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辦事3次還同床眠 女大生稱被性侵告不成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一名女大生指控,日前一名男子投宿她家,結果2人在一晚內就「辦事」3次,她稱說當天正好月事來潮,感到身體不適曾拒絕對方要求性行為的請求。不料仍抵擋不過對方,被霸王硬上弓3次,事後怒告對方性侵。但檢方查出女學生若不願發生關係,為何還與男子同睡一床,隔天還共享早餐,明顯有違常理判決不起訴。

這起女大生指控遭性侵、卻判決不起訴的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晚間。新竹縣一名女大生指控,23歲的楊姓男子當晚去電給她,稱說與家人發生爭執不想回家,想到她家留宿過夜。根據《聯合報》報導,楊男到了女大生租屋處後,洗完澡後故意裸身,並在女方面前自瀆,誘惑對方發生關係。

女大生見狀以月事來潮為由拒絕,但禁不起楊男一再誘惑,2人發生性關係,但女大生途中稱說肚子痛要求停止,楊男仍不肯罷休,當晚就被他硬上3次。女大生事後向警方報案控告性侵,但楊男供稱當時2人同洗鴛鴦浴,自然情況下發生關係,之後躺在床上聊天,又發生了2次關係。

楊男還說,隔天一早2人還一同用早餐,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絕無強迫對方的意圖。檢察官認為女大生如要拒絕性關係,為何完事後還與楊男同床共眠,隔天還一同用早餐,案發時並未求救,事後也未立刻報案或驅趕楊男,明顯有違常理,判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