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0年潛力績優選手排名賽暨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暨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跆拳道項目中華男、女代表隊選拔賽

2021-05-21T08:00:00 ~ 2021-05-25T18:00:00

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0年潛力績優選手排名賽暨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暨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跆拳道項目中華男、女代表隊選拔賽選拔辦法

一、宗   旨:遴選具發展潛力之優秀選手,施予有系統長期培訓,提昇競技戰力及增加比賽經驗,以達成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暨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跆拳道競賽,奪金之目的。

二、依據:本辦法經教育部體育署110年4月14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12260號函核備。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五、協辦單位:台中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委員會、中港高中。

六、競賽日期:110年5月21~25日。

七、競賽地點:中港高中體育館(435台中市梧棲區文昌路350號)

八、競賽組別:

(一)少年組:區分男子組十量級、女子組十量級(體重區分如附表一)。

(二)青少年組:區分男子組十量級、女子組十量級(體重區分如附表二)。

九、選手資格:須符合下列2款: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持有本會頒發壹段以上證書及國技院段證之選手。

(二)年齡限制:

1.少年組:12-14歲(2007-2009年)年齡資格依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主辦單位規定為準。

2.青少年組:15-17歲(2004-2006年)年齡資格依2021年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主辦單位規定為準。

十、組隊方式:以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登記有案之社團、道館及公私立學校為組隊單位參賽。

十一、報名方式與手續:

(一)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

(三)請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會員專區—比賽服務網頁進行網路報名,相關說明請自行上協會網站參閱(注意:證明文件一律線上上傳審核,請將切結書拍照上傳)。

(四)報名時所應備證件缺少者或資格不符合者或所報參賽組別取消比賽者於扣除行政等必要費用後,餘額退還。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最新世界跆拳道(World Taekwondo)競賽規則實施。

十三、比賽方式與規定:

(一)符合參賽資格之男、女選手,可自行選擇報名參賽量級。

(二)本選拔賽採單敗淘汰賽制進行比賽。

(三)本選拔賽使用KPNP電子護具進行比賽,電子頭盔及電子護胸由大會提供。

(四)參加比賽之男、女選手一律穿著全國跆協認可之競技道服,並自備護檔(陰)、護手肘、護腳脛、護手套、護牙套及KPNP電子襪等個人裝備。

(五)本排名賽前二名之選手將列為本會110年潛力績優選手培訓對象。須參加本會於暑假期間辦理之集訓,無故不報到者取消資格由次名選手遞補之。

(六)少年組男、女各量級第一名之選手為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中華男、女代表隊選手,第二名為預備選手,第一名之選手須依本會指定時間和地點辦理集訓,未依本會指定時間和地點辦理集訓報到者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參賽資格由第二名選手遞補。

(七)青少年男子組(-48KG、-55KG、-63KG、-73KG、+73KG)及女子組(-44KG、-49KG、-55KG、-63KG、+63KG)量級第一名之選手為2021年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跆拳道項目中華男、女代表隊選手,第二名為預備選手,第一名之選手須依本會指定時間和地點辦理集訓,未依本會指定時間和地點辦理集訓報到者以自動棄權論並取消參賽資格由第二名選手遞補。

(八)代表隊教練由本會選訓委員會開會決議後產生,入選培訓隊之教練、選手填具切結書確認後,未能參加集訓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九)教練、選手之替換須經本會選訓委員會討論審議後,提報教育部體育署行之。

十四、領隊會議及抽籤:

(一)民國1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假本會(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6段456號)6樓舉行第1次領隊會議及抽籤。

(二)民國1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正假(比賽場地)舉行第2次領隊會議並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秩序冊。

(三)凡大會一切有關規定及競賽規則修正事項於領隊會議宣佈實施,恕不另行通知。

十五、報到與過磅:

(一)民國1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正假(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手續領取秩序冊。

(二)參賽選手需於比賽前一日下午16:00至17:00參加過磅(每日競賽量級於報名結束統整後再公告本會網站),過磅應為一次,於規定的過磅時間內如體重不合格准予在規定過磅時間內再次過磅,逾時則以棄權論之。選手過磅時男生以赤足及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為基準(依據WT最新競賽規則規定,青少年選手不得裸磅,准於規定體重加計0.1KG),各選手應攜帶【選手證】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三)抽磅:每日賽程當日上午7時整將在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網站公告隨機過磅名單,被抽中隨機過磅的選手須於當日上午8點前至比賽場地參與隨機過磅,隨機過磅未合格(該量級體體重上限5%)或未到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隨機過磅必須在每天比賽開始前30分鐘前完成。

十六、大會裁判:由本協會選聘,另函發佈之。

十七、一般規定:

(一)  參加比賽選手憑【選手證】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如比賽中遺失【選手證】則需於比賽前向競賽組提出申請補發後始可出賽(工本費300元,一次為限)

(二) 在比賽進行中如選手另一方棄權時,對方選手應進入場內由主審宣判得勝後始算確定得勝,如勝方選手未按規定進入場內經主審宣判獲勝,則視同棄權論。(對手過磅未通過者,則不用上場判定)

(三)  參加比賽一切經費各隊自理,比賽期間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及【選手人身保險】,不足部分請各單位自行加保。

十八、  申    訴:

(一)  依據世盟跆拳道競賽規則辦理。

(二)  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之比賽成績,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三)  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十五分鐘,檢附申訴書向競賽管理委員會提出,如發現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裁判報告外,同時仍應檢附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比賽之成績。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十九、懲戒:

(一)  比賽場地內除指導教練一名及當場比賽選手一名外,其他人員不得逗留在指導席上參觀或助陣加油,違者依競賽規程有關條文主審有權力裁決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扣分乙次。

(二)  嚴禁選手靜坐場內抗議申訴,以維護比賽秩序進行,如有違背規定,大會將不接受該項申訴,並禁止該選手二年不得參加國內比賽資格。

(三)  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競賽管理委員會議處。

(四)  裁判員在一次競賽中擔任裁判,連續判決一次以上錯誤,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五)  在競賽中,裁判集體舞弊,妨害公正判決,經競賽管理委員會審議確定者。

二十、   本報名資料僅供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10年潛力績優選手排名賽暨2021年第5屆世界少年跆拳道錦標賽暨第3屆亞洲青年運動會跆拳道項目中華男、女代表隊選拔賽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二十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期間請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並請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二十二、本賽事期間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 話:(02)2872-0780~1

傳 真:02-2873-2246

電子信箱:info.tpetkd@gmail.co

二十三、本辦法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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