬接近,受其宣傳濡染思想左傾。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29 | 907 | 林一生 | 男 | 1918/5/3 | 台灣,宜蘭縣 | 51190 | 35 | 羅東鎮農會附總幹事 | 林一生與叛徒陳蒼柳及自首分子廖水萬均係中學同學,素有往來交遊,並曾聞見該廖水萬讚揚匪幫,誹謗政府。林君研究馬克斯恩格斯經濟論集,復時常與叛徒陳蒼柳、自首分子廖水萬接近,受其宣傳濡染,思想左傾,行止偏頗,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30 | 908 | 張以淮 | 男 | 1929/9/21 | 福建,莆田縣 | 大學 | 台大學生 | 52315 | 24 | 台灣電力公司工務員 | 37、38年間,張以淮、萬家保均參加該大學學生團體「蜜蜂文藝社」、「麥浪歌詠隊」,與已開釋被告陳錢潮時相往來、思想偏激、不滿政府,39年初,陳錢潮被釋出後,由張以淮幫助金錢俾便離開台灣。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31 | 909 | 華宣仁 | 男 | 1926/10/18 | 浙江,寧海縣 | 52315 | 26 | 彰化縣溪州糖廠工務員 | 39年3月間,汪穠年組成樂群音樂社、自由畫社,被告華宣仁亦參加自由畫社,並各閱讀左傾思想書籍「思想方法論」、「新人生觀」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32 | 910 | 吳京安 | 男 | 1930/4/3 | 浙江,諸暨縣 | 52315 | 23 | 台灣大學學生 | 吳京安、汪穠年等係國立台灣大學肆業學生,於39年3月間分別組織樂群音樂社、自由畫社,并各閱讀左傾思想書籍「思想方法論」、「新人生觀」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月25日 | |||||
933 | 911 | 汪穠年 | 女 | 1928/7/28 | 浙江,杭州市 | 即胡汪穠年。 | 52315 | 23 | 台灣大學學生 | 汪穠年參加「麥浪歌詠隊」,均與台北地方法院38年受理案內已開釋被告陳錢潮友善時相往來、思想偏激、不滿政府,39年初,陳錢潮被釋出後,由張以淮幫助其金錢,俾便離開台灣。同年3月間,汪穠年組成樂群音樂社、自由畫社,被告華宣仁亦參加自由畫社,並各閱讀左傾思想書籍「思想方法論」、「新人生觀」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月24日 | 即胡汪穠年。 | |||
934 | 912 | 王士彥 | 男 | 1927/9/10 | 浙江,奉化縣 | 52315 | 26 | 獸醫血清製造所技術員 | 王士彥係台灣大學畢業學生,於37年在校肄業期間參加方向社,38年1月起即至該校畜牧場實習,未繼續參加該社,同年4月該社被令解散;被告犯罪行為係本省宣佈為戒嚴區域前,且方向社被解散後犯行即已中止,自應由司法機關審理,關於本部份應諭知不受理移送管轄法院審辦。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6月25日 | 移送管轄法院審辦 | ||||
935 | 912 | 王士彥 | 男 | 1927/9/10 | 浙江,奉化縣 | 52316 | 26 | 台北縣淡水鎮獸醫血清製造所技術員 | 王士彥係國立台灣大學農學院學生,當37年春在校時,與該校匪諜學生王耀華,陳雄誠等共同組織「方向社」,出版「方向導報」「方向」刊物,為匪宣傳,攻擊政府,38年1月被告離校至畜牧場實習,並無脫離該社之表示,該社旋於同年被令解散。 | 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6月25日 | |||||
936 | 913 | 萬家保 | 男 | 1926/12/24 | 湖北,潛江縣 | 52315 | 27 | 台灣造船公司實習員 | 37、38年間,張以淮、萬家保均參加該大學學生團體「蜜蜂文藝社」、「麥浪歌詠隊」,與已開釋被告陳錢潮友善時相往來、思想偏激、不滿政府,39年初,陳錢潮被釋出後,由張以淮幫助金錢俾便離開台灣。同年3月間,汪穠年組成樂群音樂社、自由畫社,華宣仁亦參加自由畫社,並各閱讀左傾思想書籍「思想方法論」、「新人生觀」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37 | 914 | 張曉春 | 男 | 1933/10/16 | 福建,金門縣 | 52315 | 19 | 台灣師範學院附屬中學學生 | 張曉春係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學生,於38年5月以筆名漁夫撰寫「燈塔上的燈光」、「愛的生命」兩稿,刊登該學院求職學會之燈塔刊內,及與被告張以淮認識往來思想受其毒害,亦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38 | 915 | 陳力群 | 男 | 1926/6/1 | 江蘇,林森縣 | 51220 | 24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中圖書?幹事 | 陳力群於38年11月間投入朱毛匪幫福建人民革命大學受訓四個月結業後,被派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工作,39年4月間潛來台灣從事覓取情報及策動我方船隻叛變等任務,唆使昔日馬尾商船學校同學高桂麟將利民輪開往匪區,同年九月間將我軍在馬祖島部隊番號等情報,託高桂麟轉交葉友倫帶往香港轉寄其母親再交林滔,又往晤馬尾商船學校同學王起均利用王知悉基隆要塞秘密之機會,囑其繪制基隆要塞圖?位圖及台灣省交通圖連同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接收總報告摘錄之軍事機密要點一併交與趙一涵轉交柯則恭帶至香港再轉林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39 | 916 | 王起均 | 男 | 福建, | 51220 | 23 | 台北稅捐處實習員 | 依陳力群之囑將繪制之基隆要塞?位圖及台灣省交通圖各一紙連同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接收總報告摘錄之軍事機密要點一併夾於洋裝德文航海書內交與趙一涵轉交柯則恭帶至香港再轉林滔。 | 死刑 | 死刑 | ||||||
940 | 917 | 柯則恭 | 男 | 1927/8/18 | 福建,福州市 | 51220 | 25 | 福民輪三管輪 | 柯則恭於本40年5月間,由趙一涵交來洋裝德文航海書籍兩本內夾帶繪制之基隆要塞?位圖及台灣省交通圖各一紙連同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接收總報告摘錄之軍事機密要點帶往香港。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11月5日 | |||||
941 | 918 | 高桂麟 | 男 | 1931/11/30 | 福建,林森縣 | 51220 | 21 | 利民輪三管輪 | 高桂麟於39年9月間,為陳力群將信一封交與葉友倫帶往香港及受陳力群之教唆將利民輪開往匪區。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942 | 919 | 葉友倫 | 男 | 1926/6/2 | 福建,南平縣 | 51220 | 25 | 利民輪二副 | 葉友倫於上39年9月間,代高桂麟將密函一件帶往香港。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4年3月22日 | |||||
943 | 920 | 趙一涵 | 男 | 1928/7/29 | 福建,林森縣 | 51220 | 25 | 協安輪三管輪 | 趙一涵代王起均將洋裝德文航海書兩本交與柯則恭帶往香港。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944 | 921 | 顧 炤 | 男 | 江蘇,南京市 | 51230 | 28 | 無 | 顧炤係前陸軍第102師衛生連少校連長38年10月間在浙江金塘一帶被俘解至江蘇滁縣匪三野部隊感訓大隊受匪思想訓練三月39年2月間由該部隊政治部匪幹楊某勸誘為匪立功填具工作志願書接受匪交人民券十萬元作為旅費來台活動企圖利用職務機會從事宣傳匪之成功策動官兵反叛乘機破壞爆炸倉庫等。 | 死刑 | 死刑 | 被俘。 | |||||
945 | 922 | 周作民 | 男 | 山東, | 51240 | 22 | 華浮漁船無線電報務員 | 34年冬在山東威海衛參加共黨訓練後派充兒童團指導員曾發動?爭其同鄉戚繩武從事叛亂嗣於36年春上海入勝昌公司華浮漁輪充報務員38年隨同該公司正副經理撤退來台仍在該輪服務。 | 無期徒刑 | |||||||
946 | 923 | 戚耀富 | 男 | 1929/12/5 | 山東,威海衛市 | 51240 | 24 | 攤販 | 戚耀富、戚其岳於34年冬間,在威海衛曾受匪幫之訓練,該戚耀富被派充村幹,戚其岳被派任小學教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947 | 925 | 楊宰良 | 男 | 江蘇, | 51240 | 36 | 商合眾棉布公司會計 | 39年下半年間先後將台灣合眾棉布公司所有黃金二百零五兩美鈔二萬零七百元託隆茂行劉德宸轉交北京輪人員私運香港本年一月間該楊宰良曾遵張炤民之囑又將該公司所有之美鈔四千元送至劉德宸處轉運香港未果被扣。 | 10年 | |||||||
948 | 926 | 劉德宸 | 男 | 山東,掖縣 | 51240 | 38 | 商隆茂行經理 | 39年下半年間先後將台灣合眾棉布公司所有黃金二百零五兩美鈔二萬零七百元託隆茂行劉德宸轉交北京輪人員私運香港本年一月間該楊宰良曾遵張炤民之囑又將該公司所有之美鈔四千元送至劉德宸處轉運香港未果被扣。 | 07年 | |||||||
949 | 927 | 劉旭春 | 男 | 山東,掖縣 | 51240 | 42 | 商隆茂行職員 | 隆茂行職員經劉德宸派駐香港代理該行與合眾瑞豐等公司聯絡39年間劉德宸亦曾將其已有黃金一百二十兩美鈔一萬四千元私運赴香港採辦貨物來台。 | 07年 | |||||||
950 | 928 | 李宏鼎 | 男 | 山東,掖縣 | 51240 | 36 | 無 | 探知劉德宸有走私黃金情事於本年2月28日假冒國防部保密局工作人員名義至隆茂行意圖調查情形被本部派駐人員發覺扣留。 | 06年 | |||||||
951 | 929 | 劉馨吾 | 男 | 山東,掖縣 | 51240 | 42 | 商 | 劉馨吾對於周作民在威海衛為匪並曾?爭戚繩武等行為非唯不予檢?而且與之合資開設利台商行。 | 05年 | |||||||
952 | 930 | 王荊三 | 男 | 51240 | 商 | 為青島瑞豐公司之經理於39年春由香港返?青島後入中共華東貿易局。 | 在逃 | 缺席判定沒收財產 | ||||||||
953 | 931 | 張炤民 | 男 | 在逃 | 51240 | 台灣合眾棉布公司經理 | 台灣合眾棉布公司係中共華東貿易局所屬香港合眾貿易公司之分機構其在台之經濟機構專事搜括台灣黃金外幣使台灣經濟貧乏減少國家反共財力經理張炤民經常駐港業務由其以函電指揮該行會計楊宰良辦理。 | 在逃 | 缺席判定沒收財產 | |||||||
954 | 932 | 廖學銳 | 男 | 1927/3/1 | 台灣,台中市 | 49075 | 23 | 光復國小教員 | 陳福添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徒刑5年 | 死刑 | |||||
955 | 932 | 廖學銳 | 男 | 1927/3/1 | 台灣,台中市 | 52300 | 27 | 光復國民學校教員 | 廖學銳與叛徒陳添福同事,聽受指使為匪宣傳吸收黨徒,於35、6年間組織讀書會,輾轉吸收被告郭萬福、郭明哲、蘇海樹等參加,經常集會研討匪黨書籍理論,37年10月間,繕具自傳交與陳添福,正式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台中市工委,並先後吸收鄭慶龍、張晃昇、蔡進盛等參加該同盟,交閱反動書刊,蓄意擴大叛亂活動,前經查獲,於38年12月23日以(38)安澄字第17號判決參加叛亂組織罪處徒刑5年,在執行中,發覺其參加組織後,著手進行顛覆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56 | 933 | 郭萬福 | 男 | 1913/2/8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41 | 無 | 郭萬福於36年間由廖學銳邀誘參加讀書會後,並介紹與陳福添認識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同年及37年先後介紹郭明哲、郭阿坤等參加組織,並成立中部地區大甲支部擔任書記,38年7月間在大甲街上散貼匪黨傳單,39年2月起為避免緝捕而到處藏匿,並由柯耀南代為偽造化名陳松柏之身分證一枚交其行使潛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57 | 934 | 郭阿坤 | 男 | 1923/8/12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0 | 教員 | 郭阿坤於36年間受廖學銳之勸誘,與郭萬福、郭明哲、蘇海樹同於37年4月間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編為大甲支部,自任組織幹事,38年2月間吸收葉金龍參加其組織,同年底匪上級發交反動宣傳標語在清水、沙鹿2地分別張貼38年3月間吸收葉金龍及另案被告邵萬壽鍾來田參加,邵萬壽並充任宣傳幹事吸收賴登洲參加嗣郭萬福潛匿郭阿坤繼任書記,王三派於37年7月間經郭明哲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先後受郭萬福郭阿坤領導38年3月將葉金龍介紹予郭阿坤吸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58 | 935 | 蘇海樹 | 男 | 1924/10/18 | 台灣,台中縣 | 50125 | 警員 | 曾經該管台中縣警察局於39年7月間,以匪嫌拘送感訓,至40年4月釋回。 | 感化 | 死刑 | 52300案處死。 | |||||
959 | 935 | 蘇海樹 | 男 | 1924/10/18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30 | 農 | 蘇海樹於36年間參加廖學銳之讀書會,37年夏受郭阿坤介紹予郭萬福,正式吸收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接閱「新民主主義」「論世界現勢10講」「人民政府成立紀念講演詞」等匪黨書刊,並擔任中部地區大甲支部組織幹事,又以警員身分掩護郭萬福、郭阿坤,在大甲、清水等處發貼反動傳單等犯行,曾經該管台中縣警察局於39年7月間,以匪嫌拘送感訓,至40年4月釋回後,發覺前情再予拘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60 | 936 | 賴登洲 | 男 | 1926/7/26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30 | 國民學校教員 | 廖學銳吸收郭萬福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再由郭萬福吸收郭阿坤加入,郭阿坤則因常交閱新民主主義等匪書與賴登州閱覽,並對其宣傳大陸共匪勝利情形及協助匪軍解放台灣等情,遂於38年春介紹賴登洲加入該組織,其後賴君並吸收另案被告陳坤良,且將匪書交與楊月招、杜清輝等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61 | 937 | 邵萬壽 | 男 | 1924/9/7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30 | 農 | 邵萬壽於38年5月間,受叛徒郭阿坤吸收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大甲支部組織,接閱反動書刊,研究社會問題,聯絡同事感情,亦接充宣傳幹事,從事叛亂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62 | 938 | 鍾來田 | 男 | 1925/6/13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29 | 運輸公司事務員 | 鐘來田於38年4、5月間經另案被告郭明哲介紹與郭阿坤吸收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同案被告郭萬福領導,接閱經濟學等反動書籍,並於同年接受郭阿坤反動傳單,轉交郭萬福在大甲街上散貼。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63 | 939 | 王三派 | 男 | 1920/12/16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3 | 教員 | 王三派於37年7月間,經匪徒郭明哲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先後受郭萬福、郭阿坤領導,38年間先後吸收李振樂、劉木杉等人加入匪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64 | 940 | 葉金龍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2 | 農 | 葉金龍於參加後先後以「北平來去」等匪書交陳水炎閱讀至38年3月間介紹陳水炎參加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965 | 941 | 陳坤良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5 | 教員 | 陳坤良於38年春由賴登洲吸收加入民盟同年夏暨39年11月間先後與賴登洲分向賴世逢王秋來宣揚匪政至39年底吸收賴世逢加入。 | 死刑 | 死刑 | ||||||
966 | 944 | 孫家驥 | 男 | 1920/2/24 | 河北,北平市 | 52310 | 33 | 教員 | 孫家驥於37年12月間在大甲中學,由蔡仲伯告知王三派、郭明哲為共產黨,同年底因大陸上匪燄日熾,時局動盪不安,乃萌異志,逕向王三派表示願意參加其組織,經王三派之允許,並先後偕同會晤郭阿坤、郭萬福等,嗣王三派逃亡,即斷絕往來。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67 | 945 | 楊月招 | 女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5 | 教員 | 楊月招於37年下半年受賴登洲影響閱讀共書39年11月賴登洲陳坤良至賴世逢家宣揚匪政時曾隨同前往且隨聲贊揚匪?土地政策。 | 15年 | |||||||
968 | 946 | 劉木杉 | 男 | 1922/10/6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31 | 警員 | 劉木杉曾經王三派吸收加入匪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969 | 947 | 柯傳松 | 男 | 1909/6/8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43 | 教員 | 柯傳松於38年間曾替郭明哲油印匪書「青年的修養」幫助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明知郭明哲為匪諜,附和宣傳匪政暨幫助油印繕寫反動宣傳品,自均係幫助叛亂行為,應以幫助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970 | 948 | 孫家駒 | 男 | 1925/2/4 | 河北,北平市 | 52310 | 28 | 信義國民學校教員 | 孫家駒於38年3月間,曾為另案被告郭明哲抄繕新民主主義蠟紙供作油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971 | 949 | 賴世逢 | 男 | 1918/10/22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5 | 農 | 陳坤良於38年春由賴登洲吸收加入匪盟,同年夏暨39年11月間,先後與賴登洲分向賴世逢、王秋來宣揚匪政,至39年底吸收賴世逢加入匪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72 | 950 | 鄭朝璋 | 男 | 1920/2/19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35 | 醫務佐理員 | 王三派於37年7月間經郭明哲介紹參加匪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38年先後吸收鄭朝璋等加人匪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73 | 951 | 洪 成 | 男 | 1924/11/1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29 | 農 | 王三派於37年間先後吸收李振樂、伍保忠、洪成(即月野)、伍利、鄭朝璋、劉木杉加入匪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74 | 952 | 蔡輝煌 | 男 | 1900/12/30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53 | 運輸 | 蔡輝煌與王三派友善,當王三派逃亡期間,曾於39年5、6月間由被告王明德聯絡,曾在大甲水尾山晤面。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7日 | |||||
975 | 953 | 杜清輝 | 男 | 1929/1/31 | 台灣,台中縣 | 「出」誤為林清輝 | 52310 | 24 | 教員 | 杜清輝於39年春由楊月招交閱新民主主義,且於38年間由楊月招介紹參加台灣共產黨外埔支分部查非事實,查該被告明知賴登洲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29日 | ||||
976 | 954 | 張耀坤 | 男 | 1923/11/30 | 台灣,苗栗縣 | 52310 | 30 | 農 | 39年12月間郭坤木帶陳水炎等人至其家求工作時,即已明告為匪案逃犯,40年1月間郭坤木又向其借住草房時,曾詢以「何苦參加共產黨」,足證其已明知陳水炎等為匪諜。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25日 | |||||
977 | 955 | 王秋來 | 男 | 1917/9/3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6 | 教員 | 陳坤良於38年春,由賴登洲吸收加入匪盟,同年夏暨39年11月間,先後與賴登洲分向賴世逢、王秋來等宣揚匪政且於38年秋在外埔國校操場榕樹下,陳坤良、賴登洲曾勸誘其參加匪幫未果。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29日 | |||||
978 | 957 | 王明哲 | 男 | 1930/12/10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23 | 店員 | 王明哲明知其兄王三派為匪諜案逃亡,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11日 | |||||
979 | 958 | 王明德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49020 | 21 | 無 | 接受共黨宣傳教育 | 感訓 | ||||||
980 | 959 | 胡萬德 | 男 | 1917/10/6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6 | 農 | 胡萬德明知石聰今為匪諜,未據告密檢舉,以石聰今為在逃匪諜係被告胡萬德堂兄胡連登之內姪,40年間常至胡萬德家,於40年古曆10月左右,即知其為匪,因怕報復不敢檢舉等情。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9日 | |||||
981 | 960 | 鄭香廷 | 男 | 1923/9/6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8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化驗課助理工程師 | 鄭香廷、彭明雄均於38年9' 10月間,先後由另案叛徒重整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竹東區委劉興炎介紹,加入匪黨外圍之讀書會,39年2月繕交自傳進為正式黨員,並經鄭香廷吸收被告羅文通加入組織,共同成立竹東水泥廠支部,受劉興炎領導,以工人聯盟名義從事教育工人、團結工人保護工廠以備配合匪軍進攻台灣之工運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2 | 961 | 羅文通 | 男 | 1927/12/4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5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工人 | 鄭香廷吸收被告羅文通加入組織,共同成立竹東水泥廠支部,受劉興炎領導,以工人聯盟名義從事教育工人、團結工人保護工廠以備配合匪軍進攻台灣之工運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3 | 962 | 彭明雄 | 男 | 1926/10/12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7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課技術員 | 鄭香廷、彭明雄均於38年9、 10月間,先後由另案叛徒重整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竹東區委劉興炎介紹,加入匪黨外圍之讀書會,39年2月繕交自傳進為正式黨員,並經鄭香廷吸收被告羅文通加入組織,共同成立竹東水泥廠支部,受劉興炎領導,以工人聯盟名義從事教育工人、團結工人保護工廠以備配合匪軍進攻台灣之工運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4 | 963 | 鄭書六 | 男 | 1926/8/27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6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會計課僱員 | 鄭香廷吸收被告鄭書六,及彭明雄吸收被告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參加,交閱反動書刊,並由該羅文通負責調查竹東石油礦場生產數量及駐防之保警隊實力等材料轉報上級。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5 | 964 | 彭紹昌 | 男 | 1927/7/8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5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技工 | 彭明雄吸收被告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參加,交閱反動書刊,並由該羅文通負責調查竹東石油礦場生產數量及駐防之保警隊實力等材料轉報上級。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6 | 966 | 彭金鑾 | 男 | 1924/5/1 | 台灣,南投縣 | 51260 | 27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工人 | 彭明雄吸收被告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參加,交閱反動書刊,並由該羅文通負責調查竹東石油礦場生產數量及駐防之保警隊實力等材料轉報上級。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7 | 967 | 楊熾森 | 男 | 1924/4/28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8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電機工人 | 彭明雄吸收被告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參加,交閱反動書刊,並由該羅文通負責調查竹東石油礦場生產數量及駐防之保警隊實力等材料轉報上級。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88 | 970 | 陳集耀 | 男 | 1925/12/5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7 | 台灣省林產管理局竹東林場工人 | 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等與叛徒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或係友誼或係同事,均曾分別接受左傾思想教育,並閱讀匪黨書藉。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989 | 971 | 羅仁晃 | 男 | 1926/9/7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6 | 台灣省林產管理局竹東林場技術員 | 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等與叛徒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或係友誼或係同事,均曾分別接受左傾思想教育,並閱讀匪黨書藉。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990 | 972 | 謝正山 | 男 | 1923/11/5 | 廣西,柳江縣 | 51260 | 29 | 台灣省林產管理局竹東林場 | 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等與叛徒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或係友誼或係同事,均曾分別接受左傾思想教育,並閱讀匪黨書藉。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991 | 973 | 陳明新 | 男 | 1918/2/7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228,舊台共 | 52010 | 35 | 小販 | 陳明新於36年「228」事變時,即參加張匪志忠所組織之偽「自治聯軍」,領導嘉義支隊實行暴動,於36年8月間,加入朱毛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同年9月因強盜案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39年2月獲釋出獄後,復與匪廖學信恢復匪幫關係,由廖學信領導指揮在雲林縣北港鎮五塊寮及嘉義縣朴子鎮一帶活動,從事教育與吸收工作,並收集「228」時所搶得武器彈藥藏備武裝供叛亂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92 | 974 | 張 溜 | 男 | 1904/10/24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228,舊台共 | 52010 | 48 | 小販 | 張 溜為日共台灣民族支部份子,「228」事變後,曾引帶匪徒張志忠逃匿,並保管當時搶得武器彈藥,39年春,正式加入朱毛匪幫,先後受廖清纏(另案被告)、廖學信領導,39年初,曾陸續吸收吳復、吳沼木、蔡添丁、陳老在、陳配、蔡啟安等加入組織,擔任小組長,曾以新民主主義、光明報、列寧的演講等書教育其所屬匪徒,在五塊寮、北港鎮、朴子鎮一帶活動,陳 越等為其部屬。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93 | 975 | 陳 越 | 男 | 1906/7/4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舊台共 | 52010 | 46 | 農 | 陳 越早年即為日共分子,於36年5、6月間經張溜吸收為朱毛匪幫,分辦宣傳吸收等工作,先後由張 溜、陳明新領導,為朴子小組負責人,曾吸收呂 賽、高昺山等加入匪幫,並將光明報交呂 塞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94 | 976 | 陳媽居 | 男 | 1910/2/11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43 | 農 | 陳媽居於40年3、4月間,經張 溜吸收加入匪幫,嗣由張 溜介紹周姓、徐姓兩匪徒匿居其家,周姓匪徒尚以新民主主義一書交閱,同年8月,張 溜又帶共同 陳明新匿住其家達4月之久,張 溜亦不時匿居該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995 | 977 | 蔡 捆 | 男 | 1924/8/10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蔡梱? | 52010 | 29 | 農 | 蔡 梱於39年7月間,在吳 復家農作與陳明新相識後,同年10月即加入匪幫,並為陳明新埋藏子彈、手榴彈1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蔡梱? | ||
996 | 978 | 張有義 | 男 | 1914/9/14 | 台灣,台東縣 | 小學 | 52010 | 39 | 農 | 張有義與共同被告張 溜本屬親族,明知張 溜為「228」事變活動共產黨份子,於37年5月,並為之運送手槍3枝至台北交張道福。張君運槍行為時,雖在現行懲治叛亂條例公布以前,但迄未據告密檢舉或自首,其幫助叛亂之行為自在延續中。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997 | 979 | 陳 孝 | 男 | 1908/2/9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自首判刑 | 52010 | 44 | 商 | 陳 孝與共同被告陳明新早年即認識,先後在嘉義縣及新港等地聞見政府當局公告,並有汽車隊宣傳勸導陳明新自首,40年7月間,因陳明新至其住所要求暫住,乃引至王 象家中,偽稱陳明新因經商失敗須休養一時,請予暫住,嗣於41年1月28日,聞陳明新被捕,乃向北港警察分局自首。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98 | 980 | 蔡金河 | 男 | 1914/8/19 | 台彎,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39 | 商 | 蔡金河於39年11月間,經陳明新誘惑教育又受其兄蔡西涵之影響,而加入朱毛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99 | 981 | 張 明 | 男 | 1907/6/26 | 台灣,雲林縣 | 無 | 52010 | 45 | 農 | 張 明於40年5月間,經張 溜介與陳明新後,加入匪幫,編入東勢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6年2月27日 | 1958/4/9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1000 | 982 | 陳尾定 | 男 | 1920/12/1 | 台灣,雲林縣 | 52010 | 32 | 通訊員 | 張 溜於40年3月間,將新民主主義交陳尾定閱讀後,吸收為其同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01 | 983 | 蔡武考 | 男 | 雲林, | 小學 | 52010 | 27 | 火車站員 | 05年 | |||||||
1002 | 984 | 蔡 朝 | 男 | 1927/7/22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26 | 工 | 蔡武考、蔡 朝與另案被告吳沼木為同學,39年間,吳沼木曾勸誘參加匪幫未果。別無其他積極佐證,尚難遽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惟其明知吳沼木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則極明確,軍事檢察官對該被告蔡 朝起訴法條爰予變更。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16日 | ||||
1003 | 985 | 楊茂松 | 男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47 | 農 | 05年 | |||||||
1004 | 986 | 謝秋波 | 男 | 1932/9/6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52010 | 21 | 學生 | 謝秋波曾見張 溜等至其家與其父謝 達集會,亦明知陳明新與其父為同幫在逃分子,42年1月,陳明新至其家借款,未予報警應依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8月9日 | ||||
1005 | 987 | 吳 旺 | 男 | 1907/10/13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45 | 農 | 吳旺於40年11月間,在共同被告陳媽居家聆聽另一共同被告陳明新講解無產階級暨破壞政府言論,陳明新並囑勿對外言及其居住陳媽居之事。吳旺所為,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罪論處。前述事實業據陳孝自白、吳旺供認,核與陳明新、王象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19日 | ||||
1006 | 988 | 黃能添 | 男 | 雲林, | 小學 | 52010 | 41 | 農 | 03年 | |||||||
1007 | 989 | 吳長發 | 男 | 福建, | 52010 | 26 | 逃兵 | 03年 | ||||||||
1008 | 990 | 曾雲造 | 男 | 福建, | 52010 | 25 | 逃兵 | 03年 | ||||||||
1009 | 991 | 張 坪 | 男 | 1898/12/13 | 台灣,雲林縣 | 無 | 52010 | 54 | 農 | 張 坪為共同被告張 溜之弟,明知張 溜參加匪幫,未據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17日 | ||||
1010 | 992 | 蔡秋桐 | 男 | 1899/4/18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53 | 農 | 蔡秋桐於39年8月認識陳明新,陳曾以言詞勸誘其參加匪幫,但不直答,同年9月同案被告張 溜交與匪書4冊,均未據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16日 | ||||
1011 | 993 | 張 算 | 男 | 1935/4/16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10 | 18 | 農 | 張 算與張 溜為堂叔姪,明知張溜犯案在逃,40年5、6月間,張 溜帶一逃犯欲借住其家被拒而匿居附近山洞,為張 算所知,未據告密檢舉。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 3年 | ||||
1012 | 994 | 李枝添 | 男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52020 | 31 | 工 | 李枝添參加李漢堂之台共中部武裝組織後隨同李匪到處流竄又夥同被告陳梧桐為李匪向被告林水木處提取槍械子彈。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3 | 995 | 林水木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2020 | 34 | 農 | 林水木與巫添福為結拜弟兄巫匪於政府通緝中藏匿其家數月並將李漢堂叛亂用之武器交其收藏又由其分送一部交被告賴竹籃收藏。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4 | 996 | 曾金厚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2020 | 40 | 農 | 曾金厚與李漢堂李喬松林綠山林東山洪麟兒及巫添福等素有往來又為李漢堂收藏供叛亂用之武器及藏匿李漢堂巫匪添福。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5 | 997 | 曾 添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2020 | 25 | 農 | 曾 添於參加匪黨外圍組織國語講習會後為巫添福向蕃薯仔提取手槍一支及參加巫添福在被告曾金厚家召開叛亂會議。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6 | 998 | 賴竹籃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2020 | 35 | 農 | 賴竹籃為李漢堂收藏供叛亂用之手榴彈二十枚又明知巫匪添福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故為藏匿。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7 | 999 | 陳梧桐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2020 | 27 | 農 | 陳梧桐於夥同被告李枝添為李漢堂運輸軍械子彈及導送李漢堂至吳清顏家藏匿。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018 | 1000 | 曾綠波 | 男 | 台灣,台南縣 | 無 | 52020 | 51 | 農 | 曾綠波吳玉盞蔡進德對於李漢堂及被告李枝添兩叛徒在政府通緝逃亡中各容留其食住多日。 | 15年 | 藏匿匪諜 | |||||
1019 | 1001 | 吳玉盞 | 男 | 雲林, | 小學 | 52020 | 40 | 台糖農場工人 | 曾綠波吳玉盞蔡進德對於李匪漢堂及被告李枝添兩叛徒在政府通緝逃亡中各容留其食住多日 | 15年 | 藏匿匪諜 | |||||
1020 | 1002 | 蔡進德 | 男 | 1913/12/21 | 台灣,雲林縣 | 無 | 52020 | 40 | 工 | 蔡進德、曾綠波、吳玉盞對於李匪漢堂及被告李枝添兩叛徒在政府通緝逃亡中各留其食住多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1021 | 1003 | 廖烏毛 | 男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2020 | 35 | 農 | 廖烏毛對40年6月1日見到李漢堂一次而未向政府報告。 | 04年 | ||||||
1022 | 1004 | 李雪華 | 女 | 1936/7/15 | 台灣,台南縣 | 無 | 52020 | 16 | 工 | 李雪華為保密局獲案李匪漢堂幹部張遜章之女友,40年農曆6 月,經張遜章告知明知張匪係匪諜而未同政府告密。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23 | 1005 | 李 木 | 男 | 1916/1/6 | 台灣,台中縣 | 無 | 52020 | 37 | 農 | 李 木雖與林匪東山素有往來,並無可以證明其明知林匪為匪諜之確實事證,自難科以明知匪諜不為告密檢舉之罪,但該被告既與林匪常有往來,其思想亦難免受其薰染,應予交付感化,以資考察。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4月9日 | ||||
1024 | 1006 | 黃逢開 | 男 | 1926/10/29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30 | 27 | 農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39年冬與彭南華共同向劉登興、劉榮香、劉清泓、鍾阿輝等人宣傳匪情至39年3月,該黃逢開因畏罪逃避至神卓山,於40年4月潛至張錦秀處匿居文水橋香蕉園石洞內,仍與在逃叛徒羅坤春、彭南華等聯絡,並繼續開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黃新喜、徐阿連 | |||
1025 | 1007 | 徐慶蘭 | 男 | 1924/11/1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30 | 29 | 農 | 徐慶蘭39年6月間經叛徒羅坤春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羅坤春、謝其淡為一小組參與會議28次,接讀反動書刊,吸收被告李兆育、羅集基加入並有查獲該被告閱讀匪幫「論黨員的修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各1冊,及其讀書筆記1本存案。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026 | 1008 | 李兆育 | 男 | 1930/9/17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30 | 23 | 農 | 李兆育於39年6月間在田中耕作時,經徐慶蘭之宣傳勸誘,口頭應允加入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8權年。 | 徒刑12年 | ||||
1027 | 1009 | 羅集基 | 男 | 1926/5/11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30 | 27 | 農 | 羅集基於39年6、7月間,在田中耕作時,經徐慶蘭向之宣傳,勸誘參加叛亂組織,口頭應允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1028 | 1010 | 張錦秀 | 男 | 1917/12/4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30 | 36 | 農 | 張錦秀於40年4月間,容留黃逢開匿居其香蕉園石洞內後,明知其為叛徒,仍予藏匿,經常運送食物及工作器具供其食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29 | 1011 | 李媽兜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40 | 53 | 李媽兜35年由崔志信介紹與張志忠而入匪黨,11月成立台南市工委會自任書記,陳福星、陳文山任市委。張志忠又介紹與蔡孝乾相識,接受蔡孝乾領導,37年5 月赴香港參加「台省工作研究會」一個半月,返台後建立支部26個、直屬小組3個。39年5月開始逃亡與李義成購漁船一艘擬偷渡香港時於安平附近被捕。 | 死刑 | 死刑 | |||||||
1030 | 1012 | 陳淑端 | 女 | 台灣,台南縣 | 52040 | 26 | 39年5月偕同李媽兜四處逃亡,與李義成購漁船一艘擬偷渡香港時於安平附近被捕。 | 死刑 | 死刑 | 李媽兜之妻 | ||||||
1031 | 1013 | 李義成 | 男 | 1914/12/8 | 台灣,台南市 | 52050 | 39 | 商 | 李義成與另案在押匪首李媽兜時相往返,屢經李媽兜勸誘參加朱毛匪幫未允,迭經治安機關向其查詢李媽兜行蹤,以同情匪諜之立場,均不吐露,惟恐受牽連,久存離台逃亡之念,曾於41年1月4日出資新台幣2萬5千元與已自首匪徒張文煌,合夥利用走私方法企圖逃往日本,適該李媽兜組織瓦解,無處立足,亦擬潛往香港另謀發展,與該李義成在台南會晤,因無船未果行;嗣該李媽兜復派張文煌與李義成接洽,乃共同出資合購漁船協勝號一艘,欲藉走私掩護出口,以達共同逃亡之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繳案黃金1塊4.92兩、美鈔3元、港幣4 | 死刑 | |||||
1032 | 1014 | 李明珠 | 女 | 1922/3/19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0 | 新營糖廠技術員 | 李明珠於38年5、6月間,由其堂兄即在逃叛徒李鹿介紹與李媽兜認識後,39年10月,繕寫自傳正式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奉命組織讀書會,吸收同志,曾勸誘被告李錫管參加被拒絕未果,並先後將反動書刊「觀察」及日文馬克斯,分別交與李錫管及被告陳清水閱讀,向陳清水宣傳匪軍行將攻台,並擔任李媽兜與李鹿間之聯絡、傳遞消息,李鹿曾與不知名之曾某、羅某在家中聚會多次,41年1月,李鹿藏匿被告莊在家中,該李明珠曾代赴高雄抄行車表交與逃往台東方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33 | 1015 | 郭鐘? | 男 | 1917/3/30 | 台灣,台南縣 | 郭鐘?、郭鐘木宜 | 52050 | 36 | 台南縣政府督學 | 38年7、8月間,受謝瑞仁介紹與李媽兜認識往返,遂於1月參加李媽兜之叛亂組織,奉命吸收警界及教界青年為同志會,向被告蕭振仁、柯清波等灌輸思想,並介紹與李媽兜吸收為匪黨黨員。 | 死刑 | 死刑 | 謝瑞仁 | |||
1034 | 1016 | 王碧樵 | 男 | 1915/12/10 | 台灣,台南縣 | 又名王碧蕉 | 52050 | 38 | 北門鄉農會總幹事 | 王碧樵即王碧蕉,與李鹿友善,經李鹿於39年5月至9月間屢次勸誘加入朱毛匪幫,曾奉派至台南關廟車站與李明珠聯絡,並由李鹿介紹與李媽兜認識,後藏匿李匪之妍婦陳淑端在家食宿,旋復帶彼等夫婦至其友人侯吉定家匿居。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35 | 1017 | 謝木松 | 男 | 1916/8/1 | 台灣,台南市 | 52050 | 37 | 工 | 謝木松於40年5月間由其表兄即已自首叛徒洪趙虎介紹與張文煌認識,並由洪趙虎吸收加入匪黨,至8月間張文煌乃介紹陳淑端在其家中匿居兩個月,後至台南市一六花園與李媽兜、陳淑端共住,供給膳食為之掩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36 | 1018 | 賴 象 | 男 | 1909/9/18 | 台灣,嘉義市 | 50312 | 41 | 商 | 賴象化各老劉高平化名黃應時林水旺化名老楊暨林棟李武昌等及收藏在逃叛徒化名老李交存三八式馬槍毛瑟手槍各一桿子彈一百四十二發台灣省地圖反動書刊交件等,賴象因輾轉潛逃於三十八年四月間由其家逃往潮州時行使貼用本人照片由老李偽造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發台南縣縣白永字第四○一號之一陳錦昌國民身份証為旅行購票之用。 | 10年6月 | 死刑 | 偽造文書5年合併執行10年6月。52050案處死刑。 | ||||
1037 | 1018 | 賴 象 | 男 | 1909/9/18 | 台灣,嘉義市 | 52050 | 43 | 受刑人 | 賴象於37年7、8月間,由在逃叛徒許分介紹與另案張志忠認識,因張志忠發動西螺搶案,經政府向其追究,遂跟隨張志忠潛逃,受介紹與李媽兜認識,乃參加匪黨組織,並行使貼用其本人照片偽造陳錦昌國民身分證,復化姓劉,到處利用375減租之反宣傳,從事農運工作,先後吸收張先蛋等人加入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38 | 1019 | 李 修 | 男 | 1905/6/18 | 台灣,高雄市 | 52050 | 48 | 無業 | 李修係另案已決叛徒李武昌之胞兄,39年初由李武昌介紹與李媽兜認識後,時相往來,自39年2、3月起至40年9月止,先後由李武昌、張坤泰等經手轉交以及李媽兜親自拿取計新台幣1萬3千2百元,供給為活動費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39 | 1020 | 蕭振仁 | 男 | 1919/1/2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4 | 台南縣政府教育科員 | 蕭振仁38年10月間,受郭鐘?灌輸匪思想後介紹與李媽兜,吸收為匪黨黨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40 | 1021 | 柯清? | 男 | 台灣,台南縣 | 「歷」錄為柯清源。 | 52050 | 27 | 新營國民學校教員 | 郭鐘?素受已決叛徒謝瑞仁宣傳共匪思想並於38年7、8月間受介紹與李媽兜認識往返遂於十月間參加李媽兜之叛亂組織奉命吸收警界及教界青年為同志曾向被告蕭振仁柯清?灌輸思想並介紹與李媽兜吸收為匪黨黨員。 | 12年 | ||||||
1041 | 1022 | 陳潮海 | 男 | 1914/4/22 | 台灣,屏東縣 | 52050 | 44 | 屏東縣議會議員屏東水利委員會潮州分會主任 | 陳潮海於38年9、10月間,由同案被告張先蛋介紹賴象與其接洽買糖認識後,經賴象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即陳朝海 | ||||
1042 | 1024 | 莊 在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44 | 農 | 41年1月李 鹿曾匿居 莊在家中。 | 06年 | |||||||
1043 | 1025 | 林紹賢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299 | 35 | 05年 | 52050案2057林維賢? | ||||||||
1044 | 1026 | 李錫管 | 男 | 1924/3/31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29 | 新營糖廠佐理員 | 李明珠於39年10月,繕寫自傳正式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奉命組織讀書會,吸收同志,曾勸誘李錫管參加被拒絕未果,並先後將反動書刊「觀察」及日文馬克斯,分別交與李錫管及被告陳清水閱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2日 | |||||
1045 | 1027 | 陳清水 | 男 | 1923/9/6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0 | 新營糖廠鐵道課僱員 | 陳清水曾閱讀李明珠交付之反動書刊「觀察」及日文馬克斯,並接受其宣傳匪軍行將攻台等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 | |||||
1046 | 1028 | 周漢卿 | 男 | 1924/5/30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28 | 台灣鹽業公司番子田鹽場工員 | 王錫欣與李鹿素識,於39年秋與被告周漢卿同往王碧樵家與李鹿會面,並受介紹與李媽兜認識,聽受反動宣傳,該李鹿並將社會講義錄1本交與周漢卿閱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7日 | |||||
1047 | 1029 | 王錫欣 | 男 | 1922/9/2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6 | 台灣製鹽廠番子田儲運站僱員 | 王錫欣與李鹿素識,於39年秋與被告周漢卿同往被告王碧樵家與李鹿偶遇,並受介紹與在場之李媽兜認識,聽受反動宣傳,該李鹿並將社會講義等交與王錫欣及周漢卿帶回閱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8日 | |||||
1048 | 1030 | 楊石仕 | 男 | 1919/10/17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4 | 農鎮民代表 | 楊石仕與自首叛徒洪趙虎素識時相往來,40年6、7月間洪某恐受拘捕到處流落,被告即以製藥需人為由,僱其協助工作,為時半年,明知其係匪諜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49 | 1031 | 黃浴川 | 男 | 1923/10/25 | 台灣,台南縣 | 「歷」1及史料4皆誤為吳裕川。 | 52050 | 30 | 台南玉里警察分局三股派出所警員 | 黃浴川與另案叛徒楊鬧雲同學關係,39年2月,受楊鬧雲利用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之反宣傳,命其邀誘楠栖鄉長江清風為375減租推進員,未予履行,以及同年3月,匪徒陳聰一向其查詢台南縣新化區警察員額及槍枝數目亦未告知,前曾一度涉嫌,被該管警察分局傳詢,秘不吐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7月8日 | ||||
1050 | 1032 | 龔炎塗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0 | 38 | 李義成轉託龔炎塗代為聯絡走私船隻並以隨船協助押運貨物為由意圖偷渡。 | 05年 | ||||||||
1051 | 1033 | 洪福讚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0 | 29 | 洪福讚以三萬元向洪棹購得協勝號漁船一艘並由洪福讚通知龔炎塗轉邀該李義成張文煌入股。 | 05年 | 「歷」錄為洪福鑽。 | |||||||
1052 | 1034 | 謝 臻 | 男 | 台灣,澎湖縣 | 歷誤為謝 輦 | 52050 | 30 | 漁 | 鄭老得以四萬元向被告謝 臻、陳 豁商租漁船。 | 05年 | ||||||
1053 | 1035 | 陳 豁 | 男 | 澎湖, | 52050 | 27 | 漁 | 陳 豁託被告洪福讚以三萬元向洪 棹購得協勝號漁船一艘並由洪福讚通知龔炎塗轉邀該李義成張文煌入股計張文煌代李媽兜洽辦出資四千元及李義成一萬五千元。 | 05年 | |||||||
1054 | 1036 | 周萬順 | 男 | 台南, | 52050 | 30 | 金義發米粉廠經理 | 周萬順等蓄謀以烏煙烏魚子等走私香港囑由被告鄭老得以四萬元向被告謝 臻、陳 豁商租漁船。 | 05年 | |||||||
1055 | 1037 | 鄭老得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40 | 魚販 | 鄭老得以四萬元向被告謝 臻、陳 豁商租漁船。 | 05年 | |||||||
1056 | 1038 | 洪 養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33 | 商 | 創組偽前鋒青年協會邀同蔡賠川共擬告台灣同胞書反動文稿擬從事反動宣傳煽動人民對政府不滿情緒藉便利用另代抄寫洪 養所擬該會總則復將告台灣同胞書交由張守仁油印。 | 死刑 | 死刑 | ||||||
1057 | 1039 | 蔡賠川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5 | 六?鄉公所助理幹事 | 洪 養於同時期先後吸收蔡賠川張守仁參加其偽前鋒青年協會分在蔡賠川及在逃之羅金城家集會討論吸收他人擴大叛亂組織收買槍彈企圖武裝叛亂及散發反對政府傳單調查國軍動態等事宜。 | 死刑 | 死刑 | ||||||
1058 | 1040 | 張守仁 | 男 | 1929/11/19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4 | 無業 | 洪 養於37年間,與蔡賠川同擬告台灣同胞書,交由張守仁油印3、40份,逕送與洪 養,洪 養以油印不清,自留一份,餘交張守仁保存(於37年8、9月間自行焚毀)。後張守仁由洪養吸收參加其偽前鋒青年協會,並在蔡賠川及羅金城家中討論吸收他人,擴大叛亂組織等事實,張守仁並已著手幫洪養油印告台灣同胞書,但未散發。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059 | 1041 | 林麗鋒 | 男 | 1928/6/30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5 | 嘉義溶劑廠職員 | 洪 養於37年8、9月間介紹林麗鋒賣槍,林麗鋒明知洪 養、姚壽春買槍用以掩護走私生意,仍售賣其私有手槍1支之後,洪 養又向其宣傳不滿政府言論,並告知渠有祕密組織,勸其參加「前鋒青年協會」,雖已當面拒絕,顯明知該項武器已落入叛徒之手,既不立即收回,又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60 | 1042 | 陳森沂 | 男 | 1929/11/15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4 | 工 | 李榮宗、陳森沂應同案被告洪 養之邀請於羅金城家中集會,擴大組織,收買槍彈準備作武裝叛亂,散發反對政府傳單等,並於37年5、6月間參加洪養創組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之偽前鋒青年協會。被告陳森沂除對於37年7、8月間由被告洪 養以觀劇為由騙至羅金城家中,參與上開叛亂集會後,繼由洪 養吸收參加偽前鋒青年協會外,其餘在會中討論指示工作均未著手實施。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15年 | |||||
1061 | 1042 | 陳森沂 | 男 | 1929/11/15 | 台灣,嘉義縣 | 58090 | 30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陳森沂抄錄毛匪言論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3年 | |||||
1062 | 1043 | 李榮宗 | 男 | 1927/9/18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6 | 商 | 李榮宗應同案被告洪 養之邀請於羅金城家中集會,擴大組織,收買槍彈準備作武裝叛亂,散發反對政府傳單等,並於37年5、6月間參加洪養創組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之偽前鋒青年協會。 李榮宗除對於37年7、8月間由被告洪養以觀劇為由騙至羅金城家中,參與上開叛亂集會後繼由洪養吸收參加偽前鋒青年協會外,其餘在會中討論指示工作均未著手實施。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63 | 1044 | 潘茂盛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31 | 民鐘日報嘉南分社主任 | 潘茂盛於同年8、9月間洪 養介識姚壽春?受託介買槍彈乃介紹楊溪祥出賣手槍一支。 | 有期徒刑七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1064 | 1045 | 楊溪祥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5 | 商會職員 | 楊溪祥售與私槍於洪 養、姚壽春復介紹林麗鋒賣槍。 | 有期徒刑七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1065 | 1046 | 蔡萬全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60 | 27 | 農 | 蔡萬全由潘茂盛介識洪 養姚壽春受託介紹參與購買柯源河之短槍二支子彈五六發。 | 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 | |||||||
1066 | 1047 | 徐金生 | 男 | 1927/5/28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7 | 五湖國校教員 | 徐金生於39年春間,經叛徒劉辛祥介紹加入匪黨,經常閱讀「新民主主義」、「歷史唯物論」、「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七一文獻」、「中國共產黨史」等反動書刊。受匪首羅吉月領導,與羅匪在後龍溪等地以定期或不定期先後集會十餘次,受命複寫「七一文獻」、「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刊,吸收廖明輝參加匪黨組織,介紹林朝源、邱淑景參加匪黨集會,引誘林昌森、潘文清、胡進喜等閱讀反動書刊,介紹劉進喜與羅匪認識企圖擴大叛亂。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67 | 1048 | 張文彩 | 男 | 1920/4/1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33 | 鄉民代表會書記 | 張文彩於38年6月經叛徒賴煥東介入匪幫「台灣青年自治同盟」,受匪首羅吉月領導,先後集會5次,吸收吳海燕、彭德裕加入匪幫,並由其領導教育,同年秋間,與彭德裕於黑夜用油漆在龍騰村石壁上寫「打倒資本主義」等反動標語3條,為匪宣傳張目。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68 | 1049 | 黃財旺 | 男 | 台灣,苗粟縣 | 52070 | 25 | 苗栗機務段司機 | 黃財旺39年6月經張東宏介紹接受思想訓練參加羅吉月主持之集體學習會六次,40年3月因銜恨台灣鐵路苗栗機務段段長謝發榮乃化名賴新馬向新竹憲兵隊誣告謝為朱毛匪?之匪首利用苗栗機務段為掩護從事擴大叛亂工作參加其組織有謝立喜黃新和吳添喜謝裕軒潘長連陳銀和等多人下設宣傳印刷破壞等單位擔當活動憲兵人員亦有被收買意圖陷害洩憤。 | 死刑 | 死刑 | 連續參加叛亂之集會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故意陷害誣告他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069 | 1050 | 吳慶薰 | 男 | 1930/1/5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4 | 煙酒公賣局第1酒廠工人 | 吳慶薰於38年初由叛徒李清萼介入匪黨,與羅生淼、林安明同一小組,共同研究「馬克斯主義」、「新民主主義」,先後集會3次,均由李清萼領導,并受命擔任吸收青年工作,尚未?手實施。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70 | 1051 | 廖明輝 | 男 | 1925/9/15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9 | 大同國校教員 | 廖明輝於39年10月間,由徐金生介入匪黨,閱讀「新民生主義」、「七一文獻」等反動書刊,並受命複寫「中國土地法大綱」2次;再識羅吉月,羅囑其寫自傳入黨,參加學習會5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71 | 1052 | 曾子用 | 男 | 1929/1/13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5 | 商 | 曾子用於38年11月,由其堂兄叛徒曾坤福介入匪黨,受吳海燕領導,閱讀「新民主主義」、「綜合文摘」等反動書刊,吳海燕命吸收青年,因無適當之人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72 | 1053 | 謝錦盛 | 男 | 1927/9/13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7 | 農 | 曾和六、謝錦盛、魏坤貴、吳長財等於38年11月及39年6月,分別經叛徒林安明介入匪黨,先後受林安明、彭德裕領導,講解反375減租問題等情。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73 | 1055 | 吳長財 | 男 | 1930/11/9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4 | 農 | 曾和六、謝錦盛、魏坤貴、吳長財等於38年11月及39年6月,分別經叛徒林安明介入匪黨,先後受林安明、彭德裕領導,講解反375減租問題等情;被告對於先後參加叛徒林安明領導之反375減租會議各3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74 | 1056 | 魏坤貴 | 男 | 1931/1/14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3 | 農 | 曾和六、謝錦盛、魏坤貴、吳長財等於38年11月及39年6月,分別經叛徒林安明介入匪黨,先後受林安明、彭德裕領導,講解反375減租問題等情;被告對於先後參加叛徒林安明領導之反375減租會議各3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75 | 1058 | 邱淑景 | 男 | 1931/3/6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3 | 鶴岡國校教員 | 邱淑景於39年間由匪徐金生等交閱「青年修養」「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刊,及與匪陳錢妹集會4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76 | 1059 | 劉家東 | 男 | 1933/1/17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1 | 新竹中學學生 | 劉家東於38年8月與女匪幹陳錢妹結識後,由陳交其閱讀「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大眾哲學」等反動書籍。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月8月12日 | |||||
1077 | 1060 | 林希仁 | 男 | 1933/4/20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0 | 新竹中學學生 | 林希仁於39年間受匪陳錢妹煽惑閱讀「中國文摘」「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刊,並受匪羅吉月之思想訓練。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78 | 1061 | 段 澐 | 男 | 1906/8/15 | 湖南,衡陽縣 | 52080 | 46 | 台灣防衛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 | 段澐係台灣防衛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於38年5月間藉招募新兵為名擅將該軍步槍、輕機槍、衝鋒槍等,約8百餘支,潛運湖南衡陽交其胞弟段政,另行成立部隊;嗣匪密令段徽楷來台策動段澐陣前起義,並囑段澐之兄段復為匪蒐集情報,其時謝小球適亦另受匪幹謝晉之派來台策動段澐,遂函請段澐設法入境,段徽楷、謝小球來台後,先後匿居段澐、段復家中,並將為匪任務告知後由段徽楷以段澐、段復均已允諾附匪之事,函告戴匪石渠,惟因郵電檢查,延未寄發。迨41年春間,段澐發覺已被注意監視,乃與段復商議,囑令段徽楷偽向保密局投案自首。 | 共同包庇叛徒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侵占軍用品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1079 | 1062 | 段 復 | 男 | 1899/12/25 | 湖南,衡陽市 | 52080 | 54 | 交通部專門委員 | 匪密令同案被告段徽楷來台策動段澐陣前起義,並囑段澐之兄段復為匪蒐集情報,其時謝小球適亦另受匪幹謝晉之派來台策動段澐,遂函請段澐設法入境,段徽楷、謝小球來台後,先後匿居段澐、段復家中,並將為匪任務告知,復由段徽楷以段澐、段復均已允諾附匪之事,函告戴匪石渠,惟因郵電檢查,延未寄發。迨41年春間,段澐發覺已被注意監視,乃與段復商議,囑令段徽楷偽向保密局投案自首,仍將段澐、段復、謝小球等之叛亂罪行,予以隱瞞,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段琴僧 | ||||
1080 | 1063 | 段徽楷 | 男 | 湖南, | 52080 | 49 | 遊說段澐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1081 | 1064 | 謝小球 | 男 | 1919/3/24 | 湖南,衡陽市 | 52080 | 52 | 無業 | 匪密令同案被告段徽楷來台策動段澐陣前起義,並囑段澐之兄段復為匪蒐集情報,其時謝小球適亦另受匪幹謝晉之派來台策動段澐,遂函請段澐設法入境,段徽楷、謝小球來台後,先後匿居段澐、段復家中,並將為匪任務告知,並由段徽楷以段澐、段復均以允諾附匪之事,函告戴匪石渠,惟因郵電檢查,延未寄發。迨41年春間,段澐發覺已被注意監視,乃與段復商議,囑令段徽楷偽向保密局投案自首,仍將段澐、段復、謝小球等之叛亂罪行,予以隱瞞,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082 | 1065 | 陳 瑩 | 男 | 湖南, | 52080 | 38 | 助謝小球申請入境 | 03年 | ||||||||
1083 | 1066 | 謝自雄 | 男 | 湖南, | 52080 | 29 | 助謝小球申請入境 | 01年4月 | ||||||||
1084 | 1067 | 林昭明 | 男 | 1930/1/16 | 台灣,桃園縣 | 52090 | 25 | 無業 | 林昭明於37年夏就讀於台北師範時,寄居台北市萬華另案被告林瑞昌寓所,因與另案叛徒簡吉、林立、卓中民等認識,經卓匪中民等施以反動教育,同年5月,與高建勝等由卓中民統一聯絡教育,交閱社會主義大意一書互相傳閱,並經常會晤指示工作,曾以台灣解放後,予蓬萊民族實現自治為誘餌,使林昭明與高建勝、趙巨德共同簽名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訂立宣言,預備於匪幫攻台時為內應並吸收山地青年加入;林昭明曾將台灣全省山地鄉村長姓名報告卓匪,同年10月,林昭明於台中見山地學生曾金水等,當將山地人協力匪幫以爭取自治等語,要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85 | 1068 | 高建勝 | 男 | 1935/9/1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52090 | 24 | 台北師範學校學生 | 高建勝於37年底,經另案被告巫金聲等之教育後,繕交自傳參加匪幫;並介紹台北師範同學趙巨德與巫匪認識,曾由匪幹交閱恩格斯社會主義發展史、光明報等。38年5月起,高建勝、趙局德等由卓忠民統一聯絡教育,以台灣「解放」後予篷萊民族實現自治為餌,誘使渠等共同於同年5月上旬在台北市首先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團同盟」訂立宣言,以民族「自覺」、「自治」、「自衛」為標榜,台北師範學校方面由高建勝趙巨德共同負責,決定分頭進行徵收山地青年工作。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86 | 1069 | 趙巨德 | 男 | 1929/7/11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2090 | 24 | 五?國民學校教員 | 趙巨德與高建勝為台北師範同學,經高建勝之介紹認識巫金聲。38年5月起,高建勝、趙局德等由卓忠民統一聯絡教育,以台灣「解放」後予篷萊民族實現自治為餌,誘使渠等共同於同年5月上旬在台北市首先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爭青年團同盟」訂立宣言,以民族「自覺」、「自治」、「自衛」為標榜,預備於匪幫攻台時為內應,台北師範學校方面由高建勝趙巨德共同負責,決定分頭進行徵收山地青年工作,並於同年間在台北師範學校中曾以不滿現實,反對政府,強化團結自救等論調,煽惑李訓德、程登山等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87 | 1070 | 李訓德 | 男 | 1931/3/9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2090 | 26 | 長興國民學校教員 | 高建勝於38年間組織匪偽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邀李訓德參加,李曾表明願意參加。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1088 | 1071 | 廖義溪 | 男 | 1928/1/15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2090 | 27 | 高義國校教員 | 廖義溪於38年受林昭明狂妄宣傳後,透過曾金水關係,應諾加入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1089 | 1072 | 趙文從 | 男 | 1923/10/25 | 台灣,新竹縣 | 52090 | 32 | 商 | 趙巨德於38年5月上旬,在台北市首先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標榜預備於匪幫攻台時為內應,分頭進行吸收山地青年工作;同年夏,趙巨德邀其表弟趙文從參加「山地解放團」未果,趙文從明知趙巨德為匪諜,乃未向政府治安機關檢舉告密。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10月7日 | |||||
1090 | 1073 | 林茂秀 | 男 | 1932/10/6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2090 | 23 | 建國中學學生 | 林茂秀為另案被告林瑞昌次子,當另案叛徒簡吉、陳顯富經常至其家向其父商討匪政時,均曾在場旁聽已明知其父暨簡吉等為匪諜雖簡、陳兩匪已早於39年4月間獲案法辦,然對其父為匪部分,卻未據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9月13日 | ||||
1091 | 1074 | 程登山 | 男 | 1930/11/5 | 台灣,花蓮縣 | 高中 | 52090 | 25 | 富世國民學校教員 | 程登山與高建勝原係同學,知該高建勝在校期間愛讀馬克忠著作及左傾書籍,時發謬語抨擊政府,並發現匪嫌將傳單藏於長雨鞋內等情,固據該被告於41年9月6日向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工作同志報告有案;惟政府係自林昭明於41年9月6日由桃園警察局逮捕後,供出高建勝叛亂行為於同年8日跟供拘獲,程登山雖不知林昭明被捕,亦恰於林被捕之同日將高建勝之罪行向花蓮調查站報轉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故政府對高建勝罪行之發覺,既非根據程登山之報告,自無解其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之罪責。 | 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 徒刑1年7月19日 | ||||
1092 | 1075 | 汪淑貞 | 女 | 台灣,嘉義縣 | 即汪愛蘭,日名山中政子。 | 52090 | 29 | 吳鳳鄉衛生所助產士 | 39年5月間高建勝趙巨德赴嘉義縣參觀國民教育時在該縣公園內偶遇山地婦女汪淑貞(?汪愛蘭日文名山中政子)曾以組織山地青年團體徵詢竟見後?將彼等所擬宣言書一紙及毛匪二八週年紀念一書交與汪淑貞。 | 無罪 | ||||||
1093 | 1076 | 黃溫恭 | 男 | 1920/12/30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法庭原處15年送蔣介石核改為死刑;遺書五封被扣58年。 | 52100 | 33 | 屏東縣春日鄉衛生所主任 | 黃溫恭於38年初,在高雄縣路竹鄉由業已被捕之叛徒盧燦圭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並先後吸收黃金清、馬玉堂、陳廷祥等參加其組織;40年11月向屏東縣黨部自首,竟不將陳廷祥之組織關係交出;陳廷祥於38年7、8月間,由黃溫恭介紹在其家參加匪黨組織,先後吸收許土龍、陳清祈參加其組織,成立燕巢小組自任組長,並將匪上級發下之「中共黨史」「光明報」「新大陸」等反動書刊交與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遺書五封均遭查扣,58年後經其外孫女於國家檔案局閱卷時發現抗議後始予發還。 | |||
1094 | 1077 | 許土龍 | 男 | 1903/4/30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49 | 燕巢鄉公所幹事 | 許土龍、陳清祈於38年8、9月間,均由另案已處決叛徒陳廷祥先後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原審以未發見許土龍、陳清祈其他為匪事證,依法各依參加叛亂組織罪判處罪刑,執行中另發覺許土龍於40年5月吸收吳清興,同年10月間吸收沈戊信、陳命宜,41年1月間吸收許紹然,同年7月吸收吳萬、蕭辛溪,及38年約8月間吸收林重陽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在陳清祈家由許土龍先後吸收吳萬、許紹然、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後,與陳清祈及其上級陳廷祥等開會討論吸收黨員等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 | 死刑 | 54221案改處死刑,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許士龍。 | ||||
1095 | 1077 | 許土龍 | 男 | 1903/4/30 | 台灣,高雄縣 | 54221 | 51 | 受刑人 | 許土龍、陳清祈於38年8、9月間,均由另案已處決叛徒陳廷祥先後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原審以未發見許土龍、陳清祈其他為匪事證,依法各依參加叛亂組織罪判處罪刑,執行中另發覺許土龍於40年5月吸收吳清興,同年10月間吸收沈戊信、陳命宜,41年1月間吸收許紹然,同年7月吸收吳萬、蕭辛溪,及38年約8月間吸收林重陽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在陳清祈家由許土龍先後吸收吳萬、許紹然、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後,與陳清祈及其上級陳廷祥等開會討論吸收黨員等問題。 | 死刑 | 死刑 | |||||
1096 | 1078 | 陳清祈 | 男 | 1909/3/9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43 | 燕巢鄉農會信用部主任 | 陳清祈於38年8、6月間由另案已處決叛徒陳廷祥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又允許同案被告許土龍在其家中吸收蕭辛溪等5人參加叛亂組織,陳清祈在場並與會討論吸收匪黨叛徒。 | 有期徒刑10年 | 死刑 | 54221案改處死刑 | ||||
1097 | 1078 | 陳清祈 | 男 | 1909/3/9 | 台灣,高雄縣 | 54221 | 45 | 受刑人 | 許土龍、陳清祈於38年8、9月間,均由另案已處決叛徒陳廷祥先後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原審以未發見許土龍、陳清祈其他為匪事證,依法各依參加叛亂組織罪判處罪刑,執行中另發覺陳清祈家供由許土龍先後吸收吳萬、許紹然、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後,陳清祈復與許土龍及其上級陳廷祥等開會討論吸收黨員等問題。 | 死刑 | 死刑 | |||||
1098 | 1079 | 呂碧全 | 男 | 1933/8/28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19 | 岡山中學學生 | 被告呂碧全思想偏激,自36年間起經常閱讀「馬克斯入門」、「資本論」、「減亡」、「新生」等反動書刊。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99 | 1080 | 陳萬琳 | 男 | 1918/7/22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35 | 燕巢鄉農會總幹事 | 陳萬琳、陳萬壽與在逃之匪幹陳文彬臭味相投,於36年夏間嘗受陳匪文彬之思想教育,共同聽講匪「新民主主義」理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100 | 1081 | 陳廷祥 | 男 | 1919/11/25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34 | 燕巢鄉公所民政股長 | 陳廷祥對於38年7、8月間,由黃溫恭介紹在其家參加匪黨組織,先後吸收許土龍、陳清祈參加其組織,成立燕巢小組;並將匪上級發下之「中共黨史」、「光明報」、「新大陸」等反動書刊,除自閱外並交許土龍、陳清祈等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01 | 1082 | 蕭明發 | 男 | 1915/11/10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35 | 燕巢鄉農會理事長 | 蕭明發等與在逃匪幹陳文彬臭味相投,在36年夏間,嘗受陳文彬之思想教育,共同聽講匪「新民主主義」之荒謬理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3月3日 | |||||
1102 | 1083 | 陳萬壽 | 男 | 1898/12/9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53 | 農 | 陳萬壽等與在逃之匪幹陳文彬臭味相投,於36年夏間嘗受陳匪文彬之思想教育,共同聽講匪「新民主主義」理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103 | 1084 | 彭新貴 | 男 | 1926/8/5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10 | 29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彭新貴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彭新貴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彭新貴、劉雨雲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及自首份子陳燕金等作反動宣傳1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04 | 1085 | 徐鑾枝 | 男 | 1928/11/19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10 | 27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並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徐鑾枝等人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徐鑾枝等人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至41年2月,徐鑾枝等人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策動保議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05 | 1086 | 謝富榮 | 男 | 1927/4/2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10 | 28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謝富榮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謝富榮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至41年2月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謝富榮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煽動保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由軍事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06 | 1087 | 徐永紹 | 男 | 1928/4/8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10 | 27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技工 | 徐永紹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並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徐永紹等人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徐永紹等人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至41年2月,徐永紹等人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策動保議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07 | 1088 | 劉雨雲 | 男 | 1925/9/24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0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彭新貴、徐鑾枝、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1月20日 | |||||
1108 | 1089 | 徐富喜 | 男 | 1927/8/21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8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自首份子謝裕發以飲酒為號召,致同處員工徐富喜等參加集資飲酒,謝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被告徐富喜僅參加謝某主持之餐敘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身份,思想顯有偏頗,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109 | 1090 | 李永城 | 男 | 1927/11/25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8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彭新貴、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冬各月,每次領得薪後集資餐敘,謝裕發擬作為攻擊政府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機會,以飲酒為號召,致同處員工李永城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被告李永城僅參加謝裕發等主持之餐敘,聆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之身分。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3日 | |||||
1110 | 1091 | 徐錦春 | 男 | 1923/12/10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2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徐錦春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徐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8日 | |||||
1111 | 1092 | 李元淵 | 男 | 1930/10/20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5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李元淵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李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9日 | |||||
1112 | 1093 | 吳添德 | 男 | 1929/3/4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6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司機 | 吳添德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經國防部前保密局查悉拘捕解部,被告吳添德等僅參加謝裕發等主持之餐敘,聆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之身分,經查明確實。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徒刑5年7月28日 | |||||
1113 | 1094 | 羅松春 | 男 | 1932/2/1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3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信差 | 羅松春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羅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4日 | |||||
1114 | 1095 | 黃寅亮 | 男 | 1926/4/15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9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 黃寅亮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併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黃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4日 | |||||
1115 | 1096 | 陳嚴川 | 男 | 1925/11/15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0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 陳嚴川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併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陳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1月22日 | |||||
1116 | 1097 | 陳鑑淇 | 男 | 1925/8/16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0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 陳鑑淇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被告陳鑑淇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7月24日 | |||||
1117 | 1098 | 李雲明 | 男 | 1915/8/10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40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技工 |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6月5日 | |||||
1118 | 1099 | 黃鑫發 | 男 | 1923/12/14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2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技工 |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6月5日 | |||||
1119 | 1100 | 吳日麟 | 男 | 1926/9/9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29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鉛工 | 緣謝裕發吸收彭新貴、徐鑾枝等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6月3日 | |||||
1120 | 1101 | 吳紹光 | 男 | 1923/12/1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2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水井隊技工 |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1日 | |||||
1121 | 1102 | 吳思源 | 男 | 1921/9/28 | 台灣,苗栗縣 | 52110 | 34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出礦坑技工 | 緣謝裕發吸收彭新貴、徐鑾枝等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2日 | |||||
1122 | 1103 | 張棟材 | 男 | 1928/10/4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2120 | 26 | 無業 | 張棟材於37年7月組織馬克斯主義研究會,並由王澋昌介紹與匪首李媽兜認識,聽受指使宣傳匪黨主義理論、攻訐政府及台灣人出路問題、煽惑青年同情、引誘參加時事座談讀書會,至38年夏正式繕交自傳加入匪幫,以偽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名義為號召,吸收黨徒、建立小組、發展組織、集會宣傳等,從事擴大叛亂行為,旋復擔任嘉義支部書記,並由李媽兜交付傳單使其散發等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23 | 1104 | 吳炳煌 | 男 | 1928/11/6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2120 | 26 | 嘉義縣稅捐稽征處雇員 | 吳炳煌於38年2、3月間,由張棟材邀其參加讀書會及時事座談,在其家中集會多次,討論時局及大陸匪軍勝利情形、研究資本主義無產階級鬥爭、勞工生活等問題,前述事實已據吳炳煌及張棟材互供屬實,並有張棟材之自白書可稽,雖當時張棟材尚未正式參加匪黨,且現行之懲治叛亂條例亦未頒行,其參與會議之犯行不能以參加叛亂之集會罪議處,然其明知張棟材為叛徒,迄被獲時止終未告密檢舉,仍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科。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年10月17日 | ||||
1124 | 1105 | 張學祿 | 男 | 1921/12/4 | 四川,丹稜縣 | 52301 | 32 | 台灣省立嘉義中學教員 | 張學祿於38年6月間,經康匪中柱介紹認識張匪棟材,並轉匪書2本,因而明知康匪、張匪等有反動組織及活動後,張匪又曾往訪2次,並示閱匪光明報,雖尚未發現任何事證,足以積極證明其有參加匪幫組織或為匪工作之實據,但查張學祿自38年6月,即已明知康匪中柱、張匪棟材等為匪諜,乃至41年11月張匪棟材被捕為止,迄未向政府舉發,反與周旋,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從重科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年10月9日 | (42)審三字第0015號無此人 | ||||
1125 | 1107 | 李阿春 | 男 | 1917/9/14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37 | 工 | 王清金經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武裝負責人江添進吸收加入匪黨,吸收自首份子馮開興、黃阿田及彭金石參加。馮開興於參加後吸收李阿春等人參加,均口頭應允,李阿春經王清金編與馮開興、黃阿田同一小組,對馮開興吸收被告范永昌、張油時又加慫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別號阿漢 | |||
1126 | 1108 | 張金對 | 男 | 1925/7/7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9 | 農 | 張金對經自首份子黃阿田吸收加入匪黨後,又吸收被告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參加,其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黨擴充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達於著手實行之階段。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27 | 1109 | 彭金石 | 男 | 1903/11/6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50 | 工 | 彭金石經同案被告王清金吸收加入匪黨後,又先後口頭吸收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暨保密局捕案之黃金發、李雲明等多人加入組織;其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黨擴充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達於著手實行之階段。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28 | 1110 | 李阿發 | 男 | 1930/8/1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4 | 農 | 李阿發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加入匪黨後,又於38年底39年初口頭吸收劉辛興參加。李阿發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擴展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階段。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29 | 1112 | 黃阿均 | 男 | 1926/9/20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28 | 工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0 | 1113 | 范永昌 | 男 | 1927/12/20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130 | 27 | 農 | 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1 | 1114 | 張 油 | 男 | 1929/6/1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5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2 | 1116 | 徐連業 | 男 | 1935/2/5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19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3 | 1117 | 溫機成 | 男 | 1932/3/18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2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4 | 1118 | 黃天富 | 男 | 1932/2/21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2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5 | 1119 | 黃坤戊 | 男 | 1933/7/1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1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6 | 1120 | 張仁福 | 男 | 1926/2/5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8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7 | 1121 | 張桂霖 | 男 | 1931/7/22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3 | 農 |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8 | 1122 | 劉辛興 | 男 | 1934/11/18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0 | 工 | 劉辛興經同案被告李阿發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39 | 1123 | 劉清華 | 男 | 1933/1/28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1 | 農 |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0 | 1124 | 李錦榮 | 男 | 1931/2/7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3 | 農 |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1 | 1125 | 羅賢文 | 男 | 1934/3/25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0 | 工 | 羅賢文經自首份子黃阿田吸收口頭應允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2 | 1126 | 張金增 | 男 | 1930/5/13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24 | 農 |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3 | 1127 | 張金城 | 男 | 1925/7/3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29 | 農 |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4 | 1128 | 彭輝石 | 男 | 1914/7/8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40 | 農 |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5 | 1129 | 邱榮昌 | 男 | 1908/1/20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45 | 工 |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6 | 1130 | 彭玉海 | 男 | 1920/10/28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2130 | 34 | 工 |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7 | 1131 | 林淼榮 | 男 | 1930/9/17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24 | 農 |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3日 | ||||
1148 | 1132 | 鍾雙發 | 男 | 1914/11/2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130 | 40 | 農 | 鍾雙發經保密局捕案,由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參加匪黨之李雲明吸收,口頭應允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149 | 1133 | 許希寬 | 男 | 1924/10/3 | 台灣,台北縣 | 52139 | 32 | 無業 | 許希寬於35年間受匪廖瑞發、孫古平領導,並經廖吸收入匪黨,許又吸收陳朝陽、蔡朝宗、盧哲德、黃如川等人入匪組織,並與陳朝陽等在淡水中學偷取輕機槍、擲彈筒等,交林良材於228時領導暴民搶空軍步槍子彈;又任北市工委會委員,領導愛國青年自治同盟,41年入鹿窟受匪訓後,充戰鬥員負責勞訓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化名彭溪 | ||||
1150 | 1134 | 陳朝陽 | 男 | 1924/9/1 | 台灣,台北縣 | 52139 | 32 | 木工 | 陳朝陽於35年11月,在陳匪義農家,經許希寬介與另案叛徒廖瑞發吸收加入匪黨之組織,先後受許希寬、廖瑞發、孫古平等人領導,同年底,與許希寬等赴淡水中學竊取輕機槍7挺、擲彈筒14座,交在逃林匪良才(即林樑材),36年8月間,吸收另案被告林茂松及盧哲德加入匪黨,在大同鐵工廠成立大同小組,同年底,台北市工人工作委員會及其大同支部成立,陳朝陽任該支部書記;37年1月,離開大同,轉入木工小組,由(另案)陳匪義農領導;41年5月,由(自首份子)汪枝連絡入鹿窟基地受匪訓,並任戰鬥員,與許希寬等從事鋸枋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化名闕義 | ||||
1151 | 1135 | 廖木盛 | 男 | 1919/10/7 | 台灣,台北縣 | 52139 | 37 | 石碇鄉公所幹事 | 廖木盛於38年8月間,經在逃匪幹陳春慶吸收為匪人民武裝保衛隊隊員,39年底由另案劉姓上級(即陳本江)吸收,曾寫自傳參加匪黨,先後受陳本江、陳通和、劉學坤等人領導,38年11月,吸收另案被告林金子;39年7月,匪黨小組成立,同年底,並任匪人民武裝保衛隊鹿窟支部書記;自39年10月至41年3月間,先後赴高雄,向另案被告吳某守支取款項台幣2萬3千9百元,並經常將政府有關政令供匪參考;40年10月,介紹另案被告廖清龍加入匪黨;41年12月28日,並將國軍圍剿消息轉報鹿窟村長陳啟旺,由陳君報告蕭指導員(即劉學坤)。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2 | 1136 | 陳田其 | 男 | 1928/1/2 | 台灣,台北縣 | 52139 | 28 | 農 | 陳田其化名陳連貴,於38年10月間,在鹿窟村經陳匪春慶介入匪黨,受匪幹劉學坤、陳本江等人領導,39年7月先後與余金成、陳成清、謝天賜同一小組,曾先後介紹余金成、陳成清、陳新發、謝文生、顏炳坤、高碧玉、王添福、胡根旺等參加匪黨武裝保衛隊組織,40年7、8月間,在鹿窟基地受訓後任戰鬥員,41年5月起,擔任聯絡員。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化名陳連貴 | ||||
1153 | 1137 | 陳啟旺 | 男 | 1903/7/16 | 台灣,台北縣 | 52139 | 52 | 鹿窟村村長 | 陳啟旺係鹿窟村村長,38年7、8月間,陳匪春慶、陳匪本江、陳匪和潛入鹿窟活動時,即已知情未予舉發,40年10月間,陳匪春慶等利用其村長地位,囑渠勸誘自首份子廖喚參加武裝組織,41年7月間,由王指導員(即自首份子李上甲)正式介入匪人民武裝保衛隊充隊員,並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分供給情報,41年9月間,奉組織命代匪售木材得款4千餘元,統交蕭指導員(即劉學坤)供經費及購食米之用;41年12月28日夜,據廖木盛、廖媽福所報國軍圍剿消息,吩咐王再傳先返報告。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4 | 1138 | 林茂同 | 男 | 台灣,宜蘭縣 | 林茂松之弟 | 52139 | 23 | 工 | 林茂同於38年3月6日在大同工業學校肄業時即由其胞兄林茂松介入匪黨閱讀「資本論」「馬克斯主義經濟學的哲學基礎」「日本近代社會運動史」「共產黨政治經濟學」「共產主義與唯物史觀」「延安一月」「新民主主義」「蘇聯外交政策卅年」「社會發展學說史」等41年8月間經連絡員汪枝通知逃入鹿窟基地受匪訓並充戰鬥員嗣曾潛至台北市在大同宿舍吸收王錦松為革命青年行動隊(即都市的人民武裝保衛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5 | 1139 | 周 水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2139 | 26 | 無 | 周水於37年7月間在台北空軍指揮部經林先景介入匪黨與林先景張棟柱王再傳周貞堯同一小組受林之領導39年5月15日由張棟住帶其入鹿窟基地受訓充戰鬥員在基地並會隨同林三合製造手榴彈。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6 | 1140 | 黃伯達 | 男 | 1922/5/7 | 台灣,台北縣 | 54215 | 35 | 台北縣石碇鄉公所總務課長 | 黃伯達前係台北縣石碇?公所總務課長,於39年3月間在松柏崎,經另案判決叛徒林金子介紹,由另案判決叛徒廖木盛吸收參加匪人民武裝保衛隊之組織,受廖匪木盛領導,40年間並歸由自首份子李上甲領導,展開叛亂活動;該黃伯達於參與匪小組會議時,曾將?公所內部情況及台北縣地方動靜,經常反映報告。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7 | 1141 | 蕭塗基 | 男 | 1912/12/1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3 | 礦工 | 蕭塗基於38年10月間由另案叛徒陳田其引見在逃叛徒陳春慶,即被吸收參加朱毛匪幫鹿窟基地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受陳春慶、老江等領導,參加小組會3次,接受思想教育,並吸收詹來旺、王錦隆等人,復於同年冬介紹被告王新發與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組織。39年3、4月間,另案匪幹陳通和等以鹿窟地方偏狹,計劃向南發展,乃由蕭塗基、王新發帶往玉桂嶺利用親友關係,吸收另案已決之陳標、陳生財等人建立基地。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8 | 1142 | 王新發 | 男 | 1929/6/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農 | 王新發於38年10月間由蕭塗基介紹參加組織,於參加後與詹清標等同一小組,受江某領導,聽受思想教育,參加柔道訓練,查報警察入鄉。39年3、4月間,另案匪幹陳通和等以鹿窟地方偏狹,計劃向南發展,乃由蕭塗基、王新發帶往玉桂嶺利用親友關係,吸收另案已決之陳標、陳生財等人建立基地。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59 | 1143 | 廖西盛 | 男 | 1915/1/1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1 | 礦工 | 廖西盛於40年7月間,由陳春慶介紹參加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受陳春慶、老王等領導,參加小組6次,接受共匪教育,檢討整風等問題,並吸收其弟廖情加入,復於同年12月介紹被告陳談、陳肆皇交與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0 | 1144 | 陳萬居 | 男 | 1930/2/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礦工 | 陳萬居於40年1月間由陳春慶介入共匪人民武裝保衛隊,受匪幹王某領導參加集會十餘次,聽受匪黨教育及情報方法,並於同年2、3月間介紹廖溪和加入匪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1 | 1145 | 林金子 | 男 | 1914/4/2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1 | 石碇鄉公所戶籍幹事 | 林金子於38年10月間,由另案叛徒廖木盛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受廖木盛、老江等領導,參加集會十餘次,聽取匪黨理論教育及解放台灣等問題,繳納黨費。39年3月間介紹另案被告黃伯達與廖木盛吸收為人民武裝保衛隊隊員,同年抄繪石碇鄉小格頭地形圖交廖木盛轉送匪黨上級。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2 | 1146 | 詹清標 | 男 | 1924/8/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1 | 農 | 詹清標於40年5月間由陳春慶介入共匪組織,受匪幹王某等領導,參與小組會議接受理論教育及軍訓,並於41年9月間吸收被告詹金土加入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3 | 1147 | 廖有慶 | 男 | 1929/1/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農 | 廖有慶於38年3月間由陳春慶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先後集會討論匪黨理論、參加軍訓、幫蓋草寮,並於39年11月至41年1月間帶同陳春慶吸收廖玉、廖論、廖賜、李山林及另案之李玉蘭等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4 | 1148 | 廖 埤 | 男 | 1927/1/13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8 | 農 | 廖埤於40年7、8月間由陳春慶介入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參加集會、聆聽匪黨土地改革等問題,並於同年11月間吸收被告高榕樹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5 | 1149 | 余福連 | 男 | 1914/5/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1 | 農 | 余福連於40年10月底由另案叛徒余萬來介紹參加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受老趙領導參加集會,並於41年9、10月間吸收被告高陳腰、曾來、高水木及另案之曾發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6 | 1150 | 高火旺 | 男 | 1910/2/13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3 | 農 | 高火旺於40年11月間由叛徒廖水龍介紹參加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並於41年1月間吸收被告蔡寶加入,與高榕樹、蔡寶等同一小組,受張匪趙匪(即陳春慶)領導,討論匪黨理論及土改問題,並參加軍訓。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7 | 1151 | 李 紫 | 男 | 1889/8/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66 | 農 | 李紫於40年8月間,由陳春慶介入共匪人民武裝保?隊,受已自首之李上甲(即老王)等領導,參加小組會聽講共產主義,並於41年2月間吸收被告李田本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8 | 1152 | 王老見 | 男 | 1908/4/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6 | 農 | 王老見於39年12月間由陳田其介紹參加匪幫,受匪幹李某領導,曾在40年間吸收被告王金印、潘炳輝、蔡清山、王私得及已自首之李慇懃等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169 | 1153 | 蘇金英 | 男 | 1902/7/29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52 | 礦工 | 蘇金英於39年5月由陳春慶介紹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0 | 1154 | 廖 情 | 男 | 1928/9/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陸軍7569部隊1等兵 | 廖情於40年7月由其兄廖西盛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1 | 1155 | 陳 談 | 男 | 1918/7/1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7 | 礦工 | 被告陳談於40年12月由廖西盛介紹與陳春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2 | 1156 | 陳肆皇 | 男 | 1928/5/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7 | 礦工 | 陳肆皇於40年12月由廖西盛介紹與陳春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3 | 1157 | 陳 論 | 男 | 1922/6/2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3 | 礦工 | 被告陳論於40年11月受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4 | 1158 | 廖溪和 | 男 | 1931/10/1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4 | 農 | 被告廖溪和於40年2、3月間由陳萬居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5 | 1159 | 廖 論 | 男 | 1934/2/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1 | 農 | 廖論於39年11月至41年1月間由廖有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6 | 1160 | 李山林 | 男 | 1913/1/9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2 | 農 | 李山林於39年11月至41年1月間由廖有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7 | 1161 | 高榕樹 | 男 | 1932/11/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3 | 農 | 廖埤於40年11月間吸收被告高榕樹加入茱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8 | 1162 | 李田本 | 男 | 1894/5/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60 | 農 | 李田本於41年2月間由李紫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79 | 1163 | 陳皆得 | 男 | 1924/10/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1 | 農 | 陳皆得於39年初受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0 | 1164 | 廖得陳 | 男 | 1926/2/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9 | 礦工 | 廖得陳於40年10月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1 | 1165 | 廖文正 | 男 | 1925/6/1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0 | 農 | 廖文正於39年10月受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2 | 1166 | 李蘇照 | 男 | 1912/8/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3 | 礦工 | 李蘇照於39年6月受陳春慶介紹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6年8月6日 | |||||
1183 | 1167 | 陳秋永 | 男 | 1924/9/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1 | 礦工 | 陳秋永於40年3月間受陳田其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4 | 1168 | 謝天賜 | 男 | 1925/8/1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0 | 農 | 謝天賜於40年5月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5 | 1169 | 余金成 | 男 | 1926/10/31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9 | 農 | 余金成於39年9月由陳田其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6 | 1170 | 陳成清 | 男 | 1912/1/3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3 | 農 | 陳成清於39年10月由陳田其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7 | 1171 | 廖清風 | 男 | 1918/6/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7 | 礦工 | 廖清風於41年4月由陳田其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8 | 1172 | 廖清龍 | 男 | 1913/11/16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2 | 農 | 廖清龍於40年10月由廖木盛收吸收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89 | 1173 | 陳溪圳 | 男 | 1920/1/2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6 | 礦工 | 陳溪圳於40年4月受陳春慶介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90 | 1174 | 廖德勝 | 男 | 1926/4/11 | 台灣,台北市 | 52140 | 29 | 礦工 | 廖德勝於40年3月由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91 | 1175 | 陳新發 | 男 | 1928/3/4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7 | 農 | 陳新發於40年7月由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92 | 1176 | 謝 谷 | 男 | 1930/9/1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5 | 農 | 謝谷於41年8月由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193 | 1177 | 蕭 忠 | 男 | 1899/10/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56 | 農 | 蕭忠於39年11月由陳田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年1月4日 | |||||
1194 | 1178 | 李謝文生 | 男 | 1915/4/1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0 | 農 | 李謝文生於40年2、3月間受另案叛徒陳啟旺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4年11月18日 | 死於獄中 | ||||
1195 | 1179 | 詹金土 | 男 | 1916/4/1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9 | 農 | 詹金土於41年9月間由詹清標吸收加入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196 | 1180 | 廖 玉 | 女 | 1934/8/26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廖玉。 | 52140 | 21 | 家務 | 廖玉於39年11月至41年1月間由廖有慶、陳春慶吸收加入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即陳廖玉。 | |||
1197 | 1181 | 廖 賜 | 男 | 1928/12/24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7 | 農 | 廖賜於39年11月至41年1月間由廖有慶、陳春慶吸收加入匪幫人民武裝保衛隊。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198 | 1182 | 高陳腰 | 女 | 1907/11/1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7 | 農 | 高陳腰於40年10月底由同案被告余建福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199 | 1183 | 曾 來 | 男 | 1929/4/4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農 | 曾來於41年9、10月間由余福連吸收加入。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0 | 1184 | 高水木 | 男 | 1930/8/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5 | 農 | 高水木於40年10月底由余建福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1 | 1185 | 蔡 寶 | 男 | 1915/9/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0 | 農 | 蔡寶於41年1月間由高火旺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2 | 1186 | 王金印 | 男 | 1925/10/25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0 | 農 | 王金印於40年間由王老見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3 | 1187 | 潘炳輝 | 男 | 1908/6/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6 | 農 | 潘炳輝於40年間被王老見吸收加入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4 | 1188 | 蔡清山 | 男 | 1924/2/18 | 台灣,台北縣 | 即蔡青山。 | 52140 | 32 | 農 | 蔡清山於40年間被王老見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即蔡青山。 | |||
1205 | 1189 | 王私得 | 男 | 1913/11/1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2 | 農 | 王私得於40年間由同案被告王老見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6 | 1190 | 謝廖好 | 女 | 1921/4/4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4 | 農 | 謝廖好於40年夏,由叛徒陳啟旺之女陳銀,介入共黨人民武裝保衛隊為婦女隊員。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執行徒刑8年1月15日 | 即闕廖好。 | ||||
1207 | 1191 | 廖德金 | 男 | 1931/1/3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2 | 農 | 廖德金於40年5月受陳春慶介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8 | 1192 | 廖蕃薯 | 男 | 1925/5/4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0 | 礦工 | 廖蕃薯於41年4月被另案叛徒周溪源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09 | 1193 | 廖士禮 | 男 | 1932/6/3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3 | 礦工 | 廖士禮係41年春由叛徒廖日清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0 | 1194 | 高江海 | 男 | 1900/1/26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54 | 農 | 高江海於40年10月受叛徒曾發吸引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1 | 1195 | 廖李罔 | 女 | 1924/1/3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2 | 家務 | 廖李網於40年10月由陳啟旺及其女陳銀,介紹參加新政府人民武裝保衛隊。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原名廖李網 | ||||
1212 | 1196 | 陳王秀 | 女 | 1926/1/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9 | 家務 | 陳王秀於40年10月由陳銀介紹參加新政府人民武裝保衛隊。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3 | 1197 | 廖成枝 | 男 | 1924/11/9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3 | 礦工 | 廖成枝於40年1月經叛徒鄭連發吸引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4 | 1198 | 曾文通 | 男 | 1915/4/2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7 | 農 | 曾文通於41年8月受一不識名叛徒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5 | 1199 | 廖萬柴 | 男 | 1912/4/3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5 | 礦工 | 廖萬柴於39年5月由陳春慶介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6 | 1200 | 陳金定 | 男 | 1916/5/27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9 | 茶葉販 | 陳金定於40年4月被陳春慶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7 | 1201 | 李水圳 | 男 | 1917/9/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8 | 礦工 | 李水圳於40年8月被陳春慶介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8 | 1202 | 王萬居 | 男 | 1918/6/2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7 | 農 | 王萬居於41年2月受化名叛徒老王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19 | 1203 | 廖有福 | 男 | 1929/6/8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6 | 礦工 | 廖有福由另案叛徒余萬來於41年初吸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0 | 1204 | 廖萬乞 | 男 | 1921/8/1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4 | 礦工 | 廖李網、廖萬乞等於40年10月及41年7月先後分別被叛徒陳銀及陳啟旺等邀誘加入匪黨及人民武裝保衛隊之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1 | 1205 | 陳送來 | 男 | 1922/9/6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3 | 南港橡膠廠工人 | 陳送來於41年8月被陳啟旺介入匪幫。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2 | 1206 | 鄭新發 | 男 | 1919/4/3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37 | 農 | 鄭新發英係於40年2月由另案之鄭定國介紹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3 | 1207 | 鄭金英 | 男 | 1925/12/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2 | 礦工 | 鄭金英於40年10月由另案鄭定國介紹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4 | 1208 | 王 林 | 男 | 1934/11/26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21 | 農 | 王林於40年間受陳春慶介紹參加人民武裝保衛隊。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 | |||||
1225 | 1209 | 王建興 | 男 | 1912/6/9 | 台灣,台北縣 | 52140 | 43 | 農 | 王建興於38年11月即聞知陳春慶、蕭塗基係共產叛徒,乃詢諸蕭塗基是否屬實,至12月間被蕭塗基帶同陳春慶來家威嚇,故迄41年12月28日破獲前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1226 | 1210 | 陳心誠 | 男 | 1916/10/11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心成。 | 52140 | 39 | 農 | 陳心誠於39年10月明知蕭塗基及另一江姓不知名者為叛徒,迄41年12月28日本案破獲前均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即陳心成。 | |||
1227 | 1211 | 林斯鎰 | 男 | 1929/1/25 | 台灣,彰化縣 | 52160 | 25 | 工 | 林斯鎰於36年11月經叛徒林茂松(現押保密局)及黃如川(在逃)介紹繕交自傳自願書等加入匪黨,與林、黃二匪同一小組,受匪幹許希寬(現押保密局)領導,閱讀「馬克斯經濟學」、「唯物論辯證法」、「貧乏物語」、「光明報」等反動書刊,並集會5次;37年2月更受黃匪如川之命,將反動傳單3張散貼台北市中山北路1段。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28 | 1212 | 林增新 | 男 | 1931/7/4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3 | 商 | 林增新於36年12月經叛徒邱正義(在逃)吸收加入匪黨,與邱匪正義及游匪國坤(已自首)同一小組,受邱匪正義及林匪茂松先後領導,集會一次閱讀光明報等,37年3月更奉匪命由許希寬率領,前往香港接受匪訓3週後返台。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29 | 1213 | 廖學龍 | 男 | 52160 | 26 | 郵差 | 廖學龍36年秋經邱匪正義吸收加入匪黨與邱正義游國坤黃如川等同一小組受林茂松及盧哲標(現押保密局)領導集會五六次討論匪黨主義及發展組織等問題。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30 | 1214 | 陳盛景 | 男 | 1928/3/27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6 | 工 | 陳盛景於36年夏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受盧匪領導,參加集會3次,討論發展組織等問題,並介紹許宗隆、陳坤發與盧匪吸收,許宗隆、陳坤發同於36年8、9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受盧匪領導參加集會3次,討論如何宣傳及發展組織等問題,並同介紹駱永福與盧匪吸收。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31 | 1215 | 許宗隆 | 男 | 1927/1/20 | 台灣,台北市 | 52160 | 27 | 工 | 許宗隆、陳坤發同於36年8、9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受盧匪領導參加集會3次,討論如何宣傳及發展組織等問題,並同介紹駱永福與盧匪吸收。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32 | 1216 | 陳坤發 | 男 | 1927/3/10 | 台灣,台北市 | 52160 | 27 | 工 | 許宗隆、陳坤發同於36年8、9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受盧匪領導參加集會3次,討論如何宣傳及發展組織等問題,並同介紹駱永福與盧匪吸收。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33 | 1217 | 駱永福 | 男 | 1923/10/15 | 台灣,台北市 | 52160 | 31 | 工 | 駱永福於36年9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與陳盛景、許宗隆、陳坤發等同一小組,受盧匪領導,閱讀匪光明報等並參加集會7、8次,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及「解放」台灣等問題。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1234 | 1218 | 林宗勤 | 男 | 1930/3/25 | 台灣,台北市 | 52160 | 24 | 工 | 林宗勤於38年9月經林匪茂松、游匪國坤吸收加入匪黨,曾閱讀「青年修養」、「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新民主主義論」、「和平文獻」、「綜合文摘」、「光明報」等反動書刊,並繳納黨費5次共新台幣75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235 | 1219 | 王錦松 | 男 | 1932/8/1 | 台灣,新竹縣 | 52160 | 22 | 工 | 王錦松於39年8月經叛徒林茂同吸收填交入黨表1份,加入匪黨,曾閱讀「唯物史觀」「平等宣言」等匪黨書籍,並繳納黨費1次,計新台幣30元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236 | 1221 | 張錦塗 | 男 | 1932/1/2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2 | 工 | 張錦塗於38年4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愛國青年同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4月15日 | 1963/6/11因心臟病死於獄中(年33)。 | ||||
1237 | 1222 | 陳邦岸 | 男 | 1928/5/15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6 | 礦場技術員 | 陳邦岸於38年夏經林匪茂松吸收繕交自傳加入匪黨,閱讀「貧乏物語」、「燈塔」等反動書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38 | 1223 | 吳素珠 | 女 | 1928/11/5 | 台灣,台南縣 | 52160 | 26 | 美國大使館職員宿舍雇員 | 吳素珠於38年10月得識林茂松,經其交閱「唯物論」、「新民主主義」、「政治經濟學」等反動書籍後,於39年3月繕交自傳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39 | 1225 | 黃毓煌 | 男 | 1930/3/10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4 | 台灣省電力公司技工 | 黃毓煌於36年8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受其領導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40 | 1226 | 陳許全 | 男 | 1913/10/26 | 台灣,台北市 | 52160 | 41 | 商 | 陳許全於35年秋經叛徒王忠賢(在逃)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41 | 1227 | 鄭秋煌 | 男 | 1929/11/30 | 台灣,台南縣 | 52160 | 25 | 工 | 鄭秋煌於38年夏受林匪茂松交閱匪「光明報」,並邀勸參加匪黨,當予拒絕;惟因而明知林茂松係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1年8月3日 | |||||
1242 | 1228 | 張均仁 | 男 | 1922/11/15 | 台灣,宜蘭縣 | 52160 | 33 | 商 | 張均仁於37年5、6月受林匪茂松、邱匪正義交閱匪「光明報」、「展望」、「觀察」等反動書刊,並邀勸參加匪黨,當予拒絕;惟因而明知林茂松及邱正義均係匪諜,迄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8月1日 | |||||
1243 | 1229 | 莊和文 | 男 | 52160 | 21 | 工 | 莊和文於39年底受林匪茂同之反動宣傳並交閱「青年修養」「馬克斯經濟學」「日本近代社會運動史」等反動書籍因而明知林茂同係屬匪諜迄不向政府?發。 | 05年 | ||||||||
1244 | 1230 | 董濟通 | 男 | 1928/12/19 | 福建,廈門市 | 史料5p126,原名鄭榮海,又名陳宏炳、鄭衣其。 | 52170 | 25 | 福建廈門海軍永康軍艦帆攬上等兵 | 共同被告董濟通、林金妹、王振春、陳仁和。被告董濟通(原名鄭榮海,又名陳宏炳、鄭衣其)係永康軍艦帆纜上等兵,38年5月由滬隨艦駐定海,久萌投匪之意,乃煽惑其他被告於38年7月22日逃滬投匪,寄住於理髮店內,翌日於重慶南路82號匪海軍登記處報到,各領得偽人民幣8千元及眷米每口55斤。後因需調京受訓不願,乃於20日一同潛返定海。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4年3月20 | 又名鄭榮海、陳宏炳、鄭衣其,財產沒收 | |||
1245 | 1231 | 林金妹 | 女 | 52170 | 海軍第23號起重機帆纜二等兵 | 共同被告董濟通、林金妹、王振春、陳仁和。被告董濟通(原名鄭榮海,又名陳宏炳、鄭衣其)係永康軍艦帆纜上等兵,38年5月由滬隨艦駐定海,久萌投匪之意,乃煽惑其他被告於38年7月22日逃滬投匪,寄住於理髮店內,翌日於重慶南路82號匪海軍登記處報到,各領得偽人民幣8千元及眷米每口55斤。後因需調京受訓不願,乃於20日一同潛返定海。 | 05年 | 財產沒收 | ||||||||
1246 | 1232 | 王振春 | 男 | 52170 | 海軍第一工廠六級技工 | 共同被告董濟通、林金妹、王振春、陳仁和。被告董濟通(原名鄭榮海,又名陳宏炳、鄭衣其)係永康軍艦帆纜上等兵,38年5月由滬隨艦駐定海,久萌投匪之意,乃煽惑其他被告於38年7月22日逃滬投匪,寄住於理髮店內,翌日於重慶南路82號匪海軍登記處報到,各領得偽人民幣8千元及眷米每口55斤。後因需調京受訓不願,乃於20日一同潛返定海。 | 05年 | 財產沒收 | ||||||||
1247 | 1233 | 陳仁和 | 男 | 52170 | 反共先鋒營學兵 | 共同被告董濟通、林金妹、王振春、陳仁和。被告董濟通(原名鄭榮海,又名陳宏炳、鄭衣其)係永康軍艦帆纜上等兵,38年5月由滬隨艦駐定海,久萌投匪之意,乃煽惑其他被告於38年7月22日逃滬投匪,寄住於理髮店內,翌日於重慶南路82號匪海軍登記處報到,各領得偽人民幣8千元及眷米每口55斤。後因需調京受訓不願,乃於20日一同潛返定海。 | 02年6月 | |||||||||
1248 | 1234 | 劉效桓 | 男 | 1920/6/29 | 山西,祁縣 | 54080 | 35 | 海軍左營要港管理處1號泥駁下士 | 劉效桓於27年2月間共匪擴充武力叛國之際,與同學多人隨其老師武汝敏在山西交城崔家村參加共匪總動員委員會,嗣該會改編為保安游擊第1支隊任工作員,至4月升充工作連連長,為匪征收糧食布匹,同年12月間,調古家鎮受訓,因畏苦潛匿會善村舅父家,至28年春隨其舅父往張家口營商,31年返家結婚居留5月返北平,任裕昌銀號練習生,半年後復返原籍,至36年間赴北平投考本軍新兵大隊,在江陰受訓,畢業後復在青島接艦班14期受訓,37年至41年間先後調派到永定軍艦及左營要港管理處第1號暨106號泥駁船服役,因受匪毒素較深,心中時存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合計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 | 徒刑12年 | |||||
1249 | 1235 | 張希炳 | 男 | 1928/10/5 | 台灣,台北市 | 初中 | 51270 | 25 | 台灣省糧食局職員 | 被告張希炳蔡文章與被告林錦文為結拜兄弟,與林君酒食往還,雖明知被告林錦文為叛徒一節不能確實證明,要其思想難免受其薰染,應交付感化以玆考察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7月18日 | ||||
1250 | 1236 | 蔡文章 | 男 | 1927/1/21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1270 | 26 | 商 | 蔡文章與林錦文為結拜兄弟,感情極厚,於林錦文逃亡期間,時相往來雖蔡文章等人明知林錦文為叛徒一節不能確實證明,要其思想難免受其薰染,應交付感化以玆考察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251 | 1237 | 呂琚鴻 | 男 | 1916/11/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1270 | 37 | 商 | 被告呂琚鴻與林錦文係結拜兄弟,在林錦文組織台灣獨立黨期間曾與其見面一次雖被告呂琚鴻明知林錦文為叛徒一節不確實證明,惟其思想難免受其薰染,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252 | 1238 | 林錦文 | 男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228 | 51270 | 31 | 商 | 林錦文於36年參加本省「二二八」後?偕李漢堂逃亡迭與李喬松及林東山林祿山等密謀組織團體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以意見不合37年3、4月間潛入台北地區單獨組織「台灣獨立黨」亦稱「台灣振興會」以台灣獨立為標榜製定獨立黨章程吸收莊金妙林永祥施清智為黨員展開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1253 | 1239 | 莊金妙 | 男 | 1927/1/2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1270 | 24 | 農 | 林錦文於36年參加本省「228」事變後3、4月間,潛入台北地區單獨組織「台灣獨立黨」亦稱「台灣振興會」,以台灣獨立為標榜,經政府通緝有案,40年4、5月間製定獨立黨章程,吸收莊金妙、林永祥、施清智為黨員展開活動計劃,偽造台幣以擾亂政府金融,備購儲糧、食燃料、武器,另與共匪林元枝部連絡,擬借用其武力向日本朝野人士接洽求得外援。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254 | 1240 | 林永祥 | 男 | 1925/2/7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0 | 28 | 農 | 林永祥除於38年8月即經王水泉介紹參加共黨,及於加入林錦文之台灣獨立黨後,歷次參與叛亂會議與施清智均曾銜林錦文之命與林元枝洽武力合作,及向劉玄石洽商該獨立黨經濟問題,計議走私運送林錦文、劉玄石赴日本工作等事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255 | 1241 | 施清智 | 男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0 | 26 | 菜販 | 林錦文組織「台灣獨立黨」亦稱「台灣振興會」以台灣獨立為標榜製定獨立黨章程吸收莊金妙林永祥施清智為黨員展開活動計劃迄同月八日止計與莊金妙林永祥施清智等密在台北市林永祥家施清智之兄施炳祺家川端橋旁及台北市郊區與北投等地集會計議十數次。 | 死刑 | 死刑 | |||||
1256 | 1242 | 黃金殿 | 男 | 1928/9/5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1270 | 26 | 商 | 黃金殿于40年7月經陳金傳介紹與林錦文相識,明知林錦文、劉玄石為背叛政府份子,將往日本進行叛亂工作,而帶林錦文等同往宜蘭,向簡西埤借房藏匿並接洽走私船。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257 | 1243 | 黃文欽 | 男 | 台灣,彰化市 | 初中 | 51270 | 32 | 法警 | 林錦文逃脫經本部偵悉舊曆40年底曾匿居黃文欽家數日後又至蘇安南家匿居十數日當派警當場捕獲並搜得攜用手榴彈三枚。 | 13年 | 藏匿叛徒,1961/8/17執行中死於綠島(年41)。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1258 | 1244 | 蘇安南 | 男 | 1904/10/6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1270 | 48 | 工 | 林錦文於36年參加「228事變」後即逃亡,於40年底曾至蘇安南家匿居十數日,派員逮捕並搜得攜用手榴彈3枚,蘇安南明知其為背叛政府經通緝之逃亡匪犯而又故為容留。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 徒刑13年 | ||||
1259 | 1245 | 王泛洋 | 男 | 1924/9/27 | 湖北,黃崗縣 | 53007 | 30 | 台灣新生報南部版校對 | 王泛洋係台灣新生報南部版校對,於30年在鄂東廣城大別山國立第2中學就讀時,曾受該校匪諜國文教師柳葉清宣傳誘惑,憧憬共產主義,嗣在武漢大學鼓動學潮,來台後不滿現實,常閱讀巴金、魯迅、屠格涅夫等所著之「父與子」、「魯迅傑作」、「春潮」等左傾書籍,發表反動言論,並擬以30人為一小組,控制機關團體,破壞社會安全,有陰謀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嫌。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260 | 1246 | 周耀旋 | 男 | 1920/8/1 | 台灣,桃園縣 | 即周耀施。 | 53020 | 34 | 台北市汽車司機工會書記 | 周耀旋於37年夏任職桃園縣救濟院時,經叛徒陳福星吸收,繕交自傳參加匪幫,受匪幹黎明華領導,集會2次。38年1月轉至台北市汽車司機工會,任職該會匪小組,積極活動,負責聯絡及傳達匪上級命令,並自購「觀察」、「展望」等反動書刊,集體研讀,廣事宣傳。同年5月更吸收蔡錦添加入匪幫,嗣因工作不熱烈予以開除。同年7月,又糾合攤販組成2個街頭支部,領導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周耀施。 | |||
1261 | 1247 | 宋增勳 | 男 | 1925/1/15 | 台灣,桃園縣 | 53020 | 29 | 教員 | 宋增勳於37年夏,在中壢經另案叛徒張旺介紹,由黎匪明華吸收,繕交自傳加入匪幫,與張旺及范新戊同一小組,先後受黎匪明華及陳匪福星領導集會多次,負責組織及宣傳工作,自38年夏至39年春,曾吸收宋孟韶、林漢爐及胡玉麟、鄭煥生、鄭石林等加入匪黨,領導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62 | 1248 | 王耀東 | 男 | 1904/5/10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48 | 無業 | 王耀東於27年4、5月間投入陜西吳堡青幹班受訓,又經延安抗大受訓,後在共黨日文工作訓練隊及總政治部工作,29年由邱向前介紹入共黨,34年派至哈爾濱偽市府及東北日報社任職,38年從大連承共幹高籐之命遣台擔任調查軍事訓練等情況,並將搜得資料交由派台聯絡之匪幹劉光典送往香港轉交共方。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王耀東併葉城松案處死刑。國防部44年4 月25日(44)理琦字1165號令;劉光典國防部48年2月23日(48)誠敏字41號令核准 | ||||
1263 | 1249 | 劉光典 | 男 | 遼寧,旅順市 | 「罪諜逃亡記」作者 | 53030 | 34 | 華石公司職員 | 37年7月間瀋陽經洪國式吸收受其領導,為匪偽社會部傳遞情報。38年9月與洪國式分道轉香港銜匪幹高遠命來台擔任聯絡工作,通知王耀東調查台灣西部沿海港口地誌與國軍駐防情形將既得之資料整理備取任務完成,離台返港覆命,並攜去王耀東秘密文件轉交高匪39年1月6日,再度來台,轉知王耀東遠去香港協助洪國式蒐集情報,迨洪匪被捕,乃將洪匪所搜集之秘密情報文件交予王耀東收藏,於同年3月2日與王匪相率逃亡,先後匿藏於另案叛亂犯賴天亮,李顯玉,鍾茂春等處,並繼續為匪宣傳。 | 死刑 | 死刑 | 洪國式 | ||||
1264 | 1250 | 李書勳 | 男 | 1931/11/19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40 | 23 | 田尾鄉公所幹事 | 李書勳、李聰禮均係自首匪幹李上甲之胞弟,41年10月間,李上甲命另案匪徒汪枝囑李在安設法供給金錢,並轉通知李書勳、李聰禮依約往晤,該李在安除供給新台幣90元,親往會晤外,並通知李書勳、李聰禮會晤李上甲,參加匪綠幫革命團,賦予李書勳財政任務,李書勳乃先後供給金錢新台幣210元,李上甲並命李書勳持函約彰化吳和銘、黃世元往汐止山區。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65 | 1251 | 吳和銘 | 男 | 1927/9/26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40 | 27 | 溪洲糖廠助理技術員 | 吳和銘經李聰禮帶往參加匪綠幫革命團組織,並與李書勳共同吸收劉明標參加,收取月費23元,連同已有新台幣1百元交李書勳轉交李上甲;42年1月間李上甲等竄匿吳和銘宅,吳和銘再吸收黃坤皇參加,李上甲以其工作努力,提為匪幫正式黨員,並囑吳和銘、李書勳再邀約黃世元會晤及搜送地圖。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66 | 1252 | 李聰禮 | 男 | 1929/6/28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40 | 25 | 福泰紡織廠技術員 | 李書勳、李聰禮均係自首匪幹李上甲之胞弟,41年10月間,李上甲命另案匪徒汪枝囑李在安設法供給金錢,並轉通知李書勳、李聰禮依約往晤,該李在安除供給新台幣90元,親往會晤外,並通知李書勳、李聰禮會晤李上甲,參加匪綠幫革命團。賦予李聰禮聯絡任務,李聰禮供給新台幣20元。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67 | 1253 | 李在安 | 男 | 1923/9/21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40 | 30 | 台灣大學法學院職員 | 同案被告李上甲於41年10月間,命另案匪徒汪枝囑李在安設法供給金錢,並轉通知其弟李書勳、李聰禮依約往晤,該李在安除供給新台幣90元,親往會晤外,並通知李書勳、李聰禮會晤李上甲,參加匪綠幫革命團。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268 | 1254 | 劉明標 | 男 | 1931/9/27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53040 | 23 | 溪洲糖廠廠工 | 劉明標於41年11月間經吳和銘吸收,參加匪綠幫革命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年11月13日 | 1955/1/31因腦瘤腫死於獄中。 | |||
1269 | 1255 | 黃坤皇 | 男 | 1933/12/2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40 | 21 | 農 | 黃坤皇於42年1月間經吳和銘吸收,參加匪綠幫革命團由李上甲監誓。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270 | 1256 | 黃世元 | 男 | 1927/6/30 | 台灣,彰化縣 | 專科 | 53040 | 27 | 田中第1國民學校教員 | 同案被告李上甲曾命李書勳持函約黃世元往汐止山區、搜送地圖,均經拒絕;嗣李上甲等竄匿吳和銘宅,再邀約黃世元會晤,除向其誇稱匪幫情形,並勸其辭去現任教員職務與之共同工作,雖被拒絕,但黃世元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7月11日 | ||||
1271 | 1257 | 許姜嶺 | 女 | 1928/5/24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6 | 公共汽車管理處助理員 | 許姜嶺參加叛亂組織罪雖不能證明,但與周碧霞、張匪金爵(另案被告)等叛徒來往,並於38年9月間,與匪陳通和(另案押保密局)過往,思想顯受毒化,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2月14日 | |||||
1272 | 1258 | 周添壽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6 | 聯勤總部通信兵第六團第三營第七連一等兵 | 38年1月由周生發(已死)介入北市司機工會支部先後由周生發方欽澤陳通和領導參與開會三四次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又與方欽澤高東賓等討論如何控制台北機器工會等事項並先後吸收郭溪海陳金龍林耀金參加組織充任小組長。 | 死刑 | 死刑 | ||||||
1273 | 1259 | 蔡廷壁 | 男 | 台灣,台北 | 99299 | 10642蔡廷璧? | ||||||||||
1274 | 1260 | 郭溪海 | 男 | 1930/9/2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4 | 鐵工 | 郭溪海於38年4、5月間由周添壽介入共匪組織,接受周添壽反動教育。其參加匪黨雖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之前,然於該條例頒行後至被捕前,均未向政府自首,犯行繼續,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 徒刑12年 | |||||
1275 | 1261 | 陳金龍 | 男 | 1926/12/8 | 台灣,台北縣 | 53050 | 28 | 鐵工 | 陳金龍於38年3、4月間,由周添壽介入共匪組織,受周添壽反動教育。其參加匪黨雖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之前,然於該條例頒行後至被捕前,未向政府自首,犯行繼續,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276 | 1262 | 林耀金 | 男 | 1929/1/10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5 | 礦工 | 林耀金於38年4、5月間由周添壽介入共匪組織,接受周添壽反動教育。其參加匪黨雖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之前,然於該條例頒行後至被捕前,均未向政府自首,犯行繼續,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277 | 1263 | 汪來長 | 男 | 1927/4/15 | 台灣,台北縣 | 53050 | 27 | 司機 | 汪來長於38年2月,由蔡廷璧介入共匪組織,受蔡匪教育閱讀匪黨書刊。汪來長參加匪黨雖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之前,然於該條例頒行後至被捕前,均未向政府自首,犯行繼續,自應依法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278 | 1264 | 陳阿福 | 男 | 1920/8/13 | 台灣,新竹縣 | 53050 | 34 | 司機 | 陳阿福於38年2月,由周匪生發(已死)介入共匪組織,受蔡廷璧教育,閱讀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1月27日 | 1964/7/17 因病死於綠島(年45)。 | ||||
1279 | 1266 | 林水份 | 男 | 1928/10/14 | 台灣,台北市 | 53206 | 22 | 印刷工 | 林水份與另案被告胡萬發、李屋3人,於38年夏季(6、7月間)在台北市同由已死叛徒周生發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為一小組受周匪生發領導,並閱讀匪光明報展望等反動書刊,經國防部保密局查獲與周添壽等同案解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周生發 | ||||
1280 | 1267 | 胡萬發 | 男 | 1929/8/7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5 | 商 | 李屋與胡萬發均於38年6、7月間,由周匪生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渠等雖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前參加,但犯行繼續至該條例頒行後、被捕以前仍未自首,仍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1 | 1268 | 蔡長來 | 男 | 1921/9/26 | 台灣,台南市 | 53050 | 33 | 公路局職員 | 蔡長來於38年2、3月間由陳焰樹介入共匪組織,受自首分子陳焰樹分別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2 | 1269 | 張榮珍 | 男 | 1930/2/6 | 台灣,台北縣 | 53050 | 24 | 工 | 張榮珍於38年8月間,由陳焰樹介入共匪組織,受陳焰樹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8年4月4日 | 執行中死亡增加10基數 | ||||
1283 | 1270 | 周碧霞 | 女 | 1927/11/1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7 | 公共汽車管理處助理員 | 周碧霞於38年夏,由張金爵(又名張彩霞、已另案判決)介入共匪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4 | 1272 | 黃?棣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39 | 商 | 黃?棣於37年4、5月間由駱匪雲騰,王生於38年春季由周匪生發分別吸收參加共匪組織受匪思想教育。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十年 | 1963/3/27因肝腫瘤,保外就醫後死亡(年48)。 | ||||||
1285 | 1273 | 蘇玉鑑 | 男 | 1925/10/10 | 台灣,苗栗縣 | 53050 | 29 | 司機 | 蘇玉鑑於38年7、8月間由陳焰樹介入共匪組織,受陳焰樹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6 | 1274 | 陳文華 | 男 | 1919/7/24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35 | 司機 | 陳文華於38年6月間,由陳焰樹介入共匪組織,受陳焰樹教育。雖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前參加,但犯行繼續至該條例頒行後被捕以前,仍未向政府自首,仍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7 | 1275 | 王 生 | 男 | 1917/1/4 | 台灣,台北縣 | 53050 | 27 | 司機 | 王生於38年春經周匪生發介入匪共組織,經另案被告張金爵(即張彩霞)及自首份子陳焰樹分別結證屬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88 | 1276 | 李 屋 | 男 | 1932/12/8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22 | 音樂隊員 | 李屋與胡萬發均於38年6、7月間,由周匪生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渠等雖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前參加,但犯行繼續至該條例頒行後、被捕以前仍未自首,仍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 徒刑8年1月17日 | |||||
1289 | 1277 | 洪樹回 | 男 | 1918/2/15 | 台灣,台北縣 | 53224 | 36 | 台北市司機工會理事長 | 洪樹回原為台北市司機工會理事長,38年4月,(自首匪幹)該工會理事陳焰樹介紹另案匪徒鍾金鳳為該工會職員,秘密不法活動,至同年8月間,鍾案被破獲,刑事警察人員囑送陳焰樹及該工會理事潘溪圳相片,並命協助緝捕,因而知悉潘溪圳係因匪諜案件逃匿,至40年7、8月間,在台北市寧西街與潘君相遇談話,竟不將其扭送治安機關或報請逮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1月9日 | |||||
1290 | 1278 | 丁學洙 | 男 | 1915/3/3 | 安徽,渦陽縣 | 53060 | 41 | 台灣省立台北女子師範學校教員 | 丁學洙於22年春就讀上海美術專科學校時,加入匪幫上海法南區支部,為其散發傳單、張貼標語,並介紹同學林罕靜參加,27年秋,抗日軍興,乃進入匪幫安吳堡游擊幹部訓練班受訓,並派至豫東華西縣組織游擊隊,後入通信兵學校軍士營受訓,為匪章伯鈞之徒王則民所賞識,於28年秋介入章伯鈞之組織,介紹張曉江加入該組織,及離重慶由教育部派至武昌藝術專科學校復學並任美術教員,即斷絕聯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291 | 1279 | 羅來民 | 男 | 1933/3/1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22 | 農 | 羅來民於37年間曾被蕭有本以吃水果為名邀誘至江鳳家聽許希寬講述反動言論,因其年僅15、6歲尚未成年,對匪黨思想教育尚無充分瞭解,且自許希寬離鄉至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後未再與其會面,自不能令負罪責,然與蕭有本居同里,朝夕會晤思想難免受污染,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3月8日 | ||||
1292 | 1280 | 林連地 | 男 | 1934/1/13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21 | 農 | 林連地曾聽受共黨教育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3月1日 | ||||
1293 | 1281 | 江 鳳 | 男 | 1922/1/12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3 | 木匠 | 江鳳於37年在台北市與許希寬同作木工,即被介入匪黨組織,與李東富同一小組,先後受許希寬及陳義農領導,同年夏,帶同許希寬至其家鄉台北縣土城鄉一帶,從事發展匪黨組織,先後介紹其弟江萬來等與許希寬吸收加入匪黨,並在該被告家向村民灌輸匪黨教育多次,復於39年1、2月帶同陳義農至土城鄉一帶活動,在蕭有本家召集群眾講述社會發展史等荒謬言論,煽惑人心。又於41年12月間,由另案獲押保密局之鹿窟武裝基地聯絡匪幹汪枝轉達匪上級命令飭其赴海山區探查逃匪溫萬金潘溪圳下落數次均將查訪情形?復汪枝轉報。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94 | 1282 | 蕭有本 | 男 | 1922/3/15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3 | 農兼礦工 | 蕭有本於37年7、8月間,經江鳳介與另案獲押保密局叛徒許希寬吸收加入匪黨,並受領導教育,嗣將在逃之張常坡介予另案獲押保密局叛徒陳義農認識而吸入匪黨組織,又容留許希寬、陳義農在家向群眾實施匪黨教育多次,及39年4月間,應陳義農之號召,在張常坡家與許進旺、廖媽景、簡元清、羅英宗及陳義農、張常坡、王忠賢、溫萬金、張金海、黃某等匪組織結拜會,以為匪活動之掩護。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295 | 1283 | 江萬來 | 男 | 1930/2/4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70 | 25 | 礦工 | 江萬來於38年秋,受另案被告許希寬吸引參加匪黨,先後接受許希寬、陳義農之匪黨教育。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296 | 1284 | 廖媽景 | 男 | 1910/1/24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45 | 農 | 廖媽景於38年秋,受另案被告許希寬吸收參加匪黨,先後接受許希寬、陳義農之匪黨教育。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297 | 1285 | 李東富 | 男 | 1924/12/16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3070 | 30 | 木工 | 李東富與許希寬同業木工,於39年10月間在台北市經許希寬介入匪黨組織,與江鳳、林清富同一小組,先後受許希寬、陳義農之領導教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298 | 1286 | 許進旺 | 男 | 1921/2/26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4 | 農兼礦工 | 許進旺於39年間,受張常坡邀至家中,吃酒席間聽陳義農匪黨教育,發表將來匪黨來台時地主土地分配貧農等謬論。復與同席之廖媽景等人參加陳義農發起組織之結拜會。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299 | 1287 | 簡元清 | 男 | 1920/9/9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5 | 農兼礦工 | 簡元清於38年間,先後在江鳳及蕭有本家,聽許希寬講述人類發展史、勞工問題、匪黨來台可以分配土地等荒謬言論,及於39年4月間在張常坡家宴會上,聽受陳義農匪黨教育,並參加結拜會。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1300 | 1288 | 羅英宗 | 男 | 1925/3/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70 | 30 | 礦工 | 羅英宗於38年間先後聽另案被告許希寬講述匪黨來台可以分配土地等荒謬理論,及於39年4月間在張常坡家宴席上聽受陳義農匪黨教育,並參加其發起組織結拜會。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301 | 1289 | 施 業 | 男 | 1929/7/28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3070 | 26 | 木工 | 施業於33年至36年間,與許希寬、陳朝陽同為陳義農木工學徒,嗣自操木匠業仍常在一處工作,明知陳義農、汪枝、許希寬、陳朝陽等為匪諜,41年12月,汪枝又與會晤,迄陳義農等獲案時止,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感化1年9月5日 | ||||
1302 | 1290 | 蕭有土 | 男 | 1914/4/5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41 | 農兼礦工 | 蕭有土於39年夏在其弟蕭有本家聽許希寬、陳義農講述社會問題,農民的痛苦,匪黨的好處等反動理論,明知許希寬、陳義農為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4月6日 | ||||
1303 | 1291 | 葉金水 | 男 | 1913/3/19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42 | 農兼礦工 | 葉金水於39年間,在(同案被告)蕭有本家聽陳義農講述社會發展史、農民之痛苦、「228」事件等有利於匪幫之宣傳言論,明知陳義農為匪諜,未向政府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4月6日 | ||||
1304 | 1292 | 呂芳榮 | 男 | 1917/7/27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8 | 農 | 呂芳榮於38年及39年間,先後在蕭有本家聽許希寬、陳義農講述社會問題、大陸戰爭情況、農民的痛苦、匪黨的好處等荒謬言論,均明知許希寬、陳義農為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4月6日 | ||||
1305 | 1293 | 羅振宗 | 男 | 1921/1/28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70 | 35 | 農 | 羅振宗於38年及39年間,先後在蕭有本家,聽許希寬、陳義農講述社會問題、大陸戰爭情況、農民的痛苦、匪黨的好處等荒謬言論,均明知許希寬、陳義農為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4月6日 | ||||
1306 | 1295 | 曹思義 | 男 | 1919/3/10 | 安徽,青陽縣 | 53209 | 36 | 台灣大學註冊組職員 | 曹思義於27年至30年在安徽復旦中學讀書時,喜讀左傾文藝刊物,32年肄業國立西南聯大,參加左傾份子聞一多之「新詩社」時常撰寫詩文抨擊政府,37年在台灣省立台東中學任教員時,曾朗誦左傾份子天藍「隊長騎馬去了」內容描述國軍無能。上開事實業據該被告於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及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庭均供明在卷,思想均不純正,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4月 | |||||
1307 | 1296 | 嚴敬生 | 女 | 廣西,蒼梧縣 | 53209 | 35 | 竹南中學教員 | 27年在廣西省立南寧高級中學求學及30年在南寧小學任教又31年在四川國立社會教育學院讀書期中常閱讀7左傾書籍「大眾哲學」「唯物辯証法」「復活貴族之家」「靜靜的頓河」「父與子」「四維亭」「馬克斯主義論」與魯迅矛盾著作思想左傾來台後與獲案匪犯熊琰光往還甚密對政府措施妄加抨擊。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308 | 1297 | 蘇 輗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3209 | 53 | 台南師範學校教員 | 29年至31年間匪軍陳毅部隊佔据如皋縣境時在匪如西縣江安區任徵?委員及以紳士代表身份為匪徵?策動參軍慰勞並宣傳匪党政策政令並曾閱讀「馬克斯經濟學」毛匪澤東著「新民主主義」「抗戰必勝論」及其他匪党書刊 | 感訓 | |||||||
1309 | 1298 | 熊琰光 | 男 | 1919/10/7 | 山東,陽穀縣 | 莫天瓊之夫 | 53080 | 37 | 屏東師範學校教員 | 熊琰光於32年在重慶由現任黑龍江偽副主席王梓木及當時重慶區青年運動部負責人劉光介紹參加匪黨組織,擔任學運工作小組長,35年至鄭州,向華東局京滬青運部王福祥負責報導鄭汴青運情報,36年赴徐州之中學任教,其系統仍屬華東局京滬青運部,並與徐州社工人員熊渭濱聯絡,仍負責青運情報工作。37年來台後與王福祥及華南局駐港人員曹漱聯絡,並組織台灣東南部學運小組,從事思想教育影響教師學生,企圖發展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0 | 1299 | 楊紹禹 | 男 | 1932/12/21 | 雲南,雲龍縣 | 53080 | 32 | 省立高雄女子中學教員 | 楊紹禹於31年至36年在西南聯合大學及北京大學肆業時,聽受民主同盟份子之教授演講及閱讀反動書刊,思想開始左傾,畢業後在山東第1臨時中學與熊琰光同事,受熊琰光慫恿於37年春來台執教於省立高雄女子中學,並攜有熊琰光介紹信與中華日報南部版編輯匪諜徐 近認識,接受徐 近交閱匪共宣言及反動書籍,即被吸收加入中共中央台灣接管委員會南部分會,準備接管學校及學運工作,37年秋徐 近逃返大陸,繼而熊琰光來台組織台灣東南部學運小組,渠亦參加活動,利用教學機會灌輸青年左傾思想。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1 | 1300 | 江 流 | 男 | 1919/5/25 | 湖南,湘鄉縣 | 53080 | 37 | 中華日報南部版編輯組長 | 江流於31年起常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即已左傾。36年1月在上海任江蘇省新聞處上海辦事處幹事時與匪徒徐近王耕夫等接近,受王耕夫介入匪黨上海市工作委員會市中心區第十工作小組,由徐近領導。同年5月來台在中華日報南部版任編輯組長,月餘即牽引徐近來台在該社工作。未幾該徐近之妻歐陽瓊由上海捎來匪上級命令,著成立台灣南部新聞事業接管委員會,由徐近負責領導該江流為該會委員之一,從事調查各報社人事資產,冀配合匪軍攻台順利接收。旋又參加徐近所組織之讀書會,迨徐近偕妻歐陽瓊逃離台灣,復接管其遺留之大批左傾書籍。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2 | 1301 | 溫幹群 | 男 | 1913/10/10 | 福建,永定縣 | 53080 | 35 | 中華日報南部版編輯 | 溫幹群與徐近、歐陽瓊等同事於37春開始接受教育、閱讀左傾書籍,並被吸收參加讀書會,每星期開會1次,經常討論現實的社會等問題、分析時局及匪在大陸軍事勝利等,並計劃擴大徵求會員,先從文教機關著手,再傳閱反動書刊、傳佈左傾思想,繼而發動會員乘機製造糾紛、破壞社會安寧秩序等步驟,並分配工作任務,復將36年本省事變資料提供徐近、廖學霖等印發事變周年之反動傳單。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3 | 1302 | 王冠民 | 男 | 1916/2/24 | 浙江,東陽縣 | 53208 | 39 | 虎尾鎮安慶國校教員 | 王冠民於28年在浙江蕭山縣民教館任幹事,經在逃叛徒秦其壽介紹,寫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受其領導,借該館為掩護,從事「統一戰線」工作,印發傳單標語,煽動叛亂,29年該縣遭日寇攻陷,與匪幫失去聯絡,36年來台,在雲林縣虎尾鎮任安慶國民學校校長,37、8年間經另案被告韓壬孫介紹,結識自首分子台共廖學霖,先後接閱匪「新中國雜誌」及秘密文件,據傳訊自首分子廖學霖結證「根據其給予王君閱讀匪書與秘密經過,及接談情形判斷,王君在前亦為匪幫分子」等語,資以論罪科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4 | 1303 | 蘇來賓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3208 | 30 | 基隆市黨部幹事 | 蘇來賓33年4月在江蘇共區滬光中學肄業時經馮黎影徐梓人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組織同年夏至35年9月先後任如西縣江安區署辦事員如皋縣袁莊區及城區工商管理所所長工商管理局督導員嗣由岳平周靜介紹參加中共如皋縣委會工商管理局支部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15 | 1305 | 莫天瓊 | 女 | 1923/2/12 | 四川,瀘縣 | 莫維葉,熊琰光之妻 | 53201 | 35 | 無業 | 被告莫天瓊即莫維葉,係已決叛徒熊琰光之妻,2人早年於30年在重慶結識相戀,旋熊琰光於32年3月參加匪黨,積極為匪活動,並對莫天瓊施以反動教育,該莫天瓊明知熊係匪徒竟受其蠱惑,並於35年與之結婚,2人來台後熊繼續為匪工作,莫天瓊直至42年熊案被捕時止始終未向政府舉發。被告莫天瓊於偵審中始終堅詞否認明知熊琰光係匪諜及思想受其蠱惑等情,惟查其獲案之日記,經於審理中當庭提交被告辨認不誤,雖據諉稱係何年所記已忘,惟經詢其日記內容,則均係35年之事,足見該項日記係35年所記,其時熊琰光早已參加匪黨,積極為匪工作。 | 有期徒刑3年,刑滿後感化教育3年。 | 6年 | 熊琰光 | |||
1316 | 1306 | 王東山 | 男 | 江西,九江縣 | 大學 | 歷1p182錄王東山為53090案一員 | 53220 | 31 | 基隆港務局課員 | 先後向人宣講「大陳老百姓何苦也隨軍撤退來台」「政府為了打內戰召集我們去犧牲自己人打自己人有點不值得但在強力之下又不能不去」「共產黨高崗的是才是真正民主法治有罪就辦姓X的說批評政府要有建設性根本是不許人講話」等反動言論。 | 交付感化期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317 | 1307 | 王子策 | 男 | 1927/6/2 | 四川,遂寧縣 | 53090 | 29 | 高雄縣鳳山中學教員 | 王子策於35年7月,在四川省重慶市沙坪鎮中央工業專科學校就讀之際,經同學即叛徒周桂楨介紹加入匪幫四川學聯會中工分會組織,從事學運工作,後經周匪指示在台建立人事關係,38年11月間,與周匪終止聯絡,至42年10月29日鳳山中學正籌備慶祝總統華誕剪貼照片,書寫總統萬歲時,王子策竟乘機惡言詆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3年2月18日 | |||||
1318 | 1309 | 姚妙舟 | 男 | 1928/5/6 | 江蘇,崇明縣 | 即姚淼周 | 56051 | 29 | 無業 | 姚妙舟係上海招商局鴻章輪3副,39年1月隨該輪在香港投匪向上海匪海員工會報到,40年1月往南京匪海員訓練班受訓3月,由匪幹王1介紹繕交履歷表一份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組織,4月底結訓後經南京匪海員工會介紹在匪中波輪船公司波拉思基輪充3副,41年春調波拉沙油輪二副,42年8月隨該輪自羅馬尼亞裝油回匪竊據地區,10月4日駛經琉球群島海面為我海軍俘獲。初住高雄,43年春遷居台北,於其表兄袁公望家得識施珍,嗣屢向施珍宣揚匪幫土改成功建設進步。進而誘勸施珍待機說服同事於匪軍攻台時破壞船隻為匪立功。44年初囑施珍航行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姚淼周 | |||
1319 | 1310 | 施 珍 | 男 | 1924/11/11 | 江蘇,崇明縣 | 56051 | 33 | 招商局報務員 | 施 珍受同案被告姚妙舟之蠱惑,思想傾匪,姚妙舟進而勸誘施 珍待機說服同事於匪軍攻台時,勿破壞船隻,為匪立功。44年春,施 珍隨培德輪航行日本,姚妙舟囑其由日本寄函天津匪中波輪船公司職員寒梅聯絡,告以在台被俘船員不屈情形,請匪幫接濟家屬生活,促請利用國際關係交涉將其要回匪區,同年10月,施 珍於日本神戶具名「無名同志」致函匪幹寒梅,除照姚所託各點寫明外,並故事渲染姚妙舟及其他匪俘如何受政府不人道之感訓及姚等如何團結反抗,歪曲描述孫立人案件,捏稱我政府如何不隱,社會經濟如何不安,人心渙散、士氣低落等不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20 | 1311 | 宋培墉 | 男 | 1913/2/26 | 山東,牟平縣 | 53110 | 42 | 韓國仁川僑民 | 宋培墉於39年6月仁川陷匪後,經原宜龍介紹參加匪仁川華僑解放聯盟,既曾陷身匪區,並與匪徒份子往還,思想不無受其毒害之虞,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5年11月 | |||||
1321 | 1312 | 張本山 | 男 | 1917/5/12 | 山東,榮城縣 | 53110 | 39 | 韓國仁川僑商 | 張本山曾陷身匪區,並與匪徒份子往還,思想不無受其毒害之虞,經判決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322 | 1314 | 張文信 | 男 | 山東,蓬萊縣 | 53110 | 34 | 韓國仁川僑商 | 35年2,3月在山東煙台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36年9月向匪石島青年團登記受訓旬餘經王昭彩介與匪膠東軍區統戰部石島支部貿易局聯絡同年10月?派往韓國從事走私資匪工作37年6月乃在韓邀商合資購買汽油柴油共六十桶企圖私運石島,39年6月仁川陷共更與程萬里等共同組織仁川華僑解放聯盟自任秘書兼翻譯並吸收王儀猷參加積極從事叛亂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1323 | 1315 | 王儀猷 | 男 | 山東,牟平縣 | 53110 | 29 | 韓國釜南僑商 | 王儀猷於39年6月仁川陷匪後由張文信吸收加入匪仁川華僑解放聯盟為青年會員42年8、9月復在釜山誘勸反共義士趙春和返?匪區並資助韓幣二千元以作投返匪區旅費。 | 死刑 | 死刑 | ||||||
1324 | 1316 | 畢庶倫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3110 | 29 | 韓國仁川僑商 | 畢庶倫於32年?曾在原籍山東榮城參加匪青年組為組員36年7月赴韓至39年6月仁川陷匪乃又經程匪萬里介紹參加匪仁川華僑解放聯盟。 | 10年 | |||||||
1325 | 1317 | 姜學恩 | 男 | 山東,文登縣 | 53110 | 47 | 韓國仁川僑民 | 姜學盟於39年6月仁川陷匪後由程匪萬里吸收加入匪仁川華僑解放聯盟並被推選為勞工會長。 | 10年 | |||||||
1326 | 1318 | 王寫光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3110 | 42 | 韓國仁川僑商 | 王寫光亦於39年6月仁川陷匪後由叛徒于煥希介紹參加匪仁川華僑解放聯盟。 | 10年 | |||||||
1327 | 1319 | 李夢蒼 | 男 | 山東, | 53110 | 42 | 10年 | |||||||||
1328 | 1320 | 李則民 | 男 | 廣東, | 53120 | 42 | 無 | 西源國際貿易公司墊借美金貳萬元作運輸費用,圖將存菲物資運港交匪,派副總經理李則民於39年1月21日同機赴菲,辦理裝運事宜。同年4月18日將該批存菲物資約四百噸,由理埔斯輪載運離菲,事為菲律賓政府發覺查扣。 | 09年 | 判決書未書明刑期 | ||||||
1329 | 1321 | 孔昭允 | 男 | 1917/4/20 | 浙江,鄞縣 | 53120 | 44 | 無 | 孔昭允、孔廣曉35年10月間,在菲律賓以美金四十萬零一元,購得美軍剩餘物資,即飛機零件儀器、雷達、電訊器材等,曾陸續將部份器材運售予我國。嗣因匪勢猖獗,竊據整個大陸,乃意志動搖,於38年底在香港以遠東企業公司名義與匪駐港採購機構西源國際貿易公司董事長金賢屏(即金典戎)、總經理候哲華簽訂合同,由西源國際貿易公司墊借美金貳萬元作運輸費用,圖將存菲物資運港交匪,並由該公司派副總經理李則民於39年1月21日同機赴菲,辦理裝運事宜。同年4月18日將該批存菲物資約四十噸,由理埔斯輪載運離菲。 | 有期徒刑9年,各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9年 | |||||
1330 | 1322 | 孔廣曉 | 男 | 1895/4/28 | 浙江,鄞縣 | 53120 | 66 | 無 | 孔廣曉、孔昭允35年10月間,在菲律賓以美金四十萬零一元,購得美軍剩餘物資,即飛機零件儀器、雷達、電訊器材等,曾陸續將部份器材運售予我國。嗣因匪勢猖獗,竊據整個大陸,乃意志動搖,於38年底在香港以遠東企業公司名義與匪駐港採購機構西源國際貿易公司董事長金賢屏(即金典戎)、總經理候哲華簽訂合同,由西源國際貿易公司墊借美金貳萬元作運輸費用,圖將存菲物資運港交匪,並由該公司派副總經理李則民於39年1月21日同機赴菲,辦理裝運事宜。同年4月18日將該批存菲物資約四十噸,由理埔斯輪載運離菲。 | 有期徒刑9年,各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9年,各褫奪公權7年 | |||||
1331 | 1323 | 黃金島 | 男 | 台灣,台中市 | 即黃圳島 | 53130 | 28 | 裝甲學校二等技工 | 陳光雲黃金島於38年秋經古瑞明吸收加入組織意圖利用黃金島埋藏於魚池鄉山上手槍一支子彈數發在八仙山地區建立武裝組織該項槍彈因時久失?又缺經費難在山地建立組織僅預備計劃尚未?手進行又因古瑞明被捕而中止。 | 無期 | 24年 | 1975年減為15年有期徒刑 | ||||
1332 | 1324 | 陳光雲 | 男 | 1925/3/30 | 台灣,彰化縣 | 53130 | 29 | 無業 | 陳光雲於38年秋經古瑞明吸收加入叛亂組織後,受古指使,意圖利用黃金島前寄在王某埋藏於魚池鄉山上手槍一支,子彈數發,挖出擬在8仙山地區建立武裝組織,以為朱毛匪幫攻台之內應,該項槍彈因時久失蹤,又缺經費,難在山地建立組織,僅預備計劃尚未?手進行,又因古瑞明被捕而中止。上開事實被告矢口否認,惟已在保密局供認明確紀錄在卷,並互證屬實,妄圖空言狡展,殊難置信。查陳光雲參加叛亂組織後,雖曾受古匪指示擬在8仙山上建立武裝組織,然僅計劃並未實行,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7年8月18日 | |||||
1333 | 1325 | 古文奇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30 | 農 | 古文奇與古瑞明係堂兄弟同赴香港參加謝雪紅領導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訓三月返台後單線負責宣傳工作至40年10月自動向台中市憲兵隊投案自首。 | 自首,免刑、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 | 免刑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之。 | |||||
1334 | 1326 | 王潮漳 | 男 | 1929/11/9 | 台灣,台中市 | 53130 | 25 | 農 | 王潮漳等對於37年10月間,經古匪瑞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雖矢口否認,然其在保密局供認明確記錄在卷,並互證屬實,然除參加叛亂組織外尚乏其他不法具體行為,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335 | 1327 | 賴錦聰 | 男 | 1930/1/10 | 台灣,台中市 | 53130 | 24 | 農 | 賴錦聰對於38年1月間,經古匪瑞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雖矢口否認,然其在保密局供認明確記錄在卷,並互證屬實,然除參加叛亂組織外尚乏其他不法具體行為,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336 | 1328 | 黃欽鎰 | 男 | 1929/3/17 | 台灣,南投縣 | 53130 | 25 | 巒大山林場技工 | 黃欽鎰等對於37年10月間,經古匪瑞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雖矢口否認,然其在保密局供認明確記錄在卷,並互證屬實,然除參加叛亂組織外尚乏其他不法具體行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337 | 1329 | 陳忠耀 | 男 | 廣東 | 53130 | 42 | 埔里糖廠廠長 | 陳忠耀於37年10月間由林英傑(化名林邦富黃自如)偕同古瑞明及黃欽鎰來廠晤談至38年4月間林英傑以其與陳忠耀係中學同學復暗示陳保護糖廠機件財產將來共匪攻台時可獲保障因而明知林英傑古瑞明為匪諜。 | 07年 | |||||||
1338 | 1330 | 張錦春 | 男 | 1925/7/5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28 | 電力公司天冷工程處會計 | 張錦春於37年10月間古瑞明至石岡國校相訪而知其在香港參加叛亂組織,因而明知古瑞明為匪諜。被告等對與古瑞明接談之事實供認不諱,卻均否認明知其為匪諜,亦無包庇藏匿之行為,質諸古瑞明供稱「雖與該被告等見面一次,均係普通應酬語,因不知彼等立場且初次見面實不敢明告我之身分,設我有意為共匪吸收黨員,亦不應見面即明說我之身分,及在香港受訓、銜命來台任務,果如此作恐未吸收1人,而自己先為人告密檢舉,如何展開工作」等語,固屬情理之言,然渠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記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互核屬實,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6月2日 | |||||
1339 | 1331 | 劉明桂 | 男 | 1930/10/27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24 | 商 | 劉明桂於38年10月間知悉古瑞明係匪諜,因而明知古瑞明為匪諜。被告等對與古瑞明接談之事實供認不諱,卻均否認明知其為匪諜,亦無包庇藏匿之行為,質諸古瑞明供稱「雖與該被告等見面一次,均係普通應酬語,因不知彼等立場且初次見面實不敢明告我之身分,設我有意為共匪吸收黨員,亦不應見面即明說我之身分,及在香港受訓、銜命來台任務,果如此作恐未吸收1人,而自己先為人告密檢舉,如何展開工作」等語,固屬情理之言,然渠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記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互核屬實,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37409 | |||||
1340 | 1332 | 林西陸 | 男 | 台灣,台中縣 | 48040 | 48 | 農 | 37年12月因前與謝匪雪紅有關被捕感訓至40年2月釋放。 | 感訓 | 感訓2年4月 | (42)審三字第002號記述。 | |||||
1341 | 1332 | 林西陸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53 | 農 | 林西陸於37年10月間古瑞明來家晤談後知渠為匪諜嗣於同年12月因前與謝匪雪紅有關被捕感訓至40年2月釋放後仍未將古瑞明匪諜身份向治安機關告密檢? | 05年 | |||||||
1342 | 1334 | 丁保安 | 男 | 1922/1/7 | 台灣,台中市 | 53130 | 29 | 臺灣銀行鳳山辦事員 | 丁保安於38年7月間欲赴美時,約晤古瑞明探聽香港入境住宿情形,因而明知古瑞明為匪諜。被告等對與古瑞明接談之事實供認不諱,卻均否認明知其為匪諜,亦無包庇藏匿之行為,質諸古瑞明供稱「雖與該被告等見面一次,均係普通應酬語,因不知彼等立場且初次見面實不敢明告我之身分,設我有意為共匪吸收黨員,亦不應見面即明說我之身分,及在香港受訓、銜命來台任務,果如此作恐未吸收1人,而自己先為人告密檢舉,如何展開工作」等語,固屬情理之言,然渠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記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互核屬實,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罪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343 | 1335 | 廖慶祥 | 男 | 1929/7/20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25 | 商 | 廖慶祥於38年秋至40年2月間,因與古瑞明接談,知其在香港參加謝匪雪紅領導之叛亂組織,受匪訓練來台工作之匪諜,廖慶祥對於38年秋至40年2月間與古匪瑞明接談之事實固均供認不諱,惟均否認明知該古瑞明為匪諜曲予庇護不告密檢舉,惟查該被告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紀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並互核屬實,豈能認其空言狡展。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344 | 1336 | 張苕晱 | 男 | 1929/12/17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25 | 巒大山林場繪圖員 | 張苕燄於37年10月間,因與古瑞明接談,知其在香港參加謝匪雪紅領導之叛亂組織,受匪訓練來台工作之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其對與古匪瑞明接談之事實固均供認不諱,惟否認明知其為匪諜曲予庇護不告密檢舉,惟查該被告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紀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並互核屬實,豈能認其空言狡展。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345 | 1337 | 王博卿 | 男 | 1914/10/10 | 台灣,台南縣 | 50920 | 37 | 股東 | 王博卿承認思想左傾,對政府不滿,37年5月參加匪謝雪紅之民主自治同盟,並經匪古瑞明囑咐介紹台籍青年去參加匪訓,罪證明確,簽准感訓6月。 | 感訓6月 | 感化6月 | |||||
1346 | 1337 | 王博卿 | 男 | 1914/10/10 | 台灣,台南縣 | 53130 | 40 | 商 | 王博卿、張苕燄於37年10月間,因與古瑞明接談,知其在香港參加謝匪雪紅領導之叛亂組織受匪訓練來台工作之匪諜,均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2年 | 古瑞明 | ||||
1347 | 1338 | 徐 剛 | 男 | 1929/3/23 | 湖北,武昌縣 | 53186 | 25 | 陸軍第18軍第19師第57團第1營營部連少尉幹事 | 徐剛原係陸軍少尉幹事,於41年7月間因不滿社會現狀,意圖組織農民黨,撰有「農民革命初步計劃簡要」一種,說明國民黨一黨難以促進社會進步,必須互助競賽同國民黨為全民謀利益,革除社會病態共求進步,達成富強國家等語,並將原計劃先後交其友人董國?、劉有恆等人閱讀,冀予協助,經該軍查獲,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屬實,認為思想謬誤,聲請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扣案之農民黨革命初步計劃簡要1份,經濟主義簡說1份,生活日記8本沒收 | 感化3年 | |||||
1348 | 1339 | 蔡耀景 | 男 | 1919/6/2 | 台灣,嘉義縣 | 55024 | 37 | 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辦事員 | 蔡耀景於38年初,經已決叛徒李水井吸收參加匪幫組織。被告蔡耀景對上開事實雖矢口否認,但查該被告與李水井係朴子國校同學,38年12月在台北市台灣戲院對面,曾向李借款新台幣15元等情,已據歷在偵審中供認屬實,又經另案被告張璧坤供證,曾於其匪組織上級徐懋德皮包內,親見匪幹李水井之匪黨費報告表,記明交若干款項給該被告,且稱該被告來台北後,從未與朴子方面任何人發生社交關係,因知該被告為李匪水井關係台北地區一部份之組織關係在卷,是該被告如與匪黨無組織關係,李匪水井當不至將私人借貸列入匪黨經費報告表內報銷,自屬顯然,故 | 無期徒刑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21年4月28日 | (64)諫減字第0061號減刑15年 | ||||
1349 | 1339 | 蔡耀景 | 男 | 1919/6/2 | 台灣,嘉義縣 | 75777 | 5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1年4月28日 | (64)諫減字第0061號減刑15年 | ||||
1350 | 1340 | 葉城松 | 男 | 1924/7/12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31 | 無業 | 葉城松於36年10月間由匪幹李登輝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受楊廷椅等領導,擔任台灣大學法學院支部書記,以學生自治會與戲劇研究會為掩護,從事發展組織及反動宣傳,曾吸收其同學柯耀南參加,並領導另案已決之鄭文峰、黃雨生、許昭然、邱來源等匪小組,並寫貼反動標語或發傳單,38年10月間畏罪離校潛逃,後復與張壁坤等聯絡,並繼續對賴正亮、胡滄霖等領導教育,迄43年2月由其父葉火生將其帶到案。葉城松稱到案係其父葉火生及王宏仁陪同自首,但查其作為,係在案發後經緝捕被迫,並非出於被告之自動,究難藉此脫免刑責。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51 | 1342 | 胡滄霖 | 男 | 1924/10/26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1 | 南化國民學校教員 | 胡滄霖與王耀東、王耀勛有親戚關係,於39年間受王耀勛吸收加入匪幫,旋指派葉城松前往領導教育。胡滄霖將反動書籍交李顯章閱讀,有意吸?李顯章加入未果,後賴正亮將王耀東、劉光典帶至胡滄霖處,並由胡滄霖設法帶往李顯章處藏匿20餘日。雖胡滄霖謂王耀勛欲其加入匪黨幫助共產黨工作,未予答應,惟對王耀勛曾告知將介紹一個人來訪,及由葉城松、鄭文峰分別持函來聯絡多次,聽受領導教育暨藏匿王耀東、劉光典等情則不加否認,且其在嘉義縣警察局均供承加入匪黨組織,並對李顯章等宣傳時局惡劣,國民黨已危急,大家要合作,將來可介紹加入匪黨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52 | 1343 | 賴正亮 | 男 | 1924/10/18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1 | 國民黨台南縣黨部幹事 | 賴正亮、胡滄霖與王耀東、王耀勛分別有親戚關係,於39年間由王耀勛吸收加入匪幫,旋指派葉城松前往領導教育,賴正亮意圖吸收陳竹林、陳歧山參加匪幫組織未果,並藏匿王耀東、劉光典在家4、5天,復將彼等帶至胡滄霖處,由胡滄霖帶往李顯章等處藏匿。上開事實,雖賴正亮、胡滄霖均謂王耀勛欲其加入匪黨,幫助共產黨工作未予答應,惟對王耀勛曾告知將介紹一個人來訪及由被告葉城松、鄭文峰分別持函前來聯絡多次,聽受領導教育暨藏匿被告王耀東、劉光典等情則不加否認,並曾於嘉義警察局供承加入匪黨組織,利用機會爭取陳竹林等未至成熟,是賴正亮意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53 | 1344 | 吳玉成 | 男 | 1929/5/14 | 台灣,台南縣 | 55024 | 27 | 農 | 吳玉成於38年11月經另案判決之叛徒王耀勛吸收參加匪幫組織,39年2月由另案判決叛徒葉城松領導先後聯絡5次受指使並著手發展組織,離間官民情感等叛亂活動。因未找得對象未果,並於審理中與葉城松當庭質明屬實,犯情已臻明確,應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論罪。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54 | 1345 | 李顯章 | 男 | 1916/3/25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9 | 農 | 李顯章與胡滄霖有師生之誼,並接閱反動書籍,該胡滄霖以李顯章、鍾茂春為吸收對象,尚未實行,惟於39年春共議收容劉光典、王耀東2人,先後匿居李顯章、李顯玉家各20餘日,渠等隨時打聽各方消息互相走報。李顯章等行為係出於主動,並輾轉為之介紹尋覓藏匿處所,彼等共同謀議均有犯意聯絡,應負共同藏匿叛徒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6日 | |||||
1355 | 1346 | 鍾茂春 | 男 | 1921/2/19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4 | 農 | 胡滄霖於39年春曾意圖吸收鍾茂春未果,後將劉光典、王耀東帶至其家中藏匿,再由胡滄霖、鍾茂春帶至李顯玉家留居20餘日,復由鍾茂春、李顯章分別將劉光典、王耀東帶至王新德家居住3年餘,鍾茂春藏匿王耀東等行為係出於主動,並輾轉為之介紹尋覓藏匿處所,應負藏匿叛徒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56 | 1347 | 池仁致 | 男 | 1922/8/12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3 | 農 | 池仁致、鍾茂春、王新德、李顯章及李顯玉等人或係朋友或係同胞兄弟,39年春,渠等共議收容劉光典、王耀東2人,先後匿居李顯章、李顯玉家,復輾轉介至王新德處達3年餘,其間由池仁致送報帶信等聯絡,並先後通知戶口檢查消息十餘次,以及渠等隨時打聽各方消息互相走報。池仁致等人共同謀議,均有犯意聯絡,應負共同藏匿叛徒罪責,依法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57 | 1348 | 李顯玉 | 男 | 1917/8/18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8 | 農 | 李顯章、李顯玉、鍾茂春、王新德、池仁致或係朋友或係同胞兄弟,惟於39年春共議收容劉光典、王耀東2人,先後匿居李顯章、李顯玉家各20餘日,渠等隨時打聽各方消息互相走報。李顯玉等行為係出於主動,並輾轉為之介紹尋覓藏匿處所,彼等共同謀議均有犯意聯絡,應負共同藏匿叛徒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58 | 1349 | 王新德 | 男 | 1933/8/5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21 | 農 | 池仁致、鍾茂春、王新德、李顯章及李顯玉等人或係朋友或係同胞兄弟,39年春,渠等共議收容劉光典、王耀東2人,先後匿居李顯章、李顯玉家,復輾轉介至王新德處達3年餘,前開事實業據該被告等與劉光典、王耀東、胡滄霖供詞互相參證屬實,雖該王新德曾藏匿叛徒3年餘屬於被動,然彼等事先共同謀議,均有犯意聯絡,應負共同藏匿叛徒之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59 | 1351 | 黃 頂 | 男 | 1918/1/3 | 台灣,嘉義縣 | 55024 | 41 | 修理腳踏車 | 被告黃頂於38年間聽張璧坤宣傳:「時局快要變遷了,應邀較好朋友組織一部分力量準備應付時局」等語,當對張璧坤表示不敢做,張璧坤又曾將匪書「新中國文獻」交該被告轉交李登安未果,翌日即行返回等事實,已據該被告在嘉義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供認屬實,核與張璧坤在另案供述情形相符,是該被告明知張璧坤為匪諜身份已彰彰明甚,殊難認其否認,乃該被告迄43年張璧坤捕案時終未告密檢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論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5年2月10日 | |||||
1360 | 1352 | 黃青松 | 男 | 1928/10/3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27 | 第一商業銀行嘉義分行辦事員 | 黃青松對於38年10月由叛徒張英杰吸收,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組織,並閱讀反動書籍,41年2月間向保安司令部嘉義諜報組自首,至42年9月遇張璧坤唔談,不向政府報緝,雖稱已告知張璧坤其本人及張英杰已自首,並促張璧坤自首,張璧坤表示病癒後要自首,故未舉發;惟其本身之自首並無影響該情,仍應依參加叛亂組織論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1361 | 1353 | 吳長流 | 男 | 1890/11/29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64 | 農 | 張璧坤因畏罪潛逃曾匿居吳長流處。吳長流對於41年夏間,因張白鶴之介紹容留張璧坤,及聞彼係共產匪徒恐受牽累,急令離去之事實,雖不直接承認,訊據該被告供稱張白鶴係其堂媳婦,說明伊兄張璧坤須一空房養病,他家不能住叫我設法,並不知其身分,至彼病癒離開10餘天後,張白鶴始告知係匪,但因年老又不懂報告手續,是該吳長流終不檢舉應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 | |||||
1362 | 1354 | 楊金英 | 女 | 1932/8/21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24 | 無業 | 楊金英因涉叛亂案,經查其患心因性精神及右側肺結核病,應命於其病癒前停止審判,又因追權時效己完成,依法應予免訴判決。 | 裁定免訴 | 羈押1年10月14日 | |||||
1363 | 1355 | 許宜卿 | 男 | 1928/5/5 | 台灣,基隆市 | 54020 | 28 | 基隆稅捐處雇員 | 許宜卿於37年夏,由另案判決之匪幹傅世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閱讀匪書,同年冬先後吸收林清松、簡朝英、何曾登耀、林再添暨在逃之林金土、方金水、劉萬吉等人加入該匪盟組織,後成立基隆匪盟組織,由許宜卿負責;38年春夏間,先後介紹另案被告張文泉、王首題與傅匪認識後,由傅匪吸收加入該匪盟,均歸許宜卿領導。37年5月16日傅匪召集許宜卿、連德溫暨自首份子楊乾坤等,在台北市建成行內密商搶?方法與步驟,同日深夜由傅世明率領4人夥同潛入林熊徵媳婦林昭宜家搶劫未遂,同年冬許宜卿遵從傅匪之命,召集林清松、簡朝英、何曾登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64 | 1356 | 連德溫 | 男 | 1927/10/30 | 台灣,基隆市 | 54020 | 29 | 工 | 連德溫於37年夏在台北建成行經許宜卿介紹由傅匪世明吸收加入匪盟,曾閱「社會改革」、「無產階級鬥爭」等匪書,同年冬介紹林清松暨方金水、劉萬吉等給許宜卿吸收加入匪盟,曾集會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充實經費、如何搶?富戶等問題,37年間曾與許宜卿、楊乾坤跟傅匪世明前往林熊徵媳婦家搶劫未成功,同年冬與許宜卿等7人赴松山搶?銀樓及圓環邊民家均未遂。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65 | 1357 | 林清松 | 男 | 1927/12/12 | 台灣,基隆市 | 54020 | 29 | 工 | 林清松於37年冬,曾介紹林金土、張文泉暨簡朝英、林再添與同案被告許宜卿吸收,37年冬奉傅匪命前往松山及圓環行劫,均未成功。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66 | 1358 | 何曾登耀 | 男 | 1930/3/1 | 台灣,基隆市 | 54020 | 26 | 商 | 何曾登耀於37年冬,在基隆林金土家經林清松介與同案被告許宜卿由其吸收加入匪盟,37年冬由傅匪世明率領與許宜卿、連德溫、林清松、林再添、簡朝英暨方金水等人,前往松山搶劫銀樓及圓環邊民屋人家,均未成功。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67 | 1359 | 簡朝英 | 男 | 1926/5/5 | 台灣,台北市 | 54020 | 30 | 工 | 簡朝英於37年秋冬間,在林金土家由林君介入匪盟,曾參與傅匪世明召開會議,為經費困難須以搶?來充實,曾奉傅匪命至松山及圓環搶劫銀樓與民家均未成。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68 | 1360 | 林再添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4020 | 26 | 工 | 死刑 | 死刑 | |||||||
1369 | 1361 | 王首題 | 男 | 1927/5/7 | 台灣,基隆市 | 55012 | 30 | 代書 | 王首題於38年春經另案已處決之叛徒許宜卿介紹,由另一處決叛徒傅世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許匪宜卿領導教育,曾閱讀「馬克斯」、「唯物論」、「無產階級之鬥爭」等匪書。又於38年夏在其家由許匪宜卿召集該被告王首題及張文泉、林清松、連德溫、劉萬吉、連輝施等人開會,該被告王首題當場發表台灣青年應團結起來,準備力量反抗政府等反動言論,嗣後又進行吸收青年俱樂部之優秀份子參加共匪組織,著手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70 | 1362 | 張金順 | 男 | 1921/1/11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6 | 農 | 張金順明知其表弟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底至41年初先後容留楊匪隱匿其家十餘次,為時5月之久,明知楊乾坤之身份,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371 | 1363 | 游阿永 | 男 | 1921/3/27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5 | 農 | 游阿永與楊乾坤係小學同學,38年底至39年7、8月間,楊匪常住宿其家中約十餘次,經時月餘,39年春並邀其加入匪黨,經其拒絕;游阿永明知楊乾坤為叛徒之身份,乃容留其住宿藏匿不報戶口,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372 | 1364 | 簡阿賜 | 男 | 1905/9/21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50 | 農 | 簡阿賜明知其甥楊乾坤為叛徒,乃分別於38年至41年初,容留楊匪匿居其家5、6次,歷時月餘,明知楊乾坤之身份,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刑15年 | |||||
1373 | 1365 | 陳生器 | 男 | 1904/6/9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51 | 農 | 陳生器明知楊乾坤為叛徒,竟於39年秋至40年冬,先後容留楊匪藏匿其家7、8次,計時20餘日,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374 | 1366 | 陳來發 | 男 | 1929/1/3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27 | 農 | 陳來發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4年上半年曾容留楊匪匿居其家3次,為時3、4日,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12年 | 12年 | |||||
1375 | 1367 | 謝有成 | 男 | 1905/5/19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50 | 農 | 謝有成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曾於39年夏間,容留楊匪匿宿其家次凡4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376 | 1368 | 黃宗永 | 男 | 1930/5/24 | 台灣,桃園縣 | 即黃崇永。 | 54020 | 26 | 農 | 黃宗永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春夏間,曾留宿楊匪匿住2次共4、5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即黃崇永。 | |||
1377 | 1369 | 楊光樹 | 男 | 1924/2/5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3 | 工 | 楊光樹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5月間,留楊匪匿宿其家2次共2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378 | 1370 | 黃錦郎 | 男 | 1932/4/1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24 | 學生 | 黃錦郎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5月間,楊乾坤至其家時曾勸其加入匪黨,經其拒絕,留楊匪匿宿2次共2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楊乾坤 | ||||
1379 | 1370 | 黃錦郎 | 男 | 1932/4/1 | 台灣,桃園縣 | 66065 | 35 | 木工 | 39年4,5月間,先後三次與邱創曉黃寶興黃新喜(另案判決)等在其家參加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楊乾坤(已自首)抨擊政府,宣揚匪?之土地政策之集會,涉有參加叛亂之集會罪嫌。前因明知楊乾坤為叛徒連續藏匿在其家住宿二夜,經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確定,?執行完畢。本案起訴事實,被告在其宅參予楊乾坤抨擊政府,宣揚匪?土地政策之集會,與確定判決所認定之事實,係同時同地同一犯意之部分行為,縱令原確定判決之事實有減縮之情形,仍不失為同一案件。 | 免訴 | 楊乾坤 | |||||
1380 | 1371 | 楊光得 | 男 | 1926/2/6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1 | 農 | 楊光得、吳阿舟均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4、5月間,曾各別容留楊匪匿宿其家各一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81 | 1372 | 吳阿舟 | 男 | 1932/1/3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24 | 農 | 吳阿舟均明知楊乾坤為叛徒,於39年4、5月間,各別容留楊匪匿宿其家一夜,明知楊乾坤之身份,應屬觸犯藏匿叛徒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382 | 1373 | 李 遠 | 男 | 1923/4/5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2 | 桃園稅捐處屠宰管理員 | 李遠於40年8月間,因楊乾坤分別勸誘其參加匪黨,雖未應允,惟李遠、莊德清、黃阿順、呂信生等4人均明知楊乾坤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11月27日 | |||||
1383 | 1374 | 莊德清 | 男 | 1926/12/13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0 | 農 | 莊德清於39年3至7、8月間曾親聞楊乾坤反動宣傳及言論;因楊乾坤分別勸誘其參加匪黨,雖未應允,惟明知楊乾坤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384 | 1375 | 黃阿順 | 男 | 1919/5/3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37 | 農 | 黃阿順於39年3至7、8月間曾親聞楊乾坤反動宣傳及言論;因楊乾坤分別勸誘其參加匪黨,雖未應允,惟明知楊乾坤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11月22日 | |||||
1385 | 1376 | 呂信生 | 男 | 1903/2/22 | 台灣,桃園縣 | 54020 | 51 | 漁會幹事 | 呂信生於39年3至7、8月間曾親聞楊乾坤反動宣傳及言論;因楊乾坤分別勸誘其參加匪黨,雖未應允,明知楊乾坤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9月24日 | |||||
1386 | 1377 | 張文泉 | 男 | 1924/7/1 | 台灣,基隆市 | 55012 | 33 | 工 | 張文泉於37年冬,經另案處決叛徒許宜卿介紹與另一處決叛徒傅明認識,由傅君吸收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許君領導教育,38年夏,許宜卿在共同被告王首題家召集王首題、林清松、連德溫等人時,張君在場。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5月20日 | |||||
1387 | 1378 | 嚴 僑 | 男 | 福建, | 54030 | 35 | 33年福建?和大學肄業時即參加左傾團體「筆會」,38年受閩公案廳科長黃猶之命潛來台灣收集政治經濟情報。 | 05年 | 中央社台北分社社長葉明勳之妻兄。 | |||||||
1388 | 1379 | 吳世英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41 | 29 | 台北郵局郵務佐 | 明知另案被告翁文禮為罪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389 | 1380 | 嚴麗煌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41 | 29 | 台南公賣局配銷所職員 | 明知另案被告翁文禮為罪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390 | 1381 | 康青柳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41 | 31 | 26兵工廠額外工程師 | 明知另案被告翁文禮為罪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391 | 1382 | 吳麗水 | 男 | 1927/11/11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4040 | 29 | 台南郵局直員 | 被告吳麗水係台南郵電局職員,於38年初,經叛徒錢靜芝介紹與同案被告丁窈窕、另案被告雷水泉認識,一併交由在逃叛徒朱某聯絡教育,經朱某邀約被告等3人同在台南赤崁樓及清風莊秘密會議2次,於第2次會談中各口頭應允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並經朱某當時指由吳麗水擔任書記,雷水泉擔任宣傳,丁窈窕擔任組織,準備組織匪台南工委會郵電支部,旋因吳麗水與雷水泉意見不合,未著手組織及相互失去聯繫,嗣後吳君單獨受朱某指示,另向同事陳興德勸說參加叛亂組織,為陳拒絕,同年冬又在同事張樺瑞家吸收張樺瑞與陳煙樹各書交自傳參加匪幫組織,39年3月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92 | 1383 | 丁窈窕 | 女 | 1927/12/21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4040 | 29 | 家務 | 丁窈窕於37年7、8月間在台北郵電局服務時,經錢靜芝吸收參加「台灣青年民主協進會」,參與會議4次,研討匪幫經濟與社會問題(該組織於錢匪被捕時為其保留故未發覺),37、8年初i調職台南,錢派鄭逢春前往,將其介紹與吳麗水、雷水?認識,一併交由朱某聯絡,經朱某邀約祕密集會兩次,於第2次口頭應允參加朱毛匪幫,並擔任組織,準備組織台南工委會郵電支部。同年夏復受錢氏指示,邀約同事黃淑容等組織「親睦會」,意圖為匪幫發展組織,並經施水環介紹與翁文禮及邱奎璧認識。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93 | 1384 | 施水環 | 女 | 1926/9/17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4040 | 30 | 台北電信局組員 | 施水環係37年7、8月間,與丁窈窕同在台北郵電局服務時,參加「台灣青年民主協進會」,參與討論匪幫理論會議4次,其後曾向同事即另案審辦之張瑞雲進行匪幫教育思想,意圖吸收其參加匪幫組織未果。38年夏又介紹丁窈窕與另案被告翁文禮及已決叛徒邱奎璧取得聯繫,從事叛亂活動。41年1月,其弟施至成因叛亂案發,經政府於台灣大學學生宿舍逮捕時脫逃,施水環明知其為叛徒,於同年2月間予以藏匿其宿舍,直至43年7月19日被捕止,計達2年餘。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394 | 1385 | 雷水? | 男 | 1927/8/12 | 台灣,台南市 | 小學 | 54041 | 30 | 商 | 雷水?被訴於38年初,由在逃匪幹朱某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之事實,已據該被告於台中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先後供認不諱,核與另案被告吳麗水在台中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證相符,並均在本部審理中一致供認經朱某邀約2次,討論信仰與組織問題;則被告於38年初由朱匪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洵堪認定。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395 | 1386 | 陳煙樹 | 男 | 1922/1/10 | 台灣,台南市 | 小學 | 54040 | 34 | 台南郵局信差 | 陳煙樹、張樺瑞均係台南郵局郵差,38年冬經吳麗水吸收同在張樺瑞家書交自傳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
1396 | 1387 | 張樺瑞 | 男 | 1923/1/10 | 台灣,台南市 | 小學 | 54040 | 33 | 台南郵局信差 | 被告張樺瑞對於38年任職台南郵局郵差期間,在其家中經吳麗水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並書交自傳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
1397 | 1388 | 郭傳峰 | 男 | 1927/1/8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4040 | 29 | 台北電信局直員 | 郭傳峰因與施水環同事而認識施至成,41年1月,施至成經政府逮捕脫逃至郭家,郭明知其為叛徒予以藏匿約1月之久,並給予新台幣1百元之事實。 | 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 | 徒刑14年10月25日 | ||||
1398 | 1389 | 林粵生 | 男 | 1931/7/12 | 福建,福州市 | 大學 | 54040 | 25 | 工 | 施至成為同案被告施水環之弟,其因叛亂案經政府於台灣大學學生宿舍逮捕時脫逃。被告林粵生與施至成係台灣大學同班同學,40年底即知施至成為叛徒,42年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時,林粵生時往會晤,43年7月21日施至成由陳清鈺家逃至林家,林復予藏匿一日夜,並於施至成臨去時,給與新台幣50元。 | 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5年共執行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 | 徒刑15年 | ||||
1399 | 1390 | 方玉琴 | 女 | 1932/10/24 | 台灣,台南市 | 小學 | 54040 | 24 | 台北郵局雜差 | 被告方玉琴對上開明知施至成為政府逮捕逃犯,不敢續在施水環宿舍藏匿,為覓陳清鈺宿舍供其藏匿,並為雇車送往。 | 有期徒刑13年, 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3年 | ||||
1400 | 1391 | 陳清鈺 | 男 | 1932/6/1 | 台灣,台南市 | 專科 | 54040 | 24 | 黃東茂公司英文速記 | 被告陳清鈺係施至成之表兄,43年7月19日施託方玉琴向陳清鈺之母請准暫住黃東茂公司配給陳清鈺所住宿舍內,並由方僱車送往。施於藏匿陳清鈺宿舍時,曾與陳清鈺言及預備自首等情。被告對於容留施至成乙節,雖據供認屬實,惟否認當時明知其叛徒身份。 | 有期徒刑13年, 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3年 | ||||
1401 | 1392 | 陳興德 | 男 | 1929/3/11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4040 | 27 | 電信局報務員 | 陳興德與同案被告吳麗水係台南郵局同事,38年初,吳麗水經朱某吸收參加匪幫(朱毛匪幫外圍組織「台灣青年民主協進會」)後,向陳興德勸說參加,為陳拒絕,但因而明知吳麗水為匪諜;至39年底調基隆郵局服務時止,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6月26日 | ||||
1402 | 1393 | 張滄漢 | 男 | 1929/7/14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4040 | 26 | 彰化銀行台北城內分行行員 | 施至成於41年1月,因叛亂案發,經政府於台灣大學學生宿舍逮捕時逃逸,41年上半年,施至成未到校授課,該張滄漢即知施至成為叛亂案逃亡,但於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期間,曾前往探親,而不告密檢舉等情,業據張滄漢供認不諱,雖否認明知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等情,但查張滄漢於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期間,曾見面1、2次,已據施水環於審理中供證在卷,核與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調查結果相符。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7月28日 | ||||
1403 | 1394 | 葉子燦 | 男 | 1929/5/9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4040 | 27 | 華南銀行台北西門分行行員 | 葉子燦與在逃叛徒施至成係台灣大學同學,41年上半年施至成未到校上課,葉子燦即知其係因叛亂案逃亡,並於施至成逃亡後,曾去過其姐施水環宿舍之事實,已供認不諱,雖否認明知施至成藏匿施水環宿舍等情,惟據施水環於審理中供述施至成藏匿其宿舍期間,葉子燦曾前往探視2、3次等情,核與刑警總隊調查結果相符。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7月22日 | ||||
1404 | 1395 | 張瑞雲 | 女 | 1930/1/12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4041 | 27 | 台北郵局打字員 | 張瑞雲與另案被告施水環係台北郵局同事,37年施水環參加「協進會」匪幫組織之後,張瑞雲曾受施女匪幫思想教育,因而明知其為匪諜,竟不告密檢舉,案經警務處查獲供認不諱,核與施水環供述情節相符,認應依法從重科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8月12日 | ||||
1405 | 1396 | 劉進發 | 男 | 台灣,台北 | 54050 | 30 | 商 | 向王天送購得無照白郎林手槍一支子彈十發迄未依法登記。 | 公訴不受理,移送法院 | |||||||
1406 | 1397 | 鄭藍煙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41 | 移送法院 | |||||||||
1407 | 1398 | 張 旺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4050 | 34 | 無 | 移送法院 | 與50606張旺同名。 | |||||||
1408 | 1399 | 鄭枝爐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6 | 移送法院 | |||||||||
1409 | 1400 | 蘇木貴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9 | 移送法院 | |||||||||
1410 | 1401 | 張潮賢 | 男 | 1928/6/19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7 | 無 | 張潮賢於38年8月,經簡匪錫煌(已擊斃)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積極活動,先後吸收周源茂、黃家猶、王清(另案審判中),參加擴大匪幫組織,並囑由黃家猶陸續搜購手槍3支,子彈30餘發,手榴彈12顆,以供叛亂之用;39年4月開始逃亡初,藏匿其叔祖張瑞鐘(另案審判)家,嗣與周源茂、王清等攜帶武器匿居山中。張潮賢於參加匪黨之後,從事擴大組織搜購武器,積極展開叛亂活動,自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究。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11 | 1402 | 周源茂 | 男 | 1929/5/4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6 | 無業 | 周源茂對於39年2、3月間經簡匪錫煌、張匪潮賢吸收,加入匪黨,嗣張匪潮賢等帶武器逃匿山中等事實,已據在本部偵審各庭,迭供不諱,核與張潮賢所供情形相符;雖據堅詞否認有吸收黃孫斌加入情事,惟卷查黃孫斌於台北縣警察局台灣省警務處供認經周源茂吸收參加匪黨不諱,且經本部判處罪刑確定在案,犯情極為明確,自不容空言狡辯。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12 | 1403 | 黃家猶 | 男 | 1928/9/5 | 台灣,台北縣 | 52023 | 24 | 車伕 | 黃家猶於39年2月,經張匪潮賢吸收加入組織,又於39年7月間由倪伯芳介紹向廖修財購買加拿大手槍一枝子彈五十九發同年同月該倪伯芳又經黃家猶之介紹向樹林國民學校某軍人購得手槍一枝子彈五發均未經登記領照私自持有。 | 10年 | 死刑 | 54050案處死刑。 | ||||
1413 | 1403 | 黃家猶 | 男 | 1928/9/5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7 | 受刑人 | 黃家猶於39年2月,經張匪潮賢吸收加入匪幫,業經本部於41年2月27日以(41)安潔字第0919號判決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發監執行。嗣發覺其於參加匪黨之後,復於39年2月至5月,受張匪潮賢之命,陸續向王天送(已緝獲案另案審判中)收購手槍3支,子彈30餘發,手榴彈12顆,以供武裝叛亂之用之新事證,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 | 死刑 | 死刑 | |||||
1414 | 1404 | 王 清 | 男 | 1931/11/25 | 台灣,台北縣 | 54051 | 24 | 無業 | 王清於39年6月,經另案已決叛徒張潮賢吸收加入朱毛匪幫,與張匪潮賢及周匪源茂(另案判決)、簡匪錫煌(已擊斃)等同一小組,曾閱讀「勞動問題」等匪書並參與集會數次,嗣隨張匪潮賢等逃匿山中,建立「三角埔隱蔽基地」爭取並教育群眾,積極從事叛亂活動。被告王清於本部偵審中,雖僅供認隨張匪潮賢、周匪源茂、簡匪錫煌等逃匿山中,曾閱讀「勞動問題」等匪書等情,極力否認有經張匪潮賢吸收加入匪幫參與集會及爭取教育群眾情事,惟既據於國防部前保密局供認歷歷,核與張匪潮賢曾在國防部前保密局所供一致。查王清參加匪幫後,又積極從事各種叛亂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15 | 1405 | 周來福 | 男 | 1920/5/9 | 台灣,台北縣 | 54051 | 34 | 消防隊隊員 | 周來福係周匪源茂之堂兄,40年3月,本部曾會同樹林警察分局至周源茂家中圍捕未獲,該周來福因已知周源茂係逃亡叛徒後,周匪源茂潛至其家中竟予留容匿宿10數日,其間該管樹林警察分局刑事組長劉鎮福、警員吳添丁因應周來福之宴會,在其家中與周匪源茂相遇,該周來福乃復藉詞周源茂即將出而自首,託請劉、吳2人勿予拘捕,2人因信其將自首,均首肯未予緝送歸案,致周匪源茂得機遠逸。被告周來福對於上述事實,已據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周匪源茂及劉鎮幅、吳添丁所供情形相符;雖據該被告周來福否認有央請劉、吳勿拘捕周源茂情事,惟既據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416 | 1406 | 劉鎮福 | 男 | 1905/5/12 | 台灣,台北縣 | 56045 | 51 | 台北縣警察局樹林分局刑事組長 | 40年3月間,保安司令部會同台北縣警察局樹林分局圍捕叛徒周源茂未獲。劉鎮福係樹林分局刑事組長,並奉派參加拘捕周匪源茂工作,因而明知周源茂為在逃叛徒。至同年農曆3月初2日,劉鎮福赴周來福家宴請與藏匿周來福家之在逃叛徒周源茂相遇,竟徇周來福藉詞周源茂即將出面自首,勿予拘捕之請託,既不緝捕送案,事後又不查問周源茂有無自首,亦不將情呈報上級。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417 | 1407 | 周清水 | 男 | 1914/9/13 | 台灣,台北縣 | 54051 | 41 | 商 | 周清水係周源茂之堂兄,明知周匪源茂係逃亡叛徒,乃自39年5月至7月,先後容留周匪源茂匿宿家中4次,每次1、2日。被告周清水對於上開事實均已據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周匪源茂、張匪潮賢所供情形均相符合,雖該被告周清水、鄭藍長、張瑞鐘矢口否認明知周茂源或張潮賢係逃亡叛徒,惟既據於國防部前保密局分別供認曾聽受周匪源茂或張匪潮賢之反動宣傳,知悉其係匪黨等情。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18 | 1408 | 鄭藍長 | 男 | 1904/6/2 | 台灣,台北縣 | 54051 | 50 | 農 | 緣周匪源茂(已另案判決)與張匪潮賢等同一小組,曾閱讀「勞動問題」等匪書,並參與集會數次,嗣其逃匿山中,建立「三角埔隱敝基地」爭取並教育群眾積極從事叛亂活動,鄭藍長係周匪源茂之親戚,明知周匪係逃亡叛徒,而自39年11月至40年3、4月間,將其匿宿家中5、6次,每次1、2日等事實,鄭藍長於偵審中,並不否認周匪曾匿居家中10次,惟矢口否認明知周匪係逃亡叛徒,原判決以鄭君在前保密局供認曾聽受周匪之反動宣傳等情,並據周匪在該局亦供認:「受過我的匪黨教育,知我之匪黨身分。」,據以論罪科刑。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19 | 1409 | 張瑞鐘 | 男 | 1904/6/3 | 台灣,台北縣 | 54051 | 49 | 農 | 張瑞鐘係張匪潮賢之叔祖,明知張潮賢係逃亡叛徒,而自39年5、6月至40年5月,先後將張匪潮賢匿宿家中10次,每次1、2日。張瑞鐘對於上述事實,已據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周匪源茂、張匪潮賢所供情形均相符合,雖張瑞鐘矢口否認明知周、張等係逃亡叛徒,惟據於國防部前保密局分別供認曾聽受周、張之反動宣傳,張匪潮賢於前保密局亦供認張瑞鐘知道我等為匪黨逃犯,並供給我們膳宿等語互證相符。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20 | 1410 | 吳添丁 | 男 | 1921/3/25 | 台灣,台北縣 | 56045 | 36 | 台北縣警察局樹林分局警員 | 吳添丁係樹林分局警員,奉派參加拘捕周源茂工作,而明知周源茂為在逃叛徒,至同年農曆3月初2日,吳添丁赴周來福家宴,與藏匿周來福家中之在逃叛徒周源茂相遇,竟徇周來福藉詞周源茂即將出面自首,勿予拘捕之請託,既不緝捕送案,事後又不查問,亦不將情呈報上級。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21 | 1411 | 張瑞風 | 男 | 1926/3/25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9 | 土城鄉公所幹事 | 張瑞風於40年初至同年5月,常於其兄張瑞鐘家,遇張匪潮賢、簡匪錫煌等,聽其反動言論,因而明知張、簡均係匪諜,非特未予舉發,且於40年5月,將土城鄉公所之油印機借與簡匪錫煌,便利其翻印匪書「論人民民主專政」,以供反動教育宣傳之用,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及幫助他人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兩罪分論並罰。 | 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1422 | 1412 | 李永忠 | 男 | 1930/3/13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5 | 教員 | 李永忠、劉振源、謝欽益均係周匪源茂之同學,分別於39年9、10月及40年2月間,曾聽周匪反動宣傳,或告以係匪黨份子,因而明知其係匪諜,乃迄未予舉發。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3日 | |||||
1423 | 1413 | 劉振源 | 男 | 1931/1/29 | 台灣,台北市 | 54050 | 24 | 教員 | 李永忠、劉振源、謝欽益均係周匪源茂之同學,分別於39年910月及40年2月間,曾聽周匪反動宣傳,或告以係匪黨份子,因而明知其係匪諜,乃迄未予舉發。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424 | 1414 | 謝欽益 | 男 | 1928/6/23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7 | 農 | 李永忠、劉振源、謝欽益均係周匪源茂之同學,分別於39年9、10月及40年2月間,曾聽周匪反動宣傳,或告以係匪黨份子,因而明知其係匪諜,乃迄未予舉發。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8月18日 | |||||
1425 | 1415 | 鄭藍埤 | 男 | 1917/2/21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38 | 農 | 鄭藍埤於40年1、2月間,曾聽周匪源茂及另案王匪子英等反動言論,因而明知周匪、王匪均係匪諜,迄不舉發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426 | 1416 | 王天送 | 男 | 台灣,台北 | 54050 | 41 | 02年 | |||||||||
1427 | 1417 | 莊水清 | 男 | 1922/1/6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54060 | 33 | 商 | 莊水清於37年2、3月間在高雄市三民學校任教員時,經同事即已決叛徒朱子慧吸收,寫交自傳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同年4月間在已決犯孫順地(即孫順池)家,由朱匪領導開會,討論為匪宣傳及擴大組織問題,嗣以反動書籍「大眾哲學」、「經濟學入門」、「觀察」、「時與文」等,交方振淵、林兆鑅閱讀,又介紹匪幹林╳╳與方振淵、林兆鑅相識,灌輸匪幫謬論,勸誘其加入匪黨,經2人允予考慮後,復敦促提交自傳,迨被婉拒更介紹朱匪向方、林2人說服但無效果;38年8、9月間,又向三民學校同事陳雙興勸說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魯迅文集1冊沒收。 | 死刑 | ||||
1428 | 1418 | 方振淵 | 男 | 1928/6/17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54060 | 27 | 台中區農林改良廠額外辦事員 | 同案被告莊水清經已決叛徒朱子慧吸收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嗣以反動書籍「大眾哲學」、「經濟學入門」、「觀察」、「時與文」等交由方振淵、林兆鑅閱讀,又介紹匪幹林××與方振淵、林兆鑅相識,灌輸匪幫謬論,勸誘其加入匪黨,遭婉拒後,更介紹朱匪向方、林說服,但無效果。方振淵、林兆鑅明知莊水清為匪幫份子,迄未告密檢舉,自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科處;且查渠等曾受匪幹朱子慧等屢次反動宣傳、閱讀匪書刊,其思想顯不純正,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7年9月16日 | ||||
1429 | 1419 | 林兆鑅 | 男 | 1928/1/15 | 台灣,高雄縣 | 高中 | 54060 | 27 | 第一商業銀行辦事員 | 同案被告莊水清經已決叛徒朱子慧吸收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嗣以反動書籍「大眾哲學」、「經濟學入門」、「觀察」、「時與文」等交由方振淵、林兆鑅閱讀,又介紹匪幹林××與方振淵、林兆鑅相識,灌輸匪幫謬論,勸誘其加入匪黨,遭婉拒後,更介紹朱匪向方、林說服,但無效果。方振淵、林兆鑅明知莊水清為匪幫份子,迄未告密檢舉,自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科處;且查渠等曾受匪幹朱子慧等屢次反動宣傳、閱讀匪書刊,其思想顯不純正,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7年6月10日 | ||||
1430 | 1420 | 陳雙興 | 男 | 1926/10/10 | 福建,惠安縣 | 高中 | 54060 | 28 | 麥寮國校教員 | 同案被告莊水清經已決叛徒朱子慧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38年8、9月間,又向三民學校同事陳雙興勸說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陳雙興未置可否,乃又商同朱匪擬組織「讀書會」以打通同事感情、擴展組織,曾約不知情之陳雙興、陳德祥在其家談論一次而未成立,陳德祥並見到該莊水清閱讀罪書「唯物辯證法」,以各該被告之知識程度及莊水清之言行,自無不知莊水清為匪諜之理,陳雙興、陳德祥均明知莊水清為匪幫份子迄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4年6月25日 | ||||
1431 | 1421 | 陳德祥 | 男 | 1929/9/17 | 福建,仙遊縣 | 高中 | 54060 | 26 | 東勢國民學校教員 | 同案被告莊水清於38年8、9月間商同朱匪子慧,擬組織「讀書會」以打通同事感情,擴展組織,曾約不知情之陳德祥等人在其家談論一次而未成立,陳德祥並見到莊水清閱讀匪書「唯物辯證法」,陳德祥明知莊水清為匪幫份子迄未據告密檢舉。雖陳德祥於軍事檢察官偵查庭供稱,曾與莊水清、朱子慧等談學校校長問題,否認籌組讀書會,但核其所辯均係空言翻異,陳德祥親見莊水清閱讀匪書「唯物辯證法」,以被告之智識程度及莊水清之言行,自無不知莊水清為匪諜之理。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4年6月10日 | ||||
1432 | 1422 | 宋和亭 | 男 | 山東,牟平縣 | 又名宋雨林 | 54070 | 32 | 商 | 宋和亭於39年秋加入?山華僑聯合會歷任小組長組織部長42年春勸誘張貴和脫離反共組織並為反動宣傳同年7月誘勸張繼昌設法騙取聯軍船隻駛往大陸投共43年1月及3月先後向楊樹芝戴啟富反動宣傳勸勿回台並探詢聯軍裝備配置等情事。 | 死刑 | 死刑 | |||||
1433 | 1423 | 鍾心寬 | 男 | 1912/9/18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3 | 二崙鄉公所總幹事 | 鍾心寬於36年12月經叛徒林5地(在逃)施純忠(已決)吸收加入匪黨,初充匪永定支部宣傳幹事,37年秋升任書紀,至38年12月先後吸收林豹、廖學信、郭慶(已決)、廖學霖(已自首)及廖清纏、廖萬督、李新實在7名參加匪黨,積極發展組織,閱讀匪書並交其黨徒傳閱,復每週或半月召開會議,積極討論,擴大叛亂工作。40年5月因廖學信被捕乃4出逃亡。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且與廖清纏、廖萬督等所供情形互證相符,犯情已極明確。應依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論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34 | 1424 | 廖清纏 | 男 | 1907/3/25 | 台灣,雲林縣 | 1908出生? | 54090 | 47 | 雲林縣議員 | 廖清纏於38年6月經鍾心寬吸收加入匪黨,充任匪永定支部幹事,參與會議,閱讀匪書,並常乘機向外從事反動宣傳,40年5月逃亡,42年5月22日向雲林縣調查局自行投案。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且與鍾心寬所供情形互證相符犯情亦臻明確。應依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435 | 1425 | 王金柱 | 男 | 1931/1/12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23 | 教員 | 王金柱於38年8月經廖學霖吸收加入匪黨,閱讀匪書。至同年8月要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36 | 1426 | 廖萬督 | 男 | 1917/5/16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8 | 醫 | 廖萬督於38年8月經鍾心寬吸收加入匪黨,閱讀匪書。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鍾心寬所供情形相符。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37 | 1427 | 李新實在 | 男 | 1914/3/19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1 | 二崙鄉公所幹事 | 李新實在於38年秋經鍾心寬吸收加入匪黨,閱讀反動刊物。被告於本部偵審中雖堅詞否認經鍾心寬吸收加入匪黨,僅供認曾閱讀匪書。惟既於雲林縣警察局、台灣省警務處及本部保安處調查時供認經鍾心寬吸收加入匪黨不諱,並據鍾心寬當庭指證確鑿,自不容任意狡辯。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38 | 1428 | 張金盾 | 男 | 1919/10/3 | 台灣,嘉義縣 | 54090 | 36 | 農 | 張金盾於鍾心寬逃亡期間自40年5月至42年5月收容匿居家中及其山內達2年之久,初雖據偽稱因犯偽造貨幣案逃亡,惟至42年5月經鍾有學前來其家敦勸鍾心寬自首未果,獲悉鍾心寬身分後,仍予容留並一同逃匿其山中。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鍾心寬所供情形相符,雖辯稱始終未悉鍾心寬係叛徒,惟既據鍾有學之證詞,在證諸其於鍾心寬拒絕自首後隨同逃亡等情,其明悉鍾心寬係匪徒身分極為明確。應依藏匿叛徒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39 | 1429 | 廖大壽 | 男 | 1903/10/29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1 | 農 | 廖大壽係自首份子廖學霖母舅,於廖學霖逃亡期間自38年9月至42年4月將廖學霖收容匿居家中達3年7月之久,初雖據稱因犯竊盜案逃亡,故未悉其匪徒身分,惟至42年4月中旬於村民大會中知悉廖學霖係匪徒後,仍予容留,最後並命匿於菜籠內,祕密送往虎尾以便逃逸。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雖據辯稱始終未悉廖學霖係匪徒,惟據其姪即被告廖學枝供詞,再證以其已藏匿廖學霖3年7月之久,而忽於42年4月命匿於菜籠內祕密送往虎尾等情,其已知廖學霖為叛徒自極明顯。應依藏匿叛徒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40 | 1430 | 廖學枝 | 男 | 1921/8/17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4 | 農 | 廖學枝自39年5月即知廖學霖匿居廖大壽家中,至42年4月中旬於村民大會中聞悉廖學霖係匪徒後,仍未予舉發。經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雲林縣警察局、台灣省警務處及本部保安處調查情形相符,犯情已極明確。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3月 | |||||
1441 | 1431 | 鍾信富 | 男 | 1920/5/24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5 | 農 | 鍾信富、鍾有學、鍾申江均係鍾心寬之兄弟,於本部偵審中均堅詞否認知悉鍾心寬係匪諜,辯稱僅據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等語,經質之鍾心寬無異,自堪採信,難論以知匪不報罪責,惟該被告最初於鍾心寬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仍引領逃匿,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隱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0月2日 | |||||
1442 | 1432 | 鍾有學 | 男 | 1902/2/13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2 | 農 | 鍾有學係鍾心寬之兄弟,於本部偵審中均堅詞否認知悉鍾心寬係匪諜,辯稱僅據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等語,經質之鍾心寬無異,自堪採信,又其於42年古曆4月初經竹崎警察派出所王巡佐告知鍾心寬係匪諜後即前往勸其自首不果,再率警前往緝捕,自難論以知匪不報罪責,惟該被告最初於鍾心寬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仍引領逃匿,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隱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3月18日 | |||||
1443 | 1433 | 鍾申江 | 男 | 1903/11/24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1 | 農 | 鍾申江等係鍾心?之兄弟,於本部偵審中均否認知悉鍾心?係匪諜,辯稱僅據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等語,經質之鍾心?無異,自難論以知匪不報罪責;惟鍾申江最初於鍾心?告知因犯案必須逃走後,或為引領逃匿或供給逃亡費用,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0月 | |||||
1444 | 1434 | 鍾萬富 | 男 | 1926/11/20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29 | 農 | 鍾萬富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惟均否認知悉廖清?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鍾萬富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有期徒刑2月 | 羈押9月 | |||||
1445 | 1435 | 程春亨 | 男 | 1915/8/31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1 | 農 | 程春亨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纏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情不諱,惟均否認知悉廖清纏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纏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尚堪採信,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該程春亨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隱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3月15日 | |||||
1446 | 1436 | 程春福 | 男 | 1903/8/14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1 | 農 | 程春福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纏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情不諱,惟均否認知悉廖清纏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纏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尚堪採信,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該程春福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隱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1月20日 | |||||
1447 | 1437 | 廖大丈 | 男 | 1924/10/25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0 | 農 | 廖大丈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惟均否認知悉廖清?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廖大丈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有期徒刑2月 | 徒刑9月 | |||||
1448 | 1438 | 吳清江 | 男 | 1902/9/8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2 | 農 | 吳清江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惟均否認知悉廖清?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吳清江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有期徒刑2月 | 羈押9月 | |||||
1449 | 1439 | 黃進江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2 | 農 | 黃進江於40年5月至41年某月,秘密引導廖清纏避匿程春亨之甘蔗園,又代廖變賣稻穀,得款新臺幣8百元,送作逃亡費用等。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9月10日 | 即廖進江。 | |||||
1450 | 1440 | 廖學宏 | 男 | 1921/6/17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4 | 農 | 廖學宏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纏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情,惟否認知悉廖清纏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隱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9月10日 | |||||
1451 | 1441 | 楊玉池 | 男 | 1907/9/29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7 | 農 | 楊玉池於42年4月,受廖大壽之命將廖學霖匿於菜籠內挑往虎尾,惟否認知悉廖學霖係匪徒,辯稱據廖大壽告知,廖學霖因犯竊盜案逃匿後,仍予秘密挑送,不無觸犯刑法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罪,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無罪。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1月22日 | |||||
1452 | 1442 | 廖學宗 | 男 | 1922/10/26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33 | 農 | 廖學宗於39年9月即知廖學霖藏匿廖大壽家中,惟堅詞否認知悉其係匪徒,核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是該廖學宗犯罪不能證明,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 | |||||
1453 | 1443 | 鍾 塗 | 男 | 1904/11/29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50 | 農 | 鍾塗於40年5月見廖清?匿居鍾萬富家中,惟否認知悉其係匪徒,核與廖清?所供情形相符,是鍾塗犯罪不能證明,爰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6月18日 | |||||
1454 | 1444 | 鄧 達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4090 | 35 | 農 | 鄧達廖玉鄰於41年3月及7月在張金盾家認識鍾心寬。 | 無罪 | |||||||
1455 | 1445 | 廖玉鄰 | 男 | 1929/1/4 | 台灣,嘉義縣 | 54090 | 26 | 農 | 廖玉鄰於41年3月及7月,在張金盾家認識鍾心寬,惟均否認知悉其係逃亡匪諜,經質之鍾心寬無異,是該廖玉鄰犯罪不能證明,爰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1月5日 | 即廖玉?。 | ||||
1456 | 1446 | 丁文曜 | 男 | 浙江,縉文縣 | 大學 | 55010 | 34 | 花蓮縣玉里鎮觀山國民學校教導主任 | 31年起先後在杭州私立安定中學及國立暨南大學求學時閱讀左傾書籍研究共黨理論35,6年間參加反美反饑餓等學潮負責宣傳聯絡工作逃避緝捕輟學返籍後復參加組織縉雲大專同學會36年5月在上海受傅春齡紀淵介紹加入共黨同年秋來台擔任情報工作搜集軍事政治交通經濟建設港口島嶼地方民情等情報資料供給匪幫及吸收黨徒等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1457 | 1447 | 曾維成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47 | 商 | 經自首份子陳本江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陳本江領導教育繳交陳本江新台幣50元另於同年春夏間余進才經手先後繳交李媽兜舊台幣廿萬元42年3月自首份子林素月(化名周小姐)持陳本江函與曾維成連絡復先後繳交新台幣一萬三千元均供匪徒作叛亂之用。 | 死刑 | 死刑 | 陳本江 | 財產沒收 | ||||
1458 | 1448 | 吳居得 | 男 | 1917/1/4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39 | 橋頭糖廠技術 | 吳居得於42年3月間,經自首份子陳本江(又名陳大川)介紹,由已自首份子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接受林匪教育研讀「鬥爭又鬥爭」等匪黨書籍,與陳本江、林三合等人作叛亂連絡及計劃匪幫攻台等工作;又於43年3至5月間先後繳交新台幣1130元。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59 | 1449 | 黃 泉 | 男 | 1910/8/8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45 | 農 | 黃泉於42年3月間由另案之陳主仁介紹林三合、陳本江來家藏匿,復由林三合帶已自首之陳銀等人藏匿;於同年4月間由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接受領導教育,至同年5、6月間介紹謝丁壬及其妻林局、女黃金花、子黃榮泰、黃輝雄(其妻子女4人均已自首)等人,由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並為林三合等人採購藏匿用之糧食,擔任警戒等工作。林三合等5人於42年5月下旬由黃泉家搬至蔡點家藏匿,至同年11月間復同來黃泉家藏匿,直至43年5月19日林三合等人自首為止。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60 | 1450 | 蔡 點 | 男 | 1902/9/8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53 | 農 | 蔡點於42年5月下旬,經同案被告林朝川介紹自首份子林三合相認,乃由林三合率同自首份子陳本江、林素月、陳銀、張棟柱5人來家藏匿。至同年7月間,蔡點由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乃介紹其妻簡金絨、子蔡清玉、女蔡英嬌、媳張英4人(均己自首)參加叛亂組織,於陳本江、林三合等再回同案被告黃泉家藏匿前,曾為陳等與林朝川連絡工作1次。 是黃泉、蔡點等7人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或介紹他人參加叛亂組織或予藏匿,藉以從事叛亂,均非法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61 | 1451 | 謝丁壬 | 男 | 1917/1/16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40 | 農 | 謝丁壬於42年5、6月間經黃泉介紹由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至同年10月間繳交新台幣3百元供匪黨叛亂之用,復與陳本江等為連絡叛亂工作1次。謝丁壬等7人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或介紹他人參加叛亂組織、或供給叛徒金錢、或予藏匿藉以從事叛亂,均非法從事?覆政府工作,各事實業在保密局供認不諱。雖被告等在本部均矢口否認參加叛亂組織,辯稱在保密局之口供係刑求所致,實無其事。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62 | 1452 | 黃西白 | 男 | 1922/6/2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4 |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雇員 | 黃西白於38年4月間,在匪徒陳嫦娥家經陳本江吸收參加匪黨民主自治同盟之叛亂組織後,研讀「新民主主義論」、「新聞觀察」等反動書刊,並奉命發展組織,乃於同年6、7月間介紹台電同事翁慶順等4人參加叛亂組織,遭渠等拒絕後,復向渠等及其他同事黃皆得等6人宣傳反動言論數次,並囑渠等組織「護廠」工作數次,以策應共匪攻台等情。前開事實業據吳居得、黃泉、黃西白等在保密局供認不諱,雖被告等在本部矢口否認參加叛亂組織,辯稱在保密局之口供係刑求所致,實無其事。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63 | 1453 | 林朝川 | 男 | 1918/5/7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38 | 台灣電力公司旗山變電所技工 | 林朝川於42年3、4月間,在其家經林三合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即介紹林三合與蔡點認識,乃由林三合於同年5月下旬,率同陳本江等5人藏匿蔡點家5、6個月,予以掩護,從事叛亂,並與陳本江等聯絡工作1次。被告林朝川等對上開事實,業在保密局供認不諱,核與自首分子陳本江、林三合、林素月在該局自首時所證相合,並經本部傳訊該自首分子陳本江、林三合、林素月、陳銀、張棟柱5人到庭結證屬實。雖被告等在本部矢口否認參加叛亂組織,辯稱在保密局之口供係刑求所致,實無其事。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1464 | 1454 | 陳子西 | 男 | 1918/4/16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38 | 高雄縣政府科員 | 吳居得另於42年9、10月間持陳本江之函,對陳子西說明陳本江、林三合係奉匪幫之命潛台工作者,因經濟困難勸陳子西幫助,陳子西因而先後3次共計新台幣420元交由吳居得,轉交陳本江、林三合等使用。吳居得又介紹莊水勝交由林三合連絡及協助匪徒經濟等工作。被告陳子西、楊丁瑞對於被訴事實均堅不承認。被告陳子西並辯稱:「吳居得拿了陳大川(即陳本江)借錢的條子,錢420元是吳居得拿去轉交的,不知陳本江之身分」。 |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465 | 1455 | 楊丁瑞 | 男 | 1922/1/18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34 | 工 | 楊丁瑞係林三合之姪婿,於43年春林三合來家數次,經林三合告知係匪黨潛台工作之叛徒身分,並勸其協助經濟後乃竟給林三合新台幣50元。楊丁瑞對被訴於43年春林三合數度來訪,告知渠為潛台叛徒身分請其協助經濟,被告竟供給新台幣50元之事實均堅不承認。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466 | 1456 | 曾夢蘭 | 男 | 1905/9/27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50 | 教員 | 曾夢蘭42年3間受同案被告曾維成之介紹陳本江、林素月來家藏匿,陳本江欲吸收曾夢蘭參加叛亂組織遭拒,其明知陳本江為叛徒而予以藏匿。雖辯「不知他們身分」,所供出於刑求所致決非事實,然業據情報局復函無刑求迫供。其供詞與同案被告曾維成、自首分子陳本江、林素月等結證情節屬實,其犯行應依藏匿叛徒罪論。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1467 | 1457 | 陳在佳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5020 | 32 | 台南縣水利課技士 | 陳在佳於四十二年二月間林三合偕同陳本江林素月擬潛返原籍藏匿道訪其寓借宿時經林三合告知渠為叛徒身分後陳在佳以住近鬧區不便留宿及領林三合等至蕃薯園內藏匿一夜。 | 10年 | 財產沒收 | ||||||
1468 | 1458 | 邵樹林 | 男 | 1924/3/15 | 台灣,台南縣 | 55020 | 32 | 工 | 邵樹林於42年間2月間,林三合偕同陳本江、林素月逃亡至同鄉道訪邵樹林借宿時,告知係叛徒身份,邵樹林雖拒絕留宿並拒絕介紹至其胞兄家借宿,但明知林三合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事實,雖堅不吐實,但被告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469 | 1459 | 翁慶順 | 男 | 1926/12/16 | 台灣,高雄縣 | 55020 | 30 | 高雄電力管理局技工長 | 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等人於38年6、7月間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及黃皆得、陳福氣等人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黃皆得、陳福氣對被訴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被告等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並經查被告等在保密局係自動供認並無刑求迫供情事,且核與被告黃西白在該局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470 | 1460 | 陳建儀 | 男 | 1924/1/10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2 | 高雄電力管理處職員 | 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等人於38年6、7月間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及黃皆得、陳福氣等人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黃皆得、陳福氣對被訴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被告等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並經查被告等在保密局係自動供認並無刑求迫供情事,且核與被告黃西白在該局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471 | 1461 | 陳文選 | 男 | 1916/10/16 | 台灣,澎湖縣 | 55020 | 39 | 高雄電力管理處職員 | 黃西白於38年4月間在匪徒陳嫦娥家,經自首分子陳本江吸收參加匪黨民主自治同盟之叛亂組織後,奉命發展組織,於同年6、7月間,介紹其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同事陳文選等4人參加叛亂組織,遭渠等拒絕參加,復向渠等宣傳反動言論數次,並囑渠等組織「護廠」工作數次,以策應共匪攻台等情,渠等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陳文選等4人,對上開明知黃西白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事實,雖堅不吐實,但均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472 | 1462 | 薛耀金 | 男 | 1922/10/17 | 台灣,澎湖縣 | 55020 | 34 | 高雄電力管理處職員 | 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等人於38年6、7月間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及黃皆得、陳福氣等人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黃皆得、陳福氣對被訴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被告等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並經查被告等在保密局係自動供認並無刑求迫供情事,且核與被告黃西白在該局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473 | 1463 | 陳永齡 | 男 | 1923/3/23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3 | 技工 | 黃西白於38年4月間在匪徒陳嫦娥家,經自首分子陳本江吸收參加匪黨民主自治同盟之叛亂組織後,奉命發展組織,於同年6、7月間,介紹其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同事陳文選等4人參加叛亂組織,遭渠等拒絕參加,復向渠等及另外同事陳永齡等6人宣傳反動言論數次,並囑渠等組織「護廠」工作數次,以策應共匪攻台等情,渠等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474 | 1464 | 蕭文發 | 男 | 1909/9/26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46 | 技工 | 共同被告黃西白於38年4月間,在已判匪徒陳嫦娥家經(自首份子)陳本江吸收參加匪黨民主自治同盟之叛亂組織後,研讀「新民主主義論」、「新聞觀察」等反動書?,並奉命發展組織;於同年6、7月間,介紹其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同事翁慶順等4人參加叛亂組織遭拒,復向渠等及另外同事蕭文發、謝泰源、陳永齡等宣傳反動言論數次。蕭君等與共同被告黃西白同廠服務,迄黃君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仍不告密檢?,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罪,依法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475 | 1465 | 謝泰源 | 男 | 1927/10/31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29 | 高雄電力管理處職員 | 同案被告黃西白於38年4月間,在已判匪徒陳嫦娥家經(自首份子)陳本江吸收參加匪黨民主自治同盟之叛亂組織後,研讀「新民主主義論」、「新聞觀察」等反動書?,並奉命發展組織;於同年6、7月間,介紹其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同事翁慶順等4人參加叛亂組織遭拒,復向渠等及另外同事謝泰源宣傳反動言論數次,並囑組織「護廠」工作以策應共匪攻台,謝君雖未遵囑,但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君同廠服務,迄黃君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仍不告密檢?,案經前保密局根據陳本江於43年5月19日自首紀錄緝獲。 | 有期徒刑2年2 | 徒刑2年 | |||||
1476 | 1466 | 黃皆得 | 男 | 1922/1/10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4 | 高雄電力管理處管理員 | 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等人於38年6、7月間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及黃皆得、陳福氣等人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黃皆得、陳福氣對被訴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被告等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並經查被告等在保密局係自動供認並無刑求迫供情事,且核與被告黃西白在該局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477 | 1467 | 陳福氣 | 男 | 1918/3/26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8 | 高雄電力管理處技工長 | 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等人於38年6、7月間雖拒絕黃西白邀約參加叛亂組織,及黃皆得、陳福氣等人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捕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翁慶順、陳建儀、薛耀金、黃皆得、陳福氣對被訴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被告等業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筆錄附卷可稽,並經查被告等在保密局係自動供認並無刑求迫供情事,且核與被告黃西白在該局所供相符。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478 | 1468 | 顏春雄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5020 | 32 | 台電高雄區管理處僱員 | 顏春雄聽黃西白反動言論雖未遵囑組織「護廠」策應共匪攻台工作但均明知黃西白為匪諜仍與黃同廠服務迄其於43年12月17日被補前不向政府告密檢? | 02年 | |||||||
1479 | 1469 | 羅賢義 | 男 | 1930/12/8 | 湖南,衡陽市 | 56009 | 27 | 空軍技術局准尉3級補給官 | 被告羅賢義原在空軍軍官學校學習飛行,於44年2月20日轉入空軍機械學校補給官受訓,對現狀不滿思想發生動搖,時時嚮往匪區,蓄意投匪,自同月底至45年2月間先後與友軍戰士謝孔嘉、袁簡謀議借用武器手槍企圖劫持民航機或空運機飛往大陸投匪。44年3月20日撰寫一文以示決心,並收藏空軍載微波通信大隊所屬各部隊劃歸當地補給表及駐地位置表各一份準備劫機後交付匪徒。45年2月12日復致函友人豐順烈借槍,請其協助。核其行為應構成陰謀投降叛徒及將軍事上之祕密圖表交付叛徒未遂二罪,惟上開二罪有方法結果因果關係,依法以陰謀投降叛徒 | 無期徒刑;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5年 | |||||
1480 | 1470 | 聞英 | 男 | 江蘇,峊寧縣 | 57010 | 27 | 陸供部經理大隊第四中隊上士排附 | 31年春江蘇阜寧原籍小新港國民學校參加兒童團任小隊長33年元月任地方組長兼通核員37年11月任中共第三野戰軍文化宣傳組員同年12月受指示滲入國軍第207師620團第九連充上等兵並賦予兵運破壞官兵情感吸收官兵發展組織以配合匪軍渡江時陣前起義等任務旋即隨部調駐台灣遵匪方指示進行工作先後煽惑士兵逃亡。 | 06年 | |||||||
1481 | 1471 | 劉子英 | 男 | 1907/3/23 | 河北,北平市 | 60005 | 54 | 國史館荐任一階一級秘書/中日文化經濟協會幹事 | 劉子英於38年3月充監察院秘書,南京緊急,該院疏遷時,任該院南京留守辦事處主任,負責保管財產,匪據南京後,即與匪聯絡,被匪派為保管員,按月發給待遇及參加研習所謂「新民主主義」,其間又為舊同事即現任監察院秘書丁正昇向匪聲請領得還鄉費偽幣二千五百元,及為現任該院科員李方盛簽署證明,向匪南京市軍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行政司法部換領還鄉轉業證明,於同年底將該院財產交予匪野戰軍醫院。39年2月間,傅匪學文派其來台,相機宣傳匪政寬和,兵力?大,即將解放台灣並令面告雷震,促其為「人民立功」於是透過南京市委會發給路條及路費偽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1年1月23日 | |||||
1482 | 1472 | 雷 震 | 男 | 1897/5/26 | 浙江,長興縣 | 60005 | 54 | 國民大會代表/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 | 雷震係邵力子之僚屬,與邵力子、傅學文夫妻常相過從。38年4月間,匪據南京後,被匪指定為保管員,同時研習「新民主主義」書刊,改造思想。39年2月間,接受傅匪派遣來台宣傳匪政寬和,兵力?大,即將解放台灣,並策反雷震為「人民立功」等任務。匪王續曾抵台,將傅匪在京情況,及所交為匪工作任務,密告雷震,並誇張大陸匪情,勸雷為人民立功,雷震未予告密檢舉。45年後,雷震以言論自由,闡揚民主為藉口,在自由中國半月刊刊行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83 | 1473 | 馬之驌 | 男 | 1923/2/22 | 河北,灤縣 | 60005 | 38 | 四十九年度覆高淦字第六十一號 | 於共匪竊據北平後,報名匪南下工作團,嗣請求改派城市工作,是其與匪勾結實出於自己意思,無猝遇危難可言。又被告至政府地區後,?未據自動向治安機關自首,或接受政府迭次號召匪諜自首及附匪份子登記,38年6月間被拘後,治安機關訊其有無匪?交付任務,被告從未承認,顯然意在便利隱匿匪諜身份,潛伏待機活動,其犯行實自接受匪命之日起至被捕時止,應認繼續存在,並未中斷,惟查聲請人來台後尚無其他不法活動,其接受匪?交付任務,係在求學時代。見識不深,業經原審調查明確,核其情節,尚屬輕微,認以交付感化為適當。 | 感化 | 感3年 | |||||
1484 | 1473 | 馬之驌 | 男 | 1923/2/22 | 河北,灤縣 | 60920 | 38 | 自由中國社經理 | 馬之驌於38年2月間,曾報名匪南下工作團,經魏左臣介紹,由北平市軍管會李姓匪幹派其至政府地區製造派系,勞資糾紛等問題,並即轉道青島上海,於同年5月1日潛來台灣,6月18日經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逮訊,因馬之驌只供出報名匪南下工作團,未將李姓匪幹所交任務供出,後由雷震保外候案,繼續潛伏。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雷 震 | ||||
1485 | 1475 | 許昭榮 | 男 | 1928/11/13 | 台灣,屏東縣 | 58010 | 31 | 海軍咸陽軍艦汽機中士 | 許昭榮在逸仙軍艦服務時,於44年奉派赴美接艦,至45年返國途經夏威夷,由日人佐久間手取得「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帶回國後即與張幹男、胡榮秋等連絡,並由張幹男將該書交給其他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86 | 1475 | 許昭榮 | 男 | 1928/11/13 | 台灣,屏東縣 | 58910 | 40 | 商 | 許昭榮為高雄市信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課長,於印製該公司外銷包裝產地標誌時,書寫英文產地以「台灣共和國,台灣出品」標誌。 | 不起訴處分 | ||||||
1487 | 1476 | 張幹男 | 男 | 1930/5/25 | 台灣,桃園縣 | 58010 | 29 | 海軍中基軍艦航海下士 | 張幹男由許昭榮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轉曾國英傳遞陳肇基、陳水清及吳榮山等,並與陳水清分讀?述該書日文內容,預備翻印秘密散發本省藉青年軍民擴大宣傳策動台灣獨立運動之非法活動,一面陰謀勾結教徒廖文毅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張幹男於46年間隨艦赴菲律賓之際,乘機竊取該艦保管之海圖一張,嗣與曾國英、施松雨、鄭文騰、及胡榮秋等計議購買漁船,以備集體逃日本與著作「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之叛徒廖文毅謀取連絡,鼓動台灣獨立運動,以期達到其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之陰謀。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488 | 1477 | 曾國英 | 男 | 1936/10/2 | 台灣,台南縣 | 58010 | 23 | 海軍中勝軍艦航海上等兵 | 曾國英由張幹男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轉其各人同鄉同學輪流傳閱,並與胡榮秋二人翻譯中文,預備翻印秘密散發本省藉青年軍民擴大宣傳策動台灣獨立運動之非法活動,一面陰謀勾結教徒廖文毅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曾國英與張幹男、鄭文騰、施松雨、及胡榮秋等計議購買漁船,以備集體逃日本與著作「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之叛徒廖文毅謀取連絡,鼓動台灣獨立運動,以期達到其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之陰謀。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489 | 1478 | 吳榮山 | 男 | 1930/11/27 | 台灣,南投縣 | 58010 | 30 | 海軍合貞艇航海下士 | 吳榮山由曾國英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負責轉其各人同鄉同學輪流傳閱。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490 | 1479 | 陳肇基 | 男 | 1935/12/27 | 台灣,南投縣 | 58010 | 25 | 海軍供應司令部診療所看護上士 | 陳肇基由曾國英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負責轉其各人同鄉同學輪流傳閱。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491 | 1480 | 陳水清 | 男 | 1930/9/6 | 台灣,彰化縣 | 58010 | 30 | 海軍供應司令部診療所看護上士 | 陳水清由張幹男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轉其各人同鄉同學輪流傳閱,並與張幹男分讀?述該書日文內容,預備翻印秘密散發本省藉青年軍民擴大宣傳策動台灣獨立運動之非法活動,一面陰謀勾結教徒廖文毅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492 | 1481 | 施松雨 | 男 | 1928/7/28 | 台灣,高雄縣 | 58010 | 31 | 海軍美頌軍艦油機下士 | 施松雨與張幹男、鄭文騰、曾國英及胡榮秋等計議購買漁船,以備集體逃日本與著作「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之叛徒廖文毅謀取連絡,鼓動台灣獨立運動,以期達到其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之陰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493 | 1482 | 鄭文騰 | 男 | 1935/6/28 | 台灣,高雄市 | 58010 | 25 | 海軍湘江軍艦電機下士 | 鄭文騰與張幹男、曾國英、施松雨、及胡榮秋等計議購買漁船,以備集體逃日本與著作「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之叛徒廖文毅謀取連絡,鼓動台灣獨立運動,以期達到其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之陰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494 | 1483 | 胡榮秋 | 男 | 1938/7/1 | 台灣,台南縣 | 58010 | 21 | 海軍信陽軍艦聲納上等兵 | 曾國英由張幹男處取得日人佐久間贈送之「台灣獨立運動十週年」書刊乙本,轉其各人同鄉同學輪流傳閱,並與曾國英二人翻譯中文,預備翻印秘密散發本省藉青年軍民擴大宣傳策動台灣獨立運動之非法活動,一面陰謀勾結教徒廖文毅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胡榮秋與張幹男、鄭文騰、施松雨及曾國英等計議購買漁船,以備集體逃日本與著作「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之叛徒廖文毅謀取連絡,鼓動台灣獨立運動,以期達到其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之陰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胡榮湫 | ||||
1495 | 1484 | 林再受 | 男 | 1929/5/5 | 台灣,高雄市 | 58020 | 32 | 無 | 林再受於45年間與黃深柱會晤,黃將活動台灣獨立情形相告,林再受同意其事,並表示願意盡力。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96 | 1485 | 吳鍾靈 | 男 | 1927/12/12 | 台灣,新竹縣 | 即吳鐘靈。 | 58020 | 33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前第二處上尉情報官 | 吳鍾靈於45年與陳金龍熟識,陳推進台灣獨立運動,倡議組織台籍軍校同學為「台灣獨立革命委員會」(或軍事委員會)主持其事,以「反共產黨,反國民黨,台灣獨立」為口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吳鐘靈。 | |||
1497 | 1486 | 黃深柱 | 男 | 1927/1/21 | 台灣,彰化縣 | 58020 | 34 | 陸軍療養大隊上尉療養員 | 黃深柱於45年與陳金龍熟識,陳推進台灣獨立運動,倡議組織台籍軍校同學為「台灣獨立革命委員會」(或軍事委員會)主持其事,以「反共產黨,反國民黨,台灣獨立」為口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98 | 1487 | 陳金龍 | 男 | 1927/11/29 | 台灣,基隆市 | 58020 | 34 | 賣販 | 陳金龍思想深受廖逆文毅台灣獨立思想之影響。45年間與吳鍾靈、黃深桂討論推進台灣獨立運動,倡議組織台籍軍校同學為「台灣獨立革命委員會」(或軍事委員會)主持其事,以「反共產黨,反國民黨,台灣獨立」為口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499 | 1488 | 葉呈祥 | 男 | 1925/10/11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7 | 高雄台灣省鐵路局港口機務段領班 | 葉呈祥於35年夏秋間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00 | 1489 | 葉江水 | 男 | 1921/11/29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41 | 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技工 | 葉江水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01 | 1490 | 孫榮燦 | 男 | 1927/11/14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5 | 漁 | 孫榮燦於35年6月間,在家中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8年10月21日 | |||||
1502 | 1491 | 俞姬填 | 男 | 1927/2/23 | 台灣,高雄市 | 54177 | 29 | 工 | 俞姬填於38年7月間受同學即匪孫輝星(現押保密局)之託,轉託刻字匠王文印於某日夜1一時許代刻「台灣反革命戰犯調查委員會」反動圖章1顆。俞姬填因而明知孫輝星為匪諜並知其至40年間仍家居,不告密檢?;王文印雖不知孫輝星為匪諜,第知命其刻反動圖章之俞姬填為有匪諜嫌疑之人,而不告密檢?案經本部軍事檢察官起訴。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1503 | 1491 | 俞姬填 | 男 | 1927/2/23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3 | 工 | 35年間,台灣光復未久,台灣同胞對政府欠缺認識,潛伏匪諜孫古平(在逃)孫輝星(已伏法)等在台灣鐵工廠(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乘機活動,暗中散佈匪工人政策良好等荒謬言論,爭取工人參加匪黨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504 | 1492 | 陳柏淵 | 男 | 1928/10/21 | 台灣,台南市 | 60010 | 34 | 無 | 陳柏淵對於35年底,經王匪炎山吸收加入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李匪媽兜領導,從事散發反動傳單等活動,36年初以同學會為掩護,吸收王江波、陳水座等加入匪幫,同年2月28日隨李匪媽兜劫取麻豆鄉公所武器未果,翌日掠得台南師範學校槍彈準備武裝暴動,同年底企圖吸收陳其象等未果。 | 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5年7月27日 | 即陳?淵 | ||||
1505 | 1493 | 曾再得 | 男 | 1921/12/20 | 台灣,高雄市 | 60010 | 41 | 商 | 曾再得經彭宗弼介紹與李份認識,於36年12月由李份吸收加入匪幫,曾再得將蘇遜卿介紹給陳伯淵,由38年10月吸收蘇遜卿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06 | 1494 | 蔡英明 | 男 | 1925/11/5 | 台灣,雲林縣 | 60010 | 37 | 小販 | 蔡英明於36年秋,經另案王炎山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蔡德卿 | ||||
1507 | 1495 | 洪德龍 | 男 | 1920/7/1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42 | 漁 | 洪德龍與在逃叛徒葉匪崇培認識,35年夏,洪德龍經葉匪吸收加入匪幫之後,於35年及36年先後吸收許長、曾有德加入匪幫。並吸收李春景同事陳山水。並聽從葉崇培命組織匪幫東港支部,由葉匪領導,迨葉匪於37年案發逃亡後,改受其上級朱某領導。 | 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5年7月5日 | |||||
1508 | 1496 | 許 長 | 男 | 1914/2/8 | 台灣,台南縣 | 60010 | 47 | 工 | 許長於36年間,經共同被告洪德龍吸收加入匪幫。許長再於37、8年間吸收曾滄水等人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09 | 1497 | 曾有德 | 男 | 1921/10/8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41 | 琉球鄉公所民政課長 | 曾有德於36年間受同案被告洪德龍吸收加入匪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10 | 1498 | 姚秋冬 | 男 | 1917/12/6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45 | 屏東縣議會議員 | 姚秋冬於37年底,經曾有德介紹由洪德龍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11 | 1499 | 李清亮 | 男 | 1927/1/22 | 台灣,澎湖縣 | 60010 | 35 | 私立三信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李清亮因與李份鄰居,平時受李份反動宣傳之惑,由36年夏經李份吸收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12 | 1500 | 陳國坤 | 男 | 1923/8/18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39 | 高雄市議會主計員 | 陳國坤曾閱讀洪文慶轉交之「新民主主義」「光明報」等匪幫書刊,並聽洪發表「政府必敗,共匪必勝」等言論。陳國坤內侄吳俊謙亦係匪諜,曾於38年夏向陳國坤言共匪「解放」,囑陳回枋寮成立小組,以便匪軍攻台時響應。陳國坤乃與洪文慶、戴揚文等商討匪軍登陸台灣後之嚮導歡迎,及事先破壞政府區交通等準備事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13 | 1501 | 洪文慶 | 男 | 1920/8/17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42 | 商 | 洪文慶由魏通介紹李份認識,於36年夏由李匪吸收參加匪幫;復介紹陳天明與李匪份認識並加入匪幫。常將李匪份交閱之「新民主主義」、「光明報」等匪幫書刊轉與陳國坤、戴揚文等閱讀,並向陳等濫言「政府必敗,共匪必勝」等謬論,37年11月洪文慶自高雄遷返原籍,陳國坤乃與洪文慶、戴兩人商討匪軍登陸台灣後之嚮導歡迎,及事先破壞政府區交通等準備事宜,嗣因政府防範匪諜緊嚴,未克活動。 | 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徒刑15年6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431號減刑15年 | ||||
1514 | 1501 | 洪文慶 | 男 | 1920/8/17 | 台灣,屏東縣 | 75777 | 5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15年6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431號減刑15年 | ||||
1515 | 1502 | 魏 通 | 男 | 1907/10/18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55 | 醫生 | 魏通因與李份熟識,於36年夏加入匪幫,並介紹洪文慶、張來發與李份認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3年4月7日 | 1963/5/25因病保外就醫4日後死亡(年57)。 | ||||
1516 | 1503 | 戴揚文 | 男 | 1926/10/1 | 台灣,屏東縣 | 60010 | 36 | 枋寮國民學校教於 | 戴揚文常閱讀洪文慶由李份處轉交之「新民主主義」「光明報」等匪幫書刊,後戴揚文並與陳國坤、洪文慶商討匪軍登陸台灣後之嚮導歡迎,及事先破壞政府區交通等準備事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17 | 1504 | 張來發 | 男 | 1926/11/9 | 台灣,高雄市 | 60010 | 36 | 司機 | 張來發與魏通為鄰居,由魏通介紹認識李份,於37年初由李份吸收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18 | 1505 | 彭宗弼 | 男 | 1925/4/2 | 台灣,高雄市 | 60010 | 37 | 農 | 彭宗弼與李份為鄰居,平時受李份反動宣傳之惑,於36年夏由李份吸收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19 | 1506 | 蘇遜卿 | 男 | 1922/5/10 | 台灣,台南縣 | 60010 | 40 | 商 | 蘇遜卿於38年10月間,經曾再得介紹予陳柏淵後加入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20 | 1507 | 王鳳鏘 | 男 | 1917/11/20 | 台灣,嘉義縣 | 60010 | 44 | 工 | 王鳳鏘於37年4月間,經許長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21 | 1508 | 曾滄水 | 男 | 1920/12/1 | 台灣,高雄縣 | 60010 | 42 | 工 | 曾滄水於37、8年間,經許長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9年1月7日 | |||||
1522 | 1509 | 蘇東啟 | 男 | 1923/11/26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1010 | 41 | 雲林縣議會議員 | 蘇東啟當選雲林縣議員,張茂鐘偕詹益仁、林東鏗、李慶斌等由洪進發陪同向蘇東啟道賀,張茂鐘提出推翻政府問題,並告知有一○七四部隊部分台籍戰士參加,擬請蘇東啟出而領導,蘇東啟初猶猶豫,同年2月間,張茂鐘又由洪進發陪同至蘇宅訪晤蘇東啟,將舊事重提,蘇東啟首肯,並指示繼續向軍中發展。並多次與張茂鐘會晤討論叛亂事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523 | 1510 | 張茂鐘 | 男 | 1926/9/21 | 台灣,嘉義縣 | 61010 | 38 | 商 | 張茂鐘思想偏激,不滿政府,於民國49年底與詹益仁萌叛亂意念,圖以武力推翻政府,邀林東鏗參與共謀,即以詹益仁經營之雲林縣虎尾鎮國際照相?為從事叛亂活動之中心,進行爭取黨羽。分別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人民生活困難,非推翻政府,無法改善等謬論,向黃樹琳、李慶斌、陳金星、張世欽、陳火城、沈坤、王戊己等遊說,並邀約參加。張茂鐘負責人,兼任隊長。並爭取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兵陳庚辛、林江波加入。50年元月間並爭取蘇東啟加入領導。多次開會討論叛亂事宜,並提議先?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524 | 1511 | 陳庚辛 | 男 | 1938/3/22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3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兵 | 陳庚辛於50年元月間,遇張茂鐘與林東鏗,張茂鐘企圖爭取台籍戰士參加其叛亂活動,乃以機車載送陳庚辛至虎尾,並招待晚餐,張茂鐘並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祗有台灣人團結起來,推翻政府,人民生活方能改善等語,誘惑陳庚辛參加,並囑向軍中發展,作為叛亂之資本,陳庚辛當表同意接受。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525 | 1512 | 詹益仁 | 男 | 1927/8/3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7 | 商 | 詹益仁於民國49年底與張茂鐘萌叛亂意念,圖以武力推翻政府,邀林東鏗參與共謀,即以詹益仁經營之雲林縣虎尾鎮國際照相?為從事叛亂活動之中心,進行爭取黨羽。分別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人民生活困難,非推翻政府,無法改善等謬論,向黃樹琳、李慶斌、陳金星、張世欽、陳火城、沈坤、王戊己等遊說,並邀約參加。詹益仁為副,兼負責後勤。並爭取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兵陳庚辛、林江波加入。50年元月間並爭取蘇東啟加入領導。多次開會討論叛亂事宜,並提議先?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並吸收廖景星加入。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526 | 1513 | 鄭金河 | 男 | 1938/2/11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營部連上等駕駛兵 | 鄭金河於50年2月間,經陳庚辛灌輸叛亂思想,誘惑參加。於同月先後誘惑同連上等兵鄭清田、詹天增、吳進來等參加,並由陳庚辛分別偕同前往虎尾會晤張茂鐘、詹益仁、林東鏗等,由張茂鐘講述推翻政府謬論,以堅定該批台籍戰士之叛亂意志,並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8年2月3日 | |||||
1527 | 1513 | 鄭金河 | 男 | 1938/2/11 | 台灣,雲林縣 | 70080 | 32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鄭金河於59年元月初,與江炳興倡議從事「台灣獨立」,共謀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同月中旬,江炳興草成「台灣獨立宣言書」,交鄭金河繕存,鄭金河同時分別邀約詹天增、謝東榮、陳良、鄭正成參加。同月下旬計議暴動步驟,相機奪取泰源監獄警衛連械彈,刺殺警衛連幹部,煽惑警衛連台籍戰士參加,釋放監犯,進佔台東,印發「台灣獨立宣言書」,爭取各界響應。2月8日警衛連上士組長龍潤年率領衛兵蔡長洲等,前往監獄換班時,途經第五堡與第四堡間,鄭金河即自後以臂扼龍員頸項,猛刺腹部一刀,龍員負傷呼救,詹天增又上前加刺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528 | 1514 | 林東鏗 | 男 | 1925/8/28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9 | 黃金戲院管理員 | 林東鏗於49年底受張茂鐘、詹益仁之邀,共謀從事叛亂活動,進行爭取黨羽。分別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人民生活困難,非推翻政府,無法改善等謬論,向黃樹琳等等遊說,並邀約參加。林東鏗並負責指揮作戰。50年元月間,與張茂鐘前往虎尾,途遇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兵陳庚辛等並誘惑渠等參加。蘇東啟競選議員時,林東鏗前往助選,並參加多次聚會討論。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1月7日 | |||||
1529 | 1515 | 黃樹琳 | 男 | 1930/2/14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4 | 虎尾鎮農會獸醫 | 黃樹琳於49年底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並負責指揮作戰。50年1月,黃樹琳亦在虎尾分別爭取林利德、黃子明未獲成功。蘇東啟競選議員時,黃樹琳前往助選,並參加多次聚會討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3年9月23日 | |||||
1530 | 1516 | 李慶斌 | 男 | 1936/1/3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8 | 商 | 李慶斌於50年初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並負責兵器管理。50年元月初,並邀洪文勢、蘇竹源參加被拒。蘇東啟競選議員時,黃樹琳前往助選,並參加多次聚會討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9年7月13日 | |||||
1531 | 1517 | 陳金全 | 男 | 1928/11/1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6 | 商 | 陳金全於49年底參加張茂鐘因思想偏激,不滿政府,與詹益仁頓萌叛亂意念,圖以武力推翻政府,邀林東鏗參與共謀,即以詹益仁經營之雲林縣虎尾鎮國際照相?為從事叛亂活動之中心,進行爭取黨羽。分別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人民生活困難,非推翻政府,無法改善等謬論,黃金全負責後勤。50年3月間一○七四部隊第二營將調防,張茂鐘,張即召集詹益仁、林東鏗、黃樹琳等於國際照相?商討趁該部隊移防之際,?取武器,發動叛亂事宜,當決定於同月9日晚發動,並飭陳金全設計偽旗熾及臂章。並於陳金全家中集合討論叛亂事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532 | 1518 | 沈 坤 | 男 | 1930/9/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4 | 工 | 沈坤於50年初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並負責兵器管理。蘇東啟競選議員時,沈坤前往助選,並參加多次聚會討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533 | 1519 | 張世欽 | 男 | 1928/10/27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6 | 工 | 張世欽於50年1月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並負責聯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534 | 1520 | 鄭正成 | 男 | 1938/11/9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營部連上等駕駛兵 | 鄭正成於50年2月間,受陳庚辛灌輸叛亂思想,誘惑參加。於同年月9日至陳金全家中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4月19日 | (64)諫減字第0490號減刑8年 | ||||
1535 | 1520 | 鄭正成 | 男 | 1938/11/9 | 台灣,台北縣 | 70080 | 32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鄭正成於59年參加江炳興、鄭金河倡議之「台灣獨立」,共謀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並書「台灣獨立宣言書」。2月1日上午,約定鄭正成前往刺殺該監警衛連連長,未成解散。同月8日復集合於泰源監獄外役工寮內密議行動,決定計劃開始暴動。鄭正成聞言膽怯,即表拒絕參加,為恐牽累,並先自泰源監獄脫逃,潛往山區。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00號刑10年 | ||||
1536 | 1520 | 鄭正成 | 男 | 1938/11/9 | 台灣,台北縣 | 75777 | 3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有期徒刑8年4月19日 | (64)諫減字第0300號刑10年,(64)諫減字第0490號減刑8年 | ||||
1537 | 1521 | 詹天增 | 男 | 1938/2/25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26 | 第一○七四部隊營部連上等通信兵 | 詹天增於50年2月間,接受鄭金河誘惑參加叛亂組織。於同年月9日至陳金全家中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4月13日 | |||||
1538 | 1521 | 詹天增 | 男 | 1938/2/25 | 台灣,台北縣 | 70080 | 32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詹天增於59年參加江炳興、鄭金河倡議之「台灣獨立」,共謀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並書「台灣獨立宣言書」。2月1日上午,鄭金河約定12時30分由鄭正成前往刺殺該監警衛連連長,詹天增破壞通訊設施,因不易下手,遂由鄭金河宣佈解散,另行謀議。2月8日在次行動,鄭金河自後以臂扼警衛連上士組長龍潤年頸項,猛刺腹部一刀,龍員負傷呼救,詹天增又上前加刺龍員一刀,致傷重不支倒地。並挾持衛兵吳文欽、賴錫深、鄭武雄等三人,欲繼續?衛兵槍彈。行至第三堡時,適警衛連少尉輔導官謝金聲、泰源監獄少校監獄官陳明閘等據報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539 | 1522 | 鄭清田 | 男 | 1938/3/23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營部連上等駕駛兵 | 鄭清田於50年2月接受鄭金河誘惑參加叛亂組織。並於同年月9日至陳金全家中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540 | 1523 | 洪才榮 | 男 | 1938/1/4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駕駛兵 | 洪才榮於50年2月間,接受陳庚辛灌輸叛亂思想,誘惑參加。於同年月9日至陳金全家中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1年1月19日 | |||||
1541 | 1524 | 陳 良 | 男 | 1938/9/10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6 | 第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第六連上等駕駛兵 | 陳良於50年2月間,接受陳庚辛灌輸叛亂思想,誘惑參加。於同年月9日至陳金全家中討論?虎尾糖廠駐廠保警槍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4月12日 | |||||
1542 | 1524 | 陳 良 | 男 | 1938/9/10 | 台灣,雲林縣 | 70080 | 32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陳良於59年參加江炳興、鄭金河倡議之「台灣獨立」,共謀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並書「台灣獨立宣言書」。2月1日上午,鄭金河約定12時30分由鄭正成前往刺殺該監警衛連連長,詹天增、謝東榮破壞通訊設施,陳良準備車輛接應,因不易下手,遂由鄭金河宣佈解散,另行謀議。2月8日在次行動,陳良亦經鄭金河通知按時前往,負責搶奪衛兵武器,行動失敗後逃往山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543 | 1525 | 林光庸 | 男 | 1934/12/1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9 | 雲林縣政府雇員 | 林光庸與蘇東啟感情頗篤,50年4月間,蘇將從事叛亂及有南部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配合,以武力推翻政府之事,與之謀議。林光庸並將蘇東啟從事叛亂,配合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以武力推翻政府等情,與之協議。50年8月間,蘇東啟據林光庸告蔡光武對推翻政府甚有興趣,乃偕林光庸趨晤蔡光武,暢論謀議關於叛亂之事,林光庸並曾將情報知蘇東啟。同月間,林光庸先後在其住宅池塘邊及黃錫琅家,個別向劉平西、林振坤談及蘇東啟配合部隊台籍戰士從事推翻政府,並要求劉平西、林振坤等參加。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4 | 1526 | 蔡光武 | 男 | 1926/8/4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8 | 農 | 蔡光武於50年8月間,蘇東啟偕林光庸趨晤蔡光武,暢論謀議關於叛亂之事,並謂已有南部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配合,請蔡光武同意,蔡光武以其陰謀與已意相投,即派張邦彥偕林光庸至台中裝甲部隊與服役中之林國煌謀議,林國煌嚴予拒絕,林光庸曾將情報知蘇東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5 | 1527 | 洪進發 | 男 | 1934/3/10 | 台灣,雲林縣 | 蘇 映之婿。 | 61010 | 30 | 商 | 洪進發於蘇東啟當選雲林縣議員,陪同張茂鐘等往蘇宅向蘇東啟道賀,張茂鐘等遂提出推翻政府問題,並告知有一○七四部隊部分台籍戰士參加,擬請蘇東啟出而領導。同年2月間,張茂鐘又由洪進發陪同至蘇宅訪晤蘇東啟,將舊事重提,蘇東啟首肯,並指示繼續向軍中發展。50年4月,蘇東啟派洪進發陪同張茂鐘、黃樹琳等前往鳳山,飭陳庚辛等在一○七四部隊繼續發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6 | 1528 | 蘇 映 | 男 | 1915/5/16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49 | 理髮 | 蘇映於蘇東啟當選雲林縣議員時,張茂鐘偕詹益仁、林東鏗、李慶斌等由洪進發陪往蘇宅,向蘇東啟道賀時,聽聞張茂鐘等遂提出推翻政府問題,並告知有一○七四部隊部分台籍戰士參加,擬請蘇東啟出而領導,蘇東啟初猶猶豫,同年2月間,蘇東啟首肯,並指示繼續向軍中發展。同年7、8、月間,張茂鐘在民雄經商,蘇東啟曾派蘇映往詢與陳庚辛等聯絡情形,張茂鐘告以陳庚辛等訓練正忙,無暇外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7 | 1529 | 李志元 | 男 | 1939/5/1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5 | 空軍新兵訓練中心下士教育班長 | 李志元49年6月曾往晤蘇啟東,蘇嘗詢問軍中情形及對軍中生活是否滿意等,李志元以不慣軍中生活輒露不滿之意,蘇東啟乃於50年6、7、8月間將從事叛亂活動之事告知,並囑其爭取軍中台籍戰士,俟南部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發動叛亂時,予以嚮應,攻取雲林虎尾電台,同時應向裝甲部隊求發展,俾發動時向北進攻,李志元當予默許。李志元並將顏錦福準備推翻政府之事轉告蘇東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8 | 1530 | 張邦彥 | 男 | 1940/3/30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5 | 空軍新兵訓練中心二等兵 | 張邦彥於50年8月間,經蘇東啟指派,偕林光庸至台中裝甲部隊與服役中之林國煌謀議,林國煌嚴予拒絕,林光庸曾將情報知蘇東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49 | 1531 | 黃錫琅 | 男 | 1935/8/15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8 | 古坑中學教員 | 黃錫琅於50年8月初,在黃錫琅家,聽林光庸將蘇東啟從事叛亂,配合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以武力推翻政府等情,與之協議。同月中旬,林光庸又陪同蘇東啟至黃宅,向黃妾論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台灣不屬中國領土之謬論,陳世鑑予同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0 | 1532 | 陳世鑑 | 男 | 1933/6/5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1 | 霧峰農校教員 | 陳世鑑於50年8月初,在黃錫琅家,聽林光庸將蘇東啟從事叛亂,配合一○七四部隊台籍戰士以武力推翻政府等情,與之協議。同月中旬,林光庸又陪同蘇東啟至黃宅,向黃妾論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台灣不屬中國領土之謬論,陳世鑑予同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1 | 1533 | 謝登科 | 男 | 1925/2/6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40 | 農 | 謝登科於50年6月12日,與張新治訪晤蘇東啟,蘇與之談論推翻政府事,並指定謝登科為大埤方面負責人,謝登科當面同意,惟未按其指示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2 | 1534 | 陳火城 | 男 | 1927/12/16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7 | 工 | 陳火城於50年初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3 | 1535 | 王戊己 | 男 | 1934/9/1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0 | 農 | 王戊己於50年初受張茂鐘遊說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4 | 1536 | 廖阿祈 | 男 | 台灣,雲林 | 61010 | 34 | 05年 | 05年 | ||||||||
1555 | 1537 | 王錦春 | 男 | 1938/11/8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6 | 商 | 王錦春於50年8月初經詹益仁邀請參加青年黨,王錦春告以已參加國民黨,詹益仁乃飭林東鏗偕王錦春往詢蘇東啟是否可以,蘇東啟當指示並非不可,轉而詢問王錦春有無勇氣參加叛亂活動,王錦春當表示參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6 | 1538 | 廖景星 | 男 | 1936/3/1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8 | 商 | 廖景星於50年8月經詹益仁吸收參加,並明示其參加青年黨即係掩護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7 | 1539 | 黃德賢 | 男 | 1936/12/15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8 | 小學教員 | 黃德賢於50年8月初,經黃樹琳勸誘參加叛亂活動,黃德賢表示同意,越數日並繳交相片二張,以作填表之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58 | 1540 | 江 柱 | 男 | 1934/8/30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61010 | 30 | 商 | 江柱於50年8月經黃樹琳吸收參加,並明示其參加青年黨即係掩護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4日 | ||||
1559 | 1541 | 吳進來 | 男 | 1938/12/19 | 台灣,台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二營營部連上等通信兵 | 吳進來於52年2月接受鄭金河誘惑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60 | 1542 | 廖學庚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48 | 鎮公所課員 | 02年緩刑 | ||||||||
1561 | 1543 | 廖本仁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44 | 商 | 02年緩刑 | ||||||||
1562 | 1544 | 蘇竹源 | 男 | 台灣,彰化縣 | 61010 | 26 | 戲院職員 | 02年緩刑 | ||||||||
1563 | 1545 | 洪文勢 | 男 | 61010 | 27 | 農 | 02年緩刑 | |||||||||
1564 | 1546 | 謝崇雄 | 男 | 1928/7/16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6 | 北港鎮家畜保險公司主任 | 謝崇雄於50年5月,因支票涉訟事至蘇東啟家請其代為調解,在旁聞言叛亂情事,曾予婉勸,蘇東啟置若罔聞,謝崇雄亦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7日 | |||||
1565 | 1547 | 劉平西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8 | 斗六中學出納 | 02年緩刑 | ||||||||
1566 | 1548 | 林利德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9 | 農藥商 | 02年緩刑 | ||||||||
1567 | 1549 | 黃子明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商 | 02年緩刑 | |||||||||
1568 | 1550 | 黃天正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鄉公所幹事 | 02年緩刑 | |||||||||
1569 | 1551 | 林德堯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商 | 02年緩刑 | |||||||||
1570 | 1552 | 廖炎林 | 男 | 1932/9/1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2 | 商 | 廖炎林於50年3月受張茂鐘邀偕黃樹琳、李慶斌、林東鏗等先後至西螺等地訪晤廖學庚及廖本仁、張茂鐘等將推翻政府事相告,並邀其參加,廖炎林雖未參予其事,知悉黃樹琳等從事叛亂活動,均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571 | 1553 | 許錦亭 | 男 | 1939/3/2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5 | 水林國民學校教員 | 許錦亭因顏錦福藉詞意圖推翻政府,向其勸募活動經費,許錦亭遂將顏錦福準備推翻政府之事告知李志元,李志元以之轉告蘇東啟,蘇東啟問顏錦福對推翻政府之準備,已有相當基礎,亟欲將此股力量納入掌握,於50年8月由李志元約晤許錦亭於北港公園,由許錦亭於同月中旬會晤顏錦福。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572 | 1554 | 林江波 | 男 | 1938/5/25 | 台灣,台北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二營六連上等兵砲手 | 林江波於50年元月間,遇張茂鐘與林東鏗,張茂鐘企圖爭取台籍戰士參加其叛亂活動,乃以機車載送林江波至虎尾,並招待晚餐,張茂鐘並以政治腐敗,官吏貪污,祗有台灣人團結起來,推翻政府,人民生活方能改善等語,誘惑林江波參加,並囑向軍中發展,作為叛亂之資本,林江波則予拒絕,但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27日 | |||||
1573 | 1555 | 莊來明 | 男 | 1938/3/15 | 台灣,新竹縣 | 61010 | 26 | 一○七四部隊第四營第十一連上等駕駛兵 | 莊來明於50年2月間,邂逅陳庚辛及張茂鐘,張茂鐘向莊來明等發表其叛亂謬論,並誘惑其參加,該莊來明等雖未表示同意,但均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27日 | |||||
1574 | 1556 | 林振坤 | 男 | 1935/2/16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29 | 一八五三部隊第二團第三營第八連少尉排長 | 林振坤於50年8月間,聽林光庸談及蘇東啟配合部隊台籍戰士從事推翻政府,並要其參加,林振坤未應允參加,亦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575 | 1557 | 顏錦福 | 男 | 1937/3/2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61010 | 26 | 師範大學學生 | 顏錦福因家境清寒,藉詞意圖推翻政府,向同學許錦亭等勸募活動經費,實則移供家庭生活之用,許錦亭遂將顏錦福準備推翻政府之事告知李志元,李志元以之轉告蘇東啟,蘇東啟於50年8月邀顏錦福,詢其對推翻政府之作法,顏錦福告以利用選舉奪取政權,並謂已儲蓄活動費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蘇東啟認為太慢,囑將所蓄之經費,撥出新台幣五千元,以作向軍中宣傳,爭取台籍戰士之活動費,顏錦福佯允考慮,對蘇之叛亂,亦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14日 | ||||
1576 | 1558 | 蘇洪月嬌 | 女 | 1931/4/15 | 台灣,雲林縣 | 61010 | 30 | 商 | 洪月嬌於50年7月間,張茂鐘等常來與其夫蘇東啟密談,心甚不解,乃詢其詳,蘇東啟告以與張茂鐘等進行叛亂活動,洪月嬌當加勸阻,蘇東啟佯為應允,洪月嬌乃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577 | 1559 | 孫秋源 | 男 | 1929/9/29 | 台灣,台北市 | 61020 | 33 | 無 | 孫秋源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孫秋源因與另案被告蘇東啟認識,遂於同年8月7日偕同廖啟川至台北市金龍旅社與蘇東啟會晤討論「台灣獨立」變亂時究以社會為中心,領導軍隊,抑以軍隊為主,社會響應等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78 | 1560 | 利足禹 | 男 | 1910/1/7 | 台灣,彰化縣 | 61020 | 53 | 日月介紹所經理 | 利足禹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利足禹建議成立房地產介紹所作為活動經費來源及連絡中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79 | 1561 | 陳東川 | 男 | 1930/4/8 | 台灣,嘉義縣 | 61020 | 33 | 汽車司機 | 陳東川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陳東川則主張組織敢死隊,由陳東川負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80 | 1562 | 蔡金鏗 | 男 | 1935/1/10 | 台灣,台北市 | 61020 | 28 | 商 | 蔡金鏗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581 | 1562 | 蔡金鏗 | 男 | 1935/1/10 | 台灣,台北市 | 71040 | 38 | 商 | 美國銀行爆炸案被捕。 | 無 | 羈押 | |||||
1582 | 1563 | 吳耿隆 | 男 | 1916/1/25 | 台灣,台中縣 | 61020 | 46 | 工 | 吳耿隆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83 | 1564 | 詹萬財 | 男 | 1926/3/14 | 台灣,彰化縣 | 61020 | 35 | 工 | 詹萬材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84 | 1565 | 曾壬癸 | 男 | 1922/7/28 | 台灣,彰化縣 | 61020 | 40 | 工友 | 曾壬癸於50年6月間,加入廖啟川之組織,並參與討論經費問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85 | 1566 | 林文澤 | 男 | 1939/5/10 | 台灣,嘉義縣 | 61040 | 23 | 憲兵第二六九連二等兵 | 林文澤因閱讀不良刊物「自由中國」受其影響,致對政府不滿,迺爭取台籍青年,圖組織台灣獨立黨。計劃深入軍中,控制武力,俟時機成熟,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民國47、8年間,以遊說方式爭取其初中同學鄭清海、李德榮等參與謀議。 | 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586 | 1567 | 鄭清海 | 男 | 1935/7/1 | 台灣,嘉義縣 | 61040 | 26 | 嘉義縣太保鄉農會技術助理員 | 鄭清海於47、8年間,經林文澤遊說參與謀議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587 | 1568 | 李德榮 | 男 | 1937/3/20 | 台灣,嘉義縣 | 61040 | 25 | 台北市政府臨時雇員 | 李德榮於47、8年間,經林文澤遊說參與謀議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588 | 1569 | 陳明楷 | 男 | 1939/9/21 | 台灣,嘉義縣 | 61040 | 22 | 空軍嘉義機場航管第五分隊中士三級機務士 | 陳明楷於47、8年間,經鄭清海、李德榮介紹參與謀議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89 | 1570 | 賴培雄 | 男 | 1938/7/12 | 台灣,嘉義市 | 61040 | 24 | 學生 | 賴培雄於47、8年間,經鄭清海、李德榮介紹參與謀議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590 | 1571 | 柯旗化 | 男 | 1929/1/1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61050 | 35 | 第一出版社經理 | 柯旗化於43年間與方鳳揚等籌組組織,並與孫以蒼謀議,計劃將該組織定名為「台灣共產黨」,柯旗化負責高雄區,並為總負責人。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91 | 1572 | 方鳳揚 | 男 | 浙江,仙居縣 | 50043 | 不詳 | ||||||||||
1592 | 1572 | 方鳳揚 | 男 | 浙江,仙居縣 | 61050 | 33 | 溪尾國校教員 | 四十三年間方鳳揚因無法謀得固定職業,懷恨政府,乃意圖成立秘密組織,進行?覆工作,首晤余傑超、柯旗化,將籌組組織意見相告,旋又因孫以蒼訪余傑超謀事,又與孫以蒼謀議,并自行撰其計劃將該組織定名為「台灣共產黨」(以下簡稱台共)及將台灣劃分為南、北、中、高四區,假定台北區由孫以蒼負責,兼任保防,台中區由方鳳揚負責,兼任組織,台南區由余傑超負責,兼任宣傳,柯旗化負責高雄區,并為總負責人 | 14年 | |||||||
1593 | 1573 | 余傑超 | 男 | 1927/11/1 | 台灣,台南縣 | 初中 | 51092 | 25 | 烏樹林糖廠農務課業務員 | 林阿路、余傑超、張來源、趙迺聰、陳錫棠五人,思想左傾,閱讀反動書刊,林阿路、余傑超二人並擬籌組讀書會,共同研討及準備參加朱毛匪幫。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9月4日 | ||||
1594 | 1573 | 余傑超 | 男 | 1927/11/1 | 台灣,台南縣 | 初中 | 61050 | 37 | 板橋糖廠職員 | 余傑超早年因思想左傾,由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新生訓導處感化完畢。出獄與方鳳揚等謀議籌組祕密組織,進行顛覆工作。方鳳揚撰寫具體計劃,將組織定名為「台灣共產黨」(簡稱台共),將台灣劃分,教區由余傑超負責台南區。並於43年11月間將此項陰謀告知林阿路,並約其參與,林阿路予以拒絕。44年夏,與方鳳揚等商會於台南市,同意進行組織。復又於47年秋邀約趙元林參予謀議,但趙元林當場反對,致未獲結論,嗣後即未繼續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95 | 1574 | 孫以蒼 | 男 | 1928/12/13 | 安徽,宿縣 | 50920 | 22 | 不詳 | 孫以蒼思想左傾,言論荒謬。 | 交付感化1年 | 交付感化1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5月14日 | |||||
1596 | 1574 | 孫以蒼 | 男 | 1928/12/13 | 安徽,宿縣 | 61050 | 35 | 柑林國民學校教員 | 孫以蒼於43年間與方鳳揚等籌組組織,並與柯旗化謀議,計劃將該組織定名為「台灣共產黨」,台北區由孫以蒼負責,兼任保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597 | 1575 | 林金煌 | 男 | 1928/8/13 | 台灣,台中縣 | 61050 | 36 | 醫師 | 林金煌於48年間,與方鳳揚陰謀「台灣獨立」,由方鳳揚擬定台灣獨立組織綱要,擬以武力革命推翻政府,成立「台灣獨立國」林金煌為首領,方鳳揚副之,同年林金煌函邀張耀鈿會晤,將正從事「台灣獨立」,推翻政府,使台灣成為獨立國等計劃相告,並邀張參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598 | 1576 | 李吉村 | 男 | 1925/7/20 | 台灣,台中縣 | 61050 | 39 | 藥劑生 | 李吉村於48年12月聽林金煌告之從事「台灣獨立」,推翻政府,使台灣成為獨立國等計劃,李吉村同意。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599 | 1577 | 陳玉常 | 男 | 1929/12/15 | 台灣,彰化縣 | 61050 | 35 | 醫師 | 陳玉常於49年,知林金煌陰謀台灣獨立事,陳玉常表示同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00 | 1578 | 張耀鈿 | 男 | 1922/5/14 | 台灣,台中縣 | 61050 | 42 | 光正國民學校教員 | 張耀鈿於48年間與林金煌會晤從事「台灣獨立」,推翻政府,使台灣成為獨立國等計劃相告,張表同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01 | 1579 | 趙元林 | 男 | 1914/9/19 | 遼寧,旅順縣 | 52920 | 41 | 台灣省鐵路局運務處稽查 | 趙元林閱讀反動書刊,思想不無左傾。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教育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8年8月10日 | |||||
1602 | 1579 | 趙元林 | 男 | 1914/9/19 | 遼寧,旅順縣 | 61050 | 50 | 台灣省鐵路局科員 | 趙元林於47年間知柯旗化陰謀叛亂,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603 | 1580 | 游來乾 | 男 | 1930/1/25 | 台灣,高雄縣 | 61050 | 33 | 大同機械公司經營研究所主任 | 游來乾於44年12月間,聽柯旗化向其講述謀組「台共」等語,明知柯旗化等陰謀叛亂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04 | 1581 | 游信智 | 男 | 1930/1/26 | 台灣,高雄縣 | 61050 | 33 | 旗山國民學校教員 | 游信智於44年12月間,聽柯旗化向其講述謀組「台共」等語,明知柯旗化等陰謀叛亂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05 | 1582 | 柯飛樂 | 男 | 1931/9/4 | 台灣,高雄市 | 61050 | 33 | 台灣第一商業銀行業務部辦事員 | 柯飛樂於44年夏,聽柯旗化將陰謀組織「台共」事告知,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06 | 1583 | 覃學之 | 男 | 1930/12/9 | 湖南,邵陽縣 | 61050 | 34 | 台灣大雪山林業公司司機 | 覃學之於49年4、5月間,與林金煌談論「台灣獨立」,並為林抄寫有關台灣獨立文件,該覃學之雖不同意林之陰謀,惟未向政府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07 | 1584 | 呂念祖 | 男 | 安東, | 61050 | 46 | 台灣省物資局僱員 | 呂念祖經覃學之介紹與林金煌認識,林曾示以草擬之台灣獨立文件,呂明知林係陰謀台灣立之叛徒,竟不告密檢? | 02年 | 02年 | ||||||
1608 | 1585 | 林阿路 | 男 | 1930/7/31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職 | 51092 | 22 | 嘉南大圳水利委員會虎尾分會職員 | 林阿路、余傑超、張來源、趙迺聰、陳錫棠五人,思想左傾,閱讀反動書刊,林阿路、余傑超二人並擬籌組讀書會,共同研討及準備參加朱毛匪幫。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2年 | ||||
1609 | 1585 | 林阿路 | 男 | 1930/7/31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職 | 61050 | 34 | 嘉南大圳水利會監工員 | 林阿路於43年11月間,聽余傑超等陰謀叛亂,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7月20日 | ||||
1610 | 1586 | 陳文波 | 男 | 1928/7/31 | 台灣,高雄市 | 52920 | 22 | 不詳 | 陳文波閱讀現代哲學,思想左傾。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1月5日 | |||||
1611 | 1586 | 陳文波 | 男 | 1928/7/31 | 台灣,高雄市 | 61050 | 35 | 高雄市光榮國民學校教員 | 陳文波於44年12月間,聽柯旗化向其講述謀組「台共」等語,明知柯旗化等陰謀叛亂均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612 | 1587 | 林森茂 | 男 | 1928/9/15 | 台灣,彰化縣 | 61020 | 34 | 工 | 林森茂於50年6月間,廖啟川向其宣傳「台灣獨立」雖經林森茂拒絕參予,但該林森茂既已知悉廖啟川之匪諜身份,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13 | 1588 | 陳智雄 | 男 | 1916/1/23 | 台灣,屏東縣 | 大學 | 62010 | 48 | 無 | 陳智雄於46年2月,在日本東京經廖文毅吸收參加偽「台灣獨立黨」,次年2月,受廖逆之派遣為該偽組織駐東南亞特使,因在印尼雅加達發表「台灣獨立」之言論,被當地政府拘捕,獲釋後48年12月4日由日來台,居住屏東宜蘭等地繼續進行「台灣獨立」活動。於50年9月以日文撰寫荒謬文字,同年11月23日,在屏東公開演說。復於51年元月擬妥「同心會」組織綱領。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614 | 1590 | 蕭坤旺 | 男 | 62010 | 陳智雄籌劃建立組織,以推動台灣獨立活動。將其計劃,先與幼時同學戴村澤,同鄉蕭坤汪商議,陳智雄復于51年元月擬妥「同心會」組織綱領,于同月15、18日先後分以日、英文函告戴村澤、蕭坤汪。所擬之「同心會」組織綱領分別函寄被告戴村澤、蕭坤汪之函件,于郵寄途中被治安機關截獲,未為被告戴村澤、蕭坤汪所收閱。 | 06年 | ||||||||||
1615 | 1591 | 吳俊輝 | 男 | 1939/10/3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62030 | 26 | 東海大學學生 | 吳俊輝企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獨立」政權,邀黃重光、陳新吉等,於51年春節討論組織刑態,組織名稱,及拉攏不滿現實具有地域觀念之青年,從事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616 | 1592 | 江炳興 | 男 | 1939/5/5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62030 | 25 | 陸軍官校卅三期學生 | 江炳興企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獨立」政權,邀黃重光、陳新吉等,於51年春節討論組織刑態,組織名稱,及拉攏不滿現實具有地域觀念之青年,從事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6年11月15日 | ||||
1617 | 1592 | 江炳興 | 男 | 1939/5/5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70080 | 31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江炳興於59年元月初與鄭金河倡議從事「台灣獨立」,共謀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同月中旬,江炳興草成「台灣獨立宣言書」,交鄭金河繕存。同月下旬,鄭金河將爭取黨羽經過告知江炳興,當場計議暴動步驟,相機奪取泰源監獄警衛連械彈,刺殺警衛連幹部,煽惑警衛連台籍戰士參加,釋放監犯,進佔台東,印發「台灣獨立宣言書」,爭取各界響應。江炳與旋與詹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618 | 1593 | 黃重光 | 男 | 1941/4/17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62030 | 25 | 陸軍第八一師二四二團四二砲連一等砲手 | 黃重光於51年春節,經吳俊輝、江炳興邀請討論「台灣獨立」組織刑態,組織名稱,及拉攏不滿現實具有地域觀念之青年,從事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19 | 1594 | 陳新吉 | 男 | 1941/3/20 | 台灣,台中市 | 高中 | 62030 | 25 | 陸軍七二一通材基地下士修護士 | 陳新吉於51年春節,經吳俊輝、江炳興邀請討論「台灣獨立」組織刑態,組織名稱,及拉攏不滿現實具有地域觀念之青年,從事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20 | 1595 | 施明正 | 男 | 1935/12/15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62040 | 29 | 商 | 施明正於47年間,施明德因不滿政府而與另案被告蔡財源組織「亞細亞同盟」,企圖推翻政府,征服大陸,聯合亞洲國家,成立亞洲聯盟。施明雄於民國49年8月間經施明德吸收參加該同盟,並曾與同盟成員開會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21 | 1596 | 施明雄 | 男 | 1939/6/6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62040 | 24 | 國防醫學院學生 | 施明雄於47年間,施明德因不滿政府而與另案被告蔡財源組織「亞細亞同盟」,企圖推翻政府,征服大陸,聯合亞洲國家,成立亞洲聯盟。施明雄於民國49年8月間經施明德吸收參加該同盟,並曾與同盟成員開會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22 | 1597 | 廖南雄 | 男 | 1943/12/8 | 台灣,高雄市 | 62040 | 20 | 鐘錶工 | 廖南雄於46年因參加「波浪文藝社」,與另案確定叛亂罪犯陳三興結識。48年冬,陳三興將其陰謀台灣獨立之事相告,並謂:必要時須從陸軍軍官學校劫取武器,攻佔高雄市壽山後,再攻取高雄市區及搶奪各學校軍訓武器云云。該廖南雄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623 | 1598 | 施明德 | 男 | 1941/1/15 | 台灣,高雄市 | 專科 | 62050 | 23 | 陸軍十九師砲兵七十四營二連少尉觀測官 | 施明德於47年間,組織「亞細亞同盟」(又名台灣自治會),圖推翻政府,進而以台灣為根據地,征服大陸,聯合亞洲國家,成立亞洲聯盟,48年初,由郭哲雄介紹與陳三興相識,時陳三興領導有叛亂組織「興台會」意氣相投,旋在高雄市明春旅社,由施明德等等商談合併問題,採陳三興建議,合併後以「台灣聯合戰線」或「台灣獨立聯盟」為名稱,由施明德、蔡財源領導,施明德並於48年初,及49年5月8月先後吸收另案被告施明正、施明雄及黃憶源加入組織,49年8月召開會議,討論籌措經費及發展組織等事宜。50年10月吸收張茂雄加入組織。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624 | 1598 | 施明德 | 男 | 1941/1/15 | 台灣,高雄市 | 專科 | 80030 | 39 | 美麗島雜誌社總經理 | 減刑出獄後,不知悛悔,仍從事叛亂活動,并積極與台獨叛國分子郭雨新、陳都等聯絡,互通聲息,以為聲援 | 無期 | 10年 | 財產沒收。1990年李登輝就職特赦,5月21日凌晨離開三總恢復自由。 | |||
1625 | 1598 | 施明德 | 男 | 1941/1/15 | 台灣,高雄市 | 專科 | 92040 | 50日 | ||||||||
1626 | 1599 | 蔡財源 | 男 | 1940/4/6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62050 | 24 | 陸軍軍官學校三十三期學生 | 蔡財源於47年間,組織「亞細亞同盟」(又名台灣自治會)圖推翻政府,進而以台灣為根據地,征服大陸,聯合亞洲國家,成立亞洲聯盟,48年初,與施明德等商談合併陳三興領導之叛亂組織「興台會」問題,採陳三興建議,合併後以「台灣聯合戰線」或「台灣獨立聯盟」為名稱,由施明德、蔡財源領導。50年元月蔡財源等在高雄討論發動政變時機,蔡財源主張:「如政府在聯合國之代表權喪失,國內必哄亂不安,利用此一時機發起暴動,佔領電台,喚起民眾支持,推翻政府,奪取政權,是大好時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627 | 1599 | 蔡財源 | 男 | 1940/4/6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72068 | 31 | 受刑人 | 蔡財源於59年10月初至60年1月間,將政治犯名單秘密透過管道,傳遞至國際救援組織,戳破國民當局對外宣稱台灣無政治犯的慌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628 | 1600 | 張茂雄 | 男 | 1939/7/8 | 台灣,台北市 | 專科 | 62050 | 24 | 陸軍十九師五十五團勤務連少尉排長 | 張茂雄於50年9月由施明德吸收加入「台灣獨立聯盟,受施明德命向蔡財源查詢組織發展情形,並於50年元月與陳三興等討論發動政變時機,張茂雄返金門後,曾將前項情形向施明德報告。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29 | 1600 | 張茂雄 | 男 | 1939/7/8 | 台灣,台北市 | 專科 | 71040 | 32 | 台灣增你智股份有限公司高級電子工程師 | 因美國銀行爆炸案被捕一月十日。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日 | ||||
1630 | 1601 | 陳春榮 | 男 | 1937/4/7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62050 | 26 | 陸軍軍官學校三十一期學生 | 陳春榮於49年8月參加以叛亂為目的之「自治互助會」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31 | 1602 | 黃憶源 | 男 | 1940/4/28 | 台灣,南投縣 | 專科 | 62050 | 24 | 裝甲兵第二師砲兵第八營二連中尉觀測官 | 黃憶源於49年8月由施明德吸收加入「台灣獨立聯盟」,49年8月召開會議,討論籌措經費及發展組織等事宜,50年4月施明德調金門服役前,曾囑黃憶源在台灣中部發展組織,尤應以裝甲兵充員戰士為吸收對象,黃未予照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32 | 1603 | 陳三興 | 男 | 1942/1/3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62060 | 22 | 鑲牙工 | 陳三興於46年5月發起組織「改進會」(學進會),47年改名「青年會」,旋又命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台灣民主同盟」等,陰謀推翻政府,建立所謂「台灣民主共和國」,並誘惑同學陳三旺等人參加,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48年初,經郭哲雄介紹,陳三興等適與施明德、蔡財源之「亞細亞同盟」商談合併,更名為「台灣聯合戰?」,又稱「台灣獨立聯盟」,歸施明德、蔡財源繼續領導。50年9月討論乘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台灣獨立聯盟」即開始搶奪政府物資等暴動問題。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1633 | 1604 | 宋景松 | 男 | 1931/1/3 | 台灣,台南縣 | 62060 | 33 | 皮革工 | 宋景松於39年在台南縣參加共匪組織,又於49年9月加入「台灣獨立聯盟」,充該組織台北縣三重市負責人,於50年7月又吸收林輝?、劉金獅參加。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634 | 1605 | 陳三旺 | 男 | 1943/12/10 | 台灣,高雄市 | 62060 | 20 | 牙醫助手 | 陳三旺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50年7月,並陳三旺則擔任陳三興與宋景松間之聯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635 | 1606 | 董自得 | 男 | 1941/4/3 | 台灣,澎湖縣 | 大學 | 62060 | 23 |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 | 董自得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48年初與陳三興等一同與施明德、蔡財源討論合併更名為「台灣聯合戰線」又稱「台灣獨立聯盟」,歸施明德、蔡財源繼續領導。50年9月討論乘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台灣獨立聯盟」即開始搶奪政府物資等暴動問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636 | 1607 | 郭哲雄 | 男 | 1942/4/13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62060 | 21 | 台灣省立高雄中學學生 | 郭哲雄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48年初介紹陳三興等認識施明德、蔡財源商談合併,更名為「台灣聯合戰?」,又稱「台灣獨立聯盟」,歸施明德、蔡財源繼續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637 | 1608 | 蘇鎮和 | 男 | 1941/10/23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62060 | 22 | 東吳大學學生 | 蘇鎮和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48年初與陳三興等一同與施明德、蔡財源討論合併更名為「台灣聯合戰線」又稱「台灣獨立聯盟」,歸施明德、蔡財源繼續領導。50年9月討論乘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台灣獨立聯盟」即開始搶奪政府物資等暴動問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638 | 1609 | 劉金獅 | 男 | 1935/10/17 | 台灣,宜蘭縣 | 62060 | 29 | 製革工人 | 劉金獅於50年7月由宋景松吸收加入「台灣獨立聯盟」。50年9月參與討論乘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台灣獨立聯盟」即開始搶奪政府物資等暴動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639 | 1610 | 高尾雄 | 男 | 1941/3/7 | 台灣,高雄市 | 62060 | 22 | 廣告商 | 高尾雄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於50年欲組織天馬隊,亦以顛覆政府為目的,惟尚無任何具體活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640 | 1611 | 王清山 | 男 | 1941/2/9 | 台灣,高雄市 | 大學 | 62060 | 23 | 私立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王清山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41 | 1612 | 邱朝輝 | 男 | 1942/11/27 | 台灣,高雄市 | 高中 | 62060 | 22 | 無 | 邱朝輝於46年5月,經陳三興吸收加入台灣民主同盟(又名興台會、復興台灣會),並開會討論吸收會員,擴大組織,聯絡方法及爭取社會人士支援等事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42 | 1613 | 林輝強 | 男 | 1945/3/15 | 台灣,高雄市 | 62060 | 18 | 製革工人 | 林輝強於50年7月經宋景松吸收加入「台灣獨立聯盟」,50年9月參與討論乘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時,「台灣獨立聯盟」即開始搶奪政府物資等暴動問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43 | 1614 | 林天庶 | 男 | 1921/5/12 | 台灣,台南市 | 62070 | 43 | 台南市豆腐同業公會書記 | 林天庶於36年夏,結識湯守仁,39年夏,經湯匪吸收,參加匪黨組織。39年7、8月間,林天庶依湯匪之指使,將匪書「新民主主義」一冊,送交表白份子林儀芳閱讀,及吸收林儀芳參加匪黨,為林所拒,並意圖吸收阿里山鐵路員工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5月26日 | |||||
1644 | 1615 | 陳火桐 | 男 | 1925/12/5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65033 | 40 | 台北市政府市立公營當舖經理 | 陳火桐於47年4月間,往日本新聞社台北支局訪駐台特派員若菜正義,得覽「兩個中國」及「中台國」等資料,鑒於其內容與「台獨」所謂「台華合作獨立」之言論相似,遂認事實或有可能,乃萌「台獨」思想。48年,前偽「台灣民主獨立黨主席」廖文毅,在日正積極從事「台獨」活動,前在台「台獨」領導份子廖蔡?鸞,圖與聯繫,乃透過日駐華大使?人員,續建來其秘密交通,以通聲息。陳火桐明知其意,而為擔任是項任務,自同年至51年,為其傳遞有關「台獨」文件信札,先後四次,皆自若菜正義或日使?書記官廣長敬太?處取得,遞交廖蔡?鸞,廖蔡?鸞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10月23日 | ||||
1645 | 1616 | 邱萬來 | 男 | 1940/3/1 | 台灣,宜蘭縣 | 63010 | 24 | 海軍灃江軍艦槍帆一等兵 | 邱萬來於52年5月24日晚,密約高金郎與謝發忠謀議,擬定行動時間,控制駕駛台,封閉住艙口,期圖劫持灃江艦開向大陸投匪,領得匪方獎金後,再偷渡赴日。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5年 | 即邱一峰 | ||||
1646 | 1617 | 高金郎 | 男 | 1940/2/8 | 台灣,雲林縣 | 63010 | 24 | 海軍灃江軍艦補給上等兵 | 高金郎於52年5月24日晚與邱萬來及謝發忠謀議,擬定行動時間,控制駕駛台,封閉住艙口,期圖劫持灃江艦開向大陸投匪,領得匪方獎金後,再偷渡赴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1月14日 | 1975減刑10年 | ||||
1647 | 1617 | 高金郎 | 男 | 1940/2/8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3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有期徒刑12年1月14日 | (64)減裁字第0010號 | ||||
1648 | 1618 | 謝發忠 | 男 | 1941/2/22 | 台灣,台北市 | 63010 | 23 | 海軍灃江軍艦槍帆一等兵 | 謝發忠於52年5月24日晚與邱萬來及高金朗謀議,擬定行動時間,控制駕駛台,封閉住艙口,期圖劫持灃江艦開向大陸投匪,領得匪方獎金後,再偷渡赴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1月14日 | |||||
1649 | 1619 | 林明永 | 男 | 1940/4/19 | 台灣,台中縣 | 63010 | 24 | 海軍灃江軍艦食勤一等兵 | 林明永於52年5月25日,經邱萬來與高金朗告知將投降叛徒之計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1月14日 | |||||
1650 | 1620 | 王料安 | 男 | 1941/12/3 | 台灣,台南縣 | 63010 | 22 | 海軍澧江軍艦槍帆二等兵 | 王料安曾聽邱萬來、高金郎曾將?艦投降叛徒之意圖告知,王料安未為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10日 | |||||
1651 | 1623 | 林奉恩 | 男 | 1923/4/20 | 台灣,雲林縣 | 63020 | 41 | 商 | 林奉恩於廖文毅36年至37年匿居香港期間,曾兩度赴香港,參與謀議台彎獨立會議,並依廖文毅之囑,保管其在台財產,設法供給做叛亂之費用,計自民國39年至49年期間內,由廖溫進、林奉恩及廖史豪,陸續以新台幣五十九萬四千三百元供給廖文毅。又於48年冬與黃紀男、廖溫進在廖溫進家中,討論台獨宣傳問題,向廖溫進取來新台幣二千元,交黃計男作為宣傳費用。 | 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4月26日 | |||||
1652 | 1624 | 廖溫進 | 男 | 1916/5/20 | 台灣,台南縣 | 50330 | 38 | 土地營生 | 匪嫌案廖溫進,經偵查結果罪證不足,經簽准交保開釋。 | 交保看管。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2日 | 未起訴。 | ||||
1653 | 1624 | 廖溫進 | 男 | 1916/5/20 | 台灣,台南縣 | 63020 | 49 | 農 | 廖溫進於48年冬,與黃紀男討論臺獨宣傳工作,並提供林奉恩宣傳費新台幣二千元,計民國39年至49年期間內,由廖?進等陸續以新台幣五十九萬四千三百元供給廖文毅。 | 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3年2月18日 | 因廖文毅回台投降獲釋。 | ||||
1654 | 1625 | 林南增 | 男 | 1931/7/24 | 台灣,嘉義縣 | 63020 | 34 | 星相 | 林南增於48年間,經黃紀男吸收加入「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並指定林南增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秘書。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55 | 1627 | 陳嘉炘 | 男 | 1924/9/10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63020 | 40 | 嘉義縣立華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陳嘉炘於48年間,經黃紀男吸收加入「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並指定陳嘉炘為偽「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嘉義地區總指揮。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56 | 1628 | 廖慶瑞 | 男 | 1922/1/31 | 台灣,雲林縣 | 63020 | 44 | 工 | 廖慶瑞於48年9月與黃紀男、廖史豪集會討論建立武力,發動暴動,及散發反動文件,利用軍事首長調動,製造是非。又於50年5、6月間,在黃紀男在其家中,與廖史豪等討論暗殺政府軍政首長,奪取政權計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57 | 1629 | 郭振坤 | 男 | 1930/8/11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63020 | 35 | 台灣省立台北結核並防治院僱員 | 郭振坤於43年在宜蘭蘇澳金和石礦充任會計時,經台獨分子廖昭明吸收加入偽台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658 | 1632 | 廖蔡?鸞 | 女 | 1905/10/3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3020 | 60 | 無 | 廖蔡?鸞係廖逆文毅之長嫂,於民國37年,廖在香港組織偽「台灣民主獨立黨」,(以下簡稱「台獨」)從事叛亂活動。廖蔡?鸞以台灣婦女代表身份共同致書聯合國,請求協助台灣獨立,並承廖逆偽命從事「台獨」活動。嗣廖轉往日本活動,派廖昭明潛台秘密活動,廖蔡?鸞曾與之研討宣傳方式,45年2月間,廖文毅在日本成立偽「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公佈偽「臨時憲法」,自稱「大統領」,同年間廖蔡?鸞經陳火桐之介紹,結識日本每日新聞社駐台北記者若菜正義,復經若菜之介,與日本駐華大使?參事八木正夫相往還。因得八木之助,利用該大使?之外交郵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年8月1日 | 因廖文毅回台投降獲釋。 | |||
1659 | 1633 | 謝聰敏 | 男 | 1934/5/2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64010 | 30 | 今日之中國編輯 | 53年4、5月間,謝聰敏主張先用文字表達其政治主張,意圖煽惑社會各界人士群起響應,以達其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之目的,當獲彭明敏、魏廷朝之贊同。六月間,謝聰敏草擬文稿,分別與魏廷朝、彭明敏商定組織名稱用「台灣自救運動聯盟」,文告名「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標誌用「台灣地圖」圖型。8月間,謝聰敏擬就文稿,分八節約七千餘言,經魏廷朝、彭明敏修正同意定稿後,由謝聰敏負責付印。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台灣自救運動宣言」9686張,「宣言」稿2份,標題初號鉛字6個,頭號 | 徒刑5年 | ||||
1660 | 1633 | 謝聰敏 | 男 | 1934/5/2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71040 | 41 | 無 | 59年9月,謝聰敏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決定以台南美國新聞處為目標,由劉辰旦覓取炸藥,吳忠信負責裝置,劉辰旦放置,於10月12日下午6時50分引爆。60年2月5日台北美國銀行放置之爆裂物亦於9時40分引爆。 | 有期徒刑9年9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6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6年6月。 | ||||
1661 | 1634 | 彭明敏 | 男 | 台灣,高雄市 | 博士 | 64010 | 台大教授 | 53年4、5月間,謝聰敏主張先用文字表達其政治主張,意圖煽惑社會各界人士群起響應,以達其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之目的,當獲彭明敏、魏廷朝之贊同。六月間,謝聰敏草擬文稿,分別與魏廷朝、彭明敏商定組織名稱用「台灣自救運動聯盟」,文告名「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標誌用「台灣地圖」圖型。8月間,謝聰敏擬就文稿,分八節約七千餘言,經魏廷朝、彭明敏修正同意定稿後,由謝聰敏負責付印。 | 08年 | 提前釋放,於嚴密監視下偷渡出境。 | ||||||
1662 | 1635 | 魏廷朝 | 男 | 1936/3/27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64010 | 28 | 中央研究院臨時助理員 | 53年4、5月間,謝聰敏主張先用文字表達其政治主張,意圖煽惑社會各界人士群起響應,以達其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之目的,當獲彭明敏、魏廷朝之贊同。六月間,謝聰敏草擬文稿,分別與魏廷朝、彭明敏商定組織名稱用「台灣自救運動聯盟」,文告名「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標誌用「台灣地圖」圖型。8月間,謝聰敏擬就文稿,分八節約七千餘言,經魏廷朝、彭明敏修正同意定稿後,由謝聰敏負責付印。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4年,「台灣自救運動宣言」9686張,「宣言」稿二份,標題初號鉛字6個,頭號鉛 | 徒刑4年 | ||||
1663 | 1635 | 魏廷朝 | 男 | 1936/3/27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71040 | 35 | 中央圖書供應社編輯 | 彭明敏於58年12月28日夜,邀約謝聰敏、魏廷朝在台北市聚會,指示謝等從事破壞活動,謝即常將國內叛亂活動狀況及有關資料轉交彭明敏運用、魏廷朝為達宣傳目的,設計「一個台灣,一個中國,彭明敏?躬」反?賀年卡一份交林順益印製散發。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8年6月 | ||||
1664 | 1635 | 魏廷朝 | 男 | 1936/3/27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80031 | 43 | 雜誌社編輯 | 黃信介等人共謀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研擬奪權計劃,以美麗島雜誌社為掩護,藉舉辦群眾集會、演講、遊行、示威等活動,挑撥是非,分化團結,製造事端,期以逐步實施其叛亂計劃,此項犯罪意圖雖為魏廷朝等28人所不知,惟魏廷朝充任美麗島雜誌社編輯,對於該雜誌社舉辦之集會,由單純演講而節節升高,已呈現暴力之傾向有所認識,仍經高雄服務處張美貞電邀參加集會,並轉告黃俊民參加及派人支援,10日下午6時許抵達高雄服務處,參加遊行,於新興警察分局前,知施明德、姚嘉文進入該分局要脅軍警首長允准群眾遊行,竟在蔡有全帶領之下,高呼口號。 | 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7月14日 | ||||
1665 | 1638 | 陳茂榕 | 男 | 1933/10/5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2 | 農會職員 | 陳茂榕於48年間不滿政府,思想偏激確實,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28日 | |||||
1666 | 1639 | 林順天 | 男 | 1934/5/30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1 | 工 | 林順天於48年間不滿政府,思想偏激確實,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667 | 1640 | 劉天順 | 男 | 1933/2/6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1 | 六十兵工廠木工 | 劉天順於48年間不滿政府,思想偏激確實,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668 | 1641 | 張萬樹 | 男 | 1934/12/10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0 | 高雄市農會辦事員 | 張萬樹於48年間不滿政府,思想偏激確實,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669 | 1642 | 張進川 | 男 | 1932/7/24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2 | 台灣機械公司裝配工 | 張進川於48年間不滿政府,思想偏激確實,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670 | 1643 | 洪天時 | 男 | 1915/12/26 | 台灣,屏東縣 | 63032 | 50 | 商 | 洪天時於50年底迄52年初間,先後數次柯水湖、林文吉、劉世龍等散佈台灣獨立思想。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671 | 1644 | 劉世龍 | 男 | 1933/6/7 | 台灣,高雄市 | 63032 | 32 | 合作社職員 | 劉世龍於50年底迄52年初間,聽洪天時散佈台灣獨立思想,明知洪天時為匪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1年6月及感化教育3年共計4年6月 | |||||
1672 | 1645 | 林文吉 | 男 | 1921/11/11 | 台灣,高雄縣 | 63032 | 43 | 明台保險公司業務員 | 林文吉於50年底迄52年初間,聽洪天時散佈台灣獨立思想,明知洪天時為匪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1年6月及感化教育3年共計4年6月 | |||||
1673 | 1646 | 林水泉 | 男 | 1937/6/2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67010 | 33 | 台北市議會議員 | 林水泉於53年4月前後,與呂國民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54年4月間,邀呂國民、張明彰聚會,宣誓以「台灣獨立」為目的。同年夏,林水泉又邀集呂國民等商討「台獨」組織事宜。同年10月間,林水泉赴附日,與在日「台灣青年獨立聯盟」宣傳部長廖某相晤。55年3月間,授意呂國民等印發鼓動「台灣獨立推翻政府」傳單。同年11月12日上午,受張明彰邀請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林水泉並邀同呂國民等商討購買炸彈,暗殺政府官員及炸毀重要建築物等問題。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 | ||||
1674 | 1647 | 呂國民 | 男 | 1937/2/9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67010 | 32 | 台北市古亭國民學校教員 | 呂國民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54年4月間,林水泉邀同呂國民、張明彰聚會,宣誓以「台灣獨立」為目的,漸而擴展組織。同年夏,商討「台獨」組織事宜。於55年2月29日,收到「謹告台灣同胞」宣傳小冊,以「台灣獨立聯合陣?行動委員會」名義,草擬〝六六三一六〞傳單,主張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55年11月12日,受張明彰邀約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並商討購買炸彈,暗殺政府官員及炸毀重要建築物等問題。後黃華草擬組織系統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02號減刑10年 | |||
1675 | 1647 | 呂國民 | 男 | 1937/2/9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75777 | 3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02號減刑10年 | |||
1676 | 1648 | 顏尹謨 | 男 | 1940/7/1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67010 | 30 | 學生 | 顏尹謨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顏尹謨於55年2月29日收到「謹告台灣同胞」宣傳小冊,由顏尹謨仿其內容,以「台灣獨立聯合陣?行動委員會」名義,草擬〝六六三一六〞傳單,主張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並印發鼓動「台灣獨立推翻政府」傳單,並表示負責經費。55年11月12日,受張明彰邀約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後黃華草擬組織系統表及宣言,囑顏尹謨默記。顏尹謨於55年12月到日本,與「台獨」份子辜寬敏等過從甚密。並與與「台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 | ||||
1677 | 1649 | 吳文就 | 男 | 1935/6/7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7010 | 35 | 斗六電信局技術員 | 吳文就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並於55年3月15日,與呂國民、顏尹謨散發〝六六三一六〞獨立鬥爭決戰書及〝六六三一六〞三不三唯宣言。55年11月12日,受張明彰邀約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並商討購買炸彈,暗殺政府官員及炸毀重要建築物等問題。同年12月4日秘密集會召開第二次會議,通過組織系統表及分配工作。56年元月2日舉行第三次會議,通過所謂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重新制定憲法,成立國會之組織大綱及誓詞,並分別舉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4月3日 | ||||
1678 | 1650 | 張明彰 | 男 | 1941/5/14 | 台灣,彰化縣 | 67010 | 30 | 台北市圖書館大同分館委任十級主任 | 張明彰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54年4月間,受林水泉邀,與呂國民聚會,宣誓以「台灣獨立」為目的。同年夏,受林水泉邀商討「台獨」組織事宜。同年11月12日上午,受張明彰邀請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定張明為總幹事。同年12月4日,秘密召開第二次會議,通過組織系統表及分配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679 | 1651 | 顏尹琮 | 男 | 1936/8/10 | 台灣,彰化縣 | 67010 | 35 | 南山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 | 顏尹琮於56年2月中旬,與張明彰商討於「二二八」時印製傳單散發,因張明彰未表贊同作罷。56年5月間,在台成立「台灣獨立同志聯合會國內行動團」,訂有叛亂計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3年2月17日 | |||||
1680 | 1652 | 劉佳欽 | 男 | 1935/1/31 | 台灣,嘉義縣 | 67010 | 36 | 研究生 | 劉佳欽於56年4月間赴日留學,與叛國份子洪毓盛交往密切,同月間受顏尹謨之邀訪晤郭錫麟,研討如何展開叛亂活動,及計劃在台從事破壞油廠水庫橋樑暗殺等工作。同月13日返台,劉佳欽受洪毓盛指示,從事聯絡工作,約定密語通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10月20日 | |||||
1681 | 1653 | 林中禮 | 男 | 1934/10/18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7010 | 36 | 私立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 | 林中禮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同年夏,受林水泉之邀商討「台獨」組織事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6月11日 | ||||
1682 | 1654 | 黃 華 | 男 | 1939/8/16 | 台灣,基隆市 | 67010 | 31 | 家庭教師 | 黃華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55年11月12日,受張明彰邀約秘密集會,以競選為名,而以從事台灣獨立為目的,決議組織名稱為「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由黃華草擬章程。並商討購買炸彈,暗殺政府官員及炸毀重要建築物等問題。後黃華草擬組織系統表及宣言。同年12月4日秘密集會召開第二次會議,通過組織系統表及分配工作。56年元月2日舉行第三次會議,通過所謂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重新制定憲法,成立國會之組織大綱及誓詞,並分別舉行宣誓。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054號減刑6年8月 | ||||
1683 | 1654 | 黃 華 | 男 | 1939/8/16 | 台灣,基隆市 | 75777 | 3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有期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054號減刑6年8月 | ||||
1684 | 1654 | 黃 華 | 男 | 1939/8/16 | 台灣,基隆市 | 76033 | 37 | 商 | 黃華於64年擬定從事顛覆之程序方案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8年8月27日 | 七十六年五月卅日核准假釋,(76)珠裁字第0046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1685 | 1654 | 黃 華 | 男 | 1939/8/16 | 台灣,基隆市 | 90005 | ||||||||||
1686 | 1655 | 許曹德 | 男 | 1937/2/17 | 台灣,基隆市 | 大學 | 67010 | 34 | 中興氧氣行協理 | 許曹德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同年夏,林水泉又邀集許曹德等商討「台獨」組織事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6月11日 | ||||
1687 | 1655 | 許曹德 | 男 | 1937/2/17 | 台灣,基隆市 | 大學 | 87010 | 51 | 商 | 進行討論該會章程草案第二條時,會員許曹德(曾犯叛亂罪,經軍事審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於六十四年減刑出獄執行完畢)意圖竊據國土,提議將該條第二項「臺灣之前途應由臺灣全體人民共同決定」刪除,改為「臺灣應該獨立」。 | 處有期徒刑柒年,褫奪公權伍年,減為有期徒刑肆年捌年,褫奪公權參年肆月 | |||||
1688 | 1656 | 陳清山 | 男 | 1937/12/15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67010 | 32 | 宜蘭縣立東光中學教員 | 陳清山於53年4月前後與林水泉等因不滿現實,圖謀「台灣獨立」。同年夏,受林水泉之邀商討「台獨」組織事宜。56年7月20日受顏尹謨邀聚會,由顏尹謨講述日本「台獨」活動概況與「台灣獨立聯合」會長史明之「台獨計劃」以及辜寬敏願以經濟支援在台從事台獨活動等情,目前工作,為暗殺政府官員黃國書、謝東閔、連震東等及破壞台北橋、大肚溪橋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10月4日 | ||||
1689 | 1657 | 林欽添 | 男 | 1941/7/8 | 台灣,苗栗縣 | 67010 | 30 | 苗栗縣立南莊中學教員 | 林欽添56年7月20日受顏尹謨之邀聚會,由顏尹謨講述日本「台獨」活動概況與「台灣獨立聯合」會長史明之「台獨計劃」以及辜寬敏願以經濟支援在台從事台獨活動等情,目前工作,為暗殺政府官員黃國書、謝東閔、連震東等及破壞台北橋、大肚溪橋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6月 | |||||
1690 | 1658 | 賴水河 | 男 | 1908/5/28 | 台灣,彰化縣 | 67010 | 60 | 無 | 賴水河於56年7月20日與顏尹謨聚會,由顏尹謨講述日本「台獨」活動概況與「台灣獨立聯合」會長史明之「台獨計劃」以及辜寬敏願以經濟支援在台從事台獨活動等情,目前工作,為暗殺政府官員黃國書、謝東閔、連震東等及破壞台北橋、大肚溪橋等,囑物色志同道合人士參與共同進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5月4日 | |||||
1691 | 1659 | 陳玉璽 | 男 | 1939/1/2 | 台灣,彰化縣 | 68010 | 29 | 公費留美學生 | 陳玉璽於日本居留期間,56年11月、12月,57年1月先後於東京大地報上撰寫「雜技團給我們帶來了革命情感」等文,頌揚毛匪。 | 07年 | 徒刑3年8月16日 | |||||
1692 | 1660 | 廖登囑 | 男 | 1939/3/14 | 台灣,高雄縣 | 64025 | 26 | 電器工 | 廖登囑於52年11月經陳明發邀請參與偽「台灣人民黨」又名「台灣民族自決委員會」、「南日本台灣秘密政府」,俟機?覆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693 | 1661 | 林永生 | 男 | 1944/7/1 | 台灣,台北縣 | 68030 | 25 | 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邱新德因家境貧困,不滿現實,民國55年邀集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人秘密聚晤,談論時政,攻許政府,邱新德並主張解決政治問題,不能循和平方式,唯有採取暴力推翻政府一途,並指出應先形成組織,結合青年,伺機舉事,以推翻政府,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均表贊同,邱、林二人且認為:(一)反攻大陸時。(二)共匪犯台時。(三)世界大戰時。(四) 總統百年後,可伺機舉事,方法上則主張利用本省民俗拜拜請客飲宴,趁眾人有三分酒意時,加以宣傳煽惑,引起騷亂暴動。王玉江主張應走無產階級專政路?,實行共產主義。羅子玄主張以暴力方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
1694 | 1661 | 林永生 | 男 | 1944/7/1 | 台灣,台北縣 | 91080 | ||||||||||
1695 | 1662 | 羅子玄 | 男 | 1947/7/15 | 台灣,基隆市 | 68030 | 22 | 陸軍中士 | 邱新德因家境貧困,不滿現實,民國55年邀集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人秘密聚晤,談論時政,攻許政府,邱新德並主張解決政治問題,不能循和平方式,唯有採取暴力推翻政府一途,並指出應先形成組織,結合青年,伺機舉事,以推翻政府,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均表贊同,邱、林二人且認為:(一)反攻大陸時。(二)共匪犯台時。(三)世界大戰時。(四) 總統百年後,可伺機舉事,方法上則主張利用本省民俗拜拜請客飲宴,趁眾人有三分酒意時,加以宣傳煽惑,引起騷亂暴動。王玉江主張應走無產階級專政路?,實行共產主義。羅子玄主張以暴力方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
1696 | 1663 | 李義德 | 男 | 68030 | 05年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1697 | 1664 | 陳永善 | 男 | 1937/10/6 | 台灣,台北縣 | 68040 | 31 | 輝瑞藥廠職員 | 李作成於52年8月結識某國共黨份子淺井,陳永善、吳耀忠、陳述孔、邱延亮及蒙韶等均因李作成之關係先後與淺井相識,受淺井匪共思想之灌輸而思想傾匪,54年6月淺井離台,指示陳永善繼續學習,形成組織,同年秋蒙韶赴美,數度致函陳永善報告在美與匪勾結情形,指示工作原則及行動方針,並寄美金五十元作為活動費用,淺井復於55年5月來函指示陳永善為解放台灣努力,56年元月陳永善等通過組織┌民主台灣聯盟┐,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企圖擴大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 徒刑7年1月11日 | |||||
1698 | 1665 | 李作成 | 男 | 1931/1/1 | 綏遠,歸綏縣 | 68040 | 37 | 強恕中學教員 | 李作成於52年8月結識某國共黨份子淺井,陳永善、吳耀忠、陳述孔、邱延亮及蒙韶等均因李作成之關係先後與淺井相識,受淺井匪共思想之灌輸而思想傾匪,54年6月淺井離台,指示陳永善繼續學習,形成組織,同年秋蒙韶赴美,數度致函陳永善報告在美與匪勾結情形,指示工作原則及行動方針,並寄美金五十元作為活動費用,淺井復於55年5月來函指示陳永善為解放台灣努力,56年元月陳永善等通過組織┌民主台灣聯盟┐,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企圖擴大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 徒刑7年1月5日 | |||||
1699 | 1666 | 吳耀忠 | 男 | 1937/8/17 | 台灣,台北縣 | 68040 | 31 | 國立藝專助教 | 李作成於52年8月結識某國共黨份子淺井,陳永善、吳耀忠、陳述孔、邱延亮及蒙韶等均因李作成之關係先後與淺井相識,受淺井匪共思想之灌輸而思想傾匪,54年6月淺井離台,指示陳永善繼續學習,形成組織,同年秋蒙韶赴美,數度致函陳永善報告在美與匪勾結情形,指示工作原則及行動方針,並寄美金五十元作為活動費用,淺井復於55年5月來函指示陳永善為解放台灣努力,56年元月陳永善等通過組織┌民主台灣聯盟┐,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企圖擴大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 徒刑7年1月10日 | |||||
1700 | 1667 | 陳映和 | 男 | 1946/10/6 | 台灣,桃園縣 | 68040 | 58 | 空軍下士 | 陳映和係陳永善之弟,於54年間陸續由陳永善交閱「毛澤東選集」等左傾書籍,並收聽匪播,嚮往匪幫,而萌結合青年,結合青年從事顛覆活動之意念,55年10月邀林華洲等至家中商討如何製造勞資糾紛,引起社會混亂等問題,並決議成立組織,研究共黨理論,必要時聯絡匪幫。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毛匪 | 徒刑7年1月8日 | |||||
1701 | 1668 | 丘延亮 | 男 | 1945/2/16 | 廣東,梅縣 | 68040 | 23 | 台灣大學學生 | 李作成於52年8月結識某國共黨份子淺井,陳永善、吳耀忠、陳述孔、邱延亮及蒙韶等均因李作成之關係先後與淺井相識,受淺井匪共思想之灌輸而思想傾匪,54年6月淺井離台,指示陳永善繼續學習,形成組織,同年秋蒙韶赴美,數度致函陳永善報告在美與匪勾結情形,指示工作原則及行動方針,並寄美金五十元作為活動費用,淺井復於55年5月來函指示陳永善為解放台灣努力,56年元月陳永善等通過組織┌民主台灣聯盟┐,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企圖擴大組織。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 徒刑3年4月19日 | |||||
1702 | 1669 | 林華洲 | 男 | 1945/3/30 | 台灣,台中縣 | 68040 | 23 | 無 | 林華洲於55年間經陳映和交閱「毛澤東選集」,並受邀至陳映和家集會,商討如何製造勞資糾紛,引起社會混亂等問題,並決議成立組織,研究共黨理論,使用武力推翻政府。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偽「論人民民主專政」等書刊136冊、匪「人民日報」12份、偽徽「 | 徒刑6年 | |||||
1703 | 1670 | 陳中統 | 男 | 1937/12/3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69010 | 32 | 留日學生 | 陳中統係留日學生,於55年初,在東京經友人介識偽「台灣青年獨立聯盟」組織部部長侯榮邦,因受其台獨思想之灌輸,於同年5月回台時,為「台青」帶回大批宣傳文件,秘交他人閱覽,返日後,於同年7月經侯逆吸收正式加入「台青」,57年1、2月間復先後在台吸收陳永善,洪銀環、林桂陽等三人加入,直接由其領導,從事台灣獨立活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85號減刑10年 | |||
1704 | 1670 | 陳中統 | 男 | 1937/12/3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75777 | 3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85號減刑10年 | |||
1705 | 1671 | 許席圖 | 男 | 1945/3/30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9020 | 25 | 不詳 | 許席圖於55年秋,任中國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主席,暗中向該會會員散播反政府之言論,56年底,在澎湖陸軍五十二師服役期間結交同師之劉彥明、莊信男等,經劉彥明介紹認識郭長江等。57年3月間,在澎湖郭長江家中聚會,籌組統中會(對外稱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由被告口授,郭長江執筆草擬統中會組織章程、組織系統,及入會誓詞,標明該會以實行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偵查起訴,審理中因許君心神喪失,裁定停止審判。76年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免訴。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7年9月21日 | ||||
1706 | 1672 | 呂建興 | 男 | 1949/9/1 | 台灣,台南市 | 69020 | 22 | 中國時報社雇員 | 許席圖平日思想偏激,蓄意推翻政府,於民國55年秋,先後充任「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及主席時,藉機進行鼓吹與佈署,56年底結識同好劉秀明、莊信男等。57年3月間,在澎湖郭長江、郭天佑家聚會討論組織成立「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標明以「實行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國」為宗旨。57年4月7日,在澎湖馬公鎮林投公園宣誓成立,推舉許席圖為「統中會」主席兼最高統帥,許席圖當場任命劉秀明為情報部長,莊信男為行動部委員兼「虎風」戰鬥團團長。同年5月至9月間,許席圖先後吸收周順吉、呂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紟記等94件( | 徒刑15年 | |||||
1707 | 1673 | 周順吉 | 男 | 1949/7/3 | 福建,安溪縣 | 小學 | 69020 | 22 | 工 | 許席圖平日思想偏激,蓄意推翻政府,於民國55年秋,先後充任「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及主席時,藉機進行鼓吹與佈署,56年底結識同好劉秀明、莊信男等。57年3月間,在澎湖郭長江、郭天佑家聚會討論組織成立「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標明以「實行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國」為宗旨。57年4月7日,在澎湖馬公鎮林投公園宣誓成立,推舉許席圖為「統中會」主席兼最高統帥,許席圖當場任命劉秀明為情報部長,莊信男為行動部委員兼「虎風」戰鬥團團長。同年5月至9月間,許席圖先後吸收周順吉、呂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紟記等94件( | 徒刑15年 | ||||
1708 | 1674 | 莊信男 | 男 | 1944/4/15 | 台灣,屏東縣 | 69020 | 27 | 司機 | 許席圖平日思想偏激,蓄意推翻政府,於民國55年秋,先後充任「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及主席時,藉機進行鼓吹與佈署,56年底結識同好劉秀明、莊信男等。57年3月間,在澎湖郭長江、郭天佑家聚會討論組織成立「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標明以「實行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國」為宗旨。57年4月7日,在澎湖馬公鎮林投公園宣誓成立,推舉許席圖為「統中會」主席兼最高統帥,許席圖當場任命劉秀明為情報部長,莊信男為行動部委員兼「虎風」戰鬥團團長。同年5月至9月間,許席圖先後吸收周順吉、呂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紟記等94件( | 徒刑15年 | (64)諫減字第0243號減刑15年 | ||||
1709 | 1674 | 莊信男 | 男 | 1944/4/15 | 台灣,屏東縣 | 75777 | 3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15年 | (64)諫減字第0243號減刑15年 | ||||
1710 | 1675 | 劉秀明 | 男 | 1945/1/1 | 台灣,台北市 | 69020 | 26 | 商 | 許席圖平日思想偏激,蓄意推翻政府,於民國55年秋,先後充任「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秘書長及主席時,藉機進行鼓吹與佈署,56年底結識同好劉秀明、莊信男等。57年3月間,在澎湖郭長江、郭天佑家聚會討論組織成立「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標明以「實行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國」為宗旨。57年4月7日,在澎湖馬公鎮林投公園宣誓成立,推舉許席圖為「統中會」主席兼最高統帥,許席圖當場任命劉秀明為情報部長,莊信男為行動部委員兼「虎風」戰鬥團團長。同年5月至9月間,許席圖先後吸收周順吉、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紟記等94件(如事實欄所載),新台幣375元, | 徒刑10年 | |||||
1711 | 1676 | 李義平 | 男 | 1932/3/25 | 台灣,桃園縣 | 69030 | 38 | 桃園縣高義國校教導主任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194號減刑8年 | ||||
1712 | 1676 | 李義平 | 男 | 1932/3/25 | 台灣,桃園縣 | 75777 | 43 | 受刑人 | 1975 渦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194號減刑8年 | ||||
1713 | 1677 | 高阿明 | 男 | 1931/10/30 | 台灣,新竹縣 | 69030 | 38 | 新竹縣五峰國校教員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3月17日 | (64)諫減字第0083號減刑4年8月 | ||||
1714 | 1677 | 高阿明 | 男 | 1931/10/30 | 台灣,新竹縣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5年3月17日 | (64)諫減字第0083號減刑4年8月 | ||||
1715 | 1678 | 高博道 | 男 | 1931/6/10 | 台灣,桃園縣 | 69030 | 57 | 桃園縣復興鄉衛生所保健員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716 | 1679 | 曾金樟 | 男 | 1932/10/9 | 台灣,新竹縣 | 69030 | 38 | 新竹縣尖石鄉鄉長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11月15日 | |||||
1717 | 1680 | 邱致智 | 男 | 1935/5/8 | 台灣,新竹縣 | 69030 | 35 | 宜蘭縣南山國校教員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11月11日 | |||||
1718 | 1681 | 葉榮光 | 男 | 1932/12/3 | 台灣,新竹縣 | 69030 | 38 | 新竹縣新樂國校教員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719 | 1682 | 黃春成 | 男 | 1930/8/5 | 台灣,桃園縣 | 69030 | 39 | 桃園縣霄裡國校教員 | 李義平、黃春成、邱致智、曾金樟、葉榮光、高阿明於民國39年7月間,在台中師範學校參加林昭明領導之「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先後在該校餐廳參與林昭明主持之會議兩次,會中林宣佈團結山地青年,推翻政府,響應共產黨,組織共產國家,並指明李義平、黃春成協助廖義溪負責復興鄉,已決犯邱致明負責新竹縣尖石鄉,曾金樟協助,41年2月間,黃春成召集李義平等在該校教室集會,當由廖義溪指示,隨時連絡準備反抗政府,43年7月邱致明組織「山防隊」,企圖號召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如獵槍、弓箭、番刀等),于共匪攻台時,攻擊山地警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720 | 1683 | 郭衣洞 | 男 | 1920/11/1 | 河南,開封縣 | 69040 | 49 | 自立晚報副總編輯 | 郭衣洞自49年4、5月起以柏楊筆名撰寫雜文,自立晚報逐日刊登,運用文字技巧影射政府腐化無能。離間人民對政府之情感,侮蔑我國傳統文化,並將其所著雜文彙印成冊發售,為匪推行文化統戰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魚雁集、怪馬集各3本、玉雕集、 | 徒刑8年 | |||||
1721 | 1684 | 黃琤 | 男 | 1942/12/17 | 台灣,嘉義縣 | 69050 | 27 | 公路局站工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2月 | 經1971年減刑,(64)諫減字第0254號減刑8年 | ||||
1722 | 1684 | 黃琤 | 男 | 1942/12/17 | 台灣,嘉義縣 | 75777 | 3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2月 | (64)諫減字第0254號減刑8年 | ||||
1723 | 1685 | 陳泉福 | 男 | 1941/7/26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28 | 國校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 | |||||
1724 | 1686 | 林樹欉 | 男 | 1932/2/5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37 | 醫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 8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 | |||||
1725 | 1687 | 黃禎義 | 男 | 1940/12/18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29 | 中學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260號減刑8年 | ||||
1726 | 1687 | 黃禎義 | 男 | 1940/12/18 | 台灣,宜蘭縣 | 75777 | 3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08年 | (64)諫減字第0260號減刑8年 | ||||
1727 | 1688 | 廖正雄 | 男 | 1944/9/10 | 台灣,雲林縣 | 69050 | 25 | 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 | |||||
1728 | 1689 | 黃英武 | 男 | 1939/3/21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30 | 中學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8年 | |||||
1729 | 1690 | 余正男 | 男 | 1942/2/7 | 台灣,嘉義縣 | 69050 | 27 | 商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8月與他罪合併執行徒刑6年10月 | |||||
1730 | 1691 | 林德川 | 男 | 1942/11/3 | 台灣,嘉義縣 | 69050 | 27 | 國校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7年10日 | |||||
1731 | 1692 | 劉炳煌 | 男 | 1939/1/8 | 台灣,嘉義縣 | 69050 | 30 | 國校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10月9日 | |||||
1732 | 1693 | 柯耀光 | 男 | 1941/2/27 | 台灣,台北市 | 69050 | 28 | 郵差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10月17日 | |||||
1733 | 1694 | 黃正雄 | 男 | 1944/1/10 | 台灣,台北縣 | 69050 | 25 | 編織工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 | |||||
1734 | 1695 | 黃茂男 | 男 | 1940/11/5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69050 | 29 | 大學學生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 | ||||
1735 | 1696 | 邱廣生 | 男 | 1943/9/28 | 台灣,苗栗縣 | 69050 | 26 | 助理工程師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 | |||||
1736 | 1697 | 簡金本 | 男 | 1939/1/29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30 | 國校教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6年 | |||||
1737 | 1698 | 干盛吉 | 男 | 1943/9/4 | 台灣,台北縣 | 69050 | 26 | 商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4年4月1日 | |||||
1738 | 1699 | 陳啟智 | 男 | 1943/3/15 | 台灣,宜蘭縣 | 69050 | 26 | 無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5年 | |||||
1739 | 1700 | 蔡俊榮 | 男 | 1942/11/8 | 台灣,南投縣 | 69050 | 27 | 計程車司機 | 陳泉福、黃英武因受不良書刊影響,均陰謀「台灣獨立」,於民國51年秋冬間,先後在台北市與不滿現實青年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劉炳煌、林德川,分別在台北師專等地謀議「台灣獨立」,52年4月間,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黃正雄、邱廣生、林德川、郭木洋在台北商職,計議成立「生活促進會」,陳泉福、黃英武、廖正雄主張以遊行示威宣傳暗殺破壞及聯絡日本,勾結共匪等方式,推翻政府,奪取政權,黃英武?將其所擬「個人生活守則」等提會宣讀傳閱,52年至53年夏間,黃英武?物色簡金本、林樹欉,陳泉福物色黃禎義,黃禎義亦物色陳啟智參與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組織(前言)及組織草綱」、「入黨誓詞」、「組織草案」、「黨部局科」、「 | 徒刑5年 | |||||
1740 | 1703 | 李政一 | 男 | 1941/12/9 | 台灣,台南縣 | 即李一義。 | 71040 | 34 | 商 | 彭明敏脫逃後託人攜帶叛亂費用美金3250元,及「顛覆工具使用法」乙冊,轉交謝聰敏,謝則將該書交李政一閱讀,59年3月,謝受彭函囑,轉示李政一積極網羅吳忠信、郭榮文、劉辰旦等人。59年9月,謝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 | 有期徒刑9年,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謝聰敏 | 即李一義。 | ||
1741 | 1704 | 劉辰旦 | 男 | 1937/9/27 | 台灣,台南縣 | 71040 | 38 | 環球水泥公司屏東營業所管理員 | 59年3月,謝聰敏受彭明敏函囑,轉示李政一積極網羅吳忠信、郭榮文、劉辰旦等人。59年9月,謝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決定以台南美國新聞處為目標,由劉辰旦覓取炸藥,吳忠信負責裝置郭榮文負責放置。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5年8月 | |||||
1742 | 1705 | 郭榮文 | 男 | 1939/2/8 | 台灣,台南縣 | 71040 | 36 | 台南縣仁德鄉大甲國小教員 | 59年3月,謝聰敏受彭明敏函囑,轉示李政一積極網羅吳忠信、郭榮文、劉辰旦等人。59年9月,謝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決定以台南美國新聞處為目標,由劉辰旦覓取炸藥,吳忠信負責裝置郭榮文負責放置。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5年8月 | |||||
1743 | 1706 | 詹重雄 | 男 | 1943/2/2 | 台灣,台北市 | 71040 | 32 | 台北市自來水廠助理技工 | 59年3月,謝聰敏受彭明敏函囑,轉示李政一積極網羅吳忠信、郭榮文、劉辰旦等人。59年9月,謝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決定以台南美國新聞處為目標,由劉辰旦覓取炸藥,吳忠信負責裝置郭榮文負責放置。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5年8月 | |||||
1744 | 1707 | 吳忠信 | 男 | 1943/8/31 | 台灣,台南縣 | 71040 | 32 | 無 | 59年3月,謝聰敏受彭明敏函囑,轉示李政一積極網羅吳忠信、郭榮文、劉辰旦等人。59年9月,謝接獲彭明敏來信指示,爆炸美國在台機構,以擾亂治安,破壞中美友誼,李政一即於59年9月底,邀集劉辰旦、郭榮文、吳忠信等共同商討爆炸事宜,決定以台南美國新聞處為目標,由劉辰旦覓取炸藥,吳忠信負責裝置郭榮文負責放置。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5年8月 | |||||
1745 | 1708 | 李 敖 | 男 | 1937/3/23 | 吉林,扶餘縣 | 71040 | 38 | 無 | 李 敖明知彭明敏有叛亂前科,其叛亂之念未泯,仍秘密與之交往,58年3月間,介紹某外籍人士與彭相識,嗣於彭逆託該外籍人士攜帶信件出境時,非惟不予檢舉,且囑其弟李 放藉送行之便,察看該外籍人士登機手勢之暗示,是否信件安全帶出,以走告彭明敏。59年3月間,接受謝聰敏交閱叛亂宣言,及月刊多件,同年9月間,蒐集國防部泰源監獄政治犯曾正雄等108人名單一份,在其住所親交某外籍人士攜赴國外,作為國外叛亂組織宣傳資料。 | 有期徒刑8年6月,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8月,禠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8月 | |||||
1746 | 1709 | 黃明潭 | 男 | 1928/8/16 | 台灣,基隆市 | 黃 華之兄。 | 70020 | 42 | 工 | 黃明潭於58年三4月間,在台北市西門町某酒館與彭逆明敏(在逃)晤談時,彭曾表示:局勢將有變化,應團結青年,從事準備工作,乘機顛覆政府,黃當時雖未表示首肯,但明知彭逆明敏為叛徒,竟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6月 | (61)裁減字第0134號:減刑2年6月。 | |||
1747 | 1710 | 李荊蓀 | 男 | 1916/2/6 | 江蘇,無鍚縣 | 70030 | 54 | 中國廣播公司副總經理 | 李荊蓀於24年10月間在福州經鄭匪文蔚介紹,參加共產匪黨,與鄭等人同為「文運小組」,經常集會討論為匪宣傳技術問題。29年3月間,滲入中央政治學校受訓,先後潛伏於新聞機構,與「新民報」記者浦匪熙修取得聯繫,受其領導。34年9月間浦匪曾面囑工作原則,李荊蓀曾於34年3、4月間致函俞棘,囑其在台以報紙為武器,進行不流血革命。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藝術論」「筆記」各1本,沒收。 | 徒刑15年 | |||||
1748 | 1711 | 俞 棘 | 男 | 70030 | 56 | 中華日報南部版副總主筆 | 27年2月間,俞棘在福州經加入共黨,編入「文運小組」同策劃執行共匪文化統戰與宣傳工作。35年2月間,受命潛台,寄生於中華日報南部版。李荊蓀曾於同年三、四月間政函俞棘,囑其在台以報紙為武器,進行不流血革命。 | 05年 | ||||||||
1749 | 1712 | 王敬雄 | 男 | 70040 | 10年 | |||||||||||
1750 | 1714 | 楊鴻儒 | 男 | 1930/3/19 | 台灣,台南縣 | 70050 | 42 |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中校情報官 | 楊鴻儒59年10月間與湯鳳霖相識,公餘兼任湯所經營之「台灣通商產業資料日刊社」日文翻譯工作,曾閱讀湯以日文撰寫登載該刊之「確保台灣的方針應如何做起」「台灣問題應如何解決」二文,知悉其鼓吹成立「台灣民國」或「大華民國」主張而萌謀叛之念。先後三次積極商討叛亂應採取之方法,同意發動學生遊行示威,裁減軍隊,遣散民意代表,以不流血政變等方式達成顛覆政府之目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7年8月 | |||||
1751 | 1714 | 楊鴻儒 | 男 | 1930/3/19 | 台灣,台南縣 | 73063 | 43 |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第二處中校情報參謀官 | 楊鴻儒於59年元月,在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第二處服務期間 ,將置於保險櫃中的機密文件「對匪潛艇涵洞與快艇隧道分析地點統計表」洩漏給日本駐華大使館。 | 減處有期徒刑3年6月。前案處刑10年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徒刑7年8月 | (63)亮亥裁0005號裁定合併執行11年,(64)減裁0021號減刑7年8月 | ||||
1752 | 1715 | 湯鳳霖 | 男 | 1920/12/1 | 台灣,苗栗縣 | 70051 | 53 | 台灣「通商產業」資料出版社社長 | 湯鳳霖於60年5月至11月間,先後在其所發行之「通商產業」日刊,以日文撰述解決台灣問題,強調台灣不是中國領土,主張叛國,解散政府及民意代表,成立新政府、新國會,並變更中華民國國號為「台灣民國」。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1753 | 1716 | 李慧宗 | 男 | 1949/10/25 | 福建,莆田縣 | 72050 | 23 | 私立逢甲學院學生 | 蔡俊軍於48年起,經常收聽匪播,閱讀匪黨書刊,致思想傾匪;59年11月22日蔡俊軍召集吳榮元等藉露營為名,在台南縣烏山頭集會,會中倡議成立「成大共產黨」;61年1月間吳榮元在高雄煉油廠吸收李慧宗參與活動,同月30日在高雄市興華路七十四之二號四樓陽台,由吳榮元邀集李慧宗等人聚會,決議分區發展組織,中區以李慧宗為負責人。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9月20日 | |||||
1754 | 1717 | 鄧伯宸 | 男 | 1949/4/3 | 湖南,湘縣 | 72050 | 23 | 空軍少尉 | 蔡俊軍與鄧伯宸係同學,曾將「社會主義思想史」交與鄧伯宸閱讀,60年4、5月間,蔡俊軍又約集鄧伯宸等在台南市成功大學操場商討成立叛亂組織,進行顛覆政府之陰謀。同年5月間在台南市吳榮元住處,復由蔡俊軍邀集鄧伯宸等商議成立組織,設計黨徽,制定黨章等問題。同年6月間在台南鯤鯓海邊,再次邀集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組織宗旨之意見,名稱由於各人意見不一,而無結果,宗旨方面,一致認為應奉行共產主義,推翻中央政府,由大陸匪黨統治台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0月 | |||||
1755 | 1718 | 李代雄 | 男 | 1951/9/13 | 湖北,沔陽縣 | 大學 | 72050 | 21 | 私立文化學院學生 | 60年初,林守一邀集張建章等決議成立「淡火會」,6月,林守一在張建章住所,邀晤張建章等人,發表非推翻政府,無以改善等謬論,同年中旬,林守一又召集張建章、李代雄等集會,商討發展組織。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0月5日 | ||||
1756 | 1719 | 李國龍 | 男 | 1952/8/24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72050 | 20 | 私立輔仁大學學生 | 林守一思想偏激,意圖結合不滿現實青年成立叛亂組織,顛覆政府,李國龍等與被告林守一係同學,因受其蠱惑,而萌叛亂意念;60年6月中旬,林守一又於台北市羅斯福路「我們的咖啡屋」召集李國龍等集會,商討發展組織方式,及行動方面,以散發傳單、遊行罷課等手段,結合群眾力量,推翻政府,並商定每人吸收五名「同志」,以為組織之基礎。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757 | 1720 | 林台雄 | 男 | 1949/7/4 | 四川,遂寧縣 | 72050 | 23 | 無 | 蔡俊軍於64年10月在新竹市東山街某外僑住所,約集吳榮元、鍾俊隆、張星戈、林台雄等討論組織及成立編輯部,出版刊物等事宜。61年1月23日,蔡俊軍復在其新竹市家中召集吳榮元、林台雄等共商發行「紅星」刊物,以宣揚共產主義問題;同月30日,被告吳榮元邀集被告李慧宗、林台雄等在高雄市興華路七十四號之二(四樓陽台)聚會,決議分區發展組織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758 | 1721 | 林守一 | 男 | 1951/10/10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72050 | 21 | 私立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林守一思想偏激,意圖結合不滿現實青年,成立叛亂組織,60年6月,邀晤張建章、林擎天發表政府腐敗前途無望非推翻無以改善等謬論,復召集林擎天等商討發展組織,嗣決議成立「淡火會」推林守一負責宣傳,擴大至全國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學生聯盟」,以達顛覆政府陰謀,同年12月29日,林守一赴新竹訪晤蔡俊軍,企圖結合兩組織,因雙方歧見,合作未果。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24號減刑10 年 | |||
1759 | 1721 | 林守一 | 男 | 1951/10/10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75777 | 2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24號減刑10 年 | |||
1760 | 1722 | 林擎天 | 男 | 1950/10/8 | 福建,惠安縣 | 大學 | 72050 | 22 | 私立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林守一思想偏激,意圖結合不滿現實青年,成立叛亂組織,60年6月,邀晤張建章、林擎天發表政府腐敗前途無望非推翻無以改善等謬論,復召集林擎天等商討發展組織,嗣決議成立「淡火會」推林守一負責宣傳,擴大至全國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學生聯盟」,以達顛覆政府陰謀,同年12月29日,林守一赴新竹訪晤蔡俊軍,企圖結合兩組織,因雙方歧見,合作未果。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761 | 1723 | 吳錦江 | 男 | 1948/10/25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72050 | 24 | 私立逢甲學院學生 | 60年10月間,吳榮元以叛亂經費無著,萌生搶劫籌措之念,獲蔡俊軍同意後,告知吳錦江,夥同前往煉油廠職員宿舍搶劫未遂。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229號減刑10年 | |||
1762 | 1723 | 吳錦江 | 男 | 1948/10/25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75777 | 2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229號減刑10年 | |||
1763 | 1724 | 鍾俊隆 | 男 | 1949/12/23 | 台灣,桃園縣 | 大學 | 72050 | 23 | 成功大學學生 | 蔡俊軍59年初,在台南市大學路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4、5月間,在成大操場商討於蔡俊軍、沈寧怡二人大學畢業前,正式成立叛亂組織。鍾俊隆於同年4月間,在成大圖書館竊得英文版資本論一本,備供研究叛亂之用,同年5月間,由蔡俊軍邀集吳榮元等人,商議成立組織,設計黨徽,制定黨綱等。6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交換成立組織名稱及宗旨,並決定吳榮元、吳俊宏、鍾俊隆三人擔任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764 | 1725 | 蔡俊軍 | 男 | 1948/6/20 | 福建,仙遊縣 | 大學 | 72050 | 24 | 成功大學學生 | 蔡俊軍經常收聽匪播,閱讀左傾書刊,思想傾匪,59年初,在台南市大學路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4、5月間,又約集吳榮元等人在成大操場商討在蔡俊軍、沈寧怡二人大學畢業前,正式成立叛亂組織。同年5月間,軍邀集吳榮元等人,商議成立組織設計黨徽制定黨綱等。6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交換成立組織名稱及宗旨,並決定吳榮元、吳俊宏、鍾俊隆三人擔任聯絡工作。同年10月間,吳榮元以叛亂經費無著,萌生搶劫籌措之念,獲蔡俊軍同意後,告知吳錦江,夥同前往煉油廠職員宿舍行搶未果。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 徒刑15年4月12日 | ||||
1765 | 1726 | 吳榮元 | 男 | 1949/2/14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72050 | 23 | 成功大學學生 | 蔡俊軍60年4、5月間,約集吳榮元等人在成功大學操場商討正式成立叛亂組織。同年5月間,邀集吳榮元等人,商議成立組織,設計黨徽,制定黨綱等。6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交換成立組織名稱及宗旨,並決定吳榮元、吳俊宏、鍾俊隆三人擔任聯絡工作。同年10月間,吳榮元以叛亂經費無著,萌生搶劫籌措之念,獲蔡俊軍同意後,告知吳錦江,夥同前往煉油廠職員宿舍搶劫未遂。另蔡俊軍約晤吳榮元等討論組織及成立編輯部出版刊物等事宜。61年蔡俊軍復在新竹家中召集,發行「紅星」刊物,宣揚共產主義。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4年8月9日 | ||||
1766 | 1727 | 黃文珍 | 男 | 1953/7/17 | 台灣,嘉義市 | 高中 | 72050 | 19 | 省立高雄商業職業學校學生 | 黃文珍受其同學林守一蠱惑,而萌叛亂犯意,60年8月間,林守一在嘉義市「永涼冰?店」、「台電招待所」、「華山旅社」等地,約集李代雄、余光夏及黃文珍等晤談,要求各人以學校為據點,吸收同志,發展組織,從事叛亂活動,黃文珍表示同意。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767 | 1728 | 吳俊宏 | 男 | 1948/5/22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72050 | 24 | 成功大學學生 | 60年4、5月間,在台南市吳榮元住所,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等商議成立組織;同年5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沈寧怡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宗旨之意見;同年11月22日,蔡俊軍復召集吳俊宏等倡議成立「成大共產黨」。同年30日,在高雄由吳榮元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等,決議分區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768 | 1729 | 郭清淵 | 男 | 1927/12/7 | 台灣,高雄縣 | 70070 | 44 | 高雄縣溪州國校教員 | 郭清淵因任教多年,自感調升無望,兼之生活清苦,導致對政府不滿,於民國57年9月間,與同事陳清忠、李金養、柯鴻博、曾芳明、林德村、林光讚、陳利光等在該校辦公室共謀乘國際局勢,動盪不安,社會混亂之際,利用武力,推翻政府,成立新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1號減刑6年8月 | ||||
1769 | 1729 | 郭清淵 | 男 | 1927/12/7 | 台灣,高雄縣 | 75777 | 4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1號減刑6年8月 | ||||
1770 | 1730 | 賴 在 | 男 | 1948/4/20 | 台灣,嘉義縣 | 70081 | 22 | 陸軍第十九師五十五旅第一營第一連一等兵 | 賴在係陸軍第十九師一等兵,擔任國防部泰源監獄警?,於59年2月初,經外役叛亂執行犯鄭金河三次說服,參加該監叛亂執行犯江炳興為首所倡議以「台灣獨立」為號召之叛亂組織,並相與約定於同月8日被告以?兵之身分為內應實施暴動,迨監犯鄭金河等實施暴動時,賴在因膽怯避未參與。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5年 | 泰源事件衛兵。 | ||||
1771 | 1734 | 謝東榮 | 男 | 1943/10/16 | 台灣,嘉義縣 | 66020 | 24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砲兵第一營二連下士砲手 | 謝東榮於55年2月間,在廁所木板上用原子筆書寫「軍隊是人民公社所以大家要忍耐」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4年1月27日 | |||||
1772 | 1734 | 謝東榮 | 男 | 1943/10/16 | 台灣,嘉義縣 | 70080 | 27 | 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受刑人 | 謝東榮於59年元月初,首由江炳興、鄭金河倡議從事「台灣獨立」,共謀拉攏其他監犯,以暴力奪取武器,意圖以暴動方法顛覆政府;同月中旬,江炳興草成「台灣獨立宣言書」,謝君等即予首肯;2月1日上午,鄭金河將自行製就之短刀,分發給謝東榮等人,並約定分頭行動。2月8日適為農曆正月初三,江炳興、鄭金河邀約謝東榮等人在泰源監獄外役工寮內,密議暴動,午飯前,鄭金河又將短刀分交謝東榮等人各乙把,並分配任務,由其負責刺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773 | 1737 | 陳辰雄 | 男 | 1940/5/9 | 台灣,台北市 | 70090 | 30 | 無 | 陳辰雄於55年4月1日自台赴港探親,月28日隨黃匪文放前往廣州,30日隨楊匪明飛平,將所攜帶之國大代表紀念名冊等物交付共匪,並向匪提供國軍空軍基地設備機種及美軍在台活動情報等資料,同年5月17日回廣州,安置於羊城賓館,受匪思想訓練,接受匪派台進行群眾工作等任務。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毛語錄」「毛匪詩詞」各乙本、毛匪徽章乙枚、毛匪照片及女匪幹照片5張、匪宣傳信封 | 死刑 | 又名陳時英、陳輝 | ||||
1774 | 1738 | 楊碧川 | 男 | 1949/12/15 | 台灣,新竹縣 | 70100 | 21 | 無 | 同謀組織「飛虹會」,意圖?覆政府,並擬吸收?年廖美綱、袁昶平參加組織未果,另又計劃開設賭場與從事台港黃金走私,以及變賣被告楊碧川之父楊永標所有台北縣瑞芳鎮林地,以充叛亂活動之經費。 | 10年 | ||||||
1775 | 1739 | 鄧聯凰 | 男 | 1950/9/18 | 台灣,高雄市 | 70100 | 20 | 學生 | 同謀組織「飛虹會」,意圖?覆政府,並擬吸收?年廖美綱、袁昶平參加組織未果,另又計劃開設賭場與從事台港黃金走私,以及變賣被告楊碧川之父楊永標所有台北縣瑞芳鎮林地,以充叛亂活動之經費。 | 10年 | ||||||
1776 | 1740 | 劉素菊 | 女 | 1946/6/7 | 台灣,嘉義縣 | 68035 | 22 | 台北市昌興貿易公司職員 | 劉素菊於55年夏、秋間,刪改繕正付印賴溪河草成之「華盟勸世良言」及致毛匪信稿二件,因承印商楊惠美校對時發覺內容不妥乃毀版未印,致毛匪信則待機寄出;同年8月賴溪河囑劉素菊代印「華盟主席」銜之賴正家名片一百張;56年10月9日由劉素菊協助製成易燃汽油袋七個,至總統府前囑劉素菊把風,圖焚燬國慶牌樓未得逞,嗣又圖焚南洋百貨公司前之牌樓亦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 | |||||
1777 | 1741 | 賴溪河 | 男 | 1947/10/1 | 台灣,嘉義縣 | 又名賴正家、賴伯章 | 68035 | 21 | 海軍訓練司令部新兵訓練中心二等兵 | 賴溪河於55年4月,起意組織「華盟」,自任主席,先後將其意旨,對親友劉益村等人透露並邀約參加「華盟」。在海軍訓練司令部充二等兵學生時,因感從軍與其思想背馳,遂於同年5月7日自駐地高雄左營逃亡,潛返台北,並積極從事「華盟」活動。同年夏、秋間,草成所謂「華盟勸世良言」及致毛匪信稿二件,妄讚共產主義為世界之需要,並籲毛匪協助推翻政府等等,同年8月,賴溪河復利用昌興貿易公司,台北郵政第三○六四號信箱作為華盟通信聯絡之用,並囑劉素菊代印署有「華盟主席」銜之賴正家名片壹佰張,供自我介紹之用,56年國慶前夕,賴溪河圖焚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9年9月3日 | ||||
1778 | 1742 | 洪武雄 | 男 | 1942/1/5 | 台灣,彰化縣 | 71010 | 29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 | 洪武雄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於民國59年元月間,奉命對叛亂嫌疑犯謝聰敏從事顛覆活動執行監偵,因與謝有親屬關係,竟徇私予以包庇,自同年2月下旬起至且同年10月止,藉職務上之便利,多次赴謝恢煌(謝聰敏胞兄)家中與謝聰敏會晤,除先後兩次將所竊取跟監日報資料廿餘張交付謝聰敏外,並告知對其成立專案跟監性質,目的及方法等,謝聰敏有所庇護,得以避開警方阻力,順利進行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257號減刑8年 | ||||
1779 | 1742 | 洪武雄 | 男 | 1942/1/5 | 台灣,彰化縣 | 75777 | 3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257號減刑8年 | ||||
1780 | 1743 | 張鑾明 | 男 | 1929/7/15 | 廣東,靈山縣 | 71020 | 42 | 高雄市旗津國中教員 | 張鑾明於59年間,任教高雄市旗津國民中學期間,在該校2年級六班教室,利用上公民課時,公開講述共匪歌曲,並誇耀共匪產品物美價廉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1781 | 1744 | 溫連章 | 男 | 1930/10/4 | 台灣,雲林縣 | 72010 | 42 | 商 | 溫連章60年6月14日在巴西,經王瑞霖吸收參加「聯盟會」,同年9月17日奉王瑞霖命返台活動,於同月27日道經日本,與在日史明取得連繫,史逆乃授與所領導之「革命軍」城市游擊隊第二組番號,并委為該組負責人,交付宣傳及發展組織等任務,給與密碼表、暗語表各乙份及票面金額五十元之巴西幣半張,備作連絡之用,同年10月7日潛返台灣。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革命軍公告?乙份,反動宣傳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08號減刑10年 | ||||
1782 | 1744 | 溫連章 | 男 | 1930/10/4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4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08號減刑10年 | ||||
1783 | 1745 | 姜啟我 | 男 | 1926/2/1 | 台灣,台南縣 | 72010 | 46 | 工 | 溫連章先後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姜啟我,在高雄市吸收林國詳參加「革命軍」。姜啟我於同月間,復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柯文士參加該叛國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1784 | 1746 | 柯文士 | 男 | 1927/11/22 | 台灣,台南縣 | 72010 | 45 | 無 | 溫連章先後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姜啟我,在高雄市吸收林國詳參加「革命軍」。姜啟我於同月間,復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柯文士參加該叛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1785 | 1747 | 林國詳 | 男 | 1939/9/2 | 台灣,台南縣 | 72010 | 33 | 工 | 溫連章先後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姜啟我,在高雄市吸收林國詳參加「革命軍」。姜啟我於同月間,復在台南市下營鄉吸收柯文士參加該叛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1786 | 1748 | 胡添培 | 男 | 1950/12/24 | 台灣,台北縣 | 73051 | 23 | 成功大學學生 | 胡添培因受其同學鄭春朝、許武華蠱惑,而萌叛亂意念,對大陸匪偽政權,抱有幻想,乃以參加成功大學「大陸問題研究社」為掩護,秘密閱讀匪黨書籍,復先後於民國61年夏及11月中下旬,應鄭春朝、許武華邀約,與鄭春朝、許武華等在台南市秋茂園附近土丘,台南縣大灣國小操場等地,討論中國情勢,強調社會主義思潮問題,並決定推翻現有政府為長遠目標。61年12月及62年元月間,兩次隨該校「台中服務隊」訪問雲林縣台西?,企圖以揭發社會黑暗面,來激發同學對政府不滿心理。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感化教育3年 | 許武華 | ||||
1787 | 1749 | 黃麗華 | 女 | 1957/8/5 | 台灣,台南市 | 74040 | 17 | 無 | 黃麗華於62年10月30日,在台南市中山公園用黑色鉛筆,在八開圖畫紙上塗畫花木、人像等,並於正反面夾雜書寫:「毛澤東為人民福利,命令推行人民公會,崇敬毛澤東主席,打倒中華,火燒台灣島」,「為人民福利打倒蔣XX,崇敬毛澤東」等反動字句,同年11月1日,以限時信郵寄台南市長張麗堂。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788 | 1750 | 張勝濱 | 男 | 1934/7/2 | 台灣,桃園縣 | 73010 | 39 | 曾文水庫興建委員會司機 | 張勝濱於58年夏,由黃紀男介紹與鍾謙順認識,鍾謙順即將中英文對照之叛國宣傳品交張勝濱閱讀,後由黃紀男收存;三人並共商擬藉機在美大使館前遊行示威,與警察發生衝突、爭取國際輿論支持與同情,以擴大叛國活動。60年冬黃紀男、鍾謙順、張勝濱等聚晤,密商傳送反動傳單,並計劃用大型卡車,於蔣院長上下班時,撞擊其座車,以達謀殺蔣院長之目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17號減刑6年8月 | ||||
1789 | 1751 | 鄭 評 | 男 | 1927/10/10 | 台灣,高雄縣 | 72040 | 47 | 商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化名栗原正博)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返台時,接受施逆交付之在台應以農工為對象,網羅黨羽,發展組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及通信聯絡方式等任務。61年3至6月間,先後吸收游進龍及黃坤能參加「台灣獨立黨」。62年3月間。鄭評接受由賴錦桐轉交施逆支援之叛亂經費日幣二萬元,作為製造「台灣獨立黨」證章之用。同年4至8月間,在台北市分別吸收鄭耀振、鄭遷進、曾寶連、洪維和參加「台灣獨立黨」。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即鄭智仁 | ||||
1790 | 1752 | 黃坤能 | 男 | 1954/1/11 | 台灣,嘉義縣 | 72040 | 20 | 無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返台時,接受施逆交付之在台應以農工為對象,網羅黨羽,發展組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及通信聯絡方式等任務。61年3至6月間,先後吸收游進龍及黃坤能參加「台灣獨立黨」。同年7月間,黃坤能向鄭評建議購買槍械及積極發展組織等任務。62年9月及10月初,鄭評率領洪維和及黃坤能等兩度自台北南下聯絡同黨份子,曾囑黃坤能速購買槍械。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3年3月10日 | |||||
1791 | 1753 | 洪維和 | 男 | 1934/5/21 | 台灣,台北縣 | 72040 | 40 | 商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返台時,接受施逆交付之在台應以農工為對象,網羅黨羽,發展組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及通信聯絡方式等任務。62年4至8月間,鄭評在台北市吸收洪維和參加「台灣獨立黨」。同年8月30日,9月19日,9月23日,洪維和參加二次由鄭評主持集會,討論購買槍械以備暗殺政府高級官員,聯絡同黨份子積極發展組織,製造「台灣獨立黨」證章及分發事宜。62年9月及10月初,鄭評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3年3月6日 | |||||
1792 | 1754 | 林見中 | 男 | 1929/3/13 | 台灣,台南縣 | 72040 | 45 | 商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返台時,接受施逆交付之在台應以農工為對象,網羅黨羽,發展組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及通信聯絡方式等任務。62年9月及10月初,鄭評率領洪維和等自台北南下聯絡同黨份子,在台東吸收林見中及其介紹之陳水山參加「台灣獨立黨」,並指定林見中為台東地區負責人,與李清治研究印製偽鈔以籌措叛亂經費等。 | 無期徒刑 | 13年13日 | (64)諫減字第0246號減刑15年 | ||||
1793 | 1754 | 林見中 | 男 | 1929/3/13 | 台灣,台南縣 | 75777 | 4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13年13日 | (64)諫減字第0246號減刑15年 | ||||
1794 | 1755 | 游進龍 | 男 | 1936/4/27 | 台灣,宜蘭縣 | 72040 | 38 | 商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化名栗原正博)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返台時,接受施逆交付之在台應以農工為對象,網羅黨羽,發展組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及通信聯絡方式等任務。61年3至6月間,先後吸收游進龍參加「台灣獨立黨」。同年8月30日,9月19日,9月23日,游進龍參加二次在台北市泛亞大飯店、中國大飯店、金龍閣大飯店,由鄭評主持集會,討論購買槍械以備暗殺政府高級官員,聯絡同黨份子積極發展組織,製造「台灣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8月 | |||||
1795 | 1756 | 柯金鐘 | 男 | 1924/5/29 | 台灣,彰化縣 | 72040 | 49 | 商 | 鄭評於60年10月下旬,在赴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期間,由叛國份子施朝暉吸收參加以推翻政府為目的之「台灣獨立黨」叛亂組織,編為「台灣第十一號」,61年11月間,柯金鐘受鄭評經常灌輸叛亂思想之影響,曾參與集會,共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8月 | |||||
1796 | 1759 | 林清水 | 男 | 1945/9/7 | 台灣,台北縣 | 74010 | 30 | 工 | 林清水因失業致對政府不滿,於57年3、4月至63年4月止,陸續在台北縣各地之學校,戲院、風景區、台北市新公園、中華商場、火車站、及火車車箱等公共場所,妄書「忠實的台灣人民團結起來吧!打倒外來的暴政,以實際行機來爭取台灣之獨立自主。」,「打倒╳╳╳家天下,福爾摩沙人民勝利萬歲」等反動標語,並屢次署名「福爾摩沙民族主義者。」等,致函中外人士及報刊,內容肆意侮衊政府,妄圖他人嚮應共謀叛亂。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反動信6封均沒收。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481號減刑5年4月 | ||||
1797 | 1760 | 林文章 | 男 | 1950/4/25 | 台灣,彰化縣 | 74020 | 26 | 無 | 林文章為圖煽動台灣地區醫師響應其叛亂活動,於63年11月下旬,親自撰寫:「一、聯合醫界而為社會革命主力。二、擴大醫界向廣大工農群?服務與學習。三、以暴力剷除革命障?。四、集中力量向╳派集團開刀。五、醫界應為台灣人民解放舖路。六、共產社會化是台灣必然結果。七、台灣人民解放萬歲。八、偉大毛╳╳萬歲。」等叛亂號召。秘密印成傳單九十五張,從台灣醫師公會會員名?中,挑選散居台省各地醫師方國炤等九十人為收件人投郵,剩餘五份,由其自書信封,於同月10日留置台大醫院收發室轉交該院院長魏炳炎等五人。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5年4月,禠奪公權2年。反動傳單95張,信封95個,均沒收。 | 徒刑5年4月 | |||||
1798 | 1761 | 呂文華 | 男 | 1946/11/15 | 台灣,花蓮縣 | 呂文成之兄 | 74030 | 29 | 無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14年,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9年4月,禠奪公權4年。 | 徒刑9年4月 | ||||
1799 | 1762 | 杜文義 | 男 | 1947/4/11 | 台灣,花蓮縣 | 74030 | 28 | 無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800 | 1763 | 白雅燦 | 男 | 1945/1/8 | 台灣,彰化縣 | 75010 | 30 | 代書 | 白雅燦於民國53年在大學讀書時期,與叛徒顏尹謨、彭╳╳常相過從,適因參加高考未被錄取,受顏趁機挑撥,灌輸其叛亂思想,因而萌?覆政府之犯意,於64年5至9月間,撰寫「政治主張」「我的政見」「開場白」等叛亂文件,內容妄謂: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為非法國會應予解散,並胡言反攻無望,台灣軍事反攻大陸政策結束,應准許收聽匪播等有利叛徒言論。同年10月上旬,將上開各件,摘要寫成「聲明書」一種,極盡其挑撥分化國人團結,煽動全民違抗政府法令,並主張召請彭╳╳返台共建叛亂政權,將該「聲明書」交周彬文印妥四萬五千份,於同年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聲明書」原件一份,鉛印件四萬五千 | 徒刑12年6月1日 | 顏尹謨 | ||||
1801 | 1764 | 陳深景 | 男 | 1942/3/22 | 台灣,屏東縣 | 74029 | 32 | 樂師 | 陳深景於61年7月間,隨李棠華技術團在美國紐約演出時,經在美國之叛國份子陳隆豐蠱惑,加入其所領導之叛國組織,並接受陳所交付該組織標幟印章乙顆,聯絡通信暗號格紙一張,宣傳書刊4冊,活動經費美金500元,及吸收黨羽,擴大組織,製發傳單,蓋用叛國標幟活動等任務。離美返台前,惟恐該書刊被查獲,予以丟棄,匿留叛國標幟印章乙顆,聯絡通信暗號格紙一張,61年9月返台後,於10、11月間,曾以暗號通信方式與在美之陳逆降豐聯絡2次,報告活動狀況,嗣復寫就活動計劃及自傳,擬託熊文惠帶交陳降豐。62年間,先後對陳光明等人誇耀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叛亂印章3小,連絡通信暗號格紙、小記事 | 徒刑12年5月17日 | |||||
1802 | 1765 | 楊金海 | 男 | 1932/7/11 | 台灣,高雄縣 | 76010 | 44 | 海聲貿易公司董事長 | 楊金海於61年赴日本經商期間,結識黃有仁,受其蠱惑,閱讀叛亂文件,決心參加叛亂活動,返台時黃復指示其在台如何從事推翻政府之叛亂工作,迨楊返台後,?手拉攏顏明聖等以發展組織,?將63年至64年間,由黃有仁陸續託人捎送之反動書刊先後交彼等閱讀,藉以散播反動思想,顏、楊二人於63年間,先後與張連等人分別在高雄市中正三路33號顏明聖住宅等處,商討顛覆政府行動,?曾討論由張連事先擬妥破壞之計畫,使政府陷於混亂等。64年10月間,楊金海邀顏明聖、劉春林在其住宅密議如何以定時炸彈炸燬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中島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11月8日 | |||||
1803 | 1766 | 顏明聖 | 男 | 1936/1/29 | 台灣,高雄市 | 62045 | 29 | 無 | 顏明聖前在求學時期,因閱讀「自由中國半月刊」等雜誌,思想受其影響,不滿政府,曾於民國48年夏,與另案已決叛亂犯施明正談及:「組織一文藝團體,發行刊物,登載政府及社會一切不良現象,利用刊物來吸收青年,發展組織,進而爭取政治地位,謀得台灣獨立」等語。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5日 | 施明正 | ||||
1804 | 1766 | 顏明聖 | 男 | 1936/1/29 | 台灣,高雄市 | 76010 | 40 | 商 | 顏明聖和楊金海於63年間,先後與張連等人分別在高雄市中正三路卅三號顏明聖住宅等處,商討顛覆政府行動,?曾討論由張連事先擬妥破壞之計畫,使政府陷於混亂等。64年10月間,楊金海邀顏明聖、劉春林在其住宅密議如何以定時炸彈炸燬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營業處中島變電所,為實施破壞計畫起步。65年元月18日,楊金海至中島變電所以賞花為名,實施現地勘查。又前於64年11月下旬,楊金海、顏明聖二人,從自美返國之高忠堅接受反動文件及爆破武器簡易製造圖樣影印本八頁。同年12月23日,楊金海煽惑現役軍人劉晃明從事叛亂,事成後畀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 | |||||
1805 | 1767 | 陳明忠 | 男 | 1929/1/2 | 台灣,高雄縣 | 50316 | 22 | 岡山初級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陳明忠於36年6月參加叛亂組織,並為叛徒散發傳單。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806 | 1767 | 陳明忠 | 男 | 1929/1/2 | 台灣,高雄縣 | 76020 | 47 | 東大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副廠長 | 陳明忠於49年刑滿出獄後,仍極嚮往與共匪復聯,乃首先勾聯日共分子金╳╳,金交予「人民的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書,資為研究叛亂方法之張本,閱後著為筆記,並竊聽匪播,製成錄音帶,供宣傳之用,63年秋,藉經商赴日,由金╳╳介紹匪幫統戰部駐日統戰匪幹劉╳╳,告以台灣即將解放,而早期返大陸之台籍人士,已無影響力,不宜任高職,須要起用目前在台灣較有影響力之人士,並提示所謂有影響力人士之5人名單,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9月6日 | |||||
1807 | 1769 | 李沛霖 | 男 | 1919/3/12 | 台灣,台北縣 | 60073 | 43 | 三省書店經理 | 1959年3月號「面白俱樂部」雜誌內,刊有「朱色?樓門」一文,內容敘述國軍杜聿明部紀律不佳,八路軍紀律良好等語。又日文「音樂??史」一?,有攻訐政府剿延安時,殺害匪黨音樂家,宣揚共黨政權音樂建設等文字,48年3月間三省書店將1959年3月號「面白俱樂部」售寄花蓮瑞光書店,嘉義美光書店分別租售,於同年夏將「音樂?歷史」一書售予江火土轉寄綠島新生訓導處新生林義旭閱讀,廣為流傳,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無罪 | ||||||
1808 | 1769 | 李沛霖 | 男 | 1919/3/12 | 台灣,台北縣 | 76021 | 57 | 三省書店負責人 | 李沛霖獨資經營三省實業公司,買賣書籍業務,,經常利用書店業務,購閱匪黨書籍,思想益趨傾匪。民國62年,結識另案叛亂犯陳金火,陳為擴大灌輸出獄叛亂分子共匪邪說,需求匪書正殷,李沛霖?暗中以貨櫃夾帶走私,及小型郵包等方式,從日本出版貿易株式會社大量進口「馬克斯選集」、「毛澤東談文化大革命」等匪書,陸續轉售陳金火等人,使匪黨邪說毒素,廣為散播。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獲案之匪書二百五十一本沒收。 | 徒刑8年 | |||||
1809 | 1771 | 鍾廖權 | 男 | 1935/10/21 | 台灣,雲林縣 | 70049 | 35 | 台南縣佳里國中教務主任 | 鍾廖權不滿現實,企圖結合青年,推翻政府,於50年5月下旬某晚,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成立「青年同志會」。52、3年間復向另案已決犯郭秋澤談論匪偽政權情形,影響郭之思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68號減刑6年8月 | ||||
1810 | 1771 | 鍾廖權 | 男 | 1935/10/21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40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68號減刑6年8月 | ||||
1811 | 1773 | 劉建安 | 男 | 1921/8/23 | 湖南,華容縣 | 76050 | 56 | 商 | 劉建安於36年秋,在湖南省華容縣加入共產匪黨,接受劉公武領導,38年受劉公武指示經香港潛台工作,39年春,劉建安抵達香港,在調景嶺難民營與共黨分子何震寰等為結拜兄弟,40年春,將香港華容同鄉會會員資料,交由周秋濤等帶往匪區。40年10月劉建安抵台後,與在台共黨分子劉開運、周金聲、高志立等取聯,伺機活動,43年劉開運被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匪嫌扣訊,劉建安復與羅錫福聯名力保其思想忠貞,使劉得以脫罪。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劉開運 | ||||
1812 | 1774 | 黎鳳儀 | 男 | 1915/5/22 | 湖南,華容縣 | 76060 | 61 | 教員 | 黎鳳儀於18年,在湖南省華容縣參加匪童子團,32年下半年,經劉祖儀介紹,在華容注市參加共產黨,接受劉祖儀領導,於40年10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813 | 1775 | 戴華光 | 男 | 1951/6/14 | 河北,滄縣 | 77020 | 27 | 商 | 戴華光另經常藉與賴明烈、劉國基討論時事時,散播共匪濫調,蠱惑賴、劉二人參加,旋三人妄念一致,認台灣應謀早日「解放」。并為配合共匪滲透?覆陰謀,經共同策定步驟,計畫以「人民解放陣線」名義,從事散發傳單,及對政治、經濟各方面,施予暴力破壞,以掀起群眾暴動,製造社會不安,達其推翻政府之目的。 | 無期 | 2010/5/21 | (67)覆普曉明字第0012號,(77)聲減字第0176號減刑10年 | ||||
1814 | 1776 | 賴明烈 | 男 | 1950/12/3 | 台灣,嘉義縣 | 77020 | 28 | 教 | 戴華光另經常藉與賴明烈、劉國基討論時事時,散播共匪濫調,蠱惑賴、劉二人參加,旋三人妄念一致,認台灣應謀早日「解放」。并為配合共匪滲透?覆陰謀,經共同策定步驟,計畫以「人民解放陣線」名義,從事散發傳單,及對政治、經濟各方面,施予暴力破壞,以掀起群眾暴動,製造社會不安,達其推翻政府之目的。 | 15年 | 2009/8/12 | |||||
1815 | 1777 | 劉國基 | 男 | 1953/9/1 | 台灣,台中縣 | 77020 | 25 | 學生 | 戴華光另經常藉與賴明烈、劉國基討論時事時,散播共匪濫調,蠱惑賴、劉二人參加,旋三人妄念一致,認台灣應謀早日「解放」。并為配合共匪滲透?覆陰謀,經共同策定步驟,計畫以「人民解放陣線」名義,從事散發傳單,及對政治、經濟各方面,施予暴力破壞,以掀起群眾暴動,製造社會不安,達其推翻政府之目的。 | 12年 | 2009/8/12 | (67)覆普曉明字第0012號 | ||||
1816 | 1778 | 鄭道君 | 男 | 1956/11/20 | 安徽,巢縣 | 77020 | 22 | 學生 | 戴、賴二人於66年6月底,結識鄭道君,8月復由鄭介識蔡裕榮。鄭、蔡受其蠱惑,均允參加,遂於同年10月9日,由戴華光、賴明烈、鄭道君、蔡裕榮四人,在賴之羅斯福路住處集會,四人一起宣誓,正式組成「人民解放陣線」商訂組織章程,決定每隔兩週之星期日集會一次,並分配各人工作地區,負責爭取對象,擴展組織。 | 03年 | ||||||
1817 | 1780 | 余登發 | 男 | 1903/9/21 | 台灣,高雄縣 | 78010 | 76 | 農 | 吳春發受中共駐日使館人員之指使自日本潛返台灣,為圖祕密結合黨羽,吸收叛亂分子,從事暴亂顛覆等活動,擇定余登發為吸收對象。民國67年8月25日、27日兩度拜訪雖因余外出未遇,由余瑞言接待,惟吳春發均已說明來意,欲邀余登發協助革命,並面交叛亂文件「革命動員第一號令」十餘張。27日晚三度拜訪,與余登發唔面時,余稱已見到轉來傳單,繼而表示台灣應先用和平包圍,爾後由中共解放,對吳邀其參與暴亂,則表示到時再看看,事後均未告密檢舉。同年12月16日美國與中共建交,同月26日黃華、葉劍英在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7年;執行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影印日本朝日新聞刊載匪酋黃華、葉劍英統戰 | 徒刑1年15日 | |||||
1818 | 1781 | 余瑞言 | 男 | 1926/11/14 | 台灣,高雄縣 | 78010 | 53 | 農 | 吳春發受中共駐日使館人員之指使自日本潛返台灣,為圖祕密結合黨羽,吸收叛亂分子,從事暴亂顛覆等活動,擇定余登發為吸收對象。民國67年8月25日至高雄縣拜訪余登發,適余外出,由余瑞言接待,吳春發密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主席吳泰安」名片,告知渠自日本受中共派遣回國進行暴亂活動,旋即離去。同月27日再度拜訪,又適余外出,仍由余瑞言接待,吳春發說明來意,欲邀余登發協助革命,並面交叛亂文件「革命動員第一號令」十餘張。 | 有期徒刑2 年,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8日 | |||||
1819 | 1782 | 吳春發 | 男 | 1924/7/1 | 台灣,彰化縣 | 78020 | 55 | 無 | 吳春發於65年間,因逃避詐欺罪刑責,偕余素貞匿居日本,認識中共駐日使?人員張XX,受張指示以「台獨」面貌出現,成立叛亂組織,俾易對我進行顛覆活動,並誘以「解放軍副司令員」一職,及允予美金五萬元作安家費,吳春發乃於67年2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組織,定國號為「台灣自由民國」,以藍、紅、綠三色橫條為國旗,玫瑰花為國花,並易名「吳泰安」,自任「主席」。同年3月1日,在張XX等指使下,以「主席吳泰安」名義,致函匪酋華XX,表示「台灣如由人民解放軍去擔當解放工作,在國際上不免發生種種障礙與批評 | 死刑,禠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吳泰安 | ||||
1820 | 1783 | 余素貞 | 女 | 1942/6/9 | 台灣,高雄市 | 78020 | 37 | 無 | 吳春發於65年間,因逃避詐欺罪刑責,偕余素貞匿居日本,認識中共駐日使?人員張XX,受張指示以「台獨」面貌出現,成立叛亂組織,俾易對我進行顛覆活動,並誘以「解放軍副司令員」一職,及允予美金五萬元作安家費,吳春發乃於67年2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組織,定國號為「台灣自由民國」,以藍、紅、綠三色橫條為國旗,玫瑰花為國花,並易名「吳泰安」,自任「主席」。同年3月1日,在張XX等指使下,以「主席吳泰安」名義,致函匪酋華XX,表示「台灣如由人民解放軍去擔當解放工作,在國際上不免發生種種障礙與批評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8月5日 | 76年5月30日核准假釋,(76)珠裁字第0043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1821 | 1784 | 高上道 | 男 | 1934/1/15 | 河北,清豐縣 | 81032 | 47 | 計程車司機 | 高上H道係計程車司機,於69年10月4日駕駛計程車,自台北市克難街搭載乘客殷大中、陳力行前往圓山大飯店途中,發表:『大陸上生活無憂無慮』、『在台灣只有自生自滅』、『在海外中國人,拿中共的護照,就可以抬起頭來』等為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字第0011號 | ||||
1822 | 1786 | 黃信介 | 男 | 1928/8/2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80030 | 52 | 立法委員,美麗島雜誌社發行人 | 黃信介於67年12月25日,指示施明德,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及許信良(另案辦理)等五人(即所謂之「五人小組」),研商實施台灣獨立顛覆政府之步驟。復於68年3月,指使洪誌良(另案辦理)赴日本向共匪駐日使館試探,企圖由日本轉運匪區鰻魚苗進口,獲取暴利,以所獲利潤充實其從事「台獨」叛亂經費。 | 有期徒刑14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反動廣告傳單影本等物( | 徒刑7年5月16日 | ||||
1823 | 1786 | 黃信介 | 男 | 1928/8/2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92040 | |||||||||
1824 | 1787 | 姚嘉文 | 男 | 1938/6/15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80030 | 42 | 律師,美麗島雜誌社發行管理人及基金會主任委員 | 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等,分別受叛國分子彭明敏、郭雨新、張金策、黃華等台獨思想之影響,且有叛國意圖;又姚嘉文於61年在美期間,復受海外叛國分子陳都、石清正等感染,加深其台獨叛亂意圖,林義雄更曾公開發表「以力對力,以暴對暴」之暴力主張。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反動廣告傳單影本等物( | 徒刑7年1月8日 | ||||
1825 | 1787 | 姚嘉文 | 男 | 1938/6/15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92040 | |||||||||
1826 | 1788 | 張俊宏 | 男 | 1938/5/17 | 台灣,南投縣 | 大學 | 80030 | 42 | 台灣省議員,美麗島雜誌社總編輯 | 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等,分別受叛國分子彭明敏、郭雨新、張金策、黃華等台獨思想之影響,且有叛國意圖;又姚嘉文於61年在美期間,復受海外叛國分子陳都、石清正等感染,加深其台獨叛亂意圖,林義雄更曾公開發表「以力對力,以暴對暴」之暴力主張。 | 有期徒刑12年減刑為6年 | 徒刑7年5月19日 | ||||
1827 | 1789 | 林義雄 | 男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80030 | 39 | 省議員 | 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等,分別受叛國分子彭明敏、郭雨新、張金策、黃華等台獨思想之影響,且有叛國意圖;又姚嘉文於61年在美期間,復受海外叛國分子陳都、石清正等感染,加深其台獨叛亂意圖,林義雄更曾公開發表「以力對力,以暴對暴」之暴力主張。 | 12年 | 財產沒收 | |||||
1828 | 1789 | 林義雄 | 男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92040 | ||||||||||
1829 | 1790 | 林弘宣 | 男 | 1942/9/11 | 台灣,台北市 | 80030 | 38 | 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總幹事 | 林弘宣於66年8月,在美就讀期間,經常與海外暴力叛國分子「台灣獨立聯盟」之張燦鍙及紐約「台灣之音」負責人張富雄、張楊宜宜夫婦等人交往,因有以暴力推翻政府,以達台灣獨立之意圖,並受張燦鍙指使返國,為其多方蒐集資料密寄及報告叛國工作執行情形,積極進行顛覆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反動廣告傳單影本等物( | 徒刑6年 | |||||
1830 | 1791 | 呂秀蓮 | 女 | 1944/6/7 | 台灣,桃園縣 | 博士 | 80030 | 36 | 美麗島雜誌社副社長 | 呂秀蓮自58年至66年,先後三次赴美、歐等地,因受叛國分子張維嘉、張燦鍙、張金策、陳都等人台獨思想之鼓煽,在美期間,多次參加海外「台獨」叛國分子所舉辦之示威遊行,惡意攻訐政府,嗣於67年9月返國,積極從事叛國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反動廣告傳單影本等物( | 徒刑5年3月15日 | ||||
1831 | 1792 | 陳 菊 | 女 | 1950/6/10 | 台灣,宜蘭縣 | 專科 | 80030 | 30 | 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副處長 | 陳菊早歲擔任郭雨新之秘書,思想即受感染,郭出國後,仍受其指使,並為其蒐集所需資料;68年6月,復以觀光名義赴美國、日本,與叛國分子張燦鍙、張金策,黃有仁,陳都等勾結,主張以暴力推翻政府,促成台灣獨立,並於返台後,收受黃有仁託日人多喜彥次郎,轉交日幣三十萬元及我軍校畢業生名?乙本,企圖向軍中滲透,並允調查海外對台廣播頻率收聽效果轉知黃逆,俾供國外叛國組織對國內進行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反動廣告傳單影本等物( | 徒刑6年1月22日 | ||||
1832 | 1793 | 江添壽 | 男 | 1953/3/15 | 台灣,嘉義縣 | 80052 | 27 | 管訓隊員 | 於69年4月25日在隊員寢室當眾呼喊「毛××萬歲」,復於同年6月26日在同地向隊員史永華稱:「我講毛××萬歲,就是毛××萬歲」等為匪宣傳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833 | 1794 | 葉島蕾 | 女 | 1951/4/24 | 台灣,台南市 | 80060 | 30 | 教員 | 葉島蕾於63年9月赴美修讀碩士,認識中共人員張昭慶、陳挹芳夫婦,經常在張住處閱讀共黨書籍及觀賞宣傳影片,並接受共黨思想訓練,為中共刊物「驚蟄」撰寫所謂「蔣幫三外政策」乙文,散播攻訐政府言論,又將其閱讀「毛澤東選集」等書重點作成筆記,以解放台灣,統一中國為主題,撰寫心得報告交予張姓夫婦。66年6月復受共黨思想及工作訓練,並協助檢修破損宣傳影本,製作影片字幕及學習沖洗技術等工作。復受張之指示將共黨理論「矛盾論」等書籍,製成縮影膠片20卷,連同毛語錄一併裝入預購之白色、藍色涼鞋各乙雙之鞋跟空隙內,以備密攜返台。 | 有期徒刑14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7年 | |||||
1834 | 1795 | 宋磊明 | 男 | 1930/8/21 | 江西,奉新縣 | 81010 | 51 | 電工 | 宋磊明於68年1月至5月間,在其服務之東菱電子公司?房內,先後向同事胡洪海等人分別發表:「共匪提出的通郵、通商、通航口號很好,今後我們可以跟他們相互往來及做生意」,「共匪現正實施『四個現代化』,會比我們進步,台灣一定趕不上他們」,復於70年2、3月間,在東菱公司宿舍舍監室,向沈金菊發表:「大陸自從鄧小平上台後,就進步多了,政府是怕鄧小平,才不與他通郵、通商、通航,其實這樣我們可以與大陸做生意」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835 | 1796 | 簡志輝 | 男 | 1956/2/25 | 台灣,台中縣 | 81020 | 25 | 無 | 簡志輝於68年10月25日,以觀光名義前往美國,與「台灣獨立聯盟」中央委員許富淵相識,除幫助許某寄發宣傳刊物「望春風」雜誌及參加許信良、張燦鍙等集會活動外,許富淵授以製造爆裂物及暗格秘密通聯方法,並囑返台從事勾聯陰謀分子,爆炸破壞政府建築物及在各地繪畫台獨標誌等工作。69年4月間,簡志輝並將既有許某住址、電話等資料之紙片,密藏於皮帶夾層中攜帶返國,圖謀不軌。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9月15日 | |||||
1836 | 1797 | 楊振順 | 男 | 1924/4/12 | 台灣,嘉義縣 | 82012 | 58 | 無 | 楊振順自71年1月4日起至2月15日止,連續以「白金一」化名,書寄函件,煽惑他人叛亂,其致蘇 和等人共廿三封函內容有謂:「……台灣民主運動,唯有採取革命手段方能達成,效法列 寧先例,揭竿而起……」「我們為了響應波蘭團結工聯『波蘭成為波蘭人之波蘭』,台灣亦應成台灣人之台灣,掀起台灣武力革命與民主獨立運動,其時矣。」「我們必須放棄和平手段,改採武力暴動……」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煽惑叛亂函件廿三封沒收。 | 感化教育2年11月14日 | |||||
1837 | 1798 | 蘇兆元 | 男 | 1935/12/15 | 山東,昌邑縣 | 疑與53011案蘇兆元為同一人。 | 53010 | 23 | 5019部隊第2營第6連少尉排副 | 蘇兆元41年12月下旬以顛覆政府之目的在澎湖漁翁島手?反動誓詞發起組織「復國會」之叛?團体但尚未及?手發展即被七○四七部隊保防人員偵悉。 |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扣押之反動文件2冊沒收。 | 徒刑15年 | ||||
1838 | 1798 | 蘇兆元 | 男 | 1935/12/15 | 山東,昌邑縣 | 疑與53011案蘇兆元為同一人。 | 82023 | 52 | 工 | 分別在台南市及台北市向人發中共強大、進步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71)障裁字第0019號 | |||
1839 | 1799 | 鄭達木 | 男 | 1933/8/24 | 福建,惠安縣 | 82021 | 49 | 商 | 鄭達木於70年10月10日前往香港觀光時,乘機於10月14日與張坤應一同潛往匪區,11月1日返國後,於11月2日及11月中旬在其所經營之千峰五金行先後向翁註等人發表:「大陸土地廣大,蓋房屋建地不要錢,政府對人民很好,不管,很自由」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7日 | (71)障裁字第0013號 | ||||
1840 | 1800 | 吳振明 | 男 | 1955/11/23 | 台灣,台南縣 | 80031 | 25 | 司機 | 吳振明於68年12月10日晚,自往參加集會,隨同施明德高喊「打!打死他!」,率先持竹棒擲擊憲兵助勢,致憲兵黃國盛、陳宗昆口唇及面部裂傷。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2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2年11月7日 | |||||
1841 | 1800 | 吳振明 | 男 | 1955/11/23 | 台灣,台南縣 | 84010 | 感化 | |||||||||
1842 | 1801 | 鄧太平 | 男 | 1953/4/12 | 湖南,寧鄉縣 | 84017 | 31 | 工 | 鄧太平於73年5、6月間,利用星期日在桃園市東國街浸信會做主日禮拜之機會,經常公開向不特定之教徒發表:『台灣宣傳不確實,政府說大陸只要核子,不要褲子,走路需要路條,猶如大陸說台灣人民都穿丁字褲一樣。』、『台灣目前連核子彈都不會做,大陸已經發展核導彈,由山東半島試射到澳洲附近。』、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3月2日 | (73)障裁字第0021號,(73)覆抗度序字第0008號 | ||||
1843 | 1802 | 徐肇宏 | 男 | 1938/9/6 | 台灣,苗栗縣 | 72046 | 34 | 商 | 徐肇宏於60年12月23日,在台北市博愛路竹林餐廳晚餐時,席間當眾發表:「台灣要完全獨立,不要再談反攻大陸,以免給共匪作為進犯台灣的藉口」等有利于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6月15日 | |||||
1844 | 1802 | 徐肇宏 | 男 | 1938/9/6 | 台灣,苗栗縣 | 85010 | 47 | 商 | 徐肇宏於民國71年12月間,在日本為建立所謂台灣獨立民主共和國籌組自由台灣民主黨,以主席名義製作印有我門的信念等叛國宣言名片,72年復發行自由台灣刊物,撰文污衊政府,鼓吹台獨思想,及籌備發行台灣獨立建國公債,意圖從事非法顛覆政府活動。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獲案之「自由台灣民主黨主席」名片、「台灣獨立建國債券」影本各一紙、「台灣 | 徒刑3年7月20日 | |||||
1845 | 1803 | 余新民 | 男 | 1931/6/3 | 河南,商城縣 | 85012 | 54 | 計程車司機 | 余新民於73年2月7日上午10時許,駕駛計程車,自中和市搭載陳蟬妹等三名乘客,前往台北市台大醫院途中,向渠等發表『共匪三十多年來進步很多,比台灣,公路、鐵路等交通發達』、『共匪播音員對台廣播都很客氣』復於同年5月間,在台北市巨榕計程車行內,對陳士深發表『鄧小平上台後,大陸人民生活都以改善,容許人民擁有土地及私有財產』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5日 | (74)珠裁字第0005號 | ||||
1846 | 1804 | 李亞頻 | 男 | 1923/2/3 | 廣東,梅縣 | 85030 | 62 | 教育 | 李亞頻因受中共統戰宣傳影響,竟利用其發行之國際日報呼應中共統戰陰謀,經常將該國際日報分批運送來台,交由工商新聞通訊社台北辦事處經理張 運、主任胡華錦接收分配,分別放置於台北辦事處及高雄「國際商專」、「國際商工」之辦公室,員工及來往之人均可閱覽。其間李亞頻並曾將該報出示他人,而有在國內流傳等情事。 | 交付感化2年,以保護管是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0日 | |||||
1847 | 1805 | 劉梅璿 | 男 | 1935/10/7 | 台灣,台中市 | 大學 | 62090 | 28 | 陸軍三七四一部隊中尉連附 | 劉梅璿於51年7月聽李朝熙談論台灣獨立,建造台灣成為亞洲瑞士共和國之主張。同年8月劉梅璿表示應多結交朋友,並謂目前軍中一般大陸籍軍官,希望政治改革換人領導,必須利用此種心理借其力量達到目的。同年李朝熙、劉梅璿協議於51年12月25日以結拜兄弟方式,形成組織,準備於社會秩序不安定時,釋放人犯,燒毀資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848 | 1806 | 李朝熙 | 男 | 1934/6/21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62090 | 30 | 無 | 李朝熙於50年12月間,曾向李永松談及為達台灣獨立擬組非法組織,51年7月間又向劉梅璿提出台灣獨立,建設台灣成為亞洲瑞士共和國之主張,同年9月並與劉君協議於12月25日以結拜兄弟方式形成組織,準備於社會不安定時,釋放人犯,燒毀資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849 | 1807 | 張若軍 | 男 | 1947/1/1 | 福建,廈門市 | 初中 | 張育賢之子。 | 61005 | 15 | 建國中學初中部學生 | 張若軍於51年2月間,仿傚匪偽赤衛隊叛國事蹟,欲以青年赤衛隊為號召,於次月初,勾結同學黃明家、張順德等,製造五星三角隊徽,其本人持用天字第二號隊徽,黃明家、張順德分別持用青字第二號隊徽,赤字第二號隊徽,共同繕寫反動標語多張,於同月14日至17日期內,率同黃明家、張順德等,將所繕就之「台灣同胞們起來同建新政府」,「為什麼否認共產黨的革命」,「中國需要毛主席,青年赤衛隊萬歲」等反動標語,在台北市泉州街等處張貼,復將「共產黨萬歲」反動標語八張貼於八個廢電池上。準備投入各國駐華使館及住宅,又共同以鐵鉗剪斷該校及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850 | 1808 | 張育賢 | 男 | 1918/4/15 | 福建,廈門市 | 張若軍之父。 | 61004 | 41 | 台北市延平國校教員 | 張育賢於37年及38年間,常閱「觀察」、「中國新聞」、「新聞觀察」等有利於共匪之雜誌,思想傾匪,39年韓戰爆發,匪幫參戰時,視共匪為英雄。並因經常收聽匪幫廣播影響,認政府反功大陸無望,響往匪幫所誇張之建設與軍事進步,又將匪之廣播轉告其子若軍。並以毛澤東能有今日之成就,乃由於前曾充任北京大學圖書館館員,苦心研究歷史所致,欲作政治家須深研歷史如毛澤東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851 | 1809 | 陳駿南 | 男 | 1909/1/19 | 廣東,台山縣 | 大學 | 警備總司令羅友倫之連襟。 | 63068 | 57 | 台灣合會儲蓄公司豊原分公司專員 | 陳駿南於39年間,接受匪命爭取華僑,從事統戰,來台潛伏,伺機策反我軍事要員,均尚在預備階段,固係觸犯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惟其被告接受匪之派遣,係因被匪逮獲釋放之後,在廣州,在香港,有李、雷二匪隨同監視言行,均在匪幹控制之中,迫於匪之淫威,來台後又未發現其從事叛亂之活動,按其情節,認以交付感化為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19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9月4日 | (53)警審特字第0005號 | ||
1852 | 1810 | 蔡秉? | 男 | 1915/3/13 | 福建,東山縣 | 大學 | 59230 | 48 | 台灣紙業公司副總經理 | 蔡秉?於民國24年在北京大學肄業時,加入共匪外圍組織「民族解放先鋒隊」。25年秋正式參加匪黨。28年畢業後,在前軍政部兵工署昆明辦事處任技術員,將知悉有關軍火運輸情報交匪幹李慶庚。31年至34年在重慶經商,又以法幣二萬元供給匪黨。35年4月來台,先後任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秘書、處長等職,並與匪黨分子左天玉、匡達人等聯繫,將所得台灣稅收及金融資料交與匡匪轉送匪幫。37年春匡匪離台,囑蔡秉?繼續接受另案被告栗同領導。38年新台幣發行後,仍搜集該項資料準備送交匪幫。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一審15年,上訴改處死刑。 | |||
1853 | 1811 | 韓若春 | 男 | 1924/9/27 | 浙江,平陽縣 | 60040 | 41 | 商 | 47年籍詞政府貪污無能,只有澈底推翻政府,國家才有前途圖結合軍中下級幹部退役軍人以武力奪取政權,48年4月、6月、8月及49年2月四度函邀雷正彬在其住它商討叛亂計劃,并囑雷正彬吸收志同道合者參加,47年國慶日在其北投住宅與周祖榮商討叛亂計劃,并命控制戰車部隊,以為事變資本,48年春及同年夏在北投松山向李及芳談及叛亂計劃及囑其吸收宋志義參加未果,同年11月利用其女彌月,與周祖榮、劉光夏等座談,商討發展組織;於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羈押中,歐傷警衛顧麒麟,企圖脫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1854 | 1812 | 吳夢楨 | 男 | 江蘇,武進縣 | 大學 | 辦理附匪登記內容不實。 | 59180 | 52 | 大雪山林業公司財務部經理 | 天津陷匪時,任匪偽天津鐵路局顧問將津浦鐵路局天津辦事處之財產移交共匪,受派上海鐵路局協助接收,又由津赴滬,勸說交大同學保護鐵路資產,準備移交迨上海被據,復受派遣潛來台灣,利用舊日人事關係秘密活動,40春共匪叫囂解放台灣之際,以共匪來台不加傷害為詞,鼓勵同事保護機關資產,準備移交,並搜集高雄港吞吐量,停泊船舶噸位,碼頭裝卸能力,及軍站線路圖,客貨車輛種類數字,運輸情形圖表等資料先後交周以瑛、楊昭興等帶至香港,轉寄上海鐵路局孫匪世達。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初審判15年,上訴改判無期,再上訴改判死刑。 | |||
1855 | 1813 | 黃祖堯 | 男 | 廣東,新會縣 | 61150 | 29 | 無 | 35年在越北華僑中學讀書時,參加共匪外圍組織「鷹社」,同年10月返廣東投入匪軍,36年8月加入匪共青團,37年10月在徐州加入匪黨為黨員,自39年至46年,歷在匪幫軍政機構工作,從事採取情報,調查統計及推行土改等任務,46年7月至47年6月,在匪浙江公安幹部技術班受特工訓練後,派赴澳門香港擔任行動,50年5月在港以投奔自由姿態,請求各方協助,經准許來台。 | 死刑 | 死刑 | ||||||
1856 | 1814 | 任顯群 | 男 | 56053 | 45 | 台灣省財政廳長 | 任方旭曾將其曾受匪訓任偽職嗣因病離職返鄉經過告知任顯群該任顯群明知而不告密檢舉。 | 07年 | 07年 | 平劇名伶顧正秋之夫,因與蔣經國爭顧女而獲罪入獄。 | ||||||
1857 | 1815 | 任方旭 | 男 | 1905/8/16 | 江蘇,宜興縣 | 56053 | 52 | 台灣銀行台南分行副經理 | 任方旭前係中國農民銀行南京總行職員,38年春,大陸匪焰日熾局勢緊張時隨該行撤退至杭州,同年5月間杭垣陷匪後,該任方旭乃入匪杭州軍管會財經訓練班受訓,1月後派充人民銀行杭州分行辦事員,在該分行會計課擔任複核賬務工作,至同年8月始以病離職返原籍,39年8月間,至香港由其族姪任顯群代為申請入境,同年9月間抵台食宿於任顯群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任顯群之叔 | ||||
1858 | 1816 | 李世傑 | 男 | 1918/1/8 | 福建,惠安縣 | 70110 | 5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簡任五級副處長 | 李世傑於民國26年在廈門參加左傾詩人蒲 風所主持之「詩歌座談會」,結識劉角夫、童晴嵐。27年元月,經童晴嵐吸收參加匪黨。2月任教福建蘭安高山小學,主持匪「高山小組」。同年夏,加入匪「民先隊」。31年7月持江茂夫函至永安,結識姚勇來、沈嫄璋組織「文教小組」。38年李世傑接受童晴嵐交付,從事影響輿論,及連絡失散之匪黨份子等任務來台,姚勇來即邀李世傑參加該「新聞工作委員會」。47年路世坤涉嫌叛亂被捕,李世傑承蔣海溶命,偽造有利於路之情報,囑汪呈標抄呈,企圖影響路案之處理。同年國家安全局據報黃毅辛涉嫌叛亂,交調 | 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9年11月25日 | 即李浪浪 | ||||
1859 | 1817 | 莊寬裕 | 男 | 1933/2/5 | 台灣,台中市 | 62100 | 31 | 私立新生商業職業補習學校教員 | 莊寬裕於36年「二二八」事件後,即懷怨恨政府之心,於49年間先後邀集李森榮、陳再福(另案處理)廖福聲(另案處理)及陳再福住宅談論「台灣獨立」問題。主張響應廖逆文毅。推翻政府。莊寬裕並於同年8月間在報紙上寫「獻身在台灣解放民族運動」等字。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蔡寬裕,與林天庶同判決字號不同案 | ||||
1860 | 1818 | 張啟堂 | 男 | 1937/8/18 | 台灣,台中市 | 62100 | 27 | 台中市魚市場職員 | 張啟堂於36年10月受李森榮邀約同謀,並經常與李森榮討論「台灣獨立」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與林天庶同判決字號不同案 | ||||
1861 | 1819 | 李森榮 | 男 | 1933/11/2 | 台灣,台中市 | 62100 | 31 | 台中市魚市場職員 | 李森榮於36年10月將「獻身在台灣解放民族運動」寫在切價通知單反面,張啟堂閱覽,邀其同謀。張啟堂表示同意。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與林天庶同判決字號不同案 | ||||
1862 | 1820 | 陳宣耿 | 男 | 1912/2/2 | 福建,南安縣 | 大學 | 黃佩端之夫。 | 63035 | 51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簡任五級專門委員兼業務檢查室主任 | 陳宣耿於18年,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次年秋易名為革命互濟會。20年6月間,經匪幹羅明吸收加入匪黨,接受王海萍之指派,任廈門市革命互濟會負責人,出席指導小組會議,加強發展組織工作。21年至福州,與周僉心聯繫,協助該地匪革命互濟會工作。 | 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
1863 | 1821 | 黃佩端 | 女 | 1912/10/10 | 福建,南安縣 | 大學 | 陳宣耿之妻 | 63035 | 53 | 無 | 黃佩端於19年,經陳友德介紹加入匪革命互濟會,並參加會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10月12日 | |||
1864 | 1822 | 白 克 | 男 | 1914/2/1 | 廣西,桂林市 | 大學 | 62120 | 50 | 政工幹部學校及國立台灣藝術專科學校教授 | 白克於21年春在廈門參加「反帝大同盟」,「共產主義青年團」,導陳彰及蘇鴻禹等,主辦「現代文化社」,及協助陳宣耿編輯「展望週刊」。23年秋入匪黨。27年夏參與匪「民族先鋒隊」活動。武漢會戰時,參與該戰區匪「文化工作委員會」小組活動,進行思想滲透工作。34年10月來台,與宋匪斐如蘇新,陳以專等擴展匪黨組織活動,受宋匪領導。35年春創辦「人民導報」,自任總編輯,推荐陳以專任編輯主任。吸收陳大禹、宋非我、陳耀寰等加入匪黨,由宋匪斐如指定白克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即白明新 | |||
1865 | 1823 | 陳 香 | 男 | 1907/11/7 | 福建,廈門縣 | 大學 | 自首 | 62108 | 52 | 花蓮更生報社總編輯 | 18年執教於廈門壽山小學時,經吳匪炎星介紹,參加匪外圍組織「革命互濟會」,除研讀「馬克斯經濟學」等匪書及匪黨指示文件外,並負責向外募捐濟匪。同年夏,復經吳匪吸收,加入匪「共產主義青年團」,編入該團市委會第二支部,先後受賴樹銘、張劍華領導。施復與馮小弓、許岱宗組織「普羅文學社」,由匪「革命互濟會」每月淨貼國幣十元,編印小型反動刊物,分發各工人,並在廈門民國路等地散發張劍華所交付之反動傳單。 | 不起訴 | 自首 | |||
1866 | 1823 | 陳 香 | 男 | 1907/11/7 | 福建,廈門縣 | 大學 | 自首 | 62121 | 52 | 花蓮更生報社總編輯 | 陳香於40年至43年間,先後在花蓮與白克、陳宣耿及戴雲山會晤,明知白克等為匪諜身份,而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867 | 1824 | 佘延苗 | 男 | 1912/5/5 | 廣東,澄海縣 | 大學 | 62110 | 45 | 三元製革工廠總務主任 | 佘延苗於29年初,經王文波介紹加入匪黨組織,編輯「吶喊」週刊,從事宣傳。33年間余延苗在重慶加入偽「民主同盟」任該偽同盟「民主報」副經理。37年7月抵台後,余延苗自任書記,鄭炳中為副書記兼組織部,李長和負責情報部,郭炳星協助之,趙天問負責社會關係部,萬集英蘇醒協助之,另成立華南銀行小組,以鄭炳中兼組長,余延苗並令趙天問爭取金融界人士,從事操縱市場,擾亂金融。 | 免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4月 | ||||
1868 | 1825 | 蘇 醒 | 男 | 1918/12/25 | 福建,安溪縣 | 大學 | 62110 | 47 | 華南銀行營業部副理 | 蘇醒於25年春,經張醒亞介紹加入匪黨組織,於37年間由李谷民介紹加入匪台經會。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8年 | ||||
1869 | 1826 | 萬集英 | 男 | 1920/1/2 | 福建,崇安縣 | 大學 | 62110 | 45 | 華南銀行城內分行經理 | 萬集英於28年夏,經陳仇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即吸收鄭炳中、黃昆源參加匪黨,由萬集英任小組長,並為匪「建甌工作委員會」委員。36年鄭炳中來台組織匪「台灣經濟工作委員會」,萬集英於37年間參與。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
1870 | 1827 | 王思泉 | 男 | 1910/8/1 | 廣東,中山縣 | 大學 | 62110 | 55 | 一銀分行經理 | 38年鄭炳中吸收王思泉參加匪台經會,負責上海及台灣間文件之傳遞。 | 05年 | |||||
1871 | 1828 | 鄒進福 | 男 | 1936/3/20 | 台灣,台東縣 | 80020 | 44 | 商 | 鄒進福於68年7月21日,以署名「無名的台灣人」,寄信致張俊宏(因叛亂罪業經本部69年障判字第○一四號判決處有期徒刑12年),促請號召國人不當兵,不當警察,以武力推翻政府等情, | 交付感化3年,反動函件乙封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張俊宏 | (69)裁化字第0020號,(69)障裁字第0028號 | |||
1872 | 1829 | 蔡有全 | 男 | 1951/8/1 | 台灣,高雄縣 | 80031 | 29 | 傳教士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蔡有全係美麗島雜誌社經理部秘書,明知10日之集會,勢必與憲警衝突,發生暴動,仍於該日身披彩帶名條手持火把,參加遊行,復在指揮車上充任施明德聯絡員,並於施明德進入新興警察分局脅迫治安首長時,在指揮車上與之呼應,鼓動群眾反政府情緒。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4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7月29日 | |||||
1873 | 1829 | 蔡有全 | 男 | 1951/8/1 | 台灣,高雄縣 | 87010 | 37 | 傳教士 | 蔡有全於76年8月30日在國賓大飯店召開成立「臺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總會」大會,被推舉為主席,當進行討論該會章程草案至第3條時,會員許曹德提議將該條第2項改為「臺灣應該獨立」,蔡有全亦有此意向,附和其意而將之交付討論,經表決通過將「臺灣應該獨立」列入該會章程,作為全體會員之行動綱領,會後隨即發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合40年來,老中青三代的苦難志友,挺身而出再出發……以期展開臺灣新民族自立自救運動,而達到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之成立宣言,同日晚上7時10分許,該會在台北市金華女子國民中學操場舉行同歡 | 有期徒刑11年,禠奪公權5年,減處有期徒刑7年4月,禠奪公權3年4月。 | 執行徒刑2年7月9日。 | |||||
1874 | 1830 | 陳正然 | 男 | 91010 | ||||||||||||
1875 | 1831 | 曹昭蘇 | 男 | 1926/1/23 | 江蘇,崑山縣 | 50281 | 25 | 通信兵第8團第3營第9連第1排上等兵 | 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因匪軍迫境,思想動搖,同年6月間在江西萬安縣參加劉匪伯誠部興建會,準備歡迎匪軍,冀保生命財產。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及彭文龍等人分別於38年8月間及39年元月2日攜帶符號逃亡。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彭文龍、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等在本部總政治部供認不諱;惟被告等於審理中均翻異前供,經發保密局偵查亦認彭德懷最近17、8年以來遠在西北等地,未返江西贛州,無其直屬部隊,彭文龍等上項供述,當非真實。但查38年6、7月間,匪軍過江,共匪份子到處滲入,彭匪德懷本人雖不在江西,其匪黨假名誘惑,劉伯誠為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876 | 1832 | 丁螢雪 | 女 | 99099 | ||||||||||||
1877 | 1833 | 丁錦昌 | 男 | 台灣,台南市 | 48050 | 23 | 教員 | 丁錦昌經蔡鐸介紹與林思源復由林思源介紹與台南縣新豐區初級農業職業學校校長陳福星在該校任教員(按該校為共黨機關林思源亦在該校任教員)為林思源抄寫共產主義宣傳品往來台南嘉義間傳遞文件。 | 08年 | |||||||
1878 | 1834 | 丁藩雄 | 男 | 99099 | ||||||||||||
1879 | 1835 | 尹和福 | 男 | 99099 | ||||||||||||
1880 | 1836 | 孔榮鋒 | 男 | 四川,墊江縣 | 64018 | 29 | 陸軍第五八一工兵群框桁橋連上士文書 | 組織「守望社」於共匪攻台時裡應外合擬就「守望社」簡歷及宣誓書草稿,內容載該社之目的,為擁護中國共產匪黨,?忠毛匪,打倒賣國獨裁之蔣╳集團,消滅西方殖民勢力,澈底實行共產主義世界。 | 06年 | |||||||
1881 | 1837 | 尤來榮 | 男 | 1927/5/15 | 台灣,彰化縣 | 50316 | 22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尤來榮於38年6月參加叛亂之組織「讀書會」、「歌謠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882 | 1838 | 方守仁 | 男 | 99099 | ||||||||||||
1883 | 1839 | 方晉祥 | 男 | 1923/12/1 | 福建,雲霄縣 | 50920 | 28 | 商 | 與叛徒接近思想不純。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2年10月19日 | |||||
1884 | 1840 | 日金英 | 男 | 99099 | ||||||||||||
1885 | 1841 | 王 任 | 男 | 1926/7/23 | 浙江,長興縣 | 50346 | 24 | 台灣省立工學院電机系學生 | 王任故意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於38年4月28日致函其表弟吳志一,勸令返還崑山原籍,加入工作,並自稱京滬「解放」後亦將從福建回返參加農村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1886 | 1842 | 王天儀 | 男 | 1927/10/19 | 河南,舞陽縣 | 60064 | 34 | 羅東中學五結分校教員 | 王天儀於38年5月向匪南京市公安局登記報到,參加坦白會數次,由匪幹發言抨擊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887 | 1843 | 王文山 | 男 | 1937/6/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3 | 19 | 農 | 王文山於40年春在其家中,由叛徒陳春慶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888 | 1844 | 王永吉 | 男 | 1923/2/12 | 台灣,澎湖縣 | 80011 | 57 | 永吉鐵工廠老闆 | 王永吉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自69年3月間至同年7月間,每於下午6時許,在高雄市七賢國中旁愛河公園內,向民眾發表:「中共沒有貪污官僚腐敗的政府」、「共匪的飛彈試射的命中率很高,誤差不到十公尺……共匪海軍演習相當成功,飛彈打得遠又準」等為匪宣傳言論。 | 感化3年 | 感2年10月24日 | |||||
1889 | 1845 | 王玉燕 | 女 | 99099 | ||||||||||||
1890 | 1846 | 王成春 | 男 | 1924/5/12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7 | 工 | 同案被告曾福禮於38年12月間任職玉井糖廠警衛隊警長時即參加朱毛匪幫,積極執行組織指示,以其職位之便吸收王成春等人,圖團結警衛力量,以備匪幫攻台作為內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891 | 1847 | 王佑民 | 男 | 1927/8/27 | 河南,孟縣 | 50025 | 26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892 | 1848 | 王志福 | 男 | 99099 | ||||||||||||
1893 | 1849 | 王秀娥 | 女 | 99099 | ||||||||||||
1894 | 1850 | 王宗霖 | 男 | 1935/5/4 | 台灣,桃園縣 | 72030 | 37 | 桃園縣復興鄉村幹事 | 王宗霖於52年7月就讀桃園農業學校時,經王阿繁介紹參加由李義平、邱致明(已決犯)所組織「山防隊」,由李義平指派負責宣傳,攻訐政府,誇耀共匪進步及利用機會吸收山胞加入該「山防隊」組織等任務,同年在高匪博道宿舍,吸收林振文、陳文雄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374號減刑8年 | ||||
1895 | 1850 | 王宗霖 | 男 | 1935/5/4 | 台灣,桃園縣 | 75777 | 40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374號減刑8年 | ||||
1896 | 1851 | 王明義 | 男 | 99099 | ||||||||||||
1897 | 1852 | 王邱貴 | 男 | 99099 | ||||||||||||
1898 | 1853 | 王阿清 | 男 | 99299 | ||||||||||||
1899 | 1854 | 王昭然 | 男 | 大連市 | 52178 | 24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加油伕 | 王昭然係匪區漁民或商人被俘編入該艇服務因妻兒尚留匪區常懷投匪返家之念該池金甫因受王林清王昭然董傳昌等所云?船投匪可獲匪之光榮牌及米二十?等等榮譽之誘自為首領共?暴動劫船投匪。 | 死刑 | 死刑 | ||||||
1900 | 1855 | 王津平 | 男 | 99099 | 統盟,1999/10/1參加 | |||||||||||
1901 | 1856 | 王若洋 | 男 | 99099 | ||||||||||||
1902 | 1857 | 王振霖 | 男 | 99099 | ||||||||||||
1903 | 1858 | 王桂儒 | 男 | 1928/3/7 | 山東,煙台市 | 71025 | 42 | 工 | 王桂儒平日經常閱讀匪「新民主主義論」等書,致思想傾向匪黨,58年9月間結識簡永松,見其思想亦屬偏激,遂沆瀣一氣。同年12月,王桂儒草擬「台灣人民民主解放陣線政治綱領」、「人民革命計劃方案」交與簡永松閱覽,隨陰謀議成立「台灣人民民主聯合解放陣線」,以武力推翻政府,嗣後復以收音機收錄匪播,由王桂儒撰寫「台灣人民當前的革命路線問題」等文稿,并購買鋼版、臘紙、鐵筆,計劃將上述資料印刷,以廣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新民主主義論」一冊、「台灣人民民主聯合解放陣?政治綱領」「人民革命計 | 徒刑8年 | |||||
1904 | 1859 | 王桐西 | 男 | 1917/11/29 | 台灣,高雄市 | 65031 | 49 | 台灣高雄鐵路機械廠技工 | 王桐西於37年間,經董登源吸收,參加該廠共匪工會組織,參與董及李份所主持之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董登源 | ||||
1905 | 1860 | 王海波 | 男 | 1924/5/20 | 河南,南陽縣 | 70018 | 46 | 嘉義公車稽查組長 | 王海波係前華中補給司令部汽車隊中尉隊附,38年12月5日在廣東欽州被匪俘虜,編入後勤部隊,為匪輸送物資,同月間,參加共產匪黨為預備黨員,39年1月3日李匪交付王海波銀元廿五元,囑由香港前往海南島向其原屬部隊報到,滲入為匪工作,同年4月間在海南島隨該部隊來台,後經資遣脫離軍職,46年初考入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工作,自47年起至57年間,經常在該處辦公室及宿舍等地向同事林維涵等多人發表共匪強大,反攻無望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438號減刑8年 | ||||
1906 | 1860 | 王海波 | 男 | 1924/5/20 | 河南,南陽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438號減刑8年 | ||||
1907 | 1861 | 王清圳 | 男 | 1927/6/29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27 | 主計員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908 | 1862 | 王清泉 | 男 | 1926/10/3 | 台灣,台北縣 | 53072 | 27 | 農 | 王清泉於37年12月經由叛徒田進添介紹,繕交履歷表參加匪共組織;與已決犯張秀伯、自首犯高山外等,同受田某領導共一小組,時相往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909 | 1863 | 王清雄 | 男 | 1955/1/5 | 台灣,彰化縣 | 78040 | 23 | 工 | 王清雄於62年起,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偏激,不滿現實,同年7月在彰化鹿港洽記貿易公司工作時,適與陳金鎮共事,經常交談,遂共萌叛亂意念,迄至64年春節,二人即密謀籌組「興台會」之叛亂組織,企圖勾結共匪,推翻政府,王清雄先後於64年清明節,及65年間,在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同為木刻工之黃峻德等表示願意籌謀組織,陳金鎮亦於64年春節期間,及65年8、9月間,在彰化及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黃得時及郭湧坡加入。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910 | 1864 | 王陳阿玉 | 女 | 99099 | ||||||||||||
1911 | 1865 | 王超凡 | 男 | 99099 | ||||||||||||
1912 | 1866 | 王嵩岳 | 男 | 1923/12/30 | 台灣,台中縣 | 專科 | 50240 | 28 | 斗六國民學校教員 | 王嵩岳係台中霧峰鄉國民學校教員,於38年1月與林祿山同時,由李橋松介紹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913 | 1867 | 王夢遠 | 男 | 1932/11/26 | 吉林,伊通縣 | 61081 | 30 | 無 | 王夢遠於37年4月25日,被匪俘虜,先後在匪軍第八師文化訓練隊,衛生隊及伊通縣匪偽貿易局受訓,38年7月加入偽「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為團員,歷任吉林公主嶺匪糧食公司檢斤員,計算員,及職工合作社主任等偽職。46年1月,接受劉姓匪幹派遣來台,長期潛伏,相機發展組織。46年4月23日,偽裝反共難民身份,由匪竊據地區潛至香港。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6年3月2日 | (64)諫減字第0128號減刑15年 | ||||
1914 | 1867 | 王夢遠 | 男 | 1932/11/26 | 吉林,伊通縣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有期徒刑16年3月2日 | (64)諫減字第0128號減刑15年 | ||||
1915 | 1868 | 王福堂 | 男 | 1924/7/13 | 台灣,台北市 | 55107 | 32 | 商 | 被告王福堂對於本年4月15日、5月10日、21日先後捏造假冒林惷等69人聯名,及以其日據時代,日名橋口謙次3次以日文寄函日本首相鳩山一郎,聲稱台灣人民一定要將政府推翻,請轉達聯合國同情支持,予以解救等語之事實,已據在本部保安處及偵審各庭,迭次供認不諱,並有獲案之原函3件附卷為證,犯情極為明確。2. 查該被告王福堂具有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意圖,惟其寄函日本首相尚非著手實行直接顛覆政府之活動,而係顛覆政府之預備行為,自應衡情依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論處,又其捏造假冒林惷等69年聯名信函寄發,應係偽造私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916 | 1869 | 古芹香 | 男 | 台灣,屏東縣 | 小學 | 54104 | 42 | 僱工 | 04年+感化 | 5條起訴改9條判決。 | ||||||
1917 | 1870 | 古瑞弘 | 男 | 99099 | ||||||||||||
1918 | 1871 | 古瑞雲 | 男 | 99099 | ||||||||||||
1919 | 1872 | 古滿興 | 男 | 1917/4/5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5 | 南莊鄉公所文化股主任 | 蕭春進於38年1月間,經在逃之孫阿泉介紹,在宋松財家參加朱毛匪?,吸收古滿興、鍾錦英二人,領導徐鼎房、黃昌祥擔任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南莊分部南埔小組」組長,開會討論吸收叛徒、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並由在逃之宋松財指示籌款購置武器,以及受其交與之「光明報」「怎樣做共產黨員」等書刊轉付黃昌祥、徐鼎房閱讀。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4年10日 | |||||
1920 | 1873 | 史庭輝 | 男 | 1947/6/30 | 浙江,紹興縣 | 74058 | 27 | 台東縣卑南國中教員 | 史庭輝因前在匪區受匪偽教育多年,思想傾匪,51年6月間來台,62年任教台東縣卑南國民中學,於63年2月下旬某晚,在該校教員宿舍內,與同校教員容錦生,密議成立「台灣解放小組」,決定發展組織,印發傳單等,以助顛覆政府,並將錄製匪播歌曲,錄音帶35捲,在港購置匪樂譜3本,抄寫匪樂譜4本,以備宣傳之用。同年3月間,先後在台東師專及卑中教員宿舍分別吸收師專學生王郁惠,卑中學生黃明斌、張學益等3人,參加該「台灣解放小組」,並交付王郁惠吸收同志,對政府放冷槍,研究製造炸藥技術等任務。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錄音機、電晶體收音機各乙部, | 徒刑10年 | |||||
1921 | 1874 | 田慶有 | 男 | 1928/5/2 | 遼寧,遼陽縣 | 52175 | 25 | 陸軍裝甲兵旅司令部少尉 | 田慶有在遼陽共匪機關報遼河日報社充印刷工人時曾加入匪黨,嗣因匪軍撤退失業改入新一軍教導總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922 | 1875 | 白金芳 | 男 | 99099 | ||||||||||||
1923 | 1876 | 任 義 | 男 | 1930/8/15 | 湖北,浠水縣 | 80051 | 50 | 公 | 任 義於68年1月24日,以探親名義赴港,受其大陸實施四個現代化績效良好宣傳之影響,於同年月26日,央請其姐夫帶往「中國旅行社」洽辦中共護照,表明前往大陸之意願,詎候時2日,洽辦護照之事未獲回音,乃於28日書寫信函乙封,投寄其在大陸之胞兄任 孝,函內明確堅決表示投靠中共意願,要求給予武器,指示聯絡方法,俾為統一台灣貢獻力量,另於函內洩漏我郵電檢查機密工作等情形。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0日 | |||||
1924 | 1877 | 向整坤 | 男 | 99099 | ||||||||||||
1925 | 1878 | 朱 飛 | 男 | 57027 | 29 | 工 | 38年10月,經許火樹之吸收,化名洪明址,參加外圍組織「?肉會」,閱讀匪書,參加檢討會,並聽從許匪火樹之命,將匪書交與另案自首份子朱天經閱讀,介紹該朱天經加入?肉會,由朱天經之自首而獲案 | 無期 | 2016/2/5 | 由許火樹介紹加入豬肉會。 | ||||||
1926 | 1879 | 朱兆鎮 | 男 | 1927/2/22 | 台灣,苗栗縣 | 即朱兆鍞。 | 52108 | 26 | 農 | 連東信於38年4月至39年1月間先後吸收朱兆鎮林源昌等加入匪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即朱兆鍞 | |||
1927 | 1880 | 朱俊德 | 男 | 99099 | ||||||||||||
1928 | 1881 | 朱進生 | 男 | 1927/8/23 | 福建,東山縣 | 70201 | 42 | 雲林縣虎尾國小教導主任 | 黃家昇、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外集」一本沒收。 | 徒刑6年8月 | |||||
1929 | 1882 | 朱煒煌 | 男 | 1928/8/30 | 台灣,新竹縣 | 51034 | 25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工人 | 朱煒煌、鍾色等人均係台灣省工礦公司紡織廠工人,於38年底、39年初,先後經匪新竹地區工委會紡織支部書記,即另案被告劉賽慧之吸收加入匪工會或讀書會組織,除鍾色外均繳有自傳,繼即分別成立小組,受劉匪領導,經常在劉匪及黃匪樹滋家、新竹公園與廠內樹下等處集會研究匪黨主義,朱煒煌亦曾介紹余榮清加入匪黨組織未果。嗣朱煒煌以小資產階級意識濃厚、興趣淡薄致為黃匪開除黨籍。被告朱煒煌對於前開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均經供認不諱,互證屬實,核與另案被告劉賽慧所供情節相符,且據本部保安處抄附另案匪犯黃樹滋所具各該被告案情節略,及被告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1年9月19日 | |||||
1930 | 1883 | 江兆水 | 男 | 1924/8/19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9 | 農 | 張 旺與林希鵬合組中區小組起草新農會章程,共負發展新農會之組織,經常住梁 標家中透過梁 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紹、梁 青、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且常時招集江兆合、江雲水、江兆水至其家中開會,宣講匪黨政策,勸誘參加,江兆合口頭應允參加匪新農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931 | 1884 | 江宗貴 | 男 | 99099 | ||||||||||||
1932 | 1885 | 江近岳 | 男 | 99099 | ||||||||||||
1933 | 1886 | 江建基 | 男 | 1948/4/1 | 台灣,台北市 | 84011 | 36 | 商 | 江建基非法居留日本期間與張廖富源交往,並透過渠認識中共負責鰻苗出貨之張維松、丁向陽等2人,居間介紹國內不知情商人彭炳煜向張廖富源在日所開設之貿易公司購買鰻苗,並受張廖之指使,擔任與中共張、丁2人之購買鰻苗聯絡工作。71年10月間,江建基明知張廖富源係為中共蒐集情報,惟為獲得鰻苗貨源,竟昧於私利,在與張某談話之時,告知渠於63年在海軍服役時,我國艦艇、裝備等兵力狀況。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4年。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3月16日 | |||||
1934 | 1887 | 江智士 | 男 | 99299 | 10068江智土? | |||||||||||
1935 | 1888 | 江登美 | 女 | 99099 | ||||||||||||
1936 | 1889 | 江雲濤 | 男 | 1930/12/6 | 安徽,懷寧縣 | 50053 | 22 | 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 | 張仲勛係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在該校秘密發起組織非法團體,以三民主義革命力行會為號召,親擬組織綱領草案,預定暗殺軍政要員,並密謀叛亂,同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召集籌備會議4次,崔勝英於3月18日由晏仲甫介紹參加,劉仕長、江雲濤於元月22日及2月29日由張仲勛介紹參加,旋定於3月18日在金門北門街晏仲甫家正廳舉行宣誓。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937 | 1890 | 江慶忠 | 男 | 1931/1/20 | 台灣,新竹縣 | 50370 | 20 | 台灣合會儲蓄公司竹南分公司助理員 | 江慶忠與匪黨江泰湧等有極深友誼,時相過往,閱讀匪黨書籍,思想未免左傾。 | 感訓6月 | 感化1年21日 | 江泰勇 | (39)安澄3567無此人。 | |||
1938 | 1891 | 何茂松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1149 | 22 | 陸軍第二三醫院少尉技術員 | 同學顏銘利介紹何茂松、何介紹已自首之蔡聰智與金木山先後在溶劑廠樓上及何茂松服務之省立嘉義醫院參加開討論會兩次聽金木山評述時局分別接閱中共全國代表大會記錄或左傾書籍宣傳品。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
1939 | 1892 | 何海棠 | 男 | 99099 | ||||||||||||
1940 | 1893 | 何陳素秋 | 女 | 99099 | ||||||||||||
1941 | 1894 | 余多喜 | 男 | 99099 | ||||||||||||
1942 | 1895 | 余松柏 | 男 | 1930/1/10 | 台灣,台中市 | 50297 | 24 | 畜牧 | 余松柏於38年夏秋之間由賴朝成吸收參加匪幫組織,並保管賴朝成所轉交之匪旗。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1943 | 1896 | 余阿興 | 男 | 1938/7/18 | 台灣,台南市 | 80031 | 42 | 工 | 余阿興原係美麗島雜誌社台南服務處職員,應邀參加68年12月10日集會,胸貼三色標誌高撐紀念世界人權日,在車前開導並在中正四路、南台路口持火把率先毆打執行勤務之憲兵連長吳欽裕成傷,對於施明德等指揮暴動率先助勢。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9月23日 | |||||
1944 | 1897 | 余建雲 | 男 | 1929/2/21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26 | 工 | 余建雲於38年冬經另案已確定被告賴牡彬吸收參加叛亂組織,研讀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945 | 1898 | 余乾昌 | 男 | 1949/3/8 | 台灣,彰化縣 | 69024 | 19 | 工 | 余乾昌於57年4月24日在彰化縣員林育英國民學校廁所門上書寫「毛澤東萬歲」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1946 | 1899 | 吳 文 | 男 | 1943/6/18 | 台灣,屏東縣 | 80032 | 37 | 傳教士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2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 | |||||
1947 | 1900 | 吳大清 | 男 | 99099 | ||||||||||||
1948 | 1901 | 吳月美 | 女 | 99099 | ||||||||||||
1949 | 1902 | 吳水發 | 男 | 99099 | ||||||||||||
1950 | 1903 | 吳玉燕 | 女 | 99099 | ||||||||||||
1951 | 1904 | 吳再成 | 男 | 1951/12/5 | 台灣,雲林縣 | 82022 | 31 | 計程車司機 | 吳再成於70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駕駛計程車搭載乘客梁忠誠、尚治國二人,由板橋前往台北市中華體育館途中,對梁、尚二人發表:『台灣不自由,而大陸的共產黨是自由的』、『台灣人民百分之七十都喜歡跟共產黨來往,最好大陸能跟台灣來往,外省人才能回去』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1)障裁字第0017號 | ||||
1952 | 1905 | 吳再興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7063 | 33 | 台灣鐵路管理局嘉義機務段助理工務員 | 受李瑞東之反動教育吳再興於38年夏由李瑞東吸收參加組織曾受李瑞東之領導教育。 | 10年 | 10年 | ||||||
1953 | 1906 | 吳呈輝 | 男 | 99099 | ||||||||||||
1954 | 1907 | 吳辛田 | 男 | 1929/2/20 | 台灣,屏東縣 | 54082 | 26 | 屏東水利委員會東港分會佳冬工作站雇員 | 吳辛田、楊俊謨同於38年間,在屏東縣石光村吳辛田家附近公路旁,經自首分子李鹿吸收宣佈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其領導教育。上開事實業經吳辛田、楊俊謨等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各該被告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955 | 1908 | 吳佳為 | 男 | 1931/1/11 | 台灣,台北市 | 50316 | 20 | 台北電信局報務佐 | 同案被告張添丁於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後,復吸收吳佳為等人加入,公開組織「讀書會」,從事宣傳及教育群眾工作,調查電信局情形,以備匪軍登陸接收。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956 | 1909 | 吳孟學 | 男 | 1925/8/22 | 河南,禹縣 | 55153 | 31 | 台灣茶葉公司平鎮茶葉試驗所技術股長 | 被告吳夢學於35年10月由政府分發台灣大學農藝系就讀,與在逃匪嫌鄭約翰過從甚密,至38年4月「46學潮」發生,中斷往來,但因不滿現實,曾於43年間先後向同鄉王保順談論「英國人看了匪區南北一致扭秧歌,感覺很害怕,以這麼大的國家,這麼多的人口,能夠團結一致。」、「雖然我方報紙宣傳匪在實行奴化制度,可是人家是認真做,他們能控制幾百萬人從事建設,實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國民黨自革命以來就沒有做事」及「總理遺教之實業計劃已因時代之進步而不適用」等荒謬言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957 | 1910 | 吳明法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6 | 關嗣國校教員 | 黃秋永吸收吳明法加入組織。 | 10年 | |||||||
1958 | 1911 | 吳東輝 | 男 | 99099 | ||||||||||||
1959 | 1912 | 吳邱仁 | 男 | 99099 | ||||||||||||
1960 | 1913 | 吳邱月 | 女 | 99099 | ||||||||||||
1961 | 1914 | 吳金良 | 男 | 1928/2/17 | 河北,肅寧縣 | 50041 | 22 | 永脩鑑槍砲一等兵 | 吳金良充任永脩鑑槍砲一等兵,39年4月14日,吳與鄭龍華在該艦洗臉室走廊商討將永脩鑑開往上海。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962 | 1915 | 吳金鐘 | 男 | 1928/4/23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25 | 農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陳維芳于39年初,吸收吳金鍾、溫阿德加入匪幫組織。被告林建昌、吳金鍾、溫阿德雖在本部審判時矢口否認參加匪黨組織,但查被告吳金鍾、溫阿德于39年初,經匪陳維芳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均據該被告等在保安處偵訊時分別供認在卷,核與其自白書所述相?合,並經同案被告林嘉鴻、陳維芳互證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963 | 1916 | 吳阿海 | 男 | 1925/5/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7 | 泉興碾米所會計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964 | 1917 | 吳雨村 | 男 | 1919/12/21 | 湖南,華容縣 | 76091 | 57 | 省立嘉義商職教員 | 吳雨村在25年,執教湖南省華容縣立第一小學時,加入共產黨。31年5月間,吸收朱孝生參加共黨,36年華容地區合鄉併保,受共黨指使與協助,當選大乘鄉長。38年8月華容淪陷後,將聯?隊槍枝透過白樹藩繳給共匪。復受白派遣,於同年底,赴香港九龍元朗吳泰選所經營之農場接運站,39年3月來台潛伏,51年10月間,劉祖儀來台取聯,指示伺機蒐集情報,因工作困難未予進行,56年自國軍退伍後,經常與在台之同黨分子何光曙、黎鳳儀、周金聲、劉開運、張先棠、羅錫福等聚會。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4月24日 | 周金聲 | ||||
1965 | 1918 | 吳建賢 | 男 | 99099 | ||||||||||||
1966 | 1919 | 尤昭榮 | 男 | 1932/2/6 | 台灣,台中市 | 改名吳昭榮。 | 50070 | 19 | 製餅業 | 尤昭榮進入武裝基地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原名尤昭榮 | |||
1967 | 1920 | 吳炳坤 | 男 | 1935/12/10 | 台灣,台南市 | 61035 | 25 | 陸軍軍官學校地三十期學生 | 吳炳坤於民國48年9月28日,組織「自治互助會」,自任總理,主持其事草擬章程及入會誓詞。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9月12日 | |||||
1968 | 1921 | 吳哲雄 | 男 | 1929/8/11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判刑 | 52078 | 24 | 嘉義汽車貨運公司朴子鎮辦事處業務主任 | 吳哲雄原係台灣大學政治系學生,38年10月間經張璧坤介紹,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與張璧坤、張英杰為一小組,在未參加匪幫組織以前,吳哲雄曾於38年暑假期中參加由張璧坤主持之集會計5次,研討唯物論辨證法及大陸學生活動等情形。於同年不記日期向黃則林宣傳匪軍在大陸勝利及煽動其認識時代,旋將「青年修養」、「蘇聯黨史」等反動書刊交黃閱讀。40年4月間曾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交付感化3年。 | 徒刑17年11月24日 | 54101案處刑滿後感化3年 | |||
1969 | 1921 | 吳哲雄 | 男 | 1929/8/11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判刑 | 54101 | 30 | 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曾受馬時彥等之宣傳,抄錄匪之文件,暗自閱讀,經台灣軍人監獄查覺,報奉國防部發交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嗣奉國防部四十七年度覆普晶字第八十七號判決,撤銷原判決,發?本部更審。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三年 | 2017/11/24 | 52078案處15年 | |||
1970 | 1922 | 吳娟娟 | 女 | 99099 | ||||||||||||
1971 | 1923 | 吳崇晃 | 男 | 1927/8/7 | 台灣,台中縣 | 50709 | 24 | 南投糖廠工人 | 吳崇晃於38年12月間經由廖學經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1972 | 1924 | 吳張鑾 | 女 | 99099 | ||||||||||||
1973 | 1925 | 吳添貴 | 男 | 1914/3/16 | 台灣,台南縣 | 52235 | 38 | 商 | 吳添貴於38年6月間,在台南市經匪首李媽兜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與李媽兜、羅德輝在其家集會2次,先後繳會費3次共舊台幣26萬元,旋因周金源被捕聞風逃匿至高雄市岡山區橋子頭一帶,本(40)年8月20日經台南刑警隊捕獲解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9年2月 | |||||
1974 | 1926 | 吳清港 | 男 | 1924/8/24 | 台灣,桃園縣 | 51123 | 28 | 農 | 吳清港於38年10月間,經匪徒王石頭介紹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975 | 1927 | 吳媛仙 | 女 | 99099 | ||||||||||||
1976 | 1928 | 吳景星 | 男 | 1928/6/18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5 | 水利局斗六工程處看工 | 吳景星為另案被告張萬枝妻兄,對於張君言語不滿政府,行動詭密,及39年7月間,同案被告蘇榮生曾當面交閱解放新聞等,吳君竟予同情不即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2年10月15日 | |||||
1977 | 1929 | 吳斌雄 | 男 | 1928/10/19 | 廣西,蒼梧縣 | 54075 | 26 | 陸軍8115部隊上士射擊 | 吳斌雄於43年3、4月間,先後在該部隊營房第4、6、7號廁所壁板上,以鋼筆書寫「國民黨官僚腐化無能」、「國民黨就要完了」及「國家對不起我們」等荒唐語句。被告雖辯稱因不滿隊上連長指導員之不良作風,故出此洩恨。第查該首開語句係匪幫用以挑撥間離破壞政府威信之濫言,不論對隊上官長有無怨隙,不能引用匪幫濫言以洩私憤,而該營房廁所又為該部隊官兵公用,所書濫言為官兵所常見,其所為顯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應依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論罪。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1978 | 1930 | 吳殿魁 | 男 | 河北,晉縣 | 大學 | 陸大 | 56014 | 40 | 國防部史政處第二科上校科長 | 與已決匪諜蘇藝林係同學同事關係交情至為密切,39年1月9日、12日蘇匪先後將反動書籍「鋼鐵是怎樣鍊成的」及「羅亭」兩冊交於吳殿魁閱讀約一星期始行送還因而知悉蘇藝林之匪諜身份並曾同訪匪諜于凱又被告於談話中認為應多與同學聯繫以利叛亂之進行。 | 12年 | 12年 | D類。蘇藝林案關聯。 | |||
1979 | 1931 | 吳萬福 | 男 | 1925/3/13 | 台灣,台北市 | 49016 | 25 | 蓬萊國民學校教員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1980 | 1932 | 吳義男 | 男 | 1944/3/10 | 台灣,雲林縣 | 67030 | 23 | 海軍兩棲部隊海灘總隊小艇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帆纜上等兵 | 吳義男於54年4、5月間與黃建榮,共同謀議策劃「台獨」事宜,由黃負責行動,吳負責組織,由黃建榮草擬「宣傳重點」。並共商吸收簡中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981 | 1933 | 吳榮河 | 男 | 1929/9/25 | 台灣,台北縣 | 52190 | 24 | 水利局斗六工程處雇員 | 彭瑞炎、吳榮河與被告蘇榮生為同事,38年初彭君等3人共同發起組織讀書會,先後閱讀二條路觀察、新民主主義、解放日報等書刊,並經蘇榮生勸誘,均加入匪之組織水利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1982 | 1933 | 吳榮河 | 男 | 1929/9/25 | 台灣,台北縣 | 54101 | 30 | 受刑人 | 林聲發、徐維琛、顏錦華、陳正宸、吳榮河、吳哲雄、吳逸民均因曾犯叛亂罪,前經本部先後判處罪刑,移送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在執行期中,有另案判決已伏法叛亂犯馬匪時彥於民國四十二年二月在監發起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簡稱新聯會)之非法組織,企圖不軌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三年 | 徒刑15年 | |||||
1983 | 1934 | 吳榮泰 | 男 | 1927/9/29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6 | 農 | 吳榮泰於37年7、8月間以結拜兄弟方式,由匪蘇文安介紹加入其組織之匪研究會,與在逃之匪蔡文標為一小組,並由蘇匪領導開會3次,討論時局及共匪解放台灣、歪曲375減租等問題。上開等情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至臻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組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之罪處斷,惟吳榮泰係加入匪幫外圍組織,惡性較輕,自應按情節輕重分別科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984 | 1935 | 呂丁南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呂水閣之弟 | 50598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歷2p358錄與52009羅明懋關聯 | ||||||||
1985 | 1936 | 呂沙棠 | 男 | 1931/8/28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1 | 省立台北工業學校化學科三上學生 | 呂沙棠於39年3月由施教爐介紹參加匪黨,並吸收已自首之邱震東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986 | 1937 | 呂阿明 | 男 | 1929/1/15 | 台灣,台北縣 | 54065 | 26 | 電工 | 同案被告黃朝和於38年春,由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被告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等為匪徒,並集會講解匪幫理論,該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均以同樣情詞否認參加匪幫組織,但查渠等均在保密局將前開犯罪事實供明歷歷互相一致,且呂阿明於本部偵查時亦直認曾參加匪幫組織,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987 | 1938 | 呂建德 | 男 | 99099 | ||||||||||||
1988 | 1939 | 呂華璋 | 男 | 1925/6/15 | 台灣,桃園縣 | 即呂華章。 | 50587 | 28 | 商 | 共同被告呂華璋,陳清順,林有福,陳敬賢,陳振奇,林聲發,徐阿生,游昌雍,黃樹丙,邱木舜,邱垂本,李金水,卓金生,劉萬山,劉明錦,邱阿貴,陳永記,黃國和,吳慶,游金魚,吳清溪,李景昭,薛子健,吳阿壽,李陳,游則智,褚明順,莊榮輝,游石寶,邱鳳林,陳阿水,吳阿爐,鍾木玉。呂華璋於38年5月間在桃園農業學校附近,由在逃匪幹黃培奕介紹加入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海山地區圳子頭支部,充任書記。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交付感化3年。 | 徒刑第1案:15年 第2案:2年11月6日 | 即呂華章。 | |||
1989 | 1939 | 呂華璋 | 男 | 1925/6/15 | 台灣,桃園縣 | 即呂華章。 | 58090 | 33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呂華璋之筆記簿三冊內容係抄錄馬恩主義理論唯物論階級鬥爭及資本主義內在矛盾等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
1990 | 1940 | 呂進鳳 | 男 | 99099 | ||||||||||||
1991 | 1941 | 宋松財 | 男 | 自首 | 50567 | 本部根據自首份子宋松財之自白分別查獲並追出手槍五枝….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100號 | ||||||||
1992 | 1942 | 宋瑞臨 | 男 | 湖北,漢陽縣 | 大學 | 57030 | 36 | 新生報駐彰化特派員 | 宋瑞臨於民國卅五年底參加「民主同盟」以民盟身份與陳亞農許棠周西等於民國卅七年二月在台共同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被告宋瑞臨任委員兼宣傳處長 | 12年 | 12年 | |||||
1993 | 1943 | 宋澎生 | 男 | 99099 | ||||||||||||
1994 | 1944 | 宋麟風 | 男 | 1923/3/1 | 安徽,桐城縣 | 52217 | 30 | 香港時報台灣分社廣告外勤 | 宋麟風於38年間在台灣大學肄業時,曾與匪諜于凱組織耕耘社,研究農學理論,經常與于凱交往,平日受其宣傳,耳濡目染,思想顯有受其毒害,應予感化。嗣經簽奉國防部核准交付感化3年。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995 | 1945 | 巫金聲 | 男 | 1924/2/8 | 台灣,台北市 | 50589 | 27 | 協同運輸公司會計 | 巫金聲於37年由其表弟陳炳基介紹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996 | 1946 | 巫紹熹 | 男 | 99099 | ||||||||||||
1997 | 1947 | 巫義德 | 男 | 1924/4/15 | 台灣,高雄市 | 60036 | 37 | 無 | 巫義德於49年2月間,擬訂「解決中國政治問題六大原則」,交由高雄市成功印刷廠排印,預備於同月間第一屆第三次國民大會召集期中分發與國民大會各代表,聯合國秘書長哈瑪紹,各國駐華使節,各報社新聞記者,及海外僑領,以影響國民大會之開會成功,而達其顛覆政府之最終目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998 | 1948 | 李 九 | 男 | 1924/4/3 | 台灣,新竹縣 | 51042 | 28 | 新竹縣議會事務員 | 李九39年春由在逃之曾金火吸引加入匪黨外之讀書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999 | 1949 | 李 石 | 男 | 99099 | ||||||||||||
2000 | 1950 | 李 陳 | 男 | 1927/1/15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6 | 無 | 同案被告邱木舜於39年10月間,介紹李 陳參加叛亂組織,經常開會討論匪軍登陸協助作戰及破壞交通通訊等情,業據被告李 陳供認不諱,核與其在桃園警察局刑警總隊及偵查中所供情形相符,犯情明確,堪資認定,其於審理時雖不供承,惟其在桃園警察局刑警總隊供認歷歷如繪,核與同案被告邱木舜供述情形相符,犯情至為明顯,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001 | 1951 | 李 裁 | 男 | 1930/6/19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2 | 農 | 李裁、楊振南均於37年7、8月間,以結拜兄弟方式,由匪蘇文安介紹加入其組織之匪研究會,與在逃之匪蔡文標為一小組,並由蘇匪領導開會3次,討論時局及共匪解放台灣,歪曲375減租等問題; 被告李裁、楊振南、馬昆泰供認參與會議各情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查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002 | 1952 | 李文鈞 | 男 | 1926/3/10 | 福建,福州市 | 55044 | 30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汽車隊中士駕駛 | 李文鈞原係本部汽車隊中士駕駛,於44年間先後3次,在經理署廁所牆壁上,以香煙蒂、火柴桿書寫「○賊賣國集團」、「恐怖呀」、「殺○拔○」等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等情業據被告供認在卷,核與偵查所供相符,且有被告之自白書及其所寫「殺○拔○」之原文字跡可認,罪證確鑿,當堪認定,查經理署廁所乃公眾出入之場所,易為人見,被告所為,構成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 | 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15年 | |||||
2003 | 1953 | 李文勤 | 男 | 99099 | ||||||||||||
2004 | 1954 | 李日盛 | 男 | 江西,餘十縣 | 58038 | 26 | 陸總部軍事情報勤務?隊二大隊六中隊十三分隊中士情報士 | ?區?所內以草紙用紅藍鉛筆書寫「擁護毛主席」署名「追」又「偉大毛主席」署名「?」?紙放置枕頭下至同月二十二日投入意見箱內 | 03年6月 | |||||||
2005 | 1955 | 李永寶 | 男 | 99099 | ||||||||||||
2006 | 1956 | 李玉蘭 | 女 | 1935/1/16 | 台灣,台北縣 | 52143 | 20 | 農 | 李玉蘭於39年11月間,由另案被告廖有慶帶同叛徒陳春慶來家,吸收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007 | 1957 | 李石城 | 男 | 1935/5/7 | 台灣,台北縣 | 52143 | 21 | 農 | 李石城於41年8月間,在崙頭由鄭連發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008 | 1958 | 李江海 | 男 | 99099 | ||||||||||||
2009 | 1959 | 李吳秀娟 | 女 | 99099 | ||||||||||||
2010 | 1960 | 李來園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2121 | 28 | 工友 | 黃崇國、李來園均於38年夏季分別在台北市及台北縣蘆洲鄉,經另案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外圍愛國青年自治同盟,與另案匪徒陳文卿3人同一小組,受張金海之領導,李來園參與會議十餘次,並無內容僅係教育,由張匪金海講述匪偽「新民主主義」,灌輸反動思想,並學習匪黨歌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011 | 1962 | 李宗敏 | 男 | 99099 | ||||||||||||
2012 | 1963 | 李幸一 | 男 | 99099 | ||||||||||||
2013 | 1964 | 李拓荒 | 男 | 99099 | ||||||||||||
2014 | 1965 | 李旺輝 | 男 | 1929/11/10 | 台灣,高雄縣 | 50296 | 30 | 無 | 李旺輝於37年11月間,由基隆中學同事鍾里志介紹加入共黨,曾將共黨出刊之光明報及小冊子交與李珧香閱讀,並邀陳顯德參加組織未獲應允,旋該校奸匪案發遂潛逃返家到處藏匿。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015 | 1966 | 李明玉 | 女 | 99099 | ||||||||||||
2016 | 1967 | 李明祥 | 男 | 99099 | ||||||||||||
2017 | 1968 | 李明儒 | 男 | 1926/9/28 | 安徽,鳳台縣 | 53192 | 24 | 水利局新竹工程處職員 | 李明儒原在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任小隊長,於38年4月間,因貪污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判刑,監禁台北監獄,致內心憤激,思想左傾,迨39年9月出獄後,乃蒐集閱讀「唯物史觀精義」及「四世同堂」等反動書籍,並意圖加入匪黨組織。雖尚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思想偏激,不滿政府,顯已意志動搖,受毒頗深,聲請交付感化,應予照准。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42)審聲字第013號 | ||||
2018 | 1969 | 李明憲 | 男 | 1948/10/26 | 台灣,雲林縣 | 80031 | 32 | 商 | 李明憲係美麗島雜誌社台中服務處基金會委員,受該雜誌蠱惑,68年12月10日自台中前往高雄市參加上開集會,跟隨隊伍之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9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9月 | |||||
2019 | 1970 | 李松盛 | 男 | 99099 | ||||||||||||
2020 | 1971 | 李金水 | 男 | 1916/1/25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37 | 農 | 李金水於38年5月間,經另案已決犯蔡國禮煽惑誘騙參加牛犁會組織,以對抗地主,並嚴守秘密,嗣蔡國禮被捕,李君並曾詢問同案被告陳崇山轉詢另一同案被告郭清池,應否自首,因郭君告以無關而未自首,而牛犁會為匪變相之組織,縱其不知實情被騙參加,事後既未聲明脫離,仍無解其參加叛亂組織罪之成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2021 | 1972 | 李奕定 | 男 | 1924/12/30 | 廣東,潮安縣 | 50189 | 29 | 台中師範學校教員 | 李奕定於36年夏,在大同大學畢業後,與同學葉蕺園、薛國屏等5人組織烏托邦讀書會,為民盟外圍。至37年2月來台任台中師範教員,仍在校活動組織自由主義同盟,參加該校音專歌謠會,作不滿政府之演講。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022 | 1973 | 李茂發 | 男 | 99099 | ||||||||||||
2023 | 1974 | 李訓旦 | 男 | 1929/5/18 | 台灣,台北縣 | 54159 | 26 | 修理鐘錶 | 李訓旦與自首份子黃則榮居鄰相善,40年6月黃因叛亂案發,身份證為政府搜去,藏匿不便,將情告知李訓旦,託其代為覓得他人身份證,資以變造利用藏匿。李訓旦遂將陳再興託辦遷移戶口所交身份證,以新台幣50元賣與黃則榮,交由自首份子黃培奕變造以掩護藏匿。 | 有期徒刑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0年 | 黃則榮 | ||||
2024 | 1975 | 李偉福 | 男 | 1922/10/7 | 湖南,慈利縣 | 59024 | 37 | 慈利縣東嶽獅2260、2204、2207部隊上尉兵工管 | 李偉福於46年9月14日及47年2月24日先後以蔣╳╳才是豬,大家養他,及如果總統不是頓頓吃魚和肉,住的洋房大樓,恐怕早已投匪了,又於44年3月7日發表大陸上現在可能很好,我始終想回去,家裡有老婆小孩,衹是忘╳蛋政府不准我回去,及現在還幹什麼,只有絕對的等毛匪先生快來,才能過痛快日子等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8月21日 | |||||
2025 | 1976 | 李國彰 | 男 | 1929/3/30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093 | 23 | 台光電化工廠技工 | 劉坤泉於38年10月間由在逃叛徒呂榮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並奉呂匪之命於同月底吸收李國彰,同年冬吸收陳錦泉參加其組織,成立小組領導工作意圖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026 | 1977 | 李添木 | 男 | 1930/1/7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2121 | 24 | 農 | 李添木於38年4月在台北縣蘆洲鄉經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匪「愛國青年自治同盟」受張匪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死刑 | 56015案處死刑 | |||
2027 | 1977 | 李添木 | 男 | 1930/1/7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6015 | 28 | 受刑人 | 李添木(42)審三字第0071號判決以參加叛亂組織處10年刑,核定後發現李添木復於39年3、4月間介紹現已自首之李蒼?、張慶勝參加,與該李蒼?、張慶勝同一小組,由匪諜化名「黑子」者領導。嗣李添木於同年4月至6月間復時常通知李蒼?、張慶勝前往觀音山二重埔等地集會,受「黑子」教育,同年7月間李蒼?、張慶勝擬向政府自首,該李添木又予阻止之新事實,奉國防部45年2月3日(45)典兼字第二四三號令撤銷原判發還復審。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028 | 1978 | 李清增 | 男 | 1925/4/23 | 台灣,屏東縣 | 52328 | 28 | 東港糖廠製圖員 | 李清增化名李鐵民,於38年8、9月間,由另案匪徒邱運球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利用375減租宣傳為掩護,開會閱讀「光明報」、「新民主主義」等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10年 | |||||
2029 | 1978 | 李清增 | 男 | 1925/4/23 | 台灣,屏東縣 | 58090 | 28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被告李清增等於刑之執行中,思想仍未改正,竟將軍監提供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有關朱毛等匪言論,抄錄「土地法大綱」,「保衛無產階級底司令塔」,馬克斯「實踐活動」,「黑格爾辯證法」等暗自研讀。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2030 | 1979 | 李盛龍 | 男 | 1921/10/2 | 台灣,苗栗縣 | 52230 | 32 | 農 | 李盛龍對於38年11、12月間,由在逃叛徒江添進介紹參加匪幫外圍農民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031 | 1980 | 李喬松 | 男 | 1922/2/21 | 台灣,新竹縣 | 李碧霞之父 | 51042 | 30 | 省立新竹女子中學主計助理員 | 李喬松38年底由在逃之曾金火吸引加入匪黨外之讀書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032 | 1981 | 李復鑑 | 男 | 1906/3/26 | 台灣,新竹縣 | 50569 | 47 | 農 | 共匪自首份子林希鵬(台共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及在逃匪犯林佳楓,38年春常至李復鑑家宣講匪黨政治,且每次均由李復鑑邀約鍾阿道、葉阿平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與李復鑑因係鄰居,相識已久,思想亦均受薰染。同年7月林希鵬以叛亂犯經政府通緝,至11月間李復鑑等5人均已知悉,但在林希鵬每隔數日或十數日偕林佳楓至渠等住所隱避時,渠等仍常供給其食宿。39年,鍾阿千、鍾阿道、葉阿平復接受林希鵬交閱「土地法大綱」、「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及「綜合文摘」等匪黨書籍,受其教育。葉阿平、李復鑑、羅基壽並經介紹加入匪黨新竹海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即李福鑑 | ||||
2033 | 1982 | 李朝金 | 男 | 1927/11/13 | 台灣,台南縣 | 50290 | 24 | 農 | 李朝金、賴丁旺均受匪林瑞慶之誘惑,參加奸匪工作委員會楠西支部,李朝金並先後吸收賴海滿加入匪黨及擅將魏永漢等13名報與匪林瑞慶。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4年11月10日 | |||||
2034 | 1983 | 李善財 | 男 | 99099 | ||||||||||||
2035 | 1985 | 李勤連 | 男 | 1930/8/15 | 台灣,苗栗縣 | 52191 | 23 | 農 | 陳清華於38年11月間,經另案被告蕭春源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化名石寶。李勤連於同年12月間,亦經簫春源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化名東海。事經傅清河於41年5月15日,向苗栗縣警察局自首時供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036 | 1986 | 李源海 | 男 | 99099 | ||||||||||||
2037 | 1987 | 李煥榮 | 男 | 1927/2/22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6 | 農 | 家屬陳述:41年底,派出所工友叫先父去,當天晚上就送去東港分局了,隔日再送往屏東總局,聽說有不知名之刑警來問話,都問:「有參加什麼會嗎?」若答:「沒有」便遭毆打,全身是傷和血印,有如人間煉獄,到了台北時才放回來,前後大約關了4個月。據保釋察看份子名冊記載:李煥榮37年參加匪古芹香等主持之結婚會。 | 保釋 | 羈押2月11日 | |||||
2038 | 1988 | 李萬章 | 男 | 1948/11/20 | 台灣,高雄縣 | 67026 | 19 | 海軍訓練司令部士官學校新兵第三中隊學生二等兵 | 李萬章於55年10月17日晚8時許,在隊集合場軍歌教唱時,將「反共抗俄總動員」歌曲內之「驅逐俄寇,消滅?暴」詞句,公然改唱為「驅逐台?消滅中華」等反動言詞高唱,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039 | 1989 | 李經海 | 男 | 99099 | ||||||||||||
2040 | 1990 | 李詹炳妹 | 女 | 99099 | ||||||||||||
2041 | 1991 | 李壽官 | 男 | 1929/8/23 | 福建,林森縣 | 39032 | 22 | 咸寧艦輪機1等兵 | 參加叛亂組織核復預謀將咸寧開往上海將艦交付叛徒。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042 | 1992 | 李榮俊 | 男 | 99099 | ||||||||||||
2043 | 1993 | 李榮源 | 男 | 1928/12/10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4 | 教員 | 共同被告李榮源,李文通,戴順皆,王成家,蔣連芳,梁輝,李裁,李金城,吳榮泰,楊振南,馬昆泰,陸金城。李榮源供認於40年3月底經匪李東鍊介紹,加入匪黨參與小組會2次,閱讀匪「優生學」等反動書籍等情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至臻明確,應依法科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044 | 1993 | 李榮源 | 男 | 1928/12/10 | 台灣,高雄縣 | 58090 | 3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據案卡記載李榮源違反檢肅匪諜案件。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2年11月29日 | |||||
2045 | 1994 | 李碧霞 | 女 | 1924/1/24 | 台灣,台中縣 | 即陳李碧霞,李喬松之女。 | 54108 | 31 | 家務 | 李碧霞係逃匪李喬松之女、陳火城之妻,思想素受毒化,李匪喬松經政府緝捕逃亡後,李碧霞於39年間時往魏萬成家,向其宣講匪幫軍隊在大陸進展情形。被告對右開情事,堅不供承,但訊據自首份子李漢堂具結證稱:「42年3、4月間,魏萬成對我講李喬松逃亡後,其女李碧霞於38、9年間常到他家講大陸匪軍進展情形」,又經傳據魏萬成到庭結證屬實。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即陳李碧霞。 | |||
2046 | 1995 | 李遠香 | 男 | 1923/3/9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30 | 農 | 范阿全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等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接受曾榮進領導,彭木全、李遠香、彭柑耀等於同年11、2月間經匪徒曾興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匪曾興泉教育等情,業據范君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范君等參加叛亂組織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渠等在該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均屬空言殊無足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047 | 1996 | 李薰山 | 男 | 1922/7/5 | 台灣,新竹市 | 大學 | 49090 | 28 | 士林造紙廠職員 | 李薰山於民國36年5、6月間任台大助教時,經吳思漢之介紹,參加共產黨,因與該黨在台工作人李絜、劉沿光等熟識,嗣李薰山介紹林如堉一同參加,不時在林如堉處秘密集會,旋因公開以共產黨名義活動,難以發展,乃於同年改組為新民主同志會,便於號召,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吸收劉招枝、陳新財、周買為會員,輾轉介紹鄭文秀、許萬春、林溪海、倪阿明等參加,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2048 | 1996 | 李薰山 | 男 | 1922/7/5 | 台灣,新竹市 | 大學 | 52013 | 31 | 政治氾 | 李薰山於36年5、6月間任台大助教時,經吳思漢之介紹,參加共產黨,因與該黨在台工作人李絜、劉沿光等熟識,嗣李薰山介紹林如堉一同參加,不時在林如堉處秘密集會,旋因公開以共產黨名義活動,難以發展,乃於同年改組為新民主同志會,便於號召,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吸收劉招枝、陳新財、周買為會員,輾轉介紹鄭文秀、許萬春、林溪海、倪阿明等參加,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 |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期滿交付感化。 | |||
2049 | 1997 | 李德燦 | 男 | 99099 | ||||||||||||
2050 | 1998 | 李賴吉鄉 | 男 | 99099 | ||||||||||||
2051 | 1999 | 李錦榮 | 男 | 1928/8/21 | 台灣,台南縣 | 52215 | 25 | 新營糖廠助理員 | 鍾心寬領導廖坤林、廖森元分別擔任小組書記,並藉讀書會吸收李永木、李錦榮、吳萬昆等加入。廖森元並將李錦榮介紹予新營糖廠職員及潛匪之劉某領導,閱讀匪書籍新民生主義。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2052 | 2000 | 李鴻猷 | 男 | 1918/10/28 | 山西,陵川縣 | 52173 | 34 | 國防部第2廳中央通訊組上尉報務員 | 李鴻猷於37年4月間在察哈爾多倫擔任電台通訊工作,同月23日多倫棄守時將電台破壞,為匪俘3日,獲釋輾轉來台,未辦歸俘登記,迨39年5月間舟山撤退時,勸其同居之本部保密局特警組朱士彥脫離現職加入部隊,以便將來陣前起義。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053 | 2001 | 沈月桃 | 女 | 99099 | ||||||||||||
2054 | 2002 | 沈伯晃 | 男 | 1919/2/2 | 台灣,台中市 | 53126 | 34 | 台灣糖業公司台中總廠農業課曳引機駕駛 | 沈伯晃與叛徒王溪森係知交,於38年初,閱讀王君交付之反動書籍「辯證法」,並於39年9月間,代王君保管反動書籍共達206冊,旋復自行取讀「聞一多的道路」等反動書籍,沈伯晃好務邪說及閱讀反動書籍,思想有欠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2055 | 2002 | 沈伯晃 | 男 | 1919/2/2 | 台灣,台中市 | 55011 | 36 | 受刑人 | 沈伯晃前因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傾匪,經本部裁定報奉國防部核定交付感化,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織布廠學會計,於44年3月12日,以牛皮紙剪貼於該廠破玻璃窗上,形成匪幫五星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應依法論科。惟沈君供稱,當時持晒紗竹竿誤觸玻璃,碎片欲墜,照一般台灣人習慣,隨便剪幾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056 | 2003 | 沈鳳淵 | 男 | 99099 | ||||||||||||
2057 | 2004 | 貝雲勝 | 男 | 浙江,鎮海縣 | 61006 | 35 | 無 | 貝雲勝殺人劫船意圖投共。 | 15年 | ? | 殺人及2-3,從一重殺人論罪。 | |||||
2058 | 2005 | 辛水萍 | 男 | 99099 | ||||||||||||
2059 | 2006 | 辛進財 | 男 | 1922/3/5 | 台灣,台南市 | 53085 | 32 | 工 | 辛進財對於38年夏在高雄經獲案匪幹孫輝興介紹加入匪高雄?廠支部組織,與另案梁清泉、陳成等同一小組,受孫匪輝星領導,並參加其所召集閱讀匪書唯物論、光明報等。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2060 | 2007 | 阮天良理 | 男 | 1912/4/12 | 台灣,台中縣 | 52307 | 42 | 商 | 阮天良理(又名阮阿火),與廖金和交誼甚篤,40年間廖因逃避政府追緝,曾逃至阮天良理家中匿居於其所有草寮,且未報戶口,當時在逃之郭萬福、蔡金城暨現已自首之許分等亦時常留宿該山寮中,與廖同住,亦均未申報戶口;明知渠等為在逃叛亂犯竟故予容留隱匿。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又名阮阿火 | ||||
2061 | 2008 | 周子良 | 男 | 1928/1/10 | 台灣,台北市 | 50296 | 24 | 台北電信局報務佐 | 周子良在37年10月間,由同事張添丁介紹參加共黨外圍組織之讀書會,至三十八年夏建立支部,?任發展南港方面群眾工作,以期吸收同志。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062 | 2009 | 周世英 | 男 | 1927/11/10 | 四川,忠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8期學生 | 共同被告周世英、李建中、楊大綱、王令嫻、鄧治筠、李志方、辛 勉、張保仁、鄭金山、吳 淳、于雲祿、王佑民、馬興生、張象濟、鐘久安、沈德懿、邱承美、王世光、汪思孟、羅同伯。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063 | 2010 | 周平德 | 男 | 1939/2/26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41 | 商 | 周平德係美麗島雜誌社社務委員,事先參與12月9日之會議,並察看憲警佈署情形,12月10日身披紅布名條及三色彩帶手持火把參加遊行,在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前宣傳車上,以擴音機報告68年12月9日鼓山事件,煽惑群眾反警察情緒。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6月13日 | |||||
2064 | 2011 | 周永富 | 男 | 1926/6/11 | 台灣,嘉義縣 | 50726 | 24 | 番路鄉農會金融股長 | 周永富於38年12月參加叛亂組織,從事發展農民工作,吸收張棟材、王璟昌加入,並以房屋供叛徒黃石岩、黃弘毅等居住。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徒刑12年 | |||||
2065 | 2011 | 周永富 | 男 | 1926/6/11 | 台灣,嘉義縣 | 58090 | 3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違反檢肅匪諜案件:裁定周永富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感化2年19日 | |||||
2066 | 2012 | 周材堅 | 男 | 1939/7/13 | 福建,安溪縣 | 74064 | 36 | 計程車司機 | 周材堅原僑居印尼,于48年間,自印尼返回大陸匪區,接受共匪毒化教育,思想傾匪。民國56年間,逃離匪區來台。民國60年因犯殺人罪,羈押在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中,於筆記本上塗寫傾匪詩詞及文字,同年9月十三17日二次書寫反動黑函,致前行政院蔣副院長信中,濫言共匪強大,肆言詆譭政府,並稱:「你唯一的一條路是立即起義,投靠人民,則共產黨不會虧待你」等語,託同押房人犯周德新投寄未果。 | 交付感化3年,記傾匪文字筆記本乙冊,反動函件2封,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3)初特字第0041號 | ||||
2067 | 2013 | 周坤如 | 男 | 1926/2/3 | 江蘇,六合縣 | 49022 | 24 | 台灣省立高雄中學教員 | 周坤如於38年3、4月間,擅將教育部頒訂國文教本廢棄而以匪徒陳寵章、婁致端等選印之匪黨言論如「面對著新的現實」、「和戰是非論」、「監獄」、「夜語」、「魔」等分發與學生作補充教財,利用授課機會向學生演講歪曲事實,詆毀政府而有利於匪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068 | 2013 | 周坤如 | 男 | 1926/2/3 | 江蘇,六合縣 | 56030 | 3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軍監執行中組織政治犯,抄寫共黨理論互相研讀。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
2069 | 2014 | 周紹賢 | 男 | 1931/11/25 | 台灣,南投縣 | 51025 | 19 | 農 | 劉興政於38年12月間在臺中縣草屯鎮由另案被告劉哲源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南投區工作委員會草屯支部,奉劉哲源之命,於39年1月間,慫恿周紹賢參加該支部,同年春夏間,先後勸誘張清波等參加該叛亂組織未果。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070 | 2015 | 周彬文 | 男 | 1936/9/4 | 台灣,台北市 | 75010 | 39 | 印刷商 | 周彬文在台北市西園路經營瑞盛印刷行,緣有白雅燦為從事叛亂活動,於64年10月初,撰就主張召請叛徒彭╳╳返台,共建叛亂政權等荒謬言論之「聲明書」乙件,擬大量印刷散發,周彬文明知該文件內容為有利叛徒,仍允為承印,共計印出四萬五千份。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2071 | 2016 | 周許阿華 | 女 | 99099 | ||||||||||||
2072 | 2017 | 周凱石 | 男 | 1927/5/1 | 河南,濟源縣 | 61055 | 36 | 陸軍第八訓練中心訓練科上尉訓練官 | 周凱石於51年4月28日與馬志堅商議叛亂活動,周凱石等三人均一致應允在其工作單位聯絡發展組織,響應參加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9年4月9日 | |||||
2073 | 2018 | 周源欽 | 男 | 99099 | ||||||||||||
2074 | 2019 | 宗元魁 | 男 | 1919/7/21 | 河南,息縣 | 60040 | 45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特檢處屏東組中校組長 | 宗元魁於42年倡議以兵諫方式劫持總統,改革政府,於是年夏與李創、陳行夫在台南商討數次。於49年2月獲李創告知李公環之叛亂計劃後,乃函約李創並囑分約陳行夫、李公環等,於同年3月12日齊集台中台銀招待所商談合作問題。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4年7月28日 | |||||
2075 | 2021 | 林 拾 | 男 | 1925/4/2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8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事務員 | 林拾于38年由判決確定已執行之叛徒張萬枝吸收加入匪幫組織等事實,除被告羅金成、羅雨祥自認由被告曾木根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外,對于擔任組長迭次會議企圖擴大叛亂,及被告曾木根、藍春盛、張欽、陳沙、林水清、陳福添、潘弘杉、林拾等,對上開犯罪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卷查該被告等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076 | 2022 | 林新照 | 男 | 1921/3/19 | 台灣,花蓮縣 | 即林又年。 | 66040 | 45 | 農 | 林新照於52年5月初,在其花蓮縣瑞穗鄉瑞穗村瑞穗中學鄰近住宅內,草擬「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主張組織軍隊,以暴力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聯合政府,並在該辦法內釐定革命進行表,送陳賢德修改,陳閱後甚表贊同,未加修改,僅囑其將語氣加重,應林新照所請,將公有鋼板、鐵筆借予使用,並贈臘紙,便其繕印。林新照將所謂「革命辦法」印就廿三份,於同年6月初,以「台灣獨立革命團」之名義,分函郵寄台灣全省縣市長,煽惑各縣市長進行叛亂。嗣又刻「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團之印」,及化名「日洪」木質印章各乙顆。同年6月7日復以化名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9年7月20日 | 即林又年。(64)諫減字第0052號減刑8年 | |||
2077 | 2022 | 林新照 | 男 | 1921/3/19 | 台灣,花蓮縣 | 即林又年。 | 75777 | 5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有期徒刑9年7月20日 | (64)諫減字第0052號減刑8年 | |||
2078 | 2023 | 林文惠 | 男 | 1937/2/11 | 台灣,苗栗縣 | 52032 | 16 | 新竹縣立中學初中學生 | 新竹縣立中學初中學生,曾受該校長張棟蘭處罰過當,及圖書館主任丁子雲責令賠償遺失之書籍於41年4月25日在該校廁所內書寫「打倒專制國民黨」「擁護共產黨」「毛澤東史太林萬歲」「要加入本黨去丁子雲先生那堻囍W張棟蘭是吃錢官,我們要給他打下去,假設要參加這個清算黨,到高一報到,每人發一個標記」等,有利於叛徒之反動標語。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2079 | 2024 | 林月濤 | 男 | 50182 | 21 | 台大農學院學生 | 組織「SFG」黨,吸收黨員。 | 15年 | ||||||||
2080 | 2025 | 林仲威 | 男 | 1919/9/8 | 福建,長樂縣 | 75026 | 56 | 漁友航業公司董事長 | 林仲威於38年8月間,在福建省福州市經林西鉞介紹參加共產黨,旋又接受其派遣,在台灣、白犬、福州間,擔任蒐集與傳遞情報任務,於同年12月,自基隆返回福州時,將我國海軍軍艦在台之動態面告林西鉞,復於39年秋,在白犬島將其所蒐集我國海軍在台動態,及陳世昌蒐集之軍事情報囑由楊超雄密寫後,封送朱雲波帶返福州,交與林匪西鉞。40年5、6月間,於白犬島將在馬祖蒐集之軍事情報送由林匪滄圃帶回福州。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2081 | 2026 | 林先富 | 男 | 1931/4/21 | 台灣,桃園縣 | 51052 | 21 | 農 | 黃石貴、林先富等於39年4月間,受已自首匪幹郭成之介紹,參加朱毛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082 | 2028 | 林价良 | 男 | 1936/5/8 | 台灣,宜蘭縣 | 61030 | 26 | 宜蘭三星中學教員 | 林价良於49年5月中,經滿豁然囑付聯絡,並以兵變配合政變之計劃為其邀請之依據。嗣又派崔炳發赴宜蘭與林价良聯絡。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083 | 2029 | 林廷懷 | 男 | 1927/10/6 | 台灣,苗栗縣 | 52335 | 26 | 茶葉工廠技術員 | 林廷懷於37年12月間由張南輝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親寫自傳為加入手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月6日 | |||||
2084 | 2030 | 林秀峰 | 男 | 99099 | ||||||||||||
2085 | 2031 | 林坤鐘 | 男 | 1922/3/6 | 台灣,台北市 | 53066 | 32 | 三輪車伕 | 林坤鐘(起訴書誤為鍾)於38年9月間,由叛徒王忠賢煽誘,參加匪幫台灣省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辛維新受王匪領導建立小組擔任小組長,該組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及另案之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由王匪講解時局及匪新民主主義,對組員加以匪幫教育。迨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加 強外圍,乃派陳某、潘某2匪幹,持其親筆函件及三機原則(機動機警機密)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5百餘元作叛亂費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086 | 2032 | 林金助 | 男 | 1929/3/18 | 台灣,高雄市 | 52171 | 24 | 工 | 林金助曾於39年10月間及40年2、3月間,經蔡水岸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與林益三、蔡水岸同一小組,林金助曾聽蔡水岸講述貧人被富人欺侮,應改革社會及共產黨可改革社會等語3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087 | 2033 | 林金春 | 男 | 1928/2/16 | 台灣,宜蘭縣 | 51120 | 24 | 基隆市電信局報務佐 | 陳天助先後幫助謝錦榮吸收謝日成、林金春加入該讀書會,研讀匪邦黨章唯物史觀、青年修養及新中國雜誌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3年 | |||||
2088 | 2033 | 林金春 | 男 | 1928/2/16 | 台灣,宜蘭縣 | 58090 | 30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林金春對于報?所載鄭畏三懺悔錄批評謂「鄭一到山地即看不起同志忽視了組織對同志的豪毅不屈的實踐鬥爭說是流氓的結合不肯向群?學習」等語 | 交付感化 | ||||||
2089 | 2034 | 林阿清 | 男 | 99099 | ||||||||||||
2090 | 2035 | 林癸盛 | 男 | 1913/11/2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41 | 農 | 林癸盛明知李丁福、羅冬梨於40年9、10月,即在其甘蔗園內建築草寮匿居,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9月10日 | |||||
2091 | 2036 | 林秋連 | 男 | 99099 | ||||||||||||
2092 | 2037 | 林家田 | 男 | 1950/12/30 | 台灣,嘉義市 | 79019 | 29 | 外務員 | 林家田於67年4月6日,在六五B次南下對號特快火車上,向潘巨國、李善文等人公開發表大陸匪區的經濟繁榮,物價很低,人民公社都是幾十層大樓,看彩色電視機,人民很自由,軍隊裝備精良等利匪謬論。 | 感化教育3年 | (68)諫裁字第0006號 | |||||
2093 | 2037 | 林家田 | 男 | 1950/12/30 | 台灣,嘉義市 | 81017 | 31 | 醫院助理 | 林家田於69年6月6日下午1時許,在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中樂路六十九號之皮鞋店中,對店東何秋爐、林美玉及顧客等人散佈:「我們已計畫在北部集合知識分子,準備在今年(按指69年)國慶日與國民黨一拚,如國慶日無法實行加暴的話,那麼決定在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投票日發起,一舉推翻國民黨政府,你們注意看那一天的精彩好戲,現在嘉義地區是我負責,我要吸收知識分子,一起響應此一號召,共同推翻國民黨政府」等足以妨害治安,搖動人心之謠言。 | 有期徒刑7年 | ||||||
2094 | 2038 | 林恩魁 | 男 | 1922/2/1 | 台灣,高雄縣 | 51018 | 31 | 旗山醫院醫生 | 林恩魁於36年4、5月間,由在逃之朱毛匪黨台灣學生工作委員會委員劉沼光介紹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2095 | 2039 | 林振賢 | 男 | 1937/9/3 | 台灣,高雄縣 | 65013 | 28 | 空軍三一七六部隊中尉三級通訊情報官 | 林振賢於53年3月25日至同年10月24日間,在該管部隊廁所內先後八次分別以鋼筆或鉛筆在草紙及門框門板上書寫「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反動文字,遺留廁所內,任其傳播,又於同年8月17日在同一處所,以指甲刀捺柄在門框上刻劃「擁護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等反動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8月21日 | |||||
2096 | 2040 | 林振興 | 男 | 1925/12/29 | 福建,永春縣 | 77046 | 52 | 台南市大成國中教員 | 林振興於35年春,就讀福建省立福州體育師範學校時,經黃基成吸收參加共產黨,與郭坤祥、郭振勛等同一小組,在福州于山頂參加集會,迄未自首。 | 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郭振勛 | (66)諫判字第0025號,(66)諫判字第0062號,(66)覆普曉明字第0034號,(66)覆普曉晹字第0067號 | |||
2097 | 2041 | 林桂香 | 男 | 1930/3/11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3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記載:查本局刑警隊續緝獲本縣佳冬村非法組織青樂會份子計有林桂香等10名。 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林桂香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被保人:林桂香;案由:參加逃匪李丁褔組織。 | 保釋 | 羈押2月13日 | |||||
2098 | 2042 | 林桂蘭 | 女 | 99099 | ||||||||||||
2099 | 2043 | 林泰欽 | 男 | 1930/8/14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4 | 農 | 被告邱文清為自首份子廖振駒領導運用之??,39年8月間,轉介被告林泰欽、林鶴生、湯傳興與廖振駒發生??關係;40年1月又介紹被告詹阿榮與自首份子呂東聲發生??關係,38、9年及40年當廖振駒為政府通緝逃亡期中,被告邱文清為之掩護十餘次,?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且受廖振駒指示,向南崁調查政府緝捕當時在逃匪諜現已投案之林元枝、莊金棕等情形,向桃園調查刑警隊查捕匪黨情形,並囑如有刑警到大崙時須隨時報告,及民?對匪黨之反應情形亦須報告;又經常帶蔡宗霖、呂東聲、廖振駒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2100 | 2044 | 林國華 | 男 | 88055 | ||||||||||||
2101 | 2045 | 林清筠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30 | 教員 | 為叛徒散貼反動傳單之罪嫌 | 有期徒刑一年四月 | |||||||
2102 | 2046 | 林淵輝 | 男 | 1929/7/28 | 台灣,屏東縣 | 50277 | 24 | 台北市公用事業管理處汽車客技術員 | 被告林淵輝等於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國維等之叛亂集會,從中聽講共匪經濟理論、毀謗政府宣傳反動思想、吸收黨徒、發展組織等言論。被告林淵輝等對上開事實,均堅不吐實,但該被告等在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並經本部保安處偵查,均自白在卷,核其所供相互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揚振成到庭結證屬實,堪為裁判基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103 | 2046 | 林淵輝 | 男 | 1929/7/28 | 台灣,屏東縣 | 76020 | 24 | 大榮製鋼公司品管課長 | 林淵輝於63年間,不斷接受陳金火交閱「毛澤東傳」、「孫子與毛澤東戰略」等匪書影響,不能自拔,嗣復經陳金火介紹,常至三省書店,購閱匪書,並轉交周漢卿;鄭登雲、游剛、黃文華等人閱讀。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2104 | 2047 | 林陳寶慧 | 女 | 99099 | ||||||||||||
2105 | 2048 | 林傑光 | 男 | 99099 | ||||||||||||
2106 | 2049 | 林惠美 | 女 | 99099 | ||||||||||||
2107 | 2050 | 林景坤 | 男 | 99099 | ||||||||||||
2108 | 2051 | 林景耀 | 男 | 99099 | ||||||||||||
2109 | 2052 | 林智祥 | 男 | 99099 | ||||||||||||
2110 | 2053 | 林進源 | 男 | 99099 | ||||||||||||
2111 | 2054 | 林愛月 | 女 | 99099 | ||||||||||||
2112 | 2055 | 林源昌 | 男 | 1931/3/28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22 | 農 | 連東信於38年4月至39年1月間先後吸收朱兆鎮、林源昌等加入匪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113 | 2056 | 林嘉明 | 男 | 1931/3/31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8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林嘉明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114 | 2057 | 林維賢 | 男 | 1918/10/13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5 | 裁縫 | 林維賢因另案已決叛徒吳添貴係其同鄉同學,經常向其宣揚匪政,並於37年間,告知有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明知彼為匪諜而不檢舉,並出資舊台幣一百萬元,參加走私牟利,於吳添貴被捕後,仍與叛徒洪趙虎等繼續往返聯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5月13日 | |||||
2115 | 2057 | 林維賢 | 男 | 1918/10/13 | 台灣,台南縣 | 99099 | ||||||||||
2116 | 2058 | 林德英 | 男 | 1927/5/15 | 福建,上杭縣 | 54096 | 28 | 保安司令部警衛營突擊排1等兵 | 林德英周光漢係本部警衛營突擊排1等兵,隨隊調駐綠島新生訓導處擔任警衛,不耐勞苦,於42年5月27日晚及28日中午邀同士兵丁秀山、鄒可仙在海濱及公園內會商逃亡,由周光漢提議攜帶槍械,脅迫老百姓駕駛帆船逃往香港,擬赴大陸打游擊,如不成功,就投向共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117 | 2059 | 林慶祥 | 男 | 1931/12/3 | 台灣,彰化縣 | 高職 | 52126 | 22 | 工 | 林慶祥與另案已決黃瑞柳為幼年同學,39年9、10月間,黃君曾對林君宣傳共產黨使人人有工做,有飯吃,生活好,並告以中部山上有匪之秘密組織,邀林君參加匪幫未允,當時林君在彰化工業學校高中肄業,曾將上開情事向其同學散佈,並謂「孫中山先生是共產黨」等荒謬言論。林慶祥所為顯已構成傳布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罪,更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所犯兩罪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前述事實業據林君供認;但林君辯稱純係談笑性質,並無為匪宣傳之故意,否認明知黃瑞柳為匪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有期徒刑5年;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二罪合併執行。 | |||
2118 | 2060 | 林澄水 | 男 | 1929/12/30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4 | 台北水廠技佐 | 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為高雄工職學生,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該校徐匪國維以講解經濟學為名引誘學生參加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被告倪明壽對於拒絕柯五龍邀約參加叛亂組織而明知其為匪諜等事實均矢口否認。 第查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4人均於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綜查全卷,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雖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既集會聽受徐匪講共匪經濟理論,自應依參加叛亂集會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119 | 2061 | 林震霆 | 男 | 99099 | ||||||||||||
2120 | 2062 | 林學禮 | 男 | 1923/11/11 | 浙江,永嘉縣 | 51068 | 31 | 金瓜石瓜山國民學校教導主任 | 潘承德受蔡孝乾領導,吸收該校教職員方碩德、林學禮參加叛亂組織,命其宣傳匪共主義,企圖控制金瓜石礦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121 | 2062 | 林學禮 | 男 | 1923/11/11 | 浙江,永嘉縣 | 56030 | 31 | 受刑人 | 軍監服刑中抄錄共黨文件研讀。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2122 | 2063 | 林樹枝 | 男 | 1946/12/18 | 台灣,台北縣 | 71054 | 25 | 無 | 丁振隆、林樹枝因失業潦倒,移恨政府59年12月16日,由屏東同乘金龍號公路局班車赴台東,於途中謀議集資開設工廠為根據地,羅致不滿現實人士,培養實力,起而顛覆政府,案經台南市警察局查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15號減刑6年8月,(69)障裁字第0024號減刑撤消 | ||||
2123 | 2063 | 林樹枝 | 男 | 1946/12/18 | 台灣,台北縣 | 75777 | 2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15號減刑6年8月,(69)障裁字第0024號減刑撤消 | ||||
2124 | 2063 | 林樹枝 | 男 | 1946/12/18 | 台灣,台北縣 | 80032 | 34 | 商 | 施明德於68年12月13日上午5時許本部依法執行拘提時,乘隙逃匿,7時許至林樹枝處,請求收留,林以家住警察派出所附近,安全堪慮為由,未表同意;惟循施犯之要求,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犯至永和市得和路附近與趙會晤。 | 有期徒刑2年(六四減刑撤銷)( 6) | 徒刑2年 | |||||
2125 | 2064 | 林熹星 | 男 | 99099 | ||||||||||||
2126 | 2065 | 林錦池 | 男 | 99099 | ||||||||||||
2127 | 2066 | 邱天民 | 男 | 99099 | ||||||||||||
2128 | 2067 | 邱日盛 | 男 | 99099 | ||||||||||||
2129 | 2068 | 邱坤福 | 男 | 1930/11/1 | 台灣,台北市 | 50711 | 21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爐 | 林寬容、陳阿波、邱坤福均在鐵路局台北機務段服務,於民國38年11、12月間,先後由在逃匪要簡錫煌、張朝賢等分別介紹,加入匪黨台灣工作委員會台機支部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130 | 2069 | 邱岳璧 | 男 | 1920/4/4 | 福建,龍巖縣 | 即邱岳壁、邱仁堯。 | 54071 | 32 | 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邱岳璧於28年間,在福建龍岩縣新羅中心小學讀書時,由在逃叛徒即該校學生杜漢文、饒惠先、陸聯輝介紹加入匪少年團,並與同學即在逃之邱應潮同時加入該團,至33年間另由在逃之匪福建偽省委邱福山吸收,參加共匪組織為匪黨員,至36年暑假,因龍岩縣逮捕匪黨邱岳璧,即乘間漏網,於同年9、10月間逃居台灣,旋與共匪斷絕往來。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即邱岳壁,邱仁堯 | |||
2131 | 2070 | 邱承美 | 男 | 1928/3/19 | 山東,萊陽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132 | 2070 | 邱承美 | 男 | 1928/3/19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38 | 信誼藥廠化驗師 | 邱承美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39年夏,邱承美參加葛匪仲英領導之集會,準備在共匪犯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待匪接收。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8日 | |||||
2133 | 2071 | 邱明昌 | 男 | 99099 | ||||||||||||
2134 | 2072 | 邱明松 | 男 | 99099 | ||||||||||||
2135 | 2073 | 邱明媚 | 女 | 99099 | ||||||||||||
2136 | 2074 | 邱阿權 | 男 | 99099 | ||||||||||||
2137 | 2075 | 邱垂貞 | 男 | 1951/10/13 | 台灣,桃園縣 | 80031 | 29 | 雜誌社職員 | 邱垂貞係美麗島雜誌社康樂幹事,負責教唱民謠。於68年12月10日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火把參加遊行,並於姚嘉文施明德進入新興警察分局向治安首長脅迫時,在外以手提麥克風教唱:「免驚免驚」歌曲,鼓舞群眾情緒,以資呼應。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9月25日 | |||||
2138 | 2076 | 邱奎璧 | 男 | 1924/2/22 | 台灣,台南市 | 50095 | 26 | 無業 | 邱奎壁38年10月間,即與叛徒陳金木交往,嗣陳許以介薦職業,並交付匪黨宣傳文告一紙,囑其覽閱後向關心政治人士宣傳,該邱奎壁閱覽後即照抄原文告交予黃望塵覽閱。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139 | 2076 | 邱奎璧 | 男 | 1924/2/22 | 台灣,台南市 | 56030 | 32 | 國防部軍人監獄受刑人 | 邱奎壁於台灣軍人監獄執行期間,思想頑固未改,積極抄寫反動資料。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
2140 | 2077 | 邱致明 | 男 | 1934/3/12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63029 | 31 | 錦屏國校教員 | 邱致明於43年任桃園三光國校教員時,將「一二三」民謠之歌詞「‥‥毛澤東吃飽飯,真是一個王八蛋。」之毛澤東三字改為蔣總統,教其內親高天童、高秋香及三光鄉鄉民高博道等歌唱。同年秋起邀約三光鄉鄉民高澤清、高澤強、王阿繁、王宗霖、黃春成、高博道等宴會,該邱致明提議,俟政府反攻大陸時,發動山地同胞,利用現有武器獵槍、弓箭、番刀等,搶奪武器叛亂。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141 | 2078 | 邱家武 | 男 | 廣東,普寧縣 | 58068 | 29 | 陸軍第十七師四十九團勤務連下士 | 44年9月間接其四哥邱家義由泰國來信問其生活情狀觸動思家意念妄覺前途渺茫竟而不滿現實濫發牢騷誹謗政府改唱國歌詞句並竊聽共匪廣播顯見其反共抗俄信心不堅思想動搖認為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施以感化教育2年 | 感化3年 | ||||||
2142 | 2079 | 邱恩敬 | 男 | 1926/12/10 | 台灣,台北市 | 51033 | 26 | 無 | 邱恩敬原為本省郵政管理局郵務佐,於37年12月間,經另案被告曾清萬之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所屬支部,與另案被告鄭天福同一小組歸曾清萬領導。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143 | 2080 | 邱添來 | 男 | 99099 | ||||||||||||
2144 | 2081 | 邱添喜 | 男 | 1928/4/20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25 | 尖石鄉玉峰國民學校教員 | 羅吉勝於38年2月間,經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誘惑參加朱毛匪幫潛台組織,同年5月間並介紹邱添喜加入匪之組織,同受劉匪興炎領導。同年8、9月間劉匪興炎曾先後勸誘傅東火、韓阿珍、彭錦書參加匪之組織,彭錦書於39年6月間曾應允加入。38年上半年間,該劉匪興炎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同年5月間,該劉匪又以上開書籍交與傅東火、韓阿珍、李保榮等閱讀。被告邱添喜加入匪之組織既據供認在卷,核與事實相符,自應依法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145 | 2082 | 邱隆坤 | 男 | 1946/4/12 | 台灣,台中縣 | 68045 | 22 | 陸軍第廿四師 下士 | 張優資、邱隆坤於52年至54年就讀台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接受陳映和交閱「現代社會之不安」,「矛盾論」,「現代中國」等反動書刊,55年10月9日,接受陳映和函邀至台中市中台神學院陳家集會,商討製造勞資糾紛,引起社會紊亂等問題,并決議成立組織,研究共產理論,會中陳映和主張連絡共匪,林華洲(亦係另案被告)主張採用武力方式推翻政府,被告張優資、邱隆坤?不反對,亦不舉發。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映和 | ||||
2146 | 2083 | 邱新德 | 男 | 1943/10/18 | 台灣,台北市 | 68030 | 26 | 商 | 邱新德因家境貧困,不滿現實,民國55年邀集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人秘密聚晤,談論時政,攻許政府,邱新德並主張解決政治問題,不能循和平方式,唯有採取暴力推翻政府一途,並指出應先形成組織,結合青年,伺機舉事,以推翻政府,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均表贊同,邱、林二人且認為:(一)反攻大陸時。(二)共匪犯台時。(三)世界大戰時。(四) 總統百年後,可伺機舉事,方法上則主張利用本省民俗拜拜請客飲宴,趁眾人有三分酒意時,加以宣傳煽惑,引起騷亂暴動。王玉江主張應走無產階級專政路線,實行共產主義。羅子玄主張以暴力方式,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
2147 | 2084 | 邱維坤 | 男 | 99099 | ||||||||||||
2148 | 2085 | 邱鳳林 | 男 | 1930/7/25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3 | 小販 | 被告邱鳳林對於明知陳清順為匪諜一節,雖狡不供認,惟查其在桃園縣警察局供稱「陳清順與我本無關係,惟我在派出所充工役時,陳清順之兄(名不詳)及謝錦珍(均係匪諜份子)等人,常到派出所找陳清順,因我獲知此事,恐我外洩,陳清順叫我不要洩漏他的秘密,我也遵照他的約束代為隱瞞」等語。查被告邱鳳林雖未能證明其有參加叛亂組織情事,但其既明知陳清順為匪諜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自應依法論科。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10月25日 | |||||
2149 | 2086 | 邱德坤 | 男 | 99099 | ||||||||||||
2150 | 2087 | 邱德興 | 男 | 99299 | 4916邱德星? | |||||||||||
2151 | 2088 | 金鴻文 | 男 | 99099 | ||||||||||||
2152 | 2089 | 姜政法 | 男 | 1926/4/7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29 | 農 | 姜政法於38年間導引李鹿前往吳鵬燦家,吸收吳鵬燦等加入朱毛匪幫組織時,即明知李鹿、吳鵬燦等為匪幫分子,又知李鹿與吳鵬燦等住所,且於39年及40年間先後與李鹿會晤2次,終未告密檢舉。姜政法對上開事實,已據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核與李鹿結證之情節相符,雖該被告於審理中翻異前供,亦係空言無據,不堪採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9月10日 | |||||
2153 | 2090 | 施玉冰 | 女 | 99099 | ||||||||||||
2154 | 2091 | 施志聰 | 男 | 1928/5/24 | 台灣,嘉義縣 | 50598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施志聰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被告邱焜棋、梅衡山、施志聰、陳溪等施行強暴脫。 | 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155 | 2092 | 施金池 | 男 | 1926/6/20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28 | 商 | 施金池等,均先後於35年秋閱讀新民主主義、馬克斯讀本、台灣山路等左傾書籍。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2156 | 2093 | 施茂堅 | 男 | 1922/11/21 | 福建,連江縣 | 39032 | 29 | 咸寧艦槍砲中士 | 參加叛亂組織核復預謀將咸寧開往上海將艦交付叛徒。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157 | 2094 | 施屠賽珠 | 女 | 99099 | ||||||||||||
2158 | 2095 | 施朝璧 | 男 | 1925/9/5 | 台灣,彰化縣 | 54076 | 30 | 商 | 施朝璧與另案處決叛徒何玉麟為幼時同學,37、8年間過從頗密,經何匪交閱「自然辯證法」、「歷史哲學」等左傾書籍,旋由何玉麟於38年8月間介入匪黨,繳交自傳一張,受何匪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2159 | 2096 | 施瑞雲 | 女 | 1949/11/6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80032 | 31 | 秘書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3日 | ||||
2160 | 2097 | 施顯華 | 男 | 1930/4/7 | 台灣,台北市 | 49016 | 24 | 台北市中山區公所戶籍幹事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161 | 2097 | 施顯華 | 男 | 1930/4/7 | 台灣,台北市 | 53044 | 25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2年 | |||||
2162 | 2098 | 柯家聲 | 男 | 99099 | ||||||||||||
2163 | 2099 | 柳水木 | 男 | 1928/6/6 | 台灣,高雄市 | 52171 | 25 | 工 | 柳水木、方壽鈺、林金助、先後於39年10月間及40年2、3月間,經蔡水岸(已另案辦)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與林益三(已自首)、蔡水岸同一小組,柳水木、方壽鈺曾聽蔡水岸、林益三講述社會不平等及韓戰情形4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164 | 2100 | 段建安 | 男 | 99099 | ||||||||||||
2165 | 2101 | 洪天從 | 男 | 1932/3/9 | 台灣,高雄市 | 60060 | 30 | 高雄郵局二等三級郵務佐 | 洪天從明知吳添丁為匪諜,於39年2月隨鄭進安至吳匪添丁逃匿處所台南縣學甲鄉聚會,至49年元月,吳添丁投案時止,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2166 | 2102 | 洪余素玉 | 女 | 99099 | ||||||||||||
2167 | 2103 | 洪宏謨 | 男 | 99099 | ||||||||||||
2168 | 2104 | 洪其中 | 男 | 1927/8/29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5 | 南投縣警察局警員 | 洪其中於39年2月初由另案審結之叛徒洪西以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同月22日因考入警察學校受訓畢業,旋因洪西以被捕並未為匪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2169 | 2105 | 洪金盛 | 男 | 1928/4/12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判刑 | 52078 | 25 | 無 | 洪金盛於38年暑假期中,參加張壁坤在朴子鎮布袋等地之集會5次,旋於同年7月間由張壁坤介紹與歐振隆同時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同年11月,復書寫自傳,宣誓加入匪幫學生工作會,及吸收林慧哲加入其組織,40年10月28日向政府自首,因未將歐振隆組織交出,故復被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2170 | 2106 | 洪金漳 | 男 | 1930/9/1 | 台灣,新竹市 | 65043 | 35 | 無 | 洪金漳於民國52年2月間,以觀光名義前往日本,因護照期間甚短,無法長期留日,受日人內田清陽之煽惑,於53年3月5日化名津島章雄,致函偽「台灣青年會」委員長黃有仁,表示台灣應早日獨立,並請求參加為會員,圖以參加政治活動為藉口,求得日政府政治庇護。雖獲黃有仁函復歡迎,但終因護照逾期,違反日本出入國管理令,為日本警察逮捕,羈押日本期間,除閱讀「台灣民本主義」及「台灣青年」等反動書刊外,並撰寫「被陷害的台灣」一文,交與日本入國管理所雙井調查官,旋被遣送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23日 | |||||
2171 | 2106 | 洪金漳 | 男 | 1930/9/1 | 台灣,新竹市 | 80031 | 51 | 商 | 洪金漳於68年12月10日在高雄參加美麗島遊行。 | 不起訴處分 | 不詳 | |||||
2172 | 2107 | 洪奕聰 | 男 | 99099 | ||||||||||||
2173 | 2108 | 洪美虹 | 女 | 99099 | ||||||||||||
2174 | 2109 | 洪美容 | 女 | 99099 | ||||||||||||
2175 | 2110 | 洪美珠 | 女 | 99099 | ||||||||||||
2176 | 2111 | 洪雪清 | 男 | 99099 | ||||||||||||
2177 | 2112 | 洪趙虎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29 | 呂室夜於38年秋?與自首份子洪趙虎認識並由洪趙虎介入南聯公司工作嗣洪趙虎於39年夏參加匪李媽兜所領導之匪?組織後同年十月間該呂室夜經洪趙虎介紹與自首份子張文煌加入匪之組織並與張文煌洪趙虎同一小組由洪趙虎擔任小組長歸在逃吳添貴領導。 | 自首 | ||||||||
2178 | 2113 | 紀萬生 | 男 | 1939/7/2 | 台灣,台中縣 | 80031 | 41 | 商 | 紀萬生係美麗島雜誌社社務委員,68年12月10日下午8時許抵達大圓環新興警察分局前參加集會,當晚9時許隊伍衝打憲警返?高雄服務處後,被告上台演講,謂:「台灣光復是全中國人的光榮,絕不是少數人的恩典,我們的命運要由我們來掌握--------」 | 有期徒刑4年6月,禠奪公權4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6月 | |||||
2179 | 2114 | 胡炎山 | 男 | 1917/10/23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8 | 三星鄉大隱國校教員 | 胡炎山於38年2月間,由匪首王萬得吸收參加匪黨組織,尚無積極顛覆政府工作表現。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180 | 2115 | 胡乾山 | 男 | 99099 | ||||||||||||
2181 | 2116 | 范阿全 | 男 | 1926/7/29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27 | 農 | 范阿全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等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接受曾榮進領導,彭木全、李遠香、彭柑耀等於同年11、2月間經匪徒曾興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匪曾興泉教育等情,業據范君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范君等參加叛亂組織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渠等在該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均屬空言殊無足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182 | 2117 | 范書螢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8036 | 23 | 陸軍六一一八部隊通信??部連二等兵 | 廁所門板上用藍墨水鋼筆書寫:「我們最討厭的國民党人是國家之敗類我們中華民國國民快拿出精神消滅國民党」等反動文字 | 07年 | |||||||
2183 | 2118 | 范桂英 | 女 | 99099 | ||||||||||||
2184 | 2119 | 范進福 | 男 | 99099 | ||||||||||||
2185 | 2120 | 范榮枝 | 男 | 1932/9/21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096 | 20 | 台北師範學校學生 | 姚錦係桃園縣中壢鎮私立義民中學教導主任,代理校長時,吸收徐代德、范榮枝等人參加外圍組織讀書會,組成讀書小組,由姚錦給予「新民主主義論」「中國共產黨黨綱」等反動書刊供其閱讀並授予大眾哲學社會進化史、唯物辯證法、政治經濟基礎教程、中國共產黨黨綱、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開國文獻等反動書籍命其閱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186 | 2121 | 韋勝治 | 男 | 99099 | ||||||||||||
2187 | 2122 | 倪明壽 | 男 | 1928/5/26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5 | 公路局高雄區運輸處材料室工務員 | 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為高雄工職學生,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該校徐匪國維以講解經濟學為名引誘學生參加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被告倪明壽對於拒絕柯五龍邀約參加叛亂組織而明知其為匪諜等事實均矢口否認。 第查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4人均於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綜查全卷,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雖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既集會聽受徐匪講共匪經濟理論,自應依參加叛亂集會罪論科。 另查被告倪明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1月4日 | |||||
2188 | 2123 | 倪國華 | 男 | 福建,政和縣 | 原名倪茂功 | 57092 | 29 | 華永基煤礦基隆三坑礦場廠務工 | 38年春在福州入青年軍來台該軍改編為陸軍總司令部工兵營又以待遇與青年軍不同?三十九年夏逃亡嗣在基隆永基煤礦三坑場充當廠務工思想仍不純正時唱匪歌及閱讀左傾書籍批評政綱政策執行不當又因煤礦公司未發工資藉起帶頭作用?具呈文由工人聯名欲向高級機?呈訴滋事 | 感化 | 感3年 | (46)審聲字第0002號 | ||||
2189 | 2124 | 唐秀雄 | 男 | 99099 | ||||||||||||
2190 | 2125 | 夏令時 | 男 | 1926/1/5 | 湖南,益陽縣 | 53165 | 29 | 1650部隊上士1級機械士 | 夏令時、陳德祥先後宣示加入匪黨,並於38年4月至39年1月間連續在新竹、台中、屏東、嘉義等地集會從事叛亂,以圖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2191 | 2126 | 孫建中 | 男 | 1928/8/25 | 綏遠,包頭縣 | 55030 | 33 | 陸軍第68師第20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 | 孫建中、趙國棟均係陸軍第68師第20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因對軍隊現實不滿常發牢騷從事煽惑,意圖組織小團體,擴大為1政黨以求改變政府形態,先後在金台等地以私人感情方法,分別吸收李竹林、金秀水、李景泰、周順發、許隆昌、曾家濤、闕立順等。於43年7月18日下午2時由趙國棟召集上開諸人(闕立順因故未到)在太武山涼亭開第1次秘密會議,除確定該非法組織之名稱為「實進會」及推選各級負責人外,孫建中、趙國棟相繼發表荒謬言論、詆毀政府,並表明其種種不法之企圖,復於7月25日下午在東堡開第2次秘密會議,參加者有孫建中、趙國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8年1月5日 | |||||
2192 | 2127 | 孫建章 | 男 | 1919/12/24 | 河南,臨汝縣 | 69040 | 50 | 苗栗縣警察局督察員 | 孫建章於37年11月瀋陽陷匪後,與郭衣洞向匪公安局科長「拉關係」,遵照匪幹指示向匪公安局登記身分,同赴匪方訓練機關接受訓練。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2193 | 2128 | 孫茂興 | 男 | 1928/4/27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27 | 工 | 鍾長庚、孫茂興、柯其戰均曾於38年秋,經陳山水介紹加入朱毛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2194 | 2129 | 徐 瑛 | 男 | 1929/9/29 | 廣東,蕉嶺縣 | 又名徐壽祥、徐瑜、厚阿國。 | 68070 | 39 | 非洲模里斯中央日報社總編輯 | 徐瑛於34年間,在泰經蕭虹子及維宏之介紹,參加匪僑?會,半年後,復由蕭、維二匪介紹,正式參加共產匪黨,接受謝光之領導,與蕭、維二匪同一小組。於充華僑日報記者,與匪全民報負責人邱健勾結。40年間乘泰國曼谷黃僑發生大火,在邱匪健指使下,以救災為名,向災民宣傳匪黨思想。41年4月為泰國政府逮捕,在獄中復與匪黨份子王毅、黃華等研討匪黨理論。同年10月經泰國政府驅逐出境,遣送匪竊據地區汕頭,匪以其在泰表現良好,乃派至匪偽僑委會第三司教育科服務,負責僑生之思想考核工作,45年6月匪為加?非洲僑務,乃派其赴模里斯進行僑 | 15年 | 15年 | 又名徐壽祥徐瑜厚阿國 | |||
2195 | 2130 | 徐文雄 | 男 | 99099 | ||||||||||||
2196 | 2131 | 徐代德 | 男 | 1933/2/3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096 | 20 | 高二學生 | 姚錦係桃園縣中壢鎮私立義民中學教導主任,代理校長時,吸收徐代德、范榮枝等人參加外圍組織讀書會,組成讀書小組,由姚錦給予「新民主主義論」「中國共產黨黨綱」等反動書刊供其閱讀,並授予大眾哲學社會進化史、唯物辯證法、政治經濟基礎教程、中國共產黨黨綱、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開國文獻等反動書籍命其閱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197 | 2132 | 徐古清妹 | 女 | 99099 | ||||||||||||
2198 | 2133 | 徐正午 | 男 | 1928/12/6 | 浙江,江山縣 | 79020 | 51 | 商 | 徐正午因事業、家庭兩不遂意,欲另謀發展之際,竟為共匪施放統戰煙幕所惑,於68年3月20日,以出國觀光名義抵港,同月24日轉由澳門,抵匪區廣州,並先後至上海、浙江江山、杭州等地,逗留四十餘日,其間多次與匪幹晤談,將美、匪建交後台灣軍民反應及對匪統戰反應等情,提供匪幹參考,並擬在匪區經營商業。4月29日,攜帶匪區人民致在台親友信件百餘封及大陸土產米糕、茶葉等離開匪區,5月4日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8)諫裁字第0016號 | ||||
2199 | 2134 | 徐克明 | 男 | 1925/10/29 | 江蘇,無錫縣 | 50272 | 25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庫丁 | 徐克明、林學敏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200 | 2135 | 徐李玉風 | 女 | 99099 | ||||||||||||
2201 | 2136 | 徐金艇 | 男 | 1928/7/1 | 福建,同安縣 | 70201 | 41 | 嘉義縣三和國小教員 | 黃家昇、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外集」一本沒收。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6號減刑6年8月 | ||||
2202 | 2136 | 徐金艇 | 男 | 1928/7/1 | 福建,同安縣 | 75777 | 4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6號減刑6年8月 | ||||
2203 | 2137 | 徐秋松 | 男 | 99099 | ||||||||||||
2204 | 2138 | 徐復安 | 男 | 1929/3/21 | 江蘇,鎮江縣 | 54162 | 26 | 台灣防衛總司令部工兵指揮部上等兵 | 徐復安係本部工兵指揮部上等兵,於本年(43年)1月9日,先後用白粉筆在本部廁所內書寫「官佐加薪,士兵沒有加…必敗」「國特不平等…毛主席萬歲」等字樣。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205 | 2139 | 徐登是 | 男 | 1933/12/15 | 台灣,南投縣 | 55091 | 23 | 農 | 徐登是因不滿現實,於44年5月19日在南投縣埔里鎮一新里水尾國民學校民眾補習班教室黑板上,用粉筆書寫「請切記下面4字,反共必敗,豬官政府我們已經徹底覺悟了,請快走吧,我們已經無處後退,只有舉手投降,蘇俄祖國萬歲」,並將「反共必敗」4字之左下旁書「南投縣政府製」外加線框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206 | 2140 | 徐鼎房 | 男 | 1914/5/8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8 | 南埔國民學校教員 | 蕭春進於38年1月間,經在逃之孫阿泉介紹,在宋松財家參加朱毛匪?,吸收古滿興、鍾錦英二人,領導徐鼎房、黃昌祥擔任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南莊分部南埔小組」組長,開會討論吸收叛徒、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並由在逃之宋松財指示籌款購置武器,以及受其交與之「光明報」「怎樣做共產黨員」等書刊轉付黃昌祥、徐鼎房閱讀。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0年3月25日 | |||||
2207 | 2141 | 徐德量 | 男 | 1934/3/15 | 湖北,利川縣 | 56920 | 22 | 不詳 | 徐德量於44年孫立人案發生,函覆曾芳城時竟稱「孫案係派系鬥爭遭嫉妒...,政府故加匪諜罪嫌....」等不實消息。由於42年8月27、28日閱讀中央日報載花蓮縣長楊仲鯨貪污新聞,於報端書寫「貪污腐化何時了...」等文字。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2208 | 2141 | 徐德量 | 男 | 1934/3/15 | 湖北,利川縣 | 78012 | 44 | 工 | 64年間,我退出聯合國後,2人交往益密,經常筆談討論時事,咸認局勢對我不利,共同計劃利用山地青年,成立武裝組織,危害領導中心,推翻政府,組織名稱先以「中國民族統一黨」,事成後改為「台灣人民自治政府」。 | 10年 | ||||||
2209 | 2142 | 徐蔡阿安 | 女 | 99099 | ||||||||||||
2210 | 2143 | 徐賢生 | 男 | 99099 | ||||||||||||
2211 | 2144 | 徐靜耀 | 男 | 99099 | ||||||||||||
2212 | 2145 | 徐瀛濤 | 男 | 1931/1/14 | 河南,密縣 | 53109 | 23 | 陸軍第9301部隊第46師第137團第1營第1連第3排少尉排長 | 徐瀛濤於37年3月於青年軍第206師服役期內,曾在河南洛陽與匪作戰被俘,思想蒙受毒素,嗣被釋返隊隨軍來台;因不滿現實遂萌異志,意圖組織熱青怒吼團,吸收叛徒推翻政府,並於41年12月4日草擬反動計劃1份,先後函告同團第2營第4連第1排少尉排長徐新民及團部連通訊排上尉組長兼排長黃志強閱看,試探其意志,冀使共同參與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扣案之反動文件五冊沒收) | 徒刑15年 | |||||
2213 | 2146 | 秦天賞 | 男 | 1917/8/1 | 廣西,義寧縣 | 57045 | 43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二營重兵器連上等兵 | 秦天賞於46年6、7月間,由蔡宋九、劉主井吸收加入中國救國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214 | 2148 | 袁一士 | 男 | 1928/3/24 | 河北,滿城縣 | 50751 | 23 | 台大第1宿舍學生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2215 | 2149 | 馬 瑾 | 男 | 1940/6/15 | 河北,吳橋縣 | 68024 | 28 | 無 | 馬 瑾於56年2月至4月間,在義胞電子訓練班受訓期間,經常在該班向多數同學讚揚共匪,表示政府反攻無望。56年2月19日,在該班寢室濫言「台灣這些狗官,天天想反攻,根本沒這回事,說不定台灣會被共產黨拿去」,同年3月,在該班飯廳用餐時言:「我在大陸都沒吃過這樣差的菜,如果我那時當共幹的話,會吃得更好的菜」等有利叛徒之荒謬言詞。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4年 | |||||
2216 | 2150 | 馬再沂 | 男 | 1936/8/11 | 台灣,嘉義市 | 56060 | 20 | 學生 | 被告馬再沂等平日不滿政府,曾閱讀「一個人的修養」、「時與文」等反動書刊。經訊據被告馬再沂供認家中經營小店,42、3年收購舊報書刊等,曾購進「婦女解放」、「一個人的修養」、「時與文」等反動書刊,閱後並曾抄錄1、2篇不諱,並有「時與文」1本、「婦女解放」1篇及該被告馬再沂抄錄之「修養」、「婦女解放」各1篇獲案附卷為證。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時與文」1本「修養」1篇「婦女解放」2篇均沒收。 | 感化3年 | |||||
2217 | 2151 | 馬同超 | 男 | 1922/6/6 | 河南,內鄉縣 | 49026 | 28 | 陸軍裝甲兵司令部獨戰4營1連3排戰車下士 | 馬同超於37年10月在瀋陽為匪所俘,釋放後逃抵天津,投入東北剿匪總部。38年1月15日天津失守再度被俘,由匪帶往河北霸縣受訓2月,參加匪方南下工作團第10組組員,隨同組長李秀琦、組員陶松彥、戴鴻恩等南下赴滬,煽動上海工潮學潮,因失聯絡未及實行工作,於同年5月1日復改充陸軍裝甲兵司令部獨戰四營下士隨軍來台,仍以心為匪惑,向同連士兵程傳勤、顏開華、王誠棟等,散佈謠言及傳播不實之消息。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5年10月15日 | (64)諫減字第0221號減刑15年 | ||||
2218 | 2151 | 馬同超 | 男 | 1922/6/6 | 河南,內鄉縣 | 75777 | 5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5年10月15日 | (64)諫減字第0221號減刑15年 | ||||
2219 | 2152 | 馬昆泰 | 男 | 1929/12/31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4 | 技工 | 馬昆泰於39年5月間,由匪蔡福泉介紹參加匪結拜會,與蔣連芳等結拜兄弟,並參與蔡匪領導之小組織會議; 被告李裁、楊振南、馬昆泰供認參與會議各情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查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220 | 2153 | 馬章元 | 男 | 1928/2/2 | 湖北,漢口市 | 51027 | 23 | 空軍第一大隊第四中隊同准尉三級通信員 | 馬章元於38年八8月間,隨空軍第一大隊第四中隊駐防衡陽時,由友人吳國華介紹與張純熙相識,假冒為其未婚妻名義,申請獲准該女免費搭乘本軍飛機來台,及私藏無照土造毛瑟手槍一枝,與女友李雅言計劃離台返回大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0年 | |||||
2221 | 2154 | 高 川 | 男 | 1930/11/25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5 | 工 | 高川於38年冬,在黃火生及其家與游陳川、邱坤山(已死亡)等參與叛亂集會2次,聽游陳川講解反動言論及保護工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222 | 2155 | 高 玻 | 男 | 99299 | 3441高 波? | |||||||||||
2223 | 2156 | 高天開 | 男 | 1915/2/8 | 台灣,高雄縣 | 69033 | 54 | 農民 | 高天開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於民國56年10月某日,在高雄縣梓官鄉蔡海龍店內,向王清照等宣揚共匪「人民公社」設備完善,科學發達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2224 | 2157 | 高文章 | 男 | 1925/1/20 | 台灣,台北縣 | 53093 | 39 | 工 | 高文章於41年2月間經台北縣新店長豐煤礦職員即在逃叛徒李上甲,暨另案叛徒王再傳誘惑簽名參加朱毛匪幫外圍組織「民主革命聯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225 | 2158 | 高忠堅 | 男 | 1933/10/31 | 台灣,台南市 | 77018 | 43 | 台南市基督教浸信會牧師 | 高忠堅於64年7月赴美傳教,受在美之叛國組織「台灣基督教自決協會」總幹事魏瑞明之蠱惑,參加叛亂組織,並由魏逆介識在美叛徒張燦鍙,指示其返台後,應支持反政府人士,進行顛覆活動,並由張交予叛亂文件十餘張,囑其帶回台灣,高於同年11月間返國後,即往晤顏明聖,並將張燦鍙所交叛亂文件「爆破武器簡易製造」圖樣等資料,影印八頁交顏收受,繼則為傳播叛國思想,在半年內陸續在台南市郵局、商展會場等一百餘公共場所,以各色奇異墨水筆、腊筆書畫叛國標誌「△○」及「台獨萬歲」等反動標語,共約二百餘個。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5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公車站牌上暨木板各兩塊上書有 | 徒刑10年7月8日 | 顏明聖 | ||||
2226 | 2159 | 高金子 | 女 | 1942/10/19 | 台灣,台東縣 | 78030 | 37 | 台東市市民代表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3月14日 | |||||
2227 | 2160 | 高金財 | 男 | 1941/12/3 | 台灣,台南縣 | 77019 | 36 | 無 | 高金財於64年初受楊金海蠱惑,參加叛國活動。65年5月31日楊金海與顏明聖被捕,高金財乃至鳳山會見陳明財研究營救楊、顏之方法,計畫籌款偷渡到香港,與在港楊金海之兄楊新化連繫,謀圖購買槍枝衝進香港機場,劫持停留該地之中華航空公司飛機,以乘客為人質,要脅政府釋放叛徒楊、顏二人,嗣為籌措款項,於同年6月6日及10日,兩度親往鳳山,向友人辜水龍索借新台幣五千元,並言明係覓機搭救楊、顏所需,為辜某所拒。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5月16日 | 楊金海 | ||||
2228 | 2161 | 高俊明 | 男 | 1929/6/6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80032 | 51 | 傳教士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3月22日 | ||||
2229 | 2162 | 高章明 | 男 | 1924/3/20 | 台灣,屏東縣 | 52320 | 30 | 農 | 高章明於37年春至蔡萬財溪埔寮與許分認識後,迄40年常與許分相遇,聆聽匪軍在韓戰績及攻擊政府措施等反宣傳,明知為匪諜而未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8年 | |||||
2230 | 2163 | 高鈺鐺 | 男 | 1925/11/15 | 台灣,高雄縣 | 50726 | 26 | 台南市公園國民學校教員 | 高鈺鐺於39年1月在台南市參加叛亂組織,受楊熙文領導,迨4月間楊熙文離去後,由渠負責,曾召開會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5年1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62號減刑15年 | ||||
2231 | 2163 | 高鈺鐺 | 男 | 1925/11/15 | 台灣,高雄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5年1月14日 | |||||
2232 | 2164 | 高銓清 | 男 | 1926/8/8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6 | 三興工業社營漿糊業 | 高銓清係38年10月間,由另案已結之張秀伯邀入共黨,並同時介紹被告陳鵬雲及在逃之周坤益與張認識,由張併為吸收納入在逃之田進添即蔡水傳所領導之街頭支部為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233 | 2165 | 涂南山 | 男 | 1925/4/11 | 台灣,嘉義市 | 51084 | 26 | 台灣大學三年級學生 | 涂南山於37年3月間,由王超倫介紹參加奸匪「台灣省地區工作委員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234 | 2166 | 涂炳榔 | 男 | 1929/3/28 | 台灣,嘉義縣 | 52078 | 24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4年級學生 | 涂炳榔與在逃匪諜張璧坤原屬同鄉,38年暑假期間,張匪為發展組織及利用青年,趁機邀誘涂炳榔等人,在其家及布袋等地集會,宣傳匪軍在大陸勝利情形,及講解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涂員先後參加集會4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235 | 2167 | 婁摩天 | 男 | 1928/3/28 | 河北,薊縣 | 55920 | 27 | 不詳 | 感化犯婁摩天,經金門防衛司令部移送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生教所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2236 | 2167 | 婁摩天 | 男 | 1928/3/28 | 河北,薊縣 | 62034 | 35 | 基隆五堵國民學校教員 | 婁摩天言行乖謬,按其情節有予感化矯正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孫以蒼 | ||||
2237 | 2168 | 康德芳 | 男 | 99099 | ||||||||||||
2238 | 2169 | 張 士 | 男 | 1920/8/27 | 台灣,彰化縣 | 52104 | 32 | 農 | 蔡知高於38年8月間,受另案已決叛亂犯陳崑崙之指示,於同年9、10月間通知林振德、張 士等,在陳匪龍眼樹園內各開會一次,每次均由陳匪宣讀匪黨主義,勸導加入匪黨,並囑轉勸他人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239 | 2170 | 張大翼 | 男 | 1925/3/1 | 浙江,平陽縣 | 49018 | 25 | 台南縣白河國民學校教員 | 張大翼係台南縣白河鎮白河國民學校教員,於36年12月間來台後,在公論報副刊連續發表「噯電話機修理好了」、「小鬼」、「怪病」等短文。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7年4月25日 | |||||
2240 | 2171 | 張中誠 | 男 | 99099 | ||||||||||||
2241 | 2172 | 張公贊 | 男 | 1917/11/3 | 河北,趙縣 | 55149 | 28 | 金瓜石金銅礦務局管理員 | 張公贊平日不滿現狀,常讀反動書籍,曾讀魯迅全集、郭沫若「革命春秋」、張東蓀「社會主義與民生主義」等,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夜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2242 | 2173 | 張太邦 | 男 | 99099 | ||||||||||||
2243 | 2174 | 張木村 | 男 | 99099 | ||||||||||||
2244 | 2175 | 張火樹 | 男 | 1921/12/8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4 | 技工 | 簡文憲先後介紹楊堅鋒、張火樹、陳坤鐘加入匪黨;並約林城柏參與叛亂集會2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及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245 | 2176 | 張先蛋 | 男 | 1916/5/8 | 台灣,屏東縣 | 即張冬青,「歷」錄為張光蛋」 | 50312 | 35 | 農 | 張先蛋等曾與賴象來往受其宣傳,顯受其影響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張先蛋對於參加叛亂之組織及介紹賴象向陳潮海購糖認識後,使其吸收加入匪黨,代為轉交自傳等事實,雖據稱「賴象對我說明共產黨事,要我參加,我不理他沒有答應,至賴象叫我向陳潮海拿信,係屬固封,並不知為加入組織之自傳」等語,經賴象、陳潮海證述拿取自傳之情形確屬固封,未予說明無訛;但賴象當庭指稱渠不但答應參加組織,且已當面交繳自傳屬實,自不能任其推諉,惟其加入匪黨無其他工作表現,僅能使負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12年 | 即張冬青,52050處刑12年。 | |||
2246 | 2176 | 張先蛋 | 男 | 1916/5/8 | 台灣,屏東縣 | 即張冬青,「歷」錄為張光蛋」 | 52050 | 37 | 農 | 張先蛋參加叛亂之組織及介紹賴 象向陳潮海購糖認識後,使其吸收加入匪黨,代為轉交自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原名張先蛋 | |||
2247 | 2177 | 張玉秀 | 女 | 99099 | ||||||||||||
2248 | 2178 | 張申甫 | 男 | 1924/6/4 | 台灣,台南市 | 50726 | 27 | 台南市立人國民學校教員 | 張申甫於38年9、10月間加入叛亂組織,初由楊熙文領導合組支部,楊他去後歐陽文改變高鈺鐺領導參加其會,與張申甫保持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249 | 2179 | 張白鶴 | 男 | 99099 | ||||||||||||
2250 | 2180 | 張仲勳 | 男 | 湖南,益陽縣 | 50084 | 35 | 無 | 張仲勳見報頓生投機取巧之心遂逕函南京該党部申請加入為党員經該党部飭准與台北負責人連絡曲鳴玉。 | 徒刑3年6月 | |||||||
2251 | 2181 | 張旭明 | 男 | 99099 | ||||||||||||
2252 | 2182 | 張秀英 | 女 | 99099 | ||||||||||||
2253 | 2183 | 張良容 | 男 | 99099 | ||||||||||||
2254 | 2184 | 張宗哲 | 男 | 99099 | ||||||||||||
2255 | 2185 | 張金水 | 男 | 福建,晉江縣 | 大學 | 57030 | 35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視察 | 宋瑞臨與張金水李宜厂等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之外圍組織台灣民俗研究會由熊啟芳負責領導推選宋瑞臨為常務幹李宜厂張金水劉曾澤暨已潛返大陸之熊啟芳閭承宗鄞五福等分任幹事同年三月改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嗣并以「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名義發展「告青年書」配合朱毛匪?之政治攻勢。 | 10年 | 10年 | |||||
2256 | 2186 | 張金茂 | 男 | 1934/2/14 | 台灣,嘉義縣 | 55165 | 22 | 陸軍第49團第11連2等兵 | 張金茂因不滿官長管教方法,乃於44年6月9日下午4、5時許,在營房廁所板壁上,用鉛筆書寫「中華時代有死無生」、「一個台灣人殺1人(軍人)」,並繪有人民持刀殺軍人之漫畫等煽動性標語及漫畫,以洩憤恨。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2257 | 2187 | 張金英 | 女 | 99099 | ||||||||||||
2258 | 2188 | 張金圖 | 男 | 1925/4/24 | 台灣,台中縣 | 50080 | 26 | 農 | 依案卡記載:叛亂案件張金圖無罪,該犯為匪傭工,思想堪虞,發交感訓1年。 | 無罪 | 羈押1年8月25日 | |||||
2259 | 2189 | 張阿德 | 男 | 1924/10/26 | 台灣,苗栗縣 | 52146 | 31 | 農 | 經范阿立勸誘被告張阿德、廖阿立,及由李禮盛吸引被告黃文豐參加其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260 | 2190 | 張南輝 | 男 | 1952/9/8 | 台灣,桃園縣 | 與52101案張南輝不同人 | 75013 | 23 | 陸軍上兵 | 張南輝因行為不檢受禁閉處分,於63年10月5日中午,在澎湖西溪營區禁閉室,以藍色原子筆書寫「人民政府最廉明」於身穿之草綠色汗衫上,同時另寫「人民政府最公平」於紙上,並懸掛於禁閉室之鐵絲網上,又書寫「我有人民政府,事事要確實」等紙張。 | 有期徒刑7年,草綠色汗衫乙件,紙張四張沒收。 | 徒刑4年8月 | 與52101案張南輝不同人 | |||
2261 | 2191 | 張建章 | 男 | 1951/6/10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72050 | 21 | 私立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林守一60年6月,邀晤張建章、林擎天發表政府腐敗前途無望非推翻無以改善等謬論,復召集林擎天等商討發展組織,嗣決議成立「淡火會」推林守一負責宣傳,擴大至全國大專院校,組「全國大學生聯盟」,以達顛覆政府陰謀,同年12月29日,林守一赴新竹訪晤蔡俊軍,企圖結合兩組織,因雙方歧見,合作未果。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2262 | 2192 | 張泉地 | 男 | 1938/11/25 | 台灣,彰化縣 | 61035 | 27 | 陸軍第五四四○部隊上等兵 | 張泉地於48年9月8日,未經准許,擅自組織「自治互助會」,於49年8月間,在彰化縣二水鄉集會時,即改走所謂「台灣獨立」路線,成為叛亂組織,該張泉地仍繼續參加。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263 | 2193 | 張為公 | 男 | 99099 | ||||||||||||
2264 | 2194 | 張英玨 | 女 | 99099 | ||||||||||||
2265 | 2195 | 張香蕙 | 女 | 99099 | ||||||||||||
2266 | 2196 | 張海長 | 男 | 1930/6/6 | 山東,萊陽縣 | 67043 | 38 | 計程車司機 | 張海長於34年春任張家寨村匪兒童團團長。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2267 | 2197 | 張神添 | 男 | 1928/9/27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4 | 農 | 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致屏東縣警察局函稿記載:「……2、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蕭秀江、古芹香、賴傳盛、李庚德等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各情不諱,應予解送保安部法辦外…………4、其餘人犯…張神添……等28名,經訊據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李匪丁福藉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命賴匪傳盛以宣傳375減租為詞招集貧農組織偽375會,吸收張神添…等為會員,加以教育。 | 保釋 | 羈押2月15日 | |||||
2268 | 2198 | 張基正 | 男 | 1925/8/6 | 台灣,台中市 | 50297 | 29 | 台灣鐵路局台中鋼樑廠機匠 | 張基正於38年初接受匪徒莊朝鐘交貼匪幫傳單,並未張貼,至同年底莊匪又勸誘加入匪幫,勸寫自傳,亦未交寫,查張基正參加匪幫組織既據供稱僅因不會寫自傳而未寫交,其願意參加並不否認,林耀城亦勸張基正速寫自傳等情,則張基正參加匪幫組織,犯行已明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269 | 2199 | 張敏生 | 男 | 1928/5/10 | 山東,平度縣 | 51276 | 24 | 高雄無線電學校職員 | 李國萃原係警察,於37年6月在青島市警察局加入匪膠東軍區統戰部青島警察解放會組織後,38年春吸收張敏生參加該組織歸其領導,張敏生旋為政府查獲,時值青島撤退未予深究,撥入青島補訓總隊服役隨隊來台,38年6月,張敏生擅離補訓總隊,投入裝甲兵第3團特務連當兵,同年9月復逃亡。被告張敏生對上開事實,已據在偵查中供認不諱,核與被告李國萃供言互證屬實,已堪認定。被告張敏生在本部審判中雖否認其事,微論其所持辯解空言無據,不足憑信,然事經被告李國萃、遲紹春、李勉等陳述確鑿,已足採為佐證,自應使負刑責。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15年 | |||||
2270 | 2199 | 張敏生 | 男 | 1928/5/10 | 山東,平度縣 | 56030 | 29 | 受刑人 | 閱讀軍監提供之共匪批判刊物時所抄寫有利共黨言論摘要之反動筆記2本、反動文字1本及反動書籍1本,思想不無傾匪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2271 | 2200 | 張紹禎 | 男 | 1917/12/5 | 河北,清河縣 | 62104 | 44 | 空軍總醫院化?科中校主任 | 張紹楨於35年3、4月間,經林建神介紹加入共產黨組織,林並告薛介民謂「張化驗員也是我們組織中人」有事時可往聯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1月8日 | |||||
2272 | 2201 | 張富忠 | 男 | 1952/6/6 | 台灣,桃園縣 | 80031 | 28 | 雜誌社編輯 | 張富忠係美麗島雜誌社美術編輯,68年12月10日奉派參加高雄市之集會,於抵達高雄服務處後,身佩三色臂章,手持火把,參加遊行,於施明德等進入新興警察分局向治安首長脅迫時,跟隨蔡有全高呼:「反對非法捉人」「抗議特務統治」等口號,煽惑群眾。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10月5日 | |||||
2273 | 2202 | 張智明 | 男 | 99099 | ||||||||||||
2274 | 2203 | 張朝松 | 男 | 1928/11/12 | 台灣,台南縣 | 56046 | 30 | 無業 | 張朝松因不滿現實,於43年12月23日在台南縣新市火車站廁所內板壁上,用鋼筆書寫「反政府、反革命,打倒蔣XX,蔣X是為牠自己帝位害千萬人犧牲的野獸」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275 | 2204 | 張紫玉 | 女 | 99099 | ||||||||||||
2276 | 2205 | 張象濟 | 男 | 1929/1/9 | 山東,壽光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277 | 2206 | 張進興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5038 | 32 | 農 | 參加張崑泰組織之「「375」佃農互助會」 | 無罪 | |||||||
2278 | 2207 | 張雲霖 | 男 | 1925/5/19 | 台灣,新竹縣 | 50576 | 27 | 教員 | 張雲霖於38年夏,由另案之叛徒傅賴會介紹參加共匪研究會之組織,閱讀觀察時代等左傾雜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279 | 2208 | 張雲龍 | 男 | 1932/1/10 | 山西,垣曲縣 | 55039 | 27 | 陸軍第620部隊砲連2等兵 | 張雲龍原係金門防衛部突擊第2大隊第2中隊分隊長,素性傲慢,不滿現實,42年7月間突擊東山島負傷回台灣轉送療養第2大隊療養,至43年3月間即乘隙潛逃匿居台北等地遊蕩茲事,於本(44)年6月7日在新北投與人毆打,該管警局移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轉撥本部,服役期間常有肆意歪曲事實,攻訐政府,為匪張目之行為。計本(44)年5月7日對羅昭成謂「我在東北被俘,調匪文工隊充隊員,每天無事,經常與女隊員出去,不像國軍整日操作,累的要死,如果逃亡下去,最下流的工作每月可拿3百元,而當兵辛苦每月僅20元」,同月5日對(42)砲連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8年24日 | |||||
2280 | 2209 | 張源成 | 男 | 1932/10/19 | 廣西,桂林市 | 56083 | 25 | 空軍4541部隊上等傳達兵 | 張源成因未獲得報考機會心懷不滿,思想偏激,於44年8月在台北市東園國民學校大禮堂懸掛之民族英雄文天祥、俞大猷、班超、戚繼光、謝安、洪秀全、張騫、鄭和、岳飛和漢武帝等10幀遺像下端用粉筆逐一書寫「政奴-君主的工具」「政奴-狡」「吸血者│屠殺邊民」「狼的爪牙」「赤心│帝國的偶狗」「半革命者」「政奴兼君主侵略工具」「帝國的走狗」「半開明專制者」等反動文字。被告對各民族英雄有功國家事蹟非無了解,竟泯滅天良,大肆誣篾各民族英雄遺像,書寫同情匪黨違反我國歷史文化之文字,足以影響反攻復國之觀念,構成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2281 | 2210 | 張溫鷹 | 女 | 1950/7/26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80032 | 30 | 牙醫助手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2年,禠奪公權2年。獲案之整容用具物品廿一建(詳清冊)沒收。 | 徒刑2年 | ||||
2282 | 2211 | 張經魁 | 男 | 1941/4/16 | 江蘇,邳縣 | 60047 | 19 | 台中沙鹿工業學校學生 | 張經魁於48年12月間,閱覽向陵生撰擬之「武裝革命計劃書」敘述其革命之理想、手段、程序、奪取政權之方法及時機,並表示贊成,其後張並致書向陵生予以鼓勵。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283 | 2212 | 張旗輝 | 男 | 1930/10/16 | 四川,涪陵縣 | 50026 | 20 | 憲兵第一團第三營營部警務下士 | 張旗輝於38年10月間,由陳萬由等介紹,與異黨中國青年反共大同盟派駐瓊島負責人周濤相識,旋即參加周濤在新島茶社非法召集之秘密會議,並接受其吸收黨員供給情報等任務。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2284 | 2213 | 張鄭金治 | 女 | 99099 | ||||||||||||
2285 | 2214 | 張燦鍙 | 男 | 92010 | ||||||||||||
2286 | 2215 | 曹清芳 | 男 | 99099 | ||||||||||||
2287 | 2216 | 梁 青 | 男 | 1918/5/21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5 | 農 | 張 旺與林希鵬合組中區小組起草新農會章程,共負發展新農會之組織,經常住梁標家中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紹、梁 青、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288 | 2217 | 梁 渠 | 男 | 1924/3/1 | 廣西,靖西縣 | 50132 | 27 | 國防部政治幹部訓練班第5大隊第21中隊中尉隊員 | 梁渠對於39年4月27日在國防部政治幹部訓練班第5大隊第35中隊教室,書寫「在不均的社會,當然可用馬克思的辦法,提倡階級鬥爭去打平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289 | 2218 | 梁 輝 | 男 | 1926/10/27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7 | 工 | 梁輝於38年9月間,經蔡匪福泉介紹加入匪結拜會,閱讀「解放區的內幕」等反動書籍之事實,業據梁 輝供認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至臻明確。查結拜會係匪黨外圍組織,梁 輝既供認參加該組織,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290 | 2219 | 梁克倫 | 男 | 1930/12/2 | 福建,林森縣 | 59018 | 28 | 空軍第一供應區部發動機修理廠中士一級機械士官 | 梁克倫自45年夏起,時常竊聽匪區廣播,並向黃兆豐、宋永漢、蘇志遠等人說:「家堣H很好,生活也很好,大家都有錢,請你們回來」;又於46年5、6月間,向蔣金勇傳說:「製造自行車與一切日用品推銷到東南亞去價錢便宜。自行車人民幣六十元一架」連續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291 | 2220 | 梁春坤 | 男 | 1927/12/16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6 | 農 | 張 旺與林希鵬合組中區小組起草新農會章程,共負發展新農會之組織,經常住梁 標家中透過梁 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紹、梁 青、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292 | 2221 | 梁彭菊娘 | 女 | 99099 | ||||||||||||
2293 | 2222 | 梁雲漢 | 男 | 1921/1/2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2 | 農 | 張 旺溫勝萬經常住梁 標家中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潘梁維紹梁維生梁 青梁雲漢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梁維潘?書寫自傳參加匪新農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294 | 2223 | 梁電敏 | 男 | 99099 | ||||||||||||
2295 | 2224 | 梁維斗 | 男 | 99099 | ||||||||||||
2296 | 2225 | 梁維生 | 男 | 1925/10/25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8 | 農 | 張 旺溫勝萬經常住梁 標家中透過梁 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潘梁維紹梁維生梁 青梁雲漢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297 | 2226 | 梁維清 | 男 | 99099 | ||||||||||||
2298 | 2227 | 梅濟民 | 男 | 1927/9/2 | 黑龍江,綏化縣 | 55082 | 29 | 空軍4416部隊上等軍械兵在押 | 明知趙星吾謀叛企圖,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合併執行二十年 | 徒刑17年 | (45)篠明裁字第29號裁定:梅?民明知為匪而不告密檢舉所處有期徒刑七年以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所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1971減刑10年。 | ||||
2299 | 2227 | 梅濟民 | 男 | 1927/9/2 | 黑龍江,綏化縣 | 56017 | 30 | 空軍4416部隊上等軍械兵在押 | 梅濟民營區廁所以堅物刻寫「打倒蔣中正」五字。 | 有期徒刑15年遞奪公權10年。合併執行二十年 | 徒刑17年 | (45)篠明裁字第29號裁定:梅?民明知為匪而不告密檢舉所處有期徒刑七年以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所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1971減刑10年。 | ||||
2300 | 2227 | 梅濟民 | 男 | 1927/9/2 | 黑龍江,綏化縣 | 71777 | 45 | 受刑人 | 1971 減刑 | 減刑10年 | 徒刑17年 | (60)減裁字第0018號減刑10年。 | ||||
2301 | 2228 | 畢長樸 | 男 | 1927/5/16 | 山東,威海衛市 | 60920 | 29 | 不詳 | 案卡記載:畢長樸在職1總隊管訓中,思想偏激,本部於45年6月1日以(45)安助字948號令將該犯移金門服行勞役。又本部於45年10月22日以(45)安助字1824號令將該犯交由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代訓半年後,依據該所考核資料再行辦理。畢君陳述:其於50年5月5日感化教育期滿結訓後,復遭前警備總司令部以「輔導就業」為由,指定至台東縣綠島鄉新生訓導處居住,直至61年8月4日始行獲釋,被以聘僱之名而非法羈押於綠島,在綠島受羈押期間,戶籍被以監所人犯戶籍登記辦法強制遷入犯人共同事業戶內,稱謂為「新生」,即犯人之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6月 | |||||
2302 | 2229 | 莊凡慶 | 男 | 99099 | ||||||||||||
2303 | 2230 | 莊文在 | 男 | 1918/4/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34 | 龜山鄉農會倉庫管理員 | 莊文在於38年12月經陳盛妙介紹參加叛亂組織意圖發展吳富坤李詩調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304 | 2231 | 莊其安 | 男 | 99099 | ||||||||||||
2305 | 2232 | 莊春火 | 男 | 99099 | ||||||||||||
2306 | 2233 | 莊婉貞 | 女 | 99099 | ||||||||||||
2307 | 2234 | 許 分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廖匪金和因逃避政府緝捕曾經逃至阮天良理家中阮明知其為匪案逃亡而允留匿居於其所有草寮迨同年七月始遷匿於大肚溪當廖匪隱匿阮天良理山寮期間未報戶口且當時在逃匪徒現已經另案判決之郭匪萬福蔡匪金城暨現已自首之許分等亦時常留宿該山寮中与廖匪同住亦均未申報戶口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82號 | |||||||
2308 | 2235 | 許 磋 | 男 | 99299 | 3661許 嗟? | |||||||||||
2309 | 2236 | 許月里 | 女 | 1912/6/12 | 台灣,台北市 | 51174 | 41 | 無 | 許月里(?前誤為許月裡)於38年9、10月間黃查某因廖瑞發(又名煙)叛亂被逮捕後心懷畏懼,至許月里家告明來意先後連續留宿三次(?三夜),39年2月至4月間許月里復連續四次借與黃查某新台幣四百卅元使用,又於39年3月間借與簡吉新台幣一百五十元同年春借與廖瑞發廿五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310 | 2237 | 許火竹 | 男 | 99099 | ||||||||||||
2311 | 2238 | 許火炎 | 男 | 1926/4/22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9 | 羅東紙廠稽查士 | 許火炎於38年冬由賴牡彬吸收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312 | 2239 | 許永長 | 男 | 1922/8/3 | 台灣,南投縣 | 52024 | 31 | 南投縣政府教育科職員 | 許永長於39年5、6月間由謝金波吸收加入匪組織,並交與反動書刊命其閱讀等,但未參與開會或為匪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313 | 2240 | 許岩輝 | 男 | 99099 | ||||||||||||
2314 | 2241 | 許東茂 | 男 | 1932/2/8 | 台灣,台北縣 | 55124 | 24 | 工 | 許東茂為另案判決叛徒許希寬胞弟,該許希寬於41年2月潛入鹿窟匪基地後,同年4月間,許東茂即知其兄為朱毛匪黨黨徒,嗣因治安機關至許希寬住所查緝未獲,該匪基地連絡員,即自首份子汪枝得悉其情報,由匪幹即自首份子陳本江決定於41年12月1日,經汪枝通知許東茂,由另案叛徒陳田其引入鹿窟匪基地,同月4日由化名蕭姓匪指導員(按即劉學坤)等為之辦理參加匪人民武裝保衛隊隊員手續,並受匪思想訓練。 | 原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64年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2年6月5日 | 陳本江、汪 枝 | (64)諫減字第0056號減刑15年 | |||
2315 | 2242 | 許為仁 | 男 | 1926/1/29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7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被告康清塗、謝明月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及許為仁、謝明烈明知林 拾為匪諜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該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力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信;被告許為仁對於由被告林 拾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一節矢口否認,經質證被告林 拾亦否認其事,核其抗辯與本部保安處偵查報告表所載情節相符,其他並無積極佐證,是被告許為仁抗辯未參加組織,尚堪採信,第據被告林 拾供認曾以反動刊物,借予被告許為仁、謝明烈閱讀,且向其講解時局及共產匪幫情形,該被告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4日 | |||||
2316 | 2243 | 許振江 | 男 | 1929/3/10 | 台灣,台南市 | 71095 | 42 | 台南市建興國民中學教員 | 許振江於58年9月起至59年5月止,先後多次在台南市立建興國中,向同事邱鴻成倡議成立叛國組織顛覆政府,並在該校講堂上利用講課機會,向學生發表具有煽動性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13號 | ||||
2317 | 2244 | 許清珠 | 男 | 99099 | ||||||||||||
2318 | 2245 | 許淑琴 | 女 | 99099 | ||||||||||||
2319 | 2246 | 許章泰 | 男 | 1929/3/11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26 | 車伕 | 同案被告黃朝和於38年春,由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被告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等為匪徒,並集會講解匪幫理論,該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均以同樣情詞否認參加匪幫組織,但查渠等均在保密局將前開犯罪事實供明歷歷互相一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320 | 2247 | 許晴富 | 男 | 1935/7/14 | 台灣,台南縣 | 80032 | 45 | 商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7月8日 | |||||
2321 | 2248 | 許朝木 | 男 | 99099 | ||||||||||||
2322 | 2249 | 許義男 | 男 | 99099 | ||||||||||||
2323 | 2250 | 連金美 | 女 | 99099 | ||||||||||||
2324 | 2251 | 郭 獻 | 男 | 1914/12/27 | 台灣,屏東縣 | 52194 | 38 | 農 | 郭獻於38年3、4月間拒絕匪徒賴象介紹參加匪黨,不向政府自白及檢舉。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賴 象 | 52050案賴 象關聯 | |||
2325 | 2252 | 郭王秀娥 | 女 | 99099 | ||||||||||||
2326 | 2253 | 郭江河 | 男 | 99099 | ||||||||||||
2327 | 2254 | 郭明哲 | 男 | 1921/12/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舊台共 | 49005 | 30 | 教員 | 35年參加在謝雪紅領導之人民協會及簡吉等領導之農民組合並與郭萬福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會研究叛亂理論36年7月間復參加郭萬福等之讀書會閱讀反動書刊旋正式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先後介紹謝田王三派參加同盟組織經郭萬福指定其擔任大甲支部組織幹事。嗣在南投縣信義鄉同富國民學校校長任內圖成立讀書會未果38年5月間繕印青年修養等反動書刊散發及在大甲介紹鍾來田與郭阿坤吸收。 | 徒刑9年 | ||||
2328 | 2254 | 郭明哲 | 男 | 1921/12/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舊台共 | 52300 | 33 | 南投縣信義鄉同富國民學校校長 | 郭明哲35年間曾參加在逃叛徒謝雪紅所領導之人民協會及另案已決之簡吉等所領導之農民組合等左傾團體並與郭萬福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會研究叛亂理論36年7月間復參加郭萬福等之讀書會閱讀反動書刊旋被正式吸收加入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15年 | 徒刑15年 | 53006案(43)審三字第0047號處15年。 | ||
2329 | 2254 | 郭明哲 | 男 | 1921/12/28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舊台共 | 53006 | 34 | 南投縣信義鄉同富國民學校校長 | 郭明哲於35年間,參加謝雪紅領導之人民協會,及簡 吉領導之農民組合與郭萬福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會,36年7月間,復參加郭萬福等之讀書會,閱讀反動書刊,旋正式收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於36、7年間介紹謝田、王三派參加,復任大甲支部組織幹事。於南投縣信義鄉同富國校校長任內,企圖成立讀書會,吸收黨徒未果,曾於38年5月間繕印青年修養等反動書刊散發,及在大甲介紹鍾來田與郭阿坤吸收各情。38年經(39)安潔字第2741號判處9年徒刑執行中發現上情,重新起訴。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2330 | 2255 | 郭武雄 | 男 | 99099 | ||||||||||||
2331 | 2256 | 郭建志 | 男 | 99099 | ||||||||||||
2332 | 2257 | 郭秋煌 | 男 | 99099 | ||||||||||||
2333 | 2258 | 郭振邦 | 男 | 河南,孟津縣 | 58030 | 34 | 陸軍27師81團42砲連准尉副排長 | 對同連准尉行政官陳季立聲稱「假若胡適能任總統,有青年黨來領導,中華民國就健全了」,又說「關於台灣選?,根本不是老百姓的意思,真正百姓擁護的人,沒有選出來,因為國民黨用槍用生命來威脅」又於同年七月六日用化「桂五」名字,函寄「自由中國」雜誌雷震,內載,「今天部隊堙A士氣低落,排長級,有三分之一,公開宣佈不幹,工作消極者,無法統計,班長消極者,百分之五」等語,不實消息,足以動搖台灣民心。 | 03年6月 | 03年6月 | ||||||
2334 | 2259 | 郭振純 | 男 | 1925/8/7 | 台灣,台南市 | 54076 | 30 | 店員 | 郭振純38年4月至7月間從吳卓異學習吉他樂器,由吳卓異介識另案處決叛徒陳文山,受陳教育閱讀「民主同盟宣傳單」及「228真相」等反動刊物,旋與吳卓異參加由陳文山領導之叛亂集會4次,並為陳介識同學翁文禮參加集會,因翁與陳意見不合不歡而散,復受陳之命調查駐軍情形,曾將其寓所附近協進國校及公園邊駐有軍隊向陳報告一次。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22年1月24日 | (64)諫減字第0130號減刑15年 | ||||
2335 | 2259 | 郭振純 | 男 | 1925/8/7 | 台灣,台南市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2年1月24日 | (64)諫減字第0130號減刑15年 | ||||
2336 | 2260 | 郭紹沛 | 男 | 99099 | ||||||||||||
2337 | 2261 | 郭毓燦 | 男 | 1937/9/22 | 台灣,台南縣 | 56055 | 19 | 省立台南農業職業學校學生 | 郭毓燦係省立台南農業職業學校高中3年級學生,於44年國慶日隨該校員生,在台南市參加慶祝會當呼「中華萬歲」口號時,竟改呼「共產黨萬歲」,為匪宣傳,原判決以其供認不諱,核與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犯情已極明確,雖其辯稱係一時糊塗,開玩笑而喊出的,並無為匪宣傳意思云云,但查其係高三學生,年已弱冠,其智識程度對呼「共產黨萬歲」口號,足以影響聽眾心理有利於叛徒,已具有明白認識,所辯並無為匪宣傳故意,顯不堪置信,惟以其犯罪後已深表悔悟,合以最低刑科處,以示矜卹。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2338 | 2262 | 郭錕銘 | 男 | 1928/2/16 | 台灣,台中縣 | 郭萬福之弟 | 49075 | 25 | 無 | 郭錕銘與廖學銳、張如松時相過從,經廖學銳邀其參加生活討論會未果,復與張如松書信來往,語多荒謬,因查無參加叛亂組織之確證而判決無罪開釋,返家後,明知郭萬福為政府緝捕中之叛徒,未予報緝,竟於39年5月戶口總檢時,遵其兄所囑,疏通蘇海樹,欲將之藏匿。 | 無罪 | 12年 | 52320處12年 | |||
2339 | 2262 | 郭錕銘 | 男 | 1928/2/16 | 台灣,台中縣 | 郭萬福之弟 | 52320 | 25 | 無 | 郭錕銘與廖學銳、張如松時相過從,經廖學銳邀其參加生活討論會未果,復與張如松書信來往,語多荒謬,38年涉案因查無參加叛亂組織之確證而判決無罪開釋,明知其兄郭萬福為政府緝捕中之叛徒,未予報緝,竟於39年5月戶口總檢時,遵其兄所囑,疏通蘇海樹,欲將之藏匿。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340 | 2263 | 陳 甲 | 男 | 99099 | ||||||||||||
2341 | 2264 | 陳 坷 | 男 | 99099 | ||||||||||||
2342 | 2265 | 陳 珩 | 男 | 1924/3/16 | 江西,九江縣 | 50018 | 26 | 台南女子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楊善銓在貴陽師範學院參加匪幫青年先鋒隊,受黃渶隆領導,與另案匪諜孟昭讓連絡,趙雲端、陳珩毅君與孟昭讓同住一室,並保留有孟君存置之左傾書籍,其思想受有毒素,應予交付感訓。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2343 | 2265 | 陳 珩 | 男 | 1924/3/16 | 江西,九江縣 | 72006 | 48 | 省立彰化女子中學校教員 | 陳珩於35年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經周匪之剛(在大陸)吸收參加匪「讀書會」,36年5月,在該校復經魏匪尚書(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7年8月來台,在台南市與程朱鑫(已經判處罪刑確定)、夏湘藜(已經判處罪刑)等匪黨份子經常聚會。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6年8月 | 1950年6月29日至1953年2月,感化1年。 1972年6月,5條判10年,後經減刑為6年8月。 | ||||
2344 | 2266 | 陳 盛 | 男 | 1926/10/6 | 台灣,桃園縣 | 66063 | 41 | 觀音鄉農會事務員 | 陳盛於38年12月及39年4月,同情在監執行徒刑之叛亂犯葉貽琚A為其私帶信函二次,交匪諜吳朝麒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葉貽 | (55)警審裁字第0020號 | |||
2345 | 2267 | 陳 萍 | 男 | 1930/10/15 | 湖北,咸寧縣 | 56059 | 27 | 海軍第1艇隊部防4艇信號上等兵 | 陳萍原係海軍第1艇隊部防4艇信號上兵因受匪幫歪曲宣傳思想傾匪、張家林係海軍港防大隊信號下士因久未陞遷深感不滿,2人於45年2月間起意密謀劫持防4艇投匪,張君先後邀約珠江艦二兵馬名揚、海軍退役戰士單亦誠,陳君亦先後邀約同艇戰士田紹興、丹陽艦戰士王玉璽;案經海軍總部查覺報辦,按其所為顯係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346 | 2268 | 陳 斌 | 男 | 1931/10/10 | 江蘇,丹陽縣 | 60022 | 40 | 陸軍四六九二部一○九五附一部隊下士副射手 | 陳斌於43年11月15日發現反動文書,「不要依賴上級,如果一切為我們佈置就緒,一片似錦的前途,誰不會走,所以毛澤東要我們能在艱苦中開拓,在危險裡創造,我們最終目的,當然是由於我們的灌溉,使那解放的花,能在台灣盛開,讓台灣人民得到理想的國家,叫那些戰犯,看到祭壇的膏血」云云;陳斌,見此反動文字,將之轉錄於黃紙板上,企圖為匪作義務宣傳。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347 | 2269 | 陳 溪 | 男 | 1928/12/13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4 | 工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被告邱焜棋、梅衡山、施志聰、陳溪等施行強暴脫。 | 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348 | 2270 | 陳 寮 | 男 | 1927/12/10 | 台灣,彰化縣 | 51126 | 25 | 工 | 陳寮於38年12月間經已決叛徒陳崑崙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349 | 2271 | 陳一匡 | 男 | 1919/10/1 | 福建,福州市 | 50751 | 32 | 國防部政幹班少校區隊長 | 陳一匡於39年2月間經在逃余熙介紹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350 | 2272 | 陳天民 | 男 | 99099 | ||||||||||||
2351 | 2273 | 陳天明 | 男 | 1912/2/23 | 江蘇,靖江縣 | 50012 | 40 | 大華染料廠廠長兼總工程師 | 陳天明35年經汪海栗介紹參加共產黨為預備黨員,並任靖江縣參議員、代表等職,助匪推行二五減租等,及38年間與逃匪張玉珂運炸藥赴滬資匪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 | 有期徒刑15年 | |||||
2352 | 2274 | 陳天河 | 男 | 1925/6/6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28 | 教員 | 鍾心寬領導繼續發展,陳天枝受鍾心寬指使吸收其弟陳天河為匪徒,經該組織通過為候補黨員,並將陳天河自傳交予鍾心寬。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2353 | 2275 | 陳天發 | 男 | 1939/11/2 | 台灣,彰化縣 | 72057 | 33 | 商 | 在監執行期間,在該監二舍十二房多次對同房囚犯陳石發、黃遷、郭光楷等讚揚匪人民公社,誇張共匪建設發達,經濟繁榮,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6月 | ||||||
2354 | 2276 | 陳文雄 | 男 | 1936/4/13 | 台灣,台東縣 | 78030 | 43 | 商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3月21日 | (64)諫減字第0237號減刑8年 | ||||
2355 | 2277 | 陳文福 | 男 | 1927/3/19 | 台灣,台北市 | 50348 | 25 | 興農鐵工廠鐵工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356 | 2278 | 陳文質 | 男 | 1930/1/20 | 台灣,彰化縣 | 50242 | 23 | 資源委員高雄煉油廠製桶工廠技工 | 被告陳文質受其同事周清連誘惑,於39年5月底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同年6月底由周清連領導,與同黨分子許上明、戴金豆在周某宿舍會議擴充組織,以及討論散發傳單方法。當由周某轉據已自首叛徒許開傳交與被告傳單約20張,令其在服務地點之煉油廠附近馬路上散發。被告收受後感覺不妥,越一星期仍將原傳單退還周某,並聲明不予參加,惟迄未自首。被告對於犯罪事實,業據其先後在保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惟據被告辯稱當時係受周清連蠱惑,而於39年5月底口頭答應參加。周某曾囑被告介紹朋友加入,被告並未為之。至同年6月底周某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2357 | 2279 | 陳文輝 | 男 | 99099 | ||||||||||||
2358 | 2280 | 陳文騰 | 男 | 99099 | ||||||||||||
2359 | 2282 | 陳長庚 | 男 | 1924/4/22 | 台灣,雲林縣 | 即陳加庚。 | 52054 | 28 | 鐵路督導處運務課管理員 | 陳長庚(即陳鴻旗)係虎尾糖廠職員,經匪廖學信誘惑並以「展望」「觀查」「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籍供其閱讀,於39年4月間繳交自傳參加匪黨組織,因程度不夠退還自傳,仍由廖匪領導學習。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即陳長庚 | |||
2360 | 2283 | 陳北辰 | 男 | 1922/5/28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32 | 司機 | 陳北辰於35年底,由陳文山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4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4年 | |||||
2361 | 2284 | 陳左弧 | 男 | 湖南,茶陵縣 | 61029 | 45 | 陸軍指揮參謀大學研究發展室步兵上校副主任 | 山東孟良崗戰役被俘虜輾轉被送至山東省惠民縣匪『解放軍官團將校隊』受訓其間曾閱讀匪酉毛澤東論新階段匪黨新民主主義大?哲學唯物論唯物辯證法策反工作兵運工作等書籍及分組討論新民主主義與三民主義之比較內戰的責任中國革命運動歷史性的發展等問題并多次接受高級匪幹之精神講話同年九月中旬經匪指導員舒達吸收加入匪『革命軍人同盟』。 | 10年 | 7544陳左孤? | ||||||
2362 | 2285 | 陳正言 | 男 | 1947/10/7 | 台灣,宜蘭縣 | 69014 | 22 | 陸軍下士 | 陳正言對現實不滿,於57年11月22日在營區洗臉台等地以粉筆書寫:「毛主席萬歲」等語,藉以發洩。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5年11月14日 | |||||
2363 | 2286 | 陳永記 | 男 | 1929/6/25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4 | 工 | 呂華璋於38年5月間在桃園農業學校附近,由在逃匪幹黃培奕介紹加入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海山地區圳子頭支部,充任書記。陳永記38年4、5月間,經游好文介紹,在游好文家參加匪幫組織公務員支部,充任圳子頭武功隊第3小組長,受游好文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2364 | 2287 | 陳田允 | 男 | 1921/1/25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41 | 力霸公司工人 | 陳田允於35年3月間,在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365 | 2288 | 陳有喜 | 男 | 1929/9/26 | 台灣,高雄市 | 50277 | 24 |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技佐 | 高雄工職支部學生陳有喜等8人,於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國維等之叛亂集會,聽講接受反動宣傳。被告陳有喜等人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國維等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之事實,均堅不吐實。但該被告等在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並經本部保安處偵查均自白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屬實,堪為裁判基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366 | 2289 | 陳志成 | 男 | 99099 | ||||||||||||
2367 | 2290 | 陳良榮 | 男 | 99099 | ||||||||||||
2368 | 2291 | 陳其全 | 男 | 99099 | ||||||||||||
2369 | 2292 | 陳其昌 | 男 | 1904/4/23 | 台灣,台北縣 | 53162 | 49 | 公論報顧問 | 陳其昌前係公論報總經理,與該報職員即叛徒黃培奕、石聰金時有接觸,黃、石2人常至陳家中乘間予以反動教育,並由黃交閱讀「新民主主義」、「開國文獻」、「論人民民主專政」、「工商政策」等書刊,38年8月間黃命陳資助,陳交新台幣500元,同年11月第2次交新台幣250元,39年1月第3次又交新台幣250元,同年5月因黃急需鉅款,陳轉囑黃添樑以紅紙包封新台幣3千元外書名祝擴張等字樣交由陳轉交,案經調查局查獲。偵審中陳其昌承認交付金錢與黃培奕,但否認知悉黃係叛徒,但查陳其昌曾受高等教育且服務新聞界多年,既受其匪書,焉能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2年3日 | |||||
2370 | 2293 | 陳明台 | 男 | 99099 | ||||||||||||
2371 | 2294 | 陳明發 | 男 | 1940/10/4 | 台灣,高雄市 | 64025 | 26 | 牙醫 | 陳明發於52年9月與陳清緞謀議籌組偽「台灣人民黨」又名「台灣民族自決委員會」、「南日本台灣秘密政府」,俟機顛覆政府。同年11月,陳明發邀廖登囑參與謀議其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372 | 2295 | 陳松根 | 男 | 99099 | ||||||||||||
2373 | 2296 | 陳河川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3015 | 28 | 農 | 陳河川由葉崇培引誘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奉另案已處決叛徒陳水木之命引葉匪至林坤家與林坤(已自首)認識曾向陳少廷蔡德謙表示葉崇培為台灣省南部共匪負責人擬介紹蔡德謙與葉匪相識,經蔡德謙將情向東港刑警組報告。 | 12年 | 12年 | ||||||
2374 | 2297 | 陳花雀 | 女 | 99099 | ||||||||||||
2375 | 2298 | 陳金吉 | 男 | 1937/1/20 | 台灣,台北縣 | 68045 | 31 | 工 | 陳金吉於55年秋間認識陳永善後,將其所購之匪幹巴金譯「獄中20年」,與陳永善所有匪版書籍「紅岩」,交換閱讀,57年6月1日在板橋陳永善家中,同月2日在台北市南美咖啡室,二度參加吳耀忠、陳映和,賴睅佽奶孜健|,商討散發反動傳單等問題,并在此會後,將其所有「魯迅全集」二冊交與賴睅侗\覽。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永善 | ||||
2376 | 2299 | 陳金明 | 男 | 99099 | ||||||||||||
2377 | 2300 | 陳金智 | 男 | 1951/2/12 | 台灣,台南縣 | 76047 | 25 | 無 | 陳金智因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乃於63年8月至64年10月間,先後署名「孤雁」「府城人」「台灣民主共和國台南革命陣線總司令部大灣司令員」等,致函台南縣警察局歸仁分局及大灣派出所公啟,內容妄書:「解放台灣人民」「台灣民主共和國萬歲!萬萬歲!」等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裁字第0003號 | ||||
2378 | 2301 | 陳阿波 | 男 | 1930/7/20 | 台灣,新竹縣 | 50711 | 21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務段練習生 | 林寬容、陳阿波、邱坤福均在鐵路局台北機務段服務,於民國38年11、12月間,先後由在逃匪要簡錫煌、張潮賢等分別介紹,加入匪黨台灣工作委員會台機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379 | 2302 | 陳阿添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1 | 農 | 黃水秀吸收陳阿添于38年7月加入組織陸續聽其宣傳。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六年 | |||||||
2380 | 2303 | 陳信全 | 男 | 99099 | ||||||||||||
2381 | 2304 | 陳信銘 | 男 | 1951/10/15 | 台灣,嘉義縣 | 71111 | 20 | 私立衛道中學學生 | 陳信銘因素行不端,迭遭學校退學,因而移恨政府,乃於民國59年夏與江鳳郎(另案處理)同謀準備結合不滿現實青年成立叛亂組織,推翻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7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58號減刑3年4月 | ||||
2382 | 2304 | 陳信銘 | 男 | 1951/10/15 | 台灣,嘉義縣 | 75777 | 2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7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58號減刑3年4月 | ||||
2383 | 2305 | 陳奕雄 | 男 | 1932/11/20 | 浙江,杭州市 | 50123 | 18 | 無 | 陳奕雄原係空軍預備學校學生,遭開除後對校方不滿,經向警察機關申請出境,擬赴港轉滬投考匪偽航空學校,並致函其同學區晉漢煽惑逃叛,該信於區君收受後,被該管隊長撿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2384 | 2305 | 陳奕雄 | 男 | 1932/11/20 | 浙江,杭州市 | 56030 | 25 | 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陳奕雄於軍人監獄執行期間,思想頑固,重新建立叛亂組織,研討匪諜論、抄寫反動資料等情,雖陳君矢口否認,惟送案之筆記文字等內容,足徵其思想仍屬傾匪,應予交付感化3年,以資糾正。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2年3月25日 | |||||
2385 | 2306 | 陳春園 | 男 | 1927/2/23 | 台灣,桃園縣 | 51037 | 25 | 農 | 被告於38年11月間,在林秋英家幫同種田。林原係朱毛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下層幹部,因見被告可以利用,遂煽動其參加匪幫組織。惟被告自參加後,並未為匪黨做任何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2386 | 2307 | 陳昭南 | 男 | 台灣, | 99099 | |||||||||||
2387 | 2310 | 陳英泰 | 男 | 1928/2/18 | 台灣,台北縣 | 50296 | 24 | 台灣銀行國外部辦事員 | 陳英泰亦於38年7、8月間,由同學同事林從周吸收入黨後,奉命廣交朋友以便從中爭取優秀份子參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388 | 2311 | 陳浩川 | 男 | 1935/3/3 | 福建,林森縣 | 81013 | 46 | 司機 | 陳浩川於69年2月下旬在台北市其所服務之聯合汽車駕駛訓練班教練場辦公室門口,對同事朱章達等多人,公然發表「大陸共產黨現在有中程飛彈,用中程飛彈就能打到台灣」、「大陸共產黨無論什麼都比台灣好,像飛機、核子彈、飛彈都比台灣好」、「大陸共產黨政策比我們台灣的政府開明」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匪宣傳品「中國畫刊」乙本沒收。 | 徒刑4年 | |||||
2389 | 2312 | 陳婉真 | 女 | 91080 | ||||||||||||
2390 | 2313 | 陳崇山 | 男 | 1917/8/12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37 | 中藥商 | 陳崇山於38年為郭清池以用團體力量對抗地主推行375,被騙加入牛犁會,並囑介紹會員與郭清池會談多次,後知其為匪徒,曾詢問郭清池據告牛犁會不是共產黨,所以未自首,按牛犁會為匪變相之組織,縱該被告係不知實情被騙參加,事後既為據聲明脫離向政府自首,仍無解其參加叛亂組織罪之成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2391 | 2314 | 陳崇樵 | 男 | 99099 | ||||||||||||
2392 | 2315 | 陳添發 | 男 | 99099 | ||||||||||||
2393 | 2316 | 陳清華 | 男 | 1928/8/16 | 台灣,苗栗縣 | 52191 | 25 | 農 | 陳清華於38年11月間,經另案被告蕭春源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化名石寶。李勤連於同年12月間,亦經簫春源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化名東海。事經傅清河於41年5月15日,向苗栗縣警察局自首時供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1月19日 | |||||
2394 | 2317 | 陳清鍛 | 男 | 台灣,台南縣 | 64025 | 38 | 工 | 與陳明發謀議籌組偽「台灣人民黨」又名「台灣民族自決委員會」「南日本台灣秘密政府」,俟機?覆政府。同年11月,陳明發邀廖登囑參與謀議其事。同年12月,陳?鍛用石膏刻「南日本台灣秘密政府」印一顆,木刻該偽組織主席簽名章私章,副主席南?島族簽名單各一顆,?撰就宣傳文件偽「南日本台灣秘密政府」函,聘任書、公告等三種,油印後加蓋偽印,分寄美國駐華大使?,各縣市政府、中華、中央等報社。 | 14年 | |||||||
2395 | 2318 | 陳盛財 | 男 | 99099 | ||||||||||||
2396 | 2320 | 陳惠德 | 男 | 99099 | ||||||||||||
2397 | 2321 | 陳棠梨 | 男 | 1931/1/21 | 台灣,嘉義縣 | 52150 | 24 | 工 | 陳棠梨於38年8月由自首份子羅清山吸收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即陳棠梨 | ||||
2398 | 2323 | 陳焰樹 | 男 | 台灣, | 自首,即陳燄樹 | 53050 | 台北市司機工會理事 | 自首份子陳焰樹系工會理事。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114號 | ||||||
2399 | 2324 | 陳貽榖 | 男 | 1919/10/20 | 江蘇,南京市 | 專科 | 59150 | 42 | 國防部上校級待命人員 | 陳貽穀於30年9月下旬被日軍俘獲,在湖北出任偽職。32年春受匪幹趙驚帆引誘相偕逃至大別山區,投靠李先念,後啣命赴後方從事「統戰工作」。途經武漢復被日憲兵捕獲,再充偽職。35年秋得王信介至潘華國部以附員身份充潘侍從參謀,曾將被俘出任偽職及與李匪先念部發生聯繫等經過向潘報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2400 | 2325 | 陳貴美 | 女 | 99099 | ||||||||||||
2401 | 2326 | 陳媽典 | 男 | 1927/11/22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28 | 農 | 陳媽典僅供認參加蘇文安「375研究會」,否認參加匪黨組織,惟被告參加蘇文安之「漢文研究會」外,復由李文興介紹參加匪黨組織,經其上級匪首蘇文安一再供證屬實,蘇文安是項供證,係屬不利於己之陳述,自得採為被告裁判之基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2月8日 | |||||
2402 | 2327 | 陳瑞坤 | 男 | 99099 | ||||||||||||
2403 | 2328 | 陳瑞麟 | 男 | 1946/3/22 | 台灣,嘉義縣 | 即作家陳 烈,受難者徐 美女婿。 | 73012 | 26 | 省立台東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陳瑞麟於59年間,執教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期間,授課時向學生林劍秋等宣傳匪軍武力強大,反共無希望等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 | ||||
2404 | 2329 | 陳榮濱 | 男 | 99099 | ||||||||||||
2405 | 2330 | 陳慶智 | 男 | 1943/8/12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7 | 工 | 陳慶智應陳博文之邀約,於68年12月10日抵高雄服務處後為參加集會人員分發臂章徽章帶隊參加遊行,並隨同呼喊:「人權萬歲」等口號,對於暴徒毆打憲警在場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年,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年 | |||||
2406 | 2331 | 陳篤恭 | 男 | 1932/5/18 | 台灣,台北市 | 52721 | 21 | 技工 | 陳篤恭等人原係松山農具工廠職工,於37年夏秋之間,經在逃匪幹前該廠同事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同一小組,受匪台北市委陳通和之指揮,由陳匪春慶領導教育集會、討論研讀匪書,並收繳黨費,閱匪光明報,聽其講解375減租等問題,受其囑咐協同保護工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2407 | 2332 | 陳聰明 | 男 | 1932/9/8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2 | 台北師管區第1團忠3連2等兵 | 陳聰明於41年12月初,經陳榮華以勸其參加礦工會為由,將其介紹與許再傳誘惑加入地下武裝工作隊,於同月29日被征入台北師管區補充兵第一團受訓,並未受匪訓練及為匪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2408 | 2333 | 陳聯成 | 男 | 1931/9/18 | 台灣,高雄縣 | 52920 | 22 | 軍 | 被告被檢舉於38年3月間,有參加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嫌疑,經本部查明尚無具體叛亂事證,惟被告曾對同伍士兵陳森芳發表不滿現實言論,思想顯非純正,經本部裁定:陳聯成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9月3日 | |||||
2409 | 2334 | 陳聯塗 | 男 | 1927/3/1 | 台灣,台北市 | 54123 | 28 | 台灣鐵路局會計員 | 被告陳聯塗於38年5、6月間經另案叛徒周植介紹,與化名莊姓在逃叛徒孫古平認識後,曾受孫匪反動宣傳,39年間又受另案被告蔡漢清面誘參加匪幫,該被告固未表示參加,且蔡匪已於39年6月4日被捕,雖尚不能使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惟被告與叛徒交往並受反動宣傳,思想不免受其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周 植、蔡漢清 | ||||
2410 | 2335 | 陳鴻星 | 男 | 1928/12/30 | 台灣,高雄市 | 53017 | 25 | ?兵第14團新兵 | 陳鴻星(即陳金星)於39年冬,經另案已處決叛徒蔡水岸介紹,參加匪林益3所倡導之匪黨外圍組織「豬肉會」並繳納會費。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即陳金星 | ||||
2411 | 2336 | 陳鵬雲 | 男 | 1927/11/13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5 | 台?茶葉聯?股份有限公司會計 | 高銓清係38年10月間,由另案已結之張秀伯邀入共黨,並同時介紹被告陳鵬雲及在逃之周坤益與張認識,由張併為吸收納入在逃之田進添即蔡水傳所領導之街頭支部為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412 | 2337 | 陳繼光 | 男 | 1930/1/1 | 台灣,台北市 | 52014 | 22 | 台北區農林改良場林警 | 陳孟和、陳繼光、劉茂己、劉裕和、黃瑞聰與另案匪諜劉占睿、在逃匪諜劉占顯等人均為泰北中學同學,因劉占睿、劉占顯兄弟早己參加匪幫,為擴張組織,乃以學術研究會名義,建立外圍組織,吸收陳孟和等人,渠等經常在劉茂己家,聽取劉占睿、劉占顯兄弟講解匪幫理論及動態,並分別閱讀匪幫書籍。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413 | 2338 | 陳鐵基 | 男 | 99099 | ||||||||||||
2414 | 2339 | 陳顯宗 | 男 | 1928/10/2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4 | 桃園大圳水利委員會工務課設計股臨時雇員 | 陳顯宗於37年底經在逃之陳茂發介紹加入匪黨,並進行吸收黨徒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415 | 2340 | 陸敬德 | 男 | 1928/8/29 | 江蘇,宿遷縣 | 50308 | 23 | 空軍工兵總隊第16隊第1中隊第1分隊少尉分隊長 | 陸敬德之父陸建唐擔任匪職,入台欲策動軍隊叛變,並搜集軍事情報,將任務告知正在空軍工兵隊服役之子陸敬德,明知其父為匪諜而未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9月22日 | |||||
2416 | 2341 | 陶雄飛 | 男 | 99099 | ||||||||||||
2417 | 2342 | 章春美 | 男 | 99099 | ||||||||||||
2418 | 2343 | 傅 松 | 男 | 1930/2/4 | 台灣,台北縣 | 54024 | 25 | 木工 | 傅松於36年冬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愛國青年會,受盧匪領導教育,37年改由林匪茂松領導學唱匪歌。被告傅松於審判中否認參加匪愛國青年會,辯稱盧哲德要渠參加工會亦未答應,空言狡展,殊難憑信,第查被告參加叛亂之組織時尚未滿18歲,衡情酌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419 | 2344 | 彭化祿 | 男 | 1919/10/31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34 | 農 | 被告彭化祿等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及楊姓勸誘參加匪農民組織同一小組,受曾榮進領導。上開事實業據被告彭化祿等於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分別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等供述相符,是被告等犯行明確,堪以認定。雖被告等於審理中否認其事,然均屬空言狡展,殊無足採。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420 | 2345 | 彭文龍 | 男 | 1928/9/24 | 江西,蓮花縣 | 50281 | 24 | 裝甲兵第1總隊第23大隊第3中隊1級技工 | 彭文龍等人於38年7月15日在江西贛州受人誘惑,參加彭匪德懷「機警政治部」第3縱隊第5支隊,僅宣誓入會,越數日即離開。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彭文龍、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等在本部總政治部供認不諱;惟被告等於審理中均翻異前供,經發保密局偵查亦認彭德懷最近17、8年以來遠在西北等地,未返江西贛州,無其直屬部隊,彭文龍等上項供述,當非真實。但查38年6、7月間,匪軍過江,共匪份子到處滲入,彭匪德懷本人雖不在江西,其匪黨假名誘惑,劉伯誠為過江匪酋,其黨在江南煽惑為時有之事,被告等既不能舉出確切反證證明前供虛偽,自應令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421 | 2346 | 彭木全 | 男 | 1919/6/5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34 | 農 | 范阿全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等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接受曾榮進領導,彭木全、李遠香、彭柑耀等於同年11、2月間經匪徒曾興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匪曾興泉教育等情,業據范君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范君等參加叛亂組織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渠等在該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均屬空言殊無足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422 | 2347 | 彭利宏 | 男 | 1936/10/21 | 台灣,桃園縣 | 54102 | 20 | 省立新竹中學學生 | 彭利宏亦常收聽匪區廣播,42年間在其日記本上總統肖像旁寫註侮辱文字等情。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2423 | 2348 | 彭昇平 | 男 | 99099 | ||||||||||||
2424 | 2349 | 彭春盛 | 男 | 99099 | ||||||||||||
2425 | 2350 | 彭柑耀 | 男 | 1931/1/1 | 台灣,新竹縣 | 50288 | 22 | 農 | 范阿全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等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接受曾榮進領導,彭木全、李遠香、彭柑耀等於同年11、2月間經匪徒曾興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匪曾興泉教育等情,業據范君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范君等參加叛亂組織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渠等在該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均屬空言殊無足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1月 | |||||
2426 | 2351 | 彭欽城 | 男 | 99099 | ||||||||||||
2427 | 2352 | 彭瑞炎 | 男 | 1928/10/4 | 台灣,新竹縣 | 52190 | 25 | 水利局斗六工程處工程員 | 彭瑞炎、吳榮河與被告蘇榮生為同事,38年初彭君等3人共同發起組織讀書會,先後閱讀二條路觀察、新民主主義、解放日報等書刊,並經蘇榮生勸誘,均加入匪之組織水利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2428 | 2353 | 彭運德 | 男 | 99099 | ||||||||||||
2429 | 2354 | 彭蘊墦 | 男 | 99299 | 9548彭薀璠? | |||||||||||
2430 | 2355 | 曾文明 | 男 | 99099 | ||||||||||||
2431 | 2356 | 曾水秀 | 男 | 1928/7/10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93 | 24 | 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技工 | 呂匪榮發於38年冬介紹曾水秀參加共匪組織與劉坤泉為一小組同受呂匪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432 | 2357 | 曾成全 | 男 | 99099 | ||||||||||||
2433 | 2358 | 曾步雲 | 男 | 1916/7/26 | 江西,吉安縣 | 53117 | 36 | 無業 | 曾步雲原係江西綏靖總司令部突擊大隊第6中隊上校中隊長,38年9月間在廣東潮安奉令資遣後攜眷赴湖南安頓,正值匪軍陷湘乃於39年2月逃至香港,先後寄居摩星嶺及調景嶺難民營;40年10月間由叛徒王某介紹參加第3勢力英武學會之非法組織,41年8月1日以難民身分集體來台,於上岸時經檢查以非核准入境名單之列將原輪遣返,因不願歸去,以其曾參加非法組織自請扣押。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434 | 2359 | 曾金標 | 男 | 99099 | ||||||||||||
2435 | 2360 | 曾南鴻 | 男 | 1931/5/29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3 | 農 | 被告曾南鴻曾聞羅匪芳整屢以匪黨言論向其宣傳,明知羅某為匪諜,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2436 | 2361 | 曾梅蘭 | 男 | 1930/11/18 | 台灣,苗栗縣 | 52204 | 23 | 農 | 徐慶蘭之弟深受其左傾思想之薰陶於40年6月間在自首叛徒陳華清家遇見其兄之匪徒領導人即在逃之鍾慰章(即老陳)向其宣傳共匪大陸勝利情形及對農民分田耕種之好處遂勸誘其參加叛亂組織。 | 10年 | 10年 | |||||
2437 | 2362 | 曾黃五妹 | 女 | 99099 | ||||||||||||
2438 | 2363 | 游方少英 | 女 | 99099 | ||||||||||||
2439 | 2364 | 游本鏡 | 男 | 99099 | ||||||||||||
2440 | 2365 | 游本鐃 | 男 | 99099 | ||||||||||||
2441 | 2366 | 游如鴦 | 女 | 99099 | ||||||||||||
2442 | 2367 | 游昌雍 | 男 | 1914/12/22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9 | 商 | 游昌雍於38年11月間,經簡萬得介紹參加匪幫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支部,負責探取情報等工作,與林聲發、簡潮壽、呂東聲同一小組,先後開會6、7次,討論反對政府及階級鬥爭等問題,39年1、2月及5月間,先後介紹邱垂日、徐阿生與林聲發相識,使林聲發吸收加入組織等事實,雖其於審判中否認,惟原判決以其在刑警總隊調查及軍事檢察官偵查時,均已供認歷歷,前後均屬相符,加以批駁不採,並以其知罪悔過而予酌減。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2443 | 2368 | 游金爐 | 男 | 1928/3/3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7 | 工 | 游金爐曾聽另案叛徒余建雲講解政府漠視工人困苦及應保護紙廠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2444 | 2370 | 游阿蔭 | 女 | 1931/7/11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4 | 家務 | 游阿蔭於36年「228」事變後,其姑丈即匪首王萬得偕姑母來家寄居,至38年春王萬得離家前常見面,並於39年間奉其胞兄游祥枋之命,抄寫匪黨文件。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2445 | 2371 | 游景添 | 男 | 1926/9/24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4 | 工 | 被告游景添於39年4月加入匪幫組織,陸續聆聽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446 | 2372 | 湯傳興 | 男 | 1930/3/24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4 | 農 | 被告邱文清為自首份子廖振駒領導運用之??,39年8月間,轉介被告林泰欽、林鶴生、湯傳興與廖振駒發生??關係;40年1月又介紹被告詹阿榮與自首份子呂東聲發生??關係,38、9年及40年當廖振駒為政府通緝逃亡期中,被告邱文清為之掩護10次,?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且受廖振駒指示,向南崁調查政府緝捕當時在逃匪諜現已投案之林元枝、莊金棕等情形,向桃園調查刑警隊查捕匪黨情形,並囑如有刑警到大崙時須隨時報告,及民?對匪黨之反應情形亦須報告;又經常帶蔡宗霖、呂東聲、廖振駒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2447 | 2373 | 焦佩芳 | 女 | 1928/9/3 | 河南,開封縣 | 即趙焦佩芳。 | 50276 | 23 | 無業 | 焦佩芳明知其夫張鑫森為匪諜雖情?夫婦但不明大義而不告密仍應依法論處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1年1月9日 | 即趙焦佩芳,張鑫森之妻。 | |||
2448 | 2374 | 程日華 | 男 | 1926/11/20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6 | 虎尾糖廠繪圖員 | 程日華係虎尾糖廠繪圖員,據供39年間接受匪廖學信(自首)、陳長庚(同案被告)教育,閱讀匪「世界文化」等反動書籍,並向糖廠工人作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有期徒刑4年;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0年 | |||||
2449 | 2375 | 辜水龍 | 男 | 99099 | ||||||||||||
2450 | 2376 | 辜火錢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59 | 32 | 冰販 | 與許分相識17、8年,38年底經許分介紹認識廖金和。 | 不付軍法審判 | |||||||
2451 | 2377 | 辜金良 | 男 | 1915/10/26 | 台灣,台南縣 | 47060 | 36 | 無 | 辜金良於36年間參加叛亂組織,受張志忠領導,並給予舊台幣10萬元充作資本,往來台滬經商,並以贏利交張運用,嗣改由陳純真領導,命渠定購木材,尚未取貨。 | 感訓 | 感訓 | |||||
2452 | 2377 | 辜金良 | 男 | 1915/10/26 | 台灣,台南縣 | 50316 | 36 | 無 | 辜金良於36年間參加叛亂組織,受張志忠領導,並給予舊台幣10萬元充作資本,往來台滬經商,並以贏利交張運用,嗣改由陳純真領導,命渠定購木材,尚未取貨。上開事實經辜金良供認不諱,並以匪嫌送職訓總隊施以感化。被告辜金良前犯罪行,雖行為後之法律迭經變更,依當時法律對為叛徒供給金錢,固乏處罰明文,然參加叛亂之組織係屬具持續性之行為,其感訓中未曾表示脫離匪幫,自應依法論其參加叛亂之組織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2453 | 2378 | 馮海雄 | 男 | 99099 | ||||||||||||
2454 | 2379 | 黃 仁 | 男 | 99099 | ||||||||||||
2455 | 2380 | 黃 鋒 | 男 | 福建,古田縣 | 57028 | 28 | 基隆水產職業學校幹事 | 飯廳桌上用粉筆書寫「偉大的毛主席」等反動標語 | 07年 | 07年 | ||||||
2456 | 2381 | 黃 曦 | 男 | 1915/2/8 | 湖南,華容縣 | 76031 | 61 | 無 | 黃曦於26年冬,在湖南省華容縣縣立一校加入共產黨。32年至38年,在湖南省華容縣與共黨份子周金聲、劉開運等,接受張耀寰領導。36年華容地區實行合鄉併保,當選萬庾鄉鄉長,為共黨掌握地方政權。40年7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9月28日 | 周金聲 | ||||
2457 | 2382 | 黃千里 | 男 | 99099 | ||||||||||||
2458 | 2383 | 黃子安 | 男 | 1925/11/15 | 台灣,高雄市 | 52171 | 28 | 菜販 | 黃子安於40年3月經蔡水岸(已自首)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以豬肉會為掩護先後曾聽蔡水岸講述社會不平等兩次,由蔡水岸領導,同屬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岡山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459 | 2384 | 黃仁宏 | 男 | 99099 | ||||||||||||
2460 | 2385 | 黃元桔 | 男 | 1910/7/24 | 台灣,彰化縣 | 初中 | 50241 | 24 | 掮客 | 黃元桔與匪台中武裝小組李漢棠常相往來,38年11月間,李匪因仇派首領張張水林犯案被拘,秘密使黃元桔等參加調查局台灣調查處台中站工作,藉正當方法調查張水林餘黨,39年1月間黃元桔至豐原東勢會晤李匪,李匪表明身分,旋使洪麟兒與黃元桔連絡介紹加入匪幫,予以吸收群眾及宣傳三七五減租政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461 | 2386 | 黃天送 | 男 | 1933/10/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22 | 農 | 朱毛匪幫台北縣鹿窟人民武裝保衛隊匪幹陳通和、許再傳、李上甲及劉學坤等人,以鹿窟地方偏狹,計劃向南發展,於是率領王新發、蕭塗基等人前往玉桂嶺,且利用親友關係吸收黨徒、建立基地,渠等於39年3月至10月間,分別吸收陳標等共9人,其中黃天送係同年10月受陳生財介紹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462 | 2388 | 黃文光 | 男 | 1926/8/14 | 湖南,宜章縣 | 50031 | 25 | 國防部警衛團上等兵 | 被告於民國38年夏,參加組織自衛隊,擾害地方。惟仍慮受共黨排斥,乃於同年7月由匪地工人員潘政委等人引介,宣誓加入共黨。當經匪幹段某指示成立區分部,組織地方武力,接應解放軍,擬定番號為「湖南人民解放軍第二大隊」。惟以時機已過,又與盤據當地之土共互拼,致無成果。潘乃改派彼等來台做分化工作,並發給四錢重金戒子乙枚分用。旋於8月赴曲江,適本部警衛團於該地招募學兵,遂即報名應募,混入台灣。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463 | 2389 | 黃文娟 | 女 | 99099 | ||||||||||||
2464 | 2390 | 黃文魁 | 男 | 1922/7/6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31 | 農 | 黃文魁於自首份子李詩珍38年1月至39年5月逃匿期間,知其為匪諜身分而任其居住其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2465 | 2391 | 黃水泉 | 男 | 1936/8/8 | 福建,廈門縣 | 61017 | 27 | 農 | 黃水泉於48年11月間,經匪幹黃建生介紹,參加匪青年團廈門分團組織。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466 | 2392 | 黃水道 | 男 | 99099 | ||||||||||||
2467 | 2393 | 黃火吉 | 男 | 1908/4/1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即黃阿富 | 50240 | 44 | 銅匠 | 無資料可稽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468 | 2394 | 黃王碧玉 | 女 | 99099 | ||||||||||||
2469 | 2395 | 黃世宗 | 男 | 83045 | 放置爆裂物於台北中央日報及聯合報社 | 順利出境,後遭暗殺於巴西。 | ||||||||||
2470 | 2396 | 黃世梗 | 男 | 1954/1/21 | 台灣,嘉義縣 | 83046 | 30 | 商 | 黃世梗係黃世宗之兄,黃世宗於72年4月6日受台獨份子派遣返國,從事暴力破壞活動,住於台北大理街一六○巷廿一弄十三號一樓,黃世梗所租之居所,並向黃世梗表明已在巴西參加「偽盟」叛國組織,並曾接受過爆炸訓練,係擔任組織行動的殺手,此次奉派返國執行爆炸聯合報及中央報兩家報社之工作,26日晚,黃世宗又告知黃世梗,渠已於當日上午按計劃完成炸損上述兩家報社,為組織立了大功,希望能儘快協助其潛?出境,黃世梗?知黃世宗從事叛亂破壞活動,仍繼續以其居所供黃世宗匿居,並於5月17日左右,以黃世宗為泰鎮公司業務經理名義,由其委託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6月4日 | |||||
2471 | 2397 | 黃代相 | 男 | 1918/8/3 | 四川,廣漢縣 | 54049 | 36 | 國軍軍官團第2大隊第5中隊中校學員 | 黃君於39年大陸淪陷後,經匪勞動改造3月,思想左傾,41年夏投入留越國軍軍官團充當學員,受訓期內在與第3大隊學員張新知、梅華談及國際局勢時,利用機會妄稱「美國在韓作戰不能支持,如與共匪和談定會出賣台灣,況匪現有3、4百萬兵力,台灣僅50萬人,反攻是欺人之談,大家應選擇今後出路」等語意圖動搖人心。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2472 | 2398 | 黃石貴 | 男 | 1928/1/20 | 台灣,桃園縣 | 51052 | 24 | 石匠 | 黃石貴、林先富等於39年4月間,受已自首匪幹郭成之介紹,參加朱毛匪黨後,黃石貴曾將情告知簡鳳如、邱南助,並勸誘參加匪黨組織,因被拒絕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473 | 2399 | 黃如川 | 男 | 1930/9/2 | 台灣,南投縣 | 54024 | 25 | 木工 | 黃如川於36年間在台北大同製鋼公司工作時,由另案被告林茂松介紹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於同年11月間並介紹另案被告林斯鎰參加,先後集會十餘次,討論階級鬥爭發展工作等問題,37年2月受許希寬命,在台北市民生路一帶散發反動傳單,同年4月間,與許等11人赴港參加獨立黨訓練。黃如川對於上開等情,業據自白歷歷,與許希寬、盧哲德、林茂松等人共證相符,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處;第查被告自37年6月以後別無繼續活動事證,散發傳單時尚未滿18歲,於獲案後坦然陳述,其犯情不無可宥,姑予依法酌減其刑。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2474 | 2400 | 黃守敬 | 男 | 99099 | ||||||||||||
2475 | 2401 | 黃守禮 | 男 | 99099 | ||||||||||||
2476 | 2402 | 黃秀英 | 女 | 99099 | ||||||||||||
2477 | 2403 | 黃坤茂 | 男 | 99099 | ||||||||||||
2478 | 2404 | 黃宗義 | 男 | 1928/6/22 | 台灣,嘉義市 | 50015 | 24 | 第6電訊修理廠中尉技佐 | 黃宗義於38年11月經張煥臻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479 | 2405 | 黃宗禮 | 男 | 1926/2/8 | 台灣,南投縣 | 78030 | 53 | 商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3月22日 | 76年1月17日核准假釋,(76)珠裁字第0005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2480 | 2406 | 黃東芳 | 男 | 99099 | ||||||||||||
2481 | 2407 | 黃松青 | 男 | 99099 | ||||||||||||
2482 | 2408 | 黃邱津娥 | 女 | 99099 | ||||||||||||
2483 | 2409 | 黃金和 | 男 | 99099 | ||||||||||||
2484 | 2410 | 黃金榮 | 男 | 1919/6/4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34 | 工 | 黃金榮於40年清明節因聽柯五龍講解共匪情事,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29日 | |||||
2485 | 2411 | 黃春蘭 | 女 | 99099 | ||||||||||||
2486 | 2412 | 黃昭輝 | 男 | 1946/9/23 | 台灣,高雄市 | 80032 | 34 | 商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3日 | |||||
2487 | 2413 | 黃相彬 | 男 | 1928/9/20 | 台灣,台南市 | 50579 | 23 | 店員 | 黃相彬又名黃國雄,於38年10、11月間由已決犯陳全目吸收加入匪幫,持續連絡至於三十九年四月間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488 | 2413 | 黃相彬 | 男 | 1928/9/20 | 台灣,台南市 | 65910 | 38 | 店員 | 不詳 | 不起訴 | 2016/2/4 | |||||
2489 | 2414 | 黃秋德 | 男 | 99099 | ||||||||||||
2490 | 2415 | 黃哲聰 | 男 | 1946/10/22 | 台灣,嘉義縣 | 78020 | 33 | 商 | 吳春發於65年間,因逃避詐欺罪刑責,偕余素貞匿居日本,認識中共駐日使?人員張XX,受張指示以「台獨」面貌出現,成立叛亂組織,俾易對我進行顛覆活動,並誘以「解放軍副司令員」一職,及允予美金五萬元作安家費,吳春發乃於67年2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組織,定國號為「台灣自由民國」,以藍、紅、綠三色橫條為國旗,玫瑰花為國花,並易名「吳泰安」,自任「主席」。同年3月1日,在張XX等指使下,以「主席吳泰安」名義,致函匪酋華XX,表示「台灣如由人民解放軍去擔當解放工作,在國際上不免發生種種障礙與批評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4年。 | 徒刑8年 | |||||
2491 | 2416 | 黃孫斌 | 男 | 1928/8/31 | 台灣,台北縣 | 52023 | 25 | 工 | 黃孫斌於39年2月間受在逃叛徒周源茂之宣傳誘惑,以口頭答允參加匪黨,因黃孫斌係無知工人,當時僅知其參加者為共黨,其內容如何尚不明瞭,旋以周源茂聞風逃匿無何聯絡活動。黃孫斌在本部審判中雖矢口否認有參加匪黨組織情事,但查黃孫斌於39年2月受在逃叛徒周茂源誘惑以口頭答應加入匪黨之事實,已據該被告在台北縣警察局刑警隊及警務處刑警總隊供認不諱,自難任其空言翻異,狡卸刑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492 | 2417 | 黃振坤 | 男 | 99099 | ||||||||||||
2493 | 2418 | 黃振松 | 男 | 99099 | ||||||||||||
2494 | 2419 | 黃振聲 | 男 | 1926/1/5 | 台灣,嘉義縣 | 50348 | 26 | 桃園縣參議會雇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495 | 2420 | 黃財富 | 男 | 99099 | ||||||||||||
2496 | 2421 | 黃國良 | 男 | 1935/10/17 | 台灣,台中市 | 54124 | 20 | 2等兵 | 據本人陳述:42年間於金門服役時,因班上常熱心照顧我的好友陳善和(廣東汕頭人),對我講述共產黨土改及建設等事情,而被牽連逮捕,經判刑15年,計自42年10月15日被捕,至57年10月15日釋放,前後整整15年。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497 | 2422 | 黃清淵 | 男 | 1927/11/27 | 台灣,台中縣 | 50296 | 25 | 台灣肥料公司新竹廠工務課實習員 | 黃清淵38年10月,受前同學陳光仁介紹由匪幹李契監誓參加共匪組織之工學院支部,曾奉陳之命注意同學江牧東行動準備吸收入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498 | 2423 | 黃連榮 | 男 | 99099 | ||||||||||||
2499 | 2424 | 黃逢根 | 男 | 99099 | ||||||||||||
2500 | 2425 | 黃陳快 | 女 | 99099 | ||||||||||||
2501 | 2426 | 黃森明 | 男 | 99099 | ||||||||||||
2502 | 2427 | 黃開枝 | 男 | 1922/8/4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32 | 教員 | 黃開枝、張天陣與自首分子黃傳評同於39年夏,在台南縣佳里鎮公路邊,經自首分子周漢卿吸收宣佈為朱毛匪幫候補黨員,各書交自傳。上開事實,業經黃開枝、張天陣等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渠等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503 | 2428 | 黃順錦 | 男 | 1919/11/18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3 | 農 | 黃順錦於38年11月受宋松財吸收加入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504 | 2429 | 黃新求 | 男 | 1926/3/8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6 | 工 | 被告楊鬧雲於38年1月間加入朱毛匪幫,與楊進丁、馬玉川密設玉井支部,發展組織、吸收叛徒,由叛徒陳聰一吸收玉井糖廠雇工被告黃新求為匪幫單獨聯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505 | 2430 | 黃瑞麟 | 男 | 1942/9/29 | 廣東,揭陽縣 | 化名徐志鴻、王發誠。 | 68017 | 27 | 國防部情報局駐香港一五六一組工作人員 | 黃瑞麟於43年6月在原籍廣東省揭陽縣加入共匪少年先鋒隊為隊員,繼於47年1月參加共產匪黨青年團為團員,同年8月間接受匪廣東省揭陽縣政府僑務委員會特工訓練後,派遣至香港工作,受匪駐香港單位「九龍竹園工作小組」領導,從事叛亂活動。54年2月,由黃精福介識旅港華僑彭鑑轉介與本局駐香港一五六一組工作人員,經匪核准滲透該組,當由該組報局核准於就地訓練後,派赴廣東省揭陽縣擔任政戰及蒐集情報等工作。黃員於同年3月13日入陸,抵達揭陽時,即將本局駐港一五六一組對其施訓情形及該次派遣交付任務等報告匪方,經匪再予訓練,令其設 | 12年 | 2009/4/13 | 又名徐志鴻王發誠,1975減刑8年 | |||
2506 | 2430 | 黃瑞麟 | 男 | 1942/9/29 | 廣東,揭陽縣 | 化名徐志鴻、王發誠。 | 75777 | 3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2009/4/13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5號 | |||
2507 | 2431 | 黃榮富 | 男 | 99099 | ||||||||||||
2508 | 2432 | 黃爾尊 | 男 | 福建,福州市 | 大學 | 57090 | 45 | 僑委會專員 | 黃爾尊24年上海入青年團為?員,25年秋,香港加入共党,旋返福州參加何希齊領導之大眾社擔任宣傳組織教育等工作26年春組福州市工委會自任書記先後吸收王載,陳奎仁,陳瓊等加入,28年冬,往武夷山匪基地參加馬列主義研究班受訓一月,35年7月l來台,「二二八」事?,又涉嫌被捕,仍未供出前情獲?,44年八月向前台?省保安司令部辦理前在大陸被迫附匪份子登記,僅填曾於29年在閩參加匪生活教育社為社員,對於參加匪党暨其活動各情,均隱不自首。 | 無期 | 又名黃東之。三十六年「二二八」事變發生時,黃爾尊又涉嫌被捕,仍未供出與匪之組織關係,於同年四月獲釋。 | |||||
2509 | 2433 | 黃福癸 | 男 | 99099 | ||||||||||||
2510 | 2434 | 黃廣海 | 男 | 1927/8/15 | 廣東,花縣 | 又名英敏 | 54059 | 28 | 空軍工兵總隊第2大隊勤務中隊3等技工 | 黃廣海又名英敏,思想傾匪,於43年7月間先後寄香港親友黃汝彬、黃澳光(即黃光華)各4函,內容荒謬、詆毀政府並列舉我政治軍事各方不實之消息10條,囑渠轉告各同鄉,連續傳播不實之消息動搖人心。 | 無期徒刑,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0年11月28日 | 又名英敏,1975(64)諫減0007減刑15年。 | |||
2511 | 2434 | 黃廣海 | 男 | 1927/8/15 | 廣東,花縣 | 又名英敏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0年11月28日 | ||||
2512 | 2435 | 黃慶煌 | 男 | 99099 | ||||||||||||
2513 | 2436 | 黃樹丙 | 男 | 1929/11/23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4 | 農 | 第1案:黃樹丙於38年12月間在游金魚家,經詹德源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詹德源、游金魚同一小組,先後開會16次,討論土地法大綱及韓戰等問題,并吸收黃火生加入其組織及領導等情;已據黃樹丙供認不諱,其參加匪黨組織後,吸收他人加入組織,核其所為,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惟其提供線索由其家屬勸導在逃匪幹詹德源暨其黨羽等19人自首。不無工作表現,應予從輕酌減其刑。 第2案:黃樹丙於42年春,在前軍人監獄執行徒刑期間,竟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抄錄「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暗自研究,以其在監思想仍未 | 第1案: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第2案:交付感化 | 徒刑第1案:15年 第2案: 1年8月15日 | |||||
2514 | 2436 | 黃樹丙 | 男 | 1929/11/23 | 台灣,桃園縣 | 58090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黃樹丙抄錄「絕對真理與相對真理」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
2515 | 2437 | 黃錦榮 | 男 | 1909/5/6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3 | 農 | 黃錦榮於39年5、6月間,由陳阿呆介紹認識林希鵬,聽林希鵬講過匪新農會情形,明知其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容留其食住6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2516 | 2438 | 黃龍勝 | 男 | 1919/5/24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3 | 農 | 黃龍勝於同年10月經宋松財介紹加入並命其尋覓林輝順(在逃)由宋松財吸收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517 | 2439 | 黃聰明 | 男 | 1939/11/1 | 台灣,嘉義縣 | 62015 | 24 | 政工幹部學校上士學生 | 黃聰明於49年起,常閱讀言論不正刊物,及受同鄉黃紀男宣揚「台灣獨立」「反攻無望」等言論影響,對政府不滿,遂與何昭南共同從事「台灣獨立」組織活動,於50年7月9日至51年2月間,先後四次約集在校同學林武彥、張增田、陳文旭、蔡四郎等在淡水,及該校後山電台、北港鎮蔡四郎家等處四次秘密集議,首由黃聰明提議創立「台灣青年同志會」共同發展組織,分別在學校、及部隊、吸收台灣青年,參加叛亂組織,進而擴大社會民眾,意圖脫離中華民國政府,使台灣獨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518 | 2440 | 黃麗鸝 | 女 | 99099 | ||||||||||||
2519 | 2441 | 楊 坤 | 男 | 99099 | ||||||||||||
2520 | 2442 | 楊 恨 | 男 | 99099 | ||||||||||||
2521 | 2443 | 楊 厲 | 男 | 99099 | ||||||||||||
2522 | 2444 | 楊丁旺 | 男 | 1925/11/6 | 台灣,高雄縣 | 53085 | 29 | 工 | 楊丁旺於38年8、9月間謝清風交閱匪光明報等書報時,即已明知謝匪為匪諜之身分,當謝匪逃亡期中,該被告曾於39年底、40年底暨41年5、6月間.次交與謝匪新台幣1千餘元,為叛徒連續供給金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2523 | 2445 | 楊丁順 | 男 | 54175 | 30 | 農 | 楊丁順於41年夏曾將叛徒謝清風(已決)匿宿家中一夜有藏匿叛徒罪嫌 | 無罪 | ||||||||
2524 | 2446 | 楊文通 | 男 | 99099 | ||||||||||||
2525 | 2447 | 楊仙娟 | 女 | 99099 | ||||||||||||
2526 | 2448 | 楊田郎 | 男 | 1939/1/1 | 台灣,新竹縣 | 即楊書田 | 55013 | 17 | 店員 | 楊田郎原係新生報社新竹分社報童,因積欠款項,至被該社副主任黃邦福將腳踏車扣留並予開革,遂銜恨在心,認為該報社係政府機關所辦,及欲使黃邦福涉嫌,乃於43年8月間,在新竹市新新戲院廁所內,用鋼筆書寫「打倒蔣XX」、「消滅中華」、「參加共產黨」、「請到新生報社秘密室內中」等反動標語,以圖報復洩憤。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2527 | 2449 | 楊兆熊 | 男 | 99099 | ||||||||||||
2528 | 2450 | 楊成德 | 男 | 99099 | ||||||||||||
2529 | 2451 | 楊老朝 | 男 | 1924/10/1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8 | 油漆匠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530 | 2452 | 楊自新 | 男 | 1931/2/12 | 遼寧、北鎮縣 | 57096 | 27 | 屏東縣警察局萬巒鄉分駐所警員 | 曾?聽朱毛匪?廣播匪區人民及在台親?報告大陸進步情形等內容告知該所警員楊儀亭又因生活困苦情緒不佳曾將新生報報導大陸婦女辛酸的血淚及反共義士?壽生獲獎新聞一則毀壞並因考績不佳感覺前途無望曾向楊儀亭封嗣先表示應設法請調甯K沿海地區工作如有机會可到外國如無法生存再回大陸 | 感化 | 感3年 | (46)審聲字第0057號 | ||||
2531 | 2452 | 楊自新 | 男 | 1931/2/12 | 遼寧、北鎮縣 | 80010 | 49 | 司機 | 以觀光名義抵達日本,旋前往匪偽東京華僑會,申辦赴匪區手續,同年四月廿七日,?女自東京搭機到達上海,經匪幹安排先至豫園,黃埔江等地遊覽,五月一日至原籍遼寧省錦州市面晤親屬,其後經匪派居該市,並任公車司機,嗣因見匪區物資缺乏,生活困苦,終致無法忍受,乃於同年十二月十七日,藉故逃離。 | 感化3年 | ||||||
2532 | 2453 | 楊金連 | 男 | 99099 | ||||||||||||
2533 | 2454 | 楊金輝 | 男 | 1919/3/23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34 | 營造廠經理 | 40年6月初在逃匪徒施儒珍匿于舅父陳秋貴家,為陳深疑,嗣遇楊金輝,告以施君住其家,查詢施君究犯何事?楊君因平日與施儒珍接近,知其言行激烈反對政府,乃告以恐係共黨案件並允陳要求,為施另覓住所。前開事實,已據楊君及陳秋貴分別供認在卷,核與保密局調查情形相符,楊君在本部審判中雖諉稱不知施儒珍為匪諜,空言狡卸不足置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2月5日 | |||||
2534 | 2455 | 楊青矗 | 男 | 1940/8/20 | 台灣,台南縣 | 80031 | 40 | 工 | 楊青矗係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主任,68年12月10日晚上8時許到達高雄市大圓環(新興分局前)參加集合,隨同蔡有全高喊「民主萬歲」等口號以資助勢,迨施明德等領導隊伍衝擊執勤憲警時,坐入指揮車司機旁,與施明德等前進。 | 有期徒刑4年2月,禠奪公權4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9月25日 | |||||
2535 | 2456 | 楊俊謨 | 男 | 1923/12/29 | 台灣,屏東縣 | 54082 | 32 | 衛生所醫護員 | 楊俊謨、吳辛田同於38年間,在屏東縣石光村吳辛田家附近公路旁,經自首分子李鹿吸收宣佈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其領導教育。上開事實業經吳辛田、楊俊謨等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各該被告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36 | 2457 | 楊春槐 | 男 | 1928/3/4 | 江蘇,江都縣 | 60023 | 32 | 五十七師兵工連下士 | 楊春槐於46年9月20日在書寫信函謂:台灣為鐵幕,以自由為口號,以民主為招牌,並謂其本人係被騙被迫從軍及希望早日解放等語。23日公然對人談稱:政府無能,反攻無望,指三七五減租即是清算地主,要青年服兵役等語,同年10月9日晚,又談稱我報紙刊載蘇俄發射人造衛星,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蘇俄空軍如何強大等語,本年2月13日又在寢室內宣稱:歡迎毛澤東解放台灣。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537 | 2458 | 楊秋池 | 男 | 99099 | ||||||||||||
2538 | 2459 | 楊振成 | 男 | 自首 | 50277 | 王鄰係柯五龍姊丈於40年7月間不知柯五龍及其友楊振成(已自首)係政府通緝之在逃叛徒徇柯五龍之請向同事另案判決被告方先化索取蓋有公印之空白身份證明書一紙交其友填用 | 自首 | 蔡國家 | 工委會高雄工職支部,(42)安度字第0160號 | |||||||
2539 | 2460 | 楊振南 | 男 | 1929/5/20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3 | 商 | 李裁、楊振南均於37年7、8月間,以結拜兄弟方式,由匪蘇文安介紹加入其組織之匪研究會,與在逃之匪蔡文標為一小組,並由蘇匪領導開會3次,討論時局及共匪解放台灣,歪曲375減租等問題。 被告李裁、楊振南、馬昆泰供認參與會議各情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查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540 | 2461 | 楊清富 | 男 | 99099 | ||||||||||||
2541 | 2462 | 楊敦年 | 男 | 99099 | ||||||||||||
2542 | 2463 | 楊瑞正 | 男 | 1930/4/24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2 | 桃園縣農會辦事員 | 楊瑞正於37年12月由陳永記介紹入匪黨,曾企圖吸收他人加入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43 | 2464 | 楊資崩 | 男 | 99099 | ||||||||||||
2544 | 2465 | 楊彰輝 | 男 | 99099 | ||||||||||||
2545 | 2466 | 楊熙年 | 男 | 99099 | ||||||||||||
2546 | 2467 | 楊廣威 | 男 | 99099 | ||||||||||||
2547 | 2468 | 楊德火 | 男 | 1914/12/22 | 台灣,宜蘭縣 | 高中 | 62061 | 49 | 宜蘭縣冬山鄉順安國民學校教員 | 楊德火於22年秋留學日本時,在神田,經藍耀呈介紹,參加日共外圍組織「反對帝國主義民族獨立支持同盟」充任班會議負責人,及神田地區委員,以宣傳共產主義,吸收新分子等任務,於27年返台,在37年至38年充任宜蘭縣太平山國民學校校長時,向謝清源等宣揚共產主義與廖水萬、陳蒼柳等聯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2548 | 2469 | 楊錦順 | 男 | 1934/6/15 | 台灣,花蓮縣 | 52158 | 19 | 工 | 楊錦順於39年11月19日下午7、8時許在花蓮縣富里村國民學校以粉筆在校牌上寫「中國國民黨死也好」「共產黨萬歲」及排球柱上寫「╳中國國民黨」「○共產黨」等標語意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2549 | 2471 | 溫政仁 | 男 | 99099 | ||||||||||||
2550 | 2472 | 溫春鄢 | 男 | 1931/2/20 | 台灣,桃園縣 | 52122 | 22 | 新店鎮公所幹事 | 溫春鄢於38年冬,經另案已決匪犯劉福增吸收加入匪幫組織,嗣劉福增以該溫春鄢與自首份子即匪幹詹溪華同在農業職業學校就讀,乃商准其上級自首份子謝時和,交由詹溪華領導,並集會講解反動言論、灌輸匪黨思想;39年10月,溫春鄢又吸收自首份子陳瀛洲參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2551 | 2474 | 溫順妹 | 女 | 99099 | ||||||||||||
2552 | 2475 | 萬大鈞 | 男 | 1928/10/11 | 江蘇,南京市 | 49070 | 22 | 美頌軍艦輪機上士 | 38年10月14日美頌軍艦奉令由廣州航赴香港,裝運衛生器材返台,同日下午扺達香港。被告與同案被告崔乃彬於該艦到港後,曾過訪匪方之友,其亦勸彼等投匪,並告以同案另一被告該艦艦長毛卻非擬在港換旗將該艦交付匪方之事。崔乃彬返艦後,即煽惑同艦士兵崔宗超一同投匪。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553 | 2476 | 葉子賢 | 男 | 1925/8/31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7 | 台北保健館技佐 | 林玉堂、葉子賢均自37年11、2月由在逃之同事林自蹊吸收參加共匪組織,嗣林自蹊畏罪逃匿,交由朱耀珈領導?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554 | 2477 | 葉英漢 | 男 | 1928/5/1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4 | 桃園鎮信用合作社辦事員 | 葉英漢於37年3月由徐木火介紹參加匪?與黃清標討論時局問題,並以簡宏彥為對象積極教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55 | 2478 | 葉飛豹 | 男 | 1925/7/4 | 台灣,澎湖縣 | 52180 | 29 | 農 | 葉飛豹於37年至38年間,在高雄市台通運輸公司充業務課長,在37年11、2月間及38年1、2日間,受另案已決叛徒李份之囑,邀集謝南欽等人先後在其宿舍及高崑岳家中,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葉飛豹並於38年9月,由李份介紹加入其領導之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556 | 2479 | 葉瑞禮 | 男 | 99099 | ||||||||||||
2557 | 2480 | 葉義雄 | 男 | 99099 | ||||||||||||
2558 | 2481 | 葉福求 | 男 | 99099 | ||||||||||||
2559 | 2482 | 董多美 | 女 | 99099 | ||||||||||||
2560 | 2483 | 解添治 | 男 | 99099 | ||||||||||||
2561 | 2484 | 詹余玉 | 女 | 99099 | ||||||||||||
2562 | 2485 | 詹賜進 | 男 | 1928/8/3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211 | 28 | 農 | 被告詹賜進於40年5月至11月間在玉桂嶺,經李上甲,指導陳文貴,吸收參加鄉村自衛隊又名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陳文貴 | |||
2563 | 2486 | 鄒壽生 | 男 | 99099 | ||||||||||||
2564 | 2487 | 鄔 來 | 男 | 1936/3/10 | 廣東,台山縣 | 64027 | 26 | 台北市政府僱員 | 鄔來於41年3月間,潛赴匪竊據地區之台山中學就讀,47年8月,經該廠匪黨委書記郭希武介紹參加匪黨為黨員。51年初匪邯鄲市委統戰部長李錫廷,以其表現良好,又係華僑,乃派其來台灣作統戰工作,囑其至台後,應深入群眾,以工人、學生及低級公務人員為對象,誇張匪偽建設,人民生活良好情形。於52年5、6月間,向同事李田良宣揚匪「人民公社」成功,制度良好,並策勵周祥林把握機會為匪工作,以迎接台灣解放。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即鄔玉靈 | ||||
2565 | 2488 | 鄔啟泰 | 男 | 1926/11/13 | 廣西,陽朔縣 | 54160 | 29 | 1613部隊上士3級電器士 | 鄔啟泰平時工作消極、思想動搖、對政府不滿,景仰奸匪在大陸所作之事實,並企圖聯絡他人一同投匪,於42年10月初在其家中,與同事程平光討論逃往匪區方法,並準備由金門轉香港,潛返大陸投匪,參加叛亂,案經空軍總部政治部查獲。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566 | 2489 | 廖 平 | 男 | 99099 | ||||||||||||
2567 | 2490 | 廖 琳 | 男 | 1921/6/1 | 南陽,邵陽縣 | 56012 | 36 | 陸軍第12887部隊通信連上士補給 | 廖琳係本部通信連上士補給調通信士官隊代理特務長,平時朝會晚點均不參加,該連官兵咸認其為死角,又該連指導員胡松喬奉上級規定命其將長髮理成陸軍頭,及某日本部有眷官兵外宿車外出,衛兵礙於規定,不准其乘搭,因而懷恨在心,乃於45年3月4日在寢室內撰寫歪曲事實、攻評政府等,意圖煽惑連上同志暴動之反動文字乙份,於翌晨5時許,貼在本部會議室門前芭蕉樹上等情。 | 有期徒刑12年 | 徒刑12年 | |||||
2568 | 2491 | 廖天珠 | 男 | 在逃 | 50299 | 農 | 廖阿賜係在逃匪諜廖天珠僱農平日受其薰陶思想左傾卅八年十月間經廖天珠介紹在其家加入朱毛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由廖天珠領導研討匪?新民主主義及光明報等反動書刊經常在廖天珠家?行小組會議密謀發展組織吸收新黨羽并以「台灣實行三七五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黨將來可以分田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向同案被告田阿海廖天金張紫和黃裕蘭張阿煥等宣傳并先後於同年年底及卅九年正月間吸收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 | 在逃 | 廖阿賜 | (41)安潔字第0528號,民盟竹南支部。 | ||||||
2569 | 2492 | 廖丙和 | 男 | 99099 | ||||||||||||
2570 | 2493 | 廖世仁 | 男 | 99099 | ||||||||||||
2571 | 2494 | 廖年斌 | 男 | 99099 | ||||||||||||
2572 | 2495 | 廖宏業 | 男 | 1924/11/4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38 | 29 | 農 | 廖宏業於38年春間,經已決叛徒黃元雙介紹加入匪幫外圍組織之「農民團」,先後吸收廖紹祟、江秋元、林新盛及李成龍參加該「農民團」,並集會討論發展組織、吸收黨羽,又與叛徒黃榮貴在竹南車站張貼反動標語一次。廖君雖於40年12月間向苗栗縣警察局自首,但未將吸收林新盛、李成龍之關係交出,其自首不誠,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3年3月5日 | ||||
2573 | 2496 | 廖阿立 | 男 | 1929/2/14 | 台灣,苗栗縣 | 52146 | 26 | 農 | 范阿立勸誘被告張阿德、廖阿立,及由李禮盛吸引被告黃文豐參加其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574 | 2497 | 廖紹崇 | 男 | 1926/8/29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2138 | 27 | 農 | 廖紹崇於38年間由其兄廖宏業及叛徒黃榮貴介紹參加匪外圍組織「農民團」,並集會4次,聽講推行反375減租及吸收黨羽等問題。至42年12月間自首時未將黃榮貴係其加入「農民團」組織之介紹人關係供出,經苗栗縣警局送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2575 | 2498 | 廖欽雄 | 男 | 99099 | ||||||||||||
2576 | 2499 | 廖學潭 | 男 | 1927/7/16 | 台灣,台中縣 | 50709 | 24 | 農 | 廖學潭於38年12月間經由廖學經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577 | 2500 | 廖樹旺 | 男 | 1924/2/10 | 台灣,台中市 | 51119 | 28 | 農 | 廖樹旺於38年4月間經另案陳俊堂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2578 | 2501 | 漆 林 | 男 | 1921/5/3 | 江西,宜豐縣 | 50076 | 29 | 無 | 漆林奸嫌有掩護其夫溫懷禮活動事實,惟犯罪事實在檢肅匪諜條例施行以前,依刑法第1條之規定,尚難使負刑責,然其思想難免不受其夫影響,本部40年1月18日報奉簽准,發交新生總隊感訓5月以資糾正。 | 感訓5月 | 感化8月7日 | 溫懷禮 | ||||
2579 | 2502 | 熊林華 | 男 | 99099 | ||||||||||||
2580 | 2503 | 褚志剛 | 男 | 1923/3/5 | 安徽,合肥縣 | 56071 | 34 | 菜販 | 褚志剛於37年5月任前陸軍連長時,與共匪作戰負傷離職。38年8月2日經投匪之該團團長吳劍勸誘,企圖策動該團第2營叛變以獲得偽職,同月4日首與該團第2營第5連副連長楊金亭謀議,又與該營第6連排長李相信、李斌、通信排排長馬獻雲謀議,由渠等負責策動叛變,褚志剛負責其曾任連長之第4連,待吳匪指示一到即行發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9年3月5日 | |||||
2581 | 2504 | 褚明順 | 男 | 1926/11/10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7 | 農 | 褚明順於38年12月間,在游則智家由陳阿益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先後開會3次,由鄭明傳、吳阿墩演講匪黨土地政策。被告吳阿壽、李 陳、褚明順、莊榮輝等對於參加叛亂之組織一節,雖於本部審訊時,均不供承,被告褚明順、吳阿壽參加叛亂之組織後,雖有集會情事,第查其集會所研究範圍均屬教育與學術性質,尚無積極叛亂行為,自應1併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82 | 2505 | 趙 楷 | 男 | 99099 | ||||||||||||
2583 | 2507 | 趙清淵 | 男 | 台灣,高雄縣 | 專科 | 57040 | 26 | 淡江英專學生 | 自創「台灣民自黨最高委員會」,意圖以政治革命手段,爭取台灣獨立,建立民主自由之台灣共和國,曾草擬黨章,鐫刻印章,除趙清淵自署為台灣民自黨最高委員會委員外,並偽署其舊友黃昭敏、張耀雄之姓名為委員。 | 10年 | ||||||
2584 | 2508 | 熉欣林 | 男 | 99099 | ||||||||||||
2585 | 2509 | 劉 全 | 男 | 1921/4/14 | 江蘇,南京市 | 50063 | 29 | 國防部情報總台第20台上尉台長 | 劉全係前東南長官公署情報總站第14台台長,派駐岱山工作,上年12月20日因所發經費不裕,乃派該台情報員金翔竫運貨去滬銷售,以圖獲利彌補,同時收集情報;金翔竫去滬後,為匪煽惑附匪,並約定通訊密碼於本年2月中旬返岱,將情告知被告並要求與匪通報連絡,被告不允乃防止其連絡,並焚燬其攜回之新民主主義等匪黨宣傳書籍,因恪於友誼,隱匿未報。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2586 | 2510 | 劉乃誠 | 男 | 1929/12/23 | 察哈爾,延慶縣 | 56120 | 32 | 國立台灣大學工學院電機系學生 | 劉乃誠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並密會議決由「?」之叛亂團體控制台大43年春所成立之合法社團「?社」,並影響其活動。劉乃誠曾任該「?社」第一、二屆總幹事,並在該「?社」所刊之?訊發表不滿現狀之文字。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劉乃誠負責連絡。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44年4月下旬與馮高鳴共同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587 | 2512 | 劉弘良 | 男 | 台灣,高雄縣 | 64019 | 22 | 陸軍通訊學校電源保養班學 | 51年5、6間,在台南市紅十字會宿舍與同事朱建男,李義雄等三人組織「中國會」,企圖推翻政府,嗣於同年12月27日向本部辦理反共自覺表白後,詎不知悛改,復於52年4月26日在台南市忠烈祠爭取女友梁梅苑加入「中國會」。 | 05年 | |||||||
2588 | 2513 | 劉昌富 | 男 | 1925/1/4 | 安徽,無為縣 | 50026 | 25 | 憲兵第一團團部警務下士 | 劉君等人曾於38年10月間由陳萬由等人介紹參加中國青年反共大同盟,旋即參加周濤非法召集之秘密會議,並接受其吸收黨員供給情報等任務。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2589 | 2514 | 劉長川 | 男 | 1918/11/29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34 | 商 | 劉長川於38年冬39年春經被告劉鎮國煽惑參加新青年協會。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2590 | 2515 | 劉峰松 | 男 | 1941/1/13 | 台灣,彰化縣 | 81005 | 40 | 公 | 劉峰松係69年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辦理之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台灣省彰化縣國民大會代表候選人。69年11月2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之競選活動期間,製作書有「長期戒嚴、扼殺民主;萬年國會,踐踏民權;苛捐雜稅、妨害民生」及「政治像拔河,沒有贏就是輸,堅守民主陣容的同胞啊!一、二、三嗨!快把專制獨裁拉垮」之標語作為看板,懸掛於宣傳車之兩側,巡迴往來於彰化縣境內,公然供人觀看。並於各場公私辦之政見發表會上,發表煽惑言論,指責政府言論不自由,政治不民主。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18日 | |||||
2591 | 2516 | 劉書欽 | 男 | 1924/1/4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8 | 大湳國民學校教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592 | 2517 | 劉清泓 | 男 | 1924/3/2 | 台灣,苗栗縣 | 50054 | 29 | 農 | 劉清泓、黃逢銀分別於38年7月至10月間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聽信匪徒宣傳,自首份子彭南華、黎明華等於38年12月逃匿期間,為加強匪幹江添進等學習,由劉清泓之父即自首份子劉鼎昌引導至劉清泓家中集體學習7天。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93 | 2518 | 劉陳素雲 | 女 | 99099 | ||||||||||||
2594 | 2519 | 劉喬木 | 男 | 1929/4/16 | 台灣,台中縣 | 55040 | 27 | 台中縣家畜生產合作社直員 | 被告劉喬木於38年10月間在台中縣豐原鎮,經另案判刑之張樹旺介紹參加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因張樹旺於39年初被捕,尚無若何叛亂行為。被告對於參加匪幫組織之事實,雖在本部矢口否認,惟被告業在前保密局供認由張樹旺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語在卷,核與張樹旺在該局39年4月19日供「我曾對劉喬木說過,我已參加共產黨,並邀劉入黨,劉亦願意」等語相合。是被告空言狡卸,顯難採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595 | 2520 | 劉曾桂妹 | 女 | 99099 | ||||||||||||
2596 | 2521 | 劉登科 | 男 | 99099 | ||||||||||||
2597 | 2522 | 劉雲輝 | 男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逃亡後自首 | 53041 | 33 | 頭份鎮農會職員 | 竹南區委會書記 | 自首 | |||||
2598 | 2523 | 劉新盛 | 男 | 1922/2/4 | 台灣,苗栗縣 | 52146 | 33 | 農 | 徐運發先後吸收被告范阿立、李禮盛、劉新盛等人加入,並經范阿立勸誘被告張阿德、廖阿立,及由李禮盛吸引被告黃文豐參加其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599 | 2524 | 劉裕和 | 男 | 1929/7/15 | 台灣,台北縣 | 52014 | 24 | 小販 | 劉裕和與另案匪諜劉占睿、在逃匪諜劉占顯等為泰北中學同學,劉占睿、劉占顯早已加入匪幫,為擴張組織,乃以學術研究會名義建立外圍組織。劉裕和常在劉茂己家中由劉占睿兄弟講解匪幫理論及動態,劉裕和參加該研究會後,分別閱讀匪幫書刊並信其宣傳,思想即漸匪化。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600 | 2525 | 劉嘉正 | 男 | 99099 | ||||||||||||
2601 | 2526 | 劉德清 | 男 | 99099 | ||||||||||||
2602 | 2527 | 劉德榮 | 男 | 99099 | ||||||||||||
2603 | 2528 | 劉寶章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1 | 無 | 柯五龍於39年8月間以新台幣二百元向劉寶章購買手槍乙支子彈卅餘發。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2604 | 2529 | 潘 純 | 男 | 廣西,柳州縣 | 58087 | 31 | 海軍汽車修理廠修護上等兵 | 情緒失常詆毀政府企圖投徒匪區思想錯亂影響軍心 | 感化2年 | |||||||
2605 | 2530 | 潘良財 | 男 | 1929/11/25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4 | 高雄市前鎮農業化學工廠工人 | 被告潘良財對於39年4月間,在鳳山教導團充當士兵受訓,因畏苦攜帶符號潛逃之事實,固已供認不諱,惟對於40年5月間,隨自首叛徒楊振成至柯五龍家,由彼2人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一節,堅不承認,第查在偵查庭,均已供認不諱,空言狡卸,殊難置信,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懲處,並與逃亡罪依法分論併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5條10年,軍刑法逃亡5年名併執行12年。 | ||||
2606 | 2531 | 潘松雄 | 男 | 1942/12/19 | 台灣,屏東縣 | 78030 | 37 | 司機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3月21日 | |||||
2607 | 2532 | 潘陳火 | 男 | 1910/11/28 | 台灣,台北縣 | 53087 | 45 | 商 | 方萬成、廖水泉、潘陳火、鄭金祈、戴成枝各明知溫萬金為匪諜,於42年1月至6月間與其來往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8月27日 | |||||
2608 | 2533 | 潘照江 | 男 | 99099 | ||||||||||||
2609 | 2535 | 蔣先來 | 男 | 99099 | ||||||||||||
2610 | 2536 | 蔡大良 | 男 | 1928/2/25 | 安徽,合肥縣 | 55092 | 28 | 陸軍總司令部總務處第1科尉科員 | 被告蔡大良於38年12月經張匪雅韓交閱「高爾基傳」、「魯迅的思想與生活」等反動書籍,思想受其毒害,常喜閱左傾書刊,曾向圖書館中借閱列寧傳摘記研究。 嗣張匪雅韓告以曾被匪俘獲訓練,39年春復告以擬投返大陸匪區,請將腳踏車出售借充旅費,初已應允,惟後並未出售借與,致張匪雅韓並未成行,繼續留台,直至43年張匪雅韓被捕時止仍常相交往。右開事實已據被告在陸軍總司令部、本部保安處及偵審各庭迭次坦承不諱,並經張匪雅韓到庭供證屬實,復有搜獲之「高爾基傳」、「魯迅的思想與生活」、「青年問題講話」、「中國文學欣賞初步」、「 | 有期徒刑5年;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感化3年 | 張雅韓 | ||||
2611 | 2537 | 蔡天財 | 男 | 99099 | ||||||||||||
2612 | 2538 | 蔡伯堯 | 男 | 99099 | ||||||||||||
2613 | 2539 | 蔡昆輝 | 男 | 99099 | ||||||||||||
2614 | 2540 | 蔡垂和 | 男 | 1939/2/5 | 台灣,台中縣 | 80031 | 41 | 商 | 蔡垂和係美麗島雜誌社台中基金會常務委員,於68年12月10日晚上6時40分許,身披三色彩帶,先後手持火把、木棍、遊行示威,領唱「免驚!免驚!」歌曲,復於施明德姚嘉文進入新興分局時,在外面高呼「抗議特務統治」,「反對非法捉人」,等口號。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 | |||||
2615 | 2541 | 蔡建章 | 男 | 1925/1/4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7 | 台灣機械公司工人 | 蔡建章於35年6、7月間,在其家中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2616 | 2542 | 蔡素月 | 女 | 99099 | ||||||||||||
2617 | 2543 | 蔡清仲 | 男 | 1930/6/19 | 台灣,屏東縣 | 52320 | 24 | 農 | 蔡清仲于38年5、6月起與許分認識,因升學考試不及格,其父以其放蕩不加用功將其驅逐,於39年6月經許分為其介紹至廖金和骨粉工廠作工,將半年回來後與許分同住,接閱社會政策經濟學等反動書刊,並聆聽攻擊政府,對實行375減租之反宣傳,明知彼為匪諜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7年10月15日 | |||||
2618 | 2544 | 蔡連香 | 女 | 99099 | ||||||||||||
2619 | 2545 | 蔡勝添 | 男 | 1946/1/19 | 廣東,寶安縣 | 71035 | 25 | 省立中興大學學生 | 蔡勝添原籍廣東省寶安縣人,隨父母僑居馬來西亞柔佛州,民國54年在馬來西亞,由陳傳興介紹加入共產黨。民國55年10月來台前,陳傳興於惜別會上,指示抵台後,應堅定思想,搜集有關情報資料,並約定以匿名方式通信連絡。來台後,曾將台灣社會、治安、教育、人民生活等資料函告陳匪。民國56年就讀省立中興大學後,乘機向同學陳信元等宣揚共匪建設進步,科學發達,並教唱匪偽歌曲,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2620 | 2546 | 蔡開? | 男 | 1927/5/1 | 台灣,高雄市 | 61029 | 35 | 工 | 蔡開?於35年9、10月間,經葉江水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葉江水 | ||||
2621 | 2547 | 蔡新海 | 男 | 1930/6/2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2 | 華榮鐵工廠鐵工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622 | 2548 | 蔡萬財 | 男 | 1914/5/10 | 台灣,屏東縣 | 52320 | 39 | 農 | 蔡萬財於36年6月起雇用許分幫籌布袋工廠同住其屏東縣萬丹鄉溪埔寮內,嗣37年4、5月間遷居後,仍將該寮供給許分藏匿至40年7月間他逃,其間蔡萬財迭聽受為匪宣傳,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繼續容留匿居。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2623 | 2549 | 蔡裕榮 | 男 | 1955/12/25 | 台灣,台中縣 | 99099 | ||||||||||
2624 | 2550 | 蔡精文 | 男 | 1949/4/28 | 台灣,高雄市 | 80031 | 31 | 商 | 蔡精文於68年12月10日晚上8時許經過高雄市新興大圓環,見美麗島雜誌社人員聚眾喊打憲警,亦跟隨喊打,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9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9月 | |||||
2625 | 2551 | 蔡懋堂 | 男 | 99299 | 4752蔡懋棠? | |||||||||||
2626 | 2552 | 蔡鶯雀 | 女 | 99099 | ||||||||||||
2627 | 2553 | 諸寶恆 | 男 | 99299 | 4623諸寶? | |||||||||||
2628 | 2554 | 鄭自財 | 男 | 91060 | ||||||||||||
2629 | 2555 | 鄭利雄 | 男 | 99099 | ||||||||||||
2630 | 2556 | 鄭金照 | 男 | 99099 | ||||||||||||
2631 | 2557 | 鄭南生 | 男 | 99099 | ||||||||||||
2632 | 2558 | 鄭振和 | 男 | 99099 | ||||||||||||
2633 | 2559 | 鄭真通 | 男 | 99099 | ||||||||||||
2634 | 2560 | 鄭清耀 | 男 | 99099 | ||||||||||||
2635 | 2561 | 鄭登雲 | 男 | 1934/3/6 | 台灣,高雄市 | 52171 | 19 | 工 | 邱宗發、鄭登雲、黃子安分別於40年9月及40年3月間,先後經蔡水岸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同為一小組以豬肉會為掩護,先後各曾聽蔡水岸講述社會不平等兩次,由蔡水岸領導,同屬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岡山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636 | 2563 | 鄭楨盛 | 男 | 1921/11/12 | 台灣,苗栗縣 | 50348 | 31 | 桃園縣參議會事務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637 | 2564 | 鄭憲郎 | 男 | 99099 | ||||||||||||
2638 | 2565 | 鄧華勝 | 男 | 1927/7/10 | 江蘇,上海市 | 50041 | 24 | 永脩鑑電信上士 | 吳金良充任永脩鑑槍砲一等兵,39年4月14日,吳與鄭龍華在該艦洗臉室走廊商討將永脩鑑開往上海,鄧華勝亦于是日同意。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639 | 2566 | 盧兆麟 | 男 | 1929/4/11 | 台灣,彰化縣 | 50364 | 23 | 師範學院教育系4年級學生 | 盧兆麟由同學李上甲介紹,閱讀反動書籍,於民國38年7月初,交與李上甲自傳,月底在淡水河畔宣誓參加中國共產黨,8月初介紹陳耀堂閱讀日文資本主義批判報,並由盧轉報上級,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盧兆麟另於38年暑假,承上級命令,調查北斗區以下各駐軍番號裝備,並於田中收轉陳耀堂調查彰化駐軍情報。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4年7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120號減刑15年 | ||||
2640 | 2566 | 盧兆麟 | 男 | 1929/4/11 | 台灣,彰化縣 | 75777 | 4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24年7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120號減刑15年 | ||||
2641 | 2567 | 盧成利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32 | 農 | 李來基於39年9月間先後爭取盧成利劉昆輝加入。 | 12年 | 陳文山 | ||||||
2642 | 2568 | 盧昕陽 | 男 | 99099 | ||||||||||||
2643 | 2569 | 盧振枝 | 男 | 99099 | ||||||||||||
2644 | 2570 | 盧漢魁 | 男 | 1919/8/15 | 台灣,彰化縣 | 55074 | 37 | 商 | 同案被告顧振焜於38年1月間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於同年7月間吸收盧漢魁參加匪盟組織之事實;業據被告盧漢魁於前保密局供認不諱,在偵審中亦不否認,核與同案被告顧振焜供述相符,事證明確,足堪認定,自應依法酌處其刑,以資懲戒。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645 | 2571 | 盧輝煌 | 男 | 1927/1/2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5 | 商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盧輝煌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646 | 2572 | 蕭正博 | 男 | 99099 | ||||||||||||
2647 | 2573 | 蕭東應 | 男 | 1927/9/22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25 | 農 | 蕭東應係蕭彩祥之子,本年四月間匪蕭道應黃怡珍等在伊家匿居時,曾勸其加入匪黨雖被拒絕但已允為工作。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2648 | 2574 | 蕭俊彌 | 男 | 99099 | ||||||||||||
2649 | 2575 | 蕭振文 | 男 | 1925/1/11 | 江西,永新縣 | 67061 | 44 | 世界書局顧問 | 蕭振文於民國21年在江西永新參加匪兒童團及入列寧小學就讀受匪教育,37年8月在廣州中山大學經顏匪繼宗吸收加 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編入廣東省立工專小組活動,38年4月時局緊張,與顏匪繼宗反永新準備解放,並與匪黨永新負責人蕭家琪晤面,受蕭匪交付發展組織任務,吸收蕭勃等人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企圖奪取地方武力。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一審處死刑。(64)諫減字第0175號減刑15年 | ||||
2650 | 2576 | 蕭裕珍 | 女 | 88055 | ||||||||||||
2651 | 2577 | 蕭福丁 | 男 | 1922/10/7 | 台灣,高雄縣 | 51146 | 30 | 農 | 蕭福丁於本年二月初,經蕭彩祥攜黃匪怡珍至伊家藏匿共十五日。 | 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 | |||||
2652 | 2578 | 賴 完 | 男 | 99099 | ||||||||||||
2653 | 2579 | 賴丁旺 | 男 | 1928/6/28 | 台灣,台南縣 | 50290 | 23 | 農 | 李朝金、賴丁旺均受匪林瑞慶之誘惑,參加奸匪工作委員會楠西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2654 | 2580 | 賴朱高 | 男 | 99099 | ||||||||||||
2655 | 2581 | 賴杞郎 | 男 | 99099 | ||||||||||||
2656 | 2582 | 賴松華 | 男 | 99099 | ||||||||||||
2657 | 2583 | 賴金盛 | 男 | 台灣,嘉義市 | 48050 | 21 | 商 | 經蔡 鐸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 | 07年6月 | |||||||
2658 | 2584 | 賴振福 | 男 | 台灣,花蓮縣 | 63013 | 24 | 陸軍第三三四六部隊第一連一等兵 | 賴振福於51年四5月間,書寫「個人的力量是對付不過一個有組織的力量的,這是不用一提凡人皆知的事,眼前暫時的忍受並不即是代表永遠的屈服或投降」、「只要老天爺一有機會給我,我一定要為我人民的前途幸福,把你這殘無人道的蔣介石的黨的專制『民國』政府,毫不留情地一氣敲垮的,另外自己深思孰慮的來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政府的」及「我除對自己以及我家庭的前途幸福必須加以顧及以外,更必須對我台灣青年的本身及其家庭的前途幸福加以負責,所以我現在必須開始擬定行動方針以為達成這項神聖責任的指導」等文字。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期滿後送綠島約1年半。 | |||||
2659 | 2585 | 賴崇文 | 男 | 99099 | ||||||||||||
2660 | 2587 | 賴傅達 | 男 | 99099 | ||||||||||||
2661 | 2588 | 賴登水 | 男 | 1927/4/27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7 | 農 | 賴登水於39年末容留李丁福住宿3次,約40日,40年12月初又留該李匪住居一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2662 | 2589 | 賴興戴 | 男 | 99299 | 4775賴興載? | |||||||||||
2663 | 2590 | 錢炳安 | 男 | 99099 | ||||||||||||
2664 | 2591 | 閻啟明 | 男 | 1931/6/6 | 四川,成都市 | 56036 | 25 | 5480部隊政治隊少尉附員 | 被告係該部政治隊少尉,於41年12月16日服務於前陸軍45師駐防金門時向案外人吳權借讀政治教材選輯下冊1本,被告遂以藍色墨水在該教材封面背頁用鋼筆書寫有利於叛徒及侮辱元首之文字。 | 有期徒刑8年 | 徒刑8年 | 海軍總部判決 | ||||
2665 | 2592 | 戴 谷 | 男 | 99099 | ||||||||||||
2666 | 2593 | 戴吉男 | 男 | 99099 | ||||||||||||
2667 | 2594 | 戴金宗 | 男 | 99099 | ||||||||||||
2668 | 2595 | 戴振耀 | 男 | 1948/4/2 | 台灣,高雄縣 | 80031 | 32 | 工 | 戴振耀於68年12月10日下午,邀約戴國因、朱明傳參加集會,以資壯勢,並率先身披紅色名條,手持火把示威,對於姚嘉文、施明德向治安首長實施脅迫時在外呼叫,率先助勢。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 | |||||
2669 | 2596 | 戴常山 | 男 | 1929/11/17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5 | 農 | 戴常山明知羅芳整、羅冬梨為在逃叛徒,40年8月羅冬梨在逃期間曾一再約定與該被告等於昌隆村南方香焦園晤面,探聽消息均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2670 | 2597 | 戴連福 | 男 | 1920/1/7 | 台灣,桃園縣 | 52041 | 33 | 農 | 戴連福於38年11月間,在桃園新莊區三重鎮林秋英家,經林秋英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由林秋英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671 | 2598 | 戴雅各 | 男 | 99099 | ||||||||||||
2672 | 2599 | 戴順皆 | 男 | 1931/1/6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2 | 技工 | 戴順皆對於40年3月間,先後經戴秋霖介紹加入匪黨,參與開會2次,討論時局及社會貧富、中國歷史等問題,並閱讀「日人統治」等反動書籍等情,供認不諱。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673 | 2601 | 戴寬鄰 | 男 | 99099 | ||||||||||||
2674 | 2602 | 謝永成 | 男 | 99099 | ||||||||||||
2675 | 2603 | 謝秉乾 | 男 | 1921/11/21 | 台灣,高雄市 | 50579 | 30 | 教員 | 被告徐國維於37年2月參加朱毛匪黨後,至38年10月間輾轉任職台南工學院附設工業職業學校及高雄九曲堂永豐紙廠,陸續發展組織,以協力台灣工業技術及體育為藉詞,吸收被告許壽山、林拾、李金璧、謝清波、謝秉乾。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676 | 2604 | 謝長慶 | 男 | 99099 | ||||||||||||
2677 | 2605 | 謝南欽 | 男 | 1925/12/5 | 台灣,台南縣 | 52180 | 29 | 高雄中安運輸公司管理貨員 | 葉飛豹37年11、2月間及38年1、2日間,受另案已決叛徒李份之囑,邀集謝南欽等人先後在其宿舍及高崑岳家中,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2678 | 2606 | 謝南陽 | 男 | 99099 | ||||||||||||
2679 | 2607 | 謝茂欽 | 男 | 1927/6/9 | 福建,連江縣 | 55036 | 28 | 前66軍第4連1兵 | 謝茂欽係游擊部隊隊員,於43年撥入前22師66團服務,緣被告未參加游擊隊前,以匪區生活艱苦,冒險往返西洋貿易,藉獲蠅利,以維家計。後為匪方工作人員張依?所悉,以漏稅要脅,命與共同被告吳允球等合作,往返西洋各島貿易時,為匪刺探我方軍事情報,被告等共同接受匪方任務,由被告吳允鏗、吳允球分別將刺探之西洋各島駐軍有關兵力裝備補給情形,向匪方人員報告。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2680 | 2608 | 謝張保妹 | 女 | 99099 | ||||||||||||
2681 | 2609 | 謝添君 | 男 | 99099 | ||||||||||||
2682 | 2610 | 謝清爐 | 男 | 1928/8/13 | 台灣,台南縣 | 54118 | 27 | 電工 | 謝清爐與另案被告謝清風為分居兄弟,謝清風於38年6月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同年10月間因案逃亡,於40年11月間、12月間及41年10月間分別匿居謝清爐家3次,被告謝清爐對於前開事實除否認明知謝清風為匪諜外均自白不諱,第查被告在保密局已供明紀錄在卷,且經謝清風於該局供稱謝清爐於38年10月之後即知悉其匪諜身分,是被告妄圖空言狡展殊難採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2683 | 2611 | 謝富貴 | 男 | 99099 | ||||||||||||
2684 | 2612 | 謝楨治 | 男 | 99099 | ||||||||||||
2685 | 2613 | 謝源金 | 男 | 1925/7/16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167 | 27 | 鄉公所事務員 | 謝源金於38年年底經匪楊 順介紹寫履歷表一份參加匪自治會組織,與李魁吉等為一小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686 | 2614 | 謝義雄 | 男 | 1930/12/29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不誠判刑 | 52122 | 23 | 新店鎮公所幹事 | 被告於38年冬經由匪犯劉福增吸收,加入匪幫組織。并由其上級自首份子謝時和交自首分子詹溪華領導,集會講解反動言論,灌輸匪黨思想。詹溪華自首後曾勸被告向桃園縣警察局自首,惟被告僅自白曾受詹某有利於匪幫之宣傳,不承認有參加匪幫組織情事,經苗栗縣警察局認係自首欠誠,未准辦理自首。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2687 | 2615 | 謝慶彬 | 男 | 99099 | ||||||||||||
2688 | 2616 | 謝錦川 | 男 | 99099 | ||||||||||||
2689 | 2617 | 鍾 桃 | 男 | 1912/5/7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40 | 農 | 鍾桃於39年3月間經鍾水寶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690 | 2618 | 鍾二郎 | 男 | 台灣,苗粟 | 高中 | 逃亡後自首 | 53041 | 24 | 竹南區委 | 自首 | ||||||
2691 | 2619 | 鍾阿千 | 男 | 1922/8/6 | 台灣,新竹縣 | 50569 | 31 | 村長 | 共匪自首份子林希鵬(台共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及在逃匪犯林佳楓,38年春常至李復鑑家宣講匪黨政治,且每次均由李復鑑邀約鍾阿道、葉阿平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與李復鑑因係鄰居,相識已久,思想亦均受薰染。同年7月林希鵬以叛亂犯經政府通緝,至11月間李復鑑等5人均已知悉,但在林希鵬每隔數日或十數日偕林佳楓至渠等住所隱避時,渠等仍常供給其食宿。39年,鍾阿千、鍾阿道、葉阿平復接受林希鵬交閱「土地法大綱」、「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及「綜合文摘」等匪黨書籍,受其教育。葉阿平、李復鑑、羅基壽並經介紹加入匪黨新竹海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
2692 | 2620 | 鍾阿道 | 男 | 1919/1/1 | 台灣,新竹縣 | 50569 | 35 | 鄉公所幹事 | 共匪自首份子林希鵬(台共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及在逃匪犯林佳楓,38年春常至李復鑑家宣講匪黨政治,且每次均由李復鑑邀約鍾阿道、葉阿平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與李復鑑因係鄰居,相識已久,思想亦均受薰染。同年7月林希鵬以叛亂犯經政府通緝,至11月間李復鑑等5人均已知悉,但在林希鵬每隔數日或十數日偕林佳楓至渠等住所隱避時,渠等仍常供給其食宿。39年,鍾阿千、鍾阿道、葉阿平復接受林希鵬交閱「土地法大綱」、「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及「綜合文摘」等匪黨書籍,受其教育。葉阿平、李復鑑、羅基壽並經介紹加入匪黨新竹海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
2693 | 2621 | 鍾逸人 | 男 | 台灣,台中市 | 228 | 47030 | 二二八事件時任中部民兵組織二七部隊部隊長,與政府軍作戰對抗。 | 17年 | 刑期錄自人權之路簡表 | |||||||
2694 | 2622 | 鍾雅美 | 女 | 99099 | ||||||||||||
2695 | 2623 | 鍾德融 | 男 | 99099 | ||||||||||||
2696 | 2624 | 鍾興福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4016 | 36 | 農 | 於39年3月由翁阿番(?王忠賢化名)介紹填報志願書在常羅村東台行工寮參加。 | 無期徒刑 | 20年4月10天 | ||||||
2697 | 2625 | 鍾錦英 | 男 | 1924/9/8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28 | 田美國民學校教員 | 蕭春進於38年1月間,經在逃之孫阿泉介紹,在宋松財家參加朱毛匪?,吸收古滿興、鍾錦英二人,領導徐鼎房、黃昌祥擔任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南莊分部南埔小組」組長,開會討論吸收叛徒、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並由在逃之宋松財指示籌款購置武器,以及受其交與之「光明報」「怎樣做共產黨員」等書刊轉付黃昌祥、徐鼎房閱讀。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2698 | 2626 | 韓佐樑 | 男 | 1926/5/7 | 浙江,青田縣 | 71033 | 45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程師 | 韓佐樑於36年11、2月間,在台北市經李匪蒼降吸收加入匪「台灣愛國青年同盟會」,受李匪領導,迄未辦理自首表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祒 降 | (64)諫減字第0259號減刑6年8月 | |||
2699 | 2626 | 韓佐樑 | 男 | 1926/5/7 | 浙江,青田縣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59號減刑6年8月 | ||||
2700 | 2627 | 簡士性 | 男 | 1927/6/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5 | 農 | 簡士性於38年五月經陳茂發吸收加入匪黨組織後,曾在其家中開小組討論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701 | 2628 | 簡中生 | 男 | 1947/9/25 | 台灣,南投縣 | 高中 | 67030 | 20 | 高雄水產學校學生 | 簡中生於54年11月經黃建榮、吳義男吸歐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2702 | 2629 | 簡萬子 | 男 | 1925/8/20 | 台灣,桃園縣 | 無 | 即簡明信。 | 51274 | 27 | 裁縫 | 簡萬子於38年5月間,經劉欽發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即簡明信。 | ||
2703 | 2631 | 簡金農 | 男 | 1926/6/6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9 | 技工 | 簡文憲於38年9月先後約張萬金、簡金農等各參與叛亂集會一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及發展組織等情。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04 | 2632 | 簡茂興 | 男 | 1929/7/21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3 | 桃園縣參議會出納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2705 | 2633 | 簡清芳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320 | 27 | 公賣局吳鳳配銷處幹事 | 與另案已決被告顏銘利同事感情親密因顏銘利被捕時恐遭牽累企圖潛逃涉有參加叛亂組織之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2706 | 2635 | 簡瑞寬 | 男 | 1929/3/12 | 台灣,南投縣 | 50345 | 22 | 鎮公所里隊附 | 簡瑞寬籌組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聯盟會,即台灣革命工作委員會陰謀叛亂,39年6月間曾向廖大霖宣揚匪黨主義,屢屢徵求其加入組織,均遭拒絕,8月間秘密抄寫該組織工作綱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707 | 2636 | 簡鳳如 | 男 | 1927/11/12 | 台灣,桃園縣 | 51052 | 25 | 工 | 黃石貴、林先富於39年4月間,受已自首匪幹郭成之介紹,參加朱毛匪?後,黃石貴曾將情告知簡鳳如、邱南助,並勸誘參加匪?組織,因被拒絕未果。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3月28日 | |||||
2708 | 2637 | 簡劉里 | 男 | 99099 | ||||||||||||
2709 | 2638 | 簡德旺 | 男 | 台灣,桃園縣 | 改名劉德旺 | 50348 | 24 | 建興洋傘工廠鐵匠 | 魏德旺於38年5月經在逃之簡國賢介紹加入匪黨外圍組織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9月間曾負責該同盟桃園支部工作並吸收黃清標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2710 | 2639 | 簡麗華 | 女 | 99099 | ||||||||||||
2711 | 2640 | 藍芳米 | 男 | 99099 | ||||||||||||
2712 | 2641 | 張阿冬 | 女 | 1913/12/6 | 51920 | 38 | 不詳 | 張阿冬於40年3月3日代電發交新生訓導處感訓。 | 感訓 | 感化1年 | 即藍張阿冬。 | |||||
2713 | 2642 | 藍樹林 | 男 | 1929/12/29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5 | 農 | 曾聞羅匪芳整屢以匪黨言論向其宣傳,明知其為匪諜,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8月22日 | |||||
2714 | 2643 | 顏士錄 | 男 | 99099 | ||||||||||||
2715 | 2644 | 顏火木 | 男 | 1925/3/19 | 台灣,高雄縣 | 62044 | 39 | 台灣鋁業公司電焊工 | 顏火木於35年間受陳金塗誘惑,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陳匪領導,參與集會多次。顏火木並於38年4、5月間吸收自首份子李榮芳、吳耀宗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2716 | 2645 | 顏坤泉 | 男 | 99099 | ||||||||||||
2717 | 2646 | 顏哲卿 | 男 | 1925/4/8 | 安徽,無為縣 | 50073 | 26 | 八十軍二○一師工兵營煥事兵 | 路達強、顏哲卿前在無為故藉入營時曾受奸匪張學文部指使混入國軍企圖從事兵運拐帶槍枝嗣以來台計未得逞本年六月初顏自台中逃至鳳山時與路同赴鳳山戲院觀劇途中言共匪如何得勢台灣恐將不保等詞路達強遂將經辦台灣國軍駐地表及防諜保密文件抄本付顏共圖為媚匪獻身之用。 | 有期徒刑10年2月,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18 | 2647 | 羅 庸 | 男 | 1914/5/27 | 湖北,穀城縣 | 73030 | 60 | 新竹市中台興化工公司門警 | 羅庸於38年冬任湖北省保安第十七旅副旅長,同年12月駐於四川大寧時,被匪俘在四川大昌受訓2月,接受匪交付來台,進行宣傳、策反、迎接解放等任務,47年至61年服務於中興新村自來水廠期間,經常在該廠辦公室,向洪國松等人,公開頌揚共匪軍事建設,科學進步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一審7條處7年,更一審改2條1處死刑,更二審處12年。(64)諫減字第0316號減刑8年 | ||||
2719 | 2648 | 羅如松 | 男 | 99099 | ||||||||||||
2720 | 2649 | 羅坤春 | 男 | 台灣, | 在逃後自首 | 52105 | 在逃後自首 | (42)審三字第0116號 | ||||||||
2721 | 2650 | 羅明懋 | 男 | 1928/7/26 | 台灣,屏東縣 | 大學 | 228 | 52009 | 26 | 教員 | 羅明懋37年底在省立台南工學院讀書時,充任該校學生自治會理事及自治報負責人,該報一再刊登攻訐學校及不利於政府之荒謬言論,38年4月初,同學匪諜林鶴齡先後勸其閱讀「大眾哲學」,『38年4月,秘密成立「台灣人民同盟」以「台灣甫台灣人的台灣」為號召積極展開組訓宣傳。------本段錄自歷2p358,未見於判決書中』,同月中旬,接受林匪之勸告參加匪共之組織,40年7月畢業後服務於花蓮職工學校,言行多有不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2722 | 2651 | 羅富雄 | 男 | 1926/10/20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6 | 炭販 | 羅富雄於38年5月間經劉欽發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723 | 2652 | 羅煥麒 | 男 | 99099 | ||||||||||||
2724 | 2653 | 羅瑞秀 | 女 | 1927/8/17 | 福建,永定縣 | 51153 | 25 | 廈門市私立和光小學教員 | 羅瑞秀係緬甸華僑抗戰中期返國曾一度加入青年軍第二○八師服務,勝利後復員返里執教於廈門市私立和光小學迄今仍在該校任職,本(40)年4月21日由故鄉永定搭船返廈途中,經海軍巡防處截獲發見所攜帶之函件中對政府多所詆毀,當予扣押層解到部。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2725 | 2654 | 羅廣強 | 男 | 99099 | ||||||||||||
2726 | 2655 | 羅顯章 | 男 | 99099 | ||||||||||||
2727 | 2656 | 嚴秀峰 | 女 | 1921/2/10 | 浙江,杭州市 | 李友邦之妻 | 50015 | 30 | 無業 | 嚴秀峰,於民國36年2月間,參加匪幫,由被告季澐領導,蒐集情報,刺探政府高級人物各種活動資料供給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李友邦之妻 | |||
2728 | 2657 | 蘇丁淵 | 男 | 99099 | ||||||||||||
2729 | 2658 | 蘇仁義 | 男 | 1907/11/30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44 | 商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唐朝雲、軒轅國權、曾錦堂、黃武宗、何阿水、邱焜棋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730 | 2659 | 蘇名賢 | 男 | 99099 | ||||||||||||
2731 | 2660 | 蘇神助 | 男 | 1939/6/13 | 台灣,基隆市 | 59047 | 22 | 年豐一號漁船報務員 | 蘇神助於48年3月25日隨劉錫銘出海,被共匪俘虜,參加匪之座談會及歡送會時,發表讚揚匪幫政治優良之言論,並謂:「希望早日解放台灣,我們在台灣等候」之荒謬言詞。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0月15日 | |||||
2732 | 2661 | 鐘玉麟 | 男 | 99099 | ||||||||||||
2733 | 2662 | 鐘茂春 | 男 | 1346鍾茂春 | 99099 | |||||||||||
2734 | 2663 | 龔德安 | 男 | 1929/7/15 | 台灣,嘉義縣 | 50598 | 22 | 學生 | 龔德安經鄭海樹等吸收參加叛亂組織,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支部。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2735 | 2664 | 籚鏡志 | 男 | 99099 | ||||||||||||
2736 | 2665 | 陳春英 | 男 | 1930/2/5 | 台灣,台北市 | 52141 | 24 | 工 | 陳春英於41年元月間,經另案匪徒陳旬煙帶入匪基地即台北縣鹿窟村山地,參加匪幫組織,為其籌措經濟,同年3月,又帶同乃弟陳春陽至該基地參加組織,並攜帶汽油2斤供匪使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37 | 2666 | 陳春陽 | 男 | 1932/11/19 | 台灣,台北市 | 52141 | 22 | 司機 | 陳春陽於41年3月,經其兄陳春英帶入匪基地即台北縣鹿窟村山地,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2738 | 2667 | 周楨堯 | 男 | 1928/9/30 | 台灣,台北市 | 即周禎堯。 | 52141 | 26 | 陸軍第陸軍?兵指揮組1等?手 | 周禎堯、余新居、潘城源均於38年間先後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即周禎堯 | |||
2739 | 2668 | 余新居 | 男 | 1927/12/14 | 台灣,台北縣 | 52141 | 27 | 農 | 余新居、潘城源、周禎堯均於38年間先後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740 | 2669 | 潘城源 | 男 | 1927/12/17 | 台灣,台北縣 | 52141 | 27 | 商 | 潘城源、周禎堯、余新居均於38年間先後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2741 | 2670 | 陳振福 | 男 | 1929/4/4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6 | 礦工 | 陳振福於41年7、8月間,由胡根旺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充任隊員,與楊東和、陳振發、陳振宇同一小組,受匪幹許再傳領導教育,先後介紹楊東和、陳興、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李長、方秀人、方義德、方錦文、李宗文等參加該工作隊為隊員,並為匪作調查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42 | 2671 | 胡根旺 | 男 | 1925/11/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9 | 礦職 | 胡根旺於41年6、7月間,由另案叛徒陳田其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為隊員,受許再傳領導教育,曾介紹陳振福、陳振發與陳田其爭取參加匪地下武裝工作隊,並供給陳田其等住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43 | 2672 | 陳振發 | 男 | 1931/4/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3 | 礦工 | 陳振發於41年7、8月間,由胡根旺介紹加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與其兄陳振福、弟陳振宇為同一小組,先後受匪幹李上甲、許再傳領導教育,擔任匪「曉」基地之聯絡、傳遞文件、掩護匪黨人員、代購糧食等工作,並介紹其弟參加該工作隊。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44 | 2673 | 楊東和 | 男 | 1926/3/1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9 | 礦工 | 楊東和於41年7月間,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與陳振福、陳振發、陳榮華同一小組,受許再傳領導教育,曾參加升偽五星旗一次,教育集會十餘次,且吸收陳榮華參加工作隊,並供給匪幫經費新台幣20元兼作調查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45 | 2674 | 陳榮華 | 男 | 1931/11/23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9 | 礦工 | 陳榮華於41年7月間由楊東和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參加升偽五星旗一次教育集會五次並介紹陳春木陳聰明兄弟參加該工作隊及供給匪經費新台幣廿元。 | 死刑 | 死刑 | |||||
2746 | 2675 | 蕭 尾 | 女 | 1914/9/5 | 台灣,台北縣 | 即鄭蕭尾。 | 52142 | 40 | 農 | 蕭尾於41年4月間,胡碧英於同年8月間,均由陳田其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相偕至匪「曉」基地受勞動保密防特訓練,並將國軍包圍匪鹿窟武裝基地情形報告許再傳,致「曉」基地匪徒知所隱避。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即鄭蕭尾。 | |||
2747 | 2676 | 胡碧英 | 女 | 1930/1/17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5 | 無業 | 蕭尾於41年4月間,胡碧英於同年8月間,均由陳田其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相偕至匪「曉」基地受勞動保密防特訓練,並將國軍包圍匪鹿窟武裝基地情形報告許再傳,致「曉」基地匪徒知所隱避。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2748 | 2677 | 陳振宇 | 男 | 1936/3/8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振于。 | 52142 | 18 | 農 | 陳振宇於41年8月,由陳振發介紹參加匪地下武裝工作隊。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即陳振于。 | |||
2749 | 2678 | 陳 興 | 男 | 1924/8/13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31 | 礦工 | 陳興於41年10月,由陳振福介入地下武裝工作隊為隊員,同一小組受許再傳領導教育,參與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匪黨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0 | 2679 | 李 長 | 男 | 1934/11/23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0 | 礦工 | 李長於41年8月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為隊員,受許再傳領導教育參與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1 | 2680 | 陳春木 | 男 | 1929/5/24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4 | 農 | 陳春木於41年10月由陳榮華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參與教育集會2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2 | 2681 | 蔡丁財 | 男 | 1896/3/8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57 | 農 | 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父子5人,於41年10月均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受許匪再傳領導教育,參加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2753 | 2682 | 蔡金池 | 男 | 1919/4/1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35 | 礦工 | 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父子5人,於41年10月均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受許匪再傳領導教育,參加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4 | 2683 | 蔡隆順 | 男 | 1923/12/21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31 | 礦工 | 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父子5人,於41年10月均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受許匪再傳領導教育,參加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5 | 2684 | 蔡 炳 | 男 | 1931/1/4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4 | 礦工 | 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父子5人,於41年10月均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受許匪再傳領導教育,參加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2756 | 2685 | 蔡金生 | 男 | 1937/5/6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17 | 農 | 蔡丁財、蔡金池、蔡隆順、蔡炳、蔡金生父子5人,於41年10月均由陳振福介入匪地下武裝工作隊,受許匪再傳領導教育,參加教育集會多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2757 | 2686 | 方錦文 | 男 | 1923/2/3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32 | 農 | 方錦文、方秀人、方義德兄弟3人,及李宗文均於41年11、2月,由陳振福介入匪工作隊,隨陳振福至「曉」基地受許匪再傳教育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2758 | 2687 | 方秀人 | 男 | 1926/3/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8 | 農 | 方錦文、方秀人、方義德兄弟3人,及李宗文均於41年11、2月,由陳振福介入工作隊,隨陳振福至「曉」基地受許再傳教育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2759 | 2688 | 方義德 | 男 | 1932/1/2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22 | 農 | 方錦文、方秀人、方義德兄弟3人,及李宗文均於41年11、2月,由陳振福介入匪工作隊,隨陳振福至「曉」基地受許匪再傳教育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2760 | 2689 | 李宗文 | 男 | 1920/7/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2 | 34 | 農 | 方錦文、方秀人、方義德兄弟3人,及李宗文均於41年11、2月,由陳振福介入匪工作隊,隨陳振福至「曉」基地受許匪再傳教育一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9日 | |||||
2761 | 2690 | 丁明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62 | 2691 | 丁桂昌 | 男 | 1927/11/8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6 | 雲林縣立斗南中學教員 | 丁桂昌與另案被告黃嘉烈為同學,感情至密,於38年底經黃君介紹參加共黨組織,被告並曾將左傾書籍日文本「最近中國共產黨史」、中文本「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交與同案被告2人閱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死刑 | 54100(馬時彥獄中案)處死刑。 | ||||
2763 | 2691 | 丁桂昌 | 男 | 1927/11/8 | 台灣,嘉義縣 | 54100 | 28 | 受刑人 | 丁桂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案呈國防部經核准在案,46年5月3日執行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764 | 2692 | 丁華新 | 男 | 貴州,興義縣 | 專科 | 53010 | 29 | 9306部隊上尉參謀 | 澎湖醫院秘密成立「?血救國團」之叛?組織由其親訂組織大綱誓詞及爭取生力軍等反動文件多種并?手吸收該管七○四七部隊通信營無線電通信連同少尉電務員閻大道等?宣誓簽押後正式參加。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65 | 2693 | 于 禮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66 | 2694 | 于成志 | 男 | 山東, | 專科 | 51275 | 42 | 砲兵第三教導營少校教官 | 砲兵第三團教導營少校教官于成志平日言論謊謬,攻訐政府破壞部隊團結、煽動官兵,涉有策動兵變嫌疑,曾於38年1月駐防山東?墨時協同團長方本壯投匪,其後輾轉滲透來台潛伏。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67 | 2695 | 尹和全 | 男 | 1929/12/13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4 | 農 | 尹君於38年8月間由徐國維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受其領導,後改由柯五龍領導,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從事吸收叛徒、參與會議、為反動宣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768 | 2696 | 方 ( )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方弢? | |||||||||
2769 | 2697 | 方 弢 | 男 | 1912/12/8 | 廣東,惠來縣 | 50576 | 40 | 省立基隆中學教員 | 方弢於26年夏,在廣東普寧縣參加共匪組織擔任匪外圍青年抗敵同志會宣傳股長,至二十八年秋與匪黨人員意見不合,旋即來台任教基隆中學時,知其妻與另案已結叛徒張奕明及該校校長鍾浩東為匪諜,屢被約參加活動因屬同事而不檢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770 | 2698 | 方 飛 | 男 | 湖南, | 專科 | 50021 | 21 | 高雄市警察局警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71 | 2700 | 方金水 | 男 | 1926/6/18 | 台灣,基隆市 | 小學 | 55050 | 30 | 台灣省公路局基隆站司機 | 方金水於37年11月間,經連德溫介與許宜卿吸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與連德溫、許宜卿、林清松、何曾登耀、簡朝英、林再添(均已伏法)、劉萬吉(已自首)、吳山河(已病歿)、張文泉、王首題(均另案被告)林池等同一組,由許宜卿任組長指揮,受傅世明(已伏法)領導,先後在連德溫等人家中等處,由傅世明、許宜卿主持開會數次,講解共產主義理論及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如何搶劫富戶財物充活動經費等問題。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72 | 2701 | 方義仲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31 | 吳鳳鄉達邦村村長 | 湯守仁並將入山各匪徒身分告知民生商店經理方義仲且謂共匪政治比較好實行民族自決命其繼續與平地入山之匪徒為聯絡員該方義仲乃先後引導李瑞東許嗟賴興載等入山至湯守仁處與蔡孝乾等集合由蔡孝乾宣示成立阿里山武裝支部 | 死刑 | 死刑 | 移自間版處死名單 | |||||
2773 | 2702 | 方碩德 | 男 | 51068 | 25 | 金瓜石瓜山國民學校教員 | 由潘承德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宣傳共產主義企圖控制金瓜石礦區方碩德爭取礦工邱其輝?手進行。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74 | 2703 | 日進春 | 男 | 1922/3/1 | 台灣,苗栗縣 | 50440 | 31 | 蓬萊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日進春等於39年3月間由同案被告張燕梅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均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從事叛亂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775 | 2704 | 王 精 | 男 | 1916/1/26 | 台灣,台北縣 | 52721 | 38 | 工 | 王精等人原係松山農具工廠職工,於37年夏秋之間,經在逃匪幹前該廠同事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同一小組,受匪台北市委陳通和之指揮,由陳匪春慶領導教育集會、討論研讀匪書,並收繳黨費,38年8月,陳春慶離廠乃由王精接任小組長繼續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76 | 2706 | 王天林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77 | 2707 | 王幼石 | 男 | 54100 | 受刑人 | 死刑 | 死刑 | |||||||||
2778 | 2707 | 王幼石 | 男 | 99099 | 不詳 | |||||||||||
2779 | 2709 | 王玉麒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80 | 2710 | 王石頭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574 | 31 | 公論報推銷員 | 被告王石頭於37年10月間,經逃匪黃培奕介紹,書交自傳參加匪黨,受其領導;38年春,與黃匪及化名老洪之匪徒組織匪鶯歌小組,受匪徒老洪指示發展組織,吸收在逃之林慶壽、沈慶地加入匪黨予以教育,同年夏,又為匪徒老洪向鶯歌國民學校駐軍買手槍1枝及手榴彈2枚,當將手槍交匪徒老洪應用,手榴彈則自留用,經國防部保密局偵悉連同手榴彈1枚併行獲案。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81 | 2711 | 王立云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82 | 2712 | 王再傳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2331 | 27 | 印刷工 | 38年2月間在台北市加入匪幫後即至大安印刷廠充當印刷工翻印「開國文獻」「廿八週年紀念」「黨員手?」等同年12月間亦竄入鹿窟基地充任戰鬥員於許再傳李上中等至各基地附近居民家展開工作時即為其把風便利其叛亂活動於瑞芳「曉」基地捕獲。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83 | 2713 | 王如梁 | 男 | 1924/4/25 | 台灣,新竹縣 | 51034 | 29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工人 | 王如梁君於38年底39年初,經另案被告劉賽慧吸收加入匪工會或讀書會組織,分別受劉匪領導,經常在劉匪家等處集會研究匪黨主義,王君又介紹其兄王添進加入匪黨組織;原判決以其對參加叛亂組織後,又介紹其兄參加等事實,業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在卷可憑,據以論罪科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784 | 2714 | 王宇光 | 男 | 1927/7/28 | 廣東,蕉嶺縣 | 53221 | 25 |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桃園國民學校教員 | 王宇光於37年秋,受另案已決叛徒吳彬泉誘惑,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奉命調查情報,吸收同志,發展組織,且告以用薏米配合手錶快慢問話,為與匪黨聯絡之方法;39年7、8月又返新竹某飯店為店員,蓄意吸收古榮生、林希賢、李基步等加入匪黨,擴大叛亂組織,著手顛覆政府後,因用吳匪聯絡之方法向本部工作人員聯絡,致被識破。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判決書記述組織名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50081記述 | ||||
2785 | 2715 | 王式賢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86 | 2716 | 王臣濱 | 男 | 福建,福州市 | 專科 | 50332 | 28 | 西藥商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87 | 2717 | 王佑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88 | 2718 | 王忠賢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42 | 泥水工 | 35年春在台北市經廖瑞發介紹參加組織受廖瑞發陳本江及在逃孫古平領導籌組台北市委員會由廖瑞發任主委王忠賢林樑材分任籌備委員同年夏秋間先後吸收告周植溫萬金陳許全高添丁朱石?等參同年秋成立台北市地下工作委員會王忠賢任委員受張志忠領導展開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89 | 2719 | 王昌銀 | 男 | 江西,萬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
2790 | 2719 | 王昌銀 | 男 | 江西,萬載縣 | 54191 | 26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煽惑匪偽候補黨(團)員經我俘獲感訓後撥充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王昌銀林海松楊楷歌何賣布等促?成立探照燈隊叛亂小組 | 不受理 | 滕旭珍 | 於覆審辯護終結前以患氣管炎病逝。 | |||||
2791 | 2720 | 王炎山 | 男 | 1927/12/15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27 | 工 | 王炎山於36年初由蔡來介紹加入匪幫組織,與蔡來等同為一組,先後開會5次,復於37年秋吸收蔡英明、吳主義加入其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792 | 2721 | 王芳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93 | 2723 | 王隆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94 | 2724 | 王德文 | 男 | 51005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95 | 2725 | 王賢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96 | 2726 | 王學韜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797 | 2727 | 王曉春 | 男 | 安徽,宿縣 | 54185 | 50 | 陸軍?司令部少校附員 | ?15年參加共產黨23年向安徽宿縣肅反專員自首任職政府機關且反覆無常嗣又參加外圍組織孫文主義同盟會該孫文主義同盟會係以顛覆政府變更國憲為目的之叛亂組織其詆譭政產讚揚共匪為一貫宣傳手段雖其參加該叛亂組織在懲治叛亂條例公佈之前然39年7月任教誠正小學時既未向政府自首表示脫離共黨更為匪宣傳詆譭政府其行為顯在繼續狀態中且達?顛覆政府而著手?行之程度。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98 | 2728 | 王樹基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0004 | 26 | 空軍總部修理處衛士 | 參加被告貝萊所組?之後期革命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799 | 2729 | 王興煜 | 男 | 1924/1/1 | 台灣,桃園縣 | 50440 | 29 | 東勢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王興煜對於38年間由在逃叛徒鍾尉璋吸收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雖矢口否認,但已在苗栗縣警局及刑警總隊供明在卷,復未提出積極反證,其抗辯顯係狡展,不足採信。核其犯行除參加叛亂組織外復從事叛亂工作,已達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00 | 2730 | 古瑞明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3130 | 24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判決書中無此人。 | |||||||
2801 | 2731 | 甘永煥 | 男 | 1929/7/27 | 台灣,苗栗縣 | 52022 | 23 | 商 | 甘永煥於39年1月間,經匪徒張英華、黃嘉申2人介紹加入匪中國共產黨農運小組,與匪陳雙喜、黃嘉申、沈阿鼎、張英華、謝運石及楊某等6人為一小組,於39年春,在伯公廟參與開會5次,研討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攻擊政府,吸收黨員等問題,並由甘君擔任宣傳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02 | 2732 | 甘裕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03 | 2733 | 白雲鵬 | 男 | 河北,密雲縣 | 51082 | 43 | 海軍美和艦中尉艦務官 | 參加劉健勝之叛亂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2804 | 2734 | 伍保忠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44 | 警員 | 伍保忠於台灣光復之初收受日本人贈與炸藥六個子彈十五發未向政府登記而私自持有,於38年李振樂介紹加入民盟。 | 死刑 | 死刑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2805 | 2735 | 向紅為 | 男 | 1900/5/8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52 | 農 | 黃二郎、唐春爐、向紅為、李新泉均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各於37、8年間,由羅城鳳介紹與葉 深、林希鵬相識,39年夏經勸誘口頭參加葉 深領導之匪應變會,準備於匪攻台時以糧食供應叛徒或為匪嚮導,又各於38年11月明知葉 深、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容留食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06 | 2736 | 向琱s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07 | 2737 | 成連輝 | 男 | 湖南, | 專科 | 50333 | 30 | 商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08 | 2738 | 曲德修 | 男 | 1907/2/14 | 山東,莒縣 | 大學 | 51275 | 39 | 陸軍67軍軍官戰鬥團荐二指導員 | 曲德修原係陸軍第卅九軍政工處中校秘書,隨軍駐防廣東,於38年5月間請准短假離隊回青島,假滿後不返原部隊,同年6月間,曲德修以于成志與之有親戚關係,明知其投匪,故補為該營上等兵,包庇隨隊來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09 | 2739 | 朱文清 | 男 | 廣東,南海縣 | 52036 | 39 | 英商大金山輪大副 | 任英商順昌公司大金山輪大副自40年3月起隨該輪運載藥材水管鐵棉玻璃染料麵粉糖豆等物資懸掛匪幫五星旗往返於匪區天津青島上海汕頭等地貿易資匪並於同年5月14日在天津向匪海員工會登記自首承認過去在我政府海軍供職情形約定下班船期赴津時繳交自白書,同月25日該輪回航香港途經汕頭海面為我海軍截獲。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10 | 2740 | 朱石峰 | 男 | 1903/11/20 | 台灣,台北市 | 即朱石頭 | 50316 | 48 | 台大醫院熱帶醫學研究所技佐 | 朱石??36年2月參加朱毛匪?組織吸收葉瑤瑞加入歸?慶雲領導組織士林熱帶?學研究所支部由渠?任書記。 | 死刑 | 死刑 | ||||
2811 | 2741 | 朱冠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12 | 2742 | 朱新登 | 男 | 1928/1/25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6 | 工 | 朱新登於39年8月林匪益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匪許暢、許開傳共一小組,由林匪益三領導,參與開會2次,討論時局及社會貧富問題,並介紹高塗火、陸金城、曾丁科與林匪益三聯絡,閱讀「資本主義社會」、「政治運動ABC」「殖民地政策」、「新人生觀」等反動書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13 | 2743 | 朱點人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14 | 2744 | 江文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15 | 2745 | 江來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16 | 2746 | 江添進 | 男 | 1918/5/17 | 台灣,苗栗縣 | 格斃 | 50288 | 36 | 公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匪幹廖天珠介紹參加匪苗栗地區銅鑼支部,與江添進匪為一小組……39年3月該黃匪身份暴露,開始逃亡,40年4月間潛匿張錦秀香蕉園石洞內。327頁附記欄記載:……江添進拒捕擊斃。苗栗縣三灣鄉戶政事務所苗縣3鄉戶謄字第(甲)004130號戶籍謄本記載:江添進於42年2月19日,因開槍拒捕,被擊傷致死亡。 | 揖捕時擊斃 | 揖捕時擊斃 | ||||
2817 | 2747 | 江榮顯 | 男 | 台灣, | 格斃 | 50070 | 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 | 擊斃 | 比對判決書、「民間版處死名單」、「死刑執行名單」及「歷」1p41,應係遭擊斃四人之一。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18 | 2748 | 江應發 | 男 | 1891/12/26 | 台灣,苗栗縣 | 江添進之父 | 53074 | 62 | 農 | 江應發係叛徒江添進之父,因江添進曾帶同在逃叛徒阿李至其家中,江應發遂於38年古曆9月間受阿李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並聽其子江添進指使協同阿李前往吸收江新煌參加,嗣復將加入匪黨情形先後告知被告黃廷贈、張進寶,並謂參加後將來可以分田之語,予以煽惑。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19 | 2749 | 米蔭庭 | 男 | 1919/3/29 | 河北,臨城縣 | 專科 | 51141 | 35 | 國防部大陸工作處少校參謀 | 葉敏新於38年7月間曾爭取前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參謀少校米蔭庭未果,但米先後曾利用所掌職權(情報)將該部偵查葉敏新、蔡汝鑫、林元枝匪嫌情報,向葉洩漏,39年3至5月間,葉向北峰區署職員葉葵、梁宏輝及北峰警察分局局員許克剛巡佐邱麟鴻等,分別表露與匪政府有關係身份,進行吸收工作,渠等已知其身份,未允參加組織,但未予告密檢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有期徒刑7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20 | 2750 | 何 川 | 男 | 1924/1/5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8 | 教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821 | 2751 | 何 顥 | 男 | 1916/8/24 | 廣東,興寧縣 | 50081 | 35 | 台中縣警察局局長 | 許振庠吸收台中縣警察局局長何顥及警察學校教官吳彬泉加入匪黨何顥於38年春因大陸戰事失利,思想動搖,經許振庠煽惑加入匪黨,與局內科長分局長等密切連繫,以圖策應匪軍登陸台灣,復向台中縣撥款購置無線電10餘部,備作匪軍登陸時,配合軍事之用。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822 | 2752 | 何世華 | 男 | 廣西, | 初中 | 57060 | 21 | 憲兵202團文書中士 | 何世華曾參加「少年兒童先鋒隊」、「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共黨預備黨員、正式黨員等長期受訓培養,於44年9月30日晨由廈門偽裝投奔金門投降,潛伏於憲兵202團。46年於台南市製作反動標語散發並於受命偵查時親自檢回數張以為掩護。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23 | 2753 | 何仲英 | 男 | 廣東,羅定縣 | 小學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2824 | 2753 | 何仲英 | 男 | 廣東,羅定縣 | 小學 | 55051 | 34 | 陸軍第7 軍砲指部646 營一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因思想傾匪不滿現實於44年3、4月間共同謀議團結新生訓導處撥入部隊之新兵發展叛亂組織待與共匪作戰時敵前投匪或連絡潛台匪諜關係攜械逃往山中建立地下武裝打游擊為匪立功由范立志負責領導何仲英劉怡有協同發展。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25 | 2754 | 何秀吉 | 男 | 1920/12/18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32 | 教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826 | 2755 | 何阿水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27 | 2756 | 何照興 | 男 | 1922/3/20 | 福建,惠安縣 | 71090 | 50 | 桃園中學教員 | 何照興27年在福建惠安宣誓參加共產黨與何玉衡及何朝興等編入峰崎村小組,受何必然領導,30年冬及33年春就讀永春中學時,先後吸收柯江水、康正當及柯棟樑加入共產黨,35年春來台,與潛台共諜張隱約(另案判刑)汪錦麟(另案辦理)及何朝興(另案審理)等取得連繫,並數度參加會議,長期潛伏,伺機而動。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28 | 2757 | 余大和 | 男 | 1933/9/16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5 | 台一五金貿易行會計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吸收同志查報軍隊調動情形,迨同年九月間高逃往香港,改由另案已決之吳思漢化名李文仁領導,並由吳介紹與已決之盧志彬?絡,該被告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
2829 | 2758 | 余振邦 | 男 | 1918/2/10 | 福建,南靖縣 | 51125 | 32 | 內政部調查局閩南調查站主任時 | 39年12月18日,余振邦經東碇島轉回金門,金防部發覺其有為匪工作嫌疑,於40年3月31日將其拘送調查局偵辦,經當時該局第一處副處長蔣海溶以其缺乏為匪事證,交付考核察看。 | 釋放交付考核察看 | ||||||
2830 | 2758 | 余振邦 | 男 | 1918/2/10 | 福建,南靖縣 | 68043 | 54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專員 | 余振邦又名余克非,民國39年6月3日,任閩南挺進縱隊指揮所上校指揮官,率隊自金門隨佟振州部隊進入大陸工作,為匪圍捕,解勞動營學習,研讀「新民主主義」、「論人民民主專家」等匪黨理論書籍。嗣與其結義弟兄周永權取得聯繫,受反間利用,同年12月18日,經東碇島轉回金門,金門防衛司令部發覺其有為匪工作嫌疑,於40年3月31日將其拘送調查局偵辦,經以其缺乏為匪事證,於同年11月10日簽准交保開釋後,走訪李世傑,將周匪永權囑咐轉告李世傑「共黨解放台灣,只是時間問題」,要「李斟酌台灣情形有一番表現、等情相告。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即余克非,一審處死刑。 | ||||
2831 | 2759 | 余福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32 | 2760 | 吳 復 | 男 | 1904/9/12 | 台灣,雲林縣 | 舊台共 | 52028 | 27 | 農 | 吳復、蔡添丁、蔡西涵與已故吳丁炎及張溜,均係台灣日據時代左傾之赤色祈願會(即文化協會)分子,38、9年間,由張溜、吳復、蔡添丁、蔡西涵邀同吳丁炎之子吳沼木、女婿陳明新重加組織,改隸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由張溜、陳明新領導,吸收陳老在參加,陳老在又誘引陳配,在吳復家參加集會一次,計自38年9、10月至40年3月,由吳復召集,經常在其家集會約十餘次,在吳沼木及陳明新家集會各約2、3次,吳復約參加集會十餘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33 | 2761 | 吳 慶 | 男 | 1901/12/28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52 | 農 | 吳慶於38年11月間,由游昌雍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先後開會7次,研討匪軍來台後如何分田等問題,并收留匪幹林聲發等在其家匿居,及於39年1月間向吳阿爐等宣傳匪軍勝利情形,并欲吸收其加入組織未果等情,被告吳慶雖不供認,惟被告已在刑警總隊供認不諱,其參加叛亂組織或密秘集會陰謀叛亂,或積極活動,核其所為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34 | 2762 | 吳江海 | 男 | 格斃 | 50070 | 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 | 擊斃 | 比對判決書、「民間版處死名單」、「死刑執行名單」及「歷」1p41,應係遭擊斃四人之一。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35 | 2763 | 吳作樞 | 男 | 1923/10/10 | 福建,雲霄縣 | 高中 | 50021 | 29 | 彰化中山國校教員 | 15年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後因綠島獄中組織案53044處死刑。 | ||||
2836 | 2763 | 吳作樞 | 男 | 1923/10/10 | 福建,雲霄縣 | 高中 | 53044 | 33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中 | 吳作樞41年9月在新生訓導處唱「拉磨謠」反動歌詞,寫「風呀吹吧」反動文字,並常與陳華等秘密集會,又於保安處看守所內,常與陳華討論「鋼鐵是怎樣鍊成的」、「環境和意志」、「內容與形式」等匪黨理論。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37 | 2764 | 吳金燦 | 男 | 台灣,台中市 | 228 | 47030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人權之路簡表錄為7年徒刑。 | |||||||
2838 | 2765 | 吳阿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39 | 2766 | 吳南巽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0 | 2767 | 吳昭木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1 | 2768 | 吳某守 | 男 | 1914/8/15 | 台灣,高雄市 | 54109 | 41 | 商 | 吳某守、李順法於38年3月及5月間,受在逃匪幹陳大川誘惑,同情匪黨,各願以金錢資助應用;吳某守兩次供給陳大川舊台幣13萬元,嗣陳大川密逃匪鹿窟武裝基地,與該等失去聯絡39年冬陳大川(化名匪劉上級)與陳通和(化名匪楊上級經國防部保密局捕案)於匪鹿窟武裝基地,商決由陳大川具函向吳某守、李順法及另案已決匪犯李修要求金錢支援,命匪犯廖木盛(保密局捕案)持往高雄交吳某守後,吳某守即分向李順法及李修接洽,自39年至40年冬先後連續6次,經吳某守彙交廖木盛轉匪鹿窟武裝地共計新台幣1萬3千7百元。李順法於供給金錢之時,又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廖木盛 | ||||
2842 | 2769 | 吳國祥 | 男 | 安徽, | 50751 | 26 | 鐵路局事務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43 | 2770 | 吳彬泉 | 男 | 廣東,潮陽縣 | 50081 | 29 | 警察學校教官 | 38年4月由許振庠介紹加入匪党曾藏匿匪党林英傑多次復利用其警察身份為之刺探台北市泉州街二十巷十六號匪窟動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44 | 2771 | 吳清溪 | 男 | 1913/10/2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40 | 農 | 吳清溪於39年2月,由詹德源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先後開會4次,討論××××無能及匪軍不久即可解放台灣等問題,且容許同案被告林聲發在其家匿居,並為同案被告吳阿壽參加組織及開會時之聯絡。吳清溪參加叛亂組織並秘密集會陰謀叛亂,核其行為,均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自應依法論科。前述事實業據吳君在刑警總隊及軍事檢察官偵查時供認,核與同案被告黃樹丙供述情形相符;惟吳君在審理中矢口否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45 | 2772 | 吳朝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6 | 2773 | 吳萬成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7 | 2774 | 吳輝文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8 | 2776 | 吳鎮成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49 | 2777 | 吳鵬燦 | 男 | 1928/2/12 | 台灣,屏東縣 | 54082 | 27 | 無業 | 吳鵬燦於38年經自首份子李鹿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其領導教育,並受命為書記,組織石光村支部;上開事實業經各該被告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並經證人李鹿等到庭結證屬實。核被告吳鵬燦於參加匪幫組織外,又受命為石光支部書記之犯行,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階段。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50 | 2778 | 呂光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51 | 2779 | 呂金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52 | 2780 | 呂阿立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7 | 工 | 死刑 | 死刑 | |||||||
2853 | 2781 | 呂國昭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94 | 29 | 工 | 呂國昭化名陳阿川36年9月間經施部生介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38年初吸收翁德發陳俊堂廖樹旺呂國震蘇同國林福連等多人參加該盟同年4月間出資購買卡賓槍二支交施部生企圖武裝叛亂十月夥同江榮顯莊朝鍾黃碧泉等搶?台中市合作社倉庫未果同年底與江榮顯陳俊業暗殺前台中商業學校教員畢克鈞39年一月間潛入台中縣竹子坑與施部生陳俊業等組織匪武裝工作隊呂匪任偽副隊長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被處死名單。 | |||||
2854 | 2782 | 呂敏遜 | 男 | 1933/8/1 | 台灣,台中縣 | 呂國昭之弟 | 55042 | 23 | 無業 | 呂敏遜於39年1月4日由其兄另案叛徒呂國昭及另案已決呂煥章,帶至台中縣石岡鄉黃士性家中參加匪黨組織。數日後轉入白毛山匪武裝基地,擔任搭蓋草寮、燒飯等工作,旋於2月末以人數增多,由叛徒嚴勝河赴石岡鄉另闢基地。至3月28日因白毛山基地崩潰無法立足,乃化名陳文達,隨其兄呂國昭避居潭子鄉一帶,迄43年3月間為警查獲。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55 | 2783 | 呂黃石 | 男 | 1929/1/31 | 台灣,台中縣 | 55040 | 27 | 岸里國民學校教員 | 本件原判決認定被告呂黃石,於36至37年間,經常聆聽林孟義反動言論,雖於37年底,拒絕林之邀約,參加匪黨組織,但已明知林為匪徒,且明知其所有槍彈、係供屠殺外省人之用、目的在顛覆政府,竟為之收藏保管,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業據被告與林孟義,在前保密局分別供認不諱,並互核其犯行相符,為其所憑之證據,認其常聽林之反動言論,而知其匪諜身分,已有犯意聯絡,又知其槍彈為顛覆政府之用,竟為之保管,而著手實行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財產,並非無見;第查原卷林孟義於煽惑民眾反抗政府,及參加暴動後,復搜集供繼續叛亂之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56 | 2784 | 呂道倫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57 | 2785 | 呂榮發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58 | 2786 | 呂赫若 | 男 | 台灣, | 即呂石堆 | 52140 | 於鹿窟基地山區遭蛇咬毒發死亡。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59 | 2787 | 宋蓉萱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60 | 2788 | 宋錫璋 | 男 | 浙江,紹興縣 | 專科 | 54012 | 25 | 台灣省立台北工業專科學校學生 | 34年至36年間在杭州市立中學肄業時受同學裘家矩介紹閱讀觀察民主世界知識大?哲學等左傾書刊36年在杭州響應「五二○」學潮為市中代表遊行任糾察37年間來台服務於台灣鍼業公司高雄第四廠與同事張德川姜覺民(均於38年6月初前返回大陸)合唱農民分田歌38,9年間曾向該廠工人魏石獅職員徐劍飛等宣揚匪政詆毀政府以實現其「將共產主義像宗教家傳播福音一樣傳播出去」之主張39年在台鍼公共宿舍一再歌唱匪偽國歌。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44)審特字第0095號覆判處12年徒刑。 | ||||
2861 | 2789 | 巫添福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2005 | 29 | 農 | 巫添福(又名阿廉化名阿彬)於38年陰曆6月間在彰化縣竹山鎮經李漢堂吸收加入匪?于39年1月起跟隨李匪潛匿台南山地活動亦為匪武裝幹部39年6、7月間李匪將卡柄槍一枝手槍五枝手榴彈廿餘枚子彈二百餘發交由巫添福運藏於另案已決被告林水木家中嗣又與林水木將手榴彈廿枚轉送另案已決被告賴竹籃家保藏企圖待機從事武裝叛亂。 | 死刑 | 死刑 | ||||||
2862 | 2790 | 李 達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63 | 2791 | 李九里 | 男 | 99299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5570李九利? | |||||||||
2864 | 2792 | 李三榜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65 | 2793 | 李中志 | 男 | 1916/4/30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即李金財 | 50318 | 35 | 商 | 留日時組「新生台灣建設研究會」於35年參加日本共產黨,同年5月返台經商,常與廖瑞發、蔡孝乾等往來,至36年春,蔡孝乾介紹加入共黨,至38年1月起組織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託廖瑞發向共黨台灣工作委員會王萬得連絡,復與蔡孝乾洽商,企圖配合中共接收政權。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66 | 2794 | 李日富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6 | 台西國民學校教員 | 李日富于37年夏經黃石岩介紹與李媽兜相識並經李媽兜轉介李寄居住其家乃正式加入共黨閱讀「觀察」「展望」「時代」等反動刊物並勸誘連昆山加入組織未果復以共黨思想教育連昆山許進來廖海水廖慶良等。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67 | 2795 | 李木川 | 男 | 1920/12/25 | 台灣,台北縣 | 50711 | 31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務段臥車檢查員 | 李木川原係鐵路局台北機務段臥車檢查員,於同案被告李漢湖發起之明朗俱樂部成立時即加入,負責讀書會事務,並與林鏡明、王角、許欽宗等連續開會數次,亦歸許欽宗指揮。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68 | 2796 | 李木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69 | 2797 | 李半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70 | 2798 | 李永木 | 男 | 1930/1/1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23 | 教員 | 鍾心寬領導,擴大為支部,密設永定、崙背、二崙、鹽水4小組,陳天枝仍負責宣傳事務,借讀書會名義,由廖坤林、廖森元分別吸收被告李永木、吳萬昆等人加入,李永木並參加會議4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71 | 2799 | 李玉堂 | 男 | 1899/3/18 | 山東,廣饒縣 | 51040 | 51 | 國防部中將參議 | 李玉堂於海南防衛軍第一路司令官任內任用匪諜魏天民等為該司令部職員,並准其隨軍來台不予拘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872 | 2800 | 李玉麟 | 男 | 1929/11/11 | 台灣,桃園縣 | 52052 | 23 | 農 | 李玉麟於38年7月間,在其家中由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先後吸收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等九人加入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2873 | 2801 | 李吉崙 | 男 | 河南,商城縣 | 無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2874 | 2801 | 李吉崙 | 男 | 河南,商城縣 | 無 | 55051 | 28 | 陸軍第7軍砲指部646營一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因思想傾匪不滿現實於44年3、4月間共同謀議團結新生訓導處撥入部隊之新兵發展叛亂組織待與共匪作戰時敵前投匪或連絡潛台匪諜關係攜械逃往山中建立地下武裝打游擊為匪立功由范立志負責領導何仲英劉怡有協同發展。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75 | 2802 | 李秀山 | 男 | 1908/5/3 | 台灣,宜蘭縣 | 專科 | 51141 | 45 | 宜蘭警察局督察員 | 葉敏新與魏朝福吸收宜蘭縣警察局督察員李秀山,共同開會一次,成立北峰區工作委員會,由葉任主任,李、魏分任委員,擬組織山地青年,迎接匪軍攻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9年8月12日 | 執行中1961/8/10因肺病死於綠島獄中。 | |||
2876 | 2803 | 李里光 | 男 | 福建,長樂縣 | 專科 | 50282 | 30 | 第六軍搜索營上尉代指導員 | 李里光39年4月附匪參加台灣工作委員會受林滔之命率領告林祥熹黃梅歐陽宮斗等至白犬島混入國軍來台刺探軍情策動反叛及破壞倉庫等于經白犬島抵本省後以暗語與匪方連絡並用米湯鹽水等寫信將沿途所見函寄匪方又要求匪方給予工作名義及政治支持同年六月初又持匪陳祖亞致倪永廷函與倪永廷會晤口頭傳達任務.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77 | 2804 | 李來基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8 | 關嗣鄉農會辦事員 | 李來基於38年6月由陳文山吸收加入組織,於39年9月間先後爭取盧成利劉昆輝加入。 | 死刑 | 死刑 | 陳文山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78 | 2805 | 李居萬 | 男 | 1929/5/15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2006 | 24 | 空軍第1大隊第1中隊4等公役 | 賴天印於39年7、8月間偕同該地駐軍役兵李居萬等在台中縣大坑山裡開會,闡釋匪幫將攻台,囑加強聯絡團結,並勸李居萬等組織之兄弟會加入匪武裝組織,為李居萬等應允。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79 | 2806 | 李武昌 | 男 | 1919/6/23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4 | 工 | 李武昌於36年7月間,經匪李媽兜介紹參加匪黨,37年6、7月間,先後吸收蘇文安、張崑泰、林昆烈、李東鍊等加入匪組織,分別由其本人及李媽兜領導,38年夏,受匪方指派前往香港參加匪會議返台後,並與台南地區各匪幹連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80 | 2807 | 李金水 | 男 | 1905/6/11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47 | 工 | 李金水及同案被告卓金生於38年11月間,分別由李烏煙、吳阿墩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先後開會3次,討論加緊協力援助匪軍解放台灣,及反抗征兵等事實,雖於本部審訊時狡不供承,惟被告已在刑警總隊供認不諱,其行為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惡性深重,罪無可逭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81 | 2808 | 李阿窗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82 | 2809 | 李冠南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83 | 2810 | 李某漂 | 男 | 1926/8/19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偵查中死亡。 | 51274 | 26 | 農 | 李某漂於38年春由陳盛妙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充任小組長。於偵查中死亡,判決「不受理」但沒收全部財產。 | 不受理,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羈押5月23日 | 因病死亡 | ||
2884 | 2811 | 李秋金 | 男 | 1916/3/10 | 台灣,台北縣 | 52134 | 38 | 農 | 李秋金又名烏秋,於35年78月間經另案已決叛徒廖瑞發在台北縣蘆洲鄉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經常參加小組會議,研讀「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共產黨綱領」、「光明報」等匪方書刊,37年夏秋之間,又先後吸收黃火成、曾昭炑參加該匪組織,38年夏又命黃火成吸收黃士焜加入,黃火成并另吸收黃西城、陳其章加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885 | 2812 | 李振全 | 男 | 湖南,宜章縣 | 50031 | 27 | 第四軍訓班學員 | 38年4月在湖南宜章家鄉被匪拘捕勒令??并迫任武功隊長等事實固為被告所不爭然被告於釋放二天後即逃往廣州投考警衛團隨軍來台既未參加匪党組織亦無替匪工作之事實而來台僅與黃文華在街上晤面一次亦無與黃連續為匪工作之事証。 | 無罪 | |||||||
2886 | 2812 | 李振全 | 男 | 湖南,宜章縣 | 51014 | 28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87 | 2813 | 李振樂 | 男 | 1908/4/5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44 | 工役 | 李振樂因受王三派狂妄宣傳朱毛在大陸勝利一定攻台,參加朱毛匪幫屆時幫助接收,將來有官可做,經其勸誘於38年3月間由王三派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同年間任職東埔派出所,曾將政府通緝匪諜名單暨違禁書刊名稱供給王三派,並介紹伍利、伍保忠、洪成與王三派,供其吸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88 | 2814 | 李張瑞 | 男 | 1912/10/27 | 台灣,台南縣 | 52190 | 42 | 水利局斗六工程處副工程師 | 李張瑞於38年初受蘇榮生之命組織讀書會,以匪書新民主主義、解放日報等供人閱讀散播匪幫反動思想,暗中擴充叛亂力量,意圖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89 | 2816 | 李進來 | 男 | 1923/7/27 | 台灣,台北市 | 56048 | 34 | 工 | 李進來於37年冬或38年初,由陳春慶介紹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陳春慶 | ||||
2890 | 2817 | 李雲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91 | 2818 | 李順法 | 男 | 1909/6/18 | 台灣,高雄市 | 54109 | 45 | 商 | 吳某守、李順法於38年3月及5月間,受在逃匪幹陳大川誘惑,同情匪黨,各願以金錢資助應用;39年冬陳大川(化名匪劉上級)與陳通和(化名匪楊上級經國防部保密局捕案)於匪鹿窟武裝基地,商決由陳大川具函向吳某守、李順法及另案已決匪犯李修要求金錢支援,命匪犯廖木盛(保密局捕案)持往高雄交吳某守後,吳某守即分向李順法及李修接洽,自39年至40年冬先後連續6次,經吳某守彙交廖木盛轉匪鹿窟武裝地共計新台幣1萬3千7百元。李順法於供給金錢之時,又曾以收音機1台、盤尼西林2瓶、感冒藥1瓶,一併交吳某守轉交廖木盛帶交匪鹿窟武裝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陳大川 | ||||
2892 | 2819 | 李幹之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93 | 2820 | 李新泉 | 男 | 1907/4/1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1 | 農 | 黃二郎、唐春爐、向紅為、李新泉均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各於37、8年間,由羅城鳳介紹與葉 深、林希鵬相識,39年夏經勸誘口頭參加葉 深領導之匪應變會,準備於匪攻台時以糧食供應叛徒或為匪嚮導,又各於38年11月明知葉 深、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容留食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94 | 2821 | 李瑞東 | 男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自首處死 | 52004 | 31 | 工 | 37年秋由吳思漢介紹加入組織由吳領導吸收張錦祥吳振盛向鐵路員工訓練所學員作宣傳教育39年2月往嘉義阿里山藥野村湯守仁處集合由蔡孝乾宣示成立阿里山武裝支部充第二組組長四月末協助運藏吳思漢帶來之輕機槍二支衝鋒槍一支手槍二支,40年11月間自首仍將武器寄放鄭雅谷家中不繳亦未將所吸收之張錦祥吳振盛兩人交出至41年1月間邀侯水盛前往將機關槍埋藏鄭雅谷屋後其餘武器交由侯水盛?往寄藏。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95 | 2822 | 李萬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896 | 2823 | 李詩澤 | 男 | 1930/6/5 | 台灣,桃園縣 | 51140 | 23 | 交通部台北電信局桃園收報台2等機務佐 | 被告賴鳳朝、李詩澤分別於37年8月、38年3月經共同被告林清良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並於38年9、10月間組織匪偽外圍之無線電報國隊,邀誘共同被告徐文贊、涂朝吉、簡萬坤、黃萬忠為隊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97 | 2824 | 李榮? | 男 | 1901/4/20 | 台灣,苗栗縣 | 即李榮窗。 | 50450 | 51 | 農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後因劉福壬被編為另一小組,則由李榮窗加入,李榮窗于38年冬,經匪廖天珠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匪林嘉鴻、陳維芳共任三灣支部部員,接受廖匪天珠之領導參,與支部會議3、4次並負宣傳責任。被告李榮窗在本部審判中,雖不坦白供承有參加叛亂之組織及為匪宣傳情事,但查該李榮窗于38年冬,經匪廖天珠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匪林嘉鴻、陳維芳共任三灣支部部員,並參與該支部會議3、4次,由廖匪天珠指示其任宣傳工作,已據在保安處偵訊時供認不諱,核與同案被告林匪嘉鴻自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即李榮窗。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898 | 2825 | 李漢湖 | 男 | 1914/10/14 | 台灣,新竹縣 | 50711 | 37 | 台灣鐵路局運轉科副調度員 | 李漢湖係在台灣省鐵路局運轉科充副調度員,於民國38年5月間與匪黨台北機務段支部書紀許欽宗(已捕獲)及在逃匪要蔡長照等發起組織明朗俱樂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899 | 2826 | 李慶神 | 男 | 1924/7/11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2003 | 30 | 農 | 李慶神於37年間,與另案處決匪諜謝信通來往,研讀匪「政策政治」等反動書刊;至38年8月間,由謝匪信通介紹參加?匪「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解放軍」叛亂組織後,先後吸收陳德義、李舜(均因盜匪罪在監執行已另案偵辦)、李通(在逃),及39年夏吸收陳飛虎等參加匪幫組織,擴大叛亂非法?手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900 | 2827 | 李禮盛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1 | 2828 | 李鏡如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2 | 2829 | 杜 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3 | 2830 | 杜麟文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0004 | 28 | 党政班學員 | 杜麟文奉命?陸訓部招考于38年1月隨隊來台,入伍生訓練期間受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復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與李登雲共創三民主義?血?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04 | 2831 | 沈阿鼎 | 男 | 1924/4/5 | 台灣,苗栗縣 | 52022 | 28 | 商 | 沈阿鼎於38年12月間由匪黃嘉申(自首匪諜)、張英華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同案被告甘永煥等人同一小組,參與開會5次,39年1月間並曾夥同甘永煥吸收同案被告謝運石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05 | 2832 | 沈國良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6 | 2833 | 汪炳輝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7 | 2834 | 汪清山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300 | 43 | 嘉義縣警察局巡官 | 戶口總檢查時湯守仁復囑汪清山不要向各匪徒檢查戶口如果政府要逮捕共產黨須負責通知事後並將身分證檢交補蓋總檢章及告知武義德不得洩漏予以庇護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08 | 2835 | 汪聲如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09 | 2836 | 貝 萊 | 男 | 河北,宛平市 | 50004 | 29 | 無 | 35年蒲節在重慶參加共黨37年底奉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發展組?刺探情報38年1月間在該隊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創後期革命之組織矢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10 | 2837 | 辛水波 | 男 | 1928/10/1 | 台灣,彰化縣 | 52004 | 26 | 台灣鐵路局宜蘭機務段司機 | 在台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所受訓時與李瑞東為師生關係聽受李瑞東反動宣傳灌輸思想於38年6,7月間該辛水波並代李瑞東轉送反動書刊新中國雜誌交與蔡居山閱讀。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2月 | 執行中撤消原判,54053以(43)審復字第014號改判12年徒刑。 | ||||
2911 | 2837 | 辛水波 | 男 | 1928/10/1 | 台灣,彰化縣 | 54053 | 26 | 受刑人 | 辛水波於39年5月間在台北市中正東路二女中附近僻處李匪擬運武器赴本省南部查詢該被告等有無開駛南部線想利用機車裝運時被告辛水波曾提供意見將槍械折零包裝行李中託運等語已據自首份子孫廷龍結證在案。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2月10日 | 李瑞東 | 執行12年期滿國防部撥交職訓總隊強制勞動二月十日後終因心臟衰竭於1964/5/1死於綠島(年38)。 | |||
2912 | 2838 | 辛維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13 | 2839 | 辛維新 | 男 | 1921/3/21 | 台灣,台北市 | 53066 | 32 |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工役 | 辛維新於38年9月間,由叛徒王忠賢煽誘,先後參加匪幫台灣省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辛維新受王匪領導建立小組擔任小組長,該組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及另案之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由王匪講解時局及匪新民主主義,對組員加以匪幫教育。迨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加強外圍,乃派陳某、潘某2匪幹,持其親筆函件及三機原則(機動機警機密)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5百餘元作叛亂費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914 | 2840 | 阮英明 | 男 | 1930/3/25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3012 | 24 | 台北市德記洋行職員 | 阮英明於37年底經已死叛徒劉學坤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閱讀匪刊「展望」、「中國新聞」等書,與已決匪犯曾文華、呂錫寬同一小組,受劉匪領導,38年5月奉劉匪之命介紹陳全泰交劉匪吸收仍編為一小組,即遷與陳全泰同住一室,經常集會接受劉匪教育,與陳全泰共同郵寄匪「光明報」交台灣各學校教師及商號與地方知名人士閱讀,41年4、5月間,劉匪於匪鹿窟武裝基地派匪聯絡員汪枝與阮英明取得聯絡,隨汪枝前往與劉匪會晤2次,約定每20日由汪枝與之聯絡1次,每次與陳全泰各供給匪黨金錢新台幣1、2百元不等。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915 | 2841 | 卓金生 | 男 | 1918/8/4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5 | 農 | 卓金生於38年11月底,由吳阿墩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李阿慶、陳阿念等為一小組,先後開會3次,討論加緊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及反抗征兵等問題等情,被告卓金生雖在本部審訊時,狡不供承,惟被告已在刑警總隊供認不諱,其參加叛亂組織或密秘集會陰謀叛亂,或積極活動,核其所為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實屬惡性深重,罪無可逭,應依法處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16 | 2842 | 卓阿臣 | 男 | 1927/6/2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5 | 龜山鄉公所聯合辦事處戶籍員 | 卓阿臣於38年2月經陳盛妙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為小組長,受陳盛妙領導從事農運工作,並轉介業已自首之卓丙勳加入及爭取卓東隆未成。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2917 | 2843 | 周文和 | 男 | 1912/10/20 | 台灣,台北市 | 自首不誠處死 | 52109 | 36 | 劇團導演 | 周文和於35年2月間在上海由李成達介紹參加匪黨,先後受張志忠、蔡孝乾(匪台灣省工委會書記)、林昆(台匪駐滬支部書記)、詹世平(匪台北市委)、郭琇琮(匪台北市委書記)之領導,其在滬任台灣同鄉會辦事員時,幫助林昆照料匪諜人員,並掩護來台工作。36年7月,自滬返台,奉蔡孝乾命,負責連絡來台難民,嗣以工作困難改由詹世平領導,己則從事文化工作,編撰「白蛇傳」、「愛情悲喜曲」、「現實的一課」等左傾劇本,並由林秋興邀請加入台灣鄉土藝術團,擔任劇務兼導演,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18 | 2844 | 周文冕 | 男 | 湖北, | 專科 | 50334 | 42 | 無 | 39年3月在香港與投共之張維民相唔,受其接濟,應允來台為匪收集情報,抵台後曾與彼通信數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19 | 2845 | 周生發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20 | 2846 | 周宜賢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21 | 2847 | 周哲夫 | 男 | 1909/2/2 | 安徽,合肥縣 | 50751 | 41 | 鐵路局股長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同年9月間,主持匪諜活動,積極展開情報工作,同年9月底,周哲夫以台灣鐵路局人事、路長、車輛數量,暨38年中心工作等資料報告於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22 | 2848 | 周清連 | 男 | 1926/4/21 | 台灣,高雄市 | 50430 | 27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技工 | 共同被告周清連,簡開用,張文興,許文治,許上明,鄭清標,方豆埔,戴金豆,林森田,周明鴻,蔡清山,王萬川。被告周清連於39年10月間,經自首分子高雄煉油廠技工許開傳吸收加入匪幫後,40年2月在張文興家密設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由許開傳任書記,周清連充組織幹事,經常在張文興家及其宿舍等處開會,並假借豬肉會名義,於同年1至4月先後吸收被告即同廠工人許文治等加入,並由許文治再吸收被告周明鴻參加匪幫組織,經常舉行會議,許文治曾參加開會3次。又周清連於同年5月20日向被告王萬川說明豬肉會係匪幫組織,擬邀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23 | 2849 | 周慎源 | 男 | 1928/3/8 | 台灣,嘉義縣 | 格斃 | 49015 | 24 | 師範學院學生 | 家屬陳述:周慎源於37年11月間被選為國立師範學院學生自治會主席,38年發生「四六事件」時逃脫憲警人員追捕,自此行蹤不明,家人幾經探尋無著,復又遭憲警人員恐嚇騷擾,遂報請台北地院以行方不明宣告死亡;近年為追尋其下落,經該事件相關當事人協助,始知早於40年間,在桃園被追捕之憲警開槍打死,屍骨無著,成了荒野冤魂。另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466號判決書記載:受周慎源、簡萬得(均已擊斃)領導;案卡罪狀欄記載:叛亂案件、註記欄記載:被告在逃,年籍均不詳,俟獲案後另結;楊阿木叛亂案記載略以:據楊君提供線索 | 逃亡後遭擊斃 | 擊斃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24 | 2850 | 孟優年 | 男 | 江蘇,常熟縣 | 專科 | 51141 | 37 | 聯勤總部監護營第六營少校營長 | 孟優年將公有槍彈先後送給葉敏新衝槍三枝輕機槍二枝卡賓槍一枝四五手槍一枝步槍二枝子彈二千餘發同年十月間又命士兵姜成璋茅義忠將公有步槍五枝毀棄丟入鶯歌池塘。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25 | 2851 | 季 澐 | 女 | 江蘇,南通縣 | 大學 | 張志忠之妻,遭槍決前曾帶同其子楊揚(10歲、一說8歲)入監。 | 50015 | 29 | 無 | 季澐於29年元月由金辛介紹在通州中學支部參加共黨同年秋入暨南大學求學即負責該校支部組織工作31年轉學大同大學仍?任該校支部組織工作并領導中國?專暨中法?專兩支部嗣又至蘇州教育學院普遍展開組織工作至34年底始將蘇州方面工作交王中一負責因其在?市之身份暴露乃應台灣省在上海?辦中等學校教員考試于35年3月?來台先後在本省台北嘉義等地公私中等學校任教同年秋該李澐歸楊春霖領導展開諜報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26 | 2853 | 林 範 | 男 | 廣東, | 專科 | 50021 | 33 | 台灣省警務處科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27 | 2854 | 林天河 | 男 | 1927/8/6 | 台灣,基隆市 | 50576 | 25 | 工 | 林天河於38年10月,由另案審結之叛徒李蒼降、許省五介紹加入共匪組織後,於同月吸收阮紅嬰加入組織,均已為匪從事顛覆政府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28 | 2855 | 林文木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29 | 2856 | 林文安 | 男 | 福建, | 高中 | 58033 | 52 | 豆腐商 | 林文安以曾任保長身份滲入游擊部隊,企分化溝間搜集軍情,43年退後仍有為匪宣傳活動之行為。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30 | 2857 | 林文豹 | 男 | 1913/8/19 | 台灣,雲林縣 | 即林 豹。 | 52068 | 40 | 二崙鄉公所經濟幹事 | 林文豹37年10月經該所總幹事鍾心寬吸收寫交自傳加入共黨38年7月與施純忠陳天枝成立二崙支部分區負責領導叛亂工作並參加鍾心寬領導之會議十餘次以怎樣到農村去等反動書刊教育該所事務員廖大亨廖心芬及陳秋生張拔李湧林虎然鍾樹旺等意圖引起不滿政府情緒以便吸收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31 | 2858 | 林日高 | 男 | 台灣,台北縣 | 高中 | 228 | 54061 | 52 | 商 | 板橋鎮長任內由林青海介紹入台北市工委會外圍」民主革命聯盟」 | 死刑 | 死刑 | 林青海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曾任省府委員、板橋鎮長 | ||
2932 | 2859 | 林正亨 | 男 | 1914/1/24 | 台灣,台中縣 | 49016 | 30 | 商 | 林正亨曾任台灣省警務處第4科經濟股長,在逃奸匪陳百川向其租屋開設利隆行化裝品商,因之結識。本年3月間繕交自傳參加台灣民主自治聯盟組織,先後替陳百川治印及散發「合平文摘」、「和平文獻」等反動刊物,該陳百川並命其與傅世明聯絡,於7月間參加由傅世明在淡水河邊召開之小組會議2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手槍1桿、手槍彈20發、步槍彈16發均沒收。 | 死刑 | 霧峰林家。 | ||||
2933 | 2860 | 林生發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34 | 2861 | 林夷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35 | 2862 | 林安家 | 男 | 福建,同安縣 | 51142 | 48 | 航勝輪正司机 | 中共?門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36 | 2863 | 林有福 | 男 | 1925/12/12 | 台灣,台北縣 | 50587 | 28 | 教員 | 林有福係台北縣三峽國民學校教員,39年4月間,由在逃匪幹蘇標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先後吸收秦壽、秦義紅、黃春生、劉文田等加入其組織,并唆使秦義紅偵查政府人員行動,及與蘇標、劉文田、黃春生等集會3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37 | 2864 | 林其柏 | 男 | 1929/11/1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3 | 台北縣瑞芳鎮公所事務員 | 林其柏於38年8月初在南投縣草屯鎮,由碧峰國校教員即另案判決之匪徒吳紹勳介紹,參加共匪組織任小組長,即受吳紹勳領導,於同年十月間先後吸收劉哲源及在逃之吳進追等加入共匪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38 | 2865 | 林東福 | 男 | 1924/9/5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9 | 工 | 林東福於39年8月經匪徒許暢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張耀宗、朱新登、林益共一小組,開會10次,討論時局及台灣經濟問題,閱讀「殖民地政策」等反動書籍,39年12月介紹戴水德加入許暢組織之豬肉會,並奉許暢之命,在橋頭糖廠及高雄煉油廠拍攝照片,被該廠警員查獲。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39 | 2867 | 林金木 | 男 | 1928/1/16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008 | 23 | 無 | 林金木於38年9月間,受在逃之叛徒朱永祥誘惑,於台北市參加朱毛匪幫偽道德會組織,並吸收葉秋鐘、陳金全加入,復以匪「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新民主主義」及「蘇聯婦女」等反動書籍交與葉、陳2匪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40 | 2868 | 林冠喬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41 | 2869 | 林炳欽 | 男 | 1925/2/11 | 台灣,台南市 | 52190 | 28 | 斗六國校教員 | 林炳欽於38年9、10月間,經另案叛徒張萬枝吸收加入匪幫,受張萬枝領導教育,為匪斗六地區委員之一,該林炳欽經常與張萬枝等人開會討論爭取民心、吸收同黨等問題,曾閱讀新民主主義、社會主義淺說、中國之路、貧乏物語等書,與張萬枝等人集會十餘次,曾從事吸收李木火等人未果,張萬枝被捕即通知同案被告張天經等將所有匪書燒燬。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42 | 2870 | 林秋祥 | 男 | 1930/10/20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2 | 台北私立泰北中學高三上期學生 | 林秋祥係台北私立泰北中學學生於38年1月間,受在逃叛徒陳敬賢介紹參加朱毛匪?之桃園學生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組織為小組長,先後受陳敬賢及自首之謝時和與另案之徐木火領導,至39年10月改組為匪桃園學生支部充任書記,計領導匪幹數十人從事學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
2943 | 2871 | 林茂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44 | 2872 | 林茂松 | 男 | 台灣,宜蘭縣 | 林茂同之兄 | 52331 | 27 | 台灣大學附設醫院技工 | 36年10月間台北市大同鐵工廠加入愛國青年團,37、8年間吸收黃如川林增新林示勤林茂同陳邦岸吳素珠等建立大同鐵工廠支部自任書記從事叛亂活動41年4月間亦竄入鹿窟基地充戰鬥員協助陳本江陳通和等建立「曉」新基地。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45 | 2873 | 林茂雄 | 男 | 1922/8/31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又名林恩闕。 | 53046 | 32 | 無業 | 林茂雄自36年228事變後,思想即已傾匪,於同年4、5月間,開始與另案被告楊松齡、蔡意誠、王燕堂暨自首份子林思儀、徐桂芳及在逃金德等共同研究共產主義、馬列理論,至37年,經另案被告楊松齡介紹加入朱毛匪幫所組織領導之匪台灣民主革命聯盟,受楊松齡領導,從事情報工作;並於38年秋刺探沙鹿駐軍數目營址,並製成報告交與楊松齡。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楊松齡 | 又名林恩闕。 | |
2946 | 2874 | 林英傑 | 男 | 廣東,揭陽縣 | 50081 | 38 | 教員 | 匪黨台?省級幹部於35年來台以教員為掩護在台中台南負責領導吸收匪徒發展工作嗣被查悉潛逃香港至三十七年復被調來台北辦理匪省工委工作誘引許振庠與匪黨恢復?係編印宣傳刊物。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47 | 2875 | 林挺行 | 男 | 1925/8/27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7 | 桃園倉運公司運送店店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
2948 | 2876 | 林海松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
2949 | 2876 | 林海松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4191 | 24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滕旭珍吸收參加探照燈小組組織。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50 | 2877 | 林堂欽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51 | 2878 | 林康盛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52 | 2879 | 林彩滿 | 男 | 1926/9/27 | 台灣,苗栗縣 | 52022 | 26 | 鄉公所事務員 | 林彩滿於38年12月間,經匪徒曾榮進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與匪楊先進陳雙喜為一小組,由匪徒楊某領導,於39年春在獅潭鄉義民廟參與開會3次,研討利用「375」減租辦法,團結青年、反抗政府等問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53 | 2880 | 林敏雄 | 男 | 54112 | 陸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54 | 2881 | 林添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55 | 2882 | 林清發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56 | 2883 | 林祥熹 | 男 | 福建, | 專科 | 50282 | 24 | 第六軍搜索營上等兵 | 林祥熹係國民黨黨員不知忠貞為國竟于國家民族危亂之際甘心附匪參加台灣工作委員會又潛入國軍搜集情報?擬乘機策動國軍反叛又以暗語與匪方聯絡及用米湯鹽水等寫信將白犬島及本省所見分別寄往匪方.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57 | 2884 | 林紹華 | 男 | 1930/8/1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2 | 商 | 林紹華於39年4月間,經匪蘇文安介紹加入其組織之匪黨,與黃文陸共一小組,參與開會3次,討論時局,吸收黨員與農民聯絡等問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58 | 2885 | 林慎哲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59 | 2886 | 林新貴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60 | 2887 | 林嘉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61 | 2888 | 林嘉鴻 | 男 | 1923/1/15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30 | 鄉公所財務幹事 | 共同被告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李榮窗,林秀文,林建昌,吳金鐘,溫阿德。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原與陳維芳、劉福壬共一小組,後因劉福壬被編為另一小組,則由李榮窗加入,並于同年各介紹林秀文、林建昌加入組織,閱讀匪新民主主義進化論,及歪曲宣導?375?減租,與吸收匪黨黨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62 | 2889 | 林樑材 | 男 | 台灣, | 在逃(43)審三字第0135號:「許希寬化名彭溪於35年6月間經另案判決叛徒廖瑞發吸收參加朱毛匪黨先後受廖瑞發暨在逃匪幹孫古平領導同年11月吸收陳朝陽蔡朝宗加入匪之組織同年底與陳朝陽蔡朝宗及自首份子汪枝等赴淡水中學竊取輕機槍七挺擲彈筒十四座交在逃林匪良才(按即林樑材)。」;(44)審特字第0004號「替逃往匪區叛徒林樑材之妻柯秀英購買船票注射防疫針并護送至廣州香港與林匪聚會同年九月由港返台照林匪之命與已處決叛徒郭琇琮聯絡---」。 | 100 | 在逃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63 | 2890 | 林騰( )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64 | 2891 | 邱 水 | 男 | 1921/3/8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31 | 農 | 陳明德於38年2月間,受其表弟即叛徒黃培奕介紹,參加屬於共匪重整後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系統下之叛亂組織,另受自首叛徒郭維芳(化名老陳)之領導,旋任匪共桃園大溪小組組長,十月間吸收邱水參加叛亂組織,企圖發展叛亂組織、擴大叛亂力量,從事顛覆政府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65 | 2892 | 邱 桶 | 男 | 1913/12/4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0 | 農 | 邱桶(即邱金桶)為中國國民黨桃園縣黨部執行委員,陳阿呆亦為黨員,39年初與黎明華、林希鵬、葉深等相識,林、葉時至該等家中集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書「新民主主義」、「土地法大綱」、「土地改革」等書,邱桶、陳阿呆又各書交自傳參加匪新農會,受林希鵬領導與廖振駒同屬觀音鄉小組,各明知林希鵬等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次容留食宿;邱桶並常向詹昭爐、呂國榮、梁阿酒宣講新民主主義,陳阿呆亦介紹方某交林希鵬為工作對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邱金桶 | ||||
2966 | 2893 | 邱木舜 | 男 | 1922/12/4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1 | 農 | 邱木舜於39年4月間,由楊阿木(已自首)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以貧農團為掩護,并吸收同案被告李陳參加及經常開會,討論匪軍登陸協助作戰及破壞交通通訊等情,被告邱木舜雖堅不供認,第查被告已在刑警總隊供認無隱,核與同案被告李 陳供述情形相符,自難任其狡展,其參加叛亂組織或密秘集會陰謀叛亂,核其所為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實屬惡性深重,罪無可逭,應依法處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67 | 2894 | 邱王秀英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68 | 2895 | 邱以金 | 男 | 1909/8/25 | 台灣,台中市 | 228 | 52087 | 43 | 豐原菸場職員 | 邱以金於36年228事件時,因參加暴動嫌疑被押於台灣高等法院監獄,與押犯李炳坤結識,37年3月出獄後彼此密切往來,至38年5月間由李炳坤介紹在李家宣誓加入匪幫組織,時常閱讀匪黨光明報等反動書刊,及為匪收發傳單,經月餘後又吸收紀坤淮參加匪偽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69 | 2896 | 邱坤山 | 男 | 1926/1/15 | 台灣,宜蘭縣 | 偵查中因病死亡 | 53039 | 57 | 不詳 | 邱坤山因叛亂案件偵查中死亡,不付軍法審判(42年3月5日因患腹膜炎臟膿瘍消耗症死於羅東鎮聖母醫院,送案單位為國防部保密局42年8月9日以實辦字第5822號送案,於42年12月10日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安序字第5460號不付軍法審判。) | 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4月25日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70 | 2897 | 邱阿貴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4 | 農 | 共同被告劉明錦為桃園縣議會議員,於37年10月間,經另案已決犯簡 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建立橫?村支部,領導內定里、月眉里、橫?村3個小組,計內定里小組長楊 鳳、月眉里小組長邱阿貴、橫?村小組長則由劉明錦自兼,……邱阿貴於38年11月間經呂喬木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任橫?村支部月眉里小組長,……被告劉明錦及邱阿貴,雖均不供認,惟被告等已在桃園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認歷歷,互證屬實,並有被告等所撰自白書附卷為據,自難任其翻異,核其所為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實屬惡性深重,應依法處死刑。 | 死刑 | 死刑 | 即邱文貴。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71 | 2899 | 邱垂本 | 男 | 1927/3/22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6 | 農 | 邱垂本於39年4月間在徐文風家,由其介紹參加大園鄉人民工作隊,擔任宣傳組織、調查社會環境等工作,先後開會6、7次,並容留匪幹張阿屘在其家匿居及供給其膳宿。前述事實業據邱垂本供認不諱,至其指大園駐軍電訊線路調查繪圖報告匪幹部分,雖不供認,惟被告已在刑警總隊供認不諱,自難認其狡辯,翻異前供,否認其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72 | 2900 | 邱垂在 | 男 | 1900/12/23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52 | 農 | 被告邱垂在、陳翼來、何清亮均於39年11月至40年3月間,在已結案匪徒曹賜讓逃匿時經告知其匪諜身分,而仍任其居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8日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73 | 2900 | 邱垂在 | 男 | 1900/12/23 | 台灣,桃園縣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74 | 2901 | 邱乾耀 | 男 | 1909/1/16 | 台灣,苗栗縣 | 52116 | 43 | 通宵鎮鎮長 | 邱乾耀、邱聯飛為同居兄弟,邱乾耀係戶長,邱聯飛為獲案匪犯曾永賢之姊丈,39年初,曾君經政府通緝逃亡,39年底,曾君匿居邱家一次,40年初至40年8、9月間,曾君又帶同當時亦經政府通緝現已歸案之匪犯林元枝、陳福星至邱家藏匿多次,林元枝於藏匿期間,曾將匪黨書籍、綜合文摘交邱乾耀閱讀,又口頭向其宣講時事加以誘惑,更帶在逃同黨彭坤德、呂喬木至邱家藏匿數次,41年2、4月間,曾永賢、林元枝又各經過邱家2次,仍不報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75 | 2902 | 邱焜棋 | 男 | 1930/12/13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2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唐朝雲、軒轅國權、曾錦堂、黃武宗、何阿水、邱焜棋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被告邱焜棋、梅衡山、施志聰、陳溪等施行強暴脫。 | 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76 | 2903 | 邱順興 | 男 | 1903/4/17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處死刑 | 52325 | 49 | 農 | 邱順興於39年3月間,在桃園大溪鎮,參加匪幫,組設水流東支部,同年5月,邱順興攜帶廖萬得、簡國賢等交于手榴彈、反動書刊、獵槍及郭成自製木造假手槍,埋藏於十三份山裡,並匿居其間,籌組人民警察。嗣游景輝、張?城,常至山區,該郭順興等進行吸收加入為人民警察被拒,40年7、8月間向桃園縣警察局自首,不將所藏手榴彈、反動書刊等交出留作後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首處死刑 | |||
2977 | 2904 | 邱瑞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78 | 2905 | 邱樹南 | 男 | 台灣,台中市 | 賴天印之表兄 | 52006 | 34 | 農 | 邱樹南係賴天印表兄于36年7月起收藏日造手榴彈十枚除炸魚用毀二枚自存五枚外餘由賴天印索去38年4月以舊台幣貳拾伍萬元經台中市北屯區人劉添丁介紹收購軍用子彈數十發存放己宅又39年底受賴天印之指使代同不知姓名某人購得手槍一枝并?轉交40年四月該賴天印又以匪土地法大綱交其閱讀擬予吸收。 | 死刑 | 死刑 | |||||
2979 | 2906 | 邱興生 | 男 | 1929/7/14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即黃興生 | 51096 | 23 | 內壢國民學校教員 | 邱興生於38年夏,經共同被告黃賢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黃龍海加入,又利用不知情之人探取六和紡織工廠狀況,並調查新兵情形從事多方面活動,為叛徒中首要份子。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黃興生 | ||
2980 | 2908 | 姚 錦 | 男 | 1909/4/10 | 廣東,順德縣 | 大學 | 51096 | 42 | 私立義民中學教務主任 | 姚 錦係桃園縣中壢鎮私立義民中學教導主任,於37年秋經在逃匪首黎明華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台灣省工委會中壢支部,負責發展組織、教育群眾等重要工作,利用該學校校長朱盛淇忙於公務,由其代理校長之身分,連絡社會人士,先後吸收黃賢忠、劉鄹昱、麥錦裳、楊環等人,分別參加匪幫或外圍組織之讀書會,與黎明華、黃賢忠3人為一小組,指使黃賢忠、徐代錫等運用個人關係,搜集軍事、社會、政治等情報資料,交與在逃匪首殷啟輝轉報匪幫上級。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81 | 2909 | 姚化輔 | 男 | 4351姚化輔10年?。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82 | 2910 | 施永智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83 | 2911 | 施至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84 | 2912 | 施秋霖 | 男 | 1929/7/29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2 | 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施秋霖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綠島失蹤,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85 | 2913 | 施純忠 | 男 | 1919/4/1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34 | 二崙鄉公所文化幹事 | 施純忠於36年下半年參加匪幫組織,擔任宣傳組織幹事,油印匪宣傳品,經常舉行會議,散發匪幫宣傳品。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86 | 2914 | 施教爐 | 男 | 1932/4/20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0 | 台北私立開南商工職業學校高商一上學生 | [檔]5296 | 施教爐係台北私立開南商工職業學校學生於,38年10月經陳敬賢介紹參加匪黨桃園學生支部即桃園學生支部,充宣傳幹事,發展黨員領導兩小組為學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同案另12人 | |||
2987 | 2915 | 施碧辰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88 | 2916 | 柯元耀 | 男 | 浙江,黃岩縣 | 52058 | 22 | 肥料公司技工 | 柯元耀於36年在原籍浙江黃岩經章匪德華吸收加入匪黨組織繳交像片二張領得三角形冒充青年黨作為掩護之黨証一枚常與其他叛徒集會聽領導人章德華及一不知姓名之老頭子宣稱叛國言論又曾受匪黨指示為同黨柯友山競選縣參議員并介紹堂弟柯元仁柯元孝加入匪黨37年3月來台匪黨復指示其乘機宣傳匪黨主義吸收黨羽雖多方物色對像以未遇適當人選迄無結果同年下半年由台銀二次匯款三千元及五千元舊台幣交其領導人章德華為匪黨費用。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89 | 2917 | 查國民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90 | 2918 | 洪國式 | 男 | 自新 | 49060 | 破獲最大共諜案主犯,組織遍全台,有電台與中共連絡。 | 自新 | 曾於警總保安處以上校身份現身說法,勸受難者坦白認罪。1964橫屍於淡水河畔,新生報載為保安處僱員。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91 | 2919 | 洪進益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2992 | 2920 | 紀坤淮 | 男 | 1929/5/10 | 台灣,台中縣 | 52065 | 24 | 新生報社試用科員 | 紀坤淮於38年間,由另案已決叛徒鄧錫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後,於同年7月間,曾煽動其同學劉仲立,並交閱油印之「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反動書冊未果。復於同年11月間,吸收其同學劉煌參加叛亂組織,係台中大肚支部組織漏網重要黨羽,意圖擴大叛亂力量,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2993 | 2921 | 胡正明 | 男 | 湖南,湘潭縣 | 55076 | 28 | 陸軍第六十八師二○四團二營四連下士槍手 | 胡正明陸作戰被俘受訓編入共軍為共黨預備黨員38年金門古寧頭戰役中為我軍俘?輾轉撥編於陸軍第68師204團第二營充當士兵共謀破壞武器並煽惑陳仕華背叛組織因恐事機敗露將陳仕華射殺。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94 | 2922 | 范子文 | 男 | 1917/9/21 | 江蘇,南通縣 | 69045 | 5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處長 | 40年7月間范子文任內政部調查局科長,滿素玉任該局科員,因38年11月間由廣西南寧撤退時,陳石奇與之一面之緣,乃情託范子文設法申請入台,范子文遂虛報陳石奇為廣西省調查處工作同志,簽准辦理入台,並與滿素玉共同為之作保。陳石奇抵台後,其在港與第三勢力份子韋某勾結,來往匪竊據地區情形為蔣武所悉,即於同年11月間具函向范子文檢舉,范子文明知其情形而不簽報究辦。 | 03年6月 | 徒刑5年9月5日 | 一審7年。覆審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未受允准持有軍用槍彈而無正當理由,減處有期徒刑一年,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二年。 | ||||
2995 | 2923 | 范立志 | 男 | 河南,沈邱縣 | 小學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2996 | 2923 | 范立志 | 男 | 河南,沈邱縣 | 小學 | 55051 | 28 | 陸軍第7軍砲癸部646營一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因思想傾匪不滿現實於44年3、4月間共同謀議團結新生訓導處撥入部隊之新兵發展叛亂組織待與共匪作戰時敵前投匪或連絡潛台匪諜關係攜械逃往山中建立地下武裝打游擊為匪立功由范立志負責領導何仲英劉怡有協同發展。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97 | 2924 | 范阿立 | 男 | 1933/12/7 | 台灣,苗栗縣 | 52146 | 22 | 農 | 徐運發39年農曆2月至3月間,吸收被告范阿立、李禮盛等人加入民主自治同盟,范阿立勸誘張阿德、廖阿立參加其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2998 | 2926 | 侯殿權 | 男 | 遼寧,遼陽縣 | 52175 | 25 | 陸軍?司令部軍士教導隊第二?第一營第二連中尉排長 | 景紹海與侯殿權田慶有均係新一軍教導總隊同學侯殿權38年6月16日軍校校慶向景紹海借得私藏美式手榴?一枚隨身帶入會場謀刺元首嗣因懾?會場戒備森嚴停止犯行。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2999 | 2927 | 倪永廷 | 男 | 1921/10/3 | 福建,林森縣 | 專科 | 50282 | 29 | 陸軍總司令第5屬督訓組少校參謀 | 共同被告李里光,林祥熹,黃梅,歐陽宮斗,倪永廷,杜楓。倪永庭於39年6月初與李里光會面,李里光傳達附匪叛徒陳祖亞囑搜集情報之任務及告以米湯通信之方法等,倪永庭當允將直接與陳祖亞通信,並囑李里光在外談話宜慎重,嗣利用職務於編排督訓日程機會將台灣防衛駐軍分配表密藏寢室,備交匪方。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即倪永庭。 | |||
3000 | 2928 | 倪廣仁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01 | 2929 | 倪鵬元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02 | 2930 | 唐春爐 | 男 | 1919/12/4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4 | 農 | 黃二郎、唐春爐、向紅為、李新泉均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各於37、8年間,由羅城鳳介紹與葉深、林希鵬相識,39年夏經勸誘口頭參加葉深領導之匪應變會,準備於匪攻台時以糧食供應叛徒或為匪嚮導,又各於38年11月明知葉深、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容留食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03 | 2931 | 唐朝雲 | 男 | 1929/4/10 | 台灣,高雄縣 | 50598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唐朝雲、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04 | 2932 | 孫順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05 | 2933 | 宮樹桐 | 男 | 河北, | 大學 | 51276 | 36 | 80師作戰處少校代組長 | 宮樹桐於38年4月隨陸軍大學撤退廣州時意志動搖乃與其同學蘇藝林密約分途謀求匪?關係企圖投靠同年7月來台8月間在台北與蘇藝林相晤蘇藝林?將已與匪中央社會部潛台組織建妥關係相告並命共同參加匪諜工作宮樹桐當?允諾同年12月蘇藝林奉匪上級命撰共軍解放台灣計劃書經宮樹桐在台北蘇藝林寓所共同商討後擬就於39年1月4日交于凱轉達在于非(?朱芳春)嗣又蒐集情報意圖發展組織等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06 | 2934 | 徐 剛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07 | 2935 | 徐文德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08 | 2936 | 徐木火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27 | 桃園信用合作社職員 | 徐木火37年10月間經游好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先後受在?匪幹曾水賢周博源等領導在新竹桃園等地區建立工作委員會任區委等偽職曾領導龜山支部八德鄉兩小組38年9月以後改領導桃園街方面學生街頭桃園農業學校等支部暨民主自治同盟桃園支部等從事叛?活動並主持外圍組織讀書會。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09 | 2937 | 徐代錫 | 男 | 1916/10/16 | 台灣,桃園縣 | 初中 | 51096 | 36 | 桃園縣中壢鎮公所幹事 | 徐代錫於38年夏,經姚 錦介紹參加匪幫,吸收在逃之呂阿乾、詹榮春加入,受命調查中壢行政概況,將中壢鎮公所農工社會統計資料交與姚 錦收轉,並代姚 錦收藏反動文件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10 | 2938 | 徐阿生 | 男 | 1913/12/7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40 | 農 | 徐阿生於39年5月由游昌雍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後,並吸收陳金瑞、簡萬的參加其組織,并經常收留逃匿叛徒林聲發、陳敬賢在其住宿。前述事實徐阿生雖矢口否認,惟據同案被告游昌雍、林聲發供證明確,核與被告在刑警總隊所供情形相符,自難認其飾詞翻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11 | 2939 | 徐國雄 | 男 | 50722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12 | 2940 | 徐清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13 | 2941 | 徐進智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14 | 2942 | 徐新條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15 | 2943 | 徐新傑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16 | 2944 | 徐運發 | 男 | 1922/7/15 | 台灣,苗栗縣 | 52146 | 33 | 農 | 徐運發於39年農曆1月間,受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幹部王清金介紹參加匪黨,奉命擴展組織,同年2月至3月間,先後吸收被告范阿立、李禮盛等人加入,並經范阿立勸誘張阿德、廖阿立參加其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017 | 2945 | 徐蓮發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18 | 2946 | 桂相球 | 男 | 55076 | 27 | 陸軍第六十八師二○四團二營情報組一等觀測兵 | 桂相球施行蠱惑唆使胡正明、李善才等在部隊媥邑q發牢騷與人爭吵破壞武器並謂共匪攻金門時纔告知其身份且能為彼等證明讓彼等?家過好日子等語教唆胡正明煽惑陳仕華背叛組織並加以殺害。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19 | 2948 | 殷啟輝 | 男 | 江蘇,鎮江縣 | 大學 | 51095 | 36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林產管理局課員 | 36年初上海暨南大學同學張文者介紹入共黨組織受張匪領導積極參加學潮及非法活動同年十月來台灣并由上海方面將組織關係轉交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張志忠領導37年秋奉張志忠命領導岡山中學教員基?并38年秋基匪回滬殷再受命領導中壢支部姚錦黃賢忠等多人(已另案辦)39年起張志忠被捕改由劉匪興炎領導曾將竹東林場生產等情形供給劉匪并先後以化名「王」「陳」為聯絡暗號領導竹東匪黨鄭香廷彭明雄羅文通。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20 | 2949 | 祝英傑 | 男 | 54100 | 受刑人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21 | 2949 | 祝英傑 | 男 | 99099 | 不詳 | |||||||||||
3022 | 2950 | 軒轅國權 | 男 | 1927/10/18 | 台灣,嘉義市 | 50598 | 25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軒轅國權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軒轅國權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023 | 2951 | 除水順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24 | 2952 | 馬司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5219馬時彥同一人? | |||||||||
3025 | 2953 | 高 草 | 女 | 1926/1/28 | 台灣,雲林縣 | 51146 | 26 | 護士 | 高草于38年10月間,經黃匪怡珍介紹與陳匪火星相識後,書寫自傳一份交與陳匪正式加入匪黨,旋向匪首蕭道應要求為鋼板翻印毛匪新民主主義,以擴大宣傳,復奉蕭匪之命擔任南部交通聯絡工作,以三義、苑裡、貓耳干、竹田等處為聯絡地點,以掩護匪幹黃怡珍、石聰金、楊源盛、郭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26 | 2955 | 高金生 | 男 | 1916/7/15 | 台灣,台北縣 | 50711 | 35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高金生係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原屬親睦會分子,明朗俱樂部成立即加入該部,負責互助事務受許欽宗指揮。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027 | 2956 | 高執德 | 男 | 1895/2/26 | 台灣,台南市 | 55062 | 60 | 僧 | 高執德原係南市開元寺主持憎,與匪台南區工委高平儒為遠房兄弟,38年底高平儒至該寺住宿,並面告高執德其係因村長為煽動農民先期實施375減租,被政府發覺緝拿正在逃亡中;並交閱民主青年聯盟宣傳單、香港文匯報等鼓勵其參加匪黨未允。高平儒其後又帶李媽兜、楊仁壽、林水旺等至該寺住宿,高執德明知渠等為叛徒,且明知翁文禮組織游擊隊將候台灣戰事發生時內應,非特不予阻止或檢舉,反告以做事要狡兔3窟…。 | 叛4-1-7處死刑、匪9處徒刑3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028 | 2957 | 高涵滋 | 男 | 湖北, | 專科 | 50334 | 43 | 無 | 39年3月香港由淫維民介紹中共社會部駐港人員李之明相唔接受來台擔任策反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29 | 2958 | 高脯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30 | 2960 | 崔乃彬 | 男 | 江蘇, | 49070 | 21 | 美頌艦輪機一等兵 | 15年 | 綠島獄中組織案53044處死刑。 | |||||||
3031 | 2960 | 崔乃彬 | 男 | 江蘇, | 53044 | 26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崔乃彬43年2、3月間在新生訓導處寢室將所藏反動字條交高木榮閱讀並教育以「韓戰越戰是民族解放戰爭是正確的」及匪?「新婚姻法」。 | 死刑 | 死刑 | 前因49070案處刑15年。 | |||||
3032 | 2962 | 張 芬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33 | 2963 | 張 欽 | 男 | 1926/7/15 | 台灣,宜蘭縣 | 50286 | 27 | 台灣省鐵路局宜蘭機務段司爐 | 被告張 欽對於35年6月,參加匪幫台灣自治爭取聯盟,秘密開會,並於36年「228」事變時受張匪之命,與被告曾木根赴台中,乘機為匪活動從事叛亂工作等事實,雖堅不吐實,但卷查該被告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判處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34 | 2966 | 張天經 | 男 | 1924/8/10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9 | 林內國校教員 | 張天經於38年7月間,經張萬枝勸誘參加匪幫組織,列入林內小組,歸蘇榮生領導,負責林內方面叛亂工作,從事宣傳匪政,同年秋奉張萬枝之命,物色同志,曾先後以頌揚匪政方式探詢蔡容智、黃國華等之意向介入匪幫未果,嗣將鄭水順交與張萬枝吸收為匪徒,應張萬枝召開會議8次,研討如何吸收同黨應付危險等問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35 | 2967 | 張文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36 | 2968 | 張文興 | 男 | 1927/2/26 | 台灣,高雄縣 | 50430 | 27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人 | 張文興與同案被告周清連、簡開用,於39年10月間經自首分子高雄煉油廠技工許開傳吸收加入匪幫後,於40年2月,在張文興家密設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許開傳任書記,周清連充組織幹事,簡開用充宣傳幹事,散佈匪幫傳單,經常在張君家及其宿舍等處開會,又該支部在張文興住所開會時,由張君擔任警戒,許開傳並於40年5月19日投宿張君宅,翌晨以橋仔頭匪諜案被破獲,張君乃喚醒許君,促其迅即逃匿,許君逃匿後仍常密宿張宅探聽消息,並命張君傳話予周清連等。張文興供給住所任其召開支部會議,並於開會時擔任警戒,及使匪諜要犯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37 | 2969 | 張水波 | 男 | 1921/1/10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34 | 農 | 張水波於38年間,經另案已決叛徒張崑泰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受張匪崑泰領導,曾集會7、8次,從事煽動佃農壓制地主、騷擾治安多次,40年5月起因張崑泰被捕,即開始逃亡藏匿。張水波僅供認參加「佃農互助會」,否認有加入匪黨及煽動佃農壓制地主、騷擾治安暨逃亡等情。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038 | 2970 | 張丕烈 | 男 | 50222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39 | 2971 | 張仕賢 | 男 | 1925/2/24 | 台灣,桃園縣 | 張榮豐之叔公 | 51274 | 27 | 農 | 張仕賢於39年元月經在逃之呂東聲介紹參加匪黨充小組長吸收在逃之游文讚及詹源祥等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40 | 2972 | 張去非 | 男 | 湖北, | 專科 | 50334 | 43 | 無 | 雨張維民多次接觸後應允來台活動策動高雄、基隆要塞部隊,在匪軍攻台時不予抵抗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41 | 2973 | 張如松 | 男 | 1927/12/9 | 台灣,台中縣 | 49075 | 23 | 商 | 被告張如松素閱讀馬克思主義、資本論、唯物論辯證法、經濟學大綱等匪書,於38年4月間,致其舅父郭錕銘信中,妄指政府為反動政府,對和談無誠意,並云上海情勢非常逼迫,我們須趕緊用功,以備適應新秩序(指共產主義社會秩序)等情,前經獲案於38年12月22日以(38)安澄字第17號判決,以其尚無參加匪黨組織之確證,惟其思想左傾,予以交付感化。39年8月間結訓回家後,明知郭萬福化名陳松柏,係逃避政府緝捕之匪諜,不予檢舉,並聽受介紹與叛徒許分、蔡鐵城、柯耀南、廖金和等認識,往返復為郭萬福、郭錕銘在台東富岡鄉卑南村等處尋覓 | 無罪 | 死刑 | 郭萬福 | 52300案處死刑 | |||
3042 | 2973 | 張如松 | 男 | 1927/12/9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27 | 南投縣山地教育指導員 | 張如松素閱讀馬克思主義、資本論、唯物論辯證法、經濟學大綱等匪書,於38年4月間,致其舅父郭錕銘信中,妄指政府為反動政府,對和談無誠意,並云上海情勢非常逼迫,我們須趕緊用功,以備適應新秩序(指共產主義社會秩序)等情,前經獲案於38年12月22日以(38)安澄字第0017號判決無罪,(交付感化?)。39年8月間結訓回家後,明知郭萬福化名陳松柏,係逃避政府緝捕之匪諜,不予檢舉,並聽受介紹與叛徒許分、蔡鐵城、柯耀南、廖金和等認識,往返復為郭萬福、郭錕銘在台東富岡鄉卑南村等處尋覓藏身處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郭萬福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歷1p106誤為林如松 | |||
3043 | 2974 | 張余安 | 男 | 1919/6/18 | 河北,天津縣 | 51082 | 32 | 海軍艦艇訓練司部上尉附員 | 張余安於38年2月任美宏軍艦副艦長期內,曾與劉匪健勝密商將該艦駛往連雲港投匪或設法予以破壞,惟嗣以奉調他艦致未獲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44 | 2977 | 張昆泰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45 | 2978 | 張明之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46 | 2979 | 張明顯 | 男 | 1914/12/15 | 台灣,高雄縣 | 51012 | 37 | 華盛商行 | 被告張明顯於29至30年參加匪新四軍工作,及台灣光復後經人介紹與匪徒蔡孝乾、張孝忠等認識,並即密切來往,與蔡孝乾等合資經營商業及於避匿山地時,使被告劉石柱轉使被告即乃弟劉文龍供給金錢,並向在逃叛徒李瑞東索取金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047 | 2980 | 張河兆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48 | 2981 | 張金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49 | 2982 | 張金海 | 男 | 1927/11/15 | 台灣,台北縣 | 51026 | 25 | 農 | 張金海係匪徒李中志之弟,38年間夏由廖匪瑞發介紹加入匪幫,擔任共匪台北市工委會所屬街頭支部書記,該支部由三輪車夫及賣菜小販所組成。同年李、廖先後就捕,張金海恐遭波及匿居母舅家中,匪方繼續遣人聯絡互通消息,並勸其時局不久,應暫時忍耐。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050 | 2983 | 張金塗 | 男 | 台灣, | 擊斃 | 53167 | 新竹縣警察局於38年9月1日晚追捕逃匪張金塗時因張匪持械拒捕當被射斃。 | 擊斃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51 | 2985 | 張長球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52 | 2986 | 張英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53 | 2987 | 張孫彰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2005 | 25 | 農 | 張孫彰(化名阿元阿章張璋)38年10月間在彰化縣竹山鎮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部武裝委員會負責人李漢堂吸收加入任武裝幹部追隨李匪于本省台中台南彰化一帶山地出沒活動從事建立武裝基地到處流竄于39年1月間受李之命殺害台中縣霧?鄉大屯警察派出所刑警黃錦埔後潛匿。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54 | 2988 | 張益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55 | 2989 | 張敏之 | 男 | 1908/1/25 | 山東,牟平縣 | 49079 | 43 | 煙台聯合中學校長 | 於35年冬在青島加入匪黨,吸收文化新聞界人士參加共匪組織,煙台聯中領導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卅八年六月該校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詎該被告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並著手調查部隊主官姓名、裝備情形及要塞地形等圖,為匪徒進攻內應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056 | 2991 | 張雅韓 | 男 | 安徽,壽縣 | 專科 | 54178 | 34 | 高雄市鹽埕國民學校教員 | 36年間任國軍前第十六軍第九十四師第二八一團機槍連上尉連長時被俘經訓練四月思想深受影響萌投匪之念將其業務上知悉之台灣陸軍兵力番號駐地等資料搜集記錄於日記簿末頁意圖籍以投靠迨39年春請長假離役企圖赴港轉入大陸投共未果39年9月間與另案被告高慶豐至台北與叛徒陶融謀取關係未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57 | 2993 | 張義珍 | 男 | 1925/4/7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處死刑 | 50440 | 28 | 南莊鄉公所職員 | 張義珍於38年10月下旬,由自首之胡錦華介紹參加叛亂組織,曾參加開會數次,討論發展組織及推行工作,復於39年2、3月間,承黎匪(在逃叛徒)之命,收取同案被告張燕梅之自傳及命張燕梅保留真實姓名以保密,並負責領導工作,嗣於40年10月30日,又阻止張燕梅自首,致張燕梅延至同年12月13日再自首。張義珍雖曾自首,但自首時仍保留其組織關係,已不坦白,復於自首後阻止張燕梅自首,核其所為,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處。前述事實業據張義珍、張燕梅自白並互證屬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58 | 2994 | 張義堂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59 | 2995 | 張璧坤 | 男 | 1924/9/5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30 | 無業 | 張壁坤於37年10月間由鄭文峰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先後由鄭文峰、葉城松、徐懋德、李水井等領導擔任台大法學院支部委員及葉城松潛逃後接掌書記,以讀書會、戲劇研究會掩護活動,吸收已伏法之周慎源、黃嘉烈、李炎輝及張英杰、吳哲雄、張景川、毆振隆、洪金盛、葉金柱等加入,39年5月其上級李水井伏法,因而畏懼潛逃,先後匿居其妹夫即另案已決之呂錫彬及蔡錫璋、吳長流暨另行裁決之呂欽明、孫火塗、陳爐等處,並竊得呂欽明之子呂連春國民身分證一枚,變造姓名為呂水清,換貼其本人照片行使作為掩護身分之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60 | 2997 | 張燕梅 | 女 | 1929/1/20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處死 | 50440 | 24 | 蓬萊國民學校教員 | 張燕梅對於39年1月間由在逃叛徒黎某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後,復於同年3月吸收同案被告日進春加入叛亂組織,並於同年2、3月間受同案被告張義珍催繳自傳及承其命化名彭玉蘭藉以保密,10月間張燕梅因被張義珍阻止自首,延至12月13日第2次向苗栗縣警察局自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首處死 | |||
3061 | 2998 | 張錫命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62 | 2999 | 張錦生 | 男 | 浙江,奉化縣 | 51036 | 31 | 無 | 38年姚家本吸收,受命至上海與王春暈及中共華東局幹部王健報告並受指示工作方針後回台。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63 | 3001 | 張錦塗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64 | 3002 | 張耀宗 | 男 | 1925/12/16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8 | 商 | 張耀宗於37年夏,經林匪益三介紹加入匪黨與林東福、許暢、蔡水岸共一小組,由林匪領導參與開會十餘次,討論時局及韓戰問題,閱讀「青年修養」「經濟學」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65 | 3003 | 張鑫森 | 男 | 1916/1/1 | 河南,開封縣 | 50276 | 35 | 前業陸軍55汽車連少校連長 | 張鑫森原係55軍汽車連少校連長,與匪作戰被俘受訓後編為2等駕駛兵,在廈匪區遇見同鄉宋云田,託宋介紹與匪第3野戰軍政治部福州聯絡處,經該處派遣來台向55軍官佐從事宣傳及策反工作,由匪給資,隨同宋云田前往香港,去信至原籍接焦佩芳到港,於39年3月5日來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焦佩芳之夫 | ||||
3066 | 3004 | 梁 机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67 | 3005 | 梁 標 | 男 | 1902/4/24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50 | 農 | 梁標為地方巨戶匪幹周坤遂授意林希鵬、張旺、周耀施等以溫勝萬為工作重心,策動梁標進行新農會之組織,經張旺、周耀施偕同溫勝萬,持新農會章程向梁標、梁柳勸說,亦各書寫自傳參加,成立小組由溫勝萬領導,嗣後常在梁標家舉行會議,張旺、溫勝萬經常住梁標家中,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潘、梁維紹、梁維生、梁青、梁雲漢、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68 | 3006 | 梁水盛 | 男 | 1928/7/15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4 | 農 | 梁水盛於38年4月經吳紹勳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在草屯鎮散發共匪「告台灣同胞書」五六張,十月至十二月間先後吸收在逃之李水來、林江郎、林滄浪加入共匪外圍自治會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69 | 3007 | 梁若山 | 男 | 1938/12/2 | 廣東,惠陽縣 | 又名梁立綱 | 70071 | 31 | 工程師 | 40年大陸陷共後,在廣東省惠陽縣惠州鎮第四小學入「少年先鋒隊」,48年10月入「共產主義?年團」,49年8月入共黨為預備黨員,50年3月正式參加共黨。同年8月被廣東省惠陽縣公安局派往廣州市白雲機場附近接受四週之秘密訓練,51年5月受派赴港待命,於同年8月間來台,入成功大學機械系就讀,52年7月至53年9月間在該校第11宿舍向同學葉明興、陳較沾、余承全等宣揚匪偽工業建設進步,發表反攻無望言論,並經常唱「東方紅」、「義勇軍進行曲」、「解放台灣」等匪偽歌曲,為匪宣傳。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70 | 3008 | 梁維潘 | 男 | 1928/10/28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5 | 農 | 張旺、溫勝萬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潘、梁維生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梁維潘即書寫自傳,參加匪新農會,且常時招集江兆合等至其家開會宣講匪黨政策,勸誘梁春坤、江兆合口頭應允參加匪新農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71 | 3009 | 梁衡山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72 | 3010 | 梁鍾濬 | 男 | 河北,無極縣 | 大學 | 50111 | 37 | 陸軍總司令部体育處上校副處長 | 與孫玉林同住一宿舍,被疑明知孫玉林係匪諜份子或曾受其利用洩漏職務上之機密等情事。 | 無罪 | ||||||
3073 | 3010 | 梁鍾濬 | 男 | 河北,無極縣 | 大學 | 51276 | 39 | 陸軍總部體育處上校副處長 | 梁鍾濬與于 非為北平師範大學同學情誼素篤38年初政府戡亂軍事失利大陸相繼陷匪于 非潛來台灣從事匪諜活動該梁鍾濬經于 非之狂妄宣傳後?於同年四月間參加朱毛匪?組織擔任陸訊部之策反情報等工作暗與于 非連絡同年五月間于 非曾為代表出席北平匪全國青年代表大會事徵詢梁鍾濬之意見?提案。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74 | 3011 | 莊天眷 | 男 | 1914/1/19 | 福建,惠安縣 | 69044 | 56 | 商 | 莊天眷於19年就讀福建廈明集美中學時,參加匪「共產主義青年團」,從事煽動學潮,為校方發覺開除,嗣隨父來台經商,往返於台廈之間,25年接受白匪永祥之命,由台代購藥品等運廈資匪,及掩護匪黨游擊區負責匪幹尹利東重整廈門匪黨組織。抗戰伊始,廈門匪黨組織改由陳匪伯敏接替,接受陳匪指示,滲入廈門抗敵後援會宣工團工作,31年冬因掩護匪龍溪縣負責匪幹朱迺仁,及為匪擔任文通工作,被送前第三戰區戰時青年輔導團東南分團感訓3年。34年台灣光復後隨台灣工作團來台,41、2年間經常與匪黨份子楊渭溪研討有關國內外政治趨勢,並指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75 | 3012 | 莊孟倫 | 男 | 台灣,台南市 | 程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51015 | 40 | 高雄市青年戲院總?理 | ?施碧辰之介紹入黨交蔡孝乾領導奉蔡孝乾之命發展組織蒐集情報。是時(卅七年七八月)黃克思適在高雄港務局服務莊遂利用黃工作之便託其蒐集情報黃乃蒐集高雄港船隻裝載物資及部隊進口等情報多件親交莊孟倫轉送。 | 死刑 | 死刑 | |||||
3076 | 3014 | 莊朝基 | 男 | 1928/2/28 | 台灣,台南縣 | 52045 | 25 | 無 | 莊朝基於38年9月間,由李生財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於同年底,吸收羅水塗參加組織,企圖擴大力量,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77 | 3015 | 莊新祿 | 男 | 1884/6/9 | 台灣,新竹縣 | 51144 | 68 | 農 | 莊新祿於39年2月間曾留宿在逃叛徒林元枝、游阿添等數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78 | 3016 | 莊懷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79 | 3017 | 許上明 | 男 | 1931/6/26 | 台灣,高雄市 | 50430 | 22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技工 | 同案被告周清連、簡開用於40年初在被告張文興宅成立匪「台灣省工委會高雄煉油廠支部」,分別任組織宣傳幹事,散佈匪幫傳單,並吸收許上明等參加 ,被告許上明參加會議兩次。上開事實業據各被告直認不諱、互證屬實。被告許上明參加匪周清連等所召開之討論匪方政策之集會,顯已積極從事叛亂工作,均已具顛覆政府之意圖而達著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80 | 3019 | 許文治 | 男 | 1928/10/6 | 台灣,高雄縣 | 50430 | 25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技工 | 被告周清連於39年10月間,經自首分子高雄煉油廠技工許開傳吸收加入匪幫後,40年2月在張文興家密設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由許開傳任書記,周清連充組織幹事,經常在張文興家及其宿舍等處開會,並假借豬肉會名義,於同年1至4月先後吸收被告即同廠工人許文治等加入,並由許文治再吸收被告周明鴻參加匪幫組織,經常舉行會議,許文治曾參加開會3次。又周清連於同年5月20日向被告王萬川說明豬肉會係匪幫組織,擬邀其參加,為王萬川拒絕。被告許文治參加開會3次,又吸收被告周明鴻參加,又與被告鄭清標、許上明、方豆埔、戴金豆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81 | 3020 | 許月雲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82 | 3021 | 許火樹 | 男 | 1930/12/18 | 台灣,高雄縣 | 52123 | 22 | 無 | 許火樹於39年7、8月間,在橋頭糖廠經戴水德介紹,加入豬肉會;同年12月間正式參加匪黨與許暢、戴水德為一小組,參與開會5次,討論「台灣民選是富人的」及「共產國際與世界大同」問題,並介紹林金水等加入匪組織,閱讀「政治運動ABC」、「故鄉」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83 | 3022 | 許再傳 | 男 | 1925/3/4 | 台灣,台北市 | 52331 | 30 | 商 | 許再傳於36年6月間,在自宅加入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後,至39年8月間,即至匪鹿窟基地閱讀匪書,參加訓練,至41年初,充匪指導員,協助匪陳本江、陳通和、李上甲等建立台北縣石碇鄉所謂鹿窟基地人民武裝保衛隊玉桂嶺基地及瑞芳鎮8分寮曉基地台灣地下武裝工作隊,並向各基地附近居民展開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84 | 3023 | 許明治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85 | 3024 | 許振庠 | 男 | 1914/9/11 | 廣東,揭陽縣 | 50081 | 36 |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 | 林英傑辦理匪省工委工作,吸收許振庠。37年林英傑由港回台,許振庠乃與匪黨恢復並吸收台中縣警察局局長何顥及警察學校教官吳彬泉加入匪黨,並先後藏匿匪黨林英傑於其住宅多次。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086 | 3025 | 許塗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87 | 3026 | 許媽送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88 | 3027 | 許壽山 | 男 | 1929/5/2 | 台灣,高雄市 | 50579 | 24 | 台灣省紡織公司台南廠實習工 | 經柯五龍介紹徐國維吸收為預備黨員,受徐導,與柯五龍吳俊謙楊振成等為一小組。在九曲堂參加小組會4、5次,擬成立支部未果,與柯五龍等在蘇連德家,約每週一次召集同學集會,由徐國維宣講共 黨理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089 | 3029 | 許燈炎 | 男 | 1924/1/16 | 台灣,台南縣 | 50579 | 27 | 台灣大學醫學院熱帶醫學研究所技工 | 許燈炎係台灣大學醫學院熱帶醫學研究所技工,派駐士林分所工作,詎料該許燈炎竟於三十六年十一月間加入匪黨,並與另案被告朱石?及已決犯謝湧鏡等組織士林支部,分任書記委員等偽職,企圖利用該所士研會、福利互助會等組織,宣揚匪幫邪說,吸收叛徒,適因該會等停閉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090 | 3030 | 連東信 | 男 | 1927/11/16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26 | 農 | 鄭錦章於38年2月至5月間先後與劉雲輝在北勢火車站附近召集連東信、陳日安等宣傳匪幫,詆毀政府,乘連東信、陳日安等思想動搖,隨即吸收加入匪幫。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91 | 3031 | 郭 成 | 男 | 1922/3/22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處死刑 | 52325 | 31 | 無業 | 郭成於39年3月間參加匪幫,組設水流東支部,吸收黃石貴、林先富等加入,同年5月郭成攜帶廖萬得、簡國賢等交于手榴彈、反動書刊、獵槍及郭成自製之木造假手槍,埋藏於十三份山哩,並匿居其間,籌組人民警察,40年7月間向警察局自首,惟故意不將所藏手榴彈、反動書刊交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首處死刑 | |||
3092 | 3032 | 郭 慶 | 男 | 1921/10/20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31 | 貓兒干國民學校校長 | 郭 慶於37年12月,由在逃之匪幹鍾心寬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為候補黨員,並與匪廖學信在雲林縣莿桐鄉成立小組,擔任小組長,又擴充成立支部擔任書記,從事宣傳匪黨主義,調查社會動態暨利用「375」減租辦法,歪曲事實,向農民宣傳攻擊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93 | 3033 | 郭子淵 | 男 | 1928/10/9 | 江蘇,東台縣 | 65005 | 42 | 空軍防砲第九團團部連空軍高射砲兵上尉連長 | 郭子淵於29年冬參加拼茶小學匪「兒童團」充副中隊長,32年夏郭子猷及徐友梅吸收參加匪黨,編入匪小組活動,為匪蒐集清算鬥爭資料,從事鬥爭工作,38年隨軍來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3094 | 3034 | 郭子猶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95 | 3037 | 郭火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96 | 3038 | 郭老富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7 | 農 | 郭老富於38年5月間經盧老得(自首)吸收加入匪幫組織由陳文山(已處決)領導以智識座談會為掩護先後集會十餘次該郭老富復吸收盧朝元楊德政加入該會。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097 | 3039 | 郭坤木 | 男 | 1923/7/29 | 台灣,苗栗縣 | 52310 | 30 | 農 | 39年3月,郭阿坤、陳水炎、葉金龍等相率逃亡,同年7月間潛匿郭坤木家中,陳水炎且從事教育郭坤木,反對自首。被告郭坤木明知郭阿坤、陳水炎、葉金龍等為朱毛匪徒,而於39年農曆6月9日起連續容留藏匿多次,並接受陳水炎等之教育。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098 | 3040 | 郭振友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099 | 3041 | 郭國良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00 | 3042 | 郭清池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7 | 大內國民學校教員 | 郭清池于38年夏經另案已決蔡國禮教育引誘後加入台灣工作委員會麻豆支部受蔡領導閱讀匪書從事擴展叛亂組織活動同年夏受蔡匪指示利用政府推行「三七五」減租運動之機會勸誘陳崇山參加匪變相組織之牛?會。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01 | 3044 | 陳 沙 | 男 | 1924/6/29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0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共同被告曾木根,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陳沙,張欽,林水清,林拾,潘弘杉,陳福添,鄭詩訪,蕭阿錦,許為仁,謝明烈,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陳沙於38年3、4月間,參加叛亂組織後,承曾木根之命,分擔發展組織、破壞機車任務。當于同年吸收陳福天參加其匪幫組織外,並未得機破壞機車,該陳沙等8名,均為匪嘉義機務段支部組織之叛徒,除陳福天未有積極為匪工作外,餘均從事顛覆政府叛亂工作。被告陳沙對上開犯罪事實均堅不吐實,但卷查該被告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且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被告於參加匪幫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02 | 3045 | 陳 見 | 男 | 1923/7/9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0 | 農 | 陳見於37年12月間,在鹽埕村經張匪崑泰介紹加入匪黨,與張文和、張水波等共一小組,由張匪領導參與開會十餘次,討論反抗地主,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03 | 3046 | 陳 淋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04 | 3047 | 陳 華 | 男 | 1920/9/18 | 浙江,平陽縣 | 大學 | 50021 | 33 | 公 | 陳平吸收鄭臣嚴、王隆煜、吳作樞、陳華等4人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死刑 | 53045案處死刑 | |||
3105 | 3047 | 陳 華 | 男 | 1920/9/18 | 浙江,平陽縣 | 大學 | 53045 | 33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陳華前因叛亂案經判處徒刑15年,於本部保安處看守所羈押中,竟密與同由新生訓導處解押該所之女犯傅如芝通信多次,教育匪黨理論,鼓勵其反抗政府,聯絡他人共同學習馬列主義,並抄送匪書「社會進化史」摘要與「中共鬥爭史」摘要2小冊,匪歌2首,解悶詩1章,遞送匪書「青年修養」1冊;並向人犯吳作樞宣講匪書「剛鐵是怎樣鍊成的」,與人犯游飛通信,教育應付特別檢查辦法,又煽惑該所看守兵柯萬進於匪軍攻台時背叛政府,並交「陣前起義就是立功」字條。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06 | 3048 | 陳 標 | 男 | 1917/5/3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38 | 農 | 陳標係王新發之表親,於39年3、4月間,由王新發吸收加入匪偽組織,受李上甲幫助,建立玉桂嶺基地,同年9月,介紹陳文貴參加,40年底各匪幹行徑暴露撤守鹿窟,即將玉桂嶺基地交與該陳標及陳生財、黃財源負責連絡。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07 | 3049 | 陳天枝 | 男 | 1922/11/17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31 | 雲林縣永定國校 | 緣在逃匪諜林五地於36年潛入本省,充任雲林縣永定國民學校教員,利用同事關係,同年下半年先後吸收被告陳天枝等人加入匪幫,編為2組,陳天枝並任宣傳事務,經常舉行會議,散發匪幫宣傳品。嗣林五地畏罪逃返匪區,改由鍾心寬領導,擴大為支部,密設永定、崙背、二崙、鹽水4小組,陳天枝仍負責宣傳事務,借讀書會名義,由廖坤林、廖森元分別吸收被告李永木、吳萬昆等人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08 | 3051 | 陳文山 | 男 | 1913/2/15 | 台灣,台南市 | 228,又名陳文章、化名黃海號石頭。 | 51077 | 39 | 傭工 | 被告陳文山因36年初,參加本省228 變亂,收藏另案匪徒李媽兜交予之暴動彈藥,事平畏罪逃匿各地,即由李媽兜介紹參加匪幫,並化名黃海,偽造高雄縣國民身分證並行使之,經本部判決被告參加叛亂之組織及行使偽造國民身分證足以損害於公眾罪。 | 10年6月 | 死刑 | 李媽兜 | 一審有期徒刑十年六月 | ||
3109 | 3051 | 陳文山 | 男 | 1913/2/15 | 台灣,台南市 | 228,又名陳文章、化名黃海號石頭。 | 52093 | 40 | 受刑人 | 原51077案以(40)安潔字第4402號判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行使偽造國民身份證處有期徒刑一年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月褫奪公權七年報奉國防部40年12月24日(40)則副字第2311號批答核准嗣經保密局察覺,被告於參加匪幫後,逃匿期間積極擴大匪組織吸收盧老得、郭來富、黃秋永、盧鏡澄、李來基、盧成利等為匪徒,分編2組設立支部,領導叛亂工作認有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實行著手之行為,軍事檢察官不服原判決聲請復審,處死刑。 | 死刑 | 死刑 | ||||
3110 | 3052 | 陳文堅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小學 | 52006 | 20 | 空軍一大隊4中隊上等兵 | 與黃天印在台中縣大坑山裡開會闡釋匪?將攻台囑加?聯絡團結等并勸李居萬陳文堅楊國材等組織之兄弟會加入匪武裝組織予以應允。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11 | 3053 | 陳文貴 | 男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33 | 農 | 黃天送陳文貴謝乞分別於39年8至10月間受陳生財陳標王新發吸收加入。 | 10年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43)審三字第23號處有期徒刑十年,歷2P415載處死刑,列名死刑執行名單中。 | ||||
3112 | 3053 | 陳文貴 | 男 | 台灣,台北縣 | 無 | 99499 | 35 | 受刑人 | 人民武裝保衛隊隊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43)審三字第23號處有期徒刑十年,歷2P415載處死刑,列名死刑執行名單中。 | ||||
3113 | 3054 | 陳水炎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1 | 農 | 葉金龍於參加後先後以「北平來去」等匪書交陳水炎閱讀至38年3月間介紹陳水炎參加民盟組織39年3月郭阿坤陳水炎葉金龍等相率逃亡同年7月間潛匿郭坤木家中陳水炎且從事教育郭坤木反對自首至同年9月間並帶引葉金龍等人潛匿鄭樹鄭其成廖棟等家中。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14 | 3055 | 陳出其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15 | 3057 | 陳正貞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16 | 3058 | 陳正震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17 | 3059 | 陳生財 | 男 | 1926/3/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29 | 農 | 40年底,各匪幹行蹤暴露,撤守鹿窟,即將玉桂嶺基地交予被告陳標、陳生財及黃財源負責聯絡。陳生財係陳標之弟,於39年67月間,在其家中與黃財源同時受匪幹李上甲、劉學坤等吸收加入匪黨,與王新發等秘密會議數次,研究潛伏及發展工作問題,該陳生財且於同年10月介紹黃天送及已自首之詹萬元參加。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18 | 3060 | 陳石菁 | 男 | 江蘇,銅山縣 | 51040 | 46 | 陸軍96軍上校附員 | 陳伯蘭恐李叛意不堅復於39年2月偕其族兄陳石菁由港飛瓊面晤李玉堂魏天民洽談投匪情事并發表陳石菁為司令部上校副官處長魏天民為中尉組員藉作掩護迨同年四月下旬李部奉令轉進陳石菁魏天民亦隨軍耒台分別編充十六軍上校附員及六十七軍三十二師???中尉組員仍與港方匪幹李雲濤等密取連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被處死名單。 | |||||
3119 | 3061 | 陳石寶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20 | 3062 | 陳全泰 | 男 | 1926/8/11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53012 | 28 | 台北市德記洋行打字員 | 陳全泰於38年55月間,經阮英明介紹由劉學坤吸收參加組織,編為一小組,與阮英明同住一室,經常集會接受劉匪教育,共同郵寄匪「光明報」交台灣各學校教師及商號與地方知名人士閱讀,41年4、5月間,劉匪於匪鹿窟武裝基地派匪聯絡員汪枝與阮英明取得聯絡,隨汪枝前往與劉匪會晤2次,約定每20日由汪枝與之聯絡1次,每次阮英明與陳全泰各供給匪黨金錢新台幣1、2百元不等,迄12月止阮英明計供給新台幣1千餘,陳全泰供給新台幣5百餘元,又各供給舊衣多件為匪黨化裝之用,及照相機運同膠片一副,為匪黨偽造身份證之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21 | 3063 | 陳行中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22 | 3066 | 陳來丁 | 男 | 台灣,南投縣 | 小學 | 52006 | 25 | 工兵20團新兵大隊二等兵 | 與黃天印在台中縣大坑山裡開會闡釋匪?將攻台囑加?聯絡團結等并勸李居萬陳文堅楊國材等組織之兄弟會加入匪武裝組織,予以應允。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23 | 3067 | 陳坤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24 | 3069 | 陳明和 | 男 | 1920/10/25 | 台灣,彰化縣 | 無 | 51091 | 32 | 工 | 謝 達吸收陳明和張順視二人加入,陳明和於參加叛亂組織後與謝 達等數度集會,從事叛薍活動並擔任小組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25 | 3070 | 陳明貴 | 男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4217 | 43 | 商 | 陳明貴化名李添福於38年9月經匪偽民主同盟福建支部負責人周問蒼介紹加入朱毛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受該會匪首林滔領導先後轉介張文彬陳達夫及被告林戟參加匪黨並奉林滔之命潛赴各海島刺探我方軍情及擔任策反我東海部隊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26 | 3071 | 陳明德 | 男 | 1921/7/17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31 | 商 | 陳明德於38年2月間,受其表弟黃培奕介紹,參加屬於共匪重整後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系統下之叛亂組織,另受自首叛徒郭維芳(化名老陳)之領導,旋任匪共桃園大溪小組組長,於同年四月吸收曾慶溪、古曆五月吸收黃喜,及十月間吸收邱水三人,先後參加叛亂組織,曾與郭維芳召集該三名徒叛開會三次教育彼等匪黨思想,企圖發展叛亂組織、擴大叛亂力量,從事顛覆政府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27 | 3072 | 陳金目 | 男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0120 | 27 | 師範學院學生 | 陳金目於36年9月在師院由在?之匪?委吳思漢介紹參加匪党自37年5月至38年間先後吸收在?之林希鵬邱奎壁吳順天王嘉興及黃某參加組織並於37年11月與賴裕傳吳瑞爐三人受任師院支部委員曾領導林希鵬鄭澤雄兩小組工作于38年5月奉陳水木之命至台南領導匪党黃玉坤陳金河邱世權陳金火紀經俊黃采薇陳瑞庚王乃信等人工作曾利用不知情之周春仁轉交陳水木來函二三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28 | 3073 | 陳金成 | 男 | 1902/6/16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50 | 農 | 陳金成與其胞弟即自首份子陳樹枝,經林希鵬39年秋先後吸收,口頭參加匪新農會;明知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為藏匿,又於40年6月藏匿另案匪幹林元枝1天,接受林匪給閱「新民主主義」。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29 | 3074 | 陳阿井 | 男 | 1902/5/12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52 | 農 | 陳阿井係游陳川內兄,於39年2月至41年8月間游陳川迭次偕同楊運坤、羅清山等至其家中藏匿,陳阿井明知游陳川等為匪諜,而竟連續收容,供給膳宿,予以藏匿1年之久。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30 | 3075 | 陳阿呆 | 男 | 1914/4/19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4 | 農 | 陳阿呆39年初與黎明華、林希鵬、葉深等相識,林、葉時至其家中集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讀「新民主主義」、「土地法大綱」、「土地改革」等書,邱桶、陳阿呆又各書交自傳參加匪新農會,受林希鵬領導與廖振駒同屬觀音鄉小組,各明知林希鵬等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次容留食宿;邱桶並常向詹昭爐、呂國榮、梁阿酒宣講新民主主義,陳阿呆亦介紹方某交林希鵬為工作對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31 | 3076 | 陳阿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32 | 3077 | 陳俊業 | 男 | 台灣, | 格斃 | 50070 | 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 | 擊斃 | 比對判決書、「民間版處死名單」、「死刑執行名單」及「歷」1p41,應係遭擊斃四人之一(參閱(42)審三字第0027號判決書。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33 | 3078 | 陳南昌 | 男 | 1925/8/2 | 台灣,台北市 | 49016 | 25 | 書攤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死刑 | 執行6年4月26日後53044案死刑, | ||||
3134 | 3078 | 陳南昌 | 男 | 1925/8/2 | 台灣,台北市 | 53044 | 30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新生 | 陳南昌隨帶匪書「社會進化史」筆記三本密藏新生訓導花圃地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135 | 3079 | 陳茂昆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36 | 3080 | 陳振奇 | 男 | 1927/5/25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6 | 桃園縣政府員工福利社雇員 | 陳振奇係桃園縣政府員工福利社雇員,於39年6月間,經在逃匪幹陳添慶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為匪大檜溪支部之教育小組長,并吸收石本山、葉添發等人加入其組織,先後開會7次,討論韓國戰事及階級鬥爭等問題之事實,已據被告陳振奇供認不諱,核與憲兵司令部代電所述情形相符,犯情至臻明確,雖據被告辯稱:曾在憲兵隊自首請查明辦理等語,惟電據新竹憲兵隊復稱陳振奇係本隊緝獲,而非自首,具見被告所稱自首云云,顯不足採,被告參加叛亂組織或吸收他人參加或秘密集會或充認小組長領導匪徒積極活動,均已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37 | 3081 | 陳海樹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38 | 3082 | 陳梅樹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39 | 3084 | 陳清順 | 男 | 1927/4/24 | 台灣,台北縣 | 50587 | 28 | 警員 | 陳清順係桃園縣大溪警察分局警員,38年10月間在台北縣三峽鎮圳頭皇,經呂華璋介紹加入匪黨,受呂領導,併未編組,同年12月間奉匪幹黃培奕之命身穿警員服飾,掩護不知姓名之匪黨5、6人離去,並於39年6月間吸收李景昭參加匪黨,40年12月2日陳清順案發被扣時乘隙脫逃。上開事實業據被告供認歷歷,核與呂華璋及李景昭所供情形亦屬相符,雖據辯稱「我曾向大溪分局自首,該局有案可查」等語,第經本部電准桃園縣警查局(肆壹辰冬警刑政字第06001號)代電復稱:「查陳匪清順於41年11月2日下午11時許由本局會同林案聯組緝獲於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40 | 3085 | 陳盛妙 | 男 | 1926/10/2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6 | 龜山鄉農會辦事員 | 陳盛妙於38年1月由在逃匪徒簡潮壽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先任小組長後充龜山鄉支部書記領導六個小組從事叛亂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41 | 3086 | 陳麻成 | 男 | 5206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3142 | 3088 | 陳順戽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43 | 3089 | 陳新錦 | 男 | 1925/10/4 | 台灣,苗栗縣 | 53069 | 29 | 無業 | 陳新錦於37坤春、李憲章、謝裕發等匪徒參加陳福星召開之叛亂會議十餘次,38年5月兼併吸收羅春霖、徐富喜加入匪之組織,40年2月探知政府將予逮捕乃即潛逃於尖山一帶,於逃匿期間,並參與謝匪裕發領導經常開會收集情報等活動,41年5月間與謝匪失去聯絡,仍偕同投案之羅匪師榮共同逃匿並繼續研讀匪新民主主義論經濟學講話等,企圖等待機會從事顛覆政府,本年3月29日,在傅鼎福家被捕時,猶以謝裕發所給之手榴彈抗拒逮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匪新民主主義、論經濟學、講話各1冊均沒收。 | 死刑 | |||||
3144 | 3090 | 陳萬華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45 | 3091 | 陳義農 | 男 | 1907/11/15 | 台灣,台北市 | 舊台共 | 52330 | 47 | 木工 | 陳義農於日據時代即參加共黨組織為老台共份子,35年3、4月間由廖瑞發吸收與王忠賢楊來傳周植林良材同一小組受廖瑞發領導,充任台北市委及工委委員,35年8、9月間吸收蔡朝宗、汪枝,9月吸收許希寬,11、12月間吸收陳旬煙,36年6、7月間吸收陳春慶、吳明通等人。38年底因廖瑞發被捕,乃逃至海山繼續工作,至39年7月入鹿窟武裝基地受訓,幫助發展教育訓練群眾工作受陳通和、陳本江之領導,至41年12月間,隨陳本江林先景林三合陳春慶張棟柱李上甲林茂松等轉移至台北縣瑞芳八分寮「曉」基地繼續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46 | 3092 | 陳詩俊 | 男 | 1926/11/10 | 福建,龍岩縣 | 51276 | 27 | 花蓮壽豐國民學校教員 | 陳詩俊(又名錫祺)早年即加入共黨,來台後失去聯絡,於39年6月因匪嫌在押本部軍法處以罪刑未經發現,自認可重獲自由,曾密向于 凱爭取加入其領導組織,約定江萍為陳詩俊化名,上級指導人為高陵,暨秘密通訊方法,該陳詩俊於40年2月出監後,即依照于凱指示與高 陵用米湯繕寫密函一再請示工作目標等事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47 | 3094 | 陳福添 | 男 | 1919/7/15 | 台灣,高雄市 | 50286 | 34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機務段司爐 | 陳沙於38年3、4月間參加叛亂組織後,承曾匪木根之命分擔發展組織破壞機車任務,當于同年吸收陳福添參加其匪幫組織,該曾木根、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陳沙、林水清、陳福添、潘弘杉8名均為匪嘉義機務段支部組織之叛徒,陳福添對上開犯罪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卷查該被告等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且被告曾木根將匪幫嘉義機務段支部組織情形,列表供述甚詳。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3年4月28日 | |||||
3148 | 3095 | 陳維芳 | 男 | 1924/11/6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29 | 三灣鄉農會會計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陳維芳于39年初,吸收吳金鍾、溫阿德加入匪幫組織,閱讀匪新民主主義及匪印刷品等反動書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49 | 3096 | 陳德春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50 | 3097 | 陳德純 | 男 | 湖南,臨湘縣 | 51056 | 60 | 無 | 38年6月12日程潛叛國時即蓄意附匪復於共匪豖突臨湘縣境倡組維持會自任會長十四日奉匪命改組治安委員會任主任委員為匪催徵糧草各三十萬斤支援匪軍從事叛亂並張貼佈告詆毀召開??大會發表荒謬言論為匪作倀至同年七月十四日偽共匪人民政府成立治安會職權移交與該偽縣政府後將槍十餘枝呈繳匪徒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51 | 3098 | 陳德彰 | 男 | 1933/9/6 | 湖北,沔陽縣 | 55022 | 23 | 海軍軍官學校學生 | 陳寶華係陸軍第0669部隊少將部隊長,39年4月,接其子陳德彰自香港來信請與友孫桓山共同入台,時陳寶華任陸軍第6軍參謀長,即將孫桓山改名陳德林,偽報其子,連同陳德彰相片,由該軍函准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核發入境證,同年6月,陳德彰結識匪幫華中軍區情報科長李修文,由其介往廣州文德路8號,與匪幫情報處長李文彬洽允來台,為匪蒐集軍事及美援情報,約定通信地點及聯絡暗號,經李匪給與旅費,於39年8月1日單獨由港抵台與父同住。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52 | 3099 | 陳蓮亭 | 男 | 福建, | 50332 | 22 | 閩省警察局會計室辦事員 | 林滔派其隨同王臣濱來台從事拉攏小姐太太進而潛入部隊策動反叛?約定通信時在信上寫「普通事」簽名後寫「手書」等字樣背後即有用米湯寫的秘密事為聯絡方法同年三月該陳蓮亭與王臣濱奉林匪滔之命相偕潛至東沙島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53 | 3100 | 陳樹欉 | 男 | 1917/9/28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3012 | 37 | 木工 | 陳樹欉於35年7月經自首份子蔡朝宗吸收參加匪「愛國青年同盟」與自首之陳章祿等同一小組,受蔡朝宗領導,36年蔡朝宗等先後逃亡,失去聯絡。41年7月匪鹿窟武裝基地組織派汪枝來台北與其取得聯絡後恢復組織關係,授命連絡陳章祿等組織匪「人民武裝保衛隊」,經常開會討論叛亂事宜,供給匪黨金錢。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54 | 3102 | 陳寶華 | 男 | 1906/3/5 | 湖北,沔陽縣 | 55022 | 45 | 陸軍第0669部隊少將部隊長 | 陳寶華係陸軍第0669部隊少將部隊長,39年4月,接其子陳德彰自香港來信請與友孫桓山共同入台,時陳寶華任陸軍第6軍參謀長,即將孫桓山改名陳德林,偽報其子,連同陳德彰相片,由該軍函准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核發入境證,同年6月,陳德彰結識匪幫華中軍區情報科長李修文,由其介往廣州文德路8號,與匪幫情報處長李文彬洽允來台,為匪蒐集軍事及美援情報,約定通信地點及聯絡暗號,經李匪給與旅費,於39年8月1日單獨由港抵台與父同住。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55 | 3103 | 陸建唐 | 男 | 1904/1/1 | 江蘇,宿遷縣 | 50308 | 47 | 中醫 | 陸建唐,自軍校7期畢業後,歷任軍隊排連營團長,及河南密縣、寶豐縣縣長,陸軍第17師第123師副師長,政治部主任等職。抗戰勝利行醫漢口時,舊友洪仲陶充匪第2野戰軍劉伯誠情報員,勸其投匪,陸建唐意志不堅,為其所惑,及漢口淪陷遭匪俘虜,又經匪要洪仲陶、俞鍾軍、武盡法等保釋,誘其將功贖罪,利用久任軍職,派入台灣策動軍隊叛變,並蒐集軍事情報,約定通信暗號。陸建唐當於38年5月間,領到旅費美鈔100元,取道蘇州,經浙入閩,在廈門附搭第9編練處差輪入台。 | 死刑 | 死刑 | |||||
3156 | 3104 | 陶 融 | 男 | 四川, | 高中 | 54011 | 25 | 嘉義縣布袋鎮景山國民學校 | 35年4月間在四川省重慶青年中學求學時?參加學聯會組織負責散發?傳單及張貼標語等36年7月由高維民函介浙江大學學生余宗熙領導至杭州後為其油印反動傳單及傳遞秘密物品37年2月來台復與高維民取得聯絡受指示繼續展開學運工作惟無活動39年7,8月間由蘇百祿函介至台中市高慶豐家吸收高慶豐加入匪?組織。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57 | 3105 | 陶建芳 | 男 | 50304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58 | 3106 | 章麗曼 | 女 | 1924/12/5 | 江西,南昌市 | 50604 | 30 | 台灣潭子糖廠幼稚園教員 | 章麗曼係本部中校附員王建文之妻,38年上海淪陷時滯留工作,39年2月匪幹黃忠,乘其弱點,利用其來台為匪工作。當時章以丈夫個性固執,不適此項工作婉辭,惟黃忠多方誘惑,遂給章由上海至廣州路條及面會廣州匪幹張玉輝(即張玉惠、化名熊玉輝訂明通信暗號。而章抵台後,果向其夫王建文煽惑為匪工作,其夫王建文任憲8團3營營長,不為所惑,駁斥其思想錯誤,言行不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59 | 3107 | 桾國材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0 | 3108 | 傅友源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1 | 3109 | 傅世明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16 | 25 | 商 | 傅世明因在林正亨所開之建成行?雜亦與陳百川結識並由陳百川之夥伴張姓者介紹加入組織,從事以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等名義廣收黨徒,將陳南昌、吳萬福、施顯華、傅玉碧等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死刑 | 死刑 | ||||||
3162 | 3111 | 彭大興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3 | 3112 | 彭志學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4 | 3113 | 彭明維 | 男 | 99099 | ||||||||||||
3165 | 3114 | 彭惠庭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6 | 3115 | 斐 俊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67 | 3116 | 曾木根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7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檢查員 | 于35年底由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支部領導人李媽兜吸收參加擔任該支部書記吸收黨徒發展組織計劃破壞鐵路機車吸收潘弘杉林水清陳沙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等人參加迭次召開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由李媽兜主指定羅金成為該支部宣傳組長羅雨祥擔任組織組長藍春盛被任為該部組訓組長由書記曾木根業承李媽兜之命領導從事叛亂。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68 | 3117 | 曾國沐 | 男 | 1903/5/15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4 | 農 | 鄭錦章於38年2至5月間,先後與劉雲輝在北勢火車站附近,召集曾國沐、連東信等宣傳匪幫,詆毀政府,乘該曾國沐、連東信等思想動搖,隨即吸收加入匪幫,嗣曾國沐於同年6、7月間,先後吸收黃任松、余路仔、黃新春等加入匪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69 | 3118 | 曾新祿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70 | 3119 | 曾福禮 | 男 | 1923/2/2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8 | 公務員 | 台南縣政府新化區地政事務所業務員曾福禮,於38年12月間任職同縣玉井鄉玉井糖廠警衛隊警長時,即參加朱毛匪幫,積極執行組織指示,以其職位之便利,組織該糖廠警士蘇江、陳延遲,僱工鄒清波、王成春、黃金祿、陳義正、陳?清、黃福壽、朱正壽、江丁旺、黃克繩等分為2組,由鄒清波、蘇金祿分任組長領導,圖結其警衛力量,以備匪幫攻台時,作為內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171 | 3120 | 曾慶溪 | 男 | 1929/9/18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23 | 農 | 陳明德於38年2月間,受其表弟黃培奕介紹,參加屬於共匪重整後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系統下之叛亂組織,另受自首叛徒郭維芳(化名老陳)之領導,旋任匪共桃園大溪小組組長,於同年四月吸收曾慶溪參加叛亂組織,曾與郭維芳召集該三名徒叛開會三次教育彼等匪黨思想,企圖發展叛亂組織、擴大叛亂力量,從事顛覆政府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72 | 3121 | 曾賜讓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73 | 3122 | 曾錦堂 | 男 | 1930/12/10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曾錦堂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曾錦堂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74 | 3123 | 游 英 | 男 | 1929/10/30 | 台灣,台北縣 | 50576 | 23 | 學生 | 游英於37年底,由另案已決之叛徒姚清澤介紹加入共匪外圍愛國青年會,至38年7月由余大和介紹正式參加共匪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75 | 3125 | 游金魚 | 男 | 1929/1/18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4 | 農 | 游金魚於38年12月間由林聲發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與詹德源、黃樹丙同一小組,先後開會十餘次,討論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前述事實游金魚於審理中雖矢口否認,但已據被告在刑警總隊及軍事檢察官偵查時供認歷歷,核與同案被告黃樹丙供述情形相符,自難認其飾詞翻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76 | 3126 | 游阿木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77 | 3128 | 游祥枋 | 男 | 1924/10/7 | 台灣,宜蘭縣 | 52149 | 32 | 羅東紙廠會計員 | 游祥枋自37年冬,即受王萬得之反動教育,38年6、7月間經孫古平吸收,共同組織羅東紙廠支部,由孫匪古平任書記,游陳川負責宣傳及吸收工作,游祥枋負責保護工廠工作,同年8月游陳川、游祥枋共同吸收羅清山(已自首)及楊運坤參加其後游祥枋又單獨吸收葉生陽、蔡萬枝並教育張火樹、游金全、邱阿猛共同積極發展組織,另曾命蔡萬枝爭取鄉間獅陣團體力量,以備護廠之用,共同從事叛亂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78 | 3129 | 游陳川 | 男 | 1907/8/5 | 台灣,宜蘭縣 | 52149 | 48 | 羅東紙廠考工股長 | 游陳川自37年冬即受王萬得反動教育38年6、7月間更經孫古平吸收加入共同組織羅東紙廠支部,由游陳川負責宣傳及吸收工作。同年8月游陳川與游祥枋復吸收羅清山﹝已自首﹞及楊運坤參加。游陳川更單獨先後吸收簡文憲、楊鏗鏘、林滄浪、李繼堯、陳坤、鍾高川、林金水、吳聰明、陳益川,積極發展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王萬得、孫古平 | ||||
3179 | 3130 | 游錦坤 | 男 | 1933/3/17 | 台灣,台中市 | 小學 | 52006 | 20 | 聯勤工程器材製造廠技工 | 被告游錦坤等在台中縣大坑山區裡參與開會,闡釋匪幫將攻台,囑加強聯絡團結。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80 | 3131 | 程日棠 | 男 | 1928/9/26 | 台灣,雲林縣 | 52068 | 25 | 虎尾糖廠技工 | 程日棠於38年10月,經另案叛亂犯廖學信(即廖學新)介紹,加入共產匪黨。與另案叛亂犯陳鴻棋、程日華成立小組會,曾在西螺鐵路邊等地開會,討論階級鬥爭及改革之使命、富農及貧農之戰法等問題。吸收周廷傭加入組織,又以言詞煽動方建成、許文和、吳晴榮及潘某等加入組織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81 | 3132 | 程飛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82 | 3133 | 童尚經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83 | 3134 | 黃 梅 | 男 | 福建, | 專科 | 50282 | 23 | 363師政治部上士 | 黃梅曾受師範教育不知忠貞為國竟于國家民族危亂之際甘心附匪參加台灣工作委員會又潛入國軍搜集情報?擬乘機策動國軍反叛又以暗語與匪方聯絡及用米湯鹽水等寫信將白犬島及本省所見分別寄往匪方.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版處死名單。 | ||||
3184 | 3135 | 黃 燕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85 | 3136 | 黃二郎 | 男 | 1915/4/4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8 | 農 | 黃二郎、唐春爐、向紅為、李新泉均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各於37、8年間,由羅城鳳介紹與葉深、林希鵬相識,39年夏經勸誘口頭參加葉深領導之匪應變會,準備於匪攻台時以糧食供應叛徒或為匪嚮導,又各於38年11月明知葉深、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容留食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86 | 3138 | 黃介石 | 男 | 1927/5/30 | 台灣,台中縣 | 50316 | 23 | 台中縣鹿港鎮第三國民學校教員 | 黃介石於37年7月,在台中市參加叛亂組織,受陳福添(另案被告)領導,成立台中師範支部,充任負責人,從事學運活動,並吸收曹乙集加入。黃介石係直接擔任支部負責人,領導叛徒進行非法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87 | 3139 | 黃文陸 | 男 | 1929/8/22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26 | 工 | 黃文陸原與蘇匪文安友善,於39年4月共同組織「漢文研究會」,經林匪紹華介由蘇匪,將其吸收正式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受蘇匪領導,曾吸收曾明達、王成家參加匪黨組織,並受其領導,同年9月間案發逃亡,至42年2月間,以參加「漢文研究會」為名,向保密局投案,圖隱瞞參加匪黨吸收分子之罪行。查王成家、曾明達之加入匪黨,係由該被告所吸收,業經其上級匪首「岡山區委會書記」蘇文安一再指證明確,而王成家、曾明達均以參加叛亂之組織分別判處罪刑確定執行各在案,事證極明,自未便任其事後狡展,圖卸刑責。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188 | 3141 | 黃世全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89 | 3142 | 黃弘毅 | 男 | 1929/7/11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自首處死,黃石巖之子 | 52004 | 25 | 台灣電力公司烏來發電所技工 | 黃弘毅於36年10月在成功中學求學時,由叛徒陳炳基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受黃雨生領導,經常開會研討共黨理論,閱讀匪黨書刊,奉命以愛國青年會名義於37年5月吸收已自首之蔡克成入會。38年8月因同組織之王明德被捕,逃往嘉義周永富家,旋隨乃父黃石巖至宜蘭山中等處躲避。同年11月進入阿里山,在湯守仁處之醬油廠工作,為阿里山武裝支部第1組組員,後疏散至崎子頭及三重溪等處41年11月出為自首未將武器報繳。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90 | 3143 | 黃玉枝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7 | 教育 | 黃玉枝李永壽曾參加呂喬木之集會討論擴展讀書會之組織各閱讀?光明報??觀察??青年修養??鋼鐵怎樣鍊成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等匪黨書刊接受呂喬木之教育集會討論支持李傳芳競選蘆竹鄉農會理事長黃玉枝因自認為黨員在大竹國民學校介紹子廖振駒書交自傳參加匪黨加以教育?介紹其與呂喬木相識。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91 | 3144 | 黃生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92 | 3145 | 黃石金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93 | 3147 | 黃佳景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94 | 3148 | 黃昌祥 | 男 | 1918/12/15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4 | 大河國民學校教員 | 黃昌祥於同年12月間,介紹黃新玉一人加入組織,而黃新玉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接受在逃之宋松財之命,將宋松財於卅九年四月間吸收之黃河滿、張阿鼎二人編為小組,由黃新玉為小組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195 | 3149 | 黃武宗 | 男 | 1927/2/16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5 | 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黃武宗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唐朝雲、軒轅國權、曾錦堂、黃武宗、何阿水、邱焜棋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96 | 3150 | 黃金寶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97 | 3151 | 黃奕耀 | 男 | 福建,同安縣 | 51142 | 24 | 航勝輪司機 | 航勝輪司機39年1月該輪奉令征用由基隆開往馬祖被告與該輪副駕駛李文土等同謀該輪及押船士兵李某連同步槍一枝駛往福建省?江縣交付中共接收獲美鈔五元暫?原籍迨40年2重?航勝輪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198 | 3152 | 黃祈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199 | 3153 | 黃秋永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8 | 木工 | 黃秋永於38年5月李來基於同年6月分別由盧老得陳文山吸收加入匪幫組織後黃秋永吸收吳明法。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00 | 3154 | 黃財源 | 男 | 1927/12/29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43 | 28 | 農 | 40年底,各匪幹行蹤暴露,撤守鹿窟,即將玉桂嶺基地交予被告陳標、陳生財及黃財源負責聯絡。黃財源受匪幹李上甲、劉學坤等吸收加入匪黨,與王新發等秘密會議數次,研究潛伏及發展工作問題,該黃財源亦引導李上甲吸收闕木田、陳新傳、陳有義及已自首之陳隆發加入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01 | 3155 | 黃國和 | 男 | 1928/11/21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5 | 小販 | 黃國和於37年底,由林鑿發介入叛亂組織,先後開會8次,并介紹趙金虎與洪進益吸收加入匪幫組織,復在桃園街內吸收不知姓名之外圍2人,由其領導,38年夏曾向空軍埔心機場不知姓名士兵,購買日式手槍乙枝,以舊台幣1120萬元轉售與簡匪潮壽等情;被告黃國和雖不供認,惟其已分別在桃園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認不諱,并有親筆所書日文自白書為據,自不容其狡賴,其於參加叛亂組織後,又吸收他人參加組織或密秘集會,陰謀叛亂,核其所為,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實屬惡性深重,罪無可逭,應依法處死刑;又其於38年夏購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02 | 3156 | 黃崇國 | 男 | 1929/3/30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2121 | 25 | 電器工 | 黃崇國、李來園均於38年夏季分別在台北市及台北縣蘆洲鄉,經另案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外圍愛國青年自治同盟,與另案匪徒陳文卿3人同一小組,受張金海之領導,李來園參加會議20次,並無內容僅係教育,由張匪金海講述偽「新民主主義」,灌輸反動思想,並學習匪黨歌曲,黃崇國又於37年4月間由已獲案叛徒許希寬,率同張金海、汪枝、潘啟義、王義隆、田進添、張硯、林增新、黃如川、盧哲德等人,赴香港受匪訓練20餘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03 | 3157 | 黃彩煥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04 | 3158 | 黃啟明 | 男 | 1924/11/12 | 台灣,高雄縣 | 52081 | 29 | 農 | 黃啟明係高雄燕巢製網廠臨時工人,於38年10月間,經同廠工友陳諒介紹認識化名高姓匪諜,遂被吸收加入匪幫,該高匪囑使黃啟明糾眾要求廠方提高待遇,如不應允,即煽動罷工,黃雖如命要求廠方提高待遇,未獲允許,但因病離廠,尚未參予罷工;又於39年6月間,在友人鄭進春宅與匪岡山支部宣傳幹事林益三相遇,聞悉林益山與匪林東福討論匪組織問題,與高匪所談相同,遂將與高匪之關係告林益三,林乃請示另案匪幹李東鍊,由李交其領導教育,旋林益三使其吸收謝先祿、陳連春等加入匪幫被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05 | 3159 | 黃淥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06 | 3160 | 黃朝如 | 男 | 99299 | 4229黃朝和? | |||||||||||
3207 | 3161 | 黃開元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08 | 3162 | 黃新玉 | 女 | 1920/10/30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2 | 農 | 黃昌祥於同年12月間,介紹黃新玉一人加入組織,而黃新玉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接受在逃之宋松財之命,將宋松財於卅九年四月間吸收之黃河滿、張阿鼎二人編為小組,由黃新玉為小組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09 | 3163 | 黃瑞聰 | 男 | 1930/9/20 | 台灣,台北市 | 52014 | 21 | 台灣大學學生 | 劉茂己、黃瑞聰、劉天福、陳繼光、陳孟和、劉裕和。黃君於38年初由另案匪徒劉占顯、劉占睿兄弟介紹參加匪幫,嗣介紹陳春德加入,且保管劉占顯轉劉茂己交予之油印宣傳品1包。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10 | 3164 | 黃義滄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11 | 3165 | 黃鼎實 | 男 | 1931/6/28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1 | 台北私立泰北中學高三上期學生 | 黃鼎實係與林秋祥同學,於38年一月由謝時和介紹加入匪黨組織,為匪桃園學生支部組織幹事,吸收並領導黨徒六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12 | 3166 | 黃嘉烈 | 男 | 1926/11/15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52200 | 27 | 台大學生 | 黃嘉烈於38年7月間經張璧坤介紹參加台灣大學工學院支部,由記王超倫監誓,歸孫進丁領導,同年9月間吸收丁桂昌加入民主同盟會組織讀書會,以知識份子新方向、中國歷史翻案等書刊供石鴻隆等閱讀,並在嘉義企圖組織學生聯盟從事學運,39年潛返嘉義變造身分證預備使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13 | 3167 | 黃榮燦 | 男 | 1916/3/9 | 四川,重慶市 | 著名的「228」國民黨軍槍殺路人木刻「恐怖的檢查」作者。 | 51180 | 36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講師 | 黃榮燦28年參加匪幫外圍組織「木刻協會」,擔任全國木協理事,在桂林、柳州等地從事反動宣傳,34年冬潛來台灣,充任人導報畫刊南虹主編,及新創造出版社社長,與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講師等職,先後參加「麥浪歌詠隊」「自由畫社」「蔡瑞月舞蹈團」及「馬思聰音樂演奏會」等作反動宣傳,並以吳乃光為新創造出版社職員,藉以掩護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恐怖的檢查」木刻作者。 | |||
3214 | 3168 | 黃碧泉 | 男 | 格斃 | 50070 | 白毛山基地圍捕時遭擊斃 | 擊斃 | 比對判決書、「民間版處死名單」、「死刑執行名單」及「歷」1p41,應係遭擊斃四人之一。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15 | 3169 | 黃賢忠 | 男 | 1912/10/25 | 廣東,陸平縣 | 高中 | 51096 | 32 | 私立義民中學教務教員 | 黃賢忠係義民中學教員,於38年3月經黎明華、姚錦共同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為匪宣傳,吸收邱興生加入,命其調查工廠員工人數及台灣回籍軍人幹部工作情形,並兼承殷啟輝意旨,連絡葉姓叛徒,企圖覓取聯勤總部方面軍事資料。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16 | 3170 | 黃藻儒 | 男 | 1909/11/2 | 浙江,平陽縣 | 49018 | 41 | 高雄要塞司令部上尉書記調高雄港?合檢驗處服務 | 於報章發表「狐狸」、「努力增產」、「禽獸世界」、「跳火坑」、「弄蛇」、「式蛙」、「逐鹿」等短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217 | 3171 | 楊 情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18 | 3172 | 楊 順 | 男 | 1926/4/5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7 | 26 | 農 | 楊 順於38年7月間,經在逃匪陳鑄鏞介紹,寫履歷表乙份,參加匪青年團組織,與蕭春源蕭清標為一小組,受陳匪之領導參予開會共十餘次,研討新聞情報,吸收黨員等問題。同年11月又介紹周清財等人參加叛亂組織,將毛匪新民主主義交予匪謝源金、陳耀棟誦讀,並奉陳匪之命刺探軍情,調查社會動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19 | 3173 | 楊 毅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0 | 3174 | 楊克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1 | 3175 | 楊志明 | 男 | 50610 | ||||||||||||
3222 | 3175 | 楊志明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3 | 3176 | 楊阿木 | 男 | 1905/5/24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自首處死 | 51094 | 48 | 農 | 楊阿木思想早年即已左傾,38年7、8月間,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勸說參加朱毛匪幫,由已斃匪幹周慎源領導,同年冬組織貧民團,擴展叛亂組織,先後吸收詹阿輝等人參加,分編小組成立支部,予以思想訓練,授以任務、38年至40年間,陸續容留匪幹林元枝、周慎源等人隱匿其住宅,共同研究匪幫理論,秘密召集叛亂會議,討論破壞電桿、鐵橋事宜,並出資購置火藥,擔任情報聯絡工作,業據被告審判中自白歷歷,洵足採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24 | 3177 | 楊俊陸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5 | 3178 | 楊恩非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6 | 3179 | 楊開雲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27 | 3180 | 楊楷歌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
3228 | 3180 | 楊楷歌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4191 | 24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旭珍吸收參加探照燈小組組織。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29 | 3181 | 楊源盛 | 男 | 1899/11/7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53 | 農 | 楊源盛與黃匪怡珍係屬親戚,于本年農曆二月間,經黃匪介紹加入匪黨,擔任屏東至台南方面聯絡員,並奉黃匪之命與匪高草經常聯絡,復將黃匪怡珍、高匪草藏匿于曾恩?、戴寬?家以避政府緝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30 | 3182 | 楊運坤 | 男 | 1922/8/1 | 台灣,宜蘭縣 | 52149 | 33 | 羅東紙廠電氣管理員 | 楊運坤於38年8月經由游陳川、游祥枋共同吸收參加匪幫後,即擔任發展組織工作,先後吸收賴牡彬、林錦源、吳秀川及吳阿順4人參加匪幫,並教育趙戊庚以備吸收,另命林匪錦源調查羅東駐軍,及命賴匪牡彬調查保警武力等,積極從事叛亂。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31 | 3183 | 楊慕容 | 男 | 安徽,青陽縣 | 49028 | 26 | 海軍總部副官處委一科員 | 楊慕容原係海軍總司令部副官處委一科員因見大陸淪陷乃意志動搖思想不正於卅八年七八月間企圖返?匪區投靠匪軍事被發覺經國防部裁定感化發交本部新生訓導處執行 | 感訓 | 死刑 | 53073案處死刑。(44)審覆字第0023號記述。 | |||||
3232 | 3183 | 楊慕容 | 男 | 安徽,青陽縣 | 53073 | 32 | 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42年春夏間撰寫「樂園集」及「感訓外感」詩文語多偏激反動如弔史達林讚揚其永遠不朽及謂感訓係全處官兵生之鬥法鼓動新生要把握三原則?打擊要害製造矛盾利用??以對付官長達成破壞感訓政策旋解部偵審中於本44年2月25日在軍法處看守所向其他押犯對政府及元首大肆攻許詆毀並譽共產黨才是土地改革真正實行者更在押房椈壑W書寫「唯有共產黨才是救國救民救濟全世界人類的光」「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標語。 | 死刑 | 死刑 | 49028案感訓。 | |||||
3233 | 3184 | 楊繼蓮 | 女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34 | 3185 | 溫訪榮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35 | 3186 | 溫勝萬 | 男 | 1898/2/13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54 | 商 | 溫勝萬係舊台共份子,光復後亦曾書寫自傳參加匪黨,素善拳術徒眾甚多,又善接骨術人事熟悉;匪幹周坤遂授意林希鵬、張旺、周耀施等以溫勝萬為工作重心,策動梁標進行新農會之組織,首由周耀施吸收溫勝萬書寫自傳參加組織,經張旺、周耀施偕同溫勝萬,持新農會章程向梁標、梁柳勸說,亦各書寫自傳參加,成立小組由溫勝萬領導,嗣後林希鵬即經常與周坤、周耀施、劉興炎、張旺、溫勝萬、梁標等,在梁標家?行匪台共情報組與中區小組會議及匪新農會組織會議。張旺、溫勝萬經常住梁標家中,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潘、梁維紹、梁維生、梁青、梁雲漢、梁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36 | 3187 | 溫萬金 | 男 | 1918/8/11 | 台灣,台北市 | 53087 | 37 | 電器商 | 溫萬金於35年夏由另案匪諜王忠賢吸收加入匪?組織閱讀匪?書刊并與另案匪諜許希寬陳焰樹等組成匪台北市工人工作委員會溫萬金負責發展電器工人工作36年5至7月先後隨王忠賢至台北縣觀音山討論組織游擊隊事宜及至嘉義與另案已決叛徒張志忠所領導之匪自治聯軍聯絡40年7月吸收另案已決叛徒廖長珇參加匪?組織41年4月?帶新台幣一千元至匪鹿窟基地供交王忠賢使用并繼續閱讀匪?書刊逾40日返?平地。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37 | 3188 | 溫懷禮 | 男 | 1913/9/7 | 河北,深縣 | 50076 | 30 | 空軍第一大隊第九中對少尉二級照相員 | 溫懷禮係空軍第一大隊第九中隊少尉二級照相員,原充前成都空軍轟炸總隊顯影員於29年年底辭職改業普通學校美術教師,36年2月間輾轉返匪區河北深縣溫家莊故鄉,獲匪偽深北縣政府殷勤招待,經數度接談後始得匪方信用而返北平,旋知事前請求復職公事經獲本部批准,於同年2月中旬趕往西安空軍第一大隊第九中隊報到工作,同年10月底復佯言其妻病故,獲准喪假一周,取道北平重返溫家莊故鄉,過年時經其表侄邢和謙介紹潛伏匪諜江楓與彼晤談,抵匪區後又先與匪偽深北縣長及偽冀中區…洩密。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238 | 3189 | 葉幼勤 | 男 | 1918/8/8 | 福建,福州市 | 70120 | 53 | 薦任6級教員 | 葉幼勤於23年間在福州中學讀書時,結識福高中學匪黨分子呂匪大超,24年暑假期間,由呂匪偕往江西贛縣旅行,道經瑞金介紹梁匪必思與之晤面,經梁匪教導匪黨思想理論二星期後,吸收其參加共產匪黨;57年9月及58年2、3月間,在屏東縣立明正國民中學初三教室,利用上課機會,向學生發表「台灣貧富懸殊,大陸生活一律平等」等言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葉幼勤(士龍、灼華) | ||||
3239 | 3190 | 葉佳裕 | 男 | 1923/10/20 | 台灣,桃園縣 | 50440 | 30 | 中壢農業學校教員 | 葉佳裕對於38年7月間,由在逃叛徒鐘尉璋吸收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雖矢口否認,但其已在苗栗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明在卷,復未能提出積極反證,其抗辯顯係狡展,不足採信,綜核犯行,除參加叛亂之組織外,復從事叛亂工作,已達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行之程度,處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40 | 3191 | 葉阿平 | 男 | 1906/3/19 | 台灣,新竹縣 | 50569 | 46 | 鄰長 | 共同被告葉阿平、羅基壽、李復鑑、鍾阿道、鍾阿千。共匪自首份子林希鵬(台共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及在逃匪犯林佳楓,38年春常至李復鑑家宣講匪黨政治,且每次均由李復鑑邀約鍾阿道、葉阿平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與李復鑑因係鄰居,相識已久,思想亦均受薰染。同年7月林希鵬以叛亂犯經政府通緝,至11月間李復鑑等5人均已知悉,但在林希鵬每隔數日或十數日偕林佳楓至渠等住所隱避時,渠等仍常供給其食宿。39年,鍾阿千、鍾阿道、葉阿平復接受林希鵬交閱「土地法大綱」、「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及「綜合文摘」等匪黨書籍,受其教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死刑,褫奪公 | 死刑 | 即葉平 | ||||
3241 | 3193 | 葉敏新 | 男 | 台灣,台中市 | 專科 | 51141 | 35 | 台北市北峰區區長兼北峰警察分局長 | 29年與共黨徒潘華接觸思想左傾38年5月間經蔡堯山介紹參加共黨組織運用區長職權從事叛亂工作先後吸收李秀山趙立權石滄庚分別成立北峰區工作委員會及太平鄉小組葉充組長暨向被告孟優年要取槍彈轉交其上級儲存準備組織山地叛亂武力繼之爭取被告孟優年策動孟在匪軍攻台時陰謀準備陣前叛變並爭取被告米蔭庭搜集情報及爭取被告蔡葵梁宏輝邱麟鴻許克剛未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42 | 3194 | 葉耀南 | 男 | 1912/1/14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3012 | 43 | 飲食攤販 | 葉耀南於38年7月在家經自首份子陳焰樹勸說,寫交自傳參加匪黨組織後,受命為匪黨在淡水河邊散發宣傳品1次,又因受命發展組織,曾向住址不明之朋友李新福試探意見,意圖吸收參加匪黨未果,嗣陳焰樹逃亡,即交由已決匪犯賴瑞發領導,曾與邱某等在台北市衡陽街成都路口小公園集會,聽講匪黨理論2次。被告對上開行為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經傳據陳焰樹到庭結證屬實。雖於本部辯稱「陳焰樹勸我參加我沒答應」及「我對李新福說明陳焰樹勸我參加匪黨意思是商酌並非想吸收」等語,但係空言翻異不足採信。被告於參加匪黨後既從事為匪宣傳與擴展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43 | 3195 | 葛 泰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44 | 3196 | 董 濤 | 男 | 52095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45 | 3197 | 詹木枝 | 男 | 1907/10/28 | 台灣,桃園縣 | 自新後處死 | 51278 | 45 | 桃園大圳水利委員會職員 | 詹木枝於35年間參加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受在逃匪首林元枝領導,與其同住1屋,38年5月間受命赴匪徒周慎源處取回手榴彈10枚交林元枝使用,同年7月間留藏逃匪周慎源、簡文宣在家居住,並對375減租政策作歪曲宣傳。同年8月中與林元枝約定在業已自首之楊阿木家晤面,並代通知林妻,俾林元枝潛行返家。39年9月該詹木枝經台灣省刑警總隊捕獲,曾報國防部准予自新戴罪圖功,至40年11月刑警總隊查悉該詹木枝被捕時未將組織完全交出,認其自新不誠,復將其逮送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新後處死 | |||
3246 | 3198 | 詹炳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47 | 3199 | 詹漢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48 | 3200 | 鄒 鑑 | 男 | 1906/2/15 | 山東,牟平縣 | 49079 | 43 | 煙台聯合中學教務主任 | 煙台聯中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原由共匪煙台市黨部委員即被告鄒鑑兼任主任,層層擴展組織,均以流亡學生身分為掩護,卅八年六月該校又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詎該被告等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並著手調查部隊主官姓名、裝備情形及要塞地形等圖,為匪徒進攻內應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249 | 3201 | 鄒萬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0 | 3202 | 廖 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1 | 3203 | 廖 朝 | 男 | 台灣,台北縣 | 格斃 | 52140 | 鹿窟基地圍捕時遭擊斃,基地連絡員 | 格斃,基地連絡員。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張炎憲鹿窟事件研究調查p158記錄李石城口述,廖氏並未遭格殺,後辦自新,訪談時尚存人間(?)。 | ||||||||
3252 | 3204 | 廖天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3 | 3205 | 廖世盛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4 | 3206 | 廖有義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5 | 3207 | 廖坤林 | 男 | 1926/6/3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27 | 雲林縣崑背國校 | 緣在逃匪諜林五地於36年潛入本省,充任雲林縣永定國民學校教員,利用同事關係,先後吸收被告廖坤林等人加入匪幫,廖坤林並任宣傳事務,經常舉行會議,散發匪幫宣傳品。施純忠、廖坤林遂吸收廖森元為匪徒,參加其工作。嗣林五地畏罪逃返匪區,改由鍾心寬領導,擴大為支部,密設永定、崙背、二崙、鹽水4小組,借讀書會名義,由廖坤林、廖森元分別吸收被告李永木、吳萬昆等人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56 | 3208 | 廖金和 | 男 | 台灣, | 52300 | 36 | 商 | 先後帶同許分郭萬福至許永傳家中介紹認識並留宿。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57 | 3209 | 廖奕富 | 男 | 1908/2/15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4 | 農 | 廖奕富、江天來均係舊台共份子,廖奕富於37年由匪幹自首份子范進生介紹與林希鵬相識,38年范又介紹與羅城鳳相識,39年5、6月間,經羅勸說口頭參加匪新農會,與羅及廖義炎同一小組,明知林希鵬、羅城鳳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屢次容留該等食宿,又函介江天來交林希鵬、周耀施為工作對象,因此江天來接受林等教育閱讀匪「土地法大綱」,口頭參加匪新農會,屢次至陳阿呆家參加匪新農會集會,聽講匪黨主義與政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58 | 3210 | 廖得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59 | 3211 | 廖森元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215 | 25 | 教員 | 38年春鍾心寬領導重行整頓擴大為支部秘設永定崙背二崙鹽水四小組分由施純忠廖坤林廖學霖廖森元擔任各該小組書記由廖坤林廖森元分別吸收被告李永木李錦榮吳萬昆等加入。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60 | 3212 | 廖瑞發 | 男 | 1910/11/29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50318 | 39 | 商 | 廖瑞發於36年3、4月間,經共黨台灣工作委員會王萬得介紹加入共黨組織後,將共黨傳單小冊子等反動刊物,交與在逃之孫大山、葉崇培閱讀,並介紹加入共黨組織,藉以取得共黨書記即支部長職務。38年2月初旬李中志組織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時,代該李中志向王萬得聯絡,並介紹李中志與奸匪蔡乾(即蔡孝乾化名吳炳清或鄭某)商洽以指導李中志進行組織該盟事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261 | 3213 | 趙世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62 | 3214 | 趙開林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63 | 3215 | 劉天照 | 男 | 山東,黃縣 | 51082 | 23 | 海軍士兵學校下士學兵 | 參加劉健勝之叛亂組織。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40)則判0143處無期徒刑。 | |||||
3264 | 3216 | 劉天福 | 男 | 1930/2/15 | 台灣,台北市 | 52014 | 23 | 大里國民學校教員 | 劉天福與同案被告劉茂己、黃瑞聰、陳孟和、陳繼光、劉裕和等人,因與另案匪諜劉占睿、在逃匪諜劉占顯2人於37年夏季在泰北中學同學,而被劉占顯、劉占睿兄弟吸收參加渠等以學術研究會名義建立之匪幫外圍組織,經常在劉茂己家集會,閱讀匪幫書刊,思想漸為匪化,劉天福並組織歌詠隊,由該隊編印「興國之鐘」刊載匪幫歌曲「大家唱」「團結就是力量」「青年戰鬥曲」「暴風雨」等煽動社會一般心理。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65 | 3217 | 劉水龍 | 男 | 1930/11/18 | 台灣,嘉義縣 | 51012 | 21 | 無 | 劉水龍密送台幣80元至山地交予劉石柱,並欲向在?叛徒李瑞東索取金錢,及正提取張中孚為劉石柱籌措之華南商業銀行票額台幣950元支票之款項途中被拘獲。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66 | 3217 | 劉水龍 | 男 | 1930/11/18 | 台灣,嘉義縣 | 54100 | 24 | 受刑人 | 劉水龍在監執行其中,經王幼石吸收,參加「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非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67 | 3218 | 劉占睿 | 男 | 1929/10/8 | 台灣,南投縣 | 高中 | 劉占顯之弟 | 51279 | 24 | 無 | 劉占睿係南投縣人,為在逃匪諜劉占顯之弟,於38年春,在其台北縣內湖鄉洲子村寓所內,經劉占顯介紹參加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經常閱讀唯物論、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同年4、5月間,劉占睿為協助其兄劉占顯發展組織,先後吸收泰北中學同學劉茂己、黃瑞聰(已另案辦)等加入匪黨,並向其宣傳及教育。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判決書記為參加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
3268 | 3219 | 劉石柱 | 男 | 1927/4/13 | 台灣,嘉義縣 | 即許石柱。 | 51012 | 24 | 無 | 劉石柱在台南監獄執行期中,於39年2月17日向同監人犯張中孚煽誘加入匪黨,及避匿山地時,使被告劉水龍供給台幣80元,並使向在逃叛徒李瑞東索取金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269 | 3220 | 劉如心 | 男 | 1917/11/27 | 廣東,韶關縣 | 49065 | 35 | 立法院立法委員 | 劉如心由港至廣州與其妹劉素娥會晤,先後2次致函其在港女友陳若勤,告以最近期間我便要到華北去考察新政治的興革和工商業,必要時我在那裡會負責1個崗位的工作,從事人民解放和建設工作,並謂在最近的將來,我便要到北京而在東北的工業機關服務,希望能到蘇聯去深造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270 | 3221 | 劉成斌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71 | 3222 | 劉坤泉 | 男 | 1926/9/1 | 台灣,新竹縣 | 初中 | 51093 | 26 | 商 | 劉坤泉於38年10月間由在逃叛徒呂榮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並奉呂匪之命於同月底吸收李國彰,同年冬吸收陳錦泉參加其組織,成立小組領導工作意圖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72 | 3223 | 劉怡有 | 男 | 福建,福鼎縣 | 無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3273 | 3223 | 劉怡有 | 男 | 福建,福鼎縣 | 無 | 55051 | 28 | 陸軍第7軍砲指部646營一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因思想傾匪不滿現實於44年3、4月間共同謀議團結新生訓導處撥入部隊之新兵發展叛亂組織待與共匪作戰時敵前投匪或連絡潛台匪諜關係攜械逃往山中建立地下武裝打游擊為匪立功由范立志負責領導何仲英劉怡有協同發展。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74 | 3224 | 劉明標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75 | 3226 | 劉茂己 | 男 | 52014 | 24 | 商 | 劉占顯劉占睿兄弟為擴張組織乃以學術研究會名義建立外圍組織吸收劉茂己黃瑞聰劉天福陳繼光陳孟和劉裕和等經常在劉茂己家由劉占睿兄弟講解匪?理論及動態。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76 | 3227 | 劉哲源 | 男 | 1931/11/5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1 | 農 | 劉哲源於經林其柏介紹參加共匪組織,亦任小組長并受命擬在雙冬地方發展組織,故於38年冬先後吸收在逃之劉興政、黃新煌等參加其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77 | 3228 | 劉家勝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78 | 3229 | 劉森出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79 | 3230 | 劉欽發 | 男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8 | 工 | 劉欽發參加組織發展羅富雄等人?任小組長在陳鳳錦門外路上開會。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版處死名單。 | ||||
3280 | 3231 | 劉萬山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8 | 農 | 劉萬山于38年間經林元枝在王阿草家介紹參加「中央委員會台灣分會農民小組」受簡文宣領導先後與簡文宣廖清祥莊金圳鄭丙丁等集會五次. | 死刑 | 死刑 | ||||||
3281 | 3232 | 劉裕仕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82 | 3233 | 劉嘉武 | 男 | 1925/9/17 | 台灣,台中縣 | 50709 | 26 | 花蓮縣平等村國民學校校長 | 劉嘉武於37年6月15日由施部生介紹加入匪幫豐原支部後,負責新社石岡鄉一帶發展組織及宣傳工作,並吸收黃士性參加,成立翁子支部,由伊擔任該支部書記,又吸收傅鍾韓參加,於36年9月底,轉至山地發展高山族工作,受施部生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283 | 3234 | 劉嘉憲 | 男 | 1931/4/8 | 台灣,台中縣 | 50070 | 20 | 新社村國民兵隊附 | 劉嘉憲由黃士性吸收加入,吸收傅鍾韓等人參加並往來於武裝基地,聯絡溝通消息,以其新社村國民兵隊附職務,盜取該鄉預印之空白國民身分證換發證明書10張,作為嘯聚山上之匪黨掩護身份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84 | 3236 | 劉福壬 | 男 | 1919/10/24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34 | 三灣鄉農會總務股長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劉福壬先與林嘉鴻、陳維芳共一小組,後被編與在逃匪徒黃元雙、黃元盛為一小組,受孫匪阿泉之領導,閱讀匪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並在農會宣傳共產制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85 | 3237 | 劉福增 | 男 | 1930/2/16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3 | 商 | 被告劉福增於38年6月間經另案匪徒陳敬賢介紹,介紹以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名,實則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學運部擔任組織幹事,經常與匪徒陳敬賢及自首份子謝詩和開會,研究討論推動學生運動工作,先後吸收吳德儀、陳慶耀等加入其組織,擴大叛亂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86 | 3238 | 劉質彬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87 | 3239 | 劉學坤 | 男 | 台灣, | 格斃 | 52140 | 鹿窟基地圍捕時遭擊斃,基地指導員 | 格斃 | 格斃,基地指導員。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88 | 3240 | 劉學勇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高德瓦號船員,隔離處置,列名民間版處死名單中,但死刑執行名單中無此人,執行情況不詳。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89 | 3241 | 劉賽慧 | 男 | 1926/9/15 | 台灣,新竹縣 | 51157 | 26 | 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技工 | 劉賽慧經黃樹滋之介紹提出自傳,於39年1、2月正式參加叛亂組織,接受黃之領導,並先後吸收另王如梁、朱偉煌等參加其組織,另企圖吸收楊水木,時常開會從事叛亂工作等情。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90 | 3242 | 劉鎮國 | 男 | 1926/9/29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26 | 八德鄉公所戶籍員 | 劉鎮國於38年10月間,經徐木火介紹參加匪幫之組織,先後受徐木火、游好文之領導,為匪八德鄉之幹部,組織新青年協會為外圍組織,於38年冬暨39年春先後吸收劉長穿等參加該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291 | 3243 | 劉耀廷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92 | 3244 | 歐振隆 | 男 | 1929/4/12 | 台灣,台南縣 | 52078 | 24 | 鹿野鄉農會會計 | 歐振隆於38年間參加在逃匪諜張璧坤領導之讀書會,與同案被告吳哲雄等人研討唯物論、辯證法等集會5次。同年10月間歐振隆復由張璧坤介紹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擔任小組長,並受張璧坤領導;參加時並書寫自傳,由匪首李潔監督及宣誓保守秘密,永遠為匪黨服務。39年春復吸收吳逸民加入其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93 | 3245 | 歐陽宮斗 | 男 | 湖南, | 50282 | 32 | 無 | 李里光參加福建人民政府台灣工作委員會?受林滔之命利用其過去在我國軍內之舊有關係率領林祥熹黃梅(?黃慧成)歐陽宮斗(?歐陽魁)陳力?至白犬島潛入前第六軍分別充任指導員及士兵等乘機刺探軍情策動官兵反叛?擬破壞軍事倉庫歐陽宮斗黃梅等為擴大其叛亂工作乃各離開其原部隊黃梅改名黃慧成混入前第六軍第三六三師歐陽宮斗擬混入前第十九軍尚未進入。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94 | 3246 | 潘大貢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1142 | 32 | 航勝輪水手 | ?門市海員工會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心小組副組長兼航勝輪小組長。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95 | 3247 | 潘承德 | 男 | 1908/9/3 | 江蘇,宜興縣 | 51068 | 43 | 金瓜石瓜山國民學校 業瓜山國民學校校長 | 潘承德於30年8月間,在上海經女匪陳月仙之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上海教育界聯合會,充任總代表,從事秘密活動,嗣因身份暴露取得上級許可,於35年11月來台迨37年4月,就任台北縣瓜山國民學校校長時,復與匪徒陳澤民(化姓錢)聯絡,經其介紹受匪首蔡孝乾領導,吸收該校教職員方碩德、林學禮參加叛亂組織,命其宣傳匪共主義,企圖控制金瓜石礦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296 | 3248 | 潘勝治 | 男 | 1921/11/29 | 台灣,台中市 | 50297 | 33 | 農 | 潘勝治於37年春,由何嵩岳引見舊友在逃李匪舜雨後,由李匪灌輸匪幫思想,勸誘參加組織,潘允予考慮,李匪即使其吸收組織農民,潘乃暗中破壞375減租施政,與王錫珪談論於匪攻擊台灣時,應準備武器保護工廠,復於39年4月間,賴朝成因叛亂案被捕脫逃後,囑使不知情之余松柏帶至潘家中藏匿約20日,。37年初,何嵩岳等至潘家中,聽聆潘攻訐政府言論。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297 | 3249 | 潘溪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298 | 3250 | 滕筱昌 | 男 | 江蘇, | 大學 | 54012 | 30 | 台鹼高雄廠電解工場值班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299 | 3251 | 蔣純烷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00 | 3252 | 蔡三元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01 | 3253 | 蔡文仲 | 男 | 1912/10/20 | 江蘇,東台縣 | 65005 | 58 | 中國漁業公司海員黨部幹事 | 蔡文仲29年冬,經何晴波吸收參加匪黨,並接受任務,將調查各教員對匪反應情報,供給何匪,於38年5月來台潛伏。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3302 | 3254 | 蔡水岸 | 男 | 1926/6/12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5 | 農 | 蔡水岸於39年2月間經匪林益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與張耀東、林東福共一小組,由林匪益三領導開會十餘次,討論時局及吸收黨員問題,並介紹林金助、柳水玉、方壽玉等3人,交與林匪益三教育,並吸收邱宗發、鄭登雲為準黨員,又奉林匪益三之命調查有產階級及地主姓名、財產,作為將來清算對象,閱讀「政治運動A B C 」、「利潤」、「資本主義論」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03 | 3256 | 蔡竹安 | 男 | 1912/5/6 | 江蘇,東台縣 | 65005 | 58 | 農業化工廠工人 | 蔡竹安於29年冬,受匪派任東台拼茶區馬莊鄉鄉長,為匪徵伕徵糧,推行「二五減租」,30年4月間,經袁姓匪幹吸收參加匪黨,38年經舟山撤退來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3304 | 3257 | 蔡西涵 | 男 | 1899/6/22 | 台灣,雲林縣 | 舊台共 | 52028 | 52 | 商 | [檔]5581-92、[檔]502089 | 被告蔡西涵係台灣日據時代左傾之「赤色祈願會」(即文化協會)份子,於38、9年間,與張溜、吳復、蔡添丁等邀同吳沼木及陳明新2人,改組為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經常在家集會,除傳閱匪黨書籍「蘇聯內幕」、「美國資本主義批評」等書,共同研討如何宣傳共產主義、如何攻擊政府施政、如何計劃反抗政府及如何準備協助共黨進攻台灣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05 | 3258 | 蔡志愿 | 男 | 1941/12/14 | 台灣,雲林縣 | 53027 | 23 | 無業 | 蔡志愿於38年底經另案被告張棟材吸收參加匪黨為候補黨員,受命吸收賴命郁、蘇明哲加入,於39年2月又受命組織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吸收黃萬斛、余健敏及蔡再修、江槐村與蘇明哲、賴命郁等每週或隔一週在其宿舍領導集會,2次宣講匪黨理論,攻訐政府,傳閱匪黨書刊,同年4月逃亡後又將江槐村、蘇明哲、賴命郁等關係交由另案已決叛徒金木山連絡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06 | 3259 | 蔡宗義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07 | 3260 | 蔡金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08 | 3261 | 蔡金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09 | 3262 | 蔡長聽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10 | 3263 | 蔡俊峰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11 | 3264 | 蔡炳紅 | 男 | 1931/2/12 | 台灣,台南市 | 50726 | 20 | 台南市公園國民學校教員 | 蔡炳紅參加叛亂組織參加高鈺鐺所召之集會接受反動教育。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5年 | |||||
3312 | 3264 | 蔡炳紅 | 男 | 1931/2/12 | 台灣,台南市 | 53044 | 25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新生 | 蔡炳紅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亦屢次密函已決叛亂犯黃采薇教育其「要打破小圈子主義」「我們是走?眾路線的」等匪?理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3313 | 3265 | 蔡浴康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14 | 3267 | 蔡添丁 | 男 | 1901/12/18 | 台灣,雲林縣 | 舊台共 | 52028 | 50 | 農 | 吳復、蔡添丁、蔡西涵與已故吳丁炎及在逃匪徒張溜,均係台灣日據時代左傾之赤色祈願會(即文化協會)份子,38、9年間,由張溜、吳復、蔡添丁、蔡西涵邀同吳丁炎之子吳沼木、女婿陳明新,重加組織,改隸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計自38年9、10月至40年3月,吳復、蔡添丁、吳沼木各約參加集會十餘次,集會時除傳閱匪黨書籍「蘇聯內幕」及「美國資本主義批評」等書并共同研討如何宣傳共產主義、如何攻擊政府施政、如何計劃反抗政府、及如何準備協助共黨進攻台灣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蔡添登。 | |||
3315 | 3269 | 蔡堯山 | 男 | 1912/3/10 | 台灣,彰化縣 | 50576 | 40 | 商 | 蔡堯山經叛徒廖瑞發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後,受其領導利用其任台灣省參議會職員機會,蒐集該會各種資料,復利用其時任台北縣北峰區署民政課長身份,將該區所屬烏來南澳太平三個山地鄉地圖及概況蒐送匪徒作為共匪在山地工作之參考,另將在逃匪徒潘溪圳等藏於太平鄉山林中,派匪幹魏朝福任南澳鄉金岳國民學校校長,為匪從事山地活動,並吸收莊阿開參加組織,發展共匪在台勢力。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16 | 3270 | 蔡福泉 | 男 | 1926/11/1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29 | 工 | 蔡福泉於39年夏,在高雄縣彌陀鄉經另案處決叛徒蘇文安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受李匪媽兜領導,任匪「岡山區工作委員會」之「組織幹事」,曾吸收蔣連芳(已另案判刑)參加匪黨組織,並利用「結拜會」、「觀月會」等名義引誘吸收馬崑泰、洪登財、梁輝、王坤贏、黃祈德、陳清泉、蔡定棟、何阿老(均已另案判刑)莊丁泮(已自首)等參加其匪黨外圍組織,39年至40年間復向蔣德福、陳朝山、黃鴛(又名黃新贊)宣傳匪幫謬論,並交閱「論青年修養」等反動書籍。40年5月獲悉其組織經政府偵破,乃開始逃亡,至41年12月底以竄匿無途,乃向高雄縣警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17 | 3271 | 蔡鐵城 | 男 | 1923/11/3 | 台灣,台中縣 | 228 | 47228 | 28 | 台中縣議會事務員 | 36年參加228暴亂,經判處有期徒刑4年,執行中於38年和談破裂後,撰寫「罵」詩文及「獄中創作集」 | 04年 | |||||
3318 | 3271 | 蔡鐵城 | 男 | 1923/11/3 | 台灣,台中縣 | 228 | 52300 | 31 | 台中縣議會事務員 | 蔡鐵城於34、5年間參加郭明哲之社會科學研究會,又經羅秋榮介紹參加廖學銳之讀書會,研究匪黨書籍,閱讀新華日報、大公報、文匯報、社會主義之路、克魯泡特金互助論等匪黨書刊。36年參加228暴亂,經判處有期徒刑4年,執行中於38年和談破裂後,撰寫「罵」詩文及「獄中創作集」,以及日記備載政府不欲和平、破壞停戰協定等攻擊政府、詆毀元首言論投稿力行報,煽動人民仇視政府,其自詡為共產主義革命者,劃分革命3步驟:1、以文化工作宣傳主意和政策,使人民信仰共產主義。2、爭取民心,組織群眾,使人民擁護共產主義…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19 | 3272 | 鄭如霖 | 男 | 1927/9/12 | 台灣,台中市 | 50297 | 27 | 台灣電力公司北部火力發電所工務員 | 鄭如霖於38年1月間,經已處決叛徒莊朝鐘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自首分子賴朝成加入,並以匪旗交賴朝成轉交余松柏保管,旋於調往基隆工作時,受莊匪指示,在基隆設法擴大組織尚無進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20 | 3273 | 鄭臣嚴 | 男 | 1921/10/26 | 廣東,饒平縣 | 專科 | 50021 | 30 | 台灣省警察學校訓導員 | 陳平吸收鄭臣嚴、王隆煜、吳作樞、陳華等4人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繼由王隆煜、鄭臣嚴介紹林君加入,因鄭為警察學校訓導員,又吸收該校第一期學生龍道典、龍亞電、方飛、李維特。39年元旦,鄭赴高雄,向該龍道典等個別談話時,方飛繪要塞一圖,龍亞電繪港口一圖,均由龍道典轉交鄭臣嚴。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321 | 3274 | 鄭重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22 | 3275 | 鄭海樹 | 男 | 1922/1/13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0598 | 30 | 教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被告邱焜棋、梅衡山、施志聰、陳溪等施行強暴脫。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323 | 3276 | 鄭崇岳 | 男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99099 | ||||||||||
3324 | 3277 | 鄭清標 | 男 | 1929/1/20 | 台灣,高雄縣 | 50430 | 24 | 高雄水泥廠工人 | 被告周清連、簡開用吸收被告鄭清標等加入台灣省工委會匪幫組織,參加會議2次等事實,業據各該被告供認不諱,互證屬實,核與解案原卷相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25 | 3278 | 鄭圍麟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26 | 3279 | 鄭祺清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27 | 3280 | 鄭團麟 | 男 | 1912/11/23 | 台灣,屏東縣 | 專科 | 52002 | 41 | 教員 | 鄭團麟於37年1月間,由自首分子李丁福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與李丁福及羅冬梨為一小組,先後開會5次討論如何擴大組織、吸收黨員等問題,復奉李丁福之命,擔任林邊方面宣傳組織工作,38年5月再奉李丁福之命刺探軍事消息,乘勞軍機會獲得之林邊駐軍數目報告李丁福。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28 | 3281 | 鄭福春 | 男 | 1906/12/9 | 河北,天津市 | 50751 | 45 | 鐵路局科長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29 | 3282 | 鄭震千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30 | 3283 | 鄧銅章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31 | 3284 | 盧 奎 | 男 | 廣西,隆安縣 | 53170 | 25 | 陸軍軍官學校馬匹管教所二等兵 | 組織偽精忠隊意圖顛覆政府又吸收同連上士班長王連成加入其叛亂組織王連成乘在聯勤第五十五醫院養病機會吸收患者王廷瑞馬玉芳未果盧奎復草擬軍中心理分析及軍中党員活動調查企圖擴大叛亂,私藏手彈,計劃置於官校閱邱台下俟蔣介石來閱兵時引爆。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32 | 3285 | 盧朝元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8 | 關嗣國校教員 | 郭老富於38年5月間經盧老得(自首)吸收加入匪幫組織由陳文山(已處決)領導以智識座談會為掩護先後集會十餘次該郭老富復吸收盧朝元楊德政加入該會。 | 10年 | 死刑 | 列名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33 | 3285 | 盧朝元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 ||||||||
3334 | 3286 | 盧鏡澄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2)安度字第0243號為盧魏澄 | 53054 | 27 | 農 | 盧鏡澄於37年未由盧老得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并介紹李來基與陳文山吸收加入。 | 死刑 | 死刑 | 陳文山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35 | 3287 | 蕭明華 | 女 | 廣東,潮陽縣 | 大學 | 于非之妻 | 50751 | 29 | 師範學院教員 | 在逃主犯于 非之妻,于 非於389月間自北平潛?台灣?負責領導文化組織展開諜報策反等任務?該于 非在台何吸收黨羽秘密集會展開思想滲入搜集情報及企圖設立電台等事實蕭明華非唯知情且曾分擔幫助繕寫傳遞信函並代于非向李學樺籌集旅費接見人員指示工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36 | 3288 | 蕭春進 | 男 | 1919/5/29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3 | 田美國民學校教員 | 蕭春進於38年1月間,經在逃之孫阿泉介紹,在宋松財家參加朱毛匪?,吸收古滿興、鍾錦英二人,領導徐鼎房、黃昌祥擔任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南莊分部南埔小組」組長,開會討論吸收叛徒、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並由在逃之宋松財指示籌款購置武器,以及受其交與之「光明報」「怎樣做共產黨員」等書刊轉付黃昌祥、徐鼎房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37 | 3289 | 蕭春源 | 男 | 1922/12/18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7 | 30 | 農 | 蕭春源於38年7月間經陳燽鏞介紹參加匪青年團組織,與匪楊 順、蕭清標等為一小組,參與開會共6、7次,研讀光明報、新民主主義論等反動書籍。同年10月間,復吸收紀進春、傅阿和加入匪黨組織,並奉陳匪之命擾亂社會秩序,調查駐軍情形。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38 | 3290 | 蕭彩祥 | 男 | 1906/12/17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46 | 農 | 蕭福丁於本年二月初,經蕭彩祥攜黃匪怡珍至伊家藏匿共十五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39 | 3291 | 蕭清標 | 男 | 1920/1/9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7 | 32 | 農 | 蕭清標於38年2、3月間,經陳匪鑄鏞介紹參加匪青年團組織,與楊順、蕭春源為同一小組,參予開會共4次,研討農民青年團問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40 | 3292 | 蕭謀成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41 | 3293 | 賴天印 | 男 | 1929/10/2 | 台灣,台中市 | 專科 | 邱樹南之表弟 | 52006 | 24 | 農 | 賴天印於37年6月參加已處決匪徒施部生之匪台人民解放軍,研究匪理論,並搜購軍事槍彈,而著手實施計劃擴大匪武裝組織,散發匪土地法大綱及偕同陳來丁等人去大坑山開會加強聯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並有在其住宅查獲之大批槍彈、武裝組織計劃書、游擊裝備計劃、宣傳綱領、匪區廣播抄件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42 | 3295 | 賴傳盛 | 男 | 1916/7/26 | 台灣,屏東縣 | 小學 | 52002 | 37 | 農 | 賴傳盛於38年2月間由李丁福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先後開會5次,利用「375」減租會為掩護祕密吸收會員,擴展組織,並受李丁福之命擔任佳冬方面宣傳事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43 | 3296 | 賴嘉武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44 | 3297 | 賴鳳明 | 男 | 99099 | ||||||||||||
3345 | 3298 | 遲紹春 | 男 | 1927/3/4 | 山東,文登縣 | 大學 | 51276 | 24 | 國防醫學院學生 | 遲紹春係國防醫學院學生,39年春,遲紹春經另案被告葛仲卿吸收參加匪幫組織,由葛仲卿指示努力為同學服務,起模範作用,吸收優秀同學備於共匪攻台時起而控制學校,保護財產,嗣遲紹春於39年夏初,先後吸收李勉、王孝敏加入匪之組織,成立小組由葛仲卿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346 | 3299 | 霍振江 | 男 | 河北,清苑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藥科卅五期學生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47 | 3300 | 駱雲騰 | 男 | 1918/1/18 | 台灣,台北市 | 初中 | 駱雲龍之兄 | 59080 | 43 | 竹南造紙廠技工 | 駱雲騰於37年春,經周生介紹,參加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參與小組會議約四、五次,並研讀「唯物論」等匪黨書刊。37年夏,駱雲騰經廖瑞發指導,與陳焰樹、周生發等組織匪黨「台北市司機工會支部」,駱雲騰任支部委員,分負宣傳及組織等工作。開會約十餘次,商討以台北市司機工會為爭取對象,發展組織。駱雲騰又先後吸收蔡廷壁、黃坤地,劉火炭等三人參加匪偽組織,擴大匪黨陣容。 | 死刑,褫奪公權,沒收財產。 | 死刑 | |||
3348 | 3301 | 龍亞電 | 男 | 湖南, | 專科 | 50021 | 26 | 高雄港警所警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49 | 3302 | 龍道典 | 男 | 湖南, | 專科 | 50021 | 26 | 高雄市警察局警員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50 | 3303 | 戴水德 | 男 | 1929/10/8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5 | 工 | 戴水德於39年12月由匪林東福介紹加入許 暢組織之豬肉會,40年2月間正式加入匪幫,並介紹許火樹、朱保護加入匪組織,而與許火樹、許暢為一小組,參與開會3次,討論社會不平現象及時局問題,閱讀「故鄉」、「政治學ABC」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戴永德。 | ||||
3351 | 3305 | 戴金豆 | 男 | 1929/2/3 | 台灣,高雄縣 | 50430 | 24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人 | 同案被告周清連假藉豬肉會名義於40年1月至4月吸收同廠工人戴金豆等分別參加匪幫組織,經常舉行會議,戴金豆並參與會議一次。上開事實業據被告直認不諱,互證屬實,核與解案原卷均相符合。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52 | 3306 | 戴秋霖 | 男 | 1928/10/1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25 | 工 | 戴秋霖於39年12月間,在橋頭糖廠內,經林匪益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吸收李文通、戴順皆加入,受林匪益三領導,參與開會2次,討論時局及社會貧富問題,閱讀「日人統治」、「故鄉」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53 | 3307 | 戴書勳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54 | 3309 | 謝 達 | 男 | 1893/3/10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1091 | 59 | 農 | 謝達因其子謝秋陽與叛徒廖學信同在雲林縣虎尾糖廠工作,互有往來故相熟識,乃該謝達因受其誘惑於38年3月間,經廖學信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充任小組長,先後對張順視及同案另行處分之陳百合宣傳將「列寧與蘇聯」等反動書籍交與閱讀,並吸收陳明和張順視二人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55 | 3310 | 謝舍波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56 | 3312 | 謝桂強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57 | 3313 | 謝清風 | 男 | 1925/12/7 | 台灣,台南縣 | 50173 | 30 | 工 | 謝清風(化名唐奕成、阿象、邱榮珍)於38年6月間,經另陳山水介入組織,受李份領導,與郭雙才、孫輝星、暨陳山水同一小組,曾集會討論如何從事叛亂活動及發展組織等凡5、6次,並先後展開群眾工作在唐榮鐵工廠向周瑞勳等30人施以誘惑教育,因身分暴露,離高雄至台北往訪在逃幹孫古平(化名林永茂),並與孫輝星、郭雙才同轉赴梵梵番社,復先後化名唐奕成、阿象偕楊運坤至花蓮耕種,並偷得邱榮珍身分證加以變造行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化名唐奕成、阿象、邱榮珍 | ||||
3358 | 3314 | 謝富禮 | 男 | 1912/8/25 | 廣東,欽縣 | 54095 | 44 | 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編審 | 謝富禮38年賦閒居住廣州,同年10月廣州陷匪前1日即逃離廣州住香港,月餘後即欲返粵投匪,並謀為匪立功以作投靠資本。同年10月受凌維素之指使,自香港往澳門向張瑞貴之妻陳靈機遊說,以保全張之地位等為餌,囑其勸張瑞貴率部投匪,經陳靈機駁斥,其計未逞;同年農曆自行投身匪區,並出任廣東花縣文崗小學校長,並於匪幹至村中收繳民槍時,勸說村中民眾將槍繳出。39年7月因恐受匪清算,又潛離匪區至香港輾轉來台。上開事實已據在偵審中供認不諱,雖辯稱見陳靈機並非存心遊說,並否認有向眾勸說等情,惟既據陳靈機到庭結證,且被告在本部保安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59 | 3315 | 謝運石 | 男 | 1919/3/11 | 台灣,苗栗縣 | 52022 | 33 | 農 | 謝運石於39年2月間由匪楊先進介紹在伯公廟參加匪中國共產黨人民解放軍三民主義同志會,參與開會3次,討論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60 | 3316 | 鍾水寶 | 男 | 1921/1/10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31 | 桃園稅捐稽徵處檢查員 | 鍾水寶於39年3月經匪幹游好文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361 | 3317 | 鍾志玉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62 | 3318 | 鍾國輝 | 男 | 1909/3/3 | 台灣,高雄縣 | 50296 | 43 | 無 | 鍾國輝在36年1月間任教於基隆中學,由同事即在逃之奸匪基隆市工作委員會工委藍明谷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利用教學向學生解釋時事灌輸左傾思想,先後吸收同事林?香、鍾里志及其妻蕭聖蘭(即蕭志明)入黨,嗣因病辭職回鄉,於三十八年夏與高雄潮州中學教員劉特慎連絡,聽劉囑咐受屏東邱連球指點發展農村,進行減租運動之鬥爭工作,迨基隆中學案發乃畏罪逃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即鍾桂棋 | ||||
3363 | 3319 | 韓誠生 | 男 | 1922/7/26 | 浙江,蕭山縣 | 70025 | 48 | 聯勤總司令部少校 | 韓誠生幻想國共合作,建設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台灣省改隸「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自53年3月至54年3月間,先後撰印「致總統公開信」「書後六問」等,詆譭元首,攻訐政府,煽惑人民共起推翻政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自治委員會臨時主席韋大成」及「台灣省人民解放軍總司令黃同」之名銜函送各學校校長、教授、及軍政首長、議員等,以及越南等國駐華大使館及美國新聞處,迨54年7月間,又撰以「中華民族團結抗美宣言」,未及印發即被查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及「致 總統公開信」「書後六問」「各學校校長、 | 死刑 | |||||
3364 | 3320 | 禮金龍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65 | 3321 | 簡文憲 | 男 | 1909/10/18 | 台灣,宜蘭縣 | 50049 | 41 | 工 | 簡文憲於39年間因匪嫌案在本部偵查時因乏為匪事證未予判處罪刑以其思想不正發交本部新生訓導處感化六月經本部於39年9月14日以(39)安澄字第二四四四號代電呈奉國防部同年9月29日勁助字第八二○號批答核准。 | 感化6月 | 感化6月 | (43)審三字第0121號記述 | ||||
3366 | 3321 | 簡文憲 | 男 | 1909/10/18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45 | 工 | 簡文憲於38年6月由游陳川吸收參加匪黨組織,先後介紹楊堅鋒、張火樹、陳坤鐘加入匪黨;並約林城柏參與叛亂集會2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及發展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67 | 3322 | 簡阿龍 | 男 | 1925/1/20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6 | 工 | 簡阿龍於38年冬,參加叛亂組織,吸收在逃之何阿坤詹俊深詹榮琳邱水福等人加入。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68 | 3323 | 簡國賢 | 男 | 1917/2/20 | 台灣,桃園縣 | 54028 | 37 | 寫作 | 簡國賢於38年6月間,經簡萬得、徐木火介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桃園地區負責人,至同年10月復經自首份子黃培奕介紹成為正式黨員,39年間吸收邱順興、郭成、顏將興等人擴大組織,擔任發展群眾宣傳等工作、參與張志忠主持之集體學習會,38年12月任小組長,負責教育幹部及理論研究,至39年6月間因13份基地危險,流竄各地,至42年12月17日被捕前仍繼續從事叛亂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69 | 3324 | 簡進軍 | 男 | 53066 | 29 | 工 | 39年初由王忠賢煽誘參加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任小組長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加?外圍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五百餘元作叛亂費用圖以非法方法從事?覆政府。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70 | 3325 | 簡開用 | 男 | 1929/8/25 | 台灣,高雄縣 | 50430 | 24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技工 | 被告簡開用於39年10月間,經自首分子高雄煉油廠技工許開傳吸收加入匪幫。40年2月與同案被告周清連、張文興,在張文興家密設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由許開傳任書記,周清連充組織幹事,被告充任傳宣幹事。散佈匪幫傳單,經常在張文興家及其宿舍等處開會。並假藉借豬肉會名義於同年1月至4月,先後吸收同案被告即同廠工人林森田、戴金豆、方豆埔、許上明、許文治、蔡清山,以及高雄水泥廠工人鄭清標等加入匪幫。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71 | 3326 | 簡萬得 | 男 | 台灣, | 格斃 | 99099 | (41)安澄字第3617號、(41)安潔字第2466號述明萬得已格斃 | 格斃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72 | 3327 | 簡錫煌 | 男 | 1928/4/23 | 台灣,台北縣 | 格斃 | 54050 | 26 | 不詳 | 國防部軍法局轉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函覆,該部確無簡錫煌涉案裁判資料,另據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3)審3字第92號張潮賢等叛亂案件之判決書記載:「張潮賢於38年8月間經簡匪錫煌(已擊斃)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積極活動。」 | 擊斃 | 擊斃 | (43)審三字第92號述明「簡錫煌已擊斃」。 | |||
3373 | 3328 | 藍明谷 | 男 | 1919/6/5 | 台灣,高雄縣 | 50708 | 31 | 基隆中學教員 | 藍明谷係本省高雄縣人,早年旅居大陸,光復後於民國35年底返台,36年1月間撰寫自傳加入匪幫後,轉任基隆中學教員,與該校前任校長鍾浩東等人,秘密推行叛亂工作,吸收鍾國輝等人加入,並成立該校匪支部,由鍾浩東任書記,藍君任委員,復擴大組織,與鍾浩東、李蒼降密設匪基隆工作委員會,發展地區及工人組織。案經藍君自認不諱,核與另案被告鍾國輝之供證、鍾浩東等叛亂案原卷及藍君在台灣省警務處之自白均相符合,犯情極臻明確。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374 | 3329 | 顏子清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75 | 3332 | 魏文賢 | 男 | 1931/5/15 | 台灣,南投縣 | 53200 | 23 | 竹山鎮公所戶籍員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均於38年在台北大安印刷廠工作,同年8月中旬及9月間兩次,由在逃叛徒劉述生召約其3人,並另案被告蕭慶璋、自首份子吳金、及下落不明之王正雄、邱登聰8人,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有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同年10月間,劉耀庭等3人均被劉匪述生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2、3日後復召集開會,由劉匪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且謂政府腐敗,共匪不久即解放台灣,大家忍耐,各自努力等情。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於蘇土等叛亂案內因乏事證均以明知匪諜不告密檢?罪起訴擬判嗣後本部於辦理吳金自首案發現前情呈奉國防部同年九月二日(42)廉龐字第二一四五號令准予撤銷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三人原判決發還另審 | ||||
3376 | 3333 | 魏勝萬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77 | 3334 | 魏德旺 | 男 | 50730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78 | 3335 | 羅水塗 | 男 | 1924/5/26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2008 | 28 | 台灣鐵路管理局主計處審核課司事 | 羅水塗於38年12月間經匪莊朝基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奉莊匪之命吸收羅石木加入組織,飭其與葉匪秋鐘聯絡,亦均閱讀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79 | 3336 | 羅宏順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80 | 3337 | 羅定天 | 男 | 1922/8/26 | 雲南,昆明市 | 50015 | 29 | 無業 | 羅定天於36年3月間,經錢堅介紹加入匪幫,至37年8月,由陳琢玉領導,負責整理、保管幫內文件、簡報,收錄新華社廣播,迨至38年12月間,更由匪黨在台負責人指定負責建立電台事宜,並領導同幫王義火,協同進行籌建電台,由羅定天交予新台幣360元,購買無線電器材,裝設收報機、發報機,因器材不易購集,致電台亦未建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381 | 3339 | 羅雨祥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2 | 台灣省鐵路嘉義機務段司機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支部書記曾木根吸收潘弘杉林水清陳沙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等人迭次召開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由李媽兜主指定羅金成為該支部宣傳組長羅雨祥擔任組織組長藍春盛被任為該部組訓組長由書記曾木根業承李媽兜之命領導從事叛亂。 | 死刑 | 死刑 | 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3382 | 3340 | 羅秋榮 | 男 | 1913/7/31 | 台灣,台中縣 | 52300 | 41 | 商 | 羅秋榮於35年12月間由廖學銳介紹加入讀書會,並轉介蔡鐵城參加,研究匪黨主義及負責講解;嗣經廖學銳勸誘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未果,39年間曾代郭錕銘轉知郭萬福至潮州藏匿,同年底供給叛徒廖金和新台幣150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83 | 3341 | 羅基壽 | 男 | 1897/11/24 | 台灣,新竹縣 | 50569 | 54 | 鄉民代表 | 共匪自首份子林希鵬(台共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及在逃匪犯林佳楓,38年春常至李復鑑家宣講匪黨政治,且每次均由李復鑑邀約鍾阿道、葉阿平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與李復鑑因係鄰居,相識已久,思想亦均受薰染。同年7月林希鵬以叛亂犯經政府通緝,至11月間李復鑑等5人均已知悉,但在林希鵬每隔數日或十數日偕林佳楓至渠等住所隱避時,渠等仍常供給其食宿。39年,鍾阿千、鍾阿道、葉阿平復接受林希鵬交閱「土地法大綱」、「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及「綜合文摘」等匪黨書籍,受其教育。葉阿平、李復鑑、羅基壽並經介紹加入匪黨新竹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死刑,褫奪公 | 死刑 | |||||
3384 | 3342 | 羅興坦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85 | 3343 | 譚勝福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86 | 3344 | 譚惠先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87 | 3345 | 譚敦熚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88 | 3346 | 蘇 土 | 男 | 1919/5/20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處死刑 | 53058 | 35 | 工 | 蘇土經匪徒王再傳(已另案緝獲)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受王匪再傳及在逃叛徒蘇宛明(化名老鄭)與另一不知姓名自稱上級之匪徒共同領導並介紹黃山地(已自首)一同加入匪幫;復介紹潘怡興(已自首)參加未允,惟借得其山地供王匪等搭蓋房屋建造基地,後向台北縣汐止鎮舊莊警察派出所自首後,因受王匪等責罵,復將自首經過詳情告知,並促王匪等潛逃,其後政府工作人員隨往指捕匪徒,於中途車次遇自稱上級之匪,非特故不指認反暗示逃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89 | 3347 | 蘇 江 | 男 | 1926/10/1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5 | 警士 | 同案被告曾福禮於38年12月間任職玉井鄉糖廠警衛隊隊長,參加朱毛匪幫,積極執行組織指示,以其職務之便,組織該廠警士蘇江等人,分為2組,領導團結其警衛力量,以?匪幫攻台時,作為內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390 | 3348 | 蘇文安 | 男 | 1922/10/24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1 | 農會職員 | 蘇文安經李武昌介紹加入組織後,復介紹李文興等加入匪組織,並另組研究會,吸收李裁、李金城、吳榮泰……等為會員,閱讀「青年修養」、「新民主主義」、「貧乏物語」、「唯物論」、「資本家策略」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91 | 3349 | 蘇克( )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92 | 3350 | 蘇金進 | 男 | 1929/12/15 | 台灣,台北縣 | 51024 | 23 | 無 | 蘇金進39年5月間,由在逃叛徒陳清要介紹參加匪潛台武裝組織青年工作隊,並以其住所供陳清要等之物件為轉寄匪窟之處所,同年六月預備接管大埔國民學校財產及同年十月間引誘陸軍士兵吳學良攜械逃叛。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3393 | 3351 | 蘇榮生 | 男 | 1929/6/3 | 台灣,台北市 | 52190 | 24 | 水利局三星工程處工程員 | 蘇榮生於38年9月間,經林姓匪幹介紹,在斗六鎮公園參加匪斗六地區組織,初受林匪領導,繼由張萬枝(另案被告)領導,與張萬枝、林炳欽3人同為匪斗六地區委員,化名莊永生,領導林內小組鄭水順、張天經及水利小組李張瑞等人,經林匪許可,而授意李張瑞發起組織讀書會,事後曾將組織情形、參加讀書會人數暨已參加匪之組織者之名冊報其上級,並奉指示考核讀書會人員,備供吸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394 | 3352 | 蘇爾挺 | 男 | 1929/10/2 | 浙江,永嘉縣 | 大學 | 50111 | 22 | 台?大學經濟系一年級學生 | 思想不穩成為匪諜爭取之對象。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3395 | 3352 | 蘇爾挺 | 男 | 1929/10/2 | 浙江,永嘉縣 | 大學 | 51276 | 23 | 受刑人 | 蘇爾挺原係思想左傾份子,在台灣大學參加耕耘社,與于 凱交誼親密,39年6月因匪嫌羈押本部看守所時,由于 凱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組織,于凱認其罪嫌輕微,料可獲釋出獄,乃將花蓮陳錫祺、遲紹春及其女友柳 露等下級組織交蘇爾挺,囑於獲釋出獄後,重新整理領導,台灣大學方面亦交其負責,該蘇爾挺在押時曾致函另案被告姜民權、盧覺慧,約定秘密通訊辦法,勉其繼續叛亂工作,囑彼將來移送台北監獄時,應從事情報破壞教育組織及準備緊急應變等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3396 | 3354 | 顧振焜 | 男 | 1923/10/1 | 台灣,彰化縣 | 55074 | 23 | 商 | 被告顧振焜於38年1月間,經另案判決之叛徒呂煥章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另案判決被告李繼仁、簡慶雲同一小組,充任匪北斗支部委員,於同年7、8月間,吸收盧漢魁參加匪盟組織,並為呂匪煥章翻印匪書「論新民主主義」、「土地政綱」等,且調查彰化秀山花壇兩國民學校內之國軍數量、裝備,39年11月間,向本部投案。被告顧振焜,於39年11月間,向本部申請自首時,對於38年1月間,由李繼仁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呂煥章、簡慶雲等為同黨等情,固據自首不諱,惟關於曾任匪北斗支部委員吸收被告盧漢魁加入叛亂之組織,為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397 | 3355 | 顧時年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3398 | 3356 | 簡永松 | 男 | 1947/2/15 | 台灣,嘉義縣 | 71025 | 23 | 學生 | 王桂儒平日經常閱讀匪「新民主主義論」等書,致思想傾向匪共,58年9月間結識簡永松,見其思想亦屬偏激,遂沆瀣一氣。同年12月,王桂儒草擬「台灣人民民主解放陣線政治綱領」、「人民革命計劃方案」交與簡永松閱覽,隨陰謀議成立「台灣人民民主聯合解放陣線」,以武力推翻政府,嗣後復以收音機收錄匪播,由王桂儒撰寫「台灣人民當前的革命路線問題」等文稿,并購買鋼版、臘紙、鐵筆,計劃將上述資料印刷,以廣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新民主主義論」一冊、「台灣人民民主聯合解放陣?政治綱領」「人民革命計 | 徒刑6年8月 | |||||
3399 | 3357 | 陳醒奮 | 男 | 1917/9/24 | 福建,同安縣 | 67049 | 50 | 台北市永德製粉工廠會計 | 陳醒奮於38年10月廈門陷匪後,繼續留任廈門利達輪管理員,40年間,利達輪加入匪偽外海輪船聯營處,受匪偽廈門市邊防局控制,由航行內河改駛溫州、廣州、香港、澳門等外港。陳醒奮即加入該聯營處之小組活動,參與由匪偽航政局、邊防局派員指導之會議,研討抗美援朝、三反五反、新民主主義、打倒封建思想等。41年夏填寫自傳,加入匪偽邊防局工作,接受該局高某交付:(一)負責監視船員行動。(二)協助匪幹任荷生執行任務。(三)蒐集我方情報。(四)負責匪方文件傳遞。(五)向香港僑胞宣揚匪區進步情形等任務,乃隨輪赴香港,將船員在港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年8年8月11日 | |||||
3400 | 3357 | 陳醒奮 | 男 | 1917/9/24 | 福建,同安縣 | 75777 | 5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有期徒刑年8年8月11日 | (64)諫滅字第0079號減刑 | ||||
3401 | 3358 | 蔡亞儒 | 男 | 1927/8/15 | 廣東,合浦縣 | 75035 | 49 | 彰化國中教員 | 蔡亞儒因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曾於43年12月9日,將拾獲之匪偽傳單「周匪恩來外交報告原文」等,抄錄於日記中,並與64年夏拾獲之匪偽傳單,一併密予收藏。迨64年4月國喪期間,因對現實不滿,而萌顛覆政府之妄念,乃於同月9日署名「一點頭台灣國代表」致函張╳╳,煽動該張╳╳號召海內外同胞,推翻政府,改國號為「台灣國」,同年7月復致函國大代表蔡家聲仍再陳述其「台灣國」之謬論。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反動函件一封,匪偽傳單一張,及日記本所載反動文字部分,均沒收。 | 徒刑6年 | 別名蔡中立、蔡誠 | ||||
3402 | 3359 | 王先賀 | 男 | 1936/4/20 | 台灣,高雄縣 | 80050 | 45 | 台灣製鹽總廠高雄鹽場事務管理員 | 王先賀於68年11月至69年6月止,分別以「林文良」、「林良得」、「施良發」等署名,陸續書寫:『「你執政在無權空洞中,一點權也沒有……團結起來,把他們趕下海,不要再作國民黨的傳聲筒」、「……現在台灣人心目中盼望鄧小平攻打台灣,你可知命,必須轉心為……」、「站起來跟大陸談判,不一定尚會有救」、「望你接信後,?時放……人」』等煽惑使公務員不執行職務或逃叛之反動函件,先後投寄政府首長林洋港等多人。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反動信函廿一件均沒收。 | 徒刑5年 | |||||
3403 | 3360 | 王幸男 | 男 | 1941/6/27 | 台灣,台南市 | 77010 | 365 | 商 | 將製就之炸彈郵包在北門郵局投寄,其中寄與省府謝主席東閔之郵包,經謝主席親收拆閱時引爆,致其左右手均受傷,其餘郵包,亦均寄達收件人,惟未拆閱引爆。 | 無期 | 炸彈郵包炸傷謝東閔手。 | |||||
3404 | 3362 | 黃啟明 | 男 | 1931/9/15 | 台灣,台北市 | 碩士 | 67020 | 36 | 留美學生 | 黃啟明於54年3月間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就讀期間,參加該校教授周烒明(在美國)所組織之「台灣問題研究社」,從事台灣獨立活動。同年10月28、29日該社在威大學生活動中心召開「麥哲遜台獨指導會議」商討美、加、日「台獨」機構之統一合作,爭取國際同情與支持,及發展組織,旋通過成立統一籌備會,黃啟明在會中擔任招待。55年2月26日,又參加「台灣獨立聯合會」人員盧建和在芝加哥基督教堂召開之會議,研討促進統一「台獨」組織。55年3月返國。 | 免刑,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5日 | ||||
3405 | 3363 | 廖啟川 | 男 | 1912/9/12 | 台灣,南投縣 | 61020 | 51 | 無 | 廖啟川於50年6月間,向曾壬癸稱其兄在日本廖文毅處任秘書長,已派人來台活動「台灣獨立」等語,囑其參與活動並吸收軍人加入,當場獲同意。後分別爭取詹萬財、利足禹、蔡金鏗等參加,均得同意,曾爭取林森茂被拒。民國46年7月孫秋源、吳耿隆、陳東川分別加入,至此組織略具雛形。惟經費無著,會商討論經費問題,參加者有利足禹、孫秋源、陳東川、蔡金鏗、吳耿隆等人。廖啟川主張集資向香港購買印鈔紙,偽造美鈔,孫秋源因與另案被告蘇東啟認識,於46年8月7日偕同廖啟川與蘇東啟會討論。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9月13日 | |||||
3406 | 3364 | 盧修一 | 男 | 1941/5/22 | 台灣,台北縣 | 83010 | 42 | 大學教授 | 盧修一自61年起,即與史明勾結,圖謀叛亂。62年赴日,在東京史明開設之「新珍味」餐廳,接受秘密訓練,並依其指示,於63年協助張○○在法國組織「台灣協志會」,作為「獨立台灣會」在歐據點。64年底,由法國返台時,特取道日本,復接受史匪思想及研習「實際組織工作的要領」,「秘密工作的技術」等訓練2月餘。嗣復受史指示「返台長期潛伏,廣泛建立社會關係,負責思想播種工作」,並攜帶叛亂標誌十張來台備供張貼。自66年至71年間,史又先後派遣日人「山田」、「大岡」、「志賀」、「前田光枝」等來台帶交工作指示,並帶回盧修一覆函。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16日 | |||||
3407 | 3365 | 羅濟宏 | 男 | 1907/5/9 | 廣東,興寧縣 | 53150 | 46 | 農 | 羅濟宏於37年間先後任前陸軍第12師及第90軍辦事處長時,在西安組織濟昇公司,夥同陳子幹挪用公款經商圖利之事實,均據被告自白不諱,惟查該被告等所犯各罪與被告何心石匪諜案無牽連關係,按其身分被告羅濟宏現未任軍職,其犯罪雖在任職中,但發覺在離職後,依法不屬本部審判範圍,應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徒刑1年10月17日 | |||||
3408 | 3366 | 何心石 | 男 | 1916/4/22 | 廣東,興寧縣 | 53150 | 45 | 教育部特約編纂 | 何心石於15年間在廣東興寧由陳光球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CY組織,至38年間居留廣州與匪幹王樾、王道生等交往,在汕頭曾撰「蘇聯的國民教育」一文刊登於汕頭投星華日報,藉以獻媚討。嗣由港轉來台灣。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別名何灌梁 | ||||
3409 | 3368 | 劉鴻文 | 男 | 廣東, | 53150 | 34 | 聯勤工兵訓練班上士文書 | 劉鴻文於卅九年九月在陸軍第十九軍預名陶志成當傳令班長同年十一月畏苦逃亡之事實固均據各該被告分別自白不諱明查該被告等所犯各罪與被告何心石匪諜案無牽連關係按其身份被各劉鴻文現任聯勤兵工訓練班上士文書應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審判 | 管轄錯誤移送聯勤總司令部 | 移轉管轄於聯勤總部 | ||||||
3410 | 3369 | 張惠文 | 男 | 1909/11/27 | 廣東,興寧縣 | 53223 | 34 | 中央警校校友會幹事 | 張惠文於38年5月間在粵充任廣州市東堤警察分局長時,曾接受陳匪又新在香港交與新民主主義、共產黨黨員修養等匪書閱讀,曾經廣州市警察局查獲。前開事實業經張惠文自白不諱,核與另案被告何心石供述情形相符,是該被告意志動搖,或與匪徒交往閱讀匪書企圖投靠,應與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411 | 3370 | 莊 紓 | 男 | 福建,晉江縣 | 大學 | 53223 | 40 | 農業研究所技正 | 福建集美中學求學時常讀共黨書籍,36年南京中央大學任助教時常與左傾學生來往。 | 感化 | ||||||
3412 | 3371 | 李藹芬 | 男 | 1910/11/11 | 廣東,興寧縣 | 53223 | 43 | 屏東糖廠課長 | 李藹芬因思想傾匪,於38、39年間,在其日記中記載…「我覺得誰是為人民,我們就擁護誰執政」、「國民政府已遷都台灣作最後爭扎」…等語,經李藹芬自白不諱,並有該日記獲案為證。是該被告於匪燄囂張,國家民族遭受空前危難之時,竟同情匪幫,反對政府,雖未達於投入匪幫為匪活動程度,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8月11日 | |||||
3413 | 3372 | 胡里滾 | 男 | 1921/11/15 | 湖南,長沙市 | 50271 | 24 | 裝甲兵旅三總隊32大隊保養中隊上等兵 | 被告胡里滾曾於35年7月,在湖南瀏陽原籍,參加匪黨劉伯誠部之木蘭游擊挺進指揮大隊。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敵前攜帶重要物品逃亡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戒嚴地域攜帶重要物品逃亡二罪,各處有期徒刑拾年,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伍年,褫奪公權貳年,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3414 | 3373 | 李榮和 | 男 | 1929/3/16 | 台灣,台南縣 | 78030 | 50 | 僧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26日 | |||||
3415 | 3374 | 莊 勳 | 男 | 1939/12/14 | 台灣,南投縣 | 78030 | 40 | 僧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4月3日 | |||||
3416 | 3375 | 劉慶榮 | 男 | 1939/3/30 | 台灣,台北市 | 78030 | 40 | 商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5月 | |||||
3417 | 3376 | 許金看 | 男 | 1930/9/8 | 台灣,台南縣 | 78030 | 49 | 計程車司機 | 吳春發受中共派遣,以「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叛亂組織名義,吸收陰謀分子,進行暴亂顛覆政府活動。於民國67年6月12日偷渡抵台,先至台東李榮和住處,發表叛國言論,暗示有中共後援,李榮和因被說動,乃表參加,並遵吳指示,物色對象,發展組織,先後有陳文雄、高金子、黃宗禮、劉慶榮、潘松雄、許金看等人加入組織,陳文雄受派任為「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高金子為防護工作負責人、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劉慶榮為「東部指揮副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指揮官」,並均收領偽組織派令乙紙,李榮和則被委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8年3月25日 | |||||
3418 | 3377 | 陳水祥 | 男 | 1947/6/5 | 廣東,梅縣 | 大學 | 71030 | 24 | 中興大學學生 | 陳水祥、陳欽生僑居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先後於53年元月?54年2月間,在該市由梁匪漢珊(在馬來西亞)介紹參加共產匪黨,受梁匪領導,並接受匪黨情報工作訓練,陳水祥、陳欽生奉梁漢珊之命,藉升學為名來台,分別將台灣社會、教育、治安、人民生活情形等資料,函告梁匪。陳水祥於56年就讀省立中興大學期間,迭向同學沈士任、洪寶、黃正財、徐文灝及女友劉麗綠等人,陳欽生於57年就讀省立成功大學期間,迭向同學鄭茂盛、胡綠華、蘇仁政、何芳羔、屠君健等為匪宣傳,宣揚匪偽建設進步,科學發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3419 | 3378 | 陳欽生 | 男 | 1949/2/27 | 廣東,梅縣 | 大學 | 71030 | 22 | 成功大學學生 | 陳水祥、陳欽生僑居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先後於53年元月?54年2月間,在該市由梁匪漢珊(在馬來西亞)介紹參加共產匪黨,受梁匪領導,並接受匪黨情報工作訓練,陳水祥、陳欽生奉梁漢珊之命,藉升學為名來台,分別將台灣社會、教育、治安、人民生活情形等資料,函告梁匪。陳水祥於56年就讀省立中興大學期間,迭向同學沈士任、洪寶、黃正財、徐文灝及女友劉麗綠等人,陳欽生於57年就讀省立成功大學期間,迭向同學鄭茂盛、胡綠華、蘇仁政、何芳羔、屠君健等為匪宣傳,宣揚匪偽建設進步,科學發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3420 | 3379 | 楊春暉 | 男 | 1927/7/21 | 浙江,臨海縣 | 66010 | 39 | 南投縣立竹山中學教員 | 楊春暉於37年5月間,經匪黨份子宓祥群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421 | 3380 | 張德忠 | 男 | 浙江, | 66010 | 46 | 無 | 張德忠30年春在前陸軍第廿五軍第108師第322團第8連充下士副班長時,經編入該連匪俘白鐵、石慶桐誘惑吸收參加共黨。 | 6年 | |||||||
3422 | 3381 | 吳克禮 | 男 | 1914/3/2 | 浙江,溫岑市 | 66010 | 52 | 南投縣立竹山中學職員 | 吳克禮於53年11月間,經楊春暉介紹與張德忠認識,張德忠亦將其為匪身份告知吳克禮。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3423 | 3382 | 吳仲凱 | 男 | 1917/9/3 | 浙江,溫嶺縣 | 66010 | 49 | 農 | 吳仲凱於53年12月間,經楊春暉介紹與張德忠認識,並留其暫住,張德忠並將其為匪身份告知吳仲凱。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一審5年,二審改處2年。 | ||||
3424 | 3384 | 林基玉 | 男 | 山東,文登縣 | 64050 | 45 | 零售商 | 林基玉34年文登原籍參加叛亂組織任民兵小隊長小學教員及東海統戰部工作員等職37年夏潛往天津策反其叔林灃亭未果又引誘被告趙濟民高亨應附匪,來台後於戰車廠吸收樊建南軋文清等參加。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3425 | 3385 | 趙濟民 | 男 | 河北,清苑縣 | 64050 | 46 | 陸軍戰車基地勤務廠兵工上校廠長 | 趙濟民高亨應在石島接受訓練申請加入共產黨由王匪供給旅費派遣來台負責掩護林基玉入境工作保護戰車工廠宣揚共匪寬大掌握工廠實權。 | 死刑 | 死刑 | 財產沒收 | |||||
3426 | 3386 | 高亨應 | 男 | 安徽,無為縣 | 64050 | 47 | 陸軍戰車基地勤務廠上校兵工參謀官 | 趙濟民高亨應在石島接受訓練申請加入共產黨由王匪供給旅費派遣來台負責掩護林基玉入境工作保護戰車工廠宣揚共匪寬大掌握工廠實權。 | 死刑 | 死刑 | ||||||
3427 | 3387 | 姜順清 | 男 | 山東,威海衛市 | 64050 | 61 | 雜貨商 | 39年5月在台北開設遠東飯店期間為解匪吉嵩運輸菲力浦全新?踏車一輛新台幣五百元及衣物等交與戰車廠林基玉使用。 | 05年 | 一審10年、(54)章審字第0026號改判5年徒刑 | ||||||
3428 | 3388 | 軋文清 | 男 | 河北,天津市 | 64050 | 38 | 陸軍戰車基地勤務廠兵工上尉補給官 | 40年初經樊建南介紹參加林基玉為首之匪黨組織學習共匪歌詞?接受護廠任務願通力合作服從領導。 | 10年 | |||||||
3429 | 3389 | 趙先讓 | 男 | 安徽,宿縣 | 64050 | 49 | 陸軍戰車基地勤務廠政治室少校主任 | 於前在戰車廠擔任政治室少校主任期間於42年先後奉裝甲兵司令部政治部張主任及聯勤總司令部密令偵查林基玉匪嫌及趙濟民有無涉嫌一案因密查未獲逕對林基玉個別談話採取直接查訊方式查訊其來台經過到廠後又如何再去香港及有無印製傳單?誤認趙濟民?無涉嫌又告以案情及向其追查如何將林帶出及林是否匪諜等情致將該案內容洩漏於林趙二犯調查完畢後擬具調查報告時又託非保防人員梅貽穀修辭刪改復使密查結果再次洩漏於他人。 | 07年 | 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二條第一項。 | ||||||
3430 | 3390 | 翁萬來 | 男 | 1939/10/25 | 台灣,基隆市 | 64055 | 26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翁萬來於53年2月21日蔡勝雄發表「反攻大陸不可能」言論,經李維新勸告不要亂言時,竟謂「無甚關係」。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431 | 3391 | 鄭進安 | 男 | 1922/1/12 | 台灣,高雄市 | 60060 | 40 | 台灣機械公司技工 | 鄭進安於38年9月受吳添丁吸收參加匪黨台灣省高雄工作委員會並受吳匪之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432 | 3392 | 吳 清 | 男 | 1931/10/11 | 台灣,高雄市 | 60060 | 31 | 台灣機械公司技工 | 吳清明知吳添丁為匪諜,於39年2月隨鄭進安至吳匪添丁逃匿處所台南縣學甲鄉聚會,47年農曆元月初,吳清復與吳匪添丁在高雄大公路陸橋頂會晤,至49年元月,吳添丁投案時止,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3433 | 3394 | 王金來 | 男 | 1928/8/15 | 台灣,台南縣 | 58011 | 31 | 三輪貨運車 | 王金來於35年間結識曾國英,迨45年冬,曾國英即將偽台灣獨立黨徒簡文介所編「台灣獨立運動」一書,交與王金來閱讀。46年秋,曾國英發動組織「台灣民主獨立軍幻影兵團」,以張幹男為領導人,曾國英為秘書,該王金來經曾國英吸收,參加該偽幻影兵團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曾國英 | ||||
3434 | 3395 | 黃鐘雙 | 男 | 1925/6/24 | 台灣,南投縣 | 51105 | 27 | 埔里守城木材公司業務員 | 楊俊隆於38年5、6月間,經在逃匪諜同學許江新介紹參加朱毛匪幫,39年4月間吸收黃鍾雙加入組織,供給黃鍾雙左傾書刊便其研讀,曾與黃鍾雙研討發展張步升余滿堂為匪党党員未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3435 | 3396 | 何江英 | 男 | 99099 | ||||||||||||
3436 | 3397 | 李應元 | 男 | 台灣,雲林縣 | 博士 | 99099 | ||||||||||
3437 | 3398 | 辛俊明 | 男 | 1934/9/1 | 台灣,台北市 | 77028 | 43 | 商 | 辛俊明於46年在台北市公園路開設大豐電器行時,因與梁紹和經常生意來往,並受傾匪思想影響,47年春在台北市中正路華茂公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接受梁匪領導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梁紹和 | ||||
3438 | 3399 | 周李合 | 男 | 99099 | ||||||||||||
3439 | 3400 | 林中山 | 男 | 1939/4/15 | 台灣,基隆市 | 71068 | 33 | 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少尉隊員 | 林中山、黃清木均係國防部情報局反共救國軍隊少尉隊員,民國53年7月5日參加「羅漢計劃」,自高雄出發,同(7)月12日下午3時許在距海南島約四十六浬公海上與匪炮艇遭遇,船被擊沉,落水為匪俘獲,經思想改造,起意叛亂,林中山將其前在陸軍服役時所知悉之國軍炮兵編制等情報向匪洩漏,並於被俘期間經常向匪密報陷害同組忠貞同志。黃?木亦將其擔任專案經過、次數,國軍編制、人物誌等洩漏匪方,民國60年2月底,林、黃兩員均于福州匪「人民大廈」接受匪幹交付之任務,?台後宣傳毛匪思想,於同60年3月22日由匪方遣返金門?台。 | 減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3440 | 3400 | 林中山 | 男 | 1939/4/15 | 台灣,基隆市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9號,(77)法裁字第0018號減處褫奪公權六年八月。 | ||||
3441 | 3401 | 林孝德 | 男 | 99099 | ||||||||||||
3442 | 3403 | 林崇義 | 男 | 99099 | ||||||||||||
3443 | 3404 | 林義川 | 男 | 1957/5/22 | 台灣,台北市 | 80012 | 23 | 陸軍二兵 | 林義川思想偏激,於67年7月2日上午在陸軍空降特戰司令部大武營禁閉室內口吐白沫,經該連派陳錫彬、李進榮護送陸軍八○二醫院診治,在該院急診處觀察室內欲外出打電話時,被陳、李二員禁止乃心生不悅,而舉右手高呼反動口號:「共產黨萬歲」二次。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23日 | |||||
3444 | 3405 | 邱勝雄 | 男 | 1943/6/25 | 台灣,新竹縣 | 80029 | 37 | 司機 | 姚國建與邱勝雄均係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工作人員,該雜誌社欲藉民國6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 日,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行集會,雖事前申請未獲允准,仍共同於民國當月9日在高雄沿街廣播宣傳翌日如期集會,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長宋國璋發覺勸導制止,姚國建非但不聽勸告,反而大聲喧鬧,將宋國璋圍住毆擊,員警黃東固照相採證,亦同遭圍毆,黃東固被毆後避入警車,姚國建等又共同打壞警車駕駛台左側玻璃,並多次跳上跳下警車引擎蓋加以猛踩。 | 有期徒刑2年6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2月17日 | |||||
3445 | 3406 | 施性忠 | 男 | 99099 | ||||||||||||
3446 | 3407 | 洪大頓 | 男 | 99099 | ||||||||||||
3447 | 3408 | 孫運久 | 男 | 1925/5/28 | 湖北,房縣 | 61014 | 36 | 國防部技術研究室上尉研譯官 | 孫運久於36年7月14日被俘,遂參加匪幫「革命軍人同志會」,集體向毛匪像前宣誓。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448 | 3409 | 張平福 | 男 | 99099 | ||||||||||||
3449 | 3410 | 張炯東 | 男 | 1927/9/19 | 台灣,台中縣 | 55152 | 30 | 農 | 張炯東於44年3月9日,以台灣人民文化推進會名義,分函日本、美國駐華使館,妄稱台灣係日人3田長政赴南洋貿易途中首先發現,後雖為荷人佔據,再由鄭成功擊退荷人佔領,但台灣既為日人發現,應由日本持有,指責波茨坦宣言以台灣屬於中華為不當,並引228事件為台灣人民反抗我政府例證,極力攻訐我政府,更稱日本為父國,台灣為子屬,並促求日本向共匪通告,採取對策,以聯合國會員國之地位對我政府提出抵制政策等情。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450 | 3411 | 張滄南 | 男 | 1941/12/27 | 台灣,嘉義縣 | 82025 | 41 | 工 | 張滄南於70年8月25日中元節應其友廖復吉之邀宴,竟於席間高喊『共產黨萬歲』。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28日 | (71)警審裁字第0015號 | ||||
3451 | 3412 | 郭秋澤 | 男 | 1937/10/25 | 台灣,台南市 | 70023 | 32 | 大雪山林業公司技術員 | 郭秋澤因收聽匪播,思想傾匪,54年初至58年初先後在台東縣東勢鎮谷關大雪山林業公司第三林務站辦公室及工作地點,向該公司同事朱振西、張尚慶等人發表「共匪建造南京長江大橋工程之偉大,大陸毛匪不僅科學發達,工業也進步,共匪原子彈試爆成功了,大陸紅衛兵步行到北平向毛澤東致敬,為大陸人民與毛匪政權團結之表現,毛匪與帝俄發生衝突,毛匪發動兩億多人民舉行示威,是匪幫與人民團結之事實,毛澤東身體真好,這樣大年紀,還能游泳橫度長江,韓戰中,美軍被中共打得落花流水,現在又打越戰,美軍不敢和中共陸軍直接作戰,所以不敢越過十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3452 | 3413 | 張鴻濱 | 男 | 1940/5/12 | 台灣,南投縣 | 67019 | 27 | 步兵第二中心一營二連少尉幹事 | 張鴻濱於52年雙十節後赴花蓮其舅父林新照家遊玩,是時林新照意圖顛覆政府,撰寫油印「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一件,己寄發全省廿一縣市長,已著手實施,當即出示張看後,張員未及看完,即再三勸告林新照云不可做,但以林員係其母舅。明知叛國,密不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有期徒刑1年6月 | 林新照 | ||||
3453 | 3414 | 陳春慶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330 | 蕭塗基於38年10月間由另案叛徒陳田其引見在逃叛徒陳春慶?被吸收參加朱毛匪?鹿窟基地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受陳春慶老江等領導。 | 在逃 | (43)審覆字第0022號 | |||||||
3454 | 3415 | 陳保錡 | 男 | 99099 | ||||||||||||
3455 | 3417 | 陳賢德 | 男 | 1934/5/10 | 台灣,花蓮縣 | 66040 | 32 | 花蓮縣立富里中學代用教員 | 陳賢德於52年5月初,受林新照所託,修改林新照草擬之「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主張組織軍隊,以暴力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聯合政府,並在該辦法內釐定革命進行表,於閱後甚表贊同,未加修改,僅囑其將語氣加重,應林新照所請,將公有鋼板、鐵筆借予使用,並贈臘紙,便其繕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456 | 3418 | 游溪明 | 男 | 1937/12/28 | 台灣,台北縣 | 63017 | 25 | 鐘錶修理工 | 游溪明於51年2月11日參加我國登山隊赴日本訪問,留日期間,受「台獨」份子高嘉弘、邱永漢、黃介一、蔡季霖等相繼誘惑。於51年5月30日在東京參加「台獨」叛亂組織「濁水會」之集會,嗣因護照期限屆滿,為日本入國管理局逮捕,高嘉弘等乃以游溪明名義,向日本政府呈送「嘆願書」略以被告因不滿政府,與高嘉弘等聯絡,為其赴日之真正目的。請准予留居日本。被告亦在該局撰寫「敬告日本的台灣同胞們」一文,以表示其確係台獨份子,未獲准許,經日本政府將其強制遣送回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457 | 3419 | 黃玉湘 | 女 | 99099 | ||||||||||||
3458 | 3420 | 黃炎壽 | 男 | 99099 | ||||||||||||
3459 | 3421 | 黃流陞 | 男 | 99099 | ||||||||||||
3460 | 3422 | 黃張金蘭 | 女 | 99099 | ||||||||||||
3461 | 3423 | 黃鍾雙 | 男 | 99099 | ||||||||||||
3462 | 3424 | 楊福讓 | 男 | 1945/12/26 | 台灣,台南縣 | 76049 | 31 | 先鋒打字印刷公司負責人 | 楊福讓經營出版業,於64年8、9月間,翻印劉開榮著香港商務印書館發行之「唐代小說研究」一千冊銷售,該書內容以共黨社會階級鬥爭,曲解唐代小說,如謂:「霍小玉傳之題材,深刻的反映了當時社會上,貴族階級與所謂賤民、奴隸階級的對立。」「我們知道文學藝術是社會上層建築,是反映階級鬥爭及社會經濟與文化各方面的鬥爭的。」等為匪宣傳。 | 交付感化3年,原版「唐代小說研究」一冊,及翻印之 該書1千冊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裁字第0023號 | ||||
3463 | 3425 | 詹 斌 | 男 | 1907/3/7 | 福建,崇安縣 | 專科 | 50174 | 45 | 無 | 詹斌於39年5月在香港接受匪黨游毓楨之使命來台,利用同學同事關係為叛徒作策反及爭取電台通訊人。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3年 | ||||
3464 | 3425 | 詹 斌 | 男 | 1907/3/7 | 福建,崇安縣 | 專科 | 55110 | 49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徒刑13年 | ||||
3465 | 3426 | 鄔玉堂 | 男 | 1944/1/12 | 台灣,桃園縣 | 70043 | 25 | 廚師 | 58年6月12日晚八時,在楊梅國校六年級教室內黑板、牆壁、課桌等處,以粉筆書寫「中國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效忠偉大的毛澤東」等反動文字,為掩蓋其罪行,並在該黑板上反動文字後連書「黑板上寫的字請不要擦掉,李慶祥留」等字樣。 | 05年 | ||||||
3466 | 3427 | 趙啟川 | 男 | 99099 | ||||||||||||
3467 | 3428 | 蔣國基 | 男 | 99099 | ||||||||||||
3468 | 3429 | 蔡李淑紅 | 女 | 99099 | ||||||||||||
3469 | 3430 | 蔡旺利 | 男 | 99099 | ||||||||||||
3470 | 3431 | 鄧素真 | 女 | 99099 | ||||||||||||
3471 | 3432 | 馬志賢 | 男 | 1928/9/20 | 河南,鎮平縣 | 62068 | 36 | 國有財產局工友 | 馬志賢於36年2月間被匪俘虜,在匪偽「華東軍區高級軍官訓練團」受訓六個月,受訓中即同年8月,匪命其參加匪偽「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旋獲釋回,仍投歸國軍輾轉來台,迄未辦理附匪或被俘登記,以其情節輕微,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酉汲偵字0174號,不起訴移警總偵辦,(53)警審聲字第0015號 | ||||
3472 | 3433 | 蔡龍成 | 男 | 1906/10/13 | 台灣,花蓮縣 | 55174 | 48 | 醫 | 蔡龍成於37年秋冬之間任花蓮縣新城農會理事長時,接到由基隆郵局寄來匪「光明報」一份,閱讀後,並給潘金源(另案被告)閱讀,且向潘君云:「政府在大陸貪污腐敗必無以自拔,共軍一定勝利」等語,又曾閱過郭沫若傑作選及馬克斯社會經濟學。蔡君前既在保密局供認有發表不滿政府言論及閱讀反動左傾書籍,思想顯屬不正確,應予交付感化,獲案書籍中之帝國主義、魯迅語錄、郭沫若傑作選、馬克斯社會經濟學各1冊,係違禁物,依法沒收。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月25日 | (44)審聲字第007號 | ||||
3473 | 3435 | 高嘉興 | 男 | 1925/11/22 | 福建,浦城縣 | 54031 | 29 | 明禮國民學校教員 | 高嘉興於32年至35年間於福建師範學校受業時,聽受教員謝白寒左傾言論,及教師徐天民命其閱讀觀察文匯雜誌等赤色書籍致思想傾匪。來台後先後於花蓮富源、新城、明禮等國民學校任教,於38年間,乘該校教員李聯灼、林憲祺等數10人同在用餐機會,公開發表有利於叛徒之言論,思想左傾,不滿現實,對眾公開發表攻訐政府、稱頌共匪之言論。雖尚無參加匪幫組織,然自願為匪之傳聲筒,實觸犯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責。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3474 | 3436 | 唐樹民 | 男 | 1926/11/22 | 四川,安岳縣 | 63064 | 37 | 澎湖縣民防指揮部委任一級報務員 | 唐樹民於38年11月29日,在廣西北流縣被匪俘擄,接受管訓3月餘期中,讀匪報,唱匪歌,參加匪討論會。於43年4月,因思想不正,收聽匪幫廣播,達拾餘次之多,並於50年12月10日,在馬公醫院病房內向龍興泉、張佐卿談稱:「台灣報紙時常登載大陸同胞受共匪之壓迫,生活極為痛苦,這完全是我們政府的政治宣傳」,「你們講今天台灣大家都有飯喫,實施耕者有其田,這都是政府吹牛,現在鄉下人還是喫地瓜,沒有飯喫,你們知道嗎」,又於51年7月10日晚間,及同月28日上午,先後在防空洞與寢室內,分別向郭友生、潘祖正孔德誠等講述共匪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27號 | ||||
3475 | 3437 | 王江波 | 男 | 1928/9/15 | 台灣,台南市 | 60010 | 34 | 台南市立人國民學校教員 | 王江波於38年初,經陳柏淵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476 | 3438 | 陳水座 | 男 | 1929/10/27 | 台灣,台南市 | 60010 | 33 | 工 | 陳水座於38年初,經陳柏淵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477 | 3439 | 李春景 | 男 | 1925/5/19 | 台灣,台南縣 | 60010 | 37 | 工 | 李景春與洪德龍屬姻親,37年5月訪洪德龍,洪為爭取工人,囑李景春介紹工人加入匪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李景春即知洪為匪黨份子,並未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10月15日 | |||||
3478 | 3440 | 楊文源 | 男 | 1919/2/24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60010 | 44 | 善化中學教員 | 楊文源於40年8月間,陳柏淵逃匿台南縣新市鄉楊文源家,楊明知陳為匪諜而予收留藏匿2月,迨41年1月間,陳匪再度匿居楊家,達半年之久,47年5月,楊文源曾將其藏匿叛徒陳柏淵之事實,向前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自首。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0月1日 | 陳柏淵 | |||
3479 | 3441 | 高 波 | 男 | 1936/11/1 | 廣東,中山縣 | 67011 | 32 | 屏東糖廠技工 | 高波於45年在匪公安廳第廿四管教隊即匪惠州糖廠接受勞改,50年至51年,因表現積極,經匪派充該隊小組長,大組長等職,51年5月8月,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安置在屏東糖廠服務,於52年至54年間,經常在該廠飯廳、宿舍及壓榨室,對同事何紹興、宋漢三、鄭瑞芳等宣揚:「共匪待遇比我們好,一個月工資可以吃三個月,人人都有飯吃,物價亦很低。」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12年 | 2008/9/4 | |||||
3480 | 3443 | 劉華明 | 男 | 1943/2/24 | 台灣,新竹縣 | 80031 | 37 | 工 | 劉華明受邱茂男之邀,參加於68年12月10日晚集會,於當日下午在該服務處任警衛,繼又以手提麥克風喊話,呼籲群眾當晚往聽演講,當晚手持火把參加遊行,於施明德在指揮車上以麥克風喊衝喊打時,領先響應隨同喊衝喊打,並手持火把,毆打憲警多人。 | 有期徒刑3年2月,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1月12日 | |||||
3481 | 3444 | 邱茂男 | 男 | 1942/9/29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8 | 商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邱茂男係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主任,於10日上午自行邀同傅耀坤、劉華明等人參加集會,遊行前指示劉華明持火把,傅耀坤持標語牌,並告以會發生衝突,要聽命行事,衝散後自行返家等語,自己則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火把為遊行前導。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6月11日 | |||||
3482 | 3445 | 王 拓 | 男 | 1944/1/9 | 台灣,基隆市 | 80031 | 36 | 商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王拓係美麗島雜誌社務委員,事前參與策劃,並於高雄事件在遊行指揮車上擔任司儀,在高雄市大圓環前介紹演講人作煽動性演講,自己並作簡單談話,要求治安單位讓步准許遊行,否則結合二、三萬民眾共同爭取人權等語,並高呼口號煽動群眾情緒。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8月22日 | |||||
3483 | 3446 | 范政祐 | 男 | 80031 | 43 | 范政祐系美麗島雜誌台中基金會委員,於12月10日當晚在宣傳車上向群眾演說報告「鼓山事件」「拳頭、槍彈孰勝」等煽動群眾。 | 06年6月 | |||||||||
3484 | 3448 | 蘇振祥 | 男 | 1950/1/4 | 台灣,高雄市 | 80031 | 30 | 商 | 蘇振祥係高雄市居民,68年12月10日晚上10時許,至高雄市電信局接其妻下班,當時鄰近之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人群聚集,發生暴徒毆打執勤憲警,電信局恐被波及,將大門關上,被告接妻未果,被困於附近安全島,適鎮暴部隊施政催淚瓦斯,驅散暴民致被波及,1時氣憤,檢拾地上土石塊,向依法執行勤務之憲警投擲,致憲兵謝安華被擊中右臉部成傷。 | 有期徒刑1年6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年6月 | |||||
3485 | 3450 | 吳文賢 | 男 | 80031 | 28 | 商 | 應邀參加12月10日集會先持火把遊行後高撐「紀念世界人權日」橫富前導、轉入中正四路時持火把攻擊憲警助勢。 | 05年 | 改名吳坤達 | |||||||
3486 | 3451 | 許天賢 | 男 | 1951/6/21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29 | 傳教士 | 許天賢係美麗島雜誌社台南服務處委員,於68年12月10日下午6時40分許,胸貼三色標誌、高舉火把參加遊行,邊走邊唱,壯大聲勢繼於施明德、姚嘉文指揮隊伍衝打憲警時,在大益旅行社附近,率先持火把攻打憲警人員助勢。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 | |||||
3487 | 3452 | 陳忠信 | 男 | 1949/4/15 | 台灣,彰化縣 | 80031 | 31 | 雜誌社編輯 | 陳忠信係美麗島雜誌社編輯,於68年12月10日之集會,撰擬演講資料提供黃信介,復奉派南下參加集會,身披紅布名條,手持火把,率先在指揮車前開道,跟隨蔡有全高呼:「反對非法捉人」「抗議特務統治」等口號,煽惑群眾,壯大聲勢,以資呼應。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10月5日 | |||||
3488 | 3453 | 傅耀坤 | 男 | 1933/3/26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47 | 司機 | 傅耀坤受邱茂男之邀,於68年12月10日晚參與遊行時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停止剝削農民」標語牌為遊行示威前鋒,當施明德指揮隊伍衝打憲警時率先手持四角木棍衝打執勤之憲警助勢。 | 有期徒刑2年,禠奪公權2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2年 | |||||
3489 | 3454 | 陳福來 | 男 | 1956/9/30 | 台灣,台南縣 | 80031 | 24 | 商 | 陳福來係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工友,奉施明德之命購置木棍一百二十九支備集會之用,復於12月10日遊行時在指揮車上操縱擴音機,幫助施明德指揮暴行脅迫。 | 有期徒刑10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0月 | |||||
3490 | 3455 | 潘來長 | 男 | 1950/5/2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0 | 農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潘來長係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委員,受邱茂男之邀,至高雄市參加上開集會,手持紅布標語,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年2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年2月 | |||||
3491 | 3456 | 李長宗 | 男 | 1946/10/11 | 台灣,台中市 | 80031 | 34 | 工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李長宗於68年12月10日受美麗島雜誌蠱惑,參加上開集會,手持火把,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年2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執行徒刑1年2月 | |||||
3492 | 3457 | 林文珍 | 女 | 1939/10/10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80032 | 41 | 加爾文神學院院長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8月23日 | ||||
3493 | 3458 | 文華凌 | 男 | 1926/10/25 | 湖北,漢口市 | 小學 | 61140 | 38 | 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 | 文華凌於38年6月間,經唐成波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充任匪上海濟運輪船公司濟眾輪二副,濟運工會主席,華東海軍後備部試航船長海員華東委員會生產競賽與勞資關係兩科幹部,於充任匪「碧蘭普」輪水手時,乘該輪於43年11月27日抵日本,自動投歸我國駐日橫濱領事館,經我政府於同年12月10日接運來台。於49年充任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期間,在辦公室內向同事舒大賓談稱:「毛匪澤東所建立之制度與理論,皆具有永久正確性。」等謬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3年。 | 有期徒刑5年,感化教育3年。 | ||||
3494 | 3459 | 邱明強 | 男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0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5 | 3460 | 許淇潭 | 男 | 台灣,雲林縣 | 80031 | 54 | 農 | 受周平德之邀參加遊行指揮車上立於姚嘉文身後隨行。 | ||||||||
3496 | 3461 | 鄭官明 | 男 | 台灣,台南市 | 80031 | 26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7 | 3462 | 劉泰和 | 男 | 台灣,新竹縣 | 80031 | 40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8 | 3463 | 王滿慶 | 男 | 1949/10/20 | 台灣,南投縣 | 80031 | 31 | 司機 | 王滿慶係美麗島雜誌社「義工」,曾多次參加該雜誌社舉辦之座談會,主動參加68年12月10日集會,手持木棍,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跟從衝向憲警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0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0月 | |||||
3499 | 3464 | 張銀河 | 男 | 1911/11/23 | 台灣,彰化縣 | 初中 | 50241 | 40 | 台中縣芬園鄉公所財政股股員 | 張銀河於38年6月間由已決匪徒洪麟兒介紹加入匪幫,給予反宣傳三七五減租政策及散發傳單。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3500 | 3465 | 江順賓 | 男 | 99099 | ||||||||||||
3501 | 3466 | 楊銀城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02 | 3467 | 陳 金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03 | 3468 | 周良棟 | 男 | 1922/9/4 | 四川,南充縣 | 53089 | 28 | 空軍高射砲兵第6團第3營營部上等通信兵 | 周良棟前擔任陸軍第94軍第43師第128團第2營第6連准尉特務長時,於38年1月戰敗被俘時受共匪訓練1月後獲釋。來台後因體弱畏苦,於同年8月間未經請准進入空軍高射砲兵第6團第3營營部充上等通信兵,被告曾受匪方訓練思想已動搖,受指使來台刺探軍情,但因找不到關係人李永法而未遂。39年1月冒名武定夷投稿台北民族報,並冒名侯亞夫上書偽稱該營士兵亂殺人民家犬情事,後被發覺,並自白受李炳葵命來台刺探軍情。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其所有財產全部除酌其家 | 徒刑7年 | |||||
3504 | 3469 | 陳淵泉 | 男 | 1923/6/12 | 四川,中江縣 | 49017 | 30 | 空軍第8大隊第34中隊第2分隊中士三級機械士 | 杜道時蓄意投共,於38年1月至同年4月16日先後在南京、新竹等地一再與被告陳淵泉密商投匪,同年4月15日下午,該管中隊長劉希瑞向被告詢問杜道時有無預備投匪之事,被告偽稱不知,並於翌(16)日晨,以劉中隊長詢問同學思想問題告杜,杜知當局已注意其行動,恐被逮捕,遂於同年17日晨5時,冒險竊駕C46-333號軍用機投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3505 | 3470 | 賈 杰 | 男 | 安東,莊河縣 | 52037 | 海軍供應司令部第二處??上等兵 | 35年3月?加共匪組織呈東坊身村村長至同年9月國軍收復安東賈 杰避往大連洎36年3月國軍撤退又?復任村長至10月間因故罷免卸職曾為匪整理戶口募兵七八次?加鬥?會並徵集財物支援匪?。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五年 | 胡里滾提供,由「反共先鋒營」解送起訴。 | |||||||
3506 | 3471 | 李振亭 | 男 | 山東,威海衛 | 54042 | 49 | 船員 | 34年秋威海衛為共黨竊據後碼頭工人經改為糾察隊該李振亭亦隨而參加35年1、2月威海衛利盛水魚行聞將發動清算鬥爭股東谷源泉畢秀崙等先後逃往青島副經理谷玉堂留守該行李振亭率領工人向該行清算鬥爭逼走谷玉堂嗣即據有該行房屋財產自營海興號魚行。 | 125年 | 胡里滾提供 | ||||||
3507 | 3472 | 余子明 | 男 | 1920/9/24 | 湖北,宜都縣 | 60052 | 41 |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第七處陸軍步兵上校人事參謀官 | 余子明於36年7月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填寫誓詞並宣誓,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08 | 3473 | 魏慕唐 | 男 | 1917/10/16 | 河北,武清縣 | 專科 | 1920出生? | 59150 | 41 |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巡官 | 魏慕唐於27年在柳州研讀匪幫理論書籍,經楊昌義楊吸收參加匪偽「民族解放先鋒隊」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09 | 3474 | 梁振豫 | 男 | 1923/5/15 | 河南,汲縣 | 60052 | 38 | 實踐學社第一組步兵上尉事務員 | 梁振豫於36年7月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填寫誓詞並宣誓,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10 | 3475 | 戚其葯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1 | 3476 | 閻文樓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2 | 3477 | 王振奎 | 男 | 1903/5/6 | 山東,文登縣 | 52055 | 48 | 小販 | 王振奎於34年山東榮城被匪侵佔時,即參加匪商救會組織領取營業執照擺設小攤。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年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6月 | |||||
3513 | 3478 | 慕思凱 | 男 | 52055 | 慕思凱向在韓國經商,34年秋,日寇降服後始分別返原籍山東熒城,斯時熒城已被朱毛匪幫侵佔,工商業為匪操縱,該慕思凱乃於同年9月間由偽村長慕思禮介紹參加匪工商管理局之商救會,領得行商證一紙,在匪區原籍行商年餘;嗣於36年10月間再度赴韓,往還於威海衛等地經商。 | 胡里滾提供 | ||||||||||
3514 | 3479 | 葉醒塵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5 | 3480 | 謝貴芳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6 | 3481 | 游 宗 | 男 | 1926/6/5 | 台灣,台北縣 | 51041 | 26 | 瑞三煤礦公司醫務室助手 | 游宗係瑞三煤礦公司醫務室助手,於民國38年6月受該公司辦事員黃東茂引誘,妄言共產主義能解決勞工艱苦,能使工人得到幸福並有許多好處,勸游信仰參加共黨,游宗於同年7月繳交履歷書,願意加入匪幫,未久黃即離開公司無任何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517 | 3482 | 劉抗生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8 | 3483 | 曹 霖 | 男 | 1930/1/16 | 江蘇,泰州縣 | 50066 | 21 | 陸軍第6軍第207師警衛營第2連1排1班列兵 | 曹霖在匪方受訓3月,編在第3批南下工作團第5小隊第4組,擔任宣傳工作,嗣隨該匪團南下青島,投入我軍,實施煽惑,動搖軍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3519 | 3484 | 戴繼光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20 | 3485 | 陳美霓 | 男 | 1931/4/25 | 浙江,餘姚縣 | 61030 | 31 | 陸軍一○八二部隊上尉補給官 | 陳美霓於49年中秋節後,經滿豁然邀約參與兵變,商討以「雞爪式」之方式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同案滿豁然、崔炳發。 | ||||
3521 | 3486 | 邱華東 | 男 | 1922/12/29 | 台灣,高雄縣 | 77051 | 55 | 農 | 邱華東於32年自台灣前往海南島為日軍作工,因畏苦逃至附近山區共匪游擊隊,接受匪訓數月,抗戰勝利後,於35年返台,50年至63年在花蓮玉里山區墾植期間,多次對甫有成、吳國榮、吳明記、張崇禧等人憶述往事,並濫諛「共產黨政治好」、「共產黨那裡,人人有飯吃,事事公平」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6)諫裁字第0015號 | ||||
3522 | 3487 | 陳宏仁 | 男 | 99099 | ||||||||||||
3523 | 3488 | 詹英郁 | 男 | 99099 | ||||||||||||
3524 | 3489 | 鄭許愛珠 | 女 | 99099 | ||||||||||||
3525 | 3491 | 邱宏臣 | 男 | 1919/9/6 | 山東,萊陽縣 | 65011 | 44 | 台灣省公路局橫貫公路大雨林站站工 | 邱宏臣於32年在山東萊陽縣國民兵團任少尉副官時,受朱毛匪幫萊陽縣北海軍區通訊員姚天福之唆使,煽惑該團一張姓書記及號兵梁有仁投匪,被該團查覺,將該張姓書記扣押,邱宏臣聞悉,即帶手槍一枝,偕其弟即前國軍整編第十二師電台練習生邱丕洪潛往匪幫竊據地區,當受匪偽萊陽縣北海軍區聯絡處主任王秉南,匪偽即墨縣長劉東岱,匪偽區長姜誠之之接待,並即派邱宏臣充匪聯絡員,擔任瓦解國軍工作,曾陣前喊話,勸誘國軍投匪。33年2月,經姜匪誠之介紹正式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又名邱丕欽 | ||||
3526 | 3493 | 楊鴻鎧 | 男 | 1936/12/3 | 台灣,台南縣 | 71041 | 35 | 商 | 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李政一 | ||||||
3527 | 3494 | 劉王好 | 女 | 99099 | ||||||||||||
3528 | 3495 | 許陳阿? | 女 | 99099 | 許陳阿「非毛」 | |||||||||||
3529 | 3499 | 鄧子仲 | 男 | 1919/12/29 | 四川,宣漢縣 | 76007 | 55 | 無 | 鄧子仲於34年夏,在重慶經黃純堯吸收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在台灣鐵路局高雄汽車區服務。38年在高雄參與毛雄威(已故)所發起之保產立功,迎接共黨解放台灣計劃,並經常與袁啟文、王世一、賓正風諸匪聚會,商討如何掌握維護高雄地區鐵公路人力車輛及器材,以備匪接收,鄧子仲除將自已經管之有關資料交付毛雄威外,並囑袁啟文將機料方面有關資料交付毛匪,冀圖為匪保產立功。62年3月,就任公路局第二區處處長期間,在該月份動員會中,向員工濫言:「今天世界分民主共產兩大集團,我們擁護民主,但不表示共產是壞的,它能存在到今天,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7年 | 王世一 | ||||
3530 | 3500 | 潘昌正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
3531 | 3501 | 鄭硯香 | 男 | 1929/3/26 | 河北,棗強縣 | 碩士 | 70060 | 38 | 無 | 鄭硯香原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攻讀博士,57年6月間被該校勒令退學,移恨我國政府,遂萌潛往匪竊據地區之念,兼以留加護照屆滿,乃著手申請辦理轉往匪區手續,初赴俄駐加使館、古巴駐多倫多領事館申請被拒,繼函倫敦匪駐英「代辦處」申請,同年9月初獲覆「須面談才能決定」,乃在多倫多唐人街購得毛匪澤東選集第一至四卷共四冊、毛匪詩詞一小本、鍍銅毛匪像章一枚,証明其傾匪意志,嗣獲加移民局通知,限其於同年10月10日前離境,10月初得當地親匪「福利委員會」資助,於11月13日飛抵巴黎,企圖法國政府將其遣往匪區,惟未出機場,? | 鄭硯香交付感化3年。毛匪澤東選集4冊、毛匪詩詞1小本、鍍銅毛匪像章1枚及匪駐英「代辦處」覆鄭硯香函1 | 感化教育3年 | (59)裁字第0057號 (59)勁需字第0524號 | |||
3532 | 3503 | 韓蔚天 | 男 | 1918/3/1 | 寧夏,銀川縣人 | 80013 | 62 | 無 | 韓蔚天於40年間被中共捕獲,經匪交付偽青海省德令哈農場長期勞改,致思想左傾,67年11月間,假探眷為名,申請來台,並於來台前之當月中旬歡送茶會中公開宣稱「要為解放台灣,統一祖國做出貢獻」、「即使犧牲性命都要這樣做」等語。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533 | 3504 | 劉棟華 | 男 | 1929/2/10 | 江西,吉水縣 | 56035 | 28 | 海軍5470部隊第2營部連少尉修護官 | 劉棟華係本部5470部隊2營營部連少尉修護官,因對現職不滿,屢欲他調不准,心懷忿恨,於去(44)年9月27日在該營廁所內書寫「毛澤東萬歲」反動文字,同年10月18日晚開組織會議,後因辨理組織業務不力被該營指導員徐雲孫指責,被告楊言請調營長不准,要殺害營長等語,事為該管部隊偵悉報由本部政治部調查屬實,呈報本軍部令發到案經軍事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3534 | 3507 | 郭漢君 | 男 | 1931/1/25 | 河南,商邱縣 | 69072 | 38 | 陸軍第上士 | 郭漢君係上士班長,奉派馬防部交通船金協利號擔任護航,58年8月8日下午6時許因貝蒂颱風過境,隨該船由馬祖港口轉往福澳港避風之際,於當日下午11時許被颱風吹陷匪區福建連江縣川石島為匪所俘,於被俘時將該防區部分部隊、駐地、番號、兵力等洩露於匪,迨同月19日被遣返馬祖,遂向馬防部自首。 | 有期徒刑2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3535 | 3508 | 王韡顗 | 男 | 1921/3/9 | 河南,溫縣 | 65056 | 54 | 工 | 王韡顗不滿現實,常於紙片上塗寫攻訐政府,詆譭總統之文字。於54年7月12、13日,先後致函我行政、司法兩院院長及毛匪澤東,函尾均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擁護共產黨建設新中國」及「中國共產黨萬歲」等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警審聲字第0030號 | ||||
3536 | 3510 | 李 ? | 男 | 1925/5/29 | 河南,項城縣 | 54023 | 29 | 台灣書店編輯 | 李?於39年9月服職空軍供應總處,因思想左傾被資遣後充台灣書店編輯,將持有該店已報台灣省教育廳註銷之禁書私借青年學生石梅真閱讀,查前開禁書均係文藝作品,與宣傳匪黨理論策以煽惑鼓動反抗政府之文字不同,尚難認觸犯為有利叛徒之宣傳,惟其曾對石梅真稱道投匪之馮友蘭,並謂美國州長杜威為資本主義之走狗,平素言論偏激,思想左傾,應予交付感化糾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禁書夢之谷、阿扞莫諾夫一家、懸崖、貴族之家煙、愛情的來源、智識的來源、新 | 感化3年1月13日 | |||||
3537 | 3511 | 易碧樵 | 男 | 1935/10/10 | 湖陽,益陽縣 | 76019 | 41 | 台灣鋁業公司廚司 | 易碧樵於63年4月4日下午4時許,在台灣鋁業公司自助餐廳內,對同事謝興奎、劉琦吾等公開發表:「現在大陸共匪科學發達,能製造原子彈、飛彈等武器,如果他們要空襲台灣,我們就不能工作。」同年9月22日,又在同一地點對劉福茹、劉琦吾發表:「誰說大陸上沒有飯吃,人家每樣都好,毛澤東、總司令穿的、吃的都和士兵一樣,吃的可好哩!」等謬論。 | 有期徒刑7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8月 | 徒刑4年8月 | |||||
3538 | 3512 | 范文權 | 男 | 99099 | 05年 | 05年 | ||||||||||
3539 | 3514 | 李煥然 | 男 | 1933/11/16 | 河南,固始縣 | 55179 | 29 | 軍 | 李君係陸軍第24師整訓大隊士兵,因不滿現實,寫信郵寄美駐華大使藍欽顧問團團長蔡斯、日駐華大使芳澤,抨擊政府首長,內容荒謬。前開事實經訊據李君供認不諱,核與保安處調查情節相符;且亦有獲案之親筆原函附卷可證。李君書信郵寄外國使節等,意圖使其對我國發生不良印象,思想顯屬不正。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聲字第0097號 | ||||
3540 | 3515 | 陳洪玲 | 男 | 1925/12/20 | 四川,江北縣 | 67054 | 42 | 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士官學校教官室一般組少校組長 | 陳洪玲於52年3月15日,上課時應受訓士官之問,溢出課程範圍,對受訓士官講述:「我在情報學校受訓時,從匪情資料中看到匪在大陸的裝備與生產情形,均無法與之對比」、「以我們目前的情形來談反攻,人家倒退五百里坐在那裡等,我們也沒有辦法上去」、「大陸共匪與台灣國軍年齡相差太懸殊,共匪士兵年齡十八至二十三歲」、「抗戰時號召青年從軍,口號是一寸山河一寸血,十萬青年十萬軍,我高中未畢業就去從軍,被這兩句口號害了我到現在。既然參加了革命就為革命而到底」。最後說:「在我教學時間,教官知道什麼講什麼,但是在教室講的在教室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1年5月27日 | |||||
3541 | 3516 | 向治中 | 男 | 四川,雲陽縣 | 58022 | 27 | 九七○四部隊第三中隊中尉組員 | 於受訓期間上國父遺教課時不聽講解且在課本上畫蛇一?下書魔鬼二字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542 | 3517 | 王家興 | 男 | 1925/9/9 | 山東,嶧縣 | 55169 | 30 | 憲8團7連憲兵上士 | 王家興係本部憲兵第8團第7連憲兵上士,在台北憲兵隊北區分隊服務因涉匪嫌于本(43)年4月13日押解到部,迭經研訊矢口否認為匪情事,又無其他確實証据可資認定;惟查該被告曾於38年2月間在北平前憲兵19團通訊連工作時,因失散流落匪區良久,又於同年9月間歸隊在管理檔案工作時披閱檔案中沒收之「中國共產黨火」,意志薄弱遂受赤色毒素之渲染,致思想左傾。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10月17日 | (44)法裁字第8501號 | ||||
3543 | 3519 | 王志傑 | 男 | 1925/7/18 | 陝西,雒南縣 | 62069 | 38 | 大秦紡織廠漂染技工 | 王志傑於38年5月被匪俘虜一週,經釋放後,即隨軍來台。於47、8年,常收聽匪方廣播,並將聽得之內容,先後分別告知廠警董中樞、技工劉愛桂、車應德等人。48年夏復在該廠染房向技工趙成玉等稱:「共產黨如在基隆登陸,我第一個拿旗去歡迎。」等語,思想、言行荒謬,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警審特字第0074號 | ||||
3544 | 3520 | 劉宏利 | 男 | 1929/4/19 | 福建,平潭縣 | 53188 | 24 | 漁 | 劉宏利被訴於39年5月起至同年10月止,在原籍福建平潭充朱毛匪幫民兵,曾向匪報告海面船隻情況1次,並奉匪命於出海捕魚時,作海面情報;劉君供認不諱,但辯稱「匪區人民到了年齡任何人都要當民兵,當了民兵便輪流在海邊站崗,遇有過往船隻就需報告領隊的人,當民兵的沒有發糧餉衣服,我報告過遠處海面隱約有兩隻船由東向西行動,不知是何船隻1次,我是被壓迫的」等語,難認有為匪刺探軍情之故意,而令負刑責,惟查其既在匪區有年,又曾充當民兵,購買史魔等相片隨身攜帶,思想顯已感受薰染,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繳案之匪幣9張、通行證4張、史魔等相片3張係違禁品,應予一併諭知沒收。 | 感化3年5月14日 | (42)審三字第095號 | ||||
3545 | 3521 | 楊文鑫 | 男 | 1935/6/7 | 江蘇,揚州縣 | 56116 | 19 | 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受刑人 | 楊文鑫前因逃亡案件經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在該部看守所執行中於45年1月18日對同所人犯鮑義、黃有森等談論將來台灣解放後就以匪毛澤東為大,用紙條書寫「吃敵人的飯穿敵人的衣用敵人的錢」給鮑義等看,涉有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5)審聲字第0037號 | ||||
3546 | 3522 | 吳水燈 | 男 | 1931/9/19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2 | 淡江英專2年級學生 | 吳水燈於37年夏,由另案被告李武昌先後交閱反動書籍,再吸收其參加叛亂組織,吳并將反動書刊「假若到了社會主義的時候」、「毛澤東戰略」交與林天保閱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3547 | 3523 | 郝道猛 | 男 | 1930/9/25 | 湖北,隨縣 | 54048 | 23 | 國防醫學院第52期學生 | 胡耀坤、郝道猛、鄒明德等與叛徒陶開府有同學之誼,胡耀坤曾閱讀陶開府所遺下之反動書籍「青年文藝老舍巴金等」作品,鄒明德曾閱讀反動書籍「復活」,與郝道猛平常聽陶開府批評政府土地改革政策,同情朱毛匪幫在大陸清算鬥爭等叛亂荒謬言論等情;以渠等平時受匪幫荒謬言論之渲染,閱讀反動書籍,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4年 | 感化3年 | |||||
3548 | 3525 | 李德濟 | 男 | 1921/2/2 | 廣西,桂平縣 | 59068 | 40 | 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工作組薦任八級?工程司 | 李德濟於47年頌揚共匪「人民公社」制度,同年11月間對簡瑞廷宣揚共匪鍊鋼進步情形,及金門、馬祖一定失守等語;同月間撰寫「東西的批判」一文。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年警審聲字第0012號 | ||||
3549 | 3526 | 簡清山 | 男 | 1920/2/4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判刑 | 51038 | 33 | 木匠 | 簡清山於37年1月間經羅德輝、李媽兜以實行375減租誘惑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農民福利會,受匪幹李媽兜、黃石頭領導,參加375討論會2次。後於39年10月向台南縣警察局刑警隊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550 | 3527 | 邱 陵 | 男 | 1924/12/3 | 江蘇,江都縣 | 69066 | 4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薦任七級調查員 | 邱陵於38年12月9日在廣西小董被匪俘擄,旋乘機脫逃,嗣又冒充流亡學生向匪報到,接受匪訓,39年1月底抵達香港,41年間在香港洛克道巴黎理髮公司充當小工,與該公司傾匪份子房久淦、尹文光、陸秀瑛等常相往來,當該房久淦等公開發表:「中國大陸交通進步很快,人人有工作,人人有飯吃,一切都是為工農利益」等為匪宣傳言論時,被告在場隨聲附和。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51 | 3529 | 蔡勝雄 | 男 | 1939/11/8 | 台灣,台南市 | 64055 | 26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蔡勝雄於53年2月21日向同監受刑人李維新、鄭杰等稱:「反攻大陸不可能」,同年3月又以腳踩領袖肖像侮辱領袖。同年3月,閱報載蔣經國先生出任國防部副部長,又發表:「有其父必有其子,有一天翻身,必先幹掉他們……」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52 | 3530 | 金登榮 | 男 | 1930/3/5 | 江蘇,江都縣 | 75051 | 45 | 船員 | 金登榮於63年8月間,在新嘉坡籍「嘉洋輪充任海員,同年10月隨該輪由高雄駛往香港,至64年5月返台灣時止,在港期間先後在香港「南洋戲院」觀賞「紅纓刀」等共匪影片,及閱讀「毛語錄」、「繡錦河山」等共匪書刊,並先後與其淪陷在大陸之父金步驤及其表侄杭傳熹往返通信多次,函中且謂:「我願回大陸,參加祖國(指共匪)建設行列,將功贖罪。」等語企圖返回匪區未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4)諫裁字第0020號 | ||||
3553 | 3531 | 李 成 | 男 | 1907/2/22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48 | 商 | 李成於39年夏間即知王忠賢為逃犯,惟不知其因何案逃亡。41年間由自首份子黃江連告知王忠賢是在逃匪黨分子,42年農曆元月間王忠賢向其借款時交與新台幣10元。審理中被告對供給王匪忠賢新台幣10元一節堅不承認,但其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有案,核與王忠賢供述相符。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3554 | 3532 | 蘇秀珪 | 男 | 1917/7/2 | 浙江,平陽縣 | 53194 | 37 | 無業 | 蘇秀珪與已死之叛徒叛徒朱善醉同鄉,為幼時同學,並為同校任教同事及涉有匪嫌,雖尚無為匪事證,但其與匪方份子為伍,思想難免蒙受影響,有欠純正,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2)審聲字第042號 | ||||
3555 | 3534 | 許青雲 | 男 | 1921/5/9 | 台灣,高雄市 | 71089 | 49 | 省立高雄海事專科學校漁撈科主任 | 許青雲於53年9月10日、10月2日以署名「高三CCC」「LKH」書寫「解放台灣,建立新民主」等函郵寄「高雄中學軍訓室」及「高三、一組同學」。54年3月31日匿名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希望你們改邪歸正,不久可以解放台灣」等函郵寄「高雄中學軍訓室」。56年4月3日匿名書寫「大家來建設一個完整的國家,統一全國,大家共產」等函郵寄「高雄市救國團主任」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06號 | ||||
3556 | 3536 | 汪正明 | 男 | 1930/2/10 | 江蘇,沐陽縣 | 71029 | 41 | 台灣省政府財政廳稅務員 | 汪正明於56年元月至59年5月間,經常在戴光澤家等處,向同事戴光澤、蔣英、劉蒲泉、羅本洲等發表頌揚毛匪及共匪科技進步,反共無望等謬論。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04號減刑5年4月 | ||||
3557 | 3536 | 汪正明 | 男 | 1930/2/10 | 江蘇,沐陽縣 | 75777 | 4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04號減刑5年4月 | ||||
3558 | 3538 | 林萬興 | 男 | 1929/11/12 | 浙江,定海縣 | 65007 | 37 | 陸軍總司令部一二一團衛生連下士駕駛 | 林萬興於52年9月,在金門太武圓環附近撿獲共匪利用砲宣彈散播之匪安全通行證乙枚,因智慮淺薄,竟為匪安全通行證內所列各項謊言所愚,私自匿藏於自由談雜誌中,妄圖於反攻作戰時投降匪軍。 | 有期徒刑2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3559 | 3539 | 何 星 | 男 | 99099 | ||||||||||||
3560 | 3542 | 許江金櫻 | 女 | 台灣,台南縣 | 許晴富之妻 | 80032 | 39 | 商 | 02年 | 緩刑 | 緩刑3年。許晴富妻。 | |||||
3561 | 3543 | 羅清山 | 男 | 自首 | 52150 | 自首 | ||||||||||
3562 | 3545 | 陳坤鐘 | 男 | 1923/11/22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2 | 保警 | 簡文憲38年農曆11月間介紹陳坤鐘參加叛亂組織。 | 15年 | 15年 | |||||
3563 | 3546 | 林錦源 | 男 | 1926/9/17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9 | 工 | 林錦源於38年8月由楊運坤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564 | 3547 | 林政榮 | 男 | 1928/11/1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7 | 工 | 簡文憲於38年夏天介紹林政榮等人,先後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3565 | 3548 | 陳坤榮 | 男 | 1932/11/1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2 | 農 | 陳坤榮雖不知其父陳阿井藏匿匪游陳川、楊運坤等為潛逃之匪諜,但與渠等往來,思想偏頗。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566 | 3549 | 邱阿猛 | 男 | 1924/4/11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31 | 五結鄉公所事務員 | 邱阿猛於38年8月由游祥枋交予「新民主主義」閱讀,明知游為匪而不告密檢舉。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5月24日 | |||||
3567 | 3551 | 游國明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50 | 農 | 游國明明知妹婿王萬得及其子游祥枋為匪不檢舉。 | 無罪 | |||||||
3568 | 3552 | 方志超 | 男 | 1924/9/27 | 江蘇,灌雲縣 | 51053 | 27 | 高雄市左營派出所警員 | 方志超係前首都南郊警察分局刑事科刑事組組長,國軍撤退時,在該局樓下傳達室內,以佩用之加拿大手槍,槍擊該局局長陳應特未遂,並於上年4月下旬,京畿陷匪後,意志不堅,出任偽南京市公安局第三科公安員,嗣以環境惡劣,於上年農曆11月底離京赴滬,乘船至溗泗列島,隨軍撤退來台,潛入高雄縣警察局左營派出所充任警員等情,業據被告當庭供認不諱,核與其在警務處所供相符,是被告參加叛亂組織毫無疑義,……,惟其先後所犯叛亂及殺人未遂兩罪,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3569 | 3552 | 方志超 | 男 | 1924/9/27 | 江蘇,灌雲縣 | 99099 | 10年 | 胡里滾提供 | ||||||||
3570 | 3554 | 汪述周 | 男 | 1916/5/4 | 江蘇,淮安縣 | 即汪成禮(起訴書誤為汪禮成) | 63050 | 49 | 台灣省公路局運輸處大橋站站務員 | 汪述周於34年7、8月間月間陷匪時,汪述周被匪派為梁家莊參車委員,約4月,即離匪竊據地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一審5條處5年。 | |||
3571 | 3555 | 黃永謀 | 男 | 江西,吉水縣 | 60052 | 41 | 陸軍指揮參謀學校政工中校政工官 | 36年7月間魯西剿匪?役被俘先後?河北南宮匪冀南軍區解放軍官教導團及河北永年冀魯豫?軍區解放軍官教導團受訓期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毛匪像前填寫誓詞舉手宣誓受訓期滿擬訂立功計劃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後發給釋放証旅費等釋回分別投返國軍部隊其間雖經被難歸來軍官受訓惟對參加上項叛?組織迄未登記自首。 | 10年 | 10年 | ||||||
3572 | 3556 | 李文俊 | 男 | 1941/10/11 | 廣東,惠陽縣 | 63015 | 22 | 國防部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李文俊於51年7月來台,8月3日參加本局大陸工作訓練,惟於訓練期間意志消沉,言行荒謬,並曾領導要求加薪,擾亂訓練工作,因於偽惠陽三維鄉中心小學讀書時曾接受匪黨毒化思想訓練,先後為匪宣傳「土改」、「鎮壓反革命」、「統購統銷」等政策而其平時亦經常閱讀「共產黨黨員思想」、「毛澤東矛盾論」、「馬克斯思想」、「唯物論」等匪黨理論書籍,致使思想薰染匪黨毒素甚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73 | 3557 | 阮水運 | 男 | 1930/2/9 | 福建,廈門縣 | 72073 | 42 | 燈塔管理員 | 阮水運在前西伊島為看守?塔期間,於39年2月間開南陷匪,該燈塔管理員吳明志命其偕同事陳四妹向匪偽福州海關領薪每人匪幣一百九十餘元後,返鄉逗留廈門原籍約一個月之久。40年又藉病潛往福州轉至寧德向當地匪偽公安局股長謝更有報告我軍巡邏情形,並接受謝匪交付刺探國軍動態任務,約定以「西南」為其連絡代號。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廣裁字第0026號 | ||||
3574 | 3558 | 胡獻晃 | 男 | 1926/12/16 | 江西,南昌市 | 61055 | 38 | 陸軍第三○二連運輸組少校運輸官 | 胡獻晃於50年10月9日聽鍾盈春宣傳叛亂思想,並於51年4月27日認識胡克飛及馬志堅,對胡等叛亂言行不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7月20日 | |||||
3575 | 3559 | 畢 森 | 男 | 1920/5/28 | 河北,天津市 | 70034 | 50 | 高雄縣政府財政科委任11級科員 | 畢森先後於58年間在高雄縣政府財政科財產股辦公室及高雄縣鳳山鎮光明路十三號彭靜庵家中,分別對同事杜鴻烈、丁簡章、林柏煌及朋友章亦文、謝明、彭靜庵等發表反攻無望與頌揚毛匪,稱讚匪竊據地區建設進步等言論,為有利於匪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11月23日 | (64)諫減字第0131號減刑4年8月 | ||||
3576 | 3559 | 畢 森 | 男 | 1920/5/28 | 河北,天津市 | 75777 | 5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11月23日 | (64)諫減字第0131號減刑4年8月 | ||||
3577 | 3560 | 陳啟來 | 男 | 1914/10/25 | 福建,惠安縣 | 60035 | 50 | 台灣省公路局高雄區運輸處總務科科員 | 陳啟來於20年東,經曾夢參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8年 | |||||
3578 | 3561 | 李登雲 | 男 | 1924/5/19 | 湖北,技江縣人 | 50004 | 30 | 東南訓練國政班學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無故離去職役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判亂12年,軍刑法逃亡5年,合併執行15年 | ||||
3579 | 3562 | 翦凝冬 | 男 | 1924/10/5 | 湖南,桃源縣 | 76052 | 52 | 高雄縣國光中學教員 | 翦凝冬原係高雄海青中學教員,於59年下半年在該校3年九班授課時,向學生發表:「毛╳╳很聰明,從小就很能幹,很了不起,共匪在大陸各方都有進步,建設很多,佔領廈門後,很快修了一條鷹廈鐵路,又在武漢建立了一座跨江大橋」,復於61年秋,轉任國光中學後,至64年6月間,又在講授國文課時,常向該校初二丙、丁各班學生發表:「毛╳╳自幼讀書很用功,學識淵博,現在大陸上軍隊很強,裝備精良,一道命令,就是一道命令,大家一定服從」等謬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3580 | 3563 | 丁文敏 | 男 | 1930/3/28 | 湖北,麻城縣 | 58063 | 28 | 陸軍第八十一師三二二砲兵營步兵中尉 | 丁文敏於44年1月19日在彰化新庄國校對曾世濤上尉說:「目前海峽制空權與制海權均操於共匪手中」「目前台灣雖有進步但共匪也有進步」,同年9月20日對龍志中尉說:「孫案九人調查小組將不會主持公道」,同年10月3日在金門後埔頭對曾世濤說:「若孫不放出來在台的部隊多少會叛變的」,45年1月21日在後井村對曾國振等談稱:「孫將軍是中國之隆美爾」政府有計劃地將第四軍訓班同學統統調補訓總隊受思想教育調離主隊職改任附員」等多種荒謬言論,實含有打擊士氣,侮辱上官,挑撥情感,破壞政府威信之惡意。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 | (47)理判裁字第0468號,(47)覆普抗映字第0209號 | ||||
3581 | 3564 | 梅衡山 | 男 | 1929/7/17 | 台灣,嘉義市 | 50598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梅衡山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被告邱焜棋、梅衡山、施志聰、陳溪等施行強暴脫。 | 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3582 | 3565 | 唐益之 | 男 | 1922/11/23 | 安徽,桐城縣 | 51040 | 29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隊員 | 唐益之受匪幹李雲濤、魏天民等之囑書寫自傳,並代為剪報繕寫及摘錄軍政情報,應認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583 | 3566 | 秦鳳棲 | 男 | 1925/4/16 | 河北,交河縣 | 50074 | 26 | 第四軍訓練入伍生教導總隊第三團學生 | 被告秦鳳棲原係東北大學學生,在校時曾為本黨擔任調查工作,38年初,北平被圍,慮匪殘害,乃加入校內匪黨外圍組織鋼鐵劇團,於舊曆上元,該校月光會上表演相聲,對政府之學校、公費辦法與飛機空投接濟守軍措舉,妄事詆毀,為匪張目。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584 | 3567 | 鍾宏銘 | 男 | 1927/10/16 | 河南,固始縣 | 70026 | 42 | 國校教員 | 鍾宏銘於48年間在裕隆汽車工廠大門口及其所賃台北縣新店鎮江陵里之住宅,發表頌揚毛匪澤東之言論,復於53年至57年任職高雄縣新發國校教員期間,在該校辦公室再發表共匪不必血洗台灣,待台灣兵老將死,可垂手而得等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3585 | 3568 | 李金順 | 男 | 1928/8/11 | 台灣,台南縣 | 52075 | 24 | 農 | 李金順係另案叛亂犯李媽兜之族侄,37年間因婚姻糾葛求教於李媽兜,李囑其往匪黨隱避地之縣屬玉井鄉後窟仔與匪鄭國楨合作種田,2月後李君知鄭為匪黨並由鄭言談中知李媽兜亦為匪黨,然迄39年11月李媽兜經政府通緝、鄭國楨自首之時,李君始終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586 | 3569 | 黃拱成 | 男 | 1923/1/8 | 福建,東山縣 | 71044 | 48 | 高雄縣鳳山國中教員 | 黃拱成先後于52年2、3月及59年10月間在高雄縣旗山中學及鳳山國中執教時,在教室內分別向學生林宗寶等宣揚共匪人民公社組織完善,讚揚毛匪民主並讕言反攻無望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 | |||||
3587 | 3570 | 陳 昭 | 男 | 1920/9/25 | 福建,林森縣 | 67068 | 45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五六工兵群五一七營二連上士調度士 | 陳昭於55年元月3日中午乘入廁之便,在駐地燕巢工兵第二訓練中心第一二二號廁所門板上,以原子筆書寫「毛主席才是世界的偉人,在奮鬥中極(積)極創造核子武器的國家,只有中國大陸,在世界上聞名中國大陸,日日猛進,日日革新,希望能即將解放台灣,所以我們要擁護毛主席,他才是中國真正革命領袖。」又於同月5日下午晚餐後,在同一門板上,以鋼筆書寫「擁護毛澤東,消滅蔣總統」等有利於叛徒宣傳文字二則。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588 | 3571 | 喻成周 | 男 | 1921/10/7 | 四川,忠縣 | 74015 | 53 | 省立台南一中教員 | 喻成周於36年春,在南京國立中央大學讀書時,經黃文治介紹參加匪黨外圍組織「歷史學會」又稱「歷史學社」,37年來台,54年任教台南一中時,對該校高一十六班學生頌揚共匪科學進步,濫言反攻無望等謬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3589 | 3572 | 王性源 | 男 | 1926/12/14 | 河南,杞縣人 | 60064 | 35 | 高雄縣船舶總隊委一幹事 | 王性源於38年5月向匪南京市公安局登記報到,參加坦白會數次,由匪幹發言抨擊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90 | 3573 | 郭大捷 | 男 | 1926/3/6 | 嫩江,巴彥縣 | 60064 | 34 | 高雄縣船舶總隊委一幹事 | 郭大捷於38年5月向匪南京市公安局登記報到,參加坦白會數次,由匪幹發言抨擊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20日 | |||||
3591 | 3574 | 胡 強 | 男 | 1921/9/28 | 湖南,臨澧縣 | 71019 | 49 | 農 | 胡強於49年7月至50年11月間,先後多次在高雄縣甲仙鄉民眾服務站等處宣揚毛匪澤東在大陸上真正實行三民主義,並且還可以做一個領導者,原子彈試爆成功,飛彈的製造,十年核子武器計劃等都能做到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3592 | 3575 | 陳德在 | 男 | 1926/3/8 | 台灣,南投縣 | 50173 | 29 | 技工 | 陳德在於38年6、7月間,在唐榮鐵工廠經另案叛徒陳山水以免費升學勸誘加入朱毛匪幫組織,曾參與開會3、4次,復因陳山水譏其無能刺激,不甘示弱,乃勸誘其友陳賜仁參加匪?未果,嗣因與陳山水離散,在教會中得知羅馬教皇禁止?友參加共黨,即停止活動,惟陳德在辯稱於陳山水以共產黨對進取、有志青年給予免費升學深造,為建國有用人才等美詞說服下,未究明共匪之真象而參加其組織,嗣知誤入共匪?套,雖受陳山水介紹陳賜仁值得吸收,但確未實行吸收,亦未對陳賜仁說左傾言談,並即與陳山水斷?來往。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3593 | 3576 | 李紹明 | 男 | 1939/11/29 | 廣東,惠陽縣 | 63015 | 25 | 國防部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李紹明於38年8月進入偽廣東省立惠州師範讀書,46年入偽東莞石排鄉福隆白泥廠做工,47年加入偽人民公社東莞企石農場種田,因不堪饑餓,乃於50年12月逃抵香港,51年7月經政府接運來台,同年8月參加本局訓練班受訓,言行偏激有煽惑他人不守紀律,破壞訓練工作之嫌,如本(52)年3月16日向其他同學聲稱「隊上用紀律和法律壓迫人,怕什麼,關10年8年無所謂」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94 | 3577 | 楊進發 | 男 | 1920/3/20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33 | 新竹警民協會辦事員 | 楊進發先後于36年、39年收受施儒珍(在逃匪徒)蘇聯遊記、帝國主義等書閱讀,至40年6月中旬,施儒珍至其家告以係鄭萬成(自首份子)招入共產黨擔任宣傳,並吸收林家章(同案經軍事檢察官撤回起訴)加入,黃樹滋(被捕份子)擔任匪新竹市委員書記,鄭萬成擔任組織等情。同月15日楊君受施之囑託化名林姓赴卓蘭訪晤詹鴻?請為施儒珍覓求藏身處所未果,同月29日施儒珍復至其家匿住一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3595 | 3578 | 林天賜 | 男 | 1929/7/26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24 | 檢驗局技佐 | 被告林天賜與在逃匪徒施儒珍在農林廳新竹檢驗分局同事,施匪曾向其宣傳共匪在大陸做得好,不像報紙所說的慘狀。39年春接受施匪交與馬克斯經濟主義的出發點、蘇聯真像記、中國之戰、夜帝國主義等書閱讀,並遵囑保守秘密。前開事實業據林天賜供認在卷,核與保密局調查情形相符,林君在本部審判中雖諉稱不知施儒珍為匪諜,空言狡卸不足置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2月1 | |||||
3596 | 3579 | 謝 禮 | 男 | 1927/6/11 | 嫩江,巴彥縣 | 62025 | 36 | 無 | 謝禮於34年9月間,在嫩江巴彥國民高等學校肄業時,經張匪祥吸收參加匪黨青年團。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謝永貴 | ||||
3597 | 3580 | 林國材 | 男 | 1930/2/6 | 台灣,高雄市 | 69076 | 39 | 裁縫 | 林國材原係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訓第一總隊管訓隊員,於57年6月16日下午3時許,在該總隊藍球場邊,向顏添福等發表反攻無望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1年5月17日 | |||||
3598 | 3581 | 林啟全 | 男 | 1932/9/28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0 | 台北私立泰北中學高三上學生 | 林啟全係38年8月由黃鼎實介紹參加匪黨,並意圖吸收他人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3599 | 3582 | 張蘊智 | 男 | 1924/11/13 | 安徽,太湖縣 | 51040 | 26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中尉團員 | 張蘊智受匪幹李雲濤、魏天民等之囑書寫自傳,並代為剪報繕寫及摘錄軍政情報,應認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600 | 3583 | 簡有全 | 男 | 1930/10/31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3 | 農 | 被告簡有全與逃匪楊阿坤為姑表兄弟,明知其為政府通緝逃亡匪黨,於39年7、8月間先後容留其食宿2次;當楊匪阿坤住在其家時,被告林永泉王惠明因居鄰關係,常至其家聚談,楊匪阿坤乘機向該被告等宣講匪黨主義與政策;該被告等均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向政府告密檢?。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3601 | 3584 | 陳景漳 | 男 | 1932/5/10 | 台灣,桃園市 | 50574 | 22 | 學生 | 被告陳景漳於39年夏在桃園經自首份子李世雄介紹參加匪黨讀書會,開會5、6次,閱讀?蘇聯文學??大?哲學?等匪黨書刊。同年秋,由李世雄介紹與自首份子陳祖德、邱應楠聯絡,同年12月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因與陳祖德、邱應楠私情甚厚未將關係說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0年 | |||||
3602 | 3585 | 孟寬仁 | 男 | 山西,文水縣 | 68063 | 41 | 高雄縣六龜鄉山林工作站林務班工人 | 林班工寮內向同事金運疇、李璽臣、王光興發表:「共產黨是不願意進聯合國,要想進去有什麼問題。」「憑什麼反攻,今日大陸一切均在進步,人力物力之雄厚,台灣如何能比,就憑貪污就可反攻了嗎?」等荒謬言論 | 感化3年 | 感3年 | (57)裁字第0025號 | |||||
3603 | 3586 | 黃陽輝 | 男 | 1942/4/15 | 台灣,高雄縣 | 60024 | 18 | 一四九四部隊下士一級機械士官 | 黃陽輝於47年12月間,書寫「你中了主義國家民族的毒素上了一般魔鬼的當」,48年2、3月間,書寫告同胞書準備油印,宣傳台灣獨立運動,未果即行撕毀,繼又書寫「共匪在大陸,人民生活很好,台灣人民該求得獨立」及「反攻無望」等反動文字。同年4月間,曾邀陳茂森共籌組黨,以謀台灣獨立,同月中旬,書寫「即使西藏革命成功,中華民國也無法反攻大陸」等文字,同年5月間,在鳳山軍人之友社招待所廁所內書寫「一切的一切都赤裸裸的呈現在眼前,我們該醒一醒」,並在斷片報紙上書寫「打倒國民黨,軍人翻身」「興台會啟」等字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04 | 3587 | 蕭心卯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感3年 | ||||||||||
3605 | 3588 | 廖清秀 | 男 | 1943/2/18 | 台灣,台北縣 | 74072 | 31 | 無 | 廖清秀原係海發漁業公司金瑞祥七號漁船報務員,因不滿現實,思想偏激,於民國61年7月隨該公司工程師林能傳自南太平洋三托基地搭機返台途經香港時,擅自滯留香港,並於同年8月27日,自香港投書行政院院長,妄言「再10年百年在台灣的政府也絕反不了攻回不了大陸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06 | 3589 | 戴梅青 | 男 | 1932/12/6 | 浙江,臨海縣 | 53096 | 22 | 漁 | 戴梅青為浙江省臨海縣人,以捕魚為業,受匪幹王正立之派遣,接受伙食費偽人民幣6萬元,藉貿易為名於42年1月3日,由海門乘舢舨潛來頭門刺探軍情,甫抵頭門即被當地自衛隊查獲拘捕,其刺探我方軍情尚未達到既遂程度,應以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祕密未遂罪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3607 | 3592 | 葉石濤 | 男 | 1925/11/1 | 台灣,台南市 | 51104 | 29 | 教員 | 葉石濤曾於35年秋,向黃匪添才購閱匪「新民生主義」、「論聯合政府」、「文萃」、「群眾」等反動書刊。復經黃匪介紹認識陳匪福星,其後陳匪曾至其家2、3次宣講台灣政治不良、物價波動等反動言論。36年228事變發生翌日,陳匪復往其家告以台北發生暴動,囑聯絡青年反抗政府,因而明知陳福星、黃添財等為匪,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1月18日 | 陳福星 | ||||
3608 | 3593 | 錢開文 | 男 | 1935/9/23 | 湖北,隨縣 | 78019 | 43 | 上尉 | 錢開文於67年5月8日上午8時5分,乘坐該監交通車經過總統府前廣場,竟當眾發表:「老╳╳在的時候耍不出什麼花樣,小╳╳還會耍出什麼花樣?」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7)曉晰裁字第0005號 | ||||
3609 | 3594 | 施世雄 | 男 | 1921/7/23 | 浙江,永康縣 | 51107 | 31 | 台東中學教員 | 施世雄於34年在國立英士大學肄業時,加入該校民主學社受黃旭領導,從事各種反動學潮,來台後仍舊寫作左傾日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3610 | 3595 | 劉 瑞 | 男 | 1920/10/27 | 福建,閩清縣 | 自首感化,即劉益嘉。 | 52183 | 32 | 不詳 | 自首匪諜劉瑞,經供稱曾於35年來台任花蓮卓溪鄉公所民政幹事等職,後與同事不睦被免職,遂於37年返回大陸,至大陸淪陷後因被匪發現其在台之社會關係,屢次派員勸其返台為匪工作,當時渠以家庭為由推辭不允。嗣因與我「反共自衛軍」團長認識,受命為該部聯絡參謀,不意於38年10月事洩被捕。被匪監禁1年2月之久,獲釋後命參加匪福州華東大學政治研究所受訓後,令渠設法偷渡至台工作。 | 命令發交感訓3年 | 感化3年 | 即劉益嘉。 | |||
3611 | 3596 | 溫茂華 | 男 | 1929/10/9 | 廣東,梅縣 | 62106 | 33 | 苗栗通霄中學教員 | 溫茂華於39年10月參加匪汕頭市公安局任戶籍調查員,負責該偽局第四分局至平路派出所,調查戶口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612 | 3597 | 劉宗茂 | 男 | 1930/1/10 | 台灣,台中市 | 59022 | 29 | 陸軍第九三○四部駕駛集訓隊三區隊十一班充員二等兵 | 劉宗茂於46年7月27日以日文寫信郵寄台中糧食事務所同學莊春福內容有「19年老兵一律徵集,並捏造是黃排附說的為蔣軍滅亡之證,又祗有深恨「石」這傢伙,可惡之極,為了他自己的勢力鬥爭,犧牲我們的青春」之語。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613 | 3598 | 蕭澤民 | 男 | 山東,濟寧縣 | 54126 | 29 | 保密局尉級待命人員 | 參加匪銀行業訓練後先後充任匪宿縣人民銀行永城支行貨幣管理股記賬員及匪潢川縣公安隊隊員 | 03年4月 | |||||||
3614 | 3599 | 朱人正 | 男 | 1929/5/6 | 江蘇,南通縣 | 61013 | 38 | 陸軍五三三三部隊代監執行軍事犯 | 朱人正於49年4月24日,與眾人閒談曾言「共匪的人民公社由鄉村到城市是成功了,如鄉村辦不好怎會推到城市」等語,思想模糊,言論荒謬,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
3615 | 3600 | 劉振華 | 男 | 1927/4/15 | 河北,通縣 | 66031 | 39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心理作戰第二中隊上士照相沖洗士 | 劉振華於54年4月23日至同年5月15日間,先後連續在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營區汽車集用場廁所門板上,用鋼筆分別書寫「毛澤東殺我父母蔣介石絕我子孫」、「自幼投筆從戎迄今廿餘載,但仍隻身軍旅,真是悲慘致急(至極)怎能不叫人傷心呢,我恁同我相似者頗多祇有同酒傷心淚吧,今後祇有苟且時日,來解脫這人生的一環∼天知道」、「蔣介石害世魔王蔣經國害國走狗」等三則反動及詆譭長官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616 | 3601 | 林存和 | 男 | 1916/11/3 | 福建,福州市 | 72055 | 56 | 行政院電子處理資料審議委員會主任秘書 | 林存和于26年八9月間,在福州經陳毓淦介紹參加讀書會,同年十一12月間,復在福州經陳毓淦吸收參加匪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翌年春,又在福州經陳匪毓淦吸收正式加入共產黨,27年10月任桂湖「戰時民眾學校」校長時,曾編行「求生存」刊物,闡述毛匪澤東「論時擊戰」理論。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又名心平 | ||||
3617 | 3602 | 李慶榮 | 男 | 1927/4/24 | 廣東,梅縣 | 80015 | 53 | 無 | 李慶榮思想左傾,妄圖以中共為主,統一中國。自68年5月,利用其擔任洪誌良創辦之復刊號「富堡之聲」雜誌總編輯職務機會,陸續撰刊文章,以暗示及報導方式,為中共張目。同年5月,李慶榮以筆名葉知秋,於該刊第一期發表「中共為什麼放慢四個現代化腳步」一文,間接暗示大陸地區不自由,由於物質缺乏,而物質缺乏是由於被他國封銷,及揄揚中共經常檢討改進之作風,均係明貶暗褒,為中共解說之詞。復於同年6、7、8月分別以筆名「李行知」「楊樹海」「林生成」撰寫「中國人努力的方向」「熱烈支持孫運璿和平統一的講話」「善意、度量、接觸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中共為什麼放慢四個現代化?步」、「中國人努力的方向」、「熱烈支持孫運璿 | 徒刑5年 | 洪誌良 | ||||
3618 | 3603 | 曹賜讓 | 男 | 1929/10/14 | 台灣,桃園縣 | 52018 | 23 | 工 | 曹賜讓、呂高明於37年3月間經由謝時和介紹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桃園地區龜山支部,並擔任小組長,領導叛徒集會討論潛台共匪團結發展組織,擴大叛亂力量,意圖打擊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19 | 3604 | 何海棟 | 男 | 福建,林森縣 | 高中 | 57090 | 41 | 台東大王國校校長 | 何海棟25年,求學於福建南平劍津中學時,閱讀「論持久戰」等書27年11月間入共黨28年暑假赴南平鄉間受思想教育,聽講匪黨理論二天。29年7月畢業後往武夷山受訓二週後奉命?福州組織福州市委會,何海棟任書記,曾創辦農民黨員講習以發展農民組織。嗣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覺其有匪諜嫌疑,策勵其辦理附匪份子登記,登記表中略述其於25年間在劍津中學讀書時,閱讀匪黨書籍,30年2月,在福州因涉匪嫌被捕自新釋放,經本部一再傳訊,仍未將其在閩參加共黨詳情供出。 | 15年 | 15年 | |||||
3620 | 3605 | 向均旺 | 男 | 1928/1/15 | 湖南,沅陵縣 | 75044 | 47 | 工 | 向均旺於63年11月至64年元月,在台北市王天建築公司服務,于北迥鐵路工程宜蘭縣南澳鄉第三施工所工作期間,經常在工地向管理員林秋宇,工人杜宗生等人濫言:「共匪統治大陸,一切繁榮進步,人人有衣穿,有飯吃」「共匪早已有核子武器,美國都怕它」等利匪宣傳之謬論。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禠奪公權3年4月。 | 徒刑6年8月 | |||||
3621 | 3606 | 簡龍飛 | 男 | 1932/3/14 | 台灣,台北市 | 58028 | 26 | 陸軍行政通信勤務指揮部架設營第一連上等兵 | 營房?所內以鋼筆書寫「?放軍一到軍官難逃之命」「?放軍到殺╳匪軍光復台灣」「推翻國民獨裁專制」「╳軍快投降人民政府萬?」四十五年十月初在同地書寫「?十節?放台灣台灣兵退伍」等反動文字。 | 07年 | 07年 | |||||
3622 | 3606 | 簡龍飛 | 男 | 1932/3/14 | 台灣,台北市 | 73031 | 41 | 無 | 因偽造有價證券案,於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偵查時為求移轉軍法審理,乃自稱為匪諜,請求自首,當調查局調查時,又捏造47年間在綠島感訓監獄時參加該讀書會出獄後與顏光明合組天龍影業公司為匪活動60年3月間由胡里滾、李鎧軍等吸收參加共產黨等事企圖陷害。61年8月間在台北監獄服刑中,唯恐誣告匪諜案發,復教唆受刑人朱翼林(另案處理)書寫:「……大陸上毛主席是偉大的,不久?要解放台灣……。」等有利叛徒文字,傳閱同監受刑人,由其向調查局檢?,期能將功抵罪。 | 04年 | 另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另教唆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二年,執行有期徒刑七年。(64)諫減字第0201號減刑2年6月 | |||||
3623 | 3608 | 康貽芳 | 男 | 1920/12/20 | 福建,惠安縣 | 74035 | 54 | 南投縣信義警察分局辦事員 | 康貽芳於25、6年間,在福建惠安簡易師範讀書時,參加袁國徵領導之「教育研究社」,26年暑假與駱君實(另案被告)蔡祖年、胡秋林、張來發(均在大陸)在惠安組織岩鼓寺「讀書會」,同年8月,經康匪遜和介紹在惠安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64)諫減字第0183號減刑4魁 | ||||
3624 | 3609 | 王杰謀 | 男 | 1938/10/18 | 廣東,海豐縣 | 66017 | 28 | 國防部情報局前海威訓練班學員 | 王杰謀於48年加入匪廣東省惠陽縣公安局工作,負責看管及押解勞改人犯,51年元月16日經羅隋、卓旺等介紹,為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工作委員會汕尾分會吸收為團員,並?該汕尾分會書記張作介紹加入匪中南局海鷹訓練班接受特種訓練,備派潛台,從事組織及情報工作,於同年5月19日由汕尾赴香港與匪中南局駐港工作人員吳匪豐正取得連絡,即由吳匪與其共同編造掩護歷史,並規定代語及聯絡方法,同年6月19日奉吳匪之命,偽以難民身份,向九龍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辦事處申請來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3625 | 3610 | 陳錫憲 | 男 | 1930/2/10 | 浙江,平陽縣 | 64038 | 33 | 台灣民生實業公司新惠生輪駕駛實習生(兼舵工) | 陳錫憲於52年10月初旬,隨輪運貨駛往菲律賓,迨抵菲卸貨後,於同年10月27日登岸,前往印尼駐菲大使館,請求政治庇護,協助送往匪竊據地區,投降共匪適是日為星期日,該館無人接待,乃返輪,翌日上午復前往該館,向該館人員表示,寧死不回台灣,請求協助送往匪竊據地區,經該館拒絕,並通知菲移民局將其轉送我駐菲大使館接運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3)警審聲字第0007號 | ||||
3626 | 3611 | 王飛龍 | 男 | 1927/9/30 | 福建,長樂縣 | 77040 | 49 | 陸軍少尉 | 國防部情報局少尉突擊隊隊員,於54年7月2日奉派參加「龍騰計劃」,在福建梅花海面為匪軍所俘,至64年9月間於匪釋放前,在北平市「和平賓館」曾向余美光等人發表:「回台灣後要好好的搞政府一下」等語,釋歸返台後,未向政府辦理表白。 | 免刑;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原判6年。 | ||||
3627 | 3612 | 饒紹長 | 男 | 1927/8/13 | 江西,玉山縣 | 65050 | 37 | 空軍通信電子學校少校政治作戰官 | 饒紹長於53年8月至9月間,先後在該校辦公室、及教室,分別對同事及學生等,公開表示對政府不滿,並對總統連任及對日和約等,發表詆毀總統,批評政府政策不當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效裁字第0003號,(54)覆普抗審字第0023號 | ||||
3628 | 3613 | 李鶴田 | 男 | 1920/10/10 | 台灣,台中市 | 55040 | 36 | 台中市太平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李鶴田對於37、8年間經另案叛徒宋盛淼宣傳誘惑吸收,由宋匪向其偽組織提名,加入匪幫豐原支部之事實均堅不承認,經提宋盛淼結證否認介紹被告參加匪幫組織,卷查宋盛淼39年間在保密局供稱「我們支部工作,並不積極常受批評,施部生(另案已決叛徒)一再要求我們發展組織,我迫於無奈曾於支部會議上提出李鶴田劉壯齡2人,事實上這2人尚未接受如何教育,和黨亦全無關係」等語,宋匪尚未吸收被告等參加匪幫之言尚非虛構,再查被告李鶴田44年間在情報局供稱「我沒有參加共產黨的組織….宋盛淼當時曾說過我們台灣青年要團結起來,努力改革政 | 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629 | 3614 | 巫興賓 | 男 | 1928/11/19 | 四川,內江市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少尉學員 | 陸戰隊一旅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3630 | 3614 | 巫興賓 | 男 | 1928/11/19 | 四川,內江市 | 57031 | 30 | 陸軍第七軍通信營少尉報務員 | 曾因被匪所俘接受匪方訓練後?歸而來台辦理被俘登記時又不坦白自承偽報係自行逃脫冀圖掩飾以及平時不滿現狀愛發牢騷思想?不純正惟其情節尚?輕微聲請交付感化 | 感化 | 感3年 | |||||
3631 | 3615 | 劉志翔 | 男 | 江蘇,江浦縣 | 58041 | 30 | 陸軍裝甲兵學校班隊指揮部陸軍副官上士一級行政士 | 歷年投考空軍官校機校政工幹校陸軍官校裝校兵工學校等均因體質羸弱未能如愿迺滿腹悲怨及表現不滿現寔之情緒自四十五年三月至四十六年七月所書日記中極盡曲解主義詆毀國策謾罵首長之能事及四十六年二月十九日投遞自由中國?誌社轉交陳啟天函內又攻訐政府污衊領袖 | 感化 | 感化1年1月6日 | 另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六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公務上所有之物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月。 | |||||
3632 | 3616 | 朱文傑 | 男 | 1925/12/12 | 浙江,吳興縣 | 71060 | 46 | 上校 | 朱文傑原係國防部情報局特戰人員,51年11月間,奉派為廣東省反共救國軍上校司令。同月25日率同海威計劃第三行動組,自高雄乘船出發,滲透入陸發展敵後工作,於同月28日晚11時,在廣東台山赤溪附近海面與匪艦遭遇,船被匪砲擊中,落水為匪俘獲。被匪方先後拘禁匪廣州市西村看守所等處,思想改造,起意叛亂,朱員先後將情報局編制等軍事上機密,悉數洩漏於匪。民國60年2月15日朱員于匪柯木勞改場,接受匪方交付任務,企圖于返台後為匪從事宣傳社會主義建設及毛匪思想,同年3月18日遣返金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33 | 3617 | 徐典博 | 男 | 1924/3/21 | 浙江,諸暨縣 | 74059 | 50 | 台中師專講師 | 徐典博於32年初,在江西國立第十九中學求學時,經張楨吸收,宣誓加入共產黨,並接受張楨領導,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3634 | 3618 | 蔡金旺 | 男 | 1940/3/20 | 台灣,宜蘭縣 | 81031 | 41 | 商 | 蔡金旺於68年4、5月間,在宜蘭頂埔火車站附近大順運輸店,公然發表:「台灣開闢的北迴鐵路才80公里,大陸建設了3萬多公里鐵路,又產石油、鈾,擁有原子彈,台灣什麼都沒有,大陸50人可對付台灣1人,大陸武力強大,毛主席很會用人,」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第0008號 | ||||
3635 | 3619 | 褚 耀 | 男 | 浙江,杭州市 | 58083 | 34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事務員 | 36年來台後,閱讀魯迅全集,獲有日文魯迅全集一冊;43年任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充事務員,在左營宿舍內,唱過流浪三部曲一二次等情。 | 感化 | 感2年11月29日 | ||||||
3636 | 3620 | 陳金鎮 | 男 | 1955/10/15 | 台灣,彰化縣 | 78040 | 23 | 空軍上兵 | 王清雄於62年起,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偏激,不滿現實,同年7月在彰化鹿港洽記貿易公司工作時,適與陳金鎮共事,經常交談,遂共萌叛亂意念,迄至64年春節,二人即密謀籌組「興台會」之叛亂組織,企圖勾結共匪,推翻政府,王清雄先後於64年清明節,及65年間,在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同為木刻工之黃峻德等表示願意籌謀組織,陳金鎮亦於64年春節期間,及65年8、9月間,在彰化及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黃得時及郭湧坡加入。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37 | 3621 | 馬曜暉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8085 | 37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薦任九級專員 | 28年冬,在江蘇江陰參加新四軍所屬之民運工作訓練班受訓兩月,加入為候補黨員擔任民運工作組織農民抗日會後擢升為正式黨員,并使用化名為馬烈軍歷任共黨職務。35年來台,歷在化學製品公司,工礦公司等處任職。40年4月於樟腦局任事務課長送銓敘時,曾使用偽造之各種公職等證件。 | 10年 | 10年 | ||||||
3638 | 3622 | 溫維馨 | 男 | 江蘇,無錫縣 | 初中 | 57050 | 34 | 印刷廠經理 | 溫維馨於民國卅年冬,在其原籍江蘇無錫,經徐匪錫榮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嗣於民國三十一年春,參加匪新四軍太滆區服務團,旋奉調該區青年暑訓班結業後,派充偽溧陽縣政府工作隊服務,同年冬調任為仙麓鄉公所中隊附,至民國卅三年夏離職?籍,卅六年二月來台營商,未據自首登記或聲明脫離 | 10年 | 10年 | |||||
3639 | 3623 | 鞠少欄 | 男 | 1914/3/8 | 江蘇,如皋縣 | 又名孫占梅。 | 68067 | 44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服務員 | 鞠少欄於54、5年間,經常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室辦公室內,發表反攻無望等謊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又名孫占梅。(57)裁字第0073號 | |||
3640 | 3624 | 曾文章 | 男 | 台灣, | 99299 | 10年 | 10年 | 474曾文樟? | ||||||||
3641 | 3625 | 鄭榮祥 | 男 | 1946/7/1 | 台灣,花蓮縣 | 74030 | 29 | 醫生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
3642 | 3626 | 楊莘焜 | 男 | 1922/12/21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31 | 新竹稅捐處事務員 | 共同被告楊莘焜、陳梅村、楊進發、楊金輝、林天賜、陳秋貴。楊莘焜于39年6月間,經自首分子楊金海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受楊金海領導教育。前述事實業據楊君在保密局暨本部偵查中供認,核與自首分子楊金海供詞互證相符,其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自應依法論究。楊君在審判中空言狡卸,否認其事,不足憑信。惟查楊君參加匪之組織後尚無積極叛亂行為,姑予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3643 | 3627 | 陳翼演 | 男 | 1917/1/11 | 福建,廈門市 | 陳冀演? | 73042 | 55 | 台北市立銘傳國小校長 | 陳翼演於民國36年8月在台北市由容漢尊(已潛回大陸)吸收參加共產黨,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61號6年8月 | |||
3644 | 3628 | 高澤清 | 男 | 1931/3/5 | 台灣,桃園縣 | 64070 | 34 | 桃園縣大溪鎮仁善國民學校教員 | 高澤清於39年10月參加匪「蓬萊民族解放?爭青年同盟」組織,復於43年秋,與邱致明在謀議,俟政府反攻大陸時,發動叛亂。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參加叛之組織免刑。 | 有期徒刑5年 | |||||
3645 | 3629 | 孫至誠 | 男 | 1930/2/8 | 山東,棲霞縣 | 67081 | 36 | 泰甲星航運公司信仰輪船員 | 孫至誠於54年7、8月間隨船抵香港時,在港購買「中共中央和蘇共中央來往的七封信」乙本閱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6)裁字第0034號 | ||||
3646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56124 | 30 | 高雄市國民兵訓練營組員 | 史延溫於民國42年在賀衷寒所作「中國的病根」一書第八六頁批註「行動在哪哩,事實在哪裡,大都是貪官污吏貪贓枉法的賣國賊」,第九二頁批註「這是共產黨在行政上給國民黨政府擲下一顆現代化的新武器原子彈」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 | (45)審聲字第0125號 | ||||
3647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71037 | 44 | 台北縣坪林國中教員 | 史延溫係台北縣坪林國中教員,於59年9、10月間,利用在該校3年級第二班教室講授歷史課程之機會,向學生宣揚共匪是世界第三強國,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10號減刑5年4月 | ||||
3648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75777 | 4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10號減刑5年4月 | ||||
3649 | 3633 | 袁本樞 | 男 | 1931/3/15 | 四川,廣漢縣 | 50106 | 30 | 供應司令部料件庫管制課文書上兵 |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之審查登記簿影本登載「判決情形: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刑3年6月」。「袁本樞於民國49年間因叛亂案經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其他關於裁判書類等相關文件,已無相關資料可提供」。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3650 | 3634 | 周 青 | 男 | 1931/12/5 | 江西,奉沂縣 | 61008 | 31 | 陸軍第二九七四部隊司令部代監執行 | 周青於48年間,因盜取該連大衣畏罪潛逃,數日後即向警察局投案,警訊時自白曾閱讀左傾作家書籍,因認言論偏激思想傾匪,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6月 | 即周水臣 | ||||
3651 | 3635 | 高綸清 | 男 | 1914/11/12 | 河北,趙縣 | 59071 | 45 | 國防部陸軍步兵中校部屬軍官派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政治部服務 | 高綸清於47年5月17日晚餐席上,高綸清竟謂「毛匪雖殺了很多歹人,但也救了很多人。」等荒謬言論,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警審聲字第0019號 | ||||
3652 | 3636 | 楊新一 | 男 | 1941/2/26 | 台灣,屏東縣 | 69063 | 27 | 教員 | 楊新一、吳清玉民國50年在前台北市立師範學校讀書時,因閱讀不良書刊,思想偏激,遂萌「台灣獨立」思想。51年結識同校同學陳泉福,陳亦主張「台灣獨立」,三人乃時相研商如何發起組織,非法奪取政權,達到「台灣獨立」之目的。53年夏間某日,陳泉福邀楊新一、吳清玉加入其組織之「生活促進會」,因該會主張「台灣獨立」後,勾結共匪,為楊、吳二人所不同意而未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泉福 | ||||
3653 | 3637 | 葉汴東 | 男 | 1920/10/10 | 廣東,梅縣 | 74043 | 55 | 最高法院檢察署會計主任 | 葉汴東於28年秋,在廣東梅縣經賴潤如吸收參加共產黨,31年秋在福建南平葉映球等參加匪黨小組會,35年10月來台後,復在葉春霆家參加匪黨小組會,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葉春霆 | (64)諫減字第0447號減刑3年4月 | |||
3654 | 3638 | 劉玉成 | 男 | 1928/7/14 | 湖南,安化縣 | 50022 | 22 | 空軍補給總庫供信氣象器材庫下士三級機務士 | 被告劉玉成係空軍第7供應處通訊器材庫任下士3級庫員,於39年6月29日潛逃至基隆,7月10日轉來台北,謀事不成,乃在旅社內撰就告台灣同胞書3份,嗣意歪曲事實,攻訐政府,於同月14日分貼於台北市博物館內公告欄,及新公園門口閱報牌各1份。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交付感化3年 | 徒刑12年 | |||||
3655 | 3638 | 劉玉成 | 男 | 1928/7/14 | 湖南,安化縣 | 76006 | 38 | 撰寫傳單攻訐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656 | 3640 | 黃建榮 | 男 | 1946/4/15 | 台灣,台北市 | 67030 | 21 | 海軍兩棲部隊海灘總隊小艇第一大隊第一中隊輪機一等兵 | 黃建榮於54年4、5月間與吳義男,共同謀議策劃「台獨」事宜,由黃負責行動,吳負責組織,由黃建榮草擬「宣傳重點」。並共商吸收簡中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6月12日 | 即黃連榮 | ||||
3657 | 3641 | 趙學文 | 男 | 1931/10/4 | 湖北,大冶縣 | 67015 | 46 | 陸軍第八四一醫院上士外科助理兵 | 趙學文於54年7月11日下午8時許,在金門東沙該院門診部與李漠泉等多人聊天時稱:「我們台灣現在鼓勵知識青年到軍中來當幹部,這種辦法與大陸上共匪強迫中大學青年,經過軍事訓練以後分發到部隊當排長的辦法一樣。」同年9月14日下午8時卅分,繼在該院炊事房寢室對楊延清等多人宣稱:「共匪的一杯水主義,就是肉體慰勞,這種辦法可以鼓勵士氣。」當蔡景渠等論及共匪清算鬥爭之殘暴時則稱:「大陸上很好」,並對王安海說:「共匪分作戰後勤民兵部隊待遇都比我們好。」同年8月6日及10月4日,與楊延清散步於金門珠山公路上時先後對楊說:「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3658 | 3642 | 郭木興 | 男 | 1945/12/10 | 台灣,台南縣 | 67066 | 22 | 陸軍第二軍司令部砲指部六一四營第二連一等兵 | 郭木興,於駐防台南砲校期間,因頭腦遲鈍,反應不靈,致遭班長責罵,遂心懷憤懣。55年12月15日上午十至12時,奉命擔任該部汽車集用場衛兵,偶憶起入伍前於公車上,聞金門返台戰士閒聊砲戰危險,加以心中懷憤,乃臨時起意,以小石子在停放於該地之車號,一三-二五一六四號212噸載重車左側門旁,書寫「全國官兵永遠不要反攻大陸,因反攻大陸有生命危險(臉)」等文字。 | 04年 | 04年 | |||||
3659 | 3643 | 萬孝儀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感3年 | ||||||||||
3660 | 3644 | 廖平洲 | 男 | 1923/9/16 | 湖北,恩施縣 | 51145 | 28 | 陸軍總司令部儲備軍官訓練班少尉學員 | 劉孔立曹中岳胡彥芸廖平洲等相偕由港來台均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羈押6月 | |||||
3661 | 3645 | 劉孔立 | 男 | 1926/3/24 | 湖北,建始縣 | 51145 | 25 | 民眾反共自衛隊新豐大隊仁德中隊少尉副中隊長 | 劉孔立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即查獲劉孔立行李中藏有毀謗政府文稿與匪大公報剪片多種,於39年1月間在香港時與教育部督學章炳炎相識並參加所組織之勞動生產建設促進委員會章係參加北平局部和談人員潛港吸收流亡學生來台時奉指示與曹中岳等合作抵台後曾勸誘楊威吸收李桂書參加組織於受訓時在教室貼反動標語繕寫恐嚇信致教官趙尺子企圖代留港同志金家培等辦理入境證以從軍名義滲入軍中活動。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羈押2年 | |||||
3662 | 3646 | 何 霹 | 男 | 1919/2/9 | 湖北,黃岡縣 | 68018 | 50 | 金門縣委會荐任一級組長 | 何霹曾任前東南長官公署陸軍訓練處團長,於民國38年間在廣東招募新兵,同年10月14日行軍至廣東增城附近被俘,編入「校官隊」待命,何霹以接受匪任務,為人民立功為條件獲釋放,於43年8月來台。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8年 | |||||
3663 | 3647 | 許貴標 | 男 | 1927/10/9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29 | 景美鎮農會主任 | 同案被告王忠賢於39年秋向許貴標宣傳匪黨政治好,為人民擁護,將來一定戰勝政府,並交油印匪?物供其閱覽,許貴標明知王忠賢匪諜身份未據告密檢?等情。前述事實業據許貴標在前保密局供認,核與王忠賢在保密局供述情形互證相符。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3664 | 3648 | 楊希鳳 | 男 | 1929/2/14 | 山東,嶧縣 | 59017 | 30 | 捌肆貳壹部工兵營第二連下士通信士 | 楊希鳳47年春,隨部隊來金,言論偏激,本(48)年2月為其素識之張保卿所察覺,於4月6日捌肆貳壹部晚會中,以言語探測楊之態度,楊聆語初表同意,亦願加入。張復偕楊同赴溪邊訪張洪賢,告以膠舟速度很快,可用以渡海,並窺伺出海地形。某日遇王寶祥,密以投匪謀議語王,經王婉拒,遂嚴囑保密。至6月中旬,王為發掘其黨羽計,以現有人員,不足成事為言,楊乃約晤共同被告孫國祥,告知投匪計劃,孫亦願加入行動,迄同月23日,楊希鳳偕張保卿,孫國祥、王寶祥,行至工兵組山邊,共議投匪計劃,楊認須於同月28日同赴溪邊,與張洪賢商討行動日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6年2月6日 | |||||
3665 | 3649 | 孫國祥 | 男 | 1928/5/5 | 河北,寧津縣 | 59017 | 31 | 捌肆貳壹部通信連下士報務士 | 孫國祥於43年間駐守金門時,預備投匪,以台幣六十元購得自行車內胎二隻,潛至海邊,下海游行四、五十公尺,後因不識水性折返。至48年6月19日,參加楊希鳳共議計劃,陰謀叛逃。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666 | 3650 | 姜堯鑫 | 男 | 1927/2/26 | 台灣,新竹縣 | 50440 | 26 | 苗栗縣衛生院東河分所技術員 | 姜堯鑫於38年3月由徐桂芳介紹,口頭應允參加叛亂組織,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從事叛亂工作,已達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67 | 3651 | 宋靜屏 | 男 | 1926/3/8 | 安徽,泗縣 | 51058 | 25 | 無 | 宋靜屏於32年秋,在安徽泗縣原籍參加匪共泗南縣獨立團文工組組員,擔任演劇唱歌等宣傳工作,34年春調任匪共華中軍區淮北蘇皖邊區第七軍區文工隊隊員,同年夏復加入匪共為預備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3668 | 3652 | 葉阿() | 男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
3669 | 3653 | 戴廣武 | 男 | 1931/1/4 | 福建,永定縣 | 78035 | 47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專門委員 | 楊熙、戴廣武於35年在福州高工就讀時,受同班同學謝東福思想影響,楊熙於36年春,參加共產黨,戴廣武則於同年夏,在楊熙家中參加匪黨,並與楊熙等人編為同一小組,接受謝東福領導,民國37、8年楊熙、戴廣武先後來台,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7日 | |||||
3670 | 3654 | 楊 熙 | 男 | 1923/8/2 | 福建,林森縣 | 78035 | 55 | 商 | 楊熙、戴廣武於35年在福州高工就讀時,受同班同學謝東福思想影響,楊熙於36年春,參加共產黨,戴廣武則於同年夏,在楊熙家中參加匪黨,並與楊熙等人編為同一小組,接受謝東福領導,民國37、8年楊熙、戴廣武先後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671 | 3655 | 徐開榮 | 男 | 1928/2/2 | 廣東,中山縣 | 63051 | 34 | 無 | 基隆市遠東飯店二○一號房宿妓,為基隆市警察局保安檢查,拘解第二分局偵訊時,偽稱前在東北作戰被俘受過匪訓,滲入國軍來台,因犯叛亂罪,經馬祖指揮部判處有期徒刑七年,47年5月刑滿屆滿,又捏誣任茹榮前在匪偽北平市政府管理補給工作,韋壽松曾參加匪上海市黨部開會,吳君良前充匪南下工作團為團員,趙廷振、鄧仁川、鄧洪新、黃謂城、陳金全等為潛台匪諜。 | 無罪 | ||||||
3672 | 3655 | 徐開榮 | 男 | 1928/2/2 | 廣東,中山縣 | 83019 | 55 | 無 | 徐開榮於71年8月31日中午,自台北縣深坑,搭乘林朝陽所駕駛之自用轎車,前往台北市區時,對林朝陽及同行之龍小韶、黃蕙文等人發表:『我常到大陸去,大陸很進步很開放,歡迎你們前往觀光』等語,同日下午又在台北市三普大飯店一樓,向龍小韶、劉鐵球二人,發表上述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2)障裁字第0001號 | ||||
3673 | 3656 | 吳盛木 | 男 | 1931/9/26 | 台灣,雲林縣 | 69047 | 38 | 政治大學副教授 | 吳盛木於57年3、4月間在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授課時,向學生宣揚共匪重視理工教育科學進步,台灣落後,並攻擊政府,復於57年8月,先後在台北市國中教師訓練班第七及十二組授課時,向學員濫譽我國教育用的新數學觀念係間接抄自共黨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8月13日 | (64)諫減字第0121號減刑4年8月 | ||||
3674 | 3656 | 吳盛木 | 男 | 1931/9/26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13日 | (64)諫減字第0121號減刑4年8月 | ||||
3675 | 3657 | 蔡格堂 | 男 | 1948/1/14 | 台灣,嘉義縣 | 87080 | 40 | 建築 | 蔡格堂於民國73年7月22日,在台北市興安國宅之空屋內,將共產黨叛亂集團對於人民生活之控制以文字予以美化之傳單,分寄與台灣省發明人協會、台北市弘吉汽車修理廠、台北市古亭代書事務所及自電話簿上抄錄之人,復於民國73年8月1日,自日本潛赴中國大陸,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對台廣播主任葉紀東等人,討論「四個現代化」、「一國兩制」、「三通」等問題,並以其以往在臺收聽大陸廣播之經驗,向葉紀東提出對臺廣播內容及播出方式之建議。同年9月間,在嘉義市家中,以化名「目擊者」名義致函葉紀東,以虛構之文字,對於大陸人民之食、衣、住、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2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3月26日 | |||||
3676 | 3658 | 幸松齡 | 男 | 1923/2/25 | 江西,南康縣 | 74026 | 50 | 台灣電力公司火工處股長 | 幸松齡於36年5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求學時,經同學胡意良吸收,參加「讀書會」,同年6月間,在該校由婁溥仁介紹參加共產黨,37年6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20號減刑5年4月 | ||||
3677 | 3659 | 曾阿華 | 男 | 1915/5/23 | 台灣,桃園縣 | 即曾 華 | 53056 | 39 | 農 | 曾阿華為匪徒呂喬木之外甥,明知現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吳敦仁、彭坤德暨呂喬木等為叛徒,於41年4月中旬,曾容留林匪等人藏匿其家中凡4日,越10餘日見政府傳單,始知為在逃匪徒,未將情報告治安機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即曾阿華 | |||
3678 | 3660 | 鄭雅谷 | 男 | 1929/1/25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2004 | 25 | 農 | 鄭雅谷原住台南縣東山鄉崎子頭時,叛徒王溪河、黃弘毅、李瑞東及其他人等藉墾山為名逃匿青?會社事務所,因之認識;39年6月受王溪河寄藏機關槍2支,於40年1月遷居三重溪時,曾請黃弘毅轉告王君取回,黃君命其一併帶往;同年7、8月間,黃弘毅先至其家後,李瑞東、侯水盛亦運帶槍械逃至該處,乃在其屋後山上居住,槍械存放其家中;及李瑞東等聲請自首後,始將一部份槍械運出,餘仍埋藏其屋後,迄破案時起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3679 | 3661 | 許 嗟 | 男 | 台灣,彰化縣 | 自首判刑 | 52004 | 26 | 農 | 38年10月由黃查某介紹參加組織同年11月間吸收賴興載入黨受黃查某及廖某領導於39年1月邀同賴興載至嘉義訪方義仲引導進阿里山參加武裝支部負責修理槍械工作因工作環境不佳奉命疏散返家後仍與李瑞東黃弘毅聯絡并容留彼等在家住宿迄40年11月間乃分別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各褫奪公權8年 | 12年 | |||||
3680 | 3662 | 鄭文愷 | 男 | 福建,甫田縣 | 專科 | 死於獄中 | 57104 | 48 | 嘉義工職教員 | 於17年冬在涵江中學初中部肄業期間,經徐匪清霖介紹,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由徐匪領導閱讀匪黨「剩餘價值」等理論書籍,并擔任小組文書,及調查商業,組織農會等工作,18年考入莆田高中分校,仍與徐匪清霖繼續發展組織,翌年至開文小學教書,并參加當地農會活動,同年六月份與林匪則蘊因?帶匪黨書刊為莆田沁前鹽警查獲,解送福建高等法院,22年2月保釋出獄,復恢復組織活動,同年秋,匪黨縣級負責人吳梅介紹至海隔唐指村教書,并擔任該地匪黨聯絡工作,23年5月因病返籍,逐與匪黨聯絡中斷.。 | 10年 | 執行5年6月24日死亡 | 1963/7/8 死於獄中(年52)。 | |||
3681 | 3663 | 曾勝羽 | 男 | 1921/8/15 | 福建,寧化縣 | 大學 | 61170 | 41 | 台南市立延平中學校校長 | 曾勝羽36年12月間,經曾道興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2 | 3664 | 李尚質 | 男 | 1919/11/5 | 江西,雩都縣 | 大學 | 61170 | 44 | 台灣省立台南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 李尚質於36年3月被林光漢吸收參加,同年5月間參與召集之會議,會中蘇宣佈與會人員均已獲准進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3 | 3665 | 廖鑑文 | 男 | 1923/3/8 | 福建,永安縣 | 大學 | 61170 | 41 | 省立嘉義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廖鑑文於36年2月20日,經黃清三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4 | 3666 | 余有章 | 男 | 1924/3/3 | 廣東,台山縣 | 50109 | 29 | 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長 | 余有章於38年間,與另案先後處決之叛徒吳彬泉、何顥等係同鄉同學,交往其密,除已知王宇光曾為台灣省警察學校學生,吳彬泉、余有章均曾為該校教官,既為同事亦為同學,該3人均係廣東同鄉,雖無法證明吳彬泉是否另基於朱毛匪幫之組織關係而要求余有章設法隱藏以掩護其叛徒匪黨力量,惟其曾與叛徒來往,思想究非純正,應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有期徒刑2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3年 | |||||
3685 | 3667 | 李賢沆 | 男 | 1934/3/23 | 湖南,攸縣 | 81033 | 47 | 商 | 李賢沆於69年曾赴大陸探親,返國後10月起,陸續在其開設之素食店及貿易公司,分別向夏興德、劉繼璋等人公開發表:「中共已將鐵路建築到攸縣的『接官亭』,火車可以直達到縣內,且在攸縣西門河上已建築了一座大橋,鐵公路的交通很進步,縣內並有水庫建設及水力發電廠,建築得很好」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字第0013號 | ||||
3686 | 3668 | 謝啟松 | 男 | 1931/9/22 | 台灣,嘉義縣 | 廖啟淞? | 52205 | 22 | 嘉義縣黨部幹事 | 謝啟松於39年4月間參加匪徒張棟材之時事座談會,其不知不覺間受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所難免,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8月 | 廖啟淞? | |||
3687 | 3669 | 李長團 | 男 | 1937/4/13 | 福建,金門縣 | 56082 | 19 | 農 | 李長團於45年元月21日,用黃色磚塊在李文妙住宅外邊牆上畫人像兩個,在人像右側寫「毛主席」3字,復於左側再書「毛」字之時,被駐軍發覺將其拘捕。前開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及審判中先後供認不諱;惟辯稱「我不知道『毛主席』是什麼意思,因為我畫好的像與我在駐軍中山室所看到畫報上的像一樣難看,所以我標寫了『毛主席』,我雖然讀過幾年書,實際很荒疏,不懂得所寫這些字的意義」等語。被告所辯顯係諉卸刑責之詞,毫不足採,並有政治部調查紀錄及其書「毛主席」3字之照片兩張附卷可證,核與金西守備隊調查情節相符。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3688 | 3670 | 陸如森 | 男 | 1919/9/25 | 廣東,廉江縣 | 60045 | 42 | 小販 | 陸如森又名陸鎮堅,於民國34年2、3月間,在廣東廉江原籍,參加匪幫李壽榮之游擊隊組織,旋離散失去聯絡,至38年10月間,匪軍竊據廉江後,為匪軍採辦菜蔬魚肉等物,約十餘日,同年11月,投效國軍,並隨部隊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陸鎮堅 | ||||
3689 | 3671 | 林 斌 | 男 | 1914/10/1 | 海南,瓊山縣 | 61090 | 51 | 台南市政府顧問(無級薪)南光雜誌發行人兼社長 | 林斌於36年秋偕葉仁義等由台灣赴香港經商,在港與同鄉黃精一(即黃一亞、趙天石)邂逅。由黃引見何香凝,即由何介紹加入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下簡稱民革)又介紹葉仁義同時參加。復由黃精一引見偽民主要負責李逆濟琛、蔡逆廷楷等。經該李逆濟琛等委派為該偽委員會台灣特派員,負責宣傳及發展組織工作。返台後曾擬吸收高雄市人文書店店主蔡?為偽民革高雄地區負責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林光灝 | ||||
3690 | 3672 | 蔡秀乾 | 男 | 1931/1/17 | 湖北,房縣 | 61055 | 33 | 陸軍總部航空隊上尉作戰分隊長 | 蔡秀乾於51年4月29日與馬志堅等研討叛亂行動,雖無預備參與叛亂之意思表示,但明知胡克飛等有叛亂行為而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691 | 3673 | 吳振東 | 男 | 1928/9/23 | 山東,臨清縣 | 59021 | 37 | 預五師通信連上士一級補給 | 吳振東46年3月於「我們前途」一書下面加寫「渺茫」二字,47年4月13日發表:「反攻大陸完蛋了」並言大陸「如何進步」及「毛主席萬歲社會主義真偉大」,47年7月13日發表說:一切皆完蛋,反攻大陸已絕望,蔣總統吃定「我們」,47年8月6日呼毛主席萬歲,要他來解放台灣,47年8月21日發表「說槍砲一響掉轉槍口」等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3692 | 3674 | 周立軍 | 男 | 1917/11/4 | 江蘇,如皋縣 | 68038 | 42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組助理幹事 | 周立軍於32年冬曾參加該縣周庵鄉匪偽自衛隊。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93 | 3675 | 王廉程 | 男 | 1921/8/15 | 福建,浦田縣 | 即王開鎖。 | 53197 | 32 | 商 | 王廉程先後在其持有之今日世界刊物及中央日報紙上書寫「人以台灣是天堂,我以台灣是地獄」、「艾克是第3次世界大戰劊子手」、「世界上最偉大的史達林先生不幸逝世,從此世界上少了一個救星」等文字;並於中央日報所載李承晚表示決心將匪趕出韓境之新聞標題下批註「吹牛」2字,在今日世界所載「和平專家與細菌」一文下批註「假使共產黨裡面都是像這樣土包子,共產黨早就不能存在了,這篇故事完完全全大事宣傳,不值一看,可置之一笑了之」等語。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在南投縣警察局、警務處及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庭供認不諱,先後一致,並於南投縣警察局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即王開鎖。(42)審聲字第0125號 | |||
3694 | 3676 | 段惠榮 | 男 | 1927/12/15 | 廣東,大埔縣 | 54088 | 28 | 富岡國民學校教員 | 段惠榮與自首份子廖振駒係同鄉同學,自37年1月即常聽廖之反動言論,並接受閱讀「大眾哲學」、「賀龍」、「科學雜誌」等反動書刊,至38年8月廖經人介紹參加匪幫後邀段參加,段當予應允,旋因廖案發逃匿致未克辦理正式加入手續且未再取得聯繫,經調查處查悉,檢察官以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提起公訴,並以其思想傾匪一併聲請交付感化;查被告經廖振駒奉命吸收,既已口頭應允參加匪幫並經廖復報匪上級,雖尚未辦理正式加入手續,亦應認其業已加入,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軍事檢察官起訴所引法條應予變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3695 | 3677 | 楊老二 | 男 | 1932/2/15 | 浙江,臨海縣 | 53096 | 22 | 漁 | 楊老二等為浙江省臨海縣人,以捕魚為業,受匪幹王正立、紀念等之派遣,接受伙食費偽人民幣6萬元,藉貿易為名於42年1月3日,由海門乘舢舨潛來頭門刺探我方駐軍數字,甫抵頭門即被當地自衛隊查獲拘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3696 | 3678 | 陳福地 | 男 | 1927/3/27 | 台灣,新竹縣 | 52074 | 27 | 無業 | 陳福地於37年7、8月間,由逃匪楊乾坤吸收加入匪幫,並交閱匪民主主義綜合文摘等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697 | 3679 | 張木川 | 男 | 1924/5/19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30 | 戶籍員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698 | 3680 | 王天財 | 男 | 1928/4/19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26 | 農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10月24日 | |||||
3699 | 3681 | 王清墩 | 男 | 1924/8/30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30 | 農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王清圳之堂兄 | ||||
3700 | 3682 | 廖 丑 | 男 | 1923/9/23 | 台灣,雲林縣 | 自首 | 54200 | 32 | 教員 | 被告廖丑自幼與自首匪徒廖學霖相識,34年間,曾接受廖學霖所交日文馬克思主義一書閱讀並時有交往,惟迄不知其係匪徒身分。迨42年6月,聞廖學霖係匪徒已向政府自首,深恐株連,亦向警察局自首,經訊據供認前情不諱。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5月1日 | 廖學霖(自首) | (43)審聲字第041號 | ||
3701 | 3683 | 趙國棟 | 男 | 1932/6/21 | 河北,遷安縣 | 55030 | 23 | 陸軍第68師第20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 | 孫建中、趙國棟均係陸軍第68師第2○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因對軍隊現實不滿常發牢騷從事煽惑,意圖組織小團體,擴大為1政黨以求改變政府形態,先後在金台等地以私人感情方法,分別吸收李竹林、金秀水、李景泰、周順發、許隆昌、曾家濤、闕立順等。於43年7月18日下午2時由趙國棟召集上開諸人(闕立順因故未到)在太武山涼亭開第1次秘密會議,除確定該非法組織之名稱為「實進會」及推選各級負責人外,孫建中、趙國棟相繼發表荒謬言論、詆毀政府,並表明其種種不法之企圖,復於7月25日下午在東堡開第2次秘密會議,參加者有孫建中、趙國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7年1月1日 | |||||
3702 | 3684 | 闕立順 | 男 | 湖南, | 55030 | 27 | 68師202團團部連上等傳令兵 | 闕立順雖於去(43)年七月十八日在太武山秘密會議時因故未到但於同(七)月二十五日東堡會議業已供認?加是被告闕立順明知孫建中趙國棟所主持之「實進會」為叛?組?而自願?加其會議殊堪認定核其所為顯已構成?治叛?條例第五條之罪 | 05年 | |||||||
3703 | 3685 | 侯振宇 | 男 | 山東, | 55030 | 41 | 68師202團3營7連上等兵 | 孫建中於去(43)年九月間至安岐意圖吸收該被告侯振宇林武等組成非法之「盟同」組? | 01年 | |||||||
3704 | 3686 | 雷正彬 | 男 | 1917/11/27 | 湖南,澧縣 | 60040 | 45 | 無 | 雷正彬於48年2月應韓若春約至北投韓宅商討叛亂計劃,約定於時機成熟時,利用報紙廣告,以暗語聯絡,採取行動。同年4月、6月、8月及49年2月繼續商討四次。後於48年夏,吸收謝懋和、王斯岳。48年12月吸收周俠。48年11月及49年2月,吸收張懷仁、何誠。48年7月吸收李公環參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3705 | 3687 | 李公環 | 男 | 河北,滄縣 | 60040 | 47 | 農 | 雷正彬於47年7月在台北市新公園將叛亂計劃告知李公環,并囑爭取同志。 | 10年 | |||||||
3706 | 3688 | 周 俠 | 男 | 1922/12/19 | 河北,元氏縣 | 60040 | 42 | 無 | 周俠於49年2月參予謀議,並於雷正彬爭取倪克亞之際,從旁鼓吹。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707 | 3689 | 王斯岳 | 男 | 1918/9/18 | 湖南,華容縣 | 60040 | 45 | 斗六農業職業學校中校軍訓教官 | 王斯岳於48年夏為雷正彬吸收後,同意參與其活動,於同年12月間,爭取陸軍一八三六部隊上校副團長王浙馨參與其活動,又於爭取另案被告陸軍軍官學校中校教官曹俊功,為曹嚴拒。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3708 | 3690 | 謝懋和 | 男 | 1925/8/14 | 湖南,湘鄉縣 | 60040 | 40 | 陸軍第二基地管理處少校部屬軍官 | 謝懋和於48年夏經雷正彬誘惑加入叛亂計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9年11月15日 | |||||
3709 | 3691 | 陳行夫 | 男 | 1925/1/26 | 浙江,奉化縣 | 60040 | 38 | 陸軍四○六七部隊少校人事官 | 陳行夫於42年與宗元魁商討以兵諫方式劫持總統,改革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10 | 3692 | 李 創 | 男 | 1922/5/23 | 江蘇,宿遷縣 | 60040 | 41 | 台中市民防指揮部民防車隊少校副隊長 | 李創於42年與宗元魁商討以兵諫方式劫持總統,改革政府。並於同年秋分向李公環及另案被告齊振揚等試探。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711 | 3693 | 張懷仁 | 男 | 河南,安陽縣 | 60040 | 41 | 無 | 雷正彬先後在其住宅及鶯歌、中壢雙連坡等處爭取退役軍官張懷仁、何誠等參加叛亂活動。 | 07年 | |||||||
3712 | 3694 | 劉光夏 | 男 | 江蘇,銅山縣 | 60040 | 40 | 國防部總政治部第一處上尉政工官 | 39年秋,台灣局勢動盪韓若春與李及芳,劉光夏及另案不起訴處分被告潘儒貴等在台北圓山動物園集議,以組織游擊隊與匪軍週旋為詞,實則遂行匪派遣來台之使命。 | 10年 | |||||||
3713 | 3695 | 何 誠 | 男 | 1924/12/6 | 山東,益都縣 | 60040 | 40 | 商 | 何誠於49年農曆端午節參予謀議叛亂。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14 | 3696 | 理琇郢 | 男 | 河南,密縣 | 60040 | 45 | 無 | 李公環於48年9月往彰化漢寶爭取理琇郢加入叛亂活動,理當即隨聲附和。 | 07年 | |||||||
3715 | 3697 | 王浙馨 | 男 | 1921/5/25 | 江西,高安縣 | 60040 | 42 | 陸軍一八三六部隊上校副團長 | 王浙馨於48年12月,經王斯岳吸生參與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16 | 3698 | 黃光表 | 男 | 1922/2/25 | 浙江,平陽縣 | 60040 | 41 | 交通部荐任一級專員 | 黃光表於32年參加偽民主同盟所組織之大中學生暑期工作隊,48年間,韓若春將其叛亂計劃與黃光表商討時,黃認太危險未表贊同。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17 | 3699 | 周士餘 | 男 | 江蘇,宜興縣 | 60040 | 41 | 農 | 雷正彬於49年2月在桃園中壢雙連坡農場,新竹及鶯歌分別將其叛亂計劃告知,未告密檢舉。 | 02年 | |||||||
3718 | 3700 | 劉東來 | 男 | 1920/12/22 | 河南,淮陽縣 | 60040 | 42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警備第一總隊少校作戰組長 | 劉東來於49年2月聽雷正彬告知其叛亂計劃,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3719 | 3701 | 閻 欣 | 男 | 河南,南陽縣 | 60040 | 40 | 陸軍5334部隊少校作戰官 | 48年2月及4月,韓若春先後二度在北投及台北告知叛亂計劃,未告密檢舉。 | 02年 | |||||||
3720 | 3702 | 李及芳 | 男 | 湖北,宜昌縣 | 60040 | 38 | 空軍總部少校政工官 | 韓若春於48年春及同年夏在北投韓若春住宅及松山二度向其表示叛亂意圖,未告密檢舉。 | 03年 | |||||||
3721 | 3703 | 孫憲生 | 男 | 1924/1/29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9 | 鐵工 | 孫憲生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2 | 3704 | 許清泉 | 男 | 1908/5/7 | 台灣,澎湖縣 | 59020 | 54 | 商 | 許清泉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3 | 3705 | 鄭新蘭 | 男 | 1929/8/21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3 |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兵役幹事 | 鄭新蘭於35年冬,先後在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單身工人宿舍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4 | 3706 | 莊明德 | 男 | 1922/9/26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40 | 明德蓄電池廠負責人 | 莊明德於35年夏秋間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25 | 3707 | 許其興 | 男 | 1913/1/7 | 台灣,澎湖縣 | 59020 | 49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港機務段領班 | 許其興於35年夏秋間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6 | 3708 | 童李修 | 男 | 1926/1/1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6 | 台南市美都實業工廠負責人 | 童李修與匪徒俞姬填誼屬同學,35年3、4月間在高雄市苓雅寮經俞姬填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童英修 | ||||
3727 | 3709 | 吳迪田 | 男 | 1922/6/2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40 | 台灣塑膠公司工人 | 吳?田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8 | 3710 | 葉清河 | 男 | 1923/1/22 | 台灣,澎湖縣 | 59020 | 39 | 高雄港務局工人 | 葉清河於35年冬,在高雄市苓洲國校,經另案匪徒林正忠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29 | 3711 | 洪良子 | 男 | 1924/2/2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38 | 台灣礦業公司高雄礦廠石炭?工人 | 洪良子於35年7、8月間在高雄市苓雅寮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0 | 3712 | 洪溪昌 | 男 | 1928/8/6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4 | 台灣鋁廠冷作工人 | 洪溪昌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1 | 3713 | 陳幸得 | 男 | 1922/9/12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40 | 菜販 | 陳幸得於35年春,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2 | 3714 | 黃繼統 | 男 | 1913/1/14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37 | 農 | 黃繼統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3 | 3715 | 孫溍鎀 | 男 | 1926/8/23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35 | 鐵工 | 孫溍鎀於35年9月間,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4 | 3716 | 馮 禎 | 男 | 1918/8/20 | 台灣,高雄市 | 59020 | 44 | 台灣省鐵路局技工 | 馮禎於35年夏秋間莊明德在孫古平家中,參加匪黨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5 | 3717 | 林進祿 | 男 | 1919/2/18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43 | 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鋼品廠領工 | 林進祿於35年6、7月間,在蔡建章家中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36 | 3718 | 張家林 | 男 | 1931/6/5 | 安徽,合肥縣 | 56059 | 26 | 海軍第7軍區港防大隊信號下士3級 | 陳萍原係海軍第1艇隊部防4艇信號上兵因受匪幫歪曲宣傳思想傾匪、張家林係海軍港防大隊信號下士因久未陞遷深感不滿,2人於45年2月間起意密謀劫持防4艇投匪,張君先後邀約珠江艦二兵馬名揚、海軍退役戰士單亦誠,陳君亦先後邀約同艇戰士田紹興、丹陽艦戰士王玉璽;案經海軍總部查覺報辦,按其所為顯係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之罪。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3737 | 3719 | 馬名揚 | 男 | 1933/4/16 | 安徽,安慶市 | 56059 | 26 | 海軍117軍艦槍砲2等兵 | 被告馬名揚經張家林邀約參與投匪計畫,先後於45年3月18日在高雄市南蠻茶室,同月21日於高雄縣左營清香茶室等處策劃進行劫持防4艇事宜,對外則詭稱赴大陸打游擊或開小差以為掩飾,藉避人耳目。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2年11月6日 | |||||
3738 | 3720 | 田紹興 | 男 | 1929/9/24 | 湖南,晃縣 | 56059 | 29 | 海軍第7艇隊部防4艇輪機1等兵 | 同案被告陳萍係海軍第1艇隊部防4艇上等兵,與張家林密謀劫持防4艇投匪,對外則詭稱赴大陸打游擊或開小差以為掩飾,藉避人耳目,其間陳 萍曾邀田紹興參加,當時田雖允參加,但其後并未參與密謀等情,被告田紹興及陳萍等於審理中均矢口否認,惟查被告田紹興於本部保安處供認:「陳萍曾對我說,今年一定想辦法回大陸打游擊,我聽後,很贊成,陳萍又說利用防4艇到很好時,我那時對他很懷疑及恐懼,當時沒表示意見」等語。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3739 | 3721 | 黃至超 | 男 | 1929/12/2 | 台灣,嘉義縣 | 51012 | 22 | 工 | 黃至超因與在逃叛徒張棟材素相友好,張棟材屢向其詆毀政府、宣揚匪黨主義,於38年3月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讀書會,參加會議4次,並介紹另案叛徒蘇欐苓參加為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嘉義支部組織幹事,及介紹馬再騰等參加。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徒刑24年9月9日 | |||||
3740 | 3722 | 王啟昌 | 男 | 1933/10/25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62020 | 30 | 高雄縣議會總務組主任 | 王啟昌於45年間,經常閱讀「自由中國」雜誌,受該雜誌所載「韓國政變後政府如不改革,可能會有第二次二二八事變發生」等言論影響,乃各萌反動思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741 | 3723 | 王丁德 | 男 | 1932/10/26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62020 | 31 | 高雄縣立美濃中學教員 | 王丁德於45年間,經常閱讀「自由中國」雜誌,受該雜誌所載「韓國政變後政府如不改革,可能會有第二次二二八事變發生」等言論影響,乃各萌反動思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742 | 3724 | 沈寧怡 | 男 | 1948/4/22 | 浙江,諸暨縣 | 72050 | 24 | 下士 | 蔡俊軍於59年初,在其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5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沈寧怡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宗旨之意見;同年11月22日,蔡俊軍復召集吳俊宏等倡議成立「成大共產黨」(略)。案經查覺,在沈寧怡住所搜獲「社會主義思想史」一冊。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3743 | 3725 | 刁德善 | 男 | 1948/1/12 | 廣西,武義縣 | 72050 | 24 | 空軍中尉 | 蔡俊軍於59年初,在其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5月間,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沈寧怡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宗旨之意見;同年在高雄由吳榮元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等,決議分區發展組織,軍中以刁德善為負責人,另計劃由張星戈、刁德善相機自軍中竊取武器,備供叛亂之用。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3744 | 3726 | 余子超 | 男 | 1948/10/14 | 湖北,黃梅縣 | 72050 | 24 | 海軍官校學生 | 蔡俊軍與余子超等均係同學,曾將匪書「社會主義思想史」相繼供與余子超沈寧怡等閱讀,59年6月間在台南縣鯤鯓海邊,蔡俊軍邀集余子超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組織宗旨之意見,名稱方面,有主張稱為「同心會」,有主張稱為「中統會」,因意見不一而無結果;宗旨方面,一致認為應奉行共產主義,由大陸共黨統治台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745 | 3727 | 張星戈 | 男 | 1949/7/12 | 廣東,惠陽縣 | 大學 | 72050 | 23 | 無 | 蔡俊軍於59年初,在其住所邀約沈寧怡、張星戈、刁德善等聚晤,共謀推翻政府;60年4、5月間,在台南市吳榮元住所,復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等商議成立組織;同年5月間,仍由蔡俊軍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沈寧怡等交換成立組織之名稱及宗旨之意見;同年30日,在高雄由吳榮元邀集吳俊宏、張星戈、刁德善等,決議分區發展組織,軍中以刁德善為負責人,另計劃由張星戈、刁德善相機自軍中竊取武器,備供叛亂之用。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3746 | 3728 | 余光夏 | 男 | 1952/8/6 | 浙江,瑞安縣 | 大學 | 72050 | 20 | 成功大學學生 | 余光夏與林守一係同學,因受其蠱惑,而萌叛亂意念,60年8月間,林守一在嘉義市「永涼冰果店」「台電招待所」「華山旅社」等地,約集李代雄、余光夏、黃文珍等晤談,要求各人以自己學校為據點,吸收「同志」,發展組織,並利用校刊及演講,攻擊政府,從事叛亂活動。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9月19日 | ||||
3747 | 3730 | 張榮一 | 男 | 1943/12/28 | 台灣,台北市 | 83020 | 39 | 商 | 杜紹溪居住香港,以經營電子零件為主,67年10月間,在泰國經友人介紹認識台灣平功映像管公司負責人張榮一,並建立商務關係。杜紹溪於69年8月至71年3月間,先後數次往返大陸,商談可變電容器加工之事及價購之磁棒天線,真空管,企圖支持中共之建設行動。70年12月復前往大陸河南省安陽市與安陽市工業區長皇甫嘉等多人,簽署「河南安陽會談紀要」,內容決議:大陸以美金一百三十二萬元之價款,由杜紹溪供給安陽電子管廠映像管裝配生產線之詳細全套電子設備、資料,並由台灣平功映像管公司提供有關整套機器等,以協助設廠,完成四化建設。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6月6日 | |||||
3748 | 3731 | 劉政雄 | 男 | 1939/2/1 | 台灣,雲林縣 | 67030 | 28 | 台灣省立斗六中學教員 | 劉政雄於54年秋冬間,聽吳義男將籌劃「台獨」情形告知而未予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3749 | 3732 | 陳齊鋆 | 男 | 1923/9/10 | 福建,福清縣 | 72012 | 49 | 基隆市民眾日報總編輯 | 陳齊鋆於民國34年10月在福建省福清縣,經邱匪章鋂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5年7月任職澎湖縣政府期間,在邱匪章鋂宿舍,與匪邱章鋂、王雄仁、胡步超、陳祖球、張廷柱,張振文、陳仰修等開小組會,討論如何利用文教工作為匪宣傳,發展匪黨組織等問題,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
3750 | 3733 | 郭天祿 | 男 | 1922/8/31 | 台灣,高雄縣 | 61011 | 40 | 農 | 郭天祿意圖「台灣獨立」,於47年4月1日,48年3月21日,48年12月24日,49年5月1日,6月21日,12月25日,50年2月16日,4月27日,以李寶煌、李建堂、李金祥、李天忠、張健誠、張建忠等化名,致函日本駐華大使掘內謙介,井口貞夫謂:「台灣同胞過著黑暗生活,形同被禁於鐵籠中,經常受六十萬軍隊壓制,無法擺脫,請予有效援助」。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751 | 3734 | 郭廷亮 | 男 | 1921/10/10 | 雲南,河西市 | 56020 | 35 | 陸軍步兵學校少校教官 | 郭廷亮係前陸軍新第1軍榴砲營少校連長,於36年12月隨軍駐防瀋陽與匪幹白經武結識,37年10月瀋陽陷匪後由白匪經武介紹與渠兄匪呂正操部連絡科長白匪經文相識,旋匪幹白經文、白經武等以郭廷亮係孫立人舊部可資利用,遂由匪科長馬某(名不詳)施以個別訓練、規定聯絡辦法及兵運工作進行原則3項:(1)在高級將領中找矛盾、(2)聯絡中、下級幹部、(3)確實掌握部隊,必要時製造混亂。另發給工作費、黃金拾兩暨路條一紙,郭即啣匪命攜眷李玉竹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廷亮奉調陸軍總部服務,深得總司令孫立人之信任。 | 無期徒刑 | 徒刑20年1月20日 | |||||
3752 | 3735 | 江雲錦 | 男 | 1918/6/21 | 江蘇,吳縣 | 56020 | 38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中校組長 | 江雲錦自42年起,啣孫立人之命轉知督訓官郭立人等至各部隊秘密聯絡其學生,復命于新民將所聯絡各部隊人員造具名冊親送孫立人,又命郭立人、劉凱英等召集金朝虎、李太遠等十餘人,在台南雀經濟食堂秘密集會,席間,江雲錦發表反動言論,並囑與會人員提高警覺,嗣向孫報告集會經過,孫即明告其行動時就用49、51兩個師,到師後召集營長以上幹部訓話,假總統名義拿出文告等叛亂計劃,並囑舉事時隨赴南部共同行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9日 | |||||
3753 | 3736 | 田祥鴻 | 男 | 1926/11/21 | 四川,德陽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9軍搜索團第3營上尉情報官 | 43年夏,郭廷亮奉調陸軍總部服務,深得總司令孫立人之信任,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立人派郭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適朱毛匪幫叫囂攻台,而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展開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田祥鴻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田祥鴻等負責中、北部第1、2、3軍之聯絡工作。郭廷亮復與田祥鴻等商定於44年5、6月間,製造國軍變亂、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2日 | |||||
3754 | 3737 | 劉凱英 | 男 | 1927/12/24 | 安徽,合肥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9軍第2處上尉軍事情報員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0日 | |||||
3755 | 3738 | 王善從 | 男 | 1917/3/28 | 安徽,至德縣 | 56020 | 37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中校副組長 | 王善從於43年5月間啣孫立人之命率第810軍搜索實驗隊來林口演習,同年6月底孫立人命其率隊準備包圍陽明山官邸,王善從即秉命由陳良壎陪同前往陽明山實地偵察地形。同年12月王善從復啣孫命擬訂包圍高雄官邸計劃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備情形,又與陳良壎隨同孫立人親往實地偵察高雄官邸地形以便從事包圍。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1日 | |||||
3756 | 3739 | 孫光炎 | 男 | 湖北,天門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七軍第六十九師中尉排長 | 孫光炎在金門并向友軍部隊張德平等發表黃埔專政及擁護孫立人改造政府等謬論積極從事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拾年 | |||||||
3757 | 3740 | 王學斌 | 男 | 1925/12/16 | 河南,商水縣 | 56020 | 32 | 陸軍第10軍第49師第3科上尉參謀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張於同年5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8日 | |||||
3758 | 3741 | 賴卓先 | 男 | 1927/2/24 | 四川,成都市 | 56020 | 29 | 陸軍第10軍第49師工兵營上尉通信官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2月 | |||||
3759 | 3742 | 鄧光忠 | 男 | 四川, | 56020 | 32 | 陸軍第十軍49師搜索連少校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伍年 | |||||||
3760 | 3743 | 李仲瑛 | 男 | 1920/2/11 | 浙江,浦江縣 | 56020 | 36 | 陸軍第10軍第49師通信組少校組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李仲瑛、楊永年隨同王學斌等至關廟偵察地形,為設叛亂指揮所之預行準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4年16日 | |||||
3761 | 3744 | 楊永年 | 男 | 1929/12/16 | 廣東,南海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10軍第49師搜索連上尉副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李仲瑛、楊永年隨同王學斌等至關廟偵察地形,為設叛亂指揮所之預行準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8日 | |||||
3762 | 3745 | 冉隆偉 | 男 | 1927/10/12 | 四川,蓬溪縣 | 56020 | 30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教官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1月12日 | |||||
3763 | 3746 | 張茂群 | 男 | 1924/12/18 | 四川,慶符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51師第253團第2營第4連中尉副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張茂群又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18日 | |||||
3764 | 3747 | 王其美 | 男 | 1930/11/23 | 貴州,錦屏縣 | 56020 | 27 | 陸軍軍官學校中尉區隊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28日 | |||||
3765 | 3748 | 陳良壎 | 男 | 1922/12/24 | 福建,林森縣 | 56020 | 35 | 陸軍總司令部少校參謀調總統府參軍長室服務 | 王善從於43年5月間啣孫立人之命率第80軍搜索實驗隊來林口演習,同年6月底孫立人命其率隊準備包圍陽明山官邸,王善從即秉命由陳良壎陪同前往陽明山實地偵察地形。同年12月王善從復啣孫命擬訂包圍高雄官邸計劃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備情形,又與陳良壎隨同孫立人親往實地偵察高雄官邸地形以便從事包圍。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10月11日 | |||||
3766 | 3749 | 于新民 | 男 | 1919/7/16 | 江蘇,南京市 | 56020 | 38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第4組中校副組長 | 于新民啣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并明悉江雲錦等營植私黨企圖。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67 | 3750 | 郭立人 | 男 | 1916/8/21 | 湖南,常寧縣 | 56020 | 41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少校督訓官 | 郭立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郭立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68 | 3751 | 金朝虎 | 男 | 湖北, | 56020 | 31 | 陸軍第九軍41師121團中尉副連長 | 郭立人金朝虎范俊勛楊萬良陳江年趙玉基田雨朱日新白崇金王霖李太遠許達明高培賓陳業成陳世全竇子卿張熊飛沈承基傅德澤等十九名均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被告郭廷亮江雲錦等秘密?絡集會 | 有期徒刑3年 | 秘密結社 | ||||||
3769 | 3752 | 范俊勛 | 男 | 1927/11/15 | 廣東,廣州市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上尉參謀 | 范俊勛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范俊勛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0 | 3753 | 楊萬良 | 男 | 1927/6/28 | 四川,璜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砲兵第2零2營上尉連絡官 | 楊萬良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楊萬良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1 | 3754 | 陳江年 | 男 | 1927/5/26 | 河北,天津市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第151團中尉排長 | 陳江年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江年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2 | 3755 | 趙玉基 | 男 | 1928/9/16 | 山東,臨朐縣 | 56020 | 29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排長 | 趙玉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趙玉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3 | 3756 | 田 雨 | 男 | 1929/6/23 | 雲南,昆明市 | 56020 | 27 | 陸軍第10軍第49師147團中尉連絡官 | 田雨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田雨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4 | 3757 | 朱日新 | 男 | 1926/1/10 | 湖南,祁陽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3訓練基地上尉裁判官 | 朱日新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朱日新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5 | 3758 | 白崇金 | 男 | 1929/11/18 | 四川,江津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訓練官 | 白崇金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白崇金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6 | 3759 | 王 霖 | 男 | 1924/3/13 | 湖北,蘄春縣 | 56020 | 33 | 陸軍第9軍第49師第145團上尉訓練官 | 王霖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王霖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7 | 3760 | 李太遠 | 男 | 1924/3/15 | 四川,南部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排長 | 李太遠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李太遠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8 | 3761 | 許達明 | 男 | 1924/11/13 | 四川,巫山縣 | 56020 | 33 | 陸軍第9軍第92師上尉連絡官 | 許達明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許達明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9 | 3762 | 高培賓 | 男 | 1927/2/7 | 雲南,元江縣 | 56020 | 29 | 陸軍第2軍團工兵總隊中尉副連長 | 高培賓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高培賓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80 | 3763 | 陳業成 | 男 | 1922/1/29 | 湖南,湘陰縣 | 56020 | 34 | 海軍陸戰隊第1師衛生營上尉主仕 | 陳業成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業成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81 | 3764 | 陳世全 | 男 | 1927/8/26 | 四川,涪陵縣 | 56020 | 29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教官 | 陳世全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世全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即陳治國 | ||||
3782 | 3765 | 竇子卿 | 男 | 1926/7/5 | 河南,伊陽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搜索連上尉連長 | 竇子卿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竇子卿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83 | 3766 | 張熊飛 | 男 | 1927/9/1 | 浙江,海?縣 | 56020 | 30 | 陸軍軍官學校預備軍官訓練班上尉教官 | 張熊飛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張熊飛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4 | 3767 | 沈承基 | 男 | 1927/5/9 | 貴州,平越縣 | 56020 | 29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助教 | 沈承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沈承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5 | 3768 | 傅德澤 | 男 | 1929/9/19 | 四川,酆都縣 | 56020 | 26 | 陸軍第10軍第93師第278團第2營中尉訓練官 | 傅德澤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傅德澤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6 | 3769 | 鍾盈春 | 男 | 1924/12/27 | 江西,贛縣 | 61055 | 43 | 陸軍第三○二運輸組中校部屬軍官 | 鐘盈春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底,積極從事叛亂活動,與胡克飛、馬志堅等共同謀議,倡組:「中國國民團結革命委員會」之叛亂組織,以「自救救國」為號召,訂定「革命定義」「政治主張」、研擬叛亂宣言、「告全國同胞書」、共同發展叛亂組織,吸收同學、同事、參與活動。成立「暗殺隊」預謀刺殺政府高級長官,組織「鐵血救國軍」發動武裝叛亂,策定叛亂行動方案,先行佔領基隆、桃園、鉗攻台北,並發動其他地區響應,以達顛覆政府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3787 | 3770 | 葉阿世 | 男 | 1928/6/15 | 福建,莆田縣 | 59072 | 32 | 漁 | 葉阿世於44年起先後任匪偽南日島合作社互助組初級社員及高級社社員,又曾充偽南日島自衛隊隊員,擔任站崗工作。葉阿世參加匪偽合作社為社員,及參加匪人民公社,係被匪強迫之行為,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警審聲字第0032號,(49)覆普抗渥字第0011號 | ||||
3788 | 3771 | 羅崇卿 | 男 | 1913/6/6 | 浙江,永嘉縣 | 52165 | 39 | 不詳 | 羅崇卿明知鄭慧中之兄鄭德黎來往匪區,竟與之通訊、傳遞函件,形跡可疑,思想亦屬不正確,併予感訓1年,經報奉總長(41)防隆字第(309)號代電核准在案。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3789 | 3772 | 侯兆銓 | 男 | 1928/11/1 | 山西,曲沃縣 | 即侯大維 | 55920 | 29 | 陸軍第8軍軍部聯絡組聘任編譯官 | 侯大維係陸軍第8軍軍部聯絡組聘任編譯官,媚外求利心重,對主義、國家責任、榮譽缺乏觀念,尤對本國文化不感興趣,不滿現實、言論荒謬,平日曾對同事說「周恩來原是我們政府裡的人,因政府殺了他全家,而憤恨跑到共匪那邊去,他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總統有什麼了不起,在我腦海中值得我所崇拜的人物,莫洛托夫、史太林、羅斯福,中國人只有孫立人、吳國楨2人而已。咱們是非黨員,不參加開會,要參加共產黨,本人回台後準備學習俄文,以便將來在某個時期好用,金門島乾脆讓給人家;回台後要登報刊載金門種種不好之處,凡奉命來金門工作者都是倒霉,使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侯大維 | |||
3790 | 3772 | 侯兆銓 | 男 | 1928/11/1 | 山西,曲沃縣 | 即侯大維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又名候大維,林至潔再婚夫。 | ||||||
3791 | 3773 | 陳 茂 | 男 | 1926/10/8 | 四川,新津縣 | 60070 | 35 | 陸軍預訓司令部新兵第九訓練中心少校課長 | 陳茂於42年10月間,經吳定遠介紹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2 | 3774 | 蔡虎章 | 男 | 1926/12/25 | 四川,營山縣 | 60070 | 37 | 五三三八部隊少校組訓官 | 蔡虎章於39年間,由吳定遠介紹加入組織,並於42年間與吳定遠等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3 | 3775 | 潘一德 | 男 | 1927/4/16 | 四川,瀘縣 | 60070 | 34 | 五六六二部隊上尉指導員 | 潘一德於45年冬,經席長安介紹參加組織,47年間並與席長安等商討洪傳田所擬「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4 | 3776 | 席長安 | 男 | 1928/1/16 | 四川,夾江縣 | 60070 | 34 | 台南縣立曾文中學教員 | 席長安於於42年端午節,與吳定遠等秘密謀議,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又於46年間與吳定遠謀議成立組織,47年間研議「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95 | 3777 | 王春亭 | 男 | 1926/6/7 | 山東,榮城縣 | 74046 | 49 | 陸戰隊少校 | 王春亭早於32年春,於山東省榮城縣匪偽「聯中附小」,加入該縣獨立營充匪兵,續任文化員,為匪張貼標語等宣傳工作。同年冬加入共產匪黨,後被保送至匪軍情報機構受訓約一週餘。36年3月間吸收蒲長穎、王連治納入匪情報組織。38年初王連治、倪希禹持王春亭之信往訪石如心,命其介紹至我海軍艦艇策反。38年3月倪希禹登艦後獲知該艦航速太慢,策反駛回匪區不易,將情告知王春亭,王春亭遂親自該艦輪機長鄭永健家中,煽惑其將該艦開往匪區遭拒,其策反之事乃未如願。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2月4日 | 又名王玉山、王景璋、王雄 | ||||
3796 | 3778 | 孫學立 | 男 | 1935/2/26 | 河南,郾城 | 51920 | 19 | 不詳 | 孫學立前因曾受匪訓案件,原定永久交付感訓,由40年8月28日起算,並經以(40)安備字第0723號交訓,今保安處以新生處移交生教所繼續管訓之新生均須補辦聲請裁定手續,函請補辦裁定一節,本處於民國44年5月16日以送法(1)215號函覆保安處,以孫學立發交感訓時年僅16歲,現已感訓3年有餘,似未便再聲請裁定感訓,經簽擬即飭查報感訓成績,俾速結訓,奉「如擬」在案。 | 永久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
3797 | 3779 | 洪其福 | 男 | 1934/8/15 | 台灣,高雄市 | 61057 | 28 | 聯勤二十六兵工廠臨時工人 | 洪其福於47年10月間,思想偏激並基於傾匪立場,於閱讀社會主義運動史、史達林真傳、俄國通史、史達林統治下的蘇俄共產信徒心理分析、甚麼是共產主義、蘇俄的遠東致策、大退?、托爾斯泰小傳等書時,片斷摘錄有利於共產匪黨之言論,例如:「國家主義化的壓制無一能得到群眾的支持與默許」,「社會主義的時刻表慢慢指向?青年範籌(按係疇字之誤)裡,它像日出東山,光芒四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旗幟萬萬歲」,「社會上極偉大人物....馬克斯、恩格斯、列寧、史達寧是這時代的新生,黑海的燈塔」,「毛澤東於一九四九、十、一、宣佈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0)警審聲字第0008號 | ||||
3798 | 3781 | 劉偉義 | 男 | 1926/3/15 | 湖南,攸縣 | 81034 | 55 | 商 | 劉偉義於69年9月8日,以觀光名義經新加坡、泰國等地,於同年10月25日潛赴大陸,接受鄒匪慶仁授意,函邀泰僑古金勇在大陸投資設廠,惟古未照辦,劉偉義復經安排與親屬見面,及至各地參觀,嗣因無法適應大陸生活,於70年元月31日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字第0014號 | ||||
3799 | 3782 | 于雲祿 | 男 | 1928/12/12 | 山東,牟平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集會,受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軍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軍接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3800 | 3783 | 鄭金山 | 男 | 1927/11/12 | 河北,寧河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3801 | 3784 | 吳 淳 | 男 | 1928/5/23 | 江蘇,南通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3802 | 3785 | 李建中 | 男 | 1928/11/19 | 湖南,益陽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營養科2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3 | 3786 | 楊大綱 | 男 | 1932/12/27 | 四川,巴縣 | 50025 | 21 | 國防醫學院護理科高護6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4 | 3787 | 王令嫻 | 女 | 1932/3/6 | 江西,南昌市 | 50025 | 22 | 國防醫學院護理科高護6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5 | 3788 | 鄧治筠 | 女 | 1932/9/24 | 四川,江安 | 50025 | 21 | 國防醫學院護理科高護6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6 | 3789 | 李志方 | 男 | 1929/3/1 | 四川,威遠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牙科8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7 | 3790 | 辛 勉 | 男 | 1927/2/13 | 青海,同仁縣 | 50025 | 25 | 陸海空軍第2總醫院准尉實習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8 | 3791 | 張保仁 | 男 | 1927/6/13 | 河南,偃師縣 | 50025 | 27 | 國防醫學院醫科48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09 | 3792 | 馬興生 | 男 | 1929/4/1 | 新疆,疏附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0 | 3793 | 鍾久安 | 男 | 1930/1/9 | 浙江,紹興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1 | 3794 | 沈德懿 | 女 | 1927/9/10 | 四川,南充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護理科大護1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2 | 3795 | 王世光 | 男 | 1926/10/3 | 江蘇,東台縣 | 50025 | 27 | 國防醫學院藥科35期學生 | 參加霍振江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之「讀書會」。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3 | 3796 | 汪思孟 | 男 | 1928/5/19 | 浙江,建德縣 | 50025 | 27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4 | 3797 | 羅同伯 | 男 | 1928/6/2 | 四川,內江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牙科7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羅同伯、李志方、李建中、馬興生、楊大綱、汪思孟、張保仁、鍾久安、王令嫻、鄧治筠、沈德懿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迨叛徒葛仲卿知悉後,亦明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15 | 3798 | 王文治 | 男 | 1929/5/14 | 四川,重慶市 | 75050 | 46 | 船員 | 王文治是金山輪船公司船員,在海洋祝賀輪工作時,經常閱讀匪偽「人民日報」「大公報」等刊物,復於64年1月2日,隨船至香港時,與其在大陸匪區之胞妹王慧英通信,在信中妄稱:「毛XX是中國的救星」,「台灣大多數同胞,都眼望祖國早日來解放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4)度諫裁字第0002號 | ||||
3816 | 3799 | 邱國楨 | 男 | 1923/5/19 | 福建,上杭縣 | 61056 | 39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機槍中隊臨時警士 | 邱國楨於49年2月5日,2月10日,2月11日,2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5月5日,5月11日,發表:「反攻大陸沒有辦法,依靠大陸抗暴,又拿什麼去抗暴,就以西藏抗暴來說,也是根本失敗」;「台灣根本沒有辦法,不是聯合國托管,就是共產黨解放」;「大陸是假的鐵幕,可以投奔自由,台灣才是真的鐵幕」;「人家說「人民公社」殘暴,我看一點也不殘酷,他是顧慮到人民沒有飯吃,假使台灣有「人民公社」,就不會有失業的人,台灣乾脆投降給毛澤東算了,其實毛澤東是真的愛國愛民的」;「台灣假使不解放,也要自己滅亡」;「毛澤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0)警審聲字第0003號 | ||||
3817 | 3800 | 游清添 | 男 | 1919/6/6 | 台灣,桃園縣 | 53062 | 35 | 農 | 游清添39年3月間,至桃園山區參加林元枝所領導之匪武工隊,並領得槍枝、手榴彈等,專事破壞地方治安,嗣由林元枝交由自首匪幹黃培奕(化名陳釧)領導,至40年1月間,黃以政府追緝甚急,曾勸游清添等自首,竟遭拒絕,黃乃逕至游等藏匿處所會議決定由游等攜械向保密局假自首,圖取得合法身分,掩護刺探情報轉報于匪方。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日造14年式手槍四隻(第18144號第29 | 死刑 | |||||
3818 | 3801 | 林文貴 | 男 | 1925/2/7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28 | 商 | 林文貴接受王三派交閱匪宣傳刊物群眾2冊。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6日 | |||||
3819 | 3802 | 朱貴堂 | 男 | 1929/11/23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40 | 台灣省鐵路警察局第三警務段警員 | 朱貴堂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20 | 3803 | 孫玉璞 | 男 | 1927/6/13 | 山東,萊陽縣 | 54045 | 06年 | 06年 | ||||||||
3821 | 3803 | 孫玉璞 | 男 | 1927/6/13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42 | 高雄市警察第三分局舊城派出所巡官 | 孫玉璞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822 | 3804 | 李安常 | 男 | 1917/3/15 | 山東,萊陽縣 | 54045 | 05年 | 05年 | ||||||||
3823 | 3804 | 李安常 | 男 | 1917/3/15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47 | 高雄市四維國校教員 | 李安常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24 | 3805 | 李光庭 | 男 | 1926/1/14 | 山東,萊陽縣 | 54045 | 05年 | 05年 | ||||||||
3825 | 3805 | 李光庭 | 男 | 1926/1/14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40 | 台北市警察第八分局西寧北路派出所警員 | 李光庭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26 | 3806 | 曹質非 | 男 | 1914/10/5 | 福建,海澄縣 | 63030 | 43 | 商 | 曹質非於30年秋,經施清海吸收加入匪黨,受陳國忠領導。嗣在漳洲接受匪幹朱曼平及老盧主持之匪黨訓練。32年間,該匪組織被政府破獲,因畏避逮捕。逃至連城,35年7月來台。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27 | 3807 | 張再良 | 男 | 1920/3/10 | 福建,廈門市 | 63030 | 47 | 台灣區機器工業同業工會總幹事 | 張再良於21年間,在廈門經張作仁介紹加入匪「共產主義青年團」及許匪振文所領導之匪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常與許匪振文討論發展組織,及爭取同情分子等問題,復於27年5月,在鼓浪嶼參加匪外圍組織「廈門青年戰時服務團」,出席小組會議,研讀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28 | 3808 | 朱阿海 | 男 | 1924/1/21 | 台灣,台北縣 | 52222 | 39 | 台北市警察局第4分局刑事組長 | 朱阿海原因貪污罪於台北監獄執行,不料朱君在執行期中心懷憤恨,竟先後於39年底及40年初,在其日記簿上撰寫「台灣民選乃假民主,大陸解放後已進入建設大道中,應奉行毛主席革命政解放寶島」等反動文字。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829 | 3809 | 黃瑞徵 | 男 | 1914/10/8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3 | 台南工業學校教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黃瑞徵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2年 | |||||
3830 | 3810 | 張大邦 | 男 | 1929/8/14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3 | 無 | 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白河小組分由唐朝雲等負責及連絡,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0年 | |||||
3831 | 3811 | 陳東林 | 男 | 1924/12/12 | 湖北,黃岡縣 | 52920 | 31 | 軍 | 因匪嫌發交感訓。 | 交付感訓3年 | 感化3年 | |||||
3832 | 3812 | 饒順昌 | 男 | 福建,福州市 | 高中 | 57090 | 43 | 台灣鐵路局股長 | 27年間,在福州閱讀匪書28年初,服務南平測候所時閱「唯物論辯證法」「大眾哲學」等匪黨理論書籍。29年夏,在南平參加匪黨組織共同開會,研討讀書心得,分析時事,攻擊政府,宣揚匪黨等,並受命調查南方日報工人動態,未曾進行。30年間調龍溪測候所服務。34年來台,在政府機構中工作,對其參加匪黨事實,迄未自首。 | 08年 | 08年 | |||||
3833 | 3813 | 楊尚堅 | 男 | 1922/10/18 | 浙江,諸暨縣 | 專科 | 自首 | 60050 | 39 | 民營報聯合辦事處總務組長 | 楊尚堅於39年10月,由王世端介紹予匪偽福建省水上公安局社會科負責人,旋經該匪幹交予潛赴我游擊區白肯島,混入游擊部隊,搜集刺探我軍事情報,為秘密通訊員任務。楊尚堅即允其派遣,當繕交自傳、照片等,約定化名「張建明」,以明礬水為書寫情報方法等。於44年8月中旬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自首,惟於自首時,未將39年12月底所書之「白肯兵力人槍各三千五百,碉堡十五個」。等軍事情報之函件,交福州來船帶返匪方之事實,坦白陳述。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834 | 3814 | 洪碧全 | 男 | 1896/9/14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1007 | 53 | 農 | 洪碧全於37、8年間經叛亂犯洪麟兒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年1月16日 | 綠島執行中病故。 | |||
3835 | 3815 | 葉世德 | 男 | 1930/6/13 | 福建,福州市 | 53080 | 29 | 學生 | 本人陳述:於38年7月間,尚就讀省立台中第一中學時,因同學董正明被誣告於大陸讀書時曾參加學潮而遭刑警隊逮捕,因不堪毆打灌水等手段,遂牽連本人亦遭嚴刑逼供,栽贓參加匪黨等叛亂組織,逼寫自白書,而後解送保安司令部,以不滿現狀、思想左傾移送感訓。 | 國防部核定交新生總隊感訓1年;<中國共產黨與共產黨員>、<僱傭勞動與資本>各1冊均沒收。 | 感化8月3日 | |||||
3836 | 3816 | 汪杜若英 | 女 | 1928/5/5 | 河北,樂亭縣 | 50920 | 23 | 兵工學校訓導空中位助理幹事 | 該被告匪嫌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應予管訓1年。 | 管訓1年 | 感化8月24日 | |||||
3837 | 3817 | 林丁蘭 | 男 | 1934/2/9 | 台灣,台南縣 | 71093 | 36 | 工 | 林丁蘭先後於59年三及6月間,在其住所,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萬萬歲」等反動文字於國際現勢周刊七三○期第七頁及三民主義教本一七六頁之上,並交與劉炳炎閱覽,同年7、8月間,復在同地對劉炳炎發表:「中國大陸上有很多人才,長江大橋全是中國人自己建造的,沒有一個外國人參加。」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08號 | ||||
3838 | 3818 | 殷 穎 | 男 | 1930/6/24 | 山東,膠縣 | 50920 | 21 | 39師補給處中尉財務員 | 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無、感化02年 | 發交感訓1年9月1日 | |||||
3839 | 3819 | 劉鳳岐 | 男 | 1930/6/6 | 河北,天津市 | 51173 | 24 | 海軍機械學校學生 | 劉鳳岐受古金龍誘惑閱讀觀察中建等反動刊物,思想發生變化,深中毒素,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840 | 3820 | 賀吉星 | 男 | 1930/5/15 | 湖南,邵陽縣 | 80018 | 50 | 瑞協公司警衛 | 賀吉星於58年,自軍中退伍後,因經營農場失敗,生活潦倒,致不滿現實,復認我政府實行三民主義,無法統一中國,遂萌『大同主義』異念,另擬籌組『中華大同黨』,進而建立『中華大同國』,以取代中華民國。68年3月,因右手四根手指被機器切斷,住院治療4月,7月5日出院,為積極散佈其所謂之『大同主義』謬論,以左手撰寫『中華民族大結合、大一統、大團結呼籲告白書』,9月中旬脫稿,10月上旬持往台中市中山路261號光榮堂印刷廠印製三千份,嗣因該告白書封面所印之『中華大同國』國徽,誤印為六角星,其乃以橡皮章加蓋『用五角星』。 | 交付感化3年。「中華民族大結合、大一統、大團結呼籲告白書」及附單各三千份、「大同國是賀吉星」名片?「 | 感化教育3年 | |||||
3841 | 3821 | 江可模 | 男 | 1913/5/5 | 浙江,溫嶺縣 | 60033 | 48 | 髮網工 | 江可模於40年農曆1月,經張丞介紹至溫嶺縣松門匪土地登記處為匪繕訂土地簿籍等工作。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42 | 3822 | 陳奕福 | 男 | 1920/3/18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33 | 漁 | 陳奕福等4人,於本年古曆正月初9日及2月初3日,先後均藉由北竿來南竿經商之名義,申請出口到南竿後,於返回北竿途中,將船偷駛匪區黃歧2次,應匪工作組長吳義之囑,陳述我方北竿駐防兵力及軍事設防情形(此兩次船均運蝦米前往換回木柴等物,停留黃歧1日夜駛返北竿)。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3843 | 3823 | 金炳陞 | 男 | 1925/7/15 | 浙江,富陽縣 | 52227 | 27 | 台大歷史系3年級學生 | 金炳陞係台灣大學歷史系學生,平日思想左傾、言論偏激,喜閱讀匪黨書籍,攻擊政府人員,其思想不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8月12日 | |||||
3844 | 3824 | 徐志鈞 | 男 | 1931/12/8 | 浙江,奉化縣 | 55142 | 25 | 陸軍裝甲兵第2師砲兵第3營第8連上等兵 | 徐、韓2人皆係裝甲兵第2師上等兵,情感甚篤,徐君因不滿人事待遇,平日言行可疑,該連指導員遂命韓君秘密監視徐君,然韓君因急於破案邀功得獎,復與憲兵特高組台中工作人員聯繫,一面蠱惑徐君,一面與徐君約定於43年11月25日在營房附近碉堡內書寫反動標語,並暗中聯絡該憲兵人員準備逮捕徐君,待標語書寫完畢,2人卻互相推卻散發而未果,標語暫藏碉堡內,翌日由該憲兵隊將徐君逮捕偵訊等情,並經徐、韓2人供認不諱。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45 | 3825 | 韓筱岳 | 男 | 1934/6/1 | 安徽,渦陽縣 | 55142 | 21 | 陸軍裝甲兵第5師砲兵第3營第8連上等兵 | 徐、韓2人皆係裝甲兵第2師上等兵,情感甚篤,徐君因不滿人事待遇,平日言行可疑,該連指導員遂命韓君秘密監視徐君,然韓君因急於破案邀功得獎,復與憲兵特高組台中工作人員聯繫,一面蠱惑徐君,一面與徐君約定於43年11月25日在營房附近碉堡內書寫反動標語,並暗中聯絡該憲兵人員準備逮捕徐君,待標語書寫完畢,2人卻互相推卻散發而未果,標語暫藏碉堡內,翌日由該憲兵隊將徐君逮捕偵訊等情,並經徐、韓2人供認不諱。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46 | 3826 | 侍靜波 | 男 | 1927/10/1 | 江蘇,灌雲縣 | 50004 | 25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847 | 3827 | 鄭若萍 | 男 | 1923/11/25 | 江蘇,南京市 | 50004 | 29 | 擦皮鞋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無故離去職役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3848 | 3828 | 郝九思 | 男 | 1927/10/19 | 江蘇,淮安縣 | 50004 | 25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3849 | 3829 | 段世革 | 男 | 1928/10/7 | 湖南,湘鄉縣 | 50504 | 25 | 台大法學院職員 | 段世革往來之信札中,言論荒謬,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3850 | 3829 | 段世革 | 男 | 1928/10/7 | 湖南,湘鄉縣 | 56120 | 32 | 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中文系學生 | 段世革於43年10月間,由謝劍介紹加入「?」之叛亂團體。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段世革負責人物調查。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 | 05年 | 05年 | |||||
3851 | 3830 | 謝 劍 | 男 | 1934/8/7 | 湖南,沅江縣 | 50504 | 17 | 台北成功中學 | 謝劍閱讀左傾書籍,對政府不滿。 | 發交感訓10月 | 發交感訓9月28日 | |||||
3852 | 3830 | 謝 劍 | 男 | 1934/8/7 | 湖南,沅江縣 | 56120 | 28 | 國立台灣大學地質系學生 | 謝劍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同年10月間介紹段世革加入該「?」之叛亂團體。44年元月在高雄草擬「?」之工作綱領,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由謝劍寫成。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謝劍負責理論。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53 | 3831 | 呂有才 | 男 | 1927/11/4 | 陝西,武功縣 | 60900 | 33 | 師範大學夜間部學生 | 呂宙於民國49年元月7日因涉嫌「建新會」案被羈押,經調查後交保。 | 交保 | 限制人身自由 | 原名呂宙 | ||||
3854 | 3831 | 呂有才 | 男 | 1927/11/4 | 陝西,武功縣 | 70920 | 42 | 青禾企業公司董事長 | 呂君於52年9月用明信片書寫污衊總統文字,署名「中國愛國黨中壢黨部」寄呈總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原名呂宙 | ||||
3855 | 3832 | 洪誌良 | 男 | 1947/10/1 | 台灣,台中縣 | 79085 | 33 | 富堡之聲雜誌社社長 | 洪誌良因經常收聽匪播,幻認中共進步強大。68年初,黃信介企圖自日本轉運匪區鰻魚苗來台,囑洪誌良前往日本接洽,同年3月,洪誌良赴日前,黃進介告以可向中共駐日大使館試詢,同月15日,洪誌良到達日本,經由中共駐日大使館指示,與「東京華僑總會」副會長黃文欽晤談,並接受黃安排,於同月29日塔機潛往北平,逗留大陸期間,除經安排參觀外,並與中共「政協」副秘書長楊斯德在北平華僑大廈晤談二次,同年4月10日返回東京,復晤黃文欽,黃當面囑返台後應運用「富堡之聲」鼓吹和平。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856 | 3834 | 鄭應誼 | 男 | 1924/11/25 | 廣東,梅縣 | 67037 | 43 | 高雄縣警察局委任一級課員 | 鄭應誼於36年春,任教廣東梅縣梅北中學時,接受彭炎興交讀「大眾哲學」「四大家族」「論聯合政府」「論抗戰三階段」「新民主主義」等匪黨書籍,旋復經彭匪吸收加入匪梅縣工作委員會,同年夏,彭炎興、鄭棟喜、章日新、章達松諸匪(均在大陸)搶奪梅縣石扇鄉公所自衛隊槍枝後流竄,同年秋曾先後二次隱匿於鄭應誼家中,鄭應誼為其代購米、油、鹽及日用品。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 | |||||
3857 | 3835 | 游渭漳 | 男 | 1929/1/22 | 台灣,台中縣 | 54124 | 28 | 1等兵 | 據本人陳述:原陸軍上等兵,駐軍金門,42年7月15日突擊東山島,負傷被俘,隨後移送至中共福州陸軍醫院治療,同年8月20日由共軍遣送回台後即遭羈押,裁定交付感化教育,於43年8月間移送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執行至53年2月25日始獲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58 | 3836 | 陳少平 | 男 | 1926/9/13 | 湖南,武岡縣 | 60037 | 35 | 工 | 陳少平於49年2月24日,受陳永順邀至陳杰家中密議,將永順復興會外改稱永順公司,推朱耀華為經理,陳永順為副經理,陳少平為秘書,並規定會員暗號,及會費等事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59 | 3837 | 孫藎臣 | 男 | 山東,萊陽縣 | 65047 | 無 | 4年初原籍山東萊陽陷匪後,被匪送往山東海陽縣匪魯東軍區所主辦之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研習匪黨「新民主主義」「唯物辯證法」等理論書籍。并加入共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結訓後,復經匪派充萊陽汪格莊小學代課教員,旋即辭職。 |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未執行,以保護管束代感化。 | |||||||
3860 | 3838 | 陳寶全 | 男 | 1923/6/19 | 福建,惠安縣 | 76040 | 53 |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副分局長 | 陳寶全於33年廿一歲時在福建省立永春高中讀書時,經該校老師連匪家瑤吸收參加共產黨,36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判字第0035號,(65)覆普曉晹字第0040號 | ||||
3861 | 3839 | 黃振鋒 | 男 | 1928/3/20 | 台灣,嘉義市 | 52205 | 25 | 商 | 黃振鋒於38年8月間曾與張匪棟材討論時事問題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62 | 3840 | 王銘顯 | 男 | 1929/7/24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4 | 台灣省西螺橋工程處工務員 | 王銘顯則於38年3、4月間曾參加張匪棟材之時事座談會談論政治問題,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63 | 3841 | 周火爐 | 男 | 1930/9/7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台糖公司高雄縣橋子頭糖廠實習員 | 周火爐於39年4月間參加匪徒張棟材之時事座談會談論政治問題,且彼此或為同學或為同鄉,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4月7日 | |||||
3864 | 3842 | 羅士華 | 男 | 1927/8/6 | 浙江,瑞安縣 | 50920 | 24 | 台灣保警2總隊4大隊10中隊2分隊警士 | 涉嫌奸匪,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
3865 | 3843 | 屈連榮 | 男 | 1928/10/16 | 遼寧,遼陽縣 | 59033 | 32 | 雇員 | 屈連榮因不滿現實,企圖待機與匪合作,奪取政權,於46年10月間加入梁載中組「真民主促進社」,尚無其他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66 | 3844 | 孫承傑 | 男 | 1926/1/15 | 廣東,揭陽縣 | 66035 | 40 | 無 | 孫承傑經匪揭陽公安局多次召詢說服,孫乃轉而參加該局任秘密工作,為匪蒐集民情資料,歷月餘,改在汕頭市匪公安局工作,受原潛伏國軍任少校參謀為孫素識之匪幹楊少章領導。其時林喬松亦居住汕頭市,經孫介紹後,同為楊匪錄用,由孫負責聯絡,並給予生活費用,由是孫、林一同參加匪小組學習,一同為匪工作。其任務為蒐集情報,偵破我地下工作活動,及調查我黨政軍人員有無逃亡企圖等,將所得資料由孫向匪報告,孫且為匪撰寫跟?術,以求表現。迄39年秋後,楊派林赴香港工作,後數日,楊、孫二人亦到香港,囑林刺探我在港黨政軍幹部,有無秘密組織潛 | 減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徒刑15年 | 即孫就典,64年減刑15年。 | ||||
3867 | 3844 | 孫承傑 | 男 | 1926/1/15 | 廣東,揭陽縣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3號 | ||||
3868 | 3846 | 趙制陽 | 男 | 1922/9/7 | 浙江,溫嶺縣 | 49015 | 28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 發交感訓6月 | |||||
3869 | 3847 | 李貴登 | 男 | 1925/2/17 | 台灣,台南縣 | 即李登貴。 | 51012 | 26 | 阿里山林場鐵路押運員 | 陳振昌、陳文圳、李貴登等曾聽聆劉石柱、劉水龍之反動言論或為其遞送索款信件來m李媽兜於民國38年農曆56月間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加入牛犁會,同縣曾文區茅港村村長馮滄浪、商民馮清波等有奸匪嫌疑將其緝獲。 往密切,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即李貴登。 | |||
3870 | 3848 | 楊金盈 | 男 | 1925/9/3 | 河北,吳橋縣 | 69027 | 44 | 台南市果毅國校教員 | 楊金盈於35年6月間,河北省吳橋縣陷匪後,由匪派任吳橋縣劉庄小學校長,39年隨陸軍八十七軍來台,49年自軍中退伍,52年12月至57年3月間,在嘉義縣景山國校台南縣果毅國校任教期間,發表頌揚毛匪澤東言論,56年10月又函朱靜君,希望毛匪解放台灣,表示對共黨有好感,57年3月2日復寫頌揚毛匪澤東文字,張貼於辦公桌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3871 | 3849 | 陳彥德 | 男 | 1925/1/3 | 江蘇,阜寧縣 | 69049 | 44 | 工 | 陳彥德、陳祖繼係同胞兄弟,34年秋在家鄉江蘇省阜寧縣分別參加匪「民兵隊」、「少年先鋒隊」,35年10月均參加「新民民主義青年團」。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872 | 3850 | 陳登元 | 男 | 1930/1/25 | 台灣,新竹縣 | 50051 | 21 | 省立新竹商業學校學生 | 曾聽聞宋貴我發表荒謬言論。 | 感化 | 發交感訓8月 | 宋貴我 | ||||
3873 | 3851 | 王永抄 | 男 | 1922/7/7 | 福建,南安縣 | 54058 | 33 | 金門新美國民學校校長 | 王永抄違反檢肅匪諜,經1410部隊(43年12月26日揮判審字第116號)判決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嗣被判令感化3年,案經金門防衛司令部移送交付感訓,感訓起算日期為44年2月4日。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74 | 3852 | 張夢辰 | 男 | 1913/4/7 | 河北,靈壽縣 | 65100 | 49 | 陸軍裝甲兵學校班隊指揮部上校指揮官 | 38年共軍入上海接管輜汽二團,張夢辰為求能獲派登任團長,乃對團部士兵說:「你們要好好幹,為人民立功」,並親率匪往野外找尋車輛,及通知營長以上人員到團聽黃匪講話,又陪黃先後赴所屬單位,及輜汽十八團講話,有關上下間意見之溝通,平行間之協調,黃匪多找張處理,至六月下旬,韓匪以張在輜汽二團工作表現不錯,?填表二張,並繳相片,謂將保荐重要職務。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7年6月 | |||||
3875 | 3853 | 李 岱 | 男 | 1926/6/20 | 浙江,鄞縣 | 53145 | 27 | 花蓮縣警察局科員 | 李岱於32年原籍浙東為日寇侵佔時,因家庭屢遭蹂躪,氣憤之下投共匪「4明山區」魯迅藝術學院,受訓聽講「馬列主義」、「資本論」、「唯物論」等匪黨理論,1週後因病退學。以其曾受匪訓思想不純正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876 | 3853 | 李 岱 | 男 | 1926/6/20 | 浙江,鄞縣 | 77011 | 51 | 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海端分駐所所長 | 李岱於32年間,在原籍浙江省慈谿縣,經楊匪恩保及柳匪青之介紹,前往浙江省4明山區,匪35支隊所設之魯迅學院受訓,於受訓中,經該院院長黃匪源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嗣在該院研習馬列主義等匪黨理論書籍,1週後因病退學,返回原籍,35年來台,迄未自首。核其所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究,惟念其參加匪黨時,年僅1 | 感化教育3年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877 | 3855 | 譚新元 | 男 | 1917/8/1 | 江蘇,寶山縣 | 76041 | 59 | 台糖公司機械工程處副處長 | 譚新元於28年秋,在貴州貴陽參加共產黨。34年秋,在重慶考入「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受訓,復接受何叔度之領導,經常與陳奕霖、王世一、傅鴻林、游朗星集會活動。35年8月來台,與游朗星、傅鴻林等參加由何叔度主持之叛亂集會,討論發展組織及出版刊物為匪宣傳,38年大陸局勢逆轉,為配合「迎接共匪解放台灣」之保產立功計劃,在王世一領導之下,與毛雄威、鄧子仲、袁啟文等積極推行將蒐集之鐵、公路車輛器材、營運路線等有關資料,交毛雄威保管運用。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鄧子仲 | ||||
3878 | 3856 | 許萬財 | 男 | 1922/9/9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1 | 教員 | 許萬財曾向賴登州借東洋歷史1冊,然此書未曾獲案,是否為反動書刊已難臆斷,就其書名而論,尚不能認為反動書籍。經查並無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該被告有知匪不報情事。但查該被告常與叛徒賴登州接近,思想受其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其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79 | 3857 | 陳榮川 | 男 | 1948/7/6 | 台灣,苗栗縣 | 71096 | 23 | 商 | 陳榮川于57年5月間,在陸軍第二軍高雄旗山汽車駕駛隊操場上,對林新傳發表:「共產主義比資本主義好,共產主義講一律平等,不像資本主義,有錢者日富,貧窮者像乞丐一樣」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林新傳 | (60)裁化字第0017號 | |||
3880 | 3858 | 彭 鈞 | 男 | 1924/7/10 | 台灣,高雄市 | 52180 | 29 | 高雄市體育場管理員 | 葉飛豹於37年11、2月及38年1、2月間,受另案已決叛徒李份之囑邀集彭鈞等人先後在其宿舍等地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81 | 3859 | 嚴自強 | 男 | 1927/8/1 | 江西,清江縣 | 54144 | 27 | 無 | 被告嚴自強原係國防部第1輔助幹部大隊中尉隊員,41年資遣退役後工作無定,遭受輕視,因而情感衝動異想天開,於4月間企圖進行第3組織,與所謂第3勢力聯絡,藉求政治出路以解決生活問題,當拉攏張子文共同謀議時被檢舉查獲。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82 | 3860 | 閻治宇 | 男 | 1921/3/18 | 河北,保定縣 | 50023 | 30 | 省立嘉義中學教員 | 閻治宇供認思想左傾,與匪諜接近。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3883 | 3861 | 何添福 | 男 | 1919/4/30 | 台灣,台北市 | 67057 | 48 | 農 | 何添福早懷「台灣獨立」思想,曾於48年7月間,向陽明山警察所警員刁慶先表示:「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台灣將來一定會獨立」等語,嗣於54年3月間,又在北投迎賓閣旅社,促白金泉潛往日本參加「台灣獨立」組織,當為白所拒。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已故。 | ||||
3884 | 3862 | 徐道星 | 男 | 1921/7/1 | 浙江,溫嶺縣 | 76044 | 55 | 省立台南女中教務主任 | 徐道星於37年8、9月間,在花蓮女中任教時,受同事張匪立青吸收,參加「中國共產黨台灣東部花蓮女中小組」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2016/2/26 | (65)諫判字第0076號,(66)諫判字第0037號 | ||||
3885 | 3863 | 余夢厂 | 男 | 1922/12/13 | 江蘇,吳縣 | 51920 | 30 | 無 | 余夢厂與余匪秉章來往甚密,思想動搖已無可掩飾。 | 感訓3年 | 感化3年 | 余秉章 | ||||
3886 | 3864 | 洪木川 | 男 | 1928/7/19 | 福建,金門縣 | 小學 | 59040 | 33 | 金門縣漁會總務課課長 | 洪木川於41年4月起,在福建泉州接受匪偽第三野戰車特種匪諜訓練,同年7月間由王彥、王德能送至澳頭,於同月26日凌晨偷渡來金,偽稱投奔自由。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4年7月14日 | ||||
3887 | 3865 | 劉治民 | 男 | 1957/9/15 | 台灣,苗栗縣 | 81026 | 24 | 看守所代監執行受刑人 | 劉治民於70年3、4月間,在陸軍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代監執行期間,竟於其所有之內衣褲、香皂盒、拖鞋等物品上,繪有台獨標誌「△○」任人觀賞,並以其中四個香皂盒分贈劉瑞文、張世煥、翁俊松等人。 | 交付感化3年,會有台獨標誌之內衣二件、內褲三條、香皂盒三個、拖鞋ㄧ雙,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3888 | 3866 | 孟昭讓 | 男 | 1921/2/13 | 貴州,貴陽市 | 50038 | 27 | 台南市女子商業學校教員 | 黃錫五、孟昭讓等3人奸匪嫌疑案:經查該被告等尚無犯罪具體事實,惟其思想有左傾,發交本部新生總隊各予感訓2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3889 | 3867 | 陳可立 | 男 | 1925/5/19 | 湖南,零陵縣 | 50302 | 25 | 基隆市警察局仁一路派出所警員 | 陳君因常與叛徒鄭臣嚴、龍道典接近,被認定思想行動不無受其影響而交付感訓。 | 無罪 | 羈押1年8月 | |||||
3890 | 3868 | 李昂千 | 男 | 1927/5/20 | 湖南,長沙市 | 55164 | 29 | 兵工學校工程學院中尉助教 | 李昂千於43年底由美回台,途經日本私藏匪偽宣傳品「和平」與「時局」二日本雜誌回國,至44年5月間以之交與同院上尉技佐朱萬來閱讀,事發後又暗自焚燬,核其所為雖難謂為有利於匪之宣傳,然其思想游移,對國家信仰不堅已可概見,亟應予以感化以資糾正,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友吉字第0463號 | ||||
3891 | 3869 | 潘統棠 | 男 | 1927/11/6 | 浙江,永嘉縣 | 55173 | 陸軍第1021之4部隊12級機槍組長 | 被告潘統棠對於39年在原籍充匪幫溫州警備旅第2團第3營第7連士兵,同年7月為我陸軍第1021部隊俘獲之事實,雖已供認不諱,又經原部隊調查屬實,但據被告供稱其參加匪軍係被迫不得已。查匪幫竊據大陸後普遍強迫人民參軍名為自願實為裹脅,舉世皆知,尤以被告所述被迫情景歷歷如續,尚堪採信,自難令負叛亂罪責;查被告於被俘發編陸軍第1031部隊突擊第4大隊服務期中,平時愛發牢騷,思想游移,又密藏匪軍符號一方暨匪偽定額存單8紙等情,有該部隊43年12月10日 潔實字第793號呈報7028部隊在卷可稽,顯見被告思想不純,應予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復字第0039號 | |||||
3892 | 3870 | 周 西 | 男 | 江蘇,宜興縣 | 大學 | 57030 | 39 | 徵信新聞社編輯 | 周西於民國卅六年四五月間在南京參加民社黨革新派於民國卅七年二月在台共同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周西任委員兼副處長. | 10年 | 10年 | |||||
3893 | 3871 | 陳亞農 | 男 | 廣東,普寧縣 | 大學 | 57030 | 51 | 台灣省立板橋中學教員 | 陳亞農於27年在北平參加民社黨,左林嵐(已潛?大陸)來台召集宋瑞臨陳亞農許棠周西等於同年二月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宋瑞臨任委員兼宣傳處長周西為委員兼副處長陳亞農任委員兼組織處長許棠任委員兼總務處 | 10年 | 10年 | |||||
3894 | 3872 | 李宜厂 | 男 | 1923/11/18 | 安徽,合肥縣 | 大學 | 57030 | 35 | 省立新竹女中教員 | 宋瑞臨與張金水李宜厂等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之外圍組織台灣民俗研究會由熊啟芳負責領導推選宋瑞臨為常務幹李宜厂張金水劉曾澤暨已潛返大陸之熊啟芳閭承宗鄞五福等分任幹事同年三月改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嗣并以「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名義發展「告青年書」配合朱毛匪?之政治攻勢。 | 10年 | 10年 | ||||
3895 | 3873 | 黃華浥 | 男 | 1929/9/24 | 台灣,嘉義市 | 56061 | 28 | 第九軍659?兵指揮部測量二等兵 | 黃華浥平日喜讀日文左傾書籍,因而思想傾匪,對盟邦美國亦甚歧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896 | 3874 | 倪文泉 | 男 | 1922/1/14 | 安徽,全椒縣 | 即倪茂華。 | 50004 | 29 | 草山警察局保安組主任 | 杜麟文於39年4月10日在北投與李登云復創設反共抗俄動員委員會,邀同史悠傳、陳家振、李仲義、劉照臨、薛景方、倪文泉等參加。 | 交付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4月15日 | 即倪茂華。 | |||
3897 | 3875 | 婁牧雲 | 男 | 1924/3/14 | 安徽,六安縣 | 53141 | 30 | 新莊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婁牧雲係台北縣立新莊農業職業學校教員,曾於宿舍內唱匪歌,40年雙10節該校出刊壁報,由其主編文藝,在標題上標繪鐮刀斧頭,42年1月7日與當地駐軍士兵閒談,謂國軍紀律不如匪軍及反攻大陸實力不夠等語,以其言行荒謬、思想偏頗,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婁良幹 | ||||
3898 | 3876 | 周烈才 | 男 | 1927/10/22 | 江蘇,鹽城縣 | 54145 | 28 | 無 | 周烈才無正當職業向台北市重慶南路洪記傭工介紹所求職,於本(43)年4月20日下午同在該介紹所門前扭唱匪幫秧歌舞作樂,經該所負責人制止,業據該被告周烈才在偵查庭供認不諱,復有在場目睹其事之蕭靜、向志雄等供証屬實。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周烈才 | ||||
3899 | 3877 | 許約民 | 男 | 1933/12/23 | 江蘇,松江縣 | 54056 | 22 | 陸軍第68師204團團部連上士文書 | 許約民於秀州中學在校期間,因感染共匪之宣傳影響,雖未參加共匪組織而頗有嚮往之心,38年加入青年軍,先後充傳令兵及文書上士,遇有不滿,即發為攻訐政府之言論,傳播不實之消息,至足以搖動人心影響士氣,38年8月25日在金門古寧頭駐地,竟向上士章璋武稱共匪戰爭目標是蔣宋孔陳,不是我們大家,共匪來攻與我們沒有關係,還不是蔣總統與毛澤東爭權奪利各等語。 | 有期徒刑8年 | 徒刑8年 | |||||
3900 | 3878 | 劉繼遠 | 男 | 1927/8/24 | 河北,鹽山縣 | 51009 | 26 | 國防部大陸工作處第二組上士文書 | 劉繼遠在國防部大陸工作處竊取該處何副處長研究匪情所用存置抽屜內匪方出版之「怎樣稿通思想」一書,私行閱讀,又將荒誕無稽之怪夢數則記在日曆上,思想殊有動搖偏激之處。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3901 | 3879 | 高忠義 | 男 | 1928/8/18 | 陝西,興平縣 | 61055 | 37 | 陸軍第八訓練中心訓練科中尉訓練官 | 高忠義於51年4月28日與馬志堅商議叛亂活動,周凱石等三人均一致應允在其工作單位聯絡發展組織,響應參加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0年4月16日 | |||||
3902 | 3879 | 高忠義 | 男 | 1928/8/18 | 陝西,興平縣 | 99099 | 15年 | 2010/4/16 | ||||||||
3903 | 3880 | 曾金生 | 男 | 1931/9/2 | 江西,臨川縣 | 57046 | 29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三團團部補給組下士 | 曾金生於46年5月間,受劉主井、李妙傳之誘惑,共謀籌組偽中國救國黨,潛伏匪黨份子向國遠被邀參加偽救國黨後,更被推為該黨總裁。曾金生計於46年6、7月間,先後參與會議四次,46年6、7月間,曾金生並吸收羅克禮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3904 | 3881 | 劉永修 | 男 | 1943/9/3 | 廣東,惠陽縣 | 63015 | 22 | 國防部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劉永修自幼生長匪區,曾接受奸匪思想教育,偽「民兵」訓練並經常參加匪幫各種集會,研讀匪偽之「怎樣土法鍊鋼」,「又專又紅」「毛匪思想路線」等叛亂書刊,以致思想薰染毒素甚深,是以來台後習性難除,言行仍然荒謬。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05 | 3882 | 李桂蘭 | 女 | 1936/4/27 | 台灣,桃園縣 | 即彭李桂蘭 | 54102 | 19 | 洋裁 | 陳新富42年至44年日記中時常記載收聽匪幫廣播及抨擊政府無能、專制獨裁、反對反共抗俄國策、主張台灣獨立、信仰唯物史觀等情事。43年12月間曾將上項日記兩本交女友同案被告李桂蘭閱讀,李桂蘭思想因受感染,曾函陳新富謂「我恨總統入骨,如有強壯士兵、新式武器我們可以向他進攻。」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彭李桂蘭 | |||
3906 | 3883 | 歐阿港 | 男 | 1936/7/19 | 台灣,桃園縣 | 54102 | 20 | 省立新竹中學學生 | 歐阿港與同案被告陳新富原係國民學校同學,43年國慶日在陳家與陳新富談稱「假如我有軍隊,我就起來反抗,此群狼們死了要比活著光榮,我們台灣同胞應該團結起來掀起獨立的旗幟自己自治。」其日記內亦記有收聽匪幫廣播及認共產主義理想甚好、三民主義為空洞理想等文字。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07 | 3884 | 陳新富 | 男 | 1935/6/16 | 台灣,桃園縣 | 54102 | 21 | 省立中壢中學學生 | 陳新富42年至44年日記中時常記載收聽匪幫廣播及抨擊政府無能、專制獨裁、反對反共抗俄國策、主張台灣獨立、信仰唯物史觀等情事。43年12月間曾將上項日記兩本交女友同案被告李桂蘭閱讀,李桂蘭思想因受感染,曾函陳新富謂「我恨總統入骨,如有強壯士兵、新式武器我們可以向他進攻。」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08 | 3885 | 黃義郎 | 男 | 1938/12/17 | 台灣,嘉義縣 | 56060 | 18 | 學生 | 被告黃義郎思想不正,曾竊取他人財物,擬變賣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查悉。雖經查被告無參加匪幫,或為匪工作情事,惟其思想不正,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被告陳博文、黃義郎雖僅供認竊盜等情,堅詞否認有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之企圖;惟既據該被告等於嘉義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供認,曾共商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等情不諱,且據黃君於本部庭訊時仍供認被告陳博文曾告以:「有人偷渡赴大陸,被匪選為英雄」等語;足見確屬認識不清,嚮往匪區,思想傾匪已至為明顯。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時與文」1本「修養」1篇「婦女解放」2篇均沒收。 | 感化3年 | |||||
3909 | 3886 | 鄭鎮懷 | 男 | 1929/6/27 | 廣東,潮陽縣 | 74073 | 45 | 商 | 鄭鎮懷於民國49年因煙毒罪在台中監獄服刑期間,經編入該監技藝訓練班習藝,同年5月間某日下課後,跑上教室講台用粉筆在黑板上妄書「共產黨萬歲」之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9月9日 | |||||
3910 | 3887 | 袁文漢 | 男 | 1928/11/12 | 湖北,石首縣 | 72032 | 43 | 船員 | 袁文漢係華安遠洋漁船公司船員,60年9月25日派赴西班牙接船,途經香港時,乘隙進入匪區深圳,同月27日獲匪邊防軍發給「港澳同胞還鄉介紹書」,搭乘火車抵達廣州,將國軍第二軍團駐地、國軍訓練基地位置、民防部隊之主管機關等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于匪公安廳、軍管會及華僑大廈接待組人員,嗣感大陸匪區生活困苦,乃藉詞于同年10月2日返回香港,經英警扣送移民局,于當日下午遣送返台,同月4日下午前往嘉義縣警察局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9月11日 | 1975減刑3年4月 | ||||
3911 | 3887 | 袁文漢 | 男 | 1928/11/12 | 湖北,石首縣 | 75777 | 4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3年9月11日 | (64)諫減字第0039號 | ||||
3912 | 3888 | 李 超 | 男 | 湖北,黃岡縣 | 與11834李 超不同人。 | 57023 | 28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工兵中隊上等兵 | 李超參加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雖已自首但核其情節仍有感化必要 | 感化 | 感2年8月12日 | 自首,判感化。 | ||||
3913 | 3889 | 蕭長河 | 男 | 1929/7/21 | 台灣,南投縣 | 小學 | 51279 | 24 | 農 | 蕭長河於38年底在石照城家由石照城介紹參加匪黨青年團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10日 | ||||
3914 | 3890 | 李鑑超 | 男 | 四川,成都市 | 高中 | 57020 | 26 | 軍 | 自39年起至44年因案被押止在此五年之間迭次散播搖言擾亂軍心瓦解部隊誹謗政府且曾一度因此身繫囹圖然於釋放之後不但不肯改悔反而惡行益甚就此足知被告歷年散播各項謠言實具有危害國家之嚴重陰謀核與一時情緒不佳偶發牢騷愚昧無知出言不慎者迥不相同被告本案犯罪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實施應依連續散播謠言論處因其犯罪為時較長為禍較深且又侮我領袖讚譽匪偽其自雖存其心已死故量以高度之刑。 | 10年 | 10年 | 陸總判決。(46)屏則再字第0002號處無期徒刑 | ||||
3915 | 3891 | 林國才 | 男 | 1928/7/10 | 廣東,中山縣 | 80016 | 52 | 商 | 林國才於38年9月,自香港前往匪區就讀北京大學政治學系,復在該校接受為期6月之集訓,研習共黨理論及思想,結訓後由,先後充任「華北行政委員會民政局」科員,「北京大學」資料管理員兼學術委員會秘書等職。51年赴香港從事貿易,任「東西洋行」中國部經理期間,為助大陸發展經濟,完成「四個現代化」,進行多項協助外商投資、設廠之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7月20日 | 76年1月17日核准假釋,(76)珠裁字第0009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3916 | 3892 | 羅新桂 | 男 | 1932/1/15 | 台灣,苗栗縣 | 60081 | 28 | 中華日報實習記者 | 羅新桂經常閱讀「自由中國」半月刊,身受歪曲言論之影響,認為總統連任違憲;於49年2、3月間,先後書寫反動文字,「打倒×獨裁」、「反對×匪連任」等,分寄國防部第一廳,國大代表朱文伯、張知本、周冶平及聯合報記者羅璜,中華日報社記者施克敏,並散置於師範大學二樓教室走廊,及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左側路邊。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17 | 3893 | 凌 濤 | 男 | 1928/10/14 | 浙江,嵊縣 | 又名凌永祥、凌雲飛。 | 53203 | 25 | 總統府報務員 | 凌濤又名凌雲飛,於38年元月間在天津被匪俘訓3月後遣歸原籍,旋隨浙江省政府由舟山撤退來台,39年9月考入總統府電台服務,因與舊識女匪張劍及在香港為匪幫從事工運活動之胞兄,秘密通信均達十餘次,信中語多反動,思想複雜左傾,言論舉動俱欠正確,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又名凌永祥、凌雲飛。(42)審聲字第017號 | |||
3918 | 3894 | 梁中良 | 男 | 1925/4/21 | 湖南,岳陽縣 | 56121 | 29 | 華陽明山民防指揮部報務員 | 被告梁中良前在雲林縣民防指揮部充當服務員時,曾於44年3月、45年1月及同年5月間先後向其同事張志超、王繼禹2人,談稱「兩個中國可能,蘇俄社會好,共匪有辦法,共匪與我們和談,還不願意,真傻瓜,台灣人力、物力與共匪眾寡懸殊,不如談和,叫共匪承認台灣的政黨,今日台灣形勢不如當年之鄭成功,絕無力量反攻過去,我們政府全靠美國援助,現在共匪能幫助北韓把美國打得落花流水,且能以武器援助埃及和越北,就可證明共匪有辦法。」等荒謬言論。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45)審聲字第0101號 | ||||
3919 | 3895 | 潘培籓 | 男 | 1919/3/2 | 福建,林森縣 | 即潘藻。潘培藩? | 53195 | 32 | 大同中學教員 | 潘培藩於38年間感於局勢動盪,思想左傾,反對政府,曾將所有中華憲法一書所載「憲法」與「總統」之上各添註「偽」字,又於大同中學畢業生鄭娟娥之畢業紀念冊上題「為解放台灣婦女而奮鬥」一語,以表示其同情共產黨,反對政府之意思,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3年 | 即潘 藻(42)審聲字第76號 | |||
3920 | 3896 | 陳 霽 | 男 | 1927/2/2 | 四川,成都市 | 52162 | 26 | 前海軍軍官學校少尉隊長 | 陳霽又名陳永才,於38年4月3日經郭成森邀往上海虹橋其姊家中,於午飯後共同密議和談已不可能,戰爭不可避免,若要免除戰爭痛苦只有縮短戰爭,加強勝方力量,由各人探聽主管意見,陰謀投匪。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3年 | 即陳永才 | ||||
3921 | 3897 | 韓津孫 | 女 | 1919/11/19 | 浙江,蕭山縣 | 即韓壬孫 | 53209 | 36 | 雲林縣虎尾鎮安慶國民學校教員 | 韓壬孫於27年在浙江政工隊充隊員時經過叛徒施培雲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研讀匪書「大眾哲學史」、「唯物史觀」、「馬列主義」,毛匪澤東著「論統一戰線」「論新階段」並從事宣傳及散發傳單等叛亂活動。31年8月經前第3戰區長官部第4聯絡站捕案自新,雖與匪幫斷絕組織關係,但思想迄未轉變仍常於日記中流露同情匪黨反對政府情事,,37年1月來台,同年7月任台南師範附小教員,時常向投匪之賴魯借閱匪幫書刊,並與自首匪黨廖學霖交往密切,抨擊政府措施,又為之介紹向另案被告王冠民謀求職業。因此被告思想不純正,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22 | 3898 | 黃文慶 | 男 | 1929/8/17 | 台灣,台北縣 | 52324 | 24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技工 | 被告黃文慶對於38年6月起連續接閱謝發連交與之反動書刊,遂受誘惑加入叛亂組織,經常與傅慶華、謝發連聯絡會談並受謝發連單線領導,討論時局及大陸戰況,保護工廠,以配合匪軍侵台時間等問題暨接受謝發連指使從事調查宣傳等工作行為之事實,訊據該被告黃文慶,除不承有遵照謝發連指使實施工作場內之人數工資生活狀況之調查及為攻訐政府有利於共匪之反宣傳行為外,餘如受謝發連吸收加入匪黨受單線領導,討論有關叛亂工作諸問題則不否認。 惟據自首份子謝發連當庭指證該被告對於攻訐政府及為匪有利之宣傳暨工友之工資生活狀況之調查各情,雖未據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923 | 3899 | 彭建志 | 男 | 1930/3/7 | 湖南,湘鄉縣 | 64920 | 34 | 陸軍中尉連絡官 | 依申請人之陳述:彭君係因說了幾句不當的話而被以違反懲治叛亂條例裁定交付感化3年(申報戶籍證明書影本),係於52年部隊舉行政治考試的時候沒有作答並在試卷上寫了幾句不妥當的話,怎麼寫的已經忘記了,意思是說他不管這些政治問題了任由上級處理,即被送至看守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24 | 3900 | 邱再興 | 男 | 1933/6/27 | 湖南,醴陵縣 | 50509 | 24 | 海軍嘉陵軍艦輸機2等兵 | 邱再興、韓殼2人,係學校同學關係,平素均喜閱讀左傾文藝與共匪理論,致思想轉變,對匪發生嚮往,並常談論「總統是獨裁者,非把他打倒,老百姓無法生存」,「台灣彈丸之地,共匪進攻必遭失敗」等荒謬言論。42年間邱再興與張明生共謀乘機劫艇投匪,張偽裝同意,計劃將張明生、韓殼調往嘉陵,並購買毒藥暈倒官兵,邱並繪大陳附近略圖交與張明生。商談後邱即轉告韓殼、章旭,章偽表同意。韓殼於37年9月濟南淪陷後,參加匪黨訓練,惟對劫艇一事未表贊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925 | 3901 | 韓 殼 | 男 | 1930/5/13 | 山東,東平縣 | 50509 | 25 | 海軍中榮軍艦輪機2等兵 | 被告對37年8月濟南陷匪後,曾接受匪黨訓練,及平時閱讀左傾書籍,思想傾匪,發表荒謬言論並與邱再興商議尋覓匪方關係,意圖參加匪黨組織等情,均供認不諱。 惟對與邱再興共謀劫艦投匪一事,堅以否認。其辯稱:42年10月間與張明生、邱再興一起喫茶時,張提及欲劫艦往大陸,邱稱可用毒藥以達劫艦目的,本人均以此舉太過幼稚,予以拒絕。 惟查被告不表同意,乃因張邱之方法太幼稚,恐不易達到目的,並非出於忠貞愛國或勸阻中止,故其共同參與預備叛亂之謀議,顯屬不能脫免。 復據邱再興供證自和韓認識後,純潔頭腦即受其誘惑,並發表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926 | 3902 | 倪文舉 | 男 | 1926/1/6 | 四川,瀘縣 | 76025 | 50 | 公路局幫工程師 | 倪文舉31年初,於四川省成都就讀高中時,參加共產匪黨,36年在國軍前輜汽廿一團服務時,與賓正風破壞國軍車輛,38年6月奉匪命來台工作,39年5月起,任職公路局蘇澳運輸處,於同年9、10月間吸收同事傅元鎧參加共產黨。64年4月,在公路局第一區工程處機料課辦公室對同事郭樵等人發表:「共匪歡迎總統遺體還葬故鄉」等為匪統戰謬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1年4月28日 | |||||
3927 | 3903 | 馬玉芳 | 男 | 1925/6/27 | 河北,景縣 | 53170 | 39 | 陸軍第7249部隊第136團衛生連上尉排長兼醫官 | 馬玉芳於38年元月7日於河南永城曾被匪俘,並於部隊中唱匪方歌曲。41年冬因病入聯勤第55後方醫院治療時,與同案被告王連成相識,雖無參與叛亂組織之積極事證,惟被告被俘於先,又常與王連成往來,耳濡目染,思想難免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5年15日 | |||||
3928 | 3904 | 王金象 | 男 | 1907/8/24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47 | 工 | 王金象於40年7月間,將房屋一間租與李媽兜居住40天;且於35年底經黃添才介紹加入共黨,至36年228以後被開除黨籍,明知李媽兜為叛徒,竟為之蓋房屋而便其躲匿,又曾於35年間參加叛亂組織,應分別論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929 | 3905 | 顧傳和 | 男 | 1924/3/3 | 山東,泰安縣 | 51166 | 27 | 花蓮中學教員兼管理組長 | 顧傳和在大陸求學時,參加包圍教室及請願活動之行為,不滿現實,思想左傾。 | 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3930 | 3906 | 歐陽劍華 | 男 | 1928/6/3 | 福建,閩侯縣 | 52920 | 26 | 軍 | 本人陳述:於41年4月被捕,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因毫無罪證,檢察官僅提訊2次,未起訴未判決,即發交感訓,前後受訓達9年,至50年2月始開釋。案卡歐陽劍華前因思想左傾,原定交付感訓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931 | 3907 | 金超白 | 男 | 1925/3/14 | 江蘇,南京市 | 50920 | 25 | 不詳 | 36年5月間就讀上海法學院時,因貼標語與警察發生衝突,致同學被捕,學校當局因而組織「被捕同學後援會」,嗣後該會變質,演變成反飢餓、反內戰之學潮。查被告雖未參加叛亂集會,惟其思想行動均應糾正,發交新生總隊感訓1年。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3932 | 3908 | 陳鴻漸 | 男 | 1924/3/8 | 福建,同安縣 | 73018 | 50 | 屏東市公所主任秘書 | 陳鴻漸於28年夏,在福建省同安縣後炳鄉林幼雲住宅,正式加入共產黨,與王江淮、王人言、蔡健生、李果等一起活動。33年春,林幼雲將陳鴻漸交由張墨佛繼續領導,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一審5條處6年徒刑。 | ||||
3933 | 3909 | 陳書杭 | 男 | 1925/7/15 | 福建,南安縣 | 75017 | 50 | 教員 | 陳書杭於33年春,在福建省永安師範讀書時,經陳澤論介紹參加匪「讀書會」,同年夏、秋間,經曾土林、陳忠夏吸收參加共產黨。36年來台,先在台北師範學院附屬小學任教,同年秋由曾土林函邀至鳳山示範國校任級任導師,翌年3月升教導主任,先後與匪黨份子汪錦麟、葉生奇等集會。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汪錦麟 | ||||
3934 | 3910 | 陳如切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7009 | 27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充當船員?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貸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俘擄拘禁?三民?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十一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該被告等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感化三年 | 感3年 | ||||||
3935 | 3911 | 莊盛榮 | 男 | 1954/6/14 | 台灣,桃園縣 | 74074 | 20 | 台鈴塑膠工廠包裝工人 | 莊盛榮於62年農曆8月15日前某日,邀請同事至其家吃拜拜,當時同事李玉亭告以「蔣院長提示,要我們節約拜拜」,莊君因邀請被拒,頗為衝動,就說:「他不要祖宗,不要拜拜,我們要拜拜要拜祖宗」,並喊一句反動口號「毛╳╳萬歲」。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裁字第0007號 | ||||
3936 | 3912 | 劉 笈 | 男 | 1928/5/16 | 山東,安邱縣 | 62046 | 34 | 新竹縣警察局新竹分局警員 | 劉笈於50年10月2日,在其考試座位桌面上,用大頭針刻寫「共產万才」四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警審聲字第0024號 | ||||
3937 | 3913 | 葉直啟 | 男 | 1926/5/7 | 浙江,平陽縣 | 51137 | 26 | 台灣人壽保險公司職員 | 葉直啟自藏及其同學寄放反動書籍甚多,思想左傾。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3938 | 3914 | 顧來樂 | 男 | 1929/5/24 | 江蘇,崇明縣 | 55133 | 17 | 陸軍第13師運輸連上士駕駛 | 被告顧來樂係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2肺病療養院療養員,於42年間,曾故意收聽朱毛匪幫廣播。其不滿現實,言語左傾偏匪,經軍事檢察官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據以聲請交付感化非無理由,應予照准。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39 | 3915 | 陳潘得 | 男 | 1919/4/15 | 台灣,台中縣 | 50344 | 32 | 農 | 被告陳潘得等於37年由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竹山支部組員胡伯齡,勸誘以參加共產後可分得田地耕種,而面許入黨。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3940 | 3916 | 倪希禹 | 男 | 1919/9/9 | 山東,榮城縣 | 74046 | 56 | 萬裕倫加油長 | 王春亭於32年間,受王化榮指導,研讀匪書,並指示滲入國軍,從事策反工作。38年初王連治、倪希禹持王春亭之信往訪石如心,命其介紹至我海軍艦艇策反,石如心遂介紹倪希禹至青天艦任輪機兵。38年3月倪希禹登艦後獲知該艦航速太慢,策反駛回匪區不易,將情告知王春亭,王春亭遂親至該艦輪機長鄭永健家中,煽惑其將該艦開往匪區遭拒,其策反之事乃未如願。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3941 | 3917 | 林錫水 | 男 | 1930/7/20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2 | 農 | 林錫水因林其柏曾約其加入政治組織,即予拒絕。 | 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3942 | 3918 | 丁明西 | 男 | 1896/6/26 | 山東,萊陽縣 | 67033 | 72 | 美軍十三航空隊工友 | 丁明西34年春加入匪偽山東萊陽縣農救會。惟其參加匪組織不久,即逃離匪?據地區,其後再未發覺有為匪活動之事,情節尚屬輕微,爰各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43 | 3919 | 王得才 | 男 | 1925/6/7 | 山東,萊陽縣 | 67033 | 42 | 台北市警察局一等警員 | 王得才34年春加入匪山東萊陽縣兒童團。惟其參加匪組織不久,即逃離匪?據地區,其後再未發覺有為匪活動之事,情節尚屬輕微,爰各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即丁寶傳 | ||||
3944 | 3920 | 陳文雄 | 男 | 1939/11/24 | 台灣,宜蘭縣 | 71079 | 33 | 漁 | 蔡添樹於58年7至9月間,先後與陳文雄,共謀潛往匪竊據地區投匪,同年9月14日晚7時許,在宜蘭縣南方澳內埤港,共同?取蕭張阿招所有載重一六、七七噸之裕豐十二號機漁船一艘,駛往大陸,同月16日抵違溫州港口銅頭島附近,將船交付匪軍,58年10月至59年4月初,在溫州「華僑飯店」,接受匪偽思想教育,因目?大陸同胞衣食不得溫胞,不堪共產主義與「毛澤東語錄」教育而悔恨,乃於59年4月5日佯受匪命,經匪偽允准駕駛原船返台。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一、二審處死刑。 | ||||
3945 | 3921 | 程 峰 | 男 | 1930/10/30 | 福建,福州市 | 53032 | 32 | 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電務員 | 陳敬投匪後,因與我駐白犬島(即白肯)海堡部隊(即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人員多屬舊支,乃於同年10月派遣林錡、黃雲奕、程峰(程義霖)、林我鶴等4人前往海堡部隊假藉游擊之名騙取電台未淂逞,林錡等遂各任職海堡部隊迄未返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即程義霖 | ||||
3946 | 3922 | 李溪陳 | 男 | 1928/12/30 | 台灣,台北縣 | 52154 | 26 | 三重鎮公所幹事 | 李溪陳於38年春在另案被告王連成家中曾聆聽叛徒許希寬之反動宣傳教育。 | 裁定交付感化,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47 | 3923 | 潘履仁 | 男 | 湖北,羅田縣 | 57085 | 33 | 陸軍第十九師五十七?二營六連中尉副連 長 | 陸軍軍官基本訓練中心受訓同年十一月上旬結業前夕竟將教材包括總統訓詞反共抗俄鬥爭教材全部焚燬並拒絕反共抗俄鬥爭教育課程不及格之補攷以其言行荒謬。 | 感化 | 感3年 | (46)法審裁字第572號 | |||||
3948 | 3924 | 林昭熙 | 男 | 1931/4/1 | 台灣,台中縣 | 51141 | 22 | 台中縣農會事務員 | 林昭熙與匪幹趙立權有師生之誼,曾聽趙立權講解「共產主義,共匪境內人民吃穿問題都得解決,一切平等」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實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3949 | 3925 | 王汝文 | 男 | 1925/11/3 | 福建,南安縣 | 72053 | 46 | 商 | 王汝文於30年11月間,在福建省安溪縣加入共產匪黨,並參加小組活動,31年吸收王啟智加入共產匪黨,35年返回南安受王欽榮領導,與張禮瓶、李德文、鄭君卓、王邦猷等匪搶劫富戶,演出左傾話劇。38年8月來台,行前接受王匪欽榮指示,利用機會為共黨做經濟滲透工作。51年間,王汝文赴港結識呂匪振滿共謀採購匪貨銷台。56年間,王汝文再度赴港,復與張時地勾結,決定張時地以其子張百款名義,在香港採購匪貨蠶豆、蒜種、草酸等,偽冒自由地區產品大批輸台,再由王汝文在台購買黑市美金匯票,港幣匯票寄港交張時地轉入匪區。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 徒刑14年10月11日 | 七十五年一月廿八日核准假釋,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朿。 | ||||
3950 | 3926 | 何世傑 | 男 | 廣東,信誼縣 | 57051 | 27 | 陸軍第八十一師砲兵指揮部三二二營營部上等兵 | 何世傑執筆化名吳舉鵬致台灣師範學院陳文斌函一件內述渠等在金門發展組織工作成果指示工作計劃索款建立電台響應周匪恩來號召等情并附匪幫鉛印「爭取和平解放台灣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等宣傳品四紙同年七月十一日何世傑又化名張功成寄馬來亞大坡唐人街十一號張功得函一件內亦書擁護毛匪澤東響應周匪恩來號召等反動言論 | 感化 | 感3年 | ||||||
3951 | 3927 | 閻文顯 | 男 | 1932/2/2 | 陝西,安西 | 50920 | 19 | 裝甲兵旅司令部上等駕駛兵 | 被俘受匪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3952 | 3928 | 楊清珠 | 男 | 1915/10/22 | 湖南,芷江縣 | 55018 | 39 | 陸軍總司令部監犯 | 楊清珠因貪污案經本部判決確定押本部看守所代軍監執行,嗣於42年間先後調本部農場服監外勞役,詎竟不知悛悔,發起組織「馬克斯主義研究協會」企圖吸收同志結夥逃逸,旋為該場發覺,解送法辦。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令命令定之 | 感化2年5月20日 | |||||
3953 | 3929 | 曹 開 | 男 | 1929/7/10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1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曹開經曹乙集介紹於38年夏提出自傳,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候補盟員,並介紹黃榮雄參加,復受同黨江森榮等指示,研究關於協助匪軍登陸之5項工作,及閱讀「綜合」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954 | 3930 | 黃榮雄 | 男 | 1926/3/15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5 | 農 | 黃榮雄於38年夏經曹開介紹,提出自傳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候補盟員,復經李獻文指示研究關於協助匪軍登陸,解放台灣之5項任務,並曾閱讀反動書籍「綜合」、「資本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955 | 3931 | 李珧香 | 男 | 1918/12/18 | 台灣,高雄縣 | 50296 | 34 | 台灣省樟腦局昇華課長 | 李珧香於37年底聽受鍾里志宣揚匪軍戰績,並於38年夏接閱李旺輝交與之共黨光明報等書刊。 | 發交感訓8月 | 感化8月 | |||||
3956 | 3932 | 韓學遠 | 男 | 1926/1/16 | 河南,登封縣 | 51920 | 27 | 國防部保密局幹訓班中尉司書 | 韓學遠於大陸淪陷時,曾被匪俘2次,並受匪方訓練,經本局報奉總長核准予以感訓1年。 | 感化 | 感化1年 | |||||
3957 | 3932 | 韓學遠 | 男 | 1926/1/16 | 河南,登封縣 | 52046 | 27 | 台?省保安司令部執行感訓 | 保密局香港工作人員檢獲被告等致在香港縱火燬燒調景嶺難民營未遂之匪諜左世祿函各兩件詞意?爍似屬隱語認為匪嫌重大。 | 不付軍法審判 | ||||||
3958 | 3933 | 丁文華 | 男 | 1927/3/15 | 浙江,義烏縣 | 54067 | 27 | 252團3營營部連1等通信兵 | 丁文華為本部252團第3營營部連通信1等兵,因不滿現狀,自駐地台南攜帶符號不假離役,潛赴警備旅通信連報補服役,於38年9、10月間潛赴一○88團通信連補名,39年4月間又逃亡赴裝甲兵第5營報補,同年9月5日復攜帶符號潛赴本部252團第3營營部連報補現役,嗣因思想傾匪起訴,於復審中以逃亡罪追加起訴。丁文華先後對張鳳銀等發表詆毀政府,為匪張目言論,思想傾匪,屢犯逃亡罪刑,已具有犯罪之習慣,應予保安處分,俟本刑執行完畢後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以示感化。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959 | 3934 | 孫仲光 | 男 | 1933/6/6 | 山東,日照縣 | 54017 | 22 | 台南市團管區勤奮排上等兵 | 孫仲光係本管區台南市團管區勤務排上等兵,於34年至35年間,其原籍山東日照縣遭共匪佔據後,曾參加匪兒童團組織,並擔任放哨及鬥爭會等工作,國軍收復該縣時,乃隨其家人遷居青島,歷經入伍、隨軍來台,嗣於43年6月撥交台南市團管區服務,因孫君曾受匪化教育,中毒已深,故平日言論荒謬,常發牢騷,並於同年10月8日繪一斧頭、鐮刀。孫君雖無叛亂行為,但其思想謬誤,仍傾慕匪黨主義,應予交付感化;扣案之斧頭、鐮刀畫一張,依法沒收。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其所繪之斧頭鐮刀1?沒收。 | 感化3年 | |||||
3960 | 3935 | 王阿繁 | 男 | 1930/3/24 | 台灣,桃園縣 | 64070 | 35 | 樹林國民學校教員 | 王阿繁於39年10月參加匪「蓬萊民族解放?爭青年同盟」組織,復於43年秋,與邱致明在謀議,俟政府反攻大陸時,發動叛亂。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參加叛之組織免刑。 | 有期徒刑5年 | |||||
3961 | 3936 | 陳丁添 | 男 | 1929/7/1 | 台灣,台南市 | 54150 | 26 | 養魚 | 被告陳丁添與另案被告翁文禮、梁培?相識甚密,曾聽翁文禮講述馬克斯及物價漲跌總數與政府對青年的職業是不理的,我們台灣青年應自決組織起來等荒謬言論,復閱讀「第二貧乏物語」及「唯物史觀」等反動書籍。思想受匪毒薰染,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翁文禮 | ||||
3962 | 3937 | 李錦祥 | 男 | 1926/5/26 | 台灣,新竹縣 | 即李青峰 | 52920 | 26 | 芎林中學教員 | 李祥錦與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為中小學同學,38年間該劉匪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摘、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主主義論、觀察雜誌等交與李祥錦等人閱讀。李祥錦對於閱讀左傾書籍在本部偵查中供認在卷,惟否認明知劉興炎為匪諜,經查亦乏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該被告等確屬明知,依法固難遽以明之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但被告等或則受匪思想教育,或則與匪親近其思想顯屬不正,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劉興炎 | 即李青峰 | ||
3963 | 3938 | 楊俊隆 | 男 | 1929/4/23 | 台灣,南投縣 | 51105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38年5、6月間經同學許江新介紹寫自傳參加共黨39年4月間吸收黃鍾雙加入組織供給黃鍾雙左傾書刊便其研讀曾與黃鍾雙研討發展張步升余滿堂為匪党党員未果。 | 10年 | 死刑 | 1956年因53044綠島獄中案處死刑。 | ||||
3964 | 3938 | 楊俊隆 | 男 | 1929/4/23 | 台灣,南投縣 | 53044 | 26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中 | 吳聲達、張樹旺、宋盛淼、楊俊隆均係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移送本部新生訓導處執行之已決叛亂犯,渠等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感於韓戰即將結束,認為匪幫可能進侵台灣,遂秘密成立核心組織,分別以ABCD代表各該犯,由楊俊隆搜集資料,研究匪幫理論,解答問題,宋盛淼則負聯絡責任。吳聲達又將羅馬文匪歌「再接再厲」密交宋盛淼歌唱,鼓勵其叛亂情緒。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3965 | 3939 | 何國仁 | 男 | 1930/12/6 | 湖南,寧遠縣 | 78029 | 48 | 工 | 何國仁因經常收聽中共廣播,致思想傾匪,於65年7月間,在其服務之運通製衣公司廠房宿舍,向同事谷利、孫昌怡、劉芷正等轉述匪播,誇耀共匪進步、傾揚匪酋等言論。 | 感化 | 感3年 | 已故。(67)諫裁字第0006號,(67)警檢聲字第0361號 | ||||
3966 | 3940 | 王 麟 | 男 | 1931/12/26 | 湖南,長沙市 | 60037 | 30 | 樂販 | 王麟於49年2月24日,受陳永順邀至陳杰家中密議,將永順復興會外改稱永順公司,推朱耀華為經理,陳永順為副經理,陳少平為秘書,並規定會員暗號,及會費等事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967 | 3941 | 蔡居山 | 男 | 1925/10/9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2004 | 29 | 台灣鐵路局高雄機務段司機 | 辛水波、蔡居山均在台灣鐵路局員工訓練所受訓時,與李瑞東有師生關係,聽受李瑞東反動宣傳灌輸思想,於38年6、7月間該辛水波並代李瑞東轉送反動書刊新中國雜誌交與蔡居山閱讀。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68 | 3942 | 林春生 | 男 | 1925/11/20 | 台灣,台中縣 | 即林春山。 | 50091 | 26 | 農 | 陳秋波以與潘辰通係同學朋友,是認林錫水、林春生、江春柏、陳秋波均有知匪不報之嫌。 | 感化2年 | 感化1年11月22日 | ||||
3969 | 3943 | 桑廷廉 | 男 | 1922/5/4 | 山東,博山縣 | 53920 | 35 | 報務員 | 依國防部情報局政治犯調查表記載,桑廷廉於41年2月被俘歸來,不坦白報告,且在匪區滯留1年以上,曾研讀匪著「新民主主義」、「馬列主義概論」、「將革命進行到底」等書籍思想中有匪毒,經保密局呈請,經奉國防部令核准感化。 | 發交感訓3年 | 感化3年 | |||||
3970 | 3944 | 李世澤 | 男 | 1925/6/15 | 福建,漳浦縣 | 51097 | 25 | 無 | 李世澤為福建漳浦縣人,38年10月該縣陷匪時任小學教員,39年1月為匪調集訓練一月或不足一月,嗣因感受共匪之暴行威脅,乃於39年舊歷二月間逃離匪區,抵東山島考入福建省政府與陸軍第十二兵團合辦之軍事政治學校(即怒朝學校)為學員,六月隨校遷來台灣新竹受訓迄八月底以學校生活艱苦且復患病遂乃先後逃亡匿居臺北市。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3971 | 3945 | 李秀春 | 男 | 1928/12/26 | 山東,萊陽縣 | 即李春秀。 | 61058 | 33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上尉政治幹事 | 李秀春於34年2月至36年4月,參與共產匪黨設立之「莊戶學訓練班」,加入「教救會」,並在「村俱樂部」、「村青救會」等處,教導村民學習匪歌及扭秧歌等事實,雖非參加叛亂之組織,惟按其情節輕微,認有感化矯正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2月3日 | (50)警審聲字第0010號 | |||
3972 | 3946 | 劉阿富 | 男 | 1920/3/3 | 台灣,苗栗縣 | 55021 | 40 | 工 | 明知謝錦榮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謝錦榮 | ||||
3973 | 3947 | 吳榮春 | 男 | 1916/6/17 | 台灣,台中縣 | 即吳瑩春。 | 55021 | 36 | 農 | 明知謝錦榮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謝錦榮 | |||
3974 | 3948 | 楊錦章 | 男 | 1960/4/28 | 福建,金門縣 | 高中 | 78018 | 18 | 金門高中學生 | 楊錦章是金門高中學生,於67年1月31日上午7時許,在金門高中2年11班教室內黑板左側白牆壁上,用鉛筆書寫「共產主義萬歲,台灣人民若牲犒」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67)金判字第0017號 | |||
3975 | 3949 | 鍾木玉 | 男 | 1920/1/16 | 台灣,桃園縣 | 即鍾玉木。 | 50587 | 34 | 工 | 鍾木玉於38年11月間,由已自首之匪諜楊阿木誘其閱讀匪書,案經憲警查獲。被告鍾木玉對於參加叛亂組織一節堅不供認,辯稱「我並無參加共產黨,但到楊阿木家去時,桌上放了很多書,他叫我看,但我看不懂,當時李陳(亦同案被告,因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被判刑12年)亦在場」等語。核與楊阿木所供「李陳已參加讀書會,鍾木玉在我家作工時,我們讀『七一文獻』時,他亦在場,但他客家人不懂我們的話」等語相符。查被告僅係在楊阿木家聽讀匪書一次,不僅楊阿木並未供認有吸收其參加組織情事,且依職權調查,亦無其他證明足以認定被告有參加叛亂組織行為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鍾玉木。 | |||
3976 | 3950 | 吳德儀 | 男 | 1929/8/10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5 | 商 | 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各於38年8、9月間,在桃園由另案已決叛徒劉福增介紹參加匪黨?學聯部?組織,受其領導開會十餘次;39年2、3月間,經劉福增派往被告簡進福家居住,體驗農民生活。被告吳德儀?受命吸收被告簡進福及李水金(綽號金水)為黨員,俾作掩護準備尚未照辦,同年12月憬悟前非與被告陳慶耀同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領得自首證,乃40年3月已死亡之匪黨簡萬得及另案已決叛徒陳敬賢匿居被告簡進福家時,該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又經被告簡進福通知前往與陳敬賢等晤面2次,而被告簡進福於38年5、6月間,即接受劉匪福增之教育,對於 | 免刑,但應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77 | 3951 | 葛天民 | 男 | 1917/8/1 | 浙江,吳興縣 | 又名葛維智。 | 53142 | 36 | 花蓮市明禮國民學校校長 | 葛天民於39、40年間,因見共同被告費滌生平日言行怪異,有畏匪投機之矛盾心理,涉有匪嫌,乃造作虛偽事實,自稱為匪幫「紅騎保衛隊」分子,受匪派遣在台辦理登記工作及負責其他任務等情,向費滌生試探,而費滌生竟亦不知檢肅,濫發牢騷,不滿現實,虛與應付。軍事檢察官以被告思想模糊、意志不堅,有糾正必要,聲請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月17日 | 又名葛維智。 | |||
3978 | 3952 | 陳博文 | 男 | 1937/7/15 | 台灣,嘉義縣 | 56060 | 20 | 學生 | 被告陳博文思想不正,曾竊取他人財物,擬變賣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查悉。雖經查被告無參加匪幫,或為匪工作情事,惟其思想不正,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被告陳博文雖僅供認竊盜等情,堅詞否認有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之企圖;惟既據該被告等於嘉義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供認,曾共商偷渡出境赴大陸投匪等情不諱,且據黃義郎於本部庭訊時仍供認被告陳博文曾告以:「有人偷渡赴大陸,被匪選為英雄」等語;足見被告確屬認識不清,嚮往匪區,雖尚不構成刑責,惟其思想傾匪已至為明顯。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時與文」1本「修養」1篇「婦女解放」2篇均沒收。 | 感化3年 | |||||
3979 | 3952 | 陳博文 | 男 | 1937/7/15 | 台灣,嘉義縣 | 80031 | 43 | 商 | 陳博文係美麗島雜誌社台中基金會副主任委員,68年12月10日當晚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在車前遊行示威,並於施明德、姚嘉文進入分局脅迫治安首長及領導暴徒攻擊憲警人員時,在場率先助勢。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5月27日 | |||||
3980 | 3953 | 苗雨春 | 男 | 1923/10/1 | 山東,蓬萊縣 | 52314 | 30 | 陸軍第九十五師第二八五團政治組中尉幹事 | 苗雨春原係陸軍第95師第258團政治組中尉幹事,經該組主任魏四才及指導員于模檢舉,以苗君曾口頭告知于模,伊於35年入匪東北軍政大學鞍山分校肄業,旋即加入匪黨,38年2、3月間混入第52軍炮兵營為指導員,擔任匪方間諜工作,同年5月間在上海作戰時,率國軍兩連附敵。39年3月間為匪饒漱石派至定海任策反我軍叛變等工作,初至義民大隊後,利用種種關係,滲入第九五師充當列兵,旋調任現職幹事,初以銀圓5元給予于模,謂係共匪暗號,繼與魏四才言可在團內控制兩排士兵,並囑魏四才策動該團團長叛變等情。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 | (41)安潔字第0222號裁定 | ||||
3981 | 3954 | 周昔基 | 男 | 1931/5/25 | 台灣,台中縣 | 60095 | 30 | 台中縣后里鄉月眉國民學校教員 | 周昔基於47年2月間,在台中縣后里鄉月眉糖廠火車站廁所內,以黑色鉛筆書寫「我們為孔宗(宋字之誤)資本主義而戰,我們為蔣╳╳貪污集團而戰」等荒謬文字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0030號 | ||||
3982 | 3955 | 丁嘉豐 | 男 | 1929/2/18 | 山東,黃縣 | 60920 | 3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丁嘉豐於48年2月在監房謂:「今日世界只有強權,沒有真理,台灣黑暗到極點,什麼法律、官吏,有錢就有勢,連xx就是流氓出身,都是殘無人道的敗類」等荒謬言論,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83 | 3956 | 陳東水 | 男 | 1926/11/8 | 台灣,桃園縣 | 60091 | 35 | 無 | 陳東水於46年10月19日抵達日本,向匪偽華僑總會代理事長陳焜旺要求前往匪區,未獲允准,又與偽台灣獨立黨臨時共和政府秘書長郭泰成會晤,並與偽台灣獨立黨徒郭泰成、曾柄楠、童一中、李伯仁等往來,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0010號 | ||||
3984 | 3958 | 汪邦騏 | 男 | 安徽,歙縣 | 58066 | 30 | 國防部心理作戰總隊心戰大隊廣播中隊少尉 | 金門馬山喊話站酒後一面踢壞播音室門一面聲言欲廣播「毛澤東萬歲」。 | 感化 | 感3年 | (47)立範字第0120號 | |||||
3985 | 3959 | 曾振明 | 男 | 1926/1/8 | 台灣,台南縣 | 62034 | 37 | 台南縣後壁鄉福安村幹事 | 曾振明於46年7月間接受余傑超交閱哲學之初、人間條件、經濟概論、社會經濟綱要等左傾書籍。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余傑超 | ||||
3986 | 3960 | 吳榮有 | 男 | 1927/12/10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6 | 商 | 吳榮有與梁維潘係朋友關係,常有往還,思想難免受薰染。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987 | 3961 | 鄭新民 | 男 | 1934/9/16 | 福建,福州市 | 52223 | 18 | 台中工業學校學生 | 鄭新民係台中工業學校學生,幼受其父影響,思想偏激。37年來台後,曾看「夜店」等影片,又閱讀矛盾之「子夜」、巴金之「家」、魯迅之「毀滅」、高爾基之「人間」及教員交與之「唯物史觀精義」等書籍,暨與左傾分子謝可任等交誼頗密,雖尚無發現鄭君有為匪事證,但其思想不無左傾,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 | |||||
3988 | 3962 | 翟日先 | 男 | 1930/5/25 | 山東,煙台市 | 55920 | 39 | 不詳 | 本人陳述:於39年10月13日被捕,送至保安處,經過兩次偵訊後,法官認為:查無實據,於40年4月16日送新生訓導感訓,43年11月,凡未判刑者均調返台北土城「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44年5月14日准予結訓共計失去自由4年7月21日。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989 | 3963 | 曾敬餘 | 男 | 1923/7/24 | 四川,彭縣 | 54143 | 32 | 台灣電力公司助理工程師 | 被告於36年在金陵大學肄業期間,策劃該校學生反飢餓、反迫害運動。據被告否認有參加匪黨及反飢餓,反迫害運動等情事,並稱上開學運期間已結業到上海中國建設公司工作云云,惟經證人楊宏煌、董大興等前後指證確為被告與該校電機系學生楊正本、楊正道、鄧鴻舉負責策劃,有筆錄附卷可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990 | 3964 | 陳春森 | 男 | 1922/9/7 | 52920 | 28 | 不詳 | 感訓2年。 | 無 | 發交感訓2年 | ||||||
3991 | 3965 | 楊義堅 | 男 | 1927/7/5 | 福建,仙遊縣 | 49015 | 24 | 花蓮女中教員 | 楊義堅在台北省立師範學院求學時曾擔任三八級學友會常務理事,參加結隊向教育處請願,為求增加公費,當場被推繕寫書面報告,並參加四六事件隨眾大遊行,包圍警察局及分局,帶走督察長要挾答復渠等所提之案件。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3992 | 3966 | 張佛樹 | 男 | 1935/8/29 | 台灣,宜蘭縣 | 68013 | 32 | 礁溪國校教員 | 張佛樹於56年3月28日上午,在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 | 感化教育3年 | |||||
3993 | 3967 | 祝伯倫 | 男 | 1930/2/28 | 山東,禹城縣 | 即祝書堂。 | 50920 | 23 | 馬公要塞總台部上等兵 | 涉有奸嫌。 | 無 | 發交感訓4月19日 | 即祝書堂。 | |||
3994 | 3968 | 陳朝山 | 男 | 1920/5/7 | 台灣,高雄縣 | 54140 | 35 | 工 | 陳朝山與另案叛徒蔡福泉係台灣工礦公司岡山機械廠同事,39年夏秋間,蔡匪教其閱讀反動書籍「論青年修養」至40年春復向彼等宣傳匪黨謬論,並以爭取薪金等語為煽動,經查被告等雖不明蔡為叛徒,又別無其他犯罪事證,但上開閱讀反動書籍及所受蔡匪宣傳謬論,均經訊證屬實,陳朝山與叛徒蔡福泉接近,曾受其匪化教育,思想已受影響,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蔡福泉 | ||||
3995 | 3969 | 戈學品 | 男 | 1918/8/10 | 江蘇,淮陰縣 | 74039 | 45 | 無 | 戈學品於56年7月10日在原台北市中正路一三五八巷十二弄五號麵攤吃麵時,公然發表:「大陸上匪軍公教人員待遇一律平等,而我們的軍公教待遇卻不一樣,有三種不同待遇,軍人最苦。」於民國61年5月21日,復在台北市中華路當眾發表侮罵總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996 | 3970 | 葛子介 | 男 | 1926/6/13 | 湖南,湘鄉縣 | 54210 | 29 | 陸軍前衛生營上士文書 | 葛子介因不滿社會現況,意圖以化名書寫荒謬函件,詆毀政府,並假友黨人士左舜生之手作分化離間之政治活動,致函國民大會說明政府「假民主欺世」「特務橫行」「言論不自由」等語,足見其思想謬誤,應裁定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覺裁字第0175號 | ||||
3997 | 3971 | 朱 末 | 男 | 1933/6/19 | 湖北,宜昌縣 | 64035 | 32 | 海軍四明軍艦雷達上士 | 朱末因閱讀不良書刊之影響,思想偏差,言論荒謬,認有交付感化,予以矯正之必要。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 | (53)法裁字第0014號 | ||||
3998 | 3973 | 王仁信 | 男 | 1929/5/5 | 廣西,桂林市 | 58012 | 29 | 虎尾戰鬥文藝社編輯 | 王仁信在中學讀書時,即已閱讀巴金、魯迅所著「家」、「春」、「秋」、「阿Q正傳」等左傾書刊。來台後由於生活境況不佳,時對政府表示不滿。43年夏,曾與已逃返大陸之韋大樹、瞿笑梧二人言談,閒語及竊駕飛機逃返匪區,但未進行。44年5月某晚曾對其女友李碧姬言,願為共產黨員,是其雖未從事叛亂活動,思想咸屬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教育2年 | |||||
3999 | 3974 | 劉樟木 | 男 | 1909/10/7 | 台灣,台北市 | 54116 | 45 | 洗衣店 | 被告劉樟木係陳匪春慶之朋友,因38、9年間陳匪春慶曾數次差使陳匪旬煙向劉樟木代收會款,共約新台幣1百餘元,案經國防部保密局發覺,將該陳獻明緝送本部由軍事檢察官偵查,以為叛徒供給金錢資產罪嫌提起公訴。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00 | 3975 | 吳志國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8026 | 23 | 不詳 | 僑居菲律賓於南島中學讀書期中,經曾紹錞介識劉漢卿(即劉純夫)後,即參加其領導之讀書會,研讀匪党書籍,並教育其他同學,41年初脫離該會經菲律賓政府逮捕,遣配回國,由外交部移辦到案 | 感化 | 感3年 | ||||||
4001 | 3976 | 陳進掌 | 男 | 1908/5/31 | 台灣,彰化縣 | 51272 | 46 | 農 | 陳進掌被訴經在逃叛徒王天強、林青山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及參加5福村佃農暴動,並搜獲暴動用之刀棍及匪黨書刊等物,又參加在逃叛徒高平儒、林青山召集之佃農會議,查無佐證,犯罪無法證明。至在被告家中搜出共產書刊部分,因被告目不識丁,且亦無法證明該反動書刊係被告所有,尚難令負刑責。但查被告陳進掌與在逃叛徒林青山來往,思想顯非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6年3月7日 | |||||
4002 | 3977 | 林國欽 | 男 | 1928/7/15 | 台灣,苗栗縣 | 51165 | 25 | 新竹火車站行李司事 | 林國欽與蕭清安及余火珠等交誼甚厚來往密切與匪諜王顯明、蕭清波及楊波等或則誼屬兄弟,或則相交至好,平日來往密切,言談之間其思想難免受感染,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3 | 3978 | 左士坤 | 男 | 1930/7/13 | 山東,萊陽縣 | 66058 | 37 | 高雄縣警?分區指揮部上尉情報官 | 左士坤於53年11月16日赴高雄縣警察局保安課洽公時,與同鄉張家貞談起匪區交通如何發達,建設如何進步。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5)測審字第0007號 | ||||
4004 | 3979 | 朱惕生 | 男 | 1929/8/23 | 江蘇,泰興縣 | 59026 | 30 | 殷台造船公司技工 | 朱惕生於47年8月間,誇張匪方廣播內容,工程技能高超,生產建設進步,對於匪發射金門砲彈多,而炫耀匪方造彈能力等言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
4005 | 3980 | 鄒慶霖 | 男 | 1928/10/15 | 台灣,新竹縣 | 52084 | 25 | 農 | 鄒慶霖為台灣肥料公司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與同案被告利雲欽往來,涉嫌叛亂。查無被告參加該盟之積極事證犯行,並不知利雲欽係匪諜,亦難負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然被告與利雲欽來往甚密,思想已非純正,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6 | 3981 | 白新聲 | 男 | 1926/1/19 | 河南,新鄭縣 | 50920 | 26 | 39師116團4連上尉政治幹事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
4007 | 3982 | 謝吉昌 | 男 | 1927/4/14 | 台灣,苗栗縣 | 54120 | 28 | 台灣省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謝吉昌曾受李匪(瑞東)宣傳教育,思想受毒,有參加叛亂組織之嫌,為保密局偵悉。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8 | 3983 | 田春木 | 男 | 1922/3/13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0 | 新竹芎林中學會計員 | 38年上半年間,劉匪興炎(另案已自首)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被告田春木對於閱讀左傾書籍供認在卷,其受匪思想教育,思想顯不純正,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9 | 3984 | 葉永國 | 男 | 1933/5/27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31 | 金門軍人之友社宣傳組幹事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10 | 3985 | 李光宇 | 男 | 1934/3/2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20 | 金門軍人之友社總務組組長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籍。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11 | 3986 | 王衡秋 | 男 | 1940/7/22 | 台灣,台中縣 | 60085 | 22 | 台糖員工福利印刷所學徒 | 王衡秋於48年9月23日上午,在該印刷所員工廁所第一間牆壁上刻寫反動文字「反中復共」四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特字第0034號 | ||||
4012 | 3987 | 周步榮 | 男 | 1924/12/28 | 江西,修水縣 | 60083 | 37 | 新中國聯合出版社社長 | 周步榮於37年12月被匪俘虜,受匪思想教育,來台後,不知悛悟,竟在台北監獄與內亂犯葉貽恆等談論時局,教唱匪歌,並講述匪黨革命方針和目的,核其所為,雖非對不特定多數人為之,但其思想傾匪,應予交付感化。 | 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特字第0017號 | ||||
4013 | 3988 | 張 復 | 男 | 1921/1/10 | 山東,莒縣 | 54199 | 34 | 商 | 被告張復於30年原籍山東莒縣,被匪竊踞後,曾任該縣8區匪合作社簿記員,嗣調匪山東財經學校受訓,31年元月派回原社升充會計員,同年7月調匪莒中行署任經建科科員,嗣升主任科員,同年11月因虧空潛逃,案經本部查悉,將被告緝獲,訊據被告供認前情不諱。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審聲字第035號 | ||||
4014 | 3989 | 蔡壽人 | 男 | 1928/8/26 | 福建,福鼎縣 | 51920 | 26 | 不詳 | 依申請人提供之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蔡壽人於40年7月4日起至42年4月6日止在本處受訓。 | 感訓 | 感化1年9月3日 | |||||
4015 | 3990 | 葉 琳 | 女 | 1933/3/18 | 江蘇,南通縣 | 51920 | 18 | 陸軍總司令部屏東女青年大隊學生 | 葉琳經保密局訊明尚無為匪事證,惟於11歲時曾參加新四軍主辦之講演會,喜閱讀蘇俄及其他左傾書籍,其思想欠純正。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4016 | 3991 | 徐少華 | 男 | 1927/6/26 | 浙江,杭州市 | 50920 | 24 | 花蓮鐵路辦事處職員 | 徐少華初審時供認參加匪黨不諱,但復審時堅不承認與共匪組織有關,尚供認思想左傾屬實,經簽准予以交付感訓2年。 | 交付感訓2年 | 感化2年8月6日 | |||||
4017 | 3992 | 張忠浩 | 男 | 1933/10/13 | 浙江,東陽縣 | 50920 | 17 | 陸軍340師警衛連上兵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5月 | |||||
4018 | 3993 | 王英山 | 男 | 1923/2/8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31 | 皮鞋工 | 王英山等係前台南食品店工廠員工,35年7、8月間,參加李匪媽兜之每週座談會7、8次,受聽共匪對工人好處,並閱讀文萃、新民主主義及匪黨黨章等。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19 | 3994 | 林松林 | 男 | 1943/7/15 | 台灣,南投縣 | 82018 | 39 | 計程車司機 | 林松林於68年11月9日上午11時許,駕駛計程車,載乘客黃元平、林炳煌途中,向渠等發表『共產黨很好,共產黨的階級鬥爭及一杯水主義合乎時代』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其復於70年11月17日凌晨2時許,駕駛計程車,載乘客高周、黃麗曄途中,向渠等發表『共產主義好,共產黨幾個運動都很好』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1)裁字第0008號 | ||||
4020 | 3995 | 黃光雄 | 男 | 1942/9/21 | 台灣,台北縣 | 87120 | 46 | 醫 | 黃光雄原業醫師,於民國72年間因違反票據法潛逃日本,輾轉赴阿根廷靠行醫維生,因參加「阿根廷台灣同?會」舉辦之音樂會而結識台獨份子蘇聰信等人,74年4月間,張燦鍙至阿根廷舉辦演講會,黃光雄至該張燦鍙住宿之飯店內,當場填具宣誓書,宣誓加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之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3月26日 | (78)度台上字第1844號 | ||||
4021 | 3996 | 歐陽中康 | 男 | 1937/12/18 | 湖北,漢陽縣 | 63061 | 26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廿六兵工廠四等三級臨時工 | 歐陽中康於50年7月至51年2月間,先後在聯勤第二十六兵工廠修理所旁廁所內,以釘子及石頭書寫「解於台灣,實行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就是天堂。」及在該廠理髮室旁?所內,以尖石書寫「人民公社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15號 | ||||
4022 | 3997 | 葉萍東 | 男 | 1923/8/1 | 廣東,梅縣 | 74063 | 52 | 新竹地方法院書記官 | 葉萍東於33年在福建南平,經葉映球介紹參加共產黨,34年底來台,迄未自首。 | 免訴,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葉春霆 | (63)初特字第0025號 | |||
4023 | 3998 | 何 仁 | 男 | 1938/7/14 | 四川,奉節縣 | 71085 | 33 | 台灣日報校對 | 何仁係台中市私立新民商工職校數學科教員,於59年4月間,在該校5年制3年級乙班上課時,向學生發表:「目前政治風氣有許多弊端,怎樣能反攻大陸呢?如果反攻大陸成功,我願投入台灣海峽自殺」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26日 | |||||
4024 | 3999 | 鞏振庥 | 男 | 1926/6/5 | 山東,惠民縣 | 51008 | 35 | 書記 | 共同被告郭燕輝、鞏振庥。被告鞏振庥對於參加叛亂組織部分,矢口否認,經查尚乏積極事證,惟在該被告居所搜出匪幫新舞蹈一書。 訊據被告鞏振庥,供稱與叛徒孫家驥友誼甚篤,對於新舞蹈一書,則諉稱為其友張憲元所遺留,但不能指明該張憲元之所在,…。軍事檢察官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據以聲請交付感化,經核尚非無理由,應予照准,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25 | 4000 | 黃世澤 | 男 | 1922/12/27 | 福建,金門縣 | 54054 | 32 | 金沙鎮西園村村長 | 同案被告陳保安牽引內線藍沛霖與西園村村長黃世澤相見,藍沛霖語其為華東軍區派來金門之負責人,請就西園村官澳青嶼海防軍備供給一些資料,黃世澤以無法辦理謝絕。黃世澤所為顯應構成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惟查藍沛霖既屬內線人員,則黃世澤因犯罪客體之欠缺,其行為應屬不罰,但稽其意志薄弱,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9月29日 | |||||
4026 | 4001 | 黃錫五 | 男 | 1918/4/10 | 福建,東山縣 | 50038 | 37 | 商 | 黃錫五、孟昭讓等3人奸匪嫌疑案:經查該被告等尚無犯罪具體事實,惟其思想有左傾,發交本部新生總隊各予感訓2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4027 | 4002 | 楊元豐 | 男 | 1936/2/27 | 台灣,苗栗縣 | 75049 | 39 | 台灣電視公司音效設計員 | 63年11月23日,負責該公司定於同月24日播出慶祝中國國民黨建黨八十週年特別節目「革命史話」配音工作時,竟取用註有NATIONALANTHEMS之各國國歌唱片中第九曲China(?匪偽國歌)配音。 | 感化1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保護管束 | (64)裁化字第0001號 | ||||
4028 | 4003 | 索正書 | 男 | 1926/4/11 | 貴州,平塘縣 | 72066 | 46 | 輪船報務員 | 索正書係泛大西洋公司大光華輪報務員,因長年航行海外,受匪及其同路人宣傳蠱惑,思想傾匪,於民國60年8月31日、11月22日及12月28日自意大利西西里島致其經理趙世蓉(在大陸)函中,妄稱共產叛徒集團為祖國,頌揚共匪強大進步,并希望從速「解放台灣」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裁化字第0010號 | ||||
4029 | 4004 | 王志英 | 男 | 1919/9/26 | 山東,壽張縣 | 50920 | 36 | 39師作戰處上尉參謀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
4030 | 4005 | 劉晃郎 | 男 | 1926/2/4 | 台灣,高雄縣 | 52920 | 28 | 不詳 | 本人陳述:40年6月間任職鳳山農會時,經鳳山分局刑警隊羈押,數天後送到台北軍監,1年後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裁定交付感化3年,其理由為曾閱讀「馬克斯ABC」,思想左傾。感化3年後轉送生教所再受訓1年,從被捕至結訓共5年。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31 | 4006 | 張麟生 | 男 | 1903/12/28 | 吉林,福餘縣 | 54196 | 50 | 草屯中學教員 | 張麟生35年4月間於長春被俘,遣返後匪交付離間我高級官員及組織青年等工作,但被告抵長春即向中央黨部報告,至38年來台後與舊屬張金德陳述上情,尚難遽以認定顛覆政府著手實行罪;至被告於38年1月在自宅向舊屬張金德陳述匪區所歷見,跡近為匪宣傳,但係於自宅且對象為張金德1人,與為匪宣傳罪以向不特定人為之構成要件不合,惟於被釋返之時將匪交任務隱而不報,並向張金德講述,被匪俘去時間受優待情形,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1月7日 | (43)審三字第073號 | ||||
4032 | 4007 | 張立 | 男 | 1927/12/16 | 河北,三河縣 | 49920 | 24 | 花蓮縣東里國校教員 | 張立畯窷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3 | 4008 | 曾若愚 | 男 | 1927/8/14 | 湖南,長沙市 | 49920 | 24 | 花蓮縣新社國校 | 該被告匪嫌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應予管訓1年。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4 | 4009 | 佟沛霖 | 男 | 1927/3/1 | 河北,順義縣 | 49920 | 23 | 花蓮縣明恥國校教員 | 佟沛霖匪嫌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5 | 4010 | 韓天琦 | 男 | 1921/10/23 | 山東,蓬萊縣 | 52317 | 31 | 獨立?兵第三團第一營第二連上士文書 | 韓天琦原係獨立?兵第3團第1營第2連上士文書,於38年2月間情緒低落、不滿現實,乃編唱「為誰辛苦為誰忙」當兵不好之小調率兵歌唱,擾亂軍心。查值此剿共抗俄收復大陸緊急關頭,凡屬官兵均應團結一致,共赴國難,乃竟編唱當兵不好小調離散軍心,應予交付感化,糾正思想,堅其愛國情緒。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 | (41)安潔字第0301號裁定 | ||||
4036 | 4011 | 王家儉 | 男 | 1925/3/14 | 安徽,宿縣 | 50920 | 25 | 台灣師範學校學生 | 思想佐傾。 | 感化 | 發交感訓1年4月11日 | |||||
4037 | 4012 | 馬國民 | 男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
4038 | 4013 | 游禎淵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6040 | 45 | 南投縣力行國民學校校長 | 游禎淵、謝清楠、江大巖,涉有參加匪?外圍組織「台中人民協會員林分會」組織罪嫌 | 無罪 | 無罪 | ||||||
4039 | 4015 | 林 松 | 男 | 1909/5/24 | 江西,南康縣 | 自新不誠。 | 59069 | 50 | 基隆市立中學教員 | 林松於44年8月3日被告辦理附匪登記時,並未將曾受匪命,擬具策反計劃,擬往海南島策反胡家驥胡炳文等部投匪之事實據實陳明,林松附匪來歸,自新不誠,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48)警審聲字第0014號 | |||
4040 | 4016 | 孫智傑 | 男 | 1951/12/16 | 安徽,宿縣 | 76051 | 25 | 空軍中尉 | 孫智傑於65年4月30日上午10時在該部氣象中心廁所內,以原子筆塗改貼於木板上之「戰場四要」規定,使與原意相反,並在其上書寫:「毛XX萬才」,又在該規定下方空白木板處書寫:「台灣是XX政府,有知識的人快起來XX」。是日下午2時,又在該部ACC一號洞口廁所以原子筆在白牆上書寫:「毛XX萬才」。同年5月17日下午5時,該被告又在ACC一號洞口廁所牆上以指甲刻劃:「毛X」二字,當場為衛兵查獲。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 | (65)權創判字第0020號 | ||||
4041 | 4017 | 王雍澤 | 男 | 1917/5/17 | 江蘇,蘇州縣 | 50272 | 35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公務員 | 王雍澤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42 | 4018 | 林學敏 | 男 | 1924/4/8 | 福建,林森縣 | 50272 | 28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公務員 | 徐克明、林學敏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43 | 4019 | 黃伯升 | 男 | 1920/11/19 | 浙江,黃岩縣 | 76120 | 55 | 中國海專副教授 | 黃伯升於28年春加入共產黨,同年夏,復在同縣寧溪祠堂共黨黨員訓練班受訓十週,36年8月,經同學徐道星介紹,來花蓮女中任教,行前屠天海囑咐到台與花蓮女中共黨份子張立青連繫,張立青並將黃伯升、江飛白、黃和鳴等三人編入該共黨小組。37年3月、及10月間,張立青分別在花蓮忠烈祠、及鯉魚潭等地與江飛白等人聚會,指示要利用機會吸收幹部,並討論如何加強發展匪黨組織工作,嗣張立青於38年潛返大陸,繼由張幹平繼續領導。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2年6月 | |||||
4044 | 4020 | 江飛白 | 男 | 1919/3/23 | 浙江,溫嶺縣 | 76120 | 56 | 台南水產學校教務主任 | 江飛白於29年間,在浙江省仙居縣台州中學就讀時,經音樂老師周匪祖高(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6年因同學徐道星介紹,於37年2月來花蓮女中任教,行前同學張匪玉明轉述匪黨上級指示,囑其與該校潛匪張立青取聯。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45 | 4022 | 馬中來 | 男 | 1922/1/1 | 浙江,新昌縣 | 76120 | 54 | 高雄道明中學教員 | 馬中來於37年,經同學朱杞華介紹到花蓮女中任教,因受該校同事張立青蠱惑,於同年9月,為張吸收參加其所領導之「中國共產黨台灣東部花蓮女中小組」。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46 | 4023 | 黃和鳴 | 男 | 1925/6/14 | 浙江,黃岩縣 | 馬和鳴? | 76120 | 49 | 花蓮農校教員 | 黃和鳴於29年夏,在浙江黃岩縣立中學就讀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東支部黃岩少年黨員訓練班」受訓結訓後,?宣誓參加共產黨,37年經黃伯升介紹至花蓮女中任教,並受屠匪指示,與張立青連絡,張立青並將黃伯升、江飛白、黃和鳴等三人編入該共黨小組,37年3月、及10月間,張匪立青分別在花蓮忠烈祠、及鯉魚潭等地與江飛白等人聚會,指示要利用機會吸收幹部,並討論如何加強發展共黨組織工作,嗣張匪立青於38年潛返大陸,繼由張幹平領導。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馬和鳴? | |||
4047 | 4024 | 侯榮津 | 男 | 1925/7/11 | 台灣,台南市 | 51021 | 27 | 小販 | 侯榮津於39年2、3月間,經另案被告蘇江以團結警衛力量,保護糖廠為名,被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048 | 4025 | 楊 義 | 男 | 1931/1/14 | 江西,萍鄉縣 | 即楊錦清。 | 50144 | 20 | 陸軍第67軍司令部作戰處情報隊上等兵 | 楊義於36年11月間在萍鄉縣中讀書時(未滿18歲),受在逃奸匪陳意志及陳茗根父女介紹參加共匪組織,至38年4月間,由陳意志報經上級批准為預備黨員。嗣在舟山遇胞兄楊輝,復由胞兄介紹至67軍作戰處情報隊任組員,39年間隨軍隊撤台後,因偵辦前在舟山緝匪舊案,於同年7月13日誣告李雪梅、姜霞雅及周悅影等人為匪諜組織幹部,迨將李雪梅等拘捕偵訊期間,始將其本人參加叛亂組織及誣告等情坦白供述。應分別依參加叛亂組織罪及誣告他人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即楊錦清。 | |||
4049 | 4026 | 呂室夜 | 男 | 1906/11/21 | 台灣,台南市 | 52329 | 44 | 運輸 | 呂室夜於38年秋即與自首份子洪趙虎認識,並由洪趙虎介紹入南聯公司工作,嗣洪趙虎於39年夏參加匪李媽兜所領導之匪幫組織後,同年10月間,該呂室夜經洪趙虎介紹,與自首份子張文煌加入匪之組織,並與張文煌、洪趙虎同一小組,由洪趙虎擔任小組長,歸在逃吳添貴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050 | 4027 | 張立富 | 男 | 1916/10/5 | 江蘇,淮安縣 | 75056 | 59 | 商 | 張立富於63年秋某日,在台北市今日公司六樓鳳凰茶樓與夏工專女職員萬義晞女吃點心時,發表:「毛澤東的才華比總統強,他(指毛匪)文章好,能說又能講,比總統好上幾十倍。」「將來台灣會跟大陸合併。」「美國在越南根本無法戰勝共產黨,因為共產黨人多武力強。」等頌揚共黨、毛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4月 | |||||
4051 | 4028 | 單既惠 | 男 | 1933/10/17 | 山東,煙台市 | 54083 | 21 | 台灣省立台北工業專科學校學生 | 單既惠於43年元月初至2月中旬,先後5、6次在省立台北工業專科學校廁所粉暀W,以鑰匙及鉛筆劃寫「反╳抗美」、「消滅╳匪幫打倒帝國主義毛主席萬歲」、「反共義士?國是╳╳垮台的先聲」及匪歌2首,又在駐該校8082部隊所用廁所,劃寫8082俘虜營等反動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052 | 4029 | 王世一 | 男 | 1917/7/5 | 四川,雲陽縣 | 大學 | 原名王承燁。 | 76008 | 60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機務處副處長 | 王世一於29年夏,在雲南昆明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讀書時,參加共產匪黨。34年10月,進入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受訓,35年5月結訓後,分發至台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務段服務。37年底至39年春,在高雄與毛雄威共同計劃為匪保產立功,遂?陸續與服務公路界之運訓所同學譚新元、鄧子仲等人,聚會討論如何掌握及維護高雄地區鐵、公路之運輸車輛、器材及人力,以迎接共匪「解放台灣」。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53 | 4030 | 廖慶生 | 男 | 1925/5/20 | 台灣,苗栗縣 | 52105 | 28 | 農 | 戴阿晉、廖慶生於39年6月間由已自首叛徒羅生淼介紹參加在逃叛徒羅坤春之叛亂組織,至同年9月間在同小組成員陳金漢家由羅匪坤春領導開會3、4次,教育共黨理論,惟未著手工作,嗣同年8、9月間集會後斷絕往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054 | 4031 | 戴阿晉 | 男 | 1924/1/11 | 台灣,苗栗縣 | 52105 | 29 | 農 | 戴阿晉、廖慶生於39年6月間由已自首叛徒羅生淼介紹參加在逃叛徒羅坤春之叛亂組織,至同年9月間在同小組成員陳金漢家由羅匪坤春領導開會3、4次,教育共黨理論,惟未著手工作,嗣同年8、9月間集會後斷絕往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055 | 4032 | 查曼麗 | 女 | 1929/6/22 | 安徽,廣德縣 | 52319 | 23 | 政工幹部學校學生 | 被告查曼麗雖於37、8年間因生活困難在蘇州偽市政府民政局充會計,然其接獲其父函寄我方宣傳品後來信表示歡迎並允代發等情觀之,足證被告並無叛亂之故意,核其行為尚難以參加叛亂之組織論處,然被告常與匪幹許甫如接近,耳濡目染,其思想難免受其薰陶,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8月 | 感化8月 | |||||
4056 | 4033 | 葉宗茂 | 男 | 1930/8/23 | 廣東,茂名縣 | 49070 | 19 | 美頌軍艦槍炮一等兵 | 38年10月14日,美頌軍艦奉令由廣州航赴香港裝運衛生器材返台灣,同日下午抵港,翌日艦長毛卻非往訪前在本軍服務業已投匪之楊滄活,乃與其密謀在港換旗投匪,將美頌軍艦交付匪方。19日上午,毛卻非與其妻馬健瑛赴九龍洪星川菜館,復晤楊滄活一同聚餐,由楊交與五星旗大小兩面攜帶返艦,晚間毛卻非草擬宣佈投匪之演講稿,計劃利用翌日艦上點名之際,召集官兵宣佈換旗投匪之事,翌日上下午,毛卻非分別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3年。 | 徒刑5年 | |||||
4057 | 4035 | 張榮強 | 男 | 1918/7/27 | 福建,金門縣 | 62201 | 46 | 商 | 張榮強於37年12月間受邱采標之蠱惑,為匪工作,38年2月間,介紹余學文、施平和加入匪黨組織。同年3月,張榮強亦正式加入匪黨,4、5月間,又先後吸收張南明、張仁壽加入,並先後召集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4058 | 4036 | 張南明 | 男 | 1926/5/21 | 福建,金門縣 | 62201 | 38 | 農 | 張南明於38年2月間,經張榮強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059 | 4037 | 張永福 | 男 | 1914/6/28 | 福建,惠安縣 | 62201 | 41 | 金門縣農會供銷課長 | 張永福於35年4月間,經堂兄張生亞派其擔任交通工作,負責向惠安、崇武一帶潛伏之匪黨組織,分發「解放淺說」「社會主義」「土地改革」等反動書刊,同年6月,經張生亞及張廷標介紹,正式加入匪黨組織,張永福於同年農曆3月初回廈門請示,經張匪天昊指示「敵動我靜」工作原則,並加派匪幹張良材、張耀庭同至金門協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張振亞 | ||||
4060 | 4038 | 余學文 | 男 | 1917/5/5 | 廣東,饒平縣 | 62201 | 41 | 金門縣金沙鎮農會總幹事 | 余學文於38年2月間,經張榮強介紹經邱采標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061 | 4039 | 施平和 | 男 | 1918/2/22 | 福建,安溪縣 | 62201 | 47 | 商 | 施平和於38年2月間,經張榮強介紹經邱采標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062 | 4040 | 張仁壽 | 男 | 1912/3/22 | 福建,金門縣 | 62201 | 53 | 教員 | 張仁壽於38年2月間,經張榮強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063 | 4041 | 趙丕承 | 男 | 1921/3/19 | 河南,西平縣 | 51053 | 30 | 無 | 趙丕承係前首都南郊警察局巡佐,於上年(38年)4月下旬,政府撤退之際,受靠攏份子袁忠樞等之誘惑,化名趙仿吾,先後出任偽南京市公安局第11分局副區隊長,及第3科科長等偽職,嗣因袁逆忠樞被匪扣押,恐有牽涉,乃於本年(39年)1月23日由京赴滬轉港,為便利入台計,遂以國防部軍法局趙省吾胞弟之名義,申辦入境證,於本年6月攜妻乘輪來台。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3年 | |||||
4064 | 4042 | 何東生 | 男 | 1930/5/15 | 廣東,興寧縣 | 55056 | 22 | 不詳 | 本人陳述:於39年12月22日在部隊中被政工人員誣指為匪宣傳,因叛亂案遭羈押,期間並遭刑求逼供,40年4月被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實施感化教育,至43年10月間再由綠島轉至台北縣土城鄉清水村前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繼續實施感訓,由於1直無法找到合格的保人,遲至47年12月17日結訓,出獄後仍受到警察機關的監視。 據案卡記載「何東生前因無中心思想案件交付感訓2年,由40年3月15日起算至42年3月14日期滿,並經以(40)安備字第0303號交訓,今保安處以新生處移交生教所繼續感訓之新生均須依法補辦裁定手續,函請補辦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 | |||||
4065 | 4043 | 李 升 | 男 | 1924/10/10 | 山東,樓霞縣 | 67031 | 43 | 商 | 李升曾於33年夏擔任山東棲霞縣蛇窩泊村匪偽民兵團團長,負責放哨,編訓民兵等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李雲亭 | ||||
4066 | 4044 | 周植義 | 男 | 1918/4/23 | 台灣,台北市 | 53102 | 36 | 泥水包工 | 周植義明知溫萬金為在逃叛徒,於41年27日收容溫匪曾匿其家一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4067 | 4045 | 李壽懋 | 男 | 1919/6/24 | 嫩江,哈爾濱市 | 51073 | 32 | 陸軍第五軍作戰處少校參謀 | 被告李壽懋前在東北行轅第三處任少校參謀時,與朱毛匪幫駐東北之諜報主腦人物,即其同學同事趙敏友善、感情密切。36年11月間趙匪案發,該被告涉有縱逃之嫌,被監視三週免職,即投入新三軍參謀處為少校情報參謀。37年10月瀋陽陷落,趙匪以高級人員身分出現,該被告屢與往返,並以當時生活環境請謀工作,趙匪欲其先參加學習,嗣以其妻在平,乃接受匪東北軍區聯絡員名義派赴北平,與前同事李錫廣聯絡,搜集軍情。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0年 | |||||
4068 | 4046 | 周廷彥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7029 | 42 | 僑裕行經理 | 周廷彥與陳匪靜伯係小同鄉,四十年留居香港時,與陳匪時相往還,明知陳係共匪份子,同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堂兄周景雲在台,相商偽稱同胞兄弟,由周景雲代為聲請入境來台,自四十四年至四十五年間,受陳匪轉託高長山之囑,先後三次共計以港幣約六百元墊付郭梅影。 | 感化 | 感3年 | ||||||
4069 | 4047 | 廖 圳 | 男 | 1920/11/3 | 台灣,台北市 | 廖 定之弟 | 51109 | 32 | 小學教員 | 廖圳早經參加朱毛匪黨,於39年4月經本部已決叛亂案犯楊熙文介紹,前往嘉義縣吳鳳鄉國民學校任教員,與其聯絡研究山地文化并受自首叛亂案犯林良壽之領導。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70 | 4048 | 梁承陳 | 男 | 1926/3/14 | 江西,萬安縣 | 50281 | 29 | 海軍第5供分處科員 | 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因匪軍迫境,思想動搖,同年6月間在江西萬安縣參加劉匪伯誠部興建會,準備歡迎匪軍,冀保生命財產。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及彭文龍等人分別於38年8月間及39年元月2日攜帶符號逃亡。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彭文龍、黃欣儒、曹昭蘇、梁承陳等在本部總政治部供認不諱;惟被告等於審理中均翻異前供,經發保密局偵查亦認彭德懷最近17、8年以來遠在西北等地,未返江西贛州,無其直屬部隊,彭文龍等上項供述,當非真實。但查38年6、7月間,匪軍過江,共匪份子到處滲入,彭匪德懷本人雖不在江西,其匪黨假名誘惑,劉伯誠為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071 | 4049 | 張金水 | 男 | 1912/11/13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41 | 農 | 張金水與張旺為鄰居,張旺常對其宣講匪黨政策與主義,勸其參加匪黨未允;39年7月,張旺於政府通緝逃亡期中,帶同宋增勳藏其家3天,40年7、8月又藏匿張旺3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072 | 4050 | 高衍芳 | 男 | 遼寧,瀋陽市 | 57093 | 57 | 台灣省立建國中學國文教員 | 課期間常向學生講述共匪分配土地辦理很快我政府係拖得無法再拖始辦平均地權及其他不滿政府措施詆毀國父與總統言論並?三十九年夏又在杜欽家中講述共匪辦理土地分配甚快東北每人分田十四畝因共匪分田辦得好我政府才辦三七五減租等語 | 感化 | 感3年 | (46)審聲字第0013號 | |||||
4073 | 4051 | 劉添喜 | 男 | 1909/1/8 | 台灣,苗栗縣 | 50103 | 44 | 農 | 共同被告劉添喜、邱添生、黃輝龍。於38年9月間,明知已死叛徒阿華(即徐邁東)及自首叛徒彭南華為叛徒,而故留宿一夜。復於39年9月間徇阿華、曾榮進情邀領至同案被告黃輝龍處,座談375減租及共匪在大陸情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074 | 4052 | 曾添財 | 男 | 1922/9/6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30 | 農 | 曾添財於38年5月間經劉欽發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75 | 4053 | 沈阿朝 | 男 | 1930/12/17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2 | 農 | 沈阿朝於39年6月經在逃之蔡連生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76 | 4054 | 呂明陽 | 男 | 1931/4/1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1 | 龜山鄉農會雇員 | 呂明陽於39年1月間經呂高明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77 | 4055 | 陳盛肇 | 男 | 1929/11/4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3 | 農 | 陳盛肇於39年3月間由已死亡之李某漂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78 | 4056 | 陳盛權 | 男 | 1930/1/12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2 | 農 | 陳盛權於39年3月間由已死之李某漂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79 | 4057 | 陳盛讓 | 男 | 1932/9/23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0 | 農 | 陳盛讓於39年6月間為李某漂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080 | 4058 | 陳榮城 | 男 | 1923/11/4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9 | 裁縫 | 陳榮城於38年5月間,經劉欽發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81 | 4059 | 劉明宏 | 男 | 1929/11/14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3 | 工 | 劉明宏於39年1月間受在逃之李詩珍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 | ||||
4082 | 4060 | 劉登清 | 男 | 1933/8/18 | 台灣,桃園縣 | 初中 | 51274 | 19 | 無 | 劉登清於39年2、3月間為李玉?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083 | 4061 | 黃永福 | 男 | 1932/3/21 | 台灣,桃園縣 | 專科 | 51274 | 20 | 台北市工業專科學校學生 | 黃永福於39年2、3月間為李玉?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084 | 4062 | 簡守義 | 男 | 1933/4/4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274 | 19 | 成功中學學生 | 簡守義於39年2、3月間為李玉?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感化教育1年 | 感化1年 | ||||
4085 | 4063 | 簡守仁 | 男 | 1931/12/15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274 | 21 | 泰北中學學生 | 簡守仁曾受李玉?之宣傳,不無明知匪諜而不檢舉告密之情形,但其知悉之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佈之前。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4086 | 4064 | 卓東隆 | 男 | 1928/10/1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4 | 農 | 卓東隆受卓阿臣之宣傳不無明知匪諜而不檢舉告密之情形但其知悉之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佈之前。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4087 | 4065 | 楊夢周 | 男 | 1916/8/15 | 福建,莆田縣 | 71058 | 55 | 商 | 楊夢周於24年冬,在福建福州經寇匪冰華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5年啣寇匪命來台,與鄭匪文蔚取得連繫,36年鄭匪圖從事統戰工作,創辦「中外日報」,邀楊夢周擔任該報主任秘書兼主筆,旋該報因故為政府勒令停刊,同年6月,滲透嘉義市政府教育科,受該市府主任秘書石匪礎之領導,陳祖球同一小組。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9月7日 | 1975減刑3年4月 | ||||
4088 | 4065 | 楊夢周 | 男 | 1916/8/15 | 福建,莆田縣 | 75777 | 5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9月7日 | (64)諫減字第0031號 | ||||
4089 | 4066 | 江火社 | 男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56040 | 49 | 農 | 36年6月間在員林鎮由楊匪克煌推薦,經林匪思源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37年充員林鎮副鎮長時,林匪指示,應利用副鎮長職位,爭取?眾,加以組織,惟鑒於政府肅奸工作加強,未敢活動。 | 10年 | 10年 | 楊克煌 | ||||
4090 | 4067 | 王占英 | 男 | 1926/5/15 | 安徽,懷遠縣 | 61018 | 36 | 煤炭商 | 王占英被訴於38年10月24日被共匪俘虜1月,並接受思想訓練後,遣回原籍安徽懷遠至39年冬與另案被告崔懷祥先後流亡香港,明知崔懷祥曾在匪華東大學受訓,並經常晤面而不告密檢舉,惟崔懷祥既非叛徒或與叛徒通謀勾結之匪諜,則本件被告王占英犯罪自屬不能證明,依法應諭知無罪。惟曾研究三民主義與共產主義之優劣,匪軍戰史,各地解放情形,並閱匪報,作專題討論等情,思想受匪荼毒,應予交付感化。 | 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091 | 4068 | 陳啟新 | 男 | 1927/5/12 | 浙江,海鹽縣 | 56115 | 29 | 中央警官學校學生 | 被告陳啟新前在花蓮縣警察局任警員時,於42年間,將上級頒發研讀之總統訓詞等篇,任意加註荒謬文句,極盡污蔑反動之能事,經訊據該被告供認前情不諱,並有經改註之原訓詞3篇附案為證,雖查無參加為匪或出示不特定多數人為有利於叛徒之積極事證,惟其認識不清、思想偏頗,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以資匡正之必要。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45)審聲字第0036號 | ||||
4092 | 4069 | 陳盛明 | 男 | 1940/9/30 | 台灣,台中縣 | 65053 | 26 | 陸軍二九六四部部九八六二部隊第二連下士 | 陳盛明於54年3月14日至4月17日間,先後連續九次與乃妻陳李美信通信時傳播不實消息指「當2年兵就好像判了2年刑腳鐐手銬沒有自由可言」,並將榮團會比為「鬥爭會」稱司令官為「皇帝」、「小島大王」,連長為「緊張大師」,軍營生活如同共匪「奴工營」,連上幹部為「外省豬」,並以彼等對其之正當管教誣為「奸詐」、「都是黑心腸的」,又以之與「二八(二二八)事件的大浩劫」相牽攀復稱共匪為「阿共伯」。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審裁字第0007號,(54)覆判字第0150號 | ||||
4093 | 4070 | 李砥野 | 男 | 1929/3/12 | 山東,安邱縣 | 51920 | 25 | 不詳 | 李砥野前因不滿現狀案件,原定交付感訓6月,由民國40年4月16日起算至40年10月15日期滿,並經以(40)安備字第0432號交訓。今保安處以新生處移交生教所繼續管訓之新生均需補辦裁定感化手續,函請補辦裁定一節。本處於44年5月16日以送法(1)字第216號函覆保安處,以李砥野原定感訓六月,迄今已逾4年,感訓單位既未為結訓,似有未合,經簽擬即飭生教所從速考核結訓,奉批「如擬」在案。 | 交付感訓6月 | 感化6月 | |||||
4094 | 4071 | 李世璋 | 男 | 1937/5/6 | 廣東,梅縣 | 74071 | 37 | 台大補習班英文教員 | 李世璋係台北市私立學人,及台大補習班英文教員,於民國63年4、5月間,先後在學人、台大補習班,藉授課之時,向學生發表:「共匪有很強的核子武力,我們比共匪落後!」「共匪簡化中國字,是順應時代的趨勢!」,「毛共所製造的鋼筆,品質比我們好!」等有利於共匪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初特字第0062號 | ||||
4095 | 4072 | 蕭邦導 | 男 | 1908/7/8 | 江西,永新縣 | 52920 | 45 | 宜蘭縣頭城中學教員 | 被告蕭邦導被檢舉於16年在江西永新加入匪幫,陷害本黨同志,38年江西陷入匪區後,向匪投靠謀充偽職未果,被集中管訓年餘,嗣於40年7月逃抵香港,又與民盟分子聯絡等情,經軍事檢察官查明。被告16年參加匪幫及抵香港後與民盟分子聯絡等情,雖無確實事證,但於38年江西陷匪後,向匪投靠謀充偽職未果,被集中管訓年餘則為事實,聲請人以被告投靠未果又被管訓年餘,思想動搖,行為反動,聲請交付感化,經覆無異應予照准。 | 裁定感化教育 | 感化3年 | |||||
4096 | 4073 | 徐梓文 | 男 | 1919/9/20 | 山東,臨淄縣 | 56113 | 38 | 工 | 被告徐梓文被訴於31年在山東匪共抗大第1分校受訓時,經叛徒寇良田、王玉階介紹參加匪黨組織,是年間受訓結業充匪臨淄縣政府獨立營副連長,被日偽臨淄縣政府保安隊俘獲,旋即釋放,未再與匪聯繫,38年來台,39年1月,憑孫永堂之離職證件,假冒在新竹縣申報戶籍,領取身分證,同年7月夥同徐文博等竊盜。經查並未發現其他佐證足以證明徐梓文確曾參加匪黨,難遽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惟查,該被告來台後,冒用孫水堂姓名,申報戶籍,未依照政府公佈之被迫附匪份子登記辦法聲請登記,足見該被告之思想仍屬傾匪,惟其情節輕微,應予交付感化以資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45)審特字第0036號 | ||||
4097 | 4074 | 方宗英 | 女 | 1932/1/5 | 四川,江北縣 | 大學 | 50025 | 22 | 國防醫學院護理科高護6期學生 | 霍振江於35年在北平求學時經同學劉寶祥介紹加入匪幫,閱讀反動書刊,於36年秋考入國防醫學院,後因戰況關係與匪方聯絡中斷,嗣隨校來台潛伏校內伺機活動,與同學周世英於39年初發起募款購買左傾書籍互相傳閱,亦即「讀書會」。於同年2月間邀集方宗英等在學校後山討論出錢數目,推定購買及保管書籍人選次序,並由馬興生提出以「錶」字作集合之代名詞。後因書籍漸多,乃分為圖書、生活、資料3組分別保管書籍,聯絡感情,蒐集書報,由各同學輪流分擔。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年 | 53045案加處感化3年 | |||
4098 | 4074 | 方宗英 | 女 | 1932/1/5 | 四川,江北縣 | 大學 | 53045 | 25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刑人 | 方宗英於42年春在新生訓導處執行中抄匪歌「歌唱祖國」交黃采微於散步時同唱。 | 繼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年 | ||||
4099 | 4075 | 周文孝 | 男 | 1928/12/3 | 浙江,杭州市 | 53920 | 22 | 不詳 | 周文孝於39年間,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交前台灣省新生總隊感訓6月在案。 | 命令發交感訓6月 | 感化6月 | |||||
4100 | 4076 | 彭世亮 | 男 | 1922/1/6 | 江西,鄱陽縣 | 74078 | 52 | 商 | 彭世亮於63年4月20日,在台北縣中和鄉南勢角興南路一八一巷龍華戲院前,向葉蘊謙等人發表:「政府無法平定物價,使退役軍人無錢租房子,希望大陸上毛澤東來接管台灣,窮人才能翻身,我就沒有困難」。復於同月26日,在中和鄉南勢角菜市場門前對方紹明講:「毛主席在大陸二十多年來,建設進步,通往越南、緬甸鐵路已修通,廈門鐵路也修好,長江大橋也完成」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裁化字第0020號 | ||||
4101 | 4077 | 張來源 | 男 | 1930/2/15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1092 | 22 | 虎尾糖廠材料課工役 | 林阿路、余傑超、張來源、趙迺聰、陳錫棠五人,思想左傾,閱讀反動書刊,林阿路、余傑超二人並擬籌組讀書會,共同研討及準備參加朱毛匪幫。 | 交付感化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4102 | 4078 | 吳建中 | 男 | 1947/9/5 | 台灣,嘉義縣 | 69068 | 22 | 陸軍上兵 | 吳建中於58年1月5日在政治評論半月刊書寫「蔣介石完了」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8)士拯裁字第0007號 | ||||
4103 | 4079 | 李雄鵬 | 男 | 1930/3/7 | 台灣,台中縣 | 52306 | 24 | 外埔鄉國民學校教員 | 李雄鵬於39年間接受另案已決叛徒賴登洲交閱反動書籍兩冊,迨40年8月間聞知賴君被捕,遂將書籍埋沒,原裁定以其供認接受書籍不諱,當時尚不知賴君為匪,亦未被誘,惟其閱讀反動書籍,思想有偏差之處,應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月12日 | |||||
4104 | 4080 | 吳文祥 | 男 | 1922/2/1 | 江蘇,上海市 | 54154 | 33 | 台灣復興公司復航輪電機師 | 吳文祥因與投匪船員陳柏青等接觸,深受蠱惑,先後於41、2年間,即懷返回大陸工作之念,42年8月間,吳廷楨等隨復航輪航行紐西蘭時,吳廷楨講讀「辯證法」、「論新民主主義等匪書」,益受影響,對政府不滿之事實,業據其直認不諱,應予感訓。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105 | 4081 | 黃阿妹 | 男 | 1926/7/10 | 台灣,屏東縣 | 即黃建忠。 | 52003 | 28 | 工 | 李安田、黃阿妹、李德民38年由李慶神誘惑參加匪幫組織,並囑吸收廠工未允,渠等與李慶神來往,思想不無受其影響,應一併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黃建忠。 | |||
4106 | 4082 | 黃阿坤 | 男 | 1926/4/2 | 台灣,宜蘭縣 | 53217 | 26 | 羅東紙廠助理管理員 | 黃阿坤於38年10月,接受另案被告林子烈所交閱之匪黨綜合文摘,該被告雖無為匪情事,但閱讀反動刊物,思想已不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5月6日 | 林子烈 | ||||
4107 | 4083 | 黃士張 | 男 | 江蘇,南通縣 | 又名黃士章。劉自然案美使館示威。 | 57088 | 33 | 聯合報工友 | 32年8月共黨盤踞其原籍南通縣期間任該縣第十二區二埔鄉偽副鄉長曾任徵收公糧等工作33年5月經區長徐志導送往「蘇中公學」接受改造訓練38年5月18日轉由上海來台以踩三輪車或充工友等工作維生46年5月24日在美國駐華大使?參與?眾暴行脅迫案。 | 感化 | 感3年 | 又名黃士章。劉自然案,美使館示威。(46)癸評字第0062號 | ||||
4108 | 4084 | 黃清木 | 男 | 1931/4/15 | 台灣,高雄市 | 71068 | 40 | 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少尉隊員 | 林中山、黃清木均係國防部情報局反共救國軍隊少尉隊員,民國53年7月5日參加「羅漢計劃」,自高雄出發,同(7)月12日下午3時許在距海南島約四十六浬公海上與匪炮艇遭遇,船被擊沉,落水為匪俘獲,經思想改造,起意叛亂,林中山將其前在陸軍服役時所知悉之國軍炮兵編制等情報向匪洩漏,並於被俘期間經常向匪密報陷害同組忠貞同志。黃?木亦將其擔任專案經過、次數,國軍編制、人物誌等洩漏匪方,民國60年2月底,林、黃兩員均于福州匪「人民大廈」接受匪幹交付之任務,?台後宣傳毛匪思想,於同60年3月22日由匪方遣返金門?台。 | 減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1975減刑15年 | ||||
4109 | 4084 | 黃清木 | 男 | 1931/4/15 | 台灣,高雄市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8號 | ||||
4110 | 4085 | 謝 乞 | 男 | 1920/1/12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35 | 農 | 台北縣鹿窟人民武裝保衛隊匪幹陳通和、許再傳、李上甲及劉學坤等人,率領王新發、蕭塗基等人前往玉桂嶺,利用親友關係吸收黨徒、建立基地,渠等於39年3月至10月間,分別吸收陳標等共9人,其中謝乞係同年8月受王新發吸收參加匪黨組織任武裝保衛隊隊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111 | 4086 | 陳朝河 | 男 | 1928/2/21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27 | 農 | 陳朝河於40年1、2月間,經王新發、劉學坤勸誘參加人民武裝保衛隊未予答應,並囑為守秘密,是其明知王新發等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6月5日 | ||||
4112 | 4087 | 王甲寰 | 男 | 1919/9/9 | 湖南,臨湘縣 | 大學 | 51276 | 33 | 陸軍第19軍第45師少校參謀 | 宮樹桐勸誘王甲寰等3人參加匪諜工作未果。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4月23日 | ||||
4113 | 4088 | 李文彬 | 男 | 1913/4/24 | 福建,林森縣 | 52102 | 44 | 台灣工礦公司煉鐵廠助理管理師 | 37年8月陳明琦攜帶陳學英之介紹函前來求職時曾向該李文彬言明渠係孟秀濤之學生當時李文彬既知為匪黨份子竟指示不要公開提及孟秀濤之名而私向林貞堅告知後均秘不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6月3日 | |||||
4114 | 4090 | 簡嘉和 | 男 | 1927/10/20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判刑 | 52053 | 27 | 土地代書 | 38年9月間徐嵩城在王德芳家誘騙王德芳及簡嘉和二人參加匪黨組織王簡二人均加以拒絕同年10月游好文復在其住所誘其參加簡乃以另有組織?之簡嘉和明知徐嵩城游好文二人為匪諜而不告密檢?。40年11月間簡嘉和自首其與張旺苗栗縣政府地政科同事時有往還不無參加叛亂集會之嫌。 | 有期徒刑十月 | 0年10月 | 即簡彰佑。 | |||
4115 | 4091 | 陳顯同 | 男 | 1925/6/14 | 台灣,南投縣 | 52005 | 29 | 農 | 陳顯同於38年9月間認識李漢堂,明知李為叛徒,未據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27日 | |||||
4116 | 4092 | 林啟宗 | 男 | 1914/12/5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41 | 工 | 林啟宗於38年8月間自首份子羅清山向其反動宣傳因而明知其為匪諜,及39年初連續藏匿羅2、3次應依連續藏匿叛徒罪論科。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4117 | 4093 | 陳海若 | 男 | 1923/12/28 | 湖北,浠水縣 | 51040 | 29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委一補給員 | 陳海若受匪幹李雲濤、魏天民等之囑書寫自傳,並代為剪報繕寫及摘錄軍政情報,應認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118 | 4094 | 張 慈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7075 | 26 | 二零六團第二連上士附排附 | 晚點名後在該連軍械室與中士軍械士聊天時執筆書寫反動文字初書寫「大毛子是艾森豪二毛子是蔣飯桶大陸上掉個光退到台?來做工阿兵哥啊受不這苦痛來一個反美大運動先搗大使館」等語復寫「打倒美帝」四個字是時在旁之高學伴勸說「你寫這個不行給別人看見了可糟了」被告不聽勸說仍執筆將「反共產」歌詞套填「反資產反資產消滅艾森豪殺將軍殺將軍服從莫斯科完成共產」隨即撕成兩截棄於紙簍後又信手隨寫「可憐蔣介石你對不起孫大砲」及「跨台吧讓真正為革命的人們取得領導權」等語仍投棄紙簍離去。 | 徒刑3年6月 | 3年4月 | 5064部隊判決。 | |||||
4119 | 4095 | 柯金山 | 男 | 1949/6/16 | 台灣,高雄縣 | 78027 | 29 | 工 | 柯金山係高雄楠梓加工出口區聯亞製衣公司工人,因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而於民國67年2、3月間,將匪播內容「打倒國民黨政府,廢止專制憲法,解救台灣同胞」等妄語,以中英文對照書寫三張,其中二張分別於同年3月18日上午及23日下午,放置於其公司之裁床部事務桌上,圖任人閱覽。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反動文字字條三塊,沒收。 | 徒刑4年 | |||||
4120 | 4096 | 唐餘芳 | 男 | 1919/7/8 | 江蘇,阜寧縣 | 67036 | 48 | 台灣鋁業公司雜工 | 唐餘芳於33年8月匪竊據該縣後,充任匪偽紅橋村民兵隊隊員,負責訓練兒童團、婦女隊、聞香隊、聽壁隊及參加清算鬥爭大會,38年5月間,隨前陸軍二三三三部隊來台,嗣於43年元月入台灣鋁業公司自助餐廳工作,自49年8月至53年1月間,在該自助餐廳先後多次向同事劉琦吾、周保有、臧欄、廖五爵、駱進興等發表反攻無望,政府乾脆與大陸(按指匪幫)合併,共匪武力強大,一旦攻台,國軍根本不能抵禦,及法國承認共匪後,共匪在國際間地位無形提高,即可進入聯合國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8年10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53號減刑8年 | ||||
4121 | 4096 | 唐餘芳 | 男 | 1919/7/8 | 江蘇,阜寧縣 | 75777 | 5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64)諫減字第0053號減刑8年 | |||||
4122 | 4097 | 賴木德 | 男 | 1923/10/14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33 | 農 | 賴 潭(同案被告)、賴木德係父子,賴潭係田進添(叛徒、已自首)之姨父,於39年初至43年3月間,容留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於家中匿宿多次,賴木德於田進添匿宿其家中時,將自己之國民身分證交由田進添換貼照片逃匿使用。被告賴木德於偵防部調查及偵審各庭,雖均否認知悉田進添係在逃叛徒,及於田匿宿其家中時,將自己國民身分證交田逃匿使用等情,惟既據於台北縣警察局供認曾經田進添之母告知田因涉匪嫌逃匿,田本人亦曾告知因私運匪書逃匿,並向其宣傳匪在蘇澳登陸等情不諱,且查田進添於39年已經明令通緝,40年10月復公開刊諸報端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4123 | 4098 | 呂榮宗 | 男 | 1925/1/7 | 福建,南安縣 | 72028 | 46 | 商 | 呂榮宗於30年間,在福建南安,經張匪禮瓶(在大陸)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3年冬,在福建大田經林匪盛儉(在大陸)介紹,加入共產匪黨,37年10月與呂潮影(另案辦理)同接受呂匪振萬(在香港)之交代,相機為匪宣傳,自廈門來台,迄未自首,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查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4124 | 4100 | 呂潮影 | 男 | 1918/2/2 | 福建,南安縣 | 即呂尚安。 | 72024 | 54 | 商 | 呂潮影(又名呂尚安)於30年3月間,在福建大田就讀私立集美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時,經李秉鈞介紹,加入共產匪黨,與李秉鈞、潘文燒、張鴻福、萬全、鄭華山等(以上均在大陸)同組活動。37年10月由廈門來台,行前與同黨份子呂榮宗(另案辦理)奉呂匪振萬之囑,相機為匪宣傳,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即呂尚安;1975減刑6年8月 | |||
4125 | 4100 | 呂潮影 | 男 | 1918/2/2 | 福建,南安縣 | 即呂尚安。 | 75777 | 5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026號 | |||
4126 | 4101 | 趙念如 | 男 | 四川,宜賓縣 | 57024 | 27 | 海軍?司令部補給署??組軍需上等兵 | 李在春45年春節期間?相邀被告陸建勛趙念如等同赴屏東山地門暨旗山?處察看入山地形企?在山區建立武?根據地以非法之方法進行?更國憲顛覆政府之活動旋于同年二三月間先後擬訂「中國人民台??放先鋒隊章程草案」及修正之「隊章」?份事後并?陸建勛?上項「草案」「隊章」內容告知被告趙念如李執中林振東等徵詢其意見然後命其?加該項非法組織。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01年6月 | ||||||
4127 | 4103 | 陳 配 | 男 | 1910/3/12 | 台灣,雲林縣 | 52028 | 42 | 商 | 陳配參加叛亂組織在復家中之集會一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4128 | 4104 | 黃天慶 | 男 | 1922/4/16 | 福建,閩清縣 | 53026 | 33 | 陸軍第6軍363師第1088團第3營輸送排中士班長調營指導員室服務 | 黃天慶於38年8月家鄉陷匪後仍無工作,於同年11月入匪革命大學受訓,匪認其思想動搖,受訓至4個半月(原定6月訓練)即被淘汰,復因生活益形艱窘,於39年5月向匪僑委會謀職未成,被轉介福州匪偽台灣工作委員會,派乘我陸軍第6軍在馬祖白肯島招募新兵機會,應募隨軍來台擔任策反工作,然來台後至被捕止2年餘期間,悔悟中止其策反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129 | 4105 | 黃少君 | 男 | 1924/5/3 | 廣東,新會縣 | 64023 | 37 | 陸軍空降步兵教導團勤務連中士軍械 | 黃少君於46、7年間先以「高天」署名之明信片投寄總政治部,言稱大陸人民生活繁榮安樂,軍人如何有前途,而共軍又如何強大,應如何倒蔣等語。後又以署名「指文毛」、「馬光中」之函件連續投寄該團政治處,請如替毛主席打倒蔣匪,解放台灣,才能得到真正平安,回大陸替蔣匪打回來,是不可能的,請等待解放台灣,並書寫口號五則內有:「毛澤東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及打倒蔣匪殺蔣匪等語。復於51年11月間於屏東大武營區卅一號廁所內以鉛筆於木板壁上書寫「打倒蔣匪介石」字樣,約旬日後續在一較小廁所書寫「勤務連匪諜最多,勤務連匪諜最 | 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9年 | |||||
4130 | 4106 | 鄭良鏗 | 男 | 1933/11/21 | 福建,福州市 | 69029 | 35 | 省立後壁中學教員 | 鄭良鏗於54年3月9日在台南市文具店對湯克寬等發表言論「我們天天叫反攻大陸,叫有什麼用…」及56年11月27日在後壁中學課堂上對學生發表「我日夜渴望台灣與大陸能和平統一…」等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4131 | 4107 | 江文俠 | 男 | 1937/12/10 | 廣東,花縣 | 71038 | 33 | 無 | 江文俠於59年5、6月間,先後在輔仁大學圖書館閱讀室陳列之中央月刊第二卷第七期一八○頁上、東吳大學圖書館男廁所門板上、台灣大學法學院圖書館二樓廁所門板上,書寫「毛主席萬歲」等文字 | 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64)諫減第0263號減刑5年 | ||||
4132 | 4107 | 江文俠 | 男 | 1937/12/10 | 廣東,花縣 | 75777 | 3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 | 徒刑5年 | (64)諫減第0263號減刑5年 | ||||
4133 | 4108 | 陳祖繼 | 男 | 1927/4/21 | 江蘇,阜寧縣 | 69049 | 42 | 工 | 陳彥德、陳祖繼係同胞兄弟,34年秋在家鄉江蘇省阜寧縣分別參加匪「民兵隊」、「少年先鋒隊」,35年10月均參加「新民民主義青年團」。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 | 即陳祖蔭 | ||||
4134 | 4109 | 朱友炳 | 男 | 1930/8/24 | 安徽,合肥縣 | 無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4135 | 4109 | 朱友炳 | 男 | 1930/8/24 | 安徽,合肥縣 | 無 | 55051 | 27 | 陸軍第10軍第51師第152團2等兵 | 范立志、朱友炳等人均係匪兵,41年間先後被我軍俘獲,於44年1月分別撥補陸軍第7軍及第10軍部隊服役;范立志等因思想傾匪不滿現實,謀議發展叛亂組織待與匪作戰時敵前投匪,於同年6月間乘部隊在屏東公園校閱之際,邀集朱友炳等聚談,從事抨擊部隊現狀及討論與匪作戰時,如何敵前投匪等叛亂計劃,朱友炳欣然接受其所宣佈之上項叛亂計劃,待機實行。被告朱友炳思想頑固傾匪,向屬一致,其在本部審理中矢口否認參與范立志叛亂計劃之謀議,惟對於范立志等在屏東及旗山兩處,如何分別向之解說「待機陣前叛變投匪或連絡潛台匪諜組織,攜械逃往山中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136 | 4110 | 葉阿裳 | 男 | 1918/5/28 | 台灣,台中縣 | 50013 | 33 | 蓮花池林業分所技佐 | 台中市警察局拘逮謝漢光未獲,葉阿裳具結保證,俟謝回所即行報告,但葉阿裳反將謝漢光縱容林場山上2日代守秘密。又聽其囑託,將存在宿舍內之「新聞天地」、「青年修養」、「和談文告」、「朱德講演」等反動書籍焚燬。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8月2日 | |||||
4137 | 4111 | 黃慶華 | 男 | 1926/12/8 | 台灣,台中市 | 50115 | 26 | 霧峰國校教員 | 黃金成有子慶華、慶聰2人,各在霧峰國民學校,充當教員,39年3月黃慶聰因曾參加叛亂組織,案發潛逃,當時政府機關派員到其家中逮捕未獲,其父兄即黃金成、黃慶華均知其係匪諜,同年7月間該黃慶聰曾一度回家,並對其父告知潛逃地址,其兄黃慶華並早於同年4月間,前往各學生家庭訪問時,晤及其弟知悉藏匿地點,直至8月間,黃慶聰並數次前往學校,詎該黃金成、黃慶華皆秘不檢舉告密,嗣因黃慶聰行蹤,被人舉發,經台中縣警察局查悉前情。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4138 | 4112 | 黃金成 | 男 | 1900/12/14 | 台灣,台中市 | 50115 | 51 | 土地代書 | 黃金成有子慶華、慶聰2人,各在霧峰國民學校,充當教員,39年3月黃慶聰因曾參加叛亂組織,案發潛逃,當時政府機關派員到其家中逮捕未獲,其父兄即黃金成、黃慶華均知其係匪諜,同年7月間該黃慶聰曾一度回家,並對其父告知潛逃地址,其兄黃慶華並早於同年4月間,前往各學生家庭訪問時,晤及其弟知悉藏匿地點,直至9月間,黃慶聰並數次前往學校,詎該黃金成、黃慶華皆秘不檢舉告密,嗣因黃慶聰行蹤,被人舉發,經台中縣警察局查悉前情。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4139 | 4113 | 陳秋波 | 男 | 1921/9/15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31 | 商 | 陳秋波以與潘辰通係同學朋友,是認林錫水、林春生、江春柏、陳秋波均有知匪不報之嫌。 | 感化2年 | 感化8月13日 | |||||
4140 | 4114 | 潘辰通 | 男 | 1920/12/4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31 | 農 | 潘辰通因招贅鍾家又名鍾辰通,於38年冬由吳紹勳介紹加入共匪組織,曾因吳紹勳催逼發展組織,乃捏報李金水、林清吉2人參加共匪,復因吳催命搜集武器、組織武裝小組感覺危險不敢著手,乃於39年3月起即躲居山中作工,斷絕聯絡。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4141 | 4115 | 葉偉中 | 男 | 1919/9/5 | 廣東,梅縣 | 原名葉復焱 | 75031 | 56 | 公賣局花蓮酒廠主計佐理員 | 葉偉中(原名葉復焱)於31、2年間,在廣東梅縣下虎形加入共產黨,並與葉選略、葉蕩平等聚集開匪黨小組會。 | 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原名葉復焱 | |||
4142 | 4116 | 秦文化 | 男 | 1930/2/15 | 安徽,蒙城縣 | 72017 | 41 | 私立崇先中學教員 | 秦文化於59年至60年間,任教雲林縣私立崇先中學期間常在上課時間對學生謬讚共匪建設進步,交通發達,匪區人民富強示反攻無望等為匪有利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14號減刑4年8月 | ||||
4143 | 4116 | 秦文化 | 男 | 1930/2/15 | 安徽,蒙城縣 | 75777 | 4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14號減刑4年8月 | ||||
4144 | 4117 | 王志貴 | 男 | 1928/2/2 | 福建,龍溪縣 | 69032 | 41 | 台北市螢橋國校教員 | 王志貴於34年間,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期間,受該校潛匪鄭疇介紹參加「讀書會」,旋經鄭疇吸收加入匪黨,編入匪黨南靖師範支部活動,38年來台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145 | 4118 | 邱水凌 | 男 | 99099 | ||||||||||||
4146 | 4119 | 邱 ? | 男 | 1927/11/10 | 福建,龍溪縣 | 69032 | 42 | 台北市螢橋國校教員 | 邱?於34年4月,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期間,由其級任導師鄭恂吸收參加「讀書會」,同年5月經鄭匪正式吸收加入匪黨,接受鄭匪領導,38年來台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147 | 4121 | 張元龍 | 男 | 1921/6/20 | 山東,即墨縣 | 62039 | 39 | 工 | 張元龍於35年5月,參加匪教員講習班訓練二週,研讀「唯物辯證法」、「新民主主義」等匪書,36年5月,參加匪即西縣教育特支委員會集會,討論匪教育工作發展事項,同時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148 | 4122 | 鄭貞通 | 男 | 1959/7/4 | 廣東,惠來縣 | 82013 | 23 | 無 | 鄭貞通于68年9月間,經廣東省惠來縣公安局局長張俊揮派遣,偽裝投奔自由之漁民,來台從事蒐集台灣政、經情報、宣傳匪黨進步等,同月9日抵台後,被安置於救國團澎湖縣團委會居住時,即實施蒐集丁中江等我政府政、教及匪情研究人士、住址、電話號碼等資料,並向同時來台之漁民吳加明等人散播:「政府只要女人,不要男人」、「台灣不自由,比大陸還壞。」等煽動言論,且鼓動渠等搭乘來台之漁船返回大陸,69年元月間,鄭貞通經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於台中職訓中心受訓時,請同時來台之林河住香港親戚方世賢,代轉信件至大陸,以暗語報 | 有期徒刑14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10月8日 | |||||
4149 | 4123 | 林國材 | 男 | 1908/8/9 | 福建,惠安縣 | 61022 | 57 | 商 | 林國材於22年間,經潛伏匪諜鄭國良吸收參加匪幫組織,由匪幫惠安縣書記老黃領導。 | 5年 | 5年 | |||||
4150 | 4124 | 鄭文弟 | 男 | 1932/4/11 | 福建,金門 | 55090 | 24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鄭文弟以思想動搖,由黃瓊林吸收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又名鄭蚶目。 | ||||
4151 | 4125 | 黃水順 | 男 | 1919/6/2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37 | 農 | 黃水順於38年3月間由黃瓊林(另案辦結)吸收加入金門叛亂小組,接受許呂仁(未獲案))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祕密、儘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交標語一束,囑其張貼等,黃水順並吸收黃琪琛1人加入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152 | 4126 | 許就火 | 男 | 1922/12/6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35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瓊林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章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張文泉、許就火等人均以思想動搖,先後由黃瓊林吸收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又名許錦紅。 | ||||
4153 | 4127 | 張大觀 | 男 | 1916/11/10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40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楊忠揚先後吸收張大觀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154 | 4128 | 黃獅頭 | 男 | 1932/5/18 | 福建,金門縣 | 又名黃榮芳。 | 55090 | 23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楊清登吸收黃獅頭(又名黃榮芳)納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又名黃榮芳。 | |||
4155 | 4129 | 黃琪琛 | 男 | 1902/12/23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53 | 農 | 楊忠揚於38年5月間經黃瓊林介紹加入匪黨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備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黃琪琛則經黃水順吸收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156 | 4130 | 莊明帝 | 男 | 1927/6/11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29 | 農 | 莊明帝經同案被告古寧頭戰役潛伏金門之匪船兵楊清登,吸收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157 | 4131 | 陳清源 | 男 | 1923/8/19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23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楊忠揚吸收陳清源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158 | 4132 | 謝瑞瀛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8021 | 33 | 文賢國民學校教導主任 | 謝瑞瀛與施清桂,均係自首匪諜蘇懇駕在前台南第二中學時之同學明知蘇懇駕係叛徒而予以藏匿 | 10年 | 10年 | ||||||
4159 | 4133 | 何樹林 | 男 | 1924/6/3 | 福建,惠安縣 | 74012 | 50 | 台南縣大豐國小教導主任 | 何樹林(原名何玉德)於民國31年間,在福建省惠安縣私立僑光中學就讀時,參加何匪必然領導之讀書會,32年秋,復經何匪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7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原名何玉德。(64)諫減字第0363號減刑3年4月 | ||||
4160 | 4134 | 邱阿賜 | 男 | 1924/6/13 | 台灣,桃園縣 | 51052 | 28 | 工 | 邱阿賜與匪徒邱順興係屬表親,40年春邱阿賜曾代邱順興探聽官方追緝消息二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1月27日 | |||||
4161 | 4135 | 蘇 生 | 男 | 1914/9/1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39 | 農 | 蘇生於38年11月間參加周永富之佃農會係共匪之外圍組織,犯情較輕微,事前復不明其為匪黨機構,事後發覺已感噬臍莫及,一時不察致為匪徒周永富所欺騙,誤入其圈套而不能自拔,自與蓄意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叛徒迥然有別,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從輕判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162 | 4136 | 蔡松風 | 男 | 1932/1/5 | 台灣,屏東縣 | 即蘇松風 | 52320 | 21 | 農 | 蔡松風於38年6月間即與化名高田之許分認識,同年11月間因故被其父斥責,遂逃往其叔寮屋與許分同住,向其借閱反動書刊,聽受宣揚匪政,並代為送信與家屬聯絡,及代為尋覓處所供給許分之關係人居住。39年9月間,許分正欲逃往他處,亦即被告蔡松風被捕之日,許分囑其代為收藏手槍1支、子彈4發及匪黨書籍等物件。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 徒刑3年2月10日 | 即蘇松風 | |||
4163 | 4137 | 楊子杰 | 男 | 1926/2/8 | 河北,武邑縣 | 66034 | 40 | 無 | 楊子杰經常收聽匪「人民廣播電台」播音,致思想傾匪。於52年元月,以「人民解放軍八一分部」、「工農兵學商愛國志士」、「國民黨改革委員會」名義。撰就「台灣被壓迫同胞們」、「討飯的╳╳軍官們」、「敗兵慘將狗延殘喘╳軍閥官僚們及警察特務們」荒謬文告,詆毀領袖。濫頌毛匪澤東,以之油印卅餘份,自高雄至台北市,於同月23日深夜在火車站前,新公園一帶散發;復於翌年元月,將上述荒謬文告內容增列「未來持此證明,向人民政府報到任職。」字樣,油印廿餘份,以「救國團指部」名義,由高雄郵寄台北市等縣市警察局;54年2月1日,再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9年10月4日 | |||||
4164 | 4138 | 廖醒民 | 男 | 1930/9/4 | 湖北,崇陽縣 | 61055 | 33 | 陸軍特種部隊第一作戰總隊第五大隊第二十三中隊上尉分隊長 | 廖醒民於51年5月間知悉賀中立之叛亂言行後,既不反對,亦未檢舉。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11月16日 | |||||
4165 | 4139 | 常輯成 | 男 | 1920/2/29 | 吉林,雙陽縣 | 50023 | 30 | 省立嘉義中學教員 | 常輯成於民國37年7月間來台後充任省立嘉義中學教員,每於授課之時,言及毛匪澤東則加以先生之稱,又謂隴海鐵路戡亂期間均告中斷,據云共產方面己修復等語,並時發牢騷批評政治。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4166 | 4140 | 林孟義 | 男 | 1921/11/2 | 台灣,台中縣 | 228 | 55040 | 35 | 神岡鄉鄉長 | 林孟義於台灣光復後,即對政府不滿意,思想左傾,35年4至6月間,在岸里國校教室內,於同事林益讓所有之「三民主義青年團團員手冊」上,書寫反動文字「打死×××」;同年秋,寫日文紅爆炸反動傳單油印180餘份,內容為攻訐貪官污吏,呼籲台灣青年團結為國除害,交由林益讓郵寄各縣市政府及警察局,36年228事變時,在台中市參加暴動負責看管糧食供給暴民,又到市民館找由蘇紅松,以名片介見謝匪雪紅未遇,乃挪用存該館之手榴彈20餘顆,於事變後藏家中,企圖炸殺外省人,旋於清鄉時,乃將此批手榴彈交林阿發收藏,至同年5、6月間,其友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167 | 4141 | 蘇紅松 | 男 | 1909/2/22 | 台灣,台中縣 | 228,舊日共 | 55040 | 46 | 農兼商 | 被告蘇紅松於18年在上海參加「台灣青年團」研究馬克斯主義,復於35年9月參加匪幫「台灣人民戰線」,受匪幹謝雪紅領導,迄43年8月10日被捕時止未向政府自首犯行,其連續前後參加匪幫組織,又參與228事變,擔任保管並分發武器彈藥給各路暴徒使用,並介紹同案被告林孟義找謝雪紅未果,核其行為,顯亦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綜核被告等人所為,均係武裝叛亂罪行重大,應依法各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減處無期徒刑,減處有期徒刑15年。 | 徒刑17年2月12日 | ||||
4168 | 4142 | 劉壯齡 | 男 | 1926/12/15 | 台灣,台北市 | 55040 | 30 | 八仙山林場主計助理員 | 被告劉壯齡對於37年至38年間,經另案叛徒宋盛淼宣傳誘惑吸收,乃由宋匪向其偽組織提名加入匪幫豐原支部之事實,均堅不承認,經提宋盛淼結證否認介紹被告等參加匪幫組織,(…以下略),尚無發現不法行為之積極佐證,則被告劉壯齡參加叛亂組織之罪,尚難成立。被告等既均供認曾聽宋匪反動言論,已如上述,思想顯受影響,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7月6日 | |||||
4169 | 4143 | 張建園 | 男 | 1922/10/31 | 台灣,台中縣 | 55040 | 34 | 台中市忠孝國民學校較員 | 被告張建園對於被訴37年間,經另案叛徒張樹旺、宋盛淼,認其為吸收對象,乃向其宣傳反動言論,並由宋盛淼徵求其加入匪黨,被告張建園雖未答應加入,惟明知宋張2匪為匪諜不告密檢舉之事實,迭於歷次庭訊否認其事卷,查叛徒張樹旺於39年4月19日及叛徒宋盛淼,於同年4月20日,各在前保密局偵查之口供中,均未提及被告張建園,復經提該宋、張2匪到庭結證時,亦均一致否認,曾企圖吸收其參加匪之組織等語,則被告張建園被訴知匪不報之罪,尚難成立。第查被告張建園在保密局既供認曾聽宋張2匪之反動言論,思想不無受其感染,應予交付感化,期 | 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3月28日 | |||||
4170 | 4144 | 毛卻非 | 男 | 四川,簡陽縣 | 49070 | 37 | 美頌軍艦少校艦長 | 死刑 | 死刑 | |||||||
4171 | 4145 | 張紀君 | 男 | 河北, | 49070 | 28 | 美頌軍艦中尉槍砲官 | 死刑 | 死刑 | |||||||
4172 | 4146 | 彭竹修 | 男 | 1915/1/1 | 湖南,麻陽縣 | 49070 | 24 | 美頌艦三等軍醫佐軍醫官 | 彭竹修參與毛?非張紀君及楊滄活等投匪換旗將美頌軍艦交付匪方會商雖對投匪未有積極行動核其行為應以參加叛亂之集會罪論處. | 15年 | 1951/5/31病死於綠島,葬流麻溝公墓 。 | |||||
4173 | 4148 | 毛扶正 | 男 | 1931/12/18 | 四川,簡陽縣 | 毛卻非之弟 | 49070 | 18 | 美頌軍艦電機上士 | 38年10月14日,美頌軍艦奉令由廣州航赴香港裝運衛生器材返台灣,抵香港翌日,艦長毛?非往訪楊滄活,乃與楊君密謀在港換旗投匪,將美頌軍艦交付匪方,17日上午,毛?非於醫官彭竹修寢室內,將投匪暨以美頌軍艦交付匪方一事,告知彭竹修及槍炮官張紀君,旋同離艦赴港,於國泰川菜館會晤楊滄活,19日上午,毛?非與妻馬健英赴九龍洪星川菜館,與楊滄活聚餐後,再赴香港,由楊君交與五星旗大小兩面,?帶返艦,晚間,張紀君至毛?非房內,毛?非適在撰擬投匪演講稿,毛?非即將內容要旨相告,決定翌晨點名時宣佈,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8月11日 | ||||
4174 | 4149 | 魏天民 | 男 | 河北,房山縣 | 51040 | 29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中尉組員 | 魏天民原名李振中又名李剛37年12月即參加共匪工作38年秋奉匪華中軍區社會部第一?絡站站長郭士魁之命由湘至穗結識前廣州被服廠職員張蘊智陳海若唐益之囑其各書自傳一篇參加共匪組織同年12月復奉郭匪指示與匪幹李雲濤共同策反前海南防衛軍第一路司令官李玉堂率隊投匪。 | 死刑 | 死刑 | 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魏天明。 | |||||
4175 | 4150 | 陳伯蘭 | 女 | 1910/11/7 | 江蘇,徐州市 | 51040 | 41 | 無 | 李玉堂於海南防衛軍第一路司令官任內任用匪諜魏天民等為該司令部職員,並准其隨軍來台不予拘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4176 | 4151 | 符建池 | 男 | 1929/3/29 | 廣東,文昌縣 | 51040 | 23 | 陸軍67軍32師榴砲營第二連中尉排長 | 符建池明知魏天民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11月14日 | |||||
4177 | 4152 | 李龍堂 | 男 | 山東,廣饒縣 | 51040 | 30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上尉軍需 | 中尉排長符建池上尉軍需李龍堂上尉補給員李功舫及憲兵司令部委一附員覃道洪明知魏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5年 | |||||||
4178 | 4153 | 李功舫 | 男 | 山東,安邱縣 | 51040 | 30 | 陸軍6732師戰鬥團上尉補給員 | 中尉排長符建池上尉軍需李龍堂上尉補給員李功舫及憲兵司令部委一附員覃道洪明知魏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5年 | |||||||
4179 | 4154 | 覃道洪 | 男 | 湖南,石門縣 | 51040 | 24 | 憲兵司令部委一階附員 | 中尉排長符建池上尉軍需李龍堂上尉補給員李功舫及憲兵司令部委一附員覃道洪明知魏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5年 | |||||||
4180 | 4155 | 張有營 | 男 | 安徽,繁昌縣 | 51040 | 30 | 陸軍67軍32師戰鬥團直屬團員 | 張有營涉有洩漏秘密罪嫌 | 無罪 | 無罪 | ||||||
4181 | 4156 | 陳坤源 | 男 | 1931/7/26 | 台灣,南投縣 | 高中 | 51155 | 22 | 南投縣水裡鄉鄉公所幹事 | 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並曾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實有予以感化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182 | 4157 | 張尾結 | 男 | 1929/4/2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5 | 農 | 張尾結於40年春明知羅匪芳整因匪案在逃,猶容留羅匪匿居兩次,同年4至9月間,明知李丁福、羅冬梨為在逃叛徒而先後容留匿居,同年9月並為李匪等在林癸盛耕作之甘蔗園內搭蓋草寮。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4183 | 4158 | 曹鴻雲 | 男 | 1928/8/15 | 山東,冠縣 | 50566 | 26 | 嘉義飛機場空軍第4大隊23中隊1等機械兵 | 被告曹鴻雲早於32年7月間在山東原籍,即參加匪黨兒童團,受訓5月,學習站崗、放哨、探聽消息等工作,嗣於37年12月隨空軍第4大隊自北平撤退來台,對於參加匪兒童團之行為,密不報告主管當局。參加時年僅16歲,出於盲從,來台後尚無為匪工作事證,姑予從輕論處,以啟自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4184 | 4159 | 楊洪業 | 男 | 1927/10/14 | 湖北,恩施縣 | 77050 | 50 | 公 | 36年5月間,在台北市公路局任職時,經同事陳匪奕霖(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與傅鴻林(另案處理)、徐仲賢(判決確定)等匪黨份子,在台北市公路局宿舍,參加由陳匪所領導之匪黨小組會議,研討如何吸收同志,以擴展組織等活動。 | 感化3年 | 感3年 | (66)諫判字第0096號 | ||||
4185 | 4160 | 林壽鎰 | 男 | 1916/8/2 | 台灣,桃園縣 | 55085 | 40 | 照相 | 林壽鎰與已伏法之叛徒簡國賢自幼交誼密切,39年林壽鎰經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拘案追查簡國賢行蹤,曾囑林壽鎰隨時注意報告即知簡為匪諜,41年7月簡匪於逃亡途中,遣陳克誠持信至林壽鎰家中借款,林竟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案經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7月23日 | |||||
4186 | 4161 | 許志澄 | 男 | 1932/1/16 | 河北,北平市 | 50920 | 19 | 台北成功中學學生 | 思想左傾。 | 無,感化 | 發交感訓8月14日 | |||||
4187 | 4162 | 徐硯田 | 男 | 1919/1/10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33 | 南莊鄉公所經濟股幹事 | 古滿興於39年3月間同時吸收徐硯田、羅紹清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188 | 4163 | 黃阿滿 | 男 | 1923/6/10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29 | 農 | 黃昌祥於同年12月間,介紹黃新玉一人加入組織,而黃新玉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接受在逃之宋松財之命,將宋松財於卅九年四月間吸收之黃河滿、張阿鼎二人編為小組,由黃新玉為小組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189 | 4164 | 張阿鼎 | 男 | 1909/7/3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43 | 農 | 黃昌祥於同年12月間,介紹黃新玉一人加入組織,而黃新玉於參加叛亂組織後,接受在逃之宋松財之命,將宋松財於卅九年四月間吸收之黃河滿、張阿鼎二人編為小組,由黃新玉為小組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2年11月8日 | 1954/6/9因腦溢血死於獄中。 | ||||
4190 | 4165 | 羅紹清 | 男 | 1926/9/6 | 台灣,花蓮縣 | 50567 | 28 | 南莊鄉公所戶籍員 | 古滿興於39年3月間同時吸收徐硯田、羅紹清參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191 | 4166 | 溫德明 | 男 | 1923/12/13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29 | 農 | 徐鼎房於38年10月間介紹溫德明一人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192 | 4167 | 王玉江 | 男 | 1947/1/10 | 台灣,宜蘭縣 | 68030 | 22 | 國防部通信訓練班二等兵 | 邱新德因家境貧困,不滿現實,民國55年邀集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人秘密聚晤,談論時政,攻許政府,邱新德並主張解決政治問題,不能循和平方式,唯有採取暴力推翻政府一途,並指出應先形成組織,結合青年,伺機舉事,以推翻政府,林永生、王玉江、羅子玄等均表贊同,邱、林二人且認為:(一)反攻大陸時。(二)共匪犯台時。(三)世界大戰時。(四) 總統百年後,可伺機舉事,方法上則主張利用本省民俗拜拜請客飲宴,趁眾人有三分酒意時,加以宣傳煽惑,引起騷亂暴動。王玉江主張應走無產階級專政路?,實行共產主義。羅子玄主張以暴力方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獲案之「DC計劃書」原稿(共七頁)沒收。 | 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又名蔡若江 | ||||
4193 | 4168 | 柯 炤 | 男 | 1925/2/24 | 台灣,台北市 | 自首 | 51098 | 27 | 商會事務員 | 柯炤於38年4月間,由在逃之叛徒王忠賢吸收參加叛亂組織,編為同一小組受該王忠賢之領導受該王忠賢之領導,參加王忠賢召集之談話會三次宣傳共匪好處,柯炤黃梅霖二人均於40年4月19日相約向本部自首後以其未能達成本部命予追捕在逃匪徒王忠賢等任務交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4194 | 4169 | 胡道金 | 男 | 1928/9/16 | 浙江,東陽縣 | 50004 | 23 | 陸訓部學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4195 | 4170 | 楊俊如 | 男 | 1931/8/28 | 江蘇,江都縣 | 50004 | 23 | 台北市警察局雇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由?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無故離去職役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4196 | 4171 | 仝錫麟 | 男 | 1926/10/20 | 江蘇,睢寧縣 | 50004 | 26 | 陸訓部學員 | 杜麟文受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197 | 4172 | 李德生 | 男 | 1928/10/7 | 山東,博平縣 | 50004 | 24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198 | 4173 | 史悠傳 | 男 | 1925/12/15 | 江蘇,溧陽縣 | 50004 | 26 | 黨政訓練班學員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199 | 4174 | 李文贊 | 男 | 1924/1/25 | 山東,平度縣 | 51172 | 27 | 海軍第一巡防艇隊一○八砲艇炊事二等兵 | 李文贊于36年3月間,在山東平度第七區邵家鄉邵家南埠村任共匪啦啦隊隊長,於共匪鬥爭邵從禮大會時,率隊在場助勢,同年10月間國軍克復平度,逃至青島,嗣於38年5月間隨陸軍五十軍撤退來台,在海軍第一巡防艇隊一○八砲艇充當炊事二等兵。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4200 | 4175 | 陳智森 | 男 | 1953/11/20 | 台灣,彰化縣 | 86030 | 26 | 商 | 韓景輝於74年先後以商務考察名義赴菲律賓,在旅居該國期間,惑於中共經濟統戰宣傳,遂萌至大陸投資從事商業貿易之意圖,與陳智森商議由其中1人在大陸接訂單,而由另1人在菲律賓配合,於74年7月25日利用中共「台聯總會」主辦之「第二屆台灣同鄉青年夏令營」機會,自菲搭機赴大陸觀察投資環境及市場情形,2人並與中共「台聯總會」副會長郭平坦,廈門市台聯會秘書長鍾哲亮等多人接觸,同年8月20日,陳、韓2人結束夏令營活動,於搭機返回菲律賓時,因持用偽造之特別返菲證而遭該國移民局拘押,於74年8月24日遣返我國。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10月6日 | |||||
4201 | 4176 | 鄭 平 | 男 | 廣西,灌陽縣 | 58096 | 30 | 陸軍第卅二師九四團第三??部情報上士一級 | 搬運裝?至湖下司令台前準備參加高級裝?檢查,適天雨滂沱,裝具淋濕沾泥骯髒不堪,被告乃生怒恚,即在該台前當眾高呼「毛?東萬歲」口號二次,旋搬裝具??,復以舊?紙一幅在該?部?公桌書字「我尊敬您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萬歲」之反動文字。 | 05年 | 05年 | ||||||
4202 | 4177 | 杜斯溫 | 男 | 1924/3/20 | 浙江,青田縣 | 72051 | 48 | 平凡出版社發行人 | 杜斯溫於民國35年秋就讀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時,先後由張英荃介紹加入匪「藍星英語社」讀書會,藍英介紹參加匪「學習新社論」讀書會,36年3月底復由張英荃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9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98號減刑6年8月 | ||||
4203 | 4177 | 杜斯溫 | 男 | 1924/3/20 | 浙江,青田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98號減刑6年8月 | ||||
4204 | 4178 | 林希鵬 | 男 | 台灣,苗栗縣 | 大學 | 自新,化名老李 | 51277 | 26 | 省委 | 自新 | 自首。 | |||||
4205 | 4179 | 羅吉勝 | 男 | 1922/5/20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0 | 竹東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共同被告羅吉勝、邱添喜、彭錦書、韓阿珍、傅東火、田春木、李保榮、楊鼎宗、李祥錦、陳英保。羅吉勝於38年2月間經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誘惑參加朱毛匪幫潛台組織,同年5月間並介紹邱添喜加入匪之組織同受劉匪興炎領導,羅吉勝嗣於39年3月間向劉匪興炎聲明脫離關係,該被告直認不諱,核與自首匪諜劉興炎暨被告邱添喜供述情形互證屬實堪以認定,按該被告參加匪之組織後復吸收邱添喜之行為即構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罪,訊據該被告辯稱「係受劉匪興炎之誘騙誤入歧途,自39年3月起即已悔悟,曾向劉興炎聲明脫離關係不相往來,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206 | 4180 | 彭錦書 | 男 | 1923/11/2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0 | 商 | 羅吉勝於38年2月間,經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誘惑參加朱毛匪幫潛台組織,同年5月間並介紹邱添喜加入匪之組織,同受劉匪興炎領導。同年8、9月間劉匪興炎曾先後勸誘傅東火、韓阿珍、彭錦書參加匪之組織,彭錦書於39年6月間曾應允加入。38年上半年間,該劉匪興炎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同年5月間,該劉匪又以上開書籍交與傅東火、韓阿珍、李保榮等閱讀。被告彭錦書對於應允劉興炎之勸誘,加入匪之組織一節,亦據其在偵查中供認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07 | 4181 | 傅東火 | 男 | 1923/12/22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0 | 竹東大肚國民學校教員 | 同案被告羅吉勝於38年2月間,經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誘惑參加朱毛匪幫潛台組織;被告傅東火與劉興炎之弟為同學,38年5月間,該劉匪曾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主主義論、觀察雜誌等交與傅東火等閱讀。38、9年間,劉匪曾勸誘傅東火參加匪之組織。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3月8日 | |||||
4208 | 4182 | 李保榮 | 男 | 1927/10/12 | 台灣,新竹縣 | 即林李保榮。 | 50571 | 26 | 竹東國民學校教員 | 羅吉勝於38年2月間,經另案自首匪徒劉興炎誘惑參加朱毛匪幫潛台組織,同年5月間並介紹邱添喜加入匪之組織,同受劉匪興炎領導。同年8、9月間劉匪興炎曾先後勸誘傅東火、韓阿珍、彭錦書參加匪之組織,彭錦書於39年6月間曾應允加入。38年上半年間,該劉匪興炎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同年5月間,該劉匪又以上開書籍交與傅東火、韓阿珍、李保榮等閱讀。被告李保榮對於閱讀左傾書籍供認在卷,其受匪思想教育,思想顯不純正,認有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即林李保榮 | |||
4209 | 4183 | 楊鼎宗 | 男 | 1924/10/6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29 | 竹東郵電局話務佐 | 被告楊鼎宗因與劉匪堂弟興鞅同宅居住,時常聆聽劉匪對政治與時局之荒謬談論。楊鼎宗常與劉匪興炎接近並聆聽其對時局評論乙節,在本部偵查中均據供認在卷,其與匪親近,思想顯不純正,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4月21日 | |||||
4210 | 4184 | 沈儀永 | 男 | 1917/12/26 | 湖北,黃崗縣 | 61019 | 44 | 彰化縣秀水鄉民眾服務站書記 | 沈儀永於39年4月1日被匪俘擄,送至重慶彈子石匪西南軍區教導第三團訓練,因表現積極,被匪西南軍區統戰部賞識,派遣來台設法恢復軍職,待機策動國軍陣前起義,及留居香港期間,向僑民宣揚匪偽人民政府寬大政績。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211 | 4185 | 林振文 | 男 | 1937/1/2 | 台灣,桃園縣 | 72030 | 35 | 桃園縣復興鄉村幹事 | 林振文於52年在高匪博道宿舍與陳文雄同時經王宗霖吸收參加該「山防隊」,並奉李匪義平指派,擔任宣傳,攻訐政府,誇耀共匪進步及利用機會吸收山胞加入「山防隊」組織等任務。。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8月 | |||||
4212 | 4186 | 高時運 | 男 | 1923/2/1 | 台灣,桃園縣 | 72030 | 49 | 桃園縣議員 | 高時運於52年在桃園縣復興鄉三光村衛生所高匪博道宿舍,經李義平吸收加入「山防隊」,並由李義平指派擔任該「山防隊」指導員及宣傳工作,每次參加山防隊會議,均強調擴大山防隊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2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238號減刑4年8月 | ||||
4213 | 4186 | 高時運 | 男 | 1923/2/1 | 台灣,桃園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2年2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238號減刑4年8月;保外就醫。 | ||||
4214 | 4187 | 廖福海 | 男 | 1926/8/6 | 福建,閩清縣 | 50112 | 22 | 嘉義電信局長途電話接線員 | 廖福海結識匪黨陳平,受其誘惑與鄭臣嚴等6人共同組織讀書會,先後在圓山後山頂、螢橋之下及陳平家中集會3次,研討資本論、唯物論辯證法等書,並交換閱讀新民主主義等書。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215 | 4188 | 林天保 | 男 | 1930/4/1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2 | 旗山中學高中學生 | 林天保於39年67月間由吳水燈介紹與李武昌見面一次,明知吳水燈、李武昌為匪諜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並接受吳水燈交予之反動書刊「假若到了社會主義的時候」、「毛澤東戰略」等書閱讀。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6日 | |||||
4216 | 4189 | 劉學忠 | 男 | 1923/4/11 | 山東,青島市 | 69026 | 45 | 商 | 劉學忠在山東萊陽縣陷匪後,於民國34年冬參加匪偽「青救會」,36年春復參加匪軍,38年5月隨國軍來台,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劉日蕉 | ||||
4217 | 4190 | 吳昌惠 | 男 | 1926/7/4 | 台灣,台北市 | 50316 | 25 | 台北電信局報務員 | 張添丁於37年春,在台北市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吸收吳昌惠加入,吳昌惠於民國38年3月參加叛亂之組織。「讀書會」、「歌謠會」之類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218 | 4191 | 何朝興 | 男 | 1922/3/20 | 福建,惠安縣 | 72054 | 51 | 桃園縣大園國校教員 | 何朝興於27年間,在福建惠安與何玉衡及何照興參加共產黨,36年6月受命來台,與潛台匪諜汪錦麟(另案辦理)張隱約(另案判刑)及何照興等取得聯絡,數度集會,研討加強宣傳迎接共匪解放台灣。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何照興 | (64)諫減字第0177號減刑10年 | |||
4219 | 4191 | 何朝興 | 男 | 1922/3/20 | 福建,惠安縣 | 75777 | 5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177號減刑10年 | ||||
4220 | 4192 | 楊偉汝 | 男 | 1917/7/19 | 浙江,新昌縣 | 71039 | 54 | 商 | 楊偉汝於27年春,在上海市參加匪「益友社」,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10月28曰 | (64)諫減字第0111號減刑3年4月 | ||||
4221 | 4192 | 楊偉汝 | 男 | 1917/7/19 | 浙江,新昌縣 | 75777 | 5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10月28曰 | (64)諫減字第0111號減刑3年4月 | ||||
4222 | 4193 | 葉 俊 | 男 | 1924/8/9 | 廣東,梅縣 | 74053 | 51 |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文書股股長 | 葉俊(本名葉選秀)於民國30年秋,在廣東梅縣雁洋鄉,經葉選略介紹,由葉蕩平監誓參加共產匪黨。迄35年間,先後在韶關、廣州等地,接受葉蕩平領導。36年5月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本名葉選秀。(64)諫減字第0446號減刑3年4月 | ||||
4223 | 4194 | 陳正坤 | 男 | 1922/12/27 | 浙江,平陽縣 | 49050 | 29 | 新台日報總編輯 | 新台日報總編輯,於38年由黃胤昌吸收參加匪黨,負責聯絡當地人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反動書報及信函共254件沒收。 | 有期徒刑10年 | |||||
4224 | 4195 | 林宣生 | 男 | 1920/1/3 | 福建,莆田縣 | 49050 | 31 | 省立台中女子中學教員 | 新台日報總主筆,由唐達聰吸收參加匪黨,負責宣傳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反動書報及信函共254件沒收。 | 有期徒刑10年 | |||||
4225 | 4196 | 林 峰 | 男 | 1929/9/10 | 福建,長樂縣 | 66016 | 38 | 金門縣委會視導 | 林峰於37年秋,經林慈吸收參加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為預備團員,38年9月,復經林鴻錦介紹為匪黨預備黨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分無罪。 | 有期徒刑9年8月12日 | 即林通源,1975減刑6年8月 | ||||
4226 | 4196 | 林 峰 | 男 | 1929/9/10 | 福建,長樂縣 | 75777 | 4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有期徒刑9年8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032號 | ||||
4227 | 4199 | 詹阿榮 | 男 | 1918/11/29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36 | 農 | 被告邱文清為自首份子廖振駒領導運用之群眾,39年8月間,轉介被告林泰欽、林鶴生、湯傳興與廖振駒發生群眾關係;40年1月又介紹被告詹阿榮與自首份子呂東聲發生群眾關係,38、9年及40年當廖振駒為政府通緝逃亡期中,被告邱文清為之掩護十餘次,並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且受廖振駒指示,向南崁調查政府緝捕當時在逃匪諜現已投案之林元枝、莊金棕等情形,向桃園調查刑警隊查捕匪黨情形,並囑如有刑警到大崙時須隨時報告,及民眾對匪黨之反應情形亦須報告。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4228 | 4200 | 林丙丁 | 男 | 1920/3/20 | 台灣,台北縣 | 53102 | 34 | 台北紗廠電工 | 林丙丁自37年與逃匪王忠賢鄰居時,王匪曾向其宣傳匪黨政策即明知其為匪,溫萬金常與王匪往來,關係密切,因亦知其為匪黨,其與溫匪萬金在40年3月以後始無來往,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9月28日 | |||||
4229 | 4201 | 莊阿開 | 男 | 1939/3/2 | 台灣,宜蘭縣 | 50576 | 39 | 商 | 莊阿開於38年4月,由被告蔡堯山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後,轉受林匪松茂領導,並吸收林平埔參加匪黨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230 | 4202 | 王成家 | 男 | 1931/2/18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2 | 糖商 | 王成家於39年6月,經匪黃文陸介紹加入匪黨組織,直接受黃匪領導,閱讀「新聞」等反動書籍。被告王成家在保密局及本部初訊時供認,於39年6月間,經匪黃文陸介紹加入匪黨組織,並閱讀「新聞」等反動書籍,雖於本部審判中堅不吐實,然既未提出具體事證足以推翻初供,顯難認其詭詞狡辯,諉卸刑責。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31 | 4202 | 王成家 | 男 | 1931/2/18 | 台灣,高雄縣 | 56030 | 26 | 糖商 | 被告王成家抄寫之「匪土地政策策略」及「毛匪文藝路線批判」筆記兩本,訊據被告供認係其於閱讀共匪批判等書時所抄寫,經核送案之該項筆記文字等內容均係反動資料,足徵思想仍屬傾匪,惟情節輕微,應於該被告原判罪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予以交付感化3年以資糾正,上開反動筆記文件等均係違禁物,依法沒收。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4232 | 4203 | 陸金城 | 男 | 1927/6/23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7 | 工 | 被告陸金城於39年8月間,接受匪徒朱新登之教育,雖尚未正式加入匪幫,但其明知朱新登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犯行確鑿,亦應依法論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月20日 | |||||
4233 | 4204 | 陳金鍾 | 男 | 1916/4/3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7 | 裁縫 | 王三派於38年夏曾向陳金鐘宣傳匪黨優點,嗣王匪潛逃,曾二度與王匪見面,王匪並告其生活困苦求借金錢。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4234 | 4205 | 劉元方 | 男 | 1917/12/7 | 河北,天津市 | 52310 | 36 | 教員 | 劉元方於40年8月間在台北中等學校教員訓練班受訓時,被告孫家驥即告知於38年初經王三派介紹參加匪黨未成功,其弟孫家駒曾為郭明哲繕寫反動文件等,明知孫家驥為匪諜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2年5月17日 | |||||
4235 | 4206 | 黃 容 | 男 | 1928/9/8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24 | 農 | 黃容曾為葉金龍傭工,早知其為共產黨,39年4月間曾隨同葉匪掩埋匪書等,明知葉金龍為匪諜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15日 | |||||
4236 | 4207 | 謝 田 | 男 | 1915/12/21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8 | 農 | 謝田與郭萬福、葉金龍、陳水炎等相識,36年5月間郭明哲即招其參加,當時口頭答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237 | 4209 | 潘東初 | 男 | 1917/2/20 | 江蘇,金山縣 | 56084 | 40 | 陸軍總司令部少校參謀 | 潘東初係陸軍總司令部少校科員,對前38師師長陳鳴人在上海與匪幹李明揚往來勾結及陳鳴人暗啣匪命潛台工作之事均知之甚詳,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潘東初明知前38師師長陳鳴人與匪勾結潛台工作,業於偵審各庭分別當庭自白。核被告所為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佈施行之後,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4238 | 4210 | 陳高揚 | 男 | 1919/2/26 | 江蘇,泗陽縣 | 56084 | 38 | 前第4軍訓練班中校副大隊長 | 陳高揚係前第4軍官訓練班中校大隊長,對前38師師長陳鳴人在上海與共幹李明揚往來勾結及陳鳴人暗啣匪命潛台工作之事均知之甚詳,未向政府告密檢舉。理由及證據摘要:陳高揚明知前38師師長陳鳴人與匪勾結潛台工作不予檢舉等情,業於偵審各庭分別當庭自白,被告之所為應各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4239 | 4211 | 張少東 | 男 | 1924/9/25 | 湖北,沔陽縣 | 50033 | 26 | 陸軍第二零零師政治部政工隊上尉隊長 | 張少東係陸軍第200師政治部政工隊上尉隊長,青年時失意不滿現實,兼受左傾書籍毒素麻醉,言論偏激。於37年在警察學校受訓時曾寫「國慶獻詞」一文有云「搶劫似的用先烈顱骨建造了他們的寶座,用血漿粉飾了他們紅得發紫的門檻,這些都是我們竭力禁止的」各語,基上詞意講演並黏貼壁報。於38年雙十節復擬整理原文發表被阻未果。39年1月間又改作「壯士」「黎明」兩曲曲文中「有解放軍是寬大為懷」及「為生存不怕百年苦戰,要解放只有消滅敵人」等詞句以供演唱。同年7月間於該師開小組討論會時,又以「不重氣節」等語為詞發表謬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7年 | |||||
4240 | 4212 | 江文漳 | 男 | 1950/6/25 | 台灣,高雄縣 | 70015 | 20 | 憲兵訓練中心學兵 | 江文漳係憲兵訓練中心第九連在訓學兵,於59年6月18日21時許,營區電影散場後,江文漳首先以「我們要擁護毛澤東」及「這樣好像人民公社」等不當言論,為有利於叛徒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6月 | |||||
4241 | 4213 | 劉文英 | 男 | 1930/12/6 | 福建,惠安縣 | 74016 | 48 | 高雄市信義國校教員 | 劉文英於30年春,在福建省惠安縣海東鄉,經劉匪玉燕(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匪黨,36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4242 | 4214 | 鄭明高 | 男 | 1944/2/2 | 台灣,台南縣 | 69028 | 24 | 高雄市和平國校教員 | 鄭明高於51年9月至54年7月就讀省立嘉義師範學校期間,先後對同學發表「共匪軍隊武力強大……」等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 3年 | 徒刑4年 | |||||
4243 | 4216 | 林明水 | 男 | 99099 | ||||||||||||
4244 | 4217 | 楊樹財 | 男 | 江西,萬載縣 | 57095 | 24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電信下士 | 何明松楊樹財黃桂成李山河魏世華等五人幾每日計議逃走辦法及準?隨時遇機行動并決定逃走時任務分配由魏世華?任掌舵何明松李山河?任艇後二○砲黃桂成楊樹財?任艇前○五重機槍惟以該使用油料乏缺或海水退潮及霧大等因久未能逃迨至四月一日十七時該魏世華認有機可乘乃臨時召集逃走除事前楊樹財赴城內修補褲子未到外該黃桂成何明松李山河等隨登快艇并攜帶艇上原有武器由魏世華發動馬達向廈門方面駛去。 | 無期 | 2019/3/8 | ||||||
4245 | 4218 | 張金林 | 男 | 1924/9/13 | 50920 | 26 | 陸軍裝甲兵旅第二總隊廿三大隊一中隊中尉技術員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11月20日安迅字第822號代電略開:「張金林經考核成績優良,思想已改正,是否由貴部提回抑予保釋即查照裁奪」。查張員係軍校21期戰車兵科出身,業經保安司令部偵訊無罪,依陸海空軍軍官佐屬因案停職待訊處理辦法第3條第3款及國防部40年第48號一般命令規定,已於41年1月18日保釋回旅服務。 | 感化 | 感化1年6月18日 | ||||||
4246 | 4219 | 王亦九 | 男 | 1920/1/1 | 安徽,霍邱縣 | 即王心凱。 | 50920 | 30 | 材料管理員 | 涉有匪嫌。 | 無罪,交付感化 | 發交感訓1年2月 | 即王心凱。 | |||
4247 | 4220 | 羅石木 | 男 | 1922/2/2 | 台灣,苗栗縣 | 52045 | 31 | 農 | 羅石木於39年2月間,經羅匪水塗介紹加入匪幫組織,接受莊匪朝基之領導,閱讀「新民主主義」、「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蘇聯婦女」等反動書籍,並與葉匪秋鐘聯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48 | 4221 | 樊 軍 | 男 | 1927/7/15 | 江蘇,徐州縣 | 50920 | 24 | 台灣大學學生 | 思想左傾。 | 無 | 發交感訓6月21日 | |||||
4249 | 4222 | 王迺基 | 男 | 1924/12/1 | 福建,福州市 | 75018 | 51 | 台灣鐵路管理局旅客課課長 | 王迺基於36年3月間,在前交通大學北平鐵道管理學院讀書時,經同學梁德臣介紹參加匪「讀書會」;同年4月,由陳高唐吸收加入偽「民主同盟」,同年5月,復經武乃揚介紹正式參加共產黨,接受熊傑領導,37年8月來台灣鐵路管理局任職,於38年初,受蔣輝、熊傑之命,蒐集台灣鐵路運輸能量有關資料,交熊傑轉由蔣輝帶回大陸,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5月9日 | 七十五年一月廿八日核准假釋(75)珠裁字第0017號裁定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 | ||||
4250 | 4223 | 熊 傑 | 男 | 1922/11/19 | 江蘇,上海市 | 75019 | 53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運務段副段長 | 熊傑於35年9、10月間,在前交通大學北平鐵道管理學院讀書時參加「讀書會」,同年底加入「民主同盟」,36年元月間復參加共產匪黨,37年6月,經政府派來台灣鐵路管理局任職,先後與林敬琪、王迺基、梁楚鏗諸共黨份子取得連繫,37年底,蔣輝來台為匪蒐集台灣鐵路運輸能量有關資料,熊傑乃領導林敬琪、王迺基、梁楚鏗三人,分頭蒐集,於38年元月,將蒐獲資料交蔣輝帶回大陸。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5月7日 | |||||
4251 | 4224 | 曲華隆 | 男 | 1966/11/18 | 陝西,華縣 | 84012 | 19 | 無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73年12月7日報告書移送意旨略以:曲華隆係竹聯幫份子,恐嚇勒索,涉嫌叛亂,解送偵辦,查無事實。 | 不起訴 | ||||||
4252 | 4225 | 梁楚鏗 | 男 | 1922/11/17 | 廣東,中山縣 | 75020 | 53 | 台灣鐵路管理局松山材料廠廠長 | 梁楚鏗於35年冬,在北平前交通大學北平鐵道管理學院讀書時,經同學胡益芬介紹參加外圍組織「讀書會」。36年3月間經同學沈敬正介紹,參加偽「民主同盟」,並積極參與學潮活動。37年3月間,復經同學鄭裕華介紹,正式參加共產黨領導。同年夏畢業後,分發台灣鐵路管理局來台就職。同年底蔣輝來台蒐集情報,曾遵蔣輝之囑,將所蒐集之台灣鐵路客貨運車輛、種類、數量等資料,交由王迺基轉交熊傑一併面交蔣輝帶回大陸,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3月29日 | 七十五年一月廿八日核准假釋,(75)珠裁字第0013號裁定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 | ||||
4253 | 4226 | 叢培瑋 | 男 | 99099 | ||||||||||||
4254 | 4227 | 陳 珂 | 男 | 1917/9/1 | 福建,福州市 | 55043 | 40 | 商 | 被告陳珂於39年初自台赴港經商,同年5月間接獲其弟陳光來信,知悉其已在匪廈門貿易局任職。40年6月間應陳光函邀至港,陳光即詳告係奉匪命特派前來爭取其參加為匪工作。被告遂繕交自傳應允參加匪黨,由陳光交付港幣5仟元及通訊對照表一份,囑被告熟讀記憶,於返台後發展建立組織及供給情報。被告返台後遂將所搜集美國軍事援華及東海游擊隊裝備,並擬予爭取李崇基情形函告陳光。41年5月李崇基赴港前夕,陳珂將被陳光吸收參加為匪工作之經過,向李崇基言明,並囑抵港時應訪晤陳光,意圖爭取李崇基參加為匪工作,未為李崇基所接受。嗣李崇基於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255 | 4228 | 李崇基 | 男 | 1922/12/21 | 浙江,杭州市 | 即李學枝。 | 55043 | 35 | 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社會課偵防股委1組員 | 41年5月李崇基赴港前夕,同案被告陳珂將被陳光吸收參加為匪工作之經過,向李崇基言明,並囑抵港時應訪晤陳光,意圖爭取李崇基參加為匪工作,未為李崇基所接受。嗣李崇基於同年7月返台後,對明知陳珂匪諜事未予告密檢舉。迨43年3、4月間本部飭警偵察陳珂之思想言行,為陳珂獲悉並向李崇基說明,李崇基恐案發被牽連,兼為謀台灣省警務處刑事檢察總隊職位作進身之階,乃偽造署名陳光致陳珂信一件,於同年7月26日由本省虎尾投郵。陳珂接獲偽函後,遂交與李崇基持向刑警總隊秘書林獻陽報告,旋及由李崇基陪同陳珂至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6組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即李崇基。 | |||
4256 | 4229 | 黃朝和 | 男 | 1930/12/30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25 | 合益運輸公司職員 | 黃朝和於38年春,由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被告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等為匪徒,並集會講解匪幫理論,於38年春路遇杜金清,向其講解匪幫理論,並約其參加匪幫組織,該杜金清未置可否,黃朝和、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等對於吸收、加入匪幫組織之事實雖否認,惟查渠等均在保密局供明且互相一致,另案匪幹陳通和亦在該局供認林三合曾向其報告黃朝和已吸收4、5人,又經傳據自首匪幹汪枝到案結證黃朝和自行領導一個小組各等語,是其既經林三合之上級陳通和及黃朝和之領導人汪枝等供證一致,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257 | 4231 | 杜金清 | 男 | 1930/6/7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25 | 鐵路局電器修理技工 | 杜金清對於38年春,路遇被告黃朝和後,黃向其講解匪幫理論,並約其參加匪幫組織,該杜金清未置可否,業據在保密局直認不諱,雖被告杜金清於本部偵審時矢口否認,但核上開犯情與黃朝和在保密局供證相符,核其行為杜金清知悉黃朝和之叛徒身分,迄未向治安機關報密檢舉,應依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科。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1月13日 | |||||
4258 | 4232 | 朱慶昌 | 男 | 1922/2/15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33 | 商 | 朱慶昌於37年夏在林三合家聆聽匪幫宣傳並閱讀匪書刊,另據鄭明德供稱,在林三合家僅見林三合交光明報予朱慶昌閱讀,並講解匪幫言論等語,雖不足以證明朱慶昌參加叛亂之組織及供給叛徒金錢之事證,惟查朱慶昌閱讀匪方光明報,及聽林匪3合講解匪幫理論,思想顯已受其影響,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259 | 4233 | 吳德聲 | 男 | 1925/11/7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30 | 鐵工廠技術員 | 吳德聲對於37年夏,由林匪3合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及參加學習匪幫理論集會數次,均自白不諱,核與陳通和在保密局所供及另案匪徒鄭明德到案結證屬實,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4260 | 4234 | 陳秋貴 | 男 | 1930/8/28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25 | 泥水工 | 同案被告黃朝和於38年春,由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被告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等為匪徒,並集會講解匪幫理論,該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均以同樣情詞否認參加匪幫組織,但查渠等均在保密局將前開犯罪事實供明歷歷互相一致,且陳秋貴於解到本部後始終承認曾聽林三合講解匪幫理論等情屬實,是其既經林三合之上級陳通和及被告黃朝和之領導人汪枝等供證一致,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261 | 4235 | 羅 | 男 | 1917/2/10 | 湖北,荊門縣 | 小學 | 61110 | 48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簡任五級主任秘書 | 羅琠20年間參加匪軍段德昌部充當號兵2月。24年春經蕭匪吸收加入匪黨組織。抗日勝利後,奉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派至荊門一帶視察團務,與當時任荊門分團主任之王謙暌相晤,旋在漢口為王謙暌引見蕭匪高蘭。38年4月來台,5月任中國國民黨台灣區公路黨部書記長,於王謙暌來台後,曾予引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羅(彥俊克明) | |||
4262 | 4236 | 梁李溪 | 男 | 1924/6/4 | 台灣,高雄市 | 61029 | 38 | 工 | 梁李溪於36年初,經葉呈祥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葉呈祥 | ||||
4263 | 4237 | 向天福 | 男 | 1926/7/22 | 貴州,大定縣 | 50920 | 24 | 台灣師範學院學生 | 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8月19日 | |||||
4264 | 4237 | 向天福 | 男 | 1926/7/22 | 貴州,大定縣 | 99099 | 感化 | 感8月19日 | ||||||||
4265 | 4238 | 陳欽村 | 男 | 1927/12/5 | 福建,龍岩縣 | 51017 | 23 | 公 | 陳欽村與思想左傾份子丘明松等常相往還,其思想亦受其感染,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丘明松 | ||||
4266 | 4239 | 林詩遜 | 男 | 1923/3/4 | 福建,惠安縣 | 76046 | 53 | 商 | 林詩遜於28年初,在原籍福建省惠安縣參加共產黨,於35年2月來台,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判字第0093號 | ||||
4267 | 4240 | 陳義淵 | 男 | 1922/3/20 | 台灣,新竹縣 | 51920 | 29 | 不詳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感創字第零零捌號證明書記載:「陳君曾於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訓」。 | 感化 | 感化9月4日 | |||||
4268 | 4241 | 鍾平山 | 男 | 1909/10/16 | 山東,益都縣 | 49010 | 42 | 新生報辦事處主任 | 38年1月初共匪在北平鼓吹局部和平時,同案被告楊逵以台灣中部文化界聯誼會名義撰擬「和平宣言」,謂「希望不要再重武裝來剌激台灣民心,造成威懼局面,把此比較安定的乾淨土以戰亂而毀滅」等語響應之。並將原稿交與時任台中新生報分社主任之被告閱覽,經被告同意後,寄發台北市各文化人士,轉寄上海大公報發表。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10年 | |||||
4269 | 4242 | 田志敏 | 男 | 江蘇,南通縣 | 即田鴻勳。 | 58074 | 35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受刑人 | 29年間,在江蘇如皋邱陞中學肄業時,由其同學劉匪維翰之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旋入匪蘇北第四中心縣委所設之民運班受訓一月,結業後派充該匪縣委會繕寫,嗣於34年抗戰勝利後,該田志敏隨軍輾轉來台,歷任軍職,未向政府治安機關自首,亦未據聲明脫離匪黨 | 12年 | 12年 | |||||
4270 | 4243 | 吳孝暢 | 男 | 1925/12/25 | 浙江,平陽縣 | 53193 | 33 | 高雄市政府民政科幹事 | 吳孝暢於32年9月至37年9月間,在浙江平陽縣水頭區公署王泉鄉公所供職時,與潛伏該縣之朱毛匪幫平西區委會武裝匪部隊長顏慶福及土共首領鄭老海等過從甚密,於30年9月來台,復與于38年即逃往大陸之匪諜朱昭直頻相往還,38年下半年向其同鄉陳尚榮聲言,係由鄭老海囑來台灣。經軍事檢察官偵訊,該被告雖否認為匪情事,但其與匪幹顏慶福、鄭老海來往密切,據前平陽縣自衛大隊長施仲霖、前平陽縣黨部書記蕭漢傑等證稱屬實,以其思想不正,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2)審聲字第20號 | ||||
4271 | 4244 | 魯 偉 | 男 | 1918/10/1 | 江蘇,上海市 | 60039 | 44 | 商 | 魯偉於38年8月間,將私有之三八口徑馬牌手槍一支,子彈十四粒繳交匪上海市公安總局,並於同年9月間,向匪政治保衛組長朱逆岑樓辦理自首登記,將其曾任保密局國際第三組組員及組長甘覺,通訊員張行周等身分載明於自首登記表內,洩漏於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 | |||||
4272 | 4245 | 孫傳家 | 男 | 1919/3/27 | 浙江,嵊縣 | 52131 | 34 | 猴峒國民學校校長 | 孫傳家係台北縣猴硐國校校長,於其宿舍裝設廣播無線電收音機1架,經常收聽匪區廣播;於41年2月7日,在猴峒駐軍2630部隊1營3連中山堂宣講「不論實行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只要人民有飯吃,與我無關」「共產黨能造成強大力量是有其成功因素,因民心相向,所以人民能跟隨拼命」等語,又平日常在校內講「反攻大陸為期渺茫,因台灣軍隊有限,死1人即少1人,無法補充,大陸人力物力充裕,又有蘇俄幫助」等語。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4273 | 4246 | 柯其戰 | 男 | 1923/5/6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32 | 技工 | 鍾長庚、孫茂興、柯其戰均曾於38年秋,經陳山水介紹加入朱毛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274 | 4247 | 葉碧星 | 男 | 1920/9/9 | 廣東,梅縣 | 74049 | 55 | 台灣省政府人事處檔案股股長 | 葉碧星於29年11月間,在廣東梅縣懷新小學教書時,經賴匪沐寬(現居泰國)吸收,賴匪潤如(在大陸)監誓參加共產匪黨。32年秋,在福建南平梅峰坊葉映球家開匪黨小組會議,35年8、9月間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445號減刑3年4月 | ||||
4275 | 4248 | 葉先梅 | 男 | 1921/10/10 | 廣東,梅縣 | 74061 | 53 | 台北縣永和?公所臨時雇員 | 葉先梅于30年春、夏間,經葉劻東於原籍廣東省梅縣家中承啟堂,吸收參加共產匪黨,接受賴潤如之領導。31年秋,前往福建南平,與葉絡祥、葉映球等人聚會,商討如何為匪發展組織工作。34年底隨憲四團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葉絡祥 | 原名葉嶺東,(64)諫減字第0487號減刑3年4月 | |||
4276 | 4249 | 鍾學湖 | 男 | 1924/3/16 | 廣東,梅縣 | 50920 | 27 | 花蓮新城國校教員 | 鍾學湖在其日記記載有「世界雖有堅強的兩大集團….然而社會潮流都向社會主義流」「收音機又是那1套,主動撤離集中主力有利轉進,還有蔣老頭子告民眾書等八股文」「愈想前進的人愈不吃香,朝秦暮楚濃包子反見優勢….天曉得好人不得出頭」等不滿現實之記載,思想偏左,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4277 | 4250 | 謝清波 | 男 | 1932/10/5 | 台灣,台南縣 | 50579 | 18 | 工 | 被告徐國維於37年2月參加朱毛匪黨後,至38年10月間輾轉任職台南工學院附設工業職業學校及高雄九曲堂永豐紙廠,陸續發展組織,以協力台灣工業技術及體育為藉詞,吸收被告許壽山、林拾、李金璧、謝清波、謝秉乾。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278 | 4251 | 李金璧 | 男 | 1929/8/1 | 台灣,高雄縣 | 50579 | 22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三軍用汽車修理廠器材庫上等兵 | 38年間李金壁受徐國維以共同協力台灣工業技術及體育為由,並假藉體育會等名義吸收其參加匪幫組織,並分為二小組由李金壁等任連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279 | 4251 | 李金璧 | 男 | 1929/8/1 | 台灣,高雄縣 | 54157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4280 | 4252 | 姜文鑑 | 男 | 1926/11/10 | 台灣,新竹縣 | 50579 | 25 | 台灣大學哲學系學生 | 姜文鑑係台灣大學哲學系學生,於38年2月15日由已決犯吳思漢介紹加入匪黨,同年十一月復自覺失檢,不甘同流合污,向吳思漢表示退出匪黨,並與其斷絕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281 | 4253 | 簡德星 | 男 | 1930/4/21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2 | 台灣省煙酒公賣局第四酒廠製造課紅?股辦事員 | 簡德星於38年8月經陳敬賢介紹加入共匪組織後,受黃鼎實領導曾教育群眾四人。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282 | 4254 | 楊國宇 | 男 | 1932/5/1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0 | 台北市省立成功中學高三上學生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283 | 4255 | 虞 杰 | 男 | 1918/11/20 | 浙江,義烏縣 | 54187 | 36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兵3署軍少校參謀 | 41年侯文理曾至被告虞杰家中,親自向其談稱曹藝投共,派我來工作,將來台灣萬一不保,你只要保廠護料,不要破壞物資,共軍來了你說是曹藝的老幹部,與虞文理有關係即可茍全。虞杰明知虞文理為匪諜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10月10日 | |||||
4284 | 4256 | 劉甲乙 | 男 | 1910/1/6 | 台灣,彰化縣 | 55064 | 45 | 農 | 劉甲乙於38年9月、10月間與自首匪諜陳夢彪結識,39年3月,陳夢彪請劉甲乙商得劉登賀之私酒廠,供匪台中市委張嘉興(在逃)斷續匿居約半月,其間張匪嘉興向劉甲乙、劉登賀表明其匪黨身分,並常作反動宣傳,而劉宋亦常在場聆聽,因而亦明悉張君係叛徒,嗣陳夢彪又請劉甲乙代張匪嘉興向劉宋取得空白國民身分證一張應用。劉甲乙介紹張匪嘉興匿居劉登賀私酒廠內,及代張君向劉宋取得空白國民身分證一張備用2行為,構成藏匿叛徒罪及幫助偽造其他相類之證書罪,二者具方法結果關係,應從一重依藏匿叛徒罪處斷;劉登賀斷續藏匿張匪嘉興約半月之久,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4285 | 4257 | 劉登賀 | 男 | 1921/2/24 | 台灣,彰化縣 | 55064 | 35 | 農 | 劉甲乙於38年9月、10月間與自首匪諜陳夢彪結識,39年3月,陳夢彪請劉甲乙商得劉登賀之私酒廠,供匪台中市委張嘉興(在逃)斷續匿居約半月,其間張匪嘉興向劉甲乙、劉登賀表明其匪黨身分,並常作反動宣傳,而劉宋亦常在場聆聽,因而亦明悉張君係叛徒,嗣陳夢彪又請劉甲乙代張匪嘉興向劉宋取得空白國民身分證一張應用。劉登賀斷續藏匿張匪嘉興約半月之久,應依連續藏匿叛徒罪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4286 | 4258 | 劉 宋 | 男 | 1926/11/18 | 台灣,彰化縣 | 劉登賀之弟。 | 55064 | 30 | 彰化縣警察局警員 | 劉甲乙於38年9月、10月間與自首匪諜陳夢彪結識,39年3月,陳夢彪請劉甲乙商得劉登賀之私酒廠,供匪台中市委張嘉興(在逃)斷續匿居約半月,其間張匪嘉興向劉甲乙、劉登賀表明其匪黨身分,並常作反動宣傳,而劉宋亦常在場聆聽,因而亦明悉張君係叛徒,嗣陳夢彪又請劉甲乙代張匪嘉興向劉宋取得空白國民身分證一張應用。劉宋明知劉甲乙係為叛徒張嘉興謀取空白國民身分證以供藏匿之用,而代為設法謀取,構成幫助藏匿叛徒罪及幫助偽造其他相類之證書罪,二者具方法結果關係,應從一重依幫助藏匿叛徒罪處斷。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7年 | ||||
4287 | 4259 | 孫羅通 | 男 | 1917/4/15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39 | 鐵工 | 孫羅通於36年6、7月間,由同案被告王忠賢吸收加入匪黨。被告於加入後,曾參加王忠賢及孫古平主持集會凡十餘次,接受教育,討論如何擴展組織工作之技術步驟。42年3月間,被告並出資1百元,充王忠賢逃亡費用。被告在本部雖否認參加匪黨與集會,並供給王忠賢逃亡費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288 | 4260 | 潘火全 | 男 | 1926/2/12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31 | 電工 | 被告潘火全對於在林丙丁家認識被告王忠賢固不否認,惟在本部審理中否認明知王忠賢為匪諜情事,但查該被告在前國防部保密局已明白供認於37年3、4月間隨林丙丁往台北市中山北路溫家寬家,曾聞王忠賢講匪黨政治民主平等等語,知其為匪黨方面的人,並經被告王忠賢在前保密局,證實是該被告既明知王忠賢為匪諜,迄於43年3月仍未向政府治安機關告密檢舉,自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4289 | 4261 | 高漢橋 | 男 | 1907/10/25 | 台灣,台北縣 | 54016 | 48 | 無業 | 高漢橋於36年春間王忠賢勸其參加匪黨拒不加入即知王忠賢為叛徒,38年冬另案被告謝清風、田周植帶至其山上草屋匿居2、3月,39年夏王忠賢帶匪徒潘溪圳、張金海至其山上草屋匿居7、8天。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1日 | |||||
4290 | 4262 | 陳基全 | 男 | 1935/4/22 | 台灣,基隆市 | 54089 | 20 | 工 | 陳基全係臨時泥水工,於43年10月15日中午在5堵國民學校工作後休息時,在該校1年級教室黑板書寫「血洗台灣」4字,經基隆市警察局查悉解辦。查被告應知該句係共黨口號反動語句,而教室係教員學生出入之所,易被人看見而受其影響,被告於書寫後離去時竟不拭去,自有為匪宣傳之故意。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 | |||||
4291 | 4263 | 高立福 | 男 | 1934/1/20 | 江西,湖口縣 | 54161 | 21 | 陸軍總司令部勤務第2連上士 | 高君於43年1月25日下午2時許,在該部第45號廁所中門左禁地2號蹲位如廁,親用自來水筆,在蹲位內門板上書寫如下反動文字「我們士兵的幫腿只有等人民解放軍來解放了、他媽的、他們穿美式大衣、我們布大衣還要4個人共一件、他們吃火鍋、我們住漏屋、他媽的、什麼國民革命軍、這樣還不垮台、真有鬼呢。」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292 | 4264 | 胡學古 | 男 | 1928/2/12 | 湖南,華容縣 | 大學 | 64041 | 34 | 基隆市立第一中學教員 | 胡學古於51年間與李英濤商議,殺害總統、副總統、蔣副部長。商談後,決定先行刺殺蔣副部長,預定於51年10月至52年元旦期間,等蔣副部長往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央團部,或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或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時行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4293 | 4265 | 朱子超 | 男 | 1926/3/27 | 安徽,六安縣 | 77052 | 51 | 商 | 朱子超於35年8月間,在四川成都軍校讀書時,參加共黨外圍組織「兄弟會」,同年底正式加入共產黨。41年,在台北市慶榮打字班,認識梁紹和,與梁常赴各地,偷攝重要橋樑,軍事陣地照片。朱子超並將蒐集政府施政等機密,交梁紹和轉送共匪。47年,復吸收陳偉琦、郁耕隆2人。61年4月間,朱子超以「臺灣省社會主義革命委員會」名義散發傳單吸收同黨。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7月12日 | |||||
4294 | 4266 | 高梅嶺 | 男 | 江蘇,泗陽縣 | 58031 | 23 | 海軍士官學校第三大隊第十一中隊學兵 | 高梅嶺于46年5、6月間曾以思念家園心切無法返回大陸等情告諸吳壽榮經吳提示已往曾有劫艇投匪之事例後因而引起該高梅嶺重返家園之決心于是高吳從此接触頻繁同謀設法劫艇逃返大陸。 | 03年 | 03年 | 陰謀以船艦交敵人3年,偽造文書1年6月,持有槍砲2年,教唆盜取財物3年,公務員詐欺1年6月,合併執行9年。 | |||||
4295 | 4267 | 吳壽榮 | 男 | 浙江,紹興縣 | 58031 | 24 | 海軍咸陽軍艦電信上等兵 | 高梅嶺于46年5、6月間曾以思念家園心切無法返回大陸等情告諸吳壽榮經吳提示已往曾有劫艇投匪之事例後因而引起該高梅嶺重返家園之決心于是高吳從此接触頻繁同謀設法劫艇逃返大陸。 | 03年 | 03年 | 陰謀以船艦交敵人3年,偽造文書1年6月,合併執行4年。 | |||||
4296 | 4268 | 傅玉璧 | 男 | 1924/12/8 | 台灣,台北市 | 即傅玉碧 | 49016 | 25 | 台灣省建設廳水利局防洪組設計課工程員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傅玉碧 | |||
4297 | 4269 | 趙英魁 | 男 | 山東,平遙縣 | 籍貫待確定。 | 58027 | 25 | 陸軍第一軍團工程工兵?隊五○一?勤務連上等兵 | 李國安煽惑反共義士於中秋節前組織袍哥幫會吸收惜參加奸偽組織現復親共之份子張 龍李國定夏世清趙英魁等(彼等雖在反共義士就業輔導處辦理自首但旻頑如故)參加發起組織之當日在營房附近水溝開會兩次收繳照片互填通訊處由張 龍李國定探聽入山路徑意圖結夥入山為匪打家劫舍準備作匪內應顛覆政府。 | 05年 | 05年 | |||||
4298 | 4270 | 蔡 彥 | 男 | 1915/10/6 | 浙江,諸暨縣 | 73028 | 58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漁業局荐任一級組長 | 蔡彥(亦名蔡頌榆)於38年7月間,在浙江杭州參加匪偽經營之泰生貿易公司,充任業務主任等職,同年10月轉道定海來台,迄未向政府辦理表白登記。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即蔡頌榆。(64)諫減字第0361號減刑3年4月 | ||||
4299 | 4271 | 李敏儀 | 女 | 99099 | 免刑 | 自首免刑。 | ||||||||||
4300 | 4272 | 李 伸 | 男 | 1929/4/1 | 雲南,蒙化縣 | 60025 | 33 | 陸軍第九十二師二七四團第四連中士火箭筒手 | 李伸於49年2月26日隨隊移駐金門時私擅攜帶該島管制物品汽球三個、汽枕頭一個,同年3月12日復致函台北友人劉興華,索寄渡海工具蛙人鞋一雙,預備叛逃大陸。 | 07年 | 有期徒刑5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1月1日 | |||||
4301 | 4273 | 蔡燕信 | 男 | 1925/3/31 | 台灣,台南市 | 49920 | 25 | 縫工 | 閱讀反動書籍。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4302 | 4274 | 郭祥興 | 男 | 1938/10/8 | 台灣,台北縣 | 84040 | 46 | 商 | 郭祥興於70年9月前往大陸沿海,與大陸漁民物物交換時,因漁船機械故障,被拖入福建平潭,受「福建對台辦公室」主任屠慶倫,幹部陳允勝等殷切招待,並助修復機件,複告以:「不要怕,現在台灣漁船到大陸來交易的很多,希望以後經常來」等統戰言論。郭祥興惑於該統戰論調,因而對中共產生好感,自71年2月間起,竟利用先後六次潛往大陸走私貨物機會,為中共執行統戰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7月5日 | 走私商人,以為中共官員搜購台灣旅遊地圖為由,以2-1處刑。 | ||||
4303 | 4275 | 王增壽 | 男 | 1926/2/1 | 陜西,富平縣 | 51920 | 23 | 裝甲兵旅4總隊43大隊本部中隊 | 胡正心尚無附匪情事,惟經被俘受匪訓練,發交新生總隊感訓6月。 | 感訓6月 | 感化6月 | 頂名胡正心 | ||||
4304 | 4276 | 洪炳? | 男 | 1921/1/27 | 台灣,高雄市 | 64054 | 43 | 高雄硫酸錏廠技工 | 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5年 | 5年 | |||||
4305 | 4277 | 何智輝 | 男 | 1937/4/4 | 廣東,三水縣 | 66043 | 30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駐香港工作組組員 | 國民黨中央二組駐香港特工,潛入廣州遭拘捕引誘說服下參加廣東省公安廳工作,返?香港潛伏原工作組,聽候共方指示工作,?從事調查該組工作人員住址,及該組派遣入陸人員任務等情報。何員返港後,?按照規定之通訊方法,於同年六至九月間,先後用明函或密寫三次與匪連絡,報告到港及與該管組長取得聯絡情形。 | 15年 | 10年 | 派香港諜報人員。一審15年。1975減刑10年 | ||||
4306 | 4277 | 何智輝 | 男 | 1937/4/4 | 廣東,三水縣 | 75777 | 3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10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28號 | ||||
4307 | 4278 | 湯承業 | 男 | 1930/4/15 | 山東,牟平縣 | 67029 | 36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政治系講師 | 湯承業於34年9月在匪山東省牟平縣受短期師資訓練,38年來台,41年間於報告中表白上情。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6月7日 | |||||
4308 | 4279 | 王漢昇 | 男 | 99099 | 免予處分 | |||||||||||
4309 | 4280 | 張添盛 | 男 | 1924/5/15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29 | 信義鄉公所助理幹事 | 張添盛明知另案被告郭明哲為匪諜,竟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4月10日 | |||||
4310 | 4281 | 陳英宗 | 男 | 1937/2/17 | 台灣,雲林縣 | 55079 | 18 | 無業 | 被告陳英宗喜談時事,自41年起常向友人黃共立、黃呈裕、許主惠分析略謂,我們飛機性能數量不如共產黨,現在共產黨軍隊比我們多,反攻大陸困難,美國援華恐反攻勝利會借據土地及政府人員貪污無能,台灣治安不好等稱頌共匪,抨擊政府之言論。於一江山戰役我7百餘英勇健兒壯烈成仁時,復向黃共立、許主惠宣稱收聽匪區上海電台廣播,匪軍佔領一江山俘獲國軍5百餘人均予優待之荒謬消息,以淆亂聽聞,搖動人心。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311 | 4282 | 黃仲華 | 男 | 廣東,台山縣 | 58107 | 27 | 空降步兵教導團第二?第六連上等兵 | 多次以假名投寄明信片與撂造之受信人宣稱中共強大,即將攻台,並已派情報人員來台要求收集提供情報。 | 無期 | 20年2日 | ||||||
4312 | 4283 | 彭秀敏 | 女 | 1931/3/22 | 台灣,桃園縣 | 52333 | 21 | 台北市龍安國民學校教員 | 彭秀敏於38年7月由叛徒彭沐興誘惑參加匪幫組織,受彭領導,惟不久即與彭匪失去聯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313 | 4284 | 侯定西 | 男 | 1919/9/10 | 浙江,平陽縣 | 70032 | 51 | 台糖公司資料編輯師 | 侯定西於30年秋,在浙江省平陽縣經岳匪鳴(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匪黨,來台後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1號減刑6年8月 | ||||
4314 | 4284 | 侯定西 | 男 | 1919/9/10 | 浙江,平陽縣 | 75777 | 5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1號減刑6年8月 | ||||
4315 | 4285 | 陳錦源 | 男 | 1912/11/14 | 台灣,桃園縣 | 51144 | 41 | 商 | 受自首叛徒黃阿能等思想影響。 | 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316 | 4286 | 魏德端 | 男 | 1913/8/1 | 福建,福州市 | 72043 | 59 | 齊魯公司南勢角工廠管理課長 | 魏德端於24年11月間,在福建福州參加共產匪黨,與施去非、陳繼懋、劉春生(另案判刑)等同一小組活動,民國36年12月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7月12日 | 劉春生 | ||||
4317 | 4287 | 李養林 | 男 | 1924/3/13 | 福建,漳平縣 | 72014 | 48 | 商 | 李養林於35年10月間,就讀福建私立集美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時加入共產黨。36年夏,受吳玉液指示來台,相機為匪工作,51年起至獲案時止,王汝文(另案判刑)陸續以偽造泰國、寮國之產地證明書等方法進口匪貨,運台後,由李養林負責販賣。。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王汝文 | ||||
4318 | 4288 | 陳則鑄 | 男 | 1918/10/4 | 福建,長樂縣 | 56034 | 31 | 國防部第2廳同准尉情報官 | 陳則鑄係本部第2廳情報官,44年奉命往匪區收集匪情進入福建省長樂縣,越1日為匪方發覺,陳供出本部第2廳外勤班人事訓練情形與政府在馬祖地區各情報機關人事以及該地區國軍駐地人數、砲位、地雷位置、防禦工事等情形,又帶同匪幹將其所攜之電台取出交付匪方,事後匪福建省公安廳認陳表現良好,徵得其同意後於45年7月3日遣回馬祖為匪任情報工作,同月6日抵達馬祖向第2廳馬祖工作站報到,該站因其進入匪區可疑之點甚多,經再3勸導,始行發覺前情,遞轉解送到部。 | 有期徒刑拾伍年褫奪公權拾年 | 徒刑15年 | 洩密罪12年,刺探軍事機密10年,合併執行15年。 | ||||
4319 | 4289 | 吳炳浩 | 男 | 1914/8/29 | 安徽,歙縣 | 51062 | 35 | 北光輪事務員 | 吳炳浩於38年5月間上海淪陷後,仍在共匪偽上海北火車站為事務員六個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320 | 4290 | 陳添成 | 男 | 1915/9/9 | 台灣,台北市 | 49016 | 35 | 刻印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4321 | 4291 | 林毓宗 | 男 | 1922/3/24 | 台灣,台中縣 | 55088 | 20 | 協順昌商行店員 | 林毓宗於44年2月3日晚,由無線電廣播中誤聽匪區播講「中華人民共和國」詞句,次晨前往彰化郵局,於其舅父經營之協順昌商行所租用之108號信箱收取信件後,用信箱鑰匙在106號信箱蓋上,書寫匪幫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字樣,案經彰化縣警察局查獲。被告對於前揭事實,已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彰化縣警察局調查情形相符,又有該局送案,劃有該項字跡之106號信箱蓋及用以書寫之鑰匙,經當庭驗對筆跡屬實可憑,犯情至臻明確,雖其辯稱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匪幫組織,並無為匪宣傳之意,然原判認係空言飾辯,不足採信,應依「以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4322 | 4292 | 馬昌齡 | 男 | 1927/2/6 | 河北,平谷縣 | 50751 | 21 | 國防部醫學院學生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323 | 4293 | 張北海 | 男 | 1926/1/13 | 河南,鞏縣 | 54038 | 29 | 國防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學生 | 張北海等於36年冬間,在戰役中被俘受訓宣誓參加共黨,並飭其仍回國軍宣傳其寬大政策爭取動搖分子發展組織,37年春向前第34集團軍總部報到;38年5月,張北海等隨軍來台,考入本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受訓,因睹同班同學韓一民對於校方現實極表不滿,乃乘機慫恿韓君共同組織講演會,吸收會員,意圖藉練習講演名義,發展匪偽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324 | 4294 | 賀德巽 | 男 | 1927/7/2 | 湖北,蒲折縣 | 50751 | 22 | 煙酒公賣局辦事員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325 | 4295 | 王述義 | 男 | 1917/3/3 | 山東,平度縣 | 又名唐述義。 | 65027 | 41 | 三輪車伕 | 王述義於35年6月間充匪陶家埔民兵隊民兵,職司打更、守衛等工作,36年7月間,由平度潛往高密,輾轉於39年6月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又名唐述義。 | |||
4326 | 4296 | 柯落葉 | 男 | 1914/9/19 | 福建,晉江縣 | 67051 | 56 | 商 | 柯落葉早年因受張天昊影響,閱讀匪書,思想左傾,25年在晉江經吳基添吸收參加共產匪黨。27年春在晉江沙峰小學任教,受張匪天昊指示,與該校代校長李碩、教員蘇醒成立匪黨「沙峰小組」。33年秋,至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任教,吸收學生孫建寧參加該校匪「讀書會」,34年,復吸收孫建寧參加匪黨,編入該校匪黨支部(南靖支部)活動。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蘇 醒 | ||||
4327 | 4297 | 黃毓德 | 男 | 1924/8/21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30 | 小販 | 黃毓德於36年7月經盧匪哲德吸收加入匪黨「愛國青年同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328 | 4298 | 衛英臣 | 男 | 1923/7/27 | 河南,孟津縣 | 50920 | 28 | 39師115團上尉指導員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
4329 | 4299 | 張 岳 | 男 | 1920/11/25 | 安徽,臨泉縣 | 51920 | 31 | 農校教員 | 思想傾匪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 | |||||
4330 | 4299 | 張 岳 | 男 | 1920/11/25 | 安徽,臨泉縣 | 76034 | 56 | 宜蘭縣中華國中教員 | 張岳自58年下半年至64年6月間,在宜蘭中華國中2年信平兩班授課時,向學生發表:「大陸鐵路建設比政府在大陸時進步二倍以上!共匪在長江三峽修建發電所,工程浩大!大陸人民生活好,現在有洋房,汽車坐。」又說:「共產黨打來台灣,人民會發財。」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4331 | 4300 | 田乾祥 | 男 | 1920/3/6 | 台灣,新竹縣 | 67053 | 47 | 農 | 田乾祥於38年7、8月間,充新竹縣警察局前桃園分局小檜溪派出所警員時,經匪鄭再添吸收參加匪地下組織警察人員立功委員會,該組織係由匪幹林元枝命匪徒黃阿能(已自首)組織,黃阿能以鄭再添服務警界,乃告知鄭匪邀集田乾祥、呂木標等組成,為叛亂組織之一,而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9年1月24日 | 鄭再添 | ||||
4332 | 4300 | 田乾祥 | 男 | 1920/3/6 | 台灣,新竹縣 | 75777 | 55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9年1月24日 | (64)諫減字第0069號 | ||||
4333 | 4301 | 張樹績 | 男 | 1913/9/25 | 湖南,華容縣 | 76032 | 63 | 中國國民黨台灣省產業黨部組長 | 張樹績於17年就讀湖南省華容縣立鄉村師範時,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民國19年下半年,正式參加共產黨。民國38年下半年華容陷匪後,張樹績任教該縣城市鎮中心小學期間,經常帶領學生遊行,為匪宣傳。39年初,張耀寰指示滲透來台路線,應「先到香港找到劉祖儀,再到台灣找周金聲聯絡」,同年春抵港。40年6月來台,行前劉祖儀指示「要遵照張耀寰指示,為組織工作」。在台期間,仍經常與周金聲、張先棠、劉開運、高志立諸匪不定期聚會。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2月27日 | 周金聲 | 又名張風,七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核准假釋,(75)珠裁字第0054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4334 | 4302 | 吳 明 | 男 | 1932/1/1 | 廣東,潮安縣 | 50986 | 18 | 虜獲共軍 | ||||||||
4335 | 4302 | 吳 明 | 男 | 1932/1/1 | 廣東,潮安縣 | 54191 | 22 | 探照隊第2隊2等兵 | 43年8月1日,王昌銀、林海松、楊楷歌等接受滕旭珍之命在金門古崗後山祕密成立探照燈隊叛亂小組,舉王為組長,邀約吳明等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336 | 4303 | 陳登貴 | 男 | 台灣,嘉義縣 | 大學 | 58017 | 27 | 陸軍第卅四師軍法組少尉辯護官 | 寄與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新生顏武雄信一封,內容略稱:「社會是封建遺毒的舊社會,是剝削階級的溫床,是不公平的」種種荒謬言論,同年月又在該組辦公室向同事龐紹麟講,「自由中國漢奸狗黨」「反共就是漢奸」,又對該師保防官說:「如果為少數漢奸的生命安全,而苟延殘喘,純粹反共的話,我良心上絕不贊成。」又於本(47)年二月八日,在該組辦公室,旁門外防火沙水泥盆上,書寫,「絕對反日,而不反共」等,有利於叛徒宣傳之文字。 | 07年 | 07年 | 顏武雄 | ||||
4337 | 4304 | 李妙傳 | 男 | 1928/11/14 | 浙江,紹興縣 | 57045 | 32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三團二營營部連中士無線電話務士 | 李妙傳於38年4月間,由匪白芝潔吸收加入匪黨,受白領導。嗣與白芝潔同以匪俘身份送往杭州城隍山匪方集中營。46年5月適李妙傳與曾金生等共同組織中國救國黨,圖顛覆政府。同年6、7月間先後開會五次,宣誓入黨,討論偽救國黨黨旗式樣。李妙傳並介紹劉興旺入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即李箭劍 | ||||
4338 | 4305 | 蕭清波 | 男 | 1926/7/14 | 台灣,苗栗縣 | 51165 | 27 | 鐵路局檢車段檢車員 | 蕭清波等於35年間與王顯明、蕭清安組織兄弟會,即所謂拜把兄弟,其宗旨為每遇婚喪大事互相幫忙,每年中秋敘會一次,無政治意味。其思想難免受影響,應酌情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339 | 4306 | 蘇錫賢 | 男 | 1929/11/30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3 | 空軍軍官學校高訓大隊准尉繪圖員 | 高雄工職支部學生蘇錫賢等8人,於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國維等之叛亂集會,聽講接受反動宣傳。被告蘇錫賢等人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國維等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之事實,均堅不吐實。但該被告等在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並經本部保安處偵查均自白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屬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 行刑5年 | |||||
4340 | 4306 | 蘇錫賢 | 男 | 1929/11/30 | 台灣,高雄縣 | 99099 | 05年 | 05年 | ||||||||
4341 | 4307 | 陳雲霖 | 男 | 99099 | 10年 | 10年 | ||||||||||
4342 | 4308 | 吳大祿 | 男 | 1933/11/25 | 台灣,台中縣 | 51029 | 19 | 學生 | 吳大祿於38年7、8月間,經廖學烓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該廖學烓之指導,亦歸另案被告江匪泰勇之領導。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343 | 4309 | 何清波 | 男 | 1906/11/6 | 福建,惠安縣 | 72033 | 65 | 高雄市?埕國小教員 | 何清波於18年8、9月間,在福建省惠安縣經陳匪明輝(已歿)吸收參加共產匪黨,編入峰崎小組活動,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5月22日 | 1975減刑3年4月 | ||||
4344 | 4309 | 何清波 | 男 | 1906/11/6 | 福建,惠安縣 | 75777 | 6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3年5月22日 | (64)諫減字第0030號 | ||||
4345 | 4310 | 顏文樓 | 男 | 1921/7/3 | 福建,晉江縣 | 52099 | 31 | 台一印刷公司經理 | 顏文樓於30年在福建晉江縣安海鎮養正中學2年級時,參加朱毛匪幫之抗日軍,並接受匪幹教師林松齡交閱唯物辯證法等反動書籍,翌年春季遭校方開除,同年8月由其表兄蔡粲然介紹至永坑村小學任教,常與黃竹綠聯絡討論生活及抗日問題,並告知抗日軍係信仰共產主義,命其繕交自傳正式加入匪黨組織及鼓勵開辦夜校,從中吸收農民參加為抗日軍幹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346 | 4311 | 馬中一 | 男 | 1932/7/1 | 山東,諸城縣 | 50910 | 18 | 奸嫌等案,馬中一無罪。 | 無罪 | |||||||
4347 | 4312 | 李滿祥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21 | 農 | 李滿祥於39年加入結婚會涉有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 無罪 | |||||||
4348 | 4314 | 吳秀川 | 男 | 1928/3/17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7 | 羅東紙廠股長 | 吳秀川於38年8月至9月間先後在二結濁水溪堤下及吳阿順家,由楊運坤以散步釣魚等方式誘與朱木(即孫古平)、楊運坤等5人參與叛亂集會3次,並聽朱木講解唯物論等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349 | 4315 | 古兆鈞 | 男 | 1929/6/7 | 49920 | 20 | 不詳 | 自大陸逃亡來台,即被認定為匪諜。 | 感訓 | 發交感訓1年8月10日 | ||||||
4350 | 4316 | 廖九芎 | 男 | 1909/12/18 | 台灣,南投縣 | 51025 | 42 | 工 | 被告與匪徒謝雪紅相識,又與在逃匪徒李喬松有世交之誼,思想不無受其影響,殊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3月19日 | |||||
4351 | 4317 | 李 倩 | 女 | 1932/11/7 | 浙江,杭州市 | 50920 | 23 | 不詳 | 思想動搖。 | 無,感化 | 發交感訓1年6月 | |||||
4352 | 4318 | 湯士康 | 男 | 1917/8/16 | 浙江,定海縣 | 70054 | 53 | 船員 | 被告湯士康於57年元月至9月間,經常在招商局「海明」輪大廳發表「台灣政府做不好,共產黨好,我想不要來台灣的」、「毛澤東對我的好處只好放在心裡,不好講在嘴裡」、「反攻大陸是牛皮膏藥」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353 | 4319 | 李家正 | 男 | 1929/2/6 | 51920 | 22 | 不詳 | 不詳 | 交付感訓6個月 | 感化6月 | ||||||
4354 | 4320 | 吳紹淦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7029 | 35 | 商 | 42年夏居留香港時受陳靜伯宣傳蠱惑調查福建榕廬會?及調景嶺難民營情形。44年10月來台,由陳匪供給金錢貨物,囑其以經商為掩護,潛台從事策反,搜集情報等任務約定以特約密碼聯絡,及利用僑生傳遞情報自44年底至46年2月先後託由返港僑生陳一中帶台灣全省電話碼簿一本,歐英生?帶「今日台灣」「升學指導」「海軍畫報」等各一冊,商人呂子明?帶刊載公佈「勘亂時期台灣地區入境管理辦法」與陳靜伯。 | 10年 | 10年 | ||||||
4355 | 4321 | 錡清波 | 男 | 1905/9/7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47 | 農 | 錡清波於39年8月間,與已結案匪徒呂高明相遇,聽其講解匪情,知其匪諜身分,於呂高明未捕獲前,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又28日 | |||||
4356 | 4322 | 盛家麟 | 男 | 1930/2/7 | 浙江,鄞縣 | 54186 | 25 | 前第6軍68師202團第1連中士 | 盛家麟係前第6軍18師202團軍士,因不滿現狀,由張健、盛家麟為首,於42年12月31日在基隆和平島組織「護民會」,5人歃血盟誓,秘密進行連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為該軍查悉解辦。查彼等於國防部保密局偵訊時均坦承:因不滿現實不滿政府,秘密組織護民會,主張「反對壓迫暴力的控制」、「不為政黨奴役」等均屬叛徒煽惑人民之慣用口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證明確,核彼等所為尚在陰謀階段並皆為共同正犯,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2年。 | 徒刑12年 | |||||
4357 | 4323 | 張 健 | 男 | 1931/9/1 | 廣西,雒容縣 | 54186 | 24 | 前第6軍第68師202團1營營部下士 | 張健係前第6軍18師202團軍士,因不滿現狀,由張健、盛家麟為首,於42年12月31日在基隆和平島組織「護民會」,5人歃血盟誓,秘密進行連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為該軍查悉解辦。查彼等於國防部保密局偵訊時均坦承:因不滿現實不滿政府,秘密組織護民會,主張「反對壓迫暴力的控制」、「不為政黨奴役」等均屬叛徒煽惑人民之慣用口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證明確,核彼等所為尚在陰謀階段並皆為共同正犯,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2年。 | 徒刑12年 | |||||
4358 | 4324 | 張 振 | 男 | 1927/8/13 | 湖北,嘉魚縣 | 54186 | 28 | 前第6軍68師203團第1連上士 | 張振係前第6軍18師202團軍士,因不滿現狀,由張健、盛家麟為首,於42年12月31日在基隆和平島組織「護民會」,5人歃血盟誓,秘密進行連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為該軍查悉解辦。查彼等於國防部保密局偵訊時均坦承:因不滿現實不滿政府,秘密組織護民會,主張「反對壓迫暴力的控制」、「不為政黨奴役」等均屬叛徒煽惑人民之慣用口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證明確,核彼等所為尚在陰謀階段並皆為共同正犯,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359 | 4325 | 鄭永清 | 男 | 1931/4/22 | 四川,瀘縣 | 54186 | 24 | 前第6軍68師202團第1連上士 | 鄭永清係前第6軍18師202團軍士,因不滿現狀,由張健、盛家麟為首,於42年12月31日在基隆和平島組織「護民會」,5人歃血盟誓,秘密進行連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為該軍查悉解辦。查彼等於國防部保密局偵訊時均坦承:因不滿現實不滿政府,秘密組織護民會,主張「反對壓迫暴力的控制」、「不為政黨奴役」等均屬叛徒煽惑人民之慣用口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證明確,核彼等所為尚在陰謀階段並皆為共同正犯,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360 | 4326 | 黃雨霆 | 男 | 1928/3/4 | 台灣,台北縣 | 50344 | 23 | 台灣防衛總司令部軍士教導第一團重一連第三排第八班學生 | 黃雨霆於38年10月間,經乃兄黃雨生介紹參加朱毛匪幫,旋由偽台灣工作委員會中等教育支部書記李水井(化名姓王)所領導,每週在螢橋會談1次,討論時局及共產主義,並於39年1月間轉介其同事陳茂東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361 | 4327 | 黃偉君 | 女 | 湖北,漢口市 | 即黃寶雲。 | 55034 | 25 | 福建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政工隊隊員 | 上海於38年5月陷匪後被告黃偉君當時年方十九歲迫於生活暫在原廠工作其所讀「人民民主專政」一書內容如何是否受其影?俱無具體事証。 | 聲請駁回 | 申請感化,駁回。 | |||||
4362 | 4328 | 胡炎漢 | 男 | 1923/1/10 | 江西,修水縣 | 72058 | 49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森林開發處製材廠簡任六級廠長 | 胡炎漢於35年3、4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經陳潘旭介紹參加匪「正言學社」讀書會,36年3、4月間,加入共產黨,37年8月來台,47年至51年在花蓮工作期間,接受盧東方(已另案判刑)之領導與同黨郎俊,孫傑,孫毓駰等多次聚晤,未據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盧東方 | (64)諫減字第0154號減刑6年8月 | |||
4363 | 4328 | 胡炎漢 | 男 | 1923/1/10 | 江西,修水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4號減刑6年8月 | ||||
4364 | 4329 | 沈振清 | 男 | 1939/1/18 | 台灣,宜蘭縣 | 55099 | 17 | 羅東振泰藥行推銷員 | 被告沈振清於44年5月29日上午至宜蘭冬山鄉冬山國民學校遊玩,在該校5年級忠班教室黑板用粉筆書寫「大中華民族共產黨萬歲萬萬歲」「毛主席萬歲」「史達林萬歲」「打倒○匪幫」「署殺婦女禍首○○○」等反動標語,當日經該校發現。前開事實業據被告在偵審各庭均供認不諱。核與台灣警務處刑警總隊轉據該管警察局查報情形相符,並有原標語照片附卷可證,罪行明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4365 | 4330 | 高有財 | 男 | 1930/8/9 | 台灣,台北縣 | 50585 | 22 | 台北師範學生 | 共同被告高有財,董傳壽,簡得旺,黃萬言,楊大森。高有財38年與在逃匪徒黃則榮時有往還,經其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思想方法論、馬克斯思想、經濟學等書後,思想轉趨偏激,39年春在黃匪家中為其吸收加入匪黨組織,受命互相連絡吸收黨徒,同年舊曆7月7日在董傳壽家共同勸導游添池參加組織未果,給予俄國資本論一書閱讀,嗣游於40年8月向台北縣警察局自首供明上情,因而被捕。經被告在台北縣警察局、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供認不諱,互證屬實,各有親筆自白書附卷,且在被告家中搜獲黃則榮給閱之共匪反動文件彙編1冊。根據自首匪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366 | 4331 | 簡得旺 | 男 | 1924/8/22 | 台灣,台北縣 | 50585 | 28 | 農 | 簡得旺於39年舊曆4月間經其同學劉世宗介紹匪黨王子英(化名何濟公)寄居家中,嗣以王匪時常集合黨羽開會,得悉其為共匪,乃拒其居住,後為王匪說服,終未驅逐,亦未告密檢舉,同年9月王匪始離去。經王子英具有親筆資料書證明屬實,被告於本部否認知悉王子英為匪及集會之事,但空言飾辯,不足採信。被告行為屬故意藏匿叛徒,應依法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4367 | 4332 | 羅耀軫 | 男 | 1922/6/16 | 陝西,長安縣 | 74065 | 53 | 省立嘉義師範專科學校輔導員兼講師 | 羅耀軫於34、5年間,就讀前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系時,因受同學黃文治(蠱惑,思想左傾,參與「反飢餓」、「反迫害」、及「沈崇事件」等學潮示威遊行。36年,復經黃文治吸收參加該校匪外圍組織「歷史學社」,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456號減刑3年4月 | ||||
4368 | 4334 | 王效輿 | 男 | 1921/4/6 | 河北,東光縣 | 77059 | 56 | 商 | 王效輿於50年間,經鐘錶眼鏡同業陳源鴻介紹認識朱子超,因受朱蠱惑,於民國53、4年間,在台北市博愛路正川鐘錶行二樓,正式參加共產黨,按受朱匪指使,負責傳遞共黨情報至香港交予郭震,並無破壞政府金融,為匪進行經濟統戰,利用其在台開設之台灣鐘錶眼鏡行等商號,大量從事外國幣券、票據、及旅行支票等之買賣。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7年6月29日 | 朱子超 | (66)年諫判字第0074號,(66)覆普曉明字第0082號,(67)諫裁字第0009號,(67)諫裁字第0021號,(67)覆抗曉暘字第0007號,(68)諫裁字第0016號,(68)覆抗字第0013號,(68)覆抗曉明字第0001號,(69)障裁字第0034號,(69)覆抗度序字第0024號,(70)障裁字第0010號,(70)覆抗度序字第0009號 | |||
4369 | 4335 | 陳源鴻 | 男 | 1930/5/3 | 台灣,台北市 | 77056 | 47 | 商 | 陳源鴻於45年間,因經營鐘錶業,結識同業朱子超,嗣因屢請朱代寫英文貿易信件,而致交往密切,遂受朱言論之影響,導致思想傾匪,於52年在其台北市南京東路住所參加共黨,並遵朱指示,藉經商機會,經常向顧客及日本人發表「共匪進步,台灣反攻無望」等,為匪宣傳言論。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 | 朱子超 | (66)覆普曉明字第0037號 | |||
4370 | 4336 | 蔡上苑 | 男 | 1933/11/5 | 台灣,彰化縣 | 68110 | 35 | 農 | 蔡上苑於48年結識藍振基,56年間藍振基向其表明為共黨身分,爭取其加入但未果,同年11月間藍振基將匪書「毛澤東偉史」交蔡上苑,企圖傳播毒素思想,同月29日,蔡上苑利用與美軍卜艾德出遊機會,暗將匪書出示,被卜艾德發現為匪書後,拒絕收閱,蔡上苑遂將原書送還藍振基後焚毀。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2年 | |||||
4371 | 4337 | 鄧錡昌 | 男 | 1916/12/9 | 福建,福州市 | 67100 | 5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薦任一級調查專員 | 鄧錡昌於21年冬在福州經張鐵吸收,先後參加「互濟會」及「赤色工會」,並吸收陳世德參加「互濟會」,22年經張介紹正式參加共產黨,擔任閩共與中共黨中央之交通工作。38年來台後,接受指示,以從事治安工作人員身分,庇護姚勇來,又囑姚代為蒐集情報資料,並與李世傑、蔣海溶等交往密切。迨李世傑、姚勇來等案發逮捕後,復密囑蔣海溶注意。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372 | 4338 | 巫鳳毛 | 男 | 1930/9/24 | 台灣,彰化縣 | 53079 | 24 | 彰化銀行辦事員 | 巫鳳毛於38年4月在省立台中商業職業學校肄業時,經該校匪黨支部幹部份子張振騰吸收參加匪黨,且報由經格斃之陳匪俊業領導教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373 | 4339 | 劉明錦 | 男 | 1898/3/21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54 | 縣議員 | 呂華璋於38年5月間在桃園農業學校附近,由在逃匪幹黃培奕介紹加入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海山地區圳子頭支部,充任書記。劉明錦為桃園縣議會議員,37年10月4日在桃園縣內定里楊鳳家,由另案已決犯簡吉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建立橫峰村支部,領導內定里、月眉里、橫峰村3個小組,計內定里小組長楊鳳、月眉里小組長邱阿貴、橫峰村小組長則由劉明錦自兼,以農民團名義為掩護,積極搜集軍事情報,展開叛亂活動,誘騙無知農民加入其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374 | 4340 | 黃阿金 | 男 | 1922/4/11 | 台灣,宜蘭縣 | 51136 | 30 | 農 | 黃阿金又名阿番,於39年農曆2月間,經匪徒鄒朝松介紹,在其寓所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與廖匪慶安同一小組,嗣因案發鄒匪朝松、廖匪慶安先後被捕,該黃阿金畏罪逃匿,經通緝捕獲解辦到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鄒朝松 | ||||
4375 | 4341 | 胡能晃 | 男 | 1918/9/11 | 台灣,高雄市 | 71076 | 53 | 嘉義縣政府視導 | 胡能晃於43年5月16日,49年,54年9月先後在吳傳祖家,嘉義縣政府操場,嘉義市長榮街198巷4號自宅等地,分別向陳金煉、趙德賢等人,頌揚共匪軍力強大,科學進步,並妄言反攻無望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12號減刑4年8月 | ||||
4376 | 4341 | 胡能晃 | 男 | 1918/9/11 | 台灣,高雄市 | 75777 | 5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12號減刑4年8月 | ||||
4377 | 4342 | 王派淵 | 男 | 1939/6/12 | 台灣,嘉義縣 | 62130 | 26 | 工 | 王派淵於50年7月間,由陳?山倡議推翻政府,建立所謂「台灣民主獨立共和國」,先後與廖義輝、王派淵謀議,廖王均表同意,並議定由陳?山負責全盤策劃,廖義輝負責宣傳,王派淵負責行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378 | 4343 | 廖義輝 | 男 | 1938/2/24 | 台灣,台中縣 | 62130 | 27 | 工 | 廖義輝於50年7月間,由陳?山倡議推翻政府,建立所謂「台灣民主獨立共和國」,先後與廖義輝、王派淵謀議,廖王均表同意,並議定由陳?山負責全盤策劃,廖義輝負責宣傳,王派淵負責行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379 | 4344 | 邢福俊 | 男 | 1933/12/19 | 山東,淄川縣 | 58014 | 26 | 海軍官校學生 | 邢福俊經常閱覽台南工學院圖書?封存之赤化書籍及外國報刊,本國左傾書報,以致思想偏激,對政府各項措施多表不滿,至45年初考入軍官學校受訓,其傾匪思想濃厚如前,自46年至47年上半年間被告不時公然向其同學以言詞作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內容為:一.讚揚周匪恩來在外交上之成就說周匪訪印度時,曾受隆重禮節歡迎是一個了不起的人,並替中國人出了一口氣。二.讚揚共匪在大陸上之建設,是中國有史以來最進步而且是在實行國父的實業計劃。三.讚揚共匪軍力強大如共匪在大連之海軍官校有三千學生,並有潛艇供學生訓練等情,此外並時時於同學聚集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4380 | 4345 | 陳敬賢 | 男 | 1929/2/28 | 福建,同安縣 | 67048 | 38 | 嘉義龍岩國民學校教員 | 陳敬賢於37年11月間,肄業福建龍溪師範學校時,經潛伏該校之匪黨份子吳敏雄介紹參加匪黨外圍組織「革命青年會」,同年12月中旬,復經吳匪敏雄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381 | 4346 | 石鴻隆 | 男 | 1929/8/23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4 | 台大學生 | 石鴻隆與黃嘉烈、丁桂昌2人為同學,始則參加音樂欣賞會,繼於38年末在台灣大學又與黃嘉烈研究時事問題及匪黨主義,知黃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0 月1日 | |||||
4382 | 4347 | 黃家昇 | 男 | 1924/1/10 | 福建,海澄縣 | 70201 | 45 | 雲林縣林頭國小校長 | 黃家昇、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4383 | 4348 | 許廷獒 | 男 | 1929/12/5 | 福建,海澄縣 | 70201 | 40 | 雲林縣九芎國小教員 | 黃家昇、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外集」一本沒收。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95號減刑6年8月 | ||||
4384 | 4348 | 許廷獒 | 男 | 1929/12/5 | 福建,海澄縣 | 75777 | 4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95號減刑6年8月 | ||||
4385 | 4349 | 柯全成 | 男 | 1923/12/2 | 福建,海澄縣 | 70201 | 46 | 雲林縣大有國小校長 | 黃家昇、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外集」一本沒收。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4號減刑6年8月 | ||||
4386 | 4349 | 柯全成 | 男 | 1923/12/2 | 福建,海澄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4號減刑6年8月 | ||||
4387 | 4350 | 陳進水 | 男 | 1927/5/3 | 福建,海澄縣 | 70201 | 42 | 高雄縣大東國小教員 | 黃家昇、柯全成、許獒、陳進水、徐金艇等於34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受該校教員?潛匪柯落葉之蠱惑,思想左傾。同年秋,黃家昇、徐金艇二人加入匪「讀書會」,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左傾作家著作,未幾,黃家昇介紹蔡光輝加入「讀書會」,同年底,黃家昇、徐金艇復參加匪黨。35年春,陳進水、柯全成、許廷獒經黃家昇介紹家入「讀書會」,同年,柯全成、許廷獒、陳進水先後加入匪黨。36年1月間,該校自南靖遷回龍溪,同時改名為龍溪師範。同年2月間,朱進生轉學龍溪師範,迅與黃家昇等合流,亦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外集」一本沒收。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0號減刑6年8月 | ||||
4388 | 4350 | 陳進水 | 男 | 1927/5/3 | 福建,海澄縣 | 75777 | 4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0號減刑6年8月 | ||||
4389 | 4351 | 姚化輔 | 男 | 1922/2/10 | 安徽,嘉山縣 | 71023 | 48 | 員林鎮青山國民學校教員 | 29年3月間,在安徽省嘉山縣白沙王村,經胡俠(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8號減刑6年8月 | ||||
4390 | 4351 | 姚化輔 | 男 | 1922/2/10 | 安徽,嘉山縣 | 75777 | 5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8號減刑6年8月 | ||||
4391 | 4352 | 柳俊亞 | 男 | 1923/3/6 | 福建,惠安縣 | 73033 | 51 | 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副分局長 | 柳俊亞於29年間,在福建省惠安縣東棣村,由柳啟明吸收參加共產黨,30年間,經莊毓英介紹,滲透特警班受訓,繼續潛伏我情治單位,相機為匪工作,40年間,接受匪黨份子駱君實轉達莊毓英交付工作任務「先求立足生根,伺機接受領導,陰謀迎接匪軍進犯台灣行動。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4392 | 4353 | 胡大覺 | 男 | 1918/9/16 | 浙江,樂清縣 | 75016 | 56 | 花蓮縣明恥國小校長 | 胡大覺于32年9月間,在浙江省樂清縣,由胡公溫介紹,參加共產黨,與趙槐及胡公溫等同一小組。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480號減刑3年4月 | ||||
4393 | 4354 | 方學齡 | 男 | 1928/10/20 | 湖南,長沙縣 | 56033 | 27 | 國防大學士駕駛 | 方學齡原係國防部國防大學駕駛士,於43年11月間為國防部第2廳副廳長劉景揚駕駛,劉景揚曾將偽大公報畫刊及廣播輯要各一份飭其焚毀,方學齡竟將其攜至湖口裝甲第1師兵工保養營先後交與該營代營長彭曙及其他官兵多人閱覽。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4394 | 4355 | 陳彩娣 | 女 | 1938/2/3 | 浙江,鎮海縣 | 即鄭彩娣 | 58034 | 22 | 台北紡織廠女工 | 陳彩娣於40年間,參加匪「少年先鋒隊」擔任小組長,經編為匪「青年團」團員,嗣調江灣學習後,被匪正式吸收為匪黨黨員,派為上海市董家渡居民委員會里弄辦事處衛生小組長。其未婚夫鄭信宏在台,該鄭信宏即假以胞妹鄭彩娣名義,申請入境,將證寄港,該陳彩娣持證于同年十月來台,并憑入境證申請戶籍。來台之後,為時經年,既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自首,亦未據辦理被迫附匪份子登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鄭彩娣方鄭彩娣 | |||
4395 | 4356 | 魏阿肚 | 男 | 1891/12/6 | 台灣,桃園縣 | 52021 | 61 | 農 | 魏阿肚係桃園縣農,40年3月至5月間舊友徐德芳介紹林元枝、李詩漢等隱匿姓名常在其家住宿,該林元枝(化名老黃)常以宣揚匪黨、誹謗政府之反動言論向魏阿肚誘惑,并將反動書刊交與研讀,魏阿肚亦不加以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11月11日 | 即魏阿肚 | ||||
4396 | 4357 | 聶雲軒 | 男 | 1922/8/21 | 福建,長汀縣 | 大學 | 61170 | 41 | 台灣電力公司達見工程處副管理師 | 聶雲軒於36年經劉志恭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同年5月間參與召集之會議,會中蘇宣佈與會人員均已獲准進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4397 | 4358 | 郭文雄 | 男 | 1949/7/6 | 廣東,海豐縣 | 76030 | 27 | 救生員 | 郭文雄於47年就讀偽廣東海豐縣立汕尾第二小學時,參加「少年先鋒隊」,51年7月自港來台,曾於61、2年間,在台東縣成功鎮對陳肇炎、石台青、李愛光等人濫言:「共產黨很強大,建設很成功!」,「共產黨統治大陸治安好,人人有工作!」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398 | 4359 | 盧偉幹 | 男 | 1939/7/5 | 廣東,惠陽縣 | 72049 | 31 | 通用電子公司工程師 | 盧偉幹於53、4年間,在台南市成功大學,學生第十一宿舍二二四室對同學梁國鴻、劉偉雄、李宗齊、梁若山、梁業等人發表頌揚毛匪澤東偉大,匪盤據地區政治建設進步,匪軍力量強大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371號減刑4年8月 | ||||
4399 | 4359 | 盧偉幹 | 男 | 1939/7/5 | 廣東,惠陽縣 | 75777 | 3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371號減刑4年8月 | ||||
4400 | 4360 | 周濟剛 | 男 | 1917/5/14 | 江蘇,泰興縣 | 65022 | 39 | 民主潮雜誌社職員 | 周濟剛於32年春,經季瑞林介紹加入周白帆領導之「青年解放團」。同年5月,被匪派為該團黃僑中學分團長,經常召開會議,研讀匪黨理論。37年,受匪幹宋李文命,滲入經濟部花紗管理委員會南通辦事處在職,接受秦匪柳方之領導,蒐集該花紗管理委員會南通地區之統購統銷資料,交由秦匪轉供給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7年8月19日 | |||||
4401 | 4361 | 吉天才 | 男 | 1931/5/5 | 江蘇,南京市 | 65014 | 34 | 空軍作戰司令部第二汽車隊中士一級駕駛士官 | 吉天才閱讀「自由中國」雜誌,受其荒謬言論之影響,發生錯誤思想,對現實不滿,遂於51年10月間,在士官52年度政治課本封面及堶雅捊g「解放台灣」、「同志們要想回大陸,就要起來革命解放你還等到何時」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7年7月15日 | |||||
4402 | 4362 | 王朝梅 | 男 | 1919/3/29 | 福建,惠安縣 | 74028 | 54 | 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校校長 | 王朝梅於25年秋,在福建省惠安簡易師範學校,經同學郭淨川介紹,參加由袁國徵主持之匪「讀書會」,26年6月間,在該校邱黎榮宿舍,由陳逄源介紹,邱黎榮監誓,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024號減刑5年4月 | ||||
4403 | 4363 | 葉良吉 | 男 | 1924/11/28 | 廣東,梅縣 | 74052 | 51 | 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文書課長 | 葉良吉於30年6、7月間,在廣東梅縣松江中學肄業時,經賴潤如吸收參加共產匪黨,接受葉劻東領道。31、2年間,在福建南平葉映球家中,參加匪黨小組會議。34年12月底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4404 | 4364 | 柳永基 | 男 | 山東,黃縣 | 66021 | 38 | 六十兵工廠電鍍部二等五級技工 | 電解銅工場,乘眾人閒聊時,分別以「╳╳(指三軍統帥)不是好東西」,「政府各級長官都是貪污的,凡貪污的都該殺,╳╳不管,連╳╳也該殺」,以及「杜月笙黃金榮等都是大流氓,過去╳╳在上海與他們在一起,╳╳也是流氓」等荒謬謠言淆惑聽聞。 | 01年 | 判亂罪起訴,以所犯為軍刑法詐偽罪,無叛亂意圖免訴。 | ||||||
4405 | 4365 | 楊景仲 | 男 | 1931/12/11 | 河南,平西縣 | 50920 | 21 | 新竹新埔12兵團軍政學校學員 | 思想不堅,行跡可疑。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8月29日 | |||||
4406 | 4366 | 林約幹 | 男 | 1932/3/2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274 | 20 | 成功中學學生 | 林約幹於39年2、3月間為李玉?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407 | 4367 | 白兵衛 | 男 | 1916/12/5 | 江蘇,吳縣 | 50308 | 35 | 台灣電力公司天冷工程處總務組長 | 陸建唐擔任匪職,於民國38年5月間入台後,欲策動軍隊叛變,並搜集軍事情報,將任務告知時任台電公司天冷工程處組長舊友白兵衛,白君因與陸君係舊交,容留居住。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408 | 4368 | 陳東光 | 男 | 1928/9/23 | 台灣,新竹縣 | 改名陳泰光。 | 51122 | 24 | 無業 | 自首為日共份子經查非事實惟陳君於日本國會開會時,以台灣共和國獨立促進會會員名義,與日共德田球一等見面晤談。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改名陳泰光 | |||
4409 | 4368 | 陳東光 | 男 | 1928/9/23 | 台灣,新竹縣 | 改名陳泰光。 | 56101 | 29 | 無業 | 其於感訓中,復冒稱日共,曾參加襲擊麥帥總部,並自白其在感訓期間所學非三民主義,亦非國民革命意識等情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改名陳泰光(45)審聲字第0130號 | |||
4410 | 4369 | 李偉文 | 男 | 1932/5/9 | 台灣,宜蘭縣 | 52061 | 20 | 台灣省鐵路局宜蘭機務段練習生 | 李偉文於37年5、6月間受叛徒彭欽嗣教育,交閱匪黨之光明報,新台灣中共黨章,論修養等書刊灌輸思想,遂被誘惑提出自傳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並於38年底吸收其同學葉坤彰、簡進添兩人加入。其時該彭欽嗣因受基隆方面匪組織被破獲影響潛往新竹地區,遂介紹匪徒蔡某與被告聯絡,39年初匪蘭陽地區被破案,該被告與上級脫節斷絕關係。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4411 | 4370 | 陳金柱 | 男 | 1925/12/12 | 台灣,台中縣 | 50344 | 26 | 農 | 陳金柱於37年間,由奸匪偽台灣工作委員會竹山支部組員胡伯齡勸誘,以參加共產黨後,可分田地耕種,而面許入黨。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4412 | 4371 | 楊水木 | 男 | 1930/8/28 | 台灣,新竹縣 | 51034 | 23 | 大?汽車公司技工 | 楊水木於38年底39年初,經另案被告劉賽慧吸收加入匪工會及讀書會組織,經常集會研究匪黨主義;原審以其對參加叛亂之組織,已供認不諱,核與另案被告劉賽慧所供情節相符,並認其雖參加叛亂組織後又參加集會數次,但該項集會僅研究匪黨主義,尚非從事叛亂之行為,據以論罪科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413 | 4372 | 張金爵 | 男 | 1923/12/14 | 台灣,彰化縣 | 51038 | 29 | 無 | 張金爵於37年1月2日由謝必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先後受謝必生、廖瑞發、張青芬、陳燄樹等領導。於陳燄樹領導期間承命介紹王霖傳、賴清鍊參加匪共,同年底取得匪共黨籍。陳燄樹欲控制台北市公共汽車賣票公會司機工會等合組產業工會,張受命籌組均未成功,38年5月間因與陳燄樹感情破裂回彰化原籍,即無工作表現。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4414 | 4373 | 馮樹華 | 男 | 1924/8/27 | 安徽,天長縣 | 67034 | 43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十二中隊天輪分隊委任五級分隊長 | 馮樹華自33年春迄同年底,充該縣匪偽馮營村小學教員,並參加匪文抗會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415 | 4374 | 羅春霖 | 男 | 1925/6/17 | 台灣,苗栗縣 | 53207 | 29 | 中國石油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 羅春霖於38年7月間,由同事即另案叛徒陳新錦以共同讀書名義引誘參加朱毛匪幫組織,繳交自傳受陳匪領導教育,至同年9月下旬始獲悉被誘參加非法組織,即與陳匪斷絕來往,復恐遭其暗害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4416 | 4375 | 丁明生 | 男 | 1928/12/28 | 江蘇,灌雲縣 | 60019 | 32 | 陸軍第二十六師司令部搜索連上等兵 | 丁明生於48年12月24日,在看守所廁所木門板上書寫「毛澤東萬歲,解放台灣」,同月26日,又在該廁所另一木門板上寫反動標語;49年2月9日,丁君在看守所集體做工之際,當眾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9年3月11日 | |||||
4417 | 4376 | 郭興旺 | 男 | 1924/8/12 | 台灣,高雄市 | 54118 | 31 | 工役 | 郭興旺於其胞兄郭雙才(現押保密局)在38年底逃亡後,明知其為匪諜,乃於郭雙才逃亡後,在同年底1人來其家住宿一夜,39年8、9月間與謝某來其家住宿一夜,40年初及7、8月又來其家住宿一夜,連續4次予以藏匿。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4418 | 4377 | 吳國樑 | 男 | 1928/8/29 | 江蘇,武進縣 | 60054 | 34 | 工 | 吳國樑於49年3月17日,閱讀吳福貴書寫之「告同志書」,明知吳福貴為叛徒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4419 | 4378 | 樊志育 | 男 | 1923/4/5 | 安東,鳳城縣 | 大學 | 丁潔塵之夫。 | 51175 | 33 | 中壢中學教員 | 樊志育係桃園縣中壢中學教員,丁潔塵係樊志育之妻,任教於該縣私立義民中學,受義民中學教導主任姚 錦乃於37年12月間,誘惑加入讀書會,樊、丁2人一時意志薄弱,遂書寫自傳正式加入,並閱讀觀察香港大公報等反動書報。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420 | 4379 | 丁潔塵 | 女 | 1926/10/3 | 安東,安東縣 | 大學 | 樊志育之妻,攜子入監。 | 51175 | 27 | 義民中學教員 | 樊志育係桃園縣中壢中學教員,丁潔塵係樊志育之妻,任教於該縣私立義民中學,受義民中學教導主任姚 錦乃於37年12月間,誘惑加入讀書會,樊、丁2人一時意志薄弱,遂書寫自傳正式加入,並閱讀觀察香港大公報等反動書報。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421 | 4380 | 馮慶蓀 | 男 | 1926/11/28 | 江蘇,武進縣 | 59033 | 30 | 教員 | 馮慶蓀因不滿現實,企圖待機與匪合作,奪取政權,於46年4月至8月間加入梁載中組「真民主促進社」,尚無其他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422 | 4381 | 陳鳳錦 | 男 | 1928/8/24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4 | 工 | 陳鳳錦於38年5月間經劉欽發之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423 | 4382 | 孫鳴康 | 男 | 1931/6/12 | 福建,連江縣 | 58037 | 27 | 國防部第二廳少尉情報員 | 奉派收集匪情由馬祖進入福建省連江縣經人告密被拘訊旋其所帶去掩藏之電台亦被查獲?供出在本部第二廳外勤人員訓練班受訓情況與馬祖地區情報機構人事黨政軍機關首長姓名以及該地區國軍兵力番號駐地同月26日又向福建省公安廳檢?與其同押一處之周輝生係第二廳之工作人員及該廳派福建長樂地區工作之陳則鑄在馬祖待命進入大陸因其表現積極僅予以勞動改造後釋放返家46年農曆元月十八日偕同父母及親友七人?至馬祖。 | 無期 | 2018/4/26 | 1975減刑15年 | ||||
4424 | 4382 | 孫鳴康 | 男 | 1931/6/12 | 福建,連江縣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2018/4/26 | (64)減裁字第0005號 | ||||
4425 | 4383 | 戴 冕 | 男 | 1919/11/6 | 湖南,華容縣 | 76035 | 57 | 新竹縣軍人公墓管理員 | 戴冕於37年10月間在湖南省南縣參加共產黨,38年春出任南縣城區警察所長,於同年5月間秘密說服南縣自衛隊副總隊長許松等地方武力,同意當共匪進犯時,不加抵抗,將武器獻匪,39年元月間,接受匪派遣來台潛伏,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9年8月13日 | 解嚴後(76)台上字第5981號駁回上訴。 | ||||
4426 | 4384 | 蔡焜霖 | 男 | 1930/12/18 | 台灣,台中縣 | 50316 | 21 | 清水鎮公所事務員 | 蔡焜霖於38年5月參加叛亂組織並為叛徒散發傳單一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427 | 4385 | 鄭世瀛 | 男 | 1918/8/13 | 遼寧,本溪縣 | 即鄭宜時。 | 56098 | 39 | 埔里中學教員 | 鄭世瀛於35年在哈爾濱經匪幹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嗣因感自身安危,趁匪幹派其赴他處充匪交通之機會,返北平與家人團聚,並將恐遭匪害等情秉告其父鄭子東,遂於37年11月初攜眷逃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0年1月7日 | 又名鄭宜時。(64)諫減字第0123號減刑15年 | |||
4428 | 4386 | 鄭子東 | 男 | 1896/3/12 | 遼寧,本溪縣 | 又名王覆仁 | 56098 | 60 | 萬國道德會台中分會常務理事 | 鄭世瀛於35年在哈爾濱經匪幹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嗣因感自身安危,趁匪幹派其赴他處充匪交通之機會,返北平與家人團聚,並將恐遭匪害等情秉告其父鄭子東,遂於37年11月初攜眷逃台。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10月2日 | 又名王履仁 | |||
4429 | 4387 | 周添成 | 男 | 1932/2/9 | 台灣,台北市 | 59031 | 28 | 工 | 周添成於37年夏,經周添壽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受方金澤領導,與叛徒郭溪海、陳金龍、林耀金等同一小組,曾參加小組會議,接受匪黨教育,讚揚匪黨政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周添壽 | ||||
4430 | 4388 | 郭金華 | 男 | 1928/9/16 | 台灣,台北縣 | 50589 | 23 | 無 | 郭金華於39年2月27日經在逃匪徒魏朝福介紹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31 | 4389 | 張倚融 | 男 | 1929/1/3 | 台灣,台北縣 | 50589 | 21 | 台灣電力公司火力發電所技工 | 張倚融於同年12月由匪徒徐文苑介紹參加奸匪組織,徐文苑係已獲案之匪黨台北電信局支部書記,由張添丁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32 | 4390 | 林如彭 | 男 | 1929/12/7 | 台灣,台北縣 | 50589 | 22 | 板橋鎮建成區公所辦理戶籍 | 林如彭於39年2月由匪徒徐文苑介紹參加奸匪組織,徐文苑係已獲案之匪黨台北電信局支部書記,由張添丁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33 | 4391 | 周景煌 | 男 | 1929/6/20 | 台灣,台北縣 | 50589 | 22 | 台灣省立台北第二工業職業補習學校技工 | 周景煌於38年6月由匪徒徐文苑介紹參加奸匪組織,徐文苑係已獲案之匪黨台北電信局支部書記,由張添丁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434 | 4392 | 王興鉑 | 男 | 1928/3/5 | 台灣,新竹縣 | 王奐鉑? | 50589 | 23 | 商 | 王興鉑因與徐文苑相識,閱讀其所介紹之反動書籍。王興鉑參加匪黨部分未有積極事證,犯行無法證明,依法均應諭知無罪,惟該案被告縱未有參加,實有參加之非法意圖,及曾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左傾,有施以感化教育必要,另以命令行之。 | 無罪,應予感化 | 感化1年 | 王奐鉑? | |||
4435 | 4393 | 呂金隆 | 男 | 1930/1/18 | 台灣,台北縣 | 50589 | 21 | 台北電信局圓山發信台二等機務佐 | 呂金隆於38年10月底承周景煌之囑寫作自傳,擬介紹參加匪黨組織,但徐文苑未核准。被告呂金隆參加叛亂組織未遂部分,因該罪無未遂犯規定,其他尚乏積極事證足資認定被告有叛亂非法行為。 | 無罪,應予感化 | 羈押1年 | |||||
4436 | 4394 | 任炎林 | 男 | 1931/9/26 | 江蘇,南通縣 | 61007 | 29 | 陸軍總司令部陸軍工兵中尉入學附員 | 任炎林於48年9月10日赴美受訓,經常閱讀有關大陸匪區之報導,又結識親匪份子斯特亞羅夫,遂認共匪力量強大,我反攻無望而意志動搖,思想傾匪,先後向匪區其家中去信六封,收到回信四封,對匪區心趨嚮往而不擬返台,決意前往匪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4437 | 4395 | 呂高明 | 男 | 1927/5/14 | 台灣,桃園縣 | 52018 | 26 | 龜山農會信用部主任 | 呂高明于38年11月下旬由叛徒簡朝壽介紹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旋即擔任共匪桃園地區龜山支部小組長,與叛徒曹賜讓、李詩珍等開會十餘次,討論土地分配吸收群眾發展組織,從事叛亂工作,自39年元月起,先後吸收呂進風、劉祥裕、林阿財等參加共匪組織,並領導由叛徒李詩珍吸收之叛徒莊水北、王查某等為匪工作,至40年3月間復向簡萬得換得手槍1支、子彈42發,以備武力反抗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438 | 4396 | 黃耀欽 | 男 | 1918/4/12 | 福建,林森縣 | 49050 | 33 | 台灣省黨部人事組組長 | 思想不純正。 | 發交感訓5月 | 發交感訓5月 | |||||
4439 | 4397 | 孟 ? | 女 | 1929/6/5 | 遼寧,北鎮縣 | 52228 | 25 | 無 | 孟?於38年5月間杭州陷匪後,考入私立重輝商業專校,曾受匪黨政治訓練,閱讀「匪黨歷史」、「新民主主義」、「俄寇大憲章」、「2萬5千里長征」及「馬克斯唯物辨證法」等課程,為時數月。被告雖未參加匪幫組織及無為匪工作,但其思想顯有受其毒化,故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4月21日 | |||||
4440 | 4398 | 陳 松 | 男 | 1943/8/10 | 浙江,寧海縣 | 66011 | 23 | 無 | 陳松於54年9月間,由與曾潘左、洪清波等謀議,企圖混入國軍突擊隊,逃返大陸,陳松並主張組織「籌備黨」,為變相之匪黨組織,曾潘左、洪清波均表示同意,旋由陳松撰寫告〝告同志書〞、〝入黨申請書內容〞,現在對這個情況初步研究,歌頌匪詩及為匪宣傳標語等文稿六件,以備組黨之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4441 | 4399 | 李雲芳 | 男 | 1924/3/3 | 河南,內鄉縣 | 53081 | 30 | 陸軍前208師第283團第4連上尉連長 | 李雲芳於37年間,由陸軍前第222師師長周雨寰介紹入該師充任排長,奉命往漢口接收新兵,被告李滌生即於是時接收到連;38年間李雲芳升任連長,以李滌生為上士文書,是時李滌生在連異常活躍,並曾對李雲芳暴露係共黨身份,李雲芳聞之甚為警悸,以其做事精到,故而容忍。來台後駐防線西時,李滌生又向李雲芳表示在新四軍幹過,李雲芳不設法處置,任李滌生從中活躍,致全連上下不安,造成混亂狀態。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4442 | 4400 | 巫澄安 | 男 | 1925/1/9 | 台灣,桃園縣 | 53115 | 29 | 角板鄉公所職員 | 巫澄安與另案匪諜高健勝係朋友,因均係山地同胞,故常相往還。高匪自37年間參加匪黨組織後,至39年間常在台北山地會館及由台北往烏來與北投途中向巫澄安、周萬吉宣講匪黨理論,灌輸反對政府思想,以此巫澄安、周萬吉於39年7月間已明知高健勝為匪諜,而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1年2月20日 | |||||
4443 | 4401 | 周萬吉 | 男 | 1932/11/8 | 台灣,台北縣 | 53115 | 22 | 學生 | 周萬吉與另案匪諜高健勝係台北師範同學,因均係山地同胞,故常相往還。高匪自37年間參加匪黨組織後,至39年間常在台北山地會館及由台北往烏來與北投途中,向周萬吉等宣講匪黨理論,灌輸反對政府思想,以此周萬吉等於39年7月間已明知高健勝為匪諜,而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1年3月1日 | |||||
4444 | 4403 | 賴祖蔭 | 男 | 1917/11/20 | 台灣,南投縣 | 賴幸媛之伯父。 | 51063 | 35 | 竹山國民學校教員 | 賴祖蔭於38年4月間由在逃匪徒李喬松介紹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4445 | 4404 | 李爰敏 | 男 | 1922/5/15 | 陝西,渭南縣 | 61055 | 41 | 陸軍防空砲兵第二○八營營部中尉 | 李爰敏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間聽馬志堅宣揚叛亂組織名稱,知其匪諜身份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0日 | |||||
4446 | 4405 | 周明耀 | 男 | 1925/8/15 | 江蘇,上海市 | 51920 | 26 | 漁平號大副 | 通匪嫌疑。 | 無 | 發交感訓6月 | |||||
4447 | 4406 | 陳珠猛 | 男 | 1922/7/14 | 台灣,台南縣 | 52304 | 31 | 木工 | 陳珠猛於41年7月9日在長興國民學校做木工,因對政府舉辦配售平價米,富有人家享有配售,而鄉村貧苦人家暨沿街乞食者反享受不到,深感不平,乃在該校廁所內壁上以鉛筆書寫詆毀元首禍國殃民罪惡盈滿之反動宣傳標語2句。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448 | 4407 | 楊正雄 | 男 | 1925/2/25 | 台灣,高雄市 | 59032 | 35 | 黃東茂公司船務主任 | 楊正雄於35年前往廈門大學求學,因受該校經濟學及社會學教授郭大力王守禮等左傾言論之影響,思想逐漸傾匪,常參加該校學運,與該校匪諜學生鄭鴻池、彭騰雲時相往還,經鄭彭二匪以新民主主義,大眾哲學,鑽到牛角尖去等匪書籍供其閱讀,並誘勸其參加朱毛匪黨組織,該楊正雄遂於38年7月間,在廈門經鄭匪鴻池吸收,以不簽字留據為條件,參加匪黨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449 | 4408 | 黃振興 | 男 | 1927/10/4 | 江西,分宜縣 | 60027 | 22 | 陸軍四二六六部隊同上尉軍法官 | 黃振興經常公開指責「政府黑暗不民主,反攻無希望,絕了我們後代,孫某如果在現在起來起事,可一舉成功」。並於48年7月30日致國防部人事服務處謂「今日軍隊不但沒有進步,相反的1日不如1日,殺我的祖宗的人不共戴天,斷送我前途與滅絕我後代的人,我比恨共匪還要透,我一定要找尋機會殺絕他們」又經常收聽匪方廣播,並轉述廣播。並於同年中秋前及中秋評擊中央日報文章,並發表其他謬論。 | 感化教育1年 | 感化教育1年 | |||||
4450 | 4409 | 胡家冀 | 男 | 1917/7/5 | 浙江,慈谿縣 | 60089 | 44 | 高雄民防指揮部旗山指揮所臨時僱員 | 胡家冀於38年浙江省慈豁縣陷匪時,將銀元壹百元,及桌椅賬簿等物繳匪,並參加匪區村里人民會議。雖曾於申辦附匪登記,但並未將軍民合作站物品繳匪等部份敘明,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0007號 | ||||
4451 | 4410 | 顏錦華 | 男 | 1909/9/15 | 台灣,台中縣 | 日治時期因「農民組合」成員案入獄。 | 50003 | 42 | 台灣省物資調集委員會秘書辦事員 | 顏錦華於36年經陳本江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介紹呂林石、吳坤煌、陳光、蕭坤裕為盟員,編為5人小組,聚餐討論時事,並為陳本江向蕭坤裕徵募工作經費舊台幣600萬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交付感化3年 | 陳本江 | |||
4452 | 4410 | 顏錦華 | 男 | 1909/9/15 | 台灣,台中縣 | 日治時期因「農民組合」成員案入獄。 | 54101 | 42 | 受刑人 | 顏錦華係因叛亂罪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之受刑人;緣於民國42年上半年,有另案已決犯馬時彥等在監秘密組織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之非法組織,企圖策應匪幫攻台,伺機暴動,以遂行其顛覆政府之目的。而顏錦華在監曾受馬匪等之宣傳,抄錄匪之文件,暗自閱讀。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有期徒刑15年 交付感化3年 | ||||
4453 | 4411 | 林茂川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7019 | 50 | 鹿草國民學校教員 | 19年6月間在福建南安運塘小學任教員時經其同事?匪徒陳琢予反動宣傳給閱「馬克斯唯物論」「洪流」「烈火」等書當由陳琢予勸誘口頭應允參加共黨惟同年七月其兄林毫川為共黨殺害林茂川亦為被擄去中途逃?自是?未與匪?聯絡 | 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七年 | 07年 | ||||||
4454 | 4412 | 張 菼 | 男 | 1915/3/26 | 江蘇,南通縣 | 自首判刑 | 53125 | 39 | 台灣航業公司專員 | 張菼又名朱振平,於31年農曆1月間匪幫偽意擁護政府盤據江蘇北部時,參加匪幫組織充任匪如皋縣豐利區區委,并任該區區長2年;至35年農曆中秋節逃離匪區輾轉來台,迄至40年間政府鼓勵奸匪自新號召自首,張菼仍恐自白參加匪幫組織及將曾任匪區行政職務而現在台之人員供出後,將失去自由,故僅將任匪豐利區區長2年事向保安司令部自首,嗣查覺尚有參加匪幫情事經撤銷自首拘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又名朱振平 | |||
4455 | 4413 | 陳積安 | 男 | 1915/7/2 | 湖北,瀏陽縣 | 56043 | 41 | 陸軍第59醫院療養戰士 | 陳積安係陸軍519醫院療養戰士,44年11月16日,聞悉未獲醫院撥交輔導委員會辦理退役就業,認係該院主治軍醫蕭瑞雲所為,即在其病室內當眾辱罵該蕭姓軍醫「混蛋」,並當眾宣講「共產黨為何不來,趕快來了就先殺醫官」,「政府在台灣搞的什麼鬼政府,這些王八蛋都很黑暗」等語。 | 有期徒刑7年,有期徒刑1年;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456 | 4414 | 李金塗 | 男 | 1914/11/13 | 台灣,台中縣 | 50395 | 37 | 商 | 李金塗於37年3、4月間油叛徒洪麟兒之介紹,化名李白,參加朱毛匪偽台灣民主同盟後草屯支部,組織參予開會討論,指摘政府之壞話。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4457 | 4415 | 顏鄭來發 | 男 | 1910/3/23 | 台灣,台北市 | 52332 | 44 | 木工 | 顏鄭來發、王金龍於35年夏秋之交,曾聽另案叛徒陳義農攻擊政府,闡揚匪幫;39年5、6月間,陳義農向顏鄭來發、王金龍說明因叛徒身分流竄,經濟拮據,一再請求援助,顏鄭來發遂給予新台幣30元,王金龍供給新台幣50元,並囑勿再來相擾。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4458 | 4416 | 謝清標 | 男 | 1913/3/13 | 台灣,彰化縣 | 高中 | 51141 | 41 | 商 | 謝清標係前台灣省參議會辦事員,與匪徒蔡堯山同事,情感甚洽,知其為匪諜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7月3日 | ||||
4459 | 4417 | 邱景耀 | 男 | 1926/4/26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25 | 八德鄉國民兵隊部隊員 | 邱景耀於38年冬39年春經被告劉鎮國煽惑參加新青年協會。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4460 | 4418 | 邱垂意 | 男 | 1927/8/12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25 | 八德鄉公所戶籍員 | 邱垂意於38年冬39年春經被告劉鎮國煽惑參加新青年協會。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4461 | 4419 | 陳振建 | 男 | 1916/1/15 | 福建,晉江縣 | 77032 | 61 | 基隆市拖駁船公會秘書 | 陳振建於27年就讀福建晉江縣立東洛小學6年級時,受該校老師呂匪文俊灌輸匪黨思想,29年夏,與洪再恩在呂文俊宿舍內,同被吸收參加共產黨,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28日 | |||||
4462 | 4420 | 李少白 | 男 | 1916/3/20 | 雲南,保安縣 | 56910 | 41 | 前忠貞部隊將校班上校隊員 | 本人陳述:38年2月1日,本人臨危奉命任雲南省車里縣瀾滄江江防上校指揮官,同年月21日,車里縣小猛養鄉鄉長魯文聰勾結車里縣防衛隊隊長樊濤叛變,本人被俘無法脫身,直到同年12月9日盧漢投共,本人始獲離開回家。39年中秋,有抗戰時戴先生所派保山情報站站長辛朝漢率武裝數10人夜襲由旺鎮區公所,本人與辛被共黨以國特罪名緝拿,後逃至緬甸,任雲南游擊隊幹部,曾將被俘經過報告上官。42年11月14日,本人以軍官隊上校隊長率隊來台,下飛機時奉填「被俘受難表」,然43年3月18日被保安司令部逮捕,偵辦法官李烈中校明白告知是 | 免刑 | 羈押2年7月18日 | |||||
4463 | 4421 | 徐仲賢 | 男 | 1919/8/5 | 浙江,諸暨縣 | 76920 | 58 | 台灣省公路局養路工程處機械課長 | 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日 | |||||
4464 | 4421 | 徐仲賢 | 男 | 1919/8/5 | 浙江,諸暨縣 | 77024 | 58 | 台灣省公路局養路工程處機械課長 | 徐仲賢35年自重慶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受訓結業後分發來台,36年3月間,在台北經運訓所同學陳奕霖吸改參加共產匪黨,先後與陳奕霖、何叔度、伍桂林(傅鴻林、楊洪業、游朗星等共黨分子,在台北集會,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及宣傳等問題。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 4月6 日 | 游朗星 | ||||
4465 | 4422 | 陳師潛 | 男 | 1914/12/20 | 廣東,潮安縣 | 55071 | 42 | 僧 | 陳師潛於39年出家為僧,思想偏激,竟於43、4年間連續寄函總統及私人羅葆平等,內容為國軍為軍閥、國家不亡無天理等荒謬言論。此據被告供認不諱,並有所寫信函附卷,查其信函內謂一切軍政首領同鑒足證係給多數人閱讀,內容則屬有利於叛徒之荒謬宣傳。其犯行已堪認定,應依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論。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466 | 4423 | 梁令惠 | 女 | 1915/6/23 | 廣東,新會縣 | 72067 | 57 | 私立衛理女中教員 | 梁令惠25年間,任職北平交通委員會期間,參加「讀書會」,研讀「唯物史觀」、「唯物論」、「辯證法」、「資本論」等書,經常發表攻擊政府及利匪言論。30年春,在南京汪偽政府考試院工作時參加共產黨,39年2月至45年7月間,在香港與關幹略、鄺美玉同組織「讀書會」,教育學生學習毛澤東思想,並煽動學生回國升學及採購中共書報,供給學生閱讀,以毒化其思想。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4年15日 | 75年1月28日核准假釋,(75)珠裁字第0010號裁定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 | ||||
4467 | 4424 | 王緒纘 | 男 | 1914/7/12 | 河南,光山縣 | 50920 | 36 | 39師政工處上尉隊長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無,感化 | 發交感訓2年 | |||||
4468 | 4425 | 孔慶林 | 男 | 1914/9/5 | 江蘇,沛縣 | 即孔昭彤。 | 76029 | 62 | 公 | 孔慶林於21年春,在原籍沛縣立初中就讀1年級時,參加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同年冬參加共產黨。37年春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孔昭彤 | |||
4469 | 4426 | 滕仁貴 | 男 | 1914/11/15 | 嫩江,龍江縣 | 52083 | 41 | 佳里鎮北門中學教員 | 滕仁貴原任依安縣黨部宣傳科長及齊齊哈爾省黨部民運處長,於35年4月,由齊齊哈爾突圍至吉林乾安縣,被匪俘虜10餘日釋放,至37年11月,又在營口被俘,解至匪遼南法院,以反革命罪被判刑1年6月,易服勞役,減刑3月,經告誡後獲釋。滕仁貴於39年7月來台,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認為該被告等雖無為匪事證,惟該滕仁貴曾兩次被俘獲釋,其思想意志難免中匪遺毒,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4470 | 4427 | 王士倬 | 男 | 1915/2/2 | 廣東,欽縣 | 68029 | 53 | 香港泰安國小教員 | 王士倬於38年10月間廣州陷匪前夕,與已決叛亂犯謝富禮同赴香港,因生活無著,亟欲返粵投匪,並謀為匪立功,以作投靠資本,乃於同年11月,受其同鄉即匪同路人凌維素之指使,向前任粵桂南區剿匪總指揮張瑞貴之妻陳靈機游說,囑轉勸乃夫張瑞貴回穗投匪,其實張妻居住澳門,王士倬乃將張妻之住址轉告知謝富禮,推由謝一人前往,當經張妻嚴詞拒斥,謝富里即返港將情告知王士倬,由王轉告凌維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471 | 4428 | 江春華 | 男 | 1912/8/14 | 廣東,梅縣 | 74070 | 63 | 林務局巒大林區管理處秘書 | 江春華於16年至18年之間,在廣東省梅縣梅州中學肄業時,由劉儒達介紹認識東山中學學生張春芳時相往來,劉儒達與張春芳二人常在閒談中,向其灌輸共黨思想「共產階級平等,沒有貧富,共產黨成功,人人生活安定。」並指使被告閱讀「阿Q正傳」、「馬克斯主義」等書籍。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初特字第0061號 | ||||
4472 | 4429 | 任新舫 | 男 | 1908/11/26 | 山東,冠縣 | 51061 | 44 | 澎湖防衛司令部中校參議 | 任新舫前於37年12月下旬在南京,有經附匪分子李泰華、陳久敬夫婦介紹參加偽中國革命民主大同盟之嫌,復於澎湖防衛司令部任參議期間,企圖奪取軍政權位,撰述共匪陳毅治軍,控制山東聯中學生以為政治資本,主張半訓半讀,及奉李泰華之命調查澎湖軍政情形等罪嫌。 | 感訓3年 | 感化1年3月19日 | |||||
4473 | 4430 | 胡祥五 | 男 | 1914/4/5 | 江蘇,睢寧縣 | 50017 | 36 | 無 | 被告胡祥五係前睢寧縣保安團第二大隊第四中隊長,於37年該縣陷匪前2日,受該縣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教員姚靜修介紹,與匪幹張斯濤交接,允將其統帥之自衛隊、人、槍投匪,當由張匪發給蓋有洪澤湖政治部臂章一枚,嗣後所屬保安隊隨25軍轉進徐州,並未投匪,前項臂章經其叔胡天民發覺,當令銷毀,並隨同來台,尚無為匪工作情事。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 | 徒刑4年 | |||||
4474 | 4431 | 宋濟剛 | 男 | 1910/6/8 | 河北,河間縣 | 63041 | 53 | 商 | 宋濟剛於38年10月17日在廈門戰役,被共匪俘擄,經匪予以短期訓練後,同年12月間,受匪「第三野戰軍第十兵團敵工部」派遣來台從事叛亂活動,其任務為抵台後,全力爭取長官信任,謀得軍職,再相機遊說為匪宣傳,作陣前起義,或保存物資,候命移交匪幫,並填寫「立功計劃」立具「立功切結書」,及規定通訊連絡方法後,即啟程於同月29日抵台。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4475 | 4432 | 俞仁溥 | 男 | 1914/6/1 | 江蘇,無鍚縣 | 大學 | 60020 | 47 | 省立蘭陽女子中學教員 | ?仁溥於28年5月,就讀匪「抗日軍政大學」時,在山西長治縣參加匪黨組織,同年6月初畢業後,被派至該大學第一分校文工團服務,曾任匪黨小組長及宣傳委員,34年抗戰勝利後反?無錫原籍,與匪失去連絡,同年底參加台灣省教育處在上海?辦之教員考試,經錄取後,于35年3月來台,執教於蘭陽女中。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476 | 4433 | 魏春喜 | 男 | 1913/12/7 | 台灣,基隆市 | 52156 | 42 | 工 | 魏春喜於38年發現另案已決叛徒簡文憲閱讀反動書籍,並聽其反動宣傳,復於同年9月接受簡匪交與之新中國閱讀,明知簡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與簡匪文憲來往,思想究非忠貞,應交付感化以玆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477 | 4434 | 袁繼熱 | 男 | 1906/10/14 | 福建,福州市 | 54208 | 49 | 台灣省政府參議 | 被告袁繼熱於21、2年間即研究無政府主義,思想左傾,本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據報在其家中搜獲自由叢刊等書,計31冊。軍事檢察官認被告思想左傾,聲請交付感化前來,應予照准。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審覆字第031號,無政府主義。 | ||||
4478 | 4434 | 袁繼熱 | 男 | 1906/10/14 | 福建,福州市 | 61920 | 55 | 被告袁繼熱於48年12月迄49年3月間,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羈押中,在押所對同室羈押之人犯吳志明、何行知等發表:「台灣表面上是自由,實際上遍地佈滿特務,只要隨便說一句錯話,就有被捕可能,從前秦始皇偶語棄市,現在台灣比大陸還要恐怖。」「現在共產黨本錢大,而國民黨本錢太小,作戰萬一當了俘虜的話,共產黨是會送回來的,國民黨則將他們放在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4479 | 4435 | 林存斌 | 男 | 1912/3/20 | 福建,福州市 | 72034 | 60 | 建國中學教員 | 林存斌於18年春,就讀福建省立福州師範時,經林勳貽吸收參加匪「讀書會」,同年夏,復經林匪介紹,宣示加入共產匪黨,受林匪領導,35年元月來台後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6月 | |||||
4480 | 4436 | 池思義 | 男 | 福建, | 68041 | 46 | 工 | 感化3年 | ||||||||
4481 | 4437 | 李英濤 | 男 | 1930/9/24 | 河北,寧津縣 | 64041 | 34 | 無 | 李英濤於49年前常閱讀「自由中國半月刊」,於民國50年夏與╳╳╳相識,因均不滿政府,遂於51年2月謀議殺害總統、副總統、蔣副部長,以達其顛覆政府之目的。計劃由李英濤執行之,細節問題,由李與胡學古研商,並謂於事成後,在大陸或台灣各大城市為之鑄立銅像,命名為「民主自由?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482 | 4438 | 方壽鈺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2171 | 26 | 工 | 經蔡水岸介紹參加組織與林益三(已自首)蔡水岸同一小組曾聽蔡水岸林益三講述社會不平等及韓戰情形四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
4483 | 4439 | 邱宗發 | 男 | 1922/8/22 | 台灣,台南縣 | 52171 | 31 | 木匠 | 邱宗發、鄭登雲、黃子安等於40年9月及40年3月間,先後經蔡水岸(已另案辦)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同為一小組,以豬肉會為掩護,先後聽蔡水岸講述社會不平等2次,由蔡水岸領導,同屬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岡山支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484 | 4440 | 李 勉 | 男 | 1927/10/8 | 安東,安東縣 | 大學 | 51276 | 26 | 國防醫學院學生 | 遲紹春、李勉、王孝敏均係國防醫學院學生,嗣遲紹春於39年夏初先後吸收李勉、王孝敏加入匪之組織成立小組由葛仲卿領導,均曾參加小組會作政治思想方面之研討。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1月14日 | ||||
4485 | 4441 | 歐文化 | 男 | 1917/4/17 | 湖南,武岡縣 | 自首 | 54197 | 39 | 無業 | 歐文化原係國軍獨立第10師第3團中校代理團長,於38年間遭匪圍擊潰,39年間晤及投匪叛徒李明灝,以歐文化有弟歐文龍、妹婿朱毓奇在台空軍服務,可作策反對象,乃介予匪民政部長潘琪,指使來台策反其親戚,並約定暗號,發給通行證,歐文化至香港後即請求面報國防部,其自首應有效,應諭知免除其刑,但有交付感化之必要,至於美鈔7千5百元,既據供承係匪葉劍英交帶香港,尚無作預備被告來台非法活動之證明,應另案辦理。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486 | 4442 | 黃家通 | 男 | 1915/12/21 | 台灣,彰化縣 | 50245 | 39 | 農 | 黃家通於38年農曆正月中旬,由在逃叛徒高平儒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叛徒林青山等受高君領導;同年2月間,匪幹洪某(即劉志敬)由高平儒偕至同案被告劉知高家中,召集黃家通、林青山等開會討論「375」減租及反對富農地主問題,黃家通參加叛亂集會一次後,旋因逃避政府拘捕,遂與匪連絡中斷。黃家通參加叛亂組織雖係在懲治叛亂條例頒行前,然於該條例頒行後尚未向政府自首,其行為繼續,仍應依法處斷。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4487 | 4443 | 王盛松 | 男 | 1933/2/8 | 河南,輝縣 | 53202 | 22 | 革命實踐研究院工友 | 王盛松於42元旦日,與趙錫成、楊威3人,在台北縣景美山共飲血酒,結盟兄弟後,乃共同密謀搜集槍枝,潛居山中,以俟共匪犯台時,響應效命,雖商討上山計劃尚未著手實施,即被查獲等事實,王盛松等對在景美山上共飲血酒,結盟兄弟等情,均供認不諱,惟均矢口否認有共謀搜集槍枝,潛居山中,以俟共匪犯台時,響應效命之情事,原判決以王盛松等已在前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供錄在卷,互供一致,核與另案被告謝中立自白內容相吻合,渠等犯行至臻明確,被告妄圖空言狡卸,其抗辯洵難置信,惟念被告等僅密謀計劃,尚未達著手實行程度,應依陰謀以非法之方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488 | 4444 | 黃春木 | 男 | 1929/4/12 | 福建,金門縣 | 54052 | 26 | 農 | 黃春木於38年往同安縣經商,住在該縣珩厝村義兄王建山家中,由於王之介紹,因而相識其甲長王經緯,彼等為匪黨之支前工作隊長,黃春木乃加入該工作隊,未幾,同安陷匪,仍然繼續擔任運輸隊員,迨至當年10月25日匪軍渡海侵襲金門古寧頭之時經受王匪指派,會同匪黨工作人員1名,匪兵2名,船夫3名駕船載運食糧來金接濟匪軍,及船抵金門瓊林海灘被砲擊毀,該黃春木爰即捨船登陸潛返西園村家中匿居,並在43年6月30日夜晚9時以手電筒對空照射。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2年4月22日 | |||||
4489 | 4445 | 程順欽 | 男 | 1956/9/5 | 台灣,嘉義縣 | 75040 | 19 | 學生 | 程順欽因收聽匪播,思想受感染,於63年10月間,組織「愛國青年結義聯盟救國總會」,吸收同學王震國等四十餘人參加,同年11月12日下午在雲林縣斗六鎮舉行成立大會,有王震國等人到場。程順欽自任主席,當場宣佈該會宗旨為推翻政府,奪取政權,宣讀四大政綱,傳閱組織體系分工表,會後舉行宣誓,並攝影留念。63年11月20日在斗六鎮拾獲匪偽京劇「紅燈記」一本,看後交王震國等閱讀,濫言毛匪在大陸統治七億人民實在偉大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匪偽京劇「紅燈記」一本,「愛青學會」鉛字印章乙枚、「救國總會」組織體系分工表、組織綱領 | 感化教育3年 | |||||
4490 | 4446 | 魏 剛 | 男 | 山東,濟寧縣 | 57011 | 32 | 陸軍臨時?院同准尉助理護理員 | 發散侮辱元首危害民國利?宣傳之反動標語將其所書之反動標語四五十張自豐原至翁子沿途散放淨盡。 | 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十年 | 12年 | ||||||
4491 | 4447 | 戴獨行 | 男 | 四川,重慶市 | 專科 | 57050 | 30 | 中華日報記者 | 林振霆又將其在校經孫毅吸收,參加朱毛匪黨之事實,告知戴獨行,該戴獨行明知林振霆為匪諜竟徇情不予告密檢?。 | 05年 | 05年 | (46)審特字第0033-1號10年? | ||||
4492 | 4448 | 李海泉 | 男 | 1930/4/19 | 河南,平西縣 | 51920 | 21 | 新竹新埔12兵團軍政學校 | 思想不正,行跡可疑。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4493 | 4449 | 戴光第 | 男 | 1925/11/12 | 浙江,永嘉縣 | 50920 | 24 | 台糖公司溪湖糖廠會計課助理員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4494 | 4450 | 孟世傑 | 男 | 1926/8/18 | 河南,舞陽縣 | 58920 | 32 | 無 | 不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495 | 4450 | 孟世傑 | 男 | 1926/8/18 | 河南,舞陽縣 | 80019 | 54 | 計程車司機。 | 孟世傑以駕駛計程車為業,於69年元月20日22時許,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中山紀念醫院前,等候載客時,向同在該處排班之計程車司機張富本、欒茂春等人,公然發表:「台灣現在的民主自由是假的,大陸共產黨可以把群?集合起來討論問題,這樣才是真正的民主」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496 | 4451 | 陳金全 | 男 | 1926/3/2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2008 | 26 | 無 | 陳金全於38年12月間,經匪林金木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後,並接受林匪領導、閱讀唯物論、辯證法及「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497 | 4452 | 楊銀象 | 男 | 1921/12/5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3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498 | 4453 | 鄭錦章 | 男 | 1919/9/14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108 | 34 | 農 | 鄭錦章於38年農歷一月間在竹南由劉雲輝介紹加入匪?組織閱讀匪籍「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等并於同年二至五月間先後與劉雲輝在北勢火車站附近召集曾國沐連東信陳日安歐金玉等宣傳匪?詆毀政府乘該曾國沐連東信陳日安歐金玉等思想動搖隨即吸收加入匪?嗣曾國沐於同年六七月間先後吸收黃任松余路仔黃新春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前苗栗縣後龍國小教員。 | |||
4499 | 4454 | 賴阿昌 | 男 | 1921/7/30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2 | 農 | 陳川於38年1至3月間吸收賴達明、賴阿昌加入其匪幫組織,編為一小組,由陳川自任組長,指導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0 | 4455 | 余路仔 | 男 | 1919/6/1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4 | 農 | 曾國沐先後吸收余路仔、黃新春等,連東信於38年4月至39年1月間先後吸收朱兆鎮、林源昌等加入匪組織,黃雙貴於37年8月由已判決匪黃天貴吸收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1 | 4456 | 黃任松 | 男 | 1910/9/11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42 | 農 | 曾國沐於同年6、7月間先後吸收黃任松等人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2 | 4457 | 黃新春 | 男 | 1927/10/3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26 | 農 | 曾國沐於同年6、7月間先後吸收余路仔、黃新春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3 | 4458 | 陳日安 | 男 | 1919/2/10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4 | 農 | 鄭錦章先後與劉雲輝在北勢火車站附近召集連東信、陳日安等宣傳匪幫,詆毀政府,乘連東信、陳日安等思想動搖,隨即吸收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4 | 4459 | 黃雙貴 | 男 | 1916/5/20 | 台灣,苗栗縣 | 黃雙貢? | 52108 | 37 | 農 | 黃雙貴於37年8月由已判決匪黃天貴吸收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5 | 4460 | 歐金玉 | 男 | 1924/3/31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0 | 米商 | 鄭錦章先後與劉雲輝在北勢火車站附近召集曾國沐連東信陳日安歐金玉等宣傳匪?詆毀政府乘該曾國沐連東信陳日安歐金玉等思想動搖隨吸收加入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前苗栗縣後龍國小教員。 | ||||
4506 | 4461 | 賴達明 | 男 | 1913/4/16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40 | 農 | 陳川於38年一至三月間吸收賴達明賴阿昌加入其組織編為一小組自任組長指導聯絡并與陳木森於同時期共同吸收劉昂春未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07 | 4462 | 吉春元 | 男 | 遼北,法庫縣 | 58084 | 27 | 台北監獄臨時管理員 | 輪值該監獄第一及第二哨樓勤務時,用鋼筆在竹製更筒上書寫「三民主義就是資本主義,誰相信誰就難看,窮人更不可相信。」「將近垮台的享受集團,想長期奴役我們窮人,美國想永遠佔領台灣犧牲我們等文字。 | 感化 | 感3年 | ||||||
4508 | 4463 | 吳秀雄 | 男 | 1930/3/24 | 台灣,台北市 | 59051 | 31 | 商 | 吳秀雄於47年起,迭將明知業經查禁載有為朱毛匪幫張目,替匪宣傳,損毀我政府威信之日文「中央公論」、「世界」、「日本」等雜誌,公然出租,供人閱讀。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4509 | 4464 | 陳旬煙 | 男 | 1924/8/5 | 台灣,台北市 | 自首判刑 | 54111 | 31 | 商 | 陳旬煙於38年2月間,由在逃叛徒陳春慶介紹加入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積極參與活動,吸收王桂源加入該組織,並為陳春慶擔任採購及各叛徒間聯絡等,至42年3月22日自首時,未將連絡另案已判決叛徒陳春英至鹿窟匪基地參加匪組織,聯絡自首分子吳明通等至同地受訓,及受陳春慶差使向另案被告陳獻明、劉樟木等索取金錢化用,並向另案被告葉新英取用藥品約值新台幣2千元左右等事實坦白陳述。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
4510 | 4465 | 徐嘉文 | 男 | 1945/5/26 | 台灣,苗栗縣 | 70012 | 25 | 陸軍一兵 | 徐嘉文係於56年12月16日在澎湖駐地,因生活浪漫逾假歸營受禁閉處分,心懷不滿寫信托同隊戰士帶交其隊長趙嘉定少校,內容略以:「趙嘉定咱們走著瞧好了,君子報仇3年不晚……我已經受過你們的虐待,比大陸人民公社還要難度日」等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2年9月29日 | |||||
4511 | 4466 | 鍾玉麟 | 男 | 1928/10/14 | 台灣,台南縣 | 50920 | 23 | 技工 | 鍾玉麟常發不滿政府言論,思想頑固,應予長期感訓。 | 以命令發交處份 | 感化3年 | |||||
4512 | 4468 | 林王楣 | 女 | 1922/4/15 | 浙江,鎮海縣 | 70028 | 48 | 新聞編輯 | 被告受僱編輯基隆民眾日報集錦版,58年7月二十、21日選載香港星島日報「廈門風物瑣談」一文,讚揚共匪竊據廈門後,經濟建設情形,為有利於匪幫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6月 | |||||
4513 | 4470 | 游澤材 | 男 | 1921/10/16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6 | 工 | 游澤材於38年冬聽張火樹聽解時局惡化,解放軍將攻台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514 | 4471 | 許萬喜 | 男 | 1919/9/24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6 | 工 | 許萬喜於38年冬拒絕賴牡彬邀約參加匪人民解放軍,自39年6月13日以後與賴匪斷絕往來。但許萬喜思想不正,應交付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515 | 4472 | 黃日金 | 男 | 1926/2/25 | 廣東,海康縣 | 67047 | 41 | 小販 | 黃日金於38年春,就讀海康縣第四中學時,經同學鍾英才吸收加入匪黨,同年5月,鍾匪為該縣警察所所長何喬鑾逮捕,黃日金恐被逮捕,聞訊逃逸,40年春底,黃日金在湛江市引帶匪幹蔡子明逮捕王道平,51年4月7日,黃日金將引帶匪幹蔡子明逮捕王道平之事,向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辦理反共自覺表白,餘未吐實。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
4516 | 4473 | 沈文騫 | 男 | 1931/2/1 | 浙江,慈谿縣 | 56088 | 25 | 國防部尉級待命人員 | 被告於39年秋曾加入匪偽話劇隊,復響應匪方所謂「參軍運動」加入匪軍,並接受軍事訓練。迨其結訓後,沈匪廷忠欲打入被告胞兄沈文駧所屬部隊活動,經被告同意為沈匪坐探我方軍情,乃於40年4月偕同案被告沈兆鶴等人前往其胞兄部隊駐地,致使沈匪廷忠等人得以剌探我方軍情。42年夏共匪叫囂犯台,被告又密囑沈兆鶴控制所屬部隊,在共匪進犯一江山時,不要還擊,讓匪方俘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517 | 4474 | 陳德祥 | 男 | 1926/12/25 | 江蘇,南京市 | 53165 | 29 | 1613部隊中士1級機務士 | 夏令時、陳德祥先後宣示加入匪黨,並於38年4月至39年1月間連續在新竹、台中、屏東、嘉義等地集會從事叛亂,以圖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4518 | 4475 | 陳開雄 | 男 | 1929/11/9 | 福建,林森縣 | 50345 | 23 | 南投糖廠工人 | 簡瑞寬於39年初陰謀組台灣民主自治聯盟會,擬訂工作綱領,於同年9月介紹同廠材料股僱工陳開雄參加,陳開雄再轉介紹同股股長莊炎塗參加該調查工作。 | 感化教育6月 | 6月 | |||||
4519 | 4476 | 賴清練 | 男 | 1923/2/18 | 台灣,台北市 | 51026 | 30 | 台北市汽車工會書記 | 台北市汽車司機工會潛設有匪台北市委會支部組織,賴清鍊係該工會書記,38年春賴君經該工會已加入匪黨之女會計張金爵吸收,加入匪黨,歸屬張女領導,受囑與同案被告王霖傳成立小組,因該工會原有小組機構,致未另行組織,無任何工作活動,案經警破獲送辦。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即賴清鍊 | ||||
4520 | 4478 | 林昭光 | 男 | 1925/1/2 | 台灣,桃園縣 | 53920 | 29 | 農 | 林昭光於38年10月間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在本籍地桃園縣角板鄉為匪發展工作,擴大組織,至41年1月30日自知悔悟,乃向本部自首,經偵查屬實,以其參加匪幫組織為其工作既經自首,認以不起訴為適當,不予起訴,惟以被告參加匪幫甚久,思想受其毒害甚深,應予感化以資糾正。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21 | 4479 | 李善才 | 男 | 1929/10/11 | 安徽,毫縣 | 55076 | 27 | 陸軍第68師第204團第2營4連1等兵 | 被告與同案被告胡正明因曾受匪化教育,思想自有問題,與同案另一被告桂相球相識,並受其蠱惑。桂唆使彼等在部隊儘量發牢騷,與人爭吵,破壞武器,復教唆胡正明煽惑具中國國民黨員身份之同連士兵陳仕華背叛組織。陳仕華遂書寫脫離組織之便條紙一張,旋為其所屬團部發覺,即著陳仕華到團部訊查詳情。桂相球因恐真情敗露,乃邀集被告等會商,指使胡正明殺害陳仕華,以圖滅口。胡正明遂於值勤衛兵時,持槍將陳仕華射殺。李君本人陳述:其遭誣指與同案被告胡正明、桂相球2人共謀將陳仕華殺害,胡、桂2人因不耐酷刑而認罪,被判處死刑。惟其不知且未參與 | 無期徒刑,減刑為15年,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20年6月3日 | |||||
4522 | 4481 | 王超群 | 男 | 1918/7/12 | 山東,諸城縣 | 51276 | 33 | 海軍造船所文書 | 被告李國萃、張敏生逃亡時經高煒介紹寄住王超群家中,李國萃、張敏生均曾將其在青島參加匪諜組織及被捕情形告知王超群,均未據告密檢舉,王超群並為之介入海軍造船廠工作。 | 5年 | 徒刑4年8月11日 | |||||
4523 | 4482 | 王詩品 | 男 | 1922/1/18 | 山東,菏澤縣 | 51276 | 31 | 陸軍第50軍36師軍士大隊中校中隊長 | 宮樹桐於39年間吸收同學王詩品等參加匪諜工作未果。明知宮樹桐為匪諜。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4月3日 | |||||
4524 | 4484 | 張起才 | 男 | 1930/7/8 | 江蘇,江陰縣 | 64022 | 35 | 陸軍第五十七師司令部一七○區第一營第二連中士副班長代理補給 | 張起才平時不滿現狀言論荒謬,與同事講話均以「你們總統」、「你們中華民國」相稱。於53年4月24日下午5時許,當面質證營長謂:「你們有家你們可以回家抱老婆,這嫂子就是我的家,我就要去,誰也干涉不了我的自由」、「你們官大壓人故意整我」、「我沒有犯法你管不了我」等侮蔑長官之言詞。見圍觀者眾更稱:「你辦不了我,我回來再和你算賬,我要聽你這個營長,捲行李我要把他的滕字倒過來寫」、「我知道你們總統整人的方法很多,我看能不能把我拋下大平洋去」、「你們中華民國到處都是黑暗,你們是憲警特務的世界,我要有辦法到香港去要推翻你 | 有期徒刑6月,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525 | 4485 | 黃全金 | 男 | 1922/3/18 | 福建,龍岩縣 | 50920 | 29 | 明禮國校教員 | 黃全金否認參加匪黨組織,但供認喜看左傾書籍,其思想難免不受其影響,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4526 | 4486 | 陳明濂 | 男 | 1925/3/25 | 福建,福州市 | 52102 | 27 | 全民民族經濟3報聯合版辦事員 | 陳明琦於36年秋加入匪幫之工人工作委員會為組織負責人,研讀匪黨書籍,並以工人代表出席偽農工聯會,從事叛亂活動。被告陳明濂係陳明琦堂弟,37年8月帶同陳明琦來台時,雖不知陳明琦為匪諜,但抵台後未幾,該陳明琦即將參加匪黨組織及活動經過向其說明,該被告既不舉發,亦不照政府號召勸導自首。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 | |||||
4527 | 4487 | 李 六 | 男 | 1923/12/2 | 台灣,台北縣 | 55070 | 33 | 台北縣農會助理員 | 被告於偵審中僅供認知劉嘉武係逃匪及劉匪曾交其匪書1本閱讀等情,否認有參加匪幫情事。惟既據本部偵防處調查時供認39年6月口頭答應參加,並經自首份子林文金到庭結證看李六與劉嘉武常在一起及看李態度李可能有參加組織等語兩相參證,不容空言狡辯。被告參加匪幫後尚無積極活動,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劉嘉武 | ||||
4528 | 4488 | 陳潘炳煌 | 男 | 1924/9/15 | 台灣,台北縣 | 即潘炳煌。 | 54016 | 32 | 商 | 陳潘炳煌於41年11月間經政府治安機關人員傳訊後即知同案王忠賢為逃亡匪黨分子,42年1月間,與王君在萬華會面時,曾交50元新台幣給王君,因與王君是親戚,一時?有勇氣向政府告密檢舉。前述事實業據陳潘君在前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核與王忠賢在該局暨本部供述相一致;惟陳潘君在本部審理中否認其事,並辯稱,39年請王忠賢修理?房,給王君工錢50元。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即潘炳煌。 | |||
4529 | 4489 | 徐維琛 | 男 | 1920/3/19 | 山東,掖縣 | 49011 | 31 | 無 | 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另案54100判感化3年。 | ||||
4530 | 4489 | 徐維琛 | 男 | 1920/3/19 | 山東,掖縣 | 54101 | 39 | 受刑人 | 係因叛亂罪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之受刑人;緣於42年上半年,有另案已決犯馬時彥等在監秘密組織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新聯會」)之非法組織,企圖策應匪幫攻台,伺機暴動,以遂行其顛覆政府之目的。而徐維琛在監曾受馬匪等之宣傳,抄錄匪之文件,暗自閱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4531 | 4491 | 王思儀 | 男 | 1927/12/6 | 山東,臨沂縣 | 56027 | 29 | 陸軍第2肺病療養院少尉療養員 | 被告王思儀對書寫反動標語一節業經坦白供承,並有該項木板送案為證,且與搜出被告日記本上之字跡相同,事實明確。被告雖辯稱書寫反動標語後即向室長袁大松報告,但並未說明係其自己書寫,顯屬脫詞卸責。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4532 | 4492 | 林本信 | 男 | 1931/4/25 | 台灣,桃園縣 | 52325 | 22 | 工 | 林本信經另案被告邱南助告知郭成為匪諜分子,在外招集匪徒仍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1月27日 | |||||
4533 | 4493 | 徐榮生 | 男 | 1922/7/18 | 江西,南昌市 | 71031 | 48 | 醫師 | 徐榮生在高雄縣杉林鄉開設診所,因經常收聽匪偽廣播,致思想傾匪。自民國52年至58年間,先後多次在其診所向張大鈞、林德纘、陳德義等人,發表共匪軍事力量強大,政府反功無望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10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89號減刑4年8月 | ||||
4534 | 4493 | 徐榮生 | 男 | 1922/7/18 | 江西,南昌市 | 75777 | 5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10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89號減刑4年8月 | ||||
4535 | 4494 | 陳來發 | 男 | 1930/6/15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2 | 台南工業學校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陳來發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 | 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4536 | 4494 | 陳來發 | 男 | 1930/6/15 | 台灣,台南市 | 58090 | 30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抄錄共黨理論互相研習,陳來發抄錄毛澤東「論實踐與認識的關係」演詞。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4537 | 4495 | 呂水閣 | 男 | 1917/1/16 | 台灣,台南縣 | 呂丁南之兄 | 50598 | 35 | 醫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0年 | ||||
4538 | 4496 | 張皆得 | 男 | 1929/6/20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3 | 工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2年 | |||||
4539 | 4496 | 張皆得 | 男 | 1929/6/20 | 台灣,台南市 | 53044 | 26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2年 | 歷2p429附記。 | ||||
4540 | 4498 | 徐廷甫 | 男 | 山東,臨淄縣 | 56107 | 41 | 店員 | 29年在匪第八路軍所?山東縱隊衛生教導隊受訓畢業後充匪第二療養所醫助三月餘復被遣往匪山東萊蕪生產所?助醫職一個月即自行離開未再與匪來往等情業經憲兵司令部及本部軍事檢察官調查?實查被告徐廷甫參加匪訓充任匪職其行為既在35年12月31日以前又非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之犯罪首謀而所犯法定罪刑則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已在赦免之列。 | 駁回感化申請 | (45)審聲字第0116號 | ||||||
4541 | 4499 | 戴雲山 | 男 | 1909/3/17 | 福建,南安縣 | 62121 | 53 | 慈光托兒所職員 | 戴雲山於22年經馮小弓介紹加入匪外圍組織「革命互濟會」,並隨馮小弓散發反政府傳單多次。25年夏經吳雪痕介紹認識張清水,又被張清水吸收加入匪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26年與自新份子陳香以「南安第三區教育界抗敵服務團」為掩護,暗中從事共匪活動。27年夏,又參加李剛召開之「民族解放先鋒隊」大會,並代表第三區報告工作情形。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4542 | 4500 | 劉松三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6014 | 46 | 國防部部第二廳辦公室上校主任 | 38年11月19日、39年2月19日同年3月26日蘇藝林等先後訪晤均暢談良久。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23日 | ||||||
4543 | 4501 | 章鐵鏞 | 男 | 1914/10/8 | 遼寧,鐵嶺縣 | 49920 | 35 | 39師通訊營上尉副營長 | 該犯意志不堅,應予感訓6月。 | 感訓6個月 | 感化6月 | |||||
4544 | 4502 | 姚國驊 | 男 | 1912/4/14 | 浙江,於潛縣 | 大學 | 59120 | 45 | 商 | 姚國驊於民國38年10月初,以接眷來台為由,聲請出境,同年11月初抵達杭州,寄居徐文熙家中,緣匪偽浙江省財政廳長任匪一力(原名程勗)係姚國驊之姑父,姚國驊乃要求畀予偽職,未果。任匪即利用其求職心理,使其來台,並交以書就主管匪幹馬原姓名住址之字紙囑與馬匪接洽。姚國驊按址與馬匪會晤,即將其在台人事關係舊長官嚴家淦等,可為說服之對象交出。姚國驊與謝淑儀商議,就其與現任陸軍少將程雁飛之妻即周至柔將軍之妻妹王瑞柳友善關係,可為說服程、周等逃叛之橋樑,由姚國驊向馬匪建議,經徵得馬匪同意,該謝淑儀於姚國驊引見馬匪時,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4545 | 4503 | 徐文熙 | 男 | 1917/6/14 | 江蘇,吳縣 | 專科 | 名伶徐 露之父 | 59120 | 51 | 商 | 徐文熙於39年5、6月間,由匪區逃抵香港,亦由羅堅以科員名義,簽報前內政部調查局聲請入境,徐文熙領得入境證後,憑以來台,明知姚國驊、謝淑儀在杭與匪勾結情形,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3年5月 | |||
4546 | 4504 | 謝淑儀 | 女 | 1916/10/19 | 江蘇,吳縣 | 專科 | 名伶徐 露之母。 | 59120 | 44 | 家務 | 謝淑儀與姚國驊商議,就其與現任陸軍少將程雁飛之妻即周至柔將軍之妻妹王瑞柳友善關係,可為說服程、周等逃叛之橋樑,由姚國驊向馬匪建議,經徵得馬匪同意,該謝淑儀於姚國驊引見馬匪時,對馬匪交其來台儘量與程雁飛少將夫婦,周至柔將軍夫婦接近,俟機說服程、周等叛變任務,一一首肯。姚國驊、謝淑儀於領得美金並接受任匪、馬匪餞宴,即於39年春節後,相偕離杭至香港。謝淑儀抵台後,已與程雁飛夫婦等接近,惟尚無適當機會進行說服工作。 | 有其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徐謝淑儀 | ||
4547 | 4505 | 魏濟民 | 男 | 山東,?城縣 | 52162 | 39 | 海軍軍官學校代將校長 | 原審據:「陳霽自回海校服務後與謝中望取得?絡於五月七日由謝中望將陳霽參加郭成森叛變會議詳情密報魏濟民並呈閱杜世泓致謝中望密信內容謂陳萬邦事已發生航校十一、十二兩期同學將受全体集訓或集体禁閉魏濟民於閱信後密示其已奉?座電飭扣押但未照辦希大家安心工作看事件或時局發展再說。」而認魏濟民謝中望涉叛亂嫌疑;經查採證有誤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
4548 | 4506 | 徐永興 | 男 | 1915/10/19 | 江蘇,東海縣 | 68066 | 53 | 商 | 徐永興於35年春,其原籍東海陷匪後,充當匪偽龍苴鄉民兵模範隊隊員,為匪擔任盤查哨,巡邏等工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7)裁字第0039號 | ||||
4549 | 4507 | 羅冬梨 | 男 | 台灣,屏東縣 | 自首 | 51280 | 39 | 農 | 41年5月悔悟向屏東縣警察局自首報經本部核發統字第六○四號自首證在案自首時未將其曾於40年6月間受匪徒(現已自首)蕭道應指使竊盜屏東縣佳冬鄉公所空白戶籍謄本用紙并於該用紙上盜蓋戶籍主任副主任官章及各種需用之圖章後交予蕭道應。 | 自首免刑 | 蕭道應 | |||||
4550 | 4508 | 邵翠華 | 男 | 1954/2/22 | 山東,濟寧縣 | 78026 | 24 | 陸軍總司令部看守所代監執行人犯 | 邵翠華因逃亡罪在陸軍總司令部看守所代監執行,於66年6月1日晚在獨居監房內,用原子筆在紙條上書寫:「毛主席,最成功的人民領導者」等歌頌毛匪及匪偽政權之荒謬文字,自監房窗口投出。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反動文字字條六塊,沒收。 | 徒刑4年 | |||||
4551 | 4508 | 邵翠華 | 男 | 1954/2/22 | 山東,濟寧縣 | 83015 | 30 | 國防部新店監獄受刑人 | 邵翠華於72年4月間,在新店監獄義監第九房內,先後多次對同房之受刑人林秋榮、等人發表:「大陸比台灣好,大陸建設發達,人民穿、吃都比台灣好,行動自由,共匪對逃兵處理判刑很輕,判刑後不要再當兵,比這埵酗H權,共匪有機會就要把整一傢伙,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是不可能的,最後可能是共匪統一我們,台灣被共匪解放,我們也不要再關了,共匪現在不是走共產主義路線,我們無攻防武器,這一仗不能打,共匪一切都比台灣好」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11月7日 | |||||
4552 | 4509 | 蔡水泉 | 男 | 1912/1/8 | 台灣,台南縣 | 51106 | 43 | 印刷商 | 蔡水泉、郭雙吉均於37年10月間,在郭雙吉家聆聽匪徒黃添才及不相識之匪徒4人藉講述「375」減租為題演講反動言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53 | 4510 | 郭雙吉 | 男 | 1912/4/25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42 | 工 | 蔡水泉、郭雙吉均?37年10月間,在郭雙吉家聆聽匪徒黃添才及不相識之匪徒4人藉講述「375」減租為題演講反動言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54 | 4511 | 蔡明德 | 男 | 1926/9/24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28 | 辦事員 | 蔡明德、施金池、顏高馨、朱有明等,均先後於35年秋閱讀新民主主義、馬克斯讀本、台灣山路等左傾書籍。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55 | 4512 | 黃 錡 | 男 | 1904/8/12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49 | 台南市漁會職員 | 黃錡於35年4月間,亦聆聽李媽兜宣傳匪黨優點,37年1月間又在李義成家中聽李匪唱反動歌曲。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56 | 4513 | 顏高馨 | 男 | 1928/2/10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26 | 商 | 顏高馨等,均先後於35年秋閱讀新民主主義、馬克斯讀本、台灣山路等左傾書籍。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7月29日 | |||||
4557 | 4514 | 朱有明 | 男 | 1924/10/31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30 | 教員 | 朱有明等,均先後於35年秋閱讀新民主主義、馬克斯讀本、台灣山路等左傾書籍。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58 | 4515 | 何亦傳 | 男 | 1912/6/18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42 | 鐵工 | 何亦傳等,35年冬在何亦傳家中聽李匪媽兜反動宣傳。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1月29日 | |||||
4559 | 4516 | 李炳耀 | 男 | 1907/12/29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49 | 商 | 李炳耀等,35年冬在何亦傳家中聽李匪媽兜反動宣傳。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60 | 4517 | 劉添福 | 男 | 1913/4/2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41 | 木工 | 劉添福等,35年冬在何亦傳家中聽李匪媽兜反動宣傳。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61 | 4518 | 沈營法 | 男 | 1924/12/26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30 | 皮鞋工 | 沈營法等均係前台南食品店工廠員工,於35年7、8月間,參加李匪媽兜之每週座談會7、8次,受聽共匪對工人好處,并閱讀文萃群眾、新民主主義及匪黨黨章等。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62 | 4520 | 黃 牛 | 男 | 1918/2/11 | 台灣,台南縣 | 51106 | 36 | 工 | 黃 牛等均係前台南食品店工廠員工,於35年7、8月間,參加李匪媽兜之每週座談會7、8次,受聽共匪對工人好處,并閱讀文萃群眾、新民主主義及匪黨黨章等。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563 | 4521 | 單亦誠 | 男 | 山東, | 56059 | 24 | 無 | 張家林於同月八日赴台北邀約海軍退役戰士單亦誠單意猶豫未決張以未得要領 | 無罪 | |||||||
4564 | 4522 | 郭緒元 | 男 | 1930/12/18 | 50601 | 20 | 不詳 | 無理由被感訓。 | 無 | 發交感訓7月 | ||||||
4565 | 4523 | 曲錫祿 | 男 | 1922/3/6 | 山東,榮城縣 | 50601 | 28 | 不詳 | 涉叛亂案發交感訓。 | 無 | 發交感訓2年 | |||||
4566 | 4524 | 郭惠誠 | 男 | 1932/11/18 | 山東,膠縣 | 50601 | 20 | 39師116團通信連中士副班長 | 無犯罪事實,然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為免妨害治安,應予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4567 | 4525 | 張 銳 | 男 | 1929/3/13 | 江蘇,泗陽縣 | 51920 | 22 | 不詳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開釋證明書記載:張銳於民國40年4月16日起至41年2月28日止,在本處受訓期滿,成績及格,准予保釋。 | 感化 | 感化10月13日 | |||||
4568 | 4526 | 洪清德 | 男 | 1936/1/29 | 福建,金門縣 | 59240 | 25 | 國防部情報局金門站准尉情報員 | 洪清德於46年5月4日進入匪區時,被匪福建省公安廳人員拘捕,詎於匪方詢問時,乃竟意志不堅,將其在該站接受情報訓練之內容,派赴匪區之任務,?金門地區情報機構人事,駐軍番號,指揮官姓名,以及兵力配備與海防設施等一併洩漏於匪方。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4569 | 4527 | 田文學 | 男 | 1932/4/28 | 山東,歷城縣 | 56920 | 45 | 上等兵 | 本人陳述:44年4月30日在桃園下湖10師工兵營被捕,至45年9月移送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感訓,至49年8月間轉送小琉球職訓第三總隊,執行至51年9月1日補發陸軍第728營,後編裝甲騎兵團第208團繼續服役。 | 發交感訓 | 感化3年 | |||||
4570 | 4528 | 朱順興 | 男 | 1926/4/11 | 江蘇,丹陽縣 | 63045 | 38 | 台灣省煙酒公賣局基隆分局僱員 | 朱順興於38年4月間,充任我政府丹陽縣訪仙鎮之隊附時,因匪進犯,率部撤退至江浙交界處分水嶺,被匪俘擄後,在匪遣散人員訓練班受訓二星期,同(38)年5月間,經朱匪順義,介紹復入匪地方基層幹部訓練班受訓1月,並經朱匪順義介紹參加匪黨組織,39年4月,任匪偽丹陽縣虞河鄉人民政府交通幹事,閱時4月,於同年8月間,匪以其曾在我青年軍服務,有人事關係,適於派遣來台灣,調查丹陽縣在台灣黨政軍服務人員及聯絡工商團體人員等,乃於同年9月間派其取道香港,混充難民,至42年12月間,由港入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571 | 4529 | 蘇福生 | 男 | 1928/3/7 | 浙江,溫嶺縣 | 52166 | 28 | 江浙反共救國軍 | 共同被告蘇福生、蘇炳林。蘇福生於41年6月間為偽「交陳鄉」(大陸)鄉長鄭仁忠與另一認識之匪幹,找至鄉公所,飭派來大陳,刺探我方軍艦數目和兵力多少及何時反攻。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行刑10年 | |||||
4572 | 4530 | 許景隆 | 男 | 1923/1/16 | 福建,晉江縣 | 72029 | 49 | 商 | 許景隆於28年冬,在福建省晉江縣鑄英小學宿舍內,經鄭種植介紹,加入共產匪黨,35年4月在安海獲悉其組織被紿安單位破獲,乃逃避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5號減刑6年8月 | ||||
4573 | 4530 | 許景隆 | 男 | 1923/1/16 | 福建,晉江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5號減刑6年8月 | ||||
4574 | 4531 | 盧泗教 | 男 | 1922/12/24 | 福建,漳浦縣 | 51097 | 26 | 無 | 盧泗教為福建漳浦縣人,38年10月該縣陷匪時任小學校長,同年12月盧泗教被匪強派充翻譯及徵糧工作,39年1月為匪調集訓練一月或不足一月,嗣因感受共匪之暴行威脅,乃於39年舊歷二月間逃離匪區抵東山島,考入福建省政府與陸軍第十二兵團合辦之軍事政治學校(即怒朝學校)為學員,六月隨校遷來台灣新竹受訓迄八月底以學校生活艱苦且復患病遂乃先後逃亡匿居臺北市。 | 逃亡處有期徒刑1年,感化教育 | 徒刑1年9月5日 | |||||
4575 | 4532 | 王振邦 | 男 | 1918/10/10 | 江蘇,常熟縣 | 50011 | 33 | 澎湖縣望安鄉將軍國民學校校長 | 意志不堅,思想左傾。 | 無,感化 | 發交感訓2年 | |||||
4576 | 4533 | 鄭慶龍 | 男 | 1929/11/17 | 台灣,台中縣 | 49075 | 21 | 經濟合作總署管理員 | 鄭慶龍經廖學銳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577 | 4534 | 陳琲@ | 男 | 1923/9/24 | 安徽,嘉山縣 | 61026 | 36 | 基隆港務局人事管理員 | 陳恆昇於42年7月29日,以蕭吹奏共匪之秧歌,為駐軍第三營官兵孫彪等制止不聽,進而發生口角。49年8月中旬,在基隆港務局圖書室中,對徐愚謂:「『二二八』事件,乃國軍來台時擾民的後果,當時國軍在嘉義機場見青年即活埋;台北方面則以麻袋裝人往河裡丟;基隆港口之海軍小艇,見人即以機槍掃射,因而造成台灣人始終恨內地人。」等不實之謠言,以淆惑聽聞。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4578 | 4536 | 牟奇玉 | 男 | 1924/9/4 | 山東,棲霞縣 | 67029 | 34 | 工 | 牟奇玉於34年間,在山東加入匪偽兒童團,38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579 | 4537 | 張福在 | 男 | 1910/4/6 | 台灣,彰化縣 | 52320 | 43 | 山地行政指導員 | 張福在與林如堉、郭萬福均係同學,於36年底經林如堉交閱大陸戰況地圖,邀其參加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未允,39年12月間郭萬福逃往其家,發覺郭萬福係匪諜並化名陳姓,經郭萬福暗示不要宣揚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5年+感化3年 | |||||
4580 | 4540 | 黃清標 | 男 | 1925/9/1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7 | 桃園鎮信用合作社辦事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81 | 4541 | 陳台明 | 男 | 1932/11/4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0 | 桃園倉運公司事務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582 | 4542 | 傅龍英 | 女 | 1919/6/19 | 浙江,上虞縣 | 60066 | 43 | 省立婦女教養所導師 | 傅龍英於28年閱讀「唯物辯護法」,「大眾哲學」等匪偽書刊,並與袁海真等人集會討論匪黨理論,並對程惠華施以匪黨思想教育。30年10月與李福源結婚,曾對李灌輸匪黨思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25日 | |||||
4583 | 4543 | 陳天助 | 男 | 1929/1/21 | 台灣,台中縣 | 51120 | 23 | 高雄市電信局報務佐 | 陳天助於38年秋季應謝錦榮之邀參加匪徒組織之讀書會,并與另案處決之台北市電信局匪諜張添丁連絡,又先後幫助謝錦榮吸收謝日成、林金春加入該讀書會,研讀匪邦黨章唯物史觀、青年修養及新中國雜誌等。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4584 | 4544 | 吳 塗 | 男 | 1929/12/23 | 台灣,台北縣 | 50715 | 24 | 第4酒廠技工 | 共同被告吳塗、王阿順、王皆得、張倚昭。吳塗於39年4月間在鳳山軍事教導團受訓,經在逃匪黨簡錫煌、張朝賢、周源茂等勸誘,隨張匪返家匿居一宿,嗣由其帶往橫坑仔山上共同匿居其友家中2、3日,見張匪帶有手槍1支,周匪帶有匪黨書籍1冊,張、周2人又向吳君宣講匪黨政策,因知渠等均係匪黨,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原判決以吳君供認不諱,核與其在憲兵司令部供述相符,犯行自堪認定,據以論罪科刑。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4585 | 4545 | 金育光 | 男 | 1938/10/22 | 浙江,青田縣 | 81011 | 43 | 船員 | 金育光於69年5、6月間,先後在所服務之商船「東貿輪」餐廳、康樂室、休息室等處,對同事耿聖圻等多人,公然發表:「共匪發射長程飛彈成功,而我們沒有。」「共匪外援非洲國家武器裝備,幫助修築鐵路,顯示共匪軍事強大及進步。」「中共趙紫陽很有才幹,相當能建設中共,為人民服務。」「共產黨有很多人才,如周恩來才能很好,把大陸建設的很好,許多國家都尊重他,他死了是一大損失。」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4586 | 4546 | 蔡知高 | 男 | 1903/6/8 | 台灣,彰化縣 | 52104 | 49 | 農 | 蔡知高於38年8月間,受已決叛亂犯陳崑崙之指示,通知另一已決叛亂犯陳玻理及匪黨自首分子林振德,在陳匪龍眼樹園內開會一次,同年9月及10月間,又各通知前開人等及張士、謝瑞2人,在同一地點各開會一次,每次均由陳匪宣講匪黨主義,勸導加入匪黨,並囑轉勸他人參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5年 | |||||
4587 | 4547 | 鄭 | 男 | 1931/10/6 | 台灣,台北縣 | 54050 | 24 | 農 | 鄭朁39年6月至10月間,經周匪源茂告知係匪黨份子後,迄不舉發。鄭椑鰫韞輒※遞f中辯稱始終不知周源茂係匪諜,惟據周匪源茂於國防部保密局亦供證39年5至10月間,鄭棱`受我之匪黨教育,知我之匪黨身分等語互證屬實。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6月2日 | |||||
4588 | 4548 | 戴 傑 | 男 | 1926/6/8 | 湖北,漢陽縣 | 52186 | 26 | 空軍第20大隊部文書上士 | 戴傑原係空軍第20大隊文書上士,37年5月投充陸軍砲兵第8團准尉副官,6月該團駐地開封失陷時被匪俘虜,並受其訓練2月,38年返該管第20大隊任文書上士,因受匪宣傳?迷不悟,在辦公室及寢室當眾講說「匪對俘虜寬厚,官兵平等,重才錄用不講背景,對事公正」等利匪言論。此據被告供認不諱,與該管空軍第20大隊及政治部所查相符,事實已甚明確,其犯行應構成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4589 | 4549 | 王建文 | 男 | 1913/4/18 | 貴州,遵義縣 | 章麗曼之夫,王曉波之父。 | 50604 | 40 | 憲兵司令部中校附員 | 憲兵中校附員王建文之妻章麗曼抵台後,向其夫王建文煽惑為匪工作,否則最低限度在台打仗時,不要讓匪犧牲太大,時其夫王建文任憲8團3營營長,不為所惑,駁斥其思想錯誤,言行不當。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1年6月15日 | ||||
4590 | 4550 | 林家章 | 男 | 99099 | 不起訢 | |||||||||||
4591 | 4551 | 鄧克強 | 男 | 江西,南昌市 | 58095 | 32 | 第十軍砲指部本部連中士作?士 | 44年至45年間先後對該部?士?言共產党砲火完全控制金門所以金門士氣很低落,共產黨廣播之話很有道理,又感動人,台?快要完蛋,台?快要解放等荒謬言論。 | 04年 | 04年 | ||||||
4592 | 4552 | 李訓玉 | 女 | 1925/4/21 | 安徽,盱眙縣 | 即任李訓鈺。 | 50052 | 26 | 家務 | 李訓玉於30年秋冬間,匪陷其原籍盱眙時,年僅16歲,曾充匪淮南銀行職員及教員,至抗戰勝利後,國軍光復盱眙,乃向該縣政府辦理自新手續。 | 免除其刑 | 羈押6月17日 | 即任李訓鈺,李訓粵之姐 | |||
4593 | 4553 | 謝振聲 | 男 | 1927/12/3 | 湖南,耒陽縣 | 自首 | 76053 | 55 | 省立後壁高級中學教員 | 謝振聲於38年9月,湖南耒陽陷匪後,在原籍耒陽縣立中學,參加匪文教負責人郝天祿所主持之文教座談會,討論如何恢復學校秩序,及如何為匪宣傳等活動,嗣接受郝天祿指派充任匪偽,「培蘭小學」校長月餘,來台後於61年2月9日自首。 | 自首免訴,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27日 | (66)諫判字第0075號 | |||
4594 | 4554 | 林毓鑫 | 男 | 99099 | 自首 | |||||||||||
4595 | 4555 | 訾鐵漢 | 男 | 1914/4/27 | 江蘇,宿遷縣 | 67021 | 53 | 新竹榮民之家總務組長 | 訾鐵漢於38年6月上海陷匪後,經張大拔吸收參加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編入閘北區直屬小組活動,同月底吸收萬綸參加該偽「民革」,為萬綸所拒,同年10月,擔任該會上海區會總務幹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596 | 4556 | 李天鳳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高雄縣渙會辦事處統一報關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4597 | 4557 | 黃伯穀 | 男 | 99099 | 自新 | |||||||||||
4598 | 4558 | 陳招元 | 男 | 1906/6/15 | 台灣,台中縣 | 55105 | 50 | 商 | 陳招元君係因叛亂嫌疑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4)審特字第105號判決公訴不受理;復於45年4月21日以(45)安元字第2087移送台北地檢處,經台北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第92條後段「構造謠言淆惑聽聞」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 | 有期徒刑7月 | 羈押25日 | |||||
4599 | 4559 | 呂 斌 | 男 | 1926/3/25 | 河南,汝南縣 | 50920 | 24 | 18軍11師31團2營4連3班班長 | 思想不堅,形跡可疑。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4600 | 4559 | 呂 斌 | 男 | 1926/3/25 | 河南,汝南縣 | 99099 | 01年 | 01年 | ||||||||
4601 | 4560 | 張友繩 | 男 | 1924/3/5 | 浙江,浦江縣 | 49920 | 27 | 力行報社長 | 言論偏激。 | 發交感訓1年6月 | 發交感訓1年6月 | |||||
4602 | 4561 | 金華智 | 男 | 1925/8/12 | 浙江,義烏縣 | 50037 | 25 | 台中力行報社編輯 | 叛亂嫌疑案被告金華智,辦力行報,言論不正、思想偏激,經簽奉准發交管訓1年6月。(在押期間折抵之) | 發交管訓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4603 | 4562 | 陳偉琦 | 男 | 1935/2/9 | 福建,林森縣 | 77053 | 41 | 華治有限公司經理 | 陳偉琦於39年,在台北認識朱匪子超,兩人交往密切,因受朱之言論影響,致思想傾匪,乃於47年經朱子超介紹,在台北市渭水路梁紹和住宅,正式參加共產黨,嗣於51年在台北市甘谷街大華印刷廠,吸收該廠同事黃贊育參加共產黨,61年5月間,受匪黨份子郁耕隆,受朱匪子超之命,將署名「台灣省社會主義革命委員會」等之反動傳單三百餘份,散發於台北市新生南路、吳興街、及台灣大學等處。同年9月30日又受朱匪之命,在台北縣永和鎮張貼反動傳單多張。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3月12日 | 朱子超 | 76年元月17日核准假釋,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4604 | 4564 | 蔡?輝 | 男 | 1930/12/19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2 | 台南工業學校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蔡?輝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2年 | |||||
4605 | 4565 | 朱德熙 | 男 | 江蘇,鎮江縣 | 大學 | 54012 | 33 | 台鹼高雄廠副工程師 | 朱德熙前往台灣鍼業公司台南廠任職於38年春已潛回大陸之匪嫌份子呂彥傑來往密切同年秋調高雄第四廠服務仍與該呂彥傑時常接近聽其宣傳大陸匪區進步情形該呂彥傑並向該朱德熙表明有意前往匪幫偽都北平被告朱德熙即將其家住北平地址相告囑向乃父轉知其在台情況直至呂彥傑於42年10月託詞赴港結婚潛返大陸投匪未據將其明知呂彥傑投匪陰謀向政府告密檢舉。 | 7年+感化 | 06年11日+感3年 | |||||
4606 | 4566 | 張 旺 | 男 | 1917/1/11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6 | 無 | 張旺於37年冬經自首匪幹黎明華在中壢吸收參加匪黨,受其指示介紹在逃之范新戊、宋增勳、周耀施加入匪黨即成立匪楊梅小組領導工作,38、9年間該張旺任職桃園縣政府地政科科員,黎指示其利用推行375減租機會打通匪黨群眾路線。又透過范新戊介紹羅成鳳參加匪黨。39年夏偕周耀施逃亡龍潭關西新埔一帶,與林希鵬合組中區小組起草新農會章程,共負發展新農會之組織,為匪打通農民路線任務。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老高 | ||||
4607 | 4567 | 江天來 | 男 | 1897/8/2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55 | 醫 | 廖奕富、江天來均係舊台共份子,廖奕富於37年由匪幹自首份子范進生介紹與林希鵬相識,38年范又介紹與羅城鳳相識,39年5、6月間,經羅勸說口頭參加匪新農會,與羅及廖義炎同一小組,明知林希鵬、羅城鳳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屢次容留該等食宿,又函介江天來交林希鵬、周耀施為工作對象,因此江天來接受林等教育閱讀匪「土地法大綱」,口頭參加匪新農會,屢次至陳阿呆家參加匪新農會集會,聽講匪黨主義與政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08 | 4568 | 江雲水 | 男 | 1926/5/16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7 | 農 | 張旺經常住梁標家中招集江兆合、江雲水、江兆水至其家中開會,宣講匪黨政策,勸誘參加,江兆合口頭應允參加匪新農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09 | 4569 | 梁維紹 | 男 | 1933/9/5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20 | 農 | 張旺經常住梁標家中透過梁標招集其子弟輩梁維紹、梁青、梁春坤等開會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10 | 4570 | 江兆合 | 男 | 1923/12/6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0 | 農 | 張旺經常住梁標家中招集江兆合、江雲水、江兆水至其家開會,宣講匪黨政策,勸誘梁春坤、江兆合口頭應允參加匪新農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11 | 4571 | 陳天晶 | 男 | 1930/5/3 | 山東,蓬萊縣 | 50028 | 21 | 空軍第39無線電台上士文書 | 陳天晶(又名陳明之)原充空軍防空學校上等達傳兵,38年9月間至空軍第39無線電台,頂臧哲年之名,充該台文書上士,同年11月15日代廖慶政擅寫一暱名信函致台東縣縣長,內容文字均係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同年11月12日被告致北平山東中學其兄陳天權信1件,內容亦極盡詆毀政府,諂媚共匪之能事。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2案 | ||||
4612 | 4571 | 陳天晶 | 男 | 1930/5/3 | 山東,蓬萊縣 | 55052 | 26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除夕夜在台灣軍人監獄智監中唱匪歌化裝扭殃歌舞呼毛匪萬歲口號。 | 無罪 | ||||||
4613 | 4571 | 陳天晶 | 男 | 1930/5/3 | 山東,蓬萊縣 | 60011 | 31 | 本部軍法看守所代執行叛亂犯 | 被告係本部軍法看守所代執行之叛亂犯,民國48年間在看守所縫紉工廠勞作時,唱共匪匪歌,如義勇軍進行曲、黃河謠、及農村歌曲等,於金馬砲戰時妄言:「不久我們都自由了。」「美國要把台灣交給共產黨,我們快要釋放了。」等語。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2案 | ||||
4614 | 4572 | 王文培 | 男 | 1928/12/6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53161 | 25 | 無業 | 王文培於37年底經已決叛徒賴裕傳介紹加入匪幫東南局台灣區台北市工作委員會附屬學委會台大法學院支部,受在逃叛徒許昭然領導,經常舉行會議,王君並自擬傳單交李明海張貼,復勸李君加入匪黨組織,遭其拒絕;另以台灣民主同盟名義吸收另案匪諜蕭義村、蕭義雄,並受賴裕傳指使向蕭義村取得炸藥5包、雷管5枝、導火線4尺,轉交一不知名之叛徒使用,嗣後知悉賴裕傳被捕而逃亡,仍蒐集報紙中軍事經濟消息備匪攻台使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615 | 4573 | 王秋榮 | 男 | 1901/12/29 | 台灣,新竹縣 | 王文培之父,即王大銘。 | 53161 | 52 | 商 | 王秋榮為同案被告王文培之父,未將王文培尋覓歸案或報告治安機關,反而隱蔽密晤,並將拾得之他人身分證交王文培換貼相片使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徒刑3年3月15日 | 1956/2/14因精神分裂及營養不良服刑中死於陸軍61醫院。 | |||
4616 | 4574 | 李金鎖 | 男 | 1925/12/19 | 河南,西平縣 | 61055 | 40 | 陸軍第三十二師第九十四團上尉汽車保養官 | 李金鎖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間聽馬志堅宣揚叛亂並告知組織名稱,及發動政變行動方案,該李金鎖對胡克飛、馬志堅之叛亂言論,均表贊同,並允回原部隊聯絡中下級帶兵幹部,參與叛亂,屆期舉事響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18日 | |||||
4617 | 4574 | 李金鎖 | 男 | 1925/12/19 | 河南,西平縣 | 99099 | 15年 | 13年18日 | 胡克飛、馬志堅同案。 | |||||||
4618 | 4575 | 曾昭炑 | 男 | 1921/6/18 | 台灣,台中市 | 52134 | 33 | 商 | 曾昭炑於37年夏秋間,為同案被告李秋金吸收,加入匪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19 | 4576 | 趙信雄 | 男 | 1938/2/5 | 台灣,澎湖縣 | 77060 | 40 | 商 | 趙信雄於56年間,在台北市與朱子超合資經商時,受朱傾匪言論影響,思想深受感染。60年3月,與朱在港會晤郭震,由朱介紹,郭監誓,參加共產黨,擔任港台交通工作。迄至64年10月,經常利用商業往返港台機會,將朱子超在台蒐集我之軍政等情報,帶交郭震。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6月18日 | 朱子超 | (67)諫判字第0023號,(67)覆普曉明字第0079號 | |||
4620 | 4577 | 陳亨豐 | 男 | 1918/10/29 | 台灣,屏東縣 | 即陳亨豊。 | 60215 | 44 | 木材商 | 陳亨豐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陳亨豐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22日 | 洪文慶 | 即陳亨豊。 | ||
4621 | 4578 | 任春麟 | 男 | 1925/2/18 | 山西,文水縣 | 56118 | 32 | 無業 | 36年在陸軍裝甲兵旅第3團政工室服務,於37年下半年豐台陷匪時被捕,送北苑集中營教育訓練月餘釋放,由天津至青島向裝甲兵司令部報到,隨部隊撤退來台。被告對受匪訓練一事辯稱「未受訓練,因關有千多人,大家吵鬧,匪叫我們反省共產黨對人民是不是好」等語。...可見被告所辯曾於自傳內敘明被俘經過顯係虛構,惟被告接受匪訓時僅月餘,且來台後又未發現有為匪工作,情節輕微,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化名任彬荷,(45)審聲字第0059號 | ||||
4622 | 4579 | 李淑女 | 女 | 1919/12/13 | 福建,惠安縣 | 74080 | 54 | 高雄縣鳳山市曹公國小教員 | 李淑女於28年夏,在福建惠安由徐匪萍?(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來台後未向政府表白。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0338號減刑3年4月 | ||||
4623 | 4580 | 葉有用 | 男 | 1927/8/20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4223 | 28 | 養雞農 | 葉有用與另案已決叛徒黃崇國係鄰居,38年夏,黃崇國邀葉有用、陳文卿及另案張金海等共6人同去竹子湖遊玩,聽其講解共匪好處,因而明知黃為匪諜,嗣後仍與黃見面,迄41年夏仍見黃在其祖母家隔壁居住,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7月13日 | 黃崇國 | |||
4624 | 4581 | 瞿維綱 | 男 | 陝西,洵陽縣 | 57086 | 36 | 陸軍預?第七師第十九團少校政訓官 | 陸軍軍官學校基本訓練中心補訓總隊第三期受訓結訓時因反共抗俄鬥爭教育總成績不及格該校不予畢業復因其在受訓期間言行荒謬認識不清 | 感化 | 感3年 | (46)法審裁字第573號,(47)覆普抗昶字?0015號 | |||||
4625 | 4582 | 彭寶良 | 男 | 1920/7/26 | 江蘇,江都縣 | 55178 | 36 | 台南市郵政局郵務員 | 被告係台南市郵政局郵務員,並擔任台南郵務工會理事長,惟台南郵務工會圖書室原有左傾書刊甚多,彭寶良一再函復台南市宣傳會報偽稱該項違禁書刊均已飭管理圖書人員全部檢出自行銷毀,復以同樣事由函知台南市警察局並附切結證明該項書刊實際均由其保存並未銷燬。上開事實已經被告供承無訛,核與治安機關查報情節相符,復有其自白書附卷可稽。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聲字第0068號 | ||||
4626 | 4583 | 吳甘雨 | 男 | 1925/1/1 | 福建,同安縣 | 70011 | 47 | 新竹縣立東門國校教員 | 吳甘雨於33年秋,肄業於福建省立南靖師範時,由孫建寧介識柯落葉,參加柯領導之讀書會,並於34年經柯吸收參加匪黨「南靖師範支部」,受柯匪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7年12日 | 1975減刑6年8月 | ||||
4627 | 4583 | 吳甘雨 | 男 | 1925/1/1 | 福建,同安縣 | 75777 | 50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7年12日 | (64)諫減字第0045號 | ||||
4628 | 4584 | 李偉志 | 男 | 1919/7/29 | 福建,惠安縣 | 76027 | 57 | 台灣省警務處鐵路警察局刑警隊技士 | 李偉志於26年參加共產黨,29年夏,因李則鳴介紹,滲入國軍前第一百軍之福建福清海口諜報組工作,38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629 | 4585 | 呂 源 | 男 | 1927/8/23 | 台灣,台北縣 | 53167 | 29 | 農 | 呂源、葉水田(即葉定選)、蔡明通均於38年7月間,在桃園山區參加林元枝之組織武工隊,交由自首匪幹黃阿能編為一組領導,另由匪徒張金塗(已擊斃)分別交予短槍各1枝,專事破壞社會秩序、製造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4630 | 4586 | 高慶豐 | 男 | 1923/3/5 | 河南,鹿邑縣 | 專科 | 54011 | 30 | 記者 | 高慶豐於39年7、8月間,經另案嫌犯蘇百祿函介陶融至其家中,由陶某吸收加入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631 | 4588 | 吳聰明 | 男 | 1930/8/24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24 | 工 | 吳聰明、陳益川、林金水均係於38年由另案匪幹游陳川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吳聰明參加前即於38年春間與另案已確定被告楊堅鋒共為游匪陳川油印匪工商政策30份,並與陳益川同聽游匪陳川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632 | 4589 | 林金水 | 男 | 1906/7/23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48 | 羅東紙廠雇員 | 吳聰明、陳益川、林金水均係於38年由另案匪幹游陳川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吳聰明參加前即於38年春間與另案已確定被告楊堅鋒共為游匪陳川油印匪工商政策30份,並與陳益川同聽游匪陳川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633 | 4590 | 陳益川 | 男 | 1931/10/19 | 台灣,基隆市 | 52156 | 25 | 工 | 吳聰明、陳益川、林金水均係於38年由另案匪幹游陳川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吳聰明參加前即於38年春間與另案已確定被告楊堅鋒共為游匪陳川油印匪工商政策30份,並與陳益川同聽游匪陳川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634 | 4591 | 陳清竣 | 男 | 1939/9/30 | 台灣,彰化縣 | 56052 | 17 | 學生 | 陳清竣係台中市立中學學生,於45年元月初上課時,用鋼筆在該校寄存腳踏車所用之第46號木牌上,書寫「反國民黨萬才」「共黨萬才」(按「才」字為本省人「歲」字之簡寫),同月19日為該校發覺,報由當地治安機關查實解辦。被告陳清竣對於前揭事實,坦承不諱,陳君筆跡並經刑警總隊鑑定,與木牌上標語筆跡近似,犯情已極明確,雖陳君辯係無意隨便亂寫,並無反動宣傳之意等語,但為原審所批駁不採,認應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論處。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4635 | 4592 | 王子煃 | 男 | 1930/10/10 | 台灣,台中市 | 51029 | 22 | ?路局彰化運務段職員 | 王子煃於38年4月間經在逃李炎灶之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於同年7月間,與在逃吳耀民、楊建宗暨廖學烓等同一小組,由另案被告江泰勇領導,案經台灣省警務處緝獲。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636 | 4593 | 劉漢卿 | 男 | 1930/9/16 | 福建,晉江縣 | 58025 | 30 | 商 | 劉漢卿於41年9月間,參加匪徒主持讀書會,研讀匪黨書籍,42年6月5日讀書會改組為「菲律賓華僑共產黨」,劉漢卿為黨員,於領導人周淑端病故後,繼任領導,發號施令,推動黨徒展開活動與鬥爭,43年6月,該匪黨以「麥獅獅的血掌與華僑的生命」為題,印製告僑胞書多份,詆譭政府,並煽惑僑胞罷業罷市,反抗菲政府及我駐菲大使?及華人商會之領導,該項文件,交施文章?往馬尼拉散發未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7年2月29日 | 一審處死刑 | ||||
4637 | 4594 | 蘇哀生 | 男 | 1932/1/7 | 台灣,台北縣 | 62034 | 30 | 士林電氣廠業務員 | 蘇哀生研讀貧乏物語、費爾巴哈等日文左傾書籍,並曾與游來乾討論唯物辯證法、共產主義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游來乾 | ||||
4638 | 4595 | 黃勳東 | 男 | 1952/11/17 | 台灣,台東縣 | 73026 | 21 | 廚師 | 黃勳東、鍾德富均係高雄加工出口區第九餐廳員工,黃勳東於民國61年10月6日及同月9日下午8時,先後在該餐廳及廚房內,向張春榮、李懷之等發表毛澤東偉大等言論,鍾德富當黃勳東於61年10月9日發表上述言論時在場,亦隨聲附和。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64)諫減字第0134號減刑3年8月 | ||||
4639 | 4596 | 張承遠 | 男 | 1919/11/7 | 河南,郾城縣 | 60096 | 43 | 中國國民黨台灣區產業黨部第六支部書記 | 張承遠於38年底參加匪「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南京分部受訓,並由沙承祐介紹,認識忽秉初,39年11月間,受忽秉初利用,潛來台灣,相機行事,並發給偽幣拾伍萬元及路條一紙,張均接受,旋即由南京經香港於民國40年6月來台,待機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640 | 4597 | 曹中岳 | 男 | 1924/5/4 | 四川, | 51145 | 28 | 陸軍總司令部第一署少尉參謀 | 曹中岳由港來台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參加勞動生產建設促進委員會及在廣西大學寄讀時鑒於我方敗退思想動搖蓄意創造第三党擬訂政綱命名「民主中華」嗣又改名「時輪社」以讀書救國為號召。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4641 | 4598 | 隨寶森 | 男 | 1925/4/22 | 安徽,太和縣 | 73022 | 47 | 台北市立中山女中教員 | 隨寶森係台北市立中山女中教員,於59年9月至61年4月間,先後在該校及台北市臥龍街五十六巷廿四弄九號欒喜平住宅內,分別向馬昭華、姚雛鳳等人發表讚揚共匪建設進步、科學發達,並謂毛澤東是個大組織家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379號減刑4年8月 | ||||
4642 | 4599 | 陳正來 | 男 | 1935/5/10 | 福建,連江縣 | 60087 | 27 | 農 | 陳正來於48年6月間,受匪偽公安局局長郭匪之派遣,刺探我馬祖島上之砲位、碉堡、地雷、交通壕、鐵絲網,以及馬祖海面之兵艦數量、飛機動態、港口兵力與其他軍事設備。惟查陳正來抵白肯島附近時,即為我守軍截獲,自尚未達於著手實施刺探之階段,但按其情節,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10月10日 | (49)警審特字第0055號 | ||||
4643 | 4600 | 梁良齊 | 男 | 1930/2/19 | 台灣,台北市 | 50296 | 21 | 泰北中學高二年級學生 | 梁良齊由其表甥王耀勛於38八年12月介紹入黨,並受命調查灣裡糖廠情形及在校中發展同學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644 | 4601 | 黃世俊 | 男 | 1928/10/3 | 湖南,宜章縣 | 50031 | 21 | 國防部警衛團上等兵 | 黃世俊於38年間服務於湖南省宜章縣縣立小學,同年夏,宜章縣城淪入土共,因與縣教育科長周次州有師生之誼,遂介紹其加入土共陳亮所組織之革新人民解放軍第二總隊工作,即於5月5日與歐陽文等於該縣師範參加共黨,奉派赴鄉村宣傳調查富戶財產。旋以競選本鄉中心小學校長,致與地方磨擦,陳亮復派其赴廣州勸導湘籍商人返鄉接受解放,並指示到粵後,與匪幹文子清聯絡,文支付銀元100元,令其打入海南島或台灣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4645 | 4602 | 林振霆 | 男 | 廣東,南海縣 | 專科 | 57050 | 35 | 基隆市民眾日報編輯 | 林振霆37年2月,經孫毅吸收共黨組織閱讀新民主主義、整風文集等書,開會四五次,研討嚮應學潮及參加反美遊行等事項37年來台,接受潛台匪徒蔣凡領導38年初蔣凡平籌辦「方向文輯」雜誌林振霆曾遵其指示「暴露政府弱點,攻擊政府,宣揚匪黨理論」撰「小塊文章」於該刊發表蔣凡平將潛返大陸之前,囑林振霆「繼續控制新專在台同學,滲透各報?,爭取地盤,準備解放後接收」。 | 無期 | 2026/7/23 | |||||
4646 | 4603 | 鄧世謀 | 男 | 1923/6/19 | 廣東,焦嶺縣 | 50314 | 27 | 軍 | 鄧世謀在廈門大學肄業期間,於38年7月間,參加中國自由民主社會主義學會,並曾為戰鬥中國寫稿。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9月10日 | |||||
4647 | 4604 | 陳炎鐘 | 男 | 1929/4/24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1 | 幹事 | 陳炎鐘當獲案之初在其家內搜獲「和談文?」「中國共党簡史」「綜合文摘」「共党書刊目錄」等反動書籍供認係劉占?命其閱讀並命組織武裝反抗美國等情。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及強制工作11年3月7日 | |||||
4648 | 4605 | 張榮宗 | 男 | 1926/5/15 | 福建,惠安縣 | 77031 | 51 | 高雄縣路竹國小教員 | 張榮宗34年在福建惠安就讀仙遊師範時,參加外圍組織「讀書會」,35年參加共產黨。37年來台,至高雄鳳山國小任教,復參加該校校長曾桂生所領導之共黨小組,先後與共黨份子曾土林等人多次在曾桂生宿舍內集會。 | 免刑,兒童歌曲選之「農作歌」ㄧ首沒收。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2日 | 曾桂生 | 一審6年。 | |||
4649 | 4606 | 林順德 | 男 | 1916/12/8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6 |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委任一級人事管理員 | 林順德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林順德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10日 | 洪文慶 | ||||
4650 | 4607 | 周普法 | 男 | 1921/1/19 | 浙江,大陳島 | 52176 | 32 | 商 | 周普法於41年11月間由大陳販運貨物至洞頭島銷售,12月15日共匪攻陷洞頭,周滯留該島與匪徒郭元往來,41年古曆2月27日郭元派其前來大陳刺探我方軍情,中途被竹嶼管理局查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651 | 4608 | 徐輝東 | 男 | 1930/4/14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3074 | 24 | 工 | 張振和、張振豐、徐輝東均於39年間,在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炭窯內,受江添進邀誘參加匪偽農民團;至41年7月29日,同向苗栗縣竹南警察分局自首,僅偽稱被江匪勸誘參加未允,而將已應允參加後,並與江匪數次連絡之情形秘不吐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652 | 4610 | 廖 惜 | 女 | 1935/4/1 | 台灣,台北縣 | 即賴廖惜。 | 52143 | 20 | 農 | 廖惜於40年10月間,在其家中由村長即另案被告陳啟旺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即賴廖惜。 | |||
4653 | 4611 | 沈招? | 男 | 1925/1/25 | 台灣,南投縣 | 即沈炤檳。 | 50005 | 27 | 士林電工廠工人 | 沈招?於38年10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吳振?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即沈炤檳。 | |||
4654 | 4612 | 鍾長庚 | 男 | 1920/12/11 | 台灣,澎湖縣 | 50173 | 35 | 工 | 鍾長庚、孫茂興、柯其戰均曾於38年秋,經陳山水介紹加入朱毛匪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655 | 4613 | 陳賜仁 | 男 | 1927/4/20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28 | 技工 | 同案被告陳德在於38年秋,經陳匪山水勸誘加入匪幫,因被陳山水譏其無能,自動勸誘陳賜仁參加匪幫未果;陳賜仁雖未允參加,然已明知陳德在為匪諜,乃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1月2日 | |||||
4656 | 4614 | 黃時雄 | 男 | 1935/11/5 | 台灣,雲林縣 | 50173 | 20 | 農 | 黃時雄於42月間,在花蓮光復鄉貢寮,經邱榮珍(即謝清風)介紹參加朱毛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4657 | 4615 | 戴寬? | 男 | 1921/2/8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31 | 農 | 楊源盛與黃匪怡珍係屬親戚,于本年農曆二月間,經黃匪介紹加入匪黨,擔任屏東至台南方面聯絡員,並奉黃匪之命與匪高草經常聯絡,復將黃匪怡珍、高匪草藏匿于曾恩?、戴寬?家以避政府緝捕。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658 | 4616 | 鄭細嬌 | 女 | 1929/7/29 | 台灣,苗栗縣 | 53075 | 25 | 無業 | 劉志浩告知胡文光,其因匪嫌恐政府查覺緝捕,故爾逃亡等語時,胡文光之妹胡松妹、胡妻鄭細嬌等人均在場聞悉,惟均未舉發,應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4659 | 4617 | 王金菊 | 女 | 1917/11/15 | 台灣,台北縣 | 53072 | 36 | 工 | 王清泉於37年12月參加共匪組織,而王金菊係王清泉之叔母,自41年1月即明知王清泉已參加為匪而迄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01年 | 徒刑1年 | |||||
4660 | 4619 | 鄭祖仁 | 男 | 1923/6/15 | 福建,惠安縣 | 73046 | 50 | 基隆市進出口公會秘書 | 鄭祖仁於24年間在福建省?安縣塗寨堉青小學就讀時,參加該校長鄭驥所主持之共黨讀書會,26年間,肄業惠安初中時,參加該校教員王新民領導之共黨讀書會,32年夏在福建惠安塗寨藍飛鳳住宅,由王樹海介紹正式加入共產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
4661 | 4620 | 鄭天宇 | 男 | 1914/10/6 | 福建,福州市 | 69070 | 55 | 基隆市議會秘書 | 鄭天宇21年就讀福州師範學校時參加「北上義勇軍」,22年復參加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經常集會討論時局及發展組織等問題,同年6、7月間在學校張貼散發傳單,復參加「革命互濟會」,傳遞共黨書籍,支助被政府監禁之匪共黨份子,同年10月正式加入匪共黨,24年間,先後撰寫抨擊政府之反動文章在報刊發表,26年在福州市參加共黨策動之救亡運動,擔任歌詠,從事匪黨文化統戰工作,38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
4662 | 4621 | 林鍾鶴 | 男 | 1914/6/26 | 浙江,鄞縣 | 51036 | 38 | 財政部台北關本口稽查員 | 林鍾鶴於34年冬,經匪幹張長弓介紹參加匪幫組織,於三十六年七月自滬海?奉調台灣海?時,張長弓復告知其匪共黨籍轉移台灣,并有人連絡領導,次年秋遂由姚家本介紹與匪共上級蔡孝乾認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663 | 4622 | 廖榮源 | 男 | 1925/9/2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1091 | 27 | 農 | 廖榮源於38年12月間,亦經廖學信介紹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664 | 4622 | 廖榮源 | 男 | 1925/9/2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5110 | 31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4665 | 4623 | 諸寶 | 男 | 99099 | ||||||||||||
4666 | 4624 | 李金生 | 男 | 1931/12/26 | 河南,西平縣 | 50920 | 22 | 軍政學校學員 | 思想不正,行跡可疑。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4667 | 4625 | 于志堅 | 男 | 1930/1/1 | 51920 | 21 | 不詳 | 于志堅確曾於40年2月23日至41年9月25日在新生訓導處接受感化教育。 | 感化教育 | 感化1年7月3日 | ||||||
4668 | 4626 | 張天陣 | 男 | 1926/3/20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29 | 教員 | 張天陣、黃開枝與自首分子黃傳評同於39年夏,在台南縣佳里鎮公路邊,經自首分子周漢卿吸收宣佈為朱毛匪幫候補黨員,各書交自傳。上開事實,業經黃開枝、張天陣等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渠等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69 | 4627 | 邱 習 | 男 | 1913/6/9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38 | 工 | 邱習於39年8、9月間在家,經自首分子周漢卿吸收,書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上開事實,業經邱習等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渠等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70 | 4628 | 鄭 帝 | 男 | 1917/7/15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38 | 台南縣議員 | 鄭帝與李鹿原係同宗弟兄,39年初政府緝捕李鹿時,鄭帝即明知李鹿為在逃匪徒,乃於同年夏秋冬間,3次與李鹿晤面,且買香煙5包交李鹿,而終未告密檢舉其為匪諜。鄭帝已供認不諱,雖據辯稱當時僅知李鹿係228事變案逃犯,並不明知其為在逃匪諜,故未告密檢舉云云,但查該被告於國防部保密局所供,與李鹿結證等語相符,具見其辯解不可採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4年1月10日 | |||||
4671 | 4629 | 陳崑崙 | 男 | 1904/3/16 | 台灣,屏東縣 | 54082 | 50 | 華南銀行屏東分行經理 | 陳崑崙為本案已決叛徒李媽兜老友,38年下半年,李鹿銜李媽兜之命,盡量向該陳崑崙等收取金錢,彼等明知李媽兜、李鹿為在逃叛徒,而陳崑崙於38年6至9月間,先後3次共供給新台幣100元。陳崑崙對上開事實供認不諱,雖否認明知李鹿、李媽兜為叛徒而供給金錢云云,但既經李鹿結證,且渠業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明知李鹿、李媽兜為匪黨而供給金錢錄供在案可憑,是該被告為叛徒供給金錢之犯行極為明確,自難任其空言諉卸刑責。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
4672 | 4630 | 林金龍 | 男 | 1907/2/1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47 | 商 | 林金龍於37年春與李媽兜在玉井山合資種植鴉片時,李鹿亦逃往玉井山,即經常接受李媽兜之匪幫理論教育。林金龍始終否認於38年後仍與李媽兜、李鹿見面,或知其逃匿處所,其他亦無事證足資認定,自難令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惟其與李媽兜交往已久,思想顯有傾匪之處,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2月26日 | |||||
4673 | 4631 | 王寬和 | 男 | 1903/5/1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51 | 合同運輸公司工役 | 王寬和、梁銘杉同於於39年夏在番子田鹽業公司宿舍,經自首分子王錫欣、周漢卿吸收,書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上開事實業經各該被告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渠等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674 | 4632 | 莊泮森 | 男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
4675 | 4633 | 張新星 | 男 | 1925/7/7 | 浙江,黃岩縣 | 60088 | 35 | 宜蘭縣蘇澳鎮岳明國校教員 | 張新星於38年端午節後,陪同匪偽石曲鎮鎮長薛某收繳張夢良、張叔川,步槍兩枝,子彈三十粒,來台後未自首,予以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四0004號 | ||||
4676 | 4634 | 林輝記 | 男 | 1922/5/21 | 台灣,嘉義縣 | 50599 | 30 | 吳鳳鄉衛生所職員 | 林輝記於36年11月間經鄭海樹、何秀吉等介紹參加讀書會取得匪黨黨員資料,38年底返台後,又與何秀吉聯絡,負責小組組織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徒刑12年 | 何秀吉 | ||||
4677 | 4635 | 李訓粵 | 男 | 1925/4/23 | 安徽,盱眙縣 | 50052 | 24 | 空軍總司令部上士文書 | 共同被告李訓粵、於超、李訓桂、李訓玉、顧嘉模。參加叛亂組織部分:被告對於39年1月至3月間曾充杭州市公安局警士等情,業據直認不諱,并經其父李仲明、母李於氏證明屬實,犯情已臻明確。查匪公安局係推行匪政策之行政機構,係匪組織之一部,被告曾充匪偽警士,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之罪論究。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4678 | 4636 | 李訓桂 | 男 | 1936/8/8 | 安徽,盱眙縣 | 50052 | 16 | 練習生 | 李訓桂於39年夏初被編入匪公安學校,結訓後派充偽公安總隊第1大隊隊員,同年9、10月間隨其父逃抵香港轉來台灣。查該公安學校係匪之訓練機構公安總隊亦係叛亂組織,且核台北市政府核發之身分證載明李訓桂係25年8月8日出生,其於39年夏參加公安學校受訓雖尚未滿14歲,但繼續受訓後派充偽公安總隊隊員時已滿14歲,構成參加叛亂組織,惟被告童稚無知,於未滿14歲時被迫編入,犯情可憫。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6月 | 李訓粵之弟 | ||||
4679 | 4637 | 張仲勛 | 男 | 1928/7/25 | 台灣,台北縣 | 50053 | 24 | 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 | 張仲勛係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在該校秘密發起組織非法團體,以三民主義革命力行會為號召,親擬組織綱領草案,預定暗殺軍政要員,並密謀叛亂,同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召集籌備會議4次,崔勝英於3月18日由晏仲甫介紹參加,劉仕長、江雲濤於元月22日及2月29日由張仲勛介紹參加,旋定於3月18日在金門北門街晏仲甫家正廳舉行宣誓。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年。 | 徒刑10年 | |||||
4680 | 4638 | 崔勝英 | 男 | 1929/2/20 | 山東,萊陽縣 | 50053 | 24 | 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 | 張仲勛係金門怒朝軍政學校學生,在該校秘密發起組織非法團體,以三民主義革命力行會為號召,親擬組織綱領草案,預定暗殺軍政要員,並密謀叛亂,同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召集籌備會議4次,崔勝英於3月18日由晏仲甫介紹參加,劉仕長、江雲濤於元月22日及2月29日由張仲勛介紹參加,旋定於3月18日在金門北門街晏仲甫家正廳舉行宣誓。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681 | 4639 | 林皇仙 | 男 | 1922/9/1 | 福建,長樂縣 | 54078 | 22 | 白肯婦女會幹事 | 林皇仙為白肯服女會幹事於39年10月間,與該婦女會慰勞股長林堂欽,共攜銀元赴陷區經商,結識匪幹林安民,並加入匪琯頭鎮海防分局從事情報工作,同年12月間,林堂欽啣匪命偕同林皇仙返回白肯,共將當地我軍番號、編制系統、部隊長姓名及槍炮種類數量等軍事情報,陸續搜告匪方,並吸收東海部隊人力中隊文書上士陳揚祺協助工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7年10月16日 | |||||
4682 | 4640 | 謝 瑞 | 男 | 1905/9/14 | 台灣,彰化縣 | 52104 | 47 | 農 | 謝瑞於38年9月及10月間,與同案被告蔡知高及叛亂犯陳崑崙、林振德等人,參加在陳某龍眼園內之集會。每次均由陳某宣講匪黨主義,勸導加入匪黨,並受其囑託轉勸他人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683 | 4641 | 郭依排 | 男 | 1928/5/15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25 | 漁 | 郭依排、陳亨良、陳顯龍等藉來南竿經商之名義,申請出口,於40年古曆12月26日裝運蟹1千多斤,由北竿直駛匪區黃歧,換購木材、毛豬雜貨,於同月28日回到北竿,在黃歧時,郭依排上岸與匪工作員老林談話,將我方北竿駐防部隊多少,海邊如何設置地雷、鐵絲綢,以及軍艦來往情形洩露與匪工作員老林。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684 | 4642 | 江 濤 | 男 | 1914/8/12 | 江西, | 72064 | 57 | 無業 | 江濤於58年退役後,收聽匪播,並於同年2月25日在其筆記簿上書寫:「跟到偉大毛筆記簿上寫「跟著毛主席奮勇前進,勝利指日是我們的」等利匪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度裁化字第0001-1號 | ||||
4685 | 4643 | 龔 正 | 男 | 1934/9/14 | 江西,興國縣 | 62013 | 30 | 陸軍第六○三經理大隊上士 | 龔正於49年2月因案判刑在陸總部看守所代監執行期間,結識同監犯人牛德洪等人,乃邀集商議組織先鋒黨及先鋒論壇社,以為反政府之宣傳,並擬從事組織武力,顛覆政府,迨同年8月上旬刑滿,奉命復補陸軍六○三經理大隊,同月5日逃亡,逃亡後托友人王連雲及袁文清等,設法代購槍枝,復與魯棋等在新竹公園商議,得槍後如何劫紗廠之準備事宜,並於同年10月8日在台北市安東街周其俊家,油印反動傳單二百九十份,擬在雙十節散發。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逃亡判6月,合併執行5年2月。 | ||||
4686 | 4644 | 陳寬盛 | 男 | 1935/4/24 | 福建,福安縣 | 78015 | 43 | 情報局上尉特種派職軍官 | 陳寬盛原係匪福建省福安縣下邳公社生產小隊會計,於52年9月17日駕船潛離抵達馬祖,投效政府,經情報局吸收訓練後,派任為反共救國軍第廿五縱隊大隊長,于同年12月29日由海上滲透入陸,惟於翌晨在東?口附近海面被俘,接受匪方訊問及思想改造達12年之久,陳員于此期間將情報局賦予之反共救國軍番號及所負任務、在馬祖接受派遣訓練狀況及其入陸後供連絡使用之香港通信處等洩露于匪。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減處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4月16日 | (77)法裁字第0016號減刑10年 | ||||
4687 | 4645 | 巫?熹 | 男 | 1923/11/11 | 台灣,苗栗縣 | 50107 | 29 | 新竹山林管理所技佐 | 巫?熹(又名新島寬一)於民國三十八年夏季,受另案已決之叛徒魏如羅誘惑參加匪黨之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688 | 4646 | 李 萱 | 男 | 1930/9/15 | 河北,北平市 | 54212 | 24 | 海軍總司令部太倉軍艦航海下士 | 李萱係海軍太倉軍艦航海下士,平時不滿現狀、思返匪區,致生錯誤觀念,言論荒謬,并親書明志,書文曰「余身為黨員認為自由中國已無可救葯,不足以統一全國,故憧憬於共產世界,信心已整個垮台,考慮已死誌之以明志」。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43)觀瞻字第1500號 | ||||
4689 | 4647 | 李進壽 | 男 | 福建,海澄縣 | 58120 | 18 | 漁 | 在原籍福建海澄縣浯嶼鄉浯嶼小學肄業期中,參加匪兒童隊充中隊長後被吸收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團員。45年輟學,參加海鷹漁業高級社捕魚維生,嗣在海澄縣城及浯嶼等地受訓練,旋?由匪幹楊某及浯嶼鄉鄉長陳進丁,民兵隊長林阿晒,婦女隊長林松藍等選拔前來我方,偽裝投降,偵查我方軍情秘密進行破壞,戰時則破壞通信,射殺軍官,煽惑部隊投降;如當老百姓,則調查軍民情感,乘機宣揚共匪德政,并探詢以往派來之王斗美,林老漏,林存良(林船龍)等信息,俟機用秘密通信方法,或設法逃返,向匪報告。 | 15年 | 15年 | ||||||
4690 | 4648 | 謝木暮春 | 男 | 1921/3/10 | 台灣,高雄市 | 謝(木暮)春 | 64054 | 44 | 工 | 謝椿春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陳金塗 | 謝(木暮)春。 | ||
4691 | 4649 | 施先進 | 男 | 1934/11/16 | 台灣,雲林縣 | 69064 | 34 | 雲林縣議員兼雲林縣總工會理事長 | 53年6月吳文就企圖組織「台灣青年會」,從事「台灣獨立」活動,對被告灌輸「台獨」思想,談論「台獨」及以武力推翻政府問題,施對吳文就之叛亂主張俱隨聲附和,54年間,吳文就草擬「台灣青年會組織大綱草案」及「台灣青年會結會式宣言草案」等二「台獨」文件各複寫一份交與被告收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吳文就 | ||||
4692 | 4650 | 張子昌 | 男 | 1932/5/14 | 浙江,溫嶺縣 | 初中 | 59060 | 29 | 馬祖軍友社長樂服務站助理幹事 | 張子昌於39年12月間,經張榮官介紹參加匪民兵隊工作,40年農曆正月,當選匪偽民兵互助委員,又被選為偽青年隊調查委員,協助偽村長林大增發動「抗美援朝」支援捐獻,復經黃朝順、林大增保薦,參加匪偽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為團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志匡志昌 | |||
4693 | 4651 | 王文明 | 男 | 1912/6/1 | 台灣,高雄縣 | 50134 | 39 | 商 | 王文明係留日大阪華僑,任大阪華僑總會副會長,於39年1月間列名留日華僑台灣和平促進會會大阪華僑代表,發表和平宣言,意在提倡中國統一、世界和平,反對台灣戰爭基地化,反對世界大戰。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4694 | 4652 | 吳柏青 | 男 | 1917/1/23 | 台灣,彰化縣 | 53036 | 37 | 工 | 吳柏青於37年10月,由黃文欽將林錦文帶至其家匿居2月之久雖不能證明其有知匪不告或藏匿叛徒等情事,然其思想不無有感染之處,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林錦文 | ||||
4695 | 4653 | 李應時 | 男 | 1917/2/19 | 江西,永新縣 | 大學 | 60090 | 47 | 台灣糖業公司彰化副產加工廠業務課長 | 李應時於15年參加共產黨之少年先鋒隊,16年參與南昌暴動大遊行,37年9、10月間,經朱剛夫吸收加入匪黨,並交付:「努力崗位工作,取得上下信任,建立穩固基礎,禁止向外發展連絡,除做好保廠保產工作外,靜待解放之來臨」等任務,49年5月,李應時獲悉朱剛夫在港之通信地址,乃於同年6月19日署名榮華致函朱剛夫,冀與匪黨取得連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696 | 4654 | 李和玉 | 男 | 1919/4/10 | 陝山,寶雞縣 | 62104 | 43 | 空軍軍官學校教育處計劃科中校科長 | 李和玉於27年3月,經蕭廖介紹,參加共匪「民族解放先鋒隊」之外圍組織與蕭匪同組活動。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21日 | |||||
4697 | 4655 | 黃逢銀 | 男 | 1934/2/8 | 台灣,苗栗縣 | 50054 | 19 | 農 | 劉清泓、黃逢銀分別於38年7月至10月間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聽信匪徒宣傳,自首份子彭南華、黎明華等於38年12月逃匿期間,為加強匪幹江添進等學習,由劉清泓之父即自首份子劉鼎昌引導至劉清泓家中集體學習7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698 | 4656 | 張 駕 | 男 | 1904/1/1 | 台灣,高雄縣 | 張 篤? | 52076 | 49 | 農 | 張 駕於37年底,張崑泰介紹加入匪黨,與陳 見、張水波等常在一起討論反抗地主,爭取減租等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699 | 4657 | 劉森田 | 男 | 1917/10/30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6 | 國民學校校長 | 劉森田於43年3月中旬,經李匪東鍊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後,又介紹李榮源與李東鍊認識,並吸收其加入匪黨,劉森田與李榮源兩人同一小組,開會2次討論匪黨黨綱等及閱讀匪「優生學」、「青年修養」等反動書籍,劉君又加入中國國民黨,意圖滲透組織從事叛亂。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00 | 4658 | 張小波 | 男 | 99099 | ||||||||||||
4701 | 4659 | 張崑泰 | 男 | 1922/10/6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1 | 農 | 李武昌於37年吸收張崑泰加入匪組織,張崑泰則於39年加入匪組後,復介紹陳見、張篤、張水波加入,並另組佃農互助會,吸收會員陳著等2百餘人,以圖對抗地主,並閱讀「青年修養」、「貧乏物語」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702 | 4660 | 孫永潮 | 男 | 1932/7/11 | 浙江,紹興縣 | 62072 | 30 | 省立台東中學教員 | 孫永潮自48年下學期開始,常於上課時對學生發表:「物理定律不一定是正確的,比如三民主義也不一定是正確的,創造三民主義的時候是正確的,合時代潮流的,現在已經落伍了,不合時代潮流了,以後會被時代所淘汰,假如共產主義不好,為什麼還有許多國家在實行呢?若共產不合時代潮流,為什麼共產黨會佔據大陸呢?若三民主義合時代潮流,為什麼國民黨會退到台灣來?可見大陸上一般老百姓還是喜歡共產主義的」,「共匪並不壞,也有長處」,「共匪改革文字是對的」,「共匪的純文藝小說,不應禁止閱讀」,「執政黨勢力過大,在野黨勢力過小,就是不民主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警審聲字第0017號 | ||||
4703 | 4661 | 王水曹 | 男 | 1922/1/1 | 台灣,台北市 | 52721 | 30 | 鐵工 | 王水曹係松山農具工廠職工,於37年夏秋之間,經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受匪台北市委陳通和之指揮,由陳匪春慶領導教育集會、討論研讀匪書,並收繳黨費。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704 | 4662 | 石朝錤 | 男 | 1928/1/25 | 台灣,台中市 | 51200 | 25 | 無 | 石朝錤於38年12月間,在台南市呂匪丁南家中經呂匪吸收參加匪黨,為預備黨員,先後接受呂匪交付閱讀匪黨書籍「新民主主義」、「辯證法」、「唯物論」、「唯物史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大綱」。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705 | 4663 | 李格非 | 男 | 1918/2/19 | 湖南,平江縣 | 51920 | 33 | 教員 | 李格非與江春國往來頻繁,曾與江同演話劇「女子公寓」及跳「車馬夫之戀」歌舞,思想上受江之影響甚大,且搜出共匪歌曲「中國民歌集」、「民歌二集」、「抒情新歌」等3冊,思想左傾,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4706 | 4667 | 陳烈堂 | 男 | 1925/1/18 | 台灣,台北市 | 53066 | 30 | 三輪車伕 | 陳烈堂於38年9月間,由叛徒王忠賢煽誘,參加匪幫台灣省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辛維新受王匪領導建立小組擔任小組長,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及另案之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由王匪講解時局及匪新民主主義,對組員加以匪幫教育。迨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乃派陳某、潘某2匪幹,持其親筆函件及三機原則(機動機警機密)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5百餘元作叛亂費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707 | 4668 | 王阿青 | 男 | 1921/5/19 | 台灣,台北縣 | 53066 | 33 | 農 | 王阿青於39年初,由叛徒王忠賢煽誘,參加匪幫台灣省工委會台北市委會泥水工人支部組織;辛維新受王匪領導建立小組擔任小組長,該組組員有簡進軍、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及另案之葉慶來等,共開會十餘次,由王匪講解時局及匪新民主主義,對組員加以匪幫教育。迨41年3月間王匪為鞏固核心、加強外圍,乃派陳某、潘某2匪幹,持其親筆函件及三機原則(機動機警機密)飭令辛維新、簡進軍秘密與葉慶來、林坤鐘、陳烈堂、王阿青等取得連絡恢復活動,並分向組員收繳黨費新台幣5百餘元作叛亂費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708 | 4669 | 周聖藻 | 男 | 1924/8/25 | 安徽,渦陽縣 | 62012 | 37 | 陸軍澎湖混合補給庫上尉部屬軍官 | 周聖藻於51年4月4日,及5月6日7日,先後在寢室等地,對徐經亮、郝建功等,發表對政府不滿之言論,歸納其各次談論約有十二點,均屬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及侮辱長官之詞。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4709 | 4670 | 蔡添樹 | 男 | 1935/5/23 | 台灣,宜蘭縣 | 71079 | 37 | 漁 | 蔡添樹於58年7至9月間,先後與陳文雄,共謀潛往匪竊據地區投匪,同年9月14日晚7時許,在宜蘭縣南方澳內埤港,共同竊取蕭張阿招所有載重一六、七七噸之裕豐十二號機漁船一艘,駛往大陸,同月16日抵違溫州港口銅頭島附近,將船交付匪軍,58年10月至59年4月初,在溫州「華僑飯店」,接受匪偽思想教育,因目睹大陸同胞衣食不得溫胞,不堪共產主義與「毛澤東語錄」教育而悔恨,乃於59年4月5日佯受匪命,經匪偽允准駕駛原船返台。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5日 | 一、二審處死刑。 | ||||
4710 | 4671 | 鄭文導 | 男 | 廣東, | 49050 | 30 | 感訓 | |||||||||
4711 | 4672 | 柯榮華 | 男 | 台灣,彰化 | 49050 | 29 | 感訓 | |||||||||
4712 | 4673 | 張南雷 | 男 | 1919/10/4 | 江蘇,泰興縣 | 49050 | 32 | 教員 | 涉有奸嫌。 | 發交感訓5月 | 發交感訓5月 | |||||
4713 | 4674 | 黃金山 | 男 | 河北,天津縣 | 50310 | 54 | 商 | 黃金山王利生鄭寶祿鄭德賢等明知黃金為私運出口物品而為之運送藏匿 | 01年 | |||||||
4714 | 4677 | 伍 利 | 男 | 1928/2/6 | 台灣,南投縣 | 52310 | 24 | 教員 | 伍 利於38年9月間經王三派招入新民主同盟,因不知其性質答應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2日 | |||||
4715 | 4679 | 蕭心印 | 男 | 1926/7/22 | 台灣,苗栗縣 | 52059 | 27 | 山林管理所職員 | 與郭萬福郭錕銘張如松均是親戚。 | 不付軍法審判 | ||||||
4716 | 4679 | 蕭心印 | 男 | 1926/7/22 | 台灣,苗栗縣 | 53024 | 28 | 山林管理所職員 | 蕭心印與另案已決叛徒郭萬福、張如松誼屬姻親,於39年4月至10月間,郭萬福、張如松先後至蕭心印家,郭匪留宿一週,張匪留宿一旬,均未申報戶口等情,蕭心印無參加匪幫,為匪工作情事,亦乏包庇藏匿或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故意,但與叛徒往來密切,思想不無受其薰染之虞。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717 | 4680 | 黃森榮 | 男 | 1928/8/25 | 台灣,彰化縣 | 52059 | 25 | 商 | 與逃匪施天意係中學同學40年9月刑警逮捕施匪時因念友情遂將施帶至蔡長榮處藏宿一夜。 | 不付軍法審判 | ||||||
4718 | 4680 | 黃森榮 | 男 | 1928/8/25 | 台灣,彰化縣 | 53024 | 26 | 商 | 黃森榮與施天意係同學,40年9月間施因被追緝,曾逃至黃森榮家,由黃君引至蔡長榮處匿宿一夜,黃森榮尚無參加匪幫為匪工作情事,亦乏包庇藏匿或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故意,然其與叛徒往來密切,思想不無受薰染之虞,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719 | 4681 | 楊 城 | 男 | 1904/1/5 | 台灣,屏東縣 | 52059 | 48 | 商 | 39年4月許分因向被告購竹簍相識後許去台北作生意託被告代收信件郵包等。 | 不付軍法審判 | ||||||
4720 | 4681 | 楊 城 | 男 | 1904/1/5 | 台灣,屏東縣 | 53024 | 49 | 商 | 楊城於39年4月認識叛徒許分後,曾代收信件、郵包,並留宿其家一夜,並代許匪在屏東潮州街租店設麵館;與叛徒往來密切,思想不無受薰染之虞,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發交感訓3年 | 感化8年5月18日 | 執行期滿後未依法釋放。 | ||||
4721 | 4683 | 邱河生 | 男 | 1928/11/13 | 台灣,苗栗縣 | 54920 | 27 | 中國石油公司錦水礦場礦丁 | 邱河生與自首份子謝裕發同係中國石油公司員工,常聽謝裕發發表不滿政府言論,並於38年7月謝裕發發動增薪運動時響應簽名等情,核其思想作為不無受匪影響之處,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4日 | 謝裕發(自首) | ||||
4722 | 4684 | 杜菁茵 | 女 | 浙江,杭州市 | 自首 | 54021 | 41 | 無 | 41年1月15日洞頭陷共時未及逃出被拘禁將及兩年經溫州情報機關填表宣誓參加匪幫組織應允來台策動乃夫余震東接受個別訓練及任務與聯絡方法並領取路費偽幣廿萬元金戒指一錢餘於43年3月間由瑞安僱船送往北龍改乘漁船過北麂遇我方工作人員吳蔽該杜菁茵因無意為匪工作乃請求帶至南麂交與前內政部調查局大陳聯絡站負責人吳公權處理逐自動將上述情形坦白供出請求自首。 | 免刑 | 1954/04/30送大陳防衛司令部,1957/04/17保安司令部以自首判免刑。 | |||||
4723 | 4685 | 鄭 牆 | 男 | 台灣,台北 | 99299 | 4547鄭 ? | ||||||||||
4724 | 4686 | 黃良盛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4218 | 23 | 無 | 繕寫「青年官兵學生們請您們看一看想一想吧什麼人家的子(女)地位逃避兵役而逃到美國欺騙無錢無勢力的人家子弟兒女去當兵勞軍替XX父子打仗充砲灰您說可殺不可殺」「這是賣國賊的哭慶」及解放台灣歌一首散貼於台北市新公園內. | 10年 | |||||||
4725 | 4687 | 蔡仲伯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228 | 49021 | 27 | 商 | 於香港旅次與同學陳瑞榮相遇同宿於旅社,聽其反動言論及籌組民盟計劃。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12年 | 9021案(43)審三字第047號12年。 | |||
4726 | 4687 | 蔡仲伯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228 | 53006 | 28 | 日新電汽行股東 | 蔡仲伯在求學時常閱讀左傾書籍並與謝雪紅接近思想偏激36年本省事變時為大甲區學生中隊長參加暴動被校方開除遂藉投考中央警校赴廣州受訓乘間與潛伏在香港之謝雪紅連絡學習匪黨理論並在粵協助林自蹊非法活動37年夏奉命離警校在港受訓並正式加入匪黨組織同年秋返台?助林自蹊蒐集日軍在台測量地圖。38年處感化後發現上情,重新起訴。 | 12年 | |||||
4727 | 4688 | 林祿山 | 男 | 1914/4/1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0240 | 37 | 農會副幹事 | 李喬松係「二二八」事變通緝要犯,曾在林祿山家匿居數月,以後仍時有往還,38年1月間林祿山受李喬松之介紹,正式加入共黨,為匪宣傳。嗣李喬松逃逸,改受奸匪洪麟兒領導,繼續傳播反動言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2年5月22日 | ||||
4728 | 4689 | 劉火炎 | 男 | 1908/11/2 | 台灣,南投縣 | 初中 | 52305 | 44 | 商 | 劉火炎(即劉江河),於37年間,經陳全安介紹,僱用薛運震(薛震連?)、陳元等為棚子頂山場內為工人,採取油桐子,38年11月間,薛曾告知李漢堂曾來訪2次,該劉火炎知情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即劉江河,判決書中無此人。 | |||
4729 | 4690 | 林 生 | 男 | 台灣,台中 | 50241 | 44 | 商 | 林 生介紹黃元桔張銀河加入調查處台中站工作,39年1月間黃元桔張銀河同至豐原東勢山地會晤李漢堂,李表明身份旋使洪麟?与黃元桔連絡介紹加入匪幫予以吸收群眾反宣傳三七五減租政策。 | 感化3年 | |||||||
4730 | 4691 | 林清波 | 男 | 1907/1/23 | 台灣,台中縣 | 50240 | 45 | 農 | 思想不正。 | 無 |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4年8月10日 | |||||
4731 | 4692 | 林 昌 | 男 | 台灣,台中 | 50240 | 61 | 農 | 感化3年 | ||||||||
4732 | 4693 | 林清輝 | 男 | 1922/10/15 | 台灣,台中縣 | 50240 | 29 | 農 | 思想不正。 | 無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2月6日 | |||||
4733 | 4694 | 楊由讚 | 男 | 1906/3/12 | 台灣,台中縣 | 50240 | 45 | 中藥商 | 思想不正。 | 無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6月3日 | |||||
4734 | 4695 | 陳逢春 | 男 | 1912/2/5 | 台灣,彰化市 | 50240 | 40 | 農 | 思想不正。 | 無 | 發交感訓及受限制人身自由1年5月17日 | |||||
4735 | 4697 | 劉自振 | 男 | 河南, | 初中 | 50331 | 44 | 無 | 05年 | 煽惑軍人叛逃罪。 | ||||||
4736 | 4698 | 王慈博 | 男 | 河南, | 專科 | 50331 | 49 | 無 | 05年 | 煽惑軍人叛逃罪。 | ||||||
4737 | 4699 | 尤學淵 | 男 | 福建, | 專科 | 50332 | 34 | 無 | 王臣濱唆使尤學淵來台後收集當時報紙雜誌寄港轉榕及轉送信件。 | 07年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4738 | 4700 | 田旭初 | 男 | 浙江, | 專科 | 50332 | 31 | 台灣省合作金庫聯庫課課長 | 陳蓮亭乃託被告即未曾晤面男友台灣省合作金庫連庫課課長田旭初代為申請入境并同意田旭初以未婚妻關係辦理申請手續田旭初乃以肥皂私刻李雄鮑濟嚴楊傑田厥忠陳製成等人私章指為訂婚之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等偽造卅八年二月廿五日在福州市訂婚之訂婚證書向台灣省警務處申請入境。 | 02年 | 偽造文書罪。 | |||||
4739 | 4701 | 胡慎銘 | 男 | 河北,天津市 | 高中 | 50333 | 31 | 基隆港務局消防隊員 | 感化 | |||||||
4740 | 4702 | 黃自政 | 男 | 廣東, | 初中 | 50333 | 27 | 基隆港務局消防隊員 | 感化 | |||||||
4741 | 4703 | 楊德修 | 男 | 湖北, | 專科 | 50334 | 44 | 無 | 香港時即知悉張維民為中共拉攏留港同學為中共工作,來台後又與彼通信,且知悉張去非為茱諜而未檢舉。 | 04年 | ||||||
4742 | 4704 | 杜 楓 | 男 | 福建, | 初中 | 50282 | 27 | 第六軍搜索營上等兵 | 杜楓原名徐一平(?徐益平)38年秋投匪第二野戰軍第44師福建陷匪後?參加該軍文工民運隊組織39年四月由匪幹郭春秀等介紹投考福州人民革命大學逾期末考乘我軍密在福州招兵機會改名杜楓充當新兵來台嗣因畏苦于同年九月十一日晨攜帶符號逃亡. | 18年 | 5條判14年,無故離役判12年,合併執行18年。 | |||||
4743 | 4705 | 陳心菉 | 男 | 福建, | 大學 | 50283 | 60 | 無 | 死刑 | 死刑 | ||||||
4744 | 4706 | 詹 桓 | 男 | 1903/9/1 | 福建,崇安縣 | 專科 | 50174 | 47 | 香菸攤 | 詹桓早年畢業軍校,歷任軍職,同與共匪中央社會部福建省社會處工作人員游毓楨有舊識,詹斌於39年5月,在香港與之相見,經其誘惑,接受指示來台,利用舊有同學同事關係,為匪做情報,策反及爭取電台等工作,受津貼美金50元,將游所交付之通訊密碼「台方電台呼號KA榕方電台呼號XT台方波長34米福州波長38米密碼,係將1234567890寫為0431752986…3024減碼5148…每月3日和19日夜11時連絡」,散抄於所攜之116期新聞天地雜誌之封面前後及背面,同月26日抵台住居台北,曾藉組織中央各軍事學校、福建省旅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745 | 4707 | 李亭林 | 男 | 山西, | 專科 | 50174 | 42 | 無 | 李亭林亦聽從游之指示應允來台與來台詹斌連絡而為匪潛伏工作並當場接受詹斌轉交津貼港幣三百元 | 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三年 | ||||||
4746 | 4708 | 林金鑑 | 男 | 1930/6/14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274 | 22 | 桃園信用合作社辦事員 | 林金鑑於38年由業已自首之謝時和介紹加入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747 | 4709 | 陳盛連 | 男 | 1929/11/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3 | 農 | 陳盛連於39年3月間由已死之李某漂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748 | 4710 | 劉添發 | 男 | 1919/9/9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33 | 龜山鄉國民兵隊村隊附 | 劉添發於39年2月經李詩珍介紹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749 | 4711 | 陳德旺 | 男 | 1930/10/11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274 | 21 | 台北商業學校學生 | 陳德旺於38年初經陳盛妙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8年9月15日 | ||||
4750 | 4712 | 呂進風 | 男 | 1927/2/17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4 | 龜山鄉農會肥料倉庫雇員 | 呂進風於39年5月間經呂高明介紹加入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751 | 4713 | 詹源祥 | 男 | 1927/12/19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5 | 農 | 詹源祥於39年1月間受張仕賢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6月20日 | ||||
4752 | 4714 | 黃仁和 | 男 | 1926/10/2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6 | 農 | 黃仁和於39年1月間受在逃之黃水秀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3月22日 | ||||
4753 | 4715 | 林棕水 | 男 | 1931/9/19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1274 | 21 | 工 | 林棕水於39年1月間受在逃之黃水秀所吸收成為叛亂組織之外圍份子。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7月13日 | ||||
4754 | 4716 | 李國萃 | 男 | 山東,棲霞縣 | 51276 | 30 | 工 | 李國萃原係警察,於37年6月在青島市警察局,加入匪膠東軍區統戰部青島警察解放會組織後,受朱耀華領導,38年春吸收張敏生暨劉慎堂、高煒其參加該組織,歸其領導。 | 死刑 | 死刑 | ||||||
4755 | 4717 | 王孝敏 | 女 | 河北, | 大學 | 51276 | 23 | 學生 | 遲紹春於39年夏初先後吸收李勉王孝敏加入匪之組織成立小組由葛仲卿領導。 | 10年 | ||||||
4756 | 4718 | 宋立卿 | 男 | 河北, | 大學 | 51276 | 33 | 45師少校參謀 | 遲紹春於39年夏初先後吸收李勉王孝敏加入匪之組織成立小組由葛仲卿領導 | 07年 | ||||||
4757 | 4719 | 王恕銘 | 男 | 1919/6/16 | 山東,諸城縣 | 51276 | 34 | 台南市公園國民學校教員 | 李國萃、張敏生旋為政府查獲時,值青島撤退未予深究,撥入青島補訓總隊服役,隨隊來台。38年7月,李國萃、張敏生同時擅離補訓總隊,投入裝甲兵第3團特務連當兵,同年9月復同逃亡,經高煒其介紹寄住王超群、王恕銘家中,高煒其、李國萃、張敏生均曾將其在青島參加匪諜組織及被捕情形告知王超群、王恕銘,均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7月13日 | |||||
4758 | 4720 | 陳福星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大學 | 即「老洪」,自新 | 51277 | 37 | 新豐農校校長 | 省委書記 | 自新 | 即「老洪」 | ||||
4759 | 4721 | 曾永賢 | 男 | 台灣,苗粟 | 大學 | 自新 | 51277 | 28 | 新竹議會總務主任 | 省委 | 自新 | |||||
4760 | 4722 | 劉興炎 | 男 | 台灣,新竹 | 專科 | 自新 | 51277 | 28 | 竹東香料公司職員 | 省委 | 自新 | |||||
4761 | 4723 | 黎明華 | 男 | 廣東, | 高中 | 自新 | 51277 | 29 | 義民中學教員 | 省委 | 自新 | |||||
4762 | 4724 | 蕭道應 | 男 | 台灣,屏東 | 大學 | 51277 | 37 | 台大醫學院講師 | 省委 | 自新 | 任調查局局醫 | |||||
4763 | 4725 | 廖學信 | 男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自新 | 51091 | 30 | 鎮公所職員 | 自新 | ||||||
4764 | 4726 | 王子英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大學 | 51091 | 26 | 自新 | ||||||||
4765 | 4727 | 謝秋陽 | 男 | 1919/1/10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1091 | 34 | 農 | 謝君在偵查中雖供承其參加匪黨組織、介紹李 標、廖榮源加入,及出席開會討論三七五減租抗爭與農民智識問題等情,惟依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0)安潔字第3874號謝 達叛亂案判決正本之記載,廖榮源係由另案廖榮信介紹參加,且同案被告謝達等人並未供指李 標為謝秋陽介紹吸收。 | 自新 | 羈押2年11月2日 | 歷2p235記錄謝秋陽、王子英、廖學信三人自新。 | |||
4766 | 4728 | 張順視 | 男 | 1918/8/22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1091 | 34 | 農 | 謝 達吸收陳明和張順視二人加入,陳明和於參加叛亂組織後與謝達等數度集會,從事叛薍活動並擔任小組長。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767 | 4729 | 吳 博 | 男 | 1908/6/20 | 台灣,台東縣 | 小學 | 51091 | 44 | 農 | 吳 博與在逃叛徒脹(身長)?張(即老張又名張慶化名張健)往來曾代為傳遞印刷宣傳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5月22日 | ||||
4768 | 4732 | 趙迺聰 | 男 | 1927/11/4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1092 | 25 | 嘉南大圳水利委員會義分會水利組組長 | 林阿路、余傑超、張來源、趙迺聰、陳錫棠五人,思想左傾,閱讀反動書刊,林阿路、余傑超二人並擬籌組讀書會,共同研討及準備參加朱毛匪幫。 | 交付感化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4769 | 4733 | 陳錫棠 | 男 | 1929/10/21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51092 | 23 | 嘉南大圳水利委員會虎尾分會辦事員 | 林阿路、余傑超、張來源、趙迺聰、陳錫棠五人,思想左傾,閱讀反動書刊,林阿路、余傑超二人並擬籌組讀書會,共同研討及準備參加朱毛匪幫。 | 交付感化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4770 | 4734 | 陳百合 | 男 | 1903/9/1 | 台灣,雲林縣 | 初中 | 51092 | 49 | 農 | 陳百合受同案另行判決之叛徒謝 達教育閱讀其交付之「列寧與蘇?」等反動書?。 | 交付感化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4771 | 4735 | 董朝中 | 男 | 1913/9/15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51092 | 39 | 荊桐鄉公所總幹事 | 董朝中身為荊桐?公所總幹事對??員林真旗不滿政府言論不予糾正任其誹謗當局淆惑聽聞。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9月9日 | ||||
4772 | 4736 | 廖 我 | 男 | 1910/8/10 | 台灣,雲林縣 | 高中 | 51092 | 42 | 二崙鄉農會總幹事 | 廖 我與在?叛徒廖清纏同?同學往來密切並知該廖清纏在日本求學時思想即已左傾。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6月24日 | ||||
4773 | 4737 | 紀進春 | 男 | 1927/10/20 | 台灣,苗栗縣 | 無 | 51167 | 25 | 農 | 紀進春於38年10月間,經匪蕭春源介紹參加匪黨組織,由蕭匪為之講解農民青年團結及375組織政策等問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774 | 4738 | 周清財 | 男 | 1930/9/29 | 台灣,苗栗縣 | 小學 | 51167 | 22 | 技工 | 周清財於38年6、7月間,經匪楊 順介紹參加匪勞工會組織,受楊匪領導,與匪張文根、張文亮為一小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即周清才 | |||
4775 | 4739 | 李魁吉 | 男 | 1930/1/30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167 | 22 | 工 | 李魁吉於38年12月間,寫履歷表一份,交由已參加匪青年團組織之楊 順,介紹參加匪自治會,並與謝源金等為一小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776 | 4740 | 陳水泉 | 男 | 1927/2/5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51093 | 25 | 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技工 | 陳水泉於38年12二月間由在逃叛徒鄭萬成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777 | 4741 | 陳錦泉 | 男 | 1922/5/30 | 台灣,新竹縣 | 小學 | 即陳鏡泉。 | 51093 | 30 | 運貨工人 | 劉坤泉於38年10月間由在逃叛徒呂榮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後,並奉呂匪之命於同月底吸收李國彰,同年冬吸收陳錦泉參加其組織,成立小組領導工作意圖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即陳鏡泉。 | ||
4778 | 4742 | 劉鄹昱 | 男 | 1933/3/3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51096 | 19 | 台北師範學校學生 | 劉鄹昱原為姚 錦學生,於39年4月間同時被姚 錦吸收參加組成讀書小組,由姚錦給予「新民主主義論」、「中國共產黨黨綱」等反動書刊供其閱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1月17日 | ||||
4779 | 4743 | 麥錦裳 | 女 | 1921/10/2 | 廣東,順德縣 | 初中 | 即黃麥錦裳。 | 51096 | 31 | 家務 | 麥錦裳係姚錦妻子,於38年9月間受姚錦教育後,亦參加其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2日 | 即黃麥錦裳。 | ||
4780 | 4744 | 楊 環 | 女 | 1930/3/8 | 台灣,桃園縣 | 高中 | 即邵楊環。 | 51096 | 22 | 桃園平鎮鄉宋屋國民學校教員 | 楊環係黃賢忠之妻,亦於38年6月間接受姚錦教育後加入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邵楊環。 | ||
4781 | 4746 | 楊錫霖 | 男 | 1919/11/6 | 台灣,南投縣 | 小學 | 51279 | 34 | 豐榮木廠經理 | 楊錫霖明知妹夫劉占顯及張炳煌、劉占睿等為叛徒尤復囿於情誼不加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2年11月10日 | ||||
4782 | 4747 | 李福爐 | 男 | 1922/2/7 | 台灣,南投縣 | 小學 | 51279 | 31 | 水里鄉公所村里辦公處幹事 | 李福爐係南投縣水裡鄉公所幹事與劉占顯劉占睿等相識,劉占睿被捕後以其有私藏槍枝嫌疑經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其與事實相符,惟被告常與匪諜劉占顯來往,耳濡目染近朱者赤,其思想難免受其毒害,應予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783 | 4748 | 石滄庚 | 男 | 1915/9/8 | 台灣,南投縣 | 高中 | 51141 | 39 | 南投縣政府山地指導室科員 | 葉敏新利用區長職權,爭取山地同胞建立共黨山地武裝,從事地下叛亂活動,吸收李秀山趙立權石滄庚分別成立北峰區工作委員會及太平鄉小組葉充組長。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784 | 4749 | 石滄柏 | 男 | 1930/6/5 | 台灣,南投縣 | 高中 | 51141 | 24 | 南投縣仁愛鄉村幹事 | 葉敏新潛逃時,囑石滄柏詢問其兄石滄庚推介藏匿處所,經石滄庚教唆其弟石滄柏,以台中有一個共黨組織,而將葉敏新帶去藏匿在龍岩山月餘。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3年 | ||||
4785 | 4751 | 陳蒼柳 | 男 | 1922/2/14 | 台灣,宜蘭縣 | 專科 | 51141 | 32 | 宜蘭縣南陽女子中學教員 | 陳蒼柳係蘭陽女中教員,於39年2月間,經匪徒林某(即郭琇琮已處決)吸收,交與魏匪朝福(已自首)聯絡,並由陳君介紹廖水萬(已自首)共同接受魏匪教育與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4786 | 4752 | 蔡懋棠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1141 | 32 | 台灣省合作金庫辦事員 | 12年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4787 | 4753 | 趙立權 | 男 | 湖南,湘潭縣 | 大學 | 51141 | 46 | 宜蘭縣立頭城中學教員 | 葉敏新又吸收濁水國民學校校長趙立權太平鄉幹事石滄庚成立太平鄉小組葉充組長。 | 10年 | ||||||
4788 | 4754 | 許克剛 | 男 | 山東,牟平縣 | 高中 | 51141 | 29 | 台北縣警察局第二課課員 | 葉敏新向許克剛等表露與匪政府取得聯絡意圖爭取但未允參加共黨組織。 | 05年 | ||||||
4789 | 4755 | 邱麟鴻 | 男 | 1923/11/2 | 台灣,宜蘭縣 | 小學 | 51141 | 31 | 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寒溪分駐所巡佐 | 邱麟鴻經葉敏新向其表露與匪政府取得聯絡,意圖爭取,但未允參加共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8月14日 | ||||
4790 | 4756 | 蔡 葵 | 男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51141 | 43 | 無 | 葉敏新向蔡 葵等表露與匪政府取得聯絡意圖爭取但未允參加共黨組織。 | 05年 | ||||||
4791 | 4757 | 梁宏輝 | 男 | 台灣,彰化市 | 小學 | 51141 | 38 | 南投縣山地室科員 | 葉敏新向梁宏輝等表露與匪政府取得聯絡意圖爭取但未允參加共黨組織。 | 05年 | ||||||
4792 | 4758 | 張慶璋 | 男 | 1905/12/22 | 台灣,高雄市 | 專科 | 51141 | 47 | 台北市合作金庫高級金庫專員 | 張慶璋係台灣省合作金庫專員,於38年春,葉敏新向彼等表露與匪政府取得聯絡,意圖爭取但未允參加共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8月10日 | ||||
4793 | 4759 | 陳伯清 | 男 | 福建, | 小學 | 51141 | 39 | 無 | 感化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4794 | 4760 | 陳福來 | 男 | 1930/3/16 | 台灣,宜蘭縣 | 高中 | 51155 | 23 | 宜蘭縣二城國民學校教導主任 | 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曾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795 | 4761 | 張英才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大學 | 51155 | 22 | 學生 | 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並曾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4796 | 4762 | 林照清 | 男 | 台灣,台中 | 高中 | 51141 | 22 | 台中農會事務員 | 感化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4797 | 4764 | 蕭秀江 | 男 | 1906/9/13 | 台灣,屏東縣 | 高中 | 執行中死亡 | 53199 | 48 | 農 | 蕭秀江與李丁福相交,又有姻姪關係,感情過從密切,38年11月間李丁福因參加朱毛匪幫組織為政府緝捕而逃亡,至40年2、3月止逃至蕭秀江家7、8次,向其為反動宣傳,因此蕭秀江明知李丁福為在逃叛徒,但以無政治意識又格於戚誼友情,每於李丁福至其家時招待膳食並容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3月27日 | 李丁福 | 2-1改4-1判決,死於獄中。 | |
4798 | 4765 | 李庚德 | 男 | 1930/4/8 | 台灣,屏東縣 | 小學 | 54104 | 26 | 農 | 被告李庚德係自首叛徒李丁福之親族,日夕相處,思想顯已受其影響。至被訴參加匪外圍組織結婚會一事,李庚德供稱該結婚會純為未結婚之鄰居男子互助協約幫助結婚,並非匪幫組織,亦非受李丁福之指揮,又李丁福多次到庭結證結婚會與其無關,亦未吸收李庚德參加匪幫或有參加匪幫等事實。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7日 | 5條起訴 | |||
4799 | 4766 | 陳飛虎 | 男 | 1928/12/16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2003 | 27 | 屠商 | 李慶神於38年8月間,由謝匪信通介紹參加共匪「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解放軍」叛亂組織後,於39年夏吸收陳飛虎等參加匪幫組織,擴大叛亂,非法著手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800 | 4767 | 朱雍泉 | 男 | 1928/9/8 | 浙江,餘姚縣 | 專科 | 52003 | 26 | 商 | 朱雍泉於35、6年在上海育英中學讀書時,經匪幹錢樹柏介紹參加匪幫組織,於37年4月來台經商,因地下錢莊等案經本部判處罪刑,於羈押本部看守所時認識李慶神,並互道匪共身分,嗣朱雍泉、李慶神先後於39年4、5月間保釋後,在高雄會晤3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月28日 | ||||
4801 | 4768 | 李安田 | 男 | 1921/10/14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2003 | 33 | 工 | 李安田、黃阿妹、李德民38年由李慶神誘惑參加匪幫組織,並囑吸收廠工未允,渠等與李慶神來往,思想不無受其影響,應一併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3月18日 | ||||
4802 | 4769 | 李安成 | 男 | 1895/6/10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2003 | 58 | 農 | 李安成因李慶神於37年2、3月間,勸誘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未允,因而明知其為匪諜,迄李慶神於41年1月7日被捕前,仍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9月27日 | ||||
4803 | 4770 | 王川原 | 男 | 1928/4/22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2003 | 27 | 農 | 王川原曾閱讀李慶神交閱之反動書籍,然並未吸收其參加叛亂組織,則其思想顯不純正,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3月22日 | ||||
4804 | 4772 | 王隆煜 | 男 | 廣東, | 專科 | 50021 | 28 | 台北市警察局科員 | 死刑 | 死刑 | ||||||
4805 | 4773 | 李維特 | 男 | 湖南, | 專科 | 50021 | 24 | 無 | 15年 | |||||||
4806 | 4775 | 賴興載 | 男 | 1926/4/8 | 台灣,南投縣 | 專科 | 自首判刑 | 52004 | 28 | 農 | 賴興載於38年11月間,經許 嗟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組織。39年1月應許某之邀,至嘉義訪方義仲,引導進阿里山參加武裝支部,負責修理槍械工作。旋因環境不佳,奉命疏散,返家後仍與同案被告李瑞東、黃弘毅等時常聯絡,並容留彼等在家住宿,迄40年11月間向政府請求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4807 | 4776 | 張錦祥 | 男 | 1926/5/31 | 台灣,新竹市 | 小學 | 52004 | 28 | 台灣鐵路局新竹站平交道看守夫 | 被告張錦祥於37年7月間入台灣省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所受訓,迭聽講師李瑞東宣揚匪政,灌輸左傾思想,遂被邀繕交自傳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3年9月9日 | ||||
4808 | 4777 | 吳振盛 | 男 | 1926/6/3 | 台灣,雲林縣 | 小學 | 52004 | 28 | 台灣鐵路局機務處機械課助理工務員 | 被告吳振盛與李瑞東同事亦迭受其宣揚匪政攻訐政府之言論,接閱蘇聯旅行之匪黨書籍,乃於38年6、7月間繕寫自傳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809 | 4778 | 張秉賢 | 男 | 1928/10/11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2004 | 26 | 農 | 39年初在鄰居周永富(另案已決犯)家中,認識同案被告黃弘毅,同年5月10日在吳鳳廟車站與黃弘毅等人相遇時,將周永富被捕之事告知,並帶至同案被告陳定國、劉昌雲等人處住宿。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4810 | 4779 | 侯啟杖 | 男 | 1929/8/15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2004 | 25 | 六腳鄉公所戶籍員 | 侯啟杖係嘉義縣6腳鄉公所戶籍員,與侯水盛素識,41年1月間該侯水盛由三重溪攜帶短槍2支、及拆開之衝鋒槍1支帶至被告家中,告知彼係共產黨業已自首,此次由山上回來囑代為保管槍械,不可洩漏,該被告遂代將武器埋藏在屋後。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6月17日 | ||||
4811 | 4780 | 林榮和 | 男 | 1928/6/15 | 台灣,嘉義縣 | 高中 | 52004 | 26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史地系4年上級學生 | 林榮和於38年夏受同學侯水盛寄藏由紅毛埤陸軍倉庫搶得之日造14年式手槍1支,轉交與被告黃萬宇保管,至39年夏,因侯水盛與李瑞東索討時,該林榮和乃邀同黃水龍向黃萬宇之家屬取得存放於黃水龍處其時該林榮和已知李瑞東等係在逃叛徒,未予檢舉,又該林榮和於39年間,在省立師範學院求學時,曾受其同鄉即台大工學院電機系3年級生黃嘉烈勸誘其參加共匪組織,雖未予答應,亦不舉發。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2年6月27日 | ||||
4812 | 4782 | 李漢堂 | 男 | 台灣,彰化縣 | 小學 | 自首 | 52005 | 43 | 無 |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部武裝委員會負責人,吸收多人加入組織或任武裝幹部追隨其于台中台南彰化一帶山地出沒活動從事建立武裝基地到處流竄。 | 自首 | 1953/2/24發給統字1195號自首證。 | ||||
4813 | 4783 | 楊國材 | 男 | 1930/7/27 | 台灣,台中縣 | 高中 | 52006 | 23 | 工 | 賴天印於39年7、8月間偕同該地駐軍役兵及木炭工人楊國材等在台中縣大坑山裡開會,闡釋匪幫將攻台,囑加強聯絡團結,並勸楊國材等組織之兄弟會加入匪武裝組織,楊國材受陳來丁指使,曾誘其表妹即另案被告蔡瓊霞參加匪幫被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4814 | 4785 | 張南勳 | 男 | 1934/5/5 | 台灣,台北縣 | 初中 | 52231 | 23 | 不詳 | 家屬陳述:張君曾於40年或41年初因涉叛亂案在台中市被捕,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處感化3年。 | 裁定交付感訓,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1月23日 | ||||
4815 | 4786 | 劉占顯 | 男 | 台灣,南投縣 | 專科 | 228,劉占睿之兄,逃亡後自首感化。 | 52007 | 31 | 無 | 228曾於南投創組「青年會」響應,後由李水井吸收入匪黨受廖瑞發領導在台北市司機公會支部吸收及教育黨徒,後受張伯哲領導建立集集支部任支部書記,39年因楊清水被捕乃受命領導竹山支部殘餘黨徒,後竹山支部所屬魚尾,中心崙等小組孜破獲,乃帶同劉占睿、林如勳、陳松林、陳朝福等人流竄山區,至41年向南投縣警局自首。。 | 感訓 | |||||
4816 | 4787 | 康國珍 | 男 | 1928/8/18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008 | 24 | 田美國民學校教員 | 葉秋鐘於39年2月間介紹康國珍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817 | 4788 | 林再成 | 男 | 1918/2/18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008 | 34 | 彰化縣政府地震科業務員 | 林再成與林金木為同胞手足,收容隱匿其弟在家食住達1月之久而不報戶口,顯已明知其弟為叛徒而故意藏匿,故應以藏匿叛徒罪論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4818 | 4789 | 鄭昭勳 | 男 | 1928/1/7 | 台灣,苗栗縣 | 高中 | 52008 | 24 | 竹南國民學校教員 | 鄭昭勳於39年6月間受林金木勸其加入結拜會未果,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3年8月13日 | ||||
4819 | 4790 | 李鐘瑞 | 男 | 1930/12/14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2121 | 24 | 木工 | 李鐘瑞於38年夏,在蘆州鄉經張匪金海介紹參加匪愛國青年自治同盟,受張匪領導教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820 | 4791 | 徐火炎 | 男 | 1924/1/5 | 台灣,桃園縣 | 小學 | 54156 | 31 | 電器工 | 被告於38年間,在台北市錦州街民光電器行充店員時,聽受該行臨時電工即另案叛徒張金海、陳文卿等講解光明報,觀察等反動書刊及宣揚共產政治、攻擊政府腐敗等匪黨教育,明知該張金海等住址,並在該被告等於41年12月被捕時1月前,尚與陳文卿會面,知悉其行蹤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9月11日2001/9/11 | 張金海 | 移自52121案 | ||
4821 | 4792 | 方萬土 | 男 | 1933/1/2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4156 | 21 | 電器工 | 被告於38年間,在台北市錦州街民光電器行充店員時,聽受該行臨時電工即另案叛徒張金海、陳文卿等講解光明報,觀察等反動書刊及宣揚共產政治、攻擊政府腐敗等匪黨教育,明知該張金海等住址,並在該被告等於41年12月被捕時1月前,尚與陳文卿會面,知悉其行蹤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3月 | 徒刑1年3月4日 | 張金海 | 移自52121案 | ||
4822 | 4793 | 閻大道 | 男 | 1933/7/15 | 山西,運城縣 | 初中 | 53010 | 21 | 7047部隊通信營無線電通信連同少尉電務員 | 同案被告丁華新於41年8月間,在澎湖醫院秘密成立「?血救國團」之叛亂組織,吸收閻大道等,經宣誓簽押後,正式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823 | 4795 | 高東賓 | 男 | 1914/4/17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3214 | 41 | 商 | 高東賓自38年7、8月間,即受叛徒方欽澤(在逃)之反動教育及宣傳閱讀新民主主義等匪黨書刊,並經方匪吸收正式加入匪黨。參以另案被告周添壽供述,曾與方欽澤、高東賓討論如何控制台北機器工會等情,認其已正式加入匪黨極為明確,惟加入匪黨之後尚無積極活動,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824 | 4796 | 曾文隆 | 男 | 1930/2/4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54216 | 25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製瓶工廠技工 | 曾文隆於38年秋季某日,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排水溝旁邊附近,由已死叛徒劉學坤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並由另案叛徒阮英明監誓,參加後尚無為匪積極工作,案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扣解由本部審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4825 | 4797 | 謝裕發 | 男 | 台灣,苗粟 | 自首 | 53041 | 29 | 石油公司苗粟探勘處職員 | 竹南區委 | 自首 | ||||||
4826 | 4798 | 陳阿泉 | 男 | 台灣,苗粟 | 初中 | 53041 | 32 | 三灣鄉公所會計員 | 竹南區委 | 自首 | ||||||
4827 | 4799 | 羅吉月 | 男 | 台灣,苗粟 | 大學 | 自首 | 53041 | 28 | 台大學生 | 小組長 | 自首 | |||||
4828 | 4800 | 黃培奕 | 男 | 台灣,台北 | 高中 | 53042 | 31 | 公論報會計室課員 | 海山、桃園地區負責人 | 自首 | ||||||
4829 | 4801 | 龔阿斗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初中 | 自首 | 53042 | 29 | 煤礦工人 | 圳子頭支部書記 | 自首 | |||||
4830 | 4802 | 陳清要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自首 | 53042 | 34 | 煤礦工人 | 圳子頭支部副書記 | 自首 | |||||
4831 | 4803 | 謝萬福 | 男 | 台灣,台北台北 | 小學 | 53042 | 29 | 流氓 | 武裝工作隊員 | 自首 | ||||||
4832 | 4804 | 鄭媽意 | 男 | 台灣,台北 | 小學 | 自首 | 53042 | 24 | 煤礦工人 | 武裝工作隊員 | 自首 | |||||
4833 | 4805 | 林金標 | 男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2 | 25 | 煤礦工人 | 武裝工作隊員 | 自首 | ||||||
4834 | 4806 | 謝錦珍 | 男 | 台灣,桃園 | 高中 | 53042 | 25 | 國校教員 | 黨員 | 自新 | 「歷」唯此人記錄為「自新」,餘人皆記為「自首」。 | |||||
4835 | 4807 | 黃則榮 | 男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 | 自首 | 53042 | 23 | 自首 | |||||||
4836 | 4808 | 葉天鑄 | 男 | 台灣,台北台北 | 小學 | 53042 | 47 | 印刷工人 | 自首 | |||||||
4837 | 4809 | 闕水田 | 男 | 台灣,台北台北 | 小學 | 99299 | 10728闕木田? | |||||||||
4838 | 4810 | 陳新傳 | 男 | 1914/10/7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41 | 農 | 黃財源引導李上甲吸收陳新傳、陳有義、闕木田加入組織均係武裝保衛隊隊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9年7月20日 | 死於獄中。 | |||
4839 | 4811 | 陳有義 | 男 | 1933/6/4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22 | 農 | 黃財源引導李上甲吸收陳新傳、陳有義、闕木田加入組織均係武裝保衛隊隊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840 | 4812 | 陳賜義 | 男 | 1928/5/17 | 台灣,台北市 | 無 | 53212 | 27 | 農 | 叛徒李上甲、陳通和、許再傳等於38、9年間,意圖以玉桂嶺為其武裝叛亂之基地,乃偽裝逃兵,攜帶武器,向玉桂嶺人煙稀少之區展開活動,彼等認為思想接近者,即設法吸收參加其所謂「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又名「鄉村自衛隊」,否則施以壓迫及誘騙手段,與人拈香結拜,使保秘密。陳賜義於40年10月間為許匪一夥攜帶武器之匪徒3人強迫拈香結拜,使守祕密,並向之宣傳匪黨好處,陳賜義知其等為匪未向政府告密檢舉。陳賜義在本庭否認有與匪徒拈香結拜代守祕密之事實,但陳賜義前在保密局已自白不諱,並互證屬實,有筆錄存卷可考,事實不容否認。惟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4841 | 4813 | 黃萬乞 | 男 | 1927/9/28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212 | 28 | 農 | 黃萬乞於40年10月間,為許匪一夥攜帶武器之匪徒3人,強迫拈香結拜,使守秘密,並向之宣傳匪黨好處,黃君知攜帶武器之3匪徒為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等情,雖黃君於審判中辯稱,係受3匪徒持槍迫其拈香設誓,使守秘密,並非結拜等語,惟原判決以其前已在偵查中供認,及與同案被告陳賜義等在保密局之自白互證為據,認定黃君等均已明知該持槍之3匪徒係屬匪諜身分,縱不知其真實姓名,亦應密向政府檢舉,乃不為此圖,應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罪責,應予論科。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4842 | 4814 | 黃萬居 | 男 | 1933/11/3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212 | 22 | 農 | 黃萬居於四十年十月間為許匪一夥?帶武器之匪徒三人?迫拈香結拜使守秘密並向之宣傳匪黨好處陳賜義黃萬乞黃萬居知?帶武器之三匪徒為匪諜迄未向政府告密檢? | 處有期徒刑四年 | |||||
4843 | 4815 | 謝 紅 | 男 | 1928/10/25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3043 | 26 | 農 | 謝紅於40年年7月,在玉桂嶺途遇許再傳,向其宣揚匪政,勸誘加入匪黨新政府,未予承諾,但允為保守秘密,應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科刑。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6月4日 | ||||
4844 | 4816 | 謝 元 | 男 | 1935/3/6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043 | 20 | 農 | 謝元於39年8月間,經陳標、王新發誘其參加組織,以年幼不願加入,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科。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4845 | 4817 | 黃坤波 | 男 | 1937/6/7 | 台灣,台北縣 | 無 | 53212 | 18 | 農 | 黃坤波因涉嫌於39年11月間,經王匪新發介紹,加入匪「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經保密局及保安司令部逮捕,審判中被告黃坤波否認,且經原審調查結果,認顯然缺乏積極證據,難以認定,復認黃君涉案時,尚未滿14歲,當然欠缺辨別是非之能力,縱有犯行,亦未便施以刑罰,惟以其年齡雖幼,時與匪幹李上甲(化名老洪)接近,已據其兄黃天送供述明確,而其兄黃財源、黃天送又均係匪徒,並均另案判刑,其耳濡目染,思想難免受有匪化毒素,認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之必要。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846 | 4835 | 廖季春 | 女 | 台灣,台中縣 | 初中 | 53046 | 28 | 家務 | 楊松齡曾以具有煽動性詩集交其女友廖季春(原名游春子又名碧珠明華)閱讀並以試探口吻擬勸誘廖季春參加匪之組織未果。 | 感訓 | ||||||
4847 | 4836 | 陳蜀倫 | 男 | 台灣,台中 | 高中 | 53046 | 35 | 沙鹿派出所巡佐 | 林茂雄以談話、討論、爭辯等方式由陳蜀倫、陳居處刺探沙鹿駐軍番號、人數及營舍等軍情報告楊松齡。 | 01年 | 洩漏秘密文書罪。 | |||||
4848 | 4837 | 陳 居 | 男 | 台灣,彰化 | 高中 | 53046 | 29 | 沙鹿分駐所警員 | 林茂雄以談話、討論、爭辯等方式由陳蜀倫、陳居處刺探沙鹿駐軍番號、人數及營舍等軍情報告楊松齡。 | 01年 | 洩密罪。 | |||||
4849 | 4838 | 劉天樓 | 男 | 廣東,潮安縣 | 高中 | 自首 | 53071 | 36 | 南投鳳凰國校教員 | 陳詩朝於42年11月致自首份子劉天樓書函係39年來台後初次通信且核劉天樓呈驗來往二信內容亦非非法聯絡。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027號 | ||||
4850 | 4839 | 陳詩朝 | 男 | 1919/12/22 | 廣東,潮安縣 | 高中 | 53071 | 36 | 僑務委員會主計室主任 | 陳詩朝於27年4、5月間,在原籍廣東潮安縣韓山師範學校就讀之際,欲對抗日有所工作,乃竟受騙,化名何為參加匪幫組織,利用青年抗敵救國會為外圍組織參加工作,吸收李貽訓、許傳凱等為匪徒,28年6月參加饒平縣救護人員訓練班,與該班匪徒劉維綱等共同吸收許慕玲、許聖詩、許任弘等加入匪幫,嗣鑑於匪幫行為違背參加時之意旨,乃與斷絕聯絡,為政府服務,39年來台經本部查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851 | 4840 | 陳森煌 | 男 | 1923/3/26 | 台灣,台南縣 | 小學 | 54013 | 32 | 商 | 陳森煌、陳壽宗、蔡爐建均於31年8、9月間,被日軍徵召赴香港9龍英美俘虜收容所充監視員,至34年4月,陳森煌因犯罪被日軍扣押,於解送廣東中途脫逃,為共匪東江縱隊俘獲,在日韓籍俘虜中,擔任通譯,同年7月,經該縱隊女匪幹林展命其參加偽華南台灣人民解放聯盟組織,日軍投降後返回香港,與該陳壽宗、蔡爐建及其他監視員暨日軍班長等20餘人,為避免英政府之逮捕,冀該縱隊能備船遣送回台,乃攜帶日軍所遺武器,向該縱隊投靠,結果未達遣回目的,遂於34年底分別離開,惟渠等既向該縱隊投靠,或曾參加該盟組織,且於離開時,女匪幹林展,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4月1日 | ||||
4852 | 4841 | 蔡爐建 | 男 | 1920/12/26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4013 | 35 | 農 | 蔡爐建等於31年8、9月間被日軍徵召,赴香港9龍英美俘虜收容所充監視員,日軍投降後該陳壽宗、蔡爐建及其他監視員暨日軍班長等20餘人,為避免英政府之逮捕,冀共匪東江縱隊能備船遣送回台,乃攜帶日軍所遺武器向該縱隊投靠,因未達遣回目的,遂於34年底分別離開,惟渠等既向該縱隊投靠,其思想難免受有匪毒薰染,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2月25日 | ||||
4853 | 4842 | 陳壽宗 | 男 | 1921/11/6 | 台灣常,台中縣 | 小學 | 54013 | 34 | 農 | 陳森煌、陳壽宗、蔡爐建均於31年8、9月間,被日軍徵召赴香港9龍英美俘虜收容所充監視員,日軍投降後該陳壽宗、蔡爐建及其他監視員暨日軍班長等20餘人,為避免英政府之逮捕,冀該縱隊能備船遣送回台,乃攜帶日軍所遺武器,向該縱隊投靠,結果未達遣回目的,遂於34年底分別離開,惟渠等既向該縱隊投靠,其思想難免受有匪毒薰染,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854 | 4843 | 林 戟 | 男 | 1897/10/20 | 福建,福州市 | 小學 | 54217 | 59 | 力生農場經理 | 被告林戟於39年夏,經陳明貴介紹加入匪黨台灣工作委員會,同年10月受匪首林滔之命潛赴白肯島掩護陳明貴活動,同年底囑託其同鄉林文光冒充父子關係,改名林舟洲申請入境證,40年5月來台經治安機關偵悉逮案。上開事實業據被告在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及本部先後供認不諱,並與陳明貴、林文光供證相符,該被告雖謂被共匪列為地主國特到處緝捕,乃托陳明貴花了許多金子以參加匪組織為名,騙取路條逃往白肯島,渠出走後,其子姪仍被拘捕追繳存槍處死,並非有意參加匪黨,亦無實際為匪工作,又因在台無親人,故認林文光為乾兒子,由其以父子名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855 | 4844 | 何雙燕 | 女 | 福建, | 林 戟之妾。 | 54217 | 50 | 無 | 明知林 戟為匪而不告密檢舉。 | 03年 | 錄於歷2p467,判決書無此人。 | |||||
4856 | 4845 | 林 池 | 男 | 1929/5/10 | 台灣,台中市 | 初中 | 55050 | 26 | 水果販 | 被告方金水於37年11月間經叛徒連德溫介與許匪宜卿吸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與連德溫、林池(又名林金土)等同一組,由許宜卿任組長指揮受傅世明(已伏法)領導,先後在連德溫、王首題、林池家等處,由傅世明等主持開會數次,講解共產主義理論及討論如何發展組織、搶劫富戶財物充活動經費等問題。被告林池對於37年冬由許宜卿吸收,參加匪黨組織並在其家中開會多次之事實,雖僅據該被告林池供稱37年間友人簡朝英失業在其家中居住3、4個月,常引帶許宜卿、連德溫等人前來坐談;許宜卿曾謂政府不好,對青年失業也不管,如參加共產黨的人都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4857 | 4846 | 連輝施 | 男 | 台灣,基隆市 | 高中 | 55050 | 29 | 板車工人 | 連輝施亦於卅七年底被連德溫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先後在連德溫林池王首題家中聽講匪黨主義理論如何團結青年反抗政府等言論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4858 | 4847 | 王聯生 | 男 | 台灣,台北 | 初中 | 55050 | 46 | 磁器商 | 王聯生原與連德溫認識於卅七八年間由連德溫帶同傅世明前?向其宣揚匪黨好處及告知欲團結青年組織青年俱樂部邀其?忙代售新生活及青年╳╳雜誌書刊雖經拒絕未被誘惑然已明知連德溫等為匪諜迄四十三年三月廿五日連德溫被緝獲時止未予檢?。 | 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 | ||||||
4859 | 4848 | 王家法 | 男 | 1929/5/26 | 安徽,合肥縣 | 無 | 50986 | 23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4860 | 4848 | 王家法 | 男 | 1929/5/26 | 安徽,合肥縣 | 無 | 55051 | 28 | 陸軍第十軍51師152團二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於同年六月間乘部隊在屏東公園校閱之際邀集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等聚談從事抨擊部隊現狀及討論與匪作戰時如何敵前投匪等叛亂計畫該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欣然接受范立志所宣佈之上項叛亂計畫待機實行 | 10年 | 10年 | ||||
4861 | 4848 | 王家法 | 男 | 1929/5/26 | 安徽,合肥縣 | 無 | 69015 | 40 | 工 | 44年因叛亂罪,經前保安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十年54年9月28日期滿開釋後,經常收聽共方廣播,56年4月至57年1月,先後多次當?發表反攻無望及宣揚共匪作戰能力?大等荒謬言論。 | 07年 | |||||
4862 | 4849 | 陸順希 | 男 | 江蘇,海門縣 | 小學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高俘 | ||||||||
4863 | 4849 | 陸順希 | 男 | 江蘇,海門縣 | 小學 | 55051 | 36 | 陸軍第7軍砲指部646營二等兵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於同年六月間乘部隊在屏東公園校閱之際邀集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等聚談從事抨擊部隊現狀及討論與匪作戰時如何敵前投匪等叛亂計畫該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欣然接受范立志所宣佈之上項叛亂計畫待機實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
4864 | 4850 | 范玉良 | 男 | 1923/4/8 | 山東,恩縣 | 無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4865 | 4850 | 范玉良 | 男 | 1923/4/8 | 山東,恩縣 | 無 | 55051 | 33 | 陸軍第7軍砲指部646營二等邱 | 范立志李吉崙何仲英劉怡有於同年六月間乘部隊在屏東公園校閱之際邀集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等聚談從事抨擊部隊現狀及討論與匪作戰時如何敵前投匪等叛亂計畫該王家法朱友炳陸順希范玉良欣然接受范立志所宣佈之上項叛亂計畫待機實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
4866 | 4851 | 凌景光 | 男 | 廣東,陽山縣 | 小學 | 50986 | 共軍戰俘 | 南日島戰俘 | ||||||||
4867 | 4851 | 凌景光 | 男 | 廣東,陽山縣 | 小學 | 55051 | 33 | 陸軍第十軍51師152團二等兵 | 范立志復往旗山將前情告知凌景光石玉其並囑凌景光團結新兵吸收同志該凌景光石玉其亦同意此項叛亂計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
4868 | 4852 | 石玉其 | 男 | 山東,鄄城縣 | 無 | 50986 | 共軍 | 南日島戰役俘虜 | ||||||||
4869 | 4852 | 石玉其 | 男 | 山東,鄄城縣 | 無 | 55051 | 25 | 軍第十軍51師152團二等兵 | 范立志復往旗山將前情告知凌景光石玉其並囑凌景光團結新兵吸收同志該凌景光石玉其亦同意此項叛亂計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
4870 | 4853 | 江憲本 | 男 | 台灣,彰化 | 小學 | 56040 | 39 | 員林鎮公所文化股課員 | 三十五年秋與林匪思源同往員林鎮,因與林匪相識。受其反動宣傳影嚮,遂於次(三十六)年五月間經林匪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同年底?與林匪脫節,未為匪活動。 | 10年 | 10年 | |||||
4871 | 4854 | 許 棠 | 男 | 廣東,東莞縣 | 大學 | 57030 | 50 | 花蓮市公所秘書 | 許棠於卅五年冬在上海參加民社黨左林嵐(已潛?大陸)來台召集宋瑞臨陳亞農許棠周西等於同年二月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宋瑞臨任委員兼宣傳處長周西為委員兼副處長陳亞農任委員兼組織處長許棠任委員兼總務處 | 10年 | ||||||
4872 | 4855 | 夏 梅 | 女 | 四川,奉節縣 | 大學 | 57030 | 40 | 考試院考試技術改進委員會組長 | 卅七年秋欲來台謀事?持民革中委沈正崙介紹信到台與宋瑞臨接識以迄四十六年三月廿一日被捕在與宋瑞臨交往期間明知其為匪諜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告密檢? | 03年 | ||||||
4873 | 4856 | 陳慶先 | 男 | 四川, | 高中 | 57030 | 38 | 鐵路局台北機廠主計組帳務股長 | 感化 | |||||||
4874 | 4857 | 劉曾澤 | 男 | 河北, | 大學 | 57030 | 34 | 板橋中學教員 | 宋瑞臨與張金水李宜厂等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之外圍組織台灣民俗研究會由熊啟芳負責領導推選宋瑞臨為常務幹李宜厂張金水劉曾澤暨已潛返大陸之熊啟芳閭承宗鄞五福等分任幹事同年三月改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嗣并以「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名義發展「告青年書」配合朱毛匪?之政治攻勢。 | 自新 | ||||||
4875 | 4858 | 趙人欽 | 男 | 安徽, | 大學 | 57030 | 37 | 立法商學院講師 | 自新 | |||||||
4876 | 4859 | 張振成 | 男 | 台灣,台北 | 小學 | 57040 | 30 | 商 | 將渠已組成一「台灣民自黨」,以爭取台灣獨立等情,告知張振成、張東極,該張振成、張東極均未予檢?,四十六年四月廿三日,有警員至張振成店中詢及「台灣民自黨」事,該張振成竟趕往通知趙清淵,趙清淵?將該「台灣民自黨」最高委員會木印一顆,交其拋於台北市新生南路溝中。 | 02年 | ||||||
4877 | 4860 | 張東極 | 男 | 台灣,嘉義 | 57040 | 28 | 淡江英語專科學校學生 | 將渠已組成一「台灣民自黨」,以爭取台灣獨立等情,告知張振成、張東極,該張振成、張東極均未予檢?,四十六年四月廿三日,有警員至張振成店中詢及「台灣民自黨」事,該張振成竟趕往通知趙清淵,趙清淵?將該「台灣民自黨」最高委員會木印一顆,交其拋於台北市新生南路溝中。 | 02年 | |||||||
4878 | 4861 | 李 望 | 男 | 1925/3/6 | 江蘇,鹽城縣 | 專科 | 57082 | 34 | 中央通訊社臨時職員 | 李 望於33年間,曾在原籍江蘇鹽城、竇家墩、邢家河等地任匪偽小學教員,及龍華鎮小學校長;至34年在滬參加朱毛匪黨份子倪海曙所領導之「新文字研究小組」,從事研究中文拉丁化;迨36年,考入上海中國新聞專科學校,在校期中,與被告朱傳譽同時參加匪諜孫 毅等領導之「文炬社」、「正風社」,閱讀大眾哲學,唯物辯証法等反動書籍;37年間,參加上海大專學校在交通大學舉行之「520紀念大會」反美運動,同年舊曆除夕在台北市經濟快報編輯部由被告李 望與朱毛匪黨份子蔣凡平等研討唯物辯証法。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3日 | 即李國章 | |||
4879 | 4862 | 朱傳譽 | 男 | 1927/2/6 | 江蘇,鎮江縣 | 專科 | 57082 | 32 | 國語日報社編輯 | 朱傳譽曾以筆名亞男,撰寫「今日婦女問題之理論與實踐」ㄧ文,發表於38年3月8日出版之「方向文輯」,頌揚蘇聯對婦女之平等運動。 | 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
4880 | 4862 | 朱傳譽 | 男 | 1927/2/6 | 江蘇,鎮江縣 | 專科 | 69011 | 42 | 國語日報社編輯 | 朱傳譽係國語日報編輯,於56年7月兼任中國文選雜誌編輯,收存有匪新華日報民國29年12月9日登載之「吾教子之願償矣」一文,內容就魯匪雨亭死亡,譽為「烈士」之剪報資料,選刊於56年1月1日出版之第八期中國文選內,予以發行。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4881 | 4863 | 宋雲嘉 | 男 | 遼寧,金縣 | 專科 | 58032 | 34 | 退伍軍人 | 07年 | |||||||
4882 | 4864 | 吳 廣 | 男 | 1920/10/15 | 台灣,高雄市 | 62044 | 44 | 台灣機械公司冷作工 | 吳廣於35年間受陳金塗誘惑,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陳匪領導,參與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883 | 4865 | 葉春霆 | 男 | 1913/8/11 | 廣東,梅縣 | 74048 | 62 | 司法行政部會計處科長 | 葉春霆於24年冬,任職廣東省保安司令部保安大隊第三中隊上士文書時,在駐地廣東韶關由其表兄鍾光祖介紹加入共產黨。33年在福建南平梅峰坊葉映球住宅開匪黨會議。35年來台,在台北新公園附近自宅與葉映球、葉川東、葉萍東、葉汴東等人集會,討論如何發展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4884 | 4866 | 尹建華 | 男 | 1933/8/23 | 湖南,岳陽縣 | 50920 | 18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傳達兵 | 涉有匪嫌。 | 無 | 發交感訓6月 | |||||
4885 | 4866 | 尹建華 | 男 | 1933/8/23 | 湖南,岳陽縣 | 99099 | 感化 | 感0年6月 | ||||||||
4886 | 4867 | 何家駒 | 男 | 福建,福州市 | 高中 | 57105 | 40 | 空總上尉人事官 | 何家駒原名何友義?28年10月由黃扆雨(即黃扆禹)介紹在福州用原名何友義加入共党組織??次至崇安武夷山受訓并在南平水口一帶?任交通?絡工作發展組織?而受任為福川市委迄32年9九月被?贛剿匪別動隊逮捕獲?36年2月?投效空軍44年10月11日至11月10日國軍辦理?被匪誘?人員登記期?被告故不遵照規定辦理登記。 | 12年 | 12年 | |||||
4887 | 4868 | 徐阿木 | 男 | 1910/4/30 | 台灣,苗栗縣 | 52101 | 40 | 農 | 徐阿木於37年間受在逃叛徒張南輝之介紹,在苗栗縣頭份張富山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888 | 4869 | 鄭雷孫 | 男 | 1923/4/12 | 浙江,慈谿縣 | 73008 | 50 | 亞洲航空公司修護處長 | 鄭雷孫於36年4月間,在廣西桂林經謝之雄介紹參加共產黨與馬曜元、李競生、陳樂師諸人 (均在大陸)同一小組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384號減刑6年8月 | ||||
4889 | 4870 | 韓阿珍 | 男 | 1921/9/4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1 | 內灣國民學校教員 | 韓阿珍38年5月間,因閱讀自首匪徒劉興炎所交與之新民主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匪書,8、9月間並勸誘參加匪組織。韓阿珍對於閱讀劉興炎所交與之匪書籍,偵查中供認不諱,然對參加匪組織部分矢口否認。與劉興炎所供相互參證,雖不能證明該被告等曾參加匪組織,但韓阿珍明知劉興炎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事證明確,應依法使負刑責。 | 有期徒刑7年 | 執行徒刑3年3月2日/3/2 | |||||
4890 | 4872 | 曾來成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7018 | 35 | 理髮 | 以陳金木陳正德陳鐘波等化名暨「台灣解放軍先鋒隊」「台灣青年援救會」「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等名義致函陳春金陳湧波與省議員陳和錦立法院副院長黃國書等人共計七十餘封偽稱其本人曾由日本前往大陸啣朱毛匪?之命來台工作宣揚匪?政治配合共匪推翻政府以各縣市一人自籌經費發起組織並附「二二八事件再度爆發」「告當兵的青年台胞書」等傳單另以反動傳單封入信函在台北市太原路西寧南路歸綏街後火車站一帶乘商店夜間關門後自門縫投入勸各收件人依其函件照樣繕寫轉遞親友藉以一傳十傳百。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十年 | 10年 | ||||||
4891 | 4873 | 牟紹 | 男 | 1932/8/25 | 山東,棲霞縣 | 67029 | 34 | 商 | 牟紹琠34年間,在山東加入匪偽兒童團,38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892 | 4874 | 林來安 | 男 | 1927/2/6 | 台灣,高雄市 | 50105 | 24 | 省立工學院建築工程系三年級學生 | 林來安自35年9月與在逃之陳文山認識,為在台南長榮中學讀書方便,於同年10月搬進陳文山家中居住36年元月間陳文山趁趙榮璋同學張聰哲來訪,與趙榮璋、林來安閒談之際,向彼等批評政府如何腐敗,倡議組織台灣青年獨立自由黨,煽惑彼等參加。其後討論2、3次,尚未辦理參加手續,經同學勸解趙榮璋等始知陳文山籌設者為非法組織,於同年3月間搬離,並與陳文山斷絕來往,亦未為其他不法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893 | 4875 | 張 環 | 男 | 1920/6/21 | 台灣,新竹縣 | 67053 | 47 | 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潮音派出所警員 | 張環於37年至39年間,與黃火煉時有過從,明知黃火煉係在逃之匪諜,不予逮捕。 | 10年 | 2009/1/10 | |||||
4894 | 4876 | 鍾玉輝 | 男 | 1914/1/2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39 | 工 | 劉志浩逃亡期間曾匿居遠親鍾玉輝家3、40天,並告知其因匪嫌恐政府查覺被捕故而逃亡時,鍾玉輝等均在場聞悉,竟未舉發。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4895 | 4877 | 林松三 | 男 | 1940/6/6 | 台灣,高雄縣 | 56119 | 17 | 無業 | 林松三對政府兵役制度不滿,於45年5、6月2次將茄定鄉成功國校總統肖像用手指及鐵片劃破其雙目洩忿。經高雄縣警察局查獲移送,前情據其供認不諱,顯係認識不清思想不正,有匡正必要,聲請交付感化應照准,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4896 | 4878 | 張老佩 | 男 | 1928/1/20 | 福建,惠安縣 | 54106 | 27 |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指揮部南海21支隊第1大隊第1中隊隊員 | 張老佩等以操舟為生,41年底為匪崇武合作社運送白米150包,至崇武途經惠安縣轄塔曲頭地方被我軍查緝,並將其5人一併俘獲。張老佩等對此均供認不諱,雖稱「知道米是共匪的,但在大陸不運吃什麼」等語,共同被告不利於己之陳述得採為證據,最高法院有判例,自難容其展卸,被告等無受匪所迫而為運輸,依軍法局代電非出於匪之強暴脅迫,自應依為叛徒運輸供使用物資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4897 | 4878 | 張老佩 | 男 | 1928/1/20 | 福建,惠安縣 | 74011 | 27 |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指揮部南海21支隊第1大隊第1中隊隊員 | 依軍管區司令部軍法處所附張老佩警總判決書記載:被告於37年經張元發、張雲龍介紹入匪黨,接受匪張江水領導,44年來台,迄未自首,案經調查局查覺送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0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022號減刑03年4月 | ||||
4898 | 4880 | 王萬川 | 男 | 1929/12/28 | 台灣,台南縣 | 50430 | 24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辦事員 | 王萬川於被告周清連告悉豬肉會即匪幫組織後拒絕邀約,核閱許開傳於自首時交出之組織名單未未列有王萬川,被告周清連雖在保密局曾供王萬川係其外圍份子,衡之同案被告各供語,要未加入且無參加其他外圍組織之證據,其未參加組織尚足採信。惟既知周清連為匪諜而仍不告密檢舉,應依明知為匪諜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2年6月 | |||||
4899 | 4881 | 許開傳 | 男 | 50430 | 自首 | 支部書記。 | ||||||||||
4900 | 4882 | 胡汝章 | 男 | 浙江,永康縣 | 57083 | 30 | 憲兵二○一?二?五連憲兵上等兵 | 常于夜?前往烏來廖金鳳冰店?聽大陸共匪廣播并??上列研究室炊事兵勵祥生宣揚朱毛匪?為能事以其思想左傾無法在外服勤?于同年十一月?調回管束旋于四十五年以原級調充該營第五連憲兵上等兵乃?本加厲又?同年二月一日致函淡水中學之友人許濬哲?:「鬥爭是人生創造的一種良好美德的流露資本主義是壓榨?動者血汗的工具」等語 | 感化3年 | 感3年+5年 | (46)法裁字第016號;1957/4/7~1960/4/6感化3年。另案1976/7/8~1981/7/77條5年。 | |||||
4901 | 4882 | 胡汝章 | 男 | 浙江,永康縣 | 76009 | 51 | 商 | 在其所經營之藝文書店內,對師岱琪多次表示「大陸上毛XX文化大革命,是革除現社會不良風氣,如貪污、特權等。」「大陸共匪無侵略野心」等言論。 | 05年 | 05年 | 1976/7/8~1981/7/7。 | |||||
4902 | 4884 | 黃 波 | 男 | 1920/3/12 | 台灣,台北縣 | 54091 | 33 | 台北郵局郵務佐 | 黃波於38年初在台北郵局服務期間,由該局投遞組長即自首份子李萬順吸收加入匪幫組織。此雖經黃波於審判庭否認,但於北市警察局及省警務處刑警隊直認不諱,且據自首份子李萬順質證具結屬實,故黃波參加匪幫之組織犯行明確,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4903 | 4885 | 朱天福 | 男 | 1920/6/26 | 陜西,盩厔縣 | 50751 | 30 | 水泥公司庶務員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4904 | 4886 | 呂清雄 | 男 | 1944/3/21 | 台灣,嘉義縣 | 81018 | 37 | 計程車司機 | 呂清雄自68年至69年間,經常藉駕駛計程車之機會,向乘客發表『台灣必須要獨立』、『我們追求台灣獨立,不要怕失敗,總有一天會成功』等言論。69年12月18日18時許,駕駛其計程車,在台北市搭載旅客劉凱航、葉家鵬前往北投途中,再度發表上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4905 | 4887 | 周造生 | 男 | 1923/2/10 | 福建,惠安縣 | 77049 | 54 | 雲林縣文昌國小校長 | 周造生於26年間,在福建省惠安縣競新小學讀書時參加「讀書會」,並於同年底,參加共產黨。35年3月來台,36年10月至38年初,至高雄縣鳳山國民小學任教期間,復參加校長曾桂生所領導之共黨小組活動,與連金城、陳書杭等同一小組。 | 免刑,施以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曾桂生 | 原名周灶生,(66)諫判字第0059號 | |||
4906 | 4888 | 程懋地 | 男 | 1924/9/17 | 江西,新建縣 | 73043 | 49 | 台灣肥料公司材料處副處長 | 程懋地於36年2、3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讀書時,經同學張英奎(在大陸)介紹參加偽「民主同盟」組織。同年4月間,又經同學孫德卿(在大陸)介紹參加「讀書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67號減刑3年4月 | ||||
4907 | 4889 | 黃輝龍 | 男 | 1916/11/4 | 台灣,苗栗縣 | 50103 | 37 | 農 | 被告對上開情事自白不諱,惟辯稱不知曾榮進等為叛徒。查被告等關於參加叛亂組織部分,經電據本部新生訓導處訊證曾榮進並未吸收被告參加匪黨組織,另傳證人彭南華等亦當庭具結稱不知被告參加叛亂組織等情,尚乏足資認定之積極事證該被告參加叛亂組織,難令負刑責。然其與阿華、曾榮進等座談375減租及共匪在大陸情形,顯屬明知阿華等為匪諜,自難認其空言狡辯,諉為不知。故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6月29日 | |||||
4908 | 4890 | 李一曙 | 男 | 1916/5/15 | 福建,永春縣 | 67038 | 51 |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委任一級行政局員 | 李一曙於27年在福建永春養正小學任教時,參加匪「讀書會」,並參加演出鳳凰城、風暴、雷雨、放下你的鞭子、八路軍大戰平型關等話劇為匪宣傳。28年春,經吳匪雪痕吸收正式參加匪黨,與匪徒吳雪痕、連城組成「福建省永春縣工作委員會」擔任組訓工作,吸收該校學生鄭文波、鄭雪蘭參加該校匪「讀書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即李榮華 | ||||
4909 | 4891 | 陳亨良 | 男 | 1916/6/30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37 | 漁 | 被告陳亨良等3人藉由來南竿經商之名義申請出口,於40年古曆12月26日裝運1千多斤,由北竿直駛匪區黃歧,換購木柴、毛豬、雜貨等,於同月28日返回北竿。在黃歧時被告陳亨良等均上岸與匪工作員老林(不知名)談話,將我方北竿駐防部隊多少、海邊如何設置地雷鐵絲網、並將我軍艦時常來往情形,洩露與匪工作人員老林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4910 | 4892 | 周自清 | 男 | 1916/9/15 | 河南,滎陽縣 | 51920 | 36 | 39師砲兵營上尉附員 | 無犯罪事實,然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為免妨害治安,應予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8月17日 | |||||
4911 | 4892 | 周自清 | 男 | 1916/9/15 | 河南,滎陽縣 | 99099 | 感化 | 感0年6月 | ||||||||
4912 | 4893 | 林頌和 | 男 | 1916/10/1 | 福建,福州市 | 74019 | 58 | 無 | 林頌和於25年冬,在福建學院讀書時,經林匪其潤,魏匪然(均在大陸)介紹參加俞匪棘(另案判刑確定)所主持之匪外圍組織─「南方劇社」,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查覺,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俞 棘 | ||||
4913 | 4894 | 蘇清江 | 男 | 1916/7/30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48 | 華南銀行新營分行經理 | 蘇清江等為已決叛徒李媽兜老友,38年下半年,自首分子李鹿銜李媽兜之命,盡量向蘇清江等收取金錢,渠等明知李媽兜、李鹿為在逃叛徒,蘇清江於38年秋至39年春先後供給共新台幣20元、腳踏車1輛、雨衣1件。蘇清江等對上開事實供認不諱,雖否認明知李媽兜為叛徒而供給金錢,但經李鹿結證:「他們都是李媽兜的老朋友,很有錢,李媽兜要我向他們盡量取錢,我有向他們講過共產黨好處,照我看,他們雖不詳細知道我們身分,但應知道我們是反政府而逃亡的」等語在卷。且各該被告於國防部保密局均供明在卷,是渠等為叛徒供給金錢之犯行極為明確。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
4914 | 4896 | 葛成林 | 男 | 1923/6/22 | 浙江,寧海縣 | 74055 | 51 | 財政部財稅中心人事室科員 | 葛成林於30年夏,在浙江台州中學求學時,經邢德奎吸收,宣誓加入共產黨,並接受邢德奎領導,37年間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0370號減刑3年4月 | ||||
4915 | 4898 | 陳梅村 | 男 | 1925/1/13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29 | 農會事務員 | 陳梅村於39年6月間,經自首分子楊金海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受楊金海領導教育。前述事實業據陳君在保密局暨本部偵查中供認,核與自首分子楊金海供詞互證相符,其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自應依法論究。陳君在審判中空言狡卸,否認其事,不足憑信。惟查陳君參加匪之組織後尚無積極叛亂行為,姑予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4916 | 4899 | 譚 浩 | 男 | 1930/11/14 | 江蘇,吳縣 | 潭 浩? | 50077 | 39 | 聯榮艦航海一等兵 | 隨艦叛逃,隨共軍攻萬山。 | 有期徒刑20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20年 | 顛覆政府處15年、竊據國土處15年,合併執行20年。 | |||
4917 | 4900 | 張明章 | 男 | 1949/3/25 | 台灣,台南縣 | 70036 | 21 | 陸軍一 等兵 | 張明章係陸軍防空飛彈第六○五群第六六一營第二連一兵木工,於59年7月6日夜晚9時許如?時,胃疾發作,有感其常常胃痛,未獲適當休息,心生怨恨,1時衝動,遂用黑色簽字筆于廁所木板上,書寫「打倒╳╳╳」反動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4年11月22日 | |||||
4918 | 4901 | 陳陶環 | 女 | 1913/1/27 | 浙江,紹興縣 | 60043 | 49 | 雲林縣安慶國民學校教員 | 陳陶環於16年與匪黨份子熊大芝等接近,思想傾匪,26年至西安開設廣州酒家,匪方往來人員甚眾,傅匪以酒家接待,陳陶環亦參予協助。27年初偽民主同盟份子于振瀛、陳健晨夫婦在西安辦「大團結」刊物,為匪從事統戰工作,陳陶環經常與陳健晨接觸,並閱讀該刊物,並經傅復生吸收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919 | 4903 | 廖天金 | 男 | 1926/9/30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27 | 農 | 廖阿賜係在逃匪諜廖天珠僱農,平日受其薰陶,思想左傾,38年10月間經廖天珠介紹在其家加入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並吸收黨羽,以「台灣實行375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黨,將來可以分田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向同案被告廖天金等5人宣傳,並先後於同年底及39年正月間吸收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被告廖天金等對於參加叛亂之組織,均矢口否認,並據供稱「我等均係無知農民,並未參加任何不法組織,僅係與廖阿賜相識,偶於相遇時談談375減租而已」等語為辯解。第查被告廖天金於39年正月間參加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920 | 4904 | 周合源 | 男 | 1902/9/15 | 台灣,台北市 | 56079 | 55 | 大同機械公司業務課長 | 被告周合源於日據時代即與另案已決之叛徒廖瑞發、簡吉、張朝基等結識,明知簡吉、張朝基均係台共份子,於39年2月14日以新台幣50元供給簡匪吉使用,知悉張匪朝基地址亦未予告密檢舉。辯護意旨謂被告周合源在保密局所為供詞係出於不正方法所得,空言主張,殊不足採。至謂被告交付簡吉台幣50元,區區之數,既不足供叛亂之資,亦無法證明其已用於叛亂,不能以資匪論刑;按為叛徒供給金錢罪之構成,以明知為叛徒而供給金錢為已足,數額多少要非所問,觀此部分辯解,仍不足採。 | 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5年;執行有期徒刑12年。 | 徒刑12年 | 簡 吉 | ||||
4921 | 4905 | 林建昌 | 男 | 1920/8/18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33 | 農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原與陳維芳、劉福壬共一小組,後因劉福壬被編為另一小組,則由李榮窗加入,並于同年各介紹林秀文、林建昌加入組織。被告林建昌、吳金鍾、溫阿德雖在本部審判時矢口否認參加匪黨組織,但查該林建昌于38年冬,經匪林嘉鴻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均據該被告等在保安處偵訊時分別供認在卷,核與其自白書所述相?合,並經同案被告林嘉鴻、陳維芳互證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4922 | 4906 | 邱垂和 | 男 | 1924/3/4 | 台灣,桃園縣 | 52052 | 28 | 工 | 邱垂和於38年7月間,由呂東聲介紹參加匪?組織與簡阿龍簡阿坤同一小組,三次開會討論匪軍登陸台灣如何供應柴米等問題。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4923 | 4907 | 鄭?連 | 男 | 1913/12/25 | 台灣,台南縣 | 即鄭脈連。 | 52120 | 41 | 農 | 緣張棟材自39年4月起為規避緝捕潛逃,先後匿居其表叔即鄭?連家中4次,曾對鄭言明其有加入共黨,現在逃亡中,經鄭勸告自首未允而罷,仍繼續容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即鄭脈連。 | |||
4924 | 4908 | 王石森 | 男 | 1943/2/20 | 台灣,台南縣 | 65012 | 23 | 陸軍總司令部砲兵指揮部三二三營勤務連下士計算士 | 王石森於53年3至4月,於斗六石榴班大埔營房靠近福利社廁所之木板門上,以鋼筆書寫「傻孩子等?吧,我們將被解放了」、「孩子忍耐吧,我們自由之日到了,為什你知道吧」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4925 | 4909 | 葉鶴鳴 | 男 | 1938/6/25 | 廣東,梅縣 | 74047 | 37 | 香港金輝洋行經理 | 葉鶴鳴於46年初,就讀匪偽昆明水利學校時,經該校副校長楊樹松吸收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及共產黨,同年10月經楊匪派遣轉道香港來台,61年9月抵台,未向政府自首表白。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
4926 | 4910 | 方阿運 | 男 | 1932/10/2 | 台灣,南投縣 | 53200 | 21 | 農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均於38年在台北大安印刷廠工作,同年8月中旬及9月間兩次,由在逃叛徒劉述生召約其3人,並另案被告蕭慶璋、自首份子吳金、及下落不明之王正雄、邱登聰8人,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有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同年10月間,劉耀庭等3人均被劉匪述生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2、3日後復召集開會,由劉匪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且謂政府腐敗,共匪不久即解放台灣,大家忍耐,各自努力等情。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於蘇土等叛亂案內因乏事證均以明知匪諜不告密檢?罪起訴擬判嗣後本部於辦理吳金自首案發現前情呈奉國防部同年九月二日(42)廉龐字第二一四五號令准予撤銷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三人原判決發還另審 | ||||
4927 | 4911 | 劉耀庭 | 男 | 1925/4/10 | 台灣,高雄市 | 53200 | 29 | 商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均於38年在台北大安印刷廠工作,同年8月中旬及9月間兩次,由在逃叛徒劉述生召約其3人,並另案被告蕭慶璋、自首份子吳金、及下落不明之王正雄、邱登聰8人,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有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同年10月間,劉耀庭等3人均被劉匪述生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2、3日後復召集開會,由劉匪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且謂政府腐敗,共匪不久即解放台灣,大家忍耐,各自努力等情。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於蘇土等叛亂案內因乏事證均以明知匪諜不告密檢?罪起訴擬判嗣後本部於辦理吳金自首案發現前情呈奉國防部同年九月二日(42)廉龐字第二一四五號令准予撤銷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三人原判決發還另審 | ||||
4928 | 4912 | 郭雙才 | 男 | 1922/9/18 | 台灣,高雄市 | 小學 | 54176 | 34 | 工 | 郭雙才於38年5、6月間,經另案判決之匪幹李份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並受其領導,先繳交自傳後,在苓洲國民學校運動場旁宣誓正式加入匪黨,與另案判決之謝水木共同負責「匪高雄機器廠支部」,從事宣傳吸收工作,同年6月以後,先後吸收另案判決之陳成法等人加入匪黨,同年7月李份欲刊匪偽「台灣反革命戰犯調查委員會」圖記,囑郭雙才轉交共同被告孫輝星託由另案被告俞姬填轉交王文印代刻,同年10月,郭君以身份暴露化名「蔡志成」潛逃臺灣北部等事實。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4929 | 4913 | 蕭國鍊 | 男 | 1924/11/25 | 台灣,新竹縣 | 51165 | 29 | 鐵路局檢車段檢車員 | 蕭國鍊等於35年間與王顯明、蕭清安組織兄弟會,即所謂拜把兄弟,其宗旨為每遇婚喪大事互相幫忙,每年中秋敘會一次,無政治意味。其思想難免受影響,應酌情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6月12 | |||||
4930 | 4914 | 楊清江 | 男 | 1926/1/16 | 台灣,桃園縣 | 51165 | 27 | 鐵路局檢車段檢車員 | 楊清江等於35年間與王顯明、蕭清安組織兄弟會,即所謂拜把兄弟,其宗旨為每遇婚喪大事互相幫忙,每年中秋敘會一次,無政治意味然其思想難免受影響,應酌情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6月12日 | |||||
4931 | 4915 | 莊艷聰 | 男 | 台灣,新竹縣 | 99099 | |||||||||||
4932 | 4916 | 邱德星 | 男 | 1925/11/8 | 福建,龍岩縣 | 61034 | 38 | 台灣合會儲蓄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分公司辦事員 | 邱德星於36年9月間,聽邱岳璧將其因參加匪黨案發,潛逃來台經過告知,至邱岳璧42年9月28日被捕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邱岳璧 | ||||
4933 | 4917 | 林城柏 | 男 | 1927/2/12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8 | 工 | 簡文憲曾約林城柏參與叛亂集會2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及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934 | 4918 | 葉生陽 | 男 | 1925/4/2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0 | 工 | 葉生陽於38年12月間由游祥枋吸收參加匪黨組織,尚無積極工作表現。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4935 | 4919 | 鄒天佩 | 男 | 湖北, | 小學 | 52172 | 25 | 陸軍傘兵總隊中尉通訊員 | 投共受短期鬥爭抾術訓練後逃回,于軍中乘機作不良感染破壞團結,圖與友軍電台私自建立聯絡。 | 01年+感化 | ||||||
4936 | 4920 | 毛 倫 | 男 | 浙江, | 54035 | 28 | 聯勤總部療養總隊上尉療養員 | 03年 | ||||||||
4937 | 4921 | 翁 木 | 男 | 台灣,苗粟縣 | 高中 | 54092 | 28 | 新竹電力公司職員 | 自首 | |||||||
4938 | 4922 | 邱仁榮 | 男 | 1928/8/29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4092 | 27 | 商 | 依案卡記載:邱仁榮係匪諜已向保密局自首,惟有自首不誠之處,經本部訊問查明情節尚屬輕微,予以保釋。本部於43年11月26日以(43)安律字第4642號函憲兵司令部隨時察看在案。 | 自首不清,保釋 | 羈押1月1日 | ||||
4939 | 4923 | 楊清木 | 男 | 台灣,新竹縣 | 高中 | 54092 | 26 | 新竹電力公司職員 | 自首 | |||||||
4940 | 4924 | 趙XX | 男 | 浙江,青田縣 | 56011 | 無 | 投共入「華東人民轝命大學」受訓二月,後又至南京受情報訓練,來台工作。 | 自新 | 交通銀行董事長之子。 | |||||||
4941 | 4925 | 莊龍仲樹 | 女 | 湖南, | 大學 | 自新證統字01698號 | 57021 | 44 | 醫師 | 受中共湖南省公安廳派遣策反其夫莊景琦及留美學生之任務來台。 | 補辦自首 | 前外交部駐英屬蘇流瓦副領事莊景琦之妻。 | ||||
4942 | 4926 | 紀輝國 | 男 | 廣東,海康縣 | 初中 | 57022 | 40 | 陸軍裝二師搜索營1連上士食勤士 | 紀輝國在海康縣淪陷以前原在宗福行經商經營土產生意多年來曾參加土共活動於39年春並任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海康支部副書記長等重要黨政基層幹部,曾對其同鄉發表不利政府言論。 | 無罪 | 另偽造淆書處刑6月、使用造公文書處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歷3p27戴:陸總43理判134號5條5年。 | |||||
4943 | 4927 | 張造時 | 男 | 浙江, | 專科 | 自殺,釋外運用,1960年9月自殺身亡。 | 57070 | 57 | 空軍總司令陳嘉尚之連襟,來台策反陳中將。釋外運用中自殺死亡。 | 保釋 | 前空軍總司令陳嘉尚之連襟。來台策反陳中將。釋外運用,1960年9月自殺身亡。 | |||||
4944 | 4928 | 聶世民 | 男 | 安徽,壽縣 | 反共義士,歷3p43:獲案後遣返中國大陸,1958/10/23執行死刑。 | 57080 | 26 | 反共義士 | 以反共義士名義來台任務為伺機暗殺或破壞。 | 遣返 | 死刑 | 歷3p43處刑青形「遣返」中國大陸,死刑執行記錄處死。。 | ||||
4945 | 4929 | 陳珊梅 | 女 | 福建,福州市 | 大學 | 57090 | 46 | 家務 | 25年秋,黃爾尊、陳珊梅在港同時加入匪黨組織;旋同返福州,參加大眾社,負責擔任宣傳、組織、教育等工作,26年春黃爾尊組織匪福州市工委會陳珊梅任市委。28年冬黃爾尊往武夷山參加馬列主義研究班受訓一月第二年春,黃爾尊在南平縣政府充督學,陳珊梅在福州家中,均因內亂嫌疑被捕,因查無證據交保開釋。35年7月,黃爾尊、陳珊梅先後來台。36年「二二八」事變發生時,黃爾尊又涉嫌被捕,仍未供出與匪之組織關係獲釋。 | 15年 | ||||||
4946 | 4930 | 丘以諾 | 男 | 福建,福州市 | 大學 | 57090 | 38 | 中聯化工研究室主任 | 29年春,求學於閩北洋口英華中學閱讀「二萬五千里長征記」「哲學基本論」等書參加偽預備黨員許世華領導討論時事研究匪黨理論。同年秋,邱文凱,許世華被捕,?未敢進行活動,37年7月來台後始終未據自首,43年初,乃弟丘和敦寄存卡賓槍子彈一發,44年初,其友馬力行寄存(45)槍彈四發,該丘以諾明知該項子彈,係丘和敦於外語訓練班,馬力行於陸軍軍官學校受訓時,各別侵占所得之物,予以收受,私自持有,並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查獲. | 10年 | ||||||
4947 | 4931 | 倪師壇 | 男 | 福建,建陽縣 | 大學 | 57090 | 51 | 公論報總主筆 | 35年春,與其同鄉兼同學即被告徐瀚波在福州相晤,互相表明同為共產党党員,因而明知徐之身份,卅五年四月耒台,自卅六年起,常與徐見面,並知悉其住址,直至徐瀚波獲案時止,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06年 | ||||||
4948 | 4932 | 林 珣 | 男 | 福建,閩候縣 | 大學 | 57090 | 48 | 織襪公會總幹事 | 25、6年間福州參加外團大眾社讀書會27年入共黨經常開會討論時事,發展組織,吸收新黨員等工作後擔任匪文化機構上海生活書店福州分店經理。28年4月日軍侵入福州乃北上在南平肥皂廠,建甌賑濟會等處工作。29年崇安任樟腦廠主任,由匪幹王助指定負責領導該地工作29年5月因匪嫌被福建省政府逮捕因罪證不足獲釋。35年7月來台後於政府機構及人民團體中服務,辦理前在大陸被迫附匪份子登記,祇略述29年間在崇安,王助派人勸其參加匪黨未允曾為王助所介張英者謀得小學教員職,對其參加匪黨及為匪工作情形均未據自首。 | 12年 | ||||||
4949 | 4933 | 蘇 珩 | 男 | 福建,同安縣 | 高中 | 57090 | 41 | 經紀 | 27、8年求學於閩北洋口英華中學時閱讀「唯物辯證法」「新民主主義」「統一戰線」等書參加讀書會每月開會二次,30年間經參加共黨為預備黨員,參加小組會議五六次。31年6月邱匪文凱被捕以後,該蘇珩未敢再行活動。35年2月由閩來台,對其參加匪黨事實,迄未自首。 | 10年 | ||||||
4950 | 4934 | 路世坤 | 男 | 1916/1/20 | 福建,福州市 | 高中 | 57090 | 57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支津人員 | 路世坤於民國25、26年,受張匪汝礪引誘,參加匪外圍組織「民族解放先鋒隊」為隊員,受張君領導,並影響同學陳毓淦、卓展民、薩一佛等成為該隊分子,經常研閱匪黨書?,討論時事,由張君介紹與韓南耕等相識,至27年初,由張君介紹正式加入匪黨組織,往南平與王匪一平聯絡,由共同被告黃爾尊代見,轉介與當時福建共匪負責人王助會晤,復與黃爾尊、孟?燾、饒順昌(共同被告)等同開座談會,30年10月,為福建省第五區保安司令部逮捕,承認與張君、陳君來往,由當地黨政首長保釋。 | 有期徒刑8年; | 徒刑5年8月10日 | ||||
4951 | 4934 | 路世坤 | 男 | 1916/1/20 | 福建,福州市 | 高中 | 70110 | 57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支津人員 | 51年調查局辦理陳香叛亂案,據陳香供述李浪浪早年參加「民先隊」活動,時蔣海溶任該局第三處處長,主管該案,路世坤為叛亂案在本部服刑中,由該局借調協助辦理該案,均發覺李浪浪即李世傑涉嫌,故予庇護保密,52年蔣君暗囑路君轉告李君注意,路君遵囑轉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4952 | 4935 | 林宗霖 | 男 | 福建,莆咼縣 | 高中 | 57090 | 50 | 苗粟中學教員 | 18年間由徐匪霖介紹入匪共黨,編為青年團團員,派赴笏石以教員為掩護,向當地鹽民農民宣傳,並策劃暴動,升為莆田縣匪青年團縣委,調涵江負責保管機密文件及交通站工作。18年底,其結婚之日,其家中與徐青霖,陳天章等開黨團聯席會議企圖奪取一二省為叛亂根據地。婚後三日,攜新婦?涵江,劃暴動未成而逃逸。27年間,考入福建民教班受訓時,復與林匪汝楠,鄭匪文愷等接觸,結業後在政府機關任縣政府民教指導員,督學等職,35年四月由閩來台,先後在新生報,台灣日報,公論報工作,對其參加匪黨活動各情,未據自首。 | 12年 | ||||||
4953 | 4936 | 徐瀚波 | 男 | 福建,建陽縣 | 專科 | 57090 | 42 | 新生報董事會秘書 | 28年初服務於福建永安合作辦事處時,經陳培光介紹參加「民族解放先鋒隊」,同年四月間由陳培光引見匪閩北特委陳公生,共黨組織曾在永安郊外與陳培光、黃爾尊、陳珊梅等開會討論時事,並利用合作講習會講習機會,為匪宣傳。28年11月調崇安墾務所工作聘陳培光引介之王匪清秀於其所辦「墾殖幹部訓練班」任教。29年4月間受張匪芠英之領導,經常研讀「聯共黨史」等匪書,同年六月張匪芠英逃逸,因而心存畏懼,遠走江西上饒,?未再與匪聯繫活動。36年3月由閩來台,對其參加匪黨事實,未據自首。 | 08年 | ||||||
4954 | 4937 | 趙彥申 | 男 | 福建,林森縣 | 高中 | 57105 | 46 | 空總中尉補給官 | 趙彥申29年6月?鄭蔭華介紹在福州加入共党組織先後受鄭蔭華何海棟領導活動負責?絡同志傳遞文件三十年二月被駐第一百軍逮捕獲准保??33年11月?投效空軍44年11月辦理附匪登記時故意不將其??加匪党組織明白登記。 | 12年 | 何海棟 | |||||
4955 | 4938 | 于天錫 | 男 | 1916/9/21 | 浙江,嘉興縣 | 高中 | 57105 | 42 | 空總中校副組長 | 于天錫又名于元愷?三十六年七月?由林匪為霖介紹在南京用小名于元愷加入偽民主盟為盟員民盟附匪叛?後被告迄未向政府自首又未遵照國軍中?被匪誘?人員登記辦法之規定辦理登記 | 10年 | |||||
4956 | 4939 | 韓 蘇 | 男 | 1916/12/12 | 福建,福州市 | 專科 | 57106 | 44 | 空軍政治部第二組少校三級政工參謀官 | 韓蘇於27年由共匪張汝勵介紹,在福州加入匪幫組織,28年3、4月間,為匪吸收王華堯、侯可復,建立三人小組從事活動,於37年6月以其曾參加叛亂組織,並未辦理自首,經於46年4月13日以律德判字第十四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後於46年9月8日調查匪諜案件時自白,其於29年秋曾在武夷山受匪訓練,30年5月間與林白組織之游擊隊解散後,與匪幫關係中斷,36年秋在南京經何友恭介紹加入民盟,37年8月間又經錢劍華介紹,與匪幫恢復關係,38年1月間,曹明遠與之約定通信聯絡方法,同年2月間,在嘉義曾囑何海 | 05年 | 死刑 | 即韓南耕。 | |||
4957 | 4939 | 韓 蘇 | 男 | 1916/12/12 | 福建,福州市 | 專科 | 57107 | 44 | 受刑人 | 韓蘇於27年由共匪張汝勵介紹,在福州加入匪幫組織,28年3、4月間,為匪吸收王華堯、侯可復,建立三人小組從事活動,於37年6月以其曾參加叛亂組織,並未辦理自首,經於46年4月13日以律德判字第十四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後於46年9月8日調查匪諜案件時自白,其於29年秋曾在武夷山受匪訓練,30年5月間與林白組織之游擊隊解散後,與匪幫關係中斷,36年秋在南京經何友恭介紹加入民盟,37年8月間又經錢劍華介紹,與匪幫恢復關係,38年1月間,曹明遠與之約定通信聯絡方法,同年2月間,在嘉義曾囑何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即韓南耕。 | |||
4958 | 4940 | 黃薈麟 | 男 | 福建,莆田縣 | 大學 | 57104 | 47 | 高雄市女中教員 | 黃薈麟(原名黃亨麟)於民國十九年在涵江中學高中部肄業期間,亦經徐匪清霖介紹,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國,與陳燕貽,黃祖儲,徐清貴,周添桂,林則蘊,吳梅等編為一組,徐清霖為小組長,由徐領導開小組會,閱讀匪黨理論書籍,間赴鄉間領導農民小組開會,民國二十年與女同學陳佩瓊戀愛,受匪黨阻撓,憤而赴滬,就讀暨南大學,匪黨復派吳慶熙往與聯絡,并伴赴上海霞飛路聽左翼聯盟作家演講二次,旋即與匪黨組織失去聯絡 | 10年 | ||||||
4959 | 4941 | 劉應昌 | 男 | 福建, | 大學 | 57103 | 38 | 台灣省建設廳組長 | 36年夏在南京經其姻戚偽民主同盟份子金狂介紹由該盟僑務委員兼南京市主委何公敢吸收加入偽民主同盟為盟員受金匪狂領導同年底來台後迄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辦理自首 | 05年 | 05年 | |||||
4960 | 4942 | 錢炳耀 | 男 | 浙江,上虞縣 | 私塾 | 海軍代將艦長錢懷源之父。 | 57100 | 66 | 無 | 「浙江省委會」派遣來台策反其子海軍代將艦長錢懷源投共。 | 補辦自新 | |||||
4961 | 4943 | 張孝懷 | 男 | 1939/10/4 | 江蘇,上海市 | 高中 | 58050 | 21 | 中共青年團團員,來台前其二姐夫王公康(上海市華東軍區統戰處長)囑來台後隨機為匪宣傳,打擊政府威信。 | 05年 | 刑05年+感化3年 | |||||
4962 | 4943 | 張孝懷 | 男 | 1939/10/4 | 江蘇,上海市 | 高中 | 59073 | 22 | 受刑人 | 看守所中於私有地圖上以紅圈將北平市標示為首都,將蒙古及唐奴烏梁海以國界線標繪,為匪張目。 | 刑滿或減刑後交付感化3年 | 刑05年+感化3年 | ||||
4963 | 4944 | 蔡東華 | 男 | 1929/1/3 | 台灣,台南市 | 高中 | 58060 | 29 | 商 | 蔡東華於38年夏,經鄭崇嶽介紹與蔡瑞洋認識,已明知該蔡瑞洋係屬匪徒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3年9月21日 | ||||
4964 | 4945 | 黃金水 | 男 | 1926/12/28 | 台灣,台南縣 | 高中 | 58060 | 30 | 教員 | 鄭崇嶽在台南市青年街吸收黃金水(已自首)參加該匪工委會組織 | 自首 | |||||
4965 | 4946 | 王梨花 | 女 | 福建, | 58070 | 38 | 家務 | 福建海防局命王梨花往來福州白肯探訪其夫翁木梓,刺探我方防務軍情,曾將基隆民眾日報兩張偽裝月經紙夾帶回福州呈報。 | 感化3年 | |||||||
4966 | 4947 | 翁木梓 | 男 | 福建, | 小學 | 58070 | 41 | 中孚輪舵手 | 曾將所知白肯駐軍情況告由王梨花回報共方。 | 感化1年6月 | ||||||
4967 | 4948 | 張康正 | 男 | 1923/6/1 | 台灣,台北市 | 小學 | 58080 | 37 | 證章工人 | 張康正於31年至34年間與辛維新、葉慶來等參加共匪廣東人民抗日游擊隊東江縱隊,受訓月餘。38年夏秋間又與辛維新等開會討論政治問題,批評政府,讚揚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968 | 4949 | 范秋桂 | 男 | 1923/9/21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8080 | 37 | 三峽農會事務員 | 范秋桂於31年至34年間與辛維新、葉慶來等參加共匪廣東人民抗日游擊隊東江縱隊,受訓月餘。38年夏秋間又與辛維新等開會討論政治問題,批評政府,讚揚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969 | 4950 | 繆珠麗 | 女 | 江蘇, | 59050 | 「福州軍區」人員交待來台後策反其夫陳宗藩(國防部上校副組長),宣傳中共進步與和平解放台灣政策。 | 時國防部上校副組長陳宗藩之妻。歷未記述處置結果,刑期不詳。 | |||||||||
4970 | 4951 | 徐鴻濤 | 男 | 浙江,慈谿縣 | 大學 | 曾任前軍事委員會辦公廳機要室副主任,前委員長侍從室機要組副組長 | 59070 | 54 | 香港中國染廠業務副主任 | 徐鴻濤於39年冬經鄭重介紹與張姓匪幹勾結,接受指使,於40年春赴香港居住,為匪搜集資料,43年10月、46年4月兩次來台遍訪舊友及政府高級人員,返港後,將在台觀察所得報告匪幫。48年6月3日,又依匪幹指使來台,傳達匪酋陳毅之荒謬和平建議十日在蔣主任堅忍住宅,向蔣主任轉述共匪希望我總統連任三屆總統,與匪合作,一致對外,在合作對外之下,台灣一切維持現狀,希望站在平等地位,來談合作,保持接觸。」等請其轉報總統或蔣經國副秘書長。 | 死刑 | 死刑 | ||||
4971 | 4952 | 劉火炭 | 男 | 1923/8/29 | 台灣,台北縣 | 小學 | 59080 | 38 | 木工 | 劉火炭於37年間,因與駱雲騰認識,經駱吸收,於38年4月間參加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駱領導,研讀匪黨「光明報」等書刊,並繳納黨費一次。 | 有期徒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4972 | 4953 | 駱雲龍 | 男 | 1930/11/1 | 台灣,台北縣 | 駱雲騰之弟 | 59081 | 34 | 臨時工 | 駱雲龍於42年9月間,駱雲騰居住台北縣士林坪頂山駱雲龍家時,因無國民身份證被警扣留。經駱雲龍與該管里長具保釋回。駱雲騰獲釋後,恐其叛亂行為被發覺,迺計劃逃亡,駱雲龍詢其原由,駱雲騰即將因犯叛亂罪嫌,不得不逃亡等情相告。駱雲龍獲悉後未即告密檢舉,亦畏罪潛逃。 | 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0日 | ||||
4973 | 4954 | 王 明 | 男 | 江西,龍南縣 | 大學 | 59090 | 32 | 教員 | 47年間先後被派赴福州及北平接受派遣前之思相、策反、通信等訓練、並赴予爭取其筲、兄、相機傳達「和平解斁台灣政策」之任務。抵達澳門時即向派澳人員自首。 | 歷記述處刑情形:抵達澳門時已自首,因國安局要求嚴予管制,乃以教官名義于48年10月3日派赴綠島新生訓導處察看,「已於62年病逝」。 | ||||||
4974 | 4955 | 鄭曾源 | 男 | 1926/2/17 | 福建,連江縣 | 初中 | 59100 | 36 | 馬祖政務委員會政務組第一科委二科員 | 鄭曾源於37年,受鄭書程反動宣傳之蠱惑,為匪傳遞秘密函件,及負責招待過往匪幹食宿等工作,38年農曆正月,經鄭書程介紹,加入匪黨,同年3月,參加匪幹俞洪慶主持之講習會,接受匪黨理論訓練,同年1至8月,與鄭書程等先後收繳民間武器,並徵募民間財物。同年9月,經俞洪慶派充龍田公安分局秘書、海口鎮篔簹村村長,為匪征糧,派用民伕。39年6月,復經鄭書程介紹,結識匪偽福清縣公安局股長莫某,奉莫某之派遣,滲入白犬島刺探國軍軍事上秘密消息等任務。 | 死刑,褫奪公權,沒收財產。 | 死刑 | ||||
4975 | 4956 | 陳文彬 | 男 | 1915/5/27 | 江蘇,淮陰縣 | 高中 | 59110 | 44 | 台南縣稅捐稽徵處屠宰管理員 | 陳文彬於20年夏,經袁澤吸收參加匪黨為黨員,並擔任情報工作。35年經吳曾育介入中央調查統計局高郵縣調查室工作,38年5月參加上海志願軍獨立支隊,隨陸軍三四○師撤退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4976 | 4957 | 陳祖謨 | 男 | 1925/10/10 | 浙江,昌化縣 | 高中 | 59120 | 39 | 銓?部科員 | 陳祖謨於41年11月間,寄住徐文熙家時,謝淑儀曾向其說明:姚國驊係匪派來台之匪諜,徐文熙將予舉發等語,陳祖謨已知姚國驊為匪諜。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3年 | ||||
4977 | 4958 | 鄭學參 | 男 | 1923/7/1 | 浙江,於潛縣 | 初中 | 59120 | 37 | 無業 | 鄭學?由陳祖謨處知姚國驊係匪諜,陳祖謨並囑其防範疏遠,鄭學?因亦知姚國驊之匪諜身份。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3年 | ||||
4978 | 4959 | 羅 堅 | 男 | 江西, | 高中 | 59120 | 57 | 台電總務處副處長 | 「歷」未記徒刑。 | |||||||
4979 | 4960 | 石鐵如 | 男 | 廣西, | 小學 | 59120 | 48 | 台灣鹼業公司管理員 | 「歷」未記刑期。 | |||||||
4980 | 4961 | 潘秉鈞 | 女 | 浙江,杭州市 | 大學 | 59130 | 50 | 無 | 杭州市民革組織處知潘秉鈞之夫林xx任國防部少將高參,乃加以訓練,付予來台說服策反其夫之任務。 | 「歷」無判刑記錄。其夫林XX為國防部少將高參。 | ||||||
4981 | 4962 | 陳韻惠 | 女 | 1924/10/11 | 福建,福州市 | 小學 | 59140 | 36 | 無 | 福建軍區查知陳韻惠之夫在台任海軍少校軍官,乃加以思想教育及工作訓練派遣來台策反其夫及夫舅高如峰、高 舉(為海軍將領)。陳韻惠因涉叛亂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9月22日 | ||||
4982 | 4963 | 王 信 | 男 | 1922/8/20 | 湖南,寧鄉縣 | 專科 | 59150 | 40 |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第二處中校附員 | 王信於34年至匪駐渝辦事處洽求前往陝西匪區未果,38年5月經潘宗信介識潛伏匪諜易某(名不記),同年9月長沙陷匪後即與匪長沙市公安局科長鞏華取得聯繫,將情報學校學員名冊兩份交與鞏匪,復協助匪幹捕扣國防部前第二廳工作人員文彰,並參與偵訊。同年10月間經杜家濬介識陳雅韶(又名陳舜琴),陳匪以其思想「前進」,於39年元月介赴天津與匪幹騰高及偽副部長馬某(名不記)洽談來台為匪擔任蒐集情報工作,約定密寫聯絡方法。抵香港領到工作費美金一百元,於同年3月抵台,將陳匪交其帶台投寄函件五封寄發,並藉機向親友盛道匪方「優點」,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王信(希伯如海) | |||
4983 | 4964 | 曾恕衡 | 男 | 湖南, | 專科 | 59150 | 47 | 陸軍官校中校教官 | 曾恕衡與王信亦有同學之誼,三十九年春與王信晤?香港陸海通旅社時,王信將由匪?派遣赴台,為其擔任情報工作之事明告 | 07年 | ||||||
4984 | 4965 | 錢毓琦 | 女 | 湖北, | 小學 | 59150 | 45 | 家務 | 04年? | 陳貽穀之妻。(49)覆高(浚)字第0060號僅為輔佐聲請人,非被告。歷3p147列為被告有誤? | ||||||
4985 | 4966 | 潘宗禮 | 女 | 1924/2/14 | 湖南,寧鄉縣 | 高中 | 王信之妻 | 55017 | 30 | 無 | 仍有留戀匪區生活之意思原無投奔自由之?心進而及後印?則其在香港發表荒?言論至屬信而有徵能不能具体?明其為匪事?但其思想偏差認識不清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王 信 | 王信之妻 | ||
4986 | 4966 | 潘宗禮 | 女 | 1924/2/14 | 湖南,寧鄉縣 | 高中 | 王信之妻 | 59150 | 36 | 無 | 潘宗禮係王信之妻,對其夫啣匪命來台為匪工作情形早已稔悉,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3年25日 | 假釋 | ||
4987 | 4967 | 潘庸箴 | 女 | 1920/5/15 | 湖南,南縣 | 大學 | 59150 | 41 | 高雄市立第三中學教員 | 潘庸箴46年台途經長沙時,聞尚嫂(堂兄王希尚之妻)談及王信來台可能為匪工作。來台後曾將情告知伊夫,潘庸箴亦曾向王前郁談及王信為匪工作情事,潘華國在場親聽,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1月21日 | ||||
4988 | 4969 | 王前郁 | 女 | 1913/10/11 | 湖南,寧鄉縣 | 高中 | 59150 | 48 | 無 | 王前郁46年台途經長沙時,聞尚嫂(堂兄王希尚之妻)談及王信來台可能為匪工作。來台後曾將情告知伊夫,潘庸箴亦曾向王前郁談及王信為匪工作情事,潘華國在場親聽,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1月16日 | 即潘王前郁 | |||
4989 | 4970 | 邢貽貝 | 男 | 廣東,文昌縣 | 專科 | 53210 | 50 | 匪嫌重大,證據不足 | 不付軍法審判 | |||||||
4990 | 4970 | 邢貽貝 | 男 | 廣東,文昌縣 | 專科 | 59160 | 56 | 台南市政府職業介紹科幹事 | 邢詒貝原任福州水上警察局分局長,38年8月福州陷匪,同年11月被共匪福州公安廳逮捕,因病由其妻兄王世銳保外就醫,恐病癒後再被扣押,乃于39年2月間由王世銳介見共匪「對台工作處」林滔,經談話數次,林匪知其有舊長官數入在台充任要職,即派其來台擔任策反工作,囑其到台後,應設法與舊長官同學聯繫,並爭取其親信僚屬,勸說其應允,林匪即交與通信密碼表,約定通信方法及所用暗號,發給黃金一兩,並由匪方負擔其家庭生活,于39年3月,由福州取道白肯島來台 | 10年 | ||||||
4991 | 4971 | 戴 翼 | 男 | 湖南, | 初中 | 59170 | 35 | 駐港基地工作員 | 死刑 | 死刑 | ||||||
4992 | 4972 | 陳平波 | 男 | 湖南, | 專科 | 59190 | 53 | 公賣局屏東煙廠總務科長 | 與程 潛共謀策動新?縣長徐君虎投共,出任共軍團級參謀長,後經教育訓練派遣來台企圖謀任高階軍職,從事策反工作。 | 死刑 | 死刑 | 陸官三期 | ||||
4993 | 4973 | 黃家文 | 男 | 1926/6/10 | 福建,連江縣 | 高中 | 59200 | 38 |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幹事 | 黃家文於37年6月,經陳劍秋介與馬知平,派其秘密搜集當地我軍事消息。38年11月,改派為財糧員,負責征收財糧工作。39年3月,派充治安工作員,負責調查統計該鎮地主富農財產,及收繳民間私有槍械,供匪民兵使用,41年2月,參加匪筱埕地方劇團,為匪宣傳。42年2月,又經何仰登介荐與于迴,被指定在筱埕設立工作組,負責搜集軍事情報。同年3月,派赴我魁山發展工作。同年6月在我海上突擊隊工作,暗中遞送情報交韓匪,7月14日,將魁山駐軍陳逸民部撤往東引之軍事情報交與被遣返匪竊據地區之船員林水金帶交韓匪。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4994 | 4974 | 張玉才 | 男 | 四川,永川縣 | 高中 | 59210 | 31 | 高雄港務局司機 | 34年間,在重慶育才中學求學,即受匪諜學生黎再華影響,思想傾匪,嗣經黎匪介紹參加共產黨少年先鋒隊,35年春復由黎匪介紹參加匪黨為預備黨員,36年北平「沈崇事件」發生,育才中學師生發動反美反政府遊行,該張玉才亦參加遊行行列,并張貼標語,呼打倒美帝驅逐美帝出境等口號,36年6月,迺投入青年軍二○一師司令部充上等兵。 | 10年 | ||||||
4995 | 4975 | 張承遠 | 男 | 河南,郾城縣 | 59220 | 43 | 台灣區產業黨部第六支黨部書記 | 張承遠原在國防部戡建大隊任組員,38年南京陷匪後參加匪「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南京分部受訓,受訓中由同組受訓之沙承祐介紹,認識南京市匪公安局秘書忽匪秉初,39年11月間,忽匪以張承遠過去從事國民黨黨團工作有年,派其潛來台灣,待機活動。 | 10年 | |||||||
4996 | 4976 | 沙承祐 | 男 | 安徽,蚌埠市 | 大學 | 59220 | 45 | 教員 | 38年與其妻項敬?同入中共「華東人民革命大學」與張承遠同時在偽校受訓,於39年4月11日逃離南京轉來台灣。 | 感化3年 | 前救國團台北市支隊副支隊長。 | |||||
4997 | 4977 | 王家培 | 男 | 浙江, | 大學 | 59230 | 37 | 台灣省公路局材料室幫工程司 | 王家培係蔡秉?之妻弟,於民國二十七年在江西贛洲同濟大學附中肄業時,經其胞兄王家鈞介紹參加匪黨,編入該校小組,由同學陸豫楨領導,三十五年七月來台,受共匪份子景林之命與匡達人、匡介人等匪?份子取得連繫 | 15年 | 蔡秉?妻舅。 | |||||
4998 | 4978 | 粟 同 | 男 | 1910/11/30 | 湖南,邵陽縣 | 大學 | 59231 | 55 | 土地銀行地價部副理 | 粟同早在大陸即參加朱毛匪黨組織,35年5月來台,36年底,匡匪達人離台,行前囑已決叛亂犯蔡秉?接受粟同領導,情報交粟轉遞,有事找粟幫忙解決,匡匪離台3、4月後,蔡秉?即訪粟同將匡匪之言轉告,粟以台灣治安嚴緊,囑蔡小心,亦未催繳情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6年4月9日 | ||||
4999 | 4979 | 鄭秉心 | 男 | 福建,林森縣 | 高中 | 60051 | 51 | 警總駐基隆民防指揮部雇員(報務員) | 38年秋,匪幫竊據福州後,經其姻親即另案已決叛亂犯楊尚堅介識匪幹王世端。39年10月間,楊尚堅接受王匪世端介紹,允為匪福建省水上公安局社會科負責人之秘密通訊員,潛至我軍守區白肯島,剌探軍事秘密,俟機報予匪方。同年11月底,該鄭秉心亦接受王匪世端之遣使,至白肯向楊尚堅索取密函,于抵白肯後,向楊說明來意,楊尚堅旋以搜獲之我方軍事情報「白肯人槍各三千五百」碉堡十五個」相告,擬密書送匪,當書寫之際,為恐被人窺視,乃囑鄭秉心在門首把風,警就後,因鄭秉心不願再返匪區,楊尚堅遂將該密函交由福州來船帶交匪方。 | 05年 | ||||||
5000 | 4980 | 顧士吉 | 男 | 1922/5/7 | 江蘇,上海市 | 小學 | 60080 | 41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局竹東工程隊晒圖工 | 顧士吉原名顧士康,於30年受包連生介紹加入共匪組織,33年由常州城介紹與顧鴻寶會晤,納入京滬鐵路戚墅堰機廠匪幫組織,37年5月抵台,除與盛匪保持聯絡外,並呂良聯繫,38年農曆正月,參加會議商討如何迎接共匪「解放」台灣,並分配其負責松山材料廠保產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顧士康 | |||
5001 | 4981 | 陸漢斌 | 男 | 1923/4/5 | 江蘇,武進縣 | 高中 | 60080 | 38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務段事務員 | 陸漢斌幼名陸利森,於34年春,經呂良之介紹,參加該廠共匪「人民勞工解放委員會」組織,先後由呂良、周阿二領導,擔任傳達送信連絡工作,38年農曆1月,參與呂匪召集之準備迎接「解放」台灣會議,分配其負責該廠保產工作,自39年至46年間,由陸龍祥繼續領導,先後以家信方式,將台灣物價,石門水庫建設,鐵路員工待遇,地方選舉等情形信件十餘封,交由陸龍祥轉寄匪竊據地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陸利森 | |||
5002 | 4981 | 陸漢斌 | 男 | 1923/4/5 | 江蘇,武進縣 | 高中 | 82015 | 59 | 計程車司機 | 陸漢斌於71年9月24日開計程車時,對乘客李清興、楊錫銘、沈國源三人發表:「共產主義將統一中國」、「大陸共匪武力強大,台灣這些武器不堪一戰」、「共產制度好,老百姓生活比我們好多了,不要納稅」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4年 | 即陸利森 | |||
5003 | 4982 | 陸龍祥 | 男 | 1915/3/15 | 江蘇,武進縣 | 小學 | 60080 | 48 | 台北關聯星輪船員 | 陸龍祥於39年至46年間,將台灣物價,石門水庫建設,鐵路員工待遇,地方選舉等情形信件十餘封轉寄匪竊據地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0年5日 | ||||
5004 | 4983 | 蓋天予 | 男 | 山東,蒲台縣 | 大學 | 60100 | 49 | 台灣鹼業公司職員 | 歷任汪偽徐州教育局長等職為徐州親日派重要份子,曾遭以漢奸罪通緝,改名潛逃天津入共黨從事工運。37年來台於台灣?業公司任職同時從事諜報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5005 | 4984 | 王兆泰 | 男 | 1921/4/16 | 山東,平原縣 | 專科 | 61070 | 41 | 成功診所藥劑師 | 王兆泰於38年9月,共匪竊據廈門時,被推選為廈門醫院俱樂部主任委員及學習組長,學習所謂新民主主義,39年2月,張華民透過匪偽華東軍區派王兆泰來台策反張光蘊駕機逃叛,該王兆泰接受派遣任務,與張乾樸、張作楹,接受匪之指示,並填寫「關外工作人員調查表」,與張乾樸等約定密碼通訊方式,收信人之化名,於同年4月28日攜帶通訊用之電報號碼等來台,抵台後將來台任務告知其妻張作櫻,並即密函匪方「平安抵台」,旋偕其妻至嘉義拜晤張光蘊,又將匪命來台策反之事告知張光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5006 | 4985 | 張作櫻 | 女 | 河北, | 大學 | 61070 | 40 | 榮民總醫院營養員 | 王兆泰之妻,坦白交待案情,准辦自新。 | 自新 | 補辦自首。王兆泰之妻。 | |||||
5007 | 4987 | 周富貴 | 男 | 福建, | 高中 | 自首 | 61080 | 35 | 台北市育達商職教員 | 32年晉江由其小學老師吸收灌輸共黨思想,後由鄭種植介紹入共黨任小組長,學習共黨文件、從事社會調查、消息傳遞、為適境同黨帶路等工作,37年來台任教。 | 自首 | |||||
5008 | 4988 | 王沿津 | 男 | 江蘇,賢山縣 | 大學 | 61100 | 52 | 日本東京新聞社駐台特派員 | 35年間在滬發行經濟週報時,思想即已左傾,38年匪竊據上海後,同年七月前往北平,面晤周匪恩來,經周匪畀予偽「人民銀行」顧問之職,並囑前往東北觀察。王沿津依囑至東北觀察返平向周匪報告後,因感人民生活困苦,乃於同年八月間逃離匪竊據地區而抵香港,同年十二月間來台。 | 10年 | ||||||
5009 | 4989 | 王謙暌 | 男 | 湖北, | 高中 | 61110 | 48 | 公路局視察 | 王謙暌39年夏投靠蕭匪高蘭,經蕭匪同意派其來台為匪宣傳暨連絡羅琚A命以「台灣終久不會保,希望克明(羅之別號)?心轉意,站在人民立場,為人民立功」等語,促羅甯鬼磥u作。 | 08年 | ||||||
5010 | 4990 | 王懷萱 | 男 | 1920/9/8 | 浙江,江山縣 | 專科 | 61120 | 45 | 無 | 王懷萱於39年12月在浙江金華被匪逮捕,判刑7年交付「勞改」。44年秋,匪囑研究所謂「和平解放台灣」文件,書寫「立功贖罪計劃」,旋於45年2月由匪浙江省公安廳令學習匪反動理論及三反五反等文件並撰寫心得,直至46年9月,歷時14月,於同年10月為其編造經歷及規定通信暗語及連絡方法等,令其來台從事(一)爭取其父王蒲臣為匪工作,(二)搜集情報局派遣敵後工作及有關軍事、政治、經濟、社會等情報,(三)以分化手段達成和平解放台灣之陰謀。 | 免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0月15日 | ||||
5011 | 4991 | 阮亞鳳 | 男 | 福建,廈門市 | 小學 | 63014 | 29 | 金門農試所工友 | 原係?門漁民自大陸淪陷後即為匪工作四十三年冬匪趕建集美至高崎海堤又代為用船運石因工作積極被吸收為匪党青年團員編入第五小組(小組長陳德根)其母亦充婦女代表及漁民貸款監察委員妹為糾察隊員被匪稱為積極家庭四十六年五月前後受匪?門市公安局水上科偽科長劉石及匪幹聶騰陳飛成等訓練後派遣來金門工作 | 死刑 | 死刑 | 廈門漁民,駕舟來金門投奔自由。 | ||||
5012 | 4993 | 藍守仁 | 男 | 1916/5/17 | 浙江,雲和縣 | 大學 | 即藍道生、葉雲鑑。 | 61160 | 35 | 議壇通訊社社長 | 藍守仁於38年8月,經藍達生介入匪浙江麗水專員公署公安局治安科服務。39年元月又由藍達生介紹加入匪黨麗水支部組織,研討匪新民主主義及唯物史觀等匪黨理論,並參加匪搜索工作,逮捕浙江省議員周鼎等共三百餘人。同年4月,誘使浙江麗水大港頭鄉玉田保保長袁漢庭等人向匪麗水公安局碧湖分局登記。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即藍道生葉雲鑑 | ||
5013 | 4994 | 黃大田 | 男 | 1927/11/23 | 台灣,台北縣 | 52160 | 27 | 台灣省氣象所技佐 | 黃大田於37年3月經盧匪哲德(現押保密局)吸收,加入匪黨,閱讀「貧乏物語」、「觀察」等反動書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5014 | 4995 | 程志飛 | 男 | 1931/1/29 | 福建,尤溪縣 | 77017 | 46 | 三祥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環球關係企業執行董事 | 程志飛於62年因公司經營不善,負債高達新台幣三百萬元,無法在台立足,意圖投奔匪區,于同年8月18日赴港。11月1日返抵原籍尤溪,沿途倍受匪方厚待,並由匪幹引導參觀遊覽。程于原籍逗留七天,獲晤其母三次。同月8日復由匪方派員陪其前往上海參觀3日,由北平匪方派重要匪幹洪某至滬,與其晤談進行思想教育。同月14日正式接受匪方付予任務及連絡方法。63年元月中旬程由港赴越,途經曼谷,因匪方仍令其返台工作,遂將其進入大陸經過及接受匪任務之事,函告國防部情報局。 | 有期徒刑11年3月,禠奪公權7年6月。 | 徒刑7年6月 | |||||
5015 | 4996 | 黃文華 | 男 | 1924/10/13 | 湖南,宜章縣 | 50031 | 28 | 國防部警衛團下士班長 | 黃文華於38年受保衛大湖南主義之煽惑,思想轉變,遂參加組織自衛隊擾害地方,惟仍慮受共黨排斥,乃於同年在湖南宜章由匪潘政委及彭祜、彭澄介紹參加共產黨並經宣誓。又經匪幹段某指示成立區分部組織,定番號湖南人民解放軍第二大隊。後受潘派彼等來台做分化工作。適警衛團在曲江招募學兵,乃報名應募混入台灣。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016 | 4997 | 黃清喜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0716 | 26 | 山地物資供銷委員會東部供銷處延平鄉分處業務員 | 受王耀勛之宣傳於39年2月27日晚在台北第六倉庫宿舍由王耀勛領導宣誓正式入黨參加人民陣?。 | 15年 | 15年 | ||||||
5017 | 4998 | 葉林祺 | 男 | 1919/7/15 | 江蘇,泰興縣 | 72038 | 53 | 私立復興工專副教授 | 葉林祺於36年2月在江西省南昌就讀國立中正大學時,由孫匪德卿(在大陸)介紹,參加該校匪讀書會,並由孫匪德卿吸收為共產匪黨預備黨員,37年2月乃正式參加共產匪黨,與孫樹基、王仲山、翟羽、洪杰、周熙雯(均在大陸)同一小組活動,接受孫匪德卿指導,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1月5日 | (64)諫減字第0105號減刑3年4月 | ||||
5018 | 4998 | 葉林祺 | 男 | 1919/7/15 | 江蘇,泰興縣 | 75777 | 5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3年11月5日 | (64)諫減字第0105號減刑3年4月 | ||||
5019 | 4999 | 劉唐松 | 男 | 1923/12/7 | 江西,南康縣 | 73017 | 49 | 商 | 劉唐松於35年11月及36年6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先後經何維奕介紹,參加匪「讀書會」及共產匪黨,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5020 | 5000 | 陳正男 | 男 | 1943/12/14 | 台灣,台北市 | 66025 | 23 | 陸軍總司令部印製廠上等兵 | 陳正男於54年2月23日中午,在該廠賚所木板門上,用鋼筆書寫詆毀政府、影響民心士氣、煽惑性之反動文字,而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5021 | 5001 | 王金龍 | 男 | 1904/2/13 | 台灣,台北市 | 52332 | 50 | 商 | 顏鄭來發、王金龍於35年夏秋之交,曾聽另案叛徒陳義農攻擊政府,闡揚匪幫;39年5、6月間,陳義農向顏鄭來發、王金龍說明因叛徒身分流竄,經濟拮據,一再請求援助,顏鄭來發遂給予新台幣30元,王金龍供給新台幣50元,並囑勿再來相擾。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年1月17日 | |||||
5022 | 5003 | 林慶壽 | 男 | 1923/1/14 | 台灣,台北縣 | 54220 | 32 | 商 | 林慶壽於37年冬經匪幹王石頭介紹提出自傳,宣誓加入匪偽台灣民主同盟,先後受黃培奕、張南輝領導,由黃培奕將匪黨黨章等反動書籍30種交與研讀。38年夏參加匪十三分地集體學習,並張貼反動傳單,10月間吸收劉德結、劉世宗。同年間買得日製14年式手槍一支,子彈28發並代藏張南輝土製曲尺手槍一支,歷任偽鶯歌支部街頭小組暨海山區委會候補區委,積極從事叛亂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手槍2支子彈28發違禁匪書30冊均沒收。 | 死刑 | |||||
5023 | 5004 | 陳友仁 | 男 | 1929/5/7 | 福建,惠安縣 | 74038 | 45 | 商 | 陳友仁於33年秋,在福建省立仙遊師範學校肄業期間,經林明秋、許銀春之介紹,參加匪「讀書會」。復於民國37年秋,在高雄縣鳳山國民小學曾桂生宿舍內,由葉生奇介紹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293號減刑3年4月 | ||||
5024 | 5005 | 陳紹良 | 男 | 1923/9/7 | 江西,南昌市 | 55151 | 33 | 空軍第3供應處中士消防士 | 於同案被告顏水流家中查獲禁書「唯物史觀精義」1冊,據供係被告黃榮福向陳紹良借閱,陳紹良則始終否認有此書及借閱情事。核與黃榮福指證及該書末撰寫書評字跡與陳紹良不無近似之處,其空言否認殊難採信。惟尚無叛亂或受誘參加叛亂工作,情節輕微,依法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1月29日 | |||||
5025 | 5006 | 張隱約 | 男 | 1926/8/6 | 福建,惠安縣 | 又名張榮煌. | 71110 | 46 | 國中校長 | 張隱約29年元月間福建惠安參加共產黨同年冬吸收張毓欽,曾土林,31年參加「勾群」組織暑假與李友邦、張來發等參加「讀書會」閱讀「二萬五千里長征」「十批判書」「俄國革命史」等書,32年春在永春高中掩藏黃種人,35年春來台與藍飛鳳、何照興、汪錦麟、李友邦、張來發等討論出版「貢獻週刊」, 36年又在桃園討論「二二八」事件得失影響,37年復同在鳳山討論加強宣傳迎接「解放台灣」,38年6月返原籍安排張戇狗來台協助張來發等從事武裝叛亂部署工作未果,復奉藍飛鳳之命於同年8月來台,接受駱神助領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何照興 | 即張榮煌 | ||
5026 | 5007 | 孫賢基 | 男 | 1925/4/19 | 福建,林森縣 | 大學 | 73029 | 48 | 中央信託局徵信室主任 | 孫賢基於36年初就讀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時,由史養吾介紹參加「讀書會」,同年4、5月間,復由史養吾吸收參加共產黨,與羅和民、張明翱、劉齊鑫等同一小組。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81號減刑6年8月 | |||
5027 | 5008 | 簡進福 | 男 | 1933/9/6 | 台灣,桃園縣 | 即簡振福。 | 50574 | 21 | 工 | 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各於38年8、9月間,在桃園由另案已決叛徒劉福增介紹參加匪黨?學聯部?組織,受其領導開會十餘次;39年2、3月間,經劉福增派往被告簡進福家居住,體驗農民生活。被告吳德儀?受命吸收被告簡進福及李水金(綽號金水)為黨員,俾作掩護準備尚未照辦,同年12月憬悟前非與被告陳慶耀同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領得自首證,乃40年3月已死亡之匪黨簡萬得及另案已決叛徒陳敬賢匿居被告簡進福家時,該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又經被告簡進福通知前往與陳敬賢等晤面2次,而被告簡進福於38年5、6月間,即接受劉匪福增之教育,對於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即簡振福。 | |||
5028 | 5009 | 阮井言 | 男 | 1922/10/2 | 福建,海澄縣 | 69060 | 48 | 高雄縣立小港初中教員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5029 | 5010 | 江思明 | 男 | 1928/10/7 | 福建,海澄縣 | 69060 | 42 | 農會股長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9月26日 | |||||
5030 | 5011 | 王芳茗 | 男 | 1924/6/1 | 福建,金門縣 | 69060 | 46 | 金門縣金門國校校長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5031 | 5012 | 藍義成 | 男 | 1929/3/1 | 福建,海澄縣 | 69060 | 41 | 農會主任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9月20日 | (64)諫減字第0080號減刑6年8月 | ||||
5032 | 5012 | 藍義成 | 男 | 1929/3/1 | 福建,海澄縣 | 75777 | 4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9月20日 | (64)諫減字第0080號減刑6年8月 | ||||
5033 | 5013 | 江連井 | 男 | 1922/10/6 | 福建,海登縣 | 69060 | 48 | 水利會組員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23日 | |||||
5034 | 5014 | 江漱清 | 男 | 1925/11/20 | 福建,海澄縣 | 69060 | 45 | 金門縣金沙國校教導主任 | 阮井言、王芳茗、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藍義成皆係福建海澄同鄉,民國33年前後,均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過從甚密。阮井言於33年秋,參加潛匪柯落葉所領導之「讀書會」,迨34年春經江匪勝達介紹,參加潛匪沈漢禎、柯落葉所負責之匪黨「南靖師範支部」;並於33年下學期介紹藍義成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吸收藍義成加入「匪南師支部」。王芳茗於33年秋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匪徒江珠香、江勝達介紹加入「匪南師支部」。民國33年底,江思明經江匪勝達、江連井由江匪珠香、江匪勝達介紹參加匪讀書會,34年春經江匪勝達、江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9月20日 | 江漱清? | ||||
5035 | 5015 | 吳盛松 | 男 | 1926/11/18 | 台灣,苗栗縣 | 52155 | 27 | 頭份鎮農會辦事員 | 共同被告吳盛松、徐有松。被告吳盛松於38年1月間,受已自首之匪徒林財盛勸誘參加朱毛匪幫,接閱匪黨油印刊物,並分別與該林財盛及已自首之匪徒劉維添討論375減租及時局問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036 | 5016 | 鄭再添 | 男 | 1910/9/23 | 台灣,桃園縣 | 53016 | 43 | 桃園鎮公所總務課長 | 鄭再添前充桃園警察分局刑警,與已自首之匪幹黃阿能等素識,於38年5月加入林匪元枝之叛亂組織,任偽武裝工作隊長,常與黃火練等在桃園一帶出沒,鄭再添迭將政府緝捕消息告知,使其逃避,同年夏,在該縣議員顏將興處取得警察局長方澄輝、刑警隊長劉韻泉之照片,由童開日轉交,又受命邀同警員田健祥、呂木標組織立功委員會未果,後鄭再添於39年2月間因酗酒被免職,從商至4月間,又受自認涉有匪嫌之游昌雍所託,轉請林乾於辦理黃國和逃亡及匪嫌案件代為幫忙,並接受叛徒吳德忠將繕就之局長等名冊添寫職務後送與游昌雍轉送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037 | 5017 | 赽培松 | 男 | 99099 | 05年 | 05年 | 改名李延三。 | |||||||||
5038 | 5018 | 李久長 | 男 | 1919/3/30 | 台灣,桃園縣 | 51052 | 33 | 工 | 已自首匪幹郭成之潛匿期間,李久長與郭妻通姦,至本年六月間悉郭成為叛徒,不予告發。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1月20日 | |||||
5039 | 5019 | 林慶全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師範 | 58108 | 23 | 台北市老松國民學校教員 | 在該校東邊後側第三間廁所內,以紅藍鉛筆在該校廁所門板上書寫「打倒╳╳╳賣國賊」等反動文字 | 07年 | 07年 | |||||
5040 | 5020 | 王偉珍 | 男 | 1922/8/21 | 福建,惠安縣 | 73041 | 52 | 商 | 王偉珍於民國31年初,在原籍福建惠安縣塗寨鄉,經駱連城介紹,加入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同年8月10日,由藍匪飛鳳(已潛回大陸)吸收,在塗寨鄉藍宅宣誓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285號減刑3年4月 | ||||
5041 | 5021 | 廖啟遙 | 男 | 1942/1/21 | 台灣,屏東縣 | 71059 | 29 | 潮州國民中學教員 | 廖啟遙於59年12月17日起至60年元月16日止,任教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學期間,在該校3年級八班教室,利用上公民課時,向學生發表誇耀共匪海空軍力量強大,及反攻無望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264號減刑4年8月 | ||||
5042 | 5021 | 廖啟遙 | 男 | 1942/1/21 | 台灣,屏東縣 | 75777 | 3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8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264號減刑4年8月 | ||||
5043 | 5022 | 利雲欽 | 男 | 1927/11/7 | 台灣,新竹縣 | 52084 | 26 | 台灣肥料公司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 | 利雲欽係台灣肥料公司新竹肥料科第5廠工人,於39年3月間創組共匪外圍組織之該廠工員同盟,預備吸收匪徒發展組織,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但因未吸收到員工尚未組成。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044 | 5023 | 吳應中 | 男 | 1925/1/29 | 台灣,南投縣 | 52024 | 29 | 南投縣政府建設臨時業務員 | 吳應中經謝金波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並交與反動書刊命其閱讀,未有參加開會或為匪工作等情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5045 | 5024 | 施清桂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8021 | 33 | 台南市私立南英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施清桂,四十六年七月及九月間,在台南曾二次與蘇懇駕相遇,明知蘇懇駕係參加匪黨份子,而未向政府治安機關告密檢?。 | 01年 | 01年 | ||||||
5046 | 5025 | 邱清泰 | 男 | 66030 | 31 | 反共救國軍突,一大隊第一中隊第三分隊下士彈葯士 | 鍾國強乘向其遊說共同逃赴匪區投降叛徒並以黃色「中國青年世界大同迅雷作戰第三指揮部」紙箋相示乃應允結伴掠舟前往並在研究逃走辦法時慮及藉玩撲克遮瞞不速之人主張擇定輪該分隊來大坵渡假之日行動並承?緊急時吹哨上船逃走復預留書信向其班長林昌桂訣別。 | 無期徒刑 | 10年23日 | |||||||
5047 | 5026 | 李明海 | 男 | 1928/6/14 | 台灣,屏東縣 | 53161 | 25 | 台灣大學學生 | 李明海對於拒絕為王文培張貼傳單,及拒絕參加組織等情直認不諱,惟否認該項傳單係反動宣傳及所被邀參加者非匪幫組織,但訊據王文培供證傳單內容係勸同學離開書本,注意現實政治及係勸其加入興匪幫有關係之組織,并觀察被告之神色頗不自然等語,被告要以知悉王文培之匪諜身分,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論科。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1月 | |||||
5048 | 5027 | 張福林 | 男 | 1922/6/26 | 安徽,蕪湖縣 | 68048 | 46 | 裝甲兵第三指揮部本部連上士譯電士 | 張福林於47年9月至48年5月間,連續於譯電室宣傳「我們無法反攻大陸,同時一打必敗,因我們部隊充員過多,一打必投降,並會打我們自己人」、「人民公社有飯吃,有衣穿享受一致」、「蔣軍的弟兄們,台灣不要你們,我們伸出雙手歡迎你們」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5049 | 5028 | 張金霖 | 男 | 1939/7/1 | 江蘇,江都縣 | 66012 | 37 | 二七五九部隊所屬上士一級機械士官 | 張金霖於54年12月22日17時許,在二七三七部隊廁所內甘蔗板牆壁上及黃色木條上,以藍色原子筆書寫「╳╳╳老而不死是為賊」及「蔣家天下獨裁專政能擅改憲法」等反動文字供人閱覽,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 | 有期徒刑8年 | |||||
5050 | 5029 | 朱穎川 | 男 | 1929/8/16 | 福建,東山縣 | 67046 | 38 | 嘉義縣水上國民學校教員 | 朱穎川於37年9月間,在大陸福建省龍溪,經朱鴻祥吸收加入共產匪黨,得識藍兆熊,同年農曆9月18日與朱鴻祥同赴藍兆熊宅開會。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
5051 | 5030 | 商希韞 | 女 | 1917/10/14 | 福建,晉江縣 | 又名商秀治 | 72013 | 55 | 省立台中女中教員 | 商希韞與商秀治於民國21年夏初,在福建省晉江就讀南善女中初3時,經鄭軒渠介紹加入共產匪黨。27年考入南平戰時民眾教育人員訓練所受訓,與何柏善、柯落葉、陳章尊等匪同一小組。嗣於28年底,在福建省訓團簡師班受訓期間,與柯落葉、陳章尊等匪每二週舉行小組會議一次,共同討論共產黨思想及為共產黨工作問題。35年9月間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8月 | 柯落葉 | 即商秀治 | ||
5052 | 5031 | 彭蘊炫 | 男 | 99099 | 12年 | 12年 | 5條12年,4-1-7判12年,合併執行12年。 | |||||||||
5053 | 5033 | 賴桂林 | 男 | 1933/5/20 | 台灣,雲林縣 | 62019 | 30 | 石龜國民學校教員 | 賴桂林於49年4月25日下午5時許,在斗南國民學校三庚教室成績欄張貼之匪區兒童與自由中國兒童對照圖之匪竊據地區兒童圖片旁,以鋼筆加寫「台灣區人民的虐待圖」九字,又在同欄所貼恭賀總統副總統當選之照片上,將「恭賀」二字塗去,加寫「哀弔」二字,在「陳誠先生」下加寫「死於民國49年5月20日」十二字。約5、6日後,又赴該校,在三已三庚教室之間走廊所貼壁報光明圖旁,以鋼筆書寫「中華民國黑暗」六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
5054 | 5034 | 賴木村 | 男 | 1927/12/12 | 台灣,台南縣 | 54099 | 28 | 警員 | 賴木村於39年間經同事蔡榮嶽介紹,得識叛徒李鹿,李乃乘機前往訪賴,施以反動教育宣傳,並交閱「新民主主義」一書,最後更勸誘其參加共黨,雖經賴木村拒絕,惟該賴木村因而明悉李係匪諜,迨同年底40年初,李匪最後往訪時猶不向政府舉發。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9月22日 | |||||
5055 | 5035 | 黃玉鎮 | 男 | 1930/8/10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3 | 高雄化學工廠漂粉工廠技工 | 黃玉鎮於38年10月由柯五龍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並與柯五龍、徐國維等來往接受反動思想訓練。被告對上開事實均矢口否認,第查該被告在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並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屬實,既未能提出積極反證,妄以空言抗辯,不足採信。被告黃玉鎮於參加叛亂組織後尚未發現積極為匪工作表現,依參加叛亂組織罪酌情判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056 | 5036 | 李 金 | 男 | 1916/8/10 | 浙江,臨海縣 | 71042 | 55 | 省立虎尾中學教員 | 李金(又名李桂卿、李桂欽)於26年10月間,在浙江海門東山中學,經陳匪康白(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匪黨,受林匪?(在大陸)領導,36年8月間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又名李桂卿、李桂欽 | ||||
5057 | 5038 | 曾桂生 | 男 | 1919/11/1 | 福建,惠安縣 | 73025 | 54 | 高雄縣政府調用督學 | 曾桂生於26年7、8月間,就讀福建省立師範時,由黃繼禹吸收加入共產黨,36年7月來台,任職鳳山國校校長,引進匪黨份子李友邦、曾土林、連柳枝、陳貽模、莊連城、何朝興在該校任教,復與匪黨份子汪錦麟、張隱約、何照興、何朝與等連繫,38年4月間,李友邦因鬧學潮,被政府通緝,於其逃往大陸前,留其在住所住宿一宵,並協助其偷渡。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4年4月5日 | 張隱約 | (64)諫減字第0386號減刑15年;75年10月24日核准假釋,(75)珠裁字第0057號裁定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5058 | 5039 | 劉宇端 | 男 | 1926/1/3 | 湖北,南漳縣 | 53164 | 28 | 裝甲兵旅獨立第一大隊二中隊?車上等兵 | 劉宇端原係第3綏靖區司令部特務營偵查連下士,37年參加徐蚌會戰,在郝塞車站被共匪俘獲,曾撥補偽保警團及砲兵團當兵。嗣後於38年輾轉逃抵廣州,考入前裝甲兵司令部戰車第2團充上等兵。率以被俘期間,受匪蠱惑意志動搖,即不滿現實,詆毀政府。於41年11月某日,朦約同隊士兵蘇世從、藺光榮、段祥符、柳發潤、黃昌瑞等5人,陽以舉行慶生會為名,陰以會議書并演說,誘惑他人,意圖組織青年救國團(又名定國軍),伺機參加游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10年 | (42)幸字第114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五年,并應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059 | 5039 | 劉宇端 | 男 | 1926/1/3 | 湖北,南漳縣 | 55052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劉宇端於40年1月25日徒刑執行期間,在監房內繕寫匪歌「東方紅」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1月3日 | |||||
5060 | 5040 | 楊誠民 | 男 | 1928/10/12 | 山東,棲縣 | 50920 | 21 | 馬公安塞總台部上等兵 | 涉有奸嫌。 | 發交感訓1年6月 | 發交感訓4月20日 | |||||
5061 | 5041 | 陳錫忠 | 男 | 1920/10/10 | 台灣,台北市 | 50312 | 30 | 西藥公會辦事員 | 被告林水旺於加入匪幫後,於台北市延平補習夜校吸收補習學生,即台北市西藥業公會辦事員陳錫忠等,,為匪徒圖樹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062 | 5042 | 鄭濟民 | 男 | 1919/11/30 | 福建,惠安縣 | 60035 | 42 |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員 | 鄭濟民於二十、21年間在惠安參加匪組織「反帝大同盟」,及同時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063 | 5043 | 康新民 | 男 | 1931/11/11 | 江蘇,如皋縣 | 52178 | 26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3艇隊公字2號艇水手 | 康新民原係匪區漁民被俘編入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3艇服務,因妻兒尚留匪區,常懷投匪返家之念,嗣池金甫等人共圖於41年7月9日夜暴動劫船投匪、預謀先將艇上槍械劫持、殺害艇長教官後將艇投匪,曾與渠等密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0年3月 | 軍律5-3預備投隆叛徒。 | ||||
5064 | 5044 | 蔡國家 | 男 | 1930/1/17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5 | 屏東自來水公司稽查員 | 38年5、6月間由另案判決之匪徒許壽山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受命吸收被告吳榮發未果,並曾2次參加會議,擬組織團體保衛台灣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既未提出積極反證,空言抗辯,不足採信。被告蔡國家參加叛亂組織後吸收叛徒、參加會議等行為,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065 | 5045 | 薛登賢 | 男 | 1928/1/28 | 台灣,高雄市 | 50277 | 25 | 台南北區區公所助理員 | 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為高雄工職學生,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該校徐匪國維以講解經濟學為名引誘學生參加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被告倪明壽對於拒絕柯五龍邀約參加叛亂組織而明知其為匪諜等事實均矢口否認。 第查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4人均於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綜查全卷,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雖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既集會聽受徐匪講共匪經濟理論,自應依參加叛亂集會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5066 | 5046 | 陳崑煌 | 男 | 1926/7/21 | 台灣,台南縣 | 50277 | 27 |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公路局工務員 | 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為高雄工職學生,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該校徐匪國維以講解經濟學為名引誘學生參加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被告倪明壽對於拒絕柯五龍邀約參加叛亂組織而明知其為匪諜等事實均矢口否認。 第查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4人均於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綜查全卷,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雖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既集會聽受徐匪講共匪經濟理論,自應依參加叛亂集會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5067 | 5047 | 黃義行 | 男 | 1930/7/26 | 台灣,高雄市 | 50277 | 23 | 高雄港務局監工員 | 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為高雄工職學生,對於38年間先後參加該校徐匪國維以講解經濟學為名引誘學生參加之叛亂集會,聽講共匪經濟理論及反動宣傳;被告倪明壽對於拒絕柯五龍邀約參加叛亂組織而明知其為匪諜等事實均矢口否認。 第查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4人均於高雄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及本部保安處分別供明在卷,核其所供互相一致,且有自首之柯五龍、楊振成到庭結證。綜查全卷,被告黃義行、薛登賢、林澄水、陳崑煌等雖未參加叛亂組織,但既集會聽受徐匪講共匪經濟理論,自應依參加叛亂集會罪論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068 | 5048 | 溫阿德 | 男 | 1932/1/29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22 | 農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陳維芳于39年初,吸收吳金鍾、溫阿德加入匪幫組織。被告林建昌、吳金鍾、溫阿德雖在本部審判時矢口否認參加匪黨組織,但查被告吳金鍾、溫阿德于39年初,經匪陳維芳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均據該被告等在保安處偵訊時分別供認在卷,核與其自白書所述相?合,並經同案被告林嘉鴻、陳維芳互證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069 | 5049 | 王霖傳 | 男 | 1915/3/10 | 台灣,台北市 | 51026 | 38 | 台北市汽車司機工會理事兼公共汽車司機 | 王霖傳係台北市汽車司機工會理事兼司機,37年冬王經該工會會計員女匪幹張金爵吸收加入匪黨,歸張匪領導,本由王霖傳、賴清鍊成立小組,因該工會原有小組機構,至未另行組織,無有何活動。又王霖傳日治時代在上海汽車修理廠工作,持有中國製手槍1支、子彈3發,光復後未曾登記領照,至35年2、3月間,將此項槍彈賣與不明團隊之憲兵樓甡賢者,價舊台幣120元。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070 | 5050 | 賴美麗 | 女 | 1928/6/2 | 台灣,台中市 | 50440 | 25 | 太平國民學校教員 | 賴美麗於39年3月間,因其友即同案被告徐秀蘭告知,徐桂芳因參加共匪組織,憲兵隊曾來家搜捕之消息,顯以明知徐桂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而上開事實,被告除否認明知為匪諜外,餘均自白不諱,並經張燕梅等互證屬實,與警訊所供相符。其抗辯不知為匪諜一節,係狡展不足採,其明知徐桂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應依法論科。被告張燕梅等互證。 | 有期徒刑1年2月 | 徒刑1年2月 | |||||
5071 | 5051 | 徐桂芳 | 男 | 台灣,台中市 | 自首,徐秀蘭(5052)之兄。 | 200 | 林茂雄自36年「二二八」事變後思想?已傾匪於同年4、5月間開始與另案被告楊松齡蔡意誠王燕堂暨自首份子林思儀徐桂芳及在逃柯金德等共同研究共產主義馬列理論至37年冬經另案被告楊松齡介紹加入朱毛匪?所組織領導之匪台灣民主革命聯盟受楊匪松齡領導從事情報工作。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61號 | |||||||
5072 | 5052 | 徐秀蘭 | 女 | 1926/2/3 | 台灣,台中市 | 即王徐秀蘭。王燕堂(10046)之妻,徐秀芳(5051)之妹。 | 50440 | 26 | 太平國民學校護士 | 被告徐秀蘭係另案被告徐桂芳之妹、王燕堂之妻,於39年1月間聽取另案被告張燕梅告訴渠因2位朋友介紹參加共匪組織,並於同年3月間告訴同案被告賴美麗,謂其兄徐桂芳因參加共匪,憲兵隊來家搜捕未獲,因以明知張燕梅、徐桂芳、王燕堂等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王徐秀蘭。 | |||
5073 | 5053 | 梁阿柳 | 男 | 1906/2/13 | 台灣,桃園縣 | 50279 | 46 | 農 | 梁阿柳於39年4月間經溫盛萬介紹參加外圍組織「新農會」,並受其領導在其宅內開會兩次,研究偽「土地大綱」復受指示報告當地人口土地等數字。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年。 | 徒刑15年 | 溫盛萬 | ||||
5074 | 5054 | 梁維英 | 男 | 1932/10/21 | 台灣,桃園縣 | 50279 | 22 | 農 | 梁維英、梁維達均係梁阿柳子姪,曾閱匪徒「中國歷史簡編」「綜合文摘」「中共土地大綱」等反動書籍,該梁維英並代匪徒抄寫「目前形勢與我們任務」一篇。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月28日 | |||||
5075 | 5055 | 梁維達 | 男 | 1930/6/7 | 台灣,桃園縣 | 50279 | 22 | 農 | 梁維英、梁維達均係梁阿柳子姪,曾閱匪徒「中國歷史簡編」「綜合文摘」「中共土地大綱」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年9月8日 | |||||
5076 | 5056 | 梁 梅 | 男 | 1902/2/26 | 台灣,桃園縣 | 50279 | 50 | 農 | 梁梅、梁樞均係梁阿柳之胞弟,明知溫匪盛萬等時常與其兄往來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月26日 | |||||
5077 | 5057 | 梁 樞 | 男 | 1913/9/1 | 台灣,桃園縣 | 50279 | 39 | 農 | 梁梅、梁樞均係梁阿柳之胞弟,明知溫匪盛萬等時常與其兄往來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月28日 | |||||
5078 | 5058 | 林益三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柳水木方壽鈺林金助先後於39年10月間及40年2、3月間經蔡水岸(已另案辦)介紹參加匪?組織與林益三(已自首)蔡水岸同一小組柳水木方壽鈺曾聽蔡水岸林益三講述社會不平等及韓戰情形四次。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208號 | |||||||
5079 | 5059 | 曾 松 | 男 | 1921/4/10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1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委任三級主計員 | 曾松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曾松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2年10月21日 | 洪文慶 | ||||
5080 | 5060 | 葉焜明 | 男 | 1946/1/15 | 台灣,彰化縣 | 64021 | 18 | 海軍士官學校學生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二等兵 | 葉焜明於52年11月5日晚7時許,在該校第五八○五教室講台上以粉筆書寫「毛澤東萬歲,消滅╳╳╳山豬政府,毛澤東萬萬歲」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5081 | 5061 | 盧鴻池 | 男 | 1930/8/4 | 台灣,台中市 | 51132 | 22 | 稅務員 | 盧鴻池經王為清介紹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在校時與王為清三天接頭一次密謀擴展組織畢業後因與王為清服務機關不同則以電話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082 | 5061 | 盧鴻池 | 男 | 1930/8/4 | 台灣,台中市 | 53044 | 24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0年 | 歷2p429附記。 | ||||
5083 | 5062 | 潘弘杉 | 男 | 1923/3/7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0 | 台灣省鐵路局機務段司機 | [檔]5645-54、[檔]13938、[檔]503473-4 | 潘弘杉於37年2、3月間經曾木根吸收參加叛亂組織,並迭次參與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並為匪嘉義機務段支部組織之叛徒。被告對上開事實堅不吐實,但卷查被告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且被告曾木根將匪幫嘉義機務段支部組織情形列表供述甚詳,被告犯罪事實洵堪認定。被告潘弘杉參加叛亂組織後又參與叛亂集會,企圖發展組織從事叛亂,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論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084 | 5063 | 杜世和 | 男 | 1959/2/12 | 福建,金門縣 | 77014 | 18 | 店員 | 杜世和於66年9月26日未經署名書寫「共產主義必勝三名主義」「光復台灣、解放台灣」「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文字寄給金門縣警察局保安課,同年月28日又以陳世華之名義書寫「血洗台灣」「解放台灣」「血洗金、馬、澎」等反動文字,寄給金城警察所長洪文魁。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5085 | 5064 | 邱添生 | 男 | 1885/2/6 | 台灣,苗栗縣 | 50103 | 67 | 農 | 邱添生於38年9月27、8日,明知已死叛徒阿華(及徐邁東)另案判決確定現正執行之曾榮進為叛徒,而容許借住一宿。被告邱添生對於參加叛亂組織並企圖吸收蕭春養參加叛亂組織未果一事矢口否認,惟對留宿曾榮進、阿華等人一夜自白不諱,惟辯稱不知曾榮進、阿華、彭南華為叛徒,更無故意?匿之意思。查被告參加叛亂組織部分尚乏積極事實,雖無法令其負責,惟查被告對留宿阿華等既供認不諱,經彭南華證明屬實,且與偵查情節相符,犯行已堪認定,應依藏匿叛徒罪衡情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086 | 5065 | 李鎧軍 | 男 | 1930/6/6 | 廣東,信宜縣 | 56013 | 27 | 3984部隊搜索連上士班長 | 李鎧軍係本部搜索連上士班長,前在廣東信宜縣枋林中學求學期洵於37年5月間簽名參加匪黨撰文宣傳、捐田賦券兩次,共計8千元。同年間隨同炸信宜縣監獄,同年12月投入國軍輾轉充服現役案。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5087 | 5066 | 陳子胥 | 男 | 1928/2/3 | 台灣,台北市 | 54032 | 27 | 竹工 | 陳子胥於35年秋經林樑材吸收口頭應允參加組織,受林匪領導教育,閱讀並聽講「新民主主義」、「土地改革」、「馬克斯主義」。陳子胥曾受林匪指使搜集武器,當時陳子胥在台北市私立淡水中學讀書,知該校倉庫藏有槍械,將情形報告林匪,即命其製配鑰匙,於同年12月聖誕節黃昏,率同已投案之 汪枝及另案許希寬、陳朝陽、蔡朝宗等至該校倉庫竊得輕機槍7挺,運至蔡朝宗親戚家裝以木箱,於翌晨由不知情之蔡國賢運回台北。36年初陳子胥又率同許希寬、陳朝陽、汪枝等在該校倉庫竊得擲彈筒14具,自行搬回交林樑材備供叛亂之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088 | 5067 | 鄭榮達 | 男 | 1926/8/13 | 台灣,雲林縣 | 55086 | 30 | 台灣工礦公司營建部工務員 | 鄭榮達於38年8、9月間在台北工礦公司服務時,受其同學即自首份子林三合勸誘,繕交自傳,參加共匪外圍之「愛青」叛亂組織,研讀「新聞觀察」、「展望」等反動書刊。 | 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0年6月20日 | |||||
5089 | 5068 | 漆聖剛 | 男 | 1951/12/25 | 江西,宜豐縣 | 68031 | 17 | 虎尾中學學生 | 漆聖剛自55年起,經常收聽共匪廣播,思想傾匪,56年9月,入台灣省立虎尾中學就讀時,將匪廣播說詞「偉大的毛匪萬歲」書寫於自己所有之高中英文第一冊第六十二面,及以「偉大的舵手、世界的領袖」歌頌毛匪,書寫於高中國文第一冊三十一面,並自書誓詞乙張,表示誓死擁戴毛匪之堅決,復於同年11月初,於該校高一八班全體同學均在教室之時,在教室黑板書寫共匪說詞「打倒美帝蘇修」荒謬文字。同月底,復在該班教室內,向陳哲仁、鍾銘炫、侯世祿等七、八同學濫言匪幫力量強大,崇拜毛匪澤東等妄語。 | 04年 | 4年 | |||||
5090 | 5069 | 劉新爐 | 男 | 1944/3/30 | 台灣,雲林縣 | 61016 | 19 | 農 | 劉新爐於49年12月25日下午,趁古坑鄉華山國民學校放學後,潛入教室,用粉筆在黑板上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毛主席萬歲」、「中國人民解放軍」等反動文字。50年3月18日又在該鄉苦苓?路側大右上,以黃色石?書寫「人民公社是大家庭」、「我們的救星毛主席」、「毛主席萬歲」等反動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5091 | 5070 | 鄭詩訪 | 男 | 1924/1/14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9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6名均與曾木根同事,雖均拒絕曾木根邀約參加叛亂組織,但?聽曾匪宣講反動左傾言論,顯明知其為匪諜,而於曾匪在41年2月17日被捕以前仍不向政府告密檢?,被告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均不告密檢?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5日 | |||||
5092 | 5071 | 柯 千 | 男 | 1927/11/21 | 福建,晉江縣 | 58025 | 33 | 商 | 柯千旅居菲律賓,於35年在馬尼拉由其同學黃宜國介紹參加朱毛匪幫菲律賓華僑局,受郭匪贊吾之領導,從事小組活動,研讀匪幫書籍,成為正式黨員並任小組長,38年秋,調充匪華僑局聯絡組組員,負責與菲共聯絡,於41年4月13日與自稱為菲共領袖泰拉克之女貝貝塞納塔前往會晤菲共途中被捕,嗣於菲軍方審訊中,被迫簽署供詞誣指華僑尤里等為共產黨,致華僑三百餘人無辜被拘。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30年10月20日 | 又名楊人倫楊呈祥,一審處死刑 | ||||
5093 | 5072 | 尤士卿 | 男 | 1924/2/8 | 江蘇,鹽城縣 | 54034 | 31 | 江浙總部政泊部第2科科長 | 尤士卿於29年在蘇北亭湖中學就讀時,參加匪幫組織,30年冬在匪上夏村小學執教時,參加匪黨東縣冬學講習班受訓,訓練民眾配合匪軍從事游擊工作,利用燃放鞭炮擾亂打擊國軍,34年春在匪東移小學執教時,參加助演王老五、紅鼻子、反掃蕩、照減不誤等反動話劇7、8次。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5094 | 5073 | 游清林 | 男 | 1923/4/6 | 台灣,桃園縣 | 50440 | 30 | 中壢農業學校教員 | 游清林於38年7月間由在逃叛徒鍾尉璋吸收參加叛亂組織,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從事叛亂工作,雖矢口否認,但於苗栗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明在卷,其未能提出積極反證,所辯不足採,其從事叛亂工作已達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苗栗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095 | 5074 | 洪明帶 | 男 | 1924/4/18 | 台灣,高雄市 | 62044 | 40 | 台灣機械公司冷作工 | 洪明帶於35年間受陳金塗誘惑,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陳匪領導,參與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096 | 5075 | 張振豐 | 男 | 1930/3/26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3074 | 24 | 農 | 張振和、張振豐、徐輝東均於39年間,在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炭窯內,受江添進邀誘參加匪偽農民團;至41年7月29日,同向苗栗縣竹南警察分局自首,僅偽稱被江匪勸誘參加未允,而將已應允參加後,並與江匪數次連絡之情形秘不吐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097 | 5076 | 陳金炎 | 男 | 1926/1/20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26 | 漁 | 陳金炎等4人,於本年古曆正月初9日及2月初3日,先後均藉由北竿來南竿經商之名義,申請出口到南竿後,於返回北竿途中,將船偷駛匪區黃歧2次,應匪工作組長吳義之囑,陳述我方北竿駐防兵力及軍事設防情形。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5098 | 5077 | 方榮輝 | 男 | 1939/7/2 | 台灣,台南縣 | 68037 | 29 | 台南縣立善化初級中學教員 | 方榮輝於56年8月,任該校初三甲、乙、丙、丁等班公民課程期間,經常在課堂上,向學生濫言宣揚共匪的軍隊同世界各國軍隊總數一樣多,難與之對抗;共匪力量強大,能製造原子彈;共匪子彈可射到金門馬祖,武器相當厲害,等有利匪幫之謬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4年 | |||||
5099 | 5078 | 阮貴堯 | 男 | 1923/1/21 | 浙江,奉化縣 | 67039 | 44 | 商 | 阮貴堯於34年10月間,任日偽浙江省奉化縣保安大隊第一中隊第二分隊長時,參加該縣匪新四軍三五支隊任分隊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阮逢敦 | ||||
5100 | 5079 | 郭建龍 | 男 | 1940/10/29 | 江蘇,武進縣 | 67024 | 27 | 工 | 郭建龍於40年在江蘇武進偽牛塘小學讀書時,志願參加匪「少年先鋒隊」,46年8月,向匪上海公安局閘北區派出所聲請赴香港探親,匪偽公安人員查悉其叔郭煥民曾充民航空運隊技工,圖予爭取,於發給通行證時,囑勸誘郭煥民返滬參加工業建設,郭建龍當即應允。同年12月來台後,將匪要郭煥民回匪竊據地區工作,匪對技術人員特別優待等語相告。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 | E類。2-1判6年特例。1967/11/15(56)更字6號判決。 | ||||
5101 | 5080 | 徐學老 | 男 | 1901/12/31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3074 | 52 | 農 | 徐學老與江添進有親屬關係,江匪逃匿在其家中,亦於39年4月間受介參加匪農民團,迨41年7月29日,向竹南警局自首時,僅自認於38年11月及39年3、4月間,江匪先後至其家中藏匿,對於被邀參加匪黨組織一節,則隱避不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102 | 5081 | 陳鍜鍊 | 男 | 1925/1/4 | 台灣,台北縣 | 56048 | 33 | 農 | 陳鍛鍊於42年2月間明知陳春慶為叛徒,仍徇其請帶往潘彬森、林厚家藏匿,復自同年3、4月以後陸續容留陳春慶於其家藏匿約半年之久。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陳春慶 | ||||
5103 | 5082 | 邱世明 | 男 | 1951/2/14 | 台灣,彰化縣 | 71016 | 20 | 憲兵訓練中心新兵 | 邱世明係憲兵訓練中心60年2月15日入營新兵,入營前為彰化員林「華成製罐紙器公司」排版工人,同年2月13日,邱世明根據該公司○一二九四號製造通知單,排印苗栗「新新食品公司」外銷罐頭紙箱英文產地說明時,將紙箱兩側(小面)英文模板PRODUCTOFTAIWAN(台灣產品)排成REPUBLICOFTAIWAN(台灣共和國)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同月19日經委印公司認與原意不符退貨,即為彰化縣「金湯會報」發覺。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4年8月 | |||||
5104 | 5083 | 蘇 瑤 | 男 | 安徽,旌德縣 | 57062 | 29 | 基隆市政府兵役科委任一級徵集股長 | 汪再春於上海陷匪後自38年底至40年5月間以滬市和美紡織廠工人身份加入上海市針織紡織產業工會39年夏復加入上海市邑廟區晏海路北段里衖居民委員會安全小組翌年並當選該組副小組長至41年離滬經港來台因與蘇瑤友善曾向蘇瑤談及在滬參加匪?工會並擔任里衖安全小組副組長等情蘇瑤知而未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02年 | 2001/10/3 | ||||||
5105 | 5084 | 吳德平 | 男 | 1906/3/2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38 | 工 | 被告吳德平、吳德林均為本部另案已決叛徒邱桶(即邱金桶)之宣傳??,明知邱桶為匪諜,迄40年10月24日該邱桶被緝獲止,均未據向治安機關告密檢?。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18日 | |||||
5106 | 5085 | 洪 廣 | 男 | 1916/3/22 | 台灣,高雄市 | 60055 | 45 | 技工 | 洪廣於35年7月間,受孫古平之蠱惑,參加匪幫組織,受孫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孫古平 | ||||
5107 | 5086 | 沈傳法 | 男 | 1922/7/14 | 浙江,玉環縣 | 52111 | 31 | 商 | 被告於40年1月至2月間受匪民兵迫使守夜月餘,曾為匪村幹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08 | 5087 | 馬名山 | 男 | 1927/6/4 | 浙江,鄞縣 | 76024 | 47 | 無 | 馬名山於33年在其家鄉充任共黨「三五支隊」政委莊禹梅之勤務員,34年7月正式參加共產黨,接受莊領導。同年10月間奉匪命先後滲入國軍炮七團、及青年軍第二○二師伺機活動,37年來台,在鳳山第四軍官訓練班受訓,行前其二哥馬名揚指示:要利用受訓機會設法蒐集軍事情報,密寫於家信中寄回大陸。43年春,在金門擔任閩北地區反共救國軍政治幹事時,與匪派遺潛伏在金門閩南地區突擊大隊之匪黨份子余日昇取得連繫後,余?將在金門所蒐集之國軍歷次突擊大陸之兵力、編組、裝備、作戰等軍事情報向其提供。45年間兩人先後由金門返台再度聯繫,從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11月8日 | 余日昇 | ||||
5109 | 5088 | 張進賢 | 男 | 1912/6/2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40 | 工 | 張進賢於38年11月間經彭如松介紹加入匪農民團組織受匪徒彭如松領導等情,業據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范君等參加叛亂組織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渠等在該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均屬空言殊無足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10 | 5089 | 吳竹性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7063 | 40 | 台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機務段段長 | 受李瑞東之反動教育吳竹性於38年農曆年初由李瑞東吸收參加組織受李瑞東之領導教育。 | 12年 | 12年 | 李瑞東吸收參加組織。 | |||||
5111 | 5090 | 陳伯雄 | 男 | 1917/8/15 | 福建,惠安縣 | 73058 | 56 | 台南縣新營鎮公所里幹事 | 陳伯雄於27年秋,在福建省惠安縣塗寨,經林付成(又名林富成)介紹,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4月 | 又名陳春輝、陳嘉裕、陳照寰。(64)諫減字第0321號減刑5年4月 | ||||
5112 | 5091 | 陳青萍 | 男 | 1918/1/2 | 浙江,平陽縣 | 55073 | 44 | 警 | 陳青萍於27年秋,在原籍浙江省平陽縣參加匪幫組織,由叛徒現已自首分子施仲霖領導,與叛徒羅鳴皋、吳逸心等組成匪對口支部,擔任宣傳幹事,並與羅鳴皋共同吸收叛徒現已自首分子黃裳等加入匪幫,至30年冬,案被破獲,竄離原籍,與匪斷絕聯絡,終止活動來台後經內政部調查局查覺,函由台灣省警務處捕獲。被告陳青萍對上開事實,業據直認不諱,核與偵查結果及台灣省警務處解案原卷均相符合,並經該處向自首分子施仲霖、黃裳調查確實,犯情極臻明確。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5113 | 5092 | 王 愚 | 男 | 四川,射洪縣 | 反共義士 | 57024 | 37 | 台?省政府衛生處療養隊療養員 | 李在春43年初于幹校畢業旋被分發義士輔導處服務因而認識被告王愚(反共義士)相見之下便成知己從此?疑問難無所不語尤?匪党理論彼此研究至為綦詳並相約王犯來左?助其開設文具店以為發展其非法組織之基礎。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10年 | G類。 | ||||
5114 | 5093 | 黃金鸞 | 女 | 1922/12/7 | 台灣,台南市 | 即陳黃金鸞。 | 51117 | 20 | 裁縫 | 黃金鸞於36年底託叛徒李媽兜尋其夫陳福興,被誘參加共匪組織,并受李媽兜指揮。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2年2月 | 即陳黃金鸞。 | |||
5115 | 5094 | 陳耀祖 | 男 | 1929/12/4 | 台灣,台南縣 | 即陳怡全。 | 50182 | 22 | 嘉義中學學生 | 林月濤於民國38年8月首謀組織SFG黨,託陳耀祖介紹黨員,由陳耀祖將張景川介紹與林月濤。 | 有期徒刑7年6月,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6月 | 即陳怡全 | |||
5116 | 5095 | 曾清萬 | 男 | 1928/7/21 | 台灣,台北市 | 50010 | 23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計梅真吸收,並不遺餘力分別介紹或吸收同志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117 | 5096 | 黃大彰 | 男 | 1913/5/2 | 浙江,閩清縣 | 50751 | 38 | 建設?股長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5118 | 5097 | 張則周 | 男 | 1929/10/18 | 山東,萊陽縣 | 50751 | 22 | 台大宿舍學生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119 | 5099 | 李景泰 | 男 | 1929/3/3 | 山東,臨沂縣 | 55031 | 27 | 陸軍第8軍68師202團下士 | 李景泰係陸軍第8軍618師202團士兵,因不滿現狀時發牢騷為同團戰士孫建中等所誘惑,參加其所召集之叛亂組織。於43年7月18日在金門太武山舉行秘密會議,當定名該非法組織為「實進會」及推選各級負責人。李景泰亦被選為委員,並由孫建中等發表荒謬言論、詆譭政府、策劃叛亂會後議定同月25日召開第2次會議;惟尚未屆期被告等即調台服務未得參加。嗣事發除孫建中等經金門防衛部判決處刑外,被告在台逮捕轉解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5120 | 5100 | 謝傅卿 | 男 | 1928/7/15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4 | 山佳國民學校教員 | 黃振聲、鄭楨盛、簡茂興、陳台明、黃清標、劉書欽、陳文福、楊國宇、吳阿海亦先後於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間,分別受在逃之曾永賢及林挺行、魏德旺、謝傅卿、蔡新海、陳敬賢等吸收加入匪?或其外圍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及工友會等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即謝傳卿 | ||||
5121 | 5101 | 鍾福天 | 男 | 1922/7/20 | 福建,武平縣 | 55149 | 35 | 時雨中學教員 | 鍾福天於37年3月來台,在台北縣瓜山國民學校任教,平日思想偏激,喜讀左傾書刊,39年12月,竟以反動劇本「賣火柴的女孩子」改編為「同情淚」,供該校學生公演;至44年3月,復與前同在該校任教之施巨源等人一同涉嫌曾參加已決叛徒,即該校前任校長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22 | 5102 | 張廷柱 | 男 | 1922/6/28 | 江蘇,崇明縣 | 71052 | 48 | 留學生 | 張廷柱於35年5月下旬在澎湖縣政府任職期間,經伏共黨份子邱章鋂(已離台)介紹加入共產黨,受邱章鋂領導,與陳祖球、王雄仁、胡步超等同一小組。36年8月轉職嘉義市政府後,復於同年11月間開始參加由石礎(已離台)領導之匪黨小組,與楊夢周、陳陣、陳祖球等同時多次參加該小組會議,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陳祖球 | (64)諫減字第0182號減刑6年8月 | |||
5123 | 5102 | 張廷柱 | 男 | 1922/6/28 | 江蘇,崇明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2號減刑6年8月 | ||||
5124 | 5103 | 鄭明德 | 男 | 1925/8/24 | 台灣,新竹市 | 54113 | 30 | 商 | 鄭明德於36年底經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加入匪幫,與林木、吳德聲同一小組,受林三合領導,多次閱讀「展望」、「觀察」等反動刊物,並負責匪幫財政及接濟任務,代向莊泗川提取2千元,39年林匪逃匿鹿窟基地,鄭明德向趙水溝提取魚肝油2、3千粒供應。鄭明德於偵審中僅供認林三合曾將反動刊物交閱,向莊泗川取得新台幣壹仟元,及向趙水溝取魚肝油,否認參加匪幫組織,惟鄭明德既於保密局調查時供認,且於本部審理林木、吳德聲一案時具結指證與林木、吳德聲係因組織關係認識,復據自首匪幹李上甲提供同黨人名冊,亦列有該被告姓名,犯情已臻明確。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125 | 5104 | 吳萬昆 | 男 | 1929/4/12 | 台灣,雲林縣 | 52215 | 24 | 雲林縣崑背國校教員 | 廖坤林、廖森元分別吸收被告李永木、吳萬昆等人加入。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5年 | |||||
5126 | 5105 | 莊文忠 | 男 | 1922/12/8 | 台灣,桃園縣 | 53062 | 32 | 農 | 莊文忠於39年3月間,至桃園山區參加自首匪幹林元枝所領導之匪武工隊,並領得槍枝、手榴彈等,專事破壞地方治安,嗣由林元枝交由自首匪幹黃培奕(化名陳釧)領導,至40年1月間,黃以政府追緝甚急,曾勸游清添等自首,竟遭拒絕,黃乃逕至游等藏匿處所會議決定由游等攜械向保密局假自首,圖取得合法身分,掩護刺探情報轉報于匪方,林添丁於自首時,將假自首情形坦白承認。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127 | 5106 | 呂鐵石 | 男 | 1927/2/20 | 台灣,台中縣 | 即呂?石。 | 56056 | 30 | 岸裡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呂鐵石原充台中縣神岡鄉岸裡國民學校教員,與叛徒林孟義同事數載,思想左傾。35年4至6月間,於該校教室內,跟著林孟義在林益讓所有之三民主義青年團團員手冊上書寫打死「x x x」反動文字,之後接寫「實奉共產主義」6字。又於35年至37年間常聽林孟義向之宣傳共產政治優點等反動言論。被告對於在林益讓所有之三民主義青年團團員手冊上書寫「實奉共產主義」6字,已在偵審時坦承不諱,核與林益讓供證相吻合。惟被告否認曾受林孟義反動教育及明知其為匪諜之身分等情。 | 有期徒刑3年;感化教育3年 | 徒刑6年2月21日 | 林孟義 | |||
5128 | 5107 | 姚念勤 | 男 | 1930/5/15 | 山東,鉅野縣 | 61055 | 33 | 空軍防空砲兵第二一三營第一連少校連長 | 姚念勤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間,聽馬志堅宣揚叛亂並告知組織名稱,及發動政變行動方案,姚念勤有表示反對,但均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4年3月12日 | |||||
5129 | 5108 | 李 通 | 男 | 1922/3/3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33 | 水果販 | 李通於38年秋經另案已決叛徒李慶神吸收加入匪幫台灣解放軍,編與同案叛徒陳飛虎同一小組。惟無其他積極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判決書載此人在逃。 | ||||
5130 | 5109 | 梁九木 | 男 | 1923/6/25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9 | 農 | 梁九木於37年11月,經匪廖學信介紹並繳交履歷書加入匪黨組織,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並吸收余新甲加入為候補黨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131 | 5110 | 張竹樹 | 男 | 1925/3/5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7 | 聯合辦事處戶籍員 | 張竹樹于39年1月間經自首份子林真旗介紹加入為候補黨員閱讀「共黨宣言」「男子一生」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132 | 5111 | 莊泗川 | 男 | 1905/1/17 | 台灣,嘉義縣 | 文化?會會員 | 51089 | 50 | 商 | 莊泗川於38年間,先後供給匪幹陳本江舊台幣數千萬元、林清海新台幣3000元、簡吉200元,為工作費用。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5133 | 5112 | 劉春生 | 男 | 1914/11/23 | 福建,林森縣 | 72016 | 58 | 台灣紙業公司副理 | 劉春生於24年10月間,在福州經馬長榮吸收參加共產黨,與陳繼懋、施去非、魏德端等編入同一小組活動,藉任福建省統計室調查股調查員,出差各縣市舉辦農業經濟及特產調查之便,向農民宣傳共產社會富足,無分貧富,26年10月至28年間服務福建茶管處期間,復利用每年舉辦茶葉貸款之便,挑撥一般茶農對政府不滿及仇恨,著手實行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活動,民國34年12月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表白。 | 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9年 | |||||
5134 | 5113 | 羅林新貴 | 男 | 1917/2/11 | 台灣,苗栗縣 | 52125 | 36 | 農 | 羅林新貴於37年10月間經自首匪徒謝發連介紹,加入匪松山支部,與謝發連及已處決犯傅慶華同一小組,至39年5月間陸續參與開會十餘次,研究匪黨理論,閱讀匪書新民主主義等,繳納費用約40餘元。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135 | 5114 | 朱宗城 | 男 | 1916/4/6 | 江蘇,金山縣 | 56084 | 43 | 陸軍總司令部營務處1等佐僱員 | 朱宗城係陸軍總司令部營務處一等佐僱員,對前38師師長陳鳴人在上海,與匪幹李明揚往來勾結,及其暗啣匪命潛台工作之事,均知之甚詳,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等情;業於偵審各庭分別自白,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5136 | 5115 | 林美海 | 男 | 1918/3/29 | 廣東,揭陽縣 | 70065 | 52 | 高雄旗山糖廠倉儲管理師 | 林美海於27年夏,在廣東省揭陽縣參加林匪美南領導之「青年抗敵同志會」。同年秋又參加林匪美城(已伏法),洪匪竊卿所領導之「讀書會」。53年間在台灣糖業公司高雄縣旗山糖廠產業工會辦公室向張乃和、姚愈耕、徐任橋、吳元慶等發表讚揚共匪建設進步,「人民公社」成功,管理妥善等謬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137 | 5116 | 曹英梅 | 男 | 1910/10/30 | 浙江,臨海縣 | 71042 | 61 | 虎尾糖廠工程師 | 曹英梅於24年5月間,在上海大夏大學,經何匪經文(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匪黨,受何匪經文領導,與匪李鴻壽、許守強、盧金訓、張琱砥]均在大陸)同一小組;36年8月間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
5138 | 5117 | 羅戈揚 | 男 | 1941/9/17 | 廣東,梅縣 | 66064 | 25 |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油礦探勘處技工 | 羅戈揚於39年間,在廣東汕頭正始小學讀書時,加入匪少年先鋒隊,50年5月在吉林長春匪偽地質探勘學院受專業教育期間,被吸收參加匪共青年團,來台後不滿現實,經常對人提起匪方建設進步情形。 | 發交感訓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又名國源,(56)覆普動字第0002號 | ||||
5139 | 5118 | 郭耀勛 | 男 | 1920/8/7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31 | 嘉南大圳曾文水利分會財務組辦事員 | 謝瑞仁於36年9月間,由蔡國智函介奸匪吳江與之認識,10月間即繕具自傳正式參加匪黨,並由吳介紹與奸匪化名台南林之李媽兜認識後,直接與李聯絡,先以戚友農工為對象,吸收同志、擴充組織、團結農民、組織工人,該謝瑞仁乃先後吸收李天生及被告郭天生、郭耀勛、孫清誥、李鐵丁、張木火等人,並由李天生介紹被告蔡國禮加入,因人數逐漸增加,遂設立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麻豆支部,下置各單位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5140 | 5120 | 謝水成 | 男 | 1931/1/1 | 台灣,台南市 | 50589 | 22 | 工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民國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謝水成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判決書上無此人。 | ||||
5141 | 5121 | 林耀城 | 男 | 1929/9/17 | 台灣,台中市 | 50297 | 25 | 台中糖廠工員 | 林耀城於38年初,接受已處決叛徒莊朝鐘交貼匪幫傳單,未依照張貼,同年底,莊君又勸誘加入匪幫,勸寫自傳,亦未寫交。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142 | 5122 | 李芝齊 | 男 | 1923/12/16 | 四川,榮縣 | 83012 | 60 | 商 | 李芝齊曾與大陸親屬通信,對中共倡言之「三通」、「往返大陸來去自如」、「四化」運動等統戰,產生幻想,萌生潛赴匪區之念。民國68年9月間,先以商務考察名義,潛赴大陸,69年8月,偕其妻陳?美二次潛入,70年6月及71年3月,又兩度前往。返台後,除多次將其在大陸拍攝之照片、印製之故宮風景、文物明信片,持向王用權、郭忠義等多人傳閱,藉機為藉機為中共宣傳,並先後於69年夏及七十至71年初,於聚餐時發表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5月12日 | |||||
5143 | 5123 | 王繼祖 | 男 | 1926/3/1 | 山東,萊陽縣 | 55104 | 25 | 海軍大庚軍艦帆纜1等兵 | 王繼祖係本軍大庾軍艦帆纜1等兵,前充山東省萊陽縣保衛團列兵,於34年春間,萊陽被匪竊據,被告隨該團移防即墨,旋即至第12師第1團充當士兵,同年秋間,其胞兄曾招令回家未果,嗣於35年冬季乘該部分將移防魯南時,即潛回萊陽故里,先往匪方村政府登記,並受訓1月餘,參加共匪鬥爭集會多次。於36年7月間,參加該地清算會,槍殺村民褚言增,因須參軍,被告乃逃至青島投入我陸軍第50軍107師39團,旋調320團充當列兵轉至海南島,39年2月投入本軍。 | 有期徒刑10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執行無期徒刑。 | 10年 | (64)減裁字第0001號減刑6年8月 | ||||
5144 | 5125 | 張昌華 | 男 | 1922/10/15 | 台灣,屏東縣 | 50296 | 34 | 無 | 張昌華係充村長與同鄉農會代表黃新枝,因工作上時有接近,遂同意黃之勸誘,於三十八年六月間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45 | 5126 | 葉瑤瑞 | 男 | 1908/3/30 | 台灣,台北縣 | 50296 | 44 | 台大醫學院熱帶醫學研究所技工 | 葉瑤瑞係三十八年一月受同事朱石峰吸收加入匪黨,由邱直接領導接閱反動書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46 | 5130 | 蔡汝鑫 | 男 | 1913/10/17 | 台灣,彰化縣 | 51141 | 40 | 中國國貨公司職員 | 蔡汝鑫係中國國貨公司職員,於32年在福州與陳建東(228事變時被擊斃)同事,由其介紹共匪張秋山相識,至35年3月間,在台灣由張秋山介紹蔡汝鑫之同學林良材(在逃)見面,斯時蔡知林良材係舊台共,曾被日政府拘禁至光復才釋放等情。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有期徒刑3年;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147 | 5131 | 張慶華 | 男 | 1932/7/8 | 浙江,定海縣 | 54014 | 23 | 航海 | 張慶華係浙江定海大鵬村居民,在共匪竊據大陸後,即參加該鄉28村民兵隊充當民兵,復於42年2月間,在瀝江參加海員工會。43年以生活困難,乃集結陳光通等15人為15股,合購福生機輪1艘,經修理後於同年農曆12月24日由溫州裝載偽溫州企業公司之地瓜、明礬等物航往上海,航經海門附近、白帶門洋面時,為我巡弋艇緝獲送辦。上開事實,業經張慶華供稱:「參加民兵隊是要去開會巡夜等工作,就是地主也是派民兵去抓的」、「參加海員工會以後,共產黨裡的人就通知我們怎樣做,但是不參加也可以的」等語,足見上開各叛亂組織均屬為匪執行偽政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浙江定海漁民,參加中國民兵隊,於海上被巡弋艇緝獲判刑。 | ||||
5148 | 5132 | 李俊夫 | 男 | 1943/1/14 | 台灣,台北縣 | 65016 | 23 | 陸軍第六十九師司令部二○七團第六連一兵步槍 | 李俊夫於53年9月下旬某日,在台南新化鄉拔林營區東福利社旁廁所內,以藍色原子筆先於上午在便池木板牆上書寫:「各個老士官們,你想回大陸,必須起來號召台灣獨立起來,你們才有回大陸的機會,才能世界情勢安全」,復於同日下午在同廁所內木門板上書寫:「各位老士官們你們想要早日返大陸者,就起來號召台灣獨立,才有回大陸的機會,獨立台灣號召口號,解放世界和平,不使共產黨的破壞,而加強我們國軍強勝(盛)」等反動文字二則。 | 有期徒刑2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5149 | 5133 | 林新慶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7057 | 24 | 虎尾糖廠工人 | 虎尾糖廠酒精池旁防空洞牆壁上用粉筆書寫「獨裁主義解放台灣打倒軍閥蔣ⅩⅩ政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等反動文字 | 07年 | 07年 | E類。 | |||||
5150 | 5134 | 黃祥和 | 男 | 0908/12/13 | 台灣,苗栗縣 | 52197 | 43 | 農 | 38年11月堂弟黃阿滿介紹入民盟竹南支部南埔小組組織。 | 10年 | 2007/1/12 | 1959/6/13因腦溢血死於綠島 | ||||
5151 | 5135 | 孔慶泰 | 男 | 1929/8/1 | 福建,福州市 | 51920 | 24 | 不詳 | 案卡記載:「涉匪嫌本部電基隆聯檢處准押入境訊辦」。 | 感化 | 感化11月23日 | |||||
5152 | 5136 | 蔡榮裕 | 男 | 77020 | 23 | 學生 | 戴、賴二人於66年6月底,結識鄭道君,8月復由鄭介識蔡裕榮。鄭、蔡受其蠱惑,均允參加,遂於同年10月9日,由戴華光、賴明烈、鄭道君、蔡裕榮四人,在賴之羅斯福路住處集會,四人一起宣誓,正式組成「人民解放陣線」商訂組織章程,決定每隔兩週之星期日集會一次,並分配各人工作地區,負責爭取對象,擴展組織。 | 感化3年 | 感3年2月25日 | |||||||
5153 | 5137 | 劉錫炳 | 男 | 1923/11/18 | 山東,利津縣 | 60070 | 39 | 台灣省立師範大學講師 | 劉錫炳於39年初,在鳳山公園謀議籌組「革命」組織,推翻政府,另建一賢能政府,並推定吳定遠為該項陰謀中之宣傳幹事,洪傳田為組織幹事,劉錫炳為總幹事,分頭進行爭取同情份子。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6日 | |||||
5154 | 5138 | 劉仰峰 | 男 | 1933/7/3 | 福建,林森縣 | 56103 | 24 | 劉仰峰時年14歲,在校任學術股長保管左傾書籍而未閱讀,不知其為左傾書籍,明知其歷史老師劉登峰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不付軍法審判 | (52)警審特字第0012號 | ||||||
5155 | 5138 | 劉仰峰 | 男 | 1933/7/3 | 福建,林森縣 | 62042 | 30 | 台北縣私立南強中學教員 | 劉仰峰於37年秋,在台灣省立師範學院附屬中學肄業時,為該校歷史教員劉登峰蠱禍,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研讀馬克斯主義,唯物論等書籍。本案經當時同學葉燕秋、陳碧琰於「反共自覺」自白而獲案。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156 | 5139 | 謝明道 | 男 | 江蘇,句容縣 | 63048 | 38 | 基隆市政府社會科福利股股長 | 33年8月原籍江蘇句容被匪竊據後充該縣第七區區公所宣傳員,34年春,經許匪善文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許匪領導38年5月復經許匪引見該縣偽縣長洪匪天程派其充任該縣偽第五區區公所糧庫會計。 | 06年 | 另犯公務員連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第三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二年,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一年褫奪公權一年,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 ||||||
5157 | 5140 | 唐蔭桐 | 男 | 湖南,武崗縣 | 56090 | 45 | 北斗中學教務主任 | 38年10月湖南武崗縣陷共當地各機關團體首長發起拒用銀元運動委員會被推為委員兼宣傳組長印發傳單負責宣傳使用偽幣銀元攜帶不便應予拒用之工作在該會召開大會時被公推為大會主席向民?宣議拒用銀元與使用偽幣意義等言論。 | 10年 | 10年 | ||||||
5158 | 5141 | 崔炳發 | 男 | 四川,萬縣 | 61030 | 38 | 陸軍五○二三營房修繕隊上尉指導員 | 滿豁然於高雄火車站前將擬糾合武力分南北中三地區,各地區成立總隊,下設支隊大隊中隊等,發動兵變,同時控制電台,向海外廣播爭取國際同情,以推翻政府之意見告知崔炳發。 | 07年 | |||||||
5159 | 5144 | 蘇永年 | 男 | 99099 | ||||||||||||
5160 | 5145 | 畢儉華 | 男 | 遼寧,台安縣 | 60070 | 36 | 工 | 41年間,被告洪傳田又以同一宗旨與被告畢儉華及另案李長江成立「經綸學社」 | 06年 | |||||||
5161 | 5146 | 鄭順隆 | 男 | 1929/3/8 | 台灣,台南市 | 61021 | 32 | 工 | 鄭順隆於35、6年,經陳柏淵吸收參加匪黨小組,由陳柏淵領導,與王江波、陳水座等同一小組,曾於鄭宅召開小組會議二次,會中陳匪攻擊政府腐敗,官吏貪污,鼓動團結台灣青年,改革政府,台人治台,以及討論如何發展組織等問題,研讀「唯物論辯證法」等匪書。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陳?淵 | ||||
5162 | 5148 | 謝宗堯 | 男 | 1920/9/24 | 湖南,長沙市 | 61055 | 43 | 陸軍供應司令部行政處上校參謀 | 謝宗堯於51年春知鍾盈春等為匪諜而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3年15日 | |||||
5163 | 5148 | 謝宗堯 | 男 | 1920/9/24 | 湖南,長沙市 | 99099 | 05年 | 03年15日 | 鍾盈春案。 | |||||||
5164 | 5149 | 趙 題 | 男 | 1914/8/4 | 湖北,隕縣 | 73057 | 59 | 台灣省政府秘書處科員 | 趙題於38年任湖北省保安第三旅參謀主任,同年11月駐防四川巫山、大八山一帶,被匪偽林彪部四十二軍包圍降匪,在當陽受匪訓兩個多月,擬定「立功計劃」,接受匪交付來台進行策反及迎接解放任務,於48年8月抵台,迄未自首表白,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2)裁化字第0013號 | ||||
5165 | 5150 | 趙文明 | 男 | 1916/9/16 | 安徽,天長縣 | 67055 | 51 | 中本紡織廠事務工 | 趙文明於29年8月至30年7月共匪竊據安徽天長縣期間,充任該縣匪石龍鄉公所文書員,為匪抄寫買糧券及人民通行證等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166 | 5151 | 游金全 | 男 | 1917/11/24 | 台灣,台北縣 | 52156 | 38 | 工 | 游金全於38年秋明知游祥枋、張火樹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與另案被告張火樹來往,思想受影響,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月13日 | |||||
5167 | 5152 | 黃 財 | 男 | 1920/4/25 | 台灣,台北市 | 50015 | 31 | 商 | 在逃叛徒吳義雄、劉英昌及其妻張星兒曾逃匿黃財家中。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168 | 5153 | 周自強 | 男 | 浙江, | 大學 | 51022 | 27 | 台大學生 | 周自強以匪黨書籍供人閱讀領導學運並與黃金揚等秘密組織准海社研讀匪黨理論書籍灌輸反動思想 | 05年 | 06年 | |||||
5169 | 5154 | 許華江 | 男 | 1927/8/23 | 浙江,武義縣 | 大學 | 51022 | 27 | 台灣大學學生 | 就讀台灣大學時思想左傾,與同學盧秀如、王耀華等組織讀書會,又改為方向社,出版方向刊物,為共匪宣傳,攻擊政府,復以共匪在台北地方刊物光明報,寄與花蓮王介夫(即王易真)閱讀,又與王介夫及黃毓苓通訊,內容反動。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5170 | 5155 | 盧秀如 | 男 | 1928/3/2 | 浙江,黃岩縣 | 大學 | 51022 | 26 | 台灣大學學生 | 周自強、許華江、盧秀如、黃金揚、王耀華就讀台灣大學,思想左傾,對於共匪犯法顛覆政府奪取政權之禍心甚者同情,故凡有助於共匪禍國殃民之舉動,靡不陰謀進行以期響應,許華江與盧秀如、王耀華等組織讀書會議,又改為方向社出版方向刊物為匪宣傳,攻擊政府。盧秀如並受其父函囑,介紹牟其赴匪區北平接受政治訓練案。被告盧秀如、王耀華等,組織讀書會嗣易名方向社,以迭據該被告等供認所出版之方向導報思想反動言論,歪曲攻擊政府,有查獲之刊物可證盧秀如思想左傾,並有其寄與。袁思予、丁國祥之函件及「匪亂乎內亂乎革命乎」一文可證,其父函囑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5171 | 5156 | 黃金揚 | 男 | 1925/9/19 | 福建,永定縣 | 大學 | 51022 | 25 | 台灣大學物理系學生 | 黃金揚就讀台灣大學,思想左傾,對於共匪犯法顛覆政府奪取政權之禍心甚者同情,故凡有助於共匪禍國殃民之舉動,靡不陰謀進行以期響應,周自強暗中與黃金揚等組織淮海社,吸收左傾份子,為社員灌輸反動思想。 | 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5172 | 5157 | 王耀華 | 男 | 1927/7/7 | 河南, | 大學 | 51022 | 25 | 台灣大學學生 | 周自強、許華江、盧秀如、黃金揚、王耀華就讀台灣大學,思想左傾,對於共匪犯法顛覆政府奪取政權之禍心甚者同情,故凡有助於共匪禍國殃民之舉動,靡不陰謀進行以期響應,許華江與盧秀如、王耀華等組織讀書會議,又改為方向社出版方向刊物為匪宣傳,攻擊政府。盧秀如並受其父函囑,介紹牟其赴匪區北平接受政治訓練案。被告盧秀如、王耀華等,組織讀書會嗣易名方向社,以迭據該被告等供認所出版之方向導報思想反動言論,歪曲攻擊政府,有查獲之刊物可證盧秀如思想左傾,並有其寄與。袁思予、丁國祥之函件及「匪亂乎內亂乎革命乎」一文可證,其父函囑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5173 | 5158 | 鍾國強 | 男 | 廣東,花縣 | 63024 | 37 | 反共就國軍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下士彈藥手 | 鍾國強以叛逃大陸非其本意隨伺機於五日下午七時乘該隊官兵參加晚會之際將鄧等密謀叛逃情事向該管指揮員朱世仁報告檢舉朱指揮員命其繼續參與活動。 | 無罪 | |||||||
5174 | 5158 | 鍾國強 | 男 | 廣東,花縣 | 66030 | 40 | 反共救國軍突,一大隊第一中隊第三分隊下士彈葯士 | 鍾國強起意逃往匪區先後用言語及捏造「中國青年世界大同迅雷作戰第三指揮部」黃色紙箋誘騙邱清泰劉復生說服結為同伴於三月十六日後三四日某午割雞沽酒邀邱劉飲宴宴研究行動辦法擇定行動日期準備劫船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5175 | 5159 | 溫椿煌 | 男 | 1924/5/2 | 福建,上杭縣 | 大學 | 曾參加46事件。 | 54203 | 29 | 台北市教育廳人事室科員 | 被告溫椿煌前在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攻讀時,於38年參加「46」學潮,並與潛伏該院之匪諜份子李培基交往甚密,接閱「論三民主義」、「論現實主義之路」等反動書籍。同年暑假復積極研究匪「大眾哲學」、「自由血」、「辯證法精釋」、「三八頌」等書刊,並將「辯證法精釋」一書借與鍾覺音閱讀,以影響其思想。41年受訓於鳳山預備軍官訓練班時,曾在檢討會上公開抨擊政府對實施大專學生軍訓為不當之不滿現實言論等情。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李培基 | (43)審聲字第136號/四六事件關聯 | |
5176 | 5160 | 林玉剪 | 男 | 1928/10/7 | 福建,莆田縣 | 50111 | 23 | 台?大學化學系二年級學生 | 林玉剪、來德裕、蘇爾挺均受張慶之爭取作為外圍份子。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5177 | 5161 | 孫國華 | 男 | 1932/9/5 | 台灣,彰化縣 | 59067 | 28 | 台中縣立農業職業學校書記 | 孫國華於44年10月16日晚8時許,在南投中山公園廁所內刻劃:「要反共必先反蔣」。「反對蔣╳╳」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教育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5月17日 | (48)警審聲字第0011號 | ||||
5178 | 5162 | 張淳祥 | 男 | 1931/3/19 | 山東,萊陽縣 | 67043 | 37 | 雲林縣警察局委任一級警員 | 張淳祥於34年春加入匪「青救會」。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5179 | 5163 | 利育文 | 男 | 1930/4/24 | 廣東,蕉嶺縣 | 54158 | 25 | 金門防衛隊司令部諜報隊准尉特務長 | 利育文為金門防衛司令部諜報隊准尉特務長,平日不滿現實、無堅定信仰,與同案被告張益三往還密切,當張益三第2次自匪區來東碇島時奉派監視張益三之行動,一無反映且與張益三分別時互約秘密通信,方法涉嫌深重,經該部一併捕案,移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5180 | 5164 | 陳雅賜 | 男 | 1925/9/25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29 | 木工 | 陳雅賜等均係前台南食品店工廠員工,於35年7、8月間,參加李匪媽兜之每週座談會7、8次,受聽共匪對工人好處,并閱讀文萃群眾、新民主主義及匪黨黨章等。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5181 | 5165 | 黃傳江 | 男 | 1935/10/5 | 台灣,嘉義縣 | 56060 | 20 | 菜販 | 被告黃傳江平日不滿政府,經同案被告馬再沂借與閱讀「一個人的修養」「時與文」等反動書刊。查被告除閱讀反動書刊外,並無參加匪幫或為匪工作情事。同案被告馬再沂及被告黃傳江於本部庭訊中均否認有借與或借取閱讀反動書刊情事,惟渠等均於嘉義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分別供認,互證相符,難任其空言翻異。被告黃傳江閱讀反動書刊雖尚不足構成刑責,惟其思想傾匪至為明顯,有感化之必要。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時與文」1本「修養」1篇「婦女解放」2篇均沒收。 | 感化3年 | |||||
5182 | 5166 | 劉子鶴 | 男 | 1924/4/8 | 江蘇,蕭縣 | 90920 | 27 | 兵工學校擔任軍用車輛及英文教官 | 劉子鶴書寫反動文字「共產黨一律平等」供認出於無意中寫出,經簽准予以交付感訓1年。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5183 | 5166 | 劉子鶴 | 男 | 1924/4/8 | 江蘇,蕭縣 | 99099 | 感化 | 感1年 | 書「共產黨一律平等」。 | |||||||
5184 | 5167 | 曾循標 | 男 | 1927/11/18 | 貴州,黔西 | 56110 | 28 | 陸軍前第7軍砲指揮部中尉修護官 | 被告曾循標思想消極,平素不滿政府措施,時常忿懣濫加批評。前開事實經本部政治部及軍事檢察官調查屬實,經核曾循標思想動搖,不滿政府,確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5)兵家裁字第843號 | ||||
5185 | 5168 | 吳清玉 | 男 | 1942/7/9 | 台灣,屏東縣 | 69063 | 26 | 商 | 楊新一、吳清玉民國50年在前台北市立師範學校讀書時,因閱讀不良書刊,思想偏激,遂萌「台灣獨立」思想。51年結識同校同學陳泉福,陳亦主張「台灣獨立」,三人乃時相研商如何發起組織,非法奪取政權,達到「台灣獨立」之目的。53年夏間某日,陳泉福邀楊新一、吳清玉加入其組織之「生活促進會」,因該會主張「台灣獨立」後,勾結共匪,為楊、吳二人所不同意而未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22日 | 陳泉福 | ||||
5186 | 5169 | 楊耀宗 | 男 | 1931/11/27 | 台灣,南投縣 | 51133 | 21 | 台中工業職業學校學生 | 楊耀宗於38年7、8月間由在逃叛徒吳耀民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187 | 5170 | 盧汝榮 | 男 | 1922/11/2 | 福建,福州市 | 53128 | 32 | 商 | 盧汝榮原籍福州,於福州陷匪後,來往白肯島福州之間經營行商。39年12月經匪福建海上防衛局扣押,先將「怎樣搞通思想」等匪黨書籍交其閱讀「改造」思想,再令仍利用經商為名,前來白肯島刺探政府軍情,乃於拘押11日後,至40年2月啟程復來白犬,惟抵達後尚未為匪活動,亦未再返匪區,迨41年1月經白肯島守軍查悉扣押。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5188 | 5173 | 孫建寧 | 男 | 69060 | 自首 | 判決書中無此人。 | ||||||||||
5189 | 5174 | 張紫和 | 男 | 1919/5/8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34 | 工 | 張紫和、黃裕蘭、田阿海於38年10月間,聽廖阿賜宣傳「台灣實行375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匪黨,將來可以分田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並於同年底經廖阿賜吸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被告等對於上開等情,雖矢口否認,并據供稱「我等均係無知農民,并未參加任何不法組織,僅係與廖阿賜相識,偶然於相遇時,談談375減租而已」,第查被告田阿海於38年底參加匪黨組織,黃裕蘭、張紫和等先後於38年12月及39年正月間,參加匪黨組織等事實,分別在警務處刑警總隊、苗栗縣警察局等處偵查時,供認歷歷,核與同案被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190 | 5175 | 田阿海 | 男 | 1919/9/23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34 | 農 | 張紫和、黃裕蘭、田阿海於38年10月間,聽廖阿賜宣傳「台灣實行375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匪黨,將來可以分田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並於同年底經廖阿賜吸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被告等對於上開等情,雖矢口否認,并據供稱「我等均係無知農民,并未參加任何不法組織,僅係與廖阿賜相識,偶然於相遇時,談談375減租而已」,第查被告田阿海於38年底參加匪黨組織,黃裕蘭、張紫和等先後於38年12月及39年正月間,參加匪黨組織等事實,分別在警務處刑警總隊、苗栗縣警察局等處偵查時,供認歷歷,核與同案被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91 | 5176 | 傅阿乾 | 男 | 1922/2/5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31 | 農 | 傅阿乾曾由廖阿賜煽動加入組織未果,但傅阿乾於39年3月間明知廖阿賜為匪而不告密檢舉乙節,雖矢口否認,但查被告在警務處刑警總隊調查時,供稱「39年的3月間我從大溪底挑竹筍回頭份的路上,遇見廖阿賜,他問我有讀書否,我說沒有,他說有讀書的就很好,如無讀書的,將來共產黨來了,做田可以不要租金,他在未說此話時,曾稍考慮才說的,我看樣子,已曉得他是共產黨了,因為不曉得須報告,故未檢舉」等。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5192 | 5177 | 黃裕蘭 | 男 | 1928/1/19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25 | 農 | 張紫和、黃裕蘭、田阿海於38年10月間,聽廖阿賜宣傳「台灣實行375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匪黨,將來可以分田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並於同年底經廖阿賜吸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被告等對於上開等情,雖矢口否認,并據供稱「我等均係無知農民,并未參加任何不法組織,僅係與廖阿賜相識,偶然於相遇時,談談375減租而已」,第查被告田阿海於38年底參加匪黨組織,黃裕蘭、張紫和等先後於38年12月及39年正月間,參加匪黨組織等事實,分別在警務處刑警總隊、苗栗縣警察局等處偵查時,供認歷歷,核與同案被告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5193 | 5178 | 廖阿賜 | 男 | 1918/3/12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35 | 農 | 共同被告廖阿賜,田阿海,廖天金,張紫和,黃裕蘭,張阿煥,傅阿乾。廖阿賜於38年10月間,經廖天珠介紹在其家,加入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由廖天珠領導,研討匪幫新民主主義及光明報等反動書刊,經常在廖天珠家舉行小組會議,密謀發展組織,吸收新黨羽,并以「台灣實行375減租農民不能富裕,如參加共產黨,將來可以分田,不要納租。」等荒謬言論,向被告田阿海、張阿煥等宣傳,并先後於同年年底及39年正月間,吸收其加入匪黨,分別組成永和山及頭份小組,由廖阿賜充任小組組長,傅阿乾曾由廖阿賜煽動加入組織未果等情,被告廖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194 | 5179 | 陳鳴人 | 男 | 1908/9/28 | 江蘇,金山縣 | 即陳柏琴 | 71080 | 63 | 陸軍新七軍卅八師少將師長 | 李鴻係前陸軍新七軍中將軍長,陳鳴人係該軍卅八師少將師長,彭克立為少將副師長,曾長雲為同師一一三團上校團長,民國37年,新七軍駐防長春,是年10月15日,中央電令該軍突圍,詎李鴻、陳鳴人、彭克立、曾長雲,意圖叛亂,於同月18日,將軍隊交付朱毛匪幫整編,然後赴哈爾濱,撫順匪「解放團」受訓,38年5月,受訓完畢,與龍國鈞,張炳言聯絡,決定來台為匪工作,11月30日曾長雲先赴香港,翌年1月李鴻、彭克立聯袂往北平,與龍國鈞,張炳言及邱北池會晤,由邱引見匪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接受指示,來台爭取國軍高級將領孫╳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5年15日 | 即陳柏琴。1975減刑15年 | |||
5195 | 5179 | 陳鳴人 | 男 | 1908/9/28 | 江蘇,金山縣 | 即陳柏琴 | 75777 | 6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5年15日 | (64)減裁字第0003號 | |||
5196 | 5180 | 莊榮輝 | 男 | 1927/8/13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6 | 理髮匠 | 莊榮輝於38年7月底由呂喬木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由呂直接領導專為匪幹林元枝、張阿萬理髮。被告吳阿壽、李 陳、褚明順、莊榮輝等對於參加叛亂之組織一節,雖於本部審訊時,均不供承,被告莊榮輝如何于38年7月底由呂喬木介紹參加匪幫組織,由呂直接領導專為匪幹林元枝、張阿萬理髮等情,分別在刑警隊供認不諱,歷歷如繪,核與同案被告邱木舜、吳清溪及證人楊阿木等供述情形相符,犯情至為明顯,被告李陳、莊榮輝均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97 | 5181 | 吳阿壽 | 男 | 1913/8/3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40 | 農 | 吳阿壽於39年2月經詹德源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先後開會2次,由詹德源演講匪黨政策。被告吳阿壽、李 陳、褚明順、莊榮輝等對於參加叛亂之組織一節,雖於本部審訊時,均不供承,惟被告吳阿壽對於如何於39年2月間經詹德源介紹參加叛亂之組織,并如何開會兩次、被告李 陳如何于38年4月由邱木舜介紹參加叛亂組織,在楊阿木家聽其演講「七一文獻」、被告褚明順如何于38年12月間經陳阿益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并參加小組會議,3次聆聽匪幹鄭明傳、吳阿墩等演講匪黨土地政策及土地問題、被告莊榮輝如何于38年7月底由呂喬木介紹參加匪幫組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198 | 5182 | 周 鳴 | 男 | 1931/3/12 | 湖北,漢陽縣 | 70010 | 39 | 陸軍中尉 | 王炎燄不滿政府,起意叛亂,遂秘密邀同不滿現實之周鳴,於50年3月間研議建立「中國共產黨東南區特幹黨部台灣分部第十二支部」非法組織,王並擬自任書記,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並繕印該非法組織之學習證,及反動標語。因呂德明平時?有不滿現狀,怨政府或為偏激言論等表現,見其可以利用,於50年3、4月間由周鳴將學習證秘交呂德明,吸收其加入組織,並賦予(一)抓冷打熱,(二)走法律空隙,(三)將台灣弄垮拉倒,(四)發牢騷罵大街,(五)挑撥感情等五項任務。同年端午節前夕,周將王炎燄介紹,王?面諭呂向周學習,55年陰曆年初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8年 | |||||
5199 | 5183 | 王炎燄 | 男 | 1926/1/29 | 江蘇,上海市 | 70010 | 44 | 陸軍中尉 | 王炎燄不滿政府,起意叛亂,遂秘密邀同不滿現實之周鳴,於50年3月間研議建立「中國共產黨東南區特幹黨部台灣分部第十二支部」非法組織,王並擬自任書記,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並繕印該非法組織之學習證,及反動標語。因呂德明平時?有不滿現狀,怨政府或為偏激言論等表現,見其可以利用,於50年3、4月間由周鳴將學習證秘交呂德明,吸收其加入組織,並賦予(一)抓冷打熱,(二)走法律空隙,(三)將台灣弄垮拉倒,(四)發牢騷罵大街,(五)挑撥感情等五項任務。同年端午節前夕,周將王炎燄介紹,王?面諭呂向周學習,55年陰曆年初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8年 | |||||
5200 | 5184 | 李常菁 | 男 | 1922/4/4 | 福建,安南縣 | 即李泉源。 | 64020 | 40 |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委任五級巡佐 | 李常菁於32年12月間,在原籍福建南安,為乃姊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李泉源 | |||
5201 | 5185 | 李火焜 | 男 | 1922/10/10 | 福建,南安縣 | 64020 | 43 |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市分局警員 | 李火焜於30年9、10月間,在原籍福建南安,為乃姊吸收加入匪黨,李火焜充匪渡潭支部負責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5202 | 5186 | 謝明烈 | 男 | 1928/10/24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5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爐 | 被告康清塗、謝明月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及許為仁、謝明烈明知林 拾為匪諜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該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力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信;被告許為仁對於由被告林 拾介紹,參加匪幫組織一節矢口否認,經質證被告林 拾亦否認其事,核其抗辯與本部保安處偵查報告表所載情節相符,其他並無積極佐證,是被告許為仁抗辯未參加組織,尚堪採信,第據被告林 拾供認曾以反動刊物,借予被告許為仁、謝明烈閱讀,且向其講解時局及共產匪幫情形,該被告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
5203 | 5187 | 謝明月 | 女 | 1920/4/10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4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技工 | 被告康清塗、謝明月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及許為仁、謝明烈明知林 拾為匪諜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該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力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
5204 | 5188 | 康清塗 | 男 | 1901/4/10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51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工務員 | 被告康清塗、謝明月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及許為仁、謝明烈明知林 拾為匪諜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該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力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7月1日 | |||||
5205 | 5189 | 林寬容 | 男 | 1928/9/24 | 台灣,台北市 | 50711 | 23 | 台灣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爐 | 林寬容、陳阿波、邱坤福均在鐵路局台北機務段服務,於民國38年11、12月間,先後由在逃匪要簡錫煌、張潮賢等分別介紹,加入匪黨台灣工作委員會台機支部。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5206 | 5190 | 王國太 | 男 | 1940/11/27 | 台灣,台北市 | 63026 | 24 | 陸軍第三三七三部隊兵工連上等兵 | 王國太於51年7月15日,經王明丸指派至古寧頭勘查泅水出海地形,並連絡該地海岸衛兵陳珠川掩護林錫陽渡海,俾與共匪取得連絡,擴大叛亂為陳所拒。 | 有期徒刑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 | |||||
5207 | 5191 | 王明丸 | 男 | 台灣,彰化縣 | 63026 | 25 | 陸軍3373部隊邱工連下士車輛修護 | 圖發動兵變謀求台獨 | 死刑 | 死刑 | ||||||
5208 | 5192 | 林錫陽 | 男 | 台灣,苗栗縣 | 63026 | 26 | 陸軍第三三七三部隊二七八團一營營部連一等兵 | 王明丸于51年2月間在榜林酒館向林錫陽密議?定共同發動暴力推翻政府發起「獨立台灣」運動以建立「台灣民主共和國」為號召其間王明丸草擬偽憲法草案計二十八條訂製偽旗腹案長寬三與二之比白底中一紅圈直徑三分之一圈之中央設有金色「卍」字迅?進行吸收同黨擴充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5209 | 5193 | 陳孟和 | 男 | 1930/10/16 | 台灣,台北市 | 52014 | 23 | 店員 | 陳孟和、陳繼光、劉茂己、劉裕和、黃瑞聰與另案匪諜劉占睿、在逃匪諜劉占顯等人均為泰北中學同學,因劉占睿、劉占顯兄弟早己參加匪幫,為擴張組織,乃以學術研究會名義,建立外圍組織,吸收陳孟和等人,渠等經常在劉茂己家,聽取劉占睿、劉占顯兄弟講解匪幫理論及動態,並分別閱讀匪幫書籍。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210 | 5194 | 王皆得 | 男 | 1931/5/4 | 台灣,台北縣 | 50715 | 22 | 第4酒廠技工 | 因同案被告吳塗及王阿順皆供稱吸收王皆得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樹林青年服務團武裝隊」,所供兩歧與事實不符,王皆得亦否認,且經調查局等單位查復匪黨在台並無該組織,故其叛亂行為不能證明,尚難令負刑責,惟與被告吳塗交往密切,思想難免受其影響,應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5211 | 5195 | 王耀東 | 男 | 1931/4/24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1 | 煤販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212 | 5196 | 陳石宇 | 男 | 1916/2/1 | 福建,金門縣 | 又名陳石字、陳朝宗。 | 55090 | 39 | 農 | 同案被告楊忠揚經黃匪瓊林(即另案辦結)介紹參加匪黨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瓊林從事叛亂工作。先後吸收下坑村民陳石字(又名陳朝宗)等人加入組織,領導秘密活動。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又名陳石字、陳朝宗。 | |||
5213 | 5197 | 黃瓊林 | 男 | 1921/12/9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34 | 農 | 黃瓊林系金門縣人,航海維生,於38年4月間在航海途中由同案洪大筆介紹參加匪當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黃瓊林任金門組組長,黃瓊林在營前(福建)與洪大筆、洪千里及許呂仁經洪大筆介紹相識,黃瓊林在洪大筆住處住居2日後返金,許匪由蓮河來,由黃瓊林、楊忠揚接待,楊忠揚送迎20餘日許復來黃處,攜帶小冊子兩本,同時指示黃等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能借用更好,否則予以登記,更應調查有錢富戶,作為日後清算鬥爭之對象,此外並交付標語一束,囑彼等張貼。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43)輝判審字第100號判決 | ||||
5214 | 5198 | 楊忠揚 | 男 | 1923/1/13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32 | 農 | 楊忠揚又名楊永忠,福建金門人,航海為業,38年5月間,經黃匪瓊林介結參加匪黨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有許匪呂仁者(未獲案),於同年6月間自蓮河來金,由楊忠揚接送;楊啣黃匪命通知西圍村民黃水順前來與會,共同接受許匪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備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張貼;許遁後,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楊忠揚先後吸收青嶼村民張大觀等3人納入組織。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陳永忠。 | ||||
5215 | 5199 | 錢克顯 | 男 | 1916/8/4 | 江蘇,宜興縣 | 56065 | 41 | 彰化縣稅捐稽征處審核員 | 錢克顯於38年12月間,在上海接受匪幹李任子、吳克堅指示,派台策反其父前國防部高參室中將主任錢卓倫為匪工作。於39年來台後,即以匪區1般情形良好試探其父對共匪之態度,因其父反共意志堅強,遭其父斥責,乃終止策反工作,旋將此情函告留居匪區之妻王瑤君,謂其父「打牌惡習未改」,實即向匪方暗示其父反共意志堅決,難予策反之意。同年11月間,錢克顯因任南投縣政府財政科長,得以參加台灣省財政會議,獲悉政府41年度預算數字,故意告由王瑤君,用秘密通信方法,共同將政治上之秘密消息寄給匪方。至41年6月,錢克顯在台北稅捐處因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216 | 5200 | 王瑤君 | 女 | 1918/2/6 | 江蘇,宜興縣 | 即錢王瑤君,錢克顯之妻。 | 56065 | 40 | 家事 | 王瑤君將情轉報匪幹李任子,即於39年底再派王瑤君來台幫助其夫錢克顯策反其翁,並蒐集各種情報,約定秘密通信方法,給匪偽幣2百萬元為旅費。於40年初經香港與女匪幹李維?聯絡後來台,因錢克顯將其父錢卓倫反共態度堅定情形告訴王瑤君,是以未敢再進行策反。至40年5月間,王瑤君以秘密通信方法函告香港女匪幹李維?轉報匪方,謂已展開工作。同年11月間,錢克顯因任南投縣政府財政科長,得以參加台灣省財政會議,獲悉政府41年度預算數字,故意告由王瑤君,用秘密通信方法,共同將政治上之秘密消息寄給匪方。至41年6月,錢克顯在台北稅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與其夫錢克顯同時處死,遺篝女五人,最年幼者十月大。 | |||
5217 | 5201 | 許玉葉 | 女 | 47010 | 10年 | |||||||||||
5218 | 5202 | 辜振甫 | 男 | 台灣,彰化縣 | 大學 | 47040 | 商 | 二戰結束時台灣總督府高階日本軍官面詢辜振甫、許 丙等領導台灣人乘機爭取獨立之意願,並表示日軍可將武器移交台人阻止中國軍登陸佔領。 | 02年 | |||||||
5219 | 5203 | 許 丙 | 男 | 47040 | 商 | 二戰結束時台灣總督府高階日本軍官面詢辜振甫、許 丙等領導台灣人乘機爭取獨立之意願,並表示日軍可將武器移交台人阻止中國軍登陸佔領。 | 02年 | |||||||||
5220 | 5204 | 簡郎山 | 男 | 台灣, | 47040 | 商 | 二戰結束時台灣總督府高階日本軍官面詢辜振甫、許 丙等領導台灣人乘機爭取獨立之意願,並表示日軍可將武器移交台人阻止中國軍登陸佔領。 | 無罪 | ||||||||
5221 | 5205 | 李美蕃 | 男 | 1924/11/9 | 福建,福州縣 | 48010 | 26 | 空軍第3飛機製造廠設計科3機佐3級繪圖員 | 李美蕃加入中國共產黨,於37年1月間,與同黨石叔陵及交通部台灣郵電管理局苑裡機務站站長吳福祥等秘密聯絡,並利用該站為通訊機關,先後由石叔陵從上海將各種雜誌及中國共產黨首腦部重要宣傳品「方向」1冊,挾在普通刊物「觀察」雜誌內,寄由吳福祥秘密轉寄。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4年 | |||||
5222 | 5206 | 劉 標 | 男 | 48020 | ||||||||||||
5223 | 5207 | 陳 鵬 | 男 | 48020 | ||||||||||||
5224 | 5208 | 陳 軍 | 男 | 福建, | 大學 | 49010 | 23 | 台中農學院學生 | 以「中共華南區隊部」名義農學院張貼「告知識青年書」 | 10年 | ||||||
5225 | 5209 | 方 錚 | 男 | 49012 | 何立人為香港李濟琛所謂「國民黨革新委員會」之政治局第一組組長要角,於37年6月來台活動,指揮該會在台地下工作,徐維琛則為何立人之聯絡員並介紹方 錚為聯絡員,先從宣傳著手,並企圖刺探軍情,顛覆政府。 | 死刑 | 死刑 | 人權之路簡表 | ||||||||
5226 | 5210 | 何立人 | 男 | 49012 | 何立人為香港李濟琛「國民黨革新委員會」之政治局第一組組長要角,於37年6月來台活動,指揮該會在台地下工作,徐維琛則為何立人之聯絡員並介紹方 錚為聯絡員,從宣傳著手,並企圖刺探軍情,顛覆政府。 | 死刑 | 死刑 | 即何成文。 | ||||||||
5227 | 5211 | 陳健夫 | 男 | 1921/7/27 | 福建,晉江縣 | 54195 | 35 | 文山中學教員 | 陳健夫於35年在福建泉州培元中學任教時,曾介紹學生閱讀匪書,學生陳良謀即受其影響思想傾匪,38年匪幫侵越長江前,憧憬匪幫政治,並於日記中記稱國民黨政績腐敗不堪,中共會有些新作風新辦法等情,惟查其迄今5年來並無任何傾匪言行表現,且於42年6月曾以所撰「蔣總統的教育哲學」一稿送經審查,具見其對領袖有衷心信仰,並對反共抗俄國策有明確認識,思想業已顯著轉變,自無再予交付感化之必要,聲請駁回。 | 駁回感化之聲請 | 羈押1年3日 | (43)審聲字第129號 | ||||
5228 | 5212 | 劉卓元 | 男 | 甘肅,篤清縣 | 49014 | 28 | 台南一中教員 | 中國新社會革命黨既非叛亂組織被告劉卓元雖曾參加該黨仍難以參加叛亂組織論罪,其為陳健夫之同黨不無幫助行為應依幫助犯論科姑念該被告與陳健夫原為師生受陳慫恿跡近盲從應依低度刑酌減論科以示矜恤 | 0年6月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29 | 5214 | 楊 剛 | 男 | 1921/8/11 | 廣東,大埔縣 | 錄自期中報告 | 49055 | 29 | 國防部第6突擊總隊第13中隊中校中隊長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13中隊中隊長楊剛,時有附逆之意,與該中隊上尉隊員連上楨,係同縣鄉儻,且為舊交,與已陷匪之故鄉(廣東大浦)匪縣長黃維禮有同窗之誼,自覺附逆有徑,乃與楊剛二人計議,想於該隊開到大陸後,派連上楨與該隊中尉隊員郭國勳二人,出面向李、黃二匪聯絡,以便率隊投降叛徒。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230 | 5215 | 連上楨 | 男 | 廣東,大浦縣 | 錄自期中報告 | 49055 | 33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上尉隊員 | 與楊剛二人計議想於該隊開到大陸後由楊剛連上楨二人出各派連上楨與該中隊中尉隊員郭國勳二人出面向李黃二匪聯絡率隊投降叛徒連上楨?力求投匪計劃之順利寔現乃設法拉籠他人充作幹部故與該中隊之上尉?隊?郭文魁甚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1950/6/17因痢疾死於獄中。 | ||||
5231 | 5216 | 陳錦耀 | 男 | 錄自期中報告 | 50002 | 24 | 陸軍?十二兵?軍政學校學員 | 原名陳維柔於38年5月間在福建學院肄業時?加共?党所組織之學生請願製造紊?三十九年一月中共革命大學畢業派其?入國軍陸軍?十二兵?軍政學校為學員藉以來台調查軍政情報吸收青年及為匪宣傳等工作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32 | 5217 | 陳挺蘇 | 男 | 錄自期中報告 | 50002 | 37 | 陸軍?十二兵?軍政學校招生委員 | 介紹陳錦耀入12兵團軍政學校為學員 | 無罪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33 | 5218 | 蕭坤裕 | 男 | 1905/6/23 | 台灣,台中縣 | 錄自期中報告 | 50003 | 46 | 恰宏公司經理 | 蕭坤裕於38年5月經吳坤煌介紹,與顏錦華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參與5人小組。復向劉明勸募財物,連同自己捐款先後供給顏錦華、陳大川舊台幣約3億餘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5年15日 | 1955/2/7因病死於獄中。 | |||
5234 | 5219 | 馬時彥 | 男 | 54100 | 受刑人 | 馬時彥等在監秘密組織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之非法組織,企圖策應匪幫攻台,伺機暴動,以遂行其顛覆政府之目的。 | 死刑 | 死刑 | 獄中組織 | |||||||
5235 | 5219 | 馬時彥 | 男 | 99099 | 不詳 | |||||||||||
5236 | 5221 | 吳米之 | 男 | 期中報告 | 50045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37 | 5222 | 王廷達 | 男 | 期中報告 | 50045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38 | 5223 | 方 菁 | 男 | 1922/1/2 | 福建,雲霄縣 | 期中報告 | 50046 | (99799:四十五年壹月十二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職業變更四十七年四月七日原行業無訓導處新生變更為自、自由論譚社長四十七年五月一日遷出屏東縣琉球鄉本福村10鄰本福路36號。) | ||||||||
5239 | 5225 | 王雄仁 | 男 | 河北,北平市, | 期中報告 | 50048 | 39 | 舊貨商兼國語推行員 | 34年福建經邱章鋂介紹入共黨。 | 有期徒刑10年,遞奪公權5年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0 | 5226 | 李復興 | 男 | 河南, | 期中報告 | 50059 | 1964/8/16 因病死於綠島。 | |||||||||
5241 | 5227 | 張家麗 | 女 | 期中報告 | 50065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2 | 5228 | 辜顏碧霞 | 女 | 1914/4/14 | 台灣,台北市 | 高中、職 | 中信集團董事長辜?松之母 | 50075 | 41 | 無 | 辜顏碧霞於38年12月間,曾聽其女兒辜麗卿之鋼琴音樂教師即叛徒呂赫若宣稱,共匪將於39年5、6月間攻佔台灣,所有地主資本家均將被清算,勸其於匪幫尚未攻佔台灣前,供給叛徒資金活動,以免將來被清算。數日後即交與呂匪赫若新台幣2千5百元供其活動,另受呂匪赫若委託代售其印刷廠房屋,尚未售出。 |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五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徒刑5年 | |||
5243 | 5229 | 曾 勝 | 男 | 期中報告 | 50161 | 軍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4 | 5230 | 張啟南 | 男 | 期中報告 | 50161 | 軍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5 | 5232 | 詹友蕃 | 男 | 期中報告 | 50186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6 | 5233 | 賈毓良 | 男 | 期中報告 | 50077 | 原美頌艦少尉航海官 | 任匪果敢(桂山)艦少尉航海官,隨艦攻打萬山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7 | 5234 | 成 章 | 男 | 期中報告 | 50077 | 共軍果敢(桂山)艦少尉帆纜車軍士長 | 原係本軍清遠炮艇少尉槍砲軍士長,投共軍攻打萬山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8 | 5235 | 龐欣庭 | 男 | 河南,洛陽縣 | 期中報告 | 50362 | 36 | 無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49 | 5236 | 許達年 | 男 | 浙江,嘉興縣 | 期中報告 | 50361 | 446 | 啟明書局台灣分局經理 | 撥付王仲山新台幣許達年一萬元轉交嚴慶齡作為付港款在港撥賬及卅八年九月底自行攜帶美鈔八百元至港同年十月間又託由現址不明之郭某攜帶美鈔六千五百元去港等情經本部調查以當時未查獲資匪證據依妨害國家總動員 | 8年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50 | 5237 | 陳永生 | 男 | 江蘇,宜徵縣 | 期中報告 | 50162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51 | 5237 | 陳永生 | 男 | 江蘇,宜徵縣 | 期中報告 | 58090 | 4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陳永生對于四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在軍監高呼「毛╳╳萬歲」一?固諉?託不清楚但供?「我認為共產主義是對的因為就是民生主義」「我認為以和平方式不能達到共產則應施用暴力」「不應反共抗俄」等語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
5252 | 5238 | 嚴惠先 | 男 | 1922/3/28 | 浙江,桐鄉縣 | 期中報告 | 50270 | 29 | 台灣省電力公司經理處採購課外購股代理股長 | 原任台電駐上海聯絡員,上海陷敵後,由滬轉道香港來台,受囑帶已降匪黨之前電業處長陳中熙致共同被告劉晉鈺書函,中述及800萬美元之電機材料已有一部由美運滬,以後還有1部由美運台,希望妥為保存,將來可與上海一部配和使用等辭。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253 | 5239 | 楊石梗 | 男 | 1918/9/19 | 台灣,台南縣 | 期中報告 | 50290 | 23 | 農 | 楊石梗曾將其住宅給逃匪陳聰一匿住2夜。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有期徒刑13年 | ||||
5254 | 5240 | 黃文福 | 男 | 1907/3/25 | 台灣,台南縣 | 期中報告 | 50284 | 44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6年 | ||||
5255 | 5241 | 方雪漁 | 男 | 1919/12/12 | 廣東,惠豐縣 | 期中報告 | 50302 | 33 | 台北市第二女子中學教員 | 與叛徒林範接近,思想行動受影響 | 無罪 | 羈押2年1月7日 | ||||
5256 | 5242 | 呂松濤 | 男 | 期中報告 | 50302 | 32 | 台北事務所監務組組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57 | 5243 | 伍澄宇 | 男 | 1888/8/13 | 廣東,台山縣 | 期中報告 | 50306 | 63 | 律師 | 伍澄宇於中日戰爭時曾任偽職,經以漢奸罪判刑8年,保釋後來台,復與叛逆王蔭泰 之兄王渭伯通訊連絡。39年4月初,王渭伯自北平轉香港寄1函,邀伍澄宇赴平參加匪偽工作,並囑轉約其子王博文同往,伍澄宇遂與王博文洽商,以王博文現任韓國領事館顧問,託在領事館內為其設法辦理出境證明書,王博文以其父來函相召,亦願隨伍澄宇同往北平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1月16日 | ||||
5258 | 5244 | 王博文 | 男 | 1907/12/13 | 江蘇,吳縣 | 期中報告 | 50306 | 43 | 韓國領事館顧問 | 伍澄宇於中日戰爭時曾任偽職,經以漢奸罪判刑8年,保釋後來台,復與叛逆王蔭泰之兄王渭伯通訊連絡。民國39年4月初,王渭伯自北平轉香港寄一函,邀伍澄宇赴平參加匪偽工作,並囑轉約其子王博文同往,伍澄宇遂與王博文洽商,以王博文現任韓國領事館顧問,託在領事館內為其設法辦理出境證明書,王博文以其父來函相召,亦願隨伍澄宇同往北平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王瀛。 | |||
5259 | 5245 | 楊鬧雲 | 男 | 1923/1/5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8 | 農 | 楊鬧雲係台南縣玉井鄉農民,專與叛徒為伍,38年間由在逃叛徒李旺介紹加入朱毛匪幫,與匪幫楊進丁、馬玉川密設玉井支部,並任支委,潛行發展組織、吸收叛徒,及收藏在逃叛徒化名老李交存之38式馬槍、毛瑟手槍各1桿,子彈142發、台灣省地圖反動書刊文件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5260 | 5246 | 林水旺 | 男 | 1919/3/26 | 台灣,台北市 | 50312 | 32 | 教員 | 同案被告林水旺於加入匪幫後,即於台北市延平補習夜校吸收同事教員林秀棟,林秀棟又於藏匿期間抄印匪幫文件「我們的修養」「怎麼做支部工作」等之事實,應依其情節論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261 | 5247 | 黃以鏞 | 男 | 廣東,羅定縣 | 期中報告 | 50314 | 23 | 寫文稿 | 37年5月間參加中央政治大學教授羅夢冊組織之中國民主自由社會主義學會該會政治主張為英國工黨式的溫和改革達到民主自由社會主義的理想目的雖云反對共匪寔亦背叛政府係屬一種第三黨之組織出版??中國刊物並?本年四月間美人傑塞普來台時曾擬致送?忘錄未果其中所述大半詆毀政府之語。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
5262 | 5248 | 魏元珪 | 男 | 1927/1/29 | 福建,福州市 | 期中報告 | 50314 | 23 | 第6軍政治部1科中尉科員 | 魏元珪於37年9月間,在廈門大學讀書時,正式參加中國自由民主社會主義學會。到台以後與黃以鏞聯絡協助黃以鏞出版戰鬥中國刊物。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月21日 | ||||
5263 | 5249 | 張添丁 | 男 | 1928/5/20 | 台灣,台北縣 | 期中報告 | 50316 | 23 | 台北電信局報務佐 | 張添丁於37年春,在台北市參加朱毛匪幫之組織,吸收共同被告吳昌惠、吳佳為等人加入,嗣於38年5月成立台北電信局支部,擔任書記,在電訊局領同劉建修等公開組織「讀書會」,從事宣傳及教育群眾工作,並受匪上級指示,調查電信局情形,為匪軍登陸接收之準備,至同年12月間,移轉往新莊方面發展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264 | 5250 | 朱華陽 | 男 | 1908/11/6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43 | 農林處檢驗局副局長 | 李中志於38年1月起組織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企圖組成該盟配合共匪接收台灣政權,於同年2月初旬開始約朱華陽、楊廷謙及在逃之郭德焜、何海堂等,以聚餐方式開會討論進行組織事宜,並推定朱華陽為該盟主席,楊迋謙為該盟宣傳部長。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5265 | 5251 | 楊廷謙 | 男 | 1917/11/15 | 台灣,新竹市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34 | 商 | 李中志於38年1月起組織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企圖組成該盟配合共匪接收台灣政權,於同年2月初旬開始約朱華陽、楊廷謙及在逃之郭德焜、何海堂等,以聚餐方式開會討論進行組織事宜,並推定朱華陽為該盟主席,楊迋謙為該盟宣傳部長。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6年25日 | |||
5266 | 5252 | 陳成慶 | 男 | 1920/12/16 | 台灣,台北縣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31 | 教員 | 參加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嫌疑犯。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9月26日 | |||
5267 | 5253 | 朱昭陽 | 男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留日時參加新生台灣建設研究會 | 拘押100日 | 戒北三p923 | |||||||
5268 | 5254 | 謝國城 | 男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留日時參加新生台灣建設研究 | 拘押3日 | 戒北三p923 | |||||||
5269 | 5255 | 林迺敏 | 男 | 大學 | 戒北三p923 | 50318 | 留日時參加新生台灣建設研究 | 拘押2日 | 戒北三p923 | |||||||
5270 | 5256 | 詹志清 | 男 | 1929/1/25 | 台灣,基隆市 | 期中報告 | 50344 | 22 | 台灣防衛總司令部軍士教導第一團第三營第八連第三排第八班學生 | 被告詹志清於38年12月受葉傳樺介紹,加入匪黨台工委會外圍組織之讀書會,後改為台灣民主同盟小組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271 | 5257 | 孫自強 | 男 | 1927/3/23 | 安徽,懷遠縣 | 期中報告 | 50272 | 25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業工 | 孫自強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5272 | 5258 | 簡文宣 | 男 | 1927/10/1 | 台灣,台南縣 | 期中報告 | 50620 | 24 | 台灣大學學生 | 簡文宣前在台灣大學就讀時,為學生聯合總務股幹事,民國38年4月6日與在逃之同學王子英鼓動學潮,事發後潛逃無蹤,同年6月中旬經王子英介紹加入朱毛匪幫,受周慎源領導,旋與共赴桃園南崁在逃之詹木枝家中匿居,由詹木枝通知在逃之匪要林元枝與伊會面,囑其發展組織、加強訓練、普遍宣傳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反動書25種,38式步槍1枝(號碼8318 | 死刑 | ||||
5273 | 5259 | 黃啟賢 | 男 | 1924/5/24 | 台灣,新竹縣 | 期中報告 | 50620 | 26 | 農 | 黃啟賢在日治時代被徵調南洋群島充陸軍軍曹,至民國36年遣回,37年1月間,經在逃之林器聰介紹加入匪幫,受林元枝領導,為其傳達命令及吸收農民與宣傳等工作,妄圖匪幫攻台時,以糧食接濟,並計劃偽造台幣,以充匪幫活動經費。案經台灣省警務處破獲,並在黃啟賢家中搜出反動書籍25種、38步槍1枝,子彈35發。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反動書25種,38式步槍1枝(號碼8318 | 死刑 | ||||
5274 | 5260 | 顧子清 | 男 | 期中報告 | 50630 | 死刑 | 死刑 | |||||||||
5275 | 5261 | 林元枝 | 男 | 台灣,桃園縣 | 自新 | 49025 | 桃園路竹鄉鄉長 | 自新 | 無 | 自新 | ||||||
5276 | 5262 | 鄧季之 | 男 | 期中報告 | 50632 | |||||||||||
5277 | 5263 | 段光洪 | 男 | 期中報告 | 50634 | 死刑 | 死刑 | |||||||||
5278 | 5264 | 李靜昌 | 男 | 期中報告 | 50634 | |||||||||||
5279 | 5265 | 蔣如駒 | 男 | 1924/4/26 | 浙江,三門縣 | 大學 | 期中報告 | 50031 | 27 | 國防部警衛團文書上士 | 言論左傾行態異常密藏刊有毛匪照片之雜誌秘密閱覽查生活雜誌為美國出版本市公開售賣為反共刊物至所載記者杜爾路白德所著從山洞堨X來的征服者一文中敘述中國新領袖在共產主義嚴密箝制下掌握土地同時描寫1948年6月以來共產党南下掃蕩全國經過情形及其在共區居住返美後寫述中共領袖故事尚無為匪宣傳主義之記載。 | 無罪 | ||||
5280 | 5265 | 蔣如駒 | 男 | 1924/4/26 | 浙江,三門縣 | 大學 | 期中報告 | 51014 | 28 | 空軍供應司令部少尉翻譯官 | 蔣如駒係本部警衛團文書上士,現充空軍供應司令部少尉翻譯官,因士兵黃世俊等匪諜案涉有嫌疑,(39)勁功字第246號判決無罪在案,嗣經依法復審,經原檢舉機關調查8月,不能證明有參加匪黨及受匪指使消極策動破壞士兵心理及鬥志之事證,惟查蔣君供述,在上海時,曾閱讀「新民主主義」「毛澤東自傳」等反動刊物,思想深中毒素,難期純正,自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5281 | 5266 | 陳輔漢 | 男 | 期中報告 | 51016 | |||||||||||
5282 | 5267 | 徐國維 | 男 | 1923/6/10 | 台灣,台南市 | 期中報告 | 50579 | 28 | 家庭工業 | 徐國維於37年2月參加朱毛匪黨後,至38年10月間輾轉任職台南工學院附設工業職業學校及高雄九曲堂永豐紙廠,陸續發展組織,以協力台?工業技術及體育為藉詞,吸收許壽山、林拾、李金璧等分別直接領導及分為二小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生活費用外,沒收之。 | 死刑 | ||||
5283 | 5268 | 沈 潛 | 男 | 1927/8/4 | 江蘇,松江縣 | 期中報告 | 50281 | 20 | 軍 | 沈潛於38年7月15日在江西贛州受人誘惑,參加彭德懷機警政治部第3縱隊第5支隊,僅宣誓入會,數日即離開。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5284 | 5268 | 沈 潛 | 男 | 1927/8/4 | 江蘇,松江縣 | 期中報告 | 55052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沈潛係國防部已決叛亂犯,於發交台灣軍人監獄執行前,羈押本部軍法處看守所。於45年10月6日該所突擊檢查時,查獲筆記1本,記有「雄糾糾氣昂昂誇過鴨綠江,抗美帝援朝鮮就是保家鄉」、「監獄是革命學校,這是一種革命的考驗」等反動文字,45年12月7日又查獲該被告書寫「五星紅旗迎風飄揚,勝利歌聲多麼響亮……」反動匪歌2紙及繪畫匪巢延安形勢略圖一紙。 | 無罪 | |||||
5285 | 5268 | 沈 潛 | 男 | 1927/8/4 | 江蘇,松江縣 | 期中報告 | 9909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感化3年 | |||||||
5286 | 5270 | 江順霖 | 男 | 1917/12/1 | 台灣,屏東縣 | 期中報告 | 50708 | 35 | 農 | 江順霖係屏東縣農民,愚庸無知,於民國38年4月,由叛徒黃新枝煽誘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5287 | 5271 | 江德龍 | 男 | 1927/10/29 | 台灣,基隆市 | 期中報告 | 50708 | 23 | 公務員 | 江德龍於民國37年7月在基隆中學求學時,由叛徒張國雄介紹加入匪外圍組織台灣青年愛國同盟,與叛徒陳仲豪、藍明谷、李旺輝等聯絡。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3年 | ||||
5288 | 5271 | 江德龍 | 男 | 1927/10/29 | 台灣,基隆市 | 期中報告 | 58090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詹阿輝江德龍周永富顏大樹抄錄「人民民主專政」全文。 | 交付感化 | |||||
5289 | 5272 | 李 豪 | 男 | 江蘇,上海市 | 期中報告 | 50087 | 32 | 第五十二軍作?組上尉?謀 | 李豪(楊步瀛)係52軍搜索?便衣連連長於38年上海陷共被捕入上海政治訓練班受訓?月擬「立功計劃」受偽上海市公安部社?處杜科長指示?任情報工作搜集國軍動態檢舉留滬軍校學生復受命返隊潛伏相機策動軍中人員背叛。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一審處無期。 | ||||
5290 | 5273 | 楊思非 | 男 | 湖北,漢陽市 | 期中報告 | 51032 | 29 | 保密局前湖北站漢口組運用員 | 廣州車站為匪逮捕禁押穗市小北路天官里共匪秘密機關楊思非將保密局工作關係及該局漢口人員張逸兀等之情形盡洩於匪並自願忝加匪方組織為匪工作由匪方賦予任務釋放令飭潛台活動。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91 | 5274 | 韓凌生 | 女 | 湖北,黃崗縣 | 期中報告,楊思非之妻 | 51032 | 23 | 保密局前漢口正聲電台播音員 | 韓凌生亦志願協同其夫楊思非為匪效命由匪方賦予任務釋放令飭潛台活動. | 死刑 | 死刑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92 | 5275 | 朱榮培 | 男 | 浙江,慈谿縣 | 期中報告 | 51032 | 41 | 保密局前湖北站漢口組中校組長 | 朱榮培竟昧於本身所負防諜任務溺於友誼有意開脫以自首應於被發覺前表示方為合格乃囑被告楊思非繕寫自首函件倒填元月五號日期代為矇報 | 05年 | 期中報告簡表 | |||||
5293 | 5276 | 姚家本 | 男 | 1913/5/15 | 江蘇,上海市 | 期中報告 | 51036 | 38 | 財政部台北關稽查員 | 被告姚家本於26年參加匪黨組織,在戰時服務隊暗中活動後,改受沙某領導從事情報研究工作,於37年共匪台灣工委會書記蔡孝乾及其介紹之陳澤民等聯絡,蒐集海港倉庫船隻等情報,於38年底吸收張錦生加入其領導之工作,同年底因與上級失掉聯絡,乃派張錦生赴滬,由匪幹王健洽談接受考察,并報告台灣情況,復被派返台謀職掩護工作,並轉告姚家本在台活動方針,如有可能返滬聯絡等,已據各該被告供認互證屬實,雖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294 | 5279 | 杜 凡 | 男 | 1910/4/26 | 台灣,台北市 | 期中報告 | 51038 | 40 | 商 | 被告杜凡與匪徒林水旺來往,接受交閱辯證法等左傾書籍,並借與自首匪徒黃查某台幣200元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10月29日 | ||||
5295 | 5280 | 黃樹滋 | 男 | 期中報告 | 51042 | 劉賽慧對於38年7月間受叛徒黃樹滋介紹提出自傳正式參加叛亂組織受其領導。 | 節自(41)安潔字第0953號 | |||||||||
5296 | 5282 | 張金潭 | 男 | 1917/6/1 | 台灣,新竹縣 | 期中報告 | 51042 | 35 | 大江營造廠職員 | 張金潭於38年5、6月間,受另案叛徒黃樹滋介紹參加朱毛匪?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4年 | ||||
5297 | 5282 | 張金潭 | 男 | 1917/6/1 | 台灣,新竹縣 | 期中報告 | 55110 | 39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5298 | 5283 | 康 震 | 男 | 河北,安次縣 | 期中報告 | 51177 | 38 | 陸軍第三十九師師部庶務組中校組長 | 36年7月間在北平聽命於馬國藩在平調查國軍番號暨被服裝備軍械倉庫等至38年3月初乃唆使其舊長官劉組笙調查寫成報告轉送匪徒馬國藩康慕飛王澧宗等嗣馬國藩又命其唆使劉組笙勸告駐北平張儀門之國軍傅作義所部師長劉化南不要抵抗與匪妥協。 | 死刑 | 死刑 | |||||
5299 | 5284 | 莊南園 | 男 | 安東,鳳城縣 | 期中報告 | 51177 | 36 | 陸軍總部副官處中校附員 | 明知被告康 震為匪諜不予檢舉。 | 無罪 | ||||||
5300 | 5286 | 沈明昌 | 男 | 期中報告 | 51048 | 死刑 | 死刑 | |||||||||
5301 | 5287 | 林?星 | 男 | 1928/9/1 | 台灣,桃園縣 | 即林嬉星 | 51052 | 24 | 工 | 林嬉星於39年4月月間,受已自首匪幹郭成之介紹,參加朱毛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302 | 5288 | 胡正濤 | 男 | 期中報告 | 51054 | |||||||||||
5303 | 5290 | 徐嘉發 | 男 | 期 | 51062 | 46 | 北光輪大管輪 | 原係招商局蔡鍔輪輪機長於39年1月間隨該船員工叛變附共並於同年五月七日聯同蔡鍔等十三輪船員工五百三十九人簽名登載香港文匯報發表宣言為共黨張目並接受其教育。 | 死刑 | 死刑 | ||||||
5304 | 5291 | 沈 毅 | 男 | 江蘇,上海市 | 期 | 51062 | 36 | 北光輪二副 | 思想左傾嫌 | 無罪 | ||||||
5305 | 5292 | 郭雪燕 | 女 | 1929/5/7 | 福建,廈門市 | 期 | 51064 | 23 | 無 | 郭雪燕係中共社會部郭強民之妹,郭強民38年夏由郭雪燕代辦入境証居任數月後離台是年冬郭雪燕徇其函囑將留台之衣服一包及其叔郭澄清撥交美鈔七十元合自己所有卅元湊成一百元轉匯接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徒刑10年 | ||||
5306 | 5293 | 杜成春 | 男 | 1922/2/28 | 浙江,東陽縣 | 期 | 51064 | 30 | 省立台南工業職業學校 | 杜成春係本省省立台南工業職業學校電机科教員,曾與上海匪方人員通信。 | 感化6月 | 感化8月17日 | ||||
5307 | 5294 | 郭澄清 | 男 | 1923/12/12 | 福建,惠安縣 | 期 | 51159 | 30 | 隆裕麻袋行股東兼經理 | 郭澄清係郭強民之胞叔,受郭強民要求2次撥款新台幣9百元交予其姪女已決犯郭雪燕轉交郭強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徒刑10年 | ||||
5308 | 5295 | 晏仲勛 | 男 | 期 | 99099 | |||||||||||
5309 | 5296 | 李 鴻 | 男 | 1902/11/17 | 湖南,湘陰縣 | 期 | 71080 | 69 | 陸軍新七軍中將軍長 | 李鴻係前陸軍新七軍中將軍長,陳鳴人係該軍卅八師少將師長,彭克立為少將副師長,曾長雲為同師一一三團上校團長,民國37年,新七軍駐防長春,是年10月15日,中央電令該軍突圍,詎李鴻、陳鳴人、彭克立、曾長雲,意圖叛亂,於同月18日,將軍隊交付朱毛匪?整編,然後赴哈爾濱,撫順匪「解放團」受訓,38年5月,受訓完畢,與龍國鈞,張炳言聯絡,決定來台為匪工作,11月30日曾長雲先赴香港,翌年1月李鴻、彭克立聯袂往北平,與龍國鈞,張炳言及邱北池會晤,由邱引見匪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接受指示,來台爭取國軍高級將領孫╳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5年15日 | 1975減刑15年 | |||
5310 | 5296 | 李 鴻 | 男 | 1902/11/17 | 湖南,湘陰縣 | 期 | 75777 | 7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5年15日 | (64)減裁字第0003號 | |||
5311 | 5298 | 麥木火 | 男 | 期 | 51072 | |||||||||||
5312 | 5300 | 麥建地 | 男 | 1925/12/28 | 台灣,新竹縣 | 期 | 51072 | 28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雇員 | 麥建地參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工人叛亂犯劉賽慧領導之父母會組織,閱讀反動書刊。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 | ||||
5313 | 5301 | 陳鴻平 | 男 | 期 | 51074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314 | 5302 | 莊桂英 | 女 | 江蘇,南京市 | 顧達川之同居人。 | 51130 | 32 | 無 | 莊桂英明知顧達川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1年 | ||||||
5315 | 5303 | 莊昭英 | 男 | 台灣,高雄縣 | 期 | 51076 | 25 | 文具商 | 莊昭英于38年10月間經另案判決之叛徒何玉麟介紹參加匪幫外圍組織「讀書會」閱讀唯物史觀等反動書籍於同年二月三月十月間三次參加何匪玉麟召集之讀書會議研討匪新民主主義及時事問題等並于同年四月間對莊丁宣傳勞工問題交與「唯物史觀」「青年應走之路」等反動書籍供其閱讀在叛徒何玉麟伏法之後又寫信致其妹何罔甘表示同情。 | 死刑 | 死刑 | 何玉麟 | ||||
5316 | 5304 | 莊 丁 | 男 | 台灣,台南縣 | 期 | 51076 | 27 | 糖廠工人 | 莊昭英曾給與「唯物史觀」「青年應走之路」等左傾書籍閱覽並對之演說勞工問題等反動宣傳 | 交付感訓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317 | 5306 | 孫子仁 | 男 | 期 | 51078 | 軍 | 死刑 | 死刑 | 1951/11/23執行死刑 | |||||||
5318 | 5307 | 鮑一民 | 男 | 1903/12/18 | 遼寧,營口市 | 期 | 51082 | 50 | 無 | 鮑一民於37年1月經本部以漢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同年12月底南京局?緊張暫行釋出潛赴青島與中共華東中央局海軍政治部主任劉健勝密取聯絡願為來台工作38年5月與同在青島參加該組織之海軍艦艇訓練司令部上尉附員張余安永康軍艦中尉槍砲官裘錫三美和軍艦中尉輪機長邵華章中尉艦務官白雲鵬及海軍士兵學校下士學兵劉天照等先後來台鮑一民入陸軍總司令部任少將高?餘仍分別潛伏海軍繼續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319 | 5309 | 劉伯瑜 | 男 | 期 | 51086 | |||||||||||
5320 | 5310 | 蕭雄飛 | 男 | 期 | 51086 | |||||||||||
5321 | 5311 | 王澋景 | 男 | 台灣,嘉義 | 自首,即王澋昌,王林淑娜之夫 | 51087 | 26 | 阿里山林場會計員 | 李媽兜指示組織阿里山林場支部任書記,自首。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2 | 5312 | 蔡火龍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2 | 林場工頭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3 | 5313 | 白聰明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4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4 | 5314 | 林松本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1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5 | 5315 | 陳金塗 | 男 | 1923/1/22 | 台灣,高雄市 | 62043 | 40 | 台灣塑膠公司冷作工 | 陳金塗於34年12月間,經孫古平吸收參加匪黨組織,至35年秋冬間,先後吸收洪明帶、孫宗達、顏火木、吳廣、姚江龍等五人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5326 | 5316 | 林文龍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7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7 | 5317 | 游德君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6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8 | 5318 | 葉鳳章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28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29 | 5319 | 葉玉山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1087 | 30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0 | 5320 | 王耀明 | 男 | 1927/8/30 | 江蘇,南通縣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上士學生 | 305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5331 | 5320 | 王耀明 | 男 | 1927/8/30 | 江蘇,南通縣 | 51087 | 31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2 | 5321 | 陳子鏞 | 男 | 台灣,嘉義 | 自首 | 51087 | 24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3 | 5322 | 黃立誠 | 男 | 台灣,嘉義 | 自首 | 51087 | 23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4 | 5323 | 何再生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41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5 | 5324 | 史江林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39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6 | 5325 | 陳 字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45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7 | 5326 | 李華輝 | 男 | 台灣,嘉義 | 51087 | 46 | 自首 | 自首未判刑。 | ||||||||
5338 | 5327 | 黃查某 | 女 | 台灣,台北市 | 楊仁壽之妻,自首判刑 | 51088 | 52 | 無 | 黃查某楊仁壽於38年6月間經廖匪煙介紹分別填寫履歷表於延平北路三段五號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先後接受廖匪煙簡匪吉之領導該黃查某並供給簡匪吉活動費八百餘元及吸收賴休士許嗟蔡阿菜等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廖瑞發 | |||||
5339 | 5328 | 楊仁壽 | 男 | 1892/1/1 | 台灣,台北市 | 黃查某之夫,自首判刑,死於獄中。 | 51088 | 58 | 省立樂生療養院院長 | 楊仁壽於38年6月間由廖煙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2年28日 | 廖瑞發 | 1953/7/24因瓣膜性心臟病死於獄中。 | ||
5340 | 5329 | 黃梅霖 | 男 | 1912/11/27 | 台灣,台北市 | 自首 | 51098 | 40 | 水泥工 | 黃梅霖於37年7、8月間由在逃之叛徒王忠賢吸收參加叛亂組織,編為同一小組受該王忠賢之領導受該王忠賢之領導,參加王忠賢召集之談話會三次宣傳共匪好處,黃梅霖曾隨同王忠賢一度逃匿東台林場山寮內旋即潛歸家中。柯炤黃梅霖二人均於40年4月19日相約向本部自首後以其未能達成本部命予追捕在逃匪徒王忠賢等任務交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5341 | 5330 | 徐會之 | 男 | 期 | 51102 | 國防部中將高參 | 附共後逃來台,自動向保安司令部報告,蔣交待以匪諜論處。一審2-3自首減刑處5年,蔣批不是自首;擬改判15年,蔣批示「立即槍決可也」。處死。 | 死刑 | 死刑 | |||||||
5342 | 5331 | 吳添福 | 男 | 1917/9/1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1104 | 37 | 商 | 吳添福於35年8月結識匪要李媽兜,經李匪交閱匪黨黨章及反動書刊多本,因而明知李媽兜係屬匪諜,迄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21日 | ||||
5343 | 5333 | 蔡裕康 | 男 | 福建,晉江縣 | 期 | 51142 | 36 | 航勝輪股東兼管理員 | 蔡裕康曾任共黨?南同游擊大隊中隊長竄踞福建省南安縣英都?一帶擾亂治安吸收當地士紳及公教人員為中共工作,40年任航勝輪股東兼管理員先後僱用中共幹部多人由廣州裝?汽車零件等物意圖運往?門駛抵?門海峽時被我海軍112號砲艦截獲。 | 死刑 | 死刑 | |||||
5344 | 5334 | 劉 落 | 男 | 期 | 51144 | |||||||||||
5345 | 5335 | 彭從欽 | 男 | 1926/10/21 | 台灣,台北縣 | 期,自首 | 51148 | 26 | 工 | 彭從欽於39年3月間由在逃叛徒龔阿斗介紹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6月15日 | 自首判刑 | |||
5346 | 5336 | 彭作霖 | 男 | 1929/7/1 | 台灣,台北縣 | 期,自首 | 51148 | 23 | 工 | 彭作霖於39年6月間由在逃叛徒陳清要吸收加入共匪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10日 | 自首判刑 | |||
5347 | 5337 | 張萬枝 | 男 | 1923/2/1 | 台灣,雲林縣 | 期 | 51020 | 27 | 鐵路局嘉義工務段工務員 | 38年春在台北鐵路局工務處服務黃匪派遣傅慶華化名陳天良與張聯絡數次進行吸收張曾書寫自傳履歷加入匪幫為候補黨員同年六月調在嘉義鐵路局工務段服務仍由傅慶華遣林有池與張聯絡。 | 12年 | |||||
5348 | 5337 | 張萬枝 | 男 | 1923/2/1 | 台灣,雲林縣 | 期 | 51152 | 29 | 鐵路局嘉義工務段工務員 | 張萬枝於38年春由另案叛徒傅慶華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同年五月介紹陳鎮山參加并命其教育吸收另案審結感化之新生余再文參加。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49 | 5338 | 陳鎮山 | 男 | 1925/7/20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1152 | 27 | 商 | 張萬枝於民國卅八年春由另案叛徒傅慶華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同年五月介紹陳鎮山參加并命其教育吸收另案審結感化之新生余再文參加。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50 | 5339 | 林 塗 | 男 | 期 | 51154 | |||||||||||
5351 | 5340 | 李 木 | 男 | 期 | 51154 | |||||||||||
5352 | 5342 | 鍾全如 | 男 | 自首 | 52012 | 迨41年3月自首份子邱捷昌鍾全如及獲案匪徒古有桂李清增(已另案判決)均供出係經邱連球吸收參加匪黨 | 自首 | |||||||||
5353 | 5343 | 邱捷昌 | 男 | 自首 | 52012 | 迨41年3月自首份子邱捷昌鍾全如及獲案匪徒古有桂李清增(已另案判決)均供出係經邱連球吸收參加匪黨 | 自首 | |||||||||
5354 | 5344 | 楊學甲 | 男 | 1929/4/5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4 | 林內國小 | 楊學甲對明知張天經為匪諜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
5355 | 5345 | 張漢平 | 男 | 江蘇,東台縣 | 期 | 52016 | 31 | 陸軍二○六師工兵營三連上等理髮兵 | 於34年秋在江蘇東台經李明清介紹參加共黨在泰北獨立團受訓六月經馬介批准為預備黨員並被派充新豐鎮民兵隊長執行清算鬥爭民?工作37年3月由匪泰北縣獨立團政治部政委季正元命以賣壯丁方法打入國軍二○六師負責宣傳共產主義調查部隊長出身對意志薄弱士兵宣傳脫離原部隊來台後於38年6月間在嘉義中山公園曾向二○六師第三連炊事兵陳貴中唆使逃亡未果。 | 死刑 | 死刑 | |||||
5356 | 5346 | 崔登和 | 男 | 甘肅,固原縣 | 期 | 52016 | 39 | 陸軍第六軍軍部上等傳達兵 | 崔登和於27年間經馮玉祥介紹入延安抗大受訓六月至37年10月又入匪中原軍區汽車兵第一團充當駕駛員。 | 15年 | ||||||
5357 | 5347 | 卞俊富 | 男 | 江蘇,興化縣 | 期 | 52016 | 30 | 陸軍總部傳達班上土班長 | 卞俊富於31年在江蘇省溪管湯地方為朱毛匪幫俘虜經匪訓練二月後即在匪區小海鎮稅所充稅收員三個月而入偽和平軍當兵34年抗戰勝利改編於36年4月間入江蘇第一綏靖區前方連絡組任組員嗣於興化白句被匪俘一月以允為匪諜釋放37年1月賣壯丁撥編二○六師嗣於37年11月間隨部隊來台。 | 交付感訓其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358 | 5348 | 董傳壽 | 男 | 1930/3/7 | 台灣,台北縣 | 期 | 50585 | 22 | 商 | 董傳壽於38年與在逃匪徒黃則榮時有往還,經其宣講匪黨政策,給閱匪黨思想方法論、馬克斯思想論、經濟學等書後,思想轉趨偏激。39年春,在黃匪家中為其吸收加入匪黨組織,受命互相聯絡吸收黨徒,同年舊曆7月7日,在董傳壽家共同勸導游添池加入組織未果,給予俄國資本論一書閱讀,嗣游於40年8月間向台北縣警察局自首,供明上情因而被捕歸案,並在家中搜出日文反動書籍乙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59 | 5349 | 謝金波 | 男 | 1922/9/19 | 台灣,南投縣 | 期 | 52024 | 31 | 南投第2國民學校教員 | 謝金波於38年12月間由叛徒曾清山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由曾清山交與反動書刊供其閱讀,並在已決叛徒江朝澤家中參與小組會議,討論從事宣傳及吸收黨羽等工作,乃于39年5、6月間先後吸收許永長、吳應中、莊惠寬3人加入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60 | 5350 | 王奉瑞 | 男 | 遼寧,黑山縣 | 期 | 52026 | 51 | 交通部設計委員 | 王奉瑞前系瀋陽區鐵路管理局局長37年11月初瀋陽倉卒棄守未及撤離被俘獲在監視下辦理交代嗣共黨將東北各鐵路機構統一為瀋陽鐵路管理局後發表王奉瑞為顧問未幾離瀋到北平於38年4月底輾轉至香港同年五月間至穗向交通部報到39年11月底由港來台任交通部設計委員。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361 | 5351 | 吳沼木 | 男 | 1926/8/19 | 台灣,雲林縣 | 期 | 52028 | 26 | 元長國民學校教員 | 吳沼木,吳復,蔡添丁,蔡西涵,陳配。吳復、蔡添丁、蔡西涵與已故吳丁炎及在逃匪徒張溜,均係台灣日據時代左傾之赤色祈願會(即文化協會)份子,38、9年間,由張溜、吳復、蔡添丁、蔡西涵邀同吳丁炎之子吳沼木,重新加入組織,改隸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計自38至40年間,吳沼木約參加集會十餘次,集會時除傳閱匪黨書籍「蘇聯內幕」及「美國資本主義批評」等書外,并共同研討如何宣傳共產主義、如何攻擊政府施政、如何計劃反抗政府、及如何準備協助共黨進攻台灣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62 | 5352 | 張長庚 | 男 | 浙江,象山縣 | 期 | 52034 | 36 | 商 | 張長庚於40年5月本籍浙江象山縣陷匪後受匪幹柳風之命接受匪交予之偽幣卅五萬元由匪第二軍區編列為一○一五號並規定與同黨聯絡用二○八八、二三五○、二二一九、八四七○等號乃於五月四日與自首匪諜何才華僱用被告張亨運船隻以商人身份潛駛至浙江漁山島利用與我方裘悠定朱志才等支隊舊誼關係策動反叛并搜得該島我駐軍人數及裝備等軍事情報以口頭報由張亨運駛船返籍轉報。 | 死刑 | 死刑 | |||||
5363 | 5353 | 張亨運 | 男 | 浙江,象山縣 | 期 | 52034 | 46 | 船伕 | 張長庚何才華僱用張亨運船隻以商人身份潛駛至浙江漁山島利用與我方裘悠定朱志才等支隊舊誼關係策動反叛并搜得該島我駐軍人數及裝備等軍事情報以口頭報由張亨運駛船返籍轉報匪隊長胡某已則打入我方王樞部隊俟機活動張亨運返回原籍報告後於同年七月下旬胡匪交予張亨運偽幣二十萬元命潛至漁山島接取張長庚所剌探之軍事情報乃將情告予林善清并僱為幫助駛船至漁山。 | 死刑 | 死刑 | |||||
5364 | 5354 | 林善清 | 男 | 浙江,象山縣 | 期 | 52034 | 39 | 漁 | 張亨運接受偽幣二十萬元潛至漁山島接取張長庚所剌探之軍事情報乃將情告予林善清并僱為幫助駛船至漁山。 | 05年 | ||||||
5365 | 5355 | 曾華春 | 男 | 1924/4/4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不誠 | 52038 | 29 | 南莊國民學校教員 | 曾華春於38年4月受已自首之叛徒游金龍誘惑,化名「紅玉」,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分別在游金龍宿舍及同黨孫阿泉家中與同黨份子胡泉欽、邱逢德等集會批評政府,討論團結青年、吸收黨徒、發展組織等。同年夏先後勸誘已自首之徐阿元、徐興發、曾順華等加入,並與孫阿泉將推行375及黨員手冊等書籍交徐阿元等閱讀,迨40年10月30日向苗栗縣竹南分局自首時未將其吸收之黨徒坦白交出,自首不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5366 | 5357 | 黃水秀 | 男 | 1926/8/13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2056 | 27 | 農 | 黃水秀於38年9月間,由自首份子李詩珍吸收為匪徒,受命於匪軍攻台時擔任內應,並即吸收陳新居、黃仁和等加入其匪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67 | 5358 | 谷源泉 | 男 | 山東,威海衛 | 期 | 52062 | 42 | 勝昌行經理 | 聞知該行華孚一號漁船上服務之周作民前在威海衛時曾參加朱毛匪幫兒童團鬥爭當地人民戚繩武等情即將之解僱未予檢舉。 | 01年6月 | 周作民 | |||||
5368 | 5359 | 王光世 | 男 | 山東,福山縣 | 期 | 52062 | 42 | 勝昌行副經理 | 聞知該行華孚一號漁船上服務之周作民前在威海衛時曾參加朱毛匪幫兒童團鬥爭當地人民戚繩武等情即將之解僱未予檢舉。 | 無罪 | ||||||
5369 | 5361 | 吳文華 | 男 | 1930/12/25 | 台灣,台中市 | 期 | 52063 | 23 | 台灣省合作金庫業務部助理員 | 吳文華與另案已決匪徒江泰勇及已自首匪徒吳明正均係省立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同學,於37年7月起由吳明正開始教育灌輸左傾思想,納入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即奸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商支部組織,先後受江泰勇召集在學校教室內參加檢討國內外情勢,抨擊政府一切政策措施,及如何吸收同學參加組織等會議3次,接受吳明正交予之時興文青年修養、文匯報等反動書刊閱讀,且江泰勇、吳明正相商內定將該被告遞補為支部組織幹事。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370 | 5362 | 黃發寶 | 男 | 浙江,溫嶺縣 | 即黃法寶 | 52066 | 41 | 漁 | 41年農曆八月四日奉匪幹劉寶利之命由石浦共同將匪諜陳天祚用船運來我方大陳島附近之蔣兒?。 | 12年 | ||||||
5371 | 5363 | 劉阿章 | 男 | 浙江,鎮海縣 | 期 | 52066 | 31 | 農 | 41年農曆八月四日奉匪幹劉寶利之命由石浦共同將匪諜陳天祚用船運來我方大陳島附近之蔣兒?。 | 12年 | ||||||
5372 | 5365 | 王傳境 | 男 | 1903/7/15 | 台灣,桃園縣 | 林元枝之兄 | 52067 | 49 | 農 | 王傳境係在逃叛徒林元枝之胞兄,38年其父去世出殯期間,林元枝經常返家理喪,並隨帶黨羽黑面發、大肥發、莊阿忠等十餘人,持有短槍、手榴彈前來送葬,被告熟知林元枝及其黨羽潛伏於龜山鄉附近山寮,不告密舉發,且先後供給新台幣2佰餘元、食米2百餘斤,由黑面發、大肥發經手取去,以為接濟。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月20日 | 林元枝 | 1957/6/1因心臟病死於獄中,林元枝胞兄。 | ||
5373 | 5366 | 王許品 | 男 | 1916/10/26 | 台灣,雲林縣 | 期 | 52068 | 37 | 板橋炭酸廠工人 | 王許品容留程日棠食宿又明知林文豹告知係參加共黨,怕政府逮捕因而逃亡匿居其家,並容留其食宿約有1月,於知悉被告林文豹案情後,即勸令被告林文豹自首,林亦承諾,故未加以驅逐。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374 | 5367 | 陳金朝 | 男 | 期 | 5206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375 | 5368 | 李樹屏 | 男 | 湖南,臨湘縣 | 期 | 51056 | 40 | 聯勤總部工程署營產管處少校組員 | 申請其岳父陳純德入境,明知其岳父陳德純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2年 | ||||||
5376 | 5369 | 司徒兆新 | 男 | 1931/12/21 | 廣東,開平縣 | 期 | 55920 | 21 | 空軍通信學校文書中士 | 司徒兆新(又名司徒寰,即周寰韜)於充空軍通信學校文書中士之期間,因逃亡及涉嫌叛亂,於38年5月20日被扣,旋於偵查中發覺其在青年軍第204師充入伍生時,係因畏苦,於37年9月3日潛逃,當由空軍訓練司令部將其扣押解送到部。其於執行逃亡罪後,並因匪嫌而予交付感訓。 | 感化教育 | 感化7年3月17日 | 又名司徒寰,即周寰韜 | |||
5377 | 5370 | 呂華樟 | 男 | 期 | 99299 | 1939 呂華璋? | ||||||||||
5378 | 5371 | 張 弋 | 男 | 四川,重慶市 | 又名張守拙。 | 52073 | 38 | 陸軍三五七○部隊上等兵 | 張弋又名張守拙係陸軍第3570部隊上等兵曾任前陸軍第四十四軍第一五○師上尉副官38年1月間徐州會戰時為匪俘虜被選送匪華東軍政大學受訓二月旋被匪派隨匪幹小組長王志學及組員王傑至上海與潛匪廖襄以暗號聯絡從事擾亂社會治安巡查外灘進出口船隻及向我軍策動反叛工作同年六月間被陸軍第七十五軍以逃兵捕去派在第十六師四六團四連任上士文書代理特務長隨軍來台並常發牢騷消極悲觀至39年11月間在嘉義駐地因調動職務未能稱意遂乘機攜帶符號一枚軍服一套無故離役旋又轉入陸軍三五七○部隊充上等兵。 | 12年 | 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5379 | 5371 | 張 弋 | 男 | 四川,重慶市 | 又名張守拙。 | 55052 | 41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除夕夜在台灣軍人監獄智監中唱匪歌化裝扭殃歌舞呼毛匪萬歲口號。 | 無罪 | ||||||
5380 | 5372 | 藍家精 | 男 | 期 | 52072 | |||||||||||
5381 | 5375 | 簡木火 | 男 | 1929/2/20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25 | 戶籍員 | 簡木火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10月23日 | |||||
5382 | 5376 | 鄔榮盛 | 男 | 期 | 52077 | 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383 | 5377 | 陳大才 | 男 | 期 | 5207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384 | 5378 | 李 發 | 男 | 99099 | 死刑 | 死刑 | 李武昌、李修之兄弟 | |||||||||
5385 | 5380 | 羅長祿 | 男 | 1929/8/25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2082 | 23 | 農 | 羅長祿於39年5、6月間,聽信已決匪徒李玉麟宣傳匪幫將攻取台灣,農人有田可分等語,遂口頭應允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5年 | ||||
5386 | 5381 | 羅長成 | 男 | 1932/9/19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2082 | 21 | 農 | 羅長成於39年5、6月間,聽信已決匪徒李玉麟宣傳匪幫將攻取台灣,農人有田可分等語,遂口頭應允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5年 | ||||
5387 | 5382 | 姜燕輝 | 男 | 1931/1/18 | 台灣,新竹市 | 期 | 52084 | 21 | 台肥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 | 利雲欽於39年3月間,創組共匪外圍組織工員同盟,姜燕輝曾為該廠工人,與利雲欽往來,涉嫌叛亂。查無參加工員同盟之積極事證,並不知被告利雲欽係匪諜,亦難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第被告等與利雲欽往來甚密,思想已非純正,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5388 | 5383 | 陳冠英 | 男 | 1918/7/2 | 江蘇,海門縣 | 期 | 52085 | 35 | 春明書店店東兼經理 | 查春明書局出版「新名詞辭典」一書之內容盡係闡述匪黨理論宣揚俄寇淫威廢我正朔認賊作父毀我民族文化助長匪黨叛亂其詆譭國家元首及政府首長之處更難卒述該被告竟敢接受印行銷售數十萬冊毒禍廣被大陸及海外各地已非僅為有利於叛徒宣傳之行為所可比擬實達於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389 | 5384 | 章兆竹 | 男 | 期 | 52089 | 江浙反共救國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390 | 5385 | 吳開玉 | 男 | 1932/8/15 | 廣東,廣州市 | 期,自首判刑 | 52091 | 21 | 裝甲兵旅第4總隊上兵 | 吳開玉原名吳煥章,於38年6月間在海南第1華僑中學讀書時,經其女同學陳蘭英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後,受匪秘密訓練5月,同年11月奉匪命化名吳開玉應考裝甲兵,企圖來台從事破壞武器,39年元月初抵台後,曾接受匪之金錢接濟,與陳蘭英聯絡於40年下半年先後破壞裝甲兵旅50重機槍2挺,並毀滅公文一件,嗣於同年12月16日向該旅自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9年4月22日 | ||||
5391 | 5386 | 鄭水尚 | 男 | 福建,南安縣 | 期 | 52033 | 54 | 偽南安縣石井?副?長 | 鄭水尚操舟為業40年9月(古曆)任職匪偽南安縣石井?副?長同年12月(古曆)27日奉公安員楊某及井??長鄭再伏之命與偽漁民會主席鄭水駕船隨匪第卅一軍連長陳某(名不詳)來金轉台從事地下工作船駛本島官澳后港海面時為我海防部隊發覺。 | 死刑 | 死刑 | |||||
5392 | 5387 | 林丙非 | 男 | 1903/6/20 | 台灣,台北縣 | 期 | 52098 | 48 | 小販 | 林丙非素與黃培奕相識,38年間,黃因案發經政府通緝,每數日或十數日,至其家食宿1、2日,林丙非明知其係叛徒而為藏匿。黃匪又以其家為交通連絡處所,給閱匪黨書籍,加以教育。迄40年5月計為黃匪密向逃匪葉天註轉收錢款4次,約新台幣千餘元,向公論報社陳其昌借款及調查時事計3次。39年9月黃匪並介紹通緝匪徒郭維芳、王子英與之相識,迄40年5月止,郭維芳在其家藏匿十數次,王子英在其家藏匿5、6次。郭維芳並將「和談文獻」「黎明報」「新聞簡編」及「論人民民主政府」等匪黨書刊交林丙非閱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93 | 5388 | 蔡文麟 | 男 | 福建,浦田縣 | 期 | 52098 | 31 | 鶯歌鎮派出所巡官 | 於圍捕林丙非事件涉有洩漏消息放縱脫逃嫌疑。 | 無罪 | ||||||
5394 | 5389 | 陳明琦 | 男 | 1922/2/18 | 福建,福州市 | 期 | 52102 | 27 | 全民民族經濟3報聯合版校對 | 陳明琦於36年秋在福州,由郭炳炎介紹加入匪幫之工人工作委員會,為組織負責人,並於同年冬,以工人代表資格,出席偽農工聯會,從事叛亂活動,37年7月,為閩省保安司令部行動組注意,而命當時林森縣警察局刑警林逸泉(共同被告)協同密查其行為,因林逸泉將情告知陳君為避免逮捕潛跡來台,迨38年底,林逸泉在台遇陳君,即向本部及保密局檢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95 | 5390 | 林欽堂 | 男 | 期 | 54078 | |||||||||||
5396 | 5391 | 林阿鐘 | 男 | 1897/5/3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2106 | 55 | 中醫 | 林阿鐘於38年夏,由楊樹發先後轉達匪首林元枝之命,著手參加組織、吸收黨員,並籌募匪黨光明報基金,均未應允,復接受已自首之黃阿能交閱光明報,觸犯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2年10月24日 | ||||
5397 | 5392 | 陳木森 | 男 | 1927/1/24 | 台灣,苗栗縣 | 期,自首未誠處死。 | 52108 | 24 | 木工 | 陳木森於37年5月在新竹縣竹南地政事務所任雇員時由逃匪劉雲輝介紹加入匪?初與劉雲輝及逃匪張南輝為一小組研究匪「新民主主義」等理論抄寫匪宣傳文件及臨繪地圖等嗣與37年11月加入匪?之匪徒?正辦理自首手續之自首份子黃雙全及38年農曆一月參加匪?之匪徒陳川為一小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自首未誠 | |||
5398 | 5393 | 陳 川 | 男 | 1903/3/2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2108 | 49 | 木工 | 陳川於38年1至3月間吸收賴達明、賴阿昌加入其組織,編為一小組,自任組長,指導聯絡並與陳木森於同時期共同吸收劉昂春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399 | 5394 | 黃 錐 | 男 | 台灣,嘉義縣 | 3166黃嘉烈之父。期 | 52200 | 64 | 農 | 黃錐為黃嘉烈之父因明知其子為匪諜不告密檢?。 | 徒刑1年6月,緩刑3年 | 交保 | 黃嘉烈之父 | ||||
5400 | 5395 | 謝贊生 | 男 | 福建,廈門市 | 誣告罪處死。 | 52112 | 23 | 受刑人 | 謝贊生於40年5月間在馬公要塞司令部?兵總台充士兵時因犯強姦未遂罪經馬公要塞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送交國防部軍人監獄執行緣該謝贊生與鄭炳南莊金海林兆輝鄭卓岩曾肅義黃榮張輝歐五陳寡等均有夙嫌本年六月間因案羈押於本部保安處看守所該謝贊生頓萌報仇洩恨冒功贖罪之念乃於本年6月23日向本部告發張輝於36年間在廈門吸收渠加入朱毛匪幫組織指鄭炳南莊金海林兆輝曾肅義均屬同黨佚鄭卓岩黃榮歐五為其吸收匪徒以陳寡即楊其寵為該叛亂組織領導人在漁翁島山洞內設有電台等情經本部詳予調查均屬虛構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叛亂。 | 死刑 | 死刑 | 誣告 | ||||
5401 | 5396 | 嚴連軍 | 男 | 期 | 52112 | 30 | 受刑人 | 嚴連軍於37年11月間因犯貪罪經前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在國防部軍人監獄執行因不滿現狀思想突變傾向朱毛匪幫在監內時常指責政府措施漫罵政府本(41)1月間先後在監向同監人犯講解「何謂共產主義」家即是黨大國家等於共產黨暨唯物論辯證法等灌輸共產思想本年二月間秘密發起組織「身體保健研究社」手訂游擊計劃交監犯許萬進研讀擬利用其社會上人事關係且訂定暗語以供聯絡使用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死刑 | 死刑 | ||||||
5402 | 5397 | 邱寶貴 | 男 | 1912/7/3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2114 | 41 | 農 | 邱寶貴於39年底起至41年初,先後容留叛徒林元枝、吳敦仁及在逃叛徒廖萬德等在家食宿數次經林元枝、吳敦仁分別當庭具結供明渠等明知其為叛徒之身分屬實。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5403 | 5398 | 嚴丁枝 | 男 | 1907/5/20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2114 | 45 | 農 | 嚴丁枝於40年9月中旬,曾容留叛徒吳敦仁膳宿兩次,連續藏匿叛徒,案經查獲解辦。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5404 | 5399 | 江清華 | 男 | 1922/4/11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2114 | 31 | 工 | 江清華在共同被告邱寶貴家傭工,見林元枝、吳敦仁等,常率同叛徒來家寄宿,明知為叛徒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5月19日,調服勞役1年7月7日 | ||||
5405 | 5400 | 邱聯飛 | 男 | 1917/10/18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2116 | 36 | 農 | 邱聯飛染病在家,不理家事,又無戶長身分,對於曾永賢等人藏匿其家,明知為叛徒而未加拒絕,且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4月28日 | ||||
5406 | 5401 | 邱垂日 | 男 | 1910/10/1 | 台灣,桃園縣 | 期,自首判刑 | 52118 | 42 | 農 | 邱垂日於38年12月間,由在逃叛徒游昌雍勸誘,與詹德源、黃友鍛等在游逆家參加叛亂集會,40年舊曆1月間,拒絕叛徒徐德芳囑徐振明邀至其家會晤,4月間明知徐德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嗣因林阿發被捕恐受波及,乃於40年12月間向桃園縣警察局自首其參加叛亂集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 徒刑5年 | ||||
5407 | 5402 | 徐振明 | 男 | 1914/9/19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2118 | 39 | 農 | 徐振明於40年舊曆1月間,受在逃叛徒徐德芳之託,代約邱垂日來其家會晤,因邱爽約未果,至同年秋,徐德芳又向其宣傳共匪土地改革等言論,因而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5408 | 5403 | 蔡能嘉 | 男 | 台灣,台中市 | 期 | 52124 | 28 | 商 | 施部生介紹加入匪台中市工作委員會之組織由施匪領導教育經常與匪幹施部生呂煥章江榮顯呂國昭張建三陳俊業等在其家集會秘密討論吸收黨羽發展組織工作事宜。 | 死刑 | 死刑 | |||||
5409 | 5404 | 王一州 | 男 | 台灣,彰化縣 | 自殺,1963/1/3執行中自縊死亡於綠島(年42)。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王一洲)。 | 52124 | 31 | 和美鎮公所戶籍員 | 王一州又名王華三川,於39年春,經另案已決叛亂犯劉嘉武介紹,由匪幹施部生吸收加入匪台中市工作委員會之組織,受劉匪之教育與領導。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3月15日 | 自殺死亡,1963/1/3執行中自縊死亡於綠島(年42)。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王一洲)。 | ||||
5410 | 5405 | 胡時淵 | 男 | 期 | 52127 | |||||||||||
5411 | 5406 | 沈仲毅 | 男 | 期 | 52127 | |||||||||||
5412 | 5407 | 羅金成 | 男 | 台灣,嘉義縣 | 期 | 50286 | 30 | 嘉義監獄看守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支部書記曾木根吸收潘弘杉林水清陳沙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等人迭次召開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由李媽兜主指定羅金成為該支部宣傳組長羅雨祥擔任組織組長藍春盛被任為該部組訓組長由書記曾木根業承李媽兜之命領導從事叛亂。 | 死刑 | 死刑 | 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羅金城。 | ||||
5413 | 5408 | 陳梓林 | 男 | 期 | 5212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14 | 5409 | 張兆南 | 男 | 安徽,臨泉縣 | 期 | 52132 | 22 | 陸軍九○二一部隊一等兵 | 38年1月5日在津浦路宿縣車站附近與共匪作戰被俘先後在匪華東軍區淮陰化學總部(即華中十一支部)受訓五星期由匪施以反動思想教育授以滲入國軍工作方式方法暨平時戰時聯絡暗號等嗣由匪華東軍區政治部分派滲入國軍工作負離間官兵感情滋生事件破壞國民黨組織及組織小團體平時瓦解士氣戰時陣前叛亂等任務。 | 死刑 | 死刑 | |||||
5415 | 5410 | 戴 斌 | 男 | 期 | 52132 | 27 | 陸軍九○二一部隊少尉排長 | 曾被匪幫俘虜三次並在匪劉伯誠屬下服兵役三月未向部隊報告復違禁令參加小團體以其思想堪虞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416 | 5411 | 黃火成 | 男 | 1915/5/17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2134 | 39 | 商 | 黃火成被李秋金吸收加入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吸收黃士焜等參加該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5417 | 5412 | 高 弘 | 男 | 江蘇,淮安縣 | 期 | 52136 | 24 | 無 | 38年5月間在滬被俘逃出返北平家中後同年8月間受匪方訓練參加偽華北軍區特種兵團文工團演劇工作及其姊夫被匪逮捕後該被告奉派離平南下抵港活動在東華醫院難民營及摩星嶺收容所曾為匪宣傳攻擊政府鼓動難胞衝突誘惑難胞返回匪區並企圖來台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5418 | 5413 | 文釋疑 | 男 | 湖南,益陽縣 | 期 | 52136 | 37 | 陸軍第五四軍司令部中校附員 | 高 弘獲案時被攀供係奉共匪政委王維生之命來台與文釋疑連絡轉達上級指示加強展開軍中地下宣傳工作以策應攻台戰爭見面時可稱為一九四六年同志之語,質諸高弘亦自承確因獲悉該文釋疑與其妻胡瑩發生姦情因而憤恨妄供。 | 無罪 | 叛亂部份無罪,另以貪污罪處刑3年。 | |||||
5419 | 5414 | 王阿順 | 男 | 1929/11/18 | 台灣,台北縣 | 期 | 50715 | 24 | 第4酒廠技工 | 王阿順與同案被告吳塗交往密切,該吳塗既曾受匪宣傳,被告王阿順難免受其影響,應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5420 | 5415 | 許永傳 | 男 | 1919/1/10 | 台灣,彰化縣 | 期 | 52320 | 35 | 農 | 許永傳與廖金和舊鄰友善,39年9月至40年2月,該廖金和先後帶同許分、郭萬福,至其家中介紹認識、藏匿,並有蔡鐵城前來與許分等聯絡,於40年晨曆正月初間,齊集其家中舉行叛亂會議。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5421 | 5416 | 林 乾 | 男 | 1923/3/28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3016 | 31 | 桃園縣警察局刑警 | 同案被告鄭再添曾將受黃阿能命邀同警員田健祥、呂木標組織立功委員會等情向被告林乾告知,嗣該鄭再添於39年4月間又受自認涉有匪嫌之游昌雍所託,轉請林乾於辦理黃國和逃亡及匪嫌案件代為幫忙。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10月25日 | ||||
5422 | 5417 | 林學金 | 男 | 期 | 53018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23 | 5418 | 王思操 | 男 | 期 | 53018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24 | 5419 | 王 象 | 男 | 1910/7/14 | 台灣,嘉義縣 | 期 | 53022 | 49 | 農 | 王象於40年5月底,由另案被告陳孝介紹另案被告陳明新(又名陳逢)寄居時,明知該陳明新因曾參加「228」事變,避免政府復行逮捕而潛逃之犯人,竟允容留其居住5、6日,嗣至41年1月5日陳明新復來寄居至同月22日離去。 | 有期徒刑2年6月,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3年8月10日 | ||||
5425 | 5420 | 黃 開 | 男 | 1924/7/16 | 台灣,雲林縣 | 期 | 53022 | 30 | 農 | 黃開因與吳碧霞借貸關係,逐認識其夫陳明新(又名陳逢),在40年7月中旬吳碧霞偕其夫陳明新至黃開家借宿時,說明其夫因參加「228」事變被監禁3年釋放後,政府又要捉他,請予容留,是黃開明知陳明新為在逃之犯人,竟留其家居作工11、2天。 | 有期徒刑2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5年 | ||||
5426 | 5421 | 鮑居東 | 男 | 福建,晉江縣 | 期 | 53023 | 30 | 旅菲僑商 | 鮑居東在馬尼刺王彬街經營啟明商業書店銷售朱毛匪幫書刊39年間菲政府檢肅匪諜將鮑居東逮捕並在啟明商業書店查獲「秧歌舞」「學習」「文一聲活」「蘇聯的新道德教育」「等書」。 | 07年 | ||||||
5427 | 5422 | 黃添才 | 男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3054 | 59 | 工 | 黃添才35年12月經李媽兜介紹在蔡來家參加組織并任台南支部書記38年4月間該黃添才復代李媽兜向劉水清募集經費及先後吸收陳麗水郭伯源王金象等加入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5428 | 5423 | 林佳楓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21 | 工 | 自首,供出多人有功。李永彰與張捷鏞均於38年10月間由匪徒鍾二郎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後迄無活動至42年2月19日李永彰經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114號 | ||||||
5429 | 5424 | 顏金姆 | 男 | 期 | 53025 | 江浙反共救國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30 | 5425 | 張振華 | 男 | 福建,古田縣 | 期 | 53026 | 29 | 陸軍第六軍363師第1088團第3營上尉指導員 | 張振華39年9月間接奉第六軍政治部密令調查搜索營營指導員室黃天慶有無匪嫌張振華密查結果尚未發現有為匪事證據以呈報後該營改編于41年2、3月間張振華整理文卷時任由黃天慶在傍看聽閱覽前項調查報告密電。 | 有期徒刑九月緩刑二年 | ||||||
5431 | 5426 | 林啟文 | 男 | 1931/7/20 | 台灣,嘉義縣 | 期 | 53027 | 23 | 養雞 | 林啟文與蔡志愿為同學,39年3月間,經余健敏介紹參加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曾至蔡志愿宿舍參加集會10次左右,聽講反動言論,閱讀匪黨書刊「展望」、「青年修養」、「進化論」等•同年4月末因該組織暴露停止活動,亦即失去聯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5432 | 5429 | 張永昌 | 男 | 期 | 53028 | 37 | 安利輪事務員 | 香港華安公司安利輪事務長張永昌係該輪事務員因該公司負責人陳孝永等勾結匪營華東利民運輸公司為匪輸運貨物於航行途中?我海軍軍艦截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
5433 | 5430 | 陳金波 | 男 | 1925/3/30 | 台灣,南投縣 | 期 | 53029 | 29 | 農 | 陳金波於36、7年間,在南投縣信義鄉公所主辦農業,與另案在押叛徒即當時同富國民學校校長郭明哲及教員王三派等認識,時相往還,因時受郭君教育及交閱觀察與日文資本論等反動書籍,思想日趨左傾,38年間,曾抄寫「何謂民主」一書,備供研讀,旋自焚燬後,復與郭君等裝印「青年與修養」一書,及將郭君之違禁書籍密藏於宿舍天花板上,39年初,曾代王三派傳語其妻,焚燬違禁書籍,39年下半年至40年上半年,記有筆記兩本抄載匪黨黨章、匪首劉少奇謬論,並作有「待解放的農夫」「麥克阿瑟的被撤換」等論文多篇,內容荒謬,攻擊政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獲案之共匪五星旗1面、通俗資本論1本、中國社會史教程1本、筆記2本均 | 徒刑12年 | ||||
5434 | 5430 | 陳金波 | 男 | 1925/3/30 | 台灣,南投縣 | 期 | 58090 | 33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陳金波抄「唯物辯証法」「資本論」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
5435 | 5431 | 吳子仲 | 男 | 山東,東平縣 | 53036 | 34 | 商 | 吳子仲與林錦文素有交誼當林錦文匿居其堂兄吳子銓家及其親戚張火生家與叛徒黃文欽蘇安南家時均曾前往與林錦文晤談。 | 交付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5436 | 5432 | 陳 敬 | 男 | 期 | 53032 | 40 | 福建游擊?部?江縱隊司令 | 陳敬(歷任福建省水上警察局大隊長、督察長、閩清縣警察局長等職,39年6月與匪作戰失敗,為其內弟謝匪志超說服投匪,因與我駐白犬島(即白肯)海堡部隊(即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人員多屬舊支,乃由福建公安?派至白犬次日即為海堡部隊以匪嫌扣留經查未獲确據于40年3月?放乃偕謝永平混入馬祖島矇騙福建游擊?部委派陳敬為閩江縱隊司令謝永平為該縱隊第二支隊長並請領電台意??送匪?同年4月移駐高登島後遂以化名陳朝民利用暗語作書向匪報告工作。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之全部除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437 | 5433 | 張文彬 | 男 | 福建,福州市 | 期 | 53032 | 31 | 商 | 張文彬乃福州船商往返馬祖各島?受我駐軍?托搜集匪軍情報39年11月為匪所獲接受台江警察所長表騰宇指揮刺探馬祖各島軍情40年2、3月間先後向表匪報告白犬船艦?量高登游擊隊調動情形馬祖駐軍代字番號,又為陳敬代寄工作報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之全部除酌留其家?必需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438 | 5434 | 楊樹發 | 男 | 1909/5/14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3034 | 43 | 木匠 | 楊樹發與已投案之匪首林元枝連襟,因林元枝參加本省228事件從事武裝暴亂後規避緝捕,遂與潛台匪諜為伍,同年10月正式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從事武裝叛亂,到處流竄,該楊樹發曾於37年5月間引帶林元枝至其堂兄即被告楊永全家等處躲避,同年7、8月間,林元枝備為配合匪軍攻台時破壞鐵路電桿之用,囑令該楊樹發購買瓦斯器具,該楊樹發乃通知楊永全及被告徐清全至另案被告楊阿木家與林元枝會晤,洽商出資集款採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39 | 5435 | 楊永全 | 男 | 1907/5/20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3034 | 45 | 本匠 | 楊永全於37年起與林元枝、張志忠等來往聯絡,為張志忠傳遞匪黨書藉、消息、引路及先後收容林元枝並帶同林之黨羽至其親戚家藏匿,以及林元枝命其出資購買為配合匪軍攻台破壞鐵路電桿用之瓦斯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40 | 5436 | 徐清全 | 男 | 1913/8/3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3034 | 40 | 無 | 徐清全素與林元枝熟識,37年2月林元枝介紹張志忠訪問其生活狀況,該張志忠共來會晤4、5次,先後交予青年修養等書,囑其與楊永全、楊樹發互相研究,並向其宣傳大陸上共匪戰績,及談人海戰術等問題,同年4、5月間,被告至楊阿木家中與林元枝聯絡,7、8月間受楊樹發邀至楊阿木處,經林元枝告以匪軍行將攻台,大家捐款買瓦斯,準備配合破壞鐵路、電桿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別號徐清泉 | |||
5441 | 5437 | 林葉洲 | 男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0574 | 34 | 苑裡鎮公所幹事 | 林葉洲亦經呂喬木之介紹與另案已決叛徒簡吉自新份子林元枝及匪徒老洪相識接受教育因亦自認為匪黨黨員常與匪徒化名老周者連絡受其指示介紹被告葉步青書寫自傳轉交老周參加匪黨加以教育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42 | 5438 | 曾文平 | 男 | 期 | 53035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43 | 5439 | 吳賢取 | 男 | 期 | 53052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44 | 5440 | 修加添 | 男 | 期 | 53052 | |||||||||||
5445 | 5441 | 蔡 來 | 男 | 1906/12/30 | 台灣,台南縣 | 期 | 53054 | 47 | 木工 | 蔡來於36年1月間由匪諜李媽兜介紹加入匪幫組織,並吸收許棟樑、王炎山加入匪幫組織,為同一小組並自任小組長,先後開會十餘次,同年6月復繼黃添才之後擔任台南支部書記。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5446 | 5442 | 范月樵 | 男 | 江蘇,寶應縣 | 即范保國,別號野人 | 53055 | 39 | 基隆市警察局警員 | 33年起即在蘇北匪區?匪工作至37年春被派赴上海活動同年11月由滬來台有潛台?匪工作之嫌。 | 公訴不受理 | ||||||
5447 | 5443 | 洪崇顯 | 男 | 期 | 53057 | |||||||||||
5448 | 5444 | 陳嫦娥 | 女 | 1919/5/25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3058 | 35 | 無業 | 陳嫦娥因與在逃叛徒陳大川相識,陳大川曾對敉說『現在的政府腐敗,我們青年要來創造新中國』,其後又曾要其寫交自傳給未果,又據陳大川之弟陳匪通和在本部保安處供稱,「陳嫦娥與我沒有組織關係,我只知他是同情者,即群眾」等語,縱不足證明該被告已明知陳匪大川係屬匪諜,但與匪徒交往時常受其宣傳煽動,仍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7月2日 | ||||
5449 | 5445 | 王 平 | 男 | 1894/3/9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3058 | 59 | 農 | 王平係王匪再傳之叔於41年農曆1月間經王匪再傳介紹參加匪?組織。 | 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 | |||||
5450 | 5446 | 蔡士陳 | 男 | 期 | 53059 | 江浙反共救國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51 | 5447 | 莊傳義 | 男 | 1927/12/21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3062 | 26 | 農 | 莊傳義39年3月間,桃園山區參加林元枝所領導之匪武工隊,並領得槍枝、手榴彈等,專事破壞地方治安,嗣由林元枝交由自首匪幹黃培奕(化名陳釧)領導,至40年1月,黃以政府追緝甚急,曾勸游清添等自首,竟遭拒絕,黃乃逕至游等藏匿處所會議決定由游等攜械向保密局假自首,圖取得合法身分,掩護刺探情報轉報于匪方,嗣游清添、莊文忠、莊傳義各攜槍械自首,林添丁於自首時,將假自首情形坦白承認。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52 | 5448 | 薛震連 | 男 | 台灣,彰化縣 | 期 | 52005 | 30 | 工 | 薛震連(又名空震阿田化名施振連王阿長)於38年10月間在彰化縣竹山鎮經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部武裝委員會負責人李漢堂吸收加入匪?組織並任武裝幹部追隨李匪于本省台中台南彰化一帶山地出沒活動從事建立武裝基地到處流竄于39年1月間受李匪之命殺害台中縣霧?鄉大屯警察派出所刑警黃錦埔後潛匿。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5453 | 5449 | 陳兆有 | 男 | 期 | 53067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54 | 5450 | 胡克飛 | 男 | 1925/11/18 | 江西,靖安縣 | 61055 | 38 | 陸軍第二軍團軍官隊少校部屬軍官 | 胡克飛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底,積極從事叛亂活動,首與馬志堅、鐘盈春等共同謀議,倡組:「中國國民團結革命委員會」之叛亂組織,以「自救救國」為號召,訂定「革命定義」「政治主張」、研擬叛亂宣言、「告全國同胞書」、共同發展叛亂組織,吸收同學、同事、參與活動。成立「暗殺隊」預謀刺殺政府高級長官,組織「鐵血救國軍」發動武裝叛亂,策定叛亂行動方案,先行佔領基隆、桃園、鉗攻台北,並發動其他地區響應,以達顛覆政府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455 | 5451 | 馬志堅 | 男 | 陝西,大荔縣 | 61055 | 37 | 空軍防空砲兵第二一三營少校指導員 | 五十年十二月至五十一年五月間,在其台北市濱江街七十四號住宅,及台北市基隆市等地區先後與胡克飛研討叛亂計劃,並分別向陸軍參謀大學中校科長劉運籌,防空砲兵少校連長姚念勤,上尉療養員李景淇,中尉情報官李爰敏,暨陸軍第三十二師上尉保養官李金鎖,第三十三師中尉副連長趙克己等宣揚叛亂組織名稱,暨發動政變行動方案蠱動煽惑企圖爭取劉運籌等參加叛亂共謀策應。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456 | 5452 | 張振和 | 男 | 1920/4/9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判刑 | 53074 | 34 | 農 | 張振和、張振豐、徐輝東均於39年間,在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炭窯內,受江添進邀誘參加匪偽農民團;至41年7月29日,同向苗栗縣竹南警察分局自首,僅偽稱被江匪勸誘參加未允,而將已應允參加後,並與江匪數次連絡之情形秘不吐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457 | 5453 | 毛崇林 | 男 | 浙江,玉環縣 | 期 | 53076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58 | 5454 | 陳顯順 | 男 | 浙江,玉環縣 | 期 | 53076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59 | 5455 | 李先根 | 男 | 浙江,玉環縣 | 期 | 53076 | ||||||||||
5460 | 5456 | 黃錦英 | 男 | 期 | 53077 | |||||||||||
5461 | 5457 | 高晞生 | 男 | 山東,清平縣 | 即高(耳希)生,期 | 52188 | 26 | 基隆市警察局警員 | 33年正月間由其胞兄高宣武介入柳林師範學校受訓研究新民主主義淺說大?哲學等畢業後并正式參加匪幫組織35年至36年6月間受派往濟南擔任學運計劃分組小組長,37年底高晞生在杭考入台灣保警隊來台企圖繼續為匪工作第入警察學校受訓畢業後分發基隆市警察局服務。 | 死刑 | 死刑 | |||||
5462 | 5458 | 楊 蔚 | 男 | 1928/5/9 | 松江,哈爾濱市 | 女作家季季之夫 | 53064 | 26 | 大甲警察分局警員 | 楊蔚於39年12月間因匪諜嫌疑經扣解到部,迭經調查均無為匪實據,惟查其在本部軍法處看守所羈押時,因不滿現實,向同監押犯陳正宸、路齊書、蘇爾挺等大發牢騷,又與叛徒高晰生接近頗久,認有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定令之。 | 感化3年 | 高晞生 | |||
5463 | 5459 | 李祿生 | 男 | 湖北,黃梅縣 | 期誤為李滌生 | 53081 | 29 | 陸軍第十師第廿九團第四連上士文書 | 李祿生被俘入新四軍任職入共黨,並曾從事情報工作,奉派潛伏軍中從事破破壞工作諸如挑撥官兵情感鬧成派系製造摩擦拉攏關係以及戰鬥間動搖意志等。 | 死刑 | 死刑 | |||||
5464 | 5460 | 鄭志遠 | 男 | 1924/12/25 | 廣東,揭陽縣 | 期 | 53083 | 30 | 金門防衛司令部游擊總部粵東大隊隊員 | 38年8月間廣東省揭陽縣陷匪時,孫泉、姚愈朝(即姚平峰)合組反共游擊隊,共匪深以為患,匪幹林克夫等知鄭志遠與孫泉相善,於同年10月授鄭以閩粵邊區第2團外勤義務偵查員,令其向孫策反,鄭受偽命後,即進行煽誘孫泉投叛工作,孫心動搖,12月間接受匪解放軍編制,率所部人槍60餘投匪,姚愈朝則單獨逃港來金,未幾鄭志遠受偽令撤回其家,亦慘遭清算鬥爭,遂於39年11月潛港,翌年參加本部游擊粵東大隊,核其先充任偽職,嗣復奉派煽惑軍隊逃叛,顯已構成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12年2日 | ||||
5465 | 5461 | 王茂椿 | 男 | 1905/1/11 | 浙江,建德縣 | 期 | 53226 | 48 | 商 | 王茂椿對於39年2月間,在原籍安吉縣為匪華東軍區航務管理局所屬江陰造船廠製造拖船之用,包購木材56萬餘斤,第查被告既明知譚亦軒為匪江陰造船廠之匪幹,譚奉匪命為該廠購買木材製造拖船之用,因覺無商保且無採購證不能採伐林木,乃聽譚亦軒之指示,經由無錫商人陳帥竹之手間接賣與匪江陰造船廠,被告雖陷匪區,不能潔身自好,乃竟將木材售與朱毛匪幫之江陰造船廠,且木材係匪製拖船在內河輸送之用,核其所為係為叛徒辦購其他供使用物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466 | 5462 | 葉葦 | 男 | 浙江,建德縣 | 期 | 53084 | 47 | 律師 | 38年8月1日杭州參加共黨在杭州公共體育場舉行之「八一建軍範紀念大會」擔任主席團。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467 | 5463 | 金傳書 | 男 | 1912/2/9 | 浙江,安吉縣 | 期 | 53086 | 41 | 台北縣雙溪中學教員 | 金傳書於大陸淪陷後,曾自38年9月至39年10月化名,在上海私立文昌中學任教1年餘,藉以掩設身份並維生,參與學校政治教員召開之討論會及閱讀「社會發展史」、「新民主主義」、「向群眾學習」等書。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5月29日 | ||||
5468 | 5464 | 姜仲明 | 男 | 浙江,安吉縣 | 期 | 53086 | 47 | 律師 | 姜仲明於匪陷吳興時曾歡迎匪軍入城將我黨政軍及地下工作人員報匪槍殺後歷任匪吳興人民折實公債勸募委員會主任秘書及匪新湖公司會計主任。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469 | 5465 | 梁真忠 | 男 | 期 | 53092 | 福建反共救國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70 | 5466 | 羅會財 | 男 | 期 | 53092 | |||||||||||
5471 | 5467 | 林 明 | 男 | 期 | 53092 | |||||||||||
5472 | 5468 | 姚繼重 | 男 | 期 | 53094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73 | 5469 | 施世農 | 男 | 期 | 53094 | |||||||||||
5474 | 5471 | 甘梅兒 | 男 | 1901/5/18 | 浙江,臨海縣 | 期 | 53096 | 53 | 漁 | 楊老二、甘梅兒、戴梅青均係浙江臨海縣人,以捕魚為業,同受匪幹王正立紀念等之派遣,接受伙食費偽人民幣6萬元,藉貿易為名,於本年1月3日晨3時,同由海門乘舢舨1艘,潛來頭門刺探我方駐頭門軍隊數字,於同日上午8時左右,甫抵頭門,即被當地自衛隊查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5475 | 5472 | 劉水清 | 男 | 1909/5/23 | 台灣,高雄縣 | 期 | 53097 | 44 | 中藥商 | 劉水清不滿現實,思想偏激同情匪幫,38年4、5月間,黃添才帶同罪幹李媽兜(化名老林),至其宅誇稱匪幫進步情形,並自稱係匪幫潛台工作人員,要求幫助工作經費,該劉水清乃首次供給舊台幣25萬元,38年8、9月間又供給舊台幣30萬元,嗣後繼續供給2次,至40年2月,黃添才又使人攜帶匪籍送予劉水清閱讀,閱數頁後知其不法內容乃自行焚毀。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476 | 5473 | 周堯富 | 男 | 1932/11/5 | 江蘇,溧陽縣 | 期 | 53099 | 22 | 空軍工兵總隊第2大隊第4中隊中士 | 周堯富係空軍工兵總隊第2大隊第4中隊中士,平日言行不正,牢騷滿腹,41年7月竟書寫「(打)倒三民主義擁(護)重新革命建國的毛主席」及「活捉出賣國家民族的×××」字樣之反動標語2張,張貼該總隊2號棚廠左側汽車油桶上,同年10月又在該總隊晒衣場邊水龍頭下投放反動傳單一張,內書「同志們注意,台灣不保,人心不定,改造狗屁,官僚作風永改不掉,目前大陸真真太好,希同仁快想好目的,找好準備起來,政府推倒天就亮了」等語,同年11月復書寫「打倒貪官想做統的×××」字樣之反動標語一張,張貼該總隊2號棚廠廁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5477 | 5474 | 謝中立 | 男 | 1919/12/3 | 四川,邛崍縣 | 期 | 53101 | 35 | 商 | 謝中立、楊威平日均思想不正,自40年3、4月間2人相遇後,以意氣投合,即於同年6月起同居一處,每共同秘密謀議搜集槍枝潛居山內,以待朱毛匪幫犯台時響應效命,嗣謝並將其計劃詳告周達尚,以圖爭取入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9年6月17日 | ||||
5478 | 5475 | 楊 威 | 男 | 1920/11/5 | 四川,長壽縣 | 期 | 53101 | 33 | 無業 | 謝中立、楊威平日均思想不正,自40年3、4月間2人相遇後,以意氣投合,即於同年6月起同居一處,每共同秘密謀議搜集槍枝潛居山內,以待朱毛匪幫犯台時響應效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5479 | 5475 | 楊 威 | 男 | 1920/11/5 | 四川,長壽縣 | 期 | 72019 | 51 | 無業 | 楊威因不滿現實,於60年8月起至61年5、6月間止,先後多次在台北市哈密街65號門前,向張白言、章正銑等發表「中共進入聯合國,才真正愛好自由和平,是中國人的光榮,那些被壓迫的國家,才真正得到了保護」、「毛澤東對人民很客氣,中共已發展成世界第一等強國。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4月 | 六十四年諫減字第三一一號減刑5年4月 | |||
5480 | 5475 | 楊 威 | 男 | 1920/11/5 | 四川,長壽縣 | 期 | 75777 | 5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11號減刑5年4月 | |||
5481 | 5476 | 周達尚 | 男 | 1920/11/14 | 四川,忠縣 | 期 | 53101 | 33 |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員 | 謝中立、楊威平日均思想不正,自40年3、4月間2人相遇後,以意氣投合,即於同年6月起同居一處,每共同秘密謀議搜集槍枝潛居山內,以待朱毛匪幫犯台時響應效命,嗣謝並將其計劃詳告周達尚,以圖爭取入夥,周雖未應允,惟迄不向政府舉發。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年1月14日 | ||||
5482 | 5477 | 廖長珇 | 男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3102 | 26 | 鐵工 | 40年7月在溫萬金家經溫萬金吸收受其領導教育41年6, 7月間改由汪枝聯絡同年8,9月間交汪枝新台幣一百元嗣又交由溫萬金轉交汪枝新台幣一百元或一百五十元均經汪枝轉繳匪鹿窟武裝基地組織10月間又改由林茂同聯絡曾交新台幣二十元由林匪轉繳匪鹿窟武裝基地組織11月間并向林匪要求帶往基地準備受訓。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83 | 5478 | 林世欽 | 男 | 1921/12/14 | 福建,林森縣 | 期 | 53103 | 33 | 員林防空監視哨中尉哨長 | 林世欽於38年8月間福州陷匪前,任福建省保安司令部福州防空情報所少校所長,因受附匪之禹能久煽惑,憧憬匪幫寬大謊言,又因家口牽累,於福州陷匪時未能撤離,將該所重要器材埋藏後,迨匪陷該所時將較劣電話機3部及人員用具等造冊移交匪方,經匪給予班長名義,領取救濟米月餘即被遣散,39年3月考取前第12兵團軍事政治學校,於5月間隨校來台。被告將電信交通器材物品交付叛徒之罪行,不容其空言諉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484 | 5479 | 劉姆兒 | 男 | 期 | 53105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485 | 5480 | 李士琦 | 男 | 期 | 53107 | |||||||||||
5486 | 5481 | 蘇塗盛 | 男 | 1926/11/30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2721 | 28 | 鐵工 | 蘇塗盛係松山農具工廠職工,於37年夏秋之間,經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受匪台北市委陳通和之指揮,由陳匪春慶領導教育集會、討論研讀匪書,並收繳黨費。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行刑12年 | ||||
5487 | 5482 | 曾得志 | 男 | 1904/5/18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3162 | 49 | 商 台北市議員兼台北市建成區公用事業建設協進會理事長 | 39年7月經陳其昌介紹認識另案石匪聰金後,曾由石匪告知「大陸失敗,台灣即將垮台,商人應聯合團結起來」,並託由陳其昌轉共同組織經濟政治研究會;曾得志知悉石係匪徒其公開反動宣傳其係匪諜,姑念其案發後即自行投案,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科處。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2月15日 | ||||
5488 | 5482 | 曾得志 | 男 | 1904/5/18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910 | 49 | 商 台北市議員兼台北市建成區公用事業建設協進會理事長 | 曾得志係台北市建成區公用事業建設協進會理事長,與蔣碧玉生父係朋友,40年8月由其生父介紹其進協會工作,並不知悉蔣碧玉有參加叛亂。 | 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
5489 | 5483 | 黃添樑 | 男 | 1913/9/9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3162 | 41 | 前台灣省商會聯合會理事長兼台北市商會理事長 | 緣陳其昌與叛徒黃培奕時有接觸交往,由黃培奕交陳閱讀匪書,並將其與黃培奕交往情形轉告黃添樑,其後陳其昌以自己財力不足,轉囑黃添樑,由黃添樑以紅紙包封新台幣3千元封外書明祝擴張等字樣交由陳其昌轉交黃培奕。黃添樑於本部偵審中雖僅供認39年初陳其昌來代友人借款,我誤為他自己需款,乃於過數日後以紅紙包3千送他等情,無論陳其昌既聲代友人商借乃竟以紅紙封贈3千元之巨,已越情理,所辯不足採信,且在本部保安處調查時,已據供認陳其昌38年底曾拿1本內有新4軍待農民如何好等文章之雜誌給我看,表示其在共產黨方面有很多好朋友,並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490 | 5484 | 葉水田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又名葉定選 | 53167 | 29 | 農 | 葉水田(?葉定選)蔡明通呂源於38年7月間在桃園山區參加林元枝組織武工隊由黃阿能編為一組領導另由張金塗持短槍各一枝專事破壞社會秩製造紛亂葉水田於同年八月間夥同張金塗等搶?桃園屠商游阿屋舊台幣七億元交黃阿能充作活動經費40年8月22日乘民眾圍聚新莊憲兵隊時葉水田衝入?踢憲兵中士李熾鑫擊落所佩短槍後由蔡明通繫拾倉皇逸去。 | 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15年+死刑,合併執行死刑 | ||||
5491 | 5485 | 蔡明通 | 男 | 台灣,台北縣 | 期 | 53167 | 25 | 工 | 葉水田(?葉定選)蔡明通呂源於38年7月間在桃園山區參加林元枝組織武工隊由黃阿能編為一組領導另由張金塗持短槍各一枝專事破壞社會秩製造紛亂葉水田於同年八月間夥同張金塗等搶?桃園屠商游阿屋舊台幣七億元交黃阿能充作活動經費40年8月22日乘民眾圍聚新莊憲兵隊時葉水田衝入?踢憲兵中士李熾鑫擊落所佩短槍後由蔡明通繫拾倉皇逸去。 | 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15年+死刑,合併執行死刑 | ||||
5492 | 5486 | 楊 棣 | 男 | 廣東,中山縣 | 期 | 53158 | 37 | 押運員 | 40年元月起經人介紹在澳門朱毛匪幫所經營以收購戰略物資為主要業務之南光貿易公司充理貨員為匪搜購戰略物資如汽油五金等甚多42年6月底調於該匪公司新聚利淪為押運員每日由澳押運魚類赴港銷售。 | 15年 | ||||||
5493 | 5488 | 葉 青 | 女 | 1924/3/13 | 廣東,防城縣 | 期 | 54015 | 26 | 縫紉 | 葉青原名劉玉珍,係陳海生之妾,於41年春,在欽縣經匪編入婦女學習小組,並當選為小組長受匪幹召集每晚學習「婦女3字經」、「新婚姻法」等匪黨書刊,為10數日即被匪撤換,嗣亦隨陳海生之後逃入越南輾轉來台。雖查其身陷匪區,受其控制,被編列加入一般之民眾組織,尚難遽謂已參加叛亂組織或工作,惟既曾受匪教育,思想難免遭其毒害,仍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之必要。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7年5月24日 | 原名劉玉珍,葉 菁? | |||
5494 | 5489 | 張福全 | 男 | 1921/3/23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016 | 35 | 鐵工 | 張福全於36年6、7月間經共同被告王忠賢吸收加入匪台北市地下工作委員會。張福全於加入匪黨後,曾參加王忠賢?孫古平主持集會凡十餘次,接受教育討論如何擴展組織工作之技術步驟,42年3月間張福全出新台幣8百元,由張福全在台北市新公園面交王忠賢充逃亡費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495 | 5491 | 朱紉華 | 男 | 期 | 54018 | |||||||||||
5496 | 5492 | 林海生 | 男 | 福建,永定縣 | 期 | 54022 | 51 | 無業 | 41年舊曆8月間林海生策反西歧山(?蔣兒?)我游擊部隊陶志山部於同年舊曆九月十六日偽裝商人領用旅費偽幣四十萬元僱船至西歧山當被查扣。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六年 | ||||||
5497 | 5493 | 周孝遠 | 男 | 1926/12/7 | 浙江,嵊縣 | 期 | 54022 | 29 | 無業 | 42年2月間周孝遠潛至大陳各島,刺探搜集我軍游擊隊兵力、配備等,及滲入情報機關,約定通信方法,領取旅費偽幣50萬元,僱漁船於同月7日自海門駛船往目的地,在頭門島被我軍扣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5498 | 5494 | 江金木 | 男 | 1928/4/10 | 台灣,台北縣 | 期 | 54024 | 26 | 印刷工 | 江金木於37年4月間在台北市單式印刷廠工作時,由另案被告陳盛景與盧匪哲德吸收參加匪「愛國青年會」,與另案被告許宗隆、陳坤發同一小組,由陳匪盛景、盧匪哲德領導,交閱匪油印宣傳品經濟學等。上開事實,均據該被告在保密局暨本部供認不諱,核與匪幹盧哲德、林茂松供證事實一致,而該「愛國青年會」為匪幫之外圍組織,又據匪幹林茂松證明在卷,該被告參加叛亂組織之罪證已臻明確,堪以認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499 | 5495 | 鄭子高 | 男 | 期 | 54026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00 | 5496 | 湯炳郎 | 男 | 期 | 54026 | |||||||||||
5501 | 5497 | 廖成福 | 男 | 期 | 54028 | 30 | 農 | 38年7,8月經自首份子黃培奕吸收先後與簡國賢郭維芳蕭道應吳敦仁呂喬木等編為同組受郭維芳蕭道應吳義仁黃培奕領導參加陳福星主持之集體學習會學習民主專政研究共黨理論先後在桃園大溪及苗栗縣苑里一帶擔任宣傳建立?眾關係並掩護逃亡黨徒藏匿工作且與叛徒舉行工作會報等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廖萬得 | |||||
5502 | 5498 | 林樹森 | 男 | 1926/9/7 | 台灣,桃園縣 | 期 | 54032 | 29 | 第五信用合作社職員 | 被告林樹森曾於35年秋經林匪樑材吸收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已據該被告於保密局供認有案,與同案被告陳子胥所供述事實互證相符,雖在本部翻異前供,無足採信,惟查該被告於參加叛亂組織後尚無其他積極叛亂之行動,別無其他具體事證,故以其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係在繼續狀態,依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503 | 5499 | 王鳳崗 | 男 | 1914/9/9 | 河北,新城縣 | 期 | 54036 | 41 | 無業 | 王鳳崗自39年4月初來台後見局勢危急,竟思變節,先購備漁船一隻,擬於戰事發生時逃亡菲律賓或日本,旋因接獲故人盧慧權(化名高云)來信,暗囑為匪立功,乃於同年7、8月間,將舊屬丁武典、董樹基(又名董禮)介由政府派赴北平敵後工作,並在丁、董臨行前夕,暗囑逕赴廣州面見盧匪,另致盧匪信函一件,命丁面交,乞求盧匪保障撤回大陸投靠,盧匪囑丁、董轉達王鳳崗須為匪立功,賦予須為匪蒐集中美情報、參加軍隊領導叛變、入山為匪打游擊等3項任務。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9月6日 | 1957/11/21因胃癌死於獄中。 | |||
5504 | 5500 | 董樹基 | 男 | 期 | 54036 | |||||||||||
5505 | 5501 | 姚凱倫 | 男 | 廣西,桂林縣 | 期 | 54037 | 25 | 台南空軍新生社僱員 | 於39年9月14日以書信向陳春子宣傳匪幫威勢壯大抨擊政府頑固煽惑青年從事反抗政府及於同年10月1日又以言詞向陳春子宣講匪幫實力雄厚等。 | 10年 | ||||||
5506 | 5502 | 王聖德 | 男 | 湖北,自忠縣 | 期 | 54039 | 31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服?役 | 金門服行勞役平素思想荒謬言論狂妄寫有和平之路新民權主義?民?議民擇政治大綱兵民之歌告大陸同胞書等攻訐政府煽惑罷?打擊士氣破壞??意志.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十年 | ||||||
5507 | 5505 | 李培燦 | 男 | 1923/12/14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043 | 32 | 台北市延平區大有里里長 | 李培燦於37年7月間,經另案已決叛亂犯傅再發(即傅世明)吸收寫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愛國青年會」後,受傅君領導,10月間,與傅君共同在台北市第一劇場太平國校及通化街一帶散發「烽火」反動傳單一次,嗣經傅君交與林匪慶雲(台灣高等法院已決內亂犯)領導教育,每10日左右與林君會晤一次,接閱「社會發展史」、「社會與婦女」、「國家與革命」及「展望」等匪幫書?。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傅世明 | |||
5508 | 5506 | 陳福郎 | 男 | 期 | 54044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09 | 5507 | 黃仲斌 | 男 | 期 | 54044 | |||||||||||
5510 | 5508 | 田 海 | 男 | 1913/12/8 | 台灣,台中縣 | 228,管訓三月。 | 54046 | 42 | 花蓮糧食事務所課長 | 田海因36年2月28日參與本省匪徒暴動,經管訓3月猶不悔悟,復撰寫反動標語2則,謂36年2月28日是台灣流血革命史,是台灣事變紀念日,是中國無知殺台灣同胞,要全力反抗中國00部隊等語,當囑陳進豐繕就2張後,予以收藏,至同月27日下午,再交由陳進豐於當晚分貼花蓮中央日報及東台日報閱報牌上。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5年2月5日 | 1959/6/11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5511 | 5509 | 陳進豐 | 男 | 1934/5/1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046 | 21 | 台灣省鐵路局花蓮機務段臨時練習生 | 同案被告田海撰寫反動標語2則,謂36年2月28日是台灣流血革命史,是台灣事變紀念日,是中國無知殺台灣同胞,要全力反抗中國00部隊等語,當囑陳進豐繕就2張後,予以收藏,至同月27日下午,再交由陳進豐於當晚分貼花蓮中央日報及東台日報閱報牌上。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5512 | 5510 | 李劍鋒 | 男 | 期 | 54047 | 反共救國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13 | 5511 | 張志忱 | 男 | 河北,深澤縣 | 即張曉周。 | 54055 | 44 | 台灣省立台北國語實驗小學教員 | 27年3、4月間在河北深澤縣原籍參加共黨歷充匪深澤縣政府民政科長區長、河北安平縣縣長等職,十一月間介紹蘇瑞章充該縣義門區公所助理員繼調何家庄區公所助理員29年春介紹蘇瑞章填表參加共黨,31年1月又投充敵偽安平縣憲兵隊充秘書隨隊下鄉「掃蕩」幾次月餘後離職他去。 | 死刑 | 死刑 | |||||
5514 | 5512 | 何介平 | 男 | 1926/2/4 | 湖南,醴陵縣 | 期 | 54057 | 29 | 雲林縣安慶國民學校教員 | 何介平於36年8月來台,在台南師範附小任教,與該校教員即匪幹廖學霖交往,至37年9至10月間,借住廖家,曾代廖學霖抄寫參加共匪組織用之自傳,因而明知廖為匪諜,迄42年廖自首時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5月3日 | ||||
5515 | 5513 | 孫立人 | 男 | 54063 | 軍 | |||||||||||
5516 | 5515 | 傅長恩 | 男 | 1917/4/6 | 河南,開封縣 | 期 | 54066 | 37 | 前裝甲兵旅通訊大隊上尉技士 | 侯文理自香港啣曹藝之命,來台活動,於39年秋,由新竹邀傅君會晤閒談家常,至41年秋,侯匪又至傅家做兩次面敘,臨行曾云:「曹藝已靠攏,此次受曹命來台為匪工作,並囑傅堅守崗位,保護公共物資,匪軍來時可說是,曹藝的老幹部,即無關係」等語,暴露其匪諜身分,傅竟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3年11月 | ||||
5517 | 5516 | 余育生 | 男 | 期 | 54068 | 死刑 | 死刑 | (44)審復0029號無此人。 | ||||||||
5518 | 5517 | 謝孟存 | 男 | 1921/10/8 | 福建,林森縣 | 期 | 54068 | 33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主計室科員 | 謝孟存於36年5月在福建福州,經叛徒林在壽吸收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受林匪領導,閱讀匪書;黎達於27、8年在廣東梅縣,經叛徒蕭冠、王立俊、王錦良吸收加入匪幫,經常分組集會研讀匪書; 嗣均先後來台,潛伏軍政、教育、生產機構中,雖歷經政府一再號召匪諜自首均不置理,蓄意繼續為匪從事叛亂,惡性重大。被告謝孟存在偵審中供認不諱,核與調查局調查結果及另案已決叛徒余育生供述均相符合。被告黎 達在偵審中供認不諱,核與調查局調查結果相符。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19 | 5518 | 羅盛鼎 | 男 | 1927/11/2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4220 | 27 | 農 | 羅盛鼎於39年底僱用湯萬生(按即張匪輝)、林慶壽傭工,迨41年3月,知林張2人為匪徒,畏罪隨同逃亡,於逃亡期間,復互相檢討,未向政府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5日 | ||||
5520 | 5519 | 謝錦榮 | 男 | 1928/1/19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4072 | 27 | 無業 | 謝錦榮於38年9月間,受另案已決叛徒張添丁介入叛亂組織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讀書會,先後受張添丁及李某領導,研讀新民主主義、科學歷史觀等反動理論書籍,並介紹另案已決之陳天助、林金春、謝日成加入,又企圖吸收共同被告陳芥參加未果。謝錦榮於加入叛亂組織後並發展組織,先後吸收多人參加,擴大叛亂行為,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已達於著手實行之程度,應依法論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21 | 5520 | 陳 芥 | 男 | 1930/7/28 | 台灣,苗栗縣 | 期 | 54072 | 25 | 基隆電信局報務佐 | 同案被告謝錦榮於38年9月間,受另案已決犯張添丁介入叛亂組織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讀書會,研讀新民主主義、科學歷史觀等反動書籍,又企圖吸收陳芥參加未果,該陳芥對謝錦榮等之匪諜身分,已屬明知,而迄未向政府舉發,應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5522 | 5521 | 葉維美 | 男 | 期 | 54074 | |||||||||||
5523 | 5522 | 姜士俊 | 男 | 期 | 54074 | |||||||||||
5524 | 5523 | 吳卓異 | 男 | 1922/4/28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4076 | 33 | 樂師 | 吳卓異喜讀左傾書籍,先後讀過「藝術唯物論」、「馬克斯藝術論」、「社會科學宗教與馬克斯之立場」等書刊,38年春在台南市小公園邊遇舊日同學陳文山,邀至家中坐談,陳謂渠因「228」事件正在逃亡中,並談及事變真相及大陸匪幫即將攻台等荒謬言論,同時將「228真相」一書交閱,復囑吸收獨身及對政府不滿,能守秘密之青年參加叛亂活動,吳當將郭振純介紹陳匪,一同參加陳匪領導之叛亂集會4次。 | 無期徒刑,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2年1月25日 | ||||
5525 | 5525 | 林金堂 | 男 | 1904/1/11 | 台灣,桃園縣 | 即林欽堂。期 | 52106 | 49 | 木匠 | 林金堂於38年夏間受楊樹發之邀,與李詩漢同往桃園崑崙路口散發匪黨傳單,查林金堂雖曾在林阿鐘處聽聞政府在南崁逮捕人犯,擊傷詹木枝及莊金喜自首之消息,此為地方上之普通新聞,並不能謂為秘密情報,至所謂吸收李玉詩、呂阿坤加入匪黨一節,罪嫌不足;則其散發傳單,應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即林金堂 | |||
5526 | 5526 | 吳辛由 | 男 | 期 | 99299 | 1907吳辛田? | ||||||||||
5527 | 5527 | 張禹平 | 男 | 1928/11/19 | 湖北,黃梅縣 | 期 | 54085 | 28 | 1629部隊上等兵 | 部隊中陸續向戰士演說:「反攻大陸等於送死」、「戰士授田辦法是騙人的」、「史大林不死、匪軍行動神速」等為有利於奸匪之宣傳。43年2月22日,被告擬致台中裝用兵旅戰車修車廠工人魏玉生一函,於書就後,復在其背面,繪具嘉義基地交通路線及部隊位置軍事設施圖,尚未發出即被查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528 | 5528 | 劉鴻生 | 男 | 期 | 54086 | |||||||||||
5529 | 5529 | 劉念義 | 男 | 期 | 54086 | |||||||||||
5530 | 5530 | 劉念忠 | 男 | 期 | 54086 | |||||||||||
5531 | 5531 | 游添勝 | 男 | 1916/10/18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110 | 39 | 木器商 | 游添勝於37年5、6月間在台北市經叛徒周植吸收加入匪黨,同一小組受周匪領導集會3、4次研讀匪黨書刊,游添勝更於38年受周植之命在台北市新生南路散發反動傳單;案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將該游添勝緝獲,送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32 | 5532 | 黃金塗 | 男 | 1918/1/19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110 | 38 | 水泥工 | 黃金塗於37年5、6月間在台北市經叛徒周植吸收加入匪黨,同一小組受周匪領導集會3、4次研讀匪黨書刊。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將該黃金塗緝獲送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5533 | 5533 | 陳淵明 | 男 | 期 | 54112 | 陸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34 | 5534 | 馮晟乾 | 男 | 1922/11/21 | 河北,密雲縣 | 期、方晟乾? | 54114 | 33 | 彰化縣立北斗中學教員 | 馮晟乾係彰化縣立北斗中學教員,素常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左傾,不滿校方措施,於40年6月中旬,乘臺灣省教育廳督學府蒞校視察之際,擬就反動標語及漫畫10條,指使被告黃福商抄繕後,親自散發於女生教室中,內容極盡供訐政府,謾罵元首,稱頌匪幫,鼓動青年叛亂之為匪宣傳情事,並蒐獲馮君所有之落葉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落葉書巴黎書自剖書地糧書紀德研究14行集她亦要殺人羅亭書共8冊沒收。 | 徒刑10年 | ||||
5535 | 5535 | 黃福商 | 男 | 1937/5/23 | 台彎,彰化縣 | 期 | 54114 | 18 | 嘉義市景照電器行店員 | 同案被告馮晟乾係彰化縣立斗北中學教員,素常閱讀反動書籍,思想左傾,不滿校方措施,於40年6月中旬乘台灣省教育廳督學將蒞校視察之際,擬就反動標語10條,指使當時在學之初中1年級生即被告黃福商抄繕後,取?散發在女生教室中,該標語內容極盡攻訐政府、謾罵元首、稱頌匪幫、鼓動青年叛亂之為匪宣傳;查黃福商係26年5月23日出生,是其40年6月中旬犯罪時,甫滿14歲實齡,依法合予減刑。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5536 | 5537 | 施性從 | 男 | 期 | 55090 | 死刑 | 死刑 | 又名吳尊此。 | ||||||||
5537 | 5538 | 周 植 | 男 | 1913/4/10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4117 | 42 | 泥水工 | 周植於35年10月,經叛徒王忠賢(另案審判中)吸收加入匪幫組織,先後受叛徒廖瑞發(已決)等領導,集會4、5次,37年5、6月,更吸收游添勝、黃金塗等參加匪幫,領導活動,召集研讀匪黨書刊,收繳黨費,38年3、4月,又命游添勝往台北市散發反動傳單,38、9年間,又自以新台幣約2千元交王匪忠賢,至41年更與匪鹿窟基地取得聯絡,於同年12月前往匪鹿窟基地受訓,又繳交匪幫新台幣1千餘元等情,已據在前保密局及偵審中迭供不諱,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罪處死刑。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38 | 5539 | 尤?門 | 男 | 福建,福州市 | 期,(又名尤士行化名沈心桓) | 54119 | 50 | 無 | 39年1月受派充華東區台灣工作委員會福建分會委員協同吳筠辦理刺探我白肯島情報同年七月赴北平共產國際遠東情報處受刺探東南亞各國情報訓練40年2月受派赴香港華東區海外局預備滲日工作未能成行41年夏韓戰爆發後美國協防台灣政府局勢好轉乃與吳筠密議改滲台工作計劃構搜集國際情報美國對遠東及台灣政策有關軍事資料轉報吳匪換取匪方情報供給政府如匪幫獲勝由吳匪保證其功績如政府反共成功渠則保證吳匪安全42年2月經吳匪轉報匪幫認可遂向我駐港澳工作人員連絡偽裝自首請求入台舉發在台匪幫組織與電台。 | 死刑 | ||||||
5539 | 5540 | 陳雪貞 | 女 | 1918/4/13 | 浙江,黃岩縣 | 吳妙慶之妻 | 55014 | 37 | 空軍109氣象台文書上士 | 陳雪貞在匪未淪陷浙江省黃岩縣前,即任該縣聯同鄉鄉長,匪於38年古曆5月3日竊據該鄉後,仍繼任偽鄉長職務,並在同年古曆6月上旬,奉匪偽之命,以現任偽鄉長身分參加該縣偽縣政府召集之鄉鎮長訓練返鄉後,於同月中旬即依照匪徒之指使,收繳該鄉步槍20餘支,交付匪幹周丕振,對於將槍交付叛徒,事先並商得其夫吳妙慶之同意,嗣以被告等身家成分不容於匪,乃於同年古曆7月間,先後離開家鄉,經石塘、溫州等地,輾轉於39年間前來大陳,並參加游擊工作,充空軍109氣象台文書上士等情。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5540 | 5541 | 吳妙慶 | 男 | 1920/8/3 | 浙江,黃岩縣 | 陳雪貞之夫 | 55014 | 36 | 溫嶺縣政府民政科指導員 | 共同被告陳雪貞在匪未淪陷浙江省黃岩縣前,即任該縣聯同鄉鄉長,匪於38年古曆5月3日竊據該鄉後,仍繼任偽鄉長職務,並在同年古曆6月上旬,奉匪偽之命,以現任偽鄉長身分參加該縣偽縣政府召集之鄉鎮長訓練返鄉後,於同月中旬即依照匪徒之指使,收繳該鄉步槍20餘支,交付匪幹周丕振,對於將槍交付叛徒,事先並商得其夫吳妙慶之同意,嗣以被告等身家成分不容於匪,乃於同年古曆7月間,先後離開家鄉,經石塘、溫州等地,輾轉於39年間前來大陳,並參加游擊工作,被告陳雪貞充空軍109氣象台文書上士等情;業據被告吳妙慶供認,核與陳雪貞自白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5541 | 5542 | 徐正芳 | 男 | 期 | 55014 | 36 | 前溫 縣警察隊警員 | 徐正芳原係聯同鄉保長與被告吳妙慶為表戚當陳吳兩被告案發時將陳雪貞受訓及將槍械交付叛徒之行為均結証隱瞞並私下以書信與吳妙慶串通口供另串通人証意圖包庇。 | 10年 | |||||||
5542 | 5543 | 徐赫男 | 男 | 期 | 55015 | |||||||||||
5543 | 5544 | 周儒彬 | 男 | 1929/8/15 | 廣東,新豐縣 | 期 | 55016 | 25 | 陸軍6296部隊上等兵 | 周儒彬於43年2月14日因違紀被處禁閉,竟在禁閉處所即貯藏室內一中國國民黨黨員手則掛表上及同日下午在該部隊廁所門板上以鉛筆書寫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解放人民血洗台灣、消滅國民黨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6年9月9日 | ||||
5544 | 5546 | 史錫純 | 男 | 期 | 55022 | |||||||||||
5545 | 5547 | 潘金源 | 男 | 1930/10/24 | 台灣,花蓮縣 | 期 | 55023 | 26 | 花蓮菸草廠技佐 | 潘金源於37年底經另已投案之田匪進添吸收,38年2月間將自傳交與田匪進添,乃正式參加叛亂之組織,受田匪領導教育,閱讀反動書刊,旋將新城駐軍調動情形暨兵工學校位置圖報繳田匪,意圖以非法之方顛覆政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46 | 5548 | 林庭槐 | 男 | 1923/7/6 | 福建,詔安縣 | 期 | 55025 | 33 | 教員 | 林庭槐於30年春就讀原韶安中學時,參加匪外圍組織文藝研究會,出版壁報,從事宣傳,嗣由在逃叛徒黃漢思吸收正式參加匪幫組織,繼吸收沈應熙加入該組織,并混入三民主義青年團,刺探該團人事活動情形,暗中為匪宣傳,35年11月與當地土共武裝部隊聯絡,通報地方防務情報,至38年4月,又受匪指使混入國軍前第121軍偽充服役,實則從事活動,約定在福州聯繫,因福州於同年9月為匪所據,該軍於11月移防台灣未及聯絡,經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查覺。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47 | 5549 | 姜兆生 | 男 | 江蘇,鹽城縣 | 原名姜兆森 | 55027 | 28 | 第二軍團運輸?四○九營三連戰士 | 43年10月間連續在該軍團部中正堂及營房附近樹上及孫中山遺像下面等處以粉筆書寫「xxx用權勢奴役人民迫害善良一定垮此處所開乃垮台會打倒國民黨攻克台灣解開魔穴放出豪強打倒美帝」等反動標語三次並化名豪強三次上書總統內容有「我受盡磨難請求放出魔穴送回大陸」等荒謬言語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12年 | 1959/3/22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5548 | 5550 | 王 添 | 男 | 台灣,嘉義縣 | 又名王禮源,228 | 55033 | 41 | 工 | 36年3月間在嘉義縣朴子鎮參加武裝組織自治聯軍并向民?攻擊政府煽動變亂旋即畏罪隱避38年2月間在高雄市將為其妻王黃盆多領之身份證替林樑材之妻柯秀英購買船票注射防疫針并護送至廣州香港與其夫聚會同年九月由港返台與郭琇琮聯絡由郭琇琮交台灣年鑑二本送港因未去港致未收轉。 | 死刑 | 死刑 | 又名王禮源 | ||||
5549 | 5551 | 張朝基 | 男 | 1902/10/2 | 台灣,台北市 | 化名簡永德,日據老台共。 | 55035 | 54 | 商 | 張朝基於20年間,在台北參加日共在台支部組織,36年10月間,政府通令日共份子辦理登記,張朝基竟化名簡永德逃避登記。37年2月間又由自首陳本江介紹,至鹿窟基地與王萬得等聯絡,閱讀匪黨書籍、接受反動思想訓練,同年3月復將其化名簡永德之身分證,借與王萬得逃往大陸。37年4月及38年4月間,徒廖瑞發兩次介紹其參加組織,雖未允交自傳,但未據向政府舉發,而仍與聯絡從事非法活動。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民間版誤為張朝枝。 | |||
5550 | 5552 | 梅其純 | 男 | 1929/12/2 | 湖北,黃陂縣 | 期 | 55037 | 27 | 空軍前484通信區隊中士 | 被告梅其純當天津於38年1月15日陷匪時?被俘虜送至河北雄縣受訓,同年5月1日結束遣散其在受訓中?充學習幹事主辦門板壁報,且素喜?讀俄?及為匪宣傳書籍,思想早被匪幫理論所麻醉。?38年6月間輾轉來台後,對政府若干措施猶?不滿,語多偏激,嗣?41年5月20日在宜蘭塔台當?對同事彭俊宣?:「國民黨頑固不化,共?黨完全是以民主思想灌溉人民。」同年9月28日10月中旬及12月17、8日復先後對其分隊長呂成?宣?:「北韓為了抵抗美國的強佔而起來抵抗,南韓李承晚越南保大菲列賓季里諾都是美國1手造成的傀儡政府,全受美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2月11日 | ||||
5551 | 5553 | 陳金定 | 男 | 台灣,台中縣 | 自首處死 | 53091 | 30 | 張坤燦曾於35年8月起至同年12月與已自首之叛徒陳金定在台北公路局同事。 | 自首 | 53116案處死刑。 | ||||||
5552 | 5553 | 陳金定 | 男 | 台灣,台中縣 | 自首處死 | 55116 | 32 | 菜販 | 廖天郎介紹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先後由廖天郎吳一風等領導負責調查本省交通及沿海地形並各飛機場設備情況於38年及39年間分別交與廖天郎吳一風攜往大陸及香港。 | 死刑 | 死刑 | |||||
5553 | 5554 | 郭新生 | 男 | 1926/1/5 | 江西,遂川縣 | 期 | 55045 | 30 | 工兵?1等兵 | 郭新生係陸軍第0719部隊工兵?1等兵。43年11月21日因一時憤激於駐地附近屏東縣內埔?老埤國民學校廁所木板上,以隨帶鋼筆書寫「中國國民黨出賣中國已10年來富美帝奴役所」等語,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3月6日 | ||||
5554 | 5555 | 鄭昭雄 | 男 | 1935/9/1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5047 | 21 | 小販 | 被告鄭昭雄於43年12月間,書寫反動標語「趕走米國人,人民者有好生活,打倒奸官打倒米國人…大中國萬歲,周恩來萬歲」,先後在台南市4門及康樂兩市場廁所暨孔子廟、忠烈祠、赤崁樓等處張貼,並於獲案後在其身上及家中搜獲未貼之標語繳案可證。另其在看守所羈押中,於44年2月11日零時40分,曾藉如廁,越牆逃逸至台北車站追回,案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及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2月,褫奪公權8年。獲案反動標語2本 | 徒刑1年4月24日 | 保外就醫 | |||
5555 | 5556 | 何德明 | 男 | 期 | 55048 | |||||||||||
5556 | 5557 | 陳明春 | 男 | 期 | 55048 | |||||||||||
5557 | 5558 | 楊易山 | 男 | 期 | 55048 | |||||||||||
5558 | 5559 | 李泮江 | 男 | 福建,惠安縣 | 期 | 55055 | 30 | 漁 | 四十二年元月接受該縣匪偽漁會主席李光造及民兵隊長嘉湖(姓不詳)命刺探我方海上艦艇活動情形?先後向其五次報告匪以之工作積極派充東坑?偽農會主任為匪搜集農民存糧四十三年四月卅日在泉州灣為我海軍捕獲在管護期間復對同監押犯發表荒謬言論詆毀政府為匪宣傳 | 死刑 | 死刑 | |||||
5559 | 5560 | 羅致祥 | 男 | 湖南,耒陽縣 | 大學 | 期 | 55057 | 32 | 台灣省立花蓮工業職業學校幹事 | 38年間在海南大學求學時與海口市國民日報記者葉錄素來往密切閱讀大?哲學唯物論辯證法等書刊思想左傾39年5月海南陷共後即由葉錄素介紹參加共黨為預備黨員受命從事學運九月間返湖南家鄉鬥爭瓜分其叔羅煥文之?園十月間過穗抵港在港九進行學運40年7月與共黨工運幹部張俊仕結識被介在碼頭工會短期教育工人未幾與共黨份子失去聯絡 | 死刑 | 死刑 | ||||
5560 | 5561 | 劉世鐸 | 男 | 山東,招遠縣 | 期 | 55059 | 41 | 工 | 死刑 | 死刑 | ||||||
5561 | 5562 | 翁文禮 | 男 | 1927/6/16 | 台灣,台南市 | 期 | 55062 | 29 | 養魚 | 翁文禮於38年春起即與另案判決之叛徒何玉麟等為伍,另判徒梁培?亦與翁文禮時常交往,同年4月間,由梁培?出資新台幣5百元,與翁文禮共同於台南縣關廟鎮龍琦鄉間,擇地搭蓋草寮1座,備為疏散之用,翁、梁2人並在該草寮密議組織「游擊隊」,預定於匪幫攻台時,協助匪軍為內應,策反地方武力,破壞交通,翁文禮並命其表弟即自首分子林速英取來炸藥1包計9條,交翁備供破壞交通之用,嗣由梁培?將之埋藏於其父經營之製材廠後地下;同年夏翁文禮將左傾書籍「第二貧乏物語」等交董逸民閱讀,同年8、9月間並命林速英印匪新民主主義30冊。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62 | 5564 | 汪平順 | 男 | 1935/2/1 | 台灣,屏東縣 | 期 | 55063 | 39 | 農 | 據國防部軍法司函覆名冊記載:「汪平順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10年,開釋日期:53年12月3日」。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1月3日 | ||||
5563 | 5565 | 黃其遠 | 男 | 廣西,靈川縣 | 期 | 55065 | 35 | 陸軍第八二?四部隊上等兵 | 筆記本上寫反動文字稱毛匪為大陸總統元帥決定於四十四年將以若干飛機軍艦進犯台灣及當兵係當砲灰不自由並謾罵領袖等語同月卅一日撕下貼該部隊駐地附近台北縣關渡馬路邊石壁上供?閱覽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12年 | ||||||
5564 | 5566 | 陳贊明 | 男 | 1895/12/29 | 福建,南安縣 | 期 | 55090 | 59 | 商 | 陳贊明又名陳抽仙者福建晉江人,寄居金門在沙美開設民生中藥店,早於38年初在晉江原籍,由其妻弟粘芳安介紹加入匪黨,與黃匪瓊林互通聲氣,黃因介紹黃匪幹與陳贊明聯絡,有吳海潮又名吳道清者,與陳贊明同鄉而屬親誼,於38年在晉江原籍加入匪閩中人民游擊隊圍頭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其組長施性從(又名吳尊此另案辦結)宣傳解放金門動員船夫支前立功,古寧頭戰役為我俘獲,感訓後撥充陸軍第45師134團迫?連上等兵,殊以匪性難馴,時與施匪性從及陳贊明過從,陳贊明因而介紹黃匪幹與吳海潮及施性從見面,陳贊明?供給黃匪幹台幣千餘元,吳海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陳抽仙。 | |||
5565 | 5567 | 蘇瑞章 | 男 | 河北,安平縣 | 期 | 55067 | 41 | 台灣省立台北國語實驗小學教員 | 17年即於河北保定第二師範三年級讀書時由同學介紹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共產主義青年團以年值十四五歲尚未閱讀共匪書刊或受匪訓練及為匪工作等情事至29年4月間在4河北安平縣經另案已處決叛徒張志忱介紹填表參加共黨組織惟月餘即逃出匪區至天津後歷在政府區域任職從事反共工作至37年8月來台任台灣省立台北國語實驗小學教員。 | 15年 | ||||||
5566 | 5568 | 陳貽林 | 男 | 1929/1/16 | 福建,福州市 | 期,即何應隆。 | 55069 | 26 | 職業訓導第一總隊受訓隊員 | 被告陳貽林對於本年3月14日在陸軍第4軍第24師補充營服役中無故潛逃,翌日在台中車站被憲兵拘獲,及4月5日先後兩次在本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第2中隊廁所門上書寫「像這種的職訓可比俘虜集中營一樣」、「反中抗美」、「毛澤東萬歲」等反動標語各事實,業據該被告在偵審各庭均供認不諱,核與台中憲兵隊及本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分別呈報情形亦屬相符,並有其自白書及原反動標語以臘紙臨模附卷可證;是該被告在戒嚴期間擅自逃亡,於次日即被逮捕,尚未逾3日,應以戒嚴地域無故離役未遂犯論,至其先後在職訓總隊全隊官兵及隊員公眾使用之廁門上書寫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4月24日 | ||||
5567 | 5569 | 孫輝星 | 男 | 1929/10/2 | 台灣,高雄市 | 期,孫古平之子。 | 54176 | 27 | 電工 | 孫輝星於38年5、6月間,在高雄市先後經另案判決之匪幹李份介紹參加朱毛黨組織,受李匪份之領導。孫君參加匪黨後,於同年6月間,在高雄?廠吸收另案判決之簡天來加入匪黨,同年7月間,又先後吸收同廠工友即另案判決之梁清泉、陳成、辛進財等加入匪黨,並負責?業公司匪支部領導閱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唯物論」、「開國文獻」,集會討論如何發展組織,同年7月間,李匪份欲刊匪偽「台灣反革命戰犯調查委員會」圖記,囑郭雙才轉孫君託由另案?姬填轉交王文印代刻,同年10月間,潛離高雄至台北,由孫君之父即在逃匪幹孫古平偽造「洪秀仁」身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68 | 5570 | 李九利 | 男 | 1917/9/27 | 福建,金門縣 | 期 | 55078 | 38 | 農 | 李九利福建金門人務農為業。36年5月經同安馬巷人李水綠介紹結織澳頭土共蘇江虎委員,調查金門留戶駐軍多少及船隻在何處可靠岸等責。40年夏至41年春曾先後唆使共軍第75師西安部隊機3連上等兵鄧添才拆毀碉堡、竊取民物、盜賣槍彈並煽惑其渡海逃叛,代為購置汽車內胎以為渡海工具,囑同村農民李南昌代為寫致同安李水綠、蘇江虎書信,予以協助回家。42年2月復以同法煽惑陸軍第196師586團1營3連班長褚紫光渡海逃叛。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69 | 5571 | 李南昌 | 男 | 1928/9/3 | 福建,金門縣 | 期 | 55078 | 27 | 農 | 同案被告李9利36年5月經同安馬巷人李水綠介紹結織澳頭土共蘇江虎委員,調查金門留戶駐軍多少及船隻在何處可靠岸等責。40年夏至41年春曾先後唆使共軍第75師西安部隊機3連上等兵鄧添才拆毀碉堡、竊取民物、盜賣槍彈並煽惑其渡海逃叛,代為購置汽車內胎以為渡海工具,囑同村農民李南昌代為寫致同安李水綠、蘇江虎書信,予以協助回家。42年2月復以同法煽惑陸軍第196師586團1營3連班長褚紫光渡海逃叛。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2日 | ||||
5570 | 5572 | 趙星吾 | 男 | 1924/2/8 | 湖南,衡山縣 | 期 | 55082 | 31 | 空軍4416部隊中尉2級軍械官 | 趙星吾對於39年間因對現狀不滿、思想不正,於41年間自備收音機竊聽共匪廣播後,思想毒化更深,稱匪偽政府為祖國,讚揚匪幫在大陸一切措施,對我政府稱為「殘部」,對我國元首稱之為「匪」,極盡仇視詆毀之能事;43年9月間,匪砲擊金門,及44年元旦收聽匪偽「國防部」廣播指示,煽惑我空軍效法胡逆弘1逃叛後,被告認為顛覆政府之時機來臨,乃偽裝工作勤奮不為他人所疑,將來為匪立功,及邀梅濟民收聽匪播暨對其讚揚匪在大陸一切措施。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571 | 5573 | 嚴照林 | 男 | 四川,西充縣 | 期 | 55083 | 34 | 四二六二部隊義訓隊隊員 | 當?宣講我們站在美帝這方面的都不是好的」「國民黨一切都是欺騙的」「匪軍要來就快點來何必這樣慢國民黨的電台天天都在說鬼話欺騙宣傳」「當兵只有送死絕無生路可是我這條命決不白白的替國民黨送死」等語 | 15年 | ||||||
5572 | 5574 | 王繼文 | 男 | 1927/10/16 | 湖南,湘鄉縣 | 期 | 55084 | 28 | 空軍4452部隊9中隊上士文書 | 王繼文於43年元月至7月間,先後以共匪潛艇在岡山登陸,被發覺後轉赴新竹登陸,及白崇禧、楊森同乘一車打獵,被政府派車將其車撞倒等不實消息,向其同事李永安傳播,經該管部隊將其解由本部政治部報奉國防部發交本部偵辦,已據被告供認不諱,雖又辯稱純係閒談,無任何不法企圖,但查被告與羅楚英、李永安分別對質結果,重要之點羅、李2人所談有殊,再就所傳播之消息而言,本部並未獲得該項情報,其為不實已可概見,而該管部隊呈案之調查資料,被告不滿政府、崇拜毛匪、讚揚俄寇,記載詳明,即在本部政治部及偵查庭供述中,亦承認心懷不滿、反攻無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減刑為15年。 | 徒刑20年11月28日 | ||||
5573 | 5577 | 陳水雲 | 男 | 47020 | 死刑 | 死刑 | ||||||||||
5574 | 5578 | 楊美東 | 男 | 福建,漳浦縣 | 期 | 55087 | 48 | 漁 | 楊美東與楊審仁等於41年9月間在東錠島附近漁作由我駐軍與之商洽運送我方派赴大陸工作人員徐炳貴前往漳浦白石渡登陸約定先交匪幣四十萬元俟徐員登陸取得徐員回據至東錠再交付匪幣一百萬元為酬該楊美東聽從船員楊番仁主張將徐員送交岱后鄉長將其所有金錢搜出平分乘徐員昏睡之際將其隨帶手榴彈取去繼用麻繩綁其兩手於船駛近白渡頭井尾港時報交民兵致徐員為匪幫殺害。 | 死刑 | 死刑 | |||||
5575 | 5580 | 蕭正五 | 男 | 期 | 55093 | 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76 | 5581 | 戴天強 | 男 | 安徽,蒙城縣 | 期 | 56016 | 41 | 內政部調查局專員 | 侯文理於調查局供稱於39年8月中旬與侯文銛閒談時曾表明負有工作使命且與曹藝有聯絡侯文銛曾將情轉告戴天強等語戴天強侯文銛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 | 無罪 | ||||||
5577 | 5582 | 候文銛 | 男 | 期 | 56016 | 46 | 內政部調查局專員 | 侯文理於調查局供稱於39年8月中旬與侯文銛閒談時曾表明負有工作使命且與曹藝有聯絡侯文銛曾將情轉告戴天強等語戴天強侯文銛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 | 無罪 | |||||||
5578 | 5583 | 姚金生 | 男 | 期 | 56018 | 24 | 空軍?二機場勤務分隊准尉文書官 | 姚金生係官校飛行生淘汰後派任本部文書官心中不服因??匪方廣播受其誘惑思想發生動搖時時嚮?匪區蓄意投匪44年12月?報准調任現職後與被告李秉炎同事亦萌有??大陸投匪之意念45年春節後2?月?共同商議?駕T、6、飛機飛?大陸姚金生先行?得飛機起落放行証?張議定?本年3月29日俟T、6、飛機散發傳?後?駕該機?走投匪是日因李秉炎進城內訪友返?過遲而中止當日晚復決定次(30)日晨?駕該機投匪因?有颱風消息而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579 | 5584 | 李秉炎 | 男 | 期 | 56018 | 28 | 空軍第二機場勤務分隊少尉出納官 | 姚金生調任現職後與被告李秉炎同事亦萌有??大陸投匪之意念45年春節後2?月?共同商議?駕T、6、飛機飛?大陸姚金生先行?得飛機起落放行証?張議定?本年3月29日俟T、6、飛機散發傳?後?駕該機?走投匪是日因李秉炎進城內訪友返?過遲而中止當日晚復決定次(30)日晨?駕該機投匪因?有颱風消息而未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580 | 5585 | 顧 超 | 男 | 江蘇,南匯縣 | 又名顧天蓀。 | 56022 | 43 | 商 | 39年在上海參加匪失業海員登記接受訓練41年6月經李維生指使剌探軍情曾將政府一般狀況向匪密報二次42年間曾由另案被告徐昌廣處探知政府對大陳舟山軍事部署及派往匪區工作人員情形又將李匪維生所交與匪秘密通信方法轉告徐昌廣囑將所知政府重要消息函送往香港之徐昌粵。 | 死刑 | 死刑 | |||||
5581 | 5586 | 徐昌廣 | 男 | 1925/11/21 | 浙江,松陽縣 | 期 | 56022 | 33 | 會計 | 本人陳述:44年10月18日被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逮捕,轉送軍法處偵審,先後以思想偏激,交付感化,至45年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46年7月21日軍法處看守所以「經判無罪,奉准開釋」便條開釋,總計在獄中度過21個月又3日。據案卡記載:該犯(徐君)與另案被告顧超相識,42年間,顧超發現該被告思想傾匪,因而向其宣揚匪方進步情形,及稱台灣問題遲早要解決的,勸其以推翻滿清精神做事,並將匪徒李維生所交與匪祕密通信方法告知被告,囑將所知政府重要消息,呈交其在香港之弟徐昌粵等情,該徐昌廣供稱42、3年間,因不能確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9月 | ||||
5582 | 5587 | 虞巽良 | 男 | 期 | 56022 | |||||||||||
5583 | 5588 | 王卓堂 | 男 | 江蘇,宜興縣 | 期 | 56065 | 61 | 行政院新聞局辦事員 | 王卓堂係王瑤君之父於四十年初隨王瑤君自大陸來台時?知王瑤君係來台為匪工作之匪諜雖曾一再勸告其女不可為匪工作但至王瑤君被捕時止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 王瑤君之父。 | |||||
5584 | 5589 | 陶壽喜 | 男 | 湖北,黃岡縣 | 期 | 54138 | 28 | 空軍航行管制大隊聘用譯員 | 38年冬在華南大學讀書時受同學王大權魏作義邀約參加澳門青年讀書會在澳門商會集會二次聽澳門書店老闆郭乃森講述匪「新民主主義」等情固據供認迨到會聽到郭乃森講述匪「新民主主義」即提出駁斥中途離去第二次又赴會與郭乃森爭論會未終即離去。 | 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585 | 5590 | 張?東 | 男 | 台灣,台中縣 | 期 | 55138 | 30 | 農 | 44年3月9日以台灣人民文化推進會名義分函日本美國駐華使館妄稱台灣係日人山田長政赴南洋貿易途中首先發現後雖為荷人佔據再由鄭成功擊退荷人而佔領但台灣?為日人發現應由日本持有指責波茨坦宣言以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為不當並引二二八事件為台灣人民反抗我政府例證極力攻訐我政府更稱日本為父國台灣為子屬就台灣民族血統民俗經濟文化及人民意願等伸言台灣應重歸日本促求日本向共匪通告採取對策並以聯合國會員國之地位對我政府提出抵制政策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5586 | 5591 | 曲 超 | 男 | 期 | 56081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87 | 5592 | 鍾 山 | 男 | 1917/2/23 | 廣東,赤溪縣 | 期 | 56084 | 40 | 前第4軍訓練班中校教官 | 鍾山係前第4軍官訓練班中校教官,於36年間,供職前新一軍期內,在東北與匪作戰被俘,曾以廣播勸誘我駐長春之38師投匪,復與孫蔚民在公開場所演講讚揚共匪。鍾山對上開事實業據坦承不諱,核與軍事檢察官偵查情節相符,犯情已臻明確。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21年2月5日 | ||||
5588 | 5593 | 劉益福 | 男 | 期 | 99099 | |||||||||||
5589 | 5594 | 吳志生 | 男 | 期 | 56105 | 情報局人員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90 | 5595 | 盧樟宏 | 男 | 浙江,金華縣 | 期 | 55143 | 29 | 油漆廣告商 | 桃園縣大溪鎮台開曙光油漆廣告行同年十月下旬受該鎮民?股務站之託繪製慶祝總統六九華誕畫刊八幀竟於第四幀所繪民國十五年總統完成北代統一全國受民?歡迎一圖內將民?行列任意標寫「王八蛋隊」「便所人」等荒謬污蔑文字於同年十月卅一日張出。 | 13年 | 13年 | |||||
5591 | 5596 | 楊文傑 | 男 | 期 | 57025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592 | 5597 | 顧 瑛 | 男 | 1916/4/14 | 江蘇,丹陽縣 | 期 | 56041 | 41 | 台灣省公路局台中區運輸處站檢查員 | 顧瑛於27年春,因其原籍陷於日寇,乃投身丹陽縣自衛團受江南著名朱毛匪幹管文蔚之領導,從事地方游擊工作,同年冬,改為江南抗日義勇軍,28年秋,又改為匪新4軍挺進縱隊,至29年冬,正式加入匪黨,同年年底因匪新4軍向蘇北撤退,獲准暫留江南,自往上海謀生,31年11月返回原籍丹陽遇匪幹陳志,受其指使,潛入敵偽工作,歷任偽小學校校長,區長等職,34年3月匪方,認其工作不力,遣民兵擄往蘇北受訓,同年秋,抗戰勝利,匪又遣返江南,於35年7受匪幹孫立本之命,往南京遊說當時任職空軍總司令部之堂叔顧森為匪,策反空軍,經顧森嚴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顧 英。 | |||
5593 | 5598 | 顧 森 | 男 | 江蘇,丹陽縣 | 期 | 56041 | 51 | 陸軍供應司令部經理署預財室空軍上校主任 | 35年7月顧瑛往南京游說顧森為匪策反空軍被拒38年顧森隨軍撤退來台後顧瑛又曾兩次向其提及前事以為試探仍無結果等情則該被告顧森明知顧瑛繼續為匪工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三年 | ||||||
5594 | 5599 | 林淵清 | 男 | 1919/5/23 | 台灣,台北市 | 期 | 56041 | 39 | 商 | 林淵清對顧瑛於35年冬住其家中,向其言明係匪幹陳 志、孫立本派遣來台等情…辯稱…因養鴿需要台灣地圖,至公路局看過顧瑛外,自36年1月顧 瑛遷離其家後,即不知顧 瑛地址,嗣後即從未來往云云,但據顧 瑛供認35年冬來台住居該被告家中時,如何向被告說明係匪幹陳 志、孫立本派遣來台與被告連絡,暨其為匪工作任務相告,并邀被告合作如何遭其拒絕各情,供述歷歷,並有自白書可稽。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5595 | 5600 | 何明松 | 男 | 湖南,常德縣 | 期 | 57095 | 25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第一艇隊上士槍砲士 | 黃桂成何明松李山河等隨登快艇并攜帶艇上原有武器由魏世華發動馬達向廈門方面駛去。十七時四十分鐘開航約廾餘分鐘海軍巡防處發現即派93號快艇追捕經雙方開槍射擊除李山河黃桂成當場斃命另因1703號艇已被擊破墮入艙底隨同該艇同歸沉歿外何明松以負傷輕微尚在艙面先經緝獲 | 死刑 | 死刑 | |||||
5596 | 5601 | 李意宗 | 男 | 廣東,興寧縣 | 期 | 57095 | 23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第一艇隊伯凱艇少尉指導員 | 何明松曾與伯凱艇少尉指導員李意宗商議渠等叛逃問題該李意宗以與何等之主官快艇隊長莊金桂平素不睦認何等叛逃莊應負責任為報復起見故同意何等此舉並允其不向上級報告出賣朋友至三月卅日該李意宗又到1703號快艇訊號台對黃桂成等說部隊於四月五日開往澎湖你們要走就快走等語以促成何等叛逃決心與加速其行動 | 死刑 | 死刑 | |||||
5597 | 5602 | 蔡德芳 | 男 | 期 | 57102 | 28 | 七四四七部隊中尉三級領航官 | 救護機在新竹上空持槍劫持駕駛王于九強要其飛行高度降至200呎航向改為270度?準大陸飛行向後艙開槍射擊二發示威企??機投共。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598 | 5603 | 朱傳周 | 男 | 1914/1/27 | 安徽,桐城縣 | 期 | 55154 | 42 | 商 | 假冒妻兄羅發端之父羅峙衡名義申請入境來台並冒報羅峙衡戶籍領取羅峙衡國民身份證使用43年8月赴香港返台後說大陸人民還好並稱共產黨真厲害居然有機器向外銷出44年2月一江山戰役後復兩次向羅發端吳聲鎬談稱聽說一江山祇打了兩點鐘就完了那裡有三天的激烈戰爭守將王生明根本沒有死一定是降匪了等語。 | 公訴不受理 | |||||
5599 | 5603 | 朱傳周 | 男 | 1914/1/27 | 安徽,桐城縣 | 期 | 68044 | 54 | 商 | 朱傳周原任陸軍62軍上校團長,天津被俘後受訓任軍職,入匪長沙軍政大學受訓,卅九年十月接受匪偽社會部副部長馬匪次派遺來台,蒐集國軍情報任務,38年11月冒用其岳父姓名,申請來台以經商為掩護,蒐集國軍軍事情報、美軍協防台灣情形、陸軍編製裝備、部隊駐防外島及教育訓練狀況國軍反攻大陸可能登陸地區等廿餘件,以約定方法寄送匪方。 | 死刑 | 死刑 | ||||
5600 | 5604 | 黃媽福 | 男 | 台灣,高雄縣 | 期 | 57027 | 29 | 工 | 黃媽福與朱飛為橋頭糖廠同事,三十九年八月,經已伏法戴匪水德介紹參加朱毛匪黨,受許匪火樹領導,參加會議六七次,並與朱飛等?行讀書檢討會,至四十年十月十六日向本部自首時,對其參加匪黨組織及其同黨份子,固已?述,惟對於朱飛,迄案發時,未據告密檢? | 交付感化。 | ||||||
5601 | 5605 | 劉柏林 | 男 | 湖北,武昌縣 | 期 | 56032 | 32 | 陸軍5939部隊?三科少校空業官調充駕駛大隊隊長 | 37年冬被匪俘虜思想受其薰染其後脫離歸來即不滿現?時發?騷43年10月調充本?駕駛大隊隊長同年11月6日召集該隊全体教育班長朱宏明等二十七員訓話乃竟詆?政府為匪宣傳如「中央日報專吹牛」「今日台?與過去大陸并沒有?樣」「李宗仁吳國?毛邦初等在美國組??二流?政府陣容非常堅?同樣?取美援也準備反攻大陸」「我看到他們把國家搞到這步田地我真不想幹很愿坐?」「共產党如搞不好俄國人怎能援助他」等語。 | 有期徒刑05年褫奪公權七年 | 構造謠言以淆惑?聞處有期徒刑五年公務員假借職務上士」機會殺人處有期徒刑六年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 |||||
5602 | 5606 | 袁國震 | 男 | 江蘇,鹽城縣 | 期 | 54034 | 30 | 基隆市肥料第一廠臨時工人 | 袁國震入匪培養幹部之蘇北公學讀書,閱六月離校,旋參加匪海防司令部海防團35年五月間,匪本查鎮鬥爭大會,區長繆某(名字不詳)當場被鬥爭格斃,該袁國震亦在場;同年六月,因病離職,因犯罪行為均在37年12月10日全國戒嚴令以前又無軍人身份應諭知不受理移送台?高等法院辦理,復經國防部主任軍事檢察官提起非常審判,由國防部覆判局於47年1月8日以47年度非審映字第003號判決,將原判決撤銷,發交本部更為審理, | 05年 | (43)清淨字第0186號判決公訴不受理移送台?高等法院辦理(47)審更字第0002號判決處刑5年。 | |||||
5603 | 5607 | 張國維 | 男 | 湖南,長沙市 | 期 | 58075 | 45 | 陸軍指揮參謀學校上校教官 | 引薦蘇藝林任81軍作戰處長未果,協助蘇藝林之母及于非自舟山逃回中國大陸。 | 無期徒刑 | ||||||
5604 | 5608 | 張競英 | 男 | 期 | 58077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605 | 5609 | 沈志明 | 男 | 浙江,紹興縣 | 期 | 59015 | 47 | 啟明書局創辦人兼股東 | 香港啟明書局發行史家康、趙一平等合譯愛特伽斯諾著「長征二萬五千里」(中國的紅星)一書,純為讚揚匪首戰略,誇耀匪軍自江西流竄西北及竊據延安情形之文字。稚查無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認定被告沈志明為香港啟明書局發行人或該被告對於香港啟明書局發行「長征二萬五千里」一書之事,有意思上之聯絡,或行為上之分擔,更不能證明該「長征二萬五千里」一書為該被告所發行。 | 無罪 | ||||||
5606 | 5610 | 應文嬋 | 女 | 浙江,慈谿縣 | 期 | 59015 | 51 | 台灣啟明書局經理兼發行人 | 翻印附匪文人馮阮君著「中國文學史簡編」更名為「中國文學史」以其中第二十講文學與革命,敘述蘇俄始創無產文學之基本理論,及其在中國之發展經過與其前途樂觀等文字。該「中國文學史」一書發行後,被告應文嬋發覺內容不當,自動收回改裝并有已刪除有關無產文學之文字一段,改裝之書暨通知收回原函件呈案為證。由此可知被告應文嬋發行「中國文學史」一書,其中雖有部份文字失察,顯屬過失行為,尚非故意為匪宣傳。 | 無罪 | ||||||
5607 | 5611 | 何錦章 | 男 | 江蘇,上海市 | 期 | 58097 | 52 | 中央日報社工務主任 | 十七年秋,在上海民國日報充技工時,經費匪榮寶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為黨員屬陳獨秀派,受湯匪啟成之領導。民國十八年,於上海南京路等處,為匪散發傳單,張貼標語。至民國二十一年,因民國日報解散,與匪方失去聯絡,嗣於三十一年入中央日報社任職,擢升為工務主任,三十八年隨該社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 | 05年 | ||||||
5608 | 5612 | 林坤生 | 男 | 期 | 5809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609 | 5613 | 鄭添壽 | 男 | 期 | 58099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610 | 5614 | 李戴發 | 男 | 期 | 58099 | |||||||||||
5611 | 5615 | 魏啟一 | 男 | 期 | 58105 | |||||||||||
5612 | 5616 | 候 愉 | 男 | 期 | 58109 | |||||||||||
5613 | 5617 | 廖正義 | 男 | 期 | 58125 | |||||||||||
5614 | 5618 | 段海象 | 男 | 期 | 59025 | |||||||||||
5615 | 5619 | 張 洸 | 男 | 期 | 59055 | 華中人民大學受訓,受命來台策反軍長劉雲翰,受集軍事情報以密碼抄送共方 | 死刑 | 死刑 | ||||||||
5616 | 5620 | 陳潤珠 | 女 | 張 洸之妻 | 59055 | 華中人民大學受訓,受命來台策反軍長劉雲翰,受集軍事情報以密碼抄送共方 | 死刑 | 死刑 | 張 洸之妻 | |||||||
5617 | 5621 | 錢亦平 | 男 | 期 | 59085 | |||||||||||
5618 | 5622 | 陳士潛 | 男 | 福建,莆田縣 | 期 | 59115 | 34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莆仙地區工作站站長 | 潛入中國大陸被捕後思想受影響轉而為中共工作潛返烏坵為匪收集情報 | 死刑 | 死刑 | |||||
5619 | 5624 | 馮高鴻 | 男 | 期,馮高鳴? | 99299 | 10794馮高鳴? | ||||||||||
5620 | 5625 | 熊培多 | 男 | 湖北,武昌市 | 期 | 60120 | 39 | 陸軍?一連絡組陸軍政工少校編譯官派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服務 | 任緬甸木邦華僑小學教員40年春復在木邦加入共匪外圍組?教?會」在學校公然升掛五星匪旗閱讀共匪書藉使用共匪編印之教材并教學生研讀毛匪著作「沁園春」及為共匪散發傳?辦理和平薟名運動對當地華僑宣揚共匪政績 | 12年 | ||||||
5621 | 5626 | 張光蘊 | 男 | 1916/3/21 | 何北,武強縣 | 期,可能即4986張YY | 61070 | 45 | 國防部計劃次長室空軍少將助理次長 | 張光蘊於王兆泰策反時,即知王兆泰為匪諜,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20日 | ||||
5622 | 5627 | 林 競 | 男 | 期 | 61025 | |||||||||||
5623 | 5628 | 范國輝 | 男 | 1929/9/20 | 湖南,寧鄉縣 | 期 | 61045 | 33 | 3664部隊1281部隊少校情報官 | 范國輝自49年5月,履次在駐地連山觀測所對戰士多人聲稱:「總統在大陸上幹了那麼多年,把大陸丟掉了到台灣還要幹,在選舉前曾發表談話不修改憲法,意思是不想幹,在選舉前又要修改臨時條款,那還不是自己想幹,並且臨時條款之內容須待反攻大陸後才解除,我認為這樣的話,遲早是不是他一個人的,豈不是想造成家天下。在台灣十幾年,建設上沒有什麼進步,並且幹了這麼久,連個候選人都沒有培植出來,這次總統選舉,還以金錢活動花了十一億台幣,這麼多錢為什麼不將來加餉呢」等語。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5624 | 5629 | 許 進 | 男 | 1931/11/19 | 福建,長樂市 | 期 | 60074 | 30 | 農 | 許進於38年5月間,經許國吸收參加匪黨,受許國領導。同年8月在林亨元主持之講習班受訓練一週後,於38年11月間,派許進至白肯滲透東海部隊,蒐集我軍情報。39年6月潛返白肯轉回匪竊據地區,與匪聯繫後,再回白肯充任東海部隊警衛大隊上士文書。同年中秋節復潛返福州,與匪「海防局」情報股長齊文斌會晤,並接受派潛返回白肯繼續擔任搜集情報之任務,與曹木香、林依康等,商妥交通、聯絡、情報之傳遞等事項後,於同年9月至11月間,先後將白肯地形、港灣人口、駐軍人數、裝備情形、支隊長以上官長姓名等情報,分別裝入麻包及肥皂中,交由 | 死刑,褫奪公權,沒收財產。 | 死刑 | 即許典啟 | |||
5625 | 5630 | 郭漢卿 | 男 | 1906/2/12 | 福建,晉江縣 | 期 | 60076 | 57 | 台灣省立台南縣北門中學教員 | 郭漢卿於23年秋,經呂志(即呂毓昌)吸收參加朱毛匪幫,與林木森、陳道彬、張迺率同一小組,受林木森領導,後該小組由郭漢卿負責領導,並於29年吸收郭玉獻、郭厥鑒參加匪黨,31年秋,復吸收張迺音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626 | 5631 | 江秀清 | 女 | 福建,福州市 | 期 | 66050 | 67 | 國民大會代表 | 江秀?於民國卅六年夏,自福州赴新加坡等地慰問華僑,途經香港,往晤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下簡稱偽民革)主席李逆濟琛,當經李逆吸收參加偽民革組織,並擔任福州市該偽民革市委。 | 05年 | ||||||
5627 | 5632 | 曾夢參 | 男 | 1912/12/15 | 福建,惠安縣 | 期 | 60035 | 51 | 台中豊榮農田水利會專員 | 曾夢參於20年秋在福建惠安參加匪黨組織,以「反帝大同盟」為號召,展開工作,同年冬吸收陳啟來及陳耀星參加。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2年1月2日 | 即曾木聲曾木生 | |||
5628 | 5633 | 孫受天 | 男 | 遼寧,錦西縣 | 自首,又名王中立,康淑華之夫。 | 62102 | 45 | 無 | 於40年3月潛至廣州,開設天津飯館,適孫受天前東北講武堂同學即匪幹商亞東(化名佟大昌)在匪廣州公安局任職,於41年6月間,經商匪將孫受天介入匪廣州市公安局工作。由匪幹許鈞領導,訓練蒐集情報技能。至43年6月,被匪派至香港作間諜工作,因人地生疏,未能展開活動,同年11月返回廣州,充任偽情報組長,再被派至香港,利用天主教徒身份,蒐集情報,送交匪幫。 | 無期徒刑 | ||||||
5629 | 5634 | 康淑華 | 女 | 哈爾濱,呼蘭縣 | 自首,又名王 敏,孫受天之妻。 | 62102 | 52 | 無 | 廣州市公安局吸收康淑華為幹部,派其至香港配合其夫孫受天工作,抵港次日即經孫受天設法,滲入我方組織,接受訓練,同年十月間,康淑華偽裝接受我方派遣,返回廣州,竟將我方所交之藥水布(供聯絡之用)及密碼譯法交與匪幫,使我在大陸佈建力量遭受重大損失。 | 無期徒刑 | ||||||
5630 | 5635 | 薛介民 | 男 | 1917/11/8 | 福建,仙遊縣 | 期 | 62104 | 46 | 空軍總司令部督察室中校飛行安全官 | 薛介民於29年春,經莊子長吸收參加共匪「青年抗日讀書會」之組織,35年與林匪建神一度過從,36年林匪常至其家,?係益密,37年來台前,林匪授與策反陳紹凱等投匪任務,並約定以「京滬劉」為聯絡記號。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31 | 5636 | 姚明珠 | 女 | 1919/11/12 | 福建,莆田縣 | 期 | 62104 | 43 | 醫師 | 姚明珠於29年春,經莊子長吸收參加共匪「青年抗日讀書會」之組織,35年與林匪建神一度過從,36年林匪常至其家,?係益密,37年來台前,林匪授與策反陳紹凱等投匪任務,並約定以「京滬劉」為聯絡記號。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32 | 5637 | 吳定遠 | 男 | 1928/10/10 | 四川,成都市 | 60070 | 35 | 陸軍兵工學校中尉部屬軍官 | 吳定遠於39年初,與另案洪傳田、劉錫炳謀議籌組「革命組織」,推翻政府,並推定吳定遠為該項陰謀中之宣傳幹事,洪傳田為組織幹事,劉錫炳為總幹事,分頭物色共犯。42年端午節,吳定遠、席長安與蔡虎章等秘密謀議,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同年10月間,吳定遠與陳茂、席長安、潘一德、張應豪謀議。47年間,吳定遠、席長安等研議「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4月11日 | |||||
5633 | 5638 | 楊欣華 | 男 | 1928/2/5 | 廣東,梅縣 | 62106 | 35 | 員崠國民學校教員 | 楊欣華於38年6月下旬,在湖南長沙參加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5634 | 5639 | 丁傳固 | 男 | 1925/9/5 | 山東,諸城縣 | 期 | 63065 | 37 | 台北市警察局第七分局刑事警員 | 丁傳固於38年初,經高煒其誘入共匪「青島市警察解放委員會」之組織,惟查丁君來台當時即已脫離匪幫組織,不能視為繼續參加。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7日 | ||||
5635 | 5640 | 張文濤 | 男 | 1924/4/15 | 河北,景縣 | 期 | 63065 | 41 | 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新城派出所邊佐 | 張文濤於38年初經高煒其誘入共匪「青島市警察解放委員會之」組織,惟張文濤已脫離匪幫組織,不能視為繼續參加。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5月9日 | ||||
5636 | 5641 | 李仕材 | 男 | 廣東,台山縣 | 63100 | 37 | 國軍聯合作戰中心海軍組海軍中校副組長 | 袁錦濤任法新社台北分社記者。49年間與國軍聯合作戰中心海軍組海軍中校副組長李仕材結識,于51年元月至52年4月間在台北連續向該李仕材刺探我軍事上之秘密計劃消息。李仕材先後將其職務上所知悉之中美巡邏計劃內容與開始實施日期。藍天演習效果,海軍艦隊編組,銀鋒演習美軍動態,箭魚計劃內容等軍機告知該袁錦濤。 | 12年 | |||||||
5637 | 5642 | 陳長坤 | 男 | 江蘇,東台縣 | 期,又名陳重光。 | 63110 | 57 | 台灣省立台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員 | 30年秋經匪幹徐靜漁、何晴坡之介紹,參加共產黨為預備黨員,翌年任教栟茶中學,指導學生演說,演劇,出版壁報為匪宣傳,35年至政府地區南道,先後蒐集國軍在如皋軍事行動情報二次,交與匪幫;37年復受偽命至浙江浦江視察五華山匪軍發展情況,同年八月來台潛伏,待機活動。 | 無期徒刑 | ||||||
5638 | 5643 | 趙志華 | 男 | 黑龍江,龍江縣 | 裝甲兵旅副司令。 | 64005 | 54 | 陸軍裝甲兵司令部少將副司令 | 對三千餘受檢官兵訓話,指責政府除總統以外,都是貪污集團,以反共抗俄做騙局,以政治教育矇蔽官兵思想,祇要一個營。就可掃平台北等荒謬言詞,極盡煽惑暴動之能事,期間雖有鄭振墉、徐美雄、曹文頀等先後勸阻,均遭其持槍迫退,繼又大聲要求「願意革命的跟我走」,當時竟有在場之裝一師第七○三營勤務連上士汽車士陳永福,深受激動,呼應「我不願做狗,願意跟副司令走」,並投奔附和,助長其聲勢。 | 死刑 | 未執行死刑,長期監禁。10年(1975)後改處無期徒刑 | |||||
5639 | 5644 | 陳永福 | 男 | 1927/12/10 | 浙江,黃巖縣 | 64005 | 48 | 陸軍上士 | 陸軍裝甲兵司令部少將副司令趙志華因平素不滿現實,於53年元月21日上午9時,藉裝甲兵第一師戰備檢查機會,煽惑官兵暴動,對三千餘受檢官兵訓話,指責政府除總統以外,都是貪污集團,以反共抗俄做騙局,以政治教育矇蔽官兵思想,祇要一個營就可掃平台北等荒謬言詞,並大聲要求「願意革命的跟我走」,勤務連上士汽車士陳永福,當場深受激動,呼應「我不願做狗,願意跟副司令走」,並投奔附和,助長其聲勢。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減處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5640 | 5645 | 施清法 | 男 | 1914/11/10 | 台灣,高雄市 | 期 | 64054 | 51 | 台灣鋁業公司高雄鋁廠領班 | 施清法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3年1月2日 | 1967/1/31 執行中因胃癌死亡(年54)。 | |||
5641 | 5647 | 黃得意 | 男 | 1946/8/2 | 福建,金門縣 | 期 | 64057 | 23 | 金門社會教育館工友 | 黃得意於46年12月,被任為該校匪黨少年兒童團第三隊隊長,自此每遇匪偽慶典,莫不參加遊行,並嘗至傾向我政府之中華中學內叫囂、謾罵、書寫反動標語、為匪宣傳。50年11月、黃父擬攜眷返國,黃得意告黃坤相,黃匪遂於被告返國前夕,授示五項任務:即一、到金門後,利用機會宣揚匪黨建設進步情形。二、散發反動文字煽惑國軍官兵叛逃。三、匪軍進攻時作內應,並縱火焚燒我軍火倉庫。四、接近我方老士官製造悲觀失望及思家心理、並煽動其陣前叛逃、投降匪軍。五、將金門一般軍民生活情形寫信報告黃匪。黃得意於51年3月抵金門,開始著手黃匪指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42 | 5648 | 呂先高 | 男 | 期 | 64100 | |||||||||||
5643 | 5649 | 王 兮 | 男 | 期 | 99099 | 軍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47)岡字第0080號判決書無此人。 | ||||||
5644 | 5650 | 周順政 | 男 | 期 | 99099 | 軍 | (47)岡字第0080號判決書無此人。 | |||||||||
5645 | 5651 | 戴銘允 | 男 | 期 | 64120 | |||||||||||
5646 | 5652 | 史與為 | 男 | 1922/3/14 | 江蘇,東台縣 | 期 | 65005 | 48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荐任七級專員 | 史與為於29年冬參與匪「文工隊」協助宣傳工作,30年春,史與為以「史友善」之名,經趙鵬山介紹加入匪黨。同年夏吸收繆慰萱參加匪黨。31年暑假,史又住蔡家樓匪根據地,從事民運文工活動。來台後,於42年正式滲入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工作。47年該局以郭子猷涉有匪嫌,史與為明知郭子猷為匪黨份子,竟予庇護,致該局將郭子猷匪嫌案註銷。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47 | 5653 | 郭子猷 | 男 | 1921/5/15 | 江蘇,東台縣 | 期 | 65005 | 49 | 台中市立第一中學教員 | 郭子猷又名郭堅,於28年經徐靜漁介紹加入匪黨,受徐匪領導,隸屬匪拼茶支部,並吸收徐星五、沈寶鈞參加匪黨。29年夏升任小組長。30年6月,組織匪馬莊鄉「青抗會」辦理總務,同年秋,先後吸收徐紫亭等人加入匪黨。32年夏,又吸收蔡晶、吳亞雄參加匪黨。32年2月,吸收郭子淵加入匪黨,38年9月,史與為來台,40年間介紹史與為滲入調查局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即郭堅 | |||
5648 | 5654 | 石雲溪 | 女 | 1915/5/6 | 山東,曹縣 | 期 | 61140 | 49 | 國民大會代表 | 石雲溪於38年5月底在上海參加上海市里衖婦友會,41年6月充任上海市源茂里居民委員會文化組幹事,同年10月申請出境時接受李玉之交付為匪宣傳及蒐集國軍軍事情報等任務。 | 免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年11月3日 | ||||
5649 | 5655 | 馬 驫 | 男 | 1922/8/12 | 湖南,衡陽縣 | 65035 | 44 | 陸軍七六八一部隊中校部屬軍官 | 馬驫與另案辦理中人犯XXX係前第六兵站總監部同事,於43年在高雄市邂逅後,即經常交往。緣XXX為朱毛匪幫遣台匪諜,47年間,因見馬驫經濟窮困,牢騷滿腹,乃乘機予以金錢資助,並表明匪諜身份,邀其參加工作,馬驫感其恩惠,遂應諾為匪搜集軍事上之秘密消息。自49年至51年間,先後將所搜集之陸軍七六八一部隊部隊長,副部隊長、幕僚長、單位主官、與七七二二、七六五六部隊部隊長姓名、及七六三二、七七○一、七五五○、七六五六、七六八六、七六九八、七七二二、七六九二、七六二六等部隊調動情形,以及國軍陸軍總兵力、台灣、金門、馬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50 | 5656 | 柴文達 | 男 | 河南,武陟縣 | 期,又名江楓、別名若翰。 | 65050 | 54 | 澳門私立粵華中學教員 | 早年曾參加軍統局37年冬逃至南京38年四月南京陷共變節調查天主教會情形,43年經接受特訓半年,於同年9月11日赴澳門活動46年秋入澳門私立粵華中學任教同年冬返?廣州就澳門教會間諜組織情形向匪報告後,?正式展開為匪工作探查台灣對港澳大陸之派遣與部署等情形51年7月16日,首次來台二月期間,遍訪前軍統局之同學同事多人,並回報我政府之安全人員名單,台灣社會情況53年5月間二次申請來台利用在台社會關係,打入情報機關,謀得職業後,如有派遣,以擔任交通工作為限。 | 死刑 | 死刑 | |||||
5651 | 5657 | 梁紹和 | 男 | 山東,濟南市 | 65060 | 48 | 太平保險公司辦事員 | 梁紹和27年春,在西安安吳堡匪青年訓練班受訓入共黨結業後入「抗日大學」及通信學校等接受無線電訓練任新聞台報務員、共黨支部宣傳委員,及俱樂部主任等偽職。卅年冬,在延安棗園受俄人謝米諾夫等講習俄製無線電機派遣隨天津任地下電台報務員。38年夏,接受派遣由香港偷渡來台,接替董匪孝龢在台之任務,指示郭振仁竊用央行電台與匪電台連絡通報。 | 死刑 | 死刑 | ||||||
5652 | 5658 | 郭振仁 | 男 | 1916/7/12 | 湖南,長沙市 | 65060 | 50 | 無 | 郭振仁與董孝龢為姻親,早知董為匪諜。38年夏,董匪離台赴港時,至基隆送行,接受董匪命其為匪收發電報之指示,並經董匪授予匪電台呼號、波長及電訊縮語等後,返回台北,將董匪密藏於其家之密碼底本「封神榜」「三國誌」等轉交董之同夥×××保管,並與梁紹和取得連絡,嗣即依照董、梁兩匪之指示,竊用央行電台與匪電台聯絡通報。並將董之同夥×××暨梁匪紹和所交之國軍調動數量士氣,及要塞方位等通報予匪,及將匪方來電收錄交給梁匪。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一審處無期,更審改處死刑。 | ||||
5653 | 5659 | 呂春沂 | 男 | 1923/8/15 | 廣西,陸川縣 | 65060 | 42 | 國立政治大學講師 | 呂春沂於38年間,常在台北市董之同夥╳╳╳住宅,與梁紹和晤?,梁紹和向其談論匪黨理論,並表明係匪方派遣來台之工作人員後,即屬呂春沂注意花蓮人民對匪黨之態度,但迄52年元月5日梁紹和獲案時止呂春沂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年5月12日 | |||||
5654 | 5661 | 蔣海溶 | 男 | 1909/12/27 | 福建,福州市 | 70110 | 63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簡任一級秘書 | 蔣海溶於民國17年初,肄業福建省福州第一高級中學師範科時,參加匪外圍組織「文藝座談會」(?讀書會),同年秋,復經介紹加入匪黨,22年進入前中央調查統計局福建省調查室,與潛匪魏然連繫,利用籌組「福建青年勞動服務社」之機會,掩護匪黨份子至該社工作,企圖轉變該社為匪外圍組織。38年冬,蔣海溶來台後,加入姚勇來組織之「新聞工作委員會」,並為幕後領導,恢復匪組織關係,47年路世坤涉嫌叛亂案被捕,李世傑承蔣海溶命,偽造有利於路之情報,囑汪呈標抄呈,企圖影響路案之處理。51年調查局偵破陳香叛亂案時,蔣海溶任該局第三處處 | 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無期徒刑 | |||||
5655 | 5662 | 姚勇來 | 男 | 1914/2/12 | 福建,莆田縣 | 沈嫄璋之夫 | 70110 | 59 | 台灣新生報社編輯主任 | 姚勇來於民國24年在福建經孫匪賢崇吸收參加匪黨,編入匪「民族解放先鋒隊及讀書會活動,27年在福建永安參加黃匪爾尊、陳匪培光所組織之「時事座談會」,31年7月與妻沈嫄璋組織匪「文教小組」,嗣并邀同先後在該校工作之李世傑、路世坤參加,35年夫婦來台,接受鄭匪文蔚指示,於37年組織「新聞工作委員會」,由姚勇來邀路世坤參加,沈嫄璋吸收黃毅辛(已判刑確定)參加,38年李世傑接受童匪晴嵐交付從事影響輿論,及連絡失散之匪黨份子等任務來台,姚勇來即邀李世傑參加該「新聞工作委員會」,38年冬,蔣海溶來台後,即由蔣海溶幕後領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496號減刑10年 | |||
5656 | 5662 | 姚勇來 | 男 | 1914/2/12 | 福建,莆田縣 | 沈嫄璋之夫 | 75777 | 6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496號減刑10年 | |||
5657 | 5663 | 李兆基 | 男 | 1944/9/25 | 廣東,惠陽縣 | 期 | 63015 | 19 | 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自幼生長匪區,前於原籍惠陽偽新洞中心小學肄業期間,曾自動參加偽少年先鋒隊為隊員,接受匪偽思想訓練,甘心為匪偽工具,迨至50年編入偽新洞公社下黃生產隊生產,嗣因不堪饑餓,始於51年3月隨饑民集體逃亡香港,同年7月經政府接運來台旋即參加本局大陸工作訓練繼調感訓所待命,以其言行偏激交付偵查雖未發現其有為匪滲透事證,但經訊明前情軍事檢察官以其思想薰染匪偽毒素實有糾正必要認應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
5658 | 5663 | 李兆基 | 男 | 1944/9/25 | 廣東,惠陽縣 | 期 | 67065 | 22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感化人犯 | 原為5月逃亡潮難民,來台後入情報局受訓因言行思想不當被移送感訓,55年7月5日與張清潔相自仁教所逃亡,途中搶劫計程車、殺死司機,並偷竊財物。 | 10年 | 死刑 | 李兆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十年;依法拘禁之人脫逃,處有期徒刑六月:共同連續強劫而故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六月;搶奪財物,處有期徒刑十年;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六月;執行死刑。 | |||
5659 | 5664 | 張清潔 | 男 | 1945/9/6 | 福建,南安縣 | 期 | 65021 | 20 | 情報局儲訓大隊成功隊支中尉薪隊員 | 曾受匪偽小學教育六年,並任匪少年先鋒隊隊員及民兵,接受思想訓練,擔任指定任務。50年5月31日被告駕舟自大嶝逃至金門,轉送來台。51年4月經情報局吸收訓練,詎被告於每次集會時,均藉詞不唱國歌不呼口號,且迭有掠奪財物及逃亡偷渡出境至香港意圖。 | 交付感化三年 | |||||
5660 | 5664 | 張清潔 | 男 | 1945/9/6 | 福建,南安縣 | 期 | 67065 | 21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感化人犯 | 由大嶝至金門投誠人民,來台後入情報局受訓因言行思想不當被移送感訓,55年7月5日與李兆基相自仁教所逃亡,途中搶劫計程車、殺死司機,並偷竊財物。 | 06年 | 死刑 | 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六年;依法拘禁之人脫逃,處有期徒刑六月:共同連續強劫而故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六月;搶奪財物,處有期徒刑十年,執行死刑。 | |||
5661 | 5665 | 馬正海 | 男 | 1917/10/20 | 安徽,宿縣 | 期 | 67005 | 56 | 無 | 馬正海於35年元月9日台兒莊勦匪戰役中,隨該軍軍長郝鵬舉集體投匪,改編為匪「中國民主同盟聯軍」,受陳毅統率,馬正海被派充該匪軍部附,38年潛台,嗣被舉發,於56年8月13日台北市警察局組長等前往住所拘提時,以:「殺害其子女並與執行人員同歸於盡」等詞拒捕,而中止拘提。同年9月1日再執行拘提,馬正海竟懸標語,指謂「逆法黑整」及「誓死抗暴」等文字,並率其子女馬經緯、馬文經投擲水泥玻璃杯紙袋,擊傷執行人員,復開室內媒氣,縱火拒捕未遂。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 徒刑10年1月13日 | 更審處死刑。覆判改處無期另共同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處有期徒刑八年。 | |||
5662 | 5666 | 江劍明 | 男 | 廣東,茂名縣 | 期, 又名江劍魂,化名黃再生、黃滌塵. | 67045 | 46 | 情報局前駐香港一○一六站,支少校薪組員 | 前駐香港1016站(亦稱翟榮基站,?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或稱國隆公司)組員。思想左傾。39年3月間,在廣州匪拘禁於廣州市第一監獄,渠於獄中?為共方效力,整理所謂「特務線索調查表」,?受命任審訊小組組長,審訊被拘「特務」嫌疑人員。同年八月出獄,九、十月間受任偽廣州市公安局海外情報員,派赴香港,擔任統戰滲透及蒐集情報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5663 | 5667 | 莫以森 | 男 | 1922/12/9 | 廣東,茂名縣 | 67080 | 44 | 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六縱隊上校司令 | 被俘後先後數十次分別以口頭或書面,將所知我勝利女神飛彈營位置,我陸軍總司令部各署處部之編制,主管業務,主官姓名,我陸軍第廿七師編裝,我第一、二軍團部,陸軍預備訓練司令部,裝甲兵司令部及特種作戰司令部駐地,我金門防衛司令部正副司令官、馬祖地區指揮官、裝甲兵司令姓名,我各軍及裝甲部隊番號駐地。我台灣中北部陸軍營房位置,本局前海威訓練班位置主要人員姓名,學員人數,籍貫、來源、訓練課程及本局在台北市公?單訓室位置等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 | 15年 | (82)覆非勸勉字第0006號 | |||||
5664 | 5668 | 吳尚文 | 男 | 廣東,新會縣 | 67080 | 33 | 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二縱隊中尉通訊組長 | 被俘後先後數十次將所知本局情報幹部訓練班位置,該班人事,對外招生方式,學生人數及來源,本局前海威訓練班位置、人事、訓練課程,隊員人數、來源、待遇等。及本局設於台北市中山北路之單訓室位置,本局局本部位置,各單位主管業務,我海軍各艦隊基地位置,所屬艦艇數目、裝備、火力、航速,我登陸艦隊數目,裝載量、火力、裝備、航速等有關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於匪。 | 15年 | |||||||
5665 | 5669 | 崔小萍 | 女 | 1923/2/8 | 山東,濟南市 | 68060 | 48 | 中廣公司導播 | 崔小萍於26年間結識韓匪豁(在大陸),由韓匪介紹參加匪「少年先鋒隊」,27年至西安,由朱匪星南(在大陸)介紹參加匪「西北戰地服務團」,旋在安吳堡匪「青年訓練班」受訓二週。28年就讀國立第六中學第二分校時,參加匪「讀書會」,經常集會研讀匪黨書籍「大眾哲學」、「唯物辯證法」及討論時局。29年崔小萍轉入國立劇專就讀,結識該校助教劉匪厚生(在大陸)。36年劉匪厚生負責匪上海戲劇文化工作,組織「觀眾劇團」,崔小萍應邀參加該團,並於同年10月隨該劇團來台,在台北市中山堂演出左傾話劇「清宮外史」、「雷雨」、「續弦夫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9年4月 | 初審處無期徒刑。(64)諫減字第0343號減刑9年4月 | ||||
5666 | 5669 | 崔小萍 | 女 | 1923/2/8 | 山東,濟南市 | 75777 | 5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九年四月 | 徒刑9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43號減刑9年4月 | ||||
5667 | 5670 | 金先生 | 男 | 期 | 68060 | |||||||||||
5668 | 5671 | 藍振基 | 男 | 1926/9/4 | 福建,漳浦縣 | 又名沛霖 | 68110 | 42 | 彰化縣浦心鄉舊館國校教員 | 藍振基於31年10月10日,經沈漢楨吸收參加匪黨,受沈匪領導,並為其傳遞匪組織文件並從事文化宣傳工作。38年9月,受沈匪指使,在漳浦縣佛曇鎮負責主持接收及支援匪軍任務。後潛伏金門。40年春,沈匪派陳賜至金門與之聯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669 | 5672 | 劉國毅 | 男 | 期 | 68120 | 不詳 | 死刑 | 死刑 | ||||||||
5670 | 5673 | 陳石奇 | 男 | 1921/8/24 | 江蘇,海門縣 | 69045 | 51 | 印刷商 | 陳石奇29年江蘇鹽城私立新生中學時任「學抗會」主席,並研讀「新民主主義」及「大?哲學」等書,38年11月,廣西陷共,陳石奇轉往香港,適前廣西省政府財政廳長韋贄唐在港從事第三勢力活動,陳石奇?在其經營之廣福輪船工作進入共區來往運輸食鹽木材等物資。後由范子文遂虛報陳石奇為廣西省調查處工作同志,簽准辦理入台,並與滿素玉共同為之作保。 | 無期徒刑 | ||||||
5671 | 5674 | 滿素玉 | 女 | 1913/2/28 | 廣西,荔蒲縣 | 69045 | 59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調查專員 | 40年7月間范子文任內政部調查局科長,滿素玉任該局科員,因38年11月間由廣西南寧撤退時,陳石奇與之一面之緣,乃情託范子文設法申請入台,范子文遂虛報陳石奇為廣西省調查處工作同志,簽准辦理入台,並與滿素玉共同為之作保。陳石奇抵台後,其在港與第三勢力份子韋某勾結,來往匪竊據地區情形為蔣武所悉,即於同年11月間具函向范子文檢舉,范子文明知其情形而不簽報究辦,滿素玉亦知其情而不告密檢舉。 | 03年6月 | 徒刑6年9月4日 | 一審7年。覆審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二年。 | ||||
5672 | 5675 | 江佐才 | 女 | 期 | 69110 | |||||||||||
5673 | 5676 | 候可復 | 男 | 期 | 69120 | |||||||||||
5674 | 5677 | 袁 澣 | 男 | 1915/1/13 | 江蘇,南京市 | 期 | 70069 | 55 | 台灣省立高雄海事專科學校聘任副教授 | 袁澣因聽匪播,思想傾匪,於57年10月至58年4月,在台灣省立高雄海事專科學校漁撈、輪機、駕駛等科教室授課時,向學生宣揚毛匪大煉鋼幹勁可敬,毛匪之「文化大革命」為重建工業文化等利匪言論,並詆譭反攻國策、攻訐政府。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8月22日 | ||||
5675 | 5678 | 于長城 | 男 | 期 | 70082 | |||||||||||
5676 | 5679 | 王長庚 | 男 | 期 | 70082 | |||||||||||
5677 | 5680 | 吳華齡 | 男 | 1921/4/29 | 安徽,嘉山縣 | 期 | 70085 | 56 | 省立員林家事職校庶務組組長 | 吳華齡於38年6、7月間,改名吳子封考入匪偽「南京市人民公安學校」接受匪訓2月,來台後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6年8月 | ||||
5678 | 5681 | 王章華 | 男 | 1922/12/1 | 安徽,安慶縣 | 期 | 78024 | 56 | 工 | 67年8月16日下午1時30分,自台北縣新莊鎮搭乘三重汽客運二路公車,前往台北市途中,在車上公然濫言:「大陸人民生活比台灣富裕」、「中華民國政府無能」等謬論,?高喊「人民解放軍萬歲」、「共產黨萬歲」等反動口號。 | 感化3年 | (67)諫判字第0037號 | ||||
5679 | 5682 | 李志墅 | 男 | 1922/10/10 | 山東,肥城縣 | 期 | 71045 | 49 | 基隆市七堵衛生所主任 | 李志墅(原名李合樂)於民國32年,參加匪濮縣小學教員訓練班受訓後,派該縣匪公安局便衣隊工作,參加匪黨,34年先後受匪派至荷澤、濟南等地展開匪學運工作,38年間由匪派遣潛台,同年8、9月與李匪永節(即李松亭)取得連絡,受其領導,從事蒐集情報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李松亭 | 原名李合樂 | ||
5680 | 5683 | 曾勝賢 | 男 | 1944/5/28 | 台灣,屏東縣 | 期 | 71055 | 27 | 陸軍中尉軍法官 | 曾勝賢係台北師管區司令部額外軍法官,於59年2月間,與林順益(另案起訴)賃居台北市牯嶺街九巷十一號,林順益曾與之討論?覆政府問題,同年11月9日至60年元月8日,借調軍管區司令部軍法處辦理軍法書記官業務,將職務上所保管之叛亂犯崔小萍起訴書,陳安東紐判決正本各一份,暨李荊蓀、糜文開因涉嫌叛亂在押情形,分別送交或告知林順益轉交魏廷朝作為從事叛亂活動之資料。60年2月28日又在台北市應林肇家之託,將其繕妥之反動函件卅餘份,於同年3月1日晚?至桃園、中壢等地,分別投郵寄發。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3月14日 | 魏廷朝 | (64)諫減字第0141號減刑3年4月 | ||
5681 | 5683 | 曾勝賢 | 男 | 1944/5/28 | 台灣,屏東縣 | 期 | 75777 | 3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3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141號減刑3年4月 | |||
5682 | 5684 | 劉思禹 | 男 | 1925/6/15 | 山東,濮縣 | 期 | 71047 | 46 | 台東縣?生局委任十級檢驗員 | 劉思禹於卅四年二、三月間,在山東濮縣經李匪志超(在大陸)介紹加入匪黨,同年農曆八月,受匪派遣至荷澤、濟寧、濟南、徐州、南京、杭州等地,從事學運,卅八年四月底,復受匪命自杭來台,向李匪永節(?李松亭,另案起訴)聯絡,受李指使為匪蒐集我軍事情報。 | 死刑 | 死刑 | 李松亭 | |||
5683 | 5685 | 小林正成 | 男 | 日本,東京市 | 期 | 71057 | 38 | 商 | 將煽動台灣同胞與彭逆明敏?手合作,從事叛亂?覆政府之宣傳品一包共二千六百張,面交小林正成,?于同月六日?帶該傳單搭機來台,於同月八日至十六日間,先後在台北市南京西路、民權東路、台北縣與新竹市間公路上散發。 | 02年,緩刑2年 | ||||||
5684 | 5686 | 馮壽華 | 男 | 1915/11/14 | 江蘇,東海縣 | 期 | 71065 | 56 | 雲林縣舊庄國民小學校長 | 馮壽華於國17年(小學5年級),在江蘇省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20年春,提升為東海等五縣市區團委書記,27年春,至陝西安吳堡匪「青年訓練班」受訓後,派回東海縣工作,30年春,充匪偽海陵縣政府文書股長,31年春,改派石門、港頭兩地負責匪「基地村」工作,並組訓兒童團、少先隊等,31年冬,正式參加共產匪黨,38年秋,受周匪曉江派遣潛台,預備於匪軍「解放」台灣作內應,事先並約定以「江華」為聯絡暗號,於38年10月在國軍七十一師工作,在駐防岱山及宜蘭期間,暗中為匪活動,蓄意陣前叛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685 | 5687 | 寇新亞 | 男 | 1916/7/21 | 河南,洛陽縣 | 期 | 71067 | 55 | 商 | 寇新亞38年5月來台時,其岳父彭高揚授與策反任務。45年中共第三軍區派遣張為鼎、羅秀雲夫婦來台與寇新亞連絡,命寇新亞變更策反任務為蒐集空軍情報工作,寇新亞兩度將有關我空軍之機場、機種、編隊、雷達等情報交張為鼎轉達匪方,嗣寇新亞於同年6月10日,向空軍總部提出檢舉,惟隱瞞其本人接受匪命為匪工作等情。 | 死刑 | 死刑 | 初審處12年。 | |||
5686 | 5688 | 劉時俊 | 男 | 1930/8/3 | 江西,蓮花縣 | 期 | 71069 | 41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組前電訊工作人員 | 派駐香港時將陸續將中二組及其他情報治安單位派駐香港機構名稱,及中二組所屬駐港各工作單位人事異動資料,赴港視察人員姓名,鐵路工作組密本及亂數表,通訊諸元表,部份情報檔案,?中二組對所屬香港單位工作指示文件,與在台人事資料等,分別拍照交付匪方,復先後獲得匪方工作獎金及津貼共港幣二萬五千元,51年11月奉調返台,原期潛伏候匪取聯。 | 死刑 | 死刑 | ||||
5687 | 5689 | 蘇振文 | 男 | 1936/11/17 | 台灣,高雄市 | 71060 | 35 | 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中尉隊員 | 蘇振文、黃信義亦均係國防部情報局前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中尉隊員,53年7月5日奉派隨隊運送本局前羅漢計劃工作人員,由高雄乘船出發,向大陸滲透,發展敵後工作,同月12日下午3時許,約距海南島四十六浬之公海上,與匪艇遭遇,船被擊沉,亦落海被浮,均被匪方先後拘禁匪廣州市西村看守所、沙河鎮柯木看守所、金坪勞改場等處,集中予以思想改造,因而思想轉變,起意叛亂。蘇員將其所知國防部情報局正大漁業公司之性質、主要負責人,及陸軍第三十三師師部衛生連之編裝洩漏於匪。並為匪描繪高雄及基隆港口地圖。蘇員于思 | 無期減處有期徒15年 | 徒刑15年 | |||||
5688 | 5689 | 蘇振文 | 男 | 1936/11/17 | 台灣,高雄市 | 75777 | 3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25號,(77)法裁字第0019號減處褫奪公權6年8月 | ||||
5689 | 5691 | 童 常 | 男 | 1915/3/17 | 江蘇,鎮江縣 | 期 | 71064 | 55 | 台灣新生報副總編輯 | 童常於25年秋在上海加入共黨外圍組織「新安旅行團」,28年升任輔導員,29年秋在桂林正式參加共產黨,30年間安排團員黃志毅等前往浙江投靠李友邦,同年秋又將「新旅」團員分三批經香港轉赴蘇北匪區,31年夏,在桂林開設北斗花園茶室作為匪聯絡地點,34年初吸收張少正參加共黨,35年9月受命來台,以經商為掩護,與貴陽張少正保持通信連絡,36年2月,受理學驊指示:俟機利用報章為匪宣傳,並吸收黨員,建立組織,準備保產,迎接共匪解放台灣。自36年至38年間,先後接待共黨份子多人,及介紹徐雪影與李友邦晤面,在新生報社任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690 | 5692 | 黃中國 | 男 | 1910/4/2 | 山東,萊陽縣 | 期 | 72065 | 62 | 商 | 黃中國(又名黃建民、黃玉)於民國34年間在匪山東萊陽縣繞嶺區任偽職,並逼迫山東供應站長任薪傳取走小麥高樑六、七千斤,交匪接收,並又任匪小學教員,與匪組織兒童團、婦救會、農救會等匪偽組織,宣傳匪黨、迫害善良,至來台後未據自首。 |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黃建民、黃玉 | |||
5691 | 5693 | 駱神助 | 男 | 1917/7/7 | 福建,惠安縣 | 期 | 72100 | 55 | 台灣省教育廳輔導月刊發行人 | 駱神助於23年間,在福建就讀晉江鄉村師範時,經徐萍?吸收,參加讀書會,研讀匪黨理論書籍。24年初,正式加入共產黨,26年任職螺峰小學,吸收該校同事汪祝平、林仁水加入共產匪黨。30年擔任塗寨中心小學校長時,吸收該校同事謝 軍加入共產黨。34年轉任后港中心小學校長,藉舉辦成人補習班之便,向當地無知鹽民宣揚「共黨為勞動階級天堂」,灌輸共黨思想。35年來台,受藍飛鳳之囑,安置黃中和等共黨份子至各地教育界工作。39年張隱約奉藍飛鳳之命來台,與駱神助聯繫,接受駱領導,曾指示張隱約,設法在報章投稿為匪宣傳,並組織「螺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4年3月20日 | ||||
5692 | 5694 | 趙天儀 | 男 | 73045 | ||||||||||||
5693 | 5695 | 陳鼓應 | 男 | 1935/7/1 | 福建,長汀縣 | 73045 | 38 | 台灣大學教授 | 陳鼓應以為匪宣傳罪名被警總約談,隨後並予拘留,後由閻振興校長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5694 | 5696 | 王曉波 | 男 | 1943/1/16 | 貴州,遵義縣 | 73045 | 30 | 台灣大學教授 | 王曉波以為匪宣傳罪名被警總約談,隨後並予拘留,後由閻振興校長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5695 | 5697 | 蘇茂松 | 男 | 1918/12/22 | 福建,晉江縣 | 期 | 73110 | 55 | 彰化警察分局荐任五級分局長 | 蘇茂松於23年秋,在福建晉江?村師範,經周祖慶介紹,參加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與洪維帛、呂文俊許文明、曾菁華(另案判刑)等,經常研讀共黨書籍,致思想傾匪,同年冬,由周祖慶介紹,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3年2月21日 | ||||
5696 | 5698 | 曹以梧 | 男 | 1936/8/12 | 浙江,吳興縣 | 期 | 75070 | 39 | 會計員 | 59年5月間,先後密函5無錫公安局5請釋放唐氏子2月17日首次至廣州,洩漏我工作領導幹部姓名、年籍、身材、面貌特徵,上級頒發之工作指示,及由其吸收參加我組織工作之小組成員名單等,接受匪指示,盡力滲透我核心組織,並增加通信密語及通訊方法。同年5月20日三度赴廣州,匪指示應調查我大陸工作會設在港九地址,如工作展開,可得港幣十萬元,因我組織嚴密,無從得悉,乃於同年9月17日由港來台,次日?向大陸工作會坦述前情。 | 15年 | 七十六年元月十七日核准假釋,(76)珠裁字第0024號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 ||||
5697 | 5699 | 劉詠堯 | 男 | 1906/7/10 | 湖南,醴陵縣 | 期 | 75075 | 69 | 中將戰略顧問 | 劉詠堯於39年6月25日,徇其胞侄劉國毅(因犯叛亂罪處死刑)自香港來函之請求,代辦申請入境,劉國毅抵台後,即住入劉詠堯家中,並告以隨程潛附匪後,升為匪軍上尉參謀之情形。劉詠堯得悉上情後,未治安機關舉發,並容其繼續留在家中,協辦國防叢刊校對工作,並介紹至台灣省民政廳兵役處任辦事員。 | 有期徒刑3年,遞減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年6月6日 | ||||
5698 | 5700 | 徐 美 | 女 | 1928/9/30 | 台灣,台北市 | 陳瑞麟(陳 烈)之岳母,獄中相識,許其女與陳為妻 | 75080 | 48 | 商 | 徐美原從事導遊工作,經常到日本招攬旅遊生意。61年12月初,在日本經其友葛西善一(日人)介紹,認識在日叛徒郭幸裕(又名郭椿然),因受其叛國思想煽惑,參加其領導之叛亂組織「台灣民國建國委員會」,並以「蔡芙蓉」之化名,擔任該偽組織婦人部長。62年8月11日,郭幸裕從日本來台向政府投誠,「台灣民國建國委員會」因告瓦解,徐美復於63年12月間,經日本人永淵介紹,認識於國外從事叛國活動之叛徒史明(本名施朝暉),並接受其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4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6年8月 | 獄中賞識陳瑞麟,促成其女嫁與陳。 | |||
5699 | 5701 | 張金策 | 男 | 76015 | ||||||||||||
5700 | 5702 | 周金聲 | 男 | 1915/2/18 | 湖南,華容縣 | 期 | 76090 | 61 |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秘書 | 周金聲於22年春,在湖南省華容縣立鄉村師範讀書時,加入該校匪外圍組織「文學研究會」。同年10月間,正式參加共產黨。36年春,華容地區實施合鄉併保,改選鄉、鎮長時,受張耀寰之命,輔助共黨分子陳希亢、吳雨村等人當選鄉、鎮長。37年長沙陷匪後,在公安人員訓練班受訓七10日。39年3月,受劉思忠派遣到香港,同年9月,銜命來台潛伏,53年至60年間,經常與劉開運、張覺棠、張樹績、高志立、何光曙等人,聚會討論匪黨工作。56年至60年間,共黨份子劉祖儀、何希治來台聯繫,周金聲接受其指示,繼續長期潛伏。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1年8月10日 | ||||
5701 | 5704 | 鄭繪川 | 男 | 1915/3/12 | 湖南,耒陽縣 | 期 | 77015 | 62 | 台灣省立新營中學荐任一級教員 | 鄭繪川26年間湖南省衡陽市私立成章中學就讀時參加共產黨。37年間,利用在湖南省耒陽縣政府擔任主任秘書之機會安置rba 黨份子滲入我政府機關工作,參加「自救會」倡導「和談」,充任匪幹,為匪徵糧,並將槍械繳交共匪,將敵後佈建人員名單,告知匪幹,致遭匪殺害。 | 15年 | |||||
5702 | 5705 | 吳銘輝 | 男 | 期 | 77025 | |||||||||||
5703 | 5706 | 郭越文 | 男 | 期 | 68125 | |||||||||||
5704 | 5707 | 楊裕榮 | 男 | 台灣, | 期 | 79080 | ||||||||||
5705 | 5708 | 張化民 | 男 | 1915/10/23 | 山西,垣曲縣 | 67052 | 41 | 無 | 張化民思想左傾,乃常在報刊雜誌發表偏激文字,先後於民國50年2月1日及7月16日在「民主中國」半月刊復刊號第4卷第3期及第14期刊載「壞處著眼看國運」及「勿任共同希望底於幻滅」2文,宣揚「共匪朝氣和進取精神,及匪偽生產設備與生產量之龐大。」散佈「悲觀論調,詆譭國家元首,妄書反攻無望。」等謬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社會主義思想史」1本沒收之。。 | 有期徒刑8年4月3日 | |||||
5706 | 5708 | 張化民 | 男 | 1915/10/23 | 山西,垣曲縣 | 79090 | 65 | 小販 | 被告張化民於39年1月間來台後,曾閱讀「社會主義思想史」,思想左傾,常在報刊雜誌發表偏激文字,於50年2月1日及7月16日在「民主中國」半月刊復刊號第4卷第3期及第14期刊載「壞處著眼看國運」及「勿任共同希望底於幻滅」2文,宣揚「共匪朝氣和進取精神,及匪偽生產設備與生產量之龐大,為中國前所未有。」散佈「悲觀論調,詆譭國家元首,妄書反攻無望,指中華民國之國運,已至不絕如縷之危殆境地,前途極不容樂觀。」等謬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中國統一與中共統戰問題之探討」文件原稿,打印件100件影本8件均沒收 | 有期徒刑8年7月19日 | |||||
5707 | 5709 | 渡田正弘 | 男 | 期 | 79120 | |||||||||||
5708 | 5710 | 高浩遠 | 男 | 1953/7/5 | 台灣,雲林縣 | 期 | 80005 | 27 | 船員 | 高浩遠為船員,於68年在美時,經郭雨新吸收參加偽「台灣民主運動海外同盟」叛國組織,並被派充偽國防部長,允於返台後吸收社會不良份子,蒐集情報,伺機從事反政府活動。 | 有期徒刑13年,禠奪公權8年。筆記簿內藏有暗語部分、美金支票三百元、五百元各乙張,均沒收。 | 徒刑7年2月8日 | ||||
5709 | 5711 | 張春男 | 男 | 81005 | ||||||||||||
5710 | 5712 | 溫瑞安 | 男 | 期 | 81015 | |||||||||||
5711 | 5713 | 陳文成 | 男 | 台灣, | 博士 | 美卡內基美隆大學教授 | 81070 |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教授 | 暑期回台,因曾資助美麗島雜誌遭警總約談後陳屍台大操場。 | |||||||
5712 | 5714 | 景志昌 | 男 | 1933/2/13 | 山西,猗氏縣 | 76017 | 44 | 計程車司機 | 景志昌業計程車司機,於64年5月11日凌晨1時許,在台北市營業時,向乘客錢江潮、王宗蓉發表:「大陸國家強大,美俄都不敢打他。」「共產黨是個政黨,為什麼我們罵人家是匪?」同年6月21日在台北市向乘客高德新及其妻兒發表:「共匪一切措施都是替人民著想,共匪的建設和發明都超過我們很多,他們批孔是對的。」等頌揚匪黨謬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5713 | 5714 | 景志昌 | 男 | 1933/2/13 | 山西,猗氏縣 | 80014 | 47 | 計程車司機 | 景志昌於68年12月至69年5月業計程車司機期間,經常藉機向搭載之乘客發表:「共產黨建設大陸成功,大陸的產品一切都比台灣好,價格低,到處受歡迎;大陸人民生活好,工作輕鬆,消遙自在。」「台灣應和大陸通商、通郵,相互交往觀摩」等讚揚共黨,響應共匪統戰言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4年。 | 徒刑6年11月15日 | |||||
5714 | 5715 | 陳開中 | 男 | 1927/6/15 | 廣東,梅縣 | 原名陳麗華、陳利華。 | 81105 | 54 | 國家安全局上校科長 | 陳開中本名陳麗華,原係9年6月15日出生,26年在廣東省梅縣南口堡星聚小學任教時參加讀書會,27年初參加共產黨28年投入新四軍工作,並更名為陳利華,歷任新四軍政工隊員、教導隊文化教員、指導員、抗大五分校政治處組織股股長、團政治處副主任、主任、副政委、政委等職。38年10月25日以偽第253團政委身分,率軍進犯金門為國軍部隊搜獲,乃假冒我方逃兵,改名陳開中,變更出生日期滲入國軍伺機發展58年間,復利用知其身分之同鄉陳瑞?(已故)赴香港之時,囑代向共匪取聯,並將服務單位編組及任務轉報與匪,為匪工作。 | 死刑 | |||||
5715 | 5716 | 楊喚西 | 男 | 期 | 82005 | |||||||||||
5716 | 5717 | 前田光枝 | 女 | 日本國, | 日籍 | 83010 | ||||||||||
5717 | 5718 | 陳國勳 | 男 | 1951/7/31 | 台灣,宜蘭縣 | 期 | 85060 | 34 | 商 | 以馬華公司名義前往匪區簽約,念遠公司負責與陳匪英文主持之日中會社所買下日本「泰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泰行會社)間,貨品進出口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直接通商之目的 | 12年 | |||||
5718 | 5719 | 念昭南 | 男 | 1942/4/28 | 台灣,台北市 | 期 | 85060 | 43 | 商 | 陳國勳係馬華公司負責人,惑於中共所倡通商統戰陰謀,對大陸市場產生幻想,於70年間,經人介紹認識中共駐日使?秘書周齊,獲知歡迎台灣商人前往大陸通商,大陸對台灣態度改變等統戰論調,乃萌通商之念,遂?與念遠公司負責人念昭南、總經理陳國弘商議,經渠等首肯合作後,?決定由陳國勳以馬華公司名義前往大陸簽約,念遠公司負責貨品進出口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直接通商之目的,茲將渠等自民國73年起,至74年5月止,多次與匪通商。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文匯報」簡報資料等物(詳如 | 徒刑2年10月22日 | ||||
5719 | 5720 | 陳百齡 | 男 | 期 | 85070 | |||||||||||
5720 | 5721 | 董 立 | 男 | 1955/10/15 | 山東,壽光縣 | 期 | 86005 | |||||||||
5721 | 5722 | 林正杰 | 男 | 期 | 86090 | |||||||||||
5722 | 5723 | 劉廣聲 | 男 | 1952/10/8 | 廣東,興寧縣 | 期 | 87070 | 36 | 無 | 劉廣聲係「中國共產黨」廣東省深圳市委員會常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劉波之子,曾加入「中國少年先鋒隊」、「紅衛兵」64年7月間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嗣獲提升為該校「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亦?副校長、「廣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工作。以假護照冒名潛台。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4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8月。 | 徒刑2年11月2日 | ||||
5723 | 5724 | 黃劍峰 | 男 | 期 | 87075 | |||||||||||
5724 | 5725 | 劉國威 | 男 | 期 | 87110 | |||||||||||
5725 | 5726 | 姜維多 | 男 | 期 | 87110 | |||||||||||
5726 | 5727 | 莊國銘 | 男 | 1956/3/2 | 台灣,南投縣 | 期 | 87120 | 33 | 商 | 莊國銘於71年9月間赴巴拉圭經商,因參加台灣同?會而結識「台獨」份子楊水樹等人,遂常相聚?,談論「台獨」問題,乃認以張燦鍙為主席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叛亂組織與其「台獨」意識形態相同,73年6月間莊國銘移居阿根廷,至76年4月間,適張燦鍙自巴西赴阿根廷舉辦演講會,莊國銘於同年月10日左右,在戴慶章、林文祥之陪同下,赴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張燦鍙住宿之飯店房間內,在張燦鍙之主持下,宣誓加入該「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之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禠奪公權3年4月。 | 徒刑2年2月11日 | ||||
5727 | 5728 | 陳 鎮 | 男 | 期 | 88012 | |||||||||||
5728 | 5729 | 陳勝男 | 男 | 期 | 88050 | 出售中共錄影帶 | ||||||||||
5729 | 5730 | 陳學德 | 男 | 期 | 88050 | 出售中共錄影帶 | ||||||||||
5730 | 5731 | 陳維都 | 男 | 期 | 89040 | |||||||||||
5731 | 5732 | 鄭南榕 | 男 | 89045 | 出版日本許世楷著「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拒捕自焚而死。 | |||||||||||
5732 | 5733 | 許信良 | 男 | 89090 | ||||||||||||
5733 | 5734 | 羅益世 | 男 | 89110 | ||||||||||||
5734 | 5735 | 王秀惠 | 女 | 期 | 91010 | |||||||||||
5735 | 5736 | 郭倍宏 | 男 | 台灣,台南市 | 92010 | |||||||||||
5736 | 5737 | 施朝暉 | 男 | 台灣,台北市 | 即史明。 | 92020 | 即史明。 | |||||||||
5737 | 5738 | 謝長廷 | 男 | 87065 | ||||||||||||
5738 | 5739 | 洪其昌 | 男 | 87065 | ||||||||||||
5739 | 5740 | 劉宜良 | 男 | 筆名江南。 | 84060 | 撰寫「蔣經國傳」 | 遭蔣經國之子蔣孝武透過國安局派遣黑幫份子在美國舊金山自宅殺害。 | |||||||||
5740 | 5741 | 江文國 | 男 | 期 | 77110 | |||||||||||
5741 | 5742 | 張治平 | 男 | 期 | 77110 | |||||||||||
5742 | 5743 | 邱奕斌 | 男 | 台灣,桃園縣 | 期 | 77110 | ||||||||||
5743 | 5744 | 林游阿妹 | 女 | 林義雄之母 | 80025 | 遭不明凶手以利刃殺害於自宅。 | ||||||||||
5744 | 5745 | 林奐勻 | 女 | 台灣,宜蘭縣 | 林義雄長女 | 80025 | 遭不明凶手以利刺殺重傷於自宅。 | |||||||||
5745 | 5746 | 林亮勻 | 女 | 台灣,宜蘭縣 | 林義雄(雙胞 )次女 | 80025 | 遭不明凶手以利刃殺害於自宅。 | |||||||||
5746 | 5747 | 林亭勻 | 女 | 台灣,宜蘭縣 | 林義雄(雙胞)三女 | 80025 | 遭不明凶手以利刃殺害於自宅。 | |||||||||
5747 | 5748 | 楊斌彥 | 男 | 大學 | 在逃 | 50723 | 在逃 | |||||||||
5748 | 5749 | 劉主井 | 男 | 湖南,嘉禾縣 | 57045 | 31 | 陸軍第81師243團勤務連下士補給士 | 劉主井李妙傳曾金生(另案更審中)等共同組織中國救國黨妄圖顛覆政府向召由劉主并等爭取參加並公推其為該黨?裁劉主井副之向為達成領袖慾遂利用此一組織積極展開活動於同年六七月間在烈嶼之羅厝公墓後井等地先後主持開會五次。 | 15年 | 15年 | ||||||
5749 | 5750 | 陳久雄 | 男 | 1939/12/6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3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6/9/26 | ||||||
5750 | 5751 | 馬國光 | 男 | 1924/11/13 | 江蘇,南京市 | 80022 | 56 | 商 | 馬國光自67年初起,萌赴大陸定居之念。68年8月6日,以赴日觀光名義,偕同其妻、子女各一,抵日後,即前往匪駐日偽使館辦妥申請赴大陸定居手續,於同月14日,攜眷潛赴大陸,接受安排與親屬見面,并招待至各地旅遊。嗣因無法適應大陸生活而離開,於同年10月26日返抵日本,同月30日回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9)障裁字第0023號 | ||||
5751 | 5753 | 詹國綱 | 男 | 99099 | ||||||||||||
5752 | 5754 | 鄭國麟 | 男 | 屏東, | 專科 | 99099 | ||||||||||
5753 | 5755 | 林金選 | 男 | 99099 | ||||||||||||
5754 | 5756 | 尤柳門 | 男 | 福建,福州市 | 又名尤士行、沈心桓。 | 99499 | 50 | 無 | [檔]6662、[檔]6667、[檔]503287-8 | 死刑 | 死刑 | |||||
5755 | 5757 | 文啟元 | 男 | 江蘇, | 99499 | 37 | 醫 | [檔]2642 | 死刑 | 死刑 | ||||||
5756 | 5758 | 方志剛 | 男 | 99499 | 永康軍艦電機上士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57 | 5759 | 方志澄 | 男 | 99499 | 無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58 | 5760 | 方豆埔 | 女 | 1932/7/5 | 台灣,高雄市 | 即方豆蒲 | 50430 | 21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人 | 檔]5158 | 被告方豆埔經周清連、簡開用等吸收參加渠等於40年初所成立之台灣省工委會高雄煉油廠支部,並參加會議一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即方豆埔 | ||
5759 | 5761 | 王光耀 | 男 | 1931/7/28 | 山東,萊陽縣 | 又名王治中。 | 49079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光耀(又名王治中)亦於36年秋青島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組織擔任組員,迨卅八年六月該校又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詎該被告等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760 | 5762 | 王江水 | 男 | 99499 | 咸寧軍艦少尉軍士長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61 | 5763 | 王義火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0015 | 25 | 電匠 | [檔]3888-3910、[檔]3925、[檔]501750 | 王義火于38年10月??張煥臻之介紹加入匪?于同年12月即由羅定天領導協同進行籌建電台由羅定天交與新台幣三百六十元購買無?電器材裝就收報机發報机因器材不易購集致電台亦未建立。 | 死刑 | 死刑 | |||||
5762 | 5764 | 白水吉 | 男 | 台灣,彰化花壇 | 99499 | 24 | 陸軍19軍45師135團3營8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763 | 5765 | 曲修奎 | 男 | 99499 | 29號軍艦中尉航海官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64 | 5766 | 江石蓀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4068 | 25 | 省農林廳檢驗局新竹分局主計助理 | [檔]503282 | 江石蓀於37年2月亦在福建福州經叛徒洪金育吸收加入匪?受洪匪金育領導。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2人 | ||||
5765 | 5767 | 何永年 | 男 | 湖南, | 99499 | 47 | 國防部上校參議 | [檔]502738-9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8人 | |||||
5766 | 5768 | 余福建 | 男 | 台灣,台北縣 | 99499 | 41 | 農 | [檔]502335 | 死刑 | 死刑 | 鹿窟案共77人 | |||||
5767 | 5769 | 吳海潮 | 男 | 福建,晉江縣 | 又名吳道清 | 55090 | 26 | 陸軍第45師第134團迫砲連上等兵 | [檔]6997、[檔]6990 | 吳海潮又名吳道清與陳贊明同鄉而屬親誼38年在晉江原籍加入匪閩中人民游擊隊圍頭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其組長施性從(又名吳尊此另案辦結)宣傳解放金門動員船夫支前立功古寧頭戰役為我俘獲感訓後撥充陸軍第四十五師一三四團迫?連上等兵殊以匪性難馴時與施匪性從及陳贊明陳贊明介紹黃匪幹與吳海潮及施性從見面贊明?供給黃匪幹台幣千餘元吳海潮台幣百餘元海潮與黃匪幹接談後?填寫自傳及匪黨調查表復介紹於38年充任匪黨潭江民兵後隨我陸軍第十二兵團來金現為其同連之士兵廖奇輝加入。 | 死刑 | 死刑 | 又名吳道清。 | |||
5768 | 5770 | 吳梁明 | 男 | 1929/9/23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處死 | 52052 | 23 | 農 | 吳梁明於38年11月間由李詩珍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另案辦理之黃水秀及在逃之黃宗房同一小組先後開會八次, 於上39年11月26日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旋因其自首後未將組織吐實有欠忠誠乃由該局將其扣解與李玉麟邱垂和等併案解部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5769 | 5771 | 吳貫三 | 男 | 99499 | 黃埔第四供應站中尉庫員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70 | 5772 | 吳難易 | 男 | 四川,內江縣 | 50079 | 28 | 空軍飛機修理總廠發動機翻修廠中士一及機械士 | 以反動書籍向屏東師範學校學生李茂盛宣傳擬吸收其加入共党,因李茂盛於學校張貼反動標語而被捕。 | 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四年 | 死刑 | 李茂盛 | 叛7,空軍應司令部判決。 | ||||
5771 | 5772 | 吳難易 | 男 | 四川,內江縣 | 53165 | 33 | 受刑人 | [檔]6296、[檔]6298 | 38年2月在滬加入共党由韓?興介紹與梁基分別來台秘密擴大組織以反動書籍與李茂盛?讀擬吸收加入組織未果旋吸收陳?祥宣誓加入38年4月至39年1月先後在嘉義台中彰化新竹等地與梁基李俊榆莫祖?等集會。 | 死刑 | 死刑 | 梁 基 | ||||
5772 | 5773 | 呂多論 | 男 | 台灣,澎湖縣 | 99499 | 28 | 陸軍19軍45師135團3營機械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773 | 5774 | 呂高民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499 | 26 | 龜山農會信用部主任 | [檔]4853、[檔]500997-8 | 死刑 | 死刑 | ||||||
5774 | 5775 | 李 皋 | 男 | 廣西蒼梧 | 99499 | 50 | 海軍舞鳳艇艇長 | [檔]503181-3 | 死刑 | 死刑 | ||||||
5775 | 5776 | 李東鍊 | 男 | 1919/11/10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4 | 教員 | 李東鍊於37年9月間,經李匪武昌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後,受李匪媽兜之領導,與李武昌、林昆烈開會5、6次,討論社會問題,並介紹同案被告劉森田、李榮源參加匪組織,閱讀「新民主主義」、「標準的共產黨員」、「青年修養」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776 | 5777 | 李俊榆 | 男 | 1921/11/28 | 四川,重慶市 | 53165 | 33 | 1650部隊上士1級機械士 | 李俊榆於38年4月間,經共同被告梁基吸收與共同被告張河北在新竹宣誓參加匪黨,積極進行吸收黨徒,擴大組織,分別吸收共同被告莫祖淵等人加入匪黨,並於同年4月至39年1月間,先後在新竹台中等地集會,從事叛亂以圖顛覆政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777 | 5778 | 李郁文 | 男 | 1954/1/30 | 湖北,浠水縣 | 52080 | 35 | 陸軍第87軍中校附員 | 李郁文於38年充任陸軍第95師第284副團長期間,因意圖附匪,應潛居香港之張匪伯權之邀,由舟山防地請假來台轉赴香港,經張伯權介晤廖匪運澤等,將舟山駐軍情形悉告於匪,旋啣匪命帶致國軍將領函件數封,返台從事策動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原名李雲龍 | ||||
5778 | 5779 | 李載發 | 男 | 福建, | 99499 | 25 | 無 | [檔]502756-7 | 死刑 | 死刑 | ||||||
5779 | 5780 | 李學驊 | 男 | 1915/9/18 | 福建,福州市 | 又名杜煥之。 | 50110 | 35 | 基隆港風茶廳及華泰報關行股東 | 李學驊參加于非領導之讀書會,並唆使其舅游飛爭取前國防部次長吳石未成,捐助讀書會經費,並二次供給于非款項。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780 | 5781 | 周一粟 | 男 | 福建,龍溪縣 | 99499 | 27 | 花蓮廣益木材職員 | [檔]5169、[檔]503159、[檔]5189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46人 | |||||
5781 | 5782 | 周訓政 | 男 | 湖北, | 即周訓舟。 | 99499 | 29 | 陸軍預備訓練司令部4建准尉 | [檔]502988-9 | 死刑 | 死刑 | |||||
5782 | 5783 | 周曉南 | 男 | 湖南, | 99499 | 22 | 陸軍裝甲旅下士 | [檔]3510-13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3人(旅長蔣緯國) | |||||
5783 | 5784 | 岳 誠 | 男 | 99499 | 海軍信陽軍艦槍砲中士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784 | 5785 | 明同樂 | 男 | 1931/2/16 | 山東,昌邑縣 | 49079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永祥又於本年4月間在湖南藍田吸收被告明同樂等加入匪黨,派為該分團區隊長,迨卅八年六月該校又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詎該被告等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5785 | 5786 | 林水清 | 男 | 1923/10/13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0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同案被告曾木根于35年底由匪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支部之領導人即叛徒李媽兜,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並承命擔任該支部書記,從事吸收黨徒、發展組織、計劃破壞鐵路機車,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乃於37年2、3月間吸收潘弘杉及同年5、6月間吸收林水清,38年3、4月間吸收陳沙等人,參加叛亂組織,並迭次召開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被告曾木根、陳沙、林水清等對上開犯罪事實,雖均堅不吐實,但卷查該被告等在嘉義縣警察局及本部保安處已供認不諱,互證屬實,並有自白書附卷可稽,均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罪判處死刑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786 | 5787 | 林昆烈 | 男 | 台灣,高雄縣 | 99499 | 30 | 工 | [檔]5681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11人 | |||||
5787 | 5788 | 林振東 | 男 | 四川, | 99499 | 32 | 海軍三軍區港防三大隊下士 | [檔]502990-1 | 死刑 | 死刑 | ||||||
5788 | 5789 | 林善標 | 男 | 福建, | 50077 | 27 | 共軍果敢艦上士 | [檔]3546-52、[檔]8355 | 將聯榮艦交付共軍,隨共軍果敢艦攻萬山。 | 死刑 | 死刑 | ??艦電机上士 | ||||
5789 | 5790 | 林聲發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0587 | 24 | 工 | 林聲發又名黃聲發38年間經已自首游好文介紹參加組織受周慎源簡萬得領導同年11月間奉簡萬得之命成立中福村支部自任書記先後在周慎源家及游昌雍家開會數十次39年間先後吸收邱垂日徐阿生等加入匪黨組. | 有期徒刑十五年各褫奪公權十年 | |||||||
5790 | 5790 | 林聲發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4101 | 31 | 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檔]501544-5 | 參加「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新聯會」)之不法組織,企圖策應匪?攻台,伺機暴動,以遂行其顛覆政府之目的,接受馬時彥等人之反動宣傳後,經常向其他監犯詆毀政府,歌頌共黨,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死刑 | 死刑 | 本案判決書處感化,1960/2/6執行死刑 | ||||
5791 | 5791 | 邵華章 | 男 | 河南,鄭縣 | 51082 | 28 | 海軍中尉附員 | [檔]502527 | 參加劉健勝之叛亂組織。 | 死刑 | 死刑 | |||||
5792 | 5792 | 邱 木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499 | 31 | 農 | [檔]4677、[檔]502531-2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4人 | |||||
5793 | 5793 | 邱文清 | 男 | 1925/3/3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9 | 農 | 被告邱文清為自首份子廖振駒領導運用之??,39年8月間,轉介被告林泰欽、林鶴生、湯傳興與廖振駒發生??關係;40年1月又介紹被告詹阿榮與自首份子呂東聲發生??關係,38、9年及40年當廖振駒為政府通緝逃亡期中,被告邱文清為之掩護十餘次,?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且受廖振駒指示,向南崁調查政府緝捕當時在逃匪諜現已投案之林元枝、莊金棕等情形,向桃園調查刑警隊查捕匪黨情形,並囑如有刑警到大崙時須隨時報告,及民?對匪黨之反應情形亦須報告;又經常帶蔡宗霖、呂東聲、廖振駒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794 | 5794 | 邱金塗 | 男 | 台灣,台南市 | 99499 | 24 | 陸軍19軍45師133團2營4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795 | 5795 | 邱番仔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7036 | 43 | 漁民 | [檔]502872 | 38年間連江陷匪後充交通船柁工航行琯頭高登間44年2月間與已死之林永瑞?加匪海防工作組受該組匪幹林某訓練以出海捕魚為掩護從事海上諜報工作曾先後四次將所採得我軍艦數量大小等向該組報告至同年七月間再度接受訓練後奉命偽裝來歸漁民潛來南竿島準?深入列島刺探我方砲位暨兵力部署情形及宣揚匪方五項保證並?八九月間先後?取其親屬陳邦?邱和俊為之?助搜集有?軍事情報及海上與匪交通?絡未果。 | 死刑 | 死刑 | 馬祖守備區 | ||||
5796 | 5796 | 侯文理 | 男 | 江蘇,銅山縣 | 又名候章燦。侯文銛堂弟。 | 99499 | 39 | 突擊軍第三縱隊副司令 | [檔]501072-501078 | 死刑 | 死刑 | |||||
5797 | 5797 | 侯水盛 | 男 | 1927/2/2 | 台灣,嘉義縣 | 228,自首處死 | 52004 | 27 | 農 | 侯水盛於36年228暴亂時,乘機至紅毛埤倉庫搶得日造14年式手槍1支,寄放於林榮和處,侯水盛復於39年3月間,已知同案被告李瑞東為匪身分,而代與另案被告林 拾、劉石柱等匪作引線聯絡,5月間,受另案被告余榮枝之邀參加研究共匪主義理論等之叛亂討論會,迨後畏罪規避跴緝,於40年8月間,幫同案被告李瑞東運輸槍械至三重溪躲匿,迄11月間,隨李君出為自首,未將所知之武器供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移自99499 | |||
5798 | 5799 | 施清祥 | 男 | 台灣,台南市 | 99499 | 27 | 陸軍5軍200師600團1營3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799 | 5800 | 洪振益 | 男 | 1927/10/28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5 | 基隆民鐘日報桃園分社業務員 | [檔]5296 | 洪振益於38年7、8月間由在逃之游好文介紹參加匪?,與在逃之陳永記等人?絡,領導楊瑞正等四名,並教育群眾四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之。 | 死刑 | 同案另12人 | |||
5800 | 5801 | 倪 穎 | 男 | 99499 | 永清軍艦電機中士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01 | 5802 | 唐興瑞 | 男 | 福建, | 50077 | 27 | 果敢艦上士 | [檔]3546-52、[檔]8355 | 將聯榮艦交付共軍 | 死刑 | 死刑 | |||||
5802 | 5803 | 孫玉珍 | 男 | 99499 | 29號軍艦中尉組長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03 | 5804 | 徐淵琛 | 男 | 1912/2/24 | 台灣,台北市 | 50015 | 39 | 合作社經理 | [檔]3888-3910、[檔]3925、[檔]501750 | 徐淵琛於35年底,經詹致遠介紹參加匪幫,受陳純真領導,38年初受陳純真之命,籌設建昌行,至同年6、7月間因營業不振而結束。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804 | 5805 | 徐紫亭 | 男 | 1919/4/1 | 江蘇,如皋縣 | 65005 | 45 | 台灣省物資局倉庫庫丁 | 徐紫亭於29年冬,參加匪東台拼茶文工隊,30年秋,經郭子猷吸收參加匪黨,受其領導,34年匪命其參加蔡正鵠所主持之「青年文化工作團」受訓一週,任匪馬莊鄉「兒童團」指導員,38年3月潛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805 | 5806 | 袁廣振 | 男 | 山東,濟寧縣 | 55136 | 28 | 聯勸總部第二被服廠縫紉工 | [檔]502855 | 袁廣振早於33年7月即在山東濟寧原籍鄉間參加匪兒童團參與清算鬥爭等工作後轉入國軍游擊隊至34年7月又在山東勝縣被俘送往被服廠學習縫紉嗣隨其堂兄魯南軍區第二分區武工隊隊長袁廣立工作負責反動宣傳及剌探還鄉團行動37年2月復受袁廣立之命投入我前五十五軍第廿九師當兵負責游說在該師任連長之堂叔袁繼昌投共及向士兵作反動宣傳38年10月隨軍來台嗣編餘考入聯勸第二被服廠充縫紉工44年2月12日晚竟在該廠大門張貼反動公告。 | 死刑 | 死刑 | |||||
5806 | 5807 | 馬淑清 | 女 | 99499 | 無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07 | 5808 | 康海閣 | 男 | 99499 | 37 | 公所會計 | [檔]500591、[檔]4202 | 死刑 | 死刑 | |||||||
5808 | 5809 | 張世能 | 男 | 1931/3/8 | 山東,煙台市 | 49079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檔]503443-6 | 張敏之、鄒鑑先於35年5月間吸收張世能、劉永祥加入匪黨派為該團第一分團正副分團長,38年6月該校又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被告等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判決書上職業:煙台新民主義主青年第一分團副團長 | |||
5809 | 5810 | 張芫芬 | 男 | 1912/8/8 | 江蘇,如東縣 | 65005 | 58 | 馬公中學教員 | 張芫芬於29年冬,任東台滸涔鎮鎮長兼滸涔小學校長,匪竄據該鎮,仍繼續擔任,為匪徵收公糧,推行「二五減租」。31年5月,經林月波吸收加入匪黨,於38年潛台。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5810 | 5811 | 張春印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499 | 29 | 陸軍19軍45師134團2營5連二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11 | 5812 | 張禮大 | 男 | 浙江, | 99499 | 31 | 基隆市府秘書 | [檔]5262、[檔]501715 | 死刑 | 死刑 | ||||||
5812 | 5813 | 梁 基 | 男 | 廣東, | 53165 | 30 | 1612部隊中士一級軍械士 | [檔]6404、[檔]6406 | 李俊榆於38年4月間,經共同被告梁基吸收與共同被告張河北在新竹宣誓參加匪黨,積極進行吸收黨徒,擴大組織,分別吸收共同被告莫祖淵等人。 | 死刑 | 死刑 | |||||
5813 | 5814 | 梁培? | 男 | 1928/3/12 | 台灣,台南市 | 55062 | 28 | 店員 | 檔]7059、[檔]503272 | 梁培?於38年間,曾閱讀「辯證法」、「第二貧乏物語」等書,思想傾匪,同年4月間,與翁文禮共同於台南縣關廟鎮龍琦鄉間,擇地搭蓋草寮1座,備為疏散之用,翁、李2人並在該草寮密議組織「游擊隊」,預定於匪幫攻台時,協助匪軍為內應,策反地方武力,破壞交通,梁培?並將翁文禮從林速英處取得之炸藥1包計9條,藏於其父經營之製材廠後地下;39年春梁培?唆使林毓鑫竊取公款1萬4千餘元,以充活動逃亡等費用。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14 | 5815 | 盛大顯 | 男 | 江西,進賢縣 | 54093 | 26 | 1651部隊所屬中士二級械士 | [檔]6270、[檔]6273 | 不滿現??行朱毛奸匪理論及其叛國一切措施誘惑段裘林加入匪党從事叛?意?顛覆政府。 | 死刑 | 死刑 | |||||
5815 | 5816 | 許復興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499 | 28 | 陸軍19軍45師135團3營8連二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16 | 5817 | 郭文魁 | 男 | 安徽,泗縣 | 49055 | 23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上尉隊員 | 與連上楨共謀組團體恃機投降中共。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十年 | 死刑 | ||||||
5817 | 5817 | 郭文魁 | 男 | 安徽,泗縣 | 99499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檔]501543 | 死刑 | 死刑 | 新店軍人監獄獄中叛亂案;民間版處死名單誤郭淆槐。 | |||||
5818 | 5818 | 陳 琳 | 男 | 1920/4/20 | 安徽,六安市 | 50036 | 30 | [檔]501679 | 將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與叛徒未遂。 | 死刑 | 死刑 | |||||
5819 | 5819 | 陳 實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4068 | 31 | 鳳山熱帶園藝所技士 | [檔]503282 | 謝孟存陳實均於36年5月在福建福州經叛徒林在壽吸收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受林匪在壽領導閱讀匪書。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2人 | ||||
5820 | 5820 | 陳 儀 | 男 | 浙江, | 99499 | 前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長官 | [檔]500615 | 死刑 | 死刑 | |||||||
5821 | 5821 | 陳文法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1142 | 25 | 航勝輪水手 | [檔]500977-8 | ?門市海員工會鎮壓反革命運動宣傳組組員兼開元區失業組組長。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8人 | ||||
5822 | 5822 | 陳正宸 | 男 | 1928/8/5 | 台灣,嘉義縣 | 51012 | 23 | 台北師範學校學生 | 陳正宸係台北師範學校學生,於39年2月在阿里山鹿野村由叛徒黃氏吸收為匪幫預備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5年 | |||||
5823 | 5822 | 陳正宸 | 男 | 1928/8/5 | 台灣,嘉義縣 | 54101 | 30 | 受刑人 | [檔]501544-5 | 陳正宸在監執行其中,不知改悔,於上開時間,經陳匪行中吸收,參加該「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非法組織,并擔任宣傳連絡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民間版處死名單誤為陳正辰。本案判決書處感化,1960/2/6執行死刑。 | |||
5824 | 5823 | 陳玉貞 | 女 | 福建,福清縣 | 51180 | 32 | 屏東師範教員 | [檔]503480 | 36年6月吳乃光潛往嘉義農校任教與女教員陳玉貞相戀共同發表荒謬言論熱望匪軍獲取勝利翌年二月吳因病離校匿居台南由陳玉貞竭資濟助37年7月吳病愈後陳玉貞復出資與其在屏東開設愛智書店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5825 | 5824 | 陳定昌 | 男 | 1919/1/1 | 廣東,梅縣 | 54068 | 34 | 新營紙廠採購股股長 | [檔]503282 | 陳定昌於27、8年在廣東梅縣,經蕭冠、王立俊、王錦良吸收加入匪幫,經常分組集會研讀匪書;陳定昌等先後來台,潛伏軍政、教育、生產機構中,雖歷經政府一再號召匪諜自首均不置理,蓄意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26 | 5825 | 陳金城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499 | 25 | 農 | [檔] | 死刑 | 死刑 | ||||||
5827 | 5826 | 陳阿喜 | 男 | 1914/10/22 | 台灣,苗栗縣 | 54097 | 41 | 反共救國軍突擊第1大隊直屬中隊隊員 | [檔]501055-6 | 陳阿喜於40年5月因偽造台幣經本部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於41年11月由前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先後奉令撥送金門、福建反共救國軍突擊隊服勞役,陳阿喜與同案被告陳貴森、賴伸和、游和順等4人於42年元月初共商脫逃之方法,當由賴伸和提議攜帶槍彈以防意外,大家同意後,於同月11日晚,賴伸和竊取其突擊隊之衝鋒槍1支、彈夾1個、子彈25粒,夥同陳貴森、陳阿喜、游和順逃至海邊,竊據民家停泊小漁船渡海至5齒島附近,為共匪拘獲,共同將所帶槍彈交付叛徒,旋被送至福州匪福建軍區政治學習大隊受訓,聽講反動言論;陳阿喜與林敏雄等均係42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28 | 5827 | 陳思文 | 男 | 1930/11/23 | 台灣,台北縣 | 50709 | 21 | 小販 | [檔]503354-5、[檔]3997 | 陳思文於38年3月間由盧志彬介紹加入匪幫後,即吸收王全美參加,受伊領導並調查駐軍及聯絡地方青年組織小組,受陳某領導。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5829 | 5828 | 陳英浪 | 男 | 1927/7/17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25 | 台灣水泥公司竹東廠製造工人 | [檔]4772、[檔]500610 | 彭明雄吸收被告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參加,交閱反動書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5830 | 5829 | 陳清祥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499 | 34 | 陸軍19軍45師134團2營5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31 | 5830 | 陳貴森 | 男 | 台灣,南投縣 | 99499 | 30 | 反共救國軍突擊二大隊隊員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32 | 5831 | 陳銀志 | 男 | 浙江, | 99499 | 34 | 商 | [檔]501806-7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1人無期【江浙反共救國軍】 | |||||
5833 | 5832 | 陳麗水 | 男 | 1925/6/13 | 台灣,台南市 | 228 | 53054 | 29 | 木工 | [檔]3457-76、[檔]501836-41 | 陳麗水於36年4月間由黃添才介紹加入匪幫組織,先後集會十餘次,討論如何開展叛亂工作,「228」發生時,並與工學院學生散發傳單,翌日並往麻豆接收軍火未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34 | 5833 | 陸建勛 | 男 | 即陸篤敬。 | 99499 | 30 | 新竹習藝所福利社經理 | [檔]502990-1 | 死刑 | 死刑 | ||||||
5835 | 5834 | 麥煥坤 | 男 | 99499 | 重慶艦輪機上士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36 | 5835 | 曾仲修 | 男 | 台灣,新竹縣 | 99499 | 26 | 陸軍19軍45師133團2營4連1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37 | 5836 | 游 成 | 男 | 台灣,桃園龜山 | 自首處死 | 52052 | 23 | 工 | [檔]4804、[檔]4878、[檔]500966-7 | 游成38年12月間由李詩珍(現已自首)介紹參加匪?組織游成與吳梁明黃宗房同一小組曾開會八次并吸收在逃之張萬益黃阿福加入叛亂組織,39年11月26日曾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但其於自首後并未將組織全部交出以備死灰復燃蓄叛亂其為借自首之名以圖掩護。 | 死刑 | 死刑 | ||||
5838 | 5837 | 游和順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499 | 27 | 反共救國軍突擊二大隊第三中隊隊員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39 | 5838 | 賀中立 | 男 | 湖南,攸縣 | 99499 | 35 | 陸軍特種部隊中校 | [檔]502956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19人 | |||||
5840 | 5839 | 黃 喜 | 男 | 1924/6/21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28 | 農 | [檔]4677、[檔]502531-2 | 陳明德於38年2月間,受其表弟黃培奕介紹,參加屬於共匪重整後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系統下之叛亂組織,另受自首叛徒郭維芳(化名老陳)之領導,旋任匪共桃園大溪小組組長,於同年五月吸收黃喜參加叛亂組織,曾與郭維芳召集該三名徒叛開會三次教育彼等匪黨思想,企圖發展叛亂組織、擴大叛亂力量,從事顛覆政府之工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841 | 5840 | 黃石岩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499 | 49 | 商 | [檔]3888-3910、[檔]3925、[檔]501750 | 死刑 | 死刑 | ||||||
5842 | 5841 | 黃秀庚 | 男 | 台灣,彰化縣 | 99499 | 27 | 陸軍19軍45師135團1營3連二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43 | 5842 | 黃裕煥 | 男 | 1922/10/30 | 台灣,苗栗縣 | 52022 | 30 | 鄉公所職員 | [檔]4925、[檔]501009 | 黃裕煥於38年10月間經匪黃元豐介設加入匪三民主義同志會,與匪黃元雙、黃元盛為一小組,在黃元豐家開會2次,研討組織團結青年及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844 | 5843 | 黃?? | 男 | 台灣,彰化縣 | 99499 | 20 | 農 | [檔]4005 | 死刑 | 死刑 | ||||||
5845 | 5844 | 楊清登 | 男 | 1933/8/12 | 福建,金門縣 | 又名楊清課 | 55090 | 28 | 農 | [檔]6997、[檔]6990 | 楊清登又名楊清課者,係38年古寧頭戰役潛伏金門之匪船兵,亦伺機與黃匪瓊林聯絡,先後吸收西園村民黃獅頭,莊明帝2人,納入組織。訊之被告楊清登等人對上開事實,迭據供承無諱,核與本部偵破及擬處意見報告表、訊供情形報告表附偵查筆錄所載情形相符,並經黃匪瓊林等人迭次到庭供述無訛,復有藍沛霖到庭指證鑿鑿。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又名楊清課。 | ||
5846 | 5845 | 楊登惠 | 男 | 台灣,台北縣 | 99499 | 24 | 陸軍19軍45師135團1營3連二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47 | 5846 | 葉秋鐘 | 男 | 1929/6/26 | 台灣,苗栗縣 | 52008 | 23 | 台灣合會儲蓄有限公司竹南分公司佐理員 | [檔]5386-93、[檔]500999-501000 | 林金木吸收葉秋鐘加入,復以匪「青年修養與意識鍛鍊」、「新民主主義」及「蘇聯婦女」等反動書籍交與葉閱讀,葉秋鐘並於39年2月間吸收康國珍加入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848 | 5847 | 裘錫三 | 男 | 遼寧,安東縣 | 51082 | 40 | 海軍中尉艦務官 | [檔]502527 | 裘錫三於38年2月與劉勝共同煽惑泰安軍艦准尉帆纜軍士長尚汝洲將泰安艦開往投共經尚嚴拒未果。 | 死刑 | 死刑 | |||||
5849 | 5848 | 廖奇輝 | 男 | 廣東,豐順縣 | 55090 | 25 | 陸軍第45師第134團迫砲連上等兵 | [檔]6997、[檔]6990 | 吳海潮介紹呈於卅八年充任匪黨潭江民兵後隨我陸軍第十二兵團來金現為其同連之士兵廖奇輝加入黃匪瓊林組織填寫自傳及調查表積極活動。 | 死刑 | 死刑 | 金門 | ||||
5850 | 5849 | 劉永忠 | 男 | 松江, | 即劉勇忠。 | 99499 | 33 | 台北團管司令部文書中心下士 | [檔]502990-1 | 死刑 | 死刑 | |||||
5851 | 5850 | 劉永祥 | 男 | 山東,益都縣 | 49079 | 23 | 山東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檔]503443-6 | 鄒鑑數年努力先於35年5月間吸收被告劉永祥(又名劉壽山)張世能等加入匪黨派為該團第一分團正副分團長該劉永祥又於本年4月間在湖南藍田吸收被告譚茂基明同樂等加入匪黨分別派為該分團第一二區隊長被告王光耀(又名王治中)亦於同時在同地參加組織擔任該團第二分團第一區隊第二組組員如此層層擴展組織 | 死刑 | 死刑 | 判決書上職業:煙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分團分團長 | ||||
5852 | 5851 | 劉柏銘 | 男 | 99499 | 第一供應站中尉課員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53 | 5852 | 劉鑄九 | 男 | 39032 | 咸寧軍艦上尉航海官 | [檔]503185 | 主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54 | 5855 | 蔡進添 | 男 | 台灣,嘉義新港 | 99499 | 27 | 陸軍19軍45師133團2營4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55 | 5856 | 鄭文北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1142 | 35 | 航勝輪副駕駛 | [檔]500977-8 | ?門市海員工會鎮壓反革命運動調查組組長。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8人 | ||||
5856 | 5857 | 鄭水順 | 男 | 1929/10/4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4 | 林內國校教員 | [檔]5758-67、[檔]501146-7 | 鄭水順於38年間,經張萬枝(另案被告)教育後,加入匪幫,編入林內小組,鄭君經常與林炳欽、張天經、蘇榮生及張萬枝等人開會,討論爭取民心,吸收同黨,積極從事散播反動思想,宣揚匪政,吸收黨徒,擴大叛亂力量,秘密集會,討論叛亂工作等非法活動,曾閱讀「二條路」、「唯物史觀」、「新哲學教程」、陳獨秀「最後見解」等書,並曾以「二條路」供張天經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5857 | 5859 | 鄭崇嶽 | 男 | 1928/1/7 | 台灣,台南縣 | 58060 | 32 | 內角國民學校教員 | 鄭崇嶽於37年3月間,經匪台南市工委會白河小組負責人黃武宗吸收加入匪組織,同年夏鄭崇嶽吸收黃金水參加該匪工委會組織,38年5月間,鄭海樹將鄭崇嶽交與匪徒蔡瑞洋連絡活動,討論發展組織工作問題,蔡瑞洋交閱反動書刊「近百年來中國經濟狀況」,由鄭崇嶽轉交黃金水研讀。同年夏鄭崇嶽向蔡瑞洋推介蔡東華,同年冬鄭崇嶽歸黃武宗小組活動。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黃武宗 | ||||
5858 | 5860 | 鄭新忠 | 男 | 1922/11/27 | 廣東,梅縣 | 54068 | 34 | 空軍通信修理廠上尉機務官 | [檔]503282 | 鄭新忠於28年間,經王錦良吸收加入匪幫,經常分組集會研讀匪書,嗣來台後潛伏軍中,雖歷年政府一再號召匪諜自首,均不置理,蓄意繼續為匪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59 | 5861 | 黎 達 | 男 | 1921/3/4 | 廣東,梅縣 | 54068 | 35 | 屏東女中教員 | [檔]503282 | 黎達於27、8年在廣東梅縣,經叛徒蕭冠、王立俊、王錦良吸收加入匪幫,經常分組集會研讀匪書;嗣均先後來台,潛伏軍政、教育、生產機構中,雖歷經政府一再號召匪諜自首均不置理,蓄意繼續為匪從事叛亂,惡性重大。被告謝孟存在偵審中供認不諱,核與調查局調查結果及另案已決叛徒余育生供述均相符合。被告黎 達在偵審中供認不諱,核與調查局調查結果相符。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60 | 5862 | 蕭慶章 | 男 | 1928/11/25 | 台灣,台北市 | 又名蕭慶璋。 | 53215 | 26 | 工 | [檔]5988、[檔]5992、[檔]501591 | 蕭慶章(即蕭慶璋)於38年10月經在逃匪幹劉述生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並在劉匪主持之匪秘密印刷機構台北大安印刷廠充當檢字工人,嗣劉匪述生交印匪開國文獻等書,並召另案被告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及在逃匪徒王正雄、邱東宗暨自首份子黃金等開秘密會議,指示機宜並囑守密,由蕭慶章負責檢字交排印,藉以散播反動思想,擴大叛亂。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1冊沒收。 | 死刑 | 即蕭慶璋。 | ||
5861 | 5863 | 賴伸和 | 男 | 1929/9/22 | 台灣,新竹縣 | 54097 | 26 | 反共救國軍突擊第1大隊直屬中隊隊員 | [檔]501055-6 | 賴伸和於39年12月因偽造台幣罪經本部判處有期徒刑10年,由前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先後奉令撥送金門、福建反共救國軍突擊隊服勞役,4人於42年元月出共商脫逃之方法,由賴伸和提議攜帶槍彈以防意外,大家同意後於同月11日晚,賴伸和竊取其突擊隊之衝鋒槍1支、彈夾1個、子彈25粒,夥同陳貴森、陳阿喜、游和順逃至海邊,竊據民家停泊小漁船渡海至5齒島附近,為共匪拘獲,共同將所帶槍彈交付叛徒,旋被送至福州匪福建軍區政治學習大隊受訓聽講反動言論。被告對於上述脫逃、偷取槍彈、共竊停泊民家小漁船渡船至5齒島附近及為共匪俘獲之事實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62 | 5864 | 賴牡彬 | 男 | 1926/12/28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9 | 工 | [檔]6495、[檔]502354 | 賴牡彬於38年冬,由楊運坤吸收參加匪黨組織,受楊匪領導,於同年冬先後介紹許火炎、余建雲參加匪黨組織,並調查保警武力及羅東中學至竹林仔沿途軍用電話路線等,從事顛覆政府工作。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
5863 | 5865 | 賴瓊? | 女 | 1925/3/10 | 台灣,台中市 | 羅定天之妻 | 50015 | 26 | 無業 | [檔]3888-3910、[檔]3925、[檔]501750 | 賴瓊煙於36年6月,經廖瑞發介紹參加匪幫,先後奉領導人命抄寫毛澤東文告。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羅定天之妻 | ||
5864 | 5866 | 龍啟浩 | 男 | 99499 | 園安軍艦纜中士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65 | 5867 | 謝志庭 | 男 | 99499 | 海軍總醫院上等炊事兵 | [檔]503185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5866 | 5868 | 藍春盛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7 | 鐵路嘉義站站務員 | [檔]5645-54、[檔]13938、[檔]503473-4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支部書記曾木根吸收潘弘杉林水清陳沙羅金成羅雨祥藍春盛等人迭次召開發展組織擴大叛亂之會議由李媽兜主指定羅金成為該支部宣傳組長羅雨祥擔任組織組長藍春盛被任為該部組訓組長由書記曾木根業承李媽兜之命領導從事叛亂。 | 死刑 | 死刑 | |||||
5867 | 5869 | 顏再來 | 男 | 台灣,澎湖縣 | 99499 | 37 | 陸軍19軍45師135團3營8連2等兵 | [檔]501055-6 | 死刑 | 死刑 | ||||||
5868 | 5870 | 羅 彬 | 男 | 湖南,新化縣 | 即羅孝武。 | 66026 | 47 | 無 | [檔]503137 | 羅 彬歷任匪偽湖南寧鄉游擊第四縱隊第二支隊少校指導員,中校副政委,第12兵團文教研究班主任,第113師第337團中校副政委,上校政委,中央政治局廣州連絡處連絡組長,香港地區工作委員會社會工作部調查組組長,港澳財貿調查專員兼組長,52年又受命,協助連絡梁升俊赴美迎接李逆宗仁投匪未果。 | 死刑 | 死刑 | ||||
5869 | 5871 | 羅元心 | 男 | 廣西, | 99499 | 22 | 陸軍裝甲旅上等兵 | [檔]3510-13 | 死刑 | 死刑 | 同案另3人(旅長蔣緯國) | |||||
5870 | 5872 | 譚茂基 | 男 | 1938/1/1 | 山東,濰縣 | 49079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檔]503443-6 | 劉永祥又於本年4月間在湖南藍田吸收被告譚茂基等加入匪黨,派為該分團區隊長,迨卅八年六月該校又遷移廣州,政府將所有流亡學生悉數撥歸駐澎湖之陸軍第卅九師訓練,冀為國家有用之才,詎該被告等仍潛伏軍中,祕密活動,陰謀破壞。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判決書上職業:煙台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分團第一區隊長 | |||
5871 | 5873 | 嚴敦?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499 | 39 | 招商局海辰據務主任 | [檔]503145 | 死刑 | 死刑 | 改判死刑 | |||||
5872 | 5874 | 蘇百祿 | 男 | 四川 | 99499 | 34 | 陸軍80軍51師司令部少校 | [檔]6948-6953、[檔]6956-7、[檔]6963-4、[檔]501064-70 | 死刑 | 死刑 | ||||||
5873 | 5875 | 何 杰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打磨 | ||||||||||
5874 | 5876 | 何 波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即何成,何老妹 | 52206 | 34 | 農 | 與叛徒陳清墩等結交接近思想行為不免受其薰染。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即何成,何老妹 | |||||
5875 | 5877 | 何 國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5876 | 5878 | 何 埤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5877 | 5879 | 何 欽 | 男 | 廣東,電白縣 | 58053 | 33 | 8694部隊3營8連中士 | 47年3月12日下午九時許在駐地台南步兵崗?房公共?所內用鋼筆在門板上書寫「毛澤東萬萬?另一面書寫污辱我國家元首及該管部隊長」等字樣。 | 10年 | |||||||
5878 | 5880 | 何 雄 | 男 | 1926/4/9 | 湖南,衡陽縣 | 71017 | 44 | 桃園縣稅捐處臨時僱員 | 先後在桃園縣政府安全室辦公室、宜蘭縣三星國中導師辦公室及飯廳等處,向蔣偉源等發表讚揚毛匪澤東與匪黨進步之荒謬言論。 | 07年 | ||||||
5879 | 5882 | 何 霖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5880 | 5883 | 何乃智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2 | 台大學生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5881 | 5884 | 何中民 | 男 | 湖北,武昌市 | 66026 | 60 | 無 | 51年春在香港與被告羅彬相識,明知羅彬為匪黨份子,竟介紹予我工作單位運用,來台後,何中民復將羅彬推荐于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沈局長,涉有包庇叛徒罪嫌。 | 無罪 | 逃亡部分管轄錯誤,移送國防部軍法局 | ||||||
5882 | 5885 | 何文明 | 男 | 台灣, | 99399 | 灣裡糖廠助管員 | ||||||||||
5883 | 5886 | 何月嬌 | 女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5884 | 5887 | 何火成 | 男 | 99399 | 農 | |||||||||||
5885 | 5888 | 何火泉 | 男 | 1924/2/8 | 福建,惠安縣 | 冒名何玉麟至今。 | 73027 | 49 | 彰化縣洛津國小教員 | 何火泉於31年間,在福建惠安經其堂叔何匪玉麟(在大陸)介紹參加由何匪必然領導之匪讀書會,32年春,復經何匪玉麟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6年來台時,因將何玉麟之師範學校畢業證書貼換自己相片謀職,故冒名何玉麟迄今。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82號減刑6年8月 | |||
5886 | 5889 | 何正球 | 男 | 江蘇,高郵縣 | 即浦樂書 | 65026 | 56 | 商 | 何正球原名浦樂書,於31年春,共匪竊據江蘇高郵縣東化?,改東化?為橫蕩?後,在該匪偽?公所擔任監證人(即評產委員),督促地主偽高郵縣政府稅契,33年春匪成立宣傳隊,復參加為隊員,撰寫宣傳標語,並參加?爭大會。 | 05年 | 即浦樂書 | |||||
5887 | 5890 | 何永通 | 男 | 99399 | 司機 | |||||||||||
5888 | 5891 | 何甘霖 | 男 | 湖南, | 99399 | 台東縣自衛總隊部辦事員 | ||||||||||
5889 | 5892 | 何名正 | 男 | 安徽, | 99399 | 彰化中學訓導主任 | ||||||||||
5890 | 5893 | 何守仁 | 男 | 福建, | 99399 | 海軍丹陽艦2兵 | ||||||||||
5891 | 5894 | 何行知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5892 | 5895 | 何志宏 | 男 | 廣西,藤縣 | 又名何穎家 | 53037 | 20 | 金門?役第三中隊二區隊四分隊隊員 | 向林武平說:「由此地可以到大陸由大陸可以到香港由香港可以到台?如被共匪抓到不要你當兵就讓你做老百姓?對不會槍斃的」又?:「共軍穿得好吃得好,?人打架?是?對方不好的」林與陳來貴林全福遂?意潛?大陸。 | 有期徒刑七年 | 又名何穎家,以演?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七年戒嚴地域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一年?行有期徒刑七年六月 | |||||
5893 | 5896 | 何志笛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5894 | 5897 | 何良地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5895 | 5898 | 何 坤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仗輪打什 | ||||||||||
5896 | 5899 | 何岩琨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2192 | 33 | 商 | 福州陷匪時奉福州市府主任秘書通知將所管該府一科保警股檔案檢其有關奸匪者焚燬其餘部份交科長保管又受匪訓五六日嗣即離去初則經營龍江碾米廠繼與陳雪耿李建輝吳可鈺及同案被告雷震聲等合營劍南油棧以維生活迨油棧閉歇遂往返白犬島七次營單幫生意終為匪執抄去錢款又遭羈押及保釋後攜眷逃白犬島居住亦不再返匪區。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5897 | 5900 | 何明光 | 男 | 廣東, | 99399 | 工 | ||||||||||
5898 | 5901 | 何明達 | 男 | 雲南, | 99399 | 軍/情報局 | ||||||||||
5899 | 5902 | 何信弟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5900 | 5903 | 何英傑 | 男 | 與5904不同人 | 99099 | |||||||||||
5901 | 5904 | 何英傑 | 男 | 與5903不同人 | 99399 | 軍 | 不同人 | |||||||||
5902 | 5905 | 何純青 | 男 | 福建, | 99399 | 縣長 | ||||||||||
5903 | 5906 | 何健偉 | 男 | 1923/4/9 | 江蘇,杭州市 | 51910 | 29 | 不詳 | 何健偉匪諜案不付軍法審判 | 無 | 羈押2月16日 | |||||
5904 | 5906 | 何健偉 | 男 | 1923/4/9 | 江蘇,杭州市 | 99399 | 無 | |||||||||
5905 | 5907 | 何煥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工 | ||||||||||
5906 | 5908 | 何聖予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5907 | 5909 | 何道生 | 男 | 江西, | 99399 | 台灣省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委員會委任一級組員 | ||||||||||
5908 | 5910 | 何漢華 | 男 | 台灣, | 99399 | 共匪新聚利輪船船主 | ||||||||||
5909 | 5911 | 何賣布 | 男 | 1931/3/7 | 福建,金浦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
5910 | 5911 | 何賣布 | 男 | 1931/3/7 | 福建,金浦縣 | 54190 | 25 | 探照隊第2隊2等兵 | 何賣布明知滕旭珍為匪,明知王昌銀等從事叛亂之行為而不予告密舉發,自應構成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5911 | 5912 | 何曉庭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5912 | 5913 | 何樹人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隊組員 | ||||||||||
5913 | 5914 | 何錦江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無 | ||||||||||
5914 | 5915 | 何鵬雲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管理員 | ||||||||||
5915 | 5916 | 余中濤 | 男 | 四川 | 99399 | 光復雜誌社彰化特派員 | ||||||||||
5916 | 5917 | 余仁復 | 男 | 浙江, | 99399 | 台銀警衛 | ||||||||||
5917 | 5918 | 余天河 | 男 | 河南,魯山縣 | 54134 | 32 | 陸軍8453部隊上士班長 | 書寫推翻三民主義實行共產主義打倒國民黨解救台灣鐵幕籠埵P胞等反動文字一紙貼於該部隊廁所內。 | 03年6月 | |||||||
5918 | 5919 | 余平孫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業 | ||||||||||
5919 | 5920 | 余守明 | 男 | 山東,青島市 | 58044 | 28 | 陸軍第四軍第22師65團3營8連下士 | 排長于明新指揮攜帶步槍五枝輕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枝子彈兩千餘發自台中縣大安溪登船出發迫令駕船逃亡在海上飄流三晝夜至烏坵島附近登岸後被駐防該島之福建海上保安大隊收編參與該隊突擊大陸,該于明新復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于明新首先以機槍向大隊部射擊在另換彈夾之時王文啟從旁將于明新擊斃。 | 無罪 | |||||||
5920 | 5922 | 余性本 | 男 | 99399 | 匪?公私合營上海大中華橡膠廠第三副經理 | |||||||||||
5921 | 5923 | 余建中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02 | 上海金剛橡膠廠台北發行所副主任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5922 | 5924 | 余洪興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5923 | 5925 | 余致中 | 男 | 廣東,澄海縣 | 58100 | 33 | 少尉人事官 | 考績等級欠優未獲?升抑鬱抱怨乃於本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十時許藉酒發洩在?房內多?面前疾呼「共產党萬?毛主席萬?人民解放軍馬上解放台?打倒國民党」等反動口號而為匪有利之宣傳以洩私憤 | 03年6月 | |||||||
5924 | 5926 | 余振輝 | 男 | 廣東,龍川縣 | 55119 | 26 | 陸軍第2軍81師?兵營第3連下士 | 44年1月12日夜輪值十至十二時衛兵時信手于烏日成功營房水庫蓋石上以小石書寫「共產主義一個月二等兵的『新』『?』『由』參百元的台幣三民主義一個月二等兵的『新』『?』新台幣七元半限民國四十四年要實行共產主義本人告白」等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8年 | |||||||
5925 | 5927 | 余國椿 | 男 | 江蘇, | 99399 | 文書上士 | ||||||||||
5926 | 5928 | 余登海 | 男 | 1917/4/24 | 台灣,台北市 | 56019 | 40 | 礦工 | 家屬陳稱:余君約在45年左右,因涉叛亂匪諜案被保安司令部逮捕入獄,1年後始獲釋返家。案卡記載:叛亂嫌疑案件,余登海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8月25日 | |||||
5927 | 5929 | 余順俠 | 男 | 廣東,南澳縣 | 99399 | 農 | 參加叛亂組織 | 10年 | ||||||||
5928 | 5930 | 余順澤 | 男 | 江西,豐城縣 | 又名余濱生 | 55126 | 42 | 基隆漁友行經理 | 39年7月間代表香港美記油行赴北平參加7進出口貿易會議一星期41年冬又代表香港亞新公司隨同香港5工商觀光團往廣州參加華南貨物交流會為時一星期復參加華潤等公司合營承運廣州貿易處棉仔油一批在港脫售換回西藥一批分得利潤港幣二三千元。 | 05年 | 又名余濱生 | |||||
5929 | 5931 | 余瑞霖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灣省立旗美高中校長 | ||||||||||
5930 | 5932 | 余義泉 | 男 | 福建, | 99399 | 霞浦縣政府稅捐處勤務兵 | ||||||||||
5931 | 5933 | 余榮庭 | 男 | 1928/7/24 | 台灣,台南縣 | 68910 | 41 | 商 | 劉昆輝於39年秋天,藉推行三七五減租及學習中文為辭,邀請許成沛、余榮庭、郭文讚、楊得祥等在台南縣關廟鄉香洋村香洋二十八號許成沛住宅召開會議,攻擊政府無能,推行三七五減租不力,由郭老富、李來基二匪主持。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4月4日 | |||||
5932 | 5933 | 余榮庭 | 男 | 1928/7/24 | 台灣,台南縣 | 99399 | 商 | |||||||||
5933 | 5934 | 余樂泉 | 男 | 安徽, | 99399 | 經濟新聞社時代生活編輯 | ||||||||||
5934 | 5935 | 余震東 | 男 | 浙江, | 杜菁茵之夫 | 99399 | 玉環縣政府主任秘書 | |||||||||
5935 | 5936 | 余樹海 | 男 | 99399 | 不詳 | |||||||||||
5936 | 5937 | 余應龍 | 男 | 江西,戈陽縣 | 58013 | 41 | 空軍7159-32部隊下士 | 46年3月間在部隊駐地三水井邊謂「共匪伙食好我們為什麼都不如他?」同年11月21晚飯時謂要想反攻非先消滅高砲部隊不可及?47年3月15日值勤衛兵時唱「國民党不要夢想毛匪萬歲」。 | 03年6月 | |||||||
5937 | 5938 | 利富雄 | 男 | 99399 | 無 | |||||||||||
5938 | 5939 | 吳 江 | 男 | 99399 | 不詳 | |||||||||||
5939 | 5940 | 吳 奚 | 男 | 台灣,南投縣 | 吳敦義之父。 | 55097 | 54 | 南投縣農會常務理事 | 林武河吳奚蕭萬壽均被訴於35年5、6月間另案已決叛徒洪麟兒林東山等在林祿山家中座談匪黨組織會議時該林武河亦在場參加並被指派為匪霧?鄉委員吳奚被指派為匪草屯鎮委員蕭萬壽為匪南投鎮委員。 | 無罪 | ||||||
5940 | 5941 | 吳 健 | 男 | 福建,福州市 | 61044 | 41 | 正聲廣播公司岡山正言廣播電台額外業務員 | 山東孟良峪之役,被共匪俘虜管訓,同年12月間參加匪幫「東社」組織,化名「呂品」,編為「東字第○○七號」,返回政府地區,從事宣傳及策動軍官兵投匪,38年4月22日在江蘇鎮江復被俘虜,即出示匪諜身份,並提出工作報告及工作計劃深得匪方嘉許,遂即發給旅費,再潛返上海隨我陸軍第三四○師來台。 | 10年 | |||||||
5941 | 5942 | 吳 悉 | 男 | 台灣, | 99399 | 南投縣農會常務理事 | ||||||||||
5942 | 5943 | 吳 逖 | 男 | 廣西, | 99399 | 6軍作戰處准尉司書 | ||||||||||
5943 | 5944 | 吳 朝 | 男 | 99399 | 不詳 | |||||||||||
5944 | 5945 | 吳 筠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8049 | 40 | 北市燃料運銷合作社 | 於三十八年二三月間,獲悉該許棠??民社黨革新派份子,迄四十六年二月七日許棠被捕,未據向政府告密檢舉 | 03年 | |||||||
5945 | 5946 | 吳 賜 | 男 | 99399 | 不詳 | |||||||||||
5946 | 5947 | 吳 蹺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5947 | 5948 | 吳 耀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師 | ||||||||||
5948 | 5949 | 吳 ? | 男 | 福建, | 又名張廷仁 | 99399 | 水手 | 又名張廷仁 | ||||||||
5949 | 5950 | 吳乃天 | 男 | 河北, | 99399 | 工 | ||||||||||
5950 | 5951 | 吳大湖 | 男 | 廣東, | 99399 | 繩仗輪打什 | ||||||||||
5951 | 5952 | 吳允傑 | 男 | 99399 | ||||||||||||
5952 | 5953 | 吳允鏗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5036 | 34 | 前66團第5連一兵 | 吳允鏗吳允球分別將刺探之西洋各島駐軍有?兵力裝備補給情形向匪方人員報告迨再次抵魁山時即為駐軍羈留編入該部游擊部隊改編後?查覺 | 有期徒刑十年 | |||||||
5953 | 5954 | 吳化文 | 男 | 在逃 | 52048 | 不詳 | 不詳 | 吳化文已於37年9月在濟南戰役投共充任共軍35軍軍長通緝有案,係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之罪現雖未獲案其所遺高雄市新興街二一○號及中正四路五七九號房產雖以吳一齊名義購買但?經查明為其應予先行執行沒收。 | 在逃。財產沒收 | 財產沒收 | 沒收財產。 | |||||
5954 | 5955 | 吳壬辰 | 男 | 福建, | 99399 | 香港大建行職員 | ||||||||||
5955 | 5956 | 吳天得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5956 | 5957 | 吳少秋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52軍輸營上等兵 | ||||||||||
5957 | 5958 | 吳文彬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6097 | 30 | 商 | 在菲律濱偽造共匪機關文件誣告華僑為匪諜 | 無罪 | |||||||
5958 | 5959 | 吳文運 | 男 | 山東, | 99399 | 船員 | ||||||||||
5959 | 5960 | 吳木森 | 男 | 福建, | 99399 | 嘉檳順號帆船船主 | ||||||||||
5960 | 5961 | 吳水連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5961 | 5962 | 吳丙丁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33 | 農 | 陳德卿吳丙丁閱讀被告李慶神之匪共「政策政治」反動書籍。 | 無罪 | |||||||
5962 | 5963 | 吳世安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5963 | 5964 | 吳世清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5964 | 5965 | 吳代筆 | 男 | 福建,同安縣 | 51142 | 37 | 航勝輪加油伕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5965 | 5966 | 吳加添 | 男 | 台灣,花蓮縣 | 59058 | 25 | 工 | 向台東縣議會議長許添枝及其眷戚二三人,偽稱「本47年10月4日由金返台,你妻舅李燦煌曾站步哨,為共匪水鬼捉去一個月才逃回,并未陣亡,今尚健在」。同年28日(起訴書誤為18日)夜間,在台東縣池上鄉玉山戲院內,開演前,在拉幕布處,向玉堂歌劇班演員陳進發等八九人偽稱「二三天前,由金門當兵回來,金門被匪轟擊很厲害,外省人以台灣兵過去曾受日本教育,將台灣兵派至海岸訓練戒備,有二三千人被匪擊斃,活的很少,這樣不公平,所以我怨恨外省人」等語,軍事檢察官認係散佈謠言及不實之消息,足以搖動征屬心理及社會治安。 | 公訴不受理 | 移送台東地方法院。 | ||||||
5966 | 5967 | 吳玉官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8051 | 46 | 無 | 四十年五六月間,在福州原籍,由陳秋帆(即陳煌)之介紹,得識匪幹楊昱,復由楊匪昱轉介其上級張匪重慶,同年六月,受楊匪昱之命,自福州潛至白肯、西洋等列島我軍防地,刺探國軍艦隻及要人行?。 | 05年 | |||||||
5967 | 5968 | 吳石連 | 男 | 台灣, | 99399 | 警 | ||||||||||
5968 | 5969 | 吳立傑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7052 | 36 | 聯合勤務總公司令部外事處宿舍工役 | 36年間執教於浙江平陽縣南宋國民學校時受叛徒吳榮第介紹參加匪黨學習小組并與吳匪凱等集會研討為何而戰及如何消滅戰爭等匪黨理論;44年在聯合勤務總部外事處充工役時故意將該處中山室置放之今日世界書刊內總統暨夫人玉照污損。 | 10年 | |||||||
5969 | 5970 | 吳光錄 | 男 | 山東, | 99399 | 警備總部職訓3總隊勤務排上士文書 | ||||||||||
5970 | 5971 | 吳克棠 | 男 | 1928/5/9 | 廣東,連山縣 | 70033 | 41 | 基隆中山國民中學教員 | 陰謀組織「在台粵北?年縱隊」 | 無罪 | ||||||
5971 | 5972 | 吳克謂 | 男 | 浙江,黃岩縣 | 55160 | 35 | 無 | 因李德標檢舉「該吳克謂為共產黨員民國卅八年古曆五月間會同匪徒張仙保陳招英等籌辦毛豬十餘隻食米等一船運送路橋歡迎共匪同年六月廿三日夜率領共匪百餘人包圍我游擊隊當場擊斃我游擊同志六名俘殺二名同年八月十九日在楊府廟宣傳匪之寬大政策」。 | 無罪 | (44)審特字第0121號 | ||||||
5972 | 5973 | 吳冶民 | 男 | 河北, | 99399 | 教員 | ||||||||||
5973 | 5974 | 吳志森 | 男 | 福建, | 99399 | 6軍339師1017團二等兵 | ||||||||||
5974 | 5975 | 吳村泰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5975 | 5976 | 吳灼文 | 男 | 廣東,順德縣 | 55101 | 32 | 海軍澎湖要港司令部港務隊輪機上等兵 | 在港務隊工作宿舍對上官鎮多人發表荒謬言論謂三民主義不好毛澤東大陸人民都稱他為聖人我們軍隊吃淂很苦營養差共產党軍隊吃得好四十三年二月十七日復對上官鎮等?大陸人民的錢是自願給人民政府的及同年二月二日在港務隊中山室對王毅?台?只有八十餘艘軍艦大陸有一十餘艘?家難啊并謂大陸飛機很多等越南?事平定後就轟炸台?等語 | 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二年 | |||||||
5976 | 5977 | 吳良民 | 男 | 江蘇,宿遷縣 | 51141 | 35 | 聯勤總部勤務處少尉 | 上尉軍醫王宜春中尉副官楊鳳梧少尉?員吳良民經聯勤第二總庫中尉科員張連仲介紹拜本部支少將薪高參石振江為師參加青幫組織。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5977 | 5978 | 吳宗文 | 男 | 51805 | 成順航業公司總經理 | 租用希臘籍成發輪航行香港??之??為叛徒交流物資本年五月六日又自??裝載茶葉葯材鴨毛筍菜等匪偽物資運往香港航?科羅?附近在東碇島西南我國領海被我?安軍艦截獲 | 匪茶葉?材鴨毛筍菜等物資沒收 | 資匪茶葉?材鴨毛筍菜等物資沒收 | ||||||||
5978 | 5979 | 吳忠山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7039 | 26 | 陸軍步兵第九師通信連上等兵 | 與陳漢章過從甚密,對軍中現狀,均表不滿,常發牢騷。部隊調駐金門後,二人?迭商夥逃大陸,吳忠山當時表示不願同逃,而陳漢章之叛逃情事,吳忠山亦不告密檢舉。 | 03年 | |||||||
5979 | 5980 | 吳明添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5980 | 5981 | 吳松枝 | 男 | 1935/2/15 | 台灣,宜蘭縣 | 71910 | 37 | 律師 | 案卡記載:53年參與台獨活動,伺機行刺政府高級首長,提起公訴,因疾病沒到庭,停止審判。 | 因病停止審判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 |||||
5981 | 5982 | 吳炎生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5982 | 5983 | 吳罔店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工礦公司高雄機械廠工人 | ||||||||||
5983 | 5984 | 吳阿乞 | 男 | 台灣, | 99399 | 捕魚 | ||||||||||
5984 | 5985 | 吳阿西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5985 | 5986 | 吳俊謙 | 男 | 台灣, | 自首 | 50277 | 不詳 | 自首 | 蔡國家 | 工委會高雄工職支部 | ||||||
5986 | 5987 | 吳南山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40 | 42 | 台南郵局郵差 | 吳麗水試圖吸收入組織 | 無罪 | |||||||
5987 | 5988 | 吳建文 | 男 | 浙江, | 99399 | 陸軍軍官學校簡任七級聘任副教授 | ||||||||||
5988 | 5989 | 吳春佑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5989 | 5990 | 吳秋光 | 男 | 廣東, | 99399 | 政治大學新聞係學生 | ||||||||||
5990 | 5991 | 吳哲生 | 男 | 99399 | 不詳 | |||||||||||
5991 | 5992 | 吳振添 | 男 | 廣東,汕頭市 | 66051 | 38 | 順發輪舵工 | 香港參加匪海員工會。54年11月14日隨巴拿馬籍順發輪自香港抵基隆,將載運水泥等物資往越南,許漢光、吳振添獲悉之餘,大感不滿,於同月15日聯名致函香港匪海員工會林 秋略稱:「不願代「美帝」運輸,至死亦不願當他們「走狗」,也不願做「賣國奴」,到新加坡時,一定與輪船公司「鬥爭到底」,請工會支援」。 | 10年 | |||||||
5992 | 5993 | 吳祖兜 | 男 | 福建, | 99399 | 店員 | ||||||||||
5993 | 5994 | 吳祖業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5994 | 5995 | 吳祖樓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5995 | 5996 | 吳國君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5996 | 5997 | 吳國華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5997 | 5998 | 吳國藩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5998 | 5999 | 吳寅時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5999 | 6000 | 吳從文 | 男 | 浙江, | 99399 | 浙江總部12級隊員調浙江日報公務員 | ||||||||||
6000 | 6001 | 吳啟生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001 | 6002 | 吳祥運 | 男 | 1922/11/11 | 山東, 蓬萊縣 | 吳祥蓮? | 99399 | 軍、兵 | 叛亂等 | 05年6月 | ||||||
6002 | 6003 | 吳紹泰 | 男 | 1919/1/16 | 浙江,江山縣 | 55128 | 37 | 台灣鐵路警察局警員 | 吳紹泰係前保密局蘇南站通訊員38年5月在上海陷匪後,為已投共之奚仲良誘至東方飯店向邢元龍報到,及在無錫打聽莊志酬下落之事實於39年6月25日及7月6日在香港時,已先後向情報局報告有案,則其自首不能謂非誠。 | 免訴 | 羈押1年6月4日 | |||||
6003 | 6004 | 吳紹勳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04 | 6005 | 吳陳滿 | 女 | 台灣, | 99399 | 無 | ||||||||||
6005 | 6006 | 吳章銓 | 男 | 福建, | 99399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 ||||||||||
6006 | 6007 | 吳博全 | 男 | 安徽, | 99399 | 新聞 | ||||||||||
6007 | 6008 | 吳琪瑞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北師範學院教育系四年級 | ||||||||||
6008 | 6009 | 吳華福 | 男 | 香港 | 99399 | 漁 | ||||||||||
6009 | 6010 | 吳幹春 | 男 | 福建, | 99399 | 匪稅務推銷員 | ||||||||||
6010 | 6011 | 吳楊水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6011 | 6012 | 吳溪泉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012 | 6013 | 吳葉齡 | 男 | 安徽, | 99399 | 教 | ||||||||||
6013 | 6014 | 吳達文 | 男 | 51815 | 香港漢興公司負責人 | 羅文傑吳達文等在香港以漢興公司名義將海鷗輪非法移轉巴拿馬國籍改名為華昌輪妄圖掩護復向偽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領取噸位執照航行匪區之上海溫州福州泉州各港口連續為叛徒運輸重要物資 | 在逃 | |||||||||
6014 | 6015 | 吳壽坤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015 | 6016 | 吳榮發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277 | 23 | 高雄唐榮鐵工廠工員 | 吳榮發于38年農曆7月15日因拒絕蔡國家邀約參加叛?組織而知其為匪諜均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五年 | |||||||
6016 | 6017 | 吳福元 | 男 | 安徽,桐城縣 | 60054 | 33 | 工 | 吳福貴撰擬「告同志書」一份,抨擊政府,敘述顛覆政府之方法,交吳國樑閱讀,復將其陰謀計劃告知同住之吳福元,又書寫「毛主席萬歲」等反動傳單貳百餘份,預備於總統就職日之夜,在台北市散發。該吳國樑、吳福元明知吳福貴為叛徒,均不告密檢? | 1年 | |||||||
6017 | 6018 | 吳福貴 | 男 | 安徽,桐城縣 | 60054 | 擦鞋工 | 吳福貴撰擬「告同志書」一份,抨擊政府,敘述顛覆政府之方法,交吳國樑閱讀,復將其陰謀計劃告知同住之吳福元,又書寫「毛主席萬歲」等反動傳單貳百餘份,預備於總統就職日之夜,在台北市散發。 | 10年 | 1962/8/28因心臟病死於綠島獄中。 | |||||||
6018 | 6019 | 吳端成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駕駛 | ||||||||||
6019 | 6020 | 吳維國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6020 | 6021 | 吳遠芙 | 男 | 山東, | 99399 | 群力漁船船員 | ||||||||||
6021 | 6022 | 吳廣興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6022 | 6023 | 吳慶生 | 男 | 台灣, | 自首 | 51147 | 不詳 | 吳慶生於本年七月十四日向中部情報委員會自首。 | ||||||||
6023 | 6024 | 吳樂焱 | 男 | 安徽, | 53044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歷2p429附記。 | |||||||
6024 | 6024 | 吳樂焱 | 男 | 安徽, | 99399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不詳 | |||||||||
6025 | 6025 | 吳學文 | 男 | 江蘇,東海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026 | 6025 | 吳學文 | 男 | 江蘇,東海縣 | 55110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027 | 6026 | 吳燕里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028 | 6027 | 吳興隆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6029 | 6028 | 吳興德 | 男 | 江蘇,海門縣 | 57041 | 37 | 高雄招商局福利社工人 | 於30年底其兄吳興範嫂陳靜芝從陝北公學受訓回家從事共黨活動未予檢舉38年5月投效陸軍二三三三部隊來台於高雄登岸後逃亡同年十月移居高雄託由高雄市政府戶政股股長吳逸真向高雄市新興區公所偽証以基隆遷入戶籍謄本有誤俟更正後補繳而領得國民身份証39年9月間曾與在大陸乃兄吳興範通信並匯寄款項。 | 不起訴 | |||||||
6030 | 6029 | 吳?廷 | 男 | 浙江, | 99399 | 農 | ||||||||||
6031 | 6030 | 呂 來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032 | 6031 | 呂 賽 | 男 | 台灣, | 52205 | 48 | 農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6033 | 6032 | 呂士朋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034 | 6033 | 呂方友 | 男 | 遼寧,海城縣 | 68059 | 48 | 台灣省公路局第一區台北監理所委任二級科員 | 呂方友係台灣省公路局第一區台北監理所(以下簡稱公路局台北監理所)課員。於民國五十六年十一月間在該所?所牆壁上書寫「蔣╳╳集團必亡」等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57)初特字第0036號 | ||||||
6035 | 6034 | 呂火銘 | 男 | 1949/1/10 | 台灣,基隆市 | 71092 | 21 | 工 | 59年5月中旬,在台北市中華商場忠段二樓男?所門板上書寫「毛澤東萬歲」。 | 感化3年 | (60)初特字第0021號 | |||||
6036 | 6035 | 呂本權 | 男 | 河南,寧凌縣 | 65036 | 47 | 台灣省林務局薦任一級專員 | 姚毓芳寄居香港時,因通訊與之相識,繼論婚嫁,被告姚毓芳在通訊中,曾告知其原在蘇州與前夫徐維達經營維達醫院,迨大陸陷匪後,其夫於41年初受匪迫害成疾病故,醫院被匪接收,改名匪偽蘇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渠仍被留在該院任兒婦科主任,至47年7月12日,獲匪允准,前往香港等情,被告呂本權為使姚毓芳早日來台相聚,並於51年間虛報與姚女為表親關係,代為申請入境。 | 無罪 | |||||||
6037 | 6036 | 呂永章 | 男 | 山東, | 52135 | 31 | 前海南補給區一等兵 | 呂永章於36、7年間曾被匪迫參軍。 | 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038 | 6037 | 呂再慶 | 男 | 1921/5/9 | 台灣,台北縣 | 52154 | 33 | 工 | 呂再慶曾經叛徒許希寬施以匪之教育犯罪情節尚微,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16日 | |||||
6039 | 6038 | 呂季程 | 男 | 山東,萊陽縣 | 51082 | 41 | 海軍泰安艦上士代准尉槍砲軍士長 | 呂季程38年2月服務泰安艦期內該艦槍砲官裘錫三暨劉健勝因策動尚汝洲未果雖意圖另行以被告為其策反之對象但被告事前既不知情殊難令負罪責惟核其情?認尚有交付感化必要其期間應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期間以命令定之 | |||||||
6040 | 6039 | 呂宗喜 | 男 | 河南,新野縣 | 53133 | 35 | 陸軍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2連下士副班長 | 涉匪嫌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証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三年 | |||||||
6041 | 6041 | 呂芳欽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042 | 6042 | 呂芳鑑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6048 | 48 | 農 | 四十四年元月三日留陳春慶在其家作工至同年七月一日陳春慶被捕約半年而於同年一二月間陳春慶向其說明係叛徒身分後仍留家繼續作工予以藏匿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 | |||||||
6043 | 6043 | 呂真真 | 女 | 台灣,台中縣 | 54094 | 27 | 主計佐理員 | 知其兄呂國昭於38年間因與家庭不和離家迄40年5月得其兄字條應約邀同被告張素雲往晤其兄呂國昭一次曾面詢其兄如有參加匪黨希望出而自首伊兄堅決否認其事越一星期見報登載自首辦法曾持報前赴與其兄會晤原址找其兄未遇 | 無罪 | |||||||
6044 | 6044 | 呂國相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045 | 6045 | 呂國震 | 男 | 台灣,台中縣 | 自首,呂國昭之兄 | 54007 | 30 | 小販 | 呂國震於38年夏經其弟呂國昭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武裝組織於本年一月向台中市警察局自首。 | 自首不付軍法審判 | ||||||
6046 | 6046 | 呂敏生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047 | 6047 | 呂欽明 | 男 | 1910/8/20 | 台灣,嘉義縣 | 54910 | 44 | 工 |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室95年9月21日檢送呂欽明叛亂案件案卡記載:叛亂嫌疑案件,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4日 | |||||
6048 | 6047 | 呂欽明 | 男 | 1910/8/20 | 台灣,嘉義縣 | 99399 | 不詳 | |||||||||
6049 | 6048 | 呂寶貴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50 | 6049 | 宋 英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051 | 6050 | 宋文治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6052 | 6051 | 宋永傳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6053 | 6052 | 宋玉豐 | 男 | 山東,威海衛 | 54107 | 50 | 商 | 宋玉豐及宋玉冠與其同行宋玉華曾告以如有匪方盤查即答以負有特殊任務因此宋玉豐宋玉冠明知宋玉華係匪諜迄至42年7月31日及9月18日先後被捕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
6054 | 6053 | 宋立平 | 男 | 江西, | 99399 | 96軍衛生營少尉 | ||||||||||
6055 | 6054 | 宋旭東 | 男 | 河南,商邱縣 | 52083 | 34 | 無 | 原在新一軍第三十師第一營任中尉排長於37年10月在遼西黑由戰役被俘受訓五月遣返原籍。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
6056 | 6055 | 宋沛林 | 男 | 山東, | 99399 | 聯勤總部幹訓班少校 | ||||||||||
6057 | 6056 | 宋坤福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058 | 6057 | 宋忠發 | 男 | 1930/1/1 | 浙江,溫嶺縣 | 64013 | 34 | 國防部情報局大陸工作幹部儲訓大隊洪武二隊下士隊員 | 宋忠發於50年6月間,在高雄因無職業及身分證,為當地警察局查獲捕送遊民收容所,同(6)月某日深夜,該宋忠發向同床緊鄰之林呂生談稱:「蔣總統早點死,希望共匪早一天打來台灣,我們早好了,現在台灣兵很少,有一天台灣會暴動,一暴動就好了…」等語,後於52年4月19日入本局儲訓大隊受訓,復於受訓期間言談乖張,思想偏激。 | 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18日 | 與張思培同判決字號不同人 | ||||
6059 | 6058 | 宋念慈 | 男 | 遼北, | 99399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4組總幹事 | ||||||||||
6060 | 6059 | 宋承治 | 男 | 浙江, | 99399 | 英文秘書 | ||||||||||
6061 | 6060 | 宋明經 | 男 | 山東, | 99399 | 陸軍39師上等兵 | ||||||||||
6062 | 6061 | 宋治安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063 | 6062 | 宋素珍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不詳 | ||||||||||
6064 | 6063 | 宋高道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065 | 6064 | 宋淑貞 | 女 | 河北,濘澤縣 | 50751 | 空軍第406通信大隊接線生 | 參加于非主講之心理學課程聽課 | 無 | ||||||||
6066 | 6065 | 宋漢俊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總司令部上尉 | ||||||||||
6067 | 6066 | 宋學銘 | 男 | 河北, | 99399 | 水手 | ||||||||||
6068 | 6068 | 宋篤誠 | 男 | 湖南, | 99399 | 鐵路局職員 | ||||||||||
6069 | 6069 | 宋繼泉 | 男 | 安徽,舒城縣 | 66022 | 33 | 陸軍八二二醫院政戰中尉療養員 | 共謀籌組台灣自治委員會,並吸收鄭毓麒(本案內線),方於恕(向台灣省警備總部檢?),楊君潛、林明助經常由宋主持邀集核心人員研討組織系統並分配陳海春負責宣傳,方於恕負責總務,宋自擔任組織等任務,以台北、宜蘭、台東為據點,圖謀發展。以爭取失意政客及退除役官兵為對象,意欲用暗殺等非法手段先把台灣秩序弄亂,造成一已勢力,目的在統一中國。 | 07年 | |||||||
6070 | 6070 | 巫永勝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071 | 6071 | 束佺保 | 男 | 江蘇, | 99399 | 中央改造委員會專門委員 | ||||||||||
6072 | 6072 | 李 元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73 | 6073 | 李 冬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74 | 6074 | 李 生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什役 | ||||||||||
6075 | 6075 | 李 伙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船員 | ||||||||||
6076 | 6076 | 李 存 | 男 | 廣東, | 99399 | 生火 | ||||||||||
6077 | 6077 | 李 和 | 男 | 四川, | 99399 | 工 | ||||||||||
6078 | 6078 | 李 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6079 | 6079 | 李 春 | 男 | 99399 | ||||||||||||
6080 | 6080 | 李 桂 | 男 | 浙江, | 99399 | 教 | ||||||||||
6081 | 6081 | 李 晚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3147 | 32 | 漁 | 李景星堂弟於41年8月1日經匪幹梁凱命由晉江梅林村至烏坵島探訪李景星企圖傳遞情報未果同年八月廿九日承匪命在赴烏坵與李景星聯絡登岸後詢悉李景星已被扣解金門遂向烏坵部隊自首。 | 免刑 | |||||||
6082 | 6082 | 李 傑 | 男 | 福建, | 99399 | 高登港管處副處長 | ||||||||||
6083 | 6083 | 李 惠 | 男 | 安徽, | 99399 | 不詳 | ||||||||||
6084 | 6084 | 李 萍 | 女 | 1929/4/8 | 江蘇,南京市 | 51900 | 24 | 不詳 | 李萍奸嫌案經屏東縣警察局逮捕 | 羈押2月27日 | ||||||
6085 | 6085 | 李 榮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 | ||||||||||
6086 | 6086 | 李 綱 | 男 | 安徽, | 又名李 常,浩 | 99399 | 軍/上等兵 | 又名李 浩 | ||||||||
6087 | 6087 | 李 寬 | 男 | 99399 | ||||||||||||
6088 | 6088 | 李 磊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89 | 6089 | 李 璽 | 男 | 山東,諸城縣 | 56023 | 32 | 0973部隊副管組上尉士兵人事官 | 以部隊空白符號借用於本(0973)部隊第二處上尉參謀劉凱英使用嗣因劉員涉孫立人兵變案認被告以有利於匪諜憑藉活動罪嫌送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
6090 | 6090 | 李 蘭 | 女 | 廣東, | 99399 | 神杖輪 | ||||||||||
6091 | 6092 | 李? 錦 | 男 | 台灣, | 99399 | 芎林中學教員 | ||||||||||
6092 | 6093 | 李丁福 | 男 | 台灣,屏東縣 | 自首 | 52195 | 農 | 自首 | ||||||||
6093 | 6094 | 李大全 | 男 | 1925/10/1 | 四川,巴縣 | 83017 | 58 | 翻譯 | 李大全於於71年10月29日,託不知情之台北市晉華文具印刷所莊榮宗印製傳單稱:「30年來軍事反攻弄不出名堂,收攤子吧,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要立刻和談三通。中共9點建議,無論國內、國外同胞絕大多數理智的人,認為合理可行…」等利匪言論1000份,於同年11月9日、10日分別散發,郵寄葉明達等多人,有利於為匪之宣傳。 | 交付感化3年,利匪傳單一百廿四張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6094 | 6095 | 李大海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23 | 工 | 李大海陳瑞羅被訴曾經被告李慶神介紹參加匪?負責台南工運未允 | 無罪 | |||||||
6095 | 6096 | 李大章 | 男 | 99399 | 不詳 | |||||||||||
6096 | 6097 | 李子元 | 男 | 廣東,?江縣 | 即李梓堯。 | 58106 | 34 | 空軍7429部隊中尉 | 三十二年間,?加?江縣境內共匪李壽榮部隊,抗戰勝利後,曾向?江縣政府自新,三十六年間,又同其兄李子順再?加?江縣偽縣長陸匪鎮華所屬偽鄉公所陸匪藩領導之梁天水土共部隊,嗣後輾轉逃往越南,隨同富國島部隊來台,四十三年一月撥補本軍服務,為人告發,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尚認被告於三十六年秋至三十八年內,先後有?加共匪部隊,攻打東安鄉公所焚燬該所,搶?糧食槍枝,殺死鄉長謝永麟鄉民龐圍楷等罪嫌。 | 15年 | ||||||
6097 | 6098 | 李子迎 | 男 | 1928/9/9 | 湖北,鄂城縣 | 53133 | 27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4連上士班長 | 共同被告趙維新、劉國志、劉仁明、王隆富、黃春彬、孫陳璞、李子迎、呂宋喜。李子迎因匪嫌1案,經陸軍第87軍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證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論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期自新。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4年5月8日 | |||||
6098 | 6099 | 李子順 | 男 | 廣東,?江縣 | 原名李垶壽即李子壽。 | 57067 | 50 | 陸軍總司令部附屬小學校公役 | 李子順於36年7月7投入朱毛匪幫廉江縣東安鄉偽鄉長陸藩領導之土共部隊 | 15年 | ||||||
6099 | 6100 | 李子瑾 | 男 | 山東,濰縣 | 52207 | 55 | 無 | 明知李建人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年10月 | |||||||
6100 | 6102 | 李仁傑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不詳 | ||||||||||
6101 | 6103 | 李公勳 | 男 | 廣東,電白縣 | 即李公勛/ 似為普通軍法抗命罪處無期徒刑而非政治犯。(53)覆高涼字第0006號 | 63036 | 軍/情報局 | 犯戰時軍律第四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敵前不聽指揮罪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即李公勛,一審處無期徒刑 | ||||||
6102 | 6104 | 李文局 | 男 | 99399 | 商 | |||||||||||
6103 | 6105 | 李文春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04 | 6106 | 李文盛 | 男 | 河北, | 99399 | 公 | ||||||||||
6105 | 6107 | 李文選 | 男 | 99399 | 教 | |||||||||||
6106 | 6108 | 李方金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07 | 6109 | 李木樹 | 男 | 1912/8/28 | 台灣,台北市 | 50015 | 39 | 房地產商 | 王德民、李木樹曾與在逃匪諜張明顯合營商業。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5日 | |||||
6108 | 6110 | 李水川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109 | 6111 | 李水清 | 男 | 1918/4/24 | 台灣,台北市 | 47050 | 33 | 商 | 於37年秋共同組織愛國青年會,設總部於台北市中山北路李水清家內,由林慶雲為首領,而自任組織部長,並設支部於台南,以陳玉震為支部長 。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27日 | |||||
6110 | 6112 | 李火才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111 | 6112 | 李火才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5110 | 29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112 | 6114 | 李加生 | 男 | 1948/11/27 | 台灣,嘉義縣 | 70080 | 22 | 陸軍第19師55旅第1營第1連一等兵 | 張金隆、李加生均係陸軍第十九師士兵,涉嫌於59年元月,擔任國防部泰源監獄警衛期間,參加該監叛亂執行犯江炳興、鄭金河等所倡議以「台灣獨立」為號召之叛亂組織。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日 | |||||
6113 | 6115 | 李召英 | 男 | 湖南, | 李振全,李曾澤 | 99399 | 學生 | 李振全,李曾澤 | ||||||||
6114 | 6116 | 李弘正 | 男 | 湖南,安仁縣 | 65037 | 39 | 台北郵局24支局郵務士 | 54年10月1日「匪偽」國慶日,李弘正為圖慶祝,迺於是日晨七時許,以紅紙書寫「中華人民萬歲」?「慶祝國慶」反動標語二張,分別貼於該廿四支局寢室門上,及郵局大門外牆上。 | 03年6月 | |||||||
6115 | 6117 | 李必成 | 男 | 湖北, | 99399 | 送報 | ||||||||||
6116 | 6118 | 李正宣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117 | 6119 | 李正瑛 | 男 | 99399 | 花蓮男中 | |||||||||||
6118 | 6120 | 李永彰 | 男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55053 | 27 | 台大農學院助教 | 李永彰與張捷鏞均於38年10月間由匪徒鍾二郎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後迄無活動至42年2月19日李永彰經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至同月20日李永彰又勸導張捷鏞自首,於42年12月27日核發給李永彰統字第一三五三號自首證。 | 自首免刑 | ||||||
6119 | 6121 | 李永龍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20 | 6122 | 李玉瑛 | 男 | 四川, | 99399 | 教 | ||||||||||
6121 | 6123 | 李玉蓮 | 女 | 廣東,三水縣 | 李耀初之女 | 52810 | 不詳 | 廣盛輪船船主 | 該廣盛輪船裝載木板等物自福州馬江運往上海資匪。 | 在逃, 廣盛輪一艘及其全部附件均予沒收. | 李玉蓮李耀初所有財?均沒收之 | |||||
6122 | 6124 | 李由順 | 男 | 浙江, | 99399 | 魚行夥計 | ||||||||||
6123 | 6125 | 李仲文 | 男 | 山東, | 99399 | 反共伉俄聯合會職員 | ||||||||||
6124 | 6126 | 李仲英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五十四軍五十師政治部政工隊隊員 | ||||||||||
6125 | 6127 | 李仲義 | 男 | 山東,單縣 | 50004 | 27 | 國防部二廳上尉測向員 | 參加反共抗俄動員委員? | 無罪 | |||||||
6126 | 6128 | 李光浦 | 男 | 遼寧,遼陽縣 | 即李星南、李星五 | 53160 | 44 | 無 | 李光浦於38年7月間由北平隨叛徒郭梅臣至上海籌組匪北華貿易公司上海分公司於籌備成立後即行離開同年十月間由叛徒黃質生卜立夫介紹參加偽國民黨革新委員會擔任上海支部委員偽職赴港潛伏。 | 10年 | 即李星南、李星五 | |||||
6127 | 6129 | 李光路 | 男 | 貴州, | 99399 | 無 | ||||||||||
6128 | 6130 | 李竹林 | 男 | 江蘇,灌雲縣 | 55030 | 31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職訓大隊隊員 | 李竹林事前奉命加入孫建中等之「寔進會」組?但在其第一次太武山秘密會議中?提議謀刺司令官一案而遲延達十八天之久始向上級報告 | 無罪 | |||||||
6129 | 6131 | 李至剛 | 男 | 雲南, | 99399 | 不詳 | ||||||||||
6130 | 6132 | 李佛文 | 男 | 台灣, | 99399 | 鐵路局宜蘭機務段 | ||||||||||
6131 | 6133 | 李克敏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132 | 6134 | 李君俠 | 男 | 廣東, | 99399 | 萬國補習班職員 | ||||||||||
6133 | 6135 | 李含增 | 男 | 河北,北平市 | 99399 | 商 | ||||||||||
6134 | 6136 | 李孝良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尉 | ||||||||||
6135 | 6137 | 李孝義 | 男 | 1929/7/7 | 河北,天津市 | 54213 | 26 | 海軍太倉軍艦電機中士 | 李孝義係海軍太倉軍艦電機中士,平時不滿現實,思想動搖,讚揚匪黨企圖投匪,經該艦發覺解部訊辦,供認「因太和軍艦在大陳作戰受創,想匪方勢力比我們高,及回憶在日本時見匪方宣傳照片又安定又繁榮,與我們宣傳的相反,以及這邊都知道蔣主任對軍隊還是採取高壓控制以致情緒消沈,想到北平廣播」等情。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4月11日 | (43)觀瞻字第1800號 | ||||
6136 | 6138 | 李志聰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137 | 6139 | 李我炎 | 男 | 福建, | 99399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助理教授 | ||||||||||
6138 | 6140 | 李我焱 | 男 | 1932/12/25 | 福建,福清縣 | 56120 | 27 | 陸軍軍官學校第四期預訓班學員 | 李我焱於43年夏,與馮高鳴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由陳一鶚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由李我焱負責行動。並負責組織。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6139 | 6141 | 李育儒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6140 | 6142 | 李谷因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員 | ||||||||||
6141 | 6144 | 李其昌 | 男 | 安徽,潁上縣 | 50041 | 23 | 永脩艦雷達一等兵 | 不滿現狀意志動搖疑與預備叛逃有關 | 無罪 | |||||||
6142 | 6145 | 李坪埔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143 | 6146 | 李坤地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144 | 6147 | 李宗洋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灣省農試所技工 | ||||||||||
6145 | 6148 | 李尚志 | 男 | 貴州, | 99399 | 軍 | ||||||||||
6146 | 6149 | 李延開 | 男 | 江西, | 99399 | 3070部隊通信連下士文書 | ||||||||||
6147 | 6150 | 李忠漢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6148 | 6151 | 李明川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49 | 6152 | 李明正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6150 | 6154 | 李明誠 | 男 | 貴州, | 99399 | 教員 | ||||||||||
6151 | 6155 | 李明達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52 | 6156 | 李松岩 | 男 | 遼寧,錦西縣 | 50111 | 32 | 陸軍第五十四軍政治部政工隊少校隊附 | 李松岩常與孫玉林接近身為政工人員既聞孫言匪幫來台可隨其往宜蘭保無危險等語而不加以究詰。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6153 | 6157 | 李治華 | 男 | 江西, | 99399 | 警察 | ||||||||||
6154 | 6158 | 李金成 | 男 | 1928/12/2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4 | 農 | 李金成於37年7、8月間,以結拜兄弟方式,由匪蘇文安介紹加入其組織之匪研究會,與在逃之匪蔡文標為一小組,並由蘇匪領導開會3次,討論時局及共匪解放台灣,歪曲375減租等問題,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查該被告等既據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會議,自均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6155 | 6158 | 李金成 | 男 | 1928/12/2 | 台灣,高雄縣 | 99399 | 商 | |||||||||
6156 | 6159 | 李金呆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157 | 6160 | 李金林 | 男 | 山東,濱縣 | 65052 | 41 | 陸軍輔導總隊4中隊陸軍步兵中尉分隊長 | 礁溪營區門前及該隊花園內歌唱共匪偽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為其隊長聽聞五十四年三月間復購買收音機經常收聽匪方廣播並邀請郭幼田共聽 | 感化3年 | (54)章審字第0183號,(55)覆普動字?0051號 | ||||||
6158 | 6161 | 李金後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59 | 6162 | 李金塘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160 | 6163 | 李金養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6161 | 6164 | 李阿仁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62 | 6165 | 李阿目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6163 | 6166 | 李俊九 | 男 | 安徽, | 99399 | 保密局少校 | ||||||||||
6164 | 6167 | 李奕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伙伕 | ||||||||||
6165 | 6168 | 李威風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166 | 6169 | 李建人 | 男 | 山東,濰縣 | 又名李國瑞 | 52207 | 37 | 政 | 24年8月在原籍山東濰縣廣文中學肄業時參加匪幫月餘後即被查覺乃潛至江蘇鹽城鹽墾公司乃父李子瑾處任職并將參加匪幫情形實告39年鹽城陷匪李子瑾即棄職離去公司業務由李建人與匪聯絡李建人乃暴露匪諜身份求取得與匪方聯絡匪以其認識不夠僅交辯證法等書閱讀使其繼續學習不得要領亦即離開匪區嗣後乃隨政府來台經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六組查覺。 | 05年 | ||||||
6167 | 6170 | 李待錫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一六一二部隊中士三級軍械士 | ||||||||||
6168 | 6171 | 李春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169 | 6172 | 李春璋 | 男 | 山東, | 99399 | 工 | ||||||||||
6170 | 6173 | 李春輝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71 | 6174 | 李炯裳 | 男 | 廣東,順德縣 | 55121 | 24 | 行政專修班學生 | 李?裳於民國四十三年十月在香港冒充劉樹三之子劉郊辦理美援知識份子登記考取台灣行政專修班並以劉郊姓名聲請入境於四十三年憑證入境同年十一月並以劉郊之名申報戶口在民國四十四年三月至六月間求學於行政專修班時因請求改?本名未果始則不滿現實繼於該校廁所門上書寫「同志們起來吧為解放台灣而戰」之反動標語。 | 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 | |||||||
6172 | 6175 | 李紀生 | 男 | 江蘇, | 52035 | 36 | 擦皮鞋 | 李紀生又名繼深早于24年在上海浦東中學讀書時曾參加國難教育社並曾聆聽李公樸章乃器王造時史良等人演講。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173 | 6176 | 李美良 | 男 | 99399 | 泰國人 | |||||||||||
6174 | 6177 | 李英謙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175 | 6178 | 李孫恭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176 | 6179 | 李家福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77 | 6180 | 李振才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178 | 6181 | 李效德 | 男 | 安徽,懷遠縣 | 59013 | 27 | 八六七三部隊砲兵第二七五?第二連下士 | 連續破壤陣地火砲並由趙為主持人蘇為介紹人領導李效德舉手宣誓誓詞為我憑良心?天宣誓誠心誠意實行共?主義打倒美帝消滅中華民國最後呼毛匪澤東萬?口號。 | 死刑 | 死刑 | ||||||
6179 | 6182 | 李烏九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180 | 6183 | 李烏目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181 | 6184 | 李國安 | 男 | 1923/1/15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37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舢板隊下士 | 李國安對大陸遽萌思鄉之念於46年7月中旬起,時常乘機會晤審商籌劃策動,決定劫海城艇叛逃。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6182 | 6185 | 李國華 | 男 | 山東, | 99399 | 廚役 | ||||||||||
6183 | 6186 | 李國綱 | 男 | 安徽, | 99399 | 公 | ||||||||||
6184 | 6187 | 李國輝 | 男 | 廣東,高要縣 | 67028 | 47 | 陸軍四十六師一三八團三營八連中士副班長調第一科服務 | 駐地澎湖該師東?營區官長?所內牆壁上,以小石頭書寫「毛澤東卡謹解救我們」之反動標語 | 07年 | |||||||
6185 | 6188 | 李執中 | 男 | 四川,鄰水縣 | 57024 | 28 | 海軍?司令部電子補給中士三級 | 李在春45年春節期間?相邀被告陸建勛趙念如等同赴屏東山地門暨旗山?處察看入山地形企?在山區建立武?根據地以非法之方法進行?更國憲顛覆政府之活動旋于同年二三月間先後擬訂「中國人民台??放先鋒隊章程草案」及修正之「隊章」?份事後并?陸建勛?上項「草案」「隊章」內容告知被告趙念如李執中林振東等徵詢其意見然後命其?加該項非法組織。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6186 | 6190 | 李得用 | 男 | 福建,南安縣 | 65058 | 40 | 商 | 明知其同?李火焜李常菁(又名李泉源)兄弟為匪諜,(均經本部(53)警審特字第十八號判決,判處徒刑確定。)而不為告密檢? | 無罪 | |||||||
6187 | 6191 | 李得旺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44 | 吉田號船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6188 | 6192 | 李得運 | 男 | 福建,南安縣 | 65058 | 41 | 台中市警察第一分局長 | 明知其同?李火焜李常菁(又名李泉源)兄弟為匪諜,(均經本部(53)警審特字第十八號判決,判處徒刑確定。)而不為告密檢? | 無罪 | |||||||
6189 | 6193 | 李捷步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90 | 6194 | 李清杰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191 | 6195 | 李異公 | 男 | 湖南, | 99399 | 駕駛員 | ||||||||||
6192 | 6196 | 李祥球 | 男 | 台灣, | 自首(歷2p73) | 50100 | 商 | 移自99399 | ||||||||
6193 | 6197 | 李祥雲 | 女 | 99399 | 不詳 | |||||||||||
6194 | 6198 | 李喬岳 | 男 | 99399 | 不詳 | |||||||||||
6195 | 6199 | 李富梅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196 | 6200 | 李彭民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准尉 | ||||||||||
6197 | 6201 | 李復順 | 男 | 1894/5/7 | 浙江,寧波縣 | 50056 | 56 | 登禹輪機長 | 無罪 | 羈押2月 | ||||||
6198 | 6202 | 李景凡 | 男 | 熱河, | 99399 | 不詳 | ||||||||||
6199 | 6203 | 李景文 | 男 | 遼寧,新民縣 | 57037 | 24 | 第2軍砲兵第612營上兵 | 謀議渡海逃投敵人并擬至大埔港找漁船為渡海工具翌日下午李又邀善於駕船之崔光榮來禁閉室與莊相識由是李莊崔三人共同計劃如何?取槍砲及指北針如何利用天時氣候行動如何防?追擊如何挾持長官交與敵人以博對方歡迎與信任及如何分配任務各事項後李又將與莊崔等之密謀情形告知周芳文并邀其?加周亦同意且促李早日寔行 | 死刑 | |||||||
6200 | 6204 | 李景星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3147 | 39 | 漁 | 李景星在原籍惠安曾充任小學教員保長等職務38年秋惠安陷匪後逃匿晉江漳州等地以興政府所控制之烏坵島上游擊部隊中負責人熟識為投匪份子李正?探悉認可利用乃四處追尋於40年農曆12月晤見李正?經李匪介紹與在晉江匪幹賴振聲林建國暨匪軍參謀黃某張某周旋迨41年4月匪第五軍分區卞科長即命潛赴沿海各島為匪刺探軍事秘密由匪另派人與之聯絡傳遞以「山明」「水秀」為聯絡暗號同年六月十六日由匪幹梁凱李正?在晉江海邊梅林村送登小船次日抵達烏坵島後即以逃出匪區名義參加南海部隊中以不願為匪工作於同年八月十三日向該部隊自首。 | 免刑 | |||||||
6201 | 6205 | 李景潞 | 男 | 99399 | ||||||||||||
6202 | 6206 | 李曾澤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 | ||||||||||
6203 | 6207 | 李森林 | 男 | 四川, | 99399 | 葉販 | ||||||||||
6204 | 6208 | 李棉如 | 男 | 遼寧, | 99399 | 不詳 | ||||||||||
6205 | 6209 | 李渺世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2145 | 48 | 無 | 李渺世徘徊匪區心存觀望對時局之演變曾生離心思想動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杜麟文 | ||||||
6206 | 6210 | 李舜英 | 女 | 河北, | 99399 | 家務 | ||||||||||
6207 | 6211 | 李華棟 | 男 | 河北 | 99399 | 國大代表 | ||||||||||
6208 | 6212 | 李雅榮 | 男 | 99399 | 學生 | |||||||||||
6209 | 6213 | 李雲金 | 男 | 雲南, | 99399 | 無 | ||||||||||
6210 | 6214 | 李雲奎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211 | 6215 | 李傳枝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鐵路局工務段工人 | ||||||||||
6212 | 6216 | 李傳澤 | 男 | 湖北, | 99399 | 不詳 | ||||||||||
6213 | 6217 | 李愛英 | 女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33 | 無 | 李愛英係被匪迫限七日前來西洋尋找其夫返回黃歧均無不法事證。 | 無罪 | |||||||
6214 | 6218 | 李敬亭 | 男 | 山東,平度縣 | 99399 | 28 | 華生二號漁輪伙伕 | |||||||||
6215 | 6219 | 李新桂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2053 | 36 | 桃園縣農會事劮員 | 徐華鈞李新桂戴國瀌亦與張旺相識有知匪不報嫌疑。 | 無罪 | |||||||
6216 | 6220 | 李業華 | 男 | 52039 | 29 | 軍/空軍第三大隊第七中隊中尉一級機務員 | 40年5月23日在該管中隊七星璧報第七期側面新?欄發表「眷屬之天下」一文不滿政府發眷屬生活補助費措施措詞激烈。 | 無罪 | ||||||||
6217 | 6221 | 李椰鈴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高雄肥料第三廠職員 | ||||||||||
6218 | 6222 | 李瑞逢 | 男 | 1916/12/14 | 福建,惠安縣 | 55900 | 40 | 不詳 | 申請人陳稱:43年間突遭金門縣刑警隊及福建省調查處人員以匪諜嫌疑逮捕,關在新生隊中,直至45年底左右始獲釋放。金門防衛司令部通匪報告案則記載:...李君自44年2月27日經本部傳訊及收容於本部新生隊感訓,至今表現忠誠安份,並未發現其有何可疑或傾匪之處。 | 交保釋放 | 羈押3年14日 | |||||
6219 | 6222 | 李瑞逢 | 男 | 1916/12/14 | 福建,惠安縣 | 99399 | 商 | |||||||||
6220 | 6223 | 李萬開 | 男 | 廣東,汕頭市 | 56029 | 19 | 聚發船船員 | 李萬開於民國卅九年間楊應秋於四十二年間各在香港參加朱毛匪幫所操縱之海員工會 | 05年 | |||||||
6221 | 6224 | 李運昌 | 男 | 山東,萊蕪縣 | 64040 | 17 | 軍/陸軍通信兵學校士官3隊無線電報話班學生 | 李運昌平日響往匪黨在文學校時曾參加社會不良?派入伍後在共匪禍國殃民史一書中剪下「匪黨入黨誓詞」企圖向?派顯示奇異藉以爭取?會中領導權發展叛亂組織。 | 感化1年 | (53)裁字第0075號 | ||||||
6222 | 6225 | 李嘉昌 | 男 | 台灣, | 99399 | 下士 | ||||||||||
6223 | 6226 | 李嘉祿 | 男 | 99399 | 軍 | |||||||||||
6224 | 6227 | 李夢南 | 男 | 1925/3/24 | 江蘇,武進縣 | 54029 | 31 | 工兵學校勤務連中尉副排長 | 李夢南於民國32年6月對日抗戰時期參加共黨之新四軍,在蘇浙公學受訓兩月後,填報預備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2月 | |||||
6225 | 6228 | 李榮台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電技佐 | ||||||||||
6226 | 6229 | 李榮憲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227 | 6230 | 李榮濤 | 男 | 河北, | 99399 | 無 | ||||||||||
6228 | 6231 | 李漢元 | 男 | 1932/2/20 | 湖北,黃陂縣 | 64028 | 32 |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 | 李漢元因不滿現實,思想傾匪,於53年3月26日下午,在該校宿舍內,以原子筆在新台幣伍元券正背面書寫:「共產主義萬歲」、「二十世紀是共產世界,民主政體應讓步吧」、「二十世紀是共產黨世紀,民主政治漸形瓦解」等有利於叛徒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6229 | 6232 | 李漢偉 | 男 | 廣西, | 99399 | 陸軍50軍戰鬥團中校組長 | ||||||||||
6230 | 6233 | 李漱弟 | 男 | 99399 | ||||||||||||
6231 | 6234 | 李維成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232 | 6235 | 李維忠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不詳 | ||||||||||
6233 | 6236 | 李肇偉 | 男 | 廣西, | 99399 | 教授 | ||||||||||
6234 | 6237 | 李鳳麟 | 男 | 吉林, | 99399 | 軍 | ||||||||||
6235 | 6238 | 李劍萍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236 | 6239 | 李廣鵬 | 男 | 廣東,東豐縣 | 56025 | 27 | 0845部隊軍官守?大隊第一隊中尉隊員 | 不滿現狀常發牢騷對政府政策之措施加以指摘多持反對及懷疑態度而為有利於匪徒之言論緣被於民國四十四年四月間供職本部直屬第二大台部觀測員時於同年月十一日上午九時許當部隊集合勞動服務時被告當眾說:「克難運動是政治口號叫人做難的事是違反人性的」並稱:「我們的革命是不會成功的我們在大陸幾十年做了什麼毛澤東在大陸幾年成就就很不錯比方韓戰幾乎將美國軍趕下海去」等等 | 07年 | |||||||
6237 | 6240 | 李德友 | 男 | 1928/1/20 | 河南,安陽縣 | 71048 | 52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警備第三總隊上士 | 李德友對於59年10月19日17時左右,先後在花蓮縣新城鄉嘉新一五九號小吃館及該中隊寢室高呼「毛澤東萬歲」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6238 | 6241 | 李德民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24 | 工 | 李德民於38年由李慶神誘惑參加匪?組織並囑吸收廠工未允。 | 無罪 | |||||||
6239 | 6242 | 李德育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6240 | 6243 | 李德海 | 男 | 湖南,芷江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241 | 6243 | 李德海 | 男 | 湖南,芷江縣 | 55110 | 18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242 | 6244 | 李慶玉 | 男 | 99399 | 不詳 | |||||||||||
6243 | 6245 | 李慶濤 | 男 | 99399 | 花蓮師範學院 | |||||||||||
6244 | 6246 | 李輝樹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6245 | 6247 | 李憲珍 | 男 | 浙江,溫州市 | 又名李嘉美 | 52221 | 48 | 商 | 持中共通行證自溫州至大陳販賣皮鞋雨傘皮鞋拖鞋等於40年3月24日乘袁錦瑞之船抵大陳島時被溫台巡防處查悉。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又名李嘉美。(41)安潔字第1519號 | |||||
6246 | 6248 | 李樹雲 | 男 | 山東,濟南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247 | 6248 | 李樹雲 | 男 | 山東,濟南市 | 55110 | 24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248 | 6249 | 李澤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249 | 6250 | 李篤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第四軍59師177團1營3連上尉指導員 | ||||||||||
6250 | 6251 | 李興國 | 男 | 99399 | 軍 | |||||||||||
6251 | 6252 | 李錫周 | 男 | 江蘇, | 99399 | 榮民 | ||||||||||
6252 | 6253 | 李錫恩 | 男 | 山東, | 49019 | 25 | 空軍高砲六團話劇隊中尉隊員 | 甯K駐軍二○一師六○一團第三營營長吳建中認榮廷俊有教唆該營官兵逃亡匪諜嫌疑經拘捕搜索榮廷俊之住所查獲空軍高砲六團話劇隊員李錫恩毛敦堯等函件同時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6253 | 6254 | 李錦烽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254 | 6256 | 李龍興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7048 | 29 | 陸軍獨立戰車第3營上士 | 46年3月3日下午參加莒光演習?金門(42)高地休息時對同東台籍戰士廖季瓻驕晹@匪國歌及流行歌曲均比我們為好因此成功等語爭為廖員檢?。 | 03年6月 | |||||||
6255 | 6257 | 李聲庭 | 男 | 湖南, | 99399 | 東海大學教授 | ||||||||||
6256 | 6258 | 李聲揚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 | ||||||||||
6257 | 6259 | 李鴻平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北縣衛生局統計員 | ||||||||||
6258 | 6260 | 李鴻江 | 男 | 1923/4/3 | 山東,肥城縣 | 53920 | 31 | 台灣省公路局警察隊警員 | 李鴻江(即李志垠)於39年1月13日日記記稱:「……可嘆可悲可惡的社會,為什麼不允許社會上的人安居樂業呢?讓那些青年作那些無代價的犧牲,造成人吃人的社會」,對社會人士歡迎應徵新兵入營表示不滿。1月21日記稱:「這人間地獄裡有什麼意味呢?黑暗的天下、專治的朝流,把青年人都放在監獄裡遠洋之島……」對留居台灣表示苦悶,又常閱讀反動書籍;此有筆記2帙及華蓋集等18冊附卷可憑,其見解偏差思想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華蓋集、華蓋集續集、嵇康集、集外集、拾遺(下略)……、冰心小說集 | 感化1年3月5日 | 即李志垠 | ||||
6259 | 6261 | 李鴻謨 | 男 | 1920/1/20 | 江蘇,阜寧縣 | 54129 | 34 | 芩州國民學校教員 | 李鴻謨係江蘇省阜寧縣人,該縣自29年冬至抗戰勝利前均為朱毛匪幫竊據,李鴻謨在匪幫竊據期間,曾參與匪主辦教員講習會訓練,並任匪區小學教員,來台後行動詭密。軍事檢察官以李君曾受匪命為匪工作,受匪反動思想感染,遺有餘毒,經核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8日 | |||||
6260 | 6261 | 李鴻謨 | 男 | 1920/1/20 | 江蘇,阜寧縣 | 99399 | 教員 | |||||||||
6261 | 6262 | 李謨焯 | 男 | 99399 | 不詳 | |||||||||||
6262 | 6263 | 李麗梅 | 女 | 1963/2/24 | 廣東,廣州市 | 87085 | 25 | 無 | 馮嘉樂、李麗梅、歐陽鳳於劉廣聲抵台後及王立紅於76年3、4月間兩度來台期間,均分別明知劉廣聲具有前開中國共產黨員及在中共偽政權所屬單位擔任偽職等匪諜身分,竟昧於朋友、同居人等私情,未向有關機關告密檢?。 | 01年 | ||||||
6263 | 6264 | 李嚴萍 | 女 | 1928/12/29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21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李嚴萍於36年6月經鄒 鑑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女生組組長。 | 無 | 感訓2年6月18日 | |||||
6264 | 6265 | 李繼思 | 男 | 江西, | 99299 | 技術員 | 12131李繼恩?移自9939。 | |||||||||
6265 | 6266 | 李耀生 | 男 | 1946/8/10 | 廣東,廉江縣 | 71018 | 24 | 陸軍特種作戰學校少尉助教 | 李耀生於58年10月24日在特戰學校軍官講堂將其大盤帽徽染成紅色,及同年11月8日在寢室請同事吃花生米時說「來共產」等情。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另暴行,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上官,處有期徒刑二年,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
6266 | 6268 | 李耀華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267 | 6270 | 李鑑濱 | 男 | 江西,信豐縣 | 50023 | 32 | 省立屏東中學教員 | 思想左傾 | 感化 | |||||||
6268 | 6271 | 李麟閣 | 男 | 1928/4/2 | 湖南,華容縣 | 78011 | 50 | 商 | 李麟閣34年8月間,在湖南華容,參加共黨並擔任教員等職,嗣於51年間,由廣州混入難民潮中抵達香港,經在港匪幹劉祖儀及高匪志立(因叛亂案經本部判刑確定),代為申辦來台,同年六月間抵台後,迄未自首。 | 05年 | ||||||
6269 | 6272 | 李?裳 | 男 | 廣東, | 12535李炯堂? | 99299 | 學生 | |||||||||
6270 | 6273 | 杜 林 | 男 | 四川,鹽城縣 | 58040 | 25 | 海軍第2巡防艇隊少尉 | 與徐逢才共謀駕艇投共。 | 10年 | |||||||
6271 | 6274 | 杜 鑫 | 男 | 貴州,郎岱縣 | 59033 | 30 | 工 | 梁載中乃密組「真民主促進社」於民國四十六年四月至八月間先後邀馮慶蓀、杜鑫、林承善、伍鐵璆等,同年十月間邀屈連榮,及四十七年初,在台北市南昌街邀李正憲等參加 | 05年 | |||||||
6272 | 6275 | 杜有通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273 | 6276 | 杜君洪 | 男 | 1909/1/16 | 河北,元長縣 | 49920 | 40 | 台中縣政府辦事員 | 杜君洪言行不檢與匪諜往來。 | 不定期感訓 | 感化1年14日 | |||||
6274 | 6278 | 杜壽成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士 | ||||||||||
6275 | 6279 | 杜福成 | 男 | 99399 | ||||||||||||
6276 | 6280 | 步 超 | 男 | 陜西, | 99399 | 無 | ||||||||||
6277 | 6281 | 沙承祐 | 男 | 安徽,蚌埠市 | 60096 | 45 | 南投縣復興鄉國姓中學 | 沙承祐與張承遠同時在偽校受訓,介紹其認識南京市匪公安局秘書忽匪秉初。 | 感化3年 | |||||||
6278 | 6282 | 沈文通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教員 | ||||||||||
6279 | 6283 | 沈克成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第93師上兵 | ||||||||||
6280 | 6284 | 沈志鵬 | 男 | 江蘇,宜興縣 | 53138 | 39 | 海軍陸戰隊三團二營五連砲排一等兵 | 前充陸軍新六軍六十二師一團一營三連上尉指導員時於37年2月18在東北西方台被共匪俘虜後參加匪軍教導團受訓至38年5月23日結束派在南下工作團工作同年8月23日輾轉來台進行活動。 | 10年 | |||||||
6281 | 6286 | 沈武山 | 男 | 福建,詔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俘獲感訓後撥充陸軍第六五五榴?營二等兵 | |||||||||
6282 | 6286 | 沈武山 | 男 | 福建,詔安縣 | 54191 | 31 | 陸軍第655榴?營第1連二等兵 | 參加滕旭珍及王昌銀領導之叛亂小組。 | 10年 | |||||||
6283 | 6287 | 沈初海 | 男 | 湖北, | 99399 | 5019部隊上兵 | ||||||||||
6284 | 6288 | 沈金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車夫 | ||||||||||
6285 | 6289 | 沈春熙 | 男 | 安徽, | 99399 | 預一師二團一營上尉訓練官 | ||||||||||
6286 | 6290 | 沈炳祥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6287 | 6291 | 沈省策 | 男 | 台灣, | 99399 | 建築 | ||||||||||
6288 | 6292 | 沈迪光 | 男 | 遼寧,蓋平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289 | 6292 | 沈迪光 | 男 | 遼寧,蓋平縣 | 55110 | 32 | 本部新生訓導處第3大隊第11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290 | 6293 | 沈崇宛 | 女 | 江蘇, | 99399 | 航空業 | ||||||||||
6291 | 6294 | 沈章華 | 男 | 99399 | ||||||||||||
6292 | 6295 | 沈善鋐 | 男 | 江蘇, | 99399 | 農復會視察 | ||||||||||
6293 | 6297 | 沈漢隱 | 男 | 福建, | 99399 | 小販 | ||||||||||
6294 | 6298 | 沈錦洲 | 男 | 浙江,餘姚縣 | 55129 | 72 | 商 | 華勝輪船公司總經理,華勝,華利兩輪均為被告所有,和興,安利,航運等三輪雖均為被告所租用,有指揮控制之權,華勝(HwahSUNG)輪已於38年12月間出售與香港挪威商華林洋行,(Wallem&CoMPANYLimited.)?經登記為巴拿馬國籍輪船,華利輪非被告所有,華安船務公司,其東主為沈廷華,華安船務行?非被告所經營,該行所租和興,安利,航運等輪航行匪竊據地區上海,溫州,福州等地區,為匪裝運物資,即與被告無涉,不能令負刑責。 | 無罪 | |||||||
6295 | 6299 | 汪 治 | 男 | 浙江, | 99399 | 教員 | ||||||||||
6296 | 6300 | 汪 勇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297 | 6301 | 汪 遂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3059部隊所謂5083部隊士校情報官 | ||||||||||
6298 | 6302 | 汪仲祺 | 男 | 浙江, | 99399 | 大陳福記商行出棧 | ||||||||||
6299 | 6303 | 汪呈標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300 | 6304 | 汪堅信 | 男 | 江西,武寧縣 | 64011 | 36 | 陸軍供應司令部第819醫院上士療養士 | 17年出生十歲左右因在該縣私立宏毅小學讀書時受匪黨教員鄢兆銘之誘惑參加匪之少年兒童團卅二年就讀江西省立奉新師範學校時又受該校教務主任袁士奇之吸收加入匪之組織秘密接受毒化教育。 | 06年 | |||||||
6301 | 6305 | 汪學昇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裝甲兵旅第41大隊補給中隊駕駛下士 | ||||||||||
6302 | 6306 | 汪學衡 | 男 | 江蘇, | 52135 | 26 | 前南京民食調配處組員 | 汪學衡於39年10月到該監後常歌唱內容反動具有煽惑性之匪黨歌曲四川小調─「把那些剝削我們壓迫我們不准我們自由講話的混蛋連根都剷掉」及苗家要活命─「苗家當了兵為什麼別人在享福我們沒有份呀為什麼呀國家的事呀不准我們來問呀」。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
6303 | 6307 | 汪錫森 | 男 | 湖北, | 99399 | 西源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 ||||||||||
6304 | 6308 | 汪錦麟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6305 | 6310 | 沐 沂 | 男 | 1919/7/26 | 雲南,嵩明 | 71050 | 51 | 商 | 雲南參加匪偽對外貿易委員會所轄之?利貿易公司,總公司及分公司充任出納會計,並兼物資管理員。五十五年由緬甸來台後,迄未自首。 | 10年 | ||||||
6306 | 6311 | 言穆儀 | 男 | 江蘇,常熟縣 | 55159 | 22 | 陸軍0127部隊師部連中士班長 | 副連長蔣科臣召集個別談話時以語不相投憤而言曰:「生錯了國家相信錯了政府要效忠毛澤東被認有叛?罪嫌 | 不付軍法會審 | (44)法裁字第003號 | ||||||
6307 | 6312 | 谷泰昆 | 男 | 河南, | 99399 | 陸軍傘兵總隊司令部第一連下士 | ||||||||||
6308 | 6313 | 谷源岫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309 | 6314 | 辛克訓 | 男 | 山東,青島市 | 54039 | 31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2大隊直屬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6310 | 6315 | 辛明義 | 男 | 陜西, | 99399 | 不詳 | ||||||||||
6311 | 6316 | 邢 武 | 男 | 海南島,文昌縣 | 58055 | 49 | 商 | 邢武前曾任首都警察廳專員,刑警總隊副總隊長等職,于匪竊據大陸陷身福州,38年間曾被匪逮捕拘禁,39年5月將之釋放,命其來台灣作策反工作,同年六月抵白肯島後向前福建海上保安縱隊司令部自首,涉自首不誠,及為叛徒購辦物資嫌疑。 | 免刑、無罪 | 以其他方法使軍人逃叛未遂部分免刑。其餘部分無罪 | ||||||
6312 | 6317 | 邢子祥 | 男 | 山東,萊陽縣 | 56106 | 27 | 陸軍3854部隊所屬5935部隊第2連空壓機上士 | 邢子祥在本部移駐楊梅後於本(45)年元月十三日以揣測之詞修書台南五九六九部隊舊同事中士杜宇告以「據?到琉球金門或是出國都不一定都是沒有??的消息至日日都在議論紛紛耳聽四方可能出國的分數較多聽??軍需要國軍駐在琉球詳情?知」等語惟?尚未發出前即為該部保防幹事在?區信箱內檢出 | 無罪 | (45)法審字第0014號 | ||||||
6313 | 6318 | 邢永財 | 男 | 遼寧,瀋陽市 | 99399 | 義士 | ||||||||||
6314 | 6319 | 邢光祖 | 男 | 99399 | 不詳 | |||||||||||
6315 | 6320 | 邢詒貝 | 男 | 廣東,文昌縣 | 60062 | 54 | 台南市職業介紹所助理幹事 | 原任福州水上警察局分局長,38年8月福州陷匪,同年11月被共匪福州公安廳逮捕,因病由其妻兄王世銳保外就醫,39年2月聞由王世銳介見共匪「對台工作處」林滔,經談話數次,即派其來台擔任策反工作,囑應設法與舊長官同學聯繫,並爭取其親信僚屬,勸說投共。林匪即交與通信密碼表,約定通信方法及所用暗號,發給黃金一兩,並由匪方負擔其家庭生活,于39年3月,由福州取道白肯島來台。 | 10年 | |||||||
6316 | 6321 | 阮 | 男 | 廣東, | 99399 | 和強輪事務長 | ||||||||||
6317 | 6322 | 阮 勤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第10軍第51師弟152團勤務連下士手車組組長 | ||||||||||
6318 | 6323 | 阮立廣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6319 | 6324 | 阮君宣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6320 | 6325 | 阮廷進 | 男 | 越南國, | 99399 | 不詳 | ||||||||||
6321 | 6326 | 阮旺來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6322 | 6327 | 阮善良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323 | 6328 | 阮德立 | 男 | 越南國, | 99399 | 越難難民 | ||||||||||
6324 | 6329 | 佘伯純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6325 | 6330 | 卓合生 | 男 | 99399 | ||||||||||||
6326 | 6331 | 卓神榮 | 男 | 99399 | 不詳 | |||||||||||
6327 | 6332 | 卓錫春 | 男 | 浙江, | 99399 | 基隆三沙灣碼頭金勝利機帆船船員 | ||||||||||
6328 | 6333 | 周 平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329 | 6334 | 周 正 | 男 | 廣東, | 99399 | 船員 | ||||||||||
6330 | 6335 | 周 成 | 男 | 湖南, | 99399 | 新竹習藝所 | ||||||||||
6331 | 6336 | 周 星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電器員 | ||||||||||
6332 | 6337 | 周 炤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無 | ||||||||||
6333 | 6338 | 周 嗚 | 男 | 湖北, | 99399 | 陸軍中尉 | ||||||||||
6334 | 6340 | 周 蔚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 | ||||||||||
6335 | 6341 | 周 澤 | 男 | 安徽, | 99399 | 海軍永明軍艦航海下士 | ||||||||||
6336 | 6342 | 周一新 | 男 | 安徽,盱貽縣 | 49055 | 36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準尉隊員 | 周一新(又名周志強在該總隊偵周不明缺)許天增(在該總隊偵許思九缺)又傳達兵鄭貴亮在該隊偵劉共勝缺)舉五名平日較與郭文魁接近似有同謀疑嫌 | 無罪 | |||||||
6337 | 6343 | 周允寬 | 男 | 山東,黃縣 | 59019 | 30 | 韓國漢城中國書局店東 | 45年初,銷售匪區上海於葉工廠所印刷,新華書局發行之紅綢舞海報,左下觸印有「紅綢舞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舞蹈,它反映了中國人民在取得革命勝利後,從心裡激發出來的火一般熱情,和由衷的喜稅,優美的舞姿和活潑甩舞技術,充分顯出青春的活力,給人以興奮鼓舞的力量。」含有利於叛亂之意思,有為匪宣傳之罪嫌。 | 無罪 | |||||||
6338 | 6344 | 周少軒 | 男 | 安徽,無為縣 | 50073 | 31 | 軍士教導第二團第四連炊事兵 | 連續逃亡 | 無罪 | |||||||
6339 | 6345 | 周文龍 | 男 | 1925/11/15 | 湖北,沔陽縣 | 85050 | 60 | 商 | 在台成立「龍頂企業有限公司」,意圖與匪通商,供給共匪有關電腦及家電用品等設備, | 03年 | ||||||
6340 | 6346 | 周永連 | 男 | 江蘇, | 99399 | 保安司令部警衛大隊中尉 | ||||||||||
6341 | 6347 | 周永燦 | 男 | 1931/5/23 | 福建,海澄縣 | 64900 | 32 | 船員 | 周永燦涉嫌叛亂,法務部調查局於52年3月6日將周員約談到案,嗣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官簽發押票,准自52年3月7日羈押至同年月12日,續經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簽發批覆書,准將周員自同年3月12日寄押本法務部調查局第一留置室續訊至同年5月5日,偵查結果認其所犯屬未遂,於53年8月22日釋放並辦理反共自覺表白。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年3月17日 | |||||
6342 | 6347 | 周永燦 | 男 | 1931/5/23 | 福建,海澄縣 | 99399 | 商 | |||||||||
6343 | 6348 | 周玉書 | 男 | 江蘇,泰興縣 | 59044 | 29 | 海軍通信兵大隊第二中隊上等電機兵 | 詆譭政府,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無罪 | (48)具評字第1910號 | ||||||
6344 | 6349 | 周玉華 | 男 | 湖南,湘鄉縣 | 54039 | 32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直屬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6345 | 6350 | 周任鈞 | 男 | 99399 | ||||||||||||
6346 | 6351 | 周光亞 | 男 | 99399 | ||||||||||||
6347 | 6352 | 周光漢 | 男 | 貴州,畢節縣 | 54096 | 23 | 警衛營突擊排一等兵 | 林德英周光漢係本部警衛營突擊排1等兵,隨隊調駐綠島新生訓導處擔任警衛,不耐勞苦,於42年5月27日晚及28日中午邀同士兵丁秀山、鄒可仙在海濱及公園內會商逃亡,由周光漢提議攜帶槍械,脅迫老百姓駕駛帆船逃往香港,擬赴大陸打游擊,如不成功,就投向共匪。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6348 | 6353 | 周百波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349 | 6354 | 周老小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兼小本商 | ||||||||||
6350 | 6355 | 周自立 | 男 | 湖北, | 59010 | 裝二師兵工營人事士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6351 | 6356 | 周君平 | 男 | 浙江, | 99399 | 自 | ||||||||||
6352 | 6357 | 周志祥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353 | 6358 | 周志勛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6354 | 6359 | 周良材 | 男 | 湖北, | 59010 | 裝二師三營九連中士密碼士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6355 | 6360 | 周其吉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商 | ||||||||||
6356 | 6361 | 周定平 | 男 | 廣東,茂名縣 | 67075 | 57 | 軍/情報局幹部訓練所待命人員 | 駐香港1498站運用人員,53年因工作牽連被香港警署遣送來台,住本局幹訓所待命,平日言論荒謬,常稱總統為「蔣光頭」、「光頭老」,54年農曆除夕,被告與待命人員陳森、林健人、方猷等,在被告住所聚餐,陳森?杯預祝明年今天反攻大陸成功,被告竟謂:「你不要做夢,不要受蔣光頭的騙,他講了十多年反攻了,你們準備在台灣做土地吧! | 感化3年 | (56)安中裁字第0109號 | ||||||
6357 | 6362 | 周芳文 | 男 | 湖南,邵陽縣 | 57037 | 30 | 第2軍砲兵第612營上兵 | 謀議渡海逃投敵人并擬至大埔港找漁船為渡海工具翌日下午李又邀善於駕船之崔光榮來禁閉室與莊相識由是李莊崔三人共同計劃如何?取槍砲及指北針如何利用天時氣候行動如何防?追擊如何挾持長官交與敵人以博對方歡迎與信任及如何分配任務各事項後李又將與莊崔等之密謀情形告知周芳文并邀其?加周亦同意且促李早日寔行 | 05年 | |||||||
6358 | 6363 | 周長青 | 男 | 湖北,荊門縣 | 63040 | 56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瓶蓋工廠工人 | 38年8月任湖北省荊門縣十里區區長,兼湖北省保安第9旅第27團團長時,因匪軍攻陷沙市,乃在荊門蛟尾鄉,將所屬警衛班武器步槍七枝,手槍三枝,交付匪徒,並接受匪改造訓練二月,經匪派至偽荊門縣公安局工作。 | 06年 | 將軍械交付叛徒,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各褫奪公權二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各予沒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各褫奪公權二年,應各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各褫奪公權二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各予沒收。 | ||||||
6359 | 6364 | 周長海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0041 | 永脩艦槍炮二等兵 | 疑與預備叛逃有關 | 無罪,另令管訓 | ||||||||
6360 | 6365 | 周阿招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361 | 6366 | 周阿福 | 男 | 99399 | 軍 | |||||||||||
6362 | 6367 | 周俊生 | 男 | 安徽,舒城縣 | 99399 | 22 | 美頌軍艦四等公役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6363 | 6368 | 周俊傑 | 男 | 湖南, | 99399 | 司機 | ||||||||||
6364 | 6369 | 周冠雄 | 男 | 廣東,南海縣 | 63024 | 47 | 反共救國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中士步槍手 | 51年6月間,在駐地東引,王德成、周冠雄、傅佩陶、勞彩先四人曾商談逃往大陸。 | 10年 | |||||||
6365 | 6370 | 周厚昌 | 男 | 99399 | ||||||||||||
6366 | 6371 | 周宣玉 | 男 | 99399 | 不詳 | |||||||||||
6367 | 6372 | 周思信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總部軍醫 | ||||||||||
6368 | 6373 | 周思龍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369 | 6375 | 周炳勛 | 男 | 湖南,丰陽縣 | 56078 | 30 | 陸軍0986部隊經理連上士文書 | 書寫「同志們我們還談什麼反共抗俄人財物在那埵s了幾個小島有何用現在人民政府沿海各地準備完成用強萬大軍來解決金馬最後直進台灣去捉xxx和這批貪官污算總賬……」等反動文字二張分放在金門縣政府門前崗亭內及中山台後面化菻Ш藇}內於同年雙十節及十月卅日先後被發現另一張反動文字之底稿於同年十一月十一日遣落於該部隊副官組附近。 | 08年 | |||||||
6370 | 6376 | 周添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371 | 6377 | 周祥富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4022 | 51 | 漁夫 | 41年舊曆9月間中共利用被告唐如良周祥富與大陳游擊部隊人員多係鄉友遣往購辦使用物資砂糖蝦皮等并為其僱船於同月14日自定海青濱島駛船至大陳被扣。 | 有期徒刑六年各褫奪公權四年 | |||||||
6372 | 6378 | 周紹孝 | 男 | 99399 | 不詳 | |||||||||||
6373 | 6379 | 周紹福 | 男 | 湖北, | 99399 | 陸軍第75軍幹訓班上校副主任 | ||||||||||
6374 | 6380 | 周雪懷 | 男 | 江蘇,丹陽縣 | 51075 | 35 | 商 | 王光泉周雪懷等與王錫江等十餘人共同出資黃金十二兩交與匪方派來之鄭齡德託其購辦火油及糖運滬迨船抵舟山沈家門復由王光泉託丁復興及聯益行等商號為鄭齡德具保上岸。 | 無罪 | |||||||
6375 | 6381 | 周富緒 | 男 | 山東,諸城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376 | 6381 | 周富緒 | 男 | 山東,諸城縣 | 55110 | 38 | 本部新生訓導處第3大隊第10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377 | 6382 | 周曾貽 | 男 | 江蘇,吳縣 | 50008 | 4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船長 | 船長周?貽亦于同月十日由婆羅洲返航香港?從該公司王襄理煽惑并領五星旗一面及進匪區信號(白天掛B字紅旗一面晚上掛兩盞白燈)于六月廾一日下午八時許裝運鋼板等器材由香港啟航假開南韓釜山實則開往上海行至香港外?山東南二十浬被本軍太康艦截獲. | 有期徒刑12年,遞奪公權10年 | |||||||
6378 | 6383 | 周森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379 | 6384 | 周雲燕 | 女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380 | 6385 | 周雲龍 | 男 | 浙江, | 51062 | 41 | 北光輪廚工 | 思想左傾嫌 | 無罪 | |||||||
6381 | 6386 | 周源清 | 男 | 四川, | 99399 | 陸軍第一軍團司令部輸?406營446連中士駛 | ||||||||||
6382 | 6387 | 周瑞勳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5096 | 31 | 唐榮鐵工廠技術員 | 於卅八年八月曾聆聽謝匪清風之反動宣傳因知其係匪諜而迄未舉發 | 無罪 | |||||||
6383 | 6388 | 周劍心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6384 | 6389 | 周慶陞 | 男 | 台灣, | 99399 | 灣狸糖廠工員 | ||||||||||
6385 | 6390 | 周賢臣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386 | 6391 | 周學泉 | 男 | 99399 | ||||||||||||
6387 | 6392 | 周澤林 | 男 | 四川, | 99399 | 陸軍第2839部隊554工兵營勤務連上士技術士 | ||||||||||
6388 | 6393 | 周澤森 | 男 | 江西, | 99399 | 商 | ||||||||||
6389 | 6394 | 周謹銘 | 男 | 99399 | 不詳 | |||||||||||
6390 | 6395 | 周鏡泉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391 | 6396 | 周覺生 | 男 | 福建, | 99399 | 編審 | ||||||||||
6392 | 6397 | 孟世珂 | 男 | 四川, | 99399 | 斗六糖廠公務員 | ||||||||||
6393 | 6398 | 孟昭三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6394 | 6400 | 孟逸華 | 男 | 遼寧, | 99399 | 榮軍、流亡學生 | ||||||||||
6395 | 6401 | 孟緒勛 | 男 | 福建, | 99399 | 鐵路高雄辦事處長 | ||||||||||
6396 | 6402 | 孟緒聰 | 男 | 福建, | 99399 | 海軍參謀研究班上尉 | ||||||||||
6397 | 6403 | 孟慶珠 | 男 | 江蘇, | 99399 | 5040部隊下士 | ||||||||||
6398 | 6404 | 季漢臣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6399 | 6405 | 宗坤福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灣時報檢字技工 | ||||||||||
6400 | 6406 | 官有明 | 男 | 福建, | 99399 |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士兵 | ||||||||||
6401 | 6407 | 官修齊 | 男 | 廣東,汕頭市 | 57065 | 54 | 泰利飯店經理 | 黃添樑之妻即黃李金基於44年6月3日私將遭沒收之房屋二樓以每月新台幣伍千元出租官修齊訂租賃期間為二年該官修齊并徇黃李金基之要求僅向本部偽報每月租金新台幣二千元其餘三千元由黃李金基隱匿以迄本46年5月止計共隱匿應繳租金新台幣六萬元。 | 02年6月 | |||||||
6402 | 6408 | 官慶祥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7071 | 19 | 台灣省立嘉義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學生 | 45年10月9日在該校大禮堂趕寫慶祝國慶三角旗標語發現其中一張誤寫「打倒三民主義」涉有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宣傳之罪嫌。 | 無罪 | |||||||
6403 | 6409 | 尚九三 | 男 | 河南, | 99399 | 遠東公證行打字兼譯員 | ||||||||||
6404 | 6410 | 尚汝洲 | 男 | 山東,平度縣 | 51082 | 43 | 海軍泰安艦准尉帆纜軍士長 | 尚汝洲係泰安艦准尉帆纜軍士長38年2月該艦槍砲官裘錫三及劉健勝共同勸令投共雖據稱當場即予拒絕既明知裘錫三為匪工作乃來台後不予檢舉 | 徒刑5年 | |||||||
6405 | 6411 | 尚銅?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6406 | 6412 | 岩瀨正男 | 男 | 日本國, | 99399 | |||||||||||
6407 | 6413 | 幸文思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 | ||||||||||
6408 | 6414 | 於 超 | 女 | 安徽,盱眙縣 | 50052 | 41 | 台北市龍安國校教員 | 知悉李訓粵於39年初曾充中共警士來台後未告密檢舉及冒充任家堂之母任張氏由任家堂申請領得入境證明書持用與李訓粵同時來台。 | 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 李訓粵之姨母 | ||||||
6409 | 6415 | 於大喜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410 | 6416 | 於本全 | 男 | 安徽,盱貽縣 | 自首,即李本荃又名悌蓀 | 52017 | 51 | 師範學院教員 | 39年4月間曾在南京被迫至匪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受訓兩月後逃至香港於40年元月輾轉來台後立即向保安司令部自首有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
6411 | 6417 | 於阿存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412 | 6418 | 易 明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413 | 6419 | 易占雲 | 男 | 99399 | 不詳 | |||||||||||
6414 | 6420 | 林 石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1066 | 28 | 鐵工 | 經余旺介紹與該在逃之陳清墩、陳兆用認識後相偕至另案被告潘買家并於二次留宿叛徒陳兆用三日認為有包庇藏匿叛徒罪嫌。 | 公訴不受理 | |||||||
6415 | 6421 | 林 岑 | 男 | 99399 | 不詳 | |||||||||||
6416 | 6422 | 林 秀 | 男 | 廣東,陸豐縣 | 63015 | 25 | 軍/情報局大陸工作幹部 | 林秀生長匪區,曾任匪廣東韶關鐵路局路工及爆破技工多年,參與各種檢討會,?曾受匪思想教育。51年4月被告隨難民潮逃抵香港,同年八月被接運來台,本(52)年二月志願參加本局敵後工作,但在受訓期間,不守紀律,且意志動搖,言論偏激,影響訓練工作。 | 感化3年 | |||||||
6417 | 6423 | 林 奇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418 | 6424 | 林 庚 | 男 | 1918/4/27 | 福建,連江縣 | 72007 | 53 | 道士 | 38年2、3月間,在原籍福建連江,參加林匪同祿所部共匪組織,39年7月離開匪區至馬祖後,迄未向政府自首表白。 | 05年 | ||||||
6419 | 6425 | 林 武 | 男 | 福建,平潭縣 | 55030 | 陸軍第68師第202團第3營第7連一等兵 | 林武雖經孫建中邀其?加「同盟」組?但業已拒絕 | 無罪 | ||||||||
6420 | 6426 | 林 俠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421 | 6427 | 林 烋 | 男 | 湖南, | 99399 | 科員 | ||||||||||
6422 | 6428 | 林 清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不詳 | ||||||||||
6423 | 6429 | 林 萬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424 | 6430 | 林 義 | 男 | 99399 | 不詳 | |||||||||||
6425 | 6431 | 林 兢 | 男 | 浙江,?安縣 | 62021 | 45 | 陸軍步兵中校部署軍官 | 葉 芳加集政、軍親信及林 兢等多人密商投匪事宜推派王思本卓力文林 競等為代表與匪洽談同年五月七日夜半遂將溫州投匪及介紹匪軍事幹部並發給每人識別帶一條翌(8)日黎明後林兢等乃佩職別帶集體赴溫州參議會(匪方之臨時機構)登記領取「解放」證慰勞品等物。 | 12年 | |||||||
6426 | 6432 | 林 實 | 男 | 台灣,台北市 | 67085 | 海軍天竺軍艦一等兵電機(調本軍棒球隊服務) | 在台北市自來水廠辦公室內,當?公然為有利於叛徒之荒謬言論。 | 感化6月 | (56)?審字第2533號 | |||||||
6427 | 6433 | 林 綱 | 男 | 1916/10/7 | 福建,永春縣 | 即林經綸 | 61920 | 45 | 銓敘部荐任科員 | 林綱於49年9月4日,在台北市美而廉餐廳招待記者,當場散發其所印誣衊總統、副總統之歪曲言論,任意謾罵足以影響反共前途,思想不正,應予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1日 | ||||
6428 | 6434 | 林 鵬 | 男 | 99399 | 軍 | |||||||||||
6429 | 6435 | 林 曦 | 男 | 福建, | 與6436不同人。 | 99099 | ||||||||||
6430 | 6436 | 林 曦 | 男 | 福建, | 與6435不同人。 | 99399 | 不詳 | 不同人 | ||||||||
6431 | 6437 | 林元廣 | 男 | 浙江, | 99399 | 大陳福記商行出棧 | ||||||||||
6432 | 6438 | 林天文 | 男 | 1950/9/1 | 福建,林森縣 | 73039 | 23 | 空軍第3基勤大隊設施中隊維修分隊下士油漆士(兵籍號碼:040402) | 59年曾在中華商場忠棟?所書寫「╳主席萬歲」等文字,復於61年10月26日上午,在其服務單位?所木質門板上,用黑色鉛筆書寫「中華民國╳鐘已響」之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62)伸創裁字第0002號 | |||||
6433 | 6439 | 林天福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海員 | ||||||||||
6434 | 6440 | 林少東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435 | 6441 | 林少卿 | 男 | 99399 | 經理 | |||||||||||
6436 | 6442 | 林文通 | 男 | 99399 | 不詳 | |||||||||||
6437 | 6443 | 林文凱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紙業公司士林紙廠工友 | ||||||||||
6438 | 6444 | 林火來 | 男 | 1922/10/3 | 台灣,台中縣 | 50297 | 32 | 台灣大學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技工 | 林火來於37年初至潘勝治家聽耹潘勝治攻許政府言論,並於38年春將已處決叛徒洪振益身份並正擴大組織事告知潘勝治,引其相見,其明知洪振益之叛徒身份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之前,此後即不知去向,尚不能科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惟該林火來曾聽聆潘勝治攻擊政府言論,思想均有偏頗,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1月4日 | |||||
6439 | 6445 | 林世其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440 | 6446 | 林世杰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1142 | 26 | 航勝輪水手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6441 | 6447 | 林世清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442 | 6448 | 林正龍 | 男 | 台灣, | 99399 | 塔航8號炊事 | ||||||||||
6443 | 6449 | 林永南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大醫院藥劑師 | ||||||||||
6444 | 6450 | 林玉露 | 男 | 1923/11/8 | 福建,安溪縣 | 72900 | 49 | 不詳 | 林玉露涉嫌叛亂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約談留置,次日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偵辦。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6445 | 6450 | 林玉露 | 男 | 1923/11/8 | 福建,安溪縣 | 99399 | 漁 | |||||||||
6446 | 6451 | 林仲平 | 男 | 1927/6/13 | 福建,平潭縣 | 66900 | 40 | 商 | 林仲平涉嫌乙案,經偵訊結果,並未發現具體涉嫌事實,擬准予暫行交保釋放由。經飭台東縣站於55年10月23日將林仲平乙名約談到案,並解送台北第一留偵室扣訊……,如予移送法辦,證據力量亦欠充足。林仲平准予暫行交保釋放,並飭台東縣站繼續偵監。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6447 | 6451 | 林仲平 | 男 | 1927/6/13 | 福建,平潭縣 | 99399 | 商 | |||||||||
6448 | 6452 | 林光標 | 男 | 福建,林森縣 | 39032 | 30 | 咸寧艦帆纜中士 | 參加叛亂組織核復預謀將咸寧開往上海將艦交付叛徒。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6449 | 6453 | 林光潭 | 男 | 福建,北竿 | 52177 | 43 | 漁 | 林光潭係被匪扣押三次以及怕匪加害逃來西洋並替我方海堡部隊偷運派往大陸工作人員及電台前往大陸。 | 無罪 | |||||||
6450 | 6454 | 林光灝 | 男 | 99399 | ||||||||||||
6451 | 6455 | 林全福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3037 | 25 | 部前勞役第三中隊二區隊四分隊隊員 | 原為台灣無業游民自撥來本島服役即以生活艱苦工作辛勞遂生逃亡之念,聞何志宏謂:“由此地可以到大陸由大陸可以到香港由香港可以到台灣如被共匪抓到不要你當兵就讓你做老百姓絕對不會槍斃的”林武平與陳來貴林全福遂決意潛逃大陸,并于41年11月10日午后11時在塘頭渡海乃以天氣寒冷浪高風大無法游泳?為我海防部隊緝獲。 | 不受理 | 無軍人身份移送金門縣司法處法辦 | ||||||
6452 | 6456 | 林共柏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453 | 6457 | 林合成 | 男 | 1952/1/16 | 台灣,新竹縣 | 69038 | 16 | 苗栗中學竹南分部學生 | 經常收聽中共廣播,思想傾匪,57年5月中旬,在該校升降旗典禮呼口號時,連續三天高呼「毛主席萬歲」。 | 無罪 | ||||||
6454 | 6458 | 林如勳 | 男 | 台灣,南投縣 | 自首 | 53143 | 26 | 陸軍五十七師一七一團第六連一等兵 | 逃亡部份業經陸總41年淮秤字第0338號判決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撥配本軍服役在案至被告因愚昧無知受陳清水甘言誘惑參加叛亂組織卒能?然悔悟來歸揆情不無可原被告參加叛亂組織期間尚未發現有何積極侵害行動勿庸移付軍法審判。 | 自首,不付軍法審判 | ||||||
6455 | 6459 | 林江清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榮不詳 | ||||||||||
6456 | 6460 | 林伯仁 | 男 | 福建,林森縣 | 49070 | 25 | 美頌軍艦帆?二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6457 | 6461 | 林克雄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458 | 6462 | 林克儀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459 | 6463 | 林孝禮 | 男 | 浙江, | 99399 | 國防部軍人監獄執行中 | ||||||||||
6460 | 6464 | 林志剛 | 男 | 山東, | 99399 | 海軍小艇大隊第3中隊槍帆上等兵 | ||||||||||
6461 | 6465 | 林志隆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462 | 6466 | 林志源 | 男 | 福建, | 99399 | 警 | ||||||||||
6463 | 6467 | 林秀志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5145 | 31 | 商 | 37年2月間中2方欽澤介紹參加2台灣青年新民主主義同盟至同年六月間與另案之高東賓同時宣誓加入2先後受2方欽澤白先生(即已投案之匪幹陳通和)領導閱讀反動書刊參加座談會五次至38年2月間並為方匪代購手槍二支復將私有手槍一支子彈七粒出售與匪後旋即與匪失卻聯絡至42年2月8日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 | 12年 | |||||||
6464 | 6468 | 林秀美 | 女 | 台灣, | 99399 | 書攤販 | ||||||||||
6465 | 6469 | 林見財 | 男 | 台灣,台北縣 | 林貝財? | 52153 | 29 | 理髮 | 林見財陳清吉于許匪希寬教育王連成期間亦曾聆聽許匪反動宣傳之言論並知許匪之身份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三年 | ||||||
6466 | 6471 | 林亞國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軍籍號碼:380932 | ||||||||||
6467 | 6472 | 林依水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468 | 6473 | 林來中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469 | 6474 | 林來造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470 | 6475 | 林來傳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6471 | 6476 | 林兩益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472 | 6477 | 林其官 | 男 | 99399 | 船夫 | |||||||||||
6473 | 6478 | 林坤龍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474 | 6479 | 林妹頭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475 | 6480 | 林孟順 | 男 | 台灣, | 99399 | 清道夫 | ||||||||||
6476 | 6481 | 林宗棟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6477 | 6482 | 林宗輝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6478 | 6483 | 林定彬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中縣警局科員 | ||||||||||
6479 | 6484 | 林岩祺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6480 | 6485 | 林岳霖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水手 | ||||||||||
6481 | 6486 | 林昌正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6482 | 6487 | 林昌明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483 | 6488 | 林明輝 | 男 | 1917/11/2 | 台灣,宜蘭縣 | 55100 | 38 | 農 | 被告林明輝被訴於38年6、7月間在已決犯游澄源家,曾聽在逃叛徒孫古平之反動宣傳,明知孫係匪諜而未舉發,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第查38年6、7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當時法律尚無處罰知匪不報之明文,其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於39年6月13日頒行,而該被告等猶不知孫古平逃匿何處,無從舉發,尚難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相繩,惟該被告等既曾聽受孫古平反動宣傳,思想均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各予交付感化以資匡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3日 | 孫古平 | ||||
6484 | 6489 | 林松根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6485 | 6490 | 林武平 | 男 | 台灣,台東縣 | 53037 | 21 | 金防部勞役第三中隊二區隊四分隊隊員 | 原為台灣無業游民自撥來本島服役即以生活艱苦工作辛勞遂生逃亡之念,聞何志宏謂:“由此地可以到大陸由大陸可以到香港由香港可以到台灣如被共匪抓到不要你當兵就讓你做老百姓絕對不會槍斃的”」林武平與陳來貴林全福遂決意潛逃大陸并于41年11月10日午后11時在塘頭渡海乃以天氣寒冷浪高風大無法游泳?為我海防部隊緝獲。 | 不受理 | 無軍人身份移送金門縣司法處法辦 | ||||||
6486 | 6491 | 林直來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487 | 6492 | 林芝蘭 | 男 | 浙江, | 99399 | 刻字 | ||||||||||
6488 | 6493 | 林金利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6489 | 6494 | 林金棖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490 | 6495 | 林金銘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491 | 6496 | 林阿狗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17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6492 | 6497 | 林阿發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黃新福吸收林阿慶林阿發陳慶隆參加貧農團。 | 自首 | 黃新福 | |||||||
6493 | 6498 | 林俊璋 | 男 | 福建,?門市 | 51808 | 香港捷順輪船公司經理 | 租英籍捷喜輪所??之捷順輪船公司經常在華南地區為匪?運軍用品或其他使用物資承運民生商品來往香港廈門。 | 在逃,承運物資沒收 | 承運物資沒收 | 裝載青茶一百三十七箱蟬花十箱?干一百九十九簍李?三十一箱中葯材十箱桂元肉一箱肉脯一箱?絲十綑等物資運沒收。 | ||||||
6494 | 6499 | 林建中 | 男 | 1930/2/24 | 台灣,台中市 | 54205 | 25 | 商 | 林建中於43年7月,在台中市受國民兵訓練時,抄寫步兵綱領,將該綱領第1條第3項「消滅共產主義」寫為「消滅三民主義」。雖林建中所抄寫之綱領並非公佈於眾,尚難論以為匪宣傳罪,惟其思想行為顯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7月13日 | (43)審聲字第144號 | ||||
6495 | 6500 | 林建堂 | 男 | 99399 | 不詳 | |||||||||||
6496 | 6501 | 林建華 | 男 | 山東,棲霞縣 | 67031 | 56 | 商 | 林建華於33年任該村匪偽農救會會長,負責召集民眾會議,慰勞匪軍眷等工作 | 05年 | 即林振聖 | ||||||
6497 | 6502 | 林建緯 | 男 | 福建, | 99399 | 工 | ||||||||||
6498 | 6503 | 林彥中 | 男 | 江蘇, | 99399 | 賬房 | ||||||||||
6499 | 6504 | 林政子 | 女 | 台灣,台北市 | 原籍日本東京 | 50711 | 39 | 無 | ||||||||
6500 | 6505 | 林春木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5118 | 49 | 漁 | 於40年至41年1月間曾數度由連江至西洋島經商受陳友誠之託在匪區探聽情報於40年12月間返回連江後為匪發覺被扣押承諾至西洋島搜集情報而獲釋41年1月間至西洋島除報告部分匪情外曾要求被告陳友誠繕些假情報交換免匪方懷疑該項情報於出港口時為東海部隊查扣。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501 | 6506 | 林春旺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502 | 6507 | 林柏宏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503 | 6508 | 林炳山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6504 | 6509 | 林紅?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6505 | 6510 | 林茂凱 | 男 | 原名林永成 | 99399 | 不詳 | 原名林永成 | |||||||||
6506 | 6511 | 林茂榮 | 男 | 1934/1/20 | 台灣,花蓮縣 | 55081 | 22 | 無 | 林茂榮43年4月在太魯閣林場2號工作站,向工人張貴重、洪漢澄、柯金象、彭金木、趙錦奎等公開宣講「國民黨不好共產黨好,將來共產黨來了,會對山胞好的。」等語。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6月15日 | 執行中死亡。 | ||||
6507 | 6512 | 林英潔 | 男 | 廣東, | 99299 | 教員 | 移自99399。2874林英傑? | |||||||||
6508 | 6513 | 林貞堅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2102 | 48 | 新中國打撈公司臨時僱員 | 37年8月陳明琦攜帶陳學英之介紹函前來求職時曾向該李文彬言明渠係孟秀濤之學生當時李文彬既知為匪黨份子竟指示不要公開提及孟秀濤之名而私向林貞堅告知後均秘不報緝。 | 07年 | |||||||
6509 | 6514 | 林貞富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裝油 | ||||||||||
6510 | 6515 | 林振丞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511 | 6516 | 林振輝 | 男 | 99399 | 學生 | |||||||||||
6512 | 6517 | 林晉堂 | 男 | 台灣, | 即林進堂 | 99399 | 不詳 | 即林進堂 | ||||||||
6513 | 6518 | 林根潭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14 | 6519 | 林桂生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515 | 6520 | 林桂鳴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6516 | 6521 | 林祖德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6517 | 6522 | 林國方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518 | 6523 | 林國謄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19 | 6524 | 林國鑑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520 | 6525 | 林崑西 | 男 | 台灣, | 99399 | 錦華糖果批發行 | ||||||||||
6521 | 6526 | 林梧村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6522 | 6528 | 林連官 | 男 | 福建, | 99399 | 魚販 | ||||||||||
6523 | 6529 | 林章瑞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524 | 6531 | 林朝固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25 | 6532 | 林朝傳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26 | 6533 | 林朝賢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27 | 6534 | 林朝樹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28 | 6535 | 林棵材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529 | 6536 | 林琳壽 | 男 | 台灣, | 99399 | 司機 | ||||||||||
6530 | 6537 | 林紫貴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015 | 31 | 商 | 林紫貴曾與在逃匪諜吳義雄有來往但質之各該被告均否認知情該吳義雄匪諜經查尚乏確証即難令負刑責 | 無罪 | |||||||
6531 | 6538 | 林舜梆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6532 | 6539 | 林萃勤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6533 | 6540 | 林華新 | 男 | 廣東,中山縣 | 52128 | 31 | 馬尼拉 Majesticpress 印刷廠經理 | 35年間曾在菲律濱華僑商報工作寫有「我左傾經過」一文刊登報上並有為菲共印刷宣傳文件嫌疑經菲律濱政府逮捕遣送來台。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534 | 6541 | 林進丁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35 | 6542 | 林雲塔 | 男 | 台灣, | 99399 | 福建永春 | ||||||||||
6536 | 6543 | 林順益 | 男 | 台灣, | 71055 | 商 | 為曾勝賢傳轉政治案件資料與魏廷朝 | |||||||||
6537 | 6544 | 林塗欽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538 | 6545 | 林媽星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539 | 6546 | 林敬琪 | 男 | 1923/1/1 | 湖北,漢陽縣 | 75021 | 52 | 台灣鐵路管理局貨物課課長 | 林敬琪於36年初,在前交通大學北平鐵道管理學院讀書時,經李文安吸收,參加「讀書會」。同年3月,經熊匪介紹,參加共產黨,復於同年4月,經鄭裕華介紹參加偽「民主同盟」。37年7月來台,任職台灣省鐵路管理局,38年初奉熊 傑、蔣 輝之命,繪製基隆及華山火車站路線配置圖,交熊 傑轉蔣 輝攜返大陸。同年6、7月間,又受熊 傑指示蒐集台灣鐵路新資料。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日 | |||||
6540 | 6547 | 林源山 | 男 | 1956/3/5 | 台灣,台中縣 | 77027 | 21 | 空軍防砲六團一○三營第三連二兵 | 金門山后村五十九號之民生商店,以新台幣貳佰餘元購得「保利龍」板十五塊,利用同年四月十三、十四日深夜,以塑膠布、?袋包裹,再以鐵絲綑紮,製成長九十公分,寬六十公分,厚二十公分之浮水工具一副,置於駐地距?房五十公尺處之田埂旁,覆蓋樹枝,以為掩護,預備伺機潛赴大陸。 | 05年 | ||||||
6541 | 6548 | 林溥熙 | 男 | 廣東,番禹縣 | 55037 | 27 | 空軍前467通信中隊上士二級通信士 | ?四十年三四月?在四八四通信區隊服務時先後以業已禁?之沙多霞雪裡鑽坎坷高?基早期作品集浪花窮人前夜羅亭等書籍借與梅其純?讀 | 無罪 | |||||||
6542 | 6549 | 林溪松 | 男 | 1928/7/16 | 台灣,台南縣 | 56910 | 28 | 碾米廠經理 | 林溪松因叛亂嫌疑案,經本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林溪松於43年擔保洪進山出境赴日警察大學12期求學,洪逆畢業後受潛日匪諜誘惑於45年投匪以致涉及上列罪嫌。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7日 | |||||
6543 | 6550 | 林瑞珍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544 | 6551 | 林萬允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45 | 6552 | 林經堯 | 男 | 台灣, | 99399 | 雲林縣東勢鄉民眾服務站幹事 | ||||||||||
6546 | 6553 | 林聖侯 | 男 | 浙江, | 39032 | 24 | 咸寧艦信號下士 | 參加叛亂組織核復預謀將咸寧開往上海將艦交付叛徒。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6547 | 6554 | 林裕三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548 | 6555 | 林裕益 | 男 | 廣東, | 99399 | 漁 | ||||||||||
6549 | 6556 | 林嘉棟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6550 | 6557 | 林榮二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51 | 6558 | 林榮悅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3023 | 48 | 旅菲僑商 | 菲治安當局於36年10月(即1947年)據報鮑居東林榮悅為華共海外情報員。 | 無罪 | |||||||
6552 | 6559 | 林演棣 | 男 | 浙江, | 59010 | 裝二師三營九連中士通信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6553 | 6560 | 林漢文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554 | 6561 | 林漢雄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3032 | 42 | 福建游擊?部?江縱隊副司令 | 林漢雄因與陳敬舊識並同為閩江縱隊正副司令為十三師一併扣?到部經軍事檢察官偵查以陳敬文函張文彬帶往匪區時被告在場陳敬等並不?避認其明知陳敬為匪不予檢舉。 | 無罪 | |||||||
6555 | 6562 | 林福昌 | 男 | 江蘇, | 99399 | 技工 | ||||||||||
6556 | 6563 | 林福興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57 | 6564 | 林銀梅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茶公司人事管理員 | ||||||||||
6558 | 6565 | 林嬉星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559 | 6566 | 林廣壽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6560 | 6567 | 林慶榮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561 | 6568 | 林標桂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8 | 台南電信局報務員 | 為叛徒散貼反動傳單之罪嫌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6562 | 6569 | 林蔭民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563 | 6570 | 林輝煌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洗衣商 | ||||||||||
6564 | 6571 | 林篤煩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65 | 6572 | 林親宅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9014 | 19 | 港防二大隊砲十三艇航海一等兵 | 由金門隨艇返澎於本(四七)年八月廾七日自防地寫信給其台中家內兄林有志姐林攀攀林芬芬等信中謂金門飛机?砲台金門防衛司令部雷達站金門港等處全被共匪砲轟成平地國軍死亡?近二萬人等語 | 03年6月 | |||||||
6566 | 6573 | 林錫陳 | 男 | 台灣, | 99399 | 花蓮教育會職員 | ||||||||||
6567 | 6574 | 林錦東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68 | 6575 | 林聲昔 | 男 | 99399 | 不詳 | |||||||||||
6569 | 6576 | 林謙次 | 男 | 台灣, | 99399 | 醫 | ||||||||||
6570 | 6577 | 林鴻樞 | 男 | 廣東, | 陸軍3811部隊連下士 | 99399 | 陸軍第2134部隊司令部2225部隊641砲兵營勤務連上士人事士 | 陸軍3811部隊連下士 | ||||||||
6571 | 6578 | 林叢生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6572 | 6579 | 林鵬飛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6573 | 6580 | 林寶清 | 男 | 福建,林森縣 | 49070 | 44 | 美頌軍艦帆?上士 | 涉嫌收受毛卻非金錢以?助其叛變。 | 無罪 | |||||||
6574 | 6581 | 林鐘敏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575 | 6582 | 林躍忠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576 | 6583 | 林顯生 | 男 | 福建, | 又名林顯水 | 99399 | 漁 | 又名林顯水 | ||||||||
6577 | 6584 | 武青雷 | 男 | 99399 | 新聞 | |||||||||||
6578 | 6586 | 祁貫一 | 男 | 河南,項城縣 | 62059 | 33 | 相士 | 投宿苗栗縣卓蘭鎮中央旅社時,先後個別在該旅社所住房間內對該鎮居民榮繼武、王雲章及在同鎮新榮里八鄰七十號對鄺行正講述:「共產黨對窮人好,西藏不屬中國領土,台灣政府是貪污的,總統選舉都是違法的,三民主義總不如共產主義好,共產主義沒有貧富之分,新中國比舊中國好,蔣xx不是為國家民族的,是為他自己的,毛澤東才是為國家民族的」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三年 | |||||||
6579 | 6587 | 初玉早 | 男 | 山東, | 99399 | 工 | ||||||||||
6580 | 6588 | 初玉亭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581 | 6589 | 邵玉清 | 男 | 江蘇,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582 | 6589 | 邵玉清 | 男 | 江蘇,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583 | 6590 | 邵炳燦 | 男 | 1952/3/28 | 福建,金門縣 | 74014 | 23 | 農 | 邵炳燦返金門於同年七月廿日下午三時許在金門縣金沙鎮汶沙里十八號空房屋牆上先以白石頭書寫「偉大的領袖毛╳╳、周╳╳萬歲」旋以字體不?,繼以紅磚頭書寫「偉大的毛╳╳、周╳╳萬歲」等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3年6月 | ||||||
6584 | 6591 | 邵省之 | 男 | 浙江, | 邵省之(立) | 99399 | 華僑船務行副理 | 邵省之(立) | ||||||||
6585 | 6592 | 邵模堂 | 男 | 山東, | 99399 | 啟明輪經理 | ||||||||||
6586 | 6593 | 邵聰官 | 男 | 39032 | 軍 | 同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6587 | 6594 | 邱 平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588 | 6595 | 邱 成 | 男 | 台灣, | 99399 | 船員 | ||||||||||
6589 | 6596 | 邱 思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杖輪生火 | ||||||||||
6590 | 6597 | 邱于華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6097 | 32 | 商 | 於40年11月在菲律濱拘留所?押期間對人傳述「中國大陸共匪組織及法律都很好國民黨的政治腐敗貪污」涉嫌為匪宣傳。 | 無罪 | |||||||
6591 | 6598 | 邱丕祥 | 男 | 安東,莊河縣 | 53111 | 31 | 陸軍第6軍第207師第621團通訊連少尉台長 | 38年10月間被同事王春發誘惑繕具自傳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至39年5月間經王春發李金良煽動囑其竊取部隊內之衝鋒槍手槍等逃往為匪工作未遂於逃亡後復連續參加會議計劃利用各種方式奪取部隊槍械及謀議繪畫海防線地圖。 | 12年 | |||||||
6592 | 6600 | 邱和俊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7036 | 50 | 商 | 陳邦亞邱和俊二人明知邱番仔為匪派遣從i事間諜活動叛徒而竟遁情不報。 |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 |||||||
6593 | 6601 | 邱明談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30 | 28 | 店員 | 持白郎林手槍一枝子?七發埋藏於其住宅?近枯井內。 | 徒刑2年 | |||||||
6594 | 6602 | 邱金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理髮師 | ||||||||||
6595 | 6603 | 邱金亮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596 | 6604 | 邱長順 | 男 | 1923/12/30 | 台灣,桃園縣 | 53910 | 31 | 工 | 邱長順於37年10月在已決叛徒簡阿志家中做工,因見趙世朝、簡阿原等常在簡阿志家與楊乾坤來往密談,迨簡阿志被捕後,始回憶前情,懷疑趙世朝等3人參加楊乾坤召集之會談亦有關係,因而疑其參加叛亂組織,自非故意誣告,於此次部分犯罪不能證明,應予諭知無罪。 | 裁決無罪 | 羈押3月11日 | |||||
6597 | 6604 | 邱長順 | 男 | 1923/12/30 | 台灣,桃園縣 | 99399 | 工 | |||||||||
6598 | 6606 | 邱垂洪 | 男 | 廣東,潮安縣 | 56062 | 26 | 空軍總司令部主計署管理分析組一等公役 | 因貪?等情案?42年9月28日解送本部看守所?押偵審判決?行有期徒刑五年?43年12月10日依戡?時期監所人犯處理?例?理保?復補為本部主計署管理分析組一等公役被告在?押期?受叛徒盛大?之煽惑?加叛?組?保?後?44年4月14日及5月6日先後以文字詆?總統反叛政府并?共?党萬萬歲萬萬歲?事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6599 | 6607 | 邱建雄 | 男 | 1924/2/22 | 台灣,高雄市 | 62053 | 21 | 房地產介紹所 | 因詐欺等案在高雄監獄執行時,違犯監規被處罰禁閉,于49年10月11日中午,在該監第四舍呼喊「毛澤東萬歲」,同月間,復在該監第一工場廁所門上以玻璃片書寫「毛澤東萬歲」(因歲字不會寫誤寫為「藏」字),及「台灣人民共和國」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三年 | ||||||
6600 | 6608 | 邱紹能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01 | 6609 | 邱敦仲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學生 | ||||||||||
6602 | 6610 | 邱智華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603 | 6611 | 邱順發 | 男 | 福建,連江縣 | 49070 | 22 | 美頌軍艦帆?上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6604 | 6612 | 邱榮福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05 | 6613 | 邱鳳村 | 男 | 99299 | 2085邱鳳林? | |||||||||||
6606 | 6614 | 邱慶麟 | 男 | 1930/7/18 | 台灣,桃園縣 | 51900 | 21 | 內壢國小教員 | 邱慶麟匪嫌案遭拘 | 羈押26日 | ||||||
6607 | 6615 | 邱緞妹 | 女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56 | 尼姑 | 劉志浩藏匿於劉英豪及劉月青寺中時劉英豪之子劉智良及寺內尼姑邱緞妹均悉劉志浩係匪徒迄未舉發。 | 0年6月 | |||||||
6608 | 6616 | 邱羅仕仁 | 男 | 福建, | 別號邱可貴 | 99399 | SPRIRG,MEG公司總經理 | 別號邱可貴 | ||||||||
6609 | 6617 | 金 樑 | 男 | 浙江, | 99399 | 公 | ||||||||||
6610 | 6618 | 金人鏡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6611 | 6619 | 金士林 | 男 | 河北, | 99399 | 保安司令部上尉附員 | ||||||||||
6612 | 6620 | 金小治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13 | 6621 | 金建民 | 男 | 99399 | ||||||||||||
6614 | 6622 | 金姬鎦 | 男 | 浙江, | 99399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委任一級科員 | ||||||||||
6615 | 6623 | 金泰守 | 男 | 99399 | ||||||||||||
6616 | 6624 | 金國民 | 男 | 浙江, | 99399 | 工 | ||||||||||
6617 | 6625 | 金殿柄 | 男 | 湖南, | 99399 | 雇員 | ||||||||||
6618 | 6626 | 金榮五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619 | 6628 | 不詳13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不同人 | 99399 | 長發行 | 不同人 | |||||||
6620 | 6629 | 不詳14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不同人 | 99399 | 長發行 | 不同人 | |||||||
6621 | 6631 | 芮全定 | 男 | 浙江,定海縣 | 64036 | 48 | 軍/陸軍第7608通信中心上士查線士 | 入?所小便時,在第二個便坑門內壁用鋼筆書寫:「推翻國民政府敵蔣介石,他拆散我們的家庭?迫我們拉台害得我們受苦」等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53)裁字第0050號,(53)覆判字第0215號 | ||||||
6622 | 6632 | 侯 汕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6623 | 6633 | 侯 威 | 男 | 河北,武清縣 | 53051 | 26 | 裝甲兵旅第2總隊第22大隊第3中隊上士軍長 | 39年12月至41年2月間調服代理軍械員朝內將所保管之手榴彈二枚用作炸魚用及毀損大十字鉤一把手鉗一把均經該旅以匪諜嫌疑送辦。 | 匪嫌不足免議 | 匪嫌不足免議 | ||||||
6624 | 6634 | 侯大維 | 男 | 山西,曲沃縣 | 55150 | 29 | 8軍軍部聯絡組聘任編譯官 | 對同事說『周思來原是我們政府裡的人因政府殺了他全家而憤恨跑到共匪那邊去他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總統有什麼了不起在我腦海中值得我所崇拜的人物莫洛托夫史太林羅斯福中國人只有孫立人吳國楨二人而已咱們是非黨員不參加開會要參加共產黨本人回台後準備學習俄文以便將來在某個時期好用金門島乾脆讓給人家回台後要登報刊載金門種種不好之處凡奉命來金門工作者都是倒霉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625 | 6636 | 侯水來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04 | 28 | 鐵匠 | 明知同鄉侯水盛為匪不報。 | 無罪 | |||||||
6626 | 6637 | 侯永庚 | 女 | 湖南,長沙市 | 周六如之妻 | 52203 | 22 | 無 | 侯永庚由匪幹沙印辛指導閱讀左傾書籍40年11月後並受特務訓練學習通訊方法經匪三十一軍聯絡處處長郭某(名不詳)以伊父侯定遠出身軍校與金門國軍將領頗有熟識堪資利用乃於同年12月10日派伊攜帶三歲女兒美美雇舢板潛渡至金門島從事剌探軍事情報策反部隊軍官監督其夫周六如工作等任務。 | 10年 | 周六如 | 周六如之妻 | ||||
6627 | 6638 | 侯玉廷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6628 | 6640 | 侯定祥 | 男 | 1927/8/29 | 河南,信陽縣 | 61055 | 37 | 陸軍特種部隊第一作戰總隊第二大隊九中隊中校中隊長 | 侯定祥於51年5月間,聽賀中立宣傳「起來革命」及「發動台灣流血政變」等言論,張士義知悉賀之叛亂言行後,既不反對,亦未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6日 | |||||
6629 | 6641 | 侯春雄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30 | 6642 | 侯相伯 | 男 | 安徽, | 99399 | 裝甲兵第二總隊二大隊車長 | ||||||||||
6631 | 6643 | 侯烏筱舜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南市公園國校教員 | ||||||||||
6632 | 6644 | 侯接端 | 男 | 廣東, | 99399 | 保警二總隊一大隊二中隊警務員 | ||||||||||
6633 | 6645 | 侯曾植 | 男 | 江蘇,南京市 | 大學 | 99399 | 34 | 無 | 先後四度致函陸軍指揮參謀大學校長蔣緯國中將,(以下稱蔣中將)略稱:蔣中將調任陸軍參謀大學校長,為一無實權之職務,東山再起,不知何時,應效法唐太宗奪門之變,才能翻身。其方法即集合裝甲兵第一師官兵,稱陳副總統(被告原函稱副座)發動政變,分別派坦克車將總統及國防部蔣副部長(被告原函稱大第)挾持幽禁。另偽以蔣副部長將謀害副總統為由,將副總統?持幽禁。然後以總統名義,發表蔣中將為參謀總長,以掌握大權等語。 | 05年 | ||||||
6634 | 6648 | 侯德富 | 男 | 1925/6/8 | 四川,宣漢縣 | 55111 | 32 | 四四○二部隊所屬陸軍中尉製?官 | 侯?富43年4、 5月?在中壢鎮天主教堂邂逅胡耕農一?談論認胡與其志趣相投遂?胡抨擊我國家依賴外人生存不能?立自主詆毀我政府為一專用奴才不用人才之腐敗政府并與其謀議以結合大學生?生工程師及超然技能有為之青年為基幹等組「中國人民?立自主党」準備在必要時利用台?國軍與大陸共匪之武力以期構成一理想有力之團体達其顛覆政府之目的. | 15年 | 15年 | |||||
6635 | 6648 | 侯德富 | 男 | 1925/6/8 | 四川,宣漢縣 | 76110 | 51 | 台灣省發明人協會理事 | 侯德富61年間,復與前在軍人監獄同監房服刑之叛亂犯吳庭彰、張傑交往,吸收張傑介識之陳慶祥參加組織,命渠等填寫志願書,交其收存,並囑渠等多拉攏新生份子,以擴大組織,同年12月間中央民意代表及縣市議員改選時,復囑吳庭彰、張傑、陳慶祥分至中和?員山,及板橋市埔墘投票所進行搗亂工作。 | 15年 | ||||||
6636 | 6649 | 侯學智 | 男 | 河北,皇島市 | 66061 | 36 | 無 | 侯學智34年8月8參加中共第八路軍充通信員37年調7東北軍區上幹大隊警衛訓練隊受7軍事及思想教育,同年11月結業,派7第156師供給部充警衛員,38年元月參加共黨組織39年8月調島魚雷快艇學校受訓後派至海軍魚雷快艇第四基地工作,歷任區隊長、輪機參謀、艇長等職。47年脫離1軍職轉任秦皇島市造船廠技術員及廣州市第二商業局海河運輸船船長50年8月離職逃抵香港,9月14日向港九各界救濟調景嶺難民委員會表白,經該會轉請國防部特種軍事情報室接運來台,解送本部保安處。 | 感化3年 | (55)警審初特字第0007號 | ||||||
6637 | 6650 | 俞心泰 | 男 | 99399 | 華利公司經理 | |||||||||||
6638 | 6651 | 俞孟慧 | 女 | 江蘇, | 99399 | 教 | ||||||||||
6639 | 6652 | 俞昌偉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640 | 6653 | 俞春炎 | 男 | 浙江,紹興縣 | 62066 | 39 | 聯勤第卅七收支組中校課長 | 受檢舉於前第六師軍需任內曾被匪俘未自首登記為退役軍人王雨歡檢?法辦到部訊之被告矢口否認有被俘情事據稱前在七十五軍第六師任職卅六年五月底上海撤退因部隊衝散船運斷絕未能隨部隊撤退同年八月始由軍部連同眷屬接運至舟山根本未被匪俘 | 不起訴 | (51)偵字第0048號 | ||||||
6641 | 6654 | 俞清廉 | 男 | 浙江, | 99399 | 陸軍第75軍6師46團機槍二連少尉 | ||||||||||
6642 | 6655 | 俞鐘籓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643 | 6656 | 前出岩 | 男 | 99399 | ||||||||||||
6644 | 6657 | 姜中光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遂安小西門外姜家四四三二之二部隊中士二級機械士 | ||||||||||
6645 | 6658 | 姜兆玉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6646 | 6659 | 姜成章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1141 | 29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監護第六營補給上士 | 孟優年命士兵姜成璋茅義忠將公有步槍五枝毀棄丟入鶯歌池塘。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6647 | 6660 | 姜林偏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648 | 6661 | 姜培述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649 | 6662 | 姜雲清 | 男 | 江蘇, | 99399 | 前陸軍獨立58師 | ||||||||||
6650 | 6663 | 姜維新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6651 | 6664 | 姜鐘波 | 男 | 浙江, | 99399 | 裁縫 | ||||||||||
6652 | 6665 | 姚 輝 | 男 | 四川,仁壽縣 | 53053 | 27 | 陸軍第54軍第93師279團三營中尉作戰軍官 | ?東北四平剿匪戰役撿獲匪宣傳品「八路軍為什麼勇敢善戰」及「東北民主聯軍告中央軍弟兄們」等兩頁粘貼?紀念冊為該連官兵閱覽涉及懲治叛亂條例第七條以文字圖書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不付軍法審判 | |||||||
6653 | 6666 | 姚大紀 | 男 | 江西, | 99399 | 商 | ||||||||||
6654 | 6667 | 姚文昭 | 男 | 安徽,盱貽縣 | 51071 | 28 | 工 | 被告為匪徒搜集傳遽軍事情報之事實並無確切證據尚難遽予令負刑責惟查該被告既與匪幹曾伯誠相識又於曾匪處知悉匪幹劉正之之名字且與伊等有所聯絡該匪等係在香港開設五洋商行為匪採購物資被告與之結識交往思想不無受其影響因情節較為輕微認為有交付感化必要。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655 | 6668 | 姚文瑛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656 | 6669 | 姚世惠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6657 | 6670 | 姚汝謙 | 男 | 山東, | 99399 | 飯館 | ||||||||||
6658 | 6671 | 姚含煙 | 男 | 浙江,杭州市 | 53175 | 27 | 自立晚報社第四版編輯 | 42年雙十節國慶日採訪國慶花絮故意撰寫猥褻文字由該姚含煙在當日該報第四版「雙十感會萬花錦簇」一文中第二段以「蓮池舒玉腿背地拍香肩」為標題刊登侮辱總統,被告等身為該社記者或編輯自應知所警惕乃竟於國慶佳節薄海騰歡軍民反共抗俄情緒高昂之際散佈猥褻文字對領導反共抗俄之領袖及國家民族極盡諷剌污辱能事錐難証明其係故意為有利於叛徒之反宣傳然其思想不正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
6659 | 6672 | 姚志崇 | 男 | 江蘇, | 99399 | 主住 | ||||||||||
6660 | 6673 | 姚坤池 | 男 | 1918/2/10 | 台灣,台中縣 | 50709 | 33 | 台中市省立農業職業學校技士 | 姚坤池受在逃之匪諜吳治勳煽動,拒絕參加。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月14日 | |||||
6661 | 6674 | 姚毓芳 | 女 | 浙江,杭州市 | 65036 | 69 | 無 | 與其前夫徐維達在蘇州開設維達醫院,迨大陸陷匪後,其夫因受匪迫害成疾,於41年初病故,同年秋,該醫院?為匪接收,改為匪偽蘇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姚毓芳仍被留在該院充兒婦科主任,月支偽幣二百卅元。至47年7月12日,得匪方允准,?其外孫子女赴港,投奔其女徐孝維處,53年10月8日改名「育方」,變更年齡,隨香港離島自由?國觀光團來台矇混入境。 | 感化3年 | |||||||
6662 | 6675 | 姚壽春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63 | 6676 | 姚德章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64 | 6677 | 封 | 男 | 湖南, | 99399 | 教 | ||||||||||
6665 | 6678 | 封紀林 | 男 | 江蘇,泰興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666 | 6678 | 封紀林 | 男 | 江蘇,泰興縣 | 55110 | 30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667 | 6679 | 施 平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5149 | 31 | 陽明山國小教員 | 該校任教之施巨源葉光中潘玉培黃育民施平高鍾文等一同涉嫌曾參加已決叛徒?該校前任校長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無罪 | |||||||
6668 | 6680 | 施文遠 | 男 | 台灣, | 99399 | 刻印 | ||||||||||
6669 | 6681 | 施巧姑 | 女 | 河南, | 99399 | 學生 | ||||||||||
6670 | 6682 | 施佛欽 | 男 | 1913/3/12 | 江蘇,溧陽縣 | 又名施春霖 | 77029 | 64 | 商 | 施佛欽18年就讀上海安徽中學時思想傾匪,21年夏正式加入共產黨。奉指示,轉入蘇州中山體專,並組成外圍組織「讀書會」,擴展組織活動。25年間在原籍江蘇溧陽,任上沛埠鎮長時,吸收施耕保、藍自賢二人參加共產黨。39年大陸陷共後,任無錫蠶絲管理處上沛埠區蠶桑及收繭指導職務。39年底,經派遣至香港受周毓英領導,繼續為工作,41•2年間復吸收吳語庭、吳語翰二人參加共黨。56年秋,來台協助戴雲吾(另案審理)工作,並接受其領導,從事爭取在台溧陽同?中有地位者為匪工作。 | 06年 | |||||
6671 | 6683 | 施品三 | 男 | 湖北, | 99399 | 工 | ||||||||||
6672 | 6684 | 施宣臻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673 | 6685 | 施炳鎮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674 | 6687 | 施清海 | 男 | 福建,廈門市 | 63030 | 49 | 商 | 施清海27年夏,在福建漳洲,參加外圍組織「廈門青年戰時服務團」閱讀「大眾哲學」「抗日統一戰線」等左傾書籍同年加入共黨組織28年潛往漳浦縣嶺后村,充任共黨農民小組長,教導農民識字30年秋,在海澄縣,吸收曹質非(曹國經)加入。32年與匪失去連絡,35年9月來台 | 12年 | |||||||
6675 | 6688 | 施連福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2097 | 45 | 掮客 | 菲警遣返涉嫌於菲參加華共民抗軍第48支隊。 | 無罪 | |||||||
6676 | 6690 | 施善祥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677 | 6691 | 施雲?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678 | 6692 | 施義達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79 | 6693 | 施嘉甫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3121 | 29 | 茂森進出口行副經理 | 錢榮慶入中國航運公司天行輪任職係由被告施嘉甫王和清何伯毅陸禮華先後為之保證有包庇叛徒罪嫌。 | ||||||||
6680 | 6694 | 施韓羽 | 男 | 99399 | 不詳 | |||||||||||
6681 | 6695 | 施嬿婉 | 女 | 福建,晉江縣 | 高中 | 58025 | 21 | 中國中學學生 | 施嬿婉于四十一(一九五二)年九月間,肄業宿務市南島中學時,參加匪徒主持讀書會,研讀大眾哲學,社會發展史,階級分析等匪書,四十二(一九五三)年六月五日,該讀書會改組為「菲律賓華僑共產黨」,劉漢卿、施文章、施嬿婉亦為黨員,由周匪淑端領導,施文章任組織部長 | 06年 | ||||||
6682 | 6696 | 柯 平 | 男 | 福建, | 原名楊仁倫 | 99399 | 商 | 原名楊仁倫 | ||||||||
6683 | 6697 | 柯上貴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27 | 協勝號機關長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6684 | 6698 | 柯少南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事司賬 | ||||||||||
6685 | 6699 | 柯茗葉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686 | 6701 | 柯翠山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6097 | 31 | 商 | 曾先後加入菲共組織並曾在馬尼拉市中國高級中學及孔子戲院參與菲共會議(2)與匪幹張開許張俞開德等保持關係40年間(一九五一)利用在菲律濱國防部陸軍情報處充華籍情報員時向橋商王葦航勒索菲幣壹萬元未遂栽放共黨刊物「洪濤」一書誣告王葦航為中共在菲幹部(4)被告莊興堤柯翠山私自匯款往廈門。 | 無罪 | |||||||
6687 | 6702 | 柯鴻博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6688 | 6703 | 查文章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6689 | 6704 | 查濟年 | 男 | 浙江,海寧縣 | 50751 | 30 | 保安司令部通信連上尉台長 | 參加于非組織之讀書會 | 徒刑10年,遞奪公?5年 | |||||||
6690 | 6705 | 柏羽笙 | 男 | 湖南,祁陽縣 | 50111 | 45 | 陸軍第五十四軍政治部少將主任 | 與孫玉林往來涉嫌。 | 無罪 | |||||||
6691 | 6706 | 柏述傳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教員 | ||||||||||
6692 | 6707 | 柳元颿 | 男 | 浙江,慈豁縣 | 50910 | 42 | 銀行業 | 原在上海???東商業儲蓄銀行及38年上海淪陷後入?江商業銀行充任總稽核職務專司稽核賬目惟因該行業務受匪人民銀行監理?之監督行內人事受匪職工?之控制遂認有?加叛?組?之罪嫌 | 無罪 | (39)安潔字?2053號 | ||||||
6693 | 6708 | 柳文俊 | 男 | 湖北, | 99399 | 陸軍25軍司令部少尉附員調汽車連服務 | ||||||||||
6694 | 6709 | 柳文卿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695 | 6710 | 柳文裕 | 男 | 99399 | 教 | |||||||||||
6696 | 6711 | 柳孝義 | 男 | 綏遠,包頭市 | 56108 | 陸軍3986部隊砲指部高砲2連上等兵 | ||||||||||
6697 | 6712 | 柳雨廷 | 男 | 湖南, | 99399 | 5017部隊中士 | ||||||||||
6698 | 6713 | 柳春如 | 男 | 遼寧, | 99399 | 不詳 | ||||||||||
6699 | 6714 | 段宏俊 | 男 | 湖南,耒陽縣 | 60070 | 22 | 香港自由報記者 | 于47年底,經被告吸收參加「建新會」,企圖推翻政府 | 無罪 | |||||||
6700 | 6715 | 段前輝 | 男 | 1928/12/8 | 四川,江北縣 | 52044 | 23 | 不詳 | 書寫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6701 | 6715 | 段前輝 | 男 | 1928/12/8 | 四川,江北縣 | 69034 | 40 | 工 | 在其住所及碼頭等地,向陳志祥、張仰農、汪揚利誇耀共匪建設進步,武力強大,讚揚匪黨新民主主義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07年 | ||||||
6702 | 6716 | 段春生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3984部隊所屬0984部隊2連少尉排長 | ||||||||||
6703 | 6717 | 段鰴楷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6704 | 6718 | 洪 萍 | 女 | 1924/1/4 | 江蘇,泰興縣 | 別號洪餘珍 | 54910 | 32 | 無業 | 洪萍被訴於29年10月入匪新4軍蘇北青年訓練班20餘日,即轉往江蘇泰興縣匪第一區區公所擔任婦運工作助理,葉匪國聲每月輪流至該區各村召集村民開會,為匪宣傳月餘後,潛回家中閒居;查依國民政府於36年1月1日所頒之罪犯赦免減刑令甲項規定,屬應赦免之罪,不應再予訴究,判決免訴在案。 | 免訴 | 羈押5且27日 | 即洪餘珍 | |||
6705 | 6719 | 洪 義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49 | 船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06 | 6720 | 洪木興 | 男 | 不詳 | 53810 | 不詳 | 金山輪船長 | 由?門?運?匪物資一批計花生油二二、三一六公斤沙魚肢五一二公斤蠔干九八○公斤蚌干一五○公斤沙魚翅二一七公斤及汽油桶一百九十八隻前往廣州本(四十二)年五月三日上午十時航?漳浦海面?軍澳附近為我福建?部所屬大成頌?子寬三艇擄獲 | 在逃,所有財?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金山輪一艘花生油一二、三一六公斤沙魚肢五一二公斤蠔干九八○公斤蚌干一五○公斤沙魚翅二一七公斤汽油桶一百九十八隻均沒收。 | ||||||
6707 | 6721 | 洪全修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708 | 6722 | 洪明通 | 男 | 台灣, | 別號洪春源 | 99399 | 無 | 別號洪春源 | ||||||||
6709 | 6723 | 洪炳耀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710 | 6724 | 洪振祥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711 | 6725 | 洪淮和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6712 | 6726 | 洪陸山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713 | 6727 | 洪磁虎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714 | 6728 | 洪磁棋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715 | 6729 | 洪肇參 | 男 | 99399 | 不詳 | |||||||||||
6716 | 6730 | 洪德明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717 | 6730 | 洪德明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5110 | 22 | 本部新生訓導處第3大隊第11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18 | 6731 | 洗惠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6719 | 6732 | 相凱丞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中校 | ||||||||||
6720 | 6733 | 紀慶昇 | 男 | 99399 | 不詳 | |||||||||||
6721 | 6734 | 胥伯英 | 男 | 江蘇,鹽城縣 | 誣告案 | 52199 | 44 | 商 | 與徐建功有夙嫌涉有利用胥伯英共同誣徐建功徐展翎參加叛亂組織「國民黨革新委員會」。 | 無罪 | ||||||
6722 | 6735 | 胡 泗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723 | 6736 | 胡 炎 | 男 | 福建, | 51006 | 38 | 福建漁船船東 | 迷航誤抵金門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24 | 6737 | 胡 卿 | 男 | 1932/12/17 | 台灣,台南縣 | 53900 | 21 | 灣貍糖廠工員 | 查胡卿因匪嫌案,經保警2總隊於42年3月18日拘押,向本部申請延長羈押兩次,第1次自42年3月18日起至3月31日止14天,本部於42年3月30日安序1189號代電核准,第2次自42年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續押7天,本部42年4月9日安序1285號代電核准。(保警第2大隊破獲林燕清匪組織逮捕人犯名冊記載:胡卿,保釋。) | 無 | 羈押21日 | |||||
6725 | 6738 | 胡 堅 | 男 | 河南, | 99399 | 陸軍2884部隊戰車721營3連少尉行政官 | ||||||||||
6726 | 6739 | 胡 森 | 男 | 河北,涿縣 | 99399 | 陸軍第8訓練中心訓練科上尉訓練官 | ||||||||||
6727 | 6740 | 胡 闊 | 男 | 福建, | 51006 | 福建漁民 | 迷航誤抵金門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28 | 6741 | 胡 瑩 | 女 | 河北,臨榆縣 | 即何 英。高 弘之妻 | 52136 | 23 | 6軍康樂隊話劇組中尉副組長 | 胡瑩即何英淑迭次偵訊並無為匪事證對於在其夫兄高清心處閱悉乃翁由北平來信言及其夫高弘在平受訓參加演戲工作並預知高弘抵港行將來台未向政府報告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 | 無罪 | ||||||
6729 | 6742 | 胡 興 | 男 | 福建, | 51006 | 37 | 福建漁民 | 迷航誤抵金門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30 | 6743 | 胡子良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731 | 6744 | 胡中先 | 男 | 廣東 | 又名郭日昇 | 99399 | 不詳 | 又名郭日昇 | ||||||||
6732 | 6745 | 胡方道 | 男 | 安徽,宣城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733 | 6745 | 胡方道 | 男 | 安徽,宣城縣 | 55110 | 33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734 | 6746 | 胡玉桐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735 | 6747 | 胡守成 | 男 | 湖北,京山縣 | 54214 | 22 | 海軍祁連軍艦槍帆一等兵 | 平時言論荒謬思想動搖本部政治部據報查明屬寔函送法辦供認共?主義就是民生主義共?目的在平均財富均衡發達共?主義有積極性民生主義消極依我看法它們(朱毛匪幫)人多地廣又有蘇??助如拿現在台?人口來?反攻大陸是很危險的因為現在并非古時的個人英雄時代可以一夫當?萬夫難當的時代了假如國民党共?党都能照美國人那樣不受党派操縱無論何党都可以自由生活 | 交付感化三年 | (43)觀瞻字第2651號 | ||||||
6736 | 6748 | 胡成光 | 男 | 99399 | 不詳 | |||||||||||
6737 | 6749 | 胡有平 | 男 | 台灣, | 99399 | 灣狸糖廠助管員 | ||||||||||
6738 | 6750 | 胡孝國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6739 | 6751 | 胡宏仁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6740 | 6752 | 胡建勝 | 男 | 江蘇, | 99399 | 39師116團9連一等兵 | ||||||||||
6741 | 6753 | 胡重光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6742 | 6754 | 胡剛正 | 男 | 浙江, | 99399 | 溪湖糖廠臨時工 | ||||||||||
6743 | 6755 | 胡家盛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6744 | 6756 | 胡根寶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5072 | 38 | 陸軍第69師205團第3營重兵器第3連一等兵 | 不滿現實時發牢騷於43年11月15五日8時許在馬祖上梅沃營房內當?公然毀謗政府並說「國家對不起他當了五六年兵還拿十八塊錢當兵根本是要飯吃政府完全騙人」又說「他與共黨無仇恨共產黨不會打他不會抓做生意人的」等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6745 | 6757 | 胡國良 | 男 | 浙江, | 99399 | 溪湖糖廠助理管理員 | ||||||||||
6746 | 6758 | 胡啟源 | 男 | 福建,惠安縣 | 60035 | 54 | 台灣省沿海輪船省外線聯合營運所課員 | 胡啟源(又名胡仰青)于民國十七年,均在惠安參加匪黨組織。 | 10年 | 又名胡仰青 | ||||||
6747 | 6759 | 胡淑惠 | 女 | 福建, | 99399 | 家管 | ||||||||||
6748 | 6760 | 胡雪霏 | 女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749 | 6761 | 胡章金 | 男 | 安徽, | 99399 | 不詳 | ||||||||||
6750 | 6762 | 胡新成 | 男 | 99399 | 不詳 | |||||||||||
6751 | 6763 | 胡詩凱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 | ||||||||||
6752 | 6764 | 胡道生 | 男 | 江西,萍鄉縣 | 56084 | 45 | 陸軍軍官學校前儲訓班中校大隊長 | 胡道生係陸軍軍官學校儲訓班前中校大隊長亦於三十六年間服役新一軍期內在東北作戰被俘受匪訓練遣回國軍工作?任代匪宣傳 | 有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五年 | |||||||
6753 | 6765 | 胡肇慶 | 男 | 福建, | 99399 | 工 | ||||||||||
6754 | 6766 | 胡鳴波 | 女 | 安徽, | 99399 | 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電器修理廠代理工務員 | ||||||||||
6755 | 6767 | 胡劍鋒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6756 | 6768 | 胡德勝 | 男 | 四川, | 99399 | 伙伕 | ||||||||||
6757 | 6769 | 胡德義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758 | 6770 | 胡閺先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灣廣播電台編輯 | ||||||||||
6759 | 6771 | 胡麗水 | 男 | 1932/3/1 | 台灣,台南縣 | 53900 | 21 | 灣貍糖廠臨時工 | 胡麗水因匪嫌案,經保警2總隊於42年3月18日拘押,向本部申請延長羈押兩次,第1次自42年3月18日起至3月31日止14天,本部於42年3月30日安序1189號代電核准,第2次自42年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續押7天,本部42年4月9日安序1285號代電核准。 | 無 | 羈押21日 | |||||
6760 | 6772 | 胡獻球 | 男 | 江西,南昌市 | 63049 | 54 | 台灣省立屏東中學南州分部教員 | 接受匪幫派遣來台,擔任策反我軍軍官即其堂兄胡獻群胡獻昂及搜集軍事情報等任務。 | 10年 | |||||||
6761 | 6773 | 胡蘊輝 | 男 | 安徽,宿縣 | 不同人 | 99699 | 感化3年 | |||||||||
6762 | 6774 | 胡蘊輝 | 男 | 安徽, | 不同人 | 99399 | 不詳 | 不同人 | ||||||||
6763 | 6775 | 范 王 | 男 | 浙江, | 99399 | 江浙總部突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幹事 | ||||||||||
6764 | 6776 | 范世業 | 男 | 遼寧, | 99399 | 中大貿易行經理 | ||||||||||
6765 | 6777 | 范明照 | 男 | 1929/8/18 | 台灣,台中縣 | 50920 | 22 | 鐵路管理局彰化工務段工程 | 奸匪案范明照有閱讀有關匪黨書籍,思想有左傾,發交新生總隊感訓1年。 | 感訓1年 | 感化1年5月 | |||||
6766 | 6778 | 范林峰 | 男 | 廣東, | 99399 | 台灣糖業公司屏東分公司農場技術員 | ||||||||||
6767 | 6779 | 范長亮 | 男 | 1926/5/22 | 嫩江,龍江縣 | 52083 | 27 | 無 | 范長亮原充任南京和平門車站鐵路警長,38年撤退鯤南廣德被俘,逃回南京,同年5月復在鎮江受匪訓練2週,派在上海西站鐵路當糾察隊,旋被遣散,輾轉逃抵香港,40年9月來臺,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認被告雖無為匪事證,惟其被匪俘訓,思想意志難免中匪遺毒,應予感化。 | 感訓1年6月 | 感化3年5月13日 | |||||
6768 | 6780 | 范春仲 | 男 | 山東,青島市 | 58044 | 34 | 陸軍第八零七營院療養下士 | 排長于明新指揮攜帶步槍五枝輕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枝子彈兩千餘發自台中縣大安溪登船出發迫令駕船逃亡在海上飄流三晝夜至烏坵島附近登岸後被駐防該島之福建海上保安大隊收編參與該隊突擊大陸,該于明新復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于明新首先以機槍向大隊部射擊在另換彈夾之時王文啟從旁將于明新擊斃。 | 無罪 | |||||||
6769 | 6781 | 范春凱 | 男 | 1924/2/6 | 安徽,太和縣 | 81012 | 57 | 小販 | 范春凱因隻身在台,境遇不佳,致對現實不滿,自民國58年至69年間,在其高雄縣鳳山市自由路一二五巷四弄三號住所等附近,連續公然向鄰居馬成良等人發表:「大陸上很好、很進步」、「大陸上共產黨有原子彈,氫彈、新的飛機、大砲,武力強大,我們什麼都沒有」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11月3日 | |||||
6770 | 6782 | 范烈忠 | 男 | 四川,巴縣 | 57035 | 31 | 三七三九部隊二○三?下士訪務士 | 陳郢同為韓?場投奔我國之反共義士。四十六年七月陳因回國後所派職務不當,情緒偏激,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被馬祖指揮部判處徒刑後,於?請再審書狀中,翻前供,謂前在?統?反共義士訓詞小冊底頁書寫之反動文字,係書自范員手筆,並非自己所寫,本人係頂替范員受過,?請?辦真寔被告。被告字跡呆板,無能力書寫此與小冊子同樣流利字体,?是項文字,已?馬祖指揮部轉請司法行政部調查局鑑定與陳郢字跡相同 | 不起訴 | (47)菊義偵字第0024號 | ||||||
6771 | 6783 | 范祥光 | 男 | 福建, | 99399 | 保安司令部保幹總隊 | ||||||||||
6772 | 6784 | 范詩運 | 男 | 江西,遂川縣 | 63022 | 34 | 軍/0609部隊第2連中士一級副班長 | 用洋釘在軍用飛機機身,刻寫「毛澤東萬歲」「毛主席」等反動文字,同年四月十二日二十三時三十分,將砂石投入兩架軍用飛機進氣道內,同月十四日凌晨零時至二時間,越窗潛入基地警戒室,用玻璃將軍用載波電話?及警鈴電?割斷。 | 12年 | 死刑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七年,損壞軍用飛機未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損與軍事有關之通訊設備致令不堪使用,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6773 | 6785 | 范肇平 | 男 | 河北, | 99399 | 無 | ||||||||||
6774 | 6786 | 范聰明 | 男 | 1908/7/14 | 山東,日照縣 | 55141 | 47 | 商 | 同案被告胡榮華於42年夏、秋間,曾向范聰明講「國民黨不好,三民主義只是講的好而不能實行」,43年秋曾向黃榮枝講「共產黨來了,大家都有飯吃、有工作」,又曾書寫參加共產黨字條一紙交范聰明。范聰明曾向胡榮華、張玉霞稱道匪黨,並將胡榮華所書參加共產黨字條出示張玉霞。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月11日 | |||||
6775 | 6787 | 范鑫宗 | 男 | 江蘇, | 99399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船員 | ||||||||||
6776 | 6788 | 茅義忠 | 男 | 江蘇,常熟縣 | 51141 | 25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監護第六營上等傳令兵 | 孟優年命士兵姜成璋茅義忠將公有步槍五枝毀棄丟入鶯歌池塘。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6777 | 6789 | 計天增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6778 | 6791 | 郁榮堯 | 男 | 江蘇,寶應縣 | 60034 | 39 | 陸軍第九十三師二七八團團部連少尉行政官 | 入伍前在原籍江蘇寶應縣充任保長卅四年三月間被匪拘捕在匪區一年又七月充任匪方為炊事員小蟒牛?斤管理員文具管理員?斤會計等職一年又二月迄卅五年冬間始行脫離匪區大陸陷落隨軍來台參加國軍部隊服務至四十八年七月迄未辦理合法自首手續 | 07年 | |||||||
6779 | 6792 | 韋勝權 | 男 | 廣西,柳州縣 | 50047 | 29 | 中山縣石岐民?自衛隊號兵 | 被俘受訓練四十餘日派在匪幹梁志滿小組內工作用電船黑龍江號送往內伶仃島俄軍防區內潛入國防部廣東突擊軍第一縱隊司令部充上士號目嗣匪軍攻陷內伶仃島仍隨軍退往三角洲於三十九年五月十日復受共幹梁志滿之命派往垃圾尾我海軍防區內預備組織青年及漁民工作 | 無期徒刑 | |||||||
6780 | 6793 | 韋德洲 | 男 | 廣東,貴縣 | 53182 | 30 | 海軍駐香港情報組傳令下士 | 前在本部派駐香港情報組服役時因該組於39年11月4日被香港警務處政治部破獲搜去機密文件及電台設備被告涉洩漏之重嫌經本部判決諭知無罪確定在案?經軍事檢察官聲請認為被告居住香港行動殊失檢束難免受有不良思想之影?聲請予以感化處分經核尚屬允當 | 交付感化三年 | (42)屋疏字第2002號 | ||||||
6781 | 6794 | 邾鼎餘 | 男 | 安徽, | 99399 | 無 | ||||||||||
6782 | 6795 | 修加煥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6783 | 6796 | 倪 風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6784 | 6797 | 倪一倩 | 女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785 | 6798 | 倪竹生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6786 | 6799 | 倪漏春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6787 | 6800 | 倪樹昌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水手 | ||||||||||
6788 | 6801 | 凌均桂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第87年第10師上校副師長 | ||||||||||
6789 | 6802 | 凌學淵 | 男 | 1920/6/10 | 江蘇,泰縣 | 49920 | 29 | 花蓮市省立農業職業學校文書組長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7月12日 | |||||
6790 | 6803 | 唐 魯 | 男 | 安徽, | 52135 | 26 | 前東南反共教國軍中尉 | 唐魯於40年10月30日亦在該監用粉筆在監犯劉萬華之房門上寫:「歡迎解放軍妓院」字樣各蓄意以歌唱代替演說及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
6791 | 6804 | 唐 璜 | 男 | 1914/3/24 | 江蘇,漣水縣 | 71074 | 57 | 工 | 32年11月由汪偽軍投匪,擔任匪偽江蘇省漣東縣錫恩區區隊附,來台後迄未向政府自首。 | 10年 | ||||||
6792 | 6805 | 唐友來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戰士 | ||||||||||
6793 | 6806 | 唐永康 | 男 | 四川, | 99399 | 媒礦工 | ||||||||||
6794 | 6807 | 唐玉芳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6795 | 6808 | 唐如良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4022 | 49 | 魚販 | 41年舊曆9月間中共利用被告唐如良周祥富與大陳游擊部隊人員多係鄉友遣往購辦使用物資砂糖蝦皮等并為其僱船於同月14日自定海青濱島駛船至大陳被扣。 | 有期徒刑六年各褫奪公權四年 | |||||||
6796 | 6809 | 唐如?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 | ||||||||||
6797 | 6810 | 唐伯卿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 | ||||||||||
6798 | 6811 | 唐克華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799 | 6812 | 唐君明 | 男 | 湖南, | 99399 | 聯勤木工 | ||||||||||
6800 | 6813 | 唐金國 | 男 | 四川, | 99399 | 54軍8師師部連一等兵 | ||||||||||
6801 | 6814 | 唐金漢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6802 | 6815 | 唐國清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6803 | 6816 | 唐紹周 | 男 | 1911/8/16 | 雲南,巧家縣 | 71072 | 50 | 台灣糖業公司新營副產加工廠員工 | 台灣糖業公司新營副產加工外銷包裝休息室,書寫「此路不通,請找毛澤東」等反動文字,張貼于該休息室衣櫃上。 | 04年 | ||||||
6804 | 6817 | 唐肇金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6805 | 6818 | 唐賢龍 | 男 | 安徽 | 99399 | 發行人 | ||||||||||
6806 | 6819 | 唐寶源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807 | 6820 | 夏世清 | 男 | 安黴,嗣陵縣 | 58027 | 35 | 陸軍第一軍團工程工兵?隊五○二?第二連上等兵 | 李國安煽惑反共義士於中秋節前組織袍哥幫會吸收惜參加奸偽組織現復親共之份子張 龍李國定夏世清趙英魁等(彼等雖在反共義士就業輔導處辦理自首但旻頑如故)參加發起組織之當日在營房附近水溝開會兩次收繳照片互填通訊處由張 龍李國定探聽入山路徑意圖結夥入山為匪打家劫舍準備作匪內應顛覆政府。 | 05年 | |||||||
6808 | 6821 | 夏冬富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809 | 6822 | 夏定良 | 男 | 1926/1/15 | 浙江,定海縣 | 65006 | 39 | 陸軍總司令部二九六五部隊第八連上士文書 | 夏定良於39年來台後,仍不時經由香港親友與匪區家屬通信,於53年11月間接獲乃妻錢梅花從匪區定海來函,獲悉家中生活艱苦,乏人照顧情形發生影響,反共意志動搖,加以戌守第一線受匪偽喊話及傳單所誘,乃生叛逃之念,與王南陔商討叛逃,擬在春暖時間即行叛逃。 | 有期徒刑6年 | 有期徒刑6年 | |||||
6810 | 6823 | 夏林森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 | ||||||||||
6811 | 6824 | 夏金柱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812 | 6825 | 夏金郁 | 男 | 山東, | 99399 | 司機 | ||||||||||
6813 | 6826 | 夏家驤 | 男 | 湖北,黃陂縣 | 53051 | 28 | 裝甲兵旅第2總隊第22大隊第3中隊上士軍長 | 31年冬參加之淮南工作隊疑為共黨組織。 | 無罪 | |||||||
6814 | 6827 | 夏逢聰 | 男 | 99399 | 不詳 | |||||||||||
6815 | 6828 | 夏期鳴 | 男 | 江蘇, | 99399 | 警 | ||||||||||
6816 | 6829 | 夏德民 | 男 | 山東,青島市 | 54151 | 29 | 高雄市立第二中學校西甲分校幹事 | 擬就革命的青年起來吧推翻x家店打倒總政治部反極權反統制反官僚反黨派反猢猻打倒xxx打倒欺騙王朝等反動標語預備散發以激動群眾反政府之情緒而遂其推翻政府之企圖未果四十三年四月廿四日清晨在其服務學校之辦公室以茶杯將懸掛之總統肖像擊毀並高呼打倒xxx口號以洩憤 | 10年 | 法庭拒作陳述。 | ||||||
6817 | 6830 | 夏錫候 | 男 | 1914/12/31 | 安徽, 含山縣 | 62064 | 54 | 擦鞋 | 夏錫候以擦皮鞋為生,在台北市復華新村松安新村及中正路建國北路一帶流動設攤,經常向不知姓名之顧客或過路勞工及張進賢、孫佩文、張貴金、張胡偉芳、陳瓊雲等人妄謂抗戰勝利是毛匪澤東、朱匪德之功勞,誇張共匪人民公社,人人有飯吃,有衣穿,並希望共匪早日解放台灣,大家享福,罵政府領袖,要罵到政府垮台等語。 | 感化3年 | ||||||
6818 | 6831 | 夏鏡清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6819 | 6832 | 奚仲良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 | ||||||||||
6820 | 6833 | 孫 凱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兵 | ||||||||||
6821 | 6834 | 孫 斌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6822 | 6835 | 孫天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鳳梨製罐公司高雄製罐廠技工 | ||||||||||
6823 | 6836 | 孫方今 | 男 | 湖北, | 99399 | 洗衣兼零售商 | ||||||||||
6824 | 6837 | 孫月和 | 男 | 1929/10/1 | 江蘇,阜寧縣 | 66049 | 38 | 三輪車伕 | 孫月和於31年春,匪竊據江蘇阜寧縣時,參加匪「代耕隊」,涉有參加叛亂組織罪嫌。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0日 | |||||
6825 | 6838 | 孫木鋒 | 男 | 陝西,華陰縣 | 55102 | 30 | 空軍機械學校中學組三等二級軍士長 | 在該校飛發組?公室先後三次以「你?錢拿淂少又沒有加班費不必認真工作」等語煽動該組文書上士王葆策不守紀律四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又在該校大操場公然發表同情吳國楨在美對我政府之指摘并誣蔑我政府黑暗專制以惑?之言論作有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 | |||||||
6826 | 6839 | 孫正昇 | 男 | 河南,鄭州市 | 99399 | 陸軍5948部隊上士 | ||||||||||
6827 | 6840 | 孫玉連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台北市中正國民學校教員 | ||||||||||
6828 | 6841 | 孫仲明 | 男 | 1932/7/2 | 四川,崇慶縣 | 56920 | 25 | 上等兵 | 本人陳述:44年5月份,因係反共義士身分,對於伙食辦理不滿抱怨,即被匪諜叛亂罪收押,約坐牢10月餘,45年3月間移送保安司令部所屬之職業訓練第一總隊,再轉送屏東小琉球職訓第三總隊,於47年7月份結束管訓。據案卡記載,孫仲明叛亂嫌疑奉司令部45年4月7日安助字620號令發交保幹團義士隊領回管訓。 | 管訓 | 感化1月10日 | |||||
6829 | 6842 | 孫任貢 | 男 | 浙江, | 99399 | 駛錨 | ||||||||||
6830 | 6843 | 孫全凱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3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輪機長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6831 | 6844 | 孫竹青 | 男 | 江蘇, | 99399 | 醉黃龍茶房 | ||||||||||
6832 | 6845 | 孫廷旺 | 男 | 1924/10/20 | 台灣,高雄市 | 65031 | 42 | 台灣高雄機械廠技工 | 孫廷旺於37年秋,經黃福才吸收參加共匪組織,受陳金塗之領導,參與陳所主持之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陳金塗 | ||||
6833 | 6846 | 孫志靜 | 男 | 山東, | 99399 | 農 | ||||||||||
6834 | 6847 | 孫其灼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6835 | 6848 | 孫拙夫 | 男 | 江蘇,東台縣 | 54039 | 29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第3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6836 | 6849 | 孫振邦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6837 | 6850 | 孫國芳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6838 | 6851 | 孫紹華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5157 | 36 | 陸軍3978部隊所屬01516647部隊上尉行政監察官 | 在大陳拾得共機投下傳單多張除大部已交保防幹事外尚餘一張嗣部隊轉進來台後於二月二十三日交○四二九之○七○八部隊第三營少校指導員周新運閱覽。 | 無罪 | (44)明字第0139號 | ||||||
6839 | 6852 | 孫喬南 | 男 | 山東,福山縣 | 50124 | 54 | 馬公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教員 | 孫喬南被控曾於?台陷匪時期充任中興街街長 | 無罪 | |||||||
6840 | 6853 | 孫鳴科 | 男 | 山東,濟南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841 | 6853 | 孫鳴科 | 男 | 山東,濟南市 | 55110 | 3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842 | 6854 | 孫德清 | 男 | 安東, | 99399 | 國防醫學院大學部醫科四十八期二年級學生 | ||||||||||
6843 | 6855 | 孫蔚民 | 男 | 江蘇,常熟縣 | 56084 | 39 | 第四軍官訓練班少校 | 供職前新一軍期內在東北與匪作戰被俘鍾山劉益福曾以廣播勸誘我駐長春之三十八師投匪劉益福并曾向匪方報告參軍復與孫蔚民在公開場所演講讚揚共匪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6844 | 6856 | 孫頤年 | 男 | 河北,瀯縣 | 58012 | 32 | 軍、國防醫學院見習學生 | 感化教育2年 | ||||||||
6845 | 6857 | 孫藩聲 | 男 | 福建, | 52169 | 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局員 | 陳文輔時常收留叛徒簡匪萬得(已格斃)、陳匪敬賢在其田寮食宿,並代為購買藥品醫病,迨聞知陳敬賢被捕,曾於40年11月30日晚間8時許,隨同其父陳柳金前往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局員孫藩聲家中,口頭向孫君申請自首,孫君當囑其翌日(12月1日)往分局辦理自首手續,惟陳文輔於12月1日9時為保密局拘解台北,以致自首手續未能辦理。 | |||||||||
6846 | 6858 | 孫鵬飛 | 男 | 1913/1/1 | 吉林,吉林市 | 50340 | 37 | 陸軍裝甲司令部上校專員 | 孫鵬飛於本年5月間在張祕家中與陸效文等談及台灣有強大海陸軍戰車幾百輛,就怕匪不來,若來保能消滅海岸,葬身魚腹等語,核被告孫鵬飛之犯罪均不能證明,其他更無證據足資認定,自應諭知無罪。惟查孫鵬飛為軍人,防諜保密責無旁貸,竟常與匪為伍而不自知,雖不構成犯罪,但應交該長官予以行政處分。 | 無罪 | 羈押2月3日 | |||||
6847 | 6859 | 孫繼武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848 | 6860 | 師岱琪 | 不詳 | 1954/6/4 | 湖南,長沙市 | 76009 | 22 | 無 | 師岱琪於62年起,經常收聽匪播,65年3、4月間,以共產黨份子自居,先後在其台南縣永康鄉自宅內外,對史紀紅、羅善仁濫言「台灣已有10萬人被列入黑名單,將來台灣解放後都有被鬥、被殺的機會」、「台灣有一種組織名叫反國黨,是毛XX的組織」等謬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6849 | 6861 | 師樹茂 | 男 | 陜西,渭南縣 | 56070 | 30 | 國防部陸軍電信人員訓練班准尉 | 用明信片以紅色鉛筆書寫「親愛的行伍官長戰士們:一、你們的痛苦(一)不進級(二)非黨員時受監視但我們知你有的是血和仇恨和國民要算時機不到我望你們忍耐不久我們要救你們尤其技術醫生通信這類我們決要保你生命及工作前途二、知你們都是被國民黨員排斥下來到勞動營你們心不負祇要時來你自會起抗」等反動文字由嘉義民雄投郵寄與馬來亞華僑報社。 | 07年 | |||||||
6850 | 6862 | 徐 悟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851 | 6863 | 徐 彬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木匠 | ||||||||||
6852 | 6864 | 徐 達 | 男 | 廣東,梅縣 | 55019 | 20 | 陸軍?二軍砲兵指揮部一一六砲兵?二連一等兵 | 就讀原藉廣東梅縣初中38年4月?縣陷共受催??練三週派任廣?平遠差于?捐處?三佪催?員為?月餘此至同年六月為六十七軍進剿?所俘以其年幼(斯?尚未滿十四?)准予自新隨隊來台補服兵役?43年5、6月?向該連主管文書上士秦家吉刺探机密文件?悉?砲指部(四三)強慎字?一六○一?密令內容。 | 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 |||||||
6853 | 6865 | 徐 赫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854 | 6866 | 徐小興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人監獄受刑人 | ||||||||||
6855 | 6867 | 徐仁發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6856 | 6868 | 徐化南 | 男 | 安徽, | 99399 | 工 | ||||||||||
6857 | 6869 | 徐日轉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858 | 6870 | 徐世華 | 男 | 浙江, | 99399 | 技工 | ||||||||||
6859 | 6871 | 徐以欣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860 | 6872 | 徐正梅 | 男 | 浙江,臨海縣 | 55137 | 33 | 商 | 徐正梅39年間逃至大陳經商41年秋結識何老六(原名楊子祥)緣該何老六為共黨之交通人員初則利用徐正梅為之帶口信與潛匪斐言禮(又名雲章)聯絡斐以未展開工作無情報交遞迨42年4月何老六知大陳稅捐處職員周煥華虧空公款即囑徐正梅與周煥華商談以金錢為交換條件允為工作先後撰擬有關軍事假情報二次交徐正梅帶交何老六嗣因周煥華斐言禮向前大陳防衛司令部自首供出徐正梅關係。 | 05年 | |||||||
6861 | 6873 | 徐正達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6862 | 6874 | 徐安華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863 | 6875 | 徐汝良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864 | 6876 | 徐老二 | 男 | 99399 | 不詳 | |||||||||||
6865 | 6877 | 徐自光 | 男 | 雲南, | 99399 | 司機 | ||||||||||
6866 | 6878 | 徐伯達 | 男 | 遼北, | 99399 | 台灣省檢驗局督導 | ||||||||||
6867 | 6879 | 徐廷光 | 男 | 99399 | 不詳 | |||||||||||
6868 | 6880 | 徐步增 | 男 | 1922/1/5 | 江蘇,鹽城縣 | 50920 | 29 | 巡佐 | 徐步增思想不正,應予感訓6月,自39年8月1日起至40年1月31日止期滿。 | 感訓 | 羈押1年1月15日 | |||||
6869 | 6881 | 徐良明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3151 | 21 | 因案判刑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中 | 花蓮監獄廁所牆上用竹籤書寫「毛澤東萬歲」「毛主席快來吧」等反動標語。 | 03年6月 | |||||||
6870 | 6882 | 徐宗康 | 男 | 浙江,永嘉縣 | 即徐成號樂民 | 60072 | 52 | 嘉義稅捐稽征處臨時僱員 | 三十八年五月間,在浙江永嘉面允匪幹劉希亮吸收參加匪黨組織,及四十二年七月間在政工幹部學校游幹班受訓結業後逃亡,與同年十月假冒舟山撤退難民名義向基隆市重義里申報戶籍,領得國民身份證及戶口名簿各一份。 | 05年 | ||||||
6871 | 6883 | 徐官福 | 男 | 浙江,臨海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872 | 6883 | 徐官福 | 男 | 浙江,臨海縣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873 | 6884 | 徐昌璠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874 | 6885 | 徐金堂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6875 | 6886 | 徐長海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裝甲兵 | ||||||||||
6876 | 6887 | 徐阿三 | 男 | 浙江, | 99399 | 匪俘 | ||||||||||
6877 | 6888 | 徐阿六 | 男 | 浙江, | 99399 | 農兼小本商 | ||||||||||
6878 | 6889 | 徐阿富 | 男 | 99399 | ||||||||||||
6879 | 6890 | 徐阿欽 | 男 | 99399 | ||||||||||||
6880 | 6891 | 徐阿龍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2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伙伕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6881 | 6892 | 徐弢士 | 男 | 浙江,黃巖縣 | 52027 | 61 | 小販 | 歷任浙江外海水上警察局隊長艦長督察等職浙江陷匪該被告以年老家累留居海門40年偽黃巖公安局椒東派出所命寫自傳指其以往剝削人民罪狀重大欲獲寬恕應為「政府」(按指匪?)工作同年9月間告知有被告楊文根之船出口可乘?其先往大陳通信報告住址後再指示工作。 | 無罪 | |||||||
6882 | 6893 | 徐建功 | 男 | 江蘇, | 52198 | 台中空軍子弟學校校長 | 在滬參加匪偽國民党革新委員會組織嫌疑經調查結果罪嫌不足。 | 不起訴 | ||||||||
6883 | 6894 | 徐春泰 | 男 | 1941/7/12 | 福建,浦田縣 | 又名林生永,林生勇 | 63028 | 23 | 無 | 徐春泰於39年間在泰國那文鎮,被共匪分子陳圃吸收參加馬來亞共產黨之「五愛組」,當選為小組長,45年11月在泰國勿洞,經匪幹李德?介紹充「馬來亞人民民主解放軍」幹事,負責宣傳及征收月捐等工作,至47年春因病離開該解放軍,48年5月具結參加我八○五四情報單位,受訓完畢後,經政府正式核委為乙種情報員,派赴汕頭工作,並發給旅費美金三百三十元,該許春泰不遵命赴指定地點工作,所領旅費亦私自花費淨盡,嗣即在泰屢行不法,無法立足,遂於51年11月間謁我駐泰大使館王秘書,詭稱係馬共情報員,可來台破獲共匪潛台情報機關,並指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7月22日 | 又名林生水林生勇;另犯無故不就指定地點處有期徒刑十年,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二年,故意陷害誣告他人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四年。 | |||
6884 | 6895 | 徐洪濤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6885 | 6896 | 徐紀鳳 | 男 | 廣東, | 99399 | 台中中學教員 | ||||||||||
6886 | 6897 | 徐致富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1141 | 26 | 陸軍第七五五五炮兵部隊通訊上等兵 | 鄭金財徐致富雖接受其介紹古瑞雲何集淮等先後赴廈門上海等地均係得其長官許可且不知古瑞雲等匪諜身份更不知是依法逮捕拘禁之人。 | 無罪 | 古瑞雲 | ||||||
6887 | 6898 | 徐展翎 | 男 | 江蘇, | 52198 | 商 | 在滬參加匪偽國民党革新委員會組織嫌疑經調查結果罪嫌不足。 | 不起訴 | ||||||||
6888 | 6899 | 徐健若 | 男 | 陜西, | 99399 | 無 | ||||||||||
6889 | 6900 | 徐國榮 | 男 | 1947/3/1 | 台灣,台北市 | 71075 | 24 | 陸軍特戰部特三總隊一中隊下士槍手 | 擔任台北武崗營區彈藥庫?兵時,任崗棚內?兵守則牌背面,以鋼筆書寫:「消滅中華民國,共產黨萬歲,徐國榮題」等反動文字一則。 | 03年6月 | ||||||
6890 | 6901 | 徐常仁 | 男 | 山東,沂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891 | 6901 | 徐常仁 | 男 | 山東,沂縣 | 55110 | 27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892 | 6903 | 徐清芬 | 女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6893 | 6904 | 徐習貴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24 | 農 | 劉月妹徐習貴張運朝於偵審中固均堅詞否認知悉劉志浩係匪諜且質之劉志浩亦否認曾向該劉月妹等洩示匪徒身份,無罪。 | 無罪 | |||||||
6894 | 6905 | 徐連發 | 男 | 99399 | 農 | |||||||||||
6895 | 6906 | 徐富來 | 男 | 99399 | ||||||||||||
6896 | 6907 | 徐貴松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1075部隊上兵 | ||||||||||
6897 | 6908 | 徐萬福 | 男 | 台灣,南投縣 | 62052 | 30 | 無 | 50年9月13日中午在新竹地方法院看守所羈押時,以該所三十一號監房人犯王金水,因細故歐打外役黃維樓,為被告聞及,即以馬桶蓋敲打監房門,並高呼「中華民國快要完蛋,國旗快要完了」之反動言論。 | 交付感化三年 | |||||||
6898 | 6909 | 徐鼎燕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6899 | 6910 | 徐福臨 | 男 | 遼寧,復縣 | 50008 | 2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二副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6900 | 6911 | 徐德明 | 男 | 浙江, | 99399 | 小本商 | ||||||||||
6901 | 6912 | 徐輝堂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6902 | 6913 | 徐霞英 | 男 | 99399 | 不詳 | |||||||||||
6903 | 6914 | 晏仲甫 | 男 | 1924/5/5 | 湖南,龍山縣 | 51045 | 26 | 學生 | 預備非法?覆政府 | 10年 | 10年 | 參閱(64)諫判字第0052號 | ||||
6904 | 6914 | 晏仲甫 | 男 | 1924/5/5 | 湖南,龍山縣 | 75039 | 51 | 商 | 在台北市景美區景仁街七十七巷四號吳寒丘家。向吳于慧芳、吳曉文、雷興昌等人濫言:「共匪是民主自由的,毛澤東能獨霸世界,現今美國和蘇聯都要怕他」等利匪宣傳之謬論。 | 減處06年8月 | 一審處10年。 | |||||
6905 | 6915 | 晏騰達 | 男 | 安徽,臨泉縣 | 55168 | 38 | 衛生隊員 | 陽明山第二展望亭椈壑W以硬物刻劃「共產黨萬歲」暨侮辱元首等反動標語三句 | 08年 | |||||||
6906 | 6916 | 桂長生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6907 | 6917 | 桑俊圖 | 男 | 江蘇,東海縣 | 66046 | 49 | 商 | 江蘇東海縣薔西?時,在該?「鋤奸小組」充當「鋤奸委員」,參加「公審大會」(宣佈桑華山欺壓善良,為地方惡霸等「罪狀」後將之槍殺。 | 10年 | |||||||
6908 | 6918 | 柴志英 | 男 | 1925/3/28 | 河南,鞏縣 | 50102 | 26 | 空軍測設雷達大隊第4中對第12分隊觀測中士 | 柴志英於38年11月1日入空軍測射雷達大隊受訓後,竹南鎮水果商張增傳吸收,於39年1月3日正式參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先後參與開會數次,並受讀怎樣做共產黨員一書。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6909 | 6919 | 殷 虹 | 男 | 湖南, | 99399 | 商 | ||||||||||
6910 | 6920 | 殷之葆 | 男 | 江蘇, | 99399 | 送報 | ||||||||||
6911 | 6921 | 殷春生 | 男 | 江蘇,泰縣 | 56100 | 27 | 陸軍3984部隊0984部隊3連少尉排長 | 因病不能耐苦,為求脫離軍職,遂於43年8月至苗栗向七七三三部隊憲兵自首供認曾被迫參加匪軍復加入匪党組織為匪工作並來台後駐高雄期間曾策劃搗毀高雄新生報館中華壽星等戲院復在高雄青年戲院後面搶劫某女人金鐲以及向該部第二連戰士儲茂賓商偕手榴彈謀殺黃總司令等情涉有叛亂強劫殺人等罪嫌。 | 不付軍法審辦 | (45)化檢裁字第0014號 | ||||||
6912 | 6922 | 殷鴻飛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913 | 6923 | 浦銘毅 | 男 | 江蘇,崇明縣 | 55148 | 35 | 招商局仲凱輪理貨員 | 浦銘毅曾聽康康鳴球宣講匪區建設進步情形勸其返回大陸並先後七次為康鳴球由日攜帶約值新台幣四萬餘元現款來台接濟渠胞弟康鳴瀛妻弟鄭光宗。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6914 | 6924 | 祝木榮 | 男 | 99399 | ||||||||||||
6915 | 6925 | 祝熾昌 | 男 | 99399 | ||||||||||||
6916 | 6926 | 秦天保 | 男 | 99399 | 不詳 | |||||||||||
6917 | 6927 | 秦竹平 | 女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918 | 6928 | 秦志前 | 男 | 安徽, | 99399 | 司機 | ||||||||||
6919 | 6929 | 秦秀筠 | 男 | 1918/6/15 | 安徽,和縣 | 52920 | 37 | 無 | 秦秀筠違反檢肅匪諜案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被告身居匪區近年,思想不無左傾,交付感化6月併易以保護管束。 | 感化教育6月,易以保護管束。 | 感化7月25日 | |||||
6920 | 6930 | 秦秉倫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921 | 6931 | 秦長城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9046 | 34 | 海軍官校43年班學生 | 被告任前陸軍?22兵團上尉?謀時,與已投共之鄰友許祖玉相遇於?門乃將金門防守工事?及電訊連絡波長呼號等件,先後交付許匪。來台之後,探悉共方派台工作之賈克勤,將於39年?,返?共區,乃以偵得台?西岸河流形?便於登陸情形之軍事上有利用價值之情報,託賈轉告許匪。 | 死刑 | 原審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奪公權十年。 | ||||||
6922 | 6932 | 秦添旺 | 男 | 台灣, | 即秦阿旺 | 99399 | 農 | 即秦阿旺 | ||||||||
6923 | 6933 | 秦揚勤 | 男 | 99299 | 不詳 | 10979秦陽勤? | ||||||||||
6924 | 6934 | 秦源超 | 男 | 安東,通化縣 | 54188 | 27 | 0836部隊工兵營第2連上等兵 | 被不實告發於本44年7月18日在金門新莊站20至21時衛兵之際曾對班長何開先說「今晚大小金門軍民緊急集合」一語認係犯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動搖人心罪名。 | 無罪 | |||||||
6925 | 6935 | 秦潤卿 | 男 | 99399 | 不詳 | |||||||||||
6926 | 6936 | 翁 森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6927 | 6937 | 翁才池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6928 | 6938 | 翁文灝 | 男 | 99399 | 不詳 | |||||||||||
6929 | 6939 | 翁秉乾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8042 | 47 | 上校附員 | 翁秉乾奉命利用朱雲波為交通傳遞信函或運用楊際錦往匪區蒐集情報等行為究不為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 不起訴處分 | |||||||
6930 | 6940 | 翁金猿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6931 | 6942 | 翁載華 | 男 | 浙江,臨海縣 | 自首判刑 | 52119 | 39 | 無 | 翁載華38年農歷五月任臨海縣葭沚鄉鄉長時因病假離鄉一月返徐山鄉修養嗣葭沚鄉於五月底淪陷徐山鄉於六月十五日淪陷乃於十九日返家至十月間受共黨鄉長辛榮方委派為該鄉支前委員會委員擔任征募船隻船伕木料等工作年餘獲悉匪將對渠不利遂於39年12月2日乘機逃至大陳島翌日晨向第卅六縱隊司令部政治部自首。 | 04年 | 02年5月 | |||||
6932 | 6943 | 耿蔚南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933 | 6944 | 茹瑞祥 | 男 | 1928/10/3 | 浙江,鎮海縣 | 52188 | 24 | 光明劇團外交員 | 茹瑞祥因據叛徒高晞生稱茹瑞祥等均為基隆工作同志,茹瑞祥並從香港帶來新式無線電話來台使用等情,經訊據茹瑞祥均矢口否認,據憲兵第7團查報39年9月20日在空車箱中檢獲無主認領之電話機1架,並無查獲茹瑞祥無線電話機,且時間不符,是高唏生所供情形顯與事實不符,經再詰之高唏生又翻異前供,並稱純屬捏造,復經保密局偵查亦未發現被告有犯罪事實。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年5月 | 高晞生 | ||||
6934 | 6945 | 袁 偉 | 男 | 安徽, | 99399 | 不詳 | ||||||||||
6935 | 6946 | 袁 蓬 | 男 | 湖北, | 99399 | 不詳 | ||||||||||
6936 | 6947 | 袁乃匡 | 男 | 四川,重慶市 | 99399 | 公 | ||||||||||
6937 | 6948 | 袁仁風 | 男 | 江蘇, | 99399 | 學員 | ||||||||||
6938 | 6949 | 袁文明 | 男 | 河南, | 99399 | 教 | ||||||||||
6939 | 6950 | 袁世明 | 男 | 99399 | 軍 | |||||||||||
6940 | 6951 | 袁正濤 | 男 | 江西, | 99399 | 商 | ||||||||||
6941 | 6952 | 袁有成 | 男 | 1924/3/1 | 浙江,定海縣 | 70039 | 45 | 無 | 基隆市警察局遊民收容所寢室內高呼「毛澤東萬歲」反動口號 | 03年6月 | ||||||
6942 | 6952 | 袁有成 | 男 | 1924/3/1 | 浙江,定海縣 | 70083 | 45 | 警總軍法處看守所代監執行受刑人 | 58年11月18日上午11時40分及下午2時30分許,在本部軍法處看守所第五押房,二次高呼「毛澤東萬歲」反動口號。 | 08年 | ||||||
6943 | 6953 | 袁卓明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教員 | ||||||||||
6944 | 6954 | 袁金桂 | 男 | 江西,永豐縣 | 57046 | 41 | 陸軍第81師243團上兵 | 四十六年六、七、月間由曾金生吸收羅克禮劉主井吸收袁金桂等參加「中國救國黨」組織。 | 5年 | 5年 | ||||||
6945 | 6955 | 袁國柱 | 男 | 四川,古宋縣 | 60053 | 33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少尉 | 思想左傾,同情匪黨,其先後向士兵挑撥離間,製造矛盾,破壞部隊團結,向屏東中學學生演說妄稱匪軍軍力?大,危言聳聽,搖動人心,又致函自由中國半月刊,構造謠言,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並企圖殺害長官,?船渡海投匪,及暗藏卡柄槍子彈圖供自已犯罪之用等行為,均係基於一貫之叛亂犯意,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而求達到?覆政府之目的 | 無期徒刑 | |||||||
6946 | 6956 | 袁培藩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6947 | 6957 | 袁銀鑾 | 女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6948 | 6958 | 袁廣將 | 男 | 江蘇, | 99399 | 製燒餅 | ||||||||||
6949 | 6959 | 袁繼盂 | 男 | 河南, | 99299 | 不詳 | 12214袁繼孟? | |||||||||
6950 | 6960 | 郝士藻 | 男 | 河北, | 99399 | 無 | ||||||||||
6951 | 6961 | 郝元三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6952 | 6962 | 郝侃增 | 男 | 河北, | 99299 | 177郝侃曾? | ||||||||||
6953 | 6963 | 郝銀傲 | 男 | 江蘇, | 99399 | 朱毛匪幫補給員 | ||||||||||
6954 | 6964 | 郝學森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6955 | 6965 | 郝鴻飛 | 男 | 1928/2/25 | 湖北,秭歸縣 | 70053 | 42 | 無 | 57年下半年迄58年5月,在台南市光明街居住期間,經常在該街二號、六號及五十巷十八號門前,對鄰居羅慶祧、湯炳森、蒲建華等頌揚毛匪澤東,誇耀共匪建設進步,軍隊裝備優良,武力強大等荒謬言論。57年下半年迄58年5月,在台南市光明街居住期間,經常在該街二號、六號及五十巷十八號門前,對鄰居羅慶祧、湯炳森、蒲建華等頌揚毛匪澤東,誇耀共匪建設進步,軍隊裝備優良,武力強大等荒謬言論。 | 04年 | ||||||
6956 | 6966 | 馬 良 | 男 | 1951/4/29 | 廣東,台山縣 | 69038 | 17 | 苗栗中學竹南分部學生 | 經常收聽中共廣播,思想傾匪,57年5月中旬,在該校升降旗典禮呼口號時,連續三天高呼「毛主席萬歲」。 | 感化3年 | ||||||
6957 | 6968 | 馬 毅 | 男 | 安徽, | 99399 | 無 | ||||||||||
6958 | 6969 | 馬 璧 | 男 | 湖南, | 99399 | 國防部新中國出版社編譯(同上校) | ||||||||||
6959 | 6970 | 馬九如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6960 | 6971 | 馬又文 | 男 | 河北, | 99399 | 無 | ||||||||||
6961 | 6972 | 馬三仙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6962 | 6973 | 馬正洋 | 男 | 安徽, | 99399 | 工 | ||||||||||
6963 | 6974 | 馬永驊 | 男 | 99399 | 無 | |||||||||||
6964 | 6975 | 馬仲達 | 男 | 在逃 | 61801 | 不詳 | 不詳 | 39年間。先後擔任匪偽上海市工商業稅民主評議委員會常務委員,人民勝利折實公債上海市推銷委員會常務委員,上海市國際貿易業同業工會主任委員等職,負責為匪攤派公債,支援匪「解放台灣」。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6965 | 6976 | 馬向晨 | 男 | 99399 | 無 | |||||||||||
6966 | 6978 | 馬安耕 | 男 | 1918/1/20 | 江蘇,靖江縣 | 71081 | 52 | 商 | 24年赴港經商,31年因戰亂返回原籍江蘇靖江,32年春參加匪偽「農抗會」開會時由會長陳匪三林主持,教唱匪歌,講解窮人翻身,減租減息等言論,并為匪指派征伕征糧。 | 05年 | ||||||
6967 | 6979 | 馬志一 | 男 | 安徽, | 99399 | 公 | ||||||||||
6968 | 6980 | 馬東方 | 男 | 河南, | 99399 | 工 | ||||||||||
6969 | 6981 | 馬東民 | 男 | 河北, | 99399 | 工程師 | ||||||||||
6970 | 6982 | 馬長志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6971 | 6983 | 馬青山 | 男 | 山東,廣鈹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972 | 6983 | 馬青山 | 男 | 山東,廣鈹縣 | 55110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973 | 6984 | 馬則民 | 男 | 浙江,溫嶺縣 | 自首 | 61036 | 43 | 無 | 馬則民於44年10月31日向國防部總政治部自首迨40年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查覺葉韶曾任匪鎮政府文教委員,并以該葉韶、馬則民等於27年參加溫嶺縣抗敵後援會「救亡劇社」涉嫌參加匪外圍組織,從事煽動農民抗糧抗稅等活動。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三年 | ||||||
6974 | 6985 | 馬春榮 | 男 | 即馬春融 | 99399 | 無 | 即馬春融 | |||||||||
6975 | 6986 | 馬峰蘢 | 男 | 1949/8/28 | 山東,掖縣 | 91020 | 41 | 共軍情報人員 | 79年7月24日凌晨二時許,攜帶登陸圖、馬祖簡圖各乙紙,具指南針功能之電子錶、手電筒各乙只(以上為是項任務所用之物)及標準電碼本、密語聯繫表、化名陳忻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各乙本,RS八二柴油加水可行性報告、RS八二乳化柴油介紹、RS八二A乳化柴油加水鍋爐試用報告各乙份、六四天安門事件底片九張(以上為預防被捕時偽裝投誠之物),由張春林及楊姓船長以小船送至北竿島。 | 05年 | ||||||
6976 | 6988 | 馬恭秋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3148 | 41 | 商 | 馬恭秋於福州陷匪後仍逗留匪區39年5月經投匪份子張良果邀勸同往閩侯縣屬小北嶺為匪招撫當地游擊隊伍必升部迨抵小北嶺石牌保乃借故滯留未同前往另由當地保長陪同張匪往尋伍必升之父商談惟未獲具體結果。馬恭秋冒名為馬添金由馬須坡(即馬恭坡)以父子關係出名申請由馬恭麟並託請同鄉張禮誠共同作保向台灣省警務處請領馬添金入境證一枚寄交馬恭秋於40年2月冒用來台。 | 05年 | |||||||
6977 | 6989 | 馬振洲 | 男 | 安東, | 99399 | 軍 | ||||||||||
6978 | 6990 | 馬晉紳 | 男 | 河北,北平市 | 99399 | 商 | ||||||||||
6979 | 6991 | 馬海仁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不詳 | ||||||||||
6980 | 6992 | 馬健瑛 | 女 | 1922/4/2 | 四川,成都市 | 毛卻非之妻 | 49070 | 27 | 無 | 無罪 | 羈押 | |||||
6981 | 6993 | 馬國恩 | 男 | 99399 | 國防部少將額外高參 | |||||||||||
6982 | 6994 | 馬惜如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6983 | 6995 | 馬捷懷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管艙 | ||||||||||
6984 | 6996 | 馬紹庭 | 男 | 江蘇, | 99399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委四文書科員 | ||||||||||
6985 | 6997 | 馬景文 | 男 | 山東, | 99399 | 經理 | ||||||||||
6986 | 6998 | 馬硯溪 | 男 | 99399 | 教 | |||||||||||
6987 | 6999 | 馬貴興 | 男 | 河北, | 99399 | 什役 | ||||||||||
6988 | 7000 | 馬超群 | 男 | 99399 | 不詳 | |||||||||||
6989 | 7001 | 馬超謙 | 男 | 河北, | 99399 | 陸軍第10軍590工兵?526營勤務連中尉指導員 | ||||||||||
6990 | 7002 | 馬順亭 | 男 | 山東,壽光縣 | 50986 | 20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6991 | 7002 | 馬順亭 | 男 | 山東,壽光縣 | 55110 | 2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6992 | 7003 | 馬壽昌 | 男 | 安徽, | 99399 | (公)業高雄縣民x指揮部幹事 | ||||||||||
6993 | 7004 | 馬肇甫 | 男 | 遼寧,瀋陽市 | ?馬維漢 | 68025 | 45 | 經濟部簡任七級專門委員 | 35年2月,林彪部佔據遼北省瞻榆縣後,任該縣縣政府農林股長兼代糧食局長,經辦共軍糧草發放事宜,同年三月調「民主建設學院」受訓,接受思想訓練,約二週,?行離去,於37年9月經滬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 | 05年 | ||||||
6994 | 7005 | 馬領風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6995 | 7006 | 馬德福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商 | ||||||||||
6996 | 7007 | 馬慧敏 | 女 | 江蘇, | 99399 | 聯勤總部第1臨教院憲兵隊僱員 | ||||||||||
6997 | 7008 | 馬養根 | 男 | 福建, | 99399 | 漁 | ||||||||||
6998 | 7009 | 馬學時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6999 | 7010 | 馬樹才 | 男 | 察哈爾, | 99399 | 台中市健元醫院醫師 | ||||||||||
7000 | 7011 | 馬樹忠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7001 | 7012 | 馬錦標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二輪機長 | ||||||||||
7002 | 7013 | 馬濟民 | 男 | 安徽, | 99399 | 無 | ||||||||||
7003 | 7014 | 馬飄萍 | 男 | 廣東,台山縣 | 53023 | 36 | 馬尼拉華僑簡報職員 | 馬飄萍為菲華僑商報報份管理員以該報刊載有利于匪共之文字消息。 | 無罪 | |||||||
7004 | 7015 | 高 明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005 | 7016 | 高 雲 | 男 | 安徽, | 99399 | 陸軍67軍67師20團2營上等兵 | ||||||||||
7006 | 7017 | 高 鵬 | 男 | 江蘇,天津市 | 99399 | 軍 | ||||||||||
7007 | 7018 | 高友利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7008 | 7019 | 高水榮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7009 | 7020 | 高北涵 | 男 | 浙江, | 99399 | 溪湖糖廠總務課副課長兼人事股長 | ||||||||||
7010 | 7021 | 高可欽 | 男 | 浙江, | 99399 | 壽豐國校教員 | ||||||||||
7011 | 7022 | 高平儒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245 | 農 | 黃家通於38年農曆正月中旬經在逃叛徒高平儒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叛徒林青山王天強高其從同一小組受高平儒領導。 | 在逃 | |||||||
7012 | 7023 | 高正宗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7013 | 7024 | 高白楓 | 男 | 江蘇,淮安縣 | 高 弘之兄 | 52136 | 27 | 87軍特約導演 | 38年秋間用肥皂仿利河北省臨榆縣政府印文交與其同事白萍等偽造國民身分證使用。 | 無罪 | 以共同偽造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處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 | |||||
7014 | 7025 | 高光和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7015 | 7027 | 高希岳 | 男 | 江蘇, | 99399 | 楊子木材廠採購主任 | ||||||||||
7016 | 7028 | 高志英 | 女 | 浙江,杭州市 | 57066 | 38 | 無 | 前夫夏明翼自首登記時述敘其於38年夏在杭州陷匪後因欲赴定海乃訪金匪仲椿託設法路條金匪見其欲往定海乃告以應為「人民」立功命作策反工作為脫身計乃佯為允諾接受匪幹金仲椿之命往定海策動前浙江省政府主席周碞投匪曾將情告知被告高志英渠至定海後未有回音同年十月高志英至定海金匪囑帶信件二封其中一封致周碞一致吳仲直並向夏明翼查詢金匪託辦之事如何等嗣渠因未曾策反周吳兩人。 | 無罪 | |||||||
7017 | 7029 | 高志雲 | 男 | 河北, | 99399 | 陸軍總司令部少校監察官 | ||||||||||
7018 | 7030 | 高良佐 | 男 | 江蘇, | 99399 | 大陸雜誌社總幹事 | ||||||||||
7019 | 7031 | 高典林 | 男 | 陝西,大荔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科48期學生 | |||||||||
7020 | 7032 | 高周良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無 | ||||||||||
7021 | 7033 | 高承文 | 男 | 福建, | 99399 | 清潔隊員 | ||||||||||
7022 | 7034 | 高武況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023 | 7035 | 高治國 | 男 | 河北, | 99399 | 上尉 | ||||||||||
7024 | 7036 | 高知滔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025 | 7037 | 高金鳳 | 女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026 | 7038 | 高炳容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八軍搜索團第二營五連一等兵 | ||||||||||
7027 | 7039 | 高家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028 | 7040 | 高常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司機 | ||||||||||
7029 | 7042 | 高勝中 | 男 | 浙江, | 99399 | 前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閩浙地區連絡專員 | ||||||||||
7030 | 7043 | 高惠卿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7031 | 7044 | 高搖樟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032 | 7045 | 高萬成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033 | 7046 | 高壽堅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034 | 7047 | 高德三 | 男 | 山東, | 99399 | 高雄小港國防部經理署第二被服廠工長 | ||||||||||
7035 | 7048 | 高德洪 | 男 | 1925/5/1 | 江蘇,睢寧縣 | 55066 | 31 | 保安司令部勤務連上等傳達兵 | 被告薛家庭於青年時期陷居匪區,耳濡目染,難免留有匪幫理論毒素,應各酌予交付感化,以資考察糾正,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被告高德洪應於其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6日 | |||||
7036 | 7049 | 高德新 | 男 | 江蘇, | 99399 | 少校 | ||||||||||
7037 | 7050 | 高慶和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38 | 7051 | 高樹森 | 男 | 遼寧,瀋陽市 | 99399 | 教員 | ||||||||||
7039 | 7052 | 高鶴年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7040 | 7053 | 涂伯璋 | 男 | 江西, | 99399 | 海軍軍官學校第一處第二科軍委一階科員 | ||||||||||
7041 | 7054 | 涂見祥 | 男 | 台灣, | 即涂 雞 | 99399 | 農 | 即涂 雞 | ||||||||
7042 | 7055 | 涂連城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2059 | 46 | 商 | 與許 分(已自首)相識39九年初許 分作肉鬆生意時帶廖金和與彼相識。 | 不付軍法審判 | |||||||
7043 | 7056 | 涂雄議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044 | 7057 | 區啟鴻 | 男 | 廣西, | 99399 | 礦工 | ||||||||||
7045 | 7058 | 區聯聲 | 男 | 廣東, | 99399 | 海軍永明軍艦電機上等兵 | ||||||||||
7046 | 7059 | 商順洪 | 男 | 山東,金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7047 | 7059 | 商順洪 | 男 | 山東,金鄉縣 | 55110 | 27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7048 | 7060 | 婁渭清 | 男 | 湖南, | 55060 | 35 | 前第5軍第200師第598團6連二等兵 | 婁渭清42年元旦在金門吳坑與譚健群劉懷群(在逃)組織「大道會」企圖發展個人力量婁負責軍事集會五六次交換意見攻訐政府意圖顛覆政府至42年4月與共黨員熊洪輝接近後受熊之反動宣傳即答允接受熊洪輝之領導乃於同年10月間受熊指使與龍青雲李靜森(內線)組織組織「聯志會」與吳水和組織「白聯會」開始活動并吸收王文亮(已自首)參加聯志會。 | 死刑 | |||||||
7049 | 7061 | 崔 參 | 男 | 浙江, | 99399 | 台中縣警局第五科長 | ||||||||||
7050 | 7062 | 崔 傑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51 | 7063 | 崔 鐸 | 男 | 1917/5/5 | 河北,北平市 | 99399 | 情報局中尉華北直屬行動員 |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覆政府而?手實行 | 08年8月 | (64)貫嚴裁減字第0008號,原處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覆政府而?手實行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奪公權十年;連續戒嚴地域關于軍事上為虛偽之報告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四年;戒嚴地域關于軍事上為虛偽之報告處有期徒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確定在案。 | ||||||
7052 | 7064 | 崔志釗 | 男 | 山東, | 99399 | 高雄國防經理署第二被服廠機工 | ||||||||||
7053 | 7065 | 崔亞中 | 男 | 安徽,盱眙縣 | 55141 | 38 | 空軍第三聯隊第10大隊補給上士 | 崔亞中廿九年在安徽盱眙曾為匪所俘獲釋後曾在盱眙縣匪縣政府及四十里橋匪鄉公所工作及在匪區學任教並曾接受匪方訓練及講授新民主主民等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054 | 7066 | 常志成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 | ||||||||||
7055 | 7067 | 常德興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56 | 7068 | 康文樹 | 男 | 福建,龍溪縣 | 自首 | 64037 | 40 | 無 | 康文樹原充前陸軍74軍第51師151團迫擊砲連上等兵,於38年7月間隨軍參加福建連江剿匪戰役後,因部隊潰散,返?原籍福建龍溪時龍溪亦為匪竊據,同年起在龍溪參與匪「土改」「?算」「鬥爭」等集會達三十餘次,50年12月19日由匪竊據地區逃來我大擔島,旋向金門防衛司令部自動表白。 | 免刑交付感化三年 | (53)警審特字第0007號 | |||||
7057 | 7069 | 康正義 | 男 | 湖南,湘鄉縣 | 58089 | 37 | 上等兵 | ??房寢室木柱上以粉筆書寫「它的一舉一動都要服從美帝的命令」?字反動標語 | 03年6月 | |||||||
7058 | 7070 | 康宣仁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059 | 7071 | 張 九 | 男 | 廣東, | 99399 | 船員 | ||||||||||
7060 | 7072 | 張 人 | 男 | 99399 | 軍 | |||||||||||
7061 | 7074 | 張 民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北市議員 | ||||||||||
7062 | 7075 | 張 玉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0041 | 20 | 永脩艦槍炮上等兵 | 疑與預備叛逃有關 | 無罪,另令管訓 | |||||||
7063 | 7076 | 張 丞 | 男 | 浙江,溫嶺縣 | 60033 | 44 | 不定業 | 36年參加共黨38年9月中共竊據溫嶺後,丞曾於該縣貫莊鄉造算糧?39年冬,又在該縣松門土地登記處工作,核對所有權狀,從事所謂「土改」之準備工作,?於40年農曆1月間介紹江可模至該處繕訂土地簿?等工作。旋於同年二月初與江可模逃至大陳,在我游擊部隊內服役,旋?退役來台。 | 12年 | |||||||
7064 | 7077 | 張 旭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7065 | 7078 | 張 沈 | 男 | 湖南, | 99399 | 國防部副官局中校 | ||||||||||
7066 | 7079 | 張 昆 | 男 | 河北, | 99399 | 水手 | ||||||||||
7067 | 7080 | 張 長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068 | 7081 | 張 浩 | 男 | 湖北, | 99399 | 新聞編輯 | ||||||||||
7069 | 7082 | 張 涵 | 男 | 浙江, | 99399 | 總統府警衛室少尉侍衛 | ||||||||||
7070 | 7083 | 張 逖 | 男 | 江蘇, | 99399 | 無 | ||||||||||
7071 | 7084 | 張 萌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72 | 7085 | 張 貴 | 男 | 1929/9/10 | 安徽,宿縣 | 69072 | 40 | 陸軍第51師運輸營第2連上士班長(兵籍:446372) | 郭漢君、張貴均係前列單位上士班長,奉派馬防部交通船金協利號擔任護航,58年8月8日下午6時許因貝蒂颱風過境,隨該船由馬祖港口轉往福澳港避風之際,於當日下午11時許被颱風吹陷匪區福建連江縣川石島為匪所俘,詎被告等於被俘擄竟將該防區部份部隊、駐地、番號、兵力及指揮官姓名洩露於匪,迨同月19日被遣?馬祖,遂向馬防部自首。 | 02年6月 | ||||||
7073 | 7086 | 張 雄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7074 | 7087 | 張 雲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船員 | ||||||||||
7075 | 7088 | 張 德 | 男 | 黑龍江,藍西縣 | 59045 | 30 | 陸軍?廾七師七十九團四二砲連上等兵 | 47年4月18日,?取該連庫存軍用木柄手榴?四枚,卡柄槍子?五十發,翌日又在碉堡內拾獲該連遺失軍用卡柄槍子?九發,一併藏匿,預?伺机將以殺死賴書貴後,逃往大陸投匪,並作拒捕之用。 | 死刑 | 初審處無期徒刑。 | ||||||
7076 | 7089 | 張 鋒 | 男 | 湖北, | 99399 | 不詳 | ||||||||||
7077 | 7090 | 張 龍 | 男 | 山西,洪洞縣 | 58027 | 31 | 陸軍第一軍團工程工兵?隊五○二?勤務連上等兵 | 李國安煽惑反共義士於中秋節前組織袍哥幫會吸收惜參加奸偽組織現復親共之份子張 龍李國定夏世清趙英魁等(彼等雖在反共義士就業輔導處辦理自首但旻頑如故)參加發起組織之當日在營房附近水溝開會兩次收繳照片互填通訊處由張 龍李國定探聽入山路徑意圖結夥入山為匪打家劫舍準備作匪內應顛覆政府。 | 15年 | 1964/8/24 因重型活動性肺結核死於獄中。 | ||||||
7078 | 7091 | 張 蘭 | 女 | 廣東, | 99399 | 中興大學學生 | ||||||||||
7079 | 7092 | 張一能 | 男 | 1926/3/1 | 貴州,印江縣 | 58019 | 32 | 國防部特種作戰第1大隊第1中隊少尉隊員 | 張一能原係反共義士,因被告前在匪方所受毒化思想較深,言行乃極荒謬,被告張一能竟于去(46)年5月12日在總隊部聽訓後,對同事宣揚「匪政工人員會說話,我們的政工人員遠不如匪的。」同月20日又在該總隊附近之東湖對同事說「這一輩子也反攻不了」、「據說在上海買電影票3天前去訂才能買到,可知大陸的進步。」同月25日復在寢室中盛讚匪方歌曲,並唱「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及「槍口對外瞄準不打老百姓不打自己人」等匪歌,同月30日在跳傘訓練基地更以「跳傘最危險摔不死也要殘廢」等語煽惑同事,認被告言論荒謬,不但反共信心不堅而且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3月25日 | |||||
7080 | 7093 | 張乃元 | 男 | 福建,林森縣 | 62067 | 36 | 台灣省政府財政?委一審核員 | 於36年在福建省立福州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求學時,受匪幹劉文燊之宣傳誘惑,參加匪黨并吸收同學吳紹先參加,先後集會研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辯證法第匪黨理論。認涉嫌參加叛亂之組織罪,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起訴。訊據被告對於上開事實供認不諱,惟據辯稱:參加該匪黨組織後,於民國三十六年底被福建省保安司令部逮捕,至三十七年初,准予辦理自新交保開釋,但未給證等語。 | 不受理移送台灣高等法院 | |||||||
7081 | 7094 | 張乃榮 | 男 | 陜西, | 99399 | 公 | ||||||||||
7082 | 7095 | 張于育 | 男 | 台灣, | 99399 | 技術員 | ||||||||||
7083 | 7096 | 張士鼎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84 | 7097 | 張大瑤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不詳 | ||||||||||
7085 | 7098 | 張小根 | 男 | 99399 | ||||||||||||
7086 | 7099 | 張小龍 | 男 | 浙江, | 99399 | 農 | ||||||||||
7087 | 7100 | 張之政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088 | 7101 | 張允德 | 男 | 江蘇, | 99399 | 公 | ||||||||||
7089 | 7102 | 張友民 | 男 | 福建, | 99399 | 自由 | ||||||||||
7090 | 7103 | 張天富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091 | 7104 | 張天開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7092 | 7105 | 張天祿 | 男 | 99399 | ||||||||||||
7093 | 7106 | 張心柏 | 男 | 99399 | 不詳 | |||||||||||
7094 | 7107 | 張文光 | 男 | 山東, | 99399 | 教員 | ||||||||||
7095 | 7108 | 張文皆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7096 | 7109 | 張文察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1051 | 44 | 農 | 與李喬松遭通緝時?眷避居林東山之弟林?山家與林東山蔡文杞過從益密勸其加入民盟林東山允諾加入蔡文杞亦曾允予考慮惟因同李逃滬而未?加三十九年林?山獲案後該林東山蔡文杞張文察均經本部通緝乃相偕避匿復以緝拿日緊掩?困難始自動向台中縣警察局投案。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7097 | 7110 | 張文選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098 | 7111 | 張日芬 | 男 | 99399 | ||||||||||||
7099 | 7112 | 張世炎 | 男 | 湖南 | 99399 | 彰化北斗中學文史教員 | ||||||||||
7100 | 7113 | 張世潘 | 男 | 廣東, | 99299 | 教員 | 97張世藩? | |||||||||
7101 | 7114 | 張世輝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02 | 7115 | 張仕才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7103 | 7116 | 張占峰 | 女 | 安東, | 99399 | 無 | ||||||||||
7104 | 7117 | 張正一 | 男 | 湖北, | 99399 | 聯勤總部第60兵工廠三等輔工 | ||||||||||
7105 | 7118 | 張正江 | 男 | 安徽,績溪縣 | 52042 | 26 | 陸軍第14師41團2?4連少尉幹事 | 35年9月間受叛徒程正德之介紹在安徽績溪縣境內?加朱毛匪軍之藝宣隊工作至36年二月間脫離混入國軍輾轉調撥上開部隊充任幹事又至本年六月六日在金門五十三?院無故潛?嗣被海防部隊捕獲。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五年 | 敵前?亡處有期徒刑1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五年。 | ||||||
7106 | 7119 | 張民權 | 男 | 河南,西平縣 | 50004 | 25 | 無 | 持鄭若萍致貝萊之介紹函途中被捕 | 無罪 | |||||||
7107 | 7120 | 張永祥 | 男 | 99399 | ||||||||||||
7108 | 7121 | 張永森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109 | 7122 | 張永新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療養員 | ||||||||||
7110 | 7123 | 張玄傑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111 | 7124 | 張玉發 | 男 | 福建, | 99399 | 漁 | ||||||||||
7112 | 7125 | 張白帆 | 男 | 99399 | 無 | |||||||||||
7113 | 7126 | 張光直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7114 | 7127 | 張全秀 | 男 | 河北, | 99399 | 警士 | ||||||||||
7115 | 7128 | 張全?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116 | 7129 | 張吉水 | 男 | 福建,惠安縣 | 62027 | 37 | 陸軍回役復補中心中士 | 37年初,林德藩在原籍作土共活動,張吉水經張廷標之堂弟張廷保介紹,參加該土共組織,由林德藩發給短槍四五枝,率領張吉水等在惠東惠北一帶,向親友住民宣傳「解放軍」快來了,脅迫人民不與政府合作,拒絕出兵出糧,並於夜間破壞惠北地方橋樑一次。 | 06年 | |||||||
7117 | 7130 | 張守義 | 男 | 遼寧, | 99399 | 教員 | ||||||||||
7118 | 7131 | 張式沂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119 | 7132 | 張成全 | 男 | 廣東, | 99399 | 空軍防空砲兵司令部防砲第x旅12團202營第3連上士一級機槍士 | ||||||||||
7120 | 7133 | 張旭中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不同人 | |||||||||
7121 | 7134 | 張旭中 | 男 | 合江, | 99099 | |||||||||||
7122 | 7136 | 張自良 | 男 | 四川,重慶市 | 52313 | 24 | 第六軍輸送營第一連上等兵 | 不滿現?於本41年2月13日被該連生活檢討會檢舉謾?元首有匪諜嫌疑送請偵辦到案訊據被告否認有上開情事并?與人抬槓有?「我們?毛澤東是史大林的乾兒子共匪?我們?統與杜魯門也是一樣」。?本部政治部保防科派員會同該營前指導員偵訊調查尚無發現思想上可疑之証惟被告平日好?閒話遇事喜作批評不遵約束確係事實係屬行政處分範圍自不構成刑責。 | 不付軍法會審 | |||||||
7123 | 7137 | 張作清 | 男 | 安東, | 99399 | 公 | ||||||||||
7124 | 7138 | 張克勤 | 男 | 四川,大竹縣 | 52128 | 41 | 菲律賓華僑中學教員 | 34年6月8日在菲律濱華僑中學全菲華僑學生代表大會開會時當場演說攻擊本國政府為匪張目經菲律濱政府逮捕遣送來台。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125 | 7139 | 張壯華 | 男 | 四川 | 99399 | 司機 | ||||||||||
7126 | 7140 | 張孝先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7127 | 7141 | 張宏梓 | 男 | 1926/1/20 | 江蘇,溧陽縣 | 59026 | 33 | 民航空運公司技工 | 張宏梓於47年8月間,誇張匪方廣播內容,工程技能高超,生產建設進步,對於匪發射金門砲彈多,而炫耀匪方造彈能力等言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6月 | |||||
7128 | 7142 | 張廷安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船員 | ||||||||||
7129 | 7144 | 張志偉 | 女 | 廣東, | 99399 | 教 | ||||||||||
7130 | 7145 | 張志堅 | 男 | 福建, | 99399 | 木材商 | ||||||||||
7131 | 7146 | 張沛志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132 | 7147 | 張沛忠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33 | 7148 | 張甫廷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7134 | 7149 | 張秀明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無 | ||||||||||
7135 | 7150 | 張良存 | 男 | 99399 | 船員 | |||||||||||
7136 | 7151 | 張良昌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137 | 7152 | 張亞傑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 | ||||||||||
7138 | 7153 | 張其昌 | 男 | 江蘇, | 99399 | 中國第一鋼纜廠工人 | ||||||||||
7139 | 7154 | 張其清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40 | 7155 | 張和政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141 | 7156 | 張宗友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142 | 7157 | 張庚寅 | 男 | 99399 | 警 | |||||||||||
7143 | 7158 | 張彼發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144 | 7159 | 張忠志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145 | 7160 | 張忠良 | 男 | 廣東,樂昌縣 | 49070 | 20 | 美頌軍艦帆?上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7146 | 7161 | 張忠雄 | 男 | 台灣, | 52201 | 22 | 學校職員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7147 | 7162 | 張明志 | 男 | 遼寧,瀋陽市 | 99399 | 文書 | ||||||||||
7148 | 7164 | 張明忠 | 男 | 山東,齊河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7149 | 7164 | 張明忠 | 男 | 山東,齊河縣 | 55110 | 3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7150 | 7165 | 張明德 | 男 | 廣西, | 99399 | 不詳 | ||||||||||
7151 | 7166 | 張東國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152 | 7167 | 張芝蘭 | 女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7153 | 7168 | 張虎臣 | 男 | 浙江, | 99399 | 經理 | ||||||||||
7154 | 7169 | 張金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船員 | ||||||||||
7155 | 7170 | 張金田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56 | 7171 | 張金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村長 | ||||||||||
7157 | 7172 | 張金隆 | 男 | 1948/2/10 | 台灣,彰化 | 70080 | 22 | 陸軍第19師55旅第1營第1連上等兵 | 張金隆、李加生均係陸軍第十九師士兵,涉嫌於59年元月,擔任國防部泰源監獄警衛期間,參加該監叛亂執行犯江炳興、鄭金河等所倡議以「台灣獨立」為號召之叛亂組織。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日 | |||||
7158 | 7173 | 張金德 | 男 | 1930/9/24 | 台灣,桃園縣 | 67910 | 37 | 農 | 張金德涉嫌於39年冬至42年夏,在其桃園縣蘆竹鄉蘆竹村家中藏匿叛徒楊乾坤「已自首」,並受囑代探政府追緝消息,40年6月間,其與楊乾坤在桃園縣大園鄉和平村陳福來家幫忙農作時,飯間楊乾坤向同席陳金獅、李 遠等發表傾匪言論,被告隨聲附和,案經桃園縣警察局移送偵辦,經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偵查結果,以追訴權時效業已完成,依法於56年10月30日以57年度警檢處字第○一六號為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未滿1月 | |||||
7159 | 7174 | 張阿玉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160 | 7175 | 張阿金 | 男 | 福建, | 99399 | 工 | ||||||||||
7161 | 7176 | 張阿屘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62 | 7177 | 張阿惠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伕 | ||||||||||
7163 | 7178 | 張阿祿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164 | 7179 | 張青芬 | 女 | 台灣, | 99399 | 前台北司機工會會計 | ||||||||||
7165 | 7180 | 張青葉 | 男 | 99399 | 不詳 | |||||||||||
7166 | 7181 | 張俊融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空軍第五十七不詳 | ||||||||||
7167 | 7182 | 張勇保 | 男 | 99399 | 經理 | |||||||||||
7168 | 7183 | 張勁存 | 男 | 1908/7/1 | 福建,雲霄縣 | 51028 | 48 | 閩南華僑水產股份有限公司高雄辦事處經理 | 查被告張勁存並無積極隱匿該公司投匪董事長張時攀股金之行為,且該被告係在行政院公布淪陷區工商企業總機構在台灣原設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重行登記3個月限期內被捕,則該被告張勁存雖未為同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之各項登記,但並不能證明其於限期內終將不為該項登記事項,自亦不能認定該被告張勁存有隱匿匪產及故違政府對公司行號設立合併變更目的等命令之消息行為而構成犯罪,此外亦無其他不法事證足以認定該被告張勁存有犯罪行為,依法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3月26日 | (41)安潔字第0812號 | ||||
7169 | 7184 | 張室滿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170 | 7185 | 張建國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7171 | 7186 | 張春華 | 男 | 1908/5/4 | 山東,濟南市 | 72052 | 64 | 無 | 在高雄市政府附近瑞記茶室及飯店等地,分別向溫健、李雲發、喻超華及其他不知姓名之人謬讚共匪科學發達,建設進步,軍力強大,士氣高?等言論 | 04年 | 不同人 | |||||
7172 | 7187 | 張春華 | 男 | 江西, | 99399 | 軍 | 不同人 | |||||||||
7173 | 7188 | 張為鼎 | 男 | 1911/3/29 | 江蘇,吳縣 | 71067 | 59 | 商 | 45年中共第三軍區派遣張為鼎、羅秀雲夫婦來台與寇新亞連絡,命寇新亞變更策反任務為蒐集空軍情報工作,寇新亞兩度將有關我空軍之機場、機種、編隊、雷達等情報交張為鼎轉達匪方,嗣寇新亞於同年六月十日,向空軍總部提出檢舉,惟隱瞞其本人接受匪命為匪工作等情。 | 感化3年 | ||||||
7174 | 7189 | 張炳成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32師96團二兵 | ||||||||||
7175 | 7190 | 張炳桂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176 | 7191 | 張相款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4106 | 19 | 福建省反共救國總指揮部南海21支隊第1大隊第8中隊隊員 | 四十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為匪崇武合作社運?白米壹佰五十包自石碼前往崇武途經惠安縣轄塔曲頭地方被我軍查緝並將張老佩張相?張就齒張先宗張?川等五人一併俘獲 | 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五年 | |||||||
7177 | 7192 | 張美華 | 男 | 江西, | 99399 | 軍 | ||||||||||
7178 | 7193 | 張英麒 | 男 | 遼寧,瀋陽市 | 99399 | 不詳 | ||||||||||
7179 | 7194 | 張迪謙 | 男 | 江蘇, | 99399 | 公 | ||||||||||
7180 | 7195 | 張師洪 | 男 | 1925/7/4 | 浙江,鄞縣 | 74900 | 49 | 公 | 張師洪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日 | |||||
7181 | 7196 | 張振林 | 男 | 福建, | 99399 | 花蓮縣黨部秘書 | ||||||||||
7182 | 7197 | 張振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雜貨商 | ||||||||||
7183 | 7198 | 張時地 | 男 | 福建,晉江縣 | 72053 | 60 | 商 | 王汝文赴港結識呂匪振滿(已判決確定)共謀採購匪貨銷台。五十六年間,王汝文再度赴港,復與張時地勾結,決定張時地以其子張百款名義,在香港住所同址另設永源行,專責在港採購匪貨蠶豆,蒜種、草酸等,偽冒自由地區產品,大批輸台交王汝文總值約港幣七十萬元,再由王汝文在台購買黑市美金匯票,港幣匯票寄港交張時地轉入匪?,約達港幣一百萬元,達成王匪欽榮及蔡匪尤陶所賦從事匪經濟滲透任務。 | 12 | |||||||
7184 | 7199 | 張時攀 | 男 | 福建,雲霄縣 | 52815 | 閩南華僑水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匪海外情報局泉州組長張聖才吸收加入匪黨匪渡長江即聯絡雲霄縣長湯濤自衛隊副大隊長吳榮貴漳浦警察局長張懷清參議員許桂芳吳榮梧湯君沐石潤華等威脅國軍劉汝明部師長劉鐵鈞撤出雲霄旋領導前述人員向烏山匪劉永生部投誠任匪漳州警備部參議39年復代表雲霄縣赴香港出席匪「八一」紀念會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在逃 | |||||||
7185 | 7200 | 張晉忠 | 男 | 1943/6/6 | 湖北,黃陂縣 | 71091 | 28 | 陸戰隊第一師砲兵團第四營營部連下士測量 | 連寢室對同連戰士陳沐霖、李茂林等人聲言:「台幣已無用處,台灣快解放了」,語畢隨將所領得之新台幣陸佰元現鈔撕?,並丟棄於?所內,事後又在該連中山室對王志成等多人公開宣稱:「台幣已無用處了,台灣快解放了」,同年月十五日,又在該連課室用鉛筆於座標計算紙上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毛主席萬歲,毛主席是人間最偉大的救星,是人民的總代表」等字樣,嗣於同年二月廿三日,在其政治作戰訓練教材底面及應變作業紙上書寫「毛澤東萬歲‥‥‥等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
7186 | 7201 | 張書正 | 男 | 河南, | 99399 | 3770部隊通信連上士無線電待士 | ||||||||||
7187 | 7202 | 張海明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7188 | 7203 | 張珠玉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189 | 7205 | 張曼玲 | 女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7190 | 7206 | 張曼敏 | 男 | 1950/3/15 | 廣東,饒平縣 | 69038 | 18 | 苗栗中學竹南分部學生 | 張曼敏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57年5月中旬,在學校升降旗典禮呼口號時,連續三天高呼「毛主席萬歲」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5月4日 | |||||
7191 | 7207 | 張國屏 | 男 | 99399 | 軍、陸軍總部療養戰士 | |||||||||||
7192 | 7208 | 張國堆 | 男 | 台灣, | 張國雄? | 99399 | 藥販 | 張國雄? | ||||||||
7193 | 7209 | 張國楨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194 | 7210 | 張國興 | 男 | 台灣, | 61043 | 農 | 余寶堂以傳單七張置於張國品家,四張置於張國興家,一張置於田樹藤家。企圖陷害。 | 不起訴 | ||||||||
7195 | 7211 | 張國衡 | 男 | 1928/1/27 | 西康,漢源縣 | 85020 | 57 | 商 | 先後多次在彰化縣埤頭鄉其所經營之「春美商店」,伺機宣揚匪偽軍力強大,政治進步,陸續對前往該商店購物之埔尾砲兵基地官兵及親友發表:「中共國防工業發達,軍力強大,我們要反攻大陸是很困難的。」「共產黨要跟台灣通郵、通航、通商,這是很好的事。」「共產黨也是中國人,共產黨不會打我們的,我們不必害怕。」「共產主義要比三民主義好。」「中共可以輕易的就把台灣打垮。」等利匪言論。 | 05年 | ||||||
7196 | 7212 | 張國權 | 男 | 1927/10/13 | 河北,撫寧縣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上士學兵 | 315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4日 | 海軍先鋒營 | ||||
7197 | 7212 | 張國權 | 男 | 1927/10/13 | 河北,撫寧縣 | 99399 | 商 | |||||||||
7198 | 7213 | 張培鴻 | 男 | 1920/5/6 | 山東,蓬萊縣 | 68023 | 46 | 台灣機械公司船舶廠人事管理員 | 張培鴻於54年10月上旬,在該廠廁所木質壁板上,以火柴桿刻劃「毛主席萬歲」荒謬文字,同年底就原字跡加深描繪,55年12月間開會時,稱「美國在越戰四十萬人未能獲勝,若共匪參加更沒有辦法」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4年 | |||||
7199 | 7214 | 張彩銀 | 女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7200 | 7215 | 張啟華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7201 | 7216 | 張添壽 | 男 | 1923/9/20 | 台灣, 基隆市 | 71088 | 49 | 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少尉隊員 | 同隊隊員鄭德興指控於58年初,被共匪俘獲期中,強迫被俘同志盧志彪讀毛匪語錄,盧拒讀,?發動對盧鬥爭,並兩次於理髮時故意拔鄭員之頭髮及乘鄭員患感冒時,將毒藥給鄭員服用涉嫌叛亂 | 不起訴 | (60)檢處字0008號 | |||||
7202 | 7217 | 張清招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203 | 7218 | 張清金 | 男 | 1952/6/20 | 台灣,台中市 | 83920 | 30 | 商 | 於71年至香港觀光,而後轉往大陸接洽生意。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7204 | 7219 | 張清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205 | 7220 | 張淑蘭 | 女 | 山東,招遠縣 | 宋玉華之妻 | 54107 | 26 | 家務 | 明知其夫宋玉華為匪諜而未告密檢舉。 | 無罪 | ||||||
7206 | 7221 | 張理廣 | 男 | 1917/6/18 | 浙江,鄞縣 | 66910 | 50 | 台南市衛生局主計室荐任十級主任 | 張理廣涉有明知匪諜而不告檢舉罪嫌提起公訴,核其論據,無非以張理廣明知梁匪係偷渡來台,應懷疑其身分,竟任其在自己戶籍內設籍。惟張理廣否認明知梁匪之叛徒身分,經查被告張理廣於38年曾赴香港帶貨,業經其合夥人王誠到庭結證屬實,而梁匪寄籍張理廣戶內,係38年11月7日遷入,至39年1月19日遷出,亦有台北市雙園區戶籍登記謄本記明確實,參核梁匪紹和於其本人叛亂案卷內,亦供證未將叛徒身分告之張理廣,此外經多方調查,別無其他積極確切事證足以證明被告主觀上有明知梁匪之叛徒身分,被告張理廣難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3日 | 梁紹和 | ||||
7207 | 7222 | 張祥友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208 | 7223 | 張紹武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209 | 7224 | 張紹章 | 男 | 1910/5/18 | 台灣,彰化縣 | 54910 | 44 | 攤販 | 據案卡記載:張紹章叛亂嫌疑,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6月26日(43)安律字第2715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本部保安處於43年6月23日送案,羈押日期不詳,43年8月28日奉准交保。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5日 | |||||
7210 | 7225 | 張紹渠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侍者 | ||||||||||
7211 | 7226 | 張連中 | 男 | 河北,豐潤縣 | 57034 | 32 | 陸軍3822部隊二兵 | 45年12月13日下午二時奉看守之命對全体犯人講讀政治課時宣?我國受英美利用使十萬青年去緬甸作?只有二三萬人返國美國控制我們就永不能反攻又稱今天我們薪餉這樣微薄是政府經濟失敗所致等有利?叛徒之荒謬言論。 | 07年 | |||||||
7212 | 7227 | 張連仲 | 男 | 河北,滄縣 | 51141 | 56 | 聯勤總部第二總庫中尉科員 | 孟優年王宜春吳良民楊鳳梧等經被告張連仲介紹在38年12月間於一次拜石振江為師參加青幫為「念三悟」字輩徒眾。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7213 | 7228 | 張連朝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214 | 7229 | 張雪均 | 男 | 99299 | 不詳 | 9534張雪筠? | ||||||||||
7215 | 7230 | 張博宇 | 男 | 河北, | 99399 | 教 | ||||||||||
7216 | 7231 | 張就齒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4106 | 38 | 福建省反共救國總指揮部41支隊炊事員 | 四十一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為匪崇武合作社運?白米壹佰五十包自石碼前往崇武途經惠安縣轄塔曲頭地方被我軍查緝並將張老佩張相?張就齒張先宗張?川等五人一併俘獲 | 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五年 | |||||||
7217 | 7232 | 張景才 | 男 | 安徽, | 99399 | 工 | ||||||||||
7218 | 7233 | 張景堂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7219 | 7234 | 張朝恩 | 男 | 廣東,苑縣 | 55029 | 24 | 陸軍0589部隊所屬0493部隊610高砲連上等兵 | 寄函在香港之?胞徐震東曾世炎等謂「台?不是久住之所物?稀少人?都吃草根挨日貧困不堪」等語故作不寔之報導 | 有期徒刑七年 | |||||||
7220 | 7235 | 張焰民 | 男 | 99399 | 不詳 | |||||||||||
7221 | 7236 | 張紫合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222 | 7237 | 張超然 | 男 | 浙江, | 99399 | 大陳青年救國團 | ||||||||||
7223 | 7238 | 張集將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224 | 7239 | 張雲生 | 男 | 陜西, | 99399 | 軍 | ||||||||||
7225 | 7240 | 張順德 | 男 | 台灣, | 初中 | 61005 | 15 | 建國中學初中學生學生 | 仿傚匪偽赤衛隊叛國事蹟,欲以青年赤衛隊為號召,於次月初,勾結同學黃明家、張順德等,製造五星三角形隊徽,本人持用天字第二號隊徽,黃明家、張順德分別持用青字第二號。赤字第二號隊徽,共同繕寫反動標語多張,於同月十四日至十七日期間內,率同黃明家、張順德等,將所繕就之「台灣同胞們起來同建新政府」,「為什麼否認共產黨的革命」,「中國需要毛主席,青年赤衛隊萬歲」,等反動標語,在台北市泉州街、牯嶺街、和平西路,及重慶南路二段十七巷等處張貼,復將「共產黨萬歲」反動標語八張貼於八個廢電池上,準備投入各國駐華使館及住宅。 | 另案處理 | 張若軍 | |||||
7226 | 7241 | 張傳金 | 男 | 湖北, | 99399 | 無 | ||||||||||
7227 | 7242 | 張幹平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228 | 7243 | 張敬秋 | 男 | 湖南,長沙市 | 57033 | 38 | 陸軍3030部隊上士 | 屏東大武營房卅三號?所第六間門板上書寫「家園之情想思苦戎馬十載鬢已絲?裁統制又無能?制青年入監獄非人生活難消受??人寰??兵政府遷台振旗鼓貪?腐化裙帶風吃人喝血是官吏搖旗吶喊兵衝鋒粉飾太平待反攻罪?勝過毛?東」等詞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7229 | 7244 | 張新坤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230 | 7245 | 張業清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231 | 7246 | 張業榮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7232 | 7247 | 張毓珊 | 女 | 1928/10/20 | 雲南,楚雄縣 | 52900 | 25 | 軍 | 被告涉有匪諜嫌疑,經空軍官校拘捕寄押岡山分局,嗣經該校於41年7月30日押解空軍總部訊辦。 | 不詳 | 羈押7月19日 | |||||
7233 | 7248 | 張源渠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務員 | ||||||||||
7234 | 7249 | 張煥臻 | 男 | 99399 | 不詳 | |||||||||||
7235 | 7250 | 張瑞泰 | 男 | 福建,連江縣 | 49070 | 24 | 美頌軍艦帆?中士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7236 | 7251 | 張瑞源 | 男 | 99399 | 不詳 | |||||||||||
7237 | 7252 | 張萬玠 | 男 | 湖北, | 99399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直屬中隊服勞役 | ||||||||||
7238 | 7253 | 張萬珍 | 男 | 湖北,武昌市 | 54039 | 34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直?中隊服?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7239 | 7254 | 張葉榮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7240 | 7255 | 張運朝 | 男 | 1925/8/10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28 | 農 | 張運朝於本部偵審中堅詞否認知悉劉志浩係匪諜,且質之劉志浩亦否認曾向張運朝等洩示匪諜身分,無罪。 | 無罪 | 羈押11月18日 | |||||
7241 | 7256 | 張壽昌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7242 | 7257 | 張斡男 | 男 | 台灣, | 99399 | 軍 | ||||||||||
7243 | 7258 | 張榮進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244 | 7259 | 張榮樂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245 | 7261 | 張漢容 | 女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246 | 7262 | 張漢斌 | 男 | 1926/4/4 | 河北,東光縣 | 68046 | 41 | 職訓第2總隊矯正隊員 | 張漢斌在台東監獄受刑中,不滿現實,於民國56年1月20日在新生報上書寫「需要毛主席來解救」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7247 | 7263 | 張福助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248 | 7264 | 張福根 | 男 | 江蘇, | 99399 | 經理 | ||||||||||
7249 | 7266 | 張維熊 | 男 | 浙江, | 99399 | 廠長 | ||||||||||
7250 | 7267 | 張遠翔 | 男 | 河南, | 99399 | 無 | ||||||||||
7251 | 7268 | 張遠德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7252 | 7269 | 張銓能 | 男 | 廣東, | 99399 | 收破爛 | ||||||||||
7253 | 7270 | 張鳴華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2312 | 40 | 新竹市政府教育科國語推行員 | 香港情報組報稱共方觸?謀瓦解海軍由李仲揚請示廣州學?分會主席部必柱轉請匪方囑台灣方面由新竹市政府教育科國語推行員張鳴華負責當被本部前情報處捕解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法辦因缺乏具体資料復?40年11月以安?字第1613號代電送回本部訊辦經軍事檢察官以叛亂罪提起公訴。 | 無罪 | 41)屏候字第01891號 | ||||||
7254 | 7271 | 張鳳翔 | 男 | 江蘇,高郵縣 | 62051 | 51 | 報販 | 原係高郵縣東匯鎮公所書記,31年2月及8月間共匪竊據該鎮接收該鎮公所時,以原職留任,為匪偽抄寫糧串月餘。復於32年5月至次年8月間,充任匪偽漢留鄉公所糧賦管理員,為匪偽徵收糧秣。並於32年5至6月間,在匪偽夏徵訓練班受訓一月期中,經匪幹胡文銀許德潤等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復於同32年11月,在匪偽蘇中生產建設訓練班受訓二月。 | 10年 | |||||||
7255 | 7272 | 張劍飛 | 男 | 福建, | 58091 | 商 | ||||||||||
7256 | 7273 | 張劍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257 | 7274 | 張德元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夫 | ||||||||||
7258 | 7275 | 張德生 | 男 | 99399 | 不詳 | |||||||||||
7259 | 7276 | 張德性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260 | 7277 | 張慧民 | 男 | 山東,高苑縣 | 55162 | 35 | ?勤?二肺病療養院上尉療養員 | 療養期?常發謬論擾惑??對同院患者揚巨川等謂「?士授田係政府之空頭支票保險費是政府揩油人?以及政府無力反攻」等邪?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44)友吉字?302號 | ||||||
7261 | 7278 | 張輝煌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2209 | 52 | 台灣集友漁業公司總經理 | 張輝煌與葉采真等36年招股創辦集友漁業公司設總公司於廈門並設基隆分公司實際總公司資財營業即移併分公司葉任董事長張輝煌任總經理至39年頒佈「淪陷區工商企業總機構在台原設分支機構管理辦法」之後仍准該公司在大陸匪區及香港各附匪股東轉讓股權其投匪股東劉雙恩周公甫陳溢清等三股權不報請政府處理而故為隱匿其財產。 | 02年 | |||||||
7262 | 7279 | 張儒定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船員 | ||||||||||
7263 | 7280 | 張學昌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7264 | 7281 | 張擇安 | 男 | 1927/12/13 | 湖北,南漳縣 | 71063 | 44 | 東港鎮公所中興八德里委任八級里幹事 | 徐蚌會戰被匪俘虜送河南許昌匪中原軍政大學接受共產主義與新民主主義等理論訓練十九天,結訓後,任匪華中野戰軍南下工作隊隊員,因不滿匪軍作風,乃於38年2月離隊來台49年至56年間,在屏東縣東港鎮公所,經常收聽匪播,?於51•2年間,於東港鎮公所義務勞動時公開發表「共匪在大陸上建築長江大橋,工程偉大,科技進步」,「政府沒有能力反攻」,56年6月26日在該鎮鎮公所辦公室,公開發表「只要是黃帝子孫,中華民國國民,就不應該炸毀中共核子工廠,我們應該高興與英、美、蘇、法等五強算一份。」等為有利於叛徒宣傳。 | 12年 | ||||||
7265 | 7282 | 張樹五 | 男 | 福建, | 99399 | 基隆市正濱國民學校教員 | ||||||||||
7266 | 7283 | 張樹法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267 | 7284 | 張樹基 | 男 | 安徽,滁縣 | 55131 | 32 | 零五九零部隊隊員 | 37年4月在昌濰戰役負傷被俘得釋後已向當時徐州剿匪總部報到曾受考核三月即於來台後參加42年4月在前福建反共救國軍游擊總部以中隊為單位舉辦自清運動大會中亦將過去被俘輕過及40年5月在港加入英武學會情形分別填表及口頭報告坦白自首復於會後再向總部政三科以書面報告。 | 免刑 | |||||||
7268 | 7285 | 張樹滋 | 男 | 江蘇,如皋縣 | 99399 | 商 | 參加叛亂組織 | 05年 | ||||||||
7269 | 7286 | 張澤裕 | 男 | 湖北,羅田縣 | 53132 | 35 | 平遠輪輪機長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270 | 7287 | 張興海 | 男 | 1928/4/26 | 江蘇,南京市 | 69012 | 39 | 工 | 退役士官,住台中縣梨山?旅社,以做工維生,56年7月9日下午七時許,在該旅?用餐時,當?發表反攻無望,頌揚毛匪等有利於共匪之言論 | 03年6月 | ||||||
7271 | 7288 | 張蕭傳 | 男 | 浙江, | 99399 | 國防部前警衛團 | ||||||||||
7272 | 7289 | 張錫祥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273 | 7290 | 張錦利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2005 | 24 | 農 | 張錦利早與李匪相識于李匪從事武裝組織時該張錦利知情未據告密檢?。 | 有期徒刑四年 | |||||||
7274 | 7292 | 張錦芳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275 | 7293 | 張錦菊 | 男 | 福建, | 99399 | 漁光國民學校教員 | ||||||||||
7276 | 7294 | 張靜勇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不詳 | ||||||||||
7277 | 7295 | 張頭妹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278 | 7296 | 張諤聲 | 男 | 浙江,永嘉縣 | 張諤生 | 53028 | 47 | 安利輪事務長 | 香港華安公司安利輪事務長張永昌係該輪事務員因該公司負責人陳孝永等勾結匪營華東利民運輸公司為匪輸運貨物於航行途中?我海軍軍艦截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之 | ||||||
7279 | 7297 | 張應川 | 男 | 張應川〈五福公司〉 | 99399 | 不詳 | 張應川〈五福公司〉 | |||||||||
7280 | 7298 | 張應豪 | 男 | 四川,瀘縣 | 60070 | 33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連絡室上尉連絡官 | 席長安于45年冬及46年春先後爭取被告潘一德、張應豪,47年間,席長安、吳定遠、張應豪、潘一德等在台北木柵仙公廟研議洪傳田所擬「大成主義」。 | 05年 | |||||||
7281 | 7299 | 張翼森 | 男 | 河南, | 99399 | 無 | ||||||||||
7282 | 7300 | 張鴻模 | 男 | 1930/6/10 | 台灣,彰化縣 | 67010 | 40 | 刻字工 | 張鴻模於56年6月間,應被告顏尹琮之請,為其刻製「台灣獨立同志聯合會國內行動團」圖記一顆,即知張明彰為叛徒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7283 | 7301 | 張鴻機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284 | 7302 | 張禮仁 | 男 | 浙江, | 99399 | 農 | 1956/6/27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7285 | 7303 | 張雙識 | 男 | 廣東,大甫縣 | 又名溫娘生,自首 | 53177 | 26 | 陸軍第四十五師一三四團機槍一連上等兵 | 大陸原籍為土共帶路繳獲高坡自衛隊人槍並投入匪劉永生部輾轉粵閩由兵而升至班長排長以不堪匪虐藉机潛回高坡8月11日為我118師354團征為民伕旋即補充兵額後部隊改編服行現役于41年2月申請加入中國國民黨?入黨訓練?前情詳填?憶錄並另繕自白書自首。 | 自首,免除其刑 | 又名溫娘生,(42)剿紀判字第49號 | |||||
7286 | 7304 | 張鵬翼 | 男 | 遼寧, | 99399 | 海軍軍官學校經理組三等佐課員 | ||||||||||
7287 | 7305 | 張寶貴 | 男 | 遼寧,瀋陽市 | 64033 | 32 | 空軍第1供應區部配造廠油縫股下士一級機械士官 | 張寶貴明知麥滔明係樂成大隊?犯暗中為匪工作。而不檢舉且予收容。 | 不起訴 | (53)南法不字?0043號 | ||||||
7288 | 7306 | 張蘭亭 | 男 | 1922/5/24 | 河北,灤縣 | 56920 | 34 | 不詳 | 為匪宣傳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7289 | 7306 | 張蘭亭 | 男 | 1922/5/24 | 河北,灤縣 | 78012 | 56 | 小販 | 64年間,我退出聯合國後,2人交往益密,經常筆談討論時事,咸認局勢對我不利,共同計劃利用山地青年,成立武裝組織,危害領導中心,推翻政府,組織名稱先以「中國民族統一黨」,事成後改為「台灣人民自治政府」。 | 10年 | ||||||
7290 | 7307 | 張觀寅 | 男 | 河北,?陽縣 | 72020 | 47 | 陸供部部第一經理品地區供應處上士補給 | 於籃球場揚言:「歡迎毛X東早日來台灣,首先響應,把全處人殺光」復於同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在該處十一月榮團會中因談及退伍問題,竟公然宣稱:我們政府比毛X東還要專制獨裁」等語,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8年 | |||||||
7291 | 7308 | 張?孕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8054 | 35 | 鑾大山林場製材場檢尺員 | 被訴於37年7月在彰化縣北斗鎮經李繼仁之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北斗支部,其在台灣省警務處及彰化縣警察局所為之自白,非出於自由意志。 | 無罪 | |||||||
7292 | 7309 | 戚志倫 | 男 | 99399 | ||||||||||||
7293 | 7310 | 戚海籌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7294 | 7311 | 扈廣桐 | 男 | 河北, | 99399 | 六軍339師1015團3營9連2兵 | ||||||||||
7295 | 7312 | 敖志勇 | 男 | 湖南, | 99399 | 39師116團輸送連准尉政治幹事 | ||||||||||
7296 | 7313 | 曹成組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297 | 7314 | 曹志成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298 | 7315 | 曹志明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傭役 | ||||||||||
7299 | 7316 | 曹秀琴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300 | 7317 | 曹建柯 | 男 | 西康, | 99399 | 國防部勤務連技工排上等兵 | ||||||||||
7301 | 7318 | 曹常來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8065 | 26 | 工 | 工餘時常看手抄「大宏烈女傳」民謠一書, 查「大宏烈女傳」係共匪利用民謠改?而成的反動宣傳?物在該書第廾一頁至第廾四頁有「?富?窮行共?‥‥共?黨萬天下太平‥‥」等反動文字。 | 無罪 | (47)陽明豪判字第030號 | ||||||
7302 | 7319 | 曹紹信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03 | 7320 | 曹陳德瓊 | 女 | 四川, | 62041 | 62 | 無 | 1年6月緩刑2年 | ||||||||
7304 | 7321 | 曹舜欽 | 男 | 江蘇, | 99399 | 大生紡織公司駐台辦事處負責人 | ||||||||||
7305 | 7322 | 曹開雄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306 | 7323 | 曹敬興 | 男 | 山東, | 99399 | 國防部第2廳技訓所學員 | ||||||||||
7307 | 7324 | 曹福官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308 | 7325 | 曹慶源 | 男 | 江蘇, | 99399 | 新生報社雇員 | ||||||||||
7309 | 7326 | 曹燕貴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310 | 7327 | 望 天 | 男 | 99399 | ||||||||||||
7311 | 7328 | 梁 平 | 男 | 浙江, | 即梁奕松 | 99399 | 軍 | 即梁奕松 | ||||||||
7312 | 7329 | 梁 南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師 | ||||||||||
7313 | 7330 | 梁 英 | 男 | 廣東,廉江縣 | 53170 | 23 | 陸軍9185部隊152團2營4連上等兵 | 盧奎因案被捕脫逃藏匿五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 | 有期徒刑二年 | |||||||
7314 | 7332 | 梁永吉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15 | 7333 | 梁兆煒 | 男 | 廣東, | 99399 | 前空軍265中隊無線電機務士 | ||||||||||
7316 | 7334 | 梁伯? | 男 | 廣東,新會縣 | 51085 | 34 | 陸軍八十七軍幹訓班教育組中校組長 | 不能證明被告等有叛國投匪情事但查該被告等於臨危時不能堅定意志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
7317 | 7335 | 梁秀美 | 女 | 99399 | 不詳 | |||||||||||
7318 | 7336 | 梁秀英 | 女 | 台灣, | 99399 | 無 | ||||||||||
7319 | 7337 | 梁偉芳 | 男 | 廣東,茂名縣 | 52029 | 27 | 海軍美頌軍艦少尉代理槍砲官 | 思想動搖不滿現實38年7月間海軍第六炮艇隊?謀唐英叛變投降香港華南海軍接收委員會工作梁偉芳聞訊往其黃埔炮艇宿舍探視受唐英之妻誘惑思想有變欲為共匪立功靠攏先後煽惑永春軍艦准尉槍砲員申功慶暨中鼎軍艦軍士長劉遠達叛逃。 | 死刑 | 死刑 | 與毛卻非案無關。 | |||||
7320 | 7338 | 梁國誠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0302 | 22 | 台灣銀行職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7321 | 7339 | 梁啟生 | 男 | 雲南, | 99399 | 中尉學員 | ||||||||||
7322 | 7340 | 梁敏夫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323 | 7341 | 梁袓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324 | 7342 | 梁進文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1111 | 42 | 華中電木廠經理 | 梁進文有香港朋友寄來乩語經傳與被告盛承楠閱後該被告盛承楠遂望文生義附會其辭向居住該廠工人宿舍之同鄉毛德輶等信口雌黃構造謠言淆惑聽聞 | 無罪 | |||||||
7325 | 7343 | 梁順良 | 男 | 1920/11/3 | 台灣,彰化縣 | 50900 | 31 | 農 | 梁順良因涉匪諜案,於39年6月30日逮捕到案,同年9月12日交保獲釋 | 交保釋放 | 羈押2月13日 | |||||
7326 | 7344 | 梁載中 | 男 | 1931/10/18 | 湖南,衡陽縣 | 59033 | 28 | 中央圖書館助理員 | 梁載中密組「真民主促進社」於46年4月至8月間先後邀馮慶蓀、杜鑫、林承善、伍鐵璆等,同年10月間邀屈連榮,及47年初,在台北市南昌街邀李正憲等參加,嗣以獲准退役,各奔前程,尚無其他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9月27日 | |||||
7327 | 7346 | 梁錦瑞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伕 | ||||||||||
7328 | 7347 | 梁鍾睿 | 男 | 河北, | 99299 | 處長 | 3010梁鍾濬? | |||||||||
7329 | 7348 | 梁?今 | 男 | 吉林, | 99399 | 不詳 | ||||||||||
7330 | 7349 | 梅友根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獨立第7縱隊第1地區指揮部列兵 | ||||||||||
7331 | 7350 | 梅必敬 | 男 | 江蘇, | 99399 | 中國航空公司總務科長,現住保管處保管委員 | ||||||||||
7332 | 7351 | 梅秀英 | 女 | 99399 | 不詳 | |||||||||||
7333 | 7352 | 畢文茲 | 男 | 山東, | 99399 | 北港糖廠鐵道課長 | ||||||||||
7334 | 7353 | 畢順才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第三總隊屏東大隊第二中隊第四分隊上等兵 | ||||||||||
7335 | 7354 | 盛元貞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2303 | 51 | 商 | 37年間接受其妹夫王子榮金圓券一千元暨美鈔一百元折合黃金七市兩充為所設同德襪廠資金嗣於38年5月間曾托北銘輪船事務長姜子言利用該船電台發電上海探詢該王子榮狀況。查王子榮係匪青島貿易站入員暨匪民船公會負責人,盛元貞明知為匪諜財產而故為寄藏。 | 02年 | |||||||
7336 | 7355 | 盛世才 | 男 | 遼北, | 99399 |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 | ||||||||||
7337 | 7356 | 盛永傑 | 男 | 浙江, | 99399 | 基隆聯華船船員 | ||||||||||
7338 | 7357 | 盛承楠 | 男 | 江蘇,常州縣 | 51111 | 39 | 華中電木廠技師 | 梁進文曾以香港朋友所寄乩話「王道北定中原遠吾道南遷異國春」及「梁王懺就歸天曹進步何如退步高文武百官齊星散返歸納福禍全消」交盛承楠閱讀盛承楠即憑以構造謠言謂「共黨現在大陸殺害國民黨員將製成肉醬送往北韓勞軍」及「共產黨僅十年八年光榮國民黨亦不可能復興將來有李立三主政」。 | 01年 | |||||||
7339 | 7358 | 莫仙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340 | 7359 | 莫定強 | 男 | 廣東,藤縣 | 57068 | 36 | 陸軍第二肺病療養院榮民 | 四十四年十一月廿七日該院第二組廁所牆壁上發現「蔣XX匪幫」等反動文字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及憲兵學校鑑定結果均認該反動文字與被告之筆跡不同。 | 無罪 | |||||||
7341 | 7360 | 莫袓淵 | 男 | 1926/12/12 | 廣西,桂林縣 | 99399 | 48 | 不詳 | 著手實行顛覆政府等罪徒刑十五年 | |||||||
7342 | 7361 | 莫壽山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343 | 7362 | 莊 壽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事務員 | ||||||||||
7344 | 7363 | 莊 鐵 | 男 | 福建,晉江 | 53023 | 33 | 旅菲僑商 | 因愛好運動曾於26年參加菲島聯星體育會該會為華共「華支游擊隊」「抗鋤游擊隊」「抗日反奸大同盟」等退伍人員之愛好體育者及左傾份子組成與親匪份子接近其思想難免不受匪偽理論毒素之傳染。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345 | 7364 | 莊立銘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346 | 7365 | 莊仰陵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5130 | 41 | 商 | 係前軍統局人員38年其原籍惠安陷共後仍匿居鄉里40年2月晉江縣訪其同學即泉州行政公署社會科科長莊毓英轉介識第31軍情報科長張學禮旋派莊仰陵莊克平陳銀才三人赴金門剌探軍情約定三月內完成任務及聯絡方法乃於40年5月1日由同安縣澳頭啟程於5月2日潛低金門甫上岸即被我軍扣送新生大隊受訓後撥充福建游擊總部閩南地區服務至43年4月該部撤銷資遣經商迄未為匪工作。 | 10年 | |||||||
7347 | 7366 | 莊佛崇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師 | ||||||||||
7348 | 7367 | 莊炎塗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349 | 7368 | 莊阿纂蓼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50 | 7369 | 莊春華 | 男 | 1918/4/7 | 台灣,苗栗縣 | 52168 | 35 | 農 | 游海生企圖吸收盧來生、莊春華、謝保旺三人參加匪幫組織未遂,又據莊春華供認於38年1月間,由黃元盛介紹口頭答應參加匪黨組織,與謝保旺同一小組,受黃領導開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5月2日 | 黃元盛 | ||||
7351 | 7370 | 莊張華英 | 女 | 福建, | 99399 | 無 | ||||||||||
7352 | 7371 | 莊清鏡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營造商 | ||||||||||
7353 | 7372 | 莊傅義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354 | 7373 | 莊朝儀 | 男 | 浙江,玉環縣 | 自首 | 54021 | 43 | 大陳防衛司令部海上突擊總隊第三艇隊六十一砲艇十二級槍砲員代理副領港 | 莊朝儀在定海沈家門陷共後於40年1、2月間由李阿根介紹與匪幹王某洽談填表自願參加匪方工作書表加入匪黨後領到偽幣十七萬元奉派永嘉與匪幹李子英聯絡由李發偽幣五萬元派赴其原籍洞頭潛伏搜集我方軍事情報同年五月間抵達時即請我方駐該處之工作人員陳鳴遠轉由中聯社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自首並運用其作反情報工作。 | 免刑 | 自首 | |||||
7355 | 7374 | 莊登楠 | 男 | 台灣, | 99399 | 領班 | ||||||||||
7356 | 7375 | 莊進福 | 男 | 99399 | 公 | |||||||||||
7357 | 7376 | 莊瑞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福建晉江 | ||||||||||
7358 | 7377 | 莊榮春 | 男 | 福建,惠安 | 50013 | 23 | 魚池茶??務股長 | 與劉志敬交往 | 無罪 | |||||||
7359 | 7378 | 莊興堤 | 男 | 福建, | 99399 | 廣告員 | ||||||||||
7360 | 7379 | 莊?座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361 | 7380 | 許 喜 | 男 | 1920/9/23 | 台灣,台北縣 | 54910 | 34 | 農 | 許喜違反檢肅匪諜案件許 喜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奉國防部43年6月30日(43)清徹字第830號令准易付保護管束。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8月26日 | |||||
7362 | 7382 | 許一君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63 | 7383 | 許丁陰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364 | 7384 | 許三二 | 男 | 台灣, | 99399 | 土地代書 | ||||||||||
7365 | 7385 | 許也好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家務 | ||||||||||
7366 | 7386 | 許天來 | 男 | 台灣, | 99399 | 村長 | ||||||||||
7367 | 7387 | 許少武 | 男 | 河南,南陽縣 | 50004 | 32 | 農 | 兄弟農場工人與杜麟文無關 | 無罪 | |||||||
7368 | 7388 | 許心銘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商 | ||||||||||
7369 | 7389 | 許木易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370 | 7390 | 許永生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371 | 7391 | 許生財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372 | 7392 | 許光輝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373 | 7393 | 許安心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374 | 7394 | 許竹模 | 男 | 台灣, | 99399 | 律師 | ||||||||||
7375 | 7395 | 許廷葵 | 男 | 福建, | 99099 | |||||||||||
7376 | 7396 | 許志北 | 男 | 福建,晉江縣 | 菲律賓華僑。 | 52182 | 58 | 商 | 許志北係菲島中華進步黨秉公社致公黨協和?業社竹林協義社五團體組織而成之洪門聯合會主要份子其中進步致公兩黨以共黨為政治背景為最有力之反動機構於菲島光復之初匪要許志猛楊靜桐等藉許志北之聲勢滲入洪門參加致公黨等組織控制洪門公開活動吸收洪門份子擴充原有抗日鋤奸義勇軍建立地下武力創辦洪光學校僑商公報華僑導報民暨報等之反動機構極盡攻擊我政府及為匪宣傳之能事。又與國內大陸匪幫聯繫匯款接濟福建晉江偽縣長許集美。 | 無期徒刑 | 1960/4/3因心臟病死於獄中(年67歲)。 | |||||
7377 | 7397 | 許宗烈 | 男 | 1917/10/12 | 福建,晉江縣 | 53144 | 37 | 螢橋國民學校教員 | 許宗烈參加叛亂組織部份雖據其在台灣省調查處供認歷歷但查其所自白并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其與事實相符是其所稱參加叛亂組織等語自難採為判決之基礎復查被告來台後迄今數載聚妻生子安份為教育服務迭經調查均未發現其有與匪聯絡或為匪工作情事足見其并未參加匪幫組織尤為明顯犯思想左傾喜讀反動書籍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6月13日 | |||||
7378 | 7398 | 許岱宗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379 | 7399 | 許承德 | 男 | 台灣,台北市 | 60073 | 29 | 三省書店業務員 | 1959年3月號「面白俱樂部」雜誌內,刊有「朱色?樓門」一文,內容敘述國軍杜聿明部紀律不佳,八路軍紀律良好等語。又日文「音樂??史」一?,有攻訐政府剿延安時,殺害匪黨音樂家,宣揚共黨政權音樂建設等文字,48年3月間三省書店將1959年3月號「面白俱樂部」售寄花蓮瑞光書店,嘉義美光書店分別租售,於同年夏將「音樂?歷史」一書售予江火土轉寄綠島新生訓導處新生林義旭閱讀,廣為流傳,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無罪 | |||||||
7380 | 7400 | 許明聰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381 | 7401 | 許金訂 | 男 | 台灣, | 99399 | 軍 | ||||||||||
7382 | 7402 | 許阿寅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383 | 7403 | 許南古 | 男 | 1949/1/1 | 福建,龍溪 | 75042 | 26 | 福建省龍溪縣,匪港尾公社大徑大隊第五生產小隊民兵 | 福建省龍溪縣港尾公社大徑大隊第五生產小隊民兵,64年7月3日受匪大民兵營長許市之命,偵查金門猛虎嶼地形及防禦警戒狀況,於同月6日晚十時卅分,獨自駕駛農業船,自龍溪縣許厝社後沙海邊出發,於7日凌晨三時許到達猛虎嶼,捨舟上岸,察看地形約半小時後,準備返航,因船觸礁,回程受阻,始向駐軍求援,為國軍捕獲。 | 15年 | ||||||
7384 | 7404 | 許春隆 | 男 | 廣東, | 99399 | 農 | ||||||||||
7385 | 7405 | 許昭英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務局台北監理所總務股委任一級股長公務員 | ||||||||||
7386 | 7406 | 許為民 | 男 | 安徽, | 99399 | 學生 | ||||||||||
7387 | 7407 | 許為全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7388 | 7408 | 許為勤 | 男 | 江蘇, | 99399 | 華僑船務行經理 | ||||||||||
7389 | 7409 | 許秋雲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90 | 7410 | 許英達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工 | ||||||||||
7391 | 7411 | 許振才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392 | 7412 | 許振福 | 男 | 1949/11/23 | 台灣,彰化縣 | 75030 | 26 | 無 | 64年4月六23日凌晨一時許,至台北市寧夏路十五號國聲酒店飲酒,因該店已打烊,拒?營業,被告竟蠻不講理,將該酒店玻璃招牌打破,並在店門外人行道上高喊:「毛澤東好,毛澤東快來台灣了,國民政府不民主,不自由!」等狂妄口號,為匪宣傳。 | 06年 | ||||||
7393 | 7413 | 許國成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113 | 29 | 商 | 38年5月間結認蔡江水39年4、5月蔡江水寄存其反動書籍一包同年九月又介識吳耀民10月受蔡之託將新台幣三十元轉交與吳耀民並傳語令其速離嘉義許國成即明知蔡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2年 | |||||||
7394 | 7415 | 許 逖 | 男 | 99399 | 不詳 | |||||||||||
7395 | 7416 | 許勝則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396 | 7417 | 許惠美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民族舞蹈師 | ||||||||||
7397 | 7418 | 許新益 | 男 | 1923/2/19 | 台灣,桃園縣 | 67053 | 44 | 農 | 於38年受匪幫圳子頭武功隊第三小組長陳永記吸收參加匪偽「農民研究會」,涉嫌叛亂。 | 無罪 | ||||||
7398 | 7419 | 許萬樹 | 男 | 台灣, | 99399 | 汽車技工 | ||||||||||
7399 | 7420 | 許經賜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1142 | 39 | 航勝輪水手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7400 | 7421 | 許義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水林國校教員 | ||||||||||
7401 | 7422 | 許廖玉蘭 | 女 | 台灣, | 99399 | 農 | ||||||||||
7402 | 7423 | 許榮昌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403 | 7424 | 許漢光 | 男 | 廣東,汕頭市 | 66051 | 32 | 順發輪水手 | 40年在其家鄉參加匪廣東汕頭澳頭鄉農會,復於47年在香港參加匪海員工會。54年11月14日隨巴拿馬籍順發輪自香港抵基隆,將載運水泥等物資往越南,許漢光、吳振添獲悉之餘,大感不滿,於同月15日聯名致函香港匪海員工會林 秋略稱:「不願代「美帝」運輸,至死亦不願當他們「走狗」,也不願做「賣國奴」,到新加坡時,一定與輪船公司「鬥爭到底」,請工會支援」。 | 10年 | |||||||
7404 | 7425 | 許維西 | 男 | 河北, | 99399 | 陸軍第12兵團政治學校上尉 | ||||||||||
7405 | 7426 | 許劍鋒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6097 | 42 | 商 | 曾先後加入菲共組織並曾在馬尼拉市中國高級中學及孔子戲院參與菲共會議(2)與匪幹張開許張俞開德等保持關係40年間(一九五一)利用在菲律濱國防部陸軍情報處充華籍情報員時向橋商王葦航勒索菲幣壹萬元未遂栽放共黨刊物「洪濤」一書誣告王葦航為中共在菲幹部(4)被告莊興堤柯翠山私自匯款往廈門。 | 無罪 | |||||||
7406 | 7427 | 許蔡瑍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407 | 7428 | 許興堤 | 男 | 福建, | 99399 | 廣告員 | ||||||||||
7408 | 7429 | 許衡峰 | 男 | 湖北, | 99399 | 無 | ||||||||||
7409 | 7430 | 許錦榜 | 男 | 福建,蕭田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7410 | 7430 | 許錦榜 | 男 | 福建,蕭田縣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7411 | 7431 | 許鴻儒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7412 | 7432 | 許?順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413 | 7434 | 連金城 | 男 | 1924/9/7 | 福建,惠安縣 | 75043 | 51 | ?東甯K國中教員 | 32年秋,在福建省立仙遊簡易師範學校讀書時,因受該校國文老師張匪振文(已故)宣揚共匪言論影嚮,致思想左傾,並加入由張匪領導之匪「讀書會」,與王桂森、陳喬松(以上均在大陸)、柳文裕(已自首)等人共同研讀「阿Q正傳」、「徬徨」、「吶喊」、「雷雨」、「新教育概論」等左傾及共黨理論等書籍。35年來台,38年秋至39年夏,在高雄縣鳳山國民學校任教期間,經常在該校辦公室內對同事葉生奇、陳玉興等頌揚「共匪強大,反攻無望,批評政府無能」等謬論。 | 12年 | ||||||
7414 | 7435 | 連瑞金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7415 | 7436 | 郭 邦 | 男 | 99399 | 不詳 | |||||||||||
7416 | 7437 | 郭 亮 | 男 | 山東,益都縣 | 52031 | 29 | 第147師440團2營6連淮尉排長 | 於連官佐寢室即大?其?長之母親並謂其?長不講三信心?又謂國民党的官沒有一佪好東西講享受不講三信心准帶太太可以隨便?家睡覺苦就苦了我們?士們你們都別幹啦隨我去作共?党吧共?党還講三信心呢幹共?党去韓國當炮灰也甘心國民党這樣還憑什么反攻大陸等語。 | 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
7417 | 7438 | 郭 猛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73 | 33 | 工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7418 | 7438 | 郭 猛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82 | 工 | 查唐匪亦成(即謝清風)曾與陳山水(已伏法)在高雄唐榮鐵工廠及連雅寮市場進行組訓群眾工作,藉合法組織作叛亂活動,據供曾對呂坤茂等施予匪黨教育,為求徹底清理涉有匪嫌染有匪毒之不穩分子,予以檢肅清理,曾傳訊王瑞欽等23名(另12名自行投案),其中除郭猛等4名解部審理外,其餘訊明涉嫌較輕,予以申誡後具結省釋。 | |||||||||
7419 | 7439 | 郭 朝 | 男 | 台灣, | 99399 | 軍 | ||||||||||
7420 | 7440 | 郭 發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生火 | ||||||||||
7421 | 7441 | 郭 墅 | 男 | 浙江,東陽縣 | 50006 | 30 | 無 | 傳播不?消息如:「國民黨政府已派吳?城赴日本組織流亡政府必要時高級官員飛走了事留下低級人員在台拼命」「台北政府機?委員有部份準備離境他飛」「現在美國已?放棄中國不管台灣不論有何發展在三次大?時不能成功美國亦必會失敗國民黨在台灣更不可靠」「共軍官兵生活一律平等飲食很好國軍官兵生活困苦高級將領生活優異腐化至極」「共匪有噴氣式飛機攻台灣十五分鐘到達且配合五十萬陸軍進攻國軍是無法抵抗的」「國軍在海南撤退時被共匪打下飛機三架」 | 徒刑7年 | |||||||
7422 | 7442 | 郭 德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 | ||||||||||
7423 | 7443 | 郭 震 | 男 | 安徽,宿縣 | 52145 | 30 | 無 | 王陽郭震標榜結社倡導異說淆亂聽聞從事招搖行止狂妄。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杜麟文 | ||||||
7424 | 7444 | 郭 禮 | 男 | 99399 | 農 | |||||||||||
7425 | 7445 | 郭大魁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7426 | 7446 | 郭子良 | 男 | 江蘇, | 化名俞 宏 | 99399 | 不詳 | 化名俞 宏 | ||||||||
7427 | 7447 | 郭小水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428 | 7448 | 郭山夏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429 | 7449 | 郭今川 | 男 | 99399 | 長濱鄉幹事 | |||||||||||
7430 | 7450 | 郭公秦 | 男 | 江蘇, | 11087郭公泰? | 99299 | 軍 | |||||||||
7431 | 7451 | 郭正堂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432 | 7452 | 郭仲平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 | ||||||||||
7433 | 7453 | 郭夙慧 | 女 | 福建, | 99399 | 商 | ||||||||||
7434 | 7454 | 郭伯儀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435 | 7455 | 郭秀鳳 | 女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3 | 番子田國民學校教員 | 明知被告郭清池為匪諜未即檢舉。 | 0年8月緩刑2年 | |||||||
7436 | 7456 | 郭良萬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7437 | 7457 | 郭明洲 | 男 | 台灣, | 99399 | 鑲牙 | ||||||||||
7438 | 7458 | 郭明誠 | 男 | 安徽,鳳陽縣 | 化名梁臨、郭樸。 | 68057 | 43 | 不詳 | 致書其?友張子岐信,內有:「我失業三年,對政府無微辭,可是此次考試後,我的思想起了很大變化,方知今是昨非,從現在起,再不信任(原文係「認」字)這政府,倘有人將這政權推翻,弟當盡力以從之。因為這個政權不給飯吃,共匪在大陸不給人民吃飽,可是這個政權連一口也不給我吃,你說我還能不起來推翻它嗎?」「我記得周恩來曾說過:『監獄是革命者的溫床』,今後當以造反為革命,一定要推翻這餓死人的政權」等反動文句。 | 感化3年 | (57)甸平裁字第0016號 | |||||
7439 | 7459 | 郭南健 | 男 | 福建, | 99399 | 督察 | ||||||||||
7440 | 7460 | 郭型威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441 | 7461 | 郭柏倫 | 男 | 哀東,廣州市 | 99399 | 珠寶商 | ||||||||||
7442 | 7462 | 郭炳先 | 男 | 99399 | 不詳 | |||||||||||
7443 | 7463 | 郭致文 | 男 | 浙江, | 99399 | 西醫 | ||||||||||
7444 | 7464 | 郭修穆 | 男 | 福建,惠安縣 | 又名郭修木,郭秋木 | 53180 | 43 | 東海部隊116縱隊少校政工室主任 | 據報於39年4月在匪區福建惠安縣曾經匪公安局拘捕至同年五月中旬經匪幹焦國楹說項以替匪工作為條件予以保釋同年十月乃被派潛至我方烏坵金門一帶活動寅緣得任東海部隊第一一六縱隊少校政工室主任之職暗中為匪剌探軍情。 | 無罪 | 又名郭修木,郭秋木(42)審三字第0070號 | |||||
7445 | 7465 | 郭健龍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7446 | 7466 | 郭國勳 | 男 | 廣東,大浦縣 | 49055 | 26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中尉隊員 | 連上楨者與楊剛?同縣鄉?且?舊交亦早有附逆之意彼與其已?叛徒盤據居之故鄉(廣東大浦)?縣長黃維?有同窗之誼自覺附逆有?乃與楊剛二人計議想於該隊開到大陸後由楊剛連上楨二人出各派連上楨與該中隊中尉隊員郭國勳二人出面向李黃二匪聯絡率隊投降叛徒 | 有期徒刑5年奪公權5年 | 5年 | ||||||
7447 | 7467 | 郭啟邏 | 男 | 99399 | 不詳 | |||||||||||
7448 | 7468 | 郭添木 | 男 | 台灣,彰化市 | 50240 | 26 | 民族報推銷員 | 無罪 | ||||||||
7449 | 7469 | 郭添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450 | 7470 | 郭紹銓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長 | ||||||||||
7451 | 7471 | 郭連生 | 男 | 江蘇, | 99399 | 副水手長 | ||||||||||
7452 | 7472 | 郭喜良 | 男 | 遼北, | 99399 | 交通部設計委員會專門委員兼開設中國深泉鑿井社 | ||||||||||
7453 | 7473 | 郭游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保警第二總隊四大隊十四中隊委任12級小隊長 | ||||||||||
7454 | 7474 | 郭雄俊 | 男 | 99399 | 布販 | |||||||||||
7455 | 7475 | 郭新齊 | 男 | 山東, | 99299 | 輪機長 | 12575郭新齋? | |||||||||
7456 | 7476 | 郭椿籓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457 | 7477 | 郭肇同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458 | 7479 | 郭遠生 | 男 | 福建, | 又名郭建平、郭平人 | 99399 | 不詳 | 又名郭建平、郭平人 | ||||||||
7459 | 7480 | 郭諸光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7460 | 7481 | 郭龍德 | 男 | 台灣,兆園縣 | 51065 | 41 | 工 | 明知親戚邱順興為共黨而未檢舉 | 有期徒刑三年 | 邱順興 | ||||||
7461 | 7483 | 郭鴻新 | 男 | 山東, | 99399 | 小販 | ||||||||||
7462 | 7484 | 郭鏡華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463 | 7485 | 郭麗仙 | 女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464 | 7486 | 郭繼唐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 | ||||||||||
7465 | 7487 | 郭鶿鶦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466 | 7488 | 陳 天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1138 | 26 | 陸軍54軍50師上等兵 | 福州陷共後夫妻同在行政人員幹部訓練班受訓完畢後陳天被派為福州市人民政府商業科登記員。 | 有期徒刑5年2月奪公權3年 | |||||||
7467 | 7490 | 陳 功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7468 | 7491 | 陳 先 | 男 | 廣西, | 99399 | 農 | ||||||||||
7469 | 7492 | 陳 合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副頭目 | ||||||||||
7470 | 7493 | 陳 竹 | 男 | 台灣,彰化縣 | 67059 | 39 | 僧 | 募化時,當場發表「現在台灣黑社會黑地獄,大陸是?正的天堂,美援是要買台灣的,我是新革命者,要來喚醒民?的」等荒謬言論。 | 07年 | |||||||
7471 | 7495 | 陳 故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7472 | 7496 | 陳 衍 | 男 | 江西, | 99399 | 教員 | ||||||||||
7473 | 7497 | 陳 飛 | 男 | 江蘇, | 99399 | 車伕 | ||||||||||
7474 | 7498 | 陳 崁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7475 | 7499 | 陳 財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34師100團1營1連上等傳令兵 | ||||||||||
7476 | 7500 | 陳 基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 | ||||||||||
7477 | 7501 | 陳 帶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頭目 | ||||||||||
7478 | 7502 | 陳 智 | 男 | 廣東, | 99399 | 公 | ||||||||||
7479 | 7503 | 陳 幹 | 男 | 湖南,?陽縣 | 51085 | 37 | 陸軍第五十四軍第五十師第一四八團第三營營長 | 不能證明被告等有叛國投匪情事但查該被告等於臨危時不能堅定意志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
7480 | 7504 | 陳 瑛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 | ||||||||||
7481 | 7505 | 陳 裕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 | ||||||||||
7482 | 7506 | 陳 榮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杖輪打什 | ||||||||||
7483 | 7507 | 陳 磊 | 男 | 1909/12/24 | 福建,莆田縣 | 72008 | 63 | 無 | 16年2月,在福建省福州貢院埕黨政訓練所宿舍內,經方匪雨耕、陳匪梃章介紹,加入共產匪黨,接受方、陳二匪領導,閱讀「馬克斯思想研究」、「資本論」、「工農革命」、「海陸豐農民運動」等書,28年在南星中學任教時,指導學生閱讀魯迅、郭沫若、矛盾、高爾基等左傾小說。 | 10年 | ||||||
7484 | 7508 | 陳 輝 | 男 | 廣東,?江縣 | 原名陳高四。 | 57067 | 60 | 嘉義療養院退伍榮民 | 陳輝原名陳高四於36年6月間參加朱毛匪幫廉江縣偽縣長陸鎮華領導之土共部隊。 | 15年 | ||||||
7485 | 7509 | 陳 黎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斟油 | ||||||||||
7486 | 7510 | 陳 闖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487 | 7511 | 陳 瓃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生產署支中校新額外雇員 | ||||||||||
7488 | 7512 | 陳 讓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489 | 7513 | 陳乃修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編譯人員訓練班學員 | ||||||||||
7490 | 7514 | 陳士文 | 男 | 江西, | 99399 | 保警一總隊二大隊七中隊隊部二等警士 | ||||||||||
7491 | 7515 | 陳士林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492 | 7516 | 陳士梅 | 男 | 福建,詔安縣 | 自首 | 54136 | 38 | 無 | 先後三次受匪訓練書立「立功保證書」舉行宣誓照相接受匪「工作命令」及路費同年十月四日偽裝船伕藉匪遣送我突擊山東戰役被匪俘官兵滲來金門古寧頭為我駐軍扣押自首。 | 免刑但應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493 | 7517 | 陳子石 | 男 | 廣東, | (即叛亂犯黃祖堯之化名) | 99399 | 無 | (即叛亂犯黃祖堯之化名) | ||||||||
7494 | 7518 | 陳子仲 | 男 | 廣東, | 99399 | 學生 | ||||||||||
7495 | 7519 | 陳子宏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台南土地銀行助理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7496 | 7520 | 陳小玉 | 男 | 浙江 , | 99399 | 不詳 | ||||||||||
7497 | 7521 | 陳中柱 | 男 | 福建, | 99399 | 水浘廠發電股股長 | ||||||||||
7498 | 7522 | 陳友伯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499 | 7523 | 陳友誠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5118 | 39 | 漁 | 陳友誠於39年2月間即離其原籍連江縣於40年2月間至西洋島接受前反共救國軍閩北地區司令部運用在西洋島收集匪情曾與其同鄉即被告林春木聯絡使林春木赴大陸匪區搜集情報40年12月間知匪亦利用林春木至西洋島收集我方情報41年1月23日應林春木之要求編撰消息七項交林春木以為交換。 | 無罪 | |||||||
7500 | 7524 | 陳天祚 | 男 | 浙江, | 99399 | 前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椒江繼隊無線電台少校台長 | ||||||||||
7501 | 7525 | 陳天寧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502 | 7526 | 陳少麟 | 男 | 廣東, | 99399 | 基隆省立中學人事管理員 | ||||||||||
7503 | 7527 | 陳文圳 | 男 | 1930/12/30 | 台灣,嘉義縣 | 51012 | 21 | 光華電器材料行店員 | 陳振昌、陳文圳、李貴登等曾聽聆劉石柱、劉水龍之反動言論或為其遞送索款信件來往密切,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6月5日 | |||||
7504 | 7528 | 陳文佐 | 男 | 1928/6/29 | 台灣,桃園縣 | 53910 | 26 | 聯勤汽一團上等兵 | 陳文佐係聯勤輕重兵汽車運輸第1團1等兵,違反檢肅匪諜案,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1月25日 | |||||
7505 | 7529 | 陳文明 | 男 | 湖南,邵陽縣 | 66042 | 36 | 陸軍第三八人力運輸群三六八營四○九四連上士班長 | 站衛兵時以自己所有之鋼筆在?房後崗棚木板上書以「那一個對你們不好,你就可以將他幹掉,不然的話我們永遠受痛苦」,同月三十日又於站衛兵時,在營區游泳池邊崗亭內木柱上用螺絲刀刻以「三六八營我們要革命」,又以鋼筆書以「同志們來到這個單位還站衛兵;為什麼不起來對付他們把他們殺掉吧」各等語 | 05年 | |||||||
7506 | 7530 | 陳文強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507 | 7531 | 陳文釵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508 | 7532 | 陳文達 | 男 | 江蘇, | 99399 | 教員 | ||||||||||
7509 | 7533 | 陳文熙 | 男 | 四川,宜賓縣 | 56066 | 27 | 空軍4592部隊中士 | 四十三年八月?填沁園春一詞內有「寶島這般富饒……惜鼠狗群集……牲畜盤踞」等語出示他人其字埵?顯有叛?之意?并?四十二年春至四十四年十月?在台南岡山等地以其所持有?揚匪党理論之「新哲學研究綱要」「新文學教程」「看哪這人」「別人的故事」「飛鳥集」等禁書先後分別借与吳君友孫寶林趙?明等?覽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十年 | |||||||
7510 | 7534 | 陳文輔 | 男 | 1931/8/24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 | 52169 | 22 | 農 | 陳文輔時常收留叛徒簡匪萬得(已格斃)、陳匪敬賢在其田寮食宿,並代為購買藥品醫病,迨聞知陳敬賢被捕,曾於40年11月30日晚間8時許,隨同其父陳柳金前往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局員孫藩聲家中,口頭向孫君申請自首,孫君當囑其翌日(12月1日)往分局辦理自首手續,惟陳文輔於12月1日9時為保密局拘解台北,以致自首手續未能辦理。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0月5日 | 陳敬賢 | |||
7511 | 7535 | 陳月得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1066 | 56 | 木炭商 | 明知在逃之陳清墩陳兆用為叛徒而故為之介紹住於現患精神病之余旺家以請代覓工作為由暗為隱藏 | 公訴不受理 | |||||||
7512 | 7536 | 陳月清 | 女 | 廣東,台山縣 | 52920 | 31 | 無 | 原係中央航空公司文書股職員38年11月間中央中國兩航空公司主持人投匪於翌年一月底該中航公司自香港遷往廣州之際被告因受脅從隨往匪區被迫閱讀「知識份子改造過程」等反動書籍迨40年1月返回台山原籍極力辭職獲准後設法逃港至同年十月來台依次兄陳仲連生活至本年元月間接其長嫂自港來函知悉其父在粵被匪清算自殺其母在港屢欲蹈海遂申請出境經本部查悉於本年四月十四日傳案扣送軍事檢察官偵察以參加叛亂之組織罪提起公訴 | 無罪 | (41)安潔字第2343號 | ||||||
7513 | 7537 | 陳木合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副司機 | ||||||||||
7514 | 7538 | 陳木蘭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34 | 工 | 39年2月由黃雙全吸收。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六年 | |||||||
7515 | 7539 | 陳水順 | 男 | 51805 | 成順航業公司經理 | 租用希臘籍成發輪航行香港??之??為叛徒交流物資本年五月六日又自??裝載茶葉葯材鴨毛筍菜等匪偽物資運往香港航?科羅?附近在東碇島西南我國領海被我?安軍艦截獲 | 資匪茶葉?材鴨毛筍菜等物資沒收 | 資匪茶葉?材鴨毛筍菜等物資沒收 | ||||||||
7516 | 7540 | 陳火炎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517 | 7541 | 陳以義 | 男 | 浙江,永嘉縣 | 54193 | 37 | 披星鄉中興村國校教員 | 陳以義原在浙江玉環縣雞鳴(即雞山)鄉任副鄉長41年10月調為披興(即披山)鄉中興村國民學校教員被訴於41年間曾一度以信件藏於毛竹筒內交由披山居民陳永土之妻侯氏帶雞山轉遞大陸。 | 無罪 | (43)審三字第0149號 | ||||||
7518 | 7542 | 陳右狐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7519 | 7543 | 陳台華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無 | ||||||||||
7520 | 7545 | 陳平和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0 | 工 | 陳平和三次赴其堂兄陳阿井家祭其父母時見楊運坤等明知其為匪諜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7521 | 7546 | 陳戊寅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4028 | 33 | 嘉義東石初級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供給簡國賢金錢 | 無罪 | |||||||
7522 | 7547 | 陳永令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7523 | 7548 | 陳永順 | 男 | 江蘇,銅山縣 | 60037 | 43 | 廚師 | 向王戰英透露,欲在台灣密組地下組織,一年中吸收三萬人,在特殊情況下,從高雄港搶船駛往大陸,投降匪?;並于同月20日,與王戰英、朱耀華等籌組永順復興會,擬具該會章程內云:本會以收容社會流浪街頭之失業者為目的,使失業者有固定工作,免受饑寒,在特種情形之下,?起義旗,推翻腐敗政權等語,另擬洩漏該會機密者,處死刑等秘密戒條十六條。 | 06年 | |||||||
7524 | 7549 | 陳玉銘 | 女 | 99399 | 不詳 | |||||||||||
7525 | 7550 | 陳玉鳳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7526 | 7551 | 陳玉震 | 男 | 台灣, | 47050 | 25 | 工 | 与被告林慶雲韋建仁等共同組織愛國青年?,陳玉震為台南支部之支部長負南部活動之經費。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
7527 | 7552 | 陳玉鑾 | 男 | 福建, | 99399 | 攤販 | ||||||||||
7528 | 7553 | 陳由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攤販 | ||||||||||
7529 | 7554 | 陳石青 | 男 | 江蘇, | 99399 | 陸軍96軍上校 | ||||||||||
7530 | 7555 | 陳石崙 | 男 | 台灣,高雄市 | 原錄陳石石崙 | 99399 | 高雄肥料第三廠事務員 | 原錄陳石石崙 | ||||||||
7531 | 7556 | 陳立駐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532 | 7557 | 陳亦德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上司賬 | ||||||||||
7533 | 7558 | 陳光祥 | 男 | 福建, | 99399 | 專員 | ||||||||||
7534 | 7559 | 陳光喜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北市中山國小教師 | ||||||||||
7535 | 7560 | 陳光慶 | 男 | 1924/4/12 | 四川,長壽縣 | 53170 | 28 | 陸軍第9185部隊第152團第2營第6連上等兵 | 陳光慶係前陸軍第9185部隊第152團第2營第6連上等兵,對同案被告盧奎因案被捕於41年11月23日脫逃藏匿5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之事實,據盧奎供明紀錄在卷,核與解案機關所附筆錄相符,其明知盧奎係屬匪諜不予告密檢舉,應予負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之罪。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7536 | 7561 | 陳兆佃 | 男 | 福建,北竿 | 52177 | 40 | 漁 | 陳兆佃并無前往匪區黃歧。 | 無罪 | |||||||
7537 | 7562 | 陳再原 | 男 | 台灣, | 99299 | 139陳再厚? | ||||||||||
7538 | 7563 | 陳同甲 | 男 | 99399 | 無 | |||||||||||
7539 | 7564 | 陳合有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駕駛員 | ||||||||||
7540 | 7565 | 陳如願 | 男 | 99399 | 無 | |||||||||||
7541 | 7566 | 陳成器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7542 | 7567 | 陳旭光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7543 | 7568 | 陳汝鎬 | 男 | 河南,信陽縣 | 54211 | 29 | 陸軍七七二三部隊通信營中心連准尉通信員 | 胞兄陳汝鈁大姊陳慧敏曾?加「抗大」受訓被告以相處有年思想蒙受影?隨軍來台歷充軍職迨43年2月調現職以來工作消極言行失檢5月12日上午九時竟當眾發表:「為什么要中國人打中國人」及「你們均受人利誘不明是非」等荒謬言論經本部保防人員一再約談發現其思想有嚴重偏差觀念欠正確對為何而戰為誰而戰認識不清時思脫離部隊。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43)覺裁字第186號 | ||||||
7544 | 7569 | 陳百榮 | 男 | 1949/10/11 | 台灣,台南市 | 69020 | 22 | 無 | 57年12月間,在台南市經呂建興吸收參加「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圖謀?覆政府。 | 05年 | 呂建興 | |||||
7545 | 7570 | 陳伯鈞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546 | 7571 | 陳克強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不詳 | ||||||||||
7547 | 7572 | 陳克寬 | 男 | 江蘇, | 99399 | 上士文書 | ||||||||||
7548 | 7573 | 陳利餘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3032 | 25 | 福建游擊?部?北地區司令部第六支隊列兵 | 謝永平陳利餘同受匪命?入我軍刺探軍情。 | 無期徒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各所有財?之全部除各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
7549 | 7574 | 陳宏祥 | 男 | 台灣, | 99399 | 醫 | ||||||||||
7550 | 7575 | 陳廷楷 | 男 | 99399 | ||||||||||||
7551 | 7576 | 陳廷裕 | 男 | 台灣, | 99399 | 職員 | ||||||||||
7552 | 7577 | 陳牡丹 | 女 | 浙江, | 99399 | 漁 | ||||||||||
7553 | 7578 | 陳秀東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554 | 7579 | 陳秀卿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7555 | 7580 | 陳秀梅 | 男 | 福建,平潭縣 | 59049 | 34 | 陸軍?二十六師司令部營務組一等兵 | 47年2月28日,在沙美鄉山西村其義父李吳榮家中,??「該師在返台海中,與匪船發生遭遇,我方不敵,副師長負傷,被告跳海逃生,嗣經商船將全部人員救起」居民信其謠言互相傳述。 | 03年6月 | |||||||
7556 | 7581 | 陳秀琴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7557 | 7582 | 陳良根 | 男 | 浙江, | 99399 | 工 | ||||||||||
7558 | 7583 | 陳赤牛 | 男 | 台灣, | 99399 | 營造商 | ||||||||||
7559 | 7584 | 陳邦亞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7036 | 42 | 商 | 陳邦亞邱和俊二人明知邱番仔為匪派遣從i事間諜活動叛徒而竟遁情不報。 |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 |||||||
7560 | 7585 | 陳亞?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 | ||||||||||
7561 | 7586 | 陳享宗 | 男 | 廣東, | 99399 | 理貨員 | ||||||||||
7562 | 7587 | 陳依水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伕 | ||||||||||
7563 | 7588 | 陳來春 | 男 | 1908/3/25 | 台灣,苗栗縣 | 52900 | 44 | 農 | 陳來春因涉匪嫌案,41年11月13日被拘提,至同年12月27日獲准交保釋放,惟卷內無確定釋放日期紀錄,及相關裁判書類與執行資料。 | 保釋 | 羈押1月14日 | |||||
7564 | 7589 | 陳來貴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37 | 25 | 部前勞役第三中隊二區隊四分隊隊員 | 原為台灣無業游民自撥來本島服役即以生活艱苦工作辛勞遂生逃亡之念,聞何志宏謂:“由此地可以到大陸由大陸可以到香港由香港可以到台灣如被共匪抓到不要你當兵就讓你做老百姓絕對不會槍斃的”」林武平與陳來貴林全福遂決意潛逃大陸并于41年11月10日午后11時在塘頭渡海乃以天氣寒冷浪高風大無法游泳?為我海防部隊緝獲。 | 不受理 | 無軍人身份移送金門縣司法處法辦 | ||||||
7565 | 7590 | 陳其章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2134 | 40 | 商 | 黃火成吸收黃西城陳其章加入陳其章曾向黃火成表示退出該匪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三年 | |||||||
7566 | 7591 | 陳卓英 | 男 | 99399 | 不詳 | |||||||||||
7567 | 7592 | 陳奇章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伕 | ||||||||||
7568 | 7593 | 陳妹保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7569 | 7594 | 陳宗仁 | 男 | 遼北,遼源縣 | 54039 | 31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第4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7570 | 7595 | 陳宗榮 | 男 | 59055 | 國防部少將參議 | 07年 | 張 洸之岳父,陳潤珠之父 | |||||||||
7571 | 7596 | 陳宗鋆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572 | 7597 | 陳定坤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4028 | 41 | 宜蘭戲院總務 | 明知簡國賢為匪而不檢? | 無罪 | |||||||
7573 | 7598 | 陳尚禮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員 | ||||||||||
7574 | 7599 | 陳庚凱 | 男 | 福建, | 99399 | 東台日報分社主任 | ||||||||||
7575 | 7600 | 陳承祥 | 男 | 福建, | 99399 | 中士文書 | ||||||||||
7576 | 7601 | 陳昌華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577 | 7602 | 陳明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578 | 7603 | 陳東帆 | 男 | 廣東, | 99399 | 公 | ||||||||||
7579 | 7604 | 陳杰南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77 | 43 | 中興實業公司協理 | 蘇介臣陳杰南約於40年5、6月間「因閱覽莊洒川資助匪諜林清海案之起訴書而明知林清海為匪諜」當時並以趙水溝知悉林清海藏匿處所乃共商由趙水溝赴新竹勸林清海出面自首然至林清海於40年11月間出而自首以前竟均不告密檢舉。 | 03年 | |||||||
7580 | 7605 | 陳歧山 | 男 | 台灣, | 99399 | 永義糖場職員 | ||||||||||
7581 | 7606 | 陳泄鈞 | 男 | 1939/4/8 | 台灣,彰化縣 | 69900 | 30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科員 | 陳泄鈞係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科員,因涉嫌書寫匿名信郵寄彭明敏並辱罵中國國民黨,於58年2月12日遣往調查局三張犁招待所,以在職協助調查該案方式留置,嗣因事證不足,尚難遽認其涉有叛亂、匪諜嫌疑,而於同年12月12日飭回。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 | |||||
7582 | 7607 | 陳知青 | 男 | 浙江,上虞縣 | 即陳 正、陳 ?。 | 53160 | 32 | 無 | 來台先後任公務員及新聞記者倡「和平革命」之謬說經政府注意乃去廣州匪陷廣州後向匪投靠未遂逃至香港仍以當時匪勢甚盛投靠之心不死乃著「自學俄語會話」「紅星歌選」「迎春接福」「新桃花扇」等左傾書籍為匪宣傳後見政府地位日趨鞏固反共勢力日趨壯大又著「共匪賣國密約」吶喊反共並以檢舉明知不在台灣政府暫時無法控制之劉方屏匪案希圖取得政府信任。 | 08年 | 即陳 正 | |||||
7583 | 7608 | 陳金來 | 男 | 1927/8/17 | 福建,惠安縣 | 73900 | 46 | 教員 | 陳金來涉嫌於民國35年在福建參加共黨組織。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7584 | 7609 | 陳金泉 | 男 | 廣東, | 99399 | 建興船輪機 | ||||||||||
7585 | 7610 | 陳金美 | 男 | 台灣, | 99399 | 家事 | ||||||||||
7586 | 7611 | 陳金英 | 女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587 | 7612 | 陳金謀 | 男 | 99399 | 無 | |||||||||||
7588 | 7613 | 陳金聲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7589 | 7614 | 陳長富 | 男 | 江蘇,南京市 | 64034 | 32 | 商 | 於38年5月南京市陷匪時,就讀南京市私立東方中學,經該校匪幹沈恩祥,胡光有之介紹,先後加入匪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自治會」及「南京市新民主主義?年團」之組織。 | 無罪 | (53)警審特字第0006號 | ||||||
7590 | 7615 | 陳長發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7591 | 7616 | 陳阿昌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7592 | 7617 | 陳阿南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593 | 7618 | 陳阿鼻 | 男 | 1920/7/20 | 台灣,台北縣 | 50015 | 32 | 漁 | 何榮全介紹在逃劉英昌等至陳阿鼻家中住宿。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2日 | |||||
7594 | 7619 | 陳俠田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7595 | 7620 | 陳南川 | 男 | 1937/1/3 | 台灣,台南市 | 54920 | 18 | 聯勤總部第3被服廠臨時技工 | 王德祥、陳南川均係前聯勤總部第三被服廠臨時技工,平日均不滿政府,42年8月由陳南川唆使王德祥於該廠女廁壁上書寫辱罵國家元首文字,經該部發覺,將該王德祥、陳南川押解於本部,訊據供認前情不諱,思想顯不純正,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聲請裁定前來,經覆核,該被告等雖不無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之罪嫌。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 | |||||
7596 | 7621 | 陳品尼 | 男 | 1926/4/10 | 廣西,藤縣 | 64920 | 38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公共工程處荐任十二級工程師 | 陳品尼叛亂部分,來台及將充任匪職之事實自首有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五十三警檢處字○二二七號不起訴處分書,依法予以處分不起訴外,當以被告充任偽職接受匪黨理論教育達8年之久,思想受毒,交付感化以資矯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7月17日 | |||||
7597 | 7622 | 陳建夫 | 男 | 福建, | 99399 | 文山中學教員 | ||||||||||
7598 | 7623 | 陳建秋 | 男 | 99399 | 軍 | |||||||||||
7599 | 7624 | 陳建迪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鐵管局職工 | ||||||||||
7600 | 7625 | 陳彥平 | 男 | 浙江, | 99399 | 二等兵 | ||||||||||
7601 | 7626 | 陳彥濤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602 | 7627 | 陳思民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7603 | 7628 | 陳思漢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604 | 7629 | 陳炳庭 | 男 | 1917/2/20 | 湖北,孝感縣 | 72018 | 55 | 無 | 60年9月16日因案在台北縣警察局永和分局刑事組辦公室偵訊及押解至台北地方法院途中,高呼:「毛主席要來收拾你們了,你們一個也活不了」,當日下午七時許,抵達台北地院拘留室時,(起訴誤為看守所)復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利匪口號。 | 10年 | ||||||
7605 | 7630 | 陳界祥 | 男 | 1954/11/12 | 台灣,澎湖縣 | 84020 | 29 | 漁 | 陳界祥係「隆東發」號漁船代理船長,夥同船員姚連平、翁棟、及非船員周昱呈等人於73年1月10日14時10分自澎湖馬公港報關出海,在匪區沿近海域(地名不悉)與大陸漁船民互易換得匪酒、匪藥等物品(詳如清?),旋於同年月19日17時20分返?馬公港,為港區檢查處據報查獲,因認被告等涉嫌叛亂。 | 不起訴 | ||||||
7606 | 7631 | 陳茂金 | 男 | 江西, | 99399 | 陸軍第2857部隊砲兵163營3連上士汽車管理士 | ||||||||||
7607 | 7632 | 陳茂霖 | 男 | 台灣, | 自首,張信義之婿 | 200 | 不詳 | 據該張彥勳及自首份子即被告女?陳茂霖迭在台中縣警察局及本部偵審中供證在卷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120號 | ||||||
7608 | 7633 | 陳述孔 | 男 | 1940/3/9 | 遼寧,遼陽縣 | 68040 | 28 | 無 | 陳永善、陳述孔?積極羅致不滿現實青年,傳閱反動書刊,灌輸左傾思想,企圖爭取吸收,擴大組織,先後接受陳永善教育者,有王玉江(又名蔡若江)、王小虹、陳金吉、賴睅佽央A接受陳述孔教育者,有張茂男、陳邦助、吉樹甫(按王小虹、陳金吉、張茂男、陳邦助均以叛亂嫌疑案經本部另案裁定,交付感化 | 10年 | ||||||
7609 | 7634 | 陳飛鵬 | 男 | 99399 | 花蓮市公所 | |||||||||||
7610 | 7635 | 陳睅 | 男 | 江蘇, | 99399 | 職二隊 | ||||||||||
7611 | 7636 | 陳凌霄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612 | 7637 | 陳剛三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613 | 7638 | 陳唐德 | 男 | 台灣,屏東縣 | 67080 | 39 | 國防部情報局1105組少尉行動員 | 被俘後洩露該組人數、武器、裝備,人員籍貫及組長郭漢等十一人姓名,供匪搜捕我全組人員。 | 10年 | |||||||
7614 | 7639 | 陳哲東 | 男 | 安徽, | 99399 | 空軍19防情分台上尉台長 | ||||||||||
7615 | 7640 | 陳孫興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16 | 7641 | 陳家振 | 男 | 湖北,鄂城縣 | 50004 | 24 | 國防部二廳中尉測向員 | 參加反共抗俄動員委員? | 無罪 | |||||||
7617 | 7642 | 陳家賢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管倉 | ||||||||||
7618 | 7643 | 陳振飛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船員 | ||||||||||
7619 | 7644 | 陳振華 | 男 | 1924/12/3 | 福建,平潭縣 | 68054 | 44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技正 | 陳振華於35年間,聽命同鄉曾煥乾協助丁敬禮盜賣公糧資匪,36年春,在福建協和大學讀書時,由同學翁繩金介紹加入匪黨組織,掩護匪幹曾煥乾行動,吸收黨員為匪工作,嗣因丁敬禮由福建保安團長胡季寬逮捕,將陳振華等交由平潭縣長林蔭辦理自新手續等情,業據被告直認不諱,核予林 蔭到庭結證屬實,偵查結果被告既經自新,具有自首之效力,且追訴權時效已因20年不行使而完成,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3日 | |||||
7620 | 7645 | 陳振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7621 | 7646 | 陳振蘇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12兵團軍政學校招生委員 | ||||||||||
7622 | 7647 | 陳書順 | 男 | 江蘇, | 99399 | 小販 | ||||||||||
7623 | 7648 | 陳泰雄 | 男 | 1944/12/1 | 台灣,高雄市 | 69025 | 24 | 司機 | 服常備兵役時連辦公室,以鋼筆在第三九四期,第三九五期各乙聯愛國獎券背面,分別書寫「打倒三民主義,共產主義萬歲」「驅逐美帝,解放台灣,實行共產」等反動文字,分貼於該營飯廳及福利社之左門背後。 | 03年6月 | ||||||
7624 | 7649 | 陳海生 | 男 | 1913/1/11 | 廣東,欽縣 | 54015 | 42 | 縫紉 | 陳海生原名陳玉輝,在廣東欽縣開設南華布廠,38年12月欽縣陷匪後,於39年9月當選為欽縣偽商會理事長,40年冬響應匪幫「抗美援朝」募捐運動向各商家征募匪幣1億餘元並自捐2千萬元,統繳匪銀行收轉,至41年4月因漸受匪迫害,自感危殆乃逃入越南輾轉來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5日 | 原名陳玉輝 | ||||
7625 | 7650 | 陳海春 | 男 | 江蘇,淮安縣 | 66022 | 39 | 軍/陸軍822醫院步兵上尉療養員 | 共謀籌組台灣自治委員會,並吸收鄭毓麒(本案內線),方於恕(向台灣省警備總部檢?),楊君潛、林明助經常由宋主持邀集核心人員研討組織系統並分配陳海春負責宣傳,方於恕負責總務,宋自擔任組織等任務,以台北、宜蘭、台東為據點,圖謀發展。以爭取失意政客及退除役官兵為對象,意欲用暗殺等非法手段先把台灣秩序弄亂,造成一已勢力,目的在統一中國。 | 05年 | |||||||
7626 | 7651 | 陳益生 | 男 | 1914/10/15 | 湖南,衡山縣 | 70045 | 56 | 台北市公有市場管理員 | 原任湖南省衡山縣潭園??長,38年秋,該?陷匪後,受匪命繼任匪潭園??長,至同年冬去職,來台後未向政府自首。 | 05年 | ||||||
7627 | 7652 | 陳益舟 | 男 | 浙江, | 99399 | 航海 | ||||||||||
7628 | 7653 | 陳祖齡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7629 | 7654 | 陳素娟 | 女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630 | 7655 | 陳財福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31 | 7656 | 陳釗煌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632 | 7657 | 陳高? | 男 | 江西, | 99399 | 公 | ||||||||||
7633 | 7658 | 陳健策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34 | 7659 | 陳國仁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635 | 7660 | 陳國威 | 男 | 江蘇,江都縣 | 54039 | 27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直屬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7636 | 7661 | 陳國祥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7637 | 7662 | 陳崇鋆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638 | 7663 | 陳教本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7008 | 30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充當船員?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貸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俘擄拘禁?三民?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十一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該被告等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感化三年 | |||||||
7639 | 7664 | 陳啟鈞 | 男 | 浙江, | 99399 | 惠通貿易行職員 | ||||||||||
7640 | 7665 | 陳啟瑞 | 男 | 1906/3/17 | 台灣,高雄市 | 妻簡娥同為著名台共,子陳國哲牛津博士,現居美國L.A. | 54222 | 48 | 五金 | 張行於36年任新竹救濟院院長時期,經該院職員卓中民介紹閱讀匪黨書籍如「新民主主義」、「延安1日」、「談聯合政府」等書刊後,思想左傾,旋於37年經陳啟瑞介紹認識已伏法之朱毛匪幫潛台重要匪首李媽兜,因知李為共匪南部負責人,需錢花用,乃先後3次共接濟其舊台幣4萬元,均由陳啟瑞轉交等情。 | 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6月 | ||||
7641 | 7666 | 陳啟壁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642 | 7667 | 陳淮亨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7643 | 7668 | 陳傅庠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輪機長 | ||||||||||
7644 | 7669 | 陳厥祥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45 | 7670 | 陳堯忠 | 男 | 山東, | 又名陳良安 陳耀山 | 99399 | 魚商 | 又名陳良安 陳耀山 | ||||||||
7646 | 7671 | 陳富美 | 男 | 浙江, | 又名陳富梅 | 99399 | 船戶 | 又名陳富梅 | ||||||||
7647 | 7672 | 陳惠民 | 男 | 福建, | 99399 | 店員 | ||||||||||
7648 | 7673 | 陳敦彥 | 男 | 1915/9/8 | 福建,福州市 | 67023 | 53 | 國防部情報局情報幹部訓練班上校教官 | 陳敦彥之筆跡因與廖時亮供稱於38年11月被匪俘獲時,由羅?林交付其屬名「知名不具」之黑函相同。經查該信函並非出於被告陳敦彥之手筆,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該被告確有通匪洩密等情事,自屬犯罪不能證明,被告陳敦彥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3年6月30日 | |||||
7649 | 7674 | 陳景南 | 男 | 福建, | 99399 | 富源國校教員 | ||||||||||
7650 | 7675 | 陳景進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099 | |||||||||||
7651 | 7676 | 陳智勇 | 男 | 台灣, | 99399 | 木工 | ||||||||||
7652 | 7677 | 陳朝宗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653 | 7678 | 陳朝卿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654 | 7679 | 陳棟材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2148 | 31 | 台灣銀行花蓮分行課長 | 陳棟材係29年在大公中學讀書時經現留大陸之同學唐正秉介紹加入上海市學生協會與包松山連絡由包交閱左傾書籍同年冬包松山於大公中學畢業時將陳棟材交現留大陸之陳某(化名黃某)領導。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 | ||||||
7655 | 7680 | 陳琢玉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7656 | 7681 | 陳琛琦 | 男 | 松江, | 99399 | (軍)本部上尉組員 | ||||||||||
7657 | 7682 | 陳登烘 | 男 | 台灣, | 99399 | 軍 | ||||||||||
7658 | 7683 | 陳發禔 | 男 | 1923/2/10 | 江西,興國縣 | 73032 | 50 | 台北市大同國中教員 | 35年底及36年初,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先後參加「讀書會」及「藍星英語研究社」,同年春在該校教室復經陳玉田、沈小華(在大陸)介紹,丁成碧監誓正式加入共產黨,來台後未向政府自首。 | 10年 | ||||||
7659 | 7684 | 陳善華 | 男 | 河北,天津市 | 99399 | 船員 | ||||||||||
7660 | 7685 | 陳舜? | 男 | 浙江, | 99399 | 中央信託局理事 | ||||||||||
7661 | 7686 | 陳華章 | 男 | 浙江,奉化縣 | 59054 | 38 | 陸軍91兵工群941營9404連中士文書 | 48年3月14日,休息時,談稱:「當兵是奴才貨」「國民黨要專政多少年,總統為了連任,不但將我們的自由剝奪,而且還要修改憲法」,「我寧死也要找你們幾個和浪費幾個子彈」「我沒有機會到金門去,如果到金門去,我就回大陸去」等荒謬言論。 | 不起訴,交付感化 | |||||||
7662 | 7687 | 陳進士 | 男 | 台灣, | 99399 | 大內鄉農會供銷部主任 | ||||||||||
7663 | 7688 | 陳塑新 | 男 | 台灣, | 99399 | 高雄鋁業廠工人 | ||||||||||
7664 | 7689 | 陳媽亮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7665 | 7690 | 陳新丕 | 男 | 1912/11/18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42 | 農 | 陳新丕雖曾由李金水、陳崇山邀其參加牛犁會,未表同意,然查李金水等邀其參加時,均係以團體力量抵抗地主等語相勸,並未將其本人身份暨牛犁會為匪變相組織明白告知,尚不足以使人得知渠等為匪諜,則被告陳新丕缺乏明知情事,即難繩之以法。 | 無罪 | 羈押3日 | |||||
7666 | 7691 | 陳新田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667 | 7692 | 陳新德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省財政廳第一科科員 | ||||||||||
7668 | 7693 | 陳業基 | 男 | 廣東,茂名縣 | 67080 | 42 | 國防部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5總隊中校副司令 | 被俘後先後約三十次分別以口頭或書面,將所知我特種作戰部隊編組、武器裝備、駐地、部隊長姓名及其訓練重點,作戰任務,本局海威訓練班位置,重要隊職人員姓名,隊員編組,人數、訓練課程等有關軍事上之秘密消息,洩露於匪。 | 12年 | |||||||
7669 | 7694 | 陳楚雄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7670 | 7695 | 陳楊祺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671 | 7696 | 陳源成 | 男 | 台灣, | 99399 | 環球水泥公司課長 | ||||||||||
7672 | 7697 | 陳瑞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新加坡僑生,原為國立華僑中學學生 | ||||||||||
7673 | 7699 | 陳萬益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74 | 7700 | 陳聖春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675 | 7701 | 陳達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7676 | 7702 | 陳嘉豐 | 男 | 台灣, | 99399 | 醫師 | ||||||||||
7677 | 7703 | 陳嫩?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7軍炮兵指揮部646營營部連上等兵 | ||||||||||
7678 | 7704 | 陳榮漳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80軍206師617團1營2連上等兵 | ||||||||||
7679 | 7705 | 陳漢波 | 男 | 江蘇, | 99399 | 公 | ||||||||||
7680 | 7706 | 陳漢章 | 男 | 湖南,邵陽縣 | 57039 | 25 | 陸軍步兵第九師通信連汽車修護組下士修護 | 由連部駐地逃匿沙美防空洞,晝伏夜出,購買排球金戒子各一,以?泅水渡海,返回大陸。翌日致函吳忠山,約其於同月廾八九日下午五時後到沙美街相晤,並?:「如你怕的話,就不要來了,那我很抱歉的告別,以後?放台?再見」等語。 | 死刑 | 死刑 | ||||||
7681 | 7707 | 陳碧霞 | 女 | 福建, | 99399 | 無 | ||||||||||
7682 | 7708 | 陳福甘 | 男 | 1912/1/17 | 浙江,衢州縣 | 71073 | 59 | 無 | 省立嘉義醫院三樓三一○號病房,高呼「毛澤東萬歲」,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4年 | ||||||
7683 | 7709 | 陳精堂 | 男 | 陜西,安康縣 | 99399 | 憲兵第9團第2營第4連上兵 | 1959/11/5因心臟衰竭死於中(年42歲)。 | |||||||||
7684 | 7710 | 陳聚成 | 男 | 河南,滎陽縣 | 54183 | 35 | 鐵路局機務處台北機廠司事 | 拉攏同廠工人高自修41年9月起連續通信囑高對知己朋友先調查思想信仰志願才能及合乎智仁勇誠條件之人接近聯絡情打動或製造矛盾使其感激盡量吸收以建立私人勢力高嘗以政治問題詢問則發出不滿現實詆譭政府之論調設法使人不滿國民黨要避免中華民族大流血非要革除X派勢力不可。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685 | 7711 | 陳銀桂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686 | 7712 | 陳鳴遠 | 男 | 浙江,玉環縣 | 54021 | 36 | 大陳防守區司令部上尉參謀 | 陳鳴遠便利脫逃及殺人未遂等罪嫌 | 無罪 | |||||||
7687 | 7713 | 陳鳳梧 | 男 | 江蘇, | 99399 | 校員 | ||||||||||
7688 | 7714 | 陳劍城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7689 | 7715 | 陳墩鼻 | 男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鐓鼻 | 52210 | 31 | 農 | 陳墩鼻係已斃叛徒陳垗用之堂姪該陳垗用為逃避緝捕於40年農曆4月間及6月間先後匿居被告家為其父陳垗頂(瞎眼)所有之防空洞內嗣於同年國曆7月間投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迨9月29日突槍擊該局看守人員計死傷牟廷綱等九人後逃逸仍至該防空洞內躲藏經台北縣警察局傳詢該被告並諭知協查報緝該被告明知而予縱容旋為警務處刑警總隊查悉於11月9日清晨率同台北縣警察局員警前往圍捕該陳垗用果由防空洞內衝出拒捕當場擊斃。 | 07年 | ||||||
7690 | 7716 | 陳德坤 | 男 | 1923/10/25 | 浙江,平陽縣 | 55073 | 33 | 警 | 被告陳德坤對於29年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供認曾於30年秋在原籍浙江平陽與瞿迺興、楊丕衡等同時自首等語,經傳方介甫到庭供証與陳德坤所述吻合,其自首一節雖無文書證明,核其情況要非虛語,其自首一節仍應認為有效,再查其自首後確為政府工作,且據瞿迺興供証38年4、5月間與陳德坤相晤時陳德坤表示悔悟往事,足證悛悔有據,應予免刑,以勵自新。 | 免刑 | 羈押7月4日 | |||||
7691 | 7717 | 陳德忠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692 | 7719 | 陳德隆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台北市公用工業管理處洗車工 | ||||||||||
7693 | 7720 | 陳德楊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7 | 鐵工 | 陳德楊林城柏參與叛亂集會各二次。 | 12年 | 1958/8/21因心臟衰竭死於獄中。 | ||||||
7694 | 7721 | 陳德椿 | 男 | 1923/4/26 | 福建,平潭縣 | 原名陳聖春 | 70048 | 47 | 反共救國軍指揮部第六大隊第三中隊下士 | 37年春原籍福建平潭參加吳土共組織,38年秋冬加入匪獨立營第一連充當匪兵,39年底,因腿傷離開部隊,充平潭縣白沙?「地安委員」,41年11月出海捕魚時為國軍逮獲撥交反共救國軍服役,54年7月15日自東引派赴步校輕重兵器士官班受訓來台,底缺仍在反共救國軍指揮部第六大隊,抵台後未報到?行逃逸,隱匿本名陳聖春,改名陳德椿。 | 10年 | |||||
7695 | 7722 | 陳德遠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696 | 7723 | 陳慶華 | 男 | 四川,成都市 | 55046 | 35 | 陸軍第1肺病療養院上尉療養員 | 陸軍第八肺病療養院仙果舖分院療養員因院方對病患主副食節餘處理不當集體向上級反映並在生活檢討會提出討論建議院方參考冀予改善遭該院以叛亂嫌疑移送到庭。 | 不付軍法審判 | |||||||
7697 | 7724 | 陳慧根 | 男 | 廣東, | 99399 | 漁管處課長 | ||||||||||
7698 | 7725 | 陳澄鈺 | 男 | 99399 | 不詳 | |||||||||||
7699 | 7726 | 陳潘濤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700 | 7727 | 陳蓮蓮 | 女 | 原錄陳蓮蓮等八名﹙查無其他姓名﹚ | 99399 | 不詳 | 原錄陳蓮蓮等八名﹙查無其他姓名﹚ | |||||||||
7701 | 7728 | 陳賢進 | 男 | 1944/9/14 | 台灣,台南縣 | 71910 | 27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科員 | 案卡記載:參加台獨叛亂活動,將公務上持有機密資料,寄交供叛國份子做叛亂活動之用,61年因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5月8日 | |||||
7702 | 7729 | 陳輝煌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3036 | 29 | 商 | 陳輝煌亦與林錦文具有深厚感情37、8年間林錦文匿居霧峰白沙坑等地時常相往來,雖不能証明有參加匪党組織及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或藏匿叛徒情事要其思想不無有感染之處應交付感化。 | 交付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703 | 7730 | 陳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704 | 7731 | 陳鄭厝 | 男 | 福建,長樂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7705 | 7731 | 陳鄭厝 | 男 | 福建,長樂縣 | 55110 | 24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7706 | 7732 | 陳霆銳 | 男 | 江蘇, | 99399 | 律師 | ||||||||||
7707 | 7733 | 陳褔氣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管理處技工長 | ||||||||||
7708 | 7734 | 陳褔添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709 | 7735 | 陳學良 | 男 | 廣東, | 58018 | 31 | 國防部情報局尉級學員 | 情報局中美合作辦公處選派廣東?遠從事情報工作被捕,自願為匪搜集粵北反共突擊軍總部在港幹部人事組織活動情?及該部派入大陸人員資料,同年六月七日經匪施予特種訓練,旋於七月十五日領得匪方工作費港幣五百元,啣匪命轉返香港,同年九月被告並將到港後與粵北反共突擊軍在港幹部聯絡情形秘密函報廣州共匪。 | 不詳 | 以二條一起訴 | ||||||
7710 | 7736 | 陳學瑞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5115 | 34 | 商 | 往來福州白犬間營商為中共搜集剌探情報曾將白犬島我軍政人事駐軍番號編制人數海軍艦艇活動暨台灣要員往來白犬島情形供給共方並擬「高登工作計劃」42年元月為中共發覺其與我方關係後被扣刑訊供出我方交付反間任務與關係後於同年三月間又以「立功贖罪」方式受匪命至白犬島先後將情向有關機關自首。 | 05年 | |||||||
7711 | 7737 | 陳曉嵐 | 男 | 四川,瀘縣 | 53132 | 30 | 平遠輪船員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無罪 | |||||||
7712 | 7738 | 陳樹石 | 男 | 廣東,揭陽縣 | 又名陳昌益 | 55114 | 47 | 菜販 | 38年農曆八月廣東揭陽縣陷共以生活困苦乃由洪式彤介入該縣人民政府充建設科測量員約九月因恐遭清算而逃至香港於41年9月間函經其妹夫林萬照轉託同鄉陳敬高以胞兄名義代申請入境於同年12月憑證來台。 | 05年4月 | ||||||
7713 | 7739 | 陳興金 | 男 | 1931/11/15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30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舢板隊上等兵 | 陳興金否認參與丁祥善等之叛逃,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犯罪,罪嫌不足,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2年10月22日 | |||||
7714 | 7740 | 陳醒民 | 男 | 99399 | 法官 | |||||||||||
7715 | 7741 | 陳靜伯 | 男 | 福建,龍溪縣 | 末獲案,沒收財產 | 63801 | 不詳 | 不詳 | 陳靜伯雖未歸案,但係潛港匪幹,其派遺吳紹淦來台,以經商為掩護,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業據吳紹淦自白,並經判處罪刑在案,核其行為,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手實行之程度,應構成徵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之罪,事證明確,對該被告陳靜伯所有財產,依同條例第八條第二項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 財產沒收 | 吳紹淦 | |||||
7716 | 7742 | 陳曙光 | 男 | 江蘇,阜寧縣 | 初中 | 又名陳兆瞳 | 52216 | 28 | 裝甲兵旅第一總隊第十三大隊下士駕駛 | 29年在原藉阜寧參加共黨偽運輸隊充隊員31年升偽民兵隊班長旋擢任偽?政府委員32年改任偽專員至34年以專員名義調上海受偽情報組長祝飛鵬(現化名張正之)指揮39年調偽中央政治局華中分局江南幹部訓練班受訓滲入我青年軍二○二師充駕駛兵搜集我軍人事裝備武器彈葯糧食等情報40年3月與祝飛鵬遇?台北車站得知改用現名張正之旋由女匪幹蔡繼德(現化名姜玉霞)前往林口與之連絡曾將我裝甲部隊人員車數目裝備種類油彈倉庫處所等情報置於約定駐地(林口)附近碉堡窗口處由匪諜取去轉送匪幫。 | 死刑 | 死刑 | ||||
7717 | 7743 | 陳環球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杖輪生火 | ||||||||||
7718 | 7744 | 陳總州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719 | 7745 | 陳聰隆 | 男 | 99399 | 無 | |||||||||||
7720 | 7746 | 陳聯源 | 男 | 福建, | 99399 | 飛鳳輪船管理員 | ||||||||||
7721 | 7747 | 陳鍚忠 | 男 | 台灣,台北市 | 補3383? | 99399 | 公會辦事員 | |||||||||
7722 | 7748 | 陳鴻泉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0083 | 42 | 聯中行經理 | 聯中行經理 | 不付軍法審判 | |||||||
7723 | 7748 | 陳鴻泉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2326 | 43 | 中崙棉織廠經裡 | 40年1月間串通其友陳鴻泉等將該廠存台機器用作股金改頭換面組織台新紡織公司外?於同41年3月間與陳鴻泉密議復將該廠在本市南京西路一三五號房屋冒名登報出賣。 | 有期徒刑二年併科罰金銀圓二千圓罰金 | |||||||
7724 | 7749 | 陳禮波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725 | 7750 | 陳懷明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7726 | 7751 | 陳麗華 | 女 | 廣東, | 99399 | 無 | ||||||||||
7727 | 7752 | 陳寶珠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7728 | 7753 | 陳寶富 | 男 | 江蘇,淮陰縣 | 55183 | 26 | 四四○五部隊所屬下士一級不詳 | 三十五年該縣被共匪盤据曾在匪偽?北人民銀行工作三月三十六年在上海亞達無?電補習學校求學期?在其筆記本內記載陜北共匪廣播電台呼號波長週率嗣?該筆記本帶來台?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44)警靂裁字?12號 | ||||||
7729 | 7754 | 陳寶福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730 | 7755 | 陳獻明 | 男 | 台灣, | 99399 | 西藥商 | ||||||||||
7731 | 7757 | 陳耀林 | 男 | 湖南,零凌縣 | 55075 | 24 | 陸軍第8軍搜索團勤務連上兵傳令 | 組織共和同盟會以期遂行其叛亂,商討攜帶槍彈以便逃往大陸投降。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7732 | 7758 | 陳覺文 | 男 | 廣東,澄海縣 | 50302 | 24 | 陸軍第6軍第207師第63團通訊連少尉附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7733 | 7759 | 陳覺飛 | 男 | 安徽,合肥縣 | 50073 | 28 | 軍士教導第二團第四連炊事兵 | 連續逃亡 | 無罪 | |||||||
7734 | 7760 | 陳權利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735 | 7761 | 陳歞龍 | 男 | 福建,北竿 | 52177 | 49 | 漁 | 陳歞龍王炎官雖有到達匪區黃歧但未與匪工作人員談話。 | 無罪 | |||||||
7736 | 7762 | 陳欖欖 | 男 | 福建,南竿 | 58064 | 57 | 農 | 陳欖欖為匪派遣來馬祖人員雖未從事間諜活動但核其行為有為叛徒刺探?於軍事上之秘密之未遂罪嫌」 | 無罪 | |||||||
7737 | 7763 | 陳?山 | 男 | 台灣,嘉義縣 | 62130 | 26 | 無 | 陳?山倡議推翻政府,建立所謂「台灣民主獨立共和國」,先後與廖義輝、王派淵在台中公園,該中心操場,及台中市精武路附近廟宇中等處謀議,廖王均表同意,並議定由陳?山負責全盤策劃,廖義輝負責宣傳,王派淵負責行動,退伍後,陳?山化名陳伯夫、李春福致函廖義輝、王派淵聯絡,陳?山復於五十一年五月十日,在嘉義圖書?擬就「台灣獨立宣言」一份 | 12年 | |||||||
7738 | 7764 | 陳?清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739 | 7765 | 陸士雄 | 男 | 江蘇, | 99399 | 中士 | ||||||||||
7740 | 7766 | 陸小玉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741 | 7767 | 陸文龍 | 男 | 安徽,天長縣 | 67074 | 55 | 國民黨黨務 | 29年4月,中共據安徽天長縣期間,充牛崗小學教員,?參加文抗會等情,涉嫌參加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56)初特字第0026號 | ||||||
7742 | 7768 | 陸以正 | 男 | 江蘇,泰倉縣 | 50340 | 興公司門事部經理 | 陸以正固介紹陸效文充任興台公司襄理 | 無罪 | ||||||||
7743 | 7769 | 陸正平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0012 | 40 | 新生報編輯 | 陸正平係新生報社編輯與陳天明因鄉誼往來又與張玉珂係其女陸素珍陸和珍老師舉行師生家庭訪問時來宅相識另一在逃反動份子孫克勤曾唆使素珍等設法爭取陸正平被陸正平向該校檢舉解聘孫克勤懷恨誣陸參加共匪組織。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
7744 | 7770 | 陸廷紳 | 男 | 1923/8/4 | 江蘇,上海市 | 51114 | 29 | 不詳 | 陸廷紳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11月16日 | |||||
7745 | 7771 | 陸沛峰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7746 | 7772 | 陸其龍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747 | 7773 | 陸通嵋 | 男 | 江蘇,海門縣 | 52185 | 36 | 大漢輪大副 | 38年在香港受僱為英商摩勒公司安利輪大副載運物資航行上海二次於卅39年6月初經附匪之九龍關華南緝私船隊隊長何炳材介紹就任九龍關海榮輪船長停泊香港口外七月由匪幹帶同武裝匪兵押駛廣州將船交匪專員公署後解職返香港同年八月受僱匪區大陸公司所有大漢輪大副航行天津一次運有菸葉石膏牛毛紙自來水管等物資40年八月又受僱為大漢輪大副於駛福州途中響應該輪生火陳厚興起義來歸。 | 07年 | |||||||
7748 | 7774 | 陸漢武 | 男 | 貴州,天桂縣 | 58061 | 43 | 土木工 | 45年12月29日致鄭弼光函中所述,魏壽松盜賣武器之事,為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查覺飭查,在台北縣警察局新店分局安坑派出所訊問供陳關於魏壽松于卅八年任陸軍七三軍二三八師七一四團第二營營長期間,駐防福建省福清縣東長街時,將三○三口徑輕機槍,步槍,四、五口徑湯拇生衝鋒槍,盜賣與當地土共,經該軍事部發覺,令飭查辦,魏壽松聞風潛逃等情,經陸軍總司令部以被告陸漢武捏造不實之事實,故為誣告。 | 無罪 | |||||||
7749 | 7775 | 陸興安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7750 | 7776 | 陸鎮西 | 男 | 廣東, | 99399 | 退伍榮民 | ||||||||||
7751 | 7777 | 陰法侗 | 男 | 山東, | 99399 | 台灣省警務處交通科股長 | ||||||||||
7752 | 7778 | 陶之行 | 男 | 1918/7/7 | 浙江,杭州市 | 99399 | 花蓮港檢疫所所長 | |||||||||
7753 | 7779 | 陶光榮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754 | 7780 | 陶多林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7755 | 7781 | 章士釗 | 男 | 99399 | ||||||||||||
7756 | 7782 | 章文貢 | 男 | 江西, | 99299 | 華航 | 12305章文貫? | |||||||||
7757 | 7783 | 章文愷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7758 | 7784 | 章永堂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759 | 7785 | 章俊洪 | 男 | 安徽,蕪湖縣 | 59053 | 37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三大隊三中隊上士分隊附 | 47年9月27日中秋節散佈謠言謂「共匪在金門沒有辦法打到我軍便用飛機假空投傘兵欺騙我們的部隊出去消滅他們就集中火力打過來因此傷亡?多」等語涉嫌叛亂將其解請本部偵辦訊之被告供認談說上開謠言不諱惟稱因幼失父母未讀過書不知利害平日愛隨便說話此次亦係隨便說出無任何企圖更未想到對部隊有何影響懇念年幼無知從十六歲從軍迄今征戰多年及突擊東山島有功予以原宥等語核與本部政治部調查認被告無為匪工作或受匪利用情事紀載相符。 | 不起訴 | |||||||
7760 | 7786 | 章家修 | 男 | 浙江, | 99399 | 中國國民黨陽明山改造委員 | ||||||||||
7761 | 7787 | 章祖丁 | 男 | 安徽,來安縣 | 53138 | 28 | 海軍中建軍艦帆纜二等兵 | 章祖丁係海軍中建軍籃帆纜二等兵32年10至11月間曾在安徽來安縣三城鄉旗桿村原藉共匪之鄉公所充當民兵一月用土槍保護共匪鄉公所從事維護共匪政權工作。 | 免訴 | |||||||
7762 | 7788 | 章湖年 | 男 | 福建, | 99399 | 富源國校教員 | ||||||||||
7763 | 7789 | 章華瓊 | 男 | 浙江, | 99399 | 工 | ||||||||||
7764 | 7790 | 章順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765 | 7791 | 章德明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766 | 7792 | 章德俊 | 男 | 江蘇, | 99399 | 空軍4567部隊下士 | ||||||||||
7767 | 7793 | 麥滔?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陸軍樂成大隊第1中隊隊員 | ||||||||||
7768 | 7794 | 麻名蘭 | 男 | 山東, | 99399 | 車夫 | ||||||||||
7769 | 7795 | 麻貴齊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7770 | 7796 | 麻鏡五 | 男 | 山東, | 99399 | 車伕 | ||||||||||
7771 | 7797 | 傅一偉 | 男 | 江蘇, | 99399 | 福建反共救國軍閩南地區第二大隊第七中隊隊員 | ||||||||||
7772 | 7798 | 傅中梅 | 男 | 1927/12/11 | 江蘇,高淳縣 | 即傅 正。 | 60067 | 34 | 自由中國社編輯 | 傅正於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表「護憲乎?毀憲乎?—望國大代表作明智的抉擇」、「豈容御用大法官濫用解釋權。」等文章,言論偏激挑撥分化、破壞法統、阻撓國民大會集會,與匪之統戰策略相呼應,便利匪幫之叫囂,而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19日 | 雷 震 | 即傅正 | ||
7773 | 7798 | 傅中梅 | 男 | 1927/12/11 | 江蘇,高淳縣 | 即傅 正。 | 63056 | 37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感化新生 | 傅正於感訓期間,思想傾匪如故,並發表「一個政府喪失了人民和土地,還要在國際上代表國家,是史無前例的。所以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不會維持很久了」等反動荒謬言論,思想傾匪,言論荒謬為匪張目,予以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9日 | 即傅正,第一次感化60067案。 | |||
7774 | 7799 | 傅世豪 | 男 | 湖北,沔陽縣 | 63019 | 43 | 陸軍總部作戰研究督察委員會上校編審官 | 於36年春參加山東吐絲口戰役因戰事失利為匪俘虜轉送河北慶雲唐莊匪之解放軍官團受訓達五月之久填具志願表加入匪偽革命軍人同盟會發給結業證書釋歸 | 交付感化三年 | |||||||
7775 | 7800 | 傅良能 | 男 | 江西,貴谿縣 | 62033 | 38 | 無 | 39年3月,在浙江杭州經商時,化名「英武」致函浙江省匪偽主席譚震霖,表明原為國軍二二一師軍官,願意至舟山原部隊進行策反及搜集情報工作云云,獲得匪幫認可後,即以真實姓名與匪洽妥,遷住浙江軍區招待所,受匪訓練一星期,旋即被匪派至舟山,負責策反及搜集情報任務,抵達舟山後,由二二一師恢復軍職,嗣隨同該師入台潛伏。 | 10年 | |||||||
7776 | 7801 | 傅佩仁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777 | 7802 | 傅長生 | 男 | 湖北, | 99399 | 領班 | ||||||||||
7778 | 7803 | 傅長鈞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友 | ||||||||||
7779 | 7804 | 傅國卿 | 男 | 山東, | 99399 | 陸軍3837部隊上尉 | ||||||||||
7780 | 7805 | 傅傳禮 | 男 | 1920/4/20 | 台灣,高雄縣 | 61900 | 40 | 中國集郵半月刊社 | 傅傳禮自47年至49年間,以「義友黨」名義散發內容為「號召台灣青年同胞,團結響應獨立運動」之傳單。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5日 | |||||
7781 | 7805 | 傅傳禮 | 男 | 1920/4/20 | 台灣,高雄縣 | 99399 | 工 | |||||||||
7782 | 7806 | 傅照明 | 男 | 台灣,台北市 | 高商 | 52088 | 21 | 無 | 與在逃匪徒陳炳仁均係台北商業高級中學同學38年9月間陳匪將馬克斯思想論馬克斯經濟學俄國資本論等一類書籍十餘?交與傅照明閱讀思想深受其毒同年十月暨十二月間該傅照明又將上述書籍先後分別交與另案被告董傅壽黃則榮閱讀。 | 10年 | ||||||
7783 | 7807 | 傅瑞熙 | 男 | 江蘇, | 99399 | 教 | ||||||||||
7784 | 7808 | 傅鍾禕 | 男 | 福建, | 99299 | 不詳 | 9295傅鍾韓? | |||||||||
7785 | 7809 | 勞偉卿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7786 | 7810 | 勞彩光 | 男 | 廣東, | 99299 | 無 | 11876勞彩先? | |||||||||
7787 | 7811 | 喬 飛 | 男 | 山東, | 99399 | 海軍永安軍艦電機下士 | ||||||||||
7788 | 7812 | 喬淑鈴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7789 | 7813 | 富德淳 | 男 | 黑龍江,興安縣 | 99399 | 不詳 | ||||||||||
7790 | 7814 | 彭 祥 | 男 | 廣東, | 查228非同一人 | 99399 | 丰民輪斟油 | 查228非同一人 | ||||||||
7791 | 7815 | 彭 漢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生火 | ||||||||||
7792 | 7816 | 彭 銳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公 | ||||||||||
7793 | 7817 | 彭文緯 | 男 | 湖南,湘鄉縣 | 52224 | 31 | 股長 | 彭文緯因知康道仁又名康傑于34年在福建省福清縣充任鄉隊附時曾因販賣壯丁事逃亡經通緝有案並聞係共產黨員于37年間潛伏廈門為非作歹曾經警察局逮捕嗣越獄脫逃來台初則化名康傑自廈門陷匪後復改用原名在台薪得微薄然其生活闊綽吃喝嫖無所不為是否仍替匪活動深為可疑乃于40年11月間將情具文分報國防部總政治部台灣省政府暨本部經本部保安處偵查結果並未發現康道仁為匪事證以被告涉有挾嫌誣告嫌疑。 | 無罪 | (41)安潔字第2248號 | ||||||
7794 | 7818 | 彭方明 | 女 | 哈爾濱市 | 99399 | 家務 | ||||||||||
7795 | 7819 | 彭立本 | 男 | 江蘇,銅山縣 | 56104 | 36 | 陸軍第2軍戰鬥團3大隊10中隊少校隊員 | 三十八年十一月間隨軍由廣西桂林向廣東海南島方面轉進時行至欽縣小董?近為匪俘擄?於當時情??加匪軍?四兵團文工團工作終以不甘為匪利用遂?卅九年三月?設法?離匪區奔歸越南國軍富台部隊嗣於四十二年六月廾九日隨部來台四十四年三月?被檢舉有?加匪軍工作情事 | 免刑 | (45)兵家判字第393? | ||||||
7796 | 7820 | 彭兆沛 | 男 | 山東, | 99399 | 海軍士兵學校一大隊三中隊學兵 | ||||||||||
7797 | 7821 | 彭伯文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軍/廚師 | ||||||||||
7798 | 7822 | 彭卓斌 | 男 | 江西, | 99399 | 前42支隊第2大隊第4中隊隊員(勞役犯) | ||||||||||
7799 | 7823 | 彭奎松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32 | 農 | 劉鎮國游好文曾一再煽誘彭奎松參加組織未允諾其明知為匪諜而不告發 | 05年 | |||||||
7800 | 7824 | 彭益中 | 男 | 四川, | 99399 | 大管輪 | ||||||||||
7801 | 7825 | 彭國壇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363師軍法組組長 | ||||||||||
7802 | 7826 | 彭國壎 | 男 | 1921/9/9 | 湖南,臨武縣 | 50340 | 27 | 363師軍法組組長 | 被告彭國壎曾談及363師駐地由54軍接防等情,但查其閒談內容或為普通習見之情形,或為報章披露之消息,均無軍事秘密之性質,且均不知陸效文匪諜之身份,顯不能構成洩漏軍機罪責,亦不能認為供給叛徒消息。核被告彭國壎等之犯罪均不能證明,其他更無證據足資認定,自應均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2月2日 | |||||
7803 | 7827 | 彭清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804 | 7828 | 彭惠閔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299 | 11301彭惠閩? | ||||||||||
7805 | 7829 | 彭傳揚 | 男 | 廣東,欽縣 | 55167 | 34 | 工 | 被訴於39年2月中旬在原籍廣東欽縣任廣東民?反共自衛救國軍南路指揮所第一縱隊獨立第五大隊第三中隊(後改為第十三中隊)中隊長時率帶士兵卅六人步槍廿三支手槍一支投降土共陳平,經查無據難令負率隊投匪叛徒罪責,惟據其在本部保安處供認於41年5月,被匪捉去十餘天,其思想當受匪感染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其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806 | 7830 | 彭溢中 | 男 | 四川,重慶市 | 53132 | 38 | 有慶輪大管輪 | 彭溢中原為民生公司平遠輪船員於41年1月間大陳島購得美造「柯爾得」手槍一支(一七一三三五三號)子彈四十九發私擅持有並密藏於平遠輪臥房床下嗣調有慶輪服務未將槍彈帶走經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會同本部查獲以該彭溢中張澤裕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均涉有共同謀議以暴力將平遠輪開回大陸附匪暨為叛徒刺探軍情等罪嫌。 | 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 | 持有軍用槍彈而無正當理由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7807 | 7831 | 彭道淋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公 | ||||||||||
7808 | 7832 | 彭端本 | 男 | 廣東,惠陽縣 | 自首 | 65054 | 45 | 無 | 38年10月廣州陷匪共時,曾逃抵香港。同年11月復返廣東惠陽原籍,於翌年二月任惠陽環城?聯立國民學校教導主任,同年9月調任崇雅中學教導處幹事,40年2月調任惠陽塘橫?塘布學校教導主任,同年9月調任寶安縣深圳鎮,蔡屋圍燕貽學校教員,41年2月調任惠陽縣金鶴?鶴山學校教員,同年9月調任同縣塘美學校教員。42年冬,被捕勞改,51年6月再度逃抵香港,53年8月來台後,將充任偽職經過,向國防部情報局報告。 | 免刑、感化3年 | (54)警審特字第0025號 | |||||
7809 | 7833 | 彭維亮 | 男 | 1920/1/2 | 湖南,瀏陽縣 | 50920 | 30 | 39師116團上尉副連長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1年9月3日 | |||||
7810 | 7834 | 彭鎮海 | 男 | 江蘇,鎮江縣 | 60026 | 37 | 海軍供應司令部准尉 | 48年元月?對料件庫同事李執中,袁本樞等?士言以:「你?反共義士,可要求政府退伍,否則就請政府?你?遣返大陸或仿傚青年軍向政府?鬧,就可升官」等語,故意煽惑該?士等不遵守紀律。 | 06年 | |||||||
7811 | 7835 | 彭麗芳 | 女 | 99399 | 不詳 | |||||||||||
7812 | 7836 | 不詳14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99399 | 惠生輪 | |||||||||
7813 | 7837 | 景兆榮 | 男 | 安東, | 99399 | 無 | ||||||||||
7814 | 7839 | 曾 廷 | 男 | 台灣, | 曾廷(金更) | 99399 | 工 | 曾廷(金更) | ||||||||
7815 | 7840 | 曾 昆 | 男 | 福建,惠安縣 | 審理中死於獄中。。 | 51142 | 27 | 航勝輪水手 | 航勝輪船員。 | 不受理 | 辯論終結前因病在陸軍第二十一醫院死亡。 | |||||
7816 | 7841 | 曾 鄙 | 男 | 99399 | ||||||||||||
7817 | 7842 | 曾 霖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 | ||||||||||
7818 | 7843 | 曾子仁 | 男 | 99399 | 不詳 | |||||||||||
7819 | 7844 | 曾中堅 | 男 | 江西,會昌縣 | 53051 | 28 | 裝甲兵旅第2總隊第22大隊第1中隊軍需中士 | 35年2月間充任原籍即江西省會昌縣麻州鄉公所軍事幹事為應付村內械鬥乃商准該鄉公所經濟幹事曾憲芬借該鄉積谷二千斤變款購槍被鄉公所發覺後購還經裝甲兵旅以匪諜嫌疑送辦。 | 匪嫌不足免議 | |||||||
7820 | 7845 | 曾木成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21 | 台南彰化銀行出納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7821 | 7846 | 曾正鍾 | 男 | 江西,清江縣 | 55046 | 30 | 陸軍第1肺病療養院少尉療養員 | 陸軍第八肺病療養院仙果舖分院療養員因院方對病患主副食節餘處理不當集體向上級反映並在生活檢討會提出討論建議院方參考冀予改善遭該院以叛亂嫌疑移送到庭。 | 不付軍法審判 | |||||||
7822 | 7847 | 曾在明 | 男 | 四川,資中縣 | 53132 | 32 | 平遠輪船員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823 | 7848 | 曾廷芳 | 男 | 福建,東山縣 | 自首 | 58045 | 36 | 國防部情報局尉級待命人員 | 曾廷芳係情報局尉級待命人員,前於利達輪充當駕駛員期間,受偽廈門市邊防局匪幹張德根利用為匪從事諜報工作,繼於42年11月正式宣誓加入偽廈門市邊防局組織,并於同月在港利用前東山警察局督察員鄧承業關係,滲入我駐港中美合作機構,剌探我方情報,迨43年1月13日,利達輪由穗載運水泥返廈途中,被我軍截獲,押往金門,當以被告等聲言與本局廈門潛伏單位有關,奉准解送本局,復以掩護得宜,致未即時發覺其奸,嗣於本局管訓考核期間,曾廷芳於45年10月20日以書面自首其叛亂犯行并檢舉任為匪諜。 | 08年 | ||||||
7824 | 7849 | 曾明乾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7050 | 23 | 農 | 与被告林慶雲韋建仁等共同組織愛國青年?。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
7825 | 7850 | 曾阿進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42 | 農 | 接受蕭秀江反動教育有閱讀李丁福交與青年修養并以金錢接濟李丁福。 | 不付軍法審判 | |||||||
7826 | 7851 | 曾昭蘇 | 男 | 江蘇, | 99399 | 通訊第八團上等兵 | ||||||||||
7827 | 7852 | 曾紀春 | 男 | 湖北, | 99399 | 本部(陸軍?)49師147團第1連中士班長 | ||||||||||
7828 | 7853 | 曾根家 | 男 | 江西, | 99399 | 掮客 | ||||||||||
7829 | 7854 | 曾健民 | 男 | 台灣, | 99399 | 高醫學生 | ||||||||||
7830 | 7855 | 曾國祥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預備第9師司令部砲兵第8連1等1級士官長 | ||||||||||
7831 | 7857 | 曾國樑 | 男 | 湖南, | 99399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第三大隊隊員 | ||||||||||
7832 | 7858 | 曾從義 | 男 | 19401-15 | 雲南,通海縣 | 72015 | 32 | 無 | 59年2月間及60年10月間,在台北市榮民招待所?遊民收容所多次向招劍英、燕忠、鄭金家等人發表大陸匪區進步,大陸人民生活安定等荒謬言論。 | 07年6月 | ||||||
7833 | 7859 | 曾勝輝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7834 | 7860 | 曾照耀 | 男 | 1920/8/1 | 廣東,饒平縣 | 50302 | 29 | 台北市警察第四分局雇員 | 本案被告方雪漁等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有嫌疑,鄭照耀經審訊否認有參加匪黨組織及受匪黨利用共同叛亂等行為,經查尚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難令負刑責,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5月20日 | |||||
7835 | 7861 | 曾瑞隆 | 男 | 1948/2/16 | 台灣,台南縣 | 70920 | 21 | 陸軍上兵 | 曾瑞隆於58年9月5日投寄其父函件書稱:「我不願看到台灣同胞當這些獨裁主義的奴役…」等文。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7836 | 7862 | 曾萬邦 | 男 | 1906/11/16 | 台灣,高雄市 | 49900 | 44 | 水手 | 匪區遣回台航八號船員,以涉嫌叛亂經東南軍政長官公署詢問。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2日 | |||||
7837 | 7863 | 曾群芳 | 男 | 台灣, | 99399 | 幹事 | ||||||||||
7838 | 7864 | 曾榮德 | 男 | 1931/9/1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149 | 23 | 第一商業銀行大溪分行職員 | 共同被告周萬福、曾德榮、黃新福、陳雲南。曾德榮於39年2月間,由周萬福介紹參加匪幫後,於同年6、7月間吸收李進福、陳雲南參加匪幫,另由李進福展轉吸收李文榮、許清讚、黃再興、李欽福、秦榮煌、鄭慶祥加入匪外圍組織三峽有志青年團。被告曾德榮對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罪嫌部分,均供認不諱互證屬實,犯行固臻明確,惟被告等均於40年8月間向保密局自首領得自首證後,復於同年10月又向本部自首復領有本部自首證,及被告曾榮德對於保留由李進福間接吸收之外圍份子李文榮、許清讚、黃再興、李欽福、秦榮煌、鄭慶祥部份未予坦誠供出 | 自首免刑 | 羈押 7月21日 | ||||
7839 | 7865 | 曾福隆 | 男 | 台灣, | 99399 | 旅社司賬 | ||||||||||
7840 | 7866 | 曾興沂 | 男 | 湖南, | 99399 | 台灣省警察學校第二部華務講習班第二隊 | ||||||||||
7841 | 7867 | 曾耀岳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842 | 7868 | 游天助 | 男 | 福建, | 99399 | 中士衛士 | ||||||||||
7843 | 7869 | 游木生 | 男 | 江西, | 99399 | 炊事兵 | ||||||||||
7844 | 7870 | 游石鳳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845 | 7871 | 游如松 | 男 | 1914/1/12 | 台灣,台中縣 | 48900 | 34 | 商 | 受兄弟游如清之朋友牽連而被羈押。 | 交保釋放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1日 | |||||
7846 | 7873 | 游金木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北機場機器幫匠 | ||||||||||
7847 | 7874 | 游金波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7848 | 7875 | 游凌雲 | 男 | 湖北, | 99399 | 不詳 | ||||||||||
7849 | 7876 | 游朗星 | 男 | 1918/7/1 | 四川,資中縣 | 76910 | 58 | 不詳 | 游朗星涉嫌叛亂案到案後補辦自首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7日 | |||||
7850 | 7877 | 游福來 | 男 | 99399 | 不詳 | |||||||||||
7851 | 7878 | 游賜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8060 | 25 | 參加36年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37年2月間經台南縣警察局捕獲。 | 03年6月 | 03年6月 | |||||||
7852 | 7878 | 游賜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1059 | 28 | 商 | 參加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經台灣高等法院以內亂罪判處徒刑三年六月執行期滿惟被告等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其思想顯已受毒化為促使覺醒俾可反璞歸純琢磨自新起見交付感化。 | 交付感訓期間另以命令之 | |||||||
7853 | 7879 | 湯 韺 | 男 | 湖南, | 99399 | 少校課指組長? | ||||||||||
7854 | 7880 | 湯文雄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8047 | 18 | 南湖國校校工 | 在苗栗南湖國校廁所內書寫「我愛我的共產集團」反動文字 | 02年 | |||||||
7855 | 7881 | 湯希齡 | 男 | 1916/2/8 | 江蘇,宜興縣 | 70042 | 53 | 無 | 55年7月至58年5月間,經常在台中八德街十二號住所,向鄰居魏存祥、駱銘章、鑾雲等人發表讚揚共匪建設進步,武力強大,毛匪領導成功等荒謬言論。 | 07年 | ||||||
7856 | 7882 | 湯慎之 | 男 | 99399 | 學生 | |||||||||||
7857 | 7883 | 焦文鼎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7858 | 7884 | 程永祥 | 男 | 江西, | 99399 | 傭役 | ||||||||||
7859 | 7885 | 程守正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7860 | 7886 | 程克儉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憲兵司令部上尉參謀 | ||||||||||
7861 | 7887 | 程非遠 | 男 | 山東,威海? | 58015 | 31 | 陸軍第61醫院二兵 | 陸軍?61?院傷患在住院期中不滿現寔遇有不愉快之時輒高舉右手連呼毛澤東萬?并言共?党好政府不好向同院傷患宣傳 | 07年 | |||||||
7862 | 7888 | 程家隆 | 男 | 1920/9/3 | 湖北,天門縣 | 54910 | 34 | 高雄縣警察局旗山分局警佐 | 程家隆38年5月漢口陷匪時,任漢口市警察局第12分局局員,未及撤退,為匪俘虜送入集中營,照例聽講、寫自傳及坦白等,同年7月獲釋,潛伏漢口,39年12月逃赴香港,住調景嶺難民營,41年4月來台轉入前台灣省警察學校受訓期中,未將被俘經過在自傳內述明,軍事檢察官認其希圖掩飾,思想有欠純正,聲請交付感化,難認為有理由。 | 感化之聲請駁回 | 羈押4月13日 | |||||
7863 | 7889 | 程恩澤 | 男 | 山東, | 99399 | 陸軍5638部隊上士 | ||||||||||
7864 | 7890 | 程朝泉 | 男 | 台灣, | 99399 | 灣裡糖廠佐理員 | ||||||||||
7865 | 7891 | 程義洲 | 男 | 山東, | 99399 | 大貿海運公司雄明輪船員 | ||||||||||
7866 | 7892 | 程運? | 男 | 浙江, | 99399 | 斯皇樂輪事務長 | ||||||||||
7867 | 7893 | 程維新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7868 | 7894 | 程德馨 | 男 | 湖北,漢川縣 | 53132 | 40 | 平遠輪船員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無罪 | |||||||
7869 | 7895 | 程融照 | 男 | 四川, | 99399 | 花蓮師訓班學員 | ||||||||||
7870 | 7896 | 童氏金鑾 | 女 | 越南國 | 99399 | 難民 | ||||||||||
7871 | 7897 | 童再隆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7872 | 7898 | 童炳炎 | 男 | 台灣, | 99399 | 醫官 | ||||||||||
7873 | 7899 | 童海南 | 男 | 99399 | ||||||||||||
7874 | 7900 | 童常男 | 男 | 江蘇, | 99399 | 記者 | ||||||||||
7875 | 7901 | 童盛雲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876 | 7902 | 童雀翔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877 | 7903 | 童維經 | 男 | 99399 | 軍 | |||||||||||
7878 | 7904 | 華維勤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879 | 7905 | 華蔭甸 | 男 | 浙江,紹興縣 | 60063 | 43 | 油漆工 | 因酒醉鬧事遭警察以為匪宣傳罪名移 | 無罪 | |||||||
7880 | 7906 | 菊池三郎 | 男 | 日本國 | 99399 | |||||||||||
7881 | 7907 | 費 友 | 男 | 99399 | ||||||||||||
7882 | 7908 | 賀 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 | ||||||||||
7883 | 7909 | 賀仁金 | 男 | 浙江, | 99399 | 茶房 | ||||||||||
7884 | 7910 | 賀文川 | 男 | 江蘇,金壇縣 | 58062 | 29 | 陸軍第一軍團第一砲兵連陸軍砲兵上尉副連長 | ?46年6月2日代理連長職務期?在馬祖該連第二砲陣地端?聚餐時?該連官兵傳播「?自然事件發生後美國國會人民要求政府與我國?絕邦交停止美援」。 | 無罪 | (47)理判字第0336號 | ||||||
7885 | 7911 | 賀哲財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7886 | 7912 | 賀書田 | 男 | 99399 | 不詳 | |||||||||||
7887 | 7914 | 隋本仁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7888 | 7915 | 陽大森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889 | 7916 | 馮加土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7890 | 7917 | 馮成章 | 男 | 廣西,龍岩縣 | 59038 | 35 | 陸軍六五八九部隊八四四六部隊一營一連上士班長 | 在高坑駐地拾得對岸匪軍射至該島之宣傳?單六十七張,加以信封,分寄台?台南師範善化北門南充中學,嘉義女中雲林斗六鎮西苗栗錦水兩國校,投?後經查發覺等情,係連續以文字?畫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7891 | 7918 | 馮廷旭 | 男 | 99399 | ||||||||||||
7892 | 7919 | 馮承異 | 男 | 陜西,延川縣 | 大學 | 51079 | 28 | 台灣廣播電台編譯 | 屏東中學執教時與學生陳少廷黃世昌談論時局批評政府講讀左傾書刊39年3月間陳少廷忽以參加社會主義同盟恐遭政府查捕之故請其救助當因師生情誼囑往其家暫住未果嗣陳少廷向本部自首述及該馮承異思想左傾情形。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893 | 7920 | 馮昆華 | 男 | 1922/4/10 | 廣東,台山縣 | 71051 | 48 | 工 | 台南縣善化鎮烏橋南北小吃店,對李少華、廖漢章、陳典五、朱文傑等發表共產匪黨在大陸各項建設成功,匪軍強大,毛匪澤東受人民擁護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7894 | 7921 | 馮庭旭 | 男 | 湖北,武昌市 | 56112 | 28 | 海軍灃江軍艦聲納下士 | 馮庭旭僅係思想糢糊缺乏國家民族觀念叛?罪証不足予以裁?不付軍法審判呈奉總部(44)奧?諸字第二零零二號批?不付軍法審判准予?查外并飭仍依?治叛??例第九?但書規定施以感化教育 | 付感化處分乙年 | (45)連制審字第016號 | ||||||
7895 | 7922 | 馮清淵 | 男 | 台灣,桃園縣 | 68014 | 46 | 工友 | 先後以「中華民國若不存在,對世界有何損害」,「中華民國滅亡」,「定滅中華民國」等詞句反動內容荒謬之函件,分寄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暨聯合、民聲等報社。同年十月八日,又在桃園縣龍潭鄉黃塘村公路上用粉筆書寫「xxx無能且世(是)害蟲」,「定滅中華民國」等反動文字,使多數人共見共聞,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交付感化三年 | |||||||
7896 | 7923 | 馮嘉樂 | 男 | 1953/9/16 | 廣東, | 持香護照 | 87085 | 34 | 商 | 馮嘉樂、李麗梅、歐陽鳳於劉廣聲抵台後及王立紅於76年3、4月間兩度來台期間,均分別明知劉廣聲具有前開中國共產黨員及在中共偽政權所屬單位擔任偽職等匪諜身分,竟昧於朋友、同居人等私情,未向有關機關告密檢?。 | 01年 | |||||
7897 | 7924 | 馮劉海 | 男 | 廣西,修仁縣 | 53170 | 24 | 陸軍9185部隊152團2營5連中士司號 | 盧奎因案被捕脫逃藏匿五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 | 有期徒刑二年 | |||||||
7898 | 7925 | 馮德君 | 男 | 99399 | ||||||||||||
7899 | 7926 | 黃 珠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900 | 7927 | 黃 雲 | 男 | 江西,鄱陽縣 | 74022 | 48 | 商 | 於61年10月間,為營利而不擇手段,將明知載有闡揚共產匪黨無產階級理論之「近廿年中國文藝思潮論」一書,易名為「中國新文學研究參攷資料」,翻印五百本銷售。62年2月底,又將載有闡揚共產匪黨「無產階級專政」、「唯物論」「階級爭」等文學理論之「中國文藝論戰集」、「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史的評價」、「中國新文學運動史資料」及「科學與人生觀之論戰」等書各翻印五百本銷售。 | 05年 | |||||||
7901 | 7928 | 黃 韌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902 | 7929 | 黃 順 | 男 | 台灣, | 99399 | 船員 | ||||||||||
7903 | 7930 | 黃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1038 | 25 | 護士 | 涉嫌參加共黨組織 | 無罪 | |||||||
7904 | 7931 | 黃 禎 | 男 | 1923/11/9 | 台灣,苗栗縣 | 51165 | 30 | 鐵路局新竹站檢車員 | 黃禎于38年冬在鐵路局新竹車站經王顯明介紹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7905 | 7932 | 黃 磊 | 男 | 江蘇,泰興縣 | 50360 | 40 | 空軍高射?司令部四科中校科長 | 黃磊與戴龍同學因戴龍至高?司令部向其司令求職適散公時遇雨就便乘該部交通車同至其家便飯戴見其臂章掛有崑崙山而詢問崑崙山是否代字?答以是並談及地勤部隊之代字情形有失軍人防諜保密之責。 | 徒刑6月 | |||||||
7906 | 7933 | 黃 進 | 男 | 補1134? | 99399 | |||||||||||
7907 | 7934 | 黃一鑫 | 男 | 江蘇, | 99399 | 國防部政治幹部訓練班第2大隊第10中隊第1區隊第1班學員 | ||||||||||
7908 | 7935 | 黃丁利 | 男 | 廣東,廣州市 | 即黃 金。 | 56092 | 28 | 無 | 行竊為業於45年8月15日被捕當時以報載由匪區投奔自由之反共義士可受政府優待及獲得職業異想天開乃用乳名黃丁利偽稱係由匪區逃出企圖獲得反共義士榮銜與待遇以掩飾竊盜罪行至其前於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所供曾在廣東參加匪民兵隊工會等組織並非真實係就報章所見片斷見聞而捏造大部份是根據基隆市警察局邱姓刑警比喻性之提示而順口承認。 | 無罪 | 叛亂部份無罪關於竊盜部份之公訴不受理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 |||||
7909 | 7936 | 黃小明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不詳 | ||||||||||
7910 | 7937 | 黃仁亞 | 男 | 廣東, | 99399 | 工 | ||||||||||
7911 | 7938 | 黃仁華 | 男 | 廣東, | 99399 | 學生 | ||||||||||
7912 | 7939 | 黃允基 | 男 | 99399 | ||||||||||||
7913 | 7940 | 黃天書 | 男 | 福建,閩清縣 | 53026 | 36 | 海軍總司令部軍醫處少校科員 | 黃天書陳志祥盧宗漢涉嫌明知黃天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無罪 | |||||||
7914 | 7941 | 黃天馨 | 男 | 福建, | 99399 | 第一銀行辦事員 | ||||||||||
7915 | 7942 | 黃文才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916 | 7943 | 黃文忠 | 男 | 99399 | ||||||||||||
7917 | 7944 | 黃文楷 | 男 | 福建,莆田縣 | 50072 | 27 | 高雄市警局二等警員 | 被訴?加叛徒組?為匪工作各節均乏事証足資証明 | 無罪 | |||||||
7918 | 7945 | 黃水龍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19師第55團1營1連上等兵 | ||||||||||
7919 | 7946 | 黃左賢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7920 | 7947 | 黃正榮 | 男 | 四川,自流井 | 53132 | 30 | 平遠輪船員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921 | 7948 | 黃永翔 | 男 | 99399 | ||||||||||||
7922 | 7949 | 黃玉花 | 女 | 台灣,台北縣 | 54133 | 25 | 傭工 | 竊取曾 廷之國民身份證並向台北縣板橋鎮公所偽報曾 廷遷出將曾之國民身份證及遷出謄本均交黃培奕詎黃竟持往南投縣竹山鎮將曾之國民身份證改貼自己照片冒用曾 廷姓名申報遷入匿居至同年七月始將實情告知黃玉花並告以因匪案逃匿故爾出此囑保守秘密。 | 01年 | |||||||
7923 | 7950 | 黃玉龍 | 男 | 福建, | 99399 | 成大學生宿舍 | ||||||||||
7924 | 7951 | 黃生和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7925 | 7952 | 黃仲連 | 男 | 99399 | 不詳 | |||||||||||
7926 | 7953 | 黃仲銘 | 男 | 湖南, | 99399 | 陸軍0595部隊司令部0728部隊第5連上士班長 | ||||||||||
7927 | 7954 | 黃仰羲 | 男 | 福建, | 99399 | 陽明山管理局雇員 | ||||||||||
7928 | 7955 | 黃兆? | 男 | 1928/7/25 | 山東,孟都縣 | 99699 | 陸軍第9師司令部砲34營勤務連中士駕駛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4年 | |||||||
7929 | 7956 | 黃先進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930 | 7957 | 黃向明 | 男 | 99399 | 不詳 | |||||||||||
7931 | 7958 | 黃守已 | 男 | 99299 | 不詳 | 11639黃守己? | ||||||||||
7932 | 7959 | 黃江傳 | 男 | 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7933 | 7960 | 黃米薇 | 女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7934 | 7961 | 黃克孝 | 男 | 1928/4/29 | 江蘇,揚中縣 | 63900 | 33 | 大香濱成衣店裁縫師 | 黃克孝因涉嫌叛亂案於52年7月12日經約談後聲押(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繼續調查,同年9月9日奉准補辦附匪登記,同月17日獲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5日 | |||||
7935 | 7961 | 黃克孝 | 男 | 1928/4/29 | 江蘇,揚中縣 | 99399 | 工 | |||||||||
7936 | 7962 | 黃克強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937 | 7963 | 黃助堅 | 男 | 99399 | ||||||||||||
7938 | 7964 | 黃廷煜 | 男 | 河北, | 99399 | 公 | ||||||||||
7939 | 7965 | 黃志超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4209 | 28 | ?十師二八團三??部連上士 | 43年4月19日酒後高呼「毛?東萬歲」國民党開雞巴大會」等語。 | 交付感化三年 | (43)嚴法棠字第006號 | ||||||
7940 | 7967 | 黃邦獻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941 | 7968 | 黃亞城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942 | 7969 | 黃享麟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員 | ||||||||||
7943 | 7970 | 黃其 | 男 | 1936/10/21 | 廣東,五華縣 | 1930出生? | 60041 | 31 | 工 | 黃其桓於49年2月28日7時許,在該廠廁所小便處牆上以粉筆書寫「解放台灣」有利於叛徒之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7944 | 7971 | 黃定芳 | 男 | 廣東, | 99399 | 三副 | ||||||||||
7945 | 7972 | 黃忠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946 | 7973 | 黃怡珍 | 女 | 蕭道應之妻 | 51277 | 不詳 | 移自99399,蕭道應之妻 | |||||||||
7947 | 7974 | 黃金奎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7948 | 7975 | 黃金能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7949 | 7976 | 黃金源 | 男 | 湖南, | 99399 | 工 | ||||||||||
7950 | 7977 | 黃金鳳 | 女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7951 | 7978 | 黃金鍠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工礦公司機械廠工人 | ||||||||||
7952 | 7979 | 黃建雄 | 男 | 廣東, | 99399 | 勤務第2連上等傳達兵 | ||||||||||
7953 | 7980 | 黃思玉 | 男 | 99399 | ||||||||||||
7954 | 7981 | 黃春彬 | 男 | 江西,樂章縣 | 53133 | 35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4連上士班長 | 涉匪嫌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証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三年 | |||||||
7955 | 7982 | 黃昭雄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7956 | 7983 | 黃流陛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7957 | 7984 | 黃洞坦 | 男 | 福建, | 99299 | 無 | 12338黃洞垣? | |||||||||
7958 | 7985 | 黃皆柱 | 男 | 台灣, | 99299 | 商 | 9571黃皆註? | |||||||||
7959 | 7986 | 黃英才 | 男 | 廣東, | 99399 | 店員 | ||||||||||
7960 | 7987 | 黃英正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第1軍團司令部二兵 | ||||||||||
7961 | 7988 | 黃倫金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7962 | 7988 | 黃倫金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5110 | 1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7963 | 7989 | 黃家苗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7964 | 7990 | 黃庭輔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7965 | 7991 | 黃振楓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966 | 7992 | 黃珠盤 | 男 | 福建, | 補3824? | 99399 | 商 | |||||||||
7967 | 7993 | 黃祖勉 | 男 | 山東, | 99399 | 工 | ||||||||||
7968 | 7994 | 黃國光 | 男 | 江蘇,南京市 | 61047 | 35 | 湧進三號漁船報務員 | 隨船前往印度洋作業。回程中八月二十六日船抵新嘉坡加油,該黃國光當即上岸潛逃,旋以無法生存,向新嘉坡政府移民廳請求庇護,將AP6-XTF漁船保密呼號洩露,並濫言台灣為一警察國家,請求遣送匪竊據地區,企圖投靠匪幫。 | 交付感化三年 | |||||||
7969 | 7995 | 黃國養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輪機長 | ||||||||||
7970 | 7996 | 黃國謀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7971 | 7997 | 黃彩雲 | 女 | 台灣, | 99399 | 公 | ||||||||||
7972 | 7998 | 黃添旺 | 男 | 99399 | ||||||||||||
7973 | 7999 | 黃添津 | 男 | 1921/8/5 | 台灣,屏東縣 | 62900 | 42 | 公 | 黃添津涉嫌在屏東縣東港鎮散發「義友黨」、「告台灣義友同胞書」等宣傳「台灣獨立」傳單,本局屏東縣調查站於51年8月21日傳訊黃員到案並予以寄押,經詢問、調查未發現黃員有具體涉案事證,於同(51)年10月22日開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日 | |||||
7974 | 8000 | 黃淑容 | 女 | 台灣, | 99399 | 無 | ||||||||||
7975 | 8001 | 黃淑資 | 女 | 台灣, | 99399 | 新營糖廠 | ||||||||||
7976 | 8002 | 黃紹華 | 男 | 河北, | 99399 | 39師116團中尉 | ||||||||||
7977 | 8003 | 黃連貴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7978 | 8004 | 黃創達 | 男 | 台灣, | 99399 | 司機 | ||||||||||
7979 | 8005 | 黃朝初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7980 | 8006 | 黃善壯 | 男 | 浙江, | 99399 | 農 | ||||||||||
7981 | 8007 | 黃善德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7982 | 8008 | 黃進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7983 | 8009 | 黃順興 | 男 | 99399 | ||||||||||||
7984 | 8010 | 黃傳評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南竹橋國校教員 | ||||||||||
7985 | 8011 | 黃幹文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7986 | 8012 | 黃新源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7987 | 8013 | 黃瑞生 | 男 | 福建,莆田縣 | 53154 | 42 | 無 | 於38年9月任福建晉江縣警察局總務科長時因該縣陷匪被匪脅迫辦理總務業務移交復受管訓一週後及輾轉於福州莆田間藏匿迄41年3月受匪福建商業所貨運管理局管理員陳維?派遣往白犬烏坵各島刺探我方軍情並伺機來台滲入警界從事策反。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7988 | 8014 | 黃萬宇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04 | 27 | 農 | 林榮和寄藏手槍一支於其家中。 | 無罪 | |||||||
7989 | 8015 | 黃跨鰲 | 男 | 1917/2/2 | 福建,安南縣 | 75900 | 48 | 商 | 黃誇鰲29、30年間加入共產黨,從事為匪宣傳工作。64年5月8日涉嫌叛亂,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約談。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7990 | 8016 | 黃鼎寶 | 男 | 台灣, | 99299 | 3165黃鼎實? | ||||||||||
7991 | 8017 | 黃實江 | 男 | 海南島,樂會縣 | 66047 | 26 | 英籍利安輪船員 | 英籍利安輪船員,因收聽匪廣播及閱讀匪「人民畫報」之影響,思想傾匪,本(55)年元月八日,黃實江在該輪船頭第二艙口鐵板灰塵上,以食指劃書:「打倒美帝,解放台灣,美國佬」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為匪宣傳。 | 04年 | |||||||
7992 | 8018 | 黃榮朗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7993 | 8019 | 黃榮通 | 男 | 台灣, | 99399 | 警員 | ||||||||||
7994 | 8020 | 黃演敏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5070 | 42 | 醫師 | 黃演敏黃士揚於卅八年二月聽聞劉匪嘉武之反動言論後無論已否因而明知其係匪諜縱令知之其時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亦難令負知匪不報之責至卅九年六月十三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布施行後以迄同年七月廿二日劉匪嘉武被捕時為止該劉嘉武為匪之事實已為政府所發覺逃匿無?該被告黃演敏黃士揚?均不知其行??無從舉發仍難遽以知匪不報之罪 | 無罪 | 劉嘉武 | ||||||
7995 | 8021 | 黃漢明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二副 | ||||||||||
7996 | 8022 | 黃福沙 | 男 | 1944/2/20 | 福建,廈門縣 | 61017 | 27 | 農 | 黃福沙於42年6月間及43年7月底,先後兩次由廈門下保駕船載匪軍四人,至石島附近,便利匪軍游至小金門我軍防地摸哨,事畢載返;45年3月,任匪前線民兵師第二團第一營第一連第一排排長,於同年6月間,經匪幹黃保林介紹參加匪黨青年團組織,並充任廈門分團下保分區書記5月;復自同年至46年間,先後四次駕舟向小金門一帶島嶼散發匪方宣傳品。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7997 | 8023 | 黃綺鳳 | 男 | 99399 | ||||||||||||
7998 | 8024 | 黃維祺 | 男 | 安徽, | 99399 | 不詳 | ||||||||||
7999 | 8025 | 黃德美 | 男 | 1914/9/9 | 江蘇,溧陽縣 | 50030 | 37 | 國防部陸海空軍聯合作戰指揮辦公室上校主任 | 39年2月初旬吳石命聶儀持條黃德美借閱東南區軍事態勢圖,當時即予拒絕,迨聶持吳石之借條2次洽借,經報請該管處長吳鶴予允准後,即將此項圖幅密封,親交吳手。自無罪責足言,依法自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3月29日 | |||||
8000 | 8026 | 黃慶珠 | 女 | 浙江, | 99399 | 家務 | ||||||||||
8001 | 8027 | 黃魯慧 | 男 | 廣東,廣州市 | 59030 | 53 | 商,國防部第二廳外圍工作人員 | 44年將大陸工作人員周光明來函一件,押留不轉,復于45年秘密調查國防部第二廳派駐大陸工作人員所用發信收件人姓名,地址與數量等,並于同年秋致函張逆治中,略謂:「渝都一別,忽已十有餘年矣,學生浪跡香江,生活無著,甚欲追隨左右,未悉能否如願」等語。 | 10年 | |||||||
8002 | 8028 | 黃憲中 | 男 | 福建 | 99399 | 閩北地區司令部心戰參謀 | ||||||||||
8003 | 8029 | 黃穎藏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導主任 | ||||||||||
8004 | 8030 | 黃錦全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水手 | ||||||||||
8005 | 8031 | 黃營洲 | 男 | 浙江 | 99399 | 裕中輪船公司會計 | ||||||||||
8006 | 8032 | 黃麗飛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不詳 | ||||||||||
8007 | 8034 | 黃耀南 | 男 | 安東, | 99399 | 警員 | ||||||||||
8008 | 8035 | 黃藻嵩 | 男 | 99399 | 不詳 | |||||||||||
8009 | 8036 | 黃鐵斌 | 男 | 廣東,陽江縣 | 53181 | 28 | 陸軍75軍通信?架?連上士技工 | 因口不擇言該管?部認為思想不正確?本部政治部偵辦根據本部收容大隊士兵廖瑞湖陳大海之言詞因該隊紀旭鑫潛?被告又有兵運及約炸倉庫之罪嫌。 | 交感化院感化二年 | (42)保裁字第0242號 | ||||||
8010 | 8037 | 甯慈安 | 女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8011 | 8039 | 傳 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木工 | ||||||||||
8012 | 8040 | 塗子麟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8013 | 8041 | 楚顯名 | 男 | 湖南, | 99399 | 陸軍32師94團上兵 | ||||||||||
8014 | 8042 | 楊 固 | 男 | 湖南,寧鄉縣 | 55182 | 27 | 海軍修械所生產課砲儀上士 | 平時喜?讀左傾書籍撰寫黃色文稿因而思想動搖言論荒謬不滿現狀自本(44)年三月間起時常贊揚匪党為何?大抨擊政府為何無能 | 交付感化三年 | (44)蕭審字?019號 | ||||||
8015 | 8043 | 楊 拋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4 | 農 | 被疑參加川犁會 | 無罪 | |||||||
8016 | 8044 | 楊 菁 | 女 | 湖南, | 99399 | 教 | ||||||||||
8017 | 8045 | 楊 超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 | ||||||||||
8018 | 8046 | 楊 進 | 男 | 遼寧,撫順縣 | 51141 | 35 | 革命實踐研究院軍官團少校翻譯官 | 楊 進明知葉匪敏新身份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8019 | 8047 | 楊 斌 | 男 | 廣東,惠陽縣 | 63067 | 24 | 情報局幹訓所侍命人員 | 51年5月逃抵香港,由中國大陸難胞救災總會接運來台,同年八月入本局海威班受訓,被告在受訓期間,行為放蕩,不知檢束,?聲言入陸後將請求公安兵予以保護等語,因認涉有叛亂罪嫌,移送偵辦到案。訊據被告供稱:「我確曾說過將來入陸後,必要時可請求匪公安局派員保護的話,我說此話的意思,完全是為了入陸工作遇有必要時,可冒充勘探人員,以掩護工作,?無其他用意」。 | 感化3年 | 先裁定不起訴、繼裁定感化。 | ||||||
8020 | 8048 | 楊 龍 | 男 | 廣東,揭陽縣 | 56038 | 29 | 第七軍炮兵指揮部第二軍團上等兵 | 不滿現?思想不正遂於四十四年六月下旬在駐地屏東大武?房第三十五號?所內之板璧上用鋼筆書寫反動標語?匪酋「毛主席萬歲」字樣 | 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
8021 | 8049 | 楊 濤 | 男 | 浙江, | 99399 | 公 | ||||||||||
8022 | 8050 | 楊 嚴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23 | 8051 | 楊 ? | 男 | 台灣, | 99399 | 車夫 | ||||||||||
8024 | 8052 | 楊一亭 | 男 | 福建, | 99399 | 英航輪事務長 | ||||||||||
8025 | 8053 | 楊人壽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2164 | 47 | 商 | 39年舊曆正月間已據陳晶告以被匪拘捕保釋後命其戴罪立功為匪工作,並曾與匪社會處連絡一次等情,其後同船來台乃抵台後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03年 | |||||||
8026 | 8054 | 楊大華 | 男 | 遼寧,瀋陽市 | 99399 | 經理 | ||||||||||
8027 | 8055 | 楊子丁 | 男 | 1934/7/17 | 福建,晉江縣 | 70064 | 35 | 台北市明倫國民中學幹事 | 48年6、7月間,在福建晉江,經匪晉江縣團委許匪國悌、顏匪再生(均在大陸)介紹,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42年3月就讀匪廈門美術學院時,經該校匪黨支部所屬小組長黃匪淵時吸收,參加匪黨,47年12月,在福州任匪黨三明日報記者,54年2月13日以投奔自由名義,獨自駕舟經由金門轉台,隱瞞其匪黨團員身分,復於54年至57年居住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松山義胞接待所期間,經常發表詆譭政府、反攻無望、濫頌匪幫等荒謬言論,為有利於匪之宣傳。 | 12年 | ||||||
8028 | 8056 | 楊川宗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8029 | 8057 | 楊及海 | 男 | 廣東,潮陽縣 | 53153 | 50 | 漁 | 楊及海楊開清素均以捕魚為業在其原籍廣東潮陽縣陷匪後乃參加匪幫之漁工生產管理委員會每次出海捕魚時依照匪方規定編隊出發並派民兵組長隨船指揮作剌探我方軍艦飛機在海上活動情形回報匪潮陽縣第三區聯防委員會於本(四十二)年二月廿四日經我海軍在汕頭海面捕獲 | 10年 | |||||||
8030 | 8058 | 楊心印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花蓮港聯檢處新城檢查所 | ||||||||||
8031 | 8059 | 楊文根 | 男 | 浙江,大陳島 | 52027 | 59 | 撐船 | 楊文根素以撐船載貨往來海門大陳間去年9月返航大陳之時被告徐弢士划小船前來謂係逃難請求附搭。 | 無罪 | |||||||
8032 | 8060 | 楊文煥 | 男 | 河北,河間縣 | 52115 | 36 | 軍 | 廈門戰後被俘,楊文煥劉榮宗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經匪方給予路費及通信暗號派遣來台為之策反或刺探軍情。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033 | 8061 | 楊月琴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111 | 17 | 光榮照相館出納員 | 陳德仁徐步章楊月琴均於于非蘇藝林?帶軍用地?前往攝影時不加察究率意拍攝均思想不正或曾受匪徒利用應按其情節輕重各別核定感訓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034 | 8062 | 楊火方 | 男 | 廣東,龍川縣 | 56037 | 35 | 海軍陸戰隊五四八○部隊兵工??葯連一等兵 | 44年二月??該部隊張貼歡迎新兵入?之標語文字「軍中有?暖」竄改為「軍中要死人」被發覺送本軍軍紀寔踐隊管訓結業後撥補五四八○部隊兵工??葯連服役因不滿現?於本(45)年二月初旬在該連課堂黑板上以粉筆書寫「共?主義萬?」反動文字為同連?士發覺擦去同月十七日打掃中山室清潔時以掃帚?掃?統肖像并口出穢語辱罵 | 有期徒刑九年 | |||||||
8035 | 8063 | 楊世照 | 男 | 浙江, | 即楊志芳 | 99399 | 漁 | 即楊志芳 | ||||||||
8036 | 8064 | 楊世漠 | 男 | 福建, | 99399 | 寍L區代市長 | ||||||||||
8037 | 8065 | 楊平民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38 | 8066 | 楊正民 | 男 | 廣西, | 99399 | 軍 | ||||||||||
8039 | 8067 | 楊吉子 | 女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公 | ||||||||||
8040 | 8068 | 楊在時 | 男 | 遼寧,彩濱縣 | 49013 | 28 | 空軍第257供應中隊准尉三級附員 | 陸續洩漏軍情予共諜于毅。 | 死刑 | 死刑 | ||||||
8041 | 8069 | 楊成才 | 男 | 山東,壽光縣 | 55028 | 29 | 本部26團3營7連中尉排長 | 陸續向同僚及不定人士宣稱共軍強大,攻台必勝,頌揚毛澤東及汪精衛。 | 有期徒刑八年 | |||||||
8042 | 8070 | 楊有才 | 男 | 雲南, | 99399 | 陸軍50軍63師下士 | ||||||||||
8043 | 8071 | 楊自思 | 男 | 浙江, | 99399 | 中央改造委員會助理幹事 | ||||||||||
8044 | 8072 | 楊自鵬 | 男 | 即武長發 | 99399 | 不詳 | 即武長發 | |||||||||
8045 | 8073 | 楊別人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水手 | ||||||||||
8046 | 8074 | 楊孝廉 | 男 | 福建,霞浦縣 | 56086 | 25 | 漁洋 | 馬祖拘禁中受蔡灼金教唆被告楊孝廉供認係受匪派與林顯水聯絡為匪剌探軍情以陷害林顯水藉報宿怨。 | 無罪 | |||||||
8047 | 8075 | 楊沃鏡 | 男 | 廣東, | 99399 | 第四軍59師176團3營7連少校連長 | ||||||||||
8048 | 8076 | 楊育利 | 男 | 山東,諸城縣 | 67050 | 37 | 無 |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中山橋橋欄上用石頭書寫「打倒蔣╳╳」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時,經台北憲兵隊當場查獲 | 03年6月 | |||||||
8049 | 8077 | 楊典芳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050 | 8078 | 楊宗時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8051 | 8079 | 楊庚年 | 男 | 1926/1/24 | 江蘇,上海市 | 70044 | 44 | 無 | 楊庚年原在台北縣二重埔欣隆搪瓷工廠作工,因不滿現實,於五十六年底至五十八年三月間,先後多次在該廠廠房內,公開向同事李劍輝、楊少泉等發表:「台灣沒有自由,永無反攻希望」等荒謬言論,並於五十七年一、二、月間在該廠飯廳內高唱「義勇軍進行曲」及「東方紅」等匪歌。 | 07年 | ||||||
8052 | 8080 | 楊忠烈 | 男 | 山東, | 99399 | 陸軍26師76團2營上兵政工幹校 | ||||||||||
8053 | 8081 | 楊東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電工 | ||||||||||
8054 | 8082 | 楊芳瑜 | 男 | 江西, | 99399 | 教員 | ||||||||||
8055 | 8083 | 楊阿義 | 男 | 99399 | 不詳 | |||||||||||
8056 | 8084 | 楊俊德 | 男 | 99399 | ||||||||||||
8057 | 8085 | 楊勇隨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058 | 8086 | 楊洪中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8059 | 8087 | 楊炳坤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060 | 8088 | 楊秋陽 | 男 | 99399 | 台東竹湖國校校長 | |||||||||||
8061 | 8089 | 楊若芬 | 女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62 | 8090 | 楊書範 | 男 | 湖南,常德縣 | 56093 | 45 | 澎湖縣政府僱員 | 被訴於民國四十四年七月廿六日下午二時經過重光市場至廁所小便時在廁所書寫「天對地雲對風蔣X對毛軍」之反動標語,鑑定結果反動標語照片之字跡與日記中之字跡不同即被告楊書範日記本中隻自跡與上開反動標語照片之字跡不同是告所辯重光市場內廁所壁上反動語非其書寫顯堪置信綜上所述被告檢書範犯罪不能證明依法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
8063 | 8091 | 楊書鑫 | 男 | 河南, | 99399 | 司機 | ||||||||||
8064 | 8092 | 楊根深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8065 | 8093 | 楊益川 | 男 | 浙江,鎮海縣 | 自首 | 54135 | 30 | 船員 | 於香港民生公司定遠輪充管事嗣該民生公司於39年冬投共後仍在該輪工作並由該公司介入海員工會組織迨41年12月該公司調該楊益川赴廣州工作該楊益川拒不遵命乃離定遠輪住閒香港至42年8月入英商貿風公司保利南輪充當二司務同月間該輪船員起義來歸經扣案自首。 | 自首免刑但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066 | 8094 | 楊秩耕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67 | 8095 | 楊偉華 | 男 | 99399 | 軍、宜蘭團管區上尉兵役官 | |||||||||||
8068 | 8096 | 楊國珠 | 男 | 99399 | 不詳 | |||||||||||
8069 | 8097 | 楊得珍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3199 | 50 | 農 | 涉嫌明知蕭秀江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因而蕭?江經查非匪諜。 | 無罪 | 5條起訴。 | ||||||
8070 | 8098 | 楊啟森 | 男 | 湖南,灃縣 | 49070 | 25 | 美頌軍艦軍委四階司書 | 被疑與謀叛變 | 無罪 | |||||||
8071 | 8099 | 楊清枝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管理員 | ||||||||||
8072 | 8100 | 楊清瑞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不詳 | ||||||||||
8073 | 8101 | 楊清福 | 男 | 1922/2/21 | 台灣,台南縣 | 52159 | 31 | 匪嫌案楊清福意圖投共,思想左傾,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4年3月29日 | ||||||
8074 | 8102 | 楊清龍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075 | 8103 | 楊淑芬 | 女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76 | 8104 | 楊紹旦 | 男 | 99399 | 花蓮新城國校 | |||||||||||
8077 | 8105 | 楊連安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078 | 8107 | 楊渡江 | 男 | 1908/8/5 | 江蘇,鹽城縣 | 61051 | 56 | 商 | 楊渡江被訴於43年4月12日及8月17日,以書面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控告顧震於30年至34年間曾充偽和平軍柏成香部代理營長時,率部投匪,顧震部分經前台灣省保安令部查明事證不足,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3月6日 | (50)警審特字第0033號 | ||||
8079 | 8108 | 楊琦雲 | 男 | 河南,南陽縣 | 66015 | 43 | 空軍第0997部隊所屬上士駕駛(兵籍號碼:8279009) | 部隊辦公室及停車場等所多次公然對其同事等發表共匪所稱之:「在各國留學的中國原子科學家都?大陸去了」「我們忠義救國軍與共匪接觸時曾雙手?槍投降過去,因為投降過去的都是原在監獄的囚犯他們都恨政府」「匪很多了不起居然能?打落我們的U2飛機,而我們台灣的空防恐怕就辦不到」等不法言論為有利叛徒之宣傳,並在前開時間及地點對其同事多次發表侮辱總統之詞句。 | 12年 | |||||||
8080 | 8109 | 楊逸民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8081 | 8110 | 楊開清 | 男 | 廣東,潮陽縣 | 53153 | 34 | 漁 | 楊及海楊開清素均以捕魚為業在其原籍廣東潮陽縣陷匪後乃參加匪幫之漁工生產管理委員會每次出海捕魚時依照匪方規定編隊出發並派民兵組長隨船指揮作剌探我方軍艦飛機在海上活動情形回報匪潮陽縣第三區聯防委員會於本(四十二)年二月廿四日經我海軍在汕頭海面捕獲 | 10年 | |||||||
8082 | 8111 | 楊裕球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083 | 8112 | 楊嘉水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8084 | 8114 | 楊維禮 | 男 | 浙江, | 99399 | 公 | ||||||||||
8085 | 8115 | 楊鳳梧 | 男 | 河南,洛陽縣 | 51141 | 34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監護第六營中尉副官 | 由被告張連仲介紹拜被告石振江為師參加青幫。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8086 | 8116 | 楊德順 | 男 | 99399 | 不詳 | |||||||||||
8087 | 8117 | 楊輝榮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6 | 刑事警察總隊工役 | 涉嫌參加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
8088 | 8118 | 楊震宇 | 男 | 雲南, | 99399 | 反共救國軍保安第二師中校秘書 | ||||||||||
8089 | 8119 | 楊震林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1031 | 29 | 裝甲兵旅司令部福利社會計 | 楊震林劉永茂據密控前在青島時曾因參加匪華東局統戰部被青島市警察局逮捕羈押青島撤守時始被釋來台 | 不付軍法審判 | |||||||
8090 | 8120 | 楊學正 | 男 | 雲南, | 99399 | 軍 | ||||||||||
8091 | 8121 | 楊錫森 | 男 | 遼寧,瀋陽市 | 60061 | 46 | 聯勤60兵工廠技工 | 47年8月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六十兵工廠舉辦三民主義講習班期間,在展覽室向同廠一等四級技工吳鼎、任昌蓮、程坤等發表「共匪暴行照片是假的,是國民黨找幾個人假槍斃,用照相機照下來騙人的」等荒謬言論,及翌年7月2日該廠放映風瀟瀟影片前,在倉庫門前廣場向陸軍第二軍團退役軍官吳雲鵬,同廠技工趙敬亭等二十餘人稱:「共產黨快來了,共產黨來的時候,快扯白旗,準備投降」等語,為有利於匪徒之宣。 | 07年 | |||||||
8092 | 8122 | 楊應秋 | 男 | 廣東,潮安縣 | 56029 | 43 | 聚發船船員 | 楊應秋於42年間各在香港參加中共所操縱之海員工會。 | 05年 | |||||||
8093 | 8123 | 楊應群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094 | 8124 | 楊鏗鏘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095 | 8125 | 楊寶山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5147 | 56 | 彰化縣鹿港鎮鹿港中學司號 | 在其住室與該校學生侯春雄羅榮火閑談中稱:「大陳撤退了,政府喊反攻口號已經五年,還沒有反攻,反攻是無希望了」,「總統將金錢拿到美國去,所以我房內不掛總統肖像」等語 | 無罪 | |||||||
8096 | 8126 | 楊寶魁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097 | 8127 | 楊麟官 | 男 | 福建, | 99399 | 澎湖縣赤嶺國民學校教員 | ||||||||||
8098 | 8128 | 楊靈燦 | 男 | 台灣, | 即楊靈璨 | 99399 | 工 | 即楊靈璨 | ||||||||
8099 | 8129 | 溫友禧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一總隊第二大隊七中隊管訓隊員 | ||||||||||
8100 | 8130 | 溫幼成 | 男 | 台灣,彰化縣 | 228不補 | 50576 | 39 | 商 | 與匪諜為伍其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228不補 | |||||
8101 | 8131 | 溫希彬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8102 | 8132 | 溫德恆 | 男 | 河北, | 52115 | 43 | 工 | 廈門戰後被俘,楊文煥劉榮宗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經匪方給予路費及通信暗號派遣來台為之策反或刺探軍情。 | 無罪 | |||||||
8103 | 8133 | 溫德 | 男 | 99299 | 不詳 | 8132溫德恆? | ||||||||||
8104 | 8134 | 溫慶祺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05 | 8135 | 溫霞慶 | 男 | 1922/6/6 | 廣東,梅縣 | 77043 | 55 | 高雄市鼓山國中教員 | 29年春,在廣東梅縣丙鎮中學就讀初中一年級時,受同學陳匪韻琴(在大陸)蠱惑,參加該校訓導主任林匪汝照(在大陸)所領導之匪黨外圍組織「讀書會」,同年秋,復在林匪宿舍內,經陳匪韻琴介紹,林匪汝照監暫,正式參加共產匪黨。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0月25日 | |||||
8106 | 8137 | 萬東山 | 男 | 四川, | 99399 | 工 | ||||||||||
8107 | 8138 | 萬洪如 | 男 | 江蘇,漣水縣 | 即萬 斌 | 60068 | 38 | 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管理員 | 30年間,新四軍漣東縱隊新兵連充列兵,32年升任匪漣東縣政府胡集區區隊部特務長,同年冬調匪漣東縣青年團受訓五月,分發胡集區民兵隊擔任組訓宣傳工作,34年2月另調匪漣東縱隊獨立團第一營第二連任文化教員,同年四月化名萬林,由匪幹薛小痴介紹參加匪黨,受匪幹萬錦培領導,同年五月,調任匪漣東縣楊橋鄉指導員。 | 10年 | ||||||
8108 | 8139 | 萬國清 | 男 | 湖北, | 99399 | 丰民輪舵工 | ||||||||||
8109 | 8140 | 萬繩楉 | 男 | 1928/11/10 | 江西,南昌市 | 52218 | 24 | 陸76軍輔助幹部第36隊上尉隊員 | 於北斗警察局返回埔尾戰鬥團途中(距北斗市半華里)公然高呼『毛澤東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共產黨快來解放台灣人皆說共產黨殘暴殺人完全是欺騙宣傳我知道共產黨不殘暴不殺人的我願做共產黨無名英雄』等反動說詞并在該團部反省室亦喊『毛澤東共產黨萬歲』又被告日記文字多涉詆毀我方政府之載述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及散佈謠言為叛徒宣傳。 | 07年 | ||||||
8110 | 8140 | 萬繩楉 | 男 | 1928/11/10 | 江西,南昌市 | 69031 | 39 | 無 | 因違警案被拘留於台南市警察局拘留所期間,於57年8月18日夜在該拘留所內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07年 | ||||||
8111 | 8141 | 梁志意 | 男 | 台灣, | 99399 | 教員 | ||||||||||
8112 | 8142 | 葉 吉 | 男 | 台灣, | 99399 | 攤販 | ||||||||||
8113 | 8143 | 葉 佑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船長 | ||||||||||
8114 | 8144 | 葉 春 | 男 | 廣東, | 99399 | 工 | ||||||||||
8115 | 8145 | 葉 創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員 | ||||||||||
8116 | 8146 | 葉 壽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117 | 8147 | 葉友仁 | 男 | 福建,吾田縣 | 50080 | 29 | 台?銀行桃園辦事處行員 | 涉嫌參加叛亂組織 | 無罪 | |||||||
8118 | 8148 | 葉玉根 | 男 | 99399 | ||||||||||||
8119 | 8149 | 葉吉文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20 | 8150 | 葉宏榮 | 男 | 1950/4/15 | 台灣,高雄縣 | 70015 | 21 | 憲兵訓練中心第九連學兵 | 葉宏榮於59年6月18日21時許,江文漳首先以「我們要擁護毛澤東」及「這樣好像人民公社」,葉宏榮聞聲相繼亦以「這樣好像人民公社」,及同時舉手示意「要擁護毛澤東」,次日9時許,葉宏榮於大操場全連休息時,復以「我要打倒╳總統」,「建立一個新國家」,以及「我要建立一個自己的國家」等不當言論,為有利於叛徒宣傳。 | 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3年9月 | |||||
8121 | 8151 | 葉佩蘭 | 女 | 江西, | 99399 | 鐵路局章則編審委員會專任幹事 | ||||||||||
8122 | 8152 | 葉宗達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123 | 8153 | 葉拖錠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24 | 8154 | 葉林桂 | 男 | 河南, | 99399 | 陸軍811醫院少尉 | ||||||||||
8125 | 8155 | 葉松年 | 男 | 江蘇, | 99399 | 公 | ||||||||||
8126 | 8156 | 葉炎生 | 男 | 99399 | 軍 | |||||||||||
8127 | 8157 | 葉金祥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8128 | 8158 | 葉拯民 | 男 | 99399 | 空軍總部空軍第10大隊專機組上尉飛行員 | |||||||||||
8129 | 8159 | 葉洪標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8130 | 8160 | 葉振銀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31 | 8161 | 葉素華 | 女 | 99399 | 公 | |||||||||||
8132 | 8162 | 葉添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北工業學校學生 | ||||||||||
8133 | 8163 | 葉順昌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員 | ||||||||||
8134 | 8164 | 葉新財 | 男 | 99399 | ||||||||||||
8135 | 8165 | 葉萬發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灣郵政管理局信差 | ||||||||||
8136 | 8166 | 葉榮富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37 | 8167 | 葉肇隆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38 | 8168 | 葉劍英 | 男 | 99399 | ||||||||||||
8139 | 8169 | 葉慕書 | 男 | 浙江, | 99399 | 台省民防委員會收發 | ||||||||||
8140 | 8170 | 葉樹源 | 男 | 福建, | 70038 | 商 | ||||||||||
8141 | 8171 | 葉燈發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142 | 8172 | 葉齡松 | 男 | 99399 | ||||||||||||
8143 | 8173 | 葛世炎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144 | 8174 | 葛書全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45 | 8175 | 葛靖恩 | 男 | 1928/10/20 | 山東,濮縣 | 74900 | 43 | 不詳 | 葛靖恩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3日 | |||||
8146 | 8176 | 董小酉 | 男 | 浙江, | 99399 | 副理 | ||||||||||
8147 | 8177 | 董仕榮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111 | 18 | 台灣大學物理系一年級學生 | 董仕榮、林玉剪、來德裕、蘇爾梃均受張慶之爭取作為外圍份子。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148 | 8178 | 董玉瓚 | 男 | 河北,任縣 | 50111 | 34 | 陸軍通訊第八團第一營第一連第二電台上尉台長 | 電台食用之軍米由孫玉林所經營之泰豐米廠輾用故時往領米,疑受孫玉林之利用或洩漏其職務上之機密。 | 無罪 | |||||||
8149 | 8179 | 董在民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8150 | 8180 | 董李素娟 | 女 | 99399 | 警總軍法處看守所女犯管理員 | |||||||||||
8151 | 8181 | 董承武 | 男 | 福建, | 99399 | 丰民輪舵工 | ||||||||||
8152 | 8182 | 董秉忠 | 男 | 99399 | ||||||||||||
8153 | 8183 | 董金滄 | 女 | 99399 | 教員 | |||||||||||
8154 | 8184 | 董英吉 | 男 | 台灣, | 52152 | 22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孫世光、董英吉均係台中師範學校學生,因該校廁所於40年10月23日發現反動標語,經台灣省調查處台中站調查認被告孫世光有參加匪黨青年同盟台灣文化宣傳小組,曾吸收被告董英吉參加并指使被告董英吉在該校廁所書寫反動標語等嫌疑。 | 無罪 | |||||||
8155 | 8185 | 董連陞 | 男 | 99399 | 軍 | |||||||||||
8156 | 8186 | 董德勝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157 | 8187 | 董顯廷 | 男 | 1953/8/5 | 浙江,鎮海縣 | 79018 | 26 | 陸軍調役人員輔導管理處支援中隊二兵 | 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期間,因對判刑不滿,致言行偏激,遂於同年七月九日凌晨一時許,在義監五房第十號舖位旁木地板上,以原子筆書寫「毛╳╳萬歲」之頌揚匪酋文字 | 感化3年 | ||||||
8158 | 8188 | 董?夫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159 | 8189 | 詹天麟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4010 | 43 | 台中市立中學教員 | 36年3月間受黃頂寄藏日式手槍一支子彈8發。 | 不受理 | |||||||
8160 | 8190 | 詹抑強 | 男 | 湖南, | 99399 | 9師少將師長 | ||||||||||
8161 | 8191 | 詹阿川 | 男 | 1891/6/26 | 台灣,彰化縣 | 51035 | 60 | 醫 | 涉「興漢同盟」匪諜案。 | 不詳 | 羈押2月20日 | |||||
8162 | 8192 | 詹振華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1142 | 21 | 航勝輪水手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8163 | 8193 | 詹培君 | 男 | 安徽, | 99399 | 不詳 | ||||||||||
8164 | 8194 | 詹雲卿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165 | 8195 | 賈同修 | 男 | 河南,虞城縣 | 60028 | 30 | 海軍永靖軍艦信號中士 | 海軍第四造船?西北海邊男?所,與高雄港新濱碼頭一號公?木門牆壁上,以紅藍鉛筆書寫,或以金屬物劃寫「罪大惡極蔣○○」「蔣○○不是人」「台灣是個大監獄」「只有偉大的毛主席才能救我的命」等反動文字,以辱罵元首為匪宣傳,計達十一次。 | 07年 | |||||||
8166 | 8196 | 賈金生 | 男 | 河北, | 99399 | 教員 | ||||||||||
8167 | 8197 | 賈賓侯 | 男 | 山東, | 99399 | 商 | ||||||||||
8168 | 8198 | 路建強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8169 | 8199 | 路效文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北市興台公司國防部政治部新中國出版社編譯 | ||||||||||
8170 | 8200 | 鄒滋樹 | 男 | 1928/10/13 | 湖南,道縣 | 99399 | 47 | 工 | 63年9月,至64年7月間,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六十九巷十弄八號二樓住宅,經常向房東鄒德貴,及同租該樓之房客黃政良、許辰、高少鵬等人公然發表:大陸共黨現在勢力強大,台灣政府快要垮台了,毛澤東是世界偉人,等利匪謬論。 | 04年 | ||||||
8171 | 8201 | 鄒慎之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8172 | 8202 | 閘壽山 | 男 | 湖北,漢陽縣 | 53132 | 41 | 平遠輪船員 | 張澤裕彭溢中曾在明閘壽山陳曉嵐程德馨黃正榮等對於參加匪幫於39年春在海南島海口時曾共同商議將平遠輪開往香港附匪於40年間先後集議買槍企圖待機將平遠輪駛附匪區並會收集情報寄香港張孟炎。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173 | 8203 | 雍紹革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8174 | 8204 | 雷 英 | 男 | 吉林, | 99399 | 軍 | ||||||||||
8175 | 8205 | 雷大? | 男 | 江西, | 99099 | |||||||||||
8176 | 8206 | 雷太萬 | 男 | 1924/11/1 | 湖南,桂陽縣 | 70066 | 47 | 工友 | 在雲林縣政府辦公室及宿舍等處向陳玉書、劉勳芹、劉耀卿等人公開濫頌共匪政治建設進步與力量強大等荒謬言論,為有利於匪?之宣傳。 | 07年 | ||||||
8177 | 8207 | 雷生水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78 | 8208 | 雷振聲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79 | 8209 | 雷敬寰 | 男 | 99399 | 不詳 | |||||||||||
8180 | 8210 | 鄔存? | 男 | 99399 | 採購 | |||||||||||
8181 | 8211 | 鄔益昆 | 男 | 湖南,長沙市 | 52229 | 35 | 海軍第五補給總站少校課長 | 38年4月首都淪陷撤退時中途汽車損?轉登惠安軍艦惠安叛變折返南京受匪脅??加訓練接受津貼旋即逃離匪軍返原籍湖南後潛抵香港于本41年4月8日由港?請來台回軍請求復職案?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尚無其他附逆叛國具体事實足資證明情節輕微?請予以感化處分。 | 交付感化三年 | |||||||
8182 | 8212 | 寧 人 | 男 | 1946/3/8 | 江西,餘江縣 | 81021 | 35 | 無 | 70年1月13日中午12時30分許,在台北市八德路一段八十二巷二號永奇自助餐廳內,對在場用膳之田瑞琨、楊銀來及台北工專學生共二十餘人,公然發表:「三民主義沒有共產主義好」、「中國共產黨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等利匪言論。 | 04年 | ||||||
8183 | 8213 | 廖 昌 | 男 | 廣東, | 99399 | 船員 | ||||||||||
8184 | 8214 | 廖 祥 | 男 | 廣東, | 99399 | 船員 | ||||||||||
8185 | 8215 | 廖 超 | 男 | 廣東, | 99399 | 教 | ||||||||||
8186 | 8216 | 廖 維 | 男 | 廣東, | 99399 | 下士 | ||||||||||
8187 | 8217 | 廖 鏡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仗輪船員 | ||||||||||
8188 | 8218 | 廖大永 | 男 | 1956/6/12 | 台灣,台北縣 | 74041 | 18 | 工 | 廖大永於63年5月23日下午3時許,在寶洋煤氣公司寢室內,以長壽香菸包裝紙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毛澤東萬歲!」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8189 | 8219 | 廖仁義 | 男 | 99399 | 陸軍19軍通信營 | |||||||||||
8190 | 8220 | 廖文毅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91 | 8221 | 廖文謙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192 | 8222 | 廖世琳 | 男 | 台灣, | 99399 | 木商 | ||||||||||
8193 | 8223 | 廖志偉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8194 | 8224 | 廖李綱 | 男 | 台灣, | 99099 | |||||||||||
8195 | 8225 | 廖兩成 | 男 | 99399 | ||||||||||||
8196 | 8226 | 廖尚潭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97 | 8227 | 廖林續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198 | 8228 | 廖松茂 | 男 | 台灣, | 99399 | 花中學生 | ||||||||||
8199 | 8229 | 廖阿財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200 | 8230 | 廖茂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花中學生 | ||||||||||
8201 | 8231 | 廖振中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202 | 8232 | 廖烈浩 | 男 | 江西, | 99399 | 金門防衛司令部後指部8025醫療連(暫調醫療組服務)中士護士,兵籍號碼:480486 | ||||||||||
8203 | 8233 | 廖祖述 | 男 | 江西,奉新縣 | 50340 | 31 | 第六軍政治部科長 | 孫鵬飛廖祖述彭國壎左洪疇阿那奴佑陸以正伍暢新等之犯罪均不能証明 | 無罪 | |||||||
8204 | 8234 | 廖國棣 | 女 | 廣東,梅縣 | 50111 | 22 | 省立新竹師範附?小學教員 | 思想左傾故周一粟力加爭取。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205 | 8235 | 廖添登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8206 | 8236 | 廖清旺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207 | 8237 | 廖貴珍 | 男 | 台灣, | 99399 | 中專銀樓經理 | ||||||||||
8208 | 8238 | 廖進亮 | 男 | 99399 | ||||||||||||
8209 | 8239 | 廖雲華 | 男 | 四川, | 99399 | 理髮師 | ||||||||||
8210 | 8240 | 廖新樹 | 男 | 四川, | 99399 | 軍 | ||||||||||
8211 | 8241 | 廖瑞英 | 女 | 廣東,梅縣 | 50111 | 28 | 台?糖業公司人事室助理員 | 明知周為匪諜案件逃匿知悉其地址堅不吐實。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212 | 8242 | 廖萬義 | 男 | 99399 | 不詳 | |||||||||||
8213 | 8243 | 廖裕川 | 男 | 1920/5/25 | 台灣,雲林縣 | 52900 | 33 | 商 | 廖裕川於41年10月30日因匪嫌案,經本局會同雲林縣警察局拘提,43年2月15日填具保結書後,旋即釋放。 | 保釋 | 羈押1年5月16日 | |||||
8214 | 8244 | 廖榮華 | 男 | 99399 | 理髮師 | |||||||||||
8215 | 8245 | 廖輝地 | 男 | 四川, | 99399 | 工 | ||||||||||
8216 | 8246 | 廖錫朋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217 | 8247 | 廖錦泉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218 | 8248 | 廖耀坤 | 男 | 1932/8/7 | 台灣,雲林縣 | 52900 | 33 | 商 | 本人附述:46年12月下旬,在西螺往吳厝途中被調查局局員緝拿,送台北市調查局拘禁,47年3月左右無罪放回。 | 無罪 | 羈押1月20日 | |||||
8219 | 8249 | 榮德生 | 男 | 江蘇, | 52812 | 申新第六紡織廠廠東 | 上海淪陷後榮德生榮鄂生榮毅仁等先後投匪出任匪幫「人民政協」代表兼偽「蘇南人民行政公署」副主任及匪「華東財經委員會」委員「上海紡織業支前運動委員會」委員等偽職。其財產全部沒收。 | 單獨宣告財產沒收 | 在逃 | |||||||
8220 | 8250 | 榮毅仁 | 男 | 江蘇, | 52812 | 申新第六紡織廠廠東 | 上海淪陷後榮德生榮鄂生榮毅仁等先後投匪出任匪幫「人民政協」代表兼偽「蘇南人民行政公署」副主任及匪「華東財經委員會」委員「上海紡織業支前運動委員會」委員等偽職。其財產全部沒收。 | 單獨宣告財產沒收 | 在逃 | |||||||
8221 | 8251 | 榮?仁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222 | 8252 | 滿豁然 | 男 | 湖南,桃園縣 | 61030 | 35 | 陸軍1082部隊上尉 | 滿豁然擬訂以兵變支持政變,奪權政權之中國民主黨國計革新執行委員會行動計劃草案,計劃發動政變兵變,發表宣言,組織臨時政府,公佈國旗國歌及設立指揮部等。計劃物色領導人囑林价良設法物色聯絡,並以兵變配合政變之計劃為其邀請之依據,邀約陳美霓參與其事,商討以「雞爪式」之方式發展組織以擬糾合武力分南北中三地區,各地區成立總隊,下設支隊大隊中隊等,發動兵變,同時控制電台,向海外廣播爭取國際同情,以推翻政府之意見告知崔炳發。 | 12年 | |||||||
8223 | 8253 | 漆能和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8224 | 8254 | 漆韶生 | 男 | 江西, | 99399 | 無 | ||||||||||
8225 | 8255 | 熊 玠 | 男 | 99399 | 學生 | |||||||||||
8226 | 8256 | 熊月輝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役 | ||||||||||
8227 | 8257 | 熊克明 | 男 | 湖南,道縣 | 59048 | 33 | 陸軍第二十七師工兵營第一連中士駕駛 | 金門向姚鳳林林順賢洪萬得鼓吹逃去大陸,可得匪方黃金,當官娶老婆,皆?容易並指示如何逃叛同月下旬復向姚洪?人聲?伊係匪方派來人員,仍以前當黃金當官娶妻等語相誘惑,八二三砲戰後,熊又就近?洪萬得發展組織陣前繳國軍槍械原意事成同逃投匪立功,事敗殺姚林洪等人向我方領獎,於每次煽惑之後向長官報告,博取信任,為自己預留後步。 | 死刑 | |||||||
8228 | 8258 | 熊洪輝 | 男 | 湖南,湘潭縣 | 55060 | 32 | 前第5軍第200師第599團6連二等兵 | 熊洪輝41年4月(日期不詳)在金門頂堡60砲隊受訓乃與龍青雲戴高平遲于亭(戴遲在逃)等四人商妥戰爭發生時先消滅國軍火力而後攜械暴動叛變投共以「一○八」為口號擴大叛亂組織同年五月戴遲反台熊單獨展開叛亂活動乃吸收婁渭清譚健群等為匪工作又主使婁渭清發展小組織婁即於42年10月間與龍青雲吳水和(已自首)等組織「聯志會」「台聯會」進行活動。 | 死刑 | |||||||
8229 | 8259 | 熊國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9軍砲兵營第3連上等兵 | ||||||||||
8230 | 8260 | 管旭光 | 男 | 浙江,永嘉縣 | 即管 毅。 | 59052 | 46 | 國防部少校 | 至南麂島游擊部隊基地,擬參加該地區工作未果。同年六月復偕雷華雲返永嘉,均被當地匪偽公安局逮捕,該管旭光?將我南麂基地軍事負責人國防部獨立第七縱隊第八地區指揮官廖劍英姓名,?敵後工作站站長雷華雲係平陽縣政府主任秘書(按南麂島?屬平陽縣)等情,告訴匪方,而獲釋放,嗣雷員被匪殺害 | 05年 | ||||||
8231 | 8261 | 管善玉 | 男 | 99399 | 不詳 | |||||||||||
8232 | 8262 | 翟 輝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233 | 8263 | 翟大美 | 男 | 99399 | ||||||||||||
8234 | 8264 | 翟森林 | 男 | 山東,聊城縣 | 50124 | 33 | 三民示範小學教導主任 | 翟森林被控奸嫌及以台幣一百元交予被告崔軒亮使其高價收買銀元美鈔以擾亂台幣幣制 | 無罪 | |||||||
8235 | 8265 | 臧祥五 | 男 | 山東, | 99399 | 39師115團通訊連中士班長 | ||||||||||
8236 | 8266 | 臧鳳? | 男 | 山東, | 99399 | 39師115團通訊連上士班長 | ||||||||||
8237 | 8267 | 蓋永華 | 男 | 山東,青島市 | 67062 | 36 | 工 三輪車伕 | 34年底在江蘇宿遷縣參加少年先鋒隊,35年初選入偽公安局文化宣傳訓練班接受匪黨思想訓練二月,結訓參加共黨為預備黨員,並派宿遷縣公安局第一科服務,負責宣傳工作。35年10月間參加陳毅指揮之兩廣快速縱隊任戰鬥員,在沂蒙山區等地與國軍74師作戰。37年來台,53年起常在住所小巷內,以演說向張錫祝、黎曉明、王治漢等宣揚共匪軍事建設進步;及反攻無望謬論。 | 12年 | |||||||
8238 | 8268 | 蓋同源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8239 | 8269 | 蓋志夫 | 男 | 山東, | 99399 | 淡水第二工廠上士炊事 | ||||||||||
8240 | 8270 | 蓋治民 | 男 | 1908/10/14 | 山東,萊陽縣 | 62910 | 54 | 建築商 | 蓋治民,叛亂嫌疑案,涉嫌於34年初匪陷光山村時,棄械投降共匪,將鄉公所長短槍三十六枝交付叛徒,經匪指派任光山村村長,旋由匪區長姜 誠帶往萊陽縣五龍河東某處受訓,返村後任村團長,36年間受共匪北海區統戰部主任邢克里令派往即墨青島等地,負責拉攏流亡青年學生,返鄉收購軍火交由匪諜蓋學瑞運往匪區,並鬥爭村民蓋華山及孫福清之父。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2日 | |||||
8241 | 8271 | 不詳14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99399 | 蓓蕾輪? | |||||||||
8242 | 8272 | 裴安民 | 男 | 江西, | 99399 | 教 | ||||||||||
8243 | 8273 | 褚家安 | 男 | 湖北, | 99399 | 不詳 | ||||||||||
8244 | 8274 | 褚際春 | 男 | 河北, | 99399 | 陸軍54軍砲指部中尉判讀官 | ||||||||||
8245 | 8275 | 趙 鴻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8246 | 8276 | 趙一心 | 男 | 安徽, | 99399 | 國防部政治幹部訓練班少校 | ||||||||||
8247 | 8277 | 趙小琴 | 女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不詳 | ||||||||||
8248 | 8279 | 趙民舉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8249 | 8280 | 趙立法 | 男 | 山東,泰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250 | 8280 | 趙立法 | 男 | 山東,泰安縣 | 55110 | 20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8251 | 8281 | 趙仲武 | 男 | 河北, | 99399 | 學員 | ||||||||||
8252 | 8282 | 趙守池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1065 | 41 | 農 | 明知至交郭成福為共黨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三年 | 郭成福 | ||||||
8253 | 8283 | 趙成運 | 男 | 安徽,臨泉縣 | 55049 | 25 | 陸軍0641部隊所屬0672部隊團部連下士爆破 | 寫侮辱元首及宣傳中共進步乃新中國之象徵勸政府早日投降與為中共宣傳反動書信一封投寄青年戰士報蕭濤英社長轉呈總統。 | 03年6月 | |||||||
8254 | 8284 | 趙竹軒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8255 | 8285 | 趙克己 | 男 | 陜西, | 99399 | 陸軍33師98團第1第2連中尉副連長 | ||||||||||
8256 | 8286 | 趙希增 | 男 | 江蘇, | 99399 | 彰化中學教員 | ||||||||||
8257 | 8287 | 趙志剛 | 男 | 遼寧, | 99399 | 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2縱隊1支1中隊上尉中隊員 | ||||||||||
8258 | 8288 | 趙志誠 | 男 | 安徽, | 99399 | 前在膠縣團營區任少校股長 | ||||||||||
8259 | 8289 | 趙家琳 | 男 | 湖北, | 99399 | 海軍永勝軍艦電信下士 | ||||||||||
8260 | 8290 | 趙家驊 | 男 | 湖北, | 99399 | 社會週報記者 | ||||||||||
8261 | 8291 | 趙晉冬 | 男 | 江西, | 99399 | 軍監受刑人 | ||||||||||
8262 | 8292 | 趙國興 | 男 | 福建, | 99399 | 獨立支補給組長 | ||||||||||
8263 | 8293 | 趙祥榮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工 | ||||||||||
8264 | 8294 | 趙連景 | 男 | 河南, | 99399 | 軍/空軍第廿大隊第二中隊上尉三級飛行員 | ||||||||||
8265 | 8295 | 趙硯臣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1062 | 21 | 北光輪燒火工人 | 思想左傾嫌 | 無罪 | |||||||
8266 | 8296 | 趙華護 | 男 | 廣東, | 99399 | 私立中國文化學院學生 | ||||||||||
8267 | 8297 | 趙嗣芳 | 男 | 廣西,柳州縣 | 57012 | 32 | 空軍七四六九部隊上士一級飛機發動機士官 | 平時好讀克魯泡特金自傳等左傾書籍盲從共?主義傾心匪??以激烈手段推翻目前政治43年夏在宜蘭將手抄克魯泡特金自傳交與學生楊文鳳等?讀並於宜蘭頭城龜山海灘游泳時用?趾在沙灘劃反動標語44年9、10月間在桃園又與熊啟超謀議將可靠人員組織起來於台??事發生時破?機場並提出破?機場方法(一)先派人將衛兵?決使不能開槍(二)六個人破壞飛機(三)跑道頭每端?人以控制飛機起飛(四)破?無?電有?電信陰謀以暴動破?政府。 | 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 | |||||||
8268 | 8298 | 趙萬金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269 | 8299 | 趙維峻 | 男 | 安徽,靈璧縣 | 60077 | 46 | 警總台中縣民防指揮部荐任一級秘書 | 38年夏,將自衛手槍一枝,交由舊屬陳克和交與中共蘇州公安局。 | 05年 | |||||||
8270 | 8300 | 趙鳳和 | 男 | 山東,濟寧縣 | 韓戰反共義士。 | 59013 | 30 | 八六七三部隊砲兵第二七五?第二連上等兵 | 連續破壤陣地火砲並由趙為主持人蘇為介紹人領導李效德舉手宣誓誓詞為我憑良心?天宣誓誠心誠意實行共?主義打倒美帝消滅中華民國最後呼毛匪澤東萬?口號。 | 死刑 | 死刑 | |||||
8271 | 8301 | 趙興儒 | 男 | 1928/2/10 | 雲南,鎮浣 | 60018 | 32 | 五六四五部隊兵工組上尉保養官 | 趙興儒於38年11月間,被迫前往普洱匪偽人民軍政幹部訓練班受訓,至39年1月結業,分別派為第五武工團團員,隨團返鄉協助建立匪偽鄉村政權。 | 有期徒刑2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6月7日 | |||||
8272 | 8302 | 齊天民 | 男 | 福建, | 99399 | 照相 | ||||||||||
8273 | 8303 | 鄢學興 | 男 | 雲南,箇舊縣 | 67078 | 39 | 陸軍供應司令部化學兵處3061浸染處理連上士作業士(兵籍:244286) | 花蓮玉里醫院住院中,先後發表不法言論:「我現在吃老蔣喝老蔣靠老蔣╳老蔣」、「我對中華民國已失去信心被政府判刑,考取候補軍官而不給我去現在祗有唱反調」「我們雲南出來的人最少在抗戰期間老蔣要我們雲南省出兵我出他媽的╳」「在北伐的時候我們雲南省打老蔣,你們其他有份,這點?量都沒有」等語。 | 感化3年 | (56)裁字第0026號 | ||||||
8274 | 8304 | 鄚 鑫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8275 | 8305 | 劉 五 | 男 | 河南, | 99399 | 不詳 | ||||||||||
8276 | 8306 | 劉 俊 | 男 | 湖南, | 55144 | 無 | ||||||||||
8277 | 8307 | 劉 祚 | 男 | 99399 | 不詳 | |||||||||||
8278 | 8308 | 劉 焜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8279 | 8309 | 劉 斌 | 男 | 99399 | 不詳 | |||||||||||
8280 | 8310 | 劉 榮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大陳披山地區司令部突擊第1大隊 | ||||||||||
8281 | 8311 | 劉 聚 | 男 | 99399 | 不詳 | |||||||||||
8282 | 8312 | 劉 藩 | 男 | 湖南,衡山縣 | 62035 | 34 | 無 | 51年10月10日上午10時15分,在介壽路廣場舉行慶祝國慶大會散會後,群?擁出中國之友社旁懷寧路口管制站之際,登在阻絕行人往來之大卡車上,向群?發表反動言論稱:「同胞們,請你們聽我說話,我們要革命,打倒國民政府。」。 | 08年 | |||||||
8283 | 8313 | 劉 鵬 | 男 | 山東,煙台市 | 50004 | 22 | 鳳山儲備軍官訓練班准尉分隊長 | ?鵬蔣人超曾据被告杜麟文指述有匪諜嫌疑 | 感訓另以命定之 | |||||||
8284 | 8314 | 劉 譽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正司機 | ||||||||||
8285 | 8316 | 劉一球 | 男 | 廣東, | 99399 | 學生 | ||||||||||
8286 | 8317 | 劉井田 | 男 | 1912/3/14 | 山東,單縣 | 70910 | 58 | 攤販 | 劉井田被李松亭誣陷係受匪派遣來臺蒐集情報者,經偵查結果叛亂罪嫌不足。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8日 | |||||
8287 | 8318 | 劉仁明 | 男 | 陜西,寶雞縣 | 53133 | 29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2連上士班長 | 涉匪嫌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証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三年 | |||||||
8288 | 8319 | 劉天水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289 | 8320 | 劉天生 | 男 | 1937/11/20 | 廣東,惠陽縣 | 70022 | 31 | 船員 | 劉天生於42年7月在廣東省惠陽縣經葉匪日芬吸收參加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47年10月復在該縣經葉匪忠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劉天生致蔡振輝函一件,沒收。 | 徒刑6年8月 | |||||
8290 | 8321 | 劉心瀅 | 男 | 99399 | ||||||||||||
8291 | 8322 | 劉文山 | 男 | 1925/6/16 | 山東,昌邑縣 | 74032 | 49 | 陸供部兵工署行政室上士補給 | 2年3月4日在桃園陸軍八一二醫院治療肝病期間,竟書寫「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字條兩張,聲稱在該院第九病房?所拾獲,交予負責?掃病房工作之薛龍德士官,再轉呈院方處理,其後又再書寫「范廷球同志收」及「邵新生同志收」信函兩件,內裝「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字條四張及便箋兩紙,放置竹東鎮竹東公園公共?所內。 | 07年 | ||||||
8292 | 8323 | 劉文斗 | 男 | 河南, | 99399 | 39師115團上尉附員 | ||||||||||
8293 | 8324 | 劉文俊 | 男 | 1928/4/1 | 50077 | 22 | 聯榮鑑信號兵 | 劉文俊原係前聯榮艦信號兵,38年11月5日聯榮艦叛逃之際,該被告雖未參加,但事後均被煽惑逃叛,受匪訓練,並復原職,39年5月19日斐因攻擊萬山,將該劉文俊等調匪果敢(桂山)艦分任輪機航海舵工等職,因艦被我擊毀,當場伏獲。 | 有期徒刑20年,禠奪公權10年,被告等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徒刑20年 | ||||||
8294 | 8324 | 劉文俊 | 男 | 1928/4/1 | 53044 | 25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20年 | 歷2p429附記。 | |||||
8295 | 8326 | 劉文華 | 男 | 1924/5/9 | 江西,南昌市 | 50900 | 27 | 嘉義女中教員 | 案卡影本乙份,記載內容如下:劉文華匪諜案,經證明尚無為匪事證及不法行為,准予保釋察看在案。 | 釋放 | 羈押9月28日 | (42)審三字第0067號內文。 | ||||
8296 | 8327 | 劉方濤 | 男 | 99399 | 軍 | |||||||||||
8297 | 8328 | 劉月妹 | 女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17 | 無 | 劉月妹徐習貴張運朝於本部偵審中固均堅詞否認知悉劉志浩係匪諜且質之劉志浩亦否認曾向該劉月妹等洩示匪徒身份,無罪。 | 無罪 | |||||||
8298 | 8329 | 劉世湛 | 男 | 河南, | 99399 | XXX115團上尉參謀 | ||||||||||
8299 | 8330 | 劉世鈴 | 男 | 安徽, | 99399 | 第8酒廠技術員(公) | ||||||||||
8300 | 8331 | 劉仕長 | 男 | 湖北, | 99399 | 學生 | ||||||||||
8301 | 8332 | 劉占一 | 男 | 遼寧, | 99399 | 不詳 | ||||||||||
8302 | 8333 | 劉占瑞 | 男 | 河北, | 99399 | 台灣省立習藝所所民 | ||||||||||
8303 | 8334 | 劉正明 | 男 | 山東,福山縣 | 58016 | 32 | 反共國軍第2總隊一兵 | 因病隔離於帳蓬內,上(46)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六時許,該隊幹事劉永禮前往慰問時,被告在帳蓬內竟高呼「毛澤東萬歲」「共?党萬歲」 | 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
8304 | 8335 | 劉正河 | 男 | 山東, | 99399 | 馬公39師 | ||||||||||
8305 | 8336 | 劉永芬 | 男 | 江蘇, | 99399 | 廚司 | ||||||||||
8306 | 8337 | 劉玉井 | 男 | 湖南, | 99399 | 陸軍第81師243團下士 | ||||||||||
8307 | 8338 | 劉玉安 | 男 | 湖南, | 99399 | 皮鞋工 | ||||||||||
8308 | 8339 | 劉玉城 | 男 | 1921/2/18 | 江蘇,泰興縣 | 71026 | 49 | 商 | 33年春,在江蘇省泰興縣由劉塔介紹參加共產黨,嗣?派充該縣港安?「農抗會」會長。 | 10年6月 | ||||||
8309 | 8340 | 劉光義 | 男 | 99399 | 教 | |||||||||||
8310 | 8341 | 劉存厚 | 男 | 山東, | 99399 | 無 | ||||||||||
8311 | 8342 | 劉守土 | 男 | 台灣, | 99399 | 廣告員 | ||||||||||
8312 | 8343 | 劉守紀 | 男 | 安徽, | 99399 | 民航隊工友 | ||||||||||
8313 | 8344 | 劉安泰 | 男 | 山東, | 52115 | 48 | 軍 | 門戰後被俘,鄧滌雲遣還湖南原籍被告劉景濂送南京偽軍政大學教員訓練班受訓被告劉安泰被匪俘後釋放?鄉嗣各輾轉逃來台灣。 | 無罪 | |||||||
8314 | 8345 | 劉佐人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3166 | 46 | 交通銀行董事 | 劉佐人前在香港任中國工業銀行總經理39年1月間匪文?報曾向該行抵押透支港幣壹萬元又同年二月間與人合資頂辦四邑華僑中學被推任校主因該校教員原有匪共份子滲透在內操縱把持常有懸掛匪旗匪像教學生秧歌舞募購匪公債等情事發生又同年七月為避債務逃往匪區江蘇鎮江原籍據報曾自鎮江寄函香港其表弟魏效強頌楊匪政侮蔑政府。 | 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315 | 8346 | 劉助友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316 | 8347 | 劉孝文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8317 | 8348 | 劉廷功 | 男 | 1925/8/14 | 山東,棲霞縣 | 49085 | 24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廷功於38年2月經張敏之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四分團長並介紹吳伯實、沙永生加入。 | 無 | 感訓9月4日 | |||||
8318 | 8349 | 劉廷芳 | 男 | 台灣, | 99399 | 學生 | ||||||||||
8319 | 8350 | 劉志明 | 男 | 湖南, | 99399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2總隊警士 | ||||||||||
8320 | 8351 | 劉志學 | 男 | 1928/5/7 | 山東,榮城縣 | 70041 | 41 | 商 | 澎湖湖西國民中學門前車站候車時,向候車學生陳進兩、黃?高、莊?源、胡際華、陳秉文、許仲奇等二、三十人發表共匪強盛,有原子彈等武器,我們幾千年亦無法反攻等荒謬言論。 | 05年 | ||||||
8321 | 8352 | 劉秀絹 | 女 | 台灣, | 99399 | 教 | ||||||||||
8322 | 8353 | 劉育年 | 男 | 浙江, | 99399 | 刻字 | ||||||||||
8323 | 8354 | 劉亞溪 | 男 | 福建, | 99399 | 經理 | ||||||||||
8324 | 8355 | 劉定禧 | 不詳 | 河南,博愛縣 | 62031 | 42 | 無 | 住院期間,摘註匪黨理論語句載於必勝日記,怎樣創造你自己筆記簿及「共產黨理論批判」等書中,偶或收廳匪區廣播;大門口散步時對榮民發表有利於匪幫之言論。 | 04年 | |||||||
8325 | 8356 | 劉杭生 | 男 | 1923/1/17 | 湖南,攸縣 | 51099 | 29 | 新竹少年監獄看守 | 劉杭生係新竹少年監獄看守,於39年3月間,有監犯吳朝麒因逃亡罪,經前台灣省警備司令部判刑,移送台北監獄執行,與內亂犯葉昭恆、脫逃犯李梓鼎等組織匪幫工作同志聯誼會,為匪宣傳,意圖顛覆政府,於尚未破獲之前,轉送新竹少年監獄,乃該吳朝麒為避免監獄檢查起見,囑託劉杭生代為收發信件,與外間聯絡,從事叛亂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8326 | 8357 | 劉松坤 | 男 | 松江 | 99399 | 不詳 | ||||||||||
8327 | 8359 | 劉金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衛生員 | ||||||||||
8328 | 8360 | 劉金杰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29 | 8361 | 劉長禮 | 男 | 江蘇, | 99399 | 拉車 | ||||||||||
8330 | 8362 | 劉阿根 | 男 | 江蘇,上海市 | 60046 | 39 | 陸軍四六九二之一○九三附三部隊中士保養士 | 憑空虛構『到陸總部請願去那裡有三十多個士官兵也有戴三角臂章的也有步兵的都是為自已問題』之謠言當?肆意宣告其中有一充員謝明朗不知『請願』二字意義遂逢人便問『何為請願』於是整個營區發生『請願』謠言 | 07年 | |||||||
8331 | 8363 | 劉信源 | 男 | 99399 | 軍/海軍蘇澳通信站 | |||||||||||
8332 | 8364 | 劉冠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333 | 8365 | 劉後村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334 | 8366 | 劉茂隆 | 男 | 湖北,保媬 | 60017 | 32 | 陸軍4289部隊砲兵第622營第1連中尉觀測官 | 劉茂隆於48年雙十節前後在營區內購得明信片四張以「軍人署名撰書其內容為詆毀政策謾罵政府」等荒謬文字數日後又購明信片二十張以「軍人動員同盟會」「軍人動員委員會」之名義書寫以「毛澤東殺了我們的父母但蔣XX卻斷了我們的後代」為旨撰寫「我們是無人解救的奴隸」「我們在台灣已挨過了整整十年的牛馬生活」「台灣這鋼幕我們要打破它我們必須自求解放方能活下去」「我們必須決心推翻這種獨裁暴政」等文字 | 07年 | |||||||
8335 | 8367 | 劉英昌 | 男 | 台灣,南投縣 | 99399 | 自首 | ||||||||||
8336 | 8368 | 劉英德 | 男 | 99399 | 自首 | |||||||||||
8337 | 8369 | 劉重光 | 男 | 1923/8/15 | 江蘇,阜甯縣 | 53910 | 30 | 准尉 | 內亂嫌疑案,劉少五與劉重光係同鄉…於本年元月間虛構劉重光於30年至37年在江蘇阜寧縣參加匪組織事實,向台北市警察局廈門街派出所告發,案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認劉重光並無匪嫌,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8月2日 | |||||
8338 | 8370 | 劉孫惠 | 男 | 台灣, | 52023 | 27 | 雕刻工 | 黃家猶介紹而知黃源茂,而不告密檢舉。 | 徒刑2年 | 徒刑刑2年 | ||||||
8339 | 8371 | 劉朗雄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23 | 空軍軍官學校准尉繪圖員 | 38年間先後參加徐匪等之叛?集會?講接受反動宣傳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8340 | 8372 | 劉根泉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41 | 8373 | 劉浩棠 | 男 | 1929/6/7 | 江蘇,南通縣 | 50920 | 22 | 固力糖廠職員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8月2日 | |||||
8342 | 8374 | 劉益褔 | 男 | 湖北,黃陂縣 | 56084 | 39 | 第四軍官訓練班少校 | 鍾山係前第四軍官訓練班中校教官劉益福孫蔚民分任該班少校中隊長及少校大隊?於民國三十六年間供職前新一軍期內在東北與匪作戰被俘鍾山劉益福曾以廣播勸誘我駐長春之三十八師投匪劉益福并曾向匪方報告參軍復與孫蔚民在公開場所演講讚揚共匪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8343 | 8375 | 劉訓環 | 男 | 1922/6/26 | 江西,泰和縣 | 75037 | 53 | 無 | 45年任第二軍作戰處少校參謀期間,因思想傾匪,於同年2月8日下午2時許,辦公室默寫毛匪所填「沁園春」詞標題下加書「毛六星上將」濫諛毛匪,60年9月28日,因病住嘉義榮民醫院療養期間,在第四病房走廊對同房病患任在勤發表「反攻一定無望,拿終身俸不如一次領錢,用得痛快,因台灣將成「中台」國,那時終身俸就完了」等利匪言論。 | 05年 | ||||||
8344 | 8376 | 劉偉民 | 男 | 河南, | ?一清 | 99399 | 無 | ?一清 | ||||||||
8345 | 8377 | 劉健勝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46 | 8378 | 劉國志 | 男 | 河南,西華縣 | 53133 | 31 | 陸軍前208師第623團第4連上士班長 | 涉匪嫌經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証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三年 | |||||||
8347 | 8379 | 劉國鈞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48 | 8380 | 劉培厚 | 男 | 1919/11/20 | 山東,諸城縣 | 56049 | 38 | 台灣省鐵路局警察局第3警務段台南分駐所警員 | 劉培厚係台灣省鐵路警察局第3警務段台南分駐所警員,45年1月5日晨,在台南火車站執勤時,竟於站內第1月台廁所木板上用鋼筆書寫「蔣X是製造中國30年戰亂的特級戰犯,是美帝統治台灣的代理人,中國在毛主席英明領導下,已擊敗美帝在朝鮮的侵略,起來吧,台灣的同胞們,打倒漢奸蔣XX,蔣XX勾結美帝侵略中國,我們要統一中國必須打倒蔣XX。」等反動文字。上開反動文字之事實,已據在高雄市警察局刑警隊偵訊時自白不諱,有原自白書暨臺灣省鐵路警察局第3警務段偵訊筆錄附卷可稽,應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衡情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8349 | 8381 | 劉寄塵 | 男 | 湖南,耒陽縣 | 50302 | 台北縣警察局宜蘭分局龜山派出所警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8350 | 8382 | 劉張清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351 | 8383 | 劉清科 | 男 | 四川,儀隴縣 | 58019 | 23 | 軍/情報局特種作戰總隊 | 曾至前在韓戰俘營認識現在台北之美軍上尉王立文住宅請王以非法方法助其離台赴美 | 交付感化 | |||||||
8352 | 8384 | 劉清源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53 | 8385 | 劉淮湘 | 男 | 四川,潰縣 | 50102 | 36 | 瀘縣大埧鄉空軍測量電達大隊第二中隊練習士 | 劉淮湘與共同被告柴志英平日與奸匪份子張增傳交往 | 無罪 | |||||||
8354 | 8386 | 劉祥軍 | 男 | 福建, | 99399 | 上等兵 | ||||||||||
8355 | 8387 | 劉傑文 | 男 | 廣東,羅定縣 | 53170 | 23 | 陸軍9185部隊617團3營上等兵炊事 | 盧奎因案被捕脫逃藏匿五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 | 有期徒刑二年 | |||||||
8356 | 8388 | 劉惠國 | 男 | 99399 | 利生輪船員 | |||||||||||
8357 | 8389 | 劉景芝 | 男 | 山東, | 99399 | 陸軍上士 | ||||||||||
8358 | 8390 | 劉景溓 | 男 | 吉林, | 99399 | 無 | ||||||||||
8359 | 8391 | 劉森林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360 | 8392 | 劉進中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361 | 8393 | 劉雲強 | 男 | 1923/6/13 | 廣東,花縣 | 73005 | 49 | 商 | 61年5月間,先後多次在新竹縣竹北鄉竹仁村九鄰中山路一號隨意小吃店內向馮鈺文等發表:「共匪的政策好,人民生活好,武器好,有大批的核子武器藏在地下,飛機場也建在地下,美國人都怕共匪,共匪如果要台灣早就接收了,共匪最遲在本年雙十節前接收台灣,否則我願意把我的頭砍下」。 | 07年 | ||||||
8362 | 8394 | 劉奧城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63 | 8395 | 劉敬堂 | 男 | 江蘇,碭山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364 | 8395 | 劉敬堂 | 男 | 江蘇,碭山縣 | 55110 | 38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8365 | 8396 | 劉照臨 | 男 | 陜西, | 50004 | 28 | 國防部上尉情報員 | 參加反共抗俄動員委員? | 無罪 | |||||||
8366 | 8397 | 劉煜釗 | 男 | 江蘇, | 99399 | 公務員 | ||||||||||
8367 | 8398 | 劉瑞澄 | 男 | 廣東, | 99399 | 神杖輪 | ||||||||||
8368 | 8399 | 劉瑞? | 男 | 99399 | 花蓮三民國校 | |||||||||||
8369 | 8400 | 劉運籌 | 男 | 江西,贛縣 | 61055 | 43 | 陸軍參謀指揮大學教育處計劃科中校科長 | 馬志堅於五十年十二月至五十一年五月間,在其台北市濱江街七十四號住宅,及台北市基隆市等地區先後與胡克飛研討叛亂計劃,並分別向陸軍參謀大學中校科長劉運籌,防空砲兵少校連長姚念勤,上尉療養員李景淇,中尉情報官李爰敏,暨陸軍第三十二師上尉保養官李金鎖,第三十三師中尉副連長趙克己等宣揚叛亂組織名稱,暨發動政變行動方案蠱動煽惑企圖爭取劉運籌等參加叛亂共謀策應。劉運籌、姚念勤等雖間有表示反對,但均不予檢?。 | 07年 | |||||||
8370 | 8401 | 劉道平 | 男 | 湖北, | 99399 | 中校教官 | ||||||||||
8371 | 8402 | 劉榮香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0054 | 26 | 農 | 劉榮香於38年9月間在原籍苗栗縣由自首份子劉清玉及另案被告黃逢開等介紹加入匪?。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六年 | |||||||
8372 | 8403 | 劉榮慶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不詳 | ||||||||||
8373 | 8404 | 劉榮錦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0054 | 32 | 工 | 劉榮錦於39年2月間在原籍苗栗縣由自首份子劉清玉及另案被告黃逢開等介紹加入匪?。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六年 | |||||||
8374 | 8405 | 劉漢良 | 男 | 湖北, | 99399 | 陸軍第32師砲指部127營第2連下士 | ||||||||||
8375 | 8406 | 劉漢雍 | 男 | 湖北, | 99399 | 陸軍第10軍51師炮兵指揮部上尉作戰官 | ||||||||||
8376 | 8407 | 劉爾信 | 男 | 山東,黃縣 | 63057 | 35 | 軍/847醫院上士醫務行政士 | 47年8月份政治測?時題目「為三民主義為救國主義」答不對我們的領袖是蔣總統」答不對惟訊據被告當庭矢口否認且無試卷可憑又本(52)年4月9日16時30分至?房拿飯時該員當?曾稱:「人民公社分飯了」等語復訊被告供稱:「因我平時?話隨便好開玩笑?此語時並無任何竟圖只是順口而出」被告對其所?荒言雖供認不諱惟堅認其係放蕩成習並非出於故意。 | 不起訴 | (52)砰訟檢字第0022號 | ||||||
8377 | 8408 | 劉福蓮 | 男 | 湖南, | 99399 | 菜販 | ||||||||||
8378 | 8409 | 劉鳳禮 | 男 | 湖南,邵陽縣 | 58058 | 49 | 警總民防下士 | 47年6月10日下午六時左右,向該管中隊副中隊長羅勇夫及指導員等捏報「是日下午二時左右,渠在駐地防潮門附近海灘發現竹筏一隻首尾約有卅餘人其中二人涉水靠灘,均帶有手槍,一操湖南口意,一為福建人,詢問渠之身份及哨所人槍數量部隊位置,并宣揚匪方德政,問渠是否願回大陸,渠表示不願,來匪即回筏急駛而去」等語。該員曾在山東泰安戰役被匪俘擄,接受匪方訓練四個月後,撥匪陸軍第廿九師充當士兵,旋升為排長。 | 03年6月 | 戒嚴地域關於軍事上為虛偽之報告,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參加叛亂之組織免刑。 | ||||||
8379 | 8410 | 劉戩穀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8380 | 8411 | 劉德田 | 男 | 河北,寧津縣 | 56028 | 27 | 原在80軍201師當兵 | 劉德田前在榮軍第一臨教院濫發謬論為匪張目均??勤?部送台?省保安司令部轉送新生訓導處感訓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381 | 8413 | 劉德浩 | 男 | 湖南, | 99399 | 海口灣?防處中校處長 | ||||||||||
8382 | 8414 | 劉德新 | 男 | 湖南, | 99399 | 二等兵 | ||||||||||
8383 | 8415 | 劉德龍 | 男 | 江蘇, | 99399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二等兵 | ||||||||||
8384 | 8416 | 劉學光 | 男 | 福建, | 99399 | 信大貿易副經理 | ||||||||||
8385 | 8417 | 劉學訓 | 男 | 福建, | 99399 | 小販 | ||||||||||
8386 | 8419 | 劉樹楠 | 男 | 河北, | 52115 | 45 | 公 | 廈門戰後被俘。楊文煥劉榮宗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經匪方給予路費及通信暗號派遣來台為之策反或刺探軍情 | 無罪 | |||||||
8387 | 8420 | 劉錦華 | 男 | 1913/8/29 | 江蘇,阜寧縣 | 54129 | 41 | 舊衣商 | 劉錦華係江蘇省阜寧縣人,該縣自29年冬至抗戰勝利前,均為朱毛匪幫竊據,劉君於30年秋入匪主持劇團,擔任總務工作,嗣隨國軍至台。劉君曾受匪命,為匪工作,受匪反動思想感染,遺有餘毒,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7日 | |||||
8388 | 8421 | 劉豐年 | 男 | 河北,文安縣 | 自首不清 | 51151 | 34 | 國防部政幹班第3大隊第11中隊二區隊二分隊中校學員 | 劉豐年、李耀昇同時於福建石碼鎮被俘經匪集訓一月後由匪第三野戰軍駐閩聯絡處指派劉豐年來台?任策反工作,39年8月劉豐年始上書本部政治部蔣主任自首經轉送保密局攷察發覺該劉豐年自首不清。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六月 | ||||||
8389 | 8422 | 劉雙恩 | 男 | 99399 | 不詳 | |||||||||||
8390 | 8423 | 劉懷湘 | 男 | 四川, | 99399 | 空軍測射雷達大隊練習士 | ||||||||||
8391 | 8424 | 劉麗甫 | 男 | 1921/10/1 | 台灣,台南縣 | 50044 | 28 | 台中縣警察局辦事員 | 被告劉麗甫38年3月7日致函其妻略謂「…台籍同學小商人、農民、知識分子等莫不痛哭而望共產之早來…若美軍上陸或國民黨傚鄭成功之故技據守台灣,則台人將永遠淪落地獄…」等語。 | 有期徒刑10月 | 徒刑1年4月 | |||||
8392 | 8425 | 劉爐昆 | 男 | 99399 | 花蓮水蓮國校 | |||||||||||
8393 | 8426 | 劉蘇民 | 男 | 山東, | 99399 | 小販 | ||||||||||
8394 | 8427 | 劉蘇蚶 | 女 | 99399 | ||||||||||||
8395 | 8428 | 劉鑑清 | 男 | 99399 | 花蓮新城國校 | |||||||||||
8396 | 8429 | 劉鑠藻 | 男 | 湖南,長沙市 | 58076 | 36 | 陸軍第五療養大隊第四中隊一等療養兵 | 書寫反動宣傳文字。 | 12年 | |||||||
8397 | 8430 | 劉?吾 | 男 | 山東, | 99399 | 義泰什貨店 | ||||||||||
8398 | 8431 | 厲厂樵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新竹鶯陸軍67軍67政治部少校科員 | ||||||||||
8399 | 8432 | 厲錚錚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鶯歌登步部隊業師部二等兵 | ||||||||||
8400 | 8433 | 慧 ? | 男 | 哈爾濱市 | 99399 | 僧 | ||||||||||
8401 | 8434 | 樊志貴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8402 | 8435 | 樊邦弘 | 男 | 四川, | 70040 | 商 | ||||||||||
8403 | 8436 | 樊挹秋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8404 | 8437 | 樊幹鴻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405 | 8438 | 樂嘉勛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406 | 8439 | 歐來多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副駕駛員 | ||||||||||
8407 | 8440 | 歐創志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水手 | ||||||||||
8408 | 8441 | 歐陽彩如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8409 | 8442 | 潘 岳 | 男 | 浙江,諸暨縣 | 50089 | 34 | ?防部天目山區挺進縱隊司令部(即三八六一部隊)特務大隊中校大隊長 | 定海撤退時隨52軍同乘天行輪船來台,中途於五十二軍檢查時因細故發生口角致被疑有匪嫌。 | 無罪 | (39)勁功字第0120號 | ||||||
8410 | 8443 | 潘 英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11 | 8444 | 潘 買 | 男 | 1921/7/7 | 台灣,台北縣 | 52163 | 31 | 農 | 何 波於39年間被基隆警察局逮捕,何波以其被捕係潘買密報,乃趁機控訴潘買參加叛亂組織,查無罪證,判決無罪。 | 無 | 羈押1年2月12日 | 何 波 | ||||
8412 | 8445 | 潘公益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5060 | 35 | 前第5軍第200師第598團二?營部連一等兵 | 潘公益於31年中秋節後曾由偽軍潛逃被共軍俘虜在安徽乂澗受訓約三個月釋返上海原籍後曾對其母丁氏謂共黨政策好至42年7月於金門得識潭健群後常與接近即對譚稱曾在抗大讀書匪優我劣我不如匪又於43年5月間被捕後對同監人犯陳崑崙等17,8人說政府所發之糧票共好用共匪糧票好政治好等有利於匪之宣傳。 | 07年 | |||||||
8413 | 8446 | 潘月仙 | 女 | 浙江,鄞縣 | 自首 | 60075 | 37 | 無 | 歷任上海市居民婦女組織幹部,入共黨受訓來台潛伏工作。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三年 | ||||||
8414 | 8448 | 潘巨文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15 | 8449 | 潘永富 | 男 | 浙江, | 99399 | 皮鞋工 | ||||||||||
8416 | 8450 | 潘足美 | 女 | 99399 | 不詳 | |||||||||||
8417 | 8451 | 潘柏生 | 男 | 江蘇,嘉定縣 | 67016 | 62 | 金門安老院院民 | 在金聲戲院門前水泥地上以粉筆書寫「倒蔣」二字,復於金門中學運動場圍牆上書寫「殺蔣」旋又往金門公共汽車站方向沿途在馬路上安全島等處書寫「殺蔣」二字,同(五十五)年九月廿一日十七時卅分在金城安老院飯廳後面,大聲謂:「共產黨馬上要來金門了」「在國民黨這堥苦」十月九日廿二時卅分復在金城民生路金門憲兵隊前大喊:「蔣總統已死」「毛澤東、周恩來要來了」等語 | 08年 | |||||||
8418 | 8452 | 潘炳臣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19 | 8454 | 潘清俊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420 | 8455 | 潘碧苑 | 女 | 99399 | 不詳 | |||||||||||
8421 | 8456 | 潘劍平 | 男 | 1927/8/16 | 湖南,湘鄉縣 | 66910 | 40 | 推銷員 | 潘劍平因閱讀「人間世」雜誌刊載之「含辱咽淚再話新約」一文後,對立法院通過「在華美軍地位協定」甚表不滿,乃於55年2月中旬在其家中以嘉南市民一同名義,致函立法院張道藩,辱罵立法委員通過在華美軍地位協定係漢奸走狗所為之勾當,並以紅筆批注新的不平等條約是美帝國主義敗跡象徵等,案經司法行政調查局查覺,以被告涉有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解送偵辦,經偵查結果,被告只是對立法委員人身之攻擊,此種行為固屬不當,究與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有別,其思想顯非傾匪,其行為不成犯罪,依法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6日 | |||||
8422 | 8457 | 潘養吾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23 | 8458 | 潘鋕甲 | 男 | 江蘇, | 50405 | 38 | 台糖公司主任秘書 | 與被告邵毓秀雷大?等過從甚密咸閱讀傾向匪?書刊思想均有受其毒害應另以命令感訓以資教育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424 | 8459 | 潘樹泉 | 男 | 廣東,中山縣 | 49070 | 19 | 美頌軍艦六級洗衣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8425 | 8460 | 潘鯉庭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26 | 8461 | 滕九錫 | 男 | 遼寧, | 99399 | 工友 | ||||||||||
8427 | 8462 | 滕介夫 | 男 | 遼寧, | 99399 | 不詳 | ||||||||||
8428 | 8463 | 滕旭珍 | 男 | 江蘇,江陰縣 | 50986 | 26 | 虜獲共軍 | 東山戰役俘獲共軍 | 感訓十月 | 四十二年七月東山戰役為我俘獲解送台灣新生隊感訓四十三年五月撥充陸軍第八軍?兵指揮部本部連二等兵 | ||||||
8429 | 8463 | 滕旭珍 | 男 | 江蘇,江陰縣 | 54190 | 27 | 陸軍第8軍戰?工兵群群部連二等兵 | 滕旭珍原係東山鹽場統計員參加新民主主義?年團東山戰役為我俘獲解送台灣新生隊感訓後撥充陸軍第八軍?兵指揮本部連二等兵,以鉛筆反動標語詆譭元首?蓄意叛亂企圖破壞策動陣前投降便利共軍登陸成立?兵指揮部叛亂小組自任組長先後吸收同連士兵加入組織又吸收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王昌銀林海松楊楷歌何賣布等促?成立探照燈隊叛亂小組。 | 死刑 | 死刑 | ||||||
8430 | 8464 | 滕金剛 | 男 | 山東, | 99399 | 工 | ||||||||||
8431 | 8465 | 滕善文 | 男 | 山東,日照縣 | 54182 | 38 | 華生一號漁輪船員 | 滕善文受李敬亭教唆出面偽證王洪貴有共諜嫌疑。 | 公訴不受理 | |||||||
8432 | 8466 | 蔣人超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0004 | 23 | 陸訓部教導團教育班長 | ?鵬蔣人超曾据被告杜麟文指述有匪諜嫌疑 | 感訓另以命令定之 | |||||||
8433 | 8467 | 蔣立秀 | 男 | 四川, | 99399 | 不詳 | ||||||||||
8434 | 8468 | 蔣伍仔 | 男 | 1926/3/15 | 湖南,東安縣 | 57045 | 30 | 陸軍第八十一師通信連下士話務士 | 蔣伍仔於46年6、7月間,由蔡宋九、劉主井吸收加入中國救國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8435 | 8469 | 蔣先鎔 | 男 | 四川,永川縣 | 50008 | 27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會計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8436 | 8470 | 蔣松青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437 | 8471 | 蔣金生 | 男 | 江蘇,常熟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438 | 8471 | 蔣金生 | 男 | 江蘇,常熟縣 | 55110 | 24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8439 | 8472 | 蔣冠軍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440 | 8473 | 蔣思稷 | 男 | 浙江,黃岩縣 | 又名蔣鍵中 | 60056 | 40 | 順豐紡織廠廚工 | 係陸軍一六一○部隊中士通信士,于48年10月18日,由苗栗龍港駐地逃亡,隱匿台北市順豐紡織廠幫工,在其所有新台幣一元鈔票上,習寫「實行共產主義,人人平等自由,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並于當晚將之借予鄰居玻璃店店員李嘉盛交付顧客張師亮。 | 04年6月 | 以文字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戒嚴地域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一年,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 |||||
8441 | 8474 | 蔣秋桐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8442 | 8476 | 蔣得華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443 | 8477 | 蔣勝恕 | 男 | 湖南,岳陽縣 | 51057 | 38 | 交通部交通人員講習班教育幹事 | 38年8、9月間其原籍湖南岳陽縣陷共前曾任該縣自救會委員經自稱與共方有聯繫之胡戩徵詢其擔任匪旅長迨共軍進城時參加歡迎行列嗣又將自有之手槍一支及賀醒漢手槍一支繳交匪專員公署來台後被人檢舉。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444 | 8478 | 蔣惠修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445 | 8479 | 蔣湘雄 | 男 | 湖南,祁陽縣 | 63019 | 46 | 預訓部砲兵訓練中心第三課少校課長 | 於36年春參加山東吐絲口戰役因戰事失利為匪俘虜轉送河北慶雲唐莊匪之解放軍官團受訓達五月之久填具志願表加入匪偽革命軍人同盟會發給結業證書釋歸 | 交付感化三年 | |||||||
8446 | 8480 | 蔣肇齊 | 男 | 湖南,祁陽縣 | 53146 | 35 | 無 | 蔣肇齊原係湖南保安第三師第八團副團長代理團長職務38年8月率隊隨該師長張際泰投降匪幫嗣調充學習隊隊長協助匪幹管教工作及於同年11月又被調至匪幫長沙軍政大學受訓接受匪幫思想訓練二月因不甘合污乃乘39年元旦休假機會逃至香港轉來台灣。 | 12年 | |||||||
8447 | 8481 | 蔣錫奎 | 男 | 江蘇,沛縣 | 57055 | 42 | 陸軍暫一軍十四師四十團團部連中尉排長 | 暫一軍十四師四十團,奉命由崇明撤退,指定團部連殿後,我奉連長李立民命令,在距離崇明縣城附近碼頭,約一華里之處,?任排哨掩護後撤,下午九時左右,適有土共侵襲,我即派士兵薛家馳往?絡,據該士兵?報,全連官兵不知去向,在無可如何之下,乃召集全排班長,計商防禦,並?定遊擊,先後在附近村莊與土共周旋十餘日,除死亡外,餘下官兵六名,覓得民船一艘,?帶輕机槍一挺,步槍四枝,駛離崇明,抵達常熟,將所帶武器沉入江底,各自分散. | 無罪 | 一審無罪,國防部發回更審 | ||||||
8448 | 8482 | 蔡 玄 | 男 | 福建, | 又名蔡玄黃、蔡賢河、蔡賢豪 | 99399 | 不詳 | 又名蔡玄黃、蔡賢河、蔡賢豪 | ||||||||
8449 | 8483 | 蔡 行 | 男 | 1921/10/10 | 浙江,諸暨縣 | 62055 | 42 | 無 | 蔡行於49年9月13日在嘉義阿里山奮起湖林場做工時,對工人周雲梯、周昭慶等稱:「橫斷公路是退役軍人血汗做成的,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蔣XX父子都是XX蛋,要把我們整死,他能早死,我們早好。」同年9月30日又對周昭慶等談稱:「戰士授田證是騙人的東西。」50年間在國防部印製廠做工時,復對工人宣稱:「飯吃不飽,這樣政府,我也可以當總統。」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8月23日 | |||||
8450 | 8484 | 蔡 南 | 男 | 1933/1/3 | 廣東,陸豐縣 | 64029 | 31 | 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管訓隊員 | 53年9月9日在后里營區?所張貼「毛澤東萬歲,人民政府萬歲」等反動文字。 | 感化3年 | ||||||
8451 | 8484 | 蔡 南 | 男 | 1933/1/3 | 廣東,陸豐縣 | 69061 | 36 | 台灣省生產教育所感化隊員 | 自首為匪不確,研析其當時動機,欲藉此以達退伍目的,蔡南先後兩次自首為匪又向本部告密、報案等均非實情。 | 無罪 | ||||||
8452 | 8486 | 蔡 桃 | 女 | 台灣, | 99399 | 無 | ||||||||||
8453 | 8487 | 蔡 御 | 男 | 1925/3/1 | 台灣,新竹市 | 52900 | 28 | 汽車司機 | 案卡記載:蔡御匪嫌案,彰化縣警察局於41年8月25日逮捕,聲請延長羈押10日,經本部(41)安澄字第3660號代電核准,嗣經前台灣省警務處以(41)警刑正收字第7936號呈解送本部保安處,經訊明被告蔡御並非共匪,因王匪文培所使用之蔡 御名義國民身分證,並非蔡 御所讓,乃蔡所失落,被王匪所拾用,作為掩護,經保安處交保開釋。 | 查無匪諜開釋 | 羈押4月18日 | |||||
8454 | 8488 | 蔡 ? | 男 | 廣東, | 99399 | 高雄東南文化企業公司經理 | ||||||||||
8455 | 8489 | 蔡之任 | 男 | 貴州, | 99399 | 字跡模糊 | ||||||||||
8456 | 8490 | 蔡元偉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457 | 8491 | 蔡允庸 | 男 | 江蘇, | 99399 | 理髮師 | ||||||||||
8458 | 8492 | 蔡天恩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459 | 8493 | 蔡木海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4148 | 31 | 農 | 與黃培奕化名曾 廷在南投縣竹山鎮合營豆皮工廠至41年4月間黃培奕以所營豆皮商失敗歸咎於政府並明告渠曾參加朱毛匪幫在逃囑勿為之舉發蔡木海明知黃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3年 | |||||||
8460 | 8494 | 蔡水盛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5134 | 28 | 工 | 台南縣新營鎮康樂街市場旁邊當?高聲宣稱「共產黨已佔領了整個大陸馬上要進攻金馬台灣政府很壞絕無法反攻」等語一時圍聽者二十餘人 | 04年 | |||||||
8461 | 8495 | 蔡正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台中師範學生 | ||||||||||
8462 | 8497 | 蔡永漢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無 | ||||||||||
8463 | 8498 | 蔡成宗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員 | ||||||||||
8464 | 8499 | 蔡宋九 | 男 | 湖南,新化縣 | 57045 | 40 | 陸軍第81師324營中士 | 烈嶼後井宣誓參加「中國救國黨」 | 5年 | |||||||
8465 | 8500 | 蔡志原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8466 | 8501 | 蔡志雲 | 男 | 湖北, | 99399 | 無 | ||||||||||
8467 | 8502 | 蔡灼金 | 男 | 福建, | 99399 | 無 | ||||||||||
8468 | 8503 | 蔡秀榮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3156 | 31 | 商 | 以連絡員名義派往定海沈家門擔任策反工作詎抵達沈家門後非特未積極進行工作反於抵達當日即向匪公安局自首將所見我方廿七縱隊及漁山游擊部隊之人數及槍船隻等裝備情形報告匪方迨同年三月更奉匪命回返漁山剌探我方軍事情報惟返抵漁山後即將在匪區經過及奉匪命前來工作等情向三一八九部隊自首。 | 07年 | |||||||
8469 | 8504 | 蔡見賢 | 男 | 福建, | 99399 | 工 | ||||||||||
8470 | 8505 | 蔡明英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員 | ||||||||||
8471 | 8506 | 蔡明華 | 男 | 台灣, | 99099 | |||||||||||
8472 | 8507 | 蔡松濤 | 男 | 39032 | 軍 | 同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8473 | 8508 | 蔡武芳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474 | 8509 | 蔡長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475 | 8510 | 蔡保國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陸軍第8軍砲兵指揮部本部連2等兵 | ||||||||||
8476 | 8511 | 蔡則銓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77 | 8512 | 蔡炳炎 | 男 | 湖南, | 99399 | 台灣警備總部警備第1總隊2大4中隊上士步槍士 | ||||||||||
8478 | 8513 | 蔡美財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479 | 8514 | 蔡茂菁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8480 | 8515 | 蔡培華 | 男 | 廣東, | 99399 | 安泰輪事務員 | ||||||||||
8481 | 8516 | 蔡培義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陸軍第7軍砲兵指揮部646營二等兵 | ||||||||||
8482 | 8517 | 蔡寄夫 | 男 | 廣東, | 99299 | 台中省立女中教員 | 90蔡寄天? | |||||||||
8483 | 8518 | 蔡崇菽 | 男 | 福建, | 99399 | 漁 | ||||||||||
8484 | 8519 | 蔡彬慶 | 男 | 福建, | 99399 | 印刷商 | ||||||||||
8485 | 8520 | 蔡彩宏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商 | ||||||||||
8486 | 8521 | 蔡梓舟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8487 | 8522 | 蔡深淵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488 | 8523 | 蔡莪菁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職業學校教員 | ||||||||||
8489 | 8524 | 蔡摒夷 | 男 | 湖南, | 99399 | 無 | ||||||||||
8490 | 8525 | 蔡瑞洋 | 男 | 台灣, | 自首 | 58060 | 醫生 | 38年5月間,匪台南工委會書記鄭海樹(已伏法)將該鄭崇嶽交與匪徒蔡瑞洋(已自首)連絡活動,嗣該鄭崇嶽將其直接領導之黃匪金水引至台南市東門圓環附近與蔡匪瑞洋會晤,討論發展組織工作問題之後,蔡匪瑞洋交閱反動書刊「近百年來中國經濟狀況」由鄭崇嶽轉交黃匪金水研讀。 | 自首 | |||||||
8491 | 8526 | 蔡聘文 | 男 | 江蘇, | 99399 | 太平山林場事務工 | ||||||||||
8492 | 8527 | 蔡靖寰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93 | 8528 | 蔡榮曙 | 男 | 1921/12/26 | 福建,晉江縣 | 57099 | 37 | 台灣省政府秘書處編譯室委任1級編譯 | 被告蔡榮曙平日喜好研讀魯迅作品及朱毛匪黨理論書籍,如「簡明新哲學教程」、「中國近代民族解放運動文」、「唯物史觀精義」、「論人民民主專政」等,並於40年組織「連環借書會」,將禁閱書刊轉述各會員閱讀影響其思想,為匪黨同路人,思想傾匪,不滿政府等情,迭據蔡榮曙供承不諱,並有獲案之違禁書籍等佐證,軍事檢察官之聲請,應予照准。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7月18日 | |||||
8494 | 8529 | 蔡德仲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495 | 8530 | 蔡德雄 | 男 | 1944/2/21 | 台灣,高雄縣 | 66055 | 22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步兵第一一二營勤務連上兵 | 蔡德雄被訴於54年12月30日9時在陸軍第一軍團司令部第三營區裝步一一二營廁所內門板上書寫:「同志們蔣╳╳快死了我們來打倒中國台灣要失敗了打倒中國蔣╳╳要死了」等反動文句案,惟送經筆跡鑑定結果,認為該六塊木板上反動文字與蔡德雄筆錄並不相符,是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日 | (55)檢不字第0068號 | ||||
8496 | 8531 | 蔡燕麟 | 男 | 江西, | 99399 | (軍)陸軍32師95團3營3等兵 | ||||||||||
8497 | 8533 | 衛繼思 | 男 | 99399 | 不詳 | |||||||||||
8498 | 8534 | 諸 陵 | 男 | 99399 | ||||||||||||
8499 | 8535 | 諸亞儂 | 女 | 江蘇, | 99399 | 大學教授 | ||||||||||
8500 | 8536 | 鄭 沛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501 | 8537 | 鄭 重 | 男 | 湖北, | 99399 | 無業 | ||||||||||
8502 | 8538 | 鄭 培 | 男 | 廣東, | 99399 | 船員 | ||||||||||
8503 | 8539 | 鄭 強 | 男 | 湖南, | 99399 | 公 | ||||||||||
8504 | 8540 | 鄭 藍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505 | 8540 | 鄭 藍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4191 | 26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金門古崗後山秘密成立探照燈隊叛亂小組?王昌銀為組長各犯分別約邀經我俘獲感訓後撥充同隊二等兵鄭溪水朱阿恩吳明鄭藍鄭何日等參加組織 | 10年 | |||||||
8506 | 8541 | 鄭士珪 | 男 | 福建, | 99399 | 台灣省政府農林所新化畜產試驗所技士 | ||||||||||
8507 | 8542 | 鄭元樵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508 | 8543 | 鄭允興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理貨員 | ||||||||||
8509 | 8544 | 鄭水榔 | 男 | 台灣, | 99399 | 員工 | ||||||||||
8510 | 8545 | 鄭世銘 | 男 | 福建,福清縣 | 49070 | 23 | 美頌軍艦炊事二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8511 | 8546 | 鄭可址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8512 | 8547 | 鄭正德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513 | 8548 | 鄭永連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514 | 8549 | 鄭仰泉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4132 | 36 | 船伕 | 福建原籍自備民船經營運輸生意39年春間以已有十噸帆船獻予惠安第四區區人民政府嗣於41年8月至42年1月為匪運輸穀米食油食鹽等使用物資七次42年1月21日為匪接運物資時在廈門漳浦海面被我軍三二七三部隊截獲。 | 08年 | |||||||
8515 | 8550 | 鄭江泉 | 男 | 1932/7/5 | 台灣,高雄縣 | 56091 | 25 | 台灣省鹽務警察總隊第3大隊警士 | 被告鄭江泉係前台灣省?務警察總隊第3大隊警士,於45年5月29日借閱同事潘輔生之「華中鐵幕」一書後,對潘輔生稱該書完全是假的,並稱共產黨並不是壞的黨等語,業據被告于本部保安處供認不諱,核與潘輔生所供情形相符,軍事檢察官認該被告情節輕微,聲請交付感化前來,核無不符,應予照准。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5月12日 | |||||
8516 | 8551 | 鄭行之 | 男 | 湖北, | 99399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專員 | ||||||||||
8517 | 8552 | 鄭行文 | 男 | 湖北, | 99399 | 公 | ||||||||||
8518 | 8553 | 鄭何日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519 | 8553 | 鄭何日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4190 | 27 | 探照燈第2隊二等兵 | 鄭何日明知滕旭珍為匪明知王昌銀等從事叛亂之行為而不予告密? | 有期徒刑一年 | |||||||
8520 | 8554 | 鄭吳救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業 | ||||||||||
8521 | 8555 | 鄭宏重 | 男 | 1919/9/9 | 福建,福安縣 | 67077 | 48 | 高雄市私立道明中學教員 | 鄭宏重於38年7月底在福建福安縣賽岐鎮大頭村保為匪宣傳:「共產黨快要來了,以後可以不要納稅,土地改革後,大家都有飯吃,窮人也可以翻身」等語。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15日 | (56)初特字第0016號 | ||||
8522 | 8556 | 鄭依妹 | 男 | 福建, | 99399 | 漁 | ||||||||||
8523 | 8557 | 鄭依品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8524 | 8558 | 鄭孟蓉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8525 | 8559 | 鄭延邦 | 男 | 99399 | 陸軍裝甲兵旅第45大隊本部中隊戰車下士 | |||||||||||
8526 | 8560 | 鄭忠祥 | 男 | 浙江, | 99399 | 船員 | ||||||||||
8527 | 8561 | 鄭炎炎 | 男 | 福建, | 99399 | 陳源興機帆船船主/船長 | ||||||||||
8528 | 8562 | 鄭秉權 | 男 | 河北, | 99399 | 舵工 | ||||||||||
8529 | 8563 | 鄭金生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0008 | 26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8530 | 8564 | 鄭金仲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8531 | 8565 | 鄭金祈 | 男 | 1916/8/2 | 台灣,基隆市 | 53087 | 40 | 商 | 方萬成、廖水泉、潘陳火、鄭金祈、戴成枝各明知溫萬金為匪諜,於42年1月至6月間與其來往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8月28日 | |||||
8532 | 8566 | 鄭金燦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533 | 8568 | 鄭阿池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 | ||||||||||
8534 | 8569 | 鄭阿培 | 男 | 浙江, | 99399 | 撐船 | ||||||||||
8535 | 8570 | 鄭思森 | 男 | 廣東,廣州市 | 99399 | 教 | ||||||||||
8536 | 8571 | 鄭時嫻 | 女 | 江西, | 99399 | 新世界電影院職員 | ||||||||||
8537 | 8572 | 鄭國年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陸軍總司令部醫務所 | ||||||||||
8538 | 8573 | 鄭清水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船主侍者 | ||||||||||
8539 | 8574 | 鄭清萍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540 | 8575 | 鄭貴亮 | 男 | 安徽,靈壁縣 | 49055 | 26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上等傳達兵 | 上尉區隊長武振山與楊剛時常接近准尉隊員周一新(又名周志強在該總隊偵周不明缺)許天增(在該總隊偵許思九缺)又傳達兵鄭貴亮(在該隊偵劉共勝缺)等五名平日較與郭文魁接近似有同謀疑嫌 | 無罪 | |||||||
8541 | 8576 | 鄭暘谷 | 男 | 1903/3/12 | 安徽,盧江縣 | 52910 | 50 | 漁管處福利社主任 | 叛亂嫌疑案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3月18日 | (41)安澄字第2173號 | ||||
8542 | 8577 | 鄭瑞裕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543 | 8578 | 鄭瑞龍 | 男 | 韓國 | 99399 | 三輪車夫 | ||||||||||
8544 | 8579 | 鄭義茂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8545 | 8580 | 鄭靖民 | 男 | 1913/9/4 | 福建,林森縣 | 53126 | 41 | 商 | 鄭靖民於26年11月間由葉匪劍英在南京介往共匪所設立之陜北公學受訓畢業後,由匪派往漢口匪軍辦事處報到,27年5月間由叛徒周士弘在漢口介紹其參加匪黨組織,旋即先後潛入我政府禁菸督察處緝私主任辦公室所屬安寧炮艇充書記,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戰地文化服務處襄陽分處充主任,重慶綦江水道管理處充辦事員等職,其間均與匪黨聯絡,迨至35年6月間周匪士弘任職新竹建設局長,該鄭靖民復應邀來台在工礦公司紡織分公司豐源廠充材料課長,與叛徒張晉原、王溪森、趙清雲等交往至密。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月8日 | |||||
8546 | 8581 | 鄭 榕 | 男 | 四川,成都市 | 54039 | 33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第3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 ||||||
8547 | 8582 | 鄭榮文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理貨員 | ||||||||||
8548 | 8583 | 鄭福錦 | 男 | 台灣, | 別號手島次郎 | 99399 | 農 | 別號手島次郎 | ||||||||
8549 | 8584 | 鄭鳳嬌 | 女 | 台灣,苗栗縣 | 53075 | 30 | 工 | 在場聽聞劉志浩告知其夫鍾玉輝因匪嫌逃匿故亦知悉其係匪諜未予舉發。 | 01年6月緩刑2 年 | |||||||
8550 | 8585 | 鄭劍龍 | 男 | 貴州, | 99399 | 軍. | ||||||||||
8551 | 8586 | 鄭德富 | 男 | 浙江, | 99399 | 電機員 | ||||||||||
8552 | 8587 | 鄭德順 | 男 | 浙江, | 99399 | 教 | ||||||||||
8553 | 8588 | 鄭慶中 | 男 | 浙江, | 99399 | 浙江省玉環縣披山江浙總部軍官隊隊員/浙披山自衛隊服務/軍 | ||||||||||
8554 | 8589 | 鄭龍華 | 男 | 99399 | 不詳 | |||||||||||
8555 | 8590 | 鄭騰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公 | ||||||||||
8556 | 8591 | 鄧 偉 | 男 | 廣西, | 99399 | 國際半月刊發行人 | ||||||||||
8557 | 8592 | 鄧子膺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558 | 8593 | 鄧文華 | 男 | 湖南,醴凌縣 | 50986 | 31 | 共軍第二九軍八二師二七團九連排長 | 38年10月間進犯我金門時被俘,送由台?省保安司令部送綠島感訓。 | ||||||||
8559 | 8593 | 鄧文華 | 男 | 湖南,醴凌縣 | 59063 | 40 | 憲兵232營1連2等食勤兵 | 鄧文華原係共軍第29軍82師27團9連排長,(自?為副連長)38年10月間進犯我金門時被俘,送由台?省保安司令部送綠島感訓後,于45年撥補陸軍第二軍砲兵指揮部充二等兵,46年3月間奉調憲兵232營第1連二等食勤兵,因受匪方毒化教育太深,時常發表荒謬言論,足証其思想動搖,不滿現實,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感化03年 | (48)法裁字第008號 | ||||||
8560 | 8594 | 鄧可瑾 | 男 | 江蘇, | 99399 | 新聞 | ||||||||||
8561 | 8595 | 鄧玉明 | 男 | 河南,安陽縣 | 50111 | 30 | 國防醫學院第二大隊第三中隊少校中隊長 | 曾接近匪徒不自警惕均不無過失之處各應受各該主管機?自行予以行政上之處分。 | 無罪 | |||||||
8562 | 8596 | 鄧光前 | 男 | 福建, | 與8597不同人 | 50078 | 花蓮新城國校教員 | 吳壽榮 | 不同人 | |||||||
8563 | 8597 | 鄧光前 | 男 | 與8596不同人 | 99099 | |||||||||||
8564 | 8598 | 鄧克榜 | 男 | 湖南,石門縣 | 63024 | 35 | 反共救國軍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中士步槍手 | 51年6月間,在駐地東引,王德成、周冠雄、傅佩陶、勞彩先四人曾商談逃往大陸。 | 14年 | |||||||
8565 | 8599 | 鄧建黃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8566 | 8600 | 鄧科鉻 | 男 | 江西, | 99399 | 軍、陸軍802醫院上尉註冊官 | ||||||||||
8567 | 8601 | 鄧振章 | 男 | 湖北,禮山縣 | 49070 | 20 | 美頌軍艦電机上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8568 | 8602 | 鄧崇禧 | 男 | 廣東, | 59010 | 裝二師三營九連下士駕駛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8569 | 8603 | 鄧滌雲 | 男 | 湖南,耒陽縣 | 52115 | 46 | 公 | 廈門戰後被俘,鄧滌雲遣還湖南原籍被告劉景濂送南京偽軍政大學教員訓練班受訓被告劉安泰被匪俘後釋放?鄉嗣各輾轉逃來台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8570 | 8604 | 鄧德倫 | 男 | 1927/6/6 | 江西,?縣 | 50920 | 24 | 新竹12兵團軍政學校學員 | 思想不堅。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8571 | 8605 | 鄧德順 | 男 | 湖南, | 99399 | 警 | ||||||||||
8572 | 8606 | 鄧銬昌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573 | 8607 | 鞏水良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8574 | 8608 | 魯移山 | 男 | 湖北,荊門縣 | 63040 | 55 | 空軍子弟學校教員 | 魯移山於38年8月間任湖北省第四區專員公署保安副司令時,匪軍即攻陷荊沙,乃與兼司令周上璠隨軍轉進江南,駐防松滋,因見大勢已去,不能挽回,思想動搖,乃於同年9月2日攜步槍四百二十枝,迫擊砲二門,手槍八枝,至沙市碼頭打包廠交付叛徒,39年5月參加匪「改造思想班」受訓四週後,經匪派至偽天門縣政府工作。 | 06年 | 將軍械交付叛徒,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各褫奪公權二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各予沒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各褫奪公權二年,應各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各褫奪公權二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各予沒收。 | ||||||
8575 | 8609 | 黎日東 | 男 | 貴州,安龍縣 | 57051 | 20 | 陸軍第八十一師砲兵指揮部三二二營營部中士文書 | 黎日東何世傑對於四十五年六月廿六日七月十一日先後共同謀議由何世傑執筆寫信二封一化名吳舉鵬一化名張功成分寄台灣師範學院陳文斌及馬來亞張功得書明擁護毛匪澤東響應周匪恩來號召等反動言論并將所檢獲匪偽宣傳品四張裝附信內投郵。 | 交付感化 | |||||||
8576 | 8610 | 黎俊傑 | 男 | 廣東,梅縣 | 56084 | 35 | 陸軍?司令部軍法處同中校軍法官 | 黎俊傑係陸軍總司令部前中校軍法官朱宗城潘東初分任該部一等佐僱員及少校科員陳高揚係前第四軍官訓練班中校大隊長吳頌揚係前陸軍三四○師少校參謀對前三十八師師長陳鳴人在上海與匪幹李明揚往來勾結及陳鳴人暗啣匪命潛台工作之事均知之甚詳迄未向政府告密檢? | 有期徒刑柒年 | |||||||
8577 | 8611 | 黎淳厚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578 | 8612 | 燕 飛 | 男 | 湖北,黃陂縣 | 57069 | 30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外事服務處台南美軍招待所僱工 | 44年9月在陸軍橡膠廠充僱工期間曾於該廠中山室鈕司雜誌上書寫「孫立人被鬥垮應歸功於皇太子蔣經國彭孟緝任偽參謀總長是特務控制的一切表面化」同年十月書寫「台灣有上萬的大胡光麃蔣XX是其中魁首末書台灣兵奴工奴農聯合行動大隊」之反動標語數張在台南忠義路等處張貼至46年2月15日始向該管服務機關申請自首。 | 免刑,交付感化 | |||||||
8579 | 8613 | 盧 文 | 男 | 浙江, | 99399 | 商 | ||||||||||
8580 | 8615 | 盧 奱 | 男 | 1923/12/27 | 四川,巫山縣 | 50281 | 28 | 裝甲兵第1總隊第15大隊第3中隊1級技工 | 盧奱於38年7月15日在江西贛州受人誘惑,參加彭德懷機警政治部第3縱隊第5支隊,僅宣誓入會,數日即離開。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於國防部總政治部及本部偵訊時供認不諱,惟於審理時翻異前供,經保密局偵查亦認彭德懷最近17、8年以來遠在西北等地未返江西贛州,無其直屬部隊,盧奱上項供述當非真實。但查38年6、7年間匪軍過江,南京失守,人心浮動,共匪份子到處滲入,巧立名目,煽惑人心,彭德懷本人雖不在江西,其匪黨假名誘惑為時有之,被告既不能舉出確切反證證明前供虛偽,自應令負參加叛亂組織之罪責。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2日 | |||||
8581 | 8616 | 盧文英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1141 | 49 | 高雄市議會議員 | 盧文英將海軍總部情報處39年1月14日與其合組萬裕行所訂未實行作廢辦法在同年五六月間交與另案被告蔡懋棠閱覽惟是項辦法既經海軍總部查復證明已作廢並非軍事機密。 | 無罪 | |||||||
8582 | 8617 | 盧水旺 | 男 | 1935/10/10 | 河南,密縣 | 63027 | 28 | 高雄復興木業公司技工 | 盧水旺於51年10月2日下午2時許,高雄市中山三路與復興三路交叉口旁之公共廁所解便時,以藍墨水鋼筆於便池門下端橫木上書寫:「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打倒蔣××」反動文字,同日下午5時,為圖卸責,乃向該管高雄市警察局第5分局報告。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4月3日 | |||||
8583 | 8618 | 盧水盛 | 男 | 廣東,梅縣 | 53179 | 30 | 保警一總隊直屬迫砲中隊部保防助理員3等警長 | 盧水盛早年在廣東梅縣時受匪徒陳劍森劉公俠先後教育 | 聲請感化駁回 | (42)審三字第0031號 | ||||||
8584 | 8619 | 盧加守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8585 | 8620 | 盧石生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1121 | 30 | 台北監獄看守 | 38年間已決內亂犯葉貽恆吳朝麒同押於台北監獄該葉貽恆等在監內組織匪幫工作同志聯誼會繼續為匪宣傳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葉貽恆為避免監獄檢查便于活動曾託由盧石生送信二封出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吳朝麒 | ||||||
8586 | 8621 | 盧汝寶 | 男 | 浙江, | 99399 | 漁 | ||||||||||
8587 | 8622 | 盧宗漢 | 男 | 福建,古田縣 | 53026 | 34 | 中農化工廠管理師 | 黃天書陳志祥盧宗漢涉嫌明知黃天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無罪 | |||||||
8588 | 8623 | 盧國樑 | 男 | 1924/3/19 | 廣東,新會縣 | 82011 | 58 | 商(情報局香港運用人員) | 盧國樑系情報局在香港運用人員,受命入匪區溝聯敵後關係,事敗後非僅將情招供予匪,且竟接受匪所交付任務,暗自搜集並傳送情報局駐港工作單位負責人之照片,供匪使用,?探詢情報資料等情,核其所為,應已構成懲治叛亂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為叛徒搜集並傳遞關於軍事上之秘密。 | 10年 | ||||||
8589 | 8624 | 盧國龍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590 | 8625 | 盧博文 | 男 | 河南, | 50004 | 25 | 黨政訓練班學員 | 參加反共抗俄動員委員? | 無罪 | |||||||
8591 | 8626 | 盧惠如 | 女 | 安徽, | 99399 | 家管 | ||||||||||
8592 | 8627 | 盧朝清 | 男 | 99399 | 不詳 | |||||||||||
8593 | 8628 | 盧琦珍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594 | 8629 | 盧爾嫻 | 女 | 1927/12/10 | 江蘇,寶應縣 | 53055 | 26 | 無業 | 盧爾嫻因有參加叛亂組織及明知乃夫范月樵為匪諜而不檢舉告密之嫌,「35年共匪佔據江蘇寶應縣,有所謂婦女會者,係在鄉村中邀集各家年在18歲以上無兒童牽累之婦女,在廣場開會,由匪村長按戶呼喚,渠亦數次被迫參加開會,此外並無擔任工作情事,又關於其夫范月樵為匪情形則不詳知,范亦未曾將情向其說明」尚不能證明其有明知匪諜而不檢舉告密情事,犯罪嫌疑不足。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7月15日 | 范月樵之妻 | ||||
8595 | 8630 | 盧蔚雲 | 男 | 99399 | ||||||||||||
8596 | 8631 | 盧錫淳 | 男 | 廣東,佛山縣 | 99399 | 商/?軍管訓總處集訓隊隊員 | 感化3年 | |||||||||
8597 | 8632 | 盧覺慧 | 女 | 浙江,餘姚縣 | 大學 | 50111 | 22 | 台灣大學農化系四年級學生 | 思想不穩成為匪諜爭取之對象。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598 | 8633 | 穆學祿 | 男 | 河北, | 99399 | 39師116團4連准尉排長 | ||||||||||
8599 | 8634 | 蕭 侇 | 男 | 湖南, | 蕭侇-->蕭偉 | 99399 | 無 | 蕭侇-->蕭偉 | ||||||||
8600 | 8635 | 蕭 錫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601 | 8636 | 蕭丁福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602 | 8637 | 蕭文青 | 男 | 1926/1/6 | 江西,萬安縣 | 73034 | 47 | 日本大阪中華學校校長 | 36年初在江西南昌就讀國立中正大學時,參加「正贛社」,旋由何維奕(在大陸)介紹參加「學習新論社」等外圍組織,36年五、六月間,復經彭匪英發(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黨。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8603 | 8638 | 蕭戊嶺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2059 | 24 | 商 | 與?連城係親戚亦暫住?家因?被捕亦被牽連。 | 不付軍法審判 | |||||||
8604 | 8639 | 蕭立雲 | 男 | 1922/8/2 | 台灣,宜蘭縣 | 76900 | 54 | 台灣美術協會理事 | 蕭立雲與左傾份子結交涉嫌叛亂,被警總逮捕。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20日 | |||||
8605 | 8639 | 蕭立雲 | 男 | 1922/8/2 | 台灣,宜蘭縣 | 99399 | 商 | |||||||||
8606 | 8640 | 蕭亦信 | 男 | 99399 | ||||||||||||
8607 | 8641 | 蕭成全 | 男 | 台灣, | 99399 | 鐵管局台北站剪票 | ||||||||||
8608 | 8642 | 蕭自治郎 | 男 | 台灣, | 99399 | 計程車司機 | ||||||||||
8609 | 8643 | 蕭佛恭 | 男 | 1946/8/15 | 廣東,寶安縣 | 86010 | 40 | 商 | 55年3月13日參加共產匪黨,仍續任偽職,68年間赴港依親定居退黨離職,70年12月,與妻楊新妹在港集資成立新峰運輸公司71年8月,復於廣東省肇慶市設立慶豐運輸公司,為匪載運貨物至香港銷售,嗣因經營不善,瀕臨倒閉,乃於73年5月間,請求匪偽深圳市公安局第一處鍾匪恩添予以協助,經鍾匪首肯,旋於當年8月,由匪深圳三和貿易公司收購新峰公司百分之七十股權,並?資營運,仍由楊新妹任該公司董事長,蕭為總經理. | 12年 | ||||||
8610 | 8644 | 蕭志遠 | 男 | 江西, | 原名蕭新春 | 99399 | 小販 | 原名蕭新春 | ||||||||
8611 | 8645 | 蕭坤汪 | 男 | 99299 | 1590 蕭坤旺? | |||||||||||
8612 | 8646 | 蕭孟能 | 男 | 99399 | 文星雜誌社負責人 | |||||||||||
8613 | 8647 | 蕭明柱 | 男 | 廣東,朝陽縣 | 50302 | 33 | 交通部民航局會計主任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8614 | 8648 | 蕭秉義 | 男 | 察哈爾,蔚縣 | 63011 | 33 | 軍/陸軍高雄兵工廠保養廠3等3級士官長 | 34年底至35年3月曾入中共初中特別班受訓達五月之久,畢業後?被派充任大德莊中級兒童團團長工作至同年底國軍擊潰聶軍為止,嗣後被告混入國軍部隊服務輾轉來台,迨至51年6月12日自向國防部戰地工作第一大隊呈書自白 | 02年6月 | |||||||
8615 | 8650 | 蕭紀洪 | 男 | 江蘇,江陰縣 | 50310 | 36 | 神杖輪業務 | 陳紹彭蕭紀洪雖係該行職員地位並非重要且查陳紹彭方於三十八年三月間充該行職員尚不能証明其有犯意之?絡 | 無罪 | |||||||
8616 | 8651 | 蕭祖國 | 男 | 河南,商城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617 | 8651 | 蕭祖國 | 男 | 河南,商城縣 | 55110 | 29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8618 | 8652 | 蕭國良 | 男 | 1923/9/1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29 | 桃園合作金庫辦事員 | 匪幹徐木火曾以新民主主義、中國文摘、土地大綱等反動書籍供蕭國良閱讀,徐木火具有匪的思想,又為蕭國良所明知,終未予舉發,待徐匪被捕,始於39年11月30日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8619 | 8653 | 蕭清秀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620 | 8654 | 蕭移山 | 男 | 陝西,渭南縣 | 62062 | 37 | 台灣省公路局工友 | 37年任職前陸軍第七十五軍第十六師第四十六團時,在河南杞縣被匪俘擄,接受匪方訓練三週,思想感受薰染,旋被遣返歸隊,隨軍來台,41年10月奉准退伍,入大秦紡織廠工作,47、8年間,又經常閱讀左傾雜誌,收聽匪方廣播,思想益形傾匪,將收聽匪偽廣播宣傳:「大陸建設進步,人民有飯吃,有衣穿,安居樂業……」等語,在該廠警衛室向駐廠警衛高長榮講述。 | 交付感化三年 | |||||||
8621 | 8655 | 蕭傳璽 | 男 | 山東, | 99399 | 教員 | ||||||||||
8622 | 8656 | 蕭萬壽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5097 | 34 | 農 | 林武河吳奚蕭萬壽均被訴於卅五年五六月間另案已決叛徒洪麟兒林東山等在林祿山家中座談匪黨組織會議時該林武河亦在場參加並被指派為匪霧?鄉委員吳奚被指派為匪草屯鎮委員蕭萬壽為匪南投鎮委員 | 無罪 | |||||||
8623 | 8657 | 蕭福霖 | 男 | 99399 | 不詳 | |||||||||||
8624 | 8658 | 蕭瑾瑜 | 男 | 1931/7/17 | 湖南,長沙縣 | 54192 | 24 | 陸軍裝甲兵旅第25大隊1中隊戰車上士 | 蕭瑾瑜係前裝甲兵旅戰車上士,緣該隊中士黃永時於42年11月15日下午7時20分以45手槍自殺,遺書內容似被人利用威脅,畏苦而自殺;被告蕭瑾瑜致其信件內容含有隱情,涉有重大陰謀威脅嫌疑等情;訊據被告供稱與黃感情較好,但不知黃為何自殺,亦未要黃擔任任何使命,經調查被告並無思想左傾情事,況又未獲其有犯罪積極事證足以證明有犯罪,自屬犯嫌不足,勿庸移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0月16日 | (43)循偵字第0969號 | ||||
8625 | 8659 | 蕭鴻巽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1141 | 32 | 國防部總政治部軍中播音總隊第二隊軍荐二階聘任工務股長 | 蕭鴻巽於36年與張秋山先後見面兩次有一度談及購買無線電收音機事並未獲與匪香港電台通報之事證亦未參加匪黨組織。 | 無罪 | |||||||
8626 | 8660 | 賴 韜 | 男 | 廣東, | 99399 | 東南文化企業公司籌備處職員 | ||||||||||
8627 | 8662 | 賴文廷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628 | 8663 | 賴玉池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8629 | 8664 | 賴東基 | 男 | 廣東, | 99399 | 3407部隊 | ||||||||||
8630 | 8665 | 賴秉清 | 男 | 1918/6/11 | 福建,晉江縣 | 原名賴風鶴、賴占修。 | 72070 | 54 | 台南縣衛生局第六課荐任二級課長 | 21年間在福建龍溪參加匪「少年先鋒隊」,來台後迄未辦理自首。 | 感化3年 | |||||
8631 | 8666 | 賴阿統 | 男 | 99399 | 無 | |||||||||||
8632 | 8667 | 賴英書 | 男 | 台灣, | 99399 | 合作金庫辦事員 | ||||||||||
8633 | 8668 | 賴夏雲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634 | 8669 | 賴振家 | 男 | 江西, | 99399 | 保安司令部政工處第一科少將科長 | ||||||||||
8635 | 8670 | 賴國良 | 男 | 江西,贛州縣 | 54091 | 22 | 陸軍第八軍戰?工兵群上等技工兵 | 43年8月某夕深夜查哨以石磨斷電話線。 | 10年 | |||||||
8636 | 8671 | 賴清歸 | 男 | 台灣, | 99399 | 漁 | ||||||||||
8637 | 8672 | 賴喜生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8638 | 8673 | 賴瑞章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639 | 8674 | 賴義川 | 男 | 台灣,彰化市 | 50240 | 24 | 餅販 | 無罪 | ||||||||
8640 | 8675 | 賴端元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35 | 農 | 張心露於38年3月加入青樂會涉有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 無罪 | |||||||
8641 | 8677 | 錢大賢 | 男 | 福建, | 99399 | 工 | ||||||||||
8642 | 8678 | 錢世龍 | 男 | 江蘇,南京市 | 52208 | 31 | 內政部調查局雇員 | 38年8月間在四川因交通斷絕未能及時隨同內政部調查局退出陷身匪區39年2月初在渝市為投匪份子瞿家煃報由匪方扣押嗣因匪幫利用變節份子趙忠來台為匪工作以該錢世龍有譯電技能且有姐在台可供利用乃命其隨同趙忠來台充任匪諜工作。 | 05年 | |||||||
8643 | 8679 | 錢玉成 | 男 | 1928/10/21 | 安徽,全椒縣 | 71077 | 44 | 通用電子公司技術員 | 先後三次在該公司男?所內,書寫:「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匪?控制下,民不聊生」等反動文字。 | 07年 | ||||||
8644 | 8680 | 錢家清 | 男 | 1927/8/24 | 福建,林森縣 | 49070 | 23 | 美頌軍艦槍砲下士 | 被告錢家清等人涉嫌匪諜案件,經訊據被告錢家清等人,均謂被押前不知毛卻非有叛變情事,訊據毛卻非、張紀君、彭竹修等,亦謂錢家清等人不知情,被告錢家清等人既無法證明犯罪,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22日 | |||||
8645 | 8681 | 錢祖年 | 男 | 1933/8/26 | 浙江,鎮海縣 | 72044 | 39 | 商 | 錢祖年於55年間經營天龍出版社,因商業競爭與毋忘在莒出版社發行人程天任交惡,同年2月8日夜,錢祖年乘毋忘在莒出版社將紀慶堂編繪之連環圖畫完結篇,送交天龍出版社打字之際,在該圖畫第四十四及第六十九頁花草中藏寫「打中央」「共產第一」等為匪宣傳文字,意圖誣陷紀慶堂及該出版社發行人。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連環圖畫「風雨?」完結篇有利於叛徒之文字沒收。 | 徒刑3年4月 | |||||
8646 | 8682 | 錢純溥 | 男 | 湖北,棗陽縣 | 57014 | 23 | 空軍第一供應區部少尉三級補給官 | 起意竊駕飛機投共赴?進空軍官校教室竊得T-6教練機基本飛行手?一本?寓圈記要?擬訂竊取飛機注意事項並繪製航行??方向圖計劃停當?於五月六日上午八時許再入官校往學生寢室竊取飛行衣一件至?所穿好即赴停機場伺機?取飛機飛往??投匪終因停機?戒備嚴密守候約半小時未能接近飛機正在徘徊?被該校機械長周廣深發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8647 | 8683 | 錢雪庵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0083 | 41 | 上海申新第六紡織廠台灣分廠籌備主任 | 勾結榮鴻元等欲將在台房屋機器等出售或運泰國曼谷以圖隱匿 | 無罪 | |||||||
8648 | 8683 | 錢雪庵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2326 | 42 | 商 | 40年1月間串通其友陳鴻泉等將該廠存台機器用作股金改頭換面組織台新紡織公司外?於同41年3月間與陳鴻泉密議復將該廠在本市南京西路一三五號房屋冒名登報出賣?一面再行飛港由榮鴻元捏造委託書將機器出賣以達其逐步隱匿榮德生等在台財產之目的。 | 有期徒刑六年併科罰金銀圓八千圓 | |||||||
8649 | 8684 | 錢媽契 | 男 | 福建, | 99399 | 船員 | ||||||||||
8650 | 8685 | 錢鈺圻 | 男 | 江蘇, | 99399 | 商 | ||||||||||
8651 | 8686 | 錢銓圻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4194 | 36 | 商 | 於39年9月在原籍無錫參加朱毛匪幫負責整理鄉村建設及宣傳工作嗣由匪幹沙震白吸收正式加入匪黨核心工作並受派於41年3月來台因台灣肅奸嚴密無法開展工作乃入台北市章德興鐵工廠充會計曾向工人韓金發等宣揚匪幫謬論命韓吸收工人周星三等。 | 無罪 | (43)審復字第0075號 | ||||||
8652 | 8687 | 錢學敏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業 | ||||||||||
8653 | 8688 | 閻汝雲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654 | 8689 | 閻宗亮 | 男 | 1921/12/23 | 河南,開封市 | 54125 | 32 | 本部中隊上尉中隊長 | 閻宗亮所涉匪諜嫌疑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不足,不付軍法會審,又據報該員發表:「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這兩個主義沒有什麼區別」、「我們是替美國人打仗」…等荒謬言論,確係出於認識不清所致,其言行不當,應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從重議處,並應加強政治教育,注視其今後言論。 | 不付軍法會審 | 羈押3月18日 | (43)循偵字第0352號 | ||||
8655 | 8690 | 閻敏龍 | 男 | 99399 | 空軍官校工役 | |||||||||||
8656 | 8691 | 閻寶華 | 男 | 河北, | 99399 | 不詳 | ||||||||||
8657 | 8692 | 閻繼業 | 男 | 99399 | 工 | |||||||||||
8658 | 8693 | 隨志誠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39師116團通訊連中士班長 | ||||||||||
8659 | 8694 | 駱 建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660 | 8695 | 駱子榮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8661 | 8696 | 駱飛龍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8662 | 8697 | 駱雄赫 | 男 | 福建, | 99399 | 商 | ||||||||||
8663 | 8698 | 駱煌輝 | 男 | 1916/12/22 | 福建,惠安縣 | 76022 | 60 | 無 | 27年底福建惠安參加共黨,30~35年春,就讀福建省立師專及任教惠安初中時共同散發反動傳單,28年底吸收黃禎祥參加共黨,35年初來台,37年初任教於高雄市立三中及二中兩校時,曾與黃奕?等參加莊俊奇領導之小組活動,37年初至38年4月間,在高雄縣立鳳山初中任教時,復與陳芳輝、黃基成等人參加程?浦所領導之小組會議,迄未自首。 | 07年 | ||||||
8664 | 8699 | 駱慶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閩浙縱隊福建指揮部第一支隊2大隊 | ||||||||||
8665 | 8700 | 駱濱濱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666 | 8701 | 鮑克豫 | 男 | 江蘇,東台縣 | 58043 | 29 | 陸軍共應司令部少尉?員 | 在陸軍軍官基本訓練中心受訓期間于46年4月25日?校歌改唱為〝蘿蔔青菜紅燒豆腐這是革命的黃埔精神媽呀我不嫁軍人媽呀我沒有精神〞及同日17日隨隊在野外挖防空壕時站在旁邊不工作且冷語諷言?〝這是替自己挖墳墓〞等語思想不無可疑。 | 交付感化 | (47)理判字第0010號 | ||||||
8667 | 8702 | 鮑明? | 男 | 湖南, | 99399 | 陸軍87軍51師 | ||||||||||
8668 | 8703 | 鮑根琪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8024 | 32 | 上等兵 | 對同連?士魏?添?:「我?打仗是為美國人總統也是為美國人作事共?党裡面官兵待遇一樣官兵不分比我?要好得多」又在該連通信班對朱長勝講中國有三佪党為青年党社會党共?党」大陸比台?好他??施集体?場人民生活完全解?我?這裡人民生活苦樂不均」先後與章伯生?「共党是講和平民主的所謂賣國漢奸是我??他的他也是中國人怎麼會把自己的土地賞給人家共党早?我?政府議和只因總統拒?以致無法和平使我?這麼多人受苦我?反攻是??不可能的大陸地方大兵力?我?內部的匪諜又多?爭暴發必會倒戈等等謠言 | 07年 | |||||||
8669 | 8704 | 龍 毅 | 男 | 1917/3/20 | 遼寧,錦縣 | 49920 | 33 | 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台北車站站務司機 | 撰寫左傾文章。 | 發交感訓10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0月17日 | 執行中死亡 | ||||
8670 | 8704 | 龍 毅 | 男 | 1917/3/20 | 遼寧,錦縣 | 99399 | 中蘇聯演社 | |||||||||
8671 | 8705 | 龍慶才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8672 | 8706 | 龍鵬飛 | 男 | 廣東,合浦縣 | 54039 | 29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1大隊技術中隊服勞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8673 | 8707 | 應昌德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674 | 8709 | 戴 淦 | 男 | 江蘇, | 99399 | 工 | ||||||||||
8675 | 8710 | 戴子春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676 | 8711 | 戴之坤 | 男 | 安徽,天長縣 | 66037 | 49 | 無 | 29年3月安徽天長縣陷匪後,戴之坤即參加匪偽青年隊任第一班班長,同年六月,入匪抗日大學第八分校地方幹部隊受訓越四月,經匪隊長郭某吸收參加匪黨,同年12月結業派任匪偽天長縣蔡家河鄉鄉隊附,31年6、 7月調匪偽埠河鄉話劇團任總務組組長,35年元月調任該鄉四里岔村匪小學教員,同年三月離職。 | 05年 | |||||||
8677 | 8712 | 戴元齡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34 | 陸軍第54軍第八師政治部第二科少校科員 | 因與戴龍同鄉認識遇於戴培家戴龍因閱報載稱偵察台破獲黃金走私案件甚為利害被告順口答以聽說台灣有六個偵察台之語為戴龍列情報資料。 | 無罪 | |||||||
8678 | 8713 | 戴允齡 | 男 | 江蘇, | 99299 | 不詳 | 8712戴元齡? | |||||||||
8679 | 8714 | 戴文舫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45 | 屏東市警察局巡佐 | 與戴龍同鄉同學因受訓警校結業奉派屏東市警局服務赴戴培家辭行相遇戴龍階行同趁夜車至楠梓順道過訪正在籌設豆腐店之同鄉戴少甫處一宿翌日分途。 | 無罪 | |||||||
8680 | 8715 | 戴妹冬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681 | 8716 | 戴信堂 | 男 | 浙江,鄞縣 | 57073 | 51 | 無 | 先後於46年7月29日在基隆公園碼頭同年8月3日在愛三路派出所附近及同月5日在海員俱樂部等處分別發表其所謂「貢獻世界和平計劃」狂妄謬論同月8日在基隆海員俱樂部內又當?宣稱民國卅四年九月左右國共在重慶談判蔣xx不答應毛澤東的要求(即每個機關安插一個共產黨員)否則我們就不會逃來台灣了」等有利於匪幫之言論。 | 05年 | |||||||
8682 | 8717 | 戴哲民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683 | 8718 | 戴桂香 | 女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5 | 大丘國民學校教員 | 雖有明知被告郭清池為匪諜情事然于未經政府發覺之先即將情告知吳家駒轉報治安機關破案仍不失其已盡告密檢舉之責依法自難使負刑責。 | 無罪 | |||||||
8684 | 8719 | 戴鉻允 | 男 | 浙江,衢縣 | 於香港報章發表過去國民黨政府在大陸金融政策檢討文章獲尹仲容賞識而邀請來台?助。 | 62028 | 51 | 台南市稅捐稽征處稅務員兼股長 | 38年戴銘允受命將中國農民銀行杭州分行衢縣辦事處所有現金、帳?、財物交與匪方,復受華東區軍政委員會秘書長吳克堅交付任務,來台策反我財經界人士,搜集我財經情報,如新台幣發行總額,準備保證金,國家財政總收入,總支出、預算、決算、出入超外匯存底等。 | 12年 | ||||||
8685 | 8720 | 戴慶容 | 男 | 廣東,南海縣 | 50111 | 26 | 家管 | 嚴明森之妻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8686 | 8721 | 糜文開 | 男 | 江蘇,無錫縣 | 70031 | 64 | 駐泰國大使館荐任一級一等秘書 | 19年3月間在上海參加共產黨,每兩週開會一次,討論如何發展「文運」工作。25五年間在福州,與傾共份子魏然、鄭文蔚、寇冰華、陳學英?棘等,從事「文運」活動。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俞 棘 | ||||||
8687 | 8722 | 糜熙義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軍 | ||||||||||
8688 | 8723 | 繆民山 | 男 | 江蘇,東台縣 | 本名倪文魁 | 64030 | 49 | 工 | 繆民山本名倪文魁,於民國三十三年夏至三十四年八月間,充任汪偽政權和平軍江蘇如皋保安團第二營第六連第二排少尉排長。三十三年底,復經匪幹陸長福吸收,參加共產匪黨組織,三十八年間,接受匪幹丁鵬根之派遣,來台潛伏。 | 12年 | 本名倪文魁,調查局木工。 | |||||
8689 | 8724 | 薛芙蓉 | 女 | 台灣,高雄縣 | 54169 | 37 | 農 | 與本部另案已決叛徒張水波之妻為同胞姊妹張匪水波於四十年五月間因獲知另案叛徒張崑泰被捕後即畏罪逃亡41年舊曆7月至42年2月間先後在被告家藏匿十餘日涉有藏匿叛徒罪嫌。 | 無罪 | |||||||
8690 | 8725 | 薛祝全 | 男 | 江蘇,泰興縣 | 59082 | 29 | 4266部隊第二科中尉判讀軍官 | 46年9月9日,對頒發禮節運動表示反感,辱?陸軍總司令彭上將是「?」是「奴才」。復於同年12月1日,在該科辦公室看報時,發表感想?:「總統他懂個屁,還需什麼蘇俄在中國呢」,並將公發之蘇俄在中國一書撕?等罪行,業經本部47年7月22日(47)審字第0046號判?,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确定執行在案。?查47年2月9日第二科科長王慶鴻蒐集薛員日記三頁,計十二條,內有「訓詞為膏葯之本」等荒謬言論。 | 感化2年 | (47)審字第0046號,(49)裁字第0003號,(49)覆判字第179號,(49)裁字第0005號 | ||||||
8691 | 8726 | 薛曼仙 | 女 | 江蘇,南京市 | 99399 | 教 | ||||||||||
8692 | 8727 | 薛景才 | 男 | 河南,盧建文陽市 | 50004 | 27 | 保密局第四處上尉科員 | 參加反共抗俄動員委員? | 無罪 | |||||||
8693 | 8728 | 薛朝約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694 | 8729 | 薛鴻樓 | 男 | 河南, | 99399 | 警校區隊長 | ||||||||||
8695 | 8730 | 薛騰文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8054 | 37 | 北斗中學教員 | 被訴於37年7月在彰化縣北斗鎮經李繼仁之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北斗支部,其在台灣省警務處及彰化縣警察局所為之自白,非出於自由意志。 | 無罪 | |||||||
8696 | 8731 | 謝 文 | 男 | 台灣, | 99399 | 房地產行紀 | ||||||||||
8697 | 8732 | 謝 婦 | 女 | 99399 | ||||||||||||
8698 | 8733 | 謝 順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699 | 8734 | 謝 慢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00 | 8735 | 謝 標 | 男 | 與8736不同人 | 99399 | 不詳 | 不同人 | |||||||||
8701 | 8736 | 謝 標 | 男 | 浙江, | 與8735不同人,即方中夫 | 99399 | 無業 | 不同人,即方中夫 | ||||||||
8702 | 8737 | 小 木 | 男 | 雲南,鎮越縣 | 即謝 舉,雲南鎮越義烏新明寨人。 | 60030 | 39 | 無 | 原僑居寮國43年返雲南鎮越原籍原僑居寮國,43年被匪誘返雲南鎮越原籍奉匪特王?林之命,潛至寮境刺探我駐南他孟悻等地部隊軍情達九次將我部隊動態轉報匪方,46年擔任匪偽莫康民兵小組長兼生產小組長,44至46年間兩度當選為莫康村民「代表」,出席匪偽孟臘「區委大會」,會後替匪宣傳並詆譭政府,去(48)年三月又與另案緝獲之匪諜楊國安啣命進入寮境刺探我方軍情,嗣被查獲。 | 死刑 | 死刑 | 小木(謝舉) | ||||
8703 | 8738 | 謝丁任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04 | 8739 | 謝仁銘 | 男 | 浙江, | 99399 | 軍 | ||||||||||
8705 | 8740 | 謝孔嘉 | 男 | 湖南,衡陽縣 | 57049 | 46 | 陸軍官校第2總隊第1大隊上等兵 | 與羅賢義係同鄉于41年11月至42年7月同在五十一師一五三團重機槍第一連充當上等兵故相親近,羅賢義曾先後兩次語被告欲劫飛機飛往大陸投匪託其設法借用武器以便實施被告不明大義竟徇情而不告密檢舉嗣後羅賢義陰謀敗露就逮就空軍總司令部供出被告知情。 | 07年 | |||||||
8706 | 8741 | 謝文儀 | 男 | 安徽, | 99399 | 軍 | ||||||||||
8707 | 8742 | 謝丙申 | 男 | 台灣, | 99399 | 船員 | ||||||||||
8708 | 8743 | 謝必生 | 男 | 99399 | ||||||||||||
8709 | 8744 | 謝永平 | 男 | 福建,閩清縣 | 53032 | 35 | 福建游擊?部?江縱隊第二支隊長 | 受匪之命隨陳敬至白犬刺探軍情嗣抵高登島欲返匪區報告工作情形。 | 無期徒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各所有財?之全部除各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
8710 | 8745 | 謝永 | 男 | 四川, | 99399 | 政工幹校中尉 | ||||||||||
8711 | 8746 | 謝永濱 | 男 | 江西,貴溪縣 | 56075 | 29 | 陸軍第三軍第九師第廿六團第一營第二連中尉排長 | 先後匿名或冒名致函中央日報聯合報正聲廣播電台民意代表及各級軍政首長妄稱軍中生活牛馬不如政府殘暴欺騙人民毫無自由等荒謬反動言語並請各報社電台公開披露或參用明信片寄遞牌任人閱覽 | 12年 | |||||||
8712 | 8748 | 謝安舟 | 男 | 甘肅,民勤縣 | 49014 | 29 | 台中縣政府教育科股長 | 謝安舟任光德林毅等供稱非惟未參加中國新社會革命黨即知行學社亦未參加對陳健夫亦素不相識 | 無罪 | |||||||
8713 | 8749 | 謝志雄 | 男 | 廣東,增城縣 | 63015 | 24 | 軍/情報局幹訓所侍命人員 | 44年畢業匪辦廣東省增城縣沙村農業中學,曾接受毛匪思想及馬列主義等思想訓練,畢業後又被派任宣傳員,為匪宣傳統購統銷政策。47年加入匪新塘人民公社,任小組計分員。51年5月被告隨難民潮逃抵香港,旋被接運來台,志願參加本局敵後游擊工作。惟在接受訓練期間,於本(52)年三月十六日在隊對人聲稱:「幹這拼命工作,什麼時候死,都不曉得」。同年四月一日稱:「受訓後出發,一到公海,遇匪砲艇截擊,必定九死一生,絕不會活命」等涉有煽動性言論,影響訓練。 | 感化3年 | |||||||
8714 | 8750 | 謝辛酉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8715 | 8751 | 謝來生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8716 | 8752 | 謝忠良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717 | 8753 | 謝金三 | 男 | 台灣, | 99399 | 南縣麻港口0014 | ||||||||||
8718 | 8754 | 謝金帶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19 | 8755 | 謝長喜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720 | 8756 | 謝阿彬 | 男 | 台灣, | 99399 | 苗南南1358 | ||||||||||
8721 | 8757 | 謝保旺 | 男 | 台灣, | 52168 | 農 | 游海生供認企圖吸收盧來生、莊春華、謝保旺三人參加匪幫組織未遂,又據莊春華供認於38年1月間,由黃元盛介紹口頭答應參加匪黨組織,與謝保旺同一小組,受黃領導開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8722 | 8758 | 謝泉發 | 男 | 台灣,高雄市 | 99399 | 商 | ||||||||||
8723 | 8759 | 謝重開 | 男 | 1925/7/13 | 江西,宜春縣 | 73020 | 48 | 省立新營中學教員 | 經常在該校高三壹班上課時,讚揚共匪科學進步,工程偉大,具有民族意識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05年 | ||||||
8724 | 8760 | 謝祖煌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8725 | 8761 | 謝財發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26 | 8762 | 謝清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8727 | 8763 | 謝清金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2189 | 24 | 馬公要塞司令部第三軍官大隊三中隊一等炊事兵 | 37年3月初於桃園勝利旅社經朱毛匪幹簡朝壽介紹加入匪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翌月簡匪教其使用槍法唆殺桃園某警員匪幹陳茂發並命其指揮龜山匪黨偷襲大溪國軍謝均畏避未予實行至39年9月14日因無身份證被警?送散兵收容所轉撥馬公要塞第三軍官大隊大三中隊充當一等炊事兵以與同班士兵吵架懼受處分於40年9月15日晨潛逃。 | 10年 | |||||||
8728 | 8764 | 謝清楠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6040 | 30 | 台中縣警察局太平分駐所 | 游禎淵、謝清楠、江大巖,涉有參加匪?外圍組織「台中人民協會員林分會」組織罪嫌 | 無罪 | 無罪 | ||||||
8729 | 8765 | 謝許葉 | 女 | 台灣, | 99399 | 農 | ||||||||||
8730 | 8766 | 謝雪紅 | 女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31 | 8767 | 謝堡丁 | 男 | 福建, | 99399 | 農 | ||||||||||
8732 | 8768 | 謝森水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733 | 8769 | 謝新銀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34 | 8770 | 謝榮州 | 男 | 台灣, | 99299 | 11037 謝榮洲 ? | ||||||||||
8735 | 8771 | 謝榮華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36 | 8772 | 謝漢光 | 男 | 在逃?(參見歷1p45。) | 99399 | 國防部總政治部 | ||||||||||
8737 | 8773 | 謝維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38 | 8774 | 謝廣利 | 男 | 99399 | 嘉義縣多良山山胞 | |||||||||||
8739 | 8775 | 謝龍飛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40 | 8776 | 謝龍熊 | 男 | 99399 | ||||||||||||
8741 | 8777 | 謝擏如 | 男 | 廣東, | 99399 | 空軍作戰司令部 | ||||||||||
8742 | 8778 | 謝聯勣 | 男 | 99399 | 彰化市商業學校 | |||||||||||
8743 | 8779 | 謝礎堅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744 | 8780 | 謝鎮國 | 男 | 99399 | 情報學校 | |||||||||||
8745 | 8781 | 謝寶進 | 男 | 1917/6/10 | 福建,海澄縣 | 72063 | 55 | 台灣省政府礦務局委任四級辦事員 | 被訴於22年就讀福建省晉江縣私立平民中學時,參加「平村生活互助團」?「讀書會」,研讀「春」「秋」「群」「克魯泡特金自傳」等左傾書刊,32年秋在同省海澄縣金沙小學任教時,參加「讀書會」,研讀「阿Q正傳」「傍徨」「吶喊」「子夜」等左傾書刊,33年4、5月間在該金沙小學參加共產黨。不能謔明。 | 無罪 | (61)初特字第0020號 | |||||
8746 | 8782 | 謝顯平 | 男 | 廣西, | 99399 | 不詳 | ||||||||||
8747 | 8783 | 鍾 靜 | 男 | 99399 | 花蓮大榮國小 | |||||||||||
8748 | 8784 | 鍾大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軍/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二等兵學生;兵籍號碼:玄907358號 | ||||||||||
8749 | 8785 | 鍾仁傑 | 男 | 四川,內江縣 | 64014 | 45 | 海軍隊戰隊司令部運輸車營第5連上士車長 | 在該??所第二間毛坑大解之際,在右邊隔板上用香煙頭書寫「毛主席萬歲」等字 | 07年 | |||||||
8750 | 8786 | 鍾文起 | 男 | 廣東,梅縣 | 53123 | 27 | 台灣電力公司立霧工程處臨時事務員 | 34年6月間在廣東梅縣由其叔父鍾德修介入匪幫東江縱隊組織於37年1月受鍾匪德修指使來台相機工作到台後即居住基隆中學鍾浩東處嗣鍾浩東被捕伏法後以無法取得聯絡無何顯著活動。 | 12年 | |||||||
8751 | 8787 | 鍾兆龍 | 男 | 台灣, | 99399 | 保警二總二中隊二?警士 | ||||||||||
8752 | 8788 | 鍾兆蘭 | 男 | 河北, | 99399 | 舵工 | ||||||||||
8753 | 8789 | 鍾志文 | 男 | 99399 | 花蓮縣政府 | |||||||||||
8754 | 8790 | 鍾其順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3112 | 18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8755 | 8791 | 鍾阿鶖 | 男 | 台灣, | 補5639? | 99399 | 公 | |||||||||
8756 | 8792 | 鍾南發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9057 | 39 | 商 | 翻印日文雜誌百萬人之夜一書時,發現原書第廿二頁有「中共軍進駐太原」一文有謂:中共軍隊堣h兵大部份都有愛人,因共軍中有女兵一半,彼此可以自由戀愛,就此一點看來,中共能奪取中國政權,並非偶然,吾人在大陸可自由參觀,不若日本人一般想法,中共祇讓吾人參觀其最好的地方,壞的地方不讓人參觀,吾人感覺中共進步很快,以前中國各地到處有不正當娛樂場所,尤其上海流鶯遍地,現在均一掃清除,每于星期六晚上,在各地舉行正當舞會以代替,所以一般青年男女均過得很愉快云云,未予刪除。 | 03年6月 | |||||||
8757 | 8793 | 鍾炳旺 | 男 | 廣東, | 50708 | 50 | 農 | 藏匿另案匪徒鍾里志鍾國輝李旺輝等嫌疑 | 無罪 | |||||||
8758 | 8794 | 鍾隆津 | 男 | 江西, | 99399 | 公 | ||||||||||
8759 | 8795 | 鍾毓章 | 男 | 1916/10/24 | 廣東,梅縣 | 50097 | 36 | 海軍第二警衛營第一連上尉連長 | 被告鍾毓章時有意志動搖蓄意謀反,並勾結地方人士包賭販毒,經拘解訊辦到案。 被告鍾毓章因叛亂罪嫌,經海軍總司令部審明尚乏事證,諭知無罪確定,惟該被告思想動搖,有施以感化必要。 | 無罪 感訓6月 | 羈押1年11月6日 | |||||
8760 | 8796 | 鍾毓榮 | 男 | 廣東,新會縣 | 58029 | 33 | 中尉前進觀測官 | 烈嶼大山頂與新碼頭之右側山頭作工時,拾得匪偽安全通行証一枚,匿不報繳,迨至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許在烈嶼大山頂下交通壕內,向海軍艦艇連絡?二組中士副班長蔣文明商索藍球兩個,作為浮水工具,預?逃往浯嶼投降共匪之用. | 死刑 | |||||||
8761 | 8797 | 鍾儉熙 | 男 | 湖南, | 99399 | 股長 | ||||||||||
8762 | 8798 | 鍾德富 | 男 | 1953/8/13 | 台灣,高雄縣 | 73026 | 20 | 廚工 | 附和黃勳東反動言論 | 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8763 | 8799 | 鍾德福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708 | 農 | 藏匿另案匪徒鍾里志鍾國輝李旺輝等嫌疑 | 無罪 | ||||||||
8764 | 8800 | 鍾德興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708 | 46 | 農 | 藏匿另案匪徒鍾里志鍾國輝李旺輝等嫌疑 | 無罪 | |||||||
8765 | 8801 | 鍾震業 | 男 | 1923/10/8 | 廣東,惠陽縣 | 56031 | 35 | 陸軍第81師243團衛生連中士看護 | 鍾震業係前陸軍第811師243團衛生連中士看護,本(45)年8月7日清晨在小金門拾得奸匪宣傳品1捲秘藏,於同月15日郵寄台灣新竹縣長朱盛淇3張,旋經查扣法辦到部;訊之被告鍾震業對於上開撿獲奸匪宣傳品秘藏,郵寄新竹縣長朱盛淇3份之事實,迭據供承無諱,核與本部政治部45年9月23日偵理報告表暨偵訊筆錄所載情形,俱屬相符,……核被告所為,顯構成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念被告知識淺陋、頭腦不清,且於獲案後,坦承供述,深知悛悔,衡情尚堪憫恕,爰依法從輕減處,以冀自新。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執行徒刑3月9日 | |||||
8766 | 8802 | 鍾聰敏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0092 | 43 | 示範農?技正 | 涉嫌林德星案被捕 | 無罪 | |||||||
8767 | 8803 | 鞠慶璽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海軍第14號砲艇少尉艇長 | ||||||||||
8768 | 8804 | 韓廷堯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769 | 8805 | 韓金雲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770 | 8806 | 韓秋農 | 女 | 福建, | 99399 | 家管 | ||||||||||
8771 | 8807 | 韓家華 | 男 | 安徽, | 39032 | 24 | 咸寧艦帆纜下士(?任標舵) | 參加叛亂組織核復預謀將咸寧開往上海將艦交付叛徒。 | 有期徒刑十年各褫奪公權五年 | |||||||
8772 | 8808 | 韓曼仙 | 男 | 99399 | 花蓮男中 | |||||||||||
8773 | 8809 | 韓萬生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013 | 22 | 蓮花池林業分所工人 | 指點謝漢光逃亡路徑。 | 徒刑2年 | |||||||
8774 | 8810 | 韓緒友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8775 | 8811 | 叢仁滋 | 男 | 山東,青島市 | 99399 | 海員 | ||||||||||
8776 | 8812 | 瞿倉陸 | 男 | 河南, | 99399 | 中華書局副經理 | ||||||||||
8777 | 8813 | 簡火炎 | 男 | 1918/7/13 | 台灣,台北市 | 67073 | 49 | 無 | 台北市警察局將涉有叛亂嫌疑人犯簡火炎一名解部偵辦,…發見簡火炎與檢舉人賴添松因債務糾葛挾有夙仇,賴添松唆使曾春石等出面偽證,藉圖陷害簡火炎判處匪諜罪刑,…賴添松應觸犯誣告匪諜罪…經起訴後,其起訴書即視同被誣告者之不起訴處分書…。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1月6日 | |||||
8778 | 8814 | 簡金傳 | 男 | 台灣, | 99399 | 魚販 | ||||||||||
8779 | 8815 | 簡聖堉 | 男 | 99399 | 不詳 | |||||||||||
8780 | 8816 | 簡德春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商 | ||||||||||
8781 | 8817 | 簡鐘瓊 | 女 | 99399 | ||||||||||||
8782 | 8818 | 聶 彬 | 男 | 河南,襄縣 | 即聶 斌。 | 58073 | 35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2總隊第4大隊三等警士 | 廁所內,用鋼筆在壁板(木質)上,書寫有關叛徒之宣傳文字「打倒蔣乂乂字樣 | 07年 | ||||||
8783 | 8819 | 藍汝貴 | 男 | 99399 | 不詳 | |||||||||||
8784 | 8820 | 藍美成 | 男 | 99399 | 不詳 | |||||||||||
8785 | 8821 | 藍崑陽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786 | 8822 | 藍蔭添 | 男 | 廣東 | 99399 | 無 | ||||||||||
8787 | 8823 | 顏 海 | 男 | 廣東, | 99399 | 商 | ||||||||||
8788 | 8824 | 顏十里 | 男 | 99399 | 軍 | |||||||||||
8789 | 8825 | 顏天賞 | 男 | 台灣, | 99399 | 船員 | ||||||||||
8790 | 8826 | 顏文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牙醫 | ||||||||||
8791 | 8827 | 顏江淮 | 男 | 福建, | 99399 | 教 | ||||||||||
8792 | 8828 | 顏和博 | 男 | 山東, | 99399 | 不詳 | ||||||||||
8793 | 8829 | 顏昆地 | 男 | 台灣, | 76005 | 21 | 漁船船員 | 韋景森將投共計劃告知顏昆地,顏受其慫恿,亦表首肯,兩人遂自檳城搭計程車至吉隆坡匪偽大使?,因未取得信任,未如所願,旋為擴大事端,欲藉輿論力量獲得允准,乃電告馬國南洋商報,將情披露報端,仍未為匪接受,終為馬來西亞移民局逮捕,遣返?台。 | 05年 | |||||||
8794 | 8830 | 顏金? | 女 | 浙江, | 99399 | 商 | ||||||||||
8795 | 8831 | 顏家祥 | 男 | 福建, | 52097 | 43 | 金工 | 菲警遺返,以其於菲參加共黨。 | 無罪 | |||||||
8796 | 8832 | 顏財褔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797 | 8833 | 顏清海 | 男 | 99399 | 軍 | |||||||||||
8798 | 8834 | 顏清輝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399 | 木工 | ||||||||||
8799 | 8835 | 顏萬里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800 | 8836 | 顏滿漢 | 男 | 福建, | 99399 | 軍 | ||||||||||
8801 | 8837 | 顏精文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802 | 8838 | 顏遠輝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803 | 8839 | 顏德怡 | 男 | 湖南, | 99399 | 軍 | ||||||||||
8804 | 8840 | 顏德明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805 | 8841 | 魏 耿 | 男 | 1906/6/3 | 福建,古田縣 | 即魏光增, 情報局設計委員會聘任設計委員(現任國民大會代表)。 | 69062 | 64 | 情報局設計委員會聘任設計委員,國大代表 | 魏 耿曾參加共黨從事叛亂之行為,然其於24年7月間?經福建省前省長薩鎮冰招撫來歸,並已辦理自新手續屬實,復查其自25年8月間參加本局工作,奉公守法,以迄於今,因認本件犯罪嫌疑不足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 不起訴 | 即魏光增,情報局設計委員會聘任設計委員(現任國民大會代表)。 | ||||
8806 | 8842 | 魏世君 | 男 | 河南,遂平縣 | 60052 | 41 | 陸軍通訊群上尉 | 36年7月間魯西剿匪?役被俘先後?河北南宮匪冀南軍區解放軍官教導團及河北永年冀魯豫?軍區解放軍官教導團受訓期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毛匪像前填寫誓詞舉手宣誓受訓期滿擬訂立功計劃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後發給釋放証旅費等釋回分別投返國軍部隊其間雖經被難歸來軍官受訓惟對參加上項叛?組織迄未登記自首。 | 10年 | 10年 | ||||||
8807 | 8843 | 魏世忠 | 男 | 河北, | 99399 | 軍、班長 | ||||||||||
8808 | 8844 | 魏主默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809 | 8845 | 魏全當 | 男 | 1923/9/14 | 台灣,台南縣 | 54099 | 32 | 警員 | 魏全當於39年初在賴木村家中經賴介紹,識李鹿等情,當時李並未作何反動言論,故不知其係匪諜,且僅與李相晤一次,其後李之行蹤、住址均無從知悉等語,經質之賴木村無異,且係於39年6月13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布施行以前,而在該條例公布施行之後,既未再晤面,復不知其行蹤、住址,已無從檢舉,自難科以刑責,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5月27日 | |||||
8810 | 8846 | 魏宏春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811 | 8847 | 魏依? | 男 | 廣東, | 99399 | 賣菜商 | ||||||||||
8812 | 8848 | 魏金龍 | 男 | 福建, | 99399 | 海軍第一供應處第一科二等炊事兵 | ||||||||||
8813 | 8849 | 魏偉新 | 男 | 廣東, | 99399 | 豐民輪侍者 | ||||||||||
8814 | 8850 | 魏啟山 | 男 | 河北, | 99399 | 87軍208師623團8連下士副班長 | ||||||||||
8815 | 8851 | 魏清榮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16 | 8852 | 魏陳森 | 男 | 台灣, | 99399 | 公 | ||||||||||
8817 | 8853 | 魏菊花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818 | 8854 | 魏萬盛 | 男 | 台灣, | 99399 | 木工 | ||||||||||
8819 | 8855 | 魏德瑞 | 男 | 1913/8/1 | 福建,福州市 | 72059 | 58 | 不詳 | 參加叛亂之組織 | 05年 | (64)諫減字第0034號減刑3年4月 | |||||
8820 | 8855 | 魏德瑞 | 男 | 1913/8/1 | 福建,福州市 | 75777 | 6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三年四月 | 0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034號減刑3年4月 | ||||
8821 | 8856 | 魏賢祺 | 男 | 99399 | ||||||||||||
8822 | 8857 | 鄺 明 | 男 | 99399 | ||||||||||||
8823 | 8858 | 鄺謨錦 | 男 | 江西, | 99399 | 不詳 | ||||||||||
8824 | 8859 | 羅 化 | 男 | 浙江,臨海縣 | 52226 | 28 | 無 | 羅年化前係江浙人民反共救國軍少校參謀39年5月14日免職返臨海原籍接眷為臨海匪公安局逮捕處刑五年押勞動院服勞役同10月1日於匪瘋狂慶祝偽「國慶」之際乘間逃脫同月7日搭小船抵大陳島為我海軍巡防處查獲初以衣服整潔不類逃犯扣押偵查繼解本部轉國防部保密局查據原部隊報係私返臨海匪區被俘坦白後復受匪派來台工作涉嫌。 | 無罪 | |||||||
8825 | 8861 | 羅友德 | 男 | 福建, | 99399 | 陸軍第一軍工兵總隊上兵 | ||||||||||
8826 | 8862 | 羅文傑 | 男 | 51815 | 香港漢興公司負責人 | 在逃 | ||||||||||
8827 | 8863 | 羅文龍 | 男 | 1914/4/16 | 台灣, | 51035 | 36 | 商 | 涉嫌興漢同盟而遭拘提傳訊。 | 不詳 | 羈押3月24日 | |||||
8828 | 8864 | 羅世敏 | 男 | 四川,重慶市 | 99399 | 泰順書局店東 | ||||||||||
8829 | 8865 | 羅永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830 | 8866 | 羅玉泉 | 男 | 廣東,廣州市 | 50007 | 23 | 空軍第廿大隊第六中隊中尉三級飛行員 | 暗藏引介字條預備投共。 | 徒刑3年,遞奪公權2年 | |||||||
8831 | 8867 | 羅有誥 | 男 | 廣東, | 99399 | 傭工 | ||||||||||
8832 | 8868 | 羅秀雲 | 女 | 1916/10/10 | 江蘇,吳縣 | 71067 | 55 | 無 | 45年中共第三軍區派遣張為鼎、羅秀雲夫婦來台與寇新亞連絡,命寇新亞變更策反任務為蒐集空軍情報工作,寇新亞兩度將有關我空軍之機場、機種、編隊、雷達等情報交張為鼎轉達匪方,嗣寇新亞於同年六月十日,向空軍總部提出檢舉,惟隱瞞其本人接受匪命為匪工作等情。 | 感化3年 | ||||||
8833 | 8869 | 羅亞弟 | 男 | 福建, | 99399 | 丰民輪舵手 | ||||||||||
8834 | 8870 | 羅春生 | 男 | 1921/12/27 | 湖南,茶陵縣 | 72042 | 51 |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工友 | 羅春生於60年3月21、23日先後三次在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廁所內椈壑W書寫「天下換人讓位毛澤東」等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5月12日 | |||||
8835 | 8871 | 羅祖建 | 男 | 湖南,新寧縣 | 65017 | 35 | 海軍士官學校上士文書 | 52年9月起至54年2月止。先後?名致函本部前司令鄭為元中將等信件計五件。書寫標語五紙,內容為詆?政府,誹謗領袖,而為匪宣傳。 | 10年 | |||||||
8836 | 8872 | 羅國勝 | 男 | 河南, | 59010 | 裝二師三營九連中士副班長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8837 | 8873 | 羅普紳 | 男 | 河北,北平市 | 99399 | 傷 | ||||||||||
8838 | 8874 | 羅雲飛 | 男 | 江西, | 99399 | 工 | ||||||||||
8839 | 8875 | 羅塭松 | 男 | 1938/1/18 | 台灣,嘉義縣 | 69019 | 30 | 商 | 羅塭松於57年4月21日凌晨1時許,用畫筆沾紅漆先後在嘉義市青年反共救國團圍牆壁,即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後門上,書寫「毛主席萬歲」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畫筆一枝,紅色油漆半罐,均沒收。 | 徒刑4年5月26日 | |||||
8840 | 8876 | 羅漢祥 | 男 | 廣東,梅縣 | 50302 | 29 | 台灣省警務處旅檢科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8841 | 8877 | 羅福全 | 男 | 99399 | 不詳 | |||||||||||
8842 | 8878 | 羅銘宗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8843 | 8879 | 羅樹亨 | 男 | 廣東, | 99399 | 陸軍第17師砲兵67營營勤連中士通信 | ||||||||||
8844 | 8880 | 羅澤華 | 男 | 湖北,漢陽縣 | 56076 | 46 | 無 | 原係聯勤總司令部前陸空連絡通信隊上校隊長駐防重慶於38年冬陷匪時被俘羈押於重慶大坪集中營於匪幹查詢政府保留於重慶之電台及電信器材時曾將該通信隊所保留之空中電台兩部所在地告知由匪方取去39年2月在大坪及南岸兩集中營先後參加匪方生活檢討會小組會各一次。 | 無罪 | |||||||
8845 | 8881 | 譚 釗 | 男 | 廣東, | 99399 | 軍 | ||||||||||
8846 | 8882 | 譚 萍 | 男 | 江蘇, | 99399 | 軍 | ||||||||||
8847 | 8883 | 譚正安 | 男 | 湖北, | 99399 | 軍 | ||||||||||
8848 | 8884 | 譚玉華 | 男 | 99399 | 國防部軍事委員會雇員 | |||||||||||
8849 | 8885 | 譚吉昌 | 男 | 江西,南城縣 | 54146 | 30 | 陸軍八三三八部隊一等兵 | 將軍中日記中總統肖像撕去在戰友週報上印有總統肖像之處亦任意塗畫又將反共抗俄歌曲中之反共抗俄字句全用墨水塗掉至九月廿六日復在蘇澳中山路巷內牆上以粉筆書寫歌頌毛匪之反動宣傳標語 | 07年 | |||||||
8850 | 8886 | 譚庚甲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8851 | 8887 | 譚恆輝 | 男 | 湖南,瀏陽縣 | 60059 | 44 | 無 | 在彰化大同農場中山室後牆壁上寫「我勸世人勿當兵,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路死路埋,退伍下來,窮途無路,失業失學,終身流浪,滅子滅身,生命有何保障,當兵上了當,請看當兵的下場」;及台北市警察局衛生大隊通化街宿舍廁所門上「窮兵富將」,「流亡,實害忠良,萬惡戰爭,自無主張,身居海外,思想故鄉,年關來臨」,「推翻專制,推翻專制」等反動文字。 | 無罪,交付感化三年 | |||||||
8852 | 8888 | 譚家駒 | 男 | 廣東,惠陽縣 | 63016 | 39 | 國防部情報局xx計劃第7組上尉副組長 | 譚家駒於51年10月4日從高雄出發,向匪區滲透從事游擊工作,因風浪過大,延誤行程,致油料用罄,操舟器失靈,無法前進。處此進退失據之際,忽告意志動搖,頓萌降匪之念,商同以手電筒向匪方海岸照射求救信號,冀圖投降,終因距離稍遠,未為匪方發現。後被港警拘捕,譚員在港警嚴刑迫供之下將所知本局駐港工作人員譚國仇(化名劉定國)之住址,及其秘密從事情報工作之身份,告知港警,致使譚國仇亦同日被捕。 | 執行有期徒刑十年 | 一審處刑10年,減刑5年,檢杭告後更裁為10年。 | ||||||
8853 | 8889 | 譚健群 | 男 | 湖北,建始縣 | 55060 | 25 | 前第5軍軍部連一等兵 | 譚健群於42年春在金門與婁渭清劉懷群等組織「大道會」企圖發展個人力量與作叛亂活動集會五六次決定其本人負責政治製造矛盾42年7月以後經常與熊洪輝接近受熊之鼓勵即允參加共黨工作并願接受熊洪輝領導復於同年十月後又參加婁渭清組織之「聯志會」活動。 | 死刑 | |||||||
8854 | 8890 | 譚瑞安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電訊員 | ||||||||||
8855 | 8891 | 譚錦榮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856 | 8892 | 譚鐵偉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857 | 8893 | 邊錦紋 | 女 | 1922/8/26 | 河北,北平市 | 49900 | 28 | 彰化中學教員 | 返鄉心切。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1日 | |||||
8858 | 8894 | 關 和 | 男 | 1920/11/15 | 廣東,順德縣 | 即關泰和 | 75055 | 55 | 船員 | 關和僑居香港,與彭會(在大陸)同為海員,因受其蠱惑,于44年間,在香港經彭會之介紹,參加匪「香港海員工會」。 | 05年 | 即關泰和 | ||||
8859 | 8895 | 關 堯 | 男 | 廣東, | 99399 | 丰民輪管艙 | ||||||||||
8860 | 8896 | 關汝雲 | 男 | 浙江, | 99399 | 不詳 | ||||||||||
8861 | 8897 | 關厚德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2115 | 39 | 軍 | 廈門戰後被俘,楊文煥劉榮宗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經匪方給予路費及通信暗號派遣來台為之策反或刺探軍情。 | 無罪 | |||||||
8862 | 8898 | 嚴子木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8863 | 8898 | 嚴子木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一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8864 | 8899 | 嚴天方 | 男 | 99399 | 軍 | |||||||||||
8865 | 8900 | 嚴忠麟 | 男 | 江西, | 99399 | 憲兵221營上兵 | ||||||||||
8866 | 8901 | 嚴金田 | 男 | 台灣, | 嚴金田-->顏金田 | 99399 | 商 | 嚴金田-->顏金田 | ||||||||
8867 | 8902 | 嚴泰富 | 男 | 浙江, | 99399 | 無 | ||||||||||
8868 | 8903 | 嚴高馨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869 | 8904 | 嚴崇岳 | 男 | 99399 | 不詳 | |||||||||||
8870 | 8905 | 嚴雋盛 | 男 | 江蘇, | 99399 | 政治幹事 | ||||||||||
8871 | 8906 | 嚴銀?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0986 | 26 | 共軍俘虜 | 39年5月間在福建南平參加匪軍訓練後撥入匪廾八軍二團二營一連一排當兵於41年10月1在南日島作戰被國軍俘獲。 | 共軍俘虜集中感訓 | |||||||
8872 | 8906 | 嚴銀? | 男 | 福建,福清縣 | 57006 | 33 | 9407部隊4營11連1兵 | 范立志曾對嚴銀?說「我們現在已經開始行動我們有機會就暴動你要參加阿!」嚴員乍聽未參與亦未檢舉 | 02年 | 02年 | ||||||
8873 | 8907 | 嚴繼光 | 男 | 浙江, | 99399 | 台南地方法院院檢處錄事 | ||||||||||
8874 | 8908 | 籍鹵夫 | 男 | 99399 | 不詳 | |||||||||||
8875 | 8909 | 藺廣心 | 男 | 山東, | 99399 | 軍 | ||||||||||
8876 | 8910 | 蘇 和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77 | 8911 | 蘇 振 | 男 | 福建, | 57015 | 49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一大隊一中隊勞役兵 | 駐防西引面對大陸遽萌思鄉之念遂生叛逃之想於46年7月中旬起與丁祥善二人時常乘機會晤審商等劃策動乃以地居海島非舟楫不能通行決定劫海城艇叛逃。 | 07年 | |||||||
8878 | 8912 | 蘇 強 | 男 | 99399 | ||||||||||||
8879 | 8913 | 蘇 慈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80 | 8914 | 蘇 ?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881 | 8915 | 蘇友恭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82 | 8916 | 蘇文信 | 男 | 山東, | 99399 | 無 | ||||||||||
8883 | 8917 | 蘇文得 | 男 | 台灣,屏東縣 | 61053 | 25 | 陸軍軍官學校第三十期學生 | 各級政工幹部及軍事幹部暨同學聲言:「由於政府在大陸的制度不好所以共?黨起來反抗」「沒有一個軍人是願意當兵的」「軍校是?盜」「因為共?黨不在台?所以我未?加共?黨」「國民黨執政太久沒有意思應讓別人執政」「我想當民社黨黨魁將國民黨打倒以維護台?安全」等語該校認其言論荒謬思想偏激同情匪黨嚮往大陸匪區影?軍心士氣。 | 感化2年 | (50)仁平裁字第0583號 | ||||||
8884 | 8918 | 蘇木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85 | 8919 | 蘇申燈 | 男 | 台灣, | 99399 | 工 | ||||||||||
8886 | 8920 | 蘇匡模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1 | 25 | 台大學生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8887 | 8921 | 蘇向東 | 男 | 不詳 | 99399 | 不詳 | ||||||||||
8888 | 8922 | 蘇江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農 | ||||||||||
8889 | 8923 | 蘇希義 | 男 | 山東,濟南市 | 韓戰反共義士。 | 59013 | 31 | 八六七三部隊砲兵第二七五?第二連上等兵 | 連續破壤陣地火砲並由趙為主持人蘇為介紹人領導李效德舉手宣誓誓詞為我憑良心?天宣誓誠心誠意實行共?主義打倒美帝消滅中華民國最後呼毛匪澤東萬?口號。 | 死刑 | 死刑 | |||||
8890 | 8924 | 蘇志誠 | 男 | 1920/1/28 | 福建,海澄縣 | 又名蔡克發 | 76028 | 56 | 無 | 於63年10月間,及64年2月10日,陸續在彰化縣員林鎮育英國小、文昌廟、台糖火車站、林森路、中正路博愛巷、民?服務站、鎮公所等公共場所,及彰化市南尾里鐵路邊工寮內(即被告臨時居所)以黑色簽字筆書寫:「蔣匪xx」「共產黨萬歲」「毛xx萬歲」,並在其棉被上書寫「為了共產黨萬歲」等反動文字。 | 10年 | 又名蔡克發 | ||||
8891 | 8925 | 蘇定雄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2 | 8926 | 蘇林筠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3 | 8927 | 蘇芝丹 | 男 | 1925/5/4 | 遼寧,瀋陽市 | 71070 | 46 | 左營美軍露西子弟學校教員 | 左營美軍露西子弟學校辦公室,公然讚揚共匪科學發達,妄言反攻無望,共匪簡體字適合世界潮流等謬論。 | 07年 | ||||||
8894 | 8928 | 蘇金山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5 | 8929 | 蘇茂樹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6 | 8930 | 蘇香藩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897 | 8931 | 蘇泰山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8 | 8932 | 蘇海松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899 | 8933 | 蘇國輝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900 | 8934 | 蘇棋正 | 男 | 1940/9/16 | 台灣,台北縣 | 55910 | 15 | 學生 | 據案卡記載:蘇棋正涉嫌叛亂一案,經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該蘇棋正其犯罪時,尚未滿14歲,其行為不罰,經裁決不付軍法審判,並簽奉國防部核准在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限制自由6月 | |||||
8901 | 8935 | 蘇開鵬 | 男 | 廣東, | 99399 | 不詳 | ||||||||||
8902 | 8936 | 蘇瑞麟 | 男 | 99399 | 不詳 | |||||||||||
8903 | 8937 | 蘇萬興 | 男 | 台灣, | 99399 | 不詳 | ||||||||||
8904 | 8938 | 蘇銘芳 | 男 | 雲南, | 99399 | 公 | ||||||||||
8905 | 8939 | 蘇慶財 | 男 | 山東,牟平縣 | 53110 | 20 | 韓國漢城僑商 | 蘇慶財於42年6月在釜山接受王儀猷之反動教育並受王命乘赴漢城工作之機會為匪搜情報及覓取路線便利反共義士趙春和逃叛匪區。 | 無罪 | |||||||
8906 | 8940 | 蘇學孝 | 男 | 山西, | 99399 | 陸軍685部隊上士 | ||||||||||
8907 | 8941 | 蘇鐵化 | 男 | 福建,惠安縣 | 63053 | 57 | 商 | 21年間,在廈門開設惠民醫院,陳匪宣耿常至該醫院與蘇鴻樹洽談匪黨工作,對蘇鐵化從不避諱,蘇鐵化因而知悉陳宣耿為匪諜,嗣蘇鐵化、陳宣耿均來台先後晤面二次,蘇鐵化且知陳宣耿任職台灣省政府交通處,但對其匪諜罪嫌迄未告密檢舉。 | 01年 | 陳宣耿 | ||||||
8908 | 8942 | 鐘二郎 | 男 | 99399 | ||||||||||||
8909 | 8943 | 鐘平山 | 男 | 山東, | 99399 | 台中新生報辦事處主任 | ||||||||||
8910 | 8944 | 饒 藝 | 男 | 湖南,漢壽縣 | 59042 | 33 | 陸軍九三零四部隊九四兵工群九六六?九七○八連上士 | 受自由中國雜誌社偏激言論所影響,不滿政府,竟於四十六年六月三日,散佈謠言,函自由中國雜誌社編緝,謂今天軍隊成為少數人的政治資本,郭廷亮(匪諜)案,是某人有計劃打擊孫立人,黨在軍中造成了矛盾,磨擦,猜疑現象云云,殊足以搖動人心。 | 12年 | |||||||
8911 | 8945 | 饒才訓 | 男 | 江西, | 99399 | 刻字 | ||||||||||
8912 | 8946 | 饒衍壽 | 男 | 福建, | 99399 | 快管國民學校教員 | ||||||||||
8913 | 8947 | 饒家驥 | 男 | 湖北, | 59010 | 裝二師三營九連上士班長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8914 | 8948 | 籐 斐 | 男 | 99399 | 不詳 | |||||||||||
8915 | 8949 | 蘭義成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916 | 8950 | 顧 鐵 | 男 | 江蘇, | 99399 | 國防部東南訓練團政治幹部訓練班 | ||||||||||
8917 | 8951 | 顧小賢 | 男 | 99399 | 公安局幹部 | |||||||||||
8918 | 8952 | 顧守和 | 男 | 99399 | ||||||||||||
8919 | 8953 | 顧汝華 | 男 | 江蘇, | 99399 | 國防部東南訓練團政治幹部訓練班 | ||||||||||
8920 | 8954 | 顧希來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921 | 8955 | 顧旺明 | 男 | 99399 | 不詳 | |||||||||||
8922 | 8956 | 顧洪安 | 男 | 99399 | 菜販 | |||||||||||
8923 | 8957 | 顧炳榮 | 男 | 江蘇,上海市 | 99399 | 無 | ||||||||||
8924 | 8958 | 顧浩大 | 男 | 江蘇, | 99299 | 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司令部第三團三營重兵器連中士文書 | 12467顧浩天? | |||||||||
8925 | 8959 | 顧邕勃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926 | 8960 | 顧嘉模 | 男 | 安徽,鳳陽縣 | 50052 | 41 | 師範學院職員 | 涉嫌於安徽任共職。 | 無罪 | 於超之夫,李訓粵之姨丈。 | ||||||
8927 | 8961 | 顧樸先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32 | 海軍第三軍區中校軍法官 | 與戴龍同鄉於九年前認識素無通訊與戴龍偶遇於高雄作數十分鐘之談話該戴龍以台灣防衛問題及海軍艦隊數量試探被告以其現在職位之立場表示甚為堅決如台灣不保只有跳海等情 | 無罪 | |||||||
8928 | 8962 | 權仲仁 | 男 | 江蘇, | 99399 | 不詳 | ||||||||||
8929 | 8963 | 龔 書 | 男 | 福建, | 99399 | 不詳 | ||||||||||
8930 | 8964 | 龔 戰 | 男 | 四川,長壽縣 | 57084 | 34 | 澎湖防衛司令部上尉?員 | 在陸軍軍官基本訓練中心補訓總隊第四期受訓期間?念糢糊認識不清思想偏激言行荒謬即經發覺呈奉參謀總長四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印普字第三四六三號令准予依法聲請裁定交付感化?核屬寔自應交付感化勉為新人?該龔?雖已奉令假退役惟其犯罪及發覺均在任?服役中應由部審判 | 交付感化 | (46)法審字第718號,(47)覆普抗昭字?0014號 | ||||||
8931 | 8965 | 龔繼箎 | 男 | 湖南, | 99399 | 不詳 | ||||||||||
8932 | 8966 | ?連城 | 男 | 台灣, | 99399 | 商 | ||||||||||
8933 | 8967 | ?錦昌 | 男 | 台灣, | 99399 | 無 | ||||||||||
8934 | 8968 | 不詳00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丁福記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丁福記號一百四十四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35 | 8969 | 不詳00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中南銀行合發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中南銀行合發行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36 | 8970 | 不詳00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新華銀行琝Q公司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新華銀行琝Q公司二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37 | 8971 | 不詳00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新業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38 | 8972 | 不詳00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源泰隆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39 | 8973 | 不詳00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萬泰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0 | 8974 | 不詳00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萬國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1 | 8975 | 不詳00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義如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2 | 8976 | 不詳00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義發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義發行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3 | 8977 | 不詳01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義順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4 | 8978 | 不詳01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裕隆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5 | 8979 | 不詳01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誠中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誠中號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6 | 8980 | 不詳01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中國人民銀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7 | 8981 | 不詳01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誠發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8 | 8982 | 不詳01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僑利公司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49 | 8983 | 不詳01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0 | 8984 | 不詳01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福成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1 | 8985 | 不詳01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福建製紙廠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2 | 8986 | 不詳01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福興祥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3 | 8987 | 不詳02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增光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4 | 8988 | 不詳02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廣生堂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5 | 8989 | 不詳02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廣裕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6 | 8990 | 不詳02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德泰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7 | 8992 | 不詳02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德發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8 | 8993 | 不詳02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德裕興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59 | 8994 | 不詳02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德餘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0 | 8995 | 不詳02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鄭同裕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1 | 8996 | 不詳02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寰利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2 | 8997 | 不詳03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興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3 | 8998 | 不詳03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興盛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4 | 8999 | 不詳03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錫興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5 | 9000 | 不詳03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錦合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6 | 9001 | 不詳03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錦興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7 | 9002 | 不詳03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中興書局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8 | 9003 | 不詳03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聲著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69 | 9004 | 不詳03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聯大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大行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0 | 9005 | 不詳03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聯合葯房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1 | 9006 | 不詳03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豐華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2 | 9007 | 不詳04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麓華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3 | 9008 | 不詳04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耀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4 | 9009 | 不詳04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五洲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5 | 9010 | 不詳04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8 | 仁成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6 | 9011 | 不詳04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仁原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7 | 9012 | 不詳04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元興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8 | 9013 | 不詳04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公和成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公和成號二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79 | 9014 | 不詳04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友昌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友昌號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0 | 9015 | 不詳04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三強公司?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1 | 9016 | 不詳04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太古公司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2 | 9017 | 不詳05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太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3 | 9018 | 不詳05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民興輪其他貨主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4 | 9019 | 不詳05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永孚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5 | 9020 | 不詳05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永茂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6 | 9021 | 不詳05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永義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7 | 9022 | 不詳05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永裕成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肥田粉永裕成號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8 | 9023 | 不詳05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永裕丰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永裕丰號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89 | 9024 | 不詳05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玉裕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0 | 9025 | 不詳05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生成森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1 | 9026 | 不詳05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大來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2 | 9027 | 不詳06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生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3 | 9028 | 不詳06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立祥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立祥行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4 | 9029 | 不詳06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吉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5 | 9030 | 不詳06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同益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6 | 9031 | 不詳06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同豐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7 | 9032 | 不詳06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合泰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8 | 9033 | 不詳06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合興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8999 | 9034 | 不詳06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合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0 | 9035 | 不詳06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7 | 有福行行東 | 為叛徒購辦大批油料中葯什物等物由有福行所有之有福輪運往?門石碼等處。 | 為叛徒?運物資之有福輪一艘沒收。 | 為叛徒?運物資之有福輪一艘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1 | 9036 | 李德延 | 男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7 | 有福行經理 | 為叛徒購辦大批油料中葯什物等物由有福行所有之有福輪運往?門石碼等處。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2 | 9037 | 不詳07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大金山匪輪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3 | 9038 | 不詳07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7 | 有福輪各貨主 | 為叛徒購辦大批油料中葯什物等物由有福行所有之有福輪運往?門石碼等處。 | 資匪之油料中葯什物等物資沒收 | 資匪之油料中葯什物等物資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4 | 9039 | 不詳07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有德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5 | 9040 | 不詳07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佛教醫院院長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6 | 9041 | 不詳07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志達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7 | 9042 | 不詳07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來人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8 | 9043 | 不詳07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協泰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09 | 9044 | 不詳07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和盛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0 | 9045 | 不詳07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宜隆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1 | 9046 | 不詳07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明德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明德行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2 | 9047 | 不詳08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明興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3 | 9048 | 不詳08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大祥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4 | 9049 | 不詳08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東南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東南行五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5 | 9050 | 不詳08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林康記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6 | 9051 | 不詳08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林蔚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7 | 9052 | 不詳085 | 不詳 | 不詳 | 福建,?門市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芳圃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8 | 9053 | 不詳08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長興隆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19 | 9054 | 不詳08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信生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0 | 9055 | 不詳08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信合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1 | 9056 | 不詳08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保德堂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2 | 9057 | 不詳09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南北貨聯營處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3 | 9058 | 不詳09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南平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4 | 9059 | 不詳09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大華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5 | 9060 | 不詳09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南發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6 | 9061 | 不詳09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南華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7 | 9062 | 不詳095 | 不詳 | 不詳 | 福建,?門市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8 | 建倉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8 | 9063 | 不詳09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建陳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29 | 9064 | 不詳09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建發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0 | 9065 | 不詳09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某裕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1 | 9066 | 不詳09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洪利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2 | 9067 | 不詳10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炳成公司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3 | 9068 | 不詳10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美東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4 | 9069 | 不詳10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孫洪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5 | 9070 | 不詳10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大興公司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6 | 9071 | 不詳10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振興祥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7 | 9072 | 不詳105 | 不詳 | 不詳 | 福建,?門市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晉成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8 | 9073 | 不詳10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泰昌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39 | 9074 | 不詳10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益華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益華號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0 | 9075 | 不詳10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翁淑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1 | 9076 | 不詳10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偉泰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2 | 9077 | 不詳11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張和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3 | 9078 | 不詳11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張麓洲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4 | 9079 | 不詳11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10 | 捷順輪船公司 | 捷喜輪係英籍於一九五○年一月五日租與華商林俊璋所??之捷順輪船公司經常在華南匪區為匪?購運軍用品或其他使用物資同年六月八日該輪承經理林俊璋之分裝載青茶一百三十七箱蟬花十箱?干一百九十九簍李?三十一箱中葯材十箱桂元肉一箱肉脯一箱?絲十綑等物資運往?門交蕘陽行朝記行建倉行仁成行?成行芳圃行永茂行號等匪?商行於同月十一日在?門港外我領海浯嶼附近為本軍軍艦截扣。 | 單獨宣告沒收所運貨物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5 | 9080 | 不詳11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祥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6 | 9081 | 不詳11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大興公司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7 | 9082 | 不詳11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祥發源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8 | 9083 | 不詳11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紹隆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49 | 9084 | 不詳11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通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通行二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0 | 9085 | 不詳11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通發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1 | 9086 | 不詳11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陳俊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2 | 9087 | 不詳12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陳德火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3 | 9088 | 不詳12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復興祥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4 | 9089 | 不詳122 | 不詳 | 不詳 | 福建,?門市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朝記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5 | 9089 | 不詳122 | 不詳 | 不詳 | 福建,?門市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8 | 朝記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
9056 | 9090 | 不詳12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森記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7 | 9091 | 不詳12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湖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8 | 9092 | 不詳12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2 | 中成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59 | 9093 | 不詳12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華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0 | 9094 | 不詳12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華南藥房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1 | 9095 | 不詳12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華祥行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華祥行八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2 | 9096 | 不詳12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086 | 集昌經理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3 | 9097 | 不詳13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順昌公司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4 | 9098 | 不詳13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順盛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5 | 9099 | 不詳13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黃健興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6 | 9100 | 不詳13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文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7 | 9101 | 不詳13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9 | 新芳裕號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新芳裕號三十噸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8 | 9102 | 不詳13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新華書局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69 | 9103 | 不詳13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臣記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70 | 9104 | 不詳13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臣盛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71 | 9105 | 不詳13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51806 | 文明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72 | 9106 | 不詳06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長發行?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73 | 9107 | 不詳14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99399 | 長發行? | 國防部提供原資料僅有公司名及職稱,無其他資料。 | |||||||
9074 | 9108 | 孫順天 | 男 | 1923/8/26 | 台灣,高雄市 | 47050 | 28 | 商 | 涉嫌參加愛國青年同盟,判決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6日 | |||||
9075 | 9109 | 黃鑽燧 | 男 | 1924/11/18 | 台灣,台南市 | 47050 | 27 | 商 | 於37年秋共同組織愛國青年會,設總部於台北市中山北路李水清家內,由林慶雲為首領。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1月8日 | |||||
9076 | 9110 | 黃山水 | 男 | 1916/10/17 | 台灣,台南市 | 47050 | 34 | 教員 | 黃山水於37年秋,與林慶雲、陳玉震、陳正雄、楊明亮等人共同組織愛國青年會,設總部於台北市中山北路李水清家內,由林慶雲任首領,設支部於台南由陳玉震任支部長,以台灣自治及獨立運動作為宣傳共產之掩護,吸收會員陰謀於共匪勢力侵入台灣之際,以二二八暴動方式赤化台灣達其顛覆政府之目的。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9077 | 9111 | 林慶雲 | 男 | 1919/5/4 | 台灣,高雄縣 | 47050 | 33 | 商 | 於37年秋共同組織愛國青年會,設總部於台北市中山北路李水清家內,由林慶雲為首領,而自任組織部長,並設支部於台南,以陳玉震為支部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5年7日 | |||||
9078 | 9112 | 葉廷珪 | 男 | 1905/2/7 | 台灣,台南市 | 即葉山岩 | 48030 | 44 | 不詳 | 葉山岩於中日作戰期間,充任招募台人入伍,送往新幾內亞及國內各地,參加侵略戰爭,有違反國際公約,支持對我國侵略戰爭之罪嫌。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0日 | 即葉山岩 | |||
9079 | 9114 | 林溪海 | 男 | 1929/2/25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1 | 成衣 | 林溪海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1年3月9日 | |||||
9080 | 9115 | 倪阿明 | 男 | 1930/1/24 | 台灣,台北市 | 又名繼河明? | 49090 | 21 | 郵差 | 倪阿明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1年3月1日 | 又名繼河明? | |||
9081 | 9116 | 周 買 | 男 | 1926/4/28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4 | 牛車工人 | 周買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9082 | 9117 | 陳新財 | 男 | 1927/2/12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3 | 省府公役 | 陳新財、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9083 | 9118 | 劉昭岐 | 男 | 1927/4/19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2 | 大成汽車行職員 | 劉昭岐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2月12日 | 劉抬枝? | ||||
9084 | 9119 | 夏廷樊 | 男 | 1923/11/19 | 浙江,永嘉縣 | 49035 | 27 | 台北關會計課辦事員 | 夏廷樊於35年4月17日即來台活動,同年5月至基隆台北關充任會計課辦事員,憑藉職務上之便利,在台主持傳遞反動書報雜誌油印刊物等件,分送其他親朋學友同鄉及各校員生,廣事托派共產主義宣傳,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中國無產階級黨建立之原則與方法、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道路,為要求重新考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4年5日 | |||||
9085 | 9120 | 方啟明 | 男 | 1920/1/27 | 福建, | 49015 | 28 | 台北師範學院國文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4日 | |||||
9086 | 9121 | 許冀湯 | 男 | 1928/4/23 | 浙江,黃岩縣 | 49015 | 23 | 台灣大學農學院農業經濟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感訓1年。 | 發交感訓6月 | |||||
9087 | 9121 | 許冀湯 | 男 | 1928/4/23 | 浙江,黃岩縣 | 49920 | 23 | 台灣大學農學院農業經濟系學生 | 該犯言論反動,不滿政府,應自39年3月5日至39年9月4日予以感訓6月。 | 感訓1年。 | 感化6月 | |||||
9088 | 9122 | 陳錢潮 | 男 | 1926/8/27 | 浙江,溫州縣 | 49015 | 25 | 台灣大學工學院機械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 限制人身自由9月21日 | |||||
9089 | 9123 | 藍世豪 | 男 | 1926/10/10 | 福建,長汀縣 | 49015 | 26 | 台灣大學工學院機械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7月14日 | |||||
9090 | 9124 | 林秋蘭 | 男 | 1910/9/30 | 49025 | 40 | 司機 | 林秋蘭、林器聰、蔡亮素與共匪林元枝友善,民國36年10月及37年1月,先後接受林元枝之煽惑參加入黨,林秋蘭與蔡亮分任小組組長,林器聰為指導,於民國37年2月暨5月間開會數次,講述政府腐敗及共黨政治良善,林秋蘭並代林元枝購買手槍陰謀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9091 | 9125 | 洪秀榮 | 男 | 1922/1/1 | 浙江,樂清縣 | 49035 | 28 | 台灣林業試驗所技士 | 洪秀榮與夏廷樊為浙江溫州中學肄業時之同學,夏廷樊於35年5月至基隆台北關充任會計課辦事員,憑藉職務上之便利,在台主持傳遞反動書報雜誌油印刊物等件,分送其他親朋學友同鄉及各校員生,廣事托派共產主義宣傳,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中國無產階級黨建立之原則與方法、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道路,為要求重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6月14日 | |||||
9092 | 9126 | 林器聰 | 男 | 1923/11/18 | 49025 | 27 | 農 | 林秋蘭、林器聰、蔡亮素與共匪林元枝友善,民國36年10月及37年1月,先後接受林元枝之煽惑參加入黨,林秋蘭與蔡亮分任小組組長,林器聰為指導,於民國37年2月暨5月間開會數次,講述政府腐敗及共黨政治良善,林秋蘭並代林元枝購買手槍陰謀?覆政府。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9093 | 9127 | 蔡 亮 | 男 | 1918/5/3 | 49025 | 31 | 司機 | 林秋蘭、林器聰、蔡亮素與共匪林元枝友善,民國36年10月及37年1月,先後接受林元枝之煽惑參加入黨,林秋蘭與蔡亮分任小組組長,林器聰為指導,於民國37年2月暨5月間開會數次,講述政府腐敗及共黨政治良善,林秋蘭並代林元枝購買手槍陰謀?覆政府。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9094 | 9128 | 陶鼎昌 | 男 | 1922/4/8 | 江蘇,無錫縣 | 49024 | 28 | 空軍第10大隊2機佐2機務員 | 陶鼎昌為空軍第10大隊2機佐第2機務員,思想不正,有脫離空軍,伺機投匪參加叛亂之意。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10月11日 | |||||
9095 | 9129 | 陳朝霖 | 男 | 1915/4/10 | 台灣,基隆市 | 49900 | 34 | 大成報關行經理 | 查無罪證,辦理交保。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9日 | |||||
9096 | 9130 | 簡秋桂 | 男 | 1931/11/16 | 台灣,基隆市 | 49900 | 19 | 不詳 | 無端被捕,詢問輪船開往何處。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6日 | |||||
9097 | 9131 | 朱樹楠 | 男 | 1927/2/13 | 江蘇,崇明縣 | 49900 | 22 | 台灣航業公司台中輪報務員 | 與匪區通訊。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9日 | |||||
9098 | 9133 | 張景川 | 男 | 1931/11/29 | 台灣,台南縣 | 50182 | 19 | 嘉義中學學生 | 張景川經陳耀祖介紹認識林月濤,並自將朴子鎮駐軍情形作戰調查報告逕郵林月濤。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9099 | 9134 | 陳松林 | 男 | 1910/7/6 | 台灣,台南縣 | 50182 | 39 | 松林文具店老闆 | 借油予張景川印制宣傳品。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8月 | |||||
9100 | 9135 | 褚鴻森 | 男 | 1931/2/1 | 台灣,台南縣 | 50182 | 20 | 高雄縣立中學學生 | 褚鴻森化名「成仔」致陳耀祖信函公然為奸匪張目。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
9101 | 9136 | 黃伯和 | 男 | 1928/9/23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3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黃伯和係經林如松介紹於38年6月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候補盟員,曾於同年6、7月間在其家中開小組討論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02 | 9137 | 李獻文 | 男 | 1928/12/1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2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李獻文經楊田隙介紹提出自傳,於38年夏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充候補盟員,復經楊田隙等指示研究協助匪登陸之5項任務,並閱讀「綜合」雜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03 | 9138 | 曹乙集 | 男 | 1928/1/5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2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曹乙集經楊田隙介紹於38年夏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充候補盟員,並介紹曹開參加偽同盟及研讀「綜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04 | 9139 | 林 斗 | 男 | 1906/9/7 | 台灣,高雄市 | 50062 | 45 | 工 | 林斗為東台糖廠機工,於37年7月間,在鋁業公司服務時,經肥料公司領班黃有才介紹,參加職工聯盟。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9105 | 9140 | 鄧錦江 | 男 | 1922/1/12 | 四川,崇慶縣 | 50064 | 29 | 台東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鄧錦江不滿現實,厭惡戰爭,在政治協商時更受匪黨外圍組織民主同盟思潮之影響,認當時所謂民主同盟之號召可免內戰,於民國35年夏在成都由民盟分子張紹堂介紹加入該盟第16支隊為盟員,36年冬同學楊正苞提議組織所謂「立民社」,鄧亦參與組織,該社係主張以緩和不流血方法改造社會,37年來台無任何活動,惟思想左傾,言論荒謬,後於住宅搜獲可疑文件頗多。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9106 | 9141 | 吳誠毅 | 男 | 1919/5/4 | 廣東,中山縣 | 50011 | 32 | 澎湖縣後?國民學校教員 | 涉叛亂罪嫌。 | 無 | 受限制人身自由6月29日 | |||||
9107 | 9142 | 孫 鳴 | 男 | 1921/11/10 | 江蘇,上海市 | 50011 | 30 | 澎湖白沙中學校長 | 意志不堅,思想左傾。 | 無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3月15日 | |||||
9108 | 9143 | 劉 明 | 男 | 1902/11/3 | 台灣,嘉義市 | 50003 | 49 | 石炭調整委員會主任委員 | 劉 明經蕭坤裕勸募由蕭坤裕交給顏錦華、陳大川約黃金10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10年6日 | |||||
9109 | 9144 | 孫裕光 | 男 | 1919/10/29 | 山東,天津市 | 50003 | 34 | 石炭調整委員會秘書 | 孫裕光於37年12月間經陳大川介紹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陳大川領導,調查台中方面港務情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10 | 9145 | 吳坤煌 | 男 | 1909/8/21 | 台灣,台中縣 | 50003 | 42 | 石炭調整委員會秘書 | 蕭坤裕於38年5月經吳坤煌介紹,與顏錦華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參與5人小組。復向劉明勸募財物,連同自己捐款先後供給顏錦華、陳大川舊台幣約3億餘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11 | 9146 | 王白淵 | 男 | 1902/11/3 | 台灣,台中縣 | 50003 | 49 | 台灣省工藝品生產推行委員會委員 | 王白淵與顏錦華相識,經其勸誘,未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但參加聚餐。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8月16日 | |||||
9112 | 9148 | 胡命權 | 男 | 1919/10/7 | 廣東,潮陽縣 | 50093 | 32 | 民族報蘭陽分社主任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8年。小旗乙面沒收。 | 有期徒刑8年 | |||||
9113 | 9149 | 陳粉妹 | 女 | 1928/12/21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23 | 無 | 陳粉妹係張南輝之妻,其夫附匪不為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11月17日 | |||||
9114 | 9150 | 朱 瑜 | 女 | 1928/8/15 | 福建,廈門市 | 即朱惠之。 | 50751 | 25 | 教育?辦事員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1月13日 | 即朱惠之。 | |||
9115 | 9151 | 洪世鼎 | 男 | 1922/10/26 | 安徽,巢縣 | 50751 | 28 | 林產局課員 | 于非於38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黃大彰、賀德巽、袁一士、洪世鼎、朱瑜、朱天福、袁乃匡、查濟年、馬昌齡、張則周等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介紹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3年 | |||||
9116 | 9152 | 葛登來 | 男 | 1912/3/14 | 台灣,台南縣 | 即曷登來 | 50290 | 39 | 農 | 涉有嫌疑。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6日 | 即曷登來 | |||
9117 | 9153 | 黃石巖 | 男 | 1902/1/15 | 台灣,台北市 | 黃弘毅之父 | 50015 | 49 | 商 | 黃石巖於35年7月經廖瑞發介紹參加匪幫,曾充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委員,發展1支部,至36年4月退出市委,於同年9月間受匪省工委書記老鄭(即蔡培乾)指揮,並領導省委,直屬街頭支部,兼任支部書記,專任開闢經濟工作,經營大建行,至38年11月潛赴台南縣吳鳳鄉樂野村,並協助湯守仁建立榮野食品工廠,掩護同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死刑 | ||||
9118 | 9154 | 王德民 | 男 | 1908/4/8 | 台灣,台北市 | 50015 | 43 | 經紀人 | 王德民、李木樹曾與在逃匪諜張明顯合營商業。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6日 | |||||
9119 | 9155 | 曾來發 | 男 | 1916/10/8 | 台灣,台中縣 | 50015 | 35 | 商 | 曾來發於38年9月經張明顯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9120 | 9156 | 何榮全 | 男 | 1923/9/28 | 台灣,台北縣 | 50015 | 28 | 無業 | 何榮全介紹在逃劉英昌等至陳阿鼻家中住宿。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0日 | |||||
9121 | 9157 | 張星兒 | 女 | 1927/3/25 | 台灣,台北縣 | 即劉張星兒。 | 50015 | 24 | 無業 | 劉英昌暨其妻張星兒,曾藏匿黃 財家中而不報戶口,張星兒明知其夫為叛徒,不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11月6日 | 即劉張星兒 | |||
9122 | 9163 | 陳進金 | 男 | 1919/10/6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33 | 農 | 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陳進金、朱鍬、陳全柱拒絕為匪,惟因畏奸匪報復,均不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6月3日 | |||||
9123 | 9165 | 陳樹勳 | 男 | 1917/10/26 | 台灣,台中縣 | 50709 | 34 | 農 | 陳樹勳曾受在逃之匪諜吳治勳煽動,拒絕參加。陳君雖無被誘參加組織關係,然其明知為匪諜而不檢舉,亦難辭其咎。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月18日 | |||||
9124 | 9166 | 吳?甲 | 男 | 1906/12/9 | 台灣,台中縣 | 即吳葉甲。 | 50709 | 45 | 農 | 吳葉甲經黃添旺介紹加入匪幫。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即吳葉甲。 | |||
9125 | 9167 | 王瓻H | 男 | 1899/9/12 | 山東,萊陽縣 | 50910 | 52 | 書記官 | 罪證不足經判決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5日 | |||||
9126 | 9168 | 莊松樹 | 男 | 1922/2/28 | 台灣,桃園縣 | 50620 | 29 | 農 | 莊松樹於38年3月間,林元枝等攜帶槍枝至其家時,均由伊供給膳宿。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月18日 | |||||
9127 | 9169 | 黃添登 | 男 | 1923/5/6 | 台灣,新竹縣 | 50620 | 28 | 農 | 黃添登於林元枝、黃啟賢等至其家中為匪宣傳,知情不報。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月29日 | |||||
9128 | 9170 | 蔡天賜 | 男 | 1925/11/29 | 台灣,高雄市 | 50121 | 25 | 礦油商 | 蔡天賜思想左傾,言論偏激,與在逃之匪黨陳水木往來甚密,由陳水木交給「19期光明報」「綜合文摘」「新中國」「七七口號」「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宣言」等反動刊物轉交孫居清以資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限制人身自由4年6月15日 | |||||
9129 | 9172 | 李鎮洲 | 男 | 1917/5/30 | 台灣,台中縣 | 50090 | 34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5年 | |||||
9130 | 9173 | 洪?松 | 男 | 1928/9/27 | 台灣,台中縣 | 50090 | 23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5年5月25日 | |||||
9131 | 9174 | 洪西以 | 男 | 1899/2/25 | 台灣,台中縣 | 即洪洒以 | 50090 | 52 | 農 | 張伯哲化名老周與洪麟兒、江朝澤、莊金標等,潛伏台中縣南投草屯一帶密設叛黨,組織南投草屯等支部,吸收黨員發展武裝小組,名曰游擊隊,洪炯松、洪西以、林庚錦、李鎮洲、林進風、林明傳、李舜梆、鄒淑靜為黨員。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日造26式左輪手槍2桿,日造14年式手槍子彈150發,38式子彈75發, | 有期徒刑7年 | ||||
9132 | 9175 | 施芷元 | 女 | 1927/5/17 | 浙江,杭州縣 | 50012 | 23 | 台北師範附小教員 | 陳清寶係女師附小教員賴夢琳胡景芳施芷元均係北師附小教員卅八年四月間在逃匪諜陳則論陳培基利用與陳清寶等係永安師範同學?係介紹左傾書籍交與賴夢琳等?讀並於其上課時?至賴等宿舍寫左傾文章油印左傾刊物「向日葵」等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交付感化5月7日 | |||||
9133 | 9176 | 胡景芳 | 女 | 1928/5/17 | 福建,建甌縣 | 即張胡景芳。 | 50012 | 22 | 台北師範附小教員 | 陳清寶係女師附小教員賴夢琳胡景芳施芷元均係北師附小教員卅八年四月間在逃匪諜陳則論陳培基利用與陳清寶等係永安師範同學?係介紹左傾書籍交與賴夢琳等?讀並於其上課時?至賴等宿舍寫左傾文章油印左傾刊物「向日葵」等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交付感化1年 | 即張胡景芳 | |||
9134 | 9177 | 陳清寶 | 女 | 1924/9/9 | 福建,安溪縣 | 50012 | 25 | 台北女師附小教員 | 陳清寶係女師附小教員賴夢琳胡景芳施芷元均係北師附小教員卅八年四月間在逃匪諜陳則論陳培基利用與陳清寶等係永安師範同學?係介紹左傾書籍交與賴夢琳等?讀並於其上課時?至賴等宿舍寫左傾文章油印左傾刊物「向日葵」等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交付感化5月2日 | |||||
9135 | 9178 | 賴夢琳 | 女 | 1928/10/3 | 福建,永安縣 | 即賴孟琳 | 50012 | 21 | 台北市省立台北師範附小教員 | 陳清寶係女師附小教員賴夢琳胡景芳施芷元均係北師附小教員卅八年四月間在逃匪諜陳則論陳培基利用與陳清寶等係永安師範同學?係介紹左傾書籍交與賴夢琳等?讀並於其上課時?至賴等宿舍寫左傾文章油印左傾刊物「向日葵」等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交付感化5月7日 | ||||
9136 | 9179 | 劉純熙 | 男 | 1921/5/4 | 江蘇,鎮江縣 | 即劉劍寒 | 50012 | 31 | 樹林中學教員 | 認識陳天明與之往來,為匪擔任聯絡通訊工作。 閱讀左傾書籍,思想偏激。 | 無罪,交付感化教育 | 交付感化9月10日 | 即劉純熙 | |||
9137 | 9180 | 崔軒亮 | 男 | 1926/11/15 | 山東,萊陽縣 | 50124 | 25 | 馬公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教員 | 崔軒亮係山東省萊陽縣人,常居煙台,於民國35、36年煙台陷匪,迭任中小學教員,36年夏季暑假中參加煙台匪偽教育科舉辦之小學教員訓練,受訓1月後加入匪黨新民主主義青年團,37年10月間,國軍撤離煙台,該崔軒亮隨流亡學生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38 | 9182 | 鄭?堂 | 男 | 1922/7/4 | 台灣,台中縣 | 50260 | 29 | 彰化糖廠保警 | 無罪,罪嫌固有不足,惟思想尚屬可疑,發交感訓。 | 無罪,感化 | 感訓1年7月16日 | |||||
9139 | 9183 | 翟倉陸 | 男 | 1903/4/18 | 河南,登封縣 | 50910 | 45 | 中華書局副經理 | 招待朋友?欣庭而受牽連。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6日 | |||||
9140 | 9185 | 謝 英 | 男 | 1927/11/14 | 台灣,台東縣 | 50085 | 23 | 台東農業職業學校校役 | 簡銅柱於37年間,經嚴連軍介紹,與謝英約定謝君處為寄信轉達地點,嗣於同年9月間,簡君即按照謝君轉到嚴君之來信所附規定,甲乙丙丁戊係指台北、關山、屏東、台東、花蓮等地,鴛鴦幾隻為飛機幾架之格式,至台北松山機場附近查報飛機數量1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9141 | 9186 | 梁蔭源 | 男 | 1910/10/10 | 廣東,紫金縣 | 50133 | 40 | 新竹縣政府民政局局長 | 梁蔭源於22年在上海復旦大學肄業時,化名王真壽,加入共產黨組織之社會科學者聯盟,34年7、8月間被上海市公安局拘押月餘,畢業後回廣東原籍任紫金縣立第2小學校長。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10年1日 | |||||
9142 | 9187 | 林銘源 | 男 | 1929/3/1 | 台灣,台北縣 | 即林信宏 | 50170 | 22 | 教員 | 馮守娥39年3、4月間分別介紹羅東國民學校小組林銘源鄭金財入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5年13日 | 即林信源 | |||
9143 | 9188 | 馮錦煇 | 男 | 1928/6/22 | 台灣,台北縣 | 50170 | 23 | 教員 | 台北縣羅東鎮雜貨商盧盛泉,同羅東國民學校教員馮錦煇及其妹馮守娥,早於37年7月間,分別在台北市及羅東鎮參加中國共產黨,盧盛泉、馮錦煇並充該黨台灣省工作會工委,與陳某(名不詳)密設該黨蘭陽地區組織,以盧盛泉為書記,馮錦煇及陳某兼充支委,秘密吸收黨員,發展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沒收之。 | 死刑 | |||||
9144 | 9190 | 侯穎川 | 男 | 1923/9/14 | 台灣,台南縣 | 50160 | 28 | 麻豆鎮公所幹事 | 張木火吸收李國民、吳登篡、侯穎川。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
9145 | 9192 | 蕭聖蘭 | 女 | 1922/5/7 | 廣東,梅縣 | 即蕭志明 | 49020 | 29 | 無業 | 蕭志明由其夫鍾國輝領導,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蕭志明 | |||
9146 | 9193 | 許萬春 | 男 | 1929/2/28 | 台灣,台北市 | 即許壽春 | 49090 | 21 | 電力公司工役 | 許萬春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 發交感訓6月 | 有期徒刑1年3月9日 | 即許壽春、許萬春 | |||
9147 | 9193 | 許萬春 | 男 | 1929/2/28 | 台灣,台北市 | 即許壽春 | 49920 | 22 | 電力公司工役 | 言論反動,思想不正,而予交付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即許壽春 | |||
9148 | 9194 | 鄭文秀 | 男 | 1926/8/7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3 | 台大工役 | 鄭文秀參加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任幹部之「新民主同志會」該李薰山、林如堉時以反動宣傳品分發會員閱讀,37年3月改名為「台灣人民解放同盟」,內分宣傳、教育、組織3部,仍由李薰山、林如堉、陳炳基等分任領導。 | 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 發交感訓6月 | 有期徒刑1年3月7日 | |||||
9149 | 9194 | 鄭文秀 | 男 | 1926/8/7 | 台灣,台北市 | 49920 | 24 | 台大工役 | 言論反動,思想不正,而予交付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有期徒刑1年3月7日 | |||||
9150 | 9196 | 簡銅柱 | 男 | 1925/4/7 | 台灣,台北縣 | 50085 | 26 | 商販 | 簡銅柱於36年春受在逃之廈門人嚴連軍邀往福建廈門謀生,旋赴漳州工作,37年正月間經嚴介紹與奸匪份子蔡欽銘認識,即在蔡 監誓下加入其他地下工作密查隊,同年2、3月間由蔡供給費用,聽嚴領導返廈偵察飛機場動態及設備情形,共3次,均由嚴遞寄或親向蔡報告,迨9月間因病回台,受嚴指使查設台北松山機場飛機數量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有期徒刑15年 | 另誣告5501W案 | ||||
9151 | 9197 | 林德星 | 男 | 1923/11/29 | 台灣,台中縣 | 即林德炯 | 50092 | 28 | 台中大湳中西洗衣店店東 | 林德星於台中市水湳村開設中西洗衣店,自本年1月間起與空軍周文煥接觸,談話間用筆談,於本年3月間該林德星於其店內更以日文繕就之同志書一紙,交與周文煥,其內容宣傳「非走向社會主義不可,呼籲同志利用目前絕好機會,進行使命」等語,公然為匪張目。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 | 即林德炯 | |||
9152 | 9197 | 林德星 | 男 | 1923/11/29 | 台灣,台中縣 | 即林德炯 | 58090 | 38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林德星為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中之受刑人,於刑之執行中,思想仍未改正,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有關朱毛等匪言論抄錄,暗自研究,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即林德炯 | |||
9153 | 9199 | 徐全亭 | 男 | 1909/2/3 | 浙江,青田縣 | 50920 | 42 | 無 | 投匪自首。 | 不定期管訓 | 限制人身自由6年5月27日 | |||||
9154 | 9200 | 王華甫 | 男 | 1926/12/25 | 山東,濱縣 | 51920 | 2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發交感訓1年6月9日 | |||||
9155 | 9201 | 王俊廷 | 男 | 1928/10/22 | 台灣,高雄市 | 49015 | 21 | 學生 | 因四六事件受限制人身自由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8月 | |||||
9156 | 9202 | 朱乃長 | 男 | 1928/6/6 | 49015 | 21 | 不詳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叛亂嫌疑逮捕。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4日 | ||||||
9157 | 9203 | 郎立巍 | 男 | 1924/11/1 | 河北,臨渝縣 | 49015 | 25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國文系學生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叛亂嫌疑逮捕。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4日 | |||||
9158 | 9204 | 陳 琴 | 男 | 1926/4/15 | 49015 | 23 | 不詳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叛亂嫌疑逮捕。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4日 | ||||||
9159 | 9205 | 樓必忠 | 男 | 1929/11/12 | 49015 | 20 | 學生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叛亂嫌疑逮捕。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3日 | ||||||
9160 | 9206 | 余再文 | 男 | 1926/2/13 | 台灣,台南市 | 49920 | 24 | 台南市政府雇員 | 參加民主革命聯盟。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1月20日 | |||||
9161 | 9207 | 朱自新 | 男 | 1916/7/4 | 河北,青縣 | 49920 | 35 | 作生意 | 意志不堅,易受匪利用。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4月4日 | |||||
9162 | 9208 | 呂秋文 | 男 | 1925/7/8 | 浙江,東陽縣 | 49920 | 27 | 教員 | 言論偏激,思想左傾。 | 視感訓成績而定成績 | 發交感訓1年1月17日 | |||||
9163 | 9209 | 宋堅平 | 男 | 1919/8/16 | 山東,蓬萊縣 | 50920 | 31 | 鐵路局課員 | 與叛徒接近,思想不純為據,發交新生總隊驅逐出境。 | 不詳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19日 | |||||
9164 | 9210 | 林瀛洲 | 男 | 1931/8/19 | 台灣,台南縣 | 50100 | 21 | 無 | 為叛亂犯林立之子。 | 限制人身自由1年9月27日 | 林 立 | 林 立之子 | ||||
9165 | 9211 | 張萬連 | 男 | 1920/2/5 | 50920 | 30 | 不詳 | 夜裡不知何原因遭憲兵強行擄走。 | 不詳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13年5月20日 | ||||||
9166 | 9212 | 陳盛隆 | 男 | 1928/10/23 | 台灣,台北市 | 48910 | 23 | 商 | 內亂嫌疑。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9日 | |||||
9167 | 9213 | 章德孟 | 男 | 1923/11/14 | 50920 | 27 | 基隆港務局防波堤工程處工務員 | 涉有匪嫌。 | 不詳 | 發交感訓7月4日 | ||||||
9168 | 9214 | 彭繼煌 | 男 | 1923/4/5 | 江蘇,鹽城縣 | 50920 | 26 | 澎湖縣後寮國民學校教務主任 | 思想佐傾。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2年8日 | 參考吳誠毅案判決書 | ||||
9169 | 9215 | 黃慶聰 | 男 | 1928/12/29 | 台灣,台中市 | 50115 | 21 | 霧峰國校教員 | 由陳福添介紹參加匪黨「台灣工作委員會」,並於54年5月底誘騙地方男女參加匪黨組織。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1日 | |||||
9170 | 9216 | 趙相元 | 男 | 1915/9/28 | 49900 | 34 | 不詳 | 因叛亂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站派員配合臺中市憲兵第八團第三營,逮捕詢問。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1日 | ||||||
9171 | 9217 | 蕭金堆 | 男 | 1927/12/15 | 50900 | 22 | 不詳 | 和風專案。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6月 | ||||||
9172 | 9218 | 謝友卿 | 男 | 1922/11/12 | 福建,漳州市 | 50920 | 25 | 台灣大學學生 | 發表左傾文字諷刺政府。 | 不詳 | 發交感訓1年1月16日 | |||||
9173 | 9219 | 龐樹春 | 男 | 1925/1/11 | 河北,北平市 | 50920 | 25 | 不詳 | 隨國立長白師範學院遷校來台,在澎湖入境時即被逮捕。 | 不詳 | 發交感訓8月1日 | |||||
9174 | 9220 | 鈄冰操 | 男 | 1926/2/15 | 浙江,縉雲縣 | 49920 | 24 | 國防部第2?電信總台台北工作隊准技術員 | 言論荒謬,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2年3月17日 | |||||
9175 | 9220 | 鈄冰操 | 男 | 1926/2/15 | 浙江,縉雲縣 | 54920 | 40 | 大為公司工程師 | 鈄冰操平日不滿現實,於民國51年間在其日記簿上撰寫,×××政權是真正共產黨的溫床,用60萬大軍,數不清的蓋世太保與警察,來對付那些無政治經驗的台灣人民,台灣被穩住了,台灣獨立如獲成功,對整個中國的軍閥勢力已經連根拔掉,中國就可步入現代化的新境界,不然的話,半封建的軍閥制度在台灣會蔓延下去,這是極大的不幸等荒謬文字,思想偏激。 | 交付感化3年 | 發交感訓3年3月18日 | |||||
9176 | 9221 | 王 鑫 | 男 | 1927/10/22 | 山東,膠縣 | 即王鴻發 | 50061 | 24 | 39師116團中士班長 | 意志不堅,易受匪利用。 | 無 | 發交感訓6月 | 即王鴻發 | |||
9177 | 9222 | 侯 彤 | 男 | 1913/11/10 | 廣東,梅縣 | 51920 | 38 | 不詳 | 涉有匪嫌。 | 無 |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3月14日 | |||||
9178 | 9223 | 尹瑞昌 | 男 | 1922/9/16 | 河南,長葛縣 | 50920 | 28 | 39師補給處軍械組上尉組員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9月27日 | |||||
9179 | 9224 | 文海濤 | 男 | 1920/1/7 | 湖南,湘潭縣 | 50920 | 32 | 39師師部辦公室中校副官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1月25日 | |||||
9180 | 9225 | 王文昭 | 男 | 1924/6/29 | 福建,福州市 | 50920 | 26 | 正義日報採訪 | 思想左傾、攻擊政府。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181 | 9227 | 王在明 | 男 | 1928/8/17 | 台灣,南投縣 | 50920 | 23 | 山林管理技術員 | 閱讀匪黨書籍唯物論。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9182 | 9228 | 王經緯 | 男 | 1910/8/20 | 山東,榮城縣 | 50920 | 40 | 商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0月13日 | |||||
9183 | 9229 | 王楑國 | 男 | 1931/12/4 | 河北,北平市 | 49900 | 22 | 台北市雙蓮國民學校教員 | 閱讀左傾書籍。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2日 | |||||
9184 | 9230 | 王篤禮 | 男 | 1928/6/1 | 河北,順義縣 | 50920 | 23 | 花蓮縣政府稅捐處雇員 | 思想可疑。 | 管訓1年 | 發交感訓3月6日 | |||||
9185 | 9231 | 孫志煜 | 男 | 1925/4/20 | 浙江,杭州市 | 即孫達人 | 51920 | 26 | 台灣大學學生 | 思想左傾,詆毀政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11月20日 | 即孫達人 | |||
9186 | 9232 | 陳培基 | 男 | 1925/3/25 | 福建,漳平縣 | 49920 | 25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學生 | 參加奸匪外圍組織。 | 發交感訓 | 感化、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11日 | |||||
9187 | 9233 | 江治華 | 男 | 1922/12/4 | 四川,洪雅縣 | 50920 | 28 | 中壢中學教員 | 書寫反動文章。 | 無 | 發交感訓8月3日 | |||||
9188 | 9234 | 吳文雄 | 男 | 1928/11/27 | 台灣,台北市 | 偵查中死亡 | 50096 | 21 | 印刷廠辦事員 | 承印「和平文摘」、「和平文獻」等書刊。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6日 | 鄧進益 | 執行中死亡 | ||
9189 | 9235 | 宋澤香 | 男 | 1917/11/12 | 湖南,澧縣 | 50920 | 34 | 39師116團少尉附員 | 思想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190 | 9236 | 李安東 | 男 | 1917/11/21 | 台灣,高雄縣 | 49920 | 33 | 獸醫 | 與匪黨份子接近。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9月27日 | |||||
9191 | 9237 | 李茂盛 | 男 | 1931/1/21 | 台灣,屏東縣 | 師範 | 50079 | 20 | 屏東師範學生 | 閱讀空軍吳難易供給之左傾書籍,反共無信心,在校內張貼反動標語。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5月8日 | ||||
9192 | 9238 | 李萬俊 | 男 | 1913/9/20 | 山東,昌樂縣 | 51920 | 40 | 商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0月25日 | |||||
9193 | 9239 | 沈添得 | 男 | 1922/6/5 | 台灣,台南縣 | 49900 | 28 | 成衣店員 | 匪嫌陳鎮山有關嫌疑犯,思想不正。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3月6日 | |||||
9194 | 9240 | 邢斌俠 | 女 | 1929/7/23 | 山東,煙台縣 | 50920 | 21 | 不詳 | 無犯罪事實,然其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為免妨害治安,應予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3年3月12日 | |||||
9195 | 9241 | 邢寶山 | 男 | 1935/6/5 | 山東,煙台市 | 50920 | 16 | 39師師部連勤務邱 | 匪南下工作團嫌疑份子,尚無犯罪事實,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196 | 9242 | 周偉明 | 男 | 1924/12/19 | 福建,福清縣 | 50920 | 26 | 台灣省立農學院學生 | 迷信狂妄,歪曲現實,消沉國家意志。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197 | 9243 | 周慶賢 | 男 | 1909/2/1 | 台灣,屏東縣 | 49920 | 42 | 裁縫工 | 閱讀左傾書籍,與重要匪黨分子接近、認識,思想受影響。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2月 | |||||
9198 | 9244 | 尚中一 | 男 | 1924/3/20 | 河南,汝南縣 | 50920 | 28 | 39師116團1營機槍連中尉 | 無犯罪事實,僅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未免妨害治安,而予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1年3月28日 | |||||
9199 | 9245 | 林伯疇 | 男 | 1920/3/30 | 台灣,台中縣 | 50920 | 31 | 高雄鐵路局機務段司機員 | 思想動搖。 | 發交管訓2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10月10日 | |||||
9200 | 9246 | 林 鋆 | 男 | 1917/4/10 | 福建,福州市 | 49920 | 35 | 新竹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 思想不純。 | 發交感訓3年 | 發交感訓11月 | |||||
9201 | 9247 | 金榮章 | 男 | 1902/7/20 | 江蘇,?城縣 | 即金吉山 | 51920 | 48 | 海儀輪船類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即金吉山 | |||
9202 | 9248 | 姚振唐 | 男 | 1934/7/8 | 江蘇,鹽城縣 | 50920 | 20 | 340師野戰醫院護士 | 行跡可疑。 | 無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2日 | |||||
9203 | 9249 | 姚清發 | 男 | 1925/7/30 | 台灣,台東縣 | 50920 | 25 | 台灣第一商業銀行台東分行行員 | 參加奸匪外圍組織。 | 無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3年9月9日 | |||||
9204 | 9250 | 洪 光 | 男 | 1906/1/2 | 江蘇,?城縣 | 50920 | 45 | 80軍240師政治部少校幹員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8日 | |||||
9205 | 9251 | 徐念文 | 男 | 1919/8/12 | 浙江,德清縣 | 50920 | 32 | 不詳 | 被俘受匪訓。 | 交付感化6月 |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27日 | |||||
9206 | 9253 | 屠炳春 | 男 | 1921/1/1 | 江蘇,武進縣 | 49920 | 29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史地系助教 | 閱讀左傾書籍。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5月16日 | |||||
9207 | 9254 | 郭三川 | 男 | 1930/8/23 | 台灣,台北市 | 50920 | 20 | 台灣省立圖書館雇員 | 參加奸匪外圍組織。 | 長期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
9208 | 9255 | 陳添德 | 男 | 1926/5/5 | 台灣,台中縣 | 50920 | 25 | 經濟快報業務股長 | 與重要匪黨分子接近認識,思想受影響。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9209 | 9256 | 陳煥章 | 男 | 1924/1/9 | 台灣,澎湖縣 | 49900 | 26 | 桃園中學理化教師 | 煽動學生罷考。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8日 | |||||
9210 | 9257 | 陳學源 | 男 | 1921/1/8 | 浙江,分水縣 | 50920 | 30 | 39師通信營上尉附員 | 意志不堅,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6月25日 | |||||
9211 | 9258 | 曾春香 | 男 | 1923/1/11 | 台灣,高雄縣 | 49020 | 27 | 鐵路局東港站貨物司事 | 因林獻香而受牽連遭逮捕。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5日 | |||||
9212 | 9259 | 湯克華 | 男 | 1930/8/17 | 山東,膠縣 | 50920 | 21 | 不詳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11月25日 | |||||
9213 | 9260 | 童軒蓀 | 男 | 1910/8/9 | 福建,福州市 | 49920 | 41 | 編輯 | 持藏匪書籍,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3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9月6日 | |||||
9214 | 9261 | 賀國度 | 男 | 1929/9/17 | 湖南,湘鄉縣 | 50920 | 22 | 台北淡水空軍第33氣象台軍士 | 涉有匪嫌。 | 無 | 發交感訓3年 | |||||
9215 | 9262 | 賀淑祚 | 男 | 1925/5/5 | 山東,日照縣 | 即賀耀宗 | 50920 | 25 | 上等兵 | 涉有奸嫌。 | 發交感訓1年6月 | 發交感訓1年6月 | 即賀耀宗 | |||
9216 | 9263 | 黃楊鸞鵲 | 男 | 1929/10/18 | 台灣,台南市 | 49015 | 21 | 高雄港務局職員 | 四六事件中,無端受到牽連,於同年5月初在高雄市被警總以匪諜叛亂罪嫌逮捕。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9日 | |||||
9217 | 9264 | 黃毓苓 | 女 | 1931/9/9 | 浙江,平陽 | 49920 | 19 | 台中師校普通科1年級學生 | 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8月 | |||||
9218 | 9265 | 黃韶華 | 男 | 1920/5/13 | 50920 | 30 | 不詳 | 涉有匪嫌。 | 無 | 發交感訓1年6月5日 | ||||||
9219 | 9266 | 黃慶萱 | 男 | 1932/2/16 | 浙江,平陽縣 | 49920 | 18 | 台北師範學校學生 | 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8月 | |||||
9220 | 9267 | 楊石盆 | 男 | 1927/1/6 | 台灣,台南市 | 49015 | 23 | 台大法學院經濟系學生 | 四六事件中,無端受到牽連,於同年5月初在高雄市被警總以匪諜叛亂罪嫌逮捕。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9日 | |||||
9221 | 9268 | 楊煥湘 | 男 | 1927/8/19 | 台灣,新竹縣 | 49920 | 23 | 苗栗中學學生 | 教導同學唱匪歌,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5日 | |||||
9222 | 9269 | 楊 誠 | 男 | 1920/5/12 | 廣東,梅縣 | 49920 | 32 | 新竹市商業學校教員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1年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3日 | |||||
9223 | 9270 | 詹昭光 | 男 | 1929/1/21 | 台灣,台中縣 | 49920 | 21 | 台灣大學學生 | 擔任匪方工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5月27日 | |||||
9224 | 9271 | 趙秋白 | 男 | 1919/7/7 | 浙江,樂清縣 | 50920 | 31 | 太平洋新聞社編輯 | 主辦刊物詆毀政府。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1年2月27日 | |||||
9225 | 9272 | 劉子菁 | 男 | 1919/3/16 | 湖南,臨武縣 | 即劉子清 | 50920 | 32 | 國防部政治幹訓班學員 | 福州之役被俘。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6月22日 | 即劉子清 | |||
9226 | 9273 | 劉志成 | 男 | 1925/2/7 | 山東,膠縣 | 即劉志誠 | 50920 | 26 | 39師政工隊隊員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1年10月22日 | 即劉志誠 | |||
9227 | 9274 | 潘金枝 | 男 | 1930/8/10 | 台灣,新竹縣 | 49920 | 20 | 台北師校學生 | 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8月 | |||||
9228 | 9275 | 衛通儒 | 男 | 1924/11/16 | 河南,洛寧縣 | 49920 | 29 | 澎湖防衛司令部上尉科員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1月13日 | |||||
9229 | 9276 | 鄭家駿 | 男 | 1929/9/8 | 福建,福州市 | 50920 | 19 | 英杭輪茶房 | 曾在匪偽軍政大學讀書。 | 長期感訓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4年10月11日 | |||||
9230 | 9277 | 鄭嘉昇 | 男 | 1923/12/7 | 廣東,大埔縣 | 50920 | 28 | 台南省立第二中學教員 | 編選唱歌教材,為匪宣傳。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8月19日 | |||||
9231 | 9278 | 黎立學 | 男 | 1923/8/15 | 江蘇,儀徽縣 | 50920 | 26 | 國防部第2?技術研究室職員 | 閱讀左傾書籍。 | 發交感訓8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9月29日 | |||||
9232 | 9279 | 穆俊清 | 男 | 1921/12/1 | 河南,汝南縣 | 49920 | 30 | 39師116團輸送連上尉指導員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1月19日 | |||||
9233 | 9280 | 鮑世緒 | 男 | 1925/11/2 | 浙江,紹興縣 | 49920 | 24 | 台灣工程公司工程師 | 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11日 | |||||
9234 | 9281 | 謝金永 | 男 | 1925/7/24 | 台灣,高雄縣 | 51920 | 26 | 主任 | 與重要匪黨份子接近認識,思想受影響。 | 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
9235 | 9282 | 韓正奎 | 男 | 1925/9/28 | 山東,諸城縣 | 50920 | 26 | 39師116團衛生連補給上士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236 | 9283 | 魏道龍 | 男 | 1923/7/7 | 河南,遂平縣 | 50920 | 27 | 39師115團通信連上尉連長 | 意志不堅。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
9237 | 9284 | 魏應瑞 | 男 | 1924/3/12 | 陝西,蒲城縣 | 50920 | 26 | 39師116團輸送連少尉排長 | 匪南下工作團嫌疑份子,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8月7日 | |||||
9238 | 9285 | 羅占英 | 男 | 1919/12/15 | 河南,潢川縣 | 50920 | 32 | 39師116團預算財務員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1年11月25日 | |||||
9239 | 9286 | 饒煥旗 | 男 | 1921/12/23 | 陝西,白河縣 | 50920 | 30 | 39師116團輸送連中尉排長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及限制人身自由2年5月13日 | |||||
9240 | 9287 | 賴國源 | 男 | 1929/4/15 | 台灣,台中市 | 50910 | 22 | 台中師範學生 | 無罪 | 羈押5月26日 | ||||||
9241 | 9288 | 余滄洲 | 男 | 1929/1/11 | 台灣,台北市 | 49020 | 21 | 無 | 余滄洲過去受日人統治,對政治無深刻認識,一時錯誤,擔任匪方工作,予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 | 感化1年8月 | |||||
9242 | 9291 | 周淑貞 | 女 | 1930/1/3 | 台灣,台北市 | 即曾周淑貞 | 50010 | 22 | 台灣郵政管理局郵務佐 | 李振貴吸收周淑貞等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即曾周淑貞 | |||
9243 | 9295 | 傅鍾韓 | 男 | 1928/4/29 | 福建,仙遊縣 | 50070 | 23 | 台中縣東勢區新社鄉大南國民學校教員 | 劉嘉武吸收傅鍾韓等人參加奸黨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4日 | |||||
9244 | 9295 | 傅鍾韓 | 男 | 1928/4/29 | 福建,仙遊縣 | 53044 | 26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無罪 | 徒刑15年4日 | 歷2p429附記。 | ||||
9245 | 9296 | 莊朝鐘 | 男 | 1928/2/16 | 台灣,台中市 | 50070 | 23 | 台中糖廠工務課繪圖員 | 施部生發動命令陳俊業江?顯黃碧泉呂國昭莊朝鐘於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晚九時許各攜帶刀槍?入台中市倉庫利用合作社企圖搶?。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均沒收。 | 死刑 | |||||
9246 | 9297 | 林登茂 | 男 | 1925/3/26 | 台灣,台南縣 | 50726 | 26 | 台南市公園國民學校教員 | 林登茂於39年1月間加入叛亂組織,參加高鈺鐺所召之集會,並對蔡炳紅、黃嘉祥施以反動教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9247 | 9298 | 黃嘉祥 | 男 | 1940/5/9 | 台灣,台南市 | 50726 | 21 | 台南市公園國民學校教員 | 黃嘉加入叛亂組織,參加高鈺鐺所召之集會,接受反動教育。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48 | 9299 | 楊文英 | 男 | 1923/6/12 | 福建,龍岩縣 | 50122 | 27 | 岡山中學教員 | 楊文英自37年8月由匪徒陳龍章介紹任台灣省立高雄中學文史教員,思想左傾、言論激烈,講授歷史頗多曲解,並與匪徒周坤如同宿,交換國文教材,選用匪黨言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迨本年2月轉職台灣省立岡山中學,嘗唆使台灣與內地學生感情分離,鼓吹鬥爭方式,煽動學生舉行五四晚會,冀圖有所舉動,至本年5月間,該被告自知被人注意,擬搭機潛逃,經憲兵第四團在台南機場扣獲,並在被告遺留書箱抄出反動書籍多冊一併移解到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1月13日 | |||||
9249 | 9302 | 顏東明 | 男 | 1924/3/29 | 台灣,台南縣 | 改名顏志達 | 50005 | 27 | 新生報高雄分社會計室課員 | 顏東明於37年10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即顏志達 | |||
9250 | 9304 | 傅賴會 | 男 | 1923/11/17 | 台灣,新竹縣 | 50005 | 28 | 台灣省漁會漁業指導員 | 傅賴會於37年4月參加叛?組織後介紹強雲霖加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9251 | 9306 | 林燕昭 | 男 | 1930/9/12 | 台灣,台中縣 | 50141 | 19 | 省立台中高職高三 | 林燕昭均與匪黨江泰湧有極深友誼,不無受其誘惑,但均否認參加匪黨,亦未發現具體事實,經本部39年10月2日簽交新生總隊感訓6月。 | 發交感訓6月 | 感化6月 | |||||
9252 | 9307 | 洪志雄 | 男 | 1923/6/18 | 廣東,揭陽縣 | 50142 | 28 | 茶場文書 | 依案卡記載略以:洪志雄係劉匪志敬之表侄,聽從劉匪之指揮,常往來於謝漢光、張伯哲等處,雖無參加叛亂組織,其思想究有可疑。 | 發交感訓6月 | 感化6月6日 | |||||
9253 | 9308 | 巫有堂 | 男 | 1919/9/12 | 台灣,彰化縣 | 50143 | 32 | 彰化商業職校教員 | 被告巫有堂平日與潛台之朱毛匪徒劉志敬有友誼,雖無參加叛亂之組織,但與之往來密切,並將375減租情形告知劉匪,以利劉匪研究土革之資料,其思想究有可疑。 | 發交感訓6月 | 感化11月8日 | |||||
9254 | 9309 | 林萬榮 | 男 | 1897/9/1 | 台灣,台中縣 | 50013 | 54 | 蓮花池林業試驗分所宿舍工人 | 謝漢光匿留林場山上2日由林萬榮供給膳宿,經洪基萬、韓萬生2人引路至南投區草屯龍眼林逃逸無蹤。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8月1日 | |||||
9255 | 9310 | 洪基萬 | 男 | 1929/8/15 | 台灣,台中縣 | 50013 | 22 | 蓮花池林業試驗分所宿舍工人 | 謝漢光匿留林場山上2日由林萬榮供給膳宿,經洪基萬、韓萬生2人引路至南投區草屯龍眼林逃逸無蹤。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8月2日 | |||||
9256 | 9311 | 廖德意 | 男 | 1904/10/29 | 台灣,台中縣 | 50013 | 47 | 合會分公司經理 | 台中人廖德意與奸匪劉志敬莫逆,早明瞭其身份,劉匪曾勸其閱讀反動書籍,並與之竊聽北平奸匪廣播。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8月3日 | |||||
9257 | 9313 | 游欽木 | 男 | 1922/6/2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9 | 農 |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游欽木、洪錫珍等參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58 | 9314 | 洪洒連 | 男 | 1908/4/11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43 | 農 |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59 | 9315 | 洪人秋 | 男 | 1926/2/2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26 | 工 | 洪火秋於38年6月間,由在逃之洪錫珍介紹,參加共匪組織受洪麟兒之領導等事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60 | 9317 | 胡伯齡 | 男 | 1900/1/29 | 台灣,台中縣 | 50390 | 58 | 磨刀匠 | 李喬松吸收之黨員李清波、賴祖蔭、楊水及楊水吸收之石昭城,與由病故之陳清水輾轉介紹胡伯齡等,先後參加匪黨組織後,被編入南投各支部組織系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8年2月13日 | 1958/8/11因高血壓死於獄中。 | ||||
9261 | 9319 | 李橋岳 | 男 | 1901/1/23 | 台灣,台中縣 | 50395 | 50 | 里長 | 李橋岳於37年11月間受另案叛徒洪麟兒之勸誘參加朱毛匪偽台灣民主同盟後,會議討論成立偽台灣工作委員會南投支部及加緊宣傳擴大組織,經被告慫恿李順邦(即李舜梆)加入組織,並繳納黨費,因傳聞政府將逮捕乃逃往牛角坑山上藏匿。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 | |||||
9262 | 9320 | 張聰哲 | 男 | 1930/2/1 | 台灣,台南縣 | 50105 | 21 | 無 | 同案被告趙榮璋因在長榮中學讀書,借宿陳文山家,在36年1月間,趙榮璋之同學張聰哲來訪,該陳文山乘林來安、趙榮璋、張聰哲等人閒談之際入室,向彼等批評政府如何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奮鬥,爭取獨立,倡議組織台灣青年獨立自由黨,煽惑彼等參加,其後討論2、3次,尚未辦理參加手續,經同學勸解,趙榮璋等始知陳文山所籌組者為非法組織,同年3月間相率搬離,與陳文山斷絕來往,亦未為其他不法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63 | 9321 | 趙榮璋 | 男 | 1927/3/14 | 台灣,高雄縣 | 50105 | 24 | 照相館學徒 | 趙榮璋因在長榮中學讀書,借宿陳文山(在逃)家,在36年1月間,趙榮璋之同學張聰哲來訪,該陳文山乘趙榮璋等人閒談之際,入室向彼等批評政府如何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奮鬥,爭取獨立,倡議組織台灣青年獨立自由黨,煽惑彼等參加,其後討論2、3次,上未辦理參加手續,經同學勸解,趙榮璋等始知陳文山所籌設者,為非法組織,於同年3月間,相率搬離與陳文山斷絕來往,亦未為其他不法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64 | 9322 | 陳志明 | 男 | 1917/2/12 | 福建,廈門市 | 50067 | 34 | 中學教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3月6日 | ||||||
9265 | 9324 | 侯振中 | 男 | 1925/12/12 | 陝西,洛川縣 | 50910 | 26 | 陸軍三兵總隊司令部工學營地2連1排准尉排長 | 奸嫌等案無罪。 | 無罪 | ||||||
9266 | 9325 | 楊雲庭 | 男 | 1926/10/19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5 | 農 | 楊雲庭曾拒絕同案被告黃新求、鄒清波介紹加入匪幫,庭訊時並矢口否認,雖不能證明楊君參加匪幫,惟與叛徒賴象等(同案被告)往來,受其宣傳及影響,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9267 | 9326 | 林秀棟 | 男 | 1918/12/26 | 台灣,台北縣 | 50312 | 33 | 教員 | 同案被告林水旺於加入匪幫後,即於台北市延平補習夜校吸收同事教員林秀棟,林秀棟又於藏匿期間抄印匪幫文件「我們的修養」「怎麼做支部工作」等之事實,應依其情節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9268 | 9327 | 鄒清波 | 男 | 1924/5/10 | 台灣,台南縣 | 即莊清波 | 50312 | 27 | 工 | 台南縣政府新化區地政事務所業務員曾福禮,於38年12月間任職同縣玉井鄉玉井糖廠警衛隊警長時,即參加朱毛匪幫,積極執行組織指示,以其職位之便利,組織該糖廠警士蘇江、陳延遲,僱工鄒清波、王成春、黃金祿、陳義正、陳?清、黃福壽、朱正壽、江丁旺、黃克繩等分為2組,由鄒清波、蘇金祿分任組長領導,圖結其警衛力量,以備匪幫攻台時,作為內應等事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原名鄒清波 | |||
9269 | 9328 | 連林山 | 男 | 1926/3/18 | 台灣,台南市 | 連江山? | 50312 | 25 | 台灣省茶葉公司技術員 | 連林山為台灣省茶業公司技術員,由林水旺吸收為匪徒,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連江山? | |||
9270 | 9329 | 葉番弟 | 男 | 1916/5/7 | 台灣,高雄縣 | 50312 | 35 | 農 | 葉蕃弟曾留住高平行,有奸匪嫌疑。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1月15日 | |||||
9271 | 9330 | 黃克繩 | 男 | 1924/1/17 | 福建,惠安縣 | 50312 | 27 | 台南縣玉井鄉玉井糖廠宿舍管理員 | 共同被告曾福禮於38年12月間,任職台南縣玉井鄉玉井糖廠時,即參加朱毛匪幫,以其職位之便組織該糖廠黃克繩等人,以備匪幫攻台時作為內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月18日 | |||||
9272 | 9331 | 陳文添 | 男 | 1923/6/9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8 | 工 | 被告陳文添於庭訊時否認參加朱毛匪幫,且被告與邱清波平日本不相睦,雖留住叛徒高平仟數日,惟不知其真實姓名、身分,及為叛徒之事實,不能證明被告參加匪幫,應諭知被告無罪。 | 無罪 | 羈押6月26日 | |||||
9273 | 9332 | 黃金龍 | 男 | 1929/10/14 | 台灣,台南縣 | 50312 | 22 | 農 | 黃金龍等曾與匪幫賴象來往受其宣傳,顯受其影響,均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2月1日 | |||||
9274 | 9333 | 王 魚 | 男 | 1904/7/15 | 台灣,高雄縣 | 50312 | 47 | 農 | 王魚曾留住高平行,又與匪幫賴象來往,陳文添、王錫和等有奸匪嫌疑。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2月2日 | |||||
9275 | 9334 | 涂子麟 | 男 | 1916/4/29 | 湖南,長沙縣 | 50068 | 34 | 無 | 涂子麟係湖南大學政經系畢業生,歷任黨團及政府軍政機關之政治教官等職,至38年2月脫離公職,同年4月下旬與曾紀勳、李懋等合謀創辦「新社會」半月刊,以「駁斥共匪新民主主義,闡揚三民主義」為宗旨,至同年11月1日創刊竟改變立場,發表讚揚共匪理論,肆意攻擊政府文字,以期博得共匪信任。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新社會半月刊乙冊沒收。 | 徒刑7年 | |||||
9276 | 9335 | 魏啟川 | 男 | 1926/5/2 | 台灣,台中市 | 50316 | 25 | 商 | 魏啟川於36年8月間參加叛亂組織,並曾為叛徒散發傳單1次。其散發傳單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與參加叛亂之組織,顯有因果牽連關係,應從一重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9277 | 9337 | 陳金龍 | 男 | 1919/2/18 | 台灣,台中縣 | 50316 | 32 | 小販 | 於38年10月,參加叛亂之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278 | 9338 | 陳 森 | 男 | 1920/2/11 | 台灣,台中縣 | 50316 | 32 | 牛車夫 | 陳森否認有參加叛亂之組織,又乏任何證據足以證明陳君有觸犯罪刑之處,惟劉特慎係朱毛匪黨派遣來台之重要分子,陳君既曾受其教育,思想上不免受有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感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9日 | |||||
9279 | 9340 | 劉問樵 | 男 | 1912/11/21 | 江蘇,睢寧縣 | 50017 | 38 | 陸軍軍官學校學生總隊第2大隊第8中對部業准尉司書 | 劉問樵係前江蘇睢寧縣第2區區長,於民國37年11月10日,乘該地情勢混亂之際,經該縣參議長烏子龍介紹與匪幫江淮區聯絡員葛羽相識,旋該地陷匪,即於同月14日參加葛匪等辦理之該縣訓練班,受訓至同月22日結業後,隨葛匪至靈璧蕪湖蚌埠及京滬等地,策動該縣流氓同鄉為匪工作,及鼓勵士紳還鄉,據報該被告並吸收該縣紳耆陳景春、馬玉珍等2名,與匪交通員劉朝山聯絡等情事,且於38年5月撤退來台後,常對同鄉表示匪幫寬大政策及台灣前途悲觀。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5月11日 | |||||
9280 | 9341 | 趙雲瑞 | 男 | 1923/9/4 | 河北,徐水縣 | 50018 | 28 | 台南女子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楊善銓在貴陽師範學院參加匪幫青年先鋒隊,受黃渶隆領導,與另案匪諜孟昭讓連絡,趙雲端、陳珩毅君與孟昭讓同住一室,並保留有孟君存置之左傾書籍,其思想受有毒素,應予交付感訓。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15日 | |||||
9281 | 9342 | 楊善銓 | 男 | 1921/11/10 | 湖南,會同縣 | 50018 | 29 | 台南師範學校教員 | 楊善銓於34年,在貴陽師範學院參加匪幫青年先鋒隊,受黃渶隆領導,於37年7月間,被派來台,與另案匪諜孟昭讓連絡,準備吸收國民學校教員及調查國民教育實況。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5月7日 | |||||
9282 | 9343 | 陳能通 | 男 | 1918/2/1 | 台灣,南投縣 | 50069 | 33 | 教員 |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9月3日 | |||||
9283 | 9344 | 徐文源 | 男 | 1925/6/22 | 江蘇,吳縣 | 50023 | 26 | 嘉義市立圖書館館長 | 徐文源因思想缺乏正確,經內政部調查局捕解本部審辦。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2月25日 | |||||
9284 | 9345 | 李秉權 | 男 | 1926/6/28 | 河北,臨河縣 | 50024 | 25 | 台南關運星船二副 | 李秉權為在逃匪諜于非(即朱芳春)之學生,師生間情誼甚篤,38年春,任職九龍海關,對於于非於民國38年7、8月間,由台灣經香港至北平,嗣又由北平潛回台灣,非唯知情,且在于匪由平返台經港時,由于匪告知,其赴平見到匪幫上級負責人,及其在台工作已得,決定回台繼續工作。李秉權明知于非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應依法論處。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7月10日 4月10日 | 于 非 | ||||
9285 | 9346 | 王蔚龍 | 男 | 1920/12/20 | 江蘇,淮安縣 | 50360 | 30 | 基隆市警察局技佐 | 王蔚龍係戴龍之舊屬,戴龍到台後時相往還,戴龍曾先後囑其搜集報紙寄與匪黨駐港聯絡之沈琳參考,並代轉信件,及戴龍歷次向其查詢海南海軍力量及基隆要塞若干總台,命其打探之事實,該被告故答以不知未為調查,然據其自稱戴命其打聽海軍及要塞情形已有懷慮,嫟不檢舉,又告知陸軍第6軍第207師之番號,洩漏軍事秘密。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5月14日 | |||||
9286 | 9347 | 戴少甫 | 男 | 1908/10/16 | 江蘇,阜寧縣 | 即戴日標 | 50360 | 43 | 豆腐商 | 戴文舫與戴龍同鄉同學,此次因受訓警校結業,奉派屏東市警局服務,赴戴培之家辭行相遇戴龍,亦欲赴高雄,邀其偕行關照行李,故於6月30日同乘夜車至楠梓,順道遇訪正在籌設豆腐店之同鄉,即被告戴少甫處一宿,翌日分途,該戴龍亦即案發,致被告戴少甫一併受累被逮,尚不能證明該被告等有何不法行為自應均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4月13日 | 即戴日標 | |||
9287 | 9348 | 陳繼樞 | 男 | 1927/5/16 | 浙江,平陽縣 | 49920 | 24 | 警員 | 該犯有與左傾份子接近,又有閱讀位匪宣傳之書籍,其意志思想不無錯誤之處,施以感訓1年。 | 感化1年 | 感化1年6月 | |||||
9288 | 9349 | 王樹南 | 男 | 1924/12/12 | 江蘇,宜興縣 | 50920 | 27 | 基隆漁平輪船長 | 漁平輪船長王樹南,於該輪搜獲信號槍1桿,信號彈2發,及英文聖經1本,內夾有上海地址及時間字條1紙,船長有監督之責,遺留之物事先不報,實難辭咎,感訓6月。 | 感訓6月 | 感化6月 | |||||
9289 | 9350 | 孫椿林 | 男 | 1921/11/2 | 福建,福州市 | 50920 | 39 | 鐵路局人事室課員 | 叛亂嫌疑案,被告經本部偵查結果無犯罪積極事證,惟被告與叛徒接近,思想不純,經本部以(39)安澄字第3046號代電發交新生總隊驅逐出境在案。 | 發交新生總隊 | 感化1年11日 | |||||
9290 | 9351 | 王克銓 | 男 | 1922/9/3 | 51920 | 2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感化11月25日 | ||||||
9291 | 9352 | 李清芽 | 男 | 1920/12/7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30 | 村長 | 按被告李清芽、翁金枝等均係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依刑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是被告等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10日 | |||||
9292 | 9353 | 翁金枝 | 男 | 1902/6/5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49 | 農 | 按被告李清芽、翁金枝等均係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依刑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是被告等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10日 | |||||
9293 | 9354 | 翁天富 | 男 | 1927/1/20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24 | 做小生意 | 翁天富等均係被告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迫使或供奔走或收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依刑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被告翁天足等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10日 | |||||
9294 | 9355 | 翁天足 | 男 | 1933/5/23 | 福建,金門縣 | 即翁天祝。 | 50014 | 17 | 讀書 | 翁天足等均係被告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迫使或供奔走或收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依刑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被告翁天足等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10日 | 即翁天祝。 | |||
9295 | 9357 | 蔡瑞月 | 女 | 1921/2/8 | 廣東,台山縣 | 50027 | 29 | 蔡瑞月君因涉叛亂案,思想動搖,移送新生總隊感訓1年。 | 感化教育1年 | 感化1年 | ||||||
9296 | 9358 | 楊楚材 | 男 | 1907/11/16 | 湖南,湘陰縣 | 50029 | 47 | 陸軍第54軍少將副軍長 | 被告楊楚材原係陸軍第五四軍少將副軍長,38年4月1日於任第八師副師長時,曾奉令率官兵350餘名攜帶長短槍百餘支,由江蘇丹陽赴湘招募新兵,旋以共匪強渡長江、京滬相繼棄守,當時程潛揭倡自救保湘之謬論,局部和平空氣彌漫長沙,又值國府遷都廣州,匪勢愈益?猖。楊楚材此時謬以大勢已去,意志動搖,復以軍部失卻聯絡,萌附逆之念,一面與程潛、唐生智、仇鰲往還,一面於招集幹部開會及訓話時,多發悲觀失望、詆毀政府及頌揚匪逆之詞,企圖轉變幹部思想以遂其謀。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9297 | 9359 | 洪偉達 | 男 | 1914/5/7 | 安徽,阜陽縣 | 50032 | 36 | 前陸軍獨立第五十八師師長 | 洪偉達係陸軍獨立第58師師長,駐防福建東山,本年5月11日奉令轉進金門,據報在職時與所屬副師長姜雲清、韓權維、汪劍,參謀長申耀庭等有叛亂抗命等罪嫌,連同該師作戰處長張亞傑、政治處長王立忠、高參夏林森、團長石玉如、李樑、警衛副團長屈開第、教導總長郭兆熊、護士劉素娟及東山縣長何純青、彰浦縣參議員林良璧、飛鳳輪管理員陳聯源等一併檢送到案。 | 無罪 | 羈押7月26日 | |||||
9298 | 9360 | 熊耀聲 | 男 | 1914/1/30 | 福建,永定縣 | 50034 | 36 | 台灣省民政廳科員 | 熊耀聲原係交警第六總隊第四中隊上尉隊?,民國36年7月來台,先後充任花蓮、彰化等縣政府軍事科編股長,迄38年2月請假還鄉,經其舊同事即福建上杭縣長邱師彥派任該縣民眾自衛隊第一中隊長,同年5月22日,率所部70餘人,隨該管行政督察專員練惕生及縣長邱師彥等附匪,改任偽上杭縣城防守備營第一連連長,迨同年7月下旬,復率其殘部30餘人攜械反正,經閩粵邊區綏靖第一分區指揮部派充該部警衛團第一連少校連長等職,嗣後編遣來台。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9299 | 9361 | 何 江 | 男 | 1924/9/4 | 廣東,興甯縣 | 50037 | 26 | 力行報社台北分社記者 | 叛亂嫌疑案被告何江,辦力行報,言論不正、思想偏激,經簽奉准發交管訓1年6月。(在押期間折抵之) | 發交管訓1年6月 | 感化1年6月 | |||||
9300 | 9362 | 朱成本 | 男 | 1925/12/25 | 50060 | 25 | 台灣省林業試驗所蓮華池分所 | 因張伯哲、謝漢光匪嫌案遭拘捕、訊問。 | 不詳 | 羈押1月28日 | ||||||
9301 | 9363 | 史習禮 | 女 | 1924/2/14 | 原名時杰 | 50900 | 26 | 不詳 | 被控與符蘊和於興化陷匪時,投入匪胥金城部擔任政委。 | 不詳 | 羈押15日 | 原名時杰 | ||||
9302 | 9364 | 陳李連姻 | 女 | 1918/11/10 | 台灣,台北縣 | 李蒼降之姐 | 49020 | 33 | 不詳 | 李蒼降之姐與李同時於自宅被捕。 | 未經判決 | 羈押8月15日 | 李蒼降 | 李蒼降之姐即李蓮芬。 | ||
9303 | 9365 | 彭 羽 | 男 | 1921/7/27 | 江西,萬年 | 50900 | 30 | 空軍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人犯名冊」影本內容記載:年、月、日:39年8月5日,姓名:彭羽,案由:匪嫌,處理、判刑情形:40年2月1日交空總領回。 | 不詳 | 羈押6月5日 | |||||
9304 | 9366 | 蕭慧真 | 女 | 1927/5/14 | 江西,永新縣 | 51900 | 24 | 教員 | 案卡影本乙份,記載內容如下:蕭慧真匪諜案,尚無為匪事證及不法行為,准予保釋察看在案。 | 羈押11月17日 | ||||||
9305 | 9367 | 余劉慕昭 | 女 | 1924/7/29 | 江西,雩都縣 | 50900 | 26 | 教員 | 匪諜案劉慕昭尚未發現為匪諜事證,經本部簽准保釋在案。 | 不詳 | 羈押3月4日 | |||||
9306 | 9368 | 鄭繼樵 | 男 | 1928/7/20 | 不詳 | 50920 | 22 | 教員 | 法務部調查局93年2月13日調偵貳字第09300042950號函覆內容略以:複查本局確無鄭繼樵案卷,惟現存電腦查詢印表系統紀錄顯示:「鄭繼樵,民國17年7月20日生,0442案號丙類新生分子」。 | 不詳 | 感化1年7月14日 | |||||
9307 | 9369 | 洪伯若 | 男 | 1930/7/3 | 50900 | 20 | 不詳 | 於鹿港文開國民學校執教時,因參加校內歌謠會,被懷疑參加不法組織。 | 不詳 | 羈押15日 | ||||||
9308 | 9370 | 吳慶堂 | 男 | 1910/10/15 | 50900 | 40 | 不詳 | ,吳慶堂因涉叛亂案,經調查局於民國39年間傳訊到案,嗣因嫌疑事證不足,於同年10月13日予以開釋。 | 不詳 | 羈押3月15日 | ||||||
9309 | 9371 | 曹祥斗 | 男 | 1914/7/17 | 福建,連江縣 | 50920 | 46 | 捕魚 | 38年前經商,經常往返大陸與本島,後因大陸陷匪而被匪所擄,於民國39年釋放,在台灣管訓至46年返回東犬。 | 不詳 | 感化6年11月15日 | |||||
9310 | 9372 | 李吉炎 | 男 | 1923/3/15 | 50900 | 27 | 台東縣東豐區署課員 | 查李吉炎係因朱毛匪黨黃清喜1案,涉嫌被捕,現經訊明並未參加匪黨之活動,准交妥保開釋。 | 不詳 | 羈押2月16日 | 黃清喜 | |||||
9311 | 9373 | 康有德 | 男 | 1926/6/28 | 50110 | 24 | 台大學生 | 康有德因涉于凱叛亂嫌疑而遭逮捕羈押。 | 羈押1月10日 | 未經審判。 | ||||||
9312 | 9374 | 章笑非 | 男 | 1909/3/22 | 浙江,孝豐縣 | 50900 | 42 | 西南長官公署第四處副處長 | 章笑非、焦汝梅於39年5月10日因匪諜案,遭前保密局逮捕訊問,經查無實證後,章員於39年12月22日具保開釋。 | 不詳 | 羈押7月12日 | |||||
9313 | 9375 | 蕭利銓 | 男 | 1927/12/28 | 福建,林森縣 | 51166 | 24 | 明禮國校教員 | 蕭利銓因顧傳和匪嫌案,涉嫌被捕,經保安處簽奉未迴電,准予保釋察看。 | 保釋察看 | 羈押10日 | |||||
9314 | 9376 | 賴傑三 | 男 | 1921/4/22 | 廣東,普寧縣 | 50302 | 30 | 台北監獄看守 | 與叛徒林範接近受其引誘,思想行動受影響 | 無罪 | 羈押2年1月3日 | |||||
9315 | 9377 | 何可秀 | 男 | 1921/12/23 | 福建,福清縣 | 50302 | 30 | 興潮旅社帳房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是被告何可秀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22日 | |||||
9316 | 9378 | 張富亨 | 男 | 1926/1/3 | 安徽,靈璧縣 | 50302 | 25 | 台灣省警察學校區隊長 | 被告等人經分別審訊時均否認有參加匪黨組織及受匪黨利用共同叛亂等行為,經查尚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27日 | |||||
9317 | 9379 | 周趙靖濤 | 女 | 1925/11/29 | 河北,保定縣 | 50900 | 26 | 公務員 | 匪嫌案經查明罪證不足簽准保釋。 | 不詳 | 羈押2月16日 | |||||
9318 | 9380 | 王經典 | 男 | 1910/10/8 | 台灣,彰化市 | 51035 | 41 | 不詳 | 涉嫌興漢同盟而遭拘提傳訊。 | 不詳 | 羈押2月28日 | |||||
9319 | 9381 | 林章善 | 男 | 1923/10/11 | 台灣,新竹縣 | 49900 | 28 | 鐵路局快車列車長 | 林章善涉奸嫌罪1案,由保安處39年3月3日送案,經數月偵查無積極罪證,39年4月19日以(39)安澄字第782號代電報奉國防部准予交保察看,39年4月13日交保開釋。 | 不詳 | 羈押7月3日 | |||||
9320 | 9382 | 楊進坤 | 男 | 1910/9/11 | 台灣,台北縣 | 50900 | 41 | 不詳 | 奸匪嫌疑楊進坤,無犯罪事實,亦無絲毫佐證,應予免議,經39年9月4日簽准令飭該管轄鄉鎮公所領回察看。 | 不詳 | 羈押2月6日 | |||||
9321 | 9383 | 王清實 | 男 | 1907/4/14 | 台灣,彰化市 | 50900 | 43 | 不詳 | 涉嫌興漢同盟而遭拘提傳訊。 | 不詳 | 羈押3月15日 | |||||
9322 | 9384 | 王全福 | 男 | 1917/5/1 | 江蘇,上海市 | 50900 | 33 | 公司職員 | 王全福資匪嫌疑案,經審明尚無犯罪事實,簽准免議保釋。 | 不詳 | 羈押20日 | |||||
9323 | 9385 | 余伯純 | 男 | 1928/5/18 | 四川,興文縣 | 50900 | 22 | 不詳 | 余伯純匪嫌1案,業經偵訊完畢,因匪嫌不足,簽准已於39年11月3日交陸軍第80軍201師領回察看。 | 不詳 | 羈押3月14日 | |||||
9324 | 9386 | 蕭延禧 | 男 | 1923/6/5 | 廣東,潮陽縣 | 50013 | 28 | 台中市警察局科長 | 蕭延禧無罪。 | 無罪 | 羈押5月16日 | |||||
9325 | 9387 | 郭金川 | 男 | 1928/9/18 | 福建,龍岩縣 | 51166 | 23 | 台東長濱鄉幹事 | 據保安處代電附送顧傳和匪嫌案有關人犯處分辦法名冊,郭金川因涉嫌被捕經訊明與共匪組織無關奉准保釋察看。 | 保釋察看 | 羈押7月12日 | |||||
9326 | 9388 | 鍾泉源 | 男 | 1906/2/17 | 台灣,高雄市 | 50900 | 48 | 高雄市教書 | 一經查本局偵辦「蔡虯案」,以鍾泉源係蔡虯姊夫,曾於39年7月13日詢問鍾員,詢後發現鍾員與蔡虯案並無關係,遂於同月17日解還保安司令部。(據審訊報告表審訊人意見:…擬飭具結保釋…日期:7月17日)2.經查蔡虯因涉嫌受中共廣東軍委會葉劍英領導下之東江特派員羅英烈之領導在臺發展組織被本局偵辦。 | 不詳 | 羈押3月9日 | 蔡 虯 | 蔡 虯之姐夫 | |||
9327 | 9389 | 黃崇源 | 男 | 1925/1/7 | 台灣,台北縣 | 50900 | 26 | 不詳 | 奸匪嫌疑黃崇源無犯罪事實,亦無絲毫佐證,應予免議,經39年9月4日簽准令飭該管鄉鎮公所領回察看。 | 不詳 | 羈押4月 | |||||
9328 | 9390 | 林明波 | 男 | 1929/6/6 | 福建,龍巖縣 | 51166 | 32 | 花蓮北埔國校教員 | 林明波因顧傳和匪嫌案,涉嫌被捕,經前保安處簽奉未迴電准予保釋察看。 | 保釋察看 | 羈押2月1日 | |||||
9329 | 9391 | 王益水 | 男 | 1917/6/18 | 浙江,鄞縣 | 50900 | 34 | 業惠通貿易行經理 | 王益水資匪及地下錢莊罪嫌,因無重大罪嫌經本部於39年5月25簽准交保在案。本案經訊明尚不構成犯罪並提覆軍法會報,決定應予免議。 | 不詳 | 羈押19日 | |||||
9330 | 9392 | 鄭商籐 | 男 | 1909/10/21 | 台灣,彰化縣 | 50900 | 41 | 醫 | 鄭商籐涉「興漢同盟」匪諜案 | 不詳 | 羈押2月6日 | 鄭商籐涉「興漢同盟」匪諜案;本局卷內存有鄭員於民國(下同)39年6月27日、6月28日、7月8日、8月2日及8月15日之筆錄及39年9月2日由楊允、孫耘豐切結具結之保證切結書;另查同案獲犯相關案卷中,據易字定忠明125號簽內詳列鄭員在押。 | ||||
9331 | 9393 | 洪調滔 | 男 | 1909/5/16 | 台灣,彰化縣 | 50900 | 42 | 農 | 洪調滔涉「興漢同盟」匪諜案6月27日我與○○押在臺中憲兵隊,39年9月15日洪員親書之保密切結書內有「今蒙訊明交保釋放」。 | 不詳 | 羈押2月19日 | |||||
9332 | 9394 | 洪元煌 | 男 | 1884/8/28 | 台灣,南投縣 | 50900 | 66 | 228事件台中區處委員會執委洪元煌等15名均為冀圖違反中央奪權非法組織,伏乞予以查究法辦報告(36年3月16日製作):此次228事件...1.台中區處委會執委15名洪元煌、林連宗、林?堂....全係禍首及奸黨份子... | 不詳 | 羈押 | ||||||
9333 | 9395 | 莊文傳 | 男 | 1929/11/20 | 台灣,桃園縣 | 49025 | 22 | 農 | 「林元枝奸案自新自首暨保釋運用人員名表」記載「莊文傳…罪極輕微…保釋運用 | 不詳 | 羈押1月28日 | 莊文忠 | ||||
9334 | 9396 | 許?貳 | 男 | 1907/2/1 | 台灣,彰化縣 | 50900 | 44 | 土地代書 | 許?貳因涉匪諜案,於民國(以下同)39年6月27日被本局逮捕,至39年9月3日交保開釋。 | 不詳 | 羈押2月7日 | |||||
9335 | 9397 | 蔡仁松 | 男 | 1908/7/7 | 台灣,新竹縣 | 50900 | 43 | 不詳 | 奸匪嫌疑蔡仁松,無犯罪事實,亦無絲毫佐證,經39年9月4日間准令飭該管轄鄉鎮公所領回察看 | 不詳 | 羈押2月6日 | |||||
9336 | 9398 | 林錦聲 | 男 | 1916/11/26 | 台灣,南投縣 | 50900 | 34 | 水果生意 | 奸匪嫌疑1案,林錦聲係商人,知識淺薄,並無事證可據,本部39年1月13日簽呈奉准予保釋,且本部39年1月26日(39)安澄字第122號代電,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核示在案。 | 不詳 | 羈押11日 | |||||
9337 | 9399 | 丁 權 | 男 | 1928/5/20 | 安徽,渦陽縣 | 49920 | 22 | 台灣師範學生 | 丁權參加奸匪, | 感訓 | 感化1年4月17日 | |||||
9338 | 9400 | 廖秉鈞 | 男 | 1931/4/20 | 台灣,台南縣 | 50016 | 20 | 省立嘉義農職森林科高三學生 | 被告研討共產主義準備入黨,思想左傾,言詞反動,應予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339 | 9401 | 黃南國 | 男 | 1930/4/29 | 台灣,台南縣 | 原名黃鬧國 | 50016 | 20 | 台南第一省中高一學生 | 被告研討共產主義準備入黨,思想左傾,言詞反動,應予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原名黃鬧國 | |||
9340 | 9402 | 范珍昌 | 男 | 1930/1/14 | 台灣,台南縣 | 50016 | 21 | 鎮公所幹事 | 被告研討共產主義準備入黨,思想左傾,言詞反動,應予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341 | 9403 | 楊 秀 | 男 | 1927/9/18 | 福建,林森縣 | 49070 | 23 | 美頌軍艦信號上等兵 | 38年10月14日美頌軍艦奉令由廣州航抵香港停泊,翌日艦長毛卻非往訪前在海軍服務業已投匪之楊滄活,密謀在港換旗(即匪五星旗)投匪,將美頌軍艦交付匪方,同月19日晚間,毛卻非在艦長室與槍炮官張紀君商議決定,翌(20)日晨乘艦上點名之際,召集全體官兵宣佈換旗投匪,將軍艦交付叛徒;並曾於當日上下午,毛卻非分別召見該艦軍士長唐志陶、士兵申功慶等,告以時局不佳,將不返台灣,徵詢彼等意見,但渠等均未作切實答復,並密將此事報告輪機長謝琚A謝琤H毛卻非等叛變情跡顯然無疑,乃於是日 | 無罪 | 羈押3月23日 | |||||
9342 | 9404 | 黃坤官 | 男 | 1927/5/17 | 福建,林森縣 | 49070 | 21 | 美頌軍艦槍砲下士 | 38年10月14日,美頌軍艦奉令由廣州航赴香港裝運衛生器材返台灣,抵香港翌日,艦長毛?非往訪楊滄活(前在本軍服務業已投匪),乃與楊君密謀在港換旗投匪,將美頌軍艦交付匪方,17日上午,毛?非於醫官彭竹修寢室內,將投匪暨以美頌軍艦交付匪方一事,告知彭竹修及槍炮官張紀君,旋同離艦赴港,於國泰川菜館會晤楊滄活,19日上午,毛?非與妻馬健英赴九龍洪星川菜館,與楊滄活聚餐後,再赴香港,由楊君交與五星旗大小兩面,?帶返艦,晚間,張紀君至毛?非房內,毛?非適在撰擬投匪演講稿,毛?非即將內容要旨相告,決定翌晨 | 無罪 | 羈押2月19日 | |||||
9343 | 9405 | 林彬藩 | 男 | 1928/8/29 | 福建,福州市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下士 | 永修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344 | 9405 | 林彬藩 | 男 | 1928/8/29 | 福建,福州市 | 50041 | 23 | 永脩鑑雷達下士兼電工下士 | 不滿現狀意志動搖法無明文論科 | 無罪 | 羈押1月24日 | |||||
9345 | 9406 | 宋貴我 | 男 | 1919/7/28 | 山東,文登縣 | 50051 | 31 | 新竹商業學校教員 | 被告宋貴我,經偵查雖無為奸事證,惟查該犯在課堂上發表不正之言論,思想不正,發交感訓1年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1年 | 感化1年 | |||||
9346 | 9407 | 汪天愚 | 男 | 1926/1/1 | 安徽,休寧縣 | 50920 | 25 | 高雄水泥廠會計員 | 據報汪為前臨時大學及安徽大學迭次學潮之主角,來台後與安大匪嫌學生汪○、樊○○等來往甚密,另據顧○○供稱,與汪為同黨,經本處高雄調查站會同當地治安機關傳訊到案。 | 感訓 | 感化9月28日 | |||||
9347 | 9408 | 龔德柏 | 男 | 1891/8/9 | 50920 | 59 | 不詳 | 龔君係前南京救國日報發行人,因屢次發表詆毀領袖言論,並有批評政府及煽動陸軍大學學生之行為,於民國39年3月9日為前國防部保密局密捕到案,經偵查認其思想動搖、為匪宣傳,於同年8月12日經參謀總長電令核予感化3年,並送交桃園感訓所執行;龔君於執行期間因身體腫瘤等疾病曾多次移解至前國防部保密局醫務所診療,嗣因感化期間思想並未改善,續予感化3年,迄民國46年2月16日始以昂普字第1118號令准予結訓,並以民國46年2月18日文字第0155號代電通知感訓所將龔君開釋在案。 | 感訓3年 | 感化3年 | ||||||
9348 | 9409 | 王朝聘 | 男 | 1921/5/6 | 江蘇,鎮江縣 | 50920 | 29 | 空軍220供應大隊一等傷兵 | 王朝聘奸嫌係迫於環境,充任偽職為時甚短,且情節並非重大,惟思想不無受影響,發交新生總隊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2年8月6日 | |||||
9349 | 9410 | 項 嘉 | 男 | 1920/5/23 | 江蘇,阜寧縣 | 50920 | 33 | 反共救國軍第三縱隊司令 | 項嘉涉嫌奸匪案,思想不正,發交新生總隊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1年2月11日 | |||||
9350 | 9411 | 吳希安 | 男 | 1928/11/5 | 浙江,樂清縣 | 51920 | 23 | 新城國校教員 | 吳希安在校既不讀書而服務時常攻訐政府,足見思想不純已受匪毒,經簽准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9351 | 9412 | 陳遠鴻 | 男 | 1924/2/9 | 湖南,新化縣 | 50920 | 26 | 花蓮女中教員 | 陳遠鴻匪嫌案經查尚無為匪情事,惟該被告思想左傾,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感化3年7月25日 | |||||
9352 | 9413 | 張子清 | 男 | 1925/12/29 | 福建,龍岩縣 | 50078 | 27 | 花蓮新城國校教員 | 張子清歸來以後前後供詞自相矛盾,意志薄弱、行動乖謬、思想左傾,予以發交感訓1年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5月26日 | |||||
9353 | 9414 | 陳德文 | 男 | 1922/1/1 | 福建,龍岩縣 | 50920 | 27 | 月眉國校教員 | 陳德文雖否認參加匪黨,但以其與朱兆芳之函稱:「秋盡冬來送舊迎新」、「前在火車站時,承兄質詢於今猶如重石之壓胸耳,輾轉思維難求答案」,觀之思想頗有問題,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9354 | 9415 | 朱兆芳 | 男 | 1921/4/17 | 廣東,梅縣 | 50920 | 29 | 壽豐國校教員 | 朱兆芳與左傾及民盟反動份子有聯繫,而對總統復職表示悲觀,和一般忠貞之士興高彩烈迥然不同,其思想顯然中毒,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9355 | 9416 | 鄧少雲 | 男 | 1923/3/5 | 福建,龍岩縣 | 50920 | 23 | 台東麻里國校教員 | 鄧少雲研讀生活書店發行之「讀書與出版」左傾雜誌致思想左傾,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11月13日 | |||||
9356 | 9417 | 吳壽榮 | 男 | 1920/10/10 | 福建,龍岩縣 | 50078 | 21 | 光復鄉公所經濟幹事 | 吳壽榮經張子清介紹加入匪黨雖難成立,但以鄧光前來函「我們的事還是不讓外人知道」及陳超凡贈其照片題字「記取我們的路」與搜獲之明密電碼書兩本,和自編代曰韻目不無可疑,經簽准予以發交感訓半年。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9357 | 9418 | 蘇 菲 | 男 | 1924/9/23 | 福建,晉江縣 | 50920 | 30 | 新加坡南洋商報特派員 | 蘇菲奸嫌1案,經查證據不足,惟對政府政治措施不滿,意志不堅,信任動搖,應予發交新生總隊管訓。 | 感訓6月 | 感化7月3日 | |||||
9358 | 9419 | 韓聯鈞 | 男 | 1929/5/2 | 湖北,漢口市 | 50071 | 22 | 陸軍裝甲兵旅第四一大隊補給中隊二級技工 | 韓聯鈞曾於37年10月間參加匪黨組織。韓君於37年10月既在信陽加入匪黨,來台後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5月26日 | |||||
9359 | 9420 | 薛俊光 | 男 | 1923/1/25 | 廣東,潮陽縣 | 51920 | 26 | 不詳 | 該犯係屬思想不正,簽准發交新生總隊感訓1年。 | 感訓1年 | 感化1年3月17日 | |||||
9360 | 9421 | 晏純亮 | 男 | 1929/12/29 | 湖南,芷江縣 | 50910 | 21 | 第六軍363師1087團少尉電務員 | 被告楊超有感赤匪猖獗,欲返大陸實行游擊,激憤之下,發起組織國魂青年團,擬就組織辦法,由晏純亮為之修改,以實行三民主義,拯救國家民族,服從政府…,尚無非法意圖,原部隊疑其奸匪,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月23日 | |||||
9361 | 9422 | 莊錫彬 | 男 | 1929/12/16 | 台灣,彰化縣 | 51920 | 23 | 教員 | 惟渠既在師院時期參加匪諜之外圍組織﹝學生自治會糾察隊及大家唱歌詠隊﹞,後在彰化時期又接受陳東壁之聯絡領導,明知陳東壁與王乃信、黃振龍等有匪諜行為,仍與之親近往來。 | 感化 | 感化感化2年7月16日 | |||||
9362 | 9423 | 高劍峰 | 男 | 1913/1/2 | 台灣,台南市 | 51920 | 43 | 益祥輪船公司 | 不詳 | 感化1年 | 感化4年10月29日 | |||||
9363 | 9424 | 林荊生 | 男 | 1919/1/1 | 廣東,梅縣 | 51920 | 32 | 不詳 | 不詳 | 感化 | 感化3年 | |||||
9364 | 9425 | 彭祖信 | 男 | 1924/3/3 | 台灣,新竹縣 | 51920 | 29 | 醫 | 查彭祖信素業醫務,頗少政治認識,情節尚屬輕微,捕獲以後,偵訊期間曾使之擔任監獄偵察工作,報告台共重要匪犯鄭○○、彭○○等在監活動,及偵出竹東方面重要匪情資料,貢獻甚大。嗣即予以感訓6月。 | 發交感訓 | 感化6月 | |||||
9365 | 9426 | 張元政 | 男 | 1932/12/20 | 江蘇,清江縣 | 即 Johny Chang | 50920 | 18 | 花蓮師範學校 | 張員40年間在花蓮就讀師範學校時,因追求匪諜朱佩蘭,交付感化6月。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1年3月27日 | 即 Johny Chang | |||
9366 | 9427 | 盧 效 | 男 | 1919/2/14 | 江蘇,灌雲縣 | 53920 | 32 | 不詳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結訓證明書記載略以:盧效於民國40年4月2日起至42年9月1日止在本處受訓期滿准予保釋;別無其他叛亂或匪諜具體事證。 | 感化 | 感化2年5月 | |||||
9367 | 9428 | 李祥浩 | 男 | 1925/8/28 | 福建,林森縣 | 54019 | 26 | 不詳 | 據宜蘭縣宜蘭市戶政事務所函附(戶籍)撤銷登記申請書、理由書內容記載,李君遷出未報,於民國40年9月10日由里長代報遷出註銷,嗣李君曾以「涉及匪嫌被捕,經奉准保釋,迄民國43年4月19日尚未補辦戶口校正」為由,申請補行戶口校正,又所附新生訓導處證明書抄本記載:李君自40年12月19日起至43年4月12日止在本處受訓期滿,准予保釋 | 感化 | 感化2年3月24日 | |||||
9368 | 9429 | 蕭占斗 | 男 | 1921/7/26 | 河北,天津市 | 51920 | 30 | 不詳 | 依據結訓證明書及開釋清冊內容所載,蕭占斗係因感化教育受訓後並經開釋出獄。 | 感化3年 | 感化5年8月16日 | |||||
9369 | 9430 | 陳冬欣 | 男 | 1929/1/4 | 江蘇,奉縣 | 51920 | 22 | 不詳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影本為據,並佐以警備在台建軍史記載:「『新生總隊』於民國40年3月16日改為『新生訓導處』,負責匪俘及叛亂犯感訓,隸屬保安處」。 | 感化 | 感化1年6月12日 | |||||
9370 | 9431 | 徐承烈 | 男 | 1915/9/7 | 山東,威海衛市 | 49080 | 36 | 澎湖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 | 徐君因受張敏之等叛亂案牽連,經命令發交感訓 | 不定期感訓 | 感化1年2月27日 | 張敏之 | ||||
9371 | 9432 | 馮光球 | 男 | 1903/6/12 | 福建,武平縣 | 50920 | 47 | 不詳 | 「馮光球一名現正飭新生訓導處改核中」 | 不詳 | 感化1年9月15日 | |||||
9372 | 9433 | 岳呈文 | 男 | 1921/10/10 | 遼寧,瀋陽市 | 51920 | 32 | 不詳 | 依案卡記載略以:岳呈文前因思想左傾,原定交付感化,由40年1月17日起算,並以(40)安備字第052號交訓等情,及軍管區司令部軍事安全處檢附岳呈文接受感訓起迄日期對照表記載:岳君感訓時間自40年1月17日起至44年7月30日止。 | 交付短期感化 | 感化4年6月15日 | |||||
9373 | 9434 | 尚 武 | 男 | 1917/9/2 | 河南,汝南縣 | 50920 | 35 | 39師116團3連連長 | 尚武奸嫌尚無犯罪事實,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未免妨害治安,奉簽發交新生總隊感訓6月。 | 感訓6月 | 感化1年2月2日 | |||||
9374 | 9435 | 黃茂卿 | 男 | 1929/7/28 | 台灣,台南縣 | 49920 | 22 | 鄉公所幹事 | 黃茂卿研討共產主義又準備入黨,思想左傾,言論反動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1月22日 | |||||
9375 | 9436 | 吳澈池 | 男 | 1910/9/25 | 台灣,彰化縣 | 50920 | 41 | 空軍醫院醫師 | 案卡記載:被告吳澈池,與劉匪志敬,甚為莫逆,且在員林中學時為同事,常相往還,一度曾研究新民生主義,雖無參加組織,其思想難免左傾,發交感訓六月,經報奉國防部39.11.16(39)勁助字1007號批答核准。 | 發交感訓6月 | 感化6月6日 | 劉志敬 | ||||
9376 | 9437 | 張伯如 | 男 | 1920/10/22 | 山東,日照縣 | 52920 | 35 | 不詳 | 依申請人提供之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保釋證明書記載,張伯如係因匪俘新生交付感訓3年9月。 | 感訓3年9月 | 感化3年9月 | |||||
9377 | 9438 | 程樹立 | 男 | 1921/7/26 | 河南,洛寧縣 | 50057 | 30 | 陸軍39師 | 參加匪南下工作團隨軍支隊組織嫌疑,查無犯罪具體事實內容,惟以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為免妨害治安,於39年5月29日以(39)安澄字第1281號代電發交新生總隊感訓6個月,并報奉國防部(39)勁助字第349號批答核准備查,嗣據新生總隊(40)安感字第3號代電以感訓期滿、成績優良報請保釋在案。 | 感訓6月 | 感化1年1月3日 | |||||
9378 | 9439 | 欒繼忠 | 男 | 1919/5/15 | 山東,單縣 | 50094 | 33 | 前膠縣團管區上尉參謀 | 尚無犯罪事實,意志不堅,易受匪徒利誘,為免妨害治安,而予發交感訓 | 感訓6月 | 感化9月16日 | |||||
9379 | 9440 | 曹 潛 | 男 | 1926/10/10 | 浙江,紹興縣 | 49920 | 23 | 竹南中學教員 | 曹潛擔任復旦大學文瀾社長,惟發?導報另有專人負責,亦無歪曲事實,不能證明有為匪張目情事,當無具體罪證參加反內戰及暴動討論會,及其言論思想左傾,同情共匪,經本部新生總隊感訓1年。 | 感訓1年 | 感化1年7月22日 | |||||
9380 | 9442 | 蘇丁讚 | 男 | 1921/9/6 | 台灣,台南縣 | 51039 | 31 | 農 | 蘇丁讚於38年10月間受黃等虛偽宣傳謂匪黨優待農民,真正自由平等,並詆毀政府苛稅,旋於同年12月間黃等至蘇丁讚店中,煽惑蘇與其參加由楊銀象負責組織之牛犁會,並閱讀周鴻油所給之匪黨戰況報紙,繼由黃等發起組織375減租參酌會,藉以招引農民加入匪黨,由蘇擔任農民詢問工作,吸收匪黨黨員。39年4月黃等案發,蘇乃畏罪潛逃。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9381 | 9443 | 李格文 | 男 | 1932/9/22 | 台灣,台北縣 | 51026 | 20 | 大同中學學生 | 李君與在逃李蒼炯接近,並有閱讀左傾書籍,其思想不無受叛徒之影響,而予發交感訓,係屬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感訓令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 | |||||
9382 | 9444 | 毛龍璋 | 男 | 1914/9/22 | 江西,蓮花縣 | 51176 | 40 | 前陸軍教導師三團少將團長 | 被告一百軍十九旅九五團副團長任內,在濟南戰役中被俘,受訓3個月後乘機逃出,嗣任一百軍教導師第3團團長駐防海南,於海南陷匪後,化裝逃出,經香港來台。 | 發交感訓 | 感化3月 | |||||
9383 | 9445 | 鄭 杉 | 男 | 1928/10/7 | 台灣,台北縣 | 51047 | 24 | 工 | 鄭杉匪嫌1案,經訊明尚無犯罪事證,惟該被告與匪嫌陳清安交往,並勸其閱讀反動書籍,核其思想確屬左傾,簽准發交感訓6月。 | 感訓6月 | 感化1年6月27日 | |||||
9384 | 9446 | 魏源溙 | 男 | 1927/10/1 | 台灣,嘉義縣 | 51049 | 24 | 死刑 | 死刑 | |||||||
9385 | 9447 | 段清濤 | 男 | 1912/2/8 | 河北,高陽縣 | 51023 | 39 | 公務員 | 接受匪方教育,思想顯屬不純。 | 發交感訓2年 | 感化1年5月14日 | |||||
9386 | 9448 | 陳淵清 | 男 | 1929/6/22 | 台灣,台北縣 | 51041 | 22 | 瑞芳鎮猴洞國民學校教員 | 陳淵清係台北縣瑞芳鎮猴洞國民小學教員,於37年6月在基隆中學肄業時,有教員張國雄先與其談論時局,繼以謊謬左傾言詞向其煽動勸誘參加共黨,陳竟繳交自傳加入為候補黨員,與張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387 | 9449 | 梁維淩 | 男 | 1933/1/21 | 台灣,桃園縣 | 51013 | 19 | 農 | 梁維凌係梁阿柳之侄輩,同居一宅,因梁阿柳參加匪幫後,時與匪徒溫盛萬、林希鵬、周耀旋等過從甚密,致將其逮捕,並認被告等均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名送部偵辦,經訊被告供稱業以農業維生,向無不法情事,縱時而有數人在叔父處閒談,亦不疑為匪黨份子,且我們小輩時常在田內工作,所談何事亦未叫叔父說過等語,復訊諸梁阿柳,亦謂他們並不知情,自不能以其叔姪關係,尚難使其負刑事罪責。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 |||||
9388 | 9450 | 梁維集 | 男 | 1926/10/24 | 台灣,桃園縣 | 51013 | 26 | 農 | 梁維集係梁阿柳之侄輩,同居一宅,因梁阿柳參加匪幫後,時與匪徒溫盛萬、林希鵬、周耀旋等過從甚密,致將其逮捕,並認被告等均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名送部偵辦,經訊被告供稱業以農業維生,向無不法情事,縱時而有數人在叔父處閒談,亦不疑為匪黨份子,且我們小輩時常在田內工作,所談何事亦未叫叔父說過等語,復訊諸梁阿柳,亦謂他們並不知情,自不能以其叔姪關係,尚難使其負刑事罪責。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 |||||
9389 | 9451 | 梁維鑒 | 男 | 1934/9/6 | 台灣,桃園縣 | 51013 | 18 | 農 | 梁維鑑係梁阿柳之侄輩,同居一宅,因梁阿柳參加匪幫後,時與匪徒溫盛萬、林希鵬、周耀旋等過從甚密,致將其逮捕,並認被告等均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名送部偵辦,經訊被告供稱業以農業維生,向無不法情事,縱時而有數人在叔父處閒談,亦不疑為匪黨份子,且我們小輩時常在田內工作,所談何事亦未叫叔父說過等語,復訊諸梁阿柳,亦謂他們並不知情,自不能以其叔姪關係,尚難使其負刑事罪責。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 |||||
9390 | 9452 | 賴阿份 | 男 | 1915/7/10 | 台灣,台中市 | 50080 | 36 | 商 | 賴阿份於36年10月間在台中縣烏日鄉,經劉慎文(即劉特慎)介紹,加入匪幫,初與劉慎文聯絡,繼與劉志敬連絡,至38年底改與張伯哲連絡,專為叛徒間之聯絡人。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9391 | 9453 | 向多耐 | 男 | 1921/2/24 | 湖南,澧縣 | 99099 | ||||||||||
9392 | 9454 | 林為富 | 男 | 1915/10/9 | 51920 | 36 | 不詳 | 林為富供稱在日治時代,參加「文藝聯盟」及「興漢同盟」,光復後即停止活動等情,在台灣省調查處所供相符。被告林為富雖乏罪證,思想不無左傾,經發交本部新生總隊感訓6月在案。 | 感訓6月 | 感化1年3月19日 | ||||||
9393 | 9455 | 劉興政 | 男 | 1930/9/16 | 台灣,台中縣 | 51025 | 22 | 農 | 劉興政於38年12月間在臺中縣草屯鎮由另案被告劉哲源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南投區工作委員會草屯支部,奉劉哲源之命,於39年1月間,慫恿周紹賢參加該支部,同年春夏間,先後勸誘張清波等參加該叛亂組織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9394 | 9457 | 簡瑞銘 | 男 | 1933/3/9 | 台灣,桃園市 | 50400 | 18 | 福煤礦廠辦事員 | 許國漢於39年春參加在逃匪吳德忠所組織之台灣民主同盟後,復於同年5月間,在其木履店內爭取簡瑞銘參加,遭其拒絕,簡瑞銘與吳啟達、許國漢朋友關係,雖經拒絕參加該項組織,究難免卸明知許國漢、吳德忠等加入匪黨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6月13日 | |||||
9395 | 9458 | 靳述堯 | 男 | 1910/8/11 | 遼寧,瀋陽市 | 50272 | 31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水手 | 靳述堯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3月8日 | |||||
9396 | 9459 | 許聯財 | 男 | 1924/2/5 | 台灣,台南縣 | 51910 | 27 | 豬肉商 | 許聯財於39年2月間,拒絕匪徒楊進丁介紹參加共匪民主主義解放軍,至本年4月間楊進丁向前保密局自首,許聯財犯知匪不報罪嫌,經本部拘捕法辦;案經訊據被告許聯財對於參加叛亂組織及明知楊進丁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事實,堅不吐實,查該被告參加叛亂組織部分,核閱前保密局對於本案自首匪徒楊進丁調查筆錄,謂被告拒絕參加與該被告在本部保安處所供相符,其抗辯尚堪採信,應免議;該被告在本部保安處預審時 | 無罪 | 羈押8月18日 | 楊進丁 | ||||
9397 | 9460 | 曾元晃 | 男 | 1928/1/23 | 台灣,嘉義市 | 50364 | 20 | 師範學院教育系4年級學生 | 同案被告陳金河於38年8月及39年1月,吸收曾元晃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被拒絕。被告陳金河等勸誘曾元晃參加時,或先介紹共匪反動書刊,或已表明共匪身分,則當知其為叛徒,了無疑義。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10月26日 | |||||
9398 | 9461 | 吳祺瑞 | 男 | 1926/12/28 | 台灣,台中縣 | 50364 | 26 | 師範學院教育系4年級學生 | 同案被告陳金河於38年8月及39年1月,先後吸收吳祺瑞、曾元晃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被拒之事實,被告吳祺瑞等均矢口否認有參加叛亂之組織,經核原偵查筆錄,亦無積極罪證足資認定,但查被告陳金河於勸被告參加時或先介紹共匪反動書籍,或已表明共黨身分,并為解說共匪偉大,解放台灣對農民如何有利等語,錄供在卷,則當知其為叛徒,了無疑義,其明知為叛徒而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自應依法懲處。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10月12日 | |||||
9399 | 9462 | 張水綿 | 男 | 1927/7/20 | 台灣,台北市 | 50364 | 25 | 大龍峒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張水綿於38年7月間由同事即在逃匪徒張德和介紹,閱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辯證法」等書後,於同月13日呈交自傳,即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之陳先生、林先生等為1小組,常開會討論發展組織事宜,並無成就,至同年底即聯絡中斷。該等被告並無為匪積極工作,各依參加叛亂組織罪,酌情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400 | 9463 | 陳耀堂 | 男 | 1929/1/26 | 台灣,彰化市 | 50364 | 22 | 台灣菸酒公賣局第二酒廠製造科職員 | 盧兆麟於38年8月初介紹陳耀堂閱讀日文資本主義並吸收其加入,10月初陳耀堂將其自傳交由盧兆麟轉報上級,旋即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吸收顏大樹、陳金河等人加入,並調查彰化駐軍情報。從中傳達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401 | 9464 | 張樹德 | 男 | 1915/1/4 | 台灣,雲林縣 | 50364 | 38 | 醫 | 張樹德前在38年8月間充當名德春印刷工人時,由在逃該所經理許聆音介紹,至39年2月交自傳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後,即向楊連錫自稱己參加該盟,勸其參加,旋被拒絕。被告張樹德對於前開經許聆音介紹,先後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事實,已據各被告供認,互證屬實。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2日 | |||||
9402 | 9465 | 顏大樹 | 男 | 1929/7/28 | 台灣,嘉義縣 | 50364 | 23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警衛營二連少尉排長 | 大樹於38年12月,由同案被告陳耀堂吸收轉報上級李上甲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事實;被告顏大樹及陳耀堂等雖堅不承認,併辯稱參加共匪組織等情,全是開玩笑的話,並非參加等語,但查本部保安處偵查筆錄,被告如何由陳耀堂灌輸反動思想?如何由陳耀堂報告李上甲約定會晤,即交出自傳決定參加台盟等情,歷歷如繪,是其在本部庭訊之辯解,顯係狡卸刑責,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403 | 9465 | 顏大樹 | 男 | 1929/7/28 | 台灣,嘉義縣 | 58090 | 29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詹阿輝江德龍周永富顏大樹所抄之「人民民主專政」全文。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3年15日 | |||||
9404 | 9466 | 邵毓秀 | 男 | 1912/9/10 | 浙江,金華縣 | 50405 | 40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前鐵道處長 | 邵毓秀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鐵道處處長,受友人林同棪傾向匪幫思想影響及來信使其以業務行為作向匪獻媚準備,邵毓秀於39年初戰局緊張之時思想更為動搖亟圖保全地位,使月眉糖廠鐵道課長雷大?調查所屬鐵路橋樑結構及載重量等佈置準備,經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查覺。查其犯行係意圖顛覆政府之預備行為,應科以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405 | 9467 | 何銘彬 | 男 | 1917/8/21 | 台灣,台中縣 | 50405 | 35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月眉糖廠鐵道副課長 | 被告何銘彬被控奸匪嫌疑,故矢口否認其事,並經解案機關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查報,亦無有關實據,犯罪不能證明。惟何銘彬思想因時局而動搖,或與同案被告邵毓秀、雷大效等過從甚密,或閱讀傾向匪幫書刊,思想受其毒害等,應另以命令感訓以資教育。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9406 | 9468 | 施嘉鏐 | 男 | 1923/4/7 | 浙江,餘姚縣 | 50405 | 29 | 台灣糖業股份公司月眉糖廠物料股長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鐵道處長邰毓秀受匪幫思想影響,於39年初戰局緊張時,思想更為動搖,使雷大效利用業務行為調查所屬鐵路橋樑結構及載重量等佈置準備,經發現,並以同公司物料股長施嘉鏐有奸匪嫌疑。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8月25日 | |||||
9407 | 9469 | 顏銘利 | 男 | 1930/4/14 | 台灣,嘉義縣 | 51149 | 21 | 無 | 顏銘利與另案之朱毛匪幫台灣工作委員會嘉義支部文化幹事金木山,於38年在資源委員會嘉義溶劑廠同事,時相接近,聽受該金木山為匪宣揚,並於同年7、8月間介紹前同學何茂松,另由何茂松介紹已自首之蔡聰智與金木山互相往來,先後在溶劑廠樓上及何茂松當時服務之省立嘉義醫院,參加開討論會兩次,聽金木山評述時局及共匪戰績,分別接閱中共全國代表大會紀錄或左傾書籍宣傳品等情。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408 | 9472 | 蔣儀亭 | 男 | 1926/10/10 | 山東,棲霞縣 | 51920 | 25 | 馬公要塞司令部總台第三大隊第一分隊上等兵 | 蔣儀亭匪諜嫌疑不足,惟其不滿現實,思想動搖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 | |||||
9409 | 9473 | 張啟吉 | 男 | 1919/9/3 | 山東,觀城縣 | 51920 | 32 | 陸軍第98師273團7連二等兵 | 「被告匪諜嫌疑未足,惟其未滿現實,思想動搖,應予感訓,另以命令定之。(40)安潔字第5690號代電,新生訓導處感訓2年」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4日 | |||||
9410 | 9474 | 任東樓 | 男 | 1921/9/20 | 福建,林森縣 | 50110 | 30 | 廣益木材行職員 | 關於匪諜蘇藝林案牽連份子任東樓等人,雖曾有犯罪事實,但以迷戀未深,被捕以後即自動坦白,對案情發展頗有補益,在押期間接受指示,擔任暗地監視工作,尚有表現,並經慎密考察,確已轉變為擴大政治號召影響,及發掘本案殘餘線索,各該案犯似可予以自新之路,並責付本局督促考察,予以運用。擬請免除其刑,給予自新之途,並責付本局繼續考察督促運用」。 | 感訓運用 | 感化1年4月26日 | |||||
9411 | 9475 | 趙安銓 | 男 | 1918/1/28 | 浙江,樂清縣 | 51920 | 34 | 糖場股長 | 該犯購買並閱讀左傾書籍,思想不正,發交感訓3月。 | 感訓,期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13日 | |||||
9412 | 9476 | 林東山 | 男 | 1913/1/13 | 台灣,台中縣 | 51051 | 39 | 水利委員會總務科長 | 林東山素與在逃匪幹李喬松為伍,橫行鄉里,惹事生非,嗣李因經政府通緝,攜眷避居林東山之弟林祿山家,與林東山等過從益密,時以共匪政策向其宣傳,復勸其加入匪黨組織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37年7月,林東山允諾加入。同年10月李匪逃滬而未參加,39年林祿山獲案,林東山經通緝,後因掩藏困難,自動投案。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7年。 | 徒刑12年 | |||||
9413 | 9477 | 蔡文杞 | 男 | 1909/2/15 | 台灣,台中縣 | 51051 | 43 | 農 | 蔡文杞予以感訓,另以命令行之,該犯與李匪喬松夙有往還,與叛徒林東山同時藏匿,其思想受其薰染,發交感訓2年以資糾正。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11月5日 | |||||
9414 | 9478 | 吉廣彝 | 男 | 1909/10/11 | 廣東,五華縣 | 51083 | 41 | 民航空運隊無線電員 | 吉廣彝曾任防空情報台長於民國37年轉任民航空運隊無線電員,至39年在港遣散後,於同年5月間,受朱毛匪幫偽空軍部張志鵬指使來台擔任情報工作,其任務為:(一)吸收在台報務人員利用機關原有電台拍發情報,(二)搜集防空情報,(三)搜集氣象情報,(四)必要時建立秘密電台;到台後,並銷售由港走私來台之西裝、化裝品等無稅物品。經查明,吉君自來台後,因當局防範嚴密,吉君無所施其技,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1年28日 | |||||
9415 | 9481 | 李培明 | 女 | 1926/9/12 | 廣西,博白縣 | 50920 | 24 | 不詳 | 依開釋證明書記載:李培明於前新生訓導處接受感訓。 | 不詳 | 感化1年11月24日 | |||||
9416 | 9482 | 王 惲 | 男 | 1927/2/2 | 山東, | 51163 | 23 | 學校宿舍保警 | 王惲於37年來台,充任水產學校書記,旋充苗栗礦警,致書丁爾祿,預備參加共黨,而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10月13日 | |||||
9417 | 9483 | 凌秉城 | 男 | 1919/12/29 | 江蘇,鹽城縣 | 50920 | 31 | 不詳 | 結訓證明書記載略以:凌秉城曾自民國39年12月1日起至41年2月7日止,在本處受訓期滿,成績及格,奉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代電准予保釋,41年2月8日製發。 | 不詳 | 感化1年2月7日 | |||||
9418 | 9484 | 韓 鏞 | 男 | 1920/7/20 | 吉林,長春縣 | 51920 | 31 | 陸軍第八十軍政治部第一科政治對上尉附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感創字第零壹零號證明書記載:「韓君曾於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訓」。 | 不詳 | 感化11月7日 | |||||
9419 | 9485 | 王世英 | 男 | 1922/2/28 | 河南,洛陽市 | 50920 | 28 | 卅九師116團中尉副連長 | 被告奸嫌尚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感化2年1月23日 | |||||
9420 | 9486 | 王添福 | 男 | 1921/3/12 | 台灣,高雄縣 | 51920 | 30 | 不詳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感創字第零貳柒號證明書記載:「王君曾於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受訓」。 | 不詳 | 感化6月17日 | |||||
9421 | 9487 | 陳阿頭 | 男 | 1918/9/3 | 台灣,桃園縣 | 51162 | 35 | 桃園鎮農會專員 | 38年春,楊阿木先後以反動書報,觀察老百姓、新民主主義、共產黨、土地法大綱、貧農團組織法等交與陳阿頭閱讀,至39年2月復向陳阿頭說明共匪對人民平等,勸其參加貧農團組織後可分耕等語,陳阿頭明知楊阿木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於行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7年26日 | |||||
9422 | 9488 | 李添木 | 男 | 1930/10/3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2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李添木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9423 | 9489 | 張國治 | 男 | 1926/7/5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6 | 教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張國治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9424 | 9490 | 毛源墏 | 男 | 1928/12/31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4 | 台南工學院教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毛源墏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9425 | 9491 | 鍾紹雄 | 男 | 1929/3/6 | 台灣,台南市 | 50598 | 23 | 台南市電力公司臨時職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邱焜棋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2年 | |||||
9426 | 9492 | 楊德宗 | 男 | 1925/2/28 | 台灣,台南縣 | 50598 | 27 | 台南工業學校教員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楊德宗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22日 | |||||
9427 | 9493 | 鄭棋直 | 男 | 1927/4/10 | 台灣,台北市 | 50598 | 26 | 商 | 被告鄭海樹、何川、何秀吉於36年5月及12月分別密設匪台南市工作委員會,分任書記、組織、宣傳等偽職,吸收鄭楨直等設立台南工學院附屬工業學校台南省立工業學校等支部,及吸收個別叛徒呂水閣、蘇仁義、鍾紹雄、張大邦、張皆得、陳溪等刺探軍情,保護在台機關工廠,便匪來台接收,散發匪幫宣傳書刊及被告何秀吉倡宣導。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2年 | |||||
9428 | 9494 | 馮丁旺 | 男 | 1899/10/24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51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6年 | |||||
9429 | 9495 | 周條順 | 男 | 1908/11/4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43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6年14日 | |||||
9430 | 9496 | 李竹頭 | 男 | 1900/10/11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50 | 農 | 李媽兜為匪共指派潛伏本省幹部,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鼓動佃農反抗地主,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俟機告知為匪?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11月28日 | |||||
9431 | 9497 | 顏 註 | 男 | 1919/1/9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2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32 | 9498 | 李逆鑄 | 男 | 1914/11/1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7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33 | 9499 | 陳 變 | 男 | 1914/12/9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7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34 | 9500 | 吳 川 | 男 | 1905/12/25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45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35 | 9501 | 周竹枔 | 男 | 1920/2/20 | 台灣,台南縣 | 原名周竹扲 | 50284 | 31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本省實行375減租新政之際,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楊銀象、黃文福、馮丁旺、吳川、顏註、李逆鑄、周條順、及楊銀象介紹之陳變、周竹扲、李竹頭等分別加入牛犁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原名周竹扲 | |||
9436 | 9502 | 馮滄浪 | 男 | 1896/9/11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55 | 農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加入牛犁會,同縣曾文區茅港村村長馮滄浪、商民馮清波等有奸匪嫌疑將其緝獲。 | 感化教育8月 | 感化1年2月19日 | |||||
9437 | 9503 | 馮清波 | 男 | 1918/3/3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33 | 商 | 李媽兜於38年農曆5、6月間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加入牛犁會,同縣曾文區茅港村村長馮滄浪、商民馮清波等有奸匪嫌疑將其緝獲。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9438 | 9505 | 陳振昌 | 男 | 1930/3/8 | 台灣,台南縣 | 51012 | 21 | 竹崎國民學校教員 | 陳振昌、陳文圳、李貴登等曾聽聆劉石柱、劉水龍之反動言論或為其遞送索款信件往密切,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 | |||||
9439 | 9506 | 尤金章 | 男 | 1922/6/20 | 51920 | 29 | 不詳 | 新生份子尤金章,係於36年間參加非法組織匪偽會議,研讀左傾書籍,經判處感訓3個月。 | 感訓3月 | 感化6月20日 | ||||||
9440 | 9507 | 邱南助 | 男 | 1927/11/18 | 台灣,桃園縣 | 即邱阿助。 | 51052 | 25 | 農 | 黃石貴、林先富於39年4月月間,受已自首匪幹郭成之介紹,參加朱毛匪黨後,黃石貴曾將情告知簡鳳如、邱南助,並勸誘參加匪黨組織,因被拒絕未果。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3月27日 | 即邱南助 | |||
9441 | 9508 | 林德輝 | 男 | 1930/1/10 | 台灣,台北市 | 50900 | 22 | 商 | 林德輝參加叛亂組織,罪證不足。 | 無罪 | 羈押9月20日 | |||||
9442 | 9510 | 陳德仁 | 男 | 1925/6/18 | 台灣,新竹縣 | 50111 | 26 | 光榮照相?技士 | 陳德仁、徐步章、楊月琴係光榮照相館店夥代蘇藝林拍攝軍用地圖。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3月23日 | |||||
9443 | 9511 | 成源發 | 女 | 1918/3/8 | 江蘇,南通縣 | 高中 | 50111 | 22 | 考取台灣大學未入學 | 成源發係在逃匪幫台共份子呂從周 女友,並寄居呂家半年之久,受張慶、姜民權誘惑,思想均不正確。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4月26日 | ||||
9444 | 9512 | 徐清淮 | 男 | 1918/3/13 | 河北,交河縣 | 50111 | 33 | 泰豐米廠職員 | 徐清淮係孫玉林店夥,知其為匪諜仍在店中工作。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7月4日 | |||||
9445 | 9513 | 宓 治 | 男 | 1928/9/29 | 浙江,鄞縣 | 50111 | 23 | 台灣大學機械系三年級學生 | 宓治、盧覺慧、林文芳分別受張慶、姜民權誘惑,思想均不正確。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8月8日 | |||||
9446 | 9514 | 徐步章 | 男 | 1921/2/5 | 台灣,桃園縣 | 50111 | 31 | 光榮照相館技士 | 陳德仁、徐步章、楊月琴係光榮照相館店夥代,蘇藝林拍攝軍用地圖。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 | |||||
9447 | 9515 | 林文芳 | 男 | 1928/11/9 | 福建,莆田縣 | 大學 | 50111 | 23 | 台?大學經濟系二年級學生 | 宓治、盧覺慧、林文芳分別受張慶、姜民權誘惑,思想均不正確。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月 | ||||
9448 | 9516 | 周樹文 | 男 | 1922/9/30 | 台灣,台北市 | 50111 | 29 | 光榮照相館店東 | 周樹文開設光榮照館,於39年2月23日蘇藝林前往拍攝地時,由其預先借來大號照相機,不加究察竟予攝影。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9449 | 9517 | 來德裕 | 男 | 1928/12/24 | 安徽,宿縣 | 50111 | 23 | 台灣大學農學院農業經濟系二年級學生 | 林玉剪、來德裕、蘇爾挺均受張慶之爭取作為外圍份子。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9450 | 9519 | 郭益增 | 男 | 1916/6/24 | 山東,棲霞縣 | 51061 | 36 | 澎湖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中學教員 | 郭益增係澎湖子弟學校教員,有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青年救國社,介紹匪諜蔣儀亭、李志堅、楊誠民、祝伯倫等至馬公要塞砲台,企圖使部隊瓦解、投降匪黨,並與共同被告張啟吉開設北方食堂,為匪情報連絡站之嫌。 | 感訓3年 | 感化2年10月7日 | |||||
9451 | 9520 | 王全美 | 男 | 1929/3/17 | 台灣,台北縣 | 50579 | 22 | 學生 | 王全美係台灣大學經濟系學生,與另案被告陳思?素相友好,於三十八年七月該陳思?以匪幫虛構之國際問題研究會為名,介紹該王全美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452 | 9521 | 林 拾 | 男 | 1929/3/31 | 台灣,高雄縣 | 50579 | 22 | 學生 | 被告徐國維於37年2月參加朱毛匪黨後,至38年10月間輾轉任職台南工學院附設工業職業學校及高雄九曲堂永豐紙廠,陸續發展組織,以協力台灣工業技術及體育為藉詞,吸收被告許壽山、林拾、李金璧、謝清波、謝秉乾。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453 | 9521 | 林 拾 | 男 | 1929/3/31 | 台灣,高雄縣 | 56030 | 28 | 受刑人 | 軍監服刑中抄錄共黨文件研讀。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9454 | 9522 | 陳鴻慶 | 男 | 1933/9/9 | 江蘇,江都縣 | 50004 | 19 | 空軍總部上士文書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9455 | 9523 | 趙志強 | 男 | 1929/1/1 | 浙江,杭州市 | 50004 | 22 | 陸訓部學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9456 | 9524 | 翁庭倩 | 男 | 1928/11/20 | 浙江,杭州市 | 50004 | 23 | 陸訓部學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11日 | |||||
9457 | 9525 | 左靜秋 | 男 | 1929/1/10 | 河北,北平市 | 50004 | 23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458 | 9526 | 馬聲寬 | 男 | 1926/8/1 | 江蘇,江都縣 | 50004 | 25 | 無 | 貝萊37年底奉匪徒徐志清之命,投入陸訓部隨隊來台從事發展組織,刺探情報等工作,38年1月間假大同主義之名,以完成總理革命未了之後期革命為號召,首創後期革命之組織,先後吸收鄭若萍、朱矢石、趙志強、胡道金、王樹基、楊俊如、翁庭倩、陳鴻慶、李登雲等參加。杜麟文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459 | 9527 | 謝化國 | 男 | 1928/11/5 | 安徽,全椒縣 | 50004 | 22 | 國防部二廳下士衛士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謝化國與李登雲接近其思想均難免不受影響。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460 | 9528 | 趙 林 | 男 | 1929/4/18 | 四川,涪陵縣 | 50004 | 24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趙林與杜麟文接近受其宣傳,其思想均難免不受影響。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461 | 9530 | 李天榮 | 男 | 1926/11/20 | 湖北,石首縣 | 50004 | 27 | 舟山革命學院政幹班學員 | 杜麟文于33年,在原籍由陳立平介紹參加匪壽豐羅卡訓練班受訓後,派入匪太陽部隊任指導員,38年1月隨隊由滬來台,在台南陸訓部入伍生訓練期間,杜麟文為加強耳目起見,于同年5、6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交付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11月26日 | |||||
9462 | 9531 | 黃超然 | 男 | 1929/2/23 | 江蘇,海門縣 | 50004 | 23 | 陸訓部學生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9463 | 9532 | 梁萬邦 | 男 | 1927/3/1 | 江蘇,睢寧縣 | 50004 | 22 | 無 | 杜麟文受另有案被告許鴻儒(化名黃和)指揮,受命搜集軍隊駐防、調防、空防、海防交通等情報,為加強耳目起見,乃假借返大陸游擊之名,于同年五、六月間在該入伍生總隊與李登雲與共同創組三民主義鐵血團,邀集在訓學生仝錫麟、史悠博、侍靜波、梁萬邦、李德生、黃超然、郝九思、李天榮、左靜秋等參加。 | 交付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7年8月26日 | |||||
9464 | 9533 | 黨醒然 | 男 | 1922/2/16 | 河南,新安縣 | 50004 | 27 | 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無?電技士 | 黨醒然等合營兄弟農場,查與杜麟文等叛亂無關。 | 無罪 | 羈押8月25日 | |||||
9465 | 9534 | 張雪筠 | 男 | 1928/9/20 | 台灣,台南縣 | 51067 | 23 | 無 | 張雪筠於37年10月由陳匪全目介入匪幫愛國青年會及成功中學支部組織,並介紹在逃之蔡鴻振、呂順天2人參加,38年2月愛國青年會改名為民主自治同盟時,又加入為盟員,迨成功中學支部被破獲,乃由黃匪弘毅將其編入台南縣吳鳳鄉樂野村支部第一小組。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466 | 9536 | 林玉堂 | 男 | 1923/2/17 | 台灣,台北縣 | 50716 | 29 | 台北保健?主計助理員 | 林玉堂、葉子賢均自37年11、2月由在逃之同事林自蹊吸收參加共匪組織,嗣林自蹊畏罪逃匿,交由朱耀珈領導?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467 | 9537 | 游 剛 | 男 | 1921/6/30 | 台灣,台北縣 | 50716 | 31 | 家庭教師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9468 | 9538 | 高清花 | 女 | 1930/1/12 | 台灣,台北市 | 即黎高清花 | 50716 | 22 | 大同國民學校教員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7月 | ||||
9469 | 9539 | 萬三貴 | 男 | 1927/4/6 | 台灣,台北市 | 50716 | 25 | 台?紙業公司士林廠管理工 | 余大和於38年4、5月間,經高懷國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受高領導命其組織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北街頭支部,曾先後吸收另案已結之游英及被告游剛、楊老朝、王耀東入黨,並教育被告高清花、萬三貴作為群眾關係,互相傳閱反動書刊及轉命該游剛等接近民眾,廣交朋友從中吸收黨員。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7月2日 | |||||
9470 | 9540 | 徐 立 | 男 | 1923/8/20 | 台灣,台中市 | 50296 | 29 | 台中電力公司理髮匠 | 徐立、陳文溝素常聽受同事翁德發、蘇同國攻訐政府,及揚言共黨之言論,並於三十九年七月初被邀至台中中山公園聽時局講演會一次。 | 感化教育8月 | 感化1年2月24日 | |||||
9471 | 9541 | 陳文溝 | 男 | 1927/7/25 | 台灣,台中市 | 50296 | 25 | 台中電力公司業務組管理員 | 徐立、陳文溝素常聽受同事翁德發、蘇同國攻訐政府,及揚言共黨之言論,並於三十九年七月初被邀至台中中山公園聽時局講演會一次。 | 匪8-1-2發交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2月24日 8月18日 | |||||
9472 | 9542 | 楊榮山 | 男 | 1904/1/19 | 台灣,台南縣 | 50296 | 48 | 雜糧販 | 楊榮山與匪幹李媽兜係幼年同學,友善屢代李媽兜轉信與匪幹李份,並時相往返聽受兩李之共黨宣傳,並以場所借與兩李及不識名之兩匪徒聚會。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2年4月9日 | 李媽兜 | ||||
9473 | 9543 | 陳顯德 | 男 | 1918/7/18 | 台灣,嘉義縣 | 50296 | 34 | 無 | 陳顯德於38年2?月間,由其弟陳顯富介紹與匪幹簡吉認識後,簡遂乘機向其宣傳共黨主義,並欲邀其參加匪黨,旋任職於基隆中學時,其同事李旺輝復於七月間再度邀其參加均未答應,而對簡吉、陳顯富、李旺輝等之匪諜身份均屬明瞭。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2月26日 | |||||
9474 | 9544 | 黃四海 | 男 | 1924/10/10 | 福建,漳浦縣 | 51097 | 27 | 無 | 黃四海(即黃泗海)為福建漳浦縣人,38年10月該縣陷匪時任小學教員,39年1月為匪調集訓練一月或不足一月,嗣因感受共匪之暴行威脅,乃於39年舊歷二月間逃離匪區抵東山島,考入福建省政府與陸軍第十二兵團合辦之軍事政治學校(即怒朝學校)為學員,六月隨校遷來台灣新竹受訓迄八月底以學校生活艱苦且復患病遂乃先後逃亡匿居臺北市。 | 感化教育1年4月 | 感化1年4日 | |||||
9475 | 9545 | 王昌隆 | 男 | 1928/12/29 | 台灣,台北市 | 50592 | 24 | 學生 | 王昌隆與在逃匪幹李世雄為同學時,李匪曾向其暨同學一再宣揚匪幫優點,且常供以左傾書刊閱讀,其有匪諜之嫌,為王昌隆所明知,乃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年3月22日 | |||||
9476 | 9546 | 張添石 | 男 | 1913/1/5 | 台灣,桃園縣 | 50592 | 40 | 農 | 在逃匪幹游好文等於39年3、4月間,曾在張添石家中開會3次,嗣張添石以聞有宣揚匪幫之言論,而勸移地點,張添石明知游好文等為匪諜而不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77 | 9547 | 吳鶴松 | 男 | 1930/1/28 | 台灣,基隆市 | 51101 | 21 | 台大學生 | 吳鶴松於37年1月間在基隆中學高中部肄業時,經該校英文教員張國雄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外圍組織「時勢討論會」,與江龍德等同一組,受陳匪仲豪之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1月23日 | |||||
9478 | 9548 | 彭蘊璠 | 男 | 1924/2/26 | 台灣,新竹縣 | 51103 | 28 | 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科員 | 彭蘊璠於38年7、8月間,其同學張彥文常向其灌輸匪幫思想,同年12月間並介紹其參加匪幫組織,由曾群芳等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9479 | 9549 | 張國鎮 | 男 | 1929/5/23 | 台灣,南投縣 | 50345 | 23 | 南投糖廠人事股管理員 | 簡瑞寬於39年初陰謀組台灣民主自治聯盟會,擬訂工作綱領,與張國鎮等計劃顛覆政府,尚未組織,同年6、7月間邀吳石連參與工作未果。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5月19日 | 1956/8/23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9480 | 9550 | 張米田 | 男 | 1928/8/1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 | 51105 | 23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張米田亦係台南工學院學生於38年10月經呂匪丁南介紹寫自傳加入匪黨,曾吸收張溪江參加組織。 | 免刑,施以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3月2日 | 自首後曾與匪諜石朝錤見面而未向政府報告。 | |||
9481 | 9551 | 劉玲鈴 | 女 | 1921/2/11 | 台灣,屏東縣 | 51108 | 30 | 基隆市立醫院護士 | 劉玲鈴於38年夏與匪黨王荊樹同在基隆市立醫院服務,受其介紹加入匪黨組織,受其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王荊樹 | 49020 | |||
9482 | 9553 | 吳銀鐘 | 男 | 1927/8/11 | 台灣,嘉義市 | 48051 | 25 | 鐵工 | 無資料可稽 | 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13日 | |||||
9483 | 9555 | 江春柏 | 男 | 1922/10/11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30 | 農 | 江春柏因劉哲源受防衛總部工作人員教唆,誣指叛徒許寄弓為江春柏之朋友,致江春柏被迫偽供林春生知悉叛徒許寄弓與江春柏為友,且均與匪首李漢堂接近之嫌。 | 感化2年 | 感化3年1月28日 | |||||
9484 | 9556 | 王俊鏗 | 男 | 1925/11/22 | 福建,福州市 | 即王俊鑑 | 51062 | 26 | 北光輪三副 | 王俊鑑於38年8月即在北光輪船為三副,但思想偏激,經常嗜讀反動書刊。 | 感化1年 | 感化2年2月21日 | 即王俊鑑 | |||
9485 | 9559 | 林平埔 | 男 | 1926/4/22 | 台灣,宜蘭縣 | 50576 | 26 | 教員 | 林平埔於38年間,以莊阿開企圖吸收參加共匪組織,借閱共匪新中國一書。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1年1月13日 | |||||
9486 | 9560 | 詹阿龍 | 男 | 1899/12/15 | 台灣,台北縣 | 50576 | 53 | 漁 | 詹阿龍於38年3月下旬,於其子詹世平偕妻赴上海轉匪區工作,啟行前一日晚說明此意,於三十九年二月十日被捕。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9487 | 9561 | 邱其輝 | 男 | 1910/12/16 | 台灣,桃園縣 | 51068 | 42 | 礦工 | 方碩德受潘承德之命爭取礦工邱其輝參加。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9月8日 | |||||
9488 | 9562 | 許榮鑑 | 男 | 1932/12/27 | 台灣,新竹縣 | 51171 | 19 | 省立新竹中學校高二學生 | 楊德榮楊思根許榮鑑陳全育邱秋菊均係新竹高級中學學生?36年均就讀新竹縣立初級中學時匪幹即該校教師黎子松利用機會常向其介紹傾向匪党書籍并於本省38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政策後又常提出匪共土地改革政策與之比較藉機訓練其思想。 | 感化3月 | 感化5月11日 | |||||
9489 | 9563 | 邱秋菊 | 女 | 1933/11/1 | 台灣,新竹縣 | 即黃邱秋菊 | 51171 | 19 | 新竹師範學校二年級學生 | 楊德榮楊思根許榮鑑陳全育邱秋菊均係新竹高級中學學生?36年均就讀新竹縣立初級中學時匪幹即該校教師黎子松利用機會常向其介紹傾向匪党書籍并於本省38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政策後又常提出匪共土地改革政策與之比較藉機訓練其思想。 | 感化3月 | 感化5月11日 | 即黃邱秋菊。 | |||
9490 | 9564 | 楊德榮 | 男 | 1933/12/1 | 台灣,新竹縣 | 51171 | 19 | 省立新竹中學校高二學生 | 楊德榮楊思根許榮鑑陳全育邱秋菊均係新竹高級中學學生?36年均就讀新竹縣立初級中學時匪幹即該校教師黎子松利用機會常向其介紹傾向匪党書籍并於本省38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政策後又常提出匪共土地改革政策與之比較藉機訓練其思想。 | 感化3月 | 感化5月12日 | |||||
9491 | 9565 | 田木火 | 男 | 1908/11/15 | 台灣,台中縣 | 51113 | 44 | 農 | 田木火有將其家中日軍遺留軍火售賣與叛徒李漢堂之嫌。 | 無罪 | 羈押5月4日 | |||||
9492 | 9566 | 謝日成 | 男 | 1929/1/5 | 台灣,苗栗縣 | 51120 | 23 | 基隆市電信局報務佐 | 陳天助又先後幫助謝錦榮吸收謝日成、林金春加入該讀書會,研讀匪邦黨章唯物史觀、青年修養及新中國雜誌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9493 | 9566 | 謝日成 | 男 | 1929/1/5 | 台灣,苗栗縣 | 54157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9494 | 9567 | 巫明哲 | 男 | 1928/6/15 | 台灣,屏東縣 | 51116 | 24 | 教員 | 不詳 | 交付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495 | 9568 | 傅煒奇 | 男 | 1929/7/1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51170 | 23 | 台中農學院森林系學生 | 黎子松早於28年初參加匪幫,並充匪屬游擊隊政訓員,36年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38年展開活動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於39年1、2月間,先後勸誘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入盟,並邀傅煒亮參加該同盟,傅煒亮並命其弟傅煒奇購置收發報機4架等,交與羅吉月使用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11月29日 | ||||
9496 | 9570 | 莊輝彰 | 男 | 1926/8/14 | 台灣,高雄縣 | 大學 | 51118 | 27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學生 | 莊輝彰係台灣省立師範學院英語系學生,38年3月間受劉沼光吸收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並將其交閱之「中國共產黨黨章」抄存一份,又接受同學鄧得青交付「真正的學習」「怎樣開會」「研究時事」等共匪學運文體詳加閱讀。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9497 | 9571 | 黃皆註 | 男 | 1896/8/5 | 台灣,高雄縣 | 51152 | 56 | 商 | 黃皆註明知被告陳鎮山為在逃叛徒而故為包庇藏匿 | 有期徒刑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5年1月4日 | |||||
9498 | 9572 | 宋水生 | 男 | 1921/9/9 | 浙江,建德縣 | 51920 | 31 | 不詳 | 宋水生匪嫌 | 感化1年 | 感化7年3月14日 | |||||
9499 | 9573 | 戚其岳 | 男 | 1923/10/15 | 山東,威海衛市 | 即戚文信 | 51240 | 27 | 漁 | 戚耀富、戚其岳於34年冬間,在威海衛曾受共黨之訓練,該戚耀富被派充村幹,戚其岳被派任小學教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9500 | 9574 | 佘東郊 | 男 | 1925/4/28 | 河北,臨榆縣 | 51920 | 25 | 運星巡緝艦二等二級駕駛員 | 不詳 | 感訓6月 | 感化11月21日 | |||||
9501 | 9575 | 丘明松 | 男 | 1928/5/4 | 龍建,龍岩縣 | 51017 | 23 | 花蓮女中事務室幹事 | 自知張志信來函言詞偏激,仍與繼續通信,其平時日記中對現實不滿。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9502 | 9576 | 鄭石鍍 | 男 | 1927/3/1 | 台灣,桃園縣 | 51124 | 35 | 工 | 鄭石鍍明知鄭石霖、鄭煥生等躲匿於龍潭鄉三合水國民中學內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9503 | 9577 | 廖慶安 | 男 | 1931/12/29 | 台灣,台北縣 | 51127 | 20 | 農 | 廖慶安於39年2月間由匪徒鄒朝松介紹參加共匪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鄒朝松 | ||||
9504 | 9578 | 蕭青秀 | 男 | 1922/10/19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30 | 農 | 蕭清秀明知陳明德為叛徒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9505 | 9579 | 黃金全 | 男 | 1924/11/27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28 | 農 | 黃金全明知陳明德為叛徒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7月16日 | |||||
9506 | 9580 | 賴春木 | 男 | 1922/9/6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30 | 農 | 賴春木明知陳明德為叛徒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 | |||||
9507 | 9581 | 林戊金 | 男 | 1915/10/8 | 台灣,屏東縣 | 51128 | 37 | 台灣醫療物品公司潮州奎寧農場辦事員 | 林戊金經警局於40年8月31日在其住宅搜出毛匪所著「論聯合政府」、關匪所著「論官僚資本」、列寧著「經濟學教程」、伍文著「延安內幕」雜誌書籍,思想受匪毒化,不無左傾。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9508 | 9582 | 李木火 | 男 | 1921/4/12 | 台灣,雲林縣 | 51129 | 31 | 教 | 李木火與匪幹廖學信為至友,36年5月間,廖匪曾以匪黨書籍三冊給其閱讀,並勸其加入匪黨工作,因而知廖學信為匪黨份子,迄40年5月間,廖匪被捕仍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7月26日 | |||||
9509 | 9583 | 趙漢章 | 男 | 1926/8/15 | 山東,蓬萊縣 | 51131 | 27 | 無 | 38年12月間在港失業旅次與于瑞民相識為謀求海員工作經于瑞民之介紹加入匪中華海員工會取得海員證該趙漢章嗣於39年1月間隨民航隊中字第118號登陸艇來台。 | 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月 | |||||
9510 | 9583 | 趙漢章 | 男 | 1926/8/15 | 山東,蓬萊縣 | 62053 | 37 | 無 | 48年5月間在高雄地檢處看守所向邱建雄發表大陸上匪的人民工社很好,吃的飽、穿的暖,一切都是公家供應等荒謬言論,思想傾匪。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9511 | 9584 | 吳慶清 | 男 | 1928/5/19 | 台灣,南投縣 | 51132 | 24 | 名間鄉公所幹事 | 吳慶清借與匪徒盧鴻池閱讀屠格涅夫處女地反動書籍。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9512 | 9585 | 林仁守 | 男 | 1930/2/1 | 台灣,台中縣 | 51132 | 22 | 無 | 林仁守於38年5月,在台中商業職校讀書時,因受王為清以「加入組織可獲升學就業機會」之甘言誘感,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並與王君、簡振山及共同被告盧鴻池等同編為一小組,嗣因患肺病在家休養,不能工作,遂與王君中止聯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513 | 9586 | 謝汶山 | 男 | 1927/3/25 | 台灣,台中市 | 51134 | 25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中菸葉加工廠臨時雇員 | 謝汶山於38年5月間,被已決叛徒謝湧鏡吸收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台北地委草山支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514 | 9587 | 林政金 | 男 | 1922/9/6 | 台灣,新竹縣 | 51260 | 30 | 台灣保警第二總隊直屬迫戰中隊第三分隊駐中國石油公司竹東礦場警衛隊警士 | 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等與叛徒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或係友誼或係同事,均曾分別接受左傾思想教育,並閱讀匪黨書藉。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9515 | 9588 | 李義豪 | 男 | 1924/10/25 | 台灣,屏東縣 | 51260 | 28 | 雜貨商 | 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等與叛徒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或係友誼或係同事,均曾分別接受左傾思想教育,並閱讀匪黨書藉。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2年 | |||||
9516 | 9590 | 陳坤治 | 女 | 1928/7/1 | 台灣,台南市 | 51152 | 24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南分局雇員 | 陳坤治於38年8月受胞兄陳鎮山教唆,冒用其夫詹德水名義聲明遺失身份證並私刻王在生、吳林桂、詹德水、呂助、鄒松根、吳福鍾等人名章,偽造聲請書保證書持向戶政機關冒請補發詹德水身份證一紙交與乃兄備用。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4月21日 | |||||
9517 | 9591 | 袁坤池 | 男 | 1915/12/5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 | 51148 | 37 | 工 | 袁坤池於39年農曆8月間,明知蘇標為逃亡叛徒,至同年十一月間曾受該叛徒之託,先後代購食米四次,小菜兩次,俾作匿居山中之用。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自首判刑 | |||
9518 | 9592 | 林有福 | 男 | 1922/10/22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1148 | 29 | 工 | 林有福於39年5月間,明知在逃之彭坤德為逃亡叛徒,復聽從代為刺探刑警行動及當地學校內有無國軍,免遭逮捕。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自首判刑 | |||
9519 | 9593 | 李 梅 | 女 | 1928/11/16 | 福建,福州市 | 51138 | 24 | 陸軍54軍50師政工隊上等兵 | 李 梅於38年年8月福州陷匪後,與夫陳 天同在匪行政人員幹部訓練班受訓完畢後,李 梅被派在匪福州市小橋區公所負責推銷偽公債,39年6月因不堪痛苦潛離福州,逃至白犬島充當海上保安總處政工隊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月 | |||||
9520 | 9594 | 曾恩? | 男 | 1919/12/10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33 | 司機 | 楊源盛與黃匪怡珍係屬親戚,于本年農曆二月間,經黃匪介紹加入匪黨,擔任屏東至台南方面聯絡員,並奉黃匪之命與匪高草經常聯絡,復將黃匪怡珍、高匪草藏匿于曾恩?、戴寬?家以避政府緝捕。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9521 | 9595 | 劉妹德 | 男 | 1891/4/10 | 台灣,高雄縣 | 51146 | 61 | 農 | 劉妹德於本年農曆正月十五日在蕭彩祥將黃匪怡珍帶至伊家居住,只知其為逃犯而不知其係屬匪諜。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1年5月12日 | |||||
9522 | 9596 | 吳金池 | 男 | 1902/2/18 | 台灣,屏東縣 | 51146 | 49 | 商 | 吳金池因與匪蕭道應、黃怡珍夫婦有親戚關係,於本年一月間掩護黃匪怡珍在伊家匿居二日後,又將黃匪送至楊源盛處藏匿。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9523 | 9599 | 陳文標 | 男 | 1931/7/10 | 廣東,興寧縣 | 51920 | 21 | 桃園縣立中壢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 | 陳文標閱讀觀察展望等書籍,不滿政府思想偏頗。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9524 | 9600 | 林詩賓 | 男 | 1902/3/19 | 台灣,桃園縣 | 51143 | 49 | 大公碾米廠股東兼經理 | 林詩賓將房屋託在逃叛徒林清海保管,並同意林清海建議借予在逃叛徒陳大川等居住,37年9月起林清海欲邀其參加叛亂組織,業已明知林清海、陳大川均係匪諜身分,未予舉發。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徒刑5年6日 | |||||
9525 | 9601 | 何海堂 | 男 | 1920/4/21 | 台灣,台南縣 | 51135 | 32 | 無 | 已伏法叛徒李中志於38年2月間,在中山堂附近營造廠公會邀約何海堂等開會討論組織「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當推定朱華陽為該盟主席,何海陽為總務部長,李中志自任組織部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9526 | 9602 | 劉黃榮春 | 男 | 1909/4/23 | 台灣,苗栗縣 | 50567 | 43 | 農 | 鍾錦英於38年10月間與蕭春進共同吸收劉黃榮春一人加入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1日 | |||||
9527 | 9603 | 張星烈 | 男 | 1909/12/16 | 台灣,台中縣 | 51147 | 43 | 農 | 張星烈於39年11月初旬,雇用匪幹吳慶生在其經營之天冷山麻竹坑木碳場工作,因犯罪不能證明判決無罪。 | 無罪 | 羈押6月17日 | 吳慶生 | ||||
9528 | 9604 | 劉雲楷 | 男 | 1912/3/27 | 河北,北平市 | 51910 | 41 | 陸軍一百軍少將參謀長 | 被告劉雲楷於38年8月1日陳明仁叛變時曾充任各軍師長投匪代表,同月3日偕同第一兵團副司令官熊新民參加投降代表會議,與程潛、陳明仁、唐生智、諸逆代表劉公武等會商如何招待匪軍等事宜,7日晚,程逆宴請匪方代表,被告亦應邀出席。 | 免刑 | 羈押10月20日 | |||||
9529 | 9605 | 李耀昇 | 男 | 1921/10/1 | 河南,孟縣 | 51151 | 34 | 台灣省公路局台南站站務員 | 明知劉豐年啣匪偽命來台從事策反工作乃抵台後迄未向有關機關檢舉 |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 羈押6月7日 | |||||
9530 | 9606 | 胡彥芸 | 男 | 1925/1/15 | 湖北,武昌市 | 51145 | 27 | 陸軍總司令部警衛營第四連少尉政治幹事 | 胡彥芸由港來台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參加勞動生產建設促進委員會及在廣西大學寄讀時鑒於我方敗退思想動搖蓄意創造第三党擬訂政綱命名「民主中華」嗣又改名「時輪社」以讀書救國為號召。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羈押6月 | |||||
9531 | 9607 | 王景堂 | 男 | 1908/3/3 | 山東,灘縣 | 51082 | 42 | 海軍德安艦准尉槍砲官 | 王景堂於31年供職偽海軍威海衛要港司令部時,雖曾與劉健勝同事,然據稱自同年十一月分手後迄未再見,即詰之趙洪亦並不認識該被告,此外再別無事証足資證明其具有不法行為,自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年月日 | |||||
9532 | 9608 | 張逸舟 | 男 | 1903/3/19 | 福建,仙遊縣 | 51920 | 49 | 不詳 | 與已投匪之張聖方往返密切 | 感訓2年 | 感化1年3月8日 | |||||
9533 | 9609 | 曾美容 | 女 | 1934/3/18 | 台灣,新竹市 | 即黃曾美容 | 51170 | 18 | 無 | 曾美容明知黎子松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1年2月11日 | ||||
9534 | 9610 | 周景玉 | 男 | 1909/3/17 | 山東,安邱縣 | 51158 | 40 | 67軍67師副師長 | 周景玉包庇徐繼武、王天國、李超武等叛徒,不但未予報請拘辦,竟與往來過從接洽招待。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22年4月25日 | 包庇之徐繼武、王天國、李超武三人無記錄。 | ||||
9535 | 9611 | 吳映禮 | 男 | 1930/8/15 | 安徽,合肥縣 | 51900 | 29 | 一師砲兵團上兵 | 匪嫌罪證不符撥服勞役 | 羈押3月15日 | ||||||
9536 | 9612 | 劉樹東 | 男 | 1914/7/24 | 廣東,興寧縣 | 51900 | 38 | 不詳 | 調查局代電以匪共華南局社會部派台匪諜何心石、劉樹東。 | 羈押13日 | 調查中自殺死亡 | |||||
9537 | 9613 | 趙雲仙 | 女 | 1924/12/30 | 雲南,昆明市 | 51900 | 27 | 台東省立圖書館雇員 | 不詳 | 羈押1月16日 | ||||||
9538 | 9614 | 藍登雲 | 男 | 1925/5/9 | 台灣,屏東縣 | 51900 | 26 | 台灣大學政治系學生 | 不詳 | 羈押2年1月 | ||||||
9539 | 9615 | 楊錦雲 | 男 | 1910/3/4 | 台灣,屏東縣 | 51900 | 42 | 春日國小校長 | 據佳冬派出所告稱與蕭道應有所來往予以傳訊,經審與蕭道應、羅東梨雖係鄰居,但少來往,所供似屬實在,擬准保釋。 | 保釋 | 羈押26日 | |||||
9540 | 9616 | 陳志強 | 男 | 1916/1/25 | 福建,連江縣 | 51900 | 35 | 不詳 | 不詳 | 1年 | ||||||
9541 | 9616 | 陳志強 | 男 | 1916/1/25 | 福建,連江縣 | 66910 | 3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2月 | |||||
9542 | 9617 | 廖丁賀 | 男 | 1924/5/17 | 台灣,雲林縣 | 52233 | 27 | 不詳 | 廖丁賀參加共產組織 | 不詳 | 羈押2年4月19日 | |||||
9543 | 9618 | 李萬坤 | 男 | 1909/2/25 | 台灣,雲林縣 | 自首 | 54009 | 45 | 農 | 李君係因留宿叛亂嫌疑犯廖學霖,於聞悉廖係叛徒即向政府自首。 | 自首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6月13日 | 廖學霖 | |||
9544 | 9619 | 江春國 | 男 | 1924/2/2 | 雲南,騰動縣 | 51920 | 26 | 花蓮女中教員 | 江春國自認思想左傾 | 感訓2年 | 感化2年9月5日 | |||||
9545 | 9620 | 張承恩 | 男 | 1927/2/25 | 福建,龍岩縣 | 51920 | 34 | 花蓮縣政府職員 | 張承恩喜讀巴金、魯迅所著文學書籍,意志不堅,思想左傾。 | 發交感訓半年 | 感化6月 | |||||
9546 | 9621 | 李璧鏵 | 男 | 1924/8/10 | 福建,福州市 | 51920 | 25 | 國防部保密局福州支台譯電員 | 李璧鏵在匪區向匪報到,事前既不坦白,避不實告,事後復圖掩飾,且逗留匪區7月,雖不能證明有為匪方工作之事實,然究不無可疑。 | 發交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9547 | 9622 | 田 英 | 女 | 1910/9/19 | 福建,上杭縣 | 51920 | 42 | 台省嘉南大圳水利會課員 | 田英其夫袁國欽附匪既成事實,田英有為匪工作之可能甚大,其復曾參加安那其派,其思想顯屬謬誤。 | 發交感訓2年 | 感化3年 | |||||
9548 | 9623 | 吳傳鑄 | 男 | 1926/7/2 | 台灣,彰化縣 | 51920 | 26 | 二林農校教員 | 吳傳鑄在省立師範學院就讀時參加自治會活動,參加學潮包圍警察局等三次及閱讀禁書思想左傾。 | 感訓6月 | 感化2年13日 | |||||
9549 | 9624 | 李德芳 | 男 | 1920/11/23 | 湖南,長沙市 | 原名文鉞 | 51920 | 29 | 不詳 | 不詳 | 感化 | 感化1年9月25日 | 原名文鉞 | |||
9550 | 9625 | 董潮涵 | 男 | 1921/8/11 | 河北,安新縣 | 51920 | 28 | 交警大隊第四中隊 | 該員於38年12月被訴於前交警大隊第四中隊適四平街戰役率交警千餘人叛變,旋瀋陽陷匪,又向匪方檢舉我方工作人員等情,經扣押偵訊尚無積極佐證,惟其思想顯已動搖,經奉參總長(四○)銓誡字第三五三九後代電核准感訓二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6月12日 | |||||
9551 | 9626 | 羅楊碧棠 | 女 | 1917/12/22 | 台灣,屏東縣 | 51900 | 34 | 不詳 | 羅冬梨之妻,其丈夫為匪黨分子,其並不知情,且已懷孕6月,未便久押,准予保釋。 | 無 | 羈押28日 | 羅冬梨 | 羅冬梨之妻 | |||
9552 | 9627 | 李 最 | 男 | 1909/8/20 | 台灣,雲林縣 | 51900 | 43 | 農 | 李最因被僱於謝秋陽家工作釀製私酒,涉嫌叛亂遭逮捕。 | 羈押1月20日 | ||||||
9553 | 9628 | 楊金海 | 男 | 1918/4/1 | 台灣,新竹縣 | 自首 | 51910 | 35 | 東門國小教員 | 楊金海因匪嫌案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事檢察官撤回起訴,准予補辦自首。 | 自首 | 羈押1年3月26日 | ||||
9554 | 9629 | 郭 坪 | 男 | 1912/11/2 | 台灣,台南市 | 51900 | 29 | 不詳 | 不詳 | 羈押11月1日 | ||||||
9555 | 9630 | 符蘊和 | 男 | 1921/1/2 | 江蘇,江都縣 | 51920 | 32 | 新生總隊隊員 | 與妻陷匪時投入胥金城擔任政委工作 | 感訓6月 | 感化10月18日 | |||||
9556 | 9631 | 吳清標 | 男 | 1914/11/23 | 台灣,台北市 | 52059 | 39 | 商 | 吳清標因與匪徒廖金和相識,認有叛亂罪嫌,惟罪嫌不足,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年10月10日 | 廖金和 | ||||
9557 | 9632 | 姜銀華 | 男 | 1926/12/4 | 台灣,嘉義縣 | 48050 | 23 | 修理鐘錶 | 共同被告蔡鐸於36年3月間結識共匪林思源,受林思源鼓動煽惑為共匪宣傳詆毀政府,先後吸收另案被告陳浩川等,陳浩川又吸收姜銀華、林金泉,共同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姜銀華擔任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7月 | |||||
9558 | 9633 | 林耳順 | 男 | 1927/11/1 | 台灣,宜蘭縣 | 52137 | 26 | 宜蘭縣國民兵隊隊附 | 林耳順參加趙百年所組織中國愛國青年聯誼會暨明知趙百年為匪諜等情,經查尚無為匪或受匪利用之事證。 | 無罪 | 羈押7月3日 | 趙百年 | 18軍特務長趙百年案情不詳 | |||
9559 | 9634 | 韓世樑 | 男 | 1919/4/3 | 浙江,玉環縣 | 52910 | 33 | 利生輪事務員 | 韓世樑叛亂嫌疑罪證不足,依法判決無罪。 | 無 | 羈押8月3日 | |||||
9560 | 9635 | 褚甲生 | 男 | 1923/2/1 | 江蘇,宜興縣 | 52910 | 28 | 商 | 褚甲生匪嫌部分,業經本部保安處查明褚甲生罪證不足,已予免究。 | 不詳 | 羈押2月26日 | |||||
9561 | 9636 | 褚阮進 | 男 | 1908/2/23 | 台灣,高雄縣 | 51030 | 46 | 農會碾米工廠倉庫管理員 | 褚阮進對於明知盧慶秀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情,矢口否認,並據褚阮進供稱「盧慶秀既無叫我參加共產黨,也沒對我宣傳過共產黨的話,我不知道他是共黨」等語,核與盧慶秀所供稱情形相符,此外別無其他佐證足以證明其有知匪不報之行為,是其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2年3月14日 | |||||
9562 | 9637 | 蘇百忍 | 男 | 1935/1/3 | 台灣,屏東縣 | 60094 | 26 | 商 | 蘇百忍因犯恐嚇罪,發交屏東監獄執行期間,即49年4月2日(或3日),在該監獄四號病房內,以鋼筆書寫「強盜」二字,於43年10月號自由畫報總統肖像。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49)警審字第0027號 | ||||
9563 | 9638 | 吳讓農 | 男 | 1924/1/10 | 河北,正定縣 | 51019 | 28 | 陶業公司工廠實習員 | 受人誣告 | 無罪 | 羈押4月 | |||||
9564 | 9639 | 崔紹萱 | 女 | 1914/4/12 | 河北,樂亭縣 | 鄒 鑑之妻 | 49080 | 35 | 無 | 崔紹萱為奸匪鄒鑑之妻,據鄒鑑所供曾介紹崔紹萱參加匪黨,惟未辦理正式入黨手續。 | 感訓 | 感化訓9月17日 | 鄒 鑑 | 鄒 鑑之妻 | ||
9565 | 9640 | 李寒梅 | 女 | 1931/9/13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李寒梅於35年10月經李畢人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女生組組員。 | 無 | 感訓2年5月13日 | |||||
9566 | 9641 | 張靜然 | 女 | 1928/1/15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21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張靜然於36年6月經鄒鑑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女生組組員。 | 無 | 感訓2年7月26日 | |||||
9567 | 9642 | 孫仁山 | 男 | 1922/4/16 | 山東,海陽縣 | 49085 | 2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仁山於38年5月經孫丕安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長。 | 無 | 感訓7月 | |||||
9568 | 9643 | 巴信誠 | 男 | 1925/1/1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4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巴信誠於38年6月經鄒鑑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區隊長並介紹于培立等加入。 | 無 | 感訓9月4日 | |||||
9569 | 9644 | 王人榮 | 男 | 1929/1/1 | 山東,黃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人榮於38年7月經劉永祥誘脅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聯絡工作。 | 無 | 感訓1年1月27日 | |||||
9570 | 9645 | 王振志 | 男 | 1930/4/26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振志於38年7月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四分團第二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2月6日 | |||||
9571 | 9646 | 劉世訓 | 男 | 1930/6/28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世訓於37年12月經張世能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三區隊第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7日 | |||||
9572 | 9647 | 于善民 | 男 | 1929/10/18 | 山東,文登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善民於38年1月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三分團第三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4月4日 | |||||
9573 | 9648 | 于文波 | 男 | 1929/6/24 | 山東,威海衛市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文波於38年4月經劉立訓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二區隊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18日 | |||||
9574 | 9649 | 于世俊 | 男 | 1930/7/2 | 山東,掖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世俊於38年2月經隋錫廉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三區隊第三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5日 | |||||
9575 | 9650 | 于培椿 | 男 | 1919/8/28 | 山東,日照縣 | 49085 | 3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培椿於38年夏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三區第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5日 | |||||
9576 | 9651 | 王德修 | 男 | 1927/6/27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德修於37年5月經任行善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二區隊第二組組長。 | 無 | 感訓9月4日 | |||||
9577 | 9652 | 吳日勛 | 男 | 1932/10/5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吳日勛於38年3月經劉永修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一區隊第二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6日 | |||||
9578 | 9653 | 初福山 | 男 | 1933/10/5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初福山於38年7月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四分第三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2月9日 | |||||
9579 | 9654 | 遲益起 | 男 | 1931/8/7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遲益起於37年12月經于善明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二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2月26日 | |||||
9580 | 9655 | 孫立訓 | 男 | 1933/10/18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立訓於36年6月經劉綱介紹參加匪黨,擔任第一分團第一區隊第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28日 | |||||
9581 | 9656 | 孫本琦 | 男 | 1927/10/15 | 山東,蓬萊縣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本琦於37年10月經秦旭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一區隊第二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7日 | |||||
9582 | 9657 | 孫景恕 | 男 | 1931/2/28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景恕於38年4月經于善明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二區隊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26日 | |||||
9583 | 9658 | 欒秉傑 | 男 | 1927/12/5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欒秉傑於37年11月經巴信誠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三區第一組長。 | 無 | 感訓1年2月8日 | |||||
9584 | 9659 | 欒正華 | 男 | 1929/2/2 | 山東,榮城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欒正華於38年3月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一區隊小組長。 | 無 | 感訓1年3月12日 | |||||
9585 | 9660 | 劉如舫 | 男 | 1929/1/9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如舫於37年12月經劉家寧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三區隊第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7日 | |||||
9586 | 9661 | 曲季圭 | 男 | 1925/3/13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24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曲季圭於37年11月經張世能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二區隊第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9月4日 | |||||
9587 | 9662 | 隋錫廉 | 男 | 1931/3/12 | 山東,文登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隋錫廉於38年春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一分團第三區隊長。 | 無 | 感訓9月4日 | |||||
9588 | 9663 | 沙永生 | 男 | 1931/7/10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沙永生於38年8月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四分團第一區隊第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1年1月28日 | |||||
9589 | 9664 | 賴家仁 | 男 | 1925/6/29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4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賴家仁於38年6月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二區隊第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6日 | |||||
9590 | 9665 | 葉文培 | 男 | 1931/10/29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葉文培於37年11月經張世能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二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2月8日 | |||||
9591 | 9666 | 叢潘滋 | 男 | 1929/6/7 | 山東,文登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叢潘滋於36年夏經俞世榮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區隊長。 | 無 | 感訓1年2月24日 | |||||
9592 | 9667 | 曹景雲 | 男 | 1922/8/3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2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曹景雲於38年6月經巴信誠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一區隊第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6日 | |||||
9593 | 9668 | 劉玉琦 | 男 | 1931/2/26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玉琦於37年11月經劉家寧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二分團第三區隊第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7日 | |||||
9594 | 9669 | 劉志洲 | 男 | 1927/2/11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志洲於38年5月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三分團副分團長。 | 無 | 感訓1年2月24日 | |||||
9595 | 9670 | 王志仁 | 男 | 1931/9/9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志仁於38年8月經張子誠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第四分團第三區隊第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1年2月9日 | |||||
9596 | 9671 | 于兆泮 | 男 | 1931/5/7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兆泮經于文波、于善明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597 | 9672 | 于金潮 | 男 | 1931/8/17 | 山東,萊陽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金潮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三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598 | 9673 | 于春軒 | 男 | 1913/3/27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3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春軒於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599 | 9674 | 于維韶 | 男 | 1934/2/3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5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于維韶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三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0 | 9675 | 王文杰 | 男 | 1931/10/1 | 山東,蓬萊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文杰經譚茂基、孫景恕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1 | 9676 | 王成謀 | 男 | 1929/1/6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成謀經初福山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三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2 | 9677 | 王秀炳 | 男 | 1933/1/13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秀炳經楊尚武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三區隊三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3 | 9678 | 王振西 | 男 | 1932/1/13 | 江蘇,上海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王振西經隋端廉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一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4 | 9679 | 曲宜淑 | 男 | 1931/11/26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曲宜淑經劉永祥介紹加入新青團。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5 | 9680 | 曲延和 | 男 | 1930/3/6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曲延和於 | 無 | 感訓1年4月27日 | |||||
9606 | 9681 | 曲敬香 | 男 | 1932/1/26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曲敬香經劉永祥介紹加入新青團。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7 | 9682 | 曲敬福 | 男 | 1932/7/12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曲敬福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8 | 9683 | 牟宗遠 | 男 | 1930/6/25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牟宗遠經姜明琳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09 | 9684 | 吳伯實 | 男 | 1933/2/1 | 山東,棲霞縣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吳伯實經劉廷勛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0 | 9685 | 吳晶華 | 男 | 1930/6/7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吳晶華經孫立訓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三區隊二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1 | 9686 | 呂茂禎 | 男 | 1926/11/23 | 山東,黃縣 | 49085 | 23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呂茂禎經明同樂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三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2 | 9687 | 宋子廉 | 男 | 1933/8/12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宋子廉經于善明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臨時小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3 | 9688 | 李錦銘 | 男 | 1929/8/9 | 山東,青島市 | 49085 | 20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李錦銘在廣州經王子彝介紹加入新青團。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4 | 9689 | 佘鴻臣 | 男 | 1931/12/2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佘鴻臣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5 | 9690 | 孟了然 | 男 | 1932/8/25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孟了然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6 | 9691 | 季道章 | 男 | 1913/10/25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3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季道章於 | 無 | 感訓11月14日 | |||||
9617 | 9692 | 初家麟 | 男 | 1932/10/7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初家麟經張玉誠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三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8 | 9693 | 姜明琳 | 男 | 1931/12/1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姜明琳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一區隊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19 | 9694 | 姜耀忠 | 男 | 1932/7/12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姜耀忠經明同樂、吳晶華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三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0 | 9695 | 孫序振 | 男 | 1930/10/11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序振經張春梧、張安本介紹在青島參加共黨。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1 | 9696 | 孫德憲 | 男 | 1930/10/29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孫德憲經巴川林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二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2 | 9697 | 孫樹林 | 男 | 1931/7/9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案卷內缺孫君涉案資料,惟係同時接受感訓。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3 | 9698 | 馬紹邦 | 男 | 1928/12/28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21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馬紹邦經于文波介紹在漁翁島宣誓參加新青團。 | 無 | 感訓6月25日 | |||||
9624 | 9699 | 馬紹祥 | 男 | 1930/3/3 | 山東,平度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馬紹祥經隋錫廉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5 | 9700 | 馬壽三 | 男 | 1930/8/10 | 山東,平度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馬壽三經明同樂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6 | 9701 | 常永義 | 男 | 1932/6/24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常永義經尹廣居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二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7 | 9702 | 張經憲 | 男 | 1931/9/12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張經憲經欒財義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二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8 | 9703 | 陳均新 | 男 | 1927/8/24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陳均新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29 | 9704 | 焦博文 | 男 | 1927/7/15 | 山東,日照縣 | 49085 | 22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焦博文經明同樂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三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0 | 9705 | 賀振宇 | 男 | 1923/9/14 | 山東,牟平縣 | 即賀進升 | 49085 | 2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賀振宇(即賀進升)經巴信誠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三區隊三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即賀進升 | |||
9631 | 9706 | 賀繼盛 | 男 | 1931/9/6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賀繼盛經譚茂基、張光曙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一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2 | 9707 | 黃克銻 | 男 | 1930/4/5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黃克銻經孫仁山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3 | 9708 | 楊恩 | 男 | 1933/6/13 | 山東,平度縣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楊恩皒g曲學廷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二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4 | 9709 | 楊從伯 | 男 | 1926/8/22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23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楊從伯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二區隊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5 | 9710 | 楊錫銘 | 男 | 1930/1/24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楊錫銘經巴川林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6 | 9711 | 解文學 | 男 | 1934/3/5 | 山東,萊陽縣 | 49085 | 15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解文學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7 | 9712 | 趙元詠 | 男 | 1931/9/9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趙元詠經于文波介紹在漁翁島參加新青團。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8 | 9713 | 趙修鑫 | 男 | 1928/2/4 | 山東,昌邑縣 | 49085 | 21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趙修鑫經王子彝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三區隊一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39 | 9714 | 劉家才 | 男 | 1933/7/25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6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家才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一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0 | 9715 | 劉容玉 | 男 | 1931/2/2 | 山東,牟平縣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容玉經劉廷功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四分團三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1 | 9716 | 劉 超 | 男 | 1930/10/22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超於 | 無 | 感訓1年2月28日 | |||||
9642 | 9717 | 劉經永 | 男 | 1932/8/1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經永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3 | 9718 | 劉德浣 | 男 | 1930/12/13 | 山東,平度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劉德浣經于文波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一分團二區隊一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4 | 9719 | 錢廷祿 | 男 | 1928/7/28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21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錢廷祿經劉家寧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二分團三區隊二組組員。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5 | 9720 | 鮑丕英 | 男 | 1931/7/21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18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鮑丕英經劉永祥介紹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臨時小組組長。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6 | 9721 | 蘇若冰 | 男 | 1922/6/18 | 山東,煙台市 | 49085 | 27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蘇若冰於 | 無 | 感訓11月14日 | |||||
9647 | 9722 | 欒謹波 | 男 | 1930/6/13 | 山東,福山縣 | 49085 | 19 | 煙台聯合中學學生 | 欒謹波在湖南藍田三甲村經孫嗣泰介紹加入新青團。 | 無 | 感訓8月29日 | |||||
9648 | 9723 | 曾海萍 | 男 | 1925/12/28 | 江蘇,溧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上士學生 | 士兵學校助教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49 | 9724 | 周崇信 | 男 | 1927/10/12 | 台灣,台北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陸戰二旅管訓槍砲中士 | 士兵學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0 | 9725 | 丁繼湘 | 男 | 1927/4/28 | 湖南,益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上兵學兵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上兵學兵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1 | 9726 | 劉德莊 | 男 | 1920/11/6 | 江蘇,興化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海軍第三供應處上士 | 第三供應處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3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2 | 9727 | 龔維理 | 男 | 1930/10/10 | 台灣,台北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士學生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士學生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3 | 9728 | 王萬森 | 男 | 1925/10/12 | 江蘇,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上士 | 中海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3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4 | 9729 | 王 良 | 男 | 1926/8/20 | 湖南,湘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學員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655 | 9730 | 趙鍾蓀 | 男 | 1917/4/13 | 安徽,定遠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4 | 海軍士兵學校第二處教官 | 士兵學校教官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6 | 9731 | 林 密 | 男 | 1921/12/3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海軍政治部保防組看守所所長 | 永康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7 | 9732 | 譚乃盛 | 男 | 1927/11/18 | 廣東,高要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58 | 9733 | 李 謙 | 男 | 1925/10/26 | 湖北,漢口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永明軍艦代通訊軍士長 | 永明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 | 海軍先鋒營 | |||
9659 | 9734 | 潘緒韜 | 男 | 1925/1/28 | 廣東,東莞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昭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0 | 9735 | 黃文龍 | 男 | 1933/7/5 | 福建,莆田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7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下士學生 | 普陀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1 | 9736 | 葉仕鏡 | 男 | 1927/9/13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上兵 | 成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2 | 9737 | 石誠福 | 男 | 1926/5/4 | 安徽,懷遠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663 | 9738 | 張志垣 | 男 | 1925/4/5 | 廣東,鶴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下士 | 新高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4 | 9739 | 鄭維霖 | 男 | 1927/9/2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一兵 | 定海海軍軍區司令部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5 | 9740 | 鄭依清 | 男 | 1927/12/8 | 福建,連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上兵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6 | 9741 | 蕭祥麟 | 男 | 1928/9/25 | 福建,連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上兵學生 | 永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7 | 9742 | 董承芳 | 男 | 1928/9/2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一等兵 | 江泰拖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8 | 9743 | 陳鼎祥 | 男 | 1925/2/19 | 江蘇,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 | 定海一軍區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69 | 9744 | 黃楚成 | 男 | 1929/6/6 | 廣東,南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訓練營員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0 | 9746 | 趙善錫 | 男 | 1923/11/1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海軍反共先鋒營二期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1 | 9747 | 張崇樸 | 男 | 1931/10/27 | 山東,蓬萊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第三期 | 29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2 | 9748 | 李炳凱 | 男 | 1928/8/10 | 福建,福州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3 | 9749 | 趙善傑 | 男 | 1927/10/10 | 福建,連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輪機下士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4 | 9750 | 曹仁傑 | 男 | 1928/5/1 | 浙江,永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第二期准尉 | 玉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5 | 9751 | 宋澤湧 | 男 | 1929/3/16 | 山東,掖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6 | 9752 | 馬 崑 | 男 | 1921/7/16 | 河南,封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二期 | 12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7 | 9753 | 陳文常 | 男 | 1924/4/11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反共先鋒營槍帆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8 | 9754 | 林益善 | 男 | 1918/3/2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2 | 反共先鋒營下士 | 普陀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79 | 9755 | 林冠濤 | 男 | 1927/1/11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下士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0 | 9756 | 張奇霖 | 男 | 1929/10/15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營輪機一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1 | 9757 | 林樹欽 | 男 | 1927/3/1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咸寧軍艦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2 | 9758 | 林永輝 | 男 | 1924/11/1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咸寧軍艦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3 | 9759 | 葉邦華 | 男 | 1923/2/2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兵 | 舟山海軍巡防處 報到被押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4 | 9760 | 溫慶發 | 男 | 1927/5/14 | 四川,萬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受訓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3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5 | 9761 | 王鳳培 | 男 | 1926/12/26 | 河北,天津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營下士輪機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6 | 9762 | 張體福 | 男 | 1929/8/5 | 浙江,永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上士學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687 | 9763 | 余 健 | 男 | 1929/7/14 | 江蘇,贛榆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先鋒營衛士下士 | 士官學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8 | 9764 | 周作章 | 男 | 1930/2/15 | 山東,煙臺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海軍先鋒營二等兵 | 成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89 | 9765 | 王萬才 | 男 | 1927/7/26 | 江蘇,?水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受訓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0 | 9766 | 李 華 | 男 | 1926/5/12 | 福建,福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一等學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1 | 9768 | 郭瑞民 | 男 | 1927/12/7 | 河南,盧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一級技工 | 海軍總司令部通訊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2 | 9769 | 周金彩 | 男 | 1924/11/20 | 台灣,台北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營下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3 | 9770 | 鄭仁鈞 | 男 | 1927/7/2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4 | 9771 | 林清福 | 男 | 1926/5/12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一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5 | 9772 | 呂宗揚 | 男 | 1925/1/10 | 河北,任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先鋒營上士學生 | 海軍無線電二分台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6 | 9773 | 林祥貴 | 男 | 1927/12/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697 | 9774 | 吳人端 | 男 | 1924/11/20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同中尉學員 | 普陀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8 | 9775 | 林寶興 | 男 | 1933/4/1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7 | 反共先鋒營二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699 | 9776 | 鄭明星 | 男 | 1928/1/2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江元軍艦上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0 | 9777 | 林可成 | 男 | 1923/6/12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海軍反共先鋒營二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1 | 9778 | 劉景浩 | 男 | 1928/10/11 | 山東,膠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學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2 | 9779 | 江宗鏘 | 男 | 1927/11/25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少尉 | 永順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3 | 9780 | 周振民 | 男 | 1930/3/18 | 山東,禹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先鋒營三期二兵 | 雅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4 | 9781 | 張 鈞 | 男 | 1929/11/11 | 江蘇,泗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兵 | 海軍第一警衛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9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05 | 9782 | 王協忠 | 男 | 1923/4/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海軍永順軍艦槍砲上等兵 | 永順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06 | 9783 | 任水官 | 男 | 1928/3/13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先鋒營輪機一等兵 | 江泰拖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07 | 9784 | 張能松 | 男 | 1932/4/18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8 | 海軍江元軍艦五等公役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8 | 9785 | 姚義忠 | 男 | 1928/12/4 | 福建,閩候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信號下士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09 | 9786 | 田學榮 | 男 | 1917/11/10 | 陝西,奉化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3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 | 二砲艇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10 | 9787 | 葉開進 | 男 | 1924/9/2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營上士學兵 | 海軍差二十八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3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1 | 9788 | 于世貴 | 男 | 1931/5/3 | 山東,高密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9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二兵學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2 | 9789 | 李依才 | 男 | 1934/6/6 | 福建,連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6 | 海軍江元軍艦槍砲一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3 | 9790 | 林本源 | 男 | 1927/5/5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學生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14 | 9791 | 蘇 勳 | 男 | 1927/10/15 | 山東,福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中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5 | 9792 | 王永棟 | 男 | 1925/1/5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下士 | 315登陸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6 | 9793 | 董士明 | 男 | 1930/2/6 | 江蘇,淮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二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7 | 9794 | 鄭守頻 | 男 | 1923/12/2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先鋒營第一期中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8 | 9795 | 楊依松 | 男 | 1921/9/28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先鋒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19 | 9796 | 田文和 | 男 | 1932/3/3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8 | 海軍反共先鋒營輪機二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0 | 9797 | 叢樹春 | 男 | 1930/9/13 | 山東,威海衛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學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1 | 9798 | 陳澤澍 | 男 | 1928/2/5 | 山東,煙臺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上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2 | 9799 | 吳松彬 | 男 | 1929/10/14 | 河北,天津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一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3 | 9800 | 陳浩儉 | 男 | 1926/8/21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一兵 | 崇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4 | 9801 | 林依貴 | 男 | 1926/1/15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5 | 9802 | 梁 佳 | 男 | 1912/12/20 | 廣東,番禺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8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准尉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6 | 9803 | 尹德俊 | 男 | 1930/6/15 | 河北,棗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一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7 | 9804 | 李永清 | 男 | 1928/10/1 | 河北,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上兵 | 241美珍登載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28 | 9805 | 張世鉅 | 男 | 1927/1/21 | 福建,屏南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上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 | 海軍先鋒營 | |||
9729 | 9806 | 莊飛龍 | 男 | 1928/12/28 | 台灣,高雄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咸寧軍艦輪機二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0 | 9807 | 楊俊明 | 男 | 1931/12/2 | 山東,濟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9 | 反共先鋒營學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1 | 9808 | 劉寶珩 | 男 | 1924/1/15 | 遼寧,遼中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軍委四階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2 | 9809 | 譚棣萼 | 男 | 1931/1/10 | 湖南,新北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9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3 | 9810 | 王之國 | 男 | 1922/11/30 | 瀋陽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海軍反共先鋒集訓營准尉學員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4 | 9811 | 唐國儒 | 男 | 1923/6/21 | 遼北,法庫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准尉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5 | 9812 | 陳伯秋 | 男 | 1930/8/26 | 江蘇,武進縣 | 海軍先鋒營 | 49070 | 23 | 美頌軍籃電机下士 | 涉嫌?助毛卻非叛變。 | 無罪 | |||||
9736 | 9812 | 陳伯秋 | 男 | 1930/8/26 | 江蘇,武進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美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9日/限制人身自由5月1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7 | 9813 | 李淳修 | 男 | 1925/7/14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蘇北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8 | 9814 | 林繼鼎 | 男 | 1910/12/13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0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一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39 | 9815 | 邱正明 | 男 | 1928/1/15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下士學兵 | 永績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0 | 9816 | 尹俊明 | 男 | 1930/1/7 | 四川,?永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重慶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1 | 9817 | 費雲同 | 男 | 1924/10/10 | 山東,日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2 | 9818 | 孫茂堂 | 男 | 1919/12/16 | 山東,諸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3 | 9819 | 劉光祥 | 男 | 1927/6/27 | 山東,日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受訓學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4 | 9820 | 劉開華 | 男 | 1906/2/15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學員 | 海總部送先鋒營受訓 營口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限制人身自由1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5 | 9821 | 王孔茂 | 男 | 1928/9/1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一等兵 | 東平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6 | 9822 | 左廷綱 | 男 | 1925/5/1 | 湖南,永緩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兵 | 中建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7 | 9823 | 陳琱j | 男 | 1924/11/1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第三期輪機一等兵 | 普陀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8 | 9824 | 朱 全 | 男 | 1925/9/14 | 江蘇,江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上士 | 營口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49 | 9825 | 陳文鈺 | 男 | 1930/10/10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二兵 | 臨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0 | 9826 | 林世銓 | 男 | 1928/12/16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輪機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3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1 | 9827 | 張長武 | 男 | 1927/4/2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上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52 | 9828 | 邱金盛 | 男 | 1930/7/7 | 福建,連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畢業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3 | 9829 | 魏家華 | 男 | 1925/5/16 | 四川,萬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二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4 | 9830 | 劉 鎧 | 男 | 1928/11/28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第一期上兵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5 | 9831 | 金樹人 | 男 | 1930/1/12 | 河北,天津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三期舵帆上等兵 | 雅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6 | 9832 | 王嘉祥 | 男 | 1915/3/18 | 江蘇,崇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5 | 先鋒營帆纜中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7 | 9833 | 嚴福梨 | 男 | 1917/12/14 | 台灣,高雄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3 | 先鋒營中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8 | 9834 | 蔣偉貴 | 男 | 1932/3/22 | 江蘇,寶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8 | 先鋒營一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59 | 9835 | 吳子玉 | 男 | 1924/3/2 | 山東,即墨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先鋒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60 | 9836 | 唐希斌 | 男 | 1914/1/24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6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准尉學員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1 | 9837 | 關國定 | 男 | 1922/9/26 | 江蘇,江陰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營中士 | 第三機動艇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2 | 9838 | 方和華 | 男 | 1928/9/4 | 山東,青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下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3 | 9839 | 林易良 | 男 | 1912/12/12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8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准尉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4 | 9840 | 邵其森 | 男 | 1908/12/16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2 | 先鋒營第一期上士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5 | 9841 | 周正先 | 男 | 1921/4/12 | 浙江,海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少校 | 太昭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6 | 9842 | 楊順和 | 男 | 1928/10/28 | 四川,涪陵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7 | 9843 | 金志祥 | 男 | 1925/10/12 | 貴州,安順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68 | 9844 | 李鳳臣 | 男 | 1927/1/14 | 河南,南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中士學生 | 美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69 | 9845 | 鄭依池 | 男 | 1920/2/2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海軍反共先鋒營槍砲上士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0 | 9846 | 陳靖一 | 男 | 1927/7/8 | 湖南,湘潭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1 | 9847 | ?連章 | 男 | 1926/1/27 | 河南,扶溝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2 | 9848 | 李昌觀 | 男 | 1928/9/10 | 浙江,臨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1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3 | 9849 | 羅榮華 | 男 | 1928/7/23 | 四川,江律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0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4 | 9850 | 潘鍾南 | 男 | 1926/3/14 | 福建,廈門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0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5 | 9851 | 馬建新 | 男 | 1927/12/25 | 廣西,邕西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1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6 | 9852 | 張秀山 | 男 | 1926/10/12 | 江蘇,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0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7 | 9853 | 潘建南 | 男 | 1928/1/27 | 福建,永春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0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8 | 9854 | 李龍之 | 男 | 1927/1/25 | 湖南,湘潭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79 | 9855 | 賈華昌 | 男 | 1927/5/9 | 江蘇,無鍚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0 | 9856 | 鄧嘯風 | 男 | 1928/4/27 | 湖南,永興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學生 | 官校40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1 | 9857 | 山質彬 | 男 | 1923/6/17 | 山東,黃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三期 | 雅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2 | 9858 | 朱世德 | 男 | 1926/7/25 | 安徽,涇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准尉學員 | 美頌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3 | 9859 | 黃梓材 | 男 | 1927/11/12 | 廣東,南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49920 | 26 | 永昌軍艦輪機上士 | 思想左傾 | 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
9784 | 9859 | 黃梓材 | 男 | 1927/11/12 | 廣東,南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永昌軍艦輪機上士 | 永昌軍艦輪機上士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5 | 9860 | 劉海光 | 男 | 1925/8/13 | 湖北,廣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一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6 | 9861 | 崔金聲 | 男 | 1905/7/4 | 山東,平度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5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上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7 | 9862 | 蔡靜雅 | 男 | 1930/9/26 | 河北,束鹿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先鋒營第三期一兵 | 中練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8 | 9863 | 胡汝良 | 男 | 1926/1/1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准尉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89 | 9864 | 馬廣龍 | 男 | 1928/6/15 | 江蘇,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二期 | 洪澤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0 | 9865 | 黃石如 | 男 | 1928/5/23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1 | 9866 | 劉 釗 | 男 | 1927/11/1 | 河北,趙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二期上兵 | 美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2 | 9867 | 邵浩官 | 男 | 1926/9/16 | 福建,馬尾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砲十艇航海上等兵 | 政四組拘押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3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3 | 9868 | 張炎? | 男 | 1919/1/1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江泰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4 | 9869 | 儲壽鵷 | 男 | 1927/6/12 | 浙江,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測量局青天測量艦三等佐測量員 | 青天測量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5 | 9870 | 陳泰椿 | 男 | 1908/11/4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2 | 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6 | 9871 | 周本岐 | 男 | 1918/12/5 | 江蘇,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2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受訓學員 | 陸戰砲兵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7 | 9872 | 周 群 | 男 | 1930/8/26 | 江蘇,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先鋒營第二期中士學生 | 陸戰砲兵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 | 海軍先鋒營 | |||
9798 | 9873 | 蕭兆彬 | 男 | 1923/6/13 | 江西,興國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先鋒營中尉 | 上海第一補給總站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799 | 9874 | 王文德 | 男 | 1909/2/22 | 河北,寧津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2 | 澎湖要港司令部二組少校參謀 | 中訓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月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0 | 9875 | 萬從善 | 男 | 1926/6/24 | 江蘇,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管訓少尉 | 太湖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1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1 | 9876 | 鄭有年 | 男 | 1927/2/22 | 廣東,文昌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康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2 | 9877 | 莫餘襟 | 男 | 1927/8/2 | 廣東,南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美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3 | 9878 | 趙令熙 | 男 | 1927/11/16 | 四川,成都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4 | 9879 | 許孝傳 | 男 | 1927/1/28 | 江蘇,宿遷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士學生 | 接29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5 | 9880 | 孔祥傑 | 男 | 1927/9/24 | 山東,曲阜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一兵 | 永泰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6 | 9881 | 孫長智 | 男 | 1930/2/19 | 河北,東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先鋒營下士 | 第四供應站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2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7 | 9882 | 林 炎 | 男 | 1930/10/16 | 廣東,番禺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先鋒營第二期學員 | 海總部眷管處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8 | 9883 | 劉樂山 | 男 | 1927/7/23 | 山東,青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一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09 | 9884 | 袁寶榮 | 男 | 1924/1/8 | 江蘇,東台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反共先鋒營第三期階級同上尉 | 中鼎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年6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10 | 9885 | 杜世泓 | 男 | 1927/12/23 | 廣東,三水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海軍總司令部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1 | 9886 | 徐鍾豪 | 男 | 1927/11/29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永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2 | 9887 | 林大湘 | 男 | 1927/2/20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崑崙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3 | 9888 | 葉元達 | 男 | 1928/10/11 | 福建,廈門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昭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4 | 9889 | 姜金陵 | 男 | 1929/7/14 | 湖南,邵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下士 | 艦勤大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5 | 9890 | 張俊民 | 男 | 1926/3/19 | 河北,北平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湖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6 | 9891 | 賈延昌 | 男 | 1917/4/14 | 山東,萊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一等兵 | 供應總處二庫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7 | 9892 | 曲以堂 | 男 | 1929/2/27 | 山東,蓬萊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支准尉薪 | 美朋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8 | 9893 | 汪濤然 | 男 | 1928/4/12 | 江蘇,鎮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學員 | 美朋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19 | 9894 | 李子範 | 男 | 1929/9/22 | 山東,東萊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一等兵 | 供應部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0 | 9895 | 周明鐸 | 男 | 1925/9/4 | 遼寧,海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永修艦航海上士 反共先鋒營上士 | 永修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1 | 9895 | 周明鐸 | 男 | 1925/9/4 | 遼寧,海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41 | 25 | 永脩艦航海上士 | 疑與預備叛逃有關 | 無罪,另令管訓 | |||||
9822 | 9896 | 張立中 | 男 | 1930/9/17 | 河北,天津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下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3 | 9897 | 吳樹侃 | 男 | 1927/1/23 | 福建,福州市 | "即 Wu,Shu-Kan,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華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即 Wu,Shu-Kan,海軍先鋒營 | |||
9824 | 9898 | 葛家瑗 | 男 | 1927/5/15 | 四川,酉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49023 | 24 | 永興軍艦中尉通訊官 | 永興軍艦中尉通訊官38年5月1日該艦停泊白茅沙島附近書記官朱季剛航海官陳萬邦等聚?叛變約其至航海官陳萬邦寢室告知準?叛變?艦開往南京投匪邀同行動未予贊同惟不?朱季剛等準?叛變之事告知同室之槍炮官亦不報告住於其寢室對面之副長設法對付。 | 05年 | |||||
9825 | 9898 | 葛家瑗 | 男 | 1927/5/15 | 四川,酉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校軍官班第七隊學員 先鋒營第二期中尉 | 永興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26 | 9899 | 陳發光 | 男 | 1929/6/27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學生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7 | 9900 | 刁樹荃 | 男 | 1925/8/20 | 廣西,武宣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營二期二等兵學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8 | 9901 | 丁華生 | 男 | 1920/12/18 | 山東,昌邑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長治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29 | 9902 | 翁 瀕 | 男 | 1929/8/20 | 湖北,黃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重慶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0 | 9903 | 畢庶學 | 男 | 1922/9/24 | 山東,文登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訓練營學員 | 安東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1 | 9904 | 葉幼煌 | 男 | 1928/4/17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2 | 9905 | 宋開智 | 男 | 1926/9/7 | 四川,屏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湖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3 | 9906 | 禹來法 | 男 | 1925/7/8 | 浙江,杭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營第三期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4 | 9907 | 曹德潮 | 男 | 1918/10/4 | 河南,鎮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中士 | 戰車一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5 | 9908 | 顧景清 | 男 | 1927/6/11 | 江蘇,?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三期學生 | 士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6 | 9909 | 張萬貴 | 男 | 1926/7/30 | 湖北,棗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上等兵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7 | 9910 | 王信仁 | 男 | 1927/10/28 | 雲南,文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中尉學員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8 | 9911 | 杜開連 | 男 | 1921/1/30 | 廣東,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准尉學員 | 38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39 | 9912 | 鄭造時 | 男 | 1930/7/19 | 遼寧,蓋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訓練營 | 士兵學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0 | 9913 | 黃海良 | 男 | 1929/9/29 | 廣東,防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上兵學兵 | 38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1 | 9914 | 李雄賓 | 男 | 1929/5/6 | 廣西,南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上兵 | 38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2 | 9915 | 李 江 | 男 | 1929/7/8 | 廣東,高西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中士 | 38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2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3 | 9916 | 屈毅成 | 男 | 1926/1/20 | 廣東,東莞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下士 | 38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4 | 9917 | 陶 冶 | 男 | 1925/9/1 | 陝西,南鄭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營第三期 | 17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5 | 9918 | 袁正民 | 男 | 1925/9/29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上士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6 | 9919 | 李恆彰 | 男 | 1928/7/19 | 山東,泰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 | 官校41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47 | 9920 | 何芳船 | 男 | 1927/1/29 | 廣東,連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三期中尉學員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48 | 9921 | 黎京志 | 男 | 1927/12/24 | 四川,內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先鋒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49 | 9922 | 林亮昆 | 男 | 1928/10/14 | 台灣,屏東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先鋒營一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0 | 9923 | 袁佑緒 | 男 | 1921/10/14 | 山東,煙台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反共先鋒營1期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1 | 9924 | 余德滋 | 男 | 1930/3/7 | 江蘇,鎮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1期 | 中海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2 | 9925 | 劉文槐 | 男 | 1925/10/10 | 山東,日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二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3 | 9926 | 魏顯起 | 男 | 1926/11/9 | 安徽,懷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4 | 9927 | 羅經略 | 男 | 1929/5/13 | 浙江,平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1期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5 | 9928 | 吉 墾 | 男 | 1928/12/12 | 吉林,扶餘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3期 | 士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6 | 9929 | 劉同義 | 男 | 1925/8/17 | 山東,棲霞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二期結業學員 | 海軍機械學校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7 | 9930 | 羅育中 | 男 | 1927/1/29 | 四川,梓潼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學員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58 | 9931 | 朱大明 | 男 | 1927/9/24 | 四川,敘永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准尉 | 陸戰隊二旅三團二營 機砲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59 | 9932 | 陳易興 | 男 | 1921/8/25 | 四川,三台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准尉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0 | 9933 | 包 健 | 男 | 1930/3/15 | 浙江,孝豐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陸戰隊直屬營通信連中尉台長 | 陸戰隊通信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1 | 9934 | 劉錫周 | 男 | 1930/9/4 | 山東,昌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先鋒營第二期下士 | 先鋒營第二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2 | 9935 | 崔昭周 | 男 | 1919/12/8 | 河南,鞏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2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學員 | 供應總處二庫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3 | 9936 | 孫長義 | 男 | 1915/1/6 | 山東,膠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5 | 海軍反共先鋒營洗衣一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4 | 9937 | 王毓琦 | 男 | 1917/4/28 | 山東,牟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尉學員 | 砲兵營一團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5 | 9938 | 于祖厚 | 男 | 1928/11/15 | 安徽,太和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一兵 | 汾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3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6 | 9939 | 沈祖基 | 男 | 1925/3/28 | 江蘇,南通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海軍反共先鋒營學員 | 三民主義講習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7 | 9940 | 劉德賞 | 男 | 1928/1/17 | 湖南,衡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第二期准尉 | 澎湖巡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8 | 9941 | 胡隆治 | 男 | 1926/11/11 | 湖南,衡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三期受訓學員 | 登陸戰車營三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69 | 9942 | 李文泰 | 男 | 1928/8/3 | 山東,濟南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陸一旅一團通信連第三台准尉台長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0 | 9943 | 周松官 | 男 | 1927/7/1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一兵 | 遠績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1 | 9944 | 李培祥 | 男 | 1916/11/14 | 山東,益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4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下士 | 29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72 | 9945 | 高延誠 | 男 | 1926/4/30 | 山東,青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三期學生 | 海軍一廠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3 | 9946 | 張九齡 | 男 | 1927/3/8 | 山東,即墨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4 | 9947 | 陳印揚 | 男 | 1927/1/23 | 湖南,長沙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營第三期准尉學員 | 陸戰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5 | 9948 | 徐叔鵬 | 男 | 1923/12/4 | 江蘇,南京市 | 原名徐大鵬,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第一機動艇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原名徐大鵬,海軍先鋒營 | |||
9876 | 9949 | 曹鴻緒 | 男 | 1919/12/29 | 山東,煙台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反共先鋒營文書上士 | 接29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7 | 9950 | 熊尚德 | 男 | 1920/12/27 | 湖南,慈利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先鋒營第一期上尉 | 先鋒營第一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78 | 9951 | 田樹恭 | 男 | 1923/3/28 | 山東,榮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營上士學生 | 汾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9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79 | 9952 | 王鐵平 | 男 | 1929/8/15 | 遼寧,錦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訓練營一等兵 | 永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8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0 | 9953 | 陳寶官 | 男 | 1926/11/20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先鋒營上兵 | 崇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81 | 9954 | 王家驤 | 男 | 1928/11/20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海軍反共先鋒營少尉學員 | 中鼎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2 | 9955 | 蔡凌功 | 男 | 1928/7/7 | 山東,蓬萊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中尉學員 | 陸戰一旅一團五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3 | 9956 | 聶顯堯 | 男 | 1928/11/24 | 廣東,新會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少尉 | 太昭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4 | 9957 | 秦和之 | 男 | 1925/6/23 | 江蘇,無錫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先鋒營第一期中尉 | 太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85 | 9958 | 朱國樞 | 男 | 1922/9/5 | 江蘇,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官校區隊長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886 | 9959 | 羅 錡 | 男 | 1927/1/22 | 廣東,順德縣 | 原名羅綺,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業學員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原名羅綺,海軍先鋒營 | |||
9887 | 9960 | 秦慶華 | 男 | 1927/7/24 | 湖北,沔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8 | 9961 | 胡繼初 | 男 | 1926/10/26 | 湖北,漢川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89 | 9962 | 萬鴻源 | 男 | 1927/5/6 | 湖北,潛江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0 | 9963 | 朱成祥 | 男 | 1927/11/4 | 四川,重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尉服務) | 中鼎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4由1月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1 | 9964 | 區小驥 | 男 | 1927/11/23 | 廣東,番禺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永順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2 | 9965 | 劉良奇 | 男 | 1924/5/15 | 四川,重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反共先鋒營第三期學員 | 陸一旅二團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3 | 9966 | 邱 奇 | 男 | 1932/5/22 | 廣東,茂名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8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4 | 9967 | 曾國騏 | 男 | 1928/11/8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先鋒營第一期中尉 | 太昭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5 | 9968 | 杜潤德 | 男 | 1923/3/13 | 山東,青島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接29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6 | 9969 | 任 琳 | 男 | 1928/11/21 | 河北,北平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一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7 | 9970 | 張鳳翥 | 男 | 1929/7/28 | 河北,寧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一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8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8 | 9971 | 劉易匯 | 男 | 1930/2/1 | 福建,廈門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899 | 9972 | 姜殿之 | 男 | 1920/2/1 | 山東,黃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反共先鋒營三其留訓學員 | 中練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00 | 9973 | 李禮仁 | 男 | 1922/8/15 | 福建,壽寧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營二等兵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0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1 | 9974 | 陶志成 | 男 | 1922/11/7 | 山東,煙台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反共先鋒營第一期結訓學員 | 海軍接29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2 | 9975 | 遲之慶 | 男 | 1904/10/24 | 山東,萊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6 | 海軍反共先鋒營輪機下士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3 | 9976 | 王安定 | 男 | 1926/12/24 | 江蘇,六合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官校四十一年班學生 | 官校學生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04 | 9977 | 劉善緣 | 男 | 1926/8/16 | 湖南,衡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結業學員 | 信陽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05 | 9978 | 王繼清 | 男 | 1927/10/10 | 湖北,漢川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結業學員 | 永靖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06 | 9980 | 梁國傑 | 男 | 1929/7/8 | 廣東,開平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一期 | 江元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7 | 9981 | 高竹村 | 男 | 1933/11/25 | 安徽,太和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7 | 反共先鋒營二等兵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8 | 9982 | 官 明 | 男 | 1922/10/10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先鋒營第二期中尉 | 峨嵋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09 | 9983 | 孫連登 | 男 | 1930/1/9 | 山東,平度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學生 | 武彝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0 | 9984 | 王少維 | 男 | 1923/1/15 | 湖北,漢川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8 | 反共先鋒營三期中尉學員 | 陸戰隊登陸戰車營第三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11 | 9985 | 蘇繼澤 | 男 | 1929/10/10 | 山東,福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2 | 反共先鋒營輪機二等兵 | 聯錚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4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2 | 9986 | 李秉璣 | 男 | 1924/4/16 | 江西,豐城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訓練營第1期結訓學員 | 第一機動艇隊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3 | 9987 | 陳延琮 | 男 | 1924/9/17 | 江蘇,徐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7 | 反共先鋒營第3期上尉學員 | 陸戰隊第二旅第三團第二營機砲連上尉連長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4 | 9988 | 吳國友 | 男 | 1895/11/24 | 江蘇,淮安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55 | 反共先鋒營結業學兵 | 海軍第一砲艇隊十號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6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5 | 9989 | 劉國元 | 男 | 1926/6/5 | 山東,安邱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海軍軍官學校學生 | 官校39年班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6 | 9990 | 馬榮勤 | 男 | 1925/7/1 | 湖北,襄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簿記上士 | 太倉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17 | 9991 | 張秋濤 | 男 | 1927/10/22 | 江蘇,南京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中練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8 | 9992 | 姜鴻安 | 男 | 1920/7/17 | 山東,煙台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0 | 反共先鋒營航海二等兵 | 接二十九號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19 | 9993 | 董依堅 | 男 | 1931/6/3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9 | 反共先鋒營二等學兵 | 江元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0 | 9994 | 李雲中 | 男 | 1930/5/8 | 山東,諸城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0 | 先鋒營二等兵 | 汾陽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2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21 | 9995 | 劉鳳元 | 男 | 1924/1/28 | 河北,天津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反共先鋒營1期 | 接29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1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2 | 9996 | 陳祥瑞 | 男 | 1929/10/14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1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楚同軍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9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3 | 9997 | 曾春燦 | 男 | 1921/7/22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9 | 海軍陸戰隊第三團槍砲下士 | 海軍陸戰隊第三團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24 | 9998 | 楊健全 | 男 | 1905/5/26 | 福建,福州市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46 | 反共先鋒營第3期受訓 | 海軍機械學校療診所中校主任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5 | 9999 | 巫佩芙 | 男 | 1932/12/24 | 江西,贛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19 | 反共先鋒營3期一等學兵 | 陸戰隊第一旅一團三營七連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 | 海軍先鋒營 | |||
9926 | 10000 | 陳學祿 | 男 | 1926/4/5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營1期一等兵 | 江元軍艦一等兵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月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7 | 10001 | 吳文友 | 男 | 1920/1/11 | 河南,息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31 | 反共先鋒營上等兵 | 海軍105砲艇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2日 | 海軍先鋒營 | |||
9928 | 10002 | 丁志超 | 男 | 1915/9/6 | 江蘇,武進縣 | 55054 | 41 | 國防部情報局特別警衛組少校組員 | 丁志超係本局特別警衛組少校組員,因解玉成於43年10月藉考取台灣省青年服務團行政專修班攻讀為掩護,由香港來台,從事叛亂活動,解於抵台後,曾徇丁之邀約,至其家中食敘,當將在匪區充任小學教員,及於香港在工人開會時,登台演講,直揚匪區建設進步,政治民主之事,告知丁某,丁雖洞燭其奸,但因昧於私誼,致未舉發。 | 有期徒刑2年 | ||||||
9929 | 10003 | 丁增壽 | 男 | 1922/10/5 | 江蘇,高郵縣 | 52910 | 32 | 台北市黨部幹事 | 共同被告盧爾嫻、丁增壽。丁增壽因前往在蘇北匪區充當小學教員,涉有為匪嫌疑。經訊據丁增壽供稱「原在江蘇界首鎮充當小學教員,34年7月,匪幫佔據界首後,仍在該鎮小學執教,直至35年9月,國軍收復界首鎮時,則向黨政軍聯合辦事處登記自首云云…」核該被告所供情節,尚不能認定其參加叛亂組織及有何為匪罪行。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7月15日 | |||||
9930 | 10004 | 于英傑 | 男 | 1921/12/12 | 河南,郾城縣 | 55910 | 35 | 測字 | 于英傑因涉匪嫌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4月18日 | |||||
9931 | 10005 | 于書紳 | 男 | 1917/5/17 | 河北,邢台縣 | 52169 | 36 | 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局長 | 孫藩聲應陳文輔之母陳快之請求撰具證明陳文輔已向該分局申請自首屬實之文稿,呈由被告于書紳就原稿文字予以改正繕發,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6月19日 | |||||
9932 | 10007 | 方萬成 | 男 | 1924/9/27 | 台灣,台北市 | 53087 | 32 | 工 | 方萬成、廖水泉、潘陳火、鄭金祈、戴成枝各明知溫萬金為匪諜,於42年1月至6月間與其來往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6月14日 | |||||
9933 | 10008 | 方 曉 | 男 | 1903/12/2 | 台灣,台南縣 | 51156 | 49 | 工 | 方 曉因涉及已結案犯陳 全介紹參加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下營支部組織嫌疑被通緝後,經憲兵司令部緝獲移送台灣省情報委員會轉解到部,經查方 曉並未參加匪幫組織,惟與陳 窗、陳 全等人往來甚密,其思想顯有受其影響,應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徒刑3年5月7日 | 陳 ? | ||||
9934 | 10009 | 毛仁儉 | 男 | 1926/9/1 | 浙江,江山縣 | 53108 | 27 | 上尉附員派誠正中學服務 | 毛仁儉私藏禁書聞一多全集1部共4冊及1947年上海商周時代出版社印行之史大林解答國際重要問題乙書,且曾借與王化襄閱覽,其反共抗俄意識薄弱,對國家認識未清,應予教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月19日 | |||||
9935 | 10010 | 王士珍 | 男 | 1928/2/1 | 河北,天津市 | 54149 | 25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王士珍前因思想左傾,曾經臺部?41年3月25日以安備字第0564號呈報奉國防部茂萬字第1348號令核正交付感化1年。嗣以感訓期滿其言行欠佳復經呈奉國防路昌暑字3349號令核定繼續感訓6月,期滿後思想仍未改正又經呈奉國防部(43)誠謨字第1873號令飭據本部新生訓導處列舉事實,並將王士珍解部法辦。查被告王士珍在感訓期間學習情緒低落,對現實仍不滿意,業經本部新生訓導處列舉事實呈報坍卷可稽,縱其在感訓期間尚無其他積極違法事証,然言行不檢思想迄未改正,認應仍有交付感化必要。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年+ | |||||
9936 | 10010 | 王士珍 | 男 | 1928/2/1 | 河北,天津市 | 64012 | 35 | 商 | 於台北地院看守先後向在押人犯卿國華、康文君等云:「台灣政府能代表中國嗎?上屆選舉總統,不應該修改憲法,這不是成了╳家的天下嗎?」「今天台灣是特務警察國家,報紙上天天吹牛,金馬如何堅強,都是騙老百姓的。俄國核子武器比美國多,毛澤東其為人民謀福利,聯合國對共產黨都怕,何況小小台灣……」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9937 | 10010 | 王士珍 | 男 | 1928/2/1 | 河北,天津市 | 79010 | 50 | 商 | 68年5、6月間,連續在台北市國立灣大學、師範大學及內政部等地廁所牆壁上書寫反動文字15次,同年6月復書寫反動黑函20封,分別郵寄出獄叛亂犯等,其內容刻意醜化政府、離間民心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月24日 | |||||
9938 | 10011 | 王 戈 | 男 | 1925/9/7 | 廣東,興寧縣 | 52900 | 28 | 桃園縣新坡國校 | 申請人提供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局通知乙份,及王戈君於公務員履歷表記載:41年不幸因案拘留,經偵查9個月無罪開釋。 | 無罪 | 羈押3月7日 | |||||
9939 | 10012 | 王文印 | 男 | 1925/4/26 | 台灣,高雄市 | 54177 | 31 | 刻字商 | 俞姬填於38年7月間受同學即匪孫輝星(現押保密局)之託,轉託刻字匠王文印於某日夜1一時許代刻「台灣反革命戰犯調查委員會」反動圖章1顆。俞姬填因而明知孫輝星為匪諜並知其至40年間仍家居,不告密檢舉。王文印雖不知孫輝星為匪諜,第知命其刻反動圖章之俞姬填為有匪諜嫌疑之人,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9940 | 10013 | 王惠明 | 男 | 1933/8/15 | 福建,長樂縣 | 即王日新。 | 50574 | 21 | 無 | 被告簡有全與逃匪楊阿坤為姑表兄弟,明知其為政府通緝逃亡匪黨,於39年7、8月間先後容留其食宿2次;當楊匪阿坤住在其家時,被告林永泉王惠明因居鄰關係,常至其家聚談,楊匪阿坤乘機向該被告等宣講匪黨主義與政策;該被告等均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向政府告密檢。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6月10日 | 原名王惠明 | |||
9941 | 10014 | 王川造 | 男 | 1929/3/3 | 廣東,揭陽縣 | 改名王必安 | 53116 | 25 | 無業 | 王川造於33年在粵韓山師範學校讀書時,受匪徒陳傳文領導參與編報演劇等工作為匪宣傳,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7年5月23日 | 原名王川造 | |||
9942 | 10015 | 王廷瑞 | 男 | 1925/2/2 | 遼寧,北鎮縣 | 53170 | 30 | 陸軍第9429部隊衛生營上尉軍醫 | 王廷瑞於37年在瀋陽總醫院任職時,被匪接管,41年冬,被告等先後因病入聯勤第55後方醫院治療時,與王連成相識,雖無參與叛亂組織之積極事證,惟被告等被俘於先,又常與王連成往來,耳儒目染思想難免不正,而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
9943 | 10016 | 王京良 | 男 | 1917/10/6 | 浙江,樂清縣 | 53063 | 37 | 台灣紙業公司林田山管理處事務股長 | 王京良在求學時加入朱毛匪幫,於抗戰期間在家鄉樂清臨江任鄉長兼抗敵自衛分隊長,與土共周丕振勾結,嗣並充周匪部參謀長,及抗戰勝利後浙江保安團蒞縣清剿,乃離鄉輾轉於37年9月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9944 | 10017 | 王其中 | 男 | 1929/3/12 | 台灣,嘉義縣 | 即王居中 | 53137 | 25 | 工 | 王其中因涉有匪嫌,案經檢察官聲請交付感化,認為無理由裁定駁回。國防部保密局42年4月3日送案,42年7月10日聲請交付感化,42年7月28日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裁判,42年11月14日簽准開釋辦妥保。42年審聲字第111號裁定無交付感化之必要聲請駁回,詳如裁定書)。 | 駁回感化之聲請 | 羈押7月12日 | 原名王其中 | |||
9945 | 10018 | 王忠和 | 男 | 1922/5/10 | 台灣,台北市 | 53920 | 34 | 商 | 王忠和自36、37年起陸續購置閱讀「5年計畫」、「????物語?」、「第二貧乏物語」、「????探訪記」、「戰爭批判」、「新興????教育」、「??????恐怖時代」、「露西亞3人集」、「有島武即全集第7卷」等反動書籍案,經查悉並在其住宅搜獲上開反動書籍9本,經訊據被告供認閱讀上開反動書籍受其蠱惑,思想傾匪不諱,雖查無為匪事證,惟思想既已不正,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違禁書籍9本均沒收。 | 感化11月11日 | |||||
9946 | 10019 | 王昌麟 | 男 | 1917/3/27 | 湖南,沅江縣 | 51230 | 35 | 陸軍67師野戰醫院中校院長 | 被告王昌麟對明知顧 炤曾為匪俘而容留其在該院食宿並保薦任用罪嫌不能證明,應依法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4月21日 | |||||
9947 | 10020 | 王林淑娜 | 女 | 1928/7/20 | 台灣,嘉義縣 | 52212 | 25 | 教員 | 王林淑娜係已自首之匪黨阿里山林場支部書記王澋景(即王澋昌)之妻,婚前數月即已知王澋景與在逃匪徒張棟材暨另案被告周永富等,參加老林(按即李匪媽兜)之匪黨組織,婚後受李匪媽兜教育,39年5月王澋景逃亡後,因格於夫妻私情,未予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感化3年5月18日 | 王澋景 | 54141案處刑滿後感化3年。 | |||
9948 | 10020 | 王林淑娜 | 女 | 1928/7/20 | 台灣,嘉義縣 | 54141 | 27 | 受刑人 | 王林淑娜於執行期間猶不悔悟,41年12月上旬,在看守所內偶見在押之匪幹李媽兜,秘密囑託外役犯致函李匪,指蔡孝乾等自首為「反逆」「出賣組織」等情,是王林淑娜於執行期間受同監房叛徒張燕梅毒化思想甚深,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3年+感化3年5月18日 | 李媽兜 | ||||
9949 | 10021 | 王金銘 | 男 | 1918/2/2 | 河南,蘭封縣 | 55158 | 32 | 雲南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療養室少校代主任 | 獲案匪探趙學儒供稱,王醫官與我同為在緬甸滾弄(譯音)工作,為工作人員小組長,及據報緬甸滾弄開醫館的王醫官,與照相館的顧老闆,常與匪方工作人員接觸,並有與馬耿駐緬北聯絡人員嫌疑,以為被告王金銘參加叛亂組織罪嫌追訴之唯一證據,經查所稱各節,均無顯著證據可資斟酌,是被告王金銘無犯罪嫌疑,自應依法宣告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4月26日 | (44)法判字第038號 | ||||
9950 | 10022 | 王查某 | 男 | 1925/8/22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6 | 農 | 王查某於38年8月先後加入匪幫組織,陸續聽其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9951 | 10023 | 王 洵 | 男 | 1918/10/5 | 湖南,衡陽縣 | 56077 | 39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刑警隊員調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服務 | 王洵原係國防部前保密局工作人員,38年8月8日任湖南省衡陽市警察局督察長,嗣衡陽陷匪後被俘受匪驅使,曾引帶匪徒至鄉間收繳民槍、搜捕政府人員查該被告於39年、41年間兩度逃抵香港時,均曾與前保密局取得連絡,並將過去被俘、驅使工作之詳情,前後數次呈報,並經該局調查考核屬實;而來台後經前台灣省警務處派任職務,於其邀送之自傳中,亦將被匪所俘情形略予敘述,足見並無隱諱之意,且其被匪驅使工作,係在被俘之後,不過數月,即幡然覺悟逃離匪方,至湘南山區從事游擊,足見其反共思想未變,依法衡情諭知免刑,以勵自新。 | 免刑 | 羈押11月 | (45)審特字第0018號 | ||||
9952 | 10024 | 王峻峰 | 男 | 1926/4/4 | 江蘇,邳縣 | 54103 | 29 | 金門縣政府地政事務所業務員 | 王峻峰iqo 其小學老師即匪上海警察學校教官徐啟明,介充上海警察局嵩山分局警察,至同年3月28日逃離上海轉香港來台至金門,查上海警察局乃共sf 叛亂團體之一,王峻峰在該局工作,即係犯參加叛亂組織之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2月15日 | |||||
9953 | 10026 | 王起元 | 男 | 1907/5/6 | 山東,煙台市 | 54130 | 46 | 修船 | 被告王起元於34年7月在山東牟平被匪俘獲,接受匪訓2月,同年9月派充匪區村幹,同年10月又在匪煙台公安局受訓3月始行逃離。既曾受匪訓練,思想難免受其毒害。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4日 | |||||
9954 | 10027 | 王國超 | 男 | 1921/5/21 | 山東,威海衛 | 52133 | 32 | 基隆勝昌漁行華孚一號船員 | 王國超在匪陷劉公島期間,充當匪幫擔架隊員及任劉公島小學教員又發動鬥爭及拷打方寶源。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7年 | 以刑法100條論處 | ||||
9955 | 10028 | 王張彩紉 | 女 | 1922/4/14 | 山東,文登縣 | 號國振,又名海濱 | 52055 | 30 | 無 | 王振奎與張彩銀係夫妻關係,該王振奎於34年山東榮城被匪侵佔時,即參加匪商救會組織領取營業執照擺設小攤,張彩銀當時尚未出嫁,參加匪鄉村婦女會工作,後因不堪匪之壓迫,乃於37年10月由青島與其夫相皆來台。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年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6月 | 號國振,又名海濱 | |||
9956 | 10029 | 王啟先 | 女 | 1924/6/29 | 湖南,醴陵縣 | 王啟元之妹 | 54181 | 32 | 中央信託局辦事員 | 王啟先係王啟元之胞妹,早年在滬與現已投共之空軍人員趙立品友善,朱毛匪幫竊據大陸後欲策反,王啟元乃利用趙立品之關係,于38年10月下旬,派劉光典持趙立品之函,由港來台找被告王啟先。劉匪抵台後,找到王啟先,即時常赴王家與王啟先家屬接觸,一面勸王啟先赴香港,一面探詢其兄王啟元情形,軍事檢察官即据劉匪光典在本部保安處之自白,認被告王啟先明知劉光典為匪諜,惟其時間係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佈施行之前。劉匪光典于39年3月初逃匿後被告王啟先不知其逃匿處,尚不構成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罪,以該被告常與匪諜為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劉光典 | (44)審聲字第0119號 | ||
9957 | 10030 | 王清輝 | 男 | 1920/3/5 | 台灣,台北市 | 53204 | 35 | 省立台北醫院警衛 | 王清輝於39年冬在台北市峨嵋街3號住所,與另案獲押保密局之辛維新、林坤鐘、陳烈堂、王阿清、簡某及自首份子葉慶來,同時參加共產匪黨組織,受王匪忠賢之領導,集會一次聽講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王忠賢 | ||||
9958 | 10031 | 王連成 | 男 | 1925/6/14 | 台灣,台北縣 | 52153 | 29 | 木工 | 王連成於38年間,經許希寬誘惑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受匪幹許希寬、陳朝陽領導,亦曾聆聽許匪反動宣傳之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9959 | 10032 | 王連成 | 男 | 1927/8/20 | 河南,唐河縣 | 即王連城 | 53170 | 28 | 陸軍第206師第617團第3營第8連上士班長 | 同案被告盧奎前在陸軍第206師第617團第3營第8連第1排第2班充當上士班長,曾遭該管連長劉克勤當眾斥責並於禁閉,潛逃後經捕獲,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降級2等兵,因心懷怨恨,遂詆毀政府,著手組織偽精忠隊,意圖顛覆政府,又吸收同連上士班長王連成加入其叛亂組織。王連成乘在聯勤第55醫院養病機會,吸收患者王廷瑞,馬玉芳未果。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日記6冊、信1封均沒收。 | 徒刑22年7月5日 | 即王連城 | |||
9960 | 10033 | 王琴松 | 男 | 1925/6/20 | 台灣,台南縣 | 54150 | 30 | 幹事 | 被告王琴松與另案被告翁文禮、梁培?相識,過從甚密,曾聽翁文禮講述馬克斯及物價漲跌總數,與政府對青年的職業是不理的,我們台灣青年應自覺組織起來等荒謬言論;彼並閱讀「第二貧乏物語」及「唯物史觀」等反動書籍。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翁文禮 | ||||
9961 | 10034 | 王登常 | 男 | 1932/3/18 | 台灣,台南縣 | 54900 | 23 | 公 | 據案卡記載:王登常反動標語案,經高雄市警察局於43年4月2日逮捕,於43年4月3日、10日、19日分別以警3字第002號、0015號、0017號函聲請延長羈押14、9、14日,經本部(指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3)安律字第1501號、1583號、1755號令核准在案。 | 不詳 | 羈押1月7日 | |||||
9962 | 10036 | 王華珠 | 女 | 1929/9/19 | 福建,浦城縣 | 53019 | 22 | 工礦公司台北區營業處辦事員 | 王華珠、季孟珍、劉軒宏各於38年春,或因不滿意婚姻事件或因受家庭刺激,經朋友引誘,投浙江地方土共,任訪問宣傳工作,即為我剿匪部隊前陸軍第11師在浙江麗水俘獲,留該師服務,嗣隨軍來台先後脫離部隊。雖渠等參加匪幫工作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施行前,不能繩以該條例之罪,且在我軍公機關部隊服務,亦尚未發現其他叛亂罪行,但思想上不無玷污,應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10月2日 | |||||
9963 | 10037 | 王進安 | 男 | 1927/2/26 | 河南,蘭封縣 | 53051 | 27 | 裝甲兵旅第2總隊第22大隊第1中隊戰車下士 | 王進安係裝甲兵旅第2總隊第1中隊戰車下士,於40年起經常收聽匪方廣播,思想因而不穩,於國軍展開刺背效忠運動時,散佈刺背乃被俘後之顯明記號等濫言。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7月15日 | |||||
9964 | 10039 | 王隆富 | 男 | 1924/4/6 | 四川,儀隴縣 | 53133 | 29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4連上士班長 | 王隆富因匪嫌一案,經陸軍第87軍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證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期自新。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4年5月8日 | |||||
9965 | 10040 | 王業文 | 男 | 1924/8/15 | 福建,龍岩縣 | 56072 | 32 | 台?代用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王業文對於被訴36年夏,在廈門與其同學邱岳璧(又名邱仁堯)相遇,邱岳璧曾將其參加匪黨,因案發政府通緝脫逃之情形告訴王業文,因而明知邱岳璧為匪諜,迄42年9月28日邱匪被捕時止,不告密檢舉且曾聽人講解資本論,閱讀巴金、矛盾、克魯泡特金等人所著書籍,又於36年8月間在台南師範附屬小學執教時,談論匪偽政府,攻訐國民黨專政等情。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3日 | 邱岳璧 | ||||
9966 | 10040 | 王業文 | 男 | 1924/8/15 | 福建,龍岩縣 | 61910 | 37 | 教員 | 被告王業文對於被訴36年夏,在廈門與其同學,即另案判刑之叛徒邱岳璧(又名邱仁堯)相遇,邱岳璧曾將其參加匪黨,因案發政府通緝脫逃之情形告訴王業文,因而明知邱岳璧為匪諜,迄42年9月28日邱匪被捕時止,不告密檢舉之事實,僅供認在廈門相遇,邱岳璧告訴因案通緝逃亡,並未告知係因參加匪黨案,故不知邱為匪諜等語,難令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關於此部份,依法應諭知無罪。第查被告王業文曾聽人講解資本論,閱讀巴金、矛盾、克魯泡特金等人所著書籍,又於36年8月間在台南師範附屬小學執教時,談論匪偽政府,攻訐國民黨專政等情 | 不起訴處分 | 10月 | |||||
9967 | 10041 | 王溪森 | 男 | 1909/1/31 | 台灣,台中市 | 53126 | 44 | 台糖公司台中總廠助理管理師 | 王溪森於19年8月間在上海中華藝術大學肄業時,即參加匪黨青年團卡德路支部,同年11月間由匪黨第3國際派其來台,與台共領導人王萬得聯絡,光復後35年間在台灣糖業公司台中總廠充助理管理師,與潛伏在台之叛徒張晉原(在逃)相識臭味相投結為知交,並介紹台灣著名匪幹謝雪紅(在逃)、趙清雲(自首)與張匪認識,張亦介紹同案被告鄭靖民與之來往,迨張晉原離台後承張匪之命代為保管反動書籍唯物論等一批計206冊;王溪森將該項書籍交與沈伯晃等閱讀,至39年間深恐所藏書籍為當局發覺,復託沈伯晃代為保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反動書籍辯證法唯物論等共206冊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9968 | 10042 | 王 道 | 男 | 1914/2/10 | 安徽,全椒縣 | 54027 | 38 | 台灣省立花蓮工業學校教員 | 王道經保密局介充善後救濟事業委員會總務組組員,38年5月下旬上海棄守,該會即被匪方接收,王仍留供原職,並將經管汽車18輛交與匪方,作為投靠資本,同年底匪方將該會與資源委員會合併,改為華東區工業部,王亦轉任該部秘書處事務科科員,迨至39年5月底始被匪方裁撤,尋復投入偽華東財經學校受訓,同年8月因懾於匪方恐怖政策,脫離該校逃往香港。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9969 | 10044 | 樂楚珍 | 女 | 1919/10/15 | 浙江,鄞縣 | 即王樂楚珍 | 53208 | 36 | 虎尾鎮安慶國校教員 | 樂楚珍於30年在原籍結識在逃叛徒張佐毅(即張鑫)戀愛同居,接受閱讀匪書「8月的鄉村」、「鐵流」、「阿Q正傳」、「鋼鐵是怎樣鍊成的」、「靜靜的頓河」、「對馬」及「大眾哲學」等,33年經張匪介紹,任匪區舒家山保國民學校教員,34年7月參加匪在四明山基地設立之暑期小學教員訓練班受訓,即由張匪介紹參加匪幫組織,迨抗日戰事結束返回原籍與張匪失去連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970 | 10045 | 王 鄰 | 男 | 1924/12/20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 | 53065 | 29 | 農 | 王鄰係柯五龍之姊丈,於40年7月間不知柯五龍及其友楊振成(已自首),係政府通緝之在逃叛徒,徇柯五龍之請,向同事即另案判決被告方先化索取蓋有公印之空白身分證明書一紙,交其友填用,旋於40年8月間,知其為匪而不告密檢舉後感愧悔,與柯五龍向本部自首。 | 期徒刑十月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 徒刑2年22日 | 盜用公印二年,合併執行二年六月 | |||
9971 | 10046 | 王燕堂 | 男 | 1926/12/1 | 台灣,台中市 | 自首判刑 | 52322 | 27 | 無業 | 王燕堂於36年求學期間?對共產主義發生興趣時常向圖書?借讀唯物論辯證法等理論書籍並與另案已決叛亂犯李炳崑許燕輝等人研究共產主義至38年4、5月間由李匪炳崑介紹參加朱毛匪?之組織至40年11月20日向台中市警兵隊自首經該隊發給(40)隊臨證字第二七號臨時證書。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 徒刑7年 | ||||
9972 | 10047 | 王錫珪 | 男 | 1910/5/3 | 台灣,台中縣 | 50297 | 43 | 農 | 潘勝治於38年間,與王錫珪談論於匪攻擊台灣時,應準備武器保護工廠,王錫珪為匪徒吸收對象,思想有所偏頗,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徒刑5年17日 | |||||
9973 | 10048 | 王鴻烈 | 男 | 1933/1/15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21 | 金門示範中心國民學校教員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974 | 10049 | 王?嬴 | 男 | 1929/3/1 | 台灣,高雄縣 | 53017 | 24 | 技工 | 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均係岡山機械廠技工,該廠匪諜工人蔡福泉意圖吸收被等參加匪幫組織,乃利用38年中秋節工廠放假機會,以「結拜會」及「觀月會」為號召,約至何阿老家中該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因之明知蔡福泉為匪諜而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7月19日 | |||||
9975 | 10050 | 王?秋 | 男 | 1930/7/10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公 | 王柏秋、謝啟松均於39年4月間參加匪徒張棟材之時事座談會談論政治問題,且彼此或為同學或為同鄉,時相往來不知不覺間受其宣傳耳濡日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所難免,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2月5日 | |||||
9976 | 10051 | 包松山 | 男 | 1921/9/16 | 江蘇,鎮江縣 | 52148 | 32 | 羅東紙廠股長 | 包松山於28年春,在上海國華中學讀書時,經現留大陸之同學唐漢勝介紹參加匪黨外圍組織之上海市學生學會,同年秋,轉入大公中學讀書時,又寫自傳1篇,經唐介紹,加入匪黨預備黨員…,同年冬,包松山於大公中學畢業時,將陳棟材交現留大陸之陳某(化名黃某)領導,遂自往匪幫常熟縣政府任督學,歷5、6月。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1月5日 | |||||
9977 | 10052 | 古有桂 | 男 | 1903/7/18 | 台灣,屏東縣 | 52328 | 49 | 國民學校事務員 | 古有桂化名古鏡明、李清增化名鐵民先後於38年1月及同年8、9月間,由另案匪徒邱連球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利用375減租宣傳為掩護,曾閱讀「光明報」、「新民主主義」等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9978 | 10053 | 司重三 | 男 | 1901/6/16 | 河北,深澤縣 | 54910 | 58 | 立法院科長 | 司重三匪嫌案經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司重三據供並未參加匪共組織,核與張志忱所供相符,至其27、8年間,在匪冀中區政治主任公署充任科員一節,當時該署既仍高唱國共合作,一致對日抗戰,叛跡尚未暴露,迨經發覺該署別有企圖,即行離去,足見並非故意為匪工作,其行為應予不罰。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日 | |||||
9979 | 10054 | 左冉禱 | 男 | 1922/12/22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30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根據獲案匪犯蕭秀江供述李丁福曾組織結婚會,並參證匪犯鄭團麟供詞逮捕結婚會10數人。另據44年7月6日前台灣省警務處(呈)警刑正考字第7526號記載:「…據古芹香稱李丁福、羅冬梨均為該會之顧問,其組織設有會長1人(古芹香擔任)、副會長1人(李煥榮擔任)、班長2人(李庚德、林貴珍擔任)、連絡員1人(李滿祥擔任)、會員有林庚郎、李添雲、林桂香、李丸透、李喜添、李丸彬、左冉禱、左鴻秀、左增幅等9人,前經訊據供稱均參加該會不諱。根據上情,該『結婚會』確為李丁福之外圍組織,惟該會成立未久即被破獲。 | 保釋 | 羈押2月16日 | |||||
9980 | 10055 | 左增福 | 男 | 1930/11/2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3 | 農 | 匪結婚會係於38年6月間由李匪丁福指示古芹香組織由古芹香任會長、李煥榮任副會長,李匪丁福則自兼該會顧問,吸收李庚德、李喜添等10餘名為會員,除李丸彬、林桂香、左舟禱、李喜添、曾辰龍、左鴻秀、左增福等7名經向本局自首外。古芹香屏東縣警察局詢問筆錄:匪結婚會情形如何?本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1人,會員有左鴻秀、左增福等9人。李庚德屏東縣警察局詢問筆錄:匪結婚會負責人是誰及全體會員都叫什麼名字?匪結婚會之負責人會長古芹香,會員左鴻壽、左增福、李喜添等14人。 | 保釋 | 羈押2月16日 | |||||
9981 | 10056 | 田士林 | 男 | 1926/4/20 | 河北,安新縣 | 53175 | 28 | 自立晚報記者 | 田士林筆名田舍及雪庵,係自立晚報社記者,於42年雙10國慶日採訪國慶花絮,故意撰寫猥褻文字由編輯姚含煙在當時該報第4版「雙10盛會萬花錦簇」一文中,第2段以「蓮池舒玉腿背地拍香肩」為標題刊登,侮辱總統,散佈猥褻文字,對領導反共抗俄之領袖及國家民族極盡諷刺污辱能事,雖難證明其係故意為有利於叛徒之反宣傳,然其思想不正,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9982 | 10057 | 申文坤 | 男 | 1917/1/22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6 | 農 | 溫勝萬、梁標於案發時匿居申文坤之防空洞月餘,猶勸申文坤儲存糧食,以備迎接匪黨攻台應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被訴參加叛亂之組織部分無罪。 | 徒刑12年 | |||||
9983 | 10058 | 申鎮球 | 男 | 1919/3/23 | 湖南,邵陽縣 | 55144 | 37 | 無業 | 申鎮球因犯違背職守及秘密結社罪,經中部防守區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3年,後因憲兵司令部裁定與逃亡罪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6年,在台灣監獄執行期間與劉俊相處密切,劉講述大同主義荒謬言論時,彼亦在旁附和,亦經申鎮球供認,且其接受劉俊所謂大同主義之歪曲言論,其思想亦有偏差,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15日 | 劉 俊 | ||||
9984 | 10059 | 石朝雍 | 男 | 1926/9/1 | 台灣,台中市 | 53134 | 27 | 僧 | 石朝雍世居台中,迷信諸僧非戰俗論,35年3月入該縣寶覺寺為僧,41年8月,美國歸主籃球隊與我七虎籃球隊在台中比賽時,在球場向觀眾宣講青年不可當兵去充砲灰等言論,思想顯不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年1月22日 | |||||
9985 | 10060 | 石聰金 | 男 | 1925/10/13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200 | 29 | 農 | 案卡記載:殘匪石聰金於42年12月14日緝獲歸案,匪諜石聰金辦理自首,本處因辦理陳其昌、黃添樑、曾得志資匪案,向本部督導組借提作證。 | 自首 | 羈押1月28日 | ||||
9986 | 10061 | 吉學鑑 | 男 | 1905/10/16 | 江蘇,泰縣 | 54920 | 49 | 澎湖地方法院檢查處書記官 | 被告吉學鑑於13年學生時代認識同鄉匪幫份子黃克孚,受其利用參加青年運動,為匪宣傳,掩護匪黨工作,17年春匪幫份子黃逸峰遭政府逮捕,又為之延請律師,18年又營救黃克孚,29年被告任抗日義勇軍第十支隊政治指導員,又為黃克孚說項,經該支隊長收容為營長,使匪黨份子得以掩護滋長,38年上海陷匪,被告徘徊觀望,留居匪區年餘,意圖茍安,40年1月逃來台灣,立場仍不堅。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7月23日 | |||||
9987 | 10062 | 曲景安 | 男 | 1916/1/5 | 山東,煙台市 | 又名曲珍新、曲燕生、曲伯威、曲靜華、曲華 | 53114 | 32 | 舊衣店 | 曲景安於38年春,遷廣州開設小飯店維生,廣州危急時,商請其妹夫即海軍江定號砲艇艇長沈在琪,以沈本人兄弟沈景安名義向黃埔海軍第4軍區登記,由該校軍區發給軍眷乘船證,該曲景安即憑沈景安之乘船證搭美頌鑑來台,嗣因曾於34年農曆11月至35年3月,在匪煙台公安局即匪膠東訓育大隊受訓兩次,以其思想曾受毒化,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併聲請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13日 | 又名曲珍新、曲燕生、曲伯威、曲靜華、曲華 | |||
9988 | 10064 | 朱 尚 | 男 | 1928/12/12 | 台灣,高雄縣 | 53017 | 25 | 技工 | 朱尚於39年5、6月間,經在逃匪徒蔡福泉介紹加入匪幫組織「結拜會」,與已判刑匪徒馬昆泰、蔣遲芳等人時相會晤,並受蔡領導聽受反動言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9989 | 10065 | 朱為樵 | 男 | 1920/6/2 | 江蘇,寶應縣 | 53049 | 21 | 兵公署44兵工廠1等技工 | 朱為樵前在陸軍32師充當文書,於28年10月在蘇北作戰被共匪俘虜釋放後,投在匪新4軍工作,並經受訓兩月,調充匪軍縱隊糧秣員及參謀,至34年4月離開匪軍,同年國軍收復寶應時,曾向當地黨政機關自首。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5月7日 | |||||
9990 | 10066 | 江世鴻 | 男 | 1928/10/6 | 湖南,湘鄉縣 | 54005 | 29 | 裝甲兵旅第三總隊三十一大隊三中隊准尉軍械員 | 共同被告舒基才於38年3月下旬購得斯魔太林所著列寧主義問題匪書1本閱讀,大陸轉進後,舒將匪書包裝,封面書以三民主義全集掩飾,江世鴻亦借閱該書,並於書之頁蓋有江世鴻之印,則其閱讀匪書,思想顯已動搖,應予交付感訓。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1日 | 舒基才 | (43)朔字第1149號處無期徒刑 | |||
9991 | 10067 | 江啟介 | 男 | 1941/8/18 | 台灣,台北縣 | 56900 | 15 | 不詳 | 本人陳述:申請人於45年3月20日至45年8月31日,因涉嫌叛亂罪,遭調查局非法逮捕、審問、並拘禁於監獄內,非法剝奪行動自由達1百615日。申請人於44年就讀於台北市立建國中學初中部2年級時,當時正值孫立人將軍部屬涉及叛亂案,申請人因基於義憤,遂為文痛批蔣介石、宋美齡。45年3月20日左右,上課時訓導主任於課堂中將申請人叫出,交由調查局國安偵防組長胡明安等2人,隨即將申請人帶至臥龍街附近的調查站,並對申請人展開偵訊,製作筆錄,至深夜10點多轉送至大龍峒(現大同區酒泉街)的監獄囚禁,鄰房之囚犯均為叛亂犯。申 | 保釋 | 羈押約100日 | |||||
9992 | 10068 | 江智土 | 男 | 1915/11/11 | 台灣,桃園縣 | 51290 | 38 | 農 | 溫勝萬屢次勸說其拳徒江智土至梁標家參加集會聽講,介紹其與張旺、周耀施等相識,39年5、6月間,經周耀施勸其接濟溫勝萬新台幣4百50元應用,40年5月,張旺又將匪新農會用之油印機一具,送江智土家收存,於江智土捕案時搜獲。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 | 徒刑15年 | |||||
9993 | 10069 | 何江燦 | 男 | 1928/3/7 | 台灣,高雄縣 | 55068 | 28 | 台灣省鐵路局高雄運務段押運工人 | 被告何江燦被訴曾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並於39年8月間,圖吸收張月娥參加未果等情,經訊據被告何江燦矢口否認,雖據張月娥於本部偵查庭結證(略)等語,惟查該張月娥於41年9月1日於本部保安處供稱等語觀之,顯見被告何江燦本身尚待加入,並未加入匪幫,既別無積極證據證明何江燦參加匪幫組織,該張月娥之供詞殊難認定,…,然被告何江燦思想傾匪,應依法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14日 | |||||
9994 | 10070 | 何伯毅 | 男 | 1929/7/1 | 浙江,上虞縣 | 53121 | 24 | 民航隊職員 | 何伯毅與叛徒錢榮慶(遭擊傷擒獲斃命)為朋友關係,交往極密,又喜閱左傾書籍,有獲案之照片信函及沙龍等書籍可證,錢匪入中國航運公司天行輪任職,係由何伯毅、陸禮華等先後為之保證,與錢匪交往親切,思想難免不受薰染。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月23日 | |||||
9995 | 10071 | 何阿老 | 男 | 1931/9/15 | 台灣,高雄縣 | 53017 | 22 | 技工 | 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均係岡山機械廠技工,該廠匪諜工人蔡福泉意圖吸收被等參加匪幫組織,乃利用38年中秋節工廠放假機會,以「結拜會」及「觀月會」為號召,約至何阿老家中酒敘;該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因之明知蔡福泉為匪諜而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7月18日 | |||||
9996 | 10072 | 何春輝 | 男 | 1928/2/24 | 台灣,南投縣 | 56920 | 29 | 台灣省合作金庫辦事員 | 何春輝於35年底至36年2月間在台中商業學校曾受在逃叛徒及該校教員何集淮之匪黨教育,閱讀匪新民主主義、大公報等書刊,其思想左傾,已據被告在台北憲兵隊及本部偵查時供認不諱,應予感化。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9997 | 10073 | 何清亮 | 男 | 1903/9/29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49 | 農 | 何清亮收容曹賜讓於39年11月至40年3月間先後匿居其家。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月7日 | |||||
9998 | 10074 | 何智巧 | 男 | 1927/7/13 | 台灣,新竹縣 | 52205 | 26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何智巧於39年4月間到匪徒丁桂昌住所,聽其講述時事問題及閱讀其所交與之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9999 | 10075 | 何嵩岳 | 男 | 1923/1/11 | 台灣,台中縣 | 50297 | 31 | 商 | 何嵩岳等於37年初至潘勝治家中,聽聆潘攻訐政府言論,為匪吸收對象,思想偏頗,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1月23日 | |||||
10000 | 10076 | 何萬居 | 男 | 1921/5/30 | 台灣,台北市 | 54091 | 34 | 台北郵局信差 | 何萬居於38年初在台北郵局服務期間,由該局投遞組組長即自首份子李萬順吸收加入匪幫組織。何萬居於本部否認有參加匪幫組織之事實,然被告獲案後,於台北市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直認不諱,且何君於本部偵查庭訊問時亦直認相符,又經自首份子李萬順到案質證當時吸收何君參加匪幫組織情形具結屬實,犯情極臻明確。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10001 | 10077 | 何 震 | 男 | 1922/9/3 | 福建,福州市 | 57910 | 36 | 台灣省合作管理處指導員 | 家屬陳述:何君原擔任宜蘭縣政府合作指導員兼合作室農場股長一職,素無不法行為,嗣於40年間因案停職,自同年10月21日起至42年7月31日止,因匪嫌案至綠島接受感訓,前後共計2年多。之後復於46年間,因受友人連累,自46年12月10日起至47年1月30日止,被保安司令部收押,嗣經查無實據,予以不起訴處分。案卡並記載:「何震因叛亂嫌疑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6)安訴字第3615號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羈押1年9月11日 | |||||
10002 | 10078 | 余炳欽 | 男 | 1917/4/25 | 台灣,苗栗縣 | 52323 | 36 | 商 | 余炳欽于38年底、39年春,先後向馮啟芳購買毛瑟手槍1枝、子彈10發,向李克城購買曲尺手槍1枝、子彈35發,均轉售與羅添丁;又于39年4、5月間向李克城購得加拿大3號手槍1枝、子彈150發,……轉售予宋松財牟利,同時於39年間宋松財曾告知江添進、黃元雙均係匪徒,竟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1年11月25日 | |||||
10003 | 10079 | 余家甫 | 男 | 1913/8/27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41 | 農 | 被告余家甫?於39年10月間,容留逃匪劉新弓(又名大頭仔)在其家食宿20餘日,又由劉新弓帶廖振駒至其家食宿1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004 | 10080 | 余進才 | 男 | 1904/11/12 | 台灣,台南市 | 54082 | 51 | 商 | 余進才於38年冬,以新台幣60元交由李鹿供給李媽兜,據供認不諱,雖否認明知李鹿、李媽兜為叛徒而供給金錢云云,但既經李鹿結證等語,筆錄在卷,且各該被告業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錄供在案可憑,是其為叛徒供給金錢之犯行明確。 |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8日 | |||||
10005 | 10081 | 余新甲 | 男 | 1926/10/20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6 | 農 | 余新甲對於38年秋經梁匪九木之勸誘,廖匪丁賀之介紹,寫自傳一份,加入匪黨組織,為候補黨員,閱讀「展望」、「時事文摘」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006 | 10082 | 余榮清 | 男 | 1926/10/13 | 台灣,新竹縣 | 51034 | 27 | 台灣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工人 | 王如梁、朱煒煌、楊水木、鍾色等人受另案被告劉賽慧之吸收加入匪工會及讀書會組織。朱煒煌曾介紹余榮清加入匪黨組織未果,余榮清於38年底經朱煒煌介紹與黃樹滋談話時發覺朱、黃係匪黨,但礙於友情迄未告密檢舉。余榮清對於上開明知黃樹滋及朱煒煌為匪諜而未告密檢舉之事雖堅不供認具有明知,但既據另案匪犯黃樹滋述明該被告明知伊及朱煒煌為匪黨,礙於友情不為告密檢舉,有本部保安處抄附節略在卷可憑,自難認其空言否認。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007 | 10083 | 余台中 | 男 | 1925/9/10 | 台灣,雲林縣 | 53216 | 29 | 農 | 余台中與另案已決叛亂犯余新甲為居鄰,38年間余新甲受已決叛亂犯梁九木之煽動,勸誘余台中參加無產階級政黨,給閱匪帝國主義、新聞天地等書刊,余台中當予拒絕,並將書刊退還,惟明知余新甲為匪諜而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即余台中 | ||||
10008 | 10084 | 吳子鶴 | 男 | 1929/2/5 | 浙江,平陽, | 53135 | 25 | 七堵國民學校教員 | 吳子鶴與匪諜陳正坤(已判刑),常相往來,並在陳匪處借得「產業革命」、「唯物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加以研讀,值此反共抗俄之際,實有交付感化之必要等情,查吳子鶴既屬時與陳正坤來往,並研讀「研讀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其思想顯屬不正。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1月22日 | |||||
10009 | 10085 | 吳允球 | 男 | 1922/2/1 | 福建,福州市 | 55036 | 35 | 前66軍第4連1兵 | 吳允球係游擊部隊隊員,於去(43)年撥入前22師66團服務。緣同案被告謝茂欽未參加游擊隊以前,以匪區生活艱苦,乃冒險往返西洋貿易,藉獲蠅利,以維家計,後為匪方工作人員張依?所悉,故以漏稅為要脅,命與共同被告吳允球、吳允鏗合作,於往返西洋各島貿易時,為匪刺探我方軍事情報。被告等共同接受匪方任務,經西洋各島後折返匪區時,由被告吳允鏗、吳允球分別將刺探之西洋各島駐軍有關兵力裝備、補給情形向匪方報告,迨再次抵魁山時,即為駐軍羈留,編入該部隊游擊部隊。 | 有期徒刑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010 | 10086 | 吳少華 | 女 | 1929/12/18 | 江蘇,沐陽縣 | 53920 | 28 | 無業 | 吳少華於31年居住江蘇灌雲縣時,常與匪幫鄉幹劉春和來往,至34年間被慫恿充瀋閘口鄉婦女會會長2月,吳君思想尚有偏頗,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2月29日 | |||||
10011 | 10087 | 吳水蓮 | 男 | 1930/6/29 | 台灣,雲林縣 | 52232 | 24 | 農 | 吳水蓮於38年4、5月間,由另案被告余新甲交付「展望」刊物1本,並勸誘參加讀書會,該吳水蓮因不懂漢文,將原書退還,並拒絕加入,至同年9月,余新甲與另案已決叛徒廖丁貴、廖學信、梁九木在廖丁貴家聚會,適吳水蓮往邀余新甲做工遇見,詢據余新甲告知係討論共產黨情事,明知為叛徒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7月11日 | |||||
10012 | 10088 | 吳光寵 | 男 | 1924/6/4 | 安徽,立煌縣 | 55058 | 32 | 福建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野戰醫院看護兵 | 吳光寵係福建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野戰醫院看護兵,於39年2月間在匪區南京結識匪幹吳育英,常相往還,嗣先後轉赴香港,經吳匪之邀於40年4月參加其非法組織之「中國共產黨民主同盟會」擔任記室,迨42年8月在香港應福建總部招募,至金門充任現職。被告吳光寵於40年4月在香港參加「中國共產黨民主同盟會」擔任記室之犯罪事實,雖於審判時辯稱係我工作人員錢步新囑其佯允參加,刺探該會內容,當時曾擬報告3件分託錢步新及另一同學張問敬轉呈政府,申述經過情形,並非自願參加等語,然據錢步新查報,渠與吳匪育英聯絡期間與被告吳光寵僅相認識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20日 | |||||
10013 | 10089 | 吳廷楨 | 男 | 1922/2/22 | 福建,同安縣 | 54154 | 32 | 台灣復興公司復航輪2副 | 吳廷楨因與投匪船員陳柏青等接觸,深受蠱惑,先後於41、2年間,即懷返回大陸工作之念,42年8月間,吳廷楨等隨復航輪航行紐西蘭時,吳廷楨講讀「辯證法」、「論新民主主義等匪書」,益受影響,對政府不滿之事實,業據其直認不諱,應予感訓。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5日 | |||||
10014 | 10090 | 吳孟德 | 男 | 1906/9/10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6 | 佃農 | 吳孟德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30日(或31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1月29日經交保外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30日 | |||||
10015 | 10091 | 吳昆布 | 男 | 1901/9/14 | 台灣,高雄市 | 53119 | 52 | 商 | 吳昆布於37年7、8月間,經已故林朝杰來家告以:「不久共產黨就要來打台灣,到時地方上一定變亂,我們應設法應變,必須聯絡當地有聲望的人出來維持秩序」等語,並命其擔任旗山方面負責人,至38年5月間乃將此言轉告其弟吳昆政,命其赴旗山轉告親戚柯獻陽,請其聯絡柯水發徵求是否同意擔任旗山應變工作,顯願為共匪順民,思想殊非純正。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24日 | |||||
10016 | 10092 | 吳昆政 | 男 | 1912/10/15 | 台灣,高雄市 | 53119 | 42 | 商 | 吳昆布於37年7、8月間,經已故林朝杰來家告以:「不久共產黨就要來打台灣,到時地方上一定變亂,我們應設法應變,必須聯絡當地有聲望的人出來維持秩序」等語,並命其擔任旗山方面負責人,至38年5月間乃將此言轉告其弟吳昆政,命其赴旗山轉告親戚柯獻陽,請其聯絡柯水發徵求是否同意擔任旗山應變工作,顯願為共匪順民,思想殊非純正。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22日 | |||||
10017 | 10093 | 吳阿順 | 男 | 1897/3/27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57 | 農 | 被告吳阿順於39下半年,由邱桶介紹呂東聲至其家藏匿2次,每次一宿。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018 | 10094 | 吳阿爐 | 男 | 1923/1/27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1 | 農 | 吳阿爐、陳阿水於39年1月間,在同案被告吳清溪家集會一次,由詹德源、吳慶演講大陸匪軍施政情形,并由吳慶煽動其加入匪黨組織,但吳阿爐等并未答允等情,業據被告吳阿爐供認參加開會討論共匪來台灣,如何分田地屬實,核與被告陳阿水所供情形相符,且係參加以叛亂為目的之集會,應即依法論科,惟被告等均係無知農民,一時受吳慶等之誘騙,誤觸刑章,且查其所參加之集會,亦僅屬一次,衡情可憫,應予酌減其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2日 | |||||
10019 | 10095 | 吳 政 | 男 | 1921/8/15 | 廣東,梅縣 | 即吳文斌 | 53123 | 32 | 台南農業學校教員 | 吳政原名吳文斌,於28年春,在廣東梅縣中學求學時,經同學李匪國璽吸收,參加匪梅屏支部組織,歸自首分子盧紹鎮領導之事實,業據吳君先後於偵審中自白歷歷,並有其組織領導人盧紹鎮之自首互相參證,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即吳文斌 | |||
10020 | 10096 | 吳振德 | 男 | 1936/8/10 | 福建,金門縣 | 56900 | 20 | 不詳 | 本人陳述:其約於45年間年滿19歲,依金門實施為戰地戒嚴期間,被納入民防編管,受軍勤各項任務之指派,同年6月8日接里公所通令,於翌(9)日上午至金湖鎮料羅碼頭工隊報到服膺軍勤庶務,於當日中午休息時間,與黃合鞍至停置於料羅村郊金門縣政府所有公車廂內休憩,因黃君撿起車內粉筆,於車廂內書寫「人民公共客車」及「桂州」等字樣,經人密報不及1小時,與黃君即遭情治單位人員逮捕,押至金城南門金防部所屬新生管訓隊,並被分別偵訊,又所穿外褲袋內被搜到寫有「北京高梁」4字之小日記簿,而被認為有受匪利誘做文字宣傳之意圖,羈押期間 | 無罪 | 羈押2月27日 | |||||
10021 | 10097 | 吳書提 | 男 | 1916/8/15 | 浙江,平陽縣 | 55920 | 43 | 南投縣國姓鄉長流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吳書提於37年3月至5月在台東霧鹿國民學校任校長期間,因政府配米未能按時發給,遂生憧憬匪黨意念,書寫「共產黨來大家有飯吃」字條,事後毀去。41年元月調任台東賓茂國民學校校長時,閱讀禁書「阿Q正傳」及「祥林嫂」對左傾魯迅作品深為傾慕。42年6月任南投縣同富國民學校教員時,又書寫「共產黨來才好,無貧無富才能安全」等字條,當時毀去。43年7月任南投縣親愛國民學校教員時,又于導護日記感想欄書寫贊成吳國禎在美國之反動言論等情。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1月22日 | |||||
10022 | 10098 | 吳崇慈 | 女 | 1930/5/18 | 江蘇,宜興縣 | 52078 | 22 | 台灣大學商業系3年級學生 | 吳崇慈於39年2月間,親書自傳交與張璧坤(在逃匪諜),由張君介紹加入匪黨組織,政府當局為獲取吳崇慈參加匪幫組織證據,運用自首分子張英杰復與其晤面,於41年2月3日,經由張英杰面示要點,吳崇慈親筆撰作工作計劃報告書3頁,並於同年2月5日交與張英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023 | 10099 | 吳逸民 | 男 | 1929/1/18 | 台灣,台南縣 | 吳三連之子 | 52078 | 24 | 台灣大學商業系4年級學生 | 吳逸民思想偏激不滿現實攻擊政府歐振隆見其可資利用遂於39年春介紹其加入匪?民主自治同盟?閱讀「中國之抗戰」「光榮歸於民主」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10年+感化1年10月9日 | 吳三連之子。54101案處刑滿後感化3年 | |||
10024 | 10099 | 吳逸民 | 男 | 1929/1/18 | 台灣,台南縣 | 吳三連之子 | 54101 | 30 | 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吳逸民因叛亂罪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於42年上半年,有另案已決犯馬時彥、祝英傑、陳行中等在監秘密組織所謂「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之非法組織,企圖策應匪幫攻台,伺機暴動,以遂行其顛覆政府之目的,吳逸民曾受馬時彥等等之宣傳,抄錄匪之文件,暗自閱讀,經台灣軍人監獄查覺,報奉國防部發交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嗣奉國防部(47)覆普晶字第0087號判決,撤銷原判決,發?本部更審。 | 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3年 | 10年+感化1年10月9日 | ||||
10025 | 10100 | 吳 鈞 | 男 | 1925/4/28 | 湖北,黃陂縣 | 52225 | 25 | 本部保幹總傢少尉隊員在押 | 吳鈞於41年2月,調輔助幹部大隊隊員,因生活散漫,思想偏激,時發牢騷,不滿現實,曾於受訓期間,歌唱反動歌曲「朱大嫂送雞蛋」,在保幹總隊受訓時,曾發表畢業即失業,似此教育豈不失敗,我們青年欲作事,他們偏不允許,國家如再收容人才,誰也不敢再來投效,畢業後不給工作,豈不逼人走別的路,所以許多人被逼只有當八路。」等語,值此反共抗俄之際,被告竟於受訓期間,時發牢騷思想動搖,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11月5日 | (41)安潔字第2411號 | ||||
10026 | 10101 | 吳頌揚 | 男 | 1921/1/3 | 浙江,寧海縣 | 56084 | 37 | 台灣防衛總司令部第3署第3組中校副組長 | 吳頌揚係前陸軍340師少校參謀,對前38師師長陳鳴人在上海與匪幹李明揚往來勾結及陳鳴人暗啣匪命潛台工作之事,知之甚詳,迄未向政府告密檢舉等情;業於偵審各庭分別自白,應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1月21日 | |||||
10027 | 10103 | 吳禎祥 | 男 | 1929/7/12 | 安徽,懷寧縣 | 55920 | 25 | 憲9團1營2連憲兵下士 | 本人陳述:因收聽大陸匪區廣播,于43年12月26日被台中市憲兵隊逮捕,經軍法處(44)中敏字裁決書判處感化3年,於45年初送由軍法處到台北縣土城鄉保安司令部生產教育實驗所,48年初轉送屏東小琉球職訓總隊接受勞動教育,於49年中開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0028 | 10104 | 吳德林 | 男 | 1884/10/25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70 | 農 | 被告吳德平、吳德林均為本部另案已決叛徒邱桶(即邱金桶)之宣傳??,明知邱桶為匪諜,迄40年10月24日該邱桶被緝獲止,均未據向治安機關告密檢?。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20日 | |||||
10029 | 10105 | 吳 翬 | 男 | 1914/5/3 | 安徽,潛山縣 | 54204 | 41 | 桃園縣省立桃園農業專科學校教員 | 吳翬早年思想左傾,27年曾赴延安入匪抗日大學受訓月餘,後派往匪軍服務,嗣雖脫離,惟29年肄讀四川大學時復與民盟份子李相符交往密切,並參與當時學潮案,經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查悉。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3月4日 | (43)審聲字第140號 | ||||
10030 | 10106 | 呂木標 | 男 | 1918/12/4 | 台灣,新竹縣 | 53920 | 36 | 桃園縣立南崁農校書記 | 呂木標於35年間充任桃園縣警察局路竹鄉南崁派出所警員時,與該鄉鄉長(現已自新之叛徒)林元枝及該鄉公所戶籍員(現已自首之叛徒)呂喬木均相稔識,時有過從,自228事變後2人相繼逃亡並參加匪黨,37年7、8月間,呂喬木曾交匪黎明報與呂木標閱讀,且曾路遇呂木標及在李河桶家遇林元枝各一次,均未報緝,其思想顯受薰染,而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4年1月16日 | 林元枝、呂喬木 | ||||
10031 | 10106 | 呂木標 | 男 | 1918/12/4 | 台灣,新竹縣 | 67053 | 48 | 新竹市第一信用合作社助理員 | 呂木標於38年7、8月間,充南崁派出所警員時,經匪鄭再添吸收參加匪地下組織警察人員立功委員會,該組織係由匪幹林元枝命匪徒黃阿能(已自首)組織,黃阿能以鄭再添服務警界,乃告知鄭匪邀集田乾祥、呂木標等組成,為叛亂組織之一,而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7月17日 | 鄭再添 | ||||
10032 | 10107 | 呂坤茂 | 男 | 1917/12/22 | 台灣,高雄市 | 53082 | 37 | 雙喜水果店 | 呂坤茂因涉匪嫌案被捕,查唐匪亦成(即謝清風)曾與陳山水(已伏法)在高雄唐榮鐵工廠及連雅寮市場進行組訓群眾工作,藉合法組織作叛亂活動,據供曾對呂坤茂等施予匪黨教育,為求徹底清理涉有匪嫌染有匪毒之不穩分子,予以檢肅清理,曾傳訊王瑞欽等23名(另12名自行投案),其中除郭猛等4名解部審理外,其餘訊明涉嫌較輕,予以申誡後具結省釋。 | 無 | 羈押2月21日 | |||||
10033 | 10108 | 呂國珍 | 男 | 1907/12/25 | 台灣,台中縣 | 54094 | 48 | 商 | 呂國珍為呂匪國昭堂兄,於40年初獲知呂國昭為匪徒,猶供呂匪台幣1百元以為生活費,嗣以勸令自首未果,即與呂匪斷絕來往,核其所為,顯已構成供給叛徒金錢之罪。按呂國珍於40年初獲悉呂國昭為匪,曾託白盛枝轉囑投案自首,暨曾供給呂國昭1百元之事實,業據被告呂國珍在保安處暨刑警總隊承認在卷,核與共同被告呂國昭在刑警總隊之自白互證相符,堪以認定。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呂國昭堂兄 | ||||
10034 | 10109 | 呂敏申 | 男 | 1923/10/14 | 台灣,台南縣 | 52092 | 29 | 台南市警察局開山路派出所警員 | 被告呂敏申於39年3、4月間,由其堂叔呂丁南介紹與台中商人即在逃叛徒石朝錤認識往還,迨8月間,另一堂叔呂水閣因匪諜案被捕,呂丁南逃逸後始知其堂叔2人均為匪諜,經旬餘,石朝錤曾前來向其查詢呂水閣被捕原因及呂丁南下落,該被告竟不警覺,並於10月間准許該石朝錤住宿其轄內匪徒楊俊隆處,免報流動戶口。上開事實被告供稱石朝錤僅知其為一商人,不明匪諜身分,認為查詢係朋友常情,前來派出所查詢呈報流動戶口手續,經告知後彼以手續麻煩僅過一夜,不報是否可以,我認為住一宿無甚關係,答以可以,至楊俊隆其人素不認識。被告對石朝錤身分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7月13日 | 石朝錤 | ||||
10035 | 10110 | 呂祥禮 | 男 | 1928/1/28 | 河南,商城縣 | 53100 | 26 | 二重溪國民學校教員 | 同案被告郭清池依照蔡匪國禮指示,勸誘呂祥禮參加匪組織未果,明知郭清池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8月14日 | |||||
10036 | 10112 | 呂錫彬 | 男 | 1923/7/17 | 台灣,嘉義縣 | 52094 | 30 | 農 | 呂錫彬於39年8月起容留其妻舅張璧坤在其家養病,嗣於40年12月18日獲悉張君係匪諜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任張君逃逸又41年2月4日,呂君因前情被本部扣押交保,限期1月將張匪交案,屆期未能照辦。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年6月。 | 徒刑2年9日 | |||||
10037 | 10113 | 宋玉亭 | 男 | 1904/7/3 | 山東,威海衛市 | 54107 | 51 | 農林公司水產分公司基隆漁務處副主任 | 宋玉亭與另案被告宋玉華係同胞兄弟,36年3月,宋玉華在原籍威海?參加匪幫組織後,即銜匪命往青島策動宋玉亭返回匪區,尚未進行,惟曾將為匪幹事告知宋玉亭。宋玉亭知悉宋玉華為匪諜,至42年9月18日被捕時,仍未告密檢舉,應依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論科。前述事實業據宋玉亭在保密局供稱,核與宋玉華之供詞相符;惟宋玉亭否認知悉宋玉華為匪諜身份。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4月20日 | |||||
10038 | 10114 | 宋玉冠 | 男 | 1910/7/22 | 山東,威海衛市 | 54107 | 42 | 工 | 宋玉冠於36年3月與其兄宋玉華一同自匪區威海衛逃往青島,雖不知宋玉華已參加匪幫及受匪命往青島策動其兄宋玉亭等事實,惟途中曾據宋玉華告以如有匪查問,可答有特殊任務,因而明知宋玉華係匪諜,其後一同輾轉來台,迄至42年7月31日宋玉華被捕時止,未據向政府告密檢舉,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酌情處斷。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4月16日 | |||||
10039 | 10114 | 宋玉冠 | 男 | 1910/7/22 | 山東,威海衛市 | 54180 | 42 | 工 | 宋玉冠於34年8月在匪區威海衛曾任于家橋村公所財糧管理員歷時5月,雖非參加叛亂組織,不能構成犯罪,惟曾與匪接近或為匪所用,思想 | 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2002/10/25 | |||||
10040 | 10115 | 宋玉華 | 男 | 1913/8/6 | 山東,威海衛 | 54107 | 35 | 商 | 宋玉華於32年秋至35年底在原籍威海衛各鄉村小學歷任教員校長,且曾兼任匪偽區公所文教助理員,受匪教員訓練月餘,參與鬥爭會2、3次,36年3月威海衛統戰部命往青島策動乃兄宋玉亭回匪區,惟抵青島後並未進行策動,亦未再與匪聯絡,查該被告於36年3月經匪幹鍾毓祝、孫盛文等介紹正式參加匪幫後,迄42年7月31日被捕時止,未據向政府自首,其參加狀態自仍在繼續中。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44)審復字第0006號敘明經(43)三字第0121號判決為錯誤記述。 | ||||
10041 | 10116 | 宋雲田 | 男 | 1928/10/1 | 河南,滑縣 | 52920 | 25 | 第125軍駕駛兵 | 奸嫌案自首被告宋雲田原係25軍駕駛兵,先後在浙江龍游及福建廈門被俘,於39年2月27日到香港以後,向政府自首來台,經訊明以在台並無熟人可為保證,經台灣省情報委員會秘書處兼奉批准發交感訓3月後再補兵役。 宋雲田因常發牢騷案件,原定交付不定期感訓,由41年8月2日起算,並以(41)安備字第1029號交訓,於47年7月21日准予結訓離所。 | 交付不定期感訓 | 感化第1案:3月 第2案:3年3月 | |||||
10042 | 10117 | 李丸透 | 男 | 1932/1/9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1 | 農 | 38年6月間,李匪丁福指示古芹香組織偽結婚會,由古芹香任會長,李煥榮任副會長,李匪丁福則自兼該會顧問,吸收會員李丸透等9名,經緝獲到案,供認參加匪黨不諱。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 | 保釋 | 羈押2月11日 | |||||
10043 | 10118 | 李子禎 | 男 | 1928/9/28 | 台灣,台中縣 | 即李子楨 | 54025 | 28 | 商 | 李子楨曾於36年間,受許匪溪河反動思想教育「共產主義是現在最理想的思想,他的政策?有分階級的,貧富一樣」,思想受許溪河薰染。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 | 即李子楨,保護管束。 | |||
10044 | 10119 | 李木火 | 男 | 1927/10/14 | 台灣,台北縣 | 52156 | 28 | 工 | 李木火於38年9、10月間,經羅清山(自首分子)交閱匪青年修養一書,並聽反動宣傳,因而明知羅清山為匪諜,直至39年7月以後,與羅君無來往以前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4月8日 | |||||
10045 | 10120 | 李作華 | 男 | 1932/7/9 | 湖北,宜昌縣 | 55156 | 23 | 陸軍第49師第196砲兵營上士軍士長 | 據李君本人陳稱其於44年6月下旬遭情治單位拘押,至44年10月29日始獲釋,另據判決書理由部分之記載:被告本(44)年6月17、18兩日在該營辦公室談話時聲稱「官長褲帶是銅環、士兵褲帶是鐵環…」,又該判決係於44年10月28日核判。 | 無罪 | 羈押 4月8日 | (44)有審字第0093號 | ||||
10046 | 10121 | 李延禧 | 男 | 1882/7/12 | 台灣,台北市 | 55802 | 73 | 台灣第一銀行股東 | 被告李延禧原籍台北市,係台灣第1商業銀行股東。潛居日本多年,旋向朱毛匪幫靠攏,與其他潛日叛徒組織匪偽僑日台灣省民和平促進會,在日本公開發表荒謬言論,並於39年1月27日以該會代表名義在匪偽大公報刊載台灣人民自求解放宣言,呼籲台灣省出身各省政府委員、各廳長、各省縣市參議員、新兵以及全省人民團結群起反對美國援華,抵抗政府措施,勿讓福建省人民拒絕徵兵徵糧勇敢於前,及湖南省主席領導人民,歡迎解放軍專美於後,極力推進和平運動才能得救解放等反動文字。 | 通揖;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沒收財產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10047 | 10122 | 李禮盛 | 男 | 1918/8/20 | 台灣,苗栗縣 | 即李阿盛 | 52146 | 37 | 農 | 徐運發吸收范阿立、李禮盛等加入,並由李禮盛吸引同案被告黃文豐參加其組織。徐運發吸收李禮盛係在大西村烏窟場後面,為糖廠作幫工時所為,李禮盛吸收同案被告黃文豐係在參加後過2、3日。 |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死刑 | 即名李阿盛 | |||
10048 | 10123 | 李奎吾 | 男 | 1913/2/5 | 台灣,桃園縣 | 52167 | 39 | 桃園縣警察局大溪分局角板山分駐所巡官 | 李奎吾38年春經周龍潛介紹認識簡國賢,乃該簡國賢及匪諜郭維芳因案被政府破獲4處逃匿,11月間交付李奎吾匪方書刊「和談文獻」等及新台幣1千元囑代購屋營商,俾作掩護併作宣傳費用;李奎吾接受前項書刊財物後將款自行花用,並將宣傳單作為引火燃料,惟至39年7月間,陸續任簡國賢等留宿其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1日 | |||||
10049 | 10124 | 李昭隆 | 男 | 1926/12/25 | 台灣,台中縣 | 52320 | 28 | 外埔國民學校教員 | 李昭隆於35年7月至37年7月在外埔國民學校,據報與郭阿坤、賴登洲同事,來往密切,有聽受郭阿坤發表攻訐政府言論,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嫌。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050 | 10125 | 李偉中 | 男 | 1925/7/4 | 江西,萍鄉縣 | 52920 | 26 | 新竹縣關西國民學校 | 本人陳述:本人第1次被捕,係於38年3月間任職新竹縣關西國校教員兼任國民黨小組長任內,先送北市省保安司令部囚禁,後又轉往內湖集中監管,禁數月後,又轉往台東綠島感訓,於40年11月28日結訓。第2次無辜被捕,約於45年5月間,於任職東光國校教員任內,亦於教學中,突被強行逮走,送往新竹少年監獄囚禁,達數月之久。 | 不詳 | 感化10月11日 | |||||
10051 | 10127 | 李啟明 | 男 | 1924/12/20 | 台灣,台中縣 | 54127 | 31 | 台灣省工礦公司豐原紡織廠技術員 | 被告李啟明業據供認與叛徒莊朝鍾係台中工業職業學校同學,38年12月間,莊匪曾向渠等宣傳反動言論,39年春,莊匪復向張勳義宣傳匪黨理論,均知悉莊之思想反動等情,雖均否認明知莊朝鍾為匪諜,又因莊匪於39年4月8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前即已被捕,固難令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但其與匪徒交往,並受反動宣傳,思想不免受有影響,應聲請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8月17日 | |||||
10052 | 10128 | 李添雲 | 男 | 1929/12/12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4 | 農 | 38年6月間,李匪丁福指示古芹香組織偽結婚會,由古芹香任會長,李煥榮任副會長,李匪丁福則自兼該會顧問,吸收會員李添雲等9名,經緝獲到案,供認參加匪黨不諱。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致屏東縣警察局函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蕭秀江、古芹香、賴傳 | 保釋 | 羈押2月17日 | |||||
10053 | 10129 | 李喜添 | 男 | 1931/7/9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2 | 農 | 家屬陳述:41年底不知什麼日了,派出所的工友來叫他去,聽說當天晚上就送去東港分局了,第2天就再送屏東總局,聽說有不知名的刑警來問話,都問有參加什麼會嗎?說:「沒有」就有2、3名刑警毆打;打得全身是傷跟血印,一次比一次更嚴重,有如人間地獄,聽了很難過,由佳冬各派出所至東港分局,再由東港分局至屏東總局都由刑警問話,毆打到台北刑總大隊後放回家,那時大約關了4個月;後來在家時常聽說全身都傷痛,還有警察時常來調查。經查內政部警政署檔存資料,僅有李喜添列名其內之「屏東縣自首份子撤銷考管名冊」,另無其他資料可資覆按。 | 保釋 | 羈押2月16日 | |||||
10054 | 10130 | 李景昭 | 男 | 1928/2/10 | 台灣,台北縣 | 50587 | 25 | 警員 | 李景昭為桃園縣大溪警察分局警員,平日思想左傾,於39年6月間,經陳清順介紹,在大溪鎮永福里加入匪黨,40年11月底被扣於該局,旋於同年12月2日與陳清順脫逃,經憲警當局捕解到部。其所犯之脫逃罪與叛亂罪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1年6月15日 | |||||
10055 | 10131 | 李登安 | 男 | 1921/8/9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34 | 農 | 李登安等對於被訴參加叛亂組織情事,均否認,經核閱張璧坤之供詞及自白書,亦謂與渠等無任何關係,僅因另案黃頂談及李登安有把握村民能力,遂有進行吸收之意圖,並轉告葉城松命東石國校教員葉金柱調查,其明知葉金柱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然查其時法無處罰知匪不報明文,均不為罪。 | 無罪 | 羈押1年 | |||||
10056 | 10132 | 李 舜 | 男 | 1923/2/22 | 台灣,台南縣 | 50752 | 28 | 農 | 於39年春,經謝信通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并夥同謝信通等搶劫他人財物,於同年5月間獲案,搶劫部分經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叛亂部分認為證據不足,諭知無罪確定。 | 搶劫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參加組織無罪 | 徒刑7年2月12日 | 53014案處10年。 | ||||
10057 | 10132 | 李 舜 | 男 | 1923/2/22 | 台灣,台南縣 | 53014 | 31 | 受刑人 | 於39年春,經謝信通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并夥同謝信通等搶劫他人財物,於同年5月間獲案,搶劫部分經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叛亂部分認為證據不足,諭知無罪確定;執行中,於40年11月17日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函以發現該被告等參加叛亂組織之新事證,報奉國防部准將原判決關於叛亂無罪部分撤銷,發交依法覆審;李舜、陳德義等對於參加朱毛匪幫之部份,改處有期徒刑10年,合併執18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前案搶劫1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7年2月12日 | |||||
10058 | 10133 | 李道行 | 男 | 1920/10/6 | 浙江,鄞縣 | 52920 | 32 | 不詳 | 李犯在匪區1年餘,動態不明,疑竇殊多,此次自匪區前來,又謊稱獲有重要情報而實則意圖矇混來台,殊有受匪利用潛台為匪工作之嫌,為保安計應予感訓2年,簽奉參謀總長41年1月16日以(41)茂萬字第0143號代電核定在案。 | 命令發交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10059 | 10135 | 李槍郎 | 男 | 1934/3/27 | 台灣,南投縣 | 56026 | 23 | 陸軍通訊兵第1群有線電話訓練所2等兵 | 李槍郎於44年12月間在木柵營房廁所門板上,以鋼筆寫「打敗蔣總統反國民黨」之標語,經該群通訊營發覺,報請法辦到部。訊據被告供稱「忘記上開文字是用鋼筆寫的」,又稱「因我有病,請假回家未准,我有一天中午睡覺起來解大便時寫的,以為這樣就可以叫我回家」等語,自諶認定,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論科。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8年6月28日 | |||||
10060 | 10136 | 李福生 | 男 | 1904/9/21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8 | 農 | 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偵訊李福生之詢問筆錄影本乙份。前台灣省警務處41年3月28日致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代電函稿記載,其內容與本案有關者略以:蕭秀江於39年11月由李丁福吸收加入匪黨,並受理匪指示,以賭博為名,先後吸收…李福生等7名。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 | 保釋 | 羈押2月16日 | |||||
10061 | 10136 | 李福生 | 男 | 1904/9/21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49 | 農 | 接受蕭秀江反動教育被告戴照輝有閱讀李丁福交與青年修養并以金錢接濟李丁福。 | 不付軍法審判 | ||||||
10062 | 10137 | 李遠容 | 男 | 1928/12/25 | 台灣,新竹縣 | 52205 | 25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李遠容於39年4月間,到匪徒丁桂昌住所聽其講述時事問題,及閱讀所交來之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0月 | |||||
10063 | 10138 | 李曉芳 | 男 | 1902/12/22 | 台灣,嘉義縣 | 51089 | 52 | 台北市中華國貨公司總經理 | 李曉芳與自首分子林清海及另案已決犯莊泗川均係日據時代台灣文化協會會員,38年間大陸各省匪勢猖獗,局勢動盪,林清海即乘機大肆活躍,將其匪黨身分告知莊泗川,並囑莊轉勸李曉芳以金錢相助,莊除自己以金錢助林外,並即將情告知李曉芳,勸亦助林,該李曉芳竟為所動,於38年3月間供給舊台幣4百萬元(折合新台幣1百元),同年7、8月間又供以新台幣1百50元,均交莊泗川轉交林清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10064 | 10139 | 李樹木 | 男 | 1910/1/16 | 台灣,新竹市 | 52064 | 42 | 新竹紡織廠福利社業務總幹事 | 李樹木因據報有參加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新竹紡織支部組織嫌疑,經本部扣案訊辦該被告等雖否認參加叛亂組織等犯行,但據匪幫新竹地區紡織支部書記,及另案被告劉賽慧供稱「曾文淵、李樹木思想左傾,常與談論時勢問題反對廠方」等語。固未指證被告等有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但該被告等常與劉匪賽慧親近談論時事,思想左傾應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 | |||||
10065 | 10140 | 李樹岩 | 男 | 1926/9/1 | 河北,武清縣 | 51920 | 25 | 省立師範學院學生 | 李樹岩38年間受匪徒誘惑,意圖潛返匪區,40年被捕後經判處交付感訓2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4月18日 | |||||
10066 | 10141 | 李龍飛 | 男 | 1915/9/21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9 | 彌陀鄉鄉長 | 李龍飛身為高雄縣彌陀鄉鹽埕村村長,明知張崑泰組織「佃農互助會」,煽惑農民挑撥業佃糾紛,擾亂社會秩序,既不加以制止,又不檢舉告密。並知張崑泰等利用該會在選舉縣長、或縣參議員時,反對國民黨提出之候選人,並加以攻擊,使政府威信受損失。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8日 | |||||
10067 | 10142 | 李燦東 | 男 | 1915/4/23 | 湖南,臨湘縣 | 即李擴海 | 53225 | 36 | 嘉義縣政府勤務股長 | 被告李擴海對於明知陳德純投附共匪為匪徵繳糧械,張貼詆毀政府之反動佈告情事,曾經奉命予以擊殺未果,來台後得與之晤面,未將情向政府報告之事實,業據該被告李擴海在偵審各庭均供認不諱,核與陳德純所供情形相符,惟其辯稱在香港時已向其舊長官前湖南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即現任國大代表王剪波報告及來台後又報告國防部高參王夢熊,陸軍總部前諜報組長章宗儒及王剪波均曾答覆早經報告政府調查3月公開情事之語,認係政府欲使陷區繼來者參加反共抗俄行列,不咎既往,示以寬大德意,故未檢舉等情,雖經王剪波、章宗儒到庭陳述果曾將前所獲關於陳德純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即李擴海 | |||
10068 | 10143 | 李繼堯 | 男 | 1915/9/4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40 | 工 | 李繼堯於38年夏,由另案匪幹游陳川吸收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069 | 10144 | 杜澄賢 | 男 | 1923/8/13 | 台灣,台中市 | 53095 | 31 | 公賣局台中煙業加工廠臨時雇員 | 杜澄賢與另案處決叛徒施部生係台中商業學校同學,情感甚洽,自36年夏天起至38年春初止,施匪部生一再向其宣揚匪黨政策,囑意擁護匪幫。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0070 | 10145 | 杜錕海 | 男 | 1919/4/15 | 台灣,台中縣 | 56099 | 39 | 無業 | 被告杜錕海於45年1月間先後假冒胡楚卿之名,書寫反動文字函件,分致台灣省民眾服務處、台中縣大甲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意圖陷害胡楚卿受刑事處分,其所為有觸犯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使用偽造證據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罪嫌,除應另移司法機關法辦外,惟查其所寫書函文字極為反動,思想顯屬不正,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14日 | 參閱5601W案。 | ||||
10071 | 10146 | 沈兆鵬 | 男 | 1926/8/20 | 福建,詔安縣 | 52920 | 26 | 軍 | 本人陳述:於40年7月任職陸軍52軍40師119團政治處,被軍部保防科扣押,私人財物被抄檢沒收,後被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看守所,經審問兩次後,於40年底轉送內湖國小,不久即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感訓,至42年11月4日結訓6日准予保釋。 | 命令發交感訓 | 感化1年9月28日 | |||||
10072 | 10147 | 沈武臣 | 男 | 1934/10/5 | 浙江,定海縣 | 54014 | 21 | 農 | 沈武臣係浙江定海大鵬村居民,41年12月間參加中國新民主青年團大鵬鄉青年團為團員,43年以生活困難,乃集結陳光通等15人為15股,合購福生機輪1艘,經修理後於同年農曆12月24日由溫州裝載偽溫州企業公司之地瓜、明礬等物航往上海,航經海門附近、白帶門洋面時,為我巡弋艇緝獲送辦。上開事實業經沈武臣供稱:「參加青年團,每次都要到團裡開會,要負領導責任,是侯勝華(即賀信華)介紹我入團,經填寫入團志願書經區里批准成為團員。」足認該叛亂組織屬為匪執行偽政策之機構。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073 | 10148 | 沈 富 | 男 | 1926/1/3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7 | 農 | 沈 富參加周永富所組之佃農會等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1月15日 | |||||
10074 | 10149 | 汪仲毅 | 男 | 1900/5/11 | 浙江,杭州市 | 53118 | 50 | 台灣糖業公司台南糖業試驗所技師 | 汪仲毅於抗戰期間,常與匪幫分子接觸,思想趨於左傾,37年7月來台就台南糖業試驗所技師,將所有刊物13冊,凡載有反動言論之處,無不圈點劃線標明讚揚或任意批評謾罵政府及侮辱友邦政治外交,為匪張目之文字,先後送入該所圖書館供眾閱覽,並註明「好書是要大家看,看過後就請歸還,以便別人可看,免得久等,功德無量」云云;以及撰寫指明美國發明原子彈,對人類並不幸福之論文,油印散發。 |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6年。繳案雜誌13冊沒收。 | 徒刑8年 | |||||
10075 | 10150 | 汪福成 | 男 | 1931/8/9 | 大連市 | 54069 | 34 | 中國中波海運公司商船船員 | 據申請人檢附之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生訓導處保釋證明書記載:汪福成係匪俘新生,經國防部以43誠字第3933號令,發交感訓,感訓期間10年6月,自43年12月25日起至54年6月20日止。 | 命令發交感訓10年6月 | 感化10年6月2日 | |||||
10076 | 10151 | 汪瀋年 | 男 | 1930/11/12 | 浙江,杭縣 | 52336 | 23 |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 | 汪瀋年於38年間在台灣大學肄業期中由其姊?另案被告汪穠年同學關係與另案被告張以淮華宣仁吳京安宓治等交誼甚篤38年4月間台大學生陳錢潮因內亂罪嫌為台灣高等法院羈押至39年初獲釋被告之姊汪穠年暨張以淮等曾以茶會慶祝被告汪瀋年亦曾在座席間陳錢潮曾以學生為一切領導者應負起「時代」任務參加學生運動同年春汪穠年等發起組織樂?音樂社該被告亦曾參加嗣於課餘並閱讀「思想方法論」「新人生觀」等左傾書籍。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10077 | 10152 | 佘萬生 | 男 | 1901/3/17 | 台灣,高雄縣 | 55086 | 54 | 農 | 佘萬生於42年5、6月間,由另案已決叛徒黃 泉介紹,聽受林三合宣傳,即被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078 | 10153 | 周大中 | 男 | 1923/1/7 | 湖南,常寧縣 | 56920 | 34 | 留菲律賓學生 | 周大中45年5月間於菲律賓遠東大學修滿碩士學位後,向行政院留學生輔導委員會申請分發工作,因未獲派至其屬意之相關部門工作,乃不滿政府措置,而私自函匪區偽北京大學教授李嗣侗讚揚匪方政治,以渴望赴匪區在偽北京大學任教或在偽國務院外交部工作,懇將匪區有關工作情形相告,並期解決香港過境簽證與旅費問題,同年6月1日並函其在台女友羅淑貞以決定經由香港轉赴匪區謀職,迨同月4日決定搭機離菲飛港,之前1日向菲大中華日報社社長柯俊智辭行時,仍告以將逕赴匪區並準備將來在北平機場歡迎柯俊智前往等言論,經多方予以勸阻無效,案經有關單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10月22日 | |||||
10079 | 10154 | 周石吉 | 男 | 1907/5/2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5 | 佃農 | 周石吉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24日(或25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2月5日解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訊辦,經該部訊明匪嫌罪證不足,核准(41)12月20日交保開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1月25日 | |||||
10080 | 10155 | 周庚亭 | 男 | 1907/10/22 | 山東,福山縣 | 即周克美 | 52920 | 37 | 樓食堂茶房 | 周君於33年10月至34年2月,任原籍山東福山縣上劉村村長期間,為該地之匪幫征收軍糧、木材及籌募捐款等,思想不無左傾,交付感化6月。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1月17日 | 即周克美 | |||
10081 | 10156 | 周明鴻 | 男 | 1930/4/25 | 台灣,嘉義縣 | 50430 | 23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辦事員 | 被告周清連等成立匪台灣省工委會高雄煉油廠支部,假借豬肉會名義先後吸收許文治等,許文治又吸收周明鴻參加,並告知係匪幫組織等事實,業據各該被告分別直認不諱,互證屬實,核與解案原卷均相符合。被告周明鴻、蔡清山等最初雖僅知係參加豬肉會,但其參加後分別由周清連、簡開用等告知係匪幫組織,仍予參加,自難解免參加叛亂組織罪責,惟均未從事積極之叛亂工作,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0年 | |||||
10082 | 10157 | 周展程 | 男 | 1926/1/12 | 廣州,順德縣 | 54920 | 29 | 台灣銀行基隆分行辦事員 | 被告周展程係台灣銀行基隆分行職員,於37年間聽郭孝翼講解「剩餘價值」、「唯物辯證法」等問題,並閱讀「哲學選輯」、「新經濟學大綱」暨左傾份子茅盾巴金端木蕻所著「利娜」、「文藝叢刊」、「大江」等書,並與被告郭孝翼研討「唯物辯證法」理論。迨38、39年,朱毛匪幫竊據大陸各省後,其思想日益傾匪,時常發言攻擊政府,41年間與在香港表兄葉純之通信,竟互以思想前進準備靠攏相囑,並指台灣為「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少數把持資本獨佔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表示「要參加實際行動徹底消滅舊的惡勢力,建設新生的中國」有原函照片、自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9月3日 | |||||
10083 | 10158 | 周紫苓 | 男 | 1921/3/20 | 安徽,貴池縣 | 52920 | 36 | 陽明山管理局總務組長 | 匪嫌周紫苓於大陸陷匪後居留匪區,來台後言論荒謬、不滿現實,任意批評政府,足證思想動搖,應感訓3年。 | 感訓3年 | 感化3年 | |||||
10084 | 10159 | 周榮華 | 男 | 1917/10/13 | 山東,長山縣 | 55061 | 38 | 新中國出版社少校編輯 | 周榮華係本部新中國出版社少校編輯,於38年8月間,任第1兵團司令部政工處少校科員時,適該兵團司令官陳逆明仁宣佈叛變,因恐所屬部隊不肯附匪,遂由該部政工部副處長向紫玖派該周榮華持同致陸軍第1百軍參謀長函一件及陳逆「告官兵書」一批(約重4、5公斤)至陸軍1百軍司令部當為該軍哨兵所扣,於釋出後輾轉來台,經總政治部察覺…。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 | |||||
10085 | 10161 | 周龍潛 | 男 | 1909/12/5 | 台灣,桃園縣 | 52167 | 43 | 窯業公司廠長 | 周龍潛曾聆聽簡國賢為匪宣傳之言論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25日 | |||||
10086 | 10163 | 周耀梓 | 男 | 1929/6/5 | 台灣,新竹縣 | 52025 | 24 | 代書 | 周耀梓與周耀施係同胞兄弟,周匪逃亡中屢次囑其送信與葉步通、謝新萍等借用款物等,周耀梓明知周耀施為匪諜仍代其通知葉步通、謝新萍等借與款項,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 | |||||
10087 | 10165 | 季孟珍 | 女 | 1929/11/24 | 浙江,溫州市 | 53019 | 21 | 彰化稅捐處雇員 | 王華珠、季孟珍、劉軒宏各於38年春,或因不滿意婚姻事件或因受家庭刺激,經朋友引誘,投浙江地方土共,任訪問宣傳工作,即為我剿匪部隊前陸軍第11師在浙江麗水俘獲,留該師服務,嗣隨軍來台先後脫離部隊。雖渠等參加匪幫工作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施行前,不能繩以該條例之罪,且在我軍公機關部隊服務,亦尚未發現其他叛亂罪行,但思想上不無玷污,應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9月10日 | |||||
10088 | 10166 | 易 岳 | 男 | 1924/3/18 | 湖南,攸縣 | 53196 | 30 | 松山軋鋼廠警衛員 | 易岳不滿現實,平素言行偏激對政府時有怨言,於41年11月初在松山軋鋼廠,以紅鉛筆在中央日報省運畫頁空白處書寫「看三民主義後所發生的恨憤」、「蔣介╳今年今月今日66明年今月今日牢裡坐」等字句,雖非故意為匪有利之宣傳,但其以文字任意侮辱元首,思想顯屬不正。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8月17日 | (42)審聲字第78號 | ||||
10089 | 10167 | 林子烈 | 男 | 1906/10/15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48 | 商 | 林子烈於38年夏由匪首朱木(即孫古平)交其閱讀匪黨反動書籍2本,於同年5、6月間轉交與黃阿坤閱讀,雖未參加匪黨組織,但以圖書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090 | 10168 | 林日祥 | 男 | 1904/7/20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49 | 農 | 林日祥等6名係因據報曾於37、8年間,受匪嫌犯蕭秀江宣傳反動言論「共黨土改政策善良,台灣農業不發達,共黨來後一切負擔可減輕」等語。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16日 | |||||
10091 | 10169 | 林 木 | 男 | 1921/11/29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34 | 機械工 | 林木於37年夏,由林三合吸收加入匪幫組織,並聽其講述叛亂言論數次,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林木於解到本部後,偵審各庭均翻異在保密局所供參加匪幫組織及學習匪幫理論之事實,以林三合當時所介紹係三民主義青年團等語為辯解,但質諸鄭明德稱因組織關係,經林三合介紹與林木相識學習匪幫理論後,林木即以時間久了記不清楚等語,含混推諉,是林木參加匪幫組織,毫無疑問。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10092 | 10170 | 林火亭 | 男 | 1918/10/20 | 台灣,彰化縣 | 又名林歪 | 51272 | 36 | 農 | 林火亭係林青山之胞兄,雖不知林青山、黃家通為叛徒身分,但與其來往,其思想顯非純正,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5月14日 | 又名林歪 | |||
10093 | 10171 | 林永泉 | 男 | 1930/9/8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4 | 農 | 被告簡有全與逃匪楊阿坤為姑表兄弟,明知其為政府通緝逃亡匪黨,於39年7、8月間先後容留其食宿2次;當楊匪阿坤住在其家時,被告林永泉王惠明因居鄰關係,常至其家聚談,楊匪阿坤乘機向該被告等宣講匪黨主義與政策;該被告等均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向政府告密檢?。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13日 | |||||
10094 | 10172 | 林玉孝 | 男 | 1919/12/17 | 福建,安溪縣 | 52900 | 35 | 小商販 | 40年間調查局確曾偵辦何心石叛亂案(即中共華南局潛台組織案),迄41年7月25日全案移送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處理。據該部42.4.24.(42)安訪字第413號致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代電副本及所附復訊結果報告表記載,所查涉案對象林玉孝應係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於41年12月7日傳案拘辦,並擬處交保開釋,並非本局逮捕移送。 | 保釋 | 羈押7月10日 | |||||
10095 | 10173 | 林任香 | 男 | 1930/7/18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3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記載:查本局刑警隊續緝獲本縣佳冬村非法組織青樂會份子計有林任香等十名。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林任香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案由:參加逃匪李丁褔組織。 | 保釋 | 羈押2月13日 | |||||
10096 | 10174 | 林先五 | 男 | 1910/7/14 | 台灣,高雄縣 | 54082 | 44 | 農 | 林先五與本部通緝在逃已死亡之匪諜江來傳原係至友,40年10月間江來傳在高雄縣甲仙鄉開墾時,託其前往高雄市為之遷移戶籍,遇陳啟瑞告知,即明知江係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前述事實已據林先五在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雖於審理中否認陳?瑞有告知江來傳為匪黨之事,但?不能提供陳?瑞之確實住址以供調查,又不能舉出其他反證,自難任其空言翻異。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9月11日 | |||||
10097 | 10175 | 林如金 | 男 | 1904/7/14 | 台灣,彰化縣 | 51272 | 50 | 農 | 林如金思想偏頗,不滿現實,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9月16日 | |||||
10098 | 10176 | 林江龍 | 男 | 1890/1/15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64 | 工 | 林江龍與李媽兜交稱莫逆,於36年起迭次借款與其為活動經費,計先後借與新台幣160元,明知李為共黨份子,仍供給金錢作為活動經費,應依連續為叛徒供給金錢罪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099 | 10177 | 林我鶴 | 男 | 1906/6/13 | 福建,福州市 | 53032 | 46 | 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政治幹事 | 陳敬投匪後於同年10月派遣林錡、黃雲奕、程峰(程義霖)、林我鶴等4人前往海堡部隊假藉游擊之名騙取電台未淂逞,林錡等遂各任職海堡部隊迄未返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2日 | |||||
10100 | 10178 | 林秀文 | 男 | 1926/5/30 | 台灣,苗栗縣 | 50450 | 27 | 三灣倉庫管理員 | 林嘉鴻、陳維芳、劉福壬于38年冬,經在逃叛徒孫阿泉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該林嘉鴻受在逃匪徒廖天珠之領導,充任匪幫重整後台省工委會三灣支部書記,並于同年各介紹林秀文、林建昌加入組織,林秀文閱讀匪新民主主義、進化論及歪曲宣傳375減租與吸收匪黨黨員辦法等反動刊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101 | 10179 | 林來發 | 男 | 1928/9/7 | 台灣,花蓮縣 | 56063 | 29 | 工 | 林來發係東台日報社排字工人負責排印報紙大版,44年8月21日於同社另一排字工人林沈水將是日應發行之報紙排成小版,校對無訛交其照例排成大版時,其竟將報紙第1版登載孫立人因郭廷亮匪諜案引咎辭職,總統明令組織調查委員會秉公澈查1欄之「統」字故意換置一「怪」字。其思想,顯屬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11月7日 | |||||
10102 | 10180 | 林來福 | 男 | 1910/9/10 | 台灣,宜蘭縣 | 55100 | 44 | 農 | 被告林來福被訴於38年6、7月間在已決犯游澄源家,曾聽在逃叛徒孫古平之反動宣傳,明知孫係匪諜而未舉發,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第查38年6、7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當時法律尚無處罰知匪不報之明文,其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於39年6月13日頒行,而該被告等猶不知孫古平逃匿何處,無從舉發,尚難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相繩,惟該被告等既曾聽受孫古平反動宣傳,思想均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各予交付感化以資匡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3日 | 孫古平 | ||||
10103 | 10181 | 林坤貴 | 男 | 1910/3/16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3 | 半自耕農 | 林坤貴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24日(或25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2月5日解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訊辦,經該部訊明匪嫌罪證不足,核准(41)12月20日交保開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1月26日 | |||||
10104 | 10182 | 林坤源 | 男 | 1916/10/13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8 | 工 | 林坤源於39年底或40年初,雖拒絕簡文憲先以反動言論宣傳,暨以匪黨組織邀約參加,但明知簡文憲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10105 | 10183 | 林庚郎 | 男 | 1930/3/28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3 | 農 | 38年6月間,李匪丁福指示古芹香組織匪結婚會,由古芹香任會長,李煥榮任副會長,李匪丁福則自兼該會顧問,林庚郎等10餘名並經吸收為會員。李匪丁福藉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命賴匪傳盛以宣傳375減租為詞招集貧農組織偽375會,吸收廖進丁等為會員,加以教育。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 | 保釋 | 羈押2月15日 | |||||
10106 | 10184 | 林武河 | 男 | 1914/5/20 | 台灣,台中縣 | 55097 | 42 | 霧峰鄉農會指導股長兼村長 | 林武河被訴於35年5、6月間另案已決叛徒洪麟兒、林東山等在林祿山家中座談匪黨組織會議時,林君亦在場參加,並被指派為匪霧峰鄉委員。林武河極端否認有為匪情事,經查均屬捕風捉影無稽之談,與事實不符,自首分子吳萬成所陳各情不足採,惟林武河與林祿山係叔姪關係,同居1屋,時常接近聆聽宣揚匪政,其思想顯受毒素之薰染,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林祿山 | ||||
10107 | 10185 | 林金山 | 男 | 1930/3/20 | 台灣,苗栗縣 | 54207 | 25 | 助理護士 | 林金山於42年7月間在苗栗泰安鄉衛生所實習時曾書寫反動文字「共產黨萬歲」,並批評政府不好,嚮往過去日本之統治辦法,嗣於保安處供認及自首份子謝天生供證,雖未構成為匪宣傳罪,但其思想顯有偏頗,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審聲字第0181號 | ||||
10108 | 10186 | 林金泉 | 男 | 1926/2/1 | 台灣,嘉義市 | 48050 | 22 | 商 | 共同被告蔡鐸、丁錦昌、賴金盛、林金泉、姜銀華。蔡鐸於36年3月間結識共匪林思源,受其鼓動為匪宣傳,先後吸收陳浩川、林金泉等人,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林金泉將在陳浩川處接受共匪黃益交付之共產黨宣傳品及戰略地圖,轉交林永杰觀看,勸誘其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2月22日 | |||||
10109 | 10187 | 林星輝 | 男 | 1934/5/4 | 福建,金門縣 | 54219 | 20 | 金門示範中心國民學校教員 | 林星輝於38年間,在金門中學肆業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毒化宣傳教育,閱讀左傾小說「新生」、「子夜」、「苔莉」等書,並盲從參加金中罷課遊行,曾加入洪伯?之讀書組織及葉永國所組之讀書會,又家存左傾書?、歌曲等行為。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獲案違禁書籍為了愛1冊、歌曲2本、華僑新聞報紙1張均沒收。 | 感化3年7月4日 | |||||
10110 | 10188 | 林炳松 | 男 | 1909/12/25 | 台灣,彰化縣 | 55125 | 46 | 商 | 林炳松旅居日本經商,自大陸淪陷後,企圖與匪貿易,而與旅日附匪僑商交密,思想傾匪。39年5、6月間,將在台直系親屬全部遷日後,態度更形轉變,遂公開反抗政府,為匪工作。40年起,先後充任匪大阪國際新聞社社長、偽留日華僑總會會長、偽華僑代表協商會議主席、匪旅日華僑回國觀光團團長、匪日中友好協會副會長、匪東京華僑人民協會理事長等偽職;42年10月及43年5月,兩次由日潛往北平出席匪共華僑會議及匪「五一」勞動節大會;並以其主持之大阪國際新聞報,公然連續刊載為匪宣傳「解放台灣」、「促進日匪貿易」,歡迎李匪德全等訪日之 | 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沒收財產 | |||||
10111 | 10189 | 林家昌 | 男 | 1932/12/16 | 台灣,新竹縣 | 54202 | 23 | 高雄台灣鋼鐵工人 | 林家昌在高雄台灣鋼鐵廠廁所書寫「血洗台灣官僚資本」等反動字句,經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察覺將林家昌押解到部。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27日 | (43)審聲字第0112號 | ||||
10112 | 10190 | 林恭祖 | 男 | 1927/10/11 | 福建,仙遊縣 | 52900 | 26 | 台灣大學中文系畢業生 | 本人陳述:受裁判者林恭祖係台灣大學文學院中文系,為4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後尚未離校,等待赴鳳山接受預備軍官集訓前,約在7月間,被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問話名義,拘提囚禁於西寧南路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在拘禁期間,其審問之內容,多涉及最近活動情形,以及(40)安潔字第5346號匪諜叛亂案,問有關台大同學如于凱、張慶、姜民權等之交往關係,在此期間,同情況下,被拘捕之同學有數十人,如黃雲燦、蘇炳炎、康有德、郭仕樵、林祖鄭、宋麟風等。 | 無罪 | 羈押1月12日 | 于 凱 | ||||
10113 | 10192 | 林根土 | 男 | 1925/7/28 | 台灣,苗栗縣 | 54900 | 30 | 台灣煉磺廠修繕員 | 據法務部調查局函記載:林根土因涉匪諜,為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通緝,43年11月3日林員向本局苗栗縣調查站自首後,送第2偵訊室暫行代管;經會同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調查後,國家安全局於同年12月27日准予自首移付統一考管,次(28)日具保獲釋。 | 無 | 羈押1月25日 | |||||
10114 | 10193 | 林泰安 | 男 | 1897/8/6 | 台灣,台北市 | 53159 | 55 | 藥販 | 林泰安於37年冬結識蔡永清、蔡永業2人,38年間蔡等曾向其談及最近朱毛匪幫派一部長來台,勸其參加匪幫組織,並請其代拉攏地方力量,以便配合工作,林泰安遂偕同往勸江能龍參加未允,蔡永業又帶同自稱為匪方派台之邱部長(黃阿祥冒充)者,與林泰安晤面,經林轉介與陳維權認識,使向陳進行工作,林因發覺彼等故設騙局,冒充匪諜名義企圖詐財,並非匪幫份子,因之不與來往,查蔡永清、黃阿祥既非匪諜,則林泰安自不構成為匪工作或知匪不報,惟林泰安於蔡永清等告知朱毛匪幫派人來台,請其協助工作,即偕往勸江能龍參加匪幫組織未果,復介蔡等與陳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26日 | |||||
10115 | 10195 | 林國明 | 男 | 1905/9/20 | 台灣,新竹縣 | 執行中死亡 | 52043 | 47 | 農 | 林國明於40年5月間起至8月底止,讓同案被告彭有財匿住其家防空洞內並供給飲食,嗣於彭君被捕一週前(同年8月間),經由彭君告知,獲悉彭君為當局通緝之思想犯,但林君仍加藏匿如故。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年3月14日 | 執行中死亡 | |||
10116 | 10196 | 林崇香 | 男 | 1931/11/30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2 | 農 | 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林崇香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23日 | |||||
10117 | 10197 | 林崑烈 | 男 | 1924/1/2 | 台灣,高雄縣 | 52076 | 30 | 工 | 林崑烈於37年5、6月間,經李匪武昌介紹加入匪黨組織,直接受其領導,曾與匪蘇文安、李東鍊開會多次,歪曲宣傳「375」減租辦法及時事問題,並藏匿匪徒林某在其家住宿閱讀「唯物論」等反動書籍。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0118 | 10198 | 林崑鑽 | 男 | 1927/12/8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9 | 商 | 林崑鑽於36年秋季,經另案叛徒江漢津施以匪黨思想教育,受其宣傳「共產黨很自由對青年特別愛護」,思想受其薰染。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1月16日 | |||||
10119 | 10199 | 林清池 | 男 | 1932/1/1 | 台灣,台南縣 | 52327 | 21 | 農 | 林清池於39年9、10月間,隨其父及姊夫即另案被告曾綠波、陳梧桐赴鹿寮仔山上採黃目子,遇叛徒李漢堂(化名林仔)、巫添福(化名阿濱)、張蓀章(化名阿元)及一面部生瘤不識名字等4匪,在山寮內同睡一晚,迨40年8、9月間,李匪之妻生女彌月,該被告復隨其父及姊夫與之酬應赴宴,同年9、10月間,李匪等遷至被告之山坪草寮內留宿一夜,被告並奉父命受僱代李妻搬運行李。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120 | 10200 | 林陳宗 | 男 | 1910/9/23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44 | 農 | 林陳宗曾聽游祥枋反動言論,游祥枋逃亡後即無來往,其思想顯非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 | |||||
10121 | 10201 | 林章欽 | 男 | 1929/5/25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4 | 高雄火車站電報房信差 | 林章欽於39年6月間,閱讀柯五龍所給反動書籍「唯物史觀」,明知柯五龍為匪諜而不向政府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29日 | |||||
10122 | 10202 | 林朝源 | 男 | 1929/7/21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5 | 鶴岡國校教員 | 林朝源於39年夏間結識徐金生後,由徐交閱「青年修養」、「七一文獻」、「新民主主義」等反動書刊,在徐金生家參加集會十餘次,接受羅吉月反動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123 | 10203 | 林森田 | 男 | 1925/9/9 | 台灣,台南市 | 50430 | 28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工人 | 被告周清連、簡開用對於40年初,在被告張文興宅成立匪台灣省工委會高雄煉油廠支部,吸收被告許上開、許文治、鄭清標、林森田、戴金豆、方豆埔、蔡清山等。林森田等最初雖僅知係參加?肉會,但其參加後分別由周清連、簡開田等告知係匪幫組織仍予參加,自難解免參加叛亂組織罪責,惟均未從事積極之叛亂工作,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0年 | |||||
10124 | 10204 | 林貴珍 | 男 | 1929/5/1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3 | 農 | 本人陳述:當年本庄派出所約談本人後移送東港分局,2天後送至屏東,後受保安人員刑問:「你有沒有參加?」我答:「沒有」便遭拳打腳踢,過了3天,又再次受嚴刑烤打,醒後全身是傷,人也癱瘓失去知覺;復送至台北,刑求羈押4個月之久。據保釋察看份子名冊記載:林貴珍37年秋在李煥榮宅參加結婚會涉嫌。 | 保釋 | 羈押2月18日 | |||||
10125 | 10205 | 林進興 | 男 | 1926/9/1 | 台灣,桃園縣 | 53056 | 28 | 農 | 林進興與已投案之匪徒呂喬木為小學同學,38年12月間,呂君曾將手榴彈一枚謂係鄉公所之物,恐怕失竊寄藏其家,至39年元月,由黃玉枝取回,至同年3月間,即知呂君因案潛逃,明知呂君為匪諜,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1日 | |||||
10126 | 10206 | 林黃雪 | 女 | 1928/8/1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28 | 護士在保 | 黃木土係叛徒劉英德之遠親,自39年初至43年7月,容留劉英德與其同夥叛徒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於其家中匿宿多次。黃金城係黃木土之子,林黃雪係黃木土之女,均於39年初至43年7月,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匿宿其家中時,明知其為在逃叛徒而未舉發。 被告黃金城、林黃雪於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中,雖均堅詞否認知悉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係在逃叛徒,辯稱僅據告係走私犯,惟既據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分別於本部偵防處審理中結證,曾向黃金城講解時事,強調共匪即將解放台灣,又向黃木土、黃長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3月28日 | |||||
10127 | 10207 | 林新盛 | 男 | 1913/9/28 | 台灣,苗栗縣 | 52230 | 40 | 農 | 林新盛於38年10月間,由江匪添進介紹參加匪幫外圍之農民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7日 | |||||
10128 | 10208 | 楊叡艷 | 女 | 1931/8/3 | 台灣,桃園縣 | 即林楊叡艷 | 51094 | 23 | 家務 | 楊叡艷為楊阿木之養女,當38年至40年間,林元枝等隱蔽其家,研究匪書等情,均明知而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且隨同在逃陳匪金標學習匪歌:蘇聯國歌、國際歌「你是燈塔」等事實。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1年9月6日 | 原名楊叡艷 | |||
10129 | 10209 | 林滄浪 | 男 | 1914/1/26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42 | 羅東紙廠管理員 | 林滄浪於38年夏由匪幹游陳川吸收參加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1月8日 | |||||
10130 | 10210 | 林祿官 | 男 | 1922/6/4 | 福建,長樂縣 | 54105 | 32 | 航商 | 林祿官係東湧島住民(原籍長樂縣),於38年農曆6月9日下午,由東湧搭林依秋船前往浮鷹島,將抵該島沃前時,即被匪機帆船截擊俘往霞浦,嗣轉解福州匪28軍司令部押28天,經匪幹屢加究訊,於同年古曆7月13日解送原籍長樂,拘禁於該縣公安局4月餘,經匪公安局股長偽法院鄭秘書等灌輸毒素思想,至同年農曆12月4日,由匪林參謀帶榕轉解霞浦縣匪幹劉明天家中,授以應付我方盤查言詞、秘密通訊方法暨連絡暗號等技能,並指定至我防區白肯、東湧等島為匪探刺軍事情報,遂於42年舊曆2月8日遣返浮鷹,住居於文沃林依興家中約5、6日後,適有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 | |||||
10131 | 10211 | 林鳳德 | 男 | 1929/1/9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4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記載:查本局刑警隊續緝獲本縣佳冬村非法組織青樂會份子計有林鳳德等10名。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林鳳德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案由:參加逃匪李丁褔組織。 | 保釋 | 羈押2月13日 | |||||
10132 | 10212 | 林燈良 | 男 | 1931/4/24 | 台灣,台北縣 | 54098 | 24 | 台北師營區步兵第2團第4營重4連2等兵 | 林燈良係台北師管區步兵第2團第4營重4連2等兵,於42年11月中旬,在該連廁所門板上以鋼筆書寫「毛澤東萬歲」字樣,並於他人所繪男女猥褻圖書上,分別書寫「蔣╳╳」「宋╳╳」等字樣,以為污衊,應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處斷。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133 | 10213 | 林燕清 | 男 | 1926/10/17 | 台灣,台南縣 | 53900 | 27 | 灣貍糖廠助理管理員 | 林燕清因匪嫌案,經保警2總隊於42年3月18日拘押,向該部申請延長羈押兩次,第1次自42年3月18日起至3月31日止14天,該部於42年3月30日安序1189號代電核准,第2次自42年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續押7天,該部42年4月9日安序1285號代電核准。 | 不詳 | 羈押3月18日 | |||||
10134 | 10214 | 林 錡 | 男 | 1918/5/6 | 福建,福州市 | 53032 | 34 | 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海強砲艇副艇長 | 陳敬投匪後於同年10月派遣林錡、黃雲奕、程峰(程義霖)、林我鶴等4人前往海堡部隊假藉游擊之名騙取電台未淂逞,林錡等遂各任職海堡部隊迄未返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2日 | |||||
10135 | 10215 | 林鴻猷 | 男 | 1925/6/22 | 台灣,台北縣 | 53050 | 29 | 技工 | 林鴻猷於38年5、6月間,由陳焰樹介入共匪組織,曾參加陳君主持之教育性會議4次。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136 | 10216 | 林鎰香 | 男 | 1932/6/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2 | 農 | 匪台省工委會在逃匪要蕭道應,仍在本縣佳冬鄉方面,利用黨徒羅冬梨等組織偽結婚會、375會、青樂會,繼續活動,匪青樂會最初名為青樂班,迨蕭匪道應潛入本縣活動後,命羅匪芳整設法控制並利用洪佳和打入該會,擴大組織,更名為青年音樂會,同時,李匪丁福並派張尾結、林慶堂加入為會員,以鞏固其組織,經本局刑警隊緝捕偵訊,林鎰香等人均供認參加匪諜組織。本案其餘罪證不足人犯林日祥等30名,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14日 | |||||
10137 | 10217 | 林耀先 | 男 | 1925/3/6 | 山東,福山縣 | 52920 | 27 | 廚師 | 被告前自大陸山東原籍為匪站崗、送信及運送糧食,來台後並未自首,其思想顯屬傾匪,發交管訓6個月。 | 發交感訓6月 | 感化8月22日 | |||||
10138 | 10218 | 林鶴生 | 男 | 1927/5/16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7 | 農 | 被告邱文清為自首份子廖振駒領導運用之群眾,39年8月間,轉介被告林泰欽、林鶴生、湯傳興與廖振駒發生??關係;40年1月又介紹被告詹阿榮與自首份子呂東聲發生??關係,38、9年及40年當廖振駒為政府通緝逃亡期中,被告邱文清為之掩護十餘次,?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且受廖振駒指示,向南崁調查政府緝捕當時在逃匪諜現已投案之林元枝、莊金棕等情形,向桃園調查刑警隊查捕匪黨情形,並囑如有刑警到大崙時須隨時報告,及民?對匪黨之反應情形亦須報告;又經常帶蔡宗霖、呂東聲、廖振駒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139 | 10219 | 林顯水 | 男 | 1903/1/1 | 福建,羅源縣 | 56900 | 53 | 漁 | 案卡記載:林顯水因叛亂嫌疑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3月9日 | |||||
10140 | 10220 | 林獻全 | 男 | 1930/8/20 | 台灣,台中縣 | 52910 | 23 | 商 | 林獻全因涉資匪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1)安澄字第242號裁決書裁定不付軍法審判;後又因走私案經該部以(41)安潔字第1328號判決無罪。 本人陳述:於39年初前往日本琉球經商,當年12月被遣送回台灣,自39年12月28日扣押至41年5月29日奉准保釋。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14日 | |||||
10141 | 10221 | 武義享 | 男 | 1927/8/5 | 台灣,嘉義縣 | 50100 | 32 | 吳鳳鄉樂野村竹崎國校教員 | 武義享時常鼓動山胞離間政府及於41年2月間任樂野國民學校教員時,當眾高唱匪歌,並宣揚匪歌之意義,經查獲並具該校教員梁義富談話筆錄作證屬實,思想傾匪,惟情節尚屬輕微,應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142 | 10224 | 邱自勤 | 男 | 1922/8/25 | 福建,金門縣 | 54910 | 33 | 商 | 邱自勤於41年7月至43年9月,先後5次由金門燕南行或成功行派往香港採購貨物,並隨帶金門僑匯支票向香港福建民信局提取僑民匯款,時與匪幹吳柏齡、吳殷慧交往,吳殷慧係該局之負責人,吳柏齡為該局之職員,雙方因商業關係常相往來無可非議,至吳殷慧等是否為匪共派駐香港之人員尚無事實可據,難遽予認定,故均無為匪事證,業經國防部情報局及軍事檢察官調查屬實。邱自勤等所供與吳殷慧、吳柏齡等往來談話經過,除接洽提取僑民匯款及購買貨物問題外,亦未發現其他不法情事,別無匪諜嫌疑具體事證,顯屬不備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 | 感化之聲請駁回 | 羈押1年11月1日 | |||||
10143 | 10226 | 邱清松 | 男 | 1931/9/27 | 台灣,新竹縣 | 52900 | 22 | 不詳 | 本人陳述:本人與友人彭盛鵬同被羈押於保安司令部,時間約於41年2、3月間遭新竹市警察局逮捕,同年5、6月間羈押於保安司令部(警備司令部)。 | 保釋 | 羈押3月28日 | |||||
10144 | 10227 | 邱連奇 | 男 | 1919/4/22 | 台灣,屏東縣 | 52910 | 34 | 農 | 案卡記載邱連奇因叛亂及違反檢肅匪諜嫌疑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5月29日(41)安澄字第224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9月6日 | |||||
10145 | 10228 | 邱煥章 | 男 | 1929/3/1 | 山東,臨縣 | 50986 | 22 | 共軍俘虜 | 原籍山東臨縣加入匪第十縱隊戰鬥兵嗣即調福建後勤處警衛連看管倉庫後因押運船隻於四十二年二月間被國軍俘虜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0146 | 10228 | 邱煥章 | 男 | 1929/3/1 | 山東,臨縣 | 57006 | 29 | 本部9479部隊4營業部連1等兵 | 邱煥章係本部9479部隊4營營部連1等兵,緣邱煥章於原籍山東臨縣加入匪第十縱隊戰鬥兵,嗣即調福建後勤處警衛連看管倉庫,後因押運船隻於42年2月間被國軍俘虜,遣送來台送綠島受訓,斯時認識匪諜份子范立志、李吉崙、劉怡有等,過往甚密,至43年9月,伊等即被撥編國軍第7軍646營砲兵部隊,駐防屏東大武營;邱員受染日深,乃欣然參興范立志等之共匪組織,不久范立志等因叛亂案發被捕後,邱員隨隊於45年3月間撥編入本部9479部隊4營,邱員在營部連任1等兵,該營指導官梁漢雄獲悉邱員係新生兵,曾與匪諜范立志有連繫之嫌,乃派該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范立志 | ||||
10147 | 10229 | 邱阿寬 | 男 | 1925/12/13 | 台灣,台中縣 | 即邱 寬 | 54025 | 31 | 教員 | 邱阿寬曾於37年間,接受許匪溪河反動宣傳教育「共黨政治好,經濟安定,教員和工人的待遇都很好」,並告以毛匪澤東成功的由來,又閱讀馬克斯主義等反動書刊。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22日 | 即邱阿寬 | |||
10148 | 10230 | 邱豐祥 | 男 | 1930/4/15 | 台灣,苗栗縣 | 52920 | 23 | 司爐 | 邱豐祥違反檢肅匪諜,應予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奉令被告思想左傾,特以參加匪黨為榮,並多方設法找尋匪黨關係而不可得,經裁定感化照准並定期為3年。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3月29日 | |||||
10149 | 10231 | 金秀水 | 男 | 1929/9/18 | 湖北,嘉魚縣 | 55031 | 26 | 陸軍第8軍68師202團上等兵 | 金秀水係陸軍第8軍68師202團士兵,因不滿現狀時發牢騷為同團戰士孫建中等所誘惑,參加其所召集之叛亂組織。於43年7月18日在金門太武山舉行秘密會議,當定名該非法組織為「實進會」及推選各級負責人。金秀水亦被選為委員,並由孫建中等發表荒謬言論、詆譭政府、策劃叛亂會後議定同月25日召開第2次會議;惟尚未屆期被告等即調台服務未得參加。嗣事發除孫建中等經金門防衛部判決處刑外,被告在台逮捕轉解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10150 | 10232 | 金雲喜 | 男 | 1922/10/7 | 浙江,定海縣 | 56122 | 36 | 招商局輪船員 | 軍事檢察官略稱「被告金雲喜係招商局海黔輪船員,於30年、31年間,接受匪諜徐長海交閱匪黨書籍,思想受其影響,又於43年至45年6月間在海黔輪航行途中,先後向該輪生火部船員崔士興等談稱『共產黨很厲害,現有飛機數千架在福廈準備攻打金門..現在政府地方這麼小,如何能佔大陸?政府說今年反攻、明年反攻,結果都沒反攻,共匪用雷達砲打美國飛機,如我們的飛機去炸大陸,那很危險,中國人打中國人為什麼打這樣久,假使不打了,我們就回去』,經本部訊據該金雲喜供認前情不諱,查被告向崔士興等發表上述不利政府之荒謬言論,尚非對不特定人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5月27日 | (45)審聲字第0111號 | ||||
10151 | 10233 | 芮刈川 | 男 | 1929/1/1 | 安徽,蕪湖縣 | 53920 | 27 | 前青年205師運輸營中士班長陸軍感訓大隊第2中隊隊員 | 芮刈川於37年7月間由青年軍205師運輸營保送鳳山陸軍訓練司令部軍士隊第4期受訓,因被誘攜帶符號潛逃投效基隆要塞司令部,嗣因與匪諜楊宏永相識,涉叛亂嫌疑。被告涉嫌叛亂部分,以被告在憲兵司令部自白為據,惟經本部於偵查及審理中一再調查,不獨該被告堅決否認有叛亂行為,且經訊據孫道玉供稱及憲兵司令部查明,復據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函復全省均未發現楊宏永其人等情,依上所述是被告前項自白書涉及叛亂之內容,尚無從證實,自難定以論罪科刑。惟其與匪諜楊永宏往還,思想不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1月4日 | |||||
10152 | 10235 | 侯明崗 | 男 | 1928/5/10 | 山東,即墨縣 | 52181 | 23 | 第3造船所3等3級技工 | 侯明崗被控與馬玉泉組織十八兄弟群雁劇社,以社團關係掩護非法活動,在青島曾供給匪方情報,利用高海橋之話報機與丁匪連絡2次。 | 不付軍法會審 | 羈押2月21日 | |||||
10153 | 10236 | 侯勁強 | 男 | 1925/6/19 | 廣東,梅縣 | 52900 | 27 | 花蓮市國民兵隊附 | 據花蓮縣報花蓮市公所前隊附侯勁強因涉匪嫌,業經省保安司令部偵訊,予以交保開釋。 | 罪證不足開釋 | 羈押9月3日 | |||||
10154 | 10238 | 侯榮青 | 男 | 1939/4/5 | 河南,鹿邑縣 | 56125 | 23 | 空軍情報署行政室下士3級打字士 | 侯榮青原服務空軍氣象聯隊,44年5月22日上午,將其甫在前481通信區隊收聽共匪廣播我軍飛機1架逃叛之宣傳,在該管聯隊士兵寢室向人宣布。查共匪與我為敵,及其造謠惑眾之伎倆凡人皆知,侯君既已收聽其廣播,又不查詢究竟、事實,不分敵我,竟貿然加以傳述,危害我軍士氣,惟其尚未引伸其說,所述亦尚輕微,但其思想偏頗,應予交付感化。前述事實業據侯君在供認,但謂係於收聽民聲電台廣播英語教學時,無意中聽到,回寢室後以懷疑及好奇之心對王輔起談及,並無替匪宣傳之意。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45)篠明判字第0063號 | ||||
10155 | 10239 | 俞 磊 | 男 | 1923/10/2 | 福建,廈門市 | 53198 | 30 | 無 | 被告俞磊於35年在松江省立哈爾濱師範學校肄業,以該地陷匪曾受匪之教育,35年夏以學生身分參加當地遣送日僑委員會,為匪協助遣送日僑工作,並擔任分隊長職務,為期1月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解經軍事檢察官偵查,以該被告曾經匪幫教育並協助匪工作匝月思想染有毒素,為促憬悟認有交付感化據以聲請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2)審聲字第133號 | ||||
10156 | 10240 | 姜曉涵 | 女 | 1930/12/27 | 吉林,長春市 | 又名岳珍,姜秋玲,米米。 | 52175 | 18 | 38年7月間被押台灣省防衛總司令部經訊明無罪嫌於39年4月間以行為浪漫驅遂出境至舟山同年五月由舟山撤退又返台灣。 | 驅逐出境 | 侯殿權 | (43)清淨字第0010號:38年7月間被押台灣省防衛總司令部經訊明無罪嫌於39年4四月間以行為浪漫驅遂出境至舟山。 | ||||
10157 | 10240 | 姜曉涵 | 女 | 1930/12/27 | 吉林,長春市 | 又名岳珍,姜秋玲,米米。 | 54128 | 24 | 高雄要塞政治部康樂隊雇員 | 姜曉涵被訴於37年在鳳山演劇時,與另案已處決之匪諜侯殿權相識,書信往來,在38年6月7日侯匪寄其「毛澤東訪問記」、「謝雪紅史」等反動書刊,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罪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7月17日 | 又名岳珍,姜秋玲,米米 | |||
10158 | 10241 | 施巨源 | 男 | 1927/11/21 | 浙江,平陽縣 | 55149 | 30 | 台北女師附小教員 | 同案被告鍾福天於44年3月,因與前同在台北縣瓜山國民學校任教之施巨源、葉光中等一同涉嫌參加已決叛徒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等情,被告施巨源於偵審各庭中,始終否認有讀書會之組織,雖查無其參加為匪之積極證據,惟既據於本部保安處調查時,供認因常聽潘匪承德之反動言論,致思想亦發生偏差,及曾閱讀「八月裡的鄉村」、「經濟學大綱」等反動書籍,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4月8日 | |||||
10159 | 10242 | 柯金土 | 男 | 1933/7/28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0 | 工 | 柯金土於38年11月間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160 | 10243 | 柯海龍 | 男 | 1926/2/10 | 台灣,台北縣 | 55910 | 29 | 工 | 柯海龍於36年3、4月間,在嘉義縣某地途中與叛徒張志忠相遇,臨時隨同張匪前往竹崎地方搶劫竹崎警察派出所衣物1包,經查明被告無軍人身分,所犯盜匪罪應屬司法機關審判。被告叛亂罪嫌疑經訊明無事證,依法裁決不付軍法審判。被告盜匪罪本部以(44)安淮字108號裁決移台北地檢處偵辦,嗣經台北地方法院45年度刑判字第967號判決柯海龍無罪。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9月29日 | |||||
10161 | 10244 | 柯清塗 | 男 | 1931/2/13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 | 52056 | 21 | 工 | 柯清塗係38年11月參加匪幫後於39年12月自首,移由台灣省情報委員會考管依法免除其刑,以勵自新。 | 自首免除其刑 | 羈押1年7日 | ||||
10162 | 10245 | 柯進賢 | 男 | 1930/11/5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3 | 高雄市政府自來水廠職員 | 柯進賢於39年7月間,與另案被告尹和全、陳麗輝等來往,明知尹和全、陳麗輝為匪諜而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27日 | |||||
10163 | 10246 | 柯萬桂 | 男 | 1906/8/1 | 台灣,苗栗縣 | 52320 | 47 | 農 | 柯萬桂與蔡鐵城友善,於40年農曆2月間,經蔡君及同案被告許永傳介紹,認識許分、廖金和,復帶同廖金和、洪某等人至家中食宿。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164 | 10247 | 柯瓊揚 | 男 | 1922/6/14 | 台灣,台中縣 | 即柯瓊揚 | 52310 | 31 | 漁會幹事 | 柯瓊揚於39年夏,在大甲警察分駐所宿舍內,曾聞另案被告蘇海樹宣揚共產黨好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19日 | 即柯?揚 | |||
10165 | 10248 | 柳德裕 | 男 | 1902/8/2 | 台灣,台南縣 | 53024 | 51 | 畫師 | 柳德裕既知黃添才為人思想左傾,又時與黃君來往,雖不能證明確有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情事,但時與匪諜交往,耳濡目染,思想難免受其毒害,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6月1日 | |||||
10166 | 10249 | 段邦鐵 | 男 | 1925/9/10 | 廣東,大埔縣 | 54920 | 29 | 不詳 | 段邦鐵因其密反涉共諜案,經法務部調查局於43年9月1日捕訊,嗣查無段君參加共黨事證,經國家安全局核准,將其交由調查局感訓3個月,於44年2月4日釋放。 | 發交感訓3月 | 感化5月3日 | |||||
10167 | 10250 | 段萬鈞 | 男 | 1922/12/16 | 湖南,衡陽縣 | 52080 | 32 | 陸軍第87軍上尉附員 | 段萬鈞以養父子名義為段徵楷申請入台,詳核段徵楷前向保密局填報之自首份子調查表及該局原始資料亦均2人具養父子之關係,此外並無其他事證可證明段萬鈞有明知匪諜而代為申請入境之行為。 | 無罪 | 羈押1年5月16日 | |||||
10168 | 10251 | 洪育樵 | 男 | 1929/10/24 | 台灣,南投縣 | 52078 | 24 | 台灣大學電機系4年級學生 | 被告洪育樵40年11月接受匪諜張英杰交來「青年修養」、「唯物論辯證法」等反動書刊加以閱讀並經張英杰勸令參加匪幫民主自治同盟未允。明知張英杰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7月10日 | |||||
10169 | 10252 | 洪佳和 | 男 | 1929/9/6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4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記載:查本局刑警隊續緝獲本縣佳冬村非法組織青樂會份子計有洪佳和等10名。 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洪佳和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被保人:洪佳和;案由:參加逃匪李丁福組織。 | 保釋 | 羈押2月13日 | |||||
10170 | 10253 | 洪來全 | 男 | 1909/12/7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45 | 農 | 洪來全有姘婦薛芙蓉與張水波為瓜葛之戚,張逃亡時於41年11月間起先後曾寄藏薛芙蓉家數月,洪來全雖尚乏將張水波置於其自己支配力之下之事證,核與藏匿叛徒之要件不符,但其明知張水波為匪諜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4月11日 | |||||
10171 | 10254 | 洪宗顯 | 男 | 1923/8/23 | 台灣,彰化縣 | 即洪崇顯 | 53227 | 30 | 無業 | 洪崇顯於37年夏在屏東縣崁頂鄉土葛村,因窮困無聊,信口雌黃,常向村民宣講:「共產黨快來了,你們可快活過日子……」,同年9月間,為蔡萬連介紹出賣8音手槍1支、子彈13、4發,與巫明哲作為自衛之用,言明價款舊台幣15萬元,并經手過付槍彈及價款舊台幣10萬元,同年10月,因盜匪案高雄監獄執行中,常對監犯宣講:「希望共產黨早日來臨,能安居樂業過好日子……」,迨40年9月罪刑執行完畢,經國防部前保密局捕案,復故為誇說於回台前後,及與朱毛匪幫發生密切關係,思想左傾,而製造地雷手榴彈謀炸毀台中濁水溪鐵橋等情,被告雖供認 | 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持有爆裂物,處有期 | 徒刑8年 | 即洪崇顯 | |||
10172 | 10255 | 洪勝和 | 男 | 1907/10/12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5 | 佃農 | 洪勝和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24日(或25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2月5日解送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訊辦,經該部訊明匪嫌罪證不足,核准(41)12月20日交保開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1月25日 | |||||
10173 | 10256 | 皇甫毓超 | 男 | 1914/4/2 | 江蘇,漣水縣 | 53185 | 40 | 基隆要塞司令部軍官守備團第1大隊上校副大隊長 | 皇甫毓超因38年滬戰失利,與部隊聯絡阻斷,於陷匪區被俘並遭匪拘送匪蘇州第3野戰軍第5訓練團受訓2月,既受匪麻醉毒化訓練,於抵台任職後,遲未將被俘情形呈報上級,躊躇觀望,足証經毒化訓練信心動搖,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174 | 10257 | 紀碧玉 | 女 | 1918/4/15 | 福建,晉江縣 | 57099 | 37 | 基隆市安樂國民學校教員 | 紀碧玉37年間,於福建晉江曾與匪徒接觸,研讀「大眾哲學」等朱毛匪黨書籍,同年11月來台後,仍續研讀「論民主主義」,40年復參加蔡榮曙組織之「連環借書會」,閱讀投匪作者老舍等所著「駱駝祥子」等小說,案經紀 君供承不諱,並有獲案之日記、違禁書籍等佐證,認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175 | 10258 | 紀福壽 | 男 | 1906/1/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6 | 農業 | 後備司令部案卷:41年元月6日紀福壽於屏東縣警察局之訊問筆錄:「問:李丁福於何時叫你參加偽375會的?」、「答:是在40年12月間叫我參加。」41年3月21日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紀福壽參加逃匪李丁福組織」。 | 保釋 | 羈押2月15日 | |||||
10176 | 10259 | 胡文光 | 男 | 1929/2/11 | 台灣,苗栗縣 | 53075 | 25 | 商 | 劉志浩於逃亡期間,曾匿居表兄胡文光處3、4日,並告知因匪嫌恐政府查覺緝捕故爾逃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0月26日 | |||||
10177 | 10260 | 胡正剛 | 男 | 1920/4/18 | 浙江,杭州市 | 55920 | 28 | 商 | 於40年2月23日被捕,嗣送往新生訓導處受訓,先以無罪感訓3月,後因無保證人而繼續感訓至44年8月15日以免保結訓。自44年8月16日起至46年5月25日止,學習工作1年9個月後,具保始正式離開生教所。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5月23日 | |||||
10178 | 10261 | 胡作亮 | 男 | 1927/10/3 | 山東,章邱縣 | 投誠共軍,自首。 | 56111 | 30 | 陸軍前118師野戰醫院上等兵看護 | 胡作亮於38年春,在蘇北蕭縣附近張壽樓隨軍作戰,遭匪俘後,受匪宣傳,惑於匪說,經匪幹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同年10月24日隨同匪軍竄犯金門,匪軍潰敗,被告遂乘機反正歸來,投誠國軍,並於40年自首其參加匪黨組織經過,痛改前非,應予不起訴處分,惟依其情節,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4月5日 | (45)訪悉珩裁字第0012號 | |||
10179 | 10264 | 胡榮華 | 男 | 1928/11/20 | 安徽,盧江縣 | 55141 | 28 | 空軍第4連隊主計組軍需上士 | 胡榮華於42年夏秋間,曾向共同被告范聰明講國民黨不好,三民主義只是講的好,而不能實行,43年秋,曾向黃榮枝講共產黨來了,大家都有飯吃、有工作,又曾書寫參加共產黨字條一紙,交范聰明出示張玉霞,以試探其思想。胡君書寫參加共產黨字條,出示張玉霞,乃在試探其思想,與以文字向不特定多數人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構成要件尚不相符,僅其思想不正,言行乖張,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月18日 | |||||
10180 | 10265 | 胡德金 | 男 | 1927/2/7 | 江蘇,漂陽縣 | 54186 | 28 | 前第6軍68師202團第2連上士 | 胡德金係前第6軍18師202團軍士,因不滿現狀,由張健、盛家麟為首,於42年12月31日在基隆和平島組織「護民會」,5人歃血盟誓,秘密進行連絡,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嗣為該軍查悉解辦。查彼等於國防部保密局偵訊時均坦承:因不滿現實不滿政府,秘密組織護民會,主張「反對壓迫暴力的控制」、「不為政黨奴役」等均屬叛徒煽惑人民之慣用口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證明確,核彼等所為尚在陰謀階段並皆為共同正犯,分別量處適當之刑。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181 | 10266 | 胡閬仙 | 男 | 1918/1/21 | 江蘇,如皋縣 | 胡閺仙? | 52035 | 35 | 台灣廣播電臺編輯 | 胡閬仙曾在匪魯迅藝術學院受訓…,思想難免不受影響,按其情節,認有予以交付感化必要。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胡閺仙? | |||
10182 | 10267 | 胡耀坤 | 男 | 1932/3/20 | 湖北,棗陽縣 | 54048 | 23 | 空軍第1聯隊第1大隊第1中隊下士3級機械士 | 胡耀坤、郝道猛、鄒明德等與叛徒陶開府有同學之誼,胡耀坤曾閱讀陶開府所遺下之反動書籍「青年文藝老舍巴金等」作品,鄒明德曾閱讀反動書籍「復活」,與郝道猛平常聽陶開府批評政府土地改革政策,同情朱毛匪幫在大陸清算鬥爭等叛亂荒謬言論等情;以渠等平時受匪幫荒謬言論之渲染,閱讀反動書籍,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8月1日 | |||||
10183 | 10268 | 范丁南 | 男 | 1910/7/1 | 台灣,台南縣 | 50100 | 43 | 嘉義縣東勢鄉龍崗國民學校校長 | 范丁南被報於39年在台南縣吳鳳鄉樂野國民學校校長任內,曾允許叛徒湯守仁等利用寒假期間在該校開設民教班時向學員宣傳反動言論,並有明知湯守仁、許石柱係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情。經在偵查庭訊據該范丁南供稱,確於39年寒假期間允許湯守仁等在該校民教班負責教學,惟不知彼等係屬叛徒,身為學校負責人,擅許外人來校向學員講解左傾言論,不加制止,糾正其思想行為,顯非純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8月29日 | |||||
10184 | 10269 | 范金水 | 男 | 1908/7/29 | 台灣,新竹縣 | 52015 | 44 | 農 | 范金水於40年元月間僱用宋增勳工作期間,宋增勳曾對其灌輸匪幫思想,并攻擊美軍在韓作戰及協防台灣之事,該范金水明知宋增勳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185 | 10270 | 范阿盛 | 男 | 1902/3/10 | 台灣,苗栗縣 | 53033 | 52 | 農 | 范阿盛於39年3、4月間容宿江添進及同年8、9月間復遇江匪2次而未檢舉等情,經查顯在顯在知悉江為受通揖以前。 | 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6月26日 | |||||
10186 | 10271 | 苗子金 | 男 | 1898/8/13 | 山東,煙台市 | 不識字 | 54182 | 56 | 華安漁輪船長 | 李敬亭誣告被害人王洪貴鄒樹才張子文為匪諜部分堅稱係41年9,10月間在苗子金家由苗親寫匪「華北膠東軍區司令部工作大隊」及「隊長喬天華」紙條交其刊刻印章教唆偽造匪幫文書向基隆市警察局誣告。經查苗子金不識字無書寫能力。 | 無罪 | |||||
10187 | 10271 | 苗子金 | 男 | 1898/8/13 | 山東,煙台市 | 不識字 | 54920 | 56 | 華安漁輪船長 | 苗子金於43年9月以審聲字第73號裁定,經國防部於43年12月30日以清澈字第4099號核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國防部44年2月15日以理玖字第390號令准予易付保護管束)。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4月19日 | ||||
10188 | 10272 | 苗華慶 | 男 | 1934/1/17 | 山東,威海衛市 | 55920 | 22 | 國防部情報局無線電製造所少尉器材出納員 | 苗華慶於35年在匪區威海衛市私立海星小學讀書時,充任該校兒童團團長,並兼該市偽學生救國會副會長,經常領導同學開會唱匪黨歌曲,更先後鬥爭海星小學校長劉某,育華中學學生劉金剛(又名劉剛)市民陳文錄(即陳瞎子)等,以其涉有叛亂情事,雖當時未屆滿14歲,不能令負刑責,但其接受匪方毒化教育達半年之久,來台後亦未辦理登記,有施以感化教育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6月1日 | |||||
10189 | 10273 | 郎裕憲 | 男 | 1926/8/15 | 四川,酆都縣 | 53168 | 28 | 裝甲兵學校英譯員 | 郎裕憲在北京大學肄業時,籌組創建社出刊磬石壁報,鼓勵自由主義思想,駁斥該校職業學生所主持各壁報之言論,38年5月來台就學,復欲創組新社團出刊磬石壁報,因其中有「我所見之牛津大學」一文批評英美之劣點,有促成反美運動之意,及「饑餓線上」一文係敘述職工被解雇情形,涉有共匪思想且以西曆為年號,經校方審查認為欠妥不准出刊而未果。同年6月27日致其弟郎裕豐信中謂「不知政府區這樣糟我們離開北平,實是多此一舉,也許在過些時間,將使我後悔,我們一定會在短時間內再見」之語及攻訐現政治社會腐敗,又致北大同學劉志誠言及政府對來台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190 | 10274 | 倪伯芳 | 男 | 1928/9/20 | 台灣,台北縣 | 52023 | 25 | 礦工 | 倪伯芳係煤礦工人,與另案被告張潮賢為國民學校同學,37年至39年間張匪先後向其宣揚匪黨,意欲吸收加入,並命倪為其製造毒瓦斯,以備防衛之用,但倪終不為其製造,亦未被吸收,惟張係匪幫分子至為明顯,而倪竟不告密檢舉等情,審判中倪伯芳雖以「張潮賢並未向其宣揚匪黨主義,並吸收其加入組織」等語為辯解,但原審以其於39年5、6月間,即知張潮賢為共產黨徒,並命其代製毒瓦斯未果等事實,已據供明在卷,顯屬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行至臻明確。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2年 | |||||
10191 | 10276 | 唐子林 | 男 | 1928/12/28 | 四川,逐林縣 | 56920 | 30 | 上士班長 | 案卡記載:唐子林—送案機關為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政治部,送案日期為45年4月12日;偵查處分欄記載:定感化期間;扣押日期為42年3月5日;罪刑欄記載:本件被告於參加南日島戰役為匪俘獲,受匪方訓練5月,違反檢肅匪諜條例, 42年7月4日送綠島新生處感化,43年11月26日由新生處移生教所管訓,期間3年,經國防部45年10月6日昇昆字第5214號文准予備查。註記欄記載:金門防衛部交訓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6年1月12日 | |||||
10192 | 10277 | 唐順五 | 男 | 1912/1/10 | 台灣,屏東縣 | 52910 | 42 | 農 | 家屬陳述:唐君於某日朋友聚會中,突然於崙上村內消失,家裡的親人無一所知,更不知一切所以然,如此一恍就將近失去音訊1年。案卡:唐順五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 9月2日 | |||||
10193 | 10278 | 夏邦俊 | 男 | 1904/11/9 | 江蘇,武進縣 | 54081 | 51 |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薦2督學 | 夏邦俊於33年12月間,在昆明經何陶如介紹參加民主同盟,並化名隆伯著述「如何辦學校」及「工業建國與工廠教育」2書,以共產主義之思想為基礎,透過論教育之形式,強調階級意識,鼓吹階級鬥爭,煽惑反現狀、反禮教道德,頌揚俄寇工業建設,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參加叛亂組織部分無罪。如何辦學校及工業建國與工廠教育各1冊沒收。 | 徒刑3年6月 | |||||
10194 | 10279 | 夏湘藜 | 男 | 1923/9/30 | 江西,南昌縣 | 72056 | 49 | 台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夏湘藜於35年6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參加萬匪家耀(在大陸)所主持之匪「讀書會」,36年2月間在該校,由熊匪靖宇(在大陸)介紹加入共產匪黨,先後受熊匪靖宇、程匪朱鑫領導37年底在台南參與程匪朱鑫所召集之匪黨小組會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程朱鑫 | (64)諫減字第0198號減刑6年8月 | |||
10195 | 10279 | 夏湘藜 | 男 | 1923/9/30 | 江西,南昌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98號減刑6年8月 | ||||
10196 | 10280 | 孫木鐸 | 男 | 1925/3/12 | 陝西,陰縣 | 56126 | 31 | 空軍機械學校3等3級軍士長 | 孫木鐸於42年,在空軍機械學校飛發組辦公室服務期間,屢對該組文書士王葆策說:「老王不必認真工作,休息休息吧,工作是做不完的,組長亦不替你報加班費。」煽惑其不守紀律,復於43年3月16日上午9時,在該校大操場,公然發表同情吳國楨在美對我政府之指摘,並誣蔑我政府專制之言論,經本部審理,於44年2月15日以警靂判字第28號判決,以孫君連續煽動軍人不守紀律及以演說為有利叛徒之宣傳等罪,分論併罰處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確定,嗣奉國防部令,認原判決不當,將原判決撤銷,發回覆審。孫木鐸上述行為,雖尚欠缺有叛亂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5年4月18日 | (45)篠明判字第152號 | ||||
10197 | 10281 | 孫世光 | 男 | 1931/11/3 | 湖北,嘉魚縣 | 52152 | 22 | 台中師範學校學生 | 孫世光、董英吉均係台中師範學校學生,因該校廁所於40年10月23日發現反動標語,經台灣省調查處台中站調查認被告孫世光有參加匪黨青年同盟台灣文化宣傳小組,曾吸收被告董英吉參加并指使被告董英吉在該校廁所書寫反動標語等嫌疑,惟查被告孫世光38年上半年在台北師範學院附中讀書時,曾閱讀「蘆笛集」等多種匪黨書籍,又與極具左傾思想在逃之?元晞關係親密,思想顯非純正,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198 | 10282 | 孫立會 | 男 | 1922/8/18 | 山東,日照縣 | 54182 | 33 | 華生1號漁輪船長 | 李敬亭諉稱誣告王洪貴及滕善文出面向本部和平島聯檢組虛偽陳述王洪貴擬將漁船駛投匪幫係孫獄東帶同前往孫立會家有被告滕善文在場同受孫立會之教唆而分別實施誣告與虛偽陳述。經查孫獄東未帶同李敬亭至孫立會家。 | 無罪 | 羈押1年10月14日 | |||||
10199 | 10283 | 孫祥明 | 男 | 1906/1/17 | 山東,威海衛市 | 53920 | 45 | 商行經理 | 據法務部調查局提供之「國內安全查詢印表系統」查詢紀錄內容所載,孫祥明與周匪學侗早在民30年結識後,受其資助來台,42年破案後保釋交付感化運用。 | 保釋後,交付感化運用。 | 感化6月 | |||||
10200 | 10284 | 孫陳璞 | 男 | 1928/2/2 | 河北,臨城縣 | 53133 | 35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4連上士班長 | 孫陳璞因匪嫌一案,經陸軍第87軍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證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期自新。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3年7月3日 | |||||
10201 | 10285 | 孫華軒 | 男 | 1922/1/9 | 河北,南皮縣 | 52173 | 34 | 台灣省立台北女子師範附小教員 | 趙福祥閱讀反動書籍(蘇聯5年計劃),經匪諜李德育介紹認識孫華軒,彼此談論政治不滿現實,于李匪德育被捕在押,復時往探望贈送物品,被告等思想左傾迄今未變。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1年1月15日 | |||||
10202 | 10286 | 孫進興 | 男 | 1925/5/14 | 台灣,高雄縣 | 54062 | 30 | 農 | 孫進興明知其妻兄張水波因涉及張崑泰叛亂案件而逃亡,乃自40年5、6月間起,先後將張水波藏匿其家達年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203 | 10287 | 孫靄堂 | 男 | 1895/12/1 | 山東,福山縣 | 53920 | 58 | 無業 | 孫靄堂於34年9月至35年底,先後在匪福山縣東廳村匪福山公安局福山訓育大隊,及匪勃海訓練機關受訓4次,曾受朱毛匪幫之訓練,思想染受匪毒,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8月14日 | |||||
10204 | 10288 | 徐化之 | 男 | 1910/5/4 | 江蘇,泗陽縣 | 52910 | 42 | 商 | 被告被訴於29年及30年在江蘇省泗陽縣充任匪幫連長中隊長,暨32年春與其同黨劉度朝等將國軍韓德勤部所掩藏於該縣鄉村之武器搜獻匪幫等情,經偵查被告參加匪共工作之犯行,係在35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赦免之列,且其犯罪在未發覺前,曾向我政府依法自首,來台後又無為匪不法事證,裁決如上。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5月14日 | |||||
10205 | 10289 | 徐生清 | 男 | 1924/6/8 | 浙江,平湖縣 | 54900 | 31 | 高雄?廠助理工程師 | 據案卡記載:徐生清因匪嫌案,經保警2總隊於43年10月1日在高雄市逮捕,該總隊以(43)資秘順字第0113號、0114號、0118號、0119號,資偵序字0124號向本部聲請延長羈押57天,經本部以(43)安律字第4181號、4378號、4438號、4547號、4707號令核准在案,本案嗣准保警第2總隊(43)資偵順字第7845號函復本處,徐生清1名頃奉上級批准予以交保開釋,繼續察看,請查照在案等情。 | 不詳 | 羈押1月27日 | |||||
10206 | 10290 | 徐有松 | 男 | 1925/1/11 | 台灣,苗栗縣 | 52155 | 28 | 農 | 徐有松於38年1月間,受已自首之匪徒林財盛勸誘,參加朱毛匪幫,接閱匪黨油印刊物,並與該林財盛及以自首匪徒劉維添討論375減租及時局等問題。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207 | 10291 | 徐阿連 | 男 | 1908/11/28 | 台灣,苗栗縣 | 52101 | 44 | 農 | 徐阿連於39年7月間,明知張南輝為叛徒,竟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7月26日 | |||||
10208 | 10292 | 徐阿興 | 男 | 1908/11/13 | 台灣,苗栗縣 | 53169 | 45 | 農 | 徐阿興連續藏匿在逃叛徒江添進在家食宿,經於41年7月向苗栗警察局投案自首,惟對於向徐學老、張振和、廖阿和等借米糖蒸製年糕,及向徐輝東借谷2百斤供江匪食用,以及江匪曾在其家中開會情事匿未首認,認其朝夕與叛徒相處,思想難免受薰毒,仍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2月12日 | 江添進 | ||||
10209 | 10293 | 徐望達 | 男 | 1931/6/19 | 江蘇,武進縣 | 54163 | 24 | 陸軍前80軍51師通信連上等兵 | 徐望達係陸軍前80軍51師通信連上等兵,自39年以來因時常閱讀郭匪沫若丁匪玲等所著反動書籍,思想漸入歧途,同情奸匪,反對政府。40年冬因病往206師野戰戰院期間,對同院傷患發表謊謬言論,迨42年春復攏落親信研讀反動書籍,卒於同年11月組織「新生黨」,親製黨章,企圖投靠共匪、顛覆政府、策動叛亂,並在其黨章載明「再復得到共黨承認与保護」等情事,為該軍查悉解送到部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10210 | 10294 | 徐新民 | 男 | 1928/3/29 | 河南,潢川縣 | 53109 | 26 | 陸軍第9301部隊第46師第137團第2營第4連第1排少尉排長 | 徐瀛濤於41年12月4日,草擬反動計劃1份,函告同團第2營第4連第1排少尉排長徐新民,試探其意志冀使共同參與叛亂活動,該徐新民明知徐瀛濤背叛黨國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1年10月13日 | |||||
10211 | 10295 | 徐瑞棟 | 男 | 1927/5/23 | 台灣,苗栗縣 | 54120 | 28 | 台灣省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徐瑞棟與自首叛徒孫廷龍係鐵路局同事,39年1月間孫廷龍將業師即已處決犯叛徒李瑞東使交自傳參加匪幫組織告知徐瑞棟,并將李匪所交書籍「七一文獻」、「論人民民主專政」轉徐瑞棟閱讀,至41年3月21日被捕時止,未向治安機關報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6月10日 | |||||
10212 | 10296 | 徐福山 | 男 | 1905/1/19 | 台灣,桃園縣 | 52103 | 48 | 農 | 徐福山係在逃匪諜徐德芳之叔,於39年7月至40年5月由徐德芳偕同自首,匪諜李詩漢等至其住宅居住,李詩漢於居住期間常向其宣傳匪黨理論,並給予匪幫書刊土改中的幾個問題等閱讀,其明知李詩漢等為匪諜,但迄李詩漢自首及徐德芳逃亡前均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213 | 10297 | 徐鳳翰 | 男 | 1924/6/2 | 山東,萊陽縣 | 原名張景三 | 54170 | 29 | 海軍軍官學校洗衣2等兵 | 徐鳳翰於35年間在山東省萊陽縣姜汪莊原籍,參加匪幫青救會組織,從事叛亂工作,36年改任匪陸軍新一8師戰鬥兵,38年農曆5月青島撤退,乘海牛輪來台,40年12月間,在海軍軍官學校門口花園內,鈴麻樹葉上寫「反饑餓、反暴勢」,「可慘的清潔兵天空黎明忙掉了,歹(殘)命」等反動標語等情;業據其供認在卷,查其參加匪幫,到台後並未自首,又復從事叛亂。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後減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 | 徒刑22年6月22日 | 原名張景三 | |||
10214 | 10298 | 徐德欽 | 男 | 1918/12/20 | 台灣,桃園縣 | 52047 | 35 | 政 | 徐德欽、徐興德明知在逃之徐德芳為匪諜未為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3月10日 | |||||
10215 | 10299 | 桑茂清 | 男 | 1927/5/5 | 山東,鄒縣 | 54167 | 27 | 海軍丹陽軍艦輪機下士 | 桑茂清係本軍丹陽艦輪機下士,於35年春家鄉淪陷後,即參加共匪組織之民兵隊,為匪役使,擔任召集村民開會及檢查來往行人,於同年2月間,匪清算鬥爭同村村民—現服役本軍之士兵宋瑞林父子時,被告亦在會場擔任警戒工作;嗣於36年5月間,該村為國軍收復,被告即乘機逃往上海,加入本軍服役,嗣經人檢舉,飭由該艦將被告送案。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4年5日 | |||||
10216 | 10300 | 浦 南 | 女 | 1924/2/29 | 江蘇,如皋縣 | 52035 | 29 | 無業 | 浦 南於30年5月間曾在匪新4軍總抗服務團工作,同年8月至如皋縣唐家詳匪農抗會擔任民運工作,同年11月因病而輾轉返其原籍其曾於新4軍工作,思想難免不受影響,應予感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月11日 | |||||
10217 | 10301 | 祝木華 | 男 | 1924/3/12 | 台灣,台北縣 | 54910 | 31 | 公 | 據案卡記載:叛亂嫌疑案,查祝木華涉嫌叛亂,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偵查終結,因罪嫌不足,認應不付軍法審判在卷。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3月23日 | |||||
10218 | 10302 | 祝敬五 | 男 | 1903/11/20 | 安徽,宿縣 | 53108 | 49 | 中校附員派誠正中學服務 | 祝敬五曾任第4軍官訓練班教官,在訓導小組討論會中發言,云:中國的社會將來不是走上三民主義路線,就是走上共產主義路線。祝君言論歪曲,對三民主義及國民政府信仰不堅,對國策認識不清,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月26日 | |||||
10219 | 10303 | 秦繼孔 | 男 | 1931/3/3 | 山東,高密縣 | 52910 | 32 | 店夥 | 被告秦繼孔因於新竹埔頂警察派出所前往其家逮捕張孝先未獲,認被告有掩護及便利張孝先逃脫之嫌,經警務處移案偵辦到部, 惟經偵查結果張孝先尚無為匪事據足認其為叛亂人犯,則被告秦繼孔亦不足構成包庇或藏匿叛徒之罪,且秦君於張鴻訓 處聞訊張孝先曾在山東參加共黨工作之事,即出而檢舉告密更可證明其無掩護叛徒之事實。 被告秦繼孔就現有事證叛亂罪嫌不足,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被告秦繼孔向新竹縣警察局密告張孝先為匪之內容與張鴻訓等所報告者相同;經查秦繼孔供稱張孝先過去在山東參加共黨組織工作為匪之事,係張鴻訓所告知; 是被告等因與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7日 | |||||
10220 | 10304 | 翁金燦 | 男 | 1925/9/16 | 台灣,苗栗縣 | 55123 | 31 | 教員 | 被告翁金燦因失業不滿現實,思想傾匪,被訴於43年9月12日在苗栗鎮向房東謝阿統、鄰居李阿黃散佈時局緊張,台灣將有空襲,共產黨定於同年11月美國議員選舉時,或聖誕節前後,或44年元月期間攻台等謠言,搖動人心。查該罪之成立以向不特定之人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而發生動搖人心之事實為構成要件,本件經訊據被告以係閱報所得,否認有向謝阿統傳述不實之消息及與謝阿統普通談話時亦無李阿黃在場等語,嗣經傳據謝阿統到庭結證,與被告所供相符,其中李阿黃迭經傳喚,因年邁未到庭,但既經本部調查結果,該李阿黃並未在場,此外並無其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8月22日 | |||||
10221 | 10305 | 翁碧雪 | 女 | 1924/5/29 | 福建,廈門 | 55098 | 31 | 無業 | 翁碧雪於37年在原籍廈門結識男友顏希倫,38年大陸陷匪,顏希倫隨軍來台,該翁碧雪則仍留居廈門,39年11月,接顏希倫函囑來台結婚,乃於同月中旬自廈門啟程至香港,寄居附匪分子陳靜伯處,函知顏希倫代辦入台手續,在留港期間,陳匪靜伯竟乘機介紹該翁碧雪與匪幹張聖才、劉奮生見面接談,張、劉2匪當囑翁碧雪來台後,爭取顏希倫共同為匪搜集我方情報,建立電台,並約定波長、呼號、聯絡方法、通信暗語及雙方化名,翁女為吳秀華、匪方為李淑英等,並索取姓名、年籍、身世照片等件,均經由陳靜伯交與。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10222 | 10307 | 耿立揚 | 男 | 1925/2/12 | 江蘇,上海市 | 53183 | 28 | 海軍中山堂1級技工 | 耿立揚係本軍中山堂一級技工,於34年在沭陽縣任共匪青救會會員等工作,經軍事檢察官認其思想不正聲請應予以感化處分。 | 裁定感化3年 | 感化3年 | (42)屋疏字第2041號 | ||||
10223 | 10308 | 袁正生 | 男 | 1921/3/14 | 江蘇,寶應縣 | 53049 | 33 | 梅龍鎮食堂茶房 | 袁正生?31年在江蘇寶應縣匪汜水區充當小學教員,嗣調充匪民兵區隊會計,33年9月又在匪汜水區充任偽建設股長,因工作不力被免職離開匪幫,查無參與匪幫從事叛亂之事証,惟其過去均在匪區充當偽職,受匪訓練思想意志不無受匪影響留有遺毒,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5月7日 | |||||
10224 | 10309 | 袁柏曙 | 男 | 1926/3/10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30 | 教員 | 袁柏曙曾於36、7年間,經共同被告林清筠灌輸以匪黨思想,閱讀匪「光明報」,思想傾匪。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22日 | |||||
10225 | 10310 | 袁哲人 | 男 | 1928/5/4 | 浙江,溫嶺縣 | 54073 | 24 | 商 | 袁哲人於38年浙江溫嶺陷匪後,在溫嶺中學肄業時,曾參加該校學生演劇,宣傳匪幫好處,39年2月在臨海匪「合作社」(後改為「貿易公司」)充職員同年4月離職,逃至大陳經商,袁哲人以根本未到過臨海等詞為辯解,但查被告前在保密局業已自白不諱,復有該被告之父(即共同被告)袁化遐所供,可供參證,已臻明確。袁哲人任職之「合作社」係匪幫掠奪人民資產之經濟組織機構,自屬叛亂組織之一種,核其所為實有觸犯參加叛亂組織之罪則。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2月9日 | |||||
10226 | 10310 | 袁哲人 | 男 | 1928/5/4 | 浙江,溫嶺縣 | 56096 | 26 | 警總看守所受刑人 | 同監房受刑人范王孫方今王榮聯名檢舉該被告袁哲人於44年3月間在押安坑分所時曾為匪宣傳「大陳島業已撤退金門亦在惶恐中大家難友不要抑鬱今年下半年一定可以出去」「我在大陸受匪訓六個月原名袁哲黃如遇共產黨你說是袁哲黃的組織保你無麻煩」並對押犯杜季鵬表示「今後要多多同紅帽子聯絡他們可以幫忙替你講話」同月卅一日晚又寫「毛匪主席優談幹部」一篇送予同押犯蔡廷壁楊老朝閱讀。 | 無罪 | ||||||
10227 | 10311 | 袁純祥 | 男 | 1930/3/12 | 廣東,興寧縣 | 原名袁強 | 56920 | 26 | 文書上士 | 被告有匪嫌,違反檢肅匪諜條例,於41年2月送新生處管訓。43年11月14日送生教所管訓,但其言詞不一致,思想尚未改正,應予再繼續管訓1年,經國防部45年10月6日昇昆字第5214號准予備查(金門防衛部交訓感化)。 | 發交感訓 | 感化9年6月28日 | 原名袁強 | |||
10228 | 10312 | 袁慶豐 | 男 | 1931/8/15 | 湖北,漢口市 | 原名袁仁銀 | 56920 | 24 | 保安司令部保幹團義教隊 | 本人陳述:於43年被以匪諜罪逮捕,移送保安司令部偵辦,至44年8月移至保安處3組,經該處於45年2月17日發交感訓,被押送感訓時,於46年4月29日脫逃,同日即被逮捕歸案,保安處將本人移送法辦,後經不起訴處分,於46年6月14日交原部隊領回。據案卡記載:袁君於45年2月17日經保安處處分發交感訓。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2月12日 | 原名袁仁銀 | |||
10229 | 10313 | 馬文才 | 男 | 1916/1/18 | 江蘇,上海市 | 52900 | 37 | 商 | 馬文才匪嫌案,高雄縣警察局於41年6月11日拘押,向本部聲請延押2次,本部41年6月28日安澄字第2533號代電核准,自41年6月18日起至41年7月2日延押15天,據高雄縣岡山警察分局(41)末柬岡警刑字第3072號代電呈報:被告馬文才經空軍官校於41年7月30日押解空軍總部併辦等情。 | 不詳 | 羈押7月19日 | |||||
10230 | 10314 | 馬文俊 | 男 | 1917/7/20 | 江蘇,上海市 | 52900 | 35 | 商 | 本人陳述:41年某日,本人於高雄岡山宅中,突遭警察帶至岡山分局關了一個多月,理由是疑似匪諜案。後來被蒙上眼睛乘機,好似被帶到台北,1路都是蒙著雙眼,無法確定被關的確切位置。在這後來半年多,一再的被嚴刑逼供,終依然查無實情,經一番道歉後,才又用機將本人送回岡山住家。案卡:馬文俊匪嫌案於41年6月11日拘押,向本部申請延押2次,本部41年6月28日安澄2533號代電准自41年6月18日起至7月2日止延押15天。據高雄縣岡山警察分局(41)未東岡警刑字3072號代電呈報被告馬文俊等經空軍官校於41年7月30日解 | 不詳 | 羈押7月19日 | |||||
10231 | 10315 | 馬永全 | 男 | 1925/2/9 | 山東,文登縣 | 56028 | 31 | 前聯勤第1榮軍臨教院禁軍 | 馬永全前在榮軍第1臨教院詆毀政府,侮辱元首,並作有利匪方之宣傳,奉國防部14年3月15日(44)理玖字第321號令飭將「不定期及長期考核之感化犯,依法裁定交付感化,並擬定感化期間報部」經保安司令部(44)安志字第1335號函轉請裁定。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6月22日 | |||||
10232 | 10316 | 馬玉泉 | 男 | 1915/4/6 | 山東,濟南市 | 52181 | 30 | 第3造船所(前青島造船所)1等1級技工 | 馬玉泉被控曾鼓勵工人怠工、宣傳共黨優待勞工、煽惑工人不隨軍撤遷,來台後提出「要幹大家幹不幹大家都不幹」口號,並於青島組織群雁劇社等情。 | 不付軍法會審 | 羈押1月20日 | |||||
10233 | 10317 | 馬建中 | 男 | 1917/11/2 | 湖南,湘潭縣 | 53048 | 39 | 中醫 | 馬建中奉命滲透匪共組織事後復詳報組織是其在匪區之行為即非真心當已阻卻違法依法固難令負刑責第查其在匪區兩次受匪訓練思想不無受其影響應予交付感化籍以糾正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7月4日 | |||||
10234 | 10318 | 馬真一 | 女 | 1923/2/5 | 吉林,吉林市 | 56084 | 34 | 無業 | 馬真一係新7軍軍長李鴻之妻,明知李鴻係受匪派遣來台工作,不予檢舉。被告馬真一雖否認知悉李鴻係屬匪諜,然該被告對於李鴻前在長春率部投匪,經匪訓練遣回國軍工作,其在來台以前常與匪幹交往,來往匪區行動自由之經過情節均知之甚詳,是李鴻負有匪方任務,被告不能謂不知情,且被告曾受高等教育,並非1般無知婦女,與李鴻結婚多年,朝夕相處,同由匪區來台,尤無不知之理,空言諉卸,顯不足採。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1月20日 | |||||
10235 | 10319 | 高金沐 | 男 | 1928/10/15 | 台灣,桃園縣 | 52015 | 25 | 教員 | 高金沐曾與匪幫台共楊梅支部匪幹宋增勳(即黃阿明)、胡玉麟及鄭石林(即鄭阿華)等在楊梅國校同事,39年6月間宋等案發逃匿後,即知其匪諜身分,同年8月至12月間與胡玉麟、鄭石林路遇,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236 | 10320 | 高崑岳 | 男 | 1920/12/4 | 台灣,高雄市 | 52180 | 34 | 台通運輸處副處長 | 高崑岳受葉飛豹之邀集,先後在葉之宿舍及其家中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237 | 10321 | 高續繼 | 男 | 1906/9/6 | 台灣,彰化縣 | 50245 | 46 | 農 | 高續繼受叛徒高平儒之教唆,反對375減租,反對富農地主,與已決叛徒呂煥章會見,因而明知高平儒等為匪諜,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238 | 10322 | 張大鴿 | 男 | 1933/7/1 | 福建,惠安縣 | 即張贊金 | 53218 | 21 | 福建省反共救國軍第四十一支隊操船組隊員 | 40年11月28日與同隊隊員張蹺唇張建土鄭軍管鄭萬祝吳林周安情張碗木郭宣統李戇等九人在金門料羅駐地操其自用木船乙隻攜帶衝鋒槍自動步槍各乙枝潛逃。 | 12年 | 徒刑3年1月6日 | ||||
10239 | 10322 | 張大鴿 | 男 | 1933/7/1 | 福建,惠安縣 | 即張贊金 | 54106 | 22 | 反共救國軍第41支隊操舟組隊員 | 張大鴿,反共救國軍指揮部第41支隊操舟組隊員,曾於40年11月間結夥逃亡,投往匪區後,即同張老佩等5人合夥操舟為生;於41年農曆12月28日,為匪崇武合作社運載白米150包,自石碼前往崇武,途經惠安縣被我軍查緝,與張老佩、張相?、張就齒等被編入本部服役。張大鴿逃亡部分,由金門防衛司令部判處外,其為匪運輸部分,經移付審判。按國防部軍法局代電:匪區人民為匪偽運輸物資,如非出於受匪偽之強暴脅迫,則尚難謂非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4款之罪,張大鴿等實無受匪所迫而為運輸,自應依法論處,唯念張君等在匪區生活困苦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1月6日 | 即張贊金 | |||
10240 | 10323 | 張子樑 | 男 | 1926/7/6 | 台灣,台中縣 | 53910 | 29 | 工 | 據案卡記載:張子樑因違反檢肅匪諜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1月9日安律字第0118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於42年9月9日羈押,43年3月8日保釋。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6月 | |||||
10241 | 10324 | 張元鎮 | 男 | 1917/3/22 | 福建,福州市 | 53140 | 41 | 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上尉參謀 | 張元鎮於38年3月任本省警備旅連長時因處理山林管理所贈送該連官兵木材五車有欠妥當經人舉發涉訟同年七月調任前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上尉參謀期間畏罪請准短假返福州原籍期滿仍未到職居留匪區半年以上。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3年)。 | 感化6月2日 | |||||
10242 | 10325 | 張文德 | 男 | 1924/9/5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32 | 樹林郵局局長 | ?? 張文德於41年夏在賴潭家中結識田進添,明知其為在逃叛徒而未舉發。被告張文德於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各庭雖均矢口否認知悉田進添係匪徒,惟既據於台北縣警察局供認賴木德初告以「田進添係走私犯,42年7月始告知田係通緝匪犯」等情,核與賴木德在台北縣警察局所供亦相符合。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243 | 10326 | 張立春 | 男 | 1929/10/28 | 遼寧,遼陽縣 | 54179 | 25 | 無 | 張立春於36年冬,在北平育英中學肄業時,參與朱毛匪幹主持之「真理社」組織,37年間在平參與「七五學潮」活動,撰文抨擊政府,並曾閱讀匪新民主主義等書,經查明屬實,軍事檢察官以被告思想不正,在台並冒充記者混入學生軍中服務隊活動,認有予以交付感化必要,經核尚無不合,應予照准。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3月8日 | |||||
10244 | 10327 | 張吉甫 | 男 | 1896/4/9 | 台灣,屏東縣 | 51180 | 55 | 第1屆國民大會代表 | 張吉甫於36年至39年間收受匪諜吳乃光活動費舊台幣1千元,鼓動鄉民組織「牛犁會」及「375減租參酌處」為匪宣傳,並擅權竄改屏東市參議會決議案,通電呼籲釋放在押政治犯。 | 無罪 | 羈押6月 | |||||
10245 | 10328 | 張 行 | 男 | 1898/4/13 | 台灣,高雄市 | 54222 | 56 | 養雞 | 張行於36年任新竹救濟院院長時期,經該院職員卓中民介紹閱讀匪黨書籍如「新民主主義」、「延安1日」、「談聯合政府」等書刊後,思想左傾,旋於37年經陳啟瑞介紹認識已伏法之朱毛匪幫潛台重要匪首李媽兜,因知李為共匪南部負責人,需錢花用,乃先後3次共接濟其舊台幣4萬元,均由陳啟瑞轉交。 | 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6月 | |||||
10246 | 10329 | 張希森 | 男 | 1930/12/8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嘉義縣公益當舖職員 | 張希森於38年8月間,曾與另案在押匪幹張棟材討論時事問題,雖無顛覆政府及及參加叛亂組織之故意,惟受其宣傳耳濡目染,思想受其毒化,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4月27日 | |||||
10247 | 10330 | 張其德 | 男 | 1896/9/15 | 台灣,嘉義縣 | 55024 | 60 | 工 | 張其德係另案判決叛徒張璧坤之父,明知張璧坤為叛徒棄學逃亡,於41年夏偽稱張璧坤因病須易地調治,託不知情之李進轉介至陳爐家中匿居,並時常送款接濟生活。被告張其德對其子張璧坤因案經政府緝捕偽稱係與警察打架,於41年夏,介紹至李清溪家暫住,嗣又以張璧坤患病,須易地休養為詞,託李進轉介至陳爐家中居住,並先後送款救濟之事實,已為該被告所供認,並與李清溪、李進、陳爐等供述情形互證相符,雖該被告辯稱不知張璧坤為叛徒云云,但查該被告明知張璧坤為叛徒乙節,已據於嘉義縣警察局捕案時供承屬實在卷,且張璧坤在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0年 | |||||
10248 | 10331 | 張坤燦 | 男 | 1918/1/20 | 台灣,台中縣 | 53091 | 36 | 台灣省警務處電信管理所台北分所技士 | 張坤燦曾於35年8月至12月間,與已自首之叛徒陳金定在台北公路局同事,39年9月某晚,陳金定在張君家中住宿,談話中已將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之身分,向其告知,張君竟為其說明松山機場之跑道寬度等設備情形,當由陳金定繪具圖解轉報其匪幫上級。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249 | 10332 | 張苕璧 | 男 | 1925/3/2 | 台灣,台中縣 | 即張芝碧 | 54094 | 30 | 工務員 | 張苕璧於38年2至4月間,曾受呂匪國昭反動思想教育,其思想受濡染,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令命令定之 | 感化4年7月7日 | 原名張苕璧 | |||
10250 | 10333 | 張金火 | 男 | 1914/10/8 | 台灣,台北縣 | 56048 | 43 | 農 | 張金火於43年明知陳春慶為匪諜,在其家附近見面,知其行止,直至44年7月1日陳在呂芳鑑家被捕時迄未向政府單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陳春慶 | ||||
10251 | 10334 | 張阿才 | 男 | 1932/7/17 | 台灣,苗栗縣 | 即張阿財 | 52030 | 21 | 農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 | 保釋 | 羈押5月28日 | 即張阿財 | |||
10252 | 10335 | 張阿貴 | 男 | 1910/12/24 | 台灣,南投縣 | 54153 | 44 | 農 | 張阿貴於39年3、4月間,經林清波介識張伯哲,接受其反動宣傳,應允參加叛亂之組織,惟迄無其他非法活動;其口頭答應參加匪共組織,尚無其他非法活動,至指引張伯哲至草寮乙節,尚無故意藏匿之意思,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0253 | 10336 | 張阿煥 | 男 | 1909/12/19 | 台灣,苗栗縣 | 50299 | 43 | 農 | 同案被告廖阿賜於38年10月間,經廖天珠介紹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竹南支部,於39年正月間,吸收張阿煥加入匪黨等情,被告張阿煥於偵審中矢口否認參加叛亂之組織,第查被告張阿煥在警務處刑警總隊、苗栗縣警察局等處偵辦時,供認歷歷,核與同案被告廖阿賜所供:「……我除介紹張阿煥代替我在永和山小組的名額外,……」等語相?合,自不容其狡展,核其所為,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科處,酌情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0254 | 10337 | 張信義 | 男 | 1905/1/28 | 台灣,台中縣 | 55109 | 51 | 無業 | 張信義係在張彥哲之父,張彥哲及張嘉林、梁亦爽於38年10月間,擬逃香港轉往大陸,該張信義明知其子張彥哲為叛徒,竟供給旅費便利其與張嘉林等搭乘走私船逃往香港,復告以可至北平找匪要謝雪紅。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255 | 10338 | 張 政 | 男 | 1929/7/9 | 貴州,盤縣 | 54087 | 25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人事處上尉附員 | 張政於38年12月貴州陷匪後,受乃祖之命及表兄瞿家成之誘惑,意圖投機,隨該省盤縣保安團營長瞿大美部隊向匪靠攏,編入匪盤縣游擊團受訓一週,再派該匪游擊團政治處工作,惟時僅月餘,即因毫無自由,生活艱苦,藉故請假離開返家,至39年3月更加入我方游擊部隊,從事反共工作,轉戰貴州、雲南、廣西各省,嗣隨部隊撤經越南來台,派於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服務,案經憲兵司令部發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256 | 10339 | 張炳煌 | 男 | 1926/11/30 | 台灣,台中縣 | 自首 | 52309 | 28 | 自耕農 | 張炳煌現年27歲於39年1月間在竹山鎮車店子石昭城(被捕)家,被陳清水(被捕)煽動參加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劉匪占顯(自首)領導,於41年3月6日向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辦理自首,因其曾與楊清和、林動?、張昭猛(均已自首)等匪,同時被保密局通緝,故飭解部訊明辦理(現押於明德莊)在案。」 | 自首 | 羈押8月13日 | ||||
10257 | 10340 | 梁銘杉 | 男 | 1929/7/28 | 台灣,台南縣 | 54082 | 26 | 台灣省製造廠番子田儲運員工 | 梁銘杉、王寬和同於於39年夏在番子田鹽業公司宿舍,經自首分子王錫欣、周漢卿吸收,書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上開事實業經各該被告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認不諱,互證無訛,又經本部傳據李鹿、周漢卿、王錫欣到庭結證屬實,雖渠等於本部偵審中辯稱,或經吸收人邀約參加匪幫組織而未應允,或曾聽吸收人講解時局與物價問題,矢口否認參加云云,要均空言翻異前供,殊無可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0258 | 10341 | 張省? | 男 | 1925/8/20 | 台灣,台中市 | 即張省參。 | 53130 | 18 | 台灣省工礦公司主計處科員 | 張省參於37年10月間,古瑞明來取其兄古瑞雲前寄存之衣服時,知古瑞明係在香港參加叛亂組織、受匪訓練之匪諜。張省參雖否認明知該古瑞明為匪諜曲予庇護不告密檢舉,惟查該被告等均在國防部保密局供明紀錄在卷,且與古瑞明所供相符,並互核屬實,豈能認其空言狡展。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259 | 10343 | 張倚昭 | 男 | 1932/4/28 | 台灣,台北縣 | 50715 | 21 | 第4酒廠技工 | 同案被告吳塗39年4月在鳳山軍事教導團受訓,偶遇在逃匪黨簡錫煌、張朝賢、周源茂等,經其勸誘逃亡,至張匪親戚家中匿居2、3日,見張匪帶有手槍1支、周匪帶有匪黨書籍1冊、周匪又向其宣講匪黨政策,因知渠等均係匪諜。張倚昭因與吳塗係同事,感情較密,該吳塗既曾受匪宣傳,該被告思想難免受其影響,應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260 | 10344 | 張 桂 | 男 | 1927/3/17 | 台灣,新竹縣 | 52084 | 27 | 台肥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 | 姜燕輝、張桂與利雲欽往來涉嫌叛亂案。查無被告等參加該盟之積極事証,又不知被告利雲欽係匪諜亦難負明知匪諜不告密檢舉罪責第該被告等與利雲欽來往甚密思想已非純正應均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3月16日 | |||||
10261 | 10345 | 張益三 | 男 | 1930/7/27 | 安徽,靈璧縣 | 54158 | 25 | 無業 | 張益三原名謝純錦,於大陸陷匪後隨其叔父謝冰在閩南從事游擊工作,39年謝冰輾轉於海島東山6鰲一帶,張益三偕同其嬸母堂弟留居海澄縣白水營。同年9、10月間失去聯絡,40年5、6月間,張益三為匪俘獲後,被迫繳出經手埋藏之槍械5枝,受匪訓3月,由廈門匪第31軍情報處第2科研究,利用派其潛來我金門基地刺探軍事情報,於同年10月接受匪旅費偽人民幣70萬元抵達東碇島。因金門防衛嚴密,無法前往即行中止,經駐該島我游擊部隊調查後,給黃金7錢命回廈門探採匪情。迨抵夏門向匪報稱金門保衛嚴密無法打入及我游擊部隊給資命其反探軍情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2月27日 | |||||
10262 | 10346 | 張神慶 | 男 | 1910/7/14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43 | 農 | 張神慶等係因據報曾於37、8年間,受匪嫌犯蕭秀江宣傳反動言論「共黨土改政策善良,台灣農業不發達,共黨來後一切負擔可減輕」等語。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0日 | |||||
10263 | 10347 | 張維欽 | 男 | 1919/11/24 | 福建,林森縣 | 即張國政,自首判刑 | 53013 | 34 | 陸軍54軍50師150團輸送連上等兵 | 台灣工作委員會匪幹林海允派被告來台實行策反工作,領到路費黃金二錢行前并受命擬具國軍部隊長官人事關係及國軍策反工作計劃各一份繳存林海處以備來台後相機著手實施并相與約定來台後之聯絡方法來台後自感精神苦悶環境日困遂逕赴台北保安司令部自首。 | 10年 | |||||
10264 | 10348 | 張強霸 | 男 | 1922/6/15 | 台灣,高雄縣 | 52334 | 31 | 農 | 張強霸與另案被告匪幹蘇文安同鄉同學,總角之交,並互相標榜,致蘇文安獲選為村長,張強霸亦選為村民代表,情誼深密,年前蘇文安參加匪幫後,曾勸誘張強霸加入未果,乃明知蘇文安為匪諜而密不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265 | 10349 | 張捷鏞 | 男 | 1931/12/2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55053 | 26 | 技工 | 李永彰與張捷鏞均於38年10月間由匪徒鐘2郎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後迄無活動,至42年2月19日李永彰經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至同月20日李永彰又勸導張捷鏞自首,案經新竹縣警察局刑警隊長朱介泓事前電話報告台灣省警務處刑警前總隊劉前總隊長戈青及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准予利用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 | 自首免刑 | 羈押9月9日 | ||||
10266 | 10350 | 張連添 | 男 | 1931/5/22 | 台灣,台中縣 | 54094 | 25 | 工 | 張連添曾於38年5、6月間,於竹子坑接受施匪部生反動教育,其思想受濡染,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9月19日 | |||||
10267 | 10351 | 張景輝 | 男 | 1925/6/13 | 台灣,屏東縣 | 50312 | 26 | 商 | 張景輝曾與匪幫賴象來往,受其宣傳,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1年1月16日+1年17日 | |||||
10268 | 10351 | 張景輝 | 男 | 1925/6/13 | 台灣,屏東縣 | 52050 | 28 | 商 | 軍事檢察官以發現新事證,聲請將原判叛亂部分撤銷,併為復審;以被告張景輝犯罪不能證明(參加匪黨),應予諭知無罪。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無罪 | 1年17日 | |||||
10269 | 10352 | 張朝福 | 男 | 1923/9/27 | 台灣,台北市 | 54155 | 31 | 工 | 張朝福與在逃叛徒陳春慶自幼及長係屬鄰居早即相識,35年冬,陳匪春慶曾煽誘張朝福參加匪幫,張朝福亦口頭表示同意,惟因陳匪逃竄致從無組織、聯絡,直至41年4、5月間,陳匪春慶以生活困難,初則親訪張朝福借去新台幣1百元,嗣又命自新份子汪枝,向張朝福索借新台幣20元事經保密局查覺將該張朝福逮獲,解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5年 | 陳春慶 | ||||
10270 | 10353 | 張進寶 | 男 | 1903/12/31 | 台灣,苗栗縣 | 53074 | 50 | 農 | 江應發曾將加入匪黨情形先後告知黃廷贈、張進寶,並謂參加後將來可以分田之語,予以煽惑。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6月15日 | |||||
10271 | 10354 | 張瑞芳 | 男 | 1927/12/20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9 | 台中電信局報務員 | 張瑞芳曾於37年間,聆聽共同被告林標桂講解「假如共黨解放台灣,我們待遇就會好起來。」之反動宣傳,思想傾匪。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22日 | |||||
10272 | 10355 | 張萬田 | 男 | 1926/2/10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30 | 教員 | 張萬田曾於36年間,與另案許匪溪河在豐原南陽國校同事時,受許匪反動宣傳教育「共黨在大陸打仗幾天內佔據好幾省,實很強盛,這是組織好。」,又接閱有關蘇俄集體農場宣傳之匪書,思想受許溪河薰染。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22日 | |||||
10273 | 10356 | 張萬金 | 男 | 1926/11/9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29 | 工 | 簡文憲於38年9月先後約張萬金、簡金農等各參與叛亂集會一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及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274 | 10357 | 張運祥 | 男 | 1906/1/27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5 | 農 | 李匪丁福藉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命賴匪傳盛以宣傳375減租為詞招集貧農組織偽375會,吸收張神添、張運祥等為會員,加以教育。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 | 保釋 | 羈押2月5日 | |||||
10275 | 10358 | 張榮光 | 男 | 1933/10/8 | 廣東,惠陽縣 | 56089 | 25 | 國放部情報局單訓學員 | 張榮光於35年間,在廣東省惠陽崇雅中學肄業時,受匪幹鍾 基誘惑參加匪兩廣縱隊工作,歷充匪部傳達員、稅收員等偽職,刺探我軍活動,阻礙進剿,并與我軍進行戰鬥,38年11月匪軍大部進據惠陽地帶遣散回家;於39年2、3月間,由產徑村村長張一飛介紹,參加偽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擔任該村土改隊隊員,繼續為匪工作,同年11月始逃離匪區,與其父同居香港,41年參加第3勢力,協助其父運送電台至大陸游擊區,從事反共工作,42年其父被匪殺害,其乃向情報局香港站工作人員黃 烈表示,願至敵後工作,為父報仇,填寫自傳及人事調查表時,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0276 | 10359 | 張漢維 | 男 | 1906/5/18 | 台灣,苗栗縣 | 52117 | 46 | 農 | 自首分子李旺秀於41年11月間向被告張漢維宣講共黨好處勸其參加,經允考慮而未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277 | 10360 | 張勳義 | 男 | 1925/4/1 | 台灣,台中縣 | 54127 | 30 | 台灣省工礦公司豐原紡織廠辦事員 | 被告張勳義業據供認與叛徒莊朝鍾係台中工業職業學校同學,38年12月間,莊匪曾向渠等宣傳反動言論,39年春,莊匪復向張勳義宣傳匪黨理論,均知悉莊之思想反動等情,雖均否認明知莊朝鍾為匪諜,又因莊匪於39年4月8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前即已被捕,固難令負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但其與匪徒交往,並受反動宣傳,思想不免受有影響,應聲請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8月15日 | |||||
10278 | 10361 | 張興發 | 男 | 1923/4/9 | 湖南,長沙市 | 55910 | 26 | 榮民 | 張興發違反檢肅匪諜嫌疑案件,經聲請交付感化駁回。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7月8日 | |||||
10279 | 10362 | 張 錕 | 男 | 1924/12/13 | 河北,蠡縣 | 54201 | 31 | 國防部總政治部幹部訓練班學員 | 被告張錕在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幹部訓練班受訓期間,言行悖謬,思想複雜,常發牢騷,不滿現狀,于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庭供認,對該班副主任及訓導員講話常加辯白,本年元旦舉行社會調查作業規定,每人須寫社會動態文1篇,渠未遵辦,僅寫「無所見聞礙難編造」等文字,又其個人有時對現實不滿等語不諱,雖否認參加匪共組織及為匪工作情事,但經函准該班43年4月20日(43)劍訓2字第0310號函,復稱被告42年5月24日第7週週記「時事分析」所寫內容反戰思想濃厚,給一位友人信內寫「特務機關檢查多」暗示友人應注意,被告思想不無傾匪及反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6日 | (43)審聲字第081號 | ||||
10280 | 10363 | 曹世綱 | 男 | 1935/11/8 | 湖南,衡山縣 | 55103 | 21 | 聯合報業務員 | 曹世綱於43年3、4月間,向花蓮縣立圖書館借讀「中國地理」一書,於該書第17頁第2節歷史背景將原文「偉大領袖 蔣總統」塗改為「毛主席」,並將「大陸遭受空前浩劫」「大陸」2字改為「台灣」;至同年12月間,書寫反動文字一張,投入花蓮郵筒內,其內容係告台灣同胞,指斥中美條約為違背民意之賣國行為,並祝毛匪及偽政權萬歲;至44年1月間又書寫「解救台灣同胞推行毛匪德政」等反動文字一張,投在花蓮郵政局附近之碉堡內3次。 | 有期徒刑12年 | 徒刑12年 | |||||
10281 | 10363 | 曹世綱 | 男 | 1935/11/8 | 湖南,衡山縣 | 78920 | 聯合報業務員 | 曹世綱經常收聽匪播,書寫反動文字,思想傾匪,偏執不化,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月15日 | ||||||
10282 | 10364 | 曹銘新 | 男 | 1924/5/5 | 山東,掖縣 | 即曹明新 | 52048 | 28 | 木工 | 吳化文先後在高雄市以其父吳一齊(又名吳福堂、吳逸奈名義購買高雄市新興街210號及中正四路5、7、9號房屋數幢,初由其父管理後,於37年秋,該吳逸奈攜眷返回匪區,所遺該項房屋即委託其親戚曹銘新經管,該曹銘新明知為匪諜財產而故為隱匿不報。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11月6日 | 即曹銘新 | |||
10283 | 10365 | 曹淑珍 | 女 | 1926/3/17 | 安東,瀋陽市 | 53104 | 28 | 護士 | 據案卡記載,曹淑珍匪嫌部分,經督導組偵查結果罪嫌不足,於42年11月16日奉准交保開釋。 | 罪嫌不足 | 羈押2月16日 | |||||
10284 | 10366 | 梁文卿 | 男 | 1909/9/9 | 山東,福山縣 | 即梁壯安 | 54130 | 44 | 基隆市中正區公所戶籍員 | 被告梁文卿於30年春在山東福山被匪俘獲,由匪特工訓練班訓練半月後釋回,囑為匪工作,僅口頭應允,並未實際從事工作既曾受匪訓或擔任匪職,思想難免受其毒害,仍均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4日 | 即梁壯安 | |||
10285 | 10367 | 梁志意 | 男 | 1927/12/8 | 台灣,新竹縣 | 51161 | 25 | 國民學校教員 | 共同被告彭銘昌、梁志意。梁志意係匪幫重整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彭匪欽嗣之同鄉同學,於38年11月間,彭匪欽嗣介紹林匪礽階與之相識後,並接受彭匪欽嗣交予閱讀之「馬克思」、「自然科學講座」、「美國的危機」等反動書籍。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286 | 10368 | 梁祖信 | 男 | 1924/6/12 | 廣東,南海縣 | 50920 | 26 | 台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據申請人陳述,梁君原係台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因受江春國案牽連,於宿舍遭逮捕。 | 命令發交感化 | 感化2年9月12日 | |||||
10287 | 10369 | 梁源白 | 男 | 1922/11/26 | 台灣,台南縣 | 50173 | 33 | 技工 | 梁源白因工作關係認識謝清風,惟否認明知謝為匪諜之身分,質之被告謝清風亦供同前情,且查謝清風對梁源白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係在38年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前,而謝清風於38年10月間即逃亡,該條例公布施行後,梁源白既不知謝匪之住居所,難遽依違反檢肅匪諜之罪論處,別無其他思想不正具體事證,自無交付感化之必要,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7月27日 | |||||
10288 | 10370 | 梅 雷 | 男 | 1921/9/28 | 陝西,華陰縣 | 55056 | 33 | 不詳 | 依案卡記載略以:梅雷前因匪嫌原定交付感化6月,由40年4月1日起算至40年9月30日期滿,今保安處以新生處移交生教所繼續感訓之新生,均須依法辦理裁定手續,函請補辦乙節。本處於44年4月23日以送法(2)字第224號函覆保安處,以梅雷感化1案,業經本處簽註意見,呈奉核定,並收原卷及原簽8件送該處卓辦。暨軍管區司令部督察長室會辦單註記:軍事安全處查註梅雷接受感訓日期為自40年4月1日起至44年6月30日止。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4年3月 | |||||
10289 | 10371 | 畢堅明 | 女 | 1925/10/16 | 江蘇,蘇州市 | 52920 | 26 | 家務 | 畢堅明係蘇州富商之女,曾畢業上海法政學院,服務上海龍華61兵工廠,該廠遷台時資遣返籍匪陷蘇州迭受苛擾,終於同年9月迫入匪革命大學受訓3週,分發匪華東石油管理處任文書收發。查被告既於受訓中聽講匪黨政策、閱讀匪黨書籍,其思想即難免受匪薰染,應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2月16日 | |||||
10290 | 10372 | 畢庶元 | 男 | 1921/5/3 | 山東,榮城縣 | 52055 | 29 | 菜販 | 畢庶元、慕英廷於34年6月由韓分別還榮城原籍,先後參加匪民兵及匪劇團工作,至35年6月始離家去韓,旋因慕思凱函召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月15日 | |||||
10291 | 10373 | 莊豔聰 | 男 | 1925/4/12 | 台灣,苗栗縣 | 51165 | 28 | 苗栗縣政府辦事員 | 莊豔聰等於35年間與王顯明、蕭清安組織兄弟會,即所謂拜把兄弟,其宗旨為每遇婚喪大事互相幫忙,每年中秋敘會一次,無政治意味然其思想難免受影響,應酌情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8月1日 | |||||
10292 | 10374 | 許乃貞 | 男 | 1920/1/2 | 福建,金門縣 | 54910 | 36 | 商 | 許乃貞於43年9月間隨邱自勤往香港購貨,由邱自勤介識吳殷慧,惟均無為匪事證等情,許乃貞等所供與吳殷慧、吳柏齡等往來談話經過,除接洽提取僑民匯款及購買貨物問題外,亦未發現其他不法情事,別無匪諜嫌疑具體事證,顯屬不備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情形,認均無交付感化之必要,本件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 | 感化之聲請駁回 | 羈押1年10月22日 | |||||
10293 | 10375 | 許志欣 | 男 | 1925/1/20 | 台灣,彰化縣 | 52074 | 29 | 教員 | 許志欣於就學時期38年4月初參加包圍警察等事件,為匪張目;另同案被告賴越山於37年8月間,曾向陳福地借閱匪新民主主義一書,嗣用報紙包交許志欣請其轉送還陳福地。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1月4日 | |||||
10294 | 10376 | 許坤泰 | 男 | 1926/12/7 | 台灣,台北縣 | 54910 | 28 | 工 | 據案卡記載:許坤泰匪諜嫌案,經保警第2總隊於42年7月25日在金瓜石逮捕,聲請延長羈押14日,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42)安序字第3781號令核准,嗣於43年11月30日以(43)安律字第4884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並於44年2月21日奉准開釋。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6月27日 | |||||
10295 | 10377 | 許長壽 | 男 | 1933/6/23 | 台灣,台北縣 | 52056 | 20 | 農 | 許長壽於38年11月間,聽聆自首份子鄭寶中、李詩珍有關匪幫之宣傳,明知鄭君等人為匪諜,知悉時間雖在39年6月頒布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之前,但於39年12月鄭君等人自首前不加告密檢舉,自仍在繼續明知狀態中,應依法論處,惟查當時許君未滿18週歲,又經台灣省警務處41年3月7日警刑正昃字第1700號代電查報係自動投案,應從輕科處,至起訴書引用參加叛亂組織條文應予變更。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296 | 10378 | 許恩源 | 男 | 1931/11/30 | 臺灣,雲林縣 | 原名許恩反 | 56910 | 26 | 商 | 本人陳述:45年4月間,因從海上拾回偽匪空飄傳單涉嫌叛亂,45年5月1日在台北監獄受刑至47年10月8日刑期終止。案卡記載:誣告匪諜嫌疑案件經本部裁決許恩反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0月6日 | 原名許恩反 | |||
10297 | 10379 | 許國慶 | 男 | 1920/2/22 | 浙江,永嘉縣 | 52183 | 32 | 不詳 | 本人陳述:從大陸來台就被送到牢中,幾天、半月或1月詢問一次,送到火燒島勞役,後又送到台北生產教育實驗所。 | 命令發交感訓3年 | 感化5年7月26日 | |||||
10298 | 10380 | 許新丁 | 男 | 1912/1/22 | 台灣,彰化縣 | 51272 | 44 | 農 | 許新丁與叛徒林青山交往甚密,曾邀鄉民張輝參加林青山召集之佃農會,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視其感化成績隨時易付保護管束)。 | 感化2年11月14日 | |||||
10299 | 10381 | 許肇峰 | 男 | 1934/8/5 | 台灣,嘉義縣 | 52320 | 20 | 無 | 許肇峰係叛徒許分之子,自其父於36年逃亡後至40年夏,常赴廖金和家及蔡萬財之溪埔寮,探望數次,明知為匪諜未予檢舉,40年5月至7月間,先後以化名信向林金生恐嚇取財未遂,及向陳承訓恐嚇在約定地點取款時當場被捕。 | 有期徒刑2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4年10月6日 | |||||
10300 | 10382 | 許曉霞 | 女 | 1935/12/29 | 江蘇,碭山縣 | 52920 | 20 | 軍 | 案卡記載:許君因思想不正及匪嫌交付感化,叛亂嫌疑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發交感訓 | 感化3年5月5日 | |||||
10301 | 10382 | 許曉霞 | 女 | 1935/12/29 | 江蘇,碭山縣 | 53044 | 21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感化3年5月5日 | 歷2p429附記。 | ||||
10302 | 10383 | 許樹懋 | 男 | 1931/1/11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4 | 彰化合會分公司辦事員 | 許樹懋曾於37年間,接受許溪河反動宣傳教育「共產黨那邊人民,有工作有飯吃」,並閱讀匪「群眾」、「到軍中去」、「怎樣宣傳法」等書刊。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1月20日 | |||||
10303 | 10384 | 連昆山 | 男 | 1930/4/10 | 台灣,雲林縣 | 52054 | 22 | 台西國民學校教員 | 李日富於37年夏加入匪黨,閱讀反動書籍,並勸誘連昆山加入組織未果,復以匪黨思想教育連昆山,連昆山於38年2月間接受匪李日富之教育,先後閱讀「鋼鐵是怎樣鍊成的」、「蘇聯見聞錄」、「觀察」等反動書籍明知李日富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304 | 10385 | 連金木 | 男 | 1922/12/5 | 台灣,台中縣 | 53095 | 32 | 新社國民學校教員 | 連金木在台中縣新社國民學校任教員,與另案處決叛徒即新社農業學校教員劉匪嘉武因在同地執教,時相過從,自36年底起至38年春初止,聽取劉匪嘉武宣揚匪黨政策,攻訐政府言論5、6次,並於37年2月及10月間接受「新世界展望」暨匪方油印刊物等反動書刊閱讀。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0305 | 10386 | 郭丁祿 | 男 | 1907/2/28 | 台灣,高雄縣 | 53054 | 46 | 農 | 郭丁祿、李清池與蔡來係屬至好,蔡來且曾在郭丁祿所開之木廠做工,明知李媽兜、蔡來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9月23日 | |||||
10306 | 10387 | 郭仕樵 | 男 | 1928/8/5 | 福建,福州市 | 52900 | 25 | 台灣大學農經系畢業生 | 家屬陳述:郭君係台灣大學農學院農業經濟系應屆畢應生,於41年大學剛畢業不久,約在7、8月間,被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以問話名義,半夜拘提囚禁在保安司令部看守所,審問內容多涉及(40)安潔字第0436號叛亂案,同一情況下被捕同學有黃雲燦、康有德、蘇炳炎、林祖鄭、林恭祖等人。郭君以莫須有之罪突遭逮捕,受嚴重打擊和傷害,在監經折磨月餘而無罪釋放。 | 罪證不足釋放 | 羈押1月12日 | 于 凱 | ||||
10307 | 10388 | 郭身化 | 男 | 1917/3/14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37 | 屏東縣議會書記 | 郭身化對於明知林瑞如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情,矢口否認,並據郭君供稱「我在林朝龍家雖見過林瑞如一面,但他僅講些不滿政府的話,我不知他是共黨」,核與林瑞如所稱情形相符,此外別無其他佐證足以證明郭君有知匪不報之行為,是郭君犯罪不能證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 9月12日 | |||||
10308 | 10389 | 郭沼沛 | 男 | 1936/6/15 | 台灣,嘉義市 | 56060 | 20 | 學生 | 郭沼沛平日不滿政府曾閱讀「一個人的修養」、「時與文」等反動書刊,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查悉將該被告等押解到部,雖經查均無參加匪幫或為匪工作情事,惟其思想不正認均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時與文」1本「修養」1篇「婦女解放」2篇均沒收。 | 感化4年2日 | |||||
10309 | 10390 | 郭勇伯 | 男 | 1912/9/10 | 安徽,當塗縣 | 55172 | 44 | 台北市火車站餐旅服務所外勤 | 被告郭勇伯於其家鄉安徽省當塗縣陷匪後,參加匪小學教師集訓及匪鄉農會土革會議等情,姑不論是否確曾到場參加及該會議是否討論叛亂工作,然在匪區人民之生活並無自由之可言,其行為顯係迫於環境,並非甘心附逆,與自願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之情形不同,核其情節,尚非重大,惟該被告既經被迫受訓,灌輸反動教育,思想難免受有薰染,自有感化必要,應予交付感化,以玆糾正。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1月11日 | (44)審特字第104號 | ||||
10310 | 10391 | 郭秋源 | 男 | 1899/6/26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54 | 皮革商 | 郭秋源與李媽兜素有來往,曾聽李媽兜之宣傳,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1月27日 | |||||
10311 | 10392 | 郭鍾根 | 男 | 1926/10/13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7 | 左營糖廠技佐 | 郭清池依照蔡國禮指示,先後勸誘郭鍾根等人參加組織未果;是郭鍾根已明知郭清池等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8月11年 | |||||
10312 | 10392 | 郭鍾根 | 男 | 1926/10/13 | 台灣,台南縣 | 58920 | 32 | 技工 | 郭鍾根前因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經本部判處刑移送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出獄後生活困難,於同年冬及44年春先後對蘇水連、葉水生、李清海、陳憲章等談論大陸如何進步惡意攻訐政府,於45年間向同隊工人鄭全卿稱南部葉水生等人曾指示其為匪待機活動。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6月26日 | |||||
10313 | 10394 | 陳丁貴 | 男 | 1925/8/22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7 | 農 | 本人陳述:41年11月,派出所的工友來叫我去,當晚就送東港分局了,第2天再去屏東總局,被刑求。後送到台北,前後被關了4個月,回到故鄉2天就清明節。陳丁貴涉叛亂案,經查內政部警政署現存檔卷,除有渠列名之「保釋看察份子名冊」一份外,並無其他資料可資覆按。保釋看察份子名冊:陳丁貴;案情:參加李匪丁福之外圍組織青樂班涉嫌;原交考單位:省刑警總隊。 | 保釋 | 羈押1月2日 | |||||
10314 | 10395 | 陳大松 | 男 | 1932/11/24 | 台灣,高雄縣 | 52086 | 21 | 基隆市北部發電所技工 | 陳大松於38年初參加叛亂組織後,約于39年底或40年初與同學即另案叛徒黃玉鎮至高雄縣小坪村,請另案叛徒柯五龍代租房屋,擬開設收音機修理店,柯五龍告彼因參加叛亂組織,政府緝捕,現正逃避,陳大松回稱渠與上級亦失聯絡,俟設法取得聯絡後,再通知彼此聯繫。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1月7日 | |||||
10315 | 10396 | 陳仁祺 | 男 | 1925/9/18 | 福建,福州市 | 55163 | 31 | 無業 | 陳仁祺原充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警士,迨38年連江陷匪後不時往還馬祖、連江之間,涉嫌代匪刺探馬祖駐軍情形。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友吉字?396號 | ||||
10316 | 10397 | 陳天來 | 男 | 1930/4/13 | 台灣,台中市 | 54079 | 25 | 工 | 陳天來平日思想不正,在台中市光復國民學校參加國民兵受訓中,竟於同月23日在該校廁所內以粉筆書寫「民生活國家政治為要大家民生共產主義」等反動字句,經台中市國民兵隊部發覺。被告於公共場所書寫反動標語,應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科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317 | 10399 | 陳文雄 | 男 | 1927/1/29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9 | 商 | 陳文雄曾於38年1月,接受許匪溪河以言詞施以反動宣傳教育「共黨在大陸上戰事勝利,政府撤退了,共黨會解放台灣的」,思想受其影響。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23日 | |||||
10318 | 10400 | 陳阿水 | 男 | 1918/7/18 | 台灣,桃園縣 | 即陳阿水 | 50587 | 55 | 農 | 陳阿水於39年1月間,在同案被告吳清溪家集會一次,由詹德源、吳慶演講大陸匪軍施政情形,并由吳慶煽動其加入匪黨組織,但陳阿水等并未答允等情,業據被告陳阿水供認參加開會討論共匪來台灣,如何分田地屬實,自係參加以叛亂為目的之集會,應即依法論科,惟被告係無知農民,一時受吳慶等之誘騙,誤觸刑章,且查其所參加之集會,亦僅屬一次,衡情可憫,應予酌減其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2日 | 即陳阿水 | |||
10319 | 10401 | 陳主仁 | 男 | 1906/11/1 | 台灣,高雄縣 | 55086 | 49 | 小港自來水場管理員 | 陳主仁於42年年3、4月間,其舊友林三合帶同現亦自首之陳本江來家借宿一晚,曾說明身分,囑代覓掩護基地,因其家中近鄉公所未便收留,乃轉介至黃泉家藏匿。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320 | 10402 | 陳泗海 | 男 | 1906/1/29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四海 | 53087 | 49 | 農 | 陳泗海為溫萬金表兄,於溫萬金42年1至4月逃竄期間明知溫萬金之匪諜身份而仍予留住。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即陳泗海 | |||
10321 | 10403 | 陳正教 | 男 | 1929/5/10 | 浙江,青田縣 | 55106 | 29 | 台南縣政府地政科業務員 | 陳正教於38年7月,在杭州為解決食宿問題,改名陳行,入匪浙江幹部學校受訓1月,受訓期間曾閱「新民主主義」等匪書,結訓後,被匪分發於該匪校下鄉工作隊,派往嘉興地區,由匪幹領導組織「農會」、「婦女會」、「民兵」、「徵糧」等,工作中擔任繕造名冊紀錄,同年11月,參與匪之「鬥爭會」,在場旁觀,於同年12月初,聞其家被清算,即潛返原籍青田縣,嗣至杭州,經倪杰者介紹加入浙南游擊隊,不久因匪追捕,獲通知逃亡,於39年4、5月間,隨叔母張璉輾轉逃來台灣。查匪浙江幹部學校下鄉工作隊為朱毛匪幫推行暴政、控制人民之組織,為叛亂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10322 | 10404 | 陳正富 | 男 | 1924/8/10 | 浙江,玉環縣 | 54008 | 30 | 航海 | 陳正富於38年5月間即參加匪偽農民會之組織,40年5月6月間,偽玉環縣新浦鄉公審並槍斃人民林典良,陳君亦經參與,嗣與應崇仁、林舜玉、施小法等4人合置之同協利帆船,由陳君負責為偽溫州木材公司載運木板11方6,計262件(重8千公斤),由溫州運往寧波,經海門海面時,為江浙反共救國軍海上突擊第4艇隊之巡弋艇緝獲。陳君所為,應使負參加叛亂之組織與集會及為叛徒運輸供使用物資各罪,分科併罰;至以合置之同協利帆船,係供犯罪之用並得同夥之同意,自應一併沒收,其所載溫州木材公司之木板11方6,計262件,另行單獨宣告沒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 | 徒刑12年 | |||||
10323 | 10405 | 陳正雄 | 男 | 1919/12/30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21 | 自耕農 | 查陳正雄於41年間,因涉匪嫌案經本局屏東縣站,會同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25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因情節輕微,同年(41)年11月29日專案小組會商決定交保外釋運用併交保獲釋。 | 保釋 | 羈押1月4日 | |||||
10324 | 10406 | 陳永泉 | 男 | 1925/3/4 | 台灣,台中縣 | 52900 | 28 | 台中縣外埔國校教員 | 本人陳述:於41年3月間,因台中縣外埔國小多位老師被捕,牽連而被捕,是日下午被約談,即送入台中縣警察局拘留所羈押,拘留期間,被刑警日夜拷打灌水,令人恐怖萌生厭世自殺,賴家屬出資3千元送禮,交與拘留所刑警,過幾天即41年6月間以罪嫌不足釋放。依申請人提出之台中縣警察局函附罪證不足釋放公文及證明書均記載略以:陳永泉前因涉匪諜嫌疑,經本局於本(41)年3月25日依法拘捕到案,經偵訊結果,罪嫌不足,奉令於5月7日釋放,特此證明。 | 罪證不足開釋 | 羈押1月13日 | |||||
10325 | 10407 | 陳玉瑛 | 男 | 1901/7/3 | 台灣,苗栗縣 | 53056 | 52 | 苗栗縣議員 | 陳玉瑛於35年間,即與在逃石匪聰金認識,對於石君之言論偏激早已知之,39年初至40年7、8月間,經石君之引介,曾容留已投案之匪徒吳敦仁、呂喬木、彭坤德等人先後匿居其家7、8次均未報戶口,又因意志薄弱,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326 | 10408 | 陳生炎 | 男 | 1922/1/29 | 台灣,高雄市 | 56068 | 38 | 高雄市新興商場職員 | 44年夏,共同被告賴金福聽信陳生炎閒談「台灣將由聯合國託管5年後,台灣共和國就要成立,省府疏散台中,是為了聯合國要使用省府現址」等語,乃即寄函台北市市議員賴榮木告以所聞,並囑其後在政界活動,應有妥當計劃,案經查悉。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1月9日 | |||||
10327 | 10410 | 陳光仁 | 男 | 1929/1/20 | 台灣,彰化縣 | 52320 | 26 | 無 | 陳光仁在台灣大學工學院化工系求學時,其同學即叛徒楊斌彥常將青年修養等匪書交與閱讀,情感親密,遂於38年9月被吸收參加朱毛匪幫台大支部組織,由楊斌彥領導,未幾,楊斌彥潛逃失卻聯絡,至40年4月間恐身分暴露,由其同學柯耀南代為偽造化名吳穗生之身分證一枚行使,並介紹與郭萬福聯絡,偕同藉走私船逃往香港未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工委會台大支部石玉峰案 | ||||
10328 | 10411 | 陳兆發 | 男 | 1919/12/4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34 | 漁 | 陳兆發於40年古曆3月初,由北竿裝運蝦米約1千多斤往西洋,因市疲,轉運黃歧售賣,迨船駛抵黃歧,莊依寶介紹陳奕水與黃歧工作組長吳義認識,吳義即查詢北竿駐軍情形,陳奕水俱以北竿部隊沒有調動,約有1團兵力,海邊佈滿地雷、鐵絲網、軍艦照常來往答之。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329 | 10412 | 陳守貞 | 男 | 1922/10/10 | 福建,惠安縣 | 即尚偉 | 50920 | 33 | 無業 | 陳守貞因思想不正,由保安處主辦將其於39年12月21日送新生訓導處管訓,至42年7月提回,嗣因其有冒用培元中學學歷證件參加考試,觸犯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本處核辦。准新生訓導處檢送新生陳守貞考核表到部,核其感訓成績思想已經改正,總成績亦已及格,簽准交保開釋,偽造文書罪嫌部分經本部於43年4月10日函送高雄地檢處法辦,經該院不起訴處分。 | 感訓 | 感化3年 | 即尚偉 | |||
10330 | 10413 | 陳有福 | 男 | 1912/10/15 | 臺灣,台北縣 | 54137 | 43 | 工 | 陳有福與現已自首之叛徒陳清要為堂兄弟,與龔阿斗為鄰,明知彼等均為在逃叛徒,41年農曆5月間在行?(牛角坑)砍柴時,偶遇陳清要經過閒談家庭近況,並被索去紅露酒1瓶;數日後在行頂遇見龔阿斗交談,均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6月 | 徒刑6月 | |||||
10331 | 10414 | 陳伯青 | 男 | 1929/10/17 | 福建,龍溪縣 | 53920 | 25 | 無業 | 陳伯清供稱於29年在大陸參加台灣義勇隊少年團時,團內有李文渭、王則行、潘華等,是教國文、算術老師,斯時年青不知甚麼是共產黨,伊等是否是共匪亦不知道。惟其年幼時受匪潘華教育,思想不無影響。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4月8日 | |||||
10332 | 10415 | 陳伯耕 | 男 | 1921/3/27 | 台灣,台中縣 | 52320 | 33 | 外埔國民學校教員 | 陳伯耕自35年至38年與郭阿坤在外埔國民學校同事,迭聆攻擊政府言論,並明知其弟陳伯欣係匪諜,於39年6月間任其潛逃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8年3月5日 | |||||
10333 | 10416 | 陳克誠 | 男 | 1918/11/9 | 台灣,嘉義縣 | 54184 | 37 | 大崙國民學校教導主任 | 陳克誠與另案判決確定之叛徒簡國賢為摯友,於簡君逃匿期間介紹簡君匿居之住所,且前後以金錢濟助簡君。 | 無罪 | 羈押4月15日 | |||||
10334 | 10417 | 陳廷銓 | 男 | 1918/10/19 | 台灣,高雄縣 | 52100 | 35 | 橫山國校教導住任 | 陳廷銓等與在逃匪幹陳文彬臭味相投,在36年夏間,嘗受陳文彬之思想教育,共同聽講匪「新民主主義」之荒謬理論。陳雅賜受匪徒之反動宣傳及閱讀左傾書籍,其思想不無受其毒化,應予交付感化。前述事實業據共同被告陳萬琳、陳廷銓供證,復有共同被告許土龍之供述及自白書可據。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335 | 10419 | 陳良謀 | 男 | 1929/2/10 | 福建,普江縣 | 大學 | 53090 | 26 | 高雄縣鳳山中學 | 陳良謀於35年在福建泉州培元中學讀書時,受教員陳健夫(另案被告)影響,閱讀匪幫「新華日報」、「觀察」及「4大家族」等反動書刊,思想因之傾匪,37年考入台灣大學與本部已決叛亂犯于凱及逃往匪區之王邦拐、林文達為同系同班同學,常相接觸參予台灣46學潮,親匪意念益深,42年畢業台灣大學任教高雄縣立鳳山中學,同年10月30日當該校師生在辦公室籌備慶祝總統華誕事項時,該陳良謀竟在其辦公室上以白紙紅臘筆大書「祝獸」字樣,更以墨筆勾描存心為有利於匪之宣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1年6月27日 | ||||
10336 | 10420 | 陳昌貴 | 男 | 1919/12/2 | 台灣,苗栗縣 | 52096 | 34 | 農 | 被告陳昌貴於38年11月間,與同村鄰人即在逃叛徒劉元旺、鄧雲雙在三灣河邊牧牛時,適該管鄰長即在逃叛徒曾興成路過斯處,遂藉375減租政策曲解撤佃為恐嚇,並以將來分田種為利誘,煽惑被告及劉元旺、鄧雲雙3人參加,均表同意,當日復由曾興成代彼3人擬繕自傳,乃囑被告往邀劉元旺、鄧雲雙分往曾家就自傳按指模,以完成入黨手續。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337 | 10421 | 陳明洪 | 男 | 1921/6/27 | 福建,龍岩縣 | 52147 | 32 | 中央日報辦事處業務員 | 陳明洪於27年2月在原籍福建龍岩參加匪前新4軍服役,翌年2月正式加入為匪黨黨員,至29年2月逃離匪區,居住原籍。37年底來台服役,至39年6月1日因病向憲兵第4團請假離役,後乃將原籍所發身分證陳明洪改為陳明琪,向台北縣板橋鎮換發北板留字第3010之2國民身分證,並行使之。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年3月。 | 徒刑4年7月 | |||||
10338 | 10422 | 陳金陣 | 男 | 1906/3/2 | 台灣,台北縣 | 56910 | 50 | 商 | 案卡記載:叛亂案件,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3月9日 | |||||
10339 | 10423 | 陳保安 | 男 | 1893/2/25 | 福建,金門縣 | 54054 | 62 | 農 | 陳保安早歲加入致公黨,以生活艱苦,不滿現狀,常發牢騷,有內線藍沛霖者知其處遇,乃佯與周旋,先則表示同情,繼允為設法,終則自稱為大陸派來之共產黨,囑以聯絡歸僑,羅致在金致公黨加入共產黨,冀求發展,陳然之遂介紹楊長裕,楊長裕並提及楊忠揚(另案辦理)曾居大陸多時可能加入共產黨,建議邀其與會,藍乃約忠揚、保安至楊長裕家飲酒、集會,宣誓守密。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6月6日 | |||||
10340 | 10424 | 陳奕水 | 男 | 1914/9/3 | 福建,連江縣 | 52177 | 39 | 漁 | 陳奕水、陳兆發等,於40年古曆3月初,由北竿裝運蝦米約1千多斤往西洋,因市疲轉運黃歧售賣,船駛抵黃歧,莊依寶介紹陳奕水與黃歧工作組長吳義認識,吳義即查詢北竿駐軍情形,陳奕水俱以北竿部隊沒有調動,約有1團兵力,海邊佈滿地雷、鐵絲網、軍艦照常往來。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341 | 10425 | 陳為政 | 男 | 1912/1/19 | 台灣,台中縣 | 53102 | 42 | 電氣包工 | 陳為政與溫匪萬金有姻親關係,41年2月起同居台北市錦州街30巷4號樓上下,溫匪常以匪黨理論向其煽惑,並給閱匪黨書刊「展望」、「觀察」及匪「元旦文告」等,因知其為叛徒;迄41年11月間,溫匪逃亡而不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11月 | |||||
10342 | 10426 | 陳秋貴 | 男 | 1913/10/9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40 | 運輸 | 40年6月初黃匪樹滋被捕,施儒珍逃匿于其舅父陳秋貴家中,陳秋貴深為懷疑于同月上旬在新竹公園附近遇見楊金輝,當告以施住其家,查詢施儒珍究犯何事,楊金輝因其平日言行激烈反對政府,乃告以恐係共黨案件,陳秋貴聞悉施儒珍有匪嫌後,一面不允施續住其家,一面請楊金輝另為設法覓住所,楊金輝允其所請,翌日遇楊進發即將施匪匿居陳家情形相告,楊進發並允為施匪設法覓取安身之所。被告陳秋貴于40年6月上旬,因施儒珍突至其家住宿深以為疑,經詢楊金輝獲悉施為匪諜即不容其續住,但未向政府檢舉之事實已為該被告所供認,核與被告楊金輝供詞相?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343 | 10427 | 陳英保 | 男 | 1925/8/13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41 | 尖石鄉公所森林幹事 | 被告陳英保與匪徒殷啟輝接近,常附和殷匪抨擊政府之事實既據直認不諱,軍事檢察官以其思想行為不純正聲請交付感化非無理由,應予照准。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7月23日 | |||||
10344 | 10429 | 陳振明 | 男 | 1904/11/19 | 台灣,彰化縣 | 51272 | 50 | 農 | 陳振明被訴經在逃叛徒王天強、林青山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及參加5福村佃農暴動,並搜獲暴動用之刀棍及匪黨書刊等物,又參加在逃叛徒高平儒、林青山召集之佃農會議,查無佐證犯罪無法證明。至在被告家中搜出共產書刊因被告目不識丁無法閱讀實同廢紙,且亦無法證明該反動書刊係被告所有,尚難令負刑責。但查被告陳進掌與在逃叛徒林青山來往,思想顯非純正,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2月14日 | |||||
10345 | 10431 | 陳敏男 | 男 | 1938/2/5 | 台灣,台中市 | 56044 | 19 | 台中市立中學學生 | 陳敏男係台中高中3年級學生,於45年2月28日上午在該校自行車存放處寄存1輛自行車,並領得存車小木牌一個。陳君於木牌上書寫「共黨本部」、「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惟陳君否認有為匪宣傳之意圖,並以當時心裡有病對上課不感興趣,遂在車牌上亂寫為辯解。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10346 | 10432 | 陳清吉 | 男 | 1918/11/25 | 台灣,台北縣 | 52153 | 35 | 泥水工 | 陳清吉於38年春在王連成家碰見許希寬、陳朝陽,曾據許希寬宣傳政治腐敗、官吏貪污暨共黨分田政策等語,自彼時起即知許、陳兩匪係匪黨人員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7月25日 | |||||
10347 | 10433 | 陳清泉 | 男 | 1923/6/20 | 台灣,台南市 | 53017 | 30 | 工 | 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均係岡山機械廠技工,該廠匪諜工人蔡福泉意圖吸收被等參加匪幫組織,乃利用38年中秋節工廠放假機會,以「結拜會」及「觀月會」為號召,約至何阿老家中酒敘;該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因之明知蔡福泉為匪諜而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7月17日1 | |||||
10348 | 10434 | 陳清雲 | 男 | 1918/2/14 | 台灣,高雄市 | 57009 | 36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陳清雲係湧漁號漁船船員,於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等貨物前往香港,又由港私運味素返台,途中因船機損壞在海上飄流,為匪幫俘擄,拘禁於三門關、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11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幫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由香港返台。 | 裁定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9月23日 | |||||
10349 | 10435 | 陳現珠 | 男 | 1904/7/2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7 | 農 | 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偵訊陳現珠之詢問筆錄影本乙份。前台灣省警務處41年3月28日致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代電函稿記載,其內容與本案有關者略以:蕭秀江於39年11月由李丁福吸收加入匪黨,並受理匪指示,以賭博為名,先後吸收…陳現珠等7名。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 | 保釋 | 羈押2月14日 | |||||
10350 | 10436 | 陳通和 | 男 | 1924/4/11 | 台灣,高雄縣 | 52140 | 38 | 不詳 | 陳通和等為共產黨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委員,於38、39年間圖以玉桂嶺為其武裝叛亂之基地,密攜武器展開活動,彼等認思想接近者,即設法吸收參加其所謂「臺灣人民武裝保衛隊」;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保密局會同破獲匪鹿窟武裝基地一案時,即偵知匪在台北縣石碇鄉轄之玉桂嶺山區,有類似鹿窟基地之武裝組織,保密局遂於42年2月20日,在彰化縣花壇山區捕獲匪酋陳通和,該員被捕後一切表現尚稱良好,呈准釋放,並欲交策反運用。 | 羈押3年1月26日 | 陳通和42年1月24日向保密局投案 | |||||
10351 | 10437 | 陳傅桂 | 男 | 1930/4/8 | 福建,霞浦縣 | 55920 | 38 | 不詳 | 本人陳述:本人是福建省人士,以捕魚為生,於43年12月24日在台灣外海捕魚作業,因所停船隻之地點,兩岸認定有所不同,因而被海巡之國軍船艦攔截,強押本人及船上2名捕魚人員至軍艦上,又搗毀本人之船隻,致漁船沉入海中。再強押本人至北竿,扣押一天,隔天轉至南竿,扣押5個月,再轉押至警備司令部1年左右,期間有叫本人至司令部內問話後,無原因又移送至台北分所扣押3個月,又再移送至土城生產教育實驗所,扣押達3年多後,無理由釋放本人出來,前後共計5年之久。 | 發交感訓3年 | 感化3年9月27日 | |||||
10352 | 10438 | 陳 晶 | 男 | 1924/6/29 | 福建,福州市 | 52164 | 30 | 無業 | 陳晶原係前福建保安司令部諜報科行動隊書記,福州陷匪後,於38年11月經福州匪公安部拘捕,因表示對匪好感及思想改造,得於39年2月保釋,飭其戴罪立功為匪工作。並介由匪社會處運用聯絡,39年舊曆3月受命潛台刺探軍事情報,抵台後,因見政府監視嚴密故未敢活動,且協助舊長官偵緝陳明琦匪案,以示忠貞。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353 | 10439 | 陳 欽 | 男 | 1902/12/10 | 台灣,台北縣 | 54110 | 51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領班 | 陳欽於37年5、6月間在台北市經叛徒周植吸收加入匪黨,同一小組受周匪領導集會3、4次研讀匪黨書刊。經國防部保密局查覺將陳欽緝獲送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354 | 10440 | 陳雲南 | 男 | 1931/1/1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149 | 23 | 農 | 陳雲南於39年6、7月間,由曾榮德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後,擬與李進福、蘇村田組織一小組未果,旋於同年7月間吸收周賢卿、林忠實、王柳池參加匪三峽有志青年團,均受匪首陳清要領導從事非法活動,第於同年8月以後再未回來,彼此均斷絕來往,亦未為匪活動,至40年8月間,周萬福、曾榮德、黃新福、陳雲南均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被告對於39年6、7月間,由曾榮德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後,擬與李進福、蘇村田組織一小組未果,旋於同年7月間吸收周賢卿、林忠實、王柳池參加匪三峽有志青年團等事實,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罪嫌部分,均供認不諱 | 自首免刑 | 羈押6月7日 | ||||
10355 | 10441 | 陳傳庠 | 男 | 1930/2/20 | 台灣,台北市 | 55094 | 26 | 反共救國軍福建總部41支隊皓星艇輪機長 | 陳傳庠係反共救國軍福建總部所屬皓星艇輪機長,於35年間結識另案判決之黃清喜,39年1月間被告因求黃清喜介紹職業,黃匪即以日文「勞動階級」一書交閱,但因看不懂而交還,同年2月間應黃匪之約,黃匪告知「本要吸收入黨,因知識太差所以暫不可能……」及「彼已有20餘同志」等語之事實。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黃清喜 | ||||
10356 | 10442 | 陳敬賢 | 男 | 1929/11/2 | 台灣,桃園縣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4 | 商 | 陳敬賢於38年4月,經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專行誘騙無知民眾從事叛亂,先後開會十餘次,討論發展組織及推進工作等事宜,并吸收林秋祥等參加其組織,40年11月5日晨一時許,政府查緝人員前往徐阿生家逮捕時,陳敬賢竟開槍拒捕,致將查緝人員簡聰智手部擊傷之事實;被告陳敬賢對其參加叛亂組織,并吸收林秋祥等參加其組織部分,業據其供認不諱,核與其在刑警總隊供述情形相符,至其開槍拒捕擊傷查緝人員手部乙節,雖不供認,第查該被告在刑警總隊供稱:「我被捕時開槍或者是我誤火(即走火)亦不一定的。」等語,并有簡聰智被擊傷手部為證,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357 | 10443 | 陳東苗 | 男 | 1924/7/2 | 台灣,台中市 | 原名陳東苗 | 51113 | 31 | 台中工業職業學校教員 | 陳東苗又名陳其銘由黃士性介紹參加民盟,與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台中市委施部生相識,至12月間奉施部生命派赴南投區與台工委會草屯支部書紀吳紹勳聯絡,擬建立地下武裝,因犯案未去。39年1月間奉命與台北縣支部委員呂國璋聯絡,任交通員。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3年 | 又名陳其銘 | |||
10358 | 10444 | 陳萬慶 | 男 | 1908/6/21 | 台灣,台中縣 | 52320 | 45 | 外埔國民學校教員 | 陳萬慶與郭萬福、郭阿坤同學,自35年至37年與郭阿坤在外埔國民學校同事,迭聽受發表攻擊政府之言論,其與郭萬福並有親戚關係,時常來往,明知彼等為匪諜,並于39年12月間,郭萬福因案發,避免緝捕逃至其家中,未予報緝,並容留住宿一晚而去。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0359 | 10447 | 陳榮生 | 男 | 1918/7/20 | 台灣,台北縣 | 55920 | 37 | 小販 | 陳榮生於43年6、7月間,在台北市台北橋附近市場內曾聽不知姓名之人談稱「蔣政權已沒有辦法了」等語,心有所感應,乃於43年12月間,先後在家中椈壑W書寫「蔣××死亡」,在淡水國民學校廁所暀W書寫「蔣××家」及在台北市淡水河第4、第5水門中間暀W分別書寫「俄帝」、「蔣經國」、「蔣××」等字。雖經查明陳榮生尚無參加匪幫或為匪活動情事,其所寫文字亦難認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其行為又不構成其他刑責,惟其聽受他人反動宣傳,心中有所感應,乃出此無意識之舉動,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 11月28日 | |||||
10360 | 10448 | 陳德義 | 男 | 1925/6/20 | 台灣,台南縣 | 50752 | 29 | 農 | 於39年春,經謝信通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并夥同謝信通等搶劫他人財物,於同年5月間獲案,搶劫部分經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叛亂部分認為證據不足,諭知無罪確定; | 結夥搶劫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參加叛亂之組織無罪 | 徒刑7年2月12日 | 53014處10年 | ||||
10361 | 10448 | 陳德義 | 男 | 1925/6/20 | 台灣,台南縣 | 53014 | 29 | 受刑人 | 於39年春,經謝信通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并夥同謝信通等搶劫他人財物,於同年5月間獲案,搶劫部分經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叛亂部分認為證據不足,諭知無罪確定;執行中,於40年11月17日准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函以發現該被告等參加叛亂組織之新事證,報奉國防部准將原判決關於叛亂無罪部分撤銷,發交依法覆審;李舜、陳德義等對於參加朱毛匪幫之部份,改處有期徒刑10年,合併執18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7年2月12日 | |||||
10362 | 10449 | 陳慶耀 | 男 | 1930/1/28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4 | 商 | 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各於38年8、9月間,在桃園由另案已決叛徒劉福增介紹參加匪黨?學聯部?組織,受其領導開會十餘次;39年2、3月間,經劉福增派往被告簡進福家居住,體驗農民生活。被告吳德儀?受命吸收被告簡進福及李水金(綽號金水)為黨員,俾作掩護準備尚未照辦,同年12月憬悟前非與被告陳慶耀同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領得自首證,乃40年3月已死亡之匪黨簡萬得及另案已決叛徒陳敬賢匿居被告簡進福家時,該被告吳德儀、陳慶耀又經被告簡進福通知前往與陳敬賢等晤面2次,而被告簡進福於38年5、6月間,即接受劉匪福增之教育,對於 | 免刑,但應各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1月28日 | |||||
10363 | 10450 | 陳憲章 | 男 | 1927/4/27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7 | 中營國民學校教員 | 郭清池受蔡匪國禮指示,先後勸誘陳憲章等參加匪組織未果,是該陳憲章明知郭清池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8月14日 | |||||
10364 | 10451 | 陳興章 | 男 | 1931/8/26 | 台灣,新竹縣 | 54033 | 24 | 空軍監察總隊第1測向台准尉通訊員 | 陳興章係空軍監察總隊第1測向台准尉通訊員,與42年12月間駕T一45號飛機叛逃之同台機械士秦保尊交好,秦逆叛逃前於42年11月底,在台南市安平路逛馬路時,曾面告陳興章,渠過去抗戰時在太平山為匪打過游擊,及準備在舊曆年前後,要逃大陸,竟徇情不報,致其如期叛逃,其既明知秦逆叛逃,竟以友情徇私縱容,應令負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之罪。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1年。 | 徒刑3年 | |||||
10365 | 10452 | 陳錫銘 | 男 | 1928/1/5 | 台灣,彰化縣 | 52900 | 25 | 台灣鐵路管理局台中電務段 | 本人附述:本人在任職台灣鐵路管理局台中電務段期間,約於41年7月中經前保安司令部拘捕,因匪嫌案送往台北該司令部偵查,限制人身自由100日後因罪嫌不足,交保。 | 罪證不足開釋 | 羈押 3月7日 | |||||
10366 | 10453 | 陳錦洲 | 男 | 1934/5/16 | 台灣,台北市 | 52057 | 18 | 台北煙廠工人 | 陳錦洲於40年11月至41年元月間在台北煙廠工人廁所,以鉛筆在壁板上先後4次書寫「歡迎蘇聯」、「打倒國民黨」、「你想國民黨祇存台灣能勝利嗎」等標語,意圖搖惑人心,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10367 | 10454 | 陳翼來 | 男 | 1906/1/18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47 | 農 | 陳翼來於39年11月至40年3月間,在已結案匪徒曹賜讓逃匿時,經告知其匪諜身分,而仍任其居住。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10368 | 10456 | 陳鎮堂 | 男 | 1930/3/4 | 台灣,苗栗縣 | 52011 | 23 | 三義鄉公所文化幹事 | 陳鎮堂、鄒熹齡、傅昌賢、謝開森等均與自首匪諜胡海基,及本部已另案處決叛亂犯詹俊英相友好,並嗜好音樂,乃於37年夏季組織歌詠隊,並藉以進修樂理,胡海基、詹俊英等常乘機向其灌輸匪幫思想,謂共產主義自由平等,人人有職業,有飯吃,適合時代潮流,使能研究共產主義,預備將來實現等,並側面煽動陳鎮堂參加匪組織未果。 | 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369 | 10457 | 陳蘭生 | 男 | 1927/6/15 | 浙江,永嘉縣 | 54198 | 26 | 台灣省外匯貿易審議小組科員 | 陳蘭生於35年即撰述不滿現實之文字,36年與匪職業學生合辦「5月之花」壁報抨擊政府,37年受匪黨分子胡某主使抄寫反動文稿等,查陳蘭生愛好文藝、閱讀左傾人物著譯之小說等,受蠱惑思想左傾,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大眾資本論、死魂靈、向太陽、先秦諸子思想、創作論各1冊均沒收。 | 感化9月12日 | (43)審三字第0147號 | ||||
10370 | 10458 | 陳鶴卿 | 男 | 1925/2/1 | 福建,林森縣 | 55170 | 29 | 台灣省水利局宜蘭工程處辦事員 | 陳鶴卿於43年12月間及44年元月間,在辦公室內哼唱匪歌,又於43年9月23日,在辦公室對同事吳某云「大陸淪陷時,我曾接到家信說財產均被清算,可是我覺得很好,因為有錢應該大家用」等事實,陳君固已供認,惟在本部保安處及審理庭均一致辯稱「沒有為匪宣傳的意思及行為」等語,縱認屬實,核與為匪宣傳之要件不符,尚難令負刑責。陳君曾收聽匪方廣播,哼唱匪歌,而言論又不無偏激,其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8月22日 | (44)審特字第0066號 | ||||
10371 | 10459 | 陳?明 | 男 | 1918/11/5 | 台灣,台北市 | 54116 | 37 | 店員 | 被告陳獻明係在逃叛徒陳春慶之堂兄,因39年5、6月間陳春慶曾數次差使其同黨陳旬煙向陳獻明代借新台幣1百餘元,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以為叛徒供給金錢罪嫌提起公訴。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372 | 10461 | 陸禮華 | 男 | 1921/2/28 | 江蘇,上海市 | 53121 | 32 | 協昌電料五金行經理 | 陸禮華與錢榮慶為義兄弟,錢匪之兄錢榮生早在大陸投匪,當為陸禮華所明知,而錢匪平時言論偏激,在41年10月天行輪由日駛澳及返回基隆途中,公然發表荒謬言論詆毀政府,並以粉筆書寫反動標語為匪宣傳,而陸禮華等與之交往且分別為其作保,思想雖免不受錢匪薰染,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月21日 | |||||
10373 | 10462 | 傅昌賢 | 男 | 1930/9/1 | 台灣,苗栗縣 | 52011 | 23 | 公館鄉農會幹事 | 鄒熹齡、傅昌賢、謝開森等與自首匪諜胡海基及另案處決叛亂犯詹俊英相好,於37年夏季組織歌詠隊,胡海基及詹俊英等乘機向其灌輸匪幫思想,謂共產主義自由、平等、人人有職業、有飯吃,適合時代潮流,使能研究共產主義,預備將來實現。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374 | 10463 | 傅金傳 | 男 | 1925/6/22 | 台灣,台南縣 | 54910 | 30 | 公 |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93年1月8日律宣字第0930000076號函覆:檢送傅金傳叛亂案卡及案卷銷燬清冊影本各乙份,餘無其他涉案相關資料。依案卡記載:傅金傳因匪嫌案件經本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4月13日 | |||||
10375 | 10464 | 彭化興 | 男 | 1910/12/23 | 台灣,苗栗縣 | 50288 | 42 | 農 | 共同被告彭化興、彭化祿、彭木全、彭柑耀、范阿全、李遠香、張進賢。被告彭化興等於38年11月間受匪徒曾榮進等勸誘參加匪農民團組織受曾榮進領導等情,業據該被告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局台灣省刑警總隊偵訊中自白不諱,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是被告等參加叛亂組織之事證至為明確堪以認定,該被告等在本部審理中雖否認其事,然均屬空言狡展殊無足採,自應依法論究。第查被告等均係農工知識淺陋,因受匪徒誘惑誤入歧途致干刑章情狀可宥,姑予減輕論處以?自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21日 | |||||
10376 | 10465 | 彭日妹 | 女 | 1927/4/24 | 台灣,新竹縣 | 53085 | 27 | 無業 | 彭日妹於38年底,在北埔與另案郭匪雙才認識,進而同居,至40年10月後即知郭為匪諜,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5月11日 | |||||
10377 | 10466 | 彭有財 | 男 | 1924/4/24 | 台灣,新竹縣 | 52043 | 29 | 商 | 彭有財於38年9月間,受在逃叛徒劉興炎之誘惑參加匪幫「臺灣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組織,先後受劉興炎及另案辦理之鄭香廷領導,並接受鄭匪交付之反動書籍「新民主主義」、「馬克思主義」、「匪黨手冊」等閱讀。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4年 | |||||
10378 | 10467 | 彭盛鵬 | 男 | 1929/4/4 | 台灣,新竹縣 | 52900 | 24 | 不詳 | 本人陳述:約於41年2月間遭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逮捕羈押,於41年6月間經該部監所釋放,羈押時間約歷時4個月,有無經裁判或不起訴處分則不詳,先後於新竹少年監獄及台北保安司令部羈押 | 不詳 | 羈押 3月28日 | |||||
10379 | 10468 | 彭銘昌 | 男 | 1925/7/23 | 台灣,新竹縣 | 51161 | 28 | 農 | 彭銘昌、梁志意均係匪幫重整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彭匪欽嗣之同鄉同學,38年夏彭匪欽嗣將「革命的人生觀」交與彭銘昌閱讀,3、4月後始由其收回,同年11月間,林匪礽階與匪黃某同至其家住宿,40年4月間,林匪被捕後彭匪欽嗣乃命匪郭某往其家通知被捕情形。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4月20日 | |||||
10380 | 10469 | 曾文淵 | 男 | 1922/9/4 | 台灣,彰化市 | 52064 | 31 | 新竹紡織廠雇員 | 曾文淵因據報有參加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新竹紡織支部組織嫌疑,經本部扣案訊辦該被告等雖否認參加叛亂組織等犯行,但據匪幫新竹地區紡織支部書記,及另案被告劉賽慧供稱「曾文淵、李樹木思想左傾,常與談論時勢問題反對廠方」等語。固未指證被告等有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但該被告等常與劉匪賽慧親近談論時事,思想左傾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10381 | 10470 | 曾木欽 | 男 | 1928/8/5 | 台灣,嘉義縣 | 52201 | 25 | 農 | 曾木欽原係違警案犯,押於嘉義縣警察局看守所內,因替押犯謝啟松帶信,為警發覺,認有犯罪嫌疑查非謝啟松之黨羽,雖有帶信之事實,僅屬觸犯拘留所之規章,屬於該所行政處分,要難構成刑責,應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1月6日 | |||||
10382 | 10471 | 曾秀昌 | 男 | 1930/4/8 | 台灣,台北縣 | 52325 | 23 | 農 | 曾秀昌於39年1月間,加入匪幫,由郭 成聯絡…。被告曾秀昌對39年元月參加匪幫,嗣由郭成聯絡之事實,業據在破案機關桃園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供認不諱,並經郭成及自首匪諜游萬福供證其為匪徒屬實,其參加叛亂組織已至明確。雖被告在本部希圖翻異否認,惟不能提出反證,自不足採。查被告加入組織後,尚無積極叛亂行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5年 | |||||
10383 | 10472 | 曾和六 | 男 | 1926/4/28 | 台灣,苗栗縣 | 52070 | 28 | 農 | 曾和六、謝錦盛、魏坤貴、吳長財等於38年11月及39年6月,分別經叛徒林安明介入匪黨,先後受林安明、彭德裕領導,講解反375減租問題先後各3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384 | 10473 | 曾明達 | 男 | 1927/8/20 | 台灣,高雄縣 | 53017 | 25 | 漁 | 曾明達於36年春間,因犯竊盜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執行完畢後,復於38年冬接受匪徒黃文陸反動宣傳,被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
10385 | 10474 | 曾芹妹 | 男 | 1926/1/22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7 | 農 | 曾君家屬陳述,曾君曾於41年間,被情治單位逮捕等情;據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國防部新店監獄、法務部調查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屏東縣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函覆,均查無曾君之相關資料。惟據內政部警政署查覆保釋察看份子名冊記載,曾芹妹曾於42年間因匪嫌保釋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11日 | |||||
10386 | 10475 | 曾阿明 | 男 | 1899/9/20 | 台灣,花蓮縣 | 54910 | 55 | 農 | 曾阿明於41年9月經花蓮縣壽豐鄉公所人員告知陳阿朝係匪諜後,同年10月陳阿朝前來其家,竟予匿宿一晚未即報告。 | 無罪 | 羈押9月6日 | |||||
10387 | 10476 | 曾清木 | 男 | 1919/8/27 | 台灣,南投縣 | 51279 | 34 | 無 | 曾清木係張炳煌之表侄,曾留劉占顯、劉占睿、張炳煌在其家匿居,并為劉占顯之交通.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10388 | 10477 | 曾盛龍 | 男 | 1932/11/7 | 江西,樂安縣 | 54122 | 23 | 藥商 | 曾盛龍於40年間在南投縣國姓鄉南港村林昆明宅向林昆明、王大海、陳經炎等講述「××與毛匪澤東係親誼,打仗是假的,目的在騙取外援,如果匪軍真的攻台,3天就可到了,韓國現在台拉借軍隊。」等不實之消息。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0月21日 | |||||
10389 | 10478 | 曾祥華 | 男 | 1922/11/16 | 台灣,屏東縣 | 52920 | 31 | 公務員 | 被告涉匪嫌案經查明僅因不滿現實,遷怒元首,尚無為匪情形,且於偵查中深具悔意,奉此發交管訓2月。 | 發交管訓2月 | 感化5月1日 | |||||
10390 | 10479 | 曾溪水 | 男 | 1915/10/2 | 台灣,台南市 | 53155 | 39 | 台南市議會秘書主任 | 曾溪水於35年在台南市與匪犯張秋山(即張明顯)會晤,張表示對現實不滿,要其共同合力改革,當經被告拒絕,36年春張秋山復偕自首份子蔡孝乾,約曾溪水在台南市青年旅社相見,施以游說,被告亦未折服,惟其既時與匪黨往來,聽受不滿現實言論,其思想難免動搖,應予交付感化以資考察糾正。 | 感化教育 | 感化1年9月19日 | |||||
10391 | 10480 | 游三源 | 男 | 1914/10/25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40 | 商 | 被告游三源自幼即與林元枝交好,林元枝為匪後,又曾至其家食宿2次。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392 | 10481 | 游日照 | 男 | 1918/12/15 | 台灣,宜蘭縣 | 55100 | 37 | 農 | 被告游日照被訴於38年6、7月間在已決犯游澄源家,曾聽在逃叛徒孫古平之反動宣傳,明知孫係匪諜而未舉發,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第查38年6、7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當時法律尚無處罰知匪不報之明文,其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於39年6月13日頒行,而該被告等猶不知孫古平逃匿何處,無從舉發,尚難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相繩,惟該被告等既曾聽受孫古平反動宣傳,思想均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各予交付感化,以資匡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3日 | 孫古平 | ||||
10393 | 10482 | 游石寶 | 男 | 1903/5/20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49 | 農 | 游石寶為同案被告游昌雍之兄,38年11月起經常與匪幹簡萬得、陳敬賢等來往,迨林聲發逃走後,游石寶並贈以新台幣2百元充作旅費。被告游石寶對於供給匪幹林聲發新台幣2百元一節雖不供認,並稱「我並不知道他是叛徒,而且這2百元也是我弟弟游昌雍給他的」等語,惟據林聲發供稱「游石寶給我2百元是實在的,但是否知我是共產黨,我不清楚」,復據該被告在刑警總隊供稱「林聲發常常在我家住宿膳食,也是我供給的,因為他和我弟弟有關係,同時我也懂得利害關係,而且他時時向我宣傳共產黨」各等語以觀,是被告明知林聲發為叛徒反故意為之供給金錢至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394 | 10483 | 游阿髻 | 女 | 1927/4/29 | 台灣,宜蘭縣 | 55127 | 29 | 裁縫 | 被告游阿髻係已決犯游澄源之胞妹,37、8年間逃匪孫古平常至游澄源家中藏匿,並向游澄源為反動宣傳時被告游阿髻曾聽過3、4次,因而明知孫古平為匪諜身分等情;雖據游澄源於國防部保密局供述歷歷,被告游阿髻亦不否認會過孫古平5、6次各在卷及孫古平於40年元月始經本部通緝在案,但查孫古平藏匿游澄源家及與被告游阿髻會面,均在37、8年及39年初,此後則從未會過,亦不知悉孫古平之住所與逃匿地點,除據被告游阿髻歷次供述先後一致外,核與游澄源及被告游阿髻姑母游阿梨之供述亦均相符,是被告游阿髻即令明知孫古平為匪諜,而其與孫古平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6月27日 | 孫古平 | 游澄源之妹 | |||
10395 | 10484 | 游阿梨 | 女 | 1914/2/21 | 台灣,宜蘭縣 | 即游阿螺 | 52151 | 41 | 裁縫 | 游阿梨係王萬德之妻,與孫古平捻識,39年春據其姪游祥枋告知係因參加匪黨被通揖,彼亦與孫有關係等情,因而明知游祥枋亦係匪諜,乃至41年7月游祥枋被捕為止,迄未向政府舉發。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原名游阿梨。 | |||
10396 | 10485 | 游則智 | 男 | 1915/1/2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34 | 農 | 游則智於38年11月間,由吳阿墩介紹參加匪黨組織,與褚明順、吳阿墩為一小組,曾開會一次,聆聽吳阿墩演講土地改革問題等情,業據被告游則智供認不諱,核與同案被告褚明順等在桃園警察局、刑警總隊及軍事檢察官偵查時所供情形均屬相符,犯情明確,堪資認定。查被告游則智參加組織後,雖有集會情事,惟其開會所研究範圍,僅屬教育性質,尚無發現有其他積極叛亂行為,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397 | 10486 | 游祥乙 | 男 | 1924/10/6 | 台灣,宜蘭縣 | 55100 | 31 | 農 | 被告游祥乙被訴於38年6、7月間在已決犯游澄源家,曾聽在逃叛徒孫古平之反動宣傳,明知孫係匪諜而未舉發,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第查38年6、7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當時法律尚無處罰知匪不報之明文,其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於39年6月13日頒行,而該被告等猶不知孫古平逃匿何處,無從舉發,尚難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相繩,惟該被告等既曾聽受孫古平反動宣傳,思想均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各予交付感化,以資匡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3日 | 孫古平 | ||||
10398 | 10487 | 游郭蓮嬌 | 女 | 1920/10/4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35 | 無業 | 游郭蓮嬌係游陳川之妻,於39年農曆正月初2日,經游陳川告知因匪諜案將要逃亡,因而明知其夫為匪諜,至同年6月游陳川藏於不知情之黃阿埠家,曾代夫請醫診斷,至41年游陳川藏於另案已處決之陳阿井家,復送衣款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4月18日 | 游陳川之妻 | ||||
10399 | 10488 | 游澄源 | 男 | 1914/9/19 | 台灣,宜蘭縣 | 52151 | 41 | 農 | 游澄源係叛徒王萬德內姪,36年6、7月至38年4、5月之間,王匪曾幫同叛徒孫古平匿居游家多次,嗣王匪告以因參加匪黨轉往阿里山逃匿,而孫匪亦告以匪黨好處及匪在大陸猖亂情形,游澄源因已明悉王匪孫匪,均係叛徒。迨38年9月孫匪復先後引領叛徒謝清風、孫輝星、郭雙才、鍾金鳳等至游家,並告知均係自己人,分別匿居4、5天或月餘之久。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24日 | |||||
10400 | 10489 | 湯馬英 | 男 | 1921/9/10 | 湖南,瀏陽縣 | 53910 | 43 | 少校諜指組長 | 被告於39年8月被俘後監禁於匪第13軍政治部,由匪幹灌輸思想教育,於40年接受匪命潛赴緬甸為匪工作,能及時憬悟於40年4月24日向本部自首,依法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年17日 | |||||
10401 | 10490 | 程水木 | 男 | 1906/9/28 | 台灣,雲林縣 | 54090 | 48 | 農 | 程水木等於本部偵審中均供認先後藏匿廖清?或為之帶送逃亡費用等,惟均否認知悉廖清?係匪徒,辯稱僅據告知因生意失敗,債務太多,故出而逃避等語,經質之廖清?無異,且與本部保安處調查結果相符,自難論以藏匿叛徒或知匪不報罪責;惟程水木等均不無觸犯刑法藏匿犯人或使之?避罪嫌,應由司法機關受理,爰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有期徒刑2月 | 徒刑9月6日 | |||||
10402 | 10491 | 費滌生 | 男 | 1912/12/18 | 江蘇,常州縣 | 53142 | 42 | 台灣書報社社長 | 共同被告葛天民於39、40年間,因見費滌生平日言行怪異,有畏匪投機之矛盾心理,涉有匪嫌,乃造作虛偽事實,自稱為匪幫「紅騎保衛隊」分子,受匪派遣在台辦理登記工作及負責其他任務等情,向費滌生試探,而費滌生竟亦不知檢肅,濫發牢騷,不滿現實,虛與應付。軍事檢察官以被告思想模糊、意志不堅,有糾正必要,聲請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1月24日 | |||||
10403 | 10492 | 賀日球 | 男 | 1935/9/3 | 湖南,醴陵縣 | 54166 | 20 | 海軍總司令部士兵學校學兵 | 賀日球原屬富台部隊,撥本軍後考取本軍士兵學校充當學兵,因自幼染患癩痢致頭髮掉落儀容留有缺陷,時受同學譏嘲,且因此缺點不准報考本軍軍官學校,乃感前途黯淡、積久心理反常,竟於42年9月25日30日及10月1日先後在該校廁所內用石灰寫「打倒蔣中正」、「消滅蔣漢奸」、「打倒美帝國」、「迎接毛澤東」等標語,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0404 | 10493 | 馮良飛 | 男 | 1929/8/12 | 廣東,順德縣 | 又名亞錫。 | 55181 | 27 | 陸軍0359部隊中士通信軍士 | 馮良飛係陸軍零359部隊中士通信軍士,因平日驕傲成性,不能耐苦,對現實不滿,常發牢騷,經查獲本(44)年3至7月間,先後寄與住香港之母妹信件內容有歪曲台灣社會事實及殺大官之意念,與洩漏部隊機密之詞語多偏激,為匪張目,經該管部隊報奉國防部令飭扣解偵辦。訊據被告供稱係情緒惡劣發牢騷…,堅詞否認有為匪張目或為匪宣傳及殺大官之意圖,核與該管部隊及本部保安處先後調查結果相符,認被告無為匪之積極事證,查獲之信函係對特定人之報導,並非公開宣傳,不能夠成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惟其在軍中不滿現實,抨擊政府,言論荒謬,思想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1月18日 | (44)審聲字第0149號 | |||
10405 | 10494 | 馮秋吉 | 男 | 1907/4/24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5 | 半自耕農 | 馮秋吉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0月30日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1月29日經交保外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1月 | |||||
10406 | 10495 | 黃士揚 | 男 | 1923/8/23 | 台灣,台中縣 | 55070 | 33 | 商 | 李 六於39年6月經叛徒劉嘉武(已決)吸收加入匪幫組織,曾閱讀匪黨黨章,劉錦昆於38年11月與劉匪嘉武在台中縣和平鄉平等村,一同參加該地山胞婚禮,飲宴酒後劉匪高唱匪偽國歌,劉錦昆亦附從和唱,思想傾匪,案經本部偵防處查悉,將該李 六、劉錦昆連同涉嫌知匪不報之黃演敏、黃士揚1并拘捕。被告黃士揚被訴有明知劉嘉武係匪諜而不告密檢?之罪嫌,黃士揚供稱我與劉嘉武極少來往,僅38年2月曾至劉嘉武家中吃1次酒席間,劉嘉武與黃演敏談話,我因盲腸炎開刀未久,坐在一旁不敢喝酒講話,他們講話亦未注意聽到,僅後來聽到劉嘉武大聲罵黃 | 無罪 | 羈押7月2日 | 劉嘉武 | ||||
10407 | 10496 | 黃士焜 | 男 | 1920/6/12 | 台灣,台中縣 | 52134 | 34 | 台灣旅行社人事室主任 | 38年夏,黃火成吸收黃士焜加入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408 | 10497 | 黃文豊 | 男 | 1920/1/12 | 台灣,苗栗縣 | 原名黃文豐 | 52146 | 35 | 農 | 徐運發於39年農曆1月間,受王清金介紹參加匪黨,奉命擴展組織,同年2月至3月間,先後吸收被告范阿立、李禮盛等人加入,並由李禮盛吸收被告黃文豐參加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409 | 10498 | 黃木土 | 男 | 1895/3/15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60 | 農 | 黃木土係叛徒劉英德之遠親,自39年初至43年7月,容留劉英德與其同夥叛徒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於其家中匿宿多次。 被告黃木土對於前開事實,已據在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各庭坦承不諱,核與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到庭供證情形相符。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0410 | 10499 | 黃永寬 | 男 | 1930/5/16 | 台灣,台北縣 | 52900 | 23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 | 內政部警政署911年4月17日警署刑檢字第0910065383號函覆:黃永寬於41年1月21日經前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羈押,於41年2月5日交保開釋。 | 罪證不足開釋 | 羈押 14日 | |||||
10411 | 10500 | 黃汀給 | 男 | 1922/12/6 | 台灣,台中縣 | 格斃 | 53005 | 31 | 農 | 依黃君家屬陳稱,42年1月24日因人密告有匪諜潛伏在製材所,大批員警荷槍實彈前往製材所查緝,黃汀給撞見賴武龍遭槍殺情景,嚇得驚慌失措,想要往外跑時,卻遭員警一槍斃命等情;經查黃汀給死亡登記申請書記載:死亡地點:在廣興村製材場,死亡日期:42年1月24日,死亡原因:不慮之槍傷。 | 擊斃 | 擊斃 | ||||
10412 | 10501 | 黃共立 | 男 | 1936/5/30 | 台灣,雲林縣 | 55079 | 19 | 台北師範學校1年級學生 | 被告黃共立係省立台北師範學校1年級學生,於42年12月中旬在該校第4及第5宿舍之男生廁所門扉後面中間,用鋼筆藍墨水大字書寫「共產黨是革命的好榜樣」右邊小字書寫「是為群眾謀福利、三民主義根本比不上我們毛主帥主義」及「馬倫可夫的見論同志為事應保守秘密,擴張宣傳將來革命成功,人人有飯吃」等反動標語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413 | 10502 | 黃自清 | 男 | 1915/6/4 | 江蘇,常熟縣 | 50910 | 36 | 月眉糖廠佐理員 | 據申請人陳稱係因涉沈鎮南、洪子瑜匪諜案被捕,另據案卡記載,匪嫌案被告黃自清經偵查結果,係被人利用,且在押數月頗知悔悟,簽准交保開釋,以(39)安潔字第2763號代電發交保安警察第2總隊交保運用。 | 交保運用 | 羈押4月13日 | |||||
10414 | 10503 | 黃西城 | 男 | 1924/2/6 | 台灣,台北縣 | 52134 | 30 | 農 | 同案被告李秋金於37年夏秋之間,吸收黃火成參加該組織,38年夏,黃火成吸收黃西城加入。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415 | 10504 | 黃廷贈 | 男 | 1885/5/23 | 台灣,苗栗縣 | 53074 | 68 | 農 | 江應發曾將加入匪黨情形先後告知黃廷贈、張進寶,並謂參加後將來可以分田之語,予以煽惑。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6月14日 | |||||
10416 | 10505 | 黃志強 | 男 | 1924/11/13 | 雲南,昆明市 | 53109 | 31 | 陸軍第9301部隊第46師第137團部連通訊排上尉組長兼排長 | 徐瀛濤組織熱青怒吼團,草擬計劃,函告黃志強等人閱看,試探其意志,冀使共同參與叛亂活動,該黃志強明知徐瀛濤背叛黨國,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1年9月28日 | |||||
10417 | 10506 | 黃志強 | 男 | 1946/7/28 | 江蘇,上海市 | 70920 | 24 | 海員 | 黃志強平時言行左傾,經常閱讀毛匪語錄,並隨身攜帶毛匪像章乙枚,於58年9月隨東方嘉華號輪從英來台途中,在該輪水手部黑板上書寫毛匪語錄及毛匪思想萬歲等文字。 | 裁定感化教育3年,毛匪像章乙枚沒收。 | 感化3年2月12日 | |||||
10418 | 10507 | 黃炎輝 | 男 | 1920/1/25 | 台灣,台中市 | 52321 | 33 | 南屯區公所文化股主任 | 黃炎輝係南屯區公所文化股主任于38年8月間,經另案判決匪徒陳俊堂吸收參加匪黨組織,與匪陳汝芳、廖樹旺等為南屯小組,陳匪俊堂為小組長,陳匪汝芳負責傳達,廖匪樹旺負責鬥爭黃炎輝任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2年 | 陳俊堂 | ||||
10419 | 10508 | 黃金城 | 男 | 1913/5/15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43 | 農 | 黃木土係叛徒劉英德之遠親,自39年初至43年7月,容留劉英德與其同夥叛徒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於其家中匿宿多次。黃金城係黃木土之子,林黃雪係黃木土之女,均於39年初至43年7月,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匿宿其家中時,明知其為在逃叛徒而未舉發。被告黃金城、林黃雪於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中,雖均堅詞否認知悉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係在逃叛徒,辯稱僅據告係走私犯,惟既據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分別於本部偵防處審理中結證,曾向黃金城講解時事,強調共匪即將解放台灣,又向黃木土、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420 | 10509 | 黃長? | 男 | 1921/4/3 | 台灣,基隆市 | 55095 | 35 | 農 | 黃長?係同案被告黃木土之族姪,於39年初在黃木土家中,結識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等後,於39年間及43年間,先後兩次容留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等於其家中匿宿十餘天等情;被告黃長?於偵審各庭均堅詞否認知悉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等係在逃叛徒,及容留家中匿宿2次等語,惟據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等分別在偵、審中供證曾對黃長?聲言共匪必將解放台灣,如對匪幫助,則予獎勵,若有阻?則予懲處等情,另據吳金堂、吳義雄等於審理中分別結證確曾於39年間及43年間,先後兩次在黃長?家住宿十餘天屬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
10421 | 10510 | 黃阿能 | 男 | 1915/9/27 | 台灣,桃園縣 | 1950年自首,1955因案感化。 | 200 | 黃阿能原係朱毛匪徒?39年2月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並經本部?40年12月18日以(41)安潔字第五八號判決免刑報奉國防部41年2月12日(41)防隆字第0282號代電核准確定。 | 自首免刑 | (41)安潔058號 | ||||||
10422 | 10510 | 黃阿能 | 男 | 1915/9/27 | 台灣,桃園縣 | 1950年自首,1955因案感化。 | 55176 | 41 | 商 | 被告黃阿能因涉匪嫌自首,經國防部保密局於43年8月13日予以拘押該局看守所,期間曾向同房押犯趙錦波、章禾田等聲言政府號召匪諜自首,乃是欺騙毫無保障等語,認識顯有不清,思想尚欠純正,認有予感化處分之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3月16日 | (44)審聲字第0043號 | |||
10423 | 10512 | 黃祈德 | 男 | 1922/9/14 | 台灣,高雄縣 | 53017 | 31 | 技工 | 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均係岡山機械廠技工,該廠匪諜工人蔡福泉意圖吸收被等參加匪幫組織,乃利用38年中秋節工廠放假機會,以「結拜會」及「觀月會」為號召,約至何阿老家中酒敘;該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因之明知蔡福泉為匪諜而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7月7日 | |||||
10424 | 10513 | 黃振東 | 男 | 1933/4/14 | 台灣,花蓮縣 | 56123 | 42 | 商 | 被告黃振東于45年1月26日由花蓮富里,書寄總統府張秘書長轉呈總統一函,署名「百姓」、信封署名「志者」,內容略謂:大陸難以收復,今日之為同胞兄弟之戰,希與匪議和,並准匪加入聯合國,勿用同胞血肉來抵敵等謬論。其思想顯然傾匪,軍事檢察官以該被告所為情節尚厲輕微,認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45)審聲字第0113號 | ||||
10425 | 10516 | 黃清漢 | 男 | 1920/5/20 | 台灣,苗栗縣 | 52130 | 34 | 農 | 黃清漢經自首份子黃阿田吸收,口頭應允加入匪黨,其參加匪黨,惟尚無發現其他積極叛亂行為,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科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0426 | 10517 | 黃淑 | 女 | 1927/5/21 | 台灣,台中縣 | 劉嘉武之女友 | 53095 | 27 | 無業 | 黃淑自36年秋,認識劉匪嘉武(另案處決叛徒新社農業學校教員)之後,即相眷戀,劉匪曾利用愛情,於38年春間,向黃君宣揚匪幫好處。思想上不免受有薰染,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29日 | ||||
10427 | 10519 | 黃 發 | 男 | 1901/11/18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52 | 農 | 被告黃發明知蔡宗霖、呂東聲、廖振駒等為政府通緝逃亡匪黨,於40年1、2月起至同年5月止,先後藏匿渠等多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5年 | |||||
10428 | 10520 | 黃雲奕 | 男 | 1914/1/11 | 福建,南安縣 | 53032 | 39 | 福建游擊總部閩北地區司令部海強砲艇電台台長 | 陳敬投匪後於同年10月派遣林錡、黃雲奕、程峰(程義霖)、林我鶴等4人前往海堡部隊假藉游擊之名騙取電台未淂逞,林錡等遂各任職海堡部隊迄未返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0429 | 10521 | 黃雲燦 | 女 | 1929/7/8 | 湖南,平江縣 | 52900 | 22 | 台灣大學植物病蟲害學系學生 | 黃雲燦在台大參加同學黃名揚東南風社集會一次,並自我介紹,惟當時是公開活動,不知係非法組織,依44次座談會決議以罪證不足交付管束察看。 | 交付保護管束 | 羈押3月7日 | 于 凱 | ||||
10430 | 10522 | 黃傳德 | 男 | 1929/1/25 | 台灣,彰化縣 | 53047 | 25 | 農 | 軍事檢察官以被告陳永順於37年間經被告陳闖介紹認識在逃匪幹葉連春,嗣於38年間路遇黃傳德,竟以如何參加共匪組織,破壞政府軍事設施、船隻、電力設備、火藥、工廠、山洞、橋樑等工作相慫恿…黃傳德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預備或陰謀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罪嫌…,惟查,被告黃傳德於何時、何地,由何人介紹參加共匪何種系統組織,受何人領導,如何承命為匪工作等情事…均未發現任何事證,固難憑空臆度,而被告等被訴上開罪嫌,經查尚乏積極佐證,亦難認定…被告黃傳德等被訴叛亂及違反檢肅匪諜條例部分,依法均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0月3日 | |||||
10431 | 10523 | 黃新華 | 男 | 1925/8/20 | 台灣,苗栗縣 | 52025 | 28 | 苗栗縣議會職員 | 黃新華34年隨日軍駐廣州,參加匪東江縱隊之台灣解放聯盟,查台灣解放聯盟係抗日戰爭中匪東江縱隊所組織,以反抗日本光復台灣為號召,犯有參加叛亂組織之罪嫌。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3月19日 | |||||
10432 | 10524 | 黃煙欽 | 男 | 1919/11/25 | 台灣,台北市 | 52721 | 35 | 松山區公所幹事 | 黃煙欽係松山農具工廠職工,於37年夏秋之間,經陳春慶吸收加入匪黨受匪台北市委陳通和之指揮,由陳匪春慶領導教育集會、討論研讀匪書,並收繳黨費。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433 | 10525 | 黃萬言 | 男 | 1886/10/4 | 台灣,台北縣 | 50585 | 67 | 農 | 被告黃萬言對其姪匪黨黃培奕時常招引匪黨多人,在其家集結談論共匪新聞及大陸土改情形,因而知其為匪黨份子,而仍縱容,不予告密檢舉之事,已據該被告在本部保安處及軍事檢察官偵查中供認不諱,有搜案台灣共產黨秘史1冊為憑,且係根據獲案匪犯王子英之供詞破獲犯情,自堪認定,雖於審理中否認明知黃培奕為匪及所招引之人為共匪,係空言推諉,不足置信,查被告既明其姪黃培奕為匪,不僅不告密檢舉,復容許其引匪徒王子英至伊家談論反動事項,固已成立縱容罪,又容留匪徒王子英等匿居其家,使于活動,應另構成藏匿叛徒罪,因無方法結果關係,應予分論 | 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 | 徒刑12年15日 | |||||
10434 | 10526 | 黃榮福 | 男 | 1924/9/8 | 台灣,台中縣 | 55151 | 32 | 空軍第3供應處1等炊事兵 | 清水警察局於43年8月2日因被告顏水流家中失竊案,派員至現場勘查,在顏水流床上檢獲查禁書籍唯物史觀精義1冊,詢其來源供係被告黃榮福處取來,又云係向被告陳紹良借閱,被告黃榮福則稱係向陳紹良借來為補習國文之用,旋又稱陳紹良託其交與李義賀即交顏水流代為轉交云云。被告黃榮福迭次供述該書係向陳紹良借來,且該書末頁撰寫書評文字字跡核與陳紹良形狀相似。雖未發現具體叛亂事證,情節尚屬輕微,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6月23日 | |||||
10435 | 10527 | 黃端瑛 | 女 | 1922/3/21 | 台灣,台北市 | 53050 | 32 | 陽明山國校教員 | 黃端瑛於37年7月間,由另案被告張匪金爵介入共匪組織。黃君雖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前參加,但犯行繼續至該條例頒行後被捕以前,仍未向政府自首,仍應依法處斷。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436 | 10529 | 黃 鴛 | 男 | 1926/9/17 | 台灣,高雄縣 | 又名黃新贊 | 54140 | 27 | 工 | 被告黃鴛與另案叛徒蔡福泉係台灣工礦公司岡山機械廠同事,39年夏秋間,蔡福泉教其閱讀反動書籍「論青年修養」,至40年春復向其宣傳匪黨謬論,並以要團結爭取薪金等語為煽動,經查被告雖不明蔡福泉為叛徒,又別無其他犯罪事證,但上開閱讀反動書籍及所受蔡福泉宣傳謬論,均經訊證屬實,被告與叛徒蔡福泉接近,曾受其匪化教育,思想顯已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蔡福泉 | 又名黃新贊 | ||
10437 | 10530 | 黃曦農 | 男 | 1923/11/26 | 浙江,鄞縣 | 52148 | 30 | 招商局輪船公司 | 黃犧農經本部保安處查明無加入匪黨之確實事證,予以保釋。 | 保釋 | 羈押2月14日 | |||||
10438 | 10531 | 楊友朋 | 男 | 1917/11/4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37 | 農 | 楊友朋匪嫌1案,經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保密局偵查結果,認罪嫌不足,應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8日 | |||||
10439 | 10532 | 楊水壽 | 男 | 1928/9/11 | 台灣,桃園縣 | 50348 | 27 | 工 | 楊水壽於38年8、9月間在另案已決叛亂犯呂阿立家,經呂吸收,書交自傳,化名黃那維參加匪幫工友會組織,與呂及另案已決叛亂犯簡德旺、許阿琪同為一小組,受呂領導,39年1月間聽呂講述匪幫政策1次,其後即未再與呂往來,因國防部保密局通緝名冊誤為林水壽,致久未獲案。43年5月間發覺楊水壽除姓氏與冊列林水壽不同外,其名字、年齡、住址、職業等項均屬相同,認有重大嫌疑,經國防部保密局進行調查後,楊水壽於6月27日向該局自首。上開事實已經被告迭次供認不諱,先後一致,又經國防部保密局通緝有案,其參加叛亂組織之犯行自臻明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440 | 10533 | 楊玉峰 | 男 | 1926/1/26 | 山東,壽光縣 | 52920 | 27 | 陸軍第18軍戰鬥團少校政治幹事 | 被告楊玉峰係陸軍第十八軍戰鬥團少校政治幹事,於40年間,捏詞詆毀總統,並對於改稱草山為陽明山及不應寫藝術字,或將中文從左至右橫寫等訓示,加以譏評,經國防部總政戰部據報,以該楊玉峰思想不正,電令金門防衛司令部解交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訊據被告楊玉峰對於前開事實,供認不諱,核與原查報之情形相符。軍事檢察官認該被告身為政工人員,….肆意詆毀,其思想顯有偏差,據以聲請交付感化,非無理由。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2年 | |||||
10441 | 10534 | 楊仲文 | 男 | 1932/1/15 | 江蘇,宜興縣 | 56087 | 24 | 空軍訓練司令部訓練研究室同准尉三級文書官 | 被告楊仲文前在嵌頂候命之44年2月至3月間,與蓄意投匪之姚金生相處頗佳其時,姚金生在言談中表示欲竊機飛往大陸匪區,被告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經本部政治部調查,移由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4年6月22日 | |||||
10442 | 10535 | 楊步今 | 男 | 1929/8/15 | 安徽,盱眙縣 | 52920 | 23 | 國軍現員 | 本人陳述:於39年9月20日被捕,羈押於保安司令部,40年春送至綠島新生訓導處管訓,44年春交保返台灣。 | 命令發交感訓 | 感化3年 | |||||
10443 | 10536 | 楊秀聰 | 男 | 1930/9/3 | 台灣,台中市 | 50440 | 23 | 開南木材行職員 | 羅德勝、楊秀聰於38年11月間,均在徐桂芳胞兄所經營之開南木材行充店員,因聽徐桂芳、呂某等在逃叛徒左傾言論,雖難推定被告等明之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惟思想不無受其毒化,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徒刑5年24日 | |||||
10444 | 10537 | 楊來發 | 男 | 1925/9/28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28 | 農 | 楊來發對於參加叛亂組織及發展經過等犯罪事實,業據在新竹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供認不諱,互證屬實。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445 | 10538 | 楊坤杞 | 男 | 1920/10/2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33 | 農 | 楊坤杞於41年間因涉匪諜案為本局屏東縣調查站會同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諜報組共同偵辦,其於41年11月12日(或13日)被逮捕,同(41)年11月29日(或30日)經交保釋放。 | 罪證不足 | 羈押19日 | |||||
10446 | 10539 | 楊宗介 | 男 | 1925/2/9 | 浙江,平陽縣 | 57920 | 31 | 台北市私立中興中學教員 | 楊宗介於在台北私立育達商業職業學校擔任英文教員期間,於44年11月5日講授初2英文時,藉機闡述共匪偽國慶日為10月1日,及偽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英文字母,並讚美其意義及其來源。攻擊政府腐敗無能,稱頌共匪在大陸交通、政治、工業如何進步,以及台灣反攻大陸是不可能的。曾對人云台灣報紙「匪區人民生活苦,水災嚴重」都是配合政府宣傳政策,其實並不然等語。上開事實業據被告供認不諱,復有私立育達商業職業學校學生陳君欽報告及林華美週記證明,且與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調查情形相符,被告發表上開謬論固均非對不特定多數人發表,然其情節尚屬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6月7日 | |||||
10447 | 10540 | 楊長裕 | 男 | 1907/1/2 | 福建,金門縣 | 54054 | 47 | 農 | 緣內線人員藍沛霖,自稱係大陸派來之共產黨,囑同案被告陳保安聯絡歸僑加入共產黨,陳遂介紹楊長裕參加,楊長裕並提及楊忠揚曾居大陸多時可能加入共產黨,建議邀其與會,旬日後藍乃約忠揚、保安至楊長裕家飲酒、集會,宣誓守密。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448 | 10541 | 楊級三 | 男 | 1931/9/26 | 山東,蓬萊縣 | 53139 | 23 | 保密局同少尉報務員 | 楊級三曾於36年春,在原籍蓬萊縣長裕小學接受匪方教育半年,並參加匪方演出話劇兩次;迨39年6月,經保密局派充大陳電台報務關工作時,仍唱匪方歌曲,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感化教育 | 感化3年 | |||||
10449 | 10542 | 楊堅鋒 | 男 | 1912/8/25 | 台灣,宜蘭縣 | 又名楊鏗鏘。 | 50301 | 42 | 無業 | 楊堅鋒於39年因匪嫌案在本部偵查時,以乏為匪事證當時未予判處罪刑,惟認其思想不正,於39年9月14日以(39)安澄字第2444號代電呈奉國防部,同年9月29日勁助字第820號批答,准予發交新生訓導處感化6月,至41年2月12日釋放,後發覺其在感化前之犯行,乃據以訴追審判。 | 感化6月 | 感化1年7月1日 | ||||
10450 | 10542 | 楊堅鋒 | 男 | 1912/8/25 | 台灣,宜蘭縣 | 又名楊鏗鏘。 | 52150 | 43 | 無業 | 簡文憲先後介紹楊堅鋒(又名楊鏗鏘)、張火樹、陳坤鐘加入匪黨,並約林城柏參與叛亂集會2次,討論於共匪攻台時如何保護工廠。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15年 | ||||
10451 | 10543 | 楊清水 | 男 | 1929/5/8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5 | 農 | 匪青樂會最初名為青樂班,迨蕭匪道應潛入本縣活動後,即命羅匪芳整設法控制,並利用洪佳和打入該會擴大組織,更名為青年音樂會,同時,李匪丁福並派張尾結、林慶堂加入為會員,以鞏固其組織,經本局刑警隊緝捕偵訊,楊清水等人均供認參加匪諜組織。本案除有關匪要李丁福等尚在逃未獲外,其餘罪證不足,人犯林日祥等30名,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11日 | |||||
10452 | 10544 | 楊萬法 | 男 | 1905/4/1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7 | 農 | 楊萬法於41年間涉匪嫌案為本局屏東調查站會同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諜報組共同偵辦,其於41年11月12日(或13日)被逮捕,同(41)年11月29日(或30日)經交保釋放。 | 保釋 | 羈押18日 | |||||
10453 | 10545 | 楊 福 | 男 | 1919/9/6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34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楊福與曾木根同事,雖拒絕曾木根邀約參加叛亂組織,但既聽曾匪宣傳反動左傾言論,顯明知其為匪諜而於曾匪在41年2月17日被捕以前,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被告楊福對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經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向被告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被告等既不能提出有利反證,其抗辯顯不足採。被告楊福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應依法懲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4月21日 | |||||
10454 | 10546 | 楊 樸 | 男 | 1920/2/4 | 湖南,臨湘縣 | 53124 | 34 | 無 | 楊襆係湖南臨湘縣警察第1大隊長,被檢舉於38年農曆5月夥同湖南副司令李垂材率部投匪,任匪長江部隊第1營營長。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6月26日 | |||||
10455 | 10547 | 楊繼榮 | 男 | 1908/1/29 | 湖南,邵陽縣 | 即楊建勛 | 52910 | 44 | 無業 | 本件據報被告汪錫森勾結香港資匪機構西源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侯哲華等,在台設立分公司掩護資匪等情…被告楊繼榮原意係幫助將該批軍用器材洽售政府,並未夥同侯哲華等陰謀資匪堪以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0月 | 即楊建勛 | |||
10456 | 10548 | 溫春登 | 男 | 1920/10/3 | 台灣,苗栗縣 | 51050 | 33 | 農 | 溫春登於38年9月間,拒絕另案已處決叛徒廖阿賜邀約參加叛亂組織時,因而知其為匪諜,然於40年8月9日廖君被捕前,仍不向政府告密檢舉。查溫春登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雖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前,但叛徒廖阿賜係被捕於該條例公佈年餘之後,其仍延不向所為政府告密檢舉,自應依法論處。前述事實業據溫春登供認,核與其在苗栗縣警察局刑警總隊、本部保安處暨叛徒廖阿賜於原審歷次供認之情節均相?合;惟溫君抗辯,其因係鄉農無知,不知檢舉手續。 | 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457 | 10549 | 溫新民 | 男 | 1932/12/6 | 江西,甯都縣 | 54900 | 22 | 台灣大學學生 | 溫新民42年12月間在台灣大學求學期間,因秘密組織非法團體,43年8月2日前台灣省保安令部執行逮捕相關人員,本局會同傳訊溫員到案,由於並無顛覆政府意圖,採寬大處理,同年9月20日由保安司令部通知家長具領並嚴加管訓。 | 無 | 羈押1月18日 | |||||
10458 | 10550 | 葉天佑 | 男 | 1931/11/29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2 | 無 | 葉天佑由謝啟松介紹參加張匪棟材之讀書會,時常開會等情,犯罪不能證明,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1月15日 | |||||
10459 | 10551 | 葉方耀 | 男 | 1923/1/3 | 台灣,嘉義縣 | 55171 | 33 | 農 | 葉方耀於38年2月間,曾容留已決叛徒許石柱在家中匿宿3日後,即未再與之晤面,亦不知其蹤跡,非特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頒行後,已無從檢舉,且亦不知其參加匪黨情事,尚難論以刑責【認係藏匿人犯罪嫌,另移司法機關審辦,惟經台北地檢處於45年5月15日(45)不字第1855號處分不起訴】惟當時許匪曾向其宣傳現在人民生活很苦乃因政府不予耕地以及蘇俄革命成功等語?曾受許匪石柱之反動宣傳且曾留置其反動書籍思想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許石柱 | (44)審特字第079號 | |||
10460 | 10552 | 葉光中 | 男 | 1921/11/11 | 河南,信陽縣 | 55149 | 36 | 北港初級農業學校教員 | 同案被告鍾福天於44年3月,因與前同在台北縣瓜山國民學校任教之葉光中等一同涉嫌參加已決叛徒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等情,被告葉光中於偵審各庭中,始終否認有讀書會之組織,雖查無其參加為匪之積極證據,惟既據於本部保安處調查時,供認因常聽潘匪承德之反動言論,致思想亦發生偏差,及在被告住處查獲向該校圖書館借取之「春華」、「郁達夫文集」等各乙本,由本部政治部審查均係內容反動,足見其常讀反動書籍,思想顯有受毒,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4月7日 | |||||
10461 | 10553 | 葉步青 | 男 | 1922/12/4 | 台灣,苗栗縣 | 50574 | 32 | 鎮公所幹事 | 被告葉步青由被告林葉洲介紹,曾書寫自傳轉交匪徒化名老周者,參加匪黨並接受教育。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462 | 10554 | 葉步通 | 男 | 1912/5/20 | 台灣,桃園縣 | 52025 | 41 | 工 | 葉步通、謝新萍與在逃匪幹周耀施為同鄉關係,歐克昌與周匪耀施為同學,40年11月間,周匪耀施經政府通緝逃亡中,生活艱困,曾囑由歐克昌通知葉步通、謝新萍各借交新台幣10元左右及零物等濟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 徒刑7年 | |||||
10463 | 10555 | 葉金泰 | 男 | 1919/1/28 | 台灣,台北縣 | 52154 | 35 | 工 | 葉金泰曾經叛徒許希寬施以匪之教育犯罪情節尚微,有予以感化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3月5日 | |||||
10464 | 10556 | 葉高尚 | 男 | 1921/3/5 | 台灣,台南縣 | 54139 | 34 | 吳鳳鄉公所經?課長 | 葉高尚係本部另案已決叛亂犯高一生之部屬,雖查無參加匪幫組織及為匪工作之積極事證,但經軍事檢察官查明該被告時與高一生接近,思想受有匪化毒素,聲請交付感化以資糾正並無不合。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高一生 | ||||
10465 | 10557 | 葉新英 | 男 | 1901/1/23 | 台灣,台北市 | 54116 | 53 | 西藥商 | 被告葉新英與陳旬煙素識,因陳旬煙經常向葉新英所設藥店購買藥物共值新台幣1千餘元,其中且賒欠8、9百元未付價款,案經國防部保密局發覺,將該陳獻明緝送本部由軍事檢察官偵查,以為叛徒供給金錢資產罪嫌提起公訴。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466 | 10559 | 葛鏡如 | 男 | 1927/10/11 | 浙江,奉化縣 | 53920 | 26 | 北斗鎮公所幹事 | 葛鏡如於41年11月20日在北斗鎮公所辦公室內,與同事陳輝映、徐炳麟談論反攻大陸,引證香港工商日報39年刊載:『蔣說毛匪,毛說蔣匪,全國皆匪;蔣求美援,毛求俄援,百姓無援。』等語,用以解釋在港中立分子等荒謬言論。雖不能證明有為匪宣傳故意,但查被告於抗戰期間,肄業於福建廈門大學時,曾受該校匪幫職業教授洪深等人之煽惑,研讀匪方新民主主義、唯物辯證法等反動書刊,並於來台後,與已投匪之未婚妻郭瓏瓏通訊十餘次,其思想不正已屬顯然,實有交付感化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0467 | 10560 | 虞定法 | 男 | 1921/2/24 | 浙江,定海縣 | 52135 | 32 | 61兵工廠技工 | 虞定法在監時曾誤將左傾書籍青年問題講話一書借人閱讀。 | 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16日 | |||||
10468 | 10561 | 解玉成 | 男 | 1934/2/4 | 江蘇,武進縣 | 55121 | 23 | 行政專修班學生 | 解玉成於38年6月在江蘇常州登瀛中學初中讀書時,參加朱毛匪幫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同年年底以團員身份參加匪偽武進縣新中區團員大會,會中討論「司法改革」問題,嗣後曾隨匪偽中學集體參加公審地主之鬥爭大會,於40年12月離滬至港,43年10月來台在行政專修班攻讀社會教育。上開事實據被告在本部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惟辯稱在匪區參加活動均係在童年就學時被迫參加之集體活動。然被告於就讀匪偽初級中學時參加朱毛匪幫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來台後既未向政府自首,亦未據辦理附匪份子登記,核其所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另被訴意圖以非法顛覆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469 | 10562 | 詹阿輝 | 男 | 1923/3/1 | 台灣,桃園縣 | 51168 | 30 | 農 | 被告詹阿輝於38年8、9月間,經匪幫桃園支部匪幹楊阿木介紹參加匪黨,變相組織「貧農團」,受楊匪阿木之領導從事研讀匪新民主主義、七一文獻等書籍,事證明確,洵堪認定。嗣以匪幹楊阿木案發被捕,被告即畏罪逃匿,由桃園縣警察局緝獲層解到部經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470 | 10562 | 詹阿輝 | 男 | 1923/3/1 | 台灣,桃園縣 | 58090 | 36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詹阿輝係因叛亂案判處罪刑確定在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執行中之受刑人,於刑之執行中,思想仍未改正,竟將軍監給與閱讀之書籍中,抄錄馬列朱毛等匪言論暗自研究,按其情節,洵有交付感化之必要。被告所抄之「人民民主專政」全文,並經被告承認為其所抄寫。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15日 | |||||
10471 | 10563 | 詹昭喜 | 男 | 1926/5/21 | 台灣,台中縣 | 53095 | 28 | 新社國民學校教員 | 詹昭喜在台中縣新社國民學校任教員與另案處決叛徒劉嘉武相識,從36年起至38年春初聽取劉匪嘉武宣揚匪黨政策攻訐政府言論5、6次,並於37年2月及10月間接受「新世界展望」暨匪方油印刊物等反動書刊閱讀。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10472 | 10564 | 詹鴻? | 男 | 1918/4/11 | 台灣,台南縣 | 新竹市支部 | 51042 | 35 | 農林廳檢驗局新竹分局工友 | 詹鴻?於40年6月15日曾接見自稱林姓者至家謂係施儒珍所介紹來者,詢以有無工作,並告以施儒珍因犯共產黨案件在逃亡中,被政府查緝,盼為之設法找1安身之處,但未允其所請,答以卓蘭軍警常常檢查戶口,無法為之設法等事實,據該被告在保密局偵查時供認不諱,核與被告楊進發在另案供述情形互相?合。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4月3日 | ||||
10473 | 10565 | 鄒明德 | 男 | 1931/1/30 | 湖南,邵陽縣 | 54048 | 23 | 正言廣播電台業務員 | 胡耀坤、郝道猛、鄒明德等與叛徒陶開府有同學之誼,胡耀坤曾閱讀陶開府所遺下之反動書籍「青年文藝老舍巴金等」作品,鄒明德曾閱讀反動書籍「復活」,與郝道猛平常聽陶開府批評政府土地改革政策,同情朱毛匪幫在大陸清算鬥爭等叛亂荒謬言論等情;以渠等平時受匪幫荒謬言論之渲染,閱讀反動書籍,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5年 | 感化3年7月3日 | |||||
10474 | 10566 | 鄒桂榮 | 男 | 1924/8/20 | 湖南,華容縣 | 56117 | 32 | 台灣省公路局人事課員 | 被告鄒桂榮於39年及40年間,當台灣局勢動盪未穩之際,曾1度意志動搖企圖離台,赴大陸或香港,認毛匪為真正「人民革命領袖」。在麥帥離職時即願望「台灣要快一點解放」,為保全其個人生命竟擬於匪幫來台時去迎接,並喜收聽匪區廣播等情。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8月13日 | (45)審聲字第0043號 | ||||
10475 | 10567 | 鄒熹齡 | 男 | 1929/1/26 | 台灣,苗栗縣 | 52011 | 24 | 建築工 | 鄒熹齡與自首匪諜胡海基及本部另案處決叛亂犯詹俊英相友好,並嗜好音樂,乃於37年夏季組織歌詠隊,並藉以進修樂理,胡海基、詹俊英等常乘機向其灌輸匪幫思想,謂共產主義自由平等人人有職業,有飯吃,適合時代潮流,使能研究共產主義,預備將來實現等。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 | |||||
10476 | 10569 | 雷震聲 | 男 | 1921/5/5 | 福建,福州市 | 52192 | 33 | 白犬島青番澳港口 | 福州陷匪時未及逃出與陳雪耿李建輝吳可鈺及同案被告何岩琨合營劍南油棧曾為匪捕去二次迫做報到手續虛寫情報二件39年3月接得其兄由台匯款銀圓五十元即藉作川資逃往白犬島當經福建省海上保安第一縱隊司令部第一一九縱隊司令魏耿給路費銀圓十五元回福州做匪後工作同年五月及九月又有兩次赴白犬島報告工作狀況并向海保縱隊官員陳其帆提取其兄匯款接濟家用惟第三次返福州途中為匪所執被逼供述白犬島我軍司令為王調勳有軍隊四五千人等情同年10月初以情勢日趨險惡逃往犬島受海保縱隊派充該島青番澳港回檢查員即不復返福州。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1月12日 | |||||
10477 | 10570 | 廖水泉 | 男 | 1897/11/17 | 台灣,台北縣 | 53087 | 58 | 農 | 方萬成、廖水泉、潘陳火、鄭金祈、戴成枝各明知溫萬金為匪諜,於42年1月至6月間與其來往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7月3日 | |||||
10478 | 10572 | 廖 定 | 男 | 1915/7/22 | 台灣,台北市 | 廖 圳之兄 | 55089 | 41 | 農 | 被告廖定對被訴於38年間與另案已處決之叛徒陳顯富及其胞弟廖圳同居,因而明知陳顯富、廖圳為匪諜身分而不告密檢舉之事,迭經庭訊均堅不承認其有知匪不報情事,是被告縱屬明知當亦在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公布施行之前,而於該條例頒行後,復不能證明其尚知廖圳之藏匿處所,尚難繩之知匪不報罪名。而該被告與陳顯富曾同處交往,並據其在刑警總隊所供陳匪向其發表左傾言論、拒絕參加共產黨,核與陳顯富於另案內所供「廖定是同情共黨,尚未參加組織」之語相符,足徵其思想殊非純正,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7月26日 | 陳顯富 | |||
10479 | 10573 | 廖河溪 | 男 | 1927/10/8 | 台灣,雲林縣 | 廖大壽之子 | 54152 | 28 | 農 | 廖河溪與乃父廖大壽同居一宅,因廖大壽於38年9月至42年5月間藏匿自首份子廖學霖於自宅,該廖河溪明知廖學霖之匪諜身份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8月1日 | ||||
10480 | 10574 | 廖阿和 | 男 | 1914/7/28 | 台灣,苗栗縣 | 53033 | 40 | 工 | 廖阿和曾借米4升與徐學老,惟不知轉借徐阿興製做年糕供江添進匪食用核與徐阿興所供相符,廖阿和罪嫌不足,應不付軍法審判。 | 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8月10日 | |||||
10481 | 10575 | 廖進丁 | 男 | 1915/4/1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34 | 農 | 38年6月間,李匪丁福指示古芹香組織匪結婚會,由古芹香任會長,李煥榮任副會長,李匪丁福則自兼該會顧問,林庚郎等10餘名並經吸收為會員。李匪丁福藉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命賴匪傳盛以宣傳375減租為詞招集貧農組織偽375會,吸收廖進丁等為會員,加以教育。本案除有關匪要蕭道應、黃珍怡、李丁福、羅冬梨等尚在逃未獲及現任屏東縣參議員李金禒佳冬鄉鄉長楊關生、該縣省議員蕭秀利等與逃匪李丁福、蕭道應關係密切,已飭由屏東縣警察局分別偵查具報容另案報核外,其餘罪證不足,經於本月19日發回該管警局交保察看在案。本案除嫌疑犯鄭 | 保釋 | 羈押2月15日 | |||||
10482 | 10577 | 廖新彩 | 男 | 1926/11/25 | 台灣,桃園縣 | 52015 | 27 | 農 | 廖新彩係鄭石林之表兄,於39年底,由鄭父告知鄭石林係匪徒,於40年7月與其相遇時,勸其自首未果,竟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483 | 10579 | 廖慶坪 | 男 | 1903/2/12 | 台灣,桃園縣 | 52015 | 48 | 農 | 廖慶坪係鄭石林表叔,鄭石林常至其住宅住宿,農曆39年5月間因楊梅鎮破獲匪諜案,於鄭石林最後一次至宅投宿時,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484 | 10580 | ?士義 | 男 | 1910/6/13 | 山東,萊陽縣 | 53184 | 44 | 海軍第二工廠六級技工(木工) | ?士義對於34年2月在原籍山東萊陽崔潭村充任共匪村團附,保管火藥、地雷、手榴彈等軍用物品及偽造共匪放行證經過事實供認不諱,是被告參加叛亂組織為匪工作,洵堪認定,復查被告參加為匪,並非首謀,依36年1月1日罪犯赦免減刑令甲項規定,在赦免之列應予諭知免訴,但查被告在政府明令號召之下,竟守秘不報,思想究屬不正,應予感化俾期其自新(感化時間另以命令定之)。 | 免訴,並交付感化其時期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0月2日 | (42)屋疏字第2326號 | ||||
10485 | 10581 | 裴學足 | 男 | 1917/3/12 | 江蘇,阜寧縣 | 54129 | 36 | 舊衣 | 裴學足係江蘇省阜寧縣人,該縣自29年冬至抗戰勝利前均為朱毛匪幫竊據,其於30年春,充匪稅收員,同年11月,轉任匪劇團團員,38年5月,隨國軍退台。裴君曾受匪命為匪工作,受匪反動思想感染,遺有餘毒,經核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8月19日 | |||||
10486 | 10583 | 趙水溝 | 男 | 1909/11/20 | 台灣,彰化縣 | 54077 | 45 | 五大化學工廠生產部經理 | 趙水溝於36年8月間因租賃自首份子林清海房屋,乃與林及其婿即在逃叛徒林三合相識,明知林三合為在逃匪諜,仍徇情將魚肝油丸兩次共5瓶(計4500粒與1瓶自用一半)交由另案在押叛徒鄭明德轉交林三合;39年8月間,受另案已判決確定之資匪犯莊泗川之囑,將新台幣300元轉交林清海,同年9月10日又兩次轉交莊泗川所給林清海新台幣300元,明知林清海為在逃之叛徒,仍轉交與金錢,連續為叛徒供給金錢及資產,至40年5、6月間,因莊泗川案,趙水溝第4次晤林清海,勸其自首,林接受其勸告,遂於同年11月間向保密局自首,趙水溝於林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5日 | |||||
10487 | 10584 | 趙戊庚 | 男 | 1926/3/26 | 台灣,宜蘭縣 | 52156 | 29 | 羅東紙廠工務員 | 趙戊庚於38年9月,閱讀匪幹楊運坤(現押保密局)所給之匪黨文件及反動宣傳,及於同年秋,拒絕吳阿順(自首分子)邀約參加叛亂組織,思想洵受荼毒;趙戊庚雖不成立知匪不報之罪,但其與自首分子吳阿順及匪幹楊運坤來往,並曾閱讀匪反動文件,思想已非純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38021 | |||||
10488 | 10585 | 趙振傑 | 男 | 1930/12/6 | 河北,冀縣 | 自首 | 53129 | 24 | 9335部隊第1營第1連中士班長 | 趙振傑係9335部隊第1營第1連中士班長,於42年5月25日下午5時餘,該部隊萬壽堂內黑板上書寫「毛主席萬歲」字樣,於該部發覺查悉前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20日 | ||||
10489 | 10586 | 趙福祥 | 男 | 1925/1/27 | 山東,邱縣 | 52173 | 38 | 國防部第2廳工作隊中尉報務員 | 趙福祥閱讀反動書籍(蘇聯5年計劃),經匪諜李德育介紹認識孫華軒,彼此談論政治不滿現實,于李匪德育被捕在押,復時往探望贈送物品,被告等思想左傾迄今未變。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2年1月10日 | |||||
10490 | 10587 | 趙維新 | 男 | 1925/4/13 | 河北,曲陽縣 | 53133 | 29 | 陸軍前第208師第623團第4連准尉特務長 | 趙維新因匪嫌一案,經陸軍第87軍司令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以其犯罪不能證明,但常與李滌生為伍,言語行動受其薰陶,思想不無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期自新。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3年10月5日 | |||||
10491 | 10588 | 趙劍影 | 男 | 1909/11/9 | 湖南,岳陽縣 | 又名韓步驤 | 52161 | 44 | 聯勤通信兵學校上校主任政治教官 | 趙劍影於15年在華容縣黨部服務,為該部匪幹韓國棟、歐陽務等剪報及貼標語,38年隨陸軍大學來台,雖無為匪確證,然既與匪幹韓國棟等工作年餘,其後輾轉逃亡變更姓名來台,又不自首,其思想顯難認為純正。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2月18日 | 又名韓步驤 | |||
10492 | 10589 | 趙錫成 | 男 | 1929/1/7 | 安徽,蕪湖縣 | 53202 | 26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2總隊第4大隊第11中隊警士 | 趙錫成、王盛松與另案判決確定之謝中立、楊威相識,並於42年元旦,趙錫成、王盛松與楊威3人在台北縣景美山共飲血酒,結盟兄弟後,乃共同密謀搜集槍枝,潛居山中,以俟共匪犯台時響應效命,雖商討上山計劃,尚未著手實施,即被台灣省警務處查獲,審判中趙錫成對於與王盛松、楊威3人在景美山共飲血酒,結盟兄弟等情供認不諱,惟否認有共同密謀搜集槍枝,潛居山中,以俟共匪犯台時響應效命之情事,原判決以其已在刑警總隊供承,核與謝中立之自白書內容證詞相?合,加以批駁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10493 | 10590 | 趙 麟 | 男 | 1925/9/3 | 山東,東阿縣 | 56024 | 31 | 陸軍第2軍57師170團7連上士 | 趙麟係陸軍第2軍團57師170團7連上士,思想動搖,於40年9月3日金門砲戰發生後,向同連戰士陳施民說「我們還有幾雙鞋子,幾條毛巾,要走時背著怪重的,趕快把他賣掉,好向菲律賓去……」又稱「今天的台灣如果敵人集中兵力向中間攻擊,再向兩面展開,台灣嗎……」言後,搖頭含笑不語,內蓄台灣必將淪陷之意。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9年3月10日 | |||||
10494 | 10591 | 齊玉君 | 男 | 1928/3/1 | 山東,新泰市 | 即齊玉明 | 54164 | 28 | 7723部隊前搜索連上士班長 | 齊玉君(原名齊玉明)係山東省新泰縣城裡村人,現為本部搜索連(已編併搜索?)上士班長。34年新泰縣被共匪竊據齊避居村間,未有他遷;迨35年2月充匪民兵,5月被匪選任該村村長,為匪征兵、征糧、征民伕及清算于漢章財產鬥爭,處死石作經,迄36年3月因匪將其調訓,心有不甘,乃逃出幕加入國軍整編75師服務。39年隨部隊來台迭經整編,而至現役43年元月被檢舉,扣解到案。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7年28日 | 即齊玉明 | |||
10495 | 10592 | 齊耀中 | 男 | 1921/2/2 | 山東,肥城縣 | 56109 | 36 | 南投團管電幹部隊少校組長 | 齊耀中原服任陸軍第6軍戰鬥團第5隊少校分隊長,時因該團廁所木板上以鋼筆書有「共產黨是英雄」字句被丁寅賢發現,當即報告其長官并將所書木板鋸下,經多方研判認齊君涉嫌最大,遂檢同其親筆所寫之自傳資歷表日記本等各項資料一併送由內政部調查局鑑驗。鑑定結果認該木板上之文字與齊君資料內所檢出之字體係出於同1人之手筆,時齊君已調現職,乃將全卷發交法辦等情。原審根據內政部調查局鑑定書為其所憑之証據,因認聲請人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予以論科。嗣齊君不服原審判決提出覆判,國防部認本案未盡職權調查之能事 | 原處有期徒刑3年6月,後改判無罪。 | 羈押8月26日 | (45)覆普(一)字第0051號 | ||||
10496 | 10593 | 劉月青 | 女 | 1908/3/25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45 | 靈光寺住持 | 劉志浩於逃亡期間,曾匿居姑祖母劉月青處,至其寺院匿宿4、5月之久,並告知因匪嫌恐政府查覺緝捕故爾逃亡,劉月青明知劉志浩係逃亡叛徒而竟匿宿家中,應依藏匿叛徒罪處刑。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2月23日 | |||||
10497 | 10594 | 劉水南 | 男 | 1931/7/17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24 | 金門示範中心國民學校教員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498 | 10595 | 劉民康 | 男 | 1929/12/12 | 江蘇,武進縣 | 54145 | 25 | 無 | 劉民康無正當職業,向台北市重慶南路洪記傭工介紹所求職,於本(43)年4月20日下午同在該介紹所門前扭唱匪幫秧歌舞作樂,經該所負責人制止,業據劉民康在偵查庭供認不諱,復有在場目睹其事之蕭靜、白志雄等供證屬實。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2月29日2004/2/29 | |||||
10499 | 10596 | 劉守乾 | 男 | 1928/6/12 | 台灣,新竹縣 | 51169 | 25 | 新竹瓦斯填充站技工 | 被告劉守乾,前在石油公司竹東礦場服務,與另案已決叛徒彭明雄對屋而居,時相過從, 將反動書刊綜合文摘1冊交與閱讀,並稱看此書後,即知毛澤東是怎樣一個人等情,該被告明知彭明雄為匪諜而不舉發。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10月8日 | |||||
10500 | 10597 | 劉旭初 | 男 | 1926/6/3 | 安徽,籚江縣 | 56920 | 31 | 國家安全局雇員 | 被告劉旭初於31年至34年間,曾歷充匪偽職,前經本部以其係屬38年6月20日懲治叛亂條例頒行前之內亂行為,於44年12月22日以(44)安准字第5431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奉准確定後移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偵辦,經該處以其係在35年12月31日以前所犯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依36年1月2日所頒罪犯赦免減刑令甲項規定,應在赦免之列,於45年7月3日以45年度偵字第5號予以不起訴處分,惟因發現其於43年底至44年4月間有不當之言論,仍移還本部;經訊據該被告供認44年初寄居舊同事葉?曙家中時,曾於閒談中分別向葉?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4年3月15日 | |||||
10501 | 10598 | 劉志浩 | 男 | 1930/3/17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53075 | 24 | 農 | 劉志浩於38年初經叛徒李清岳之介紹由叛徒羅坤春吸收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受羅、李2匪領導集會4、5次,研讀反動書刊,嗣並吸收彭德祺、謝欽水2人參加,至39年11月因匪黨份子鄭禎盛被捕,心中畏懼開始四出逃亡,迨40年11月出而向本部自首,將組織關係及活動情形悉數坦白招認,惟未交待其於逃亡期間曾匿居表兄胡文光、族伯劉英豪、姑祖母劉月青及遠親鍾玉輝等處。 | 自首免刑 | 羈押9月19日 | ||||
10502 | 10599 | 劉宗正 | 男 | 1925/7/29 | 河北,北平市 | 55132 | 31 | 無 | 劉宗正44年4月2日於陸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宅,以匪幫「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指揮部」名義書寫,致最高當局函一紙,係陳停止戰爭進行和談釋放囚犯及與美國斷絕邦交等情。雖已據供認不諱,又有獲案原函附卷可憑,且被告所辯稱該函係其前在台北市圖書館發現而照樣抄呈李副總司令察閱,並非冒用匪幫名義所寫等語;經查該函首尾既未表明係屬抄件,被告亦無法舉證,應認其所辯不足採信。被告冒用匪幫名義又採匪幫習用語句,違反政府反共抗俄國策之主張致函我最高當局,其思想顯已受匪之毒害,唯情節尚非重大,認有感化必要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感化期間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22日 | |||||
10503 | 10600 | 劉昂春 | 男 | 1910/9/13 | 台灣,苗栗縣 | 52108 | 42 | 木工 | 陳川於38年1至3月間與陳木森共同吸收劉昂春未果,劉昂春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16日 | |||||
10504 | 10601 | 劉知高 | 男 | 1901/5/28 | 台灣,彰化縣 | 50245 | 57 | 鐵工 | 38年2月間匪幹洪某(按即劉志敬)自台中潛往彰化由高平儒偕至劉知高家中,在其大同鐵工廠樓上召集黃家通、林青山、黃天強、高其從及劉知高開會討論「375」減租及反對富農地方問題,劉知高參與該項叛亂集會一次,因而明知高平儒、黃家通、洪某等與會人員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6年 | 徒刑3年2月12日 | |||||
10505 | 10602 | 劉金利 | 男 | 1915/3/19 | 福建,連江縣 | 53061 | 39 | 魚販 | 劉金利業魚販,經常來往於匪方福州馬尾及我方高登、馬祖之間,自39年12月間至40年5月間止,前後由匪方琯頭水上公安局匪幹李某及匪方福州水上公安局匪幹張重慶派來高登、馬祖等地7次,調查當地駐軍人數番號、兵力、配備、砲台及海面佈雷等情形,報告匪方。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10506 | 10603 | 劉炳東 | 男 | 1910/3/15 | 台灣,宜蘭縣 | 55100 | 45 | 農 | 被告劉炳東被訴於38年6、7月間在已決犯游澄源家,曾聽在逃叛徒孫古平之反動宣傳,明知孫係匪諜而未舉發,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第查38年6、7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尚未公布施行,當時法律尚無處罰知匪不報之明文,其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於39年6月13日頒行,而該被告等猶不知孫古平逃匿何處,無從舉發,尚難遽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相繩,惟該被告等既曾聽受孫古平反動宣傳,思想均不無受其毒害之虞,自應各予交付感化,以資匡正,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9月23日 | 孫古平 | ||||
10507 | 10604 | 胡松妹 | 女 | 1931/1/29 | 台灣,苗栗縣 | 即劉胡松妹 | 53075 | 23 | 無業 | 劉志浩於告知胡文光及鍾玉輝,其因匪嫌恐政府查覺緝捕,故爾逃亡等語時,胡文光之妹胡松妹、妻鄭細嬌等人均在場聞悉,惟均未舉發,且胡松妹更曾代往劉志浩家中探視情形,攜取衣服1包及新台幣60元供劉使用。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1年1月24日 | ||||
10508 | 10605 | 劉英永 | 男 | 1909/6/20 | 台灣,苗栗縣 | 53075 | 44 | 農會職員 | 劉英永亦知劉志浩係匪諜,曾於39年冬及40年春2度至劉英豪家敦勸劉志浩自首,遭其婉拒,仍不向政府舉發。 | 有期徒刑6月 | 徒刑11月28日 | |||||
10509 | 10606 | 劉英豪 | 男 | 1898/11/8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55 | 農 | 劉志浩於逃亡期間,曾匿居族伯劉英豪家中甚久,雖初時未據明告係因匪嫌逃匿,惟其後劉英永來勸其自首時,曾在場聞悉迄未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10510 | 10608 | 劉軒宏 | 女 | 1931/3/27 | 浙江,麗水縣 | 53019 | 23 | 無業 | 王華珠、季孟珍、劉軒宏各於38年春,或因不滿意婚姻事件或因受家庭刺激,經朋友引誘,投浙江地方土共,任訪問宣傳工作,即為我剿匪部隊前陸軍第11師在浙江麗水俘獲,留該師服務,嗣隨軍來台先後脫離部隊。雖渠等參加匪幫工作在懲治叛亂條例公布施行前,不能繩以該條例之罪,且在我軍公機關部隊服務,亦尚未發現其他叛亂罪行,但思想上不無玷污,應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9月9日 | |||||
10511 | 10609 | 劉清玉 | 男 | 1905/5/10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52030 | 47 | 農 | 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41年5月8日(41)台誼字第383號代電稿影本記載:查劉清玉……等3名,確係由……兩人策動,……於本年1月2日向本處苗栗縣調查站投案,均坦白承認通匪不諱,經該站派員談話後,密飭協助政府偵捕匪幹。當時因係秘密運用,並準備必要時建立為內線,故未辦理自首手續。…匪幹……為苗栗縣警局捕獲後,上述3人亦因涉及匪嫌被捕,該劉清玉擬請貴部1本政府寬大政策,從輕發落或交由本處飭其補辦自首手續,繼續考管運用。 | 考管運用 | 羈押5月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 | |||
10512 | 10610 | 劉清兆 | 男 | 1923/1/7 | 台灣,苗栗縣 | 50054 | 30 | 農 | 劉清兆參加讀書會參與開會聽講宣傳匪幫理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513 | 10611 | 劉祥君 | 男 | 1921/11/25 | 廣東,梅縣 | 即劉雲梅 | 53123 | 33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科員 | 劉祥君又名劉雲海,27年在廣東梅縣白渡鄉,經自首份子盧紹鎮吸收加入匪白渡支部,嗣因考入華南學院,即與匪幫失去聯絡,而在台期間,亦無為匪活動。劉君參加匪幫組織時間雖在27年,但未據向政府自首或聲明脫離匪幫,其與匪幫組織關係仍在繼續中,應依現行懲治叛亂條例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前述事實業據自首份子盧紹鎮自首在案並經當庭質證;惟劉君始終否認,並辯稱,於40年秋,盧君與其妻趙丹文發生婚變,盧君請託渠調解未果,因而挾嫌陷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即劉雲梅 | |||
10514 | 10612 | 劉景濂 | 男 | 1913/9/1 | 吉林,伊通縣 | 即劉大鈞 | 52115 | 39 | 無 | 劉景濂係前第55軍上校副參謀長,38年10月間廈門戰役為匪俘,被送往南京偽軍政大學教育訓練班受訓。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5月27日 | 即劉大鈞 | |||
10515 | 10613 | 劉智良 | 男 | 1930/3/15 | 台灣,南投縣 | 53075 | 24 | 農 | 劉志浩於逃亡期間,曾匿居族伯劉英豪家中甚久,劉英豪之子劉智良知悉劉志浩為匪諜,迄未舉發。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5月13日 | |||||
10516 | 10614 | 劉榮宗 | 男 | 1922/2/4 | 安徽,潁上縣 | 即劉建華 | 52115 | 31 | 高雄聯勤裝具工廠技械繪圖員 | 廈門戰後被俘,楊文煥劉榮宗關厚德劉樹楠溫德恆經匪方給予路費及通信暗號派遣來台為之策反或刺探軍情。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11月12日 | 即劉建華 | |||
10517 | 10615 | 劉銀科 | 男 | 1929/1/16 | 安徽,滁縣 | 55920 | 27 | 中國國民黨黨部幹事 | 劉銀科平日不滿現實,於43年10月間,保二總隊警士劉澄宇撰寫祝總統壽詞時,竟以「壽頭壽腦」等詞句諷刺,並標榜匪軍親民,43年11月間收聽匪幫廣播。經軍事檢察官以言論荒謬思想傾匪,認有交付感化,經核尚無不合,應予照准。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518 | 10616 | 劉劍鋒 | 男 | 1928/7/12 | 遼寧,新民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劉劍鋒等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被告雖否認有參加叛亂集會,但在偵查中均已供認不諱,經李勉、遲紹春供證屬實,並由李勉當庭質證,則該被告等有參加叛亂之集會至為顯著,不容其事後飾詞狡展,應予依法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4月1日 | |||||
10519 | 10617 | 劉樹元 | 男 | 1917/2/20 | 安徽,溫陽縣 | 53910 | 37 | 巒大山林場副主任 | 劉樹元不付軍法審判,劉樹元曾在匪共主持之安吳堡訓練班受訓,其思想染有毒素,應交付安保,負責管束,以利考察。 | 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10月13日 | |||||
10520 | 10618 | 劉興城 | 男 | 1922/8/14 | 台灣,台中縣 | 54094 | 34 | 農 | 劉興城於40年3月至43年3月間,曾僱用另案被告呂敏遜為其家傭工,於42年6月間呂國昭至其家帶有手槍一支為其發見,於呂國昭離去之後經其追問呂敏遜,明知彼等因思想問題逃亡,並曾勸其自首未果,復以呂國昭兄弟是流氓,?有武器不敢開罪他們,同時以為呂敏遜住其家時,尚無不法情事,故未檢舉,核其行為已構成藏匿叛徒之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餘無罪)。 | 徒刑10年 | |||||
10521 | 10619 | 劉錦昆 | 男 | 1914/3/10 | 台灣,南投縣 | 55070 | 42 | 台中青?合作社值員 | 被告劉錦昆於38年11月與劉匪嘉武在台中縣和平鄉等村,一同參加該地山胞婚禮,飲宴酒後,劉匪高唱匪偽國歌,劉錦坤亦附從和唱,思想傾匪。劉君雖堅詞否認有與劉嘉武一同參加婚禮並於酒後同唱匪偽國歌情事。惟既據自首份子林文金到庭具結指證:「當時係由劉錦昆帶同劉匪嘉武前往山胞家中吃酒,酒後劉匪嘉武唱歌,劉錦昆亦隨後合唱。大家說這調子很好聽,我乃問劉匪嘉武唱的什麼歌,他答是匪偽國歌」等語,歷歷如繪,自難認其狡展。查該被告劉錦昆雖無參加匪幫組織或明知劉嘉武係匪諜之任何積極事證,唯既同唱匪歌思想顯已傾匪,應予交付感化,以資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月15日 | 劉嘉武 | ||||
10522 | 10620 | 劉 驥 | 男 | 1919/11/15 | 浙江,樂清縣 | 原名劉尚禹 | 54121 | 36 | 工 | 劉尚禹於38年11月至39年3月浙江省溫州陷匪後,受匪溫州市糧食科所屬城西糧食庫臨時雇用為助征員,擔任記賬及點收糧票事務。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5年 | 原名劉尚禹 | |||
10523 | 10621 | 厲賜友 | 男 | 1914/1/12 | 浙江,定海縣 | 55920 | 39 | 招商局萬國輪水手 | 被告厲賜友因周梅梅42年10月間由上海過境香港擬來台與被告結婚時,為匪區之同鄉張樑楨姦污,43年1月周梅梅來台將情告知被告,被告氣憤之下,於同年7月10日寄函現留匪區上海妻弟周孔融促向匪幫控告張樑楨信函內書有頌揚匪政詆毀我政府詞句,經本部軍事檢察官查明屬實,認被告思想不純,聲請交付感化,經核尚無不合,應予照准,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2月7日 | |||||
10524 | 10622 | 慕英廷 | 男 | 1923/8/15 | 山東,榮城縣 | 52055 | 29 | 菜販 | 畢庶元、慕英廷於34年6月由韓分別還榮城原籍,先後參加匪民兵及匪劇團工作,至35年6月始離家去韓,旋因慕思凱函召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1月16日 | |||||
10525 | 10623 | 樊得興 | 男 | 1912/8/18 | 河北,沙河縣 | 55175 | 46 | 員林中學教員 | 被告樊得興於34年9、10月間在河北省邢台縣陷匪時任教職,於邢台師範學校曾閱讀新民主主義,新華日報等匪書報,來台後屢對政府人員表不滿等情,經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查獲。被告思想傾匪,應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之必要。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9月14日 | (44)審聲字第032號 | ||||
10526 | 10624 | 歐克昌 | 男 | 1915/2/19 | 台灣,新竹縣 | 52025 | 38 | 湖口戲院職員 | 歐克昌與周匪耀施為同學,40年11月間,周匪耀施經政府通緝逃亡中,曾囑由歐克昌通知葉步通、謝新萍各借交新台幣10元左右及零物等濟用。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2年2月22日 | |||||
10527 | 10625 | 潘天富 | 男 | 1909/12/17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3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於41年1月間在本縣佳冬鄉所部獲匪諜李丁福非法組織1案,計受理自首份子李丸彬等10名,逮捕蕭秀江等42名,其中蕭秀江等35名經送辦在案,楊友朋、張神慶…潘天富等7名,經本局詳訊後,認罪證不足,當即交保飭該管派出所妥為察看,並於41年3月3日屏警刑字第94號呈報在案。復查本局交保之楊友朋…潘天富等7名,經察看年餘,均能安守本份,無不法行為,擬予解除監視。台灣省警務處警正冬字第1208號函記載:經查蕭秀利之胞弟,平素不務正業且揮霍,甚為可疑,當即拘傳到案,據供稱於39年11月由李匪丁福吸收加入匪黨 | 保釋 | 羈押20日 | |||||
10528 | 10626 | 潘正在 | 男 | 1882/7/29 | 台灣,台南縣 | 52075 | 69 | 農 | 潘正在有明知李媽兜為叛徒故為藏匿之事實,應認犯罪事實不能證明,依法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1月24日 | |||||
10529 | 10627 | 潘光華 | 男 | 1927/6/9 | 浙江,寧海縣 | 54022 | 28 | 無業 | 潘光華於41年12月間,由共軍寧波軍分區蘇毅派使,刺探漁山我軍數量、配備、電訊及船艦等,並約定通信暗號,及獲交旅費偽幣70萬元,偽裝商人僱船於同月12日由石埔抵達漁山被扣。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10530 | 10629 | 潘 堅 | 男 | 1916/7/28 | 安徽,天長市 | 53191 | 37 | 無業 | 潘堅於38年間共匪攻陷淞滬後,託友人鈕師愈介紹在匪方控制下之上海抹針聯合產銷公司任文牘,致函周恩來請求免予課稅,並函卲力子、季方求職,言詞荒謬,具見思想不正,應交付感化。 | 裁定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2)審聲字第015號 | ||||
10531 | 10631 | 潘維和 | 男 | 1932/8/4 | 山東,即墨縣 | 55133 | 24 | 陸軍軍官學校教導營通信排上等兵 | 被告潘維和等均係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2肺病療養院療養員兵,緣被告潘維和於43年間曾故意收聽朱毛匪幫廣播,以其不滿現實言語、左偏傾匪,軍事檢察官認被告等均有予以感化之必要,據以聲請交付感化,尚非無理由,應予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月2日 | |||||
10532 | 10632 | 潘德東 | 男 | 1922/3/21 | 台灣,南投縣 | 50173 | 33 | 技工 | 潘德東於38年秋,經陳山水介入匪幫組織。潘德東對於參加匪之組織乙節,矢口否認,惟查該被告已參加匪之組織,並曾出席陳匪山水召集會議,當陳山水指明潘德東以測驗陳德在活動能力時,該被告即明示已經應陳山水、謝清風之介紹,早經願意參加等情,業據被告陳德在先後自白歷歷,有自白書、偵訊筆錄等附卷佐證。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10533 | 10633 | 潘聰結 | 男 | 1923/3/12 | 台灣,台南縣 | 52075 | 29 | 農 | 潘聰結有明知李媽兜為叛徒故為藏匿之事實,應認犯罪事實不能證明,依法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2月2日 | |||||
10534 | 10634 | 蔣連芳 | 男 | 1927/8/15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6 | 鐵工 | 蔣連芳於39年6月間,經蔡福泉介紹加入匪黨,與馬崑泰等結拜兄弟共一小組,由蔡領導開會2次討論韓戰及解放台灣問題,閱讀「怎樣做個共產黨員」等反動書籍。被告蔣連芳供認於39年6月間,經蔡福泉介紹加入匪黨,與馬崑泰等結拜兄弟共一小組,由蔡領導開會2次討論韓戰及解放台灣問題,閱讀「怎樣做個共產黨員」等反動書籍,均筆錄在卷,核與解案原卷查報情形相符,罪證至臻明確。查結拜會、研究會等均係匪黨外圍組織,上項小組會議雖屬教育性質,並非策劃叛亂行動之集會,但被告既供認參加組織屬實,並出席小組會議,自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0535 | 10635 | 蔣朝林 | 男 | 1926/8/25 | 廣西,全縣 | 55920 | 27 | 軍 | 蔣朝林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感化3年。該犯於39年元月放入匪幫廣西人民革命大學,受訓畢業後分發工作,尚未實施核其所為尚難構成參加叛亂組織,惟其思想行為顯不純正,應予交付感化。感化起算日44年2月9日,44年2月12日經聯勤總司令部送案,44年2月22日送生教所感訓。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10536 | 10636 | 蔣朝淳 | 女 | 1928/7/7 | 廣西,全縣 | 54206 | 26 | 無 | 被告蔣朝淳供認於39年2月間考入匪桂林革命大學受訓4月結業後,被派往平南縣作訪問工作,旋因懷孕請假經廣州回桂林,至廣州時即赴香港,於40年4月來台等語不諱,經卷查屬實;按被告雖身居共匪淫威之區,然其投考匪共革命大學,要難謂非出於自由之意思,而竟參與受訓並作訪問,軍事檢察官認其思想不正,據以聲請交付感化,不無理由,應予照准。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審聲字第0148號 | ||||
10537 | 10637 | 蔣鳳春 | 男 | 1907/1/4 | 江蘇,高郵縣 | 57910 | 50 | 基隆省立中學職員 | 被告蔣鳳春承認於32年春曾在高郵縣任偽參政員十餘日,惟經傳當時在高郵縣被共匪鬥爭之吳襄齋之女張吳海到案證明,其係被迫擔任該職,且共匪仍欲加殺害,蔣乃逃亡,情形可憫。又經傳集35年任高郵縣第2區區長吳東野、第8區區長沈大儒、縣政府指導員徐懷潔等到案證明,蔣鳳春曾出任偽職已於35年國軍收付高郵寶應後,曾向地方政府辦理自首自新,仍在地方服務屬實。調閱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40年查辦蔣鳳春入境被檢舉涉嫌案卷資料中尚無關於蔣鳳春叛亂行為之具體事據;在查蔣鳳春於來台後亦未發現有秘密為共匪活動工作情事,叛亂罪嫌均屬不足。 | 不起訴處分 | 羈押7月4日 | |||||
10538 | 10638 | 蔣齊平 | 男 | 1919/10/20 | 浙江,奉化縣 | 55180 | 37 | 泛亞出版社社長 | 被告蔣齊平曾抨擊台灣政治買空賣空,中美聯防僅可使台灣苟安一時,3月14日王漢濱提議組織「中華愛國實踐會」,該蔣齊平即指示改為「中興會」,以反共抗俄名義為掩護,實則在搜集政府現行政策缺點,作反擊政府依據,且於同月20日抨擊政府違反民生主義原則,脫離群眾,將來定必失敗,又於同月27日上午發表要以堅強言論和行動,打倒現行不合理政策,我們組織團體,將來政府內部動亂,即將政府拖下來,掌握一切登上政治舞台,總統不幸政治動亂,即包圍副總統公館,殺害副總統,公舉所信仰之人作領袖等語,被告蔣齊平於偵查中供認確曾指示王漢濱組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聲字第0139號 | ||||
10539 | 10639 | 蔣德福 | 男 | 1933/4/15 | 台灣,高雄縣 | 54140 | 22 | 工 | 被告蔣德福與另案叛徒蔡福泉係台灣工礦公司岡山機械廠同事,39年夏秋間,蔡福泉教其閱讀反動書籍「論青年修養」,至40年春復向其宣傳匪黨謬論,並以要團結爭取薪金等語為煽動,經查被告雖不明蔡福泉為叛徒,又別無其他犯罪事證,但上開閱讀反動書籍及所受蔡福泉宣傳謬論,均經訊證屬實,被告與叛徒蔡福泉接近,曾受其匪化教育,思想顯已受影響,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蔡福泉 | ||||
10540 | 10640 | 蔡文廉 | 男 | 1925/7/23 | 浙江,常德縣 | 即蔡文? | 53136 | 28 | 聯勤總司令部編譯人員訓練班僱員 | 蔡文廉於38年春共匪渡江前在南京經商,陷匪後未即逃出,39年1月投匪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受訓,同年9月間感於共匪一切言行全屬欺騙,且苦於勞工生活毫無自由,趁隙逃滬轉往香港,12月15日來台,先後在聯勤總部外事班及編譯人員訓練班充任雇員,蔡文廉既在匪校受訓數月之久,思想顯有偏頗,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8月2日 | 即蔡文? | |||
10541 | 10641 | 蔡文錠 | 男 | 1935/2/23 | 台灣,嘉義縣 | 56047 | 22 | 陸軍第10軍第49師補充第49團3營10連2等兵 | 蔡文錠於44年6月1日應徵入伍,編充陸軍第十軍第49師,補充第49團第3營10連2等兵,因不慣軍營生活,情緒苦悶,於同月10、11兩日,先後用鋼筆在營房廁所板壁上書寫「我們同志一天5毛,大家努力努力打倒中華×××」,及「推翻×××無用之輩擁護人民政府安樂無疆」等反動文字,案經該管部發覺。 | 有期徒刑8年 | 徒刑8年17日 | |||||
10542 | 10642 | 蔡廷璧 | 男 | 1922/3/23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不誠判刑 | 53050 | 32 | 司機 | 蔡廷璧於38年2、3月間,由駱匪雲騰(在逃)介入共匪組織,受周匪生發(已死亡)領導教育,並先後以匪黨書報交與共同被告汪來長、陳阿福閱讀,灌輸匪黨思想,旋介紹汪來長參加匪共組織,收繳黨費,周生發逃亡後,與周添壽連絡,積極從事顛覆政府工作,曾於40年10月間,向陽明山管理局警察所自首,但未將全部匪組織關係坦白。故意保留,但已自首,領有自首證,足見確具悔悟之意思,應依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減輕科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自首不誠 | |||
10543 | 10645 | 蔡振輝 | 男 | 1905/6/9 | 台灣,高雄市 | 52900 | 48 | 商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涉嫌案件結案﹝停偵﹞請示單內記載蔡振輝曾於41年2月及同年4月1日至5日受前保安司令部偵訊,餘無其他資料可覆按。 法務部調查局現存查詢印表系統紀錄顯示:「蔡振輝,民前6年6月9日生,高雄市人,40年由香港走私琉球遭美軍逮捕遣台,蔡員自稱早年受葉匪劍英派來台工作」。 | 罪證不足 | 羈押5日 | |||||
10544 | 10646 | 蔡國賢 | 男 | 1923/12/9 | 台灣,台北市 | 54032 | 32 | 機器修理 | 被告蔡國賢對於林樑材為叛徒之身分,暨於35年12月間,林樑材由淡水交運之物,為從淡水中學竊取之槍枝,係備為叛亂之用等情,矢口否認明知其情,並辯稱35年12月間,受林樑材僱運之物,據林樑材告知為機械,且係用木箱裝不知其為槍械云云,核與汪 枝、許希寬、陳朝陽等所供述尚屬一致,是該被告既欠缺明知為供叛亂使用之槍械之認識與故意為之搬運之犯意,究難使負公共危險刑責,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羈押1年1月19日 | |||||
10545 | 10648 | 蔡添旺 | 男 | 1926/5/8 | 台灣,基隆市 | 54900 | 43 | 工 | 匪嫌案蔡添旺經保密局台南站於43年2月20日逮捕,寄押高雄市警察局,該局向本部聲請延長羈押7日,經本部以(43)安律字809號令核准在案;本案嗣據高雄市警局(43)警3字2417號函副本,引敘蔡添旺一名經台南站奉令開釋。 | 不詳 | 羈押8日 | |||||
10546 | 10649 | 蔡清山 | 男 | 1920/9/26 | 台灣,台南縣 | 50430 | 33 | 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辦事員 | 被告周清連、簡開用、張文興於39年10月間,經自首分子高雄煉油廠技工許開傳吸收加入匪幫後,40年2月在張文興家密設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高雄煉油廠支部,由許開傳任書記,周清連充組織幹事,經常在張文興家及其宿舍等處開會,並假借豬肉會名義,於同年1至4月先後吸收被告即同廠工人蔡清山等人加入。被告蔡清山等最初雖僅知係參加豬肉會,但其參加後分別由周清連、簡開用等告知係匪幫組織仍予參加,自難解免參加叛亂組織罪責,惟均未從事積極之叛亂工作,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10年 | |||||
10547 | 10650 | 蔡清海 | 男 | 1928/9/10 | 台灣,屏東縣 | 52320 | 26 | 農 | 蔡清海於38年7、8月間與許分認識後,聽受頌揚大陸上共匪之政治宣傳,明知彼為匪諜而不檢舉,並於40年7月伊弟蔡松風被捕後,警局向其查詢蔡清仲行蹤,不予實告,並前往通知致使許分逃逸。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8年 | |||||
10548 | 10651 | 蔡萬枝 | 男 | 1916/2/10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9 | 農 | 蔡萬枝先經叛徒游祥枋宣傳反動言論及教育後,於39年1月間,為游匪祥枋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受游匪單線領導,指示其利用民間娛樂組織之「獅陣」,爭取左傾分子,發展組織,但未著手實行。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8月10日 | 判決書中無此人;1964/1/10因肝硬化死於獄中。 | ||||
10549 | 10652 | 蔡德本 | 男 | 1925/12/6 | 台灣,嘉義縣 | 55177 | 31 | 教員 | 被告蔡德本于38年間曾與另案判決叛徒李水井、張璧坤等經常接近並閱讀日文「唯物論」、「哲學的基本問題」、匪「光明報」及魯迅所著小說等。軍事檢察官以其思想傾匪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聲請交付感化。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月5日 | 李水井 | (44)審聲字第0054號 | |||
10550 | 10653 | 蔡錫璋 | 男 | 1924/11/2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30 | 溪子下農場業務生 | 張璧坤因畏罪潛逃曾匿居蔡錫璋處。蔡錫璋與張璧坤為戚屬關係,張璧坤到其家中居住,僅謂與警察打架,政府要抓他,並不知彼係叛徒等語,核與張璧坤所供尚符,雖不能確認渠等明知張璧坤為匪諜身分,然既知張璧坤為逃避政府緝捕之人犯,則不無觸犯普通刑法上藏匿人犯之罪嫌,依行政院修正公布之台灣省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規定,不屬軍法審判範圍,應諭知不受理移送司法機關審判。 | 不受理 | 羈押2年5月5日 | |||||
10551 | 10654 | 蔡瓊霞 | 女 | 1935/11/25 | 台灣,台中市 | 53131 | 17 | 無業 | 蔡瓊霞對於39年表兄楊國材曾邀其參加匪黨未允,因而明知楊為匪諜未予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6月 | 徒刑6月 | 楊國材 | ||||
10552 | 10655 | 鄭 木 | 男 | 1920/1/15 | 台灣,彰化縣 | 50286 | 33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6名均與曾木根同事,雖均拒絕曾木根邀約參加叛亂組織,但?聽曾匪宣講反動左傾言論,顯明知其為匪諜,而於曾匪在41年2月17日被捕以前仍不向政府告密檢?,被告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均不告密檢?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
10553 | 10656 | 鄭玉? | 男 | 1922/6/18 | 河北,邢台縣 | 55910 | 44 | 台中宜寧中學教員 | 匪嫌案件鄭玉?不付軍法審判,漢奸嫌疑案,經移回台灣高檢處以440630不起訴處分;另據法務部調查局函覆:僅有紀錄顯示,鄭員因涉嫌言論不妥,贊揚共黨,為窮人翻身。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3月15日 | |||||
10554 | 10657 | 鄭來生 | 男 | 1933/1/26 | 台灣,桃園縣 | 53152 | 21 | 茶室店員 | 鄭來生於39年春由叛徒施教爐(已另案判決確定)李世雄(已自首)陳景漳(另案辦)先後向其發表不滿事實抨擊政府之反動言論,意在煽惑其參加匪幫,鄭來生雖當時未被誘為匪,第已明知彼3人為匪,而未告密檢舉。被告鄭來生對上開事實固供認不諱,並有另案被告陳景漳結證屬實,第辯稱「施教爐等3人雖曾有抨擊政府之言論,但未明其為匪之身分,故不知為匪諜,直至他們被捕或自首後才知道」等語,然卷查被告業在保密局及本部偵查庭,先後供認「39年春施教爐、李世雄要想吸收我參加共匪組織。」又對於訊問「你何以知道他們發表反動言論是吸收你呢?」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 | 施教爐 | ||||
10555 | 10659 | 鄭金煉 | 男 | 1928/9/6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122 | 26 | 農 | 鄭金煉於39年5月間,受叛徒陳清要誘惑參加匪幫之貧農團組織,並介紹李水萍吸收鄭菜包參加,受匪陳清要之領導,與金吉仔聯絡,於40年2、3月間先後為陳匪前往新竹桃園交界山上,與潛伏不識姓名匪徒傳遞消息,同年夏,匪陳清要暨自首分子蘇標、龔阿斗、鄭馬意等避匿三峽鎮白石灣附近白馬鞍山上,復曾代陳匪等購運食米3、4次,囑鄭菜包代購送7、8次,同年冬代陳匪銷售籐及籐製品,同年冬向保密局自首,因心存畏懼,未將吸收鄭菜包及陳匪潛伏山地暨為匪購送食米聯絡各情完全自首,至41年6月間,復向本部獨立小組自首,自首不誠。 | 自首免刑,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4月 | 陳清要 | |||
10556 | 10660 | 鄭英才 | 男 | 1905/10/11 | 台灣,嘉義市 | 52900 | 48 | 台灣鐵路局嘉義機務段 |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機務段檢人事資料:鄭英才41年3月7日因案停職音訊全無,當年6月10日復職。 | 不詳 | 羈押3月3日 | |||||
10557 | 10661 | 鄭富春 | 男 | 1927/3/6 | 台灣,桃園縣 | 50440 | 26 | 中壢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鄭富春對于37年7月下旬,在農校講習班聽在逃叛徒鍾尉璋共匪言論,並閱讀左傾書籍等事實,均矢口否認,並各辯稱:「實不知鍾尉璋等係共匪,從未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亦不知其為叛徒」等語,查該被告等抗辯未參加叛亂組織,及不知鍾某為叛徒一節,核與在刑警總隊供認相符,又缺乏其他積極佐證,固難令負刑責,第該被告等分別在苗栗縣警察局及刑警總隊供認,曾聽上開在逃叛徒左傾言論,及閱讀左傾書籍等記錄在卷,既未能提出反證,豈能任其狡卸,惟雖聽左傾言論,要難據以推定該被告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軍事檢察官以該被告等思想不無受其毒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24日 | |||||
10558 | 10662 | 鄭貴丁 | 男 | 1908/10/12 | 台灣,新竹市 | 51072 | 44 | 廚工 | 鄭貴丁與麥建地2人參加劉賽慧領導之「父母會」組織閱讀反動書刊,明知劉賽慧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感化教育6月 | 感化6月 | |||||
10559 | 10663 | 鄭萬益 | 男 | 1926/2/1 | 台灣,台北縣 | 55920 | 27 | 農 | 家屬陳述:45年間,父親鄭萬益因擁有當時所謂具反動思想之書籍,而遭逮捕裁判交付感化,47年10月16日自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結訓。據案卡登載:鄭萬益因違反檢肅匪諜案件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5月2日 | |||||
10560 | 10664 | 鄭葉秀卿 | 女 | 1926/10/1 | 福建,廈門市 | 56910 | 30 | 教員 | 鄭葉秀卿違反檢肅匪諜嫌疑,經本部(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4月9日(45)安元字第1866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5月18日 | |||||
10561 | 10665 | 鄭榮昌 | 男 | 1922/6/5 | 台灣,高雄縣 | 52180 | 32 | 木炭商 | 鄭榮昌受葉飛豹之邀集,先後在葉之宿舍及其家中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10562 | 10666 | 鄭福生 | 男 | 1933/4/25 | 台灣,台北縣 | 即鄭福星 | 54084 | 22 | 工 | 鄭福生素患精神分裂症,精神耗弱,於43年7月6日上午7時許,行經台北縣中興村溝子口,交通部民航局倉庫拾取紅瓦,在該庫牆上書寫「反無道×××」字樣,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鄭福星 | |||
10563 | 10667 | 鄭肇仁 | 男 | 1924/12/1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 | 52205 | 29 | 農 | 鄭肇仁涉嫌於36年初由張匪志忠吸收參加匪共台灣工作委員會並曾吸收謝啟松加入匪黨,經查均非真實,曾為匪要簡吉李媽兜蔡孝乾之聯絡員顯係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已達著手實行程度,但該被告既經自首有案應即依法免除其刑以勵自新。 | 自首免除其刑 | 羈押11月24日 | ||||
10564 | 10668 | 鄭慧中 | 女 | 1930/2/13 | 四川,成都縣 | 52165 | 21 | 不詳 | 鞠荊卿係國防部保密局少校參謀,與其妻鄭慧中均被控涉有匪嫌,經該局偵查,尚未發現具體犯罪事證,惟思想不正,有交付感化必要,應准予感訓3年。 | 感訓3年 | 感化3年11月9日 | |||||
10565 | 10670 | 鄭耀民 | 男 | 1922/2/28 | 福建,福州 | 53190 | 30 | 士林紙廠助理工務員 | 鄭耀民閱讀「拿飯來吃」及「人權之歌」等反動書籍,受其影響,因而不滿現實,平日寫作日記詩文語多偏激,且有謾罵政府情事,於41年8月31日陽明山警察所舉行保安檢查時,在其家中檢獲「拿飯來吃」1本及日記、詩稿等數本,雖未將寫作發佈,亦無其他為匪事證,但其閱讀反動書籍,不滿政府,思想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3日 | 42)審聲字第001號 | ||||
10566 | 10672 | 鄧建石 | 男 | 1928/5/17 | 台灣,桃園縣 | 52157 | 25 | 農 | 被告鄧建石與自首匪諜鄭煥生鄰居,自鄭煥生39年秋逃匿後,即知其為匪諜,於40年6月中旬為鄭煥生之弟鄭茂生僱作農事時,在鄭宅與鄭煥生相見5、6次,仍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
10567 | 10673 | 鄧惠民 | 男 | 1929/8/28 | 湖北,武昌縣 | 52174 | 24 | 戰鬥團前第4大隊中尉戰鬥員 | 鄧惠民係本軍戰鬥團前第4大隊中尉戰鬥員,前于38年5月初旬任陸軍第268師中尉副官,在安微省即溪之役被共匪俘擄,被釋放後,于仝月中旬至下旬止,竟在浙江省金華縣自行參加陳毅匪部隨軍記者計7天,始行逃出抵達廣州,跟隨原部隊轉進來台。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7年 | |||||
10568 | 10674 | 魯精華 | 男 | 1932/8/15 | 河北,清豐縣 | 56039 | 26 | 馬祖第0914部隊3營營部連下士 | 被告魯精華原係陸軍0914部隊第3營營部連下士,因感年來未獲升級,遂不滿現狀,開始對匪滋生幻想。44年4月中旬,竟在北竿芹山土洞內向詹文廣下士吐露:「倘共匪不來攻便罷,若果來攻,我決心投降」等荒謬言詞。同年7月28日,該部隊步兵連在海濱撿獲風箏飄來之宣傳品,被告竊取兩張,知為匪方之安全歸來證,上印「勸郎歸家歌」,乃據爾收藏,並以一張贈與詹文廣,告以「如匪來攻,有此證件可保全生命」等語。同年8月8日,被告復在芹山語詹文廣曰「我現在正計劃調查各港口潮汐,準備疏通芹壁港口,負責人趙喜建找木船1隻,殺害哨兵逃往匪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0569 | 10675 | 盧明柱 | 男 | 1919/7/10 | 台灣,高雄市 | 57008 | 35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船員,於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貨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幫俘擄,拘禁於三民關、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11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幫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被告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裁定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6月12日 | |||||
10570 | 10676 | 盧福基 | 男 | 1921/8/1 | 台灣,嘉義縣 | 54139 | 33 | 吳鳳鄉公所經?課技士 | 盧福基係本部另案已決叛亂犯高一生之部屬,雖查無參加匪幫組織及為匪工作之積極事證,但經軍事檢察官查明該被告時與高一生接近,思想受有匪化毒素,聲請交付感化以資糾正並無不合。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4月25日 | 高一生 | ||||
10571 | 10677 | 盧雙雲 | 男 | 1906/12/22 | 台灣,屏東縣 | 52900 | 46 | 雙雲碾米場主 | 盧雙雲所涉叛亂案件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屏東縣諜報組及屏東縣警察縣警察局等單位共同偵辦,其於41年11月12日被逮捕到案在押,同(41)年11月29日經交保外釋。 | 罪證不足 | 羈押17日 | |||||
10572 | 10678 | 蕭子瑜 | 男 | 1916/11/20 | 湖南,武崗縣 | 56054 | 44 | 北斗中學教員 | 蕭子瑜於38年間,原在湖南武岡縣私立陝江中學執教,於該縣陷匪後,為迎合匪之需要修編「一個寡婦的解放」劇本,描述一個守望門寡女子不堪舊禮教約束逃離家庭投奔匪軍故事交由學生於39年元旦公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573 | 10679 | 蕭成坤 | 男 | 1934/11/16 | 福建,福鼎縣 | 53920 | 19 | 軍 | 本人陳述:蕭成坤(44年入伍時筆誤為黃成坤,至717年更正,有戶籍謄本可稽)原為福建省福鼎縣南鎮村居民,41年農曆8月16日(即國曆10月4日)晚,被當時駐防大陳島之國軍游擊隊抓到上大陳看管,關了3個多月後,於41年冬移送到台北一處軍人監獄,約4個多月後,復被轉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管訓,迫於形勢於44年元月1日入伍,前後失去自由3年餘。 | 發交感訓 | 感化3月2日 | |||||
10574 | 10680 | 蕭阿錦 | 男 | 1926/3/25 | 台灣,嘉義縣 | 50286 | 27 | 台灣省鐵路局嘉義機務段司機 | 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6名均與曾木根同事,雖均拒絕曾木根邀約參加叛亂組織,但?聽曾匪宣講反動左傾言論,顯明知其為匪諜,而於曾匪在41年2月17日被捕以前仍不向政府告密檢?,被告鄭詩訪、蕭阿錦、康清塗、謝明月、楊福、鄭木等對於明知被告曾木根為匪諜均不告密檢?一節,雖均堅不吐實,但據被告曾木根供明,確以匪共思想言論向該被告鄭詩訪等6名宣講企圖吸收等情在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2年9月6日 | |||||
10575 | 10681 | 蕭信棟 | 男 | 1886/10/14 | 台灣,屏東縣 | 50566 | 67 | 農 | 被告蕭信棟自39年初,其繼子蕭道應潛逃後,曾於40年在鄭團麟家見面一次,迨40年6月調查局至蕭信棟家搜查,告知蕭道應為匪徒限期找回,詎該蕭信棟於同年11月在同案被告林奎盛農場遇見李匪丁福,猶先後3、4次交給新台幣1300元、棉被等,交李匪丁福轉交蕭道應收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5年 | |||||
10576 | 10682 | 蕭義村 | 男 | 1931/7/28 | 台灣,高雄縣 | 52900 | 22 | 工 | 蕭義村在保安處供稱王文培係其兒時友伴,38年12月至30年1、2月間曾至該犯高雄縣林園鄉家宅養病,在療養中曾一度勸其參加某組織,但並未明言為共黨,口頭允於並未接受任何工作,亦無非法活動,該犯匪嫌罪證不足,經本部保安處交保察看在案。 | 保釋 | 羈押2月14日 | |||||
10577 | 10683 | 蕭義雄 | 男 | 1928/4/6 | 台灣,南投縣 | 52180 | 26 | 電氣工 | 葉飛豹於37年11、2月間及38年1、2月間,受另案已決叛徒李份(化名老陳)之囑,邀集蕭義雄等人,先後在其宿舍及共同被告高崑岳家中,聽受李份講述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2月19日 | |||||
10578 | 10684 | 賴世炳 | 男 | 1931/11/2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25 | 工 | 賴世炳於41年夏,在賴潭家中結識田進添,明知其為在逃匪徒而不舉發,案經本部偵防處查悉。被告賴世炳在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各庭,雖矢口否認知悉田進添係匪徒,辯稱僅知係走私犯,惟既據於台北縣警察局供認42年即知田進添係逃匪,匿宿賴潭家中等情不諱,自亦不容空言翻異,查該被告賴世炳於42年明知田進添為逃匪,匿宿於賴潭家中,未予舉發,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科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579 | 10685 | 賴 向 | 男 | 1925/10/18 | 台灣,台南縣 | 53137 | 29 | 工 | 賴向因涉有匪嫌,經檢察官聲交付感化,經原裁定以無理由駁回。賴向供認認識另案被告張孫彰、巫添福、薛震連等,惟否認明知該張孫彰等人為匪諜,核與匪幹李漢堂證詞亦均相符,其係因賴向被楠梓鄉廖清旺欺侮,張孫彰等抱不平企圖毆辱廖清旺……等情,尚不能證明被告明知叛徒而與之勾結為匪活動或其思想已受顯著之影響,殊無交付感化之必要。 | 駁回感化之聲請 | 羈押6月5日 | |||||
10580 | 10686 | 賴武龍 | 男 | 1923/10/25 | 台灣,彰化縣 | 格斃 | 53005 | 30 | 傭役 | 依賴君家屬陳述,賴君係因匪諜罪名被捕捉槍殺,據彰化縣二水鄉戶政事務所提供之戶籍謄本、死亡申請書及死亡診斷書記載:賴武龍,死亡地點為:「南投縣鹿谷鄉光興村光興製材工廠內」;死亡原因為:「用槍器之殺害。」 | 擊斃 | 擊斃 | ||||
10581 | 10687 | 賴金福 | 男 | 1918/6/12 | 台灣,台中市 | 56068 | 39 | 台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稽查員 | 賴金福於44年夏,聽被告陳生炎閒談「台灣將由聯合國託管5年後,台灣共和國就要成立,省府疏散台中,是為了聯合國要使用省府現址」等語,信以為真,乃即寄函台中市議員賴榮木告以所聞,並囑其後在政界活動,應有妥當計劃,案經查悉。核該被告認識不清,思想不正,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10月20日 | |||||
10582 | 10688 | 張素雲 | 女 | 1929/11/16 | 台灣,台中市 | 即賴張素雲 | 54094 | 27 | 話務生 | 張素雲於38年間,呂國昭曾對其宣傳,匪黨不分男女都要努力工作、無貧苦的人、大家有飯吃等語,並徵詢其是否願意參加,因恐生事端當時拒絕,迨40年5月間曾偕呂真真往晤呂國昭,同年6月至軍功寮橋上與呂國昭會面,詢據呂國昭是因參加匪黨逃亡,同年農歷8月13日帶登載匪諜自首辦法之報紙應約往晤呂國昭,曾勸呂自首;查張素雲明知呂國昭為在逃匪諜,乃一再應約往晤,得悉其所在,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自構成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雖其否認明知呂國昭為匪諜,惟徒託空言,自難任其狡展卸責。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11月27日 | 呂國昭女友 | |||
10583 | 10689 | 賴啟宏 | 男 | 1918/11/20 | 台灣,南投縣 | 54153 | 37 | 農 | 賴啟宏於39年4月間,因接受叛徒張伯哲(化名老周)叛亂反動宣傳,及同年7月間接受自首林錫純(化名許某)之反動宣傳,均明知渠等為匪諜。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10584 | 10690 | 賴越山 | 男 | 1926/6/11 | 台灣,彰化縣 | 52074 | 28 | 教員 | 賴越山於37年8月間,因自彰化原籍至台北就學,寄住同案被告陳福地處,因好奇向陳福地借閱匪新民主主義一書,嗣用報紙包交許志欣請其轉送還陳福地。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2 月23日 | |||||
10585 | 10691 | 賴傳達 | 男 | 1916/11/1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35 | 農 | 據屏東縣警察局刑警隊政治人犯行動報告單記載,賴傳達君於41年元月14日屏法刑字第017號緝獲。查賴傳達等參加李丁福所組織之「375」會議,經訊罪刑尚屬輕微,念該犯均屬無知農民,交保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6日 | |||||
10586 | 10692 | 賴傳麒 | 男 | 1903/8/20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9 | 農 | 前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致屏東縣警察局函記載:「……2、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蕭秀江、古芹香、賴傳盛、李庚德等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各情不諱,應予解送保安部法辦外…………4、其餘人犯…賴傳麒……等28名,經訊據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李匪丁福尚藉政府推行375減租政策,命賴匪傳盛以宣傳375減租為詞,招集貧農組織偽375會,吸收賴傳麒等5名為會員加以教育。 | 保釋 | 羈押2月5日 | |||||
10587 | 10693 | 賴塗枝 | 男 | 1924/12/3 | 台灣,台中縣 | 50297 | 30 | 台中私立救濟院護士 | 賴塗枝於38年夏秋之間,由賴朝成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10588 | 10695 | 賴 慶 | 男 | 1931/10/6 | 台灣,台北縣 | 55920 | 25 | 農 | 本人陳述:因同案田進添於43年9月間在政府追緝下自首,不久田君親戚賴潭、賴木德及賴金來被捕,其亦因係賴潭等人同鄰鄰居關係認識田君而受牽連,被帶到台北縣樹林分局,再送到板橋分局,嗣被送到台北軍法處,於44年3月經不起訴處分後獲釋。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4月4日 | |||||
10589 | 10696 | 賴 潭 | 男 | 1890/10/24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65 | 農 | 賴潭係田進添之姨父,自39年初至43年3月容留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於其家中匿宿多次。 被告賴潭對於前開事實,已據在台北縣警察局本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各庭迭供不諱,核與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供證情形均相符合。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0590 | 10698 | 龍青雲 | 男 | 1926/10/15 | 江蘇,贛榆縣 | 55060 | 30 | 前第5軍200師598團3營9連1等兵 | 龍青雲於41年4月間在金門頂堡60砲隊受訓時,與熊洪輝、戴高平、遲于亭等4人商妥戰爭發生時,先消滅國軍火力,而後攜械暴動叛變投共。以「108」為口號,擴大叛亂活動。42年夏,經熊洪輝介識婁渭清,後於同年10月間同意與婁渭清組織聯志會叛亂組織。 | 無期徒刑 | 徒刑21年1月17日 | |||||
10591 | 10699 | 戴成枝 | 男 | 1915/9/20 | 台灣,基隆市 | 53087 | 41 | 工 | 方萬成、廖水泉、潘陳火、鄭金祈、戴成枝各明知溫萬金為匪諜,於42年1月至6月間與其來往而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8月24日 | |||||
10592 | 10700 | 戴國瀌 | 男 | 1916/2/24 | 台灣,桃園縣 | 52053 | 38 | 農 | 戴國瀌涉嫌明知張 旺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羈押9月29日 | |||||
10593 | 10701 | 戴照輝 | 男 | 1927/10/27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27 | 農 | 戴照輝不諳中文,閱讀「青年修養論」書籍完全不知內容,案經保安司令部保密局調查明確,復經李丁福供證屬實,匪嫌實難確立,應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羈押2月15日 | |||||
10594 | 10702 | 薛子健 | 男 | 1928/5/8 | 台灣,桃園縣 | 50587 | 26 | 台灣省立圖書館雇員 | 薛子健係台北圖書館雇員,38年5月經簡萬得在桃園吸收參加匪幫台灣青年自治同盟,與謝傳卿、呂光明等為一小組,謝傳卿充小組長,先後開會兩次,討論讀書等問題等情,業據被告薛子健供認不諱,核與其在桃園警察局刑警總隊及軍事檢察官偵查時,所供情形均屬相符,犯情明確,堪資認定,被告薛子健參加組織後,雖有集會情事,惟查其開會所研究範圍屬教育性質,尚無發現有其他積極叛亂行為,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10595 | 10703 | 薛家庭 | 男 | 1928/5/15 | 江蘇,睢寧縣 | 55066 | 27 | 小販 | 被告高德洪、薛家庭均於青年時期陷居匪區,耳濡目染,難免留有匪幫理論毒素,應各酌予交付感化,以資考察糾正,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被告高德洪應於其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2月5日 | |||||
10596 | 10704 | 謝國泰 | 男 | 1927/1/18 | 台灣,台南縣 | 53189 | 24 | 麻豆北勢國民學校教員 | 謝國泰係己決叛徒謝瑞仁堂弟,於38年6月,受謝瑞仁之反動教育,曾閱讀「唯物論」、「青年修養」等匪黨書籍及「鈕司」、「大公報」等傾匪報刊,並於同年12月,曾將「鈕司」、「大公報」交莊南永閱讀,復於39年3月及12月,曾先後向李水波、許麗輝宣講「共產主義是理想的主義」等反動言論,嗣經本部軍事檢察官認有以文字及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嫌提起公訴。謝君犯罪雖不能證明,但既曾受謝匪瑞仁之反動教育,曾閱讀「唯物論」等匪黨書籍,思想難免受毒,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10月29日 | 謝瑞仁 | 謝瑞仁之堂弟(42)審三字第096號 | |||
10597 | 10706 | 謝望天 | 男 | 1928/5/8 | 台灣,高雄縣 | 又名健源 | 54076 | 27 | 商 | 謝望天與何匪玉麟之弟何罔甘係幼時同學,38年1月在鳳山由何罔甘介識何玉麟,接受何匪反動教育,並閱讀匪黨「經濟學概論」,復由何匪介紹與施朝璧合營米粉生意,何匪曾囑其宣揚匪幫理論,煽動民眾反應,但均未照辦,惟其接受何匪之反動教育,並閱讀反動書刊,思想顯受匪毒化,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8月12日 | 又名健源 | |||
10598 | 10707 | 謝開森 | 男 | 1930/5/27 | 台灣,苗栗縣 | 52011 | 23 | 學生 | 謝開森等均與自首匪諜胡海基及本部已另案處決叛亂犯詹俊英相友好,並嗜好音樂,乃於37年夏季組織歌詠隊,並藉以進修樂理。胡海基、詹俊英等常向其灌輸匪幫思想,謂共產主義自由平等,人人有職業、有飯吃,適合時代潮流,使能研究共產主義,預備將來實現等。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10日 | |||||
10599 | 10708 | 謝新萍 | 男 | 1921/4/27 | 台灣,桃園縣 | 52025 | 31 | 商 | 謝新萍等與在逃匪幹周耀施為同鄉關係,情誼密切,40年11月間,周匪耀施經政府通緝逃亡中,曾囑由歐克昌、周耀梓通知謝新萍等,借交新台幣10元左右及零物等濟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7年 | |||||
10600 | 10709 | 謝 煥 | 男 | 1908/9/20 | 湖南,邵陽縣 | 55108 | 47 | 公 | 謝煥於38年湖南邵陽陷匪時,率餘部隱蔽鄉僻,經匪勸誘投靠,並受命聯絡舊部匡煒輝投匪,惟遭拒絕,嗣化名假充商人,覓得匪路於39年初經港來台之事實,迭據供認不諱,並有匡煒輝提供之書面證明可據,犯情已臻明確,雖被告辯以44年6月已辦理附匪登記,惟查被告犯行早經保密局於40年據報偵辦在案,依法自不能認為自首而免除其刑。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0601 | 10710 | 鍾天財 | 男 | 1927/5/10 | 台灣,桃園縣 | 56920 | 30 | 無業 | 本人陳述:因36年12月24日在桃園楊梅因匪諜案被捕,送台東岩灣感訓處分。46年1月又因匪諜案被捕,送保安處1年多後,送軍法處又關1年多才送土城生教所,於49年2月出所。51年因匪諜案又被捕,送往綠島新生訓導處,於64年7月放出來。本人先後被關20餘年。案卡記載:違反檢肅匪諜案件,鍾天財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8月26日 | |||||
10602 | 10712 | 鍾兆秋 | 男 | 1920/5/30 | 台灣,苗栗縣 | 53171 | 34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2總隊直屬第2中隊第2分隊2等警士 | 鍾兆秋於39年3月得識匪徒羅吉月(已自首),經羅君交閱「觀察」、「青年修養」、「毛澤東手記」等匪黨書籍,並受其反動宣傳,因而明知其係匪諜。鍾兆秋身為保安警察,明知羅吉月係匪諜,不向政府舉發,甚且一再接觸,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罪從重科處。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徒刑1年1月19日 | 羅吉月 | ||||
10603 | 10713 | 鍾 色 | 男 | 1922/5/22 | 台灣,台南縣 | 51034 | 31 | 台灣肥料公司工人 | 王如梁、鍾色等人均係台灣省工礦公司紡織廠工人,於38年底、39年初,先後經匪新竹地區工委會紡織支部書記另案被告劉賽慧吸收加入匪工會或讀書會組織,除鍾色外,均繳有自傳,繼即分別成立小組,受劉匪領導,經常在劉匪及黃匪樹滋家新竹公園與廠內樹下等處集會研究匪黨主義。被告對上開事實供認不諱,核與另案被告劉賽慧所供情節相符。鍾色經訊明於參加叛亂組織後已自動與匪黨失去聯繫,核與匪犯黃樹滋所具犯罪節略相符,情節較輕,應予酌情從輕科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徒刑10年 | |||||
10604 | 10714 | 鍾來合 | 男 | 1920/8/26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不誠判刑 | 53085 | 34 | 工 | 鍾來合於38年2月,在台南經自首分子鄭強府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與自首分子吳金鬱、楊德金等同一組織,於39年9月間,向本部自首,惟自首時未將與李匪媽兜等關係供明,自首不誠。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0605 | 10715 | 鞠荊卿 | 男 | 1920/1/12 | 四川,成都縣 | 52165 | 32 | 保密局少校參謀 | 鞠荊卿係國防部保密局少校參謀,與其妻鄭慧中均被控涉有匪嫌,經該局偵查,尚未發現具體犯罪事證,惟思想不正,有交付感化必要,應准予感訓3年。 | 感訓3年 | 感化4年1月25日 | |||||
10606 | 10716 | 韓一民 | 男 | 1924/2/10 | 河北,交河縣 | 原名韓蔭鐸 | 54038 | 29 | 國防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學生 | 韓一民因思想左傾,反對政府,擬利用講演會力量另行創設復興政體,擬訂會章,引誘同學周士傑參加入會,設計鐮刀、斧頭與五星旗圖案,作為復興政體之標幟,並暗託同學傅建中代購槍彈,企圖謀刺政府要員,及?滅政工幹部學校。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扣按反動文件18冊均沒收 | 死刑 | 原名韓蔭鐸 | |||
10607 | 10718 | 簡天來 | 男 | 1927/6/11 | 台灣,南投縣 | 53085 | 27 | 工 | 簡天來於38年夏,在高雄?廠經獲案匪幹孫輝星介紹,加入高雄?廠支部組織與另案梁清泉、陳成等同一小組,受孫匪輝星領導,並參加其所召集閱讀匪書集會。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10608 | 10719 | 簡文讚 | 男 | 1918/6/14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36 | 商 | 被告簡文讚時與同案被告王石頭飲酒交往。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7年22日 | |||||
10609 | 10720 | 簡 木 | 男 | 1926/5/26 | 台灣,台北縣 | 55077 | 30 | 工 | 簡 木之弟賴新掌與另案叛徒張潮賢係小學同學因而相識,39年3月間張匪潮賢至簡 木家探病,曾向之談論匪幫土改分田優點,並告知渠已為匪幫工作。張潮賢於44年2月4日告發,經軍事檢察官偵察起訴。被告簡 木對於明知張潮賢身分而不告密檢舉一節,矢口否認,辯稱係張匪誣害。 | 有期徒刑1年6月 | 徒刑1年6月 | 張潮賢 | ||||
10610 | 10721 | 簡卯己 | 男 | 1932/12/14 | 台灣,台北縣 | 52056 | 21 | 農 | 簡卯己曾聽聆自首份子鄭寶中、李詩珍等匪黨宣傳,知該鄭寶中等身份,於該鄭寶中等39年11、12月間自首前不予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611 | 10722 | 簡明義 | 男 | 1933/8/1 | 台灣,台北縣 | 52056 | 20 | 工 | 簡明義於38年11月間聆聽自首份子鄭寶中、李詩珍有關匪幫之宣傳。 | 有期徒刑1年 | 徒刑1年3月5日 | |||||
10612 | 10723 | 簡阿志 | 男 | 1892/10/1 | 台灣,桃園縣 | 即簡阿忠 | 50574 | 61 | 農 | 本件連同保密局捕案涉嫌之被告陳再謀、李傳芳、簡阿志等一併提起公訴。簡阿志供認其外甥楊阿坤於39年曾在其家食宿,?曾帶林元枝在其家食宿各1次等情,但對於楊阿坤、林元枝之為匪黨始終否認具有明知。 | 無罪 | 羈押1年9月4日 | 即簡阿忠 | |||
10613 | 10725 | 簡清欽 | 男 | 1926/1/6 | 台灣,桃園縣 | 52056 | 27 | 魚 | 簡清欽於38年2月間與匪徒呂高明相遇,聽其講解匪情,知其匪諜身分,於該呂高明未捕獲前,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10614 | 10726 | 藍永壽 | 男 | 1908/2/16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44 | 農 | 家屬陳述:藍君於41年元月3日,因受李丁福匪諜案牽連被捕,佳冬鄉有戴照輝、林鳳德等30餘人被捕,藍君受到3個多月的審問與拘押,嗣因罪證不足而獲釋。前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偵訊筆錄摘要如下:藍永壽稱,其?有參加共黨組織或李丁福的「375會」。藍永壽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交保察看。 | 保釋 | 羈押2月13日 | |||||
10615 | 10727 | 豐順烈 | 男 | 1925/8/12 | 湖北,天門縣 | 56010 | 32 | 空軍4563部隊少尉補給官 | 被告豐順烈,於44年5月間,在空軍機械學校與羅賢義同受補給官訓練時相識,感情頗佳,羅原為空軍官校停訓轉學生,不滿政府,蓄意叛亂,是年8、9月間,先後向被告豐順烈表示偷駕飛機回大陸,同年12月及本(45)年2月,又向被告商借手槍,以備犯罪之用,被告因無手槍,託辭拒絕,但終礙於同學情面,明知其為匪諜不予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羅賢義 | (45)禮公審字第006號判決 | |||
10616 | 10728 | 闕木田 | 男 | 1930/12/3 | 台灣,台北縣 | 53043 | 46 | 農 | 黃財源引導李上甲吸收陳新傳、陳有義、闕木田加入組織均係武裝保衛隊隊員應以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6月24日 | 1957/10/19因腦溢血死於獄中。 | ||||
10617 | 10729 | 顏水流 | 男 | 1927/6/30 | 台灣,台中縣 | 55151 | 29 | 空軍第3供應處上等炊事兵 | 清水警察局於43年8月2日在被告顏水流家中查獲違禁書籍,唯物史觀精義1冊,詢其來源,據供係從被告黃榮福處取來,又云係向被告陳紹良借閱,被告黃榮福之供述,謂係從陳紹良處借來,為補習國文之用,旋即翻異,謂係受陳紹良之託,交與李義賀,即託顏水流代為轉交云云;本案雖尚未發現有其他叛亂積極證據,情節尚屬輕微,爰予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3月9日 | |||||
10618 | 10730 | 顏武雄 | 男 | 1929/5/23 | 台灣,台南縣 | 56061 | 28 | 鹽水地政事務所僱員 | 被告顏武雄平日喜讀日文左傾書籍,因而思想傾匪不滿政府,對盟邦美國亦甚歧視,被告顏武雄於其43年4月28日日記中云「中國政府對???雜誌之禁止入口是最笨的事」、「美國經濟侵略亦可怕」,又致被告黃華浥函中有云「我們台灣人現正逐漸變成美國的奴隸」,又於44年12月9日將收聽日本廣播「俄酋布加寧赫魯雪夫訪印荒謬談話記錄」,及同年12月1日日本廣播「中共學術考察團抵日受日人盛大歡迎紀錄」函寄被告黃華浥。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 | |||||
10619 | 10731 | 顏皆得 | 男 | 1928/12/28 | 台灣,台北市 | 54065 | 27 | 陸軍第六軍砲兵指揮所通訊兵 | 同案被告黃朝和於38年春,由在逃叛徒林三合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被告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等為匪徒,並集會講解匪幫理論,該許章泰、陳秋貴、呂阿明、顏皆得均以同樣情詞否認參加匪幫組織,但查渠等均在保密局將前開犯罪事實供明歷歷互相一致。顏皆得於到本部後,始終承認曾聽林三合講解匪幫理論等情屬實,雖林三合仍在逃未獲案,但既經林三合之上級陳通和及被告黃朝和之領導人汪枝等人供證一致,要難任其空言翻異詭詞諉辯。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2日 | |||||
10620 | 10732 | 魏子麟 | 男 | 1929/9/2 | 台灣,新竹縣 | 52084 | 24 | 台肥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 | 魏子麟等均曾為該廠工人,與利雲欽往來,涉嫌叛亂。查無被告參加該盟之積極事證,犯行無法證明,惟被告與被告利雲欽來往甚密,思想已非純正,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4年2月21日 | |||||
10621 | 10733 | 魏新旺 | 男 | 1929/11/28 | 台灣,桃園縣 | 52019 | 24 | 苗栗縣地政事務所測量員 | 魏新旺係本部已決叛亂犯魏如羅之弟,於38年5月間前來台北訪晤魏如羅,聽其與友人討論台灣託管問題,明知其為共產黨徒,迄39年10月魏如羅被捕時止不為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2年6月 | |||||
10622 | 10734 | 鄺先貴 | 男 | 1934/11/11 | 江西,尋鄔縣 | 57007 | 24 | 本部9504部隊1營重兵器連下士通信 | 鄺先貴於44年2、3月及同年10月間,先後2次在其部隊營房廁所內書寫「解放台灣打倒蔣匪…」等語,復於45年3月15日在無水寮營房附近廁所內書寫「陸戰隊是鐵幕...」等反動文字,經政治部保防科查獲。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10623 | 10735 | 羅炳南 | 男 | 1935/3/2 | 台灣,嘉義縣 | 54142 | 20 | 無 | 被告羅炳南於42年冬,往嘉義寄居舅家,至43年6月6日在嘉義公園游泳畢返家,經中山路傍憩蔭時,以樹枝就地上書寫侮辱總統詞句。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5月11 | |||||
10624 | 10736 | 羅郡鄉 | 男 | 1929/10/19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4 | 農 | 警務處刑事總隊偵訊筆錄:羅郡鄉稱,其?有參加結婚會,唯曾聽李煥榮講述「結婚會會長是古芹香,副會長是李煥榮,每個會員在參加時須繳納25斤穀子作為基金,如會員中有人結婚,每一個會員須拿出3斗米幫助」等語,且亦曾參加過開會一次。羅郡鄉稱,其不知道李丁福、古芹香是共產黨,只知道有警察到六根村要抓李丁福,並不清楚李丁福逃亡之事由。羅郡鄉稱,?有人招其參加共產黨。 | 保釋 | 羈押2月16日 | |||||
10625 | 10737 | 羅勝春 | 男 | 1931/6/20 | 台灣,苗栗縣 | 52900 | 22 | 農 | 調查局資料顯示羅勝春於41年4月間因涉匪嫌案為本局逮捕,迄42年5月12日仍在押,嗣辦理自新,惟相關偵辦經過、釋放時間及原因、戶籍遷移等詳情,本局現有案卷資料無相關紀錄可稽。自白書記載,「…到今年(41)4月下旬,我的2哥○(羅盛昌)對我說○等人在附近山洞裡住,勸誘我晚上去那裡睡,我因喜歡聽他們談話就答應了。而幾日後就和他們一塊被捕…」 | 不詳 | 限制自由2年14日 | |||||
10626 | 10738 | 羅欽庚 | 男 | 1932/6/26 | 江西,南昌市 | 52184 | 21 | 花蓮供應分處第2倉庫同少尉庫員 | 羅欽庚37年在九江供應第9分站服務時,被潛伏該站匪諜崔元璋(中尉庫員)吸收參加共匪組織,38年南昌撤退,未隨本軍轉進同崔元璋、桂劍聲等向匪軍管會報到,由崔匪將輕油面報匪幹接收,並擬送被告入八一軍政大學受訓,旋因回軍繼續潛伏工作效力較大,相偕返廣州報到,復行分別任職,同年9月間,崔元璋被資遣,離廣州赴桂林前,當面指示被告與陳兼善到台進行分配瓦解策反等項工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627 | 10739 | 羅義漲 | 男 | 1919/1/6 | 浙江,平陽縣 | 即葉志強 | 53135 | 35 | 南榮國民學校教員 | 羅義漲與匪諜陳正坤(已判刑)常相往來,並在陳匪處借得「產業革命」、「唯物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加以研讀,值此反共抗俄之際,實有交付感化之必要等情,查羅義漲既屬時與陳正坤來往,並研讀「研讀辯證法」等反動書籍,其思想顯屬不正。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葉志強 | |||
10628 | 10740 | 羅德勝 | 男 | 1926/1/14 | 台灣,苗栗縣 | 50440 | 27 | 開南木材行店員 | 羅德勝、楊秀聰於38年11月間,均在徐桂芳胞兄所經營之開南木材行充店員,因聽徐桂芳、呂某等在逃叛徒左傾言論,雖難推定被告等明之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惟思想不無受其毒化,應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限4年2月23日 | |||||
10629 | 10741 | 譚素娥 | 女 | 1922/7/19 | 廣東,路豐縣 | 54900 | 32 | 不詳 | 譚素娥因參加匪黨組織案,分別於43年10月2日約談,同年月4日交保,及於10月30日約談(無交保紀錄),國家安全局於11月17日准其辦理自首,交付統一管訓,而於12月27日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將其交由台灣省警務處轉飭花蓮縣警察局派員接收移付統一管理。後因譚女自首不實,再於46年11月28日密談,並於12月3日交保。 | 統一管訓 | 管訓2月4日 | |||||
10630 | 10742 | 蘇介臣 | 男 | 1917/2/5 | 台灣,嘉義縣 | 54077 | 41 | 太平洋化學工廠總經理 | 蘇介臣約於40年5、6月間,因閱覽莊泗川資助匪諜林清海案之起訴書,而明知林清海為匪諜,雖其不知林藏匿新竹之詳細處所,然既知同案被告趙水溝知悉林清海藏匿詳址,儘可以之報告政府設法逮捕,而竟不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4月10日 | |||||
10631 | 10743 | 蘇宗輝 | 男 | 1907/12/29 | 台灣,台北縣 | 55095 | 48 | 礦工 | 蘇宗輝對於自39年初至43年8月容留劉英德、劉英昌、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在其家中匿宿多次之事實,已據在保安司令部偵防處調查及偵審各庭供認不諱,核與田進添、吳金堂、吳義雄供證情形相符,雖亦據該被告在保安司令部部偵防處及偵審各庭均以不知彼等係在逃叛徒為辯解,惟既據田進添在偵防處供證劉英昌可能已對蘇宗輝說明匪黨身分,復在審理中結證劉英德有時向蘇宗輝講解時局,並經內政部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向劉英德、劉英昌查明在蘇宗輝家居住日久,難免流露身份,為蘇所知乃囑勿洩漏屬實,且經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偵防處分別查復劉英德、劉英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12年 | |||||
10632 | 10744 | 蘇炳炎 | 男 | 1924/7/10 | 福建,惠安縣 | 52900 | 29 | 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生 | 法務部調查局93年8月26日調偵1字第09300335020號函檢送蘇炳炎查詢紀記載,據案犯蔡敏洛供述蘇炳炎與李匪友邦於民38年在台大發動學潮被通緝後2人逃至高雄小港藏匿,李友邦潛赴匪區,蘇炳炎則下落不詳。 | 不詳 | 限制自由1月12日 | 于 凱 | ||||
10633 | 10745 | 饒國生 | 男 | 1924/9/15 | 廣東,焦嶺縣 | 53170 | 27 | 陸軍第9185部隊通信連上等兵 | 饒國生係前陸軍9185部隊通信連上等兵,對同案被告盧奎因案被捕於41年11月23日脫逃藏匿5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乙節,經盧奎供明紀錄在卷,核與解案機關所附筆錄相符,其明知盧奎係屬匪諜不予告密檢舉,應予負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之罪。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634 | 10747 | 顧 震 | 男 | 1909/12/1 | 江蘇,鹽城縣 | 55184 | 46 | 高雄地政事務所雇員 | 據案卡記載,顧君係因涉叛亂案而遭逮捕,嗣經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限制自由5月26日 | |||||
10635 | 10748 | 龔發珍 | 男 | 1932/5/25 | 台灣,屏東縣 | 52195 | 21 | 農 | 屏東縣警察局41年1月8日屏情字第005號函記載:查本局刑警隊續緝獲本縣佳冬村非法組織青樂會份子計有龔發珍等10名。臺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41年3月19日刑乙冬527號稿記載:本案除嫌疑犯鄭團麟等25名各供認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工作等情不諱,移送保安司令部法辦外…其餘人犯龔發珍等28名經訊罪嫌尚屬輕微,姑念該犯等均屬無知農民,應請貴局交保察看。 屏東縣警察局交保書記載:被保人:龔發珍;案由:參加李丁福組織。 | 保釋 | 限制自由2月13日 | |||||
10636 | 10750 | 羔志夫 | 男 | 1925/2/3 | 山東,萊陽縣 | 即蓋志夫 | 52179 | 27 | 淡水第2工廠上士炊事 | 羔志夫係淡水第2工廠上士炊事,33年被告在萊陽中學求學時,該地被共匪攻陷,全校師生悉遭俘虜,被編入偽魯東幹部教導隊,受訓結業後,返東森埠村家中,至34年6月受偽命擔任該村採糧工作,服務約有3、4個月,勝利後,始逃往青島輾轉來台任現職平時對報章新聞等不實消息,不加明察即向同事賈增奎亂加講述,與賈因口角不睦,被密報提起公訴。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徒刑3年6月 | 即蓋志夫 | |||
10637 | 10751 | 黃許清 | 男 | 1930/2/6 | 湖南,長沙市 | 59011 | 29 | 砲兵第六一九桶砲營第二觀測班班長 | 黃許清於47年11月12日在金門洋山村駐地碉堡拾獲匪偽安全通行證一枚,匿不報繳。 | 0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38 | 10752 | 廖火黨 | 男 | 1936/9/11 | 台灣,雲林縣 | 59012 | 24 | 陸軍第26師司令部第七七團第一營第二連二等兵 | 廖火黨於48年3月29日參加青年節慶祝大會,當散會後,隊伍解散之際,當眾呼叫「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639 | 10753 | 許春霖 | 男 | 1930/1/19 | 安徽,泗縣 | 59064 | 30 | 憲兵202團三營七連憲兵下一士 | 許春霖係憲兵於48年6月16日在該連駐地廣場與少尉見習官蔡有方閒談時,有侮蔑總統攻擊政府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0月13日 | (48)法裁字第0023號 | ||||
10640 | 10754 | 朱峻兮 | 男 | 1919/9/25 | 江蘇,泗陽縣 | 59016 | 40 | 九十三師二七九團一營營部連三等二級士官長 | 朱峻兮因44年報名參加候補軍官及文書官考試,未蒙核准,及對士官制度深表不滿,於同年9月,化名張強、談培興、柳柏松等,在鳳山郵局寄國防部俞部長及國防會議蔣副秘書長平信各一件函,意對士官制度及部隊士氣力加詆誹,希圖對士官制度有所改進;45年1月間,復聞悉候補軍官即將發表,因感氣憤,乃於同年月27日用紅色鉛筆寫反動標語一張「優秀士官不要夢想升官,若要升官,除非候補軍官,台灣軍士死路一條,若要前途,往對岸跑」,下署「中國國民黨製」等語,將其擲於該部隊財勤隊辦公室天井內被拾獲。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41 | 10755 | 羅四維 | 男 | 1930/2/25 | 四川,綦江縣 | 58910 | 30 | 陸軍第一軍團九三兵工群九六一兵工營中士保養 | 羅四維因叛亂案經羈押限制人身自由。 | 有期徒刑1年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7日 | |||||
10642 | 10756 | 何有方 | 男 | 1930/8/13 | 湖北,利川縣 | 58910 | 26 | 陸軍第五十一師兵工連中士保養 | 何有方因叛亂案經羈押限制人身自由。 | 有期徒刑1年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0日 | |||||
10643 | 10757 | 王 城 | 男 | 1914/6/17 | 江蘇,高郵縣 | 59910 | 48 | 報社業務人員 | 王城於29年江蘇高郵縣陷匪時,被派充閔尖鄉公所辦事員,31年夏奉匪之命載運匪幹陳文彬潛入高郵縣湖東地區蒐集情報,旋經陳匪介紹入日軍侵華特務機關高郵縣聯華公司任情報員。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4日 | |||||
10644 | 10758 | 蘇志遠 | 男 | 1927/1/26 | 廣東,梅縣 | 59018 | 33 | 空軍第一供應區部發動機修理廠中士一級機械士官 | 蘇志遠於45年夏迄同年11月間,向蔣金勇傳說匪方宣傳人民生活及水利鐵路建設良好情形,同年7月22、3兩日晚,向不知姓名之工人農人等數人宣揚匪導淮工程偉大,並稱台灣軍人待遇菲薄,同年9月間,先後對同事宋永漢、梁克倫等辱罵總統,12月8日,書寫「新的思潮,新的智慧,要學習,…順利完成建設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同年國萬歲,毛主席萬萬歲」、「擁護毛主席…」等反動文字標語共八張。 | 有期徒刑15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10645 | 10759 | 施文章 | 男 | 1931/12/1 | 福建,晉江縣 | 58025 | 29 | 中國中學學生 | 施文章41年9月,參加匪徒主持讀書會,研讀匪黨書籍,42年6月5日讀書會改組為「菲律賓華僑共產黨」,施文章為黨員任組織部長,43年6月該匪黨以「麥獅獅的血掌與華僑的生命」為題,印製告僑胞書多份,詆譭政府,並煽惑僑胞罷業罷市,反抗菲政府及我駐菲大使?及華人商會之領導,該項文件,交施文章?往馬尼拉散發未果。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一審處無期徒刑刑 | ||||
10646 | 10760 | 劉宏龍 | 男 | 1927/1/1 | 江西,大庚縣 | 59023 | 34 | 國防部戰地政務工作第二大隊第二中隊上尉政工官 | 劉宏龍於47年12月24日在寢室以王緒口氣杜撰廣播詞略謂「10年來受盡痛苦現在才衝過台灣海峽,投回自由祖國的懷抱」,同年月27日說「毛匪投降罷」後又說「蔣匪投降罷」,48年元旦以輕蔑語氣稱「以前每年說反攻就是不動」,同月2日又稱「今年是勝利決定,明年是決定勝利年,後年是大陸反攻年,反來反去還是在台灣」,同月3日復謂「有新舊不同,總統閱兵一段舊片較新片精神好,但訓話時口沫橫飛」等言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15日 | |||||
10647 | 10761 | 侯 愉 | 男 | 1926/4/24 | 遼寧,綏中縣 | 59027 | 34 | 台北林業試驗所技佐 | 侯愉閱讀共匪宣傳書刊,「大眾哲學」,「觀察」,「世界知識」等,思想傾匪。37年來台,常與左傾學生來往,思想亦受影響。38年3月間,與王惠民、張壁坤、盧秀如等,於台北市公園路台大宿舍開會討論「學生運動的工作」,陰謀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張璧坤 | ||||
10648 | 10762 | 鍾亦平 | 男 | 1915/9/17 | 廣東,赤溪縣 | 59028 | 45 | 國民大會代表 | 鍾亦平於38年2月間,由鍾漢君介識梁某,旋經梁某之介紹,參加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為會員,並先後偽「民主同盟」負責人汪某及聯絡人羅平會晤。39年初,鍾亦平訪晤羅平,圖謀棲枝未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49 | 10763 | 鄧耀楚 | 男 | 1910/1/29 | 湖南,邵陽縣 | 59029 | 50 | 民防指揮部船舶總隊薦任一級副總隊長 | 鄧耀楚於39年1月2日接受附匪地方士紳艾騰淵等之誘勸,將藏於邵陽境內馬壩溪底之槍枝六十七枝,交付匪偽邵陽司令員鄒畢兆所部,於同月中旬,被匪派往長沙匪軍政大學受訓途中,乘機逃離匪區,同月下旬抵達香港。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年10月20日 | |||||
10650 | 10764 | 陳遠海 | 男 | 1923/9/15 | 台灣,台北縣 | 59031 | 37 | 工 | 陳遠海於37、8年間,常聞周添壽有傾匪言論,38年秋,即知該周匪為思想犯惟未據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周添壽 | ||||
10651 | 10765 | 林承善 | 男 | 1926/2/8 | 江蘇,高郵縣 | 59033 | 34 | 無 | 林承善因不滿現實,企圖待機與匪合作,奪取政權,於46年4月至8月間加入梁載中組「真民主促進社」,尚無其他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52 | 10766 | 蔡魯芹 | 男 | 1904/1/18 | 台灣,高雄市 | 59034 | 57 | 工 | 蔡魯芹於46年2月27日、5月27日、9月16日、11月19日等先後七次,先後匿名自高雄市致書台北日本駐華大使館掘內謙大使,詆毀我政府腐敗,顯望台灣重歸日本統治,意圖使我國領域歸屬他國。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22日 | |||||
10653 | 10767 | 黃牛槓 | 男 | 1931/2/20 | 台灣,台南縣 | 59037 | 29 | 工 | 黃牛槓於39年底,迄45年10月間,五次訪黃取見面,聆其詆譭政府,讚揚匪黨進步等荒謬言論,明知黃取為潛伏匪諜,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1年11月28日 | |||||
10654 | 10768 | 楊 陽 | 男 | 1916/12/22 | 雲南,鎮康縣 | 59043 | 44 | 無 | 楊陽於37年1、2月間,曾在緬甸仰光參加匪偽民主同盟餐會,會中宣示由各黨派組織聯合政府之政治主張。38年11月由羅雷引介與朱家壁見面。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0月21日 | |||||
10655 | 10769 | 張 銘 | 男 | 1924/10/6 | 雲南,鎮康縣 | 59043 | 30 | 桃園縣警員 | 張銘於38年3月由李雲吾介紹參加叛徒簡國材所領導之研究學習共黨理論集會,研讀「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二萬五千里長征」等書籍,思想傾匪。 | 感化教育1年6月 | 感化教育1年6月 | |||||
10656 | 10770 | 簡 點 | 男 | 1921/10/15 | 台灣,南投縣 | 59920 | 39 | 船長 | 簡點匪諜嫌疑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8月8日 | |||||
10657 | 10771 | 吳瑞成 | 男 | 1931/10/7 | 台灣,高雄縣 | 59020 | 29 | 駕駛 | 吳瑞成因匪嫌案經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23日 | |||||
10658 | 10772 | 高國日 | 男 | 1932/1/12 | 廣東,豐順縣 | 57095 | 27 | 金門西方公司電器技工 | 高國日為王者、李意宗所供涉嫌分子一○三名中之一,經訊據供稱,絕未參加任何非法活動。(何明松等駕艇叛逃投匪,經緝獲,供出曾向李意宗報告逃叛計劃,李復供出其為潛金匪諜王者為領導人,並續供嫌犯一○三人,但經專案小組一再審查,認定李、王二犯所供匪諜組織全屬虛構。) | 交付感化1年 | 交付感化1年 | |||||
10659 | 10773 | 陳逸萍 | 男 | 1915/4/10 | 福建,廈門市 | 自首 | 59900 | 45 | 高雄縣政府職員 | 陳逸萍於48年5月5日因涉叛亂案經本局會同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依法傳訊,5月6日聲請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處依法羈押至5月13日,嗣移押前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繼續羈押,於民國48年9月1日開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10660 | 10774 | 莫權銘 | 男 | 1939/1/10 | 廣東,合浦縣 | 59900 | 20 | 華僑實驗中學學生 | 莫權銘於48年6月間,主動與調查局人員接觸,建立工作關係,嗣因在運用期間發現莫員有不誠之處,並據鄧潔強、陳瑞生二人之供述,於48年12月11日邀莫員至本局談話,在陳瑞生、鄧潔強經依法扣押後,莫員仍由本局予以看管繼續追訊。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7月7日 | |||||
10661 | 10775 | 易 傑 | 男 | 1928/12/27 | 湖南,邵陽縣 | 60920 | 31 | 軍 | 易傑於48年間為前陸軍第一軍團司令部諭知不起訴並裁定交付感化3年。 | 不起訴處分,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10月4日 | |||||
10662 | 10776 | 蔣文正 | 男 | 1932/1/27 | 浙江,義烏縣 | 59062 | 28 | 陸軍鐵通運輸營營部連中士文書 | 蔣文正民國47年10月間起,先後在新竹斗南駐地對同事妄稱:「現在上級官長無人不貪污,要想反攻還不如跳海自殺」「我們的國家不需要自由,要的是僱人自由,誰不自私,我們軍人這樣苦也沒人替我們想想,你看共產黨在大陸上老百姓是苦,但是共產黨的軍隊他們喫的用的穿的薪餉那一樣,不比我們好…」「中國人打中國人還不夠還要請美國人幫打中國人」又謂「政府對退役戰士給予少數金錢安置,卑下職業與共匪並無區別」並讚揚匪偽之人民公社進步情形等利於叛徒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 | (48)判字?0308? | ||||
10663 | 10776 | 蔣文正 | 男 | 1932/1/27 | 浙江,義烏縣 | 69043 | 37 | 流動攤販 | 蔣文正係退伍中士業流動攤販,因不滿政府交通管制,於民國57年6月起至同年11月15日止,在台北市景美區景後街一二○巷二十一號之一其住宅門口,先後向王家福、袁強、王慶雲等人發表反攻無望,頌揚共匪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4年 | |||||
10664 | 10777 | 徐華喜 | 男 | 1923/4/6 | 台灣,苗栗縣 | 59036 | 38 | 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豐榮派出所警員 | 徐華喜於34年春,投入共匪馮白駒之瓊崖部隊工作,受匪命擔任「台灣革命同盟會」分會主席,曾為匪寫日文書信策動日軍中台籍青年參加匪方工作,並受匪「普通行政班」訓練二個月。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65 | 10778 | 劉錫銘 | 男 | 1926/12/6 | 台灣,台南縣 | 59047 | 35 | 年豐一號漁船船長 | 劉錫銘於48年3月25日率同蘇神助駕駛年豐一號漁船出海,被共匪俘虜,參加匪之座談會及歡送會時,發表讚揚匪幫政治優良之言論,並謂:「希望早日解放台灣,我們在台灣等候」之荒謬言詞。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1月6日 | |||||
10666 | 10779 | 吳長瑞 | 男 | 1930/4/14 | 台灣,基隆市 | 59047 | 31 | 年豐二號漁船船員 | 吳長瑞於48年3月25日隨張焰樹出海,被共匪俘虜,參加匪之座談會及歡送會時,發表讚揚匪幫政治優良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1月6日 | |||||
10667 | 10780 | 張焰樹 | 男 | 1927/12/10 | 台灣,宜蘭縣 | 59047 | 34 | 年豐二號漁船船長 | 張焰樹於48年3月25日率同吳長瑞駕駛年豐二號漁船出海,被共匪俘虜,參加匪之座談會及歡送會時,發表讚揚匪幫政治優良之言論,並謂:「希望早日解放台灣,我們在台灣等候」之荒謬言詞。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2年10月15日 | |||||
10668 | 10781 | 陳伙? | 女 | 1923/8/21 | 福建,林森縣 | 即張陳伙?。 | 58091 | 38 | 無 | 陳伙?於39年7月間,被福州匪偽任為鴨姆洲居民小組長及婦女會會員,嗣於民國40年3月,受匪福建海防局情報股長齊匪文斌指示,潛來馬祖白肯說服其夫張劍飛為匪工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6日 | 即張陳伙? | |||
10669 | 10782 | 趙經武 | 男 | 1931/1/1 | 廣西,永福縣 | 60012 | 29 | 陸軍供應司令部453運輸群413營103連中士駕駛 | 趙經武於48年3月,在營房廁所內書寫:「打倒蔣軍解放台灣」之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70 | 10783 | 曾進龍 | 男 | 1937/8/8 | 台灣,台東縣 | 60013 | 24 | 陸軍第一○六六部四六七八部隊一三四營二連一等兵 | 曾進龍於49年2月8日晚,在廁所門板上用粉筆書寫:「各位台灣同志,我們怎樣打倒大陸來台的土匪呢」等荒謬分化為有利於叛徒之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7月 | |||||
10671 | 10784 | 杜國榮 | 男 | 1930/8/5 | 四川,巴縣 | 59041 | 30 | 陸軍1601部隊炮兵六六?上兵 | 47年8月17日晚上十一時許值班時用一、一色手電筒以綠色?光向芹山(大陸)方面照射?次每次約二三分鐘之久匪方旋以白色?光?示高砲214連准尉組長李金山班長王受生發覺後即會同杜之副連長馮瑞祥向綠色?光目標地搜索而查獲為被告所為當?在山石間檢出一、一色手電筒壹支乃杜之所有物。 | 05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5月6日 | |||||
10672 | 10785 | 冷 健 | 男 | 1930/9/24 | 貴州,湄潭縣 | 60017 | 31 | 陸軍四二八九部隊第六二二營第三連少尉觀測官 | 冷健於48年10月19日間,代劉茂隆膳寫「我們是無人解救的奴隸」、「我們在台灣已挨過整整10年牛馬生活」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73 | 10786 | 許 珂 | 男 | 1925/1/3 | 山東,日照縣 | 60021 | 35 | 陸軍四六九二部四六九三部隊少校作戰官 | 許珂對其單位有嫌疑之周健群中尉行動並未加以監視,檢舉人並抱怨部隊不能保密,謂周返回通霄曾向其責罵,並威嚇其父母,據周妻稱「周得悉被檢舉消息,是副營長告訴他的」,復查許珂致王師凱先生函件陳述洩密經過。 | 減處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5年20日 | |||||
10674 | 10788 | 林孝亮 | 男 | 1918/2/15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42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舢板隊下士調支隊部服務 | 林孝亮否認參與丁祥善等之叛逃,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犯罪,罪嫌不足,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2年10月22日 | |||||
10675 | 10789 | 丁祥善 | 男 | 1932/1/6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28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一大隊本部中隊上等兵 | 丁祥善於46年7月中旬起,與其兄丁祥輝審商籌劃策動,決定劫海城艇叛逃。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676 | 10790 | 魏八婆 | 男 | 1939/6/1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30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舢板隊中士 | 魏八婆否認參與丁祥善等之叛逃,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犯罪,罪嫌不足,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2年10月22日 | |||||
10677 | 10791 | 魏火木 | 男 | 1928/12/12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32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野戰醫院上等兵 | 魏火木否認參與丁祥善等之叛逃,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犯罪,罪嫌不足,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2年10月22日 | |||||
10678 | 10792 | 翁邦勤 | 男 | 1919/10/21 | 福建,福清縣 | 57015 | 42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上等兵 | 翁邦勤對大陸遽萌思鄉之念於46年7月中旬起,時常乘機會晤審商籌劃策動,決定劫海城艇叛逃。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79 | 10793 | 李成德 | 男 | 1926/6/1 | 湖北,當陽縣 | 60052 | 38 | 花蓮團管區司令部通信兵中尉譯電官 | 李成德於36年7月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填寫誓詞並宣誓,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680 | 10794 | 馮高鳴 | 男 | 1931/6/24 | 安徽,滁縣 | 56120 | 29 | 台灣省台北市私立育達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馮高鳴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同年8月中旬,由馮高鳴主持討論匪偽憲法,議決「惟共產主義為行動之指導、惟共產中國為希望之所寄」。44年元月推定馮高鳴負責在高雄草擬「?」之工作綱領,44年1、2月間集會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馮高鳴在41年印反美反政府及煽惑台胞爭取獨立之傳單,於同年8月1日前夕在台大校區散發,44年4月下旬,復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681 | 10795 | 陳一鶚 | 男 | 1934/7/13 | 廣東,潮安縣 | 56120 | 27 | 陸軍預備軍官訓練班第四期學生 | 陳一鶚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由陳一鶚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並負責組織。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 | 有期待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6年6月23日 | |||||
10682 | 10796 | 楊孔蘭 | 女 | 1932/10/2 | 安徽,滁縣 | 56120 | 27 | 商 | 楊孔蘭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馮高鳴到鳳山陸軍預備軍官訓練班三期受訓後,由楊孔蘭代表其聯絡。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楊孔蘭擔任警戒。 | 有期待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3 | 10797 | 張壽彭 | 男 | 1932/8/11 | 河北,清苑縣 | 56120 | 29 | 台灣省立台北建國中學教員 | 張壽彭與劉乃誠交誼深厚,劉曾告以正利用台大「?社」進行找尋匪黨關係,當劉發覺有人跟蹤時,同意寄存所有反動書籍且資助劉收埋一被執行死刑之匪諜骨灰,劉之反動思想為張壽彭所知但未予以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4年6月 | 有期徒刑4年6月 | |||||
10684 | 10799 | 劉興旺 | 男 | 1929/9/8 | 湖南,衡山縣 | 57045 | 31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三團二營營部連中士軍械 | 劉興旺於46年6、7月間,由李妙傳吸收加入中國救國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5 | 10800 | 蕭天佐 | 男 | 1928/3/1 | 江西,會昌縣 | 57045 | 32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三團團部連上士班長 | 蕭天佐於46年6、7月間,由蔡宋九、劉主井吸收加入中國救國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6 | 10801 | 林永耀 | 男 | 1934/10/8 | 福建,金門縣 | 57045 | 26 | 農 | 林德仁於46年6、7月間由劉主井等吸收參加偽救國黨組織,並由劉玉井負責掌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7 | 10802 | 林德仁 | 男 | 1934/12/12 | 福建,金門縣 | 57045 | 26 | 農 | 林德仁於46年6、7月間由向國遠等吸收參加偽救國黨組織,並由劉玉井負責掌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8 | 10803 | 羅克禮 | 男 | 1933/11/11 | 廣東,樂昌縣 | 57046 | 27 | 陸軍第八十一師二四三團四連上等兵 | 羅克禮於46年6、7月間,經曾金生吸收加入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89 | 10805 | 潘華國 | 男 | 1906/4/21 | 湖南,南縣人 | 59150 | 55 | 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督察委員會少將委員 | 潘華國46年台途經長沙時,聞尚嫂(堂兄王希尚之妻)談及王信來台可能為匪工作。來台後曾將情告知伊夫,潘庸箴亦曾向王前郁談及王信為匪工作情事,潘華國在場親聽,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4年1月14日 | |||||
10690 | 10806 | 許建二 | 男 | 1923/5/22 | 台灣,台北市 | 許健二? | 59051 | 38 | 商 | 許健二於48年起,將載有為匪宣傳文字之日文「日本」雜誌租與他人閱讀。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91 | 10807 | 鍾阿聲 | 男 | 1939/10/5 | 台灣,台東縣 | 即鐘阿聲 | 60029 | 20 | 農 | 鐘阿聲言論左傾,與村中青年十餘人聚會時,常說:「×××不行」,並舉手呼喊「消滅中華,共匪萬歲」之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即鐘阿聲 | |||
10692 | 10808 | 曾政男 | 男 | 1943/9/20 | 台灣,台東縣 | 60029 | 17 | 農 | 曾政男於48年9月16日,在嘉蘭國民學校大門內所樹立之總統肖像右側,用番刀刻劃「不行要殺了」五字,在左側刻劃「要殺了」三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93 | 10809 | 徐仁基 | 男 | 1928/4/20 | 台灣,苗栗縣 | 60032 | 33 | 司機 | 徐仁基於40年1月間,匪幫苗栗支部之謝裕發逃竄前,與徐仁基約定每月之第一週及第四週星期日9時至10時許在苗栗縣後龍溪旁山內會晤,嗣於同年7月起改為每月第二週星期日9時至10時間在該縣牽牛坑講習所後龍眼樹下會晤,徐仁基均依約往晤,將政府查緝情形一一相告,並每次供給謝匪新台幣十元或二十元不等,約共五十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謝裕發 | ||||
10694 | 10810 | 鄭茂村 | 男 | 1920/8/12 | 台灣,台北市 | 60038 | 41 | 書商 | 鄭茂村於40年8月間,在台北市開設啟文書店,明知「世界」、「日本」、「中央公論」、「文藝春秋」書刊內有歌頌匪酋等誇張匪幫在北平天安門之建設,渲染「人民公社」,同情韓共,因而詆譭我政府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仍陸續租出供人閱覽。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695 | 10812 | 池維明 | 男 | 1925/12/24 | 廣東,梅縣 | 60042 | 36 | 屏東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業務員 | 池維明於36年10月,因思想傾匪,經陳季霞、李展盛之介紹,參加共匪外圍組織「社會科學研究會」,研究中國歷史發展方向,中國農村土地改革,及政治經濟等問題,認為共匪必能勝利,繼於37年3月,經陳季霞介入匪黨為正式黨員,編入小組,由子何禮榮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696 | 10813 | 黃淵明 | 男 | 1927/1/15 | 台灣,嘉義縣 | 59920 | 33 | 嘉義大同國民學校教員 | 黃淵明於36年5、6月間,經黃益文吸收,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受其領導,45年11月間,向嘉義縣政府安全室自首。核其所為,構成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事證明確,洵堪認定。惟黃淵明自首在案,合依法免除其刑,按其情節,施以感化教育。 | 免刑,交付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4月11日 | |||||
10697 | 10814 | 錢仲愷 | 男 | 1919/9/7 | 山東,臨沂縣 | 60092 | 43 | 無 | 錢仲愷,不滿現實,編著「怎樣解決中國的根本問題」,擬對外發行,內容荒謬,為匪宣傳,思想偏激,予以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0015號 | ||||
10698 | 10815 | 陳福川 | 男 | 1921/5/29 | 台灣,桃園縣 | 60093 | 40 | 台灣省工礦警察大隊第二中隊警員 | 陳福川於49年5月19日下午5時左右,有工人胡家樞以5月20日,總統就職大典,是否參加遊行歡呼相詢,陳福川竟答:「亂叫我才不去參加,我要殺死他(指總統)」。被告思想偏激,言論荒謬,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聲字第0022號 | ||||
10699 | 10816 | 樓月來 | 男 | 1926/3/16 | 浙江,蕭山市 | 60079 | 34 | 台灣省立海事專科學校技工 | 樓月來於48年5月間,在與由義臣、楊起雲等,妄談「毛澤東偉大,他的下野,有容讓風度」等反動言論。應交付感化,以資矯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1月5日 | |||||
10700 | 10817 | 吳雲中 | 男 | 1917/2/22 | 福建,雲霄縣 | 60910 | 49 | 警報員 | 吳雲中於39年5月間由香港來台時,為投匪份子劉楚夫攜帶一書交與沈應松,涉有叛亂嫌疑,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偵訊結果,被告不知劉已附匪,托帶該信並未拆封,依法應予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6日 | |||||
10701 | 10818 | 陳耀星 | 男 | 1915/10/4 | 福建,惠安縣 | 即陳悅來 | 60035 | 46 | 高雄市鹽埕區公所幹事 | 陳耀星於20年秋在福建惠安參加匪黨組織,以「反帝大同盟」為號召。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陳悅來 | |||
10702 | 10819 | 郭仰川 | 男 | 1909/10/23 | 福建,惠安縣 | 60035 | 57 | 中洲國民學校教員 | 郭仰川於23年曾拒絕曾夢參邀約參加匪黨,明知曾夢參為匪諜份子,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6日 | 曾夢參 | ||||
10703 | 10820 | 陳秋聲 | 男 | 1914/8/15 | 福建,惠安縣 | 即陳秋生 | 60035 | 50 | 嘉義縣過溝國民學校教員 | 陳秋聲於18年在惠安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 | 即陳秋生 | |||
10704 | 10821 | 杜嘯今 | 男 | 1914/7/19 | 福建,惠安縣 | 自首不誠。 | 60084 | 46 | 曾文農校教員 | 杜嘯今於39年6月,經袁國欽引見「台灣工作委員會」林滔、林海,並參加該會組織,參予研討匪黨理論,閱讀匪書之會議多次,撰寫自傳。後接受派遣來台,圖策反黃珍吾將軍背叛政府,於同年8月底,經匪幫給以V字十一號專員名義,發給旅費、路條等,自福州乘帆船潛抵找馬祖白肯島。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4月13日 | (49)警審特字第0031號 | |||
10705 | 10822 | 徐振寰 | 男 | 1921/9/3 | 山東,諸城縣 | 徐振寰(次登) | 60048 | 41 | 台中縣警察局警 | 徐振寰於34年2月12日,在山東新泰縣王莊被共匪俘虜,受訓3月,先後充任匪偽諸城縣戶部區公所征糧員,及諸城縣政府財糧科征糧員,為匪健征繳糧食,35年冬,由劉金生介紹參加匪黨為候補黨員。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4年 | 徐振寰(次登) | |||
10706 | 10823 | 吳瑞庭 | 男 | 1923/5/30 | 台灣,新竹縣 | 60049 | 39 | 中華法律事務所事務員 | 吳瑞庭於38年間,經黃世雄介紹庭參加匪黨,並於是年冬偕吳瑞庭至羅東訪晤蔡堯山,蔡當時將匪黨國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二書交吳、黃閱讀,且囑按月各繳黨費新台幣十元。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3月18日 | 蔡堯山 | ||||
10707 | 10824 | 崔懷祥 | 男 | 1930/10/10 | 安徽,懷遠縣 | 60086 | 31 | 屏東縣立甯K中學教員 | 崔懷祥於38年5月,受趙開英之勸誘,入匪華東軍政大學鳳陽分校受訓,甫及10日,即參加該匪校「西南工作團」,隨團赴四川等地工作。惟情節輕微,予以交付感化處分。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3月14日 | (49)警審特字第0041號 | ||||
10708 | 10825 | 閻承宗 | 男 | 1923/12/14 | 遼寧,金縣 | 博士 | 60057 | 39 | 味全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牧場場長 | 閻承宗於38年春,經偽民社黨革新派份子熊啟芳之介紹,加入該偽派,並以台灣民俗研究會(後改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為掩護,擔任該會幹事兼台灣大學支部負責人,同年元月至3月間,與同黨份子熊啟芳、宋瑞臨、李宜厂等人集會三次。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宋瑞臨 | |||
10709 | 10826 | 朱和猷 | 男 | 1929/10/25 | 四川,銅梁縣 | 60066 | 33 | 空軍軍官學校初級班上士一級汽車修護士 | 朱和猷於求學時期經常閱讀魯迅等所著左傾書刊,深受匪幫思想毒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11月6日 | |||||
10710 | 10827 | 張萬福 | 男 | 1923/10/8 | 台灣,基隆市 | 61009 | 39 | 海鵬三號報務員 | 張萬福於49年5月5日帶船員廿七人,在二七七之四漁區捕魚時,匪砲艇三艘從後追來,歷時廿分鐘許即被追及,開砲示警逼令停航,並指示陳光榮向匪區航行,張萬福乃於7時廿分電告基隆漁業電台報告船於7時10分被匪劫持,無法脫逃,並請示要否將船上密件丟燬,立復示可,張萬福遵示擬將所有密件取出丟毀,當為陳光榮所禁阻,8時正乃虛報陸台,密件已丟海,僅留密碼盤。船抵某一小島停泊,匪軍上前查閱密件,陳光榮即手指張萬福為報務員,並指示其將密件交出。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3年24日 | |||||
10711 | 10828 | 陳光榮 | 男 | 1929/12/28 | 台灣,台北縣 | 61009 | 33 | 海鵬三號船長 | 陳光榮於49年5月5日帶船員廿七人,在二七七之四漁區捕魚時,匪砲艇三艘從後追來,歷時廿分鐘許即被追及,開砲示警逼令停航,並指示陳光榮向匪區航行,張萬福乃於7時廿分電告基隆漁業電台報告船於7時10分被匪劫持,無法脫逃,並請示要否將船上密件丟燬,立復示可,張萬福遵示擬將所有密件取出丟毀,當為陳光榮所禁阻,8時正乃虛報陸台,密件已丟海,僅留密碼盤。船抵某一小島停泊,匪軍上前查閱密件,陳光榮即手指張萬福為報務員,並指示其將密件交出。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4年2月17日 | |||||
10712 | 10829 | 孔凡玉 | 男 | 1927/4/14 | 山東,濟南市 | 61024 | 35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司令部通信911連中士架線 | 孔凡玉於43年9月27日晚點名後稱:「共匪來一千架飛機,壓倒台灣飛機,這樣就解放了台灣」,45年8月26日又稱:「最近共匪高喊解放台灣,共匪力量強大,我方軍力太小,一定打不過共匪」,47年復在該連中山室作荒謬言論:「匪軍大砲很大,我們又沒有大砲,我們受不了」、「這次共匪不存心奪取金門,如果真的想奪金門,早就奪去了,共匪那麼大的兵力,那麼多的物質,衹要真心來打,沒有奪不下來的」等語。 | 交付感訓2年 | 感化教育2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2月4日 | |||||
10713 | 10830 | 黃應龍 | 男 | 1913/5/18 | 湖南,湘潭縣 | 60910 | 47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民防處技術室簡任二階四級主任 | 黃應龍於38年間,被迫附匪,涉有口頭向交代願受匪一個月薪糧及接受管訓等情,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8日 | |||||
10714 | 10831 | 劉 策 | 男 | 1929/5/5 | 四川,忠縣 | 61910 | 32 | 陸軍八四師副官組中尉人事官 | 劉策經一號專案小組偵訊情形如下:49年12月間受叛亂犯滿豁然、陳美霓邀請吃酒,爭取其參加,渠表示同意,惟無活動,飭繕悔過書後交由原單位領回,予以行政處分,並嚴予考管,免交法辦。 | 免予交付法辦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1日 | |||||
10715 | 10832 | 楊幸讓 | 男 | 1921/12/3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1 | 農 | 楊幸讓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楊幸讓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24日 | 洪文慶 | ||||
10716 | 10833 | 陳亨仁 | 男 | 1920/11/1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2 | 農 | 陳亨仁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陳亨仁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23日 | 洪文慶 | ||||
10717 | 10834 | 楊枝勝 | 男 | 1921/1/12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1 | 商 | 楊枝勝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楊枝勝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24日 | 洪文慶 | ||||
10718 | 10836 | 陳國泉 | 男 | 1921/10/13 | 台灣,屏東縣 | 60215 | 41 | 台南市中區民眾服務站委任幹事 | 陳國泉與另案被告洪文慶相識,37年8、9月間,洪文慶偕同李份至陳亨仁家,由洪文慶說明召集原因,濫言政府腐敗,讚揚共匪,鼓動台灣青年應組織台灣民主同盟,高雄支會枋寮分會,俾匪軍攻台時響應,自此陳國泉等均明知洪文慶之匪諜身份至48年12月31日洪文慶獲案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3月4日 | 洪文慶 | ||||
10719 | 10837 | 洪再興 | 男 | 1909/1/3 | 台灣,高雄市 | 61027 | 54 | 台灣鐵路局技工 | 洪再興於35年秋,經孫古平、葉江水灌輸共匪思想,經葉江水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葉江水 | ||||
10720 | 10838 | 陳啟茂 | 男 | 1922/5/22 | 福建,晉江縣 | 61028 | 40 | 高雄市亞州貿易行職員 | 陳啟茂於34年,由鄭種值吸收加入共產匪黨,編入倪匪永圖等之青年分部小組,研讀新民主主義等匪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21 | 10839 | 伍長華 | 男 | 1918/1/6 | 福建,晉江縣 | 61028 | 44 | 台中私立萊園中學教員 | 伍長華於34年夏,經施能鶴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受鄭家玄之領導,協助印刷匪黨「整風文集」,復參與匪黨會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22 | 10841 | 張鴻禧 | 男 | 1929/11/29 | 河南,內鄉縣 | 61052 | 32 | 陸軍供應司令部陸軍經理學校上尉運輸官 | 張鴻禧被訴於44年5、6月間,以「中華民國反共抗俄知識青年反抗蔣總統奴化士兵政策十三中隊」名義,由台南市以明信片呈總統府及以「陸軍下士」名義由台中縣致立法院函各一件,內書:「奴化士兵集作囚犯政策,現在一般士兵心理,寧做外國狗,不願當一個中國兵」,「專制獨裁終歸失敗」等反動文字,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鑑定結果,均認該反動文字與張鴻禧筆跡不同,此外別無其他事證足資認定,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19日 | (50)警審特字第0038號 | ||||
10723 | 10842 | 羅振祥 | 男 | 1929/5/5 | 廣東,興寧縣 | 61031 | 36 | 籐工 | 羅振祥於38年冬,參加匪偽興?縣政府警衛隊當兵,因嚮應匪偽號召,將潛逃時攜帶之左輪手槍,及其家私有左輪手槍各一支,子彈數發悉予繳交。訓練1月結業,分派在興?縣匪偽文化工作隊,擔任宣傳工作,先後組織農會,婦女會,婦女識字班,並教唱匪編歌曲,表演話劇等。42年冬,易名羅亞威加入赤色愛群工會,曾為該會義賣毛巾。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9年24日 | |||||
10724 | 10843 | 王世流 | 男 | 1914/9/19 | 福建,福州市 | 61032 | 48 | 中央研究院荐任六級管理員 | 王世流於41年8、9月,受王世端之爭取,來台後為匪工作,並將李大超、王世圻在政府機關工作告知,爭取該兩人為匪役使,王世流同意。同年12月,約定通訊非式,並給予照相機一架。王世流於42年2月間來台,先後與王世端通訊五、六次,惟未涉有關政府消息,亦未爭取李大超、王世圻。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0725 | 10844 | 許直勝 | 男 | 1938/2/14 | 台灣,南投縣 | 61035 | 23 | 陸軍軍官學校第三十二期學生 | 許直勝於48年9月28日參加「自治互助會」,專任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10726 | 10845 | 陳恩泉 | 男 | 1938/9/4 | 台灣,彰化縣 | 61035 | 23 | 陸軍軍官學校第三十二期學生 | 陳恩泉於49年元月參加「自治互助會」任小組長。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 | |||||
10727 | 10846 | 黃芋頭 | 男 | 1925/5/5 | 福建,廈門市 | 61054 | 36 | 農 | 黃芋頭於48年在廈門被匪編入前線民兵師充當民兵,接受匪方訓練,思想受其毒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11日 | (50)警審聲字第0001號 | ||||
10728 | 10848 | 廖淮呈 | 男 | 1936/12/15 | 台灣,台中市 | 61059 | 26 | 農 | 廖淮呈於49年12月間,書寫:「蔣XX是大王八蛋」,「專制的民主國家賊頭蔣XX」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26日 | (50)警審聲字第0011號 | ||||
10729 | 10849 | 袁炳南 | 男 | 1923/1/3 | 山東,惠民縣 | 61060 | 38 | 攤販 | 袁炳南於49年間向蘇海庭等談稱:(一)政府快要垮台了;(二)金馬絕對無法確保;(三)共產黨好,每個人都有飯吃,有衣穿,不像台灣這樣腐敗;(四)毛澤東同志好;等荒謬言論,予以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30日 | (50)警審聲字第0013號,(64)諫減字第0125號減刑5年4月 | ||||
10730 | 10849 | 袁炳南 | 男 | 1923/1/3 | 山東,惠民縣 | 68028 | 45 | 無 | 袁炳南於56年4、5、6月間,經常公開收聽匪福建人民廣播電台廣播,迄至同年10月,陸續向張思軒等人說:『如果大陸與台灣自由開放,台灣的老百姓都要跑回大陸去,大陸進步很快,不但能造原子彈,而且能造氫彈,並且已經試爆四五次成功了,台灣連汽車都不能做,反而空喊口號,談什麼建設』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6月23日 | |||||
10731 | 10849 | 袁炳南 | 男 | 1923/1/3 | 山東,惠民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64)諫減字第0125號 | |||||
10732 | 10850 | 黃清吉 | 男 | 1936/3/25 | 福建,金門縣 | 61920 | 25 | 農 | 黃清吉違反檢肅匪諜條例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7月25日 | |||||
10733 | 10851 | 王超光 | 男 | 1923/12/20 | 台灣,台北市 | 61900 | 39 | 綠地印刷公司經理 | 王超光於50年11月7日,以涉嫌抄寫義有黨反動傳單經法務部調查局約談到案,經調查、製作筆錄,於50年11月10日交保。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日 | |||||
10734 | 10852 | 陳乃封 | 男 | 1932/1/17 | 浙江,仙居縣 | 61920 | 29 | 蘭嶼農場工作 | 陳乃封因在蘭嶼陰謀暴動,經由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予以拘捕審理中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7日 | |||||
10735 | 10853 | 胡賢哲 | 男 | 1928/7/14 | 安徽,和縣 | 61033 | 35 | 台灣鐵路管理局花蓮管理處事務員 | 胡賢哲於36年7月,經金祖懋介紹參加附匪黨派「孫文主義同盟」,同年9月來台,37年在台灣省鐵路管理局花蓮管理處服務時,曾向同事表明共匪身份,並濫言實行共匪新民主主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36 | 10854 | 林維鎔 | 男 | 1924/11/25 | 福建,龍岩縣 | 61034 | 38 | 工 | 林維鎔於36年9月間,聽邱岳璧將其因參加匪黨案發,潛逃來台經過告知,至邱岳璧42年9月28日被捕時止,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1年 | 感化教育1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24日 | 邱岳璧 | ||||
10737 | 10855 | 陳啟東 | 男 | 1921/11/9 | 台灣,南投縣 | 61012 | 42 | 台灣省農林廳林務局造林組臨時僱員 | 陳啟東於49年8月21日,對蔡錦順云:「廖文毅由日本派遣中西千代子及石田律子2日女來台,從事台灣獨立活動,我為伊等日據時代小學同學,因此,我已允予參加「台灣獨立黨」你是否參加。50年8月22日陳啟東復對蔡錦順云:「我與廖文毅關係僅交換情報,及兼辦組織同志出境手續,廖文毅指示我們在現在國際情勢下要忍耐,台灣獨立有希望,今年不行,明年一定行,現在我們組織約有二萬人,台南最多,台中次之,台北最少,這是策略,情報總部設在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由日人岸田負責,我們因係同學所以勸你參加」。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20日 | |||||
10738 | 10856 | 王連雲 | 男 | 1923/1/16 | 山東,臨胊縣 | 62013 | 40 | 退役軍人 | 王連雲係退役軍官,退役後意志不堅,於49年10月間,在住所與龔正商議收買槍枝,搶奪紗廠及印繕反動傳單,分送台北、台中、高雄等地,於是年雙十節散發,企圖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6月26日 | |||||
10739 | 10857 | 蘇武吉 | 男 | 1939/11/5 | 台灣,雲林縣 | 62910 | 22 | ?林國民學校教員 | 蘇武吉與顏錦福原為斗六中學先後期同學,顏因家境貧寒,曾以互助為由,先後向蘇武吉等請求解囊相助,涉嫌顏錦福向其談論台灣獨立之事,經偵查無犯罪事證,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4日 | |||||
10740 | 10858 | 何昭南 | 男 | 1938/10/19 | 台灣,嘉義縣 | 62015 | 25 | 政工幹部學校上士學生 | 何昭南於49年起,受黃聰明共同從事「台灣獨立」組織活動,於50年7月9日至51年2月間,先後四次約集在校同學林武彥、張增田、陳文旭、蔡四郎等在淡水,及該校後山電台、北港鎮蔡四郎家等處四次秘密集議,首由黃聰明提議創立「台灣青年同志會」共同發展組織,分別在學校、及部隊、吸收台灣青年,參加叛亂組織,進而擴大社會民眾,意圖脫離中華民國政府,使台灣獨立。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41 | 10859 | 葉 韶 | 男 | 1915/5/6 | 浙江,溫嶺縣 | 自首 | 61036 | 47 | 雲林縣麥寮鄉公所辦事員 | 葉韶於39年至40年1月間,參加匪分攤農業稅及營業稅會議,協助算糧,又加入匪偽商聯會及醫療公會為會員。並於39年9月至同年12月,充任匪偽車路鎮鎮府文教委員。 | 公訴不受理 | 羈押1年4月17日 | 羈押審理中因心臟病死亡 | |||
10742 | 10860 | 黃種人 | 男 | 1916/4/23 | 福建,惠安縣 | 60035 | 47 | 高雄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 | 黃種人於23年在惠安參加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43 | 10861 | 廖阿琪 | 男 | 1930/6/19 | 台灣,雲林縣 | 即廖阿祈 | 61010 | 34 | 農 | 廖阿琪於50年2月間,見林東鏗常出入國際照相?,乃向林東鏗詢明情由。林東鏗亦吸收其參加。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廖阿祈 | |||
10744 | 10862 | 袁宗聖 | 男 | 1912/2/2 | 江蘇,海門縣 | 61039 | 52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臨時僱員 | 袁宗聖於29年5月間在江蘇如皋充任匪蘇四分區司令部參謀,33年2月復任該匪偽組織所屬之海防司令部管理科長,38年5月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45 | 10863 | 洪傳田 | 男 | 1923/3/6 | 貴州,安順縣 | 60070 | 35 | 陸軍總司令部連絡室上尉連絡官 | 洪傳田於39年初,在鳳山公園謀議籌組「革命」組織,推翻政府,另建一賢能政府,並推定吳定遠為該項陰謀中之宣傳幹事,洪傳田為組織幹事,劉錫炳為總幹事,分頭進行爭取同情份子。41年間,洪傳田又以同一宗旨與畢儉華及另案李長江成立「經綸學社」,42年劉錫炳等人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未獲結果。43年間,洪傳田擬具「我們的想法看法與做法」一文,46年間,洪傳田將「我們的想法看法與做法」修改為「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46 | 10864 | 高善祥 | 男 | 1931/10/29 | 湖北,棗陽縣 | 60070 | 32 | 一八一○部隊中尉幹事 | 高善祥於43年間,與洪傳田討論「我們的想法看法與做法」一文,作為建立組織之理論基礎,48年間,洪傳田分別將「大成主義」交高善祥閱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2月2日 | |||||
10747 | 10865 | 陳是德 | 男 | 1912/10/7 | 福建,惠安縣 | 62017 | 51 | 南港輪胎公司總務部經理 | 陳是德於21年至23年,受共產黨份子張廷標之蠱惑,於24年秋至上海接受生產黨基幹訓練1月後。返回原籍惠安,參加共產黨之組織。33年底滲入前軍事委員會台灣工作團服務。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48 | 10866 | 陳團保 | 男 | 1939/9/22 | 湖北,天門縣 | 62018 | 23 | 台北市省立法商學院學生 | 陳團保於42年參加朱毛匪幫在海外之學運外圍組織「全星華校中學生聯合會」。45年10月來台、入國立華僑中學求學。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49 | 10867 | 鄭世柱 | 男 | 1921/2/2 | 山東,日照縣 | 62024 | 42 | 永興漁業公司會計 | 鄭世柱於29年2月間,在山東日照縣經鄭世訓、鄭世根介紹,參加匪日照辦事處工作團為團員,同年3月,復經匪幹申誦典介紹加入匪黨,30年2月在黃敦鄉工作時,匪第八路軍第二支隊第四大隊反正,因恐該工作團人員走漏消息,乃將該團人員(連被告鄭世柱在內)扣押,反正後保釋,36年6月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50 | 10868 | 王邦禮 | 男 | 1921/4/24 | 安徽,定遠縣 | 62036 | 42 | 榮民工程隊第一隊工程員 | 37年任瀋陽警備司令部城防構築委員會少校組長。瀋陽陷匪後被匪俘。集中於匪解放團受訓月餘,後發給路費路條遣返。同年底抵達天津,向其舊同事董節誇張匪幫強大,決心解放天津等語,旋輾轉逃至香港。42年在香港調景嶺以難胞身份申請人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3月19日 | |||||
10751 | 10869 | 汪藝琴 | 男 | 1927/9/8 | 台灣,台北縣 | 62920 | 32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六十兵工廠臨時工人 | 50年7月27日下午一時許於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六十兵工廠大禮堂黑板上,以粉筆書寫反動文字「蔣匪」二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2日 | |||||
10752 | 10870 | 李 毅 | 男 | 1919/5/4 | 山東,日照縣 | 又名李士夏 | 62073 | 32 | 嘉義縣警察局警員 | 李毅於34年底,在日照縣中讀書,由該校教師蔡某領導參加共匪之兒童團,學習唱歌及講述民間故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警審聲字第0026號 | |||
10753 | 10871 | 劉家順 | 男 | 1935/8/20 | 台灣,雲林縣 | 大學 | 62011 | 27 | 無 | 劉家順於47年6月,在同學丘宏達家中發表其台灣獨立之主張,希望大家畢業後迨建立社會基礎,再行合作。同年8月在鳳山步兵學校受訓期間,又將台灣獨立自治之主張及廖文毅在日本從事台灣獨立活動等告知同時受訓同學龔伯文、蔡順利、吳高山等。49年9月被告考取留美,於準備出國前,往同學陳安瀾家中辭行,又談及廖文毅在日本已製定所謂「國旗」、「國歌」及「憲法」情形,並認為偽「國旗」應設計為藍底中間一條香蕉式樣,及行政區應重新劃定之荒謬意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6月2日 | ||||
10754 | 10872 | 林文緯 | 男 | 1931/5/15 | 台灣,台北縣 | 62034 | 31 | 謙裕貿易股份公司經理 | 林文緯研讀貧乏物語,費爾巴哈等日文左傾書籍。並於46年間受游來乾之託寫信促林一返國一行,游林會談後,曾據林告知游有一小圈子,要林一到日本後設法與大陸匪偽妥取連絡。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游來乾 | ||||
10755 | 10873 | 申 容 | 男 | 1929/1/14 | 貴州,湄潭縣 | 62057 | 34 | 公教智識週刊社業務員 | 致函閻耀庭,討論思想問題,內容有:一、馬克思所述哲學的根本問題,在改變世界,如政府撤退來台,就是馬克思理論的成果。二、馬克思階級鬥爭和唯物辯證法,都是正確的。三、毛澤東有匪竊據地區七億人民向他高呼萬歲,並誇耀匪竊據地區「黃河鐵橋」等建設的成就。四、窮人是革命的溫床,也是富人的點綴品等傾匪言論,該閻耀庭復將原函於同月二十八日轉寄卜廣玉時,為本部檢獲。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5日 | |||||
10756 | 10874 | 陸振明 | 男 | 1922/7/6 | 江蘇,高郵縣 | 62063 | 40 | 報差 | 陸振明於33年經匪幹伸鶴聲介紹充當匪時堡區政治工作隊,後參加小組檢討會二五減租大會,下鄉宣傳及響應匪黨號召,勸使同村萬某參加匪軍,由女匪幹朱楠發給匪黨書籍,使其閱讀,並派匪黨員葉德馨負責輔導教育,先後為匪工作一年三個月。51年4月16日被告向本部辦理反共自覺表白,除表白曾充匪時堡鄉稅所稅務員,擔任稅收工作外,其餘均予隱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2月17日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2年8月13日 | |||||
10757 | 10875 | 李 碩 | 男 | 1915/5/3 | 福建,晉江縣 | 60910 | 47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花蓮港聯檢處憲兵上校處長 | 李碩叛亂案件,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4月30日(50)警審特字第11號判決主文:李碩免訴。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及有期徒刑共計6年7月13日 | |||||
10758 | 10875 | 李 碩 | 男 | 1915/5/3 | 福建,晉江縣 | 68027 | 53 | 台灣省警務處荐任一級專員 | 李碩於27年春,受張天昊指示,與福建省晉江縣沙峰村小學教員柯落葉、蘇醒成立匪黨「沙峰小組」,李碩為小組長兼組織工作,柯落葉任宣傳,蘇醒任連絡。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限制人身自由及有期徒刑共計6年7月13日 | 蘇 醒 | ||||
10759 | 10876 | 曾 沖 | 男 | 1925/4/7 | 江蘇,泰興縣 | 62022 | 41 | 基隆市安樂國民學校教員 | 曾沖於29年,經張瑞珠、呂永壽介紹參加匪幫組織「青抗團」,38年春,朱力子率第三營投匪,曾沖亦隨同投匪,並被編為匪「華東人民解放軍警備第六旅新編第一團」,曾沖任該團指導員偽職,同年9月任曾李鄉匪文化幹事,39年冬由匪偽區長何同倫介荐匪公安局科長姚鞏,於40年3月遣其取道香港,潛台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60 | 10877 | 戴村澤 | 男 | 1916/5/13 | 台灣,屏東縣 | 62010 | 48 | 無 | 戴村澤於50年間,與陳智雄商議台灣獨立,並予附和,陳智雄擬妥「同心會」組織綱領,於11月15日函告戴村澤。所擬之「同心會」組織綱領分別函寄被告戴村澤、蕭坤汪之函件,于郵寄途中被治安機關截獲,未為被告戴村澤、蕭坤汪所收閱。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0761 | 10878 | 李振風 | 男 | 1925/8/4 | 浙江,昌化縣 | 62071 | 37 | 莉桐國民學校教員 | 李振風於37年來台後,課餘命學生周惠慧等抄錄「秧歌舞曲」、「秧歌舞曲斷板」、「我們為什麼不歌唱」等匪歌,連同其原有之蘇聯民歌,「船夫曲」及「湘江船夫曲」、「路是我們開」等匪歌,裝訂成冊,藏備教授學生之用。復經常閱讀「蘇聯木刻」、「魯迅二心集」及「中學生」等反動書刊。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7月13日 | (51)警審聲字第0013號 | ||||
10762 | 10879 | 溫詩波 | 男 | 1928/12/6 | 福建,閩清縣 | 62026 | 34 | 陸軍第七三四五部第六四四○部隊第三三四?勤務連二等一級士官長 | 溫詩波於48年8月25日,由鳳山投寄台北市開封街三十四巷四號國際影片公司王元夫函稱:「過去的血汗是給敵人流的……革命大學(指陸軍官校)再進步下去也許是關門大吉了」。49年7月7日由左營化名李世民投寄台北市自由中國社反動份子雷震函稱:「長期奴役士兵之兵役法,不是奴役法是什麼……軍中褓姆變成軍中老虎……政工人員製造敵人,排除異己」。又查獲致立法院長院長函稿內容謂:「養狗的主人割下狗尾巴為狗打牙祭的加薪方式,根本與士氣無關」。復於該營營部醫務所之處方箋上書寫:「毛澤東萬歲」等荒謬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763 | 10880 | 孫 玲 | 女 | 1919/10/1 | 廣西,桂林市 | 自首,白 克之妻 | 62074 | 44 | 家務 | 孫玲於27年秋前往匪「陝北公學」受訓2月後,復調延安「魯迅藝術學院」,嗣因病於28年夏離開延安等情,於犯罪未發覺前辦理反共自覺表白,有表白書附卷可憑,自係自首;又別無其他佐證足以證明白克叛徒之身分為孫君所明知,究難以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訴追,罪嫌顯屬不足。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日 | (52)晴普字第0028號 | |||
10764 | 10881 | 姜有璋 | 男 | 1923/9/5 | 浙江,富陽縣 | 63031 | 37 | 高雄硫酸錏公司工程師 | 姜有璋於41年至43年間,曾與現在匪區之叔父姜 琦與姨姐吳恩惠等通信,及於50年10月在高雄硫酸錏公司煤氣場附近廁所門上書寫反動標語,與該被告筆跡相似,涉有叛亂嫌疑。查被告於37年間受沈自中宣揚匪黨理論,來台後尚未發現有傾匪言論,其與大陸叔父姜 琦、姨姐吳恩惠通信,目的在了解其生活情況,亦未發現有與匪勾結或為匪工作情事,復飭據原破案機關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將被告姜有璋平日所寫筆跡,連同原反動標語檢送台灣省警務處刑警大隊鑑定,筆跡並不相符,此外復無其他佐證足證被告有書寫反動標語情事,叛亂罪嫌自屬不足。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3日 | (52)晴普字第0570號 | ||||
10765 | 10882 | 張劍華 | 男 | 1912/6/6 | 福建,同安縣 | 原名張水耀,又名張繼水張潮水,自首。 | 62108 | 52 | 苑裡中學教員 | 17年就讀廈門雙十中學時參加「讀書會」、「革命互濟會」,旋又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19年春調「革命互濟會」。25年往漳浦任教改名張劍華。27年初復轉任南安第二區詩板小學教職,正式加入共產匪黨為黨員,28年任泉州中心縣委。29年夏調武夷山區匪福建省委會訓練班受訓,結訓後派遣至皖南「新四軍民運部」。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年4月16日 | 又名張繼水張潮水 | |||
10766 | 10882 | 張劍華 | 男 | 1912/6/6 | 福建,同安縣 | 原名張水耀,又名張繼水張潮水,自首。 | 73042 | 60 | 不詳 | 張劍華等因叛亂嫌案,前於偵查中執行羈押,至61年12月27日屆滿2月,茲聲請人以偵查尚未終結,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聲請延長羈押期間,經覆核無異,應予照准,延長羈押期間各二個月。 | 羈押期間延長2月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
10767 | 10883 | 嚴建業 | 男 | 1940/12/27 | 廣東,惠陽縣 | 63038 | 22 | 國防部情報局昌明訓練班學員 | 嚴建業於47年,入匪人民公社任記分工作,52年元月參加本局××訓練班受訓曾謂「老百姓怕官,官怕王,王怕洋鬼子」,以及因扣借支撕毀台幣,並謂「國民黨就是這樣垮台的」荒謬言論,顯係感染匪黨毒素思想所致,自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29日 | |||||
10768 | 10884 | 董克敏 | 男 | 1925/8/24 | 江蘇,上海市 | 63016 | 38 | 國防部情報局╳╳計劃第七組少校副組長 | 董克敏於51年10月4日從高雄出發,向匪區滲透從事游擊工作,於同月6日下午8時許,在平海海面換乘橡皮艇,因風浪過大,延誤行程,致油料於11時許用罄,操舟器失靈,無法前進。董處此進退失據之際,忽告意志動搖,頓萌降匪之念,商同以手電筒向匪方海岸照射求救信號,冀圖共匪前來施救,從而向匪投降,終因距離稍遠,未為匪方發現。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8年10月22日 | |||||
10769 | 10885 | 劉 武 | 男 | 1944/12/1 | 廣東,惠陽縣 | 63016 | 20 | 國防部情報局╳╳計劃第七組中尉組員 | 劉武於51年10月4日從高雄出發,向匪區滲透從事游擊工作,於同月6日下午8時許,在平海海面換乘橡皮艇,因風浪過大,延誤行程,致油料於11時許用罄,操舟器失靈,無法前進,於翌日黎明,漂至香港海面之筏山島。突見有小船三隻,向該島方向前進,疑為匪軍追捕前來,該管組長╳╳╳當即下令進入備戰狀態,詎料被告當眾宣稱,不能打,被匪抓去,最多不過勞改或坐牢,企圖阻止該組同仁對匪進行作戰,尋因上述船隻改道他航,致未發生戰鬥,同日上午該管組長鑒於無法入陸,遂即利用漁船率全組人員轉赴火頭盆島,並於埋藏槍彈後,相繼偷渡香港,旋以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2009/10/18 | |||||
10770 | 10886 | 黃永賢 | 男 | 1940/12/3 | 廣東,海豐縣 | 即黃悅然 | 63015 | 22 | 國防部情報局單訓學員 | 黃永賢於49年12月為匪海豊縣公安局駐汕尾工作人員彭堅運用,調查當地青年學生思想言行及生活狀況,進行特務工作,50年10月經彭匪介紹入偽汕尾鎮工藝社寫鋼板,並仍繼續協助彭匪工作,同年12月參加偽汕尾各機關團體中心聚樂部擔任資料員,嗣因生活日益艱困厭惡匪偽政權,移反逃亡香港,經本局駐港工作人員吸收。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11月13日 | 即黃悅然 | |||
10771 | 10887 | 鄒時堯 | 男 | 1947/12/26 | 廣東,惠陽縣 | 63015 | 17 | 國防部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鄒時堯生長匪區,曾參加匪少年先鋒隊,接受匪思想訓練,供匪驅策。於51年4月隨難民潮逃抵香港,旋被接運來台,被告又偽報學歷,得送入國立華僑中學就讀,但以行為惡劣被開除,後志願參加本局敵後工作,在受訓及待命期間,言行如故。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9月21日 | |||||
10772 | 10888 | 陳 奇 | 男 | 1938/7/7 | 廣東,信宜縣 | 63015 | 25 | 國防部情報局大陸工作幹部儲訓大隊學員 | 陳奇於52年2月參加本局大陸工作幹部儲訓大隊受訓,因其生長匪區,感染奸匪邪惡素甚深,致在受訓期間,言論荒謬,如「我在大陸時,比在台灣好,有好煙抽,個人經濟寬裕」、「中華民國紀律腐化,一切不及共匪的好」、「中國官長對命令執行不及共匪澈底」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773 | 10889 | 鄭官飛 | 男 | 1940/9/6 | 廣東,南雄縣 | 63015 | 24 | 國防部情報局大陸工作幹部儲訓大隊學員 | 鄭官飛於42年志願參加匪韶關專區新兵訓練團幼年隊(小鬼隊)接受訓練後,編入匪陸軍第四十二軍一二四師三七○團二營營部連充傳達兵,旋調匪軍一二四師之博羅文化集訓班受訓,加入「共青團」為預備團員,結業後返回部隊充文書班長,升為正式團員,47年偷渡香港未果,被匪截回,交保管制,51年7月逃抵香港,經我政府接運來台,本(52)年2月志願參加本局特種訓練班受訓,備派大陸工作,惟被告因前在匪區參加匪偽組織,並接受匪方邪惡教育,中毒已深,致在本局訓練班受訓其間發表荒謬言論,以其來台係受政府欺騙,決不返回大陸工作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774 | 10890 | 余炳章 | 男 | 1919/7/10 | 江蘇,武進縣 | 又名余江流 | 63025 | 45 | 商 | 余炳章原為前軍統局工作人員,曾任該局上海直屬站書記暨上海市政府調查處科員,淞滬警被司令部稽查處督察等職,卅八年五月下旬,在上海淪陷前夕來台,同年八月赴香港,旋即在香港經商,距于卅九年元月(即農曆卅八年十二月)某日晚間(確實日期以記憶不清),以舊屬身份赴立法委員王新衡(按係前軍統局工作人員上海市政府調查處處長)住港寓所,以游詞勸王附匪。 | 減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775 | 10891 | 蔡 電 | 男 | 1927/6/23 | 湖南,益陽縣 | 61055 | 36 | 陸軍供應司令部眷舍管理處第二組上尉後勤官 | 蔡電於51年4月27日認識胡克飛等人,胡克飛將「叛亂主張」及「組織暗殺隊」「行動方案」等分別宣揚,並面囑蔡電負責發展台中地區叛亂組織。蔡除同意外,並允在眷區發動二三十人響應政變。 | 有期徒刑10年,各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776 | 10892 | 李景淇 | 男 | 1928/2/28 | 江蘇,江都 | 61055 | 35 | 陸軍防空砲兵第一團上尉療養員 | 李景淇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間聽馬志堅宣揚叛亂組織名稱,知其匪諜身份未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5日 | |||||
10777 | 10893 | 郁啟明 | 男 | 1922/2/2 | 江蘇,啟東縣 | 62038 | 41 | 中國國民黨彰化縣執行委員會第三組代組長 | 郁啟明於30年夏在上海大路襪衫廠工作時,經趙文?吸收加入匪黨,31年秋趙匪死亡時,囑郁啟明用「惠君」名字與趙匪之領導人李匪培君聯繫未果。38年受匪華東局科長方匪舜之派遣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7月22日 | |||||
10778 | 10894 | 房心田 | 男 | 1916/4/8 | 山東,萊陽縣 | 62039 | 47 | 三輪車伕 | 房心田於34年,參加匪思想訓練,受訓1月後,被派擔任警衛工作。 | 不受理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月16日 | |||||
10779 | 10895 | 呂志超 | 男 | 1919/7/17 | 四川,宜賓縣 | 62041 | 44 | 聯勤第六十一兵工廠一等六級技工 | 呂志超於29年間,經常閱讀匪報「新華日報」,以致思想傾匪,同年4月,並邀集彭吉安等組織讀書會,按月集資購買「新華日報」、「群眾週刊」等匪報刊閱讀,34年4月由王保林介識楊德清,由楊匪吸收加入匪黨,受其領導,並奉楊匪之命,將第十及五十兵工廠之生產品種類及數字與重要人事等資料,探交楊匪。37年11月底,與王文新秘密印製「血債」反動宣傳傳單二百份散發。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
10780 | 10896 | 呂胡美俠 | 女 | 1920/4/9 | 江蘇,松江縣 | 62041 | 43 | 商 | 呂胡美俠於28年在四川重慶三民主義青年團訓練班受訓時,經林學儀介識共匪份子張某,思想受其影響,旋由該張匪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2年27日 | |||||
10781 | 10897 | 蔡式宣 | 男 | 1925/7/14 | 浙江,樂清縣 | 62075 | 39 | 三七一一部隊第一總隊偵查中隊中士 | 蔡式宣於38年共匪竄陷浙江樂清時,曾參加玉環縣泥麂島我游擊部隊,嗣被匪軍擊散後返鄉,39年春,向匪樂清公安局派出所立具為匪工作志願書,同年5月接受匪命,往玉環縣三盤區刺探江浙反共救國軍第二十縱隊之軍事秘密。抵三盤區後,經同鄉介紹加入該縱隊第三支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充任中隊長,惟未著手為匪刺探軍事消息。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9年6月9日 | |||||
10782 | 10898 | 姚江龍 | 男 | 1915/9/19 | 台灣,高雄市 | 62044 | 49 | 台灣糖業公司農化工廠工人 | 姚江龍於35年間受陳金塗誘惑,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受陳匪領導,參與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83 | 10899 | 李瑤林 | 男 | 1910/4/18 | 河北,臨榆縣 | 63039 | 52 | 商 | 李瑤林於44年間,辦理假退役後,屢請回役未獲允准,致不滿政府,迺自為首領,籌組「革命委員會」,以退役人員為主幹,俟時機成熟,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51年1月12日,在雲林縣鼓動檢舉人張震參加,同年7月4日宣誓,李瑤林並囑張震從事組織通訊調查、行動小組,同年8月間分別在台北縣、花蓮縣誘導檢舉人唐去非、陳淼參加其組織,並命唐去非負責軍事,向退除役人員及軍中發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1年3月28日 | |||||
10784 | 10901 | 丁克強 | 男 | 1916/12/20 | 江蘇,金山縣 | 63042 | 52 | 舊貨商 | 丁克強於38年在上海陷匪後留居上海,與匪偽上海市公安局匪幹吳雯甚相過從。其妹丁心華在台,迭函促來台,丁克強恐不易獲得匪方獲准,就商於吳匪。吳匪告以台灣不久即將「解放」,如能為「人民立功」,可協助其出境,經丁克強同意後,交付其任務為策反舊識飛行員盧季英、周敬堯駕機投匪及調查我政府機構駐在地,以利匪偽接收,並約定秘密通訊方法後即於39年3月17日轉道香港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1月23日 | |||||
10785 | 10902 | 吳純奇 | 男 | 1915/1/23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63043 | 50 | 種花 | 吳純奇於40年秋,經李媽兜領導,李媽兜被捕後,被告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自首,就被告參加叛亂組織部分,依法免除其刑,以勵自新。惟李純奇在50年11月至52年5月期間,多次向林鶴壽妄言共匪強大,與馬克斯思想、唯物論等,雖其對象非不特定之多數人,未達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程度,但其思想顯有傾匪,且曾參加匪諜自首,應予感化。 | 參加叛亂組織免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6日 | 李媽兜 | |||
10786 | 10903 | 金淑謨 | 男 | 1921/1/6 | 山東,即墨縣 | 63046 | 43 | 油商 | 金淑謨於35年3月,在山東即墨縣被匪竄據後,經金啟雲介紹,至山東匪即西縣南海訓練班受訓,研讀「辯證法」、「唯物論」、「毛澤東思想」等匪黨書籍。同年4月,受金啟雲之領導,每十天或半個月開小組會一次,討論時事及自我批評等。同年5月結訓,派往大金村籌辦小學,月餘即往青島。36年國軍收復即墨縣,即返鄉充任福海鄉保隊附,38年6月由青島隨軍來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787 | 10904 | 余 珠 | 男 | 1943/11/12 | 廣東,海豐縣 | 63059 | 20 | 無 | 余珠原於51年3月由原籍逃抵香港,同年7月,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因在大陸多年,思想受匪毒化甚深,在該接待所寢室經常唱匪歌:「我是一個兵」,其內容略為:「我是一個兵,來自老百姓,打敗日本及強盜,消滅,匪幫……」等詞,並於同年9月22日在該寢室黑板上書寫「抗美援朝」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788 | 10905 | 曹 杰 | 男 | 1930/5/7 | 江西,武寧市 | 又名高定江 | 63054 | 33 | 台南監獄受刑人 | 曹杰於51年4月移送台南監獄執行,派至該監?繩工廠做工,因生活困苦,致思想偏激,於同年7月16日上午9時,在該?繩工廠?線機上用粉筆書寫「我們是苦力,毛澤東萬歲」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月 | ||||
10789 | 10906 | 阮其江 | 男 | 1936/2/16 | 浙江,寧波縣 | 63920 | 27 | 台北新儒書院學生 | 阮其江於38年上海市陷匪時,就讀該市虹口九龍路國民小學,曾參加匪少年先鋒隊,經常參加遊行,41年初中畢業後隨匪「青年團一支部」所領導之劇團參加話劇演出2月,45年任匪上海市四川北路區政府文教組織?基路辦事處所辦之「文盲工人業咨縣補習班」教職。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 | |||||
10790 | 10907 | 劉連勳 | 男 | 1931/1/22 | 廣東,平遠縣 | 63060 | 35 | 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宜蘭縣務委員會輔導組組長 | 劉連勳於51年5月趁該團選赴歐洲各國考察青年問題期間,竟萌潛回大陸投匪意念,曾於52年元月上旬,在法國巴黎,先後赴錫蘭,蘇俄駐法大使館,請求簽證赴大陸匪竊據地區未果,復於同月12日轉往瑞士,向共匪駐日內瓦領事館表示熱愛共產主義,填具申請赴匪竊據地區護照表,交共匪領事館先行寄回北平匪偽政府,並接受匪領事館之指示,同月17日折返香港,與共匪潛港匪幹黃某聯繫,黃匪說明入境證件尚未寄港,指示先回台灣,適被告出國護照到期,無法在港居留,經友人勸導,始行返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09號 | ||||
10791 | 10908 | 劉春泉 | 男 | 1926/12/24 | 安徽,鳳陽縣 | 63062 | 37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未爆彈處理隊上尉組長 | 劉春泉於38年元月間,原籍安徽鳳陽為匪竊據後,經其族叔即匪幹劉華光介紹投入匪偽江淮軍區警備司令部充汽車隊長。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17日 | (52)警審聲字第0021號 | ||||
10792 | 10909 | 王鳳池 | 男 | 1928/3/29 | 湖北,黃坡縣 | 63063 | 35 |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委任一級戶籍員 | 王鳳池於52年4月23日以筆名「風遲」撰寫「故事」白話詩一首,發表於台北市聯合報副刊。影射總統愚昧無知,並散佈政府反攻大陸無望論調,打擊民心士氣,無異為匪張目。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26號 | ||||
10793 | 10910 | 胡心齋 | 男 | 1927/2/7 | 山東,即墨縣 | 即胡顯緒 | 63066 | 37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糧秣?一等司事管理員 | 胡心齋於34年春,其原籍即墨縣陷匪後,充任匪偽傅家村小學教員,並先後接受匪偽短期訓練三次,除於訓練期間研讀匪書新民主主義及習唱匪歌外,曾率領學童至附近村莊為匪宣傳。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26日 | 即胡顯緒,(52)警審聲字第0034號 | |||
10794 | 10911 | 陶一峰 | 男 | 1922/1/25 | 江蘇,無錫縣 | 63012 | 41 | 軍 | 陶一峰於51年2月,在台中清泉崗營房公開唱共產黨國歌,復於52年在金門戰地縱火焚燒戰車未遂。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4年8月26日 | |||||
10795 | 10911 | 陶一峰 | 男 | 1922/1/25 | 江蘇,無錫縣 | 75025 | 53 | 工 | 陶一峰於64年4月28日下午3時,在台北市民生東路紅葉飯館內對同時用餐之董傳岳、荊子明發表:「現在東南亞很快就會被赤化,中國大陸現在一切都好,人民生活水準很高,小孩由人民政府負責扶養到大學畢業,共產黨的部隊待遇很高,任何國家都比不上中國大陸。」等謬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796 | 10912 | 張杞芳 | 男 | 1941/9/13 | 廣東,五華縣 | 63900 | 22 | 台糖公司麻佳總廠製糖工廠 | 張杞芳涉嫌叛亂案件係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所偵辦。法務部調查局卷載52年9月24日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透過台糖公司安全室約談張員,迄53年8月13日釋回之資料,係張員當時服務單位台糖公司麻佳總廠製糖工廠所反應。 | 不詳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20日 | |||||
10797 | 10913 | 郭炳星 | 男 | 1918/8/24 | 福建,上杭縣 | 62110 | 46 | 園龜山鄉衛生所保健員 | 郭炳星於於36年參加「台灣經濟工作委員會」,37年夏余延苗自任書記,鄭炳中為副書記兼組織部,李長和負責情報部,郭炳星協助之。38年6月底鄭余延苗令郭炳星接掌情報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0798 | 10914 | 范根才 | 男 | 1923/1/3 | 江蘇,吳縣 | 63044 | 41 | 台灣銀行臨時工友 | 范根才於38年5月共匪竊據上海,向共匪投靠,仍充任匪偽上海市公安局真茹分局警士,3月後,調該分局司法課便衣警察,負責調查我政府遺留物資,及中國國民黨員與三民主義青年團團員,先後搜得手槍數十枝,子彈數百發,機槍三架,繳交共匪,嗣以工作努力,被吸收為匪預備黨員,41年受該匪偽公安局長王匪良發給旅費匪幣四十萬,約定暗語,派遣來台潛伏。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1年11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441號減刑6年4月 | ||||
10799 | 10914 | 范根才 | 男 | 1923/1/3 | 江蘇,吳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四月 | 有期徒刑11年11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441號減刑6年4月 | ||||
10800 | 10915 | 張士義 | 男 | 1927/2/10 | 甘肅,蘭州市 | 61055 | 36 | 陸軍特種部隊第一作戰總隊第五大隊第二十三中隊少校分隊長 | 張士義於51年5月間,聽賀中立宣傳「起來革命」及「發動台灣流血政變」等言論,張士義知悉賀之叛亂言行後,既不反對,亦未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6日 | |||||
10801 | 10916 | 段致端 | 男 | 1926/2/20 | 河南,偃師縣 | 61055 | 38 | 空軍幼年學校第六中隊少校副中隊長 | 段致瑞於51年4月29日與馬志堅等研討叛亂行動,雖無預備參與叛亂之意思表示,但明知胡克飛等有叛亂行為而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3日 | |||||
10802 | 10917 | 李景軒 | 男 | 1930/2/28 | 河南,沁陽縣 | 61055 | 35 | 陸軍第九訓練中心訓練科上尉訓練官 | 李景軒於51年4月28日與馬志堅商議叛亂活動,周凱石等三人均一致應允在其工作單位聯絡發展組織,響應參加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9年2月13日 | |||||
10803 | 10918 | 陳仰雲 | 男 | 1921/8/10 | 廣東,潮安縣 | 61055 | 48 | 陸軍預備第一師工兵營少校後勤官 | 陳仰雲於50年10月9日聽鍾盈春宣傳叛亂思想,並於51年4月27日認識胡克飛及馬志堅,對胡等叛亂言行不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2年9月23日 | |||||
10804 | 10919 | 陳遠芬 | 男 | 1935/8/15 | 廣東,陽江縣 | 64013 | 34 | 國防部情報局幹訊所隊員 | 陳遠芬於大陸陷匪後曾入匪「廣東省公安幹部學校」受訓,歷任匪「廣東省公安廳邊防第二分局」警衛班長,匪「台山縣下川派出所」副所長,匪「武漢軍區內衛部隊」排長,45年接受匪轉業訓練後,又歷任匪「廣東商業局」採購股長、副科長、匪「兩陽縣向洋公社」管理員及大隊長等偽職,49年3月被下放匪「北山幹部農場」生產,旋於50年8月攜眷逃離匪區抵達澳門,52年經本局吸收調台接受訓練。詎被告認識不清,思想錯誤,於受訓期間,迭為「反共抗俄前途危險,沒有辦法」,「中國政治腐敗,不及共匪的好」,「無國家一樣有飯吃,中國軍隊倒霉,不及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805 | 10920 | 張思培 | 男 | 1941/4/22 | 廣東,五華縣 | 與宋忠發同判決字號不同人 | 64013 | 23 | 國防部情報局昌明訓練隊(即前昌明班)隊員 | 張思培於52年1月參加本局大陸游擊工作,惟於訓練期間生活散漫,言論偏激,竟對同隊隊員聲稱「大陸比台灣好,大陸做事澈底,不像台灣拖泥帶水」、「我入陸後可以將槍放下做難民」、「我來此是騙飯吃的」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與宋忠發同判決字號不同人 | |||
10806 | 10921 | 沈有聰 | 男 | 1947/6/25 | 福建,福州市 | 64017 | 17 | 海軍士官學校第一大隊第三中度學生二等兵 | 沈有聰於52年11月至12月間,將鼓勵歌改唱為「天不怕,地不怕,跟著共匪跑;帶著槍,帶著刀,跟著共匪跑;鼓動世界的高潮,開闢自由的大道;消滅那豺狼虎豹,雞巴靠自己創造;跟著共匪,跟著共匪,跟著共匪跑」等詞句。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3年 | 一審處4年。 | ||||
10807 | 10922 | 沈孝峰 | 男 | 1947/1/2 | 浙江,嘉興縣 | 64017 | 17 | 海軍士官學校第三大隊第七中隊學生二等兵 | 沈孝峰於52年11月22日晚,將鼓勵歌改唱為「天不怕地不怕,只怕踢正步,跟著共匪打倒中華民國」等詞,以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年7月14日 | |||||
10808 | 10923 | 馮漢泉 | 男 | 1915/2/16 | 台灣,高雄市 | 64054 | 50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技工 | 馮漢泉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3年9月14日 | 1967/11/20 因肝癌保外就醫2日即死亡。 | ||||
10809 | 10924 | 孫鴻材 | 男 | 1924/8/9 | 台灣,高雄縣 | 64054 | 41 | 台灣鐵業公司高雄廠鉗工 | 孫鴻材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10 | 10926 | 黃逢春 | 男 | 1927/2/8 | 台灣,高雄市 | 64054 | 38 | 台灣糖業公司高雄農化廠技工 | 黃逢春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11 | 10927 | 鄭 七 | 男 | 1917/6/11 | 台灣,高雄市 | 64054 | 48 | 台灣糖業公司高雄農化廠技工 | 鄭七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12 | 10929 | 鄭維礎 | 男 | 1931/11/15 | 浙江,蘭谿縣 | 64024 | 34 | 台灣機械公司委任助理工務員 | 鄭維礎於39年初,意圖參加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未獲批准,同年11月間,因身分暴露,乃化名趙慈,潛在廣州,入匪技術訓練班受訓,未幾其衛士身分,又為匪查覺而予逮捕,經「勞改」至45年2月釋放,旋考入匪華南工學院模鑄工藝專修班攻讀,並在李君平機械製造廠兼監,47年匪該廠併入匪礦山機械製造廠充任工藝師,51年8月、9月間曾先後向其好友宣稱:「(一)國軍飛行員駕機投匪,所得黃金,較劉承司所得為多,劉承司駕機來歸得不償失;(二)匪幫較台灣重視技術人員;(三)匪工業進步,可製造汽車、飛機;(四)匪軍待遇優厚。」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19日 | |||||
10813 | 10932 | 潘樹森 | 男 | 1917/11/21 | 廣東,廣州市 | 64039 | 46 | 高樂歌舞團團員 | 潘樹森於38年5月上海陷匪時被匪俘擄,來台後,未辦理附匪登記,復於52年1月至10月間先後匿名致函美國大使館,美國新聞處、日本大使官邸及日本大使館,略謂:「台灣報紙宣傳人民生活好,是虛造事實,台灣人比大陸人更慘,很多人沒房子住,而且天天拆屋,大陸人民都有公社房子可住。」「主張國際接管台灣,目前很多支那人民,一有機會,即發生革命推翻政府。」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9日 | (53)警審聲字第0008號 | ||||
10814 | 10933 | 張雨然 | 男 | 1928/9/1 | 遼寧,北鎮縣 | 64052 | 36 | 農 | 張雨然於45年間充國軍榮譽軍人臨時教養院少尉隊員時,向該院榮員談話中表示:「如果我是共產黨,必定血洗台灣。」同年3月間與榮員李長果等談論國際局勢時,又表示:「若要世界和平,必須先打倒美國,讓蘇聯出來領導……」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4日 | |||||
10815 | 10934 | 張四端 | 男 | 1930/1/8 | 台灣,台北市 | 64920 | 35 |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福利課臨時僱員 | 張四端因經常在家竊聽匪方廣播,不滿現實,對36年匪幹在台煽動之「二二八」事件未能得逞,時引為憾。53年2月28日適為「二二八」事件十七週年,被告於是日7時許,在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福利課辦公室內書寫「二二八」十七週年紀念標語一張,貼於該市政府門前之公告牌上。 | 交付感化3年 | 限制人身自由4月4日 | |||||
10816 | 10935 | 黃保漢 | 男 | 1930/7/10 | 廣東,台山縣 | 64920 | 35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公共工程局一級技工 | 黃保漢叛亂部分,來台後向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表白登記有案,有自首之效力,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以(五三)警檢處字第○○三七號不起訴處分書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惟被告在匪偽紅專中學受訓,研究匪偽思想理論,受匪毒甚深,發交感化以資糾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9月12日 | |||||
10817 | 10936 | 吳忠和 | 男 | 1940/4/18 | 台灣,台南市 | 62030 | 24 | 學生 | 吳忠和涉嫌參加叛亂組織 | 無 | 不詳 | |||||
10818 | 10937 | 謝啟奏 | 男 | 1921/9/23 | 福建,莆田縣 | 64900 | 43 | 溪山國校教員 | 謝君陳稱其於53年5月25日至同年6月21日,遭調查局三張犁調查站以涉嫌為匪宣傳羈押偵訊,提供前陽明山管理局溪山國民學校校長彭文淼、教導主任黃金鑑、教師林幼山等人出具之謝君曾經調查局羈押四星期之書面證明。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7日 | |||||
10819 | 10938 | 林德藩 | 男 | 1918/3/3 | 福建,惠安縣 | 62027 | 45 | 台灣省警察學校訓導組組員 | 林德藩與張吉水於37年初,在福建惠安縣參加土共組織後,發給張吉水等短槍四、五枝,嗣林德藩、張吉水均先後來台,43年間,張吉水數次與林商議自首,均為林阻止未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一審12年 | ||||
10820 | 10939 | 王南陔 | 男 | 1925/1/25 | 湖南,桃源縣 | 65006 | 40 | 陸軍總司令部二九六五部隊第八連上士班長 | 王南陔於53年中旬與夏定良商討叛逃,擬在春暖時間即行叛逃,至12月中旬,王南陔誤會連長對其態度冷漠,復為匪岸喊話所惑,因而逃念益堅,聯絡任金根商討叛逃獲其首肯,共同策劃叛逃路線,分別著手準備漂浮工具,從碉堡取得木板二塊,並另購鐵絲一束,以備捆紮叛逃工具之用。 | 有期徒刑15年 | 有期徒刑10年5月2日 | |||||
10821 | 10940 | 劉洪元 | 男 | 1927/1/15 | 山東,濟南市 | 65049 | 38 | 陸軍第八二二醫院上士療養士 | 劉洪元於54年6月10日下午6時許,在該院第九病區廁所內,用指甲刀在牆壁上書寫「毛主席萬歲」、「毛主席來放」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9月23日 | (54)判字第0081號 | ||||
10822 | 10940 | 劉洪元 | 男 | 1927/1/15 | 山東,濟南市 | 76023 | 50 | 大元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警衛 | 劉洪元於64年2月上旬,在其服務之桃園縣楊梅鎮幼獅工業區大元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大門口,當眾發表「三民主義不好,共產主義好,毛××好」,同年5月13日12時許,又在該公司餐廳進餐時,對員工妄言:「毛××實行馬克思共產主義是對的。」等頌匪謬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823 | 10941 | 李宏文 | 男 | 1944/1/6 | 台灣,台北縣 | 65009 | 22 | 陸軍總司令部通訊署陸軍七十一行政通訊指揮部七五一有線電作業大隊七五一二營區中隊二兵 | 李宏文於54年3月16日15時,在第九軍通信營廁所內,木板牆上用藍色原子筆書寫「解放台灣同胞,打倒美帝專權」字樣。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3年4月10日 | |||||
10824 | 10942 | 蕭起雲 | 男 | 1930/5/5 | 湖南,湘鄉縣 | 65040 | 35 | 陸軍飛彈第六二二營部上士補給士 | 蕭起雲於53年2月某星期日,在台北市重慶南路中興文藝圖書館偽以化名陸軍全體官兵代表王大有、李國飛、汪為鈞等名義,撰擬致行政院嚴院長函稿一件,攜往台北市開封街大富煤氣行附設之打字行,以台幣十二元代價託由不知情之打字小姐代打三份,分別粘貼於立法院會議室及台灣警備總部軍法處巷內之牆壁上,妄指陳副總統是奸臣,採窮兵富將政策,結果大陸失敗,台灣亦將如此,又稱該營補給官黃銀海伸手要當兵的錢,比人民公社還厲害,以侮辱上官。嗣以所貼之文件未見處理後,於同年6月某日在前述圖書館內再托名王有前、李學民、陳清河、李清白等擬具文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7日 | |||||
10825 | 10943 | 尹茂洲 | 男 | 1916/11/9 | 河北,無極縣 | 65100 | 50 | 聯勤第六十一兵工廠運輸課中校課長 | 尹茂洲於38年5月25日匪陷上海時遂被俘,至7月中旬,參加南京興中門外匪西南工作人員訓練班受訓,為期四週,講習課目有「新民主主義」「無產階級專政」「農工聯合政府」等,並討論「內戰責任誰負」「將來的傾向是屬於共產主義社會抑資本主義社會」「原子彈能否解決第三次大戰」等問題,結訓後,被遣貴陽,抵漢口後,折返廣州,輾轉來台。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7日 | |||||
10826 | 10944 | 浦毅直 | 男 | 1929/6/17 | 江蘇,高郵縣 | 又名何冠中。 | 65018 | 38 |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上尉行政官 | 浦毅直於30年加入共匪兒童團,擔任該團第二隊隊長,為匪張貼標語,徵收雀牌稅捐,併宣傳匪軍政令與戰役戰果,淆惑人心,33年春,參加匪太平集模範隊,執行軍事勤務,如放哨站崗盤查行旅,旋於34年秋,入匪偽文康宣傳隊工作,前往楊州等地,從事間諜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4月9日 | 又名何冠中,一審5條12年、二審2條1處12年 | |||
10827 | 10945 | 林振思 | 男 | 1928/2/28 | 福建,東山縣 | 65019 | 37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第二零八裝甲騎兵團第三營勤務連上士作戰士 | 林振思於53年5月29日18時許,在旗山埔姜林營區該團第三營廁所中,門右進第一格內之水泥石灰牆壁上用藍色原子筆書寫「打倒蔣××,活捉彭××,槍斃陳×」及「有眷的同志,比比看你們的生活苦不苦,這都是國民黨害的」等有利於叛徒之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28 | 10946 | 陳映蘭 | 男 | 1933/3/23 | 湖南,耒陽縣 | 65020 | 30 | 八八○二三醫療連准尉行政官 | 陳映蘭於48年服務於陸軍第九十二師士官時,退伍心切,不獲如願,對政府發生反感,思想偏激,言論乖謬。51年7月隨部來金,與姚祈明、蔡義男相識,因準備普考志趣相投,過從甚密。乃乘機告以「政府專制獨裁、貪污無能」、「部隊官長歧視充員、一般充員都不服從長官、也不滿政府」、「大陸建設進步」等謊言,挑撥分化。53年10月1日因請調未果,極為憤恨,復感韓越政變成功,遂決意成立叛亂組織、預備推翻政府。同月中旬,擬定叛亂計劃,企圖吸收官兵,參加組織,於26日邀約蔡義男、姚祈明於29日上午8時,在山外舉行籌備會議,蔡以陳意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7月13日 | |||||
10829 | 10947 | 姚祈明 | 男 | 1943/1/1 | 台灣,嘉義縣 | 65020 | 23 | 陸軍五十八師一七四團勤務連下士食勤 | 姚祈明與陳映蘭,因彼此準備普考,志趣相投,過從甚密,陳映蘭乘機告以「政府專制獨裁、貪污無能」、「部隊官長歧視充員、一般充員都不服從長官、也不滿政府」、「大陸建設進步」等謊言,以期挑撥分化。53年11月,陳映蘭邀約姚祈明、蔡義男於29日上午8時,在山外舉行籌備會議,交互閱讀資料後,姚因事離去,陳乃約定於當晚6時廿分許,在尚義八六一野戰醫院前開成立會議,三人準時到達。首由陳映蘭宣讀組織計劃,繼由姚祈明講解吸收要領。繼而通過叛亂組織名稱為「中國人民救國同盟」。宣誓後散會。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0830 | 10948 | 沈匡宇 | 男 | 1922/2/10 | 浙江,吳興縣 | 65022 | 43 | 記者 | 沈匡宇於32年間,嗣經黃士其介紹得識左傾畫家劉大元,劉經常向其發表批評政府,宣揚共匪之言論,沈匡宇思想因而傾匪。劉大元並介紹與匪幹史子明、朱鶴齡等相識。35年5月,史子明等介紹沈匡宇參加匪黨,沈匡宇復吸收李葆和、盛鴻禧加入匪黨。34年8月,沈匡宇受匪命揭發政府接收人員貪污事件,打擊政府威信。 | 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4年 | |||||
10831 | 10949 | 吳力生 | 男 | 1918/3/4 | 福建,林森縣 | 又名吳海吳誠 | 65023 | 49 | 台灣省立高雄女子師範學校人事管理員 | 吳力生於25年,經張聖才及李明之介紹,參加匪「共產主義青年團」,並書寫詆毀政府標語。31年吳力生任職南平合作實驗區期間,復吸收其同事鄭杏村參加匪「共產主義青年團」。35年9月1日受李匪明之指使,來台潛伏。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0年9月10日 | 又名吳海吳誠。 | |||
10832 | 10949 | 吳力生 | 男 | 1918/3/4 | 福建,林森縣 | 又名吳海吳誠 | 75777 | 5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有期徒刑10年9月10日 | (64)諫減字第0386424號 | |||
10833 | 10950 | 丁松林 | 男 | 1906/5/15 | 江蘇,江陰縣 | 丁松林(筠香) | 65024 | 60 | 華僑產物保險公司秘書 | 丁松林於39年11月間走訪周元勛,探詢赴港途中情形,並請予經濟支助,當時周元勛因往來港滬之間營商,須匪幹孫洵幫助,即將之介紹與孫匪相識,孫匪以丁與我政界人士關係頗深,告以在大陸無法立足,台灣遲早將被解放,囑其與周元勛前往台灣,伺機為人民服務,戴罪立功,其任務為蒐集黨務情報以及一般政治社會動態資料,如報章刊載有參考價值者,則郵寄香港周元勛,有機密性者,則待周元勛行商來台時親取,丁松林表示接受匪命,於同年12月16日離滬赴港,抵港後,寄居周元勛處。40年2月間,孫匪赴港,又相遇於周元勛處,復囑其抵台後,仍須為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丁松林(筠香) | |||
10834 | 10951 | 嵇才定 | 男 | 1915/3/20 | 江蘇,江都縣 | 65026 | 45 | 工 | 嵇才定於31年間充匪閔橋鄉話劇團團員兼副團長,任保管工作,32年離職,33年春又充任匪宣傳隊隊員。來台後於48年11月,將充匪話劇團員部份向台北市警察局自首,而將充匪宣傳隊部分未盡情吐露。 | 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10835 | 10953 | 黃福財 | 男 | 1922/9/19 | 台灣,高雄市 | 65031 | 44 | 台灣肥料三廠電焊技工 | 黃福財於36年4月,經陳金塗吸收,參加該廠共匪工會組織,由陳領導,參與陳所主持之集會多次,並接受陳交付宣傳及發展組織等任務。於37年秋,吸收孫廷旺參加該共匪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7年4月9日 | 陳金塗 | ||||
10836 | 10954 | 卓水生 | 男 | 1919/8/26 | 台灣,高雄市 | 65031 | 47 | 業台灣省鋁業公司高雄鋁廠技工 | 卓水生於37年間,經董登源吸收,參加該廠共匪工會組織,參與董及李份所主持之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董登源 | ||||
10837 | 10955 | 胡連鋒 | 男 | 1935/9/30 | 山東,濟南市 | 65920 | 30 | 無 | 胡連鋒於50年至52年充當賴比瑞亞安順輪船生伙手,經常收聽朱毛匪幫廣播與閱覽匪宣傳品,並受同事汪錫椿乖謬言論等影響,思想傾匪,52年12月由日本遣送來台,旋因失業,對政府不滿,先後於53年1月14日、19日及同年2月15日署名「虎郎」、「郭澄」,書寫反動荒謬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6月3日 | |||||
10838 | 10956 | 江春來 | 男 | 1935/11/25 | 台灣,台北縣 | 65044 | 31 | 新莊新和昌鐵工廠技工 | 江春來於52年8、9月至53年10月間,先後在台北新莊新和昌鐵工廠內,向同廠工人楊永輝等聲稱:「目前稅金太重,政府簡直像土匪政府」、「以共匪目前的科學進步,攻取金門、馬祖,還不是很簡單嗎?現在共匪在金門放砲,都是先通知或警告我們的,可見共匪也講道理」、「國慶日有兩架飛機相撞失事,……可見我們國家就會敗亡了」「政府像土匪,海關稅與貨物稅相當高」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7日 | |||||
10839 | 10957 | 王立憲 | 男 | 1912/2/19 | 廣東,萬華縣 | 65920 | 53 | 苗栗縣政府臨時雇員 | 王立憲於53年2、3月間向王國瑞等聲言以三個口號要錢、要槍、要命等荒謬言論,傳播不實消息,從中挑撥本省人與外省人情感,思想偏激,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1日 | |||||
10840 | 10958 | 朱慰孺 | 男 | 1914/10/8 | 江蘇,泰興縣 | 65045 | 4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專員 | 朱慰孺於34年9月間遭匪俘,於監獄中受匪毒素思想訓練,閱讀「大眾哲學」、「人民民主專政」、「論毛澤東思想」、「土地政策」等匪黨書籍,因表現頗佳,被選舉為「犯人俱樂部主席」,35年11月間釋放。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2月23日 | |||||
10841 | 10959 | 王英儒 | 男 | 1928/9/21 | 河南,內鄉縣 | 65055 | 37 | 工 | 王英儒於54年元月17日晚在其工寮內,撰就署名「全體反獨裁者」致毛匪澤東函一件,付郵寄香港長城影業公司杜蒼舒轉交毛匪。函內對毛匪崇敬備至,並要求早日解放台灣,屆期將以行動響應,俾裡應外合,推翻政府。同時又化名「一群退伍者」函呈總統,肆意漫罵。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警審聲字第0016號 | ||||
10842 | 10960 | 劉 懋 | 男 | 1917/5/25 | 湖南,攸陽縣 | 65038 | 48 | 空軍子弟學校校長 | 劉懋於32年間,輒閱該共匪理論書籍,思想傾匪,與周顯明相繼來台,周顯明以劉懋思想傾匪,乃自詡為共產黨老黨員,與匪酋薄一波相識,劉懋信以為真,要求介紹加入匪黨,周顯明遂騙其已為安排介紹,但黨證尚未發下,自此劉懋即以共產黨黨員自居。39年夏,劉懋因鄭友梅思鄉心切,欲返大陸原籍工作,託周顯明設法介紹。周顯明乃用舊報紙書寫字意不明之七句格言,囑轉交鄭女攜往大陸。鄭女離台後,乃將其原領導之台北二女中之學生讀書會,交被告劉懋領導,並將「大眾哲學」借予蘇碧霞閱讀。又有徐毅、周一粟恐案發被捕,請劉懋設法助周先逃,劉懋經與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2月6日 | |||||
10843 | 10961 | 雷震寰 | 男 | 1931/10/20 | 湖南,衡山縣 | 65920 | 34 | 無 | 雷震寰於52年2月因故被解雇後,遂告失業,致生活困難,迺不滿政府,於本年間,作畫兩幅,一畫一虎蹲於大海中之孤石上,另一畫則是畫一傾倒之大樹提「末日」二字。並將該二畫出示葛丕顯,告以前畫暗示我政府退處台灣,不能返回大陸,後畫暗示我政府已臨「末日」。復囑其於出海捕魚時,打死船長,返回大陸與家人團聚。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844 | 10962 | 黃明雄 | 男 | 1941/3/16 | 台灣,台南市 | 66028 | 24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五六兵群五三○五保養連下士工材料補給士 | 黃明雄於52年7月間隨部隊支援工訓基地作業,因不滿現實遷怒該管指揮官,乃於去(53)年12月28日午餐後入廁時,在該基地燕巢營房一五四號廁所內木門橫直樑間以藍色墨水鋼筆書寫「我們是人民解放軍,弟兄要把馬上校殺死」「國民黨最厲害爭田地」等有利叛徒之宣傳文字二則。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45 | 10963 | 趙品端 | 男 | 1931/9/16 | 湖南,邵陽縣 | 66044 | 36 | 特種部隊第二總隊三大隊十中隊上士報務 | 趙品端於54年及55年4月間,5月8日、11日、14日與同月某日,曾先後分別對其同隊唐貴秋、王義、何國璋等謂:「共匪武器很發達,會製造飛機,科學人才多………台灣落伍,用不起科學人才」、「現在是好機會來了,我們幫幫老鄉人(指毛匪)的忙,因為我們不能出頭,幫幫老鄉的忙亦好,我們調轉槍頭,司令部就在後面,我們從司令部幹起,轟轟烈烈的幹一場」、「蔣總統又連任了,我們又倒霉了………」、「這個年頭很難過,蔣總統把我們害死了,如果不是他,我不會弄到這個地步,………」、「毛主席萬歲」、「把這個東西(指帽徽)換掉,我們就天 | 10年 | 2008/9/29 | |||||
10846 | 10964 | 邱丕洪 | 男 | 1927/5/28 | 山東,萊陽縣 | 65011 | 38 | 陸軍總司令部所屬部隊少校通信官 | 邱丕洪於54年9月2日兵籍註銷,事由為因涉嫌扣押一軍團部看守所,畏罪乘隙投井自裁。另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五四)警審特字第十一號邱宏臣判決,事實部分記載:邱宏臣…煽惑該團一張姓書記官及號兵梁友仁投匪,被該團查覺,將該張姓書記扣押,邱宏臣聞悉,即攜帶手槍一支,偕其弟即前國軍整編第十二師電台練習生邱丕洪(按現任陸軍總司令部所屬部隊少校通信官)潛往匪邦竊據地區,當受匪偽萊陽縣北海軍區聯絡處主任王秉南,匪偽即墨縣長劉東岱,匪偽區長江誠之接待,並即派邱宏臣充匪聯絡員,擔任瓦解國軍工作,曾陣前喊話,勸誘國軍投匪……。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5月9日 | |||||
10847 | 10965 | 熊玉珠 | 女 | 1912/10/10 | 福建,龍溪縣 | 大學 | 自殺,自縊死亡於景美看守所 | 65910 | 55 | 宜蘭縣政府教育局 | 被告熊玉珠於42年7月在福建省龍溪縣石碼鎮經匪幹卓勝之吸收到福州接受匪訓二週,結訓後受匪幹趙鋼生之派遣經香港潛來台灣負責宣傳說服蒐集軍事情報等任務,44年間雖向政府治安機關為附匪登記,但未將實情完全吐露,案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查悉解送偵辦,經訊據供承不諱,惟自知罪難倖免,於55年1月27日下午自縊死亡,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3日 | 55年1月27日下午自縊死亡於景美看守所。 | ||
10848 | 10966 | 邱瑞萱 | 男 | 1923/2/4 | 山東,萊陽縣 | 65010 | 39 | 商 | 邱瑞萱於34年初,分別經姜誠等人之誘說,前往「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月餘,研習「毛澤東學說」、「史達林學說」、「唯物辯證法」等匪黨理論,並加入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1年7月27日 | |||||
10849 | 10968 | 紀裕常 | 男 | 1915/4/12 | 河北,安國縣 | 65028 | 52 | 台灣省政府民政廳荐任一級專員 | 紀裕常於38年見時局動盪,內心不安,起意向匪香港文匯報記者鍾震表示靠攏之意,鍾匪乃屬其返台工作,並交付五項任務:1、告知王濟昌影響其岳父蔣勻田,堅持其政治主張,反對政府措施。2、民社黨要爭取在台灣省政府委員席次,俾反對有利於國計民生方案,使政府遭惹民怨。3、常與不滿政府之樟腦局職員石孜義等聯絡。4、與部屬共同合作,乘機貪污,建立經濟基礎,以為政治資本。5、託帶函轉達卜新賢,謂匪上級促卜即刻赴港。紀裕常返台後,將卜函付郵。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3月13日 | |||||
10850 | 10969 | 張蔚光 | 男 | 1919/12/10 | 江蘇,東台縣 | 65029 | 46 | 台東縣警察局介達派出所一等警員 | 張蔚光於29年秋經其同學徐星五吸收參加匪黨,30年上半年,任匪偽新?鄉小學代課教員,並代表其父張宏茂接受匪保長訓練,同年下半年,任匪偽新園鄉「青抗會」會長,32年春,派其前往上海為匪採購西藥文具等物資,33年春調任該鄉民兵大隊長,訓練民兵,為匪擔任警戒崗哨,並參與公審迫害鄉民蔡金章,同年秋又代其父至三岔河參加匪士紳大會,34年秋抗戰勝利,匪偽泰東縣政委陸文彬派其赴滬,伺機滲入碼頭工會,煽動罷工,製造事端,嗣因無法打入碼頭工會,乃滯留上海,至35年始經錢樹祥介紹,入上海楊樹浦西藥堆棧充臨時工,同年冬因調整工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0851 | 10970 | 李肇泰 | 男 | 1915/4/23 | 嫩江,哈爾濱市 | 65032 | 52 | 台灣鐵業公司安順廠工務課長 | 李肇泰於27年,偕女友彭方明於同年春參加匪陝西三原「安吳堡青年戰時訓練班」受訓2月,結業後,復受林藎卿誘說,於同年夏赴延安匪「抗大」受訓,即將結業,因彭方明已赴西安,乃提前離去,28年春,持「抗大」介紹信至西安東北救亡總會報到,並於該會所辦之東北新村小學任教,同年夏,經傅匪彬介紹加入匪黨。7月協助孟匪明護送話劇隊員至延安,嗣返回西安復入西北聯大讀書,33年畢業,歷派資源委員會四川長壽縣龍溪河發電廠,天津化學公司漢沽廠工作,於漢沽廠工作期間,匪曾交付「保廠」任務,37年7月奉調台灣鍼業公司來台。民國44年,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52 | 10971 | 康良材 | 男 | 1904/6/11 | 福建,龍海市 | 65801 | 62 | 香港大豊行有限公司經理 | 康良材與匪諜份子王源興、蔡竹禪均係同鄉。王匪在香港永樂西街二○二號創立大豊行有限公司,由該行大股東蔡匪任董事,被告充任經理。38年大陸陷匪後,蔡匪由港返其原籍,任匪龍溪縣工商聯合會會長,大豊行則交由被告負全責。45年5月,被告經匪派充匪廣州市政府駐香港商務經濟專員仍兼該行經理,專門為匪辦理大陸土產外銷及採及採購橡膠、西葯、錫、輪胎等輸往匪竊據地區;並負責接待親匪之華僑;暨勸導華僑向匪捐獻及向匪投資等業務。 | 沒收財產 | 沒收財產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10853 | 10972 | 高清元 | 男 | 1948/6/1 | 台灣,雲林縣 | 66056 | 18 | 國防部統一通信指揮部南部地區指揮部支援大隊架設中隊三分隊一等兵 | 高清元化名「逍遙客」於54年12月2日自雲林住所書寄台北縣內湖鄉私立德明行政專科學校學生陳仁宜函件,內容載述:「什麼稅一直增加,可以說中華民國萬萬稅,有些反對政府的人,就指為思想犯,政府快垮台了」,此外函中並有肆意污衊國家元首,抨擊政府之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0月28日 | (55)化揚裁字第0060號 | ||||
10854 | 10973 | 戎建民 | 男 | 1922/5/28 | 江蘇,金壇縣 | 66013 | 44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六十一兵工廠二等一級車工 | 戎建民自45年冬至53年初,乘如廁之便,在該廠內P一○三、P一○六兩處廁所門板上,以鋼筆先後書寫「此路不通,去找毛澤東」三次、「退役朋友們!此路不通,去找毛澤東,香蕉組」、「毛主席萬歲!」各一次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而損害國家利益之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55 | 10974 | 莫丕武 | 男 | 1927/3/23 | 廣西,橫縣 | 66014 | 39 | 空軍防砲六團一○八營第四連上士高砲 | 莫丕武於47年間,經常購讀「自由中國」雜誌並竊聽匪區廣播,因而思想偏激,造成對政府各項措施發生錯誤之看法,致對現實時表不滿,復因當時其閱讀「自由中國」雜誌為輔導長張利中查禁,心中更懷憤恨,遂秘密化名「草戈」,致函上開雜誌編緝委員會,對政府各項施政,惡意詆誹,至52年間,被告隨部隊調駐馬祖,曾藉擔任連指揮所夜晚值班之機會,在公共閱覽之「革命軍」書刊內,書寫:「反清復明鄭成功,事到後來總成空,反攻大陸到今日,仍然未見有事功」等消極詞句為有利於匪宣傳,迨54年12月16日,被告又致函台中市大雅路興邦新村四十一號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856 | 10975 | 吳序謙 | 男 | 1924/6/5 | 福建,南安縣 | 66057 | 42 | 憲兵二○二團第四連中士警務士 | 吳序謙於54年11月21日,致函已自覺之前台灣獨立運動臨時會主席廖文毅謂:「台灣不是真正民主國家,國民黨處處欺壓人民,你不應犧牲個人前途,保全家人安全,應該為本省同胞爭一口氣」等荒謬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3月19日 | 廖文毅 | (55)法判字第0033號 | |||
10857 | 10976 | 李新滿 | 男 | 1944/10/14 | 台灣,桃園縣 | 66018 | 22 | 第二軍團八○二五醫療連下士護理 | 李新滿於54年8月3日下午8時許,因不聽管教,而為班長辛克君責備,遂心懷憤懣,乃乘入廁之便,擅自在該連廁所東起第三坑之門板橫樑上,由左至右書寫:「台灣獨立」「打倒國民黨」等詞句。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58 | 10977 | 陶節夫 | 男 | 1925/9/29 | 湖北,黃崗縣 | 66019 | 43 | 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司令部岸勤營營部排上士補給 | 陶節夫於55年3月20日中午在該營隊史館,乘眾收聽選舉總統唱票廣播時,公然辱罵道:「把收音機關掉,你們不要聽了,你們歡迎總統連任,我不歡迎,他害了我一輩子受不完的苦,如果我有槍的話,打死這個老不要臉」等語,誣衊國家元首。 | 有期徒刑7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年1月28日 | |||||
10859 | 10978 | 王家文 | 男 | 1909/6/19 | 江蘇,江寧縣 | 66059 | 57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第一被服廠一等二級技工 | 王家文於27年在其原籍江蘇江寧縣三墅鄉,經其堂弟王家根介紹,先後與匪偽人員王世銘、徐力、錢啟棟等人認識,30年間由徐、錢兩匪安排,被迫推舉為三墅鄉鄉長,擔任匪偽職務1年後,因恨其所屬一保長被匪殺害,而離職逃避上海,38年隨廠來台後,又因思鄉心切,想念家鄉妻兒,復於54年間常於工作閒暇時間竊聽匪偽電台廣播,並先後在其自購之徵信新聞、聯合、中華等報刊空白處及54年度政治課本上書寫有利於叛徒之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20日 | (55)裁字第0003號 | ||||
10860 | 10979 | 秦陽勤 | 男 | 1929/2/12 | 陝西,白水縣 | 65041 | 37 | 防砲第七團連中尉排長 | 秦陽勤於53年8月10日起至53年11月16日間,分別在寢室、營房、喫麵時說「毛主席萬歲萬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解放台灣了」、「中華人民國打倒國民黨」、「中華人民國出了一個毛呀毛主席…」、「越南、韓國、金門都解放,我就可以掛將星了…」、「快要共產了,要解放台灣了」、「殺國民黨、先殺國民黨,爾受再殺他人,通通殺光」、「中華人民解放軍快來到了」、「馬上部隊要政變了,你們大家看一看好了」、「國民黨不是雞巴出生的,做黑心事,我一聽到江西人民廣播電台,就非常高興」、「國民黨是害人的,共產黨是做好事的…他們有的是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7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4年8月 | 另犯調戲婦女處有期徒刑六月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有期徒刑壹年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 ||||
10861 | 10980 | 林賢英 | 男 | 1938/6/8 | 福建,連江縣 | 66024 | 31 | 連江縣民防總隊北竿六隊唐歧中隊船舶分隊第三班隊員 | 林賢英因平時嗜賭如命,負債累累,協議共謀投奔匪區,先後於54年農曆5月間,次於同年農曆5月底共謀。迨至同年7月22日清晨,共謀以出海打漁為手段,以便投逃。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62 | 10981 | 王志鵬 | 男 | 1926/1/15 | 福建,連江縣 | 66024 | 38 | 連江縣民防總隊北竿六隊后沃中隊醫護分隊第二班隊員 | 王志鵬因平時嗜賭如命,負債累累,協議共謀投奔匪區,先後於54年農曆5月間,次於同年農曆5月底共謀。迨至同年7月22日清晨,共謀以出海打漁為手段,以便投逃。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63 | 10983 | 黃震中 | 男 | 1948/2/6 | 台灣,台南市 | 65042 | 18 | 陸軍第二士官學校二中隊學生 | 黃震中於54年3月29日下午4時許,在該校第五號廁所進門第二間木板上以借用同學陳寶源之藍色原子筆書寫「我們要服從毛澤東」、「毛澤東萬歲萬萬歲」、「毛澤東是我們的領袖」等有利於叛徒之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64 | 10984 | 陳火興 | 男 | 1943/9/19 | 台灣,屏東縣 | 66027 | 22 | 陸軍裝甲第二師工兵營 | 陳火興陳述:原服役陸軍裝甲第二師工兵營,於民國54年間在公廁內板經察覺對國家不利文字,經由軍法處認定筆跡相似,故由陸軍裝甲第二師反情報組偵訊,經宣判有期徒刑3年6月,發送泰源監獄服刑,58年釋放回鄉)。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65 | 10985 | 尹 駿 | 男 | 1923/7/5 | 湖北,漢陽縣 | 66029 | 45 | 馬祖防衛部港口指揮部上校指揮官 | 尹駿於54年4月間,任職陸軍第九軍運輸組組長時,奉頒研讀總統手訂之『反攻作戰指導要領續編』,因疏於注意該書列為機密,而將其中第二章有關匪軍之後退配備及戰術上之逆襲,以及第三章對匪後退配備之作戰等卅八處,抄錄納入其所撰寫之『如何擊破匪軍的海岸防禦』一文,投稿軍事雜誌社,經該社於同年11月1日所出版之軍事雜誌第卅四卷第二期予以刊登,致軍機外洩。 | 有期徒刑1年 | 有期徒刑1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4月14日 | |||||
10866 | 10986 | 李 銘 | 男 | 1927/3/5 | 廣東,化縣 | 又名楊培生 | 66032 | 41 | 台灣省交通處公路局東豊橋管理站站務員 | 李銘於34年6、7月間,經李植森之蠱惑,以楊培生之名加入李一鳴土共部隊。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又名楊培生 | |||
10867 | 10987 | 閻德成 | 男 | 1927/4/2 | 河南,開封縣 | 66033 | 40 | 台灣鐵路管理局雜工 | 閻德成於54年10月1日以藍原子筆在該院廁所門框上書寫:「今天是我的國慶日,明年的今天要解台灣。」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4年 | |||||
10868 | 10988 | 董士儒 | 男 | 1909/12/22 | 安徽,天長市 | 66036 | 57 | 頭城中學教員 | 董士儒於29年4月間,充任安徽天長縣匪泌澗鎮鎮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69 | 10989 | 何開鎰 | 男 | 1916/3/8 | 安徽,天長縣 | 66036 | 50 | 頭城中學人事助理員 | 何開鎰於30年9月,充匪天長縣何莊小學校長,31年兼任匪該縣「文抗會」籌備委員,35年4月,離開匪竄據地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70 | 10990 | 何明禮 | 男 | 1922/5/8 | 安徽,天長縣 | 66037 | 45 | 台灣省公路局站務員 | 何明禮於33年7月任匪偽東南辦事處第四區署區員時,經該區區長於前吸收,參加匪黨及於34年先後任該區副區長及區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71 | 10991 | 歐陽苾 | 男 | 1915/3/21 | 安徽,天長縣 | 66037 | 53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戶籍員 | 歐陽苾於29年3月任匪偽天長縣張公舖鎮小學教員,同年6月離職後又參加該鎮匪偽商抗會,以迄35年夏為止。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72 | 10992 | 陳 武 | 男 | 1931/12/12 | 廣東,合浦縣 | 66039 | 35 | 三輪車伕 | 陳武於53年6、7月及54年9、10月間,七次在台南市政府廁所及該市四維街公共廁所牆壁上書寫「解放台灣」、「台胞一同主張解放台灣,打倒美國」、「打倒蔣╳╳」、「╳匪狗,美國帝侵台」、「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軍,一定解放台灣」等有利於叛徒之荒謬文字。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及感化教育共計6年8月9日 | |||||
10873 | 10993 | 薛芳松 | 男 | 1940/12/19 | 台灣,高雄縣 | 66041 | 27 | 屏東民立廣播電台記者 | 薛芳松於54年9月15日任屏東縣私立東大中學教席,擔任該校高中一年級公民及高中二年級地理課程。於授課之際,陸續濫言:「我們真正的敵人不是蘇俄是美國。」、「大陸上完成長江大橋,為各國工程師所讚佩」、「大陸上建設成功揚子江發電廠,電力甚強。」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4年 | |||||
10874 | 10995 | 楊連成 | 男 | 1935/10/12 | 台灣,高雄市 | 66060 | 31 | 商 | 楊連成於50年9、10月間,向該核廠工人魏吉傳、鍾茂林談稱:「廖文毅在日本領導台灣獨立,廖文毅是台灣人的偉大人物,要同心合力擁護他回來,現在這個政府腐敗貪污,實在是台灣人的不幸,應該來打倒它,請廖文毅回來領導」。51年農曆元旦,又向魏吉傳宣稱:「廖文毅為台灣人辛勞,領導台灣獨立,我們台灣人要合力擁護他成功。政府都普遍貪污,這樣政府非合力打倒不可」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6日 | (55)警審裁字第0014號,(55)覆普抗勉字第0022號 | ||||
10875 | 10996 | 陳慶輝 | 男 | 1928/3/29 | 台灣,屏東縣 | 66062 | 38 | 台灣機械公司機器廠裝配工 | 陳慶輝於50年9、10月間及51年初,先後向該廠工人魏吉傳、鍾茂林等發表:「自大陸政府來台灣後,以統治者自居,貪污腐敗,官吏橫行,欺壓台灣人,我們一定要團結起來,實行台灣獨立,打倒政府,改善我們工人的生活」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5)警審裁字第0018號 | ||||
10876 | 10997 | 姚祥生 | 男 | 1932/2/4 | 江西,萍鄉縣 | 66052 | 35 | 無 | 姚祥生於54年入中華機械公司工作,每晚收聽匪之播音,因而思想傾匪。同年12月2日寄友人金雄臣函內,竟附致匪「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一函,託其轉發。其函略謂「祖國在毛主席領導下,各方面均突飛猛進,我嚮往祖國」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877 | 10998 | 范中和 | 男 | 1925/1/6 | 江蘇,東海縣 | 66053 | 42 | 新生訓導處僱員 | 范中何於55年12月7日上書總統,妄加詆譭無異為匪張目,該函雖未公開,但其思想偏激,灼然可見,依其情節,諭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878 | 10999 | 謝世佳 | 男 | 1939/2/19 | 台灣,彰化縣 | 66048 | 27 |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研究所研究生 | 謝世佳於54年12月20日,以「海內外同胞代表」名義,草擬「和平奪鬥救中國,一聲呼喊全民響應」反動文稿,請盧華棟予以修正,盧未在原稿內增刪,另紙提供:「政治民主,中立外交,軍隊國有,不應歸由一黨私有,反對一黨專政,一家專政」等意見,退還謝世佳重新綜合擬成新稿。於同日19時許,謝世佳自館前街經襄陽路、青島西路、中山北路、華陰街、南京西路、延平北路、民樂街、迪化街、民生路、西寧北路向沿途住戶散發。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79 | 11000 | 盧華棟 | 男 | 1936/9/10 | 浙江,縉雲縣 | 66048 | 30 | 私立中國文化學院高級研究班研究生 | 盧華棟於54年12月20日,修改謝世佳之「海內外同胞代表」名義,草擬「和平奪鬥救中國,一聲呼喊全民響應」反動文稿,盧未在原稿內增刪,另紙提供:「政治民主,中立外交,軍隊國有,不應歸由一黨私有,反對一黨專政,一家專政」等意見,退還謝世佳重新綜合擬成新稿。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80 | 11001 | 詹興旺 | 男 | 1923/3/8 | 台灣,台北縣 | 67027 | 44 | 農 | 詹興旺於37年12月間,在台灣省台北縣鶯歌鎮,經林南之介紹,參加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王匪石頭領導,並受王匪指示,在耕作期間向耕農宣傳「共產黨若來台灣,即將土地分給農民。」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6月15日 | 王石頭 | ||||
10881 | 11002 | 曾潘左 | 男 | 1945/4/24 | 福建,霜浦縣 | 66011 | 21 | 無 | 曾潘左於54年9月間,由與洪清波、陳松等謀議,企圖混入國軍突擊隊,逃返大陸,陳松並主張組織「籌備黨」,為變相之匪黨組織,曾潘左、洪清波均表示同意,旋由陳松撰寫告〝告同志書〞、〝入黨申請書內容〞,現在對這個情況初步研究,歌頌匪詩及為匪宣傳標語等文稿六件,以備組黨之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82 | 11003 | 洪清波 | 男 | 1938/8/16 | 福建,晉江縣 | 66011 | 28 | 無 | 洪清波於54年9月間,由與曾潘左、陳松等謀議,企圖混入國軍突擊隊,逃返大陸,陳松並主張組織「籌備黨」,為變相之匪黨組織,曾潘左、洪清波均表示同意,旋由陳松撰寫告〝告同志書〞、〝入黨申請書內容〞,現在對這個情況初步研究,歌頌匪詩及為匪宣傳標語等文稿六件,以備組黨之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83 | 11004 | 景國恕 | 男 | 1924/1/10 | 吉林,五常縣 | 即景國澍景科 | 67032 | 42 | 彰化中興日報記者 | 景國恕於35年間任匪吉林省五常縣車站傭員,同年6月並加入匪五常鐵路工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即景國澍景科 | |||
10884 | 11005 | 黃清領 | 男 | 1910/8/3 | 台灣,澎湖縣 | 67084 | 57 | 漁 | 黃清領於55年3月22日下午2時許,在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赤崁理髮店理髮時,濫言:「毛澤東管的北方好大,他萬歲。」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4月4日 | (56)裁字第0012號 | ||||
10885 | 11006 | 董萍育 | 男 | 1947/11/6 | 山東,滋陽縣 | 67079 | 19 | 無 | 董萍育於55年7月21日涉嫌搶劫,為台灣省鐵路警察局第三警務段嘉義分駐所押於拘留所內時,以五角銅幣在椈壑W刻劃:「毛澤東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打倒蔣╳╳」、「擁護毛澤東」、「滅華反美」等荒謬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6)裁字第0032號 | ||||
10886 | 11007 | 何慶華 | 男 | 1922/7/5 | 福建,晉江縣 | 67071 | 42 | 無 | 何慶華於53年7月間化名張愛國,上書總統府張秘書長云:「今日的台灣,你們政府自誇是天堂,把大陸比做地獄,其實現在本省的人,比之大陸之地獄更加痛苦……地獄人最低限度尚可吃半飽之三餐,可是本省之人,二天無飯吃者,經常有之……要改換這個腐敗政治,只有再革命,實行韓國或越南那種軍事革命政府,不講法律,以特別法來執行。」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1日 | |||||
10887 | 11008 | 許 慶 | 男 | 1914/11/3 | 台灣,桃園縣 | 許 慶(海慶) | 67070 | 53 | 工 | 許慶於34年秋,與黃金龍等人參加桃園南崁「公安隊」,強取富戶糧食,運往組合(農會前身),準備分配貧苦工農。許慶等人非林元枝「武工隊」人員,許慶雖參加桃園南崁「公安隊」,強劫富戶糧食,其無軍人身分,不屬軍法審判範圍。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4日 | 許慶(海慶) | |||
10888 | 11009 | 林伯山 | 男 | 1925/4/10 | 台灣,高雄市 | 67072 | 41 | 台灣機械公司福利社售貨工 | 林伯山涉嫌於51年初分別經張進川、楊連成吸收加入「台獨組織」,接受張進川、楊連成之指導從事各項非法活動,經常在高雄市新光華酒家等地聚會聽取張、楊發表攻訐政府之荒謬言論,認其涉嫌參加叛亂組織移送偵辦,經偵查結果無犯罪事證,依法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5日 | |||||
10889 | 11010 | 方 杰 | 男 | 1912/1/8 | 江蘇,南京市 | 66900 | 43 | 中國新聞攝影社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年7月15日 | ||||||
10890 | 11011 | 胡鳴皋 | 男 | 1929/3/4 | 河南,信陽縣 | 67012 | 38 | 陸軍第廿七師七九團第一營三連中尉副連長 | 胡鳴皋於54年6月18日,在桃園觀音國校,當眾宣稱:「志願留營政策,是欺騙愚兵政策,傻瓜才上當」。同年7月4日,在竹山國校,又當眾宣稱:「勞軍是變相欺騙貪污,增加某些大人物的財富,軍人並得不到好處,教常備兵回家,告訴家屬,以後有人發動勞軍,不要捐款」。同年7月28日,在中莊營區,又當眾宣稱:「八二三砲戰,表現英勇,有什麼用,作戰英勇,現在還不是老樣子,國家並未給他什麼好處,在前線作戰是英雄,回到台灣是狗雄,這是替國民黨做事的下場」。同年8月23日,在中莊營區,當眾宣稱:「八二三砲戰負傷人員,九三軍人節多領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7年5月29日 | |||||
10891 | 11012 | 王 印 | 男 | 1947/8/23 | 台灣,台中縣 | 67013 | 30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司令部工兵五一一營第二連上兵工兵 | 王印於56年8月5日上午6時,參加全師擴大週會於禮成呼口號時,竟高呼「毛澤東萬歲萬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92 | 11013 | 章 釗 | 男 | 1926/12/16 | 安徽,廬江縣 | 67014 | 41 | 陸軍裝甲兵第一師司令部經理組上士補給 | 章釗於54年5月28日,在經理連二、四類庫房說:「總統為何不下台,任意修改憲法,總統對不起我們大家,我們如果跟土匪,還不致於這樣」,及56年3月8日下午3時許,在該組辦公室說:「現在台灣只會說大話,做事就不行,可是大陸就不同,你們想想,匪核子彈在不講不宣傳之下開花,驚動世界」等,當眾發表謬論。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893 | 11014 | 翁鐵亮 | 男 | 1930/8/12 | 浙江,諸暨縣 | 67086 | 32 | 國防部情報局儲訓大隊長虹中隊准尉組員 | 翁鐵亮於55年2月19日被告於該中隊飯廳對人說:「願到大陸上去死,不願在台灣活受罪,假如我在金門、馬祖,早就逃亡到大陸上去了」。同年6月間被告在憲兵學校受訓時,於某日在該校第三隊寢室門前,聞悉長虹中隊同事陳來庚外調,而未有其本人名字,遂聲稱:「不把我調出去,將來作戰先打死魏蔚(按係長虹中隊隊長)。同年9月某日在憲兵學校醫務所門口,又對人聲稱:「共匪勢力大,又有原子能,但我們台灣沒有」,「又台灣高級人員太享受,如有人領導造反,我翁鐵亮就先去參加」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7月7日 | (56)安中裁字第0110號 | ||||
10894 | 11015 | 張嘉助 | 男 | 1942/1/10 | 台灣,雲林縣 | 67017 | 26 | 防砲一旅四團一一營二連下士一級機槍士 | 張嘉助於55年2月間,曾先後在該班露天飯場,向人揚言:「因為阿X與阿毛爭王,才弄得我們來當兵」,又稱:「還不是阿X與阿毛爭王,才會使得中國分成兩半」等語,繼於同年4月5日下午2時許,用釣魚鉤,在該班露天飯場擋風牆之瓊麻葉上刻寫「忍耐沒忘」、「二八事件」及「兄弟二八吧」(即二二八事件)等不當文字。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895 | 11016 | 周南生 | 男 | 1931/12/4 | 廣東,潮陽縣 | 67018 | 36 | 陸軍預備第二師司令部第六團三營八連上士組長 | 周南生於56年3月上旬乘大便之際,在台中縣清泉崗南大營區第六團三營大廁所木板上以鉛筆書寫「國民黨王八蛋害死百姓千千萬」之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896 | 11017 | 彭貞清 | 男 | 1924/12/30 | 貴州,天柱縣 | 67920 | 43 | 陸軍總司令部七二○四有線電連中士 | 彭貞清於55年7月間,受台北縣真理幼稚園負責人蘇雲之託,代為設計數學練習簿一種,乃就中山室存書「情報要則圖說」中選取圖案約二十種,將共匪海軍軍旗、艦首旗、商船旗等一併列入,洽由台北市羅斯福路海燕印刷廠印製五百份交蘇雲分發學童使用。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897 | 11018 | 李永生 | 男 | 1928/3/12 | 江蘇,淮陰縣 | 判決書登記為18年3月12日身分證登記為17年3月12日 | 67022 | 38 | 陸軍軍官學校上尉訓練官兼教官 | 李永生於55年12月15日,在該校一四○教室,與正規班第三十九期學生,講授情報課程時,竟為匪宣傳建設好、伙食佳、待遇優,並云其核子威力已2009/9/4凌駕美國之上等情。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判決書登記為18年3月12日身分證登記為17年3月12日 | |||
10898 | 11019 | 邱創曉 | 男 | 1922/4/5 | 台灣,桃園縣 | 66045 | 45 | 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財務組委任一級組員 | 邱創曉於39年三4月間,接受楊乾坤宣傳匪偽土地政策及匪黨理論,未告密檢舉,思想顯感染毒素,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3月15日 | |||||
10899 | 11020 | 黃新喜 | 男 | 1917/3/6 | 台灣,桃園縣 | 66045 | 50 | 農 | 黃新喜於39年三4月間,接受楊乾坤宣傳匪偽土地政策及匪黨理論,未告密檢舉,思想顯感染毒素,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3月14日 | |||||
10900 | 11021 | 黃寶興 | 男 | 1912/1/10 | 台灣,桃園縣 | 66045 | 56 | 農 | 黃寶興於39年三4月間,接受楊乾坤宣傳匪偽土地政策及匪黨理論,未告密檢舉,思想顯感染毒素,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3月15日 | |||||
10901 | 11022 | 李志剛 | 男 | 1950/9/13 | 台灣,桃園縣 | 67041 | 17 | 台灣省立中壢中學學生 | 李志剛於55年5月20日參加中壢各界慶祝總統就職大會,領導多人高呼「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返校後又在教室高呼上開反動口號,同年6月6日該校週會,又領導多人高呼上開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29日 | |||||
10902 | 11023 | 羅堅忍 | 男 | 1951/10/25 | 湖陽,邵陽縣 | 67041 | 16 | 台灣省立中壢中學學生 | 羅堅忍於55年5月20日參加慶祝總統就職大會時,受李志剛指使高呼「毛澤東萬歲、共產黨萬歲」等反動口號。會畢返校後又在教室高呼上開反動口號。同年6月6日該校週會又呼上開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羅堅忍之保護管束撤銷。 | 感化教育3年 | |||||
10903 | 11024 | 宋世英 | 男 | 1927/10/17 | 台灣,高雄市 | 67042 | 40 | 高雄市第七中學教員(調市政府教育科服務) | 宋世英於55年5月26日,以國際青年商會中國總會代表身分,赴香港參加亞洲區會議,在港期間,竟向匪大華公司謀職,並於同年6月8日,隨該公司所派人員赴北平,經匪安置於匪偽國務院招待所,即民族飯店,由匪偽國務院派匪幹經常陪同參觀各地,並指導研習「毛澤東選集」內「中國命運與中國共產黨」、「實踐論」、「矛盾論」、「紀念白求恩」等篇匪黨理論,同年8月8日,經由匪幹引見匪偽國務院主任姚某,由姚某指示返台工作任務,並交付工作費港幣三千元。 | 02年6月 | 02年6月 | |||||
10904 | 11025 | 余武雄 | 男 | 1934/2/9 | 台灣,屏東縣 | 67044 | 33 | 工 | 余武雄於54年起,企圖透過聯合國迫使我政府退出台灣,交出政權,讓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並撰擬「向聯合國大會呈請書」及「過渡時期適用國籍法」交共同被告李義億繕寫,李義億表示贊同,並為之繕妥後,於55年2、3月間共同攜同該文件前往美國駐華大使館請求遞轉聯合國,予以支持,為該館拒絕。56年2月間,復先後同至台北縣李火土、李華益家,表明意向,請求支持,因李火土等不表贊同,未得結果。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10905 | 11026 | 李義億 | 男 | 1939/10/22 | 台灣,台南縣 | 67044 | 28 | 工 | 李義億於54年起,讚同余武雄企圖透過聯合國迫使我政府退出台灣,交出政權,讓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並將余武雄交付之「向聯合國大會呈請書」及「過渡時期適用國籍法」予以繕寫,並為之繕妥後,於55年2、3月間共同攜同該文件前往美國駐華大使館請求遞轉聯合國,予以支持,為該館拒絕。56年2月間,復先後同至台北縣李火土、李華益家,表明意向,請求支持,因李火土等不表贊同,未得結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0906 | 11027 | 尤金郎 | 男 | 1943/7/1 | 台灣,彰化縣 | 67056 | 26 | 海軍陸戰隊第二師司令部岸勤營第一連上兵 | 尤金郎於56年元月間,在其駐地左營勝利營房之廁所中間坑位之木板上用藍色鋼筆書寫「台灣是人民公社,大家不知苦到那位,所以眼睛要打開,但是個人顯個人地位,自題三大字,毛澤東好!」之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之字。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2年6月17日 | |||||
10907 | 11028 | 唐植達 | 男 | 1929/2/20 | 湖南,長沙 | 67082 | 38 | 台灣省立台北第一女子中學教員 | 唐植達於55年3月10日之日記中記載:「船到橋頭自然直,到時候沒辦法,我回大陸」,復因在留英期間涉獵匪方宣傳書報,聽聞傾匪人士之演講,又於同月11日之日記中記載:「想見窮人在中國是的確翻身了,毛澤東的確做了一件事,在中國的歷史堙A他的名字將永垂青史。」、「如果他真停發獎學金,我怎麼辦?到時候恐怕非求中共大使館保護不可」,同年5月間,唐植達以威廉名義致函匪偽駐英大使館索得匪偽出版之「中國登山運動」等英文書刊十八種暨郵政風景明信片八張,同年6月,唐植達以在英學業完成,乃將上開書刊暨明信片自英先行寄其在台之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11日 | (56)裁字第0040號 | ||||
10908 | 11029 | 林亮善 | 男 | 1948/12/18 | 福建,平潭縣 | 67083 | 19 | 漁 | 林亮善於48年就讀匪偽福建平潭草嶼小學時,參加匪少年先鋒隊,54年充匪民兵,並編入匪南海公社連沃大隊第二生產小隊,受匪思想訓練,55年12月19日由草嶼島隨船出海捕魚,因船觸礁,飄至烏坵,經九七○六部隊拘獲,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2月9日 | (56)裁字第0049號 | ||||
10909 | 11030 | 陳聰一 | 男 | 1941/9/24 | 台灣,雲林縣 | 67069 | 26 | 雲林縣草嶺國民學校教員 | 陳聰一於51年間在自宅與另案被告即其同學吳義男,常共同收聽匪福建電台新聞廣播,同年12月間入伍,在金門服役,曾拾得匪幫雙層列車照片暨第一顆原子彈試爆成功等宣傳二紙,不予呈繳而私藏,迨53年12月間退伍返鄉時,將之攜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0月29日 | |||||
10910 | 11031 | 魏文清 | 男 | 1943/3/9 | 台灣,台中縣 | 67067 | 24 | 軍 | 魏文清於56年3月底某夜在駐地大坪頂西營區平頂廁所如廁時,於自北至南第七間便池北面矮牆上以原子筆書寫「毛主席萬歲」,並刻劃「蔣賊用台灣人當砲灰」、「反攻無望」等三則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911 | 11032 | 沈嫄璋 | 女 | 1918/3/7 | 浙江,吳興縣 | 自殺,姚勇來之妻,偵查中自縊死亡。 | 66910 | 50 | 台灣新生報記者 | 20年在福州師範經林匪海卿吸收,參加林匪所領導之「讀書會」,及加入匪黨「少年先鋒隊」,25年參加孫匪賢崇所領導之「時事座談會」,26年經孫賢崇吸收加入共產匪黨,35來台受鄭匪文蔚之領導活動,38年參加姚勇來所領導「新聞工作委員會」,吸收黃毅辛參加該會,並經常集會,討論對政府不利及為匪宣傳等問題。偵查期間於55年8月16日自縊身亡。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4日 | 偵查中自殺(自縊)死亡)。 | |||
10912 | 11033 | 黃劍秋 | 男 | 1929/10/11 | 廣東,梅縣 | 66910 | 38 | 僑務委員會第二處辦事員 | 黃劍秋涉嫌包庇叛亂區華繼一案,經偵查結果,無犯罪事證,依法不起訴處分,另犯偽造文書部份,因非現役軍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無權審判,移台北地檢處偵辦,嗣經台北地方法院56年度易字第一一七三○號判決黃劍秋連續行使明知為不實之事項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六元折算1日,所刻偽印均?收。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8月22日 | |||||
10913 | 11034 | 黃真之 | 男 | 1917/7/13 | 台灣,高雄市 | 68055 | 50 | 經濟部台灣鋁業公司物料管理師 | 黃真之於51年3月間,在台灣鋁業公司修整工廠辦公室,向同事王金龍等發表:「我們政府無能力,反共抗俄不要夢想了,反攻大陸是一定不會成功的,自政府遷到台灣以後,再無其他地方可遷了,到處都是太平洋」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8月16日 | (57)更字第0003號 | ||||
10914 | 11035 | 梁起熊 | 男 | 1913/5/29 | 海南島,文昌縣 | 68058 | 54 | 台灣省合作事業管理處荐任一級督導員 | 梁起熊於25年7月間就讀於日本法政大學時,經同學吳敏介紹參加匪「讀書會」,每週在日本東京房洲北條海水浴場集會一次,研討唯物辯證法,唯物史觀馬列主義等匪黨理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5月15日 | (57)初特字第0002號 | ||||
10915 | 11036 | 丁秉政 | 男 | 1926/7/27 | 山東,萊陽縣 | 即丁守國 | 67033 | 41 | 台灣省合作金庫課長 | 丁秉政於34年春,山東萊陽陷匪後,由匪幹刑春發(在大陸)派往山東海陽匪文教人員訓練班受訓,同年2月任山東萊陽匪偽石格莊小學校長。 | 公訴不受理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日 | 即丁守國 | |||
10916 | 11037 | 謝榮洲 | 男 | 1950/12/11 | 台灣,台北縣 | 68026 | 17 | 包裝工 | 謝榮洲於53年4月起,先後五次收聽匪偽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思想因而傾匪,書寫「毛主席萬歲」,及「偉大的毛主席」,為叛徒宣傳。 | 有期徒刑4年 | 有期徒刑4年 | |||||
10917 | 11038 | 張春九 | 男 | 1920/9/9 | 山東,萊陽縣 | 67043 | 48 | 商 | 張春九於34年春加入匪「青救會」。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11月18日 | |||||
10918 | 11039 | 戴耕遜 | 男 | 1931/7/5 | 江西,南昌市 | 68011 | 43 | 陸軍步兵第三訓練中心訊練科設備組上士 | 戴耕遜平素不滿現實,思想偏激因而對政府措施有所不滿,以致言行失常,時有反攻無望動搖信心,打擊士氣之乖謬言論。其主要者有:(一)55年11月28日,當眾說台灣好像警察國家,沒有大老美在台灣協防,自身都難保,憑什麼反攻大陸去,並以粗鄙之詞辱罵總統多次(二)56年1月23日下午開飯時對人說台灣宣傳說大陸人民吃草根樹皮充飢,現在毛澤東有了原子彈,台灣又不敢吹宣傳大陸同胞吃草根樹皮了(三)56年3月20日與同事談論說三民主義就不算一種主義,民族主義是排除外族的一種主義等語。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919 | 11040 | 陳嘉珍 | 男 | 1949/7/12 | 台灣,台中市 | 68012 | 19 | 陸軍步兵第三訓練中心一營一連二兵 | 陳嘉珍於57年元月12日,趁隙在教室同連戰士伍金水所使用1-030號政治課本之國父遺像及總統玉照上書寫「共匪頭目」等反動文字,並在總統玉照及國旗上畫有五星匪旗圖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10920 | 11041 | 唐義和 | 男 | 1943/11/26 | 台灣,台北縣 | 68016 | 25 | 三軍衛材庫一兵 | 唐義和於未入伍前遊台北市新公園時,曾至廁所內目睹:「沒那樣容易打回大陸去」等文字,嗣因其兄弟先後入營皆未能獲允報領安家費,致心懷憤懣,乃於54年10月8日在板橋該庫廁所內,用鐵釘在第三間木板門內壁上書寫:「中國人民政(漏府字)萬歲,毛主席萬歲」等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5年11月9日 | |||||
10921 | 11042 | 雷紹芳 | 男 | 1930/1/17 | 廣東,陽江縣 | 又名兆方 | 68056 | 38 | 國防部情報局紅棉專案俘獲匪區副船長 | 雷紹芳於52年10月23日,與船長雷慶,船員雷法旺、何汝魁、莫萬富、葉秀、袁魁運、陳石、關崇潘等,駕駛該船,自廣東陽江縣為匪運糧米六百包赴海南島,同月25日上午10時許航行至電白縣蓮頭山與放?嶺間海面,為本局紅棉專案突擊隊俘獲,輾轉接運來台,本局介送花蓮忠義工程隊安置就業時,雷紹芳煽動其他四人拒絕接受工作,嗣於56年元月在林榮工地煽動同來四人全體罷工,擅離工地逕赴花蓮,經忠義工程隊駐花蓮辦事處主任劉琛員勸說,仍拒絕繼續工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4年2月22日 | (57)甸平裁字第0014號 | |||
10922 | 11043 | 蔡景霖 | 男 | 1945/10/15 | 台灣,台中市 | 68015 | 23 | 國防部情報局情報幹部訓練班學生 | 蔡景霖於54年10月間,在台中光華工業職業學校就讀時,曾先後徵求其同學陳銘男、朱正傑及其妹同學台中家事職業學校學生鄭淑華,參加「台灣獨立」運動。於55年9月考入情報局情報幹部訓練班十五期受訓,該班發覺被告又先後向該班本省籍隊職人員何健藏、簡正男試探對台灣獨立運動興趣等不法情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23 | 11044 | 趙春福 | 男 | 1946/6/20 | 台灣,宜蘭縣 | 68021 | 21 | 海軍訓練司令部士官學校第一營第三連一等兵學生 | 趙春福於56年11月7日上午用鐵釘在黑板及內務櫃上刻寫「毛主席是中國的紅太陽」、「解放台灣」、「毛主席萬萬歲」、「打倒蔣介石集團」、「毛主席萬歲」等反動文字,而作有利於匪之宣傳。 | 03年6月 | 03年6月 | |||||
10924 | 11046 | 廉亞東 | 男 | 1934/11/8 | 江蘇,吳縣 | 68032 | 34 | 工 | 廉亞東於56年10月1日凌晨1時許,利用改樣機會,在台灣新聞報第三版新聞欄內加插「今天是我們的國慶日」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印於報紙上,分送至高雄、楠梓、岡山等地訂戶,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925 | 11047 | 石錫勳 | 男 | 1899/8/2 | 台灣,彰化縣 | 68036 | 69 | 幸生醫院院長 | 石錫勳於56年元月28日,顏尹琮、吳文就及陳光英,鑒於「二二八」將臨,企圖乘機散發傳單,乃擬就鼓吹「推翻政府,台灣獨立」傳單乙件,就教於石錫勳,石錫勳當表同意,並指示原稿應加修改之處,於「二二八」前,在彰化地區外散發,屆時吳文就等改變原意,又另印製傳單散發。同年6月間,顏尹琮復以「台灣獨立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名義,草擬偽組織計劃初稿,面交石錫勳刪改,以備應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月20日 | 顏尹琮 | ||||
10926 | 11048 | 劉益村 | 男 | 1947/1/4 | 台灣,嘉義縣 | 67040 | 21 | 私立嘉華中學職員 | 另案被告賴溪河思想偏激左傾,創組「華盟」,自任主席,意圖勾結共匪顛覆政府,並利用與被告等接觸機會,經常灌輸反動思想,56年秋先後邀被告劉益村等人加入「華盟」,並允將來另予要職高薪,被告等均表同意,賴溪河並草擬宜傳品「華盟勸世良言」文稿(未印妥),曾交劉益村閱覽,案經查覺,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會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等單位,將劉益村等人逮捕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賴溪河 | ||||
10927 | 11049 | 曾王銘欽 | 男 | 1949/5/14 | 台灣,基隆市 | 67040 | 19 | 報關行職員 | 另案被告賴溪河思想偏激左傾,創組「華盟」,自任主席,意圖勾結共匪顛覆政府,並利用與被告等接觸機會,經常灌輸反動思想,56年春先後邀被告王銘欽等人加入「華盟」,並允將來另予要職高薪,被告等均表同意,賴溪河並草擬宜傳品「華盟勸世良言」文稿(未印妥),及「華盟」致毛匪信件(未寄發),交王銘欽閱覽,案經查覺,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會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等單位,將黃良和等人逮捕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賴溪河 | ||||
10928 | 11050 | 黃良和 | 男 | 1949/4/20 | 台灣,台北縣 | 67040 | 19 | 報關行職員 | 另案被告賴溪河思想偏激左傾,創組「華盟」,自任主席,意圖勾結共匪顛覆政府,並利用與被告等接觸機會,經常灌輸反動思想,56年秋先後邀被告劉益村等人加入「華盟」,並允將來另予要職高薪,被告等均表同意,賴溪河並草擬宜傳品「華盟勸世良言」文稿(未印妥),及「華盟」致毛匪信件(未寄發),交黃良和閱覽,案經查覺,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會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等單位,將黃良和等人逮捕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賴溪河 | ||||
10929 | 11051 | 蘇熯溏 | 男 | 1950/3/27 | 台灣,雲林縣 | 67040 | 18 | 報關行職員 | 另案被告賴溪河思想偏激左傾,創組「華盟」,自任主席,意圖勾結共匪顛覆政府,並利用與被告等接觸機會,經常灌輸反動思想,56年春先後邀被告蘇熯溏等人加入「華盟」,並允將來另予要職高薪,被告等均表同意,賴溪河並草擬宜傳品「華盟勸世良言」文稿(未印妥),及「華盟」致毛匪信件(未寄發),交蘇熯溏閱覽,案經查覺,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會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等單位,將黃良和等人逮捕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賴溪河 | ||||
10930 | 11052 | 張溪圳 | 男 | 1951/3/15 | 台灣,嘉義縣 | 67040 | 17 | 工 | 另案被告賴溪河思想偏激左傾,創組「華盟」,自任主席,意圖勾結共匪顛覆政府,並利用與被告等接觸機會,經常灌輸反動思想,56年秋先後邀被告張溪圳等人加入「華盟」,並允將來另予要職高薪,被告等均表同意,案經查覺,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會同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等單位,將張溪圳等人逮捕移送偵辦。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賴溪河 | ||||
10931 | 11053 | 隋泳恕 | 男 | 1925/8/1 | 山東,諸城縣 | 68047 | 43 | 無 | 隋泳恕於46年春,因故被撤軍職而失業,對現實不滿,認反攻無望,於54年10月至56年11月間,先後撰寫詆毀政府暨總統文字,函寄立法委員及美國總統等。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32 | 11055 | 王更武 | 男 | 1931/9/15 | 河北,定興縣 | 68068 | 37 | 陸軍上士 | 王更武係砲兵一三三團第三連上士班長,于民國57年5月19日18時30分許,在該連寢室舉行中山室工作委員會示範預演之際,當眾公然言稱:中華民國「完蛋」紀念日開始等語。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3月28日 | (57)年裁審字第0004號 | ||||
10933 | 11056 | 蘇金生 | 男 | 1948/8/8 | 台灣,台北市 | 68049 | 20 | 裝甲兵經理連一兵駕駛兵 | 蘇金生55年3月2日在師部連廁所內右側第三格板晼A以鋼筆書寫「毛『擇』東萬歲」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34 | 11057 | 馬連城 | 男 | 1930/3/6 | 河北,正定縣 | 68050 | 38 | 陸軍二軍團運輸組上尉軍輸官 | 馬連城於56年12月間,在衛武營區第一三四號廁所隔間門框上書寫「蔣介石是獨裁應該打倒」等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
10935 | 11058 | 沈柏堅 | 男 | 1924/10/9 | 廣東,梅縣 | 即沈萬榮 | 68051 | 43 | 海軍少校 | 沈柏堅於37年8月間服務於陸軍第一百軍任上尉軍需官,因營長黃幼衡受匪誘惑決議率部投匪,沈柏堅受黃逆命令,前往匪區向匪幹接頭後,心存反悔,藉機脫逃。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即沈萬榮 | |||
10936 | 11059 | 林道平 | 男 | 1944/5/27 | 台灣,彰化縣 | 67010 | 26 | 台灣大學醫學院學生 | 林道平55年11月12日在台北市立圖書館與被告張明彰等集會時,因被告張明彰等討論「台獨」問題,感事態嚴重,於散會時以學業為由,囑張明彰以後勿再邀其與會,知張明彰為叛徒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0937 | 11060 | 陳祖培 | 男 | 1910/7/1 | 台灣,彰化縣 | 原名陳粗皮,又名陳清波、陳洋中、田中繁樹、田中正道 | 68033 | 60 | 公 | 陳祖培於16年9月1日在上海經陳水指引,參加「上海台灣讀書會」,17年2月在上海經翁澤生介紹,加入「台灣共產黨」部分,受翁匪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5年4月14日 | ||||
10938 | 11061 | 王啟仁 | 男 | 1948/5/8 | 湖北,漢川縣 | 69057 | 20 | 淡江文理學院學生 | 王啟仁於57年8月間,在台北市住所書寫「致毛澤東書」,稱讚毛匪為英雄,投寄台灣新生報,由台灣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破獲。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39 | 11062 | 法國順 | 男 | 1930/12/6 | 江西,九江縣 | 69013 | 39 | 陸軍中尉 | 法國順於58年2月18日中午在該連舉行春節會餐之際,因酗酒過量情緒激動,高聲謾罵領袖及政府,並呼反動口號:「蔣總統你害我家破人亡」、「共產黨萬歲」等語。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10940 | 11063 | 王 甫 | 男 | 1923/2/5 | 福建,晉江縣 | 69016 | 45 | 商 | 王甫於38年10月17日廈門陷匪後,在廈門市政府教育局任職,約1月餘,以向匪登記時未將過去經歷身世坦白,恐被察覺,乃潛往港澳等地謀生,49年底在澳門接受親匪份子蘇文平指使,將印有宣傳匪進步,促華僑返回匪區之宣傳品,寄發南洋各地僑胞。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10941 | 11064 | 顏 湘 | 男 | 1906/9/23 | 福建,德化縣 | 69017 | 62 | 自由業 | 顏湘於23年在廈門經匪幹翁某吸收參加共產匪黨,派往安海,以教書為掩護,參與匪黨晉(江)南(安)特支小組活動,接受王匪濟若之領導,並負責領導水(頭)石(井)蓮(河)區匪黨少年團,從事寫標語,慰勞紅軍等活動。29年服務漳州「福建新聞社」,復受該社總編輯陳匪如鵬之領導,35年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6年 | |||||
10942 | 11065 | 趙子健 | 男 | 1914/10/19 | 安徽,合肥縣 | 69018 | 54 | 攤販 | 趙子健於22年在陸軍第八十七師服兵役時,經潛匪武雯霏吸收加入共產匪黨。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943 | 11066 | 李大? | 男 | 1909/8/16 | 福建,福州市 | 69018 | 59 | 台南縣稅捐處主計室代主任 | 李大?於18年9月,在原籍福建連成被匪佔據期間,經匪大隊長李雲貴吸收加入少年先鋒隊,派為隊長。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5月13日 | |||||
10944 | 11069 | 祁榕寶 | 男 | 1949/12/26 | 安徽,郎溪縣 | 即祁學明 | 69065 | 19 | 私立建業中學學生 | 祁榕寶於57年4月1日先在台南市建業中學廁所門板上用藍色原子筆書寫「毛主席萬歲,毛主席是東方紅的太陽,要打倒美帝國主義及蔣○○集團,蔣○○集團與美帝國主義是萬惡的獨裁者」。嗣復在該校高二甲班教室內壁報上,用紅色粉筆書寫「毛主席萬歲,趕走蔣○○集團」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即祁學明 | |||
10945 | 11070 | 張子育 | 男 | 1931/2/27 | 台灣,桃園縣 | 69023 | 37 | 益新紡織技術員 | 張子育於56年3月24日及57年2至5月間,先後在益新紡織廠向他人發表「大陸人民沒有飯吃,沒有衣服穿,我不相信,如果大陸與台灣相通,住在台灣的人都要跑光了」、「在大陸上人民有什麼能力,共產黨就分配什麼工作,我們台灣則相反,人民有能力,找工作要靠人事背景或送紅包」等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3月 | |||||
10946 | 11071 | 邱水凌 | 女 | 1928/9/10 | 福建,龍溪縣 | 即林邱水凌 | 69032 | 41 | 基隆市安樂國校教員 | 邱水凌於34年間,就讀福建省立南靖師範期間,受該校潛匪鄭疇介紹參加「讀書會」,旋經鄭疇吸收加入匪黨,編入匪黨南靖師範支部活動,38年來台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即林邱水凌 | |||
10947 | 11072 | 吳世俊 | 男 | 1909/10/10 | 福建,林森縣 | 69041 | 58 | 自來水廠工程員 | 吳世俊於19年在福建省立福州理工學校求學時,參加匪黨「革命互濟會」,負責發展該會組織,先後將互濟會擴展至私立三民中學、省立福州師範學校、福州鄉村師範學校等校,來台後迄未向政府自首。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48 | 11073 | 楊渭溪 | 男 | 1905/9/23 | 福建,廈門市 | 69035 | 64 | 電影演員 | 楊渭溪自16年起,在福建廈門先後與蘇朝琨、王秋田、白克、洪學禮、陳大禹為伍,從事戲劇工作,於32年冬經陳大禹吸收參加共產匪黨,接受陳匪之領導,協助其在漳州展開匪文化統戰戲劇工作。32年陳匪離漳前往重慶,乃改由陳如鵬領導,後參加陳匪主持「金錶」及匪文化工作座談會。34年冬由廈門以經商身分來台,參加陳大禹領導之「實驗劇社」演出「香蕉香」話劇,意圖利用該劇情節,挑撥本省籍與外省籍同胞之情感,為政府決下令禁演,陳匪以身分暴露,於38年乘機逃回匪區,楊渭溪即潛台伺機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
10949 | 11074 | 陳安東紐 | 男 | 1923/5/15 | 福建,晉江縣 | 69036 | 45 | 商 | 陳安東紐於43、44年在澳門蘇文平所營之僑友行工作時,先後二次受蘇唆使前往香港匯款至中國人民銀行福建晉江青陽分行,轉交莊匪秋心(曾任晉江縣統戰部副部長、僑務局長等職)及莊匪進來(晉江僑聯幹部),每人每次港幣五百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10950 | 11075 | 高信雄 | 男 | 1942/7/2 | 台灣,高雄縣 | 69037 | 21 | 無 | 高信雄於47年5月間,由陳三旺介紹參加波浪文藝社,復參加在左營舊城國校之集會,會中陳曾發言主張台灣人民如果要過好日子應該自己成立一個「台灣人民自治共和國」,明知陳係匪諜竟不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 | 無 | 陳三旺 | ||||
10951 | 11076 | 黃泉源 | 男 | 1915/7/12 | 福建,惠安縣 | 69051 | 53 | 公 | 黃泉源於22年間服務福建省晉江縣石獅鎮工會時,經該鎮愛群小學校長呂塵心介紹,參加共產匪黨。23年6月任同安縣隴西中心小學校長藉機從事民運工作。24年6月入福建省農民教育師資訓練所受訓,受該所教導主任袁國欽(福建對台工作委員會委員)領導,從事研究共產主義,對學員灌輸匪黨毒素思想。28年6月參加福建保訓合一幹部訓練所受訓,與匪黨份子李世傑、柯落葉、杜嘯今(經感化有案)等密取聯繫。29年在南靖與王漠駝、王台琴、柯幼岩(另案處理中)從事出刊壁報,攻擊政府。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29日 | |||||
10952 | 11077 | 辜登貴 | 男 | 1953/9/19 | 台灣,台北市 | 69920 | 16 | 南港台松工廠學徒 | 辜登貴於57年10月27日下午2時許,在台北市南港國民學校4年和班教室內,用粉筆在公告牌上書寫「打倒ΧΧΧ,匪諜是好人」反動文字;訊據被告偵、審中坦承不諱,惟念被告行為時年僅十五歲,見識有限,少不更事,交付感化以保護管束代之,俾利自新,被告由其母辜王螺具保,負監視保護管束之責。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2月27日 | |||||
10953 | 11078 | 許成沛 | 男 | 1928/10/10 | 台灣,台南縣 | 69042 | 41 | 商 | 劉昆輝於39年3月在台南縣關廟鄉經李匪來基(已伏法)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同年夏間,將「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書,交許成沛閱讀,圖予吸收未果,但許成沛已知劉昆輝之匪黨身份,未為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有期徒刑2年 | |||||
10954 | 11079 | 劉昆輝 | 男 | 1928/8/10 | 台灣,台南縣 | 69042 | 41 | 保安警察總隊隊員 | 劉昆輝於39年3月在台南縣關廟鄉經李匪來基(已伏法)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同年夏間,將「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一書,交許成沛閱讀,圖予吸收未果。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9月22日 | 李來基 | ||||
10955 | 11081 | 張治明 | 男 | 1924/8/1 | 江蘇,阜寧縣 | 69046 | 38 | 工 | 張治明於29年在匪軍竊據江蘇阜寧參加匪「兒童團」,35年冬復參加匪新四軍充士兵,來台後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8月 | |||||
10956 | 11082 | 陳榮一 | 男 | 1940/10/17 | 台灣,台中縣 | 69048 | 29 | 工 | 陳榮一先後於57年12月底在中央印製場打卡時、58年元月4日在該廠稽查股、同年7月在該廠人事室等地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
10957 | 11083 | 劉友三 | 男 | 1921/4/6 | 江蘇,阜寧縣 | 69071 | 48 | 工友 | 劉友三於32年7、8月間,在家鄉江蘇省阜寧縣參加匪「民兵隊」。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8月1日 | (58)初特字第0061號 | ||||
10958 | 11084 | 柯幼岩 | 男 | 1918/11/16 | 福建,南安縣 | 69052 | 51 | 大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柯幼岩於民國28年春,在福建晉江經黃匪潛蛟吸收參加共產匪黨,與楊碧海、林詩卿等在晉江縣私立卓然小學同一小組活動,並受黃匪領導,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6年8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77號減刑6年8月 | ||||
10959 | 11084 | 柯幼岩 | 男 | 1918/11/16 | 福建,南安縣 | 75777 | 5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77號減刑6年8月 | ||||
10960 | 11085 | 林晚生 | 男 | 1944/4/8 | 台灣,花蓮縣 | 69053 | 25 | 無 | 林晚生因經常收聽共匪廣播,思想傾匪,在海軍康樂大隊服役期間,萌竊取機密文件,俟機送交共匪之念,民國56年竊取該大隊列為「機密」之書籍「剿匪要領」、「反共作戰計劃」各一冊,57年元月2日至同月12日利用晚間竊錄列為「極機密」之「海軍艦艇單位代號駐地表」一份,同年3月,將奉命送達之「武功海軍行政專用密語表」廿張,乘機隱匿,同年5月18日退役,8月進入高雄豐國漁業公司工作,嗣為覓取機會將上開機密文件交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961 | 11086 | 劉趙玉 | 男 | 1916/7/1 | 江蘇,阜寧縣 | 原名劉正璧 | 69054 | 53 | 工友 | 劉趙玉於民國29年秋,原籍江蘇阜寧陷匪後,參加匪民兵隊,為匪催糧站崗放哨。22、23年間充匪村長為匪徵兵徵糧,35年春率民眾參加鬥爭大會,鬥爭鄉民掠走財物。37年春,滲入江蘇省保安第二團充任班長,在江蘇鎮江駐防時,擅自縱放匪幹余延壽。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8月11日 | 原名劉正璧 | |||
10962 | 11087 | 張盈科 | 男 | 1917/9/4 | 福建,金門縣 | 69055 | 52 | 金門縣政府社教股股長 | 張盈科於民國29年左右,乃經吳匪永欽介紹,正式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納入匪團組織,由吳匪永欽直接領導聯繫,受命隨時把握時機,挑撥離間老百姓與政府間之感情,並為「共產黨」宣揚,不久吳即命其參加「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南安金門地區工作隊」並任命其為第四小隊小隊長,兼大小嶝聯絡人,仍由吳匪永欽領導,曾蒐集當地駐軍動態情報及地方派系社團情形等社會情報,向匪方反映,民國35年8月至37年8月間,兼任大嶝鄉代會書記,民國43年九三砲戰期中,猶向謝水義作不利於我政府之宣傳謂「國家到這個時候沒有甚麼辦法了,將來解放軍來,所有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10963 | 11088 | 蘇睋o | 男 | 1946/9/28 | 台灣,嘉義縣 | 68053 | 23 | 陸軍步兵第八訓練中心第一營四連二等兵 | 蘇桓聰於57年4月29日趁休假之際,攜帶台灣行政地圖、台灣省與大陸東南地區簡圖各一張,颱風測定風位表一張,小型手電筒一支,自製指南針一具、現款一千三百餘元,前往淡水鎮意圖竊取淡水河上之機器..,往大陸投入匪偽組織,改換環境。同年5月1日在淡水鎮購買柴油4桶運至渡船,船夫張 俊發覺可疑,密報淡水分局,將被告逮捕。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64 | 11089 | 林邦吉 | 男 | 1941/7/2 | 台灣,彰化縣 | 69073 | 27 | 工 | 林邦吉於56年間彰化縣北斗鎮中和里七鄰中圳路四十四號,以鋼筆在其日記簿上書寫「殲減蔣○○」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8)裁字第0022號 | ||||
10965 | 11090 | 王小虹 | 女 | 1938/11/12 | 浙江,孝豐縣 | 68045 | 30 | 中國海事專校兼任講師 | 王小虹於民國54年春至55年秋間,先後接受蒙詔(在美)、陳永善、陳述孔、丘延亮交閱「毛澤東選集」,及日本左傾作家所著由陳永善翻譯之「現代社會之不安」等反動書籍,並於五十五秋參加陳永善等所召開之「自我批判會」一次。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9日 | 陳永善 | ||||
10966 | 11091 | 張優資 | 男 | 1948/1/29 | 台灣,台中市 | 68045 | 20 | 無 | 張優資、邱隆坤於52年至54年就讀台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接受陳映和交閱「現代社會之不安」,「矛盾論」,「現代中國」等反動書刊,55年10月9日,接受陳映和函邀至台中市中台神學院陳家集會,商討製造勞資糾紛,引起社會紊亂等問題,并決議成立組織,研究共產理論,會中陳映和主張連絡共匪,林華洲(亦係另案被告)主張採用武力方式推翻政府,被告張優資、邱隆坤?不反對,亦不舉發。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述孔 | ||||
10967 | 11092 | 吳宗發 | 男 | 1948/3/9 | 台灣,台中市 | 68045 | 20 | 陸軍砲兵訓練中心二兵 | 吳宗發於56年秋在中台神學院因受陳映和鼓勵,經常收聽共匪電台廣播,並於57年5月閱覽陳映和所交共匪「文化大革命」文件。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映和 | ||||
10968 | 11093 | 陳邦助 | 男 | 1938/10/17 | 台灣,台北市 | 68045 | 30 | 政治大學學生 | 陳邦助平日不滿現實,52年底經張茂男介紹認識陳述孔,55年底接受陳述孔交閱「阿Q正傳」,「現代社會之不安」等反動書籍後,56年至57年間在台北縣瑞芳鎮金瓜石原籍,先後將陳述孔對其所述之共匪軍備強大,工業發達等有利共匪言論,分別轉告游明福、何俊雄、張茂男。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述孔 | ||||
10969 | 11094 | 張茂男 | 男 | 1939/12/20 | 台灣,台北縣 | 68045 | 29 | 無 | 張茂男於54年秋,開始接受陳述孔左傾思想之灌輸,並閱讀「毛澤東選集」,「魯迅全集」,「阿Q正傳」,「現代社會之不安」等反動書籍。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映和 | ||||
10970 | 11095 | 何寶樞 | 男 | 1917/8/13 | 安徽,無為縣 | 69074 | 51 | 中學薦任一級會計主任 | 何寶樞於38年7月任國防部預算局財務署上校檢查官,同年11月底重慶陷匪後,何寶樞於39年2月,參加匪西南軍政大學軍需班受訓,接受共匪教育,研讀「新民主主義」,「人民民主專政」等匪黨理論書籍,同年4月結業後離渝,于40年6月輾轉由港來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8)裁字第0048號 | ||||
10971 | 11096 | 李裕庭 | 男 | 1926/3/21 | 吉林,長春縣 | 即李 健 | 69075 | 42 | 警員 | 李裕庭於36年9月在北平讀東北臨時中學就讀,參加「七五」學潮事件,38年2月,北平陷匪後,曾報考匪「人民革命大學」,但未入學,嗣以國軍眷屬身分,經匪遣送南下,在溏沽候船期間,接受匪思想教育月餘,囑咐到南方多為匪宣傳,來台後未辦理表白登記。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即李健,(58)裁字第0052號 | |||
10972 | 11097 | 黃見涼 | 男 | 1950/2/15 | 台灣,宜蘭縣 | 69056 | 18 | 學生 | 黃見涼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傾匪,先後於民國56年5月及9月,致其女友蔡純貞函中,引用毛匪狂妄語錄,攻訐政府,同年8月間,復撰寫「越戰面面觀」一文,濫言我政府在「偉大的中國社會革命聲討下逃來台灣」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73 | 11098 | 蔡秀章 | 男 | 1916/12/20 | 江蘇,灌雲縣 | 69058 | 53 | 公 | 蔡秀章先後於57年6月9日、7月21日、26日分別函寄任 維等人,詆譭總統、同年10月下旬,復油印大量傳單,內容妄言反攻無望等言論,分別函寄政府首長及報社。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74 | 11098 | 蔡秀章 | 男 | 1916/12/20 | 江蘇,灌雲縣 | 77023 | 61 | 台中地檢處臨時雇員 | 蔡秀章前於57年,因書寫反動函件,經本部裁定交付感化三年,61年3月30日感化期滿開釋,仍不知悔改,竟於62年8、9月至65年3、4月間,在其診所公然對胡大雷、王偉、姚錫鈞發表:「現在共匪不但有人造衛星,還有核子彈、飛彈,是世界強國之一,連美國和蘇俄都怕他。大陸上的建設比台灣進步多了,現在的大陸已進入正軌,不像以前那個樣子。」等謬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975 | 11099 | 陳秀夫 | 男 | 1903/4/26 | 福建,長樂縣 | 69059 | 66 | 台北市議會薦任十二級編譯股長 | 陳秀夫在福州市由林匪錚介紹參加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與匪幹嚴靈峰、盧貞端等同一小組,嗣併吸收林菁參加。23年赴上海參加偽生產黨訓練,25年於嚴靈峰自新後,經嚴介入軍統局工作,仍與林菁來往,31年結識葉樹源,35年來台後,時與葉樹源過從,並與港匪葉大猷通信。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0976 | 11100 | 吳德保 | 男 | 1934/3/3 | 湖北,孝感縣 | 69069 | 36 | 空軍通信航管聯對所屬中尉人事官 | 吳德保於47、8年間,與吉樹浦等人,在新竹地區,企圖組織第三勢力,於55年底經吉樹浦介紹,與陳述孔相識,陳述孔向被告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並令其研讀馬克斯主義,及在夜間收聽匪方廣播,吸食匪產香煙,並要求其收集空軍編裝及一○四飛機之性能等資料。吳德保將空軍總司令部所印發之技術月刊二十餘冊,交與陳述孔。 | 免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1月10日 | 陳述孔 | ||||
10977 | 11101 | 錢南萍 | 男 | 1947/9/30 | 江蘇,常熟縣 | 69067 | 22 | 空軍通航聯隊下士 | 錢南萍因交友不慎,生活散漫,漸對現實不滿,加以收聽匪播,導致發生錯誤思想,於57年7月2日、同年8月二十及18日,先後三次在該管部隊廁所牆壁上,以其拇指甲及隨身攜帶之原子筆,刻寫「毛主席万才(萬歲)」等反動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10月7日 | |||||
10978 | 11101 | 錢南萍 | 男 | 1947/9/30 | 江蘇,常熟縣 | 75777 | 2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有期徒刑6年10月7日 | (64)減裁字第0036號 | ||||
10979 | 11102 | 白光雲 | 男 | 1917/6/6 | 雲南,昭通縣 | 69077 | 52 | 空軍通航聯隊中士 | 白光雲,因年老多病,深感前途無望,內心苦悶,不滿現狀,導致認識不清,思想反動,並濫發牢騷,詆譭政府,遂於58年3月26日,在該管部隊閱覽室,將「中國的空軍」雜誌第二四七期封面總統肖像上,以藍色原子筆塗劃圈叉(○╳)及書寫穢語加以侮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8)燦註裁字第0006號 | ||||
10980 | 11103 | 楊得祥 | 男 | 1927/7/4 | 台灣,台南縣 | 68910 | 42 | 農 | 匪黨份子劉昆輝于39年秋,藉推行三七五減租及學習中文為辭,邀請許成沛、楊得祥、郭文讚、余榮庭等在台南縣關朝鄉香洋村香洋二十八號許成沛住宅,召開會議,攻擊政府無能,推行三七五減租不力,分由郭老富、李來基二匪主持;警務處認被告楊得祥等涉有叛亂罪嫌解送偵辦。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4月5日 | |||||
10981 | 11104 | 李粹惠 | 男 | 1913/9/16 | 福建,晉江縣 | 又名李 丹。 | 70017 | 56 | 基隆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總幹事 | 李粹惠於18年在福州私立光復中學讀書時,因閱讀匪黨書籍,思想傾匪,19年間經葉匪飛吸收參加匪「共產主義青年團」,20年間復充任匪黨福安縣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1975減刑6年8月 | |||
10982 | 11104 | 李粹惠 | 男 | 1913/9/16 | 福建,晉江縣 | 又名李 丹。 | 75777 | 6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裁減字第0369號 | |||
10983 | 11105 | 吳訓章 | 男 | 1916/9/13 | 廣東,揭東縣 | 69910 | 52 | 工 | 吳訓章被黃瑞麟誣陷係為匪工作者,經偵查結果內容純屬虛構。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3日 | |||||
10984 | 11106 | 吳健文 | 男 | 1924/1/15 | 浙江,金華縣 | 68034 | 46 | 陸軍軍官學校簡任七級聘任副教授 | 吳健文於54年11月至55年3月間,在該校學生第卅八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第五十八、六十六、七十五、七十八等教授班講授「國父思想」課程時,利用機會,先後發表:軍校學生,畢業後待遇低,出路少,沒有甚麼出息,不如當年共匪在西北之紅軍大學,畢業後立即分發工作,升遷快,出路大,當年許多大學生,寧可不讀大學,而跑到西北就讀紅軍大學;青年對共匪很有信心。共匪辦的新華報,送報快,印刷良好,內容新鮮,青年歡喜閱讀,深得人心;以前在大陸國軍戡亂剿匪作戰時,往往沒有打就帶槍投降,這就是共匪成功的地方等為有利於匪幫之宣傳。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0985 | 11107 | 呂德明 | 男 | 1932/1/22 | 湖北,漢陽縣 | 70010 | 38 | 陸軍上士 | 王炎燄不滿政府,起意叛亂,遂秘密邀同不滿現實之周鳴,於50年3月間研議建立「中國共產黨東南區特幹黨部台灣分部第十二支部」非法組織,王並擬自任書記,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並繕印該非法組織之學習證,及反動標語。因呂德明平時?有不滿現狀,怨政府或為偏激言論等表現,見其可以利用,於50年3、4月間由周鳴將學習證秘交呂德明,吸收其加入組織,並賦予(一)抓冷打熱,(二)走法律空隙,(三)將台灣弄垮拉倒,(四)發牢騷罵大街,(五)挑撥感情等五項任務。同年端午節前夕,周將王炎燄介紹,王?面諭呂向周學習,55年陰曆年初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有期徒刑9年2月16日 | |||||
10986 | 11108 | 鄭 鑫 | 男 | 1918/5/5 | 福建,龍溪縣 | 70011 | 54 | 南投中學教員 | 鄭 鑫於32年春,任教福建省立南靖師範時,參加匪讀書會,暨匪黨「南靖師範支部」,與該支部匪黨份子沈漢楨同一小組,受沈匪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7年1月10日 | |||||
10987 | 11109 | 黃毅辛 | 男 | 1925/11/5 | 福建,建甌縣 | 70110 | 47 | 徵信新聞報報社通信組主任 | 民國37年姚勇來、沈嫄璋組織「新聞工作委員會」,沈嫄璋吸收黃毅辛參加,迄39年,黃毅辛等先後在姚宅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988 | 11110 | 任毓台 | 男 | 1950/9/21 | 江蘇,宜興縣 | 70005 | 20 | 陸軍68師204旅9營2連中士班長 | 在金門料羅灣路上拾獲匪偽傳單三張隱藏於皮夾內欲帶回台灣同月四日安全檢查時為該管連長王文禮查獲認其不依照規定呈繳上級處理行為觸犯敵前抗命罪嫌 | 無罪 | ||||||
10989 | 11110 | 任毓台 | 男 | 1950/9/21 | 江蘇,宜興縣 | 70014 | 20 | 陸軍68師204旅9營2連中士班長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6年8月 | ||||||
10990 | 11111 | 陳武鎮 | 男 | 1949/3/27 | 台灣,屏東縣 | 70016 | 20 | 二兵學生 | 陳武鎮於58年9月25日下午4時許,接受性向測驗時,在試卷上書寫「反中央」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標語,供他人觀覽。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 | |||||
10991 | 11112 | 鄭清和 | 男 | 1953/6/20 | 台灣,高雄市 | 70920 | 16 | 工 | 鄭清和因年幼無知,不滿現實,於57年6、7月間,在高雄市楠梓媽祖廟後公廁內牆壁上,用黑炭書寫「中國完但,打倒中國,共匪萬歲」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9)初特字第0011號 | ||||
10992 | 11113 | 侯可復 | 男 | 1910/6/20 | 福建,福州市 | 70021 | 59 | 台電公司台北區管理處帳務股長 | 侯可復於19年秋,就讀福州理工學校時,加入匪「革命互濟會」先後參加會議多次,並參加紀念蘇俄10月革命示威遊行,同年冬,復經葉匪飛吸收加入匪「共產主義青年團」。26年在福州加入陳匪培光所主持之「福建民眾歌詠團」活動,演唱「義勇軍進行曲」等左傾歌曲,為匪從事影響群眾工作。28年春,在福建羅源縣經韓匪南耕吸收加入匪黨,與王匪華堯等為三人小組,為匪從事戲劇及文教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經濟學教程?「中國歷史論集?各 | 徒刑6年 | |||||
10993 | 11114 | 沈秋和 | 男 | 1922/5/23 | 浙江,紹興縣 | 70024 | 47 | 書局經理 | 沈秋和係百成書局經理,營出版業務,緣香港普通哲學出版社出版「哲學知識及研究」及「社會科學初步」二書,係闡揚匪黨理論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之通俗讀物,沈秋和於民國55年自港購進該二書,將「哲學知識及研究」更名為「哲學基本知識」、「社會科學初步」更名為「社會科學基本知識」,又更易作者姓名,於56年8月,以自己發行名義各翻印一千冊銷售。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香港普通哲學出版社出版之「哲學知識及研究」、「社會科學初步」,百成書店出 | 徒刑2年3月25日 | |||||
10994 | 11115 | 王餘安 | 男 | 1933/12/8 | 浙江,紹興縣 | 70024 | 36 | 出版社發行人 | 王餘安係正言出版社發行人,營出版業務,緣香港普通哲學出版社出版「哲學知識及研究」及「社會科學初步」二書,係闡揚匪黨理論唯物史觀,唯物辯證法之通俗讀物,王餘安於民國56年7月自港購進「哲學知識及研究」一書,刪除原作者姓名,以自己發行名義,翻印七百冊銷售。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香港普通哲學出版社出版之「哲學知識及研究」、「社會科學初步」,百成書店出 | 徒刑2年3月25日 | |||||
10995 | 11116 | 陳承淮 | 男 | 1920/10/23 | 福建,寧德縣 | 70027 | 50 | 嘉義縣水上鄉柳林國小教員 | 陳承淮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因而傾匪。48年11月間由嘉義縣內埔國民小學桃源分校返回本校途中,向賴心晴、黃榮祥等濫讚共匪人才優秀,台灣不及共匪等言論。復於56年4月間在嘉義縣柳林國民小學辦公室向蔡寶玉、羅美智等發表匪竊據地區人民生活富裕,匪軍待遇優厚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2年6月 | |||||
10996 | 11117 | 管洪寶 | 男 | 1928/3/4 | 江蘇,宜興縣 | 70029 | 42 | 司機 | 管洪寶於59年2月12日晚8時30分許,在台北市內湖區上灣子公共汽車站當眾高呼「毛澤東萬歲」兩次。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6月 | |||||
10997 | 11118 | 曾新生 | 男 | 1934/7/12 | 廣東,興寧縣 | 70063 | 36 | 彰化縣立彰安國中教員 | 曾新生因閱讀左傾書刊,思想傾匪,於57年11月及58年2月至5月間,在台灣省立彰化中學任教時,經常利用授課機會向該校高中2年級第五班及高中1年級第四、九班學生發表讚揚共產匪黨理想極高,匪偽建設進步以及反攻無望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5月2日 | |||||
10998 | 11120 | 林忠義 | 男 | 1940/11/28 | 台灣,花蓮縣 | 70035 | 30 | 廚師 | 林忠義於59年3、4月間,先後3次在花蓮市金龍飯店餐廳,當眾頌揚大陸匪竊據地區人民生活好,窮人翻身等言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0999 | 11122 | 陳延禧 | 男 | 1949/2/9 | 台灣,彰化縣 | 70037 | 21 | 空軍第三通信航管中隊下士機務修理士 | 陳延禧生性狡詐思想偏激,於58年8月26日下午6時10分至13分間,擔任台中基地SSB話機值勤時,在話機前先後呼叫四句:「毛╳╳萬歲」反動口號,為第八通信航管中隊正值擔任SSB話機及氣象報機勤務之陳錦智及陳金雄等收聽當即報請處理。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8月10日 | |||||
11000 | 11123 | 陳政敏 | 男 | 1912/7/1 | 福建,林森縣 | 70038 | 58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簡任七級副處長 | 陳政敏於民國35年5月間與葉樹源合作開設力行文化服務社,36年葉樹源因涉嫌為匪案,經憲兵單位緝捕,被告明知其為匪黨份子,始則予以藏匿,繼而出面向台北憲兵隊長于敦鯤疏通,要求保證葉樹源安全,始促葉樹源投案,辦理自新而獲釋。旋葉樹源之同黨張 立被捕,被告又受葉樹源之請託,向前台灣省警備司令部主辦人說情,張 立因而釋放。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8月30日 | 葉樹源 | (73)障裁字第0016號裁定免執行。 | |||
11001 | 11124 | 楊華嵐 | 男 | 1951/12/24 | 台灣,宜蘭縣 | 70055 | 19 | 工 | 楊華嵐因認政府稅收不當,於58年3月、9月間,在宜蘭蘇澳,先後以化名「世界偉大人物」、「偉大人物」書寫信件兩封,郵寄羅東稅捐處長、宜蘭縣稅捐處,略謂「本人所欠款項,到毛主席家來拿。你們台灣稅額那麼重,人民怎樣存在台灣呢?我們國家都不要稅,是應我們人都沒有設立什麼機關來『欺騙』、『欺詐』人民財產,所以我們偉大國家的人民就安定。有這樣也是我們偉大領袖所創造的。毛主席萬歲!萬萬歲!」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保護管束 | |||||
11002 | 11125 | 張 淳 | 男 | 1941/9/11 | 安徽,滁縣 | 70056 | 29 | 台中縣大里國中教員 | 張淳於民國55年就讀逢甲學院期間,秘密錄藏共匪顛覆滲透之指導綱要等內容。 | 交付感化3年,抄錄之匪「指導綱要」乙件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11003 | 11126 | 趙仕寅 | 男 | 1940/4/3 | 浙江,諸暨縣 | 70057 | 30 | 船員 | 趙仕寅因在國外受匪幫宣傳蠱惑,不滿現實,於59年4月15日20時許,在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一四九號門前牆壁上,以紅磚書寫:「蔣 × ×王八蛋,獻美盜國」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04 | 11127 | 孫 謨 | 男 | 1932/1/1 | 察哈爾,萬全縣 | 70047 | 37 | 陸軍上尉 | 孫謨於58年8月4日中午及下午飲酒後,在其駐地虎嘯戰鬥營門口,呼叫「什麼國民黨、狗屁、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等語。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2月26日 | |||||
11005 | 11128 | 耿梅卿 | 男 | 1916/7/22 | 江蘇,沐陽縣 | 69910 | 53 | 雇員 | 軍事審判機關對被告無審判權 | 不起訴處分 | 無 | |||||
11006 | 11129 | 陳阿松 | 男 | 1917/8/1 | 台灣,桃園縣 | 69910 | 52 | 農 | 陳阿松涉嫌於民國39年間在其堂兄陳阿呆家閱讀綜合雜誌等匪書約半年,復經陳阿呆及張 旺吸收,參加匪新農會組織,負責大園小組,蒐集附近飛機場情報,並曾將綜合雜誌交葉雲如閱讀等情,經桃園縣警局解案偵辦。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5日 | 陳阿呆 | ||||
11007 | 11130 | 周德鄰 | 男 | 1924/11/8 | 江蘇,泰興縣 | 71013 | 47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委一科員 | 周德鄰於38年11月間,在香港太原街參加匪幹主持之「上海縫業職工總會」,擔任收取會費及紀錄等工作,該總會於同年底公開投匪,周德鄰仍任職其間,至39年5月離職來台,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查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 | |||||
11008 | 11131 | 陳註后 | 男 | 1936/6/6 | 台灣,台南縣 | 71014 | 35 | 民聲日報記者 | 陳註后因與黃錦堂挾有怨嫌,圖謀報復,乃於59年10月9日下午5時許,在民聲日報屏東分社,將同日之聯合報、中國時報、台灣日報所刊印之慶祝國慶等紅字,用刀片割成「慶祝國慶十一」,張貼於屏東電信局夜間營業窗口左上角;又於次10日下午4時許,在該分社,以同一方式,將中華日報南部版上標題字割下,拼成「大陸社會,全面革新顯著績效。蔣總統被綁架,控制力量已瓦解,全面混亂…。」等語,張貼於屏東市仁愛路五十六號基督長老教會門柱上,並於同日下午7時許,向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屏東調查站報告,誣係黃錦堂所為。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反動文字沒收。 | 徒刑4年9月1日 | |||||
11009 | 11132 | 李隆獻 | 男 | 1949/10/28 | 台灣,台中市 | 71015 | 21 | 憲兵一等兵 | 李隆獻於59年8、9月間於樹林光華營房汽車保養場利用請領車輛零件,直接交換標籤書寫「為了中央人民的裝備成功與否」「成立xx獨立人民共和」「獨立xx的先進者」及「要得到勝利的成功」等不當文字,乘部隊移駐台北市新南營區時,將上項文字置於該營區十二號寢室,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為同營士兵馬敬華等拾獲,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4年8月 | |||||
11010 | 11133 | 范仲元 | 男 | 1926/4/30 | 廣西,灌陽縣 | 70058 | 44 | 精華畫刊發行人 | 范仲元於58年8月9日,在其所發行之第六十八號精華畫刊上,親撰「琉球問題應取決自由亞洲人民公決」一文,內述:「毛澤東主宰了中國大陸七億人民的意志,中、韓、日、菲、越、泰、馬、緬、印尼、香港等國家地區,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是他的敵手,他隨時隨地都可以分別將其吃掉」等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2月23日 | |||||
11011 | 11133 | 范仲元 | 男 | 1926/4/30 | 廣西,灌陽縣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5年2月23日 | (64)諫減字第0133號 | ||||
11012 | 11134 | 陳永川 | 男 | 1944/1/7 | 台灣,桃園縣 | 71021 | 26 | 無 | 陳永川因竊聽匪播,思想傾匪,於59年4月10日,及11日在桃園縣桃園鎮成功路、龜山鄉萬壽路及綜合運動場附近等處水泥電桿上,用黑色蠟筆書寫「毛澤東萬歲」、「服從毛澤東命令」等有利於匪之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3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87號減刑4年8月 | ||||
11013 | 11134 | 陳永川 | 男 | 1944/1/7 | 台灣,桃園縣 | 75777 | 3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5年3月3日 | (64)諫減字第0087號減刑4年8月 | ||||
11014 | 11135 | 周震華 | 男 | 1923/8/3 | 福建,林森縣 | 執行中死亡增加補償10個基數 | 71022 | 47 | 工 | 周震華於58年2、3月間,經常收聽匪播,同年間先後在其基隆市住宅,對他人發表大陸土地改良,窮人翻身,大陸政治好,人民生活好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2年10月12日 | 執行中死亡增加補償10個基數 | |||
11015 | 11136 | 林嘉南 | 男 | 1931/12/2 | 台灣,屏東縣 | 71024 | 39 | 九曲國小教員 | 林嘉南於53年任教高雄縣九區國民小學期間,利用上課時,公開指稱台灣米被外省人吃光,只有等到台灣解放後,方能有米吃,及宣揚大陸人民公社之好處等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11016 | 11137 | 李延三 | 男 | 1923/1/24 | 山東,青島市 | 原名李培松 | 71027 | 47 | 中國國民黨嘉義縣黨部幹事代理組長 | 李延三原名李培松,於26年間在其原籍參加李匪龍光(在大陸)領導之匪偽「少年先鋒隊」,嗣于34年7月復參加匪偽「兒童團」,來台後迄未向政府表白。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原名李培松 | |||
11017 | 11138 | 冷述佩 | 男 | 1923/2/8 | 山東,萊陽縣 | 71028 | 48 | 漁 | 冷述佩於60年6月5日凌晨,以黑色簽字筆濫書擁護叛亂活動反動傳單十五張,同日晨5時許,散發于高雄市左營區自強新村二巷內。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反動傳單15張,黑色簽字筆2支,均沒收。 | 徒刑2年6月 | |||||
11018 | 11139 | 羅雲鴻 | 男 | 1925/10/10 | 廣東,大埔縣 | 71032 | 45 | 台灣省立台中一中教員 | 羅雲鴻於55、6年間,先後在台南一中二部辦公室,向同事發表「毛澤東在北大圖書館工作時,讀過很多書,所以他能竊據大陸」、「中共科學進步……建設偉大」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10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91號減刑4年8月 | ||||
11019 | 11139 | 羅雲鴻 | 男 | 1925/10/10 | 廣東,大埔縣 | 75777 | 50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4年10月14日 | (64)諫減字第0091號 | ||||
11020 | 11140 | 李宗琦 | 男 | 1921/2/28 | 江蘇,泰興縣 | 70059 | 49 | 彰化縣立和美國民中學教員 | 李宗琦被訴於35年在上海辣斐德路王增樓處,曾聞劉玉城告知,其已參加共產匪黨,39年在香港並知悉劉玉城參加匪方香港縫衣工會,來台後迄未告密檢舉等情,經人告發,認其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經查李宗琦於劉玉城叛亂案案發前,已將其為匪事實向調查局告發檢舉,自無刑責可言。 | 無罪 | 無 | (60)初特字第0028號 | ||||
11021 | 11141 | 陳清忠 | 男 | 1941/1/6 | 台灣,高雄縣 | 70070 | 29 | 教員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9日 | ||||||
11022 | 11142 | 陳石安 | 男 | 1920/12/12 | 福建,林森縣 | 71036 | 51 | 私立開明商工職校常務董事 | 陳石安於26年3、4月間,在福建省立師範學校尚幹分校,由林匪春(已死亡)介紹參加共產匪黨,與林匪春、林匪葆菁(在香港)同一小組,同年12月至27年3、4月由福州遷至永安期間,經常在該分校發表誇張共匪軍事勝利等言論,36年2月在台北「中外日報」任副總編輯時,刊載攻訐政府言論,為匪從事文化統戰工作, | 免除其刑,施以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23 | 11144 | 段楚才 | 男 | 1934/9/9 | 湖南,衡陽縣 | 71043 | 38 | 時代青年週刊社長 | 段虹、段楚才係堂兄弟,於53年3月中旬,因生活清苦,均對現實不滿,乃在台北縣板橋鎮忠誠新村段虹眷舍二人密談,共謀爭取台籍人士,計劃發動政變,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8月12日 | |||||
11024 | 11145 | 莊行雄 | 男 | 1910/11/8 | 福建,惠安縣 | 71046 | 61 | 農 | 莊行雄於20年初,在福建廈門,由曾匪浪聲(在大陸)介紹參加匪「讀書會」,旋於同年先後由曾匪浪聲,呂匪金泉(在大陸)介紹參加「反帝大同盟」,及匪偽「共產主義青年團」來台後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1月4日 | |||||
11025 | 11146 | 李松亭 | 男 | 1909/1/25 | 河南,嵩縣 | 原名李永節。 | 71049 | 62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技工 | 李松亭(即李永節)於34年春在山東省濮縣時雍集,經由李匪佩燧,李匪仁楠(均在大陸)介紹加入共產匪黨。嗣於同年秋受馬匪繼孔(在大陸)派遣先後至荷澤、濟南等地蒐集國軍情報,37年6、7月間在南京由馬匪超群(在大陸)轉達匪命,派其來台為匪工作,負責領導李志墅、劉思禹(均另案起訴)蒐集國軍情報,散佈謠言,以圖動搖人心,39年後,台灣漸趨安定,遂潛伏待機。迄未自首,案經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查覺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1026 | 11147 | 唐學林 | 男 | 1923/11/1 | 湖南,酃縣 | 71053 | 48 | 工 | 唐學林因案判刑除役後,生活困苦,遂對政府不滿,於民國59年10月31日、11月9日,60年1月1日,在內壢磚廠,先後三次書寫「反共無望」等反動標語四張,張貼於內壢興仁里榮民路十三號附近電線桿上一張,同路圍牆上一張,陸光五村附近電線桿上二張,為匪宣傳,嗣以書寫投寄反動函件,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反動標語4張、反動函件9封沒收。 | 徒刑4年8月 | |||||
11027 | 11148 | 丁振隆 | 男 | 1946/3/18 | 台灣,雲林縣 | 71054 | 25 | 無 | 丁振隆、林樹枝因失業潦倒,移恨政府,59年12月16日,由屏東同乘金龍號公路局班車赴台東,於途中謀議集資開設工廠為根據地,羅致不滿現實人士,培養實力,起而顛覆政府,案經台南市警察局查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11028 | 11149 | 劉金財 | 男 | 1930/10/9 | 山東,陵縣 | 71056 | 41 | 文山林場管理處技工 | 劉金財於民國48年間,在阿里山林場自忠工作站苗圃,對工人夏士玉、夏德海及不知姓名之女工等多人,讚揚匪歌唱起來順口,共匪武力強大,匪軍幹部領導統御有方等荒謬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11029 | 11150 | 段 虹 | 男 | 1924/12/4 | 湖南,衡陽縣 | 71043 | 47 | 政經論壇發行人 | 段虹、段楚才係堂兄弟,於53年3月中旬,因生活清苦,均對現實不滿,乃在台北縣板橋鎮忠誠新村段虹眷舍二人密談,共謀爭取台籍人士,計劃發動政變,顛覆政府,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8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140號減刑3年4月 | ||||
11030 | 11150 | 段 虹 | 男 | 1924/12/4 | 湖南,衡陽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8月12日 | (64)諫減字第0140號減刑3年4月 | ||||
11031 | 11151 | 胡益生 | 男 | 1931/9/22 | 浙江,鄞縣 | 71082 | 39 | 職訓第二總隊管訓隊員 | 胡益生 於58年11月8日上午在台東營區寢室,向楊永隆等人講:「你們一萬四千個反共義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來投,我們被姓蔣的騙一次,你竟被騙二次」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32 | 11152 | 黃榕垣 | 男 | 1915/11/6 | 福建,晉江縣 | 71083 | 55 | 商 | 黃榕垣於58年6月翻製經政府查禁有案之匪版「花為媒」影片全部插曲,灌製唱片,定名為「四季花開」發行。 | 交付感化3年,獲案之唱片166張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11033 | 11153 | 朱 餘 | 男 | 1924/10/5 | 湖南,汝城縣 | 71084 | 46 | 台灣造船公司氣焊技工 | 朱餘於59年3、4月間,在基隆市台灣造船公司廁所牆壁上書寫「毛澤東世界霸王」、「老百姓受苦,蔣○○該死」,暨「蔣○○害百姓」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34 | 11154 | 林新傳 | 男 | 1948/7/26 | 台灣,苗栗縣 | 71094 | 23 | 台灣石油公司電子儀器工 | 林新傳因閱讀匪書,思想傾匪,于民國55年間,在苗栗縣竹南鎮自宅向蔡正豐發表:「共匪的科學發達,現在已有原子彈,可自製飛彈、飛機、人民生活比較好」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09號 | ||||
11035 | 11155 | 楊超雄 | 男 | 1922/5/30 | 台灣,高雄市 | 即楊中心 | 71920 | 49 | 商 | 楊超雄於57年11月30日,化名「葉解放」致函台灣日報記者葉志剛,內書「……願毛主席祝福您,毛主席萬歲……」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即楊中心 | |||
11036 | 11156 | 李景芳 | 男 | 1921/11/12 | 河北,深縣 | 71097 | 50 | 無 | 李景芳於59年3月間,在其住宅內向萬炳申發表:「反攻上那堙A反到太平洋好了」,又於同年9、10月間,在其住宅內向劉復輝發表:「你想反攻大陸,向太平洋反好了,共匪現在不但大砲戰車軍艦、飛機等都能製造,連氫彈、核子彈都能製造,現在美、蘇、日都要賣共匪的帳,何況現在我們現代化武器都不會造,反攻大陸只有向太平洋反了」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18號,(73)裁他字第0009號 | ||||
11037 | 11157 | 王蒼苔 | 男 | 1949/4/14 | 台灣,台南縣 | 71098 | 32 | 省立玉井中學教員 | 王蒼苔於56、7年間某日,在其同學廖啟遙住所,對廖發表:「共匪飛機很多,飛到台灣上空,把上空遮掉了,共匪船艦也很多,排起來很長,可從大陸排到台灣,我們的工作人員到大陸上無法立足,只好逃到香港再以反共義士的名義回台灣」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19號 | ||||
11038 | 11158 | 陸熙祥 | 男 | 1928/7/18 | 廣西,賓陽縣 | 71099 | 43 | 礦場管理員 | 陸熙祥于60年2月間,在花蓮縣荖腦礦場第一工寮內,向何名海、張守君、張英賢等發表:「共匪能製造原子彈,交通建設四通八達,台灣很小,大陸很大,反攻大陸沒有希望。」等有利于叛徒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0)裁化字第0021號 | ||||
11039 | 11159 | 王元瑞 | 男 | 1939/11/20 | 山東,日照縣 | 71920 | 31 | 商 | 王元瑞於59年1至4月,充任台灣省公共工程局國民住宅工程處助理工務員期間,經常在該處辦公室及職員宿舍向同事發表:「蔣××與土匪無異,1日不死,則國家1日不得自由」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40 | 11160 | 林峰銘 | 男 | 1947/6/27 | 台灣,台南市 | 71087 | 24 | 海軍基隆通信站東引電台電信下士 | 林峰銘於59年在中治軍艦服務期間,草擬「台灣民族獨立同盟」組織系統表乙份,並欲藉募款建廟之方式獲得財源,且透過電影界與日本方面同情「台獨」之分子取得連絡,意圖變更國憲顛覆政府,建立「台灣共和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41 | 11161 | 彭克立 | 男 | 1909/7/1 | 湖南,長沙市 | 71080 | 62 | 陸軍新七軍卅八師少將副師長 | 李鴻係前陸軍新七軍中將軍長,陳鳴人係該軍卅八師少將師長,彭克立為少將副師長,曾長雲為同師一一三團上校團長,民國37年,新七軍駐防長春,是年10月15日,中央電令該軍突圍,詎李鴻、陳鳴人、彭克立、曾長雲,意圖叛亂,於同月18日,將軍隊交付朱毛匪?整編,然後赴哈爾濱,撫順匪「解放團」受訓,38年5月,受訓完畢,與龍國鈞,張炳言聯絡,決定來台為匪工作,11月30日曾長雲先赴香港,翌年1月李鴻、彭克立聯袂往北平,與龍國鈞,張炳言及邱北池會晤,由邱引見匪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接受指示,來台爭取國軍高級將領孫╳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5年15日 | 1975減刑15年 | ||||
11042 | 11161 | 彭克立 | 男 | 1909/7/1 | 湖南,長沙市 | 75777 | 6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5年15日 | (64)減裁字第0003號 | ||||
11043 | 11162 | 曾長雲 | 男 | 1912/10/4 | 湖南,湘鄉縣 | 71080 | 60 | 陸軍新七軍卅八師一一三團上校團長 | 李鴻係前陸軍新七軍中將軍長,陳鳴人係該軍卅八師少將師長,彭克立為少將副師長,曾長雲為同師一一三團上校團長,民國37年,新七軍駐防長春,是年10月15日,中央電令該軍突圍,詎李鴻、陳鳴人、彭克立、曾長雲,意圖叛亂,於同月18日,將軍隊交付朱毛匪?整編,然後赴哈爾濱,撫順匪「解放團」受訓,38年5月,受訓完畢,與龍國鈞,張炳言聯絡,決定來台為匪工作,11月30日曾長雲先赴香港,翌年1月李鴻、彭克立聯袂往北平,與龍國鈞,張炳言及邱北池會晤,由邱引見匪中央社會部部長李克農,接受指示,來台爭取國軍高級將領孫╳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5年15日 | 1975減刑15年 | ||||
11044 | 11162 | 曾長雲 | 男 | 1912/10/4 | 湖南,湘鄉縣 | 75777 | 6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25年15日 | |||||
11045 | 11163 | 謝正修 | 男 | 1950/10/27 | 台灣,台東縣 | 71078 | 21 | 國防部警衛營第一連一等兵 | 謝正修係本部警衛營第一連一等兵,因不滿現實,思想發生偏差,竟於59年11月21日在該營區廁所內書寫「共產主義萬歲」反動文字,被介壽館保防指導組偵破,報請本部總政治作戰部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8月 | |||||
11046 | 11164 | 傅仁? | 男 | 1927/10/12 | 湖南,慈利縣 | 71910 | 44 | 台灣省政府民政廳 | 傅仁燮涉嫌參加匪黨組織並受命派遣來臺。由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提列決議「約談澄清」,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南投縣站於60年11月8日同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等單位連續約談,傅員堅決否認參與不法組織活動。因乏不法事證,同月10日將渠飭回。另經向傅員同鄉查證,缺乏涉嫌不法事證,全案遂於民國61年5月停止偵查。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2日 | |||||
11047 | 11165 | 羅英傑 | 男 | 1930/6/5 | 湖南,祁陽縣 | 71910 | 49 | 時代青年週刊編輯 | 羅英傑於55年間,在段楚才開辦之時代青年報社任編輯,因不滿現實,時發牢騷,段楚才乃唆使其利用機會,發動叛亂,認被告有知匪不舉罪嫌。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 | |||||
11048 | 11166 | 何庚財 | 男 | 1933/7/6 | 台灣,嘉義縣 | 71910 | 38 | 不詳 | 案卡記載:被告何庚財因叛亂嫌疑案件,業經偵查終結,經前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60年6月5日以警檢處字第零八二號處分不起訴。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7日 | |||||
11049 | 11167 | 林長仁 | 男 | 1921/7/20 | 福建,南安縣 | 61900 | 50 | 漁 | 林長仁因涉嫌參加共產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於60年11月18日約談到案,林員到案後坦承於29年間就讀福建南安私立南星初中時,受同學影響,經常閱讀左傾書籍,思想日益左傾,於30年5月間參加共產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60年11月20日向高雄地檢處聲請移轉臺北地檢處羈押,發交續查,因林員應訊期間態度坦誠,且檢舉同黨線索,迄61年1月17日經國家安全局准予補辦自首寬大處理。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1日 | |||||
11050 | 11168 | 王師古 | 男 | 1920/10/11 | 江蘇,泰縣 | 72900 | 51 | 財政部法規委員會 | 王師古涉嫌叛亂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約談,提解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審理,復經報奉國家安全局補辦自首而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6日 | |||||
11051 | 11169 | 陳炳宏 | 男 | 1945/5/16 | 台灣,台南市 | 71900 | 26 | 不詳 | 案卡,記載;陳炳宏叛亂嫌疑(忠誠專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 | 忠誠專案 | ||||
11052 | 11170 | 潘嗣偉 | 男 | 1908/9/14 | 福建,永春縣 | 又名潘達輔 | 71012 | 63 | 商 | 潘嗣偉(即潘達輔)對於18年冬,在福建廈門就讀省立第十三中學,經同學許其偉吸收參加匪「革命互濟會」與白明新、黃元龍、黃蔚崇等同一小組,21年秋,經白明新邀約,參加由蘇姓醫生領導之小組會議,組員有吳雪痕、白明新、吳在忍、王金城、楊竹人等,22年1、2月間,在廈門經參加匪「共產主義青年團」,與吳炎星、吳雪痕、王金城、楊竹人、吳在忍等同一小組,受吳炎星領導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3月11日 | 又名潘達輔 | |||
11053 | 11170 | 潘嗣偉 | 男 | 1908/9/14 | 福建,永春縣 | 又名潘達輔 | 75777 | 6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3年3月11 | 諫減字第0138號 | |||
11054 | 11171 | 李武忠 | 男 | 1919/11/22 | 江西,臨川縣 | 72009 | 52 | 省立台北工專教授 | 李武忠於民國25年就讀江西省南昌第二中學時,經劉匪國柱介紹,在南昌市參加匪黨少年先鋒隊。34年來台後,由晏致瑞交閱匪書「唯物辯證法」、「大眾哲學」,曾昭崙於返回大陸前,並介紹其向傅積寬借閱「魯迅藝術學院」、「歷史唯物論」等匪書,嗣於54年至56年間,在其工專宿舍分別向魏國棟、郎劍萍、張壽平等濫行頌揚毛匪澤東,宣傳匪建設進步,科學發達,並唆使張壽平出國後投匪。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8年 | |||||
11055 | 11172 | 蔡品三 | 男 | 1953/5/15 | 廣東,潮安縣 | 72069 | 18 | 無 | 被告蔡品三對於60年5月19日晚9時許,在雲林縣西螺鎮文昌國民小學黑板上、樓上、鏡子上、校門口「毋忘在莒」石碑上、樹上等處,用粉筆及紫色奇異墨水筆書寫:「毛主席萬歲」「加入共黨國際」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初特字第0005號 | ||||
11056 | 11173 | 吳達生 | 男 | 1912/11/1 | 福建,廈門市 | 又名在忍 | 72021 | 59 | 台灣省電影製片場課員 | 吳達生於21年9月在廈門,經白匪明新(又名白克)介紹參加匪「革命互濟會」,與潘達輔(、吳雪痕、楊竹人等同一小組,受蘇匪鴻樹(禹)領導,參加小組會議,研讀「唯物論」「辯證法」「資本論」等匪黨書籍,及張貼反動標語。22年元月,由吳匪炎星(在大陸)介紹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文教小組」。同年7月在廈門,協助陳匪宣耿、白匪明新編「展望」週刊,並與匪白明新、李俠(在大陸)、楊竹人等演出「圍?棺材的人們」話劇,為匪宣傳。35年3月間來台,至36年元月間,在台北協助歐陽予倩所領導之匪「新中國話劇團」,演出「日出」等劇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白 克 | 又名在忍 | ||
11057 | 11174 | 王 淮 | 男 | 1919/10/13 | 山東,濟南市 | 72022 | 52 | 台灣省林務局木瓜林區管理處安全組長 | 王淮於26年春就讀北平弘達中學時,因閱讀匪黨理論書籍,思想傾匪,28年4月在福建建甌縣,經沙陸墟及劉淑貞之介紹,加入共產黨。35年6月奉朱鳴岡指示來台,與白克、姚勇來、沈嫄璋等匪黨份子成立「吃會」,加強連繫。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3月 | 白 克 | ||||
11058 | 11175 | 呂振滿 | 男 | 1915/1/9 | 福建,南安縣 | 72014 | 56 | 商 | 呂振滿於23年,在福州青年會商校求學期間,經韋匪美(在大陸)介紹,盧匪懋?(在大陸)監誓,加入共產黨。45年啣李匪糾林(在大陸)之命,赴港為匪吸收僑資、僑匯,50年夏,其子呂良?(未來台)自匪竊據地區抵港,傳達李匪糾林之命,囑其為匪爭取僑資,並相機對台從事經濟滲透工作,乃於51年起與王汝文等共謀匪貨銷台,吸收外匯流入匪方,達成李匪糾林所賦為匪從事經濟滲透任務。 | 12年 | 12年 | |||||
11059 | 11177 | 林克明 | 男 | 1917/8/16 | 福建,龍溪縣 | 72025 | 50 | 無 | 林克明於28年秋,在福建省尋源中學讀書時,與陳匪作述等成立「讀書會」,研讀資本論、唯物論等書籍,同年10月,經陳匪吸收參加共產匪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3號減刑6年8月 | ||||
11060 | 11177 | 林克明 | 男 | 1917/8/16 | 福建,龍溪縣 | 75777 | 5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3號減刑6年8月 | ||||
11061 | 11178 | 呂再生 | 男 | 1924/6/13 | 福建,南安縣 | 72026 | 47 | 商 | 呂再生於33年3月間,在福建大田就讀集義高級商業學校時,經呂匪國圖介紹,馬匪重文監誓,加入共產匪黨,36年9月就讀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時,與張匪冠雄取得連繫,接受其領導。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1月21日 | |||||
11062 | 11178 | 呂再生 | 男 | 1924/6/13 | 福建,南安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4年1月21日 | (64)諫減字第0081號 | ||||
11063 | 11179 | 孫毓駰 | 男 | 1917/5/23 | 江蘇,靖江縣 | 72027 | 55 |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高雄分局荐任技正 | 孫毓駰於26年秋,在江蘇省泰興縣黃橋鎮,經丁匪全如介紹參加匪「新四軍救亡先鋒社」,35年春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參加熊匪大傳主持之匪「讀書會」;同年5月間,在江西南昌由熊匪大傳,黃匪野蘿介紹加入共產匪黨,與張匪沛慶、齊匪浩等編為同一小組活動,同年12月來台,48年至51年間,在花蓮仍與同黨盧東方、郎俊、胡炎漢、孫傑、王師古等多次聚晤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3號減刑6年8月 | ||||
11064 | 11179 | 孫毓駰 | 男 | 1917/5/23 | 江蘇,靖江縣 | 75777 | 5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53號減刑6年8月 | ||||
11065 | 11180 | 洪文彬 | 男 | 1915/12/6 | 福建,南安縣 | 72031 | 56 | 商 | 洪文彬於19年11月間在福建廈門中學讀書時,參加匪黨外圍組織「讀書會」。民國20年10月間,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23年6月間,在福建安溪正式參加共產黨。24年夏,介紹謝成德由王成竹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4年11月間,奉李大展指示來台。在台兼任「人民導報」董事會祕書,隨宋斐如、區嚴華、楊毅、陳文彬、黃南陽等同一小組,由宋斐如任小組長,恢復匪黨組織活動。曾遵照宋之指示拉攏「人民導報」董事長王添燈,由宋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6年9月改由白克領導,曾遵照白指示,在台北利用福建時報,攻擊政府罔顧僑眷家鄉。44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白 克 | ||||
11066 | 11181 | 蘇爾超 | 男 | 1928/7/15 | 浙江,平陽縣 | 72036 | 44 | 省立高雄工業職業學校教員 | 蘇爾超於58年10月間,在台灣省立高雄工業職業學校辦公室,宣揚毛澤東很有作為,大陸上共產黨已建設成為世界強國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1日 | |||||
11067 | 11182 | 黃子真 | 男 | 1924/2/15 | 福建,安溪縣 | 72037 | 48 | 巒大山林管處種苗股股長 | 黃子真係台灣巒大山林業管理處種苗股股長,自47年至60年間(起訴為47年53年間)在該管理處所屬各單位服務期間,經常向其同事蕭?國、鄭邦哲、姜貴和、詹運海、何朝森、鍾明春、張振春等誇張共匪軍力,讚揚共匪建設進步等為有利於匪黨之宣傳,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查覺(以下簡稱調查局)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0月8日 | 1975減刑3年4月 | ||||
11068 | 11182 | 黃子真 | 男 | 1924/2/15 | 福建,安溪縣 | 75777 | 51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其徒刑三年四月 | 徒刑3年10月8日 | (640諫減字第0036號 | ||||
11069 | 11183 | 盧東方 | 男 | 1923/9/10 | 江蘇,鎮江縣 | 72039 | 49 | 省立花蓮工業職業學校教員兼教務主任 | 盧東方於35年2月,在江西南昌,加入匪黨外圍組織「學習新論社」,同年7月復由陳潘旭吸收加入共產黨,與陳惟雄、陳潘旭、李善發、魏尚書、史養吾、童煥明、孫德彬等同一小組,受陳匪惟雄領導,36年2月曾由陳匪惟雄派至該校匪幹張英荃所主持之讀書會擔任指導工作,來台後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72號減刑10年 | ||||
11070 | 11183 | 盧東方 | 男 | 1923/9/10 | 江蘇,鎮江縣 | 75777 | 52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年 | 徒刑10年 | (64)諫減字第0372號減刑10年 | ||||
11071 | 11184 | 蕭棟欽 | 男 | 1951/3/8 | 台灣,雲林縣 | 72041 | 21 |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綠島地區指揮部強制工作受刑人 | 蕭棟欽於56年10月31日,因恐嚇罪經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57年11月10日執行期滿,60年間又因竊盜罪經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60年10月10日獲減刑期滿開釋,嗣復犯竊盜罪羈押於台南地方法院看守所,60年12月20日,以紙條書寫「毛澤東萬歲」標語一張,張貼於該所勇舍十六房外側,61年元月7日又寫同一內容之紙條標語廿三張,由押舍通風口擲出,散落在人行道上,案經司法行政部調查局 | 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8年,反動標語23張,沒收。 | 徒刑5年3月 | (64)諫減字第0493號減刑7年 | ||||
11072 | 11184 | 蕭棟欽 | 男 | 1951/3/8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2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七年 | 徒刑5年3月 | (64)諫減字第0493號減刑7年 | ||||
11073 | 11185 | 王惔藩 | 男 | 1912/9/2 | 福建,福州市 | 72045 | 60 |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技工 | 王惔藩於26年8月間,在福建省福州市經趙匪玉林吸收參加匪黨,編入陳匪國琛所領導之匪黨小組活動,來台後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375號減刑8年 | ||||
11074 | 11185 | 王惔藩 | 男 | 1912/9/2 | 福建,福州市 | 75777 | 63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八年 | 徒刑8年 | (64)諫減字第0375號減刑8年 | ||||
11075 | 11186 | 解雲清 | 男 | 1918/4/1 | 河北,慶雲縣 | 71910 | 55 | 高雄市衛生隊督導 | 解雲清於37年7月,任國軍新二軍三十一師第二團團長,駐防河北定興縣城,與匪偽楊成武部作戰被俘,受訓三個月餘,參加共產匪黨,北平陷匪後,與康匪震商議為匪立功。上開事實,解雲清已於38年9月向前國防部保密局表白,並曾檢舉康 震從事叛亂活動情形,有前國防部保密局39年8月12日正法四九六六號代電及康 震叛亂案卷可稽,被告參加匪黨與其為匪工作,均係基於一個叛亂犯意,且後者罪刑較重,被告表白重罪,其表白自屬有效,嗣後未再發覺有為匪活動,且有檢舉破獲康匪之事實,則從38年9月起可證明被告脫離匪黨組織,其參加行為,即難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1年4月12日 | |||||
11076 | 11187 | 張瑞芙 | 男 | 1919/2/11 | 河北,灤縣 | 71910 | 50 | 議員 | 張瑞芙於37年6、7月間,任國軍副團長,駐防河北徐水縣城,與匪作戰被俘,受匪訓四十餘日,曾向匪饌具立功計畫,企圖返回原部,策應匪軍進攻保定,同年11月潛來台灣。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1年4月6日 | |||||
11077 | 11188 | 申銘鈞 | 男 | 1916/8/5 | 察哈爾,陽原縣 | 72047 | 56 | 工礦警察大隊警員 | 申銘鈞原係空軍第六供應分處上尉參謀,駐防漢口王家墩機場,民國38年5月間,時局逆轉,奉令留守,同月16日漢口陷匪被俘,在空軍新生社接受匪思想教育月餘,39年3月31日,受張孔修之命來台潛伏,伺機策反破壞,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83號減刑6年8月 | ||||
11078 | 11188 | 申銘鈞 | 男 | 1916/8/5 | 察哈爾,陽原縣 | 75777 | 5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83號減刑6年8月 | ||||
11079 | 11189 | 羅田塗 | 男 | 1949/2/9 | 台灣,宜蘭縣 | 72072 | 23 | 海軍陸戰隊二兵 | 羅田塗於61年3月21日中午參加慶祝總統連任大會後,將拾得紅色傳單乙紙,同日下午6時許,於寢室在傳單旁書寫「總統連任,就是亡國的保證」等語,並丟棄該連鄰近通信中心草地上,事為該連檢獲。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振法雄字第0016號 | ||||
11080 | 11190 | 吳水池 | 男 | 1949/1/26 | 台灣,台南縣 | 69021 | 23 | 無 | 吳水池於57年9月間,經已決叛亂犯周順吉吸收參加「統中會」,任「龍雲戰鬥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3月8日 | 周順吉 | ||||
11081 | 11191 | 謝均芳 | 男 | 1932/3/1 | 廣東,梅縣 | 72035 | 39 | 金鑫火力工程行負責人 | 謝均芳於47、8年間在陸軍八○六醫院及屏東榮民醫院住院期間,對病患及56年在高雄勝家公司服務時對同事發表:「朱毛是代表中國的,是不會殺人的」;「我國法律不好,共匪法律好,是由人民掌理」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82 | 11192 | 莊正誠 | 男 | 1958/6/26 | 台灣,屏東縣 | 72060 | 14 | 學生 | 莊正誠因經常收聽匪播,幻想共匪強大,乃對政府不滿,企圖在台組織「共產黨」,推翻政府,民國60年間迭向其就讀之高雄市新興國中1年級同學楊慶祥等宣揚匪偽強大,無人附和。61年春節前後,復向其前僑勇國小同學姚度成等宣揚匪偽進步,並徵求姚度成等加入其倡議之「共產黨」,共同從事叛亂活動。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裁化字第0013號 | ||||
11083 | 11193 | 王陵賢 | 男 | 1947/11/12 | 河北,交河縣 | 72061 | 22 | 空軍中士 | 王陵賢當美國外交顧問季辛吉前往大陸匪區訪問及美國總統尼克森宣佈訪匪後,內心突起變化,導致認識不清,於民國60年10月27日至31日止,先後在該部隊廁所內之門板上,以藍色原子筆書寫反動文字「毛澤東萬歲」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11月16日 | (61)?智裁字第0001號 | ||||
11084 | 11194 | 駱鴻生 | 男 | 1926/1/15 | 江蘇,無鍚縣 | 72062 | 44 | 空軍中校 | 駱鴻生於30年秋至31年夏,擔任江蘇無錫三讓縣鴻山小學教員,該小學校長先為匪潛伏份子吳匪益,後為周匪杰,曾分別以「抗日統一戰線」「新民主主義」「資本論」等匪書交與被告閱讀,並與研討閱讀心得,33年夏,擔任同縣厚橋鎮石寶山小學教員,於5月間經鎮公所通知,率學生參加匪偽某所主持之民眾大會,駱鴻生並被指派坐於主席台上,領導群眾呼口號及會後遊行。來台後,政府多次督促匪諜自首,辦理登記,被告均置之不理。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 | (61)?智裁字第0002號 | ||||
11085 | 11195 | 黃義鏘 | 男 | 1947/1/13 | 台灣,台南市 | 70013 | 22 | 逢甲工商管理學院學生 | 黃義鏘58年秋對同學陳哲欽表示,將從事台灣獨立活動,顛覆政府,同年11月8日復化名「龍種」函其父黃源?表示從事台灣獨立運動之決心。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086 | 11196 | 楊海雲 | 男 | 1928/11/4 | 河南,正陽縣 | 73006 | 45 | 空軍上士 | 楊海雲係本部總務處勤務連上士打字士,配置情報署行政室工作,於60年2月以後(原4月有誤)連續多次在辦公室發表「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人物」等反動言論,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6日 | |||||
11087 | 11197 | 郎 俊 | 男 | 1922/4/2 | 浙江,蘭谿縣 | 73007 | 50 | 台灣電力公司土木工程隊主任 | 郎俊於28年11月在浙江省衢縣靜岩,由葉純介紹參加共產黨,來台後於48年至51年間在花蓮仍與同黨盧東方、胡炎漢、孫毓駰、王師古等聚晤聯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盧東方 | (64)諫減字第二九六號減刑6年8月 | |||
11088 | 11198 | 張得秋 | 男 | 1932/10/11 | 台灣,台南縣 | 73011 | 40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榮悌漁輪輪機長 | 張得秋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所屬榮悌漁輪輪機長,於民國60年9、11月間,在該輪上向船員連續發表毛澤東是廿一世紀的神等謬論,並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11089 | 11199 | 范躍鐘 | 男 | 1939/3/16 | 台灣,花蓮縣 | 73013 | 33 | 花蓮中學教員 | 范躍鐘於52年8月起,執教於省立花蓮中學,同年間曾向同事李英明講述:「如果我們和共匪硬的打,是打不過共匪的,一個星期之內彈藥武器可能供應不及」等語。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 | 何照興 | ||||
11090 | 11200 | 程朱鑫 | 男 | 1924/12/12 | 浙江,嵊縣 | 73014 | 48 | 私立新聞專科學校編採科主任 | 程朱鑫於32年春,江西贛縣國立十九中學經張禎介紹加入共產黨為預備黨員,34年底,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由周之剛介紹加入該校讀書會「正社」,35年初,在該校先後參加「藍星英語社」、「黎明文藝社」等共黨外圍組織活動,36年元月,在該校由熊靖宇吸收參加共產黨,37年在台與共黨份子夏湘藜(另案在押)程雪門(在美)陳珩(另案處理)等成立小組,開會活動。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夏湘藜 | ||||
11091 | 11201 | 陸宗仁 | 男 | 1924/3/13 | 江蘇,泰興縣 | 73015 | 48 | 中央信託局專員 | 陸宗仁於32年2月間,在江蘇省泰興縣,由張明之介紹參加共產黨,37年8月來台,38年春至46年底,仍與共黨份子王師古(已自首)杜斯溫、盧東方(均另案判刑)孫德卿(回大陸)等聚晤連繫。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盧東方 | (64)諫減字第0299號減刑6年8月 | |||
11092 | 11202 | 孫 傑 | 男 | 1924/3/1 | 浙江,定海縣 | 73016 | 48 | 台北市立大安國中教員 | 孫傑於36年2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由貝匪效良介紹參加共黨外圍組織「學習新論社」,同年3月間復參加張英荃主持之「讀書會」,同年5月間,在南昌望城崗,由貝效良吸收加入共產黨,37年8月來台,50年間在花蓮曾與盧東方、郎俊(起訴書誤繕為朗俊,因案判刑)胡炎漢(另案偵辦中)等集會。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盧東方 | (64)諫減字第0297號減刑6魁8月 | |||
11093 | 11203 | 郭文祥 | 男 | 1948/2/1 | 台灣,高雄市 | 73019 | 24 | 職訓第二總隊管訓隊員 | 郭文祥於61年5月6日下午5時許,在台東職訓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十中隊飯廳,當眾高呼歌頌毛匪口號。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4年8月 | |||||
11094 | 11204 | 曾燕貴 | 男 | 1921/12/5 | 福建,惠安縣 | 73021 | 51 | 商 | 曾燕貴於31年秋在福建泉州,就讀私立培元中學高1時,經王琪瑄介紹,參加林文衍領導之讀書會,與陳啟端、王琪瑄同一小組。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65號減刑3年4月 | ||||
11095 | 11205 | 蔡敏洛 | 男 | 1919/12/12 | 福建,晉江縣 | 73023 | 54 | 台中縣豐原鎮瑞穗國中教員 | 蔡敏洛於29年間在福建省惠安縣參加共產黨,來台後迄未自首。 | 處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11月12日 | |||||
11096 | 11206 | 趙悔今 | 男 | 1923/7/13 | 福建,惠安縣 | 即趙火金 | 73024 | 50 | 金門縣立賢庵小學教員 | 趙悔今於38年春,在福建惠安經吳雲祥吸收加入共產黨,約半月後,受張廷標之命,至金門與已決叛亂犯張永福取得聯繫。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張永福 | 即趙火金 | ||
11097 | 11207 | 洪惟仁 | 男 | 1946/6/19 | 台灣,嘉義市 | 70040 | 27 | 私立辭修中學教員 | 洪惟仁於61年4月,在台北市木柵區二段居所,與樊邦弘等人發起組織「大同主義青年革命軍」,陰謀以暴力顛覆政府,同時煽惑學生吳進發等組織「大同軍」,陰謀以暗殺搶劫造成社會經濟混亂,散發傳單進行宣傳,冀達以武力推翻政府之目的。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
11098 | 11208 | 雷尚文 | 男 | 1918/7/7 | 福建,廈門市 | 73042 | 54 | 中學教員 | 雷尚文於27年9月間,在福建省永定縣由胡匪凱(在大陸)吸收加入共產黨,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
11099 | 11209 | 李東森 | 男 | 1937/9/17 | 台灣,雲林縣 | 73044 | 36 | 台灣糖業公司虎尾總廠工程師 | 李東森係台灣糖業公司虎尾總廠工程師,因未獲晉升,心存不滿,乃於民國61年9月25日12時許,在該廠辦公廳廁所左面門框上書寫「慶祝10月1日中華人民國慶日」利匪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2年。書有「慶祝10月1日中華人民國慶日」木板乙塊,沒收。 | 徒刑2年4月 | (64)諫減字第0135號減刑2年4月 | ||||
11100 | 11210 | 鄭春朝 | 男 | 1951/1/12 | 台灣,台南縣 | 73050 | 22 | 成功大學學生 | 鄭春朝、許武華係國立成功大學同學,因平時不滿現實,思想傾匪,共謀推翻政府,以實現共產主義,乃利用成大「大陸問題研究社」為掩護,蒐集研閱有關共產主義理論書籍,如毛匪所著「認識論與矛盾論」等,以「大陸問題研究社」社員為對象,秘密傳閱,意圖散播共產毒素思想,先後於民國61年夏及11月中下旬,分別約集胡添培、徐光台、林延平、胡哲生等商討有關顛覆政府問題,61年12月及62年元月底,該校「台西服務隊」二次訪問雲林縣台西?,鄭春朝曾撰文攻擊政府對該?貧窮落後地區之漠視,企圖激發大?對政府之不滿。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列寧主義精華」「組織的武器」譯件各一份,「今日台灣少數勞動者的處境」「 | 徒刑3年4月 | |||||
11101 | 11211 | 許武華 | 男 | 1950/10/7 | 安徽,黟縣 | 73050 | 23 | 成功大學學生 | 鄭春朝、許武華係國立成功大學同學,因平時不滿現實,思想傾匪,共謀推翻政府,以實現共產主義,乃利用成大「大陸問題研究社」為掩護,蒐集研閱有關共產主義理論書籍,如毛匪所著「認識論與矛盾論」等,以「大陸問題研究社」社員為對象,秘密傳閱,意圖散播共產毒素思想,先後於民國61年夏及11月中下旬,分別約集胡添培、徐光台、林延平、胡哲生等商討有關顛覆政府問題,61年12月及62年元月底,該校「台西服務隊」二次訪問雲林縣台西鄉,鄭春朝曾撰文攻擊政府對該鄉貧窮落後地區之漠視,企圖激發大眾對政府之不滿。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列寧主義精華」「組織的武器」譯件各一份,「今日台灣少數勞動者的處境」「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58號減刑3年4月 | ||||
11102 | 11212 | 伍國首 | 男 | 1947/12/2 | 台灣,雲林縣 | 73048 | 26 | 功學社倉庫管理員 | 伍國首因在日醫病期間,受人誘惑,思想傾匪,妄圖組織「中國統一會宣傳服務隊」,顛覆政府,乃于民國60年5月返台後以迄61年5月間,多次向張木苗、陳麗芬、張景洲等宣揚共匪建設進步,毛匪偉大並交閱匪書,觀察張木苗等反應,相機吸收,嗣因不合理想,未邀參加。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匪播錄音帶4捲,毛匪繡像2幅,匪宣傳郵票3套,筆記本2冊,信箋8張及匪 | 徒刑6年8月 | |||||
11103 | 11213 | 王革非 | 男 | 1921/7/8 | 福建,惠安縣 | 73049 | 53 | 商 | 王革非於28年夏秋間,在福建省惠安縣經李則鳴吸收,宣誓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80號減處有期徒刑六年八月 | ||||
11104 | 11214 | 洪 範 | 男 | 1908/1/15 | 福建,惠安縣 | 73052 | 65 | 商 | 洪範於16年3月間,在福建惠安經蔡明宗介紹參加共產黨,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277號減刑6年8月 | ||||
11105 | 11215 | 莊青萍 | 男 | 1915/5/2 | 江蘇,豐縣 | 73053 | 58 | 台中市中區區公所幹事 | 莊青萍於18年冬在福建省惠安縣,經莊毓英吸收加入共產黨,與莊進來等編為同一小組。接受莊毓英之領導。19年秋參加由莊毓英領導之「惠東暴動」。並與莊毓英,藍飛鳳等從事海上走私,為共黨籌措叛亂經費。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11106 | 11216 | 曾菁華 | 男 | 1917/10/26 | 福建,惠安縣 | 即曾紀元 | 73054 | 56 | 中華財經週刊社主任委員 | 曾菁華於23年冬,在福建省晉江鄉村師範學校,經同學洪維帛介紹加入共黨外圍組織「讀書會」,27年間在螺峰小學與共黨份子杜向榮、廖崇德、駱神助假「抗敵後援會」名義,排演街頭劇為共黨宣傳,30年秋,共黨份子廖崇德等在塗寨中心小學集會,曾菁華應邀參加,並與黃啟芳、郭泉生前往塗寨下街「大公普」廟附近,向鄉民宣揚共黨,36年8月由杜向榮派遣,來台潛伏。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即曾紀元,(64)諫減字第0274號減刑8年 | |||
11107 | 11217 | 謝榮周 | 男 | 1931/10/9 | 台灣,台南縣 | 73920 | 41 | 新營紙廠職員 | 謝榮周於60年11 月27日晚,在新營紙廠牆壁上以粉筆書寫「暴政必勝、反共必敗,允許共匪大膽進入聯合國」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08 | 11218 | 黃東茂 | 男 | 1925/6/26 | 台灣,台北縣 | 73037 | 47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技佐 | 黃東茂於60年8月27日,在高雄縣大樹鄉九曲堂長江飯店,向同桌進餐之人發表:「毛匪曾說錯在上一代,只要這一代不積極反共,將來仍然重用」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09 | 11219 | 葛鳳鳴 | 男 | 1919/11/14 | 江蘇,淮陰縣 | 73038 | 53 | 台北市松山區公所戶籍員 | 葛鳳鳴於32年秋至33年間,在共匪竊據地區江蘇省淮陰縣順河區,向共匪張圩稅所承包張圩及趙集兩地屠宰稅,代匪徵收,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2)裁化字第0006號 | ||||
11110 | 11220 | 劉猛進 | 男 | 1930/2/15 | 江西,九江縣 | 73055 | 42 | 海員 | 劉猛進係退伍士兵,受國外報紙對匪進步等不實宣傳之影嚮,致思想傾匪,乃於民國61年5月24日,在美國費城,以署名「漂流的哥哥」致函江西省九江縣桑落鄉其弟劉明水,希望共匪能早日攻台,並暗示可由馬公測天島向新竹進攻登陸。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感化教育3年 | (62)裁化字第0007號 | ||||
11111 | 11221 | 郭達石 | 男 | 1925/5/4 | 福建,龍岩縣 | 73056 | 48 | 彰化縣湖西國小教員 | 被告郭達石早年喜讀左傾小說,於32年夏及33年9月,在福建省龍岩縣由陳蘋、陳一致介紹加入讀書會及共產黨。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2)裁化字第0010號 | ||||
11112 | 11222 | 周永全 | 男 | 1928/1/18 | 四川,江津縣 | 72074 | 46 | 陸軍第一士官學校政治文史組上尉教官 | 周永全係第一士官學校上尉教官,於60年6月9、16、23等日,對該校新制士官班學生講授「共匪禍國史」課目時,在黑板上寫「蔣X」兩字,並稱:「共匪的國歌又短又好聽,人人皆知,適合潮流」。「扭秧歌是進步的」,「馬克斯先生的理論很合乎人的胃口」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13 | 11223 | 郭 庸 | 男 | 1951/7/30 | 江蘇,鹽城縣 | 73064 | 21 | 金門防衛司令部上兵 | 郭庸入伍前曾因竊盜科刑,聯招落第,情緒日見消沉,入營後復不滿現實,怨懟叢生,先後於民國61年9月至11月間,向台北市新聞報及中國電視公司等處,以匿名及影射之方式書寫內容荒謬之明信片七張,暨信函一件,侮蔑總統威信,與打擊民心士氣。 | 有期徒刑3年6月,所書明信片七張,信函一件沒收。 | 徒刑2年8月4日 | |||||
11114 | 11224 | 周一回 | 男 | 1948/9/30 | 台灣,台北縣 | 73900 | 25 | 學生 | 周一回涉嫌閱讀匪黨書刊、為匪宣傳。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日 | |||||
11115 | 11225 | 陳嘯雲 | 男 | 1916/10/11 | 福建,惠安縣 | 73900 | 57 | 無 | 陳嘯雲於27年夏在原籍參加匪黨,62年4月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偵辦後寬處,補辦自首。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 | |||||
11116 | 11226 | 陳培逵 | 男 | 1928/11/25 | 廣東,合浦縣 | 74013 | 46 | 理髮 | 陳培逵於61年11月22日下午5時許,在台北縣永和鎮其理髮店內,向莫中體等人發表「大陸建設比台灣好,中國退出聯合國是被趕出來的」,復於62年6月24日下午,在八里鄉渡船頭之理髮店向羅偉強等人宣揚「毛澤東最偉大,是世界的救星」等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8月 | (64)諫減字第0327號減刑三年四月 | ||||
11117 | 11227 | 翁清安 | 男 | 1920/8/14 | 福建,金門縣 | 74014 | 54 | 傭工 | 翁清安於63年2、5月間,先後對其侄卲炳燦發表不滿政府及誣衊總統之言論,並教唆紹民返金後,書寫「毛××、周××萬歲」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2年4月 | |||||
11118 | 11228 | 王滄江 | 男 | 1925/4/19 | 福建,惠安縣 | 74056 | 49 | 基隆市議會副議長 | 王滄江於30年暑假,在福建省惠安縣,由其兄王匪樹海(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6年初在桃園縣中壢曾與李匪友邦(已潛回大陸)汪錦麟(另案處理)等參加由藍匪飛鳳(已潛回大陸)主持之匪黨集會,並接受藍匪所交付之在基隆做好群眾工作。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感化教育2年3月4日 | 汪錦麟 | ||||
11119 | 11229 | 曾祥鐸 | 男 | 1937/1/17 | 廣東,興寧縣 | 74021 | 37 | 中興大學講師 | 曾祥鐸於59年至62年間,在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館教室,及私立靜宜女子文理學院教室,藉講授「中國通史」「中國社會史」乘機頌揚「中共統治大陸後,積極發展國防工業,不但有了核子武器飛彈,且發射了人造衛星、中共進聯合國以後,與美蘇分庭抗禮,成為世界第三強國,這是我們中國人的光榮,自從中共統治大陸後,一切建設都很進步,鐵公路四通八達,隴海鐵路已延長到新疆了」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4日 | |||||
11120 | 11230 | 劉淼林 | 男 | 1936/2/6 | 廣東,大埔縣 | 74023 | 39 | 香港華光有限公司辦事員 | 劉淼林原籍廣東大埔,自幼僑居印尼,就讀左傾南華中學,研讀共匪書籍,思想左傾,於民國47年9月底前往大陸匪區求學,思想傾匪。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21 | 11231 | 葉菁華 | 男 | 1910/10/9 | 廣東,梅縣 | 74025 | 63 | 無 | 葉菁華於19年5月間,在上海浦東中學經李匪文興介紹參加共產匪黨,民國36年9月間,復在台北市懷寧街江匪錦興住所,參加由江匪所主持之匪黨會議。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85號 | ||||
11122 | 11232 | 陳榮貴 | 男 | 1919/11/30 | 福建,惠安縣 | 74027 | 55 | 商 | 陳榮貴於27年夏,在福建省惠安縣經陳曉春之介紹,參加共產黨,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35號減刑3年4月 | ||||
11123 | 11233 | 沈武略 | 男 | 1951/11/22 | 浙江,嵊縣 | 74060 | 22 | 學生 | 沈武略係高雄正修工專工業管理科學生,於60年8月至62年初在該科第三屆教室,向同班同學多人公開發表:「我願做一個毛澤東的忠實部下」、「台灣一定會被共產黨解放與統治」等言論,並呼喊「毛澤東萬歲」。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感化教育3年 | |||||
11124 | 11234 | 郭炎日 | 男 | 1949/8/1 | 台灣,雲林縣 | 74054 | 24 | 無 | 郭炎日又名郭睇鵅A因不滿現實,預備顛覆政府,於59年至60年服役海軍陸戰隊時期,起意籌劃「洛陽工作站」不法組織,迨61年8月退伍後,即在台北市克難街賃屋居住,草擬所謂「洛陽工作站」計劃,主張在國內外,敵後成立六十個工作小組,購置槍械、炸彈、發報機、無線電等違禁物品,內容荒謬,嗣為使工作順利,乃請台北市中華商場三文堂老闆劉維雄印製「總統府國家安全署行政院特派小組服務證」、「洛陽工作指揮站」、「洛陽工作站工作證」共二百枚,預備發給參加叛亂組織人員使用。 | 郭炎日叛亂部分,交付感化3年。「洛陽工作站」計劃一份,「總統府國家安全署行政院特派小組服務證」、「洛 | 感化教育3年 | |||||
11125 | 11235 | 陳盛虞 | 男 | 1937/9/14 | 廣東,澄海縣 | 74051 | 36 | 商 | 陳盛虞被訴于41年9月,在廣州市培桂中學讀書時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團」,49年元旦,在廣東省汕頭市經文林吸收參加共黨。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26 | 11236 | 郭大傅 | 男 | 1925/8/26 | 江西,興國縣 | 74034 | 49 | 教員 | 郭大傅於34年底,就讀江西國立中正大學時,與陳匪正蟾(在大陸)加入匪黨外圍組織「學習新論社」。35年初,由王匪文淵(在大陸)介紹加入該校匪黨「讀書會」,同年1月底,復經王匪文淵介紹、鄧匪忠仁(在大陸)監誓,宣誓加入共產匪黨,與鄧忠仁、王文淵、盛名勳、蕭亞玉、陳正蟾、曾有年(均在大陸)編入同一小組活動,由鄧匪忠仁領導,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11127 | 11237 | 張蔚藍 | 男 | 1928/12/25 | 福建,惠安縣 | 50986 | 21 | 共軍 | 古寧頭投降共軍 | 不詳 | 參閱(63)初特字第0019號 | |||||
11128 | 11237 | 張蔚藍 | 男 | 1928/12/25 | 福建,惠安縣 | 74036 | 46 | 華僑日報記者 | 張蔚藍(又名張欽賜、張廷萍、李忠厚、張忠厚)於37年6、7月間,在福建惠安縣故里參加張江水所領導之共黨組織,並受張之命,在該縣港墘村復興小學組織「讀書會」,宣揚共黨好處,37年底38年初,相繼在崇武鎮附近張貼反動標語,武裝抗拒國軍圍剿,38年10月間隨同共軍進犯金門被俘,未將在大陸為匪工作各情向政府表白,涉嫌叛亂。 | 免訴 | 限制人身自由 | |||||
11129 | 11238 | 李正疇 | 男 | 1915/9/3 | 福建,連城縣 | 74037 | 58 | 林務局花蓮木瓜林區管理處處長 | 李正疇於21年11、2月間,就讀福建省立福州鄉村師範時,參加黃天宇領導之讀書會,翌年夏復經黃匪天宇介紹參加共產主義青年團,來台後未向政府表白。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62號減刑3年4月 | ||||
11130 | 11239 | 葉漪沁 | 女 | 1921/7/6 | 廣東,梅縣 | 74024 | 61 | 無 | 19年間,在廣東葉匪劍英家中,經葉匪才英介紹參加共產匪黨。於30年至33年間,在福建南平先後吸收于敦昆、裘錫良(均已死亡),葉萍東(另案審理),加入共產匪黨,34年抗戰勝利,於業映球、葉春霆、葉萍東等人來台之前,復在葉映球住所開會,決定大家隨憲四團來台發展匪黨工作。38年底在香港遵葉匪道英(在大陸)之命,勸國軍前廿一兵團總務處長陳煥彩攜帶該兵團在香港之財物投匪。 | 免訴,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418日 | 參加集會煽惑軍人叛逃,已逾追訴時效免訴,思想不正應于感化,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1131 | 11240 | 葉川東 | 男 | 1920/10/9 | 廣東,梅縣 | 74033 | 55 | 雲林地方法院會計主任 | 參加集會煽惑軍人叛逃,已追訴時效 | 免訴,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葉春霆 | ||||
11132 | 11241 | 蘇炳仁 | 男 | 1921/12/25 | 福建,惠安縣 | 74044 | 52 | 商 | 蘇炳仁於26年就讀福建惠安螺峰小學時,受其老師影響,思想左傾,34年經何匪必然安插在峰崎麟山小學任校長,並由何匪吸收加入共產匪黨,35年來台迄未辦理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11133 | 11242 | 駱連來 | 男 | 1926/11/20 | 福建,惠安縣 | 74045 | 48 | 台灣省山地農牧局技佐 | 駱連來于32年夏,在福建省惠安縣,經張來發,李友邦吸收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36號減刑34月 | ||||
11134 | 11244 | 李文斌 | 男 | 1936/3/30 | 台灣,嘉義縣 | 74069 | 38 | 農 | 李文斌於63年3月6日中午12時,在嘉義縣東石鄉龍崗國小教師辦公室內,藉傳教之機會,向該校教師林振揚、吳三賜、黃美香等九人公然發表:「共匪軍事力量強大,六天可造一艘軍艦,建設進步,長江大橋是二層式的建築,功能甚好」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初特字第0048號 | ||||
11135 | 11245 | 徐禮藩 | 男 | 1921/2/6 | 江蘇,鎮江縣 | 74057 | 53 | 無 | 徐禮藩於61年12月中旬,及62年4月9、10日先後在台南市大同路大林眷村公廁內書寫:「打倒蔣╳╳,歡迎毛主席,反╳迎毛」等文字。 | 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獲案載有反動文字之木板三塊,便條乙紙,均沒收。 | 徒刑2年7月27日 | |||||
11136 | 11246 | 葉絡祥 | 男 | 1921/9/2 | 廣東,梅縣 | 74062 | 54 | 台北縣汐止鎮公所里幹事 | 葉絡祥於29年3、4月間在廣東省梅縣雁洋鄉下虎形克復堂前,經葉匪蕩平、葉匪選略吸收參加共產黨。32年元月赴福建省南平縣工作,34年11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葉先梅 | ||||
11137 | 11247 | 李荏年 | 男 | 1918/2/9 | 廣東,梅縣 | 原名葉嶺東 | 74066 | 57 | 新竹縣立光華國中教員 | 李荏年於27年冬在廣東梅縣,經李睿芳介紹,由賴潤如監督,參加共產黨,接受賴潤如之領導,35年9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原名葉嶺東 | |||
11138 | 11248 | 張天縱 | 男 | 1932/11/11 | 山東,濟南市 | 74067 | 43 | 無 | 張天縱前係匪軍測繪員,38年10月隨同匪軍進犯金門被俘,於39年初撥入國軍服役,46年6月退伍,於59年至61年間,在任中國化生放公司董事長時,常在該公司辦公室向同事們說:「共匪的軍隊是最棒的,是一等強國,美國和蘇聯都怕他,國民政府官員老邁無能,台灣危在旦夕,還天天在喊處變不驚,這真是騙人的。」等謬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8月 | (64)諫減字第0464號減刑4年8月 | ||||
11139 | 11249 | 鄒祥瓊 | 男 | 1927/8/20 | 四川,忠縣 | 74050 | 46 | 海員 | 鄒祥瓊於59年至62年4月間,先後在日本、加拿大、菲律賓等地,四次致函大陸其兄鄒祥珊等,信中書寫「敬祝毛主席健康長壽」「除了一張反動政府護照外,我不再和反動份子有任何瓜葛」「反動政府一團糟」「一心指望祖國早日統一,自己能早和妻兒投入祖國懷抱」「祖國對如我這類游民也還未興收容之策前,我個人雖有愛國(指匪偽政權)之誠,忠黨(指匪黨)之意,亦是無能為力的,可嘆可嘆」等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裁化字第0002號 | ||||
11140 | 11250 | 陳寬剛 | 男 | 1926/11/1 | 廣東,化縣 | 74075 | 47 | 中央日報編輯 | 陳寬剛係中央日報海外版編輯,負責該版「四海一家」編輯工作,民國62年8月26日,紐西蘭華僑周潤森函寄當地屋崙僑胞舉行中國日晚會稿件,報導愛國僑胞擁載政府盛況,並附寄匪紐西蘭文化社屋崙懷哇區華僑籌委會歡迎偽大使裴堅章通知乙件。陳寬剛於9月2日接獲該稿件後,將匪大使裴堅章標題為我駐紐西蘭大使,予以披露。 | 交付感化1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保護管束,限制人身自由4月6日 | (63)裁化字第0003號 | ||||
11141 | 11251 | 高玉佩 | 男 | 1925/2/6 | 江蘇,沛縣 | 74076 | 48 | 高雄市稅捐處稅務員 | 高玉佩自61年8月起,化名莫為吾等名義,陸續書寫反動黑函廿一封,分別投寄政府首長,誣衊領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裁化字第0006號 | ||||
11142 | 11252 | 劉再發 | 男 | 1947/1/21 | 台灣,基隆市 | 74042 | 27 | 海員 | 劉再發係香港環球勇士輪服務生,於63年4月12日隨船抵印尼後,脫船逃至雅加達,4月25日與華裔印尼及匪幹同赴羅馬尼亞駐印尼領事館等處,接洽赴匪區手續,因不得要領,未獲結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43 | 11253 | 曲軍成 | 男 | 1955/10/15 | 山東,招遠縣 | 74070 | 21 | 學生 | 曲軍成原係共軍,於民國61年11月15日由廈門泅水至大膽島投誠來歸,就讀國立華僑實驗中學,因不滿現實,於62年9月27日下午2時,在該校訓導處辦公室濫言:「台灣是愚民政策。」又於63年6月13日下午4時,在體育處辦公室公然揚言:「我能游五十公里,我就是怕鯊魚咬,否則我早游回去了。」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3)裁化字第0018號 | ||||
11144 | 11254 | 張山東 | 男 | 1921/2/2 | 福建,惠安縣 | 50986 | 19 | 虜獲船夫 | 張山東於42年5月,為匪運送物資,在金門海面被國軍捕獲,並承認於38年秋,在惠安陷匪後,充匪公安員及勞動組長,經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感訓一年九月後,撥補國軍一○七一部隊任一等兵。 | 感訓01年9月 | 參閱(63)裁化字第0021號 | |||||
11145 | 11254 | 張山東 | 男 | 1921/2/2 | 福建,惠安縣 | 74079 | 53 | 漁民 | 張山東參加匪黨組織及為匪活動之事實業經前台灣省保安 司令部交付感化1年9月,並於44年元月11日自願填寫脫黨申請表,應認其有公開脫離共匪叛亂組織之具體事實,聲請交付感化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 聲請感化駁回。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22日。 | |||||
11146 | 11255 | 張躍贏 | 男 | 1957/2/24 | 台灣,台東縣 | 74900 | 17 | 省立台東高中 | 張躍贏涉及史某叛亂案,情節輕微,書具悔過書並予告誡後飭回。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8日 | |||||
11147 | 11256 | 唐 鼎 | 男 | 1931/7/17 | 江蘇,泗陽縣 | 74900 | 43 | 唐鼎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11148 | 11257 | 李從然 | 男 | 1922/3/23 | 浙江,奉化縣 | 74900 | 52 | 台灣省公路局材料處長 | 李從然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11149 | 11258 | 祝俞孟慧 | 女 | 1929/1/1 | 江蘇,吳縣 | 74900 | 45 | 不詳 | 祝俞孟慧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日 | |||||
11150 | 11259 | 蔡金錫 | 男 | 1954/9/23 | 台灣,宜蘭縣 | 75053 | 21 | 陸軍高雄兵工保養廠下士技術生 | 蔡金錫於64年3月11日21時20分許,酒後返回部隊,因服裝不整,當面辱罵其隊長:「操你娘」等穢語,是晚經該廠解送海軍憲兵營,予以禁閉處分,當抵達左營軍區大門口停車接受憲兵查問時,竟大呼:「毛××萬歲」等反動口號。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1年9月 | 另對於上官為暴行,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 ||||
11151 | 11260 | 陳世中 | 男 | 1921/8/10 | 廣東,梅縣 | 75012 | 54 | 無 | 於民國30年間在廣東韶關火柴專賣公司工作時,參加共產黨組織,34年11月間來台後,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2日 | |||||
11152 | 11261 | 楊黑松 | 男 | 1952/11/7 | 台灣,高雄市 | 75014 | 22 | 陸軍上兵 | 楊黑松於63年10月14日在澎湖馬公鎮泰山營區洗澡完畢回寢室途中,以及在寢室內,呼喊「毛主席萬歲」口號數次,當場被該分隊長鄭培基聽到制止。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4年8月 | |||||
11153 | 11262 | 李 綺 | 男 | 1917/1/5 | 廣東,梅縣 | 即李俊壬 | 75015 | 57 | 台南市大成國中教員 | 李綺(原名李俊壬)於民國27年秋至28年夏,任教廣東省梅縣雁洋公學時,常與匪黨份子賴潤如、李從征、李梨賢等時相往來,思想漸受感染,導致傾匪,28年秋入國光中學讀書時,受同學李侍賢蠱惑,參加匪外圍組織「青抗會」,同年冬,復經李侍賢介紹參加共產黨,37年間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1月14日 | 即李俊壬,(64)減諫字第0460號減刑3年4月 | |||
11154 | 11264 | 黃進川 | 男 | 1937/8/10 | 台灣,高雄市 | 75054 | 38 | 教員 | 黃進川於60年10月至62年間,先後在高雄市省立高雄商職2年十班及高雄私立樹德女中高中3年級,藉上課之時,向學生發表:「共匪土地、資源均較台灣優勢。」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8月4日 | |||||
11155 | 11265 | 蔡朝亮 | 男 | 1922/5/15 | 台灣,台中市 | 75045 | 53 | 無 | 蔡朝亮任職空軍航空發展中心雇員期間,於63年2月23日晚上,在李連鎮家中,向胡簡月娥等人發表:「電視上所播映安東尼奧拍攝之中國影片是假的,是故意拍大陸上不好的地方宣傳,欺騙老百姓,其實大陸上人民生活都是很好的。」「共產黨所實施之公審制度是最好的政策」等媚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56 | 11266 | 劉開運 | 男 | 1919/2/5 | 湖南,華容縣 | 75023 | 59 | 中國國民黨生產事業黨部組長 | 劉開運於19年秋,在湖南華容參加匪少年先鋒隊,27年2月,復經楊少溥吸收加入匪黨外圍組織「怒潮學社」;並于同年5月4日由楊少溥介紹,加入共產黨。37年華容陷匪前,策動該縣注市鄉長任鐘寰保留武力,迎接「解放」。39年3月經王家訓派遣至香港,並滲入調景嶺「中國青年反共抗俄聯合會湖南支會」組織,並參加前中央黨部二組敵後派遣工作,將該組派往大陸之我工作人員名單轉交共匪,致劉東閣等十餘人遇害殉難。40年間與周匪秋濤等在港研商,派遣羅錫福等匪黨份子滲透來台。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1年1月25日 | |||||
11157 | 11267 | 鄭青萍 | 男 | 1917/5/6 | 福建,惠安縣 | 75024 | 58 | 商 | 鄭青萍於民國22年就讀福建省立晉江中學時,經王金蘭介紹參加匪文學研究會,25年春,在福建省惠安縣塗嶺鄉犁壁嶺村,由陳德修介紹,正式加入共產黨,35年5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
11158 | 11268 | 詹登貴 | 男 | 1947/1/8 | 台灣,屏東縣 | 74030 | 28 | 屏東縣獅子鄉丹路村村幹事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
11159 | 11269 | 秋賢嘉 | 男 | 1942/2/21 | 台灣,新竹縣 | 74030 | 33 | 無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1160 | 11270 | 呂文成 | 男 | 1949/4/27 | 台灣,花蓮縣 | 呂文華之弟 | 74031 | 26 | 工 | 呂文成於民國58年3月間在高雄鳳山鎮海光新村,經其胞兄呂文華吸收,參加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後,復于63年5月間在台東農校就讀時,向同學發表:「山地貧窮是受平地人及外省人的壓迫,希望有志的山地?年團結起來,推翻現在的政府成立山地獨立政府。」等語。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4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 | 徒刑8年 | ||||
11161 | 11271 | 陳光熹 | 男 | 1925/5/5 | 福建,惠安縣 | 75027 | 50 | 台北市中山國小教師 | 陳光熹於33年春,在福建惠安仙遊師範讀書時,經柳文裕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4年春在惠安后港中心小學任教,即加入駱神助所領導的共黨小組。同年秋任后港中心小學山高富分班主任期間,利用機會向鄉民、鹽民等灌輸共黨思想,發展組織,並吸收駱毛治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迄未向政府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1年6月10日 | |||||
11162 | 11272 | 林明清 | 男 | 1933/9/9 | 福建,金門縣 | 原名洪清柳 | 75028 | 42 | 基督教香港神的教會事務員 | 林明清(原名洪?柳)民國36年春,由家鄉金門前往北婆羅汶萊謀生。43年受林加桂之蠱惑,思想傾匪,轉道香港進入匪區,先在廣州石牌華僑招待所接受為期1月之思想訓練,續經匪分發至偽海南島華僑農場突擊隊工作,旋于45年因病離開匪區。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6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禠奪公權4年。 | 徒刑6年8月 | 原名洪清柳 | |||
11163 | 11273 | 葉繼鎮 | 男 | 1925/6/2 | 廣東,梅縣 | 75029 | 50 | 台中市明華公司生產管理員 | 葉繼鎮於31年9月間,在廣東梅縣雁松?懷新小學教書時,經李俊賢介紹,參加匪黨外圍組織「讀書會」,同年11、2、月間,復經李俊賢介紹參加共產黨,38年2月隨國軍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
11164 | 11275 | 彭思源 | 男 | 1953/12/8 | 台灣,桃園縣 | 原名彭金隆 | 75033 | 22 | 中國文化學院學生 | 彭金隆因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受感染,63年進入中國文化學院就讀後,經常在宿舍內向同學發表共匪國防力量強大等言論。復於64年5月14日因涉恐嚇取財罪被警逮捕時,當眾高呼「毛××萬歲」。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5年6月 | 原名彭金隆 | |||
11165 | 11276 | 陳永傳 | 男 | 1933/9/5 | 台灣,雲林縣 | 75034 | 42 | 工 | 陳永傳於民國63年7月間,在高雄加工出口區台灣日立電視工業公司守衛時,在公司守衛室向同事黃炳清等人發表:「周恩來能知天下事,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人物。」64年元月2日,又在同一處所向楊正炫、楊貴才等人發表:「共匪把石油賣給日本,是個了不起,實力很強的國家。」等有利叛徒宣傳之謬論。 | 有期徒刑5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 | 徒刑4年 | |||||
11166 | 11277 | 雷道力 | 男 | 1930/11/15 | 廣東,台山縣 | 75036 | 45 | 商 | 雷道力於62年3月至64年4月9日,多次在台東縣台東鎮自營之南山照相館裡,吳旭光所設西藥房內,及史登餘經銷電器之攤位前,個別向渠等人發表:「大陸交通便利,經濟繁榮,醫療設備齊全,一切建設比台灣好!」「反攻大陸無望,台灣一定回歸大陸。」等言論。 | 有期徒刑7年減刑為4年8月 | 徒刑4年8月 | |||||
11167 | 11278 | 羅穗雨 | 男 | 1936/4/5 | 台灣,桃園縣 | 75920 | 39 | 工 | 羅穗雨於64年4月29日上午10時許在新竹縣北埔鄉南興村廟前街十一號秀美理髮店內向汪拾等人發表:「我們臺灣要獨立,像越南、高棉一樣組織游擊隊,然後台灣獨立,就不致於再和中共打仗」等言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68 | 11278 | 羅穗雨 | 男 | 1936/4/5 | 台灣,桃園縣 | 82014 | 46 | 工 | 羅穗雨自68年起,陸續在六本筆記簿內,撰寫「激怒台灣人民反抗」、「私法軍法刑求逼供」、「政治犯方面」、「加強信心宣傳」、「吳-余之件」、「美麗島事件」、「海外的號召」、「告台灣同胞書」……等煽惑人心之文章,70年1月間,又購買照相機一架,而於同年3、4月間,前往桃園縣觀音鄉海邊、新屋鄉永安港、新竹縣新豐鄉等地拍攝軍事基地有關軍事設施之機密照片,沖洗後,連同前述書寫有煽惑人心之文章署名「立業千秋」筆記簿一本,攜至台北市中華路一段九巷十號交予日本人片山和郎,意圖經由片山和郎送往日本通謀,廣為宣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獲案之筆記簿六本、照片、底片各 | 徒刑5年10月27日 | |||||
11169 | 11279 | 陳劍秋 | 男 | 1923/6/7 | 福建,寧德縣 | 75047 | 52 | 無 | 陳劍秋自62年12月至64年3月間,連續在台北市綠洲飯店、農安街口等地,妄喊「毛XX萬歲!」「共產主義萬歲!台灣要實行共產主義。」等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70 | 11279 | 陳劍秋 | 男 | 1923/6/7 | 福建,寧德縣 | 79013 | 56 | 無 | 陳劍秋於68年2月1日下午5時許,在台北市北投區自強街上高喊「中國共產黨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等口號為匪宣傳。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11171 | 11280 | 李 廣 | 男 | 1924/7/6 | 江蘇,阜寧縣 | 75052 | 51 | 船員 | 李廣係大西洋輪船公司大菩提輪海員,於64年4月隨船駛抵荷蘭,寄信與其在大陸之胞兄李德樓,于信中妄稱:「祖國農工商業進步強大,人民生活日漸提高,這是世界各國不敢輕視的。我們都在暗中興奮」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4)諫裁字第0027號 | ||||
11172 | 11281 | 牟志昌 | 男 | 1933/5/11 | 遼寧,瀋陽市 | 75048 | 42 | 船員 | 牟志昌係台灣益利輪船公司船員,62年5月9日隨船抵美國時,脫離該船逃至紐約,在美國停留期間,企圖潛赴匪區並屢與匪區親屬通信。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73 | 11282 | 林曉風 | 男 | 1922/10/1 | 福建,惠安縣 | 75900 | 53 |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人事佐理員 | 林曉風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日 | |||||
11174 | 11283 | 賓正風 | 男 | 1925/2/26 | 湖南,衡山縣 | 75900 | 50 | 台灣省公路局第五區工程處課長 | 賓正風涉嫌叛亂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9日 | |||||
11175 | 11284 | 白植彬 | 男 | 1949/8/31 | 台灣,彰化縣 | 75900 | 26 | 無 | 白植彬涉嫌叛亂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5 日 | |||||
11176 | 11285 | 吳秉衡 | 男 | 1928/4/24 | 江蘇,灌雲縣 | 76011 | 48 | 陸軍第六十五師步九營第一連上士組長 | 吳秉衡係前列單位上士組長。於65年4月4日17時30分左右,利用部隊開飯時間,在北新庄營區廁所倒數第二坑,以藍色原子筆在門框上書寫「解放台灣」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萬萬才(歲)」之文字,遺留廁所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於同日十九時廿分親往報案,冀獲獎金。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 |||||
11177 | 11286 | 黃清池 | 男 | 1957/12/17 | 福建,金門縣 | 76012 | 19 | 店員 | 黃清池係金門縣金湖鎮銀河餐廳店員,因曾收聽匪廣播及檢拾匪傳單影響,致觀念模糊,政治認識不清,於民國65年10月15日下午3時許,在銀河餐廳後面圍牆上用黑色簽字筆書寫「反共必亡,鬥人必死」等反動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3年6月 | 徒刑3年6月 | |||||
11178 | 11287 | 陳啟猛 | 男 | 1918/2/1 | 福建,晉江縣 | 73035 | 55 | 商 | 陳啟猛於42年春,在其香港開設「晉安行」二樓上,經康匪良材吸收加入共產匪黨,遵康匪指示,拉攏左傾份子陳伯誠與其合作,向南洋等地搜購臘塊、臘灼、玻璃、汽油、樹膠等戰略物資,運往大陸資匪,從41年夏起至42年夏止,資匪物資總額約港幣伍佰萬元。42年秋來台,來台後,遵康匪之命,蒐集是項情報。 | 無罪 | ||||||
11179 | 11287 | 陳啟猛 | 男 | 1918/2/1 | 福建,晉江縣 | 76013 | 58 | 商 | 陳啟猛於38年在香港與林雨亭合營泉利行,從事港台貿易,委由大豐行經理康良材代購匪貨雜糧、豆餅等運台銷售,並為大豐行在台代購赤糖等交由康轉運匪區。41年夏,經康介紹與左傾分子陳伯誠合營晉安行,為康匪搜購戰略物資,如橡膠、輪胎、汽油等資匪。42年春,康以其資匪表現良好,吸收其加入共產黨,仍令其與陳伯誠合作,從事資匪活動。同年7月底,由香港來台躲避,行前接受康指示蒐集台灣工商財經情報交由高雄大川行轉遞。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 10年4月19日 | |||||
11180 | 11288 | 陳偉興 | 男 | 1945/6/7 | 廣東,寶安縣 | 即陳興旺 | 76014 | 29 | 陸軍少尉 | 陳偉興原係國防部情報局羅漢計劃少尉隊員,於53年7月5日奉派突擊大陸,在海南島附近海上船被共軍擊沉,陳偉興被俘期間,先後三次將我方突擊大隊之駐地、訓練狀況、突擊任務等機密洩露於匪。 | 有期徒刑7年6月,禠奪公權10年,遞減處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6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 | 徒刑5年 | 即陳興旺 | |||
11181 | 11289 | 高志立 | 男 | 1902/8/2 | 湖南,華容縣 | 76016 | 73 | 無 | 高志立於16年4、5月間,在湖南省華容縣立一校讀書時,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民國23年在湖南省華容縣大乘鄉任中南山廟保小學校長,正式參加共產匪黨。39年2月,奉張耀寰之命,到香港與劉祖儀連絡,復受劉祖儀之命,蒐集華容縣難民百餘名名單,于同年4、5月間返回大陸,將名單交給張,復接受其指示回港伺機潛台活動,民國50年夏經劉派遣來台與何光曙會晤,轉達劉匪祖儀交付任務後即返港覆命,51年7月再度來台,受何光曙領導,伺機為匪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其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周金聲 | ||||
11182 | 11290 | 余日昇 | 男 | 1927/3/9 | 浙江,遂安縣 | 76018 | 49 |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兵役課員 | 余日昇於35年,在上海參加共黨外圍組織「兄弟會」。39年初至杭州靈隱寺匪公安幹部訓練班接受訓,結訓後派充上海虹口分局便衣巡查員,39年11月參加共產匪黨,40年間被派遣抵港伺機來台,與潛台匪黨份子馬名山連繫,40年夏,參加政府在港召募游擊隊員機會赴金門,43年春,在金門與馬名山相遇,遂將平時刺探所得之部隊番號、裝備、兵力、及屢次突擊大陸之兵力編組等情報,供給馬匪。45年間,調回台灣,復將國軍調防整訓基地及軍事演習情報供給馬匪。47年自軍中退伍,仍伺機為匪活動,64年4月,余日昇因見報載日商台灣拉鍊公司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1年4月18日 | 馬名山 | ||||
11183 | 11291 | 黃永康 | 男 | 1921/10/6 | 福建,仙遊縣 | 羈押中病故 | 76039 | 55 | 高雄立德國中校長 | 黃永康因涉嫌於37年參加叛亂組織,經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惟黃員患急性胃腸穿孔性內出血症,於65年2月19日17時20分,病逝於陸軍八二九醫院。 | 死亡、不受理 | 限制人身自由3月16日 | 羈押中病故 | |||
11184 | 11292 | 王繼祥 | 男 | 1925/4/26 | 嫩江,呼蘭縣 | 76042 | 50 | 北投國民中學教員 | 王繼祥於34年底參加嫩江省呼蘭縣匪呼蘭人民縣政府所屬「公安局」任職勤務員一個多月。 | 交付感化3年,匪偽宣傳照片五十張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5)年諫判字第0045號 | ||||
11185 | 11294 | 包 容 | 男 | 1906/6/20 | 浙江,諸暨縣 | 76043 | 70 | 無 | 包容於26年任教浙江台州中學,旋於27年春受該校教員張鼎生之慫恿,相偕潛往陜西延安匪「陜北公學」受訓一個月。 | 交付感化3年,匪偽宣傳照片50張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判字第0056號 | ||||
11186 | 11296 | 陳書德 | 男 | 1931/10/8 | 山東,萊陽縣 | 76036 | 45 | 工 | 陳書德於64年8、9月間連續多次在台南市安平區崇義新村福利社前廣場向鄰居趙延鵬、王照芳、杜祖智公開發表侮衊總統蔣公,並讚揚:「共匪在大陸上人口那麼多,土地又那麼大,我們那有辦法跟共匪打,想要反攻大陸,跟本就是夢想。」等謬論。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11187 | 11297 | 洪再恩 | 男 | 1920/9/21 | 福建,晉江縣 | 76045 | 56 | 台灣洋菇罐頭聯合公司秘書 | 洪再恩於26、7年就讀福建省縣立東洛小學之少年時期,受該校老師呂文俊灌輸匪黨思想,29年夏,十九歲時,與同學陳振建在呂文俊宿舍內參加共產黨,39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7月2日 | (65)諫判字第0086號 | ||||
11188 | 11298 | 陳蔚林 | 男 | 1922/11/29 | 安徽,鳳台縣 | 76026 | 54 | 農 | 陳蔚林於64年元月至同年9月,在花蓮縣富里鄉開墾山地時,多次向一起墾殖之劉文福等人發表:「共匪力量強大,不出2、3年一定來台灣!」「共匪來台灣,我們一樣有飯吃!」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189 | 11299 | 黃妮娜 | 女 | 1953/10/25 | 台灣,台東縣 | 前台東縣長黃順興之女 | 76037 | 23 | 無 | 黃妮娜對於尼克森訪匪期間,常在家中收聽匪播,而萌前往匪區之念,及64年在日本讀書,得閱共黨報刊,遂決意赴大陸一行,行前由家中電日本友人借款日幣五十萬元,充作路費,抵大陸後接受公費接待遊歷及邀宴,並受交付策反任務返台活動。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黃順興之女 | |||
11190 | 11300 | 陳南興 | 男 | 1944/9/2 | 廣東,潮陽縣 | 76048 | 22 | 不詳 | 不詳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1191 | 11301 | 彭惠閩 | 男 | 1939/3/15 | 廣東,陸豐縣 | 76900 | 37 | 中藥商 | 彭惠閩涉嫌叛亂案到案後交保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月14日 | |||||
11192 | 11302 | 陳永暉 | 男 | 1920/3/14 | 台灣,台北市 | 自殺,偵查中自殺死亡。 | 76900 | 57 | 不詳 | 陳永暉因叛亂嫌疑被捕,於軍事檢察官羈押並發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協助偵查期間自殺身亡。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0日 | 偵查中自殺死亡增加補償10個基數 | |||
11193 | 11303 | 黃基成 | 男 | 1926/7/10 | 福建,惠安縣 | 76900 | 50 | 不詳 | 黃基成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 | |||||
11194 | 11304 | 舒家東 | 男 | 1923/8/15 | 湖南,長沙市 | 即舒桃 | 76900 | 53 | 不詳 | 舒家東(舒桃)涉嫌叛亂經羈押政治清查結果未發現有叛亂企圖事證。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4日 | 即舒桃 | |||
11195 | 11305 | 王天賜 | 男 | 1928/2/11 | 江蘇,徐州市 | 76900 | 48 | 台灣糖業公司研發組 | 王天賜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5日 | |||||
11196 | 11306 | 林金平 | 男 | 1940/2/16 | 福建,晉江縣 | 76900 | 36 | 商 | 林金平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4日 | |||||
11197 | 11307 | 莊國瑞 | 男 | 1942/6/3 | 台灣,台南市 | 76900 | 34 | 不詳 | 莊國瑞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 | |||||
11198 | 11308 | 鄭榮燦 | 男 | 1940/4/14 | 台灣,台南市 | 76900 | 36 | 不詳 | 鄭榮燦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 | |||||
11199 | 11309 | 吳正雄 | 男 | 1942/1/12 | 台灣,台南市 | 76900 | 34 | 不詳 | 吳正雄涉嫌叛亂案約談到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 | |||||
11200 | 11310 | 杜央俊 | 男 | 1956/11/19 | 廣東,紫金縣 | 77042 | 21 | 不詳 | 書寫「推翻國民黨,打敗蔣經國」等文字 | 有期徒刑3年8月,禠奪公4年。 | 徒刑3年8月 | |||||
11201 | 11311 | 杜世增 | 男 | 1956/9/10 | 福建,金門縣 | 77013 | 20 | 店員 | 杜世增是福建省金門縣居民,因單戀中視歌星林惠美於64年12月間先後寫信數封寄予林女,以示愛意,惟未獲回音,乃懷恨於心,而將拾獲印有我們要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之匪偽宣傳單,郵寄該女欲使其被訊以為報復。後又因追求女子葉寶珍,且明知葉寶珍與男友傅仰鑫感情深厚並論及婚嫁,仍極圖破壞,於本66年5月2日以傅仰鑫之名義書寫「台灣一定要解放,解放台灣的情勢一片大好,請保此機密,備起義時表明心跡」等反動文字,寄予金門縣長譚紹彬。 | 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 | |||||
11202 | 11312 | 詹銀森 | 男 | 1955/10/29 | 台灣,雲林縣 | 77016 | 21 | 陸軍第二九二師步八營一連一兵彈藥 | 詹銀森於65年12月22日上午6時許,在該營彰化營區廁所內牆上書寫「同志們打倒大專兵」、「起來革命吧,打倒國×黨政府,為免於當砲灰而努力」。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11203 | 11313 | 田瑞龍 | 男 | 1959/11/28 | 台灣,台南縣 | 77021 | 18 | 高雄市私立國際商工學校學生 | 田瑞龍因經常收聽匪播,致思想傾匪,竟而圖謀不軌,計劃推翻政府,65年5月間,在其就讀之國際商工校內,首創「國際現勢國際共黨問題研究組織」,後改名為「台灣共產黨革命行動委員會」,蠱惑同班同學李忠信等人參加,將其平時所錄共黨邪說筆記、貼報等交與閱讀,並囑李、楊二人多攏絡不滿現實、意志不堅之人參加,以增加力量,另擬於適當時機採取:(一)散佈謠言、散發傳單、製造學潮,造成社會混亂。(二)奪取高雄六十兵工廠,仁武十九彎彈藥庫所存武器彈藥。(三)控制高雄港兩側砲台,炸沉港內船隻,癱瘓該港等措施。 | 交付感化3年,反動文字之日誌、手?廿九件、匪播錄音帶二捲、叛亂組織圓圖章圖樣及計畫破壞高雄港草圖各乙 | 感化教育3年 | |||||
11204 | 11314 | 邵瑞芳 | 男 | 1922/4/9 | 浙江,慈谿縣 | 77022 | 55 | 商 | 邵瑞芳於民國29年春,在貴陽中國紅十字會救護總隊部汽車修理廠服務時參加共產匪黨,34年秋,在重慶考入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班,35年來台與禹克成等參加游朗星所主持之共黨小組會議,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 7月23 日 | 游朗星 | ||||
11205 | 11315 | 郁耕隆 | 男 | 1929/1/14 | 浙江,分水縣 | 77054 | 48 | 商 | 郁耕隆自44年起在台北市華茂企業公司任工友期間,因受同事朱子超及梁紹和傾匪言論影響,致思想左傾;47年底,在台北市渭水路朱、梁二匪合住之房內正式加入共產匪黨,嗣於53年起經營彩虹咖啡廳期間,接受朱指示,伺機向客人發表宣揚共匪強大及中傷政府等利匪言論,61年5月下旬,復與陳偉琦,共同接受朱交付署名「台灣省社會主義革命委員會」之反動傳單約肆佰份,匪五星旗十面,奉命前往指定之地點,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中國國民黨中二組宿舍等處進行散發。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其所散發之反動傳單及匪五星旗均沒收。 | 徒刑6年 | 朱子超 | ||||
11206 | 11317 | 趙世奇 | 男 | 1927/12/16 | 河北,景縣 | 77026 | 50 | 無 | 趙世奇於65年8月13日及同年10月4日,在桃園縣龍潭鄉民眾服務分社閱覽室閱報時,向彭泗英、彭士傑等濫言「台灣到處都有匪諜潛伏,只要他們一發動,台灣很快就完了。」「我們派在大陸的地下工作人員發生不了作用」等謬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1207 | 11318 | 郭振勛 | 男 | 1925/4/5 | 福建,仙遊縣 | 77047 | 52 | 宜蘭縣武淵國小教員 | 郭振勛於31年春,在福建省仙遊縣立中學讀書時參加共產黨。35年春,就讀福建省立福州體育師範學校時,又與郭坤祥、黃基成、林振興等同一小組,在福建于山頂參加集會,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6)諫判字第0030號 | ||||
11208 | 11319 | 戎鴻良 | 男 | 1925/5/9 | 江蘇,上海市 | 77057 | 52 | 商 | 戎鴻良於52年,在台北市因經商關係結識朱子超,其後復因經常請朱代寫英文貿易書信,彼此交往益密,朱亦常以傾匪言論,向其灌輸,致其思想受到感染,61年8月間,遂被朱吸收參加共產黨,並接受交付,伺機為匪宣傳,及發展組織之任務,於61、62年間,藉機對王錫昌進行蠱惑,並於62年夏,在東台公司內,將王錫昌介紹與朱子超,並經吸收參加共黨。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8日 | 朱子超 | 偵審中,坦白認罪,痛悔過錯,復於到案後,主動供出叛亂組織之港台路線,並檢?叛徒多人,因而破獲。其檢?叛徒有功,具有悔意,此不僅經調查局(68)大六字三二○二二五號函,予以證實外,並請予從寬處理,揆諸上情,認其情節尚屬輕微,爰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宣告免除其刑,用勵自新。 | |||
11209 | 11320 | 許雄鳳 | 男 | 1949/9/12 | 台灣,嘉義縣 | 77058 | 28 | 商 | 許雄鳳於61年間,進第台北市東台影業公司任職,因受共黨份子即該公司老闆朱子超,及同事劉松雄左傾言論影嚮,思想傾匪,並於62年10月間,在該公司由朱子超吸收參加共產黨。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朱子超 | ||||
11210 | 11321 | 許白光 | 男 | 1917/5/5 | 福建,南安縣 | 77033 | 60 | 太平產物保險公司外務員 | 許白光於29年3、4月間,就讀福建德化師範學校時,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任教中壢初中,復與共黨份子林文衍、李友邦、萬呈瑞、陳秀琴等共同參加藍飛鳳領導之共黨小組集會,迄未自首。 | 免刑,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11 | 11322 | 戴雲吾 | 男 | 1913/1/1 | 江蘇,溧陽縣 | 77034 | 64 | 省立苗栗農工職業學校教員 | 戴雲吾於18年春,在上海市私立文生氏應專讀書時參加共產黨,39年6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1212 | 11323 | 林 頎 | 男 | 1914/1/18 | 福建,南安市 | 77035 | 57 | 彰化縣議會主任秘書 | 林頎於26年初。就讀福建晉江私立泉州中學時參加共產黨,38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年4月10日 | |||||
11213 | 11324 | 張夢韓 | 男 | 1918/5/6 | 福建,惠安縣 | 自首 | 77041 | 59 |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科員 | 張夢韓於27年,在福建惠安就讀中學時,先後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及共產黨,34年來台後,於民國64年9月8日向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辦理表白自首。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10月27日 | ||||
11214 | 11325 | 張乃朋 | 男 | 1920/10/10 | 雲南,順寧線 | 77045 | 57 | 中醫師 | 張乃朋於50年4月20日下午,在榮工處谷關施工處義診時,向羅文平濫言:「共產黨現很強盛,如現在蘇俄、美國都很害怕共匪,大陸上做到了夜不閉戶的地步。」等荒謬言論。63年間因密醫遭政府取締,益感憤恨,乃自63年9月至65年7月止,陸續以:「赤心毛頭解放軍台灣支隊員」「八一台人民軍」等署名,書寫反動函十一封,內容妄稱:「解放台灣」「世界無產階級所戰勝」等為匪宣傳言論,投寄政府首長及楊尊嚴等人。 | 交付感化3年,反動函件11封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6)曉明抗字第0012號,(66)諫裁字第0018號 | ||||
11215 | 11326 | 蕭江水 | 男 | 1926/7/12 | 台灣,嘉義縣 | 77038 | 51 | 商 | 王壽於35、6年間,參加邪教一貫道,因而思想偏激。56年,以所謂「前人」身分,成為一貫道寶光組織領導人,而萌叛亂妄念,遂於57年在其住宅與蕭江水密商,獲蕭同意,封蕭為宰相,以中華道教會為掩護,騙取徒眾錢財,復利用宣道機會,散布「現在我於玉山建寶光聖堂,以玉山作起點,預定在龍年龍天龍時,天機顯現時,推翻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16 | 11327 | 何政松 | 男 | 1941/8/21 | 台灣,屏東縣 | 77044 | 36 | 貨運司機 | 何政松原任職台中交通公司,因被革職,致生怨恨,意圖報復,於65年10月17日左右,將在其家附近撿獲之毛匪像片傳單64張,其中2張分別裝入信封命其子何新國書寫寄給丁福榮及丁永協2人,於同月19日在台中投寄,另將其餘傳單分別於同月19、25日,置放該公司所有之小貨車內遮陽板上,及拖車駕駛室座椅下。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毛匪像片傳單64張沒收。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6日 | |||||
11217 | 11328 | 繆一良 | 男 | 1915/8/10 | 江蘇,溧陽縣 | 77012 | 62 | 桃園縣協鴻成衣工廠科長 | 繆一良於民國28年春,在江蘇省溧陽縣參加共產黨。29年至30年間,在家中吸收張菊生、趙仁保參加共產黨,並與當地匪新四軍配合,為匪徵糧、拉差等工作。36年在溧陽縣城與宋恩貴等組織「弟兄會」,為匪宣傳。43年奉周毓英之命來台與戴雲吾聯繫,企圖利用在中興紡織廠工作之便,製造勞資糾紛,掀起工潮,未能得逞。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 | 戴雲吾 | ||||
11218 | 11329 | 曾成金 | 男 | 1925/10/6 | 台灣,新竹縣 | 77061 | 53 | 達時貿易公司董事長 | 曾成金于45、6年間,先後結識鐘錶同業陳源鴻及朱子超,嗣因生意往來,關係日益密切,復受朱言論蠱惑,于54年間,在台北市曾成金之住所,由陳源鴻介紹,朱子超監誓,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3年5月8日 | 朱子超 | (67)年諫判字第0042號,(67)覆普曉明字第0037號 | |||
11219 | 11330 | 張天明 | 男 | 1917/9/15 | 福建,惠安縣 | 77900 | 60 | 經理 | 叛亂嫌疑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 3月10日 | |||||
11220 | 11331 | 張承中 | 女 | 1926/5/5 | 江西,大庾縣 | 77900 | 51 | 教員 | 叛亂嫌疑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 25 日 | |||||
11221 | 11332 | 劉順忠 | 男 | 1957/9/2 | 台灣,苗栗縣 | 78013 | 21 | 陸軍一兵 | 劉順忠於66年12月30日10時,利用擔任衛兵勤務之機,在哨所內之木板上書寫「同志們,我們拿起力量打倒國民黨吧!」等文字。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5年。供犯罪所用之木版乙塊沒收。 | 徒刑3年11月11日 | |||||
11222 | 11333 | 曹鎮寶 | 男 | 1956/9/10 | 山東,袞州縣 | 78016 | 22 | 陸軍二兵 | 曹鎮寶於67年4月9日至廾日因逾假被關在禁閉室期間,基於概括之犯意連續先後對同室之沈光良等人,不定時高呼「共產黨萬歲」之反動口號數次,並於同年月12日以後數日內,將唱晚點名歌「我愛中華」改為「我愛朱毛」數次,禁閉期滿回連後,又於67年4月廾6日在該連寢室站17時30分至廾時30分之衛兵時,用檢拾之小石子刻寫「服從共產黨領導」「共產主義最偉大」等反動文字於黃進祥排長寢室房門口牆壁上。 | 有期徒刑4年 | 徒刑4年6月 | |||||
11223 | 11334 | 王修治 | 男 | 1921/11/4 | 湖北,漢川縣 | 78014 | 57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工處海外部正工程司 | 王修治於4年底在重慶市之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後任職公路局期間,仍與游朗星等參加共黨集會。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1日 | 游朗星 | ||||
11224 | 11335 | 潘金耀 | 男 | 1924/8/15 | 福建,仙遊縣 | 78021 | 53 | 海軍士官學校聘雇助教 | 潘金耀于30年間,在福建省仙遊縣立中學讀書時,加入共產匪黨。翌(31)年春,並吸收同學郭振勛參加共產黨。民國32年至34年間,就讀福建省立永安體育師範學校時,並曾領導郭振勛等從事共黨小組活動。 | 交付感化3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7)諫判字第001號 | ||||
11225 | 11336 | 吳恆海 | 男 | 1952/1/13 | 江蘇,宜興縣 | 77020 | 26 | 學生 | 戴華光在美居留期間,受共黨分子煽動,於民國65年6月返台籌組叛亂組織,同年8月,與吳恆海密議展開工作,陰謀與共匪取聯,適吳充當船員將赴香港,戴乃囑藉機與共匪聯絡,并設法取得「毛語錄」備用。同年9月上旬,吳恆海乘「海王輪」抵達香港,即將寫妥信函,投寄北平匪偽,建議共匪「福建前線人民廣播電台」加強對台心戰廣播。並自擬代號,要求共匪利用匪播呼叫,隨時傳達指示。旋赴香港莊士頓道共匪統戰刊物「70年代」雜誌社,訪晤總編輯李怡,表明來意。李交付任務三項,囑調查(一)台灣各階層對毛澤東死後看法;(二)台灣重大政治、社會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26 | 11337 | 康健心 | 男 | 1925/9/15 | 福建,惠安縣 | 78920 | 53 | 台南縣稅捐處審核員 | 康健心於29年至32年間,在原籍福建惠安,就讀僑光中學時參加共產黨。35年5月間受派遣來台,在高雄市政府任職期間,曾多次與共黨份子何裕成、林德土等,在高雄市政府櫻花園宿舍,共同參加陳明輝所主持之共黨集會,研討如何隱密身分,以利從事共黨活動。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27 | 11338 | 程志遠 | 男 | 1916/5/3 | 福建,惠安縣 | 78022 | 62 | 高雄市左營國小教員 | 程志遠於23年間,就讀福建省立晉江鄉村師範時,經同學徐萍?、吳慶良介紹,先後參加匪「讀書會」及「共產匪黨」。 | 感化教育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12日 | (67)諫判字第0007號 | ||||
11228 | 11339 | 仝河松 | 男 | 1930/3/25 | 山東,濮縣 | 78023 | 48 | 海軍陸戰隊中校 | 仝河松於30年春十一歲時,在其家鄉山東濮縣仝莊陷匪后加入共黨「兒童團」,至32年轉入「少年隊」,民國32年秋,復在濮縣大葛村接受匪「教員訓練班」受訓四週,結訓後派往趙莊小學擔任教員,宣揚「共產主義」等,並參加鬥爭大會及匪偽教員會議。 | 感化教育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13日 | (67)諫判字第0009號 | ||||
11229 | 11340 | 王秀峰 | 男 | 1929/12/15 | 山東,濮縣 | 78920 | 52 | 商 | 王秀峰於31年7月間,在家鄉山東濮縣任匪潘村小學代課教員,並參加匪「小學教員會議」,44年來台後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30 | 11341 | 姜慶堯 | 男 | 1937/2/2 | 浙江,鄞縣 | 78028 | 41 | 無 | 姜慶堯於63年7月間,在美國紐約認識匪駐美人員秦可風,因心志不堅,同意為秦工作,65年4月7日,受秦指示,為獲得我國領事館及大使館對於投誠份子如何接應,如何送離美國,以及美政府是否參與其事等情報,遂以匪海外統戰部駐外小組長身分,化名「姜岩」向我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假投誠未逞。66年5月間,再度接受秦可風陰謀破壞中美盟誼指示,冒充我駐美情報人員,向美密勤處偽裝「告密」有越南四名空軍軍官,在台接受特種訓練,準備潛入美國行刺福特及卡特總統,以報美國背信之仇」等情,嗣經查非事實,被禁於美移民局,其間仍照秦匪先前指示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5年,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9月23日 | |||||
11231 | 11342 | 曾鐸璋 | 男 | 1950/3/1 | 台灣,台南縣 | 78025 | 28 | 船員 | 曾鐸璋因事業不如意,遂圖藉船員出海之便,離台投匪,另謀發展,於民國65年8月27日,登上基隆台新行裕聯一號漁船,同月29日20時許,乘船在二一四四漁區作業見附近有匪船行駛,攜帶救生用具跳海,游向匪船途中,經同船人員逮獲。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7)諫裁字第0001號 | ||||
11232 | 11343 | 鄭錫汾 | 男 | 1934/3/16 | 台灣,台中縣 | 78031 | 44 | 店員 | 鄭錫汾因不滿現實,嚮往共產邪說,於民國64年12月3日閱報得悉毛澤東生日,乃以紅紙剪貼旁書:「世界大人物生日,福德千年,萬古長流」等詞句,並於同日及同月19日、26日,連續在其筆記本上妄書「毛╳╳萬歲八十二歲生日,千年萬季,永存地球」「蘇俄頭子布里茲涅夫(LECNIDIBREZHNEV)萬歲,祝六十九歲生日」等文字。 | 感化教育3年,書寫反動文字四紙,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7)諫裁字第0013號 | ||||
11233 | 11344 | 蔡辰衛 | 男 | 1941/6/30 | 台灣,台中市 | 78032 | 37 | 自由業 | 蔡辰衛於67年5月3日20時30分許,將檢得之匪偽空飄傳單,向台中市成功路一四七號金座咖啡廳之會計小姐徐淑華展示傳閱,經服務生杜安發覺,向該管平等派出所告發。 | 感化教育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匪偽傳單乙張,沒收。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0日 | (67)諫裁字第0014號 | ||||
11234 | 11345 | 曾德旺 | 男 | 1955/9/19 | 台灣,花蓮縣 | 78017 | 23 | 國防部新店監獄受刑人 | 曾德旺因讀初中時,經常收聽匪播, 思想受感染,於67年6月21日乘放封之便,書寫「此路不通去找華國鋒」、「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華主席萬歲」等反動媚匪文字。 | 交付感化3年,反動文件ㄧ紙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11235 | 11345 | 曾德旺 | 男 | 1955/9/19 | 台灣,花蓮縣 | 83014 | 28 | 國防部新店監獄受刑人 | 曾德旺於71年6月18日具名親筆書寫「台灣民族獨立運動所負(賦)予之任務業已失敗,議會鬥爭與暴力鬥爭必須立即展開……」等反動文字紙條,籍搬運物品之便置放於該監第二科科長辦公室旁走道窗戶上。 | 有期徒刑5年,反動字條ㄧ紙沒收。 | 徒刑3年5月18日 | |||||
11236 | 11346 | 陳人龍 | 男 | 1959/9/22 | 湖南,茶陵縣 | 78900 | 19 | 無 | 投反動恐嚇函,涉嫌叛亂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日 | |||||
11237 | 11347 | 鄧向瑛 | 男 | 1930/7/11 | 福建,福州市 | 78900 | 48 | 不詳 | 涉嫌參加叛亂組織,經約談後補辦自首。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6日 | |||||
11238 | 11348 | 張勝峰 | 男 | 1950/10/10 | 遼寧,興城縣 | 原名張大陸 | 79900 | 29 | 船員 | 涉嫌叛亂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4日 | 原名張大陸 | |||
11239 | 11349 | 莊耀淵 | 男 | 1950/9/23 | 台灣,南投縣 | 79900 | 29 | 旅行社業務經理 | 經查莊耀淵並無將赴港觀光團潛帶匪區參觀及購物等情。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10日 | |||||
11240 | 11350 | 孫水胤 | 男 | 1929/1/15 | 福建,同安縣 | 79920 | 50 | 陸軍准尉 | 孫水胤於53年間為國防部情報局派遣入大陸失事,遭中共逮捕,服刑期間將「金獅專案」之任務內容洩露於匪。 | 管訓3年 | 管訓3年 | |||||
11241 | 11351 | 邱靜宜 | 男 | 1927/3/6 | 浙江,龍游縣 | 79012 | 51 | 少將諮議官 | 邱靜宜、傅克毅於34年至37年間,於成都軍校受訓期間,與同學芮士珍等共黨份子交往甚篤,以致思想傾匪,38、9年來台後,復與共黨份子余日昇等人往來,時相聚會,批評政府,頌揚共匪進步等情。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29日 | |||||
11242 | 11352 | 傅克毅 | 男 | 1928/4/24 | 江蘇,奉賢縣 | 79012 | 50 | 少將諮議官 | 邱靜宜、傅克毅於34年至37年間,於成都軍校受訓期間,與同學芮士珍等共黨份子交往甚篤,以致思想傾匪,38、9年來台後,復與共黨份子余日昇等人往來,時相聚會,批評政府,頌揚共匪進步等情。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29日 | |||||
11243 | 11353 | 林榮曉 | 男 | 1931/3/31 | 台灣,屏東縣 | 78020 | 48 | 商 | 吳春發於65年間,因逃避詐欺罪刑責,偕余素貞匿居日本,認識中共駐日使?人員張XX,受張指示以「台獨」面貌出現,成立叛亂組織,俾易對我進行顛覆活動,並誘以「解放軍副司令員」一職,及允予美金五萬元作安家費,吳春發乃於67年2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組織,定國號為「台灣自由民國」,以藍、紅、綠三色橫條為國旗,玫瑰花為國花,並易名「吳泰安」,自任「主席」。同年3月1日,在張XX等指使下,以「主席吳泰安」名義,致函匪酋華XX,表示「台灣如由人民解放軍去擔當解放工作,在國際上不免發生種種障礙與批評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生,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9年11月10日 | |||||
11244 | 11354 | 張森源 | 男 | 1941/5/26 | 台灣,高雄縣 | 78020 | 38 | 商 | 吳春發於65年間,因逃避詐欺罪刑責,偕余素貞匿居日本,認識中共駐日使?人員張XX,受張指示以「台獨」面貌出現,成立叛亂組織,俾易對我進行顛覆活動,並誘以「解放軍副司令員」一職,及允予美金五萬元作安家費,吳春發乃於67年2月,在東京成立「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組織,定國號為「台灣自由民國」,以藍、紅、綠三色橫條為國旗,玫瑰花為國花,並易名「吳泰安」,自任「主席」。同年3月1日,在張XX等指使下,以「主席吳泰安」名義,致函匪酋華XX,表示「台灣如由人民解放軍去擔當解放工作,在國際上不免發生種種障礙與批評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4年。 | 徒刑8年 | (68)再字第0005號 | ||||
11245 | 11355 | 于公明 | 男 | 1925/4/18 | 江蘇,阜寧縣 | 79014 | 58 | 醫 | 于公明於31、32年間,在其家鄉江蘇省阜寧縣參加中共新四軍教導隊,接受為期3個月之馬列主義共黨理論訓練,受訓期間加入共產黨。結訓後到中共蘇北地區抗日大學深造6個月畢業,又回新四軍任文化教員。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11246 | 11356 | 董翔彬 | 男 | 1953/8/5 | 浙江,鎮海縣 | 原名董顯廷 | 79920 | 26 | 陸軍二兵 | 董顯廷於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期間,因對判刑不滿,言行偏激,於木地板上,以原子筆書寫「毛XX萬歲」之頌揚匪酋文字,且以拾獲鐵絲刻劃「共產有何不好,非要互相排斥」利匪文字。 | 感化教育3年,監房地板暨門板上書有反動文字部分,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原名董顯廷 | |||
11247 | 11357 | 錢立明 | 男 | 1929/10/25 | 安徽,桐城縣 | 79016 | 50 | 工 | 錢立明因不滿現實,67年12月27日上午前往高雄市前鎮區瑞豐國小教室附近校園內,向該校學生洪文清等人發表:「大陸上共匪的飛機到台灣來,我們的飛機打不過他們,大陸很好,老百姓吃的飽、穿的暖,共產黨來台灣,我們就好了。」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48 | 11358 | 王 壽 | 男 | 1921/1/25 | 台灣,台南縣 | 77038 | 56 | 商 | 王壽於35、6年間,參加邪教一貫道,因而思想偏激。56年,以所謂「前人」身分,成為一貫道寶光組織領導人,而萌叛亂妄念,遂於57年在其住宅與蕭江水密商,獲蕭同意,封蕭為宰相,以中華道教會為掩護,騙取徒眾錢財,復利用宣道機會,散布「現在我於玉山建寶光聖堂,以玉山作起點,預定在龍年龍天龍時,天機顯現時,推翻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49 | 11359 | 吳坤達 | 男 | 1952/2/14 | 台灣,台南市 | 原名吳文賢 | 80031 | 28 | 商 | 吳文賢應邀於68年12月10日前往高雄市參加集會,手佩三色臂章,先持火把參加遊行,繼余阿興之後高撐紀念世界人權日橫幅大旗為遊行前導,迨施明德領導隊伍衝打憲警,由大圓環轉入中正四路時率先持火把攻擊憲警助勢。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 | 原名吳文賢 | |||
11250 | 11360 | 洪裕發 | 男 | 1963/2/3 | 台灣,高雄市 | 80031 | 17 | 工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洪裕發當晚在高雄中山一路圓環邊,觀看美麗島雜誌社人員對執勤憲警施暴行,因被一位不知姓名之人推撞,竟遷怒執勤憲警人員,隨手撿地上石頭,向執勤的憲警投擲。 | 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3年,緩刑中付保護管束。 | 徒刑1年6月 | |||||
11251 | 11361 | 姚國建 | 男 | 1952/8/25 | 山東,青島市 | 80029 | 28 | 工 | 姚國建與邱勝雄均係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工作人員,該雜誌社欲藉民國6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 日,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行集會,雖事前申請未獲允准,仍共同於民國當月9日在高雄沿街廣播宣傳翌日如期集會,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長宋國璋發覺勸導制止,姚國建非但不聽勸告,反而大聲喧鬧,將宋國璋圍住毆擊,員警黃東固照相採證,亦同遭圍毆,黃東固被毆後避入警車,姚國建等又共同打壞警車駕駛台左側玻璃,並多次跳上跳下警車引擎蓋加以猛踩。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5月19日 | |||||
11252 | 11362 | 趙振貳 | 男 | 1944/5/26 | 台灣,嘉義縣 | 80032 | 36 | 聖經公會出版幹事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 限制人身自由4月23日 | 緩刑3年 | ||||
11253 | 11363 | 楊文宗 | 男 | 1946/1/18 | 台灣,台南縣 | 80033 | 24 | 南部地區通信指揮部通信中心查線組上兵查線 | 楊文宗係南部地區通信指揮部通信中心查線組上兵查線,於68年12月4日,因查線而在高雄市「美麗島雜誌社」服務處得識該社工作人員姚國達,嗣受姚之蠱惑,加入該社充當義工,隨即於同月10日晚,參與該社在高雄市扶輪公園舉辦之集會遊行,並乘坐該社之宣傳車隨隊行動,同日晚9時許,當暴徒行進至中山一路與大同一路口時,為憲警所阻,該社人員乃唆使參與之暴徒毆擊憲警,楊文宗竟自執行勤務之憲兵葉忠志手中,奪得警棍乙支,先後毆擊在場執勤之憲兵黃丙寅右腰部致挫傷,陳正祥右腿及右腰致挫傷,旋於脫離現場後,為目擊之憲兵第一○二調查組人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4年7月16日 | |||||
11254 | 11364 | 劉枝屘 | 男 | 1912/5/9 | 台灣,台中縣 | 80017 | 68 | 農 | 劉枝屘於68年5月間,在台中縣東勢鎮朱坤才代書事務所,公開向徐德進、朱坤才、劉進安、廖昌籐、古阿萍等發表:「中華民國將來一定會被大陸共產黨滅亡,將來大陸共產黨進攻台灣時,全國公務員應統統斬掉。」復於同年7月12日18時許,在該鎮巧聖仙師廟內閱報時,竟對朱金泉、丁其清等濫言「共產黨政府來了,台灣人民就自由了,我們台灣生活比大陸人民公社還差,他們軍事力量是世界第一,原子彈很多,比我們強,他們來台灣,你們就享福了。」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11255 | 11365 | 蘇德勝 | 男 | 1940/5/27 | 台灣,台北市 | 80021 | 40 | 無 | 蘇德勝於64年12月6日上午,與郭珠等人,自台北市搭乘出租轎車,前往新竹青草湖靈隱寺,中午在該寺附近飲食攤,利用為人測字時,公然表示:「共匪將在明(65)年過來台灣,處長級以上的人都要被處死,大陸籍的人都要送回大陸,剩下的人,生活會有很大的改善。」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56 | 11366 | 江漢英 | 男 | 1929/6/5 | 湖南,耒陽縣 | 81014 | 52 | 無 | 江漢英無固定工作,乃萌赴匪區獻策,為匪工作意志,於國70年元月12日以觀光名義,搭機經日本飛往北平。同月30日,中共中央統戰部劉、趙、萬等3人往晤,江漢英取出在日本撰就之獻策文件「厚植國力充裕民生腹案大綱」初稿及「呈鄧副主席」求見函交付,并表明其來自台灣,欲為中共效命。嗣於2月13、15日,應邀前往北平中南海「中央統戰部」,與劉晤談時,乘機肆意歪曲政府在台之政治、經濟、社會及民心士氣等現狀,貶損政府在台建設成就,建議共匪針對我弱點,打擊我政府,早日促成「統一」。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4年。匪偽旅行證等物(詳如清冊)均沒收。 | 徒刑5年10月3日 | |||||
11257 | 11367 | 黃濟川 | 男 | 1932/3/13 | 江蘇,灌雲縣 | 81016 | 49 | 農 | 黃濟川於67年1月間,分別在台中縣梨山武陵農場自宅,及台北市中華路第一百貨公司龍鳳茶樓,向王履堯、鄭再經、胡祝三、王巍、廖文德等人發表:「大陸共匪軍人待遇比台灣好」,「共匪實施四個現代化成功了,連美、俄都怕他」,「大陸的人民公社實施非常成功」等有利於叛徒之謬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1258 | 11368 | 陳勁章 | 男 | 1925/9/18 | 湖南,醴陵縣 | 81024 | 55 | 家教 | 致函匪酋鄧小平等,請求協助其前往醫療,並於函中書寫妄讚鄧匪「復出執政,進行四化,國力倍增,國威日隆,人民生活得致顯著改善,政績輝煌,皆增敬仰,猶憶49年(指民國38年)的今天,毛主席於天安門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國人民站起來了……。」等荒謬文字。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21日 | |||||
11259 | 11369 | 林建明 | 男 | 1946/1/1 | 台灣,彰化縣 | 81022 | 35 | 無 | 林建明於68年4月初,在美國紐約經「台灣獨立聯盟」底特律區學生負責人洪章仁介紹,認識該組織核心分子林振昌、陳南天,交往密切,同年8月7日,在紐約曼哈坦林振昌住所,正式宣誓參加「台灣獨立聯盟」;69年4月初,林建明擬返台,陳某在其紐約寓所,交付林建明叛亂工作經費美金二千元,及授以定時炸彈製造方法,指示其返台吸收同志,發展組織,繪畫台獨「△○」標誌等任務,林建明搭機返台,因見國內治安良好,無機可乘,未能執行任務。同年7月間,陳某再交付美金五千元,製造定時炸彈之閃光燈泡三個及裝有炸藥之香煙盒(MALBRO牌)四 | 交付感化3年4月2日。 | 感化教育3年 | |||||
11260 | 11370 | 楊昭育 | 男 | 1929/6/16 | 福建,龍溪縣 | 81025 | 52 | 商 | 楊昭育係香港華僑,在港經營威龍貿易公司,69年4月初,至同年11月止,先後4次進入大陸,前往廣州、陝西等地,與中共機構「中國化機廣東分公司」等洽商生意,取得訂貨通知單等文件,來台採購機器、物資 等,運銷大陸。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61 | 11371 | 魏玉民 | 男 | 1959/10/5 | 四川,瀘縣 | 81027 | 21 | 一兵 | 魏玉民於69年10月10日上午擔任8至10時哨兵勤務時,兩度吸食強力膠,經其連長張天道予以指責,於當日9時許,在該連據點寢室內,公然當眾呼喊「共產黨萬歲」,連續3、4次,復於同日11時許,班內弟兄收視國慶閱兵大典實況轉播,魏君又公然當眾指著電視畫面稱:「共產黨萬歲」、「今年閱兵踢正步,沒有往年好」云云。 | 有期徒刑2年 | 徒刑2年1月14日 | |||||
11262 | 11372 | 方文亮 | 男 | 1953/3/5 | 台灣,桃園縣 | 81028 | 28 | 商 | 方文亮於68年6月至69年10月間,陸續以「關心台灣人民的同胞」、「台灣聯合陣線組織」、「台灣聯盟組織人員」等化名,書寫:「解決台灣人權最好辦法是解散五院,解除軍隊,讓台灣人民來自決」、「時機一到,我們本省人民要澈底攻擊一個只會欺騙、貪污、流亡、敗劣的政府……你們首要人物要特別注意」、「讓本省同胞來開創一個擁有主權、國土、人權、自由的國家」、「只要時機配合成熟時,你們這一批終身職的大官是我們先開刀的人物」等揚言武力暴動以達台灣獨立之反動黑函23封,在桃園、中壢、台北、台中一帶,投寄政府軍政首長,企圖藉以恫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扣案之反動黑函廿三封,均沒收。 | 徒刑5年 | |||||
11263 | 11373 | 韓慶隆 | 男 | 1945/9/2 | 台灣,高雄市 | 81029 | 36 | 高雄加工出口區信和公司副科長 | 韓慶隆於68年3月間,在公司塗料科公開對同是吳雲飛等發表:「中共的軍事經濟外交都比台灣好的多,政府要反攻大陸是不可能的」,同年6月復在工地對吳雲飛等人公開宣稱:「廣東省不是中華民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等語。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6月 | |||||
11264 | 11374 | 陳俊元 | 男 | 1956/6/6 | 台灣,台南縣 | 81900 | 25 | 自由業 | 陳俊元於69年10月13日至31日在日本觀光期間,於25日赴大阪中共領事館與中共人員交談,涉嫌叛亂,經偵查未發現叛亂事證而予告誡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1日 | |||||
11265 | 11375 | 余正忠 | 男 | 1940/11/6 | 台灣,基隆市 | 81900 | 41 | 漁民 | 余正忠進入匪區,涉嫌叛亂,經偵查結果未發現具體事證,簽報保釋結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24日 | |||||
11266 | 11376 | 林宇昌 | 男 | 1949/10/6 | 台灣,台南縣 | 81900 | 32 | 中國石油公司林園廠 | 林宇昌係於69年5月底以署名「陳真台」,致函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攻擊政府對高雄事件審判結果,涉嫌叛亂,經偵查結果無不法政治意圖,簽准告誡保釋。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8日 | |||||
11267 | 11377 | 鄭金明 | 男 | 1943/11/1 | 河南,信陽縣 | 82920 | 39 | 船員 | 鄭金明涉嫌叛亂查無具體事證,簽結,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5月1日 | |||||
11268 | 11378 | 黃平貴 | 男 | 1945/2/10 | 台灣,台東縣 | 82017 | 37 | 無 | 黃平貴於68年10月8日,在台東縣警察局拘留所內,向同室違警拘留之李宗寧、陳?榮等人發表:「大陸物品品質好,而且價錢低廉,台灣貨品比不上大陸貨品」「大陸上有人造衛星、飛彈,大陸軍事武力比台灣強大」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2月25日 | |||||
11269 | 11379 | 陳憲文 | 男 | 1950/4/15 | 台灣,台北市 | 82024 | 32 | 富都旅行社業務員 | 陳憲文於71年元月間,為黃文桂等3人辦理出國手續,使渠等潛赴匪區,復為廖瑞霖等18人辦理出國手續,並陪同前往香港,接洽安排進入大陸手續。在出國前並於同年春節,在莆仙同鄉會向廖瑞霖發表:「如今大陸來去自由,不留底案,自由開放」,同年4月間,在莆仙同鄉會四樓及同年6月21日,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福祥川菜館等地,集合大家討論出國事宜時,又公開發表:「大陸現在比較自由開放,來去自如,不留業底,像黃文桂就是一個例子」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1)障裁字第0021號 | ||||
11270 | 11380 | 呂耿沛 | 男 | 1951/7/7 | 台灣,台南市 | 82019 | 31 | 農 | 呂耿沛於台南市明興路九巷廿二號陳金成之住宅,公然對在場之人宣稱:「毛澤東很偉大,大陸建設比台灣好」、「共匪武力強大,一旦攻打台灣,我們將無法抵抗」、「共產主義比三民主義好」等利匪謬論。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6月 | |||||
11271 | 11381 | 達 飛 | 男 | 1925/9/17 | 江蘇,六合縣 | 又名達式寅、笪元亮、笪慕陶 | 83011 | 58 | 不詳 | 達飛於大陸淪陷後被中共交付勞改,導致思想傾匪,於64年底,獲釋放時,書具「政治保證」願來台為中共從事顛覆活動,並於臨行前之67年11月間由青海省勞改局改造處長趙文奎約見,囑咐來台先求「立足生根」再為中共工作,並允為其父安排工作,同月20日晚青海省委統戰部部長郭若珍、省公安局副局長丁賢在西寧設宴為其餞行,同月底隨同國軍前被俘人員韓蔚天、雷萍溪等遣抵金門來台。70年元月間與其父通信得悉其父已被任命為縣政協委員,遂遵照中共前指示展開結識群眾、建立關係,以為顛覆政府之預備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5年8月 | 又名達式寅、笪元亮、笪慕陶 | |||
11272 | 11382 | 杜紹溪 | 男 | 1940/5/21 | 廣東,普寧縣 | 83020 | 42 | 商 | 杜紹溪居住香港,以經營電子零件為主,67年10月間,在泰國經友人介紹認識台灣平功映像管公司負責人張榮一,並建立商務關係。杜紹溪於69年8月至71年3月間,先後數次往返大陸,商談可變電容器加工之事及價購之磁棒天線,真空管,企圖支持中共之建設行動。70年12月復前往大陸河南省安陽市與安陽市工業區長皇甫嘉等多人,簽署「河南安陽會談紀要」,內容決議:大陸以美金一百三十二萬元之價款,由杜紹溪供給安陽電子管廠映像管裝配生產線之詳細全套電子設備、資料,並由台灣平功映像管公司提供有關整套機器等,以協助設廠,完成四化建設。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3月19日 | |||||
11273 | 11383 | 殷天才 | 男 | 1924/8/9 | 台灣,台北市 | 83013 | 59 | 司機 | 殷天才於70年7月5日、71年8月5日兩次潛赴大陸探親,返台後多次將其在匪區拍攝之照片及匪人民幣、糧票等,持向管筱文等多人傳閱,並鼓煽渠等前往匪區觀光、探親外,復先後於70至71年間,在台北市美麗華飯店公共關係室,向管筱文等人公然發表:「到大陸去沒關係,只要說是台灣去的就沒有關係」「台灣政府說要做地下鐵道,說了1、20年都沒有做,北京說做就做,現在已經完成了,現在鄧小平3年之內會解放台灣。」等利匪言論。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4年 | |||||
11274 | 11384 | 顏義中 | 男 | 1946/3/25 | 福建,連江縣 | 83016 | 37 | 司機 | 顏義中於70年7月18日藉出國觀光名義,由泰國潛赴大陸,經福建省統戰部對台辦公室協助,與親人見面並辦理定居落戶,自11月起在福建省國營青州造紙廠任科員,經常參加政治學習,討論如何促進對台統戰工作,72年2月22日申請赴港轉返台灣。 | 交付感化3年。獲案之匪「國營青州造紙廠工作證」、「往來港澳通行證」、「旅行證」、「戶口簿」各ㄧ本,「 | 感化教育1年12日 | |||||
11275 | 11385 | 陳寶欽 | 男 | 1938/6/18 | 雲南,昆明市 | 83021 | 45 | 無 | 陳寶欽於70年3月以觀光名義赴美後,前往中共駐美使館辦妥赴大陸手續,於71年2月3日搭機潛赴大陸,接受安排與親屬見面,招待至各地旅遊,並經中共匪昆明統戰部派至昆明煤機廠任質量管理科技術員,嗣因不堪生活勞苦,於72年2月5日搭機抵港,同年7日返台。 | 交付感化3年。獲案之匪「雲南省糧票」乙紙沒收。 | 感化教育2年10月6日 | (72)障裁字第0034號 | ||||
11276 | 11386 | 楊春深 | 男 | 1937/6/17 | 貴州,綏陽縣 | 83018 | 46 | 無 | 楊春深因母在大陸,而萌赴大陸定居之念,於71年3月ㄧ日攜同妻女以觀光名義赴日,潛赴大陸,受中共安排工作,分配房屋與親屬見面,並於歡迎會上公開讚揚中共施政,贊同「通郵、通航、通商」謬論,嗣因無法適應生活而離開大陸,於5月31日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77 | 11387 | 張 圳 | 男 | 1948/1/20 | 台灣,台北市 | 83900 | 35 | 不詳 | 張圳涉嫌叛亂,經偵查終結罪嫌不足,簽結。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月10日 | |||||
11278 | 11388 | 麥建生 | 男 | 1964/12/15 | 廣東,饒平縣 | 83900 | 19 | 不詳 | 麥建生涉嫌叛亂,經偵查終結罪嫌不足,簽結。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4日 | |||||
11279 | 11389 | 顏正惠 | 男 | 1940/12/30 | 台灣,台南縣 | 84040 | 44 | 商 | 顏正惠因經商不善,負債累累,復因收聽中共廣播,惑於中共「三通四流」統戰策略,乃於民國七十、71年間先後五次潛往大陸,以走私為手段,接受中共交付任務,返台執行統戰活動。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福州壽山石章等物(詳如清冊)均 | 徒刑4年7月6日 | |||||
11280 | 11390 | 鄭文王 | 男 | 1950/5/24 | 台灣,高雄市 | 84050 | 41 | 商 | 莊安田、鄭文王、洪進諒、鄧秀峰等四人,曾多次在大陸沿海與漁民物物交換,嗣因惑於中共之「三通四流」統戰論調,即由莊安田負責購買大陸貨物,鄭文王負責處理銷售,并僱用知情之洪進諒、鄧秀峰開船前往搬運,自民國70年3月至73年3月,先後十二次潛往大陸,與「平潭台灣同胞漁民接待站」站長葉某、副站長長方、陳二人,及「福州台灣漁民接待站」站長石某等接觸,經由葉等介紹,莊安田、鄭文王等?帶美金、手錶等物,購買或換取朱砂等中藥材私運來台,牟取暴力。莊安田,復響應中共統戰陰謀,利用先後潛赴大陸走私機會,為中共購買台灣漁業年鑑 | 有期徒刑8年,禠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製茶壺等物(詳如清冊)均沒收 | 徒刑4年1月17日 | |||||
11281 | 11391 | 鄧秀峰 | 男 | 1956/1/30 | 四川,南充縣 | 84050 | 28 | 漁 | 莊安田、鄭文王、洪進諒、鄧秀峰等四人,曾多次在大陸沿海與漁民物物交換,嗣因惑於中共之「三通四流」統戰論調,即由莊安田負責購買大陸貨物,鄭文王負責處理銷售,并僱用知情之洪進諒、鄧秀峰開船前往搬運,自民國70年3月至73年3月,先後十二次潛往大陸,與「平潭台灣同胞漁民接待站」站長葉某、副站長長方、陳二人,及「福州台灣漁民接待站」站長石某等接觸,經由葉等介紹,莊安田、鄭文王等?帶美金、手錶等物,購買或換取朱砂等中藥材私運來台,牟取暴力。莊安田,復響應中共統戰陰謀,利用先後潛赴大陸走私機會,為中共購買台灣漁業年鑑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26日 | |||||
11282 | 11392 | 莊安田 | 男 | 1943/8/16 | 台灣,高雄市 | 84050 | 34 | 商 | 莊安田、鄭文王、洪進諒、鄧秀峰等四人,曾多次在大陸沿海與漁民物物交換,嗣因惑於中共之「三通四流」統戰論調,即由莊安田負責購買大陸貨物,鄭文王負責處理銷售,并僱用知情之洪進諒、鄧秀峰開船前往搬運,自民國70年3月至73年3月,先後十二次潛往大陸,與「平潭台灣同胞漁民接待站」站長葉某、副站長長方、陳二人,及「福州台灣漁民接待站」站長石某等接觸,經由葉等介紹,莊安田、鄭文王等攜帶美金、手錶等物,購買或換取朱砂等中藥材私運來台,牟取暴力。莊安田,復響應中共統戰陰謀,利用先後潛赴大陸走私機會,為中共購買台灣漁業年鑑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7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製茶壺等物(詳如清冊)均沒 | 徒刑4年1月7日 | |||||
11283 | 11393 | 洪言彬 | 男 | 1942/10/1 | 台灣,澎湖縣 | 原名洪進諒 | 84050 | 42 | 漁 | 莊安田、鄭文王、洪進諒、鄧秀峰等四人,曾多次在大陸沿海與漁民物物交換,嗣因惑於中共之「三通四流」統戰論調,即由莊安田負責購買大陸貨物,鄭文王負責處理銷售,并僱用知情之洪進諒、鄧秀峰開船前往搬運,自民國70年3月至73年3月,先後十二次潛往大陸,與「平潭台灣同胞漁民接待站」站長葉某、副站長長方、陳二人,及「福州台灣漁民接待站」站長石某等接觸,經由葉等介紹,莊安田、鄭文王等?帶美金、手錶等物,購買或換取朱砂等中藥材私運來台,牟取暴力。莊安田,復響應中共統戰陰謀,利用先後潛赴大陸走私機會,為中共購買台灣漁業年鑑 | 交付感化3年。匪製茶壺等物(詳如清冊)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原名洪進諒 | |||
11284 | 11394 | 陳義夫 | 男 | 1942/5/6 | 台灣,基隆市 | 84041 | 42 | 漁 | 陳義夫於71年間,因生意失敗倒閉,乃意圖前往大陸洽購貨物私運返台牟利。72年7月15日,與郭祥興等由基隆八斗子偷渡出海,前往大陸福建平潭,受『台灣同胞接待站』站長陳某之接待,並至福州華僑大?與『福建對台辦公室』重要幹部屠慶倫等人見面,受該等宣揚中共成就及希望為和平統一台灣多盡心力等言論。逗留福州其間並將台灣漁船出海作業程序等情告知於中共。迄同月30日始隨走私之漁船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4月20日 | (76)珠裁字第0049號 | ||||
11285 | 11395 | 易啟穎 | 男 | 1958/1/2 | 湖南,靖縣 | 84015 | 26 | 無 | 易啟穎受中共「三通四流」及「保證台胞來去自由」之影響,於70年10月掛名雅隆實業公司業務主任名義,申請赴日考察潛赴匪區,70年11月13日返回湖南靖縣江東街祖籍,由中共安排進入湖南懷化地區副食品公司任業務員,71年9月間,參加共青團所舉辦之「三熱愛」活動,同年11月間,與原籍女子王長梅結婚,嗣因感大陸物資匱乏,生活苦悶,而自願申請出境,於72年10月3日自港返國。 | 交付感化3年。獲案於匪區任職之工作紀錄表一張、在匪區與王長梅之結婚證書、協議書各一份、參加共青團「三 | 感化教育3月22日 | (73)障裁字第0004號 | ||||
11286 | 11396 | 李長發 | 男 | 1921/9/6 | 河南,寧陵縣 | 84018 | 63 | 計程車司機 | 李長發於72年10月27日上午9時許,駕駛計程車自台北市財神酒店搭載楊錫銘等乘客,前往萬華途中,向渠等發表:『大陸在匪統治下建設進步,能自製洲際飛彈武器,是世界第三大強國,大陸跟台灣都是實行三民主義,只是共匪用的是真正的三民主義,而台灣用的是歪的三民主義,台灣政府是沒有資格來談論反攻大陸,但是中國統一是一定的,是由大陸來統一』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3)障裁第0012號 | ||||
11287 | 11397 | 鄒昌波 | 男 | 1925/2/15 | 福建,龍岩縣 | 84016 | 59 | 商 | 鄒昌波於72年10月3日藉赴香港觀光潛往大陸,在廈門龍岩市探親期間,經胞弟鄒昌國轉知龍岩市林邦小學校長要求捐款重建校舍,允以返台後設法募集。復於73年將鄒昌華所捐之新台幣二千元,連同其本人所捐四千元,郵匯香港轉寄大陸「龍岩市鐵山林邦小學籌建委員會」。 | 交付感化3年。獲案之匪「龍岩市鐵山林邦小學籌建委員會」募捐函及校舍設計圖各乙份均沒收。 | 感化教育2年3月19日 | (73)障裁字第0019號 | ||||
11288 | 11398 | 林吉昌 | 男 | 1945/4/30 | 台灣,台南縣 | 84920 | 56 | 工 | 林吉昌於民國72年8月間,在台中縣沙鹿鎮福裕興紗場員工宿舍內,數次向同事煽動並發表對匪有利言論,讚美馬克斯主義、中國共產黨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289 | 11399 | 魏榮光 | 男 | 1958/6/16 | 台灣,新竹縣 | 84900 | 26 | 商 | 魏榮光翻印販賣匪書,涉嫌為匪宣傳案簽結。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月 | |||||
11290 | 11400 | 張可孝 | 男 | 1962/12/30 | 山東,日照縣 | 85011 | 22 | 空軍警衛二營第七連上兵 | 張可孝於73年8月初因逾假被關禁閉,因而對政府措施不滿,竟萌籌組非法組織,俟機顛覆政府之念,而於73年8月19日對同在禁閉室之孫樹森、周政儀二人遊說稱:「施明德為失意政客,才會痛恨政府,攻擊政府,以及那些知識份子實施暴力,就有其理由存在,認為台灣唯有獨立,國家才會有前途」、「蔣總統經國先生已快倒下,必須在其下台前做一些活動,如貼海報或示威遊行,如果別人不敢做我會衝到總統府前叫蔣經國下台」等語,復要求孫、周二人加入其尚未定名組織,以廣收徒眾,俟機而動。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1年10月11日 | |||||
11291 | 11401 | 陳建維 | 男 | 1947/10/30 | 台灣,台北市 | 85060 | 37 | 商 | 陳建維係唐維公司負責人,74年2月間經由友人介紹認識念昭南、陳國勳,知悉彼等曾直接與大陸通商,乃由陳國勳委請港商黃南平與廈門地區聯繫場地,以日商金華株式會社名義,在廈門舉辦「一九八5年春季塑料機械展示會」,於74年4月下旬將該公司生產之、GT150、GT240、GT300四部塑膠射出成型機,換為金華株式會社商標,由陳國勳、念昭南等代理出口,經香港運抵廈門。同年4月28日陳建維公司技術員林文傑經日本潛入大陸,於5月16日至20日舉辦該四部機器展示會,林文傑負責機器安裝及操作說明,陳建維等則負責接待參觀之廠商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2年4月17日 | |||||
11292 | 11402 | 林文傑 | 男 | 1956/7/9 | 台灣,台北縣 | 85060 | 29 | 工 | 陳建維係唐維公司負責人,74年2月間經由友人介紹認識念昭南、陳國勳,知悉彼等曾直接與大陸通商,乃由陳國勳委請港商黃南平與廈門地區聯繫場地,以日商金華株式會社名義,在廈門舉辦「一九八5年春季塑料機械展示會」,於74年4月下旬將該公司生產之、GT150、GT240、GT300四部塑膠射出成型機,換為金華株式會社商標,由陳國勳、念昭南等代理出口,經香港運抵廈門。同年4月28日陳建維公司技術員林文傑經日本潛入大陸,於5月16日至20日舉辦該四部機器展示會,林文傑負責機器安裝及操作說明,陳建維等則負責接待參觀之廠商 | 有期徒刑2年6月,禠奪公權1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年5月23日 | |||||
11293 | 11403 | 林逢杰 | 男 | 1955/3/18 | 廣東,饒平縣 | 85013 | 30 | 商 | 林逢杰於69年8月起至73年6月底止,陸續於高雄市住處及鹽埕區萬信商行,壽山公園等處所,向周炳文等人,公然發表:「大陸比台灣進步」、「大陸都市比台灣繁榮」、「大陸軍隊武器精良,在對越南戰爭中大獲全勝,美國有的,大陸都有,台灣兵力和大陸相差太遠」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交付感化1年3月22日。 | (74)警審裁字第0011號 | ||||
11294 | 11404 | 吳連標 | 男 | 1956/6/24 | 台灣,台中縣 | 86020 | 30 | 商 | 黃俊榮係台中元美公司董事長,因近年來常在國外事貿易,對大陸市場產生幻想,復加以公司外銷業績欠佳,乃萌與大陸通商之念,嗣經與公司總經理何益昌、課長吳連標、范陸經等同意後,決定與大陸接洽,並由大陸指定之港商負責簽約及貨品轉運、信用狀轉證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中共直接通商之目的,並自民國73年起,至74年8月止,多次與中共完成通商貿易。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人民幣ㄧ角?六張均沒收。 | 徒刑2年4月11日 | |||||
11295 | 11405 | 范陸經 | 男 | 1951/11/25 | 台灣,南投縣 | 86020 | 35 | 商 | 黃俊榮係台中元美公司董事長,因近年來常在國外事貿易,對大陸市場產生幻想,復加以公司外銷業績欠佳,乃萌與大陸通商之念,嗣經與公司總經理何益昌、課長吳連標、范陸經等同意後,決定與大陸接洽,並由大陸指定之港商負責簽約及貨品轉運、信用狀轉證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中共直接通商之目的,並自民國73年起,至74年8月止,多次與中共完成通商貿易。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人民幣ㄧ角?六張均沒收。 | 徒刑2年4月10日 | |||||
11296 | 11406 | 黃俊榮 | 男 | 1936/4/20 | 台灣,彰化縣 | 86020 | 50 | 商 | 黃俊榮係台中元美公司董事長,因近年來常在國外事貿易,對大陸市場產生幻想,復加以公司外銷業績欠佳,乃萌與大陸通商之念,嗣經與公司總經理何益昌、課長吳連標、范陸經等同意後,?決定與大陸接洽,並由大陸指定之港商負責簽約及貨品轉運、信用狀轉證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中共直接通商之目的,並自民國73年起,至74年8月止,多次與中共完成通商貿易。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4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人民幣ㄧ角?六張均沒收。 | 徒刑2年7月11日 | |||||
11297 | 11407 | 何益昌 | 男 | 1950/9/11 | 台灣,台中市 | 86020 | 36 | 商 | 黃俊榮係台中元美公司董事長,因近年來常在國外事貿易,對大陸市場產生幻想,復加以公司外銷業績欠佳,乃萌與大陸通商之念,嗣經與公司總經理何益昌、課長吳連標、范陸經等同意後,?決定與大陸接洽,並由大陸指定之港商負責簽約及貨品轉運、信用狀轉證等貿易交易事宜,冀以合法商貿為掩護,以達與中共直接通商之目的,並自民國73年起,至74年8月止,多次與中共完成通商貿易。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匪人民幣ㄧ角?六張均沒收。 | 徒刑2年4月10日 | |||||
11298 | 11408 | 韓景輝 | 男 | 1960/1/26 | 台灣,雲林縣 | 86030 | 32 | 商 | 韓景輝於74年先後以商務考察名義赴菲律賓,在旅居該國期間,惑於中共經濟統戰宣傳,遂萌至大陸投資從事商業貿易之意圖,與陳智森商議由其中1人在大陸接訂單,而由另1人在菲律賓配合,於74年7月25日利用中共「台聯總會」主辦之「第二屆台灣同鄉青年夏令營」機會,自菲搭機赴大陸觀察投資環境及市場情形,2人並與中共「台聯總會」副會長郭平坦,廈門市台聯會秘書長鍾哲亮等多人接觸,同年8月20日,陳、韓2人結束夏令營活動,於搭機返?菲律賓時,因持用偽造之特別返菲證而遭該國移民局拘押,於74年8月24日遣返我國。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1年10月5日 | |||||
11299 | 11409 | 方朝全 | 男 | 1939/8/1 | 台灣,屏東縣 | 86040 | 47 | 技術員 | 方朝全自74年5月至75年元月期間,陸續以「聯名書」等化名,向他人投寄反動函件,妄稱政府比滿清還可怕,煽動大家以暴力推翻政府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1月1日 | |||||
11300 | 11410 | 郭鑑昌 | 男 | 1946/1/7 | 台灣,新竹縣 | 86050 | 40 | 商 | 郭鑑昌於72年7月間,在日本旅遊時受中共駐大阪領事李寧之蠱惑,於同年月15日攜子潛赴大陸,並於73年8月,受王麗華安排,任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建工局技工,每月薪資計偽幣一百零四元。嗣因不慣大陸生活,於74年6月攜子離開,轉道香港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9月2日 | |||||
11301 | 11411 | 董尚和 | 男 | 1937/5/25 | 河北,北平市 | 86900 | 50 | 服務業 | 董尚和在香港尋求政治庇護被拒,遣返台灣,查無叛亂事證,簽結。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日 | |||||
11302 | 11412 | 丘景元 | 男 | 1952/3/9 | 廣東,梅縣 | 87011 | 34 | 商 | 丘景元係新加坡華僑,於73年5月至75年4月間,前後八次前往大陸,得知中共國家安全部部長劉復之為其姻親叔公,欲藉機謀取個人利益,乃於74年5月間,經梅縣同鄉劉松純陪同至北平見劉復之,由劉之子(偽國家安全部處長)劉暢?接見,向之宣揚匪「四化」進步情形,同年9月丘某再度潛赴北平與劉暢?晤面,劉乃指示其在台建立關係,潛伏伺機工作,向上階層發展,相機鼓煽國人至大陸探親、觀光、投資,並告以視其工作表現,將給予特殊優惠,丘銜命後旋即來台,蒐集國內名流名片、照片等資料,並鼓煽國人徐道隆等人至大陸探親、投資,繼於75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沒收之。獲案之匪幣等物(詳如清冊)均 | 徒刑3年2月9日 | |||||
11303 | 11413 | 劉德金 | 男 | 1962/3/15 | 廣東,合浦縣 | 87012 | 25 | 工 | 劉德金原居住於廣東,民國75年1月因工作無著,欲逃離中國大陸,請中共幹部葛中信資助,葛中信即表明渠等奉上級密令前來調查兩廣沿海地區青年外逃原因,及當地公安人員與逃亡集團串通等情,乃指示劉德金如將其逃亡計劃及逃亡人員名單交出,即可助其成功云云,劉德金遂將擬從山東半島逃亡至韓國轉赴台灣之計劃告知,葛囑其抵台後設法與之聯繫,潛伏預備顛覆政府,並給予人民幣五百元作費用。6月15日劉德金即與陳永峰等一行十九人,輾轉抵達山東省威海市購妥漁船,於啟程前,密將逃亡名單及王標、林候、劉玉瓊之美國、加拿大地址,以及所購逃亡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3年2月19日 | |||||
11304 | 11414 | 劉義加 | 男 | 1955/3/20 | 河南, | 88020 | 33 | 商 | 劉義加自73年4月至76年8月間,多次從台灣乘漁船潛往大陸,連續向設於沿海市鎮之 對台貿易公司購買茶壺、中藥等物,運回台灣出售牟利,並為台灣私梟、漁民媒介或代辦向對台貿易公司採購貨品,賺取佣金,涉嫌叛亂。 | 無罪 | 限制人身自由6月1日 | |||||
11305 | 11415 | 陳祖球 | 男 | 1922/8/8 | 福建,福清縣 | 47070 | 25 | 不詳 | 匪嫌 | 罪嫌不足交保釋放 | 羈押1月26日 | 罪嫌不足羈押1月26日後釋放 | ||||
11306 | 11415 | 陳祖球 | 男 | 1922/8/8 | 福建,福清縣 | 50039 | 28 | 不詳 | 匪嫌 | 交保釋放 | 羈押4月27日 | |||||
11307 | 11415 | 陳祖球 | 男 | 1922/8/8 | 福建,福清縣 | 71062 | 49 | 東和影業公司職員 | 陳祖球於26年11月間,就讀福建省福?縣私立明義中學初中時,經參加外圍組織「原野讀書會」,29年11月就讀福建省立仙遊簡易師範學校時,加入共產黨,35年7月任職澎湖縣政府期間,參加由邱章鋂所領導之共黨小組,與張廷柱,王雄仁,胡步超,張振文,陳齊鋆等同一小組。36年11月底,在嘉義參加由石礎領導之共黨小組,與張廷柱、楊夢周,陳陣等同一小組。 | 免除其刑,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3月29日。 | 張廷柱 | (60)初特字第0058號 | |||
11308 | 11416 | 陳少廷 | 男 | 1932/5/17 | 台灣,屏東縣 | 自新 | 53015 | 17 | 不詳 | 申請人自述於38年間因涉葉崇培、陳河川叛亂案之牽連遭屏東縣警察局追捕,經逃亡一段時間後,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自新。 | 無 | 無 | 自新 | |||
11309 | 11416 | 陳少廷 | 男 | 1932/5/17 | 台灣,屏東縣 | 自新 | 61900 | 29 | 不詳 | 叛亂嫌疑被告李崑勝……發表荒謬言論,經查尚無具體非法活動或計劃,且提供關於游來乾、陳少廷等涉嫌資料,因而偵破柯旗化等叛亂組織案,不無貢獻,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予以不起訴處分。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9日 | ||||
11310 | 11416 | 陳少廷 | 男 | 1932/5/17 | 台灣,屏東縣 | 自新 | 63900 | 31 | 教 | 陳少廷於52年2月6日8時,警備總部職員陳忠良等3人,會同本局太原路派出所警員陳榮煌,前往長安西路140號之3中華書局管理處3樓,逮捕涉有叛亂嫌疑人陳少廷乙名,帶回警總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23日 | ||||
11311 | 11417 | 傅積寬 | 男 | 1924/11/1 | 浙江,杭州市 | 49920 | 26 | 工務員 | 傅積寬言論反動,呼三民主義為王八蛋。 | 短期感訓 | 感化6月 | |||||
11312 | 11417 | 傅積寬 | 男 | 1924/11/1 | 浙江,杭州市 | 71034 | 47 | 工程師 | 傅積寬於35、6年在上海國立交通大學讀書期間。由其同學王匪嘉猷交閱「新民主主義」等匪書,並受王匪嘉猷影嚮,思想因而傾匪,36年4月間,在上海愚園路其妹傅積嘉居處,經王匪嘉猷介紹參加偽「中國民主同盟會」,受王匪嘉猷領導,8月間來台,38年初在台北,接受王匪嘉猷自滬囑託徐某帶交「光明報」「人民民主專政」等匪黨書刊,同年秋,將其中「歷史唯物論」「魯迅藝術學院(苑)」二書,經曾昭崙介紹借與李武忠閱讀。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 | |||||
11313 | 11418 | 曹杏菜 | 男 | 1917/3/19 | 福建,長樂縣 | 51164 | 34 | 漁民 | 40年馬祖列島百姓自如來往匪我地區被告於是年二月(日不詳)私自逕往福建長樂故鄉索還人前欠之舊賬遭匪禁甾不得離境寄住其堂兄曹耳邊處遂於同年五月初以應諾為匪剌探蒐集傳遞關於馬祖東犬島之軍事秘密為條件始由匪兵出示放行路條准予離去與其時同被告禁之曹祥團陳志強陳龍龍王金木等五人同舟共抵馬祖東犬島逾數日五人悉由東海部隊扣訊嗣經該島居民分別保釋後被告曹杏菜乃服役於本軍。 | 限制人身自由1年 | 參閱反共救國軍(55)不字第0004號不起訴處分書 | |||||
11314 | 11418 | 曹杏菜 | 男 | 1917/3/19 | 福建,長樂縣 | 65048 | 49 | 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第四大隊第一中隊上士班長 | 曹杏菜因55年度偵字第○○七號叛亂罪嫌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予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限制人身自由9月15日 | |||||
11315 | 11418 | 曹杏菜 | 男 | 1917/3/19 | 福建,長樂縣 | 65057 | 49 | 陸軍反共救國軍指揮部第四大隊第一中隊上士班長 | 明知曹祥團等為匪而不檢舉致令逃往大陸自應使負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九條之罪責而該罪法定刑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款規定其追訴權年限係為十年且查被告之明知不檢舉暨曹祥團等五人之逃往大陸均在民國四十一年夏天此純正不作為犯之時效起算自應自是時開始距今既歷十有四載是其追訴權時效早經完成. | 不起訴處分 | 未押。 | |||||
11316 | 11419 | 王鐵軍 | 男 | 1918/6/20 | 遼寧,黑山縣 | 53900 | 36 | 國軍留越管訊總處上校附員 | 王鐵軍因涉叛亂罪嫌,認有延長羈押之必要,予以延押二個月。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
11317 | 11420 | 楊 鑫 | 男 | 1927/5/1 | 安徽,合肥縣 | 58012 | 29 | 交通部國際電台技術員 | 楊鑫於36年間在南京時,曾閱讀「新民生主義」及「四大家族」等反動書籍多種,43年就讀台大時,經另案被告劉乃誠介紹參加該校社團(群社),並供以左傾書籍,雖未從事叛亂活動,思想咸屬不正。 | 感化教育2年 | 感化教育2年 | 劉乃誠 | ||||
11318 | 11421 | 陳 彰 | 男 | 1913/7/15 | 廣東,大埔縣 | 63035 | 51 | 台灣省煙酒公賣局嘉義分局薦任三級秘書 | 陳彰於21年秋,由陳寧介紹加入匪革命互濟會,23年間,復由陳寧介紹加入匪共產主義青年團,與陳寧、黃國魂、黃鴻瑀等同一小組。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11319 | 11422 | 鄭信璇 | 男 | 1925/1/10 | 福建,長樂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5 | 海軍反共先鋒營上士學生 | 咸寧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7月1日 | 海軍先鋒營 | |||
11320 | 11423 | 陳金柱 | 男 | 1919/2/12 | 台灣,台南縣 | 50420 | 31 | 工 | 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陳進金、朱鍬、陳金柱拒絕為匪,惟因畏奸匪報復,均不檢舉。 |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 2016/5/26 | |||||
11321 | 11424 | 李文通 | 男 | 1929/5/8 | 台灣,高雄縣 | 51011 | 24 | 工 | 李文通對於40年3月間,先後經戴秋霖介紹加入匪黨,參與開會2次,討論時局及社會貧富、中國歷史等問題,並閱讀「日人統治」等反動書籍等情,供認不諱。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322 | 11425 | 海芳榮 | 男 | 1925/1/5 | 湖南,邵陽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6 | 反共先鋒訓練營第三期結訓學員 | 聯榮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5月15日 | 海軍先鋒營 | |||
11323 | 11426 | 陸達安 | 男 | 1939/2/8 | 廣西,南寧縣 | 64031 | 25 | 台灣省立嘉義中學教務處書記 | 陸達安於45年3月間參加匪偽鐵路工會之組織,嗣因工作消極,被匪「下放」,51年7月間潛至香港,先後經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於同年8月間接運來台安置,以職務待遇低薄,萌離台之念,於9日晨4時許,潛上停泊於港口之外輪「賓羅基」號,企圖偷渡出境。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11324 | 11427 | 萇振華 | 男 | 1932/4/15 | 河南,氾水縣 | 74068 | 42 | 省立鳳山高級商業職校人事主任 | 萇振華於62年2月,在省立鳳山高級商業學校教務處向陳清貴發表:「大陸與台灣不應該堅持對立,各走極端,應該和平解決,以謀中國之發展。」5月間,在人事室向余政雄發表:「大陸實行人民公社,亦有其優點,如人民公社是集體煮飯,可以節省許多人力、物力的浪費」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記傾匪文字筆記本乙冊,反動函件2封,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11325 | 11428 | 陳文福 | 男 | 1930/12/17 | 台灣,台北市 | 49910 | 20 | 台灣省汽車公司辦事員 | 參加傅世明「青年同盟」及「青年文化協會編為B組,於7月21日及8月15日先後在淡水河邊及台北天主教堂間開會,指定8月份中心工作為軍事調查。 | 無 | 限制人身自由18日 | |||||
11326 | 11429 | 陳烏狗 | 男 | 1919/8/23 | 福建,金門縣 | 又名陳天助。 | 55090 | 36 | 農 | 陳烏狗(又名陳天助),以思想動搖,由黃匪瓊林吸收加入組織,與受黃匪領導秘密活動。 | 15年 | 15舛 | 又名陳天助 | |||
11327 | 11430 | 陳天明 | 男 | 1920/6/28 | 台灣,屏東縣 | 61023 | 42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漁業管理處委任一級漁業指導員派高雄市政府水產課服務 | 陳天明於36年12月間,經洪文慶介見李份,閱讀匪方書刊光明報等,深受影響。37年春,由李份吸收參加匪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10年 | 李 份 | ||||
11328 | 11431 | 何 誠 | 男 | 1931/1/7 | 安徽,安慶縣 | 60014 | 30 | 4259部砲兵614營勤務連中尉指導員 | 發表腕惜孫立人兵變未成及228後擬派蔣經國來台主政並建議殺盡16歲以上台灣人之不當言論 | 08年 | 08年 | |||||
11329 | 11432 | 吳 明 | 男 | 1931/11/16 | 福建,平潭縣 | 57015 | 29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一大隊本部中隊一等兵 | 吳明對大陸遽萌思鄉之念於46年7月中旬起,時常乘機會晤審商籌劃策動,決定劫海城艇叛逃。 | 有期徒刑5年 | 有期徒刑5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5年5日 | |||||
11330 | 11433 | 吳添丁 | 男 | 1924/5/31 | 台灣,台南縣 | 60031 | 36 | 台南縣北門鄉農會會計股長 | 吳添丁於38年7月,受郭雙才反動宣傳誘惑吸收,參加該廠共匪高雄地區支部組織,受郭匪領導,與同黨份子謝水木、趙樂、王金來、董玉準等互相聯絡,企圖發展匪黨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郭雙才 | ||||
11331 | 11434 | 林茂松 | 男 | 1921/2/1 | 福建,長樂縣 | 50035 | 29 | 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中士訓練學生 | 江元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3月27日 | 海軍先鋒營 | ||||
11332 | 11435 | 黃正雄 | 男 | 1936/1/27 | 台灣,台南市 | 56114 | 21 | 無業 | 黃正雄在台灣省立台南第一中學時代以見解不正,區域觀念極深,致思想發生偏差。44年7月間參加聯合招生落榜後,即繕寫「台灣經濟不穩定把阿山趕回大陸」並將字跡挖空,嗣又另寫自由青年與赤色青年比較,認有同樣痛苦,于44年10月9日台灣日報上以鋼筆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黨你不必夢想,同月15日台灣日報上寫日本國台灣省等字句〝同年11月18日下午因法院執行人員催繳稅款措施欠當,憤而于台南市民生路其住所巷口牆壁上以粉筆信手塗寫「我們需要228元請各位一起捐款年末快到快用白米養豬」等字樣,經該管台南市警察局查獲檢同各 | 其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3年7月2日 | (45)審聲字第0002號 | ||||
11333 | 11436 | 黃榮貴 | 男 | 1923/1/24 | 台灣,台中縣 | 52311 | 30 | 大甲漁會管理員 | 黃榮貴係叛徒葉金龍之表弟,與叛徒陳水炎亦係同學,因據報本年2月間,葉、陳2匪企圖逃往香港,被告有代覓船隻便利脫逃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限制人身自由11月19日 | |||||
11334 | 11437 | 陳文彬 | 男 | 1926/9/11 | 福建,晉江縣 | 51900 | 23 | 台北師範學院附屬小學教員 | 陳君係因匪嫌案而遭羈押後交保開釋 | 羈押9月6日 | ||||||
11335 | 11438 | 黃信義 | 男 | 1939/6/8 | 台灣,澎湖縣 | 71060 | 33 | 情報局廣東省反共救國軍獨立第四十六縱隊第一支隊中尉隊員 | 黃信義係國防部情報局前反共救國軍中尉隊員,53年7月5日奉派隨隊運送前羅漢計劃工作人員,由高雄乘船出發,同月12日下午3時許,約距海南島四十六浬之公海上,與匪艇遭遇,船被擊沉,亦落海被浮,均被匪方先後拘禁匪廣州市西村看守所等處,予以思想改造,因而思想轉變,將其前于陸軍第八十四師服役時所知國軍編裝情形,曾經駐防之營區,洩漏於匪,及為匪描繪高雄、基隆、馬公等港口地圖。黃員于思想改造期間,亦向匪方表示:「決心背會毛語錄,回台灣後國民黨就無法從我腦子裡拿掉」,並先後?爭忠貞同志。民國60年2月15日接受匪方交付任 | 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11336 | 11438 | 黃信義 | 男 | 1939/6/8 | 台灣,澎湖縣 | 75777 | 37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25號 | ||||
11337 | 11439 | 戴榮德 | 男 | 1942/5/4 | 台灣,屏東縣 | 68020 | 26 | 工 | 戴榮德於56年6月下旬及8月下旬,先後二次在台中市中華路與光復路口飲食攤,與許德安飲酒時,狂言要刺殺總統,希望許德安覓人書寫刺殺總統標語,許德安竟誘使未滿十二歲之陳聰明於57年4月間,在台中縣梧棲國校廁所牆壁上書寫刺殺總統文字。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7年 | |||||
11338 | 11440 | 郭康秀理 | 女 | 1923/4/22 | 台灣,高雄縣 | 55148 | 32 | 無 | 郭康秀理係附匪份子康鳴球胞妹,41年因生活困難,函請康鳴球周濟未得結果,乃於同年7月化名出境,赴日唔康鳴球,逗留2月返台,思想顯有偏頗,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交付感化期間以保護管束代之 | 限制人身自由6月4日 | |||||
11339 | 11441 | 劉松雄 | 男 | 1931/1/10 | 台灣,澎湖縣 | 77055 | 46 | 商 | 劉松雄自47、8年起,因經營鐘錶生意,與朱子超結識,嗣與朱子超合組東台影業公司,常受朱某傾匪言論影響,致思想左傾,58年底,在台北市漢口街二段東台影業公司內,宣誓加入共產匪黨,嗣接受朱某指示,伺機向同事趙信雄、許雄鳳發表宣揚共匪強大等反動言論,致彼等思想受其感染,趙信雄於60年春,經朱帶往香港,參加共產黨,許雄鳳于62年亦加入匪黨。61年9月底,劉松雄接受朱交付署名「台灣省社會主義革命委員會」之反動傳單數張,利用夜晚在台北市東園街底附近電線桿上張貼一張,其餘因內心恐懼不敢張貼,逕自燒燬。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反動傳單一張沒收。 | 徒刑10年4月3日 | 朱子超 | ||||
11340 | 11442 | 李建中 | 男 | 1927/10/10 | 湖北,江陵縣 | 50098 | 26 | 陸軍第212師政工隊准尉隊員 | 李建中於38年1月間,與朱毛匪幫中共社會部大同社台灣負責人貝 萊在京投考陸訓部入伍生教導總隊,同年2月,隨部隊來台駐台南受訓貝匪即假大同主義之名,組織大同社及東風學社,該李建中即加入組織,同年10月間,入伍生總隊結訓,李建中因患胃病未入軍訓班,乃於同年11月考入…,案經察覺。被告李建中在本部審判中,雖不坦白承認參加另案判決之匪貝萊領導之大同社及東風社組織,但查國防部40年10月11日40銓誡字第4183號代電所附陸軍3585部隊轉據前陸訓部入伍生教導總隊學員金正平自白書內稱「李建中認渠係吸收對象,曾向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11341 | 11443 | 張文泉 | 男 | 1927/4/20 | 福建,金門縣 | 55090 | 29 | 農 | 楊忠揚於38年間經黃瓊林(即黃粿,金門叛亂小組長,另案辦結)介紹加入匪幫前閩中軍分區閩南人民游擊隊金門叛亂小組為組員,協助黃匪從事叛亂工作。同年6月啣黃瓊林匪命通知黃水順共同接受許呂仁(金門區匪領導人)之工作指示,如做事應守秘密,盡量吸收同志,發展組織,調查地方民槍及有錢富戶為他日借用及清算鬥爭,另交標語一束囑為章貼。楊等即分別進行工作。張文泉、許就火等人均以思想動搖,先後由黃瓊林吸收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 |||||
11342 | 11444 | 方金水 | 男 | 1917/7/14 | 台灣,高雄市 | 64054 | 47 | 台灣省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技工 | 方金水於35年至38年間,經陳柏淵、陳金塗及孫宗達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參與陳金塗、顏火木主持會議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5年 | |||||
11343 | 11445 | 林清波 | 男 | 1915/7/9 | 台灣,桃園縣 | 52021 | 37 | 農林公司水產分公司管理員 | 林清波係農林公司水產分公司管理員,常與匪諜林元枝、童開日、詹木枝等來往,37年9月間林元枝等匿居林清波家隔鄰時,常向林宣傳大陸共匪政治如何優良等反動言論,但林清波并未加以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2年5月19日 | |||||
11344 | 11447 | 魏如羅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100簡吉案 | 50100 | 32 | 死刑 | 死刑 | |||||||
11345 | 11449 | 董濟通 | 男 | 1926/2/1 | 福建,林森縣 | 海軍先鋒營 | 50035 | 24 | 反共先鋒營中士 | 楚同艦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4月 | 海軍先鋒營 | |||
11346 | 11450 | 陳東海 | 男 | 台灣,台中縣 | 49075 | 28 | 光國小教員 | 否認參加民盟 | 無罪 | |||||||
11347 | 11451 | 孫國鈞 | 男 | 哈爾濱市 | 49024 | 36 | 空軍供應總處課長 | 無罪 | ||||||||
11348 | 11452 | 候振中 | 男 | 1925/12/12 | 陝西,洛川縣 | 99099 | ||||||||||
11349 | 11453 | 錢榮慶 | 男 | 53121 | 中國航運天行輪報務員 | 遭擊傷擒獲斃命 | 錢榮慶(遭擊傷擒獲斃命) | |||||||||
11350 | 11454 | 袁化遐 | 男 | 浙江,溫嶺縣 | 54073 | 57 | 國防部獨立第卅六縱隊軍醫院長 | 袁化遐對於其原任溫嶺縣衛生院院長卅八年六月匪陷該縣後被匪留院醫療傷患及飭辦移交於同年七月十二日為匪扣押至卅九年四月始獲釋放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351 | 11456 | 陳金塗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1087 | 32 | 林場工頭 | 自首 | 自首末判刑 | |||||||
11352 | 11457 | 梁雪麗 | 女 | 廣西、隆山縣 | 五月難民潮逃港難胞,中共勞動英雄。 | 64031 | 24 | 台灣省公路局材料庫僱員 | 梁雪麗45年至49年先後充任廣西運輸局,外貿局駕駛51年5月間由廣州擠入難民群,逃至香港, 經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安置於台灣省公路局材料庫任職,52年8月8日與陸達安相遇於高雄市,彼此氣味相投,互吐偷渡協議,於9日晨四時許,相率潛上停泊於港口之外輪「賓羅基」號,企圖偷渡出境。 | 交付感化三年 | ||||||
11353 | 11458 | 周顯明 | 男 | 山西,榆社縣 | 65038 | 65 | 基隆市政府股長 | 周顯明以劉懋思想傾匪,乃自詡為共產黨老黨員,與匪酋薄一波相識,被告劉懋信以為真,要求介紹加入匪黨,被告周顯明遂騙其已為安排介紹,但黨證尚未發下,自此劉懋?以共產黨黨員自居。卅九年夏,被告劉懋因女友鄭友梅任教於台北市第二女子中學思鄉心切,欲返大陸原籍工作,託周顯明設法介紹與匪方發生關係。周顯明乃用舊報紙書寫字意不明之七句格言,囑轉交鄭女?往大陸晤薄一波。 | 交付感化三年 | |||||||
11354 | 11459 | 丁學公 | 男 | 1913/5/21 | 山東,萊陽縣 | 67033 | 54 | 送報生 | 感化3年 | |||||||
11355 | 11460 | 丁維璽 | 男 | 1908/11/5 | 山東,萊陽縣 | 67033 | 59 | 工友 | 感化3年 | |||||||
11356 | 11461 | 陳木金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050 | 41 | 農 | 否認有參與匪盟及縱容匪諜等情事經查別無佐証其犯罪均屬不能証明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357 | 11462 | 陳 平 | 男 | 浙江,杭縣 | 原名陳順福化名鄭耀東任敦崧春暉 | 50110 | 23 | 花蓮泰豐米廠記賬員 | 參加匪諜組織與安學林余熙等人同一小組?任匪首于非之交通傳遞秘密文件共同策動安學林?帶情報文件送往天津並於檢查体格之後應征入營之時?避兵役匿居孫玉林處?同活動 | 死刑 | 死刑 | |||||
11358 | 11463 | 鄧進益 | 男 | 50096 | 卬刷廠承印「和平文獻」、「和平文摘」 | 交保 | 交保 | |||||||||
11359 | 11464 | 盧來生 | 男 | 52168 | 游海生供認企圖吸收盧來生、莊春華、謝保旺三人參加匪幫組織未遂,又據莊春華供認於38年1月間,由黃元盛介紹口頭答應參加匪黨組織,與謝保旺同一小組,受黃領導開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360 | 11465 | 游海生 | 男 | 52168 | 游海生供認企圖吸收盧來生、莊春華、謝保旺三人參加匪幫組織未遂,又據莊春華供認於38年1月間,由黃元盛介紹口頭答應參加匪黨組織,與謝保旺同一小組,受黃領導開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361 | 11467 | 舒基才 | 男 | 湖南,道縣 | 54005 | 33 | 裝甲兵旅第三總隊三十一大隊三中隊上尉副中隊長 | 任前陸軍輜重兵汽車二十一團三營八連(以下簡稱汽八連)副連長,山東臨城戰役,被匪俘虜,接受匪訓,參加其組織,獲釋時,受匪指示,滲入我軍,遇機為匪工作,並與江世鴻取得連絡,三十八年三月得舊同事前戰三團三營八連(以下簡稱戰八連)連長魯慶華保薦,任該連中尉排長,約介江世鴻任同連准尉特務長,以便上下其手,狼狽為奸,並為學習奸匪理論,三十八年三月間駐上海時購史魔(大林)所著列寧主義問題一本(以下簡稱匪書)閱讀,前在輜ㄧ聯排附任內,並侵占公槍一支,於奉令撤退時一併攜來台灣,槍交江世鴻保管,匪書亦與江世鴻共同研讀 | 死刑 | |||||||
11362 | 11468 | 陳玉雲 | 男 | 台灣, | 99099 | |||||||||||
11363 | 11469 | 陳正雄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7050 | 22 | 農 | 与被告林慶雲韋建仁等共同組織愛國青年?。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
11364 | 11470 | 楊明亮 | 男 | 台灣,台南市 | 47050 | 26 | 農 | 陳玉震陳正雄黃鑽遂楊明亮曾明乾等与被告林慶雲韋建仁等共同組織愛國青年?以台?自治与獨立運動為宣傳共產吸收党員之掩護陰謀?共軍入侵台?時以二二八暴動方式策?匪軍赤化台?。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
11365 | 11472 | 韋建仁 | 男 | 台灣,台南市 | 47050 | 23 | 商 | 林慶雲韋建仁等共同組織愛國青年?。 | 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 |||||||
11366 | 11473 | 張伍典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0189 | 22 | 台中師範學生 | 涉嫌參加中師「自由主義同盟」 | 無罪 | |||||||
11367 | 11474 | 陳雲鼎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189 | 23 | 台中師範學生 | 涉嫌參加中師「自由主義同盟」 | 無罪 | |||||||
11368 | 11475 | 郭九森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89 | 20 | 台中師範學生 | 涉嫌參加中師「自由主義同盟」 | 無罪 | |||||||
11369 | 11479 | 陳新發 | 男 | 1906/10/4 | 台灣,桃園縣 | 53036 | 47 | 工 | 陳新發與投案叛徒林元枝係居鄰,曾受已決叛徒施清智之囑,探聽林元枝之行蹤,雖陳君不能證明有參加匪黨組織,及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或藏匿叛徒情事,然其思想不無有感染之處,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5年12日 | 林元枝、施清智 | ||||
11370 | 11480 | 向國遠 | 男 | 四川,仁壽縣 | 57045 | 41 | 陸軍第八十一師補充連上士人事士 | 38年江蘇由白芝潔吸收入共黨,被俘擔任監視俘虜工作,後受派潛伏軍中。四十六年五月適劉主并李妙傳曾金生(等共同組織中國救國黨妄圖顛覆政府向由劉主并等爭取參加並公推其為該黨?裁劉主并副之向為達成領袖慾遂利用此一組織積極展開活動。 | 無期徒刑 | 不詳 | ||||||
11371 | 11481 | 李國安 | 男 | 四川,合川縣 | 58027 | 28 | 陸軍第一軍團工程工兵?隊五○二?勤務連上等兵 | 李國安組織袍哥?會吸收??加匪党組織現猶親共之份子張龍李國定夏世清趙英魁等?加發起組織之當日在?房附近水溝中開會?次收繳照片互填通訊處派由張龍李國定探聽入山路?意圖結夥入山為匪??作共匪內應顛覆政府。 | 15年 | |||||||
11372 | 11482 | 黃藻儒 | 男 | 99199 | 死刑 | 死刑 | ||||||||||
11373 | 11483 | 武振山 | 男 | 安徽,穎上縣 | 49055 | 28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上尉區隊長 | 武振山與楊剛時常接近 | 無罪 | |||||||
11374 | 11484 | 許天增 | 男 | 安徽 ,鳳合縣 | 49055 | 24 | 國防部第六突擊總隊第十三中隊上等傳達兵 | 武振山周一新許天增鄭貴亮等四名經各方面之偵查結果犯罪嫌疑証据不足。 | 無罪 | |||||||
11375 | 11485 | 榮俊廷 | 男 | 四川, | 49019 | 23 | 高雄甯K區署職員 | 偽造重慶私立建文中學畢業証書並變造東北法商學院轉學証各一紙(見証據第一二號)報請銓委本年八月十九日甯K駐軍二○一師六○一團第三營營長吳建中認榮廷俊有教唆該營官兵逃亡匪諜嫌疑 | 偽造文書3年,叛亂無罪 | |||||||
11376 | 11486 | 毛敦堯 | 男 | 四川, | 49019 | 24 | 空軍高砲六團話劇隊前上尉組長 | 索榮廷俊之住所查獲空軍高砲六團話劇隊員李錫恩毛敦堯等函件同時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77 | 11487 | 李 茵 | 女 | 山東, | 49019 | 21 | 空軍高砲六團話劇隊前少尉隊員 | 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78 | 11488 | 張賢良 | 男 | 江蘇,上海市 | 49019 | 21 | 嘉義珊瑚咖啡店經理 | 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79 | 11489 | 汪成林 | 男 | 湖北, | 49019 | 20 | 嘉義珊瑚咖啡店前股東 | 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80 | 11490 | 陳其薰 | 男 | 浙江, | 49019 | 23 | 嘉義珊瑚咖啡店前股東 | 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81 | 11491 | 吳鍾英 | 男 | 江蘇, | 49019 | 24 | 嘉義省立農校文史教員 | 風聞該話劇女隊員李茵常宿於珊瑚咖啡店復認李與該店經理及股東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似有匪嫌 | 無罪 | |||||||
11382 | 11492 | 朱 良 | 男 | 江蘇,寶山縣 | 又名筱快樂 | 50019 | 34 | 藝員 | ?行歡迎匪軍遊?大會朱良?任滑稽播音假天聲電台連續播唱六天每日一小?公然為匪宣揚詆?政府藉机博取匪軍歡心 | 徒刑3年6月 | 藝名筱快樂 | |||||
11383 | 11493 | 陳安瀾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82 | 18 | 嘉義中學學生 | 涉嫌參加S.F.G.組織。 | 無罪 | |||||||
11384 | 11494 | 王漢琪 | 男 | 廣西,河池縣 | 50047 | 25 | 海軍利東砲艇中士炮手 | 留宿勝權二日 | 無罪 | |||||||
11385 | 11495 | 李俊傑 | 男 | 山東,暉城縣 | 49081 | 33 | 山東省立?一?中師範部事務員 | 被疑於37年10月范瑞清函介被告?助山東省立?台?中校長張敏之工作至38年5月被告隨校來澎湖又遇張敏之遂受任新民主主義工作?領導工作?五隊長并吸收?一?中學生王子和分任一二三組組長組員。 | 無罪 | (39)安澄字第2581號 | ||||||
11386 | 11496 | 曷桑田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90 | 32 | 農 | 涉嫌參加工委會楠西支部 | 無罪 | |||||||
11387 | 11497 | 潘德義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90 | 25 | 農 | 涉嫌參加工委會楠西支部 | 無罪 | |||||||
11388 | 11498 | 曾兆頃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180 | 29 | 農 | 因其子老師宋增勳曾作家庭訪問而被疑參加其組織。 | 無罪 | |||||||
11389 | 11499 | 陳培坤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711 | 25 | 無 | |||||||||
11390 | 11500 | 戴中業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0360 | 22 | 農 | 戴中業係戴戎光之子來台偕其母共住務農戴龍係其同宗又與乃父僚屬關係知其母患病往訪遇雨留宿談及江陰叛變之事該被告則謂叛變太多如傘兵共三團內一團由廈門開滬時叛變故現僅有兩團等語。 | 無罪 | |||||||
11391 | 11501 | 孫志敬 | 男 | 山東,?墨縣 | 50360 | 35 | 農 | 與戴中業鄰居於戴中業家偶遇戴龍,戴詢問駐屏東之?兵是否四個團及?之口徑被告答以是四團口徑為105,查被告與戴龍素不相識偶爾一面僅數分鐘普通酬應之談話其非現職人員且事出無心自不能以洩漏機密論罪 | 無罪 | |||||||
11392 | 11502 | 曲鳴玉 | 男 | 山東,牟平縣 | 50084 | 23 | 業試用警員 | 曲鳴玉為青島市特別党部預備党員時曾?37年12月間奉令?加該党加以監視。 | 無罪 | |||||||
11393 | 11503 | 陳建利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0318 | 37 | 棉布商 | 涉嫌參加朱中志組織之「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 | 無罪 | |||||||
11394 | 11504 | 黃文章 | 男 | 福建,莆田縣 | 50072 | 32 | 高雄練油?服務生 | 被訴?加叛徒組?為匪工作各節均乏事証足資証明 | 無罪 | |||||||
11395 | 11505 | 孫渭真 | 男 | 福建,龍溪縣 | 50020 | 27 | 台中女中職員 | 黃蔭榕供述為台中學運負責人。 | 無罪 | |||||||
11396 | 11506 | 巫永昌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0092 | 46 | 開設永昌?院 | 因林德星案涉嫌被捕 | 無罪 | |||||||
11397 | 11507 | ?元颿 | 男 | 浙江,慈谿縣 | 50088 | 42 | 銀行業 | 上海淪陷後入?江商業銀行充任總稽核職務專司稽核賬目惟因該行業務受中共人民銀行監理?之監督行內人事受職工?之控制遂認有?加叛?組?之罪嫌。 | 無罪 | (39)安潔字第2053號判決 | ||||||
11398 | 11508 | 歐陽文 | 男 | 台灣,嘉義市 | 高中 | 50726 | 27 | 台南市永福國民學校教員 | 歐陽文張申甫於38年9、10月間加入組織初由楊熙文領導合組支部楊他去後歐陽文改受高鈺鐺領導參加集?並與張申甫保持連絡。 | 有期徒刑12年,遞奪公權5年 | 徒刑12年 | |||||
11399 | 11509 | 王惟一 | 男 | 湖南,長沙市 | 50055 | 22 | 空軍地面警衛司令部幹訓班軍官隊陸軍少尉學員 | 共黨嫌疑 | 無罪 | (39)勇絕判0008 | ||||||
11400 | 11510 | 王碧奎 | 女 | 福建,閩候縣 | 吳石之妻 | 50030 | 48 | 無 | 曾為匪方女交通員?桂麟代辦出境証 | 無罪 | ||||||
11401 | 11511 | 王東川 | 男 | 山東,牟平縣 | 49070 | 23 | 美頌軍艦帆?中士 | 被疑收受毛卻非金錢?助叛變 | 無罪 | |||||||
11402 | 11512 | 王暢初 | 男 | 江蘇,崑山縣 | 49070 | 27 | 美頌軍艦一等電訊佐電官 | 被疑叛變 | 無罪 | |||||||
11403 | 11513 | 方昌興 | 男 | 福建,莆田縣 | 49070 | 25 | 美頌軍艦輪机上等兵 | 被疑參正叛變 | 無罪 | |||||||
11404 | 11514 | 方洪賽 | 男 | 福建,莆田縣 | 49070 | 29 | 美頌軍艦帆?一等兵 | 被疑參與叛變 | 無罪 | |||||||
11405 | 11515 | 任文彬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0041 | 39 | 永脩艦帆纜上士 | 疑與預備叛逃有關 | 無罪,另令管訓 | |||||||
11406 | 11516 | 毛仲羲 | 男 | 50077 | 第四軍區第四巡防艇隊准尉技術員 | 隨聯榮艦投共受訓後調果敢號進攻萬山。 | 有期徒刑15年,遞奪公權10年 | |||||||||
11407 | 11518 | 王玉祺 | 男 | 福建,連江縣 | 自殺,1958/1/16執行中自殺於綠島。 | 50077 | 聯榮艦輪机一等兵 | 叛逃投共,隨共軍攻萬山 | 有期徒刑20年,遞奪公權10年 | 1958/1/16執行中自殺於綠島。 | ||||||
11408 | 11519 | 鄭寶來 | 男 | 台灣,台中縣 | 47050 | 27 | 台中縣溪洲鄉副鄉長 | 涉嫌參加愛國青年會活動 | 無罪 | |||||||
11409 | 11520 | 游海清 | 男 | 台灣, | 47050 | 30 | 教員 | 涉嫌參加愛國青年會活動 | 無罪 | |||||||
11410 | 11521 | 吳世安 | 男 | 廣東,梅縣 | 逃亡2年、參加叛亂組織無期、煽惑軍人叛逃死刑 | 50009 | 23 | 第六軍363師炮兵第一連新生兵 | 共同?加共匪地下組織奉派混入國軍陸軍第七十五軍第五十師第一八四團第一?第三連當兵?任煽動士兵?叛工作38年8月間共匪進攻福建福清時與該團士兵三四百名共同?叛。 | 死刑 | 死刑 | |||||
11411 | 11522 | 郁 裕 | 男 | 江蘇,丹陽縣 | 參加叛亂組織無期、煽惑軍人叛逃死刑 | 50009 | 19 | 第六軍363師炮兵第二連新生兵 | 共同?加共匪地下組織同月奉派混入國軍陸軍第七十五軍第五十師第一八四團第一?第三連當兵?任煽動士兵?叛工作卅八年八月間共匪進攻福建福清時與該團士兵三四百名共同?叛 | 死刑 | 死刑 | |||||
11412 | 11523 | 孟祥發 | 男 | 江蘇,昆山縣 | 參加叛亂組織無期、煽惑軍人叛逃死刑。 | 50009 | 24 | 第六軍363師炮兵第二連新生兵 | 共同?加共匪地下組織同月奉派混入國軍陸軍第七十五軍第五十師第一八四團第一?第三連當兵?任煽動士兵?叛工作卅八年八月間共匪進攻福建福清時與該團士兵三四百名共同?叛 | 死刑 | 死刑 | |||||
11413 | 11524 | 鄧智義 | 男 | 四川,威遠縣 | 50080 | 26 | 學習法官 | 涉嫌參加叛亂組織 | 無罪 | |||||||
11414 | 11525 | 黃克思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1015 | 32 | 高雄市青年戲院?理 | 37年7、8月黃克思適在高雄港務局服務受莊孟倫之託利用工作之便蒐集情報黃乃蒐集高雄港船隻裝載物資及部隊進口等情報多件親交莊孟倫 | 死刑 | 死刑 | ||||||
11415 | 11526 | 蔡懷升 | 男 | 福建, | 51006 | 36 | 福建漁民 | 迷航抵金門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16 | 11527 | 尤靜媛 | 女 | 江蘇,無錫縣 | 50111 | 21 | 無 | 尤靜媛花蓮時常與陸空軍官佐出入戲院舞場有充當匪諜嫌疑。 | 無罪 | |||||||
11417 | 11528 | 宋志彬 | 男 | 河北,任縣 | 50111 | 38 | 台?省党部特種委員會設計委員國民大會代表 | 經于非明告其係匪諜份子仍?續三次赴約晤談。 | 感訓,另以命令定之 | |||||||
11418 | 11529 | 朱建華 | 男 | 河南,舞陽縣 | 50111 | 28 | 泰豐米廠職員 | 與孫玉林結拜兄弟嗣並知其係匪諜。 |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11419 | 11530 | 汪寶崙 | 男 | 河北,宛平縣 | 51019 | 26 | 花蓮縣立?書?總務主任 | 偽造公務印章二只制作假學歷;受誣告為匪諜部份無罪。 | 偽造公印各1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2年 | |||||||
11420 | 11533 | 韓聖訓 | 男 | 山東,平度縣 | 51019 | 39 | 台東省立女子中學業教員 | 受誣告為匪諜 | 無罪 | |||||||
11421 | 11534 | 劉秉鈞 | 男 | 河北,樂平縣 | 51019 | 27 | 花蓮鳳林中學教員 | 受誣告為匪諜 | 無罪 | |||||||
11422 | 11535 | 劉茂林 | 男 | 河北,昌平縣 | 51019 | 29 | 花蓮玉里中學教員 | 受誣告為匪諜 | 無罪 | |||||||
11423 | 11536 | 李邦驥 | 男 | 河北,武清縣 | 51019 | 28 | 花蓮光明日報記者 | 受誣告為匪諜 | 無罪 | |||||||
11424 | 11537 | 朱矢石 | 男 | 浙江,吳興縣 | 50004 | 28 | 陸訓部學員 | 參加被告貝萊所組?之後期革命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 |||||||
11425 | 11539 | 張水波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1067 | 49 | 代書 | 知其子張雪筠為共黨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1426 | 11540 | 王 現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40 | 農 | 被疑參加川犁會 | 無罪 | |||||||
11427 | 11541 | 方銀樹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29 | 農 | 被疑參加川犁會 | 無罪 | |||||||
11428 | 11542 | 李石碖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284 | 57 | 農 | 被疑參加川犁會 | 無罪 | |||||||
11429 | 11543 | 楊再仁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708 | 31 | 商 | 涉嫌藏匿藍明谷 | 無罪 | |||||||
11430 | 11544 | 鍾淵木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0364 | 42 | 刻字工 | 明知盧兆麟陳金河許聆音張德和羅樹溝等為叛徒而不向政府告密檢?。 | 徒刑5年 | |||||||
11431 | 11545 | 王清海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364 | 27 |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警衛營二連傳令兵 | 曾奉被告顏大樹之命將自行車送還被告陳耀堂並受其唆使監視黃幹事行動。 | 無罪 | |||||||
11432 | 11546 | 楊連錫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0364 | 31 | 商 | 明知盧兆麟陳金河許聆音張德和羅樹溝等為叛徒而不向政府告密檢?。 | 徒刑5年 | |||||||
11433 | 11548 | 潘友元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0091 | 27 | 農 | 37年初代在逃之李金水保管步槍二支子彈六七發後於同年二三月臨時起意將此項槍彈價賣與高山族警員陳慶通作打山豬之用得款舊台幣十四萬元自己花用。 | 有期徒刑4年 | |||||||
11434 | 11549 | 陳全育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1171 | 19 | 省立新竹中學校高二學生 | 楊德榮楊思根許榮鑑陳全育邱秋菊均係新竹高級中學學生?36年均就讀新竹縣立初級中學時匪幹即該校教師黎子松利用機會常向其介紹傾向匪党書籍并於本省38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政策後又常提出匪共土地改革政策與之比較藉機訓練其思想。 | 感化另以命令行之 | |||||||
11435 | 11550 | 楊思根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1171 | 19 | 省立新竹中學校高二學生 | 楊德榮楊思根許榮鑑陳全育邱秋菊均係新竹高級中學學生?36年均就讀新竹縣立初級中學時匪幹即該校教師黎子松利用機會常向其介紹傾向匪党書籍并於本省38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政策後又常提出匪共土地改革政策與之比較藉機訓練其思想。 | 感化另以命令行之 | |||||||
11436 | 11551 | 林清溪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1113 | 37 | 裁縫 | 洪麟兜之表弟?38年11月間洪麟兜向林清溪說明共匪將攻台灣需要金錢與武器向其征募意圖叛?林清溪當即拒絕後因洪麟兒一再索求林清溪乃偽應以中坑山中日軍埋藏武器願往指認地點寔未据出而罷。 | 無罪 | |||||||
11437 | 11552 | 郭燕輝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1008 | 31 | 教員 | 係郭萬福之侄且與郭阿坤認識,有參加叛亂組織之嫌。 | 駁回感訓之申請 | |||||||
11438 | 11553 | 傅原隆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713 | 38 | 鶯歌鎮公所職員 | 陳明德邀約參加共黨組織時已明知其為叛徒之事實而未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
11439 | 11554 | 姚廣勤 | 男 | 廣西,寶雞縣 | 51145 | 26 | 陸軍總司令部儲備軍官訓練班第六大隊廾九中隊少尉學員 | 姚廣勤於畢業晚會時唱演共匪所編之「茶房小調」有為匪宣傳之嫌並查明姚廣勤於本年四月初與被告劉孔立曹中岳胡彥芸廖平洲等相偕由港來台均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
11440 | 11555 | 黃金塗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1142 | 32 | 航勝輪伙伕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11441 | 11557 | 史烏堅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1142 | 47 | 航勝輪正駕駛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11442 | 11558 | 曾再生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1142 | 26 | 航勝輪水手頭 | 航勝輪船員。 | 感訓,期間以命令代之 | |||||||
11443 | 11559 | 林建中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6 | 公務員 | 林建中係長春醫院主人與黃嘉烈丁桂昌等人均屬同學好友曾?38年暑假期間黃等先後在各該醫院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一次。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4 | 11560 | 吳炳南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3 | 公務員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5 | 11561 | 方重雄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1 | 照相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6 | 11562 | 陳啟楦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5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7 | 11563 | 鄭淑媛 | 女 | 台灣,嘉義縣 | 52201 | 23 | 無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8 | 11564 | 賴翠錦 | 女 | 台灣,嘉義縣 | 52201 | 21 | 無 | 參加黃嘉烈、丁桂昌於嘉義長春醫院及向生醫院舉辦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49 | 11565 | 潘英章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4 | 淡水血清製造廠試用人員 | 潘英章潘英雪係兄妹為向生醫院主人與黃嘉烈丁桂昌等人均屬同學好友曾?38年暑假期間黃等先後在各該醫院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一次。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50 | 11566 | 潘英雪 | 女 | 台灣,嘉義市 | 52201 | 23 | 無 | 潘英章潘英雪係兄妹為向生醫院主人與黃嘉烈丁桂昌等人均屬同學好友曾?38年暑假期間黃等先後在各該醫院開學術研究會及音樂欣賞會一次。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451 | 11567 | 楊大森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0585 | 23 | 商 | 自軍中逃亡匿黃則榮家中黃其加入組織未允又因無身份證而?取高有財之身份證變造冒名使用嗣又?取其堂兄楊承土之戶籍騰本將『土』字改為『王』字化名楊承王在花蓮報戶籍。 | 徒刑3年 | |||||||
11452 | 11568 | 劉光東 | 男 | 台灣,花蓮縣 | 52158 | 21 | 工 | 涉嫌受陳朝枝之唆使書寫反動標語。 | 無罪 | |||||||
11453 | 11569 | 陳朝枝 | 男 | 台灣,花蓮縣 | 52158 | 35 | 富里村國民學校校長 | 涉嫌教唆劉東光書寫反動標語。 | 無罪 | |||||||
11454 | 11570 | 李祥錦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26 | 芎林中學教員 | 李祥錦與劉興炎為中小學同學38年上半年間劉興炎曾先後將宣傳書籍綜合文摘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主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455 | 11571 | 張南輝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101 | 徐阿木於37年間受在逃叛徒張南輝之介紹在苗栗縣頭份??竹鄉張富山家參加朱毛匪?組織。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056號 | |||||||
11456 | 11572 | 吳淋源 | 男 | 台灣,桃園縣 | 即吳阿平。 | 52015 | 44 | 農 | 吳淋源張 乾等曾分別聽取逃匪鄭石木及另案匪徒張旺講解三七五減租及平均地權政策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嫌疑。 | 無罪 | ||||||
11457 | 11573 | 張 乾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2015 | 51 | 農 | 吳淋源張 乾等曾分別聽取逃匪鄭石木及另案匪徒張旺講解三七五減租及平均地權政策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嫌疑。 | 無罪 | |||||||
11458 | 11574 | 郭萬河 | 男 | 台灣,台中縣 | 郭萬福之弟(41)安潔字第2167號 | 52308 | 36 | 商 | 藏匿包庇其兄郭萬福。 | 無罪 | ||||||
11459 | 11576 | 姚家瓘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2115 | 31 | 怡達船務行經理 | 姚家瓘與福州淪陷後投匪商人羅文傑有甥舅之親曾有往來均涉匪嫌。 | 無罪 | |||||||
11460 | 11577 | 方人池 | 男 | 浙江,黃巖縣 | 52027 | 22 | 浙江大陳島相義代用中心國民學校 | 方人池前在黃巖縣立中學肄業於38年5月間該中學校長吳文變節投匪令學生繕貼標語並率往歡迎匪軍進城後同學交閱新民主主義士地改革等書並欲勸誘其加入偽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因家係地主見共匪?爭甚烈?逃至大陳擔任教職。 | 無罪 | |||||||
11461 | 11578 | 方先化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0277 | 31 | 大社鄉公所戶籍員 | 同室辦公之村隊附王鄰於48年八月間偷其保管之身份證明書一張轉交其妻弟柯五龍利用本部人員追究時該方先化不將王鄰偷取之真情釋明使在場之王鄰得以脫逃逍遙法外涉有匪嫌 | 無罪 | |||||||
11462 | 11579 | 徐番邦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190 | 41 | 林園鄉農會副總幹事 | 徐番邦于35年間負責三民主義青年團工作曾設國文補習班教導團員暨公教人員37年間定名「民人夜學」因循聽?需要延聘阿通每晚教授國語半小時為時月餘惟否認明知阿通為匪而該被告個人思想正確平日言行純正業經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派員查明准該部(41)省三字一七四七號代電證明在案。 | 無罪 | |||||||
11463 | 11580 | 陳慶昆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5 | 雲林縣政府人事室科員 | 陳慶昆與張萬枝為小學時同學當政府和談期間曾聞張匪指政府無誠意每次談話必詢他人對現世局勢看法與政治抱負等問題惟以事涉廣泛未予作答因不勝其煩曾力避與之見面。 | 無罪 | |||||||
11464 | 11581 | 洪宗淇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7 | 雲林縣政府民政局課員 | 洪宗淇與張萬枝認識曾聞張匪批評政府實行地方自治所選代表皆為大地主階級與醫生無產階級皆無份暨打破封建思想與家庭制度及宗教觀念等言論。 | 無罪 | |||||||
11465 | 11582 | 許振燻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2190 | 28 | 林內國校教員 | 許振燻宣揚匪區每個人民均有田分無貧富之別40年10月間又向被告楊學甲宣傳共匪在大陸政治辦得好暨蘇聯政治沒有貴族與勞動階級等語企圖探詢各該被告對匪?印象。 | 有期徒刑3年 | |||||||
11466 | 11583 | 劉鐵鋒 | 男 | 遼寧,新民縣 | 50025 | 24 | 國防醫學院醫科四十九期學生 | 閱讀反動書刊為「讀書會」中重要份子縱其情節尚非重大未能構成叛亂罪責但其思想偏頗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467 | 11585 | 朱澤濃 | 男 | 四川,酆都縣 | 50025 | 22 | 國防醫學院醫科四十九期學生 | 閱讀反動書刊為「讀書會」中重要份子縱其情節尚非重大未能構成叛亂罪責但其思想偏頗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468 | 11586 | 陳嘉福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台糖公司嘉義南靖糖廠實習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69 | 11587 | 羅祖蔭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嘉義市公所職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0 | 11588 | 吳甘雨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205 | 21 | 嘉義縣民雄鄉公所職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1 | 11589 | 高昺山 | 男 | 台灣,嘉義縣 | 即高炳山 | 52205 | 33 | 測量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2 | 11590 | 呂能波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5 | 20 | 嘉義縣黨部視導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3 | 11591 | 王清連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灣省公路局蘇澳運輸處辦事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4 | 11592 | 蔡讚燦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糧食局嘉義分局僱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5 | 11593 | 羅安澤 | 男 | 台灣,嘉義市 | 52205 | 23 | 華南銀行職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6 | 11594 | 施華嶽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礦公司職員 | 涉嫌參加張棟材組織之讀書會。 | 無罪 | |||||||
11477 | 11595 | 張秉言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31 | 農 | 涉嫌包庇蔡孝乾。 | 無罪 | |||||||
11478 | 11596 | 鄭 份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41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79 | 11597 | 林 夏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6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80 | 11598 | 李 送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30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81 | 11599 | 鍾茂金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7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82 | 11600 | 陳 田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6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83 | 11601 | 林清亮 | 男 | 台灣,嘉父縣 | 52205 | 33 | 農 | 因虫害聯同呈請減租而涉嫌參加佃農會。 | 無罪 | |||||||
11484 | 11602 | 謝中望 | 男 | 廣東,東莞縣 | 52162 | 27 | 海軍軍官學校少尉副官 | 原審據:「陳霽自回海校服務後與謝中望取得?絡於五月七日由謝中望將陳霽參加郭成森叛變會議詳情密報魏濟民並呈閱杜世泓致謝中望密信內容謂陳萬邦事已發生航校十一、十二兩期同學將受全体集訓或集体禁閉魏濟民於閱信後密示其已奉?座電飭扣押但未照辦希大家安心工作看事件或時局發展再說。」而認魏濟民謝中望涉叛亂嫌疑;經查採證有誤應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485 | 11603 | 劉天正 | 男 | 江西,南康縣 | 50281 | 28 | 空軍照測一團三營上士文書 | 劉天正於三十八年八月六日因病逃亡改充空軍照測一團三營上士文書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參加叛?之組織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十年戒嚴地域?帶重要物品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十年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11486 | 11604 | 景紹海 | 男 | 山東,濟南市 | 52175 | 25 | 陸軍?司令部第五署少尉替訓官 | 景紹海係陸軍?司令部第五署少尉替訓官與侯殿權田慶有均係新一軍教導總隊同學於36年10月間隨新一軍來台受訓景紹海私藏美式手榴?一枚38年6月16日軍校校慶侯殿權向景紹海借得該美式手榴?一枚於是日隨身帶入會場謀刺元首嗣因懾?會場戒備森嚴停止犯行。 | 有期徒刑二年 | |||||||
11487 | 11605 | 饒正旺 | 男 | 湖北,廣濟縣 | 52174 | 38 | 軍官戰鬥團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少尉?鬥員 | 原係前陸軍第二六八部少尉?員于38年9月間在廣州黃埔碼頭拾獲廢收發報機一具于今年12月間隨軍?帶來台于39年3月間將該機在豐原鎮發賣得價款台幣九十元自已化用。 | 免刑 | |||||||
11488 | 11608 | 池金甫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2178 | 23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砲手 | 池金甫因受王林清王昭然董傳昌等所云?船投匪可獲匪之光榮牌及米二十?等等榮譽之誘自為首領共?暴動劫船投匪自41年3月20日左右至7月9日先後5次密商決於7月9日夜一時暴動听由池犯指揮預謀先將艇上槍械?持殺害艇長教官等後即將該艇控制開往沈家?轉赴?濱投匪并謀向匪偽?係我方海軍以?誇大獲獎。 | 死刑 | 死刑 | ||||||
11489 | 11609 | 王林清 | 男 | 大連市 | 52178 | 39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二車 | 王林清係匪區漁民或商人被俘編入該艇服務因妻兒尚留匪區常懷投匪返家之念該池金甫因受王林清王昭然董傳昌等所云?船投匪可獲匪之光榮牌及米二十?等等榮譽所動自為首領共?暴動劫船投匪。 | 死刑 | 死刑 | ||||||
11490 | 11610 | 董傳昌 | 男 | 遼寧,大連市 | 52178 | 36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大副 | 董傳昌等均係匪區漁民或商人被俘編入該艇服務因妻兒尚留匪區常懷投匪返家之念該池金甫因受王林清王昭然董傳昌等所云?船投匪可獲匪之光榮牌及米二十?等等榮譽之誘自為首領共?暴動劫船投匪。 | 死刑 | 死刑 | ||||||
11491 | 11611 | 王德興 | 男 | 浙江,松門縣 | 52178 | 24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彈葯手 | 王德興私持槍?。 | 無罪 | |||||||
11492 | 11612 | 符阿金 | 男 | 浙江,黃岩縣 | 52178 | 25 | 江浙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第三艇隊公字二號艇砲手 | 符阿金雖曾參與謀議但堅決反對投匪。 | 無罪 | |||||||
11493 | 11613 | 李耀初 | 男 | 廣東,三水縣 | 52810 | 不詳 | 廣盛輪船公司經理 | 廣盛輪船裝載木板等物自福州馬江運往上海資匪。 | 在逃,廣盛輪一艘及其全部附件均予沒收 | 李玉蓮李耀初所有財?均沒收之 | 即李 洪. | |||||
11494 | 11614 | 王炎官 | 男 | 福建,北竿 | 52177 | 58 | 漁 | 陳顯龍王炎官雖有到達匪區黃歧但未與匪工作人員談話。 | 無罪 | |||||||
11495 | 11615 | 朱振球 | 男 | 湖北,松滋縣 | 52039 | 30 | 空軍?三大隊?四課少尉一級機械員 | 朱振球?40年5月杪對李業華傳播「台南總庫有人怠工」「金?有一連人叛?」等謠言。 | 期徒刑1年6月 | 覆判 | ||||||
11496 | 11617 | 蔡定棟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17 | 22 | 技工 | 蔡福泉意圖吸收被等參加匪?組織乃利用38年中秋節工廠放假機會以「結拜會」及「觀月會」為號召約至何阿老家中酒?該何阿老黃祈德蔡定棟陳清泉王?嬴因之明知蔡福泉為匪諜而竟不向治安機關告密檢?。 | 有期徒刑三年 | |||||||
11497 | 11618 | 陳 培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2004 | 28 | 台灣鐵路局高雄機務段司機 | 陳 培與李瑞東為師生關係聽受教育明知李瑞東為匪諜而不檢?。 | 無罪 | |||||||
11498 | 11619 | 陳定國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04 | 28 | 農 | 同學張秉賢帶同黃弘毅等到家住宿涉有藏匿叛徒之罪。 | 無罪 | |||||||
11499 | 11620 | 劉昌雲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04 | 26 | 台南山林管理所嘉義分所技工 | 同學張秉賢帶同黃弘毅等到家住宿涉有藏匿叛徒之罪。 | 無罪 | |||||||
11500 | 11621 | 吳 勻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4 | 56 | 農 | 吳思漢之父涉有明知其子為匪不報之罪。 | 無罪 | |||||||
11501 | 11622 | 鄭招雄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04 | 33 | 農 | 鄭雅谷之兄涉有明知李瑞東等為匪諜藏匿其弟家中不予報告。 | 無罪 | |||||||
11502 | 11623 | 柯五龍 | 男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 | 53065 | 24 | 高雄客運公司臨時稽查員 | 38年8月間由徐國維介紹參加匪?組織領導九曲塘工業小組黃玉鎮等加入組織并調查大樹鄉附近山地擬作共游擊根據地又於39年8月間向劉寶章購買手槍乙支子彈卅餘發41年11月間自首將共匪組織及槍彈全部繳出領得本部40年12月14日審字第0174號自首證痛悔其過去罪行自願協助政府從事肅奸工作頗有表現。 | 自首免刑 | ||||||
11503 | 11624 | 王蓮子 | 男 | 台灣,台南市 | 即王連子 | 53065 | 34 | 商 | 王蓮子於37年底因拒絕叛徒徐國維介紹參加匪?組織明知係為匪諜而不向政府告密檢?且代徐藏匿反動書籍一批如「資本主義以前經濟史」等廿七種共卅一本。 | 有期徒刑五年 | 有期徒刑五年 | |||||
11504 | 11625 | 李仁山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3065 | 23 | 無 | 保管劉寶章售槍款一天。 | 不受理 | |||||||
11505 | 11627 | 徐華鈞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2053 | 33 | 苗栗縣政府地政科科員 | 徐華鈞李新桂戴國瀌亦與張 旺相識有知匪不報嫌疑。 | 無罪 | |||||||
11506 | 11631 | 李永壽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8 | 蘆竹鄉農會職員 | 38年7、8月間黃玉枝李永壽曾參加呂喬木之集會討論擴展讀書會之組織各閱讀?光明報??觀察??青年修養??鋼鐵怎樣鍊成的??怎樣做一個共產黨員?等匪黨書刊接受呂喬木之教育示集會討論支持被告李傳芳競選蘆竹鄉農會理事長以迎合民?心理為匪黨博取人民信心。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507 | 11632 | 陳再謀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0574 | 24 | 工 | 涉嫌由呂喬木介紹入共黨組織。 | 無罪 | |||||||
11508 | 11633 | 許溪河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23 | 仁德鄉農會辦事員 | 許溪河劉明德被訴曾經被告李慶神勸誘參加匪?負責農運工作未允 | 無罪 | |||||||
11509 | 11634 | 劉明德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35 | 農 | 許溪河劉明德曾經被告李慶神勸誘參加匪?負責農運工作未允。 | 無罪 | |||||||
11510 | 11635 | 李 胖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43 | 農 | 李胖(起訴書誤為李畔)陳慶賀曾經李慶神勸誘參加匪?負責商運工作未允。 | 無罪 | |||||||
11511 | 11636 | 陳慶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32 | 商 | 李胖(起訴書誤為李畔)陳慶賀曾經李慶神勸誘參加匪?負責商運工作未允。 | 無罪 | |||||||
11512 | 11637 | 陳德卿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2003 | 31 | 商 | 陳德卿吳丙丁曾閱讀李慶提之匪共「政策政治」反動書籍。 | 無罪 | |||||||
11513 | 11639 | 黃守己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2003 | 22 | 商 | 黃守己對於37年2月間留宿李慶神一晚嗣又與被告王川原及李慶神來往均因而明知被告李慶神為匪諜而不知告密檢?。 | 無罪 | |||||||
11514 | 11640 | 陳瑞羅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03 | 24 | 鄉公所工役 | 李大海陳瑞羅被訴曾經李慶神介紹參加匪?負責台南工運未允。 | 無罪 | |||||||
11515 | 11641 | 許富有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36 | 家畜市場職員 | 郭身化許富有盧新發褚阮進劉捷均與盧慶秀林瑞如林琨隆相識劉捷且為劉素貞之父均有知匪不報嫌疑 | 無罪 | |||||||
11516 | 11642 | 盧新發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46 | 醫 | 郭身化許富有盧新發褚阮進劉捷均與盧慶秀林瑞如林琨隆相識劉捷且為劉素貞之父均有知匪不報嫌疑 | 無罪 | |||||||
11517 | 11643 | 劉 捷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0920 | 40 | 代書 | 涉匪嫌 | 感訓 | 感訓6月 | 參閱(42)安度0763號,犯罪事實敘述。 | |||||
11518 | 11643 | 劉 捷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1030 | 43 | 代書 | 劉捷在昔日據時代購有唯物論通史等反動書籍一批存於家中39年6、7月間劉因匪嫌送本部新生總隊訓練六月, 郭身化許富有盧新發褚阮進劉捷均與盧慶秀林瑞如林琨隆相識劉捷且為劉素貞之父均有知匪不報嫌疑 | 無罪 | |||||||
11519 | 11644 | 曲延壽 | 男 | 山東,福山縣 | 53176 | 44 | 海軍第三造船所生?組攷工課同少尉課員 | 30年充山東游擊隊陳昱部下第二??長時在年平灌水作??部副官梁文卿被俘曾受敵工訓練後派遣?隊為敵工作,返部後即?被俘受訓及遣?指派?任匪諜工作等情?報被告而被告對梁文卿未加攷察亦未予轉報上級38年該梁文卿來台查有匪嫌獲案後陳述前情。 | 不付軍法審判 | (42)年度法?字第033號 | ||||||
11520 | 11645 | 方連富 | 男 | 雲南,保山縣 | 53038 | 27 | 突擊第三大隊第四中隊?役兵 | 精神消極時發牢騷本42年2月19日竟公開表示「共匪來犯時我?計投降」。 | 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
11521 | 11646 | 毛法順 | 男 | 江西,銅鼓縣 | 53068 | 30 | 陸軍第18軍第9317部隊第一支隊重兵器連下士 | 原係國軍第53軍?士30年3月為共軍俘擄38年?加共軍第四縱隊進犯金?時復為國軍俘獲編入本部9317部隊第一支隊服兵役該犯仍受匪軍地下工作人員指揮為匪方工作?常搜集所隸連教育訓練裝?補給情形用書面或口頭報告于匪方派遣地下工作人員益于本月(五月)八日?時緊急之時詆毀政府法令批評政府政策宣傳匪方优?旨在動搖軍心影?一般官兵作?心理以?利敵。 | 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死刑 | ||||||
11522 | 11648 | 李仕勛 | 男 | 廣東,興始縣 | 53170 | 32 | 陸軍9185部隊152團2營6連3排火力第3班上等兵 | 盧奎因案被捕脫逃藏匿五塊厝甘蔗田內知情不報 | 有期徒刑二年 | |||||||
11523 | 11649 | 王川造 | 男 | 廣東,揭陽縣 | 53187 | 25 | 無 | 33年在粵韓山師範學校讀書時受匪徒陳傅文領導參與編報演劇等工作為匪宣傳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42)審二字第五號,累犯搶奪財物未遂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524 | 11650 | 沈崇顯 | 男 | 台灣,化縣 | 53078 | 30 | 無 | 37年夏在屏東縣崁頂鄉土葛村因窮困無聊信口雌黃常向村民宣講「共產黨快來了你們可快活過日子…」,高雄監獄執行中常對監犯宣講「希望共產黨早日來臨能安居樂業過好日子…」。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 | 持有爆裂物處有期徒刑三年共同未受允准販賣軍用槍彈而無正當理由處有期徒刑二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525 | 11651 | 陳志祥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3026 | 27 | 鍾山軍艦上士代軍士長 | 黃天書陳志祥盧宗漢涉嫌明知黃天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無罪 | |||||||
11526 | 11652 | 楊必彬 | 男 | 江蘇,灌雲縣 | 53178 | 37 | 三輪車夫 | 31年間在江蘇灌雲縣投入匪首孫良浩門下為弟子受孫匪指使曾為之搜購槍械十餘枝38年上海失陷後又受張匪懷信之命調查留滬忠貞人士姓名彙報匪方。 | 無罪 | (42)審三字第0012號 | ||||||
11527 | 11653 | 湯文華 | 男 | 廣東,蕉嶺縣 | 53179 | 30 | 花蓮市公所里隊附 | 湯文華為匪徒湯文毅之弟于民國廾七年前在原籍蕉嶺該被告曾受其兄之教育 | 聲請感化駁回 | (42)審三字第0031號 | ||||||
11528 | 11654 | 古恆光 | 女 | 廣東,梅縣 | 又名古辛招 | 53179 | 34 | 家務 | 古恆光又名古辛招于民國廾八年在梅縣白渡?鳳嶺小學教書經匪徒劉公俠教育未成 | 聲請感化駁回 | (42)審三字第0031號 | |||||
11529 | 11655 | 韓銀明 | 男 | 山西,昔陽縣 | 53126 | 50 | 台灣工礦公司豐原紡織廠庫丁 | 27年2月間匪共佔據山西昔陽縣時被任為村公所書記3月餘29年9月被匪編入自衛隊為隊員32年9月乃離昔陽至太原崇善寺充工友。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定之 | (42)審聲字第0064號 | ||||||
11530 | 11656 | 李上甲 | 男 | 台灣,彰化縣 | 自首 | 53040 | 李上甲命另案匪徒汪枝囑台北知其身份之李在安設法供給金錢并轉通知李書勳李聰禮依約往晤該李在安除供給新台幣九十元及同年十一月親至台北縣汐止鎮山區會晤告知設法財政情形并通知李書勳李聰禮依約至同山區會晤李上甲參加匪綠?革命團當賦予李書勳財政任務李書勳乃先後供給金錢新台幣二百一十元同時賦予李聰禮聯絡任務李聰禮亦供給新台幣廿元 | 自首 | 許再傳,陳通和 | 自首 | ||||||
11531 | 11657 | 黃 管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1272 | 59 | 農 | 明知另案被告黃家通為匪諜而不告密檢?。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532 | 11658 | 劉光甫 | 男 | 廣東,興寧縣 | 自殺,1951/11/12,下午4時許調查局台北站跳樓自殺身亡。 | 53150 | 38 | 台灣茶葉公司主計室主任 | 涉嫌參加共黨,39年奉命潛台搜集財經情報 | 調查局跳樓自殺身亡 | 1951/11/12,下午4時許調查局台北站咷樓自殺身亡。 | |||||
11533 | 11659 | 吳番婆 | 女 | 台灣,宜蘭縣 | 53091 | 32 | 無 | 吳番婆39年10月間與陳金定姘居兩月後即知陳金定為叛徒竟帶往宜蘭家中居住嗣隨同遷居台中市及大雅鄉等處41年10月間陳金定被通緝復帶至宜蘭匿居惟查陳金定自首係歸功於被告之敦促且該被告亦同時向政府申請自首為內政部調查局運用之內線關係嗣於註銷內線身分飭辦自首手續之際被捕。 | 免刑 | |||||||
11534 | 11660 | 林世義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3085 | 31 | 德茂報關行職員 | 林世義於38年夏於高雄市苓雅寮附近郭雙才向其宣傳匪黨來時工人待遇?可改善等語尚無確證足以認定該林世義有參加叛亂之組織或明知郭匪雙才之身份。 | 無罪 | |||||||
11535 | 11661 | 彭玉芳 | 男 | 台灣,新竹縣 | 彭日妹之兄 | 53085 | 30 | 工 | 彭玉芳明知郭雙才為匪諜而未檢舉,經查別無其他事證足資認定,無罪。 | 無罪 | ||||||
11536 | 11663 | 馬心田 | 男 | 河南,心平縣 | 54038 | 30 | 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學生 | 馬心田等於36年冬間,在戰役中被俘受訓宣誓參加共黨,並飭其仍回國軍宣傳其寬大政策爭取動搖分子發展組織,37年春向前第34集團軍總部報到;38年5月,張北海等隨軍來台,考入本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受訓,因睹同班同學韓一民對於校方現實極表不滿,乃乘機慫恿韓君共同組織講演會,吸收會員,意圖藉練習講演名義,發展匪偽組織。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11537 | 11664 | 羅信友 | 男 | 浙江,岱山縣 | 54048 | 25 | 空軍監察?隊第一測向台一等一級机務兵 | 羅信友因隨叛徒秦保尊研習?學常聽秦逆收聽大陸匪幫廣播并於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秦逆逃亡前受託轉送信函及相片與秦之同學李國祥收.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538 | 11666 | 楊麒麟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4054 | 45 | 烈嶼鄉公所經建幹事 | 涉嫌明知陳保安為共諜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1539 | 11667 | 沈 毅 | 男 | 河南,博愛縣 | 54006 | 29 | 陸軍陸軍6333部隊教導營第一連上等兵 | 韓戰反共義士,不守軍紀,讚揚共軍,言論反動煽惑軍隊暴動之嫌疑。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540 | 11668 | 周金興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29 | 高雄華南銀行職員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11541 | 11669 | 顏財福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0173 | 36 | 工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11542 | 11670 | 黃天德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52 | 工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11543 | 11672 | 陳清拋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40 | 技工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11544 | 11673 | 林德勝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0173 | 33 | 技術員 | 謝清風對被告黃天德郭猛陳清拋梁源白林德勝等宣傳政府缺點指示工人團結爭取利益等反動言論。 | 無罪 | |||||||
11545 | 11674 | 莊金明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4028 | 51 | 工 | 明知簡國賢為匪而不檢? | 無罪 | |||||||
11546 | 11676 | 李進來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28 | 工 | 高射?部隊逃兵41年8月間逃亡於冷水坑山上遇潘溪圳同逃11月間在冷水坑與溫萬金同逃42年4,5月間在淡水河邊捕魚又與王忠賢同逃以迄43年3月10日被捕明知王溫潘三人為叛徒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告密檢?。 | 有期徒刑七年 | 死刑 | 王忠賢 | 一審知情不報5年二審7年。移自民間版處死名單。 | ||||
11547 | 11676 | 李進來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499 | 死刑 | 死刑 | |||||||||
11548 | 11678 | 高 勞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4016 | 38 | 工 | 41年10或11月間溫家在(?溫萬金)邀其至龜山後坑山中與王忠賢等會晤王忠賢等邀其參加組織答應以後?失去聯絡。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11549 | 11679 | 鍾興福 | 男 | 99099 | 有期徒刑十五年各褫奪公權十年 | |||||||||||
11550 | 11680 | 張接發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46 | 商 | 於四十二年二月間王忠賢至其家二三次王曾說幾年來逃亡致家庭生活無所依靠子女勢將餓死現仍在逃要求給一點錢維持其生活因見其情形可憐乃給予新台幣一百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 | |||||||
11551 | 11681 | 張 獻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35 | 教員 | 為叛徒散貼反動傳單之罪嫌 | 無罪 | |||||||
11552 | 11682 | 林哲卿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28 | 教員 | 為叛徒散貼反動傳單之罪嫌 | 無罪 | |||||||
11553 | 11683 | 劉大闢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4025 | 40 | 教員 | 為叛徒散貼反動傳單之罪嫌 | 無罪 | |||||||
11554 | 11684 | 洪慶安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4025 | 26 | 台中電信局報務員 | 涉嫌參加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
11555 | 11685 | 蔡木勝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4025 | 29 | 台中電信局報務員 | 涉嫌參加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
11556 | 11687 | 丁祥輝 | 男 | 99099 | ||||||||||||
11557 | 11689 | 王啟元 | 男 | 湖南,醴陵縣 | 王啟先之兄 | 54172 | 39 | 空軍總司令部第三署中校三級訓練官 | 劉光典得悉王?先之住址後並常至王家與乃母王陽名清兄王?元等見面從旁勸促王?先王陽名清赴香港意圖間接誘使王?元投共。 | 無罪 | ||||||
11558 | 11692 | 田進添 | 男 | 台灣,台北市 | 自首 | 200 | 保安處於43年3月13日、3月31日及4月1日等簽准先將田游泍暫行管押准田淑子保釋限期尋找田進添自首及發給田明樂田振盛田淑子為飭其勸導逃匪田進添自首來歸希沿途軍警治安機關查照放行之本部四十三年三月十四日(43)安宗字第二二六號證明書等。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006號 | |||||||
11559 | 11693 | 呂喬木 | 男 | 自首 | 200 | 曾阿華為匪徒呂喬木之外甥,明知現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吳敦仁、彭坤德暨呂喬木等為叛徒,於41年4月中旬,曾容留林匪等人藏匿其家中凡4日,越10餘日見政府傳單,始知為在逃匪徒,未將情報告治安機關。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554-1號 | ||||||||
11560 | 11695 | 李舜雨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
11561 | 11697 | 施至成 | 男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在逃,施水環之弟。 | 52001 | 台大學生 | 石玉峰奉匪上級指示于同年11月間在台灣大學吸收吳東烈與在逃施至成參加匪?均由在逃匪幹李潔監誓石玉峰為小組長。 | 在逃 | ||||||
11562 | 11700 | 洪錫卿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在逃 | 50390 | 洪麟兒吸收加入組織 | 在逃 | ||||||||
11563 | 11701 | 徐德芳 | 男 | 台灣,桃園縣 | 在逃 | 100 | 徐振明于40年舊曆一月間受在逃叛徒徐德芳之託代約邱垂日來其家會晤因邱爽約未果至同年秋徐逆德芳又向其宣傳共匪土地改革等言論因而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199號 | |||||||
11564 | 11702 | 張彥哲 | 男 | 台灣,台中縣 | 在逃,張信義之子 | 100 | 張信義於38年10月間供給其子張匪彥哲旅費搭乘走私船逃往香港。 | 在逃 | (44)審特字第0120號 | |||||||
11565 | 11703 | 張彥勳 | 男 | 台灣,台中 | 自首,張彥哲之兄 | 200 | 自首 | |||||||||
11566 | 11708 | 陳篡地 | 男 | 台灣,嘉義縣 | 自首,228 | 47228 | 眼科醫師 | 228年事件嘉義地區領導人之一,事變後逃亡由謝東閔出面保証其生命財產之安全為條件而後自首。 | 自首 | |||||||
11567 | 11719 | 鄭石林 | 男 | 台灣,桃園縣 | 即鄭阿華 | 53020 | 宋增勳於37年夏在中壢經另案叛徒張旺(已判決)介紹由黎匪明華吸收繕交自傳加入匪?與張旺及范新戊(已自首)同一小組先後受黎匪明華及陳匪福星領導集會多次負責組織及宣傳工作自38年夏至39年春曾吸收宋孟韶林漢爐(均已判決)及胡玉麟鄭煥生鄭石林(均已自首)等加入匪黨領導活動。 | 自首 | ||||||||
11568 | 11721 | 謝水波 | 男 | 99099 | 謝秋波? | |||||||||||
11569 | 11722 | 汪聲和 | 男 | 99299 | 2835汪聲如? | |||||||||||
11570 | 11723 | 立碧奎 | 女 | 99099 | ||||||||||||
11571 | 11725 | 王憶雲 | 男 | 39032 | 軍 | 同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11572 | 11726 | 林祥平 | 男 | 39032 | 軍 | 同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11573 | 11727 | 張天福 | 男 | 39032 | 軍 | 同謀預備將咸寧艦駛往上海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11574 | 11728 | 陳健夫 | 男 | 江西,奉新縣 | 49014 | 39 | 南京特別市參議員建國法商學院教授 | 利用參議員身份公然提議與共黨採取承合作主義呼籲全國人民不當兵、不納糧不出伕冀圖與叛徒呼應復在各學校演說並為文登載報紙是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 | 10年 | |||||||
11575 | 11729 | 江述德 | 男 | 四川,岳池縣 | 即江樹德、張樹才。 | 53098 | 29 | 一六一九部隊勤務連上等兵 | ?37年?因?加叛?之組織?海軍陸?隊司令部42年12月22日(42)平行字?280號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37年?因?加叛?之組織?海軍陸?隊司令部42年12月22日平行字?280號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又?39年3月14日?帶符號?亡?本部43年4月30日以撫及判字?122號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確定。應?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576 | 11730 | 王德勝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4115 | 36 | 陸軍?六軍六十八師二○三?二?四連上士班長 | 34年6月7日原籍江蘇省阜?縣合?區合?鎮受該地偽區長潘蔭吾指洪波之指使成立合?鎮青貨業工會自任?長。同年9月由指洪波介紹在合?鎮政府宣誓加入共党負責吸收党員同年十月任該鎮党支部書記同月18日任該鎮?工??長35年十月調任該鎮區政府武裝科幹事36年7月調共軍後勤隊?任運送傷兵同年12月調沭陽縣党部受訓調任合??公安局戶籍調查員同年八月調任華中十一縱隊採購員。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11577 | 11731 | 李孝義 | 男 | 99399 | 船工 | |||||||||||
11578 | 11732 | 孟銓孫 | 男 | 河北,天津市 | 即孟洪濤 | 55161 | 34 | 五二二五部隊第三中隊上士文書 | 37年7月間定興作戰被俘?任匪學聯會副會長領導學習工作38年1月釋放入華北剿?軍官大隊感訓同年4月間上海投入裝甲兵部隊充當二等兵來台後撥編本部前五二二五部隊第二中隊服役期間常發荒謬言論惡意批評政府破壞部隊團結毒化官兵思想,曾受叛偽教育思想中毒甚深言論偏差須澈底改造。 | 盛化三年 | (44)亢勣林字第200號 | |||||
11579 | 11733 | 蔣樹成 | 男 | 潮南,祁陽縣 | 55018 | 32 | 受刑人 | 因貪污案件分別經本部判決確定押本部看守所代軍監?行嗣?四十二年間先後調本部農場服監外勞役詎竟不知悛悔發起組織「馬克斯主義研究協會」企圖吸收同志結夥逃逸旋為該場發覺解送法辦到部經偵查除被聲請人等叛?罪証不能証明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外惟其思想荒謬聲請裁定交付感化到案經校被聲請人等發起斯項組織思想殊不純正並?其「馬克斯主義研究協會首創聲明」中立論荒謬足徵其行為乖張思想謬誤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580 | 11734 | 施修金 | 男 | 福建,平潭縣 | 50986 | 共軍 | 感訓俘獲共軍 | 誣告5501W案。 | ||||||||
11581 | 11735 | 陳依釵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986 | 共軍 | 感訓俘獲共軍 | 另誣告5501W案。 | ||||||||
11582 | 11736 | 蒯榮飛 | 男 | 99099 | 不詳 | 綠島新生訓導處新生 | ||||||||||
11583 | 11737 | 毛伯勳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84 | 11737 | 毛伯勳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5110 | 23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85 | 11738 | 王元治 | 男 | 江蘇,徐州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86 | 11738 | 王元治 | 男 | 江蘇,徐州市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87 | 11739 | 翁書輝 | 男 | 福建,寧德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88 | 11739 | 翁書輝 | 男 | 福建,寧德縣 | 55110 | 34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89 | 11740 | 邱依大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90 | 11740 | 邱依大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5110 | 3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91 | 11741 | 李寶生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92 | 11741 | 李寶生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5110 | 28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93 | 11742 | 趙本進 | 男 | 山東,利澤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94 | 11742 | 趙本進 | 男 | 山東,利澤縣 | 55110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95 | 11743 | 王宗全 | 男 | 江蘇,海門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96 | 11743 | 王宗全 | 男 | 江蘇,海門縣 | 55110 | 24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97 | 11744 | 丁邦賢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598 | 11744 | 丁邦賢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5110 | 2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599 | 11745 | 文自然 | 男 | 湖南,湘鄉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00 | 11745 | 文自然 | 男 | 湖南,湘鄉縣 | 55110 | 32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01 | 11746 | 王昌林 | 男 | 貴州,三都縣 | 50986 | 29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02 | 11746 | 王昌林 | 男 | 貴州,三都縣 | 55110 | 34 | 生訓導處第一大隊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03 | 11747 | 吳訓清 | 男 | 四川,江津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04 | 11747 | 吳訓清 | 男 | 四川,江津縣 | 55110 | 34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05 | 11749 | 朱三華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06 | 11749 | 朱三華 | 男 | 江蘇,如皋縣 | 55110 | 26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07 | 11750 | 徐從甫 | 男 | 江蘇,南通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08 | 11750 | 徐從甫 | 男 | 江蘇,南通縣 | 55110 | 2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十一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09 | 11751 | 王承英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10 | 11751 | 王承英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5110 | 33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11 | 11752 | 王孝政 | 男 | 浙江,玉環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12 | 11752 | 王孝政 | 男 | 浙江,玉環縣 | 55110 | 29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13 | 11753 | 左德興 | 男 | 山東,?山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14 | 11753 | 左德興 | 男 | 山東,?山縣 | 55110 | 2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15 | 11754 | 林建中 | 男 | 福建,仙遊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16 | 11754 | 林建中 | 男 | 福建,仙遊縣 | 55110 | 22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17 | 11755 | 丁培金 | 男 | 河南,商邱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18 | 11755 | 丁培金 | 男 | 河南,商邱縣 | 55110 | 25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九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19 | 11756 | 王滌几 | 男 | 安徽,當塗縣 | 55155 | 36 | 台南縣警察局臨時雇員 | ?抗戰末期曾在匪新四軍偽政府下充任?村征?員,三十年至三十二年?之事當時王滌几係在繁昌縣經?葯店不在家?並無當過匪軍徵?員 | 不付軍法審判 | 化名王廣濬;(44)安淮字第4227號 | ||||||
11620 | 11757 | 朱建興 | 男 | 福建,東山島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21 | 11757 | 朱建興 | 男 | 福建,東山島 | 54190 | 23 | 陸軍第六五三榴?營勤務連二等兵 | 朱建興鄭溪水分別應邀參加滕匪及王匪領導之叛亂小組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10年 | ||||||
11622 | 11759 | 鄭溪水 | 男 | 福逼,龍溪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23 | 11759 | 鄭溪水 | 男 | 福逼,龍溪縣 | 54190 | 24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朱建興鄭溪水分別應邀參加滕匪及王匪領導之叛亂小組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10年 | ||||||
11624 | 11761 | 朱阿恩 | 男 | 福建,雲霄縣 | 50986 | 虜獲共軍 | 共軍俘僱集中感訓。 | |||||||||
11625 | 11761 | 朱阿恩 | 男 | 福建,雲霄縣 | 54191 | 26 | 探照燈第二隊二等兵 | 旭珍吸收參加探照燈小組組織。 | 10年 | |||||||
11626 | 11762 | 王?鈞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4039 | 27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服?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11627 | 11763 | 張景燦 | 男 | 河南,項城縣 | 54039 | 26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直?中隊服?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11628 | 11764 | 陳 峙 | 男 | 湖北,漢口市 | 54039 | 29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服?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無罪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45)刑字第0021號/無罪 | ||||||
11629 | 11765 | 王 雲 | 男 | 廣東,廣州市 | 54039 | 28 | 金門防衛司令部前突擊第一大隊直?中隊服?役 | 結合部份服役人員?往大陸打游擊以求出路而擺脫役犯之名籌組「青年義?」之非法組織。 | 不受理 | 移福建金門縣司法處刑事判決(44)判字第75號 | ||||||
11630 | 11766 | 曾光亞 | 男 | 湖南,益陽縣 | 55032 | 38 | 國防部情報局大陸工作研究所同中校研究員 | 思想信仰亦極動搖以致言論荒謬竭盡污衊元首詆譭政府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631 | 11767 | 陳偉靜 | 女 | 江蘇,無錫縣 | 即陳惠英。 | 55034 | 20 | 福建反共救國軍總指揮部政工隊隊員 | 陳偉靜當時年僅十四歲更無可疑事跡且留滬九月即共同逃往香港在港三年餘又未發現被告等思想行動有何不正者難僅以曾留居匪區即認其思想染有毒素。 | 聲請駁回 | ||||||
11632 | 11768 | 洪金波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4040 | 31 | 台南郵局郵差 | 吳麗水試圖吸收入組織 | 無罪 | |||||||
11633 | 11769 | 許穆燦 | 男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54040 | 24 | 新聞處電影製片廠助理技師 | 容留施至成。 | 無罪 | ||||||
11634 | 11770 | 黃 誥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5038 | 50 | 農 | 參加張崑泰組織之「「375」佃農互助會」 | 無罪 | |||||||
11635 | 11771 | 廖延輝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5038 | 29 | 農 | 參加張崑泰組織之「「375」佃農互助會」 | 無罪 | |||||||
11636 | 11772 | 許福能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5038 | 33 | 農 | 參加張崑泰組織之「「375」佃農互助會」 | 無罪 | |||||||
11637 | 11773 | 陳仙助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5038 | 44 | 農 | 參加張崑泰組織之「「375」佃農互助會」 | 無罪 | |||||||
11638 | 11774 | 林登是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5041 | 23 | 農 | 南投縣埔里鎮一新里水尾國民學校民眾補習班教室黑板上,用粉筆書寫「請切記下面四字,反共必敗,豬官政府我們已經澈底覺悟了,請快走吧,我們已經無處後退,只有舉手投降,蘇俄祖國萬歲」,並將「反共必敗」四字之左下旁書「南投縣政府製」外加線框等反動文字。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639 | 11775 | 朱介泓 | 男 | 四川,邛崍縣 | 55053 | 45 | 新竹縣警察局刑警隊隊長 | 李永彰經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至同月廿日李永彰又勸導張捷鏞自首案經新竹縣警察局刑警隊長朱介泓事前電話報告台灣省警務處刑警前總隊劉前總隊長戈青及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准予利用自首份子林佳楓勸導自首事後由新竹縣警察局將情報由警務處轉呈本部於四十二年十二月廿七日核發給李永彰統字第一三五三號自首證發給張捷鏞統字第一三五四號自首證在案嗣以朱介泓涉嫌收受賄賂及包庇李永彰張捷鏞 | 無罪 | |||||||
11640 | 11776 | 伍 忠 | 男 | 廣東,興寧縣 | 55121 | 26 | 行政專修班學生 | 伍忠於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在廣東興寧原籍陷匪時曾參加匪方聯歡大會暨匪幹方生召開之集會並由其同學?匪幹劉懷月介紹充任匪婦女班教師至民國卅九年一月脫離匪竊據地區轉至香港四十一年五月在港加入中國民主黨涉有叛亂罪嫌 | 無罪 | |||||||
11641 | 11777 | 李敬儀 | 男 | 湖南,平江縣 | 55121 | 31 | 青年服務團團員 | 李敬儀於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於投匪份子陳逆明仁部屬經理處糧秣課充任文書上士民國四十四年七月間曾向本部辦理被迫附匪登記 | 免刑 | |||||||
11642 | 11779 | 蕭奕信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5064 | 26 | 彰化縣政府辦事員 | 無任何積極事證足以認定該被告蕭奕信與張匪嘉興相識明知其係叛徒及知悉該項空白國民身份證係交張匪嘉興藏匿使用則難使負?助藏匿叛徒罪責雖其將空白國民身份證交人使用不無?助偽造其他相類證書之罪嫌惟該被告並無軍人身份依台灣省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之規定應由司法機關審辦爰予諭知不受理 | 公訴不受理 | |||||||
11643 | 11780 | 陳阿朝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5096 | 28 | 農 | 陳阿朝被訴於四十一年二三月間竊取邱榮珍國民身份證一張交與叛徒謝清風(已決)變造使用同年十一月復將謝匪容留家中匿宿兩夜並供給新台幣一百元。 | 公訴不受理 | |||||||
11644 | 11781 | 姚嘉禮 | 男 | 甘肅,張掖縣 | 55133 | 28 | 陸軍軍官學校教導?少尉通信員 | 姚嘉禮于三十七年三月間供職青年軍二○六師在河南與匪作?時曾為匪俘集中受訓六月逃回始經未將被俘經過向政府報告雖其在台期間尚乏反動或傾匪之言行但曾受匪訓思想不無受其毒害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1645 | 11782 | 林德勝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5097 | 36 | 商 | 林德勝被訴因另案已決犯潘勝治於四十年逃至其林場作工予以同情並先後將新台幣約五千元黃金二兩供給潘勝治使用 | 無罪 | |||||||
11646 | 11783 | 邱肇德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5097 | 34 | 中國國民黨彰化縣黨部委員兼組長 | 邱肇德被訴於四十一年十月間在彰化慈惠醫院發覺匪諜蔡懋棠之妻吳錦矩與該院醫師吳崇雄秘密聯絡而不告密檢? | 無罪 | |||||||
11647 | 11784 | 辜伯顯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6019 | 31 | 台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辦事員 | 四十三年間与張蘭亭在中央警官學校台?省警官班受訓曾談及其妻与人姘居離婚圖謀報仇不虛并未計議從事叛?活動余登海供?只聞張蘭亭与其妻離婚及有神?病?無參与叛?情事查張蘭亭神?既不正常其企圖組織?体無非因其妻与人姘居離婚圖報私仇并未涉及叛?情事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48 | 11785 | 楊清誥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6019 | 30 | 嘉義縣警察局警員 | 四十三年間与張蘭亭在中央警官學校台?省警官班受訓曾談及其妻与人姘居離婚圖謀報仇不虛并未計議從事叛?活動余登海供?只聞張蘭亭与其妻離婚及有神?病?無參与叛?情事查張蘭亭神?既不正常其企圖組織?体無非因其妻与人姘居離婚圖報私仇并未涉及叛?情事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649 | 11786 | 任 行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6021 | 34 | 江淅?部大陳地區砲兵大隊第五隊十級政治指導員 | 無其他足資証明各該被告為匪之事證查王戎二被告為匪俘擄而後雖有為匪燒飯之情事然在匪方支配之下脅於匪?不得不從否則即有生命之危顯非自由意志即任行雖有為匪工作之事但其目的既在掩護其地下工作亦非真正故意為匪工作而圖危害我國家顛覆我政府 | 無罪 | |||||||
11650 | 11787 | 王松鶴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6021 | 40 | 江淅?部反共救國軍第二大隊二中隊十一級班長 | 無其他足資証明各該被告為匪之事證查王戎二被告為匪俘擄而後雖有為匪燒飯之情事然在匪方支配之下脅於匪?不得不從否則即有生命之危顯非自由意志即任行雖有為匪工作之事但其目的既在掩護其地下工作亦非真正故意為匪工作而圖危害我國家顛覆我政府 | 無罪 | |||||||
11651 | 11788 | 戎長根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6021 | 35 | 江淅?部二兵?隊十一級隊員 | 無其他足資証明各該被告為匪之事證查王戎二被告為匪俘擄而後雖有為匪燒飯之情事然在匪方支配之下脅於匪?不得不從否則即有生命之危顯非自由意志即任行雖有為匪工作之事但其目的既在掩護其地下工作亦非真正故意為匪工作而圖危害我國家顛覆我政府 | 無罪 | |||||||
11652 | 11789 | 潘德輝 | 男 | 浙江,景寧縣 | 56084 | 37 | 台?防衛?司令部第三署第三組中校副組長 | 潘德輝係台?防衛司令部前中校副組長曾代匪諜陳行中辦理入境証並明知陳行中潛台活動亦不檢? | 有期徒刑柒年 | |||||||
11653 | 11790 | 余汝幹 | 男 | 廣東,台山縣 | 56084 | 41 | 陸軍軍官學校前儲訓班上校大隊長 | 余汝幹係陸軍軍官學校儲訓班前上校大隊長於三十七年十月任前二十二師六十六團團長時在潘陽附近作戰被俘至三十八年五月釋回其在儲訓班填報之調查表偽填自三十五年八月至三十九年一月任六十六團團長因傷離職將被俘之事隱瞞不報 | 有期徒刑參年 | |||||||
11654 | 11791 | 沈兆鶴 | 男 | 浙江,慈谿縣 | 56088 | 36 | 反共救國軍第一總隊第一大隊准尉特務長 | 沈文鶱遂又密囑沈兆鶴控制所屬部隊,在共匪進犯一江山時,不要還擊,讓匪方俘虜,由其設法保釋,當并嚴令沈兆鶴保守秘密,否則去信匪方殺害其家屬,因而沈兆鶴懾於淫威,未敢有所洩露,迨至去年七月,沈文鶱在本局待命期間,始將前情向本局自首 | 管轄錯誤,移送陸軍總司令部法辦 | |||||||
11655 | 11792 | 潘玉培 | 男 | 浙江,瑞安縣 | 55149 | 30 | 瑞芳國民學校教員 | 該校任教之施巨源葉光中潘玉培黃育民施平高鍾文等一同涉嫌曾參加已決叛徒?該校前任校長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無罪 | |||||||
11656 | 11793 | 黃育民 | 男 | 河南,羅山縣 | 55149 | 31 | 瓜山國民學校教員 | 該校任教之施巨源葉光中潘玉培黃育民施平高鍾文等一同涉嫌曾參加已決叛徒?該校前任校長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無罪 | |||||||
11657 | 11794 | 高鍾文 | 女 | 河北,臨榆縣 | 55149 | 28 | 陽明山國民學校教員 | 該校任教之施巨源葉光中潘玉培黃育民施平高鍾文等一同涉嫌曾參加已決叛徒?該校前任校長潘承德所組織之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無罪 | |||||||
11658 | 11796 | ?志剛 | 男 | 安徽,合肥縣 | 56042 | 34 | 菜販 | 褚志剛於民國卅七年五月任前陸軍第九七軍第八三師第二四六團第二營第四連連長時與共匪作戰負傷離職卅八年七月返?長沙該團留守處八月二日經因謀叛撤職已投匪之前該團團長吳匪劍勸以策動該團第二營叛變投匪可保任匪偽團長職位遂爾允諾於次日前往該團駐地關王衛團部佯為報到待命同月四日首與該團第二營第五連副連長楊金亭謀議由楊負責策動該第五連叛變同月五日又囑經楊金亭約同該營第六連排長李相信李斌通信排排長馬獻雲共同密議決定分頭策動叛變由李相信李斌負責第六連馬獻雲負責通信排該褚志剛則負責其曾任連長之第四連待吳匪指示一到?行發動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59 | 11798 | 高元成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6048 | 36 | 水果販 | 四十三年二三月經陳春慶吸收參加共匪「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組織 | 有期徒刑十二年各褫奪公權十年 | |||||||
11660 | 11799 | 林松山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6920 | 17 | 無 | 先後兩次於夜間將高雄縣茄營鄉成功國民學校門前豎立之總統肖像用手指及鐵片劃破其雙目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45)審聲字第0078號 | ||||||
11661 | 11800 | 王 中 | 男 | 江蘇,豐縣 | 56064 | 23 | 空軍預備學校學生 | 空軍軍官學校淘汰飛行生準備轉入空軍機械學校受訓四十四年十月十二日奉命先至空軍預備學校受入伍生訓練被告因進官校時已受入伍訓練請求免訓未准懷恨在心遂與該管班長余培祖談及欲?駕飛機投匪并向余培祖借槍以備在屏東机場?机投匪之用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62 | 11801 | 任新駒 | 男 | 廣東,惠陽縣 | 56067 | 25 | 空軍第三機?勤務分隊中士三級文書士官 | 45年4月10日駐地士兵寢室收音機上收?叛徒韋大衛發出之廣播後即存嚮往之念旋於同月19日自駐地潛?5月13日在台北空軍新生社招待所飛行官伍景山皮夾一隻即將伍景山之補給証出入証儀器飛行証上之姓名改為其自己姓名並在補給証及出入証上貼用其本人照片於5月21日混入新竹基地預??機投共。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63 | 11802 | 曲振岳 | 男 | 山東,牟平縣 | 56127 | 30 | 四五七一部隊上士一級文書 | 42年?開始?讀「毋」「夢」等小?並?听匪區廣播對反共抗俄國策毫無信心不滿現狀言論荒謬日記中?明渠与同事談話時嘗比喻我?國家為一?死之老人雖知?治無望不過?人事而已像抗日勝利那種幸運不會再來並認所有執政的人完全是先自己而後他人令渠極為憎恨悲傷等情。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45)篠明裁字第002號 | ||||||
11664 | 11803 | 王治安 | 男 | 湖南,長沙市 | 56920 | 37 | 四九○八之四部隊上等?葯兵 | 王治安曾受匪党訓練被匪軍遣送韓國作???軍俘虜後?四十二年一月廾三日志願來台思想植有毒素於四十四年八月起不滿現狀時常發表荒謬言論并書寫志願信仰共?主義要?現新民主義擁護毛澤東等字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45)篠明裁字第33號 | ||||||
11665 | 11804 | ?孝儀 | 男 | 綏遠,包頭市 | 56910 | 27 | 三九八六部隊砲指部高砲二連上等兵 | 被告於(45)年月17日在該部?三十五號?房?所內木板上寫反動標語「政府偏(係騙字之誤)我們到台?來當砲灰你們想一想妻子在家呀」以?治叛?條例?七條罪嫌予以起訴,被告在偵查與審理庭俱不承認該木板標語為其所寫又該木板上字跡?台?省警務處刑事警察?隊鑑定與被告?跡不同。諭知無罪尚無不合原審以本件係在軍事審判法施行前判?送呈審核合依軍事審判法施行法?三條?三項軍事審判法?二百零五條前段為聲請駁?之判?。 | 無罪 | (45)覆判字?0130號 | ||||||
11666 | 11805 | 鄭清津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7005 | 24 | 陸軍?八十一師工兵?三連一等兵 | ?悉部隊行?調駐金門不願前往預???乃甬其兄鄭清?轉告其父鄭天明前往埔頂?地探視迨與乃父謀面遂?造金門外省?士與台籍?士因失和雙方械?死傷?重之不寔消息告之鄭天明企?聳動其父寄與同情允許??鄭天明??到該項消息後立時轉告屏東林??水利村居民洪良再由洪良傳述林?明陳錦枝致使屏東地區征屬風?消息後相騖不安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六月 | 國防部(46)覆普(三)字第237號覆判判決發?本部更為審理 | ||||||
11667 | 11806 | 李 萍 | 男 | 廣東,梅縣 | 57023 | 28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三艇隊上等兵 | 李萍於39年11月任職香港長城電影公司參加共匪偽工會41年至台投軍雖尚無積極叛?行為但參加匪工會足証思想動搖認有感化必要。 | 感化 | |||||||
11668 | 11807 | 郭公泰 | 男 | 江蘇,蕭縣 | 57043 | 36 | 台中?管?司令部政治處上尉民事官 | 陸軍軍官學校基本訓練中心補訓?隊第五期受訓在受訓期間時有荒謬言論不滿現寔且?受訓時對於反共抗俄鬥?教育總成績不及格未予畢業經該校報由本部呈奉?謀總長本年七月二十七日(46)?普字第三四六三號令郭公泰一員准由本?部按權責依法裁定感化 | 交付感化 | |||||||
11669 | 11808 | 李在春 | 男 | 吉林,長春市 | 57024 | 36 | 海軍士官學校中尉指導官 | 20年初即入匪冀東軍區抗六分校就讀畢業後奉派潛伏臨泉國軍招募?處工作後轉入國軍?位任職?續為匪剌探搜集傳遞我方軍情來台?作長期潛伏攷入政工幹校受訓奉派本軍士校服務即事儘量?造政府劣績加以宣揚極?挑唆能事促使?政府不滿離間情感進而游?設法拉攏反共義士?加其非法之陰謀活動首以宣傳造成台?人民獨立運動然後企?達成寔現?放之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70 | 11809 | 孫德一 | 男 | 吉林,農安縣 | 57024 | 28 | 海?供應司令部電子庫軍需中士三級 | 孫德一自受李犯煽惑後以?相聚晤密談不但?加活動反而積極拉攏反共義士 | 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671 | 11810 | 陸建勛 | 男 | 四川,成都市 | 57024 | 23 | 海軍?司令部補給署??組軍需上士三級 | 李在春45年春節期間?相邀被告陸建勛趙念如等同赴屏東山地門暨旗山?處察看入山地形企?在山區建立武?根據地以非法之方法進行?更國憲顛覆政府之活動旋于同年二三月間先後擬訂「中國人民台??放先鋒隊章程草案」及修正之「隊章」?份事後并?陸建勛?上項「草案」「隊章」內容告知被告趙念如李執中林振東等徵詢其意見然後命其?加該項非法組織。 | 有期徒刑三年 | |||||||
11672 | 11811 | 林振東 | 男 | 四川,榮縣 | 57024 | 24 | 海軍?源所?納上等兵 | 趙念如李?中林振東?受李在春之煽惑及陸建勛之游?彼等之意志均為之動搖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11673 | 11812 | ? 元 | 男 | 安徽,穎上縣 | 57013 | 30 | 空軍警衛旅司令部所屬訓練班陸軍上尉區隊長 | 對政府深表不滿蓄意投共44年12月20日自駐地分別致函在金門陸軍部隊服務之作?官韓王忠及新化海軍部隊服務之連長詹作璋告知其欲投匪之意思并圖謀調往金門工作預備藉機?往大陸投降叛徒迨命發表調往金門後45年元月27、30兩日又分別函其友好溫永梅甫英表明投共決心所寄出之信函先後均經查獲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74 | 11813 | 申 暉 | 男 | 四川,忠縣 | 57087 | 25 | 七四四四部隊下士三級繪圖士 | ?43年11月23日?公室對?士賴總松說「當兵真苦每月薪餉?在太少因此你們台?人都不願當兵大陸上因為?兵的待遇低因此很多人不願當兵故大陸很快淪陷」又自備收音機壹次?聽匪區廣播發表不當言論及45年元月?在資料室聲?台?全是警察控制根本就談不上自由一切均在受監視中?續收聽匪區廣播我要?故鄉歌曲時又發表推翻暴政打倒警察國家才能?故鄉等言論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定之 | (46)律德裁定第12號 | ||||||
11675 | 11814 | 林最清 | 男 | 福建,福安縣 | 原名林最紹又名林清 | 57089 | 30 | 電力公司高雄區菅理處抄表組長期短工 | 原籍福建福安縣陷共後先後報考匪偽福建軍政大學及偽福州市衛生局公共衛生人員訓練班均未被?取40年8月又在王道創辦之啟智補習學校授課每週并?取王道講授「抗美援朝」「美帝侵?」「土地改革」及「匪俄人物史」等課程撰寫學習心得。 | 交付感化 | (46普抗(一)字第0172號抗告駁回。 | |||||
11676 | 11815 | 高德榮 | 男 | 湖南,祁陽縣 | 即高德? | 57016 | 25 | 陸軍第九軍658高砲連上士 | 44年7月間偷取該連李忠志預?軍官适任証書塗改已名以?應用於45年7月13日又化名唐?取投函國防部?士授田辦事處攻訐政府辱罵最高長官並為有利?叛徒之宣伝其言論之荒謬不堪率述 | 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十年 | ||||||
11677 | 11816 | 朱式非 | 男 | 江蘇,淮陰縣 | 57017 | 27 | 高雄要塞司令部?務組中尉事務官 | 奉調陸軍步兵?校受訓因不知黃人湖負有使命試探其行動竟與謀議叛?于上45年1月7日資助黃人湖前往臺北買槍約定七日?校同?組織叛党顛覆政府其于黃人湖去臺北之後深恐黃買槍不慎被逮焦慮不安乃于三日子?返?高雄要塞司令部由鍾廷楷處取?所寄藏之手槍及子????亡潛往林內袁達家意料黃人湖七日可能乘台北至高雄慢車?校特至林內車站等候火車果然與黃相晤黃仍?與委蛇查悉其下落。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1959/5/22因狹心症死於獄中。 | ||||||
11678 | 11817 | 龔霞飛 | 男 | 安徽,阜陽縣 | 56069 | 45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教官 | 於生教所教職員業務講習會,國父紀念週,小組會議等場合,以及與王傳清私人閒談時,發表荒謬言論草擬該所戊級總統言行課程期考試題,將其中是非法第五題「巨人的巨字可以當小字講」,與填充法第一題「第一課題是奉化『』巨人『』」,緊接聯貫影射,侮辱總統。 | 交付感化 | (46)審更字第0023號 | ||||||
11679 | 11818 | 江大巖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6040 | 310 | 員林東山國民學校教員 | 員林東山國民學校教員 | 無罪 | |||||||
11680 | 11819 | 王斗美 | 男 | 福建,海澄縣 | 57026 | 25 | 漁 | 王斗美福建海澄縣共後?參加民兵隊充當民兵40年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青年公安偵察隊先後曾受民兵及公安委員會訓練後派充宣傳及煽惑我方軍民投等任務45年舊曆6月該王斗美以捕魚駕船駛至東淀島為該島漁民救濟站扣留竟乘機向該站人員林永謹進行宣傳歡迎優待我方官兵返鄉煽惑林永謹投共半月後果將匪?偽區委所交付陳富來家書及周匪恩來「解放台灣」宣言單漁鹽民報等件攜來原淀島親交林永謹展開煽惑 | 15年 | |||||||
11681 | 11820 | 姚瑞懋 | 男 | 江蘇,泰縣 | 青年軍 | 57091 | 30 | 羅東中學教員 | 任職羅東時多人述說中共進步、台灣比不上等諸多不當言論 | 交付感化 | (46)審特字第0017號 | |||||
11682 | 11821 | 叢靜文 | 女 | 河北,北平市 | 57030 | 33 | 教 | 叢靜文因涉嫌於卅八年二月參加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民俗研究會之組織 | 無罪 | |||||||
11683 | 11822 | 王陽名清 | 女 | 湖南,醴陵縣 | 王啟元、王啟先之母 | 54172 | 59 | 家務 | 卅九年三月一日在基隆海關大樓與王陽名清巧遇王氏曾告以洪國式被捕其家被警察監視囑快逃命等語 | 無罪 | ||||||
11684 | 11823 | 薛水龍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7009 | 46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充當船員?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貸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俘擄拘禁?三民?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十一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該被告等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感化三年 | |||||||
11685 | 11824 | 陳 願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7008 | 43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充當船員?40年農曆八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貸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俘擄拘禁?三民?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十一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該被告等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感化三年 | |||||||
11686 | 11825 | 黃義肯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7008 | 27 | 湧漁號漁船船員 | 湧漁號漁船充當船員?40年農曆8月間由高雄私運魚翅扁魚蝦米等貸前往香港由港又私運味素返台因船機損壞船在海上飄流為匪?俘擄拘禁?三民?澳頭汕尾等處受匪教育自我檢討與學習達十一個月之久至41年農曆7月匪?將其送往香港並囑該被告等返台後應為匪宣傳42年3月被告等由香港返台。 | 感化三年 | |||||||
11687 | 11826 | 王宏韜 | 男 | 山東,黃縣 | 57094 | 30 | 陸軍第二肺病療養院療養員 | ??台陷匪期間曾參加店員救國會在匪夜校學習及閱讀匪書情事亦供認不諱惟不辦理附匪份子登記定足徵其思想仍屬傾匪以其情節尚?輕微認有交付感化必要 | 交付感化三年 | (46)審聲字第0023號 | ||||||
11688 | 11828 | 馬樹桐 | 男 | 河北,冀縣 | 57097 | 42 | 無 | 分函立法委員及政府官員謂其退役係受組織迫害指國軍中最大危險是組織控制軍隊這種組織是全盤俄化獨裁政治及國軍部份高級官員因不堪組織壓迫主張在適當時機下投降共匪並歌頌共匪「不打沒有把握仗」的戰術以及吳國楨出國孫立人離職均是政府迫害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 | (46)審聲字第0082號 | ||||||
11689 | 11829 | 霍俊魁 | 男 | 廣西,那馬縣 | 57098 | 40 | 台灣省民防司令部民防第三總隊高雄大隊第一中隊上等兵 | 以「民防實踐隊全體隊員」名義致國防部人事服務處反動函一封內稱「……現在我們士兵老了無用送回大陸給共產党我們一定歡迎的過去我們說共產党在大陸做洗腦的工作現在我們明白共產党是好的國民党實在有洗腦的事實如果要我們有愛國的思想就不應該有實踐隊如有者就是洗腦…… | 交付感化 | (46)審聲字第0095號 | ||||||
11690 | 11830 | 印文喬 | 男 | 四川,北培縣 | 57032 | 34 | 上海軍尉部屬員派總務處服務 | 在大直本部官佐宿舍洗臉處附近將反共復國歌反其歌詞高歌為「不驅除俄寇不消滅朱毛不反攻大陸中華民國不萬歲不萬歲」當有本部政治部監察組上校組長陳亮体育組孫以桐計?室中校編製官張玉忱人事署林景福等多人在場見聞張玉忱面加糾正被告不特不予接受反謂「我唱了怎麼樣上有天下有地任何人都不敢抓我反正大家都死在台??不了大陸去」等語嗣 | ||||||||
11691 | 11831 | 陳 郢 | 男 | 四川,遂寧縣 | 反共義士。 | 57035 | 27 | 馬祖守?區?立暫編四二砲第二連下士 | ?區第一?所內拾獲反共義士就業輔導處恭印之?統?反共義士訓詞一冊在衣頁以鋼筆書寫「擁護共產主義更有理由」打垮蔣╳╳有自由打倒?裁專制的蔣○○」等反動文字寫後將小冊拋置??所之內?供?人?覽。 | 07年 | ||||||
11692 | 11832 | 崔光榮 | 男 | 江蘇,宜興縣 | 57037 | 24 | ?二軍砲兵指揮部?六一一營勤務連上等兵?葯 | 謀議渡海逃投敵人并擬至大埔港找漁船為渡海工具翌日下午李又邀善於駕船之崔光榮來禁閉室與莊相識由是李莊崔三人共同計劃如何?取槍砲及指北針如何利用天時氣候行動如何防?追擊如何挾持長官交與敵人以博對方歡迎與信任及如何分配任務各事項後李又將與莊崔等之密謀情形告知周芳文并邀其?加周亦同意且促李早日寔行 | 10年 | |||||||
11693 | 11833 | 莊建軍 | 男 | 山東,日照縣 | 57037 | 31 | 陸軍勤務指揮部載波勤務大隊終端台上士机務 | 謀議渡海逃投敵人并擬至大埔港找漁船為渡海工具翌日下午李又邀善於駕船之崔光榮來禁閉室與莊相識由是李莊崔三人共同計劃如何?取槍砲及指北針如何利用天時氣候行動如何防?追擊如何挾持長官交與敵人以博對方歡迎與信任及如何分配任務各事項後李又將與莊崔等之密謀情形告知周芳文并邀其?加周亦同意且促李早日寔行 | 無期徒刑 | |||||||
11694 | 11834 | 李 超 | 男 | 四川,渠縣 | 57038 | 26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第二大隊重兵器隊役員 | 李超意圖投匪迭誘被告王輝生密談計劃如何渡海逃亡同時李超復誘同隊戰士廖明華夥同逃亡投匪邀往北沃觀察地形及檢視馬達計劃由李超摸哨奪槍以備遭追捕時抵抗由廖掮馬達上船並操縱行駛商議後俟機行事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
11695 | 11835 | 王輝生 | 男 | 江蘇,如皋縣 | 與3888李 超不同人 | 57038 | 27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第二大隊重兵器隊役員 | 李超意圖投匪迭誘被告王輝生密談計劃如何渡海逃亡同時李超復誘同隊戰士廖明華夥同逃亡投匪邀往北沃觀察地形及檢視馬達計劃由李超摸哨奪槍以備遭追捕時抵抗由廖掮馬達上船並操縱行駛商議後俟機行事 | 期徒刑拾年褫奪公權五年 | ||||||
11696 | 11836 | 敖 遊 | 男 | 廣西,宜山縣 | 58087 | 34 | 海軍偵查台電信中士 | 情緒失常詆毀政府企圖投徒匪區思想錯亂影響軍心。 | 感化2年 | |||||||
11697 | 11837 | 譚俊英 | 男 | 廣東,順德縣 | 58067 | 29 | 聯勤總部同中尉附員派福利事業總管理處馬祖分處服務 | 自馬祖寄信其寓居香港之三兄譚啟康函內?「國民党是專講人事?係背景的一個黑暗腐敗的政党」「現在台?因為有美國的軍事及經濟援助存有倚賴的心理比較稍為興利革弊掃除黑暗官僚一?不過仍有不少部份人民仍存憤懣不平心理的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已看樣子反攻大陸恢復國民党政權的話真是渺茫無期談何容易皆存有觀望等待國際局勢變化的心理台?老百姓多不願去當砲灰送死大家都是等待觀望坐享清福」等語 | 交付感化 | (47)法定字?0201號 | ||||||
11698 | 11838 | 朱明豐 | 男 | 湖南,桑梓縣 | 58035 | 31 | 陸軍裝甲兵第二師搜索營第三連上士駕駛 | 褲袋內搜出其撰寫之毛匪告全台同胞書反動文字一張。 | 無罪 | |||||||
11699 | 11839 | 王光助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8039 | 36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工兵中隊上等兵 | 受派利達輪充任管倉員航行香港覓取人事?係搜集我方情報并?任傳遞林鵬與匪方派在香港以大達航業公司為掩護之匪首吳磊秘密文件先後凡四次43年元月十四日該利達輪航行穗?汕尾海面被我軍截獲將該王光助撥交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工兵隊充上等兵經發覺前情。 | 10年 | |||||||
11700 | 11840 | 徐逢才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8040 | 40 | 軍?二?防艇隊?四?砲艇少尉艇? | 共同?議投匪嗣為?艇電機上士周?誠及艇長遇劍秋等所識破先後偽??與叛?同年六月?艇停泊馬公陸軍碼頭同在遇艇長房內各書奮鬥史及宣誓書并推杜林代支部小組長另寫宣言與結論分別刺破手指取血蓋捺指印以下?心且由徐過二人?就航行路線(即考斯)自金??科羅?、烏嘴尾、小金?、大二?島、青嶼而抵??港口即以擴大器廣播呼匪接應并以白光燈打(SOS)信?復協議??叛前殺死同艇?士張少卿王忠和李樹模李江等四人以便向匪邀功計劃已定只待?艇移防金??寔施 | 15年 | |||||||
11701 | 11841 | 顏光明 | 男 | 江西,南昌市 | 58078 | 27 | 第十軍炮兵指揮部第六六八?第一連上士士官長 | 日記本上擬定叛?計劃,其內容重點為「成立第二期青年兵?誼會,?明當前政府腐化欺騙,以台南為基地利用第十軍及第二軍?司令部大炮作基礎,由鳳山青年軍佔領軍校奪取?葯庫,以基隆、臺北、嘉義青年軍往南集中內應外合相互策應,意?顛覆政府。 | 06年6月 | |||||||
11702 | 11842 | 王公武 | 男 | 1928/10/25 | 山東,平度縣 | 58079 | 30 | 陸軍?二十六師?理連下士副班長 | 因家鄉陷匪?加匪偽華東野?軍解五師司番號忘記)一○一??部充任傳令員駐於萊陽接受匪党訓練?備?加臨時會?及至同年六月間因眷念故鄉乃請調該??三連?鬥員迄至七月中旬調牙山受訓被告畏苦於途次脫逃 | 05年 | ||||||
11703 | 11843 | 陳明志 | 男 | 四川,大竹縣 | 58098 | 30 | 工 | 酒後向陸軍第廾六師二五五連憲兵下士陳業煥?報有人在茶室牆?貼反動標語翌晚宴請陸軍第八軍六二一營砲兵勤務連班長張斌等吃酒之際復與在座之同連某中尉幹事(不記姓名)謠稱:『昨夜在東蘭特約茶室牆?發現「通美賣中血覆人民」之反動標語』 | 03年6月 | |||||||
11704 | 11844 | 呂秋鎮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8071 | 31 | 嘉義縣竹崎國民學校教員 | 林孝溫與李日富素識常與之談論共產理論,邀其參加工作,因而知悉李日富為朱毛匪黨份子,並曾閱讀馬克斯主義,37年初,復介紹同學呂秋鎮與李日富認識,並告知呂秋鎮,李日富為共產黨份子,地位很高。 | 03年+感化 | |||||||
11705 | 11845 | 林孝溫 | 男 | 台灣,雲林縣 | 58071 | 32 | 雲林縣油車國民學校教員 | 37年初,經林孝溫介紹與李日富認識,並告知李日富為共產黨份子,地位很高,呂秋鎮自與李日富認識後,曾五度與之晤面,李匪交閱「中美通商新協約的批評」,「土地改革」,「市民精神」,「馬克斯主義」等書。 | 03年+感化 | |||||||
11706 | 11846 | 葛孝儀 | 男 | 安徽,滁縣 | 58022 | 28 | 九七○四部隊第三中隊上尉組員 | 在陸軍軍官基本訓練中心補訓?隊受訓期間該被告葛孝儀曾向方聚成談?「你這土包子還要我來訓練你孫光炎之被判徒刑十五年在當初并非未想到可能有如此結果而是他有一個中心目的即為我們全体同學謀幸福如果上次革命成功(郭廷亮叛?案)你照樣不是王牌嗎?」「現在政治誰戰勝誰就?強不過上次并非計劃不週而是被人洩漏否則我們還要當什麼員」「你不要?把反攻大陸看得那麼神聖誰願反攻大陸都是爭權利搶地位我才不做人奴隸為他賣命你看一但打仗不是投降便要自相殘殺!」等語 | 交付感化 | |||||||
11707 | 11847 | 呂遵望 | 男 | 山東,萊陽縣 | 大學 | 自首不誠。 | 58069 | 32 | 新竹縣立芎林初級中學教員 | 3年秋肄業北平輔仁大學時與同學王邁等交往密切受王邁贈與之原野,貴族之家,秋及冰心散文集等左傾書,37年10月將上開各書?帶耒台,始終保存閱讀;44年向本部辦理被迫附匪份子登記時,僅述及曾受匪訓,對于在輔仁大學肄業中與親匪份子王邁等交往,並將上述左傾書冊?帶來台。 | 交付感化 | (47)審聲字第0011號 | ||||
11708 | 11848 | 曾愛群 | 男 | 廣東,揭陽縣 | 58081 | 34 | 彰化縣溪州鄉三條國民學校教員 | 36年春,在原籍廣東揭陽縣後埤小學校任教時,曾閱讀「人間」及「散文詩」等左傾書籍,其思想傾匪,有獲案之「新教育形勢」抄件暨違梳書籍為証。 | 交付感化 | (47)審聲字第0025號 | ||||||
11709 | 11850 | 林 翠 | 男 | 雲南,宣威縣 | 即林北農。 | 58082 | 24 | 無 | 46年12月7日至12日在高雄鳳山等地,書寫反動函件十餘封,分寄台灣省政府秘書處及大華晚報等報社雜誌社,內容均係惡意抨擊政府無能,政治腐敗,反攻大陸乃不可能之事,主張不要反共,台灣應與大陸匪偽政權合作等謬論。 | 交付感化 | (47)審聲字第0036號 | |||||
11710 | 11851 | 葉志仁 | 男 | 廣東,?山縣 | 58072 | 36 | 81師241團第3連上士排? | ?房廁所木版上書寫反動文字內容?謂在?戰士你們到台?來薪(辛)苦七八年多為了什麼反攻大陸遙遙無期祇有在台?當土地有什麼好想呢?還有心機出操嗎?現在國家作我們在?戰士如牛馬看待食不飽寢不溫三四十歲未有家室家何在國不思矣我們要想反攻大陸能有豐衣足食先要殺陳誠仍要殺俞鴻鈞請大家起來反抗陳誠與俞鴻鈞我們在?戰士才有好過的日子等謬詞句煽惑在?軍人不守紀律。 | 05年 | |||||||
11711 | 11852 | 鄭允暉 | 女 | 廣東,潮陽縣 | 58086 | 33 | 台灣糖業公司試驗所屏東育種場圖書?管理員 | 34年秋,在廣東潮陽大中中學讀書時閱讀匪新華日報,聯合政府,大眾哲學,唯物辯證法,論持久戰等匪黨書報,致思想傾匪。36年8月來台後,除閱讀魯迅雜感集外,在鳳林中學屏東糖廠子弟小學執教期中,與陳清炎,鄭望黎等談話時,有讚揚匪黨實力日漸增?,國軍無法予以消滅,攻擊政府貪污無能,反共義士來台是吃貴米等言論。 | ||||||||
11712 | 11853 | 竇正之 | 男 | 廣東,欽縣 | 59010 | 33 | 陸軍九三兵工群九六四營上士 | 以青年軍協會名義,向各有關方面寫信。?同時發現有具名二期青年軍攻擊政府之標語出現,認被告等有叛亂及違背職守等罪嫌 | 感化 | |||||||
11713 | 11854 | 于亞洲 | 男 | 山東,諸城縣 | 59035 | 50 | 海軍第二造船廠上尉補給官 | 27年11月間原服務之國軍部隊改編後,由漢口東北同?會之介紹,前往陝北洛川參加匪?抗大分校受訓,28年3月初結業,隨同匪軍進駐山東省?陀寺,同年8月離開該處,經山東省政府扣押偵辦,認其惡性不深,准予投效政府,輾轉來台,44年10月間政府辦理國軍曾經被匪誘?人員登記時,聲請人竟以虛偽不實之詞,聲稱於28年5月間在山東?陀寺被匪截留,逼?接受匪訓3月,乘機逃出等語,對於前開志願參加匪?洛川抗大分校受訓,及結業後隨匪軍轉進山東?陀寺等?實情形,全予隱暪不報。 | 10年 | |||||||
11714 | 11855 | 王煥連 | 男 | 海南島,萬寧縣 | 59066 | 38 | 陸軍六五六零部隊重三連上等兵 | 自47年至48年1月?先後寫匿名信四封致?長三件蔣副祕書長一件內容謂:「強?我?加革命十年不為?升体弱不能退伍轉業又出賣同胞婦女給美顧?當慰?隊換取飛機大砲武器來控制?害我?當兵到死帝國主義也沒有這樣兵法制度今天我告訴國防害吏不解?体弱老兵對革命要破壞要殺中美兩國領導中心消滅美國人趕美國人離開台?歡迎革命政府垮台周?理(即周匪恩來)來?放我?」等語。 | 感化3年 | (48)信命審字第0318號 | ||||||
11715 | 11856 | 朱雲波 | 男 | 福建,尤溪縣 | 59039 | 53 | 反共救國軍前福建游擊隊第四五支隊第二大隊第六中隊七級中隊長 | 38年9月受派來台將陳世昌搜集有?台?港口配備情形及嚴僑密函返福州面交林匪西銊39年復?次奉派至白肯向陳世昌催索情報來往福州白肯之間與我東海部隊長王調勳等交互傳遞函件促成陳匪與王調勳在方西洋島之誘降會談同年五月間陪同高某來白肯逗留十餘日後?帶東海部隊人員花名?返閩旋於同年11月間投入東海部隊第五支隊任中隊長。將陳匪?蓀所囑勸降王調勳之意及部隊進入閩江口之暗號舉告王調勳等人。 | 10年 | |||||||
11716 | 11858 | 施仕侁 | 男 | 遼寧,瀋陽市 | 59026 | 31 | 殷台造船公司電工 | 多次收聽匪?廣播,47年823中共砲轟金門後,與依仕侁、朱惕生等互相談論,誇張匪方廣播內容,工程技能高?,生產建設進步,對於匪發射金門砲彈多,而炫耀匪方造彈能力等荒謬言論。 | 感化1年 | |||||||
11717 | 11859 | 蔣國藩 | 男 | 雲南,楚雄縣 | 60015 | 25 | 昆明部隊四軍六師傅達班長 | 原係匪偽「?年團」預備團員,44年2月4日,參加雲南孟連縣「土改」工作隊接受土地分配,?算?爭、沒收財產等訓練,先後在該縣從事所謂「土改」同年9月,轉充雲南孟連縣公安局孟馬派出所所員,45年3月啣命進入緬境活動潛入我邊區基地,投入昆明部隊以當兵為掩護刺探軍事機密。 | 死刑 | 死刑 | ||||||
11718 | 11860 | 金谷蔓 | 男 | 湖北,咸寧縣 | 60016 | 30 | 陸軍兵工一般補給庫陸軍步兵少尉補給官 | 庫房黑板上書寫「女起解捉放曹黃金台汾河?四戲碼,解釋為「解放台?」,并先後在寢室向同事們散佈,「共匪在大陸做得好」毛澤東很好,共匪的人民公社很好,大陸根本沒有什麼抗暴運動發生」等謠言。 | 02年6月 | |||||||
11719 | 11861 | 王家全 | 男 | 緬甸,果敢 | 60044 | 20 | 情報局昆明部隊?合隊無線電搖机兵 | 46年即已?加共匪緬甸果敢榨子樹地下組織「人民紀錄社」工作47年加入匪党青年團為團員,在中緬邊界蚌蟹河地方接受訓練四週,結業後經指派組織景棟地區工作小組為小組長,潛入本部情報局昆明部隊剌探及搜集對我軍心戰情報資料,從事登記在昆明部隊服務之雲南籍官兵姓名,破?交通及器材,與破?軍譽以離?軍民情感等工作。 | 死刑 | 死刑 | ||||||
11720 | 11862 | 向凌生 | 男 | 1935/5/4 | 湖南,乾城縣 | 大學 | 60047 | 25 | 基隆省立海事專科學校學生 | 四十八年十二月間撰擬「武裝革命計劃書」敘述其革命之理想、手段、程序、奪取政權之方法及時機等,交張經魁閱覽,張表示贊成,其後張并致書向陵生予以鼓勵,向乃購置氯化錏鈷化學藥品兩瓶及指南針一個,以備竄入山地與張經魁秘密通信及游擊行軍之用,又於四十九年三月十日,在基隆海水浴場,竊取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兩棲偵察連所有之九四一三七七號卡柄槍一枝,裝於吉他琴盒中,備作叛亂之用 | 06年 | |||||
11721 | 11863 | 李懷民 | 男 | 福建,南安縣 | 60082 | 50 | 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技正 | 被訴於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任福建省南安縣農業推廣所主任兼農林場長時,經民生農校教員葉非英供給閱讀「大?哲學」「政治經濟學」等書,旋?思想轉變,由葉吸收加入匪黨,與同匪黨份子蘇秋濤、黃雅士、黃肇基等人,以農民運動為活動中心,三十五年四月來台,由謝真領導,與黃雅士、王汝介等編為一組,認有涉嫌參加叛亂組織罪嫌 | 無罪 | (49)警審特字第0050號 | ||||||
11722 | 11864 | 翟榮基 | 男 | 廣東,東莞縣 | 61015 | 56 | 局一○一六站少將站長 | 惟翟榮基在嚴刑之下直供任鳳岐掌管電台業務,及吳應基經辦器材業務,并與任員等對質,力加指證,致使任員等迭遭港警毒打。 | 12年 | |||||||
11723 | 11865 | 鄧 霖 | 男 | 廣東,東莞縣 | 61015 | 41 | 局一○一六站上校組員 | 鄧霖亦因受刑不支,而將任鳳岐負責香港電台業務,及其本人負責大陸電台業務之事告知港警,且與任員對質中指證。 | 12年 | |||||||
11724 | 11866 | 耿顯永 | 男 | 河南,新蔡縣 | 61019 | 43 | 高雄縣立旗山中學杉林分部教員 | 26年秋河南新蔡入共黨組織,嗣考入我中央軍校第十四期34年留居雲南昆明,曾因欲聞一多事件被捕入獄,38年11月間在四川涪陵連山鎮,被共軍四野先遣部隊俘送重慶西南軍區軍政大學教導總隊受訓39年秋,接受西南軍區公安部派遣,來台待機探聽國家機密,或在台灣南部覓找工作掩護聯絡地方人士,待機發動局部叛變等。 | 15年 | |||||||
11725 | 11867 | 逯德福 | 男 | 山東,昌樂縣 | 62014 | 39 | 陸軍66師76團2?4連上士班長 | 酒後精神錯?在開飯時間踉蹌至飯?當?隨口呼出「毛澤東萬?」?聲并「毛澤東給我十萬塊?你們給我好了」。 | 03年6月 | |||||||
11726 | 11868 | 許愛民 | 男 | 四川,廣安縣 | 62023 | 35 | 1543─1560─1537部隊本部連上士一級駕駛 | 部隊辦公室內當?宣?共匪詆毀我政府之標語如想中央望中央中央來了一掃光以及共匪優待俘虜我們的官兵情形如被俘頭一天晚上招待第二天早晨政委集合幾百佪俘虜訓話時?很對不起睡的不好我們照顧不?各位有願意?去的我們給你開路條願意留下來也可以與國軍在當時打人一打打佪半死現在還不是這樣不敢?就是了等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荒謬言論 | 03年6月 | |||||||
11727 | 11869 | 江真一 | 男 | 62801 | 不詳 | 中共福建省人民委員會省長 | 偽福建省人民委員會省長,?係參加以非法之方法?覆政府之叛徒,其已構成懲治叛亂條例第八條第一項之罪乃屬公知之事實,不容置疑,次查被告雖未獲案,然上項船隻物資,?經該船船員江慶浩等供證,確係匪偽福建省人民委員會所屬惠安縣東園人民公社之物當亦?為被告江一?所有之財產,依照上開法條第二項之規定,曾應予以單獨宣告沒收 | 單獨宣告沒收財物 | ||||||||
11728 | 11870 | 趙鍾華 | 男 | 湖北,鄖縣 | 60070 | 33 | 一八二七部隊上尉情報官 | 43年間,洪傳田擬具「我們的想法看法與做法」一文,作為建立組織之理論基礙,並與被告高善祥、趙鍾華討論,被告高善祥、趙鍾華均表同意。 | 05年 | |||||||
11729 | 11871 | 張正雄 | 男 | 台灣,高雄縣 | 63018 | 24 | 陸軍第十九師五大?三?九連一等兵 | 51年9月27日上午九時許乘其進入小金?后宅公路旁團部公?大便之?在?所內牆壁上以紅色風化瓦片書寫「小金門」「共?組?」「共?主義萬萬?」等反動文字。 | 03年6月 | |||||||
11730 | 11872 | 成廣俊 | 男 | 湖南,湘潭縣 | 63019 | 44 | 陸軍供應司令部工兵署編訓組工兵中校參謀官 | 於36年春參加山東吐絲口戰役因戰事失利為匪俘虜轉送河北慶雲唐莊匪之解放軍官團受訓達五月之久填具志願表加入匪偽革命軍人同盟會發給結業證書釋歸 | 交付感化三年 | |||||||
11731 | 11873 | 丁聰敏 | 男 | 台灣,雲林縣 | 63047 | 23 | 裝甲兵第一師工兵?第二連下士副班長 | 喜?不良?物及受雲林縣長候選人蘇東啟?意攻訐政府之言論所影?致其思想偏差觀念錯誤因往訪同縣台西國民學校教員蔡度未遇離校時順道步入該校三乙教室內利用?餘粉筆在黑板上書寫:「反對臭頭主義」「反對國民黨」「反對總統連任」「國民黨就是狗黨」後意猶未盡再進三甲教室內在黑板上?續書寫:「台?獨立」「反對獨裁」「狗╳╳╳就是民族之罪人」等反動文字。 | 03年6月 | |||||||
11732 | 11874 | 楊譚堯 | 男 | 廣東,惠陽縣 | 63055 | 21 | 情報局幹訓所待命人員 | 39年在原籍廣東惠陽縣進入偽多祝中心小學,四年級時參加匪少年先鋒隊為隊員,民國四十五年小學畢業後,入偽公私合營綜合商店充售貨員,旋入偽廣東省交通廳修記?服務,至民國五十年??生產,于民國五十一年逃抵香港,同年七月經我政府接運來台,八月間參加本局訓練班受訓,嗣轉入本局幹訓所待命分發工作,惟仍言論荒謬,如本(五二)年四月十日當?宣稱「如果留在台灣當兵的話,我寧願?大陸去也自由些,像這種待遇,討個老婆都不能」 | 感化3年 | (52)裁法字第0029號 | ||||||
11733 | 11875 | 嚴君川 | 男 | 廣東,文昌縣 | 63023 | 39 | 海軍總司令部軍事情報助理副參謀長室上尉情報官 | 奉派充海外電台台長,意志不堅,於四十九年七月間,在澳門將本人照片二幀、自傳一份,交由另案羈押之崔鐸轉交匪公安部第一局廣州辦事處,參加其情報組織,月薪港幣五百元,為匪從事情報活動。 | 死刑 | 死刑 | 叛處死刑後鋸斷鐵窗試圖逃獄未果。 | |||||
11734 | 11876 | 勞彩先 | 男 | 廣東,靈山縣 | 63024 | 35 | 反共救國軍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下士步槍手 | 51年6月間,在駐地東引,王德成、周冠雄、傅佩陶、勞彩先四人曾商談逃往大陸。 | 10年 | |||||||
11735 | 11877 | 王德成 | 男 | 廣東,電白縣 | 63024 | 30 | 反共救國軍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下士自動步槍手 | 鄧克榜向王德成倡議逃往大陸王稱:「我在烏坵時,?有此計劃」,後召集同夥選?周冠雄為組長,王德成為副組長,鍾國?為幹事,並說明組長副組長等擔負之任務,旋議定竊取兩棲偵察隊之橡皮艇,為行動工具,由王德成駕船,行動時間須在夜晚十二時以後,?帶輕武器,偽裝查哨者,將碼頭衛兵擒獲,若在碼頭被人發覺,共同抵抗,船下海後要用木板撐出一百公尺,再開馬達。 | 12年 | |||||||
11736 | 11878 | 傅佩陶 | 男 | 安徽,來安縣 | 63024 | 34 | 反共救國軍第一大隊第二中隊下士彈藥手 | 51年6月間,在駐地東引,王德成、周冠雄、傅佩陶、勞彩先四人曾商談逃往大陸。 | 10年 | |||||||
11737 | 11880 | 李振揚 | 男 | 福建,晉江縣 | 63058 | 43 | 商 | 36年農曆除夕,在省立台南第一女子中學教員呂榮星之宿舍中,曾聞陳逸萍表示過去曾任匪南靖地委,抗戰初期廈門陷敵時,隨廈門「青年工作團」撤退等情,已明知陳逸萍是匪諜,至三十七年陳逸萍執教省立高雄商業職業學校時,因思想問題將被解聘,李振揚仍為轉託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高雄諜報組代組長陳耀星設法向該校解釋,得以繼續聘用,至三十九年六月十三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施行以後,陳逸萍四十二年三月廿八日向政府辦理附匪登記以前,明知陳逸萍之所在,仍不告密檢?。 | 無罪 | (52)警審特字第0014號 | ||||||
11738 | 11881 | 陳楷川 | 男 | 福建,廈門市 | 63030 | 49 | 台灣省立花蓮中學教員 | 陳楷川27年秋,在福建龍溪縣,參加「廈門青年戰時服務團」28年冬,在南安縣高山小學任教時,參加共黨29年春,參加中共閩南特委李剛及晉江縣委會錦耀主持之講習會,嗣在崇安武夷山接受訓後,至江西玉山寫讀研究所附設補習班任教31年夏回福建連城,35年8月來台。 | 05年 | |||||||
11739 | 11883 | 范關群 | 男 | 1926/6/24 | 江蘇,吳縣 | 63044 | 39 | 高雄縣警察局委任第五級刑警隊員 | 范根才將在上海充任偽便衣警察等情形告知乃弟范關群,范關群未向政府告密檢舉,審理中,軍事檢察官查覺范關群原在我上海市警察局江寧(即戈登)路分局任股員等職,上海陷共後,仍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職為匪工作,以書面追加起訴 | 05年 | ||||||
11740 | 11884 | 王正錫 | 男 | 山東,即墨縣 | 63033 | 48 | 警備第一總隊第三大隊第九中隊上等兵 | 34年2月間,其原籍山東?墨縣俞家屯村匪偽農救會會長。 | 05年 | |||||||
11741 | 11886 | 朱四樂 | 男 | 河北,黃陂縣 | 64016 | 34 | 無 | 朱四樂原籍湖北黃陂縣38年4月間被中共佔據後,九月至偽孝感軍分區後勤處供訓隊受訓四十餘日,結訓後即充該軍分區安樂縣大隊第一連事務長、後勤處所屬禮山日姑墩皮油榨坊會計、軍人消費合作社發貨員、軍需科外務保管、東門磚瓦?廠管理員等職。45年6月9日?抵香港為港警查覺,收容於平民教養院,46年4月離院至中國洗衣店工作因政治犯嫌疑為港警拘押,於47年4月解遞澳門,50年4月間復潛?香港,51年3月間,再度為港警逮捕,遞解來台。 | 05年 | |||||||
11742 | 11888 | 陳國添 | 男 | 台灣,高雄縣 | 65008 | 24 | 海軍282號艇補給上等兵 | 先後在東引高雄十二號碼頭等地,與同艇戰士黃瑞斌、林瑞煌、謝義守等,談說:「PC111號艦件,他們事先未聯絡好,如果把船開往大陸去,生活就可改善」,「蘇俄艦艇,有兩個駕駛台,速率大,有十二吋八吋砲,他們(指匪)的海軍很強大,我們想反攻大陸,反個屁」等語,間亦對政府及執政黨有所詆毀 | 02年 | |||||||
11743 | 11889 | 周夢麟 | 男 | 浙江,青田縣 | 65015 | 46 | 特種軍事情報室上特種派職軍官 | 香港工作站被港警破獲,周員於被捕之當晚,竟於港警刑求下,將該組用為工作通訊之八五九一及六八八九號信箱告知港警,並謂八五九一號信箱鑰匙由該組聯絡員葛玉俊保管,旋復供出九三○一總站轄下各組站負責人及相關運用人等之番號、姓名住址等。 | 06年4月 | |||||||
11744 | 11890 | 唐述義 | 男 | 山東,平度縣 | 原名王述義。 | 65034 | 41 | 三輪車伕 | 35年6月間,其原籍平度陷匪後,充匪陶家埔民兵隊民兵,職司打更、守衛等工作。 | 05年 | ||||||
11745 | 11891 | 孫慶玉 | 男 | 山東,濟寧縣 | 65025 | 32 | 三輪車伕 | 踏三輪車衝向總統士林官邸,奪下大門值勤警衛葉自?所持之卡賓槍,並對準警衛連續開槍射擊,於擊斃葉員後,持槍向官邸內直衝 | 徒刑8年+監護3年 | 2-3、殺人罪從一重以殺人處。刑 | ||||||
11746 | 11892 | 方虎忱 | 男 | 山東,廣饒縣 | 65030 | 50 | 小販 | 54年6月5日中午12時許,在基隆市新生戲院門前,向學生陳基新、鄭希聖等,高聲發表:「共產黨現在人民生活已走向正軌,在台灣展出之人民公社照片都是假的,都是騙人的,你們把我講的話轉告你們的同學」等荒謬言論。 | 03年7月 | |||||||
11747 | 11893 | 黃樹森 | 男 | 湖北,蒲圻縣 | 65039 | 51 | 商 | 黃樹森起草被告吳可仁書寫謄清,反動文件假借預訓司令部名義,函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前主任高魁元上將,又冒名王振民上尉,上書總統府張秘書長詆譭現行政策,攻擊政戰工作同年五月十八日復以淡水二○一八號信箱名義油印傳單攻擊總統及蔣部長,黃樹森拘押後復發現同筆?之反動函件多件,經鑑定非吳可仁之筆?,該處於54年11月15日,已另案破獲為蕭偉所繕發,尤足證明獲案油印函等件,並非被告等所寫,而該油印函筆??鑑定與其他反動函筆?相符,則均非被告等所寫,亦至顯然。 | 無罪 | |||||||
11748 | 11894 | 吳可仁 | 女 | 廣東,惠來縣 | 65039 | 46 | 家務 | 黃樹森起草被告吳可仁書寫謄清,反動文件假借預訓司令部名義,函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前主任高魁元上將,又冒名王振民上尉,上書總統府張秘書長詆譭現行政策,攻擊政戰工作同年五月十八日復以淡水二○一八號信箱名義油印傳單攻擊總統及蔣部長,黃樹森拘押後復發現同筆?之反動函件多件,經鑑定非吳可仁之筆?,該處於54年11月15日,已另案破獲為蕭偉所繕發,尤足證明獲案油印函等件,並非被告等所寫,而該油印函筆??鑑定與其他反動函筆?相符,則均非被告等所寫,亦至顯然。 | 無罪 | |||||||
11749 | 11895 | 毛忠頤 | 男 | 四川,綦江縣 | 66038 | 36 | 陸軍第八一一醫院少尉實習軍醫 | 在花蓮新城?嘉里村新莊八十四號康寶玉宅飲酒,詆?政府為一不詳姓名者質詢你是國民黨抑共產黨,被告竟答是共產黨又怎麼樣,並?高呼「毛澤東萬歲」。 | 03年6月 | |||||||
11750 | 11896 | 趙守義 | 男 | 安東,莊河縣 | 66049 | 41 | 三輪車伕 | 趙守義系前陸軍54軍591團一等兵於35年秋,在安東省勦共被俘編入共軍獨立旅駐守秀陽對國軍作戰,為國軍攻克秀陽潰散,?投效前陸新一軍服役,涉有參加叛亂組織罪嫌疑。 |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1751 | 11897 | 廖時亮 | 男 | 湖南,寧鄉縣 | 化名傅建南、陳叔寅. | 67023 | 49 | 局設計委員會上校特種派職軍官 | 局設計委員會上校特種派職軍官 | 無期徒刑 | 60年減刑12年,64年減刑6年 | |||||
11752 | 11897 | 廖時亮 | 男 | 湖南,寧鄉縣 | 化名傅建南、陳叔寅. | 75777 | 56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六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4號 | |||||
11753 | 11898 | 王湘舟 | 男 | 1929/2/12 | 湖南,零凌縣 | 67025 | 38 | 陸軍第一通信器材基地勤務處,中尉部屬軍官 | 軍官寢室內,與同事閒談時稱:「雷震是一個愛國者,對政府善意的建議,反遭判刑坐牢,那還有誰敢講話,一講話就被大帽子戴上,國家那有不腐敗之理,雷震曾經當過參政會秘書長,很有才幹,位居高職,思想絕無問題,主要是政府怕他組黨,故先把他關起來,劉子英的自白書完全是政府假造出來的,以拿來欺騙人而已」…. | 03年 | ||||||
11754 | 11899 | 萬 綸 | 男 | 1908/2/4 | 湖南,瀏陽縣 | 67058 | 58 | 信誼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出納員 | 38年4月代理前松滬警備司令部第三處處長(未辦理無職軍官登記),同年5月間,匪竊據上海後,被匪逮捕,旋由匪幹文道平保釋,其時適我舟山駐軍之部隊長為朱致一將軍,係萬綸同學,文匪乃囑萬綸至舟山策反該部隊長為「人民立功」,萬綸允諾,即由文匪引見匪三野副司令員宋匪時輸(在大陸)面示機宜,並交付金戒子三枚為旅費,萬綸即依匪指示,於39年4月間乘輪至舟山,因聞被政府通緝,即未進行策反,旋由舟山來台。 | 感化3年 | (56)更字第0008號 | |||||
11755 | 11900 | 牟純榮 | 男 | 山東,牟平縣 | 原名李眷旭。 | 67029 | 41 | 縣人,住台北市漳州街八十九巷三號,業 | 廿九年加入匪偽山東省牟平縣自衛團,經查當時該地無此組織。 | 無罪 | ||||||
11756 | 11901 | 張楊清和 | 男 | 台灣,南投縣 | 67035 | 40 | 肉販 | 38年元月間在南投縣竹山鎮經匪幹陳?水(已死亡)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外圍組織「共有會」,與石昭城(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39)安潔字2482號判決確定)張炳煌、張昭猛、林神澄(均自首)等同組受陳匪領導,40年9月向前國防部保密局自首。 | 05年 | 叛亂部份處5年,偽鈔部份6年。 | ||||||
11757 | 11904 | 史葵心 | 男 | 浙江,平湖縣 | 67060 | 43 | 高雄少年輔育院輔導員 | 在該院大門口、塑膠工廠、習藝辦公室等處,向同事徐德、郭志堅、邵步洋、萬先非等先後宣揚共匪將大陸從不安定的局面轉眼變成富?康樂的核子國家,毛匪澤東在東南亞要龍頭,侵略別的國家,值得驕傲,共匪搜刮民財,其實那邊建設好,黃河鐵橋也造成了,等有利于叛徒之言論 | 05年 | |||||||
11758 | 11905 | 尤改良 | 男 | 1920/11/23 | 台灣,台北縣 | 67053 | 48 | 桃園縣警察局桃園分局八德分駐所警員 | 尤改良於39年初在管區南崁村莊石登家調查戶口時,發現查緝之匪諜莊金棕,(後已辦理自首)竟允其要求,不予逮捕,任其逃逸。 | 10年 | ||||||
11759 | 11906 | 矯痟 | 男 | 山東,平度縣 | 68019 | 52 | 工友 | 廿八年九月間,在山東平度縣,經矯匪畯蛂]在大陸)介紹參加匪偽喬天華部隊,旋?參加匪黨,四十二年隨軍來台後,迄未向政府自首。 | 05年 | |||||||
11760 | 11907 | 柯輝煌 | 男 | 台灣,彰化縣 | 68022 | 17 | 農 | 彰化縣伸港?蚵寮村,本部海防檢查哨散兵坑內,用石塊在土壁上刻畫「毛主席毛澤東是中華民國的救星」,嗣悉被人抹去,又於同月廿九日在同地檢查哨碉堡頂上,趁水泥未乾之際,以樹枝刻畫「毛澤東萬歲」等文字 | 04年 | |||||||
11761 | 11908 | 化林春 | 男 | 河南,許昌縣 | 68039 | 45 | 商 | 在台南市台灣省立台南醫院停車場,大樹下及鯤瀛旅社、第一旅社、永安旅社等處,向賣血夥伴陳舜、蔣金祥、郭尚武、劉少卿、陳洪植、曾鑑芳等多人發表:「大陸很大,台灣很小,憑我們這幾個人怎能反攻大陸。」「就是共產黨在大陸沿海不設防,大門開?讓我們去亦不敢去。」「大陸上建設的很好,鐵路到處可通。」「大陸上共產黨會造原子彈、氫彈、潛水艇、洲際飛彈,我們台灣連汽車都不會造。」誇耀共匪之?大。 | 07年 | |||||||
11762 | 11909 | 楊錦榮 | 男 | 台灣,宜蘭縣 | 68061 | 17 | 工 | 在台灣省基隆港務局員工訓練所裝卸養成班受訓時,書寫「偉大的毛主席,馬克思主義萬歲」反動文字於紙條上,交同學陳光興等三人閱覽, | 感化3年 | (57)裁字第0011號 | ||||||
11763 | 11910 | 王朝天 | 男 | 遼寧,瀋陽市 | 68062 | 19 | 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學生 | 56年4月17日晚在該班(丁組B班)教室黑板上以粉筆書寫:「毛主席是太陽,是不蛌瑪,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他是人民大救星,他為人民謀幸福。」等荒謬文字。 | 感化3年 | (57)裁字第0017號 | ||||||
11764 | 11911 | 柯錫圭 | 男 | 1938/8/21 | 台灣,彰化縣 | 68064 | 29 | 藥材商 | 收聽中共廣播對政府不滿,56年9月11日(郵戳為十二日)以「人民解放軍潛台人員廖志清」名義,書寄彰化縣警察局長明信片一張,略謂:「十七年來日日要反攻大陸,到底又到那裡去,美國獸兵在台灣土地上,殺人無罪,同胞們想一想吧」等荒謬文字。 | 感化3年 | (57)裁字第0032號 | |||||
11765 | 11912 | 沈思義 | 男 | 1922/7/7 | 福建,晉江縣 | 68065 | 46 | 台灣新聞報技工 | 收聽中共廣播,并將聽得之「武漢大橋造得很不錯,建設進步,在日工業展覽符合國際標準,原子試爆威力一次比一次?大」等說詞,在台灣新聞報社排字房向工人王幼卿、徐海瀾濫言。 | 感化3年 | (57)裁字第0038號 | |||||
11766 | 11913 | 祈榕寶 | 男 | 1949/12/26 | 安徽,郎溪縣 | 又名祁學明 | 68042 | 19 | 學生 | 在該校廁所門板上用藍色原子筆書寫「毛主席萬歲,毛主席是東方紅的太陽,要打倒美帝國主義及蔣○○集團,蔣○○集團與美帝國主義是萬惡的獨裁者」。嗣復在該校高二甲班教室內壁報上,用紅色粉筆書寫「毛主席萬歲,趕走蔣○○集團」等反動文字 | 04年 | |||||
11767 | 11914 | 高書春 | 男 | 1925/8/13 | 河北,鹽山縣 | 70019 | 44 | 工 | 58年2月15日虛構楊森等為匪黨份子,意圖陷害,以明信片向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申告,同年2月25日中午,在台中市寶覺寺本部冬令膳食供應站用餐時,因不守秩序,不服糾正,當?高呼:「毛澤東來台灣就好了」等為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04年 | ||||||
11768 | 11915 | 孟繁鐘 | 男 | 195012-24 | 山東,濟南市 | 70015 | 20 | 憲兵二一七營第二連二等兵(原屬憲訓中心第九連) | 該連排隊夜點時,當眾言「這樣簡直像人民公社發飯」一樣之言論。 | 無罪 | ||||||
11769 | 11916 | 羅世傑 | 男 | 1925/7/2 | 廣東,連山縣 | 70033 | 44 | 國立藝術專科學校教務組組長 | 羅世傑因不滿現實,民國四十六年與被告吳克棠陰謀組織「在台粵北?年縱隊」(以下簡稱粵北縱隊)目的在改革政治,及四十八年春復計劃向各?鎮公所調查粵北?年姓名住址,以便個別訪問吸收,四十九年四月一日,羅世傑致吳克棠函,提議簽一同盟合約,以資保密,?以其信中有「要警覺、要保密、要向中央謀職、要謀經濟發展、要選擇政治路?,要站穩政治上力量。」「此信讀後請用火燒去。」。 | 無罪 | ||||||
11770 | 11919 | 唐長泰 | 男 | 1914/8/10 | 山東,?墨縣 | 71011 | 56 | 台中地方法院工友 | 山東?墨皋虞鎮唐家莊,參加匪「民兵隊」,充伍隊長(?團長)指揮唐家莊、扭河頭村、大橋東村、大橋西村及藏村等五村民兵 | 10年 | ||||||
11771 | 11922 | 呂 宙 | 男 | 1927/11/4 | 陝西,武功縣 | 70061 | 42 | 青禾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 52年9月,用名信片書寫誣蔑侮辱 總統之詞,署名「中國愛國黨中壢黨部」寄呈 總統。 | 感化3年 | ||||||
11772 | 11923 | 麥滔明 | 男 | 1933/9/1 | 廣東,南海縣 | 70052 | 37 | 陸軍樂成大隊第一中隊隊員 | 7年10月就讀廣州培正中學時加入「讀書會」,38年春入廣州綏靖公署警?團第一營第一連充上等兵,負責李匪本立與該連連長尖?間之情報傳遞工作,同年九月在廣州入「新民主主義?年團」?任搜集情報工作,38年隨尖?投共,39年5月,入重慶共黨校特別任務訓練班受訓,同年在該班參加共產黨,因參加韓戰為聯軍俘獲,以反共義士身份來台,未向政府表白,復於57年4月至6月間,在鳳山鎮鳳山、曹公、文山等國校,書寫反動文字,為匪宣傳。 | 死刑 | 死刑 | |||||
11773 | 11924 | 鄭合材 | 男 | 1922/10/16 | 江蘇,鎮江縣 | 71071 | 49 | 商 | 38年4月間,江蘇省無錫縣為中共佔據後,受無錫公安局科長之命,任該局「武工隊」副隊長。 | 10年 | ||||||
11774 | 11927 | 孔憲珠 | 男 | 1917/8/10 | 山東,曲阜縣 | 71061 | 54 | 不詳 | 不詳 | 64年7月14日減刑出獄。 | ||||||
11775 | 11927 | 孔憲珠 | 男 | 1917/8/10 | 山東,曲阜縣 | 77037 | 60 | 工 | 65年11月5日下午6時許,因違警在屏東縣警察局拘留所內,當?濫呼「毛澤東萬歲」頌揚匪酋之口號。 | 05年 | ||||||
11776 | 11928 | 王競雄 | 男 | 1932/4/27 | 安徽,壽縣 | 又名王安國。 | 73009 | 41 | 無 | 企圖以武力?覆政府,與匪談判和平統一,曾於60年7月間,在高雄縣大崗山蓮峰寺唆使洪惟仁(判刑確定)持函連絡國軍軍官顏╳╳張╳╳易╳╳等發動軍事政變未果,61年元月下旬,又囑樊邦弘(另案辦理)說服乃父,設法在香港與匪取得聯繫,俾其軍事政變成功後與匪談判,樊邦弘未按計劃進行,同年十月下旬復策劃軍事政變,冀求實現與匪作和平統一談判。 | 10年 | 洪惟仁 | ||||
11777 | 11929 | 鍾天雄 | 男 | 1951/1/31 | 台灣,屏東縣 | 73040 | 22 |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二等兵學生 | 62年1月14日17時許,在本軍新兵訓練中心廁所內壁上書寫有利於叛徒宣傳之荒謬文字。 | 感化0年6月 | (62)哈審字第0703號 | |||||
11778 | 11930 | ?俊亞 | 男 | 1922/3/6 | 福建,惠安縣 | 74017 | 51 | 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荐任七級副分局長 | 29年間,在福建省惠安縣東棣村,由柳匪啟明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0年間,經莊匪毓英(在大陸)介紹,滲透特警班受訓,繼續潛伏我情治單位,相機為匪工作,40年間,接受匪黨份子駱君實(另案處理)轉達莊匪毓英交付工作任務「先求立足生根,伺機接受領導,陰謀迎接匪軍進犯台灣行動。 | (64)諫減字第0287號減刑6年8月 | ||||||
11779 | 11931 | 李柏乘 | 男 | 1915/3/9 | 福建,南安縣 | 又名李伯盛 | 74018 | 67 | 無 | 34年間,在福建同安縣立初級中學任教,經王匪新整,鄭匪英傑(均在大陸)二人介紹參加共產黨。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1780 | 11932 | 葛振華 | 男 | 1932/4/15 | 河南,氾水縣 | 74920 | 42 | 省立鳳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荐任八級人事室主任 | 多次在省立鳳山高級商業學校發表:「大陸與台灣不應該堅持對立,各走極端,應該和平解決,以謀中國之發展。」、「大陸實行人民公社,亦有其優點,如人民公社是集體煮飯,可以節省許多人力、物力的浪費」、「以前各朝強盛時,鄰近各國均紛紛前來朝貢,今日大陸共黨也是一樣,世界其他各國亦紛紛與其建交。」、「毛澤東死與不死與反政大陸是兩碼子事,反攻大陸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中國自古至今信天的思想可說是根深蒂固,而今,天將政權交給毛澤東,因此大陸人民都服從他。」等荒謬言,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感化3年 | (63)初特字第0045號 | |||||
11781 | 11937 | 陳水清 | 男 | 1931/6/6 | 湖南,湘陰縣 | 50986 | 19 | 共軍39軍86師警?連班長 | 38年5月在上海保?戰被俘,而參加共軍第39軍86師警?連充任班長,39年春,在廈門鼓浪嶼參加匪所?辦基幹班接受駕駛帆船訓練,表現積極,被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受訓期間,共幹並交付將來被國軍俘獲,要隱藏身分,暗中發展組織,伺機為匪活動等任務。同年9月,隨匪軍進犯我金門前哨被俘,送新生營感訓月餘後,撥入國軍服役。 | 感訓1月 | 參閱(64)諫判字第0027號 | |||||
11782 | 11937 | 陳水清 | 男 | 1931/6/6 | 湖南,湘陰縣 | 75032 | 44 | 工 | 52年6月至63年8月,在台北市國風圖書公司看守庫房期間,向該公司同事發表:「大陸共產黨對人民非常好,大陸人民生活好」等謬論。63年在台北市中國旅社做工64年2月8日晚8時許,在該旅社內櫃台邊向耿秀珍、劉培厚、黃秀芳、鄭天祐等發表:「大陸上社會安定,人民生活富裕,大陸上?對民主自由,共產黨勢力甚大,立刻可以解放台灣」等有利於匪宣傳之言論,並為發表匪黨組織,吸收耿秀珍參加匪黨未果。 | 15年 | ||||||
11783 | 11938 | 林耀雄 | 男 | 1921/11/29 | 廣東,中山縣 | 75038 | 54 | 陽明航運「景明輪」二副 | 陽明航運公司「景明輪」二副,63年5月至64年3月,隨船航行海外時,於閒談中經常向其同事林昌平、蘇燦標等人宣揚共匪開採油田成功,匪區碼頭雄偉、建設進步、農業豐收,沒有貪?現象,等謬論。 | 02年8月 | ||||||
11784 | 11939 | 韋景森 | 男 | 1952/8/15 | 台灣,嘉義縣 | 76005 | 24 | 漁船船員 | 韋景森將投共計劃告知顏昆地,顏受其慫恿,亦表首肯,兩人遂自檳城搭計程車至吉隆坡匪偽大使?,因未取得信任,未如所願,旋為擴大事端,欲藉輿論力量獲得允准,乃電告馬國南洋商報,將情披露報端,仍未為匪接受,終為馬來西亞移民局逮捕,遣返?台。 | 06年 | ||||||
11785 | 11940 | 張 傑 | 男 | 1929/10/11 | 遼寧,瀋陽市 | 76110 | 47 | 工 | 侯德富61年間,復與前在軍人監獄同監房服刑之叛亂犯吳庭彰、張傑交往,吸收張傑介識之陳慶祥參加組織,命渠等填寫志願書,交其收存,並囑渠等多拉攏新生份子,以擴大組織,同年12月間中央民意代表及縣市議員改選時,復囑吳庭彰、張傑、陳慶祥分至中和?員山,及板橋市埔墘投票所進行搗亂工作。 | 07年 | ||||||
11786 | 11940 | 張 傑 | 男 | 1929/10/11 | 遼寧,瀋陽市 | 99099 | 不詳 | 10年 | 10年 | 參閱(65)諫判字第0090號判決 | ||||||
11787 | 11941 | 裴心信 | 男 | 1919/11/12 | 四川,重慶市 | 大學 | 77048 | 58 | 台灣省公路局總工程司室荐任正工程司 | 32年10月間,在四川省樂山縣國立武漢大學就讀時,參加共產黨34年7月,由武漢大學畢業入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受訓,復受何叔度領導,與金奎、陳奕霖(均在大陸)、王世一、游朗星、傅鴻林等人同一小組,37年4月來台,迄未自首。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游朗星 | (66)諫判字第0047號 | |||
11788 | 11942 | 王崇林 | 男 | 1929/4/28 | 遼寧,瀋陽市 | 77039 | 48 | 小販 | 4年10月26日20時許,在台北市梧州街六十號門前小吃攤,酒後滋事,為市民江旭民、王建富幫同警察帶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雙園分局大理街派出所處理時,竟在該所呼喊「毛╳╳快來台灣了,中華民國是紙老虎」等利匪言論。66年5月14日20時40分許,復於新竹火車站前圓環邊,向路人周吉慶、彭台安妄言「大陸比台灣自由,大陸上要機車,不必像台灣要辛苦賺錢才有」等謬論。 | 03年6月 | ||||||
11789 | 11943 | 劉開奇 | 男 | 1916/7/25 | 福建,惠安縣 | 79017 | 63 | 台北市 政府人事處簡任七級專門委員 | 自白於21年秋,在福建泉州中學就讀時,經該校老師顏匪期良吸收參加共產匪黨,與張匪天明(另案處理)、陳匪揚明(在大陸)編為同一小組,經常在顏匪宿舍參加共產小組集會。經查當時泉州中學無顏期良其人,僅史地老師為顏期隆,據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海外工作會海新二(66)二○一三四號、(67)三六九○號及國家安全局(67)祥和四八四七號函復略以:顏期隆現居新加坡,無為匪事證。 | 無罪 | (68)諫判字第0012號 | |||||
11790 | 11944 | 謝錦文 | 男 | 1937/1/1 | 台灣,高雄市 | 79011 | 42 | 無 | 61年12月23日凌晨三時許,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德惠街口中央飲料店飲酒時,對曹樹中、于景華、王象義、宋雪卿等人,公開妄言「現在我們國家快要完了,毛╳╳將要來主政,我們要翻身了。」;「毛╳╳要來統治台灣。」;「我們要接受毛╳╳的統治。」等利匪謬論。 | 04年8月 | ||||||
11791 | 11945 | 王錦旭 | 男 | 1954/8/28 | 福建,廈門市 | 81023 | 27 | 工 | 台幣上以英文書寫利匪文字,將之存入台北市興隆路台北郵局第七十五支局復在另四張新台幣百元券上,以中文書寫:「中華民國將會被大陸解放」及「中華民國必敗,大陸必勝」等利匪文字,支付台北市興隆路一段二八一號美峰西服社裁縫徐╳╳為其製作西褲之工資,企圖廣為流傳,以達為匪宣傳之目的。 | 05年 | ||||||
11792 | 11947 | 楊春木 | 男 | 1955/11/27 | 台灣,彰化縣 | 82016 | 26 | 陸軍步兵第234師砲指部935營第2連二兵砲手 | 憲兵連禁閉室門口大喊「共產黨萬歲」等語兩次 | 08年 | ||||||
11793 | 11948 | 黃錫駿 | 男 | 1957/9/5 | 湖南,長沙市 | 83022 | 26 | 業務員 | 71年11月10日凌晨二時許,在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王林來子所設飲食攤吃香肉火鍋並飲酒後,因無錢付帳,而與王女起爭執,致被警員帶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建國路派出所處理,黃員到所後,竟表不服,除以穢語辱罵及拳打值班警員譚景瑞外,又持警用電話機聽筒擊打警員杜燈豐,並高呼「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72)警審字第0052號 | |||||
11794 | 11949 | 周昱呈 | 男 | 1960/2/7 | 台灣,雲林縣 | 84020 | 24 | 無 | 陳界祥係「隆東發」號漁船代理船長,夥同船員姚連平、翁棟、及非船員周昱呈等人於73年1月10日14時10分自澎湖馬公港報關出海,在匪區沿近海域(地名不悉)與大陸漁船民互易換得匪酒、匪藥等物品(詳如清?),旋於同年月19日17時20分返?馬公港,為港區檢查處據報查獲,因認被告等涉嫌叛亂。 | 不起訴 | ||||||
11795 | 11950 | 姚連平 | 男 | 1956/3/26 | 台灣,澎湖縣 | 84020 | 27 | 漁 | 陳界祥係「隆東發」號漁船代理船長,夥同船員姚連平、翁棟、及非船員周昱呈等人於73年1月10日14時10分自澎湖馬公港報關出海,在匪區沿近海域(地名不悉)與大陸漁船民互易換得匪酒、匪藥等物品(詳如清?),旋於同年月19日17時20分返?馬公港,為港區檢查處據報查獲,因認被告等涉嫌叛亂。 | 不起訴 | ||||||
11796 | 11951 | 翁 棟 | 男 | 1959/1/15 | 台灣,澎湖縣 | 84020 | 25 | 漁 | 陳界祥係「隆東發」號漁船代理船長,夥同船員姚連平、翁棟、及非船員周昱呈等人於73年1月10日14時10分自澎湖馬公港報關出海,在匪區沿近海域(地名不悉)與大陸漁船民互易換得匪酒、匪藥等物品(詳如清?),旋於同年月19日17時20分返?馬公港,為港區檢查處據報查獲,因認被告等涉嫌叛亂。 | 不起訴 | ||||||
11797 | 11952 | 阮 明 | 男 | 1958/9/29 | 越南,西貢市 | 越南難民偷渡入境。 | 84013 | 25 | 無 | 越籍阮明於72年9月28日非法偷渡抵台後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十月七日送交前開單位暫時收容,詎其竟於七十三年二月三日以來歷不明之菲籍學生證件矇混過關,搭機潛抵高雄,匿居通霄、台北等地,迄同年月廿九日始經前開單位人員會同警察在台北市德惠街金統一大廈五樓五十二號查獲,因認被告涉有叛亂罪嫌 | 不起訴 | (73)檢叛不字第0003號 | ||||
11798 | 11953 | 洪守五 | 男 | 1943/1/19 | 台灣,高雄市 | 84014 | 41 | 漁 | 洪守五係高雄市龍興億號漁船船長,於69年5月間,在台海作業時,因機械故障被迫停泊於福建省崇武澳漁港,經匪之誘惑,嗣後乃連續前往匪區計十七次,並接受匪方指使回台蒐集情報及連絡在台為匪工作人員郭祥興等多人(均另案由警總偵辦),認其涉有叛亂罪嫌。 | 不起訴 | 郭祥興 | (73)檢處字號0001號 | ||||
11799 | 11954 | 顏瑞琪 | 男 | 1946/6/11 | 台灣,澎湖縣 | 85040 | 39 | 漁 | 多次利用漁船進人中國大陸購買貨物走私運回台灣 | 06年 | ||||||
11800 | 11955 | 蔣光郡 | 男 | 1938/2/24 | 安徽,盱貽縣 | 86011 | 47 | 警衛 | 函寄共匪派駐日本、香港等統戰機構,函內謬讚毛、鄧等匪首,且為達其顛覆政府之目的,並亟力鼓煽共匪以武力犯台。 | 感化3年 | (75)珠裁字第0004號 | |||||
11801 | 11956 | 張偉雄 | 男 | 1925/12/10 | 廣東,潮州縣 | 86012 | 61 | 商 | 74年6月在香港受蕭佛恭(另案處理)聘請擔任明航代理公司總經理一職,於七十四年十一月及十二月間,先後兩次奉蕭之命,前往匪區深圳三和貿易公司,向郭匪耀華報告該公司財物狀況,並請求支援等事宜,而知悉明航代理公司係受匪資助為匪從事對外貿易之機構,惟仍繼續留任該公司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蕭佛恭 | (75)珠裁字第0039號 | ||||
11802 | 11957 | 鍾永祥 | 男 | 1932/12/14 | 福建,武平縣 | 87013 | 54 | 醫 | 55年起,?經由香港友人伍文彬與大陸親屬通信,並為在台同鄉余維泉、鍾德成等七十餘人轉信?款至大陸,復受「三通四流」之蠱惑,於73年2月籍赴香港開會時,潛赴福建武平家鄉,除接受武平縣縣長邀宴外,並與武平縣「對台工作小組」負責人何安慶接觸,答應於返台後,將為同鄉做轉信?款工作,返台時,並?帶同鄉轉給在台親人之書信及尋人字條四百餘份,談話錄音帶十三捲。 |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1803 | 11958 | 許朝清 | 男 | 1924/4/3 | 台灣,彰化縣 | 87014 | 62 | 無 | 74年元月起,連續以「台灣人」、「小牛郎」、「牛背郎」、「愚公」等署名,書寫與匪勾聯信函,自高雄、彰化等地寄往匪偽設於東京、香港對台統戰專用之聽?信箱,內容除查詢如何赴匪定居外,並附和共匪統戰讕調,建議匪若以「香港模式統一台灣」。 | 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1804 | 11959 | 王立紅 | 男 | 1960/4/8 | 江蘇, | 87085 | 27 | 商 | 馮嘉樂、李麗梅、歐陽鳳於劉廣聲抵台後及王立紅於76年3、4月間兩度來台期間,均分別明知劉廣聲具有前開中國共產黨員及在中共偽政權所屬單位擔任偽職等匪諜身分,竟昧於朋友、同居人等私情,未向有關機關告密檢?。 | 01年緩刑3年 | ||||||
11805 | 11960 | 歐陽鳳 | 女 | 1957/5/14 | 江蘇,南京市 | 87085 | 30 | 歌手 | 馮嘉樂、李麗梅、歐陽鳳於劉廣聲抵台後及王立紅於76年3、4月間兩度來台期間,均分別明知劉廣聲具有前開中國共產黨員及在中共偽政權所屬單位擔任偽職等匪諜身分,竟昧於朋友、同居人等私情,未向有關機關告密檢?。 | 1年緩刑3年 | ||||||
11806 | 11961 | 郭樹魁 | 男 | 1930/5/11 | 河北,深縣 | 89010 | 59 | 商 | 郭樹魁74年退休後二次以觀光名義出國,假道日本,潛赴大陸探親,遷葬父母。對林關民宣揚赴大陸經商、投資有優惠條例,可獲厚利。唆使林關民前往大陸經商、投資,以金錢資產供給叛徒「共匪」。 | 無罪 | ||||||
11807 | 11962 | 林關民 | 男 | 1939/10/7 | 台灣,桃園縣 | 89010 | 50 | 商 | 郭樹魁74年退休後二次以觀光名義出國,假道日本,潛赴大陸探親,遷葬父母。對林關民宣揚赴大陸經商、投資有優惠條例,可獲厚利。唆使林關民前往大陸經商、投資,以金錢資產供給叛徒「共匪」。 | 無罪 | ||||||
11808 | 11963 | 有廷麟 | 男 | 河南,洛陽市 | 52046 | 27 | 保密局幹訓所中尉司書 | 廷麟係保密局幹訓所司書41年4月間據本局香港工作人員檢獲被告等致在香港縱火燬燒調景嶺難民營未遂之匪諜左世祿函各兩件詞意?爍似屬隱語認為匪嫌重大報請核?等情?將有廷麟拘押並函由台?省保安司令部將韓學遠解送到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
11809 | 11964 | 沈彝懋 | 男 | 福建,林森縣 | 49045 | 54 | 崑崙軍艦中校艦長 | 航行至吳淞口外楊子江南口進口浮筒附近沈彝懋飭令停航拋錨旋于艦長室內召集?艦副長褚?方輪機長張岑航海官?滌仙徵?意見褚?方等未予贊同沈彝懋?健藩沈勳乃先後蔟言煽惑並囑?鄧哲民來函上簽名表示同意 | 死刑 | 死刑 | ||||||
11810 | 11965 | 沈 勳 | 男 | 福建,林森縣 | 49045 | 28 | 海軍上士學校荐二等官 | 艦上與其父(即艦長)共同遊說官兵一起叛變投共。 | 死刑 | 死刑 | ||||||
11811 | 11966 | 鄭秉鈞 | 男 | 廣東,潮陽縣 | 50008 | 25 | 太湖輪三副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2 | 11967 | 毛雨發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66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3 | 11968 | 陳 奇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0008 | 2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駕駛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4 | 11969 | 朱宏明 | 男 | 江蘇,崇明島 | 50008 | 22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駕駛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5 | 11970 | 周昌桂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42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管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6 | 11971 | 于德榮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0008 | 3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7 | 11972 | 林聖剛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24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加油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8 | 11973 | 朱顯庭 | 男 | 湖北,漢陽市 | 50008 | 3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加油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19 | 11974 | 張明發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4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加油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0 | 11975 | 李寶明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2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銅匠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1 | 11976 | 李克勤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0008 | 29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電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2 | 11977 | 鄔德全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3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三管輪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3 | 11978 | 楊寶發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4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舵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4 | 11979 | 毛福康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2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副長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5 | 11980 | 張仁賡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2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報務員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6 | 11981 | 袁鎮乾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0008 | 2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大副 | 隨同太湖輪由婆羅洲返航香港?從該公司王襄理煽惑并領五星旗一面及進匪區信號(白天掛B字紅旗一面晚上掛兩盞白燈)于六月廾一日下午八時許裝運鋼板等器材由香港啟航假開南韓釜山實則開往上海行至香港外?山東南二十浬被本軍太康艦截獲。 | 無罪 | |||||||
11827 | 11982 | 林叔狗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14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8 | 11983 | 郁盈廚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0008 | 17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茶房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29 | 11984 | 解益鳳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0008 | 3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打雜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0 | 11985 | 陳妙春 | 男 | 江蘇,南通縣 | 50008 | 3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1 | 11986 | 沈紀信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0008 | 19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茶房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2 | 11987 | 李忠明 | 男 | 四川,巴縣 | 50008 | 2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3 | 11988 | 周海寶 | 男 | 浙江,奉化縣 | 50008 | 2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4 | 11989 | 范鑫榮 | 男 | 江蘇,宜興縣 | 50008 | 24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西崽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5 | 11990 | 石佳發 | 男 | 安徽,安慶縣 | 50008 | 3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伙伕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6 | 11991 | 石訓香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29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伙伕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7 | 11992 | 朱松山 | 男 | 江蘇,吳縣 | 50008 | 36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打雜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8 | 11993 | 張銀川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0008 | 4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二?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39 | 11994 | 殷安芳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3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0 | 11995 | 林榮泉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52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1 | 11996 | 梁善福 | 男 | 浙江,鎮海縣 | 50008 | 2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2 | 11997 | 徐慶順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31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水手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3 | 11998 | 郁阿毛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34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舵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4 | 11999 | 沈東海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33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舵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5 | 12000 | 王德蘭 | 男 | 浙江,定海縣 | 50008 | 38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舵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6 | 12001 | 胡阿鶴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25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伙伕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7 | 12003 | 褚祖發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40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機匠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8 | 12004 | 林紹卿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0008 | 41 | 民生實業公司太湖輪木工 | 太湖輪船員,無其他有力之證據積極證明確知該輪計劃開共區,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
11849 | 12005 | 丁明寬 | 男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73/7/31離所); | ||||||||||
11850 | 12006 | 丁憲庭 | 男 | 1925/12/28 | 山東,郯城縣 | 99599 | 44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3日 | (入仁教所 1969/11/5:1972/10/8離所); | ||||||
11851 | 12007 | 卜時雨 | 男 | 1928/1/12 | 浙江,嘉興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63/4/13:1966/3/8離所); | ||||||
11852 | 12008 | 于守仁 | 男 | 1934/3/23 | 山東,青島市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1年8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0/8/4:1962/4/5離所); | ||||||
11853 | 12009 | 于長庚 | 男 | 1922/9/16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70/8/17:1973/8/15離所); | |||||||
11854 | 12010 | 巴小奶 | 男 | 1910/1/1 | 淅江,溫嶺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0年7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5/10/26:1956/1/21離所); | ||||||
11855 | 12011 | 方文淵 | 男 | 1928/6/13 | 江蘇,南通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2/1/23:1955/1/4離所); | ||||||
11856 | 12012 | 方正立 | 男 | 1915/2/9 | 浙江,溫嶺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4年3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5/3/14:1959/6/19離所); | ||||||
11857 | 12013 | 方阿榜 | 男 | 1933/10/10 | 台灣,花連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7/10/27:1970/10/9離所); | ||||||
11858 | 12014 | 方俊富 | 男 | 1924/3/19 | 江蘇,興化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4年10月29日 | (入仁教所 1952/5/2:1957/3/31離所); | ||||||
11859 | 12015 | 方哲薇 | 女 | 1926/8/10 | 山東,萊蕪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1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4/10/22:1957/11/30離所); | ||||||
11860 | 12016 | 方惟一 | 男 | 1930/7/28 | 江西,進賢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0/12/31:1963/12/30離所); | ||||||
11861 | 12017 | 毛祖盛 | 男 | 1926/6/2 | 山東,掖縣 | 54069 | 29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感化5年3月1日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入仁教所 1955/1/22:1960/4/23離所);病故 | |||||
11862 | 12018 | 王 武 | 男 | 1925/12/27 | 雲南,瀾滄縣 | 99599 | 45 | 叛亂 | 感化4年3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70/4/1:1974/7/16離所); | ||||||
11863 | 12019 | 王 者 | 男 | 1916/8/12 | 廣東,興寧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1年2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8/10/27:1959/12/30離所); | ||||||
11864 | 12020 | 王 建 | 男 | 1926/8/18 | 河南,舞陽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3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9/1/14:1962/5/4離所); | ||||||
11865 | 12021 | 王 誠 | 男 | 1925/12/16 | 江蘇,鎮江縣 | 99599 | 47 | 叛亂 | 感化0年7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10/5離所); | ||||||
11866 | 12022 | 王 憛 | 男 | 1927/2/2 | 山東,黃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3/1/7:1956/5/19離所); | ||||||
11867 | 12023 | 王 ? | 男 | 1919/1/28 | 浙江,紹興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3年1月4日 | (入仁教所 1964/10/26:1967/11/30離所); | ||||||
11868 | 12024 | 王天喜 | 男 | 1926/12/24 | 浙江,臨海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5/8/9:1958/9/10離所); | ||||||
11869 | 12025 | 王毛郎 | 男 | 1916/11/22 | 浙江,祟明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5年11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5/1/22:1960/12/25離所); | ||||||
11870 | 12026 | 王加進 | 男 | 1953/6/15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1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6日 | (入仁教所 1972/6/27:1975/6/3離所); | ||||||
11871 | 12027 | 王本道 | 男 | 1925/2/20 | 山東,即墨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65/8/18:1968/8/31離所); | ||||||
11872 | 12028 | 王亦淮 | 男 | 1919/10/13 | 山東,濟南市 | 99599 | 55 | 叛亂 | 感化0年7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74/11/30:1975/7/14離所); | ||||||
11873 | 12029 | 王光旭 | 男 | 1927/6/3 | 山東,滋陽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2年7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7/5/31離所); | ||||||
11874 | 12030 | 王佐臣 | 男 | 1921/10/8 | 熱河,建昌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2月9日 | (入仁教所 1958/4/12:1961/6/21離所); | ||||||
11875 | 12031 | 王克生 | 男 | 1930/6/10 | 江蘇,無錫縣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68/3/6離所); | ||||||||
11876 | 12032 | 王林金田 | 男 | 1909/2/6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2年9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6/8/31:1959/6/5離所); | ||||||
11877 | 12033 | 王松仙 | 男 | 1926/8/13 | 湖北,自忠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2年8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9/3/20:1961/12/8離所); | ||||||
11878 | 12034 | 王治華 | 男 | 1929/8/25 | 山東,諸城縣 | 99599 | 49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9日 | (入仁教所 1978/1/26:1980/12/5離所); | ||||||
11879 | 12035 | 王阿毛 | 男 | 1926/12/27 | 浙江,定海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5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4/12/3:1958/5/17離所); | ||||||
11880 | 12036 | 王春台 | 男 | 1932/6/4 | 安徽,宿縣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3年9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9/11/11:1963/8/17離所); | ||||||
11881 | 12037 | 王柏秋 | 男 | 1930/7/10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2年2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3/2/1:1955/4/5離所); | ||||||
11882 | 12038 | 王泉榮 | 男 | 1927/7/20 | 湖南,湘鄉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9/2/19:1962/3/2離所); | ||||||
11883 | 12039 | 王炳新 | 男 | 1932/9/19 | 山東,煙台市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2年3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7/1/24離所); | ||||||
11884 | 12040 | 王家瑞 | 男 | 1930/9/15 | 四川,遼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59/6/23:1962/11/10離所); | ||||||
11885 | 12041 | 王家駒 | 男 | 1914/7/7 | 陝西,榆林縣 | 99599 | 60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74/3/6:1977/2/13離所);45.1.25交新訓導處接管 | ||||||
11886 | 12042 | 王祟林 | 男 | 1929/4/28 | 遼寧,瀋陽市 | 99599 | 50 | 叛亂 | 感化1年8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79/2/23:1980/11/13離所); | ||||||
11887 | 12043 | 王盛浦 | 男 | 1931/2/8 | 四川,彭水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2年7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56/1/16:1958/9/10離所); | ||||||
11888 | 12044 | 王章桂 | 男 | 1920/1/13 | 浙江,溫嶺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2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2/3/25:1955/6/10離所); | ||||||
11889 | 12045 | 王勝昌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11//離所); | |||||||||
11890 | 12046 | 王善友 | 男 | 1928/12/23 | 山東,平度縣 | 62054 | 34 | 無 | 36年間,共匪竊據大連後,參加匪幫寺兒溝公安局,擔任警通隊隊員約一年半,嗣在匪「民主聯軍」當兵三月,至46年7月偷渡日本,經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3年1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2/9/11:1965/10/11離所); | ||||
11891 | 12047 | 王德祥 | 男 | 1937/5/22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17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8/5離所); | ||||||
11892 | 12048 | 王樂忠 | 男 | 1950/6/24 | 福建,福州市 | 99599 | 28 | 叛亂 | 感化1年10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78/4/1:1980/2/20離所); | ||||||
11893 | 12049 | 王衝秋 | 男 | 1929/7/22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61/9/2:1964/9/16離所); | ||||||
11894 | 12050 | 王鋒章 | 男 | 1919/12/27 | 河南,南陽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0/7/11:1963/8/23離所); | ||||||
11895 | 12051 | 王學業 | 男 | 1934/8/15 | 山東,恩縣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7年5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62/9/7:1970/2/4離所); | ||||||
11896 | 12052 | 王興凱 | 男 | 1928/1/1 | 河南,扶溝縣 | 59061 | 30 | 851衛生群807醫院下士 | 35年服務前廿四醫院任外科病房看護上士時,為匪諜陳四林所誘,研讀「唯物弁證法」並於南京江陰要塞第一總台醫務為匪搜集有關院內之藥品名稱數量,及住院傷患官兵人數,院內官兵編制人數名冊統計等等資料,來台後在54醫院及807醫院書寫反動文字,47年間又在看守所用十行紙書寫台灣省主席毛澤東等文字。 | 刺探軍機10年、為匪宣傳07年,合併執行10 年 | 10年?+感化4年1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6/3/26離所); | ||||
11897 | 12053 | 王興業 | 男 | 山東,恩縣 | 62049 | 29 | 台北縣十分國校教員 | 因閱讀「自由中國」等不良書刊之影響,致思想偏激。自49年迄51年元月,先後任台北縣金山,十分國校教員時,經常向同校部分教員發表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三年 | (入仁教所 //:1965/8/4離所) | ||||||
11898 | 12054 | 王應昭 | 男 | 1915/2/22 | 廣東,汕頭市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4年6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4/12/13:1959/6/19離所); | ||||||
11899 | 12055 | 王禮邦 | 男 | 1921/4/24 | 安徽,定遠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2年8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2/7/4:1965/3/27離所); | ||||||
11900 | 12056 | 王鞶顯 | 男 | 1921/3/9 | 河南,溫縣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3年2月6日 | (入仁教所 1966/2/18:1969/4/24離所); | ||||||
11901 | 12057 | 包步明 | 男 | 1923/10/21 | 江蘇,武進縣 | 62048 | 40 | 無 | 用大張白報紙書寫「中國的三軍同志和同胞,你們的幾千萬狂死在間諜之手。我是受陸軍和警察局放考的公民,所探的秘密,中日之戰的間諜,和前三年中共之戰,一天數萬發之砲彈,軍民死有近萬,最大的間諜是蔣xx………」等反動文字,放置台北市衡陽路人行道上。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3年11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2/6/16:1966/5/12離所); | ||||
11902 | 12058 | 古春元 | 男 | 1932/11/11 | 遼北,法庫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8/11/5:1961/11/16離所); | ||||||
11903 | 12059 | 古熾揚 | 男 | 1932/8/26 | 廣東,五華縣 | 57047 | 26 | 空軍軍官學校學生 | 四十四年九月廿六日政府頒佈國軍曾被匪誘迫人員登記辦法限期登記被告對上開被匪脅迫之事實未遵期登記且對校內長官同學妄加「君不君臣不臣」之譏評其言行乖謬不無受匪毒化薰染之處雖別無佐證足以證明其已參加叛亂組織亦未發見積極滲透顛覆活動。 | 交付感化 | 感化1年3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7/9/10:1958/12/12離所); | ||||
11904 | 12060 | 田明和 | 男 | 1944/5/16 | 台灣,新竹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2年8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6/9/22:1969/5/22離所); | ||||||
11905 | 12061 | 田春華 | 男 | 1927/6/7 | 浙江,溫嶺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6年2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2/6/19:1958/8/21離所); | ||||||
11906 | 12062 | 田眷木 | 男 | 1922/3/13 | 台灣,新竹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5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2/8/2:1956/1/14離所); | ||||||
11907 | 12063 | 田楚南 | 男 | 1921/1/1 | 湖南,湘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5年4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8/2/20:1973/6/20離所); | ||||||
11908 | 12064 | 皮文鎔 | 男 | 1931/9/19 | 貴州,貴陽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3日 | (入仁教所 1977/5/24:1980/4/27離所); | ||||||
11909 | 12065 | 石光現 | 男 | 99599 | 感化不詳年月日 | (入仁教所 //:1984/1/10離所); | ||||||||||
11910 | 12066 | 伊修江 | 男 | 1925/10/10 | 山東,即墨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2年8月7日 | (入仁教所 1967/4/18:1969/12/25離所); | ||||||
11911 | 12067 | 仲辛蒼 | 男 | 1912/5/10 | 江蘇,如皋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2年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5/6/8:1957/7/10離所); | ||||||
11912 | 12068 | 仲濟南 | 男 | 1929/6/12 | 江蘇,如皋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11年3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3/6/18:1974/9/20離所); | ||||||
11913 | 12069 | 吉振江 | 男 | 1918/2/9 | 河北,鉅梁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1月3日 | (入仁教所 1961/8/8:1964/9/11離所); | ||||||
11914 | 12070 | 同治定 | 男 | 1914/6/16 | 安徽,泗縣 | 99599 | 61 | 叛亂 | 感化1年11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75/8/9:1977/7/26離所); | ||||||
11915 | 12071 | 曲施生 | 男 | 1935/8/21 | 山東,煙台市 | 99599 | 20 | 感化 | 感化0年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5/6/27:1955/8/18離所); | ||||||
11916 | 12072 | 朱少武 | 男 | 1919/1/7 | 江蘇,淮安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6年0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5/12/1:1961/12/21離所); | ||||||
11917 | 12073 | 朱佩瑜 | 女 | 1963/12/28 | 廣東,廣州市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3年5月4日 | (入仁教所 1985/6/1:1988/11/5離所); | ||||||
11918 | 12074 | 朱其芳 | 男 | 1926/4/7 | 四川,名山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72/5/19:1975/4/29離所); | ||||||
11919 | 12075 | 朱知猷 | 男 | 1929/10/26 | 四川,鋼梁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61/9/21:1964/9/16離所); | ||||||
11920 | 12076 | 朱偉譽 | 男 | 1927/2/6 | 江蘇,鎮江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8/3/4:1961/3/22離所); | ||||||
11921 | 12077 | 朱隆基 | 男 | 1925/1/4 | 江西,南康縣 | 62047 | 38 | 無 | 50年9.10月間,分向在台中外人士,濫發函件,歪曲事實,肆意攻訐政府,謂台胞在政治經濟上遭受不平等待遇,漫罵政府人士係大陸軍閥培養之狗奴,并指責政府專制暴行,視民命如草芥。鼓動發動反暴政反貪污。 | 交付感化三年 | 感化4年1月日 | (入仁教所 1962/5/28:1966/6/27離所); | ||||
11922 | 12078 | 朱瑞坤 | 男 | 1928/10/18 | 福建,東山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7/11/1:1960/12/20離所); | ||||||
11923 | 12079 | 朱漢清 | 男 | 1928/10/10 | 江蘇,常熱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3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8/4/27:1961/8/5離所); | ||||||
11924 | 12080 | 朱德標 | 男 | 1933/2/8 | 安徽,宿縣 | 99599 | 18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1/10/29:1955/10/18離所); | ||||||
11925 | 12081 | 朱潤田 | 男 | 1921/8/24 | 湖南,醴俊縣 | 99599 | 50 | 感化 | 感化3年2月9日 | (入仁教所 1971/1/19:1974/3/28離所); | ||||||
11926 | 12082 | 朱擁泉 | 男 | 1927/9/8 | 浙江,餘姚縣 | 99599 | 26 | 叛亂 | 感化9年4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3/5/15:1962/9/22離所); | ||||||
11927 | 12083 | 江成德 | 男 | 1925/8/12 | 安徽,歙縣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0年2月5日 | (入仁教所 1972/3/15:1972/5/20離所); | ||||||
11928 | 12084 | 何 凱 | 男 | 1915/10/15 | 台灣,台東縣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8//離所); | ||||||||
11929 | 12085 | 余孟堅 | 男 | 1921/2/20 | 廣東,台山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7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5/6/14:1959/1/29離所); | ||||||
11930 | 12086 | 余延苜 | 男 | 1920/5/5 | 廣東,澄海縣 | 99599 | 44 | 叛亂 | 感化3年0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64/11/21:1967/12/10離所); | ||||||
11931 | 12087 | 余海晏 | 男 | 1920/11/13 | 廣東,梅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2年4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5/12/12:1958/4/15離所); | ||||||
11932 | 12088 | 余啟鐘 | 男 | 1928/10/16 | 湖北,潛江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6年2月5日 | (入仁教所 1967/11/27:1974/2/2離所); | ||||||
11933 | 12089 | 吳 茂 | 男 | 1930/8/11 | 台灣,宜蘭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3年4月29日 | (入仁教所 1956/5/21:1959/10/20離所); | ||||||
11934 | 12090 | 吳 憲 | 男 | 1914/12/13 | 山西,太原縣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6年6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62/7/26:1969/1/14離所); | ||||||
11935 | 12091 | 吳士國 | 男 | 1911/5/19 | 廣東,潮陽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5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7/7/離所);死亡 | ||||||
11936 | 12092 | 吳化寄 | 男 | 1915/1/22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49 | 感化 | 感化2年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4/12/21:1967/1/17離所); | ||||||
11937 | 12093 | 吳文連 | 男 | 1915/9/29 | 山東,蓬萊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2年1月9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6/11/28離所); | ||||||
11938 | 12094 | 吳代? | 男 | 1915/1/9 | 福建,?門市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52/4/21:1955/2/15離所); | ||||||
11939 | 12095 | 吳作義 | 男 | 1922/9/18 | 河南,武安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62/2/2:1965/2/27離所); | ||||||
11940 | 12096 | 吳尚如 | 男 | 1918/9/15 | 福建,福州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3年7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8/1/21:1961/8/26離所); | ||||||
11941 | 12097 | 吳怛海 | 男 | 1952/1/13 | 江蘇,宜興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78/2/2:1981/1/29離所); | ||||||
11942 | 12098 | 吳明珠 | 女 | 1951/11/24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16 | 感化 | 感化2年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67/12/15:1970/2/4離所); | ||||||
11943 | 12099 | 吳長松 | 男 | 1919/2/11 | 江蘇,泗陽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7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2/8/2:1956/3/10離所); | ||||||
11944 | 12100 | 吳英才 | 男 | 1929/9/9 | 浙江,平陽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7/4/17:1960/5/31離所); | ||||||
11945 | 12101 | 吳梅瑞 | 男 | 1927/4/17 | 山東,萊陽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8/4/15:1961/5/28離所); | ||||||
11946 | 12102 | 吳勝海 | 男 | 1942/12/25 | 台灣,雲林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3/5/7:1966/4/30離所); | ||||||
11947 | 12103 | 吳硩雄 | 男 | 1929/8/11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38 | 叛亂 | 感化2年1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67/3/13:1970/2/4離所); | ||||||
11948 | 12104 | 吳錦川 | 男 | 1915/6/15 | 浙江,浦江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7/12/13:1960/12/31離所); | ||||||
11949 | 12105 | 吳鐘英 | 男 | 1912/3/20 | 湖北,江陵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9/12/16:1962/12/15離所); | ||||||
11950 | 12106 | 呂宗善 | 男 | 1919/1/28 | 河南,新野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2年1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21:1956/12/2離所); | ||||||
11951 | 12107 | 呂芳友 | 男 | 1921/6/7 | 遼寧,海城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68/12/11:1971/12/29離所); | ||||||
11952 | 12108 | 呂阿壽 | 男 | 1913/8/12 | 台灣,桃園縣 | 99599 | 48 | 叛亂 | 感化2年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11/19離所); | ||||||
11953 | 12109 | 呂祟慈 | 女 | 1931/5/18 | 江蘇,宜興縣 | 99599 | 21 | 叛亂 | 感化10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2/2/10:1962/2/9離所); | ||||||
11954 | 12110 | 宋孟龍 | 男 | 1926/5/16 | 遼寧,錦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2/6/25:1965/7/17離所); | ||||||
11955 | 12111 | 宋慶臨 | 男 | 1938/2/21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1年0月8日 | (入仁教所 1965/3/9:1966/3/17離所); | ||||||
11956 | 12112 | 李及時 | 男 | 1918/1/14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5/5/24:1958/6/7離所); | ||||||
11957 | 12113 | 李文周 | 男 | 1936/11/16 | 湖南,桂陽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0年4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8/6/12:1958/10/30離所); | ||||||
11958 | 12114 | 李正義 | 男 | 1930/11/5 | 湖南,考城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3年5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6/5/2:1959/10/22離所); | ||||||
11959 | 12115 | 李田順 | 男 | 1923/5/7 | 浙江,玉環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4年3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2/6/11:1956/9/12離所); | ||||||
11960 | 12116 | 李仲莽 | 男 | 1923/9/7 | 江蘇,南京市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4年1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51/4/16:1955/6/10離所); | ||||||
11961 | 12117 | 李金城 | 男 | 1934/9/15 | 台灣,彰化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3/3/30:1966/4/2離所); | ||||||
11962 | 12118 | 李昭明 | 男 | 1939/11/29 | 廣東,惠陽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4年2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4/1/6:1968/3/28離所); | ||||||
11963 | 12119 | 李清智 | 男 | 1925/7/13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2/3/15:1965/3/16離所); | ||||||
11964 | 12120 | 李傑三 | 男 | 1915/1/29 | 安徽,宿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62/5/5:1966/4/26離所); | ||||||
11965 | 12121 | 李喻敏 | 女 | 1921/7/1 | 山東,長山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2/1/15:1965/2/27離所); | ||||||
11966 | 12122 | 李景增 | 男 | 1924/9/13 | 安徽,宿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71/5/27:1974/10/8離所); | ||||||
11967 | 12123 | 李賀林 | 男 | 1925/8/30 | 黑龍,江綏北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7年1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73/5/16:1980/7/離所); | ||||||
11968 | 12124 | 李雲飛 | 男 | 1923/3/4 | 河北,北平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1年4月5日 | (入仁教所 1960/1/21:1961/5/26離所); | ||||||
11969 | 12125 | 李榮祿 | 男 | 1928/5/17 | 四川,宣漢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4年5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2/8/7:1957/1/離所); | ||||||
11970 | 12126 | 李榮德 | 男 | 1933/10/16 | 江蘇,上海市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66/3/17:1969/3/3離所); | ||||||
11971 | 12127 | 李漢臣 | 男 | 1919/7/20 | 江蘇,泰興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65/3/22:1968/3/16離所); | ||||||
11972 | 12128 | 李遠猷 | 男 | 1920/2/13 | 湖北,黃岡縣 | 53219 | 33 | 無 | 被邀任匪副大隊長及至39年7月始逃離匪區思想顯已不穩惟情節尚非重大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以資教育.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5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3/5/25:1956/11/15離所); | ||||
11973 | 12129 | 李壁鏵 | 男 | 1927/8/10 | 福建,福州市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1/5/12:1955/4/23離所); | ||||||
11974 | 12130 | 李樹慶 | 男 | 1928/10/20 | 江西,萍鄉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1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71/2/3:1974/3/28離所); | ||||||
11975 | 12131 | 李繼恩 | 男 | 1924/4/1 | 江西,吉安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5/6/8:1958/7/23離所); | ||||||
11976 | 12132 | 汪再春 | 男 | 1936/11/12 | 安徽,績溪縣 | 57062 | 21 | 商 | 汪再春於上海陷匪後自38年底至40年5月間以滬市和美紡織廠工人身份加入上海市針織紡織產業工會39年夏復加入上海市邑廟區晏海路北段里衖居民委員會安全小組翌年並當選該組副小組長至41年離滬經港來台。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20日 | 偽造文書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入仁教所 1957/12/30:1960/12/20離所); | ||||
11977 | 12133 | 汪春來 | 男 | 1935/11/25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4日 | (入仁教所 1965/6/5:1968/4/9離所); | ||||||
11978 | 12134 | 依仕侁 | 男 | 1929/12/28 | 遼寧,潘陽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1年1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9/6/15:1960/7/20離所); | ||||||
11979 | 12135 | 周 牛 | 男 | 1918/9/14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7/30離所); | ||||||
11980 | 12136 | 周 萍 | 男 | 1927/6/12 | 遼寧,本溪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6/11/4:1959/12/23離所); | ||||||
11981 | 12137 | 周 琰 | 男 | 1926/3/28 | 山東,寧陽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3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8/4/27:1961/8/5離所); | ||||||
11982 | 12138 | 周 德 | 男 | 1926/12/28 | 湖南,新化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65/9/22:1968/9/11離所); | ||||||
11983 | 12139 | 周永綏 | 男 | 1920/8/14 | 浙江,定海縣 | 55117 | 35 | 中國航運公司祥雲輪事務長平 | 在加爾各答時與當地親匪之新上海商店經理黃金高過從甚密思想不正曾在該輪船尾對該輪船員張火榮沈乾炳等傳述朱毛匪幫參加東巴基斯坦世界博覽會之壯觀暨上海遺失金錶現已能送還本人匪「解放」台灣不會鬥爭低級船員等語批評政府腐敗台灣不能反攻等語。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2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5/9/27:1958/11/29離所); | ||||
11984 | 12140 | 周恆偉 | 男 | 1901/8/5 | 湖南,安鄉縣 | 56094 | 57 | 農林廳檢驗局薦任一級技正 | 遇友人田世度當向其傾訴衷曲詎愈講氣憤遂對田說他們這樣做法何異於替共匪做事倒不如「毛澤東萬歲」還好了實係言談間作相反說法並非存心說反動口號為匪宣傳。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2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7/11/16:1961/1/31離所); | ||||
11985 | 12141 | 周海文 | 男 | 1926/12/1 | 廣西,武鳴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4/7/19:1958/4/離所); | ||||||
11986 | 12142 | 周惜基 | 男 | 1931/5/25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1/3/22:1964/1/24離所); | ||||||
11987 | 12143 | 周瑾川 | 男 | 1913/2/11 | 江蘇,靖江縣 | 99599 | 53 | 感化 | 感化1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6/3/9:1967/3/9離所); | ||||||
11988 | 12144 | 周燕謀 | 男 | 1923/7/24 | 四川,合川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6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5/12/12:1959/6/19離所); | ||||||
11989 | 12145 | 周錫章 | 男 | 1924/1/18 | 江蘇,上海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30日 | (入仁教所 1957/3/1:1961/1/31離所); | ||||||
11990 | 12146 | 林仁秋 | 男 | 1940/9/14 | 台灣,湖投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2年0月9日 | (入仁教所 1963/7/22:1965/7/31離所); | ||||||
11991 | 12147 | 林天來 | 男 | 1936/1/1 | 福建,山東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3年8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9/1/10:1962/10/1離所); | ||||||
11992 | 12148 | 林世傑 | 男 | 1926/12/10 | 福建,?門市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2/4/21:1955/2/28離所); | ||||||
11993 | 12149 | 林兆榮 | 男 | 1928/2/10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7年7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4/12/20:1962/7/26離所); | ||||||
11994 | 12150 | 林羽儀 | 女 | 1926/12/14 | 福建,?門市 | 99599 | 26 | 叛亂 | 感化3年5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2/4/1:1955/9/6離所); | ||||||
11995 | 12151 | 林尾龍 | 男 | 1910/7/29 | 台灣,彰化縣 | 99599 | 49 | 感化 | 感化3年1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8/1/27:1961/3/22離所); | ||||||
11996 | 12152 | 林松齡 | 男 | 1925/12/23 | 陝西,洋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5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5/3/22:1958/8/30離所); | ||||||
11997 | 12153 | 林金田 | 男 | 1938/1/15 | 廣東,陸豐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4年7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3/8/16:1968/3/28離所); | ||||||
11998 | 12154 | 林金榮 | 男 | 1929/11/15 | 浙江,寧波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7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2/11/27:1969/11/26離所);歿 | ||||||
11999 | 12155 | 林振鏞 | 男 | 1914/3/15 | 福建,林森縣 | 58052 | 45 | 苗栗縣三義鄉建中國民學校教員 | 四十六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一時許,至苗栗中學訪友,途經苗栗建功國民學校,順便進入該校,與值日教員盧榮坤閒談,藉入廁機會,在該校廁所右邊壁上所貼「不放鬆匪諜,不冤柱好人。」標語中間,用鋼筆書寫「蔣xx是壞人」六字,旋即走告盧榮坤,偽稱發現反動文字,接其至現場觀察,並囑速報校長處理,免為刑警查知。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1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8/4/4:1961/5/22離所); | ||||
12000 | 12156 | 林祖成 | 女 | 1929/7/17 | 安徽,懷遠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5/9/27:1958/9/10離所); | ||||||
12001 | 12157 | 林國文 | 男 | 1936/6/15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0月8日 | (入仁教所 1960/10/16:1963/10/24離所); | ||||||
12002 | 12158 | 林超雲 | 男 | 1930/7/26 | 廣東,晉寧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1年19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4/12/13:1956/10/6離所); | ||||||
12003 | 12159 | 林照熙 | 男 | 1931/4/1 | 台灣,台中縣 | 51155 | 22 | 台中縣農會事務員 | 與趙立權有師生之誼並曾受其赤化宣傳思想不無左傾。 | 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2/12/12:1956/2/10離所); | ||||
12004 | 12160 | 林廣籌 | 男 | 1927/11/27 | 浙江,臨海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2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55/8/8:1958/11/離所); | ||||||
12005 | 12161 | 林慶勝 | 男 | 1904/12/30 | 台灣,雲林縣 | 99599 | 66 | 感化 | 感化3年9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69/5/12:1973/3/10離所); | ||||||
12006 | 12162 | 邵文強 | 男 | 1930/1/19 | 廣東,泗縣 | 99599 | 44 | 感化 | 感化4年2月5日 | (入仁教所 1974/4/15:1978/6/20離所); | ||||||
12007 | 12163 | 邱 爐 | 男 | 1927/11/10 | 福建,龍溪縣 | 99599 | 42 | 叛亂 | 感化4年2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9/5/20:1973/8/13離所); | ||||||
12008 | 12164 | 邱元順 | 男 | 1918/1/15 | 山東,煙台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2年0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6/11/6離所); | ||||||
12009 | 12165 | 邱南芬 | 女 | 1917/2/14 | 福建,廈門市 | 99599 | 43 | 叛亂 | 感化6年4月4日 | (入仁教所 1960/6/25:1966/10/29離所); | ||||||
12010 | 12166 | 邱送芳 | 男 | 1926/2/12 | 台灣,花連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0年10月7日 | (入仁教所 1969/10/17:1970/8/24離所); | ||||||
12011 | 12167 | 邱德強 | 男 | 1934/12/2 | 福建,霞浦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4年11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5/4/22:1960/4/8離所); | ||||||
12012 | 12168 | 芮昌德 | 男 | 1931/12/28 | 江蘇,寶應縣 | 99599 | 43 | 台北市欣欣大?公司工友 | 62年1月20日上午八時許,在台北市林森北路欣欣大?公司一樓服務台,用藍色原子筆在牛皮紙上書寫:「中國人民解放軍萬歲,毛主席萬歲」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置於櫃台椅子上任人閱覽。 | 03年6月 | (入仁教所 1974/11/30:1975/7/14離所); | |||||
12013 | 12169 | 侯 文 | 男 | 1915/3/20 | 江蘇,銅山縣 | 99599 | 43 | 叛亂 | 感化3年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58/5/29:1961/6/25離所); | ||||||
12014 | 12170 | 侯相柏 | 男 | 1923/10/10 | 安徽,蚌埠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不詳年月日 | 0 | ||||||
12015 | 12171 | 侯繼香 | 男 | 1919/9/26 | 安徽,泗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2年1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1/11/3:1963/12/4離所); | ||||||
12016 | 12172 | 姜學思 | 男 | 1914/8/19 | 山東,煙台縣 | 99599 | 47 | 叛亂 | 感化2年6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4/5/27離所); | ||||||
12017 | 12173 | 姚忠順 | 男 | 1909/6/18 | 湖北,棗陽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4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4/11/26:1958/4/16離所); | ||||||
12018 | 12174 | 姚華棠 | 男 | 1922/9/14 | 陝西,長安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5年2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0/9/3:1956//離所); | ||||||
12019 | 12175 | 姚鴻斌 | 男 | 1929/5/11 | 江蘇,鹽城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6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3/7/29:1967/2/22離所); | ||||||
12020 | 12176 | 施海參 | 男 | 1927/12/22 | 福建,晉江縣 | 即施海森。 | 53157 | 27 | 保安司令部勤務連上等兵 | 38年春間在原籍福建晉江縣土共施蚶部所屬至善鄉石夏村農會充運送糧草工作言明每月給米四十斤并免除該戶應繳糧草同年七月又撥匪搖船大隊教練船伕搖船39年3月逃來台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1月11日 | 又名施海參。(入仁教所 1954/10/19:1957/11/30離所); | |||
12021 | 12177 | 施龍財 | 男 | 1929/8/19 | 台灣,基隆市 | 99599 | 53 | 感化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82/10/4:1985/10/3離所); | ||||||
12022 | 12178 | 施?欽 | 男 | 1913/3/12 | 江蘇,溧陽縣 | 99599 | 67 | 叛亂 | 感化2年5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80/3/17:1982/9/14離所); | ||||||
12023 | 12179 | 洪文瀾 | 男 | 1915/2/27 | 江蘇,南京市 | 53044 | 新生訓導處新生 | 涉嫌參與綠島監獄吳聲達案。 | 不付軍法審判 | 歷2p429附記。 | ||||||
12024 | 12179 | 洪文瀾 | 男 | 1915/2/27 | 江蘇,南京市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1年7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5/9/1:1957/4/4離所); | ||||||
12025 | 12180 | 洪明x | 男 | 1934/6/5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1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8/2/19:1961/4/7離所); | ||||||
12026 | 12181 | 洪進諒 | 男 | 1942/10/1 | 台灣,澎湖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85/2/28:1987/12/25離所); | ||||||
12027 | 12182 | 洪錦鐘 | 男 | 1918/7/26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5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73/1/9:1975/11/27離所); | ||||||
12028 | 12183 | 紀金水 | 男 | 1933/10/10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5/9/27:1958/10/8離所); | ||||||
12029 | 12184 | 紀順彬 | 男 | 1961/11/2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82/3/4:1985/3/3離所); | ||||||
12030 | 12185 | 胡美俠 | 男 | 1920/4/9 | 江蘇,松江縣 | 99599 | 54 | 叛亂 | 感化0年9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74/10/3:1975/7/14離所); | ||||||
12031 | 12186 | 胡家異 | 男 | 1917/10/24 | 浙江,慈谿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7月29日 | (入仁教所 1960/4/5:1963/12/4離所); | ||||||
12032 | 12187 | 胡會山 | 男 | 1925/11/28 | 湖北,自忠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3年0月5日 | (入仁教所 1965/5/26:1968/6/1離所); | ||||||
12033 | 12188 | 范仲和 | 男 | 1925/1/6 | 江蘇,東海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8年7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6/7/16:1975/2/16離所); | ||||||
12034 | 12189 | 倪俊偉 | 男 | 1924/8/28 | 福建,福州市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6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8/3/17:1961/10/7離所); | ||||||
12035 | 12190 | 唐少興 | 男 | 1922/12/28 | 陝西,貴陽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1年7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0/11/12:1962/6/13離所); | ||||||
12036 | 12191 | 孫士德 | 男 | 1931/2/21 | 江蘇,泗陽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6/11/10:1959/9/12離所); | ||||||
12037 | 12192 | 孫聖平 | 男 | 1914/1/4 | 福建,惠安縣 | 54174 | 41 | 船員 | 孫聖平原係惠生輪事物長於40年5月間在福州經王逸民約晤匪海上公安局林安民惟未晤及僅由王逸民交與紙條囑在香港購帶報紙及物色與金門台灣有關係之人渠於同年六月在香港並未為之物色與金門台灣有關之人員為應付林匪僅惠生輪將返航匪區時在港購文匯報大公報等共廿一份擬交林匪在航途中即被國軍海軍截獲。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3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2/4離所); | ||||
12038 | 12193 | 徐宏中 | 男 | 99599 | 68 | 感化3年5月7日 | (入仁教所 1979/3/6:1982/8/13離所); | |||||||||
12039 | 12194 | 徐忠財 | 男 | 1913/10/10 | 浙江,鄞縣縣 | 54069 | 42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感化5年2月9日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入仁教所 1955/1/22:1960/3/31離所); | |||||
12040 | 12195 | 徐勉善 | 男 | 1915/2/1 | 江西,東卿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4/10/21:1957/10/9離所); | ||||||
12041 | 12196 | 徐品瑎 | 男 | 1906/11/19 | 浙江,青田縣 | 99599 | 49 | 感化 | 感化1年9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6/7/31離所); | ||||||
12042 | 12197 | 徐彩章 | 男 | 1935/3/1 | 安徽,阜陽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1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7/2/18:1960/3/22離所); | ||||||
12043 | 12198 | 徐榮華 | 男 | 1927/5/23 | 江西,銘山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3/3/31:1976/1/27離所); | ||||||
12044 | 12199 | 徐與博 | 男 | 1924/3/21 | 浙江,諸縣 | 99599 | 51 | 叛亂 | 感化2年0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75/8/9:1977/8/24離所); | ||||||
12045 | 12200 | 徐德童 | 男 | 1934/3/15 | 河北,利川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3年3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56/7/10:1959/10/20離所); | ||||||
12046 | 12201 | 徐擘宏 | 男 | 1938/9/6 | 台灣,苗栗縣 | 99599 | 36 | 叛亂 | 感化1年3月2日 | (入仁教所 1974/4/12:1975/7/14離所); | ||||||
12047 | 12203 | 徐繼深 | 男 | 1920/3/19 | 哈爾,濱沛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3年3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0/1/20:1963/5/12離所); | ||||||
12048 | 12204 | 桑庭廉 | 男 | 1922/5/4 | 山東,博山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1年8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5/8/15:1957/4/23離所); | ||||||
12049 | 12205 | 祝紹成 | 男 | 1925/1/11 | 安徽,舒城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8/10/18:1961/11/16離所); | ||||||
12050 | 12206 | 翁金禧 | 男 | 1929/6/26 | 福建,連江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3/8/14:1956/12/15離所); | ||||||
12051 | 12207 | 翁鈇亮 | 男 | 1935/8/12 | 浙江,諸暨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3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7/10/24:1971/1/26離所); | ||||||
12052 | 12208 | 耿春霖 | 男 | 1915/5/5 | 遼寧,大連市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1/4/16:1955/2/15離所); | ||||||
12053 | 12209 | 袁 強 | 男 | 1930/3/12 | 廣東,興寧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5年4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60/3/31離所); | ||||||
12054 | 12210 | 袁兆章 | 男 | 1925/6/10 | 江蘇,崇明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1年3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6/10/30:1958/2/4離所); | ||||||
12055 | 12211 | 袁述柳 | 男 | 1925/11/7 | 湖南,資興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8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5/3/18:1958/12/16離所); | ||||||
12056 | 12212 | 袁摩天 | 男 | 1928/3/28 | 河北,蘇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10年0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5/11/4:1965/11/20離所); | ||||||
12057 | 12213 | 袁駿超 | 男 | 1924/11/15 | 江蘇,?城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7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3/3/22:1956/11/10離所); | ||||||
12058 | 12214 | 袁繼孟 | 男 | 1912/11/26 | 河南,上蔡縣 | 99599 | 57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69/1/30:1971/11/27離所); | ||||||
12059 | 12215 | 郝竹君 | 男 | 1926/3/1 | 遼寧,全縣 | 死亡44.6.28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4年8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0/11/24:1955/7/30離所); | |||||
12060 | 12216 | 郝鴻傲 | 男 | 1927/1/6 | 江蘇,興化縣 | 99599 | 45 | 叛亂 | 感化0年3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6/3離所); | ||||||
12061 | 12217 | 馬文驌 | 男 | 1923/2/22 | 河北,灤縣 | 99599 | 38 | 叛亂 | 感化1年11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10/24離所); | ||||||
12062 | 12218 | 馬沼庭 | 男 | 1920/3/21 | 江蘇,泰興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65/8/2:1968/6/18離所); | ||||||
12063 | 12219 | 馬道三 | 男 | 1924/5/20 | 江蘇,如皋縣 | 57079 | 34 | 台南縣立善化中學教員兼訓導主任 | 32年當朱毛匪幫竊據江蘇如皋縣時曾入匪新四軍第三行政專員公署會計訓練班受訓一月並被派?任匪糧票編號工作於供職月餘。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0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8/2/7:1961/2/25離所); | ||||
12064 | 12220 | 高昆岳 | 男 | 1920/12/4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4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3/8/18:1957/1/15離所); | ||||||
12065 | 12221 | 高稷榮 | 男 | 1933/1/5 | 湖南,祁陽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16年10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7/1/25:1973/12/15離所);16年? | ||||||
12066 | 12222 | 郜作瑄 | 男 | 1928/6/6 | 河南,博愛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2年9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6/9/5:1959/6/5離所); | ||||||
12067 | 12223 | 商 希 | 男 | 1917/10/14 | 福建,晉江縣 | 99599 | 55 | 叛亂 | 感化7年3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72/9/18:1978/1/3離所); | ||||||
12068 | 12224 | 張介忠 | 男 | 1924/12/12 | 河北,清豐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4年10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5/7/18:1960/5/21離所); | ||||||
12069 | 12225 | 張玉方 | 男 | 99599 | 叛亂 | (入仁教所 //:1975/12/5離所); | ||||||||||
12070 | 12226 | 張立福 | 男 | 1931/8/8 | 廣東,合埔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7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5/12/28:1959/8/5離所); | ||||||
12071 | 12227 | 張在幹 | 男 | 1915/4/10 | 福建,福清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2/3/7:1955/2/28離所); | ||||||
12072 | 12228 | 張守林 | 男 | 1934/4/15 | 黑龍,江克山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73/8/15:1976/8/4離所); | ||||||
12073 | 12229 | 張志玉 | 男 | 1927/9/5 | 山東,萊陽縣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8/11/21:1971/10/23離所); | ||||||
12074 | 12230 | 張建中 | 男 | 1925/11/24 | 河北,豐潤縣 | 99599 | 47 | 叛亂 | 感化0年6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8/24離所); | ||||||
12075 | 12231 | 張建業 | 男 | 1924/1/5 | 廣西,邑寧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2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7/11/20:1961/1/31離所); | ||||||
12076 | 12232 | 張茂仁 | 男 | 1950/8/8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1年6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71/7/19:1973/2/16離所); | ||||||
12077 | 12233 | 張茂元 | 男 | 1928/8/15 | 山東,堂邑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4年1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6/12/5:1961/1/25離所); | ||||||
12078 | 12234 | 張要安 | 男 | 1918/1/18 | 貴州,鎮寧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9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2/8/2:1955/5/16離所); | ||||||
12079 | 12235 | 張庭柱 | 男 | 1923/6/6 | 江蘇,祟明縣 | 99599 | 52 | 叛亂 | 感化2年6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5/2/18:1977/9/14離所); | ||||||
12080 | 12236 | 張桂林 | 男 | 1931/7/22 | 台灣,苗栗縣 | 99599 | 30 | 叛亂 | 感化1年2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1/1離所); | ||||||
12081 | 12237 | 張國璋 | 男 | 1927/10/12 | 福建,惠安縣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8//離所); | ||||||||
12082 | 12238 | 張朝思 | 男 | 1931/9/16 | 廣東,東莞縣 | 1921/9/16生? | 99599 | 41 | 叛亂 | 感化0年6月2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8/10離所); | |||||
12083 | 12239 | 張順聰 | 男 | 1917/2/10 | 四川,內江縣 | 99599 | 53 | 感化 | 感化6年3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70/11/27:1977/3/7離所); | ||||||
12084 | 12240 | 張榮華 | 男 | 1924/8/15 | 廣東,學山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4年7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71/10/16:1976/5/29離所); | ||||||
12085 | 12241 | 張薪星 | 男 | 1925/7/7 | 浙江,黃岩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60/4/12:1963/4/29離所); | ||||||
12086 | 12242 | 張繼明 | 男 | 1930/6/10 | 台灣,台中市 | 99599 | 31 | 叛亂 | 感化1年8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7/18離所); | ||||||
12087 | 12243 | 張?樹 | 男 | 1935/8/29 | 台灣,宜蘭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69/2/12:1971/11/27離所); | ||||||
12088 | 12244 | 斜水摻 | 男 | 1926/2/15 | 浙江,縉雲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0年0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66/3/2:1966/2/17離所); | ||||||
12089 | 12245 | 曹昭舉 | 男 | 1933/1/4 | 貴州,?安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6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7/12/24:1961/7/10離所); | ||||||
12090 | 12246 | 梁 揚 | 男 | 1926/2/4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4年9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6/7/31離所); | ||||||
12091 | 12247 | 梁 榮 | 男 | 1920/11/26 | 廣東,恩平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4年7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1/12/21:1956/8/2離所); | ||||||
12092 | 12248 | 梁茂林 | 男 | 1917/4/24 | 四川,武勝縣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3年5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65/6/1:1968/11/25離所); | ||||||
12093 | 12249 | 梁雪斌 | 男 | 1917/10/30 | 四川,南川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5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63/8/22:1967/2/3離所); | ||||||
12094 | 12250 | 梨兆勝 | 男 | 1918/7/25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4年7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6/5/15離所); | ||||||
12095 | 12251 | 畢新華 | 男 | 1924/6/20 | 浙江,蘭谿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69/11/19:1972/10/14離所); | ||||||
12096 | 12252 | 畢維崇 | 男 | 1922/11/27 | 山東,榮城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5年2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5/1/22:1960/3/22離所); | ||||||
12097 | 12253 | 盛廷生 | 男 | 1928/12/19 | 江蘇,龍華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4年0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4/12/14:1958/12/16離所); | ||||||
12098 | 12254 | 許 立 | 男 | 1919/11/13 | 浙江,杭縣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5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6/12/31:1960/5/31離所); | ||||||
12099 | 12255 | 許文明 | 男 | 1918/10/29 | 福建,龍岩縣 | 99599 | 5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73/7/3:1976/5/22離所); | ||||||
12100 | 12256 | 許文喜 | 男 | 1922/12/1 | 福建,海澄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1年11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5/1/26:1956/12/31離所); | ||||||
12101 | 12257 | 許馬全 | 男 | 1926/1/16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5年10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69/10/14:1975/9/11離所); | ||||||
12102 | 12258 | 許道位 | 男 | 1926/8/15 | 江蘇,泰州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1年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6/1/5離所); | ||||||
12103 | 12259 | 郭伯生 | 男 | 1920/2/28 | 四川,涪陵縣 | 99599 | 53 | 感化 | 感化3年2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73/5/11:1976/8/2離所); | ||||||
12104 | 12260 | 郭孝翼 | 男 | 1920/12/21 | 福建,福清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7/9/5離所); | ||||||
12105 | 12261 | 郭達生 | 男 | 1917/2/23 | 福建,惠安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6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4/30離所); | ||||||
12106 | 12263 | 陳 杰 | 男 | 1928/1/16 | 河南,清化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5/9/4:1968/7/30離所); | ||||||
12107 | 12264 | 陳 信 | 男 | 1928/1/15 | 廣東,順德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7/30離所); | ||||||
12108 | 12265 | 陳 象 | 男 | 1913/1/10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3年2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8/4/12:1961/6/7離所); | ||||||
12109 | 12266 | 陳 榮 | 男 | 1928/7/6 | 廣東,中山縣 | 99099 | ||||||||||
12110 | 12267 | 陳 禧 | 男 | 1928/6/20 | 湖南,安仁縣 | 57044 | 29 | 陸軍第19師57團1營1連三等士官長 | 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7/12/19:1961/1/31離所); | ||||
12111 | 12268 | 陳壬申 | 男 | 1926/2/14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8/4/12:1961/5/26離所); | ||||||
12112 | 12269 | 陳文貫 | 男 | 1921/1/20 | 台灣,彰化縣 | 99599 | 40 | 叛亂 | 感化2年0月3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11/4離所); | ||||||
12113 | 12270 | 陳文晶 | 男 | 1930/5/3 | 山東,蓬萊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0/3/20:1963/5/2離所); | ||||||
12114 | 12271 | 陳世波 | 男 | 1934/12/1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0 | 感化 | 感化2年0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6/11/10離所); | ||||||
12115 | 12272 | 陳以才 | 男 | 1931/10/25 | 四川,鄧都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1年3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5/8/6:1966/11/18離所); | ||||||
12116 | 12273 | 陳光愷 | 男 | 1927/6/10 | 山東,高密縣 | 99599 | 47 | 叛亂 | 感化0年10月7日 | (入仁教所 1974/9/7:1975/7/14離所); | ||||||
12117 | 12274 | 陳汞成 | 男 | 1920/12/6 | 河南,榮陽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0年6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4/4/19離所); | ||||||
12118 | 12275 | 陳沛民 | 男 | 1924/4/13 | 四川,秀山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69/8/27:1972/7/16離所); | ||||||
12119 | 12276 | 陳秀鳳 | 女 | 1936/5/10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20 | 感化 | 感化3年2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6/5/11:1959/7/18離所); | ||||||
12120 | 12277 | 陳孟川 | 男 | 1931/10/19 | 台灣,基隆縣 | 99599 | 23 | 叛亂 | 感化7年9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4/12/2:1962/9/29離所); | ||||||
12121 | 12278 | 陳金告 | 男 | 1937/1/20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68/11/21:1971/10/18離所); | ||||||
12122 | 12279 | 陳長明 | 男 | 1930/8/16 | 江蘇,睢寧縣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3年2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69/5/12:1972/3/30離所); | ||||||
12123 | 12280 | 陳阿梅 | 女 | 1915/11/2 | 浙江,黃岩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5年0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5/1/22:1960/1/25離所); | ||||||
12124 | 12281 | 陳炯清 | 男 | 1925/10/28 | 台灣,高雄縣 | 54076 | 30 | 商 | 陳?清與何匪玉麟係幼時同學何匪在鳳山彰化銀行任職時陳因在該行存支款項時相接觸何匪於38年3月間利用鳳山體育會為掩護擬成立「讀書會」以誘騙青年開籌備會時何匪約陳參加會中由何匪宣傳匪?在大陸勝利煽動青年研究匪?理論並以「曙光」中日文對照本交陳?清閱讀同時決定辦壁報指定陳?清?負經濟責任。 | 交付感化 | 感化2年9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5/6/2:1958/3/27離所); | ||||
12125 | 12282 | 陳振江 | 男 | 1929/3/10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71/2/11:1974/2/11離所); | ||||||
12126 | 12283 | 陳振寶 | 男 | 1935/7/15 | 福建,閩清縣 | 99599 | 17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2/8/17:1911//離所); | |||||||
12127 | 12284 | 陳祟山 | 男 | 1916/7/10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45 | 叛亂 | 感化1年3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2/2離所); | ||||||
12128 | 12285 | 陳素珠 | 女 | 1928/1/2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2 | 叛亂 | 感化11年3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0/12/5:1962/4/10離所); | ||||||
12129 | 12286 | 陳崇x | 男 | 1926/4/17 | 福建,福州市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4年11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2/3/7:1957/2/28離所); | ||||||
12130 | 12287 | 陳朝海 | 男 | 1914/4/22 | 屏東,潮州縣 | 99599 | 47 | 叛亂 | 感化2年3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4/2/22離所); | ||||||
12131 | 12288 | 陳進棠 | 男 | 1910/5/1 | 台灣,彰化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3年1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7/11/19離所); | ||||||
12132 | 12289 | 陳順寶 | 男 | 1936/5/15 | 浙江,金華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3年2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7/6/10:1960/8/18離所); | ||||||
12133 | 12290 | 陳傳桂 | 男 | 1928/4/4 | 福建,霞浦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3年9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5/2/2:1958/11/29離所); | ||||||
12134 | 12291 | 陳萬生 | 男 | 1946/9/18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2年9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8/8/22:1971/5/22離所); | ||||||
12135 | 12292 | 陳憲又 | 男 | 1950/4/15 | 福建,蒲田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日 | (入仁教所 1982/12/20:1985/12/18離所); | ||||||
12136 | 12293 | 陳樹忠 | 男 | 1934/2/4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3年0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6/2/7:1959/2/2離所); | ||||||
12137 | 12294 | 陳澧令 | 男 | 1923/4/5 | 江蘇,睢寧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2年4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9/10/16:1962/2/16離所); | ||||||
12138 | 12295 | 陳燕輝 | 男 | 1951/11/26 | 台灣,新竹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1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73/10/20:1974/10/19離所); | ||||||
12139 | 12296 | 陳濟民 | 男 | 1917/9/17 | 浙江,平陽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1月9日 | (入仁教所 1953/1/31:1956/3/10離所); | ||||||
12140 | 12298 | 陸建安 | 男 | 1939/2/8 | 廣西,南寧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4/3/14:1967/2/16離所); | ||||||
12141 | 12299 | 陸碧穹 | 男 | 1922/12/18 | 江蘇,?城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2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5/8/15:1958/11/8離所); | ||||||
12142 | 12300 | 陸學瑾 | 男 | 1938/10/10 | 廣東,梅縣 | 99599 | 16 | 感化 | 感化4年4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4/11/26:1959/4/2離所); | ||||||
12143 | 12301 | 陶啟沃 | 男 | 1916/7/21 | 江蘇,吳縣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3年4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3/10離所); | ||||||
12144 | 12302 | 陶隆庭 | 男 | 1915/9/9 | 廣東,汕頭市 | 99599 | 39 | 感化 | 感化4年5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54/12/13:1959/5/30離所); | ||||||
12145 | 12303 | 陶耀庭 | 男 | 1931/6/16 | 河北,寧河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1年0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62/4/9:1963/4/20離所); | ||||||
12146 | 12304 | 章元愷 | 男 | 1937/7/15 | 湖南,長沙市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73/1/29:1976/1/10離所); | ||||||
12147 | 12305 | 章文貫 | 男 | 1928/2/12 | 江西,鄱陽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74/8/30:1977/8/7離所); | ||||||
12148 | 12306 | 麥 斯 | 男 | 1923/12/10 | 廣東,新會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9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8/24離所); | ||||||
12149 | 12307 | 傅開三 | 男 | 1922/2/19 | 河南,鎮平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68/11/6:1971/11/30離所); | ||||||
12150 | 12308 | 彭乃成 | 男 | 1919/9/9 | 福建,晉江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5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52/3/25:1955/9/15離所); | ||||||
12151 | 12309 | 彭先模 | 男 | 1918/12/29 | 四川,秀山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9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2/8/2:1955/5/16離所); | ||||||
12152 | 12310 | 彭金隆 | 男 | 1953/12/8 | 台灣,桃園縣 | 75046 | 22 | 中國文化學院哲學系二年級學生 | 經常向其宿舍內之同學方得時、陳志昌、盧旭光、林坤進、呂文添等人發表:「中共在大陸各地挖地下道,均可通北平;武漢大橋是三層,鐵橋規模很大,我們政府無此魄力做這種橋;共匪有核子彈,能自製飛機,國防力量強大。」等利匪言論。 | 05年 | 另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處有期徒刑一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月。(入仁教所 1979/9/5:1980/11/12離所); | |||||
12153 | 12311 | 曾 杰 | 男 | 1929/5/7 | 江西,武寧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1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5/4/2:1968/5/2離所); | ||||||
12154 | 12312 | 曾志成 | 男 | 1923/2/12 | 江蘇,靖江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4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5/4/22:1958/8/22離所); | ||||||
12155 | 12313 | 曾阿銀 | 男 | 1921/12/23 | 福建,惠安縣 | 52214 | 33 | 基隆集友漁業公司漁船船員 | 被告既不能提出確切證據以證明其來台已備具合法手續其為非法入境可以斷言查被告自白潛來台灣就其所供各節以及陳國楨等之證言綜合觀察雖不能積極證明其有參加叛亂之組織或為匪工作之罪行但其思想受有匪化毒素而且行跡詭異無可諱言惟情節尚非重大認有施以感化之必要應予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6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4/12/13:1957/6/13離所); | ||||
12156 | 12314 | 曾慶源 | 男 | 1919/7/2 | 江蘇,如舉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5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3/6/22:1956/11/24離所); | ||||||
12157 | 12315 | 游阿吉 | 男 | 1927/4/29 | 台灣,宜蘭縣 | 歿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8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55/8/25:1959/5/5離所); | |||||
12158 | 12316 | 游錦娥 | 女 | 1930/2/28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7 | 叛亂 | 感化2年6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57/9/14:1960/3/31離所); | ||||||
12159 | 12317 | 湯湋如 | 男 | 1929/10/14 | 江蘇,阜寧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3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7/4/9:1960/7/20離所); | ||||||
12160 | 12318 | 湯聘莘 | 男 | 浙江,永嘉縣 | 歿 | 99599 | 感化 | 感化不詳年月日 | (入仁教所 //:1959/5/2離所); | |||||||
12161 | 12319 | 湯應勳 | 男 | 1929/2/18 | 江蘇,祟明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9/10離所); | ||||||
12162 | 12320 | 焚耙秋 | 男 | 1924/5/11 | 河北,宛平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12年0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0/4/6:1972/4/29離所);12年? | ||||||
12163 | 12321 | 程 冠 | 男 | 1922/2/12 | 廣東,南海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7/30離所); | ||||||
12164 | 12322 | 童元璋 | 男 | 1927/7/3 | 浙江,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2年0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58/10/24:1960/11/16離所); | ||||||
12165 | 12323 | 肅繼臣 | 男 | 1917/9/21 | 山東,日照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5年2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5/1/22:1960/3/22離所); | ||||||
12166 | 12324 | 華長族 | 男 | 1927/5/16 | 山東,威海衙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8/4/28:1961/4/21離所); | ||||||
12167 | 12325 | 賀朝陽 | 男 | 1927/4/14 | 福建,建江縣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8/6/23:1962/5/24離所); | ||||||
12168 | 12326 | 雲 菩 | 男 | 1913/1/1 | 江蘇,溧陽縣 | 99599 | 66 | 叛亂 | 感化1年11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9/4/18:1981/4/14離所); | ||||||
12169 | 12327 | 馮南華 | 男 | 1920/9/16 | 浙江,義烏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2年5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4/5/5:1956/10/16離所); | ||||||
12170 | 12328 | 馮國棟 | 男 | 1918/7/25 | 安徽,來安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4年0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56/10/9:1960/11/6離所); | ||||||
12171 | 12329 | 黃 敏 | 男 | 1925/6/20 | 廣東,中心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8/3/5:1971/2/1離所); | ||||||
12172 | 12330 | 黃 嘉 | 男 | 1924/11/3 | 浙江,嘉興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1年1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7/2/26:1959/1/24離所); | ||||||
12173 | 12331 | 黃元發 | 男 | 1930/10/20 | 黑龍,江訥河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72/2/24:1975/2/4離所); | ||||||
12174 | 12332 | 黃文豐 | 男 | 1919/12/14 | 台灣,苗栗縣 | 99599 | 35 | 叛亂 | 感化8年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4/11/24:1962/12/31離所);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二十日自台北市城中區華幸里四鄰青島東路三號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民國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遷出苗栗縣三灣鄉大坪村二鄰21號 | ||||||
12175 | 12333 | 黃希德 | 男 | 1923/1/29 | 湖南,長沙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3年7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8/9/11:1962/5/4離所); | ||||||
12176 | 12334 | 黃芓頭 | 男 | 1925/5/6 | 福建,廈門市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2年4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4/3/16離所); | ||||||
12177 | 12335 | 黃具之 | 男 | 1917/7/13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51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68/1/12:1970/11/6離所); | ||||||
12178 | 12336 | 黃彥良 | 男 | 1947/7/8 | 台灣,台南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68/6/28:1971/6/26離所); | ||||||
12179 | 12337 | 黃春賓 | 男 | 1919/2/2 | 江西,樂平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2年1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21:1956/12/2離所); | ||||||
12180 | 12338 | 黃洞垣 | 男 | 1919/3/29 | 福建,林森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16年2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6/3/20:1972/6/6離所);16年? | ||||||
12181 | 12339 | 黃海椿 | 男 | 1922/8/25 | 福建,龍岩縣 | 自首 | 52147 | 32 | 9811部隊二等兵 | 40年8月16日在其班會內自白於27年2月間曾參加匪新四軍連續受訓三次檢察官以既係自首依法予以不起訴惟在匪區受訓三次思想受有毒害聲請併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4年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8/12/16離所); | |||
12182 | 12340 | 黃真宗 | 男 | 1918/10/9 | 福建,惠安縣 | 57081 | 39 | 高雄市河濱國民學校教員 | 思想偏激近二年來常於學校飯廳向同事劉雪亭李鐵民趙常泰方鳳珍發表「共匪建設進步反攻困難」「反攻大陸是對內戰爭與抗戰不同中國人誰願打中國人」「世界裁軍會議一定要中共派人參加因為中共有幾百萬部隊它不參加不能解決問題」「被共匪殺害的人並不是好人」「國歌歌譜不易唱義勇軍進行曲較為通俗」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 | 感化2年0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7/12/31:1960/1/8離所); | ||||
12183 | 12341 | 黃清頌 | 男 | 1910/8/3 | 台灣,澎湖縣 | 99299 | 57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7日 | 11005黃清領?,(入仁教所 1966/11/2:1969/9/19離所); | ||||||
12184 | 12342 | 黃朝觔 | 男 | 1918/5/13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9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5/5/14:1959/3/7離所); | ||||||
12185 | 12343 | 黃慎薇 | 女 | 1928/4/28 | 四川,黔江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64/2/23:1967/3/13離所); | ||||||
12186 | 12344 | 黃楚桐 | 男 | 1915/4/5 | 廣西,岑溪縣 | 99599 | 5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8日 | (入仁教所 1974/12/20:1977/11/28離所); | ||||||
12187 | 12345 | 黃嫣福 | 男 | 1930/8/8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8/4/18:1961/6/7離所); | ||||||
12188 | 12346 | 黃福有 | 男 | 1917/8/22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7/30離所); | ||||||
12189 | 12347 | 黃?? | 男 | 1915/5/1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1年6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3/27離所); | ||||||
12190 | 12348 | 楊 溪 | 男 | 1918/8/23 | 福建,廈門市 | 99599 | 60 | 叛亂 | 感化2年2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78/4/1:1980/6/24離所); | ||||||
12191 | 12349 | 楊升湖 | 男 | 1922/11/30 | 福建,廈門市 | 99599 | 41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63/12/20:1967/1/17離所); | ||||||
12192 | 12350 | 楊秀龍 | 男 | 1917/9/5 | 貴州,錦平縣 | 楊秀能?錦屏縣? | 99599 | 53 | 感化三年 | 感化3年0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70/1/19:1973/2/10離所); | |||||
12193 | 12351 | 楊辛焜 | 男 | 1922/12/11 | 台灣,新竹縣 | 99599 | 39 | 叛亂 | 感化1年8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7/12離所); | ||||||
12194 | 12352 | 楊明財 | 男 | 1952/6/26 | 台灣,屏東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1年6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74/5/6:1975/11/17離所); | ||||||
12195 | 12353 | 楊淑芳 | 女 | 1924/10/10 | 福建,閩侯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2年1月17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6/12/31離所); | ||||||
12196 | 12355 | 楊勤準 | 男 | 1937/10/28 | 福建,晉江縣 | 99599 | 20 | 感化 | 感化3年3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7/3/1:1960/5/31離所); | ||||||
12197 | 12356 | 楊懷夫 | 1923/1/6 | 安徽,合肥縣 | 99599 | 35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8/8/22:1958/8/22離所);改撥職三隊 | ||||||||
12198 | 12357 | 溫建章 | 男 | 99599 | (入仁教所 1980/3/17:1911//離所); | |||||||||||
12199 | 12358 | 梁萬邦 | 男 | 1905/4/10 | 江蘇,睢寧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3年7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8/6/30離所); | ||||||
12200 | 12359 | 葉 彪 | 男 | 1924/9/30 | 湖北,漢陽縣 | 99599 | 49 | 叛亂 | 感化0年7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10/4離所); | ||||||
12201 | 12361 | 葉 嗚 | 男 | 1938/6/25 | 廣東,梅縣 | 99599 | 41 | 叛亂 | 感化1年2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79/2/19:1980/5/10離所); | ||||||
12202 | 12362 | 葉宗違 | 男 | 1918/5/15 | 廣西,四會縣 | 99599 | 53 | 叛亂 | 感化3年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71/3/5:1974/3/4離所); | ||||||
12203 | 12363 | 董振華 | 男 | 1926/11/14 | 河北,棗強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2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6/2/16:1959/4/17離所); | ||||||
12204 | 12364 | 詹有鄰 | 男 | 1957/7/21 | 台灣,台北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1年10月7日 | (入仁教所 1979/2/10:1980/12/17離所); | ||||||
12205 | 12366 | 鄔學興 | 男 | 1929/11/24 | 雲南,固舊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2年8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7/12/18:1970/9/10離所); | ||||||
12206 | 12367 | 鄎玉堂 | 男 | 1944/1/12 | 台灣,桃園縣 | 99599 | 25 | 叛亂 | 感化4年7月20日 | (入仁教所 1969/12/18:1974/8/8離所); | ||||||
12207 | 12368 | 廖家貴 | 男 | 1905/4/7 | 四川,建縣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2年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60/7/2:1962/8/9離所); | ||||||
12208 | 12369 | 維秀珪 | 女 | 1917/7/14 | 浙江,平陽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4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3/5/7:1956/9/12離所); | ||||||
12209 | 12370 | 維相發 | 男 | 1920/1/12 | 湖北,京山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1年6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6/5/16離所); | ||||||
12210 | 12371 | 翟維綱 | 男 | 1921/9/9 | 陝西,洵陽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8/5/7:1961/5/22離所); | ||||||
12211 | 12372 | 蒲銘毅 | 男 | 1921/5/22 | 江蘇,祟明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2年3月1日 | (入仁教所 1956/12/31:1959/4/2離所); | ||||||
12212 | 12373 | 蒲毅直 | 男 | 1929/6/17 | 江蘇,高郵縣 | 99599 | 46 | 叛亂 | 感化0年3月4日 | (入仁教所 1975/4/10:1975/7/14離所); | ||||||
12213 | 12374 | 趙民掣 | 男 | 1924/1/9 | 河南,鞏縣 | 99599 | 51 | 叛亂 | 感化1年3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75/8/9:1976/12/3離所); | ||||||
12214 | 12375 | 趙仲儀 | 男 | 1916/7/12 | 廣西,上思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2/1/17:1955/2/15離所); | ||||||
12215 | 12376 | 趙振華 | 男 | 1925/12/18 | 浙江,鄞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7/2/8:1960/3/22離所); | ||||||
12216 | 12377 | 趙富鎰 | 男 | 1924/12/10 | 江蘇,如皋縣 | 57053 | 34 | 僑務委員會專員 | 化名劉羽於29年冬在江蘇省如皋縣邱陞中學高中部一年級求學時經其同學王匪庭爵之介紹參加匪黨同年並入匪如皋掘港第四分區政治部民運訓練班受訓一月至30年3月又入匪抗日軍政幹部學校受訓迨至31年春藉故返鄉省親離開匪區嗣於38年4月來台先後任職於台北市公共沈車管理處僑務委員會等機關未向政府治安機關自首亦未聲明脫離匪黨。 | 08年 | 感化3年0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7/6/25:1960/6/29離所); (46)審特字第0004號參加組織處8年徒刑 | ||||
12217 | 12378 | 齊維城 | 男 | 1916/5/1 | 遼寧,義縣 | 57077 | 42 | 國大代表 | 37年春當選國大代表赴京出席國民代表大會開會之際適逢東北局勢告緊乃逗留南京研究唯物史觀馬列學說資本論等匪幫書刊因而意志消沉信仰動搖常發不滿政府言論37年底來台後思想依然消極對政府向大陸空投糧食等措施作歪曲之批評。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3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7/9/25:1960/12/30離所); | ||||
12218 | 12379 | 劉 根 | 男 | 1913/1/6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3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1/10/15:1955/7/30離所); | ||||||
12219 | 12380 | 劉孔三 | 男 | 1926/4/23 | 湖北,建始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6年1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1/11/2:1958/10/9離所); | ||||||
12220 | 12381 | 劉文成 | 男 | 1942/5/11 | 福建,林森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4/8/17:1977/7/13離所); | ||||||
12221 | 12382 | 劉永南 | 男 | 1931/7/17 | 福建,金門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1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5/7/2:1958/8/30離所); | ||||||
12222 | 12383 | 劉希鏞 | 男 | 1925/11/13 | 江西,永豐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1月6日 | (入仁教所 1955/5/24:1958/6/30離所); | ||||||
12223 | 12384 | 劉宗興 | 男 | 1928/2/15 | 河南,蘭封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1年1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0/1/4:1961/11/30離所); | ||||||
12224 | 12385 | 劉金文 | 男 | 1916/6/18 | 四川,內江縣 | 99599 | 42 | 感化 | 感化3年2月0日 | (入仁教所 1958/2/19:1961/4/18離所); | ||||||
12225 | 12386 | 劉南陽 | 男 | 1928/3/3 | 河南,南陽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1年1月5日 | (入仁教所 1963/12/4:1965/1/9離所); | ||||||
12226 | 12387 | 劉書敬 | 男 | 1918/10/23 | 山東,青島市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2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65/8/3:1968/10/17離所); | ||||||
12227 | 12388 | 劉國法 | 男 | 1913/11/13 | 山東,即墨縣 | 99599 | 5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64/2/5:1967/1/17離所); | ||||||
12228 | 12389 | 劉莞郎 | 男 | 1926/2/4 | 台灣,高雄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3年7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3/2/1:1956/9/19離所); | ||||||
12229 | 12390 | 劉莊齡 | 男 | 1926/12/15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2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56/10/6:1959/12/30離所); | ||||||
12230 | 12391 | 劉署生 | 男 | 1921/1/5 | 湖南,攸縣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8/3/6:1971/3/2離所); | ||||||
12231 | 12392 | 劉鈴鈴 | 女 | 1922/2/17 | 台灣,基隆市 | 99599 | 32 | 叛亂 | 感化3年8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4/11/8:1958/7/23離所); | ||||||
12232 | 12393 | 劉漠捷 | 男 | 1928/9/9 | 福建,永春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4年0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1/2/10:1955/2/15離所); | ||||||
12233 | 12394 | 劉興俊 | 男 | 1938/8/24 | 台灣,苗栗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1年2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9/4/25:1960/6/29離所); | ||||||
12234 | 12395 | 劉?鋒 | 男 | 1929/12/7 | 遼寧,新民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5年2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3/2/2:1958/4/5離所); | ||||||
12235 | 12396 | 廣 武 | 男 | 1931/1/4 | 福建, | 99599 | 48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5日 | (入仁教所 1979/1/16:1981/12/21離所); | ||||||
12236 | 12397 | 歐陽彬 | 男 | 1923/8/20 | 湖南,寧遠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3月12日 | (入仁教所 1957/12/10:1961/3/22離所); | ||||||
12237 | 12398 | 澎端本 | 男 | 1920/2/7 | 廣東,惠陽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11月7日 | (入仁教所 1966/1/24:1969/12/31離所); | ||||||
12238 | 12399 | 潘高陞 | 男 | 1928/2/6 | 江蘇,東台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3年6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54/11/14:1958/6/7離所); | ||||||
12239 | 12400 | 潘景湖 | 男 | 1924/8/8 | 四川,萬縣 | 54069 | 31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感化5年1月25日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入仁教所 1955/2/6:1960/3/31離所); | |||||
12240 | 12401 | 潘樹林 | 男 | 1917/11/22 | 廣東,廣州市 | 99599 | 47 | 感化 | 感化3年1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4/4/8:1967/5/30離所); | ||||||
12241 | 12402 | 潘興福 | 男 | 1933/8/16 | 浙江,寧波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1年2月3日 | (入仁教所 1960/2/29:1961/5/2離所); | ||||||
12242 | 12403 | 蔣得興 | 男 | 1915/8/18 | 河北,沙河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5/9/17:1958/8/30離所); | ||||||
12243 | 12404 | 蔡 笠 | 男 | 1927/3/5 | 江蘇,吳縣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7/4/20:1960/8/31離所); | ||||||
12244 | 12405 | 蔡凡庸 | 男 | 1910/8/16 | 江蘇,?城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7月13日 | (入仁教所 1956/9/6:1959/4/19離所); | ||||||
12245 | 12406 | 蔡建榮 | 1946/1/1 | 江蘇,上海市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4年5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1/3/24:1975/9/20離所); | |||||||
12246 | 12407 | 蔡裙榮 | 男 | 1955/2/25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23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7日 | (入仁教所 1978/2/2:1981/1/29離所); | ||||||
12247 | 12408 | 鄭三? | 男 | 1928/3/8 | 福建,維源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3年6月14日 | (入仁教所 1953/8/14:1957/2/28離所); | ||||||
12248 | 12409 | 鄭玉海 | 男 | 1925/8/15 | 福建,林森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5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8/6/23:1961/12/4離所); | ||||||
12249 | 12410 | 鄭生文 | 男 | 1926/9/20 | 湖南,來陽縣 | 99599 | 感化 | 感化不詳年月日 | (入仁教所 //:1968/11/18離所); | |||||||
12250 | 12411 | 鄭江水 | 男 | 1920/10/11 | 福建,龍溪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3年2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7/9/25:1960/12/20離所); | ||||||
12251 | 12412 | 鄭君祥 | 男 | 1920/4/1 | 山東,高密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0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66/11/11:1969/11/27離所); | ||||||
12252 | 12413 | 鄭見暉 | 男 | 1925/12/16 | 廣東,潮陽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8/12/20:1962/1/11離所); | ||||||
12253 | 12414 | 鄭建功 | 男 | 1920/6/11 | 浙江,景寧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3/3/10:1957/1/29離所); | ||||||
12254 | 12415 | 鄭春河 | 男 | 1920/6/5 | 台灣,台南縣 | 57078 | 37 | 豐成粉廠業務員 | 致函日本友人希望台灣早日歸還日本。 | 交付感化 | 感化2年11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7/11/16:1960/10/20離所); | ||||
12255 | 12416 | 鄭進礎 | 男 | 1931/11/15 | 浙江,蘭縣 | 99599 | 33 | 感化 | 感化2年9月23日 | (入仁教所 1964/4/28:1967/2/21離所); | ||||||
12256 | 12417 | 鄭馭歐 | 男 | 99599 | 感化不詳年月日 | (入仁教所 //:1984/11/20離所); | ||||||||||
12257 | 12418 | 鄭照宇 | 男 | 1914/8/14 | 河南,柘城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3年3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2/2/29:1955/6/10離所); | ||||||
12258 | 12419 | 鄭資坤 | 男 | 1931/12/12 | 江蘇,上海市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6年8月3日 | (入仁教所 1969/10/14:1976/6/17離所); | ||||||
12259 | 12420 | 鄭親香 | 男 | 1942/5/31 | 河北,強縣 | 99599 | 28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70/1/19:1973/12/11離所); | ||||||
12260 | 12421 | 鄭耀銘 | 男 | 1922/2/28 | 福建,福州市 | 99599 | 31 | 感化 | 感化3年7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53/1/31:1956/9/25離所); | ||||||
12261 | 12422 | 鄧明安 | 男 | 1926/7/8 | 四川,榮昌縣 | 99599 | 45 | 感化 | 感化6年1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71/5/15:1978/3/15離所); | ||||||
12262 | 12423 | 鄧劍雲 | 男 | 1932/6/1 | 廣東,中山縣 | 99599 | 49 | " | 感化2年10月0日 | (入仁教所 1981/7/29:1984/5/29離所); | ||||||
12263 | 12424 | 黎 碧 | 男 | 1923/7/15 | 廣東,防城縣 | 99599 | 38 | 叛亂 | 感化1年3月6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2/7離所);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民國五十二年一月七日遷出本縣太麻里鄉泰和村五鄰德其里六號。 | ||||||
12264 | 12425 | 盧陳貴富 | 男 | 1921/2/16 | 台灣,台北縣 | 即陳忠寶 | 57076 | 37 | 商 | 盧陳貴富、謝錦德,於34年7月在香港日軍服役時,因日軍南洋戰況失利心存畏懼,乃共商偕同盧妻吳麗英投奔祖國誤入匪東江縱隊政治部駐地「白鶴寺」,接受身家調查,交付自傳,參與學習檢討為時約半月,日軍投降,被告等复受匪「巴萊隊」指揮,迨該「巴萊隊」宣佈解散後,被告盧陳貴富由英軍收容至35年1月遣送返台被告謝錦德為我軍收容于第二十集宿所同年三月遣回台灣。 | 交付感化 | 感化2年11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7/7/13:1960/6/29離所); | |||
12265 | 12426 | 蕭紹籠 | 男 | 1923/3/15 | 廣東,興寧縣 | 99599 | 36 | 感化 | 感化3年1月18日 | (入仁教所 1959/8/4:1962/9/22離所); | ||||||
12266 | 12427 | 賴 x | 男 | 1923/6/27 | 廣東,惠陽縣 | 死亡 | 9959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7//離所);死亡 | |||||||
12267 | 12428 | 鮑 嵐 | 男 | 1924/9/22 | 河北,武邑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5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53/6/19:1956/12/15離所); | ||||||
12268 | 12429 | 鮑明柵 | 男 | 1931/6/27 | 湖南,常德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3年1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5/9/27:1959/8/25離所); | ||||||
12269 | 12430 | 戴克儉 | 男 | 1921/2/20 | 江蘇,南匯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5年6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9/1/26:1964/8/4離所); | ||||||
12270 | 12431 | 薛玉璋 | 男 | 1903/1/8 | 山東,萊陽縣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2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9/5/5:1961/7/8離所); | ||||||
12271 | 12432 | 薛根全 | 男 | 1932/11/15 | 江蘇,常熟縣 | 61049 | 31 | 榮民工程管理處達見工程隊第七隊隊員 | 受白慶武之教唆以紅色鉛筆書寫:「親愛的榮民同仁,你們太苦了,來愛護毛主席,打倒革命黨」,「告知榮民同仁,親愛的榮民同志們,你們大陸來到台灣,是為了國家,但是現在國家不要你們,叫你們退伍做苦工,有錢得不到,希望愛護毛主席,打倒革命黨」等反動文字三張,分別張貼于橫貫公路達見台灣電力公司工程處油庫及62K63K處。 | 03年6月 | 感化0年4月5日:(入仁教所 1972/2/8:1972/6/13離所); | |||||
12272 | 12433 | 謝友仁 | 男 | 1929/1/1 | 安徽,宿縣 | 99599 | 52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4日 | (入仁教所 1981/9/22:1984/8/26離所); | ||||||
12273 | 12434 | 謝芸玉 | 女 | 1941/12/18 | 四川,鹽亭縣 | 99599 | 24 | 感化 | 感化1年3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65/11/11:1967/3/9離所); | ||||||
12274 | 12435 | 謝建藩 | 男 | 1932/11/4 | 湖南,安化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2年1月24日 | (入仁教所 1961/10/23:1963/12/17離所); | ||||||
12275 | 12436 | 謝啟淞 | 男 | 1931/9/22 | 台灣,嘉義縣 | 99599 | 21 | 感化 | 感化2年8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2/11/29:1955/8/24離所); | ||||||
12276 | 12437 | 謝發經 | 男 | 1922/10/2 | 四川,金堂縣 | 99599 | 29 | 感化 | 感化3年5月3日 | (入仁教所 1951/9/25:1955/2/28離所); | ||||||
12277 | 12438 | 謝錦德 | 男 | 1919/6/21 | 台灣,彰化縣 | 57076 | 39 | 商 | 盧陳貴富、謝錦德,於34年7月在香港日軍服役時,因日軍南洋戰況失利心存畏懼,乃共商偕同盧妻吳麗英投奔祖國誤入匪東江縱隊政治部駐地「白鶴寺」,接受身家調查,交付自傳,參與學習檢討為時約半月,日軍投降,被告等复受匪「巴萊隊」指揮,迨該「巴萊隊」宣佈解散後,被告盧陳貴富由英軍收容至35年1月遣送返台被告謝錦德為我軍收容于第二十集宿所同年三月遣回台灣。 | 交付感化 | 感化3年2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7/7/13:1960/9/21離所); | ||||
12278 | 12439 | 鞠浰卿 | 男 | 1917/1/12 | 四川,成都市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3年2月8日 | (入仁教所 1952/5/22:1955/7/30離所); | ||||||
12279 | 12440 | 韓 佐 | 男 | 1926/5/7 | 浙江,青田縣 | 99599 | 49 | 叛亂 | 感化1年6月4日 | (入仁教所 1975/11/18:1977/5/22離所); | ||||||
12280 | 12441 | 韓湘勵 | 男 | 1915/3/22 | 嫩江,龍江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5日 | (入仁教所 1958/5/12:1961/6/7離所); | ||||||
12281 | 12442 | 韓葦蓀 | 男 | 1919/11/19 | 浙江,宵山縣 | 99599 | 35 | 感化 | 感化3年8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54/10/19:1958/6/30離所); | ||||||
12282 | 12443 | 簡奉奇 | 男 | 1914/2/2 | 山東,德縣縣 | 99599 | 55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9/6/20:1972/5/22離所); | ||||||
12283 | 12444 | 簡照霞 | 女 | 1932/9/27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18 | 叛亂 | 感化11年4月5日 | (入仁教所 1950/12/5:1962/4/10離所); | ||||||
12284 | 12446 | 豐士豪 | 男 | 1914/8/20 | 江蘇,江都縣 | 54069 | 42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感化4年1月3日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入仁教所 1956/1/22:1960/2/25離所); | |||||
12285 | 12447 | 顏炳榮 | 男 | 1927/11/16 | 江蘇,上海市 | 99599 | 45 | 叛亂 | 感化0年7月6日 | (入仁教所 1972/2/8:1972/9/14離所); | ||||||
12286 | 12448 | 魏國光 | 男 | 1916/7/7 | 貴州,鎮林縣 | 99599 | 61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1日 | (入仁教所 1977/10/4:1980/9/5離所); | ||||||
12287 | 12449 | 魏鞏潤 | 男 | 1915/12/13 | 台灣,桃園縣 | 99599 | 38 | 感化 | 感化3年8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53/2/5:1956/10/26離所); | ||||||
12288 | 12450 | 魏耀京 | 男 | 1929/9/12 | 台灣,台中縣 | 99599 | 32 | 叛亂 | 感化1年8月22日 | (入仁教所 1961/10/31:1963/7/23離所); | ||||||
12289 | 12451 | 羅 亮 | 男 | 1924/3/11 | 湖南,桃源縣 | 99599 | 29 | 感化 | (入仁教所 1953/12/13:1911//離所); | |||||||
12290 | 12452 | 羅 彥 | 男 | 1926/10/8 | 湖南,茶陵縣 | 99599 | 32 | 感化 | 感化3年8月2日 | (入仁教所 1958/3/7:1961/11/9離所); | ||||||
12291 | 12453 | 羅 雷 | 男 | 1918/1/1 | 雲南,鎮康縣 | 99599 | 43 | 感化 | 感化3年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61/5/10:1964/6/8離所); | ||||||
12292 | 12454 | 羅 膚 | 男 | 1914/5/27 | 湖北,穀城縣 | 99599 | 64 | 叛亂 | 感化2年8月5日 | (入仁教所 1978/4/1:1980/12/6離所); | ||||||
12293 | 12455 | 羅克良 | 男 | 1933/12/2 | 貴州,玉屏縣 | 99599 | 22 | 感化 | 感化6年7月7日 | (入仁教所 1955/7/12:1962/2/19離所); | ||||||
12294 | 12456 | 羅明鎮 | 男 | 1925/11/10 | 四川,宜賓縣 | 99599 | 26 | 感化 | 感化4年0月28日 | (入仁教所 1951/4/16:1955/5/14離所); | ||||||
12295 | 12457 | 羅培才 | 男 | 1937/8/14 | 廣東,羅定縣 | 99599 | 27 | 感化 | 感化3年8月1日 | (入仁教所 1964/7/7:1968/3/8離所); | ||||||
12296 | 12458 | 羅貴建 | 男 | 1933/1/2 | 湖南,常德縣 | 99599 | 25 | 感化 | 感化3年8月19日 | (入仁教所 1958/1/4:1961/9/23離所); | ||||||
12297 | 12460 | 藤元斗 | 男 | 1921/2/10 | 山東,平度縣 | 99599 | 34 | 感化 | 感化3年6月16日 | (入仁教所 1955/6/1:1958/12/17離所); | ||||||
12298 | 12461 | 譚怛輝 | 男 | 1914/3/19 | 湖南,瀏陽縣 | 8887譚恆輝? | 99299 | 46 | 感化 | 感化3年4月11日 | (入仁教所 1960/8/6:1963/12/17離所); | |||||
12299 | 12462 | 譚漠清 | 男 | 1912/11/4 | 四川,重慶市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2年9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52/8/1:1955/5/16離所); | ||||||
12300 | 12463 | 蘇漢唐 | 男 | 1950/3/27 | 台灣,雲林縣 | 99599 | 18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0日 | (入仁教所 1968/3/15:1971/2/15離所); | ||||||
12301 | 12465 | 顧 湘 | 男 | 1916/9/23 | 福建,德化縣 | 99599 | 53 | 叛亂 | 感化5年4月10日 | (入仁教所 1969/6/12:1974/10/22離所); | ||||||
12302 | 12466 | 顧伯英 | 男 | 1914/8/18 | 江蘇,寶山縣 | 99599 | 59 | 感化 | 感化2年11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73/5/30:1976/4/26離所); | ||||||
12303 | 12467 | 顧浩天 | 男 | 1922/11/12 | 江蘇,武進縣 | 99599 | 40 | 感化 | 感化0年10月26日 | (入仁教所 1962/5/22:1963/4/18離所); | ||||||
12304 | 12468 | 闣志傑 | 男 | 1947/2/19 | 河南,鞏縣 | 99599 | 37 | 感化 | 感化2年10月15日 | (入仁教所 1984/7/24:1987/6/9離所); | ||||||
12305 | 12469 | 龔超雲 | 男 | 1922/11/4 | 福建,晉江縣 | 59056 | 41 | 商 | 40年夏匪幫竊據晉江撰寫自傳詳歷表等由黃尉平轉交匪偽晉江公安局,依匪計劃,俟機混入我游擊部隊,行前由匪幹餞行,勉以工作成功。旋於是年夏秋之間,由黃尉平率領駛至金門,滲入前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吳華長部隊,接受訓練。41年春,吳華長選派黃尉平率領被告等進入福建晉江工作,抵達晉江後,即為匪所悉,由匪幹接迎至通政巷匪窟寄住,常由林姓匪幹前來談話,查問金門所駐國軍情形,交閱匪書等,并囑其返回金門後,為匪搜集剌探國軍情報,旋於同年11月間,仍由黃尉平率領返金潛伏。 | 無罪,交付感化期間3年 | 感化3年0月21日 | (入仁教所 1963/11/27:1966/12/18離所); | ||||
12306 | 12470 | 龔繼武 | 男 | 1929/2/16 | 湖南,瀘溪縣 | 99599 | 30 | 感化 | 感化3年1月4日 | (入仁教所 1959/12/19:1963/1/23離所); | ||||||
12307 | 12471 | ?志堅 | 男 | 1923/2/9 | 廣東,廣州市 | 99599 | 46 | 感化 | 感化2年7月9日 | (入仁教所 1969/7/14:1972/2/23離所); | ||||||
12308 | 12472 | ?啟? | 男 | 1929/8/13 | 河北,北平市 | 99599 | 32 | 叛亂 | 感化3年1月2日 | (入仁教所 1961/3/8:1964/4/10離所); | ||||||
12309 | 12473 | 丁國明 | 男 | 10889 | 四川,涪陵縣 | 99699 | 45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七年 | ||||||||
12310 | 12474 | 丁盛發 | 男 | 2013/10/7 | 江蘇,鎮江縣 | 99699 | 19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八年 | ||||||||
12311 | 12475 | 尹修江 | 男 | 山東,即墨縣 | 99699 | 44 | 感化三年 | |||||||||
12312 | 12476 | 勾純勳 | 男 | 2011/12/25 | 山東,濟南縣 | 61.10.5移綠指部繼續感訓 | 99699 | 43 |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等罪徒刑七年 | 61.10.5移綠指部繼續感訓 | ||||||
12313 | 12477 | 卞哲薇 | 女 | 山東,萊蕪縣 | 99699 | 32 | 感化三年 | |||||||||
12314 | 12478 | 方 載 | 男 | 湖北,漢口市 | 99699 | 56 | 感化三年 | |||||||||
12315 | 12479 | 方玉春 | 男 | 10797 | 湖南,雲凌縣 | 99699 | 叛亂等七年二月 | |||||||||
12316 | 12480 | 方儀德 | 男 | 11691 | 台北,瑞芳縣 | 99699 | 叛亂、五年 | |||||||||
12317 | 12481 | 方鍾濟 | 男 | 安徽,巢縣 | 99699 | 32 | 感化三年 | |||||||||
12318 | 12482 | 方顯榮 | 男 | 12877 | 台灣,台南縣 | 55139 | 21 | 台南民航隊供應組小工 | 迴文針在該組門板背面劃寫:「史達林萬歲」 | 10年 | ||||||
12319 | 12483 | 王 金 | 男 | 10455 | 廣東,西城縣 | 99699 | 46 | 預備投降敵人徒刑五年 | ||||||||
12320 | 12484 | 王 瞻 | 男 | 逝江,紹興縣 | 99699 | 47 | 感化三年 | |||||||||
12321 | 12485 | 王天木 | 男 | 1896- | 吉林,吉林市 | 99699 | 79 | 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號徒刑七年 | ||||||||
12322 | 12486 | 王天祝 | 男 | 10793 | 湖南,祁陽縣 | 警總小琉球職訓三總隊候保 | 99699 | 45 |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警總小琉球職訓三總隊候保 | ||||||
12323 | 12487 | 王玉飛 | 男 | 7576 | 江蘇,阜寧縣 | 61046 | 43 | 台灣省訓練團委任一級辦事員 | 任匪新四軍第三師擴充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在江蘇阜寧縣之葉王庄、解家圩、周家圩等處,為匪招募新兵 | 10年 | ||||||
12324 | 12488 | 王宗典 | 男 | 河南,浙川縣 | 於52年6月17號解送警總職訓三總隊 | 57059 | 32 | 陸軍第三療養大隊第十一中隊榮民 | 台南軍中樂園官長招待室第六號房間板壁上用鋼筆書寫「同志們台灣快解放了」之反動標語。 | 07年 | 07年 | 該犯於52年6月17號解送警總職訓三總隊 | ||||
12325 | 12489 | 王尚槐 | 男 | 1919/8/25 | 湖北,松滋縣 | 99699 | 45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七年 | ||||||||
12326 | 12490 | 王阿春 | 男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43 | 刑期10年 | |||||||||
12327 | 12491 | 王茂桂 | 男 | 浙江,吉安縣 | 99699 | 57 | 刑期10年 | |||||||||
12328 | 12492 | 王恩儀 | 男 | 9837 | 山東,臨沂縣 | 99699 | 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三年六月 | |||||||||
12329 | 12493 | 王造川 | 男 | 10655 | 廣東,揭陽縣 | 99699 | 45 | 為匪宣傳三年 | ||||||||
12330 | 12494 | 王喜連 | 男 | 河北,靈壽縣 | 99699 | 34 | 感化三年 | |||||||||
12331 | 12495 | 王福青 | 男 | 4349 | 湖北,京山縣 | 99699 | 64 | 包庇叛徒無期徒刑 | ||||||||
12332 | 12496 | 王樹桯 | 男 | 8380 | 河北,天津市 | 99699 | 38 | 感化三年 | ||||||||
12333 | 12497 | 王鐸章 | 男 | 河南,南陽縣 | 60058 | 42 | 台南省立第一中學教員 | 上課時對該校學生發表荒謬言論:「三民主義理想太高,不能實現」,「馬克斯是聰明人,共產黨現在是社會革命」,「共匪人民公社雖然折散家庭,但用機器耕種,做工統一」,「共匪在大陸挖掘墳墓,把屍骨作肥料,從科學上講是對的」,「我們靠美援反攻大陸,希望很少」,「西藏抗暴運動不能發生作用」,「我們在大陸上未完成的鐵路,共匪現在已完成了」,等語。 | 無罪,交付感化三年 | |||||||
12334 | 12498 | 弁其玉 | 男 | 1891/9/4 | 山東,棲霞縣 | 99699 | 84 | 參加叛亂之組織徒刑五年 | ||||||||
12335 | 12500 | 白慶武 | 男 | 遼寧,盤山縣 | 61049 | 33 | 榮民工程管理處達見工程隊第三隊隊員 | 教唆薛根全以紅色鉛筆書寫:「親愛的榮民同仁,你們太苦了,來愛護毛主席,打倒革命黨」,「告知榮民同仁,親愛的榮民同志們,你們大陸來到台灣,是為了國家,但是現在國家不要你們,叫你們退伍做苦工,有錢得不到,希望愛護毛主席,打倒革命黨」等反動文字三張,分別張貼于橫貫公路達見台灣電力公司工程處油庫及62K63K處。 | 03年6月 | |||||||
12336 | 12501 | 石玉具 | 男 | 9760 | 山東,鄆城縣 | 99699 | 48 | 陰謀顛覆政府徒刑十年 | ||||||||
12337 | 12502 | 石禎祥 | 男 | 台灣,彰化縣 | 自首 | 58048 | 23 | 員林鎮公所辦事員 | 用明信片,書寫「解放實中」「人民政府萬歲」「人民政府萬萬歲」「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投郵分寄實中教務處,總務處、訓導處、楊展雲暨省立員林中學校長。嗣該石禎祥於四十六年十二月廿八日,又在員林三葉戲院女廁所牆壁上,以自行車鑰匙,刻劃「解放台灣」等字,偽報為其發現。至四十七年元月十一日上午,逕向該局員林站自首。 | 04年 | ||||||
12338 | 12503 | 任 超 | 男 | 8312 | 浙江,紹興縣 | 99699 | 50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
12339 | 12504 | 任荷生 | 男 | 福建,廈門市 | 58045 | 35 | 國防部情報局單訓室學員 | 廈門陷匪時,原在集強船務行工作,因其曾任高雄市政府僱員及台灣省警備司令部調查室准尉調查員,旋即自動向匪廈門公安局登記,并願為匪工作,嗣經匪方施以跟蹤密碼交通聯絡等為期九月之秘密訓練,乃於42年9月正式宣誓加入匪廈門統戰部工作,當承李匪文凌之命,以利達輪管理員名義為掩護,隨船往返港澳等地,蒐集我方資料,并進而建立台港間秘密交通,同年九月登論後,每月隨船前往港澳等地一次,均以反共姿態與我駐港人員洪某聯絡,為匪蒐集情報。 | 12年 | (47)忠律判字第0009號處死刑 | ||||||
12340 | 12505 | 全友山 | 男 | 6778 | 山東,萊陽縣 | 全友三? | 99699 | 44 | 感化二年 | 全友三? | ||||||
12341 | 12506 | 朱克平 | 男 | 9775 | 江蘇,上海市 | 99699 | 48 | 殺人徒刑十五年 | ||||||||
12342 | 12507 | 朱昌達 | 男 | 2012/6/25 | 海南,島詹縣 | 60.12.8送綠指部候保 | 99699 | 41 | 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七年 | 60.12.8送綠指部候保 | ||||||
12343 | 12508 | 朱繼瑞 | 男 | 湖南,新寧縣 | 99699 | 45 | 叛亂十二年 | 無資料可查 | ||||||||
12344 | 12509 | 江再春 | 男 | 安徽,績溪縣 | 99699 | 24 | 感化二年 | |||||||||
12345 | 12510 | 江思孟 | 男 | 浙江,建德縣 | 99699 | 31 | 感化三年 | |||||||||
12346 | 12511 | 江慶濤 | 男 | 福建,建甌縣 | 60065 | 50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調查員 | 39年3月,經木商吳偉英之介,與陳明貴相識,當時吳偉英向其說明陳係「民主同盟」份子,乃台灣「閩台」或「閩大」木行福建辦事處負責人,有船裝貨運往台灣銷售,江慶濤即與陳明貴商定於同年九月合夥運銷木材來台,船行白肯途中,江慶濤曾發覺陳明貴持有匪?「福建軍管會」通行證,明知陳明貴?匪諜,但迄至四十三年八月陳明貴被捕獲案以前,未予密告檢舉。 | 05年 | |||||||
12347 | 12512 | 江鴻春 | 男 | 8189 | 台灣,宜蘭縣 | 99699 | 30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
12348 | 12513 | 牟家賢 | 男 | 河南,臨汝縣 | 匪登記;自首 | 61037 | 51 | 無 | 在僑居地大阪參加日本共產黨,從事勞工學運等工作,並先後充任日本共產黨板西地區委員,及中央本部民族部部員等職,於44年11月,被遣送來台,次月25日,將參加日本共產黨等部分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辦理附匪登記,嗣於49年6月自稱日人永尾章,將曾受日共思想訓練,及受日共指使滲入華僑團體為匪工作等實情,再向本部保安處自首。。 | 06年 | ||||||
12349 | 12514 | 何綿山 | 男 | 遼寧,鐵嶺縣 | 56085 | 40 | 台灣銀行專員 | 原任我國駐印度加爾各答領事館副領事,印度承認中共,聯名通電匪偽外交部意謂「北京外交部加館餘存財物仍在館保存人員亦留守請派員迅來接收」云云希圖靠攏並於匪偽總領事姚匪仲康到達時親往迎接同年六月中旬即在加爾各答與薛德昌劉銘漢共同將領館傢俱公物僑款等交與匪接管並應匪偽大使傳見。 | 05年 | |||||||
12350 | 12515 | 余萬生 | 男 | 807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73 | 參加叛亂之組織徒刑十五年 | ||||||||
12351 | 12517 | 余顯澤 | 男 | 5851 | 江西,豐城縣 | 寄居湖南長沙 | 99699 | 40 | 共同為叛徒贓辦其他使用物資五年 | 寄居湖南長沙 | ||||||
12352 | 12518 | 吳坤章 | 男 | 9846 | 台灣,嘉義縣 | 48051 | 23 | 無 | 內亂12年 | |||||||
12353 | 12519 | 吳宗晃 | 男 | 2010/2/20 | 台灣,台中縣 | 99699 | 47 | 參加叛亂之組織徒刑十五年 | ||||||||
12354 | 12520 | 吳茂恭 | 男 | 台灣,宜蘭縣 | 99699 | 32 | 感化三年 | |||||||||
12355 | 12521 | 吳培煜 | 男 | 10396 | 江蘇,武進縣 | 99699 | 38 | 感化三年 | ||||||||
12356 | 12522 | 吳敏男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9059 | 17 | 建國補習班學生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二年 | 02年 | |||||||
12357 | 12523 | 吳雪堂 | 男 | 廣東,豐順縣 | 57061 | 48 | 無 | 以裁贓誣告其以文字為匪宣傳圖使吳鴻力受刑事處分於台北市環某刻字店刊刻「蔣總統萬歲」「打倒共產黨」「消滅朱毛匪幫」「擁護蔣主席建設新台灣」「中國國民黨萬歲」等橡皮章剪接改製為「擁護毛主席」「建設共產主義新中國」「打倒國民黨」「消滅x匪幫」「共產黨萬歲」等橡皮章二顆印成反動標語約三十份散發,復將上述橡皮章及用餘反動標語及共「為中國共產黨的鞏固加強而鬥爭」文件一份密放于吳鴻力家中書架及電表上化名李水金委託代書人抄寫檢舉自首書二份指出證物藏于書架上電報箱上」向本部及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檢舉吳鴻力。 | 10年 | 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使用偽造之證據處有期徒刑一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 | ||||||
12358 | 12524 | 吳葉甲 | 男 | 2535 | 台灣,南投縣 | 99699 | 69 | 參加叛亂之組織徒刑十五年 | ||||||||
12359 | 12526 | 李 耕 | 男 | 河南,頂城縣 | 99699 | 32 | 感化三年 | |||||||||
12360 | 12527 | 李 虞 | 男 | 2011/9/6 | 江蘇,上海市 | 99699 | 誣告等七年 | |||||||||
12361 | 12528 | 李天生 | 男 | 1855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為匪徒供給對錢、六年 | |||||||||
12362 | 12529 | 李仲弊 | 男 | 江蘇,南京市 | 99699 | 33 | 感化六個月 | |||||||||
12363 | 12530 | 李佳蘭 | 女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22 | 感化三年 | |||||||||
12364 | 12531 | 李庚垣 | 男 | 2012/10/30 | 江蘇,崑山縣 | 李庚坦? | 99699 | 30 | 感化三年 | 李庚坦? | ||||||
12365 | 12532 | 李茂才 | 男 | 4668 | 福建,東山縣 | 99699 | 叛亂、五年 | |||||||||
12366 | 12533 | 李雍泰 | 男 | 5595 | 嫩江,哈爾濱市 | 99699 | 54 | 參加叛亂之組織五年 | ||||||||
12367 | 12534 | 李螢台 | 男 | 10860 | 台灣,新竹縣 | 99699 | 共同參加叛亂組織、十年 | |||||||||
12368 | 12535 | 李?堂 | 男 | 12723 | 廣東,順德縣 | 99699 | 22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七年 | ||||||||
12369 | 12536 | 言 立 | 男 | 浙江,杭縣 | 99699 | 40 | 感化三年 | |||||||||
12370 | 12537 | 卓金豚 | 男 | 16370 | 台灣,花蓮縣 | 99699 | 30 |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
12371 | 12538 | 周力軍 | 男 | 2017/5/21 | 江蘇,如臬縣 | 99699 | 46 | 參加叛亂之組織六年 | ||||||||
12372 | 12539 | 林子德 | 男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33 | 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
12373 | 12540 | 林太來 | 男 | 台灣,台中縣 | 99699 | 37 | 感化三年 | |||||||||
12374 | 12541 | 林祁階 | 男 | 9056 | 台灣,新竹縣 | 99699 | 50 | 著手實行顛覆政府徒刑十四年 | ||||||||
12375 | 12542 | 林奎吾 | 男 | 5880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藏匿叛徒十年 | |||||||||
12376 | 12543 | 林淋養 | 男 | 9605 | 台灣,台北市 | 99699 | 48 | 參加叛亂之組織徒刑十五年 | ||||||||
12377 | 12544 | 林森瑩 | 男 | 台灣,苗栗縣 | 99699 | 24 | 參加叛亂之組織十年 | |||||||||
12378 | 12545 | 邱耀光 | 男 | 江西,雩都縣 | 58056 | 33 | 台東縣達仁鄉新化國民學校校長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等三年六月 | 03年6月 | 另偽造文書處處有期徒刑六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月。 | ||||||
12379 | 12546 | 金 鐸 | 男 | 10915 | 山東,?墨縣 | 60071 | 36 | 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龍門派出所巡佐 | 煽惑軍人公務員逃叛徒十年 | 110年 | ||||||
12380 | 12547 | 施 茂 | 男 | 8329 | 福建,連了縣 | 99699 | 叛亂、十年 | |||||||||
12381 | 12548 | 洪金修 | 男 | 山東,文登縣 | 99699 | 55 | 感化三年 | |||||||||
12382 | 12549 | 胡秋榮 | 男 | 10410 | 台灣,台南縣 | 99699 | 36 | 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徒刑五年 | ||||||||
12383 | 12550 | 胡?球 | 男 | 4417 | 江西,南昌縣 | 61.5.19移綠指部受訓 | 99699 | 62 | 預備顛覆政府徒刑十年 | 61.5.19移綠指部受訓 | ||||||
12384 | 12551 | 苗樹丙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39 | 感化三年 | |||||||||
12385 | 12552 | 韋盛輝 | 男 | 9566 | 廣西,萬岡縣 | 99699 | 48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二罪徒刑四年 | ||||||||
12386 | 12553 | 徐品璠 | 男 | 浙江,青田縣 | 99699 | 52 | 感化三年 | |||||||||
12387 | 12554 | 秦治平 | 男 | 7867 | 湖南,沅陵縣 | 99699 | 53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八年 | ||||||||
12388 | 12555 | 耿春廉 | 男 | 遼寧,大連市 | 99699 | 41 | 感訓三年 | |||||||||
12389 | 12556 | 袁繼熟 | 男 | 福建,上杭縣 | 99699 | 60 | 感化三年 | |||||||||
12390 | 12557 | 高健勝 | 男 | 11567 | 台灣,台北縣 | 師範 | 99699 | 43 | 著手實行顛覆政府徒刑十五年 | 15年 | ||||||
12391 | 12558 | 高?紱 | 男 | 山東,膠縣 | 99699 | 48 | 感化三年 | |||||||||
12392 | 12559 | 張火山 | 男 | 10580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參加叛亂組織五年 | |||||||||
12393 | 12560 | 張吉永 | 男 | 10722 | 福建,惠安縣 | 張吉水? | 99699 | 叛亂六年 | 張吉水? | |||||||
12394 | 12561 | 張苔璧 | 男 | 台灣,台中縣 | 99699 | 33 | 感化三年 | |||||||||
12395 | 12562 | 張幹勇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35 | 共同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八年 | |||||||||
12396 | 12563 | 張端鐘 | 男 | 2711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70 | 連續藏匿叛徒徒刑十二年 | ||||||||
12397 | 12564 | 張權瑞 | 男 | 8411 | 台灣,台南市 | 99699 | 46 | 參加叛亂之組織十五年 | ||||||||
12398 | 12565 | 梁雪飛 | 女 | 廣西,隆山縣 | 99699 | 28 | 感化三年 | |||||||||
12399 | 12566 | 梁煒揚 | 男 | 廣東,中山縣 | 99699 | 31 | 感化三年 | |||||||||
12400 | 12568 | 畢維榮 | 男 | 山東,榮城縣 | 99699 | 39 | 感化三年 | |||||||||
12401 | 12570 | 莊津森 | 男 | 廣東,梅縣 | 99699 | 29 | ||||||||||
12402 | 12571 | 莊肇齊 | 男 | 湖南,祈陽縣 | 99699 | 46 | 刑期12年 | |||||||||
12403 | 12572 | 許健一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699 | 38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三年六月 | |||||||||
12404 | 12573 | 許德安 | 男 | 2017/2/10 | 台灣,台中市 | 68020 | 29 | 工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三年月 | 期徒刑三年六月 | ||||||
12405 | 12574 | 郭文祿 | 男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44 | 感化三年 | |||||||||
12406 | 12575 | 郭新齋 | 男 | 山東,榮城縣 | 郭新齊? | 99699 | 50 | 感化三年 | 郭新齊? | |||||||
12407 | 12576 | 郭觀國 | 男 | 6834 | 湖南,岳陽縣 | 58059 | 56 | 司機 | 29年秋(起訴書誤為夏),經失毛匪黨湖南岳陽區委李西安之介紹,在江西上高(起訴書誤為上饒)參加匪黨組織,受李悅民領導。旋因潛伏第七十軍之匪黨組織,經政府發覺,乃隨同黨人員朱剛夫、李悅民等逃亡,暫失聯繫。37年7月應朱剛夫之約來台,任教台灣汽車學校,朱剛夫曾命其活動未果,38年秋朱剛夫離台,再失聯絡。 | 10年 | ||||||
12408 | 12577 | 陳水溝 | 男 | 2011/7/26 | 台灣,彰化縣 | 99699 | 44 | 陰謀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徒刑七年 | ||||||||
12409 | 12579 | 陳玉秀 | 女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36 | 刑期八年 | |||||||||
12410 | 12580 | 陳再添 | 男 | 9507 | 台灣,台北縣 | 54137 | 29 | 農 | 39年3、4月間受彭坤德勸誘吸收加入組織受彭坤德直接領導至同年6月間彭坤德逃避緝捕遂失去聯絡。 | 05年 | ||||||
12411 | 12581 | 陳和獻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5080 | 32 | 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八中隊第三分隊三等警士調立霧發電所駐衛 | 包庇叛徒等徒刑十一年 | 10年 | |||||||
12412 | 12582 | 陳季東 | 男 | 16795 | 台灣,南投縣 | 99699 | 29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三年六月 | ||||||||
12413 | 12583 | 陳堆金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3163 | 31 | 華南銀行西門分行存款股長 | 陳堆金於36年3月初偕同金金澤以煤油傾倒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意圖擾亂治安將該處放火燒燬惟因天雨濕壞所帶火柴之障?至未引起巨災又於38年底明知金金澤為叛徒竟予留宿二日並代通知金妻檢送行裝使其脫逃。 | 12年 | |||||||
12414 | 12584 | 陳裕祺 | 男 | 16783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27 | 以演說為利於叛徒之宣?四年 | ||||||||
12415 | 12585 | 陳鍛鍊 | 男 | 9075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43 | 連續藏匿叛徒十二年 | ||||||||
12416 | 12586 | 麥 新 | 男 | 廣東,新會縣 | 99299 | 33 | 感化三年 | 12306麥 斯? | ||||||||
12417 | 12587 | 傅傳奇 | 男 | 10873 | 台灣,新竹縣 | 99699 | 為叛徒購物五年 | |||||||||
12418 | 12588 | 彭瑞本 | 男 | 廣東,惠陽縣 | 99699 | 49 | 感化三年 | |||||||||
12419 | 12589 | 曾昭秋 | 男 | 台灣,台中縣 | 99699 | 41 | 刑期10年 | |||||||||
12420 | 12590 | 曾蔣左 | 男 | 16551 | 福建,霞浦縣 | 99699 | 26 | 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五年 | ||||||||
12421 | 12591 | 湯澤如 | 男 | 江蘇,阜寧縣 | 99699 | 33 | 感化三年 | |||||||||
12422 | 12592 | 黃 堯 | 男 | 99699 | 叛亂十年 | 無資料可查 | ||||||||||
12423 | 12594 | 黃金碧 | 男 | 台灣,澎湖縣 | 99699 | 36 | 感訓三年 | |||||||||
12424 | 12595 | 黃梨花 | 女 | 福建,福州市 | 99699 | 41 | 感化三年 | |||||||||
12425 | 12596 | 黃德卿 | 男 | 9486 | 台灣,嘉義縣 | 48051 | 24 | 教員 | 叛亂10年 | |||||||
12426 | 12597 | 黃錦驌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54 | 刑期12年 | |||||||||
12427 | 12598 | 楊大方 | 男 | 9851 | 廣東,龍川縣 | 99699 | 48 |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九年 | ||||||||
12428 | 12600 | 楊謝芳 | 女 | 福建,福州市 | 99699 | 31 | 不定期 | |||||||||
12429 | 12601 | 楊鍚森 | 男 | 5633 | 遼寧,潘陽縣 | 99699 | 59 | 為匪宣傳、五年 | ||||||||
12430 | 12602 | 溫維肇 | 男 | 8580 | 江蘇,無鍚縣 | 99699 | 45 | 參加叛亂之組織十年 | ||||||||
12431 | 12603 | 載光儉 | 男 | 7446 | 江蘇,南匯縣 | 99699 | 53 | 違反檢肅匪諜、三年 | ||||||||
12432 | 12605 | 靳鍾恂 | 男 | 7749 | 江蘇,淮陰縣 | 99699 | 58 | 感化三年 | ||||||||
12433 | 12606 | 廖 腸 | 男 | 2010/5/28 | 台灣,台北縣 | 99699 | 28 | 參加叛亂之組織八年 | ||||||||
12434 | 12607 | 廖火賞 | 男 | 台灣,雲林縣 | 99699 | 37 |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七年 | |||||||||
12435 | 12608 | 趙興倫 | 男 | 10542 | 雲南,鎮沅縣 | 99699 | 參加叛亂組織二年六月 | |||||||||
12436 | 12609 | 劉世玲 | 男 | 安徽,合肥縣 | 99699 | 43 | 感化三年 | |||||||||
12437 | 12610 | 劉辛圓 | 男 | 台灣,苗栗縣 | 99699 | 20 | 參加叛亂之組織十年 | |||||||||
12438 | 12611 | 劉暑生 | 男 | 湖南,攸縣 | 99699 | 50 | 感化三年 | |||||||||
12439 | 12612 | 劉漢捷 | 男 | 福建,永春縣 | 99699 | 28 | 感訓三年 | |||||||||
12440 | 12613 | 劉鍚銘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699 | 38 | 感訓三年 | |||||||||
12441 | 12614 | 劉懸昌 | 男 | 福建,福州市 | 99699 | 38 | 參加叛?之組織五年 | |||||||||
12442 | 12616 | 滕元斗 | 男 | 山東,平度縣 | 99699 | 37 | 感化三年 | |||||||||
12443 | 12617 | 蔣 忠 | 男 | 2011/11/6 | 江蘇,淮陰縣 | 99699 | 叛亂二年六月 | |||||||||
12444 | 12618 | 黎北勝 | 男 | 廣東,中山縣 | 99699 | 38 | 感化一年 | |||||||||
12445 | 12619 | 蕭 偉 | 男 | 6371 | 湖南,長沙縣 | 99699 | 57 |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徒刑七年 | ||||||||
12446 | 12620 | 蕭春河 | 男 | 台灣,南投縣 | 99699 | 35 | 刑期12年 | |||||||||
12447 | 12621 | 蕭振江 | 男 | 台灣,台南縣 | 99699 | 46 | 刑期12年 | |||||||||
12448 | 12623 | 蕭繼臣 | 男 | 山東,日照縣 | 54069 | 43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感化三年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 | ||||||
12449 | 12624 | 閻奉奇 | 男 | 山東,德縣 | 99699 | 58 | 感化三年 | |||||||||
12450 | 12625 | 閻耀庭 | 男 | 河北,寧海縣 | 62058 | 32 | 海軍陸戰隊第一師士兵 | 感訓五月 | ||||||||
12451 | 12626 | 戴嘯峰 | 男 | 1923- | 安徽,天長縣 | 48.10.27送軍監 | 99699 | 34 | 叛亂十五年 | 48.10.27送軍監 | ||||||
12452 | 12627 | 謝芝玉 | 男 | 四川,鹽亭縣 | 99699 | 26 | 代訓一年 | |||||||||
12453 | 12628 | 謝經發 | 男 | 四川, | 99699 | 34 | 感化一年 | |||||||||
12454 | 12629 | 鍾毓萍 | 男 | 廣東,興寧縣 | 99699 | 41 | 叛亂十年 | 無資料可查 | ||||||||
12455 | 12630 | 韓相勵 | 男 | 嫩江,龍江縣 | 57074 | 44 | 嘉義縣警察局委任一階主計主任 | 46年5月7日下午七時許,在省立嘉義中學操場籃球架立柱上,以粉筆書寫「八月解放台灣」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 | 感化三年 | ||||||
12456 | 12632 | 魏肇潤 | 男 | 台灣,桃園縣 | 99699 | 42 | 感化三年 | |||||||||
12457 | 12633 | 羅道健 | 男 | 湖南,常德縣 | 57101 | 30 | 陸軍第二肺病療養院准尉文書員 | 思想偏激言論荒謬並有誹謗元首攻訐政府挑撥是非離間團結及對反共抗俄意志不堅 | 交付感化 | 感化三年 | ||||||
12458 | 12634 | 羅廣漢 | 男 | 廣東,梅縣 | 99699 | 33 | 感化三年 | |||||||||
12459 | 12635 | 蘇進福 | 男 | 2016/9/11 | 台灣,高雄縣 | 99699 | 30 | 以文字有利叛徒之宣傳、四年 | ||||||||
12460 | 12636 | 蘇漢塘 | 男 | 台灣,雲林縣 | 99299 | 21 | 感化三年 | 12463蘇漢唐? | ||||||||
12461 | 12637 | 歡依潘 | 男 | 福建,林森縣 | 99699 | 44 | 為叛徒傳遞關於軍事上之秘密五年 | |||||||||
12462 | 12638 | ?炳榔 | 男 | 10680 | 台灣,嘉義縣 | 99699 | 參加叛亂集會十年 | |||||||||
12463 | 12639 | ?啟鐘 | 男 | 湖北,潛歸縣 | 99699 | 46 | 感化三年 | |||||||||
12464 | 12640 | ?龍西 | 男 | 台灣,桃園縣 | 新竹縣人? | 54157 | 34 | 新生訓導處第二大隊第七中隊新生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梁耀光密謀?船逃返大陸該鄭溪北等涉有參加預備暴動之嫌。 | 無罪 | ||||||
12465 | 12640 | ?龍西 | 男 | 台灣,桃園縣 | 新竹縣人? | 99699 | 30 | 參加叛亂之組織十五年 | ||||||||
12466 | 12641 | 于秉英 | 男 | 1903/9/13 | 山東,榮城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 | |||||||||
12467 | 12643 | 王 香 | 男 | 1928/2/8 | 福建,南安縣 | 99799 | ||||||||||
12468 | 12644 | 王 誠 | 男 | 1926/11/10 | 江蘇,鎮江縣 | 99799 | 奉台東縣政府57東府六民戶字第三九四○二號令民國伍柒年捌月貳玖日撤銷補報戶籍登記 | |||||||||
12469 | 12645 | 王 瀛 | 男 | 1911-51-213 | 江蘇,蘇州市 | 99799 | 民國四十七年九月十二日自台北市城中區文賓里十五鄰中山南路二O號遷入民47.4.15遷出高雄成功二路一號之一 | |||||||||
12470 | 12646 | 王才興 | 男 | 1922/12/20 | 浙江,定海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依46東府民戶字第41627號令之規定於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廿一日辦理職業變更登記民國四十六年十二月三日遷出高雄市旗津區复興里复興巷17號 | |||||||||
12471 | 12649 | 王永曹 | 男 | 1922/1/1 | 台灣,台北市 | 99799 | ||||||||||
12472 | 12650 | 王和定 | 男 | 1925/7/27 | 浙江,奉化縣 | 99799 | 民四十五年二月八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五年八月十日遷出高雄市左營區自助新村自助里二四○之二號廓南里一鄰廓後里104四號 | |||||||||
12473 | 12652 | 王尚德 | 男 | 1928/10/14 | 江蘇,漣水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六年六月十日遷出高雄縣橋頭鄉牧場路二號之四燕巢鄉深水村一鄰牧場路二號之四 | |||||||||
12474 | 12653 | 王思成 | 男 | 1912/3/13 | 浙江,寧海縣 | 99799 | 民50.10.2遷出台北縣士林鎮福德里六鄰福德路57巷11號 | |||||||||
12475 | 12654 | 王胡伯齡 | 男 | 1898/1/29 | 台灣,南投縣 | 99799 | 民45.1.5由南投縣竹山鄉竹山里十四鄰竹山路一五號遷入同時行業人變更無職位傭役變更訓導處新生在原住地未經請領新証民國四十七年八月十一月因心臟衰竭在花蓮壽豐死亡 | |||||||||
12476 | 12655 | 王照然 | 男 | 1925/2/22 | 遼寧,大連縣 | 99799 | ||||||||||
12477 | 12657 | 王澤誠 | 男 | 1926/5/30 | 四川,重慶市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五年七月十三日遷出台北縣淡水鎮文化里新生街一號 | |||||||||
12478 | 12658 | 王鍾柱 | 男 | 1931/1/12 | 台灣,雲林縣 | 99799 | ||||||||||
12479 | 12659 | 何守仁 | 男 | 1920/11/16 | 福建, | 99799 | ||||||||||
12480 | 12660 | 余韻桃 | 男 | 1928/10/10 | 安徽,休寧縣 | 99799 | ||||||||||
12481 | 12661 | 吳允銼 | 男 | 福建,連江縣 | 99799 | |||||||||||
12482 | 12662 | 吳永燈 | 男 | 1931/9/19 | 台灣,高雄縣 | 99799 | 民國伍參年參月參拾日遷出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九鄰二七二號 | |||||||||
12483 | 12663 | 吳昭榮 | 男 | 1932/2/6 | 台灣,台中市 | 99799 | 民44.11.27由台中市東區立德里一鄰台中路六○號遷入同時職業商變更無訓導處新生 | |||||||||
12484 | 12664 | 宋建興 | 男 | 1933/8/14 | 福建,惠安縣 | 99799 | 民國伍肆年貳月伍日遷出南投縣鹿谷鄉坪頂村四鄰仁愛路141-4號 | |||||||||
12485 | 12665 | 李長增 | 男 | 1914/2/25 | 山東,榮城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由高雄市楠梓區廣昌里三鄰石昌一巷五七號遷入同時行業國防變更無職位海軍永興軍艦准尉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 | |||||||||
12486 | 12666 | 李國定 | 男 | 1930/10/8 | 四川,德陽縣 | 58027 | 28 | 陸軍第一軍團工程工兵?隊五○三?第七連上等兵 | 李國安煽惑反共義士於中秋節前組織袍哥幫會吸收惜參加奸偽組織現復親共之份子張 龍李國定夏世清趙英魁等(彼等雖在反共義士就業輔導處辦理自首但旻頑如故)參加發起組織之當日在營房附近水溝開會兩次收繳照片互填通訊處由張 龍李國定探聽入山路徑意圖結夥入山為匪打家劫舍準備作匪內應顛覆政府。 | 05年 | 民49.8.13日遷出新竹縣(台灣省立習藝所新竹市曲溪里10鄰容雅路32號 | |||||
12487 | 12667 | 李國鎮 | 男 | 1912/9/26 | 福建,X田縣 | 99799 | 民國44年7月1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五年五月十日遷出台北縣板橋鎮四川路一五七號 | |||||||||
12488 | 12668 | 李裁法 | 男 | 1909/10/2 | 浙江,寧波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于民國48.12.09遷出台北市廈門街48巷40號之三已受大陸來台調查48已校正 | |||||||||
12489 | 12669 | 李複鑑 | 男 | 1906/2/2 | 台灣,新竹縣 | 99799 | 民國五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起在泰源監獄所受刑民國伍伍年拾壹月貳玖日遷出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九鄰57號 | |||||||||
12490 | 12670 | 李?鈴 | 男 | 1924/1/12 | 台灣,台北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八月十五日由台南縣善化鎮北關里八鄰進學路二一號遷入同時行業工變更無職位肥料公司職員變更訓導處新生民48.11.01遷出台南縣善化鎮北關里三民路82號 | |||||||||
12491 | 12671 | 邢仲康 | 男 | 1933/12/2 | 江蘇,海門縣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3年06月18日誠謨字第1951號)記載「希將高德瓦號華籍 船員周士東,王瞿興,王炎宮,王永根,邢仲康等五名交由保密局 派員接管」。「54年2月19日補報戶籍遷入(奉台東縣政府54東府新民戶字第五一五一號令辦理)54年11月13日遷出台北市古亭區永功里六鄰泉州街32巷10弄3號」 | |||||||
12492 | 12672 | 佘全成 | 男 | 1926/10/31 | 台灣,台北縣 | 99799 | ||||||||||
12493 | 12673 | 周 鍚 | 男 | 1921/11/3 | 廣東,順德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49.08.13遷出新竹縣台灣新竹省立習藝所 | |||||||||
12494 | 12674 | 周招賢 | 男 | 1931/11/25 | 台灣,南投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七月五日由南投縣草屯鎮雙冬里三鄰中正路五一號遷入同時行業人變更無職位傭役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國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遷出南投縣草屯鎮雙冬里中正路五一號 | |||||||||
12495 | 12675 | 孟志夫 | 男 | 1925/2/3 | 山東,萊陽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44.11.30遷出高雄市前鎮區民生里三鄰一號 | |||||||||
12496 | 12676 | 林玉院 | 男 | 1924/4/8 | 福建,林森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八月一日由臺南市安平區妙壽里八鄰南巷肆陸號遷入同時行業公變更無職位高雄港務局安平辦事員變更訓導處新生依46東府民戶字第41627號令規定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廿一日辦理職業變更登記民國四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遷出台南市安平區妙壽里九鄰運河路十一巷九號 | |||||||||
12497 | 12677 | 林宜生 | 男 | 1920/1/3 | 福建,莆田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由台中市西區光明里二鄰自由路七八號遷入同時職業變更行業自變更無職位省立台中女中教員變更新生已受四四校正民國48..11.19遷出台北市南京西路424號48已校正并已受大陸來台國民調查 | |||||||||
12498 | 12678 | 林歐榮 | 男 | 1928/11/1 | 台灣,宜蘭縣 | 99799 | ||||||||||
12499 | 12679 | 林鐘鶴 | 男 | 1914/6/26 | 浙江,鄞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由基隆市信義區智慧里六鄰仁一路二九之一遷入同時職位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50.2.20遷出基隆市仁一路29之1號信義區智慧里6鄰仁一路9-1號 | |||||||||
12500 | 12680 | 邱波淋 | 男 | 1931/12/18 | 台灣,台南市 | 99799 | 民國四四年五月十三日由台南市西區安松里一鄰海安八二號遷入同時行業工變更無職位清水鐵工廠幫助變更為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44.11.9遷出台南市西區海安路安松里八二號 | |||||||||
12501 | 12681 | 柯海堂 | 男 | 1920/4/21 | 台灣,台南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八月十一日由台北市大安區普愛里一七鄰臨沂街五九巷二四號遷入同時行業商變更無職位糖商變更訓導處新生民國伍拾年拾月拾肆日遷出台南縣新營鎮大南里二鄰太子宮一九○號 | |||||||||
12502 | 12682 | 柯清泉 | 男 | 1926/9/19 | 台灣,台南縣 | 99799 | 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起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原柯清?姓名因過錄錯誤民國51年1月15日更正為柯清泉。民國五十三年壹月卅一日遷出台南縣新營鎮忠政里六鄰博愛街四號 | |||||||||
12503 | 12683 | 胡文顯 | 男 | 1917/2/13 | 湖北,天門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自高雄市左營區埤北里十七林義民巷148號遷入同時職業變更為無民國五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職業變更為公雇員 | |||||||||
12504 | 12684 | 胡保榮 | 男 | 1912/1/15 | 河北,保定縣 | 99799 | 民國四十七年十月十五日自台南市南區南郊里拾鄰新生街七號遷入民國柒壹年六月九日遷出台南市新生街13號 | |||||||||
12505 | 12685 | 胡根保 | 男 | 1928/12/29 | 江蘇,上海市 | 99799 | ||||||||||
12506 | 12686 | 胡連升 | 男 | 1918/8/8 | 河北,保定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胡連升因戶藉登記重復民國肆柒年拾月拾伍日奉台東縣政府47東府三民戶字第37234號答復表核准註銷 | |||||||||
12507 | 12687 | 孫阿成 | 男 | 1912/10/17 | 浙江,定海縣 | 99799 | 民國五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奉台東縣政府(51)9.22東府四民戶字第四三二一二號令核准補報遷入民國五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遷出高雄縣左營廟東里四鄰大廟巷43號 | |||||||||
12508 | 12688 | 徐X安 | 男 | 1929/3/21 | 江蘇,東海縣 | 99799 | 民50.3.4遷出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一鄰份仔1-2號 | |||||||||
12509 | 12689 | 徐正芬 | 男 | 1920/9/7 | 浙江,黃若縣 | 99799 | ||||||||||
12510 | 12690 | 荀 鶴 | 男 | 1927/5/13 | 安徽,壽縣 | 99799 | ||||||||||
12511 | 12691 | 馬鴻德 | 男 | 1926/1/2 | 河南,南邱縣 | 99799 | 民49.X.19由宜蘭縣員山鄉內城村內城路107號遷入(已受大陸來台國民調查)。民國51年3月10日遷出本縣X上鄉福文村十二鄰文化路X08號 | |||||||||
12512 | 12692 | 高城山 | 男 | 1911-30-115 | 山東,汶上縣 | 99799 | ||||||||||
12513 | 12693 | 張信善 | 男 | 1916/5/4 | 山東,榮成縣 | 99799 | 民國44年7月1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遷出基隆市劉銘傳路文化巷九十三號 | |||||||||
12514 | 12694 | 張景海 | 男 | 1931/1/31 | 河南,舞陽縣 | 99799 | ||||||||||
12515 | 12696 | 戚文信 | 男 | 1923/10/15 | 山東,威海衛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七月五日由基隆市中正區中X里十一鄰中正元路三八號遷入同時行業農變更無職位華新漁輪副司機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起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 | |||||||||
12516 | 12697 | 許大尖 | 男 | 1926/4/22 | 宜蘭縣羅東鎮成功里 | 99799 | ||||||||||
12517 | 12698 | 許金丕 | 男 | 1925/9/7 | 福建,x田縣 | 99799 | 民國44年7月1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五年五月十日遷出台北縣板橋鎮四川路一五七號 | |||||||||
12518 | 12699 | 許黃霞 | 男 | 1922/6/12 | 福建,X田縣 | 99799 | 民國44年7月1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五年五月三日申請遷出台北市城中區建國里十五鄰城中博愛路一七二踸 | |||||||||
12519 | 12700 | 陳 抱 | 男 | 1923/6/8 | 台灣,台中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三日由台中縣大里鄉西湖村四鄰草湖路一一四號遷入同時行業商變更無職位雜貨商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國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遷出台中縣大里鄉西湖村四鄰西湖路一一四號 | |||||||||
12520 | 12701 | 陳 鑑 | 男 | 1926/12/15 | 台灣,苗栗縣後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八月四日由苗栗縣後龍鎮中龍里十八鄰遷入同時行業工變更無職位變更為訓導處新生 | |||||||||
12521 | 12702 | 陳玉藤 | 男 | 1926/11/1 | 台灣,台北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由台北市龍山區新安里六鄰桂林路四巷十八號遷入同時行業交變更無職位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國四十六年七月卅日遷出台北新龍山區新安里六鄰桂林路四巷十八號 | |||||||||
12522 | 12703 | 陳判清 | 男 | 1929/6/22 | 台灣,台北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五月四日由台北縣瑞芳鎮弓橋里六鄰九芎橋路四七號遷入同時行業自變更無職位教員變更新生已受44校正民50.2.20遷出台北縣瑞芳鎮弓橋里九芎橋路4號 | |||||||||
12523 | 12704 | 陳和猷 | 男 | 1924/9/10 | 台灣,台中縣 | 99799 | 陳知猷姓名因過錄錯誤於民國五十年十二月五日更正為陳和猷。自民國伍拾參年參月貳拾捌日起改在國防部泰源監獄受刑 | |||||||||
12524 | 12705 | 陳忠國 | 男 | 1927/10/12 | 浙江,鎮海縣 | 99799 | 民國五十四年四月三日遷出基隆市中正區六鄰中正二路82之一號信義六路24號 | |||||||||
12525 | 12706 | 陳建通 | 男 | 1928/4/6 | 台灣,台北市 | 99799 | 原住台北市大安區惠愛里十二鄰安東街173巷43號民國肆拾肆年陸月貳拾壹日遷入自民國五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起改在泰源監所受刑民國五十四年七月廿七日遷出台北市大安區德安里九鄰仁愛路四段48巷一號 | |||||||||
12526 | 12707 | 陳梅生 | 男 | 1913/1/11 | 廣東,欽縣 | 99799 | ||||||||||
12527 | 12708 | 陳勝連 | 男 | 1929/11/5 | 台灣,桃園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五月十三日由桃園縣龜山鄉楓樹村一鄰楓樹坑三號?入同時行業他變更無職位雜役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國肆伍年玖月壹日遷出桃園縣龜山鄉楓樹村一鄰楓樹坑3號 | |||||||||
12528 | 12709 | 陳棋銘 | 男 | 1924/7/2 | 台灣,台中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三日由台中市南區正義里七鄰綠堤西巷十號遷入同時行業變更無職位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 | |||||||||
12529 | 12710 | 陳福珍 | 男 | 1929/1/13 | 台灣,台中縣 | 又名陳建勝 | 57054 | 28 | 小販 | 化名陳可連寄函台灣省政府民政廳長連震東請對應徵役男家庭生活困難者定出救濟辦法在報章上答復迄同月十九日尚未得復竟又以「台灣省共和團總部第一事務所」名義用明信片書寫「台灣青年不是中國之走狗」「打倒國民黨才是我等的自由」等有利於叛徒宣傳之語句寄交連廳長 | 03年6月 | 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二十日自台城中區華幸里四鄰青島東路三號遷入民49年5月21日遷出彰化縣秀水鄉金凌村12鄰廣西街9號 | ||||
12530 | 12711 | 陳鏡泉 | 男 | 1922/5/30 | 台灣,新竹縣 | 99799 | 民國四十三年五月四日由新竹市仁化里六鄰仁化後街二三號之一遷入同時行業工變更無職位機械工變更新生已受44校正50.7.5遷出新竹市西門里六鄰X山街23之1號 | |||||||||
12531 | 12712 | 勞律濤 | 男 | 1926/6/1 | 廣東,廣州市 | 99799 | 奉台東縣政府(54)東府興民戶字48546號令民國伍肆年拾月貳捌日補報戶籍遷入民國伍伍年七月十八日遷出台北縣三重市光正里13鄰光明路192巷七號 | |||||||||
12532 | 12713 | 曾昭x | 男 | 1921/6/18 | 台灣,台中縣 | 99799 | 原姓名曾照林因過錄錯誤民國五十年十月二十三日更正為曾照X。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起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民國五十一年十二月三日遷出台中縣東勢鎮中寧里十鄰本街匠寮四號 | |||||||||
12533 | 12715 | 游高雍 | 男 | 1914/12/22 | 台灣,桃園縣 | 99799 | 自民國五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起改在泰源監所受刑至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民國五十四年八月二日遷出東河鄉國防部泰源監獄民國伍伍年拾貳月七日遷出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79號改遷桃園縣桃園鎮東門里七鄰鎮江街2號 | |||||||||
12534 | 12716 | 程克誠 | 男 | 1928/1/29 | 江蘇,永康縣 | 99799 | 民49.9.9遷出臺北縣內湖鄉葫蘆洲21號 | |||||||||
12535 | 12717 | 黃 伸 | 男 | 1916/12/30 | 台灣,台南縣 | 99799 | 原住X南縣麻豆鎮麻豆鎮埤頭里六鄰埤頭71號民國肆拾肆年陸月貳拾壹日遷入民國五十一年九月十七日遷出台南縣麻豆鎮埤興里六鄰埤興71號 | |||||||||
12536 | 12719 | 黃金屋 | 男 | 1910/11/5 | 福建,莆田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民國四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申請遷出台中縣東勢鎮隆興里十二鄰東坑街八號 | |||||||||
12537 | 12721 | 楊 貴 | 男 | 1905/10/18 | 台灣,台中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由台中市北區新北里二鄰大同路三五號之一遷入50.4.4遷出台中市北區溪溝里13鄰溪溝南巷XX | |||||||||
12538 | 12722 | 楊 隸 | 男 | 1918/11/1 | 廣東,中山縣 | 99799 | ||||||||||
12539 | 12723 | 楊德政 | 男 | 1927/7/23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27 | 五角國校教員 | 郭老富復吸收盧朝元楊德政加入該會。 | 10年 | 民國伍拾參年參月玖日遷出台南縣關廟鄉北花村10鄰158號 | |||||
12540 | 12724 | 葉 處 | 男 | 1923/9/30 | 湖北,漢陽市 | 99799 | 民國陸壹年貳月拾壹日遷出台北縣土城鄉清水村十七鄰清水3號 | |||||||||
12541 | 12725 | 葉華強 | 男 | 1929/10/15 | 福建,福州市 | 99799 | 奉台東縣政府(54)東府興民戶字48546號令民國伍肆年拾月貳捌日補報戶籍遷入民國陸拾年肆拾陸日遷出台南市公園南路七巷二號改遷台南市北區北門里5鄰公園南路七巷2號 | |||||||||
12542 | 12726 | 董明惠 | 男 | 1929/6/5 | 遼寧,長山縣 | 99799 | 民國五十四年四月三日遷出基隆市中正區正砂里十三鄰中正二路82之一號 | |||||||||
12543 | 12727 | 趙永輔 | 男 | 1909/2/14 | 浙江,玉環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 | |||||||||
12544 | 12728 | 齊維城 | 男 | 1915/8/10 | 江蘇,南京市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由台北市城中區撫台里三鄰遷入同時行業變更無職位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民國四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遷出台北縣土城鄉清水村十七鄰三號 | |||||||||
12545 | 12729 | 劉天復 | 男 | 1927/7/7 | 台灣,高雄市 | 99799 | 原住高雄市鼓山區麗雄里四鄰麗雄十四號民國肆肆年捌月拾壹日遷入民國五十四年五月廿七日遷出高雄市鼓山區麗雄里四鄰麗雄14號 | |||||||||
12546 | 12730 | 劉宋宗 | 男 | 1926/11/18 | 台灣,彰化縣 | 99799 | 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二十日自台北市城中區華幸里四鄰青島東路三號遷入原姓名劉初宗因遷入時過錄錯誤民國四十八年一月十九日更正為林劉宋50.9.9遷出彰化縣社頭鄉新厝村十鄰6號 | |||||||||
12547 | 12731 | 劉松柏 | 男 | 1928/6/11 | 貴州,安龍縣 | 57042 | 28 | 陸軍第十師第三十團第一營第三連第三級士官長 | 連續發表「你們還想反攻大陸嗎就是反攻大陸你們也不可以請假回家」、「報紙上時常登載共匪在大陸上暴行是不可靠的依我看可能是假的比喻日本人在初侵略中國時當時引起全國人民不滿但是到了後來統制台灣有五十年中國人還懷念日本」並云「匪軍一個二等兵每月可以拿八斤豬肉的代價」等荒謬不實之消息。 | 03年6月 | 民50.6.19遷出臺北縣內湖鄉葫蘆洲15號 | |||||
12548 | 12732 | 蔡長域 | 男 | 1924/4/1 | 台灣,嘉義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由台南縣新營鎮大宏里一鄰二五戶民治路一號遷入同時職業他傭役變更為無訓導處新生民49.5.25遷出台南縣新營鎮民治路3號 | |||||||||
12549 | 12733 | 鄭文貧 | 男 | 1932/4/11 | 福建,金門縣 | 99799 | ||||||||||
12550 | 12734 | 鄭得安 | 男 | 1905/8/29 | 台灣,台南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由台南縣大內鄉嗚頭村二鄰嗚頭一五號遷入同時行業農變更無職位半自耕農變更訓導處新生已受44校正 | |||||||||
12551 | 12735 | 鄭清民 | 男 | 1913/9/4 | 福建,福州市 | 99799 | 自民國伍拾年拾貳月拾貳日起在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受刑。民國五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遷出台中縣神岡鄉大社村三鄰大洲路十二號 | |||||||||
12552 | 12736 | 鄭棋植 | 男 | 1927/11/10 | 台灣,台南市 | 99799 | 民國五十三年一月廿五日遷出台南市西區西羅里九鄰長樂街131號 | |||||||||
12553 | 12737 | 鄭禎盛 | 男 | 1921/11/12 | 台灣,桃園縣 | 99799 | 民國四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由桃園縣園鎮文化里五鄰遷入同時行業公變更無職位變更訓導處新生于民49年11月20日遷出苗栗縣苗栗鎮恭X里四鄰37-四號 | |||||||||
12554 | 12739 | 戴 杰 | 男 | 1926/6/8 | 湖北, | 99799 | ||||||||||
12555 | 12740 | 鍾辰通 | 男 | 1920/12/4 | 台灣,南投縣 | 99799 | 原住南投縣埔里鎮史港四鄰西安路142號民國肆肆年拾壹月貳拾柒日遷入民國五十四年九月廿一日遷出南投縣埔里鎮史港里四鄰西安路142號 | |||||||||
12556 | 12741 | 韓明富 | 男 | 1932/6/13 | 四川,樂山縣 | 99799 | 奉台東縣政府(54)東府興民戶字48546號令民國伍肆年拾月貳捌日補報戶籍遷入民國陸參年參月陸日起民國陸肆年壹月貳拾日止在花蓮監獄受刑民國陸陸年玖月柒日遷出台東縣台東市建農里拾鄰知本路二段51號 | |||||||||
12557 | 12742 | 嚴克海 | 男 | 1926/7/12 | 河南,光山縣 | 99799 | 民四十四年四月十五日由戶長依法代辦遷入登記50.07.12遷出新竹縣神社台灣省立習藝所 | |||||||||
12558 | 12744 | 不詳14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截獲中共物資,貨主不詳。 | 51801 | 中國貨運公司經理 | ?本年六月間交付和?輪自鰲江至上海紅星牌凈大明珠(明礬)八四九二○○公斤業經永嘉軍艦於本年七月二日在?州?附近連船查獲扣押 | 貨物沒收 | 貨物沒收 | 紅星牌凈大明珠(明礬)849200公斤沒收。 | ||||
12559 | 12745 | 不詳14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2 | ?泰行經理 | 為匪購運西?等物(品名?量詳接收俘獲物資明細報告表)交惠生輪由香港運往福建泉州 | 貨物逕行沒收 | 貨物逕行沒收 | ||||||
12560 | 12747 | 不詳14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茂昌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1 | 12748 | 不詳14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信記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2 | 12749 | 不詳15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裕盛記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3 | 12750 | 不詳15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永豐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4 | 12751 | 不詳15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誠記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5 | 12752 | 不詳15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福太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6 | 12753 | 不詳15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源記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7 | 12754 | 不詳15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榮記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8 | 12755 | 不詳15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4 | 裕民經理 | 廣盛輪載運之木板等物(詳國外物資接收處理委員會高雄辦事處廣盛輪物資交接清?)於本年六月十六日在閩江口外海狗島附近為我海軍截獲連船扣留查該輪係由福州馬江開赴上海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杉板食品等物資沒收 | ||||||
12569 | 12756 | 不詳15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祥發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0 | 12757 | 不詳15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裕成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1 | 12758 | 不詳15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義順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2 | 12759 | 不詳16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翁淑飲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3 | 12760 | 不詳16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陳德大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4 | 12761 | 不詳16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陳少卿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5 | 12762 | 不詳16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和盛行經理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
12576 | 12763 | 不詳16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6 | 不詳 | 由香港為匪購買大量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交民興輪運往滬?等地業經我海軍嘉陵艦于四十年六月三日在東經118度11分北緯24度05分處截獲。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資匪之大豆?粉中西葯品電料等物沒收。 | 民興輪其他貨主 | |||||
12577 | 12764 | 不詳16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10 | 蕘陽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
12578 | 12765 | 不詳16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8 | ?成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
12579 | 12766 | 不詳16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8 | 芳圃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
12580 | 12767 | 不詳16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8 | 永茂行經理 | 香港採購貨品交捷喜輪運廈門。 | 在逃,託運貨物沒收 | 託運貨物沒收 | ||||||
12581 | 12768 | 丁玉翰 | 男 | 51809 | 僑興公司經理 | 在香港購買匪資肥田粉共七百六十四噸于本年五月二十一日交由香港僑興公司經理丁玉翰租丰民輪由香港裝運福建泉州同月二十二日行經?門口燈塔附近海面被本軍嘉陵艦截獲。 | 在逃,裝運之貨物沒收。 | 裝運之貨物沒收。 | ||||||||
12582 | 12769 | 不詳16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09 | 誠中號經理 | |||||||||
12583 | 12770 | 陳天發 | 男 | 台灣,南投縣 | 64032 | 陳天發向黃明男等閒談時曾謂:反攻大陸後我將接管台灣,?組「台灣獨立黨」等語。 | 感化3年 | |||||||||
12584 | 12771 | 陳浩川 | 男 | 台灣,嘉義市 | 48051 | 22 | 會計 | 蔡 鐸吸收 | ||||||||
12585 | 12773 | 吳耀宗 | 男 | 台灣,台南市 | 64054 | 60 | 商 | 前在台灣鋁業公司高雄鋁廠充任技術工人,於35年至38年間,先後分別經陳柏淵(本部(49)警審特字第三三號判決確定)陳匪金塗(本部(51)警審特字第八三號判決確定)顏匪火木(本部(52)警審特字第二○號判決確定)及孫宗達(已死亡)等吸收加入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組織,並分別參與由陳匪金塗,顏匪火木主持之集會多次。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05年 | ||||||
12586 | 12774 | 王文欽 | 男 | 江西,南昌市 | 49014 | 26 | 無 | 王文欽於38年5月間來台因販賣銀元經驅逐至福州旋於同年7月2日佩用聯勤總部第一交通供應連中士副班長董人富之符號及穿著陸軍制服私自潛行來台北。 | 0年6月 | |||||||
12587 | 12775 | 曾鏡生 | 男 | 廣西,修仁縣 | 49014 | 32 | 岡山警察分局長 | 參加知行學社但知行學社改組為中國新社會革命黨後並未參加 | 無罪 | |||||||
12588 | 12776 | 薛馮復 | 男 | 河南,孟縣 | 49014 | 28 | 警察學校區隊長 | 參加知行學社但知行學社改組為中國新社會革命黨後並未參加 | 無罪 | |||||||
12589 | 12777 | 任光德 | 男 | 浙江,紹興縣 | 49014 | 39 | 保警總隊第一大隊長 | 謝安舟任光德林毅等供稱非惟未參加中國新社會革命黨即知行學社亦未參加對陳健夫亦素不相識 | 無罪 | |||||||
12590 | 12778 | 林 毅 | 男 | 湖南,長沙市 | 49014 | 41 | 高雄縣警察局長 | 謝安舟任光德林毅等供稱非惟未參加中國新社會革命黨即知行學社亦未參加對陳健夫亦素不相識 | 無罪 | |||||||
12591 | 12779 | 蔡 鐸 | 男 | 台灣,嘉義縣 | 48050 | 24 | 會計 | 蔡鐸於36年3月間結識林思源受其鼓動煽惑為共匪宣傳詆毀政府先後吸收黨羽陳浩川賴金盛丁錦昌陳浩川又吸收吳坤章黃德卿姜銀華林金泉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 08年 | |||||||
12592 | 12780 | 張家聲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3 | 商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3 | 12781 | 劉永和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1 | 水果商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4 | 12782 | 高金財 | 男 | 台灣,台北縣 | 49090 | 20 | 汽車修理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5 | 12783 | 王存賢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3 | 證章行 | |||||||||
12596 | 12784 | 陳世沛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0 | 工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7 | 12785 | 黃輝煌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1 | 學生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8 | 12786 | 陳隆得 | 男 | 台灣,台北市 | 49090 | 22 | 牛角加工 | 張家聲、劉永和、高金財、王存賢、陳世沛、黃輝煌、陳隆得等或因同學或結拜兄弟關係涉嫌被捕,既無參加共黨或其外圍組織情事,復難證明有顛覆政府之不法意圖 | 無罪 | |||||||
12599 | 12787 | 張朝棟 | 男 | 遼寧,營口縣 | 50086 | 25 | 陸軍軍官學校入伍生總隊一團八連二排學生 | 張朝棟供述其於收接張忠萍之函並不知是何人所寄而信中內容間有不解曾出示同學邱?脩范文哲等三人亦不明諳某日(日期不詳)檢查內務清潔時為官長發現檢去致滋疑竇。 | 無罪 | |||||||
12600 | 12788 | 廖坤山 | 男 | 江西,萍鄉縣 | 50086 | 28 | 陸軍軍官學校入伍生總隊一團八連二排學生 | 張朝棟於裝甲部訊供朱之居址為其為匪通訊處之一而疑牽連經訊固亦矢口否認有為匪諜情事并?與張朝棟廖坤山秦維賢等素不相識 | 無罪 | |||||||
12601 | 12789 | 秦維賢 | 男 | 江蘇,淮陰縣 | 50086 | 19 | 裝甲兵學校第一隊學生 | 本部檢同張朝棟賢兩被告原作自傳與上調兩函請台灣省警務處鑑定筆跡結果亦難認証該兩函件為出於該二人之手筆。 | 無罪 | |||||||
12602 | 12790 | 朱乾明 | 男 | 遼寧,金縣 | 50086 | 38 | 陸海空軍第八總?院營養科長 | 本部檢同張朝棟賢兩被告原作自傳與上調兩函請台灣省警務處鑑定筆跡結果亦難認証該兩函件為出於該二人之手筆。 | 無罪 | |||||||
12603 | 12791 | 甘可鵬 | 男 | 浙江,消江縣 | 50302 | 23 | 台灣省警察學校實習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12604 | 12792 | 朱洪良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0302 | 34 | 上海金剛橡膠廠台北行所主任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12605 | 12793 | 王歧山 | 男 | 江蘇,淮陰縣 | 50302 | 29 | 光明火柴原料廠組職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12606 | 12794 | 江 域 | 男 | 江蘇,南通縣 | 50302 | 30 | 台中縣警察局第一科科員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12607 | 12795 | 鄭慶桂 | 男 | 福建,莆田縣 | 50302 | 31 | 警務處第四科股長 | 因鄭臣嚴等叛亂案涉有嫌疑,經查無具體事證,其犯罪行為自屬不能證明。 | 無罪 | |||||||
12608 | 12796 | 黃 ?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0370 | 20 | 農 | 江泰勇前往彰化約同黃 ?陳啟勳黃烽台共同參加於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時?架陳光弘,並由蔡江水起稿勒贖三偶元不成而撕票。 | 死刑 | 死刑 | ||||||
12609 | 12797 | 鄭寶祿 | 男 | 河北,天津市 | 50310 | 24 | 神杖輪水手 | 張子益與在逃之吳國樹於六月六日潛攜黃金二百九十一兩七錢八分九厘經基隆金山行經理黃金山同交神杖輪水手長王利生水手鄭寶祿轉交水手鄭德賢收藏于鍊子艙內企圖走私香港 | 01年 | |||||||
12610 | 12798 | 陳紹彭 | 男 | 浙江,吳興縣 | 50310 | 42 | 廣華行會計員 | 陳紹彭蕭紀洪雖係該行職員地位並非重要且查陳紹彭方於三十八年三月間充該行職員尚不能証明其有犯意之?絡 | 無罪 | |||||||
12611 | 12800 | 潘四川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0012 | 22 | 電器技工 | 潘四川連心智前充大華染料工人有參加工運之嫌。 | 無罪 | |||||||
12612 | 12801 | 連心智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0012 | 31 | 染布店 | 潘四川連心智前充大華染料工人有參加工運之嫌。 | 無罪 | |||||||
12613 | 12803 | 左洪疇 | 男 | 湖北,武昌市 | 50340 | 36 | 興台公司業務部主任 | 孫鵬飛廖祖述彭國壎左洪疇阿那奴佑陸以正伍暢新等之犯罪均不能証明 | 無罪 | |||||||
12614 | 12804 | 阿那奴佑 | 男 | 俄羅斯國,發城 | 50340 | 永生輪警衛 | 孫鵬飛廖祖述彭國壎左洪疇阿那奴佑陸以正伍暢新等之犯罪均不能証明 | 無罪 | ||||||||
12615 | 12805 | 伍暢新 | 男 | 廣東, | 50340 | 30 | 商 | 孫鵬飛廖祖述彭國壎左洪疇阿那奴佑陸以正伍暢新等之犯罪均不能証明 | 無罪 | |||||||
12616 | 12806 | 王錫和 | 男 | 遼寧,瀋陽市 | 50312 | 26 | 玉井鄉玉井糖廠 | 黃克繩於被捕後本年五月十八日書寫之託人轉送同廠職員王錫和囑其如與案有關速逃便函,黃克繩疑被告王錫和與案有關寄書囑逃該王錫和顯有受其影響。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
12617 | 12807 | 翁德溪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48 | 農 | 翁德溪曾要翁全枝向榜林紫蓮寺齊姑馮金蓮說如有人送東西來要他代收有人來取東西亦即交給,?助葉賜取得錢布後葉賜於5月22日回南安曾對翁德溪說他走後金門組織工作要翁德溪負責。 | 07年6月 | |||||||
12618 | 12808 | 李文龍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44 | 木工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
12619 | 12809 | 李增安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35 | 農,甲長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甲長 | ||||||
12620 | 12810 | 李老元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48 | 保科長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
12621 | 12811 | 李允文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32 | 保幹事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
12622 | 12812 | 李天仁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29 | 甲長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
12623 | 12813 | 馮金蓮 | 女 | 福建,金門縣 | 50014 | 47 | 榜林紫蓮寺女尼 | 被葉賜與翁德溪以威脅恐嚇之手段所迫使或供奔走或繳納錢布是被告等之各行為並非出於本意 | 無罪 | |||||||
12624 | 12814 | 路達強 | 男 | 安徽,無為縣 | 50073 | 27 | 陸總部政治處文書上士 | 路達強、顏哲卿前在無為故藉入營時曾受奸匪張學文部指使混入國軍企圖從事兵運拐帶槍枝嗣以來台計未得逞本年六月初顏自台中逃至鳳山時與路同赴鳳山戲院觀劇途中言共匪如何得勢台灣恐將不保等詞路達強遂將經辦台灣國軍駐地表及防諜保密文件抄本付顏共圖為媚匪獻身之用。 | 有期徒刑十年 | |||||||
12625 | 12815 | 劉永茂 | 男 | 山東,平度縣 | 51031 | 31 | 裝甲兵旅司令部福利社小吃部經理 | 楊震林劉永茂據密控前在青島時曾因參加匪華東局統戰部被青島市警察局逮捕羈押青島撤守時始被釋來台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26 | 12816 | 慕思海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1031 | 38 | 小販 | 慕思海慕思英亦曾在匪區滯留數月之久均涉有匪徒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27 | 12817 | 慕思英 | 男 | 山東,榮城縣 | 51031 | 52 | 小販 | 慕思海慕思英亦曾在匪區滯留數月之久均涉有匪徒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28 | 12818 | 李庭堅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1026 | 20 | 私立泰北中學學生 | 李庭堅雖與李蒼炯同鄉同學平時不常交遊無何關係否認有加入匪黨及知曉李有為匪情事尚不能証明其有參加叛亂組織或明知匪諜而不檢舉告密等罪行 | 無罪 | |||||||
12629 | 12819 | 安 伊 | 男 | 遼寧,錦西縣 | 50111 | 30 | 花蓮縣黨部組訓幹事 | 安伊因柏羽笙住在孫玉林屋內故往見柏羽笙時偶遇孫玉林寒暄數語。 | 無罪 | |||||||
12630 | 12820 | 王魂卿 | 男 | 河北,東光縣 | 51073 | 33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少校人事管理員 | 李壽懋金門請假來台寄任其家。 | 無罪 | |||||||
12631 | 12821 | 陳文魁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8060 | 22 | 參加36年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37年2月間經台南縣警察局捕獲。 | 03年6月 | 03年6月 | |||||||
12632 | 12821 | 陳文魁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1059 | 25 | 商 | 參加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經台灣高等法院以內亂罪判處徒刑三年六月執行期滿惟被告等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其思想顯已受毒化為促使覺醒俾可反璞歸純琢磨自新起見交付感化。 | 交付感訓期間另以命令之 | |||||||
12633 | 12822 | 張豐欽 | 男 | 台灣,台南縣 | 48060 | 23 | 參加36年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37年2月間經台南縣警察局捕獲。 | 03年6月 | 03年6月 | |||||||
12634 | 12822 | 張豐欽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1059 | 26 | 銀行行員 | 參加228事變份子嗣於亂平後復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迨經台灣高等法院以內亂罪判處徒刑三年六月執行期滿惟被告等參加匪幫組織傳遞並閱讀反動宣傳文件其思想顯已受毒化為促使覺醒俾可反璞歸純琢磨自新起見交付感化。 | 交付感訓期間另以命令之 | |||||||
12635 | 12823 | 掌海樵 | 男 | 江蘇,灌雲縣 | 51069 | 44 | 賣小菜 | 原係江蘇省第八區行政委員兼綏靖總司令人民反共自衛救國軍第八縱隊第二支隊司令兼灌雲縣臨時縣長38年農曆12月在舟山小羊山函介匪諜趙仲英丁毅與陸軍第四十軍特務營營長吳嘉乾囑以排長特務長錄用并又利用上開身份發表匪嫌犯封永湘(即封耀南)為該隊第三大隊七中隊隊長匪諜柴桂嶺為第二大隊副大隊長且與趙仲英丁毅在滬勾結 | 無罪 | |||||||
12636 | 12824 | 馬普紳 | 男 | 河北,北平市 | 51147 | 35 | 炭商 | 張星烈馬普紳於39年11月初旬雇用匪幹吳慶生在其合資經營之天冷山麻竹坑木炭場工作。 | 無罪 | |||||||
12637 | 12825 | 吳平如 | 女 | 台灣,台中市 | 51147 | 22 | 家務 | 39年11月下旬吳平如約同張榮華上山找吳慶生回家自首致吳慶生半途逃走。 | 無罪 | |||||||
12638 | 12826 | 張榮華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1147 | 22 | 農 | 39年11月下旬吳平如約同張榮華上山找吳慶生回家自首致吳慶生半途逃走。 | 無罪 | |||||||
12639 | 12827 | 王光泉 | 男 | 江蘇,鄴縣 | 51075 | 40 | 商 | 王光泉周雪懷等與王錫江等十餘人共同出資黃金十二兩交與匪方派來之鄭齡德託其購辦火油及糖運滬迨船抵舟山沈家門復由王光泉託丁復興及聯益行等商號為鄭齡德具保上岸。 | 無罪 | |||||||
12640 | 12828 | 鄭大任 | 男 | 安徽,合肥縣 | 51085 | 38 | 保安司令部督察處上校附員 | 不能證明被告等有叛國投匪情事但查該被告等於臨危時不能堅定意志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 | |||||||
12641 | 12829 | 韓珠鳳 | 女 | 江蘇,鎮江縣 | 51081 | 23 | 無 | 在其原籍江蘇省鎮江縣陷匪期內於38年9月至39年元月猶任教於該縣私立陳家門小學因未參加匪方受訓而被解職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642 | 12830 | 全立人 | 男 | 韓國,仁川市 | 51112 | 32 | 無 | 韓國人全立人非法人境扣送韓國駐台領事館保領待機遣韓該被告在候輪期間與其友人及警務處第五科外事警員現服務於美國大使館之王興源謀議竊取該大使館武官處反攻大陸計畫書及派往大陸工作人員名單等重要文件攜往香港出售匪方圖獲厚利。 | 05年 | 以竊盜罪論處。 | ||||||
12643 | 12831 | 楊文標 | 男 | 廣東,興寧縣 | 51115 | 21 | 桃園縣立中壢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 | 37年9,10月間曾寫信與在鳳山受訓之同學何志文勵仍以讀書為上勿去當兵以及當時有閱看觀察展望等雜誌對政府曾感不滿等情。 | 桃園縣立中壢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 | |||||||
12644 | 12833 | 不詳14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15 | 海鷗輪所有人 | 查海鷗輪原屬華盛輪船局所有曾先後在交通部上海及廣州航政局登記大陸淪陷後應由被告羅文傑吳達文等在香港以漢興公司名義將該輪非法移轉巴拿馬國籍改名為華昌輪妄圖掩護復向偽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領取噸位執照航行匪區之上海溫州福州泉州各港口連續為叛徒運輸重要物資 | 在逃 | |||||||
12645 | 12834 | 不詳14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51815 | 華盛輪船局股東 | 查海鷗輪原屬華盛輪船局所有曾先後在交通部上海及廣州航政局登記大陸淪陷後應由被告羅文傑吳達文等在香港以漢興公司名義將該輪非法移轉巴拿馬國籍改名為華昌輪妄圖掩護復向偽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領取噸位執照航行匪區之上海溫州福州泉州各港口連續為叛徒運輸重要物資 | 在逃 | |||||||
12646 | 12835 | 吳清顏 | 男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52049 | 31 | 農 | 40年11月間即留居李漢堂(已自首)於自己山寮內共七八天後又介紹到許丁蔭家居住警察到許家圍捕即一同逃至斗六糖廠甘蔗園內住十幾天,舊曆元月脫離李匪後立即向台南工作小組自首有本部41年2月29日頒發之統字之五一八號自首証附卷可稽復於自首後協助本部工作人員緝捕李匪。 | 不付軍法審判 | 李漢堂 | |||||
12647 | 12836 | 洪德勝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38 | ?勝號船主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48 | 12837 | 洪 棹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40 | 協勝號前船主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49 | 12838 | 曾 賀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26 | 船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0 | 12839 | 李明淂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31 | 船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1 | 12840 | 楊媽顯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2051 | 27 | 船員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2 | 12841 | 廖永和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2051 | 24 | 興台造船廠經理 | 涉嫌偷渡李媽兜、李義成出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3 | 12842 | 林振成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2059 | 23 | 工 | 林振成因身份証遷移期不符疑與匪諜李金良邱丕祥等有組織關係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4 | 12843 | 陳耀隆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2059 | 45 | 代書 | 陳耀隆與?連城係小學同學40年10月初因伊叔陳東富承包綠島工程舞弊被本部扣押前來探望寄居?家。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5 | 12845 | 沈榮綿 | 男 | 浙江,玉環縣 | 52219 | 62 | 捕魚 | 曾在浙江玉環縣任保長十餘年並當選鄉民代表38年農曆3、4月間家鄉淪陷39年赴下大陳售賣三次山芋絲40年匪共開始鬥爭深感恐懼乃於是年農曆7月26日偕同其子沈傳法逃至大陳島避難,馮秋平等以被告來自匪區不無匪諜嫌疑報由溫嶺縣政府將被告拘解國防部保密局轉送偵辦。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6 | 12846 | 王金川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2071 | 40 | 農 | 參加匪徒李媽兜之叛亂集會及受其教育等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7 | 12847 | 王塗生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2071 | 38 | 農 | 參加匪徒李媽兜之叛亂集會及受其教育等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8 | 12848 | 邱 樹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2071 | 45 | 農 | 參加匪徒李媽兜之叛亂集會及受其教育等嫌疑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659 | 12849 | 王慶勇 | 男 | 遼寧,瀋陽市 | 52145 | 27 | 陸軍訓練司令部入伍生總隊政治處業試用中尉指導員 | 王慶勇藏閱左傾書籍並在軍事機關服役中發表不滿現實言論思想偏激。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杜麟文 | ||||||
12660 | 12850 | 王 陽 | 男 | 吉林,扶餘縣 | 52145 | 28 | 無 | 王陽郭震標榜結社倡導異說淆亂聽聞從事招搖行止狂妄。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杜麟文 | ||||||
12661 | 12851 | 徐興德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2047 | 22 | 農 | 徐興德於39年6月服職陸軍第十八師衛生連准尉司書駐防宜蘭時無故潛逃匿居其表兄徐德欽家同年七月至40年元月間在逃匪諜徐德芳時至徐德欽家食宿常發誹謗政府言論宣講社會不平等現象徐興德徐德欽均知其為匪諜未為告密檢舉 | 02年 | |||||||
12662 | 12852 | 榮鄂生 | 男 | 江蘇, | 52812 | 申新第六紡織廠廠東 | 上海淪陷後榮德生榮鄂生榮毅仁等先後投匪出任匪幫「人民政協」代表兼偽「蘇南人民行政公署」副主任及匪「華東財經委員會」委員「上海紡織業支前運動委員會」委員等偽職。其財產全部沒收。 | 單獨宣告財產沒收 | 在逃 | |||||||
12663 | 12854 | 李詩漢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楊樹發曾於37年5月間引帶林元枝至其堂兄即被告楊永全家等處躲避同年7、8月間林元枝備為配合匪軍攻台時破壞鐵路電桿之用囑令該楊樹發購買瓦斯器具該楊樹發乃通知楊永全及被告徐清全至另案被告楊阿木家與林元枝會晤洽商出資集款採辦38年夏復與已自首之匪徒李詩漢邀同另案已決之林金堂前往桃園崑崙路口散發匪黨傳單。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09號,(41)安潔字第1769號 | |||||||
12664 | 12855 | 胡萬丁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187 | 30 | 農 | 鄰居曾綠波介紹與匪徒巫添福(化名阿濱)認識巫添福告以在嘉義經商失敗行號倒閉負債逃避另有三四個人均無處居住該被告遂徇其請求將屋後山上地皮以新台幣五十元代價供與搭蓋草寮該巫添福先帶同匪首李漢堂(化名林仔及林泗懷)匪徒李樹發(化名阿添)張蓀章(化名阿元)前來居住越數日又帶匪徒施震連(化名阿王及阿長)前來後李樹發復帶李匪之妻月招小姨月娥來住該月招並在草寮內生一女孩約月餘。 | 無罪 | |||||||
12665 | 12856 | 許丁蔭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187 | 42 | 農 | 許丁蔭由素識之吳清顏前來接洽詭稱有兩友患病住在鬧市空氣不佳欲到山上休養僱其代蓋草寮越兩日(11月24日)該吳清顏即帶李匪漢堂及其妻妹並巫匪添福到來謂有行李留在新岩廟挑不動該被告又受僱命其女婿曾聰林前往代挑連同蓋寮以六天計算得新台幣四十八元嗣李匪之妻亦來住前後月餘李匪等忽不辭而去僅據其小姨稱係奔母喪囑該被告將草寮內應用物品攜回家中暫代保管後一去不返。 | 無罪 | |||||||
12666 | 12857 | 李旺秀 | 男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200 | 張進賢亦於同年11月間經匪徒彭如松介紹參加匪農民團化名「清」受彭如松領導事經自首份子李旺秀曾興泉張義珍等供出 | 自首 | (41)安潔字第1629號 | |||||||
12667 | 12858 | 蔣尚志 | 男 | 浙江,東陽縣 | 52193 | 34 | 台北市協豐汽車材料行股東任經理 | 由楊廷豪介紹先後送財政部台北關駐台北郵局支所職員即被告李賜成新台幣二千餘元未經報關納稅由郵寄山汽車零件十字頭連桿波司等廿六包每包約九公斤至香港。 | 叛亂部份無罪其餘部份不受理 | |||||||
12668 | 12859 | 徐聞政 | 男 | 浙江,新昌縣 | 52193 | 43 | 台北市協豐汽車材料行股東兼任店員 | 蔣尚志擬託豐源輪廚師金利甫私運連桿波司等三箱去港為其拒絕寄存旅館時被警查覺恐被扣留乃命徐聞政開發偽統一發票作為售予海軍第三造船所以圖矇蔽又為該所職員陳少仲拒絕。 | 叛亂部份無罪其餘部份不受理 | |||||||
12669 | 12860 | 楊廷豪 | 男 | 浙江,海寧縣 | 52193 | 27 | 商 | 漏稅寄出汽車零件四包至香港。 | 叛亂部份無罪其餘部份不受理 | |||||||
12670 | 12861 | 曾根泉 | 男 | 江蘇,吳縣 | 52193 | 34 | 掮客 | 曾根泉同樣賄送新台幣七百元香煙四廳不經報關納稅郵寄香港汽車零件十六包每包約重三至五公斤。 | 叛亂部份無罪其餘部份不受理 | |||||||
12671 | 12862 | 李賜成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2193 | 49 | 台北關駐台北郵局支所辦事員 | 收受賄款放行走私物貨。 | 公訴不受理 | |||||||
12672 | 12863 | 仇灼華 | 男 | 浙江,三門縣 | 52196 | 52 | 無 | 38年農曆正月中旬該縣陷匪被告率領自衛隊約五六十人逃至健跳島構築碉堡扼守至同年7月19日為匪六十二師俘獲輾轉拘押數月後匪該師參謀長孫雲漢乃假被告名義由匪幹徐錫棋代書偽函勸誘我駐壇 山游擊隊長陶志山部及李春夫部攜械逃叛投匪未果。 | 無罪 | |||||||
12673 | 12864 | 成金源 | 男 | 山東,日照縣 | 52220 | 29 | 理髮匠 | 成金源即程子餘於35年底在山東日照縣原籍充任匪幫村級公安員因與同村居民尹世澤同庚且係表親常對尹世澤宣傳匪共優點勸尹參加遭拒36年農歷3月初匪區長下令將尹扣押解送偽縣府審訊同年四月解回原籍,成金源召開村民公審大會當場將尹槍殺并強迫尹妻張為芬與伊成婚嗣以張為芬逃出匪區未達目的38年農曆5月被告冒充青島綏靖區士兵袁德祥乘船來台改名程子餘39年春至台中桃園飯館作工因無身份證經店主于耀芳代向台中市中區區公所申領身份證一張39年冬被告來台北市中華路美華理髮店充理髮匠經張為芬發覺後密報保密局捕解到部。 | 公訴不受理 | 移送司法 | ||||||
12674 | 12865 | 陳叔平 | 男 | 江蘇,鹽城縣 | 誣告案 | 52199 | 44 | 政部調查局專員 | 與徐建功有夙嫌涉有利用胥伯英共同誣告徐建功徐展翎參加叛亂組織「國民黨革新委員會」。 | 無罪 | ||||||
12675 | 12866 | 林逸泉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2102 | 29 | 全民日報臨時僱工 | 林逸泉於37年8月充當警察時將閩省保安部行動組命其協查陳明琦之罪行反將消息向陳明琦洩漏並囑令逃避及來台後遇見陳明琦乃向本部及保密局檢舉惟查該被告能自覺過錯及時舉發已將該陳明琦緝獲歸案殊堪嘉尚其犯罪所生損害尚非重大應予從輕科處。 | 無罪 | |||||||
12676 | 12867 | 賴福相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2202 | 47 | 農 | 賴福相於40年2月間農忙時曾僱用另案已決叛徒徐慶蘭(化名阿財阿忠)及羅坤春涂金明曾永賢(綽號長腳化名邱某)陳福星(俗呼????化名洪某)等人種香茅及插秧工作數日嗣曾永賢陳福星又來詢問工作兩次均未僱用而去迨同年6月15日該徐慶蘭復前來為其割稻並攜帶手榴彈一枚共匪文件四種放置其家中。 | 無罪 | |||||||
12677 | 12868 | 陳蒼? | 男 | (41)安潔字第2635號 | 99099 | (41)安潔字第2635號 | ||||||||||
12678 | 12869 | 廖水萬 | 男 | 自首 | 51141 | 自首 | (41)防隔字第0213號,(41)安潔字第2635號 | |||||||||
12679 | 12870 | 陳華清 | 男 | 自首 | 200 | 工委會,曾梅蘭係本部判決確定已執行之叛徒徐慶蘭之弟深受其左傾思想之薰陶於40年6月間在自首叛徒陳華清家遇見其兄之匪徒領導人即在逃之鍾慰章(即老陳)向其宣傳共匪大陸勝利情形及對農民分田耕種之好處遂勸誘其參加叛亂組織。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704號 | ||||||||
12680 | 12872 | 陳清墩 | 男 | 格斃 | 99099 | 格斃 | (41)安潔字第2749號 | |||||||||
12681 | 12873 | 陳垗用 | 男 | 台灣,台北縣 | 格斃,即陳兆用。 | 52210 | 格斃 | (41)安潔字第2749號 | ||||||||
12682 | 12874 | 曾金火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李喬松李九先後受在逃之曾金火勸誘入匪黨之讀書會。 | 在逃 | (40)安潔字第4337號,民盟。 | |||||||
12683 | 12875 | 姚煥洲 | 男 | 廣東,海豐縣 | 52209 | 52 | 台灣集友漁業公司董事長 | 40年1月始任該公司董事長對於以前股東之股權如何轉讓係由前董事長葉采真辦理自不能溯及負責且自到任後經董事會議決不准在大陸等地股東轉讓股權。 | 無罪 | |||||||
12684 | 12876 | 彭南華 | 男 | 自首 | 200 | 劉添喜於38年9月間明知已死叛徒阿華(即徐邁東)及自首叛徒彭南華為叛徒而故准留宿一宵。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347號 | ||||||||
12685 | 12877 | 林清日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2211 | 41 | 牙醫 | 林清日被控即係附號「山砲}之閹豬人,經在逃匪幹張南輝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及與劉戇順黃心匏同一小組并開會。 | 無罪 | |||||||
12686 | 12878 | 黃雙全 | 男 | 台灣,苗栗縣 | 外號「山砲」,自首 | 200 | 自首 | 1952四月間自首 | ||||||||
12687 | 12879 | 李喬木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095號 | ||||||||
12688 | 12880 | 施震運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095號 | ||||||||
12689 | 12882 | 余錦城 | 男 | 台灣,嘉義市 | 高職 | 52213 | 21 | 商 | 謝啟松因涉嫌參加共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為本部保安處嘉義組逮捕供有介紹被告余錦城參加該組織,查無其化確實事證自不能僅憑該謝啟松在本部保安處嘉義組之供述認定被告余錦城為有參加匪讀書會之事實合予依法諭知無罪。 | 無罪 | 謝啟松 | |||||
12690 | 12883 | 羅生淼 | 男 | 自首 | 200 | 戴阿晉廖慶生於39年6月間由已自首叛徒羅生淼介紹參加在逃叛徒羅坤春之叛亂組織與陳金漢三人為一小組 | 自首 | (41)安潔字第3327號 | ||||||||
12691 | 12886 | 鄭金財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1141 | 31 | 海軍軍官學校軍官訓練隊少尉學員 | 鄭金財徐致富私運古瑞雲何集淮等先後赴廈門上海等地均係得其長官許可且不知古瑞雲等匪諜身份更不知是依法逮捕拘禁之人。 | 無罪 | |||||||
12692 | 12887 | 陳有進 | 男 | 台灣,澎湖縣 | 51141 | 29 | 高雄水泥公司機工 | 陳有進並不知古瑞雲赴廈門情事僅與蔡懋棠曾經一度同事。 | 無罪 | |||||||
12693 | 12888 | 石振江 | 男 | 河北,滄縣 | 51141 | 49 | 國防部總務局上校支少將薪高參 | 石振江在38年12月間經由張連仲介紹由孟優年王宜春吳良民楊鳳梧等拜其為師參加青幫為「念三悟」字輩,違背職守秘密結社。 | 03年 | |||||||
12694 | 12889 | 王宜春 | 男 | 江蘇,鎮江縣 | 51141 | 31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監護第六營上尉軍醫 | 孟優年王宜春吳良民楊鳳梧等經被告張連仲介紹在38年12月間於一次拜石振江為師參加青幫為「念三悟」字輩徒眾。 | 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兩年 | |||||||
12695 | 12890 | 劉曉風 | 男 | 江蘇,阜寧縣 | 51141 | 37 | 商 | 劉曉風以37年7月間任江陰要塞司令部守備大隊副中隊長於38年4月間在杭州向中隊長李榮忠請假赴滬並非逃亡。 | 無罪 | |||||||
12696 | 12891 | 林良才 | 男 | 在逃 | 100 | 在逃 | (41)防隔0213 | |||||||||
12697 | 12892 | 魏朝福 | 男 | 台灣, | 自首 | 51141 | 自首 | (41)防隔0213號 | ||||||||
12698 | 12893 | 林廷光 | 男 | 自首 | 51141 | 自首 | (41)防隔0213號 | |||||||||
12699 | 12894 | 蘇進源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3112 | 24 | 高雄煉油廠庶務課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0 | 12895 | 歐陽水木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3112 | 21 | 高雄煉油廠庶務課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1 | 12896 | 林西河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12 | 22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2 | 12897 | 郭振陽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12 | 26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3 | 12898 | 吳萬順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3112 | 21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領導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4 | 12899 | 莊文猛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12 | 20 | 高雄煉油廠事務課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5 | 12900 | 陳子授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3112 | 21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6 | 12901 | 施新登 | 男 | 台灣,高雄市 | 53112 | 23 | 高雄煉油廠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7 | 12902 | 林惠德 | 男 | 台灣,高雄縣 | 53112 | 19 | 高雄煉油廠修理工場工人 | 駐廠保警隊警長為邀功刑求逼供羅織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8 | 12903 | ? 雞 | 男 | 台灣,屏東縣 | 53088 | 43 | 農 | 接受蕭秀江反動教育罪嫌不足,應不付軍法審判。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09 | 12904 | 吳一新 | 男 | 福建,上杭縣 | 53173 | 35 | 無 | 37年間參加上杭縣商會理事長李志平所組織之關帝會為李之爪牙旋由李志平派為該會重載委員會東關收稅員迨至38年4月底上杭縣長邱士彥與李志平等投匪被告亦隨之附逆後李志平出任匪方偽上杭縣動員委員會政工處長被告則充其衛士。 | 無罪 | (42)安度字第0059號 | ||||||
12710 | 12905 | 陸貫一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3106 | 52 | 東大木材公司廠長 | 陸貫一明知榮德生等投匪不即將該木材公司所有附逆之榮爾仁等股份呈報政府處理乃竟以代表人名義擴充資本為舊台幣二億元並於39年8月1日向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林產管理局登記希以私誼將該廠榮爾仁等逆產部份隱匿不報。 | 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 |||||||
12711 | 12905 | 陸貫一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5140 | 54 | 東大木材公司廠長 | 陸貫一於造報該公司負債額時偽造欠余勇債務新台幣八萬五千元及欠徐鶴債務新台幣一萬元合計本利為新台幣一十五萬六千七百七十九元七角五分賬表行使朦蔽本部按該公司全部財產估價額扣除其所報負債額核計榮爾仁應沒收二千股折價二萬五千五百零六元該榮爾仁部份股權並由該陸貫一承購軍事檢察官據以隱匿匪產罪嫌起訴 | 公訴不受理 | 不受理移送該管法院辦理。 | ||||||
12712 | 12906 | 張文煌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29 | 呂室夜經洪趙虎介紹與自首份子張文煌加入匪之組織並與張文煌洪趙虎同一小組由洪趙虎擔任小組長歸在逃吳添貴領導。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079號內文 | |||||||
12713 | 12907 | 李 鹿 | 男 | 台灣,台南縣 | 在逃,52050案李明珠之堂兄。 | 100 | 在逃 | |||||||||
12714 | 12908 | 陳榮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29 | 明電機器廠機械工 | 陳榮門吳金箍吳清油曾於35年及36年間參加該李明珠學習國語涉有嫌疑。 | 無罪 | |||||||
12715 | 12909 | 吳金箍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31 | 新營糖廠機關課僱員 | 陳榮門吳金箍吳清油曾於35年及36年間參加該李明珠學習國語涉有嫌疑。 | 無罪 | |||||||
12716 | 12910 | 吳清油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2050 | 28 | 新營糖廠修理工場製罐工 | 陳榮門吳金箍吳清油曾於35年及36年間參加該李明珠學習國語涉有嫌疑。 | 無罪 | |||||||
12717 | 12911 | 盧 瑗 | 男 | 河南,息縣 | 53055 | 27 | 基隆市警察局科員 | 盧瑗係基隆市警察局科員宋寶璜係同局巡佐被訴均有明知范月樵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嫌。 | 公訴不受理 | |||||||
12718 | 12912 | 宋寶璜 | 男 | 江蘇,淮安縣 | 53055 | 27 | 基隆市警察局巡官 | 盧瑗係基隆市警察局科員宋寶璜係同局巡佐均有明知范月樵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之嫌。 | 無罪 | |||||||
12719 | 12914 | 盧老得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郭老富於38年5月間經盧老得(自首)吸收加入匪幫組織由陳文山(已處決)領導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243號 | |||||||
12720 | 12915 | 吳主義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台南工委會 | 自首 | ||||||||
12721 | 12916 | ?德裕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054 | 51 | 醫師 | 柳德裕與黃添才為友黃添才欲煽動其加入匪黨時向其宣傳柳德裕不為所動但不無知匪不報之罪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22 | 12917 | 李清池 | 男 | 台灣,台南市 | 53054 | 57 | 木工 | 李清池郭丁祿與蔡來早經認識蔡來并在郭丁祿木廠做工二人明知李媽兜蔡來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03年 | |||||||
12723 | 12918 | 吳敦仁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阿華為匪徒呂喬木之外甥,明知現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吳敦仁、彭坤德暨呂喬木等為叛徒,於41年4月中旬,曾容留林匪等人藏匿其家中凡4日,越10餘日見政府傳單,始知為在逃匪徒,未將情報告治安機關。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554號-1 | |||||||
12724 | 12919 | 彭坤德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阿華為匪徒呂喬木之外甥,明知現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吳敦仁、彭坤德暨呂喬木等為叛徒,於41年4月中旬,曾容留林匪等人藏匿其家中凡4日,越10餘日見政府傳單,始知為在逃匪徒,未將情報告治安機關。 | 自首 | (42)安度554-1號 | |||||||
12725 | 12920 | 余日旺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3056 | 48 | 農 | 余日旺明知林元枝呂喬木吳敦仁彭坤德等為通緝叛徒41年農歷四月初該林匪等四人逃至余日旺家竟容留藏匿于其山寮曾常勸其向政府自首當初彼等拖延至41年7月間答應由其邀同王傅培王家鑑轉約蔡達三等與林元枝等洽談後向政府自首。 | 免刑 | 林元枝之姐夫 | ||||||
12726 | 12921 | 胡逸飛 | 男 | 江蘇,武進縣 | 53174 | 44 | 台安興業公司會計 | 劉國鈞於39年底由香港返回上海投匪任匪蘇南行署委員所有大成公司在台財產除布疋已於37,8年及39年上半年由陶振熙會同被告胡逸飛陸續賣去地皮亦由陶振熙向台北縣政府退租全部價款由陶振熙匯交香港東南紡織公司經理即劉國鈞之子劉漢?外其房屋及織布機等先後由陶振熙陳?人及被告胡逸飛承接保管。 | 無罪 | (42)安度字第0613號 | ||||||
12727 | 12922 | 胡進喜 | 男 | 台灣,苗栗縣 | 53113 | 30 | 台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警員 | 39年夏間受已另判決之叛徒徐金生之引誘在忠烈祠聽徐金生講「唯物論」並接受徐金生借閱「新民主主義」知徐金生為匪諜至40年9月8日徐金生被捕時止迄未告密檢舉。 | 05年 | |||||||
12728 | 12924 | 王 輝 | 女 | 河北,臨榆縣 | 52136 | 23 | 無 | 高 弘獲案時被攀供係幫同文釋疑為匪工作,高弘亦自認為其妻胡瑩之事妄供屬實。 | 無罪 | 叛亂部份無罪,另以助偽造公印足以生損害於公?處有期徒刑一年。 | ||||||
12729 | 12925 | 林 金 | 男 | 53023 | 35 | 旅菲僑民 | 林金為莊鐵所經營木箱工廠工人均因涉嫌由菲國連同卷證潛解返國。 | 無罪 | ||||||||
12730 | 12927 | 王翦波 | 男 | 湖南,臨湘縣 | 53124 | 51 | 國民大會代表 | 王翦波係國民大會代表被控於38年春任職湖南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時適共匪侵越長江進犯湖南其副司令李擊材舊部姚鳳舞(任國軍第一三三師營長)臨湘縣自衛總隊長駱振湘警察局長胡春申及崇陽通城蒲圻臨湘四縣游擊指揮官沈萬選等均因王之嗾使先後投匪同年冬王去北平數月39年4月始由平漢路轉道香港復與匪諜王安華方運德李燦東等時有往來上41年6月來台後又將共匪長江部隊第一營營長(即前湖南臨湘縣警察第一大隊長)楊樸保証入境。 | 不付軍法審判 | |||||||
12731 | 12928 | 許昭然 | 男 | 大學 | 在逃 | 100 | 台北市工作委員會附屬學委會台大法學院支部受在逃叛徒許昭然領導經 | 在逃 | (42)審三字第0017號 | |||||||
12732 | 12929 | 蘇 標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工委會,鄭金煉先後於陳匪清要暨已自首份子蘇標龔阿斗鄭馬意等避匿三峽鎮白石灣附近白馬鞍山上時曾代陳匪等購運食米三四次囑鄭菜包代購送七八次同年冬代陳匪銷售藤及藤製品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26號 | |||||||
12733 | 12930 | 王和清 | 男 | 浙江,吳興縣 | 53121 | 45 | 茂森進出口行經理 | 錢匪榮慶入中國航運公司天行輪任職係由被告施嘉甫王和清何伯毅陸禮華先後為之保證軍事檢察官以該被告等涉有包庇叛徒罪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34 | 12931 | 黃仰義 | 男 | 福建,福州市 | 53140 | 42 | 陽明山管理局雇員前第六軍搜索營上尉副營長 | 與福州附匪有案之陳祖亞相識39年1月由福州匪區逃抵白犬島受任陸軍第六軍搜索營副營長負責招募新兵三月間陳祖亞函介在逃匪諜林一帆及一不知名者二名往白犬相投該黃仰羲明知其為匪諜而收容於該營第一連充當列兵以便利其活動。 | 12年 | |||||||
12735 | 12932 | 黃阿田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130 | 王清金吸收入民盟 | 自首 | 王清金 | (42)審三字第0034號 | ||||||
12736 | 12933 | 蔡銀祥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26 | 麻豆國民學校教員 | 郭清池曾依蔡國禮之命造訪蔡銀祥一次對之讚揚「你是運動家很有人氣你出來做事一定很得人贊同好像共產黨非常需要你這樣的人」等語試探。 | 無罪 | |||||||
12737 | 12934 | 陳 靜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46 | 農 | 陳新丕陳靜對于被告李金水陳崇山曾邀其參加牛?會未曾同意,經查被告李金水等邀其參加時均係以團體力量抵抗地主等語相勸然被告陳崇山李金水等並未將其本人身份暨牛?會為匪變相組織明告該被告等就此情形尚不足以使人得知該陳崇山李金水為匪諜。 | 無罪 | |||||||
12738 | 12935 | 李榮成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00 | 41 | 農 | 李榮成始終不承認被告李金水曾介紹其加入牛?會亦不知其為匪諜質之被告李金水亦供同前情別無佐證。 | 無罪 | |||||||
12739 | 12938 | 周萬福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149 | 28 | 農林公司茶葉分公司海山茶場技工 | 周萬福於39年元月間由陳清要吸收參加幫組織受陳匪領導嗣於同年二月間吸收曾榮德黃新福加入又於三月間吸收何雲琳何木春五月間吸收周金石吳增輝參加外圍組織貧農團秘密從事活。 | 自首免刑 | ||||||
12740 | 12939 | 黃新福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149 | 27 | 農林公司茶葉分公司海山茶場技工 | 黃新福於39年2月由周萬福吸收參加匪幫組織後於同年五六月間吸收林阿慶林阿發陳慶隆參加匪外圍貧農團。 | 自首免刑 | ||||||
12741 | 12940 | 何雲琳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農 | 周萬福吸收加人貧農團組織 | 自首 | 周萬福 | ||||||
12742 | 12941 | 何木春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農 | 周萬福吸收加人貧農團組織 | 自首 | 周萬福 | ||||||
12743 | 12942 | 周金石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農 | 周萬福吸收加人貧農團組織 | 自首 | 周萬福 | ||||||
12744 | 12943 | 吳增輝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農 | 周萬福吸收加人貧農團組織 | 自首 | 周萬福 | ||||||
12745 | 12944 | 李進福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曾榮德吸收李進福 | 自首 | ||||||||
12746 | 12945 | 李文榮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47 | 12946 | 許清讚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48 | 12947 | 黃再興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49 | 12948 | 李欽福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50 | 12949 | 秦榮煌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51 | 12950 | 鄭慶祥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李進福吸收入「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李進福 | |||||||
12752 | 12951 | 林阿慶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黃新福吸收林阿慶林阿發陳慶隆參加貧農團。 | 自首 | 黃新福 | |||||||
12753 | 12952 | 陳慶隆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黃新福吸收林阿慶林阿發陳慶隆參加貧農團。 | 自首 | 黃新福 | |||||||
12754 | 12953 | 周賢卿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陳雲南吸收周賢卿林忠實王柳池參加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陳雲南 | |||||||
12755 | 12954 | 林忠實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陳雲南吸收周賢卿林忠實王柳池參加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陳雲南 | |||||||
12756 | 12955 | 王?池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149 | 陳雲南吸收周賢卿林忠實王柳池參加三峽有志青年團。 | 自首 | 陳雲南 | |||||||
12757 | 12956 | 劉成斌 | 男 | 熱河,烏丹縣 | 即劉志堅又名劉景華 | 53160 | 25 | 無 | 35年4月間在天津私立志達中學由叛徒馬耀庭介紹參加朱毛匪幫為預備黨員36年入天津工學院攻讀時復由馬匪介與匪幹王靈霄相識受其領導天津陷匪後於39年間赴香港40年間捏造匪特組織系統表向我方自首以圖邀功. | 10年 | ||||||
12758 | 12957 | 江新煌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74 | 江應發協同阿李前往吸收江新煌(已自首)參加 | 自首 | ||||||||
12759 | 12958 | 李清岳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劉志浩於38年初經叛徒李清岳(已自首)之介紹由叛徒羅坤春(已自首)吸收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116號 | |||||||
12760 | 12959 | 彭德祺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75 | 劉志浩於38年初經叛徒李清岳(已自首)之介紹由叛徒羅坤春(已自首)吸收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受羅李二匪領導集會四五次研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論」「青年修養」「觀察」「時代」等反動書刊嗣並吸收彭德祺謝欽水(均已自首)二人參加。 | 自首 | ||||||||
12761 | 12960 | 謝欽水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75 | 劉志浩於38八年初經叛徒李清岳(已自首)之介紹由叛徒羅坤春(已自首)吸收加入匪外圍組織讀書會受羅李二匪領導集會四五次研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論」「青年修養」「觀察」「時代」等反動書刊嗣並吸收彭德祺謝欽水(均已自首)二人參加。 | 自首 | ||||||||
12762 | 12961 | 方金澤 | 男 | 台灣, | 在逃,228關聯 | 100 | 陳堆金對被訴於36年3月初陪同暴徒方金澤傾倒煤油於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意圖擾亂治安放火燒燬該處因值天雨濕壞所帶火柴致未釀成巨災及38年底方金澤為避免政府逮捕留宿方金澤家居二日並代通知方妻檢送行裝使其脫逃等藏匿叛徒行為固已供認不諱但辯稱「那時並不知方為共匪方攜用啤酒瓶裝之煤油四五瓶傾倒於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木板牆意圖燒燬該處因火柴濕雨未?火我僅陪他同去並未傾倒煤油及點火至38年底時我僅知方被政府緝捕逃來我家確不知其係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叛徒身份」 | 在逃 | (42)審三字第0125號 | |||||||
12763 | 12962 | 劉登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3137 | 41 | 工 | 認識另案被告張孫彰巫添福薛震連等一節固為該被告等所供認之事實惟均否認明知該張孫彰巫添福薛震連等為匪諜。 | 駁回感化之申請 | |||||||
12764 | 12963 | 廖學霖 | 男 | 台灣,雲林縣 | 自首 | 200 | 被告李萬坤留宿廖學霖時僅知其係逃亡之左傾份子迨事後聞悉廖係叛徒即於42年5月31日向政府自首彼時廖匪學霖尚未自首自應認被告之自首為有效。 | 自首 | (43)安律字第0549號 | |||||||
12765 | 12964 | 陳 興 | 男 | 台灣,新竹縣 | 54131 | 24 | 空軍監察總隊第一測向台淮尉通訊員 | 與42年12月間T-6542號飛機叛逃之機械士秦保尊交好當秦逆叛逃前(42年11月底)在台南市安平路逛馬路時曾面告陳 興渠過去抗戰時在太平山為共黨打過游擊及準備在舊曆年前後要逃回大陸竟徇法不報致秦逆如期叛逃。 | 03年 | |||||||
12766 | 12965 | 王冠英 | 男 | 江西,南昌市 | 54138 | 53 | 澳門華南大學校長 | 39年9、10月間澳門私立華南大學大學開辦時在香港招待新聞界發表演說聲明該校無黨派及政治色彩思想信仰絕對自由391月該大學又排列匪「新民主主義」課程聘附匪份子黃元彬擔任教授及囑令該校秘書楊芳瑜草擬「變更立場」宣言文稿等。 | 無罪 | |||||||
12767 | 12966 | 劉進英 | 男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200 | 劉進英與前充楠西鄉公所職員之陳聰一均曾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於卅九年八月間分別自首有案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066號 | |||||||
12768 | 12967 | 陳聰一 | 男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200 | 楠西鄉公所職員 | 劉進英與前充楠西鄉公所職員之陳聰一均曾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於卅九年八月間分別自首有案。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066號 | ||||||
12769 | 12968 | 李俊雄 | 男 | 台灣, | 師範 | 54147 | 20 | 省立台北師範學生 | 警務處刑警總隊鑑定堂果僅係與被告筆跡極為相似並不能確認該反動標語與所送之生活週記同為被告一人所寫。 | 無罪 | ||||||
12770 | 12969 | 林清海 | 男 | 台灣, | 自首,林三合之岳父,文化協會會員 | 200 | 趙水溝於36年8月間因租賃已自首份子林清海房屋乃與林及其婿即在逃之叛徒林三合相識。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115號-1 | |||||||
12771 | 12970 | 林三合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林清海之婿 | 200 | 趙水溝於36年8月間因租賃已自首份子林清海房屋乃與林及其婿即在逃之叛徒林三合相識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115號-1, (44)審特字第0043號 | |||||||
12772 | 12971 | 陳本江 | 男 | 台灣, | 文化?會會員,自首 | 200 |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統戰工作負責人現已自首之陳本江批准加入匪外圍「民主革命聯盟」組織 | 自首 | (46)審特字第0046號 | |||||||
12773 | 12972 | 黃阿埤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6 | 農 | 明知游陳川為匪諜後仍予以藏匿。 | 無罪 | |||||||
12774 | 12973 | 林阿發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0 | 保警 | 38年下半年賴牡彬吸收其參加叛亂組織雖未參加但與賴牡彬等來往其思想已非純正。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 | |||||||
12775 | 12974 | 黃阿旺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2 | 醫 | 黃阿旺曾為游陳川兩次醫病有知情不報之嫌。 | 無罪 | |||||||
12776 | 12975 | 楊運安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6 | 工 | 明知其弟楊運坤為匪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2777 | 12976 | 曹演義 | 男 | 台灣,宜蘭縣 | 52150 | 35 | 羅東紙廠助理管理員 | 明知楊運坤為匪諜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2778 | 12977 | 王萬得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游陳川游祥枋均自37年冬?受叛徒王萬得(在逃)之反動教育 | 在逃 | (44)審特字第0033號 | |||||||
12779 | 12978 | 林錫純 | 男 | 台灣, | 200 | 賴啟宏於39年4月間因傷害案與張伯哲同藏匿於某姓名土龍之草寮內接受反動宣傳復由張匪介識匪黨林錫純(化名許某現已自首)於同年7月間又接受林匪錫純之反動宣傳因而均明知其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134號 | ||||||||
12780 | 12979 | 孫古平 | 男 | 台灣, | 化名林松茂 | 100 | 許希寬化名彭溪於35年6月間經另案判決叛徒廖瑞發吸收參加朱毛匪黨先後受廖瑞發暨在逃匪幹孫古平領導 | 在逃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2781 | 12980 | 汪 枝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許希寬化名彭溪於民國卅五年六月間經另案判決叛徒廖瑞發吸收參加朱毛匪黨先後受廖瑞發暨在逃匪幹孫古平領導同年十一月吸收陳朝陽蔡朝宗加入匪之組織同年底與陳朝陽蔡朝宗及自首份子汪枝等赴淡水中學竊取輕機槍七挺擲彈筒十四座交在逃林匪良才(按即林樑材)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2782 | 12981 | 梁耀光 | 男 | 50986 | 共軍俘擄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匪俘新生。 | ||||||||||
12783 | 12981 | 梁耀光 | 男 | 54157 |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第九中隊新生 | 密謀?船逃返大陸 | 不詳 | |||||||||
12784 | 12982 | 陳炎耀 | 男 | 台灣,台北市 | 54165 | 24 | 木工 | 陳炎耀係陳義農之子38年冬陳義農受政府緝捕未獲開始逃亡該陳炎耀閱報載名單得知其父亦係匪徒竟自39年至41年4、5月間陳義農多次輾轉託由陳旬煙汪枝返家代取生活費用時先後共付與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而未告密檢舉。 | 無罪 | |||||||
12785 | 12983 | 莊丁泮 | 男 | 台灣, | 200 | 蔡福泉於39年夏在高雄縣彌陀鄉經另案處決叛徒蘇文安吸收參加朱毛匪?組織受李匪媽兜領導任匪「岡山區工作委員會」之「組織幹事」曾吸收蔣連芳(已另案判決)參加匪黨組織並利用「結拜會」「觀月會」等名義引誘吸收馬崑泰洪登財梁輝王坤嬴黃祈德陳清泉蔡定棟何阿老(均已另案判刑)莊丁泮(已自首)等參加其匪黨外圍組織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086號 | ||||||||
12786 | 12984 | 王翌強 | 男 | 江蘇,泰縣 | 54173 | 48 | 高雄四川土產公司經銷處店員 | 35年2月共黨據其原籍江蘇泰縣期間被指派為縣參議員參加開會三日。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87 | 12985 | 孫廷龍 | 男 | 自首 | 200 | 李匪曾宣布皆屬同志不過未交自傳正式參加者為「在野」同志等語固經自首份子孫廷龍供證在卷 | 自首 | (43)審復字第0014號 | ||||||||
12788 | 12986 | 葉慶來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66 | 王清輝於39年冬參加匪黨。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051號 | |||||||
12789 | 12987 | 王逸民 | 男 | 福建,惠安縣 | 54174 | 49 | 商 | 王逸民早年在其原籍惠安縣曾任商會理事長自該縣陷共後39年11月間當地匪幹即欲加以逮捕清算該王逸民聞悉而逃匿於福州化名王金生於福州淪陷後仍在該地行商以恐匪追?查緝欲利用匪發路條逃離匪區於四十年五月間經陳泉介紹與匪幫海上公安局匪幹林安民結識林匪知其情節勉其為匪立功王逸民乃以介紹英商惠生輪服務之孫聖平為之工作以為立功 | 04年6月 | |||||||
12790 | 12988 | 洪榮賢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4175 | 35 | 工 | 洪榮賢於42年8月謝匪清風吸收黃匪時雄(已決)參加匪黨時曾一同在場因知謝清風係匪諜而未據舉發。 | 無罪 | |||||||
12791 | 12989 | 王子芳 | 男 | 山東,煙台市 | 54130 | 35 | 無 | 王子芳於34年8月匪陷煙台後在匪牟平保甲訓練班受訓二月三十五年春派充匪區小學教員歷時一年至36年6月經匪煙台公安局拘捕予以訓練至37年3月始行釋放並囑為匪工作惟僅口頭應允並無實際從事工作。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92 | 12990 | 王文燦 | 男 | 山東,煙台市 | 54130 | 54 | 清道伕 | 王文燦於36年6月經匪煙台公安局拘捕予以訓練至37年3月釋放囑為匪工作亦僅口頭應允並無實際從事工作。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93 | 12991 | 隨本仁 | 男 | 山東,威海衛 | 54180 | 42 | 商 | 隋本仁34年冬至35年1月在共區威海衛曾參加商人救國會。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794 | 12993 | 畢玉卿 | 男 | 山東,威海衛 | 又名畢秀崙 | 54180 | 64 | 商 | 畢玉卿於34年9月曾在匪區煙台接受匪煙台公安局訓練三月。 | 聲請駁回 | ||||||
12795 | 12994 | 王洪貴 | 男 | 54182 | 華生二號漁輪船長 | 李敬亭虛構王洪貴前率華生二號輪出海捕漁時將輪駛近匪區牛山島擬投匪幫約其協助未允而返之事實向本部和平島聯合檢驗組誣告以圖陷害王洪貴因於同月廿五日被捕同月廿六日李敬亭又教唆滕善文向該聯檢組偽證其事更於同年十月間另行起意偽造匪「華北膠東軍區司令部工作大隊」派王洪貴鄒樹才(即邵樹才)張子文(即張字文)來台潛伏工作文書一紙向基隆市警察局誣告王洪貴等為匪諜。 | ||||||||||
12796 | 12996 | 吳水和 | 男 | 自首 | 55060 | 主使婁渭清發展小組織婁即於四十二年十月間與龍青雲吳水和(已自首)等組織「聯志會」「台聯會」為匪活動 | 自首 | (44)爽輝判字第0135號 | ||||||||
12797 | 12997 | 戴高平 | 男 | 在逃 | 55060 | 在金門頂堡60砲隊受訓乃與龍青雲戴高平遲于亭(戴遲在逃)等四人商妥戰爭發生時先消滅國軍大力而後攜械暴動叛亂投匪以「一○八」為口號擴大叛亂組織 | 在逃 | |||||||||
12798 | 12998 | 遲于亭 | 男 | 在逃 | 55060 | 在金門頂堡60砲隊受訓乃與龍青雲戴高平遲于亭(戴遲在逃)等四人商妥戰爭發生時先消滅國軍大力而後攜械暴動叛亂投匪以「一○八」為口號擴大叛亂組織 | 在逃 | |||||||||
12799 | 12999 | 王文亮 | 男 | 自首 | 55060 | 受熊指使與龍青雲李靜森(內線)組織組織「聯志會」與吳水和組織「白聯會」開始為匪活動并吸收王文亮(已自首)參加聯志會李靜森又吸收廖炳金王正貴(均內線)二人參加 | 自首 | |||||||||
12800 | 13000 | 劉懷群 | 男 | 在逃 | 55060 | 四十二年元旦在金門吳坑與譚健群劉懷群(在逃)組織「大道會」企圖發展個人力量婁負責軍事集會五六次 | 在逃 | |||||||||
12801 | 13001 | 不詳17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 | 55801 | 中共中波海運公司負責人 | 派遣其高德瓦(GOTTWA LD)輪一艘(重5057.83噸)由波蘭載貨至廣州黃埔卸貨後仍載有匪共中國國營進口公司?略物資?來十四噸并另轉載「波蘭援朝」波蘭駐北韓紅十字醫院葯品四十三箱(重二千九百十公斤)續航至天津 | 在逃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12802 | 13002 | 不詳17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 | 55801 | 中共中國國營進口公司負責人 | 派遣其高德瓦(GOTTWA LD)輪一艘(重5057.83噸)由波蘭載貨至廣州黃埔卸貨後仍載有匪共中國國營進口公司?略物資?來十四噸并另轉載「波蘭援朝」波蘭駐北韓紅十字醫院葯品四十三箱(重二千九百十公斤)續航至天津 | 在逃 | 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12803 | 13003 | 林茂盛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花蓮縣和平鄉平等村村長 | 著學童送信與現已自首之林茂盛轉知該劉嘉武逃避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002號 | ||||||
12804 | 13004 | 田振盛 | 男 | 台灣,台北市 | 田進添之兄 | 55023 | 36 | 商 | 明知其弟為叛徒二不告密檢舉 | 無罪 | ||||||
12805 | 13005 | 田游泍 | 女 | 台灣,台北市 | 田進添之母 | 54189 | 無 | 為迫使其子田進添自首而加以羈押 | 不付軍法 | |||||||
12806 | 13006 | 田淑子 | 女 | 台灣,台北市 | 田進添之妹 | 54189 | 為迫使其兄田進添出面自首而將其扣押後准予交保但需限期尋得田進添勸其自首。 | 不付軍法 | ||||||||
12807 | 13007 | 田明樂 | 男 | 台灣,台北市 | 田進添之父 | 54189 | 限期尋得其子田進添出面自首 | 不付軍法 | ||||||||
12808 | 13008 | 林良壽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廖圳早經參加朱毛匪?於39年4月經本部已決叛?案犯楊熙文介紹前往嘉義縣吳鳳鄉國民學校任教員與其聯絡研究山地文化并受自首叛?案犯林良壽之領導經本部據供緝獲 | 自首 | (40)安潔字第2753號 | |||||||
12809 | 13009 | 嚴 橋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5113 | 35 | 台中市省立第一中學教員 | 38年8月福州陷共後受其前同學公安廳黃 猶遣派來台搜集政治經濟等情報約定彼此化名通信地點及聯絡方法於同年十月到達台灣遂備函由船夫朱海帶交黃猶告知「我平安到台當地人心惶然彼此努力慎重」等語惟因我方防範嚴密不能活動以生活經濟狀況惡劣動彈不得表示不能工作之意又未據黃猶派人接洽因此聯絡中斷終未提供情報資料。 | 05年 | |||||||
12810 | 13010 | 簡添壽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5077 | 24 | 工 | 簡木之弟賴新掌與另案叛徒張潮賢係小學同學因而相識民國卅九年三月間張匪潮賢至簡木家探病曾向之談論匪幫土改分田優點並告知渠已為匪幫工作同年七八月間簡萬賢在台北縣大清坑竹林邊遇張匪潮賢四十年上半年某晚簡添壽於樹林鎮坡內里地方與張匪潮賢相遇均明知張匪之身份而不告密檢舉 | 01年6月 | |||||||
12811 | 13011 | 簡萬寶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5077 | 31 | 工 | 簡木之弟賴新掌與另案叛徒張潮賢係小學同學因而相識民國卅九年三月間張匪潮賢至簡木家探病曾向之談論匪幫土改分田優點並告知渠已為匪幫工作同年七八月間簡萬賢在台北縣大清坑竹林邊遇張匪潮賢四十年上半年某晚簡添壽於樹林鎮坡內里地方與張匪潮賢相遇均明知張匪之身份而不告密檢舉 | 01年6月 | |||||||
12812 | 13012 | 劉永芳 | 男 | 江蘇,陽縣 | 54218 | 44 | 台孚食品工廠廚司 | 未能證明該被告劉永芳有共同繕貼標語之行為對此部份應予諭知無罪 | 無罪 | 叛亂部份無罪 | ||||||
12813 | 13013 | 劉永貴 | 男 | 浙江,溫嶺縣 | 55120 | 23 | 漁 | 除被告等於大陳及國防部情報局之自白外別無任何積極事證足資認定劉三古確曾返大陳且返大陳確係為匪充水鬼及被告等有為之響導藏不報情事. | 無罪 | |||||||
12814 | 13014 | 劉永美 | 男 | 浙江,溫嶺縣 | 55120 | 17 | 農 | 除被告等於大陳及國防部情報局之自白外別無任何積極事證足資認定劉三古確曾返大陳且返大陳確係為匪充水鬼及被告等有為之響導藏不報情事. | 無罪 | |||||||
12815 | 13015 | 陳啟相 | 男 | 浙江,溫嶺縣 | 55120 | 42 | 漁 | 除被告等於大陳及國防部情報局之自白外別無任何積極事證足資認定劉三古確曾返大陳且返大陳確係為匪充水鬼及被告等有為之響導藏不報情事. | 無罪 | |||||||
12816 | 13016 | 劉阿蓮 | 女 | 浙江,溫嶺縣 | 55120 | 21 | 家務 | 除被告等於大陳及國防部情報局之自白外別無任何積極事證足資認定劉三古確曾返大陳且返大陳確係為匪充水鬼及被告等有為之響導藏不報情事. | 無罪 | |||||||
12817 | 13017 | 黃良榮 | 男 | 浙江,溫嶺縣 | 55120 | 23 | 大陳防衛司令部第四處十一級文書 | 除被告等於大陳及國防部情報局之自白外別無任何積極事證足資認定劉三古確曾返大陳且返大陳確係為匪充水鬼及被告等有為之響導藏不報情事. | 無罪 | |||||||
12818 | 13018 | 高其興 | 男 | 浙江,玉環縣 | 55122 | 49 | 無 | 與同業洪德隆等八人各出匪幣一百萬元合營溫東水產聯營處並任副經理職該聯營處每日營業現款均存於匪銀行迨因匪展開「三反」「五反」乃於四十一年二月廿三日逃離匪區 | 無罪 | |||||||
12819 | 13019 | 孫元錦 | 男 | 江蘇,武進縣 | 自殺,保外起訴前於44年6月22日在家中服毒送國立台灣大學附屬醫院未及救治死亡。 | 54086 | 42 | 無 | 隱匿劉逆鴻生所有之章華毛絨紡織公司等財產因患肺結核病重保外治療本部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43)審三字第一一八號裁定停止審判並報奉國防部四十四年六月一日(44)理琦字第一五一七號令准予休養三月後再行轉換審辦各在案詎該被告另被發現犯罪新事證乃於本(四十四)年六月廿二日畏罪在家服毒由其家屬抬送國立台灣大學附屬醫院未及救治死亡。 | 公訴不受理 | 自殺死亡。「『台灣毛絨廠』業務經理兼代總經理,其大股東於國民黨蔣政權敗退後依附了中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北經濟組組長李基光,勾串該公司職員向孫元錦威脅利誘,要求配合承認該公司部份股份屬附共股東所有,承諾平分獎金遭拒。因而被逮捕,受威脅、刑求因病保釋後兩天孫元錦即服毒自殺。(孫嘉宜提供)」 | |||||
12820 | 13020 | 謝 立 | 男 | 浙江,杭縣 | 55135 | 38 | 大陳成功鎮鎮公所指導員 | 被控投共,在陸軍九一九一部隊偵查時供稱「39年舟山撤退來台後又離台返回大陸家鄉一方面為顧慮妻子生活同時在失業的狀況下和當時局勢的飄搖不定意志未免有些不堅信心有點動搖」。 |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
12821 | 13021 | 張嘉林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張彥哲及逃匪張嘉林梁亦爽於38年10月間鑒於台灣不易潛伏擬逃香港轉往大陸匪區該張信義明知其子張彥哲為叛徒竟供給旅費便利其與張嘉林等搭乘走私船逃往香港 | 在逃 | (44)審特字第0120號 | |||||||
12822 | 13022 | 梁亦爽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張彥哲及逃匪張嘉林梁亦爽於38年10月間鑒於台灣不易潛伏擬逃香港轉往大陸匪區該張信義明知其子張彥哲為叛徒竟供給旅費便利其與張嘉林等搭乘走私船逃往香港 | 在逃 | (44)審特字第0120號 | |||||||
12823 | 13023 | 方欽澤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林秀志於37年2月間由在逃匪幹方欽澤介紹參加匪台灣青年新民主主義同盟。 | 在逃 | (44)審復字第0008號 | |||||||
12824 | 13024 | 鄭阿渺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5146 | 51 | 漁 | 南麂辦匪諜自首官員對被告等訊問時均有刑迫求供情事所稱刑迫鄭阿渺王孫妤予42 年農曆四月十九日鄭阿渺由匪區鰲江經商回南麂後於國姓蕭光昧(即蕭阿昧)家與王孫妤吃酒時鄭阿渺因前在鰲江受匪幹阿秀指示告知王孫妤約其於同年農曆五月二日夜間在南麂山上無軍隊駐防處放火為號以迎接匪軍進犯南麂王孫妤已點頭允諾。 | 無罪 | |||||||
12825 | 13025 | 王孫妤 | 男 | 浙江,平陽縣 | 55146 | 32 | 漁 | 南麂辦匪諜自首官員對被告等訊問時均有刑迫求供情事所稱刑迫鄭阿渺王孫妤予42 年農曆四月十九日鄭阿渺由匪區鰲江經商回南麂後於國姓蕭光昧(即蕭阿昧)家與王孫妤吃酒時鄭阿渺因前在鰲江受匪幹阿秀指示告知王孫妤約其於同年農曆五月二日夜間在南麂山上無軍隊駐防處放火為號以迎接匪軍進犯南麂王孫妤已點頭允諾。 | 無罪 | |||||||
12826 | 13026 | 任志陽 | 女 | 浙江,鎮海縣 | 55149 | 29 | ||||||||||
12827 | 13027 | 丁永華 | 男 | 江蘇,淮陰縣 | 55149 | 42 | ||||||||||
12828 | 13028 | 張 | 男 | 江蘇,太倉縣 | 55149 | 31 | ||||||||||
12829 | 13029 | 汪 述 | 男 | 53011 | 係據丁華新(據查係前45軍58師173團上尉人事官)於42年1月25日在前58師偵訊時供稱「汪述為華東軍區台灣工作連絡站之負責人其妻孔令蘭擔任台中一帶交通員汪述化名為「王一」我直接受其指導在名義上是同學在組織上是我的領導者……汪所付我之任務係相機發展組織故有返部後吸收郝向晴等之鐵血救國團之非法組織成立等語;案經四年來縝密之偵查既乏確據証明被告犯罪。 | 不起訴 | 羈押4年餘 | |||||||||
12830 | 13030 | 董敏翔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6073 | 39 | 商 | 董敏翔被42年4月在香港接受中共駐港工作員萬紹森許祖義之誘惑允許為調查金門陸軍團級幹部年籍暨海空軍實力與第七艦隊活動情形又43年2月託由李逢時以新台幣五千元向金門縣縣長張超行賄獲准出境為叛徒剌探軍事上之秘密共同私運銀幣及行賄等嫌疑。 | 無罪 | |||||||
12831 | 13031 | 李逢時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6073 | 41 | 金門縣商會理事長 | 於22年十八歲時即參加共黨及於43年2月代董敏翔薛朝水二人向金門縣長張超交付賄賂新台幣一萬元涉有參加叛亂之組織及共同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 | 無期 | |||||||
12832 | 13032 | 趙戈立 | 男 | 浙江,諸暨縣 | 又名趙 楷。 | 56074 | 31 | 商 | 供錄及自白書係出於繼續三日之疲勞訊問並用刑吊打脅迫非出於被告自由意志之陳述顯難採為判決之基礎此外並無其他具體犯證。 | 無罪 | ||||||
12833 | 13033 | 謝禮陞 | 男 | 廣東,合浦縣 | 56080 | 27 | 空軍作戰司令部戰術管制大隊上等兵 | 唆使同案被告陳月安請調金門祖地區服役囑於匪軍來攻時毀損我工事設備或為匪剌探我軍事上秘密消息,犯教唆他人圖利叛徒而毀損軍用場所建築物及教唆他人為叛徒剌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二罪名應從一重以教唆圖利叛徒而毀損軍用場所建築物罪論處。 | 05年 | 另盜取財物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戒嚴地域無故離役過三日三罪各處有期徒刑六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 | ||||||
12834 | 13034 | 陳月安 | 男 | 河南,新野縣 | 56080 | 31 | 空軍作戰司令部戰術管制大隊上等兵 | 謝禮陞教唆陳月安請調金門馬祖地區服役囑於匪軍來攻時毀損我工事設備或為匪剌探我軍事上秘密消息,請調未遂。 | 叛亂部份無罪? |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 ||||||
12835 | 13035 | 肅子瑜 | 男 | 湖南,武崗縣 | 56090 | 44 | 北斗中學教員 | 曾修編劇本內容係宣傳一個守寡女子不堪舊禮教約束逃離家庭投入共軍故事并交由學生於39年元旦公演顯屬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12836 | 13036 | 莊興提 | 男 | 福建,晉江縣 | 56097 | 35 | 廣告員 | 曾先後加入菲共組織並曾在馬尼拉市中國高級中學及孔子戲院參與菲共會議(2)與匪幹張開許張俞開德等保持關係40年間(一九五一)利用在菲律濱國防部陸軍情報處充華籍情報員時向橋商王葦航勒索菲幣壹萬元未遂栽放共黨刊物「洪濤」一書誣告王葦航為中共在菲幹部(4)被告莊興堤柯翠山私自匯款往廈門。 | 無罪 | |||||||
12837 | 13037 | 黃合鞍 | 男 | 福建,金門縣 | 56102 | 21 | 農 | 公共汽車上書寫「人民公共客車」及「桂州」1-15等字樣 | 無罪 | |||||||
12838 | 13038 | 高炳義 | 男 | 浙江,衢縣 | 57007 | 25 | 九五○四部隊通信連上等兵 | 係由南日島俘來之戰士曾與被告鄺先貴同連服務該鄺先貴書寫反動文字之行為係受高炳義宣傳「共匪那邊吃的好穿的好發餉也發的多台灣人很少反攻沒辦法勝利將來打倒蔣匪」等語之影響,核其反動文字內容亦與高員之宣傳言詞毫不相關且既非受高員宣傳所為其他又無証明足認高炳義確有散佈謠言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之舉動自屬犯罪不能証明。 | 無罪 | |||||||
12839 | 13039 | 薛永睿 | 男 | 江蘇,啟東縣 | 大學 | 57041 | 28 | 台中農學院助教 | 於30年在江蘇啟東北新鎮小學讀書時朱毛匪幫在該校組織兒童團曾被選為中隊長38年2、3月間並有匪徒徐林黃村樵曾藏匿其家同年五月投效陸軍二三三三部隊來台於抵基隆時潛逃。 | 不起訴 | ||||||
12840 | 13040 | 沙義如 | 女 | 江蘇,海門縣 | 57041 | 32 | 台北商業職業學校教員 | 與已決叛?犯黃胤昌係親戚38年5月來台後以黃胤昌在台中籌備新台日報作其活動掩護曾由台北赴台中與黃胤昌籌劃進行同年九月黃胤昌由香港返台渠曾派被告張國良至基隆迎接黃胤昌由香港攜回之左傾書刊曾存沙家39年夏為使其弟即被告沙曾煌逃避兵役曾主使偽造國民身份証。 | 不起訴 | |||||||
12841 | 13041 | 沙曾煌 | 男 | 江蘇,海門縣 | 57041 | 26 | 民航空運隊白?部技工 | 31年在江蘇海門九龍鎮小學讀書時曾被編入朱毛匪幫所?新四軍第八團在該校組織之少年先鋒隊常隨該校教員至該匪部從事宣傳勞軍及徵?等工作38年5月隨姊即同案被告沙義如來台39年夏以原領國民身份証出生日期係民國十九年因恐征服兵役受被告沙義如之主使月某部隊黃克祥之長假証改名黃克祥並以新台幣四百元託由蔣培良領得國民身份証一枚藉以逃避兵役。 | 不起訴 | |||||||
12842 | 13042 | 張國良 | 男 | 江蘇,啟東縣 | 大學 | 57041 | 28 | 台灣大學農學院園藝系三年級學生 | 於33年就讀江蘇錫類中學時朱毛匪幫張志騫等曾領導學習共匪歌曲與扭秧歌舞及閱讀匪「江淮報導34年轉學崇明大新中學常與匪党份子宋瑞來往同年秋匪進攻崇明?地駐軍捕捉匪營學生經宋瑞告知逃往上海38年5月投效陸軍二三三三部隊來台於基隆登岸時潛逃。 | 不起訴 | ||||||
12843 | 13043 | 魏世華 | 男 | 57095 | 不詳 | 海軍1703號快艇輪機士 | 魏世華認有機可乘乃臨時召集逃走除事前楊樹財赴城內修補褲子未到外該黃桂成何明松李山河等隨登快艇并攜帶艇上原有武器由魏世華發動馬達向廈門方面駛去。十七時四十分鐘開航約廾餘分鐘海軍巡防處發現即派93號快艇追捕經雙方開槍射擊除李山河黃桂成當場斃命另因1703號艇已被擊破魏世華於艙底隨同該艇同歸沉歿 | 追捕時溺斃 | 因1703號艇已被擊破魏世華於艙底隨同該艇同歸沉歿 | |||||||
12844 | 13044 | 黃桂成 | 男 | 57095 | 不詳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第一艇隊士兵 | 黃桂成何明松李山河等隨登快艇并攜帶艇上原有武器由魏世華發動馬達向廈門方面駛去。十七時四十分鐘開航約廾餘分鐘海軍巡防處發現即派93號快艇追捕經雙方開槍射擊除李山河黃桂成當場斃命另因1703號艇已被擊破魏世華於艙底隨同該艇同歸沉歿 | 擊斃 | ||||||||
12845 | 13045 | 李山河 | 男 | 57095 | 不詳 | 反共救國軍第二總隊海上支隊第一艇隊士 | 黃桂成何明松李山河等隨登快艇并攜帶艇上原有武器由魏世華發動馬達向廈門方面駛去。十七時四十分鐘開航約廾餘分鐘海軍巡防處發現即派93號快艇追捕經雙方開槍射擊除李山河黃桂成當場斃命另因1703號艇已被擊破魏世華於艙底隨同該艇同歸沉歿 | 擊斃 | ||||||||
12846 | 13046 | 楊乾坤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自首份子楊乾坤曾至其家三次向渠表明匪黨身份 | 自首 | (46)審特字第0006號 | |||||||
12847 | 13047 | 楊 趖 | 男 | 台灣,桃園縣 | 57056 | 50 | 三輪車夫 | 39年11月至40年元月間另案自首份子楊乾坤曾至其家三次向渠表明匪黨身份每次均向其宣傳匪黨理論第三次楊乾坤與同時逃亡匪徒周慎源在其家并要其參加匪黨經該楊趖拒絕未果惟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檢舉並留該楊乾坤在其家膳宿先後計十數日明知為叛徒而予藏匿。 | 07年6月 | |||||||
12848 | 13048 | 劉注中 | 男 | 湖南,武岡縣 | 57058 | 41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屏東站薦任代理秘書 | 劉注中於38年農曆8月15日湖南武岡陷匪後經投匪份子陳鵬南之介任賀匪鋤江南別動縱隊秘書嗣因賀匪囑其前往鄧家舖勸說鄉長劉鎮國投匪而乘機遁入山中從事游擊工作而以參加叛亂組織罪嫌提起公訴;38年9月湖南武岡陷匪後曾任匪江南別動縱隊秘書並於41年3月冒充唐四泉之父申請入境。 | 無罪 | |||||||
12849 | 13049 | 唐君箴 | 男 | 湖南,武岡縣 | 57058 | 53 | 台灣省民政廳地政局臨時專員 | 湖南武岡陷匪後曾任匪江南別動縱隊秘書並於41年3月冒充唐四泉之父申請入境來台。 | 無罪 | 偽造文書部份不受理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 ||||||
12850 | 13050 | 周永鈞 | 男 | 浙江,寧波縣 | 57064 | 20 | 民?日報記者 | 46年1月28日以「中共青年反華解放團屏東支團」名義書寫「統一中國必須解放台灣民社黨青年黨是國民黨的裝飾組織台灣是在偽自由中國統制之下是掛羊頭賣狗肉反共必敗建國必況」反動標語一紙張貼於屏東復興新村廁所內。 | 05年 | 偽造公印及文書分處6月及1年6月,合併執行5年6月。 | ||||||
12851 | 13051 | 夏明翼 | 男 | 浙江, | 自首 | 200 | 據另案自首登記份子夏明翼自首登記時述敘其於民國卅八年夏在杭州陷匪後因欲赴定海乃訪金匪仲椿託設法路條金匪見其欲往定海乃告以應為「人民」立功命作策反工作為脫身計乃佯為允諾接受匪幹金仲椿之命往定海策動前浙江省政府主席周碞投匪 | 自首 | (46)審特字第0024號 | |||||||
12852 | 13052 | 黃李金基 | 女 | 台灣,台北市 | 黃添樑之妻 | 57065 | 28 | 無 | 黃添樑之妻即黃李金基於44年6月3日私將遭沒收之房屋二樓以每月新台幣伍千元出租官修齊訂租賃期間為二年該官修齊并徇黃李金基之要求僅向本部偽報每月租金新台幣二千元其餘三千元由黃李金基隱匿以迄本46年5月止計共隱匿應繳租金新台幣六萬元。 | 03年 | ||||||
12853 | 13053 | 吳海瑞 | 男 | 山東,萊陽縣 | 57072 | 32 | 工 | 山東萊陽陷匪後,參加該縣孫受村匪所創立之「青救會」為會員,領導村民,開會唱歌;同年六月,經匪農救會會長吳尊國派為孫受村鄰近數村聯防主任,率同村民至?山一帶,破壞鐵路,因被國軍發覺,未果;36年4月,被迫參加匪山東軍區學兵訓練處新兵營當兵,繼被調充該訓練處文工團團員,擔任話劇,宣傳張貼標語等工作,後投?國軍,於38年12月間來台,未據向政府自首。 | 交付感化 | |||||||
12854 | 13054 | 王文啟 | 男 | 山東,膠縣 | 58044 | 36 | 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下士技工 | 排長于明新指揮攜帶步槍五枝輕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枝子彈兩千餘發自台中縣大安溪登船出發迫令駕船逃亡在海上飄流三晝夜至烏坵島附近登岸後被駐防該島之福建海上保安大隊收編參與該隊突擊大陸,該于明新復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于明新首先以機槍向大隊部射擊在另換彈夾之時王文啟從旁將于明新擊斃。 | 無罪 | |||||||
12855 | 13055 | 余明新 | 男 | 58044 | 陸軍第五十軍一四七師三一九團三營七連排長 | 于明新指揮列兵攜帶步槍五枝輕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枝子彈兩千餘發自台中縣大安溪登船出發迫令駕船逃亡在海上飄流三晝夜至烏坵島附近登岸後被駐防該島之福建海上保安大隊收編參與該隊突擊大陸,該于明新復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于明新首先以機槍向大隊部射擊在另換彈夾之時王文啟從旁將于明新擊斃。 | 擊斃 | 叛變中遭王文啟擊斃 | ||||||||
12856 | 13056 | 余樹堯 | 男 | 58044 | 福建海上保安大隊隊員 | 于明新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 | 就地槍決 | |||||||||
12857 | 13057 | 廉福田 | 男 | 58044 | 福建海上保安大隊隊員 | 于明新勾結余樹堯廉福田等並分別將被告范春仲王文啟二人於睡夢中叫醒脅從攻擊大隊部。 | 就地槍決 | |||||||||
12858 | 13058 | 陳錦明 | 男 | 福建,連江縣 | 58046 | 30 | 青年救國團真屬馬祖中隊副中隊長 | 陳錦明因團員曹常來手抄反動民謠「大宏烈女傳」一書曾閱覽過事後被楊隊長錫傑查獲而出面宴客設法從楊處取回此書實有包庇與袒護曹常來之罪。 | 不起訴 | |||||||
12859 | 13059 | 許燈科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逃竄匪徒許燈科,吳朝和亦分別於三十九年冬,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自首 | 自首 | 民盟北斗支部 | |||||||
12860 | 13060 | 吳朝和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逃竄匪徒許燈科,吳朝和亦分別於三十九年冬,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自首 | 自首 | 民盟北斗支部 | |||||||
12861 | 13061 | 歐依潘 | 男 | 福建,林森縣 | 58055 | 43 | 菜販 | 39年10月至40年間,受前福建海上保安縱隊司令部上校高參邢武之運用,自白肯島至匪區福州交換物資多次。40年5、6月間,潛伏白肯島之匪諜陳兆振(已自首),利用歐依潘以函件交與福州匪幹楊昱。 | 05年 | |||||||
12862 | 13062 | 朱 進 | 男 | 台灣,台中縣 | 58057 | 49 | 台中縣議會薦任九級秘書 | 四十年間被告朱進競選鄉長時,率同助選人員至另案已決叛亂犯即當時在逃之匪諜葉金龍家拜託,賜投一票,適遇葉金龍,彼此會晤談多語,司法行政部調查局以其涉有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 | 無罪 | |||||||
12863 | 13064 | 黃牛楨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9065 | 29 | 高雄肥料廠工役 | 因黃取于38年5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同年冬案發逃亡,該黃牛楨迭於39年底,迄45年10月間,五次訪黃取見面,聆其詆譭政府,讚揚匪黨進步等荒謬言論,明知黃取為潛伏匪諜,未據向政府治安機關檢舉。 | 03年 | |||||||
12864 | 13065 | 黃 取 | 男 | 自首投案 | 200 | 高雄肥料廠工人 | 38年5月,在高雄肥料廠,經黃有智介紹參加匪黨,38年11月逃亡 | 自首 | 黃有智 | (48)警審特字第0025號 | ||||||
12865 | 13066 | 方澤賢 | 男 | 江蘇,上海市 | 59801 | 不詳 | 亞幻實業公司總經理 | 1947年11月10日,以美金二十七萬一千元,向美國海軍委員會標購在菲律賓群島蘇比克灣預備艦隊剩餘船隻十五艘,1948年2月2日,經該會核定,並約定自1950年3月3日至1951年4月2日,將購得之船隻,予以解體後出售。詎知被告方澤賢買受上列船隻後,未予解體,竟於1950年9月至1951年2月間,將部分船隻轉售與共匪在香港負責搜購船隻之華夏行。 | 在逃,單獨宣告沒收財產 | |||||||
12866 | 13067 | 陳 伙 | 女 | 福建,林森縣 | 59075 | 38 | 無 | 於39年7月間,被福州匪偽任為鴨姆洲居民小組長,及婦女會會員,嗣於40年3月,受匪福建海防局情報股長齊匪文斌指示,潛來馬祖白肯說服其夫張劍飛(即張順)為匪工作。 | 交付感化3年 | |||||||
12867 | 13068 | 黃其桓 | 男 | 廣東,五華縣 | 60069 | 31 | 工 | 台北縣三重鎮美華染織廠廁所小便處牆上已粉筆書寫「解放台灣」有利於叛徒之文字。 | 03年6月 | |||||||
12868 | 13069 | 梁祖輝 | 男 | 福建,永春縣 | 61038 | 52 | 商 | 南光股份有限公司38年底在香港辦理結束時,其在台房地產迄未處理,該公司在台房地產中含有付匪之梁清輝、梁龍光、陳漢明等之應得份,匿未申報。 | 03年 | 叛亂部份無罪 | ||||||
12869 | 13070 | 梁瑜光 | 男 | 福建,永春縣 | 61038 | 51 | 商 | 南光股份有限公司38年底在香港辦理結束時,其在台房地產迄未處理,該公司在台房地產中含有付匪之梁清輝、梁龍光、陳漢明等之應得份,匿未申報。 | 無罪 | 偽造文書部份不受理,移送基隆地方法院 | ||||||
12870 | 13071 | 蘇申? | 男 | 台灣,台北縣 | 61041 | 45 | 工 | 50年1月4日及11日,先後在苗栗縣獅頭山頂石壁上及台北市南昌街十普寺門外牆上,老松國民學校門外牆壁上,用粉筆書寫:「後倒蔣政權」,同月14日,在台北市火車站第二月台天橋壁上寫:「台灣同胞合同打倒蔣政權」,同月19日上午八時許,在台北市西松國民學校校長辦公室黑板上,十時許在台北市安東街35巷81弄7號住宅左側牆壁上,先後用粉筆書寫:「打倒蔣xx政治」。旋至同街182號之1牆上,正書寫反動文字時,當場被台北市警察局安東街派出所拘捕。 | 04年 | 另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六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 ||||||
12871 | 13072 | 王仁亞 | 男 | 廣東,鬱南縣 | 61042 | 50 | 工 | 黃仁亞係退役士官,於47 年服役中,駐防金門「八二三」砲戰時,拾獲共匪宣傳品「在家鄉過幸福生活」一張,自行收藏。48年8月退役後,在新竹頭前溪作採石工作。49年夏秋之際,在工地將共匪宣傳品交採石工人閱覽,又於本年4月12日下午四時在同一地區將該匪方宣傳品向游泳學生張福海金成鄴崔蓉生等傳閱,并向其宣傳:「你們到大陸去,有官做有錢用,日用品全部可配給」。 | 07年 | |||||||
12872 | 13073 | 沈金福 | 男 | 61043 | 余寶堂油印日文反動傳單二十八份,以山地自治改進會名義濫言:「台灣光復後,山地同胞受不平等待遇,要整強團結起來,反抗政府暴政,才有極樂生活的希望。」以其中七張,連同手榴彈一枚,卡柄槍子彈十發,于同月二十五日,乘沈金福家人不在時,置於沈家長櫥內。企圖陷害。 | 不起訴 | ||||||||||
12873 | 13074 | 田樹藤 | 男 | 61043 | 余寶堂以傳單七張置於張國品家,四張置於張國興家,一張置於田樹藤家。企圖陷害。 | 不起訴 | ||||||||||
12874 | 13075 | 張國品 | 男 | 61043 | 余寶堂以傳單七張置於張國品家,四張置於張國興家,一張置於田樹藤家。企圖陷害。 | 不起訴 | ||||||||||
12875 | 13076 | 高則通 | 男 | 61043 | 余寶堂以手榴彈一枚,傳單七張,暗置於高則通之衣箱內。企圖陷害。 | 不起訴 | ||||||||||
12876 | 13077 | 鍾毓? | 男 | 廣東,興? | 61048 | 32 | 籐工 | 39年間在香港參加匪幫份子所控制之愛群工會,與匪幹王勝茂接近,於40年初經其介紹參加匪黨。 | 10年 | |||||||
12877 | 13078 | 陳兆寬 | 男 | 廣東,益都縣 | 62016 | 33 | 陸軍第九師砲三十四營勤務連中士駕駛 | 衛兵勤務時乘乏人注意之際以石塊於崗亭內橫書「打倒蔣中正才自由」復於崗亭外漆有彩色油木板牆壁上書寫「蔣介石還不死」「消滅陳成有自由」等有利於叛徒之文字。 | 04年 | |||||||
12878 | 13079 | 鄔鐵青 | 男 | 湖北,漢陽縣 | 62032 | 48 | 業 昌煤礦公司經理 | 鄔鐵青則以朱敏生在香港寄居其家時,未據明確告知負有匪方任務來台為匪諜情形,不知其匪諜身份,僅係依據平日觀察朱敏生之言行,認思想有問題,於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間朱敏生來台前,曾以化名函致乃弟朱邦復,請其轉告乃父朱懷水檢舉,並另函朱懷水請其檢舉,民國四十年七月被告來台後,因聞悉朱懷水曾向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檢舉,朱敏生曾被扣訊數日後交家庭監管,並親見朱敏生在家被看管,檢舉責任已了,無須再檢舉,故未告密檢舉 | 無罪 | |||||||
12879 | 13080 | 朱敏生 | 女 | 自首,朱邦復之妹。 | 200 | 知悉朱敏生係匪西南革命大學(在重慶)匪幹范某張某派其來台作策反學運剌探軍事情報等之匪諜身份,四十年初,朱敏生獲准入台, | 自首 | (51)警審特字第0071號 | ||||||||
12880 | 13081 | 陳正雲 | 男 | 浙江,平陽縣 | 62056 | 32 | 台南市安順國民學校教員 | 致函美軍顧問團言總統未經合法選出;又於在台南市成功路附近,公然散發油印宣言散佈攻訐總統之傳單。 | 交付監護三年 | 患有妄想症精神病達心神喪失其行為不罰。 | ||||||
12881 | 13083 | 魏文雄 | 男 | 台灣,台南縣 | 63031 | 21 | 高雄硫酸氬公司保 | 煤氣工場廁所附近門上發現「要解放台灣,工人才得翻身,否則工人永作牛馬」之反動標語,乃與被告魏文雄筆跡相似,涉有叛亂嫌疑 | 不起訴 | |||||||
12882 | 13085 | 曹菊祥 | 男 | 江蘇,南匯縣 | 63052 | 57 | 聯勤第六十一兵工廠上校主任工程師 | 呂志超之繼父,于31年與該呂志超在重慶第十兵工廠共事時,因見呂志超經常閱讀匪「新華日報」,並參加該廠彭匪吉安發動之工潮,即知其為匪,38年來台後,復與呂志超同在六一兵工廠工作,至51年8月該呂志超案被偵破時止,未據向政府告密檢舉。 | 01年6月,緩刑3年 | |||||||
12883 | 13086 | 任金根 | 男 | 江蘇,宜興縣 | 65006 | 33 | 二九六五部隊第八連中士副班長 | 任金根自附近裝騎連彈藥庫盜取九○砲彈空二只並購置鐵桶二隻?繩四條膠布袋二隻雨衣袋二隻以備製作俘具,作叛逃之用。 | 05年 | |||||||
12884 | 13087 | 雷振寰 | 男 | 湖南,衡山縣 | 又名雷 韻。 | 65046 | 34 | 無 | 作畫兩幅,一畫一虎蹲於大海中之孤石上,另一畫則畫一傾倒之大樹題「末日」二字。並將該二畫出示葛丕顯,告以前畫暗示我政府退處台灣,不能返回大陸,後畫暗示我政府已臨「末日」。復囑其於出海捕漁時,打死船長,返回大陸與家人團聚。 | 交付感化參年 | ||||||
12885 | 13088 | 唐西林 | 男 | 安徽,大長縣 | 66037 | 65 | 中國國民黨台灣區公路黨部十二區黨部幹事 | 唐西林於29年3月間,任匪偽天長縣文抗會理事,31年2月任匪偽季家橋小學教員,同年八月升任該校校長,32年夏任匪偽天長縣政府經建科科員,34年調任該縣經建委員會委員。至35年5月離職。 | 5 | |||||||
12886 | 13089 | 黃火煉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張環於37年至39年間,與黃火煉(已辦理自首)時有過從,明知該黃火煉係在逃之匪諜,不予逮捕 | 自首 | (56)初特字第0006號 | |||||||
12887 | 13090 | 莊金棕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尤改良於39年初在管區南崁村莊石登家中調查戶口時,發現查緝之匪諜莊金棕(已辦理自首)竟允其要求,不予逮捕,任其逃匿。 | 自首 | (56)初特字第0006號 | |||||||
12888 | 13091 | 史維綱 | 男 | 1951/9/24 | 河南,洛陽縣 | 67041 | 16 | 台灣省立中壢中學學生 | 史維綱在家常收聽匪廣播,將其內容在校內向李志剛、羅堅忍等多人傳述。55年5月2日,李志剛參加中壢各界慶祝總統就職大會,領導羅堅忍等多人高呼「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等反動口號。會畢返校後該李志剛又在教室內領導史維綱等多人高呼上開反動口號。同年六月六日該校週會,李志剛又領導羅堅忍等呼上開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889 | 13092 | 黃金龍 | 男 | 台灣,桃園縣 | 67070 | 54 | 工 | 34年秋黃金龍、李成、許慶、莊永和等多人參加桃園南崁「公安隊」強取富戶糧食,運往組合(農會前身),準備分配貧苦工農。本(55)年5月14日黃金龍前往基隆市警察局投案,該局以其係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12月7日(39)安健字第2968號代電通緝有案之前台共份子,認係台共「武工隊」林匪元枝(已自首)所領導之匪諜份子。 | 不起訴 | |||||||
12890 | 13093 | 李 成 | 男 | 台灣,桃園縣 | 67070 | 63 | 工 | 34年秋黃金龍、李成、許慶、莊永和等多人參加桃園南崁「公安隊」強取富戶糧食,運往組合(農會前身),準備分配貧苦工農。本(55)年5月14日黃金龍前往基隆市警察局投案,該局以其係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12月7日(39)安健字第2968號代電通緝有案之前台共份子,認係台共「武工隊」林匪元枝(已自首)所領導之匪諜份子。 | 不起訴 | |||||||
12891 | 13095 | 莊永和 | 男 | 台灣,基隆市 | 67070 | 54 | 工 | 34年秋黃金龍、李成、許慶、莊永和等多人參加桃園南崁「公安隊」強取富戶糧食,運往組合(農會前身),準備分配貧苦工農。本(55)年5月14日黃金龍前往基隆市警察局投案,該局以其係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12月7日(39)安健字第2968號代電通緝有案之前台共份子,認係台共「武工隊」林匪元枝(已自首)所領導之匪諜份子。 | 不起訴 | |||||||
12892 | 13096 | 趙炳文 | 男 | 台灣,高雄市 | 67072 | 43 | 台灣機械公司機器廠材料庫保管工 | 林伯山、趙炳文涉嫌於51年初分別經張進川、楊連成吸收加入「台獨組織」,接受張進川、楊連成之指導從事各項非法活動,經常在高雄市新光華酒家等地聚會聽取張、楊發表攻訐政府之荒謬言論,認其涉嫌參加叛亂組織移送偵辦,經偵查結果無犯罪事證,依法不起訴處分。 | 不起訴處分 | |||||||
12893 | 13097 | 黃壽昭 | 男 | 台灣,高雄市 | 67072 | 34 | 台灣機械公司鑄造廠鑄工 | 黃壽昭、何連欽所自白「台獨組織」係洪天時所倡導。卷查洪天時叛亂案,經本部保安處會同有關偵防單位調查結果,洪天時祇係散佈「台獨」思想,陰謀于共匪進入聯合國我國人心浮動時,或于我反攻大陸時推翻政府,實行「台灣獨立」,尚未具體形成組織,亦無「台灣獨立黨」之組織,係以預備叛亂罪論罪。 | 不起訴處分 | |||||||
12894 | 13098 | 何連欽 | 男 | 台灣,高雄縣 | 67072 | 47 | 台灣機械公司機器廠起重工 | 黃壽昭、何連欽所自白「台獨組織」係洪天時所倡導。卷查洪天時叛亂案,經本部保安處會同有關偵防單位調查結果,洪天時祇係散佈「台獨」思想,陰謀于共匪進入聯合國我國人心浮動時,或于我反攻大陸時推翻政府,實行「台灣獨立」,尚未具體形成組織,亦無「台灣獨立黨」之組織,係以預備叛亂罪論罪。 | 不起訴處分 | |||||||
12895 | 13099 | 李宇崇 | 男 | 1947/12/12 | 台灣,屏東縣 | 68052 | 22 | 二軍團74通信兵群724支援營岸動連上等兵 | 先後多次致其友人李平和函中,論及改革社會及革命之問題,其中並有構造「社會將要改革,大批革命人士,已秘密滲入各階層要革命,要組織一個黨」等足以淆惑聽聞,不實謠言。 | 02年 | 另戒嚴地域無故離役未遂,處有期徒刑十月,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 |||||
12896 | 13100 | 丁永生 | 男 | 1910/10/15 | 山東,文登縣 | 69039 | 58 | 商 | 35年夏在山東煙台參加匪偽煙台「商救會」,36年前往韓國仁川經商,認識匪幹李芳林,交往甚密,李於39年返原籍山東省萊陽縣後,仍有書信往來,42年1月18日為韓國內務部治安局情報搜查課查覺,羈押於釜山女警察署經理室,同月廿日乘警衛李?未加留意之際,意圖殺害,以木棍猛擊其頭部,李當場倒地昏迷,遂乘機脫逃。 | 10年 | 另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五年。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五年,免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 |||||
12897 | 13101 | 林 錚 | 男 | 自新 | 300 | 陳秀夫於14年在福州市由林匪錚(後已自新,在台病故)介紹參加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 自新 | (58)年度裁字第0094號 | ||||||||
12898 | 13102 | 嚴靈峰 | 男 | 自新 | 300 | 陳秀夫於14年在福州市由林匪錚(後已自新,在台病故)介紹參加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與匪幹嚴靈峰、盧貞端(均已自新)等同一小組 | 自新 | (58)年度裁字第0094號 | ||||||||
12899 | 13103 | 盧貞端 | 男 | 自新 | 300 | 陳秀夫於14年在福州市由林匪錚(後已自新,在台病故)介紹參加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與匪幹嚴靈峰、盧貞端(均已自新)等同一小組 | 自新 | (58)年度裁字第0094號 | ||||||||
12900 | 13104 | 丁邦明 | 男 | 1920/2/12 | 安徽,懷寧縣 | 70046 | 50 | 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總務組長 | 40年9、10月間,在香港接受匪諜份子宗炎(即張宗驥)交付蒐集台灣軍政情報任務,嗣來台後潛伏迄今,未據自首等情,涉嫌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 | 無罪 | ||||||
12901 | 13106 | 金姬錙 | 男 | 99099 | 不詳 | 自36年至38年間,先後接待匪黨份子石炎、沈揚、李叔通(均在大陸)金姬錙(已判刑),並與王匪堅、柏匪玉華(均在大陸)聯繫,募款為高匪士其(在大陸)在台治病,又介紹徐雪影(已自首)與李匪友邦晤面 | 不詳 | (60)初特字第0040號 | ||||||||
12902 | 13107 | 徐雪影 | 男 | 自首 | 200 | 自36年至38年間,先後接待匪黨份子石炎、沈揚、李叔通(均在大陸)金姬錙(已判刑),並與王匪堅、柏匪玉華(均在大陸)聯繫,募款為高匪士其(在大陸)在台治病,又介紹徐雪影(已自首)與李匪友邦晤面 | 自首 | (60)初特字第0040號 | ||||||||
12903 | 13108 | 王伯涵 | 男 | 1922/5/28 | 湖南,衡陽縣 | 71066 | 49 | 省立台南第二中等荐任八級教員 | 57年至59年間,先後在省立台南第二中學高二、三教室,講授國文課時,公然向學生發表共匪兵力強大,反攻無望等荒謬言論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07年 | ||||||
12904 | 13110 | 郭長江 | 男 | 1949/10/17 | 台灣,澎湖縣 | 69021 | 23 | 學生 | 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05 | 13111 | 郭天佑 | 男 | 1950/7/19 | 台灣,澎湖縣 | 69021 | 22 | 學生 | 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06 | 13112 | 林長興 | 男 | 1949/10/23 | 台灣,澎湖縣 | 69021 | 23 | 學生 | 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07 | 13113 | 翁文杏 | 男 | 1950/3/28 | 台灣,澎湖縣 | 69021 | 22 | 學生 | 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08 | 13114 | 余光弘 | 男 | 1951/7/21 | 台灣,澎湖縣 | 又名余光宏 | 69021 | 21 | 學生 | 在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09 | 13115 | 吳 妙 | 男 | 1947/4/9 | 台灣,雲林縣 | 69021 | 25 | 農 | 在澎湖縣馬公鎮龍門村林投公園,與許席圖等共同發起成立「統中會」(以「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為掩護),以「實現統一主義,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推翻國民政府,統一中華」為宗旨,推舉許席圖為「主席兼最高統帥」,繼由許席圖任命郭長江為參謀長、郭天佑為總務部長、吳妙為聯戰部委員、翁文杏為「西瀛戰鬥團」團長、林長興為政治部委員,並與余光弘同任該團副團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10 | 13116 | 蔡富山 | 男 | 1949/10/20 | 台灣,台南市 | 69021 | 23 | 店員 | 鍾承業、梁明賢、蔡富山於同年六、七、八月間,經已決叛亂犯呂建興吸收參加「統中會」,鍾承業任「虎風戰鬥團」參謀長、梁明賢任該團情報組長、蔡富山任該團第十四大隊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11 | 13117 | 鍾承業 | 男 | 1949/6/1 | 台灣,高雄市 | 69021 | 23 | 學生 | 鍾承業、梁明賢、蔡富山於同年六、七、八月間,經已決叛亂犯呂建興吸收參加「統中會」,鍾承業任「虎風戰鬥團」參謀長、梁明賢任該團情報組長、蔡富山任該團第十四大隊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12 | 13118 | 梁明賢 | 男 | 1949/4/16 | 台灣,高雄縣 | 69021 | 23 | 學生 | 鍾承業、梁明賢、蔡富山於同年六、七、八月間,經已決叛亂犯呂建興吸收參加「統中會」,鍾承業任「虎風戰鬥團」參謀長、梁明賢任該團情報組長、蔡富山任該團第十四大隊長。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
12913 | 13119 | 張和致 | 男 | 1939/4/23 | 台灣,台南市 | 大學 | 73047 | 33 | 商 | 54年間為偽台獨組織「台灣自立委員會」書寫「告全國上下台灣自立書」。 | ||||||
12914 | 13120 | 古清輝 | 男 | 1936/12/25 | 台灣,新竹縣 | 大學 | 73047 | 36 | 桃園縣立新明國中教員 | 54年間,在台灣大學第四宿舍,參加「台灣自立(治)委員會」集會。 | ||||||
12915 | 13121 | 林上家 | 男 | (62)警檢處字第0019號 | 73047 | 第查「台灣自立委員會告全國上下書係林上家所書寫,業經本部保安處另案查明在案 | 不詳 | 錄自(62)警檢處字第0019號 | ||||||||
12916 | 13122 | 石如心 | 男 | 1921/11/28 | 山東,榮城縣 | 又名石薀瑋、石若禺、石恕 | 75022 | 54 | 大光船務公司職員 | 曾任日偽職務,34年春,榮城陷匪後受訓研習共產理論及思想35年復經匪派至?台匪東海幹校受訓八月,同年秋畢業任小學教員,嗣奉派前往青島,說服石中亮回匪區未果,又擬向南京海軍總部之內兄蒲長青策反,因見其態度堅決,未敢提出,37年5月經蒲長青介紹入上海海軍海道測量局任司書,嗣奉王匪春亭之命,於38年春將倪希禹介紹至海軍青天艦任輪機兵,策反該艦,並另將海軍情報,交王連治帶交王春亭送交王匪化榮。 | 08年 | 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減處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四年。 | ||||
12917 | 13123 | 陳寬義 | 男 | 1928/2/4 | 福建,福安縣 | 77036 | 49 | 唐榮公司鑄機廠人事管理員 | 38年大陸陷匪後,經匪偽『福安縣第七區人民政府』指導員樊匪儒珍(在大陸)派充匪偽「第七區人民政府」財糧員,未幾復由樊匪介紹參加林匪秀明(在大陸)所主持的「福建縣小教人員講習會」,39年奉匪命充匪偽「福安縣下邳小學」校長,暨匪偽「福安縣浮溪小學」校長等職。 | 免訴 | 以具體行動唾棄共匪,自動來歸,參與反共行列,並將為匪工作經過分別向直屬主管報告,應認以其他事實證明確已脫離匪黨,迄六十五年六月十七日獲案時止,已廿五年,追訴權時效業經完成,自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 |||||
12918 | 13124 | 王導淮 | 男 | 1901/6/28 | 湖南,華容縣 | 76038 | 76 | 不詳 | 王導淮35年當選華容縣議會參議員,支持何匪文采當選參議長,36年復支持劉公武獲選國民大會代表,同年冬正式參加匪黨,38年華容縣陷匪前參加以迎接共匪「解放」之「自救會」,以職權保存土共侯宗瀛、易南針之武力,向縣長余子述力保匪黨分子羅協和(已自首)等人得獲釋放,華容縣陷匪後,復興南鄉聯防主任吳雨村(另案起訴)同時率部抗命拒絕余子述之整編迎接共匪解放,並將板橋鄉公所槍枝獻匪邀功,39九年初,受匪幹王家訓、吳讓周派遣至香港為匪工作。 | 不受理 | 因罹患肺結核病,急需送醫療養(65)諫裁字弟0012號裁定號保外就醫;71年7月1日死亡,(74)珠判字第0051號判決不受理。 | |||||
12919 | 13125 | 羅協和 | 男 | 自首 | 200 | 同時向縣長余子述力保被捕之匪黨分子羅協和(已自首)等人得獲釋放, | 自首 | (74)珠判字第0051號 | ||||||||
12920 | 13126 | 蔡瑞寶 | 男 | 1961/6/1 | 台灣,台東縣 | 85080 | 23 | 空軍警衛指揮部第八營第廿八連少尉排長 | 蔡瑞寶向黃英和提起準備用武力劫持遠航之民航機,前往菲律賓或香港,再請求當地匪偽「大使」協助,轉往匪區以享榮華富貴等構想,黃欣然同意,並表示願共謀行事。 | 09年 | ||||||
12921 | 13127 | 黃英和 | 男 | 1963/7/7 | 台灣,嘉義市 | 85080 | 21 | 空軍第四四三聯隊第一基勤大隊飛管中隊上士維護士 | 蔡瑞寶向黃英和提起準備用武力劫持遠航之民航機,前往菲律賓或香港,再請求當地匪偽「大使」協助,轉往匪區以享榮華富貴等構想,黃欣然同意,並表示願共謀行事。 | 08年 | ||||||
12922 | 13128 | 林思儀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林茂雄自36年「二二八」事變後思想?已傾匪於同年4、5月間開始與另案被告楊松齡蔡意誠王燕堂暨自首份子林思儀徐桂芳及在逃柯金德等共同研究共產主義馬列理論至卅七年冬經另案被告楊松齡介紹加入朱毛匪?所組織領導之匪台灣民主革命聯盟受楊匪松齡領導。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61號 | |||||||
12923 | 13129 | 柯金德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林茂雄自36年「二二八」事變後思想?已傾匪於同年四五月間開始與另案被告楊松齡蔡意誠王燕堂暨自首份子林思儀徐桂芳及在逃柯金德等共同研究共產主義馬列理論至卅七年冬經另案被告楊松齡介紹加入朱毛匪?所組織領導之匪台灣民主革命聯盟受楊匪松齡領導 | 在逃 | (42)審三字第0061號 | |||||||
12924 | 13130 | 陳隆發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043 | 黃財源亦引導李上甲吸收被告闕木田陳新傳陳有義及已自首之陳隆發加入組織。 | 自首 | 李上甲 | 43審三字第0023號 | ||||||
12925 | 13131 | 詹萬元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3043 | 黃財源同時受匪幹李上甲劉學坤等吸收加入匪黨與王新發等秘密會議數次研究潛伏及發展工作問題該陳生財?於同年十月介紹被告黃天送及已自首之詹萬元參加 | 自首 | 李上甲 | (43)審三字第0023號 | ||||||
12926 | 13132 | 林振飛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1年5月,林振飛另案自首後,陳三興等十一名經台北、高雄兩市警察局同時破獲,分別逮捕解送本部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起訴。 | 自首 | (51)警審特字第0069號 | |||||||
12927 | 13133 | 黃明家 | 男 | 台灣, | 初中 | 61005 | 15 | 建國中學初中部學生 | 仿傚匪偽赤衛隊叛國事蹟,欲以青年赤衛隊為號召,於次月初,勾結同學黃明家、張順德等,製造五星三角形隊徽,本人持用天字第二號隊徽,黃明家、張順德分別持用青字第二號。赤字第二號隊徽,共同繕寫反動標語多張,於同月十四日至十七日期間內,率同黃明家、張順德等,將所繕就之「台灣同胞們起來同建新政府」,「為什麼否認共產黨的革命」,「中國需要毛主席,青年赤衛隊萬歲」,等反動標語,在台北市泉州街、牯嶺街、和平西路,及重慶南路二段十七巷等處張貼,復將「共產黨萬歲」反動標語八張貼於八個廢電池上,準備投入各國駐華使館及住宅 | 另案處理 | ||||||
12928 | 13135 | 李清泉 | 男 | 1930/2/27 | 湖北,浠水縣 | 抓把仔 | 61030 | 51 | 工 | 因發現同所押犯邵翠華有為匪宣傳言行,為主動蒐集其為匪宣傳進一步資料,故示附和,以唱「匪偽國歌」取信於他 | 不起訴 | 邵翠華 | ||||
12929 | 13136 | 不詳17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柯打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0 | 13137 | 不詳17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裕源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1 | 13138 | 不詳17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永大公司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2 | 13139 | 不詳17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義利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3 | 13140 | 不詳17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利源長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4 | 13141 | 不詳17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協生祥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5 | 13142 | 不詳17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泰記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6 | 13143 | 不詳17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民生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7 | 13144 | 不詳18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裕記公司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8 | 13145 | 不詳18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利瑞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39 | 13146 | 不詳18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中國實業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0 | 13147 | 不詳18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和公司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1 | 13148 | 不詳18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中國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2 | 13149 | 不詳18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利泰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3 | 13150 | 不詳18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永安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4 | 13151 | 不詳18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裕?號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5 | 13152 | 不詳18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裕盛號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6 | 13153 | 不詳18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新華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7 | 13154 | 不詳19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浙江興業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8 | 13155 | 不詳19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大成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49 | 13156 | 不詳19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瑞豐公司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0 | 13157 | 不詳19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新中國商業商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1 | 13158 | 不詳19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常生泰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2 | 13159 | 不詳19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國華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3 | 13160 | 不詳19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萬和隆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4 | 13161 | 不詳19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廣昌盛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5 | 13162 | 不詳19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金城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6 | 13163 | 不詳19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于克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7 | 13164 | 不詳20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人民銀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8 | 13165 | 不詳20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汕頭合社?社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59 | 13166 | 不詳20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桐城發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0 | 13167 | 不詳20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耀昌火柴?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1 | 13168 | 不詳20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桂興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2 | 13169 | 不詳20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宋合利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3 | 13170 | 不詳20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陳萬順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4 | 13171 | 不詳20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源利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5 | 13172 | 不詳20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建華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6 | 13173 | 不詳20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福全再成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7 | 13174 | 不詳21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王彩記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8 | 13175 | 不詳21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永安祥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69 | 13176 | 不詳21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成發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0 | 13177 | 不詳21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榕大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1 | 13178 | 不詳21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萬興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2 | 13179 | 不詳21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同豐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3 | 13180 | 不詳216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南泰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4 | 13181 | 不詳217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同發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5 | 13182 | 不詳218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再豐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6 | 13183 | 不詳219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旭昌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7 | 13184 | 不詳220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僑?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8 | 13185 | 不詳221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廣大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79 | 13186 | 不詳222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裕民生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80 | 13187 | 不詳223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張合成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81 | 13188 | 不詳224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永利化學工業公司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82 | 13189 | 不詳225 | 不詳 | 不詳 | 不詳 | 在逃,擄獲大金山輪貨主 | 51820 | 錦和經理 | 40年6月間以電?等貨物三十二種交付大金山輪裝?自天津青島運往汕頭香港等地於同月25日在汕頭海面被我海軍太和艦發現截獲。 | 單獨宣告沒收財? | ||||||
12983 | 13191 | 盧紹鎮 | 男 | 廣東, | 自首 | 200 | 古恆光又名古辛招于28年在梅縣白渡?鳳嶺小學教書經匪徒劉公俠教育未成等情事固据自首份子盧紹鎮指述??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31號 | |||||||
12984 | 13192 | 謝天生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林金山於42年7月間在苗栗縣泰安鄉衛生所實習時曾書寫反動文字「共產党萬歲」並常批評政府不好嚮往過去日本之統治辦法嗣在本部保安處訊問時供認書寫上開反動文字不諱並據自首份子謝天生在該處供証該被告常批評政府不好紀錄在卷。 | 自首 | (43)審聲字第0181號 | |||||||
12985 | 13193 | 郭坤祥 | 男 | 福建, | 99099 | 不詳 | 林振興於35年春,在福建省立福州體育師範學校讀書時,經同學黃匪基成(另案處理)吸收,參加共產匪黨,並與郭匪坤祥、郭匪振勛(均另案處理)等同一小組,在福州于山頂參加集會 | 不詳 | 林振興、郭振勛、黃基成 | (66)年諫判字第0025號 | ||||||
12986 | 13194 | 陳玉興 | 男 | 自首 | 200 | 不詳 | 周造生於高雄縣鳳山國民小學任教期間,復參加校長曾匪桂生(已另案判刑確定)所領導之共黨小組活動,與連金城、陳書杭、陳友仁、蔡敏洛(均已另案判刑確定)、陳玉興、葉生奇(均已自首)、張榮宗(另案審理中)等同一小組。 | 自首 | (66)諫判字第0059號 | |||||||
12987 | 13195 | 葉生奇 | 男 | 自首 | 200 | 周造生於高雄縣鳳山國民小學任教期間,復參加校長曾匪桂生(已另案判刑確定)所領導之共黨小組活動,與連金城、陳書杭、陳友仁、蔡敏洛(均已另案判刑確定)、陳玉興、葉生奇(均已自首)、張榮宗(另案審理中)等同一小組。 | 自首 | (66)諫判字第0059號 | ||||||||
12988 | 13196 | 傅鴻林 | 男 | 99099 | 不詳 | 楊洪業于36年5月間,在台北市公路局任職時,經同事陳匪奕霖(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與傅鴻林(另案處理)、徐仲賢(判決確定)等匪黨份子,在台北市公路局宿舍,參加由陳匪所領導之匪黨小組會議,研討如何吸收同志,以擴展組織等活動。 | 楊洪業 | (66)諫判字第0096號 | ||||||||
12989 | 13197 | 劉觀彬 | 男 | 99099 | 劉觀彬、詹樹人(均另案處理)亦一致結證:「民國卅四年間,我在永安體師讀書時,匪黨份子張鴻生曾告訴我,潘金耀是我們共黨同志,事後,我曾與潘金耀相互表明黨身份。」 | 潘金耀 | 78021,(67)諫判字第0001號 | |||||||||
12990 | 13198 | 詹樹人 | 男 | 99099 | 劉觀彬、詹樹人(均另案處理)亦一致結證:「民國卅四年間,我在永安體師讀書時,匪黨份子張鴻生曾告訴我,潘金耀是我們共黨同志,事後,我曾與潘金耀相互表明黨身份。」 | 潘金耀 | 78021,(67)諫判字第0001號 | |||||||||
12991 | 13199 | 黃江連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李成於41年間由自首份子黃江連告知王忠賢是在逃匪黨份子於42年農曆元月間王忠賢向其借款時猶交與新台幣十元 | 自首 | (45)審復字第0019號 | |||||||
12992 | 13200 | 林木溪 | 男 | 台灣,台北市 | 99099 | 1954/4/29 死於獄中。 | ||||||||||
12993 | 13201 | 張永熙 | 男 | 雲南, | 99099 | 1955/6/10 因肺結核死於獄中。 | ||||||||||
12994 | 13202 | 王思清 | 男 | 浙江,玉環縣 | 99099 | 軍人監獄服外役1959/6/15遭雷擊死亡。 | ||||||||||
12995 | 13203 | 鮑文樾 | 男 | 安東, | 鮑文越? | 99099 | 1966/12/26 因 糖尿病合併高血壓死於獄中。 | |||||||||
12996 | 13204 | 曾興泉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核與自首份子張義珍李旺秀曾興泉等供述事實相符 | 自首 | (41)安潔字第1629號 | |||||||
12997 | 13205 | 郭德焜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318 | 李中志(?李金財)於38年2月間在中山堂附近營造廠公會邀約楊廷謙朱華陽(均經另案判決確定)何海堂及在逃之郭德焜開會討論組織匪「台灣新民主自治同盟」當推定朱華陽為該盟主席楊廷謙為宣傳部長郭德焜為政治部長何海堂為總務部長李中志自任組織部長嗣因朱楊二人於同年三月最後一次討論會時心懷畏懼表示拒絕參加經李中志同意遂中止進行組織。 | 在逃 | ||||||||
12998 | 13206 | 吳 金 | 男 | 自首 | 53200 | 大案印刷廠工人 | 魏文賢劉耀庭方阿運均於民國卅八年在台北大安印刷廠工作同年八月中旬及九月間兩次由在逃叛徒?其同事劉述生召約其三人並另案被告蕭慶璋已自首份子吳金及下落不明之王正雄邱登聰(均譯音)八人印刷朱毛匪?叛亂文件有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同年十月間均被劉匪述生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 | 自首 | ||||||||
12999 | 13207 | 劉述生 | 男 | 在逃 | 53200 | 台北大案印刷廠廠長 | 劉述生召約其三人並另案被告蕭慶璋已自首份子吳金及下落不明之王正雄邱登聰(均譯音)八人印刷朱毛匪?叛亂文件有偽「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同年十月間均被劉匪述生吸收參加叛亂之組織二三日後復召集開會由劉匪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 | 在逃 | ||||||||
13000 | 13208 | 謝發連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24 | 鐵路局台北機廠技工 | 自首份子謝發連給與之反動書刊遂受煽惑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常與另案已決叛徒傅慶華及該謝發連會談並受謝發連單線領導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997號 | ||||||
13001 | 13210 | 廖萬得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325 | 郭成邱順興?帶?匪廖萬得簡國賢等交用手榴?反動書刊獵槍及郭成自製之木造假手槍埋藏?十三份山裡并匿居其間籌組人民警察。 | 在逃 | ||||||||
13002 | 13211 | 簡國賢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325 | 郭成邱順興?帶?匪廖萬得簡國賢等交用手榴?反動書刊獵槍及郭成自製之木造假手槍埋藏?十三份山裡并匿居其間籌組人民警察。 | 在逃 | ||||||||
13003 | 13212 | 游景輝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25 | 自首匪諜游景輝張?城常至山區該郭成邱順興等恐被洩漏遂進行吸收加入為人民警察被拒。 | 自首 | ||||||||
13004 | 13213 | 張雙城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25 | 自首匪諜游景輝張?城常至山區該郭成邱順興等恐被洩漏遂進行吸收加入為人民警察被拒。 | 自首 | ||||||||
13005 | 13215 | 陳添旺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戴連福係桃園縣人與前經本部判刑之朱毛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匪幹陳春園及在逃之林元枝陳添旺先後於卅八年十一月間在桃園新莊區三重鎮三重里林秋英家經林秋英介紹參加匪?組織并由林秋英領導 | 在逃 | 林元枝林秋英關聯。 | |||||||
13006 | 13216 | 林秋英 | 男 | 台灣, | 在逃? | 51037 | 戴連福係桃園縣人與前經本部判刑之朱毛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匪幹陳春園及在逃之林元枝陳添旺先後於卅八年十一月間在桃園新莊區三重鎮三重里林秋英家經林秋英介紹參加匪?組織并由林秋英領導。 | 在逃? | ||||||||
13007 | 13217 | 王白冬 | 男 | 台灣,彰化縣 | 53222 | 46 | 農 | 王白冬自36年10月至38年10月先後至彰化縣二水鄉坑口村鳳梨園龍眼樹下及該處附近一防空洞內暨洞後山上該陳篡地藏匿處所與之會晤四次為其代辦國民身份證及藉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之反宣傳以挑撥業佃感情等工作迄41年5月間該陳篡地自首為止終未告密檢舉。 | 02年 | |||||||
13008 | 13218 | 張青森 | 男 | 台灣,台中市 | 54025 | 台中電信局報務員 | 張青森對於被訴受林標桂匪黨思想教育,經邀勸參加匪黨未果,知匪不報。 | 無罪 | ||||||||
13009 | 13219 | 李木枝 | 男 | 台灣, | 自首 | 54050 | 保密局運用自首份子,為破獲張潮賢案內線 | 自首 | ||||||||
13010 | 13220 | 陳 燕 | 女 | 1930/5/1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22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4/2/4 | ||||||
13011 | 13221 | 鄭定國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4/2/4 | ||||||||
13012 | 13222 | 李添成 | 男 | 1937/1/18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5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3 | 13223 | 廖水塗 | 男 | 1936/3/15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6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4 | 13224 | 廖 長 | 男 | 1937/3/6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5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5 | 13225 | 王 茶 | 女 | 1933/6/5 | 台灣,台北縣 | 即夏王茶 | 52144 | 19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6 | 13226 | 陳 桂 | 女 | 1931/10/10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21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7 | 13227 | 陳寶珠 | 女 | 1934/3/1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8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8 | 13228 | 陳金土 | 男 | 1933/1/30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9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19 | 13229 | 高 興 | 男 | 1935/2/20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17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20 | 13230 | 高有土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21 | 13231 | 曾 發 | 男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5/5/6 | ||||||||
13022 | 13232 | 高 泰 | 男 | 1932/3/8 | 台灣,台北縣 | 52144 | 20 | 無 | 台北縣鹿窟居民,鹿窟圍剿後,受保密局非法拘捕留置為該局勞役。 | 2006/9/26 | ||||||
13023 | 13233 | 葉信華 | 男 | 台灣, | 自首 | 50100 | 自首 | 歷2p73 | ||||||||
13024 | 13234 | 雲雪山 | 男 | 台灣, | 自首 | 50100 | 自首 | 歷2p73 | ||||||||
13025 | 13235 | 林照光 | 男 | 台灣, | 自首 | 50100 | 自首 | 歷2p73 | ||||||||
13026 | 13236 | 鄭強府 | 男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200 | 52075案:李金順經自首份子鄭強府促向保密局台南站自首嗣經保密局查覺38年秋間李媽兜曾往潘正在家兩次潘正在及其子潘?結均有藏匿叛徒之嫌李金順明知其事而在自首時隱未說出認係自首不誠 | 自首 | (40)安潔字第2411號陳登龍案唯一關聯人。52075案述自首。 | |||||||
13027 | 13237 | 林瑞慶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嗣匪林瑞慶連三福向當地新化警察分局自首供出前情 | 自首 | (39)安澄字第2608號 | |||||||
13028 | 13238 | 連三福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嗣匪林瑞慶連三福向當地新化警察分局自首供出前情 | 自首 | (39)安澄字第2608號 | |||||||
13029 | 13239 | 謝時和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後受陳敬賢及自首之謝時和與另案之徐木火領導至三十九年十月改組 為匪桃園學生支部充任書記計領導匪幹數十人 | 自首 | (40)安潔字第2922號 | |||||||
13030 | 13240 | 游好文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洪振益」於38年7、8月間由在逃之游好文介紹參加 匪? | 在逃 | (40)安潔字第2922號 | |||||||
13031 | 13241 | 陳茂發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陳顯宗於37年底經在逃之陳茂發介紹加入匪? | 在逃 | (40)安潔字第2922號 | |||||||
13032 | 13242 | 邱振東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由施教爐介紹參加匪党並吸收已 自首之邱震東加入 | 自首 | (40)安潔字第2922號 | |||||||
13033 | 13243 | 蔡溪惟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390 | 洪麟兒先後吸收莊金?王銀城洪洒連蔡萬雲洪淮山洪人秋長子洪錫珍在逃之次子洪錫卿及在逃之李金塗蔡溪惟等加入匪党組?。 | 在逃 | ||||||||
13034 | 13244 | 姚淼舟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
13035 | 13245 | 黃毛郎 | 男 | 54069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 | |||||||||
13036 | 13246 | 陳河梅 | 男 | 54069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 | |||||||||
13037 | 13247 | 畢維榮 | 男 | 54069 | 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4年01月04日晶映字第0089號)截獲匪輪普拉沙、高德瓦匪船員徐忠財、豐士毫、黃毛郎、陳河梅、潘景湖、蕭繼臣、畢維 榮、毛祖盛等八名思想頑固者即交付貴所(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予以感訓。 | |||||||||
13038 | 13248 | 王炎宮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3年06月18日誠謨字第1951號)記載「希將高德瓦號華籍 船員周士東,王瞿興,王炎宮,王永根,邢仲康等五名交由保密局 派員接管」。 | |||||||||
13039 | 13249 | 王永根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3年06月18日誠謨字第1951號)記載「希將高德瓦號華籍 船員周士東,王瞿興,王炎宮,王永根,邢仲康等五名交由保密局 派員接管」。 | |||||||||
13040 | 13250 | 王瞿興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船員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3年06月18日誠謨字第1951號)記載「希將高德瓦號華籍 船員周士東,王瞿興,王炎宮,王永根,邢仲康等五名交由保密局 派員接管」。 | |||||||||
13041 | 13251 | 周士東 | 男 | 54069 | 高德瓦號三副 | 截獲之蘇聯普拉沙油輪及波蘭油輪高德瓦號華籍船員依國防部令交付感化。 | 國防部(43年06月18日誠謨字第1951號)記載「希將高德瓦號華籍 船員周士東,王瞿興,王炎宮,王永根,邢仲康等五名交由保密局 派員接管」。 | |||||||||
13042 | 13252 | 游金龍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50567 | 苗栗三灣國民學校代校長 | 曾華春在前苗栗三灣國民學校任教時于38年4月受該校代校長即已自首之叛徒游金龍誘惑化名「紅玉」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曾分別在游金龍宿舍及同黨孫阿泉家中與同黨份子胡泉欽邱逢德等集會 | 自首 | |||||||
13043 | 13253 | 林輝順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567 | 黃龍勝於同年10月經宋松財介紹加入並命其尋覓林輝順(在逃)由宋松財吸收參加 | 在逃 | ||||||||
13044 | 13254 | 蘇金騰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部務交由金木山代理金遂藉其業務上之掩護聯絡江槐村蘇明哲蔡再修及業經自首之蘇金騰柳阿成蔡聰智在逃之黃萬斛施以匪共教育 | 自首 | (40)安潔字第1436號 | |||||||
13045 | 13255 | 柳阿成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部務交由金木山代理金遂藉其業務上之掩護聯絡江槐村蘇明哲蔡再修及業經自首之蘇金騰柳阿成蔡聰智在逃之黃萬斛施以匪共教育 | 自首 | (40)安潔字第1436號 | |||||||
13046 | 13256 | 蔡聰智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部務交由金木山代理金遂藉其業務上之掩護聯絡江槐村蘇明哲蔡再修及業經自首之蘇金騰柳阿成蔡聰智在逃之黃萬斛施以匪共教育 | 自首 | (40)安潔字第1436號 | |||||||
13047 | 13257 | 黃萬斛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200 | 審理中又經傳據自首份子黃萬斛余健敏到庭結證?寔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241? | |||||||
13048 | 13258 | 施儒珍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詹鴻?與在逃匪諜施儒珍在農林廳檢驗局新竹分局有同事之誼民國四十年六月間匪新竹市委員會書記黃樹滋被捕施匪?畏罪潛匿 | 在逃 | (41)安潔字第2921一號 | |||||||
13049 | 13259 | 鄭萬成 | 男 | 台灣, | 自首 | 100 | 林天賜調糖廠實習施匪介紹自首份子鄭萬成隨同前往斗六鳥樹林總爺等糖廠旅住半月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392號 | |||||||
13050 | 13260 | 呂阿乾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吸收在逃之呂阿乾詹榮春加入受命調查中壢行政概況將中壢鎮公所商工社會統計資料。 | 在逃 | (41)安潔字第1059號 | |||||||
13051 | 13261 | 詹榮春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吸收在逃之呂阿乾詹榮春加入受命調查中壢行政概況將中壢鎮公所工社會統計資料 | 在逃 | (41)安潔字第1059號 | |||||||
13052 | 13262 | 游阿添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莊新祿於39年2月間曾留宿在逃叛徒林元枝、游阿添等數人。 | 在逃 | 51144案 | |||||||
13053 | 13263 | 陳燽鏞 | 男 | 台灣, | 在逃 | 51167 | 楊 順於38年7月間經在逃之匪陳燽鏞介紹寫履歷表一份參加匪青年團組織與蕭春源蕭清標為一小組受陳匪燽鏞之領導參與開會共十餘次。 | 在逃 | (41)安潔字0019號 | |||||||
13054 | 13264 | 簡潮壽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陳盛妙由在逃叛徒簡潮壽吸收入「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桃園地區工委會組織 | 在逃 | 歷2p172 | |||||||
13055 | 13265 | 曾清山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謝金波於38年12月間,經業已自首之叛徒曾清山介紹參加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由曾清山交與反動書刊供其閱讀,並在已決叛徒江朝澤家中參與小組會議,討論從事宣傳及吸收黨羽等工作;並於39年5、6月間先後吸收吳應中等人加入組織。被告吳應中供認經謝金波介紹參加叛亂組織並交與反動書刊命其閱讀等語,否認有參加開會或為匪工作等情事,經被告謝金波質證相符,並有證人曾清山之供證。 | 自首 | 52024案,民盟。 | |||||||
13056 | 13266 | 莊惠寬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自首 | |||||||||
13057 | 13267 | 謝詩和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200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劉福增於卅八年六月間由另案匪徒陳敬賢介紹以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為名實則加入匪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學運部擔任組織幹事經常與匪徒陳敬賢及自首份子謝詩和開會研究討論推動學生運動工作) | 自首 | (40)安潔字第4734號,(41)安潔字第1558號 | |||||||
13058 | 13268 | 呂東聲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59 | 13269 | 簡春夏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60 | 13270 | 簡福謙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61 | 13271 | 李春松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62 | 13272 | 呂理崇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38年7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63 | 13273 | 陳恆彬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李玉麟(?李玉鄰)於卅八年七月間由在逃之叛徒謝詩和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龜山支部任該支部委員受在逃之呂匪東聲領導旋吸收另案辦理之黃永福簡守義林約幹劉登清及在逃之簡春夏簡福謙李春松呂理崇陳恆彬等九人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64 | 13274 | 李詩珍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吳梁明游成均於38年11月及12月間先後由李詩珍(現已自首)介紹參加匪?組織。 | 自首 | (40)安潔字第4734號 | |||||||
13065 | 13275 | 簡阿坤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邱垂和(?邱水和)於同年七月間由呂匪東聲介紹參加匪?組織與另案辦理之簡阿龍?在逃之簡阿坤同一小組先後開會三次討論匪軍登陸台灣如何供應柴米等問題。 | 在逃 | ||||||||
13066 | 13276 | 黃宗房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吳梁明與業經另案辦理之黃水秀及在逃之黃宗房同一小組先後開會八次游成與吳梁明黃宗房同一小組曾開會八次并吸收在逃之張萬益黃阿福加入叛亂組織。 | 在逃 | ||||||||
13067 | 13277 | 張萬益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吳梁明與業經另案辦理之黃水秀及在逃之黃宗房同一小組先後開會八次游成與吳梁明黃宗房同一小組曾開會八次并吸收在逃之張萬益黃阿福加入叛亂組織。 | 在逃 | ||||||||
13068 | 13278 | 黃阿福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52 | 吳梁明與業經另案辦理之黃水秀及在逃之黃宗房同一小組先後開會八次游成與吳梁明黃宗房同一小組曾開會八次并吸收在逃之張萬益黃阿福加入叛亂組織。 | 在逃 | ||||||||
13069 | 13279 | 林真旗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張竹樹于39年1月間經自首份子林真旗介紹加入匪黨為候補黨員閱讀「匪黨宣言」「男子一生」等反動書籍,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218號 | |||||||
13070 | 13280 | 蔡泉福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76 | 蘇文安經匪李武昌介紹加入匪黨後復介紹黃文隆蔡福泉蔡李文興(均在逃)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71 | 13281 | 李文興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76 | 蘇文安經匪李武昌介紹加入匪黨後復介紹黃文隆蔡福泉蔡李文興(均在逃)加入匪組織 | 在逃 | ||||||||
13072 | 13282 | 陳瀛洲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39年10月,溫春鄢又吸收自首份子陳瀛洲參加。 | 自首 | 溫春鄢52122案 | |||||||
13073 | 13283 | 詹溪華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39年10月,溫春鄢又嗣劉福增以該溫春鄢與自首份子即匪幹詹溪華同在農業職業學校就讀,乃商准其上級自首份子謝時和,交由詹溪華領導,並集會講解反動言論、灌輸匪黨思想 | 自首 | 溫春鄢52122案 | |||||||
13074 | 13284 | 邱正義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台北市工人工作委員會成立許希寬任委員同時另案被告黃如川林斯鎰游國坤在逃叛徒邱正義加入匪黨後成立大同支部 | 在逃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075 | 13285 | 游國坤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林增新於36年12月經叛徒邱正義(在逃)吸收加入匪黨與邱匪正義及游匪國坤(已自首)同一小組受邱匪正義及林匪茂松先後領導集會一次閱讀光明報等37年3月更奉匪命受匪幹許希寬率領前往香港接受匪訓三週後返台。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74號 | |||||||
13076 | 13286 | 盧哲標 | 男 | 台灣, | 99099 | 廖學龍於卅六年秋經邱匪正義吸收加入匪黨與邱匪正義游匪國坤黃匪如川等同一小組受林匪茂松及匪幹盧哲標(現押保密局)領導集會五六次討論匪黨主義及發展組織等問題 | (42)審三字第0074號 | |||||||||
13077 | 13287 | 林金土 | 男 | 台灣, | 在逃 | 54020 | 許宜卿連德溫於民國卅七年夏由另案判決之匪幹傅世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閱讀匪書同年冬先後吸收林清松簡朝英何曾登耀林再添暨在逃之林金土方金水劉萬吉等人加入該匪盟組織後成立基隆匪盟組織由許宜卿負責 | 在逃 | ||||||||
13078 | 13288 | 劉萬吉 | 男 | 台灣, | 在逃 | 54020 | 許宜卿連德溫於民國卅七年夏由另案判決之匪幹傅世明吸收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閱讀匪書同年冬先後吸收林清松簡朝英何曾登耀林再添暨在逃之林金土方金水劉萬吉等人加入該匪盟組織後成立基隆匪盟組織由許宜卿負責 | 在逃 | ||||||||
13079 | 13289 | 林素月 | 女 | 台灣, | 自首 | 200 | 民盟曾維成案中曾持陳本江函與曾維成連絡。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043號 | |||||||
13080 | 13290 | 張棟柱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5020案判決書述張棟柱皆林三合、林素月、陳本江等逃亡藏匿各處 | 自首 | (44)審特字第0043號 | |||||||
13081 | 13291 | 林 局 | 女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黃 泉之妻 | 55020 | 黃 泉介紹入民盟組織 | 自首 | ||||||||
13082 | 13292 | 黃金花 | 女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黃 泉之女 | 55020 | 黃 泉介紹入民盟 | 自首 | ||||||||
13083 | 13293 | 黃榮泰 | 男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黃 泉之子 | 55020 | 黃 泉介紹入民盟 | 自首 | ||||||||
13084 | 13294 | 黃輝雄 | 男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黃 泉之次子 | 55020 | 黃 泉介紹入民盟 | 自首 | ||||||||
13085 | 13295 | 簡金絨 | 女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蔡 點之妻 | 55020 | 蔡 點介紹入民盟組織 | 自首 | ||||||||
13086 | 13296 | 蔡英嬌 | 女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蔡 點之女 | 55020 | 蔡 點介紹入民盟組織 | 自首 | ||||||||
13087 | 13297 | 蔡清玉 | 男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蔡 點之子 | 55020 | 蔡 點介紹入民盟組織 | 自首 | ||||||||
13088 | 13298 | 張 英 | 女 | 台灣,高雄縣 | 自首,蔡 點之媳,蔡清玉之妻 | 55020 | 蔡 點介紹入民盟組織 | 自首 | ||||||||
13089 | 13299 | 林速英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5062案述及自首之林速英取得炸葯一包交與翁文禮 | 自首 | ||||||||
13090 | 13300 | 劉清玉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0054案 | 自首 | ||||||||
13091 | 13301 | 黎明華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0054案 | 自首 | ||||||||
13092 | 13302 | 劉鼎昌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0054案 | 自首 | ||||||||
13093 | 13303 | 劉元旺 | 男 | 台灣,苗栗縣 | 在逃 | 100 | 與52096案陳昌貴,鄧雲雙同時被曾興成吸收 | 在逃 | ||||||||
13094 | 13304 | 曾興成 | 男 | 台灣,苗栗縣 | 在逃 | 100 | 與52096案陳昌貴,鄧雲雙同時被曾興成吸收 | 在逃 | ||||||||
13095 | 13305 | 鄧雲雙 | 男 | 台灣,苗栗縣 | 在逃 | 100 | 與52096案陳昌貴,鄧雲雙同時被曾興成吸收 | 在逃 | ||||||||
13096 | 13306 | 鍾慰章 | 男 | 台灣, | 在逃,即老陳 | 100 | 曾梅蘭係本部判決確定已執行之叛徒徐慶蘭之弟深受其左傾思想之薰陶於民國四十年六月間在自首叛徒陳華清家遇見其兄之匪徒領導人即在逃之鍾慰章(即老陳)向其宣傳共匪大陸勝利情形 | 在逃 | (41)安潔字第2704號 | |||||||
13097 | 13307 | 李蒼? | 男 | 台灣, | 自首 | 56015 | 李添木於38年4月在台北縣蘆洲鄉經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匪愛國青年自治同盟復於39年3、4月間介紹現已自首之李蒼?張慶勝參加與該李蒼?張慶勝同一小組由匪諜化名「黑子」者領導嗣李添木於同年4月至6月間復時常通知李蒼?張慶勝前往觀音山二重埔等地集會受「黑子」教育同年7月間李蒼?張慶勝擬向政府自首該李添木又予阻止。 | 自首 | ||||||||
13098 | 13308 | 張慶勝 | 男 | 台灣, | 自首 | 56015 | 李添木於38年4月在台北縣蘆洲鄉經已處決叛徒張金海介紹參加匪愛國青年自治同盟復於39年3、4月間介紹現已自首之李蒼?張慶勝參加與該李蒼?張慶勝同一小組由匪諜化名「黑子」者領導嗣李添木於同年4月至6月間復時常通知李蒼?張慶勝前往觀音山二重埔等地集會受「黑子」教育同年7月間李蒼?張慶勝擬向政府自首該李添木又予阻止。 | 自首 | ||||||||
13099 | 13309 | 羅金蓮 | 女 | 台灣,苗栗縣 | 在逃 | 51070 | 吳秀霞、羅士光均為小學教員,38年暑假期間,常至羅士光家聽取乃姊(在逃犯)羅金蓮講解匪區情形。 | 在逃 | ||||||||
13100 | 13310 | 詹榮春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吸收在逃之呂阿乾詹榮春加入受命調查中壢行政概況將中壢鎮公所商工社會統計資料。 | 在逃 | (41)安潔字第1059號 | |||||||
13101 | 13311 | 許江新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200 | 台南工學院學生 | 楊俊隆係台南工學院學生於38年5、6月間經在逃匪諜同學許江新介紹寫自傳參加朱毛匪?39年4月間吸收黃鍾雙加入組織供給黃鍾雙左傾書刊便其研讀。( 歷2p358 錄與52009案羅明懋關聯。) | 在逃 | (40)安潔字第2741號 | ||||||
13102 | 13312 | 吳耀民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楊耀宗於38年7、8月間由在逃叛徒吳耀民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 在逃 | (40)安潔字第4353號 | |||||||
13103 | 13313 | 廖學烓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楊耀宗雖堅不承認有參加叛亂之組織僅供認與叛徒吳耀民熟識等情但據業經本部判刑確定之叛亂犯王子煃吳大祿分別供稱與被告楊耀宗同一小組歸江泰勇指揮領導等語又同時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者有楊耀宗吳耀民江慶忠等云云足證被告有參加叛亂之組織復有業已自首之證人廖學烓到庭供證由吳耀民介紹與被告相識有何話均由其轉達聯絡吳耀民並會住其家中 | 自首 | (40)安潔字第4353號 | |||||||
13104 | 13314 | 陳建東 | 男 | 台灣, | 228遭擊斃 | 47228 | 228時遭擊斃 | |||||||||
13105 | 13315 | 林良材 | 男 | 台灣, | 228,在逃,即林樑材。 | 100 | 舊台共,逃亡中,許希寬化名彭溪於民國卅五年六月間經另案判決叛徒廖瑞發吸收參加朱毛匪黨先後受廖瑞發暨在逃匪幹孫古平領導同年十一月吸收陳朝陽蔡朝宗加入匪之組織同年底與陳朝陽蔡朝宗及自首份子汪枝等赴淡水中學竊取輕機槍七挺擲彈筒十四座交在逃林匪良才(按即林樑材)卅六年「二二八」時在景尾領導民眾向空軍倉庫搶步槍二支子彈十發 | 在逃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06 | 13316 | 陳大川 | 男 | 台灣,高雄縣 | 在逃,陳通和之兄 | 100 | 延平學院教師 | 林詩賓於35年4月經其友即在逃叛徒林清海介紹購置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五十三巷一○四衖廿七號房屋一幢卅六年三月間遷居桃園遂將該屋託由林清海管理卅七年春林清海命其贅婿林三合商得被告同意後將房屋借與延平學院教員即在逃叛徒陳大川陳通和兄弟等居住卅八年八月復同意轉讓與陳大川之妹夫即另案已決叛徒孫裕光進入居住 | 在逃 | (40)安潔字第4683號 | ||||||
13107 | 13317 | 林逢祥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陳傳枝陳榮標均于38年冬由在逃之匪幹林逢祥介紹參加匪?組織受林逢祥領導并各先後開會兩次研究「黨的手冊」及「開國文獻」等問題。 | 在逃 | (41)安潔字第1684號 | |||||||
13108 | 13318 | 王天強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245 | 黃家通於38年農曆正月中旬經在逃叛徒高平儒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叛徒林青山王天強高其從同一小組受高平儒領導 | 在逃 | ||||||||
13109 | 13319 | 林青山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245 | 黃家通於38年農曆正月中旬經在逃叛徒高平儒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叛徒林青山王天強高其從同一小組受高平儒領導 | 在逃 | ||||||||
13110 | 13320 | 高其從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245 | 黃家通於38年農曆正月中旬經在逃叛徒高平儒介紹參加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與在逃叛徒林青山王天強高其從同一小組受高平儒領導 | 在逃 | ||||||||
13111 | 13321 | 卓丙勳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1274案卓阿臣吸收入組織。 | 自首 | ||||||||
13112 | 13322 | 游文讚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51274案張仕賢於39年元月經在逃之呂東聲介紹參加匪黨充小組長吸收在逃之游文讚及詹源祥等人。 | 在逃 | ||||||||
13113 | 13323 | 葉 深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張旺起草章程分頭活動自總其成更以自首份子葉深在大潭地區組織應變會目的在迎接匪黨攻台又自組織北部海岸地區新農會以自首份子羅城鳳為書記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4 | 13324 | 范進生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廖奕富江天來均係舊台共份子廖奕富於37年由匪幹自首份子范進生介紹與林希鵬相識38年范又介紹與羅城鳳相識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5 | 13325 | 范新戊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100 | 張旺於37年冬經自首匪幹黎明華在中壢吸收參加匪黨受其指示介紹在逃之范新戊宋增勳周耀施(化名老徐?周耀旋)加入匪黨?成立匪楊梅小組領導工作。 | 在逃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6 | 13326 | 陳樹枝 | 男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 | 51290 | 陳金成與其胞弟?自首份子陳樹枝經林希鵬39年秋先後吸 收口頭參加匪新農會明知林希鵬為政府通緝逃亡叛徒而屢為藏匿又於四十年 六月藏匿另案匪幹林元枝一天接受林匪給閱「新民主主義」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7 | 13327 | 周 坤 | 男 | 台灣, | 在逃,化名老洪 | 100 | 台共工委會39年4月受朱毛匪?偽中央指示組織情報組以在逃匪幹周坤(化名老洪)為書記自首份子林希鵬(化名老李)負責?眾工作曾永賢周慎源分負調查研究宣傳教育工作林希鵬又領導自首份子劉興炎(化名老林)及獲案之張旺(化名老高)組織中區小組在舊新竹縣地區專事發展?眾工作策動組織新農會煽惑農民思想滲入國民黨基層使其變質 | 在逃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8 | 13328 | 羅城鳳 | 男 | 台灣, | 自首 | 51290 | 林希鵬又領導自首份子劉興炎(化名老林)及獲案之張旺(化名老高)組織中區小組在舊新竹縣地區專事發展?眾工作策動組織新農會煽惑農民思想滲入國民黨基層使其變質由張旺起草章程分頭活動自總其成更以自首份子葉深在大潭地區組織應變會目的在迎接匪黨攻台又自組織北部海岸地區新農會以自首份子羅城鳳為書記迨該林希鵬等自首所有各該組織首從?相繼捕案。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19 | 13329 | 林逢祥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
13120 | 13330 | 黃新煌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
13121 | 13331 | 李水來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在逃 | |||||||||
13122 | 13333 | 李 潔 | 男 | 在逃 | 100 | 石玉峰奉匪上級指示于同年11月間在台灣大學吸收吳東烈與在逃施至成參加匪?均由在逃匪幹李潔監誓石玉峰為小組長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368號 | ||||||||
13123 | 13334 | 詹昭爐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被告梁春坤江兆合江兆水江雲水江智土梁維紹梁維生梁青梁雲漢申文坤等及自首份子詹昭爐在本部保安處所供互證無訛且有獲案油印機一具左輪手槍一支子彈六發加拿大手槍子彈二十七發為憑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732號 | |||||||
13124 | 13335 | 何智公 | 男 | 自首 | 200 | 歷2p358 錄與52009案羅明懋關聯,已自首。 | 自首 | |||||||||
13125 | 13336 | 胡海基 | 男 | 台灣,苗栗縣 | 自首 | 52011 | 學生 | 陳鎮堂、鄒熹齡、傅昌賢、謝開森等均與自首匪諜胡海基,及本部已另案處決叛亂犯詹俊英相友好,並嗜好音樂,乃於37年夏季組織歌詠隊,並藉以進修樂理,胡海基、詹俊英等常乘機向其灌輸匪幫思想,謂共產主義自由平等,人人有職業,有飯吃,適合時代潮流,使能研究共產主義,預備將來實現等,並側面煽動陳鎮堂參加匪組織未果。 | 自首 | |||||||
13126 | 13337 | 鄭煥生 | 男 | 自首 | 53020 | 宋增勳於38年夏至39年春曾吸收宋孟韶林漢爐(均已判決)及胡玉麟鄭煥生鄭石林(均已自首)等加入匪黨領導活動。 | 自首 | |||||||||
13127 | 13338 | 胡玉麟 | 男 | 台灣,桃園縣 | 自首 | 53020 | 宋增勳於38年夏至39年春曾吸收宋孟韶林漢爐(均已判決)及胡玉麟鄭煥生鄭石林(均已自首)等加入匪黨領導活動。 | 自首 | ||||||||
13128 | 13339 | 黃嘉申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謝運石於39年2月間由匪楊某介紹在伯公廟參加匪中國共產黨人民解放軍三民主義同志會參與開會三次討論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辦法黃裕煥於38年10月間經匪黃元雙介紹加入匪三民主義同志會與匪黃元雙黃元盛為一小組在黃元雙家開會二次研討組織團結青年及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辦法去年10月28日經自首匪諜陳雙喜黃嘉申等先後檢舉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324號 | |||||||
13129 | 13340 | 黃雙喜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謝運石於39年2月間由匪楊某介紹在伯公廟參加匪中國共產黨人民解放軍三民主義同志會參與開會三次討論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辦法黃裕煥於38年10月間經匪黃元雙介紹加入匪三民主義同志會與匪黃元雙黃元盛為一小組在黃元雙家開會二次研討組織團結青年及歪曲宣傳「三七五」減租辦法去年10月28日經自首匪諜陳雙喜黃嘉申等先後檢舉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324號 | |||||||
13130 | 13341 | 陳老在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028 |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由張溜陳明新領導吸收陳老在參加陳老在又誘引陳配在吳復家參加集會一次..........陳老在自首後又據供將陳配捕獲。 | 自首 | ||||||||
13131 | 13342 | 徐阿元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華春在前苗栗三灣國民學校任教時于38年4月受該校代校長即已自首之叛徒游金龍誘惑化名「紅玉」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曾分別在游金龍宿舍及同黨孫阿泉家中與同黨份子胡泉欽邱逢德等集會批評政府討論團結青年吸收黨徒發展組織等遂於同年夏先後勸誘業已自首之徐阿元徐興發曾順華等加入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650號 | |||||||
13132 | 13343 | 徐興發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華春在前苗栗三灣國民學校任教時于38年4月受該校代校長即已自首之叛徒游金龍誘惑化名「紅玉」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曾分別在游金龍宿舍及同黨孫阿泉家中與同黨份子胡泉欽邱逢德等集會批評政府討論團結青年吸收黨徒發展組織等遂於同年夏先後勸誘業已自首之徐阿元徐興發曾順華等加入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650號 | |||||||
13133 | 13344 | 曾順華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華春在前苗栗三灣國民學校任教時于38年4月受該校代校長即已自首之叛徒游金龍誘惑化名「紅玉」繕交自傳參加朱毛匪幫組織曾分別在游金龍宿舍及同黨孫阿泉家中與同黨份子胡泉欽邱逢德等集會批評政府討論團結青年吸收黨徒發展組織等遂於同年夏先後勸誘業已自首之徐阿元徐興發曾順華等加入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650號 | |||||||
13134 | 13345 | 劉錦榮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30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 | 在逃 | ||||||||
13135 | 13346 | 許木生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30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 | 在逃 | ||||||||
13136 | 13347 | 溫龍水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30 | 黃逢開於38年8月間經逃匪廖天珠介紹參加叛亂組織,與匪徒彭南華江添進等編為一小組,在廖天珠家開會5、6次,研討團結農民為匪宣傳閱讀匪黨書刊,38年10月間吸收逃匪劉清玉、劉榮錦、張阿才、許木生、溫龍水5人加入組織 | 在逃 | ||||||||
13137 | 13349 | 鄭寶中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簡卯己簡明義許長壽于卅八年十一月間曾聽聆自首份子鄭寶中李詩珍等匪黨宣傳知該鄭寶中等身份於該鄭寶中等39年11、2月間自首前不予告密檢舉 | 自首 | (41)安潔字第1558號 | |||||||
13138 | 13350 | 施天意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黃森榮供認與逃匪施天意係中學同學四十年九月刑警逮捕施匪時因念友情遂將施帶至蔡長榮處藏宿一夜 | 在逃 | (41)安澄字第3526號 | |||||||
13139 | 13351 | 羅金城 | 男 | 台灣, | 52060 | 洪 養於同時期先後吸收蔡賠川張守仁參加其偽前鋒青年協會分在蔡賠川及在逃之羅金城家集會討論吸收他人擴大叛亂組織收買槍彈企圖武裝叛亂及散發反對政府傳單調查國軍動態等事宜。 | 在逃 | |||||||||
13140 | 13352 | 吳明正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52063案:吳文華與另案已決匪徒江泰勇及已自首匪徒吳明正均係省立台中商業職業學校同學,於37年7月起由吳明正開始教育灌輸左傾思想,納入朱毛匪幫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即奸匪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中商支部組織 | 自首 | 52063案 | |||||||
13141 | 13353 | 葉坤彰 | 男 | 台灣, | 99099 | 李偉文於37年5、6月間受叛徒彭欽嗣教育,交閱匪黨之光明報,新台灣中共黨章,論修養等書刊灌輸思想,遂被誘惑提出自傳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並於38年底吸收其同學52061案:葉坤彰、簡進添兩人加入。 | 52061案 | |||||||||
13142 | 13354 | 彭欽嗣 | 男 | 台灣, | 99099 | 李偉文於37年5、6月間受叛徒彭欽嗣教育,交閱匪黨之光明報,新台灣中共黨章,論修養等書刊灌輸思想,遂被誘惑提出自傳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並於38年底吸收其同學52061案:葉坤彰、簡進添兩人加入。 | 52061案 | |||||||||
13143 | 13355 | 簡進添 | 男 | 台灣, | 99099 | 李偉文於37年5、6月間受叛徒彭欽嗣教育,交閱匪黨之光明報,新台灣中共黨章,論修養等書刊灌輸思想,遂被誘惑提出自傳參加朱毛匪幫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之組織,並於38年底吸收其同學52061案:葉坤彰、簡進添兩人加入。 | 52061案 | |||||||||
13144 | 13356 | 鄭國楨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自首 | 52075案 | ||||||||
13145 | 13357 | 黃文隆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076 | 蘇文安經匪李武昌介紹加入匪黨後復介紹黃文隆蔡福泉蔡李文興(均在逃)加入匪組織並組織研究會吸收李裁李金城吳榮泰楊振南蔡文波陳媽典為會員 | 在逃 | ||||||||
13146 | 13358 | 張英杰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吳崇慈係台灣大學商學院三年級學生36年2月間親書自傳由張璧坤介紹加入匪黨組織政府當局前為獲取吳崇慈參加匪?組織證據起見遂運用自首份子張英杰與其晤面由張面授要點飭其撰擬工作計劃吳崇慈原不知張英杰曾經自首乃於41年2月3日親擬該項報告書三頁於同月5日晨親自由嘉義乘火車送往台南車站密交張英杰。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448號 | |||||||
13147 | 13359 | 陳炳仁 | 男 | 台灣, | 高中 | 在逃 | 100 | 傅照明與在逃匪徒陳炳仁均係台北商業高級中學同學38年9月間陳匪將馬克斯思想論馬克斯經濟學俄國資本論等一類書籍十餘?交與傅照明閱讀思想深受其毒。 | 在逃 | |||||||
13148 | 13360 | 王子英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100 | 林丙非明知其係叛徒而為藏匿黃匪又以其家鄰近鶯歌火車站遂以之為交通連絡處所給閱匪黨書籍加以教育迄40年5月計為黃匪密向逃匪葉天註取轉錢款四次約新台幣千餘元向公論報社陳其昌借款及調查時事計三次39年9月黃匪并介紹當時政府通緝匪徒現已自首之郭維芳王子英與之相識迄40年5月止郭維芳在其家藏匿十數次王子英在其家藏匿五六次該郭維芳並將「和談文獻」「黎明報」「新聞簡編」及「論人民民主政府」等匪黨書刊交林丙非閱讀。 | 在逃 | (41)安潔字第2695號 | |||||||
13149 | 13361 | 郭維芳 | 男 | 台灣, | 逃亡後自首 | 100 | 林丙非明知其係叛徒而為藏匿黃匪又以其家鄰近鶯歌火車站遂以之為交通連絡處所給閱匪黨書籍加以教育迄四十年五月計為黃匪密向逃匪葉天註取轉錢款四次約新台幣千餘元向公論報社陳其昌借款及調查時事計三次三十九年九月黃匪并介紹當時政府通緝匪徒現已自首之郭維芳王子英與之相識迄四十年五月止郭維芳在其家藏匿十數次王子英在其家藏匿五六次該郭維芳並將「和談文獻」「黎明報」「新聞簡編」及「論人民民主政府」等匪黨書刊交林丙非閱讀 | 在逃 | (41)安潔字第2695號 | |||||||
13150 | 13362 | 葉天註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林丙非明知其係叛徒而為藏匿黃匪又以其家鄰近鶯歌火車站遂以之為交通連絡處所給閱匪黨書籍加以教育迄四十年五月計為黃匪密向逃匪葉天註取轉錢款四次約新台幣千餘元向公論報社陳其昌借款及調查時事計三次三十九年九月黃匪并介紹當時政府通緝匪徒現已自首之郭維芳王子英與之相識迄四十年五月止郭維芳在其家藏匿十數次王子英在其家藏匿五六次該郭維芳並將「和談文獻」「黎明報」「新聞簡編」及「論人民民主政府」等匪黨書刊交林丙非閱讀 | 在逃 | (41)安潔字第2695號 | |||||||
13151 | 13363 | 吳 萬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2 | 13364 | 林重陽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3 | 13365 | 蕭辛溪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4 | 13366 | 沈戊信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5 | 13367 | 許紹然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6 | 13368 | 陳命宜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7 | 13369 | 吳清興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經傳自首份子林重陽吳萬許紹然吳清興蕭辛溪沈戊信陳命宜等到庭均結證並質對被告許土龍陳清祈有上開事實查自首份子吳萬等七人證言經核與其自首時之自白書及談話筆錄均相?合 | 自首 | (43)審覆字第0059號 | |||||||
13158 | 13370 | 林振德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蔡知高於38年8月間受本部已決叛亂犯陳崑崙之指示通知另一已決叛亂犯陳玻理及匪黨自首份子林振德在陳匪龍眼樹園內開會一次同年9月及10月間又各通知前開人等及張士謝瑞二人在同一地點各開會一次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763號 | |||||||
13159 | 13371 | 陳燕金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110 | 謝裕發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劉雨雲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及自首份子陳燕金等作反動宣傳一次 | 自首 | ||||||||
13160 | 13372 | 廖萬德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邱寶貴于39年底起至41年初先後容留叛徒林元枝吳敦仁及在逃叛徒廖萬德等在家食宿數次 | 在逃 | (41)安潔字第3060號 | |||||||
13161 | 13373 | 黃瑞柳 | 男 | 台灣, | 即黃漾柳 | 99099 | 林慶祥與另案已決犯黃瑞柳(?黃漾柳)為幼年同學民國卅九年九十月間黃漾柳曾對之宣傳共產黨使人人有工做有飯吃生活好在本省中部山上有匪之秘密組織並邀其參加匪? | 不詳 | (41)安潔字第2223號 | |||||||
13162 | 13374 | 馮開興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130 | 王清金經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武裝負責人江添進吸收加入匪黨曾吸收自首份子馮開興黃阿田及被告彭金石參加除業經該被告於捕案時供認吸收該黃阿田參加不諱在卷外復據該黃阿田馮開興自首時各供明由該被告吸收加入匪黨授命組織匪地下武裝隊準備響應未毛匪幫攻台等情經傳案結證對質屬實 | 自首 | ||||||||
13163 | 13375 | 廖 喚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200 | 40年10月間陳匪春慶等利用其村長地位囑渠勸誘自首份子廖喚參加武裝組織 | 自首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64 | 13376 | 陳 銀 | 女 | 台灣,台北縣 | 陳啟旺之女 | 52140 | 謝廖好於40年夏由叛徒陳?旺之女陳銀介入共黨人民武裝保衛隊為婦女隊員,被告廖李網陳王秀均於40年10月分別由陳?旺及其女陳銀介紹參加新政府人民武裝保衛隊 | 不詳 | ||||||||
13165 | 13377 | 李慇懃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52140 | 王老見於39年12月間由陳田其介紹參加匪?受匪幹李某領導曾在40年間吸收被告王金印潘炳輝蔡清山王私得及已自首之李慇懃等加入。 | 自首 | ||||||||
13166 | 13378 | 林先景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提據另案匪徒周水王再傳到案指證被告周禎堯係匪徒及逃匪林先景教育被告余新居潘城源并在逃匪劉雪昆日記簿上看見記有該被告等之姓名 | 在逃 | (42)審三字第0092號 | |||||||
13167 | 13379 | 劉雪昆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提據另案匪徒周水王再傳到案指證被告周禎堯係匪徒及逃匪林先景教育被告余新居潘城源并在逃匪劉雪昆日記簿上看見記有該被告等之姓名 | 在逃 | (42)審三字第0092號 | |||||||
13168 | 13380 | 楊兩全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200 | 陳啟旺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份供給情報代匪售木材得和台幣四千餘元以充經費 | 自首 | 陳啟旺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69 | 13381 | 謝德風 | 男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200 | 陳啟旺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份供給情報代匪售木材得和台幣四千餘元以充經費 | 自首 | 陳啟旺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70 | 13382 | 廖黃笑 | 女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200 | 陳啟旺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份供給情報代匪售木材得和台幣四千餘元以充經費 | 自首 | 陳啟旺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71 | 13383 | 王 軟 | 女 | 台灣,台北縣 | 自首 | 200 | 陳啟旺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份供給情報代匪售木材得和台幣四千餘元以充經費。 | 自首 | 陳啟旺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172 | 13384 | 林財盛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吳盛松徐有松均於38年1月間受已自首之匪徒林財盛勸誘參加朱毛匪?接閱匪黨油印刊物並分別與該林財盛及已自首之匪徒劉維添討論三七五減租及時局等問題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412號 | |||||||
13173 | 13385 | 劉維添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吳盛松徐有松均於民國卅八年一月間受已自首之匪徒林財盛勸誘參加朱毛匪?接閱匪黨油印刊物並分別與該林財盛及已自首之匪徒劉維添討論三七五減租及時局等問題 | 自首 | (41)安潔字第0412號 | |||||||
13174 | 13386 | 吳阿順 | 男 | 台灣,宜蘭縣 | 自首 | 52156 | 經傳自首份子吳阿順結證稱「卅八年七月底我吸收趙戊庚參加叛亂組織但趙未答應?再無來往亦不知我之住址」 | 自首 | ||||||||
13175 | 13387 | 蘇炳林 | 男 | 福建, | 52166 | 共同被告蘇福生、蘇炳林。蘇福生於41年6月間為偽「交陳鄉」(大陸)鄉長鄭仁忠與另一認識之匪幹,找至鄉公所,飭派來大陳,刺探我方軍艦數目和兵力多少及何時反攻。 | 不祥 | |||||||||
13176 | 13388 | 傅清河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清華于38年11月間經另案被告蕭春源介紹參加匪?組織化名石寶李勤連于同年12月間亦經蕭春源介紹參加匪?組織化名東海事經傅清河於41年5月15日向苗栗縣警察局自首時供出。 | 自首 | (41)安潔字第2781號 | |||||||
13177 | 13389 | 楊清和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09 | 張炳煌現年27歲於39年1月間在竹山鎮車店子石昭城(被捕)家,被陳清水(被捕)煽動參加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劉匪占顯(自首)領導,於41年3月6日向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辦理自首,因其曾與楊清和、林動?、張昭猛(均已自首)等匪,同時被保密局通緝,故飭解部訊明辦理(現押於明德莊)在案。」 | 自首 | ||||||||
13178 | 13390 | 張昭猛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09 | 張炳煌現年27歲於39年1月間在竹山鎮車店子石昭城(被捕)家,被陳清水(被捕)煽動參加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劉匪占顯(自首)領導,於41年3月6日向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辦理自首,因其曾與楊清和、林動?、張昭猛(均已自首)等匪,同時被保密局通緝,故飭解部訊明辦理(現押於明德莊)在案。」 | 自首 | ||||||||
13179 | 13391 | 林動? | 男 | 台灣, | 自首 | 52309 | 張炳煌現年27歲於39年1月間在竹山鎮車店子石昭城(被捕)家,被陳清水(被捕)煽動參加偽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受劉匪占顯(自首)領導,於41年3月6日向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辦理自首,因其曾與楊清和、林動?、張昭猛(均已自首)等匪,同時被保密局通緝,故飭解部訊明辦理(現押於明德莊)在案。」 | 自首 | ||||||||
13180 | 13392 | 石聰今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石聰今為在逃匪諜係被告胡萬德堂兄胡連登之內姪四十年間常至胡萬德家於四十年古曆十月左右?知其為匪因怕報復不敢檢舉 | 在逃 | (42)安度字第0634號 | |||||||
13181 | 13393 | 游萬福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曾秀昌對?39年1月參加匪?嗣由郭成?絡之事實業據在破案機?桃園縣警察局及台灣省警務處供認不諱並經郭成及自首匪諜游萬福供證其為匪徒屬寔 | 自首 | (41)安潔字第1851號 | |||||||
13182 | 13394 | 蔡朝宗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樹欉35年7月經自首份子蔡朝宗吸收參加匪「愛國青年同盟」與汪枝及逃匪陳章祿(?陳阿祿)同一小組受蔡朝宗領導36年蔡朝宗逃亡失去聯絡。 | 自首 | ||||||||
13183 | 13395 | 林 坤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河川由葉崇培引誘參加叛亂之組織並奉另案已處決叛徒陳水木之命引葉匪至林坤家與林坤(已自首)認識曾向陳少廷蔡德謙表示葉崇培為台灣省南部共匪負責人擬介紹蔡德謙與葉匪相識 | 自首 | 53015案 | |||||||
13184 | 13396 | 鄭 平 | 男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99499 | 軍 | 死刑 | 死刑 | 桂永清呈蔣…為斷絕後患,當經權宜分別秘密處決15人。 | |||||||
13185 | 13397 | 杜 楓 | 男 | 99499 | 死刑 | 死刑 | ||||||||||
13186 | 13398 | 余健敏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審理中又經傳據自首份子黃萬斛余健敏到庭結證?寔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241? | |||||||
13187 | 13399 | 林添丁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62 | 黃培奕乃逕至游清添等藏匿處所會議決定由游清添莊文忠莊傳義林添丁等?械向保密局假自首圖取得合法身份掩護刺探情報轉報予匪方嗣游清添莊文忠各?日造十四年式手槍(第一八一四四號第二七四九五號)莊傳義?駁殼槍(第二六○九八號)一隻向保密局假自首幸林添丁於自首時將假自首情形坦白首認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49號 | |||||||
13188 | 13400 | 高山外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72 | 王清泉於37年12月經在逃叛徒田進添介紹繕交履歷表乙份參加匪共組織與已決犯張秀伯自首犯高山外等同受田進添領導共一小組時相往還。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01號 | |||||||
13189 | 13401 | 吳金鬱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85 | 鍾來合於38年2月,在台南經自首分子鄭強府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與自首分子吳金鬱、楊德金等同一組織 | 自首 | ||||||||
13190 | 13402 | 楊德金 | 男 | 台灣, | 自首 | 53085 | 鍾來合於38年2月,在台南經自首分子鄭強府介紹,加入朱毛匪幫組織,與自首分子吳金鬱、楊德金等同一組織 | 自首 | ||||||||
13191 | 13403 | 賴朝成 | 男 | 台灣, | 自首 | 50297 | 鄭如霖於38年1月間,經已處決叛徒莊朝鐘介紹參加匪幫組織,嗣即吸收自首分子賴朝成加入,並以匪旗交賴朝成轉交余松柏保管 | 自首 | ||||||||
13192 | 13404 | 吳德忠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400 | 許國漢於39年春,參加在逃吳德忠所組織之台灣民主同盟,同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該會,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 | 在逃 | ||||||||
13193 | 13405 | 許溪信 | 男 | 台灣, | 在逃 | 50400 | 許國漢於39年春,參加在逃吳德忠所組織之台灣民主同盟,同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該會,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 | 在逃 | ||||||||
13194 | 13406 | 許 暢 | 男 | 台灣, | 52123 | 許火樹於39年7、8月間,在橋頭糖廠經戴水德介紹,加入豬肉會;同年12月間正式參加匪黨與許暢、戴水德為一小組 | ||||||||||
13195 | 13407 | 李清溪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67 | 農 | 不知逃亡中之張璧坤為共黨而予收容。 | 不受理 | |||||||
13196 | 13408 | 李厚重 | 男 | 台灣,嘉義縣 | 54010 | 26 | 松梅國校教員 | 因另案葉金柱曾圖吸收而有明知葉金柱為匪而未檢舉之嫌。 | 無罪 | |||||||
13197 | 13409 | 陳岐山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1 | 永義糖廠職員 | 疑由賴正亮吸收加人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
13198 | 13410 | 陳竹林 | 男 | 台灣,台南縣 | 54010 | 30 | 官田鄉農會推廣股長 | 疑由賴正亮吸收加人叛亂之組織。 | 無罪 | |||||||
13199 | 13411 | 鄭馬意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鄭金煉於陳匪清要暨已自首份子蘇標龔阿斗鄭馬意等避匿三峽鎮白石灣附近白馬鞍山上時曾代陳匪等購運食米三四次囑鄭菜包代購送七八次同年冬代陳匪銷售藤及藤製品 | 自首 | (42)審三字第0026號 | |||||||
13200 | 13412 | 陳夢彪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劉甲乙於38年9、10月間與現已自首之匪諜陳夢彪結識39年3月匪台中市委張嘉興(在逃)逃至陳夢彪處陳以其宿舍人眾不便藏匿乃請由劉甲乙商得劉登賀同意將劉登賀之私酒廠供張匪嘉興斷續匿居約半月 | 自首 | (44)審復字第0002號 | |||||||
13201 | 13413 | 張嘉興 | 男 | 台灣, | 在逃 | 100 | 劉甲乙於38年9、10月間與現已自首之匪諜陳夢彪結識39年3月匪台中市委張嘉興(在逃)逃至陳夢彪處陳以其宿舍人眾不便藏匿乃請由劉甲乙商得劉登賀同意將劉登賀之私酒廠供張匪嘉興斷續匿居約半月 | 在逃 | (44)審復字第0002號 | |||||||
13202 | 13414 | 黃 笑 | 女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啟旺介紹自首份子楊兩全謝德風廖黃笑王軟等加入武裝保衛隊以村長身份供給情報代匪售木材得和台幣四千餘元以充經費。 | 自首 | 陳啟旺 | (43)審三字第0135號 | ||||||
13203 | 13415 | 李世雄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景漳於卅九年夏在桃園經自首份子李世雄介紹參加匪黨讀書會開會五六次閱讀?蘇聯文學??大?哲學?等匪黨書刊同年秋由李世雄介紹與自首份子陳祖德邱應楠聯絡同年十二月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因與陳祖德邱應楠私情甚厚未將關係說出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667號 | |||||||
13204 | 13416 | 陳祖德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景漳於卅九年夏在桃園經自首份子李世雄介紹參加匪黨讀書會開會五六次閱讀?蘇聯文學??大?哲學?等匪黨書刊同年秋由李世雄介紹與自首份子陳祖德邱應楠聯絡同年十二月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因與陳祖德邱應楠私情甚厚未將關係說出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667號 | |||||||
13205 | 13417 | 邱應楠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陳景漳於卅九年夏在桃園經自首份子李世雄介紹參加匪黨讀書會開會五六次閱讀?蘇聯文學??大?哲學?等匪黨書刊同年秋由李世雄介紹與自首份子陳祖德邱應楠聯絡同年十二月向國防部保密局自首因與陳祖德邱應楠私情甚厚未將關係說出 | 自首 | (42)安度字第0667號 | |||||||
13206 | 13418 | 蔡宗霖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邱文清為之掩護十餘次?經常掩護自首份子呂東聲(化名老鄭)蔡宗霖(化名老王)及逃匪林佳楓等 | (42)安度字第0667號 | ||||||||
13207 | 13419 | 廖振駒 | 男 | 台灣, | 自首 | 200 | 同年九月在大竹國民學校介紹自首份子廖振駒書交自傳而參加匪黨加以教育 | (42)安度字第066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