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刪海商法 學者譁然

考選部在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會議決議,由於司法院建議加考強制執行法及非訟事件法,已將「海商法」從國家考試中刪除,理由是『海商案件不多』;此舉引起業界及法界一片譁然。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黃裕凱對此決策,認為相當不妥並表示,這個理由很奇怪,憲法一年釋字案件比海商法少,是否更不該考;由於國內沒有專屬海事法庭,海商案件其實大家都知道,基於海商的國際性,事實上大多案件是在國外訴訟,「海商法」已不再是法律國家考試的任何科目。在我國考試引導教學/研究的窠臼下,國內海商法發展幾已確定就此終結!可預見的是,所有法律系所的海商法將逐步全部會改成選修〈若干沒有海商法教師的學校,甚至乾脆停開〉,學生選修人數也會逐年降低,預估三至五年內,各法律系所的海商法將面臨開不了課的現實。 連帶而來,無人會想讀海商,當然也不會有人會去攻讀海商,教海商,因瞭解海商的人都知道,海商人的養成非常辛苦,不僅要懂法律、英文要好、瞭解實務、還要讀一大堆的國際公約及各國規範…以前本來就沒什麼人願意花這麼多精力去學了,現在則是更沒有人要學了。這對一個以海洋立國,以經貿導向,航運實力佔全球第十強的我國而言,是多麼諷刺的事。 黃裕凱指出,海商法在各國一直是主要重點法科,也是傳統商法完整學習的重要環節(『海商』加上以公司票據保險所主的』陸商』)。國考刪除海商法可預見國內海商教學及學術研究的大量萎縮,不僅是國內傳統商法完整學習的一大隱憂,更是國內航運法律發展造成重大影響。 對航運界而言,沒有海商,船還是要開,保險還是要保,生意還是要做;但沒有海商法律的堅實後盾,就像一間沒有牆壁保護的房子...。 去年,既使超過十餘位的海商學者連署、交通部去函考試院,以及船聯、產險、託運、貨櫃等航運相關各大公會去函考試院,爭取海商法列入二試,考選部仍無視產官學各界的呼聲,功敗垂成;今海商法進一步從國考一試中刪除,形同對國內海商法發展的進一步嚴重挫敗。 反觀大陸海商法研究/教學/司法實務等的蓬勃發展,相形之下,國內國考引導教學研究發展的背道而馳,實在需要國內海商產官學各界應面對此一艱難處境,應有更多的自發性作為,自救才會人救。 台北海事游健榮表示,一九九○年到對岸跟他們論及航運事業、海事教育、海上保險、海事公證等等相關議題,他們都是好的聆聽觀眾,反觀現在我們沒一樣趕上對岸,相關的書籍,專題研究都要到對岸找,甚至某些海洋大學的圖書館都到對岸採購相關書籍與資料。 就日前在航運公司聚會中,都論及我們的船公司的運價都無法跟對岸比高低,只要對岸的船一插手,我們的船都要退陣下來。 再論及海事保險公證,也是人才代失,以致外商公證行一直入侵,在不久的將來,打海事官司,都得找洋人律師來台指導了。